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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R735.35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3-9701(2014)28-0012-03
家族性結腸息肉(familial polyposiscol,FAP)傳統的手術方法是全大腸切除、永久性回腸人工,該方法切除徹底,但永久性回腸造口給患者生活造成不便。其他保肛手術如全結腸切除、回腸直腸吻合術;全結腸切除、回腸儲袋肛管吻合術等常治療不徹底,創傷大、疼痛重、住院時間長、并發癥多。近1年來我們采用腹腔鏡下全結直腸切除,并采用腹腔鏡下經內外括約肌間切除部分內括約肌方法為7例家族性結腸息肉病進行手術治療,現報道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取我院結直腸外科2012年3月~2013年12月共7例FAP患者,其中男 4例,女 3例,年齡 24~48歲。所有病例術前纖維結腸鏡檢查發現結直腸布滿大小不等息肉,大者直徑約3.0 cm,小者直徑約 0.1 cm,息肉數100枚以上,符合家族性腺瘤肉病診斷標準。所有病例尚未發現息肉惡變,均行腹腔鏡下全結直腸切除、回腸S型儲袋肛管吻合術。直腸分離應用腹腔鏡下經內外括約肌間切除部分內括約肌技術、直腸閉合,切斷是在齒狀線水平。
1.2 手術方法
采用全麻,頭低足高截石位 ,建立CO2人工氣腹 于右腹直肌外緣髂前上棘水平建立12 mm主操作孔,右腹直肌外緣平臍水平、左下腹建立2個5 mm輔助孔,左上腹建立一個10 mm輔助孔。乙狀結腸與盆底腹膜交界處切開盆底腹膜,分離Toldt筋膜間隙,于腸系膜下神經叢平面上方切斷結扎腸系膜下動脈;高位切斷并結扎腸系膜下靜脈,繼續分離Toldt筋膜間隙,向上到胰腺下緣,于Toldt筋膜平面將降結腸、乙狀結腸系膜自內向外完整掀起;切開乙狀結腸系膜左外葉、向上切開側腹膜到脾曲,將乙狀結腸自側腹壁分開。直腸的分離:采用隧道式分離方法,先游離直腸后間隙,再分離直腸前壁及兩側,直腸分離至肛提肌裂孔水平時,于此處(直腸系膜附著點)切除直腸系膜及Hiatal韌帶,并于此處進入括約肌間隙,并經內外括約肌間繼續向直腸遠端游離,分離達齒線水平時可發現環形包繞直腸壁外團塊狀靜脈,即痔核,即完成分離。經主操作孔置入切割閉合縫合器完成直腸的切斷與閉合。改頭高腳低,胃網膜弓外打開胃結腸韌帶進入小網膜囊,游離脾曲。斷扎中結腸動靜脈、切除橫結腸系膜,解剖并斷扎右結腸動靜脈、回結腸動靜脈,切除右半結腸系膜,游離肝曲,切開側腹膜及回盲部,將全大腸徹底游離。下腹取一約3 cm橫切口,保護切口取出病灶,制作回腸S型儲袋,置入抵釘座,縫合腹部切口,重建氣腹,用吻合器行回腸、肛管吻合。所有病例均行保護性回腸造口。
2 結果
本組例患者均順利完成腹腔鏡下結直腸切除,術后吻合口離肛緣平均1.8~3.2 cm,肛管無息肉殘留,術中出血30~150 mL,手術時間3.5~5 h。術后持續胃腸減壓24 h,腸蠕動恢復時間為17~30 h,術后24~48 h開始飲食。術后6 d拔除導尿管,術后住院7~10 d,平均9 d。術后6周行回腸造口還納, 7例均隨訪至2013年12月,排便次數平均3~8次/d,無漏便和漏氣,手術后短期內排便次數較多,隨著時間推移,術后一年控便功能有明顯改善。男性患者無困難及障礙,排尿功能正常。
3 討論
治療FAP的常用術式有三種:①全結腸切除+回腸直腸吻合術;②全結直腸切除+回腸儲袋肛管吻合術;③全結直腸切除+永久性回腸造口術。一般而言,全結直腸切除+回腸儲袋肛管吻合術較常用,其治療效果徹底; 對于病變位置低,不適合行吻合,其他術式失敗的患者,則行全結直腸切除 +永久性回腸造口術; 第一種術式由于保留較多直腸,殘余直腸容易復發及癌變, 第三種術式由于切除徹底,治療效果良好,但永久性回腸造口給患者生活造成很多不便。第二種術式由于是在直腸環上方切斷直腸,故保留了齒狀線到外科肛管之間的1.5 cm 左右直腸黏膜,因而手術的根治性稍有欠缺,此1.5 cm 直腸黏膜仍有病變復發與癌變的可能,患者需終身定期檢查[1]。
經內外括約肌間切除部分內括約肌技術的切除線是在齒狀線水平,殘留的肛管已無直腸黏膜,保證了治療的徹底性,避免殘余直腸的復發和惡變。所謂ISR,是指無論用開腹或腹腔鏡先經盆腔途徑完成TME,再經途徑完成ISR,即在齒線上切除部分內括約肌,或腫瘤側部分齒線下內括約肌或全部內括約肌手術。但是按傳統經會陰途徑行括約 肌間超低位直腸前切除術(intersphincteric resection,ISR)須在會分離行結肛手工縫合,費時費力,2010年池畔教授等[2]在國內報告直接腹腔鏡下經盆腔途徑行ISR用于治療早期直腸癌(T1N0M0與T2N0M0),取得良好效果。我們嘗試將這種技術用于FAP患者。
3.1 適應證
FAP患者須切除全部直腸黏膜,這樣直腸切斷處需在齒狀線水平,才能保證切除全部直腸黏膜,這就要求我們要分離內外括約肌間隙,切除部分內外括約肌。ISR手術指征主要適用于T1~T2期,無直腸周圍淋巴結轉移及遠處轉移、腫瘤分化好、括約肌功能良好的患者。而FAP患者大多在50歲前發病,括約肌功能良好,本組病例直腸均無惡變,可以應用ISR技術進行治療。
3.2 手術技巧
術者要熟練掌握直腸的解剖層面,有豐富的腹腔鏡下超低位直腸前切除的經驗,才可完成腹腔鏡下ISR。直腸末端系膜附著于肛提肌裂孔邊緣,所以直腸要分離到肛提肌裂孔,于此處切除直腸系膜和Hiatal韌帶并進入內外括約肌間隙,進入括約肌間隙后用吸引器順著直腸縱肌表面向下分離,這是ISR手術的關鍵點,見圖1、2。分離過程要保證視野清晰,避免出血,在正確層面走行,避免損傷直腸或恥骨直腸肌,造成術后吻合口漏及排便障礙。本文7例病例均采用回腸S儲袋,特別是對于系膜較短、肥厚的患者,S型儲袋能保證回腸能無張力送到盆腔與肛管吻合。
3.3 并發癥
文獻報告 ISR術后吻合口漏發生率為10.5%(0%~4%)[5]。本組7例全部行回腸預防性造口,術后無吻合口瘺發生。由于神經全程保護,本組病例均無困難及障礙,我們體會是腹腔鏡手術中可借助視野放大作用及腹腔鏡器械在狹小空間的操作優勢,手術路徑循自然間隙走行,可清楚辨認盆腔自主神經,從而減少對盆腔自主神經的干擾與損傷。
3.4 排便功能
文獻報道隨著時間的推移功能能逐漸得到改善,多數對 ISR 研究認為患者術后的節制功能影響不大, 排便功能滿意度在 57%~82%[3-5],有行儲袋吻合者,功能優于直接吻合者,內括約肌部分切除功能明顯優于內括約肌完全切除與次全切除,本組病例均為齒線上的內括約肌部分切除,且全部行回腸儲袋、回腸預防性造口,故造口還納后患者對排便功能基本滿意。
綜上,采用腹腔鏡下全結直腸切除、回腸S型儲袋肛管吻合,具有腹壁切口小、創傷小、疼痛輕、住院時間短和胃腸恢復快等優點,而且避免人工的痛苦[6-9]。本組選擇的病例全部為直腸尚未癌變的FAP患者,而且直腸是在齒狀線處切斷,齒狀線下肛管已無直腸黏膜,故根治性好,不會導致腫瘤的局部復發[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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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47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3)01-0022-02
一 引言
近年來,我國許多高校相繼推行了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一些高校的辦學規模擴大,辦學形式也趨于多樣化,這都給排課工作在量和質雙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戰。排課是高校教學教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其工作質量的優劣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學校教學秩序的穩定,在一定程度上廣泛影響著課堂的教學效果,以及高校相關辦學資源的利用效益。隨著信息化的發展,高校開始運用教務管理軟件進行課表編排工作,然而,多年的實踐經驗表明,排課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各高校的情況都不同,要靠一個算法或一套軟件排出高質量的課表是不可能的。于是,各高校近年來又開始走軟件輔助編排與經驗主義相結合的道路。
二 課表編排中的常見問題及對策
1.跨校區上課問題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高校完成了多校合并歷程,合并后高校進行了資源重組、學科優化,隨著學校規模擴大,有些高校又建了新校區,很多高校都存在多校區問題,有的校區之間甚至距離很遠。石河子大學目前就有中區、南區、北區、東區和五家渠校區五個校區。為了體現“以人為本,一切為了學生”的宗旨,我們在課表編排時,先盡量滿足學生的需求,盡量避免學生課間因上課地點變更長距離的跑動,然后盡量滿足老師的需求,縮短老師因上課地點變更的跑動距離。然而,由于師資或教學資源的約束,一些跨校區上課的情況還是在所難免,尤其是我校地處西部,冬天漫長而又寒冷,考慮到廣大師生的安全,避免耽誤上課,學校充分研究教學規律、借鑒兄弟高校的做法,提出了大課間的解決方案:即把原來的一小節課50分鐘壓縮為了45分鐘,兩大節課課間改為30分鐘,這樣既提高了上課效率,又提高了課表滿意度。
2.師資不足及課表穩定性的問題
由于擴招和教師外出進修、學術交流等因素,高校部分專業某學期就會出現師資不足的問題,如果缺乏合理的計劃安排,到時候就會出現調課多的現象,從而影響教學進度、教學質量,甚至會影響人才培養的質量。石河子大學目前還鼓勵小班上課,個別課程師資緊張,一個教師一學期要帶十幾個教學班,這時若再有教師外出,課程的安排就會出現問題,要么其他教師臨時代上,要么讓任務很重的教師再加新的擔子。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我們先是采用學期全學程教學任務計劃表(主要包含以下字段:課程或環節代碼及名稱,總學時或總周數,學時分布,任課教師,周學時安排),讓學院、系部、教研室、課程組、教師有個大概的計劃,在不違反教學規律的情況下,盡量滿足教師的需求,這樣課表相對比較平穩,也有利于督導,同時也便于后期的工作量核算;鼓勵小班上課,相當于增加了教師的工作量,我們在落實教學任務的時候,進行公共課交叉落實,專業課按順序落實,以便給行政班級留出更多的時間進行合班上課。對于調課,我校采用領導逐層審批制度(教研室學院教務處),嚴格控制調課率,發現隨意調課后則追記為教學事故。執行此方案后,我校調課率比以前同期降低了50%左右。
3.人才培養方案的問題
隨著招生規模的擴大,很多高校新開了不少專業,由于是新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就是摸著石頭過河,這些新開專業普遍存在必修課較多、選修課較少、學生課程多、自由時間少等情況。我校根據實踐經驗,發現舊的人才培養方案存在著上述不足,結合市場需求,制訂了新的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多開課,壓縮課時,開短課程,精講課程,多開選修課。開拓學生的視野,把大部分時間還給學生,讓學生多自學、多實踐。為適應新的人才培養方案,我校課表編排工作人員借鑒其他高校四學期制的做法,摸索出上半學期—下半學期的排課方法。即:學時多的課程全學期上,短課程半學期上完,根據專業特點、課程性質,把這些短課程均勻地分布在上下半學期,或者根據專業需要全部安排到某一個半學期,另一個半學期學生集中實踐。這樣老師也可以合理地安排好自己的教學和科研時間。
4.英語分級教學、體育選項選課上課問題
多年來,大學英語的分級教學和體育選項上課越來越受到學術界和廣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視。然而,隨著教學研究和實踐的深入,問題和困難也不斷顯現。其中大學英語分級和體育分選項上課與排課之間矛盾最為突出。我校新生入學后英語即展開分級教學,體育選項更是多達10項。為了給其他課程讓出盡量多的時間,我校采用了分組分級法進行這兩類課程的課表編排,排課前,把這兩門課程的負責老師召集到一起,根據教學規律,進行統一調度、協調,避免沖突,并且優先排這兩類課程。考慮到理工科的學生實驗比較多且多是每次3~4學時,下午盡量不安排體育與英語課,以便學生有充足的時間做實驗。
5.公共選修課、輔修、二學位及藝術類小課課表的問題
由于傳統觀念的影響,大家覺得公共選修課不重要,就是混學分,所以不少學生不好好學,老師也不好好教。為了改變這種傳統觀念,我校除了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課程過程管理之外,在排課時,一改原來公共選修課全排到晚上的做法,重視選修課,采用交叉排法,淡化選修課的概念。例如:我校把周三的7~8節、周五7~8節等時間設置為公共課選修課時間,同時周三的晚上、周五的晚上也允許安排必修課。我校藝術類小課采用一對N(N通常為1~8)的方式上課,課頭特別多,時間點不夠,以前都是手工排,比較混亂,調整也困難。目前,結合教師意愿,我們采用了一種變通的方法,即在課表中設置11~12節,排在11~12節的小課中午上,提高了課表的精準度。另外為方便管理,我們把輔修和二學位的課表統一放到周末,避免了課表雜亂,提高了管理效率。
6.節假日的問題
我校地處少數民族集中地區,針對節假日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現行政策是古爾邦節和肉孜節民族生和漢族生統一休息),且要精確化排課的需求,我們的做法是:空排法,具體示例如下:若五一勞動節是第五教學周要調休三天,我們就將第五周先空出來不排課,這樣第五周還有四天可以安排課程,等課表排完后,再把清明節、端午節等節假日的課程整體調整到第五周空閑的時間,由于第五周原先沒有安排課程,就避免了沖突,提高了效率,也保證了課表的精準度。
7.教室資源不足的問題
隨著近年來的擴招,高校的辦學規模逐漸擴大,但教學場所普遍緊張。為提高資源利用率,我校采用了容量接近原則與學生就近原則。容量接近原則,就是如果一個教學班的學生人數接近某個教室的容量,就把這個教學班安排在這個教室上課;就近原則是同一上課班級同一門課程的不同時間上課不一定非要在同一地點上,而是相鄰的兩大節課盡量安排在一個上課地點,或者鄰近,這就縮短了學生課間的跑動距離。
三 總結
(一)賣方違約。
賣方生產的商品質量有問題,未按訂立的合同標準嚴格進行把關;或者數量方面缺斤少量;或者不能及時提供財務票據等等;都有可能引發買方的不滿情緒,從而引起經濟糾紛。
(二)買方違約。
買方由于自身的財務問題,資金周轉不靈,不按期開信用證,不按期支付貨款,不按合同規定付款贖單,或因國際大環境的影響無理拒收貨物,不按合同規定如期派船接貨等等,與賣方溝通無果,不能取得對方的諒解,都會引發當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
(三)買賣雙方均有一定的違約責任。
由于合同訂立時,質量標準要求不明確,按國家標準呢還是按行業標準沒有明確;價款不明確,按訂立合同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呢還是按政府指導價格沒有明確;履行地點,期限,方式等等都要在合同中一一言明,這樣才不會造成買賣雙方之間的理解誤差,造成一方當事人違約,而引起雙方的經濟糾紛。
二、經濟糾紛的處理方式
(一)雙方協商處理
日常生活中,發生經濟糾紛是不可避免的,在發生經濟糾紛后,買賣雙方能心平氣和坐下來協商,在協商的過程中,違約一方當事人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讓對方弄清是非曲直,能夠理解自已違約是迫不得已。必要時,雙方各自作出一定讓步,最后達成和解,消除分歧。這種作法可節省費用,而且氣氛和緩,靈活性大,有利于雙方貿易關系的發展。
(二)他人調解處理
經濟糾紛發生后,雙方各執一詞,各有各的理由,不能達成諒解,這就需要雙方都非常信任的第三方居中調解。調解人的作用是幫助當事人弄清事實,分清是非,并找到一種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辦法。調解在性質上與協商并沒有什么本質的區別,最后的解決辦法還須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才能成立。例如:美方一家貿易公司在貨到驗貨時發現貨品質量總體沒問題,但個別產品存在瑕疵,據此向中方貿易公司提出全部索賠。中方貿易公司覺得很委屈,只愿承擔有瑕疵部分商品損失的理賠,而拒絕了全部商品損失的賠償。但因為有錯在先,拒賠理由有些理不直氣不壯。中方貿易公司想法找到了雙方都比較信任的第三方居中調停,第三方在弄清事實的基礎上,作出了協調方案:由中方貿易公司賠償有瑕疵商品的損失,并向美方支付一定金額的罰金,以懲戒中方貿易公司以次充好的不良做法。此方案一出,雙方都覺得可以接受。由此避免了一場國際經濟糾紛的發生。
(三)指定機構仲裁
仲裁是指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今后如有經濟糾紛,自愿把他們之間的經濟糾紛交給仲裁機構進行裁決;或在經濟糾紛發生之后,買賣雙方相互訂立協義指定仲裁機構進行裁決。仲裁是解決經濟糾紛的一種主要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所有的經濟糾紛都適用仲裁,只有在訂立合同時,設有仲裁條款的經濟糾紛適用仲裁。或經濟糾紛發生后,雙方協商未成,第三者調解未能獲得雙方的認可。買賣雙方為了有效解決經濟糾紛,冷靜下來達成了仲裁協議。才能向專門的仲裁機構,或者臨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協議中對仲裁地點的約定非常重要。在什么地方進行仲裁,關系著買賣雙方經濟糾紛所適用的法,以及仲裁委員會人員的確定。這些間接關系著仲裁結果的最后走向。例如:江蘇蘇洲一家貿易公司從浙江海寧進購一批貨物,在驗貨時,江蘇蘇洲方發現貨物數量短缺,但金額不是很大,大概在二萬人民幣左右,蘇洲貿易公司據此向浙江海寧方提出索賠。海寧方不同意賠償,雙方根據合同訂立的仲裁協議,向蘇洲市相關機構申請仲裁。很快,蘇洲市仲裁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到工廠庫房現場查驗貨物數量,作出浙江海寧貿易公司賠償蘇洲貿易公司兩萬元人民幣的決定。浙江海寧貿易公司因仲裁地點在蘇洲,考慮到在江浙之間奔波的差旅費與二萬元人民幣賠款哪個成本更高,在蘇洲仲裁委員會下仲裁決定之下很爽快地支付了這筆賠償金。仲裁協議中對仲裁機構的選擇有兩種,一種是常設的仲裁機構,另一種是臨時仲裁機構。臨時仲裁機構是由雙方當事人指定仲裁員所組成的臨時仲裁機構,當爭議處理完畢之后,臨時仲裁機構將自動解散,非常靈活,費用節省,對貿易雙方的爭議也比較了解,更能切實地為買賣雙方解決問題。仲裁協議的作用對雙方當事人具有二重性。主要體現于對仲裁協議的提起具有自愿性,以及對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決議具有強制性。買賣雙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仲裁協議,讓仲裁機構取得了對雙方當事人經濟糾紛的管轄權,從而排除了司法機關對當事人經濟糾紛處置的權利。與此同時,仲裁機構所作出的仲裁決議具在強制性。不管雙方愿不愿意都必須遵照執行,也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買賣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司法機關就有權介入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根據處理經濟糾紛的經驗,在訂立合同之初就達成仲裁協議對雙方當事人來說利大于弊。
(四)司法機關審理
司法機關審理即向法院訴訟。買賣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調解未果,又無誠意達成仲裁協議,只能由司法機關介入當事人之間的經濟糾紛,作出最后的判決。司法機關審理經濟糾紛所耗費的時間長,支付的費用大不說,關鍵貿易雙方之間的關系進入了僵局,不利于雙方貿易的發展。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一般不建議使用司法機關審理。
1資料與方法
1. 1一般資料選取本院自2006年1月~2012年6月收治的46例陳舊性跟腱斷裂患者為研究對象, 按照隨機、自愿的原則分為對照組和觀察組, 每組各23例。所有患者均為單側陳舊性跟腱斷裂, 就診時間為傷后1.5~9個月, 臨床癥狀為不同程度的跛行;跟腱處觸診有明顯的凹陷, 29例患者Thompson征陽性;所有患者術前均經MRI檢查明確診斷。對照組男16例, 女7例;年齡22~64歲, 平均(44.8±9.2)歲;受傷部位為左側11例, 右側12例;其中閉合性損傷14例, 開放性損傷9例。觀察組男14例, 女9例;年齡24~68歲, 平均(45.1±11.6)歲;受傷部位為左側15例, 右側8例;其中閉合性損傷12例, 開放性損傷11例。
1. 2治療方法對照組采用腓骨長肌轉位療法, 具體手術方法為:自跟腱止點到小腿中下1/3處作“S”形切口, 清除跟腱斷端組織并分離出正常的腓骨長肌腱。在足外緣第五跖骨處作第二切口并顯露出腓骨長、短肌腱, 將腓骨短肌和長肌腱拉緊并縫合在一起。于跟腱斷端近側沿著冠狀面作由外上向內下跟腱內的第一隧道, 于斷端遠側由內向外橫向作第二隧道, 于跟腱近側2~3 cm處由外下向內上作第三隧道, 并將腓骨長肌腱經隧道依次引出來。將患者處于屈膝30°和踝跖屈20°位置, 將腓骨長肌腱拉緊后與跟腱近端縫合并將腓骨長肌腱與跟腱接觸地方和隧道進出口進行加強縫合。觀察組采用四股繩肌腱經跟骨隧道移植療法, 具體手術方法為:手術切口同腓骨長肌轉位療法。由同側脛骨上端后內嵴縮窄點和脛骨前緣垂線中點向遠側作一長度約3 cm的手術切口, 暴露出半腱肌腱(ST)和肌薄肌腱(GT), 繼續剝離至脛骨止點, 去除肌肉組織。將ST和GT合并, 測量直徑為4~5 cm;使用直徑為4.5 mm或5.0 mm的鉆頭作一橫向的跟骨隧道, 使得跟骨結節距離隧道口的距離約為1.2 cm。將上述兩條肌腱由隧道穿過至骨道外肌腱兩側等長。將患者處于屈膝30°和踝跖屈20°位置, 并將股薄肌肌腱穿過隧道后沿著跟腱近端側兩端上行, 半肌腱經跟腱斷端缺損交叉后上行, 用2號愛惜邦編織縫合后固定。術后兩組患者均常規使用3~5 d抗生素。觀察組患者術后不適用石膏固定, 并于術后第2天開始鍛煉小腿三頭肌和股四頭肌的收縮功能以及足趾的背伸和跖屈功能, 術后3周開始借助雙拐下床活動, 術后8周開始可以借助雙拐進行適當負重訓練, 術后12周可以進行日常活動, 術后16周可以進行如跑步、跳躍等較劇烈的活動。對照組患者術后使用石膏進行外固定, 使踝關節處于跖屈30°和膝關節處于屈曲30°, 6周后取出石膏并逐漸進行踝關節的功能鍛煉, 借助雙拐進行負重行走, 逐漸降低足跟的高度, 術后8周可全足掌著地, 術后12周完全負重并逐漸進行慢跑訓練, 術后6個月內避免進行劇烈運動。
1. 3治療效果評價采用Arner-Lindholm標準[2]進行評價。優:患者無不適感覺, 肌力和行走正常, 提踵有力。良:患者有輕度不適, 患側肌力較對側稍弱, 提踵稍無力;差;患者有明顯不適, 患側肌力明顯減弱, 提踵無力甚至不能提踵。優良率=(優+良)/總例數×100%。
1. 4統計學方法采用 SPSS 17.0 軟件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用( x-±s)表示, 比較用t檢驗。計數資料比較采用χ2檢驗。P
2結果
觀察組優良率明顯高于對照組,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100.0% VS 87.0%, P
表1兩組治療效果比較[n (%)]
組別 n 優 良 差 優良率
觀察組 23 21(91.3) 2(8.7) 0 23(100.0)
對照組 23 14(60.9) 6(26.1) 3(13.0) 20(87.0)a
注:與觀察組相比, a P
3討論
陳舊性跟腱斷裂大多是由于跟腱的急性損傷后未及時進行治療或者治療不當所致, 容易造成誤診。陳舊性跟腱斷裂的患者跟腱兩斷端間被大量纖維瘢痕組織填充, 導致踝關節跖屈無力, 患者常出現跛行, 對日常生活造成嚴重的困擾。治療陳舊性跟腱斷裂不僅僅是要恢復其解剖結構上的完整性, 還要恢復跟腱的堅韌性和小腿三頭肌的跖屈力量。腓骨長肌轉位療法是臨床上治療陳舊性跟腱斷裂的常用方法, 具有以下優點[3]:①腓骨長肌具有足夠的長度, 尤其適用于因為痙攣而缺損較多的患者;②術中不切斷肌腱, 很少發生瘢痕組織的變性。但是此類手術往往需要患者術后長時間的進行石膏外固定, 限制了患者術后進行功能鍛煉, 部分患者遺留足部外翻無力和蹬力下降等情況。四股繩肌腱經跟骨隧道移植療法是一種較為新型的治療陳舊性跟腱斷裂的方法。四股繩具有比腓骨長肌強度和彈性更好的肌腱, 而且取材時不影響膝關節的穩定性。盧弘栩等[4]的研究認為使用四股繩肌腱經跟骨隧道移植療法治療陳舊性跟腱斷裂可以獲得較好的初始強度, 術后不需要石膏外固定, 術后早期即可以開始功能恢復, 尤其適用于缺損較大的患者。本研究發現觀察組優良率明顯高于對照組, 差異有統計學意義(100.0% VS 87.0%, P
綜上所述, 四股繩肌腱經跟骨隧道移植治療陳舊性跟腱斷裂臨床效果優于腓骨長肌轉位療法, 值得推廣應用。
參考文獻
[1] 章漢平, 羅玉雷.中西醫結合治療陳舊性跟腱斷裂.湖北中醫雜志, 2009, 31(12):69.
[2] 歐倫, 米琨, 俸志斌, 等.腓骨長肌建和跖肌腱膜片修復陳舊性跟腱斷裂.中國矯形外科雜志, 2007, 15(24):74-75.
中圖分類號: X501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5.24.091
“林業建設是事產經濟社會可持續性發展的根本性問題”。這一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林業與經濟社會可持續性發展的內在聯系。林業經濟不僅具有生態功能和社會功能,也具有巨大的經濟功能,因此,為了發展林業經濟,村都相繼建立起了林場。林場的運作形式屬于集體式,集體林場數量眾多,經營的面積也在不斷擴大。大力發展林業,可為其他產業的發展提供重要原料和資源,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而導致林場經營不善,經濟效益不高。為轉變當前現狀,林業站決定承包鄉村的林場,實現對林場的集體式管理,使其管理更具專業性與系統性。
1 林業站承包經營鄉村集體林場的概述
近幾年,我國綜合國力得到了全面的提升,旨在縮小城鄉差距,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重視農村經濟發展模式的不斷創新,大力發展鄉村集體林場,是提升農業經濟發展水平的一個重要因素。現如今,為了促進鄉村林場經濟的全面發展,林業站以承包經營鄉村集體林場的形式,對鄉村林場進行綜合性的管理,并提供最為先進的種植技術與多元化的品種。我國就鄉村集體林場的發展做出了相關的規范,建立了集體林權制度,對林地具有占有、收益與處分的權利,可對林地進行綜合的調配,依照法律所規定的方式進行集體林場的管理,充分發揮林業站的重要價值,進而提高林業經濟發展水平。大力發展林業經濟,能夠為制造業、加工業提供所需的木質資源,進而促進國家整體經濟水平的提升[1]。通過林業站的承包與經營,代替了村民進行樹種的培養,且培養樹種的質量更高,提高經濟效益,但也會衍生出林權糾紛、經濟糾紛等問題,可見,林業站承包經營在具備優點的同時,也具備相應的缺點,應正確對待集體林場管理形式,并對林業站的承包與經營工作進行完善與優化。
2 林業站承包經營鄉村集體林場的利與弊
2.1 優勢
通過對林業站承包經營鄉村集體林場的分析,得知其具有很大的優勢,相較于傳統的林場經營模式效益更高。傳統的林場運營,由于村民的專業性不強,技術不先進,運用傳統的種植方法且林地的管理工作不夠全面,導致林場經濟發展緩慢。通過林業站的承包與經營,能夠對集體林場進行綜合性的管理,解決人員專業性、技術先進性和管理及時性等問題。林業站通過承包,能夠對林場進行集體性的安排,加大在林場建設上的投資力度,強化對專業性人才的選拔與培養,建立更為專業化的團隊,為林場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持與人員支持,保證林場建設的專業性。同時安排專業人員對林地進行全面化的管理,提升林地管理質量。林業站承包與經營集體林場,相對于村民自身而言,林業站具有資金與技術上的優勢,且部分地區的林業站設置了農機服務中心,針對林業經濟的發展情況進行深入地分析,能夠運用最高效、實用的種植技術來培育最新的品種,對地區經濟的發展起到推動作用。
2.2 劣勢
林業站承包經營集體林場具有諸多的優勢,但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如林權糾紛與經濟糾紛問題。在林權糾紛方面,有些村民并不想將林地承包出去,但是為響應國家政策或林業站的相關規定,不得不將林權轉讓,由林業站進行經營,一旦林地種植產量大,經濟效益有所提高時,這些村民就會想將林地要回去,進而產生一系列的林權問題,這種現象主要是村民法律與經營意識薄弱所致,是林業站承包與經營集體林場中一個常見問題。在經濟糾紛方面,當林地產生經濟收益時,會進行利潤的分配,若林業站未按照先前合同中規定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會讓村民產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很難使村民信服,進而與林業站產生經濟糾紛,或是村民只是關注表面的現象,認為經濟收益好,當利潤發到自己手中時覺得不合算,就會與林業站產生糾紛,影響林業站的正常運營。林權、經濟糾紛的發生,主要是由于經濟效益分配不均,林權過度集中而產生的,是林業站承包與經營集體林地中面臨的現實性問題。
3 林業站承包經營鄉村集體林場的發展策略
3.1 完善集體林場承包法律制度
林業站是對林業管理的重要站點,具備足夠的林地發展與拓展資金,滿足林地發展的基本條件。實現林業站承包與經營集體林場,是林業經濟一種發展模式。但就以往林業站承包集體林場的經驗來看,林權與經濟糾紛問題很是突出,成為制約林業經濟的重要因素,村民與林業站間的關系日益緊張。為應對此項問題,應加強法律建設,針對林業站承包與經營鄉村集體林場的問題,做出相應的司法解釋,對雙方的各項行為進行嚴格的法律約束,并將重要的法律條文擬定到合同中去,合理分配雙方的利潤,并對林權進行明確的劃分,林地權歸村民所有,林業站具備承包權與經營權,但是不具備林地的所有權,禁止出現村民失地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林地糾紛問題的發生,營造和諧的林地發展氛圍,促進當地農業經濟的全面發展。
3.2 建立專業的管理團隊
為了發展林業經濟,林業站應加大在林地建設上的投入,構建專業化的團隊,對集體林地進行綜合性管理,根據現代社會各類產業的發展情況以及市場需求,進行樹木品種的選擇,同時結合當地的氣候特點,選擇合適的樹種進行大面積的種植。林業站可以引進多種樹種,實現多種樹種的穿插與層次種植,既能滿足來自社會不同方面的需求,也能降低病蟲害的傳播速率,能夠保證樹種的生長質量,促進林地經濟的發展。同時林業站設置珍貴樹種培育區,打造林地產業品牌。對管理人員進行及時的培訓,并傳其病蟲害防范知識,及時做好林地的除草工作,保持林地內部環境的清潔,解決林地發展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實現對林地的精細化管理。
3.3 引進先進的林地種植技術
技術決定著林地的發展水平,決定樹木的生長質量,技術的規范性與先進性是林地發展水平的關鍵。技術的選擇,可以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的技術形態,選擇合適的種植監督與列陣方式,應將林地建設作為一個綠色企業來進行經營與管理,選擇優良的樹苗品種,制定合理的種植與栽培計劃,并對荒山荒地進行大面積的開發,避免資源的浪費,同時也能積極發展當地經濟產業,封山造林,圈出不同模塊的林地進行經營,大力發展當地林業種植產業,提高林業站承包與經營鄉村集體林地的重要價值,促進林業經濟整體水平的提升[2]。
4 結語
綜上所述,林業站承包經營鄉村集體林場的方式是一把雙刃劍,既有優勢又有劣勢。優勢體現在能夠為林業經濟提供專業化的管理,保證林業品種的多元化,對林場種植基地進行合理的分配,提高在林場上的資金投入與技術投入,進而提高林場的經濟效益,但是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如林權和經濟糾紛日益突出,林業制度不健全是林業站承包經營鄉村集體林場亟待解決的問題,通過完善制度與優化團隊,促進林業經濟的全面發展。
參考文獻
[1] 朱冬亮.村莊社區產權實踐與重構:關于集體林權糾紛的一個分析框架[J].中國社會科學,2013,11(11):85-204.
[2] 張利軍.淺析如何做好基層林業站的工作[J].生物技術世界,2015,9(09):40.
[3]李尚勇,單華平.建始縣集體林場現狀與發展對策[J].湖北林業科技,2011,(04).
在商業銀行信貸實務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客戶并非出于惡意,但是形成了個人貸款的拖欠,甚至有的形成了不良。筆者根據日常催收的經驗,總結出了非惡意拖欠原因,對給出了對策。
一、個人貸款非惡意拖欠成因
個人貸款非惡意拖欠成因主要有五種情況:貸款利率變動;新發現貸款未及時通知還貸;償債能力出現問題;經濟糾紛;無法或不便還款。
(一)貸款利率變動
筆者催收過程中發現有一類客戶,每月總是拖欠幾元、幾十元,并且這種拖欠呈現出一種連續的狀態,連續幾個月都是如此。通過大量對拖欠一期客戶進行電話催收、問訪等方式,發現客戶并不了解:每年的元月一號,銀行會按照當日的央行貸款利率,計算客戶一年的還款額,在一年內不變動――這是大多數銀行的做法,為的是規避利率風險。存在這種可能性,由于上一年度央行加息,造成客戶第二年每月的還款額會增加幾元,幾十元,或者是幾百元,客戶還是按上年的月供金額還貸,結果造成了每月存的金額不夠。
(二)新發放貸款未及時通知還貸
催收中發現,有部分新發放的貸款總是拖欠一期,打印出客戶的還款計劃,比如:銀行放款是07年的10月19日,而客戶第一次存房貸是在12月份,這樣客戶總是拖欠一期。究其原因是客戶并不知道,貸款應該是在什么時間開始還。
(三)出現無法還款的事由
無法還款的事由大體包括兩種,一種是約定還貸賬戶出現問題,第二種是客戶出差在外地,不便存款。
目前,個人貸款的還款方式一般采用委托扣款的方式,即客戶開一個存折或卡,將該折(卡)與自己的貸款賬戶建立一個對應的還款關系,即委托扣款方式。催收中發現有的客戶存折丟了,不知道該怎么還了;有的存錯折子了;有的存折丟了之后,自己開了一個新存折,月月存在新折上,卻沒有簽訂委托扣款賬號變更協議。催收過程中發現,部分客戶外地工作,一般都是回到貸款地后再還款,但是有時他幾個月還不回來一次。
(四)償債能力出現問題
償債能力出現問題一般有以下的原因:家人有重大疾病;經營不善;投資失敗(如股市、基金深度被套)等。出現這些問題的非惡意拖欠客戶,房貸也還,但是每次還的不夠。一旦出現這些問題,很容易形成不良,因為客戶無錢可還,越欠越多。
(五)經濟糾紛
催收中發現有部分拖欠客戶,因為正在辦理離婚手續;或者是已辦理離婚手續,但是財產分割不明確。離異財產分割不明的,客戶不愿意存款,擔心還了房貸,法院不判給自己。
還有一種情況,貸款客戶將房子賣了,由買家按月還房貸,一定時間之后,再辦理過戶手續。賣房但未辦理過戶手續這種情況,類似于轉按揭,很容易產生糾紛。舉個例子:房價漲了,貸款客戶后悔了,不想賣了,糾紛就產生了。
實務中還有一些其他的由于經濟糾紛,造成了客戶不愿意還款,客戶并非出于惡意,而是擔心還了款,得不到相應的利益。
二、如何應對
(一)多渠道讓貸款客戶“清清楚楚”還貸
銀行可以通過多種渠道讓客戶清楚還款額并及時提醒還款時間。短信通知:每年的元月一號告知其月供;扣款日未還款提醒,逾期提醒。對賬單,賬單日將對賬單寄至客戶的住處或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發至客戶信箱。銀行還可以開發程序,使得客戶通過ATM機、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渠道很容易獲得關于貸款情況的信息。
(二)落實回訪服務
銀行大都規定,首次放款之后的幾日內,必須進行電話回訪,確認信息,并告知一些注意事項等等。實際上,重貸前,輕貸后,在各銀行都較為普遍。回訪服務并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筆者發現有一客戶的信用記錄上有十幾個一(即拖欠一期十幾次),就是因為不知道第一次還款時間造成的,究其原因是回訪服務沒有做到位。
(三)貸后服務人員要熟練掌握--儲蓄、個人貸款業務應知應會知識
存折丟了怎么辦,有幾種方式可以還貸:無折續存;本人帶身份證原開戶所辦理掛失補開;新開一個折(或卡折),簽一個變更委托扣款賬號的協議(這里不建議委托扣款賬戶是一張卡,卡銷磁或掛失后,卡號會變);柜臺還貸。貸后服務人員一定要懂得這些應知應會的知識,才能更好地為客戶提供服務。
(四)法律顧問指導客戶解決經濟糾紛
銀行法律工作人員,可以指導房貸客戶如何度過法律糾紛,保證貸款質量。也可以總結一些常見的經濟糾紛影響還貸的情況,專家分析解決的方式、方法,將這些案例發給每位貸后服務人員。糾紛較好的解決,客戶自然不會再拖欠了。
(五)償債基金、債務豁免、展期等方式,幫助償債能力出現問題的客戶走出財務低谷
可以建議客戶在資金寬裕的時候,多存一些錢,這樣可以抵御經營失敗、家庭困難等突發性因素影響償債能力,這些多存的錢,從財務管理角度講,就是“償債基金”。銀行可以開發相應的理財產品,讓客戶預存的這部分錢獲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這樣可以讓更多的人愿意預存一部分錢。
在這種情況下,1985 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大連召開了全國檢察系統刑事技術工作座談會,通過了《關于檢查機關刑事技術工作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在省、市兩級人民檢察院中設置司法會計崗位,并且把它納入檢察機關刑事技術工作。1990 年 10 月 15 日,吉林省長春市建立了中國第一家司法會計鑒定所———長春市司法會計鑒定所,它的建立標志著“法務會計”在中國的世紀誕生。
二、法務會計在訴訟領域研究的現狀
(一)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的內涵和領域。
訴訟支持是對正在進行的或懸而未決的法律案件中具有會計性質的問題進行確認、分析,并提供專家意見的一種法律服務。在訴訟日益增多的年代,會計師事務所咨詢領域的訴訟支持業務也迅速增長。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主要與訴訟程序相關聯,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一個新會計服務領域,它是通過對特定經濟犯罪、經濟過失和經濟糾紛案件進行會計計量與反映,對特定的經濟事項或案件提供會計分析,從而為法庭對有關經濟案件最終裁決提供重要的依據,它是為法庭和訴訟當事人提供的一種專門服務。也就是說,法務會計是對正在進行的或懸而未決的法律案件中具有會計性質的問題進行確認、分析,并提供專家意見的一種法律服務。
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的領域非常廣泛,最初階段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提供的服務和建議主要用于經濟損失量化的問題,現在已經發展到進行復雜的調查和分析,甚至建立訴訟戰略等層面。常見的需要法務會計提供訴訟支持的領域包括:舞弊的民事補救、股東糾紛、商業估值、保險索賠、婚姻糾紛、人身傷害索賠、違約、產品責任、建筑索賠、版權事物、法庭任命、損失判決、所得稅糾紛、不正當或正當的解雇等。
(二)法務會計在我國訴訟領域內的研究現狀。
法務會計在訴訟實踐中的應用方式與一國的訴訟模式密切相關。我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實行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相應設立了處理財會專門問題的會計鑒定人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法務會計人員充當會計鑒定人(類似于英美法系的會計專家證人),被視為法官的助手,以其專業特長彌補法官知識的不足。因此,大陸法系的鑒定人由法官依職權或經當事人申請而指派或聘請,處于中立地位(即獨立于當事人各方),其提供的專家意見稱為鑒定意見或結論,一般視為一種獨立的訴訟證據。鑒定人通常應出庭宣讀和說明鑒定意見或結論,并接受法官、各方當事人或其人的質疑,但一般沒有質證權。
三、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中的應用
法務會計在不同訴訟中所提供的支持是不同的,在同一訴訟的不同階段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法務會計在我國訴訟中的具體應用可以分為在刑事訴訟中的應用和在民事(行政)訴訟中的應用兩個大的方面。
(一)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收集的應用。
在我國,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以當事人為主的證據收集模式,但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人收集證據的權利及其程序保障則未設專門規定。我們在收集證據時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客觀性問題。不管采取那種方法收集證據,都要以客觀性為前提,千萬不能篡改、偽造證據。
2.必要性問題。所謂收集證據的必要性,就是舉證責任的問題。
3.及時性問題。及時性就是說收集證據一定要講求時效,早比晚好。如果收集證據不及時,當事人就可能因舉證時限和訴訟時效的規定而敗訴。
(二)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審判中證據認定的應用。
法務會計是一項會計咨詢服務,為案件審理提供重要的依據,所得結論可作為訴訟證據使用。當前我國法務會計的主要任務:
1.為認定犯罪事實提供科學依據。在一些犯罪中,如貪污罪,虛報注冊資本罪,走私罪等,需要對涉案的會計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做出科學鑒定結論,為司法訴訟、審判認定被告的犯罪事實,以及定罪和量刑提供科學證據。
2.為解決經濟糾紛提供科學依據。在一些經濟糾紛中,需要法務會計對會計事項進行分析鑒定,做出科學的鑒定結論,為司法機關正確處理經濟糾紛提供科學依據。
3.為維護企事業單位自身權益提供有力保護。企事業單位在做出重大決策時,有相關法務會計人員參與,就會了解哪些行為合法、哪些行為違法,以避免風險,最大限度維護企事業單位利益。
(三)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的應用。
法務會計人員在收集證據時由于我國尚無專門的證據法,根據現行的相關規定,法務會計人員可以以鑒定人、專家輔助人的身份提供訴訟支持。
1.鑒定人。鑒定人的產生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二是由雙方協商確定;三是如果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鑒定人依法出具的鑒定結論是我國民事訴訟證據之一,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
2.專家輔助人。專家輔助人制度是我國民事訴訟證據制度的一個重大突破。專家證人的主要權利有兩個:一是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并接受審判人員的詢問;二是對鑒定人進行詢問。鑒定人作出的鑒定結論是結論性意見,除足以反駁外,人民法院應當采信。與鑒定人不同的是專家輔助人的作用僅是闡釋和說明,幫助委托人弄清專業問題,找出鑒定結論存在的問題,與對方專家或當事人質證,最終目的是使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達到對專業知識的厘清,形成有利于委托人的判斷。
四、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的不足與改進
(一)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的不足。
1. 在我國對于民事案件主要采取不告不理原則,只有當事人到法院起訴,法院針對那些符合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不符合條件的案件法院不受理且不主動受理。而絕大多數的會計師事務所很少涉及法務會計服務領域,其業務還停留在審計、驗資等傳統業務領域和少量的稅務籌劃等業務中,僅有少數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在相關機構的授權下初步開展了司法會計鑒定工作。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雖然從事了相關業務,但由于公信力原因,不僅業務量少,權威性也受質疑,并且業務范圍過窄,注冊會計師普遍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影響了所獲證據的針對性和判斷結果的準確性。
2.法務會計準則、資格認證制度、鑒定制度、訴訟支持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和標準等基本空白,傳統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對法務會計還沒有涉及,對于如何認定信息的虛假問題、故意與過失行為的判定、幫助當事人計算賠償范圍與損失以及對當事人遵守法律法規情況的認定等既沒有相關的鑒定標準,也沒有具體的行為準則作為指導,難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 我國民事訴訟成本制度既缺乏系統的理論研究,也沒有確立基本的遵循原則,現有的一些規定和作法基本建立在自發的傳統習慣之上,已遠遠背離了社會發展現實的需要,給司法實踐帶來不良影響,主要表現在:公民的訴權得不到有效保障,正當權利未能得到有效保護;部分訴訟當事人利用訴訟成本制度的缺陷惡意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浪費司法資源,增加了全社會的訴訟成本總量;申請執行案件增加,執行程序耗費的社會成本急劇上升;正常的社會秩序未得到有效保護,司法機關形象受損。
(二)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支持中的改進。
二、法務會計在訴訟領域研究的現狀
(一)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的內涵和領域
訴訟支持是對正在進行的或懸而未決的法律案件中具有會計性質的問題進行確認、分析,并提供專家意見的一種法律服務。在訴訟日益增多的年代,會計師事務所咨詢領域的訴訟支持業務也迅速增長。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主要與訴訟程序相關聯,是在司法實踐中逐步發展起來的一個新會計服務領域,它是通過對特定經濟犯罪、經濟過失和經濟糾紛案件進行會計計量與反映,對特定的經濟事項或案件提供會計分析,從而為法庭對有關經濟案件最終裁決提供重要的依據,它是為法庭和訴訟當事人提供的一種專門服務。也就是說,法務會計是對正在進行的或懸而未決的法律案件中具有會計性質的問題進行確認、分析,并提供專家意見的一種法律服務。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業務的領域非常廣泛,最初階段法務會計訴訟支持提供的服務和建議主要用于經濟損失量化的問題,現在已經發展到進行復雜的調查和分析,甚至建立訴訟戰略等層面。常見的需要法務會計提供訴訟支持的領域包括:舞弊的民事補救、股東糾紛、商業估值、保險索賠、婚姻糾紛、人身傷害索賠、違約、產品責任、建筑索賠、版權事物、法庭任命、損失判決、所得稅糾紛、不正當或正當的解雇等。
(二)法務會計在我國訴訟領域內的研究現狀
法務會計在訴訟實踐中的應用方式與一國的訴訟模式密切相關。我國等大陸法系國家實行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相應設立了處理財會專門問題的會計鑒定人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法務會計人員充當會計鑒定人(類似于英美法系的會計專家證人),被視為法官的助手,以其專業特長彌補法官知識的不足。因此,大陸法系的鑒定人由法官依職權或經當事人申請而指派或聘請,處于中立地位(即獨立于當事人各方),其提供的專家意見稱為鑒定意見或結論,一般視為一種獨立的訴訟證據。鑒定人通常應出庭宣讀和說明鑒定意見或結論,并接受法官、各方當事人或其人的質疑,但一般沒有質證權。
三、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中的應用
法務會計在不同訴訟中所提供的支持是不同的,在同一訴訟的不同階段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法務會計在我國訴訟中的具體應用可以分為在刑事訴訟中的應用和在民事(行政)訴訟中的應用兩個大的方面。
(一)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收集的應用
在我國,雖然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以當事人為主的證據收集模式,但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人收集證據的權利及其程序保障則未設專門規定。我們在收集證據時必須注意以下問題:1.客觀性問題。不管采取那種方法收集證據,都要以客觀性為前提,千萬不能篡改、偽造證據。2.必要性問題。所謂收集證據的必要性,就是舉證責任的問題。3.及時性問題。及時性就是說收集證據一定要講求時效,早比晚好。如果收集證據不及時,當事人就可能因舉證時限和訴訟時效的規定而敗訴。
(二)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審判中證據認定的應用
法務會計是一項會計咨詢服務,為案件審理提供重要的依據,所得結論可作為訴訟證據使用。當前我國法務會計的主要任務:1.為認定犯罪事實提供科學依據。在一些犯罪中,如貪污罪,虛報注冊資本罪,走私罪等,需要對涉案的會計事項進行調查分析,做出科學鑒定結論,為司法訴訟、審判認定被告的犯罪事實,以及定罪和量刑提供科學證據。2.為解決經濟糾紛提供科學依據。在一些經濟糾紛中,需要法務會計對會計事項進行分析鑒定,做出科學的鑒定結論,為司法機關正確處理經濟糾紛提供科學依據。3.為維護企事業單位自身權益提供有力保護。企事業單位在做出重大決策時,有相關法務會計人員參與,就會了解哪些行為合法、哪些行為違法,以避免風險,最大限度維護企事業單位利益。
(三)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的應用
法務會計人員在收集證據時由于我國尚無專門的證據法,根據現行的相關規定,法務會計人員可以以鑒定人、專家輔助人的身份提供訴訟支持。1.鑒定人。鑒定人的產生方式有三種:一是由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二是由雙方協商確定;三是如果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鑒定人依法出具的鑒定結論是我國民事訴訟證據之一,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2.專家輔助人。專家輔助人制度是我國民事訴訟證據制度的一個重大突破。專家證人的主要權利有兩個:一是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并接受審判人員的詢問;二是對鑒定人進行詢問。鑒定人作出的鑒定結論是結論性意見,除足以反駁外,人民法院應當采信。與鑒定人不同的是專家輔助人的作用僅是闡釋和說明,幫助委托人弄清專業問題,找出鑒定結論存在的問題,與對方專家或當事人質證,最終目的是使法官在審判過程中達到對專業知識的厘清,形成有利于委托人的判斷。
四、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的不足與改進
(一)法務會計在民事訴訟證據支持中的不足
1.在我國對于民事案件主要采取不告不理原則,只有當事人到法院,法院針對那些符合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不符合條件的案件法院不受理且不主動受理。而絕大多數的會計師事務所很少涉及法務會計服務領域,其業務還停留在審計、驗資等傳統業務領域和少量的稅務籌劃等業務中,僅有少數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在相關機構的授權下初步開展了司法會計鑒定工作。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雖然從事了相關業務,但由于公信力原因,不僅業務量少,權威性也受質疑,并且業務范圍過窄,注冊會計師普遍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影響了所獲證據的針對性和判斷結果的準確性。2.法務會計準則、資格認證制度、鑒定制度、訴訟支持制度、業務操作規范和標準等基本空白,傳統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對法務會計還沒有涉及,對于如何認定信息的虛假問題、故意與過失行為的判定、幫助當事人計算賠償范圍與損失以及對當事人遵守法律法規情況的認定等既沒有相關的鑒定標準,也沒有具體的行為準則作為指導,難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3.我國民事訴訟成本制度既缺乏系統的理論研究,也沒有確立基本的遵循原則,現有的一些規定和作法基本建立在自發的傳統習慣之上,已遠遠背離了社會發展現實的需要,給司法實踐帶來不良影響,主要表現在:公民的訴權得不到有效保障,正當權利未能得到有效保護;部分訴訟當事人利用訴訟成本制度的缺陷惡意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浪費司法資源,增加了全社會的訴訟成本總量;申請執行案件增加,執行程序耗費的社會成本急劇上升;正常的社會秩序未得到有效保護,司法機關形象受損。
我國小額經濟糾紛案件訴訟程序的構建
(一)立法模式的選擇
綜觀世界各國各地區的小額訴訟立法,大致存在三種模式。第一種模式是在民事訴訟法典外單獨設置小額訴訟程序,如美國各州都規定了專為小額法庭制定的訴訟程序,韓國為處理大量的小額案件專門制定了《小額審判法》。第二種模式是在民事訴訟法典中設置專門的章節來規定小額訴訟程序,如英國在其《民事訴訟規則》里專章規定了小額索賠審理制,日本在其《民事訴訟法》里第六編專編規定了“關于小額訴訟的特則”,我國臺灣地區也在其《民事訴訟法》里對小額訴訟程序做出了特別規定。第三種模式是在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中對小額訴訟程序做出規定,如德國和法國的小額訴訟程序就是通過對簡易程序的簡化來實現的。筆者認為,結合世界小額訴訟的幾種主要立法模式,并從我國國情和立法傳統出發,我國可以在民事訴訟法典中的簡易程序一章后設置專章來規定小額訴訟程序,從而使小額訴訟程序獨立于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
(二)適用范圍的確定
對于小額訴訟程序的適用范圍,我國應當采用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即以訴訟標的額的最高限額作為小額訴訟的適用標準。小額的標準直接與普通民眾的消費規模和交易習慣相關,我國人均收入偏低且不同地區差別較大,甚至在同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不同地區也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各地區不宜統一規定“一刀切”的標準。應根據中國各地的不同情況,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基礎上,各省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自的經濟發展水平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轄區內不同地區的標的額上限,最后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同時,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案件類型一方面限于給付之訴,另一方面給付請求不僅限于金錢,也可包括其他小額動產或有價證券,這樣更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目的。
(三)地域管轄的特殊性
現行《民事訴訟法》對民事案件的管轄采取了“地域管轄”原則,第二十一條確定了“原告就被告”的管轄原則,第三十四條確定了“合意管轄”的原則。在小額經濟糾紛中大量存在著消費者與商家或廠家的消費糾紛,而消費者與商家或廠家的經濟地位懸殊,如果還是要求廣大消費者統一到商家或廠家住所地或格式合同確定的法院,將可能給當事人帶來更大的訴訟成本,進而影響當事人訴諸法院維護自身權利的積極性。因此,在小額訴訟程序中,應當確立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這一原則,有助于保護經濟上處于弱勢地位的小額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利;而當雙方當事人均為法人商人或均為自然人時,就不適用此項原則,而仍應依照通常的“原告就被告”與“合意管轄”原則。
(四)賦予當事人程序選擇權
在民事訴訟領域,程序選擇權主要是指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范圍內,當事人有選擇訴訟程序及其他程序事項的權利。與《民事訴訟法》當事人雙方“約定”適用簡易程序的規定不同,原告時,可以主動行使程序選擇權,選擇是否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如果原告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則被告享有了程序異議權。即如果被告就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有異議,應當在答辯期內向法院提出異議申請,并說明理由,經法院審查,如果異議成立,應將案件轉入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如果被告在答辯期內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默示同意選擇小額訴訟程序。
(五)限制律師
小額訴訟因其標的額較小,訴訟成本有限,聘請律師必將大大增加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不符合小額訴訟設立的目的。可以在小額訴訟程序的立法中取消有關律師的規定,但針對當事人法律專業知識不足的情況,法官應更主動地介入訴訟、行使職權,而不像在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中那樣消極。
我國小額經濟糾紛案件訴訟程序的具體設置
(一)形式
當事人可以預約到法院。當事人可以口頭,也可使用固定格式化狀,這種狀由法院提供,并且法院應預先印制各種常見狀的樣稿,供當事人參考填寫。當事人口頭的,法院應當記入筆錄,由當事人簽字確定。
(二)庭前準備工作
為了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開庭前的準備工作是完全必要的,但不能把準備工作復雜化。關于開庭的各種通知和訴訟權利的告知,應以口頭方式,并簡化送達、簽字等手續,避免小額訴訟程序復雜化。
(三)實行獨任審判
通過對小額訴訟程序的域外考察可以看出,世界各國均規定了法官獨任審理的制度。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也規定:“簡單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而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是較之更為簡單的小額經濟糾紛。因此,我國在構建小額訴訟訴程序時,也應當規定一審審理由審判員一人獨任擔當的制度。
(四)審理時間和審理期限
為了不影響當事人的正常工作,節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可以將開庭時間安排在節假日或者夜間,由法官根據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自行決定。在雙方當事人一同到法院要求解決糾紛的情況下,則應當立即安排人員進行審理,爭取當日審結。并且,按照我國簡易程序所規定的3個月的審理期限,對于小額訴訟程序來說還嫌過長,可以規定在立案之日起30日內審結。
(五)調解前置
注重調解一直是我國民事審判的優良傳統,在構建我國的小額訴訟程序時應當規定調解前置主義:即凡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先行調解,鼓勵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及時化解矛盾,調解不成的才進入審判程序;并且,對于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只須繳納二分之一的訴訟費用,以調動當事人的積極性,提高前置調解的成功率。
(六)簡化證人作證
在小額訴訟程序中,證人未必都要出庭作證。可以允許證人將法官需要詢問的事項提供證言,并在當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或由法官在開庭階段電話詢問證人,而不必一定要求證人出庭作證。
(七)簡化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程序
他項權利設定包括幾種情況,最常見的是擬收購的土地或地上建筑物被查封、抵押。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如果查封、抵押的財產短期內無法解除,將不能進行處置。因此,抵押的土地必須在解除抵押后,或者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就土地收儲補償費的使用、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同意辦理土地收購儲備并簽訂書面協議后,再予以收購。而被查封、凍結的土地一般不辦理收購儲備,確因城市建設等原因需要收購儲備的,需與法院、債權人按照規定程序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解除查封或者查封相當價值的其他財產后,再實施土地收購儲備。
另一種常見的情況是土地使用權人存在經濟糾紛,或正在訴訟期間,短期內不能處置其資產。此類地一般不宜收購,確需收購的,可采取土地收購費用單獨掛賬、證據保全、委托企業上屬單位暫管等措施,視法院判定的結果、債權債務雙方達成的協議等再進行交易。
企業資不抵債阻礙土地收購
一是企業嚴重資不抵債,土地的補償費遠低于其債務總額,土地收購儲備后易帶來經濟糾紛、職工情緒不穩定等不良后果;二是改制、破產企業職工安置費用缺口較大,高于正常收購補償標準;三是企業負債較重,與債權人達不成合理債務處置方案,無法解決職工安置等問題。該類用地有別于上述他項權利中的糾紛情況,制定該類用地的收購儲備政策應該在“以人為本”的大原則下區別對待。符合國家政策且又能自行安置職工的,原劃撥地可以采取協議出讓的方式出讓給原土地使用權人處置,出讓地則可自行轉讓;不能協議出讓或轉讓的,可以制定優惠收購儲備政策。
與城市規劃難以銜接
最常見的問題是土地收購儲備前期規劃的范圍,與擬收購地塊的邊界不一致,導致被動擴大收購范圍,進而引發許多問題。如擴大收購范圍后涉及大量居民住宅拆遷,而土地儲備機構沒有安置房源;擴大收購范圍后涉及國防、軍工、鐵路、重大設施等特殊地上物短期內無法拆除、遷移,或者拆除、遷移的補償標準過高,土地儲備機構無力承擔;擴大收儲范圍后新納入地塊的土地使用人,以破壞正常生產等名義索要土地補償費高于正常補償標準,且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等。
(一)服務人民保護法律的功能
我國公證機構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社會民事行為,為人民提供法律保護,通過公證的活動方式,引導以及為公眾提供幫助,依據法律設立法人,解決民事糾紛和不合法的因素。確保法律正常運轉。
(二)公證是預防性的司法證明
公證制度可以使法律行為更加完善、降低人事訴訟,保證和諧社會的建立,是保護我國社會主義的防線,在法律方面,有其中的文案通過公證機構的認證。這促進了發生法律糾紛的人民更能依法的履行法律責任,減少再一次地訴訟。
(三)保障法律正確實施
公證機構隸屬于司法機構,通過一些公眾活動,有效維護我國法律以及政策方針的正確地開展。解決人民群眾的法律問題、企業法人的經濟糾紛、保護法律正常運轉,使公民達成遵紀守法的的目標。為我國社會的和諧,人民利益的保障做出應有的貢獻。
(四)溝通、媒介的功能
在涉及經濟交流和民事間往來的問題上,公證機構有著自己獨特地處理辦法,它在處理一些經濟問題上,有著方便的位置,這與它地立場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而且,公證書又是有其合法的特點,有其代表的真實性,它不是一頁空紙文書,是一個國際通用的帶有法律性質的文書。它是增強各國經濟相互合作,建立共贏局面的不可缺少的媒介和工具。正是因為有了公正組織,它使得我國在與其它各國的經濟交流更加方便,它在對吸進外部投資和發展國內的經濟有著重要的戰略意義。伴隨我國改革的實施,我國與其它國家交流日益廣泛,涉及領域眾多,經濟利益方面的糾紛勢必會不斷加劇,那么,公證機構必然發揮自己重要的職能作用。
二、公證積極促進社會管理創新
公證制度在社會管理創新中有著自己重要的作用,因此要維護和諧社會的運轉,公證制度必須積極參與到其中,利用自己的職能解決民眾矛盾,才是對其工作職能的充分發揮。下面,我們就將矛盾的產生分為以下五個大類:一是家族糾紛。它主要產生在家庭間的生活中,婚姻間的問題,鄰里間的問題,他們的發生與人們對生活的態度和自身的感情控制息息相關,有著不確定性、突發性。因為發生的事先不確定性,所以導致不能及時應對和處理,極其容易產生不好的結果。二是農村里面時常發生的土地財產糾紛。因為國家提出城鄉一體化的加速發展,導致農村城鎮大力加強自己的建設,最常見的是連接村與村之間道路的修建,還有政府的征地,城市拆遷,以及城市吸引外資建設項目。這些糾紛也是政府關注的焦點。三是道路違章、事故糾紛。隨著經濟飛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交通工具不斷變更,汽車市場的不斷壯大,越來越多人民的代步工具改為汽車,致使汽車的數量急劇增大,因此,時常可見交通事故的發生,來自道路的糾紛越來越多。四是經濟方面的糾紛。經濟帶動社會發展,在發展道路上,來自經濟的糾紛也是紛涌而來。企業內部對員工工資的不及時發放,拖欠工人工資,還有欠債不及時歸還的債務問題。五是對特殊人群的工作安置。近年來,很多失業人員由于年齡、勞動力、以及技術水平的影響,導致工作難找;還有的就是軍人的工作安置,退伍軍人由于自身的特殊性,生活難以保障,都會形成社會上的矛盾糾紛。隨著這些矛盾不斷的發展。公證處就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它具有其合法性,介入到矛盾集體中,維護公眾合法利益。而且可以對已退伍的士兵簽訂《退役士兵自愿自謀職業協議》進行證明,依法對解決社會中的熱點話題提供幫助。面對特殊的矛盾糾紛,可以開通綠色通道,高效、及時化解矛盾,推進社會矛盾處理。
三、公證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意見
(一)加強認知公證的重要性
在社會的管理創新中,我們應加強其對公證的重視,使公證在管理創新中執行自己的職能,這對維護和諧社會是極其需要的,這不僅是對社會管理的幫助,更是強大公證隊伍的一次發展契機。我們要重視公證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作用,隨著國家對社會管理的不斷加強,增強社會管理的任務迫在眉睫,公證職能的合理發揮,將勢必使得社會管理工作如虎添翼。
(二)不斷完善公證在管理創新中的工作體系
在公證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中,應首先確立維護社會穩定和諧這一首要目標,把其作為重中之重,在工作中,完善其在管理創新中的機制,確定公證工作的目標,真正使得其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再者,因為公證的特殊性,協調有關部門為公證的參與保障充分發揮職能的環境。
(三)加大公證的工作范圍
因為公證業務包含領域廣泛,面對和諧社會的建立,充分在不同矛盾問題上運用公證去解決它,加大為社會管理創新更好的服務。我們可以在很多方面開展公證業務,比如城市拆遷、公司的革新、承包山林等很多方面解決社會糾紛,促進社會有條不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