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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公司注冊的條件:1、申辦人開展人才市場中介服務活動的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10萬元,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需要實際的辦公場地進行注冊,面積不小于50平米。
人力資源公司注冊所需要的材料:1、申請書、《上海市設立內資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申請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3、機構負責人的簡歷、身份證;4、房產使用證明(提供50平方米以上商務用房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及房產證)5、工作設備情況;6、驗資報告;7、工作規范和章程;8、其它規定提交的材料。
人力資源公司注冊的流程:1、核準注冊公司名稱 ;2、辦理人才中介批文 ;3、銀行開驗資帳戶 ;4、會計師事務所出驗資報告;5、到工商辦理營業執照 ;6、工商備案;7、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8、辦理稅務登記證。
(來源:文章屋網 )
杭氧集團是我國空分設備設計制造、工程成套領域的龍頭企業,被注冊的三個類別中包括計算機、高低壓開關板、保險、銀行、典當、不動產出租以及與杭氧集團更為相關的鑄造機械等制造行業。注冊人屬溫州籍人士,其申請日期為2003年8月27日。“誰能想到注冊人有什?居心?”杭氧集團副總經理徐建軍憂心忡忡地說,“商標被搶注的隱患時時存在,最擔心的是會損害集團的聲譽。”
?年通過浙江國立商標有限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的商標搶注案多達數十起,被搶注的對象多為知名企業。杭氧集團現在還δ感受到商標被搶注后的實際Σ害,而先于它的杭州某老字號已經有了付出數十萬元買回商標的慘痛教訓。浙江國立商標有限公司白麗麗說,這家老字號藥店被杭州市民搶注后,該店如果用此商標搞經營,將遭到對方提起的商標侵權訴訟。《商標法》第13條、第31條規定,“容易導致混淆、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杭氧集團以此為據已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但是否能阻止對方注冊至今仍是個δ知數。據業內人士介紹,國家商標局?年能夠裁定的案件不過三四千件,但收到的異議申請書卻高達三四萬份,杭氧集團如果想知道異議結果,最長要等五年。
商標注冊具有“誰注冊誰擁有”的原則,因此一旦知名企業被搶注商標,要挽救會非常被動。目前,杭氧集團?有就此罷手,已啟動了多個品牌維護策略,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發生。徐建軍說,除提出異議外,杭氧集團可選擇申請馳名商標和注冊補全余下門類的商標。搶注頻頻擾亂行業發展
很多商標具有時代特性以及商業價值,商標投資遂成為一個新興行業,注冊一個商標大概兩千元,但不少注冊人注冊成功后卻往往天價叫賣。記者注意到,去年云娜臺風之后,有商家就搶注云娜商標,一種名為“云娜”的礦泉水不久前出現在溫嶺開往杭州的快客上;而最近,有人公開以數億元叫賣“北奧”商標,但是否有人接手卻至今是個謎。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欲成立公司,現全權委托杭州中邦企業咨詢有限公司辦理公司注冊相關手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內容條款,達成以下內容條款:
一,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法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個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聯絡電話等公司注冊必需的材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保證所注冊公司不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并承擔該公司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有從事違法違規行為的,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注冊流程
內資公司注冊辦理流程圖
1,咨詢領表 2,查詢名稱 3,入資驗資 4,打印章程 5,材料受理 6,領取執照
內資公司創辦流程圖(不含專業性前置審批)
辦理機關:市,區工商局
企業名稱預先登記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提交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或委托書,股東身份證明等
材料
指定銀行入資
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辦理機關:市,區工商局
企業登記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提供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名稱預
先核準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材料
審批機關:公安局特行科
刻制印章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審批后,刻
制印章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辦理機關: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章等材料
統計登記
辦理機關:市,區統計局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起15日內,持營業執照,公章,建設項目批準文件等材料辦理
開立銀行帳戶
轉帳資金
稅務登記
國稅登記
辦理機關:區國稅局 辦理時限:6個工作日
填寫稅務登記表,提供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帳號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辦理國稅登記,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種類核定.
地稅登記
辦理機關:區地稅局,稅務所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不含初始納稅申報)
填寫稅務登記表,提供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帳號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房產完稅證明或租房協議等材料辦理地稅登記和發票核定.初始納稅申報在企業開始納稅前核定.
四,費用和付款方式
(1)辦理總費用人民幣________ 元,付款方式:簽訂協議即日預付人民幣______元,核名過后付總款50%即________,余款即_________元在完成工商局企業登記后,刻制印章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前付清.
(2)甲方需在規定時間內按額付清款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額付清款項者,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本協議雙方訂立后,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委托之業務,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項乙方給予退還,甲方簽署協議后單方面停止履行或違反本協議內容,乙方有權不予返還部分預付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Abstract: After its taking over of NSI's chief governor role in the global domain name system, ICANN adopted the 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UDRP") in late 1999. Now, after near one year operation, UDRP has become the main measure of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and it is used as a powerful weapon on combating domain name cyber-squatting. Chinese enterprises shall make good use of UDRP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China shall take UDRP as a good model to improve her own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Key Words: domain name cyber-squatting; ICANN; UDRP;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中圖分類號:D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從NSI到ICANN:全球域名管理體制的變革
互聯網絡起源于美國,其早期的使用者主要為美國的軍事、國防、教育和科研機構。為了對聯網計算機進行管理,被譽為互聯網絡先驅的喬納森·波斯特爾博士(Dr. Jonathon Postel,1943~1998)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設計了現行域名與域名系統。
1992年末,由于域名登記和維護的工作量逐步增大,波斯特爾博士所屬的國家科學基金(NSF,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與美國網絡解決方案公司(NSI, Network Solution Incorporation,下稱“NSI”)簽訂合作協議,從而將互聯網絡中不涉及軍事用途部分的根域名服務器的維護權與開放性通用頂級域名(含.com, .net與.org三類域名)的登記權授予NSI。
然而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對原先由NSI一手把持的域名管理體系帶來了沖擊和挑戰。
一方面,伴隨著互聯網絡的商業化,NSI逐步將域名的注冊與管理權這一通過公契約取得的合同權利轉變為由美國政府授予的自然壟斷權力。不僅自1995年秋季起開始向域名申請收費,而且還試圖對其所維護的域名數據庫主張知識產權權利,尤其在1996年NSI融資6,000萬美元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后,其伴隨網絡經濟的熱潮每年從域名注冊中獲得的逾1億美元的巨額利潤更是引來了國際社會的非議和美國司法部及歐盟委員會的反壟斷調查。
另一方面,美國政府也逐步認識到憑借其一己之力無法對具有高度離散性與跨國性的互聯網絡施行有效控制。為了順應這一潮流,美國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公布《全球電子商務框架方案》,決心放棄對全球域名系統的壟斷,并責成美國商務部以既增進競爭,又促進國際社會共同參與的方式對域名管理體系進行改革。1998年6月5日,美國商務部公布了一份名為《網絡域名和名稱管理》的政策聲明白皮書,正式決定在保持現有域名系統穩定的前提下,將美國政府對域名系統的管理權逐步移交至民間非盈利的國際性組織組織①。
為此目的,作為互聯網絡自治管理機構的互聯網絡名稱及編碼公司(ICANN,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下稱“ICANN”)于1998年11月正式成立。ICANN是一類特殊的實體,雖然名為公司并且有董事會,但卻沒有投資者不以盈利為目的;雖然注冊成立于美國加利福尼亞,但卻不隸屬于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府性國際組織。它的成立正是基于這樣一個無可非議的事實:互聯網絡是國際性的網絡,不受任何國家、個人以及組織的控制[1]。
ICANN的成立為全球域名管理體系的改革提供了楔機。
一方面,通過與美國商務部及NSI于1999年9月簽訂一攬子備忘錄及協議,ICANN終結了原先NSI對于域名注冊的獨家壟斷局面,接管了域名主服務器的管理權,確立了其作為互聯網絡最高管理者的地位。同時,ICANN還將頂級域名的注冊權利下放并引入競爭,域名申請人可自由選擇任何一家經過ICANN評估認可,并與ICANN簽訂委任協議的委任注冊公司(Accredited Registrar,例如NSI等)進行.com、.net和.org等三類頂級域名的注冊。
另一方面,為了促使各委任注冊公司以質量、價格、服務和技術取勝,而不是利用各自不同的注冊制度和爭端解決規則成為域名搶注者生存牟利的避風港,ICANN致力于尋求域名政策的全球協調。自成立伊始,ICANN即會同美國政府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咨詢,征求WIPO對于域名系統的改革意見。1999年4月30日,WIPO在廣泛征詢各方意見,博采眾家之長的基礎上正式通過一份題為《互聯網絡名稱及地址的管理:知識產權議題》的政策建議性報告[2]。ICANN正是以該份WIPO域名報告推薦的統一爭端解決程序為基礎藍本,最終制定了本文所討論的《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
二、ICANN《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簡介
ICANN《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以下按其正式縮寫簡稱為“UDRP”)取代了原先由NSI制訂和執行的《域名爭端規則》(Domain Name Dispute Policy,以下簡稱“NSI規則”),并適用于現已存在和日后將被注冊的一切域名。UDRP和NSI規則兩者的名稱原文雖然十分相似,但相互之間卻存在本質區別。
(一) 原有NSI《域名爭端規則》的不足之處
NSI規則是在NSI把持對域名注冊和管理壟斷權的背景下,由NSI制訂的解決域名注冊者和商標持有人之間域名爭議的程序。NSI規則先后經歷了數次修正,最終適用的是自1998年2月25日正式全面生效的新版本。
依據NSI規則,若系爭域名同商標持有人先前已合法注冊的聯邦商標,或依據美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已注冊的商標完全一致,則商標持有人可以對該域名的注冊提出異議。商標持有人被要求首先以書面方式通知域名注冊人,告知后者注冊的域名已侵犯了該商標持有人的權利。隨后,商標持有人在向NSI提交一份證明商標已注冊的文件和給域名注冊人的書面通知之后,方可要求啟動NSI規則。NSI將對域名的注冊日同商標持有人的商標注冊日進行對比,若系爭域名的注冊人無法向NSI提交其所擁有的與系爭域名相應的商標注冊文件,或商標注冊的生效日早于域名注冊日,則在90日后,NSI將把系爭域名凍結(“Hold”)直至域名注冊人和商標持有人的爭端最終獲得解決為止。但在該段凍結期內,該系爭域名既不會被NSI轉讓給商標持有人,也不可被其中任何一方使用[3](P549)。
NSI規則為商標持有人尋求域名搶注爭端的解決提供了一套簡便易行的工具。但正是由于其簡單性和規定的不完善,NSI規則在適用過程中暴露出很多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首先,NSI程序只能在商標持有人已經注冊了商標,并且該已注冊商標同域名完全相同(identical)的情況下方能適用,因而商標持有人難以有效地防止注冊商標作為域名的一部分,或者對注冊商標的變形或故意誤拼的域名被注冊,換言之,即無法防止與其持有的注冊商標混淆性相似(confusing similarity)的域名得到注冊;
其次,盡管使用凍結程序可以防止系爭域名被搶注者用于侵權目的或被售予第三方或其他競爭者,但是,NSI規則的這一救濟措施并不能全面直接地保護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若商標持有人自己欲使用這一系爭域名,則只有在域名注冊人自愿同意轉讓,或在法院命令的前提之下,該系爭域名方能被轉讓給商標持有人。
第三,合法的域名注冊人同樣對NSI規則的某些方面不滿。因為若發生域名爭議,商標持有人只需提供其對相關商標的注冊證明即能達到凍結域名使用的目的;而域名持有人唯一的抗辯理由僅限于其本身也同樣持有相關商標的注冊證明。并且,商標持有人作為異議人并不被NSI規則要求承擔關于系爭域名的使用已構成對其合法權利侵害的舉證責任。
第四,由于NSI規則是一種非司法性程序,NSI本身僅起到執行作用,對于各方當事人的各自權利NSI并不作出任何價值性評判,故域名爭議中實質性內容的解決仍取決于當事人間的協商結果或是在一方起訴后的法院判決結果,因此NSI和NSI規則的地位和作用消極,同樣也不利于當事人(尤其是商標持有人)對于爭端解決時間和成本的控制。轉貼于
(二) ICANN《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述要
而ICANN《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UDRP)的制定與生效則克服了NSI規則的不足,并根本性地變革了以NSI規則為代表的傳統非司法域名搶注爭議解決模式。
ICANN將域名爭議區分為非域名搶注爭議和域名搶注爭議兩類。對于非域名搶注爭議,例如對同一詞語同時享有獨立知識產權權利的公司在尋求注冊相同域名時發生的爭議①,ICANN目前仍要求各方通過自行協商、法院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UDRP,第5條)。而對于域名搶注爭議,ICANN則通過UDRP提供了一種被稱為強制性行政程序(Mandatory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的統一爭端解決程序。依據UDRP,域名注冊人在向經ICANN批準的委任注冊公司申請域名注冊或進行域名延展過程中,UDRP即被并入域名注冊人同委任注冊公司之間簽署的注冊協議(Registration Agreement)的一部分,用于表示該域名注冊人同意在發生與該注冊域名相關的域名搶注爭議之時愿意將爭議提交經ICANN指定的行政性爭端解決服務提供者(Administrative-Dispute-Resolution Service Providers,下簡稱“爭端解決者”)之一,依據UDRP及其執行細則和爭端解決者自身的域名搶注爭端解決補充程序規則進行處理(UDRP,第1條) ②。
UDRP規定,任一第三方申請人(Complainant)一旦向爭端解決者指稱域名注冊人已注冊和使用的域名同時符合下列三要件,則該爭議將必須被呈送至爭端解決者通過強制性行政程序解決(UDRP,第4(a)條):
(i) 已注冊域名同申請人享有權利的商標完全一致或混淆性相似;并且
(ii) 域名注冊者對于已注冊的域名不享有任何權利或正當利益;并且
(iii) 域名以惡意被注冊和使用。
第一個要件對于申請人可能享有的商標權利給予最為廣泛的考慮:既未規定商標必須經過注冊,從而為申請人舉證其通過廣泛的在先使用,因而依據某些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享有商標權利留下空間;又未強求域名必須同商標完全一致,申請人只需認為兩者存有混淆性相似即可起訴,從而克服了原先NSI規則的不足。
而在關于第二個要件的進一步詳細規定中,UDRP第4(c)條非窮盡性地特別列舉了一些能夠確定域名注冊人對系爭域名是否享有權利或者正當利益的認定依據。包括:
(i) 域名注冊人在有關爭議的任何通知發出之前,是否已善意真實地在貨物或服務提供過程中,使用或可被證明已著手準備使用該系爭域名或與該系爭域名相對應的名稱;或
(ii) 即便域名注冊人未就商標取得知識產權權利,但域名注冊人通過與該域名相對應的名稱為公眾所知;或
(iii) 域名注冊人對于系爭域名正進行法律允許的非商業性合理使用,且沒有通過誤導消費者或損害案中涉及的商標從中牟取商業利益的意圖。
UDRP關于上述第三點要件即“惡意”(bad faith)認定問題的規定是整部規則中最具新意的部分。即便申請人確立了其對于系爭域名存有在先權利,其只有同時證明系爭域名被惡意注冊和惡意使用方可獲得最終勝訴的機會。UDRP第4(b)條非窮盡性地特別列舉了以下四個用于證明“惡意”存在的證據:
(i) 有證據可以表明,域名注冊人注冊或取得域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通過向作為商標持有人的申請人或該申請人的某一競爭者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注冊,換取超過與該域名直接相關的有據可查的實際支出費用的有價對價;或
(ii) 在域名注冊人從事同類業務的情況下,該域名注冊人注冊域名是為了阻止商標持有人利用對應域名反映其標記的目的;或
(iii) 域名注冊人注冊域名主要是為了破壞某一競爭者業務的目的;或
(iv) 域名注冊人通過注冊及使用域名,將其自有網站及其上產品或服務在來源(source)、主辦關系(sponsorship)、從屬關系(affiliation)或批準關系(endorsement)等方面同申請人的標記故意制造混淆,從而為牟取商業利益目的將網絡用戶引誘到域名注冊者的自有網站。轉貼于
UDRP和NSI規則在救濟措施方面同樣存在巨大差異。與NSI規則在當事人自行解決域名爭議的過程中將系爭域名凍結使用所不同的是,UDRP允許爭端解決者作出要求系爭域名的委任注冊公司直接將系爭域名注銷或者將系爭域名直接轉讓予申請人的裁決,并且在程序進行過程中,系爭域名將維持現狀(UDRP,第7條),唯其轉讓將在程序結束之前受到嚴格限制(UDRP,第8條)。
此外,UDRP的執行細則對于域名搶注爭端解決進行的具體程序作出了詳細規定。依據該執行細則:若申請人認為域名注冊人對域名進行了惡意注冊和惡意使用,其必須選定一家爭端解決者提交申請書,爭端解決者將在3日內將申請書的一份副本轉交域名注冊人,該域名注冊人有20日時間準備答辯。在收到域名注冊人的答辯或答辯期滿后,爭端解決者將在5日內組成專家組,該專家組將在成立后14日內作出裁決,并在裁決作出后3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從申請人發動程序到專家組作出裁決,整個程序最大耗時為42日。
盡管如此,由于UDRP下的整套程序是行政性的而非司法性的,因而UDRP并沒有剝奪當事人可以將域名搶注爭議訴諸法院的權利。UDRP確認,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隨時將爭議訴諸法院,或者對爭端解決服務提供者作出的裁決再次向法院起訴。若爭端解決者作出的裁決結果是將域名注銷或強制轉讓予申請人,則該裁決一般將在通知原域名注冊人10個工作日后方由委任注冊公司執行,從而為注冊人尋求司法救濟提供可能(UDRP,第4(k)條)。但為了避免因管轄權原因發生不必要的扯皮,UDRP要求雙方當事人事先在文書交換中達成合意管轄權選擇(mutual jurisdiction),并且在一般情況下,該管轄法院為辦理域名注冊的委任注冊公司主營業地法院或域名注冊人的所在地法院(執行細則,第3(b)(xiii)條)。
三、運用ICANN《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
解決的與我國當事人相關的域名搶注爭議實例
《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及其執行細則于1999年10月24日經過ICANN批準,自1999年12月1日起適用于所有經ICANN新批準的委任注冊公司注冊的頂級域名;并在順利完成交接過渡后,自2000年1月3日起全面適用于經NSI、美國在線和NameIT等委任注冊公司①注冊的全部頂級域名。此外,ICANN迄今已批準了四家機構作為專門處理頂級域名搶注爭議的爭端解決者。即1999年11月29日批準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1999年12月23批準的國家仲裁論壇(NAF, National Arbitration Forum)、2000年1月1日批準的電子爭端解決同盟(DeC,Disputes.org/eResolution Consortium)以及2000年5月15日批準的CPR爭端解決研究所(CPR,CPR Institute for Dispute Resolution)。該四家機構均分別為貫徹實施UDRP及其執行細則各自制訂了詳細的補充規則。
截止本文完稿之時,雖然UDRP迄今運作僅不到一年時間,但其取得的成就已十分斐然。自1999年12月9日WIPO受理第一例適用UDRP解決的域名爭議――世界摔跤聯盟案(系爭域名worldwrestlingfederation.com)開始,目前各爭端解決者已共計受理域名搶注爭議案件逾兩千起,涉及域名逾三千五百個②。另據美國《紐約時報》2000年5月報道,在已裁決的案件中,商標持有人勝訴的案件約占總數的四分之三[4]。
ICANN還十分重視整套域名爭端解決程序的公開與透明:一俟爭議處理完畢,作出裁決的爭端解決者即把裁決全文在其網站之上公開,并由ICANN在統一搜集之后,依案件發生日期、案件編號和系爭域名編纂成可供檢索的開放性數據庫③。
依據本文作者的查詢結果,截止本文完稿時,在所有利用UDRP已解決的域名爭議中,涉及我國當事人的主要案件主要有以下3起,茲按案件發生的時間順序作扼要介紹如下:
1) 美國在線公司訴中國深圳騰訊通訊公司“OICQ”域名爭議案
ICQ是一種著名的網絡通訊和即時交流軟件,其名稱“ICQ”最早由該軟件的開發人以色列Mirabilis公司自1996年11月起公開使用。申請人美國在線公司在收購Mirabilis公司后,開始在全球范圍內斥巨資推廣ICQ軟件,并已就“ICQ”標記取得了9項商標注冊。
而本案被申請人中國深圳騰訊通訊公司(Tencent Communication Corp.,以下簡稱“騰訊公司”)則以ICQ軟件為母本,開發出具有類似網絡即時交流功能的中文軟件,取名為OICQ。OICQ軟件在中國互聯網絡用戶中享有較高聲譽,至案發時擁有逾250萬注冊用戶。騰訊公司于1998年11月7日和1999年1月26日分別注冊了域名oicq.net和oicq.com,該兩個域名主要起到“跳板”作用,用戶一旦鍵入以上兩個域名,即會被最終導引入騰訊公司自己的網站tencent.com。
2000年2月9日,美國在線公司向國家仲裁論壇提出申請,認為騰訊公司惡意注冊并使用了同其所持有的“ICQ”標記混淆性相似的oicq.net與oicq.com域名。騰訊公司則辯稱OICQ主要針對的是漢語用戶,不會與主要針對英語用戶的ICQ發生市場重疊。
2000年3月21日,爭端解決專家組作出裁決,認定:1)騰訊公司在系爭域名中使用的“OICQ”與美國在線公司享有商標權利的“ICQ”混淆性相似;2)騰訊公司對于系爭域名的使用不享有正當的權利或利益,其將系爭域名利用為“跳板”的行為是不正當的;3)兩系爭域名被騰訊公司惡意注冊,目的在于通過制造與“ICQ”的混淆誘使用戶訪問其自有網站牟取商業利益;4)騰訊公司關于不同語言與不同國家市場的抗辯理由并不能為兩個相互混淆性相似的標記或域名可以共存提供理由,因為互聯網絡具有無遠弗界、無處不在(ubiquitous)的特質。依此,爭端解決專家組裁定將由騰訊公司注冊的系爭域名oicq.net與oicq.com轉讓予申請人美國在線公司④。
2) 美國Infospace公司訴中國江蘇金圖科技有限責任公司“MICROINFOSPACE”域名爭議案
本案申請人Infospace公司是美國一家信息科技類上市公司,其于1996年5月注冊頂級域名infospace.com,并就詞語標記“Inforspace”及“Infospace.com”在美國進行了多項商標注冊。而被申請人中國江蘇金圖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英文名為Infospace Technology Co. Ltd.,下稱“金圖公司”)是中國江蘇省南京市的一家軟件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0日,主營地理信息系統及土地資源管理軟件的開發與經營,其于1999年11月27日注冊了系爭域名microinfospace.com,據金圖公司解釋,之所以在該域名中添加上詞綴“micro-”,一是因為infospace.com已被先期注冊,二是由于"micro-"在軟件業界中是時髦用語(如美國微軟公司Microsoft)。
2000年2月17日,Infospace公司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起爭端解決申請。指控系爭域名與申請人的商標混淆性相似,且被金圖公司惡意注冊與使用。金圖公司則辯稱:1)系爭域名中的“Infospace”(中文譯意為“信息空間”)由該企業開發和行銷地理系統的主營業務衍生而來,因而金圖公司對該域名享有正當權利;2) 申請人的注冊商標沒有在中國注冊,且金圖公司在注冊系爭域名時并不知曉申請人的情況;3) 金圖公司沒有惡意注冊或使用域名。
2000年3月28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作出裁決,認定:雖然系爭域名與申請人的商標存在混淆性相似的情況,但是申請人并不能舉出充分的理由證明金圖公司對于系爭域名不享有正當權利,及證明系爭域名已被惡意注冊與使用,依此裁定駁回了申請人的請求①。
3)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訴上海居民曹三輝(音譯)“COSCO”域名爭議案
本案申請人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COSCO,China Ocean Shipping (Group) Co. Ltd.,下稱“中遠集團”)于2000年2月17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出爭端解決申請,稱其在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及美國合法持有的商標"COSCO"于1999年11月27日被上海居民曹三輝(音譯自Cao Shan Hui,下稱“被申請人”)惡意搶注為頂級域名cosco.com。并且,被申請人在取得域名注冊后并沒有對該域名進行使用,而是在中遠集團向其提出交涉時,對中遠集團開出了9,000美元的轉讓費要求,故中遠集團指控被申請人惡意注冊并使用了系爭域名。而對于中遠公司的上述意見,被申請人未作任何答辯,也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其對于系爭域名享有權利或正當權益。2000年3月28日,WIPO專家組作出裁決,認定:1)被申請人注冊的域名與中遠集團享有權利的商標完全相同;2)由于被申請人并未在網上實際設立網站,只是保留了域名,因而被申請人對于域名并不享有任何權利或正當權益;3)被申請人注冊域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出售域名,所以系爭域名的注冊和使用是惡意的,依此裁定將系爭域名cosco.com轉讓予中遠集團②。
四、ICANN《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簡評
由ICANN主持制定實施的《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及其執行細則目前已成為通過非司法手段解決全球各類頂級域名搶注爭議所依據的最主要規范性文件,并已通過平穩的運作在國際社會中取得了良好反響。UDRP之所以獲得成功,筆者認為主要有下列四個原因:
首先,UDRP為裁決域名爭議提供了一套迅速、廉價、簡便的程序。與通過司法手段解決域名爭議往往程序冗長、耗費驚人相比,依據UDRP解決域名爭議最長僅需42日,并且爭端解決者在處理單個域名爭議時收取的最低費用僅為750美元;
其次,通過規定一套統一的、同時兼容實體及程序內容的域名爭端解決指導方針,UDRP有效地協調了在跨國域名爭議中可能發生的管轄權問題和適用法問題;
第三,UDRP及其執行細則簡潔明了但卻又不失詳盡地規定了申請書與答辯書的格式、內容及相應制作要求,并且爭端解決者也在其各自網站主頁之上提供文書范本和既判裁決供當事人參閱,從而使得整套程序便捷、易用;
第四,盡管爭端解決者依據UDRP就域名搶注爭議作出的裁決并不具有終局性,但相關裁決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證據價值,能夠為法院判決提供依據。并且,依據ICANN公布的關于既判案件的統計資料,當事人往往尊重和接受爭端解決者的裁決意見,極少繼續纏訟。
《統一域名爭端解決規則》的成功運作對我國同樣不乏啟示,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UDRP為我國眾多頂級域名被搶注的公司企業提供了尋求域名權利保護的新路;二是ICANN和UDRP體制的確立為我國正在醞釀中的域名管理體制和域名爭端解決機制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借鑒。
目前在我國,頂級域名惡意搶注現象已十分嚴重,而伴隨著近來電子商務熱潮的掀起,我國多個知名企業和品牌的域名又正遭遇新一輪惡意搶注:據報道,在1999年我國上市公司中報業績排名前100名的公司和1999年被評選為中國最有價值的前20個品牌中,分別有90%和75%以上不擁有以自己的漢語拼音命名的國際頂級域名[5],但大量企業面臨自己的權利被肆意侵犯卻往往不知所措、束手無策,而UDRP的出臺則可以較好地解決這一矛盾,前文已作介紹的“COSCO”案即為一個妥當的例子。由COSCO案的裁決結果可以看出:UDRP是一把足以威懾域名搶注者的利劍。它不僅使合法權利人得以免受敲詐和威脅,同時也節省了大量時間和費用。因此筆者主張應當對UDRP在我國進行大力宣傳和推薦,使得我國廣大公司和企業懂得在電子商務時代中利用這一銳利武器,捍衛自身的域名權利。
此外,基于筆者為撰寫本文而對ICANN及UDRP進行的觀察與思考,筆者由衷地感到當前國際頂級域名體系下以ICANN為核心的域名管理體系和以UDRP為主干的域名爭端解決機制為目前正處于醞釀階段的我國域名管理制度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借鑒范本。為此,筆者鄭重建議我國未來的域名主管機構可以把自己努力改造和建設為我國本土化的ICANN,并以UDRP為基礎建立起一套更為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域名爭端解決機制,從而通過規范域名管理、打擊域名搶注,促進網絡經濟與電子商務在我國的蓬勃發展。
本文原載《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2001年第1期;《人大復印資料/國際法學》2001年第3期轉載。
參考文獻
* 作者簡介:鄧炯,上海市人,原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系碩士研究生,現就職于美國凱壽律師事務所上海辦事處,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中心中文域名爭議及通用網址爭議解決專家。
① 參見ICANN和美國商務部于1999年11月25日達成的備忘錄中關于締約背景部分的介紹,網址:
icann.org/general/icann-mou-25nov98.htm。
① 國外文獻中經常被提及的有關非域名搶注爭議的例子是“Delta”。美國德爾塔航空公司(Delta Airline)、美國德爾塔閥門公司(Delta Faucet)和美國德爾塔金融服務公司(Delta Financial Service)均就“Delta”商標在各自產業領域內享有盛名,在此情況下三公司就有可能對于域名delta.com發生爭議。非域名搶注爭議一般遵從“先申請、先注冊原則”解決,但為了防止大公司在網絡世界中濫用品牌優勢侵害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ICANN目前同樣致力于尋求非域名搶注爭議的妥善解決,并為此已于近日正式提出增加頂級域名種類的建議以征求國際社會的意見。有關頂級域名擴容問題的進一步信息可參見ICANN主頁,網址為:icann.org/dnso/dnso.htm。
② 本節中所引UDRP及其執行細則原文可參見以下網頁:icann.org/udrp/udrp-policy-24oct99.htm (UDRP原文)與icann.org/udrp/udrp-rules-24oct99.htm (執行細則原文)。
① 美國在線與NameIT公司是ICANN于1999年4月最早批準的兩家試點性委任注冊公司,作為在頂級域名注冊領域NSI公司的競爭對手。
② 參見ICANN網站中關于UDRP適用情況的統計資料,網址為:icann.org/udrp/proceedings-stat.htm。
③ 該案例匯編數據庫的網址為:icann.org/udrp/udrp.htm。
④ 參見國家仲裁論壇作出的美國在線公司訴中國深圳騰訊通訊公司域名爭議案NAF FA000200093668號裁決書原文,網址為:arbforum.com/domains/decisions/93668.htm。
① 參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作出的美國Infospace公司訴中國江蘇金圖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域名爭議案WIPO D2000-0074號裁決書原文,網址為:arbiter.wipo.int/domains/decisions/html/d2000-0074.html。以及中國新聞社江蘇分社的相關報道:《南京一公司在與美國信息空間公司的域名糾紛案中勝訴》,網址為:js.chinanews.com.cn/2000-4-18/1/756.html。
② 參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作出的中國遠洋運輸(集團)公司訴上海居民曹三輝域名爭議案WIPO D2000-0066號裁決書原文,網址為:arbiter.wipo.int/domains/decisions/html/d2000-0066.html。另可參見李勇:《域名爭議解決的法律問題與實踐》對于該案的介紹,載《仲裁與法律》,2000年第2期。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作者李勇,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WIPO仲裁調解中心域名爭議仲裁員,作為專家組成員直接參加了“COSCO”域名搶注爭議案的審理工作。
[1] 因特網選舉自己的政府[R]. 參考消息,2000年1月20日。
[2] 朱欖葉、鄧炯.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推出域名管理新規則[J]. 知識產權,2000, (1).
(1)百慕大。 所有海外公司發行或轉讓股份都必須得到百慕大金融局批準,受益人必須向金融局公開身份。與申請書一起提交的所有資料(公司大綱中包含的信息除外)不對外公開。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特別批準。(2)英屬維爾京群島。 組建公司不需經政府批準。但是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注冊登記。(3)開曼群島。組建公司無須政府批準,但某些商務活動可能要求許可或注冊登記。
2、公司設立之程序
(1)百慕大。 需向百慕大金融局提交組建海外公司申請書以及相關資料以獲取批準。公司大綱應當提交給公司注冊處 (Registrar) 注冊。公司注冊處負責簽發公司成立證明。公司設立手續一般可在一兩天內完成。(2)英屬維爾京群島 需向公司注冊處提交公司章程 (Articles) 和大綱,還要提交一份由負責處理該公司成立事宜的律師或者公司注冊機構出具的證明,確認該公司的組建完全符合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的要求。公司設立手續一般可在 24 小時內完成。(3)開曼群島。 一般需向公司注冊處提交兩份經簽署的公司大綱。擬擔任該海外公司的一位董事還必須向公司注冊處提交一份聲明,確認該海外公司的商務活動將基本上在開曼群島以外進行。公司設立手續一般可在 24 小時內完成。
3、公司組織文件
(1)百慕大。 海外公司的組織文件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 (Bylaws)。公司大綱規定海外公司的經營范圍條款和權力。公司一般采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二條所含的標準經營范圍。除非明確排除,否則也將采用百慕大公司法第一條所含的標準權力。公司大綱需提交公司注冊處以備公眾查閱。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與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無須提交公司注冊處,公眾不能查閱。(2)英屬維爾京群島 國際商務公司的組織文件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大綱需包括公司名稱、注冊地址、注冊機構的名稱和地址、公司目標、資本結構詳細情況等。此外還需提交一份公司將不從事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法 5(1) 條所列活動的聲明(獲得特別許可除外)。向公司注冊處提交大綱進行注冊登記時,必須同時提交公司章程,兩者都可供公眾查閱。(3)開曼群島。 公司的組織文件包括公司大綱和公司章程。大綱必須列明公司的名稱和注冊地址,也可包括公司的經營范圍。除非大綱有明確限制,海外公司能行使自然人所能行使的一切權力。如果沒有向公司注冊處注冊公司章程,則適用開曼群島公司法表格 A 中的規定。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與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公司章程一般不供公眾查閱。
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代表
(1)百慕大。 海外公司的董事不得少于兩人。公司可以任命 (a) 兩名董事,或 (b) 一名秘書和一名董事,或 (c) 一名秘書和一名常駐代表,他們必須是常駐于百慕大的個人。上市公司只需要委派一名常駐代表。不允許法人擔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還必須任命一名總裁和一名副總裁,或者任命一名董事長和一名副董事長。(2)英屬維爾京群島 國際商務公司至少要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英屬維爾京群島居民。允許法人擔任公司董事。沒有任命某一高級管理人員的明確要求。國際商務公司必須有一家特許注冊機構。(3)開曼群島 海外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不是開曼群島居民。允許法人擔任公司董事。海外公司必須按章程規定配備相應的高級管理人員。
5、股東和股東登記簿
(1)百慕大。 海外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股東。可以有名義股東 (Nominee Shareholders)。海外公司的所有股東都必須在股東登記簿中登記。登記簿必須保存在公司注冊地址備公眾查閱(共同基金公司除外)。(2)英屬維爾京群島 國際商務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股東。可以有名義股東。國際商務公司必須設立股東登記簿。在公司的注冊地址應存放一份股東登記簿,但不供公眾查閱,除非該股東登記簿已經提交給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注冊處。(3)開曼群島。 海外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股東,可以有名義股東。海外公司的所有股東的姓名都必須記載在股東登記簿中。股東登記簿不必保存在公司注冊地址,也無需供公眾查閱。
6、董事會議
(1)百慕大。 董事會議不必在百慕大舉行。公司章程通常規定,董事可在其認為適當時就交易和管理事宜召開會議。董事會議通知必須發給所有董事。董事會議需有兩位董事參加方能有效。(2)英屬維爾京群島 董事會議不必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舉行。每位董事必須在董事會議開始前三天收到會議通知。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由公司大綱或章程規定。董事們也可依據多數董事的書面同意而采取行動。(3)開曼群島。 董事會議必須每一日歷年在開曼群島舉行一次。董事會議可委托人參加。會議通知須按公司章程規定發送。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董事會議或其所屬委員會的會議在只有一名董事出席的情況下也可有效召開。
7、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免責與賠償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資格
1.具有良好的客戶基礎并有能力開拓所甲方軟件產品銷售渠道。
2.嚴格遵守甲方的銷售政策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二、產品、地區及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軟件產品的注冊商,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乙方享受相應的優惠價格。
2.乙方所甲方軟件產品類型為:_________級。
3.乙方有權以甲方商的名義從事一切有關銷售本協議規定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4.乙方原則上只能在授權的地區內銷售所的產品。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其所擁有的本系列軟件版權的合法性負全部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發展的客戶提供免費升級服務并有義務及時更新軟件。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授權商的協議執行情況,并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進貨量及市場行為,并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資格。
4.在乙方支付一定數額預付款的前提下,給乙方提供在線注冊機并給乙方開放在線注冊權限。
5.甲方推出產品的新版本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免費對乙方所發展客戶的軟件產品進行升級。
6.產品具體價格機密的責的價格制定權、權在甲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任。因為本站產品可能存在和某些地方法律沖突,為了避免商受任何損失,原則上不公開商真實資料,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另行說明。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交注冊表單并保證其真實性。二級商原則上需要提供具體的行為人身份證復印件或企業法人執照。
2.乙方保證嚴格尊重產品版權及商標權,保證未經允許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復制、拷貝或泄露、傳播、散布所產品及注冊碼,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對所產品進行解剖、匯編、反匯編。
3.乙方應為客戶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4.乙方必須保證本產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 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立承擔。
5.乙方不得銷售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含破解版、解密版等),否則一經發現將撤消其資格,并扣除所有預付款作為罰金。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6.乙方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具體的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甲方規定的價格。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開報價的銷售軟件,將視為故意破壞價格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8.乙方有義務保護有關的商業機密,提供當地的市場動態,擬訂本產品的行銷計劃。
五、價格政策
1.乙方連續_________個月不得無銷售額,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協議終止后乙方可要求甲方退還乙方的預付款中(以價計算)實際剩余金額。
2.乙方的預交金為:一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二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期內如果雙方均同意在傭金方面做調整,則以雙方新協議為準。
3.軟件的外掛id注冊費從乙方預付款項余額中扣減。如預付款不足,則乙方需在甲方開通用戶使用帳號后_________天內將注冊費匯給甲方。
六、法律效力
1.本合同所載條款的解釋權歸屬_________。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合同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后,本協議自行終止,協議到期后可以續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冊合同模板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杭州中邦企業咨詢有限公司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欲成立公司,現全權委托杭州中邦企業咨詢有限公司辦理公司注冊相關手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內容條款,達成以下內容條款:
一,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資料,法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個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聯絡電話等公司注冊必需的材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保證所注冊公司不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并承擔該公司的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有從事違法違規行為的,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三,注冊流程
內資公司注冊辦理流程圖
1,咨詢領表 2,查詢名稱 3,入資驗資 4,打印章程 5,材料受理 6,領取執照
內資公司創辦流程圖(不含專業性前置審批)
辦理機關:市,區工商局
企業名稱預先登記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提交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或委托書,股東身份證明等
材料
指定銀行入資
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辦理機關:市,區工商局
企業登記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提供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名稱預
先核準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材料
審批機關:公安局特行科
刻制印章
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審批后,刻
制印章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辦理機關: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章等材料
統計登記
辦理機關:市,區統計局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起15日內,持營業執照,公章,建設項目批準文件等材料辦理
開立銀行帳戶
轉帳資金
稅務登記
國稅登記
辦理機關:區國稅局 辦理時限:6個工作日
填寫稅務登記表,提供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帳號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辦理國稅登記,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種類核定.
地稅登記
辦理機關:區地稅局,稅務所 辦理時限:即時辦理(不含初始納稅申報)
填寫稅務登記表,提供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帳號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房產完稅證明或租房協議等材料辦理地稅登記和發票核定.初始納稅申報在企業開始納稅前核定.
四,費用和付款方式
(1)辦理總費用人民幣________ 元,付款方式:簽訂協議即日預付人民幣______元,核名過后付總款50%即________,余款即_________元在完成工商局企業登記后,刻制印章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前付清.
(2)甲方需在規定時間內按額付清款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額付清款項者,引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本協議雙方訂立后,如乙方無法完成甲方委托之業務,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項乙方給予退還,甲方簽署協議后單方面停止履行或違反本協議內容,乙方有權不予返還部分預付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冊合同模板三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為了充分發揮_________的資源和信息服務優勢,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書,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授權乙方為其代辦公司注冊手續。
二、乙方提供的代辦咨詢服務范圍僅限如下:
1.為甲方代辦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證、三章(法人章、公章、財務章);
2.約定的其他服務:
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業工商登記注冊等事務,并提供齊全的證件和規范的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提供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承擔向工商、稅務、技監等機關繳納的有關費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經費,由乙方代為繳納。
四、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登記工作。
2.乙方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指導和監督,采用規范的登記程序和方法,協助委托方完善各類文件資料,齊全應有的證件。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新企業開業登記(包括工商、技監、稅務等部門)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費用
1.本協議書所涉及的費用的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
2.本項工商登記咨詢工作收取總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領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證時由甲方向乙方交付。
3.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時,需向乙方繳納費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甲方簽署本協議后單方面停止履行或違反本協議內容,乙方有權不予返還預付款。
4.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時,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過程中相關部門小額收費項目代付款,在業務中止或完成時統一結算。
5.甲方將_________%咨詢費用和小額工商行政收費預交納給乙方時,乙方為甲方開具收據。在乙方將全部預定的材料交給甲方,雙方進行結算時,乙方將在隨后相應單位開具的正式發票和乙方自行開出的咨詢發票交給甲方,甲方將原相應收據退還乙方。
6.在委托咨詢服務過程中,所有必要的費用(如名稱登記準費、場地租賃費、驗資費、公告費等政府收費)由甲方自理。
六、若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企業注冊登記申請失敗,乙方向甲方退還甲方交納的全部咨詢費用,并退還甲方全部資料。
七、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后簽名蓋章,意味著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八、乙方和甲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戰爭、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十、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若因某種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申請失敗,甲方應將乙方制作的所有材料歸還乙方或者銷毀,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況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襲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內容,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費用的5倍金額賠償乙方,并保證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權行為。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像吳函這樣初次申請貸款的人,缺少相關信息和專業指導是最大障礙,想同時實現比價選優過程就更加繁復。葉大清及其創立的融360就是把上游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產品匯集起來,以簡單的方式提供給下游有貸款需求的用戶。
“可以理解為金融領域的搜索引擎,我們的定位是做融資貸款產品的垂直搜索平臺,利用互聯網的效率來提高貸款過程中信息獲取和申請決策的質量。”聯合創始人葉大清對《第一財經周刊》說。
融360目前已經與近2000家銀行、擔保公司、典當行等金融機構合作,聚合4000多款貸款產品。目前每月流量過千萬,在線貸款申請額已累計超過千億元。葉大清稱,融360對中小微企業和消費者用戶免費,主要向上游合作的金融機構收費,公司今年已實現幾千萬元的收入。
在聯合創立融360之前,葉大清是PayPal中國區市場總經理、還曾任運通多渠道和數字營銷總監等。更早期,他在美國在線擔任高級市場經理時接觸了搜索業務。而另外兩位創始人劉曹峰來自百度、陸佳彥之前是寧波銀行高管。
三個人不同背景的人早在5年前就聚在一起聊到過中國的金融垂直搜索行業會有很大的市場。他們當時對中國金融市場利率會市場化已有預期,而利率市場化背景下市場機構競爭會加劇,意味著金融機構數量、金融產品數量的增加和差異化,那么在線搜索比價就有很大的空間和需求。“是個很不錯的創業機會,但當時做顯然還有點早。”葉大清說。
事實上,在2011年10月三人正式注冊公司,帶領創業團隊入駐“五道口創業基地”華清嘉園小區時,也拿不準時機是否還有點早。但后來證明,再晚就落后了。
之所以選擇金融產品中的貸款產品切入,葉大清的邏輯是,融資貸款是一個剛性需求,而理財產品更多是一個產品門檻低、標準化程度高的銷售性產品。“貸款過程中銀行是資金擁有者,始終是強勢方,而用戶缺錢就有充分動力來主動搜索比價。”融360還有一個策略是想先把一個門檻高的產品平臺做起來,把握先發優勢。
但作為一個互聯網公司,如何去完成門檻高的貸款產品的搜索架構顯然沒有那么簡單,“互聯網+金融”不是簡單匯聚在一起就可以做垂直搜索。
從入駐到2012年3月產品正式上線,十幾個人的研發和技術團隊閉關研發了6個月。“最初的辦法就是將線下貸款申請書的文本和貸款條件搬到線上來。”如此,得出的產品形式是用戶界面有一個3頁、超過20個選項的表單填寫。負責產品和技術的劉曹峰發現,用戶體驗極差,“應該讓它越來越簡明”。
如何在互聯網上展現搜索產品以及怎么去方便用戶理解,是那段時間融360團隊琢磨最多的事情。葉大清的預想中,融360不止是要有搜索功能,還能進行個性化的推薦和比價,聽起來有點像貸款產品版本的“去哪兒”,但銀行的貸款產品遠不如一張機票那么標準化。
首先是同一銀行的貸款產品針對不同用戶給出的融資價格不一樣;而對同一用戶來講,不同機構能不能提供貸款、提供貸款的利率及金額都不一樣;從用戶需求上講,有時價格比較變成次要的,首要需求是能不能拿到貸款,其次是能不能方便地拿到貸款。
“如果需要辦理房產抵押、一個月的時間才放款,對很多中小企業者是不現實的”。葉大清認為,正因為這樣,做個性推薦和比價服務才更有價值。而要實現有效的搜索和個性化推薦、提高貸款申請成功率,唯一的解決辦法只能是下功夫將抽象復雜的貸款產品逐一理順,實現結構化。
不過,融360的一個難題是沒有現成的“跨互聯網和金融”的人才來完成這件事。進行搜索比價就必須把抽象的銀行信貸產品結構化,而前提需要非常熟悉和了解金融機構的風險癖好,以把握其產品的風險維度。
“它決定用戶的資質維度,是需要中等風險、中高風險還是低風險的客戶;是希望有擔保還是無抵押、信用貸還是非信用貸;是高額度還是中額度、低額度。”葉大清說。
尤其是貸款產品的資質往往還有一些隱性的門檻,如實際偏好高收入的還是中等收入的、職業身份是公務員還是中小企業主。葉大清通過尋找有銀行背景,做過銀行信用分析、銀行風險分析,了解信用評估體系和流程的人,把這些東西逐一條目化、清晰化。再由技術人員實現產品的簡潔化和保障搜索與匹配效果的平衡。
經過前期數據積累和摸索,2012年10月融360完成了數據平臺的建設,產品也由最開始的人工篩選匹配,實現了技術化。建立了一套自己的專業評估系統和數據模型。葉大清看來,雖然一個好的業務模式出現都會有眾多模仿者和競爭者,那么核心競爭就在于產品效果和用戶體驗。現在初級篩選只簡化為貸款用途、貸款金額和時間這三步,第二級篩選則是按個人職業、有無抵押、收入等選項進行。在得出篩選產品后,還可以在產品名稱下面直觀展示利率水平、放款速度、總成本、還款月供等關鍵比價項目。
作為產品平臺和渠道,融360還必須依賴于上游金融機構的合作。這也是提高產品豐富度和申請成功率的關鍵。銀行一向是挑剔者。最開始融360需要讓銀行接受一個新的互聯網渠道,對于持懷疑態度的機構還進行試用和效果評估的方法推廣。而銀行的消費信貸和小微經營貸產品的傳統營銷方式主要是靠信貸員線下推廣,轉化率有限。
“由于公司規定不允許群發短信,不允許論壇里發帖營銷,以前業務主要通過親戚朋友介紹和中介公司推薦,但有的中介會包裝用戶資料,申請成功率并不高。”深圳某股份制銀行負責無抵押消費貸款的信貸經理張濤對《第一財經周刊》說。
高質量的目標客戶和初步風險控制,以及智能化精準營銷服務,這兩點是融360提供給銀行的主要價值。加上目前成本并不高,銀行基本都愿意合作,把它作為一個導入流量的補充和初步篩選客戶質量的平臺。
目前融360對銀行的收費主要是向信貸經理推薦優質潛在客戶,每人收取50至100元渠道費用,大約占到70%;貸款成功則按額度的0.5%至3%不等收取傭金,約占20%;還有廣告收入,為銀行貸款產品提供展示位置。
融360一直沒有涉及交易層面和貸款資金流,為了減少效果監控上的風險和漏洞。葉大清想到引入信貸員入駐,讓用戶直接在平臺上完成與銀行的對接,完成O2O的閉環服務。
“效果把控方面,我們是有監測的,一是依賴于銀行的合同約束,主要采用與銀行直接合作的模式,很少一部分是與信貸經理個人合作;二是依靠系統和人工輔助監測,通過用戶和信貸員反饋效果,利用激勵機制,對于不成功的申請還將進行二次推送。而對于沒有如實反饋的機構,我們只有選擇剔除平臺了。”葉大清說。
目前融360已有的合作客戶以銀行為主,各機構入駐的信貸經理約有1萬人。“監管不明的P2P小額貸款公司只有宜信、拍拍貸等規模較大的幾家。”葉大清表示。
由于銀行貸款業務有地域化限制,基本規則是本地企業和個人只能通過當地銀行分支才能拿到貸款。這決定了“需求在哪里,融360的合作機構就要擴展到哪里”。
葉大清選擇從貸款需求量大的上海、北京等一線城市開始布點,“總體考量是這類城市市場容量大,而且金融機構數量多,產品豐富且差異化大;北京和上海也是這些金融機構的總部,談合作更方便。”很快第一梯隊完成覆蓋的還包括廣州、深圳和天津。截至目前已經在68個城市有合作方和產品,融資產品額度從3000元至2000萬元不等。
8月1日融360獲得紅杉中國領投的B輪融資3000萬美元。但葉大清認為“合作機構的廣度和數量不是第一目標,因為比價意義在于產品本身的差異性,如果四大行都提供一款類似的貸款產品,那么本質上我們覆蓋進去一家就足夠了。”
葉大清稱,最近融360平臺的整體成功率在30%至40%,累計成交額近100億元。順應移動互聯的發展,2012年9月融360還組建團隊推出了移動端應用,這為公司帶來了30%的增量用戶。
對葉大清和團隊來說,目前更重要的是如何做好用戶教育、讓更多人接受到互聯網上搜索比價的貸款解決方案。“接下來一是爭取產品進一步多樣化覆蓋剩下的部分,二是搜索和申請環節上,應該還有簡化的空間。”葉大清說。
一、域名的法律性質
所謂域名,即是連接到國際互聯網上的計算機地址,它們是為了便于人們發電子郵件或訪問某個網站而設計的,為了便于記憶,現在已經被廣泛用作一種商業符號了,在網上它有確認和區別其他網址的雙重作用。域名作為通過腦力勞動創造出來的一種智力成果,不是知識的簡單重復,而是通過新穎獨特的構思,并將構思具體通過一定的物質載體表現出來所取得的新的成果,它是一種以思想為內容的精神財富,同時它是發展電子商務的基本途徑,因而會產生可觀的經濟效益。所以,域名具備知識產權的創造性、無形性和經濟性等特點,應當把域名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加以保護。
域名作為一種新的知識產權客體,與傳統的知識產權中的商標權、廠商名稱權等客體有著明顯的區別。域名與商標的區別在于:(1)商標要求顯著性,而域名則不要求顯著性。(2)商標具有地域性,即除了馳名商標以外,不同的商品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可以在不同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注冊同一商標。在不同國家,不同的商品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甚至可以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務上注冊同一商標。但是域名則要求具有嚴格的唯一性,因為Internet是一個全球性的計算機網絡,所以作為區分網絡用戶的域名應當具有全球性,即域名在全球范圍內應當是唯一的。(3)一般來說,商標未經注冊也可以使用。而域名則不同,一個域名未經注冊則不得在Internet上使用,即注冊是使用的前提條件。(4)商標在注冊上是依據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注冊時,不僅要遵循嚴格的程序,提交法律規定的文件,而且不能違反商標法禁用的規定,所申請注冊的商標不能在相同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上,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在域名注冊上,國際域名注冊沒有條件限制,單位和個人均可申請,國外注冊公司(諸如NSI-美國網絡解決方案公司、I-DNS國際化域名系統公司)所采用的是“先注先得”的原則,并無國界和行業的限制。國內域名注冊除要求注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登記并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外,CNNIC(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也只是要求企業申請域名時,只需提供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及域名注冊的申請書,就會得到批準。如在國內注冊中文域名時,所申請的域名只要不與他人已經注冊的中文域名完全相同,則可注冊成功,而不必考慮這一中文域名是否侵害了有形市場中已經確認下來的知識產權(如企業名稱、字號、商標等)和無形市場中已經相對明確的知識產權(如網站名稱),即在注冊過程中可以不受任何約束。(5)因商標引起的爭議,可由商標管理機關―――國家工商局處理,而由于域名侵害了他人的利益,發生糾紛,域名管理機構則不負責裁決,而是由法院處理。
域名與廠商名稱(商號)的主要區別在于:(1)域名具有絕對的唯一性,而廠商名稱則不具有全球唯一性。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規定,廠商名稱只是在登記機構管轄的范圍內才具有唯一性,而且,在同一機構管轄范圍內不同行業也可以登記相同的廠商名稱。(2)域名的注冊和使用是收費的,域名管理機構向域名的使用者每年收取一定的年費,如果使用者拒絕繳納,管理機構可以注銷該域名,域名使用單位交納年費的行為可以視為一種對注冊的續展,即域名是有使用期限的。但廠商名稱則不同,企業一旦取得了某廠商名稱以后,不用定期向登記機構交納使用費,不用續展,即廠商名稱的使用沒有時間限制。
綜上所述,從法律性質上看,域名與商標、廠商名稱都有極大的差別,所以筆者認為,不能簡單的將域名視為既有知識產權在互聯網上的延伸,而應認定域名是知識產權的新興部分。
二、域名的管理與其他知識產權保護的沖突及其解決
域名注冊的不審查制度使域名注冊簡便、快捷,促進了網絡的迅速發展,但也使域名的管理和維護與其他的知識產權(商標、字號等商業標志)的保護發生沖突。由于域名注冊無地域和行業的限制,以及其嚴格的唯一性的特點,使域名一經注冊,不僅不同地域(或相同地域)的相同行業的具有相同名稱(或商標、字號)的企業不能以此注冊域名,而且不同地域(或相同地域)的不同行業的具有相同名稱(或商標、字號)的企業也不能以此注冊域名,這不僅使不同類別或地域的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在域名注冊、使用以及保護方面發生沖突,使一些持有商標權的企業無法正常利用自己的商標(字號)宣傳自己的企業和產品,也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筆者認為,要解決網絡域名與商標、商號等其他知識產權的保護的沖突,應主要解決以下兩個問題:
(一)解決沖突的基本途徑
解決域名與商標、商號等其他知識產權沖突的途徑,目前實際中主要有兩條,一是域名注冊的預先審查(這主要是對CNNIC―――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所管轄的中文域名注冊而言);二是事后(由爭議解決機構或法院)個案處理。
1域名注冊的預先審查。有專家建議,應當由國務院職能部門中文域名注冊國家標準。包括:(1)對申請域名的境內權利人的資格作出規定;(2)對申請數量作出必要限制,同時建立對已注冊四千多家網站的網站名稱庫及中外五百多家知名企業商標庫的必訪查詢制度;(3)規定境內各大ISP服務機構只接受這一標準的解析。北京市工商局局長王紀平也撰文指出,基于工商機關的企業名稱、字號和商標管理體系目前是比較完備的,都有完備的數據庫;中文域名管理部門和工商機關通過協調提出了將有關中文域名管理同工商機關目前進行的企業名稱、字號以及商標的管理進行接軌的域名管理思路。即通過互聯網實現工商機關的數據庫與中文域名管理數據庫的對接,縮小每個中文域名潛在申請者范圍。也就是將企業等申請單位根據它們自身的行政區劃、行業分類以及它們所擁有的企業名稱、字號和商標逐層細化,最終分別和具體的中文域名相對應。和某個具體中文域名相對應的單位就是這個域名的潛在申請者。如果一個申請者想申請他不具備的字號、商標作為域名,登記部門將查詢該域名是否有潛在申請者,如果沒有他可以申請,如果有那他就不能申請。如果一個域名存在兩個以上潛在申請者,則先申請的先得。這樣將每個中文域名可能的申請者從原先的成千上萬縮小到一個非常小的范圍。這種方法對于那些想通過搶注他人中文域名并以此獲得暴利的投機者將是一個非常有效的防范。
從理論上看,這個方法能夠減少域名與其他知識產權的沖突,防范搶注行為的發生;但從實踐看存在以下問題:首先,預先審查的范圍很難確定,因為域名糾紛并不限于知識產權的范圍,還可能與其他在先權利發生沖突(如姓名權、商譽權等)。其次,預先審查的知識產權的范圍很難確定,因為有大量的知識產權客體是不經官方批準、登記、備案而存在的,例如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知名廣告語、知名標記等。如果預先審查僅限于在市場管理部門提供的數據庫進行檢索,那么這種預先審查的范圍是很有限的。再次,如果在域名注冊領域也象商標審查那樣進行近似性的審查與判斷,不僅成本極高(這種成本最終都要轉移到每個申請注冊的企業身上)而且效率極低,這將會影響我國互聯網的發展。況且,域名注冊不象商標注冊或者企業名稱登記那樣有行業、地域的限制,判斷“相似”及“混淆”就更加困難。
2事后個案處理。即因域名發生爭議后,由人民法院(或CNNIC授權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CIETAC)進行處理,不論涉及知識產權還是其他民事權利,登記、注冊的知識產權還是未經登記、注冊的知識產權,不論相同還是近似,都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處理。個案認定的效力范圍僅僅限于每個案件,即針對域名一次有效,對其他問題不發生法律任何效力。
基于以上兩條途徑的各自特點,筆者認為:在對域名注冊和管理、及解決域名與其他知識產權保護關系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解決域名與其他知識產權保護沖突的途徑應以“事后個案處理”為主,“預先審查”為輔。(二)解決沖突的基本原則
在解決域名與其他知識產權的沖突時,無論是預先審查還是事后個案處理,都應首先處理好域名與商標、企業名稱(字號)等商業標志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關系。
在預先審查制度中和以往的事后個案處理中,都遵循(或借用)的是商標保護的優先權、先用權,馳名標識保護權和專用權等原則,將域名作為一種類同商標在互聯網領域使用的延伸予以保護。筆者認為,域名作為知識產權的新興客體有其獨立性(前文已做分析),不應作為商標等既有知識產權的延伸加以管理和保護;因而也不應把域名的保護作為商標等保護的附屬,將域名的注冊和域名持有者的權利一概放在商標優先權和專用權之后。因為首先,如果在域名注冊管理和保護中商標權、企業名稱享有無條件的優先權,不僅使許多沒有商標權的申請者無法正常獲得域名,無法及時開展互聯網經營活動;也使已有域名的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將始終處于待定狀態。一旦有人主張其享有商標權,則域名持有人的域名將被宣告無效。其次,不同類別或地域的注冊商標或者企業名稱之間本來就存在著沖突,用規范這類沖突的規則去規范要求具有全球唯一性的域名,對域名申請者和使用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筆者認為,在解決域名與商標等其他知識產權的關系時,應采取有條件的商標保護的優先權、先用權原則―――商標特殊保護與申請在先原則。即在域名注冊管理和保護中只對馳名商標(標識)采用保護權和專用權,而對普通商標(標識或企業名稱)采用申請在先的原則。這是由于:
首先,目前對馳名商標給予擴大的保護是世界性的潮流,《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二,《與貿易(包括假冒商品貿易在內)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第16條對此均有明確的要求,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也做了相應的規定。以上對馳名商標的擴大保護的規定,雖沒能涉及網絡領域,但筆者認為根據其精神,這種保護應擴大到全部領域,包括虛擬的網絡世界。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9-0249-02
1 實驗教學的必要性
目前,一般外貿用人單位在招聘人員時往往強調具有基本操作經驗,而傳統的國際貿易實務教學模式將教學重點放在基礎知識的講授和理論研究之上,忽視了實踐教學環節,因而學生缺乏進出口貿易實務操作的機會,很難全面系統的掌握進出口貿易的主要操作技能和方法,也致使學生不能將理論聯系實際,進而缺乏實際操作能力,不能滿足用人單位的要求,對其就業產生了不利影響。另外,我國加入WTO后,對具有一定國際貿易實際操作能力的實用型人才的需求激增,而《國際貿易實務》實驗教學正是培養這種應用型專門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
實驗教學使學生對國際貿易實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增強感性認識,并可從中進一步了解、鞏固、深化已經學過的理論和方法,提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學生成功地走上外經貿工作崗位打下良好的基礎,所以開設《國際貿易實務》實驗教學十分必要。
2 實驗教學的模式
實驗教學的設計應具有多樣性、漸進性、動態性、系統性、開放性等特點,根據教學規律和教學內容分模塊、分時段進行實施,改變以往傳統的教學內容和方法,為專業改造和師生專業素質鍛煉提供一個基礎平臺。其教學模式有以下三種:
2.1 開放式實驗教學
采用“走出去”的教學方法,帶領學生到外貿公司、工廠進行參觀考察,同時,建立實習基地,讓學生通過實習親身參與到實際的業務操作中,熟悉業務流程,然后在實習過程中發現問題,帶著問題進入專業課程的學習,可以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案例式實驗教學
教師在授課的過程中,根據教學進度的安排加入案例教學,使學生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加強學生對理論和實務知識的認識,從而達到較好的教學效果。
2.3 模擬式實驗教學
模擬實驗教學是在專業實驗室里進行的,通過學生在實驗軟件系統中的操作將專業的理論知識在仿真的環境中模擬演練,加深對專業知識的理解,同時也可以鍛煉動手能力和動態思維能力,提高學生的實際操作水平。
3 模擬實驗教學的特點
在現有的教學模式中,開放式實驗教學由于實習基地建設的難度高而較少采用;案例式實驗教學簡單易行,使用的頻率較高,但僅僅局限于討論上,學生缺乏實際的動手操作;故而目前各高校對于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加強重點就放在了模擬式實驗教學。模擬式實驗教學具有以下特點:
3.1 以理論知識為基礎,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
模擬式實驗教學以《國際貿易實務》、《外貿英語函電》、《外貿單證》、《國際結算》、《海關實務》等相關課程為先修課程,是這些課程在實踐操作方面的延伸。學生學習了這些相關課程,掌握了一定的理論基礎之后再進行模擬實驗,將進出口業務和計算機網絡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先進的計算機網絡,實現了國際貿易的無紙化操作,使其將所學的理論知識在模擬實驗中得以鞏固和深化,有助于提高教學效果。
3.2 具有較強的實務操作性
模擬式實驗教學就是在專業實驗室里,讓學生根據進出口業務的整個流程扮演不同角色,在仿真的貿易環境中做真實的業務模擬。如:注冊公司、供求信息和網絡廣告、尋找客戶、交易磋商、簽訂合同、進出口成本核算、履行合同等進出口業務中所涉及的流程,讓學生分別以出口商、進口商、供應商、出口地銀行、進口地銀行等不同身份參與進出易模擬實驗。學生能夠在一個仿真的國際貿易環境中接觸到進出口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在實際業務操作過程中比較系統、規范地掌握從事進出易各環節的基本操作能力。
3.3 具有較強的涉外性
國際貿易是指兩國間的貨物和服務交換的活動。貿易雙方處于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其語言、法律法規、風俗習慣、商業習慣、貨幣等都不相同。因此,要求處理進出口業務的人員要有較高的外語水平,熟悉有關的國際慣例,掌握國外的習慣做法。在我們的模擬實驗教學中,進口商、出口商之間所有的磋商信函和進出口貿易單據都要求用英文填寫,既鍛煉了學生的外語能力,又使學生熟悉了國際貿易慣例。
4 模擬實驗教學的流程
模擬實驗教學內容的設置是以進出口貿易的基本過程為主線,以進出口業務中的各個環節為基礎,在實驗室利用計算機網絡,參照國際貿易中的各種做法,對整個進出口業務流程進行模擬和演練,讓學生扮演出口商、進口商、供應商、出口地銀行、進口地銀行來進行實驗。以樂天國際貿易綜合實習平臺教學軟件為例,在教學過程中設置了以下實驗內容:(以CIF貿易術語、L/C支付方式交易為例)。
4.1 交易準備
交易準備是進行業務往來的前提。要求學生以每個角色登錄到模擬教學軟件中并注冊公司(銀行)名稱,在資料中輸入必要的信息,然后選擇目標產品并供求信息,然后在供求信息中尋找合適的交易對象。
4.2 交易磋商
根據供求信息中交易對象的信息,向對方發送E-mail建交,之后通過E-mail進行詢盤、發盤、還盤、接受的操作。要求根據所學《外貿英語函電》的知識寫出規范的函電,并在磋商中要約定貨物的品名、規格、質量、數量、成交價格條件、包裝條件、交貨/裝運條件、保險條件以及付款條件。同時,通過課堂的理論學習和例題講解學習進出口報價的核算方法,使學生了解進出口價格的構成并掌握進出口報價的方法和技巧。
4.3 簽訂合同
出口商根據前面磋商中所達成的交易條件,制作準確、合乎規范的外銷合同,簽字,填寫出口預算表后發送給進口商。進口商根據前面的磋商條件,填寫進口預算表之后簽定外銷合同,如進口商對合同有異義,可更改合同內容,并將更改合同簽字后發送給出口商確認。要求合同條款要明確、具體、完備,與磋商的內容一致,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4.4 信用證業務
進口商按照合同規定向進口地銀行提出申請,填寫開證申請書,進口地銀行開出信用證經進口商確認后寄發給出口地銀行,出口地銀行收到信用證后,將信用證通知或轉遞給出口商。收到信用證的出口商審核并接受信用證,開始履行合同;若信用證有問題,可發郵件給進口商要求其進行修改。
4.5 備貨
出口商與供應商之間進行郵件磋商,按雙方接受的價格等條件起草國內購銷合同并發送給供應商,供應商確認購銷合同后,組織生產、出貨。
4.6 租船訂艙
由于是采用CIF術語成交,出口方必須負責租船訂艙。出口商在貨、證齊備后,填制出口貨物出運委托書向船公司辦理訂艙。
4.7 出口報檢
要求學生根據前面的交易情況填制出境貨物報檢單、商業發票、裝箱單,隨附合同、信用證到檢驗機構報檢,報檢完成后,檢驗機構簽發“出境貨物通關單”及出口商申請簽發的相應檢驗證書。
4.8 辦理保險
出口商在備齊貨物后、貨物裝船前向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按照合同或信用證的規定填制貨物運輸保險投保單,隨附“商業發票”,辦理完成后,保險公司自動簽發“貨物運輸保險單”。
4.9 出口報關
要求學生以出口商的身份進入,先到外匯管理局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然后填寫“出口收匯核銷單”,之后向海關辦理備案、送貨、報關,報關時需要提交“商業發票”、“裝箱單”、“出境貨物通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報關單”,報關完成的同時貨物自動裝船出運。
4.10 裝船出運
在樂天國貿軟件中,裝船出運的步驟是報關后由系統自動處理的,因此,報關完成后,出口商就應到船公司取回提單并向進口商發送“裝船通知”。
4.11 結匯
要求學生根據出口單據制作的要求及進口地銀行開來的信用證和修改書中的具體規定,繕制全套出口單據。單據制作好以后進行審核,嚴格做到“單證一致、單單一致”,并把審核后的電子單據發送給進口地銀行議付,之后出口商結收貨款,同時銀行簽發“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用以出口核銷。然后進口地銀行處理單據,單據檢查無誤后通知進口商付款贖單。
4.12 出口核銷與退稅
要求學生學會制作出口收匯核銷單送審登記表,隨附“商業發票”、“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隨后到國稅局辦理出口退稅。至此,出口商的業務完成。
4.13 進口報檢
要求學生以進口商的身份進入系統,填寫“入境貨物報檢單”,隨附“銷貨合同”、“商業發票”、“裝箱單”、“提貨單”到檢驗機構進行報檢,報檢完成后,檢驗機構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
4.14 進口報關與提貨
進口商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隨附“銷貨合同”、“商業發票”、“裝箱單”、“提貨單”、“入境貨物通關單”到海關進行報關,完成報關后,海關加蓋放行章后發還提貨單與進口報關單。進口商在繳納稅款后進行提貨。
4.15 進口付匯核銷
進口商填寫“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隨附“進口付匯核銷單”、“進口貨物報關單”到外匯管理局辦理付匯核銷。
4.16 銷貨
進口商將貨物在市場上售出,收回資金。至此,CIF術語,L/C支付方式下的一筆進出口業務完成。
5 模擬實驗教學流程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
在模擬實驗教學中,筆者發現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第一,學生理論知識基礎不牢固;
第二,實驗教學軟件流程設計不合理,比如先簽訂合同再進行預算;
第三,實驗教學軟件不穩定,存在漏洞,比如學生在磋商過程中經常出現郵件無法發送、合同無法建立等問題。針對以上問題,筆者建議:
首先,在開始實驗教學前,先將所涉及的理論知識進行一遍復習講解,以鞏固學生的理論基礎,便于學生進行實驗操作;
其次,在學生開始交易磋商前,先對學生講解進出口報價核算,制作好進出口預算表,然后才開始磋商;
最后,隨時與軟件供應商方面的技術人員聯系,升級軟件,解決軟件系統漏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