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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41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01
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工作是工會財務工作的一項重要性工作,它對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及使用發揮著“未雨綢繆”的作用。做好經審工作能夠保證工會工作順利完成,促進工會事業發展,保證工會經費和資產安全完整、不受侵害。如何加強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有效發揮經審組織的監督作用,更好地服務工會工作大局,是時代賦予廣大工會工作者的責任和義務,也需要我們經審人員不斷探索和研究。
一、提高認識,充分發揮經審組織的作用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工會領導及其財務人員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消除“經審工作可有可無,經審會就是專門挑毛病”的偏見。作為工會領導及其財務人員,首先要提高對工會經審工作的認識程度。工會經審是加強管理的需要,更是維護職工、會員權力的需要。二是基層經審干部積極爭取工會領導對經審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取得廣大職工群眾的信任,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放下思想包袱,克服“怕得罪領導、不敢審”的畏難情緒,對經費開支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切實起到把關作用,使有限的經費發揮出最大的效益。
二、進一步推進規范化建設,促進工會經審工作健康運行
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是加強工會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提高工會經審工作整體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健全和完善工會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快工會法制化、群眾化和民主化進程的重要舉措。
1.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工會經審工作。要全面準確地把握《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中關于工會經費使用的有關規定,按照審計法規定的有關項目,程序、流程、人員等開展工會經審工作。在經審工作中,要依法依規,既注重經費的來源渠道,更關注經費的支出和流向;既要看重結果,更要注重過程;既要看統賬,更要重明細;要注意把專門經審和平時經常性的檢查有機結合起來。對查出的問題和不足,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2.不斷完善工會經審工作的制度建設。要依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根據單位的特點,探索工會經審制度建設的方法、途徑,使制度與現實相結合,為實際工作所能用。在堅持一般性的財務制度的同時,要根據工會的特點,解放思想,放開搞活工會經費、資產發揮作用的渠道和范圍。要特別加強工會經費的收、管、用環節,用制度規范使用程序。工會要積極主動,建立定期向職工、會員代表報告工會財務情況制度,推行工會經費使用“陽光操作”。
三、找準著力點,加大經費審查力度
工會經審一定要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攻克難點”的要求,堅持做到工會工作開展到哪里,工會經審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工會經濟活動運行到哪里,工會經審工作就監督到哪里。對工會經費實施“事前、事中、事后”,“源頭、過程、結果”的全方位審查監督,把工會的一切經濟活動納入經審監督范圍。
1.認真做好對工會經費預(決)算的審計監督。工會經費預(決)算審計是經費審查審計鏈條中最基礎、最關鍵的一步。工會經審組織要關口前移,加大力度從源頭上把好監督關;要完善預算的編制,嚴肅預算的執行;要認真核查列支項目、投向投量和收支總量,維護經費使用的正確方向和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嚴肅性。2.要把專項資金審計作為工會經審工作的重點,最大限度地發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能。對上級撥付、政府補助和社會捐助的專項資金進行專項審計,嚴格收支管理,規范程序和手續,及時發現問題,防止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審計時,要重點檢查專項資金使用程序、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專項資金管理規定,是否存在無依據支出和不規范支出等行為,確保專項資金安全完整與效能。3.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工會經費計撥審計。要把對工會經費的計撥審計和經審會日常工作結合起來,特別是要加強對計提經費基數的審計監督,挖掘經費收繳潛力,努力做到應收盡收,進一步促進工會經費收繳率的穩定增長。4.進一步加強工會經審組織對工會資產的監管。堅持工會經費和資產審查審計監督并重,積極探索對工會資產監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發揮經審組織在工會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要維護工會資產的安全運行,防止工會資產流失;要健全對工會直屬企事業單位財務的審計監督機制,促進工會資產保值增值。5.要開展工會主席離任審計。要增強工會主席任期責任意識,增強工會經費使用透明意識,增強基層工會經審會監督意識,進一步規范基層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
四、處理好各方關系,促進經審工作順利開展
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審會)是職代會選舉產生的依法行使經費審查監督職責的組織機構。做好經審工作能夠保證工會工作順利完成,促進工運事業發展;保證工會經費和資產安全、完整、不受侵害;是加強民主監督,促進廉政建設,維護工會形象的有效措施。
作為一名經審委員,要敢于擔負起組織和職工群眾賦予的責任,不能有瞻前顧后怕擔風險、怕得罪人的思想。實際經審工作中,要嚴格要求自己,依法審計,嚴格執法,廉潔從審;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保持應有的審計獨立性。要敢于堅持原則,不屈服于外部的各種壓力,不歪曲審計事實,不隱瞞審計查出的問題,更不能以審謀私利。
二、提高素質,夯實經審工作基礎
在工作中加強學習,做到“干中學,學中改”,在“工作――學習――改進――提高”的循環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一)一是以政策、法規為依據,依法開展經審工作。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各種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經費審查。二是以法律、法規為標準和尺度,審查工會經費的合法性。經審委員要熟悉掌握各項法律、法規,以法律、法規為標準和尺度去評判工會經費收、管、用的合法程度,切實履行監督職責。
(二)悉心學習行業規范性文件。在工作中要做到:一是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把好工會經費收、管、用三道關口,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經費收支活動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督促落實整改;二是經費收支審計重點突出“七查七看”,一查預算執行情況,看經費收支是否遵循預算,執行中是否存在隨意性;二查經費使用結構,看經費使用方向是否側重于職工會員;三查撥交經費收入,看工會經費是否足額撥付到位;四查內部控制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地執行;五查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看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范,各項支出是否合法、合規,審批程序是否齊全;六查固定資產,看工會資產是否安全完整,是否發揮效益;七查往來款項及投資,看有無呆死賬及投資效益情況。
(三)學習審計、會計理論,提高業務素質。工作中要自覺掌握會計理論,夯實會計理論基礎,努力學習審計學原理,掌握審計方法和技巧,提高實際工作能力。要善于學習典型和先進的經審經驗,找出自身差距,完善經審工作。要善于在經審實踐中不斷總結和積累經驗,然后再實踐。
三、正確處理各種關系,促進經審工作順利開展
(一)處理好經審工作與工會全局工作的關系。要找準經審工作服務全局工作的切入點,充分發揮好審查監督職能。一方面要圍繞總工會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開展經審工作;另一方面要積極開展工會經費計撥審計,以促進工會經費穩步增長,為工會全局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經濟基礎。第三方面要跟蹤審計總工會下撥的各項資金,防止擠占、挪用發生。
工會領導要真正把經審工作放到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負起責任。切實解決經審工作面臨的問題,經予經審工作以大力支持,經審工作才能真正得到加強。工會領導要主動接受經審監督,支持經審會依法履行審查監督職責,通過領導的帶頭表率作用,使強化經審監督成為全會的共識和行動。其次。領導要定期聽取經審工作匯報。經費收支和相關經濟活動的重大事項,要事先征求經審會意見,研究制定工會財務、企業事業管理制度等,要有經審人員參加。領導要支持和尊重經審會作出的審查審計結果。
經審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標準。雖是考核經審工作。但實際上是對各級工會組織各項工作的一個重要評價體制。它衡量了各級工會對經審工作的重視程度。工會審計工作的任務更重,審計工作領域將不斷拓寬,審計隊伍建設和人員培養已經成為工會審計職能發揮的瓶頸問題。沒有各級工會的重視,沒有整個領導班子的支持,特別是工會主要領導的支持,以上種種都是難以實現的。所以我們工會組織要把規范化建設作為今后的重要任務,層層抓好落實,進一步推進我工會工作的全面發展。處理好審計與服務的關系。從審計實質來講,審計是監督,是通過對財務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監督來規范經濟行為,保證工會的經濟工作正常運轉,這監督中又同時體現了服務。審計要為工會服務,要以工會的全局為重,當好領導的參謀。為工會事業出謀劃策。這一點我們深有感觸。我們的經審委員來自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預決算審查審計中,他們從財政、審計、稅務、銀行等各方面。為工會出了很多點子。得到了工會領導的肯定。
加強審查監督力度是做好工會經審工作的基礎
工會經審會工作的職責是審查監督,充分發揮經審組織的作用,發揮審計手段的優勢,開展計撥工會經費審計,協助工會財力部門把應收的工會經費盡力收上來,這是工會經審組織為工會全局服務的切入點和落腳點之一。工會經審會開展計撥工會經費審計。是把審查監督工作落實到基層,改變工會經費收繳難的狀況,增強基層工會履行工會各項職能的財力。為基層工會工作提供物質保證的重要措施。
工會經審千部要履行好審查監督職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一是要努力提高法律知識水平。在工作中要把法規、政策、制度的學習擺在重要的位置,要學法、懂法、用法,只有這樣才能增強實際工作能力,把維護工會組織和會員群眾的權益落到實處。預決算審查審計,必須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不能認為既然是審本級。在內部審就可以省略某些程度,相反本級審計更需要規范。為次,我們要以下幾個環節或要素上作了規范和考慮。(1)確定合理的時間和合適的審計人員,在審計前。要與財務部門主動溝通。了解財務決算完成的時間,確定合理的審計時間。在確定合適的審計人員上。我們要求必須是本屆經審委員。這是因為經審委員有監督本級經費開支的權利,也有為單位經濟保密的義務,審計必須是經審委員。同時在經審委員中要確定主審并進行合理的分工。(2)規定時間內下達審計通知書。在確定了時間和人員之后。在審計的前三天向財務部門下達書面和審計通知書,附送要求提供準備的相關財務資料清單。(3)簽署審計承諾書。為了規避審計風險。在審計實施前應該要求財務部門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必要的書面承諾。這一點我們在執行上還沒到位。總覺得一個單位是不是太認真了。但這實質上是把風險完全轉移到審計方,今年我將在決算審計中按規定執行。(4)審計實施中的規定程序必須執行。對規定程序的執行不僅僅代表著審計的嚴密。而且也防范了風險。(5)及時撰寫審計報告。審計實施結束后,要在第一時間內撰寫審計報告,預決算審查審計的時效性特別強,財務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間將附有審計報告的預決算上報上級工會。審計報告初稿形成后要征求財務部門的意見。最后才能形成正式審計報告。
選準審計參照物是做好工會經審工作的重要措施
在撰寫審計報告時,一定要選準審計參照物。一個單位經費開支合不合理。第一參照的標準是預算,因為預算是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經費年度收支計劃,它對一年的經費收支起著指導和約束的作用。所以首先必須以預算為審計標準。經審工作服務于全局的主要手段是審計,主要任務是對工會經費收支、資產管理及經濟活動的審查監督,主要職責是審查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各級工會經審組織要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要求。深化以審計為基礎的經費審查監督王作,把重點放在事關工會資產安全的重大問題的審計監督上,放在職工關注的熱點問題上。要進一步加強對工會經費年度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審查審計。促進預算支出結構合理,保證工會重點工作的開展和職能的履行,要加強對本級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審計。把著力點放在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資產保值增值、目標責任的完成上。要加強對下級工會經費收支和經費計撥上解的審計,把該收的經費收上來,切實促進工會經費收入的增長,為工會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為了從根本上杜絕經審過程中問題發生,只能從制定上創新,加強會計和審計兩方面的責任,并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才能提高審計監督實效。推行審計結果實名公告制度,實行審計工作的公開化,增強了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同時也對審計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業務能力、職業判斷能力。做審計項目時要控制審計風險,確保審計質量,只有在取證、引用法規上做到百分之百的準確,審計結果才能得到上級單位、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認可。
將縣級工會經費審計納入日常審計范圍,維護供電體系整體安全性
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是基于經濟領域各項活動監督的大環境下的重要內容,在我國社會對各項經濟工作進行監督的宣貫之下,需要重視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并針對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的存在問題,加以全面的分析,并采用有力的舉措,強化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職能,提升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的水平。
一、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存在重收入、輕支出的意識傾向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部分經費審查組織大多將視線聚焦于基層工會是否足額上繳工會經費,重視工會經費的收入具體情況,而對于工會經費的管理和具體支出卻較少關注,尤其是對于工會經費支出獲得的成效關注過少,顯示出對工會經費審查監督指導的力度不足的問題。
(三)對工會經費支出缺乏合理的制度約束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工會的日常開支通常由工會籌集的經費總額中支出,而對于日常開支占工會經費總額的比例卻并沒有制度上的具體、詳細的規定。因而,有些基層工會的日常開支較為隨意,有的甚至超過了工會經費總額的一半以上,同時,有的工會經費也主要用于對企業干群職工的資金和福利發放,并沒有真正將全部的工會經費用于職工教育和培訓等領域,存在支出結構不合理的現象,也使得工會經費在缺乏制度的約束下,沒有全面發揮出其功能。
(四)事后審查,使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職能有名無實
在當前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之中,也設立了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機構,然而,這些工會經費審查監督機構的制度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現象,而且一些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成員大多為兼職,較少聽取工會經費審查的實際使用情況,存在事后審查的現象,使工會經費審查監督職能有名無實,無法充分體現出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時效性。
二、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制度化建設與監督職能的實現路徑
(一)從思想觀念的角度,提升各級工會領導的工會經費審查監督意識
在基層工會的經費審查工作之中,要加強各級工會領導對工會經費審查的重視力度,要從主觀認知上,深入理解和認識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重要性,將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與企業民主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相聯系,并將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納入各級工會領導干部的年度工作規劃之中,要對各級工會領導干部進行考核,采用一定的懲措施,提高各級工會領導干部對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認知。
(二)優化和完善工會經費審核工作的制度化建設
(三)構建和完善基層工會經費審查會委員定期輪流審查和巡視制度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要由工會經費審查會委員負責對工會經費進行定期的審查和巡視,這樣,可以對工會經費的日常使用和管理進行及時的、有效的審查,也可以根據檢查情況對相關制度的運行狀況加以了解,對于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的政策或規定可以及時加以改進和完善,為審查建議的提出提供了更具針對性的依據。
(四)建構和完善工會經費審查與審計聯系的制度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還要建構和完善工會經費審查制度與審計制度之間的聯系,要充分體現出經費審查與審計之間的目的一致性,使工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依法依規,具有良好的使用效益。然而,由于審計制度更具有專業性和權威性,它在審查監督方面的話語權更大,因而,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要加強與審計工作的聯系,要注重工會經費審查制度與審計制度的相互融合和交流,在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與審計相協同的條件下,充分運用社會審計資源,采用適宜的方法和措施,了解審計動態,根據具體情況實現對基層工會的審計,并且要明確基層工會審計的工作重點和具體要求,還要注重信息的及時反饋,從而確保審計結果的效能,全面顯示出基層工會經費審查與審計相融合的政策性和專業性優勢。
三、注重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預算審查
在對基層工會經費審查的工作之中,要從審核工會經費的預算入手,從這第一道關口,實現對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在審查工會經費工作之中,要落實“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預算原則,要依照工會財會制度要求,對工會經費進行資金收支的合理安排,并將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納入預算監督范疇,確保工會經費的預算編制科學、完整而準確。
四、強化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中的項目資金審查
在基層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之中,還要強化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審查,要以民主原則為依據,對重要項目的資金支出實施民主監督程序,對于10萬元之上的項目必須要有經過專家認證的可行性報告;對于50萬元之上的項目則需要走政府采購流程,以確保工會經費專項資金的科學合理使用。
五、重視并提升工會經費審查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在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之中,要以工會經費審查人員的綜合素質為關鍵點,首先要將政治覺悟高、專業能力強、認真負責的工會人員推薦到經費審查工作領域中來,并且,還要強化對工會經費審查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要對工會經費審查人員進行定期的專業培訓,并采用嚴格的考核制度,對工會經費審查人員的能力進行考核。
六、借助外部審計的力量,增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的力度
加強基層基礎,進一步促進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之相關規定,工會經費應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國企集團分支機構的快速擴張,工會組織的不斷增大,管理支配的工會經費也逐年遞增,對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適時開展審查監督顯得越來越重要。
一、國企工會經費審計的管理現狀與需求
(一)國企工會經費的管理現狀
目前國企的工費經費來源一般為按照所在單位員工薪酬總額2%計提的工會經費和實收會員會費兩部分。按照員工薪酬總額計提的部分,計提基數為企業實際發生的、并且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收取的個人會費部分則按照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關于機關和事業單位工會會員交納會費問題的通知》當中規定的比例實際收取。企業自主支出部分為企業實際可支配的范圍,要確保所屬企業工會組織的有效運行和各種工會活動的有效開展。
(二)國企工會經費內部審計的現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工會法》)第四十四條“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目前國企工會在經費管理方面多數設立了專門的預算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工會支出預算,也有很多企業借助企業的預算審查委員來完成工會預算審查,年底僅審查預算執行率,尚未形成系統的內部審計機制,存在監督不到位現象。
二、國企工會經費審計的基本程序與要點
(一)審計前基本程序
國企工費費用審計首先要明確審計的類型與范圍。國企單位機構構成龐雜、分支眾多,首先必須明確審計目標與計劃,對審計行為本身進行界定,明確是例行性的合規性審查,還是管理績效審計?明確目標任務,科學制定審計策略。其次,要適當界定審計的范圍、深度、質量要求等,要針對不同管轄層次的工會活動進行分層分類審計,明確審計對象的時間和空間范圍,避免過多介入企業內部的其他無關事務,影響審計工作進度與質量。最后,要事先確定審計過程中的溝通對象、溝通要點等。
(二)國企工會經費審計實施程序與要點
國企工費費用審計實施過程中,首先要嚴格按照既定的實施策略、實施計劃開展各項工作。積極與相關各方進行溝通會談,對有疑問會感興趣的地方做好記錄,集中抽取記錄文件、憑證等證明資料。其次,要科學把握審計藝術,既要全面覆蓋計劃了解的全部內容,還要避免過度審計、有罪假設等思維引起相關人員的反感;遇到有抵觸情緒的人員要耐心溝通,避免關系惡化影響工作開展。
(三)審計后程序
國企工會經費是的經辦人員,多是總經理辦公室、工會辦公室等領導周邊的行政人員,屬于單位內部的重要崗位人員,審計結論也直接對工會領導的行為產生影響,審計報告的撰寫與一定謹慎科學,要科學處理發現線索與審計結論之間的關系,力爭客觀獨立的描述問題及其因果關系、改進建議等。應避免提出過于苛刻或無法實現的改進建議。
三、國企工會經費內審實施中的常見問題與注意要點
(一)國企工會經費的計提不規范
目前國企的工費計提一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相關條款,按照所在單位員工薪酬總額2%計提使用,企業單位工資總額一般包括: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等,鑒于目前國企單位工資項目不統一,對工薪總額的界定,實際執行當中容易出現執行偏差,有的國企單位按照預算工薪酬總額為基數進行計提,有些國企單位按照實發工薪酬總額為基數進行計提。
(二)國企工會經費專用賬戶管理待完善
按照工會法的條款規定,工會費用需要設立專用賬戶,進行專款專用、專項管理,實際執行當中,在很多國企單位中仍存在未設立專用賬戶或專用賬戶執行管理不到位、賬實不匹配等現象。上述現象雖未對工會活動的實際開展、工會經費的使用造成實質性影響,但合規性不足,長期積累后會形成較大的積累風險,影響企業形象與聲譽。
(三)國企工會經費內審實施中注意要點
在國企工會經費審計實施當中,工會費用計提與管理、專用賬戶的管理情況是合規定審計的首要關注點,這是費用擠占、挪用等違規現象的重要觀察點。發票報銷是國企工會經費效能審計的核心,這一環節也是容易發生舞弊環節,審計人員需要高度重視。
四、結論
實時開展的國企工會費用使用的監督與審查,能有效保障工會經費依法收繳、管理、使用,滿足法律、國家監管的要求,可以及時發現工會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幫助工會組織提高經費管理水平,專項資金在管理使用上做到合法、合規、合理,避免各類常見的違規、舞弊問題,提高工會經費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服務職工,壯大工會事業。其次,通過專項審計的方式促進國企單位規范管理,可以防止工會經費被擠占、挪用、截留和損失浪費,充分發揮工會經費的使用效能,保護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
20*年,全縣各級工會經審組織要把推進《工會經費審查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作為加強工會經審工作綜合能力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推動和改進工會經審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的有效載體,作為衡量工會經審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據和提高工會經審工作科學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認真落實《溫州市總工會經審會對下級工會經費審計監督的暫行辦法》、《溫州市總工會經審會關于<中華全國總工會加強工會經審審查監督工作的意見>的實施細則》,加強經審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業務建設,夯實經審工作基礎。要把加強工會經審工作作為完善工會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
按照《標準》找差距,強化監督意識,規范監督行為,增強監督能力,提高監督質量,將規范化建設標準與我縣工會經審工作實際有機統一起來,使工會經審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二)全面提高審查審計質量,拓展經審工作領域
全縣各級工會經審組織要認真履行經審工作職責,嚴格審計程序,規范審計行為,切實提高審計質量。要進一步加大審計力度,不斷拓展經審工作領域。要認真審查審計同級工會經費收支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重點是對工會經費的使用方向和對執行情況的審計,促進提高預算的編制水平和執行效果。既要防止過多的追加預算又要防止大幅度超預算支出。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工會黨組和領導班子匯報,督促整改。要抓好對直屬企事業單位年度財務收支、經濟效益、資產保值等方面的審計,還要注重跟蹤審計。要切實加強對下級工會經費收支的審計監督。積極開展對鎮(鄉)工會和重點企業工會的審計,努力提高對下審計的覆蓋面。
各級經審組織要認真抓好新形勢下的工會經費計撥審計工作。針對工會經費收繳方式的變化,要研究開展計撥審計的相應辦法,進一步提高工會經費收繳率。根據省、市要求首次開展“‘五一’勞動獎章”的評選工作,要繼續對評選推薦為全國、省“‘五一’勞動獎章”的單位,進行工會經費計撥專項審計。此外,各級工會經審組織還要抓好本級工會直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基本建設和維修改造工程項目的竣工審計工作,要組織開展對專項資金和專項基金使用情況的審計審查。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經審監督效能
審計整改要突出狠抓落實,切實提升經審監督的實效性。今年各級經審組織要把督促審計意見落實與整改工作,放在與審查審計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在抓落實上出新招,出實招,通過加大督促意見落實與整改工作的力度,進一步提高審查審計監督效能。各級經審組織要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建立對被審計單位實行整改情況落實的回訪制度。縣總經審會將按照市總經審會的要求,著手制定《*縣總工會經審會關于審計意見整改實施監督辦法》。
新時期,在堅持常規審計的同時,需準確把握審計重點,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的針對性。(一)加強預算執行審計。突出對被審計單位預算的執行、內部控制建設、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等重大項目等方面的審計,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預算管理水平的提高。(二)合同管理審計。合同、協議是工會組織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在本級工會經費審計中要強化對本級工會在合同簽訂、管理等方面的審計,查核合同,及時發現合同簽訂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完善合同管理,預防和減少合同簽訂可能帶給工會組織的損失。(三)資產管理審計。各級工會組織加大了在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投入,先后建設了公開網站、會議視頻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資金管理的部門還委托社會第三方機構開發了一些管理軟件,但有的工會組織未作為固定資產及時入賬管理,應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四)專項資金審計。對專項資金的來源、有無管理制度或辦法、是否結余、有無挪用等情況進行查核,必要時,要對幫扶對象進行電話抽查或實地走訪抽查,檢查專項資金是否落實到幫扶對象身上。(五)政策執行審計。加強對《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執行情況的審計查核,督促被審計工會組織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
二.整合審計力量,提高隊伍素質
當前工會審計開展的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經審模式”,相對較為普遍,由工會經審會邀請經審委員或是聘請特約審計員組成審計組開展審計。二是“行政模式”,即由工會經審會委托行政審計部門,在開展行政方面的審計的同時,組織對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三是“購買中介服務模式”,由工會經審會委托社會審計機構開展審計。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開展審計,首先要注重對審計人員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加強對他們的后m培訓,建立健全對工會審計人員的激勵機制,增強他們從事工會審計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和履職能力。其次要整合工會審計力量,通過規范程序,建立健全工會審計專業人員庫、參與工會審計社會中介機構庫。當各級工會經審會開展審計工作需要時,可以提出請求,經一定程序批準,直接從兩個庫中選取,并通過談判方式確定合作方式和服務價格。最后可牽頭組織地區或系統內統一性的審計工作或審計調查,統一開展、統一標準、統一審計報告,分級組織實施,提高整體監督效果。
三.加曩審計整改落實,提高審計成效
工會經審和財務工作是工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多年來,我市工會經審、財務工作受到了各級工會的高度重視、關心和支持。特別是近年來,全市各級經審組織和工會經審干部,努力工作,開拓進取,全面落實全總關于“抓基層,建機制,抓實務,上水平”的工作方針,健全了組織,完善了制度,加強了隊伍建設,提高了整體素質,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監督機制,開展了經費計撥審計、工會所屬企事業審計、工會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等為主要內容的實務審計,并取得了顯著成績。
各級工會要從“三個代表”的高度,提高做好工會經審、財務工作的認識。《工會法》確立了工會經費獨立原則,賦予工會組織自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會經費的權利,同時又明確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義務和責任。要深刻認識到,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工會經審、財務工作,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維護國家財經法紀,促進工會活動規范運作的客觀要求;是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工會法》和《*(來源:文秘站 )*省實施〈工會法〉辦法》,堅持依法治會,依法依規理財,進一步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重要措施;是強化工會自身監督,搞好自身建設的必然途徑。要進一步加強工會財會制度建設和經審組織建設,促進工會經濟活動的科學決策、嚴格管理和規范運作,形成工會內部監督的合力。
召開工會經審、財務干部研討會,旨在組織各級工會財務和經審干部系統學習《會計法》、《工會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準則、經審工作的有關知識,結合工會經審與財務工作的實際,認真學習、傳達、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提高財務、經審人員的素質,提高財務、經審工作水平。今后,我們還要繼續舉辦形式多樣的經審、財務干部研討會、培訓班,加強交流,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增進了解,明確職責,不斷提高工會財務、經審工作的整體水平。
各級工會要堅持原則,堅持依法辦事,按制度辦事,排除一切人為因素的干擾,堅持依法理財,用財會制度、經審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和管錢,健全財務制度。各級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堅持七項管理原則:一是要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要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或單獨核算。堅持分管領導 “一枝筆”審批。二是要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三是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四是要堅持預算管理原則。一切費用應納入預算,并按上級工會要求、認真編報和執行。五是要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依靠職工集體智慧開展節支活動,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六是要堅持民主管理原則。要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七是要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以上七項管理原則中,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堅持預算管理、堅持為職工服務的原則在當前尤為重要。
在堅持七項原則的基礎上,還要實行三抓:一抓財務、經審制度基礎建設,規范財務、經審工作,用制度規范行為;二抓經費撥繳,經費收入是基礎,如果沒有經費收入,就不存在管理和支出,當前,全市工會經費已經委托地稅部門代收,但基層工會自留的60%,有的還難以保障,因此,要加大審計力度,以審促收;三抓內部經費使用管理,抓好支出的管理和審計,做到收、管、用三者并重,增收節支,杜絕不合理的開支。
二、抓住重要節點、防止經費流失。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企業所屬單位有相當一部分解體、重組和改制,工會干部有的更換,有的退居二線。由于工會干部頻繁變動,往往出現工會經費流失和突擊花錢的現象。對此,工會組織應提前預防、及時介入,要與行政財務部門進行協商,在單位解體或重組前將結余工會經費及時轉入上級工會賬面;對未足額上解的要進行催交,有條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劃撥的方式進行收繳;對擬重組整合單位,要提前向工會主席警示,使其明白違反《工會法》造成嚴重后果當事人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強化審計監督、促進經費足額收繳。企業工會要充分發揮工會審計對經費收繳管理工作的促進作用和經審會的監督制約作用。工會工作開展到哪里,經審工作就跟進到哪里,企業工會要不斷優化經審隊伍結構,建立健全經審工作機構和工會各項審查審計制度,努力提高審查審計監督能力。在不斷加大經費審查力度的同時,每年組織專門力量,對基層工會進行經費審計,對欠解經費或經費上解不及時的單位要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當面提出意見,限期進行整改,并通過合理渠道及時通報審查審計情況。同時,要加強對同級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審查監督,對重大開支項目要進行全過程監控,逐步形成自查自糾工作機制。
四、加強內部協調、努力提高經費收繳率。目前,大型國有企業的勞務用工所占比例很大,這些人歸獨立的勞務公司管理,但是工作在企業,與正式職工一樣參加工會活動。由于發放給這部分人的勞務費未計入企業工資總額,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不能夠正常提取工會經費,這樣就造成基層工會組織活動經費的相對緊張。針對這種情況,需要工會組織加強與企業人力資源、財務管理部門進行不斷地溝通和協調,督促其盡快制定政策,抓好政策落實,保證勞務工工會經費的提取、撥繳及時到位。另外,還有一些改制企業欠解工會經費的現象一直存在,這些改制企業隸屬于行業公司,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經營狀況很不穩定,提取、上解工會經費存在諸多困難。對于此類情況,企業工會應加大對行業公司工會的扶持力度,給予他們一定的經費補助,促使他們積極主動深入到改制企業了解情況、開展工作,盡可能多收經費,最大限度提高改制企業工會經費收繳率。
2、各項制度健全。對本次調研,大多數鄉鎮工會十分重視,有些還召開專題會議,聽取經審工作情況匯報,研究經審會提出的有關問題,幫助經審會及時解決一些自身難以克服的困難和問題,為經審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圍。各鄉鎮經審會以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強化經審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了《鄉鎮工會經審委員會工作制度》用制度來規范經審工作、規范審計程序、規范審計人員執業行為。
3、審查審計監督工作成效明顯。根據上級工會關于審計規范化要求,各鄉鎮經審會將實務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一是堅持開展各種專項審計活動。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凡工會內部重大經濟活動,經審會都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共同把關。二是堅持開展同級工會經費預決算審計。各鄉鎮經審會堅持開展了對本級工會經費使用情況預、決算審計。對每年本級工會經費收、管、用情況,認真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在同級工會全委會上予以通報,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限期搞好整改。三是堅持開展工會經費撥繳情況審驗證試點。根據上級工會的要求,我縣各級工會在開展審驗證制度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審驗證制度。四是堅持開展工會經費計撥情況專項審計。為充分發揮以審促撥、以審促收的重要作用,我縣19個鄉鎮經審會堅持開展工會經費計撥情況專項審計。自查率達100%。有效促進行政足額劃撥工會經費。五是堅持開展工會經審干部業務培訓。為全面擔升我縣經審干部業務水平,縣總每年組織開展一、二次經審業務培訓,各鄉鎮工會都會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學習,有效提升經審業務水平。
二、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從調查的情況看,各鄉鎮工會經審工作雖然組織較為健全,但由于鄉鎮本級工會經費全都由財政劃撥,財政劃多少是多少,因此工作開展情況很少,沒有履行好經費審查監督的職能。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
1、對經審工作的認識不足。部分鄉鎮工會沒有把經審工作列入到工會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沒有認識到經審工作在工會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為可做可不做,財政劃撥本級多少工會經費,就用多少。
2、經審委員缺乏經審和財務方面的專業知識。特別是經審會主任,大部分是兼任,平時工作較忙,不知道工會經審應開展哪些工作、如何開展,造成經審組織未能履行好審查監督職能,未能對所屬基層工會經審組織進行指導和服務,使經審組織形同虛設。
3、鄉鎮企業工會建賬率低。大部分鄉鎮企業工會基本未建賬,使經審會無賬可查,基層工會經費實行定額上交,造成經審工作的有些意見和建議無法整改落實,降低了審查監督的作用。
4、縣級工會對鄉鎮工會經審工作的業務檢查指導力度不夠。
三、工作措施
解決這些問題,下一步要加強以下方面的工作:
1、強化領導,夯實基礎。鄉鎮工會應進一步加強對工會經審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會議,聽取經審工作情況匯報,尊重和支持經審會依法開展各項審查審計監督活動,幫助經審會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落實、辦公設備等方面,為經審會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工作條件,支持和指導經審會夯實基礎、完善制度,積極主動地開展各項審查審計監督活動,充分發揮經審會在工會經費收管用等方面的重要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