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撸啊撸,欧美韩国日本,日本人配种xxxx视频,在线免播放器高清观看

風險與保險管理專業大全11篇

時間:2023-08-28 16:36:49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風險與保險管理專業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風險與保險管理專業

篇(1)

2保險管理

保險管理做為項目管理的基礎,重點是保險培訓教育、工程風險防范、索賠。

2.1重視保險培訓教育,提高項目全員保險意識

2.1.1保險機構的專業培訓為了減少損失,提高被保險人防范風險的能力,保險合同簽訂后,保險公司會不定期組織項目部、業主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培訓,重點是保險條款的解釋、風險防范的措施。但項目部參加保險培訓往往流于形式,項目經理、總工基本不參加,而參加培訓的人又不安排進行保險管理工作,保險培訓效果可想而知。故項目經理、總工等領導及保險工作具體管理人員對保險要有充分的認識,參加專業保險培訓很有必要。2.1.2項目保險管理小組培訓,吃透保險合同項目進場建設開始,項目部應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保險管理小組,小組人員由工程、財務、機電、物資等專業人員組成。項目保險管理小組主要工作是對項目部基層單位保險培訓教育、宣傳,對項目各個工程包括工序、操作流程等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風險防范措施,開展風險管理工作,以及出險索賠等。小組成員的培訓重點是保險合同的學習、風險防范能力、索賠流程和注意事項等。培訓的目的是吃透保險合同,培養較為專業的工程保險管理人士。保險管理小組還應制定出項目施工風險防范細則、保險合同權利和義務解釋明細、索賠流程等管理手冊,便于實際操作。2.1.3對基層進行保險培訓教育及宣傳,提高全員保險意識保險管理工作與整個工程切身相關,提高全員保險意識是根本。保險管理小組對基層有針對性進行培訓教育,宣傳保險管理,重點是保險范圍、風險防范要點和措施、規范風險工程原始資料填寫等,提高全員保險意識,對降低工程風險至關重要。

2.2加強風險防范能力,減少工程風險

項目保險,很多人狹義理解為出險索賠,認為有保險公司賠償,防范不防范無所謂。其實,保險條款規定只賠償直接損失,但大多數出險造成的間接損失更大,保險公司能賠償的遠低于實際損失。故加強風險防范能力,減少工程風險,是保險管理的根本工作。在項目管理中,風險管理是對項目目標的主動控制。首先對項目的風險進行識別,然后將這些風險定量化,對風險進行控制。工程建設風險歸納起來可分為自然風險和人為風險二大類型。兩種風險既各自獨立發生,有時也相互影響。人的建設活動能夠引發自然災害,如山體的開發容易引起山體滑坡;反之自然災害能加劇人為風險,如南方雪災冰災過后,建筑材料猛漲價造成工程預算失控。2.2.1自然災害風險防范自然災害在建工險里是指:地震、風暴、洪水、山崩、地面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強大的自然災害。自然災害破壞巨大,情況多樣,建筑工程對自然災害風險的防范具有復雜性、難度大的特性。故項目施工管理中,應對工地地質情況、氣候、河流、山體等進行詳細地調查,并經常與氣象局、國土資源局、河道管理局等政府部門交流,對工程面臨的自然災害進行分析,有針對性的制定自然災害防范措施。例如筆者所在項目,有十座橋梁、九公里路基位于河流區域,河流為季節性河流,且河道狹窄,歷史洪水瞬時流量大,洪水危害極大。為此,針對工程特點和河流特性,項目部制定了橋涵、路基特殊施工措施。水季節期間制定了防洪預警機制、防洪措施、洪水后工程搶救恢復措施等。2007年河流共發生7次洪水,但在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下,無一人員受傷、施工機械設備無一沖走,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洪水對工程的危害。當然,在現階段,建筑工程對自然災害完全防范是不可能,保險管理對自然災害的風險防范是相對的,多時候依賴個人能力。如果整個公司建設一個風險防范的交流平臺,綜合多個項目風險防范措施和案例,取長補短,廣思集益,才能更好地加強項目風險防范能力。2.2.2人為風險防范人為風險指由人為因素直接引起的,或者是由于人類活動所伴生的其它因素,如經濟因素、政治因素和社會因素等間接引起建設工程經濟損失的風險。建工險規定只有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才能賠償。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故,包括火災和暴炸。意外中又有必然因素,是否違規操作,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等都可能造成事故的發生。對意外事故的防范,應對各項施工過程詳細分析剖解,包括施工工藝、人員、機械以及外界條件對工程的影響。如采用架橋機架橋,應對架橋機、航吊、運梁車進行檢查,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技術交底和檢查身體是否良好,梁片、支座安裝是否滿足設計規范要求,運梁道路是否暢通,以及是不是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等,內在因素和外界條件均無異狀才能進行架橋施工。常說的防微杜漸,正是人為風險防范的精辟概括。很多時候所謂的意外事故是因為不注意風險防范,對各種隱患摸不準吃不透,事故必然發生。至于非意外事故不屬于建工險的范疇,如施工機械裝置失靈、原材料缺陷、違規操作或工藝不完善等造成保險財產損失,這些更應該重點防范。辨識、分析風險源,消除隱患、規范操作,做好非意外事故風險防范,能有效規避、防范甚至杜絕非意外事故風險。

2.3索賠工作及時,現場勘查詳細,原始證明有說服力

2.3.1索賠流程圖(圖1)2.3.2出險通知出險后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報案應對出險情況、主要原因分析、受損情況進行闡述,并應對索賠進行預估(不做為賠款依據)。有些項目出險還要求通知保險經紀公司,個人認為保險經紀公司做為中間人,對建工險理賠專業度、忠誠度和熱情度均不如保險公司和項目部,理賠工作摻和第三方,工作更難。故現階段,索賠工作最好由被保險人直接與保險公司交涉。在報案通知的同時,應注意保護受損現場,保險管理工作人員還應及時收集以下索賠單證:(1)保險財產核損清單;(2)工程量清單;(3)受損部位單價分析,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單單價;(4)受損工程人工、材料、機械等能證明有關損失金額的單證、票據;(5)受損施工日志、監理日志(出險前原受損部分)、施工圖;(6)氣象災害證明(當地氣象部門提供)、火災(消防部門提供)、盜竊險情(公安機關提供);(7)事故現場勘查報告、照片資料。(8)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證明、醫療費用發票及清單(涉及第三者責任);(9)權益轉讓書(損失原因涉及其他責任方時)。2.3.3現場勘查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一般在48小時到達現場查勘。項目索賠人應先向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及早提交索賠單證,便于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現場查勘有針對性,查勘效率能大大提高?,F場查勘工作至關重要,項目保險管理人員應對受損現場充分了解,對索賠清單上各項細目與保險公司查勘人員一一查對。索賠細目和索賠工程數量應在現場確定。受損工程的單價如能在現場明確,最好在現場確定?,F場查勘工作的要點是細致再細致,耐心再耐心,對應得的權益一定要敢于爭取,并要有充分的理由證明。2.3.4賠償商談索賠的過程中,項目保險管理人員應該定位比保險查勘人員更專業。尤其是各項受損工程的構成、計算方式、單價分析,索賠人員清楚了解,符合保險合同要求的據理力爭,爭議較大的地方逐一分析?,F今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條款比較粗獷,建工險的構成比較模糊、籠統,各個條款頗有爭議。故在談判中,應抓住條款內比較模棱兩可的字句,索賠工作盡可能往己方有力的方向走。如建筑工程一、除外責任中有一條: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何為非外力,保險條款并沒有明確,我們可以理解為除機械本身原因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可以在索賠范圍。對此,我們一定要據理力爭,只有對保險合同條款的深入了解,加上己方更專業的工程知識,在談判中才能占據有利地位,索賠工作才能順利進行。對賠償金額差距比較大,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很少訴諸法律。因為訴諸法律不一定能保證被保險人的權益,當然對保險公司的信譽影響更大,所以一般都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都是雙方互相讓步,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都可以接受的一個結果。另外,索賠單據及時收集整理對索賠談判工作起很大作用。原始證據充分,說服力更大,索賠率更高。在索賠過程中,千萬要注意保險公司的賠償是補償性的,被保險人不能從保險索賠中獲利。故索賠過程中,強調依法索賠的原則,索賠的單證等資料應真實、正確,索賠理由充分、合法合理。2.3.5賠款索賠談判完成后,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要簽訂保險財產核損清單,現場查勘賠款工作完成。賠款通過財務往來。

3保險其他注意事項

(1)保險期限的延伸擴展:一般保險合同都有保險期限延伸擴展,項目可針對自身情況,采取是否延伸擴展保險期限,對自動延伸擴展條款要注意及時行文通知保險公司。(2)變更較大工程項目擴大保險:對變更較大、施工周期較長的工程項目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擴大保險,避免變更項目受損無法索賠。(3)加強對建筑工程一切險外其余保險種類的管理工作:如工程機械險、人身意外傷害險,以及材料上漲風險承擔等新型險,能有效轉移規避風險,降低項目施工風險。

篇(2)

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是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發展的科學安排,在兩者合作過程中應堅持政府主導,明確權責,分工合理,保障醫保業務規范運作,確保各項醫保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服務質量,提高醫保工作效率,加大醫療服務及醫保經費的使用監管工作,促進參保者醫療待遇得到全面提升并得以及時的補償,確保參保者的醫療保障權益的實現。遼寧省2014年1月起實施大病醫療保險業務,全面開啟了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工作的新局面?;谶|寧省醫保工作現狀及未來醫保發展的趨勢,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應在保證基金安全運行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運用合理高效的運行機制,確保兩者的和諧健康發展,本文就從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的業務工作展開,分析商業保險機構管理社會醫保的運行機制。

1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的權責分工

保險公司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合作過程中,政府與保險公司應明確各自的責任與分工,在醫保體制管理中政府其主導作用,政府的主要職能是醫保制度的建立與規劃,在政策,法律法規層面上總體規劃社會醫保的總體要求及制度安排,并制定商業保險公司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準入標準,在政策上扶持管理社會醫保的商業保險公司發展,在業務上協助商業保險公司完善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并監督其實施效果,引導醫療保險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保險公司在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中應本著保本微利的原則經營社會醫保。實務中負責醫保的具體業務操作。制定業務操作流程及實施細則,負責建立參保人檔案,保費的收取及醫保待遇的支付,負責根據每年醫保收支狀況反饋醫?;鸬氖褂们闆r,以使政府部門及時調控醫保資金的籌資標準,負責監督醫療服務機構使用醫保經費的合理性,提高醫?;鸬挠行Ю寐?。

2完善招標準入標準,規范招標工作

根據《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遼寧省各市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和保險公司的專業優勢通過招標方式向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和委托經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為確保專業能力強的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管理與經營,在招標選擇保險公司的過程中,政府作為主導力量應積極作為,向有意參選保險公司提供參保人數,籌資水平,風險發生率,賠付率等真實的數據資料,以利于保險公司在費率厘定,起付標準,賠付限額和風險的分擔等方面有客觀的數理基礎為參考。確保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的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其次招標工作全程清晰透明,應堅持使公民的醫保權益最大化原則,以民生為導向,嚴格制定招標標準,加強對招標中介機構的監管,確保專業實力強,資源優勢明顯的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作為競標一方的保險公司應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信息,掌握標的的風險狀況,獲得真實可靠的數據資料,科學預測擔負的風險責任。其次可與政府部門談判爭取擴大經營保險業務的范圍,比如可將職工的生育險與工傷險的服務項目同大病醫療險業務打包招標,這樣既有利于保險公司規模效益的實現,又有利于保險公司為創新產品積累經驗并可以拓展保險公司的客戶資源,促進公司相關業務開展,多方共進與社會醫療保險業務共擔風險。

3保險公司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流程的優化

3.1業務操作

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業務應與社保機構聯網共享數據信息,形式上可采取合署辦公共同完成公民的醫保管理工作,但應確保信息的封閉性,以保護參保人的個人隱私。同時保險公司還應建立相關的數據服務平臺及計算機管理軟件的開發保障信息的銜接與即時轉換,可與定點醫療機構建立一站式的網上即時結算服務系統,建立異地結算平臺,方便參保人及時得到醫療保險報銷。

3.2風險的管控

風險管控是保險公司能否持續性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保障技術,保險公司應建立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措施,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在所經辦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方面應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協商建立風險的比例分攤機制與費率聯動調整機制,確保保險公司在可控制風險范圍內經辦社會醫保業務。

3.3研發相關延伸與補充產品

由于社會醫療保險建立的特點是廣覆蓋,低水平,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較低,因此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獲得的利潤較低,保險公司除了與政府部門協商獲得更大范圍的保險業務管理和政策支持外,還應該積極運用經營管理社會醫保時積累的豐富經驗,掌握疾病的風險狀況,熟悉社保的保障范圍,保障程度及參保者與醫療服務供給者的相關信息,保險公司通過這些數據資料能更準確的測算健康險及重疾險的費率,研發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或補充產品,創新公司的健康險及重疾險產品,如住院補償醫療保險,門診保險,住院津貼保險,護理保險及重大疾病保險。充分開發多樣性的產品,在險種,保障范圍,保障額度等方面滿足客戶對醫療保險的多層次需求。

3.4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的績效評估指標建立

保險公司參與經辦社會醫療保險業務管理的效果影響社會醫療保險的發展前景,為使保險公司在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競爭機制中穩定運行,應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估指標予以考核,評估指標的建立應與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保持統一的參照口徑,同時評估指標應具有易操作性,便于計算,并有參考價值?;谝陨弦?,我們把保險公司管理社會醫療保險的效率提升、醫療保險的風險管控與服務質量的提高作為三類一級指標。

(1)效率的提升指標下設子項目考核指標包括居民的醫療保險費用增長速度,速度下降說明效率提升;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報銷比例提高說明效率提升;醫療保險的人均管理費用,通過投入與產出的比值進行考核。

(2)風險管控指標下可分別從患者的同類病人均住院費用變動以及保險公司支付保額/保險費的比值趨向均衡來衡量,若比值趨于1則說明支付總保額與收入總保費基本平衡,符合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的保本微利原則。

(3)服務質量指標的考核主要通過調查參保人員的滿意度評價來進行。對于考核分值高應予以基金或政策獎勵,以激勵商業保險公司更好完成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參考文獻

篇(3)

保險公司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合作過程中,政府與保險公司應明確各自的責任與分工,在醫保體制管理中政府其主導作用,政府的主要職能是醫保制度的建立與規劃,在政策,法律法規層面上總體規劃社會醫保的總體要求及制度安排,并制定商業保險公司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準入標準,在政策上扶持管理社會醫保的商業保險公司發展,在業務上協助商業保險公司完善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并監督其實施效果,引導醫療保險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保險公司在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中應本著保本微利的原則經營社會醫保。實務中負責醫保的具體業務操作。制定業務操作流程及實施細則,負責建立參保人檔案,保費的收取及醫保待遇的支付,負責根據每年醫保收支狀況反饋醫保基金的使用情況,以使政府部門及時調控醫保資金的籌資標準,負責監督醫療服務機構使用醫保經費的合理性,提高醫?;鸬挠行Ю寐省?/p>

2完善招標準入標準,規范招標工作

根據《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遼寧省各市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和保險公司的專業優勢通過招標方式向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和委托經辦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為確保專業能力強的保險公司參與社會醫療保險的管理與經營,在招標選擇保險公司的過程中,政府作為主導力量應積極作為,向有意參選保險公司提供參保人數,籌資水平,風險發生率,賠付率等真實的數據資料,以利于保險公司在費率厘定,起付標準,賠付限額和風險的分擔等方面有客觀的數理基礎為參考。確保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的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其次招標工作全程清晰透明,應堅持使公民的醫保權益最大化原則,以民生為導向,嚴格制定招標標準,加強對招標中介機構的監管,確保專業實力強,資源優勢明顯的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作為競標一方的保險公司應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信息,掌握標的的風險狀況,獲得真實可靠的數據資料,科學預測擔負的風險責任。其次可與政府部門談判爭取擴大經營保險業務的范圍,比如可將職工的生育險與工傷險的服務項目同大病醫療險業務打包招標,這樣既有利于保險公司規模效益的實現,又有利于保險公司為創新產品積累經驗并可以拓展保險公司的客戶資源,促進公司相關業務開展,多方共進與社會醫療保險業務共擔風險。

3保險公司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流程的優化

3.1業務操作

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業務應與社保機構聯網共享數據信息,形式上可采取合署辦公共同完成公民的醫保管理工作,但應確保信息的封閉性,以保護參保人的個人隱私。同時保險公司還應建立相關的數據服務平臺及計算機管理軟件的開發保障信息的銜接與即時轉換,可與定點醫療機構建立一站式的網上即時結算服務系統,建立異地結算平臺,方便參保人及時得到醫療保險報銷。

3.2風險的管控

風險管控是保險公司能否持續性經辦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保障技術,保險公司應建立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度及可行性措施,嚴格控制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在所經辦的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方面應與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協商建立風險的比例分攤機制與費率聯動調整機制,確保保險公司在可控制風險范圍內經辦社會醫保業務。

3.3研發相關延伸與補充產品

由于社會醫療保險建立的特點是廣覆蓋,低水平,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較低,因此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社會醫療保險獲得的利潤較低,保險公司除了與政府部門協商獲得更大范圍的保險業務管理和政策支持外,還應該積極運用經營管理社會醫保時積累的豐富經驗,掌握疾病的風險狀況,熟悉社保的保障范圍,保障程度及參保者與醫療服務供給者的相關信息,保險公司通過這些數據資料能更準確的測算健康險及重疾險的費率,研發基本醫療保險的銜接或補充產品,創新公司的健康險及重疾險產品,如住院補償醫療保險,門診保險,住院津貼保險,護理保險及重大疾病保險。充分開發多樣性的產品,在險種,保障范圍,保障額度等方面滿足客戶對醫療保險的多層次需求。

篇(4)

二、構建企業集團統一保險管理模式

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相關實踐經驗,要想突破分散型保險管理模式所導致的困境,就必須從模式的變革入手,通過采用企業集團統一保險管理(以下簡稱為“統?!?模式,利用企業集團的規模優勢和專業優勢有效克服相較保險公司在專業知識、經驗、實力、信息、議價能力、談判能力等方面的相對劣勢,從而幫助企業集團以最低保險成本支出獲得最大的風險保障,實現企業集團保險效益的最大化。當前,我國企業集團的統保模式主要有三種,即高度集權型的“集中決策、集中投?!蹦J?、半集權型的“集中管理、分包采購、分別投?!蹦J胶椭笇偷摹凹兄笇?、分散操作”模式??紤]到集團所屬企業的實際保險需求、利益和投保積極性,結合上述各種模式的預期實施效果,建議我國企業集團應將“集中管理、分包采購、分別投保”的統分結合模式作為保險管理模式轉型的首選。第一,集中管理。企業集團作為保險工作的管理決策中心,負責制定統保政策(統保方案和統保管理辦法)和管理規劃、保險產品的選擇和設計組合、組織統保實施以及對統保實施的監督審計等。第二,分包采購。企業集團根據集團所屬企業的業務類型、風險狀況及保險需求將集團保險業務劃分為不同的保險包,并在集團層面上將這些保險包作為一個整體統一采購,所屬企業按照各保險包的采購結果及統保操作細則,進行具體的保險業務安排。第三,分別投保。集團所屬企業按照企業集團統一采購的保險價格及統保操作細則,并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對必選險種及可選險種進行組合,分別進行保險產品的投保操作。綜上,統分結合模式不是簡單的“分”或者“統”,它是根據實際情況有“統”有“分”。在該模式中,集團所屬企業仍是保險業務的投保主體,仍享有原有一切權益?!敖y”的出發點是企業集團利用其規模優勢和專業能力來統籌規劃整個集團的保險業務,落腳點則是為了實現集團所屬企業保險權益的最大化。在統保具體實施過程中,考慮到多數企業與現有保險公司的常年合作關系,投保企業可按統保條件優先選擇原承保公司,若原承保公司無法接受統保條件,再由企業集團與投保企業協商進行保險安排。這樣,統分結合模式既發揮了企業集團統一采購的規模優勢和專業優勢,又充分增進了集團所屬企業的保險權益,尊重和保護了集團所屬企業的投保意愿和積極性,從而有助于企業集團保險模式轉型的順利推進。

三、企業集團統一保險管理模式的優勢

(一)能夠有效解決漏保和投保不足問題第一,在統保模式下,企業集團可以在所聘請的保險經紀公司的專業技術支持基礎上,由自己的專業人員憑借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來統一確定企業集團投保險種的范圍,這將有助于避免漏保和投保不足問題的產生。第二,統保模式強調從集團層面和宏觀角度對保險業務進行統一規劃,這有助于克服集團所屬企業的個體視角所產生的局限性和僥幸心理,從而能夠對是否投保一些事關重大的保險險種做出正確的判斷。第三,企業集團統保的規模優勢使得企業集團具有較強的議價能力和談判優勢,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投保費率過高或保險公司拒保等所導致的漏保及投保不足問題的發生。(二)能夠大幅降低保費支出第一,統保的規模優勢具有更強的議價能力和談判優勢,從而使企業集團能夠獲得更大幅度的保費優惠,起到有效降低保費支出的作用。第二,企業集團能夠從宏觀層面對保險險種進行優化組合,例如以保費更低、保障更好的雇主責任險來替代團體意外傷害險,從而起到降低保費支出的作用。根據我國企業集團統保的經驗數據,統保模式通常能夠使企業集團的保費支出節約30%以上。(三)能夠提高索賠時效,增加保險效益一方面,企業集團能夠預先與保險公司就相關理賠服務如事故報案制度、核定損失的時限及支付賠款的時限等事項進行約定,這既可確保理賠的時效性,又可提高案件的結案率。另一方面,擁有規模優勢的企業集團通常會成為各家保險公司的VIP客戶,從而索賠服務會進一步改善,服務質量也會進一步提高??傊?,統保模式下保險公司的拒賠、惜賠、少賠、拖賠等現象將大大減少,企業集團的保險效益將獲得實質性提升。根據我國企業集團統保的經驗數據,統保模式下企業集團因索賠效率提高而增加的保險效益將達到總保費支出的10%以上。綜上,考慮到保費支出的節省及索賠效益的增加等因素,統保模式可為企業集團增加40%以上的保險效益。(四)能夠幫助高風險企業獲得保險保障一方面,企業集團可以利用較強的議價能力和談判優勢,協調相關保險公司為高風險企業辦理相應的投保業務。另一方面,還可以針對高風險企業的風險狀況及保險需求,要求保險公司為其量身定制個性化的保險方案??梢姡y保模式有助于解決高風險企業被拒?;虮YM成本高企等問題,從而有效解除高風險企業在投保上的后顧之憂。

篇(5)

2009年以來,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寧波分院按照集團公司財產統保要求,將企業固定資產足額投保財產一切險和機器設備損壞險,經過統計發生財產損失案30多起,其中,財產一切險3起,機器設備損害險27起,結案率達到100%,獲得保險公司賠款300多萬元。通過財產保險管理工作,企業及時恢復生產,減少了企業財產損失,企業財產損失風險得到防控。

(一)有利于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財產保險符合社會商品經濟活動,其業務受法律約束的服務活動。企業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大型關鍵設備設施、運輸工具、存貨物資等固定資產,可能隨時會遇到難以預測的各種自然災害風險和意外事故,企業把這些可以用貨幣來衡量的有形的固定資產物質財產作為保險合同標的,支付固定的財產保險費給保險公司,企業一旦遭遇災害事故,發生了財產損失,就能夠通過保險形式,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獲得資金,恢復生產。

(二)有利于企業生產經營核算

企業在生產經營核算中,通過財產保險,企業支付保險公司的保險費攤入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并分解到科研生產班組核算。企業就把可能遭受自然災害風險、意外事故的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來承擔,企業財產損失得到轉移,減少了企業生產經營損失。

(三)有利于企業風險管理

企業財產保險雖然轉嫁了企業可能發生自然災害風險、意外事故所帶來的損失,而且企業一旦受災造成損失,就可以通過保險公司的賠償,在短時間內消除或減輕災害事故的影響,但是防范風險于未然是企業和保險公司共同利益之所在。保險公司有專業保險人才,有處理各種災害事故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通過開展各種風險管理的培訓業務,為企業培養財產保險管理人才,改進企業財產保險管理,在承保時對企業進行的風險調查與分析,在承保期間對企業的風險進行檢查與監督,為企業消除潛在的危險因素,提升企業財產風險管理保障能力,財產保險成為了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企業財產保險的特點

(一)財產保險標的管理復雜

企業財產保險以固定資產賬面資產為主足額投保,也可以覆蓋企業賬外實物財產,甚至包括企業租入財產,保險的標的復雜。包括一般標的險、特約承包財產險和可選擇投保財產險。企業投保一般標的險,主要包括企業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機器設備、廠內車輛、存貨固定資產;企業投保特約承保財產險,主要包括企業的便攜式通訊裝置、便攜式計算機設備、便攜式照相攝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攜式裝置、設備財產,企業的貴重金屬存貨物資,企業租入財產、代管財產以及在建工程(以完工但尚未轉入固定資產)和簡易建筑物及露天存放財產;企業投保可選擇投保財產險,主要包括企業的辦公家具、賬外財產以及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財產。

(二)財產保險具有經濟補償性

企業財產保險是保險公司和企業在雙方自愿原則基礎上建立保險合同關系,按照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約定并在合同中明確保險金額,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根據約定的保險價值進行賠償。企業財產保險以轉嫁自己財產風險為目的,通過保險賠償,獲得經濟損失上的補償;而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承擔起企業損失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財產保險經營實踐中,當保險合同約定的企業財產遭受巨大損失時,其損失就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補償,理論上講,保險公司的經營也是建立在補償企業的保險利益損失基礎之上的。

(三)財產保險利益相互一致

財產保險是社會商業化業務,它遵循市場經濟運行規律。保險公司根據企業損失概率大數據來確定統保企業財產保險的費率,從保險合同獲取保險費用,與其承保的企業風險責任是相適應。保險合同雙方是完全平等的和等價的。保險公司收取的保險費通常是企業保險合同標的實際價值的千分之幾,而企業固定資產的某項財產如果發生了財產保險損失,保險公司需要支付高于該項保險費的保險賠款,因此,不同類別固定資產統保費用和保險賠款存在較大價格差異,并非是等價的,保險公司就會根據這種差異對保險合同的標的和風險進行選擇和限制,企業也會在投保時對保險標的的風險與保險風險做出選擇,雙方都會從合同標的責任與義務尋求平衡點。

三、企業財產保險管理應關注的重點

(一)企業應足額投保,建立投保財產清單

2012年,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寧波分院一間實驗室突發一起電氣火災事故,財產損失有房屋、機器設備、辦公家具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損毀,這些資產有的屬于固定資產,有的屬于在建工程。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寧波分院配合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對現場進行查勘和財產損失記錄,及時給保險公司查勘人員提供了財產損失資產清單及理賠相關單據,包括現場滅火處置施救的費用,保險公司很快完成了案件損失理算,及時賠付了該起火災事故的財產損失。因此,企業管好財產保險管理,必須定期對固定資產組織開展清查,梳理核實固定資產,確保企業固定資產的賬、物、卡清晰,通過盤點資產實物,摸清家底,準確掌握企業資產的基本情況,確保企業足額投保,投保資產確保賬、物準確一致,便于企業投保時建立投保資產清單以及財產保險管理臺賬,為后續財產保險管理奠定基礎。

(二)企業應加強風險管控,不能因企業財產已經投保,財產管理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而放松企業財產風險管理

篇(6)

1.1.1電力企業財產保險的定義

電力企業財產保險,是指電力企業根據合同約定,向承保的保險公司即保險人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1.1.2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統一管理的基本概念

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統一管理,是指電力企業集團以“低成本、高保障”為宗旨,有效地轉移企業資產風險,將所轄各單位財產保險業務進行統一規范管理的手段。

1.1.3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實施統一管理的基本方式

電力企業集團通過所屬的財產保險統一管理機構運作,采取統一選取保險人、統一保險合同條款、統一投保方式、統一協調理賠等方式對集團內所有財產保險業務進行統一規范管理。財產保險統一管理機構是電力企業集團為規范財產保險統一管理工作所建立的專業化管理機構,負責管理、監督、協調電力企業集團所轄各單位的財產保險工作,該機構通常簡稱為保險協調人。

1.2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實施統一管理發展歷程

廣東某電力企業集團為有效轉移企業資產風險,于1993年開始率先探索財產保險實施統一管理。當時,基于電力企業資產風險管理的需求、國家政策上的配合以及電力企業資產運營自身特點,該電力集團企業開始實施財產保險統一管理,并建立、委托保險協調人負責管理、監督、協調轄內財產保險的統一管理工作,以點帶面步步推進,由最初15個投保單位60多億保險金額參與統一投保發展到現在的102個投保單位4300多億元保險金額,并隨著多年的經驗積累,形成一套高效的保險管理體系。統一保險模式上,在探索、實踐、示范發展歷程中,先后經歷一家保險公司獨家承保、多家保險公司共同承保等統一保險模式。

1.3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實施統一管理的意義

1.3.1發揮資源集合規模優勢

在財產保險統一管理中,集團下轄各單位各自作為財產保險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性質保持不變,但在與保險人進行各項保險事項時,將各單位集合后的投保資產作為基本前提,形成巨大的統一保險標的,從而發揮規模經濟效應,既讓保險人獲取合理利益,又促使其提高服務。資源集合規模優勢,是財產保險統一管理的核心價值。

1.3.2整合利用保險管理資源,提升保險管理水平

通過保險協調人的運作,建立一支財產保險管理專業團隊,集中統一應對關鍵保險事務,通過經驗積累充分發揮團隊專業水平,一方面部分節省了各單位在財產保險管理事務上的投入,另一方面又帶動提高了各單位財產保險管理水平,從保險協調人到基層單位培養了一支既有專業知識又懂風險管理的隊伍。

1.3.3結合行業特點設計統一險種及合同條款

財產保險統一管理采取統一合同條款、各自投保受益的方式,即在保險協調人的主導下,與保險人共同設計了符合電力企業特點的險種及合同條款,充分發揮財產保險效果,高效規避資產風險,并全面惠及各單位。

1.3.4控制低成本保險費率

財產保險統一管理采取統一保險費率的方式,在與保險人厘定保險費率中,保險協調人運用資源優勢及專業經驗,在對外轉移企業資產風險前,先在企業內部均衡整合風險,提供給保險人接受風險的空間,合理控制較低成本保險費率,使雙方達到共贏的局面。

1.3.5優化索賠效果

財產保險的效果最終體現在出險案件的索賠結果上,統一管理模式下,保險協調人通過介入理賠管理、監督、協調,帶動各單位提高索賠水平,促使保險人提高理賠服務,協助解決保險雙方的分歧,從而優化索賠效果。

1.3.6促進保險公估機構業務獨立性

保險公估機構是接受保險當事人委托,專門從事保險標的的評估、勘驗、鑒定、估損、理算等業務的第三方單位,實際操作中基本上由保險人出資委托其提供業務服務,客觀上存在偏向保險人利益的非獨立性因素。統一管理模式下,由保險協調人幫助建立保險公估機構準入機制、業務規程等方式,監督公估業務,促進保險公估機構業務獨立性。

1.3.7實施保險資金監控

統一管理模式下,各投保單位所有保險費、賠款資金均經由保險協調人復核、中轉劃付,保險協調人采取有效的方式對保險資金實施監控,防止保險資金挪作他用。

1.3.8案例說明

以下通過廣東某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的兩個案例說明實施統一管理的意義:(1)縣級單位財產保險納入統一管理前后投保費率對比。2008年在納入統一管理范圍前,該電力企業集團中的47個縣級單位在當地自行投保,總投保金額134.85億元,支出保費3,086.05萬元,綜合費率高達2.288‰。納入統一管理范圍后,其綜合費率降為0.63‰,同等投保資產條件下節約投保成本2235.81萬元。(2)統一管理與非統一管理單位在2008年冰災賠案中獲賠的情況對比。2008年冰災出險后,粵北地區十個縣級單位遭受嚴重損失。當時,僅有J單位納入統一管理范圍,繳納了短期保費6.5萬元,其余均在當地保險公司自行投保,表1為冰災賠案各單位的最終獲賠情況。從表1中數據可以看出,納入統一管理范圍的J單位享受到“低成本、高保障”的財產保險統一管理效益,通過保險協調人的統疇談判、協調,與其他縣級單位相比,最終獲得較高的賠償金額。

2投保統一管理工作

2.1統一擬定年度保險合同條款

2.1.1前期準備工作

保險協調人在與保險人商定年度保險合同之前,需要作以下前期準備工作:(1)分析上一年度保險管理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總體情況。(2)走訪調研投保單位,了解保險管理業務的情況和需求。(3)召集具有代表性的投保單位開展財產保險管理研討會,認真聽取需求和意見。

2.1.2調整保險合同條款

以上一年的保險合同為基礎,根據投保資產結構、上一年出險情況及賠付、保險服務、存在問題等情況變化對相關條款進行調整。

2.1.3保險合同談判、簽訂

保險協調人代表電力企業集團與保險人開展保險合同條款談判,在雙方達成意見一致的情況下簽訂財產保險合同,電力企業集團所轄各單位將一致依據合同內容的約定開展投保、出險報案、索賠等保險工作,形成在一個大財產保險合同下,執行統一投保費率、期限、方式及理賠原則等保障內容的管理模式。

2.2設計具有行業特點的投保險種

2.2.1電力財產一切險

電力財產一切險是指投保人所有賬上固定資產(剔除運輸設備、土地)、流動資產按雙方協議要求投保財產一切險,在保險期限內,若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被保險財產因免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損失),由保險人按照協議規定負責賠償。

2.2.2電力機器設備損壞險

電力機器設備損壞險是指投保人的變電設備、自動化設備及儀器儀表設備、配電設備、通信設備等按雙方協議要求投保機器損壞險,在保險期間內,因免除責任以外的,屬其保險責任范圍內列明原因引起或構成突然的、不可預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損失),由保險人按照合同規定負責賠償。其主要特點是對財產一切險的免除責任進行補充,經過多年的發展,形成符合電力企業特點的專屬險種。

2.2.3供電責任險

供電責任險是指按照協議規定投保人投保供電責任險,在保險有效期限內,被保險人在保險明細表中列明的供電區域內,由被保險人所有或管理的供電設備及供電線路,因所列的原因導致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民事責任賠償,保險人負責賠償。供電責任險是根據電力行業的特點,在公眾責任險的基礎上,為電力財產分擔、轉移民事責任風險而設立的專屬條款,也屬于電力行業中首創的險種。

2.3制定具有行業特點的保險條款

2.3.1合同條款根據電力行業特殊性量身定制,保障范圍更符合實際情況電力企業財產保險合同條款的內容,是基于電力企業日常運行過程中經常發生的風險情況,進行保障性約定,具有電力行業特點。例如,由于電力行業的特殊性,具有承擔社會責任屬性,要求電力中斷后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恢復,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事故后,除了應24h內通知保險人外,根據合同約定,可以按照有關電力規程先行組織搶修復電,并進行現場事故點拍照,再保留修復現場以供保險查勘。電力企業的財產保險合同經過多年來的修訂,逐年完善,大部分條款已經形成常態化固定下來。但是,由于形勢、技術等因素的變化導致新的風險不斷產生,需要對這些風險進行轉移,促使保險合同條款的不斷修訂。

2.3.2保險金額的確定上具有超前意識,適時改變保險金額確定方式,提高賠付保障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確定通常有三種方式:①按賬面原值投保,即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就是該固定資產的保險金額;②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即按照投保時重新購建同樣的財產所需支出確定保險金額;③按投保時實際價值協議投保,即根據投保時投保標的所具有的實際價值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保險金額。統一管理模式下的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合同多年來采用第二種和第三種相結合的方式對保險金額進行確定,保險金額一直采取用原值為基礎,加乘根據十年工業物價綜合指數折換成現值的復合加成系數的方式確定,同時約定賠付時按重置價值進行賠付,這樣既可以達到足額投保的要求,同時也能提高賠付保障。

2.4保險費率控制

財產保險費率的制定,基本上是依據上一保險年度賠付率及近三年賠付率加上投保財產的增長趨勢及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后確定,在財產統一投保、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基本保持“賠付少,費率低;賠付多,費率高”的浮動原則。在與保險人厘定投保費率時,保險協調人還充分把握統一保險管理的資源整合優勢,先通過均衡整合轉移內部風險,結合沿海單位和小單位出險多賠付大、內陸單位和大單位出險少賠付低的特點,綜合厘定一個相對較低且令保險人能接受的投保費率。受政策規定限制,在投保費率不能持續下降的年度,主要通過增加保障性條款擴大保障范圍,以保障換取費率。

2.5特別保障

擴展條款是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合同中由于一般條款范圍的約定不足以或者無法涵蓋全面,或者在一般條款中存在灰色的理賠地帶,與保險人擴展約定一些有利于更多轉移電力財產風險、提高電力財產保障范圍的條款。例如財產一切險和機器損壞險的擴展條款中“保險財產維修條款”,就是擴展承保保險標的(特指設備、線路)在檢修、維修過程中發生的本保險責任范圍的直接損失;又如供電責任險方面的“擴展承保無過錯賠償責任”條款,就是擴展承保被保險人所有或管理的供電設備及供電線路,沒有過錯造成第三者觸電導致的人身傷亡,由法院判定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無過錯民事賠償責任,由保險人負責賠償。擴展條款都是在保險人向保監會報備的格式條款里沒有約定下來的保障范圍,經過多年來的不斷修正和完善,促使擴展條款的保障與時俱進,符合實際;擴展條款保障的約定,使財產保障范圍上更加全面和完善,讓風險性質不一的地區基本得到較全面的保障和合理的風險轉移,促進電力企業集團的財產保險統一管理得到提升。

3理賠統一管理工作

3.1理賠統一管理基本程序

3.1.1出險報告

在發生保險事故后,出險單位按照《財產保險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約定應在24h內按要求以出險通知書通知保險人和保險協調人,同時在保險人的指導下配合做好查勘與定損工作。

3.1.2查勘定損

保險人在收到出險通知后,根據《合同》的保險服務承諾,若損失金額超過20萬元的,保險人應到現場查勘核實損失,出險單位應協助其做好查勘工作;若損失金額低于20萬元的,在保險人的指導下,則可以由出險單位按要求先行查勘核實損失。根據《合同》約定,可以按照有關電力規程先行組織搶修復產,進行現場事故點拍照,并保留修復現場以供保險人查勘。供電責任險因涉及到第三方財產安全或人身安全,其處理辦法及步驟也相應靈活多變。通常通過第三方如市、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或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進行協調,協調不妥的情況下,通過法律訴訟進行法律裁決處理。

3.1.3收集索賠資料

在完成查勘定損工作后,出險單位應盡快統計財產損失數量,列出損失清單,統計損失金額,并準備好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以下按財產險(包括財產一切險、機器設備損壞險)、供電責任險分別列舉出險單位主要應按需要收集的索賠資料:(1)財產險索賠資料:出險通知書;索賠申請書;損失清單;領料單;工程預算書或結算書;其它保險人要求的相關資料。(2)供電責任險索賠資料:出險通知書索賠申請書;第三者的身份證復印件;賠償給第三者的賠償協議、收據或發票;因責任事故導致第三者傷殘的,需提供第三者病歷、用藥清單、醫生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發票;殘疾的需提供傷殘鑒定報告;因責任事故導致第三者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或火葬證明、法院判決書或調解協議書;其它保險人要求的相關資料。

3.1.4提出索賠

出險單位應按《合同》約定,認真整理索賠資料,計算保險賠償金額,如實填寫《索賠申請書》,正式向保險人提出索賠并遞交索賠資料。

3.1.5理賠結案

保險人根據出險單位遞交的索賠資料,經核實、理算后,計算出賠付金額,與被保險人進行協商確認,雙方簽署《賠款確認書》后即可劃款結案。

3.2統一協調理賠

現實理賠工作中,出險單位與保險人經常在賠償結果上發生分歧,導致賠案懸而不決,拖延結案時間,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損失資產修復資金的及時到位和利益補償、財務決算等事項。作為統一管理機構的保險協調人應在當中起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其專業管理職能,客觀公正履行職責,化解矛盾,提高結案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完善理賠工作流程。制定、推行財產保險各險種理賠工作指引以及出險理賠各環節的標準單證,規范各出險單位的理賠工作方法和步驟,在出險單位索賠環節加強索賠技術和質量,從而提高保險人對索賠要求的認可及信任度,化解出險單位與保險人的分歧。(2)做好索賠咨詢工作。協調人利用其對保險合同條款的充分掌握、多年保險管理積累的經驗,隨時為各單位提供索賠咨詢,幫助其及時、合理爭取索賠權益,實現資產風險轉移。(3)組織召開理賠協調會。為及時掌握保險人受理報案和結案情況,定期召開理賠協調例會,解決保險人與投保單位對賠案處理過程中的分歧,分析未結案件的原因,協調解決由賠案產生的問題,提高結案率,以及時地為出險單位提供修復資金。(4)參與重大案件查勘定損。保險責任事故發生后,協助保險人進行理賠處理,凡涉及金額大、受損范圍廣的案件,專門成立協調小組進行全程跟蹤和指導服務工作,參與資產的查勘、定損和索賠工作,主導制定理賠定損原則,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有爭議的問題。

3.3統一監督理賠

3.3.1對出險單位的監督

(1)監督、核查出險單位在被保財產出險后是否及時向保險人報案;(2)督促、協助出險單位開展查勘定損及按照要求收集證據和索賠資料;(3)督促出險單位相關部門和人員之間加強協調和溝通;(4)監控保險賠款資金流向,防止挪作他用。

3.3.2對保險人的監督

監督保險人認真履行保險合同,做好查勘、定損等理賠工作,提高結案率,及時劃撥賠款資金,提升服務質量。

3.3.3對保險公估機構的監督

制定財產保險勘察、理算委托公估公司的管理辦法,監督和指導保險公估機構的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的“三公原則”,對保險案件的事故原因、損失、相關保險責任進行分析、估算、認定,并提出中肯的賠償公估報告和改進意見,科學、合理、有效地處理相關保險賠案,保障保險雙方的合法權益。

4保險統一管理機構的管理

4.1機構組織要求

電力企業集團財產保險統一管理機構即保險協調人應為電力企業集團所屬單位,以保障其運作始終符合電力企業利益要求。機構人員結構上,應配備保險、電力、財務等相關專業人員,當中著力培養具備談判、協調、研究、培訓能力的人才。

4.2機構主要職責

(1)與保險人商定年度統一保險合同條款;(2)組織各單位開展財產保險投保工作;(3)監督、協調財產保險工作;(4)中轉核付保險資金;(5)建立、完善財產保險統一管理制度、流程;(6)組織開展財產保險宣傳、研究、培訓工作;(7)協助、促進各單位建立財產保險管理團隊及管理規程。

篇(7)

電力企業的社會保險管理起步較早,經過多年的實踐和探索,已經形成較為完善的管理模式。

1.逐步完善養老保險管理機制通過近年來的不斷改革,電力企業在養老保險體系的建設方面日趨完善,逐步實現了養老保險管理機制。通過建立補充養老保險,改善了離退休員工的實際待遇。隨著養老保險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推進,針對電力企業員工的工作特殊性與危險性,加強對電力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專業團隊的學習與管理,建立了與社會保險管理相關的監督與獎罰制度,社會保險的保障功能得以在電力企業實施與實現,基本消除電力員工的后顧之憂,保障電力員工的切身利益。

2.不斷完善醫療保障機制電力企業是一高風險的企業。企業的生產現場是動態變化、風險性不確定的場所,員工的安全有較高的風險性。工作在一線的員工往往面臨高空、高溫、工頻超高電場和工頻磁場的危害。作為電力企業的領導及社會保險管理團隊,要有居安思危的安全風險意識。根據電力行業的特殊性,目前已逐步建立并改進企業社會保險險種,使員工可以享受到較好的公共衛生服務,并在身患疾病時,能獲得較為及時、完善的醫療保障和福利待遇,加強了一線員工的職業健康保護和有效控制職業健康的風險。

3.加強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的管理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與所有員工當前利益直接相關,良好的管理狀況可以有效保護員工利益。幾年來電力企業按照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政策,及時足額繳交保險金,為員工申請工傷、生育和失業保險待遇奠定一定的基礎。同時,企業在員工中積極開展宣傳工作,提高員工對工傷、生育保險基本政策的認知度,使員工能與人資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及時申報相關待遇,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二、電力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員工對社會保險的認知度不夠盡管幾年來,國家對社會保險制度進行了大力的改革,推出了不少新的政策。但是,電力企業很多領導及員工,對社會保險缺乏全面而準確理解,致使電力企業對社會保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不能及時解決,一拖再拖。如有些人認為參保繳費能少則少,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一種浪費;還有些部門與員工仍然對工傷的認識存在誤區,造成未能及時申報工傷保險待遇。這些不正確的思想觀念,將影響員工的切身利益,導致社會保險工作管理難度增大。

2.醫療費用的使用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目前社會上普遍存在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利用自己的醫療費用代替家屬購置藥物,更有甚者,借助醫療保險購買營養補品及家庭日常生活必須品,鉆社會保險的漏洞。同樣,部分電力企業員工中也存在有類似行為,進一步加重了電力企業的社會保險的負擔。

3.缺乏專業的社會保險管理人才有些電力企業領導沒有重視到社會保險工作的重要性,沒有安排專職人員從事相關社會保險工作,而是將社會保險工作分配給兼職人員或財務等部門人員擔任。由于他們沒有受過相關專業知識培訓,或受過短期培訓,知識量不夠,在日常工作任務過于繁重時,容易導致工作中出現錯誤,工作效率低下,嚴重影響社會保險工作開展及工作質量。

三、加快建立與完善電力企業社會保險管理措施

作為我國重要的產業支柱—電力企業,建立一套科學、完整、可行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十分必要的。社會保險是穩定電力企業員工生活的保障,是穩定電力企業員工全身心投入電力生產的重要保證。電力企業領導及相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將社會保險管理工作提到工作日程議事中,更深層次的去思考,把它當作一項關系到企業穩步發展的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的出臺,使得電力企業在制定各項保險制度時,變得更加有法可鑒,有據可依,為電力企業在制定社會保障制度的過程中,明確了員工權利義務的范圍、管理制度、資金運籌方法以及社保系統的性質劃定等等。要解決目前電力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和完善電力企業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進一步優化社會保險管理機制一是必須要加強管理模式創新。所謂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模式的創新,就是重新整頓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減少不必要的勞動。要提高企業保險的辦事效率,避免物力財力的浪費。二是必須要對社會保險管理方法進行創新,可以建立統一完備的數據庫資源系統,引進、借鑒先進的管理方法,對電力企業所有員工開放檢索平臺,讓參保職工隨時可以方便的查詢與個人相關的社會保險基本知識,充分利用社會保險中的資源信息,獲取相關的社會保險知識,提高員工的保險意識和工作效率;三是必須對管理制度的建設進行加強,例如,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把社會服務水平與管理水平進行評比掛鉤,用這樣的方法來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工作積極性。

2.進一步樹立合理科學的觀念社會保險管理工作是電力企業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要求管理和服務共存。在實際的工作中就要求電力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團隊要進行三個方面的改變,即工作作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其一必須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和經驗,有高度的責任心,其二要樹立為他人服務的觀念,堅持做到公正、公平、公開的工作原則,其三要有分辨事非的能力,科學、合理的為電力企業員工做好相關的福利保障,保護電力企業員工合法的個人利益及電力企業的利益。作為電力企業的社會保險管理團隊及一員,要熱愛保險事業,要不斷地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水平以及業務水平,要有勇于創新的思想與熱情,在工作中不斷發現問題,勤于思考,主動為電力企業員工的社會保障服務。

3.加強對醫療費用等社保資金的監控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應形成以法律監督,政府行政監督,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專門監督,經辦機構上對下監督,執法部門對應參保行為人監督,群眾、社會和輿論監督為一體的監管網絡。如加強醫療費用產生過程的三個關健環節即事前監控、事中檢查、事后審核,對不合理的醫療消費和醫療行為提前做出預警,最大程度縮短對醫療費用支出的反應時間和距離,扭轉后付制結算的弊端,從上至下構建社會保險監管責任體系,體現專門監督、互相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使各項決策能夠準確的落實到位,確保社會保險工作良性發展。

篇(8)

一、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政策依據

根據衛生部《關于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勵各地在規范有序,強化監管的基礎上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新農合經辦服務,探索第三方經辦的有效形式;有條件的地區,可依托商業保險機構的統一經辦平臺,積極探索建立補充性醫療保險,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建設。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保合作的具體方案

(一)合作原則

堅持“三個不變、一個堅持”的原則(即現行政策體系不變、當年醫藥費報銷政策比例不變、當年個人繳費標準不變,堅持參保人醫保待遇不降低),以政府為主導,以服務參保群眾為宗旨,政府和保險公司共同為參保人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二)保險標的

根據保障有力、收支平衡、逐步增強基金支付能力的原則,合作保險標的依據以前各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支出實際發生情況,結合年度報銷比例、報銷額度、參保人數變化、市各年度醫療費用平均變化及相關政策調整情況,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保健康分公司共同商定報市政府批準。

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保健康分公司三方就2012年合作事宜反復討論,最終確認了2個增長率(2012年醫保政策直接影響增長率16.97%和醫保范圍費用增長率為23.66%),并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人均醫療費用測算支出464元、實際參保人數作為合作標的。具體測算方案如下:

測算公式

2012年城鄉居民醫保費用人均支出=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1+醫保范圍費用增長率)

其一: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2012年政策影響系數。根據實際數據測算,對于2011年實際統籌支出的數據測算該影響系數為1.1697,因此按2012年政策套算的2011年城鄉醫保人均支出=321×1.1697=375.47元/人;

其二:醫保范圍費用增長率是以醫保范圍費用為基數,通過對醫保范圍費用09-11年實際增長情況,在政策不調整的情況下,測算2012年增長率。根據歷年測算2012年合理增長率為23.66%;

因此按政策調整后的2012年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人均支出=375.47×(1+23.66%)=464元/人(取整數)。

(三)合作項目資金結算

1、建立社保基金風險防范專項資金(以下簡稱風險防范資金),每年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集資金中提取1000萬元,用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防范獎勵兌現和彌補基金赤字。

2、市財政設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防范專戶(以下簡稱風險防范專戶),專門核算市政府與人保健康公司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風險防范合作方面的業務,管理風險防范資金、支付保費、接受賠付、結算合作獎懲等。

3、首月先由風險防范專戶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100萬元保費,建立雙方合作參保關系。人保健康公司根據當月醫?;饘嶋H支出數,支付保險賠付款轉入風險防范專戶。市財政按照全年合作標的十二分之一的數額(含先期支付的100萬元),從風險防范專戶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其余保費。

4、以后每月,先由人保健康公司根據當月醫保基金實際支出數,支付保險賠付款轉入風險防范專戶。市財政按不少于收到保險賠付款的數額,從風險防范專戶向人保健康公司支付當月保費,以此類推。年終清算時,付清全年其余保費。

5、實行按月預結,年終清算兌現獎懲。從次月起,根據人保健康收到的保費收入與賠付支出的余額,按四六預結算,即人保健康公司四,風險防范專戶六,并與保險賠付款轉入風險防范專戶之日一并結算到帳。年終按全年風險管控成果進行清算兌現獎懲。

(四)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控方法

根據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的基本情況,基金支出結構、結算流程、風險管理、保障服務等要求,要求人保公司提供下列服務管理舉措。

一是建立專業保險管理服務團隊

專門成立社保中心牽頭負責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領導小組”和“技術支持小組”,建立專業高效的城鄉居民醫保專管員隊伍,最大限度地確保服務承諾的落實和服務項目的運轉暢通。

1、配置醫院駐點管理服務隊伍

根據城鄉居民醫保歷年基金支出的醫療機構分布情況,擬在轄區基金支出占比90%以上的市一、市中、市電力醫院、市二(梅城)、市三(壽昌)、市四(壽昌)、骨傷科醫院(洋溪)配置7名駐點服務和風險管理人員,在現場進行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加強醫療現場監督和巡查。

2、建立中心窗口醫療審核、服務隊伍

配置3名人員對需手工報銷的就診費用進行審核結算報銷,將報銷時限從十個工作日縮短為七個工作日,做好制、補卡和證歷本的制發及窗口其它日常服務工作。

3、建立醫療巡查隊伍

配置3名人員對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費進行實時監督,及時發出預警、制定干預措施(需報社保中心同意),并根據基金支出、預警情況,對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就醫行為進行現場檢查、抽查、不定期巡查,對轉診就醫跟蹤管理。當醫院對干預措施有異議時,由社保中心協調解決。

4、建立醫保結報服務隊伍

為了加快異地就醫結報效率,配置1名人員定期與各鄉鎮(街道)農醫辦做好結報受理銜接工作,加快結報資料流轉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結報手續告知與政策宣傳等。

二是建立專業的風險管控和服務機制

1、聯席工作例會制

市社保中心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人保公司以上4個團隊人員及相關醫院負責人的工作例會,總結交流工作情況,原則上每月不少于1次。

2、基金風險預警機制

人保公司每月對基金收支及工作情況進行分析預測,按月向社保中心匯報月度工作總結與下月工作計劃。當基金預計赤字300萬元以上時,向社保中心提交預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實施計劃。

3、審核結算核查機制

對醫療機構已結算費用進行審核、病歷抽查、就醫情況核查,保障醫療費用報銷支付的安全和準確。

4、外延管理服務機制

通過人保公司網絡資源,對參保人員在市外住院治療進行后續管理服務。

5、綜合服務機制

醫療管理服務團隊借助醫院駐點、醫保服務網點對醫保政策進行積極宣傳,做好咨詢和報銷受理工作,建立服務滿意度和報銷時效考核機制,做好參保人的服務,減輕政府負擔。

借助人保健康公司健康管理服務平臺,定期向參保人進行日常保健、健康養生知識宣傳,普及疾病預防,減少發病等健康管理服務。

6、網絡監督預警機制

通過聯合辦公平臺,對參保人產生的醫療費用生進行實時監督預警,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進行監督,在社保中心主導下及時檢查干預。

7、醫療巡查監督機制

通過醫院駐點人員、流動巡查人員對醫療行為進行現場監督核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減少不合理費用產生。

(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控預期成效

一是規范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醫療就醫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逐步實現總醫療費用、人均費用支出、門診住院次均費用等增長幅度下降,實現既保障資金管理安全又保證資金使用效率的目標。

二是建立和逐步完善基金風險管控專業隊伍、機制和手段,加強醫療現場管理,減少不合理費用支出,提高管控效能,減輕政府負擔。

三是借助人保公司網絡和人員隊伍,逐步建立和完善居民醫保醫療保險服務流程,提供更高效的綜合保障服務,讓政府的民生工程發揮更高效能。

(六)考評辦法

根據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對合作項目進行考評,根據年度實際工作成效,進行考評并結算。

1、管理服務考評。由于人保公司單方面責任引起的個人或院方投訴,每人次按個人標的金額的10%在年終清算給予扣除。

2、基金風險預警考評。未按時向社保中心提交月度工作總結與下月工作計劃及當基金預計赤字300萬元以上時,未及時向社保中心提交預警分析報告并提出可行性實施計劃,每次按總標的金額的0.01%在年終清算給予扣除。

3、合作績效考評:以標的為基數,按“分段計算,累計支付”的方法進行。年度清算后出現結余或赤字的,給予人保公司獎勵或承擔責任的分段標準及具體比例見下表:

承擔比例按“遞增”方法進行,體現激勵機制。

結余或赤字范圍人保公司獎勵或承擔責任比例

篇(9)

    1、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提高人口質量

    人力資源的投資需要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險制度,因此,人口的素質或者質量與社會保險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當勞動者或其家人碰到生、老、病、死、失業等風險時,其個人收入或家庭收入都會受到一定影響,嚴重的將導致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營養水平的下降,進而會造成其家庭成員健康狀況不斷惡化而影響人力資源的質量。因此,社會保險對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身體素質的提高所具有的保障功能,促進了人力資源的開發。

    2、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險體系,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往往會有一些市場主體因為經營管理不善、經濟效益不好等原因面臨破產、倒閉、遭淘汰的危險,此時,社會保險制度能夠起到保障作用,她使得這樣一些市場主體內的勞動者在工傷、失業等不幸狀況下能獲得必要的物質幫助,為其度過難關創造條件。每一個勞動者的權益都與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密切相關。人力資源管理者必須認真了解社會保險體系,以便保護和激勵企業員工,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3、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人力資源的流動

    改革開放以來,人力資源大規模流動。但是,如果缺乏社會保險或社會保險不完善,必然會阻礙勞動力的合理流動。首先,勞動者跳槽具有很大風險,假如不成功,就會面臨失業甚至失去收入來源的風險。其次,勞動者不愿從有社會保險的單位流向沒有社會保險的單位,除非沒有社會保險的單位能提供很高的收入,足以彌補流動者所承受的各種損失,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

    二、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社會保險方面存在的問題

    1、制度缺乏規范性

    企業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這一制度缺乏規范性。據調查顯示,目前我國較多企業仍然沿襲著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保險制度,與現代市場經濟體制格格不入,主要表現為企業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制度缺乏規范性。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下,大部分企業都能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用,但從實踐來看,所繳納的保險費偏低。這種現象對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造成了嚴重的打擊,很多員工對企業的信賴感和自身的安全感降低,使得企業的經濟效益急劇減少,甚至出現了“用工荒”。

    2、勞動者本人對社會保險的認識不足

    一部分勞動者對社會保險認識一知半解,缺乏基本保險知識。受封建社會和傳統大一統思想影響,很多員工未能從舊的思想觀念中解放出來,缺乏主人翁意識。特別是社會基層的員工,為生活所迫,思想上存在著隸屬于企業的誤區,缺乏必要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觀念。同時,我國保險事業起步較晚,對保險業的投入也不夠,這也導致人們對其不夠重視。

    3、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缺乏規范性

    有些企業對社會保險工作重視度不夠,社會保險制度不健全,流程不規范,導致社會保險工作經常出現規范性錯誤,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質量和實效。

    4、企業缺乏專業社會保險管理人才

    部分企業出于節約人工成本的目的,尚未配備專業的社會保險管理人員,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往往由財務部門或者綜合辦公室人員等兼任。這些人員往往崗位不固定,社會保險管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險管理專業知識,從而導致企業社會保險管理水平不高、社會保險作用發揮不明顯。

    三、新形勢下做好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對策

    1、提高員工社會保險意識。

    要消除員工的思想誤區,增強廣大員工的主人翁意識。企業要向員工宣傳有關社會保險的知識,鼓勵員工積極地為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廣大員工要走出處于社會基層就不能享受社會保險的思想誤區,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企業關于社會保險的活動。

    2、堅持以人為本,建立社會保險監督管理機制

    實踐證明,只有一切從員工的利益出發,充分發揮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才能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和員工的發展是一個相互促進的過程。但現實情況是并非所有的企業都能看到這一點,或者即使看到這一點,也未能將其認真貫徹落實到企業管理過程中。因此,建立社會保險監督管理機制顯得尤為重要。該機制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對企業的鼓勵和對企業的監管。前者主要是從思想上對企業進行鼓勵和引導,希望他們能夠積極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法規,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后者則是對那些逃避和推諉責任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比如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方式,對企業的行為予以制度上的規范。當然,在具體的監督管理過程中要把持以扶持和引導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原則,這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3、通過多種形式來管理企業社會保險

篇(10)

大型企業集團具有下屬企業多、資產規模大、經營范圍寬、地域跨度大、發展速度快等特點,要將大型企業集團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財產損失及人員風險進行有效轉移,確保集團穩健發展,需要審視傳統分散投保模式的弊端,并整合集團資源構建適合本集團的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機制。

一、大型企業集團分散投保的弊端

分散投保是指未經集團頂層設計和統籌管理,由集團下屬企業按其自身意愿自行投保的保險安排模式。集團分散投保的主要特征是保險安排分散化、碎片化。分散投保雖然可以發揮集團下屬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但分散投保存在著以下諸多弊端:

(一)保費成本難以控制

集團下屬企業分散投保將難以形成統一的保費規模優勢,特別是地域分布較廣的企業集團,更難以對下屬企業所在地的保險公司形成有足夠吸引力的保費規模,保險公司也就難以提供優惠的保險費率。而且單個企業對保險公司的議價能力不足,保險公司很難就保險費率進行讓步。此外,如果下屬企業在免賠額、附加條款方面設計不科學,例如設計過低的免賠額、在保障范圍上貪大求全也將導致保費成本增加。

(二)管理成本難以控制

分散投保模式下,集團各下屬企業均需單獨進行市場詢價或招標,集團整體交易環節增多,這無疑將導致集團整體保險安排費用的增加。此外,如果下屬企業在保險安排時未能進行合理的統籌安排,可能會導致保險管理成本的增加。其中典型的表現形式是,企業為平衡各方利益就不同險種選擇不同承保公司,這不僅增加了企業的額外工作,而且企業需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與不同的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導致管理成本進一步增加。

(三)風險可能無法得到有效轉移

保險公司作為盈利性企業,其本身具有逐利性,在保費規模缺乏足夠吸引力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會對企業的高風險業務直接拒絕承?;虺斜r要求企業承擔較高的免賠額以及附加限制性條件,這將導致企業面臨的風險無法得到有效轉移。此外,商業保險作為特殊的金融產品,企業如果缺乏專業的保險人才和知識,可能會導致企業面臨的風險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例如企業一旦對風險評估、投保險種、可保資產、保險金額、免賠額等重要事項進行了錯誤的選擇,企業在發生賠案時可能得不到充分的賠償。

(四)不利于企業獲得更多的增值服務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公司不斷推出增值服務以吸引和留住客戶,其中某些增值服務是企業普遍可以享受得到的,如小額賠案快速處理服務、全國網上通賠服務等。但價值含量更高的增值服務,如財產險中的防雷及電氣安全檢測服務、機動車輛保險中的自費藥賠償服務、團體人身險中的免費健康體檢服務等等,則只針對VIP客戶。而要成為保險公司的VIP客戶,較大的保費規模是必要條件。在分散投保模式下因無法形成保費規模優勢,保險公司也就難以為企業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

(五)不利于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全面風險管理的核心本質是建立統一風險管理體系、強化全員風險意識、綜合運用風險管理技術進行風險規避和轉移,使資產保值增值。在分散投保模式下,集團下屬各企業在風險評估、保險安排和風險管理技術的選擇和應用上自由選擇,在此情況下,集團將難以構建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實施全面風險管理。例如,某大型控股集團在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前,其下屬企業在固定資產的保險安排上,有的投保財產一切險,有的投保財產綜合險,保障水平參差不齊。此外,有的足額投保,有的明顯不足額投保,使企業固定資產出現巨大的風險敞口。實踐證明,分散投保不利于集團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

二、大型企業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價值體現

大型企業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是指將集團下屬企業商業保險統一由集團總部進行統一設計、統一采購、統一管理的保險安排模式。相對于分散投保,其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有利于成本控制

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可以有效形成規模優勢,提高對保險公司的議價能力,保險公司為爭奪大型保費客戶也傾向于進行價格競爭。此外,以此模式采購保險往往只需通過一次詢價或招標就能完成,交易環節大幅減少,不僅有效降低了集團管理成本,保險公司也因節省了展業成本而更樂于為企業提供優惠的保險費率。總部位于廣州的某大型國企實施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后保費成本下降了37.12%,充分印證了統一集中管理有利于企業管控保險成本。

(二)有利于提升企業保險保障水平

通過統一集中管理形成的保費規模優勢,保險公司可以給予企業更寬的保險保障范圍,如放寬核保條件、增加擴展條款,降低免賠額等,有利于企業進一步提升保險保障水平。例如,某紙業集團實施統一集中管理后,其固定資產保險方案增加了包括地震、滅火費用在內的50條附加條款,極大的擴寬了保險保障范圍。

(三)有利于集團各企業享受更優質的保險服務

大型企業集團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后,保險公司往往將整個集團及下屬企業設為VIP客戶并提供更多的保險增值服務。如某通信企業實施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后,其承保公司為該企業建立“總對總”服務機制、設立專項服務小組、開通理賠綠色通道、提供防災防損檢查、免費醫療體檢等服務,極大的提升了該企業的保險服務體驗。

(四)有利于提高保險采購透明度

統一集中管理后,集團下屬各企業的保險采購將集中于集團總部,如果集團采取公開詢價或招標,能最大程度提高保險采購透明度,防止不正當交易行為發生,維護企業良好形象。

(五)有利于提升全面風險管理水平

通過統一集中管理,大型企業集團可以建立起統一的保險管理制度、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統一的應急管理機制,可有效避免下屬企業重保、漏保、錯保、脫保、事故應急處理混亂等現象的發生。此外,集團還可以持續性的對下屬企業的理賠情況、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進行動態掌控,有助于集團連續、全面地掌握經營管理中的風險信息,以便迅速有效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風險。

三、大型企業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工作重點

(一)統一協調集團內企業工作

由于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需要下屬企業配合,為此應統一協調集團下屬企業工作。具體而言,可成立由集團總部較高層級管理人員領銜的工作小組,負責統籌管理具體工作。此外,開全集團工作會議,充分了解下屬企業對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唯有全集團對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意義、要求和步驟達成共識,才能有效推進工作進展。

(二)全面分析企業可保風險

為避免盲目投保,集團應安排專人對集團下屬企業資產、人員、保險保障、風險管理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并對企業面臨的風險進行全面分析,劃分可保風險和不可保風險。此外,應對可保風險進行分層分析,將可保風險劃分為損失發生可能性大但損失金額小的風險、損失發生可能性中等但損失金額較大的風險、損失發生可能性低但損失金額極大的風險,以此作為投保的依據和出發點。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可保風險分層分析時,應盡量避免得不償失的盲目性“逆選擇”,即出于控制成本的目的而在主觀上簡單的判定風險的損失可能性和損失金額,此種做法將導致不足額投保現象的發生,給企業帶來巨大的風險敞口。合理的做法應是根據企業歷年的損失情況、風險損失承受能力進行綜合判斷。

(三)以行業為基礎設計保險方案

統一集中管理并不意味著保險方案的絕對統一,大型企業集團行業跨度大、企業多、風險各異,若在保險方案設計時“一刀切”,對集團內所有企業采用相同的保險方案,必將出現險種局部適用、保障不充分或過大等問題。因此,大型企業集團在制定保險方案時,應以行業分類為基礎制定保險方案,即“一行業一方案”,唯此,設計出來的保險方案才能確實切實符合企業風險轉移需要。此外,在實施“一行業一方案”時,應在保險險種、附加條款、保險費率、免賠額、保險期限等方面實現統一化,這樣才能進一步提高統一集中管理工作效率和風險管理成效。

(四)建立健全保險招標體系

保險招標在降低保險安排成本、加快保險安排速度、解決保險信息不對稱問題等方面具有顯著優勢,可以說保險招標工作的效果直接影響到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成效。大型企業集團在設計保險招標體系時應重點考慮以下因素:一是價格因素,如果企業注重成本控制,可適當提高商務標的分值比重。但不能單純的強調“價低者得”,即不能單純的以最低價來選擇保險公司,因為最低的報價既可能來自于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也可能來自于經常拖賠、惜賠、服務質量惡劣的保險公司。二是保險公司的實力,這可從注冊資本金、償付能力、保費收入、市場地位、承保業績、理賠業績等方面進行考察。三是保險公司的服務,可重點考察保險公司對保險方案的響應程度、服務人員專業素質、理賠承諾、增值服務等。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保險市場發展及競爭狀況變化極快,因此企業需定期對保險招標體系進行審視和修訂,以確保保險招標體系符合實際情況。

(五)適時采用共保模式

共保是指由多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共同承保投保人投保的險種,并按約定份額分享保費及履行義務。共保模式在大型項目、高風險項目和新險種項目上較為常見。相對于獨家承保,共保使承保風險得以在多家保險公司進行分攤,減輕保險公司賠付壓力,降低保險公司拖賠、惜賠的可能性。大型企業集團如需采用共保模式,可從各投標保險公司中擇優選擇部分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但要注重首席承保人的選擇和共保成員數量及承保份額的控制,以保證共保成員之間合作通暢。

(六)明確保險雙方權責義務

為避免爭議以及確保保險雙方合作順暢,在招標結束后集團總部應與承保公司簽訂“總對總”合作協議以明確雙方權責義務。諸多實際案例已證明,只單純簽發保單的大型保險項目往往易在理賠和服務等方面發生爭議并嚴重影響保險雙方的合作關系。一份合理有效的“總對總”合作協議應秉持“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并系統性的涵蓋保險方案、“總對總”工作機制、服務成員、出單流程、理賠機制、服務承諾、爭議處理機制、違約責任等關鍵事項。

(七)妥善處理新舊保險銜接關系

統一集中管理后將形成新的保險方案,企業面臨著原保險方案與現行保險方案之間的銜接問題,若處理不當企業將面臨保險脫節的風險。合理的做法是與統一集中管理后的承保公司提前進行書面約定,明確約定企業原保險方案到期后自動納入現行保險方案,以此確保新舊保險無縫銜接。此外,在保費繳納問題上,集團應根據財務管理制度明確規定是由集團統一繳納保費還是由企業按保費比例繳納保費,以避免引起爭議。

(八)妥善分配保險管理權限

統一集中管理并不意味著所有保險事務都歸集于集團總部進行管理,相反應賦予下屬企業適當的保險管理權限。具體而言,集團應將索賠處理權賦予下屬企業,集團總部集中掌控保險方案設計、保險招標運作、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的權限。這是因為企業在賠案處理上比集團總部更直接、更具有針對性且效率更高。

(九)制定商業保險統一管理制度

為使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實現規范管理和高效運作,集團應制定統一管理制度,明確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的目標、要求、范圍、職責分工、違規處理等事項。例如,廣州某集團制定商業保險統一管理制度后,該集團無一家下屬企業出現擅自投保、隨意擴大或縮小保險范圍、改動保險條件和保險公司等情況,極大的促進了該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目標的達成。

(十)引入保險經紀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

由于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因此大型企業集團可聘請保險經紀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保險經紀公司在法律上代表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利益,是投保人、被保險人在處理保險事務方面的專業顧問。保險經紀公司介入后,可在保險方案設計、保險招標、協助投保、索賠及風險管理等各方面提供專業的保險服務,可促進集團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良性發展。目前我國許多大型企業集團,如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維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紅云紅河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均聘請了保險經紀人,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十一)建立工作評價及矯正機制

為保證商業保險統一集中管理有效運行,集團應建立工作評價及矯正機制。具體而言,集團應定期組織總部管理人員、下屬企業、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全面分析和評價保險保障對象偏差、責任范圍偏差、費率偏差、服務效果偏差和管理制度偏差,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矯正,以確保統一集中管理工作可以更加有效運行。

參考文獻:

[1]孫蓉,蘭虹.保險原理與實務[M].清華大學出版社,2012.

篇(11)

在實際工作中,一方面,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要為企業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并且對企業的人力成本進行核算;另一方面,社會保險對人力資源管理有著工資和獎金等其他報酬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社會保險能使企業員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對維護社會穩定,增強企業員工的歸屬感等起著重要作用。而更加健全的社會保險,將會使員工對企業更信任,從而更加努力工作,最終為企業帶來更高的效益。

一、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

(一)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提高人口質量。

人力資源的投資需要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險制度,因此,人口的素質或者質量與社會保險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當勞動者或其家人碰到生、老、病、死、失業等風險時,其個人收入或家庭收入都會受到一定影響,嚴重的將導致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營養水平的下降,進而會造成其家庭成員健康狀況不斷惡化而影響人力資源的質量。因此,社會保險對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身體素質的提高所具有的保障功能,促進了人力資源的開發。

(二)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險體系,有利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往往會有一些市場主體因為經營管理不善、經濟效益不好等原因面臨破產、倒閉、遭淘汰的危險,此時,社會保險制度能夠起到保障作用,她使得這樣一些市場主體內的勞動者在工傷、失業等不幸狀況下能獲得必要的物質幫助,為其度過難關創造條件。每一個勞動者的權益都與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密切相關。人力資源管理者必須認真了解社會保險體系,以便保護和激勵企業員工,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三)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人力資源的流動。

改革開放以來,人力資源大規模流動。但是,如果缺乏社會保險或社會保險不完善,必然會阻礙勞動力的合理流動。首先,勞動者跳槽具有很大風險,假如不成功,就會面臨失業甚至失去收入來源的風險。其次,勞動者不愿從有社會保險的單位流向沒有社會保險的單位,除非沒有社會保險的單位能提供很高的收入,足以彌補流動者所承受的各種損失,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

二、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社會保險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制度缺乏規范性。

企業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這一制度缺乏規范性。據調查顯示,目前我國較多企業仍然沿襲著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保險制度,與現代市場經濟體制格格不入,主要表現為企業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制度缺乏規范性。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制約下,大部分企業都能為勞動者繳納保險費用,但從實踐來看,所繳納的保險費偏低。這種現象對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造成了嚴重的打擊,很多員工對企業的信賴感和自身的安全感降低,使得企業的經濟效益急劇減少,甚至出現了“用工荒”。

(二)勞動者本人對社會保險的認識不足。

一部分勞動者對社會保險認識一知半解,缺乏基本保險知識。受封建社會和傳統大一統思想影響,很多員工未能從舊的思想觀念中解放出來,缺乏主人翁意識。特別是社會基層的員工,為生活所迫,思想上存在著隸屬于企業的誤區,缺乏必要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觀念。同時,我國保險事業起步較晚,對保險業的投入也不夠,這也導致人們對其不夠重視。

(三)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缺乏規范性。

些企業對社會保險工作重視度不夠,社會保險制度不健全,流程不規范,導致社會保險工作經常出現規范性錯誤,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質量和實效。

(四)企業缺乏專業社會保險管理人才。

部分企業出于節約人工成本的目的,尚未配備專業的社會保險管理人員,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往往由財務部門或者綜合辦公室人員等兼任。這些人員往往崗位不固定,社會保險管理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險管理專業知識,從而導致企業社會保險管理水平不高、社會保險作用發揮不明顯。

三、新形勢下做好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對策

(一)提高員工社會保險意識。

要消除員工的思想誤區,增強廣大員工的主人翁意識。企業要向員工宣傳有關社會保險的知識,鼓勵員工積極地為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廣大員工要走出處于社會基層就不能享受社會保險的思想誤區,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企業關于社會保險的活動。

(二)堅持以人為本,建立社會保險監督管理機制。

實踐證明,只有一切從員工的利益出發,充分發揮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才能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和員工的發展是一個相互促進的過程。但現實情況是并非所有的企業都能看到這一點,或者即使看到這一點,也未能將其認真貫徹落實到企業管理過程中。因此,建立社會保險監督管理機制顯得尤為重要。該機制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對企業的鼓勵和對企業的監管。前者主要是從思想上對企業進行鼓勵和引導,希望他們能夠積極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方面的政策法規,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后者則是對那些逃避和推諉責任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比如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方式,對企業的行為予以制度上的規范。當然,在具體的監督管理過程中要把持以扶持和引導為主,行政手段為輔的原則,這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三)通過多種形式來管理企業社會保險。

其一,企業可以設立專門機構和崗位,指定具有社會保險專業基礎的專業人才從事企業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業社會保險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其二,企業可以通過社會保險機構來對企業社會保險工作進行管理,這樣既可以節約企業的管理成本,又可以發揮專業社會保險機構的專業特長,提高管理效益,促進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主站蜘蛛池模板: 淮滨县| 东港市| 正安县| 南溪县| 盐亭县| 托克逊县| 麻栗坡县| 哈尔滨市| 林口县| 上高县| 海伦市| 新蔡县| 滦南县| 茶陵县| 精河县| 昭平县| 苗栗县| 新安县| 马公市| 靖边县| 博客| 灵武市| 黔南| 永昌县| 济南市| 兴安县| 新乡市| 苗栗县| 库伦旗| 天峻县| 蛟河市| 吴堡县| 航空| 德化县| 班戈县| 大英县| 湘阴县| 曲靖市| 吉木乃县| 滨海县| 全椒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