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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分析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3-04-01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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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分析論文

篇(1)

金融危機是由外部因素還是由內部因素造成的,歷來學術界有兩種比較對立的觀點:陰謀論和規律論。陰謀論認為金融危機是經濟體遭受有預謀和有計劃攻擊造成的,是外因造成的,特別是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后,這種觀點較為流行。規律論認為金融危機是經濟體的自身規律,是內因造成的。三代金融危機理論①基本上是承認規律論。隨著金融監管技術提高,個國家因監管或管制出現問題而導致金融危機的可能性變小;而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增強,現代的金融危機基本上表現為在國際經濟失衡的條件下,國際資本在利益驅動下利用扭曲的國家貨幣體系導致區域性金融危機爆發,因而從本質上說,金融危機的性質和成因都發生了變化。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從國際經濟的視角具體解析金融危機的形成原因。

一、國際經濟失衡

黃曉龍(2007)[1]認為國際收支失衡導致國際貨幣體系失衡,虛擬經濟導致流動性過剩,進而導致全球經濟失衡和金融危機。黃曉龍是國內較完備地從外部因素來研究金融危機的,然而從根本上說全球經濟失衡的根源應該是實體經濟的失衡,國際收支失衡只是實體經濟失衡的表象,實體經濟失衡導致貨幣資本的國際流動,國際資本流動導致虛擬經濟膨脹和蕭條,由此形成流動性短缺,最終能夠導致金融危機。因而全球實體經濟的失衡是導致金融危機的必要條件,而虛擬經濟導致的流動性短缺是金融危機的充分條件。

縱觀金融危機史,金融危機總是與區域或全球經濟失衡相伴而生的。1929年爆發金融危機之前,國際經濟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英國的世界霸主地位逐漸向美國和歐洲傾斜,特別是美國經濟快速增長呈現出取代英國霸主地位的趨勢,這次國際經濟失衡為此后的金融危機埋下了禍根。20世紀末期,區域經濟體化趨勢要快于經濟全球化趨勢,拉美國家與美國之間的經濟關聯度使得拉美國家對美國經濟的“蝴蝶效應”要比其他國家更為強烈。20世紀末的20年里,當拉美地區的經濟結構失衡時,往往以拉美國家的金融危機表現出來。歐、美、日經濟結構失衡同樣是導致歐、美、日等國金融危機爆發的根源。當區域的或全球的穩定經濟結構被打破時,新的經濟平衡往往以金融危機為推動力。1992年歐洲金融危機,源于德國統后德國經濟快速發展,打破了德國與美國以及德國與歐洲其他國家間的經濟平衡。1990年的日本也是因為美日之間的經濟平衡被打破后,在金融危機的作用下,才實現新的經濟均衡。

區域或全球經濟失衡將導致國際資本在定范圍內的重新配置。在區域經濟體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個國家宏觀政策的影響力可能是區域的或全球性的。從短期來看,在某個時點國際經濟是相對平衡的,全球資本總量和需求總量是定的,而當國經濟發生變化,會引起國際資本和國際需求在不同國家發生相應的變化,如果是小國經濟,它的影響只是區域性的,如果是大國則它的影響是全球的。當個大國經濟趨強,則會吸引國際資本向該國流入,產生的結果是另外些國家的資本流出,當資本流出到定程度時,會發生流動性短缺,金融危機就從可能性向必然性轉變。這種轉變的信號是大國高利率政策,或大國強勢貨幣政策。而對小國經濟而言,經濟趨強后,則會吸引國際資本的流入,當國際資本流入數量較多時,該國的實體經濟吸收國際資本飽和后,國際資本會與該國的虛擬經濟融合,推動經濟的泡沫化,當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嚴重背離時,國際資本很快撤退,導致小國由流動性過剩轉入流動性緊縮,結果導致金融危機爆發。

從國際經濟失衡導致金融危機的形成路徑可以看出,國際經濟失衡通過國際收支表現出來,國際收支失衡的調整又通過國際貨幣體系來進行,如果具備了完善和有效的國際貨幣體系,那么完全可以避免國際經濟強制性和破壞性調整,也就是說可以避免金融危機的發生,然而現實的國際貨幣體系是受到大國操縱的,因而國際經濟失衡會被進步扭曲和放大。

二、國際貨幣體系扭曲

徐明祺是國內學術界較早把發展中國家金融危機的原因歸結為國際貨幣體系內在缺陷的學者。徐明祺(1999)[2]認為,方面是秩序弱化在改革和維持現狀間徘徊的國際貨幣體系;另方面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投資和債務方面的弱勢地位;處于雙重制約下的發展中國家不得不次次吞下金融危機的苦果,因而現存國際貨幣體系的內在缺陷難逃其咎。也就是說國際貨幣體系在調解國際收支不平衡時遵循了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基本原則和理念,而各國在制定貨幣政策協調國際經濟失衡時卻失去了原有的秩序和紀律性,因而現在的國際經濟的失衡被現在的國際貨幣體系放大了,加劇了。

篇(2)

1.2然而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存在很大問題,現狀不容樂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農村正規金融市場組織不完善,無法為農村提供較好的金融服務……從1999年開始,全國上千家農村基金會全部關閉;四大國有銀行大規模撤并31000多家地縣以下基層機構,目前仍在農村開展業務的國有銀行分支機構寥寥無幾;農村的郵政儲蓄只吸收儲蓄不發放貸款。因此現在農村剩下的只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由于各種原因(政府干預、管制限制以及歷史包袱),整個信用社為“三農”提供的金融服務能力同樣非常有限。第二、不僅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無法向農村經濟提供足夠的金融服務,而且事實上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渠道。例如,近年來全國郵政儲蓄機構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在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又貸款給農業發展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專項用于農副產品的收購,這兩塊資金幾乎相抵。到2002年11月底,全國農村信用社吸收各項存款19469億元,各項貸款14117億元,兩者差5352億元,其中有價證券及投資1812億元,凈存放中央銀行684億元,拆借給其他金融機構1152億元,加上其他一些因素計算,估計從農村流出資金約3000億元(夏斌,2003)。第三,由于貨幣管理當局對一切非正規金融持嚴厲管制的態度,因此民間金融仍然處于初級發育階段,無法進一步擴展規模和經營網絡,從而只能為農村經濟和農民提供簡單的金融服務,無法充分滿足農村經濟和農民的融資需求。

1.3總之,缺乏合適有效的金融機構為農村和農民提供金融服務、無法滿足后者的融資需求構成了當前農村金融發展的困境,也是阻礙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2、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農村金融機構的構成

2.1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演化

自1979年開始市場化改革以來,為了配合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推動農村經濟、金融市場化的發展,農村金融體制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9~1993.這一階段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方案主要是恢復和成立新的金融機構,形成農村金融市場組織的多元化和競爭狀態。包括①1979年恢復中國農業銀行,并改變了傳統的運作目標,明確提出大力支持農村商品經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②隨著體制的瓦解,農村信用合作社也重新恢復了名義上的合作金融組織地位。農村信用合作社也不是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但它接受中國農業銀行的管理;③放開了對民間信用的管制,允許民間自由借貸,允許成立民間合作金融組織,例如80年代末首先在四川省成立的農村信用合作基金會。同時允許成立的還有一些農業企業的財務公司,企業集資異常活躍;④允許多種融資方式并存,包括了存款、貸款、債券、股票、基金、票據貼現、信托、租賃等多種信用手段。

第二個階段:1994~1996.在第一階段改革的基礎上,這一階段的改革更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和思路,提出了要建立一個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金融體系的口號。[1]更具體地說,這一農村金融體系包括以工商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主要為農戶服務的合作金融機構(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支持整個農業開發和農業技術進步、保證國家農副產品收購以及體現并實施其它國家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此①于1994年成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試圖通過該銀行的建立將政策性金融業務從中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中剝離出來;②加快了中國農業銀行商業化的步伐,包括全面推行經營目標責任制,對信貸資金進行規模經營,集中管理貸款的審批權限,等等;③繼續強調農村信用社商業化改革。根據國務院1994年關于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計劃在1994年基本完成縣聯社的組建工作,1995年大量組建農村信用合作銀行。不過,實際進度大大落后于這一階段所設計的目標。另外一個重要的政策變化就是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再受中國農業銀行管理,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管理,改由縣聯社負責;對農村信用社的金融監督管理,由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承擔。

第三個階段:1997~。在經歷了亞洲金融危機和1997年開始的通貨緊縮后,在強調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同時,對金融風險的控制也開始受到重視,客觀上強化了農村信用合作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主要體現在:①開始在國有專業銀行中推行貸款責任制;②收縮國有專業銀行戰線。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開始日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③打擊各種非正規金融活動,對民間金融行為進行壓抑。1999年在全國范圍內撤消農村信用合作基金會,并對其進行清算(Seesection2.2.2);④將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確定到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上,且進入2003年以來這一政策趨勢日益明顯且力度不斷加大。包括:放寬對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的限制、加大國家財政投入以解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不良資產問題、推動并深化信用合作社改革試點工作等等。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和江蘇)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這標志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SeeBox2.1)。

專欄2.1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最新進展及其主要內容

2003年6月27日中國國務院下發了《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為《方案》)。《方案》提出了試點改革要解決的兩大主要問題,以及對農信社改革的四項支持政策。

兩大問題:(1)改革農信社產權制度,確定不同的產權形式,以解決“誰出資、誰管理、出了問題誰負責”難題。產權改革的具體組織形式可以根據各地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產權組織形式(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不搞“一刀切”。具體而言,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信用社資產規模較大且已商業化經營的少數地區,可以組建股份制銀行機構;在人口相對稠密或糧棉商品基地縣(市),可以以縣(市)為單位將信用社和縣(市)聯社各為法人改為統一法人;其他地區,可在完善合作制的基礎上,繼續實行鄉鎮信用社、縣(市)聯社各為法人的體制;采取有效措施,通過降格、合并等手段,加大對高風險信用社兼并和重組的步伐。對少數嚴重資不抵債、機構設置在城區或城郊、支農服務需求較少的信用社,可考慮按照《金融機構撤銷條例》予以撤銷。(2)改革農信社管理體制,明確規定由地方政府負責對農信社的管理(包括使農信社貸款投向符合國家政策要求、進行人事管理等),由國家監管機構(主要是銀監會)依法實施監管,但在微觀經營決策上由農信社自我約束、自擔風險。

四項支持政策。包括:(1)對虧損農村信用社因執行國家宏觀政策開辦保值儲蓄而多支付保值貼補息給予補貼。具體辦法是,由財政部核定1994年至1997年期間農村信用社實付保值貼補息數額,由國家財政分期予以撥補;(2)從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對西部地區試點的農村信用社一律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其他地區試點的農村信用社,一律按其應納稅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從2003年1月1日起,對試點地區所有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稅按3%的稅率征收;(3)對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可采取兩種方式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以解決農信社不良資產問題:一是由人民銀行按照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安排專項再貸款。專項再貸款利率按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利率減半確定,期限根據試點地區的情況,可分為3年、5年和8年。專項再貸款由省級政府統借統還;二是由人民銀行發行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用于置換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票據期限兩年,按適當利率分年付息。這些票據不能流通、轉讓和抵押,可有條件提前兌付。這兩種方式由試點地區和農村信用社選擇;*(4)在民間借貸比較活躍的地方,實行靈活的利率政策。允許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靈活浮動,貸款利率可在基準貸款利率的1倍至2倍范圍內浮動。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不上浮,個別風險較大的可小幅上浮(不超過1.2倍),對受災地區的農戶貸款,還可適當下浮。

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和江蘇)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這標志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根據銀監會的宣布,為解決農信社不良資產問題的資金投入規模將達到1500億元。

2.2農村金融機構的組成

經過近20多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迄今為止形成了包括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系。這一金融體系的組織結構如下圖所示:

圖1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組織結構

2.2.1正規金融

可以把受到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的那部分金融組織或者活動稱為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中國農村正規金融體系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

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于1979年重建,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也是四大行中分支機構數量最多的一個銀行,其分支機構幾乎遍布中國所有的鄉鎮。到2001年底中國農業銀行擁有資產25279.90億元,4.5萬家分支機構并雇傭了49萬名職工。農業銀行重建的初衷是為了支持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但事實上農行的業務基本與農業農戶并無直接關系,其貸款的絕大部分都投入了國有農業經營機構(如糧食局和供銷社)和鄉鎮工業企業。和其它國有商業銀行一樣,從80年代起中國農業銀行就一直進行著商業化改革。但在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之前,中國農業銀行的業務兼具商業性和政策性,此后一部分政策性貸款業務,例如主要農副產品收購貸款、扶貧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政策性貸款被劃轉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1997年后農行政策性業務剝離速度加快,農行的經營也日益強調以利潤為核心。但迄今為止,農行仍然有部分貸款具有政策性貸款的性質(例如對供銷社的貸款、一部分扶貧貸款等等),農行的日常經營也無法完全避免地方當局的干預,這是農行資產質量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相對較低的主要原因。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1994年成立的一家政策性銀行,是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中為實現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相分離的重大措施。農發行的業務也不直接涉及農業農戶,它的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并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隨著農村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發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到2001年末,農發行擁有資產7698.53億元,2273家分支機構以及近6萬名職工。

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機構最多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遍及幾乎所有的鄉鎮甚至農村,也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唯一一個與農業農戶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向農村和農業經濟提供金融服務的核心力量。2003年6月末農信社農業貸款余額6966億元,占全部正規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83.8%,比1996年末增加5483億元。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農村信用合作社都是中國農業銀行的農村基層組織,大部分存款必須轉存到農業銀行,從而信用合作社事實上成為了將農戶存款引導到國家所支持的集體農業和鄉鎮企業的一個主渠道。1996年后農村信用合作社脫離農業銀行的領導,而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統一監管。1996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超過50%的貸款必須投向其成員。另外,超過3000元以上的貸款必須有抵押品保證。1999年農村信用合作社被允許向農戶發放消費型貸款,主要用于房屋建造、教育和醫療貸款。迄今為止,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并沒有受到限制,可以涉及包括生產、消費以及商業的各個環節,可以向農戶、私營企業以及鄉鎮企業提供貸款。另外,考慮到農村貸款的高風險性質,人民銀行允許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利率擁有較其它商業銀行(包括中國農業銀行)更靈活的浮動范圍,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1年期貸款利率的浮動上限不能超過在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利率50%。到2001年底,農村信用合作社擁有資產16108億元,35529家地方分支機構以及61.52萬名職工。截止到2002年末,我國的農村信用社法人機構為4萬家,各項存款1.98萬億人民幣,各項貸款1.39萬億人民幣,存貸款規模均據全國金融機構第四位。目前農信社是全國法人機構最多、從業人員最多和城鄉分布最為廣泛的金融機構(關于農信社發展概況,SeeBox2.2.1-1)。

在其它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農村商業銀行屬于股份制銀行,目前只有張家港、常熟和江陰農村商業銀行三家。三者成立于2001年底,均由原來的農村信用社改造而成。

農村郵政儲蓄機構只吸儲,再把儲蓄資金轉存入中央銀行,以轉存利率與吸儲利率差額作為其收益來源,2003年8月后這一資金運行格局有所改變(ForDetails,SeeBox2.2.1-2)。除郵政儲蓄之外的上述其他金融機構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有資格獲得中央銀行再貸款。例如,2001-2002年間人民銀行就對農村信用社分別新增再貸款312億元和260億元。

專欄2.2.1-1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1951-1959):195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召開了第一次全國農村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大力發展農村信用社。到1957年底,全國共有農村信用社88368個。這一時期的農村信用社,資本金由農民入股,干部由社員選舉,通過信貸活動為社員的生產生活服務,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質。

第二階段(1959-1979):由于政治上的原因,農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給、生產大隊管理,后來又交給貧下中農管理,農村信用社基本成為基層社隊的金融工具。

第三階段(1979-1996):1984年,國務院批轉了中國農業銀行《關于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提出把農村信用社真正辦成群眾性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業銀行領導、監督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存貸業務。成立了縣級聯社。這段時期農村信用社成了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走上了“官辦”的道路,貸款大量投放鄉鎮企業,農民對信用社的經營活動失去監督。

第四階段(1996-2003):根據1996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從該年起農信社改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監管,中國農業銀行不再對農信社進行領導管理,強調要按合作制重新規范農信社,縣以上不再專設農信社經營機構,要加強縣聯社建設并由其負責農信社業務的管理。但在實踐中這些政策很少能夠予以落實。

第五階段(2003-):為了解決農信社改革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SEESECTION3.1.2),從2003年底開始進行農信社試點改革(SeeBox2.1)。目前改革仍在進行之中。

專欄2.2.1-2中國農村郵政儲蓄及改革思路

在目前中國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下,中央銀行用來自郵政儲蓄上存資金,以再貸款的方式借給農業發展銀行。而且上存利率和再貸款利率是倒掛的,2002年2月后,郵政儲蓄存款利率為1.98%,上存利率為4.347%,再貸款綜合利率為3.015%.對郵政儲蓄支付高額存款利息,已經成為央行沉重的財務包袱。

另外,郵政儲蓄的吸儲規模不斷上升,2000年期末余額為4578億元,2001年為5912億元,2002年扶搖直上至7376億元。郵政儲蓄在存款市場的份額在2002年底已達8.48%,成為僅次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第五大吸儲大戶。這無疑會限制農信社的籌資能力(郵儲存款近8000億元中,約60%來自縣以下)。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央行采取了兩個措施:一是規定從2003年8月1日起,郵政儲蓄新增存款轉存人民銀行部分,按照金融機構準備金存款利率(目前為1.89%)計付利息。這樣一來,郵政儲蓄不僅無法靠存貸利率差獲取利息收入,反而會有所倒貼;第二,為了對郵政儲蓄自2003年8月起的利息損失有所補償,央行同時規定自同期起郵政儲蓄新增存款可由郵政儲蓄機構自主運用于除貸款外的多種業務,例如可以在銀行間市場進行債券買賣、與政策性銀行進行業務合作,開展部分中間業務、還可依程序申請成為國債、政策性金融債承銷團成員。顯然,央行這種“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改革只會進一步加劇農村資金的外流。

目前針對郵政儲蓄改革的各種爭論中,呼聲較高的一種方案是將郵政儲蓄業務從郵政系統中獨立出來,創立單獨的郵政儲蓄銀行,不做直接面對企業的貸款業務,而將資金批發給其他金融機構獲取利差(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2003,以下稱國發方案)。這種方案的確可能會有利于郵政儲蓄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但毫無疑問,它同樣會加劇農村資金的“非農化”。至于創立農村儲蓄銀行的想法(經濟日報2003年10月28日)則更不可行,它不僅不符合中央以農信社改革為核心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思路,而且其最終結果可能是重復并放大正規金融在農村金融發展中所遇到的問題。

我們的建議是在“國發方案”的基礎上,開放農村民間金融,并干脆直接取消農村郵政儲蓄業務。這樣做有如下好處,一是由于沒有郵政儲蓄吸儲,農村民間金融的放開不會直接對農信社的資金來源造成大規模的沖擊;二是開放農村民間金融既可以形成農村金融的競爭局面,又不致加劇農村資金流向的“非農化”(SeeSection5.2);三是原“國發方案”中提高郵政儲蓄資金使用效益的好處仍然可以得到保留。

2.2.2非(準)正規金融

非(準)正規金融組織或活動包括所有處于中央貨幣當局或者金融市場當局監管之外發生的金融交易、貸款和存款行為。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初期,非(準)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由于得到了經濟管理當局的默許甚至支持,一度非常活躍。但從90年代中期開始,隨著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心逐漸轉向對正規金融機構的商業化,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加大了對非(準)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的管制力度,并終于在1999年解散了農村合作基金會,從而結束了非(準)正規金融的有組織狀態。

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是80年代中期興起的準正規金融組織,其經營資本主要依賴于農戶的資金注入,其經營活動歸農業部而不是中國人民銀行管轄。到1996年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存款規模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1/9.農村合作基金會對農村經濟的融資需求提供了極大的支持,一項全國性的調查表明農村合作基金會45%的貸款提供給了農戶,24%的貸款提供給了鄉鎮企業。這不僅大大超過了農業銀行的相應貸款比例,而且超過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中投入農村經濟的比例。由于農村合作基金會不受貨幣當局的利率管制,因此其貸款利率較農村信用合作社更為靈活,貸款的平均收益也更高(Brandt,Park&Wang2001)。為了消除來自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競爭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所造成的沖擊,1997年,當局做出了清理整頓、關閉合并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決定。隨后的1998-1999年,包括村級基金會在內的整個農村合作基金會被徹底解散并進行了清算。[2]

除農村合作基金會外,非正規金融體系主要由親友之間的個人借貸行為、個人和企業團體間的直接借款行為、經濟服務部、金融服務部、高利貸、各種合會、私人錢莊等組成。經濟服務部、金融服務部也是類似于信用合作組織,基本上均被取締。合會(國外稱輪轉基金)是各種金融會的統稱,通常建立在親情、鄉情等血緣、地緣關系基礎上,帶有互助合作性質。圖1中除了部分小額信貸、不計息的親友借款和企業團體間借款之外,根據國務院1998年7月頒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其他金融組織或者活動均屬于非法。

3、農村金融改革對農村金融的影響

3.1對正規金融的影響

1979年以來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一直沿著使農村正規金融商業化的目標前進,并在90年代中期后大大加快了商業化改革的速度和步伐。按照當局的設想,商業化改革之后的農村正規金融體系應該更好地發揮支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作用,然而正如我們在第一節中所指出的那樣,迄今為止農村正規金融并沒有很好地達到政策制訂者的預期。

3.1.1對中國農業銀行的影響盡管中國農業銀行的大部分政策性貸款業務已經劃歸給了1996年成立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但農行仍然承擔了許多政策性貸款業務(見2.2.1),這些貸款的管理均屬政策性金融管理范疇,無法免除政府職能部門的干預。農行還必須根據政府的要求發放“救災”貸款、“安定團結”貸款等帶有明顯政策性性質的貸款。這些貸款直接影響到農行資產質量。

商業化改革更直接影響到了農行向農業和農村經濟提供融資服務的積極性,表現在以下幾個負面:①農行的業務可以涉及幾乎所有經濟活動,在現有經濟體制下,投資農業的回報相對較低,因此農行的貸款流向具有天然的“非農化傾向”;②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定“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基本策略以后,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日漸收縮縣及縣以下機構。1998年至2002年初,包括農行在內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撤并3.1萬個縣及縣以下機構,且撤并還在繼續。這樣一種組織結構明顯加大了農行向分散的中小農戶以及鄉鎮企業進行融資的成本,從而進一步打擊了農行提供農業貸款的積極性;③雖然農業銀行在大多數地區還設有縣級機構,但由于貸款權的上收,很多分支機構都是只存不貸,從而加大了農村資金供需矛盾。

3.1.2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影響中國農業銀行不斷收縮在農村金融領域中的戰線以及政府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等準正規金融組織的打擊,客觀上確立了農信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近乎壟斷的地位。1997-2001年,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余額從10555.8億元增加到17263億元,分別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近13%和12%;各項貸款余額從7273.2億元增加到11971億元,分別占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近10%和11%,其中農業貸款余額從1776.8億元增加到4417億元,分別占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總額的近54%和77%。1997-2000年,鄉鎮企業貸款余額從占金融機構鄉鎮企業貸款余額的69.5%增加到75.4%(李靜,2002:158-170)。

但是,由于以下原因,農信社在滿足農村融資需求方面仍然作用有限:①農信社只是名義上的金融“合作”組織,在實際經營中,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官辦性質依然存在,從而使其經營經常受到官方的行政干預,沒有突出創辦時所欲體現的“合作”性質[3],從而不僅難以履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為農業和農民服務的宗旨,而且行政干預下的貸款往往最終成為呆帳、壞賬,大大惡化了農信社的資產質量,據央行估計農信社積累的歷史壞賬達數千億之多,不良資產率遠高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多數在50%以上,在某些經濟不發達省份甚至高達90%以上。;②由于商業化改革,農信社的經營也更加強調貸款質量和回報,其經營的利潤導向越來越明顯。由于農業活動的比較收益受到人為壓低,農村信用合作社實際上也無足夠激勵向農村經濟活動提供貸款,表現為真正用于支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貸款數量不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報告指出,農信社的貸款實際上只覆蓋了20%左右的農戶(IFAD2002)。許多針對地方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案例研究也表明,無論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高度城市化地區,還是在廣大中西部地區以及部分東部農業大省,農村信用合作社都表現出“非農化”特征,或“城市化”特征,直接表現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網點設置的城鎮機制化趨勢、資金流向的城市化和從業人員的城鎮居民化(盛勇煒2001);③農信社所受到的貸款利率和抵押品管制(SeeSection2.2.1)不利于它向規模小且分散的農戶、中小農村私營企業以及鄉鎮企業提供貸款;④隨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紛紛撤出縣域,農村信用社也試點統一法人、縣鄉兩級法人并試點改組為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這必定會加大農信社在向中小農戶、中小私營企業以及鄉鎮企業提供貸款的交易成本;⑤由于農信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處于事實上的壟斷地位,缺乏來自外部的良性競爭,因此其改善內部管理、加強金融風險控制的動力不足,這無疑也是農信社資產質量不高、經營效率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3.1.3對農業發展銀行的影響在現行政策性金融體制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實際上僅是單純的糧棉收購貸款銀行,業務僅限于支持糧棉流通,根本無法充分發揮支農作用。即使在支持糧棉流通方面,也同樣存在突出問題。棉花購銷已經市場化,隨著糧食購銷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種植業結構的調整、糧棉購銷主體的多元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量明顯下降,以購銷信貸為主的農業發展銀行的貸款資產業務也出現規律性明顯下降。據農業發展銀行統計,2002年,放開糧食購銷市場的8個主銷區省份,農業發展銀行的糧油購銷貸款比上年下降56%。而與此同時,一些支持難度遠遠小于糧食收購資金供應的帶有公益性的經濟活動如良種繁育、種籽購銷等,不能得到政策性信貸的扶持,更得不到商業性信貸(何廣文2003)。

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農村正規金融組織無法很好地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的需求。1997年以來,農戶和鄉鎮企業貸款困難問題加劇。據統計,全國鄉鎮企業貸款余額占(正規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余額的比重呈下降趨勢,由1997年的6.7%下降到2000年的6.1%、2001年的5.9%.2000年底全國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99371.07億元中,農業貸款余額僅占4.92%(何廣文等,2002)。農業部對江蘇省武進縣個體私營企業的調查顯示,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中有45.1%認為貸款難,年收入500萬元以下的有86.5%認為貸款難(《中國經濟時報》,2002.8.21)。

3.2對非正規金融的影響

正是由于正規金融機構收縮農村陣地,農村金融市場中正規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供給越來越少,農民的信貸需求不得不轉而依賴于非(準)正規金融(溫鐵軍,2001)。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研究報告,中國農民來自非正規市場的貸款大約為來自正規信貸機構的四倍。對于農民來說,非(準)正規金融市場的重要性要遠遠超過正規金融市場(IFAD,2001,xii)。實地調查也證實了這一點:例如,溫鐵軍等人對中國東部、中部、西部共15個省份24個市縣的一些村莊進行了個案調查,發現民間借貸的發生率高達95%,高利息的民間借貸發生率達到了85%(溫鐵軍,2001)。據估計,僅在浙江溫州市,地下金融的規模就已達到600億元人民幣之巨(賀軍,2002)。

但貨幣當局對非(準)正規金融的發展一直持懷疑甚至反對態度,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在維持金融秩序、打擊非法融資活動的口號下,一度在農村民間融資中極度活躍的農村合作基金會被管理當局勒令撤消和關閉,從而結束了中國民間金融的有組織狀態。政府對非(準)正規金融的態度使民間金融要么消亡,要么轉入地下金融狀態。雖然非(準)正規金融組織遠較正規金融靈活(例如相較后者而言,前者可以收取更高的貸款利率),但由于無法組織化和正規化,非(準)正規金融在滿足農村融資需求方面所起的作用終究有限。

4、各方對改革農村金融體制的建議

針對目前中國農村金融的現狀,許多專家學者都提出了今后如何推動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意見,這些意見基本上可以概括為:進一步界定、分離出中國農業銀行中的政策性業務,集中力量推進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由于農信社是目前農村正規金融中的主力軍,因此對農信社的改革構成了今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重點,相應地,絕大部分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建議也集中到如何進一步完善對農信社的改革建議上來。這些建議主要包括:

4.1進一步加大農信社貸款利率浮動的改革力度,實現農信社利率市場化。這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將農信社貸款利率浮動試點擴大到更多的市(縣)以及更高的行政級別(從鄉營業點擴大到縣營業點),二是擴大農信社存貸款利率浮動的范圍(馬曉河,姜長云2003;IFAD2002;;Brandt,Park&Wang2001),以使農信社以更靈活的姿態提供農村金融服務。

4.2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革,為發揮其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提供體制基礎。目前有數種備選模式可供選擇,(1)原有農村信用社框架內的重組模式:即2000-2001年進行的以縣為單位統一法人、組建省聯社為標志的江蘇模式;(2)股份制模式:即2001年在信用社基礎上改組成立的常熟、張家港、江陰三市農村商業銀行模式;(3)農村合作銀行模式:即2003年4月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改組的浙江鄞州農村合作銀行試點模式。考慮到中國各地區農村經濟、文化、地理條件千差萬別,以上三種模式又各具不同的優點和缺點,因此在模式的具體選擇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因地制宜(人民日報,2003-09-25)。換言之,并不存在一個最優的模式,不能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代替合作制(何廣文,金融時報,2003-06-09)。除以上三種已經進行試點的模式外,有專家還建議在調整金融準入政策的基礎上,允許城市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甚至外資銀行收購農村信用社,以此帶動農信社的體制改革(馬曉河,姜長云2003)。

4.3為了更好地推進農信社改革,有必要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解決歷史上農村信用社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呆壞帳(謝平2001),[4]同時考慮由國家為農信社的農業貸款提供更多的政策優惠。

4.4在管理體制上,中央部門監管、省級政府管理、農信社自主經營“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是目前情況下和現有認識水平上的最佳選擇(王洪章、劉錫良2003;人民日報,2003-09-25)。

4.5放松對非(準)正規金融的管制,允許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促進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相互競爭(林毅夫2003;馬曉河、姜長云2003;何廣平2003;謝平2001;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2001)。

大部分上述建議在國務院于2003年6月頒布的《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中有關農信社管理體制、產權制度、經營機制和政策扶持等細則中都有所體現(SeeBox2.1)。

5、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

5.1《方案》會有多大效果(WillSchemeWorkWellinTheFuture?)

從《方案》公布,選擇八個試點省市進行農信社改革以來至今,新一輪農信社改革歷時僅半年,還沒有充分的信息以對此次改革的成效進行評判。但有兩個信息值得注意,一是截至2003年11月底,全國農村信用社(包括農村商業銀行)已經實現9年來全行業第一次扭虧為盈,共盈利1.48億元;二是截至2003年底,八個試點省市不約而同地基本將省聯社模式作為第一選擇。

就第一個信息而言,應該可以判斷為這種農信社全系統的扭虧為盈基本屬于短期性的政策刺激效應——一項體制性改革不太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立竿見影。同時,農信社盈利并不代表它的“非農化”傾向有所改變,實際上,數據顯示同期農信社農業貸款余額僅占貸款總余額的42%。就第二個信息而言,到很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反應了此次試點改革的弊端所在:即由上而下的產權改革設計并沒有體現出(反而遠遠背離了)《方案》設計之初所欲體現的“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則。中國經濟改革的歷史經驗表明,凡是成功的改革案例(例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鄉鎮企業發展等等),均遵循了“基層發明-上層肯定-試驗推廣”的“由下而上”的制度創新模式(或所謂誘致性制度變遷模式);凡是失敗、效果有限或后遺癥極大的改革案例,均走了一條“上層設計-試驗推廣”的“由上而下的”制度創新模式(或所謂強制性制度變遷模式)。這種不同改革方案選擇的不同效果可歸因于改革設計者、參與者和受益者之間對信息的享有程度存在極大差異,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不同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從而導致兩種改革模式中不同經濟主體相互博弈的結果大相徑庭。隨著時間的推移,《方案》的實施結果是否會與《方案》設計目的相一致是大可懷疑的。事實上,已經有官方人士和學者對此表示了憂慮(陸磊2004;于寧、何禹欣2003)

最后,農村金融問題實際上是農村各方面問題的綜合反應(農村要素市場、農民合法權利無法得到保護等等),很難想象《方案》這樣一個純粹從金融角度出發的政策設計會對農村金融發展起到治本的作用。

5.2新的政策建議

在以上認識的基礎上,這里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5.2.1創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Settingupmedium&SmallSizefinancialAgencies)

迄今為止,農村經濟的基本單位是那些中小規模的農戶、私人企業以及鄉鎮企業,理想的農村金融機構應該是能夠為這些農村中小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務。顯然,由于相對于大銀行而言,中小銀行在向小規模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上更具比較優勢,因此農村合適的金融結構應該以中小金融機構為主。不過,目前有關農村金融改革尤其是針對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各種方案(SeeSection4andBox2.1),客觀上都會造成農村金融機構向中大型化發展(何廣文、馮興元和李莉莉2003)。因此,在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進程中,必須注意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揮作用的有效邊界。例如一些學者認為,信用合作社的最有效邊界就是村落的邊界。突破了村落的地緣和血緣邊界,信息不對稱就會產生,借貸風險也會大幅增加(何廣文、馮興元和李莉莉2003)。另外,小額信貸、民間自發的金融合作,互助會及其他的自發的借貸行為都應該是適合農村現階段經濟基礎的金融制度安排。

5.2.2必須提倡充分競爭(FreeCompetitionamongRuralFinancialAgenciesisNecessary)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放松并最終解除對農村非(準)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的歧視和壓抑政策,從而使不同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之間出現良性競爭的局面是十分必須的。現有改革方案并沒有認識到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的重要性,只有在充分競爭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擴大金融服務(包括數量和品種),滿足農村融資需求。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在一個充分競爭的環境中,才能有足夠的信息比較判斷不同金融機構的經營業績,從而解決由于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道德風險問題。目前在解決農村信用合作社歷史壞賬的問題中就存在一個道德風險問題,即部分農信社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把正常情況下造成的呆賬歸結為歷史包袱(謝平2001)。只有在充分競爭的外部市場環境條件下,這一問題才有解決的可能。而放開民間金融,將非(準)正規金融納入正規金融的軌道,是在農村金融發展中實現充分、自由競爭的最佳制度選擇(SeeSection5.1)。另外,只要有合適的配套改革措施,放開民間金融并不一定會對農信社的經營造成很大的沖擊(SeeBox2.2.1-2)。

5.3.3解除對農村經濟、社會生活的管制(RemovingtheRegulationsonRuralEconomicandSocialLife)

在目前針對農信社改革的各方建議以及最新的政策措施中,一般均通過由國家規定貸款比例的方式來達到農信社貸款支農的目的。這一措施是必要且符合國際慣例的。但過去的歷史經驗也表明,這種國家硬性規定貸款比例的做法并不能扭轉農村金融機構貸款“非農化”趨勢。這里有必要指出,農信社等農村金融機構貸款流向的“非農化”是和農村和農業經濟的低回報率直接聯系在一起的,只要農村和農業經濟的回報率一直處于較低狀態,資金流向的“非農化”現象就不會消失。反過來,無法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也會進一步惡化農村和農業經濟投資環境。

農村和農業經濟目前的困境,從根本上講是和政府在農村中所推行的一系列不恰當的政策所聯系在一期的。迄今為止,政府對農村社會、經濟生活仍然有相當的干預和管制,包括糧食收購和一系列從上而下、并未配備足夠資源的趕超指標。這些政策和管制妨礙了農民根據自身的比較優勢調整資源配置,優化生產結構,從而加重了農民的稅費負擔,阻礙了農民收入的增長(陶然、劉明興和章奇,2003),從宏觀上來看則直接導致了農業比較利益不斷下降和惡化。因此,只要政府不放棄這些干預和管制政策,農村和農業經濟的收入增長潛力就不會得到提高和釋放,從而農村金融機構的“非農化”傾向就不會消失(章奇、劉明興、Vincent和陶然2004)。

總而言之,要從根本上改變農村金融機構的“非農”偏好,必須雙管齊下:一方面,繼續深化針對農信社本身的改革,以使農信社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杜絕政府參股或干預管理決策;另一方面,政府必須放棄對農村經濟、社會生活的干預,以釋放農村和農業經濟增長的潛力,從而恢復農村金融機構發放農業貸款的信心和動力。5.4.4目前農信社改制的試點模式,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政府對(改制前后)農信社經營的干預。這不僅是農信社所面對的問題,也是整個中國金融體制所面臨的問題。未來的進一步改革,必須將政府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實施金融監管,防止地方政府對農信社具體經營行為的干預。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郵政儲蓄必須與郵政體制聯動改革”,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2月1日;

何廣文:“對農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資料庫,2003年8月;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模式評析”,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資料庫,2003年8月;

賀軍:“民間金融的大機遇”,載《新證券》,2002年9月23日。

李靜:“農村金融發展情況”,載《中國農村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第158-170頁。

林毅夫:“金融改革和農村經濟發展”,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工作論文,No.C2003026;

陸磊:“農信社改革模式需要改革”,《財經》2004年1月27日;

馬曉河、姜長云:“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若干建議”,中國宏觀經濟信息網,2003年12月08日。

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農村金融與信貸政策”,中國農業出版社,2001年版;

盛勇煒:《城市性還是農村性:農村信用社的運行特征和改革的理性選擇》,《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

陶然、劉明興和章奇:“中國農村稅費負擔:一個政治經濟學的分析”,《中國社會科學評論》,2003年第一期;

王洪章、劉錫良:“如何將農信社改革推向縱深”,《金融時報》,2003年10月29日。

溫鐵軍:“農戶信用與民間借貸研究:農戶信用與民間借貸課題主報告”,載中經網50人論壇,2001年6月7日。

夏斌,近期金融熱點問題和銀監會成立的利與弊,《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月22日。

謝平:“中國農村信用合作制改革的爭論”,《金融研究》2001年第1期;

于寧、何禹欣:“農信社有限改革”,《財經》2003年8月10日。

章奇、劉明興、VincentYiuPorChen和陶然:“中國金融中介與城鄉收入差距”,《中國金融學研究》,2004年第一期(即將出版);

周其仁,“農民收入是一系列問題”,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工作量文,No.C20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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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AD(1.December2001):RuralFinancialServicesinChina.ThematicStudy.VolumeI–MainReport.ReportNo.1147-CNRev.

Park,Albert,LorenBrandtandJohnGiles,1997,“GivingCreditwhereCreditisDue:theChangingRoleofRuralFinancialInstitutionsinChina”,papersubmittedfortheannualmeetingoftheAssociationforAsianStudiesheldinChicago,ILduringMarch13-16,unpublished.

Brandt,Loren,AlbertParkandWangSangui.“AreChina‘sFinancialReformsLeavingThePoorBehind?”,paperpresentedattheconferenceonFinancialSectorReforminChina,11-13Sep,2001.

這是作者為亞洲開發銀行(AsianDevelopmentBank)所撰寫的分析報告內容之一,非經作者同意,請勿轉載。

注釋:

[1]1996年《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進一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篇(3)

金融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命脈,經濟發展已離不開金融,金融發展水平和金融深化程度決定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金融風險大小和金融危機程度決定一個國家經濟安全程度。所以,金融風險、金融危機日益成為金融科學研究的重點,也就是說,如何確保金融安全,防范危機。金融安全指的是貨幣資金融通的安全,凡是與貨幣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關的經濟活動都屬于金融安全的范疇(周道許,2001)。從金融安全的概念中,我們可以看出金融安全不僅與貨幣資金的形式有關,而且還與資金貨幣的融通方式有關。所以,金融風險與金融危機的防范出現在這兩個環節上,而這兩個環節都是組織方式的構成要素即組織中的對象與組織方式。所以,金融安全問題與金融市場的組織方式密不可分。接下來,我們將分析兩種組織條件下的風險與危機隱患。

1•金融市場的自組織方式與金融安全。金融市場的自組織方式強調遵循金融市場演化的機制(價格機制、供求機制、競爭機制等),由金融市場的各個系統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相互促進,各種合力的結果使金融市場由混沌無序走向有序結構,實現金融市場的躍遷。自組織方式是一種自然演進方式,反對人為干預,也就是說它其實是金融市場自由化的思想。通過組織的自我演進方式,金融市場能夠展現出原來沒有的特性與功能。從這個意義上說,自組織過程實質就是金融創新過程。

(1)金融自由化與金融安全。金融自由化主要指利率自由化、匯率自由化、金融業務自由化和金融管理自由化等。關于金融自由化與金融安全的關系,實際上是探討金融自由化為什么引發金融風險和金融危機。實施金融自由化政策,實際上是遵循金融市場上中高風險高回報的項目能夠得到相應的融資的內在邏輯,以期通過貨幣的自由流動實現貨幣的價值增值。但是,金融自由化的自組織過程,卻加大了資本冒險的機會:一是銀行和其它金融有更多的機會處置資金,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時有發生;二是融通資金供給增加,企業居民面臨的融資約束緩解,債務依存度提高,負債率上升。

這都使得貨幣資金的再融通面臨著困境,特別是銀行機構,是通過資金的長期不匹配,促使資金流動,實現收益。當資金無法流回時,不僅會影響經營績效,還會造成擠兌現象,出現金融恐慌,深化到一定程度,便會引發金融危機。在金融自由化中,利率自由化被當作金融自由化的核心內容(黃金老,2001)。利率自由化的風險常常是金融危機的導火索。利率風險源自市場利率變動的不確定性,具有長期性和非系統性。只要實行市場化利率,必然伴隨著利率風險(黃金老,2001)。例如,智利在1976~1982年進行了非常大膽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包括取消利率限制,減少銀行儲備金比例等,結果卻使此期間的真實利率達到了18%,如此高的利率水平實際上使任何投資者不可能達到相應的投資回報,結果是企業倒閉,銀行系統因企業的壞帳而崩潰(李量,2001)。

(2)金融創新與金融安全。金融創新源于金融自由化過程中,金融深化的結果。金融創新旨在貨幣資金的運作與流通,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促進金融系統化、一體化發展。但也給金融體系的安全問題造成了隱患。MichaelCarter(1989)指出:“金融創新實際上是掩蓋了日益增長的金融脆弱,是一種金融上的‘圍堵政策’,最終激勵基于難以實現的未來的收入流和資產價格預期之上的投機性融資。”金融創新所帶來的風險主要是由金融創新工具的廣泛應用和失控所造成的。首先,金融創新工具具有自創生的特點。

自創生是指在一定的外界條件下,系統原來無序態失衡(如風險加大,收益降低),金融系統內各子系統之間相互作用,產生新的結構、功能、特性,從而出現了與原有系統不同的狀態。但新出現的事物由于找不到原型,也就不能利用原有的組織理論來管理,不能按事前決定的方案來控制,這樣就出現了失控的可能。其次,金融創新工具具有自生長的特點。自生長在系統科學中指的是系統整體除了“體積”變大以外,其余形態、性質、特點均不發生變化,系統保持不變的結構、功能。當然,自生長是在一定的外界條件下進行的,但一定是根據組織的內在機理自組織的,通過子系統之間的相互作用,而“平均地”變成整個系統發展的動力,使之整體擴大。例如,證券市場的自生長,是將資金吸入金融生物體內,經過金融生物體的吸收轉化,成為金融發展必須的養份,促使金融系統的各個部分相應長大,造成了系統的自生長。但是,由于金融系統自身轉化系統可能存在功能,從而可能導致自組織過程中的馬太效應(即發展過程中差異逐漸拉大)或者各種資金違規操作,進入市場,導致金融創新市場規模大大超過原生市場的規模,甚至遠遠超過原生市場,導致金融市場的虛假繁榮。

2•金融市場的被組織方式與金融安全。金融市場的被組織方式是指在金融系統之外,存在著一個組織者,事先設定好目標,指導、控制金融市場的演化,從而實現預定的目標。金融市場的組織者一般指的是政府,政府對金融市場的組織、控制稱之為金融抑制或金融壓制。金融壓制對金融體系造成的不穩定因素也是顯而易見的。(1)政府的計劃控制使得金融市場喪失了多樣演化的可能。金融體系的失靈、運營、發展、壯大,需要政府之間“看得見的手”來規制,但是由于存在不完全和不對稱信息,政府實質上不可能掌握預測有關金融市場各子系統的運營行為。再加上政府作為一個集團,集體選擇的時滯較大,成本較高,即使掌握了充分的信息,這些信息也可能出現變化或失真的現象。政府在管理金融市場的過程中,只能根據金融市場所反映出來的信號,以及政府所掌握的有限信息,進行計劃管理,以使得金融市場在預定的軌道中有序發展,卻使得金融市場喪失了多樣化演進的可能性。例如,在我國的傳統體制下,計劃經濟管理控制著金融市場,全國所有的金融業務被“統一”為一種業務,即銀行信貸;所有的銀行信貸又由一家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來做,這種體制幾乎徹底消滅了金融業的市場成份,資金的流動運作受到嚴格約束,統收統支,限制了金融市場的多樣化發展(黃金老,2001)。(2)政府行為可能加大金融市場外部正熵的流入。一是預算軟約束。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干預企業的融資過程,企業預期將得到政府的“父愛主義”扶持,那么在投資上就會傾向于選擇收益更大、風險也更大的投資項目,加大銀行系統的風險。而銀行預期到當企業面臨債務危機時,政府也不會袖手旁觀,從而銀行也會冒險加大企業的貸款規模。這就為銀行的呆帳、壞帳的發生提供了可能,加大了銀行的支付危機。

像韓國20世紀90年代的危機,銀行信貸扭曲膨脹,企業資產負債率高達300%(1996年)。原因就在于政府的軟預算約束和隱含擔保,最終導致資本外逃和通貨貶值(鐘偉和宛圓淵,2001)。二是壟斷行為。政府參與經濟管理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獲得壟斷利益。而如果國家的各項法律不健全的話,產權界定不明晰,權利交叉重疊,外部負效應加大,反映在金融領域中,也是如此。但政府為獲得壟斷利益,有可能長期維持這種無效率的產權,從而使金融市場在無效率的狀態下長期徘徊,金融風險能力極其微弱。三是尋租行為。在政府主導的融資格局下,政治資源的多寡成為決定企業生存的主要因素。無論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為獲得資金,就展開獲得政治資源的尋租行為。政府官員與企業勾結起來,形成金錢政治。這種融資行為并未考慮到資金的安全、風險,并未考慮收還情況,完全是出于鞏固政權,尋求利益集團的政治支持,使得整個社會的信貸規模無限膨脹,銀行的壞帳居高不下。(3)政府管理引起金融系統的負反饋的發生。在一個控制中,將輸出信號的一部分作為輸入,再來控制系統的輸出,稱為反饋。反饋分為正反饋與負反饋。正反饋是系統的激勵機制,信息的放大機制,負反饋是系統的抑制機制,信息的衰減機制。政府一般采取等級管理的方式來實施對經濟的干預的。但管理的等級層次使得信息的傳遞時間拉長,環節增多,從而出現人為歪曲信息,或理解錯誤,或粉飾行為,等等,使得真實的信息難以傳遞給組織者。那么當系統偏離目標時,就難以修改實施方案,使系統仍按原定的目標演化。超級秘書網

二自組織與被組織對研究金融市場的意義

自組織與被組織都是在一定環境條件下,系統實現有序結構的兩種途徑。自組織方式強調各個系統遵循客觀規律的自然演進,而被組織方式強調人為的控制和干預以達到預定的目的。實踐證明,自組織演化優于被組織演化。例如,市場經濟已經被證明優于計劃經濟,盡管市場經濟并不完美。所以,就金融市場的演化來說,自組織方式也是優于被組織方式。然而,在人類的社會中,被組織方式又大量存在,人們總是避免不了用被組織方式來認識控制、管理事物,關鍵是在運用被組織方式的過程中,如何實現事物按自組織的方式來演進。那么對于金融市場而言,就是在政府在對金融市場的管制時,如何遵循金融市場的內在規律,在內外力的作用下推動金融市場的有序發展,從而也能夠有效地防范單一組織方式對金融體系帶來的隱患與危機。

〔參考文獻〕

〔1〕錢建娣.政府與金融體系的不穩定〔J〕.財貿研究,2002,(1):

〔2〕鐘偉,宛圓淵.預算軟約束和金融危機理論的微觀建構〔J〕.經濟研究,2001,(8):

〔3〕許國志.系統科學〔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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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所理解的“金融危機”成因

我認為導致次貸危機的原因是美國政府的目光短淺和過于自信。

1.次貸危機的產生

根據資料,我了解到,所有的一切都起源于“次貸危機”。1999年,互聯網開始流行。在布什時代,互聯網的熱潮逐漸退去了,美國要尋找新的經濟活力。于是,他們將目光集中在了房地產上。政府提供60倍的按揭貸款。所以申請貸款的人越來越多。2007年,美國人的按揭貸款已和國內生產總值一樣大。而且,后來有很多申請貸款的人無法還款,這種無法還款的比率越來越高,引發了次貸危機。

2.全球金融危機的產生

次貸危機,是不足以產生金融危機的。2000年,在美國出現了一種法律監管不是很完善的CDS信用違約互換,CDS成為了最時髦的金融產品。因為沒有很強的法律監管,CDS這個金融產品被越來越廣泛地使用。在發生次貸危機的同時,還發生了一些事情。以前美國證監會規定只有在股票上漲時才可以賣空,現在股票下跌時也可以賣空。這個變化加速了股票的下滑。以上內容加上次貸危機、CDS的膨脹和大企業的降息,引發了金融危機。

3.我的觀點和想法

這次金融危機是政策上失誤所造成的后果。政府在決定按揭貸款這一政策的時候,沒有考慮這一政策的弊端,沒有為自己的決策留后路,而是一味地追求經濟騰飛。政府、組織似乎是照顧了中低收入的人民,卻使企業與公司虧損、破產。經濟是一條環環相扣的鏈子,從小商鋪到企業,從股票到銀行……一環連一環,一個環會影響相鄰的兩個環。如同多米諾骨牌一般,事情發生得太快,連政府都來不及控制,只能花費大把的資金追隨在事態后面,試圖控制大局。

次貸危機的“危”在于貸款款額過大,就算人民把貸款全部還清,國內生產總值就全部賠進去了,美國的經濟將無法自給。何況,人民無法還清貸款。再加上,政府為了刺激經濟,不斷降息,會導致通貨膨脹;錢不值錢,貸款的窟窿不但沒有變化,還有可能會緩慢變大,形成了惡性循環。從上述資料看,政府似乎是非常富裕的,但是那些資金都是從各種稅中來的,且其中企業、公司所交的稅占大多數。很多企業、公司都因為政府的降息,導致收入減少,股票也因為美國證監會的政策改變而一路下跌,越下跌,賣空的人越多,也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把企業、公司的本金全部抵消了。而且美國是一個影響力巨大的發達國家,每個國家幾乎都和美國有各個方面的關聯,美國出了事,世界必定都會受影響;因此美國的金融風暴就刮遍了全球。

二、各國政府如何面對金融危機

“救市”這個詞是在“金融危機”后出現的。“救市”的意思就是對金融危機采取救助措施。

平息金融風暴的方法我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我認為現在各國政府使用的方法只能緩解暫時發生的狀況。要真正平息金融風暴,我認為需要長一些的時間。畢竟金融風暴就是慢慢到來的,所以我們要做的是等待以及在最短的時間內醞釀出最好的解決方法。

1.各國采取的措施

金融危機發生以后,各國政府都采取了一定的救市措施。主要采取措施的是美國和歐洲的許多國家,舉幾個例子:

德國政府將拿出最多5000億歐元用于救市,英國政府宣布向皇家蘇格蘭銀行、哈利法克斯銀行和萊斯銀行注資370億英鎊,法國將拿出最多3600億歐元用于金融救助。而美國則已撥出7000億美元救市,還有4500億備用。政府只有撥出大量的資金,才能填補貸款和股票下跌形成的經濟漏洞。

這些出資救市的國家基本上是發達國家,而我們生活的亞洲似乎沒有受到非常嚴重的打擊,這對我們來說算是一件幸運的事情。

2.我的觀點和想法

如上述觀點一樣,我認為金融風暴不是能輕易平息的。其實美國政府撥款救市的原因不僅是因為要維持國家正常運作,還有安定民心,重新給予企業、公司信心的作用。它要告訴人們:“既然這個經濟漏洞已經出現了,就要有耐心,有信心。”

我認為除美國外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的國家應該循序漸進,不要浪費太多資金用于環緩解暫時的經濟困難,應該想辦法讓大企業、公司恢復運作能力,因為一個國家的財力大部分是靠這些企業、公司作基礎的。

而關于美國的救市措施80年前,美國也曾經有過一次經濟大蕭條。當時的政府就通過把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分開營業從而降低了商業銀行的風險,保證了儲蓄用戶的利益。再經過時間的磨合,和財富的積累,使美國的經濟又飛上了世界的頂端。然而現在,我們又面臨了更大的金融危機,所以,我認為美國的企業家、政府應該用長遠的眼光研究出一套完善的救市計劃。我認為美國政府首先應該解決的問題是保證人民的生活質量,第二步才去考慮怎樣填補經濟漏洞,最后再考慮如何使美國經濟再度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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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迅速發展于20世紀70年代,其時西方國家飽受高通脹之苦,又由于普遍浮動匯率制度的實行,使得規避通貨膨脹風險、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成為金融交易的一項重要需求。具有規避風險作用的金融衍生工具應運而生。

金融衍生工具的迅速發展,為金融風險的規避提供了多種靈活的途徑,于此同時,成本也在逐步降低。但是,金融衍生工具的迅速發展卻有另一方面的原因。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證金交易,這個特點使得金融衍生產品成為國際投機資金的目標。它使得投機資本可以以“高杠桿化”的過程來實現巨額的收益。

然而,與高收益相伴隨的高風險性,這使得金融衍生工具如同一顆隨時會引爆的炸彈——一旦投機活動失敗,即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95年巴林銀行的倒閉,94年美國加州奧蘭治縣的破產,以及今天美國的華爾街危機,中國的中航油事件,均是金融衍生產品操作失敗的惡果。

二、美國的金融衍生品發展現狀

10月22日,美國聯儲局前主席格林斯潘說,美國信貸市場的崩潰使他“驚訝”。他也承認,他拒絕管制某些證券,確實“有點”失誤。格老從神壇的走下,使得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于美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

作為世界最為發達的資本市場的美國,也是全球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主要市場。然而,在金融衍生品繁榮發展的同時,美國監管部門卻沒有同時加大對于這個市場的監管,甚至做出了相反的舉動。他們過于相信市場的力量。一方面是金融業貪婪與膽量的齊頭并進,另一方面是監管部門的監管松懈,兩相結合,為之后的金融危機買下了伏筆。

三、金融衍生品與金融危機

公平的說,將金融危機的責任完全歸罪于金融衍生品是不公平的。金融衍生品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可以從兩個階段進行分析:在危機的醞釀階段,衍生品為華爾街的不顧風險的恣意妄為提供了依托,它的發展,或者說過度發展是華爾街賭徒心態的直接體現;而在危機的爆發階段,金融衍生品充其量只是充當了金融危機的傳導體系——衍生品賣到哪里,哪里就難逃金融危機的夢魘。

在這場由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中,被廣泛提及的是“次貸價值鏈”SB-MBS-CDO-CDS-合成CDO。整個環節中,金融衍生品成為主角。這里,我并們不需要弄懂每一個環節復雜的金融學理論原理,需要弄清的僅僅是每一個環節與金融衍生品的關系:一個原本合理的工具,在怎樣的人為扭曲后,扮演了整場危機的重頭戲?

經過簡單的總結,我認為整個過程中有以下幾個關鍵步驟:

1.提息。作為一國主導的財政政策,美聯儲04年的提息,特別是之前一直實行多年的低利率政策,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存在很大爭議。表面上看,一切都是由提息開始的,但是,提息之所以能夠成為多米諾骨牌的原始推動力,并不是由于提息本身,而是華爾街在此之前,早已經形成了一條危險的“金融多米諾鏈條”。

2.次貸。很多人將次級貸款歸咎于此次金融危機主要原因之一。美國的住宅抵押貸款市場根據貸款人的過往信用和收入證明,對貸款人提供不同風險程度和利率水平的住宅抵押貸款——優級貸款和次級貸款。這是美國政府試圖以房地產業拉動經濟增長的舉措之一,次級抵押貸款產品形式本身是好的。但資金的充裕和金融創新產品的運用降低了次級貸款業務的門檻,并使得放貸機構為搶占市場份額采取了許多違規行為。這些才是危機的源頭。

3.金融衍生品。以次貸價值鏈中的CDS為例,CDS是在1990年代中期由摩根大通首創的,相當于一種金融資產的違約保險合約。債權人通過該合約將債務風險出售,合約價格可以視作保費。雙方約定如果標的金融資產沒有出現違約情況,則買家向賣家定期支付“保險費”,而一旦發生違約,則賣方承擔買方的資產損失。在經濟良好時,CDS的風險很低,能夠為貸款和債券避險,是一種良好的投資手段。但在危機發生后,它卻因保證金杠桿交易放大了CDS的風險,造成嚴重后果。

4.監管部門。在正常危急中應該負首要責任。正是他們的對于市場的過度依賴,縱容了金融部門的創新過度,大膽操作。除此以外,信用評級部門對于有毒證券不負責任的高評價,也對于有害證券的擴散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由此,我們得到了結論:金融衍生品不是金融危機的替罪羊,公司制度的缺失、華爾街的無限貪婪以及監管不到位才是此次美國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

四、中國的金融衍生品現狀及未來

中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處于起步階段,金融產品過于單一,亟需豐富投資模式、資金來源和利用市場的方式。因此當前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不是要不要發展,而是必須發展和如何發展的問題。

金融安全是需要以監管為前提的。特別對于中國這樣一個非完全市場經濟國家,從市場建立之初,其發展就處處少不了政府的影子。這是中國市場經濟的不完善之處,但從另外的角度來說,卻也是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模式。這里我引用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一個人,獨身娶妻或是喪妻再娶都容易,但要休妻另取卻是不易之事。中國想要完全脫胎于計劃經濟而轉向市場經濟,好比休妻另娶,實為不易。想要完全依靠市場的力量而不借助于外力,是很容易走偏或是走不下去的。因此,在金融衍生品的發展問題上,我們也應該秉持一貫的穩重作風,加強監管,使我國的金融衍生品有步驟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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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金融體制中存在的問題

1.流動性過剩

以我國目前的情況來說,2007年末,廣義貨幣供應量M2余額為40.3萬億元,同比增長16.7%。狹義貨幣供應量M1余額為15.3萬億元,同比增長21%。流通中現金M0余額3萬億元,同比增長12.1%,全年累計現金凈投放3303億元,比上年多投放262億元。貨幣的供應相對與需求顯得“過剩”。不受控制的流動性過剩,其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大量的流動性集中于金融體系,增加了金融企業多發放貸款的沖動和壓力。

2.資產泡沫

房地產開發商的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對銀行貸款非常依賴,而且往往通過土地或者房產本身來獲得抵押貸款。一旦房地產市場崩潰,那么開發商的資金鏈條將會發生斷裂,從而難以償還銀行債務。一旦房地產市場崩潰,那么個人違約率的上升將給商業銀行的房地產金融部門造成毀滅性打擊。同樣,銀行難以通過變賣貶值的抵押品來收回貸款,從而形成債務危機和銀行償債壓力。

3.金融體系風險

當前,中國銀行業無論是在產品服務種類、服務質量方面,還是科技水平、經營管理能力方面較以前都有很大的提高和改進。但是我國國有銀行在風險管理上的差距,給將來與國外商業銀行展開全面競爭帶來巨大挑戰。另外,雖然股份制改造已基本完成,但是離建立真正的現代金融企業的目標還是存在較大距離,特別是在經營管理、激勵約束等機制上還存在不足。

三、我國防范金融危機的措施

1.繼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變革

美國金融危機的爆發給我國宏觀經濟的穩定與發展增加了更多的不確定性。實際上,這場金融危機把中國更加徹底地推到經濟發展模式必須轉變的十字路口,中國經濟應主動調整為靠國內消費、投資的增長來帶動。我們需采取靈活審慎的宏觀經濟政策,研究、規劃、落實以消費為主導模式的發展戰略,出臺有針對性的財稅、信貸、外貿等政策措施,活躍消費,拓展內需,提高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改革完善教育和衛生以及養老等社會保險制度,繼續深化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挖掘消費的潛力,特別是激活農民購買力,不斷把潛在消費市場轉化為現實的消費市場,就能夠為經濟增長創造長期不竭的動力,促進我國經濟的良性循環發展。應更好地控制住金融開放的業務范圍和節奏,加強跨境資本的管制,積極干預和監管短期國際游資的流入。

2.理智發展房地產金融業務

對房地產而言,重新審視現行的住房開發貸款和按揭貸款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估計房地產泡沫破裂引發金融危機的可能性。盡管奧運會后,全國樓市成交量持續在低位徘徊,但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政府也提出了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措施。所以,從中長期的趨勢看,房地產市場經過目前的合理調整,仍將會呈現良好的發展趨勢。從美國金融危機的教訓來看,房價的快速上漲往往會掩蓋大量的風險。所以,我國應主動擠掉房地產泡沫。銀行一定要重視房地產市場發展中的各類金融風險,特別應關注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風險,建立健全抵押保險和擔保制度,加強對房貸市場的監管。

3.大力開展整頓金融會計秩序活動

針對目前一些金融機構,借助于會計手段,通過亂用會計科目、假造賬表、私設賬外賬等方式進行違規經營,致使會計信息失真較為嚴重的現象,要在金融會計部門開展打“三假”,創“三鐵”活動,并將這項活動經常化、制度化。

4.積極引入市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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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債跟正債的唯一差別就是信用相對比較低,不考慮貸款者的收入能力。2001年以后美國的高科技泡沫破滅了。按理說,美國經濟應該轉入一個衰退。但是美國經濟沒有怎么衰退,就是靠這個一一不顧信用發放貸款,滿足并鼓勵買房子,通過買房子來刺激金融的發展。結果就是次貸的規模越來越大。但是,畢竟次貸是有違約風險的,于是金融機構把它再拆開,一部分變成了期權,跟CDO方向是相反的,它就變成了CDS。CDS再衍生,它會指數化,然后做指數的期權。

在這個過程中,次級貸款變成了各種各樣的衍生工具,一直擴散到整個國際市場。當房價上升的時候很多老百姓的生活都是靠貸款,聽起來匪夷所思,但實際就是這樣。比如說,我可能沒有錢,但是銀行給我貸款,我在長安街買了一套房子,價值100萬。由于長安街的房子在過去幾年中一直是升值的,那個房子升值到150萬,然后到銀行再作抵押,就又可以貸出款來。那就是說,我只要在長安街買一套房子,然后房子升值,那我的生活費就可以在貸款中得到,這個鏈條一下子就非常之長了。但是房價不可能永遠是漲的,一旦要有回頭,那我這馬上就會出問題,因為我沒有拿一分錢買房,我也沒有支付能力,房價一跌銀行資產就貶值了,就無法貸款。不能貸款我的生活就會出現問題,然后銀行再逼債的時候我又沒有錢,那銀行就要把房子收回去。銀行再去賣房子,巨額性存款就得產生。而它產生在去年的三月份,就是突然發現次級貸款的違約率在不斷上升。次級貸款違約率上升意味著所有的投資者衍生工具收益不僅是往下走,而且可能會變負。這時候,當整個債券價格下跌,就意味著發生了局部的虧損。如果虧損,要么撐住,要么就是把東西賣出去,然后越賣就越低,越低就越虧。在2007年的八月份,兩家對沖基金就了。對沖基金是杠桿的作用,對沖基金通常支付5.10%,但是他可以做到百分之百的業務,也就是說它的杠桿倍數在20倍左右,這個也是比較正常的,通常競爭對手可以達到40倍,那么它是靠大量的市場融資來買這些債券的。債券就開始下跌了,下跌就得賣,賣就得虧,越賣越虧,最后倒閉,像2007年八月份就開始出現了。

這個時候,問題就開始波及到金融機構,之后會有一個資產減記過程。銀行等金融機構都有資產負債表,理論上來說,資產占50%、負債占50%的狀態是最安全的,等于錢剛好完全還掉債。當然各個行業之間是不太一樣,中國企業資產負債率相對是比較高的。銀行是很特殊的機構,是完全靠杠桿的。《巴塞爾協議》要求銀行要達到8%的資本充足率。換言之,做銀行的只要有8%的錢,就可以做百分之百的業務。有8%的資本就可以吸收100%的存款,這個杠桿是12.5倍。當銀行嚴重虧損的時候,它的資產負債表是不平的。調整資產負債表的不平,一般只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增加資本,然后來做平衡。我們可以看到金融機構從2007年開始,全部都在全球募集資金。第二個方式就是把它的債務和資產進行出讓。調整資產負債表的過程就是資產減記。由于美國的會計制度非常之嚴格,要求銀行必須得減記,于是大量的銀行就開始減記,通常有兩條路:要么找投資者,要么縮小業務。找投資者比較困難,于是銀行就開始出讓業務。當各個銀行紛紛開始出讓的時候,然后這個價格會持續下跌,越跌越虧,越虧越賣,于是“次貸”馬上就波及到正債。銀行剛開始賣不太好的(次債),但是到后來還是不行,于是就得賣好的(正債)。結果好的也跌價,于是就賣更好的,那么“次貸危機”就開始向其他金融市場蔓延。整個次貸大概只有六千億美元,但是經過這么一個過程,現在大概損失已經超過15,000億美元,而且還在繼續惡化中。

那么這次金融危機對中國的金融體系產生了哪些影響呢?我認為,中國的金融體系受到的直接沖擊很小。說到底,中國是一個大國,它的經濟增長的支撐點可以有多個。但是,有一點必須明白,我國經濟增長的基礎必須重新放在依靠內需及技術進步的軌道上來,而不能再寄望于歐美的虛擬經濟造成的“市場”的復蘇與擴大。這種轉變迫在眉睫!唯有這樣,以中國為首的亞洲國家才有可能與西方經濟發展周期相脫節,從而避過這場危機。中國是有能力和可能做到這點的,因為中國的財政有盈余、順差也能保持下去。

從未來的發展趨勢看,我們面臨三個挑戰:

第一個挑戰,我們要弄清楚,金融是干什么的?假如我們的理解是正確的,就是金融機構是處置風險的,那么這個時候的金融機構是沒有處置風險的,而且會放大風險。從短期來看,這次問題的出現是因為杠桿倍數過高。那么,杠桿倍數是不是應該納入監管?這就意味著整個我們所知的經營規則都在發生變化。

我們現在看到的有以下幾個變化:第一,1933年以后,為了防止風險擴散的傳遞,美國是把銀行拆開了,就是做資本市場業務的不能跟商業銀行混在一塊。現在回去了,這是對資本市場運行規則的挑戰。第二是金融衍生工具。目前受影響最大的是金融衍生品,其次是權益類和股票證券,再次才是信貸。至少有一條沒有受到傷害,就是美國銀行的清算支付系統還是完善的。問題主要發生在衍生品,衍生品的最大問題是杠桿問題。因此有很多沒有進入監管視野的機構必須被監管,比如說對沖基金。這意味著將來我們企業的融資環境和融資條件都會發生變化。中國的金融是剛剛起步的,是改革開放以后才有了金融的。過去很多都是按照國際規則在做的,現在國際規則發生變化了,可能中國的融資也會重新有一些安排和考慮了。這對于企業來說可能也是一個挑戰,國內外的融資環境會受到深刻的影響。

第二個挑戰是這次“次貸危機”對實體經濟意味著什么?我們知道,這次“次貸危機”是虛擬經濟方面出了問題,實體經濟受的影響還不是很大。但是這也證明了一件事,虛擬經濟不可能脫離實體經濟走得太遠。反過來,虛擬經濟一定會影響到實體經濟,尤其在美國。美國儲蓄率是全世界最低的,甚至是負儲蓄。美國人的消費全是靠透支的,而金融創新就是為透支未來創造了一個方便的條件,可以通過借錢來提前消費。過去是說把未來的收入拿到現在來消費,而這次事件告訴我們,沒有收入也可以借錢消費。就像剛才說的買房子的例子,如果資產升值了,那把升值部分還可以再抵押,拿到錢去消費。只要房子持續升值那就能一直消費。

當然房價不可能一直漲,當下跌的時候,就是一個“去杠桿化”,消費收縮的倍數也非常大。所以我們看到美國消費下降速度非常快。而美國也是全球最大的消費市場,很多國家對美國是作為出口國,可是當美國消費下降的時候,就會出現問題。現在可以看到,第一,美國的汽車行業是最主要的支柱行業,已經全部出現困難,這是跟住房相關的,住房銷售量上個月是17年最低。我們知道,在傳統的美國,在80年代以前,實體上有三個支柱行業,住房、鋼鐵、汽車。鋼鐵早就不行了,而另外兩個行業已經受到了很嚴重的影響。那么,最核心的是消費收縮,它對全球的出口有著巨大的影響,對中國的影響也很大。在沿海地區很多中小企業倒閉很大程度上是跟這個相關的。當然除了內部的因素一一成本上升、人民幣匯率變動這些因素以外,很重要的原因是市場開始萎縮了,沒有訂單了。有些小企業在過去是美國人利用中國的條件,是賒銷的,拿中國的貸款,把貨發過去,幾個月之后再回過來。那么現在很多美國企業倒閉了,貨款都回不來了,于是就雪上加霜了。這一下就把浙江和珠三角的問題都突出出來,本來中小企業本小利微,流動資金就比較困難。現在一方面成本漲,另一方面貨款收不回來,那只有關門了。

目前中小企業占了中國企業數目的99%以上,那么如果出現一個很大規模的倒閉浪潮,就會對中國經濟造成非常巨大的傷害。所以政策要在轉向扶植中小企業,包括貸款、減稅,也包括各種各樣的獎勵,比如個體戶,工商管理費都免征稅了,是從9月1日開始的。那么,貸款方面開始向中小企業貸款,大的銀行是5%,小的銀行10%,然后增加信貸額度,專門用于中小企業。同時,利率下降,小銀行準備金率繼續下降,讓它有錢支持中小企業。在金融創新方面,過去中小企業依賴的一些資金來源也都開始做一些新的安排,比如說過去的地下金融讓它浮出水面,同時銀行的信貸技術也在發生變化。第一,知識產權現在可以抵押了。你的無形資產可以抵押來融資了。第二,現金流控制,只要有現金流,把現金流借給銀行,銀行就會放貸款。第三,在很多情況下,時間安排得很快。就是今天要進貨,就今天到銀行貸款,來減少中小企業的成本。

但是,不管怎么說,目前實體經濟是在收縮中。剛才我們說,這個冬天預計不會太冷,但是持續的時間會非常長。那么,現在通常有三個估計,最樂觀的估計認為它會持續一年到一年半,明年是最困難的一年,明年年底或2010年年初可能基本上全球經濟會恢復。那么,全球經濟恢復當然對出口、對國際貿易是有好處的。但是,這是最樂觀的估計。一般客觀的估計,認為至少要持續到兩、三年,就是2010年以后。那么,最為悲觀的估計可能是看不到頭。這三種估計的原因是什么了?目前美國的債務對GDP的比率達到如此高位,這是不能維持的,一定要回落到正常的水平。盡管我們不知道什么叫正常水平,但是看來有相當大的回落空間。如果政府干預,回落速度會比較慢,但是時間會拉長,這么說是有道理的。因為,房貸與GDP做一個比率的話,就會看到,美國的房貸、英國的房貸占了GDP的70%。日本在90年代末出現日本泡沫經濟,房價飛漲,日本經濟陷入危機,當時它的比率只有不到50%。香港十年以前金融危機,房價變成負資產很多人陷入負資產,房價急速下落,當時它的比率不到30%。當然,我們不能拿日本和香港來說事。今天的情況和昨天的情況不一樣,但是做一個比較的話,那么就會看到,這個要恢復一個正常的比率,時間要很長的。因為美國這次出的最大的問題就是房貸,而我們知道,如果拿日本作為一個參照的話,日本消化完了以后是從90年代初到2005、2006年才開始起色,15年的時間日本經濟才開始恢復,才開始有正的增長。那么,這可能是一個比較可怕的說法,這樣的話時間就會持續比較長。

第三個挑戰,是對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的挑戰,這是很重要的挑戰。我們解釋一下什么叫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這是世界政治經濟體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二次大戰以后,重建世界的秩序。那么,政治秩序是什么東西呢?是以《聯合國》為基礎的聯合國體制。那么,在實體經濟方面,就是以關貿總協定為基礎的,到現在就是WTO的自由貿易體制。在金融方面是什么呢?就是布林頓森林貨幣體系。這被認為是后來奠定二戰以后世界和平的幾大支柱,一個是政治制度,就是聯合國體系;一個就是實體經濟制度,就是關貿總協定,后來現在變成WTO了;第三個就是貨幣體系。

那么,這個貨幣體系當時建立的時候是有三條的。第一條,就是美元對黃金的問題。二戰以后,美國大概占全球黃金儲備的70%。而黃金是作為一個最重要的計價國際貨幣。而第一條就是美元要跟黃金掛鉤,就是一盎司黃金等于35美元。第二條是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就是說,各國貨幣通過跟美元掛鉤間接的跟黃金掛鉤。第三條,在這個情況下,原先是固定匯率制,后來是個浮動匯率,但都是盯住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各國有責任維護這樣一個貨幣體系,這個貨幣體系的中心就是美元,所以就得維護美元的穩定,就是匯率,這是貨幣體系的核心要點。那么,這個體系會出現經濟學講的一個特別現象,這個現象叫特里芬難題。它是這樣一個難題:就是一旦這個國家,比如說美元作為中心貨幣的時候,它對外必須要有逆差。但是,如果一個貨幣長期處于一個逆差狀態,那么它一定是要貶值的,一定是不穩定的。

實際上二戰以后,美元的這個難題是一個演變過程,簡單解釋一下。在40年代末50年代初,全球是美元化的,因為美國是順差,全球的經濟沒有辦法維持,所以有了歐洲的救援計劃,“馬歇爾計劃”,這是通過美國的國際援助,讓你可以買美國的東西,在朝鮮戰爭期間對日本的援助實際上都有這個含義。這樣,美元就開始有了逆差。在50年代好像還相安無事,但60年代就出問題了。就是說如果長期持逆差,美元是不穩的。于是60年代出現了美元危機。就是說手上有一大堆美元,但又不想買東西,又因為美元跟黃金掛鉤,而且是一盎司等于35美元,那35美元買一盎司的黃金行不行。那么市場上就開始拋售美元,開始買黃金。美國人當年還是有錢的,行,那就兌吧。在整個60年代,這樣一種美元危機,就是大家拿美元去換黃金的事發生了十次,到70年代美國人發現不行了。于是尼克松政府宣布美元和黃金脫鉤,脫鉤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不兌,我不管。想拿美元來換黃金不行了,不承諾這件事了。這一脫鉤,黃金就非漲不可,那么大量的美元也回不到美國了,因為它不兌了,這時候就知道歐洲美元的來歷了。那么,后來就變成大量石油輸出國組織持有大量美元,就是石油美元。這時候由于它不兌了,跟黃金也沒有關系了,于是它就改成浮動匯率了。但是,浮動匯率制以后并沒有改變特里芬難題的本質。美元依然是全球的中心貨幣,就是說支付、結算、計價都是按美元的,美元依然在全世界流通,美元依然是中心貨幣。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客觀上就要求美國的中央銀行成為一個全球的中央銀行。所謂全球的中央銀行,是由于貨幣政策,而貨幣政策最重要的含義就是幣值穩定。但是,美國的中央銀行畢竟是美國的中央銀行,它做不到,它一定要服從美國的利益,而不是全球的利益。

從長期來講,這樣發展下去,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就會面臨著崩潰、面臨著的風險。那么,一旦一個國際貨幣體系了以后,那我們不敢說天塌下來了,但至少是覆巢之下無完卵,大個的砸死,小個的肯定也要砸死了。所以,要國際救援。長期來看這是一個國際貨幣體系的安全問題。再說嚴重一點,是有前車可鑒的。大家知道二次大戰的爆發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跟金本位制度崩潰相關的。然后各國開始采取保護主義,最后導致了戰爭。所以我們說國際貨幣體系的安全是非常之重要的。

目前不能讓這個體系出很大的問題,到這個時候再爭取時間來修補這個體系,或者改善這個體系。那么,人們通常預計這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最好時機,就是人民幣開始成為一個國際的貨幣,至少在一個區域中間會成為一個主要的貨幣。我們認為,比如說2010年,中國與東盟投資貿易自由化。而投資貿易自由化一定會有一個主導的貨幣,那么人民幣的希望很大。上海合作組織的國家,是跟中國經濟關系非常密切的,中國的石油很多要從那邊過來。那這個組織向經濟方向過渡,在這種情況下,人民幣是有可能形成一個區域性的貨幣。而這個趨勢可能對今后的企業出口有一定幫助的。

篇(8)

其中“1”代表核心企業,“M”、“N”代表上下游企業。銀行通過對產業鏈上的“M”或“N”與“1”之間資金的綜合分析,在有效規避銀行授信風險的前提下,為產業鏈上的各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1.“1”核心企業金融服務

一般產業鏈中均存在一個優質的核心企業,銀行可以為其提供諸如集團賬戶管理、投行業務等高附加值產品;同時通過對核心企業的服務來為其上下游客戶群的提供金融服務。

2.“M”上游企業金融服務

基于上游供應商與核心企業之間的物流關系,以對核心企業的授信為保障,為上游供應商提供授信支持。主要包括采購合同融資、商業發票貼現、預約付款融資、應收賬款買斷和綜合保理等幾種操作模式,一方面能夠為上游供應商提供融資支持,確保物流供應的及時順暢,促進整個產業鏈的緊密合作;另一方面能夠依托核心企業為供應商解決融資問題,并為核心企業爭取更優惠的供貨條件。

3.“N”下游企業金融服務

從產業鏈內部來看,產品銷售渠道的重要性愈發突出,如果能夠協助核心生產企業建立一個強大的銷售網絡,擴大市場份額,一方面能夠獲得大量的中小客戶。

2、發展產業鏈金融的意義

1.產業鏈金融突破了傳統的銀行對企業的貸款模式,其金融服務不再是只針對市場的原料生產者、產品制造者、商品銷售者等產業鏈上單獨的企業。產業鏈金融對產業鏈整體和交易的評估使中小企業也能進入銀行的服務范圍。同時,產業鏈金融也激發銀行開發出很多新的金融產品,增強經營的靈活性,從而吸引了更多的客戶群的存款,增加了銀行自身的利潤空間。例如,煤炭行業中煤炭生產企業和電廠處于強勢地位,向上游采購需要現款或預付款提貨,向下游銷售又往往需要對電廠等放賬,煤炭經銷商存在巨大的流動資金缺口和對銀行的信貸資金需求。銀行可以向經銷商提供“先貨后票(款)”融資模式——以現貨煤炭質押的融資解決方案,以及“先票(款)后貨”融資模式——經銷商在取得下游企業訂單前提下、以未來煤炭貨權質押的融資解決方案。

2.開拓銀行的客戶群體,提高銀行的盈利水平,提升銀行的核心競爭力。以大型或特大型企業的核心的中小企業形成了巨大的金融服務需求市場,但由于中小企業資金實力有限,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如果單純考慮中小企業自身的情況,不能得到銀行資金支持。產業鏈金融服務就是借助于產業鏈的真實業務背景或預期應收賬款等信用增強條件,使銀行能夠為中小企業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拓展我行的客戶群體,提高銀行的盈利水平。例如,截至2005年4月底,深發展廣州分行票據貼現量累計已達938億元,并占據廣東地區能源行業80%的業務量。銀行以其鮮明的行業經營特征被定位為以某行業金融為主的貿易融資專業行。產業鏈金融服務正是基于產業鏈的這些主要特點,從其中一個環節著手,進而為產業鏈上的各個企業所提供的整體金融服務,這種服務模式能夠密切我行與整個產業鏈的合作關系,進而提升銀行的核心競爭力。

3、產業鏈金融的風險防范

通過前面分析可知,產業鏈金融要對于銀行來說,首先要理順產業鏈上相關企業的信息流、資金流;然后,根據穩定、可靠的企業間的業務往來及現金流,將銀行的資金流、信息流進行有效整合,對企業提供融資、結算服務等一體化的綜合性金融服務。由此可見,產業鏈金融可以有效降低銀行對單一中小企業的信貸風險。但是風險總是伴隨著盈利,商業銀行在實施產業鏈金融應該注意以下幾點風險的防范:

1.既然產業鏈金融服務強調的是對產業鏈整體的信用捆綁,銀行就必須準確掌握產業鏈上企業發展狀況以及企業間的關系,建立信息系統。劉士寧(2007)認為,要加強現代信息手段建設,通過中小企業信用數據庫建設等方法,對潛在的意外和損失進行識別、衡量和控制產業鏈金融風險。同時,產業鏈金融管理需要借助信息化的平臺,將商業銀行服務的上下游企業組織在一起,最終實現產業鏈上各個的共贏。

2.內部控制是防范供應鏈金融道德風險的重要手段。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是一種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要強化商業銀行供應鏈金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內控機制建設,做到確定實施產業鏈金融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權利和責任,建立起商業銀行內部科學、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培養良好的銀行精神和內部控制文化,使全體員工充分了解內部控制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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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士寧.供應連金融的發展現狀和風險防范[J],中國物資與采購,2007,(7).

[3]戴國強.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學[J].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篇(9)

1.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主體缺位及金融供給缺位。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對利率的直接管制,金融資源非市場需求所決定。農村經濟發展存在著巨大的資金需求及金融服務需求,而農村正規金融機構服務單一,資金供給少。

中國農業銀行曾在農村經濟的發展中發揮著主導作用,但是1997年后市場定位發生變化,農行在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收縮其縣以下機構,且貸款權限上收。這樣,農行在農村金融中的主導地位不復存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于1998年3月,專營農副產品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工作。近年來,隨著糧食和棉花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入,農發行的作用大大減弱。農村信用社原則上是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但長期以來演變成農行的基層機構,后分出農行后,資產質量不高,新一輪的農村金融改革是把農信社改組為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

郵政儲蓄機構在我國農村網點眾多,由于其只吸收存款不發放貸款的業務性質,常被稱為農村資金的“抽血機”。截至2004年底,全國郵政儲蓄系統擁有的儲蓄存款余額達1.07萬億元,占全國儲蓄余額的10%,僅次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中的65%的存款來自農村,僅有35%來自城市。而郵政儲蓄卻將吸收的存款全部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直接流出了農村。雖然中國人民銀行以對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和對農村金融機構再貸款方式將資金又返還了農村領域,但數量有限。截至2004年底,全國農村信用社吸收存款27840.97億元,貸款余額達19551.25億元。其中農業貸款余額為8490.29億元,占全部貸款余額的43.4%,農村信用社的存貸差為8289.72億元,大部分通過投資有價證券,凈存放中央銀行,拆借給其他金融機構等方式流出農村。所以,郵政儲蓄、農村信用社等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事實上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通道。農村資金供給不足,導致了以農村民間金融為主的非正規金融的發展和壯大,它們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農村經濟尤其是民營經濟發展,也滿足了工業化和城鎮化的資金需求。

2.農村民間金融本身的比較優勢使其具有不可替代性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是借貸雙方追求各自最大化的資金需求而自愿達成的契約,體現了市場機制的特點,因而它在滿足農業生產多樣化的資金需求方面具有天然優勢。

第一,交易成本低。正規金融機構由于信息不完全或高昂的監督成本,使得它在面臨借款者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時,會對借款者采取信貸配給的政策,從而使借款者的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在農村,農戶和中小鄉鎮企業的信貸規模大都很小,高昂的交易成本使正規金融機構不愿涉足這種農村小額信貸。而農村民間金融所具有的鄉土性,使出借者對借款者的信用收益狀況、人品、生產活動和金融關系等信息了如指掌,跟蹤管理成本低,從而減少了金融活動中的交易成本,降低了風險和提高了資金的配置效率。同時,農村民間金融沒有納入國家金融監管,對經營的機構、組織、網點、固定資產都沒有要求,只需要很少或不需要固定成本,而且靈活多變。在民間融資過程中,融資前的信息搜尋成本和融資后的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不需要對融資方的“公關”而支付尋租成本,因而融資交易成本比正規金融低。

第二,對擔保品的要求不高。農村民間金融產生于鄉土熟人社會,建立在血緣地緣業緣關系上,維系交易雙方契約關系的往往是倫理道德、傳統宗族等非正式制度,很少要求有規范的擔保。

第三,利率比較靈活。由借貸雙方根據資金的供求狀況、正規金融市場的利率水平、人際關系的親疏遠近等因素自由確定,形成機制相對較靈活,其借貸行為和利率都是市場化的,而不是管制利率,是一種純粹的市場金融形式和交易制度。

第四,執行效率高。民間金融游離于政府的監管之外,債權債務關系難,更多的是依據社區法則得以維系。作為一種非正式制度安排,農村民間金融制度是有效率的,但這種效率僅局限于社區范圍,建立在有效利用社區的信用資本基礎上。此外,民間融資無煩瑣的交易手續,交易過程便捷,融資效率高,能盡快達成交易,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籌到所需資金。

二、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村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局面,彌補了農村正規金融農戶貸款的不足,促進了農村個體經濟和民營經濟的發展,減輕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供給壓力和信貸風險,活躍了農村金融市場。但是,由于缺乏法制化、規范化,農村民間金融也給農村乃至社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1.民間借貸的利率失控

目前,我國農村中的民間借貸市場還處于半地下狀態,雖然高息借貸是明令禁止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不得超過4倍),但民間借貸的利率普遍不受約束。民間借貸利率通常是借貸雙方之間相互商議決定的,其中高息大部分高于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有的甚至高出銀行利率數倍,部分民間借貸演變為高利貸,給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帶來不穩定的因素。

2.給國家宏觀調控帶來困難

民間借貸的自發性和不可控性,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不利于信貸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一些民間金融機構本來就先天不足,脫離中央銀行的監管,業務經營存在不規范,如高息攬存,盲目貸款。對一些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限制發展的行業,當投資主體無法從正規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時,便求助于民間金融來實現投資目的。往往一些用途不好,效益不好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投資項目被銀行卡住后,非正規金融為其融通資金,使政府宏觀調控的效果大打折扣。此外,由于目前對農村民間借貸活動的監督機制不完善,民間借貸活動在金融機構之外進行,造成大量資金體外循環,干擾了金融機構業務的正常運轉,給國家貨幣政策造成沖擊。

3.潛伏風險,影響社會穩定。

首先,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存在很強的制度風險。雖然民間金融在我國古代就已經存在,但建國以來政府對其活動經歷了由禁止、打擊到默認而不提倡的過程。即使在改革開放以來,也一直作為地下經濟的一種灰色狀態生存。目前,民間借貸仍然游離于國家政策法規之外,缺乏制度保障,民間借貸市場還處于半地下狀態。

其次,我國農村民間金融大部分是鄉村鄰里,親朋好友等社會小團體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其信用域極其有限,資金規模往往很小,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很差。農村民間金融往往有兩種主要形式:口頭約定型和簡單履約型。民間借貸的債權人礙于情面,不好意思采取必要的證明手續或是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缺乏對借款對象的審查和對借款用途的有效監督。而借款人不論利率高低,自己的承受能力如何,只管把錢弄到手,最終引發債權債務糾紛。

最后,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結構松散,管理方式落后,信息不對稱等加劇了民間金融的風險。民間金融組織倒閉破產,可能引發局部的金融風險,影響社會的穩定。如2004年的福建福安標會估計涉案金額達9億元,涉案人員都被判刑,既涉及“集資詐騙”,又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2006年12月,浙江東陽吳英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10個億,月息高達7%。這些標會一旦其資金鏈斷裂,發生倒會事件,就會給當地社會穩定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三、規范和發展我國農村民間金融的對策

1.明確民間金融的合法地位,制定民間金融法規

我國民間金融至今仍然沒有合法的地位,從而難以獲得合法權益而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不僅不利于民間金融的生存和發展,而且也易產生金融風險,不利于當地經濟的發展。所以,政府應當制定法規,明確農村民間金融的合法地位,正確引導規范民間金融,使其成為農村金融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成為正規金融的必要補充。因為在當前傳統農業的條件下,民間金融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生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農業本身是個弱質產業,風險比較大,正規金融主體不愿涉足農村金融,因此,解決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關鍵在于讓內生于農村經濟的民間資金準入,打破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限制,從法律法規層面上正式承認農村民間金融,有條件地允許民間金融的合法化,營造寬松的金融競爭環境,扶持和引導發育比較完善運作比較規范的農村民間金融組織,使其成為金融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推進農村金融業產權多元化,增加農村資金的競爭程度。只有放開農村金融市場,放松管制,建立起政策性金融、商業金融、民間金融三位一體的農村金融體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金融短缺的局面。

2.加強和規范對民間金融的監管,將其納入到國家宏觀金融管理體系

農村民間金融以其融資速度快、信息費用低、利率具有彈性、服務態度好、渠道廣、回收快、資金利率高等優點而經久不衰,但其具有的高利貸、高風險、金融詐騙、隱蔽性強、透明度低、不可控等缺點,致使農村民間金融易累積風險,發展不穩定,潛藏著巨大的信用危機,有時會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會的穩定。所以,政府必須建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監管機制,把農村民間金融納入到國家金融監管體系,對農村民間金融進行嚴格規范的監管,從而有效的控制農村民間金融的風險,促進農村民間金融的健康發展,從而更好地服務于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滿足農民的需要。首先,監管部門要嚴格地把市場準入關,同時,建立市場退出機制,按照法律規定和市場原則實行破產,以保證中小民間金融機構健康高效地運行。其次,農村民間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范圍進行金融服務,特別是資金的使用和籌集過程要接受人民銀行監管,監管部門應堅決打擊和取締從事洗錢、炒賣外匯、高利貸、非法集資等非法活動的民間金融組織。再次,可建立危機預警系統,通過有關的金融專家組成危機評估機構,與監管部門配合,對各類較大的金融危機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并提出應對措施,供決策層參考。政府對民間金融的監管,應以引導監控為主,而不是對其進行過多地干預。

3.引導民間金融機構走商業化的道路,推進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

政府應在嚴格監管、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鼓勵各種經濟主體,通過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積極興辦直接為三農服務或商業取向的多種所有制的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如外資銀行、民營銀行,形成體制健全、產權明晰、功能完善、分工合理、運轉協調、競爭有序的農村金融運行機制,徹底打破農信社的壟斷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競爭和效率的農村金融體系。與此同時,政府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調節作用,避免對農村民間金融組織進行直接地干預,讓農村民間金融組織在優勝劣汰中求得發展,這樣,既可消除政府官員在直接控制農村金融業而滋生的腐敗及其引發的金融風險,也促進了農村民間金融組織效益的提高,推動農村民間金融組織的農民意識。

4.建立農村產權市場,盤活農村資金

農村民間金融信用風險大,信用擔保體系缺位,缺乏風險轉移機制。在土地集體所有制下,農村的土地使用權、收益權受到諸多政策法規的約束,農民擁有的宅基地、房產、耕地使用權無法流通和轉讓。由于缺乏有效的財產信用,抵押融資受到極大的限制,不能形成對擴大生產所需經營的大額貸款的有效支撐,因此,金融信用手段缺乏是農村金融市場基礎的最大缺陷,是造成農民的資金需求無法轉化為金融需求的主要原因,所以,國家的土地政策將以歸還土地所有權給農民集體為目標,廢除征地制度,將土地產權的收益留給農民和農村,禁止各級政府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用集體土地,農民工通過退出自己在農村的份額地權,可在城市安居。對于農民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住宅,建議采用發證確認等有效的方式。農民住房應和城市居民一樣,辦理產權證,這樣房屋才可流通轉讓,這樣就有了符合商業金融機構需要的抵押物,解決了農村金融信用問題。然而,1988年至今的各項土地制度改革,逐漸弱化并走向否定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制”和強化國家所有加農民長期承包的傾向,所以土地政策要以歸還土地所有權于農民集體為目標。

5.建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存款保險制度

我國雖然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但實際上一直由國家承擔隱性擔保,在金融市場逐漸開放、所有制和產權制度日益多元化背景下,為了降低民間金融機構的脆弱性,維護公眾信心,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已經迫在眉睫。農村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是保障農村存款和實現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開放民營銀行的前提條件。其基本目的是加強我國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管能力和對瀕臨破產的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如清償存款、承接購買、不歇業救助及“保險存款轉移”等方式。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是消除政府對國有金融機構的隱性擔保、促進金融機構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保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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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加快,隨之而來的是金融業經營模式的快速轉變。這種經營模式的轉變體現在實行混業經營的外資金融機構的大量涌入和國內金融機構逐步走向混業經營兩個方面。

(1)混業經營的國際競爭者大量進入我國金融市場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按照我國政府的承諾,2007年以后我國金融市場將全面對外資開放,允許外國金融企業全面加入中國金融業的競爭,在中國營業的所有銀行機構都將獲得許可,可以在全國的所有地方經營任何貨幣的業務。據統計,截至2005年底,已有21個國家和地區的72家外資銀行,在我國設立了254家營業機構。另據統計,目前被外資參股控股的金融企業共計67家,其中銀行16家,信托公司4家,保險公司19家,基金管理公司19家,汽車金融公司4家。隨著金融業開放的推進,在境外跨國金融集團的混業經營壓力下,現行的分業監管模式會越來越被動。

(2)國內金融機構逐步走向混業經營

金融市場開放后,我國國內金融機構的混業經營已成大勢所趨。國內金融機構在同國外金融機構展開的競爭中,由于國外金融機構的背景是綜合性金融集團,大都采用混業經營模式,具有許多綜合優勢,而國內的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相對而言幾乎都是單一資本、單一業務,幾乎都存在資本單薄、互相調度資金空間有限以及專業人才分割、知識面較窄的缺陷,在競爭中肯定處于劣勢。因此,在國外金融機構的競爭壓力下,我國金融機構將進一步受到國際金融業混業經營趨勢的影響,逐步走向混業經營。事實上,我國政府已開始對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政策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國內銀行、證券、保險機構的業務合作已日趨加強,已初步形成了三者之間業務滲透、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共同利用現有市場資源、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并呈現了相互滲透共同發展的趨勢。例如中信集團擁有中信銀行、信誠人壽、中信證券、中信基金、中信信托等子公司,業務橫跨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金融領域;光大集團控股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公司、光大永明保險公司、光大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這些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之間業務關聯非常密切,事實上已經存在混業經營。

2、金融監管理念滯后

目前我國金融監管基本上停留在政府管制和保護階段,金融監管當局依然遵循著限制金融機構的經營業務和經營行為,限制金融機構合并的金融管理理念。然而,在世界金融全球化趨勢日益明顯的背景下,國際上金融監管理念也因而不斷發生變化,從最初單純立足于安全的監管目標,發展到以效率優先、兼顧安全的新型監管理念。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后,為了拓展自身的業務范圍和抗風險的能力,獲取更高的利潤,內外資金融機構將不斷地進行業務創新和金融工具創新,開拓和經營非傳統性的業務,金融創新不斷出現,因此,我國金融監管當局的以金融安全為最終目標的金融管理理念已然不能適應金融業的發展趨勢。

3、金融法律、法規建設滯后

金融監管的實質是法制管理,從金融監管的內容來看,一般應包括市場準入監管、市場運作過程監管和市場退出監管;從金融監管的手段與方法來看,主要依據法律、法規來進行;在具體監管過程中,則主要運用金融稽核手段來進行。由于我國金融監管長期依靠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因此造成我國金融監管法律基礎環境發展滯后。雖然目前已出臺有《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多部法律與法規,但條款比較概括、籠統,可操作性不強,有的已經不能適應金融業務的發展和金融監管的需要。在現實中,金融機構從市場準入、業務運營,到市場退出、違規處理等等方面都存在大量的法律問題需要加以明確和解決。

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的幾點建議

面對我國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和金融業混業經營趨勢對我國金融監管的挑戰,結合我國金融監管的現狀,對完善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提出以下建議:

1、轉變金融監管理念,提升金融監管的水平。

金融市場開放和金融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要求金融監管理念的轉變,即在安全基礎上,更注重效率與創新。在當前的金融監管中引入激勵監管的觀念,充分尊重金融機構的創新能力。

首先,從合規監管向風險監管轉變。當前我國金融監管的內容主要是以對金融機構的審批和金融機構的合規性監管為主,而對金融機構日常經營的風險性監管和規范性監管則涉及不多。在金融機構發展初期,以合規性監管為主是必要的。但是從風險監管角度分析,這樣的監管措施往往起不到應有的效果。因為風險監管措施強調的是發現風險后如何控制風險、減少風險、增加抵御風險的能力,追究造成風險者的責任。長期以來,金融監管機構習慣于設定一系列管理規定,進而據此檢查金融機構的合規性,而風險導向的監管更為強調動態性的監管,強調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程度、資產質量、流動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實施的監管。隨著銀行業的創新和變革,合規性監管的市場敏感程度明顯降低,促使監管機構轉向風險導向性。巴塞爾委員會據此也了一系列的文件,強調和鼓勵各國監管機構重視風險監管。

其次,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監管經驗。目前,我國金融市場已有一定的發展,金融業正逐步向國際化邁進,如果仍缺乏對金融機構發展中的風險預防、保護以及最后支持的基礎,將不利于我國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體系的健康穩定發展。在我國,一旦金融機構出現經營風險,政府往往是以行政方式出面干預,對金融風險的違規行為做出糾正。這種被動的事后處理方式,影響了金融業發展的穩健性,導致我國金融監管能力和金融業整體運營效率的低下。所以,我國的監管機構有必要借鑒國際經驗,盡快完善風險監管。

第三,努力提高金融監管水平。在我國金融市場擴大對外開放的同時,要努力提高監管水平,要借鑒國際先進監管經驗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新資本協議》的原則,跟上國際金融業務和監管技術的發展;通過建立科學的評級體系和實施綜合并表監管,提高以風險為本的持續性審慎監管能力;規范監管工作,提高監管工作透明度和監管效率;建立國際監管組織的合作協議與機制,在信息共享和交流的基礎上更好地實施監管。

2、加強金融法制建設,強化金融監管的功能和作用。

法律體系是金融機構監管制度的主要保障和歸結點,把監管工作建立在嚴密、系統的法律法規之上,使監管工作依法進行,并以此保障監管行為的權威性、嚴肅性、強制性和統一性,這既是金融監管自身的內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國的共同經驗。因此,面對金融業混業經營的潮流,政府應盡快適應金融深化和金融創新的需要,可以借鑒國外成功的管理經驗和理論基礎,對現行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系統的清理,廢除或完善相關條款,同時根據外部環境變化及內部需求變動增設新的金融監管法律規范,形成從市場準入、經營范圍、風險管理、市場退出等各個方面的金融監管法規體系。此外,還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程序和標準實施監管行為,確保監管行為自身的合法性、合規性,防止金融監管違法、失當行為的發生。

3、強調外部監管與內部控制的結合,尤其應重視內部控制的作用

有效的金融監管必須注重外在約束和自我約束的有機統一,即在對金融機構進行外部監管控制同時,強化其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提高自我監控水平。因此,我國在強化國家金融監管的同時,還要注意建立完善我國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機制,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內控自律管理體系。只有金融機構內部形成良好、嚴格的內控機制,外部的金融監管才能發揮效能,這既是金融監管最基本的約束機制,也是國家實行金融監管的基礎。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經過大量的調查和研究,發現很多金融機構的問題出在內部控制上。因此,監管機構要促進和督察金融機構完善內部控制,只有將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結合起來,才能保證金融機構穩健的運行。如果脫離了嚴密的內部控制機制,再完善的外部監管也會成為便的缺乏基礎,無法發揮效用。

4、逐步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

為了適應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我國需要逐步建立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統一的金融監管體系的建立,是以金融業的混業經營發展為契機,形成覆蓋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及其它金融業務的統一金融監管機構,對現有分散的金融監管資源進行有效配置,逐步解決監管重疊與監管缺位并存等問題,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推進金融業務的創新與發展,促進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

參考文獻:

1、巴曙松:《一行三會成鐵路警察金融監管各管一段》,2005年02月06日《中國經濟周刊》。

2、何慧剛、張澍:《金融混業經營的沖擊與對策研究》,《商業研究》2005年第02期

篇(11)

從廣義來看,金融安全是指一國具有抵御來自國際金融危機侵擾,保持國內投融資秩序正常、保持金融體系穩定以及國民經濟平穩運行和穩定發展的能力。在開放經濟條件下一國如何防止金融風險乃至防止整個經濟受到來自外部的沖擊引發動蕩并導致國民財富的大量損失是金融安全的主要內容。

在全球化過程中金融風險有普遍增大的趨勢,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面臨著金融全球化帶來的風險,但是相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面臨的風險更大。發展中國家由于自身的實力薄弱,經濟金融制度及結構的缺陷較多,對開放進程的準備和力量積蓄都不充分,因此,難以適應全球化引發的沖擊,風險的承受能力不足。這是70年代金融全球化以來金融危機主要在發展中國家爆發的重要原因。

二、中國進一步金融開放面臨的風險

(一)人民幣資本賬戶開放存在風險

資本賬戶的開放是一國對外經濟部門自由化的重要內容,也是金融全球一體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我國的現實情況看,開放資本賬戶將面臨以下幾個方面的潛在風險:首先,貨幣政策獨立性和匯率穩定之間存在沖突的風險。其次,增加債務償還風險。資本賬戶開放后,資本流入結構中的間接投資、短期資本和私人資本所占的重將大大增加,將增大債務償還的風險。

(二)中國金融監管制度存在缺陷,不適應金融全球化條件下對金融監管的要求

90年代以來,我國涉外金融活動規模越來越大,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系日益密切,外國金融機構來華設立分支機構日益增加,這些變化對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我國金融監管體系仍存在許多問題,例如: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現行監管法律體系不健全;監管的市場化、國際化步伐不適應銀行業發展的需要;我國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偏低等,所以風險和隱患依然存在。

(三)國內金融機構缺乏競爭力,外資金融機構的引進對國內金融機構形成沖擊

我國商業銀行的整體素質還不能適應金融全球化的要求,在當今全球性互動的巨大變革背景下,我國銀行業已不由自主地被拋入了不變不行的激烈競爭之中。然而,必須冷靜地看到,在如何及早完成銀行體系再造、提高競爭力、加快金融創新等方面,我國銀行在許多方面還不能適應金融全球化的要求。

三、我國在金融全球化進程中維護金融安全的政策措施

(一)逐步開放資本賬戶,推進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改革

應盡快促進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改革,從而有效防止國際游資的沖擊;同時,能夠密切利率與匯率之間的聯系,即利率變動會通過國內資金供求、國際資本流動方向及遠期外匯供求等方面的變化來影響匯率,使人民幣匯率機制趨于完善。

(二)加強金融監管,控制金融風險

金融監管是實現金融體系穩定運行和宏觀金融調控的重要保證,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必要手段。所謂金融監管是通過立法和管理條例對金融機構的業務、資金的價格、市場準入(出)以及分支機構設置等方面實施限制,旨在保證金融機構經營的安全和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我國已于2001年12月加入WTO,中國金融業的對外開放勢在必行,而在開放市場的同時會不可避免地引進風險。因此,在健全金融法律法規的同時加強金融監管成為規避風險最有效的手段。

1.增加金融運行的透明度,強化信息披露。透明度要解決的是游戲規則和某些必須披露信息的公開化問題:一是擔負經濟調控和管理職能的政府,特別是金融監管當局,必須做到及時公布重大政策變動,并且,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在政策動作上應該協調一致;二是各類金融機構的會計財務規則基本符合國際慣例,并向監管當局報告真實的數據。

2.建立風險預警體系。通過借鑒國外的經驗,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防范金融風險的安全指標體系。金融全球化風險是一種宏觀金融風險,必須由中央政府統一設計指標體系和設立專門機構,進行風險監測和評估,由金融監管當局結合國內金融穩健性情況統一擬訂反應對策。最重要的是,要保證信息暢通和反應機制的靈敏性,能夠對外部重大沖擊和風險因素做出快捷的回應。

3.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從防范金融風險的角度看,銀行體系和金融市場天生存在著脆弱性和不穩定性,一旦個別經營不善的銀行出現擠兌現象,健康的銀行也可能會受到沖擊。而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抑制擠兌,維護銀行體系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目前正是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最佳時機:中國經濟發展勢頭良好,降低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成本和風險;中國銀行業監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從而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創造了前提條件;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取得顯著成效,銀行不良資產的大規模政策性集中處置工作已經告一段落;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正在建立中。

(三)積極推進我國商業銀行的重組與再造,培育在金融全球化環境中的競爭優勢

1.積極培育符合國際水準的大銀行。在當前金融全球化的大環境下,對銀行體系的重組要有前瞻性發展眼光。為此,必須按照符合市場經濟要求,有利于銀行業健康發展,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思路,重新構造我國商業銀行,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銀行體系。

2.積極推進商業銀行經營國際化進程。經營國際化是金融全球化的時代潮流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的內在要求,也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國內銀行所無法回避的現實課題,對中國商業銀行未來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戰略性意義。國內銀行必須在遵循國際標準的前提下,對自身的發展戰略、管理體制、產品和服務、技術與人才等進行全方位、大幅度、深層次的再造和升級,實現高層次的經營國際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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