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農村自然災害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文章編號:2095-4085(2017)0-0042-03
房屋,最初的使命就是為人類遮風擋雨。如果將“風雨”的外延擴大至能對人類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破壞的不可抵御的自然力量時,房屋能有效抵御自然災害侵襲的功能就顯而易見了。從自然災害與人類建筑類型的關系角度深入觀察和思考,我們不難找出這一功能的痕跡。
云南地處印度洋板塊、歐亞板塊和太平洋板塊的交匯地帶,全境多高山河谷,間有低平的盆地散落其問,境內各民族擇地而居,彝、苗、哈尼、拉祜、布朗等族多聚居山區和半山區,傣、白、漢等族則多聚居于平緩的河谷和盆地地區。另外,受印度洋暖濕氣流和西伯利亞寒流的交替影響,云南全年分為明顯的干濕兩季,冬春季節是旱季,多大風天氣,夏秋季節是雨季,雨量豐沛。在這樣的地理環境和氣候條件下,云南自古以來就是地震、洪澇、瘟疫、大風等自然災害的頻發地區。為有效抵御自然災害的侵襲,云南的農村民居建筑因地制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保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方面起到了顯著的作用。
1.屋頂覆瓦抵御風災
在屋頂覆瓦,是南方多雨地區的普遍建筑形制,這樣一方面有利于雨水及時下流,不至于損害屋頂,同時,覆瓦還可以在房頂上形成一個隔層,起到干燥的作用。在相對干旱少雨的北方,泥制平房頂比較普遍,既能冬暖夏涼,又可以節省一部分建筑費用。而西北地區的房子雖然也采用瓦片覆頂的,但與南方瓦房的不同之處在于它不是“人”形屋頂,而是從后往前傾斜。在云南農村的房屋建筑上,有一種明顯區別于其他地方的特點,全國大多數地區房屋覆瓦多數鋪設板瓦,而在云南農村民居屋頂除鋪設板瓦,尚在板瓦之上鋪設筒瓦。
前代的云南地方志上,記載了明代政府特別允許云南民居使用筒瓦。史書記載:“各省專用板瓦,滇中兼用筒瓦,以滇多大風,明初特敕許用也。”由此可知,明朝時,云南民居屋頂的筒瓦是專門用來抵御大風而用的。那么明朝采取的措施在民國是否還存在價值?《宜良縣志》給了我們肯定的答案,在縣志中有“各縣屬亦沿舊制”之說。風災是由大風肆虐造成的自然災害,一般很難隨時代變遷而發生徹底的改變。查閱史料后筆者發現,民國時期云南風災依舊十分頻仍,給當地百姓造成了重大損失,如《云南天氣災害史料》記載:
1918年,勐海幾個寨子大風,共吹倒房子十五間,一問大瓦房被吹走50m。1926年,文山西鄉第四段大風,吹倒民居七間。1927年,雙柏暴風大起,小米孔山頭寺廟、樓閣吹落瓦片,椽木隨風飛揚,山場林木盡行倒撲,連根拔起,鄉民以為奇異。1928年,晉寧七月夜間大風,吹折縣屬各地柏樹萬余株。1930年,建水曲江大風持續半小時,吹斷樹木,掀掉房瓦。1932年,富源縱橫30里,暴風驟作,包谷全被吹到,復屋傷人甚多。1934年,梁河大風傾屋拔樹。1947年、1949年建水兩次大風,掀掉房瓦。
在筆者統計的災害記錄中,民國期間有關大風成災的記錄有數十次,可見,在民國時期云南鄉村確實存在著嚴重而頻繁的風災威脅。筒瓦相對于板瓦來講,有明顯的弧度,筒瓦在板瓦上使用,不僅可以起到對板瓦的固定作用,避免大風輕易地將板瓦掀落,還可以利用自身弧度將風的來勢適當化解,減少風的破壞力,從而最大限度地抵御風災。直到現在,在風災較為嚴重的大理,具有顯著民族特色的白族民居,依然清一色地采用板瓦加筒瓦的方式覆蓋屋頂。
2.以土為屋頂抵御瘟疫
在云南也并非所有的屋頂都是覆蓋瓦片,在云南南部的思普地區(現在的普洱、臨滄、西雙版納),多數的屋頂用泥土覆蓋,而不用瓦片,其實這也是與當地的天氣災害有密切關系。思普地區地處回歸線附近,屬于熱帶氣候,終年潮濕悶熱,這種情況下,瘟疫是當地居民最大的橙恕J熱的環境有利于致病菌的生存,要想抵御瘟疫,除了醫學手段之外,還必須使居住環境干燥、涼爽。因此思普地區“人家的居室都是土墻土頂,不用瓦蓋,名日‘土掌’,這樣才稍能避掉些熱氣。那里的土真好,捶成的平的屋頂不會漏雨,小孩婦女多半于晚間在上面乘涼”。土掌房用云南特有的粘土做主要的建筑材料,它以石料作墻基,用土坯或粘土筑墻,墻體往往厚實耐久,墻體筑好后再在其上架梁,梁上鋪木板、木條或竹子作頂,頂上再抿捶一層粘土,形成了平整而堅硬的平頂,部分土掌房為二屋或三層。民國時期,這樣的建筑結構在云南的山區和半山區較為常見,它特殊的結構可以保持室內的干燥,同時還可以形成冬暖夏涼的特殊效果,對于瘟疫的肆虐有著良好的抵御效果。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這種建筑留存的越來越少,在紅河、玉溪、普洱等地區遺留下來的古村落亟待保護。
3.以木為屋抵御地震
云南另外一常見的災害為地震。在筆者的統計中,民國38年期間,云南共發生了有記錄的地震509縣次,實際上地震發生的次數比作者記錄的更多,因為作者統計中無論此縣一年內發生多少次地震,均做一縣次計算,而大理、騰沖、東川等地,每年都會發生幾次可記錄的地震。因此防范地震,成為云南民居建筑中一個重要考慮因素和功能。特別是在滇西地區,抗震更是人們建房時必須考慮的問題。物理學告訴我們,柔韌性越高,其對抗震動的能力越強。先民們雖然沒有物理學原理作指導,但是經過千百年經驗的積累,也明白了木頭在建筑中有著明顯的抗震作用,因此斗拱連接的建筑方式被發明出來。在云南的建筑中,木頭也被廣泛應用于對抗頻發的地震災害。尤其是木頭作為房屋框架的基礎構成部分,形成柱梁交互的結構形式,能夠將泥土或磚石構成的墻壁在地震來臨時推向房屋之外,起到保護房內人畜及財產的作用。
《鶴慶風物志》記載:“群眾住房是土木建筑,建房時用‘穿坊’加固,有較高的抗震能力”。更典型的例子在麗江地區,麗江地區是有名的地震高發區,居民的房屋建筑對抗震的要求更高。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納西族人民在抗震方面總結了一些有效的構造措施。麗江納西民居維護墻采用下重上輕的結構,即墻體的下半部分用土坯壘砌,而上半部分采用木板結構,一方面使得重心靠下,地震時房屋的基礎更加牢固;另一方面,木板較輕,墻體真的坍塌下來,傷害力也是有限的,可以減少人員的傷亡。整個房屋采取木制的框架,即用柱子托住屋頂,在柱外打墻。后墻和兩山墻相互勾連咬合,形成一個整體的半包圍結構附著在木構架的,萬一墻體震壞,里側有立柱、梁等木架結構支撐,房頂不至于塌落。當地居民稱為“墻倒屋不塌”、“倒墻倒外面”。另外有的民居的靠土墻里面裝一層叫作“順墻板”的木隔板體系,這樣加上屋頂、地面,使室內空間成為一個六面板的大箱子,抗震性能相當好。直到目前滇西北的保山、麗江、大理的廣大農村仍然采用這種建筑結構,并在實踐中減輕了地震對于老百姓生命及財產造成的損失。
4.以“干闌”式建房抵御洪澇
民國時期云南的自然災害中,發生頻率最高的應屬洪澇災害,在作者的統計中,民國時期云南共發生水災850縣次,其中不乏大的水災。云南的水災雖然沒有長江流域和黃河流域綿延數省的規模,但沖田倒屋的記載比比皆是,此處沒有必要做過多的史料摘要,僅綏江縣民國十三年的大水就讓人心有余悸。史“七月自十六日起至二十日止,每當水飛漲之時,一片。上流房屋、牲畜、器物、樹木絡繹漂來,船舟皆為人運物遷居,莫敢打撈。人民遷避者攜老扶幼,荷囊背筐,號聲哭聲日夜不絕。附城一帶高地,露宿風吹者觸目皆是,流離之狀,慘不忍睹”。幾百次洪災肆虐,給人民造成的損失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建造房屋時考慮對抗如此高頻率的洪水是必要的。為防止洪災肆掠,滇東南、滇西南地區普遍采用了具有一定防洪功能的干闌式建筑結構。
[中圖分類號]X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16)09-0068-04
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是指利用互聯網平臺、大數據、智能終端以及云計算等新信息通信技術,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化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助統籌機制與救助服務網絡。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是推動我國當前農業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加快農村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國家戰略,也是我國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智能化創新發展的重點方向。2014年至今,尤其在國家《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后,國內一些科研團隊、自然災害救助等行政部門積極開展理論政策研究與實踐探索,提出了互聯網+自然災害預警、互聯網+自然災害金融扶貧、互聯網+智慧農村信息等發展方向。這些頗有價值的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一定實效。然而,互聯網與自然災害救助深度融合、共享發展的理論與政策研究及實踐探索尚處于起步階段,仍存在一些亟待討論解決的突出問題和重點難點問題。
一、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政府相關部門對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觀念轉變速度滯緩
一是重視程度不夠。農業、民政等自然災害救助部門雖積極探索互聯網+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模式,但實際上并不十分重視,甚至是抵制,行政層級越低,問題越嚴重。二是對大數據下的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安全存在擔憂心理。尤其對大數據海量資源使用和信息公開存在“不公開是常態,公開是找麻煩”的舊思維。常以涉及國家安全為由拒絕公布社會民眾具有知情權的公共數據。三是工作人員排斥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新興工作模式,不愿意改變原來的線下工作模式,認為線上和線下頻繁轉換比較麻煩,抵制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模式,導致線上和線下兩種工作模式無法快速融合發展。四是工作人員懈怠學習“互聯網+”新知識。不了解其科學內涵和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的政策思路,有些人甚至歪解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的國家戰略意圖,竟然認為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融合是政府的噱頭。
(二)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基礎工程建設滯緩,城鄉二元結構特征明顯
農村地區是自然災害的重災區,農業災害損失和救助問題比城鎮地區更加突出,但是農村地區的數字化基礎工程建設卻遠落后于城鎮地區。一是農村地區年度互聯網普及率大大低于城鎮地區。2008年到2015年,農村年度互聯網普及率依次為12.3%、15.5%、18.6%、20.7%、24.2%、28.1%、28.8%、30.1%,分別低于城鎮地區年度互聯網普及率21.6個百分點、27.5個百分點、31個百分點、33.9個百分點、33.2個百分點、32.2個百分點、34個百分點、34.1個百分點。農村地區年度互聯網普及率雖然逐年提高,但是仍遠低于城鎮地區年度互聯網普及率,且城鄉差距逐漸擴大。例如,2015年農村地區年度互聯網普及率是30.1%,大大低于全國互聯網普及率的50.3%。二是城鄉地區網民數占比差距總體上呈逐年擴大趨勢。2008年到2015年,農村網民數占全國網民總數的比重依次為28.4%、27.8%、27.3%、26.5%、27.6%、28.6%、27.5%、28.4%。城鄉占比結構約為7?押3。截至2014年12月,農村網民數占比低于城鎮地區占比45個百分點。截至2015年12月,農村網民數占比低于城鎮地區占比43.2個百分點。這些突出問題阻礙了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發展進程。
(三)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制建設明顯滯后
一是目前,國家對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制建設缺乏科學規范的頂層設計,就連《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對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制建設也缺乏應有的表述,地方政府構建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制缺乏標準和指導。二是政府救災行政部門對互聯網企業參與自然災害救助仍未給予足夠的重視,政府大包大攬的指令性救災機制未發生根本變化。絕大多數地區的自然災害救助行政部門并未與諸如百度、阿里、騰訊等各類知名互聯網公司建立戰略合作平臺和共享運行機制。互聯網公司在自然災害救助大數據挖掘利用、網絡捐款、網絡支付、位置服務、網絡尋親、網絡監督、網絡信息傳遞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仍被政府自然災害救助行政部門排除制定精準救災方案之外。三是對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服務體系全民化趨勢缺乏足夠認識。
(四)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法規制度體系尚未健全
一是各部門之間的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平臺和機制暫未建立,部門間信息割據、數據資源不能共享的問題嚴重。例如氣象部門、地震部門與減災部門、民政部門之間沒有建立常態化信息共享機制,數據分割問題嚴重。即便是同處于民政系統的救災業務部門和救災物質儲備調度部門之間也是如此。二是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匱乏。現有的自然災害救助行業標準主要是線下的標準,且標準數量占防災減災標準總量的比重太小。截至目前,全國已編制完成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共計353項,其中災害救助標準只有22項,占比6.2%。國家標準合計135項,其中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僅5項,占比3.7%。行業標準合計218項,其中民政行業標準只有17項,占比7.8%。也就是說,在現有的自然災害救助行業標準中,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基本沒有。三是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大數據資源的保護和確權法規建設滯后。2016年4月份,貴陽市在全國首創大數據確權結算和產權保護試點改革,但多數省份仍在觀望,并未啟動大數據資源保護和確權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工作。四是管理機構設置和部門業務分工缺乏統籌性、戰略性的法規調節和規范。一個突出表現是法規制度體系設計理念滯后,管理機構層級較低。2014年年初,廣東省成立了大數據管理局,不是獨立機構,而是設在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屬于正處級內設機構。此后的四川成都市、湖北黃石市、廣東廣州市等地成立的大數據管理局級別都是正處級。概言之,從長遠發展戰略角度單獨設立層級較高的大數據管理局的地區實屬鳳毛麟角。
(五)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的技術手段應用較為滯后
一是物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發展滯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重點、難點和關鍵點是帳篷、棉衣棉被、食品、飲用水、居住設施、服裝、藥品等救災物資應急調度。2013年雅安地震災害救助物品曾因沒有使用RIFD物聯網技術致使發放混亂。如今救災物資網絡化聯接已成歷史大趨勢,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并不重視物聯網推廣使用工作,對構建地面、高山、水中、空中四位立體化的物聯網救災體系缺乏整體規劃設計與大量設備投入,未在致災因子上普遍安置讀寫器、傳感器及地震帶上安裝監測裝置,且RIFD技術使用推廣滯緩。二是移動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方式的使用滯后。手機報災APP系統應用范圍小,安卓系統、蘋果移動操作系統、思科網際操作系統等主流技術系統與北斗、GPS等導航定位技術系統融合度低。三是無人機和互聯網遠程遙控智能機器人等救災救助工具的使用范圍狹窄。影響了監測災害、圖像視頻信息傳輸及災后搜救成功率。
(六)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大數據資源挖掘力度小,大數據蘊含的重要價值未得到充分重視和使用
對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的大數據資源挖掘存在固化思維。未充分理解大數據時代的主要特征,存在重視樣本數據而忽視全體數據;重視確定性而忽視混雜性;重視因果關系而忽視相關關系等舊有思維。同時對大數據與自然災害救助管理之間邏輯關系的發展趨勢認識不夠。大數據正在推動科學研究向除了以觀察和實驗為代表的經驗研究、以邏輯分析為代表的理論研究和以模型為代表的計算機仿真研究以外的以大數據挖掘和分析為代表的研究范式轉變。四是缺乏對基于移動互聯網的受災地區人群行為信息的深度挖掘。
二、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的應對措施
(一)政府部門應轉變并牢固樹立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理念
一是切實提高重視程度。互聯網對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沖擊是顛覆性的,政府自然災害救助等行政部門應盡快轉變并牢固樹立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理念。盡早構建互聯網+災害預警、互聯網+災情、互聯網+社會參與、互聯網+災害救助、互聯網+救災捐助、互聯網+輿情應對等重點保障機制和平臺。防災救災部門和工作人員應改變抵制、漠視、懶政等做法,深刻理解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大趨勢,提高認識,加快推進多元化、社會化、全民化“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服務體系建設進程。二是地方政府應改變工業經濟時代的工業園區建設思維和認識盲區,禁絕大張旗鼓的招商引資,在本行政區劃內自建獨立的信息數據庫。要具有虛擬全球思維,同等對待本土互聯網企業和國內知名互聯網企業在自然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二)加快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政府應根據《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加大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政策扶持力度。尤其是加大農村地區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縮小城鄉差別,提高農業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成效。二是加快推進自然災害救助服務體系與互聯網、物聯網、通信網、遙感網、傳感網等技術系統的深度融合。2013年9月5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14部委聯合下發了《2013-2015年物聯網發展專項行動計劃》,10個物聯網計劃中就包含有“公共安全防范與動態監管”計劃,這一個計劃的應用領域是“重大自然災害預警與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各地區應抓住這一物聯網應用示范和規模化推廣專項行動契機,取得新進展、新突破。同時還應注意物聯網業務種類細分導致的大量“信息孤島”現象,促進物聯網與自然災害救助業務快速融合。三是為鄉鎮、村級組織配備必要的網絡設備和技術系統。擴大農村地區APP技術系統覆蓋面,使其輻射到村級社區、農戶、鄉鎮企業和其他組織。四是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政府門戶網站,及時更新信息,清理僵尸網站,發揮部門領導信箱、QQ咨詢、微信平臺、公眾號的作用。五是積極培育建設網絡新基礎設施。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體系的新基礎設施可歸納為云、網、端。其中應重點發展云技術和智能終端。
(三)構建以政府+互聯網企業為主要框架的多方合作防救機制
一是政府應改變大包大攬的救災理念,充分調動民間力量參與救災。二是建立自然災害救助部門與各類知名網絡公司的戰略合作平臺和運行機制。發揮百度、阿里、騰訊等互聯網公司在自然災害救助大數據挖掘利用、網絡捐款、網絡支付、位置服務、網絡尋親、網絡監督、網絡信息傳遞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為政府制定精準救災方案提供有力支撐。三是重視全民參與救災的時代趨勢,充分發揮移動互聯網和智能終端在自然災害救助中的服務功能。最大程度的吸引社會大眾參與災害預警信息傳播、受災情況報送等工作。推廣互聯網+遠程醫療救助服務,提高救助率和人員生還率;推廣互聯網+金融平臺服務,捐贈信息,便于民間捐贈,讓捐贈資金接受社會監督。依托互聯網,利用視頻監控及人臉識別快速搜索需要尋找的人。
(四)健全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法規制度和標準規范體系
一是依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等制度,健全體制和標準規范。完善基于互聯網的全國性防災救災救助風險管理信息平臺與數字減災工程建設。二是健全大數據公開、資源使用、數據確權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災害輿情監測和監管處罰制度。依法監控和打擊虛假災害信息傳播行為。四是制定民間志愿者參與災害救助管理辦法等制度。五是依法建立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機制,轉變“信息公開是例外,不公開是慣例”的舊觀念。破除信息孤島、數據割據等觀念、理念、部門利益保護意識。充分發揮政府海量信息數據資源在自然災害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把氣象、地震、農業、民政、國土、海洋等部門存儲控制管理的信息整合成一個互聯互通的共享平臺。
(五)提高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中的技術手段的使用范圍和效率
一是加快移動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首先,移動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具備普及率高先決條件。在農村移動互聯網接入設備中,網民使用智能手機上網的比例最高。截至2014年12月,農村地區網民使用手機上網的比重是81.9%,遠高于使用臺式電腦(66.6%)、筆記本(31%)、平板電腦(25.4%)、電視(13.2%)等四種設備接入網絡所占的比重。其次,移動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具備技術優勢。當重大突發農業自然災害發生時,由于信源通道不同,災區的電話往往都打不通,而手機微信卻能暢通。因此要發揮微信、微博、新聞客戶端等移動互聯網工具在災情播報、輔助救援、通信聯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最后,移動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具有豐富的基層人力資源。加快開發推廣村級、鄉鎮級的移動電話報災APP應用技術系統,設置干旱、洪澇、風雹、臺風、地震、山體崩塌、山體滑坡、泥石流、低溫冷凍、雪災、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其他等模塊,以文字、照片、視頻、語音等形式上報災情。村級、鄉鎮級的移動報災APP應用都要指定專人和負責部門,明確權利、責任和義務,做到據實上報災情,防止虛假信息引發居民恐慌和災后救助混亂。
二是完善信息技術系統和救助方式。首先,利用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基礎設施和工具及時報送災情,進一步開發推廣手機報災APP系統,使其與安卓系統、蘋果移動操作系統、思科網際操作系統等主流技術系統融合,并與北斗、GPS等導航定位技術系統融合。其次,使用無人機監測災害,通過互聯網傳輸采集的圖像和視頻信息,提高救災救助綜合分析能力。最后,使用互聯網遠程遙控智能機器人開展災后搜救,提高災后搜救成功率。
三是重視物聯網+自然災害救災物資運輸管理。首先,加快儲備救災物品智能化建設進程。對分散運輸的救災救助物品的不同組成部件采用RFID技術,可確保不同部件數量、型號在發放和組裝時能完全匹配。尤其需要注意救災帳篷各部分的智能化問題。對于食品、飲用水等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生活物資,借助RFID技術,可快速準確識別生產日期、類型,確保災民安全放心使用。其次,利用RFID對救災救助物資進行精準管理,實時了解物資的運輸及分配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對物資進行及時調配和分發。最后,發揮順豐、申通、中通等民營物流企業免費郵寄救災物品作用。
(六)挖掘發揮互聯網+自然災害救助大數據資源的價值
一是充分重視網絡大數據下的人類行為信息對自然災害預防的價值。實時監控、及時統計分析網絡信息,深入挖掘人群行為和自然災害發生之間的相關性。二是充分重視災后有價值大數據的深度挖掘。這一方面可以借鑒日本和歐洲的一些經驗,日本和歐洲的科研團隊高度重視基于互聯網+自然災害信息深度挖掘。東京大學科研團隊采用東日本大地震災害中受災人群使用手機信息研究了人們疏散的時間、方向、距離、道路擁堵、回流等問題,精確地計算出了人們逃離災區的中長期避難行為的具體里程數、受災城市不同時間點的人口變化率等數據。意大利、英國等科研人員基于移動互聯網研究了海地大地震和阿爾卑斯山受災人群疏散時間、方向、距離、回流等問題。在關于海地大地震的移動互聯網大數據挖掘中,研究人員精確地計算出了人們在災后一個月內撤離到同一省份的比例(85.5%)等數據,誤差僅為0.85%~1.6%。同時應轉化國內的科研成果,國防科技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國家減災中心減災和應急工程重點實驗室等國內科研機構和團隊目前也在積極挖掘基于移動互聯網的災害救助數據信息,并取得了積極成果,自然災害救助部門應加速推廣諸如此類的科研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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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滇黔接壤地區包括四川省西南部的攀西地區(攀枝花市和涼山州)和川南地區(宜賓市、瀘州市和樂山市的馬邊縣),云南省東北部(昭通市、昆明市的東川區、祿勸縣和曲靖市的會澤縣、宣威市、富源縣,楚雄州的永仁縣、元謀縣、武定縣,麗江市的華坪縣)和貴州省西北部(六盤水市、畢節地區和遵義地區的赤水市、習水縣、仁懷市),共75個縣(區、市),面積19.36萬km2,總人口3840.31萬人,GDP總量3793.90億元。川滇黔接壤地區地處大西南的中心區位,成昆、貴昆鐵路和長江—金沙江水道在此交匯,是四川、云南、貴州三省聯合開發的核心區和紐帶。由于受自然條件、區位和歷史因素等影響,該區發展仍十分落后,人均GDP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43.52%,四川、云南、貴州三省平均水平的83.00%。同時,該區域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地震,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災害分布廣且發生頻率高,水土流失十分嚴重。川滇黔接壤地區是中國西部眾多老、少、邊、窮地區的一個典型代表,也是中國8個特困連片區扶貧開發區之一(烏蒙山區),研究其自然災害綜合特征,對于開發扶貧和生態環境建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1.2研究區自然災害特征
川滇黔接壤地區是中國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區內地震災害、泥石流災害、滑坡災害、洪澇災害、干旱災害、冰雹災害、低溫冷害等廣泛發育。作者于2010年、2011年兩對該區域進行了系統考察,并與當地主管部門進行座談,獲得了該區域詳實的自然災害資料,為研究區自然災害危險度評價奠定了基礎。
1.2.1地震災害川滇黔接壤地區地處歐亞板塊與印度洋板塊碰撞帶東緣附近,地殼抬升幅度大,活動斷裂帶密集,破壞性地震頻繁。歷史上,該區域共發生震級7級以上地震11次,震級5級以上地震非常活躍。其中以康滇地軸東緣中南部安寧河深大斷裂與甘洛—小江深大斷裂附近地震災害最為嚴重,地震烈度在Ⅷ度以上,冕寧—西昌—普格和巧家—東川—尋甸一線地震烈度超過Ⅸ度,成為中國地震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1.2.2滑坡、泥石流災害川滇黔接壤地區地震活動頻繁,不穩定巖土體廣泛分布,脆弱的地質環境為滑坡、泥石流災害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該地區降雨集中分布,局地暴雨和區域性大雨時有發生,高強度降雨過程是激發滑坡、泥石流災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加之區內人口密度大,陡坡墾殖、礦產開發和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對地形強烈擾動,造成天然植被減少,植被的水土保持能力下降,進一步加劇了滑坡、泥石流的災害活動。據統計,川滇黔接壤地區共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1.22萬個,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總人數高達100.37萬人。其中,區內的小江流域號稱“世界泥石流博物館”,在138km2河流長度內分布著140條泥石流溝,蔣家溝泥石流平均每年爆發10次左右,最高達28次,堪稱世界之最。
1.2.3洪澇災害川滇黔接壤地區山高谷深,地勢陡峻,受自然條件和人類活動影響,區內植被覆蓋度較低,水源涵養能力弱,在局地暴雨和區域性大雨發生時,坡面迅速產流,極易發生歷時短、強度大的山洪災害。2010年7月13日,云南省巧家縣小河鎮發生特大山洪災害,造成19人死亡、26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達1.8億元。另外,區內的金沙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安寧河歷史上也曾多次發生流域性洪水,嚴重威脅河流兩岸的城鎮、廠礦和村莊。
1.2.4干旱災害受季風氣候影響,川滇黔接壤地區降水年內分配不均勻,年際變率大,春旱、夏旱、伏旱、冬旱時有發生。由于春季干燥少雨,氣溫較高,蒸發量大,川滇黔接壤地區春旱尤為嚴重。2009-2010年西南地區冬春連旱,2011年西南地區春旱,2011云貴高原伏旱和2012年云南、四川春旱,川滇黔接壤地區都是重災區。
1.2.5冰雹災害冰雹災害是川滇黔接壤地區破壞性最大的氣象災害之一,它不但發生頻繁,而且影響范圍廣,損害程度十分嚴重。其中,黔西北和滇東北的烏蒙山區和涼山州西北部的木里、冕寧等地是冰雹災害重災區。以畢節地區為例,其年平均冰雹次數可達1.7次,年最多冰雹次數在7次以上。
1.2.6低溫冷害在川滇黔接壤地區二半山區(1800~2500m)和高山區(>2500m)氣溫變異大,經常受到低溫、霜凍、凍雨等災害,是影響當地農業生產和交通運輸的一種重要自然災害。其中,黔西北和滇東北的烏蒙山區以及川南的大、小涼山地區是中國凍雨災害最嚴重的地區,年平均凍雨日數10~30d,年最多凍雨日數可達50d以上。貴州省威寧縣號稱“中國凍雨之鄉”,年均凍雨日數達48.4d,每年12月份和次年1月、2月是凍雨的高發季節。
2自然災害危險度評價方法
2.1危險度評價方法
自然災害危險度是一個概率概念,只能在[0,1]閉區間內取值。在實際評價操作中,這種概率很難進行估算,特別是針對自然災害的綜合評價。因此,一般從自然災害致災因子和孕災環境出發,設計多指標綜合評價模型,開展自然災害危險度綜合評價。本文采用加權綜合評價方法獲得自然災害危險度綜合評價指數。其計算公式為:式中:I為自然災害危險度指數;Ik為第k種災害的危險度指數;Iki為第k種災害的第i個評價指標的指標值;Wki為第k種災害的第i個評價指標的權重;Wk為第k種災害的權重;n為評價指標個數;m為災害種類。本研究選擇川滇黔接壤地區比較嚴重的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洪澇、干旱、冰雹和低溫冷害作為研究對象,開展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綜合評價研究。
2.2評價指標及權重
根據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特點,共選擇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洪澇、干旱、冰雹和低溫冷害等7個災種進行自然災害危險度評價。針對每個災種,考慮其孕災環境特征,選擇評價指標,如泥石流災害就從地質、地形、氣象和地表覆被特征選擇巖石風化程度、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等9個評價指標。全部7個災種共選擇42個評價指標(表1)。使用層次分析法(AHP)計算各個指標的權重。通過構造判斷矩陣、層次總排序、層次單排序和一致性檢驗,計算出各因子以及各個災種的權重(表1)。
2.3自然災害危險度分級標準
中國學者自然災害危險度評價研究一般將評價結果分為5級或6級,表示自然災害由弱到強的趨勢。本文在此基礎上,將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危險度分為低度危險、輕度危險、中度危險、高度危險和極度危險5級。自然災害危險度的分級標準一直是自然災害綜合評價研究中的一個難點。作者認為自然災害危險度分級應以多因素綜合評價結果為基礎,并參照研究區自然災害發生特點和政府、公眾對自然災害感受理解進行綜合考量,藉此確定自然災害危險度等級劃分標準。通過研究區的實地調查和災害數據分析,東川、巧家、寧南是區內自然災害危險度非常高的3個縣(區),可以劃入極度危險區,這個縣(區)危險度指數的平均值計為Imax;瀘縣、南溪、龍馬潭是區內自然災害危險度非常低的3個縣(區),可以劃入低度危險區,這個縣(區)危險度指數的平均值計為Imin。其余縣(區、市)與上述6個縣(區)比較,確定危險度分級。定義分級指數P,其計算公式如下:
2.4自然災害危險度評價單元
在區域自然災害綜合評價中,一般選擇自然單元和行政單元進行評價。GIS工具的大量使用使得以柵格單元進行自然災害綜合評價成為一種主流形式。本研究選擇100m×100m柵格單元進行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綜合評價。
3結果分析
3.1自然災害危險度評價
據表1,首先構建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評價指標數據庫。主要數據來源如下:斷裂帶、地層巖性數據來源于1∶50萬四川省地質圖、1∶250萬中國地質圖;地震動參數數據來源于《中國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區劃圖》(GB18306-2001);地形數據由1∶5萬數字地形圖生成DEM;氣象參數通過研究區內的氣象數據統計獲得,氣象數據來源于中國氣象科學數據共享服務網;冰雹和低溫冷害數據來源于《中國氣候資源地圖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圖集》;土壤侵蝕強度數據為第二次全國土壤侵蝕遙感調查的四川、云南、貴州土壤侵蝕強度圖。然后將各評價指標線性歸一化到0-1之間,得到評價因子,進而計算出自然災害危險度指數。依據式(3)計算出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分級指數,并劃分自然災害危險度等級。
3.2自然災害總體特征
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表現出“兩線一區”的基本格局(圖2、圖3)。第一條線自滇東北至涼山州的東川—巧家—寧南—普格—喜德—冕寧一線,與安寧河深大斷裂和甘洛—小江深大斷裂的走向一致,這是一條以地震災害、泥石流災害和滑坡災害為主的極度危險區。第二條線自會理縣起始,沿金沙江一直延伸到雷波縣,形成一條帶狀的自然災害高危險區,這主要是由于金沙江深切河谷地貌為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創造了有利的地形條件。高強度的泥石流災害、崩塌滑坡災害是導致該區域自然災害危險度高的主要原因。而烏蒙山區(畢節西部、六盤水、昭通、曲靖等地)則形成一片集中分布的自然災害中、高危險度區域,該區域自然災害是泥石流災害、崩塌滑坡災害、洪澇災害、干旱災害、低溫冷害等多種災害共同造成的,特別是干旱災害、冰雹災害和低溫冷害在該區域占有重要地位。這種自然災害“兩線一區”的分布格局表現出了川滇黔接地區自然災害發育和危害特點,同時也對整個西南地區的自然災害分布格局具有重要影響,如2012年發生的四川寧南“628”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四川涼山州錦屏“830”群發性地質災害、“97”昭通市彝良縣地震等。結合區域地質和DEM等資料可以看出,宏觀地質構造和地貌形態控制了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高度危險區和極度危險區的基本格局,它不僅對地震、泥石流、崩塌、滑坡等災害起決定作用,而且通過對氣候系統的影響,進而間接地影響了洪澇、干旱、冰雹、低溫冷害的分布格局。按式(3)給出的方法對川滇黔接壤地區75個縣(區、市)的自然災害危險度等級進行了劃分(表3)。從表3中可以看出,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極度危險、高度危險、中度危險、輕度危險和低度危險的縣(區、市)數量分別為14個、26個、16個、6個和13個,分別占18.67%、34.67%、21.33%、8.00%和17.33%,其中極度危險和高度危險的縣(區、市)就達40個,占53.33%。這說明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危險度普遍比較高,特別是“兩線一區”經過的區域。結合圖2可以看出,川滇黔接壤地區只有東北部的宜賓、瀘州、遵義市北部、畢節市東部自然災害危險度較低。這主要是因為這些地區地勢較低,以丘陵為主,地質構造比較穩定,這也進一步說明宏觀地質災害構造和地貌形態是影響川滇黔接壤地區自然災害的主要因素。另外,在安寧河谷、鹽源盆地、龍川江河谷、昭陽盆地等地勢平坦地區自然災害危險度也相對較低,從而為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特別是農業生產提供了有利條件。
3.3自然災害危害分析
使用川滇黔接壤地區75個縣(區、市)2008年的統計數據,分析極度危險、高度危險、中度危險、輕度危險和低度危險的縣(區、市)的總人口、GDP總量等指標(表4)。表4顯示川滇黔接壤地區高度危險和極度危險區的國土面積達11.83萬km2,占研究區總面積的61.09%;總人口數量達1933.15萬人,占研究區總人口的50.34%;GDP總量達3793.90億元,占研究區GDP總量的51.42%。由此可見,川滇黔接壤地區各種自然災害相互疊加,形成了集中連片的自然災害高危險區,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威脅巨大。以位于東川、會澤間的小江流域為例,僅泥石流溝就多達140條,泥石流溝流域面積1878.58km2,占小江流域總面積的61.73%。嚴重的泥石流災害經常堵塞小江,僅蔣家溝自1919-1968年50年間堵江10d以上就多達7次,最長達6個月。再以烏蒙山區腹地的威寧縣例,這里號稱“中國凍雨之鄉”。《威寧縣志》記載:“黔為漏天,烏撒尤漏”,“四季無寒暑,一雨便成冬”,這是對黔西北地區凍雨災害最生動的描述。表4還顯示出隨著危險度升高,人口密度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都呈現出下降趨勢。這種現象可以從兩個方面來揭示:第一是自然災害危險度越高,生態環境越脆弱,人類賴以生存的土地資源、水資源等越匱乏,在漫長的遷徙、繁衍過程中不斷選擇的結果,如東川大橋河泥石流溝原有良田5040畝,5個村落135戶農舍,經歷幾次大規模泥石流后變成荒壩沙灘;第二是川滇黔接壤地區多數縣屬國家級貧困縣,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該地區的開發扶貧力度,但是由于頻發發生的自然災害,造成返貧率很高,如涼山州高山區(海拔>2500m范圍,多數屬于高度危險以上等級)貧困發生率達到96%,由于生存條件惡劣,該地帶脫貧人口穩定情況很差,每年返貧率高達20%以上。扶貧—返貧惡性循環造成該地區貧困深度大,農民穩定增收十分困難。當然,人口密度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下降的原因不能全部歸咎于自然災害的影響,但自然災害起著重要的作用。與農村人均純收入相比,人均GDP受自然災害影響則不顯著,這主要是因為高度危險和極度危險區內有若干縣(區、市)礦產資源豐富,礦產資源開發為當地GDP貢獻巨大。人均GDP和農村人均純收入對比結果也顯示出川滇黔接壤地區的廣大農村地區受自然災害的影響更加敏感。因此,在制定區域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扶貧開發規劃時,特別是在推進烏蒙山區集中連片特困山區開發過程中要高度重視自然災害對農村、農業和農民的影響,加大自然災害監測預報和防災減災力度,促進地區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綜合上述分析認為,自然災害對川滇黔接壤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影響,單從高度危險和極度危險區內的國土總面積、總人口和GDP總量來看,自然災害已經成為該區域資源環境安全、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育和重大工程建設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特別是農村地區。
中圖分類號:F810.4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15-0020-02
自然災害是指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中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07年印發的《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劃》,中國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近15年來,中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直接經濟損失近2 000億元。自然災害救助的公共性、公益性特點以及中國現階段自然災害嚴重的現狀, 使財政公共支出的基礎性地位顯得更加迫切。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 特別是突發性特大災害發生后,只有國家才能組織調動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救助。尤其在依靠群眾、集體的力量, 通過生產自救,仍無法解決困難時,國家要給予必要的救助和扶持,這是國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保障作用的具體體現。本文就當前中國自然災害救助的公共支出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公共支出的政策進行分析。
一、中國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現狀
目前, 中國財政支出對自然災害的救助有撫恤和福利支出中的救災支出進行專項資金救助, 也通過撫恤支出、農業支出、科技支出、社會保障補助支出以及政策性補貼支出的一部分進行救助, 另外在遇到緊急特殊的自然災害時, 還可以通過中央和地方專項儲備基金進行補助。這些救助共同構成了中國財政的自然災害救助體系。
1.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的對象是社會中的弱勢和特殊群體。近年來財政用于優撫和社會福利的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保持了比較高的增長速度且穩定在2%左右。但是與中國現階段的物質文化需求和國外相關國家相比, 比重仍然較低。由于優撫和社會福利支出是由撫恤支出、離退休費、社會救濟福利費和救災支出四部分組成, 從這個方面來講: 還不能對救災支出的總體情況有一個比較肯定的認識。
2.財政的救災支出增長速度與自然災害的直接經濟損失。從總體上看, 救災支出在總量上呈現的是一個上升的趨勢, 但總量和增長速度卻極不穩定, 且有些年份呈現負增長。1991 年中國救災支出為22.51 億, 到了2005 年已經達到62.97億, 但是同時救災支出的增長速度在有些年份卻呈現負增長。筆者認為, 救災支出的多與少與當年的災害嚴重程度有直接的關系, 但也反映出救災支出的不穩定性。
3.國家救災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比重。即使加大了救災支出的投入總量, 但對于直接的經濟損失而言, 國家在有限財力情況下所能解決的僅僅是“臨時性”和“緊急性”的特殊救助, 受災單位和個人承擔了主要損失, 也說明中國的災害管理在相當程度上還處于低水平的自發狀態。國家救災占損失比重基本維持在2%~3%左右, 對損失的彌補只能是“杯水車薪”。但還是保持著較高的死亡率。另外中國的現代農業體系尚未建立, 仍然“靠天吃飯”, 因而農業災情嚴重也是中國自然災害的一大特點, 這更制約了農業的發展。
二、當前中國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存在的問題
1.各級政府財政投入責任不明確。自然災害救助涉及的利益主體比較多,在不同的利益渠道下利益主體會做出不同的行為。作為中央政府,試圖讓地方政府在自然災害的預警、防治中加大投入,以建立健全完善的預防機制,來減少自然災害發生后中央財政專項救助的數額;而地方政府卻往往將財政支出用于經濟建設、教育、社會保障等方面。造成的結果就是當遇到重大自然災害的時候需要中央財政撥出更多的資金來進行救助。這樣的尷尬局面直接導致了自然災害救助的不足和不及時。
2.財政資金投入不規范。中國在用于自然災害救助的財政支出的資金有很嚴重的不規范性。用與災害預防方面的資金遠遠低于救助災害方面的資金。如果政府能夠調整資金投入比例,增大自然災害預防方面的資金投入,不僅可以減少災害救助方面的資金投入,而且能夠減少資金總量的投入。從而達到用最少的錢取得最好的效果這樣的目的。因為有準備比沒準備好,不充分的準備比不上充分的準備。對于自然災害的防治,有效的預防是減少災害的有利方法。目前,中國還沒有自然災害預防的專項支出,即使有也是臨時性的,輕預防重救助的財政指出問題比較嚴重。
3.二元的財政供給模式導致城鄉間差距明顯。中國實行的是城鄉分割的財政政策,城市地區的各項基礎設施相對完善,更多的把資金投入到了自然災害的預防上;另一方面,農村地區由于各項基礎設施落后,財政用于自然災害的救助支出主要用在救濟上,而對預警和防治的投入相對比較少。這就造成了在遭受同樣的自然災害條件下,農村地區的受害情況往往比城市地區的受害情況要嚴重得多。災后的重建工作也要大大地難于城市地區。
4.針對突發事件的組織體制不完善。目前中國在突發事件應對組織體制領域過于分散,制度化水平低。各級政府下屬的專門應急辦公室只是一種協調性機構,還不能真正具有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諸如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還存在以部門職能為中心的部門主義傾向,缺少單一的應急指揮組織管理系統。
三、完善自然災害救助財政投入體制的政策建議
1.建立災害救助專項資金項目,明確界定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對災害救助專項資金的管理權限,建立與財政收入體系相適應的災害救助專項資金管理模式。長期以來中國中央和地方財政都沒有安排防災救災專項資金,防災救災資金主要依靠國家撥款、動用政府行政首長預備資金和社會募捐資金辦法來解決。這種財政支出結構存在著明顯弊端,客觀上加大了資金籌措和調度的難度,行政效率低,不利于防災救災工作的正常進行。要提高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救助能力,各級政府就必須統籌安排財政支出,設立防災救災專項資金,確保在自然災害降臨時有足額資金應急調配,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全國性的或大范圍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中央財政支出為主、地方財政支出為輔的支出結構,而對于局部性的、地方性的自然災害應該堅持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財政為輔的支出結構,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應當共同承擔起自然災害預防支出的責任。
2.增加對災害預防的財政投入,加強財政支出資金分配的科學合理性。
我認為應將財政對自然災害投入分為預防支出和救助支出,將其納入日常性專項財政支出項目進行規范管理,以保證自然災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能夠及時、有效的開展。資金在預防方面的支出應該增加,有效的預防強于災后的救助。同時,加強農村地區的自然災害預防措施,以減少受災損失。此外,建議設立專項基金,加強對自然災害預防和救助的研究。加強對現代條件下自然災害特點和規律的研究,提高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加強預警預報。
此次冰凍雨雪災害之所以造成如此重大的損失,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缺乏預警,缺乏災害救助經驗,極大地影響了救助效果。因此,在這一方面多學習發達國家如定期進行災害演習等的災害預防模式,會收到很大的效果。
3.擴大災害預防與救助資金的來源范圍,協調城鄉投入差距,加強資金籌集與劃撥的靈活性。在擴大資金來源這方面,可以進一步發揮金融支持基礎設施建設的作用。從此次冰凍雨雪來看,自災情發生后,財政、金融對抗災救災給予很大支持。國家開發銀行短時間內就向受災地區提供了17億元以上的應急貸款,工行、建行等五大行也快速發放抗災貸款100多億元,保險公司也積極予以理賠兌付。
而在資金投入均衡性方面,財政應更多地支持如西部、農村等災害預防和救助的公共設施建設相對薄弱的地區。因此增加的資金則要充分發揮銀行貸款、投資、證券市場等多種金融形式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作用。尤其是開行,一直主要從事基礎設施中長期融資,在實踐中建立了一套較為完善的大型基礎設施融資模式和風險防范機制。要進一步發揮開行在基礎設施中長期融資領域的基礎性作用,加大支持基礎設施發展的力度,以能夠保證自然災害發生后避免造成巨大損失。
4.對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制度化管理,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提高政府運行效率,同時加強資金監督管理,防止救災資金遭災。中國對于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制度框架基本建成,還需要細化,把法律規定變成日常制度,該儲備的儲備,該演習的演習,要使應急工作常規化,要讓政府和公眾坦然應對突發事件。我們應該不斷完善現有一切關于自然災害救助方面的法規并不斷提升立法層次,在此基礎上指定相關法規,明確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的地位以及在預警、防治、救助的投入和分工。將自然災害救助的國家支出納入到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上來。
而在近年來,中國救災資金數額大規模提高。巨額的救災資金可以說就是災民們的救命錢。如果不加強對這筆錢的監管,導致資金被黑,那對于災民們來說將會是雪上加霜。因此,政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創新監督方式建立合理健全的監督體系。以提高救災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參考文獻:
[1] 陳共.財政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1.1農業自然災害對耕地的影響。(1)農業自然災害對耕地的毀壞是導致我國耕地面積減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洪災沖毀耕地而造成水土流失,將直接導致耕地面積的減少;風雹剝蝕土壤,使耕地沙化。(2)農業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將引發嚴重的水土流失而造成對耕地資源的嚴重破壞,使土層淺薄,土壤肥力下降,土壤的pH值及微量元素等都遭到改變,嚴重時可能導致耕地的糧食產出能力發生不可逆轉的下降。
1.2農業自然災害對農田水利設施的影響。
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有利于提高人類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減少糧食生產對自然氣候的依賴性,降低水災、干旱等對糧食生產的影響程度。然而一旦遭遇自然災害,水利基礎設施本身也可能成為被損毀的對象。從總體上看,目前我國不少地區的水利基礎設施還比較脆弱,農村水利設施老化失修嚴重,六七十年代的設施設備還在被廣泛使用,因此非常容易遭受自然災害的破壞。
1.3農業自然災害對勞動力的影響。
(1)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將直接造成農民收入的減少,使農民因災而致貧或返貧。調查表明,水災對農業生產的破壞平均每提高10%,農村貧困發生率將會增加2%-3%,而農民的貧困將造成農村貧困地區基本建設落后,文化、衛生、教育水平差,最終降低了糧食生產要素的投入水平。(2)糧食生產因經常受到低溫、干旱、臺風、暴雨等惡劣自然條件影響而變得不穩定,糧食作物種了毀,毀了種,加之種植效率低下,農民反復對生產進行投入,同時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成本不斷攀升及人工成本的上漲導致生產成本增加,農民辛苦一年卻收入微薄。在自然災害降臨時,農民們可能會無法承受因承種土地而帶來的風險與壓力,由于勞動生產率很低,農機具閑置浪費很大加上農業自然災害的影響,以致種一年的地不如打一個月的工,由此導致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受到嚴重挫傷,糧食生產積極性逐年下降,很多農民就寧可讓耕地荒蕪也不愿耕種,出現棄田荒田的情況。
二、減輕農業自然災害對糧食生產能力影響的對策
1.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第一,地方政府必須制定嚴厲的政策規范,禁止胡亂砍伐樹木、破壞草地及毀林開荒等行為,加大耕地的保護力度,開展大規模的造林、種草還草的運動,提高森林覆蓋率,讓其充分發揮生態“穩定器”的作用,從而有效防止發生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此外,政府還應該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加大對生態環境的財政投入和補償力度,最大程度上地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可以促使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天然綠色屏障。第二,政府要加大財政對農村農田水利設施的投入力度,推進水利工程設施的配套工程建設來確保現有的水利設施充分地發揮其作用,并且加快先進水利設施和節水灌溉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此外,在推進農村水利管理體制改革時,一方面要深入認識和理解到水利工程的社會效益與其帶來的經濟利益之間的關系,在保證各項水利工程能夠很好地發揮其社會效益的同時,也不能丟掉市場的競爭機制,因為市場的介入將可能會很大程度上降低水利工程自身的運行和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要把水利工程的建設和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防災同等主要的位置,不能只注重工程建設而忽視了管理,而是應該再加大工程建設投入的同時,相應地增加管理資本的投入,做到“建設和管理并重”。
2.提高糧食作物的抗災能力。
第一,選育抗逆糧食作物。為了切實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從根本上提高糧食作物的抗災能力,育種工作中在選育糧食作物時要盡可能利用品種間雜交/遠緣雜交或人工物理化學方法來挖掘與抗逆相關的新基因,選育耐抗逆性強的糧食作物,確保它們能適應惡劣的生長環境。第二,用物理方法或化學制劑來增加糧食作物的抗逆性。在自然條件較好的環境中,大部分糧食作物具有的性狀更適合其生長發育;但當生長環境出現惡化時,糧食作物具有的性狀可能就會對其生長發育產生不良影響。人們為減少不利因素對糧食作物生長發育的影響,一般釆用物理方法或化學制劑來改變糧食作物的性狀提高其抗逆性(例如施用矮壯素抑制株高來增強作物抗風能力),這就需要科研人員研發出效果更有效、使用更方便、價格更便宜的化學制劑或發現新的物理方法來提高糧食作物的抗逆性。第三,科學栽培管理來增強糧食作物的抗逆性。科學栽培管理能極大地增強糧食作物抗逆性,例如科學灌溉能有效控制小氣候濕度,從而影響糧食作物性狀發育提高其抗性并減輕病害的發生;合理施肥能提高土壤肥力并改良土壤結構,使其疏松綿軟且透氣良好,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從而有利于糧食作物根系的生長發育;合理輪作能調節地力,有利于糧食作物的生長發育。
3.調動農民的糧食生產積極性。
首先,在控制生產資料價格上漲的同時,繼續加大對種糧農民的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及農機具購置補貼等力度,保護種糧農民的利益,讓農民生產糧食能夠獲得利潤。只有建立科學、規范且統一的糧食收購保護價政策,對糧食實行最低保護價收購,在財政、稅收及信貸等各方面給予糧農實惠,使農民減產年不減收,豐產年大增收,才能最大限度激發農民種糧積極性。第二,加大糧食生產保險的投入。農業保險屬于典型的低收益、高風險產業,而保險公司作為利益主體,難以在低保費、高賠付之間尋求平衡,所以必須依靠政策性支持。因此要以政府為主體,建立農業保險長效發展機制,加快完善農業保險法律法規,發揮政策促進作用,運用保費補貼等調控手段,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戶參加農業保險(尤其是水稻保險),建立將農業信貸、救助政策和支農惠農政策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機制,建立政策性的農業保險機構和農業自然災害風險保障基金。這樣做,既能增強農民抵御農業自然災害的能力,又能進一步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
中圖分類號:F822.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3-7217(2012)02-0002-06
一、引 言
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水災和旱災等農業自然災害尤為突出。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每年因農業自然災害造成的物資損失呈現整體上升趨勢。2011年,農業自然災害形勢依然不容樂觀:農作物受災面積3247.1萬公頃,其中絕收289.2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3096.4億元,農業自然災害已經成為制約我國農業平穩發展的重要因素。農業自然災害的頻發對我國農業生產、農民增收乃至居民消費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譚本艷等(2009)通過對CPI分類指數分析,研究結果表明食品既是我國CPI波動的短期驅動力,也是CPI波動的長期驅動力[1],由此,無論從供給面還是從需求面看,農業自然災害都會通過引發食品價格變動進而引發CPI的變動。
自然災害對經濟造成的沖擊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自然災害造成社會資本存量受損,引起社會總體消費和投資下降,進而造成產出水平下降;二是自然災害造成的產出下降,通過需求沖擊和供給沖擊影響物價水平。現有的文獻主要集中在自然災害對產出影響方面:從短期、中期和長期的產出影響來分析自然災害的宏觀經濟影響。短期和中期主要考察自然災害對產出造成的正、負效應[2-7],長期主要考察自然災害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8-11]。然而,自然災害對物價水平影響方面的研究較為缺乏,已有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理論分析層面,實證分析層面相對較少。Pantin(1997)構建了自然災害影響經濟的11個指標,通過對比自然災害發生前后三年的數據,發現災前平均通脹率為8%,災后通脹率在6.5%~9%之間波動,自然災害影響物價水平變動方向并不明確[12] 。Rasmussen(2004)從長期影響考察了自然災害對通貨膨脹的影響,他認為災害重建的努力會擠出有效投資,推高利率并減少投資,有可能引發通貨膨脹[13]。Popp(2006)在分析自然災害對經濟的長期影響時,將通貨膨脹的產生歸結為債務負擔和市場投機[14]。 Baum(2011)運用AD-AS模型分析了自然災害對通貨膨脹的影響,他們假定自然災害在短期內不影響總需求,然而潛在產出因資本存量受損而下降,自然災害會帶來臨時性通脹壓力[15],美國2008年的卡特琳娜颶風和2010年昆士蘭洪水造成的食物和農產品價格上漲驗證了他們的推斷。
上述的文獻更多將自然災害視為供給沖擊,結論偏向于自然災害會推高物價水平,然而,自然災害并不單純表現為供給沖擊,也會帶來需求沖擊,物價水平變動的方向取決于自然災害引發的需求沖擊和供給沖擊兩者的力量對比。因此,從理論層面上我們很難得出自然災害對通貨膨脹的具體影響。本文嘗試在傳統理論的基礎上就農業自然災害對通貨膨脹的影響進行實證分析,力圖弄清農業自然災害同通貨膨脹之間的數量關系。
二、農業自然災害影響通貨膨脹的理論基礎
農業自然災害發生以后,微觀經濟主體將遭受自然災害引致的供給沖擊和需求沖擊,引發總供給與總需求的相對變動,進而推動物價水平的持續波動。就供給方面而言,農業自然災害傾向于推高物價水平:農戶物資資本受損(農田、耕地受災),糧食產量下降,推高糧食價格;糧食產量的下降和糧價上漲會增加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成本,推高農副產品的價格。就需求方面而言,農業自然災害在幾個方面表現出抑制物價:(1)糧食產量是農戶創收的必備條件,糧食產量的下降減少了農戶的收入,農戶因此改變自己的收入分配決策,減少消費和農業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需求;(2)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成本上升,推高農副產品的價格,相應地會減少企業產品的銷售,進而減少其收入,從而抑制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3)當農業自然災害的規模、強度、持續時間達到一定的程度時,其影響必然會從農業部門向非農業部門傳導,家庭和企業的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受到抑制。下面借鑒鄭超愚(2004)[18]的總需求、總供給動態調整模型,加入農業自然災害所引起的需求沖擊和供給沖擊因素,
并假定價格調整是瓦爾拉斯均衡的,則有:
S(P/PE,Yd-Dshock)-D(M/P)=Dshock-Sshock (1)
假定原有Yd和Ys是均衡的,并且不隨時間變化;價格預期是適應性的;貨幣供給在短期內不變。對式(1)左右兩邊進行時間求導,可以求得價格的動態調整過程,如式(2)所示。根據價格與總供給和總需求的數量關系,可知式(2)的分母為正。
dPdt=dDshockdt-dSshockdtS(P/PE)1PE+
S(Yd-Dshock)(Yd-Dshock)P+D(M/P)MP2(2)
由式(2)可知,物價變動主要由價格預期、需求沖擊和供給沖擊等因素決定。由于農業自然災害引起的供給沖擊為負,而需求沖擊難以確定,需分三種情況來說明:(1)當需求沖擊為正時(dDshock/dt>0),由于供給沖擊為負(dSshock/dt<0,即有dDshock/dt-dSshock/dt>0,表現為物價上漲;(2)當需求沖擊為負時(dDshock/dt<0),如果需求沖擊的下降幅度大于供給的下降幅度,即有dDshock/dt-dSshock/dt<0,表現為物價下降;(3)當需求沖擊為負時(dDshock/dt<0),如果需求沖擊的下降幅度小于供給沖擊的下降幅度,即有dDshock/dt-dSshock/dt>0,表現為物價上漲。根據適應性預期理論,價格預期可以由上期價格替代,表現為價格慣性;而需求沖擊和供給沖擊都是由自然災害等外部因素引發。Gordon(1996)提出了三角菲利普斯曲線,認為影響通貨膨脹的因素可以歸結為需求拉動、成本推動和通脹慣性三類[17];由以上的理論分析,農業自然災害和通貨膨脹率、社會總需求以及社會總供給這三者密切聯系,本文將采用Gordon提出的“三角”模型,即一種菲利普斯曲線的擴展模型,以研究農業自然災害對我國通貨膨脹的影響。
πt=C+a(L)πt-1+b(L)Dt+c(L)zt+et (3)
其中,因變量πt是指通貨膨脹率,C表示常數項;通貨膨脹率的滯后項πt-1表示通貨膨脹慣性;Dt指超額需求;zt表示外部沖擊(需求沖擊和供給沖擊);et為誤差項;a(L)、b(L)、c(L)分別表示各變量的滯后系數。
三、變量選取、數據說明和模型設定
(一)變量選取和數據說明
采用定基CPIt來代表通貨膨脹,并用定基CPIt的滯后一期代表通貨膨脹慣性。根據Gordon的“三角模型”,式(3)中的變量Dt可以用產出比率的對數Rt=ln(Yt/YtN)代替(YtN為潛在產出),并將Rt-1作為前定變量①。由于潛在產出不可直接觀測,不能采用常規的估計方法,一般解決的辦法有兩種:趨勢分解法(通過線性時間趨勢、HP濾波將產出分解為長期趨勢和周期性成分)、結構分解法(通過向量回歸、卡尼曼濾波將產出分解為結構效應和周期效應)。借鑒Ravn & Uhlig(2002)[18]所采用的HP濾波法來估計31個省的產出缺口,平滑參數取6.25,并將農業自然災害作為外部沖擊變量zt引入模型。由于我國統計數據的可得性限制,考慮到不能收集到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相關數據,因而只能選取間接衡量自然災害沖擊的變量。根據國家統計局對農業成災面積AANDt的相關解釋:成災面積是指在遭受自然災害的受災面積中,農作物實際收獲量較常年產量減少3成以上的播種面積,成災面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自然災害的強度以及對農業生產造成的影響。基于以上的考慮,選用對農業生產影響較大的成災面積來衡量農業自然災害的強度,用變量SIZEt=ln(AANDt)來表示。
選用的數據為1997~2010年我國(除港、澳、臺)31個省市自治區的年度面板數據,所有數據均來源于1997~2011年中國統計年鑒和各地區統計年鑒。CPI作了定基化處理(1997年為100)。
(二)模型設定
由于我國經濟發展的區域差異明顯,為了能夠更好地估計自然災害對我國通貨膨脹的影響,本文按照國家統計局的劃分標準將我國(除港、澳、臺)分為東、中、西三個區域②。依照Gordon提出的“三角模型”,建立涵蓋全國、東部、中部和西部的動態面板模型如下:
CPIi,t=α+β1CPIi,t-1+β2Ri,t+
β3Ri,t-1+β4SIZEi,t+vi+ui,t (4)
其中,i=0,1,2,3,分別表示全國、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t=1,2,3,…,T表示樣本年度;νi表示截面個體差異;μi,t為隨機擾動項。
對式(4)動態面板數據模型估計的困難之處在于:方程的右邊包含有因變量的滯后值,導致解釋變量和隨機擾動項相關,而且式(4)本身存在橫截面相依性。如果直接運用傳統處理面板數據的固定效應或是隨機效應方法,會導致參數估計的非一致性,產生動態面板偏差,影響模型估計的準確性和適用性。Blundell & Bond(1998)則將差分GMM與水平GMM合并,將差分方程與水平方程作為一個整體系統進行GMM估計,這種改進的估計方法稱為系統廣義矩估計(System GMM)[19]。考慮到系統廣義矩估計是一種更有效的估計,將采用系統廣義矩估計對動態面板模型進行估計[20]。
在系統廣義矩估計中,方程(4)經過一階差分并結合水平方程進行變換:
ΔCPIi,t=(β1-1)CPIi,t-1+β2Ri,t+
β3Ri,t-1+β4SIZEi,t+vi+ui,t (5)
在此基礎上選取合適的工具變量并產生矩條件方程。在式(6)中,需滿足:β1≠1;當t<s時,解釋變量Ri,t、SIZEi,t和隨機擾動項ui,s是無關的;隨機擾動項ui,s不存在自相關;E(CPIi,1,εi,t)=0(t=2,3,…,T),E(ΔCPIi,2,εi,3)=0。在此基礎上設定矩條件為:
E(CPIi,t-sΔεi,t)=0(s≥2;t=3,…,T)
E(Xi,t-sΔεi,t)=0(s≥2;t=3,…,T)
E(ΔCPIi,t-1εi,t)=0(t=4,5,…,T)(6)
其中,εi,t=ui,t+vi,Xi,t=[Ri,t,SIZEi,t]。設Zi為所選取的工具變量矩陣。
通過GMM估計,可以得到估計參數:
α^GMM=∑Ni=1ΔCPI'i,-1ΔX'iZi?
WN∑Ni=1Z'iΔCPItΔXi-1?
∑Ni=1ΔCPI'i,-1ΔX'iZiWN∑Ni=1Z'iΔCPIi(7)
四、實證結果及分析
(一)實證結果
動態面板數據估計的前提是數據要具有平穩性,否則會出現估計的“偽回歸”問題。因此,在對模型進行估計之前,首先對模型進行面板單位根檢驗。為了保證檢驗結論的可靠性,選用了四種單位根檢驗方法:LLC檢驗、IPS檢驗、Hadri的最大似然檢驗以及Breitung檢驗。LLC檢驗、IPS檢驗和Breitung檢驗的原假設是“存在單位根,變量是不平穩”,Hadri檢驗的原假設是“不存在單位根,變量是平穩的”。從表1的檢驗結果可以看出,所有的變量至少在兩種檢驗之下通過平穩性檢驗,這說明面板數據具有平穩性,模型估計的結果不存在偽回歸問題。
表2列出了系統GMM估計的結果。無論是全國、東部、中部還是西部,Wald檢驗值在5%的顯著水平下均拒絕了“方程擬合度較差”的原假設,表明方程擬合較好。其次,Sargan檢驗是判斷方程所選的工具變量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檢驗,原假設是“方程所選工具變量是有效的”,從表2中所反映的結果看,Sargan檢驗的P值都大于0.05,四個方程在5%的顯著水平下接受了原假設,表明所選的工具變量是有效的。另外,AR檢驗的原假設是“擾動項無自相關”,表2中的AR(2)的P值均大于0.05,在5%的顯著水平下接受原假設,表明所選的系統GMM估計方法是適用的。另外,全國、東部、中部和西部的通貨膨脹慣性(CPIt-1)和超額需求(Rt)系數均在1%的顯著水平下拒絕“系數為零”的原假設,表明通貨膨脹慣性、超額需求對當期通貨膨脹具有顯著的推動作用,而農業自然災害(SIZEt)系數只有全國和中部地區通過了t檢驗,東部和西部地區均沒有通過t檢驗,這表明全國和中部地區的農業自然災害對通貨膨脹產生了顯著的影響。
(二)實證分析
在通貨膨脹慣性方面,全國、東部、中部和西部均表明通貨膨脹慣性對當期通貨膨脹產生較大的正向推動作用,上一期通貨膨脹每上升1%會推動當期通貨膨脹上漲大約1%,這跟傳統的通貨膨脹預期理論相符,說明穩定通貨膨脹預期對于穩定通貨膨脹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是貨幣當局在進行貨幣調控時總是強調穩定通脹預期的原因所在。在超額需求方面,全國、東部、中部和西部的數據都反映了超額需求和通貨膨脹存在顯著的正相關。在全國范圍內,當期的超額需求每增加1%會推動當期通貨膨脹上漲0.04%,這表明超額需求因素并不是推動我國通貨膨脹上漲的最主要因素,原因可能是我國家庭最大的消費支出是住房支出,而住房價格并沒有包含在CPI當中,因此,超額需求難以推動通脹的上漲。
在農業自然災害方面,各地區的通貨膨脹對農業自然災害的反應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性,主要是由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所致。在東部和西部地區,農業自然災害對通貨膨脹沒有產生顯著影響,而在全國和中部地區表現較為顯著。就全國或中部地區而言,農業自然災害在當期就會對通貨膨脹產生影響,原因是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且主要集中在第二和第三產業,受農業自然災害的影響相對較小,而中部地區是我國糧食的主產區,在我國農業現代化程度不高的現實情況下,農業仍易遭受自然災害的影響,因而參數估計較顯著。西部地區一方面經濟發展水平不高,物價傳導效率較低;另一方面糧食生產在農業中的占比相對中部地區較低,受農業自然災害的影響相對較小,因而參數估計不顯著。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農業自然災害對通貨膨脹的影響并不是正向的,農業自然災害會對通貨膨脹率產生下行壓力。全國和中部地區的數據顯示,農業自然災害和通貨膨脹存在顯著的負相關。就全國而言,農業自然災害強度每增加1%會推動當期通貨膨脹下降大約0.11%;就中部地區而言,農業自然災害強度每增加1%會推動當期通貨膨脹下降大約0.71%。這證實了自然災害影響物價變動的第二種情況,即自然災害造成的需求沖擊為負時,如果需求沖擊的下降幅度大于供給的下降幅度,物價將趨于下降,這說明我國自然災害造成的需求面負面沖擊大于供給面負向沖擊。之所以如此可能有幾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國消費結構所致。我國城鎮家庭消費結構中住房消費占據很大的比重,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對非住房商品的需求,農業自然災害等外部沖擊造成的收入減少更容易表現為需求的下降;另外,農村居民的消費結構中耐用消費品占較大的比重,而這些商品需求彈性較大,農業自然災害造成的收入下降會引起農村居民消費更大幅度地下降。二是農民收入主要來源于農業,農業自然災害造成當期糧食產量下降,從而降低農民收入,并從需求上抑制農民的消費和投資行為,而糧食價格更多由糧食收購和儲備體系決定,當期糧食產量下降不一定會對國家整體的糧食儲備造成較大沖擊,進而引發糧食價格的上漲。三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農村居民收入當中用于消費的部分受到了抑制。當出現農業自然災害沖擊引發糧食生產波動時,農民的收入將變得更加不確定,農村居民的消費和投資需求更容易受到負面的影響。
五、結論
以上將農業自然災害變量引入“三角”模型中,首次嘗試運用動態面板模型實證分析農業自然災害對我國通貨膨脹的影響。為了區分我國區域發展的差異性,分別對全國、東部、中部和西部進行實證。結果表明:在通貨膨脹的影響因素中,通貨膨脹慣性對當期通貨膨脹有顯著的正向推動作用,上期通貨膨脹每上漲1%會推動當期通貨膨脹上漲大約1%;超額需求雖然對當期通貨膨脹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但影響程度小于通貨膨脹慣性,當期超額需求每增加1%會推動當期通貨膨脹上漲0.04%;東部和西部地區的農業自然災害對該地區的通貨膨脹影響不顯著,全國和東部地區的農業自然災害對該地區的通貨膨脹產生了顯著的影響;就全國和中部地區而言,農業自然災害對當期通貨膨脹有顯著的負向沖擊,表現為農業自然災害強度每增加1%,當期通貨膨脹分別下降0.11%和0.71%,農業自然災害會降低當期的通貨膨脹水平;若單獨考慮外部沖擊因素,農業自然災害引發的通脹變動表現為負,但是綜合考慮通貨膨脹慣性、產出缺口和外部沖擊三大因素的共同影響,通貨膨脹變動表現為正。傳統觀點傾向于認為農業自然災害引發通貨膨脹正向變動,在于僅考慮了三大因素的綜合影響。本文從綜合影響中分離出了農業自然災害這一個外部沖擊因素,得出的結論不同于傳統觀點。
由此可見,相比起供給面的緊縮作用,農業自然災害對我國需求面的緊縮作用更大,表現為農業自然災害降低當期的通貨膨脹水平。因此,政府部門應高度重視農業自然災害造成的負面影響,充分重視突發性沖擊對消費需求的抑制作用。首先,應根據各地區農業生產的特點,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尤其是中部地區的產糧大省,政府要加大對農業抗災的投入,減少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其次,要加大應對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的補貼力度,財政部應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增加對農民的轉移支付,保障農戶收入的穩定性;再次,建立自然災害救濟和保險機制,當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政府和社會提供多方面的救濟,保險公司為農民提供自然災害保險。最后,要不斷調整和優化各地區的農業結構,改變農村居民收入過多依賴農業,尤其是糧食作物的局面,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
注釋:
①Gordon(1996)在“三角”模型中,將超額需求滯后一期Dt-1和通貨膨脹滯后一期πt作為前定變量,考慮到πt-1在動態面板中已作為工具變量,不宜在動態模型中再將此變量作為前定變量,因此,本文的動態面板模型僅將Rt-1作為前定變量。
②東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廣西和海南,共12個地區;中部包括: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共9個地區;西部包括: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共10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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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act of Agricultural Natural Disasters on Inflation: Based on Dynamic Panel Model
TANG Wen-jin,XU Gui-hua,XU Xiao-wei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牢固樹立風險管理和綜合減災理念,不斷完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推動形成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合力,逐步建設縣、鄉二級重點監測預警信息化系統和監測預警信息報送制度,發揮社會、基層組織和群眾作用,提高我市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綜合協調和部門聯動相結合。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統籌協調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有關工作,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加強與自然災害有關監測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涉災預警信息工作,形成政府主導、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聯動機制。
2.堅持分級負責和區域協同相結合。我市要做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分級管理,落實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和資金保障,加強縣鄉協同發展。縣鄉自然災害監測部門承擔相關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工作,為防災減災提供服務。
3.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前提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支持科研單位、企業、基層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參與自然災害風險監測工作。
(三)工作目標
初步建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制度體系,建成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和應急管理系統逐級報送制度,建立健全面向政府、公眾和行業的信息服務平臺,初步構建規范的自然災害預警服務模式。
二、建立健全自然災害分類監測和分級預警體系
(四)推動健全自然災害分類監測體系。自然資源、水利、住建、農業農村、林業、氣象、地震等部門,要針對自然災害種類和特點,完善本部門專業監測站網布局,劃分重點監測區域,確定重要監測點,加密監測站點。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水文監測站網體系、城市排水防澇綜合信息平臺、病蟲害監測預警能力、森林火點和林業有害生物監測、綜合氣象觀測系統、地震緊急快報體系等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消除監測盲區,提高監測覆蓋率。明確監測項目,加強新技術、新裝備應用,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對自然災害及其有關要素進行實時監測。應急管理部門針對多災并發群發和災害鏈況,在充分利用有關部門監測數據的同時,拓寬信息化、智能化采集渠道,探索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工作,提升自然災害立體綜合監測能力。
(五)建立重特大災害應急加密觀測機制。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應急管理部門協調有關自然災害監測部門及時派出專門監測隊伍,配備監測裝備,針對重點區域多手段開展應急加密動態觀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可配合開展有關工作,及時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撐。
(六)提高自然災害預測預報水平。各自然災害監測部門緊密溝通,進一步明確防災減災救災需求,推動提高自然災害預測預報產品的時空分辨率和更新頻率,綜合利用國內外預測預報模型模式,針對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特大自然災害,全程提供更加及時精準的短臨預報。
(七)規范自然災害分級預警工作。自然資源、水利、住建、農業農村、林業、氣象、地震等有關自然災害監測部門,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分級預警工作,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按照自然災害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綜合研判結果開展分級預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并通報本級應急管理和相關部門。預警級別劃分為四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一級為最高級。
三、建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和報送制度
(八)推進應用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按照省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推進應用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建設。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要統籌自然資源、水利、林業、地震、氣象等部門的監測預警信息和工信、住建、農業農村、交通運輸、教育、衛生等部門的行業信息資源,按照“共建共享”原則推進信息系統應用工作,實現自然災害監測信息互聯共享和評估預警信息聯合等功能,滿足縣級災害監測預警工作高效互聯互通的需要。
(九)全面推進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加快自然資源、水利、林業、氣象、公安、應急、工信、住建、交通、教育、衛健等相關單位建立自然災害有關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通過簽訂協議等形式,分批組織實施,預報產品、預警產品和服務產品等氣象災害信息;地震監測速報信息;監測和預警等地質災害信息;防汛抗旱氣象數據、水利工程數據、水文數據、防汛抗旱工情險情、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城市內澇等防汛抗旱信息;航空監測、地面監控、森林火險監測站的火情和森林火險綜合、氣象部門監測和預報數據等森林火險信息;大型建筑、大型公用設施、地下管網及綜合管廊、公共空間、消防重點單位、重大活動保障等城市安全信息。有序有效接入本級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平臺,各有關部門要保持數據動態更新,形成縱向貫通、橫向集成、安全可靠、覆蓋全面的信息共享模式,為信息預警提供基礎。
(十)建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逐級報送制度。設立專崗人員,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有關信息,制定信息逐級報送工作規程,明確報送范圍和內容,確定報送形式和時限,嚴格報送流程和要求。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并指導全市報送工作。
四、建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會商研判制度
(十一)建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會商機制。構建涉災部門、屬地政府、災害現場等多方參與的會商平臺,定期匯總分析各專業部門災害趨勢預測和重大災害形勢研判意見,形成綜合會商研判報告,實現多方參與會商和多源監測預警信息的綜合研判。及時開展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分析研判,每季度和每年開展定期會商,汛前、節假日前、重大紀念日、年末等重要節點開展不定期會商。組織有關部門匯總分析自然災害趨勢預測信息,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分析研判,確定風險水平、風險類型和高風險區,形成自然災害風險形勢分析報告。
(十二)開展重大自然災害快速綜合研判。密切關注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及時組織有關監測部門匯總分析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必要時加密會商,適時開展災前預評估、災中跟蹤評估和災后總結評估等,對自然災害發生可能性及其影響范圍、損失影響和后續風險等開展快速綜合研判,形成報告并不斷更新。參與會商評估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提交預測分析報告,形成規范化會商評估制度。
五、健全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和預警響應制度
(十三)加強自然災害預警信息。應急管理部門協同市氣象局、市政數局、市融媒體中心(廣播電視臺)、市互聯網信息中心、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做好預警信息工作,優化完善本級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平臺,明確職責、預警范圍、預警類別、權限、審批程序、流程、渠道和保障措施等,確保及時準確預警信息。
(十四)構建基層預警信息服務體系。各有關部門提高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和偏遠區域預警信息傳播接收設施普及率,整合基層各類信息員隊伍,擴展社會傳播節點,構建集技術、裝備和隊伍于一體的基層預警信息服務體系,提高信息覆蓋率和播放頻度,逐步解決預警“最后一公里”問題。積極推進應急廣播系統建設,鄉、村在各類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設立電子顯示屏,通過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手段及時傳遞預警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入戶到人。
(十五)加強自然災害預警響應機制建設。各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細化本級自然災害預警響應措施,修訂完善本級應急預案,做好預警信息與應急響應啟動的銜接,自然災害預警的主管部門應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自然災害預警響應后,各有關部門要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健全多部門前后方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加大災害預警的科普宣教工作力度,確保預警響應效果。
六、保障措施
河北省農業自然災害財政救助存在的問題
(一)財政救災資金規模有待增加
政府財政救災支出不穩定。財政的救災支出增長速度與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程度密切相關,近年來自然災害頻繁發生,財政救災支出總量上也呈上升趨勢,但是救災支出的多與少僅與當年的災害嚴重程度有直接的關系,也反映出救災支出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以民政救災支出為例,河北省2007--2009年救災支出數額為3.97億元、8.57億元和5.73億元,可以看出,各年度救災補償資金支出的數量差距較大,和災害造成損失的大小有關,且救災補償資金支出不穩定。
針對巨災風險,政府災后重建的補償資金顯得更加不足。洪水、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巨大損失,從公共基礎設施到公民的財產甚至生命都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受災地區的地方財政支出巨大,基礎設施與生產活動受到嚴重的毀壞,在這樣的情況下,地方財政部門只能依賴中央的財政撥款來獲得重建的資金,但是救災的中央撥款也畢竟有限,這些資金往往是僅能滿足災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對于社會生產力的恢復則顯得力不從心。近年來,河北省加大了對社會救助支出的力度,但是社會救助資金分布于農村社會保障的各個領域中,主要包括災害救助、五保供養等等各個方面,針對災害救助的資金規模力度仍然有限,不能完全發揮災害救助的功能與效果。
(二)財政救災的作用需要提高
農業自然災害財政救助仍停留在維持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上。近年來,盡管政府財政加大了農村自然災害救災支出的投入總量,但在有限財力情況下,所能解決的僅僅還是受災群眾“臨時性”和“緊急性”的救助,不能發揮促進生產發展的作用。
(三)財政救災的時效性差需要加強
財政自然災害救助監督體制不完善。根據當前的政策與制度安排,發生自然災害之后,河北省級政府如果向國務院申請救災與補償資金,需要通過農業部和財政部之間的協調。可能會造成救災資金不能及時發放、不能不及時轉撥、滯留救災資金等問題,延緩了財政資金的補償時效,更不能滿足受災群眾“救災如救火”的資金補償的時間要求。
(四)財政救災資金分配需要進一步完善
當前政府財政救災中存在資金分配結構不合理的問題。目前全國針對災情的核定沒有具體的標準和參照依據,河北省也基本上沒有相應的規范和標準,對于具體的農業作物災害的評估與災害標準就更不用說了。各地市可能存在虛報災情來希望獲得更多上級政府財政救災資金的現象,在政府財政救災資金總量不足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向上級部門“要錢”的能力就代表著當地救災的能力,導致救災的資金很難保證資金分配與使用的公平性,也不能保證救災補償資金支出分配的合理性。
提高河北省農業自然災害財政救助水平的對策建議
首先,引入市場救助主體,緩解財政救助壓力。引入市場方式規避風險是指以市場為依托,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職能。因此建議:河北省政府從政策上鼓勵保險公司經營農作物保險,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或進行經營補貼,形成政府支持,各級政府、農戶、保險企業多級分擔,市場運作的災害損失救助與補償機制。通過財政對市場主體的支持,發揮市場主體農業自然災害救助的作用,減少財政農業自然災害支出的負擔。
第二,建立河北省農業自然災害救助基金。政府要建立長效的投入機制,籌建專門的農業自然災害風險基金,確保在大災面前,抗災有力,救災有序。各級政府在年度經濟發展規劃和財政支出預算中,預留和撥付救助農業自然災害損失的財政專項預算,用于建立農業自然災害風險基金,同時,也可接受社會力量的捐助。該專項基金正常年景只增加不使用,大災之年用滾存的基金進行救助,這樣可充分發揮不同地區和不同年份之間的調劑作用。
第三,改變傳統的災后救助的方式,災前防范和災中的減災資金配置也要到位。財政救助資金或者農業自然災害風險基金,還可用于風險的防范,比如,通過興修水利設施來防范洪澇和旱災的發生,或者對農業生產的環境進行補償。這樣變被動救災為主動防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財政救助的壓力。
最后,提高財政救災資金的效率與支出的時效性。農業自然災害發生之后,政府部門可以委托風險評估事務所或者保險公估公司,對災害發生的損失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和損失大小支付救助資金,避免由于各部門的災害損失申報數據不實帶來的支出效率較低的問題,還能夠根據評估結果得出不同地區災害程度,確保將財政救助資金及時、準確的發放到重災區,避免自身的決策失誤與管理不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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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32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3)11 — 0080 — 03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政府開始實施有針對性的減貧政策,扶貧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根據2011年中國農村貧困監測報告顯示,近十年中國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貧困人口大幅減少。然而,由于區域發展的不平衡,少數民族地區的貧困問題仍然十分突出,成為影響減貧成效的關鍵環節。貴州省黃平縣位于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北部,是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扶貧重點縣之一,由于人均耕地面積少、自然災害頻發、基礎設施落后、能力素質低下等諸多致貧因素相互作用,黃平縣的扶貧開發工作任務十分繁重。
一、 黃平縣貧困現狀
(一) 貧困人口多,貧困發生率高
黃平縣屬于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011年末總人口為39.0萬人,其中鄉村人口為35.6萬人。相關資料顯示,2011年黃平縣農村貧困人口為15.74萬人,農村貧困發生率為44.2%。而根據國家統計局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7.4萬農村居民家庭所作的抽樣調查顯示,按照最新扶貧標準線2300元為標準,全國農村扶貧對象有1.22億人,占全部農村戶籍人口的比重為12.7%。民族八省區農村扶貧對象為3917萬人,占八省區農村戶籍人口的比重為26.5%,占全國農村扶貧對象的32%。可見,黃平縣貧困發生率幾乎是全國平均水平的3.5倍,是民族八省的1.6倍。
(二) 致貧因素多,貧困程度深
黃平處在黔中丘原向黔東丘陵的過渡地帶上,云貴高原的地質構造形成這里山、丘陵、河流、溶洞、峽谷、壩子等地形地貌,自然災害主要有干旱、冰雹、滑坡、洪澇、泥石流等,這些自然災害對黃平縣農業影響比較顯著。例如,黃平縣2011年受旱災影響嚴重,全年糧食總產量72213噸,比上年減少28.81%。而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黃平縣人均耕地面積僅為0.91畝。人均耕地面積少,自然災害頻發,加之當地農戶文化素質低下及疾病原因,共同導致了黃平縣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
(三) 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農村,且少數民族人口及女性與老年人所占比重大
黃平縣2011年末總人口為39.0萬人,其中鄉村人口占到了91.2%,其中有44.2%的鄉村人口處于貧困狀態,黃平縣貧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農村。而根據國家統計局的《2012年12月份全國縣以上農村低保情況》數據顯示,黃平縣2012年12月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77615人,其中,女性為23349人,占總低保人數的30%;老年人為22381人,占總低保人數的28.9%;未成年人及殘疾人分別為5128人和2036人,占總低保人數的6.6%和2.6%。根據問卷分析結果顯示,在被調查的300多對象中,少數民族有232人,占被調查對象的65%。可見,黃平縣貧困人口中,少數民族人口及女性、老年人所占比重大。
二、黃平縣貧困農戶致貧因素的實證分析
(一)調研地情況說明
黃平縣屬于國家扶貧重點縣,位于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北部,地處黔中丘原向黔東低山丘陵過渡地帶,有苗族、漢族、革家、木佬、西家、侗族以及其他民族。屬于《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10年)》所劃分的14個連片特困地區中的滇黔桂石漠化區范圍內。2011年黃平縣人均GDP及人均財政收入均低于貴州省民族貧困縣的平均水平,貧困發生率高,貧困程度深。本次對黃平縣共16個村進行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357份。
(二)研究假說
借鑒國內外相關研究,結合對少數民族貧困農戶的調查,本研究基于多維視角,將影響農戶貧困的因素歸納為三類:環境特征、農戶家庭特征和相關政策特征,由此提出三大研究假說。
1、環境特征對貧困形成有影響
環境特征對農戶貧困的影響主要包括農戶的生產和生活環境,比如農戶所在鄉村的地理位置、自然災害、資源狀況等。一般而言,居住在山區的農戶貧困發生率相對要更高一些,平原和丘陵相對較低。自然災害也總是與貧困相伴,據研究表明,二者呈正相關關系。由于本研究所采用的是在西南地區貴州省黃平縣調查所得的數據,被調查地相對集中,地形這一因素可比性不大,故只采用是否遭受自然災害這一項進行分析。
2、農戶家庭特征對貧困生成有影響
農戶的家庭特征包括家庭總人口、受教育的程度、是否有老年人需要贍養、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等。在外部環境約束既定的情況下,家庭特征對農戶貧困具有顯著影響(楊國濤,2010)。一般認為,教育與農村貧困存在顯著負相關關系,提高農戶受教育水平能降低其陷入貧困的概率(劉修巖,2007)。而農村居民健康水平與個人貧困發生概率呈負相關關系(王國祥,2007)。因此,本研究假定農戶家庭規模、健康狀況對農戶貧困有正向影響,農戶的受教育程度對農戶有負向影響。
3、政策對貧困生成有影響
眾多研究表明,政策是影響我國農村貧困的重要因素。社會保障制度、扶貧政策中政策的落實和執行的情況都將影響農戶的貧困狀況。調查中也發現,地方政府在落實扶貧或社會保障相關政策時出現疏漏、偏差,對農戶的貧困狀況也是有影響的。因此,本研究假設社會保障制度越完善,農戶陷入貧困的概率就越低。
(三)模型描述
本研究將被調查農戶是否貧困作為因變量,由于其屬于二分類變量,且變量以離散型數據為主,所以概率模型是最理想的估計方法。本研究采用Logistic模型來分析農戶陷入貧困的影響因素。Logistic回歸模型是研究定性變量與它們的影響因素之間關系的有效分析工具。模型的因變量只有兩種選擇,事件發生與否分別用0和1來表示,1表示事件發生,0表示事件未發生。由此建立一個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農戶陷入貧困的影響因素,并進一步確定因變量與自變量之間的影響程度和顯著性。
利用文章上訴因素作為自變量,構建關于農戶貧困的計量經濟模型表達式如下:
Y=F(X1,X2,X3,………X7)
表達式中,Y表示農戶的貧困情況,取值為0和1.當Y取值為0時,代表農戶人均收入大于2300元,處于不貧困狀態;當Y取值為1時,代表農戶人均收入小于2300元,處于貧困狀態。
選擇二元Logistic模型進行估計,具體的數學模型如下所示:
1n(■)=?琢+■?茁ixi+?著
Pi表示農戶陷入貧困的概率,解釋變量Xi表示影響農戶貧困的各類因素,系數?茁i表示解釋變量對農戶貧困的影響程度,正的系數表示該解釋變量對農戶貧困具有正向影響,并且系數越大表示農戶陷入貧困的概率就越大。
(四) 模型變量說明及統計性描述
模型變量分為自變量和因變量兩類。其中,因變量為農戶家庭貧困(y):當y=0時,表示不貧困;當y=1時,表示處于貧困狀態;自變量分為三小類:環境特征變量(是否遭受自然災害)、家庭特征變量(家庭規模、家庭老人數量、教育程度、患慢性病或重大疾病)、政策變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并預期是否遭受自然災害、家庭規模、家庭老人數量、患慢性病或重大疾病這幾類自變量對因變量有正向影響;教育程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三項對因變量起負向影響。
(五)模型運算結果
本文使用SPSS17.0統計軟件對調查數據進行Logistic回歸處理。在數據處理過程中,采用向前條件法(Forward: conditional),根據Score檢驗與條件參數估計逐步選擇模型中顯著的自變量,共經歷了5個步驟,本文僅給出影響農戶貧困的最終模型的估計結果,并將最終模型的估計結果作為本計量研究分析的主要依據。
(六)模型結果分析
1、環境特征變量
自然災害變量的顯著性為0.004,自然災害對農戶的影響在1%的水平上顯著。該解釋變量的系數為0.665,從作用方向上來看,自然災害與農戶貧困呈正相關,與預期假設一致。這表明自然災害的發生會對導致農戶貧困。自然災害破壞性大,將會直接導致經濟損失和人員的傷亡,使得農戶多年的積累在短時間內被破壞掉,從而造成農戶容易陷入貧困。
2、家庭特征變量
(1)家庭需要供養的老人數量通過檢驗,在5%的水平上顯著。說明家庭需要贍養的老人越多,家庭更容易陷入貧困。由于本調查小組于2012年7月赴貴州黃平縣開展調查時,被調查地區處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初期階段,剛開始展開相關工作,農戶還未受益,養老費用全部靠家庭支出,所以給家庭經濟帶來一定的負擔。因此,數據分析顯示,家庭老人人口越多,家庭越貧困。在當地開始發放養老金之后,可能此變量的顯著性將會下降。
(2)受教育程度這一因素的顯著性為0.001,受教育程度對農戶貧困的影響在1%的水平上顯著。該解釋變量的系數為-0.816,從作用方向來看,受教育程度與農戶貧困呈負相關關系,與預期假設一致。這表明受教育程度對貧困具有負向影響,提高教育水平有利于降低貧困的發生率。
(3)家庭成員健康狀況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通過檢驗,在1%的水平上顯著。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對農戶家庭收入可能會產生兩方面的影響:第一,家庭主勞動力患病,將直接影響家庭的收入獲取;第二,由于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不佳,特別是患有重大疾病是,患病成員不僅不能夠勞作以獲得收入,而且還要支付大量的醫藥費,同樣給家庭經濟造成很大影響。因此,這一因素表現出對貧困極顯著的正向影響。
3、國家政策變量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一因素對農戶貧困的影響不顯著。可能是由于該項措施主要是針對各類群體,而不是只針對貧困農戶所提出的保障項目,共濟性較低;加之在調查過程中,大多數的被調查者表示,由于在醫院買藥不能用新農合報銷,而只有住院治療才能夠報銷,因此,當他們生病時一般都去小診所或者苗醫那里抓藥吃,除非重大疾病才用到新農合,還有人表示從沒使用過新農合去報銷,也不清楚相關政策。因此也導致了這項政策對農戶貧困影響的不顯著。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這一因素對農戶的影響不顯著,可能是因為本調查小組于2012年7月赴貴州黃平縣開展調查時,被調查地區處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初期階段,剛開始展開相關工作,農戶還未受益,因此而不顯著。
三、結論及政策建議
(一)主要結論
本文借助相關文獻資料,通過對黃平縣357戶農戶家庭貧困的影響因素回歸分析,得出的主要結論為:人力資本對農戶貧困具有顯著影響;自然災害會顯著影響農戶貧困,并且影響為正向;政策制度因素對農戶貧困概率的降低影響暫時不顯著。
人力資本對農戶貧困具有顯著影響。教育水平對農戶貧困具有負向影響,與預期基本一致。說明教育水平對貧困率的降低具有重要作用。而健康狀況和家庭需要贍養的老人數量與農戶貧困相關,家庭成員患有疾病以及家庭需要贍養的老人越多,家庭就越容易陷入貧困。因此,人力資本因素仍然是制約農戶脫貧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自然災害會顯著影響農戶貧困,并且影響為正向。說明在該地區多發的自然災害是導致農戶貧困的原因之一;政策制度因素對農戶貧困概率的降低影響不顯著。其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項,說明該項政策對貧困群體而言,針對性不強,且實施過程中有疏漏,使得受眾并未完全了解相關政策;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一項主要是受本調查數據的局限與影響,不具有代表性,因此不予參考。
(二)政策建議
1、加大教育培訓的投入,提高農戶的能力素質水平,促進勞動力轉移
在提高基礎教育水平的同時,還要加強農戶的職業技術培訓。政府應組織更多具有針對性的技術培訓,在了解農戶需求的基礎上,加大培訓力度,充分調動農戶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同時也要注重培訓的質量,以防培訓工作流于形式。在加大培訓力度的基礎上,政府應為農戶提供更多的就業信息,開拓就業渠道,為農戶進行非農轉移排除障礙。
2、提高農戶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重視其生活條件的改善
加大諸如環境保護、勞動力轉移、教育扶持等關系到農村社會發展類項目的投入力度。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保護工程以及水土流失、山區綜合開發等的建設要加強,以確保當地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相協調;加大對貧困地區道路、通訊、水利、電力等各項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貧困地區生活設施、防災減災設施的建設,以解決困難戶的生產和生活狀況;通過加大教育培訓投入的力度,鼓勵農戶進行非農轉移,發展非農產業,加快推進城鎮化的進程,增加非農就業的機會,提高農戶的非農收入。
3、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目前,農村推行的社會保障相關制度主要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但在少數民族地區這些制度的實施力度仍然不夠,對貧困人口的針對性差,對貧困人口覆蓋面較窄。并且越溫人口因為受自然災害和遭受疾病的影響,容易重新陷入貧困,返貧率高。因此,將全體貧困農戶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范圍之內,建立更具針對此性的社會保障制度,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強衛生醫療設施的投入對于少數民族地區貧困人口貧困狀況的改善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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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災害類別
自然災害具體分類為:主要包括干旱、洪澇、暴雨、暴雪、高溫、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突發災害。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視為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困難群眾給予重大自然災害臨時生活救助。
(一)發生水旱災害,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造成全市或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死亡5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2萬人以上;倒塌房屋2千間以上。
(二)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全市或某一縣級行政區域內,死亡3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2萬人以上;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2千間以上。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無房可住、無生產資料和無生活收入來源的“三無”困難群眾;因災致貧和因災致病的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對象具體界定如下:
1、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房屋受損嚴重的農村困難群眾;
2、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產資料受到破壞,無法正常生產,無收入來源的農村困難群眾;
3、因災致貧或者因災致病的城鄉困難群眾;
4、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房屋受損嚴重且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城鎮困難群眾;
四、救助金額
根據救助對象生活困難原因、種類及實際困難程度等因素,進行分類施救,采取不同標準施行救助。救助對象的救助金額原則上確定為:
1、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人員死亡且家庭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2、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重大傷病且家庭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3、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房屋倒塌或嚴重受損且家庭困難的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4、因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原因,造成生產資料受到破壞,無法正常生產,且又無經濟來源的困難群眾,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5、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中因患重大疾病,經城鄉合作醫療組織報銷,民政醫療救助后,還存在大額自付醫療費用(一般在5萬元以上),實施臨時生活救助。
一個家庭原則上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臨時生活救助。無論因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困難群眾,還是因災因病致貧的困難群眾,一年內先后出現符合救助條件情形并申請不同類別救助的,全年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0000元。
五、救助資金籌措與管理
市級設立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臨時生活救助專項資金,在市民政局機關帳戶中設立臨時救助專戶。今年在救助專戶中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50萬元,市級財政籌集50萬元,作為臨時生活救助的啟動資金。從明年開始全面開展各項救助工作,救助專項資金主要來源:
1、每年由市本級財政安排100萬元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2、每年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10%的資金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3、每年將一部分社會捐助資金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4、積極向省上爭取資金作為救助專項資金;
臨時生活救助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格執行專款專戶、封閉運行的方式,不得轉移、挪用、擠占臨時生活救助資金。
六、救助資金的發放
重大自然災害及公共突發事件臨時生活救助實行屬地原則,動態救助的辦法。救助資金發放原則為:
2020
年農業防汛抗旱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后恢復生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給農業造成的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安全、有序、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領導,成立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縣農業農村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縣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成
員: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任
縣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主任
縣農機機械安全監理站站長
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隊長
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
縣農業產業化服務中心主任
縣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站長
縣農作物種子育繁所所長
縣良種繁育場場長
縣種子公司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要負責日常事務管理;及時向局屬各單位傳達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工作指示,通報工作動態;制定防汛抗旱工作計劃,收集、匯總和相關信息。
(二)主要職責
: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縣農業農村系統防汛抗旱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成員單位召開會議,及時研究部署防汛抗旱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工作;根據上級指示,決定啟動和解除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統一開展防汛抗旱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災民抗災自救、災后恢復重建和發展生產工作;檢查、指導各成員單位防汛抗旱工作,協調解決各單位遇到的各種問題;承擔處置日常工作以及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成員單位職責:根據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安排,統一開展防汛抗旱應急處置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監測工作,及時收集、分析、匯總與上報洪澇、干旱災害發生情況和受災動態情況等相關信息;根據各自職能特點和業務工作范疇,組織、培訓科學防災減災技術,制定落實抗災救災措施,提出開展災后恢復生產的意見并指導實施;調查摸清縣區內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生產物資儲備情況,協調解決生產物資的儲備、調劑和調撥等工作;組織農機人員、農機服務組織和農機專業戶、農機大戶等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后恢復生產服務工作;做好動植物疫情監測、病蟲害監測等工作,及時相關信息,提出防治技術方案,指導防治工作,防止疫情、病蟲害蔓延;組織、指導、協調縣區內災后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檢查和打假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打擊哄抬農資價格行為;做好農產品質量監測工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按規定嚴格管理生產救災資金,確保生產救災資金落到實處。
二、災害預警和災害報告
(一)預警信息
市、縣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水情、汛情、旱情信息,全縣農作物病蟲害監測網絡信息及病蟲情報。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徑。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災害信息。
2.采集內容。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范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飼草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設備、畜禽養殖欄舍、魚塘、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己經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三)信息報送
農業自然災害信息應立即上報,實行逐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后,由各成員單位報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再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匯報,并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災情信息
縣農業農村局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等部門做好自然災害信息的工作。其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自行。
(五)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收到氣象、水文、防汛辦等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2.干旱等進行性自然災害趨重。
3.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六)預防控制
1
.組織、思想準備。建立完善各級防災減災組織體系,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基層干部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
.工程準備。指導和督促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魚塘、農業機電設備的加固和防護措施的落實工作。
3
.物資、技術準備。儲備必要的種子(種畜禽)、化肥、農藥、農膜、飼草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
4
.適時防控。及時組織動員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護。
三、應急響應
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洪澇、干旱災害發生范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指導救災和災后農業恢復工作。
(一)應急響應行動
1.啟動防汛抗旱應急處置預案。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召集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工作會議,安排部署救災復產工作,并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同時將災情上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部門。
2.
密切監視災情動態,及時提出救災意見和落實救災復產措施。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派出救災工作組,深入災區調查了解受災情況,指導農業救災復產工作。
3.
災害、災情評估,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救災工作組開展災害、災情評估工作,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意見,并根據災害發生范圍、程度等評估結果,向縣委、縣政府建議從縣級財政中安排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同時向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
幫助災區調劑、調運、調撥儲備種子、農藥、化肥等有關救災物資。
5.加強災區動植物疫情監測工作。在做好災區救援工作的同事,應同時加強災區內動植物疫情的監測工作,防止因災出現動植物疫情事件。若檢測出動植物疫情,
應及時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和撲滅措施。
6.
督促鄉(鎮)落實救災應急措施,規范使用救災資金和物資。
(二)應急響應終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根據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終止防洪抗旱應急響應,縣農業農村局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在確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由領導小組宣布應急響應終止,轉入正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三)后期處置
及時調動農業機械,進行農田排澇,疏通渠道,搶修恢復損毀農田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不同農作物,指導養殖場戶及時修復養殖欄舍,進行場地和欄舍的消毒,加強畜禽的飼養管理,預防各類疫病的發生。指導水產養殖戶及時修復塘壩,對魚塘進行徹底消毒,開展補放苗種工作。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序及時組織種子(苗)、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飼草料、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四)總結匯報
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將應急工作的全過程記錄整理后,形成系統的書面材料報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為今后妥善處置突發農業自然災害事件積累經驗。
四、應急保障
(一)資金、物資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局屬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防災、減災、奪豐收的思想,充分認識到防汛抗旱工作的緊迫性,按照相關規定提前做好各項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協調農資經營單位配足救災農資,確保用種、用肥和用藥需求。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證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應急物資的供應。
(二)信息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局屬各單位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信息上報工作,實現信息上下暢通,做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在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各單位必須保持電話、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