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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責任審計效率問題
在審計實施階段,由于經濟責任審計任務量大、完成時限緊、審計力量不足等因素,要求不斷提高審計效率。而隨著審計廣度、深度不斷加大,不能把握審計重點是導致審計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部分單位審計管理沒有達到系統化,審計成果沒有得到有效承繼,導致大量重復審計,進而影響審計效率。另外,審計人員專業技能不熟練,沒有較寬的專業知識和應變能力,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不能滿足項目要求,導致審計效率低下,而且難以滿足審計的質量和效果。
(二)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質量將直接影響審計價值的實現。部分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還不全面,缺乏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全面審計的能力,特別是對財務之外的經濟活動缺乏監督力度,審計成果中只偏重于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責任,難以服人,影響審計質量的同時,也影響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評價質量。
二、抓好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做法
(一)采取自查與初審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審前風險控制環節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政策性和綜合性強,審計要求高,工作難度大。采用傳統的審計方式,審計組難以在較短的現場審計期間全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整體狀況,難以準確把握審計工作重點,難以對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做出客觀、全面、真實的評價,存在著較大的審計風險。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前期,強化審前自查、初審和審前風險評估環節,能夠進一步增強審計風險的預控能力。
一是審前自查必須規范細致。項目實施前,組織被審計單位開展審前自查。為確保自查工作質量和實施效果,審計部門提前下發自查通知書、自查組織與實施方案以及自查表等資料,對自查工作進行詳細部署,對自查內容提出具體要求,為自查報告提供規范格式,使自查真正成為被審計單位發現問題、查找差距的重要手段。
二是強化自查資料的初審環節。審計組對被審計單位上報的自查資料進行初審,重點是從總體上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狀況,審查自查資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自查中無意疏漏或有意規避的重大事項,是否存在重大經營管理風險,資料之間是否存在邏輯錯誤等。對于自查和初審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初審意見,要求被審計單位立即組織整改,并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對整改情況進行核實。
三是注重開展審前風險評估。審前風險評估階段,結合被審計單位自查反饋情況和審計人員的初審結論,對被審計單位總體風險水平做出客觀評價,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審計實施方案,加大對高風險領域的審計力度,提高審計風險的預控能力。
(二)采取現場審計與非現場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審計技術平臺管理
一是注重非現場審計與現場審計相結合。非現場審計階段,充分利用審計信息化手段,提前開通業務支持系統,及時采集相關財務數據,審計組成員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各項數據資料進行專業分析,對重點、疑點事項進行排查和抽樣,進一步確定審計工作重點,為現場審計提供準確的方向。現場審計階段,充分利用非現場審計成果,突出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重點問題的審計,有針對性地開展資料審核、現場調查及延伸審計,特別注重關鍵業務的銜接,財務、營銷、工程等專業加大各專業交叉數據的相互借鑒與印證,特別是電費核算與營銷業務相互印證、主業與多經企業業務相互印證、上級與本級數據相互印證、結算資料與現場資料相互印證等,深入核實各項審計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采取現場審計與非現場審計相結合的方式,能夠有效提升審計工作質量,縮短現場審計時間,明顯降低審計成本。
二是注意歷史遺留問題的審計延伸。非現場審計階段,收集、查閱以往審計資料,分析、總結歷史遺留問題,提前確定任期初財務長期掛賬的、金額較大的、難以清理的債權債務,以及內外部審計檢查中披露的歷史遺留問題及審計意見,為本次審計提供線索和方向?,F場審計階段,重點關注負責人是否在任期內積極采取措施解決遺留問題、效果如何,從而實現審計的有效延伸。
三是利用審計平臺搞好在線遠程核查。ERP業務審計系統的全面推廣實施,已經為非現場審計提供了先進的操作手段和可靠的技術平臺。利用ERP業務審計系統、財務管控系統、營銷系統、經濟法律系統授權,遠程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電力營銷、項目管理、人力資源管看理等主要業務進行全面的核查,在系統中查找業務處理的風險點和疑點,并進行記錄,減少現場核查的工作時間,提高現場核查的針對性。此階段的工作任務還包括開展審前調查工作,通過要求被審計單位報送資料,結合在線審計,出具審前調查報告,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和現場審計階段的工作安排。
(三)采取審計督導與過程控制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審計實施環節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組成員較多,專業覆蓋面大,工作現場分散,對審計制度和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難度較大。為實現審計項目管理“四統一”(統一業務標準、統一工作流程、統一處理原則、統一整改要求),必須采取審計督導與過程控制相結合的方式,以審計督導促進審計風險的降低,以過程控制促進審計質量的提升。審計督導與過程控制的重點內容包括:第一,確保審計人員明確審計目標和審計責任,并具有完成審計項目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第二,確保審計人員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性質和需要特別關注的重大經營問題,制定可行的審計方案。第三,確認審計人員按批準后的審計方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并針對新發現的重要問題修訂審計方案。第四,復核審計記錄、審計底稿的質量。第五,確認審計證據的充分性、相關性及可靠性。第六,確認審計報告的客觀性、完整性,審計建議的可行性。第七,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異議,督導人員應組織核實、復查,并及時給予答復。第八,確認審計目標實現的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尚未按審計方案完成審計程序的重要事項。
(四)采取審計回訪與后續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審計整改環節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開展審計回訪,將被審計單位全部納入回訪范圍?;卦L方式如下:
第一輪,全面回訪。年初實施,對上年度被審計單位存在的所有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對整改情況進行逐項跟蹤檢查,形成整改情況報告,匯總報公司主要領導,為領導決策提供翔實可靠的依據。對于未整改完成的問題,向各分管領導進行通報,以便督促問題整改。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1
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承包人在任期內或承包期內應負的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為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兌現承包合同等提供參考依據。經濟責任審計一經產生就顯示了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無論是在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還是在健全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一、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工作
第一,修訂經濟責任審計相關作業規定,以提高控制效率。為使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定更符實情,建筑施工企業審計部門應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處理準則”、“款項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及“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等規章。主要修正重點應在于厘清審計人員的責任范圍,確保權責劃分更加明確。
第二,適時更新經濟責任審計作業手冊內容,以強化審計機制。為方便建筑施工企業審計人員明確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規范,并協助業務人員認識經費報支的執行標準,建筑施工企業審計部門應匯編制定“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并將各項業務的審核程序以系統化圖表形式呈現,匯集成“經濟責任審計作業流程手冊”,以方便促成經濟責任審計經驗的累積,幫助審計人員輕易上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設立管理機制,以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鑒于建筑施工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偶有失控的狀況,導致財務弊端時有所聞,為防杜弊端的發生,并強化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管理機制觀念,審計部門應制定“健全財務秩序與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以說明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筑施工企業進行財務查核,加強出納、財產等管理人員定期工作輪換,收支盡量通過金融機構辦理等。建筑施工企業應將方案精神納入內部各項管理規范,應進行決算查賬等再查核工作,確保方案能落實執行。
第四,成立專門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執行部門。首先,應構建經濟責任審計推動及督導小組,負責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范的審議、備查及督導落實經濟責任審計的執行;其次,應構建工作分組,負責經濟責任審計規劃、推動運行及綜合經濟責任審計推動及督導小組各項行政業務;最后,構建經濟責任審計專案小組,由各部門分別組設,負責推動及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工作。
第五,強化教育培訓及宣導。為增進審計人員對經濟責任審計專業知識與實務的了解,使其在建筑施工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體系中足以發揮財務監控可靠,審計部門應針對各層級的工作人員規劃不同經濟責任審計培訓課程,包括新進、資深甚至主管審計人員,均可按其所需安排參與培訓,以確保企業妥善使用經費及提升預算執行績效,發揮較高的效益。
二、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的執行工作
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審計質量監控是規范審計行為及明確工作責任的重要工具,旨在對編制審計計劃、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及歸集審計檔案等過程,嚴格的復核,實現全程質量控制。
第一,詳細編制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審計計劃。審計項目在立項之前,應充分考慮該項目的重要性、復雜性、時效性及可行性。審計計劃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保障審計工作科學、有序和高效地運行。在編制審計計劃時,須明確具體審計目標,合理選擇審計重點,注重提高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有效利用審計資源,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在規劃審計項目的規模、性質和時間時,應準確把握審計對象的業務性質及其財務運作的信息,選取適當的專業人員,統籌協調,合理安排審計任務。審計計劃應具有指導性,明確列出法律依據、確定審計目標、制定對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步驟和方法、明確審計的意義以及評估審計所具有的風險水平。另外,所制定的審計計劃還應當緊密結合審計工作的目標來規范工作的具體范圍、相關內容,合理安排工作起止時間,妥善組織審計小組成員及恰當分工。審計標準必須客觀,以現行法律作為基礎,并參考可比性的績效指標及國際專業標準、審計對象的業務特性及管理模式等各類元素。
第二,仔細收集所需要的各種審計證據。建筑施工企業的審計人員應當按照審計實施方案來對各項審計要點進行確定,并且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有目的性地對各項要點與證據加以收集。審計證據包括文字資料、實物資料、音頻或視頻資料、口頭資料、審計記錄等多種形式。所收集到的審計證據需要滿足下列三個特性,即非主觀性、相關性及合規性。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審計小組有權獲得審計對象的合作,而審計對象須遵守向審計小組提供其執行業務所需的信息、文件及其他資料的義務。審計工作人員對于資料的收集,需要關注那些能夠對審計各項事務加以證明的原始證據、審計檔案等。如果在獲取資料過程中,對于原始證據的獲取具有相當的難度,審計人員也可以將相關的文字筆錄、資料的復印件等作為審計工作的證據資料。在收集實物證據資料的過程中,應當在相應的地方將所收集資料的所有者、數量及存放等相關環節的內容進行詳細記錄,而對于所收集到的音頻或視頻等電子化的審計資料,應當對這些電子資料的制作人員、制作方式與保存運行環境進行有效的記錄。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審計人員也可將各種電子類資料進行實物資料的轉換。
第三,詳細編制審計檔案,以供后期查驗使用。在審計報告的撰寫工作結束后,如果出現不符合規定的情形,審計小組負責人應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審計小組應按照規定期限,把審查驗收合格的審計檔案歸檔。審計檔案歸檔工作應明確責任分工,如:審計檔案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及完整性由審計小組成員負責;審查驗收意見由審計小組負責人負責;歸檔的及時性由審計人員負責。
參考文獻:
似乎有權力存在的地方就有腐敗,因此,一直以來權力腐敗都是一個困擾世界各國的難題。要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體制,就不可避免對權力的控制。下面主要探討如何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從而加強對權力的控制。
一、 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概況
經濟權力,是權力中的一種,顧名思義主要側重經濟方面,比如對物質財富的支配權、占有權、管理權等等,經濟權力在社會中表現為一種職權。公共經濟權力,是指使用國家控制的公共資源的組織具有的特殊的經濟控制力,并且這種控制力是經過社會成員認可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管理社會物質財富。經濟責任審計控制,就是對擁有這種經濟權力的人員進行制約和監督,保證其正常行使其權力。審計對經濟權力進行控制主要從兩個方面著手,其一對審計檢查的過程進行控制,保證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其二是對被審計的單位或個人存在違法亂紀行為的現象,要及時對其行為進行糾正。
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提到“加強對權力的制衡和監督”、“發揮司法機關和行政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的作用”,2004年國務院領導又提出“審計是權力制約機制和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的衛士,是領導和民眾的眼睛。”這些都表明了審計對權力進行監控的重要性。為了做好審計對權力的監控工作,近年來,我國已經了許多關于審計的公告,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審計工作的開展,加強了對經濟責任審計控制。但在實踐的過程中也出現了許多的問題,比如,經濟責任審計控制被無限擴大,但經濟責任審計控制理論欠缺。這也是當前最主要的問題所在,理論與實踐的不協調,導致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效果不能正常發揮。解決這一矛盾的主要途徑,就是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完善經濟責任控制理論。
二、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效果的影響因素
(一)國家審計獨立性
國家審計的獨立性影響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效果,國家審計的獨立性越強,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效果就越好。主要是通過兩個過程來影響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效果的:其一,國家審計精神獨立性越強,使得審計檢查的效果方面越好。其二,國家審計形式獨立性越強,審計糾正效果也就越好。
(二)國家審計權限
國家審計權限主要對象是指審計對象、審計行為、審計處理處罰這三個方面。只有確定了這三個方面的權限,才能規范其行為,按法律法規辦事。比如說,確定審計對象權,規定一定時期審計哪些單位,保證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若是安排被審查的單位越多,審計效率就會受到影響,那么就會影響審計工作的整體開展。再說關于確定審計行為權,如果審計人員對審計行為權力行使越大,那么權力審計的效果就會越好。另外,如果對被審計單位的處罰力度越大,則對被審計單位的威懾力就越大,那么,其糾正的力度也就越大,權力審計控制第二過程的效果就會越好。
(三)國家審計力量
國家審計力量包括審計力量的質量和審計力量的數量兩個方面,兩個方面都很重要,若審計力量質量高,那么審計工作效率就更高,權力審計控制的效果就會更好。另外,審計力量的數量越多,那么審計工作就會更多的人分擔進行,審計效率同樣會有提高。這里的多當然有一個前提,必須保證審計力量質量高,
(四)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間接影響審計控制效果。如果經濟發展水平得到提高,那么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也會相應提高,審計就會更加規范。另外,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經濟的承受能力也會增強,那么經濟的糾正力度也會增強。
三、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的舉措
要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控制的效果,就必須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也就必須明確如何才能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在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中,以權力控制權力是其核心部分,以權利控制權力和以道德控制權力是其最基本的部分,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控制,就必須從這三個方面出發,相互協調,共同完成,當然重點應該放在以權力控制權力的核心部分。具體的舉措如下:
(一)以權利控制權力
權利和權力是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的,從權力和權利的關系角度來解釋腐敗問題,實際上中國的腐敗問題的根源在于對權利和權力的關系沒有正確把握,干部過于強大的權力和人民缺乏保障的權利是腐敗產生的肥沃土壤。因此,在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時,用權利來控制權力是十分有利的。可以大力宣傳經濟責任審計知識,為審計工作開展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以道德控制權力
道德對權力的控制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社會道德的約束,一是自我道德的約束。對社會而言,可以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的同時進行有效的道德宣傳。另外,還可以表彰社會道德模范人士,從而從精神上引導和影響更多的人。就個人而言,要重視自我素質的修養和完善,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用道德約束和規范自己的行為。
(三)以權力控制權力
1.建立和完善國家審計權限強化機制。首先,國家審計對象確定權限的強化機制,強化國家審計權限范圍,強化被審計單位數量,強化審計力量、數量與質量等等。其次,國家審計行為權強化機制,主要針對審計檢查權、調查權強化機制和審計信息披露權強化機制。另外,國家審計處理處罰權強化機制,經濟處理處罰權強化機制和激勵導向法律處罰權強化機制等。
2.建立和完善國家審計權限的保障機制。這里主要探討的是行政、垂直型國家審計模式,這種模式以從審計機關的垂直領導機制等方面來增強國家審計的獨立性,提高公共經濟權力審計控制的效果。
四、結語
建立和完善公共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是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效果的主要途徑。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機制,明確公共受托經濟責任與公共經濟權力的關系,認識控制權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將控制權力工作積極實踐,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控制效果。
我國自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來,為強化審計質量控制,提高審計項目質量,在審計規范制定、審計人員素質的提升質量控制措施的采用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修改了新《審計法》,增加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規定:二是采取有效方法提升了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三是部分單位建立了質量考評制度、審計主審負責制、差錯追究制,增強了責任意識,加強了風險防控。雖然我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距離標準要求還有不小差距,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
(一)審計環節控制不到位
具體表現在:一是審前調查不充分、審計方案制定不科學。部分審計人員往往重經驗,輕審前調查,以致審計方案編制粗糙,對審計工作無指導作用。二是編寫審計工作底稿隨心所欲,編寫內容不完整,審計證據羅列不充分。三是撰寫審計報告不規范,問題反映不深刻。
(二)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審計質量控制主要靠制度,沒有制度就無法控制審計質量的結果。但是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還不夠完善。具體表現為:一是已經建立的制度落實不力,法規約束力不強;二是缺乏統一的經濟責任審計評估考核制度。
(三)審計質量控制手段落后
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一般采用內部互查和分級督導復核的控制方法。內部互查難以客觀公正,致使審計項目質量的控制成效受到一定的影響,審計項目質量無法從根本上得到保障。而采取分級督導復核的方式,由于審計機關人少任務重,三級復核也只是停留在書面,沒有付諸行動,流于形式。
(四)審計結果運用不理想
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目的是把審計結果運用到對領導干部的評價中,即從審“事”入手,以評“人”告終。目前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方面,存在著“處理難、落實難”的問題,這些現象的存在與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缺乏法規保證。
二、提高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控制的對策
(一)強化審計環節控制,實行審計全過程質量控制
審計全過程質量控制包括經濟責任審計準備階段、實施階段、終結階段和后續工作的質量控制。其中,要強化對以下審計環節質量控制,做到主次分明。
1.充分開展審前調查,合理編制審計方案。調查過程中可以采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實地查看、召開中層領導座談會議、走訪有關監管部門及其他部門等方式。調查結束后分析整理資料,撰寫審前調查報告。然后審計組要根據審定后的審前調查報告及時規范地編制審計方案。做到審計目標明確、內容具體、重點突出、方法明確,審計組成員分工合理等。
2.規范編寫審計工作底稿。編寫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三個問題:一是要牢固掌握審計工作底稿編制七要素,編制完整的審計工作底稿。二是要強化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控制。對審計底稿的復核應著重把握完整性和準確性。三是要附列審計證據。取證材料要系統完整。根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特點,對每個問題的來龍去脈,實行跟蹤取證,盡可能做到全面、準確、不遺漏。
3.規范撰寫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是審計監督活動的最后產品,其質量直接關系到審計目標實現與否和審計成果的體現。一是要嚴抓審計報告的文字質量控制。二是要嚴格審計報告質量的程序控制。三是要加強審計評價質量控制,做到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價。
(二)推行長效控制機制,完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
1.加強落實已建立的質量控制制度。目前部分單位已建立了審計主審負責、差錯追究,審計承諾等制度,但是普遍制度落實不力,沒有起到應有的約束力。因此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必須扎扎實實、不折不扣地嚴格執行質量控制制度;在抓好落實已有制度的同時,要針對新時期、新情況對審計質量提出新的要求,對現有制度進行改革創新,使審計質量工作實現經?;?、法制化、規范化。
2.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質量考核制度。審計機關應對已完成的審計項目進行評估考核,評估首先要建立合理的指標體系。審計質量考核應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系統科學、公開透明和前后對照的原則。必須強調落實,避免流于形式。
3.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考核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責任追究制度。它不僅包括“追究制”,即有錯必究,也應包含“質量責任”。
(三)探索有效控制手段,改進、創新審計質量控制方法
1.質量環節控制法。將審計過程劃分為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審計報告、審計信息和總結經驗五個“質量環節”。形成一種環環相扣、層層遞進的關系,有效地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
2.區域控制法。對兩個區域分別實施詳盡程度不同的控制,全面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以確保審計質量。做到全面監督和重點檢查相結合。
(四)重視審計意見落實,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
任何審計的目的都在于審計結果的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更是如此。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根本目的,就是要把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作為考核任用干部的一個重要依據,使審計結果進入干部管理使用的決策領域。
中圖分類號:F239.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2-000-01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也在不斷地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責更加的繁多和明確。國家的審計的思想必須從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審計的職能,細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逐步的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覆蓋面,完全的展現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
一、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和意義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從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來的發展推廣,再到最后的深化發展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從國家治理的角度出發,已經不斷創新發展成為了我國的獨特的一項審計制度。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也為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經濟決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礎,同時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也在經濟政治層面上,為國家和人民大眾服務做出了貢獻。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有助于維護國家經濟秩序,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的發展,防止。
二、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1.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不合理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不合理體現在經濟責任的審計的作用主要用于監督干部的權利工作,旨在治理腐敗,防范。這一定位導致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不能完全的發揮致使經濟責任審計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實質上,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主要是強化干部的責任意識,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積極地進行黨風廉政建設,但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不能僅僅局限在黨政上。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大目標是滿足治理國家的需要,協調各部門的發展,通過事先預防,事后警告和問責等方式來積極推動國家建設過程,而這往往是極易被忽略的。
2.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不完善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不完善表現在不能明確界定問責的目標。依據我國在階段的基本情況來看,國家對于職能部門的領導的權利和義務的界定沒有明確的劃分也沒有明確的界定其相應的經濟責任。一般來說,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應該參照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書來進項考核來評價領導干部的責任,以此來確定個人的責任。但是由于責任的分工不明確,或者責任人的雙重職務導致了審計責任的內容缺乏明確的范圍,給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人員的工作帶來了困難。
3.經濟責任審計標準不明確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問責體系存在漏洞,使經濟責任審計的標準無法對相關部門或者機關的權利進行有效的制約。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問責的焦點和核心不明確,導致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責任難以明確,難以找到責任人也難以確定責任人該負何種責任。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不明確性還表現在審計結果的運用和責任的落實情況。即使是明確了責任人和審計結果,在落實責任的過程中,由于審計部門不具備影響干部任職和職責的權威,審計的結果具有時效性的限制,歸責受到了拖延和阻礙。種種的障礙不僅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也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帶來了困難。
三、應對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問題的對策
1.明確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定位
國家治理的主要對象是政府部門。此外,社會和市場也是國家治理的目標。合理定位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功能需要充分認識國家治理的目標,不能僅僅將眼光放在政府部門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協調國家治理的對象的關系,統籌兼顧,保障各個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緊密互動,避免出現權利濫用的情況,達到對國家的經濟進行綜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動國家經濟審計發展的動力就是協調各個對象之間的利益關系,因此合理定位經濟責任的審計功能,不僅能保障經濟責任審計的正常進行,也能確保國家治理進程的有效推進。
2.細化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經濟、政治和文化等。國家治理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國家經濟和國家政治以及國家文化的諸多方面的綜合審計。為國家進行綜合的經濟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據。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經濟的因素,經濟領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聯系不可分割。經濟審計的內容應當在今后的審計過程中明確的指出。在今后的經濟審計過程中,明確責任人應當履行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打破傳統的審計的模式,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當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明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功能,維護國家治理秩序的穩定。
3.制定詳細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
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應當根據實際的審計情況制定。經濟責任審計標準間接影響著國家經濟審計的質量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效率。制定適當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有助于國家治理政府和市場,合理的配置市場資源,分配政府職能權利。選擇經濟責任審計標準還有助于降低審計過程中的風險,為國家制定合理的經濟審計政策具有重要的意義。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標準,應當具有先進性,與時代相結合,打破形式主義,突破傳統局限,以維護國家正常的經濟秩序為目的,結合實際的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分出層次,督促部門領導在職權范圍內工作。
四、總結
總而言之,國家治理角度下的經濟責任審計應當做到重點突出,任務明確。盡量避免審計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積極調動審計相關的部門協調工作,共同參與。依據國家實際的情況,制定適當的審計的標準,不斷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體系結構與制度,優化經濟責任審計的資源配置。
參考文獻:
高等院校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于高校工作的開展以及未來發展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從經濟責任、行政責任等多個方面對于高校領導干部進行業績工作的考核,并對高校各部門管理工作的開展提出更富有針對性的建議,進而提升高校各部門的工作水平,推動高校工作的順利開展,但是目前部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實踐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少的不問,需要我們進一步的解決。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不足
(一)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認識不到位
作為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一部分,高校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專項審計工作來說,本身就是具備例行性和常規性的特征,主要是指學校部門領導離職、調崗時都應該接受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對其任期時的經濟責任審計。但是目前部分高校審計人員認為內部審計工作中經濟責任審計只是高校領導干部職業工作中的例行檢查,并只是在其離職時會對其進行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審計。這樣就是的部分高校對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注度不高,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都只是走個形式,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內容。
(二)沒有建立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有效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于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至關重要,而缺失或者沒有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很容易造成審計人員無法把握違規違紀和重大損失上的有效指導,使得高校審計結果中受認為因素影響較大。伴隨著人們對于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更深層次的認識,不少學者也在不斷進行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也制定出了一個比較完善和科學的指標體系,但是由于每所高校自身特點的不同,管理制度的差異,也就是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并適用于每所學校。另外就是現有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中,定性指標較多,定量指標較少,人為因素較多,客觀因素較少。這樣的審計指標體系,便很難對高校領導干部做出科學公正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進一步降低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評價質量和利用價值。
(三)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沒有得到有效的運用
目前我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需要是對于高校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行政責任、內部控制等進行審計評價工作,利用規范和合理的審計程度對于高校領導干部進行審計,確實能夠查出很多方面的問題,包括一些違法違紀的問題。但是從整體來看,目前我國高校審計結果在運用上還有所欠缺,很多高校都沒有將審計結果進行充分的運用,更沒有運用到領導干部的考核工作中去,對于高校中被審計人員職業生涯產生了很大不利影響。
(四)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建設存在問題
當前,部分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中存在審計人員配備不全,審計人員專業知識較低,更有是很多審計工作人員和被審計人員之間是非常熟悉的同事關系,這樣對于審計工作的開展十分不利。另外就是伴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開展,高校也都加快了領導干部的輪換速度,審計人員都面臨著繁重的任務,從而造成審計評價工作的準確性降低。因此,強化高校審計隊伍建議,已經成為了高校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完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對策
(一)構建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完善高校審計工作首先應該從高校制度建設入手,構建完善和相應的約束機制,從而保證高校各級行政領導干部和高校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能夠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實。構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需要高校人事管理部門建立完善干部監督管理機制,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為高校考核干部的必要程度,這樣在進行干部調整工作能夠有效避免大批量的進行,將“先審計后離任”這一制度真正的落實到位。
(二)建立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做好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建立一個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這需要高校主管部分結合現行的教育審計規范,將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作為教育審計規范中一部分,進而建立起一套系統、完整和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實現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的集合,同時對于被審計人員在經濟管理方面的情況作出公正和客觀的評價。建立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還能夠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范圍和經濟責任的界定。
(三)制定科學合理的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計劃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就必須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全面審計就是對于那些尚未離職,但是長期沒有接受審計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審計,充分和全面的履行審計監督制度。突出重點就是指對于高校中那些管理財務的重要部門的領導干部進行重點審計,并將高校審計的重心放在領導關注、群眾關心的問題上。
(四)強化高校審計隊伍建設
強化高校審計隊伍建設是確保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的關鍵,由于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政策性,審計風險較高。因此,提升高校經濟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全面熟悉被審計單位的工作特點,做好審計工作中的風險防范工作,從而保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適應新形勢下對于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新要求。
一、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應用現狀
當前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應用效果不佳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審計對象思想意識方面的偏差,對審計工作配合不足,整改意見不愿積極落實。其次,先離后審的傳統思路也大大阻礙了審計成果有效應用。再次,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也存在著法律意識不足、工作能力跟不上以及職業道德教育缺失等問題,進而影響整個審計工作和整改意見執行及監督。最后,在具體應用方面也存在著諸如各監督部門權責劃分不明、工作內容不清,審計成果檔案管理力度不足,缺乏公眾有效監督等影響整改意見有效貫徹的問題。
(一)審計人員意識不足、專業素質不高
由于事業單位內各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重視,單位內部的財務部門以及紀檢部門形同虛設,財務報表不受重視,長年累月,致使審計人員工作缺乏積極性和約束性,態度隨便,“形式主義”泛濫。而這種現象也直接導致了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錯漏頻出,事業單位無法利用審計成果進行規劃和反思,不能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作用。且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內部的工作人員素質并不高,大多為財務基礎員工,對于審計工作的諸多方面仍存在盲點誤區,這也間接導致了事業單位無法充分合理地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給企業發展帶來了阻礙。
(二)監督部門分工不明、工作內容不清
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發展不平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不完善,監督部門之間分工存在交叉、缺漏等情況,進而導致工作不知誰來做、大家都不做的情況,嚴重降低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目前許多事業單位內部的監督部門,尚不能明確自己的工作范圍和工作內容,在實際工作中仍舊憑感覺做事,罔顧公司的章程制度,監督部門不發揮作用或是作用微小,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無效或是部分無效。事業單位無法從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中獲得有效信息,進而忽視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造成惡性循環,這嚴重影響了事業單位的干部選拔。
(三)“先離后審”現象泛濫
“先離后審”現象泛濫,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滯后效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難以被充分利用。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先審后離”的原則未能得到充分貫徹,這給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經濟責任審計需要當事人的積極配合,若干部先離職,大部分不愿再反映在職時的眾多問題,致使單位部分賬簿問題無法得到合理解釋。且“先離后審”這種“馬后炮”式的做法造成形式主義泛濫。這些問題的存在,大大加大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度,也導致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不完整性,致使積極責任審計無法發揮其原本的作用。
(四)信息不透明,缺乏群眾監督
由于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信息的滯后性,且自身制度不完善導致信息的不完整,都使得群眾無法及時得到有效的相關信息,無法合理行使監督權。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缺少群眾這個強有力的監督群體,工作效率相對降低,這也直接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嚴謹,無法發揮原本作用。
二、強化經濟責任審計應用的思考
前文提到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開展過程中的工作質量相較前些年有了明顯提升,但是從審計成果應用方面來說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成果應用不足、應用不夠及時等問題直接導致審計工作多數情況下淪為無用功,不僅大大影響了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與主動性,同時也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提升造成嚴重阻礙。筆者認為,想要切實加強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果應用,應該重視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端正意識
這里所說的端正意識主要是要端正事業單位被審計人員在面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的意識,過去我們面對經濟責任審計往往將其看做找麻煩、找事兒,認為是在給自己的工作出難題,所以在情緒上消極抵觸、在工作方面也不愿意積極配合,甚至還讓其他人員配合自己給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工作使絆子。這種意識是非常錯誤的,我們應該端正自身態度,明白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是對自己工作的正確評價,同時也是對今后工作的一個正確指導。端正態度不僅僅是要從思想上重視和正確看待,更要從學習方面加強,要深入學習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要學習相關案例,要學習如何進行積極配合,從而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在審計過程中能夠更加順利高效,在審計成果應用及整改工作中也能夠達到預期效果。
(二)嚴格貫徹“先審后離”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在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都依循慣例施行的“先離后審”,雖然這樣也能夠讓審計工作處于一個相對理想的環境,但是因為審計對象工作交接及未盡事宜而產生諸多影響,讓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應用受到直接影響,如結果難以及時下達、整改意見無法得到有效貫徹等,都是因為審計對象已離開審計職務而無法進行有效約束所致。所以,我們應該堅決貫徹“先審后離”的原則,讓審計對象對審計工作足夠重視、積極配合,確保審計成果能夠得到有效應用。
(三)強化審計人員教育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關系著事業單位的自身建設及發展,同時由于事業單位在社會公共服務履行重要作用,對其工作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就更關系著整個社會的全面建設及大眾利益。因此,對于直接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操作的審計人員來說,因為存在著工作過程中的諸多消極現象,所以加強對其的全面教育就顯得非常必要。加強審計人員教育應該從依法、技能及道德三方面進行,從而不僅提升審計工作開展質量,同時也大大強化審計成果應用質量。
1.加強審計人員法制教育
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是有效執行各項國家政策的基本和原則。對于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及成果應用來說,都必須建立在依法、守法、懂法的前提之下。所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緩。強化法制教育不僅要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基本法律法規的學習,同時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及細則的學習,要結合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自身特點實現相關法規法律的有效應用,學習先進的審計工作經驗,從而避免審計工作過程中及成果應用過程中的違法問題發生,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始終沿著科學而正確的道路前進。
2.加強審計人員知識教育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與一般生產經營性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存在著許多相同之處,但也存在著許多不同,而這些不同都是由于事業單位自身工作與職能的特殊性決定的。想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及成果應用就必須契合事業單位的自身特點,所以加強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具體知識方面的教育提升也是非常重要的。審計人員要學習事業單位的職能及工作具體方法,找到經濟審計的關鍵點與切入口,從而對癥下藥的開展工作,這樣也能夠更好的實現審計結果應用,有的放矢的提出整改意見,同時也能夠在成果應用過程中實現督促工作的事半功倍。
3.加強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成果應用一直無法取得實質性突破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審計人員在整改監督方面的不力,而監督不力的原因有很多,上級領導施壓、自身工作重視不足、工作消極應對等等。這都與職業道德教育開展不足之間有著很大程度的聯系。所以必須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幫助他們樹立經濟責任審計的使命感、責任心,促進他們在審計成果應用監督方面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擺脫意識束縛,發揮審計人員工作獨立性,提升審計成果應用的具體質量。
(四)改革審計成果應用具體辦法
1.確立成果應用有效制度
首先,要從各部門具體工作入手進行制度確立,將組織部門、監察部門、審計部門各自應履行的審計成果應用責任納入統一規范的考核評價體系之中,督促其工作的自覺性與主動性。通知細化各部門的具體工作內容,同時還要對各部門及環節在審計結果應用方面堅決問責,如監察部門要強化審計結果處理意見的給出,內容要清晰、條款要分明。審計部門要對審計成果應用的處理處罰決定進行明確規定,并對如何執行具體整改進行細致規劃。在職權部門的整改意見執行活動中要堅決執行,對于執行不力的要進行嚴肅處理,避免走過場。
2.規范審計結果檔案的管理
審計結果應用不力,不僅有人為意識方面的原因和制度不力方面的問題,同時還是由于審計結果檔案管理不力而造成的無章可循、無法可依,從而讓審計結果應用難以開展。所以我們應該積極加強和規范審計結果檔案的管理工作力度。首先,要改變單一化的審計單位進行檔案管理的模式,加強審計單位、組織部門、紀檢單位多組織部門聯動的檔案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審計結果檔案的應用效率,加強各單位在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的目的性與科學性,加強審計成果應用監督工作合力。在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具體程序方面也要進一步實現規范與科學,從結果報告的歸檔、登記、調閱、傳遞等各個環節設置專崗專人管理,同時對結果應用的實際效果進行跟蹤并記入檔案之中,從而不僅實現成果應用的流程跟進,同時也能夠有效規范各環節監督單位的自身行為。此外,我們還應該推行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雙渠道管理,當前在審計成果檔案管理中往往比較重視信息化檔案管理,許多檔案已經取消了紙質檔案入庫管理而直接進入中心數據庫,這樣雖然能夠提高工作效率和檔案調閱速度,但是也存在著網絡管理安全隱患等諸多問題,所以推行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雙渠道管理不僅能夠確保檔案利用效率,同時也能夠降低網絡管理的安全隱患發生幾率,實現最大化的管理作用發揮。
3.創新及細化審計結果分析流程
審計結果分析直接關系著審計整改意見的提出及后續執行,結果分析如果不夠正確,那么整改意見的提出就可能出現偏頗與錯誤,這樣不僅會影響審計成果的應用,甚至會影響到事業單位正常運作秩序。審計結果分析質量提升首先要從形式上加以改良,應該貫徹從過去的分析審計結果—總結整改意見的兩步走模式轉為分析審計過程—分析審計結果—總結整改意見—預測執行結果—復查審計結果及整改意見的多步模式,這樣才能夠真正確定正確的整改意見,避免因為工作疏漏而造成的整改意見錯誤和無法有效執行,從而實現整改意見執行的質量提升。
4.實現審計成果最大化公開
審計成果應用力度不夠,其中還存在著審計成果沒有實現最大化公開而讓審計成果應用失去社會監督的原因,所以通過審計成果公示制度的推行最大程度讓公眾知曉審計結果并發揮社會輿論監督權,督促整改意見執行也是提升成果應用質量的一大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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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2-0-01
長效機制,指保證制度正常運行并發揮預期功能的制度體系。這個體系是規范且穩定的,也是推動制度運行的動力。不僅要將機制與制度在之間聯系起來,還要出于自身利益而積極推動和監督制度運行的個體和組織。尤其是針對經濟責任審計,建立此方面長效機制對我國構建和諧社會和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所以,經濟責任審計長效機制的建立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所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監督功能過于弱化,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目前,有些黨政領導干部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時大多采用先離任,后審計的形式。而有的則是在審計工作沒有完成時就已經開始任命了。審計人員在針對已經提拔或平調的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經常會出現審計結論難下,審計報告難寫等現象。不能較為客觀公正的評價審計對象。尤其是一些已經提拔或平調的領導干部。這樣一來就不能充分利用和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論的作用,從而審計監督功能也因此被弱化。除此之外,我國在數十年前就曾頒布過關于黨政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等規定,甚至連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都涵蓋其中,雖然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國家給予了法律規定,希望能借此使經濟責任審計在未來工作中可以有法可依,但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已經不能依靠數十年前所頒布的條規,一些公示制度,責任追究制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無法及時提供審計資料,審計工作時間過于緊迫。經濟責任審計覆蓋面較廣,屬于綜合性審計。被審計單位要在短時間內完成審計任務,并積極配合審計方。要積極的幫補審計方獲得審計資料,并保證資料的完整性。但有時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被審計單位無法提供需要的審計資料,使審計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受到嚴重影響。一般形成上述原因的大多是被審計單位正處于人員調動時期,審計檔案資料沒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交接,導致在接受審計的過程中不能及時提供給對方審計資料。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復雜的操作過程,其中包括績效審計、財務審計及經濟責任評價,需要對全面審計被審計人的所在單位和各項業務。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配備相當的專業人才和寬裕的時間。但目前情況則是常常出現未審先任或審任同步現象,干部的免、審、任三者間的時間差較小,有關部門審計工作時間段且又十分緊迫,還要對審計方案中所涵蓋的重點審計內容和范圍要審查清楚和透徹,以致所有審查工作都積壓在一起,使審計工作的質量受到嚴重影響。
二、建立經濟責任審計長效機制的措施
(一)界定法律責任審計職能,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督查機構。經濟責任審計需要法律的保證,確定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定地位是推動其發展的關鍵??梢园凑战洕熑螌徲嫷墓δ軄韯澐址韶熑畏懂牐趯徲嫏C關中最重要的一項職責則是加強對權利的監督和制約。然而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政府依然沒有對其過多的重視,極度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導致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機關因為沒有法律支持,使審計工作質量受到影響。所以,明確和界定審計、組織及紀檢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只能,爭取做到依法行政。受托性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明顯特點,而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效率最大化的內在要求是有效組織形式和制度安排,完善和建立監督與服務統一和諧的責任審計制度。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提高在于建立有效的自我制約,外部性問題的內在化通過利、責、權來明確界定。對經濟責任審計建立健全獨立的監督機構,其監管和監察都有具備獨立性。黨政人員要規范和約束行為,一旦出現違規行為要及時給予嚴厲警告。保護審計對象的權益要做到依法審計、依法查處。
(二)加強全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功能的關聯性。影響經濟責任審計質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規范的和非制度化的經濟責任審計。根據相關實踐證明,如果政府黨政干部重視經濟責任審計,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它會用權利來著重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反之,經濟責任審計只是走“過場”而已,并不能發揮其真正作用。所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和發展需要合理和良性的制度來保證審計的時效性,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要選擇適合國情發展的責任審計模式,推動責任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完善相關激勵機制和評價標準,注重制度間的平衡。建立科學和規范的獎勵和評價制度,是建立經濟責任審計長效機制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尤其是在評價標準方面做到科學化、規范化及公開化。經濟責任審計動力來自外部的激勵和審計主體社會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缺乏獎勵和約束機制,成為審計監督中迫切解決的問題之一。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經濟管理手段,不管是政府哪方面人員,都要樹立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觀念,對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活動要給予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除了要完善獎勵和約束機制,要平衡制度間的聯系。如均衡公正與效率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是服務,其手段多種多樣,如果把手段當成目的,那是混淆概念,只有統一目的,才能不讓偏差出現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均衡服務供給與有效需求;解決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分擔問題是建立長效機制的關鍵性因素,不僅要適應有效需求的狀況,還要滿足供給體系,保證兩者和諧統一發展。
三、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我國經濟不斷遞增,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加重認識,這也是保證財產安全和完整的前提。經濟責任審計展現了其他審計無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健全黨政干部的監督管理方面,還是在保護國家財產安全完整性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經濟審計長效機制,要加強全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完善相關激勵機制和評價標準,注重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間的平衡,使其發揮更大的功能。
1、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機制。以往對領導干部,主要是組織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缺乏嚴格的經濟監督。實行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重要措施,進一步拓寬了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渠道,加大了監督力度,完善了監督制約機制,提高了監督效果,為全面考察、正確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據,開辟了加強干部管理與監督的新途徑,成為科學有效的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機制的重要環節。
2、提高領導干部的決策和管理水平。實施經濟責任審計,會使處于財經活動決策地位、掌握著一定權力的領導干部,感到有一種較強的約束力,感到“一支筆”的分量很重,增強當家理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更加恪盡職守地履行經濟責任。通過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客觀公正地評價其當家理財的成績,實事求是地指出并處理有關問題,能有效地激發其認真學習、貫徹有關財經法規,自覺履行職責,提高當家理財的能力。
3、推動所在單位的財經管理。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既是對領導干部個人的審計,也是對所在單位財經管理情況的檢查,更是對廣大干部愛崗敬業、廉潔自律的教育。通過從領導干部抓起,請履行經濟責任好、管理能力強的領導干部介紹經驗,對履行經濟責任較差、問題較多的領導干部進行通報批評,讓教育和監督別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監督,促使領導給部屬做好樣子,長期堅持下去,不僅能促進財經管理,而且能帶動各項建設。
二、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1、立法和規范制定工作相對滯后,有關法規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支持是制約經濟責任審計發展的重要因素。近年來,各地建立完善了有關規章制度。其中,很多省市通過人大立法或做出規定,確定了經濟責任審計在本地區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有關部門制定了具體規章制度。如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與審計廳專門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立項程序》;甘肅省委、省政府辦公廳研究制定了《甘肅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試行辦法》、《甘肅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確定及執行程序暫行辦法》。但是,這些規章制度都沒有從真正意義上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法律地位和執法依據,缺乏科學性、操作性,特別是在審計范圍、內容、重點和評價標準等方面還不明確、不規范、不統一,給責任劃分、審計評價造成很大困難,也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造成很大風險。盡快提升立法層次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評價體系是經濟責任審計迫在眉睫的問題。
2、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缺乏計劃管理,工作非常被動。經濟責任審計應貫徹“突出重點”的原則,保證重點環節和重大方面少出問題或不出問題,從源頭上控制問題的發生,從源頭上防止腐敗。但由于審計任務缺乏計劃性,給審計工作帶來了很多困難,使得審計工作無法合理確定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單位和重點人員,也無法根據每年干部監督管理的實際需要,科學確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一般是組織部門下發委托審計通知書之后,才能對委托單位進行審計。組織部門委托多少,審計部門就審計多少,如遇各級班子換屆,審計任務就十分繁重,特別是一些領導干部已提拔任用,組織人事部門要求在短時間內對其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給審計核實、取證帶來很大困難,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三、具體措施
(一)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合理利用審計資源的有效保證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資源是有限的、稀缺的。目前,審計工作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審計任務繁重和審計資源不足之間的矛盾。據統計,大部分省市審計機關在安排完成好同級財政審計及署定、自定項目后,已沒有更多的人員及時間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所以,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審計機關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財力,從而有效利用審計資源。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是政府改革的要求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表明傳統的政府治理方式已不能適應時展的需要。龐大的公共開支導致財政危機是一種普遍的行政現象,同時效率低下、成本過高以及腐敗的滋生又引發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因此尋找高效率、低成本的政府運行模式已成為政府改革的目標。審計機關作為政府組成部門應順應政府改革的需要,在提升管理水平,特別是在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上要多下工夫。
(三)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有利于成本意識的強化按照經濟學的理論,如果一個項目的投入遠遠大于其產出,那么該項目就是不經濟的,不值得做,審計也是如此。然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成本意識非常淡薄,這不利于審計經費的合理使用。如果要在經濟責任審計上樹立成本意識,就需要在降低其審計成本方面多做努力。
二、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有效途徑
(一)正確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從經濟責任審計的含義來看,其主要內容及目標之一就是要審查責任人任職期間所在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從審計界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定義和內容看,財政審計是對本級與下級政府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財務審計是對各級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的審計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目標涵蓋了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全部內容和目標,它首先從財政財務收支審計人手,運用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資料,在經濟責任審計時,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搜集整理相關資料,形成全面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這樣不但可以直接找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切入點,確保經濟責任的審計質量,同時也可充分利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成果資料,避免重復審計,減少審計工作量,緩解審計人員不足與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從而達到降低經濟責任審計成本的目的。
近年來,我國對事業單位中經濟責任和責任審計已愈加重視,并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條文。這為明確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和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經濟責任是指主要以資金作為責任標的,從產生的原由分類,可以劃分為約定經濟責任和法定經濟責任;經濟責任審計是對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內是否履行經濟責任的審查。它的目的是為國家相關監察機構審查提供依據。
一、經濟責任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在
(一)經濟責任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的定義在前言中已經提到,此處不再贅述。下面補充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
經濟責任審計的定義是: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部門接受委托,依照國家相關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對事業單位的財政收入和支出情況、財務收入和支出的可靠性、合法性和效率性以及領導層有沒有肩負起經濟責任、是否遵紀守法所做出的監督和評定行為。經濟責任審計是財務收入和支出審計的深層次化,具體體現在思路和成果上。
(二)事業單位領導層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
依據我國事業單位管理的特征,領導層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主要有:
1.審查經濟任務的完成狀況
主要考察事業單位的財務預算是否符合規范,有無盲目預算和夸大預算。其考察指標有:年末的負債總額同資產總額的比率、費用自我供給率、投入的人員費用占總費用的比率、公務費占全部費用的比率、社會效益等等。
2.審查收入和支出活動是否具備可靠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在該類審查中,重點考察:財政津貼的發放是否依據國家相關標準并嚴格按照財務預算撥付;各類收入是否經過有審批權限的機構審批,并依照標準進行審批;業務性收入是否與服務性收入分開賬目進行核算等等。
3.審查資金、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在該類審查中,重點考察:事業單位管理資產的人員在任職期內和任期結束時債務的權利和義務;審查賬面信息和實際信息是否相符合。另外,考察所有者權益是否真實有效。
4.審查內控制度是否完善
該審查環節是審查內控制度是否完善和高效、貫徹是否徹底。另外,考察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是否得到了強化,從而規避內控風險、提升資金利用率。
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規程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是委托相關審計部門審計完成的。一旦審計匯報結果、審計建議書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報告“出爐”,則宣告審計的完成。其步驟為:
(一)制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審計部門在接受委托后,應依據審計工作準則制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審計的匯報方法、分工合作、問題處置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劃。
(二)審計前進行調察
該環節要求事業單位對財務歸屬問題、機構建設、人員編排做出說明并拿出報告并說明職業范圍或運營范圍。另外,應出示銀行賬戶、會計報告等相關的原始報告及電子財會信息表。
(三)審計通知書的傳送
審計機構應在經濟責任審計開始前三天向事業單位傳送審計通知書,并抄錄審計通知書給事業單位的管理人。
(四)經濟責任審計的進行階段
該階段包括的內容有:搜集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材料并且要求事業單位出具領導履行經濟責任的匯報資料。另外,還應收集重要的經濟策劃的記錄材料。
(五)草擬審計報告并征詢被審計事業單位的建議
審計告一段落后,由審計單位負責草擬審計報告,并綜合事業單位領導的建議,必要時對審計報告進行整改。
(六)審計結果報告的出爐
審計機構依據審計結果制作審計結果報告,并上交省市或國家審計機關。另外,還應抄錄一份審計結果報告給事業單位的領導層。
三、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方式
(一)領導層的內控評價方法
內控調查的方式主要有:通過問詢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檢查內控文件。另外,通過觀察被審計事業單位的運營情況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來確定評價方法。因此,通過觀測不同的工作環節和整個工作體系,可以明確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體制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實質性的檢測辦法
實質性檢測的一般辦法有:通過基本的財務審計,結合具體的會計審計目的,對不一樣的審計目標采取不同的審計辦法。該類審計測試辦法的內容包含:對經營業務是否符合法律規范進行審計、對會計賬目的完整度進行審計并對財會賬目的可靠性進行審計等。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領導層應肩負起經濟責任,在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應全力配合,從而規避審計風險,保證審計結果的可靠程度。要做到該點,寄希望于審計部門一步到位是不現實的。監管、財務機構與審計部門應通力合作,并且多交流多溝通。審計部門在事業單位各部門的有力協助下審查財會材料,而監管部門則查閱百姓的意見薄做到內部檢查外部抽調。另外,審計人員也應不斷提升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不斷提升執法技能、完善服務態度。秉承謹慎、公平、實事求是的工作風格和服務態度,幫助事業單位規避風險。對于審計過程中實證不足、評定標準不明確的情況,審計單位應只作披露而不作評定,進而有效規避因得到的證據不足引起的審計風險。相信在事業單位和審計部門的通力合作下,會進一步強調承擔經濟責任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事業單位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1]霍懷功.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及其評價體系[J].交通財會,2012,(8):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