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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制度改革賦予了學校獨立財務主體和納稅主體的地位。在新形勢下,高校的職能在教學、科學研究、服務社會等方面不斷完善,經濟活動和經費來源渠道呈現出多元化,更多的經濟行為觸及到涉稅活動。高校要合理整合、配置其擁有和可影響的資源,就必須高度重視納稅籌劃成本分析,提高高校資金使用效益和財務管理水平。因此,研究高校納稅籌劃成本及其構成并采取適當措施對其進行控制,對高校的短期利益及長遠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高校納稅籌劃成本的涵義及分類
(一)納稅籌劃成本的涵義
在研究納稅問題時,仍然可以將納稅籌劃分析引入到高校領域。高校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為了實現其理財目標,通過對辦學、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籌劃,獲得節稅收益而進行的涉稅事務計劃。高校納稅籌劃可以達到節稅和避稅的目的,但在籌劃方案的制定、實施過程中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即納稅籌劃成本。高校納稅籌劃成本是指高校在納稅籌劃過程中所發生的直接耗費或間接耗費。廣義的納稅籌劃成本是指納稅人在納稅過程中所發生的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即納稅成本;狹義的納稅籌劃成本是指納稅人是否進行納稅籌劃活動二者之間納稅成本的差額,即選擇不同納稅方案的差額成本。但在實際納稅過程中納稅人很難區分是否進行了納稅籌劃。實際上只要存在納稅行為就會存在納稅籌劃。本文討論的是廣義納稅籌劃成本,并將它劃分為直接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三大類。
(二)納稅籌劃成本的分類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高校為取得納稅籌劃收益而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是一種顯性成本,一般情況下籌劃者都會在籌劃方案中予以考慮,包括納稅籌劃的固定成本、變動成本和管理成本。納稅籌劃的固定成本即高校在經濟活動中按照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在任何方案下都必須向國家繳納的各種納稅款項。納稅籌劃的變動成本即高校實施某種納稅籌劃方案所承擔的正常稅收負擔與固定稅收負擔之間的差額。它是由于高校納稅籌劃方案的缺陷或者由于其他各種原因不能選擇最優方案而增加的稅額,該項成本會隨著納稅籌劃方案決策的優化而下降。納稅籌劃的管理成本是指高校在納稅籌劃時所發生的辦稅費用、稅務費、納稅咨詢費、談判、違約等所產生的交易成本等,管理成本會隨納稅籌劃決策的優化而呈現上升趨勢。
2.機會成本
經濟學中的機會成本是指生產某種產品而必須放棄的能夠生產除此以外最大可獲收益的產品的代價。在此沿用機會成本是指高校為了采用特定的納稅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其他潛在利益。納稅籌劃過程其實是一個決策過程,高校在各種納稅籌劃方案的選用決策過程中,需對各種方案進行比較,但選擇其中一個必然要舍棄其他方案,不同的籌劃方案有的稅負比較低,有的則成本比較低,如果選擇了稅收優勢方案就會放棄其他方案,同時也就放棄了其他優勢方案產生的收益,即機會成本。
3.風險成本
風險成本是指由于經濟因素、政治因素及法律環境的變化而使納稅籌劃方案的預期籌劃目標不能實現和選擇了不合適的籌劃方式所導致的要承擔法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高校在納稅籌劃過程中風險是不可避免的,風險成本表現為納稅人要選擇更加縝密的籌劃方案,納稅籌劃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信息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利率匯率風險等。
二、高校納稅籌劃成本控制的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
納稅籌劃成本控制要貫穿成本形成的整個過程。在成本控制中全面性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全過程的成本控制。從收集整理相關信息階段開始,包括確立籌劃目標、建立備選方案、篩選備選方案直到方案運行與控制的所有階段都進行成本控制。二是全部耗費的成本控制。要對進行納稅籌劃時產生的所有費用進行控制,正確處理降低納稅籌劃成本和提高納稅籌劃收益的關系。
(二)全員性原則
納稅籌劃成本控制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高校的全體員工和各個部門。要降低納稅籌劃成本,就要充分調動各個部門,提高全體員工關心成本和參與成本控制的積極性。要從全局出發安排納稅籌劃工作,建立高校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機制,使決策層及時掌握整體信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
(三)節約性原則
實施成本控制一般會產生一些費用,如人員工資費、辦公費等。成本控制的節約性原則是指高校在納稅籌劃過程中注重節省人力、物力和財力,剔除不必要的支出,在實現相同收益的前提下將成本控制在最低,以提高高校整體經濟效益。實施成本控制的目的就是通過實行有效的管理活動,在花費一定支出的同時為高校帶來更大收益,如果管理成本超出管理收益,則該項管理活動是不可行的,實施成本控制一定要符合節約性原則。
(四)效益性原則
成本控制不是單純的限制和監督,要按照成本效益的原則,實現相對的成本節約,以較少的消耗,取得較多的成果。隨著某一項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納稅利益的同時,必然要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成本,以及由于選擇了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機會收益。只有當某一項籌劃方案的所得大于所費時,該項納稅籌劃方案才是可取的。
三、高校納稅籌劃成本控制的途徑
(一)樹立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目標
高校經濟事項按照現行稅收政策的規定幾乎涉及到開征的所有稅種。稅收政策對高校提供教育勞務、科技咨詢服務、校辦產業等在增值稅、營業稅方面均作出了相關規定。高校在所得稅方面涉及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高校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和土地涉及財產稅和行為稅。高校納稅籌劃的目標是使其整體效益最大化,因此,納稅籌劃必須圍繞這個總體目標進行綜合策劃,既不能局限于對個別稅種進行籌劃,也不能局限于減少稅款或獲得短期收益,而是要從高校的長遠發展考慮,與其整體發展戰略相結合。傳統的納稅籌劃觀念往往忽視納稅籌劃的有效性和稅負最小化之間的差別,高校在籌劃過程中,如果將稅負最小化作為納稅籌劃的目標,沒有考慮到納稅籌劃過程中所有可能發生的成本以及收益,就忽視了籌劃的總體效果。因此,納稅籌劃既要考慮其所帶來的收益,還應注重其有效性。納稅籌劃的有效性體現在納稅籌劃給高校帶來的收益大于其相應的成本。可見,納稅籌劃成本是影響其有效性的最主要因素,高校要將成本效益原則貫穿于納稅籌劃的全過程。
(二)正確區分不同性質的納稅籌劃成本
納稅籌劃成本有些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必然發生的,而有些則可以通過一定方式加以規避。因此,要對各種納稅籌劃成本的形成原因及其可控與不可控性進行分析,針對其成本特征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對有可能發生的成本,減少其發生的可能性,對納稅籌劃成本進行有效控制,實現納稅籌劃收益的最大化。如對直接成本可以通過加強管理,控制不合理支出等來降低;對機會成本通過選取具有較大納稅籌劃收益優勢的方案,對各種籌劃方案進行充分的比較分析來相對降低;對風險成本通過對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透徹理解、對高校運行規則的熟知和提高籌劃方案本身的完善性、實際操作性來規避。
(三)加強全過程的成本控制
首先,納稅籌劃是一個系統工程,應遵循嚴格的程序,要將成本控制貫穿于整個納稅籌劃的基本工作程序之中。從收集相關信息開始,到籌劃目標分析、籌劃方案制定與控制,整個環節都應該有相應的成本控制計劃和指標。其次,要把成本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結合起來。事前控制是指在進行納稅籌劃工作之前,要收集信息,既包括納稅人外部的信息,也包括納稅人內部的信息。事中控制是指在納稅籌劃方案實施過程之中對成本費用的開支等進行控制。其重點是按照確定的標準根據計算出來的成本差異指導和調控經濟行為,從而達到最終實現控制目標的目的。事后控制是指在稅務計劃實施以后,將實際執行的結果等信息資料與計劃或預算控制目標進行對比,對方案進行修正或重新設計,提出進一步改進的措施,促使被控目標完成。
(四)樹立納稅籌劃風險防范意識
納稅籌劃風險的客觀性要求高校在涉稅問題上必須樹立風險防范意識。納稅籌劃要在稅法及相關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同時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以及新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及時對納稅籌劃方案進行修正和完善,使籌劃方案與國家立法意圖和稅收政策導向相符合。還要積極對籌劃風險進行分析研究,根據可能存在的風險采取相應手段進行防范和控制。同時,提高辦稅人員的業務技能,增強納稅觀念和責任心,依法辦稅,提高管理水平,控制納稅風險成本。
四、結論
納稅籌劃貫穿于高校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高校要將成本控制納入納稅籌劃的范圍,從制度上明確納稅籌劃所帶來的收益實質上也是納稅籌劃節約的成本,以高校整體效益最大化作為納稅籌劃的目標。根據納稅籌劃目標,高校應該充分考慮納稅成本的各個因素及其對總成本的影響。在分析比較各種籌劃決策方案之后,根據各項成本的習性實施有效控制,加強納稅籌劃成本和納稅籌劃收益的分析比較,確定最優納稅籌劃方案,選出能夠使納稅總成本最低的決策,以保證納稅籌劃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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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納稅籌劃 財務管理 應用分析
市場經濟環境中,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盡可能的保障企業發展所需的現金流量,減少稅金支出是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有效途徑。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職能,是企業實現國家稅收宏觀調控目標的重要措施。納稅籌劃貫穿于企業財務管理的全程,涉及到企業生產運營的所有活動,現代經濟管理理念下,納稅籌劃的有效運用是影響企業財務決策科學正確性的重要因素。本文就納稅籌劃在當前企業財務管理活動過程中的運用進行了簡要分析。
一、納稅籌劃的內涵特征
所謂納稅籌劃,是指通過針對相關涉稅業務進行合理策劃,設計和優化的納稅方案,從而達到節稅效益目的的管理活動。相對于企業來說,納稅籌劃是企業在相關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籌資、經營、投資、利潤分配等相關財務活動進行預先合理的安排與規劃,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納稅支出,以獲取最大限度的納稅利益,保障現金流量的最大化,實現企業最終經濟目標和承擔社會責任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納稅籌劃具有如下特征:
(一)合法性:合法性是納稅籌劃最基本的特點,納稅籌劃是以不違反國家現行稅法為前提進行的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是利用稅法的立法導向和稅法的不完善進行符合現行國家稅法的籌劃,稅務機關無權干涉。
(二)目的性:納稅籌劃是一種管理策劃活動,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是以企業財務目標為中心,圍繞節約稅收成本的目標而進行的方案優化與選擇,以實現企業經濟的最大利潤和履行社會義務。
(三)時效性:稅收作為國家的重要經濟杠桿,相關政策法令是企業進行財務管理的外部環境,納稅籌劃受現行稅法制度約束,具有時效性。隨著國家經濟環境及稅收政策的變化,納稅籌劃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
二、納稅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相關性
(一)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目標
納稅籌劃是財務管理活動,也是策劃活動。納稅籌劃的目標由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決定。企業在籌劃納稅方案時不能片面追求減少納稅負擔和降低納稅成本,必須用財務管理目標來明確納稅籌劃的目標,要遵循社會效益最大化原則,綜合考慮是否能給企業和社會帶來效益。
(二)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對象
相對于企業來說,稅金是企業現金流量的重要構成,納稅支出是一種無償性的現金流出,具有強制性特征。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資金流轉形式是現金的循環周轉。企業財務管理的對象是運行資金及其流轉。企業納稅籌劃應以稅收政策為導向,籌劃企業財務活動的納稅方案,保證企業資金正常運轉。
(三)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內容
納稅貫穿于財務管理的全程,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籌資、投資、經營和利潤分配。不同的籌資渠道、不同的投資方式,對于企業納稅籌劃都有著重大影響。企業應合理籌劃,選擇有利的資本結構,基于節稅和投資收益最大化目的,針對企業運營中的購銷模式、成本費用、利潤分配方式等決策進行納稅籌劃。
三、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現代企業復雜的產權關系和關聯交易以及多元化的投資環境等財務特征為實施納稅籌劃創造了運行空間。企業財務活動主要包括籌資、投資、經營和利潤分配,納稅籌劃須借助財務會計活動來實現。
(一)籌劃籌資納稅策略
籌資,是保障企業運行的關鍵環節。相對于企業資本來講, 合理確定企業資本結構,充分運用企業租賃籌資,有效處理借款費用,針對企業籌資渠道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可幫助企業減輕稅負。資本結構是企業負債資本和權益資本比例關系的反映,租賃籌資是當前企業重要的籌資形式。企業籌資時,通過納稅籌劃,合理確定和優化資本結構,利用債務融資,結合財務風險因素,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可達到節稅增資的目的。租賃也是企業減輕稅負的重要方法。經營租賃可避免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承擔風險和減少應納稅額。通過融資租賃企業可迅速獲得相應運行資產,充實企業舉債能力。企業運營期間,企業應在借款費用一定的情況下,加大計入費用化份額,獲得相對的節稅收益。
(二)籌劃投資納稅策略
相對于企業投資來說,通過對不同的投資重點進行優化選擇來納稅籌劃,可以有效的實現節稅效益。投資地點的選擇,對于企業節省稅金支出、實現生產力戰略布局意義重大。現行稅法規定,對相關從事高新技術、第三產業、勞動就業服務等新辦企業在稅收方面都給予政策優惠。企業在投資中對投資行業進行合理選擇, 針對新辦企業所需的基礎設施、原材料、金融環境、人力和技術等因素,綜合考慮間接投資收益和存在的風險進行納稅籌劃,可以降低企業納稅支出。針對集團企業可以通過財務決策和戰略調整,平衡集團稅負,在投資過程中,可選擇恰當的組建形式來進行納稅籌劃,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三)籌劃經營納稅策略
企業經營中,針對企業采購、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流轉稅和所得稅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是促進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據稅法針對不同納稅規模的差別待遇,選擇利于實現減少稅負的納稅方案,將采購企業自營運費轉變成外購運費,選擇包括采購地點、采購對象和供應商等合理的采購方式,可有效降低稅負。對于生產過程和銷售過程的納稅籌劃,可以從企業的經營戰略和市場需求、產品成本費用核算方法等方面選擇產品,針對混合銷售行為的稅種、銷售結算方式以及促銷手段進行選擇優化最有利的促銷手段,以降低納稅成本。
(四)籌劃利潤分配納稅
利潤分配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環節。企業財務管理中,利潤分配方式的選擇、分得利潤的處理方式、虧損彌補的安排等都受到稅收法律的影響,同樣需要進行納稅籌劃。根據企業性質,企業可以對現金股利的發放比例進行籌劃,將現金股利轉變為股票股利,納稅籌劃時,企業將稅后資本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開發新的投資項目,可以享受政府投資退說的優惠政策。 對企業來說,虧損具有不可操作性,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決策和納稅籌劃時應重視虧損年度后的運營。減小投資風險以盡快彌補虧損。對于大型集團高盈利企業,可通過兼并手段、采取匯總、合并納稅的方式,減少納稅負擔。
結束語:總之,當前企業管理活動中,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運用。深入落實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實踐與應用,在既定納稅環境下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節約稅收成本的目的。是當前深化企業管理改革、推動企業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
一、企業財務管理與稅務籌劃結合運用的意義
(一) 稅務籌劃受財務管理目標影響
企業財務管理的最終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要實現這一目標在企業運行過程中需要把總目標分解成小的目標。稅收籌劃通過減少稅負和延遲納稅來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稅收籌劃獲得的利益就是這些小目標之一。稅收籌劃作為財務管理的一部分,要始終圍繞財務目標調整管理活動。在籌劃納稅方案時,不能以追求納稅負擔和成本的減少為唯一目標,必須綜合考慮稅收籌劃方案給企業帶來的絕對收益和社會效益。決策者在確定籌劃方案時,必須因地制宜地制定發展戰略,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的籌劃找到實現財務管理目標的有效途徑。
(二)稅務籌劃受財管管理內容影響
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就要把稅收籌劃的思路滲透到財務管理的整個過程中。企業籌資可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負債投資成本低、風險大,權益籌資反之。企業將稅收籌劃應用于籌資活動中,在確定籌資成本時找到最佳的資本結構;確定投資時要充分考慮國家對企業所在地所處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做到有的放矢;在資金運營時要綜合安排企業折舊計提方式、成本費用列支、銷售結算方式等進行稅收籌劃;在利潤分配時要考慮股東股息所承擔的稅賦和股本增值的稅賦差額,可采用股票回購代替現金股利來降低股票稅負。
(三)稅務籌劃受財務管理環境影響
財務管理環境分為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外部環境包括法律環境、經濟環境和金融市場環境。稅務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部分無法脫離這些環境獨立存在,稅收籌劃一定要順應外部環境,立足于降低企業整體稅負來靈活調整納稅籌劃。
二、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一)忽視系統性調究,偏重個案研究
很多企業缺乏整體籌劃的思路和方案,僅對單個項目或者環節進行籌劃,導致納稅人在籌劃實施過程中缺乏系統性,不能從自身涉稅行為出發進行個性化籌劃;無法從更深層次分析納稅籌劃的動因和實施原則,使籌劃方案流于形式。
(二)過于關注效益,輕視成本和風險
多數企業只關注納稅籌劃的獲利性,卻忽略了成本付出和籌劃風險。企業納稅籌劃要通過成本-收益分析和籌劃風險分析確實籌劃方案的可行性,實現納稅籌劃的目標。
(三)重視理論研究,忽視案例研究
企業在納稅籌劃中忽視了自身的實際經營狀況和稅收法規間的統一性,過于重視理論研究,實施操作性差,所以企業不能一味以稅收政策為主,脫離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方案。
(四)重靜態籌劃,輕動態籌劃
企業在選定籌劃方案后沒有根據稅收政策、經營環境、經營模式等因素的變化適時調整方案,導致方案失效。
三、理順納稅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間的關系,實現納稅籌劃目標
(一)正確定位納稅籌劃在財務管理中的功能
稅收籌劃通過資源優化配置,降低企業負稅,達到利潤最大化,可以促使企業積極安排財務管理管理活動。稅收籌劃通過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使自然資源合理利用,減少企業稅務支出,增強企業的納稅意識。企業納稅籌劃貫穿于企業經營運轉的整個過程,直接服務于企業的融資、投資、生產經營和利潤分配決策等階段的財務管理,保證了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引導企業做出正確的財務決策。稅收負擔的降低不能保證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所以企業財務管理不能過于追求稅負最低,以免造成企業不必要的涉稅風險。
(二)掌握當前稅收政策是做好納稅籌劃的關鍵
高質量的企業納稅籌劃不僅僅要求企業會計人員精通會計準則和財務制度,還要掌握現行政策和稅法法規,保證所選擇納稅籌劃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對實現企業管理目標有重要的意義。立足現實,從企業自身綜合狀況制定納稅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第一,時刻關注稅收政策變化,掌握變動細節。由于環境和稅法處于動態變化導致其不可預見性,所以稅收籌劃計劃必須靈活,做到與時俱進。第二,對稅法精神要充分把握,尤其是現行稅收優惠政策更要深刻理解,這是納稅籌劃的重要環節。在實施中如果對優惠政策執行不到位將享受不到優惠。第三,避免過度籌劃,以免稅收籌劃本身的成本超過節稅節省的成本,得不償失。
(三)選擇會計政策有利于納稅籌劃
市場經濟環境下,節稅是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的追求目標,會計政策選擇是實現納稅籌劃的有效途徑。基于會計政策選擇的納稅統籌,通過延長繳稅期限而使貨幣時間效益增加,能為企業節省更多成本。開展經濟活動之前進行全面的納稅籌劃工作,對企業正常的經濟活動不會產生影響,所需要的成本投入和受到的約束力最小,會計政策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基礎和依據,增強了可操作性。
(四)對納稅籌劃界限的準確把握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實際納稅業務發生以前,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利用稅法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政策和可選擇條款,獲得最大節稅收益的理財行為。企業納稅籌劃具有降低企業稅務支出,減少國家稅收收入的功能,所以國家稅務機關每年都會檢查企業稅收情況,以杜絕納稅人借用稅務籌劃將納稅轉化成偷稅漏稅。由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人員的立足點對立,對納稅籌劃的方法認識也有所不同,所以納稅人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要遵守國家的各項法規,避免納稅籌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風險。
(五)納稅籌劃方案的實現方式
企業逐漸認識到納稅籌劃對企業合理配置資源實現利潤最大化的重要性,聘請相關人員對涉稅分析和項目整體納稅籌劃進行分析,按投入產出比最佳的原則選擇交稅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導致企業負責人對納稅籌劃的期望不斷提高。稅務機關則不斷完善相關規則,不斷降低企業納稅籌劃可能存在的空間,企業必須認識到這一現實,分別對企業的籌建、資產購置、生產、銷售、資金和利潤分配進行籌劃,找到適合企業自身的籌劃方案。
四、結語
一、納稅籌劃概述
(一)納稅籌劃的概念及目標
納稅籌劃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納稅人通過一系列預先的、有目的的、合法的策劃和安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方案,以達到減輕自身稅負的目的。納稅籌劃不同于避稅,更不是偷稅,而是在多種合法方式中選擇了納稅最少的一種方案。
納稅籌劃最核心的目標是直接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但其并非是納稅籌劃目標的全部。實現涉稅零風險、獲取資金時間價值、提高自身經濟效益以及維護主體合法權益等都是納稅籌劃目標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關于納稅籌劃的幾點說明
1.合法性。表示納稅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業務,屬逃稅行為。
2.籌劃性。表示事先的規劃、設計、安排。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后性,這就在客觀上提供了納稅前事先做出籌劃的可能性。
3.目的性。表示要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這有兩層含義:一層是選擇低稅負;另一層意思是滯延納稅時間(有別于違法稅法規定的欠稅行為)。成功的納稅籌劃往往既能使經營者承擔的稅收負擔最輕,又可以使政府賦予稅收法規中的政策意圖得以體現。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納稅籌劃活動也是應該鼓勵的。
此外,納稅籌劃還有以下兩點需要注意:首先,依法納稅是進行納稅籌劃的前提;其次,進行納稅籌劃應該時刻關注稅法的變化。
二、納稅籌劃認識的誤區
這里存在一個誤區,現在很多企業把“納稅籌劃”理解成“合理避稅”。要分析這個誤區,筆者先從糾正企業對稅收認識上的重大誤區談起。
傳統觀念認為,稅收是由企業納稅和稅務機關征收兩個過程組成的,忽略了稅收產生的過程。不同的經營行為產生不同的稅收,因此稅務機關只相信企業的合同或者相應的證明,不看所謂的“賬”。而這些合同和憑證都是業務過程產生的,業務部門簽訂的。如此看來,公司的稅收是業務部門在做業務、簽合同的時候就產生了,而非財務部門的事。因此,財務部的偽造、編造,是一種偷稅行為。正確的納稅籌劃其實指的是企業要做好業務過程的籌劃。只有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才能真正規避稅收風險。
那“合理避稅”與“納稅籌劃”的區別在哪里呢?有觀點認為,避稅是以一種“非違法”的手段達到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目的。但實際并非如此,以“非違法”的手段達到規避納稅的義務,在一定程度上與逃稅一樣,直接后果是導致國家財政收入的減少,間接后果是稅收制度有失公平。然而,納稅籌劃不同。納稅籌劃不是籌劃國家的稅收政策,而是指納稅人根據稅收政策來設計企業的業務發生過程,通過對納稅事宜進行合理策劃,達到減輕企業稅收負擔、降低納稅成本的目的。納稅籌劃不是鉆政策漏洞,而是策劃和選擇業務發生過程,合理合法地減輕稅負。總的來說,“合理避稅”是在經濟業務發生完成后采取的鉆政策漏洞的消極補救措施,而“納稅籌劃”是在經濟業務發生中采取的積極選擇政策,二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三、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的關系
現代企業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具有其內在邏輯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的目標一致性
作為財務管理的子系統,納稅籌劃目標自然應當服從于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目標一致性,是二者實現融合的基本前提。
(二)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內容的關聯性
財務管理中融資、投資、經營和收益分配四個環節與納稅籌劃密切聯系。投融資過程中,如何在降低投融資成本的基礎上,選擇最佳方式、渠道和結構,都必須在稅法的合法范圍內進行,這時就需要稅收籌劃。對經營過程而言,企業的產、供、銷都涉及到納稅因素,也離不開納稅籌劃。收益分配過程中,分配的方式、補虧的安排,都受到稅法的直接制約,必須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籌劃。
(三)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的互動性
納稅籌劃一般是在經濟業務發生之前,對相關涉稅活動進行的統籌安排,因此稅收籌劃會對財務管理提出相應要求,反過來財務管理水平也會對稅收籌劃產生制約或促進。
四、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理論影響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稅收制度的完善,稅收的可籌劃性越發突出,納稅籌劃應作為完善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專題來研究。
(一)確立和評估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離不開納稅籌劃
要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獲利能力,不能不考慮企業的稅收負擔,不能忽略稅收法律對企業經濟發展的約束。這是因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要求企業最大化降低成本包括稅收負擔;現化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應有利于企業和國家長期利益的增長,要求理順企業和國家的分配關系;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是戰略性目標和戰術性目標的有機結合,要求企業在選擇納稅方案時必須兼顧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只有通過科學的稅收籌劃,才能更大程度的支持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二)企業納稅籌劃是現代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內容
現代企業財務中籌資、投資、生產經營和利潤分配四個決策部分都直接或間接地受到稅收的影響,稅收籌劃貫穿于企業財務決策的各個領域,已成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納稅籌劃和財務管理緊密聯系,互相影響,這就要求我們堅持系統性原則,樹立整體性和環境適應性兩個觀念。
五、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近年來,我國企業在市場的競爭中逐步規范,已經具備了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但將來企業面臨的最大風險不是經營風險,而是財務風險。因此,企業通過實施納稅籌劃規避財務風險非常有必要,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通過納稅籌劃實現稅負的減輕
目前納稅人稅費負擔過于沉重,通過納稅籌劃,實現稅負的減輕,是企業的唯一選擇。當納稅人面臨沉重的稅收負擔時,只有三條路可以選擇:1.逃稅,即通過違法行為實現規避稅負的目的。但是,逃稅違法,注定了這種行為只能是一條“死胡同”。2.納稅人產生逆向選擇行為,消極對待,壓縮經濟活動規模,這最終會導致整個經濟的萎縮。在國家宏觀稅負不能立即減輕的條件下,選擇這種做法,最終只能被市場競爭所淘汰。3.進行納稅籌劃,實現合理避稅。這才是企業迎接WTO挑戰,依法治稅的必由之路,是面對目前政策法規的必然之舉。
(二)中國加入WTO,企業競爭國際化的趨勢使得納稅籌劃變得更為意義重大
在目前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通過營銷來擴大市場份額的“開源”手段已相當困難,中國企業要想與國外企業同臺競爭,就應該把策略重點放到“節流”,即企業內部財務成本的控制上。作為財務成本很大一塊的稅收支出,如何通過納稅籌劃予以控制,對企業來說就變得相當關鍵。
(三)實施納稅籌劃是企業產權清晰化的客觀要求
在當前國內企業市場化改革、股份制改革深化,中國加入WTO參與國際競爭的大背景下,中國的企業一旦作為獨立的個體,就必然要構造明晰的產權機制與強大動力機制參與市場競爭。因此稅收作為企業的成本支出,必須通過深入研究納稅籌劃的各種手段予以控制。
(四)從現代企業的財務機制上看,做為企業外部成本的稅收支出更應當加以控制
目前企業存在一種錯誤的想法,認為要控制成本,就是要控制內部成本,而對于企業的稅收,則視為無法避免的,不去加以控制。其實不然,企業對內部成本的控制已經相當嚴格,而且過度地壓縮內部成本有可能造成員工的積極性受損等不良后果,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在控制內部成本的同時,應該試圖努力節約企業的外部成本,做到內部成本外部成本雙管齊下,共同收縮。
六、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的現實影響
財務管理的任何決策都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財務管理與企業其他管理的關系也日益密切,并滲透于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財務管理處于企業管理的中心地位,抓住了財務管理,就抓住了企業管理的關鍵。
(一)通過納稅籌劃,可以監管財務交稅
可以設立專門的“稅務部”,專職納稅籌劃。“稅務部”和“財務部”互相平行,共同規避企業的經營風險。通過納稅籌劃,可以控制企業業務的稅和財務的稅,避免財務部門一部司多職,操控稅收,給公司的財務管理帶來風險。
(二)通過納稅籌劃,可以權責明晰
由于真正產生稅收的是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只是履行核算與交納稅收的職責,所以通過納稅籌劃,可以從業務發生的源頭控制納稅,將納稅的責任明確到每一個責任部門。實行納稅籌劃,從責任源頭抓起,將責任細分到每一個部門,甚至每一個責任人,滲透到每一個管理層面,進行滲透管理,使公司財務管理透明化。
(三)通過納稅籌劃可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
納稅籌劃離不開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它要求企業會計人員既要精通會計準則和財務制度,又要熟悉現行稅收政策和稅法,正確地進行納稅調整和計稅。這樣企業就必然要求其會計人員提高業務素質,從而使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四)通過納稅籌劃可規范企業財務管理
一、納稅籌劃和納稅籌劃風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投資、籌資、經營、理財等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籌劃,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納稅支出,以謀求最大限度的納稅利益,實現企業稅后利潤或現金流量最大化。
納稅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活動時,由于各種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因素產生的使企業通過納稅籌劃活動得到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出現偏差,從而導致納稅籌劃收益的不確定性。
納稅籌劃風險分類納稅籌劃風險是伴隨著納稅籌劃而產生的,納稅籌劃的前瞻性、主觀性、條件性等特性,這就決定了其具有如下風險:
(1)政策風險。納稅籌劃必須是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合理合法的節稅,因此,納稅籌劃必須具有非違法性,而遵守法律法規就是進行納稅籌劃的前提,否則就會產生政策風險;另外,稅收政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對于法律政策的把握和理解的局限也可能使企業遭受政策風險,這部分風險稱為政策變化風險。
(2)經營風險。納稅籌劃是一種符合法律政策的預先謀劃,具有較強的事先性、計劃性、及時效性。一方面,納稅籌劃是對企業未來所處環境的一種預測,如果這種預測和未來實際環境不相符,便會容易導致納稅籌劃活動的不成功。另一方面,納稅籌劃是對不相同的稅收政策進行選擇和靈活運用的一個活動。納稅籌劃一經選定某項稅收法律和政策,企業以后的生產經營活動只有符合所選稅收法律政策的要求,才能夠享受該項稅收法律政策的優惠待遇。一旦經營活動本身發生改變,就很可能會失去享受優惠待遇必備的特征,因而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的納稅籌劃目標,而且還有可能加重稅收負擔,最終導致納稅籌劃的失敗。
(3)執法風險。執法風險一般包括這幾個方面:一是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不完善可能會引起稅務執法部門稅收政策的執行偏差。由于很大部分稅收政策都只關于其基本層面做出了相關規定,具體的稅收條款和設置卻不完善,稅務機關和企業對同一稅收政策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差異。二是一般情況下稅法對具體的稅收事項會留有一定的可變范圍,在這個范圍內,稅務執法機關則擁有了裁量權,這也為稅務執法的偏差提供了可能。三是一些稅務執法人員對企業納稅活動有抵制心理,對納稅籌劃在認識上存在偏見。四是原本被政府默認的避稅方式突然被查處和抵制,致使企業納稅籌劃的失敗。
(4)制定和執行不當風險。制定和執行不當風險指納稅籌劃在具體制定和執行環節所產生的風險。主要包括:一是納稅籌劃方案本身存在一定問題,導致相應執行結果只能是失敗;二是在納稅籌劃方案執行的過程中,有些部門和人員合作工作不協調也會產生納稅籌劃風險;三是納稅籌劃方案在執行過程中的半途而廢或不徹底,及執行手段不合理,都會導致納稅籌劃活動失敗。
二、納稅籌劃風險的應對策略
1.內部環境。風險應該成為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一種理念,而且企業必須確定它的容量。人及其所處的經營環境是企業的核心之一,內部環境為人們如何看待和控制風險確定了基礎。稅收籌劃人員,必須對企業內部環境有所了解。
2.目標設定。一切活動都是圍繞目標展開的,納稅籌劃活動也不例外。企業風險管理部門要確保管理層通過合適的程序設定目標,并保證所選定的目標是支持相關主題的,并使其銜接,而且與它的風險容量適應。
3.事項識別。企業必須識別未來可能影響納稅籌劃活動的潛在事項,包括表示風險和表示機會的事項,還有二者兼有的事項。
4.風險評估。對于識別出的風險要應進行分析和衡量,以確定其管理的依據。風險存在于納稅籌劃過程當中,并對企業納稅籌劃的結果產生影響,企業應盡可能確定風險是怎么影響目標的,因而對風險的評估是對其進行防范的前提活動,風險評估可以采用定性法和定量法及其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5.風險應對。企業對識別及評價的風險所采取的應對措施有降低、承擔、分擔、回避和利用。企業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使納稅籌劃風險與相應的風險容量相適應既要使納稅籌劃風險處于可控范圍內,又要盡可能使風險與收益相配比,并尋找有利條件利用風險發展企業。
6.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必不可少的,制定和實施相關程序使納稅方所選擇的風險應對策略得以有效實施。對已經產生偏差的涉稅事項,企業要立刻做出反應,重新確定目標和任務,及時做出和確定新的納稅籌劃方案,對納稅籌劃的整體目標進行調整,在這個過程當中,要注意目標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及時效性,盡可能的扭轉因風險會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支持企業納稅籌劃活動。
7.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要求企業內部各層級之間,以及企業與稅務執法機關保持穩定溝通。
8.監控。企業要確保納稅籌劃活動始終處于監控之中,及時發現其脫離預期的跡象,使納稅籌劃活動順利進行。
三、結語
總體上來說,納稅籌劃活動是一個動態過程,納稅籌劃風險的產生有來自企業外內部的原因。分析企業及管理人員所處的整體環境,運用相關管理理論和方法對在征納中的各相關主體情況進行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對納稅籌劃進行評價與監控,盡快采取應對策略,保證企業利益和發展。
參考文獻
一、納稅籌劃的概念
納稅籌劃,即稅務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
目前,對納稅籌劃的探討多集中針對某一類型的單一業務或某一個稅種的探討,其系統性不強,對于指導企業對納稅籌劃的總體把握存在欠缺。因此,從系統論的角度分析企業納稅籌劃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二、企業納稅籌劃系統的構成
1.系統構成要素
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結構形式聯結構成的具有某種功能的有機整體為系統。系統論認為,系統是無處不在的,在研究和處理任何對象時都應將其看作一個系統整體。觀察納稅籌劃,既應該看到納稅籌劃活動,也應該看到納稅籌劃系統。納稅籌劃系統就是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各要素組織的有機整體。系統是運動的,納稅籌劃活動就是納稅籌劃系統運動的表現形式。在這一活動中的人、資金和信息就是構成納稅籌劃系統的基本要素。
(1)人要素。人包括企業從事納稅籌劃方案設計的財務人員,也包括實施籌劃方案的經營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任何一個相關人員的缺席,納稅籌劃就無法實現。沒有籌劃方案設計的財務人員,企業不可能有納稅籌劃活動;企業管理人員、經營人員、會計人員不按照籌劃方案的要求從事相關活動,納稅籌劃同樣無法實現。
(2)資金要素。資金是指企業擁有、占用和支配的財產物資的價值形態,包括貨幣資金、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結算資金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價值角度看,就是資金不斷循環和增值的過程。資金處于不同階段和形態會有不同的納稅義務和權利。如,購買材料時,貨幣資金轉變為儲備資金,企業產生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權利;銷售產品取得收入時,成品資金轉變成結算資金或貨幣資金,企業產生了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如果有盈利,還產生了所得稅的納稅義務。納稅籌劃正是通過對資金形態的控制實現節稅收益。
(3)信息要素。此處的信息是指會計信息。企業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反映了企業資金運動過程和結果。在這個反映過程中,會計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資產磨損的折舊,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數總和法。不同的方法,在不同時點的結果是有差異的,但最終結果是一致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數總和法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在不同年份,計提的折舊額不同,但總額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資產原值扣除預計殘值。由于應納稅額的計算是以會計信息為基本依據的,因此不同的會計信息,會導致應納稅額計算結果不一樣。因此,只要稅法允許企業采用不同的會計方法,企業就可充分利用這一政策,以實現節稅目的。
2.系統構成要素之間的聯系
從系統論的基本觀念出發,整個納稅籌劃系統是一個立體系統,由一套相互聯系、彼此影響的要素構建,它們之間存在這相互存在、相互作用的關系。
(1)三大要素緊密聯系,缺一不可。納稅籌劃系統的三個基本要素,緊密聯系,缺一不可。在這一系統中,人是主體,資金是基礎,信息是載體和工具。沒有人,就沒有了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主體,更談不上籌劃;沒有資金,也就不存在納稅義務,更不存在減輕納稅義務,所有的籌劃都是空談;會計信息是籌劃得以進行的基礎,沒有準確的會計信息,就無法比較不同方案的效益,籌劃就無法進行,同時會計本身也是籌劃的工具。只有納稅籌劃相關人、資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納稅籌劃才可能產生效益,實現目的。
(2)三大要素都不是以獨立形式存在的。納稅籌劃系統的三個要素,都不是一個單獨的個體。人,不是單一的個人,而是由方案設計者、方案實施者組成的集體。資金,也不是唯一的資金,而是多種形態的資金。信息,也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通過發送方和接收方讓信息得以傳遞。從系統論的角度來看,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個系統,是納稅籌劃系統的子系統。因此,可以說納稅籌劃系統包含籌劃人的系統、資金系統、信息系統。
(3)納稅籌劃系統是財務管理系統的子系統。納稅籌劃系統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系統,是財務管理系統的子系統。因為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手段之一,納稅籌劃的目標就是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
3.系統環境
系統論認為,任何系統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環境中,受環境制約,并對環境產生影響。納稅籌劃系統面對的環境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法律環境,二是人文環境,三是經濟環境。
(1)法律環境。會計活動的有效運轉是以完善法規環境為前提的,法律既為會計提供了一個規范化的環境,同時也對會計活動提出嚴格的要求,會計活動既受到保護又受到約束。當今的大多數國家、政府對會計事務進行影響和干預,一般政府通過制定會計制度并強制實施,通過立法確定會計程序從而影響會計事務。它對于規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規范會計信息市場,凈化會計人員思想道德素質有很大的作用。法律環境決定著納稅籌劃系統的籌劃活動是否被允許,它由稅收法律、稅收法規、稅收規章以及執行它們的稅收執法活動等因素構成。
(2)人文環境。人文化環境對于形成一個國家的會計文化以及相應的會計氛圍至關重要。隨著改革開放腳步的加快,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的發展,我國納稅人的獨立經濟利益主體身份在逐漸的體現,對納稅籌劃的認知程度也在不斷加深,納稅籌劃系統慢慢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系統中不可或缺的子系統。
(3)經濟環境。經濟形勢決定著國民經濟發展的總趨勢,從而制約著企業的生產經營,也制約著納稅人納稅籌劃的走向。經濟環境主要由企業內部、企業供應商、企業經銷商等要素組成,它決定了納稅籌劃系統的活動是否可行。
4.系統的功能
納稅人在不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參排和籌劃,盡可能減輕稅收負擔,以獲得“節稅”利益。納稅籌劃系統是從事納稅籌劃活動的,其功能就是實現納稅籌劃的目標,具體包括節稅功能和調節功能。
(1)節稅功能。節稅功能是指納稅籌劃為企業節約稅收支出,這是納稅籌劃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為存在這個功能,納稅籌劃才倍受企業的青睞。納稅籌劃從三個方面節稅,一是通過對經營活動的安排和會計政策的運用,選擇稅負最低的納稅方案,直接減少企業稅收支出;二是通過對稅法的嚴格執行和合理運用,實現涉稅零風險,消除稅收罰款等涉稅支出;三是通過對企業經營和會計的安排,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延期交稅,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節稅功能的意義在于有利于納稅人實現稅務利益最大化。
(2)調節功能。調節功能是納稅籌劃的宏觀功能,也是納稅籌劃的間接功能。稅收法律法規作為貫徹國家意志的重要杠桿之一,必然要體現國家推動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導向意圖。國家會在公平稅負、稅收中性的一般原則下,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等措施對納稅人的物質利益進行調節,使他們的微觀經濟行為盡可能的符合國家預期的宏觀經濟發展要求,以有助于整個社會經濟的順利發展。如對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或不同產品,實行區別對待,對需要鼓勵的,往往少征稅或不征稅,對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稅。這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客觀條件。企業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進行納稅籌劃的活動,也是企業執行國家政策的活動。國家稅收的宏觀調控意圖正是通過一個個企業的納稅籌劃活動得以實現。這就是納稅籌劃系統的調節功能,體現其有利于發揮國家稅收調節經濟的杠桿作用,也正是這一功能的存在,納稅籌劃才得到國家的允許和支持。
三、企業納稅籌劃系統的原則
作為一個系統,其能夠不斷生存發展的條件是系統內外的協調性,即系統內各個要素相互協調,并且能與外部環境相適應。這也是通常所謂的系統性原則,它包含三方面要求:一是整體性原則,二是目標一致性原則,三是環境適應性原則。
1.整體性原則
系統所具有的整體性是在一定組織結構基礎上的整體性,要素以一定方式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結構,才具備系統的整體性。
(1)納稅籌劃系統是一個整體。納稅籌劃系統是由人、資金和信息要素在一定組織結構基礎上形成的,三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結構,才具備納稅籌劃系統的整體性。如果三要素處于無組織狀態下,雖然要素無組織綜合也可以成為整體,但是不能成為納稅籌劃系統。因此在納稅籌劃工作中一定要把納稅籌劃系統視為一個整體。
(2)納稅籌劃系統整體功能大于各要素功能之和。雖然納稅籌劃系統是由人、資金和信息要素組成的,但納稅籌劃系統的整體性能可以大于各要素的性能之和。因此在處理納稅籌劃系統問題時要注意研究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的關系,重視提高系統的整體功能。任何要素一旦離開系統整體,就不再具有它在系統中所能發揮的功能。
(3)納稅籌劃系統要素影響整體。三要素有其相對獨立性,會反作用于納稅籌劃系統這個整體,要素的變化也會影響整體的變化。如果不及時調整三要素的關系,將可能會對納稅籌劃系統發生重大影響。
2.目標一致性原則
(1)納稅籌劃系統目標與財務管理系統的目標一致。納稅籌劃系統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系統的子系統,其目標應與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一致。納稅籌劃不能以短期的稅負最低作為目標,要綜合考慮籌劃方案實施的成本費用和收益,要考慮實施籌劃方案對企業總體戰略的影響。采用一項納稅籌劃方案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兩個標準:①籌劃方案預期收益大于預期成本;②籌劃方案的實施有助于實現企業總體戰略目標。采用不符合這兩條標準的籌劃方案,只能讓企業得不償失。
(2)納稅籌劃系統的各個要素必須協同一致。納稅籌劃系統的各個要素必須協同一致。納稅籌劃系統三個要素中,人是主體,資金和信息是由人操控的,處于被動地位。因此,納稅籌劃系統各要素的協同一致,關鍵是相關人員要協同一致。從上述對納稅籌劃系統的要素及其關系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財務人員只是納稅籌劃系統中人的要素之一,他只能完成納稅籌劃方案的設計。納稅籌劃方案最終取得效益,需要所有參與資金運轉控制和信息控制的人按籌劃方案的要求從事相關工作。這些人包括企業的管理人員、經營人員、營銷人員、會計人員等。
3.環境適應性原則
環境適應性原則要求納稅籌劃方案與法律、經濟環境相適應。只有與環境相適應的才具有實踐可行性。環境適應性原則也具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合法性要求,二是與人文環境相適應,三是與經濟環境相適應。
(1)納稅籌劃方案與法律環境相適應。只有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案,才能得到稅務行政機關的許可,才有實施的可能。強行實施不合法的納稅籌劃方案,只能給企業帶來更多的罰款等涉稅負擔。合法性原則既要求納稅籌劃方案形式上合法,更要求在實質上合法。形式上合法的要求是,任何納稅籌劃的方案,形式上不能含有與我國當前有關企業、工商、金融、保險、貿易、財務會計制度、稅收政策等法律法規相矛盾的地方。方案設計的具體操作程序、步驟和方法也必須合法有效。
(2)納稅籌劃方案與人文環境相適應。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納稅籌劃的人文環境也隨著經濟體制的變遷而處于變革之中。雖然納稅籌劃在當今企業中越發重要,但人們在納稅籌劃的認可程度上還存在一定的誤區。主要是由于一部分納稅人打著納稅籌劃的旗號進行偷稅漏稅,嚴重地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影響了國家財政收入,使得社會對納稅籌劃產生了不信任,甚至反對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所以企業所制定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以法律為基準,不能為了企業利益而鉆法律漏洞,損害國家的利益。
(3)納稅籌劃方案與經濟環境相適應。很多納稅籌劃方案并不是企業內部就能完成的,還需要企業外部相關單位的支持配合。企業并不一定能夠采用稅負最低的籌劃方案,采用哪種方案是由談判決定的,企業只能向最優的籌劃方案靠近。能否實現目標,取決于企業的競爭力。企業應該根據自己的競爭力大小,設計與自己的能力相適應、與環境相適應的籌劃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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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納稅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的關系
(一)納稅籌劃的目標和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一致
對于我國大多數企業而言,其財務管理目標是獲得企業經濟收益最大化及企業價值最大化,即通過財務管理手段最終達到提高企業知名度、改善企業形象、提高企業利潤水平和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的作用。而納稅籌劃通過對企業征納稅環節進行相應籌劃,其目標也是為了使得企業盡量少地承擔稅負,同時又要保障企業獲取較高的利潤水平。綜上可以知道納稅籌劃的目標和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一致的。而這也要求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單單考慮稅收負擔因素,還需要考慮其他財務會計因素,全面保障企業持續性發展。
(二)納稅籌劃的籌劃對象為稅收支出,企業財務管理的籌劃對象是企業財務支出或收入
對于企業而言,其進行納稅籌劃的對象一般是稅收支出項目,進行企業財務管理的籌劃對象一般都是企業的財務支出或收入。納稅籌劃是對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詳細了解之后通過對于納稅主體、納稅對象、納稅稅率等項目進行籌劃,以減少單位的稅收支出,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在大多數情況下,企業的利潤水平越高,應納稅額越高,因此企業必須要協調利潤和納稅額之間的關系,尋找到臨界點,防止因累進稅率造成的越過臨界點產生納稅額遠高于增加的利潤額的情況出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籌劃一般通過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企業資金存在的風險來進行籌劃。在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企業大多會橫向縱向比較不同項目的資金使用效率和企業資金風險,通過預測評估及績效管理的方式最終促進企業財務管理合規性及有效性發展。
(三)納稅籌劃屬于稅收領域從事的企業財務管理活動
納稅籌劃作為一種通過直接或者間接方式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的財務活動,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及稅收法律法規間的差異性來合理籌劃企業財務活動和日常經營事項。因此其本質上是稅收領域的財務管理活動。稅收支出實質上是企業在正常經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價值的一部分,而基于企業價值進行管理正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從這個角度也依然可以認定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投融資過程、采購生產、銷售等都會產生一定的稅收費用,因此納稅籌劃并不是在企業生產經營中某一環節產生的,而是蘊含在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部過程當中。同時,納稅籌劃并不是可以脫離企業日常財務管理活動而進行,沒有了企業日常財務管理活動,納稅籌劃工作便不可能完成。
三、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帶來的影響
(一)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制定會帶來一定的影響
在企業進行日常的納稅籌劃過程中,雖然我們可知納稅籌劃和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基本一致,但是納稅籌劃依然會對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制定帶來一定的影響。同時納稅籌劃不單單會影響到企業財務管理活動制定的總體目標,還會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中的具體目標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在企業,財務部門及管理者都會注重企業盈利水平、經營狀況、現金流狀況及債務償還能力等指標。而納稅籌劃作為影響到企業稅收負擔狀況的重要活動,必然會對財務管理目標產生影響。納稅籌劃在對盈利水平方面的目標會帶來如下影響:在企業進行債權籌資時會考慮到合理利息收入可以稅前扣除,而股權融資的成本不可進行稅前扣除,造成兩種籌資方式帶來的盈利水平產生差異,如果在兩種方式給企業帶來的收益相同,會選擇債權融資而非股權籌資。在進行經營狀況的目標制定時,企業可以通過稅收優惠政策來合理調節固定資產的折現年限,促進企業固定資產占用的資金回收。在進行現金流狀況指標制定時,需要考慮因為納稅導致的現金流出,因為稅收支出是不具備彈性的,不及時足額繳納稅款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經營風險。由以上幾點均可以發現納稅籌劃對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制定會帶來影響,企業需要認真考量納稅籌劃給企業帶來的好處和產生的一定成本,制定有效戰略目標。
(二)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籌劃對象會產生較大的影響
在企業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納稅籌劃會對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籌劃對象產生較大的影響。這是因為納稅籌劃的籌劃對象一般僅僅是企業應繳納的稅款,而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籌劃對象包括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收入和成本。而稅款作為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價值,會對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籌劃對象產生影響。從現金流角度可以發現,我國稅法規定的某些特殊經營活動可以通過加速折舊提前收回投資,減輕現金壓力,因此納稅籌劃會對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的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籌劃。從資產計價角度可以發現,稅法上對于存貨的計量和會計上的方法基本一致,因此納稅籌劃的對象和企業財務管理的籌劃對象也可能會出現一致。從企業可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發現,企業財務管理除了需要考慮自身因素之外還需要考慮政策變動因素,某些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會對企業利潤水平帶來較大程度的變動,如果不有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容易造成企業財務管理對象產生偏差,給企業經營帶來一定的風險。
(三)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的一般內容和關鍵職能產生了一定影響
納稅籌劃除了對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制定和籌劃對象的選擇方面帶來了影響之外,還對企業財務管理的一般內容和關鍵職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納稅籌劃對企業財務管理的一般內容產生的影響范圍比較廣,主要是對企業的籌融資方式、企業合并方式、日常采購及銷售方式的選擇產生了影響。在企業進行籌資時,企業如何利用財務杠桿來提高企業經濟收益獲得更多利益是關鍵問題。但是稅法上,不同形式籌融資利息是否可以進行稅前抵扣給籌融資決策帶來了重要影響。在企業合并方面,是否是關聯方進行特殊納稅調整成為企業必須重視的問題。在日常采購方面,采用委托加工收回方式、直接采購或者預付賬款采購方式對于納稅時間會產生一定影響,如何有效利用納稅時間帶來的資金時間價值成為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時需要關注的問題。在日常銷售方面,采用現金折扣或者商業折扣對于應納增值稅稅額會產生影響,也會直接影響企業利潤水平。納稅籌劃除了會對企業財務管理產生影響外還會對企業關鍵職能產生影響。即企業在進行某些經營活動決策時需要考慮到納稅籌劃這項財務活動的實踐性及難度,最終選擇有效的管理模式進行管理。企業財務管理的關鍵職能是提高資金利用率、防范財務風險,由此可見納稅籌劃必然會對財務管理的關鍵職能產生影響。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6-179-01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實現自身價值最大化和使其合法權利得到充分的享受和行使,在既定的納稅環境下,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的一種理財活動。本文把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的相關性作為研究起點,試圖從企業財務管理的角度來正確認識納稅籌劃。
一、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目標
納稅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也是一種策劃活動。在納稅籌劃中,一切選擇和安排都是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納稅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因此,決策者在選擇籌劃方案時,必須符合財務管理的目標。納稅籌劃既受財務管理目標的約束,同時納稅本身又對財務管理目標產生影響。其影響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多種納稅方案的存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在稅法規范的前提下,企業往往面對著一個以上的納稅方案的選擇。不同的納稅方案,稅負的輕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相差甚遠。所以,企業如果不進行納稅籌劃,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對比分析,就有可能面臨更重的納稅負擔。同時,也不能因為一味地追求減輕稅負,導致企業總體收益損失,從而影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稅收利益的存在。從企業的角度來看,稅收利益的取得源于兩個方面:一是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納稅期的遞延。在現代稅收制度中,國家往往都會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措施。稅收優惠是政府主動放棄一部分稅收收入,是政府給予特定的納稅人的稅收利益。遞延納稅是指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推延納稅期的行為。納稅期的推延并不會減少企業的稅額,但是,它相當于企業獲得了一筆零成本的資金,考慮到貨幣時間價值,則有利于增加股東權益。
3.納稅對企業償債能力的影響。提高獲利水平和償債能力是企業經營理財的基本出發點,可以說,提高獲利能力是企業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本源,而能否有效地維持適度的債務償付能力則是財務管理目標順利達成的行為依托。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償債壓力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一般性商業債務的清償;另一類是納稅債務的清償。這兩類債務對企業現金流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只有納稅才具有完全現金支付的剛性約束,必須運用現實的現金才能予以完成。一旦企業既存現金匱乏而又無法予以融通時,就會增加企業不必要的納稅成本和損失。一方面是來自稅務機關直接性的經濟懲罰;另一方面,企業的信譽形象也可能因此降低。
4.納稅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作為一個企業,它是整個社會中的一員,依法納稅是其基本職責。企業也只有依法納稅,才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反之,將受到政府的處罰。因此,為實現財務管理目標,企業應重視納稅籌劃,并將其融入自己的財務管理活動中,能動地利用稅收杠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納稅籌劃,盡可能地減輕納稅負擔,同時通過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最大限度爭取稅收利益,并合理安排企業現金收支,避免不必要的納稅成本的增加和企業價值的損失。
二、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對象
財務管理的對象是資金的循環與周轉,資金只有在企業里不斷循環周轉,從一個階段轉入另一個階段,企業才能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
企業的應納稅金不具有較大的彈性,它對企業的現金流量表現出一種“剛性”約束。稅法對企業的要求就是要企業履行納稅義務,及時足額地繳納稅金。因此,作為財務管理工作者必須充分認識到稅金是企業現金流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具有強制性和剛性,在進行現金流量的預測時,必須充分考慮這一部分的影響。因而,企業的納稅籌劃應以稅收法規為導向,對企業財務活動中的納稅問題進行籌劃,以保證企業資金正常運轉。
三、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職能
財務管理的職能包括財務計劃、財務決策和財務控制。財務計劃工作是指針對特定期間的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財務規劃是個過程,對于納稅籌劃起指導和制約作用,而納稅籌劃作為財務規劃的組成內容,它反過來要為財務目標服務。財務預算是計劃工作的成果,它既是決策的具體化,又是控制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財務預算是關于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短期的現金收支預算以及長期的資本支出預算和長期資金籌措預算。在這些預算中都離不開對稅金的預算。
納稅籌劃是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決策時不可忽視籌資、投資和分配過程中的納稅問題;決策時需要提供納稅信息;納稅籌劃同樣離不開財務決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還有籌劃的結果同樣要用來指導人們的納稅行為。總之,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因素影響財務決策,納稅籌劃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
納稅籌劃落到實處離不開控制。財務控制是通過一定的管理手段對財務活動進行指揮、組織、協調,并對財務計劃實施監控,以保證其落實。作為納稅籌劃來說,對于已作出的籌劃方案,在組織落實時,也離不開切實可行的監控。同時要建立一定的組織系統、考核系統、獎勵系統,以保證籌劃目標的實現。
四、納稅籌劃與財務管理內容
一、納稅籌劃的誤區
納稅籌劃在我國公開研究、實行不足十年時間,尚處于成長發育期,很多人對納稅籌劃尚未形成系統認識,加之一些書籍報刊相關文章各抒己見,實際操作中的不規范現象屢屢發生等,使當前納稅籌劃產生種種誤區。目前,納稅籌劃主要有以下誤區,即納稅籌劃主體誤區、目標誤區、概念誤區、內容誤區、作用誤區、方法誤區、認定誤區和風險誤區。
(一)納稅籌劃主體誤區
有的納稅人認為:稅收法規的執行最終都要落實到核算上,只要有一個好會計,通過會計賬目間的相互運作,就能夠進行納稅籌劃。這是對納稅籌劃主體的錯誤認識。事實上納稅籌劃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它的籌劃性和過程性,即在應稅經濟行為發生之前和對經營活動過程的規劃、設計、安排和選擇,包括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對納稅籌劃方案作適時的調整。如果應稅經濟活動已經發生或完成,則應納稅款就已經確定,會計因為承擔的稅負較重,利用隱瞞收入、虛列成本等手段去改變業已產生的納稅結果,最終會演變成偷逃國家稅款行為,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同時,稅收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如為改善我國的地區經濟布局,國家對不同地區的稅收政策傾斜不一樣。由此企業會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調整企業的經營方針,把經營項目放在國家鼓勵的產業上,既有利于企業的微觀發展,又達到了降低稅負的目的,這才是納稅籌劃的根本所在。這些都與企業的經營活動相關,并非會計人員做賬就能解決的事情。
(二)納稅籌劃目標誤區
目前,很多企業在探討納稅籌劃時,基本上都是稅款方面的籌劃,即把納稅籌劃簡單地看成是稅款的多與少的選擇,認為納稅籌劃的目標就是最低納稅,根本不考慮稅款之外的其他事情。其實這是一種不正確、不全面的納稅籌劃觀,出現這種認識誤區的原因,主要是這些企業對納稅籌劃的目標缺乏正確的認識。如果納稅籌劃目標只片面強調減輕稅負,這會使一部分納稅人產生“只要能少繳稅款,怎么做都行”的想法。為了獲得當前的短期利益,有的納稅人在直接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打著“納稅籌劃”的幌子,大行偷稅、漏稅之道,嚴重地破壞了稅法的嚴肅性。如某企業從事生產加工業務,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照17%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其廠前有一獨立核算的商店從事購銷業務,屬小規模納稅人,適用4%的增值稅征收率。商店的銷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是銷售企業生產的產品。企業向商店提品,已構成銷售,其銷售收入應按17%繳納增值稅,但是企業卻按商店4%征收率繳納了稅款,這樣從低稅率繳稅,造成了國家稅款流失。企業有意識地利用收入劃分不清,違反稅收政策,以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這種方法不叫納稅籌劃,而是偷逃稅。還有的企業為了減少所得稅而鋪張浪費,增加不必要的費用開支;甚至有些企業為了推遲獲利年度以便調整減免稅納稅期而忽視經營,造成持續虧損等。這些都是納稅籌劃目標錯誤造成的。
(三)納稅籌劃概念誤區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或不違法的前提下,通過對其生產經營活動中有關涉稅事項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活動的總稱。現在,理論界和實務界對納稅籌劃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二種錯誤觀點:
1.納稅籌劃等于避稅籌劃。這一觀點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缺陷、模糊和矛盾,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能夠減輕或解除稅收負擔的目的。實質上,這是避稅籌劃的定義,它混淆了納稅籌劃與避稅籌劃的關系。如果納稅籌劃等于避稅籌劃,那么節稅籌劃、稅負轉嫁、涉稅零風險又是什么籌劃呢?
2.納稅籌劃等于節稅籌劃。這種觀點認為:納稅籌劃是根據稅收法規中明確列出的優惠條款,對應稅經濟行為進行適當安排,以減輕企業稅負的活動。這是節稅籌劃的定義,而非納稅籌劃的定義。納稅籌劃不僅僅包括節稅籌劃,節稅籌劃是納稅籌劃的一個方面。
(四)納稅籌劃內容誤區
節稅籌劃、稅負轉嫁和涉稅零風險屬于納稅籌劃的內容,這已是不爭的定論。但避稅籌劃屬不屬于納稅籌劃有很大的爭議。有相當多的人認為納稅籌劃不包括避稅籌劃,主要因為:
1.避稅籌劃以非違法為前提,而不是以合法為前提。避稅籌劃是以非違法的手段來達到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目的,它雖不違法,但也不合法,而是處于兩者之間,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逃稅,比較起來其風險較大,因此許多人將其不包括在納稅籌劃之列。
2.避稅籌劃與偷逃稅一樣危及國家稅法。避稅籌劃在相當程度上與偷逃稅一樣危及國家稅法,直接后果是將導致國家財政收入減少,間接后果是稅收制度有失公平。同時,許多國家都制定有反避稅措施。正是這些原因,大家認為避稅不被國家所認可,不被社會所認可,因此將其不包括在納稅籌劃之列。
(五)納稅籌劃作用誤區
一些人認為,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為企業帶來了直接和顯著的經濟利益,但向國家少繳了稅款,因而侵害了國家的利益。這種對納稅籌劃作用的曲解,不利于納稅籌劃的完善和發展。計劃經濟時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企業只須在政府派駐的稅收專管員直接輔導下申報納稅,甚至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混為一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逐步國際化、知識化、信息化,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同時,隨著我國稅收制度日趨完善,為了體現產業政策、充分發揮稅收杠桿對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職能,國家在已經頒布的稅收實體法中不同程度上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收差別待遇,即規定了不同經濟行為的稅種差別、稅率差別和優惠政策差別,這實質上也在引導企業按照國家的政策導向進行納稅籌劃。納稅籌劃并不是企業和國家對著干,納稅籌劃是國家和企業雙贏的事。
(六)納稅籌劃方法誤區
納稅籌劃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圍繞企業應納稅種進行納稅籌劃,另一種是圍繞企業經營環節和經營方式進行納稅籌劃。但現在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往往只片面強調前者而忽視后者。如果僅僅圍繞稅種進行籌劃,會使納稅人造成一種錯覺,即納稅籌劃只是稅種的運用而與企業經營無關,企業涉及到稅務問題,就找稅務機構、找熟人。這種錯覺不利于提高我國企業整體納稅籌劃意識。企業樹立納稅籌劃意識并把它融入到企業經營決策的全過程,這要比機械地學習和運用幾個具體籌劃方法重要得多。同時,如果僅僅圍繞稅種進行籌劃,稅收政策無法與企業本身的經營活動有機結合,往往會顧此失彼,使稅收政策游離于企業經營決策之外,從而無法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
(七)納稅籌劃認定誤區
納稅籌劃更多的是納稅人的籌劃管理行為,其方案的確定與具體的組織實施, 都由納稅人自己選擇,稅務機關并不介入其中。納稅籌劃方案及過程究竟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籌劃最終是否成功,是否能夠給納稅人帶來經濟上的利益,卻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納稅籌劃方法的認定。也就是說,納稅人所選擇的納稅籌劃方案是否是真正不違法,需要由稅務機關最終裁定。如果納稅人所選擇的方法在實質上違法了,那么,納稅人所進行的“納稅籌劃”不僅不能帶來任何稅收上的利益,相反,還可能會因為其實質上的違法而被稅務機關處罰,付出較大的甚至是相當沉重的代價。因此,有人認為“納稅籌劃就是和稅務部門兜圈子”,納稅籌劃成功,是企業運氣好,沒有被稅務部門逮著;納稅籌劃不成功,就是企業運氣不好,是稅務部門在有意為難企業,是稅務部門的認定責任。在這種誤區引導下,許多企業把納稅籌劃的重心放在與稅務部門拉關系上,托熟人、找后門、請客、送禮等,熟不知這一切一方面增加了企業的支出,同時還會承擔法律上的風險。
(八)納稅籌劃風險誤區
從當前我國納稅籌劃的實踐情況看,進行納稅籌劃的單位或個人在進行納稅籌劃過程中,都普遍地認為,只要進行納稅籌劃就可以減輕稅收負擔,增加稅收收益,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慮納稅籌劃的風險。實質上,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首先,納稅籌劃具有靈活性。納稅人選擇什么樣的納稅籌劃方案,如何實施納稅籌劃方案,那是非常靈活性的,它取決于不同籌劃人的主觀判斷,包括對稅收法規理解、對企業狀況的把握、對納稅籌劃條件的認識與判斷、對稅收政策變化趨勢的預測及企業發展的預測是否正確等方面。主觀判斷在任何情況下都有兩種可能:正確與錯誤。自然,納稅籌劃方案的選擇與實施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現兩種結果:成功與失敗。失敗的納稅籌劃對納稅人來說便是風險。其次,納稅籌劃具有條件性。條件性是納稅籌劃的另一個顯著特點。一切納稅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條件下選擇、確定并且實施的。納稅籌劃的條件至少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是納稅人自身的條件,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的素質、籌劃技術手段、籌劃時機的選擇和籌劃時間跨度的確定。如果企業的會計人員和納稅籌劃人員素質不高,遭受稅收處罰和籌劃方案選擇的風險就高。其二是外部客觀條件,即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與稅收政策等條件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納稅籌劃方案會因經濟活動和稅收政策的變化由原本的合理、合法變成不合理或違法。再次,納稅籌劃具有收益性。進行納稅籌劃需要支付籌劃費用,只有在籌劃收益大于籌劃費用的情況下,納稅籌劃才能說是成功的,否則就會發生經濟損失風險。最后,納稅籌劃成功與否最終取決于稅務部門的認定。納稅籌劃方案及過程究竟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籌劃最終能否成功,能否給納稅人帶來經濟上的利益,卻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納稅籌劃方法的認定。如果納稅人所選擇的方法不被稅務部門認可,納稅人除補繳稅款外,還得上繳滯納金、罰金等。
二、納稅籌劃誤區的指正
納稅籌劃誤區是人們對納稅籌劃的錯誤認識,這種錯誤認識的直接后果會導致企業錯誤行為的發生。所以,納稅籌劃誤區應該得到及時指正,使納稅籌劃實踐在正確的認識指導下進行。下面針對本文前述八方面誤區一一進行指正:
(一)正確認識納稅籌劃主體
納稅籌劃的主體應該是專門的納稅籌劃人員,既可以由企業培養,也可以聘請社會上的專業籌劃員,但不能由會計通過調整賬目來完成。納稅籌劃涉及籌資、投資、經營等各個方面,不僅對籌劃人員的專業知識要求高,需要籌劃人員精通稅法、會計、財務,而且還要求籌劃人員了解企業經營的全部,具有納稅籌劃的經驗和技巧。下面還有幾個方面籌劃內容會計做不到,只能由專職籌劃人員進行:
1. 每個納稅籌劃方案需要放到整體經營決策中加以考慮。首先,納稅企業內部不同產品、不同部門、不同稅種的稅收籌劃要相互銜接,不能顧此失彼。有些方案可能會使某些產品、某些部門、某些稅種的稅負減輕,但從總體上來說,可能會因為影響其他產品、其他部門、其他稅種的稅負變化而實際上使稅負加重。因此,納稅籌劃人員進行納稅籌劃,不能僅盯住個別產品、個別部門、個別稅種的稅負高低,更不能只盯著會計賬目,應精心籌劃,應著眼于整體稅負的輕重。其次,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應注意稅收和非稅收因素。納稅籌劃主要分析涉稅利益,但也不可忽視非稅利益,因為政治利益、環境利益等非稅利益對企業的影響也非常明顯。通常情況下,對涉稅利益和非稅利益都較大的稅收籌劃方案要多用、快用,這樣可以取得一舉兩得的效果。再次,在選擇納稅籌劃方案時,不能僅把眼光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考慮資金時間價值,把不同的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比較選擇。
2. 減少納稅人損失,增加納稅人經濟利益與納稅有關的業務安排都應當視為納稅籌劃。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對等的,納稅人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但同時也應當依法享受法定的權利。納稅籌劃的目的是增加稅收方面的利益。但是對納稅人來說,稅收方面的利益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減少或降低納稅方面的義務,二是增加稅收方面的權利,比如應該享受的減免稅等。因此,依法維護納稅權利也是納稅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
3. 籌劃方案的每個環節都應有可操作性。從廣義上講,納稅籌劃決策關系到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營銷、管理等所有活動,具有整體影響作用;從狹義上講,納稅籌劃決策可以只具體到某一個產品、某一個稅種及某一項政策的合理運用。納稅籌劃要注意把握宏觀,著眼微觀,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應該認真研究分析,因此,不管是新建企業還是老企業進行產品的生產、開發,都可以及早著手,盡可能把納稅籌劃決策列入企業總籌劃的重要內容之中。
(二)正確認識納稅籌劃目標
納稅籌劃的最終目標應該是企業價值最大化。應當承認,納稅籌劃是納稅人進行財務管理的手段,其最終目標應當與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即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不考慮減輕稅負應該說是不現實的,但稅負降低只是相對的概念。首先,它要服從于納稅人的整體利益和長期戰略目標,如果稅負降低影響了納稅人的整體利益和長期戰略目標,那就不能追求最低稅負;其次,當稅負降低影響了企業稅后利益最大化,稅負降低就要讓位于稅后利益最大化,如有的籌劃方案雖然可以節省不少稅款,但是卻增加了很多非稅支出,如企業注冊費、機構設置費、運費、政府規費,結果會造成稅后利益減少;最后,當稅后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發生沖突時,稅后利益最大化就要滿足企業價值最大化。企業有些財務政策盡管能節稅,但影響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實現,我們不能采用;而有些財務政策盡管不能節稅,但有助于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就必須采用。因此,納稅籌劃實質是經濟主體為達到企業價值最大化,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自己的納稅事務進行的系統安排。企業價值最大化是從企業的整體和長遠來看,而不僅是某個稅種或眼前的一筆業務。如果納稅人從事經濟活動的最終目標僅定位在少繳稅款上,那么該納稅人最好不從事任何經濟活動,因為只有這樣其應負擔的稅款數額才會最少,甚至沒有。可見,不能完全以節稅額為標準進行決策,而必須關注財務管理目標。
(三)正確認識納稅籌劃概念
1.納稅籌劃不等于避稅籌劃。避稅籌劃分默認合法避稅籌劃和不合法避稅籌劃,而納稅籌劃只包括默認合法避稅籌劃。默認合法避稅籌劃主要內容有:利用稅法的選擇性條款進行避稅;利用稅法的伸縮性條款進行避稅;利用稅法中的一些不明確條款進行避稅;利用稅法中一些矛盾性條款進行避稅。默認合法避稅籌劃的最基本的特征是符合稅法或者不違反稅法,這是區別于偷、逃、欠、抗、騙稅的關鍵。不合法避稅籌劃主要是在“度”把握上做得過火,或者很明顯就是在鉆法律的空子,或者理解本身存在錯誤。
2.納稅籌劃不等于節稅籌劃。雖然納稅籌劃的結果也會形成納稅人稅收成本的節約,獲得減少稅負的稅收利益,但這只是納稅籌劃的一個方面。就另一個方面來說,納稅籌劃不是單純為了節稅,還包括履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另外納稅的具體籌劃往往要通過稅法之外的因素來實現,如通過調整合同條款內容進行籌劃,通過企業的分立與合并進行籌劃,通過設立不同形式的從屬機構進行籌劃,通過某些政府職能部門的認定,獲得高新企業稱號進行籌劃等。有的時候,出于納稅人整體利益的需要,甚至會籌劃某一稅負的增加,但這一籌劃的結果卻會使得納稅人整體利益的最終增加。因此,納稅籌劃并不僅僅是節稅籌劃。
納稅籌劃既不等于避稅籌劃,更不等于節稅籌劃,那么到底納稅籌劃是什么呢?本人認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或其人在合法或不違法的前提下,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自覺運用稅法、財務、會計等綜合知識,對企業涉稅活動進行的合理安排。
(四)正確認識納稅籌劃內容
對于避稅屬不屬于納稅籌劃,世界各國的法律界定存在較大分歧。有的國家認為,避稅屬于納稅籌劃,因為納稅人應根據稅法要求負擔其法定的納稅義務,如果稅法沒有要求,例如稅法的漏洞和空白,納稅人可以不交稅。有的國家則把避稅分為正當避稅和不正當避稅兩種,將其中的正當避稅稱之為納稅籌劃,在法律上不予反對。我國對避稅的概念在法律上未作表述,只散見于稅收的政策文件和人們的理論研討文章之中,普遍的看法是反對非法避稅(不正當避稅)和默認合法避稅(正當避稅)。本人認為,避稅從形式上來說都是非違法的,區別在于避稅的內容是否實質性違法了,如果其內容實質性違法了,而且非常不合理,仍屬于非法避稅,或不正當避稅;如果其內容實質性沒有違法,既使找不到合法的依據,也屬于默認合法避稅,或正當避稅,也叫合理避稅。
(五)正確認識納稅籌劃積極作用
納稅人應該認識到,目前納稅籌劃是陽光下的事業,對國家、對企業都有許多好處,企業應該充分重視,精心籌劃。第一,納稅籌劃有助于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實施。納稅人通過納稅籌劃把國家的各項經濟政策落實在納稅人的具體投資、經營業務中,從而使包括稅收政策在內的各項國家經濟政策得到有效的貫徹和執行。第二,納稅籌劃有利于稅收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納稅籌劃,尤其其中的避稅籌劃,是針對稅法、稅制制定和執行中的漏洞、空白、交叉、模糊、矛盾進行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政府的財政收入,與政府的立法意圖相違背。隨著納稅人納稅籌劃意識的不斷增強和納稅籌劃水平的不斷提高,勢必要求稅收政策和稅收法規的制定者進一步完善現行稅收法制,改進稅收征收管理措施,提高征收管理水平。第三,從長遠來說,納稅籌劃有利于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納稅人的納稅籌劃在一定程度上受國家經濟政策的指引和調控,這有利于國家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減輕了稅收負擔或增加了企業盈利,這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也起到了涵養稅源的作用,有利于長遠的經濟發展和國家稅收收入的增加。第四,納稅籌劃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經營管理水平。企業要進行納稅籌劃,必然要建立健全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規范企業經營管理,從而促使納稅人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第五,納稅籌劃有利于增強納稅人的法制觀念,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由于納稅籌劃必須在符合法律規范的范疇內或不違法的情況下進行,因而要求納稅人有較強的法制意識。而納稅人如果要提高納稅籌劃的經濟效益,也要更進一步研究和熟練掌握稅法。這在無形中培養和增強了納稅人的法制觀念,提高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減少偷、漏稅現象的發生。
(六)正確認識納稅籌劃方法
納稅籌劃關系到企業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營銷、管理等所有活動,具有整體影響作用。因此,納稅籌劃不僅需要對稅種進行籌劃,還需要對企業從創立、融資、投資、采購、內部核算、銷售、到產權重組的一系列環節進行納稅籌劃。在納稅籌劃方法上,一方面應該注意把握宏觀,著眼微觀,不管大小,只要有理,都應該認真研究分析;另一方面不管是新建企業還是老企業進行產品的生產、開發,都應該及早著手,盡可能把納稅籌劃決策列入企業總籌劃的重要內容之中。總之,進行納稅籌劃對企業經營來說,肯定是大有裨益的,可以說只要用心去做,籌劃得當,任何企業都可以從中獲益。
(七)正確認識納稅籌劃認定
納稅籌劃方案能否成功最終取決于稅務部門的認定,這是不爭的事實。但稅務部門的認定依據的是稅法,不是稅務人員隨心所欲進行的。實際上納稅籌劃的成功,更多的是納稅人對稅收優惠政策的準確把握、稅法中漏洞或缺陷存在的深入研究以及可選擇性會計政策的靈活運用,而不是和稅務部門兜圈子的結果。納稅籌劃不成功,責任在籌劃人、在企業,并不是稅務部門的認定責任。實務中,沒有哪個企業納稅籌劃明顯正確的情況下,稅務部門將其認定為錯誤,即使有這種情況,企業也會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更正這種錯誤。有時,納稅籌劃方案沒有得到稅務部門的認可,納稅人便想方設法托熟人、找關系與稅務機關“溝通”,最后蒙混過關,這只是社會暫時的不正常的現象,隨著法制的日趨健全和執法人員素質的提高,這些不正常的現象最終會消失。企業有必要充分了解稅務機關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與稅務機關勾通,消除彼此在稅收政策上的理解偏差,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
(八)正確認識納稅籌劃風險
納稅籌劃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必須充分認識到,一方面應盡可能地規避風險,在無法規避的情況下,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強風險的管理,絕不能忽視風險,不重視風險。納稅籌劃本質上是一種合法或不違法行為,理論上本不存在違法可能性。問題是,理論與實踐畢竟存在一定距離,實踐中卻存在納稅籌劃違法的可能性。為了防止此種現象發生,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時在主觀上必須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嚴格按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首先,納稅人的納稅籌劃要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征納關系是稅收的基本關系,稅收法律是規范征納雙方關系的共同準繩,納稅人有義務依法納稅,也有權利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其次,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國家財務會計法規是對納稅人財務會計行為的規范,國家經濟法規是對納稅人經濟行為的約束。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若違反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其他經濟法規,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信息或作出違背國家立法意圖的經濟行為,必然受到譴責和法律的處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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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對其應稅行為的事前、事中進行合理籌措和安排,盡可能減少納稅的行為或者推遲納稅時間而取得稅后利益最大化的經濟行為。這種經濟活動具有明顯特征:其一是超前性,即納稅籌劃應當在事先進行,一旦業務發生,納稅義務已經形成,便已沒有籌劃的空間;其二是預期性,即納稅籌劃應在對未來發生的事項所作預測的基礎上進行規劃;其三是全局性,即納稅籌劃方案的選擇可能影響到納稅人最終的整體決策,而且由于其復雜性,往往需要多個部門合作完成;其四是成本性,即納稅籌劃需要付出資金成本、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成本與回報的比值決定著籌劃方案的優劣;其五是專業性,即納稅籌劃具有很強的專業要求,最好由專業機構、專業人士完成。
納稅籌劃作為一項特殊的專業性經濟活動,必須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則:合法性原則,即納稅籌劃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進行,這也是納稅籌劃與偷稅、漏稅、抗稅、騙稅等違法行為最本質的區別;利益最大化原則,納稅人之所以進行納稅籌劃,根本目的就是追求個人或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失去這一原動力,納稅籌劃也就失去了活力之源;可操作性原則,再成功的籌劃方案也必須能夠進行現實操作,否則只是一紙空文。而且在不同籌劃方案同時備選時,越便于操作的方案越容易被納稅人選擇。
納稅人在進行籌劃的時候,除了要遵循基本原則之外,還必須注意防范因此可能導致的各種風險,以保證自身的安全。
風險之一:思想認識的風險。納稅籌劃必須在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完成,絕非不擇手段的偷稅、漏稅。納稅人如果對此認識不足,就很容易使其籌劃行為偏離正常的軌道,滑入偷稅漏稅的深淵。
風險之二:目標錯誤的風險。納稅人對于其籌劃目標的選擇,直接影響其籌劃的成果,并帶來一定的風險。納稅籌劃的正確目標是實現納稅人的整體利益最大化,并非單純地降低稅負。納稅人如果僅以降低稅負為唯一目標,則很可能出現稅負下降但企業整體利益亦因此而受損的短期效應,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需要。
風險之三:法規認識的風險。各種稅收法規是納稅人進行一切籌劃的根本準繩,我國屬于成文法系國家,各種稅收法規眾多,納稅人如果對相關的稅收法律法規不夠熟悉或者在理解、把握方面有所偏差,則很可能使納稅人在無意之中觸犯法律。
風險之四:法規變動的風險。隨著經濟發展速度不斷加快,我國的稅收法規也隨之不斷地進行著調整和完善,由于納稅人對于國家法律的未來變動和發展很難預期,而納稅人在進行籌劃時一般都是根據現行的稅收法律所制定的,并且納稅籌劃方案的時間跨度也往往較長,這就為納稅籌劃的最終成果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
風險之五:經濟變動的風險。我國很多的稅收優惠政策往往都是針對于符合某些特定條件的納稅人所制定的,因此納稅人如果為了獲得某些稅收利益而選擇這些特定條件時,都會對其自身產生一定的約束,從而影響納稅人經營的靈活性,一旦市場環境等外部經濟條件發生變動,就可能導致納稅籌劃的失敗。
風險之六:執法認定的風險。無論納稅人如何進行納稅籌劃,其能否最終實現必然要取決于稅務執法部門的認可。而我國目前很多稅收法律規定得都比較粗放,導致稅務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征納雙方很可能因為對某一納稅籌劃方案的認定產生分歧,從而導致納稅籌劃風險的產生。
由此可見,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時產生的風險足以抵消納稅籌劃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因此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納稅人必須盡力防范風險的發生,納稅人可以考慮采取以下措施:
措施之一:樹立風險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納稅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因此納稅人應當正視其存在的可能性,不能以為納稅籌劃方案是經過專業人士擬定的,就喪失對風險的警惕性。在保持高度警惕性的同時,納稅人還應當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一套科學而快捷的納稅籌劃預警系統,這樣在納稅籌劃實施時,一旦出現風險就可以及時向納稅人發出警告。
措施之二:加強成本效益分析,確保成本費用最低。納稅人應當對納稅籌劃的各種成本進行深入分析,剔除不必要的費用支出,爭取在實現籌劃目標的前提下將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線上。不過納稅人在進行成本控制之時,要注意對其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除了可視的直接成本之外,不要忽視各種間接成本和隱性成本。
措施之三:堅持依法籌劃,切莫輕易逾越雷池。合法或者至少不違法,這是納稅籌劃的根本前提,因此納稅人一定要對我國現行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進行充分而全面的了解,籌劃方案力爭符合國家的稅收政策的發展導向或調整意圖,以求更有效地降低籌劃風險。
措施之四:確認籌劃目標準確合理,實現利益最大化。納稅籌劃的終極目標是利益最大化,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之時應注意避免短期行為,力爭從長遠發展考慮,與納稅人的整體經營戰略相結合,以實現納稅人整體發展的需要。
全面風險管理概念框架體系
(一)全面風險管理概念
1955年,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的施耐德教授首次提出了“風險管理”的概念。多年來,人們在風險管理實踐中也逐漸認識到,企業內部不同部門或不同業務的風險,有的相互疊加放大,有的相互抵消減少。因此,企業不能僅僅從某項業務、某個部門的角度考慮風險,必須根據風險組合的觀點,貫穿企業整體的管理風險。
2004年4月美國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在《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的基礎上,結合《薩班斯一奧克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在報告方面的要求,同時吸收各方面風險管理研究成果,頒布了《企業風險管理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簡稱ERM)旨在為各國的企業風險管理提供一個統一術語與概念體系的全面的應用指南。
COSO定義的企業風險管理是指企業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受企業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的影響,應用于企業的戰略制定及各個方面,旨在確定影響企業的潛在重大事件,將企業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內,從而為實現企業的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二)全面風險管理框架
COSO-ERM是個三維立體的框架體系。這種多維立體的表現形式,有助于全面深入地理解風險管理對象,分析解決其中存在的復雜問題。
第一維度是(上面維度)目標體系,包括四類目標:戰略目標,即高層次目標,與使命相關聯并支撐使命;經營目標,高效率地利用資源;報告目標,報告的可靠性;合規目標,符合法律和法規。第二個維度(正面維度)是管理要素: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控八個要素。第三個維度(側面維度)是主體單元,包括集團、部門、業務單元、分支機構四個層面。
納稅籌劃風險類型及其來源
企業在運用稅收政策開展納稅籌劃的過程中,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而且這種風險可能會伴隨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所謂納稅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開展納稅籌劃活動時,由于受到難以預料或控制的各種因素影響,導致失敗而在籌劃后發生各種損失的可能性。
納稅籌劃風險主要來源于兩方面,即外部因素產生的風險與內部因素產生的風險。外部風險包括稅收政策選擇風險、經濟環境變化風險、稅收政策變化風險、稅收扭曲投資風險、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風險和稅務行政執法偏差風險等;內部風險包括預期經營活動變化風險、籌劃控制風險、籌劃信息不對稱風險、籌劃溝通誤差風險、籌劃心理風險、籌劃信譽誠信風險、會計核算和稅務管理風險等。不論何種風險,如不采取相應地風險管理措施,就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和其他相關損失。
基于全面風險管理的納稅籌劃風險控制要素
由于各種納稅籌劃行為貫穿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不可能孤立應對納稅籌劃風險,對其風險治理也應納入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框架。COSO的ERM對我們治理納稅籌劃風險具有很好地借鑒作用,考慮到治理納稅籌劃風險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工作,企業可以依據ERM正面維度的八要素治理籌劃風險。
(一)內部環境要素
納稅籌劃的內部環境是指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自身所具備的各種條件,包括企業類型、注冊地、投資項目、經營范圍、治理結構、優惠政策、風險意識、籌劃人員的道德和勝任能力、公司文化、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水平等。內部環境是其他所有風險管理要素的基礎,為其他要素提供規則和結構。內部環境決定納稅籌劃的基礎是否牢靠,是對納稅籌劃風險的事前防范。例如,樹立正確的納稅意識和納稅籌劃風險意識,建立健全企業稅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監督程序,加強對籌劃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提高籌劃人員的專業素質、籌劃技能和職業道德水平,都是改善內部環境,降低籌劃風險的對策。
(二)目標設定要素
納稅籌劃必須先有明確科學的目標,企業才能識別影響目標實現的潛在事項。企業風險管理確保管理當局采取恰當的程序去設定目標,并保證選定的目標支持主體的使命并與其相銜接,以及與它的風險容量相適應。納稅籌劃終極的目標應當與企業理財目標――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相一致,即通過對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事先安排,充分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和涉稅風險,在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實現涉稅零風險狀態下的企業價值最大化。將實現涉稅零風險作為實現納稅籌劃目標的基礎,這也是對事前籌劃風險的防范。
(三)事項識別要素
企業必須能夠識別可能對納稅籌劃產生影響(包括有利影響和不利影響)的各種潛在事項,包括表示風險的事項和表示收益的事項。納稅籌劃是對涉稅事項的預先安排,各種籌劃方案必須考慮相關稅法的適用性,要識別不符合稅法立法精神和政策導向的事項。另外,還要考慮稅法變化對涉稅事項的影響,識別這些變化是否會影響企業納稅籌劃方案的施行和效果。例如,《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文件中加強了對企業避稅的防范和打擊力度,造成一些諸如轉讓定價籌劃方案失去了合法性基礎,籌劃風險加大。這就要求企業及時熟悉反避稅政策及其相關涉稅事項,適時調整籌劃事項,這是對籌劃風險的事中防范。
(四)風險評估要素
對于識別出的籌劃風險應進行評估分析,以便確定防范對策。由于納稅籌劃經常是在稅法規定性的邊緣操作,這必然蘊含著較大的風險,企業應盡可能找到風險因素影響目標的方式,因此對風險的評估是防范的前提,風險評估可以采用定性與定量的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對于可能影響納稅籌劃收益的風險事項進行分析,利用專家打分法、蒙特卡羅模擬法、概率分布的疊加模型、隨機網絡法、風險影響圖分析法、風險當量法等方法研究籌劃風險的性質和大小,評估其影響程度,這也是對籌劃風險的事中防范。
(五)風險應對要素
企業對識別及評價的籌劃風險的應對措施,包括回避風險、接受風險、分散風險和轉嫁風險。企業應該選擇相應措施使風險與納稅籌劃的風險容限和風險可容忍量相適應,即指納稅籌劃風險給企業所帶來的損失應與其預先取得的節稅收益相配比,處于可控之中。例如,對于高風險低收益的籌劃事項應該回避風險,不予采籌劃方案。又如,企業通過借助注冊稅務師等稅務中介實施籌劃,可以將籌劃風險轉嫁給中介機構。
(六)控制活動要素
控制活動是幫助保證風險反應方案得到正確執行的相關政策和程序。企業應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納稅籌劃風險控制程序,才能確保其所選擇的風險應對策略得以有效實施。控制活動是貫穿納稅籌劃全過程的一系列程序和方法。企業針對已經識別和發生的影響籌劃方案的涉稅事項進行后,通過風險評估,制定應對策略,并組織籌劃人員及時調整籌劃目標及具體任務,使所有籌劃人員都能及時執行新的籌劃方案,從而降低籌劃操作風險。
(七)信息與溝通要素
企業實施納稅籌劃的全過程都需要借助各種信息來識別、評估和應對籌劃風險。有效、大量的信息是制定各種籌劃方案的基礎,而良好的溝通包括信息的向下、平行和向上及時和有效的傳遞。從系統論的角度看,納稅籌劃項目初始就要求籌劃人員依據掌握的相關信息,制定籌劃目標和各種可選擇方案,識別影響籌劃風險的涉稅事項因素,及時傳遞給項目負責人,以確定風險應對策略,并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調整納稅籌劃方案,再將控制信息傳遞給下面的執行人員,執行人員再進一步反饋及傳遞相應信息,降低籌劃信息不對稱風險和溝通誤差風險。另一方面,增加企業與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越可能獲得更多信息,企業納稅籌劃方案也越可能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以確保企業所進行的稅收籌劃行為合理合法,降低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風險和稅務行政執法風險。
(八)監控要素
企業風險管理監控是指評估風險管理要素的內容和運行以及一段時期的執行質量的一個過程。企業治理層必須對納稅籌劃風險管理進行監控,即進行監督、控制和指導。這種方式能夠動態地反映風險管理狀況,并使之根據涉稅事項的實際變化而調整。監控方式包括持續監控和個別評估,由于大多數長期納稅籌劃方案對企業的財務情況影響是長期,加強監控有助于納稅籌劃在企業整體戰略框架下進行,在一定程度上把納稅籌劃風險降低在可控范圍內。監控還可以改善籌劃內部環境,促進控制活動的有序進行,糾正風險管理過程中的偏差。另外,實施人力資源監控,如對籌劃人員進行指導,有助于提高籌劃人員的整體素質,降低籌劃人員的操作風險和心理風險。
基于全面風險管理的納稅籌劃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納稅籌劃存在的各種風險,基于全面風險管理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防范:
企業內從領導到財務人員都必須樹立正確的納稅意識和風險意識,在依法納稅的前提下開展籌劃。
針對納稅籌劃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建立籌劃預警及防范機制,在籌劃前要對風險較大的方案反復論證,綜合考慮各種涉稅因素后慎重選擇實施方案。在籌劃事中、事后建立相關稅務籌劃風險評估機制,在籌劃實施過程中對籌劃方案進行全程化監控,密切關注相關稅收政策等環境的變化,針對出現的新情況及時調整或變化籌劃方案。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監督機制,加強籌劃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培訓,保持高尚的職業操守和謹慎、合理的職業判斷能力。
貫徹全面風險管理原則。對于風險較大的籌劃項目要采取謹慎的態度,按照收益與風險配比原則,在考慮風險是否可以化解或轉嫁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開展籌劃,同時還必須考慮因稅務籌劃引致的各種涉稅成本,包括顯性和隱性成本,只有綜合籌劃成本在可接受范圍內時開展稅務籌劃才有效率。
企業要正確認識稅務籌劃的作用,適當地降低對稅務籌劃的心理期望,以減輕稅務籌劃人員的心理負擔和工作壓力,降低稅務籌劃的心理風險。
借助外部稅務中介機構及稅務專家。企業應該主動委托有相關稅務籌劃經驗和知名度的稅務中介機構如稅務師事務所,接受稅務籌劃服務,聘請注冊稅務師作為企業的稅務顧問,借助他們在專業、技術、經驗、信息等方面的優勢幫助企業完成稅務籌劃,這樣不僅可以事半功倍,也可將企業的有關籌劃風險轉嫁給稅務中介機構。
總之,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管理是一個全面、動態和系統的過程,如風險評估促使風險應對,進而影響到控制活動,有可能需要重新考慮信息與溝通,或者是企業的整個監督活動。納稅籌劃風險管理就是通過各要素有效地發揮其功能,幫助企業抓住籌劃機遇,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促進企業納稅籌劃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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