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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經濟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3-03-27 16:39:59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農村集體經濟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篇(1)

從單位根檢驗結果可以看出,RGDP、RL、FIR和LDR都接受的原假設,是非平穩序列。分別對RGDP、RI、FIR、LDR做一階差分,對一階差分做平穩性檢驗,從上表可知,RGDP、RI、FIR和LDR在10%的水平上表現平穩。結果表明,文中所選數據是一階平穩的,可以做進一步的經濟分析。

在VAR模型中,在做協整檢驗之前,需要確定滯后階數,確定滯后階數的目的是要消除誤差項中的自相關性,本文采用AIC和SC兩種檢驗標準,確定出合理的滯后階數是二階。

1.協整檢驗

本文基于回歸系數,采用Johansen檢驗方法對各變量做協整檢驗。在做檢驗前,對RGDP、RI、FIR和LDR分別取對數,取滯后階數2。通過Johansen檢驗結果可以看出,至多存在著2個協整關系。根據檢驗得出的協整系數:

β=(1.000000,1.286866,0.284633,0.122563)

RGDP=1.286866RI+0.284633FIR+0.122563LDR+1.665646

標準差:(0.01227)(0.02087)(0.01323)(0.2364)

從協整方程可以看出,實際農村GDP、實際農村固定資產投資額、金融相關率和信貸比之間達到了長期均衡狀態。其中,金融發展規模每變動一個單位值,RGDP就變動0.284633個點,農村固定資產投資額對農村經濟的影響最大,農村固定資產投資額每變動一個單位值,RGDP就會變動1.286866個點,而金融發展效率每提高一個單位值,農村經濟就會增長12.25%的比例。

2.格蘭杰因果檢驗

格蘭杰因果檢驗是用來考察時間序列變量之間的因果關系,實質上是檢驗一個變量是否受到其他變量的滯后影響,就是考察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之間是否是因為受到滯后變量影響而存在相互因果關系,而不是由其他外在因素的影響。

在格蘭杰因果檢驗10%的顯著水平下,FIR是農村GDP的格蘭杰原因,但農村經濟的增長卻不能提高農村金融相關率。檢驗結果顯示LDR和RGDP增長之間不能相互解釋,農村經濟增長不是金融發展效率的原因,金融發展效率也不能解釋農村經濟增長;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可以解釋農村經濟的增長,而農村經濟的增長卻不是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的格蘭杰原因。

3.脈沖響應與方差分解

(1)脈沖響應:VAR模型中的內生變量之間雖然存在著長期穩定的關系,但由于在短期內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使得內生變量不在均衡的水平上,而是在均衡水平上下波動。

(2)方差分解:方差分解是衡量其他變量對內生變量的貢獻值,這一貢獻值用方差來表示,方差越大,一個變量對內生變量的貢獻度就越大,反之,則越小。

脈沖響應分析和方差分解結果表明,農村金融發展規模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對農村經濟增長做出了較大的貢獻,而農村金融發展效率貢獻值較低,對經濟發展的作用有限。通過實證分析可以看出,陜西金融發展效率低下,不僅不會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會阻礙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

二、結論與建議

影響農村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金融相關率及存貸比,通過相關分析、格蘭杰因果檢驗及方差分析等實證檢驗,分析各個影響因素與經濟增長的影響程度。實證檢驗結果表明,固定資產投資和金融相關率是經濟增長的原因,農村存貸比農村金融發展效率與農村經濟增長之間不能互相解釋,由此可以看出陜西農村金融市場存在金融抑制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短期內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在農村經濟發展發展中的作用突出,但長期作用衰退。各向量回歸結果表明,陜西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對農村經濟增長的貢獻最大,方差分解中,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的貢獻值達到38.5%,但脈沖響應分析中,農村固定資產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響應在第4期后就歸于0,可以看出,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長不能解釋經濟的長期發展。

篇(2)

我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為了更好的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有必要對原有的農村金融體系進行改革、重構。當然,重構的目的并不是徹底的廢除原有的農村金融體系,那樣是不客觀的,而是要在原有的農村金融制度的基礎上進行改革、創新。因此,我覺得,現階段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組織為基礎、合作性金融組織為主導、商業性金融組織為發展方向的互有分工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應堅持“五農原則”—務農、支農、助農、促農和富農的原則。

一、重新界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的業務范圍

讓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揮出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特點,加大資金投入,在目前農村金融的問題上首要的的就是“三農”問題,政府的決策意義重大。根據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單一化,很難發揮出它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職能方面進行改正,重新界定它的業務方向,要在保證國家收購農產品資金的同時積極開展加大對農業水利,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農村重點企業項目的扶持,大力扶持貧困地區使其盡快脫貧等業務。

二、中國農業銀行應該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服務力度

對經濟發達地區和不發達的地區實施的策略要不一樣,在發達地區,中國農業銀行要開發更多的金融產品來滿足農戶的需要,充分發揮對農村金融發展的強大拉動力。在不發達地區農業銀行要更新觀念、樹立商業化的經營理念、立足實際進行科學的市場定位、深化營銷方式改革、提高經濟管理質量。

三、合作金融應作為我國農村金融組織的主要形式

前為止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但不宜“一眼看到底”。我覺得,根據目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狀,應該建立起多種形式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具體設想如下:

     1.在經濟條件較為發達,基礎條件好的東部沿海地區,可以將農村合作信用社進行適應當地的改革,可以根據公司法,改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農村合作銀行,以這樣的方式來滿足不同人群得需求,從而來彌補商業銀行在農村金融市場退出后的空缺。

     2.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規定來加強對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監管,只有這樣才能使合作的性質真正的回歸到農村,真正的走進農戶,這樣的金融才是農民需要的金融。通過逐步的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使農村信用合作社辦成農村、農民和農業經濟發展的地方金融機構,只有這樣才能更大程度上的增加農民的收入,更好的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和經濟結構的不斷改革。

四、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監管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的基層支行要與銀監會的基層機構形成有效的、快捷的協調機制,相互之間要做到彼此信息的互通和廣泛的業務合作。同時,證券、保險等金融業務也開始向農村進行滲透,農村的金融市場已經不再局限在信貸市場,要加強與除信貸的其它金融業務監管部門的合作,進行聯合監管是非常有必要的。

2.銀監會基層機構與地方政府的合作監管也應增強。農村金融機構應該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強內部的文化氛圍,建立起一個獨立的權威的內部控制機構,通過農商行產權制度的改革著力構建一個現代化的產權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開展起部門或者崗位的互查機制,建立一個完善的內部自查與稽查制度。擴充現有的中國銀行業協會農村金融工作委員會,將其改變成一個專門的自律性的組織,從而來為廣大農村金融機構服務,各地也可以根據地域的不同和農村金融機構的覆蓋范圍的不同,在當地政府和監管機構的指導下建立起一個民間的監管組織,通過資料的收集和共享,協助政府和監管機構進行多種措施的監管。

五、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必須實現多樣化

1.實現結構的多樣化

     (1)在構建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形式農村金融組織的同時,需要形成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與傳統大型銀行,農村金融與城市金融合作共同生存的模式,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

     (2)通過國家信用的退出、建立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打破信用社地域和業務限制等來建立競爭性的銀行業市場結構以增加信貸供給總量;通過深化商業銀行改革,進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良好公司治理來加強利潤的激勵和約束力,提高以高風險獲取高收益的積極性,增強對風險較大的農村信貸市場提供信貸的能力

(3)通過確立穩定與效率并重的銀行監管目標,減少監管對銀行競爭的限制和對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的副作用,增強對信貸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通過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來擴大信貸市場的規模和深度

2.實現服務的多樣化

要形成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包括保險、證券、擔保機構在內的多層次、廣覆蓋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將這些金融機構的網點深入農村,以滿足農戶和農村經濟組織在存款、貸款、匯款和保險等方面的金融服務;其次,要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為農村金融服務范圍的不斷擴大、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的不斷提高創造良好條件。

隨著城市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不斷升級,農村的金融環境的轉變,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會向農村轉移。金融機構的管理是靈魂,要建立起完善科學管理機制,建立起一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只有這樣,各個機構才能協調發展,才能主動為新農村的建設,農村體制的改革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農村金融的變革仍在不斷深化之中,全國各地新的農村金融的體制變革、機構變化、產品創新層出不窮,但最重要的是國家的政策還要調動起農民的積極性,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和創造,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仍然要靠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和大膽探索。

篇(3)

一、農村稅費改革對農村審計產生的影響

眾所周知,農村稅費改革是通過調整規范農村分配制度,以實現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其主要內容是:取消鄉鎮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政策調整農林特產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辦法。其調整的內容全部屬于農村審計中農村集體資產審計和農民負擔專項審計的范圍。因此,必將對農村審計工作產生影響。筆者認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縮小了農村集體資產審計的范圍。一是農村稅費改革前,鄉鎮統籌費雖然由鄉政人民政府統一管理使用,但屬于集體資產,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收代交,全部納入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稅費改革后,取消了鄉鎮統籌費的收取,因此,農村集體資產審計的范圍也隨之縮小。二是農村稅費改革,將村提留款的籌集方式改變為農稅附加和“一事一議”兩種方式籌集后,農稅附加的征收管理納入財政稅收征管范圍。這一管理體制確立后,農村審計不再對農稅附加的征收實施審計監督,農村集體資產審計范圍進一步縮小。

第二,對農村集體資產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對農稅附加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籌集的資金和勞務應實行專項審計。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規定,采取農稅附加及“一事一議”辦法籌集的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需資金、勞務,應實行專款專用、村務公開、村民監督和上級審計的辦法管理,這就要求在農村集體資產審計中,不能將這項資金與其他集體資產混同起來,而應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要求,進行專項審計。二是提高了合法性審計的要求。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規定,農稅附加主要用于村干部報酬、五保戶供養和村辦公費三項支出,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上限控制。這就使農村稅費改革前對村提留的合規性審計上升為合法性審計,從而擴大了農村集體資產審計的合法性審計的范圍。

第三,減小了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中收費項目的監督范圍,加大了稅收項目的監督范圍。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規定,取消鄉鎮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因此,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中收費性項目的審計監督范圍將大幅度減小。但與此同時,開征農業稅、農林特產稅、牧業稅附加,將大幅度增減稅收項目的審計范圍和難度。

二、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村審計面臨的問題

由于上述幾方面的影響,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村審計工作將面臨一些新的問題和挑戰,主要是:

1對農村審計必要性的認識問題。農村稅費改革后,部分農業工作者甚至農村經營管理干部認為,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經濟來源的鄉鎮統籌費取消了,村提留款中的大部分作為農稅附加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直接監督管理,農村審計的主要內容已不存在,因此對農村審計的必要性提出了質疑。筆者認為,這一觀點是十分偏頗和錯誤的,理由是:首先,如前所述,農村稅費改革后,由于鄉鎮統籌費的取消和村提留籌集方式的改變,農村審計的范圍在一定程度上是縮小了,但是,農村審計的主要對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資產并沒有消亡,只要其組織存在,其資產存在,其經營管理資產的活動必然存在,則農村審計的對象和內容就不會消失。其次,農村稅費改革前,鄉鎮統籌費雖然在性質上是集體資金,但實際上使用權為鄉鎮人民政府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只有代收代交義務,而沒有實際使用權。因此,取消鄉鎮統籌費,并不會減少農村集體資產的實際存量。第三,村提留并不等同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收入,實際只占集體資產的極小部分。據統計,2001年全省村集體經濟組織總收入為18億元,其中村提留收入只有2.2億元,只占到其總收入的12.1%。第四,村提留的籌集方式改為農稅附加辦法后,其所有權和使用權并未改變,仍然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其使用情況的監督,仍然是農村審計的重要內容。第五,農村審計的目的和作用不僅是通過對農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活動的監督,防止集體資產流失,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它同時還肩負著減輕農民負擔,改善農村黨群、干群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政治任務。因此,農村稅費改革后,加強農村審計是十分必要的。

2確認籌資籌勞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審計依據,將直接影響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性。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規定,采取“一事一議”辦法籌集資金或勞務,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并作出預算,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審核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負責將籌資、籌勞的標準和數額填入省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農民負擔監督卡,由村民委員會組織分發到戶,村民委員會應當按照農民負擔監督卡填寫的數量標準提取或安排出工,嚴禁擅自立項或提高標準向農民籌資籌勞除按規定減免外,農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符合本辦法的籌資籌勞。農民沒有正當理由不承擔籌資籌勞的,村民委員會可依照村民會議通過的村規民約進行處理。根據這一規定,籌資籌勞的項目、標準一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就確立了農戶與集體經濟組織的債權、債務關系。但是,從審計工作的角度看,這一規定存在著以下兩個問題,一是由于這一政策規定未對作出決定的法定議程和法定文書作出相應的具體規定,就使其在執行中存在著較大的隨意性和變動性,這對作出確認其決定的合法性、合規性的審計判斷帶來了困難,因此也就難以保證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性。二是村規民約屬于道德范疇,如果發生部分農民拒絕繳納籌資款或拒絕出工的問題,將很難依此做出合理的審計建議,這也將會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形成大量的不良債權,也會因為這部分農民墊資而造成集體資產大量流失。

3農稅附加管理的審計將成為農村審計的重點和難點。農村稅費改革后,農稅附加由鄉財政征收,征收后交給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由其存入農稅附加專戶,按村設賬。實行這一管理制度的優點是,強化了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資金的監督管理。但與此同時,由于鄉財政所、農村經營管理站均屬鄉鎮人民政府直接領導的下屬部門,農稅附加由這些部門征收、管理,實際上直接納入了鄉鎮人民政府的管理范疇。從體制上看,這為鄉鎮政府平調、挪用這項資金提供了可能性。由于目前我省大部分鄉鎮財政較為困難,因此,筆者認為,農村稅費改革后,農稅附加管理的審計將會成為農村審計的重點和難點。

4缺乏對違反政策規定、增加農民負擔行為的經濟法律責任的法律依據。農村稅費改革及有關農民負擔政策,對違反政策規定、加重農民負擔行為應承擔的行政責任均作出了較為具體的規定,這為審計確認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作出審計決定及提出審計建議提供了依據。但遺憾的是,目前尚未制定出對上述行為所應承擔的經濟法律責任的法律法規。這一問題的存在,使得在農民負擔專項審計中,無法對增加農民負擔的行為給農民造成的經濟損失后的責任主體、責任范圍、賠償額度及賠償期限作出判斷和結論,這將嚴重影響農民負擔專項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

5農村審計中存在的原有問題。我省農村審計工作是依照《甘肅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的,但由于《甘肅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只對農村審計的主體、范圍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因此,農村審計長期存在著責任不明,職權不清,程序、行為不規范,違法違規行為的經濟法律責任認定標準缺乏可操作性等問題,對農村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有著較大制約作用。隨著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的深入,一些新的問題還會不斷產生,解決這些問題已迫在眉睫。

三、有關政策建議

第一,由省稅費改革主管部門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籌資籌勞專項規范化議程和文書,以規范化方式為確立籌資籌勞過程中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提供依據。

篇(4)

(二)各部門農村集體“三資”監督不力司法機關、紀檢機關等監督十分乏力,群眾監督流于形式,使得民主管理意識淡薄。民主理財小組監督不到位,不能切實為農民群眾著想。

(三)思想認識不足,人員素質欠缺思想上不重視導致了農村領導班子對財務管理的認識偏差和錯誤。有些工作人員不熟悉財務相關流程和制度,嚴重阻礙了監管的有效進行。

二、加強“三資”監管,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明確職能和責任劃分明確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中應有的職能。其中,村委會是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的主體,上級黨委政府是農村集體經濟的監管組織者,財政部門主要對農村集體“三資”實行財政指導和監督職能,而審計部門則是定期進行審計監督檢查的主要部門,像是違規違紀等行為都要確定部門職責予以監督,這樣職責明確有利于統籌協調之余發揮各部門的優勢。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管模式應該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我國廣大的農村區域決定了基礎條件和經濟狀況的巨大差別。對那些經濟較為發達,基礎設施較好,制度規范和民主機制完善的農村區域可實行“自管模式“,這樣能夠充分調動村民發展本村經濟的積極性,上級主管部門可實行必要的監管、服務和指導職能,以確保三資監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對于那些經濟基礎條件較差,不具備自我管理能力的區域可實行“代管模式”,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服務,代管農村集體“三資”,但是代管職能必須是在履行民主程序后,村民自愿進行的,應簽訂代管協議,明確權利和義務的具體細則,防止挪用以確保農村集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界定農村集體“三資”范圍,充分了解現有狀況資金上,應該由各個相關部門合理組成領導小組,對農村集體“三資”進行全面的,廣范圍的清理核實工作。將有關補助補償、集體租賃和經營收入等資金管理項目納入核算范圍,嚴禁挪用、私存等弊端的產生,真正做到及時結清,臺賬清晰的要求,確保其真實完整性。資產上,應該將集體的房屋、建筑、設備設施以及集體無形資產等納入管理范圍,進行分類管理,詳細記錄資產在使用、處置等各方面的情況,做到賬實相符,權責明確。資源上,應該將農村集體所有的耕地、水域等所有資源納入監管范圍,將資源分類管理,詳細記錄資源名稱、經營方式以及合同的相關情況,以便在農村集體資源流轉等各類情況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其他債權債務管理上,應該尊重農村集體經濟原有和現有的復雜情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清理核實相關的債權債務情況,將由于各種原因未納入核算的依法納入核算,對已經完結的或者賬實不符的債權債務以及壞賬,應該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處理。通過以上清理核實逐步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狀況,摸清家底,有利于后續相關工作的展開和實施。

(三)建立健全相關監管的制度規范1、應該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的民主監督機制投票選擇代表組成村級理財小組,村里的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等相關證明和原始憑證必須經過村級理財小組的集體審核后才有效,然后入賬。較為重要的或者重大的事項由村民代表民主討論后才能做出決定。對集體“三資”范圍內的財務狀況、設施建設等事項進行及時地公開透明。設立監督意見箱,及時掌握農民群眾對工作的意見或者建議,并經過討論通過根據有益的建議及時調整工作,建立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聯合檢查,有利于及時發現和糾正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2、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相關制度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等相關交易行為,應該經過專業機構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評估并且制定合理的市場價格,確保過程中的公正公平,公開招標投標等。集體經濟相關交易行為成交后,應該立即簽訂正規統一的書面合同,用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且將合同以及相關材料歸檔保存,上級主管部門和村民代表應該做好后續的監管工作,將所得收入納入集體,并且定期公開賬目。3、是要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的管理機制提高對農村的管理人才培養意識,引進青年大學生等到村任職充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隊伍,加強與管理相關的各級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相關知識輸送,培養和打造一支具有高素質高管理水平的隊伍。要積極研究開發集各種功能為一體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系統,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的管理電子化、信息化,以達到全面提升農村集體“三資”的科學管理水平。

篇(5)

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定義

從現有文獻資料的總結來看,目前學界對于農村經濟組織并沒有統一的界定,常用的有農村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村中介組織等諸多稱謂。此外,對于名稱的內涵界定也有著不同的研究。

首先,組織性質的分歧。有學者認為,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農民自己聯合、民主管理、團結互助的非營利性的一種經濟形式。但是,也有部分學者認為,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農民聯合自助,約定共營的一個企業形式的法人經營共同體,各“合作人”是具有私人財產和分戶經營的單位。王禮力等則進一步認為,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農民為增進自身利益而形成的組織,存在著組織和農戶之間剩余利益的分配。而潘勁等則認為,當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性質介于社會團體和合作企業之間。

其次,組織形式的區分。多數學者的研究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進行了區分。現行《憲法》第8條第一款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由此可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有著本質上的區分,前者呈現出了農村區域一般特征,是以集體所有制經濟為基礎的;而后者是農民自愿加入,是私有經濟的一種表現形式。

再次,關于組織范疇的維度。有學者通過區分農業、農村和農民三者之間的關系,較系統地論述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概念,即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指有關農業以及農村二三產業中經濟關系和從事經濟活動的合作經濟組織,該組織采取自愿加入原則,實行民主管理,具有獨立財產權。目前,學術界廣泛研究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大多集

中于農業,還未涉及農村中的二三產業的合作經濟組織。

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類型

各地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建立和運行過程中,呈現出了不同的組織類型和組織模式。按照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組建和運作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主體,張學鵬等將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分為政府主導型、能人主導型、公司主導型和專業合作社四種形式;劉德春將其種類分為農民協會、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組織。總的來說,通過不同學者對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類型劃分,雖然有名稱和形式的差別,但是都對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對于加強農村產業化經營模式進行了肯定。

三、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角色定位

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角色定位引起了研究者的廣泛興趣,大部分學者將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角色歸納為連接政府、市場和農民之間的橋梁。陳永平指出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具體含義:宗旨是為全體的組織成員服務,為組織成員謀取更大的利益;目的是為了提高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經營效率,提高合作經濟組織在市場上的整體競爭力;組織規模的擴大,是為了使合作經濟組織更加富有生命力,在市場競爭中更加具有競爭優勢。也有學者對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角色進行了多方面的歸納,張屹立等認為,非政府組織擔任了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的供給、政府社區以及農民之間的溝通和農村社區社會資本凝聚的作用。此外,徐頑強等認為,研究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視角應從本質上出發,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角色定位應該是連接農業資源和市場的紐帶。

四、農民合作組織目前存在的問題

現實表明,盡管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具有若干鮮明的制度優勢,但在全國范圍內仍發展不足,存在不少的問題。目前,學者們主要從外部制度供給和內部自身結構兩方面對農村經濟組織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探討。從外部制度供給來看,部分學者認為當前我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導向作用,法律地位不明確。夏英指出,我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外部環境,在兩方面存在較大局限性:一是市場經濟發育不成熟、不完善;二是合作組織缺少法律法規的支撐。有學者從政府的角色定位和介入方式方面進行實證研究,發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表現為明顯的行政主導態勢,行政色彩濃厚,合作屬性淡化,不能有效維護農民利益。張曉山則進一步指出了政府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消極因素所在,主要包括對合作資金的管理不規范;部門利益影響組織資源的整合;單純下指標,定任務,影響組織運行效率。從內部自身結構來看,當前大部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內部管理松散,發展機制不完善,缺乏嚴密的組織結構。同時,由于農民長期生活在“小農經濟”的習俗環境中,其自身存在一定的思想和認識局限性,忽略了對財產的權利意識和參與管理的義務,缺乏人本理念。另外,一部分學者也指出,現行合作組織的服務、協調能力不強,組織引導農民發展生產和進入市場的能力有限,且具備一定的封閉性和排他性,難于適應市場資源配置的要求。

由此看來,學術界從多方面對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從外部環境而言,學者們主要從市場經濟、法律構建、政府角色等視角分析農村經濟合作組織面臨的問題所在。從內部結構來看,學術界主要關注的是組織的結構、成員以及功能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但是,從研究目標來看,學者們的研究主要還屬于政策性研究,僅僅是從政策制定層面展開對現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存在問題的分析,缺乏深入的理論研究。

五、綜合評述

綜上可見,學術界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方面已取得一系列研究成果,并在以下方面初步達成共識,但現有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研究的視角上,目前理論界大多從經濟學意義探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而從社會學、人類學、政治學、法學等視角研究的成果較少,不利于人們對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全面把握和了解;第二,在研究方法上,以規范分析為主,實證研究相對較少;第三,在研究內容上:一是目前學術界還沒有一個公認的統一定義,嚴重影響了人們對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本質特性的認識,制約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深入研究,尤其是政策層面的研究;二是現有研究偏重對浙江、江蘇、山東等發達地區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研究,欠發達地區及落后地區研究較少;三是關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產生和發展的研究大多從自身內部結構、外部環境等微觀層面展開,而沒有將其放到整個農村社會系統中考察,研究的廣度和深度不足。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農村社會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農村其他社會要素相互關聯,所以我們必須將其放到整個村社會系統中去考察研究,理順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與農村基層組織、鄉村政權組織等之間的影響關系;四是現有研究大多集中探討某一類型的合作經濟組織,如農民協會組織、股份合作制組織等,個性研究未能有效上升為共性研究,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內在規律性的研究尚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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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經濟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來我國農村經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由于其基礎薄弱、負擔較重,在其發展中仍遇到了許多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農村基礎設施不夠完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高。良好的基礎設施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首要條件。但目前許多農村地方的基礎設施還比較落后,道路交通、供水供電、農田水利等各方面條件還比較差。水利設施抗災能力弱,大量的塘堰水庫溝渠等水利設施投入不足,年久失修,抗旱、排澇設施老化,渠道淤塞,病險水庫面大,農業抗災能力弱、標準化農田比例不高,綜合生產效益低,難以形成農業規模經營。同時農村供水網絡、醫療網絡和信息網絡的建設剛剛起步,農民生產生活仍然十分困難,農業基礎薄弱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發展。(2)農業結構不合理,經濟效益低下。近年來,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農產品供求關系同時發生了變化,市場需求轉向多樣化、高品質,農業結構越來越顯得不合理。結構調整與區域經濟布局的結合點把握不夠,規模經營沒有形成氣候。目前,許多地方經濟結構調整在產業分布、選擇優良品種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與農村經濟區域化布局的結合點還把握不夠,農產品基地建設沒有大的突破,農業生產分散性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農村經濟發展難以形成合力,規模效益得不到充分發揮。(3)農村人才缺乏,制約經濟發展。農村經濟的發展關鍵在于人,特別是高素質的綜合性人才。農村的發展需要人才,但又缺少人才。主要體現在:一是勞動力素質較低。由于農業的經濟效益較低,造成大批農民從農村流向城市,特別是年輕有一定文化素質的農民,留在農村的大多數是老弱婦幼或是在城市中缺乏競爭能力的人。農村中文化素質較低的農民,思想觀念比較落后,市場意識不強;同時,他們接收外界信息能力較弱,不善于利用農業科技。二是基層干部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目前,在基層干部中,還有許多是在農村成長起來的老干部,他們文化偏低,不善于開展農村經濟工作,缺乏引導群眾脫貧致富的能力,對新形勢下如何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認識不足;這些因素都嚴重地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解決農村經濟發展問題的對策

(1)加大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應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放在重要位置上,調整支出結構,更多地承擔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重點做好農田水利設施、電力、公路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2)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增強農村自身“造血”功能。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是增加農民收入,推進農村現代化建設重要保障。我們應該積極探索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有力地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的多種實現形式。一是進一步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加強民主管理,理順分配關系,增強發展活力。二是積極發展股份合作制經濟,打破區域和所有制界限,優化生產要素配置,不斷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3)調整農業結構,實現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實際上就是要發展優勢產業,調整劣勢產業。我們按市場經濟的要求多層次調整農業結構,推進農產品的優質化和多樣化,發揮傳統優勢產業,培育新的支柱產業,推動農業經濟的整體提高。農業的出路是實現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化的發展,關鍵是培育發展農業龍頭企業。這樣才能通過規模化生產,降低單位成本,提高經濟效益;通過對農產品進行深加工,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強產品市場競爭力。(4)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是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的重大戰略措施。各地在進行農業結構調整和招商引資的過程中,一要從實際出發,不能盲目跟風。二要用全面的觀點看問題,要必須綜合考慮,統籌協調。既要重視糧食生產,大力發展優質農產品,又要大力發展非農產業、鄉鎮企業,推進農業產業化,還要合理地招商引資,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步伐。(5)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增加外出務工收入。保障進城就業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強東南沿海地區企業以及新疆建設兵團合作,發展勞務輸出,合理有效的分配剩余勞動力。與此同時,充分利用農閑時間,有組織、有針對性的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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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技術輔助健康教育,化抽象為直觀,增強教學的時效性

雖然體育與健康課程,體育戶外活動占絕大多數,學生也十分喜歡,但室內健康教育專題也是新課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多數農村學校的教室已安裝了液晶電視、多媒體教學平臺,在理論教學中,通過實物投影儀、電腦、錄音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和傳媒手段,向學生展示圖、文、聲、像相結合的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打破了教師“一支粉筆、一本書”單一的教學模式,激活了學生的感官和思維,把應學的健康知識演化成了豐富、形象、生動、逼真的立體世界,從而優化了課堂教學,增大了知識容量,提高了教學效果。如在四年級健康教育“保護鼻子”教學時,我充分利用自制的教學課件,通過多媒體技術,將枯燥乏味的理論內容變成圖、文、聲、像相結合的生動形象內容,將趣味性、啟發性、知識性、針對性融為一體,激發學生的求知欲望和學習興趣,并通過師生互動方式,讓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到學習的過程中去,從直觀的多媒體課件引導學生觀察鼻子,了解鼻子、鼻黏膜的作用;教會學生保護鼻子的正確方法,養成正確用鼻、護鼻的好習慣,達成了教學目標,培養了創新思維能力,使學生豐富和掌握了基本的健康知識。將枯燥無味的理論知識變成形象生動的生活知識,使學生易學易懂,教學效果明顯。

三信息技術運用于體育與健康教學中應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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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提灌站建設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人民環境、縮小城鄉差別,改變村民生產生活條件,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舉措。文章在接下來的內容,分析渠縣機電提灌站生存現狀,在此基礎上思考改制建議,提出了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負責經營管理體制改革;遵循農機機電提灌管理條例,有重點地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農村機電提灌站有效改制,堅持分類有重點地進行指導;政府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改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等解決措施,以供參考和借鑒。

2農村機電提灌站生存現狀

渠縣共有電力提灌站452座570臺/20068kW,其中70年代前建成的85座108臺/3912kW,70年代至80年代建成的182座249臺/9262.5kW,80年代后建成的185座213臺/61893.5kW,這些提灌站主要分布在沿江沿河一帶,在江河取水的提灌站共346座483臺/18016kW,占總座數的76.5%,占總臺數的84.7%。其中100kW以上的提灌站21座61臺/3109.5kW,全是電力提灌站設計灌面為24762.33hm2,實際灌面19142.8hm2,擁有流動提灌機組5413臺/23426kW,實際灌面4326.67hm2,機電提灌實際灌面23469.47hm2,占水田面積50.6萬畝的69.5%,目前全縣提灌站由于設備老化,加之農村體制改革以來提灌站管理體制脫節,有20%左右的提灌站已報廢或處于報廢狀態,影響灌面近0.4萬hm2。總的來說,我們認為對提灌站的經營體制改革勢在必行,并且有助于盤活現有資產,進一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激活農村機電提灌站資產重組和經營管理機制更新,在提供農業生產服務的同時為農村集體和業主增加收益,有助于農民經濟的協調發展。

3改革措施探討

3.1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負責經營管理體制改革

農村機電提灌站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到實踐,必須要有專門的領導小組負責。成立提灌站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并制訂改制方案、步驟、措施,統一對各提灌站進行核資,逐一對全縣提灌站進行改制。

3.2遵循農機機電提灌管理條例,有重點地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

農機機電提灌站經營管理,必須要做到有法可依,嚴格遵循《四川農機機電提灌管理條例》,切實運營好農機機電提灌站。在此基礎上,根據地方經營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出臺相關的優惠政策。細節性問題包括如下:鼓勵和吸引獨戶、聯戶、業主投資建設提灌站;鼓勵和引導村民、服務機構、業主承包經營提灌站;強化基層干部的服務意識,做好水費收取和用水矛盾協調工作。同時,建議將提灌站建設情況,納入到鄉鎮、村社的政績考核項目中去,提高地方領導的重視程度。總之,本著保護村民權益的基礎上,積極運營機電提灌站,對一切影響提灌站正常經營的外在因素進行必要的查處。

3.3農村機電提灌站有效改制,堅持分類有重點地進行指導

調查轄區內所有在運營機電提灌站,除獨戶經營的提灌站外,所有提灌站都納入經營管理和產權體制改革范圍,不留后遺癥。堅持分類指導:鼓勵所有提灌站買斷經營,與集體產權脫鉤;率先在裝機30kW以下,灌面33.33hm2以下的集體經營提灌站實行買斷經營,30kW以上的實行租賃承包經營;對飲灌站不管什么經營形式必須簽訂農田灌溉合同,并進行公正;對已經報廢和接近報廢的提灌站統一由縣農機主管部門回收設備,造冊登記報國資部門,然后按灌面大,基礎條件好,群眾積極性高等條件,利用現有設備恢復部分報廢提灌站,移交當地政府進行經營管理體制改革。

3.4政府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改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政府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改制后22kW以下的提灌站國家不再補助資金用于維修改造。對已癱瘓無法實施改制的提灌站政府做出重組規定,以減輕農機主管部門的拆遷壓力。對大型提灌站在集體經營期間所欠電費等由政府出面予以核消。對改制期間出現的提灌站原有設備盜損事故,對轄區村、鄉(鎮)領導的責任追究。政府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對修復難度較小的提灌站進行修復,以推進經營管理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公示對買斷經營的提灌站,在灌區進行現場競賣。對租賃經營的提灌站按照投標高,誠信最好的原則承包,并予以公示公正。此外,建立激勵機制,地方財政每年用于提灌站的修復資金確定一定名額、金額用于獎勵提灌站經營效益好,群眾滿意的經營業主和當地政府。

4結論

近幾年來,本地受國有企業改制的啟發,已醞釀對全縣提灌站經營管理體制改革,但無上級的配套政策支持,操作難度大。文章提出的改革建議,實在切合地方實際的情況,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操作建議,以供參考和借鑒。

作者:張萬旭 單位:渠縣農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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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在老師的帶領之下調研了三個縣城,分別是六安的舒城、黃山的休寧、淮北的濉溪。主要調查當地的集體經濟發展狀況,筆者在調研結束后對于這些地方的集體經濟現狀有一定的了解,也產生了很多疑問。為什么在國家這么倡導發展集體經濟的背景下,有些村鎮集體經濟薄弱甚至沒有集體經濟呢?怎樣發展集體經濟才能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在調研的三個地方,有不少的“空殼村”、“負債村”存在,村級集體經濟狀況非常薄弱,發展經濟無實力,發展生產無財力,提供服務無能力,干部說話無威力,農村社會化服務功能大大削弱。據調查當地領導干部有發展集體經濟的意愿,但由于內外部條件的限制,集體經濟發展起來很困難,這樣就不能起到帶動經濟發展、提供公共服務的作用了。

一般而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自實行和雙層經營體制改革之后形成的包括鄉、村、村民小組和部分農民共同所有農村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經濟組織。它包括鄉鎮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等。其特征是以土地集體所有制為基礎,以鄉、村區域為范圍,以村落或居住小區為單位,以農業為基礎一、二、三產業綜合經營,實行集體統一經營和家庭分散經營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具有集體性、地域性和雙層經營性的經濟組織。

集體經濟是計劃經濟的產物,但是它并不簡單的等同于計劃經濟。由上述的定義可以看出集體經濟組織首先是由一部分人共同所有的經濟組織,其次,它實行的是雙層經營體制。

一、發展農村集體經濟面臨的困境

在調研的鄉鎮村里,大部分青壯年都外出務工,村里剩下的都是婦孺,老年人。如何在農村全是老弱人口的條件下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呢?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面臨很多困難。

(一)收入少,債務多

在調查的對象中,大部分村集體收入都來自財政轉移支付,集體經濟收入微乎其微。有的村連正常的工作需要都難以維持,村干部的工資很低,因而工作積極性很難調動。另一方面村集體的債務很沉重,比如舒城縣金橋鄉平均每村債務50萬元,教育費用267萬元。有的村級債務更多,這對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是很重的一個負擔。

(二)想發展,缺人才

現代社會強調以人為本,人才是競爭的核心。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非常缺少知識型、技術型人才。據調查村集體的干部大都文化水平比較低,沒有技能,市場意識不強,對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積極性不高。這不能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也不利于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1]

(三)有點子,籌資難

在調查的鄉鎮村中,大部分村集體都負債累累,而每年財政轉移支付的資金有限,沒有充足的資金創辦集體經濟。上級對村集體經濟的扶持力度也不夠,不僅總體上數額小,而且扶溫飽的多,扶根源的少,極易返貧。另一方面,銀行貸款難,許多能人有點子、想發展,創辦企業帶動當地經濟發展,但由于銀行貸款條件嚴格,農民又沒有擔保人,因而籌集資金更加困難。

(四)有意愿,缺信任

盡管有些村的干部有帶動大家發展集體經濟的意愿,但農民對他們缺乏信任感。據調查普通老百姓對基層政權有許多的不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收支不公開,老百姓對錢的開支不清楚;二是大部分村民認為政府的錢被村干部吃喝消費掉了;三是村委會對提高農民收入沒有盡責盡力,沒有為農民做實事。沒有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支持,任何事情都無從談起。因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缺乏群眾基礎,沒有群眾的大力支持,也是發展不起來的。

(五)有典型,不平衡

據調研發現,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存在不平衡的現象,有一小部分村依靠擁有的資源(如煤礦等),發展集體經濟,積累了很多資金。如淮北市烈山區的洪莊村,村集體收入達2000萬元,村居民人均收入達6000元。該村興辦了洪莊陵園、自來水廠、農民素質學校等便民設施,洪莊農民公寓一期已建成,已分到戶。村里凡年滿6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發生活補助100元,解決了老人們后顧之憂。而大部分村僅僅依靠財政轉移支付,村集體非常缺乏資金,只能維持日常的行政開支。再加上有的村地處偏僻,交通不便,地貌比較復雜的話,更加不容易致富。因而發展集體經濟更是難上加難。

二、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難的原因

(一)發展村集體經濟的動機不足

據調研可知,許多村民不知道何為集體經濟,也沒有發展集體經濟的意識。大都認為集體經濟與他們關系不大,實在的是找到一個工資高的打工機會。而村干部工資低、任務重,也沒有發展集體經濟的積極性;有的認為集體經濟發展起來困難重重,沒有信心發展集體經濟;也有不少村黨支部書記整日忙于鄉鎮的中心工作,很少有時間謀劃村里發展大計,對發展村集體經濟存在小富即安的思想。

(二)發展村集體經濟的條件不足

這是制約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最重要的因素,集體經濟發展面臨內外部條件的制約。村集體經濟發展面臨的內部條件的制約有村干部能力不強、負債多,缺少資金技術支持、大部分青年外出務工,缺少人力資源等。

村集體經濟發展面臨的外部條件的制約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律規定不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法律的支撐和保障;[2]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夠;貸款困難,籌資難;基礎設施不完善,交通水利等設施不完備等。俗話說要致富先修路,農村的道路不發達,尤其是山區,這樣即使是有良好的自然資源,也沒辦法借助自然資源富裕起來。

(三)發展村集體經濟的激勵不足

有的縣、鄉鎮只是在認識上贊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在實踐上沒有足夠的激勵行為。譬如沒有發展集體經濟的整體規劃;沒有將發展集體經濟的任務落實到鄉、村;對于發展好的鄉村也沒有獎勵等。這樣難以調動村干部以及村民的積極性,集體經濟也難以有較快的發展。在調研過程中并沒有看到政府的激勵行為,許多村民甚至連有沒有集體經濟都不清楚。所以只有宣傳,沒有行動是不夠的。

三、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出路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集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實現農村經濟騰飛的重要路徑選擇。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對發展村集體經濟的認識,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重要性,增強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緊迫感和自覺性,為村集體經濟提供寬松的發展環境。

(二)因地制宜,加快發展

由于各地的地理環境、交通設施、資金技術、干部能力等方面各不行同,因而發展集體經濟沒有統一的模式。各村應揚長避短,發揮各自的優勢,因地制宜的發展農村集體經濟。[3]譬如休寧縣就依靠自己的天然優勢發展三大產業:茶葉、茶干、茶油,圍繞特色產業發展經濟,帶動農民致富。當地政府大力培育龍頭企業,建立合作社55家,緊緊抓住兩個原則:一是抓兩頭,源頭和龍頭;二是出良品,抓質量。因此各村應該明確自己的優勢,并依靠自己的優勢大力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三)激勵扶持,營造環境

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是整個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進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和增強農村基層組織凝聚力的物質基礎,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如此重要,政府應加大扶持與激勵,沒有條件也要創造條件。打破限制集體經濟發展的種種障礙,使集體經濟的發展暢通無阻。

針對村集體缺少發展資金的現實情況,政府應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專項預算,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啟動資金和運行支持;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經營方式提供稅收優惠(如免征所得稅、減免營業稅和增值稅)和信貸支持。

在技術方面政府可以免費組織專業培訓,引進專業人才,為廣大農民傳授技術,實地演示種植或養殖等方面的技術和注意事項。

四、結語

通過此次調研筆者了解到農村集體經濟的實際情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前景并不樂觀,有些地方沒有集體經濟的影子。現在倡導現代化,而農村的現代化才是現代化的最終標志,要大力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就必須直面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困境,著力解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這樣才能突破阻礙,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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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守智.集體經濟組織在新一輪農村改革中的功能、困境及出路.長江論壇,2009,(3).

[4]楊靜.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現狀與思考[J].吉林蔬菜,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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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公路是我國公路的基礎,是農村地區的最主要的運輸方式,與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我國農村公路里程占全國公路通車總里程的3/4以上,連接了廣大的縣、鄉、村,是保障農村經濟發展的命脈所在。在農村公路迅速發展的大環境下,農村公路和資源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問題也日益凸顯。本文將對公路建設中存在的資源環境問題做出歸納,并提出有益于兩者協調發展的應對策略。

一、我國農村公路建設中存在的資源環境問題

1.耕地資源流失問題

當前,我國農村公路建設目前已進入一個高峰期,“十一五”期間將投入數千億元用于農村公路建設。在實現“村村通”公路建設熱潮中,中國農村村鎮建設缺少規劃,人口居住分散,自然村布局零亂等現狀,造成我國農村公路建設的較大土地資源壓力。

目前,農村公路建設中耕地資源浪費的現象屢有發生。其原因主要有:某些施工責任方違法或違規,使得施工主體工程濫占和分割土地,由此增加了填挖土方工程量,造成對耕地資源和施工場地地質地貌的破壞;第二,某些地方政府為了打造其表現政績的所謂“形象工程”,在當地公路規劃和設計階段,未能做到因地制宜,不顧環保因素和經濟因素,盲目追求建設的高標準。在規劃和設計公路時往往廢棄舊道,甚至有些施工者,為減少土石方、減少用工、節省資金投入而多占良田沃土,增加臨時用地,導致不必要的耕地浪費。這不僅影響到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也會引發其它經濟發展環節的連鎖反應,為我國的經濟建設帶來額外的壓力。因此,必須采取可行措施,確保耕地資源不流失少流失。

2.水土資源保持問題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建設取得突出成就,逐步凸顯的環境資源問題也正在破壞著我國農業的基礎條件。公路建設對水土資源的破壞表現為:違反水土保持規定,在施工過程中使有害物質進入土中,干擾地表水、地下水流向,改變地下水資源埋藏和運動的條件,導致水流與數量的變化;在公路建設過程中,由于承包商或施工方在設計規劃、資金籌措或不嚴格執行相關法規等因素,不顧及路域地形地貌,任意挖砂、采石、取土,使得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質結構遭到破壞,極易形成塌方、泥石流等安全隱患。加之對水土流失疏于防護,流失的棄渣、礫石、棄土、廢水等又對路域耕地造成侵蝕。

3.動植物資源保護問題

我國農村公路的建設和運營還可能導致周邊自然景觀失去原始狀態,破壞生態系統的功能結構和多樣化物種的生存環境,打破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導致生態平衡的喪失。

因此,在山區地帶的開辟新道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當地動植物資源,特別應保護珍貴樹木和古木。在山區公路建設工程中,應結合當地實情,遵循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觀,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保護當地動植物資源。我國《森林法》對于森林保護也有詳細的規定:對于建設過程中需采伐林木的,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數量進行采伐。公路建設對自然生態系統的擾動,對動植物資源的負面影響,應納入我們制定對策的范圍,以有效扭轉當前農村公路邊建設、邊破壞的被動局面。

二、應對農村公路建設資源環境問題的對策

1.科學規劃并制定環保評價制度

堅持科學發展觀,改變農村公路與環境保護脫節的現狀,就要把生態保護觀念融入到建立科學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中去。公路建設應實施規劃環境評價,把環境目標作為農村公路項目規劃和項目決策要素之一加以考慮,從建設伊始就對當地農村交通發展決策和布局做出環境影響評價,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因公路建設造成的負面環境影響。評價細則應包括:生態工程評價、土地資源評價、礦物資源評價和科學管理評價等指標體系,抓好公路建設事前評價和營運期事后評價,建立全程動態評價系統。對于環境影響評價體系的設立,應做到理解和尊重當地農民的意愿和選擇,使他們能夠在環保評價體系制定、施工過程監管和環保資金監督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

2.落實環保資金確保技術支持到位

當前,我國農村公路建設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投入、地方政府配套、社會捐助及群眾集資等,而實際情況是國家投入資金有限,其余渠道資金數量難以保證,造成修建環保型公路標準難以達到。基于此,應從資金規劃階段著手,使環保用資金專款專用,并要求各級財政撥出資金設立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專項基金,同時注重完善環保資金使用監管流程。其次,應從保證公路建設生態資源保護的技術支持角度著手,確保農村公路施工的技術水平。注重引進公路環境工程專業人才,逐步提升環保技術開發和實際應用能力。

3.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切實制定當地實施條例

目前,我國環境資源保護的法律體系已基本完善。這些法律法規使環境資源保護有法可依,對公民和法人造成環境損害必將承擔的法律責任給以明確的規定。我國農村公路建設中破壞環境資源的違法違規現象屢有發生,其主要原因即是對環保法律法規掌握不夠,環保意識淡薄。因此,相關交通部門及責任者應提高宣傳意識,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教育和宣傳。目前道路交通部門應特別加強對《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明確公路建設中的各項法律義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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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問題

在我國,農村環境主要是指以廣大農民的聚居地為中心的一定范圍內的自然及社會條件的總和,包括,大氣、土壤、水體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的發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國農村地區幅員遼闊、人口稀少,工業化程度相對較低,相比于發展迅速的城市來說,環境污染的空間還相對富余,因此,農村環境逐漸成為城市環境污染之后的另一個區域。近些年來,隨著國家加大了工業化、城鎮化建設步伐,一些大中型企業的發展也逐漸伸向了農村,使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日益嚴重,農村的可持續發展也受到嚴重挑戰。

我國農村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農村水體土壤污染嚴重。由于國家對新農村發展的推動,農藥、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漸加劇,使農村的水體和土壤受到嚴重污染。化肥、農藥的使用可以對減少蟲害、提高作物產量有一定的幫助,但是,化肥、農藥用量的不斷增加也造成了嚴重的問題。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結、有機質含量減少、土地質量下降,不得不依賴更大量的化肥。其次,農藥、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質污染土壤和作物,使產品品質低劣,市場競爭能力差。農藥、化肥同時還大量殺死無辜的動物、鳥類、昆蟲,破壞生態平衡。大量廢棄的農膜遺留在土壤中,破壞土壤結構、影響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礙作物的生長。而且這些“白色污染”很難被消除,因為農膜在50年之內都無法被分解。

2.農村的廢棄物處理不當造成的污染。隨著農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廢棄物也越來越多,加之不恰當處理就會對農村的環境造成危害。我國的人畜糞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認為是目前農村三類主要廢棄物污染源。據有關調查,農村人畜的糞便無害化處理率平均還不到5%,農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沒能進行統一有效管理,農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隨處傾倒,流向路邊地頭、溝渠池塘以及被蒸發到空氣中,嚴重污染著土地、大氣、水源和莊稼,嚴重破壞了農村生態平衡。

3.濫砍濫伐造成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在農村,有很多農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樹木森林砍伐使之變成耕地,他們沒有認識到森林是農業的生態屏障。目前我國森林覆蓋率越來越低,已經不足15%,除去大片林區,廣大農村地區的森林覆蓋率則更低,。水利是農業生產的命脈,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國的水土流失,水資源嚴重浪費。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漸趨荒漠化,有的只能棄耕,使一些地區的環境不在適合農民的生活居住。我國經濟發展規模擴大、人口逐漸增多,飲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實際可用的水量卻逐年減少。可見濫砍濫伐造成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嚴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設想。

4.一些新型企業造成的污染。十指出,對新型農村的建設要圍繞全面推進經濟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其他文明建設一起發展。但是,目前國家為了加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一味的強調以工業致富農村,致使鄉鎮企業在農村大力發展起來,但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也凸現出來,由于鄉鎮企業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業,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業,而且這些行業技術含量較低,經營分布比較廣,使得農村環境污染面覆蓋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國農村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開始搞一些副業,比如禽畜養殖等,并且規模越來越大,這樣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農村,人口分布密度較大,禽畜糞便的污染對人體的影響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殺傷,嚴重影響了農村居民的生產和生活。

二、造成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公眾參與率比較低。目前,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地位處于弱化的狀態,特別是處在文化水平相對較低的農村,農村環境保護還僅僅依賴于政府的推動。中國雖然已經完成了第三個“五年”普法教育,但是農村人們的接受能力畢竟有限,更何況是環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眾只是的跟隨政府的腳步,當政府進行農村環境進行決策時,公眾就會被組織起來集體參與;在政府沒有環保政策時,便很少有公眾參與。由于這種參與是在政府倡導下進行的,公眾并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立場。農戶們不能有效地監督政府權力。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也更加注重生活質量,公眾的環保意識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對于不斷發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現象,我國公眾的環保意識依然不強。公眾在面對環境問題時,往往缺乏社會責任感,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不高,這也導致我國環保項目開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2.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不健全。從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看,我國還缺少專門性的法律來規范農村環境的保護,這方面的理論研究還遠遠達不到要求,有些甚至還僅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沒有可執行性。農村環境形勢已經十分嚴峻,點源污染與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與工業污染疊加,各種新舊污染相互交織;工業及城市向農村轉移,危及農村飲用水安全和農產品安全;但是農村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仍然達不到要求,這已經成為危害農民身體和財產的重要因素,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另外,農村環境保護還有很多方面沒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規條例根本不適用農村,而適用農村環境的法律又不夠完整且滯后,目前,我國農村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政策都跟不上發展的步伐,以農藥的檢測體系為例,不僅檢測的能力落后,就連檢測的標準和覆蓋面也很低,而且對農藥殘留超標監管力度遠不能適應國際上對農藥殘留監測工作的要求,還有近幾年來發展較快的農村城鎮化以及鄉鎮企業對農村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問題等等,當前的法律都沒有相應的規定。

3.農村環境保護執法系統混亂。由于農村大部分遠離城市,環境保護的執法情況不能得到保證,而且農村環境保護職能和職權及各部門的分工不明確。另外我國涉農環境保護事項范圍廣泛,而國家關于涉農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對于涉農環境保護事項,農業部和國家環保總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據的,這種職權分工上的不明確導致兩部門爭相管理對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務,而對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務則相互推諉。還有就是地方官員為了政績都把主要環境執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從而忽略了農村環境的執法,例如對于鄉鎮企業的污染防治事項,生態保護執法等,往往是城市嚴農村松,甚至農村根本就得不到執法,這都導致了農村環境執法過程中出現難以操作的事實。

三、對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議

通過上對我國目前農村環境污染情況的了解我們可以發現,農村經濟發展帶來的負面效應已經越來越嚴重。為了實現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農村生態環境立法建設已經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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