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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稅收政策大全11篇

時間:2023-05-30 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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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稅收政策

篇(1)

增值稅與營業稅相比,屬于價外稅,可以進行相應的抵扣。因此,企業可以通過相應的進行稅額進行抵扣,進而降低企業運營的成本。理論上,增值稅的實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業的負稅問題,使企業能夠更有效的進行經營與運作。同時,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也能夠使相關的稅務機關對企業的實際盈利狀況進行實時的了解與關注,一定程度上強化其稅務的管理水平。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行,使企業在增值稅方面的抵扣鏈條更加完善與牢固,減少了企業的進項成本,有效促進了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創新。此外,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促進了各行業與各領域間的稅務公平,完善了市場運營機制,實現了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二、營改增稅收政策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一)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帶給建筑企業的負稅變化

雖然增值稅的實行能夠一定程度上進行抵扣減稅,但在建筑企業的實際運營過程中,由于其自身規模與經營管理方面的限制,使上游的建筑產業無法全部被覆蓋到增值稅的范圍之內。建筑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沙土等的施工材料很難獲取增值稅的進行發票。此外,相關的工程施工設備已經購置并計入相應的折扣,因此無法再歸入到進項稅額的抵扣中。同時建筑企業中的勞務成本所占比重較大,也無法列入到增值稅的抵扣范圍中,同時還需花費大部分的成本安裝相應的稅控系統。

(二)建筑企業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問題

1、抵扣鏈條不健全

由于建筑施工的工程項目較大,并且施工復雜,所以涉及的領域也較廣,施工中所需的建筑材料要通過不同的供應商進行采購。但不同的領域所使用的增值稅率不同,相應取材較為方便的材料大多數情況就地取材,無法獲取增值稅發票,并且施工中的勞務成本也無法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這種抵扣鏈條的不健全情況,使建筑企業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后無法獲得充足的增值稅發票并進行相應的抵扣,影響了其自身的負稅情況。

2、企業財務管理問題

營改增稅收政策實施的效果不僅與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及經營方向有關,同時與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息息相關。大多數的建筑企業在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上缺乏一定的管理經驗,缺乏高素質高技能的財務管理人才,使得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漏洞百出。此外,建筑企業忽視對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導致其在實際的管理工作中,時常出現賬目、發票等管理的雜亂無章,影響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概算、造價及招投標問題不斷

在實行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后,對于建筑工程的概算以及造價和招投標的工作都應進行相應的改革。營改增涉及到進項抵扣的問題,所以對于工程的概算與造價的計算應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在招投標的工作中也應進行一定的調整,進而更好的適應營改增稅收政策。

三、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納稅籌劃

(一)樹立正確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意識

在相關的改革方案中,經過實際的測算可以得知,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帶給建筑企業的負稅變化并不樂觀,使得其生產經營的競爭與環境更具挑戰性,因此應樹立正確的危機意識,以積極的心態面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行,實時關注營改增政策在建筑企業的實施方向與動態,有效加強準備工作。

(二)完善建筑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因此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實施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中應對會計科目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財務報表的項目與內容也要進行修改。此外,加強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工作,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與變動的解釋。對于增值稅發票應進行嚴格的管理,因為增值稅發票與普通發票相比更重要,因此,在其出具、等級以及報銷和抵扣的過程中都應進行嚴格的管理。根據相關的要求與規范,應積極安裝稅控系統,對發票進行相關的防偽檢驗,并且與相關的稅務部門進行及時的溝通。而針對建筑企業施工過程中的勞務成本無法進行抵扣的情況,施工企業可以通過引進先進的施工機械設備來代替相應的人工勞務,進而提高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自動化效率,降低人工勞務的成本,通過機械設備的使用抵消勞務成本無法進行增值稅抵扣的問題。

(三)合理使用納稅籌劃手段

根據企業的規模與經營狀況選擇相應的納稅人身份,盡量選用小規模納稅人身份,能夠有效的規避企業的負稅。同時,在進行相關材料的采購時,盡量選擇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增加進項稅額的抵扣,降低運營成本。此外,在進行固定資產的購置時,應選擇合適的購買時機,有效減少負稅。

(四)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與業務水平

篇(2)

在“營改增"的稅收政策實施后,建筑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也受到了影響。其中,企業的稅收負擔以及在納稅管理等方面都會做出相應的改變。

(一)建筑企業稅制發生變化,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

國家對稅收模式進行調整之后,建筑企業的稅制也因此發生很大的調整和變化。企業原有的稅率為3%,在稅收方案調整之后,企業現有的增值稅稅率將增長到11%。另外,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收調整也會對企業原有的計稅方式產生影響。現有的“營改增”調整方案規定的建筑企業進項稅率分四個檔。在計算企業建筑企業稅收額度時,一般應當首先確定企業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利用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就得到了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其中,企業的銷售情況決定了建筑企業銷項稅務的大小,而企業成本又直接影響著進項稅額的大小,所以,如果將建筑企業進項稅額擴大,在繳納稅款時,建筑企業能夠抵消的也就越多,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重復繳稅。

(二)進項稅額較難取得、稅率相對提高使建筑企業稅負增加

在企業整體的成本支出方面,人力資源投入所占的成本的比例非常大。其中,人力資源的成本投入屬于進項稅額的范疇。只有增加進項稅額的比例,才能減小建筑企業整體納稅金融。但就目前來看,人力資源成本無法獲得增值稅的發票,這就減小了建筑企業進項稅額的抵扣比例。從而提高了建筑企業整體的納稅額度。另外,當建筑企業依照國家稅收政策進行稅率調整之后,建筑企業的稅率將由原來的3%,調整到現有的增值稅稅率的11%。這一調整會對企業的納稅籌劃形成較大影響。

(三)購買稅控設備、增設增值稅專管員改變企業稅務管理模式

在我國建筑企業納稅政策做出調整之后,基于“營改增”稅收模式下的納稅政策,將會對我國建筑企業原有的稅務管理體系產生較大的影響,同時,這種影響也會波及到整個建筑行業。新的稅收管理模式下,建筑企業也將依照新的稅收管理標準和要求,配套新的稅務管理體系。新的稅務管理體系需要建筑企業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資本,這些資本投入都會提高建筑企業的成本投入。另外,依照新的稅收管理標準,企業必須配備專職的增值稅管理人員和專用的增值稅發票。與此同時,增值稅的管理程序非常復雜,而且工作量非常龐大,需要招募大量的工作人員來開展相關的稅收管理工作,這筆開銷將大大提高建筑企業的成本投入,給企業的運作造成負擔。

(四)“營改增”后建筑企業需墊資納稅,增大資金壓力

在營業稅稅收管理模式下,建筑企業往往在代開發票的情況下才會進行稅收繳納活動。但是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之后,依照相關的稅收管理規定,建筑企業必須在拿到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后,同時在完成相關的建筑工程計量工作時就要進行納稅申報。可是往往在這個時候,建筑企業的工程款還沒有進賬,要繳納這筆稅金,企業就必須進行提前墊付。因此,建筑企業的日常資金流轉活動必將會受到不利影響。

二、“營改增”背景下建筑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優化措施

在“營改增”的稅收政策背景下,建筑企業要實現合理的稅收籌劃管理,就必須首先對新的稅收政策進行深入分析,并制定出合理的優化措施,以此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一)加強對稅收政策的理解,靈活制定稅收規劃

原有的營業稅稅收,建筑企業往往更側重于營業稅的稅收管理,而忽略了較少涉及的增值稅業務,使建筑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對于增值稅管理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因此在業務和操作技巧上,缺乏足夠的靈活性。為保證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建筑企業必須組織相關的財務人員,進行增值稅相關業務的管理培訓。培訓內容可以涉及新的稅收管理政策,以及稅收管理方法和技巧。在建筑企業當中負責增值稅稅收管理的工作人員應當加強對增值稅相關稅收政策的了解和認識,同時還要努力打通與地方稅收管理部門的溝通渠道,增進彼此互信,加強信息共享,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管理方面的業務溝通,從而提高了建筑企業納稅籌劃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實際意義。

(二)重視人員素質提高,建立增值稅管理體系

在稅收政策調整之后,建筑企業的相關納稅籌劃政策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原有的納稅籌劃方式已不能有效降低建筑企業的納稅金額。所以有必要對企業的納稅籌劃模式依照新的“營改增”稅收模式做出科學的調整,在合理的范圍內降低建筑企業的納稅負擔。對于建筑企業來說,為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必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作為成本支出,并建立科學的增值稅管理體系,提高建筑企業納稅籌劃的實際效果。目前建筑前應當依據企業自身環境和實際經營狀況,對未來即將執行的增值稅稅收管理體系進行預先的成本投入,為新的稅收政策、稅收管理提供必要的崗位和資金支持。同時還要根據新的稅收管理需求,不斷完善稅收管理體系,確保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

(三)加強供應商管理,充分挖掘進項稅抵扣環節

建筑企業進項稅額的多少將直接影響到企業可抵扣的進項稅收額度。建筑企業的進項稅額與企業的成本有直接關系。所以,建筑企業要提高進項稅額的抵扣率,必須首先在成本管理上下功夫。供應商作為成本管理的重要內容和對象,首先應當進行規范,為建筑企業提供原材料、勞動力,以及服務的供應商,要認真核實其納稅人身份,并確定其所能提供的發票種類,同時根據以上信息篩選出適合建筑企業經濟效益的供應商。同時建筑企業還應當按照供應商所提供的信息資料,建立相關的數據信息庫。這個信息庫可以幫助建筑企業實現對供應商的規范化管理,從而使建筑企業的進項稅額實現最大的抵扣程度。通過金融企業對供應商的規范化管理,使得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可操作性增強,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也因此得到提升。

(四)轉變經營方式,優化企業現金流管理

篇(3)

關鍵詞 :建筑企業;營改增;影響;對策

我國當前稅收政策的重點任務是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增值稅在全行業的施行,這是繼“營改增”行業試點后的又一重大突破。建筑企業受“營改增”稅收政策影響較大,如何順應政策變化做出及時調整是建筑企業在未來順利發展的關鍵因素。建筑企業因其資本集中的特性決定著稅收政策的微變也會導致企業利潤的較大浮動,因此有必要加強對“營改增”政策的學習,在符合稅收政策法規的前提下不斷提高經濟利益。

一、“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意義

(一)“營改增”的現實意義

國家做出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稅收決定,是出于避免重復征稅的考慮。為了更好地理解“營改增”稅收政策的目的,首先必須對增值稅和營業稅在征稅范圍和環節上有清楚的了解。增值稅和營業稅都屬于流轉稅,但是增值稅是以商品或者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因此在理論上不會出現重復征稅的可能性。營業稅針對取得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等的營業額作為征稅對象,由于應稅勞務存在多次交易的可能,所以營業稅普遍存在重復征稅以及稅額較重的現象。為了促進我國經濟在全球經濟危機下的快速增長,我國制定了穩增長的經濟戰略,其中降低企業稅負有利于企業在不利環境下的發展。“營改增”的現實意義有以下幾點:首先,“營改增”降低了企業負擔。“營改增”改變了計稅環節的計稅基礎,計稅依據更加可靠,避免了流轉過程中的重復征稅;第二,“營改增”優化了稅制結構。營業稅設置的初衷是針對服務性行業進行特別的征稅管理,但是如今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動搖了營業稅的存在基礎。營業稅的征收方式和稅率越來越不能夠適應當下的經濟發展形勢,營業稅無論是作為稅收來源方式還是政府稅收調整工具都無法滿足相應需求,因此適時推出“營改增”有利于我國稅收體制更加合理、健全。稅制改革影響深遠,財務管理人員需要加大對稅收政策變化的了解和研究,盡快適應新形勢下的稅收管理工作。

(二)“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發展態勢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稅種和稅率明確,使得納稅流程更加清晰,減輕了建筑企業財務人員稅收工作壓力。“營改增”后稅收征管員能更清楚地監管企業納稅情況,確保納稅工作順利開展。建筑企業在“營改增”后,購買原材料時可以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銷項稅的抵扣,減輕了建筑企業的稅收負擔。如今,建筑企業在原材料購買過程中除了注重工程質量外,還需注意發票的索取。建筑企業關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過程促進增值稅征收工作形成一個完整的價值鏈,保障了增值稅征收的完整性。

二、“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稅負的影響

建筑企業納稅從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后,必然對其稅負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建筑企業過去納稅基礎是營業額的全額,雖然稅率較增值稅低,但是由于在購買原材料等過程中已經支付過了一部分的稅,使得過去建筑企業在銷售過程中存在重復納稅的現象。重復征稅是對納稅人的剝削,在稅法上并不合理,所以“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稅負到底是增加還是減少并不十分明朗,建筑企業稅收籌劃水平可能最終決定稅負壓力。從建筑企業的生產經營流程看,首先建筑企業在建設初期形成建設能力過程中購買的機器設備、材料庫存等可以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進行分期抵扣。該政策可以有效緩解建筑企業因初期大量投資導致的財務困境,有助于財務狀況的優化。其次,建筑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增值稅進項抵扣的規定,充分挖掘可以分解外包的部門,例如對于人力資源部門,可以外包給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進行管理,從而可以實現人力資源成本的進項抵扣,進一步開拓了增值稅抵扣的范圍,充分降低了企業的成本。以上對建筑企業稅負的正向影響都建立在增值稅專用票據管理規范的基礎上,如果“營改增”后票據的管理仍然存在很大的混亂,使得建筑企業無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票據不符合抵扣要求,反而會使得建筑企業的稅負高企。所以“營改增”后政府管理部門必須提高票據的配套管理能力,規范票據使用流程,這樣才能有效降低建筑企業的實際稅負。

(二)“營改增”對建筑企業財務報表的影響

營業稅改增值稅后,會計核算工作也面臨著許多改變。建筑企業在購買原材料、機器設備時,按照增值稅進項稅額管理辦法,建筑企業對原材料和機器設備的入賬價值同以前相比會有明顯降低,因為部分價值體現在了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率)科目中。同時進項稅額會在期末進行認證抵扣后消除,導致建筑企業的資產和負債同數額減少,建筑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將會降低,企業的償債能力得到加強。同時由于進項稅額可抵扣,不在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下進行反映,使得“營改增”后建筑企業的成本費用減少,增加了利潤總額。從“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長期影響來看,在增值稅征收合規的前提下,建筑企業的總體稅負會有明顯下降,財務報表中償債能力和凈利潤水平顯著提高,使得企業在長期預算時能夠安排出更充裕的資金進行再投資,擴大建筑企業的施工能力,提高施工水平。

(三)“營改增”對建筑企業工程造價的影響

“營改增”稅收政策會對建筑企業的工程預算以及銷售定價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企業在進行工程預算時要充分考慮工程定價的準確性。建筑企業預算的特點是資金量大,增值稅價外稅的特性使得工程銷售時必須考慮到最終購買者承受稅負的能力。建筑企業應當根據新的計稅規則調整初步設計中的概預算,對采購和銷售的定價進行重新估計,充分考慮到增值稅價外稅的稅負壓力。“營改增”必然對招投標、預算、決算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建筑企業需加強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的研究。

三、建筑企業對“營改增”的應對措施

(一)樹立一般納稅人意識

營業稅改增值稅對建筑行業具有重要的意義,而該政策的實施離不開管理人員的支持,也離不開業務人員的執行。“營改增”之前,建筑企業大多為小規模納稅人,存在混合稅的情況,稅務工作量少但是卻很繁雜,而“營改增”以后,建筑企業需要計算并繳納增值稅,稅務工作量增加單流程清晰。建筑企業要時刻樹立一般納稅人意識,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都要盡快適應新的稅收政策,利用營業稅改增值稅帶來的機會為企業降低稅負,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二)改進財務管理,提高會計核算水平

建筑企業應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使其迅速適應“營改增”后的核算方式,準確地核算增值稅進項和銷項稅額,及時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提高企業會計核算水平與相關稅務處理技巧。在發票管理中,要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正確性和合法性進行嚴格審核,加強對增值稅發票的保管和監督。實施“營改增”后,建筑企業購買原材料、機器設備等可進行稅前抵扣。換言之,“營改增”為建筑企業提供降低成本的契機,有助于減少企業的現金流出量,減輕企業的支付壓力,因此建筑企業應優化現金流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在合同中明確還款期限,提高資金回收率和使用率。

(三)加強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約定

建筑企業在實施“營改增”后,應加強合同管理,按照一定規范簽訂合同,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名稱需與企業全稱保持完全一致。建筑企業應完善合同約定,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各稅負種類及稅費憑證,在分包和采購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對方承擔有效、合法、等額的增值稅發票,還應約定先取得購銷憑證和增值稅發票才付款的付款程序,以避免因合同約定不明而導致的稅費抵扣等問題。同時,要加強對承包人和分公司的管理,要求其收取并妥善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選擇合作商時,應選擇具有納稅人資格的合作商,在采購材料時盡量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盡可能減少增值稅不能抵扣的現象。

(四)合理進行稅收籌劃

“營改增”為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帶來了較好的機遇,增加了其進行稅務籌劃的空間,因此建筑企業應把握時機,根據自身發展及所在行業特征來制定新的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降低企業稅負。稅收籌劃的水平在于高素質的專業人員,因此首先應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使其熟練掌握增值稅的相關法規,從而更好地進行納稅籌劃。企業應根據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實施方案及時對報價進行調整,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法規的變化適時調整相應策略,以避免出現“營改增”后稅負不減反增的情況。其次,在選擇材料供應商、承包商時,在合作商均為一般納稅人的前提下,應比較質量、價格和稅額,并結合增值稅抵扣的要求來擇優確定。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則爭取獲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此外,企業應在保證所獲取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找準稅收籌劃的切入口,制定出科學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方式,保證該稅收籌劃在當前稅務環境下符合企業利益最大化目標。

“營改增”變革旨在降低建筑企業稅負,建筑企業應當抓住機遇,充分掌握、運用“營改增”政策,積極進行稅收籌劃,不斷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從而提高企業發展能力。

參考文獻:

[1]陳卓.淺析“營改增”對建筑企業的影響及對策[J]財政監督,2014年09期.

篇(4)

建筑行業的營改增政策是我國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重要部分,但是由于建筑行業的復雜性與特殊性而遲遲沒有落實。因為建筑行業的營改增政策會涉及到人工勞務和建筑材料以及增值稅進項發票的抵扣問題,不僅使資金運算難度系數增加,還會使建筑行業的賦稅發生巨大的變化,建筑行業的發展也將成為未知數。

一、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分析及應對策略的發展現狀

近年來隨著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逐漸完善,營改增政策也逐漸在建筑行業開始推行。自2012年起,我國開始采用試點法對建筑行業的營改增政策進行推行,并以上海作為首個試點,取得了顯著地成績。在2012年末,由上海向全國各地推廣營改增政策,在減輕企業賦稅負擔、帶動服務業發展、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社會就業率方面起到了積極地促進作用。與此同時建筑行業的營改增政策也在緊鑼密鼓的準備著,但是準備過程中存在不少問題。首先建筑行業所涉及的產業鏈過長,因此導致增值抵扣較復雜。而且建筑行業與市場經濟價格體系密切相關,給賦稅征收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因此在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分析及應對策略方面我國任重而道遠。

二、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分析及應對策略的研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營改增試點方案的成功進行,我國的財政部門和稅務局已經將營改增試點范圍向全國推廣,并開始著手進軍建筑行業。但是在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分析及應對策略研究過程中我們發現存在很多問題亟待解決。下文就針對建筑行業存在的問題進行詳細的探討。

(一)建筑企業設備抵扣問題相對較復雜

在實行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時,建筑企業需要對設備進行抵扣。然而由于建筑企業設備多樣復雜,而企業有的設備由于使用壽命較長,還存在試用期均勻分攤和購置當期進行稅額抵扣兩種抵扣方式,使得建筑企業設備抵扣問題變得更加復雜,不利于營改增政策在建筑行業的順利實施,更不利于促進建筑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二)人工成本進項稅抵扣問題比較困難

我國在進一步研究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分析及應對策略的過程中,在人工成本進項稅額抵扣問題上存在兩個嚴峻的問題:從稅率層面上來講,人工成本進項稅額抵扣所產生的稅率差異較大,并且這種稅率差額將有建筑企業來承擔,顯然給建筑企業帶來了嚴重的負擔,不利于建筑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從稅基層面來講,人工成本進項稅額稅基較窄,而且國家規定五險一金與工資不參與營業稅繳納當中,使得人工成本中很大一部分不能進行抵扣,從而給企業帶來很大的財務負擔,不但不利于建筑行業的進一步發展,也不利于建筑行業“營增改”政策的迅速推廣。

(三)材料成本進項稅額抵扣稅率多樣化

建筑行業中,建筑材料成本進項稅額抵扣稅率的多樣化也使得建筑行業營增改政策的推廣更加困難。由于建筑企業材料成本依照當前的17%的稅率,但是卻采用11%的銷項稅額,這是相當矛盾的。這二者之間的差額會使得材料成本進項稅額發生沖減,進而給建筑企業帶來嚴重的財務風險,也給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的推行帶來一定的困難。

(四)增值稅發票的收集和認證工作困難

同傳統貿易型企業相比,建筑企業的業務規模較大,并且盈利基本來自采購與銷售的差額,因此增值稅與企業的經營效益密切相關。但是我國的建筑行業材料采購地不集中,管理部門混亂,使得增值稅發票的收集和認證相對困難,給建筑企業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流轉稅負負擔。

三、進一步促進建筑行業“營改增”政策推進的具體措施

由上文我們可以看出,在建筑領域推行營改增財政稅收政策已經勢在必行,但是在建筑行業推廣營改增稅收政策中我們還存在上述的一些困難,為此下文就針對上述建筑企業遇到的困難進行具體的分析,并提出具體的解決措施,旨在促進營改增政策在建筑領域的進一步推廣和建筑企業的迅速發展。

(一)進一步加強營改增政策系統培訓

為了積極應對我國將要推廣的營改增政策,建筑企業將進一步加強財務部門關于營改增政策的培訓,通過提高財務人員關于稅收政策信息的了解,進一步提高財會人員的財務管理水平。這樣不僅可以盡快落實營改增政策,還可以相應的對財務管理進行相應的調整,從而降低建筑企業的的經營負擔,促進建筑領域的健康發展。

(二)進一步提高企業消化稅負的能力

由于營改增財政稅收政策的實行,將在一定程度上給建筑行業但來一定的稅負增加,因此建筑企業必須積極提高自身消化吸收稅負的能力。比如企業可以通過提高投標時的報價,從收入源頭著手減少稅負負擔。同時建筑企業還可以通過在合同簽訂、選擇材料供應商等方面采取相關措施來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從而進一步降低建筑企業的經營風險,促進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三)優化勞務工具來降低稅負的負擔

在選擇勞務工具方面我們應該優先選用專業的建筑企業單位,因為這樣可以將建筑勞務公司的專用發票進行抵扣,從而相應地減少企業的財務負擔,有利于建筑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也有利于我國營改增在財政稅收政策的進一步推廣。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近年來隨著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推廣,我國在建筑領域的營改增政策也逐漸開始落實。但是在落實的過程中我們也遇到嚴峻的問題亟待解決,尤其是建筑企業,在稅負方面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為此不但要從營改增政策方面做相應的改進,從建筑企業角度出發,也應該在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勞務工具選用、消化稅負的能力方面進行相應的改進,旨在促進建筑領域的迅速發展。

參考文獻:

[1]張運賢.芻議“營改增”對房地產企業未來影響及對策[J].會計師,2014年14期

篇(5)

二、營改增稅收政策對建筑安裝企業的影響

(一)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目前建筑安裝企業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后,會滿足于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增值稅稅率大約為11%左右。從理論上來說, 在采取了“營改增”政策后可實現對重復性征稅問題的有效解決, 進而達到對行業稅“只減不增”的要求。但是,那只是理論上的算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我們建筑服務產業鏈中的上游企業,絕大多數企業均為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此部分納稅人中有部分人員是為了獲取增值發票,但是比例相對較低,稅率通常僅為3%左右。而且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大量地材開不出稅票,或是要提高單價才能取得。在此種狀況之下,通常會導致企業所面臨的稅負風險大大加重。

(二)對會計核算納稅管理的影響

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前,企業在進行營業稅核算之時,僅需考慮上繳稅費與營業稅兩方面的影響因素;而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企業不僅需考慮以上兩方面影響因素,同時還需新增其它項目,如上繳稅金、進項稅金以及銷項稅金等內容。由此,也就會造成企業所需面臨的核算工作量將顯著增多,另外,也會造成核算方式發生變化。在政策實施前, 會計人員所采取的核算方式較為簡便。而政策實施后,因為建筑安裝企業常常會跨區域作業,而建筑企業總部通常選擇統一納稅申報,財務人員對增值稅票與總部的傳遞,各項目稅款的預繳,都不可避免的出現各種問題,因此也就造成了建筑安裝企業所需面臨的財務核算難度大大增加。

三、建筑安裝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納稅籌劃

(一)加強發票管理

篇(6)

逐鹿新一輪全球經濟競爭,現代服務業已成為力拔頭籌的重要砝碼。發展現代服務業有利于突破資源約束瓶頸,減輕環境壓力,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但是,毋庸置疑,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現代服務業尚未發揮其巨大的作用。本文主要就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中存在的稅收政策問題進行探討。

一、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中稅收問題的思考

作為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稅收政策應當為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提供一個公平、有效的競爭環境。然而,我國目前的稅收政策卻存在著許多阻礙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問題,削弱了現代服務業的競爭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區域性稅收政策造成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區域性差距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實行東西部不同的區域性稅收政策,這已成為拉大東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差距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在這樣的稅收政策下,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的現代服務業,自然也出現了東西部不同的發展勢態。一方面,區域性稅收政策導致東西部不同的稅收負擔,造成現代服務業發展基礎的區域性差距。另一方面,區域性稅收政策造成了東西部地區外資進入現代服務業的差異性。就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基礎而言,東西部地區根本不在同一起跑線上。

2.行業性稅收政策阻礙了現代服務業的快速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經濟領域中“計劃經濟”的烙印根深蒂固,政府壟斷著金融保險、郵電通訊、文化教育等服務業的主要行業,在市場準入等方面有著嚴格的規定;同時,在稅收政策上也逐漸形成了對這些行業的政策偏好。從而造成行業間競爭機會不均等,擴大了行業差距,也逐漸使得服務業本身的產業結構趨向不合理。這種政策偏好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某些國家壟斷行業實行稅收政策優惠,以保持其壟斷地位。政府在對某些壟斷行業進行嚴格的市場準入保護的同時又對這些行業實行較優惠的稅收政策。例如,按照國稅函發[1996]700號規定,對國家電信部門直屬的電信單位開辦的有償電話咨詢業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的3%稅率征收營業稅,而非國家電信部門直屬企業的同樣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的5%稅率征收營業稅。又如,財稅[2006]47號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對國家郵政局及其所屬郵政單位提供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類似這樣的稅收政策舉不勝舉。由于壟斷需要實施了這些政策保護,而恰恰又是在這些優惠政策的保護下進一步鞏固了其壟斷地位,從而使得這些行業的發展難以適應市場。

(2)對某些服務性行業實行嚴厲的稅收政策,直接加重了其稅收負擔。對某些行業實行嚴厲的稅收政策的最初原因是鑒于這些行業是國有企業,國家有投入,也要求從此獲得產出和收益。這不僅反映了政府職責不明、政企不分的陋習,而且也加重了這些行業的稅收負擔,從而阻礙了其快速發展。最典型的就是對金融業一貫實行的嚴厲的稅收政策。例如,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稅率和企業所得稅稅率在以往較長時期一直高于其他行業。

正是由于諸如此類的稅收政策偏好,使得服務業內部各行業之間發展極不平衡,服務業產業結構趨向不合理,現代服務業難以得到快速全面提升。

(3)在引進外資政策上,重制造業輕服務業。我國利用外資一直主要集中在制造業領域,我國服務業利用外資的規模和比重明顯偏低,主要是金融服務業、電信、貿易和商務服務行業利用外資的規模偏小,這雖然與這些行業基本上是具有壟斷性質、對外開放程度低有很大關系,但與現行稅收政策的導向也有密切的聯系。例如,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兩免三減半”政策,而對從事服務性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只允許設在經濟特區的才能享受“一免兩減半”的稅收優惠。

3.內外資不同的稅收政策,削弱了內資服務性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我國一直實行內外有別的稅收政策,外資企業在稅收政策方面享受著種種優惠政策。首先,外資企業適用的稅種不同。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內外資企業適用稅種的主要差別在于:內資企業適用內資企業所得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外資企業適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房地產稅。雖然,最近國家相繼頒布了相關稅收政策,從2007年1月1日起,內外資企業統一實行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稅”,從2008年1月1日起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但是其他內外有別的稅收政策仍未改變。例如,內資企業要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而外資企業卻不用繳納。其次,稅收優惠力度不同。外資享受著優于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內外不同的稅收政策直接削弱了內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4.不完善的增值稅制,導致服務行業的重復征稅

除了生產型增值稅加重了西部資源型企業的稅收負擔這一弊端以外。現行增值稅征稅范圍太窄也是問題癥結之一。由于現行增值稅制導致流轉環節抵扣鏈的中斷,不僅削弱了增值稅環環相扣的制約作用,而且也使得與貨物交易密切相關的交通運輸業、物流業、房地產業、建筑業負擔了雙重的稅收負擔。目前交通運輸業、物流業、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一般按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但由于交通運輸業 、建筑業和銷售不動產業固定資產投入大,按照現行增值稅規定: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不能抵扣,因此上述各行業不僅要交納3%的營業稅,而且還實際承擔了外購固定資產價款中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稅收負擔較重。這直接影響了交通運輸業、現代物流業、建筑業的發展。

5.不完善的營業稅制,造成了服務業內部各行業的稅負不公

目前,現代服務業普遍征收營業稅。我國現行的營業稅制是1994年頒布實施的,距今已有十幾年的歷史。隨著現代服務業的迅速發展,現行營業稅制已不能適應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需要。

(1)營業稅稅目的列舉已不適應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現行營業稅稅目采用按行業列舉,即將營業稅的應稅項目一一列出。但隨著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原有服務業的范圍已發生很大變化。新興服務業態的出現,如會展業、物流業、教育服務業、物業管理業、信息服務業、經紀業等,也使得原有的營業稅稅目已無法涵蓋現代服務業的全部。

(2)不盡科學的營業稅稅率導致服務業內部各行業的稅負不公。服務業中包羅萬象,即使是同業之間也會因設備檔次、收費標準差距較大而產生較大的利潤差距,但按現行營業稅制,凡是服務業都適用5%的稅率,對暴利行為缺乏有力調控,從而在服務業內部也產生了稅負不公的問題。

二、發展現代服務業的稅收政策選擇

1.統一區域性的稅收政策,加快現代服務業的區域協調發展的步伐

(1)調整東西部現行的稅收政策,實現東、中、西部的現代服務業的協調發展。要實現東西部現代服務業的協調發展,不僅僅包括對中、西部政策的制定,還應包括對東部政策的調整。要改革稅制、調整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中西部地區現代服務業的快速發展。

(2)針對各地的普遍狀況,制定相對統一的鼓勵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現在,各地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各級政府都制定了本省、市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財稅政策。中央政府可以在此基礎上制定相對統一的政策,鼓勵發展現代服務業,并加以有效實施,從而摒棄各自為政的分散發展狀況。當然,制定統一有效的相關政策,并不是要中央政府大包大攬地方政府的事權。在中央政府的統一下,各地仍然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加以實施。

2.摒棄行業歧視性的稅收政策,促進現代服務業內部各行業的協同發展

由于國家產業政策的需要,對國家需要扶持和大力發展的行業給予必要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需要,是必要的。但如果對同一行業的同一經濟業務,由于經營企業的經濟性質不同而給予不同的稅收政策則是一種歧視性的稅收政策,這樣的稅收政策長此以往不僅會阻礙現代服務業內部結構的協調發展,而且也會對整體經濟結構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必須改變現行行業性的稅收政策,不僅要求對內外資企業之間要一視同仁,實行“國民待遇”;而且對內資企業之間也要公平對待,實行“國民待遇”。

3.統一內外有別的稅收制度,增強內資服務性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雖然統一后的“企業所得稅”將于2008年開始實施,但統一內外有別的稅收制度并沒有因此結束。

(1)將外資企業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征收范圍。對內資服務企業來說,這兩項稅費已是一筆不小的稅負。內外資企業這兩項稅負的不公問題也日益顯現。因此,必須加快這兩項稅費的改革步伐,將外資企業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征收范圍,公平內外資企業稅負。

(2)統一房產稅和城市房地產稅。2007年1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也成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從而改變了外資企業不繳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狀況。但是現行內外資企業仍然實行不同的房產稅制,內資企業適用1986年頒布的房產稅,外資企業適用1951年原政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地產稅。所以,應盡快建立一套內外統一的房產稅政策,優化稅收法律環境。

4.進一步完善增值稅制,解決現代服務業重復征稅的矛盾

(1)盡快實行增值稅轉型。將增值稅由現行的生產型改為消費型,不僅可以促進東部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經濟結構的調整,而且可以改善西部企業的稅收負擔,使企業處于良性發展的狀態。這不僅是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整個經濟發展的需要。

(2)擴大增值稅的征收范圍。普遍征收是規范增值稅的基本要求,沒有普遍征收就談不上增值稅的“中性”原則。因此應在適當的時候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目前,可以考慮先將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擴大到與貨物交易密切相關的交通運輸業、物流業、房地產業、建筑業、電訊業等現代服務業,然后循序漸進,分步實施,再逐步推廣到其他服務業,最終在整個流轉領域全面實施增值稅制。這對于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5.完善營業稅制度,公平服務業內部各行業之間的稅收負擔

(1)修改營業稅稅目。按現代服務業劃分稅目,將新型的服務業業態列入相應的稅目。為了增加營業稅對經濟發展的前瞻性和適用性,應在營業稅暫行條例中增設一個概括性稅目,就可以把不斷出現的新型應稅項目及時納入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一方面避免了稅法的滯后效應,另一方面也保持服務業不同經營者之間的稅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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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作為匯總納稅企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納稅模式具有特殊性,由于我國學術界對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內部結構、經營模式以及管理手段的研究尚處于初級階段,因而使得當前的稅收制度與實際的企業稅收情況不符,從而大大減弱了執行效果,因此,本課題的研究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2匯總納稅的概念

匯總納稅,亦稱為匯總繳納,是指一種對集團企業或設有地方分部的企業所采取的由集團企業的核心部分或企業總部匯總旗下地方分部企業集中繳納經營所得稅的稅收征收手段。之所以采取這一征收手段,原因在于由于協作專業化的高速發展,集團企業往往實行跨地區或跨行業地經營,而下屬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難以實現核算獨立或者核算結果無法反映真實經營情況,進而會對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實施匯總納稅是大勢所趨。

3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的管理策略

3.1完善稅收政策

(1)明確建筑企業概念。要想做好所得稅匯總納稅的管理工作,首要的就是要界定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概念范圍,若界定范圍不明確,就會造成稅收征管范圍的不明確,因此,在現行的稅收制度中應明確界定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概念。所謂的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就是指建筑企業的經營范圍已拓展到其他地區,進行跨地區經營的企業。(2)實現納稅申報規范化。目前,現行的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項目部預分0.2%所得稅政策較為復雜,因而其也是稅收政策實施的重難點環節。要想在短時間內切實對這一問題加以解決,最為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實現納稅申報的規劃化以及表證單書的統一化。在實施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項目部預分0.2%所得稅政策的過程中,由于需要從多個角度進行綜合考慮和判斷,操作流程十分復雜,因而十分容易出現措施,使得納稅企業的遵從度較為低下,因此,最為簡單快捷的方式就是合理設計專業申報表,讓納稅單位自行填寫,以此來簡化申報流程,使得稅收政策更具直觀化和實效性,從而一方面實現了稅收政策的宣傳目的,使得納稅單位能夠深入了解和掌握相關政策規定,另一方面也大大降低了基層稅務人員的工作操作難度,使其工具流程更具規范性和條理性。與此同時,也可根據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個性特點,設計出針對性的所得稅匯總納稅管理表格,其中就包含有建筑企業工程項目的具體信息數據。

3.2革新征管手段

基于當前稅收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目前,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制度中最為常見的問題就是征管難度較大且征管成本較高。根據該種現狀,必須盡快進行征管手段的革新,筆者認為可設立折中式的征管模式,在保證以法人為納稅主體的基礎之上,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稅收與稅源背離的問題,與此同時,也應簡化操作流程,以此來實現征管成本的降低,因而在對部分納稅額度較小的跨地區建筑經營企業進行稅收征管時,可批準其不就低預繳稅。企業總部所在地往往占據著稅收征管因素判定的主導地位,其擔負的職責在于劃分經濟利益,而不具備獨立性的企業分部所在地的稅務部門,在一般情況下難以明確企業分部所得的經濟利益的份額大小,往往是企業總部下分多少,地方分部就接收多少,因此,企業分部的稅收款項往往較小,甚至也有零的情況,而企業分部所在地的稅務部門對其也尚未形成一定的重視,長此以往,就地預繳就成了空談。所以,在對部分納稅額度較小的跨地區建筑經營企業進行稅收征管時,可批準其不就地預繳稅,如此一來不僅可有效減輕企業總部下分稅款的工作量,而且也能大大減少所得稅匯總納稅的征收成本。由于納稅稅額較小,因而不會加劇稅收與稅源的背離程度。

3.3加快稅制改革

我國的稅收分配方式主要包括有橫向和縱向兩種形式,實現兩者的有機融合是我國分稅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目前,橫向稅收分配制度已基本架構完成,因此,我國未來的主要分稅制改革在于縱向稅收分配制度。第一,優化稅收管理層次。要想實現我國稅收管理制度的優化改革,首要的就是優化稅收管理層次。一般情況下,政府的層級直接決定著稅收的管理層級,由于我國政府層級由中央、省、市、縣、鄉這五大層次構成,所以我國的稅收管理層級也有五個層次,分別是稅收總局、稅收省局、稅收市局、稅收縣局以及鄉鎮稅務所。由于管理層級較多,極大降低了稅收管理的工作效率,也大幅提升了稅收管理的成本支出。可以說,適當減少稅收的管理層級對于加快分稅制改革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實現國地稅機構合并。針對當前企業管理稅所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取消當前實行的共享稅制度,實現國地稅機構的合并,直接將企業管理稅歸于中央稅種之中,如此一來便可有效解決橫向稅收分配制度中所存在的問題,同時也有效降低了稅收征收成本,提升了征管工作的效率。

4結語

綜上所述,為了切實解決我國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中所存在的問題,我國必須積極借鑒國內外的先進成熟管理經驗,結合我國稅收制度以及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稅收制度以及征管手段進行調整和創新,加快稅收制度的改革,以建立完善的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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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16年國務院決定在包括建筑行業在內的四大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同年2月,我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門了《關于完善建筑行業營增改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相關事務的通知》,并且指出建筑行業的增值稅稅率改為11%。最近幾年我國對于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的討論層出不窮。理論層面,楊威揚、戴國華等對建筑業實施營改增后可能面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實證層面,楊撫生、王金霞通過采用動態CGE模型和生產法等提出了建筑業改征增值稅,適用稅率可設為13%。雖然已有研究豐富且深入,但是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建筑業實施新稅收政策后會產生怎樣的經濟效應等問題研究較為少見。為此,本文擬采用中國動態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Chinagem模型,對未來八年建筑行業實行營改增所引起的宏觀經濟效應、產業結構效應以及稅收效應進行合理的評估。

二、稅收負擔效應機理分析

稅收負擔,顧名思義就是納稅人的稅收負荷,稅收的意義在于明確了國家和企業、以及企業與個人之間分配的情況。此外,稅收負擔也充分體現了稅收的三個職能:籌資收入、經濟運營以及社會關系分配。對于建筑行業而言,征收增值稅不僅會對經濟發展本身產生影響,也會對經濟行為造成一定的影響,具體的影響方式是根據建筑行業所承受的稅收經濟效應。所以如果想要談論營改增政策的好與壞,首要需要對稅收負擔的改變所引起的各種經濟效應進行研究。

(一)稅收負擔的拉弗效應

西方供給學派的稅收思想倡導減少稅收負擔,其所推行的政策和提出的理論都是基于拉弗曲線,即在相同的經濟體系中會出現同收益的兩種稅率。由于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后,原本3%營業稅稅率是3%改為12%增值稅稅率,這會引起增稅效應以及減稅效應,使得建筑行業的稅收增多,同時也會使得抵扣范圍得以擴增,從而減輕了稅收負擔。所以想要研究營改增政策對于建筑企業財政的影,需要從以上這兩個效應著手。

稅率的改變不僅會對政府的財政狀況產生影響,而且也會對消費者的消費水平造成影響,具體要研究稅率的改變對稅收收入的影響,需要考慮稅率彈性的大小。

如下圖所示,TR是稅收收入狀況,t是稅率,根據拉弗曲線可知,假設建筑行業的稅率即t為0時,是處于免稅狀態,當e大于0后,稅收開始增加。當上升到曲線的最高點點E處時,稅收金額也達到了最大值。當t繼續增長時,e開始進入小于0的區域,由于稅率不斷的提升稅收收入會不斷的降低。由此看來,當稅率大于t時行業稅率是出于消極狀態,處于此狀態時會使得我國的財政收入下降,也會使得建筑行業的稅收負擔增多,這對于該行業的經濟發展而言會造成消極影響。所以為了使得建筑行業的經濟得以穩定的發展需要擬定一個合理的稅率。

(二)稅收負擔的投資效應

企業能否始終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核心競爭力,外援投資必不可少。稅收政策的的實施能夠保證企業資本穩定性,從而確保其穩定的發展。如果建筑行業的投資太過火熱,可以先將邊際收入視作首要征收目標,從而使得投資減少;與此相反,如果采取一定的手段使得資本的邊際收入得以提高,那么投資也會隨之而增長,也就是說資本成本是投資情況的影響因素之一。總而言之,由于稅收負擔所引起的投資改變的影響因素有以下三個方面:折舊、投資的抵扣以及稅率的變化。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過后,機械設備得以抵扣率將會大大降低,進而使得投資成本降低。而且建筑行業的廠商都是通過邊際收益以及投資的價格來決定固定資本存量。在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無論是其自身的發展還是其上下其它產業都會有一定的利益生成,如果建筑行業內的企業不對其產出以及實際工作做出適當的調整,那么廠商為了保證成本的不變從而會選擇減少勞動力。如果廠商增加其固定資本的邊際收益,從而確保該行業的邊際收益與投資價格處于平衡狀態,使得廠商不得不采取措施增加固定資本的投資。所以建筑行業在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對于其行業內部的投資價格而言十分有利,但是與此同時也必然會受到其它因素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稅收負擔的消費效應

所謂稅收負擔的消費效應就是在稅收負擔的轉移過程中,其具體的發展影響因素就是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收入效應是指政府所頒布的稅收政策會影響到納稅人的購買能力,從而對其可支配收入的狀況產生影響,直接導致消費者的消費或是存儲的選擇出現改變。替代效應是指政府所頒布的稅收政策導致需要稅收對象的價格產生變化,而消費者對消費對象組合中的選擇也會產生變化,從而改變了稅收商品的相對消費量的狀況。

如上圖所示,當商品X與Y組合在一起時,實行營改增政策之前的預算約束線為BC1,其無差異曲線為I1,兩條線在E1點相交,該點是效益最大的平衡點。如果建筑行業也開始推行營改增政策,那么建筑行業的第三產業的稅收負擔會得以顯著緩解,預算線的平衡點改至點E,而商品X消費量增加了(A-A1)。總而言之,在推行了增改增政策后,納稅人的消費水平提高,而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的共同影響呈現出正向效應的發展趨勢。除此之外,在建筑行業開始試點后,增值稅的征收過程中的稅收負擔轉移得到了完善,該政策會對消費產生更多的影響。

(四)稅收負擔的結構效應

稅收負擔的合理化的對象不僅應該包括稅收政策的所有制導向以及區域型導向,除此之外還應該包括產業結構的導向、資金的引導以及生產要素最有配置等,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產業結構的最有化和轉化。如果能夠將其它產業也加入到政策的試點范圍,會使得服務業的稅收負擔得到緩解,而稅收負擔的改變途徑如下。

上圖是以消費者的角度進行分析的,需求結構的影響因素有消費者的可支配收入以及商品相對價格的變動,而營改增政策推行后會使得以上兩個因素都會產生一定的變化,以致于消費者會選擇其他產業類型的消費,通過消費者消費需求的改變使得產品供給結構得到改善,從而調整該產業的產業機構。而以生產者的角度來分析,第一,稅收政策通過其收入效應以及替代效應的改變引起了各個行業比較收益率的改變。第二因為折舊的增加和其他優惠政策的投入會直接影響到投資產品的相對價格,從而改變了投資需求結構,這兩個影響的共同作用加快了投資結構調整的步伐。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增值稅和關稅的職能相似,都能夠對國家的進出口貿易水平產生影響,而各個國家的政府會出臺多項優惠政策、改變稅收負擔或是其它措施以達到調整產業結構的目的。

三、建筑業營改增的經濟效應分析

建筑行業改收增值稅的目的是為了緩解建筑行業的稅收負擔,稅收負擔的改變是以拉弗效應、投資效益以及消費效應等為基礎,來進一步的對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的動態影響展開分析。本文以Chinagem模型為研究基礎對建筑行業實行營改增政策后的發展情況進行具體的模擬和分析,并且以分析所得作為基礎依據來為我國日后其它行業實行營改增后的發展狀況提出建議。

(一)宏觀經濟效應

第一,也是毋庸置疑的是再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過后,產業經濟都得到了明顯的增長。由GDP的發展水平來看,在未來八年內我國的GDP總增長高達0.736個百分點,這也是呈正向效應的發展趨勢。第二,政策的推行導致我國物價水平的發展趨勢下降,而就業問題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第三,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考慮,本文通過GNP對其進行具體的分析,一定時期內的GNP的增長水平高于GDP,但是長期的分析后可以得出GDP和GNP的發展趨勢大致相同,所以我國的社會福利得以增加。

(二)產業結構效應

首先,營改增推行使得建筑行業的經濟得到了穩定的發展。因為在經濟的模擬發展過程中發F八年內建筑行業內的各個產業部門所產生經濟效應基本相似。所以本文以八年后的模擬結果為分析基礎,對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的建筑行業的改變做出了分析。不難看出,增值稅的征收使得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從而使得行業的產出水平提高了0.815個百分點。除此之外,營改增的政策也使得建筑行業的產業擴增,產出水平以及就業率都得以提升。政策推行不僅會影響到該產業內的經濟主體,也會影響到主體上下的其它行業。就上下游行業而言,稅制調整后,由于建筑成本下降,有利于下游行業企業稅收支出和生產成本的縮減,因此,稅制調整有利于帶動下游行業對上游行業的需求增長。從短期的影響來分析,在推行了營改增政策過后該行業有的企業會因此產生有利的影響,但是也有企業會因此產生不利的影響。隨著政策的推行,一開始利益受損的企業也會得到緩解甚至轉變為受益的發展狀態。最后,根據社會的就業率來考慮,由于政策的推行使得企業各部門的工作得到了提升,且由于部門的產出增多使得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擴大,這也就是正向效應所呈的發展趨勢。

(三)稅收歸宿效應

即使在建筑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后,應該繳納的稅收金額降低,但是因為我國的稅制在不斷完善,從而使得我國經濟稅收過程中的管理成本顯著降低。預測數據表明,我國在2017年的稅收收入總計增加了0.028個百分點,由此看來即使政策的推行使得建筑行業內主體產業或是該產業上下相關的產業稅收數額降低,但是由于動態傳導體系的影響使得稅收負擔會轉移到其它經濟產業中,從而使得一定時期內稅收金額呈正向效應的發展趨勢。

四、結論

本文以Chinagem模型的定量分析方法為基礎,對未來八年內建筑行業內因實施營改增政策所引起的三大效應進行深入的探究。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分析可得:建筑行業實施營改增政策后,行業發展水平有了顯著的提升,無論是投資水平還是消費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上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建筑行業推行了營改增政策后不論是其經濟的發展還是產業的發展都有了明顯的改善,且就業率也有顯著的提高。即營改增政策的推行使得間接稅收收入降低,從而降低了我國經濟的稅收管理成本,以達到稅收總額得以長期呈正向效應發展的趨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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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是現代社會中一種新興的理財行為,企業作為納稅主體在國家相應稅收政策導向的基礎上,在企業內部可以對涉稅項目或活動進行一定的統籌與運作,以期獲取財務管理收益。作為一種前期的理財行為,稅收籌劃本身就具有計劃性、經濟預測性特征,企業應該依據相關的稅收法律規定,在合規的范圍內進行。民營建筑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通過必要的稅收籌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節約經營成本,對企業的長遠運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稅收籌劃概述

(一)稅收籌劃概念

稅收籌劃(Tax Planning)興起于20世紀30年代中期,并于50年代開始在西方國家推廣開來,稅收籌劃的專業性也逐漸得到突顯,企業在合法性前提下研究與制定少納稅策略顯得十分普遍。在我國,稅收籌劃興起較晚,受制于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的觀念,人們對稅收籌劃缺乏必要的理解與認知,我國稅收籌劃當前正處于初級階段,在稅制建設、稅收籌劃規定等方面尚未有具體定論。

稅收籌劃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從廣義上看,稅收籌劃被看做是一種可以實現節稅、避稅、轉嫁稅負等行為的綜合體,在籌劃范圍上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從狹義上看,節稅被看做是稅收籌劃的基本內容,各國稅務機關也普遍認同企業在合法條件下,可以通過對內部生產經營或其他經濟活動的統籌安排達到合理較少稅負的目標。從企業稅收籌劃的實際執行過程看,廣義上的稅收籌劃應用性較強,納稅人也較多按照其規定范圍進行廣義的稅收籌劃活動。

(二)稅收籌劃內容與途徑

廣義上的稅收籌劃主要包括三個層面的基本內容:一是節稅籌劃。節稅籌劃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稅收籌劃,納稅人在遵循稅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稅收政策在起征點、減免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條款進行企業內部籌資、安排經營等活動。企業合法節稅行為不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稅收負擔,同時有利于發揮國家稅收政策的宏觀調控作用。二是避稅籌劃,企業納稅人在掌握相關稅收知識與會計知識基礎上,可以通過合法的經濟行為規避或減輕稅負負擔。三是稅負轉嫁籌劃。企業納稅人可以通過經濟手段(如價格調整等)將自身的稅負壓力轉嫁到其他主體身上,在市場間的商品流通中,經常可見商家將稅負轉移至消費者或其他主體方面的稅負轉嫁行為。

稅收籌劃的途徑主要通過縮小稅基及選用低稅率、規避納稅義務及稅負轉嫁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延遲納稅三個方面進行。縮小稅基及選用低稅率原因是,稅基是隨計稅的依據發生變化的,與產生生產銷售方式存在一定的聯系,通過縮小稅基或降低稅率,實現降低納稅的目的。作為納稅人,將自有資產通過一定的方式轉到公司賬上,降低個人納稅負擔,還可以在此基礎上增加企業的稅后收益。而稅負轉嫁是指納稅人的應交稅款轉由他人負擔的過程。同時,我國的稅收優惠籌劃成本小、操作性強、收益大,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密切相關,可以通過貨幣政策,稅基、稅額、稅率式減免實現減免稅務的目的。另外可充分利用納稅義務實行的時間差,延遲納稅,節省利息資金,積累財富。

二、稅收籌劃對民營建筑企業的重要性分析

企業稅收籌劃從其具體實施途徑看,可以理解為優惠性稅收籌劃和節約型稅收籌劃,無論是哪種類型的稅收籌劃都會直接為企業減輕稅負壓力,使企業獲取一定的經濟效益。對于民營企業而言,合理的稅收籌劃能夠為其節省或創造生產發展的有利條件,從依法理財的角度實現企業生產再投資、擴大規模等活動,從而進一步凝聚資源優勢,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我國的民營建筑企業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組成部分,在當前社會的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很多民營建筑企業面對激烈的內部競爭環境,要想實現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必須依靠對現有政策的準確解讀。稅收制度在我國發展相對較晚,在很多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與不足,民營建筑企業進行適當的稅收籌劃對企業發展也是非常重要的。通過對民營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可以很好地幫助和引導企業對稅收政策的認識,通過合法的方式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增加自身的財務收入,不但規范了自身財務管理,更提高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三、建筑企業主要稅種及其征收制度

(一)營業稅

建筑企業營業稅是指我國對境內提供建筑勞務活動的企業按照其營業額進行計算的流轉稅形式,其主要征稅范圍包括建筑、修繕、安裝、裝飾以及其他相關建筑性活動。營業稅是建筑企業最大的涉稅稅種,建筑企業稅收籌劃活動應以營業稅為重點,同時針對營業稅空間較小的特點,根據行業或具體業務屬性進行相關籌劃研究與預測。從當前我國的稅收政策來分析,我國建筑企業的營業稅按照工程收入的3%計算繳納。對于施工項目,施工單位如果與發包單位簽訂合同,應該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支付營業稅,對于合同沒有明確付款時間的,繳稅時間應該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證的當天。

(二)房產稅

我國現行企業房產稅是在第二步利改稅之后開始起征的,是對建筑企業房產及由房產形態表現的財產為征收對象的一種形式。房產稅采取比例稅、從價計征的方式,其具體的計稅依據有兩種:房產計稅余值和房產租金收入。

(三)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轉讓房地產)及其取得收入的單位或個人。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規定,對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資金,雙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暫免征土地增值稅,建成后轉讓的,應征收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企業是主要的土地增值稅繳納主體,土地增值稅的稅收籌劃應該在遵循相關政策規定的基礎上,降低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在減少增值稅率的基礎上,通過減少增值額或增加扣除項目金額等形式進行稅收籌劃安排。

(四)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25%或20%),這里的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所得稅減免主要是指國家運用稅收經濟杠桿,為鼓勵和扶持企業或某些特殊行業的發展而采取的一項靈活調節措施。當前國家結合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的特點制定了不同的免稅優惠。比如,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企業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實行定期減稅或免稅;對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給予減稅免稅的企業,依照規定執行。比如,跟當地稅務專管員申請每季度交企業所得稅,不要每次代開發票都繳企業所得稅,否則就會多繳。業務收入全額作為營業收入來做,項目經理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作成本。對稅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稅優惠政策中,屬于政策性強,影響面大,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安定的,經國務院同意,可以繼續執行。

四、民營建筑企業有效實施稅收籌劃的基本思路

(一)合理定位稅收籌劃重點稅種

民營建筑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在于降低稅收上繳比例,從而減少企業負擔。在稅收籌劃過程中,不同的稅種所帶來的效益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分清主次,圍繞企業主要涉稅項目進行合理籌劃,避免全面籌劃卻收效甚微的情況發生,不分重點的稅收籌劃不僅難以達到節稅目的,反而浪費企業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從建筑企業稅收籌劃過程看,主要稅種中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占據其繳納稅款的90%以上,而企業營業稅又在三者中占據較大份額,因此對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應該強調以上三種稅種的節稅規劃,充分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獲取收益。

(二)在合規范圍內采取適當的稅收籌劃技巧

現代財務管理理論中,常規性稅收籌劃方法有:成本調整法、收入控制法,同時也包括按照稅收環境特征進行相應稅收籌劃安排的靈活性處理方法。在企業實施稅收籌劃的過程中,注意在準確理解國家稅收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加強對企業內部主要經濟活動的研究與分析,在合規的范圍內選擇適當的稅收籌劃技巧,以實現企業最大限度的自我效益。對于民營建筑企業而言,稅收籌劃對于企業的長遠運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可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參與。而稅收籌劃在短時間內可能難以給企業帶來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需要在合理的范圍內采取適當的技巧,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建筑企業主要稅種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不同的稅種采取稅收籌劃的策略是不同的,這些都需要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針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從企業營業稅籌劃看,民營建筑企業的適用稅率并不高,但是如果按照業務進行全額繳納,也會形成較大的稅負壓力,造成重復性納稅等稅收管理問題。就建筑行業而言,在營業稅籌劃上可以采取簽訂第三方合同的形式修改交易方式,以本項主營業務為主進行合同簽訂,只按照合同的“建筑業”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這種以簽訂三方合同或多方合同的形式進行款項的周轉或代收,不僅能夠依法合理避稅,同時也可以消除營業稅重復繳納的問題。

五、結束語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社會經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稅收籌劃作為企業合法減少繳稅的重要理念也開始深入人心。作為民營建筑企業而言,想要在當前的社會競爭中獲得生存,采取合理、合法的經營策略是尤為重要的,因此企業需要不斷改進傳統的稅收管理模式,加強對稅收籌劃的研究力度,以達到稅后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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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曉春.建筑企業的稅收籌劃問題研究[J].企業家天地,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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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稅收政策的基本內容

依據國家財政部所實施的營改增稅收政策,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于2016年5月1日實現了全面“營改增”轉變。其中施工企業的納稅種類由3%的營業稅轉變成了11%的增值稅。在未實施上述政策時,建筑施工企業的收入按結算金額,依據3%的稅率進行收取。增值稅將取代營業稅,不但有利于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也是深化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選擇。而在采取了增值稅稅收政策后,利用價稅分離的方式,針對增值稅部分予以收取。因此在對企業征收稅款時,可根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出的增值額作為主要依據,進而采取納稅籌劃。

2營改增稅收政策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影響

2.1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目前大量的建筑施工企業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后,會滿足于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增值稅稅率大約為11%左右。從理論上來說,在采取了“營改增”政策后可實現對重復性征稅問題的有效解決,進而達到對行業稅“只減不增”的要求。但是,那只是理論上的算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我們建筑施工產業鏈中的上游企業,絕大多數企業均為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此部分納稅人中有部分人員是為了獲取增值發票,但是比例相對較低,稅率通常僅為3%左右。而且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大量地材開不出稅票,或是要提高單價才能取得。在此種狀況之下,通常會導致企業所面臨的稅負風險大大加重。

2.2對會計核算納稅管理的影響

在“營改增”實施以后,導致企業的會計核算出現改變。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將會面臨著巨大的難題考驗。應交增值稅的核算是建筑業會計很少使用的科目,財務人員要能掌握應交增值稅明細二級科目的合理運用,對增值稅做最為恰當的歸集。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前,企業在進行營業稅核算之時,僅需考慮上繳稅費與營業稅兩方面的影響因素;而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企業不僅需考慮以上兩方面影響因素,同時還需新增其它項目,如上繳稅金、進項稅金以及銷項稅金等內容。由此,也就會造成企業所需面臨的核算工作量將顯著增多,另外,也會造成核算方式發生變化。在政策實施前,會計人員所采取的核算方式較為簡便。而政策實施后,因為建筑施工企業常常會跨區域作業,而建筑企業總部通常選擇統一納稅申報,財務人員對增值稅票與總部的傳遞,各項目稅款的預繳,都不可避免的出現各種問題,因此也就造成了建筑施工企業所需面臨的財務核算難度大大增加。

2.3對財務指標的影響

營業稅和增值稅最為顯著的區別即為,營業稅是價內稅的一種,而增值稅則是一種價外稅。因此,在實行“營改增”政策后,將會對企業的財務產生重大影響。其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資產負債率及現金流的影響。在稅制改革前,進項稅額涵括了資產價值,而無需被計算到應交稅費項目當中;而稅制改革后,因為增值稅同時也處在價外稅包當中,因此施工單位在應上繳的進項稅額之中,應將此部分價值也記入其中。基于此種情況便會導致企業賬面資金縮減。第二,對企業的經營指標產生不利影響。通常而言,施工企業會于年初下達各項經營指標,這主要是為了促使有關人員的積極性能夠被充分調動起來,在計算營業稅時,企業產值指標也會涵括稅金;但是在稅制改革后,稅金不再涵括于產值之中,這樣也就會造成企業需對所要考核指標進行必要的調整。

2.4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目前,在新的稅制改革實行后,促使建筑施工單位的稅收環節產生了巨大改變。基于營業稅轉變為增值稅的現狀下,也會對企業的利潤產生出一定影響,其主要體現在:第一,價內稅涵括了原本企業所需上繳的營業稅,此部分稅款可在所得稅計算時扣除,進而緩解企業稅負壓力;但是增值稅作為價外稅,這一稅款無法在計算所得稅之時予以扣除,因此也就會造成企業將面臨著較大的稅負壓力,由此也就使得企業利潤縮減。第二,在稅制改革后,會對建筑施工企業的收入核算確認產生一定的影響,企業當期收益將會變得不利。

3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稅收政策納稅籌劃

3.1加強發票管理

建筑施工企業要實現對稅額的有效抵扣,在基于稅制改革后的政策環境下,需針對稅務發票切實做好管理工作。并且,還應及時建立健全有關的制度措施。其中就主要包括了以下三方面內容:第一,在合同簽訂過程中,要能夠將發票開具的時間、送達時間明確標出;第二,構建起專用發票保管制度,安排專職人員負責對發票進行保管,以避免出現丟失、損壞發票等行為;第三,企業要加強對發票的認證工作,建筑施工企業在獲得增值發票后,應當于規定時間之內完成對發票的認證及抵扣。

3.2做好稅收籌劃

規模較大的建筑施工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可采取分級核算預繳,匯總納稅申報方式。在現階段新老項目并存的納稅方式下,應當就新老施工項目做好有效梳理及應對。依據目前政策法規要求,老項目稅款采取簡易征收,稅務核算變化不大,營業收入做好價稅分離,成本也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核算。對于新項目而言,取得成本費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對分包款應采取發票予以抵扣,若不具備有關發票則不應予以差額納稅,以免造成多次繳稅。對此也就需針對老工程項目的稅金計提以及繳納工作做好梳理工作,以確保不發生營業稅欠費、多繳等情況。

3.3加強材料管理

通常來說,建筑施工企業所承包建設的工程項目往往具有周期長、范圍廣等特點。材料成本在施工項目總成本中一般占到40%~50%,有些建設項目更占到60%,因而,加強增值稅管理也就是加強材料管理,而材料管理往往又是一個項目的薄弱環節。在項目控制管理方面難度極大。特別是在營改增后,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發票越多,對于降低企業稅負起到了關鍵作用。對此,有關的建筑施工企業首先對供應商進行梳理,在采購成本相同時應優先選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供應商,采購成本不同時,通過比較綜合成本選擇合適供應商。并按照代購成本最低化原則,建立合格供應商庫,逐漸淘汰不能提供增票的供應商。同時,還需針對每一采購環節加強監管,將采購環節所出現的問題及時查處,并妥善處理。

3.4制定適合本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同時加強業務培訓

建筑企業的施工地點往往不固定,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為促使財務會計在實施稅制改革后的影響能夠被降至最低,相關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切實加強增值稅管理制度和對企業財務人的業務培訓工作。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1)明確責任,制定出適合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管理辦法,建立起管理體制和責任體系,學習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礎知識,了解關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危害。(2)梳理匯總增值稅流程中的易出錯事項,對增值稅的核算按步驟做出流程,讓新入手的會計一目了然,避免因自身業務不精通和傳遞時間等原因造成的稅款流失,促進增值稅實施過程中,財務人員互相學習,工作能力能夠得以不斷增強。(3)加強對有關國家政策的研究、分析工作,進而結合以企業的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培訓安排,之后就針對有關財務人員開展納稅籌劃方面的工作培訓。及時關注建筑施工企業所在地的地稅部門政策變化,以構建起及時、高效的溝通機制。

4結語

總而言之,建筑企業在納稅籌劃方面所牽涉的內容較多,業務形式較為多樣化,政策所影響的范圍也較為廣泛,在對建筑施工企業開展稅務籌劃工作時必須要依據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實施,一方面會受國家經濟環境與行業政策影響,另一方面也會受政策調整的影響。建筑施工企業應密切關注國家的有關稅制改革工作,采取切實可行的稅務籌劃工作,降低企業所面臨的稅收風險,最終為企業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的推動效應。

參考文獻

[1]殷蜀敏,李亞娟,張亞峰.“營改增”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影響及對策[J].商業時代,2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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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背景下,傳統行業為了更好的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的要求,其發展形式已經產生了很大的變化,產業化與國際化的趨勢十分明顯。這就要求國家在相應的政策制定當中必須要充分的與現代化發展相結合,更好的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營改增政策的作用就得到了很大的發揮。但是建筑產業作為較為傳統的行業,其受到的營改增政策影響較為明顯,如果不能很好的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建筑企業的發展。所以說,通過強化營改增政策對于建筑企業發展的影響,能夠更好的對其發展當中存在的不足進行分析,從而采取有力的應對措施,為建筑企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進而更好的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二、建筑行業發展特點

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性產業,建筑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具備著一些特殊之處,這些特點也就成為了其與其他行業發展的區別所在。首先來看,建筑行業的流動性十分明顯,由于受到施工地點的影響,一個建筑企業可能會同時在多個地區同時進行施工,這就是得其在稅改政策的前后會產生很大的變化。在實行營改增稅收政策之前,建筑企業需要向勞務發生地的相應部門進行稅務申報,但是在營改增政策落實以后,建筑企業的納稅申報工作需要在機構所在地進行。其次,建筑企業在施工的過程中,整個的項目周期一般較長,相應的核算工作時間跨度也會大大增加。企業在繳納稅務的過程中,需要按階段來進行,但是在營改增政策下,企業的現金流量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增值稅發票的取得時間會對企業的現金流量產生十分明顯的影響。

三、營改增政策對建筑企業發展的影響

(一)增加一般納稅人企業的稅務

對于建筑企業的發展來說,建筑產品的成本主要由間接成本以及直接成本組成。在直接成本當中,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機械折舊費用以及材料成本,間接成本則主要指施工管理過程環節當中所產生的費用,比如水電費、會議費以及辦公費等等。作為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建筑企業的生產成本當中人工成本會占據很大的一部分,但是人工成本當中并沒有進項稅,因此在納稅環節也就無法進行抵扣,這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其稅務負擔。除此之外,由于建筑行業的項目費用數額較大,為了保證自身施工的正常運轉,往往會拖欠一部分工程款,而這一借款費用同樣無法進行抵扣,這也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建筑企業的稅務負擔。

(二)影響企業財務報表

對于建筑企業的發展而言,財務報表在加強內部控制,促進企業資金使用率提升方面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國家推行營改增稅收政策之后,建筑企業的財務報表會受到直接的影響,特別是在負債以及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計量上,其財務報表制作會產生明顯的變化。在營改增稅收政策之下,建筑企業在保證資產負債總額不變的家畜上,資產的負債率會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在這種情況下當固定資產的凈值產生變化時,企業的資產結構也就會產生相應的變化。除此之外,在推行營改增政策之后,建筑企業在進行材料購買的過程中,必須要通過現金來保證交易的進行,進而獲取增值稅所需的抵扣發票,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建筑企業的現金流量就會產生很大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其整個的財務報表制作。

四、建筑企業應對營改增政策的措施

(一)強化財務管理制度建設

建筑企業想要更好的適應營改增政策對自身發展的影響,就必須要強化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建設,通過提升自身的財務管理工作水平,更好的在市場競爭當中獲得優勢。首先,企業必須要對自身的發票管理進行完善,通過規范化的發票管理制度,強化對于發票使用的管理,最大程度上的避免由于發票使用不當而產生的法律風險。其次,必須要對企業報稅人的工作職責進行明確,通過開展相應的培訓管理工作,轉變報稅人以往的納稅觀念,更好的適應營改增政策對于建筑企業發展的影響。除此之外,建筑企業的管理者應該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通過形成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保證企業的各項財務管理工作與自身的戰略發展相適應,從而更好的發揮出其在推動企業發展方面的作用。

(二)提升財務人員職業技能水平

建筑企業由于自身的項目費用數額較大,財務人員所承擔的責任也十分巨大,因此必須要保證財務人員的職業技能水平以及職業道德素質,從而更好的發揮出其在企業發展當中的作用。特別是在營改增政策的推行下,必須要強化對于財務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更好的對營改增政策加深理解,改變以往的稅款計算方式,從而最大程度上的適應營改增政策對建筑企業發展所產生的影響。特別是在日常的工作開展當中,財務人員應該與稅務部門以及建設主管之間保持良好的溝通,從而及時的根據相應的政策工作變化,對自身的業務開展進行調整。而在企業信息系統的建設當中,應該更好的將稅務控制系統融入進去,從而在強化內部控制的同時,更好的推動財務人員實際工作效率的提升,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強化現金流管理工作

建筑企業在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會涉及到數額巨大的現金流,這就需要財務人員強化對于企業現金流量的管理工作,保證各項工程的順利開展。特別是在營改增政策實施以后,建筑企業所面臨的現金流方面的壓力不斷加大,對于企業的建筑施工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因此,建筑企業必須要將資金需求與建筑施工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資金計劃,保證企業自身的現金流充足,從而最大程度上的降低企業的支付壓力,為各項建筑施工的正常運轉提供可靠的保障。在營改增政策的影響下,建筑企業應該采取積極的措施,更好的把握這一發展機遇,從而通過制定最為科學有效的稅收籌劃,最大程度上的降低企業的稅務負擔,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五、結語

在近幾年間推行的營改增稅收政策,對于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了十分深遠的影響,企業在這種稅收政策下所面臨的發展環境也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在營改增政策推行的不斷深入下,其對于建筑企業的影響也變得更為突出,如果不能很好的適應這種政策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建筑企業的發展就會面臨很大的困境。建筑產業作為較為傳統的行業,其受到的營改增政策影響較為明顯,如果不能很好的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建筑企業的發展。所以說,通過強化營改增政策對于建筑企業發展的影響,能夠更好的對其發展當中存在的不足進行分析,從而采取有力的應對措施,為建筑企業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保障,進而更好的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MBA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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