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刑法案例分析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刑法學是一門很重要的法學專業主干課程,具有內容多、難度大、不易掌握等特點,抽象的法律解釋容易枯燥。獨立學院學生,更需要培養他們的實踐操作能力。刑法案例教學不但能使抽象、復雜的法律條文變得簡單、易懂,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師的素質,有效地檢測教學效果,通過開展案例辯論、案例分析,啟發學生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創新精神和團隊合作能力,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一、目前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存在的問題分析
近年來,獨立學院刑法教學中已經普遍穿插了案例教學,但由于獨立學院發展歷史不長,師資隊伍還不很穩定,教研投入力度有限,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還存在不少阻礙和問題。
1.案例教學方法相對單一。理論講授法仍然是當前獨立學院刑法課程教學的主要方法,講授過程中任課教師大多會穿插案例教學,但案例教學方法較為單一,舉例的方法是通常使用的方法,主要用于解釋某一刑法基礎理論知識。“案”“理”結合不緊,很多時候是教師設問,教師自己回答,學生參與程度低,學習積極性沒能充分調動起來。教師沒能精心設計案例教學課程,在教學活動中仍然扮演著中心角色,案例討論的課堂組織不到位,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沒能得到培養和鍛煉。
2.案例教學課時不足。很多獨立學院刑法教學按總則與分則分上下兩個學期完成教學,每學期周課時3節,其中實踐教學課時沒有硬性規定,因需要講解的內容較多,整個刑法教學基本以理論講授形式進行。案例教學需要全面了解案情、分析探討爭議問題,常常要花不少教學課時,很難從現有的每周3節課時里抽出時間組織案例教學。
3.教學案例沒有系統化。案例的選擇直接關系到案例教學的質量和效果,任課教師往往隨機從網上收集案例,很多案例都近乎虛擬,案情設計有些理想化,案例爭議性較小或代表性不強,當地法院時新的審判實例使用不多,沒有形成統一的刑法教學案例集。
4.案例教學考核方式不盡科學。案例教學考核機制不健全,目前針對案例教學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期末考試的案例分析題,這種考核方法帶有較大的偶然性,且不能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
5.案例教學配套機制不健全。案例教學不僅涉及教學方法和理念的革新,還需要教師素質的不斷提升、教學管理和教學內容的不斷完善以及學生的積極配合和參與。但從當前獨立學院案例教學的實際情況來看,在案例教學的教學思想和理念上尚未形成正確、統一的理解和認識,任課教師組織案例教學的積極性不高,教研組織力度不夠,而且,案例教學師生素質也難以滿足嚴格意義上案例教學的要求。
二、獨立學院刑法案例教學改革設想
獨立學院的應用型人才培養定位要求學生具有更強的實踐能力,刑法案例教學的改革和運用是切實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途徑。
(一)改革刑法案例教學模式
刑法案例教學本身是個復雜的過程,其中不僅涉及教師的講授方法,還涉及學生的參與方式和課堂氛圍。在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根據教學內容靈活采取多種教學模式:
1.列舉案例教學模式。這是目前大多數獨立學院刑法教學過程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一種模式。列舉案例教學是指教師在授課中,為了解釋某一法律理論、法律條款或某一實踐問題而列舉一個或一組案例進行示例性解說的教學方法。列舉案例教學對案例的細節沒有過多要求。可以是幾句話就講完的一個案例,也可以是在一節課內講完的一個案例。既可以是實際案例,也可以是教師根據有關材料加工而成的案例。
2.課堂案例討論模式。課堂案例討論模式可選擇使用,課堂討論可以小組討論或對抗辯論形式進行。重要的討論案例應課前提供給學生預習。小組討論時小組成員可相對固定,一般為4-6人,小組討論時,每個成員都要求充分表達個人觀點,教師可選擇部分小組當堂進行觀點闡述,最后任課教師進行點評分析。對抗辯論通常將全體學生按照觀點不同分為2-4個小組,經充分討論后以小組形式當堂進行課堂辯論。辯論過程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增加同學、師生間的交流和了解,也能有效地培養和鍛煉學生的表達與合作能力。
3.模擬法庭模式。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教學可與“刑事訴訟法學”課程教學同步進行。由學生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律師角色,利用律所或法院提供的真實案例,按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模擬審判。學校需建設模擬審判法庭,并購置必要的服裝和器具,力爭達到仿真效果。模擬法庭教學需要做多方面的準備工作,使用次數不宜過多,一學期以3-5次為宜,每一個角色可由3-5人擔任,學生可更換角色進行操練。
4.法律診所教學模式。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由教學單位開設的,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們憑借自己已經學到的法律知識去辦理真實案件的教學方式。診所通過指導教師(Clinic Professor)指導學生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文書、或參與案件等方式,促使學生在具體辦案過程中主動學習法律和運用法律,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同時,也使學生應有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得到增強。
筆者所在單位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江西省第一家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直以來,利用這一平臺,在法學專業教師的指導下,組織學生對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咨詢、代書、調解、調查和訴訟等法律服務。學生參加法律服務的熱情很高,所有參加法律援助的同學都認為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學到了許多課堂教學中不能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得到了有效地培養。這種教學模式一般是利用課外時間進行,需要任課教師課外進行單獨指導。辦案過程中,教師可拿些典型問題到課堂討論,教學效果非常好。
(二)合理分配教學時間,保證必要的案例教學課時
《刑法學》計劃課時一般為108-126課時,而需要講授的內容較多,如果面面俱到,則完不成教學任務,根本沒有案例教學所要求的分析和討論時間。任課教師應合理分配講授課時,挑選各章節的部分內容著重講解后,類似內容可通過案例教學形式完成。這樣既避免了連續理論講解的枯燥,又挪出了案例教學時間,培養了學生的實踐能力。特別是刑法分則的講解不需要面面俱到,只需挑選重點罪名進行案例討論式教學。
本課題組還設計在《刑法學》課程結束后,作為必選課程開設一門“刑法案例分析”課程,約18-20課時(9-10周),時間安排在大三年級。主要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分析、討論,鍛煉學生邏輯思維及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同時緊密結合司法考試題型,訓練學生充分運用已有的刑法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法律診所式教學也可在這一階段進行。
(三)收集典型刑法案例,編輯刑法教學案例集
案例的選擇至關重要,過于簡單的案例,沒什么爭議,提不起學生的興趣;案例太難,讓學生不知從何下手,則會產生畏難情緒或依賴思想,容易造成冷場,也不利于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所有案例的選擇一定要有針對性,難度要適宜。
采取案例教學法,應該精心選擇并編寫系統案例。選編案例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其一,案例要新穎。即盡可能選擇司法實踐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學更加貼近現實生活,并通過案例討論了解司法實踐中提出的新問題。其二,案例要典型。即緊密圍繞所要傳授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理論選編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以達到通過案例討論使學生加深理解法學基本理論之目的。其三,案例要系統。根據不同章節的教學內容配備相應的典型案例,理論和實踐緊密結合,同時,根據理論學習的需要選定案例,并設置問題的廣度、深度和難度。其四,案例要多樣。既要選擇僅涉及一個問題的單一題眼的案例,也要選擇適量的綜合性較強的案例;既要選擇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微小案例,也要選擇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大案要案;既要選擇已有確切答案的案例,也要選擇爭議頗大,尚無定論的案例。
(四)改革刑法學課程考核方式
刑法學課程考核和成績評定可由三部分組成:平時成績、面試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
1.平時成績。課堂表現應作為學生平時成績的重要部分,課堂案例分析和討論是記錄平時成績的重要依據。任課教師要對學生課堂案例分析討論時的表現進行及時的記錄和評分,這有利于調動學生參與案例研討的積極性,保證學生適應從被動旁觀者到主動參與者的角色轉換。
2.面試成績。面試以現場抽題并口頭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主要題型為案例分析。面試可以很好的檢測學生的口頭表達、邏輯思維、心理素質以及應變能力等。學生抽題后需有必要的思考時間,教師當堂根據學生表現,記錄學生得分。評分時既要關注學生對問題的判斷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對問題的分析和思維過程,教師需及時點評,肯定優點,也指出不足。
一、本科專業學生對經濟法學課程的學習現狀
本課題主要以“經濟法學的探究式教學方法”為研究內容,通過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對經濟法學這門專業基礎課的教學目標和實施方案進行深入的研究與探索,本調研組成員共發放問卷500份,收回有效問卷480份,問卷回收率達到96%。本次調研對象為本校經濟法、民法、行政法、國際法、刑法專業的本科生,主要針對大一、大二、大三的三個年級。本次調研分別從大學生“對經濟法學這門課的認識”、“探究式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對探究式教學方法的評價”等幾個板塊進行調研和重點研究。(一)對經濟法學這門課的認識針對不同專業不同年級的學生,根據統計結果,12%的學生認為經濟法這門課很實用,30%的學生認為理論與現實有一定的差距,58%的學生認為有些脫離現實,不實用。從學生的反饋信息來看,大多是學生反映經濟法這門課比較晦澀難懂,尤其是基礎理論部分,里面涉及到的學科范圍很廣,有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哲學和倫理學方面的知識。比如偶在解釋經濟法本質屬性時,會運用到信息不對稱理論、不完全競爭理論、外部性理論去分析經濟法的現象。學生往往覺得這門課比較深奧。(見圖一)(二)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1.課堂教學方式和內容方面:在教師課堂教學方式和內容方面,有46%的學生喜歡教師在課堂上提問,與學生互動,58%的學生喜歡教師在上課的過程中提出問題、討論問題、歸納結論。其中42%的學生認為老師在上課的過程中應多講一些案例,因為經濟法的內容比較宏觀,如果多加一些案例,可以幫助學生更好的理解相關的知識點。23%的學生喜歡合作交流,老師上課的時候應多與學生互動,這樣能更好的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在課堂教學方式上,有65%的學生喜歡上課以PPT為主,板書為輔。有45%的學生認為PPT的制作應體現出基本的理論框架,文字不宜太多但要能體現出基本的理論框架。在“你比較喜歡的課堂形式”這一問題中,58%的學生喜歡老師提出問題、討論問題、歸納結論;23%的學生喜歡合作交流;14%的學生喜歡老師講授、5%的學生喜歡自學。2.作業完成方面:在作業方面,26%的學生認為能很認真的完成老師所布置的書面作業(論文或案例分析),58%的學生認為能較認真的完成老師所布置的書面作業(論文或案例分析),12%的學生認為能馬馬虎虎完成老師所布置的書面作業(論文或案例分析),只有4%的學生認為能完成一部分或不完成。在閱讀相關書籍或期刊等學術資料方面,25%的學生認為能很認真的完成,47%的學生能較認真的完成,15%的學生能馬馬虎虎完成,13%的學生能完成一部分或不完成。在交流學習方面:有22%的學生能很認真的完成,有30%的學生能較認真的完成,有38%的學生能馬馬虎虎的完成,有10%的學生能完成一部分或不完成。在總結歸納,完成階段性知識的梳理方面:有5%的學生能很認真的完成,有25%的學生能較認真的完成,有48%的學生能馬馬虎虎的完成,有22%的學生能完成一部分或不完成。3.課程學習方面:在課程學習方面:有12%的學生能非常積極的進行資料收集,完成課前預習,有46%的學生能積極的進行資料收集,完成課前預習,有42%的學生不能積極進行資料收集,完成課前預習。在關注與經濟法學相關的圖書、期刊和網站方面:有15%的學生能非常積極,58%的學生積極,27%的學生不積極。在提出與課程學習有關的問題方面:有17%的學生非常積極,43%的學生積極,40%的學生不積極。在進行研究和調研方面:有15%的學生非常積極,35%的學生積極,40%的學生不積極。在自主交流學習方面,有20%的學生非常積極,38%的學生積極,42%的學生不積極。在開展主題討論方面:有15%的學生非常積極,42%的學生積極,43%的學生不積極。(三)對“探究式”教學方法的效果評價在學生對“探究式教學”課堂的評價方面:有68%的學生表示非常喜歡、有27%的學生表示喜歡,有5%的學生表示不喜歡。在“談談你對探究式教學方法的看法”這道題時,有85%的同學認為探究式教學方法有助于提高他們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74%的同學認為探究式教學方法有助于理解相關理論和知識點。有65%的同學認為探究式教學方法促進了他們上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55%的學生表示探究式教學方法提高了他們學習本門課程的興趣。(見圖三)
二、原因分析
(一)對經濟法學認識的原因分析經濟法課程作為法學專業核心課程之一,其理論體系還在不斷的充實和完善過程中,經濟法所涉及的知識面比較廣,關系到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因此學生在學習時感覺經濟法的體系比較龐雜,內容比較高深。縱觀法學的發展歷史,經濟法是最能直接作用于經濟關系的法,學生往往對經濟法學的期待很高,通過對經濟法的學習,希望能夠增強自身對經濟現實和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二)對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的原因分析通過我們的調研發現,在教學內容上,大三學生比大一學生對到案例和理論知識相結合的講解需求更大。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大三學生已經學習了相關的法學核心課程,在掌握了一定的理論知識后,對實踐的需求愈發強烈。在課堂教學方式上,大多數學生喜歡多種形式的教學手段,比如現代多媒體的應用,這種新型教學工具能夠充分發揮其使用方便、信息容量大的優勢。(三)對“探究式”教學方法效果評價的原因分析盡管學生對“探究式”教學方法普遍抱有支持的態度,但是在課堂實踐中,師生之間的良好互動往往收效甚微。法學教育不同于其他學科的教育,不僅是對學生法律職業的培訓,更是從法律政治學的意義上的一種精英式教育,因此,對教師來說,不僅要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更要關注學生的創新能力。如何將所學的知識和現實緊密聯系,是對教師的一大挑戰。教師在講課過程中,不僅要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還要注重對學生法律思維的訓練。如學生的查閱資料的能力,分析問題、口頭表達、綜合運用的能力等。因此對教師的備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師在備課過程中必須掌握大量的經濟信息和經濟法案例的資料。以探究式教學方法為例,首先應以學生為主體,在建構“自主、合作、探究”式課堂教學模式時,要充分考慮傳統教學模式和現代教學模式的優勢互補,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以學生為主體和中心,將學生的地位由傳統模式的被動接受者轉變為主動參與者。從傳統的“老師為中心”轉換為“老師為指導”,進而從“填鴨式教育”轉換為“探究式教育”。具體來講,探究式教學模式就是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以解決問題為核心通過案例分析、分組討論等的方式的訓練達到對理論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三、總結
經濟法學作為法學類的專業基礎課程,在為學生打牢基礎理論學習的前提下,有針對性的對高年級的學生改變教學方法,引導學生主動思考、積極參與、搜集資料,找出自己對問題的看法,這是鍛煉學生關注經濟現實和提高分析能力以及培養思考問題習慣的關鍵所在。在實踐中,可以采取小班授課的方式,保證每個學生都能有機會和老師進行交流并參與互動。同時,在課堂上老師可以在關鍵的問題上放慢節奏,通過提問的方式引導學生回答,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發掘學生的思想,幫助其增強自信心和口頭表達能力以及鍛煉學生分析問題的邏輯思維能力。在授課形式上,可以打破傳統的老師在講臺,學生在下面的授課布局,老師可以主動走到學生當中,讓大家拉近彼此的距離,老師也是其中的一員,有利于營造輕松、平等的授課氛圍。知識與能力的獲得并不是依靠教師進行強制性灌輸而來,而是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主動思索、親身體驗出來的。在探究式教學環節中,可以采用事先布置相關案例和討論的內容,圍繞討論的內容分組,小組討論后再進行小組展示,最后可以交叉提問,再由老師歸納總結。因此,教師在實踐操作中,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第一,整合司法資源,選擇典型案例。所謂的典型性,即是指該案例不僅能詮釋經濟法律規范的實質內涵,而且能和學生們的現實生活緊密相關。第二,編輯典型案例,設計探究問題。問題的設計是探究式教學模式的一個重要環節,這一教學過程既是對原有知識經驗的豐富、充實又是對現有知識的調整和重構。面對生活中復雜的真實案例,首先要找出經濟法律規范與實際案例的契合點,這個契合點就是學習環節中所要認識的問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教師應根據經濟法學科的特點面對不同專業的學生,創設案例中與教學內容相關的問題。第三,幫助學生組建學習團隊,營造參與氛圍。探究型教學模式強調學生的積極參與,通過分組組建團隊,由小組成員共同完成一個研究問題,并在課堂上發表意見和參與討論。通過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使學生在分析問題時能夠充分展現和闡述自己的觀點,這樣既能鍛煉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又能提高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第四,有效利用網絡學習工具。在學習過程中,教師可以充分利用網絡信息平臺,在課前將需要討論的案例提前布置給學生,使學生在課余時間可以做好準備。
參考文獻:
然而與理論性課程相比,實踐性課程尚處在配角地位,內容零散,缺乏統一明確的標準,急需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嘗試
經過近幾年來法學教育的改革和發展,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一方面,案例分析、實習、畢業論文等傳統的實踐教學得到了發展;另一方面,模擬法庭、法律咨詢、法學講座等新型實踐教學形式不斷涌現,豐富了法學實踐教學的內容。目前,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本科教學中采用的實踐教學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案例分析教學。案例分析是法學教學中常用的教學手段,基本上貫穿于法學教學的始終。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學習了基本的法學理論以后,必須進行實際操作,否則就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案例分析就是將法學理論與實踐通過身邊發生的真實案件結合起來,達到培養學生實際分析問題的能力。據筆者了解,大部分法學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都會根據教學目標和內容的需要,選取一些典型的案例,幫助學生理解、鞏固所學的法學知識。案例分析在法學教學中的運用,不僅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培養了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受到了學生的歡迎。
2.模擬法庭教學。模擬法庭教學是以模擬法院開庭審理的方式,學生根據教師提供的案例資料,分別扮演不同角色,依照法院開庭的程序,親自參與案件的審理,將課堂中所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司法技能等綜合運用于實踐,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法學教學模式。自1998年西藏民族學院建立模擬法庭以來,在每學期期末,為了鞏固所學的知識,讓學生全面參與,都會舉行一兩次模擬審判。模擬審判的案件既涉及刑事、民事,還涉及行政案件,目的是讓學生全面的了解與案件有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訓練學生實際操作技能。
3.法律咨詢。法律咨詢是西藏民族學院法學社最主要的活動方式之一。學生利用休息時間,在公共場合設法律咨詢點,對前來咨詢群眾的法律問題做出解答,提出意見。法律咨詢活動既檢查了學生對理論知識掌握的程度,又培養了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觀摩教學。為加深學生對法學理論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西藏民族學院與相關部門聯合,分別在咸陽與西藏共建立了10個教學實習基地。實習基地涵蓋公檢法司等部門。通過對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卷宗材料的查閱、通過旁聽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等,學生對所學知識有了一個感性認識。觀摩教學的運用,使學生對司法機關的工作程序有了更直觀、更深入的了解,從而提高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5.畢業前實習。實習就是讓學生深入到公、檢、法院或律師事務所協助公安人員、檢察官、法官或律師辦理實際案件。畢業前實習是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學的一個實踐環節,每一位學生必須參加,實習時間是在大四第一學期的9月份到10份,為期一個月。實習地點由學生自己選擇,可以去實習基地,也可以自己聯系實習單位。在實習結束后,每一位學生必須上交一份實習報告、一份實習單位鑒定表以及一份實習日志(這是由學校統一制作,發給學生的)。最后由法學教師對實習報告予以評改。
6.畢業論文寫作。畢業論文是在學生完成實習任務后,根據老師擬定的或自擬題目,在老師指導下,進行論文寫作。畢業論文寫作是學生綜合知識的反映,是培養學生獨立分析、獨立解決問題能力的一個手段。
7.實踐教學課程的設置。2008年,西藏民族學院對05級法學本科學生開設了民商法、刑法案例評析等一些專門的實踐教學課程。不僅如此,還改革了過去法學課程全部講授的方法,專門留出一部分學時作為實踐教學。以筆者講授的34學時的侵權行為法為例,在2007年以前,34學時均為講授,現在講授30學時,實踐教學4學時。
經過近幾年實踐教學在法學本科教育中的嘗試證明.實踐教學是法學理論教學的延伸,是教學中的重要環節。運用實踐教學模式,對于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的綜合判斷能力和創造性思維能力,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實施的障礙
盡管民族院校法學教育在實踐教學方面做出了種種努力和探索,但因種種原因,仍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的弊病。
1.課堂人數規模過大,實踐教學環節難以推進
隨著我國教育規模的擴大,法科學生招生數量也
轉貼于
在迅猛增加。西藏民族學院2004級法學本科292人,2005級則達到了321人。面對如此龐大的學生規模,學校只能安排大班授課,一個教室聽課的學生常常在1 00人左右,從而導致推進諸如課堂討論,模擬法庭、法律咨詢、觀摩教學相當困難。
2.學時安排較少,實踐教學難以開展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西藏民族學院為法律專業本科生開設了必修的14門核心課程,同時為了使他們能夠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并適應民族地區法制人才的需要,在14門主干課程之外,又開設了大量的專業選修課。核心課程和選修課分配在七個學期中,每門課的課時是非常有限的。有限的課時,只能夠對法學概念、原理等基礎知識進行講授,所以目前法學本科教育仍以課堂理論教學為重心,教學過程也以教師為主體,學生只是被動的接受者,教學方法仍是“填鴨式”,教學考核還是期末一次性的閉卷考試。雖然在教學改革后,本文由收集整理每門課程中都計劃有實踐教學時間,但實際上都被理論知識講授所占據,實踐教學難以開展。
3.實習、畢業論文流于形式
集中一個月的實習,雖然可以讓學生親自去體驗案件的處理,但公、檢、法這些機關工作都有嚴格的規程,學生們在實習中大多只負責裝訂案卷、隨同取證、庭審旁聽等事務性的工作,學生感到實習枯燥無味。再加上學校并不要求學生集中實習,而是自行聯系實習單位分散實習,有些不自覺的、或者要復習考研、聯系工作的學生就只實習很短時間,甚至根本不實習,結果使得實習流于形式。學生撰寫畢業論文,都是利用網上資源,粘粘貼貼拼湊而成,缺乏實際的調查和相關數據,畢業論文質量較差,根本達不到畢業論文寫作的目的。
4.實踐教學方式缺乏統籌安排
法學實踐教學方式雖然多種多樣,但不同的實踐方式適用不同的學生。如觀摩教學適合不具備系統法學理論知識的低年級學生,而模擬法庭由于要求學生儲備較為豐富的實體法程序法知識適合于高年級學生。西藏民族學院法學實踐教學形式雖然較多,但卻對實踐教學方式沒有系統規劃,缺乏統籌安排。不管是低年級還是高年級的學生,都組織去觀摩,開展模擬法庭,進行法律咨詢。表現出的是學生對實踐教學的積極性并不高,走過場、混學分的現象比較嚴重,致使實踐教學的效果大打折扣。
5.教師自身的實踐能力差
教師是法學實踐教學的指導者,法學實踐教學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教師的素質。據筆者對西藏民族學院法學教師的了解,15位專業教師大多是從學校到學校,知識結構一般為純理論知識,缺乏法律實踐工作經驗。其中兼職從事律師工作的僅有2人,13人從未實際從事過實踐工作,這必然對西藏民族學院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產生很大的影響。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中實施的思考
實踐教學在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過程中所遇到的障礙,阻礙了實踐教學功能的積極發揮,使得培養民族地區素質型法律人才的目標難以實現。如何通過教學改革強化法學學科的實踐教學,是民族院校法學本科教育面臨的重大難題。通過反復探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打破制約實踐教學功能有效發揮的瓶頸。
1.統籌規劃,建立三層次的實踐教學體系
為調動學生參加實踐教學的積極性,民族院校法學教學大綱應針對學生的實際情況,對實踐教學統籌規劃,建立起三層次的實踐教學體系。第一層次,在一二年級,以法學理論知識為基礎、以案例教學等方法為手段,結合觀摩、見習等方式,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對法律的感性認識;第二層次,在二三年級,依托模擬法庭、法律診所課程,進行實驗教學,訓練學生的職業能力;第三層次,在三四年級,通過實習、畢業論文寫作、參加法律咨詢等活動,鍛煉學生思維能力、表達能力,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事業心。
2.設計、制定實踐教學內容的具體實施方案
針對各專業課中規定的實踐教學時數只是表現在紙上,而未落實到課堂上這種情況,我們應在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中,不僅對理論教學的內容進行設計,而且也對實踐教學的內容進行設計并對該內容的具體實施提出方案,對學生這方面內容的練習和掌握提出要求,同時,還應當對此內容進行檢查考核的方式進行規范,從而使實踐教學真正落到實處。
3.建立對學生實習指導與監控機制
對法學專業實習的監管不力是引起當前法學專業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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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于形式的主要原因。為提高實習質量,我們應加強實習中的指導與監控。首先,實行教師實習指導責任制。把學生直接分給法學教師。由教師負責掌握學生的實習情況。教師平時要去抽查,一方面檢查學生在實習單位遵守紀律的情況,另一方面掌握學生實習任務的進展與完成的情況。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對所負責的學生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其次,發揮實習教師的作用。由于法學專業實習具有分散實習的特點,單靠校內指導教師的作用顯然難以保證實習的預期效果,因此,還必須充分發揮實習教師的作用。由他們對實習學生進行考勤、工作管理。
[論文摘 要]價格法的基本制度為價格法的主要教學內容,要從具體環節上、學科互動上運用理論教學途徑;要通過案例教學法、教學實習、了解國家和地方價格立法體系等實踐教學途徑來領悟價格法的教學內容。
法律對于市場經濟的重要性在于法律秩序使市場行為有一定規則,法律原則如同競爭原則一樣,是市場經濟的最高原則。價格法的法治作用至關重要,價格法的宣傳與教育、研究與學習同樣至關重要。
一、價格法的內涵
價格法是調整價格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指國家為調整與價格的制定、執行、監督有關的各種經濟關系而制定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價格法的調整對象概括地講就是指與價格的制定、執行和監督有關的各種價格關系。
二、價格法的教學內容
價格法的教學內容主要包括了解價格法的概念、地位、作用;知悉我國的價格管理體制;掌握經營者價格行為;懂得政府定價行為;價格監督檢查以及違反價格法的法律責任等等。掌握價格法的基本制度,其核心內容則要掌握我國的價格管理體制、經營者價格行為、政府定價行為、價格總水平調控、價格監督檢查、違反價格法的法律責任等。
三、價格法的教學途徑
(一)價格法的理論教學途徑
1.通過理論教學學時從具體環節上掌握價格法的教學內容。從了解價格及價格的作用為起點來了解價格法的地位與作用,明確其任務。在講授經營者價格行為上要通過經營者定價的原則與依據、經營者的價格權利與義務、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等環節來闡述此問題。在講授政府定價行為上,要闡明政府定價的范圍、原則、依據、政府定價權限劃分、政府定價程序等。在介紹價格總水平調控內容時,除告知學生了解價格宏觀調控的一般目標、手段外,特別要了解緊急情況下的價格干預措施的必須性、手段與作用。對于價格監督檢查要知曉價格監督檢查機構及其職責、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的途徑與作用、價格違法行為舉報制度等。針對違反價格法的法律責任,要從經營者的法律責任、政府部門及其價格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幾方面來加以論述。
2.通過學科互動從關聯環節上掌握價格法的教學內容。價格法的教學內容除在經濟法課程內容中會涉及到外,在行政法、刑法等課程中或多或少也都會涉及到。在經濟法領域,價格法內容主要歸屬于宏觀調控法領域,不過在市場規制法領域也存在價格法的相關內容。在行政法課程中,政府針對價格的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同樣是值得關注的方面。
在刑法領域,價格違法犯罪內容的體現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我國刑法對價格犯罪歸類沒有明確的直接的規定情況下,有學者曾以犯罪客體為標準,將價格犯罪分為商品和服務價格犯罪、行政性收費犯罪[1]。價格犯罪在實踐中往往具體體現為操縱市場價格罪、低價傾銷罪、價格欺詐罪、牟取暴利罪等。從價格法的上述內容體現來看,教師在講授價格法時,應從經濟法、行政法、刑法等學科互動的角度出發,比如在經濟法課程內容教學中貫穿行政法、刑法等課程中涉及價格法的內容,使學生對價格法能夠全面地掌握。
(二)價格法的實踐教學途徑
1.通過案例教學法來進行實踐教學。相對于傳統的以教師講授為主的“注人式”教學法案例具有形象化、具體化的特點,在教學中,案例可以起到重大的作用。價格法領域有很多典型性的案例,了解這些案例對深入了解和掌握價格法的相關內容是大有幫助的。比如,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曾于2007年9月18日至19日在山東省召開了“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例分析會”,從全國各地報送的案例中精選出石家莊市洗車行業價格壟斷案、山東某啤酒企業低價傾銷案、上海某房地產公司價格欺詐案、某貿易有限公司牟取暴利案、 某互聯信息服務分公司價格欺詐案五個典型案例在會上進行了研討分析。 地方上物價管理部門公布的案例也是典型的寫照。
2009年7月23至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召開了第二屆“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例研討會”。研討會采取“以案說法”的形式,選取新疆、浙江、上海、廣西和安徽的五起典型案例,以ppt演示的方式,對案件事實、爭議焦點、法律適用、經驗啟示作了詳細介紹。這些案例既有價格串通、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案例,也有行政性收費領域的典型案例,還有涉及復議和訴訟的案例。涉及價格串通的構成要件、個人行為與職務行為的區分標準、違法所得的計算、行政程序與司法程序的關系、證據的證明力等諸多法律問題[2]。案例研討會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具體體現,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對口措施,引入案例研討法、案例培訓法和案例公布法等三種核心案例法,使得價格法制工作與法制建設取得了極大的推進。同時,這些案例在教學上也同樣是具有極大意義的,通過案例學習,能夠有效、具有針對性地學習價格法的相關知識。
2.通過教學實習來進行實踐教學。近些年,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價格管理監督上做出了自身的努力。學生在學習價格法時可去物價管理和監測部門進行實踐學習,了解價格監督管理體制,了解價格法制建設步伐。可通過物價管理部門的介紹了解物價執法部門的手段與程序等。可通過了解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等了解價格行政許可事項、通過了解監審證辦理 收費許可證辦理等方式了解與價格有關的非行政許可事項。通過了解食用油、肉禽蛋、副食品等城市居民食品零售價格監測、成品糧價格監測、城市居民日用工業消費品零售價格監測、成品油等能源價格監測、有色金屬等工業生產資料銷售價格監測、交通運輸等城市居民服務價格監測,從而掌握各項價格監測制度以及價格監測專項報告制度、政府所采取的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
3.通過深入了解國家和地方價格立法體系來進行實踐教學。199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是我國價格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它標志著我國價格管理開始進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以《價格法》為中心,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價格法體系。這些法律、法規、規章主要有《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價格監測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規定》、《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管理辦法》、《食鹽價格管理辦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等等。在地方價格立法上也是如此,各省出臺的與價格監督管理有關的地方法規規章是學生學習的內容與途徑。對這些地方立法及時了解,更能從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來了解價格法的實際體現。
法律素養,是一個綜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識、法律理論、法律心理、法律觀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構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識和理論是基礎。
大學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夢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養如何,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黨的十指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快速提升大學生的法律素養是高等學校參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不可推卸的職責。因此,我們應“在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時,應當高度重視人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逐步形成對現代法治精神和價值取向的認同和接受,達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觀念性法律文化內在協調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重要意義
(一)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指出,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實現依法治國進程的宏偉藍圖中,公民法律素養的提高具有基礎性地位,也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公民法律素養的高低決定著一個國家的法治土壤。大學生是各行各業的生力軍,大學生法律素養的高低影響著我國公民法律素養的整體。例如,隨著公務員法的實施,“凡進必考”成為青年人進入公務員隊伍的硬性要求。縱觀我國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招考要求,除人大機關(我國主要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主要招錄法律專業畢業生之外,大多數機關招錄各類專業人才。因此大學生在校期間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影響著公務員群體(法治實施者)的法律素養。
(二)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培養新世紀人才邁向人才強國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科技是關鍵,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后確立了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精準地把握了新經濟時代下實現我國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脈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養人才的可持續發展體系。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我國教育發展還處在不發達階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還處在落后階段。目前,高等教育發展最大的瓶頸是知識教育與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擔負著在市場經濟和就業市場沖擊下,形成教育知識、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務。在培育學生德育時,塑造學生法律素養成為主要內容,法律素養能夠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學生法律素養是大學生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利益需求呈現多元化態勢。一位大學生日常生活中面臨著諸如:購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經濟交往問題,進入社會后,面臨著就業、創業、婚姻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產生糾紛后,法律修養比較高的青年首先應當抱有理性冷靜的態度去處理,其次甚于運用法律知識來解讀,用比較低的成本(法律途徑)而非過激等行為來實現自己訴求。在校期間,學校應當及時關注在校生權益維護問題,有效避免學生過激化、極端化的維權行動。
二、大學生法律素養亟待提高
(一)大學生犯罪問題觸目驚心
在校大學生犯罪主體廣泛化,高學歷犯罪現象凸顯。涉案在校大學生不僅包括大專生、本科生,還包括碩士、博士,且涉案大學生不乏名牌高校學生。據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對2010至2011年對該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況統計,該院所承辦涉案75人中,碩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碩士生,因酒后尋釁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輕傷、2名輕微傷。1名博士因感情糾葛,造成被害人重傷。同時大學生犯罪手段凸現智能化。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2件2人,傳播物品1件1人,倒賣車票1件1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槍支1件1人。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大學生犯罪的手段也隨之發生了變化,他們接受過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識面廣,往往利用現代化先進科學技術來進行犯罪活動,凸現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學的大學生張某,擔任國外某管理員,通過互聯網上傳、,對該網站進行管理,案發時,該網站的點擊量達到約16萬次。
(二)大學生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
目前,無論是專科生還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礎課教學中存在著以下“三少三多”現象,即“課時少、專業教師少、教學花樣少,學生多、講授多、理論知識多”。學生抵觸情緒,法律虛無主義,應付考試而學習的情況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課程內容設置不夠科學,目前高校法律基礎課與思想道德一起作為一門課程來開設。其中法律部分分為法律基本理論和我國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憲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擠在擁擠的最后一張,一般用兩三節課將其講完,效果可想而知。(2)專業教師匱乏。很多從事法律基礎課教學的老師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從未真正研究過法學,其教學效果可想而知。(3)教學手段單一。在授課時,一般采取灌輸、照本宣科、填鴨式,使得學生容易產生疲勞乃至厭惡情緒。(4)學校不重視。一般而言,學校更重視德育、輕視普法,將法制教育從屬于德育范疇。在整個政治理論課里面,老師和學生更為看重哲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概論,而“思修法基”則屬于邊緣課程。很多學校師生,直接將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知識課程簡稱為“思品”課,這或多或少體現著“法律”基礎課教學的尷尬地位。
(三)法律意識、法律思維尚未養成
法律思維是運用法律原則、精神和規定思考處理判斷法律問題的趨向和看法。法律思維的養成是漫長的過程,其中法律意識是基礎。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人們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和看法,對現行法律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界定,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是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以及法制觀念等。”目前,大學生法律意識和思維方面存在極大的欠缺,主要表現在:(1)法律基本范疇、概念掌握不清。在學生中,以下幾組概念容易產生混淆:“權利”與“權力”、“法制”與“法治”、“被告”與“被告人”、“檢察”與“檢查”、“司法機關”與“政法機關”。對以下幾個基本范疇不能準確把握,權利、義務、責任、救濟、法治、公民、部門法、法律體系、法系、訴訟人、當事人、抗訴等等。(2)對法律知識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學生掌握憲法和刑法知識比較多,而更加貼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經濟法、訴訟法知識相對少。(3)程序意識不強。學生普遍存在國人對待法律的通病——重實體、輕程序。在學習法律知識時候,學生更愿意聽生動的實體法案例,學生更關心“壞人”有沒有受到懲罰,而不關系怎樣接受的懲罰,“壞人”的權利有沒有得到保護。(4)權利意識不高。多數學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鎮壓工具”,“律師是為壞人說話的職業,律師狡猾、詭辯”,“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還要為殺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對待貪污犯哪怕貪污一塊錢也應槍斃”的觀點。
三、大學生法制教育改進方案
(一)豐富教學方法
大學法律基礎課教育不要求把每個大學生都培養成法律人才,但必須把每個學生培養成有法律意識的人才。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學科,甚至可以說是一門工具甚于一門科學。單純的理論講解很難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過多的從理論到實踐也違背認識論。因此,在教學中應當摒棄傳統“填鴨式”教學,結合司法實踐,多措并舉地改進教學方法,使得學生在學習知識的同時感受法治潛移默化的熏陶。比如運用案例分析法、參與審判旁聽、課堂討論、法律辯論式、模擬法庭等教學法等才有可能使學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試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環境下,教學圍繞考試考核也是無奈之舉。因此,某種意義上講,改革教學方式應先從改革考試方式開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變過去重記憶、重突擊的閉卷考試。應當逐步加大對學生利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考察,這就需要加大平日學生課堂表現考察。應該鼓勵學生在課堂上積極參加雙邊互動活動,運用開卷考核的方法輔之以通過課堂討論、研討性論文、調查研究報告等進行考核,從而強化學生學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設法律選修課
有法律專業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師人才資源開始為非法學專業的法律選修課,在課程安排、師資選派、考試方式、學分設置等問題上充分考慮非法學專業學生的基礎和興趣點,開始一些司法實務課程和法律熱門話題課程,充分啟發學生法律學習興趣點。沒有法律專業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師或聘任法官、檢察官來開展。
(四)提高教師實踐教學素質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3)12-0001-04
根據國家本科專業目錄,法學學科只有一個專業,即法學專業。這種專業設計明顯是以“寬口徑、厚基礎”為指導思想的。但是,由于當前社會服務的要求日益多樣化、個別化,所以國家高等教育政策又倡導在寬口徑培養的基礎上“高年級靈活設置專業方向”的做法[1]。根據這一政策,對法學專業的學生可以在高年級(大三開始)按方向進行培養。下面僅就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問題作一些探討。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意義
(一)有助于彰顯法學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
我國從20世紀70年代開展法學教育以來,對于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爭議不斷。各法學院一般都將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專門人才”、“高級人才”等等。這種界定不具體,不符合法學專業的特質,也不能很好地規范法學人才的培養活動。目前,法學教育界基本形成共識,普遍認為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應當定位于法律職業人才。之所以這樣定位有如下兩個原因。首先,高等教育的“專業”是人才培養的重要平臺,是以學科為基礎,對應社會特定的職業需求,把相關的知識組合成若干課程的體系。“專業”必須解決某種社會職業對于人才的規模性需求。在此方面,法學專業也不能例外。其次,法律的功能在于執行和應用。社會上執行和應用法律的活動本身是一種職業。正是社會對于法律職業人才的需求,才催生和促進了法學教育。所以,法學教育必須根據法律職業的基本要求來培養人才。
當前,將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定位于職業人才也得到了國家的承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第二條規定:“法學教育應當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要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法律職業的種類很多,如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等,而律師是最具代表性的法律職業。所以,以律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最能突顯法律的職業教育特質,能夠克服以往法律教育純理論化、抽象概念化和遠離法律實踐的弊端。在當今中國法學教育全面轉向職業教育的前提下,地方高校法學院開設律師方向,無疑具有重要意義。法律職業的同質性和知識背景的同一性,導致律師人才與法官、檢察人才具有互換性。在中國,高水平的律師通過公務員考試就能成為法官、檢察官、立法機關和法制行政部門的公務員。所以,可以說培養律師人才就是培養法律職業的人才的代名詞。
(二)符合分類培養法律人才的改革思路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要求高校要分類培養法律職業人才,并把培養卓越法律人才分為“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高端涉外法律職業人才”和“西部法律職業人才”。這明顯是以職業特點為標準對法律人才培養所做的分類。這三類人才都具有共同的特征――“應用與復合”。但是,這三類人才類型的內部也必須目標多元,規格個別化。“在全球化背景中的法學教育要完成的使命是發展一套成熟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其目標之一就是在保證基礎性法律人才培養適格的基礎上,鼓勵法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特色化和多元化”[2]。當前,分類培養是國家法學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落實到具體高校的法學院,分類培養與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具有異曲同工之效。本科“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是全面推進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要求[3]。“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既是社會需求差異化、個別化、多樣化對于人才培養的總體要求,也是學生自我發展差異化的必然要求。多樣化應當成為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顯著特點[4]。《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規定:“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高校必須以學生為本。以學生為本,就是要為所有學生的發展提供機會、創造機會,為所有學生選擇提供有效的專門指導,要為所有學生的公平選擇提供制度保障。”實施差異化分類培養,就是對“以學生為本”理念的最好應答和詮釋。高校應當盡可能地尊重和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根據學生個性發展的現狀,制定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方案。高校對應社會需要多樣化、學生發展差異化有兩種方式:一是不設方向的“寬口徑、厚基礎”的方式;二是“低年級寬口徑培養高年級靈活設置方向”的方式。前一種是讓學生自我發展個性、自我選擇發展方向;后一種是引導學生差異化發展。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就是后一種方式。
(三)有助于突出地方高校法學專業的辦學特色
當今社會已經進入后工業化階段,社會對于人才的需要日益呈現多元化、個性化、創意化的趨勢。因此,突出辦學特色、培養個性人才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指導思想。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要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樹立全面發展觀念、人人成才觀念、多樣化人才觀念。要大力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形成各具特色的多樣化人才培養模式。”突出辦學特色是高校扭轉和克服“辦學千校一面、培養學生千人一面”的突破口。特色就是優勢,特色是個體存在的根據,特色更是創造力的源泉。突出辦學特色是地方高校必須長期堅持的發展道路。
地方高校突出辦學特色的路徑很多,其中對本校的長線專業進行調整并設置特色的專業方向是重中之重。在調整和設置專業方向時,地方高校一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資源,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目前全國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方向的情況大體如下:一些理工、農林類院校設置了知識產權法方向;醫學類院校設置了衛生法、法醫學、司法鑒定、犯罪心理學等方向;財經類院校設置了經濟法方向;海事、海洋大學設置了海商法、海洋法方向;外語類院校設置了國際法學方向;一線城市或其他律師業務發達大中城市的大學開設了律師方向。高校根據自身優勢來調整或設置專業方向,能高效率地整合和利用資源,可使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差異化、知識背景個性化。這十分有利于滿足社會對各種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法學專業設置的培養方向,一定要立足于寬口徑的法學學科之上。律師方向的設置,并不窄化專業的口徑,而要以寬口徑培養為基礎。本方向的學生在大一、大二所前修的基礎課是法學16門主干課程,其必須做司法考試準備,這能確保其知識背景的綜合性。對于律師方向學生更應當加強應用性和復合性知識的培養,更注重對其進行職業技能與職業素質的培養,這正是律師方向彰顯特色的地方。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及實踐效果
廣州大學是廣州市政府所屬的地方高校。其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始設置律師方向,每年招生40―50人,現已經有兩屆畢業生。下面以該校6來的辦學經驗為依據,論述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應當具備的基礎條件及畢業生培養質量的實踐效果等問題。
(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的條件
1.區域經濟條件。地方高校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以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為直接動力,必須堅持區域特色,體現區域特色。設置律師方向的地方高校應當是位于一線城市或其他經濟高度發達、服務業處于全國領先水平的大城市內。雖然這些城市的大量訴訟類律師業務可能由全國各地的精英人才來承擔,但是本地成千上萬家中小民營企業內部的法律事務外地來的精英人才可能不屑于做。本地方高校培養的律師人才可以填補這一職業空白。在為本地企業培養法律人才方面,地方高校明顯具有地利的優勢。
2.學校教學資源條件。設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必須具有良好的律師學教學優勢,其中設有律師學院是開設律師方向的重要條件。現在,廣州等一線城市和其他經濟發達城市的大學都設立了律師學院。律師學院一般承擔三項律師教育任務:一是律師崗前培訓;二是律師繼續教育;三是律師學歷教育。另外,律師學院還承擔律師學理論與律師實踐問題研究的重任。這項任務最終也能為律師教育提供教學資源。以廣東省為例,廣州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都設有律師學院。這類高校的法學專業開設律師方向就具備了最基本的教學與科研條件。
3.社會合作條件。地方高校的法學專業設置律師方向,必須得到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行業組織及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協助。首先,律師學院的設立,必須得到當地律師協會、當地司法局的支持。這些行業組織和行業管理機關不但要授予本地方高校從事律師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資質,而且必須把律師行業的培訓費劃撥給該高校作為辦學經費。這是律師方向辦學的基礎性條件。其次,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必須選派具有豐富從業經驗和較高學識的著名律師做兼職教師。按律師方向培養學生,需要開設系列的律師執業技能和律師職業道德、素質方面的課程。這類課程必須由從業經驗豐富的律師來擔任。但是,著名律師往往業務繁忙,讓其長期、固定地抽出時間到高校上課幾乎不可能。這就需要為每一門課程聘任多位業務、學識水平相當的律師做兼職教師。根據廣州大學律師方向授課的經驗,每年需要70名左右的著名律師、優秀法官等做兼職教師。對這些兼職教師必須制定考核評價機制,暢通淘汰、引進機制。所有這些事項,都必須得到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最后,律師方向的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跟隨律師進行辦案實習。要完成這一教學任務,必須建立多家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基地。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的辦案實習,每年需要20多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的支持。
(二)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培養效果
廣州大學法學專業自2008年開設律師方向以來,已經招收律師方向本科生6屆近300人,其中畢業學生80余人。下面以廣州大學律師方向學生為例來說明地方高校按律師方向培養法律人才的效果。
1.高中畢業生報考的積極性較高。根據6年來的招生統計數據,報考律師方向的學生明顯比報考“大法學”的學生比率高①。前者的錄取分數明顯比后者高。根據招生政策,廣州大學每年必須向廣州市投放60%的招生名額,向廣州市以外廣東省地區投放20%,向廣東省外投放10%。從歷年的招生情況來看,錄取廣州市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20分,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25左右;錄取廣州市外的廣東省其他地區“大法學”學生的分數要比省內二本線平均高3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平均要高35分左右;錄取廣東省外的“大法學”學生要比當地一本線平均高20分左右;而律師方向要高25分左右。
2.社會對于律師方向的認同度較高。人們都普遍接受一個道理:“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依此類推,我們也會得出這樣一個結論:“越是特色的就越是被普遍接受的。”全國設置律師方向的法學院并不多,相對而言,廣州大學法學院設置律師方向就成為一種特色,已經引起了社會的關注。2012年1月,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專程來到廣州大學考察律師學研究及律師方向學歷教育情況。另外,廣州大學律師學院及律師教育在法學教育界的知名度較高。可以說,律師方向的設置為廣州大學法學教育形成特色、樹立品牌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3.學生的職業技能明顯提升。廣州大學法學院為律師方向的學生開設了一批針對律師職業特點的課程,包括律師模塊課程、跨學科人文基礎課程、“全學程”實踐課程等。這些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批判和跨學科思維,注重綜合性職業知識傳授,注重實踐性技能的培養,注重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規范,注重強化實踐教學,注重提高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這些課程的培養,學生的上述職業能力明顯提高。
4.學生對從事律師職業的心理準備明顯增強。按律師方向招生,學生入學前就確定了律師職業的方向。經過在校四年的以律師職業方向為目標的系統培養,學生對于律師職業方向有進一步認識。在大三學年,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個月以上。在實習期間,學生可跟隨律師辦案或者在律師的指導下抄寫兩件律師辦案卷宗并寫出辦案心得。通過這一個多月的實習,學生對于律師執業的環境有了切身體會。學生在實習期間已經看到了律師職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和執業難度,這反而為學生畢業后將要從事該職業提前做好了心理準備。通過四年職業教育的引導,律師方向畢業生的就業意識有明顯轉變。到基層去、到公司企業去、到發生爭議最多的地方去,往往是他們就業的選擇方向。
三、加強地方高校法學專業律師方向課程建設的路徑
通過六年的實踐和探索,廣州大學在律師方向課程建設方面取得了如下經驗:緊密圍繞提升學生律師執業能力的需要,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校內外的優勢資源,適當開設跨學科課程,加強文化素質教育,大幅度增加應用型課程,對每一門課都增大傳授應用型知識的分量,實施以案例教學為核心的系列教學方法改革,全學程不間斷開展實踐教學,開發優質教學資源,為獨具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打下堅實基礎。
(一)強化人文素質課程設置
大學生的人文素質是通過系列課程的教學來不斷提高的。素質就是一個人的身心修養。它是一個人所具有的穩定的特定品質。它來源于知識,來源于自我參與社會實踐的體悟。一個人一旦具有了較高的人文素質,可以按著社會規則,充分運用、拓展所學知識,不斷增強個人能力。對于在校大學生而言,攝取廣泛的知識,是提升個人素質的重要途徑。律師方向學生應該具有什么樣的知識結構,是一個值得通過實踐不斷研究和總結的課題。廣州大學對于律師方向學生的要求是:(1)除了完成通識類必修課程以外,還必須跨學科選修6門通識類課程。學生可從學校開設的300多門通識類課程中任選6門。(2)必須完成兩門法律方法類課程,包括法哲學、法律方法論等。
(二)增加應用型知識的專業課程
律師方向的課程體系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專業基礎課程,二專業選修課程,三是專業技能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等16門主干課程。專業選修課程即跨模塊課程,包括法社會學、比較法學、物權法學、合同法學、證據法學、經濟犯罪專題、犯罪學、刑事偵查學、司法文書寫作、稅法學、刑事偵查與司法鑒定實驗、法律邏輯學、侵權責任法學、婚姻法與繼承法學、外國法制史、比較憲法學、國際仲裁法學、世界貿易組織法學、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制度、英美商法(雙語)、司考刑法導論、司考民法導論、司考訴訟法導論、司考三國法導論、司考憲法與行政法導論、司考商法與經濟法導論、法律診所、保險法學、法哲學、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專題、法學英語、法律方法論、西方法律思想史、仲裁法、外國刑事訴訟法學、法律思維與法律方法、公司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公安學、憲法案例評析、外國刑法學、房地產法、國際刑法學、中國法律思想史、國際民事訴訟法、國際金融法、海商法、刑法分則解釋學。廣州大學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律師方向學生從上述課程中任意選修30學分。
專業技能課程亦即律師模塊課程,包括中國司法制度、律師學、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比較司法制度、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比較律師制度、企業法律顧問、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海事海商律師業務等。律師方向學生必須從中選修8學分。
(三)課程大綱重點內容突出
如果把人才培養方案比作憲法,那么課程大綱就好比基本法。它規定了每門課程的教學目標、講授知識點、所占課時、授課方式、考核方式等內容。法學課程大綱把法學知識在有聯系的各門課程的內容之間進行切割,確定某一個法律知識點在哪一門課程里講授,此內容在另一門課程中就不要講授,以避免重復。律師方向課程的大綱應重點突出如下兩個方面內容。
1.剛性規定應用型知識點的講授數量。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規定:要緊密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優化知識結構,深化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我國傳統的法學課程的教學內容偏重于學術性知識,對于每一個問題都要講清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問題。這些問題雖然與該知識的應用有一定聯系,但并不是應用本身。律師方向課程必須緊密聯系社會需要,直接回答該知識如何應用。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規定:講授的內容全部都是應用型知識點,其所用占課時應當相對地增加。所謂相對地增加就是在總課時不變的情況下,通過減少或取消“沿革、意義、價值、本質、特征”等學術型問題的講授,把節約下來的課時用到應用型知識的講授上。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還應當規定,必須把實踐中最新出現的典型性新問題納入課堂。
2.剛性規定案例討論的內容及所占課時。2012年3月21日印發的《高等教育專題規劃》(教高[2012]5號)文件第三條第(一)項第3段還規定:要重視學生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法律案例教學是符合法律知識認識規律的教學方法和形式。法律本來就是將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案例通過歸納、整理而上升為一般性規定的東西。通過案例來掌握法律,最符合法律規則生成的路徑。因此,律師方向的教學大綱必須剛性地規定主要的專業基礎課程進行案例教學所占課時,事先規定好教學案例內容和案例個數。教師授課前,必須提前將案例發給學生,讓學生事先分組討論,上課時讓學生發表關于案例解決的方案,然后教師點評。學生通過思考案例解決方案,討論、感悟法學知識、培養對法律事實的認知和處理能力。
(四)加強課程教材和教學資源建設
1.教材建設。編寫教材是課程建設的重要內容。律師方向課程的教材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特色的案例教材;二是律師職業技能與職業素養教材。對于第一部分教材,可對刑法、民法、刑訴、民訴、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商法、合同法等專業基礎課編寫課堂案例研討教材。編寫此類型教材的指導思想是:要選擇較疑難的案例,對于案例的敘述部分盡量簡短,對于案例的解決方案一定有爭議,一般要有兩種以上觀點,并寫出每一種觀點的根據。教材不給學生一個固定的答案。這有利于學生開動腦筋思考,培養多角度思考問題的能力。第二部分教材主要包括勞動糾紛律師業務、金融律師業務、房地產律師業務、律師口才與律師業務談判、辯護學、律師職業道德與職業規范、律師合同業務技能、律師學、法律文書寫作技能、法庭辯論和控制技巧、證據的收集和分析技能、案例分析技能、法律信息整合技能等課程。編寫這部分教材一定要由校內專任教師與實務部門的專家型律師聯合編寫,切實增加教材的現實針對性和應用性。
2.教學資源建設。高校的教學資源一般特指除教材以外對于教學起重要作用的教學手段和教學資料等,包括實驗室、現代教育技術、公共視頻等。律師方向課程的最有效的教學資源是模擬實驗教學。這種實踐課程包括模擬法庭和模擬辦案流程與辦案技術。前者比較普遍,這里不作敘述。后者是法學實驗教學的發展方向。建設一個法學模擬實驗室主要包括三個部分:一是配置40至60臺電腦,與校園網聯結;二是購買法律實踐模擬軟件;三是購買案例類型庫或案件審判紀實錄像資料。律師方向的實踐課程可在電腦和網絡上通過模擬手段來完成。
(五)構建“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
所謂“全學程”法學實踐課程體系,特指為法學專業律師方向的學生設置的從大學一年級到四年級不間斷地進行校內模擬實習與到法律實務部門實習的系列實踐課程的有機組合。法學專業學生的課外實踐非常重要。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大實踐教學比重,確保法學實踐環節累計學分(學時)不少于總數的15%。加強校內實踐環節,開發法律方法課程,搞好案例教學,辦好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充分利用法律實務部門的資源條件,建設一批校外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積極開展覆蓋面廣、參與性高、實效性強的專業實習。廣州大學為律師方向學生開設的“全學程”實踐課程體系,主要包括大一的讀書報告,大二的結案報告、模擬法庭,大三的法律診所、鑒定與偵查實驗、學年論文,大四的畢業實習與畢業論文(設計)等。這些實踐課程有教學大綱,嚴格考核其教學過程,有固定的教師指導。
注釋:
①這里的“大法學”指的是法學專業不分方向。報考比率是
指報考學生數與擬招生數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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