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醫藥市場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2心律失常的中醫藥治療
中藥辨證治療:病毒性心肌炎所致心律失常的病變部位主要在心臟,其中醫癥狀主要為虛實相間,虛實互為轉化,因此應認準病因病機,主要從病因病機著手,并結合臨床實際進行辨證分型治療。不少中醫大家將心律失常分為不同類型進行區分治療,以期達到治愈的效果。中醫基礎方加減治療:中醫治療是根據對心律失常病因病機的認識而研究出的基礎方劑的治療,基礎方基本是治療單一類型的癥狀,然后再根據癥狀對藥方中藥物的用量和種類進行加減,最終達到實則瀉之、虛則補之的治療目的,基礎方劑加減療法也是目前最為常用的中醫療法。中醫古方治療:中醫古方是中醫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作用不言而喻,其中有許多治療心律失常的古方劑。如古籍《校注婦人良方》中有參附湯,其對以陽氣爆脫癥、體虛、血瘀為主要表現的心律失常有很好的療效。漢代名醫張仲景《傷寒論》中有復脈湯,又名炙甘草湯,此方主要功用有養血定悸、益氣滋陰、通陽復脈。歸脾湯出自嚴氏《濟生方》中,主要功用有健脾養心,補血益氣,主治勞心傷脾,怔忡健忘。諸多古方實例,舉不勝舉。單味藥治療:單味藥治療病毒性心肌炎所致心律失常的理論基礎是利用單味藥物的抗病毒、改善心肌功能、調節免疫及增加心肌供血量等方面作用。中醫藥中單味藥具有此功能的藥物不在少數,如苦參味苦性寒,具有抗病毒、安定等作用,對于治療病毒性心肌炎引起的心律失常有較好的療效。近期有專家學者利用女貞子治療各種病因所致的心律失常,療效顯著,結果顯示此藥對機體并無明顯的不良反應。黃芩苷對于大鼠的L型鈣電流具有明顯的抑制作用,并且黃芩苷的使用濃度越高,對L型鈣電流的抑制作用越強。中成藥治療:中成藥是一種以中藥為基礎而制作出的成品藥物,如顆粒、膠囊、蜜丸、水丸等形式。如黃芪丹參注射液是黃芪和丹參合用,可以改善心肌缺血和修復心肌損傷的作用。穩心顆粒具有改善微循環,增加心肌血液流量,使心肌供氧量提高等效應。槐果堿注射液治療病毒性心肌炎心律失常,證明槐果堿是一種有效治療病毒性心肌炎心律失常的藥物,其藥理既能抗病毒,也能對心律失常起到良好的治療效果。黃連素加黃芪注射液對心肌細胞起到保護和改善心肌供血的作用,且兩藥合用無明顯的不良反應,值得大力推廣使用[8-14]。中西醫結合治療:中西醫結合治療疾病是目前醫學治療上的一種比較新型和效果顯著的治療方法,在不少疾病的治療上都有應用,在病毒性心肌炎所致心律失常的治療上也有很廣泛的應用。左卡尼汀聯合黃芪注射液的治療。左卡尼汀是心肌細胞的能量來源,還可以改善心肌細胞的內環境,提高心肌細胞的抗氧化能力。使用抗生素、病毒唑、能量合劑(維生素C、維生素B、肌苷、ATP)及黃芪注射液聯合應用治療病毒性心肌炎,其效果顯著,不僅可以提高患者的機體免疫能力,還具有抗感染作用[15-16]。
一、引育
中國是農業大國,12億人口中農村人口約為8.5億。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醫藥市場日益興盛。據統計,1998年全國農村藥品消費總額為82.39億元,人均9.49元,至2000年增長到12.55元,預計到2005年將達到25.24元。2005年全國農村人口按照8.66億計算,即全國農村市場藥品銷售總額將達到218.57億元。農村醫藥市場的巨大購買潛力對醫藥企業構成了巨大的誘惑力。毫無疑向,21世紀,在中國。最成功的企業將是那些成功占領農村市場的企業。由此,如何抓住先機,提前一步進人農村市場成為眾多醫藥企業要考慮的戰略問題。然而,由于地域廣闊,人口分散,啟動難度大,投人時間長,企業收益小等因素使醫藥企業進軍農村市場舉步維艱。這將是一場持久戰。醫藥企業只有在充分認識現實的情況下做好克服困難的準備,才能搶占先機,占領農村市場,使企業獲得長足發展。那么,在進人農村市場時要注意些什么呢?為此我們要分析農村醫藥市場的特點。
二、農村醫藥市場特點分析
(一)農村藥品消費呈逐級遞減式階梯結構
在用藥總量、藥品數量、用藥品種、用藥檔次、單位品種價格、新品種普及率等幾個方面,農村疾藥市場都按照逐級遞減的方式發展,即省會城市>城鄉結合部>地級市縣城鄉鎮>村屯。同時,農村患者總體用藥水平遠遠低于城市。
(二)農村藥品需求總量呈增長態勢
隨著農民總體收人水平的大幅提高,自我保健意識的增強,醫療保健支出也在逐年快速增加。
(三)農村藥品需求結構與城市不同
農村多發病為呼吸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和一些因為衛生條件引起的疾病,如傳染病(肝炎等)。這與城市人群易患的心腦血管疾病、腫瘤、糖尿病等“富貴病”明顯不同,這種狀況不會很快改變。
(四)零售藥品為主要消費藥品
農村藥品消費基本沒有公費醫療。雖然個體診所、個人承包醫院為藥品主要銷售渠道之一,但藥品零售遠大于醫院消費,且多為自費購藥,因此農村醫藥市場基本屬于OTC市場。
(五)管理無序
相對于城市市場來說,農村醫藥市場管理存在混亂無序的問題,作為農村醫藥市場的主體,縣鎮零售藥店、村醫務室進藥時受到的約束較少,進藥渠道混亂,至使很多地方假藥劣藥泛謐。
針對以上農村市場的特點,決定了醫藥企業在進入農村市場時,必須按照現階段我國農村市場的實際情況,以及現階段農村消費者的藥品消費心理與習慣,以“4C”的觀念進行營銷活動,真正做到患者導向;在戰略上,企業要端正認識,要把農村市場當作企業發展的重要空間和新的增長點來對待,并投入必要的資源,做出戰略規劃;必須克服可有可無,三心二意或生搬套、急功近利的思想。因此,詳細分析開辟農村醫藥市場的幾個核心問題很有必要。
三、農村醫藥市場開發核心問題分析
(一)市場調研分析
市場調研是企業開辟農村市場的首要環節。農村市場與城市市場差異巨大,用開拓城市的辦法去開拓農村,自然是行不通的。農村醫藥市場藥品銷售結構與城市有很大區別,不同區域的農村市場之間也存在著諸多不同,因此需要企業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選擇適合農村患者消費心理.消費習慣的產品進行開發。
市場調研主要要分析清楚以下幾個問題:1.農村的藥品消費缺口。即存在哪些未被滿足的需求,哪些藥品是農村市場最急需的。2.農村的消費水平。要確定某種藥品的價格定為多少才能被農民接受,哪些藥品是適應農民收入水平的。差異性是農村市場最突出的特點之一。富裕地區、發展地區、貧困地區對藥品價格的需求方面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改革開放以來,農村居民之間的收入差異已經加大,富裕農民與處于溫飽階段的農民不可同日而語。3.農村的消費心理。要弄清農民的消費習慣、心理偏好。據調查,農民及城鎮居民購藥時首先考慮的因素是價格,其次才是療效。那些物美價廉而療效好的藥品就成為首選。農村患者對藥品療效的認識也與城市居民有所不同,他們認為,癥狀減輕或者消失即為有效,就是好藥,很少關心一種藥品是西藥還是中藥或者毒副作用的大小。再有,他們認為西藥吃藥2-3天必須見效,中藥5-7天必須使癥狀減輕,否則就會被認為無效或效果不好而轉換品牌。總之,只有經過全面的調研,企業才能推出農村消費者需要的產品,才能有效確定自己的目標市場,進行相應的產品定位,從而制定可行的推廣和行銷策略。
(二)銷售網絡的構建分析
對醫藥企業來說,銷售網絡的建設十分重要,擁有運行良好的銷售網絡,是成功的一半。然而,網絡建設費時、費力、費錢,農村市場更是因為其地域分散、購買力分散使許多企業半途而費。農村網絡建設有四個重點:1.員工隊伍的建設。農村市場一般以縣城為中心,再分片設立分支營銷機構。根據具體縣市的規模及分支機構的多少,確定縣級營銷中心的負責人及相應的工作人員數量。員工應以本地人為主,以減少費用。招聘員工時,不能片面追求學歷(也不能太低,以高中文化為宜),以保證營銷隊伍的穩定性。2.培訓。員工招聘結束后,應當對其進行培訓。員工來自不同地區,差異較大,要按照企業的要求對其進行崗位職責培訓,使其盡快熟悉工作流程、工作方法,達到崗位職責所要求的營銷專業水平。企業文化教育也是新員工不可或缺的必修課,員工只有認同企業的文化,才會與企業一起努力拚搏。3.給織自己的批發網與直銷網。首先要組織經銷商,聯絡經銷終端,把產品充分滲透到各藥店、衛生院、村衛生室。經銷商和經銷終端是貨、款流通的渠道,貨的合理順流可以調動經銷商和經銷終端的積極性,款的按時回流是貨物順流的保證。使遍布全國農村的經銷商和經銷終端做到貨的合理順流和款的按時回流是深入縣、鄉、村的農村的營銷隊伍的重要工作。還有一種渠道是由企業員工直接將產品送到鎮衛生院、藥店、村衛生室直至患者。目前,由于醫藥商業企業的大量虧損及破產,農村市場的直銷網絡作用日漸突出.但同時應該看到,企業經常會由于員工的跳槽而失去掌握在部分員工個人手中的網絡資源。因此,加強銷售網絡的管理,建立監督檢查系統就顯得尤為重要。
(三)產品結構問題分析
醫藥企業要結合農村市場的特點,合理配置企業產品結構,開發適合農民使用的藥品。如上所述,農民對藥品療效的認識與城市不同,影響其健康的疾病也與城市有所不同,因此,了解農村消費者消費心理,合理配置企業產品結構,開發、銷售適合他們使用的藥品不僅體現在藥品的品種選擇上,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價格。據調查,農民對于不可能根治、只能控制癥狀的慢性病需長期用藥時,價格就成為他們購藥時唯一考慮的因素;對急性病,一次性購藥花錢多少是其考慮的重大因素之一。一般若藥品零售價超過10元,購買時他們會較為謹慎。因此,只有合理的藥品價格,才能被老百姓接受。2.質量。中國農民是很會算賬的,不太注重形式,講求東西實在,在數量與質量之間,往往數量更能打動人。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就可以放棄藥品質量。假藥、劣藥給農民的健康帶來了極大的危害,隨著國家對藥品生產企業GMP認證制度的推行,那些質量不過關的藥品將會越來越難銷。3.包裝。農民買藥的頻次高,每次量很小,很多常用藥必須拆零銷售。因此,在農村銷售的藥品每獨立包裝不能太大。農民的審美情趣與城里人也不盡相同,如在色彩上他們喜歡鮮艷的顏色,在名稱上求吉祥等,這些都需要企業在設計產品包裝時認真考慮。面對農村市場情況,進行相應的產品定位和開發,是企業成功開拓農村市場最關鍵的一面。
(四)廣告傳播問題分析
由于普及醫藥知識的報刊雜志及電視在農村的訂閱率、普及率較低,農村中具有醫療與藥品知識的人數少且素質低,加上價格貴,很多藥品不能下鄉,使得農民醫藥知識異常缺乏,農民渴求醫藥知識及保健知識的普及。因此,要想開拓農村市場,就一定得把消費者教育與藥品銷售并重,這樣,產品才能逐漸進人農村市場。利用各種煤體對農村消費者進行藥品知識普及,使他們能了解、會使用各種常用藥品將對企業銷售十分有利.農村患者藥品信息來源主要有三:首先,最重要的途徑是通過各種廣告煤體獲得藥品信息,其順序為電視(中央電視臺、省級電視臺、本地電視臺)、報紙(當地報紙及企業自印的各種報紙宣傳品)、各類店頭POP廣告與宣傳物。其次是鄉村醫生(醫院、個體診所、鄉村衛生室)、零售店員介紹。再次,人際口頭傳播,即病友、親朋之間的互相傳播,這一比例遠比城市高。針對這些特點,要求企業在進行廣告傳播時要選擇合適的媒體和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比如,條幅廣告不便于在農村的公共環境下保存;宣傳小報由于農村地域廣闊而使人工成本過于高昂;路牌廣告制作成本太高而無法普及……而墻體廣告由于形式簡單、成本低廉、針對性強、便于操控、保持時間長、傳播范圍廣而成為農村市場宜傳手段的較佳選擇,它既可單獨操作,也可與其他煤體相結合,對提高藥品品牌知名度,形成品牌偏好很有好處。需要指出的是,與城市消費者相比,農村消費者對那些療效好、價格低的藥品的品牌忠誠度極高。因此,樹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強品牌管理對企業在農村市場上獲得竟爭優勢,獲取高額利潤十分重要。
四、實證分析:紅桃K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農村市場開發策略
(一)調研分析
紅桃K公司在推出生血劑前,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市場調研,結果表明,生血劑是農村消費者需要的產品。其一,農村貧血群體大。我國婦女貧血比例達47%,其中孕婦高達55%以上,青少年嬰幼兒貧血比例高達64%。在各群體中,農村居民由于經濟條件較差,膳食結構不盡合理等原因而使其貧血率明顯高于城市貧血率,客觀上決定了生血劑在農村有著潛在的大市場。其二,傳統的習慣和現實的心理,農村消費極為看重血。市場調研中詢問消費者怎樣看待血的作用時,許多農村消費者都用‘最”字級的評價,認為“血是人體中最寶貴的東西”“人體中最不能缺的是血’,形容其為“人體之本”。其三,可見的失血或多種原因導致的貧血,直接刺激著農村消費者對補血的需求。通過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表明,有九成以上的農村消費者認為生病動手術或者人體受外傷流血較多后,需要補血;還有較高比例的消費者認為婦女經期流血后,需要服用補血的保健品。這些調研說明,紅挑K生血劑這種產品是適合于投放農村市場的。
(二〕產品價格策略
市場上補血類產品價格多為50-100元盒。紅桃K公司經過反復論證認為,30元左右一盒,是可以得到消費者認可的價格。產品上市后調研顯示,較高比例的消費者認可和接收這一價格。調研還顯示,經濟條件好的消費者,較多將紅桃K生血劑作為保健品購買,用于日常保健;經濟條件一般的消費者部分人作為保健品購買,部分人作為藥品購買;經濟條件差的消費者較多是作為藥品購買,用于治療貧血或失血后補身體。紅桃K在農村各種經濟條件,尤其是經濟條件較差的人群中找到大批忠誠消費者,說明其定價是合理的。
(三)營銷網絡的營建
紅桃K認真地研究與建立營銷渠道有關的農村市場特點,如農村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居住相對分散;農村市場經銷商多,經銷終端多,但規模相對較小;農村市場消費者較容易相信信息,但對大煤體的接受程度低等等。根據這些特點,紅桃K組建了深人到縣、鄉、村的營銷隊伍,縣有辦事處,鄉有工作站,村有宣銷員,這些隊伍編織了一張巨大而嚴密的銷售網。他們深入滲透,積極向農村消費者宜傳產品功效,介紹產品形象,不斷刺激著消費者的需求。同時他們積極組織經銷商,聯絡經銷終端,以保證貨、款流通的順楊。
(四)廣告傳播策略
熟悉農村消費者,廣告傳播中盡貼近農村消費者是紅挑k公司廣告傳播策略的根本出發點。紅挑k公司運用了大t適合農村消費者的宜傳方法,比如最初的開拓農村市場的號角式廣告語:‘呼兒梅吃,中國出7紅桃K’,這句話簡單易記,而“呼兒梅吃.則運用了陜北農村的音調,農村消費者很容易接受.再比如,在制作‘王婆.專題片時,刻意突出了農村特色。在農村消費者中“王婆.的聲名家喻戶曉,借用“王婆.形象,可以達到很快提高產品知名度的效果,而廣告畫面夸張、詼諧,也為農村消費者所喜聞樂見。紅桃K;司還在農村制作了大的靖體廣告,將廣告語以標語的形式屆臼在農戶堵上,使他們時時處處可見,持久、反復地將產品的功效信息傳遞給農村消費者。
關鍵詞:證券市場 獨立董事制度 融資 證券監管
中國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于2006年5月8日起正式實施,這預示著已經停頓一年的內地證券市場融資功能開始逐步恢復,股權分置改革后的全流通市場開始起步。
對于一個快速發展的經濟體來說,融資始終都是證券市場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功能,再融資重啟也意味著證券市場再次進入正常發展軌道。這里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是:股權分置改革之前,上市公司IPO和再融資被稱為“圈錢”,那么圈錢會繼續成為現在重新啟動后的再融資的代名詞嗎?,圈錢的典型表現為:編造融資和再融資項目,獲得資金之后就改作他用,比如將再融資的資金用作委托理財,被大股東直接占用或通過不公允關聯交易轉到上市公司體外;投資項目回報與預期相差很大,不能給股東創造價值,相反使股東遭受嚴重損失。例如:2000年6月27日,吉林通海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海高科)發行新股1億股,發行價高達16.88元,股,其61.83倍的發行市盈率創下當時發行市盈率之最。2Oo0年7月3日,在通海高科股票發行后的第5天,通海高科因有“內部人士”舉報,涉嫌欺詐上市,被中國證監會緊急叫停,并對公司進行調查。經查明,通海高科的財務會計文件存在重大虛假記載,其股票發行帶有明顯的圈錢性質。通海高科發行時共募集資金16億元,但當發行兩個星期后,證監會凍結其賬戶時,賬上便只剩下了2.1億元。公司已用其中1O億元還了銀行貸款,2-38億元投入STN在建項目,1,1億元撥給江門高路華作流動資金。惡意的超額融資不但降低了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而且逼迫政府成為最終的買單者。
上市公司通過證券市場融資尋求發展非常正常,但圈錢行為本質上是一部分股東剝奪另一部分股東的利益。圈錢來自于上市公司的融資沖動,即使公司發展根本不需要融資或者不需要那么大的規模,上市公司也拼命融資。以至于證監會只能對再融資的規模做出硬性規定。
回顧歷史,不難看出中國證券市場在以往的飛速發展過程中,并未充分重視投資者的利益,而是過度重視融資功能,使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受到重大侵害。以前的做法必須改變。要徹底規范隨意融資的問題,需要各個方面共同努力。從管理層的角度出發,以提高A股市場上市公司整體水平為目的,抓緊制定同市場實際密切相關的規章制度,在立法上為正確合理融資奠定基礎。例如,在剛剛公布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引人了發行失敗機制及市價發行原則。這兩方面修改和完善非常重要,發行失敗機制將會有利地促進上市公司在實施配股時的理性決策,也強化了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而市價發行原則將會增加發行人的難度,加大主承銷商的包銷壓力,有效地約束上市公司再融資的行為。因此,這兩點將會對上市公司再融資產生非常積極的正面影響。
在市場重新恢復融資以后,管理層要注意優先安排績優的大型上市公司率先融資。申能股份的增發、中國銀行的發行等大型國有企業和大型銀行的上市,將有效改變市場結構,使國內市場優質投資目標穩步增長。融資的平穩推進和投資人的安全盈利形成良性互動,從而有效協調投資者和融資者的利益,為證券市場的繁榮發展掃清障礙。
從上市公司的角度出發,在加強自我約束的前提下強化獨立董事的監督作用,利用第三方外來力量來控制公司自身對融資的過度渴望。獨立董事是指外部董事或非執行董事,他對內部董事(執行董事)起監督和平衡作用。現今世界,雖然董事會越來越透明和規范,在全球都已經成為一種趨勢,但是獨立董事作為規范公司治理的一種制度設計,也正在越來越強化。那么,如何強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中的獨立董事制度呢?
首先,明確獨立董事應承擔的責任及法律后果。獨立董事究竟應起到什么作用,扮演何種角色,目前尚無明確規定。一般認為,獨立董事不但包括監督功能,檢查和評估董事會和執行董事的表現及業績,作為董事會成員,獨立董事還必須就制定公司融資戰略、公司融資政策進行獨立判斷,以確定公司的前景。但是如果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或者被大股東收買,做出了不利于其他股東的決定,其受到的制裁不應僅僅是受到道德譴責,而應該明確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另外,由于獨立董事在專業特長、對公司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與執行董事存在著差異,對待公司的發展戰略上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兩者之間產生分歧是很正常的。那么,在獨立董事與執行董事的意見發生分歧,如何協調解決顯得非常重要,必須規定獨立董事有明確的職權。
其次,獨立董事的報酬實行現金與期權相結合的辦法。為保持獨立董事在自身利益與獨立性之間的平衡,獨立董事的報酬確定問題非常重要。目前獨立董事的報酬一般是由津貼和車馬費構成,與公司業績無關。
1.引言
初寫英語論文的高校學生,多數人的英語水平大約相當于國家六級水平。因此,為了幫助他們進一步提高英語寫作能力,特別是使用英語寫作和發表專業學術論文的實際能力,各高校在課程設置上都著重安排了英語寫作課。但除此之外,能為他們寫作提供幫助的資源仍然極其有限。另外,由于他們多是先寫好中文文章,再直譯成英文,所以他們寫出來的英文論作中往往存在很多問題。除語法錯誤和文體風格錯誤外,中式英文的習慣表達也隨處可見。所謂“中式英文”,就是那種畸形的、混合的、既非英語又非漢語的語言文字,也可稱其為“具有漢語特色的英語”。更難辦的是,寫作者在寫英文時,常常受中文潛意識的影響,自己卻毫無察覺。為了使這個問題引起作者自身足夠的重視,下文列舉了一些最常見的中式習慣表達,并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方法。
2. 對常見問題的指導性建議
2.1不應過多模仿現有英文原版論著上的詞語或句式,應注意保持文章邏輯的連貫性。
我們并不否認一些英文造詣很深的中國學生能寫出非常地道流暢的英文,但如果要求第一次發表英語論文的新手們寫出的文章與受過教育的、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寫出的文章質量一樣,確實是不現實的。因此,對于初學寫英語論文的學生,寫作教師會提供寫作范例,使學生了解各種書面表達形式,并鼓勵他們參考英文原版出版物。盡管這些范例和原版書刊都有很高的參考價值,但是過分依賴別人的詞句結構會導致隨意地模仿,有時甚至是剽竊。對于生搬硬套來的東西,學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當他們被問到為什么他們的文章里要用這種方式來寫這一句話時,最典型、最普遍的回答就是:“哦,我看到另一本書上就是這樣用的。”這種危險的寫作態度常常會使文章看起來有點支離破碎。
2.2盡量把一個句子中最重要的部分放在句子開頭,使你要表達的主要內容或需要強調的部分讓人一目了然。
為什么有時侯中國人寫出來的英文句子主要意思不清楚,重點不突出呢?這大多是直譯的結果。中國句式的邏輯結構通常是把關鍵詞或重點放在句子后半部分,而正常流暢的英語句式則恰恰相反,最主要的東西往往是最先出現。如:同樣一句話,中式表達會說“Compared to dogs, cats are nicer”;英語則習慣說“Cats are nicer than dogs”。因此,除非是為了便于銜接前句,最好把主要意思放在句子前半部。
2.3克服“名詞腫脹癥”,多用具體的動詞、形容詞等代替抽象的名詞。
何謂“名詞腫脹癥”?它指的是句子里名詞過多,且要位都被抽象名詞占盡,導致句子顯得累贅,表達不直接。例如下面一句:
a. The prolong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this temple is due to the solidity of its construction.
b. This temple has endured because it was solidly built.
a句中的四個名詞在b句中由兩個動詞和一個副詞所取代,名詞當家一變而為動詞主宰,句子頓時有了生機。因此,我們主張在論文寫作中多用動詞,少用名詞,多用意義具體的詞,少用抽象含混的詞。其實,一般的英語修辭書或寫作書上也都是這么說的,只是寫作者為使文體顯得“威嚴”、“科學”,不知不覺就使用起了抽象名詞。
2.4避免出現因使用冗余的修飾語而造成同義堆疊的現象。
若寫作者對某些英文詞語的深層含義缺乏理解,或過度擔心自己寫出的英文表達不夠清晰,或是把文章由中文直譯成英文,都有可能導致同義堆疊現象的產生。例如:The key to the solution is to curtail expenditure. 此句中的the key to與the solution 在意思上有重疊部分,可直接把前者刪去,對句子意思沒有影響。再如,中文中我們常說“采取一系列措施”,若把這一句直譯成英文,即為:We should adopt a series of measures to assure that... 然而在英文句子中,此處的a series of便顯多余,因為measures的復數已表明了它的意思。要想發現和改善這種情況,需要寫作者對文章詞句的仔細研讀和反復修改。
2.5避免把多余的表示時間的副詞或短語放在句首。
漢語的動詞形式沒有明確的時態之分。無論是在口語中還是在書面語中,漢語動詞都不能提供給聽者或讀者時間上的信息:到底是指現在,過去,還是將來。因此,漢語中通常要在句首加入介詞、副詞、或短語來指明時間。在漢譯英時,中國寫作者往往忘記了英語是有明確的時態之分的,所以他們會無意識地在句首加入一些表明時間的多余的詞語。例如:“In the future,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will, to a large extent, depend on...”此句中,開頭重點強調in the future完全是多余的,因為句子本身所用的時態已經表明是將來。
2.6避免總是在句子開頭聲明目的、條件、地點或原因。
中國人無論是說話還是寫文章,總傾向于事先表明目的(常常以In order to,For the sake of等來引導),條件(常常以If,When等來引導),地點(常常以In, At, From等來引導),或原因(常常以Due to, Because, Since等來引導)。這種語言習慣背后的邏輯似乎是為了一句話前因后果的完整性,或是為了進行過渡,以免引入正文時太直接、太突兀。然而,如果在每個內容前都加上這么一個引子,會給人留下文章作者說話太過含蓄,轉彎抹角,不直截了當的印象。
2.7在兩句或兩段之間使用連接詞過渡。
盡管我們提倡把句子主要內容的位置盡量靠前,但使用過多也會使整體文章生硬死板,缺乏連貫性和流暢性。中國學生常常在句首用副詞如thus,therefore,consequently,hence,specifically等等來承上啟下。此外,其實還應多嘗試使用介詞或其他過渡性短語。有時也可在第二句句首適當重復上句中的內容。靈活使用這幾種方法,可使文章的流暢性達到較好的效果。
2.8避免使用過長的句子,一句集中表達一、兩個意思,有時也可用分號隔開。
中國人寫的英文句子通常過長,有時讓人讀起來很別扭,很難抓住主要意思。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在于:漢語中往往強調一個句子所表達內容的整體性和清晰性。正如以上第六點中提到的,在句子開頭聲明目的、原因等,無疑會使句子加長。而當他們把中文句子譯成英文時,他們會害怕因把英文句子的主句和從句分開而造成主要內容的分隔,害怕讀者無法體會句子的完整性。由于這種擔憂,結果就導致冗長的句子的出現。使用分號是分解長句子的另一種可行方法,遺憾的是中國學生似乎很少使用。
2.9慎用第一人稱,使用第三人稱會顯得更客觀。
在專業論作中如果過多地使用第一人稱,會使寫出來的文章看上去缺乏客觀性。相比較而言,使用第三人稱就不會讓人感到文章帶有濃烈的主觀色彩或個人偏見。
3. 結束語
要想真正解決上文提到的諸多問題,單憑這些建議也是無法治本的,關鍵還是在于個人英語寫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只有當自己的英文造詣達到一定的深度時,才會感覺豁然開朗,也才能徹底擺脫漢語思維,擺脫寫英文不能自如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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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糾紛;醫療責任事故;仲裁
【寫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仲裁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行性
(一)現行糾紛解決機制存在缺陷
根據2002年《條例》第46條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解決途徑有三種,即協商和解、行政調解和民事訴訟,其中對前兩種途徑《條例》進行了重點規范。但令人擔憂的是,當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解決似乎越來越向“私力救濟”的方向發展。而這種“私力救濟”的運用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醫療暴力的普遍化和激烈化。
1.協商和解
盡管數據表明醫患雙方之間的協商和解是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主要途徑,但是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的方式也存在一定缺陷。在實踐中我們不可否認的是醫療事故糾紛協商的過程中,有一些自力救濟或者私力救濟處于法律的邊緣甚至是規避法律的產物。[2]在實際爭議發生后,往往會因醫患雙方的立場及利益觀點不一致,使得醫患關系無法調解。于是“鬧院”等事件頻頻發生;[3]患者漫天要價,出現“大鬧弄大錢,小鬧弄小錢,不鬧不弄錢”的不正常現象;甚至有社會惡勢力參與其中,嚴重擾亂了醫療機構的正常工作秩序。另一方面,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借“私了”之機,回避了第三方的監督,規避了其可能要承擔的刑事、行政責任,不利于對醫療質量的監控和提高以及對患者的生命權和健康權的保護。[4]
2.行政調解
在我國以行政調解的方式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患者(家屬)對衛生行政部門解決糾紛的公正性存在疑慮。由于歷史原因,我國衛生行政部門既管理醫療機構,又開辦醫療機構。在目前的醫療體制下,大多數醫療機構還具有明顯的公益服務性質。因此,衛生行政部門出于行業保護和其他考慮,易存在“偏袒”或“隱瞞不報”等弊端,導致其權威性在患者(家屬)中大打折扣,公正性令人質疑。二是在行政調解方式上,當司法機關與衛生行政機構未形成合理協調時,衛生行政處理結果常被法院推翻,從而導致案件解決的拖延。
3.民事訴訟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發現,現有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途徑并未能為醫療糾紛的解決提供良好的機制,難以緩解日益矛盾化和尖銳化的醫患關系。在當前這種醫患矛盾急劇增加,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機制存在諸多缺陷的情勢下,開展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構建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實屬必要。
(二)可仲裁性問題
盡管我國部分地區的仲裁委已經開始嘗試性地受理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為全國范圍內開展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提供了范例,但是其普及仍面臨諸多挑戰。其中最主要的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在我國是否具有可仲裁性的問題。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是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是否屬于法律規定的,仲裁機構可以受理的糾紛種類范圍之內,當事人能否將有關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交由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加以解決。依據爭議事項的可仲裁性要求,當事人通過仲裁協議提交的仲裁事項,必須是國家仲裁立法允許采用仲裁方式處理的事項。否則,就會導致仲裁協議無效,做出的仲裁裁決也不會被承認和執行。因此,可仲裁性是構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制度的基本前提。
1.從現行規定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
從《仲裁法》第2、3條對仲裁范圍所做的規定來看,在我國,糾紛是否可以用仲裁方式加以解決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第一,爭議主體的平等性,即發生糾紛的雙方應是平等主體的當事人,若當事人之間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則其糾紛不能仲裁;第二,爭議事項的可處分性,即可提交仲裁的事項應當是當事人有權處分的,當事人之間因其無處分權的某些身份關系及其他關系發生的爭議,不能仲裁;第三,爭議內容的財產性,即當事人提交仲裁的事項應該是合同糾紛,或者非合同的財產性糾紛。[6]《仲裁法》未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作出明確認可或排除,由于《仲裁法》在仲裁范圍的規定中使用的是“其他財產權益”,加之立法對“財產權益”的內涵沒有明確界定,司法解釋上也沒有統一說明,[7]故而使得我國理論與實務界在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可仲裁性問題上存在很大分歧。此外,在2002年的《條例》中,仲裁也未被列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解決方式之一。在立法層面上,是否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沒有得到明確支持。
學術界也有兩種對立的觀點。否定說認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不具有可仲裁性。理由是盡管醫療事故責任是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意味著對醫療事故既可以提起違約之訴也可提起侵權之訴。但現實中出于對權益保護最大化的追求,在多數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患方都是以醫療機構侵權為由提出各種賠償的訴訟請求。但醫療侵權行為所指向的侵權客體是患者的健康權、身體權、生命權、隱私權等,而這些權利并非屬于財產性權益。因此,也就不能采用仲裁方式來解決。這樣,由于《仲裁法》對爭議限定為必須具有財產關系的內容,從而使得醫療糾紛不具有可仲裁性。而肯定說認為,醫療糾紛可分為醫療侵權糾紛和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但無論是哪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均為平等民事主體。除強制治療關系外(如傳染病的防治),醫患關系的建立、變更或終止以及醫患關系中權利義務的確定,醫療糾紛的處理,均應實行意思自治。醫患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在不涉及國家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民事實體權利,其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是經濟賠償責任。因此,從決定可仲裁性的三個方面衡量,可以確定醫療糾紛應當具有可仲裁性。[8]筆者贊成肯定說,雖然醫療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權利本身不是財產性權利,但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爭議焦點通常是:是否存在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多少的問題,這種糾紛的實質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權利主體之間具有財產內容的糾紛,并且當事人具有自由處分權,因此可以將當事人之間的這種醫療糾紛解釋為“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從而使得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具有可仲裁性。
2.建立醫療糾紛仲裁機制的理由
筆者認為,拋開對現行法律規定的分析,從應然的角度看,基于下述理由,也應當在相關立法中明確規定可以用仲裁方式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1)仲裁本身所具有的優勢。就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而言,仲裁和訴訟相比,其優勢表現為:其一,更具專業性。其二,快捷且經濟。其三,具有更好的保密性。
(2)尊重當事人的仲裁意愿。仲裁建立在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礎上,只要發生爭議的實體權益糾紛在當事人自由處分的范圍內,就應當允許當事人選擇仲裁這種糾紛解決方式。在當事人不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情況下,當事人利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意愿應該受到尊重和法律保護。[9]
(3)構建多元化的醫療糾紛解決機制。在現階段的醫療體制下,應當建立多元化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解決機制。多種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能夠以其各自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相互協調而共同結合成為一種互補的、滿足醫療事故糾紛主體多樣要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調整系統。多元化的解決機制相對于單一的糾紛解決機制而言,更能體現出諸多的理性因素。[10]現代法制國家總是設法避免和排除單一的糾紛解決機制,而向其成員提供多種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和方式,提供多種選擇的可能性讓其自由選擇。而沖突主體可以根據自身的利益和需要選擇相應的民事糾紛解決機制。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和醫療訴訟、調解等各種糾紛解決方式的共同存在,可以形成各種糾紛解決方式各顯其能和分流案件的局面。競爭可以使得仲裁、訴訟、調解等各種糾紛解決機制不斷彌補自身缺陷,吸取其他程序的優點和長處,完善自身程序。
3.有關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實踐
(1)美國
除了醫學技術的發展導致醫療過錯幾率增加,醫患溝通不足導致醫患關系惡化,國家整體經濟不景氣等醫學和經濟學方面的因素外,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訴訟費用高昂,效率低下,無疑也是導致整個醫療市場成本增加,最終產生醫療事故危機的主要原因。[13]為了解決危機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彌補醫療責任保險資金的缺位或不足,美國各州相繼出臺了多項綜合改革措施以減少社會醫療成本的劇增。其中具備多種優勢的仲裁糾紛解決機制為許多州立法機構提出并采用,以降低飛速增長的醫療成本。
多數的州法院對仲裁解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表示支持。在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14]案中,原告Madden先生,接受醫院治療前已經在醫療計劃中表明,醫療過失以及一切產生于Kaiser Founda-tion醫院治療過程中的糾紛將提交仲裁解決。當醫療糾紛發生后,Madden先生將醫院訴諸法院。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裁定撤銷訴訟,責令原告將案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在Buraczynski v.Eyring[15]案中。醫生依據仲裁協議將先后發生的兩起醫療事故糾紛提交仲裁?;颊咧鲝?,由于仲裁協議過于寬泛而違反了公共政策,患者與醫生之間簽訂的仲裁協議無效。田納西州最高法院認為,醫療護理行業和其他行業一樣,都可以適用仲裁解決糾紛;醫務人員同患者之間簽訂的仲裁協議不違背任何公共政策。
概括而言,美國各州關于醫療糾紛的仲裁模式可分為三類:自愿仲裁、強制仲裁、自愿強制混合仲裁。
第二種仲裁模式是強制仲裁,即當事人雙方在發生醫療糾紛后,必須首先將醫療糾紛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例如,馬薩諸塞州法律要求所有的醫療過失訴訟都必須首先經過一個由法官、律師和醫生所組成的仲裁小組審查,看是否存在責任或者判斷損傷是否是由醫療過失造成的。若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而提起訴訟,法庭在審理案件過程中仍可以接受仲裁小組的意見。[20]從筆者查閱的相關資料看,這種強制仲裁的裁決一般不具有終局性效力,并且仲裁庭認定的事實和裁決對之后提起的訴訟也不產生任何影響。因此,涉案雙方當事人如不服仲裁庭作出的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
第三種是強制仲裁與自愿仲裁相結合的模式。采取這一仲裁模式的州法院,依據一定的標準來確定醫療糾紛需要強制性仲裁還是可以自愿協議仲裁。以新澤西州為例,依據該州醫療過失侵權法的規定,對于爭議標的在20,000美元以下的醫療事故糾紛,法院要求首先通過仲裁解決,而對于超過20,000美元訴訟標的額的醫療糾紛,當事人則可以自愿選擇以仲裁還是訴訟方式解決糾紛。但是,仲裁裁決不具有約束力,在雙方當事人不服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決時,可將糾紛訴至法院,原先的仲裁裁決對案件的審理沒有任何影響。[21]
在美國,目前已有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案件通過有效的仲裁協議而提請仲裁解決。[22]
(2)墨西哥
墨西哥的醫療事故糾紛案件數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趨勢。同美國一樣,高昂的醫療責任保險迫使醫生不得不“采取保守醫療策略”,即通過增加檢查項目,擴展疾病診斷程序以降低醫療責任事故的風險,減少醫療糾紛訴訟的幾率。[23]但增加醫療費用又激起了患者的不滿情緒,致使醫療糾紛更容易產生,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3)日本
綜上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個特點,首先,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具有可仲裁性。其次,對于支持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仲裁的地區,是否要求仲裁強制性前置存在不同態度,但多數國家或地區采取自愿仲裁模式,并通過風險負擔等機制鼓勵當事人將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以提高糾紛的處理效率。再次,除美國極個別州規定當事人一旦簽訂仲裁協議即喪失提起訴訟的權利外,美國絕大多數的州和其他國家都允許當事人在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且仲裁庭認定的事實和裁決不影響之后法院對案件的審理。最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裁決是否具有終局性也存在不同規定,有的規定只要當事人在仲裁裁決作出后的一定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即產生終局性效力;有的則不承認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效力,當事人可以再提起訴訟,但是一旦原告敗訴則會由其承擔一定的經濟負擔。綜上,前述國家在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方面的立法和實踐無疑將對我國建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制起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建立我國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制的若干建議
(一)仲裁模式
根據現階段我國的具體情況,筆者認為我國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即允許醫患雙方通過簽訂仲裁協議處理日后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裁決一旦作出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為鼓勵醫患雙方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提交仲裁解決,可以借鑒美國部分州的做法,通過風險承擔或設定訴訟標的額“門檻”等方式,使當事人盡可能選擇仲裁方式。此外,為排除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再纏訴,久拖不決的困境,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裁決應該具有終局效力。不過,鑒于醫療事故往往侵害的是患者的身體權、健康權等重要權利以及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應當允許在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產生終局性效力。
(二)仲裁機構
關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構的設置存在不同設想。有的學者以醫療糾紛具有特殊性為由,主張通過專門性仲裁機構對醫療糾紛進行仲裁。筆者認為這一觀點并不可取。我國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可直接利用現行的仲裁機構,無須再設專門的仲裁機構,可考慮在現有的仲裁委員會下設立醫療事故賠償中心。因為,醫療事故責任的特殊性并不在于法律適用上,而在于對醫療行為的認定上。由專業的鑒定組織對醫療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因果關系等進行認定即可較為有效地解決這一難題。因此,只要吸收部分醫學專家為仲裁員,就有利于公正、準確、快速地裁決糾紛,這樣既節省資源,又降低解決爭議的成本。其次,由于我國的仲裁制度起步較晚,仲裁制度本身尚存在不完善之處,將仲裁運用于醫療事故損害賠償這一特殊領域時,難免存在諸多不適之處。因此,現階段首先要解決的是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具體制度的合理設計,民眾對醫療仲裁意識的提高等問題,而不是是否設置獨立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機構這樣的問題。
(三)仲裁員
就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而言,聘任仲裁員,首先應當堅持專業性原則。因為提交仲裁的案件大都涉及復雜的醫療技術性事項以及醫患法律關系,要迅速公正地對案件做出裁決,仲裁員就必須具備必要的醫療、法律知識。其中,醫療技術的專業性知識無疑至關重要。所以,必須嚴格按照專業性原則來選聘仲裁員,將醫療專業水平作為醫療專業仲裁員聘任的首要資格條件。除此之外,由于臨床醫學本身是涵蓋十分廣延的學科,高級醫療技術人員往往只能對自己的專業領域給出權威的意見。因此,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員的聘任,也應當按照各個專業領域進行。
(四)仲裁庭的組成
(五)仲裁協議
在實踐中,醫療仲裁難以推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在醫療事故發生以前,醫患雙方之間沒有簽訂仲裁協議。而當發生糾紛后,又幾乎不可能讓充滿抵觸情緒的患方和醫方達成合意簽訂仲裁協議。因此,醫療仲裁協議可按兩種形式進行:一是在醫療機構門診病歷以及住院病歷的說明內容中增加仲裁條款選擇項,患者(家屬)在接受醫療機構的治療前在醫務人員的說明下,可自行選擇是否同意仲裁條款,若劃鉤選擇則視為對該仲裁條款的認同,若不填寫則視為對仲裁條款的默認。另一種是印制獨立的仲裁協議?;颊?家屬)在接受醫療機構的治療前在醫務人員的說明下,選擇是否簽訂協議,醫務人員也可自主決定是否簽署該協議,任何一方拒絕簽字則視為該仲裁協議不成立。鑒于大多數患者不了解仲裁,甚至會誤以為醫療機構在玩花樣以剝奪自己的某些權利而使自己處于不利地位,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協議的書寫應當注意語言使用和具體內容的編寫,仲裁協議的語言應盡量平實、簡單。
(六)舉證責任
在我國,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在國內一些知名的仲裁委員會制定的仲裁規則中,舉證責任的分配也是遵循這一原則,即當事人應當對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在舉證責任倒置后,并不意味著作為弱勢一方的患者(家屬)就可以不負擔任何舉證責任了,舉證責任倒置只是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部分免除了患方的舉證責任,但是并沒有完全免除患方的舉證責任。因為,患者還必須證明其醫療事實存在的過程。在舉證責任倒置后,患者(家屬)也有責任就侵權行為和損害后果向仲裁庭提供一定的證據。比如,證明自己確實在某家醫院就診、治療過;證明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對自己的人身造成損害的事實;自己的診治經過等。
三、結束語
2002年《條例》中對“醫療事故民事賠償糾紛解決方式”相關規定的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對患方權益保護的社會呼聲日益強烈,同時,也表明完善現行醫療糾紛解決方式刻不容緩。筆者建議,根據現階段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允許當事人在不服仲裁裁決時,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若超過期限沒有提出異議,則仲裁裁決產生終局性效力;在現有仲裁委員會下設立醫療事故賠償中心;將仲裁協議作為選擇性條款列于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的說明內容中;把醫療專業水平作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專業仲裁員聘任的首要資格條件,并按照醫學各專業領域進行仲裁員的聘任;將舉證責任倒置作為醫療事故損害賠償仲裁的舉證責任規則。筆者希望,通過上述建議,盡快在我國建立起公正、經濟、高效的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仲裁機制,以有效緩和日趨緊張的醫患關系,維護患者和醫療機構雙方的合法權益。
【作者簡介】
郭玉軍,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杜立,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
【注釋】
[2]范愉:《淺談當代“非訴訟糾紛解決”的發展及其趨勢》,載《比較法研究》2003年第4期。
[3]王澤琛、王永周:《解決醫療糾紛的新思路》,載《西部醫學》2007年第1期。
[6]黃進、宋連斌:《仲裁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修訂版,第24頁。
[7]陳立峰、王海量:《論我國<仲裁法>的管轄范圍》,載《北京仲裁》2006年第1期。
[8]余承文:《醫療糾紛的可仲裁性研究》,載《南京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1期。
[9]前注[8],余承文文。
[14]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supra,17 Cal.3d 699(1976).
[23]Studdert DM,Mello MM,Sage WM,DesRoches CM,Peugh J,Zapert K,Defensive Medicine among High-risk Specialist Physicians in A Volatile Malpractice Environment,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Vol.293,2005,p.2609.
[26]黃丁全:《醫事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494頁。
[28] 天津仲裁委設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受理事實清楚、責任明確、當事人僅對賠償方案有爭議的醫療事故糾紛。按照天津仲裁委員會醫療糾紛調解規則的規定,醫療糾紛仲裁調解堅持當事人自愿原則。雙方當事人如果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調解中心調解,即可以向調解中心提出申請?!短旖蛑俨梦O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中國仲裁網china-arbitration.com/.
[29]《深圳將成立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委員會免費調解糾紛》,網易新聞news.163.com/08/0818/16/。
中國的第十二個“五年計劃”中明確指出要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所以人民幣利率市場化將成為金融改革的必然趨勢。利率市場化的關鍵是存款利率市場化,宏觀體制改革將直接決定整個利率市場的調節作用,現階段,中國人民銀行在利率及調整資產結構等方面給予各銀行一定的的自由度空間和裁定的時間,但是很多問題依然存在。
近年來,擴大行業資產規模使得中國銀行業蓬勃發展,但是中央銀行針對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也使得銀行業在中國經濟增長放緩時增長率較低,只能使用大量的小額貨幣政策工具,這樣就增加了銀行的成本,削弱了貨幣政策的有效性。而利率市場化改革能夠有效地解決負利率壓力、貨幣政策傳導機制、資源配置等問題,這反過來對中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及其健康有效發展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
二、影響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的有關問題分析
(一)商業銀行業改革問題
利率市場化過程中,一旦存貸款基準利率被放開,銀行間為了搶占市場占有率和客戶,伴隨的不僅是利率劇烈波動,還有各個商業銀行間存款利率競相上升、貸款利率競相下降,必將導致商業銀行之間競爭愈加激烈。隨著競爭的加劇會出現部分信用程度低、管理能力差的銀行在市場競爭中被邊緣化等問題。我國銀行在實際運行中,風險防范意識較差,對利差依賴性過高,而商業銀行的改革速度卻舉步維艱。
(二)人民幣國際化問題
利率市場化、匯率自由化和資本賬戶自由化三部分是利率市場化的關鍵。全球金融危機的后續影響是人民幣國際化面臨的外部環境,如何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如何進行利率改革,如何增加國家的持有和儲備是利率市場化過程中匯率自由化的關鍵。從宏觀環境上看,我國的貨幣國際化落后于國內金融改革,如果存在不完全市場化的利率體系,會使得國內許多金融產品根本無法準確定價,這就會使資本項目等套利機會增加和資本交易的波動。大多數學者認為,人民幣國際化與市場利率的形成機制可以相互補充,因此處理好人民幣國際化問題能夠有效的推進利率市場化。
(三)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問題
價格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充分地反映了供求關系,能夠積極地引導市場環境及供求關系的優化配置;同樣,利率是貨幣的使用價格,面對市場經濟環境要充分利用利率價格機制的作用,實現資金優化配置,促進經濟實體的發展。經濟和金融是決定市場經濟的基本定律,而目前,銀行導向型的金融體系在中國仍然是一個典型。銀行業各種指標顯示,銀行業仍處于主導地位,是金融服務實體的主要力量,是宏觀調控的關鍵,并且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等能夠減少負面影響,控制經濟有效的運行。因此,在這個階段,必須考慮到銀行業,特別是中小銀行的財政可持續性,風險管理能力和生存、發展空間。
(四)貨幣信貸調控及監管模式調整問題
存貸款利率管理是采用存款利率上限和貸款利率下限的方法,實行利率市場化會導致貸款利率整體水平下行,并且能夠進一步刺激社會對銀行信貸的需求,擴張貨幣信貸。所以,應該進一步實施嚴格的機制,同時金融監管當局,應實現監督和監管的作用,過度要求會影響商業銀行的創新和國際競爭力,堅持適度平衡的原則,才能進一步地提高我國金融市場的效率,實現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如果銀行不具備充分的競爭,嚴格的監管制度將無法派上用場,銀行監管將成為形象工程。
三、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對策建議
(一)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的利率市場化經驗
利率市場化基本上是貨幣市場利率和債券市場利率市場化在先,存貸款利率市場化放開在后。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中,銀行機構占主導地位,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相對薄弱。由于存貸款利率管制放開,市場競爭的推動,大多數國家的存款利率大幅上升,但凈利潤率下降,許多中小金融機構面臨破產或兼并的可能性。同時,出現貸款利率出現大幅的攀升,市場通貨膨脹、宏觀經濟環境趨于惡化等一系列問題。但大多數國家已從點到面、分層推進,逐步擴大利率市場化的控制范圍,直至完全放開,最終實現存貸款利率的直接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利率市場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二)不斷提升商業銀行業的競爭力
在宏觀層面,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機制,完善董事會制度,監事會、高級管理系統。按照以人為本,綜合考慮的原則,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處理好速度、效率、風險、質量之間的關系,更新管理理念,改進管理方法,規范競爭行為,繼續加強自我約束。提高銀行的自我完善、自我調節和自我改造的能力,努力拓展業務種類,提高競爭力和科學發展水平。在微觀層面,要正視利率市場化,積極探索金融創新和優化收入結構。堅持開發風險可控、合法、合規的創新理財產品,理財產品要在投資范圍內實施,在實施投資標的等方面進行適當拓寬,為銀行開展財富管理業務創建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靈活創新銀行的傳統業務;創造新的金融工具,大力開展債券承銷、財務顧問、保險服務。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以低廉的價格提高行業優勢以及產業競爭能力。在此要注意,創新需要堅持服務于實體經濟的需要,過度的金融創新不一定是好事,美國次貸危機就是最好的證明。實體經濟的金融創新才是銀行業創新改革的發展方向。
(三)合理優化貨幣信貸調控和監管模式
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場需要積極探索金融系統的實際情況、外部宏觀經濟環境以及市場經濟的運行形勢,抓住機遇,創造有利條件,積極穩妥地推進。實施優化配置,如在貨幣信貸調控模式下的控制,堅持以基準利率為依據,堅持價格型間接調控為主,并輔之以數量型工具的模式。在監管模式方面,首先,穩步推進綜合管理,實踐和監管之間的關系協調好;其次,通過“防火墻”,完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建立;第三,加強監督和協調。一旦出現突發問題,能夠及時有效地控制風險。
(四)進一步促進市場體系的建設,建立完善的配套金融機制
利率市場化改革必須是平衡的協調推進。積極穩妥地發展各類金融市場,努力形成功能互補、交易品種多樣化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健全的債券市場是實現利率市場化關鍵條件。建立和完善金融安全系統,有效的預防金融市場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因此,隨著銀行業的整體經營風險加大,迫切需要加快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場制度和存款保險制度,提高危機預警系統和危機管理系統,切實管理好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系統,實行程序化管理預防不必要的金融風險,確保利率市場化關鍵階段的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