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邏輯學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我國有些外資企業招聘員工也用這類試題來考核員工的邏輯思維能力。許多應聘者感到很陌生,無所適從,結果不是在外語和計算機,而是在邏輯考試中被淘汰。今年開始江蘇邏輯自學考試一改,今后應聘外資企業遇到的這種尷尬就會越來越少了。
對于這類非形式化試題,雖然都是單項選擇題,但從題干中所問的問題,可以分為六類:
一、由前提確定結論型
題干所給已知條件是前提,要求考生在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定它合乎邏輯的結論。
例1、某汽車司機違章駕駛,交警向他宣布處理決定:“要么扣留駕駛執照三個月,要么罰款1000元?!彼緳C說:“我不同意。”
如果司機堅持己見,那么,以下哪項實際上是他必須同意的?
A、扣照但不罰款。
B、罰款但不扣照。
C、既不罰款也不扣照。
D、既罰款又扣照。
E、如果做不到既不罰款也不扣照,哪么就必須接受既罰款又扣照。
[題析與答案]交警的處理決定,其形式為“pq”,司機不同意,即(pq)。(pq)等值于(p∧q)∨(p∧q)(見《普通邏輯自學指導》第49頁)根據《指導》第50頁和第224頁所講之蘊析律,上式又等值于(p∧q)(p∧q)。所以,本題的答案是E。
例2,某珠寶店失竊,甲、乙、丙、丁四人涉嫌被拘審。四人的口供如下:
甲:案犯是丙。
乙:丁是罪犯。
丙:如果我作案,那么丁是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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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口供中只有一人是假的。
如果以上斷定為真,則以下哪項是真的?
A、說假話的是甲,作案的是乙。
B、說假話的是丁,作案的是丙和丁。
C、說假話的是乙,作案的是丙。
D、說假話的是丙,作案的是丙。
E、說假話的是甲,作案的是甲。
[題析與答案]乙和丁的口供矛盾,根據矛盾律,其中必有一假。四人口供中只有一假,所以,甲和丙口供是真的。甲口供真,作案者為丙,加上丙的口供,根據充分條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丁也是作案者,由此也斷定乙和丁中,丁講假話。所以,本題答案是B。
二、由結論尋找前提型
題干所給的是結論,要求考生在五個備選答案中尋找能得到此結論的前提。
例3,如果張英獲得了吳玉章獎學金,那么,他一定是人民大學研究生。
上述斷定是基于以下哪個前提作出的?
A、張英一定是人民大學研究生。
B、張英獲得吳玉章獎學金。
C、人民大學研究生都能獲得吳玉章獎學金。
D、只有人民大學研究生才能獲得吳玉章獎學金。
E、人民大學研究生中一定有人獲得吳玉章獎學金。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因為由D推得:“只有張英是人民大學研究生他才能獲得吳玉章獎學金”,根據《指導》第50頁和第224頁中必要條件假言判斷與充分條件假言判斷轉換的公式,就可得題干中的結論。
例4,如果一家企業的員工人心渙散,那么該企業的領導肯定不懂管理心理學。
若要上述斷定成立,必須以下列哪一項為前提?
A、企業沒有好的經濟效益就會人心渙散。
B、領導干部不以身作則起表率作用,企業就沒有凝聚力。
C、運用管理心理學的有關知識進行管理,就能使企業形成凝聚力。
D、企業管理人員都應該學點心理學。
E、不學心理學的管理者也能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C。根據《指導》第50頁和第224頁中的假言易位律,C就能得到題干中的結論。
三、加強前提型
題干中有前提有結論,但題干中之前提尚不足以推得結論,要求考生在五個備選答案中尋找補充前提,才能得出題干中之結論。
例5、小王和小李關于抽煙有如下對話:
小王:“我想,你不應該反對我抽煙?!?/p>
小李:“這很難說?!?/p>
小王:“至少我沒有反對你抽煙啊!”
小王的話中隱含著的前提是什么?
A、抽煙有害健康。
B、抽煙對健康沒多大危害。
C、抽煙者對不抽煙者沒有多大影響。
D、如果我不反對你抽煙,那么你也不應該反對我抽煙。
E、如果我反對你抽煙,你就可以反對我抽煙。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因為有了D,加上題干中小王的第二句話,根據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才能得到題干中小王第一句話這個結論。
例6、在一項實驗中,實驗對象的一半作為實驗組,食用了大量的味精。而作為對照組的另一半沒有吃這種味精。結果,實驗組的認知能力比對照組差得多。這一不利的結果是由于這種味精的一種主要成分——谷氨酸造成的。
以下哪項如果為真,則最有助于證明味精中某些成分造成這一實驗結論?
A、大多數味精消費者不象實驗中的人那樣食用大量的味精。
B、上述結論中所提到的谷氨酸在所有蛋白質中都有,為了保證營養必須攝入一定量。
C、實驗組中人們所食用的味精數量是在政府食品條例規定的安全用量之內的。
D、第二次實驗時,只給一組食用大量味精作為實驗組,而不設不食用味精的對照組。
E、兩組實驗對象是在實驗前按其認知能力均等劃分的。
[題析與答案]題干中所述之實驗為差異法(求異法)實驗,其特點是同中求異,也就是其他先行條件相同,只有一點不同,即實驗組食用大量味精,對照組不食用。所以,本題答案是E。因為有了E,這實驗才可靠。
四、反駁型
前面三種類型都是用推理進行證明。原來題干中的前提真或者經補充前提而使前提充分真,那么,可以演繹證明結論必然真或者歸納證明結論非常可能真。由結論真尋找前提也是一種證明。反駁可以反駁論題(推理的結論)、反駁論據(推理的前提)和反駁論證方式(推理形式):
(一)確定選項以反駁結論。
例7、一種對許多傳染病非常有療效的藥物,目前只能從一種叫ibora的樹皮中提取,而這種樹在自然界很稀少,5000棵樹的皮才能提取1公斤藥物。因此,不斷生產這種藥物將不可避免地導致該種植物的滅絕。
以下哪項為真,則最能削弱上述論斷?
A、把從ibora樹皮上提取的藥物通過一個權威機構發放給醫生。
B、從ibora樹皮提取藥物生產成本很高。
C、ibora的葉子在多種醫學制品中都使用。
D、ibora可以通過插枝繁衍人工培育。
E、ibora主要生長在人跡罕至的地區。[題析與答案]本
題答案是D。A、B和E都可以減慢該種植物的滅絕,但最能削弱上述論斷的是D,既然可以人工培育,該種植物就不會滅絕了。
(二)確定選項以反駁論據。
例8、地球外有沒有生命是科學家長期探索的課題。1996年美國航天局對火星隕石的研究中,正式提出了表明火星上36億年前曾經存在生命的證據,并向全世界科學家挑戰,歡迎他們證明這一論點是錯誤的??茖W界對此反映不一。以下是一些專家的意見:
在這些意見中,哪個是對美國航天局的挑戰?
A、這是證明地球外生命的最令人深思和浮想聯翩的事情。
B、德國一研究員說,36億年前太陽系中有眾多隕石,很難確切斷定哪一塊真正來自火星。
C、對隕石上取下一小片金色樣品進行化學、顯微和組織檢查表明,36億年前這里有過原始生命、微生物生命的存在。
D、如果已發現36億年前火星上有生命的存在,我不會特別感到意外。
E、我們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生命從火星來到我們所在的這顆行星。
[題析與答案]這題的答案是B。因為B對美國航天局論證的論據——這塊隕石提出了質疑。
(三)確定選項以反駁論證方式(推理形式)
例9,只有患了肺炎才發高燒,小紅患了肺炎,所以她一定發了高燒。
以下哪個推理最有力地說明上述推理的不成立?
A、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學習好,所以,我一定有資格當三好生
B、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有資格當三好生,所以,我學習一定好。
C、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沒有資格當三好生,說明我學習不好。
D、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我學習不好,因此,我沒有資格當三好生。
E、只有學習好,才有資格當三好生,因此沒有資格當三好生的,不見得學習成績一定不好。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A。因為它與題干中的推理一樣,都是必要條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B、C、D和E均不是這種推理式。A這個推理的兩個前提均真,結論明顯不必然真,因為有可能學習雖好而其他條件不夠而沒有資格當三好生。這種反駁可稱類比反駁,即按照相同推理形式構造一個前提真而結論假的推理,從而表明原推理式是非普遍有效式。
(四)確定的選項雖不直接反駁論題、論據和論證方式,但會削弱整個論證。
例10,全校的湖南籍學生都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聯誼會”,李華出席了周末的“湘江聯誼會”。因此,李華是湖南籍學生。
以下哪項最有力地削弱上述論證?
A、“湘江聯誼會”實際上是湖南籍學生同鄉會。
B、有不少非湖南籍的學生要求出席周末“湘江聯誼會”。
C、如果缺乏辦事人員,周末“湘江聯誼會”將邀請非湖南籍學生出席擔任辦事員。事實上周末“湘江聯誼會”當時確實缺少辦事人員。
D、李華曾經出席過其他聯誼會。
E、李華對組織“湘江聯誼會”提出過許多合理建議。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C。由C根據充分條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可得出:“周末的‘湘江聯誼會’事實上邀請了非湖南籍學生出席”,它雖不直接反駁論題、論據和論證方式,但將C加入題干原前提中去,顯然就削弱了結論和整個論證。超級秘書網
五、類比型
(一)推理形式的類比
例11、凡物質是可塑的,樹木是可塑的,所以,樹木是物質。
試分析以下哪個推理的結構與它最為相近?
A、凡真理都經過實踐檢驗,進化論是真理,所以,進化論經過實踐檢驗。
B、凡恒星都自身發光的,金星不是恒星,所以,金星自身不發光。
C、凡公民必須遵守法律,我們是公民,所以,我們必須遵守法律。
D、所有壞人都攻擊我,你攻擊我,所以你是壞人。
E、凡鯨一定用肺呼吸,海豹可能是鯨,所以,海豹可能用肺呼吸。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因為D與題干一樣,都是三段論第二格AAA式,它是非普遍有效推理式。
(二)邏輯錯誤的類比
例12、世間萬物中,人是第一個可寶貴的。我是人,所以,我是世間萬物中第一個可寶貴的。
這個推理中的錯誤,與以下哪項中出現的最類似?
A、作案者都有作案動機,某甲有作案動機,所以,某甲一定是作案者。
B、各級干部都要遵紀守法,我不是干部,所以,我不要遵紀守法。
C、群眾是真正的英雄,我是群眾,所以,我是真正的英雄。
D、人貴有自知之明,你沒有自知之明,因此,你算不得是個人。
E、想當翻譯就要學外語,我又不想當翻譯,何必費力學外語。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C。C和題干中都出現“偷換概念”的錯誤。
(三)邏輯方法的類比
例13,在50年代,我國森林復蓋率為19%,60年代為11%,70年代為6%,80年代不到4%。隨著森林復蓋率的逐年減少,植被大量破壞,削弱了土地對雨水的攔蓄作用,一下暴雨,水卷泥沙滾滾而下,使洪澇災害逐年嚴重。可見,森林資源的破壞,是釀成洪災的原因。
以下哪項使用的方法與上文最類似?
A、敲鑼有聲,吹簫有聲,說話有聲。這些發聲現象都伴有物體上空氣的振動,因而可以斷定物體上空氣的振動是發聲的原因。
B、把一群雞分為兩組,一組喂精白米,雞得一種病,腳無力,不能行走,癥狀與人的腳氣病相似。另一組用帶殼稻米喂,雞不得這種病。由此推測帶殼稻米中某些精白米中所沒有的東西是造成腳氣病的原因。進一步研究發現,這種東西就是維生素B1。
C、意大利的雷地反復進行一個實驗,在4個大口瓶里,放進肉和魚,然后蓋上蓋或蒙上紗布,蒼蠅進不去,一個蛆都沒有。另4個大口瓶里,放進同樣的肉和魚,敝開瓶口,蒼蠅飛進去產卵,腐爛的肉和魚很快生滿了蛆??梢姡n蠅產卵是魚肉腐爛生蛆的原因。
D、在有空氣的玻璃罩內通電擊鈴,隨著抽出空氣量的變化,鈴聲越來越小,若把空氣全抽出,則完全聽不到鈴聲。可見,聲音是靠空氣傳播的。
E、棉花是植物纖維,疏松多孔,能保溫。積雪是由水凍結而成的,有40%至50%的空氣間隙,也是疏松多孔的,能保溫??梢?,疏松多孔是能保溫的原因。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因為D和題干都使用求因果聯系的共變法。
六、語義分析型
這類題目要求考生對日常語言表達的較為復雜的內容和含義有敏捷而準確的理解、分析和推理能力。
例14、,“我倒不是對知識分子有偏見,實在是你們把他們捧得太高了,他們有什么了不起?大學畢業才幾天?!?/p>
下述哪句語句的意義結構與上述最不同?
A、我倒不是主張平均主義,實在擔心這樣下去“兩極分化”,拿多了會不會變資產階級,拿少的豈不叫人可憐?
B、我倒不是反對改革,這一班新人太嫩,缺乏經驗,我看他們步子一點不穩,大刀闊斧會帶來巨大的危險!
C、我倒不是說他犯了錯誤,但他的行為確實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他應負直接責任!
D、我決不是反對這本書的論點,只是覺得其表述方式上尚有欠缺,希望進一步改進。
E、我決不是對政策有抵觸,但不能忽視“另外一點”,砸掉大鍋飯,操之過急不太好。
[題析與答案]本題答案是D。A、B、C、E與題干一樣,所斷定的形式是:“我倒不是認為p,但我主張p”,自相矛盾。只有D與題干最不同,不反對這本書的論點,反對的是這本書表述方式上的欠缺。論點與表述方式是兩個不同方面。
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有廣狹兩義:廣義是指本科生畢業論文全文的篇章結構,狹義是指本科生畢業論文正文的章節結構。就全文的篇章結構而言,本科生畢業論文一般由“引言”、“正文”和“結論”三個部分構成。
引言主要用來“說明選題的原因,概述前人已有的成果和尚存的疑難、爭執,提出本文所要探討、解決的問題”;正文也叫本論,它通常表現為對擬探討和解決的問題進行分析、論證的過程;結論則“是對正文中研究過程所得的現象及實驗結果進行綜合分析、邏輯推理而得出的總判斷、總評價,是研究結果必然的邏輯發展”。顯然,引言與結論屬于本科生畢業論文的非主體部分,正文則是本科生畢業論文的主體部分。撇開本科生畢業論文的非主體部分,狹義上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僅僅是指本科生畢業論文正文的章節結構,狹義上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僅僅是指本科生畢業論文正文的章節架構。本文所論的正是狹義上的本科生畢業論文正文章節結構的架構問題。
目前,對于本文所論的狹義上的本科生畢業論文正文章節結構的架構問題,學界已形成了如下兩點共識:其一,由于本科生畢業論文的正文所論述的是比較復雜的理論問題,因此,在進行正文部分的寫作時,應“根據選用的材料分為若干個章節或部分來層層論述”。換言之,對于本科生畢業論文正文部分的內容,首先應進行章節架構,而后再分層進行詳細論證。其二,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應堅持主題性、完整性、層次性與嚴謹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正文部分的章節架構,必須“以事物的內部邏輯聯系來組織結構層次”,“做到有中心、有層次”。……如果將這些共識置于邏輯學視域內進行深度分析,我們則會發現: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正文進行章節架構,必須遵守邏輯論證規則與邏輯劃分規則。
1論題明確:堅持主題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邏輯學要求
論題明確,是邏輯論證理論中“論題必須清楚確切”、“論題必須同一”兩大論題規則的綜合表述。闡述開來,一是要求論題“明白清晰,沒有歧義”,即作為論題語言表現的命題,其意義和組建命題所使用概念的內涵與外延都要明白清晰、沒有歧義,否則就會犯“論題模糊”或“論證主旨不明”的邏輯錯誤;二是要求“同一論題,要貫徹論證過程的始終,前后一致”,否則就會犯“轉移論題”或“偷換論題”的邏輯錯誤。按照論題明確邏輯規則的要求,為避免犯“論題模糊”或“論證主旨不明”的邏輯錯誤,本科生畢業論文的全程寫作,都要做到論證主旨與論證范圍清楚確切;為避免犯“轉移論題”或“偷換論題”的邏輯錯誤,論證主旨必須貫穿于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各階段性的寫作成果之中。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階段,是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的一個重要階段,因此,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也應做到兩點:既要確立主旨,做到論證主旨與論證范圍清楚確切,也要在明確論證主旨和論證范圍的基礎上將論證主旨作為架構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的主線。
根據以上分析,遵循論題明確邏輯規則,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應堅持主題性原則。詳言之,在如何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的架構問題上,學界許多學者都已明確指出:主題性原則是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應堅持的首要原則。主題即論題,也叫論證主旨或論文的總論點,它是論文的中心。遵循主題性原則,總體上講,就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必須做到“有中心”,換言之,不管內容格局多么龐雜,都“要服務于同一主題”。分而言之,一是要求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要“確立主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首先要明確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論證主旨與論證范圍;二是要求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一定要緊扣主題,在主題思想支配下整體地、綜合地布陣”。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應當在明確本科生畢業論文論證主旨與論證范圍的基礎上,緊緊圍繞論證主旨謀篇布局,以期將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論證主旨作為主線貫穿于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之中。進一步講,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務須做到“論文題目統領各章標題,章標題統領節標題,節標題統領目標題,依此向下層層統領;下一級標題在含義上可是并列的或遞進的,以橫向平行的或縱向深入的方式揭示上一級標題題義,以此達到提綱契領之效果”。
也就是說,在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體系中,每一節都有自己的論證中心,每一章也都有自己的論證中心,但是,對每一節中心思想的論證都必須服務于該節所屬章的中心思想,對每一章中心思想的論證都必須服務于全文的中心思想。所以,為論證全文中心思想或總論點進行前期寫作鋪墊工作的章節架構,其最終形成的由章與節作為基本構成部分的文章結構,必須緊緊圍繞全文的總論點或論證主旨而展開,必須始終服務于對總論點或論證主旨的全面論證,以期達到在章節結構中凸顯本科生畢業論文主題的目的。綜合以上論證,堅持主題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必須遵循論題明確邏輯規則的要求。或者也可以這樣講,論題明確,是堅持主題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邏輯學要求。
2正確劃分:堅持完整性原則和層次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邏輯學要求
正確劃分,是邏輯劃分理論中“劃分必須是相應相稱的”、“每次劃分的標準必須同一”、“劃分的各子項必須是不相容的”、“劃分必須按層次逐級進行”四條劃分規則的綜合表述。闡述開來,一是要求劃分各子項的外延之和與母項的外延相等。如果劃分各子項的外延之和大于母項的外延,就會犯“多出子項”的邏輯錯誤;如果劃分各子項的外延之和小于母項的外延,就會犯“劃分不全”的邏輯錯誤。二是要求同一次劃分必須使用同一個劃分標準,否則就會犯“混淆根據”或“標準不一”的邏輯錯誤。三是要求劃分的各子項的外延關系必須是全異關系或不相容關系,否則就會犯“子項相容”的邏輯錯誤。四是同一次劃分而得的子項必須是屬于同一層次的概念,否則就會犯“越級劃分”或“跳躍劃分”的邏輯錯誤。按照正確劃分的邏輯要求,在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總論點進行分層論證時,總論點之下的各分論點標題中的主題性概念,其外延之和必須等于總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總論點之下各分論點標題中的主題性概念必須是對總論點標題中的主題性概念依據同一個劃分標準而得出的劃分子項;總論點之下的各個分論點標題中的主題性概念之間應是全異關系;總論點之下各個分論點標題中的主題性概念是屬于同一層次的概念。
同理,對總論點之下的各個分論點進行下一層次的分層論證,也必須遵循正確劃分這一邏輯規則。根據以上分析,遵循正確劃分邏輯規則,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應堅持完整性原則和層次性原則。在如何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這一問題上,學界許多學者也明確指出,完整性原則與層次性原則是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應堅持的重要原則。第一,遵循完整性原則??傮w上講,就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必須是對其論證主旨的完整反映。分而言之,一是要求“說明主題的各個部分或論點”,“不能殘缺不全”。在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中,必須包括了為證立其總論點所必須論及的所有方面或所有分論點;二是要求說明主題的各個部分或論點,必須都能統領于文章整體或總論點之下。對于文章主題論點的論證來講,章節結構中不能將不屬于文章主題或總論點的部分或論點囊括進來。第二,遵循層次性原則??傮w上講,就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必須做到“有層次”。分而言之,一“要概括好全文的中心論點”,即找出論證主旨或總論點;二要“找準提出問題的角度,在中心論點下設哪些分論點,分論點下又擬設哪些下位論點”,即確定論證總論點的視角與找出總論點下應設有的分論點;三要“按順序、分層次論證總論點”。對總論點進行分層論證時,“層次要有合理的次序”,“不同的層,其含義一定不能處于同一層次上”。
進一步講,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按照正確劃分邏輯規則的要求,一方面,本科生畢業論文總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既不能小于總論點之下的各分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之和,也不能大于各分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之和。本科生畢業論文總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必須與總論點之下的各分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之和相等。這是正確劃分邏輯規則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完整性原則所提出的具體要求。另一方面,以提出問題的角度作為劃分標準,本科生畢業論文中的總論點可以劃分為若干個分論點,每個分論點也可以劃分為若干個下位分論點。但是,這種劃分必須按順序、按層次進行:下一層次的劃分(也就是將分論點分為若干個下位分論點的劃分)必須構筑于上一層次劃分(也就是將總論點分為若干個分論點的劃分)基礎之上,即只有在上一層次的劃分完結后,才能以此為基礎進行下一層次的劃分;并且,下一層次劃分而得的子項(即對分論點進行劃分而得的各個下位分論點),不能置于與上一層次劃分所得的子項(即對總論點進行劃分而得的各個分論點)并列的位置。綜合以上論證,堅持完整性原則與層次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必須遵循正確劃分邏輯規則的要求?;蛘咭部梢赃@樣講,正確劃分,是堅持完整性原則與層次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邏輯學要求。
3首尾連貫:堅持嚴謹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邏輯學要求
首尾連貫,是前面已述的邏輯劃分規則與論題明確規則以及邏輯論證理論中“由論據必須合乎邏輯地推出論題”這一規則的綜合表述。闡述開來,一是要求劃分必須正確(前面已論,不再贅述);二是要求論題必須清楚確切(前面已論,不再贅述);三是要求必須能由論據的真實性合乎邏輯地推出論題的真實性,否則就會犯“推不出”的邏輯錯誤。按照首尾連貫邏輯規則的要求,其一,總論點與它之下的各分論點之間、總論點之下的分論點與該分論點之下的各下位分論點之間的關系,應是劃分母項與劃分子項的關系。其二,論題應始終保持同一。其三,總論點之下的各分論點,一般是作為證明總論點正確性或真實性的一級論據而存在的,由它們的真實性應當能合乎邏輯地推出總論點的真實性;分論點之下的各個下位分論點,一般是作為證明該分論點正確性或真實性的二級論據而存在的,由它們的真實性應當能合乎邏輯地推出該分論點的真實性。根據以上分析,遵循首尾連貫邏輯規則,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應堅持嚴謹性原則。在如何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這一問題上,學界許多學者明確指出,嚴謹性也是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應堅持的重要原則。遵循嚴謹性原則,總體上講,就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嚴密緊湊,且整體與部分、以及各部分之間應具有內在的邏輯聯系。
分而言之,一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每一個層次都應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完整性”。每個結構段擬論述的內容必須是清楚而確定的,且應具有相對獨立的完整意思;二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層意不得重復”。為確保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的層次界限,“每個結構段論述的內容不能與其它結構段全部或部分相同”;三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層意不得矛盾”。為確保本科生畢業論文的論證思想清晰,架構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時,“在此結構段中肯定的觀點和數據,避免在彼結構段中否定和出現不同的數據”;四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必須“以事物的內部邏輯聯系來組織結構層次”,從而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的整體結構作出合乎邏輯的布局。進一步講,在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時,按照首尾連貫邏輯規則的要求,應具體做到以下幾點:其一,對總論點進行劃分時,總論點之下的各分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必須是全異關系或不相容關系;對總論點之下的分論點進行劃分時,該分論點之下的各下位分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也必須是全異關系或不相容關系。這是首尾連貫邏輯規則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結構中每一層次都應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完整性所提出的具體要求。其二,對總論點進行劃分而得的各分論點,其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之和等于總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對分論點進行劃分而得的各個下位分論點,其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之和等于該分論點標題中主題性概念的外延。在這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將相同的層意重復,雖然從表面上看無損于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的完整性,但以科學劃分的視角來看,是在劃分中將同一個劃分子項重復性地獨立作為母項中的一個分子,可以講,這是“多出子項”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也是“子項相容”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
根據這一觀點,在由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總論點進行劃分而得的每個分論點所構成的結構層次中,每個分論點所表達的層意結構都只能在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中出現一次,同理,在由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總論點之下的分論點進行劃分而得的各個下位分論點所構成的結構層次中,每個下位分論點所表達的層意結構也都只能在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中出現一次。這是首尾連貫邏輯規則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的層意不得重復所提出的具體要求。其三,論證的宗旨是要確立所證論題的真實性,在每一論證中,論題都是唯一的。因此,對一個論證來講,它不可能在確立所證論題真實性的同時再確立另一論題(其中包括與所證論題具有矛盾關系或反對關系的命題)的真實性,論題要始終保持同一。根據這一邏輯要求,在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中,不能擬對具有矛盾關系或具有反對關系的命題同時證立。這是首尾連貫邏輯規則對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中的層意不得矛盾所提出的具體要求。其四,以事物內部的邏輯聯系來組織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層次,就是要求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必須嚴密緊湊,下一層論點用以支撐上一層論點:總論點之下的每一個分論點用以支撐全文的總論點,分論點之下的每一個下位分論點用以支撐該分論點。這是首尾連貫邏輯規則對合乎邏輯地架構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所提出的具體要求。綜合以上論證,堅持嚴謹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必須遵循首尾連貫邏輯規則的要求。或者也可以這樣講,首尾連貫,是堅持嚴謹性原則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邏輯學要求。
4結語
如果我們對本文所論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三大邏輯學要求進行分析綜合,則會得出如下結論:第一,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必須遵守邏輯論證規則與邏輯劃分規則。論題明確是邏輯論證理論中關于論題規則的綜述,正確劃分是關于邏輯劃分規則的綜述,首尾連貫則是對部分邏輯劃分規則與部分邏輯論證規則的綜述。正因為如此,架構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必須遵守邏輯論證規則與邏輯劃分規則。第二,本文所論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三大邏輯學要求,嚴格來講,各自具有不同的作用范圍。作為學術論文,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既可采用橫式結構(或并列結構)架構,也可采用縱式結構(或層進式結構或遞進式結構)架構,還可采用錯綜式結構(或合式結構)架構。在充分考慮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結構的架構形式這一因素的基礎上,如果對本文所論的關于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三大邏輯學要求進行深層次分析,則不難發現:本文所論的三大邏輯學要求具有各自不同的作用范圍。一般來講,無論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采用何種章節結構形式架構,都必須遵守論題明確的邏輯學要求。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只有采用純粹的橫式結構架構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時,才要求始終遵守正確劃分的邏輯學要求。當然,就首尾連貫的邏輯規則而言,它既部分地用以制約采用任何一種結構形式所進行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也部分地只用以制約采用純粹的橫式結構所進行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有鑒于此,只有按照邏輯論證規則與邏輯劃分規則的要求進行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架構,才能使本科生畢業論文的章節結構具有主題性、完整性、層次性和嚴謹性;只有明確本科生畢業論文章節架構的三大邏輯學要求各自不同的作用范圍,才能使它們在規范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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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邏輯創始于19世紀末葉和20世紀早期,其發展動力主要來自于數學中的公理化運動。當時的數學家們試圖即從少數公理根據明確給出的演繹規則推導出其他的數學定理,從而把整個數學構造成為一個嚴格的演繹大廈,然后用某種程序和方法一勞永逸地證明數學體系的可靠性。為此需要發明和鍛造嚴格、精確、適用的邏輯工具。這是現代邏輯誕生的主要動力。由此造成的后果就是20世紀邏輯研究的嚴重數學化,其表現在于:一是邏輯專注于在數學的形式化過程中提出的問題;二是邏輯采納了數學的方法論,從事邏輯研究就意味著象數學那樣用嚴格的形式證明去解決問題。由此發展出來的邏輯被恰當地稱為“數理邏輯”,它增強了邏輯研究的深度,使邏輯學的發展繼古希臘邏輯、歐洲中世紀邏輯之后進入第三個高峰期,并且對整個現代科學特別是數學、哲學、語言學和計算機科學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
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是:21世紀邏輯發展的主要動力將來自何處?大致說來將如何發展?我個人的看法是: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將至少是21世紀早期邏輯學發展的主要動力源泉,并將由此決定21世紀邏輯學的另一幅面貌。由于人工智能要模擬人的智能,它的難點不在于人腦所進行的各種必然性推理(這一點在20世紀基本上已經做到了,如用計算機去進行高難度和高強度的數學證明,“深藍”通過高速、大量的計算去與世界冠軍下棋),而是最能體現人的智能特征的能動性、創造性思維,這種思維活動中包括學習、抉擇、嘗試、修正、推理諸因素,例如選擇性地搜集相關的經驗證據,在不充分信息的基礎上作出嘗試性的判斷或抉擇,不斷根據環境反饋調整、修正自己的行為,……由此達到實踐的成功。于是,邏輯學將不得不比較全面地研究人的思維活動,并著重研究人的思維中最能體現其能動性特征的各種不確定性推理,由此發展出的邏輯理論也將具有更強的可應用性。
實際上,在20世紀中后期,就已經開始了現代邏輯與人工智能(記為AI)之間的相互融合和滲透。例如,哲學邏輯所研究的許多課題在理論計算機和人工智能中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AI從認知心理學、社會科學以及決策科學中獲得了許多資源,但邏輯(包括哲學邏輯)在AI中發揮了特別突出的作用。某些原因促使哲學邏輯家去發展關于非數學推理
的理論;基于幾乎同樣的理由,AI研究者也在進行類似的探索,這兩方面的研究正在相互接近、相互借鑒,甚至在逐漸融合在一起。例如,AI特別關心下述課題:
·效率和資源有限的推理;
·感知;
·做計劃和計劃再認;
·關于他人的知識和信念的推理;
·各認知主體之間相互的知識;
·自然語言理解;
·知識表示;
·常識的精確處理;
·對不確定性的處理,容錯推理;
·關于時間和因果性的推理;
·解釋或說明;
·對歸納概括以及概念的學習。[①]
21世紀的邏輯學也應該關注這些問題,并對之進行研究。為了做到這一點,邏輯學家們有必要熟悉AI的要求及其相關進展,使其研究成果在AI中具有可應用性。
我認為,至少是21世紀早期,邏輯學將會重點關注下述幾個領域,并且有可能在這些領域出現具有重大意義的成果:(1)如何在邏輯中處理常識推理中的弗協調、非單調和容錯性因素?(2)如何使機器人具有人的創造性智能,如從經驗證據中建立用于指導以后行動的歸納判斷?(3)如何進行知識表示和知識推理,特別是基于已有的知識庫以及各認知主體相互之間的知識而進行的推理?(4)如何結合各種語境因素進行自然語言理解和推理,使智能機器人能夠用人的自然語言與人進行成功的交際?等等。
1.常識推理中的某些弗協調、非單調和容錯性因素
AI研究的一個目標就是用機器智能模擬人的智能,它選擇各種能反映人的智能特征的問題進行實踐,希望能做出各種具有智能特征的軟件系統。AI研究基于計算途徑,因此要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符號模型。一般而言,AI關于智能系統的符號模型可描述為:由一個知識載體(稱為知識庫KB)和一組加載在KB上的足以產生智能行為的過程(稱為問題求解器PS)構成。經過20世紀70年代包括專家系統的發展,AI研究者逐步取得共識,認識到知識在智能系統中力量,即一般的智能系統事實上是一種基于知識的系統,而知識包括專門性知識和常識性知識,前者亦可看做是某一領域內專家的常識。于是,常識問題就成為AI研究的一個核心問題,它包括兩個方面:常識表示和常識推理,即如何在人工智能中清晰地表示人類的常識,并運用這些常識去進行符合人類行為的推理。顯然,如此建立的常識知識庫可能包含矛盾,是不協調的,但這種矛盾或不協調應不至于影響到進行合理的推理行為;常識推理還是一種非單調推理,即人們基于不完全的信息推出某些結論,當人們得到更完全的信息后,可以改變甚至收回原來的結論;常識推理也是一種可能出錯的不精確的推理模式,是在容許有錯誤知識的情況下進行的推理,簡稱容錯推理。而經典邏輯拒斥任何矛盾,容許從矛盾推出一切命題;并且它是單調的,即承認如下的推理模式:如果p?r,則pùq?r;或者說,任一理論的定理屬于該理論之任一擴張的定理集。因此,在處理常識表示和常識推理時,經典邏輯應該受到限制和修正,并發展出某些非經典的邏輯,如次協調邏輯、非單調邏輯、容錯推理等。有人指出,常識推理的邏輯是次協調邏輯和非單調邏輯的某種結合物,而后者又可看做是對容錯推理的簡單且基本的情形的一種形式化。[②]
“次協調邏輯”(ParaconsistentLogic)是由普里斯特、達·科斯塔等人在對悖論的研究中發展出來的,其基本想法是:當在一個理論中發現難以克服的矛盾或悖論時,與其徒勞地想盡各種辦法去排除或防范它們,不如干脆讓它們留在理論體系內,但把它們“圈禁”起來,不讓它們任意擴散,以免使我們所創立或研究的理論成為“不足道”的。于是,在次協調邏輯中,能夠容納有意義、有價值的“真矛盾”,但這些矛盾并不能使系統推出一切,導致自毀。因此,這一新邏輯具有一種次于經典邏輯但又遠遠高于完全不協調系統的協調性。次協調邏輯家們認為,如果在一理論T中,一語句A及其否定?A都是定理,則T是不協調的;否則,稱T是協調的。如果T所使用的邏輯含有從互相否定的兩公式可推出一切公式的規則或推理,則不協調的T也是不足道的(trivial)。因此,通常以經典邏輯為基礎的理論,如果它是不協調的,那它一定也是不足道的。這一現象表明,經典邏輯雖可用于研究協調的理論,但不適用于研究不協調但又足道的理論。達·科斯塔在20世紀60年代構造了一系列次協調邏輯系統Cn(1≤n≤w),以用作不協調而又足道的理論的邏輯工具。對次協調邏輯系統Cn的特征性描述包括下述命題:(i)矛盾律?(Aù?A)不普遍有效;(ii)從兩個相互否定的公式A和?A推不出任意公式;即是說,矛盾不會在系統中任意擴散,矛盾不等于災難。(iii)應當容納與(i)和(ii)相容的大多數經典邏輯的推理模式和規則。這里,(i)和(ii)表明了對矛盾的一種相對寬容的態度,(iii)則表明次協調邏輯對于經典邏輯仍有一定的繼承性。
在任一次協調邏輯系統Cn(1≤n≤w)中,下述經典邏輯的定理或推理模式都不成立:
?(Aù?A)
Aù?AB
A(?AB)
(A??A)B
(A??A)?B
A??A
(?Aù(AúB))B
(AB)(?B?A)
若以C0為經典邏輯,則系列C0,C1,C2,…Cn,…Cw使得對任正整數i有Ci弱于Ci-1,Cw是這系列中最弱的演算。已經為Cn設計出了合適的語義學,并已經證明Cn相對于此種語義是可靠的和完全的,并且次協調命題邏輯系統Cn還是可判定的?,F在,已經有人把次協調邏輯擴展到模態邏輯、時態邏輯、道義邏輯、多值邏輯、集合論等領域的研究中,發展了這些領域內的次協調理論。顯然,次協調邏輯將會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③]
非單調邏輯是關于非單調推理的邏輯,它的研究開始于20世紀80年代。1980年,D·麥克多莫特和J·多伊爾初步嘗試著系統發展一種關于非單調推理的邏輯。他們在經典謂詞演算中引入一個算子M,表示某種“一致性”斷言,并將其看做是模態概念,通過一定程序把模態邏輯系統T、S4和S5翻譯成非單調邏輯。B·摩爾的論文《非單調邏輯的語義思考》(1983)據認為在非單調邏輯方面作出了令人注目的貢獻。他在“缺省推理”和“自動認知推理”之間做了區分,并把前者看作是在沒有任何相反信息和缺少證據的條件下進行推理的過程,這種推理的特征是試探性的:根據新信息,它們很可能會被撤消。自動認知推理則不是這種類型,它是與人們自身的信念或知識相關的推理,可用它模擬一個理想的具有信念的有理性的人的推理。對于在計算機和人工智能中獲得成功的應用而言,非單調邏輯尚需進一步發展。
2.歸納以及其他不確定性推理
人類智能的本質特征和最高表現是創造。在人類創造的過程中,具有必然性的演繹推理固然起重要作用,但更為重要的是具有某種不確定性的歸納、類比推理以及模糊推理等。因此,計算機要成功地模擬人的智能,真正體現出人的智能品質,就必須對各種具有不確定性的推理模式進行研究。
首先是對歸納推理和歸納邏輯的研究。這里所說的“歸納推理”是廣義的,指一切擴展性推理,它們的結論所斷定的超出了其前提所斷定的范圍,因而前提的真無法保證結論的真,整個推理因此缺乏必然性。具體說來,這種意義的“歸納”包括下述內容:簡單枚舉法;排除歸納法,指這樣一些操作:預先通過觀察或實驗列出被研究現象的可能的原因,然后有選擇地安排某些事例或實驗,根據某些標準排除不相干假設,最后得到比較可靠的結論;統計概括:從關于有窮數目樣本的構成的知識到關于未知總體分布構成的結論的推理;類比論證和假說演繹法,等等。盡管休謨提出著名的“歸納問題”,對歸納推理的合理性和歸納邏輯的可能性提出了深刻的質疑,但我認為,(1)歸納是在茫茫宇宙中生存的人類必須采取也只能采取的認知策略,對于人類來說具有實踐的必然性。(2)人類有理由從經驗的重復中建立某種確實性和規律性,其依據就是確信宇宙中存在某種類似于自然齊一律和客觀因果律之類的東西。這一確信是合理的,而用純邏輯的理由去懷疑一個關于世界的事實性斷言則是不合理的,除非這個斷言是邏輯矛盾。(3)人類有可能建立起局部合理的歸納邏輯和歸納方法論。并且,歸納邏輯的這種可能性正在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的研究推動下慢慢地演變成現實。恩格斯早就指出,“社會一旦有技術上的需要,則這種需要比十所大學更能把科學推向前進?!盵④]有人通過指責現有的歸納邏輯不成熟,得出“歸納邏輯不可能”的結論,他們的推理本身與歸納推理一樣,不具有演繹的必然性。(4)人類實踐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相應的經驗知識的真理性,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歸納邏輯和歸納方法論的力量。毋庸否認,歸納邏輯目前還很不成熟。有的學者指出,為了在機器的智能模擬中克服對歸納模擬的困難而有所突破,應該將歸納邏輯等有關的基礎理論研究與機器學習、不確定推理和神經網絡學習模型與歸納學習中已有的成果結合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在已有的歸納學習成果上,在機器歸納和機器發現上取得新的突破和進展。[⑤]這是一個極有價值且極富挑戰性的課題,無疑在21世紀將得到重視并取得進展。
再談模糊邏輯?,F實世界中充滿了模糊現象,這些現象反映到人的思維中形成了模糊概念和模糊命題,如“矮個子”、“美人”、“甲地在乙地附近”、“他很年輕”等。研究模糊概念、模糊命題和模糊推理的邏輯理論叫做“模糊邏輯”。對它的研究始于20世紀20年代,其代表性人物是L·A·查德和P·N·馬林諾斯。模糊邏輯為精確邏輯(二值邏輯)解決不了的問題提供了解決的可能,它目前在醫療診斷、故障檢測、氣象預報、自動控制以及人工智能研究中獲得重要應用。顯然,它在21世紀將繼續得到更大的發展。
3.廣義內涵邏輯
經典邏輯只是對命題聯結詞、個體詞、謂詞、量詞和等詞進行了研究,但在自然語言中,除了這些語言成分之外,顯然還存在許多其他的語言成分,如各種各樣的副詞,包括模態詞“必然”、“可能”和“不可能”、時態詞“過去”、“現在”和“未來”、道義詞“應該”、“允許”、“禁止”等等,以及各種認知動詞,如“思考”、“希望”、“相信”、“判斷”、“猜測”、“考慮”、“懷疑”,這些認知動詞在邏輯和哲學文獻中被叫做“命題態度詞”。對這些副詞以及命題態度詞的邏輯研究可以歸類為“廣義內涵邏輯”。
大多數副詞以及幾乎所有命題態度詞都是內涵性的,造成內涵語境,后者與外延語境構成對照。外延語境又叫透明語境,是經典邏輯的組合性原則、等值置換規則、同一性替換規則在其中適用的語境;內涵語境又稱晦暗語境,是上述規則在其中不適用的語境。相應于外延語境和內涵語境的區別,一切語言表達式(包括自然語言的名詞、動詞、形容詞直至語句)都可以區分為外延性的和內涵性的,前者是提供外延語境的表達式,后者是提供內涵性語境的表達式。例如,殺死、見到、擁抱、吻、砍、踢、打、與…下棋等都是外延性表達式,而知道、相信、認識、必然、可能、允許、禁止、過去、現在、未來等都是內涵性表達式。
在內涵語境中會出現一些復雜的情況。首先,對于個體詞項來說,關鍵性的東西是我們不僅必須考慮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外延,而且要考慮它們在其他可能世界中的外延。例如,由于“必然”是內涵性表達式,它提供內涵語境,因而下述推理是非有效的:
晨星必然是晨星,
晨星就是暮星,
所以,晨星必然是暮星。
這是因為:這個推理只考慮到“晨星”和“暮星”在現實世界中的外延,并沒有考慮到它們在每一個可能世界中的外延,我們完全可以設想一個可能世界,在其中“晨星”的外延不同于“暮星”的外延。因此,我們就不能利用同一性替換規則,由該推理的前提得出它的結論:“晨星必然是暮星”。其次,在內涵語境中,語言表達式不再以通常是它們的外延的東西作為外延,而以通常是它們的內涵的東西作為外延。以“達爾文相信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這個語句為例。這里,達爾文所相信的是“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所表達的思想,而不是它所指稱的真值,于是在這種情況下,“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的”所表達的思想(命題)就構成它的外延。再次,在內涵語境中,雖然適用于外延的函項性原則不再成立,但并不是非要拋棄不可,可以把它改述為新的形式:一復合表達式的外延是它出現于外延語境中的部分表達式的外延加上出現于內涵語境中的部分表達式的內涵的函項。這個新的組合性或函項性原則在內涵邏輯中成立。
一般而言,一個好的內涵邏輯至少應滿足兩個條件:(i)它必須能夠處理外延邏輯所能處理的問題;(ii)它還必須能夠處理外延邏輯所不能處理的難題。這就是說,它既不能與外延邏輯相矛盾,又要克服外延邏輯的局限。這樣的內涵邏輯目前正在發展中,并且已有初步輪廓。從術語上說,內涵邏輯除需要真、假、語句真值的同一和不同、集合或類、謂詞的同范圍或不同范圍等外延邏輯的術語之外,還需要同義、內涵的同一和差異、命題、屬性或概念這樣一些術語。廣而言之,可以把內涵邏輯看作是關于象“必然”、“可能”、“知道”、“相信”,“允許”、“禁止”等提供內涵語境的語句算子的一般邏輯。在這種廣義之下,模態邏輯、時態邏輯、道義邏輯、認知邏輯、問題邏輯等都是內涵邏輯。不過,還有一種狹義的內涵邏輯,它可以粗略定義如下:一個內涵邏輯是一個形式語言,其中包括(1)謂詞邏輯的算子、量詞和變元,這里的謂詞邏輯不必局限于一階謂詞邏輯,也可以是高階謂詞邏輯;(2)合式的λ—表達式,例如(λx)A,這里A是任一類型的表達式,x是任一類型的變元,(λx)A本身是一函項,它把變元x在其中取值的那種類型的對象映射到A所屬的那種類型上;(3)其他需要的模態的或內涵的算子,例如€,ù、ú。而一個內涵邏輯的解釋,則由下列要素組成:(1)一個可能世界的非空集W;(2)一個可能個體的非空集D;(3)一個賦值,它給系統內的表達式指派它們在每w∈W中的外延。對于任一的解釋Q和任一的世界w∈W,判定內涵邏輯系統中的任一表達式X相對于解釋Q在w∈W中的外延總是可能的。這樣的內涵邏輯系統有丘奇的LSD系統,R·蒙塔古的IL系統,以及E·N·扎爾塔的FIL系統等。[⑥]
在各種內涵邏輯中,認識論邏輯(epistemiclogic)具有重要意義。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認識論邏輯研究與感知(perception)、知道、相信、斷定、理解、懷疑、問題和回答等相關的邏輯問題,包括問題邏輯、知道邏輯、相信邏輯、斷定邏輯等;狹義的認識論邏輯僅指知道和相信的邏輯,簡稱“認知邏輯”。馮·賴特在1951年提出了對“認知模態”的邏輯分析,這對建立認知邏輯具有極大的啟發作用。J·麥金西首先給出了一個關于“知道”的模態邏輯。A·帕普于1957年建立了一個基于6條規則的相信邏輯系統。J·亨迪卡于60年代出版的《知識和信念》一書是認知邏輯史上的重要著作,其中提出了一些認知邏輯的系統,并為其建立了基于“模型集”的語義學,后者是可能世界語義學的先導之一。當今的認知邏輯紛繁復雜,既不成熟也面臨許多難題。由于認知邏輯涉及認識論、心理學、語言學、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等諸多領域,并且認知邏輯的應用技術,又稱關于知識的推理技術,正在成為計算機科學和人工智能的重要分支之一,因此認知邏輯在20世紀中后期成為國際邏輯學界的一個熱門研究方向。這一狀況在21世紀將得到繼續并進一步強化,在這方面有可能出現突破性的重要結果。
4.對自然語言的邏輯研究
對自然語言的邏輯研究有來自幾個不同領域的推動力。首先是計算機和人工智能的研究,人機對話和通訊、計算機的自然語言理解、知識表示和知識推理等課題,都需要對自然語言進行精細的邏輯分析,并且這種分析不能僅停留在句法層面,而且要深入到語義層面。其次是哲學特別是語言哲學,在20世紀哲學家們對語言表達式的意義問題傾注了異乎尋常的精力,發展了各種各樣的意義理論,如觀念論、指稱論、使用論、言語行為理論、真值條件論等等,以致有人說,關注意義成了20世紀哲學家的職業病。再次是語言學自身發展的需要,例如在研究自然語言的意義問題時,不能僅僅停留在脫離語境的抽象研究上面,而要結合使用語言的特定環境去研究,這導致了語義學、語用學、新修辭學等等發展。各個方面發展的成果可以總稱為“自然語言邏輯”,它力圖綜合后期維特根斯坦提倡的使用論,J·L·奧斯汀、J·L·塞爾等人發展的言語行為理論,以及P·格賴斯所創立的會話含義學說等成果,透過自然語言的指謂性和交際性去研究自然語言中的推理。
自然語言具有表達和交際兩種職能,其中交際職能是自然語言最重要的職能,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而言語交際總是在一定的語言環境(簡稱語境)中進行的,語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語境僅指一個語詞、一個句子出現的上下文。廣義的語境除了上下文之外,還包括該語詞或語句出現的整個社會歷史條件,如該語詞或語句出現的時間、地點、條件、講話的人(作者)、聽話的人(讀者)以及交際雙方所共同具有的背景知識,這里的背景知識包括交際雙方共同的信念和心理習慣,以及共同的知識和假定等等。這些語境因素對于自然語言的表達式(語詞、語句)的意義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這具體表現在:(i)語境具有消除自然語言語詞的多義性、歧義性和模糊性的能力,具有嚴格規定語言表達式意義的能力。(ii)自然語言的句子常常包含指示代詞、人稱代詞、時間副詞等,要弄清楚這些句子的意義和內容,就要弄清楚這句話是誰說的、對誰說的、什么時候說的、什么地點說的、針對什么說的,等等,這只有在一定的語境中才能進行。依賴語境的其他類型的語句還有:包含著象“有些”和“每一個”這類量化表達式的句子的意義取決于依語境而定的論域,包含著象“大的”、“冷的”這類形容詞的句子的意義取決于依語境而定的相比較的對象類;模態語句和條件語句的意義取決于因語境而變化的語義決定因素,如此等等。(iii)語言表達式的意義在語境中會出現一些重要的變化,以至偏離它通常所具有的意義(抽象意義),而產生一種新的意義即語用涵義。有人認為,一個語言表達式在它的具體語境中的意義,才是它的完全的真正的意義,一旦脫離開語境,它就只具有抽象的意義。語言的抽象意義和它的具體意義的關系,正象解剖了的死人肢體與活人肢體的關系一樣。邏輯應該去研究、理解、把握自然語言的具體意義,當然不是去研究某一個(或一組)特定的語句在某個特定語境中唯一無二的意義,而是專門研究確定自然語言具體意義的普遍原則。[⑦]
美國語言學家保羅·格賴斯把語言表達式在一定的交際語境中產生的一種不同于字面意義的特殊涵義,叫做“語用涵義”、“會話涵義”或“隱涵”(implicature),并于1975年提出了一組“交際合作原則”,包括一個總則和四組準則??倓t的內容是:在你參與會話時,你要依據你所參與的談話交流的公認目的或方向,使你的會話貢獻符合這種需要。仿照康德把范疇區分為量、質、關系和方式四類,格賴斯提出了如下四組準則:
(1)數量準則:在交際過程中給出的信息量要適中。
a.給出所要求的信息量;
b.給出的信息量不要多于所要求的信息量。
(2)質量準則:力求講真話。
a.不說你認為假的東西,。
b.不說你缺少適當證據的東西。
(3)關聯準則:說話要與已定的交際目的相關聯。
(4)方式準則:說話要意思明確,表達清晰。
a.避免晦澀生僻的表達方式;
b.避免有歧義的表達方式;
c.說話要簡潔;
d.說話要有順序性。[⑧]
后來對這些原則提出了不和補充,例如有人還提出了交際過程中所要遵守的“禮貌原則”。只要把交際雙方遵守交際合作原則之類的語用規則作為基本前提,這些原則就可以用來確定和把握自然語言的具體意義(語用涵義)。實際上,一個語句p的語用涵義,就是聽話人在具體語境中根據語用規則由p得到的那個或那些語句。更具體地說,從說話人S說的話語p推出語用涵義q的一般過程是:
(i)S說了p;
(ii)沒有理由認為S不遵守準則,或至少S會遵守總的合作原則;
(iii)S說了p而又要遵守準則或總的合作原則,S必定想表達q;
(iv)S必然知道,談話雙方都清楚:如果S是合作的,必須假設q;
(v)S無法阻止聽話人H考慮q;
(vi)因此,S意圖讓H考慮q,并在說p時意味著q。
試舉二例:
1.文中“此先教而后師之也;先教而后師之者,?!?,“先教而后師”就一定“悖”嗎?“此處的“?!笔鞘裁匆饬x上的“悖”?如果你認為此處“不?!庇肿骱谓忉?,請給出充足的理由?
2.孔子從仁義的角度把“楚人”與“人”區別而論,實質為概念的概括,即“楚人”可概括為“人”,意思是仁義不應有國界,這就好似墨子所講的“兼愛”。但是公孫龍的“白馬”與“馬”二者是從概念的內涵、外延及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等方面來進行闡述“白馬”與“馬”的差異,文中公孫龍以此把二者進行類比是否恰當?3.孔子區別“楚人”與“人”,蘊含著“楚人”是“人”,沒有得出“楚人非人”的命題。而“白馬論”的中心論題就是“白馬非馬”,公孫龍把二者相提并論是否有偷換命題之嫌?該文言片段的討論和分析體現了邏輯知識較強的綜合運用性,教師在協助學生理清思路的同時,可以讓學生運用所學的邏輯知識邊思考、邊討論,讓學生在分析這些“具體案例”的過程當中,自然而然地運用所學的邏輯知識,在學而思、思而用中達到教學的預定效果。再如,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凹核笔恰笆┯谌恕钡氖裁礂l件呢?以此名句作為分析“充分條件、必要條件”的案例。寓言故事“鄭人買履”所蘊含的“不相容選言命題”可用于分析直言三段論“中項不周延”的邏輯錯誤,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所以,選取案例結合學生專業背景定能讓普通邏輯學教學更具親和力。
二、普通邏輯學教學案例應貼近學生日常生活,遵循“客觀生動,淺顯易懂”的直觀性原則
選取在實際生活當中能聽得到、看得見、摸得著,與大學生的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例更具說服力,畢竟“邏輯來源于生活,生活離不開邏輯”,這種邏輯與生活的關聯性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中處處充滿了邏輯,能夠懂得用嚴謹的思維和邏輯的眼光觀察生活,凸顯一種理性的生活態度,會避免自己不犯或少犯邏輯錯誤,更能擁有一種敏銳的眼光洞察生活中存在的錯誤和瑕疵。選取生活中一個恰當的案例,把真實生活引入課堂,對邏輯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直觀地進行分析和討論,把真實的生活與知識的運用有機結合起來,從而達到學以致用、用以促學。例如,某品牌牙膏電視廣告:“牙好,胃口就好……”,牙好,胃口一定就好嗎?“牙好”是“胃口好”的充分條件還是必要條件?再如,集市中一賣桔子攤上擺放著一塊寫著“大小一個樣,越小的越甜”的招牌,某畢業生的就業推薦意見中“是一名優秀的合格大學畢業生”,這些話語顯然是存在明顯的邏輯錯誤。以上這些現象所折射出的問題說明人們的思想如果沒有“邏輯”這根大梁作為支撐,那么我們的思維就好似朽木支起的“茅草屋”,經不起任何“風雨”的檢驗和推敲。對于整個社會來說,邏輯思維素質亟待提高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把“邏輯”這一工具植根于我們的頭腦當中“用其具”,有助于我們提高工作和學習效率,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諸多便利和成效。中國邏輯學泰斗金岳霖先生指出:“正是邏輯能夠使我們最容易地生活?!?,隨著我們探討未知的未來,邏輯將在生活中起越來越大的作用?!?/p>
三、普通邏輯學教學案例應貼近學生興趣所在,遵循“趣味深刻,簡單易學”的可接受原則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案例具有“趣味性”,是教學取得良好效果的催化劑,所以也有的邏輯學教師提出“趣味邏輯教學法”來提高教學質量。筆者認為結合大學生喜歡瀏覽網頁,喜歡發微博、發微信、QQ簽名等興趣愛好,選取一些所謂的“網絡經典語言”作為反面案例,更具吸引力。同時也能一針見血地指出所犯的邏輯錯誤,起到夯實基礎、加深理解的作用。例如“世上有三種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沒被狗吃的人;三是良心連狗都不吃的人。”這個例子可以作為一個“劃分錯誤”的典型案例進行分析。不僅違反了“劃分標準混亂”的邏輯錯誤,同時“劃分”的“標準混亂”。世界上的人若以“良心有無”作為一個標準劃分應為:一是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二是良心沒被狗吃的人。接著又以“良心沒被狗吃(良心存在)”再分兩種情況:良心好狗不忍心吃,良心壞狗都不吃。當然還有良心不好也不壞的。這個案例還涉及了“劃分”這一概念的“逐級劃分”、“劃分不全”、“統一標準”等知識點。再如“我每天只吃四類食物:早餐、午飯、晚飯和零食?!痹谶@個案例當中,可以運用“概念劃分和概括”的知識點進行分析。把“食物”劃分為“早餐、午飯、晚飯和零食”是不對的,除了“零食”可以概括為“食物”外,“早餐、午飯及晚飯”不能概括為“食物”,犯了“概括不當”的邏輯錯誤。我們只能按“進食時間”為標準把“餐類”劃分為早餐、中餐和晚餐。通過對簡單的兩句網言網語進行分析,旨在說明網絡語言存在的“邏輯缺失”現象是不可否認的,這種現象的存在不難說明發表類似言論的網絡們只圖一時之快、一己之樂,沒有正視語言運用的規范性,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網絡語言失范現象急需“邏輯”這一工具去進行改觀。最重要的是通過分析案例和錯誤解析,使學生擁有一種理性觀點看待網絡世界,同時起到積極促進規范公共理性環境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見,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網絡世界,“沒有邏輯,生活就會十分沉重,以致幾乎是不可能的”。
四、普通邏輯學教學案例應貼近學生學習實際,遵循“以提升邏輯素養為主,兼顧提高解題能力為輔”的漸進原則
基于不少應屆大學畢業生選擇報考國家級、省級公務員的事實,同時基于普通邏輯學教學與社會邏輯學考試培訓存在異同的事實,在教學過程中適當融入社會邏輯考試題目作為知識點案例讓學生進行思考、運用,這對夯實學生基礎知識,提高應用能力將起著重要作用。在提升學生邏輯素養、完成教學目標的同時兼顧提高學生的解題技巧,既能讓學生有所學,有所得,有所用,又能讓學生免于額外的培訓,減輕一定的經濟負擔。
CharlesSandersPeirce(1839-1914),其一生曾作為“一個美國人的悲劇”〔1〕,現在已經越來越多地被認為是他那個時代、也是美國至今產生的最有創造性、最具多才多藝的偉大思想家。他廣博的研究涉及非常不同的知識領域:天文學、物理學、度量衡學、測地學、數學、邏輯學、哲學、科學理論和科學史、指號學、語言學、經濟計量學和實驗心理學等等。而且這里的許多領域,Peirce在不同程度上被視為倡導者、先驅甚至是“鼻祖”。Russell早就做出評價:“毫無疑問,他是十九世紀末葉最有創見的偉人之一,當然是美國前所未有的最偉大的思想家。”〔2〕而當代在世哲學家H.Putnam稱他為“所有美國哲學家中高聳的巨人”〔3〕。
雖然Peirce的思想具有極為廣闊的視野,但當今學者所公認、Peirce本人也承認的他的兩個主要研究領域卻是科學和邏輯學??茖W和邏輯學是Peirce畢生付出精力最多的兩個領域,也是他在大學畢業后決定他一生將做什么時曾猶豫不決的兩種選擇。但在其學術興趣上它們是他的孿生子,二者在理論聯系上常常是融為一體,成為Peirce最傾心關注的焦點。而且,作為科學家和邏輯學家的經驗是Peirce整個哲學系統構建的基礎與出發點,是貫穿他一生思想發展變化的重要影響因素。實際上,科學和邏輯學的共同追求正是Peirce為自己所界定的生活目標。把握他的這一顯著特征,我們可考察作為科學家的Peirce與作為邏輯學家的Peirce之間的某些聯系。
1科學家職業、邏輯學家志向
從實際從事職業來看,Peirce是位科學家,包括化學家、大地測量員、物理學家、天文學家、工程師、發明家、實驗心理學家等等;同時這也是他謀生的門路,是他最早獲得學術名聲的領域。
成為一名科學家,Peirce具有非常優越的條件;同時這也是他的親戚朋友尤其是父親所期望的。Peirce出生于具有良好科學氛圍的家庭,特別是其父親BenjaminPeirce是哈佛大學天文學和數學Perkins教授,也是當時美國最有影響的數學家。Peirce從小由其父親教授數學、物理學和天文學等學科;其聰穎智慧深得父親欣賞。而Peirce本人也深受父親影響,尤其是在父親1880年去世之后,他極想遵照父親遺愿而繼承父親的事業,從此專注于科學研究。
在Peirce十幾歲時,他已經在家中建立了私人化學實驗室,并寫出了《化學史》;其叔叔去世后,他又繼承了他叔叔的化學和醫學圖書館。1859年從哈佛大學畢業后,他父親安排他在美國海岸測量局(后來改名為海岸和地質測量局)野地考察隊作為臨時助手學習鍛煉了一年;而同時他私下跟隨哈佛動物學家LouisAgassiz學習分類學方法。1862年進入哈佛的Lawrence科學研究所,并于1863年畢業獲得化學理學士。其間于1861年他再次進入海岸測量局,但這次是作為長期助手;1884年10月至1885年2月主管度量衡辦公室;1867年父親成為海岸地質測量局的第三任主管,Peirce于同年7月1日由助手(Aide)提為副手(Assistant),職位僅次于主管;他的這一職位上一直持續到1891年12月31日,時間達24年半之久。從1872年11月開始,他又負責鐘擺實驗;在1873—1886年間他在歐洲、美國以及其他地方的站點進行鐘擺實驗。晚年(1896年直到1902年)主要為圣勞倫斯能量公司做顧問化學工程師。
同時,Peirce在1867年被安排在氣象臺從事觀測工作,并于1869年被任命為副手。他曾是一次日環食和兩次日全食現象的觀測者,還負責使用氣象臺新獲得的天體光度計。1871年其父親獲得國會授權進行橫跨大陸的地質測量,Peirce由此又成了職業的大地測量員和度量衡學家。
Peirce生前雖只出版過一本科學方面的書(《光測研究》(1878)),為《theNation》雜志撰寫的短評、書評現多收集在由Ketner和Cook編輯出版的《ContributionstotheNation》中;但他在海岸地測局和哈佛氣象臺的諸多貢獻已經為他(也為這兩機構)在很年輕時就贏得了國際(特別是在歐洲)聲譽(Peirce1870年、1875年、1877年、1880年和1883年先后五次接受測量局任務到歐洲考察,同歐洲的許多科學家建立了聯系,并極力主張擴大科學界的國際聯系)。Peirce于1867年成為美國文理學院的常駐會員,1877被選為國家科學院的成員,1880年被選為倫敦數學學會成員,1881年被選進入美國科學進步協會。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現在Peirce已被認為是采用光波長來測定米制長的先驅。
然而,盡管他原本可以很好地專職于科學職業,并有廣闊的前景;并且事實上,他也是由化學進入了各種各樣的科學部門,并投入了極大的興趣和精力,成為美國當時杰出的科學家。但與邏輯學相比,它們只是他生命的第二焦點。
從理想志向來看,Peirce視邏輯學為其天職。早年在父親指導下學習《純粹理性批判》時就認為康德的失敗主要在于其“平庸的邏輯”,要超越康德體系,必須發展一種嶄新的邏輯。他聲稱在12歲時已經除了邏輯別無其他追求;甚至在生活潦倒、疾病纏身的困境中他依然堅持這一工作。他建有自己的私人邏輯史圖書館,他是近代以來少有的精通古代和中世紀邏輯的一位邏輯學家。他自己說,他是自中世紀以來唯一全身心貢獻于邏輯學的人,并聲稱他是終生的邏輯推理學習者。1906年他在美國《WHO’SWHO》中把自己命名為一名邏輯學家,這在當時是絕無僅有的現象。晚年在Milford的Arisbe,他形容自己為田園邏輯學家、邏輯學隱士。與具有美好前程的科學職業相比,Peirce之所以熱中于當時不可能成為謀生手段的邏輯學,更多的是出于對自己既定學術目標的追求:要發展一種有前途的邏輯。他對于邏輯的執著和熱情,使得他在邏輯學上的貢獻并不亞于科學。
年僅二十幾歲時,Peirce就開始在哈佛和Lowell學院作關于邏輯學的演講;從1879年直到1884年,在保持海岸地質測量局職位的同時,他作為JohnsHopkins大學(美國歷史上第一所研究生學院)的兼職邏輯學講師(這是他一生唯一一次獲得的大學職位),并在這期間出版了他第二本書(也是最后一本)《邏輯研究》(1883年,Pei
rce主編)。這本書在當時的美國乃至整個歐洲都有較大影響。在1901年,他為Baldwin的《哲學心理學辭典》撰寫了大部分的邏輯學詞條。
雖然Peirce只有短暫的學院生活來傳播他的邏輯理論,但在他那個時代,Peirce已經是一位國際性人物。在五次訪問歐洲期間,雖然他是作為科學家去考察,但不僅碰到了許多著名科學家,也會見了當時知名的數學家與邏輯學家,包括DeMorgan、McColl、Jevons、Clifford、Spencer等,還與Cantor、Kempe、Jourdain、Victoria夫人等保持著通信關系。1877年英國數學家和哲學家W.K.Clifford評價“CharlesPeirce...是最偉大的在世邏輯學家,是自Aristotle以來已經為這一學科增加實質內容的第二個人,那另一個是GeorgeBoole,《思維規律》的作者?!薄?〕
而在今天,Peirce學者不斷發掘出的Peirce的邏輯尤其是現代邏輯貢獻更是值得重視。一般認為,他早期主要是作為一名布爾主義者(Boolean)從事代數邏輯方面的研究,而晚年他的貢獻主要集中于圖表邏輯方面,主要包括存在圖表系統和價分析法。1870年Peirce的“描述一種關系邏輯記法,源于對Boole邏輯演算的擴充”是現代邏輯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因為它第一次試圖把Boole邏輯代數擴充到關系邏輯,并在歷史上第一次引入(比Frege的Begriffschrift早兩年)多元關系邏輯的句法。在1883年之前他已經發展了量化邏輯的完全的句法,與直到1910年才出現的標準的Russell-Whitehed句法僅僅在特殊符號上有點不同。
在對于數理邏輯貢獻的廣泛性和獨創性方面,Peirce幾乎是無與倫比。與邏輯主義學派的Frege相比,Peirce的特殊貢獻不在定理證明方面上,而更多的是在新穎的邏輯句法系統和基本邏輯概念的精制化發展上。他創造了十多個包括二維句法系統在內的不同邏輯句法系統。把實質條件句算子(在他那里的形式為“—<”)引入了邏輯學,比Shaffer早40年發展了Shaffer豎并僅僅基于這一算子發展了一完全的邏輯系統。還獨立地系統采用了真值表方法和歸謬賦值法,過早地意識到Skolem前束范式的技術。在JohnsHopkins大學教書期間,Peirce開始研究四色圖猜想并發展了邏輯和拓撲學特別是拓撲圖論之間的廣泛聯系。
我們看到,Peirce不僅是有著突出貢獻的科學家,同時也是著名的邏輯學家。然而在二者關系上,首要的一點是:他承認自己熱愛科學,但坦言對于科學的研究只是為了他的邏輯;因為邏輯的研究需要從各種特殊科學(還有數學)的實際推理方法中概括出一般的邏輯推理方法,而決不是僅僅從邏輯書籍或講課中背誦、記憶和解題;多樣化的科學研究正是為了邏輯之全面概括,由它們獲得的材料形成了邏輯學的基礎和工具。實際上,這種前后的“從屬關系”最突出地表現在他晚年常常是以作為科學家的收入來維持從事邏輯學研究的時間。
2邏輯學作為科學
雖然上文表明邏輯學家Peirce與科學家Peirce之間有近乎目的與手段間的主從關系,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簡單,它們還有更為深刻的一層關系,那就是:邏輯學也是科學。很顯然,這是Peirce長期的實驗室經歷已經使得他以科學的方法處理所有問題(他有時的確稱自己為“實驗室哲學家”)包括邏輯學了。
我們首先看,科學在Peirce那里意味著什么?Peirce看到大多數人包括科學界之外的人都習慣于把科學視為特殊種類的(主要是指系統化的)知識,而他更愿意像古希臘人那樣把科學作為認知的方法,但他強調這種方法一定要是科學探究(inquiry)的方法。知識開始于懷疑,為了尋求確定的信念我們必須要解決(settle)懷疑,一般解決懷疑的方法主要有情感方法(求助于自己的感覺傾向)、信忠團體的方法(選擇那些最適合其社會團體的那一信念)和尊重的方法(求助于自己對于某特別個人或機構的尊重之感情)等;但這些方法本質上都是自我中心的非客觀的方法,它們往往只通過懷疑者自己的行為、意愿來選擇信念,缺乏足夠的證據。而真正客觀的方法只有科學探究的方法,在這種方法指引之下,探究者從經驗出發基于科學共同體(community)的合作去尋求真理(TRUTH)或實在(Reality),這也正是科學活動;最終的真理性認識可能并不是由某一實際的探究者所發現,但只要是遵循這種方法、運用先前的結果,最后都必定會一致達到真理的。這正是Peirce在《通俗科學月刊》上發表的兩篇經典性論文《信念的確定》和《如何使我們的觀念清楚明白》中所闡述的實用主義(與后來James版本的實用主義有很大不同)方法相一致的,事實上如Peirce所指出的,實用主義不是什么世界觀,本質上是一種方法,一種科學探究的方法。而與此同時,我們看到,Peirce把邏輯學視為設計研究方法的藝術,是方法之方法,它告訴我們如何進行才能形成一個實驗計劃;邏輯就是對于解決懷疑的客觀方法的研究,是對于達到真理之方式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幫助我們成為“科學人”?,F代科學之優于古代之處也正在于一個好的邏輯,健全的邏輯理論在實踐上能縮短我們獲知真理的等待時間,使得預定結果加速到來。
但是我們發現,他在思想更為成熟的階段是把邏輯學的科學屬性放置于指號學(Semiotics或更多的是Semieotics)的語境中來考察的,雖然這種處理與以上把邏輯學視為科學方法之研究存在著根本上的一致性。
Peirce不止一次指出,在最廣泛的意義上的邏輯學就是指號學或關于指號的理論,僅僅是指號學的另一個名字?!?〕它包括三個部門:批判邏輯學(CriticalLogic),或狹義上的邏輯學,是指號指稱其對象的一般條件的理論,也即我們一般所謂邏輯學;理論語法(SpeculativeGrammar),是指號具有有意義特征的一般條件的學說;理論修辭(SpeculativeRhetoric),又叫方法論(methodeutic),是指號指稱其解釋項的一般條件的學說?!?〕這種劃分可能受中世紀大學三學科:語法、辯證法(或邏輯學)和修辭的課程設置的影響,指號學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對于中世紀后期所理解的邏輯的現代化版本。而我們在此需要強調的是,Peirce把指號學視為經驗科學、觀察科學。推理就是對于指號的操作,觀察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指號學同其它經驗科學的不同在于它們實驗操作對象不一樣,在于其它科學的目的僅僅是發現“實際上是什么”而邏輯科學要探明“必定是什么”。但既然是經驗科學,根據經驗學習的科學人進行邏輯推理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可錯的即準必然的(事實上,任何邏輯必然都只是相對于特定
推理前提而產生必然的特定結論)。
更進一步,Peirce把狹義上的邏輯學(logicexact)分成假設邏輯(abductivelogic)、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三部分。顯然這比傳統邏輯上演繹(必然的)、歸納(可能的)二分的做法多出了內容。Peirce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對于Aristotle三段論基本格研究的結果,他認為Barbara集中表現了演繹推理的本質,而作為特殊的演繹三段論Baroco(把Barbara中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小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和Bocardo(把Barbara中的結論的否定作前提、大前提的否定作結論),如果把它們的結論考慮為或然性的,則分別相應于假設推理(abductivereasoning)和歸納推理。但更重要的是,Peirce在此顯示出了邏輯學與科學的最合理的緊密聯系。在他看來,演繹邏輯也即數學的邏輯,而假設邏輯和歸納邏輯主要就是科學的邏輯。在演繹邏輯已經得到普遍承認的情況下,他終生的愿望就是要把歸納和假設(Abduction)同演繹一起堅固地和永久地確立在邏輯概念之中。在科學探究過程中,假設、演繹和歸納先后組成了三個不同階段的科學方法,它們的共同作用使得科學探究能自我修正。
Peirce把假設放在首位,作為科學探究程序的第一步,目的在于發現和形成假說。假設是為解釋違反規律(或習慣)的意外事實而產生假說的過程,它能產生新信息,Peirce把它視為所有科學研究甚至是所有普通人的活動的中心。但這種假設并沒有提供安全可靠的結論,假說必須要經過檢驗。于是,還需要演繹來解釋(explicate)和演示(demonstrate)假說即得出預言;再后由歸納回歸到經驗,旨在通過觀察被演繹出的結果是否成立來證實或否證那些假說,即決定假說的可信賴度。在這連續的三種推理形式中,假設是從意外事實(surprisingfacts)推到對事實的可能性解釋,演繹是從假說前提推到相應結論,歸納則是從實例到一般化概括。經過這樣的科學探究,我們在科學共同體中將能不斷接近真理。
3邏輯學中的化學概念移植
為更具體地論述Peirce的科學研究與邏輯學研究之間的緊密聯系,我們在此可談到Peirce對科學中的許多概念向邏輯學研究的成功應用,這突出表現在化學上。因為化學是Peirce的大學專業,也是他進入整個經驗科學的入口。
邏輯學作為一門特殊的學科領域,事實上從近代以來,就從數學(包括代數和幾何)理論那里找到了非常有力的發展動力和理論技術。我們在此談到的化學概念應用作為整個自然科學概念推廣中的一例其實也是Peirce為發展邏輯學而提出的。
首先,Peirce晚年極為傾心的存在圖表邏輯構想正是基于化學圖表原理(可能還有拓撲學方法的啟發)。存在圖表是Peirce在其指號學背景下對Euler圖和Venn圖的重大發展,具有極強的表現力。其在自然、直觀、易操作上要遠勝于代數方法(包括標準的Peano-Russell記法),因為我們心靈的思想過程被同構地展現在推理者面前,對于圖表的操作代替了在化學(和物理)實驗中對于實物的操作?;瘜W家把這樣的實驗描述為向自然(Nature)的質疑,而現在邏輯學家對于圖表的實驗就是向所關涉邏輯關系之本性(Nature)的置疑。〔7〕
第二個例子,現代邏輯(可能從《數學原理》開始)中的一對基本概念:命題和命題函項(或有時稱為閉語句和開語句)原本就是來自化學中的“飽和”(Saturation或Gesättigkeit)和“未飽和”概念。Peirce用黑點或短線來代替語句中的“指示代詞”(即邏輯中的自變元),得到形如“——大于——”、“A大于——”這樣的形式,它們分別被稱為關系述位(relativerhema)(區別于像系詞一樣的關系詞項)和非關系述位,也即他那里的謂詞(謂詞是幾元的取決于我們到底如何選擇去分析命題)。他指出,述位不是命題,并坦言“述位在某種程度上與帶有未飽和鍵(unsaturatedbonds)的化學原子或化學基極為相似。”〔8〕然而不無意外,我們發現同時期歐洲大陸的Frege也正在獨立地從化學概念得到邏輯研究的靈感。他把諸如“……的父親”的函項記號稱為“未飽和的”或“不完全的”表達式,以與專有名詞相區別?!?〕超級秘書網
另外一個例子是Peirce提出的價分析(ValencyAnalysis)法。正如名字所顯示出的,它同化學中的化合價概念密切相關,Peirce所使用的詞語Valency直接源于化學中的術語Valence即化合價。價分析是Peirce在圖表化邏輯思想指引下于存在圖表(ExistentialGraphs)之外創設的另一種二維表現法。其中,顯然他是把思想中概念的組合與“化學離子”的組合相比擬,如他采用類似“——”這樣的結構表示帶有“開放端(looseend)”(即黑點后面的橫線)的實體,即謂詞;這就是化學中離子結構的簡單變形。由于它們的開放端導致的“不穩定”(正像離子本身不穩定一樣),開放端之間就可能連接起來形成共同“鍵”(bond)。如“——”同“——”可形成“——”樣式的新結構〔10〕。正是利用這樣的離子組鍵技術,Peirce成功證明了其著名的化歸論題,即對于三元以上關系都可化歸到三元和三元以下的關系,但一元、二元和三元關系卻不能化歸。這一論題是他哲學思想體系中所堅持的三分法原則的邏輯證明。
綜觀Peirce的科學家經歷和邏輯學家志向,Peirce把邏輯學視為對于各種科學推理方法的概括,同時又把邏輯學理論指導、應用于科學研究過程。二者緊密相連,互為作用。而更為突出的,他的邏輯貢獻大都可追溯到其多樣化的科學研究,他的邏輯獨創往往也是其科學研究經驗的啟發性建議。筆者以為,研究Peirce的這些方面,我們至少可得出以下啟示:邏輯學應從數學和科學推理實踐中概括推理的一般本質;邏輯學家應盡可能學習、掌握科學(傳統邏輯就因為沒有這樣做而失敗,科學家非邏輯學家或邏輯學家非科學家都不能勝任于對科學推理的分析工作),因為拓寬自己的科學研究領域必將能加強邏輯學家對于邏輯科學的貢獻能力;同時科學家要想更為一般地把握住推理方法也應了解邏輯學,但是前者在當前學術界值得特別注意。當前處于被冷落地位的邏輯學要想擺脫這種局面,必須加快發展自己;而經驗科學(不再僅僅是數學)必能使得邏輯學發展獲得新的生命力,這已經是被現代邏輯的發展史(特別是初創時期)所證實的。
參考文獻:
〔1〕庫克.現代數學史〔M〕.呼和浩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61.
〔2〕羅素.西方的智慧〔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276.
①法文第二版:“并不是從今天起”。
②法文第二版:“從那時起我就認為”。
而現在,由于我的精神已經從一切干擾中解放了出來①,我又在一種恬靜的隱居生活中得到一個穩定的休息,那么我要認真地、自由地來對我的全部舊見解進行一次總的清算??墒?,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沒有必要去證明這些舊見解都是錯誤的,因為那樣一來,我也許就永遠達不到目的。不過,理性告訴我說,和我認為顯然是錯誤的東西一樣,對于那些不是完全確定無疑的東西也應該不要輕易相信,因此只要我在那些東西里找到哪管是一點點可疑的東西②就足以使我把它們全部都拋棄掉。這樣一來,就不需要我把它們拿來一個個地檢查了,因為那將會是一件沒完沒了的工作??墒?,拆掉基礎就必然引起大廈的其余部分隨之而倒塌,所以我首先將從我的全部舊見解所根據的那些原則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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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而今天對于實行這個計劃是再好不過了,因為我的精神已經從各種各樣的顧慮中擺脫出來,幸而我在情緒上又沒有感到有任何激動?!?/p>
②法文第二版:“假如在每一個東西里邊找到什么懷疑的理由”。
直到現在,凡是我當作最真實、最可靠而接受過來的東西,我都是從感官或通過感官得來的。不過,我有時覺得這些感官是騙人的;為了小心謹慎起見,對于一經騙過我們的東西就決不完全加以信任。
可是,雖然感官有時在不明顯和離得很遠的東西上騙過我們,但是也許有很多別的東西,雖然我們通過感官認識它們,卻沒有理由懷疑它們:比如我在這里,坐在爐火旁邊,穿著室內長袍①,兩只手上拿著這張紙,以及諸如此類的事情。
我怎么能否認這兩只手和這個身體是屬于我的呢,除非也許是我和那些②瘋子相比?那些瘋子的大腦讓膽汁的黑氣擾亂和遮蔽得那么厲害,以致他們盡管很窮卻經常以為自己是國王;盡管是,卻經常以為自己穿紅戴金;或者他們幻想自己是盆子、罐子,或者他們的身子是玻璃的。但是,怎么啦,那是一些瘋子,如果我也和他們相比,那么我的荒誕程度也將不會小于他們了。
雖然如此,我在這里必須考慮到我是人,因而我有睡覺和在夢里出現跟瘋子們醒著的時候所做的一模一樣、有時甚至更加荒唐的事情的習慣。有多少次我夜里夢見我在這個地方,穿著衣服,在爐火旁邊,雖然我是地躺在我的被窩里!我現在確實以為我并不是用睡著的眼睛看這張紙,我搖晃著的這個腦袋也并沒有發昏,我故意地、自覺地伸出這只手,我感覺到了這只手,而出現在夢里的情況好像并不這么清楚,也不這么明白。但是,仔細想想,我就想起來我時常在睡夢中受過這樣的一些假象的欺騙。想到這里,我就明顯地看到沒有什么確定不移的標記,也沒有什么相當可靠的跡象①使人能夠從這上面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清醒和睡夢來,這不禁使我大吃一驚,吃驚到幾乎能夠讓我相信我現在是在睡覺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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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在室內穿的長便服。很多人把robedechambre譯為“睡衣”,錯了;因為歐洲十七世紀還沒有睡衣,歐洲人那時習慣于了衣服睡覺,所以笛卡爾,在下一段里說:“地躺在我的被窩里”。
②法文第二版是:“某些”。
③“也沒有什么相當可靠的跡象”,法文第二版缺。
那么讓我們現在就假定我們是睡著了,假定所有這些個別情況,比如我們睜開眼睛,我們搖晃腦袋,我們伸手,等等,都不過是一些虛幻的假象;讓我們就設想我們的手以及整個身體也許都不是像我們看到的這樣。盡管如此,至少必須承認出現在我們的夢里的那些東西就像圖書一樣,它們只有摹仿某種真實的東西才能做成,因此,至少那些一般的東西,比如眼睛、腦袋、手,以及身體的其余部分①并不是想象出來的東西,而是真的②、存在的東西。因為,老實說,當畫家們用最大的技巧,奇形怪狀地畫出人魚和人羊的時候,他們也究竟不能給它們加上完全新奇的形狀和性質,他們不過是把不同動物的肢體摻雜拼湊起來;或者就算他們的想像力達到了相當荒誕的程度,足以捏造出來什么新奇的東西,新奇到使我們連類似的東西都沒有看見過,從而他們的作品給我們表現出一種純粹出于虛構和絕對不真實的東西來,不過至少構成這種東西的顏色總應該是真實的吧--------
①“的其余部分”,法文第二版缺。
②法文第二版:“實在的”。
同樣道理,就算這些一般的東西,例如眼睛①、腦袋、手、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都是幻想出來的,可是總得承認有②更簡單、更一般的東西是真實的、存在的,由于這些東西的摻雜,不多不少正像某些真實的顏色摻雜起來一樣,就形成了存在于我們思維中的東西的一切形象,不管這些東西是真的、實在的也罷,還是虛構的、奇形怪狀的也罷。一般的物體性質和它的廣延,以及具有廣延性東西的形狀、量或大小和數目都屬于這一類東西;還有這些東西所處的地點,所占的時間,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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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是:“例如身子、眼睛……”。
②法文第二版:“至少還有其他”。
這就是為什么我們從以上所說的這些將做出這樣的結論也許是不會錯的:物理學、天文學、醫學、以及研究各種復合事物的其他一切科學都是可疑的、靠不住的;而算學、幾何學,以及類似這樣性質的其他科學,由于他們所對待的都不過是一些非常簡單、非常一般的東西,不大考慮這些東西是否存在于自然界中,因而卻都含有某種確定無疑的東西。因為,不管我醒著還是睡著,二和三加在一起總是形成五的數目,正方形總不會有四個以上的邊;像這樣明顯的一些真理,看來不會讓人懷疑有什么錯誤或者不可靠的可能。
雖然如此,自從很久以來我心里就有某一種想法:有一個上帝,他是全能的,就是由他把我像我現在這個樣子創造和產生出來的??墒牵l能向我保證這個上帝①沒有這樣做過,即本來就沒有地,沒有天,沒有帶有廣延性的物體,沒有形狀,沒有大小,沒有地點,而我卻偏偏具有這一切東西的感覺,并且所有這些都無非是像我所看見的那個樣子存在著的?還有,和我有時斷定別的人們甚至在他們以為知道得最準確的事情上弄錯一樣,也可能是上帝有意讓我②每次在二加三上,或者在數一個正方形的邊上,或者在判斷什么更容易的東西(如果人們可以想出來比這更容易的東西的話)上弄錯。但是也許上帝并沒有故意讓我弄出這樣的差錯,因為他被人說成是至善的。盡管如此,如果說把我做成這樣,讓我總是弄錯,這是和他的善良性相抵觸的話,那么容許我有時弄錯好像也是和他的善良性絕對③相反的,因而我不能懷疑他會容許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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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可是我怎么知道是否他……”。
②法文第二版:“我怎么知道上帝是否讓我也在……”。
③“絕對”,法文第二版缺。
這里也許有人寧愿否認一個如此強大的上帝的存在而不去相信其他一切事物都是不可靠的。不過我們目前還不要去反對他們,還要站在他們的方面去假定在這里所說的凡是關于一個上帝的話都是無稽之談。盡管如此,無論他們把我所具有的狀況和存在做怎樣的假定,他們把這歸之于某種命運或宿命也罷,或者歸之于偶然也罷,或者把這當作事物的一種連續和結合也罷,既然①失誤和弄錯是一種不完滿,那么肯定的是②,他們給我的來源所指定的作者越是無能,我就越可能是不完滿以致我總是弄錯。對于這樣的一些理由,我當然無可答辯;但是我不得不承認,凡是我早先信以為真的見解,沒有一個是我現在③不能懷疑的,這決不是由于考慮不周或輕率的原故,而是由于強有力的、經過深思熟慮的理由。
因此,假如我想要在科學上找到什么經久不變的④、確然可信的東西的話,我今后就必須對這些思想不去下判斷,跟我對一眼就看出是錯誤的東西一樣,不對它們加以更多的信任⑤。但是,僅僅做了這些注意還不夠,我還必須當心把這些注意記??;因為這些舊的、平常的見解經常回到我的思維中來,它們跟我相處的長時期的親熟習慣給了它們權利,讓它們不由我的意愿而占據了我的心,差不多成了支配我的信念的主人。只要我把它們按照它們的實際情況那樣來加以考慮,即像我剛才指出的那樣,它們在某種方式上是可疑的,然而卻是十分可能的,因而人們有更多的理由去相信它們而不去否認它們,那么我就永遠不能把承認和信任它們的習慣破除。
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想,如果我反過來千方百計地來騙我自己,假裝所有這些見解都是錯誤的,幻想出來的,直到在把我的這些成見反復加以衡量之后,使它們不致讓我的主意偏向這一邊或那一邊,使我的判斷今后不致為壞習慣所左右,不致舍棄可以導向認識真理的正路反而誤入歧途,那我就做得更加慎重了。⑥因為我確實相信在這條路上既不能有危險,也不能有錯誤,確實相信我今天不能容許我有太多的不信任,因為現在的問題還不在于行動,而僅僅在于沉思和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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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法文第二版:在“既然”之前,還有“或者最后用其他的什么方式也罷”。
②“肯定的是”法文第二版缺。
③“現在”在法文第二版里是“有點”。
④“經久不變的”在法文第二版里是“可靠的”。
⑤“我今后……信任”在法文第二版里是:“今后我就應該和對顯然是錯誤的東西一樣,不輕易下判斷”。
⑥法文第二版是:“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想假如我故意采取一種敵對的情緒,我自己騙我自己,假如我一時假裝所有這些見解完全都是錯誤的、幻想出來的,直到終于把我的舊的和新的成見……那么就做得很好了”。
因此我要假定有某一個妖怪,而不是一個真正的上帝(他是至上的真理源泉),這個妖怪的狡詐和欺騙手段不亞于他本領的強大,他用盡了他的機智來騙我①。我要認為天、空氣、地、顏色、形狀、聲音以及我們所看到的一切外界事物都不過是他用來騙取我輕信的一些假象和騙局②。我要把我自己看成是本來就沒有手,沒有眼睛,沒有肉,沒有血,什么感官都沒有,而卻錯誤地相信我有這些東西。我要堅決地保持這種想法;如果用這個辦法我還認識不了什么真理,那么至少我有能力不去下判斷。就是因為這個原故,我要小心從事,不去相信任何錯誤的東西,并且使我在精神上做好準備去對付這個大騙子的一切狡詐手段,讓他永遠沒有可能強加給我任何東西,不管他多么強大,多么狡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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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清法律邏輯學和普通邏輯學的關系
作為區分法律邏輯學和普通邏輯學的關系的方法,首先搞清楚普通邏輯學和法律邏輯學的整體和個體的關系,然后再加以區別,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
1.1.1抽象和具體的關系顯然普通邏輯學屬于邏輯學中較抽象的問題,而法律邏輯學則屬于抽象中的具體個例。
1.1.2理論和應用的關系普通邏輯學屬于理論邏輯范疇,更多的是進行形式和方法的理論研究;法律邏輯學則更傾向于邏輯學在實際中的應用,而應用的正是普通邏輯學中的理論結合法學理論。
1.1.3廣泛和個體的關系在普通邏輯學中并不涉及固定的應用領域里的個性化問題;法律邏輯學則必須應用到法律領域內的各種具體化的思維方式和思維方法。所以在講授法律邏輯學的過程中既要講授普通邏輯學的思維方法,又要講授法學中對普通邏輯學的應用。在概念的講述上既要講述法律術語的主觀規定與客觀現實的矛盾,也要講法律的穩定與靈活的統一,而判斷的真假特征與判斷的斷定上更要明確法律條文的意義,同樣的推理要注重法律辯證推理和形式推理的統一。
1.2解決法律邏輯學和法理學的關系
在這方面對于法理學、法律方法論和法哲學等學科的理論成果要經過辯證判斷之后吸收,再避免出現照搬其成果的情況。法律邏輯學必須堅持在法律邏輯研究基礎之上的法律思維方法和法律思維形式。在進行法律辯證推理的講解時不能完全不顧形式而只考慮內容,這都是一些普通綜合性高校在法律邏輯學課堂上容易出現的錯誤。總之,這二者的關系不能是脫離開來的兩個孤立部分,而應該是互相結合融為一體的兩個相輔相成的關系。所以,采用這種邏輯統一的方式實現法律邏輯學術語的規范化是法律邏輯學教學改革內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1.3重視“法律”在法律邏輯學中的特色
目前大部分法律邏輯學課程中所講述的都是普通邏輯學在法律工作中的應用問題,采用的方法大多是“案例分析+普通邏輯學原理”,這在整個法律邏輯學中是屬于個體與整體的關系,目前的方法必須采用,但是僅采用目前的辦法還遠遠不夠。法律邏輯學的內容應該包括應用邏輯學和特殊邏輯問題在法律實踐中的應用,這些情況中不僅有法律適用過程中存在的邏輯問題,還有法律邏輯規范中自身存在的邏輯問題??傊诮虒W過程中,應該多采用法律實踐的研究形式提高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明確法律邏輯學中法律的重要性。
1.4重視法律推理的地位
既然是法律邏輯學就應該凸顯法律推理的重要性,以法律推理為主要依據。根據邏輯學界的通用說法就是邏輯學就是推理學。尤其是法律邏輯學,更應該在重視法律的基礎之上重視邏輯推理。事實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執法過程中廣泛使用的法律思維方式,尤其是在法律事實明確、而法律動機不明的情況下,通過法律推理對案件進行分析和偵查的過程,對案件的認定存在必然關系。在具體講授過程中,特別應該強調以下幾點:
1.4.1法律推理的定義和特點只有弄清法律推理的定義和特點才能明確使用的適用范圍。
1.4.2法律推理的種類通過對種類的詳細描述,才能讓學生了解在具體情況中應該采用何種方法和手段進行有效的推理。
1.4.3法律推理的要求對事實的可信性進行分析之后采用正當的形式和合法的手段進行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必須遵照的要求,以維護法律的公正性。
1.4.4法律推理的作用法律推理的使用可以彌補法律的漏洞,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可以找到正確的方向,從而實現司法公正。
1.5理論與實際相結合
目前國內的學術氛圍就是重理論而輕實際,這在學術探討中無可厚非,但是大部分學校培養的人才是要到社會中去實踐自己的理論,而不是去研究機構進行更深層次的研究的。這就造成大部分剛剛步入社會的學生空有一身理論而無法進行實踐操作。所以在教學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理論和實踐的結合,這正是出于法律邏輯學的特點———經驗性學科而得出的結論。經驗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會更勝于理論。
2法律邏輯學的應用(密室逃脫策劃方案)
2.1活動主題
本次活動的主題就是通過實踐教學提升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
2.2活動目的
“普通邏輯學”是一門關于思維的基本形式、思維方法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為提高學生思維的準確性和敏捷性,它注重培養學生準確判斷、精確推理的能力,因我院是培養執法工作者的搖籃,執法工作者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素質,而且邏輯學來源于實踐,最終也要回到實踐中去,因此未來的執法工作者學習邏輯,更應該結合實際思考和體會。根據我院學生所學專業需要,培養學生邏輯推理實踐應用的能力是有必要的,特在2012級本科大隊開設“普通邏輯學”的實踐活動,在學習理論知識概念、判斷和推理的基礎上,合理運用理論知識聯系實際,最大程度地鍛煉參加者的觀察能力、邏輯推理能力、抽象思維能力,以及團隊協作能力。
2.3活動過程
2.3.1準備工作人員準備:活動參與人員從2012級本科大隊7個開設普通邏輯學科目的班級中選出20名學員分兩次參加此項活動?;顒拥攸c準備:新疆警察學院北校區1號教學樓二樓全部行政班級教室(202~208)。(注:活動當天需學生處領導配合安排各區隊教室)活動器具準備:根據設計關卡,列出項目活動器具清單,上交至基礎部綜合教研室教師處審核,統一配備。(注:因活動設計需要向警體訓練部借用手銬)
2.3.2正式活動部分參加人員先聚集在一號教學樓階梯101教室統一進行對本次活動的全面介紹和規則的學習,再隨機分組,由每組負責學生分別帶到202-209教室統一開始第一關:心有靈“析”、心心相印?;顒又?,所有參與學生必須在學習理論知識的基礎上聯系實踐,緊密配合,能夠在規定時間內,人人參與其中通過團隊合作尋找線索,推理、聯想、破解謎題獲取最終密碼,才能全部成功逃脫。隨后由第一名逃脫的小組再進入終極關卡:越獄終極大Boss。最后評出逃脫最快、使用提示最少的小組為冠軍進行獎勵。此次活動,教師只是指導,學生自主設計密室關卡,不僅學生參與積極性很高而且還專門單設一間供邀請嘉賓闖關,讓我部全體教師與學生同時參與活動,真實切身體會其中的奧秘。
2.4活動總結
通過這種多樣的實踐教學活動,最大程度地鍛煉參加者的觀察能力、邏輯推理能力、抽象思維能力,以及團隊協作能力。無論是推出了成功經驗還是發現了存在的不足,都會對學院的本科實踐教學模式產生積極的影響,這類實踐教學活動可長期堅持下去,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
“先天”與“必然”分離的正規實例,是“先天偶然真理”和“后天必然真理”。前一種例子其實是克里普克在概念發生了混淆;后一種例子又包括兩類,都是由于克里普克沒有認識到“先天”與“必然”的深層意義造成的。這里我們先著手解決克里普克的“先天偶然真理”的例子,我們將證明兩個結論:
并不存在“后天”認識“巴黎米尺是一米長”這個真理的可能性;
“巴黎米尺是一米長”也不可能是偶然真理。
1.“巴黎米尺在時間t0是一米長”是米的定義,從定義就能知道它為真??死锲湛藫苏f它是先天真理,說明他是根據命題為真是否依賴于經驗判斷一個真命題是不是先天真理的,里面存在經驗概念是不用考慮的。
對于“巴黎米尺是一米”這個先天真理,是否存在后天地認識它的可能?這種可能如果存在,只能指“巴黎米尺是一米長”是靠經驗認識的(而不能指其中出現的概念如“巴黎米尺”、“一米”是經驗概念),這又只能指通過測量巴黎米尺而知道它是一米----否則就不是后天地認識這個真理了。在這里存在著極大的矛盾:第一,巴黎米尺是米的標準,別的尺子怎會比它更準確呢?第二,在一米還沒有規定出是多長之前,即使測量巴黎米尺,也無法將所測結果與“一米”搭上關系,“一米”的概念還沒有著落,何以談什么“巴黎米尺是一米”?第三,不管第二點,就算測量出巴黎米尺是一米,由于任何測量都是有誤差的,即使測量出巴黎米尺恰好是一米,也不表明巴黎米尺是精確的一米。這就如同一個壞人竭力吹捧某個人好,結果卻適得其反,讓人們認為這個人與他是一丘之貉,肯定不好一樣。如此認定它是一米,它之為一米又有什么必然性可言呢?
因此,后天認識巴黎米尺是一米,絕對是不可能的事情。對于“巴黎米尺是一米長”,2.克里普克所謂“巴黎米尺是一米長”是偶然真理,意指如果定義巴黎米尺時的溫度如果高一點,巴黎米尺就會長一點,因而巴黎米尺的長度也就不再是“一米”了,所以,“巴黎米尺是一米長”是偶然真理。我們必須用“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否需要經驗這一標準、也只能從這個標準來看是否真的如此。
在“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是一米”這個定義中,有實質意義的只是“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因為“一米”是靠它來定義的。但是,嚴格講來,“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并不是確定的一個值,因為正如克里普克所說,如果溫度和壓力等條件變化了,“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也會改變。然而,在定義“一米”的時候,卻需要一個確定的長度,這里的溫度、壓力等當然是一定的。所以,“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不能準確地、充分地描述“一米”的定義,需要補充原來有、但是可能沒有記錄下來的確定條件,定義是依賴于它們的。
如果在定義一米的時候溫度、壓力等不同于實際上所是的那樣,“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不同于它實際定義時所是的那么長,那么按照這個新的長度定義出來的“一米”也將不同于以前的“一米”,此“一米”非彼“一米”。偶然者不過是“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而不是“巴黎米尺在t0時的長度是一米”這個定義關系??死锲湛嗽谶@個問題上的所有論證都是錯誤的、混亂的。詳細的分析早已有過54。知識(先天的與后天的)與經驗的一般關系
證明了“先天偶然真理”是概念混淆的結果之后,剩下要考慮的就是有沒有可能后天地認識先天真理,或者說“后天必然真理”到底有沒有可能。前面分析和批判克里普克形形的錯誤時,所有的不徹底或懸而未決之處都著落在這個問題上。這里有最深層次的問題,它們與經驗論、理性主義等傳統哲學有內在相承的關系,只是在常識的層次顯不出來??死锲湛说腻e誤只有在這個層次才能看清。
由于克里普克的結論是否定康德的,我們在研究“先天”與“必然”的關系時,不能從康德思想的內部、從康德的理論前提來推演“先天”與“必然”的關系----那一定會得到“先天的就是必然的”。為了一般地判斷“先天”與“必然”這兩個概念是否有一致的關系,我們顯然需要某種獨立于康德哲學前提的東西,必須有比康德哲學更有一般性、不依賴于康德哲學前提的原則。它們必須從已有的“先天”、“必然”等概念(及相關聯的概念如“經驗”)的內在規定中去尋找。為此目的我們需要探討這些概念的意義。
“經驗”的意思及其與人類認識能力的關系
在研究克里普克對“先天”的理解時,我們斷定任何一個真理總是被人類認識了的,即總是被某些特殊的人類成員(某些“特殊個人”)認識了的,把“特殊個人”確定為人類認識能力的代表。如果從命題的角度看“特殊個人”與“人類認識能力”的關系,就十分清楚了:由特殊個人所代表著的一般意識,表現于對認識的表述即命題不依賴于特殊個人,命題的內容是客觀的、不因人而異,都是“看見一個人站在門口”、“1+1=2”等等。由于“先天”、“必然”等概念的應用對象是命題,我們自然需要在命題的層面考慮認識者,因而這不是什么額外的條件。但此處強調這一點,將為我們確定所涉及的“經驗”、“先天”等概念的精確意思提供根本的指導。
對經驗總有兩種互相糾纏不清的理解,即認為經驗是主觀的,經驗的對象是客觀的,有時人們在前一意義上,有時在后一意義上使用“經驗”這個概念,存在一定的混亂。但在這里,由于我們是對命題講它是后天的或先天的,無論命題中概念之間的關系是經驗性的還是先天性的,首先可以確定下來的是,這里所說的“經驗”指的是有客觀性、可被概念表述的客觀的經驗內容,只有如此所講的才是命題中概念間的關系的性質。即使對于主觀經驗與客觀經驗內容的關系上存在著難解之處55,這難點也在于解釋主觀經驗與客觀經驗的關系,而不在于此。弗雷格在講意義與指稱的區分時,要求我們區分開客觀的東西與主觀的東西,心理的東西與邏輯的東西,其意也正在于說,我們在語言的層面(“意義”的層面)所講的東西是客觀的(“意義”是客觀的),而不能是主觀的、心理的東西56。這當然是正確的,因為它不過是對我們所使用的“經驗”等語詞意思的認定,沒有附加任何額外的東西。
在“經驗”的這種意義上,經驗與經驗知識并不是外在的兩樣東西,說經驗的內容是“一個人站在門口”,與說“一個人站在門口”是經驗真理或者“一個人站在門口”的事實存在著,完全是一回事,所以康德才說“經驗就是經驗的知識”。后天真理為真需要它所斷言的事實存在,乃是個邏輯上的要求,二者絕對是內在一致的。
對于“一個人站在門口”,無論你是隔著窗戶看,用望遠鏡看的,還是站在那個人面前看的等等,看到的都是“一個人站在門口”?!澳恪?、“看”不過是經驗成份的標志,對于所看到的客觀對象來說,不構成有特殊意義的東西。無論在哪里特殊地看到“一個人站在門口”,這種特殊性都不指“特殊個人”對于知識有什么特殊性、主觀性,而指場景的特殊性:別的人在那樣的條件下看到的也是一樣的。
下面的情況也不能否定這種本質性的關系、但揭示了這種關系的本質特征:某人A斷定“一個人站在門口”,B看了一下,發現果然如此,于是命題為真即被斷定。在這里,表面上存在著命題與經驗判據的分離,即A的經驗判斷與B的經驗判據的分離----因為A先作了判斷,而B的經驗判據是后取得的,然而,我們必須注意,B對自己的經驗發現的表達也是“一個人站在門口”----他發現“果然如此”,“如此”指的就是“一個人站在門口”。當然,由于B的經驗與A的經驗認識不在同一時間發生,存在下面可能的情況:即使B沒有看見任何人站在門口,也不能否定A的經驗判斷一定錯了,有可能當時有個人站在門口,后來他走開了;反之,即使B看見有人站在門口,也不一定證明A的斷言,因為也許在A下斷言時尚無人在那里,只是在B去看的時候才有了人。但是,這絲毫不否認一個經驗命題為真,就等于相應的經驗事實存在。不過,這引出了經驗的時間性與所形成的經驗命題在某種意義上的超時間性的矛盾:經驗在時間中的統一性是怎么建立起來的?為什么不同時間的經驗都可以用同一個命題“一個人站在門口”表達?
有的時候,描述經驗的命題被賦予“當時”這個詞,比如我們有時說“當時我緊緊地握著拳頭”,說的是“當時”我怎么樣,似乎保留了“當時”的特殊性。然而,這只是表面現象,“我緊緊地握著拳頭”這個命題不是只在“當時”才有意義,它在另外的時候也有意義,我在另外的時候同樣也可以緊緊地握著拳頭,甚至“我就像那回一樣緊緊地握著拳頭”?!拔摇?、“拳頭”等等不是在那個唯一的、一去不復返的“當時”才有意義的概念,此后就再不可重復了。在其他時間這些概念一樣可與那時發生的事情聯系起來,與后來發生的事情聯系起來。換句話說,“當時”這個詞完全可以從“當時我緊緊地握著拳頭”中抽出而不影響抽出后的命題有意義。也只有在此基礎上,加上一個“當時”才使得所形成的命題是對當時的一個認識。
這個問題涉及了認識的本質。在常識中,某人告訴我們“一個人站在門口”,我們往往就說自己知道了那個后天真理。如此簡單的理解使經驗與命題的邏輯關系被掩蓋住了,無法把“真正認識”從“未認識”中(像鸚鵡那樣“聽”了那個人的話)區分出來,容易在暗中把“不認識”的情形劃歸到“后天地認識”中去,混淆真理與經驗的本質關系。別人告訴我們“一個人站在門口”,有可能是真話,也有可能不是真的,只有確實有一個人站在門口,那才是真的。這是邏輯關系,與我們是否相信別人哪怕是最誠信之人的話不同。“一個人站在門口”為真,依賴于“一個人站在門口”這個經驗事實,這是邏輯關系;而僅僅“相信”別人的話、相信一個命題為真,只涉及心理性的東西,不能揭示認識的本質?!跋嘈拧痹谶壿嬌喜荒鼙WC所相信的東西是有的,所謂一個人可信、不說謊、說實話、也沒弄錯,在邏輯上就等于他說的事情都是實有的、存在的。對于人類認識能力而言的“真正認識了”,就是要拋卻一切關于認識的紛雜表象而達到認識的本質要求,不讓表面上是偶然的、因人而異、因事而異的東西,如聽了別人的話就認為算是知道了一個命題為真,掩蓋住有本質重要性的東西。
經驗的時間性與認識的無時間性的矛盾
1.經驗的發生是有時間性的,而表達它們的概念和命題不是只存在于經驗發生的某個特定的時間內,隨經驗之結束而消失得無影無蹤----若是那樣,任何概念都不能存在,語言和知識相應也都是不可能的。甚至,因為經驗轉瞬即逝,一切都是無法把握的變化之流,永遠也抓不住,連“現在”都根本是不可能的了。所以,我們有一個根本的、但也很簡單的原則:
經驗的發生是有時間性的,經驗的知識(更不用說先天知識)則超越了這種時間性。
最為重要的是,這個原則只不過陳述了“經驗”、“知識”的通常含義,這些含義不僅康德和克里普克,任何一個人也都會承認。即使不承認康德的前提(特別是自在之物),也根本不可能懷疑它。只要“先天”與“經驗”、“必然”的聯系僅僅利用那個簡單的原則即可以得到,那么我們就是比康德更為一般地證明了“先天”與“必然”的關系。
有時間性的經驗如何能被無時間性的概念、命題表達出來,決不像常識所不加思索地以為的那樣簡單----常識既認為經驗有時間性,又認為經驗表達于命題乃是天經地義的,從未意識到居然會存在如此根本之矛盾。英國經驗論者從洛克到貝克萊,在唯心和唯物兩個方向上對于經驗都有很多思考。貝克萊對于經驗的時間性與經驗對象的存在性有極好的研究,“存在就是被感知”就是貝克萊抓住人們把感覺(有時間性)當作外物存在(不僅僅在感覺時存在)的證明的觀點窮追不舍而導出的荒謬結論。在不感覺以及不同時感覺一個對象時,對象的統一性始終保持著(體現為語言表達的無時間性),這個在經驗論那里不斷爭論的矛盾,至康德才算是有了大體上自圓其說的理論??档抡f“經驗就是經驗的知識”57,所重者與弗雷格其實一樣,都是可言表的經驗的內容必須有不因人而異的普遍性或客觀性。但康德兼顧了主觀經驗,認為主觀經驗對客觀經驗內容有構成上的作用,但僅有它們又是達不到客觀經驗的,必須有主體的綜合作用參與。這是解釋概念層次的經驗何以可能,當然不否認經驗指概念層次的經驗內容這一前提。問題最終將落到“同一個經驗”上面。
經驗總是在時間中發生的,即便是同一個經驗也可分出先后,在前的經驗與在后的經驗如何是同一的?此同一指什么?這里的問題當然不是問“為什么一個經驗的前后都是同一的”,如問為什么前后所看到的一直是“一個人站在門口”?----如果這樣問,回答顯然是“因為它們是同一個經驗,不過發生有先后而已”,已經承認了不同時間的經驗的同一,已失去了發問的必要。我們想知道的是在前的經驗(既然它不斷地消逝著)與在后的經驗為什么是同一個經驗,為什么都是“一個人站在門口”等等,問的是何以能用“一個人站在門口”等統一在前的經驗與在后的經驗,因此“一個人站在門口”是統一后的結果,在統一之前還不能說它們都是“一個人站在門口”。所以,上面的問題實質上問的是:既然經驗的發生是有時間性的,而經驗內容則在某種意義上肯定是保留下來了,任何一個可用命題表述的經驗是如何可能的?
如果我們想要對問題作出沒有歧義的理解,上面的簡單說明還不夠,還需要強調,問題對于任何一個經驗都是存在著的,不僅僅是對特殊的“一個人站在門口”而言的。若對于任一經驗考慮“在前的經驗”與“在后的經驗”的統一性,而且允許單獨地考慮每一經驗(正如人們在事實上不加思索地已經或正在做的那樣),那么所涉及的“在前的經驗”與“在后的經驗”必須不能被任何概念表述,因為一旦表述了,就已經表明它“是什么經驗”,經驗的統一性已經實現。實際上,對于任何一個被稱為“在前的經驗”或“在后的經驗”的東西,只要對它還能分出“先后”,那么它也有“在前的經驗”與“在后的經驗”的統一問題。如此下去我們大概就十分接近于贊同康德對瞬時經驗的理解了:“前”、“后”這些時間概念只有到了瞬時時刻的地步,才是絕對達到了終點----瞬時常常被理解成時間的“單位”,“瞬時”在自身之內沒有“在前”與“在后”而是絕對單一的時刻。所以,要對每一個經驗考慮其在時間中的統一性,似乎只能從瞬時經驗來開始了。瞬時經驗只能是雜亂無章的,川流不息,旋生旋滅,天然符合不可言表的要求且也算是處于時間之流中。而且,主觀性在尚無規定的瞬時經驗這里完全無足輕重,成為接受感性刺激的一種一般能力的體現,主觀與客觀統一亦預伏于此了。
由瞬時經驗又可帶出更多的東西??档聦λ矔r經驗采取了外物刺激-經驗的看法,瞬時經驗不可知,作為刺激源的外物也不可知,故為自在之物。但從瞬時經驗又必須達到可知的、可言表的經驗,這是我們在命題的水平上考慮“經驗”和知識(理所當然應如此考慮)所必然要求的,因而這個綜合的過程需要不由經驗而來的(先天的)綜合能力??档聦⒋四芰毞譃楦行院椭詢蓚€方面,從接受刺激到綜合感覺材料,需要最低限度的主體,它是一般的感覺能力和知性能力,說的天然是人類認識能力。康德用時空規定感性,根據判斷或命題(綜合的結果)的一般形式、利用亞里士多德的邏輯研究成果反溯出知性范疇,也是順理成章的??梢姡档轮赃x擇自在之物、瞬時經驗等東西,是由于他一般地思考了經驗及其與知識的關系,認為得到了更為根本的東西。當然,這么一來也把本來是最根本的原則給掩蓋了,就像房屋的地基在房屋蓋好后被掩蓋了一樣。
這些草草的敘述不是要為康德哲學辯護,而是想揭示康德思想所體現的深刻道理。并在隨后總結出更一般的、不必由康德的理論構造來解釋、反而會被這些構造掩蓋住的根本原則----“先天”與“必然”這兩個概念的內在一致性是從這些原則那里得到的必然結論。
2.經驗與認識之謎集中在“過去了的經驗如何再現”上,只有能夠再現過去的經驗,才能談得上與后面的經驗有關,是同一個經驗,綜合才有可能。而再現如果能夠實現,那又要求我們已經知道“什么”再現了----否則何以稱之為“再現”?如果這里所要再現的東西尚無規定(如有規定則綜合已經實現),如康德之瞬時經驗,再現就不是通常所說的“原形再現”,如攝影、繪畫等意義上的再現,那種意義上的“原形”已經確定,已經可用命題描述,不可能是這里尚待再現并建立時間中的統一性的東西58。這似乎很矛盾,要再現就得要求經驗之統一的其他條件的整體,不能有“純粹的”再現??档略谒矔r經驗基礎上考慮的綜合的環節----比如經驗的再現首先要求把握住當時的經驗;再現是對被把握住的經驗的再現;而把握意味著把握住一個對象,必須在時間中形成有了統一性的對象,需要用概念來統一,于是必定是不可分割的。但是,不可分割的東西又被拆為幾個環節,要自圓其說總是捉襟見襯;而且所有這些環節都沒有經驗意義,不能反映現實的綜合過程。
今天我們可以對康德的諸多做法作事后諸葛亮式的評述,認為其中一些是應當、至少是可以放棄的,它們不是必然要有的。比如自在之物及瞬時經驗的設定??v然如此,它們卻不能簡單地從康德哲學中割舍掉,它們不是獨立的設置而是由一些根本性的思想聯合產生出來的。其中之一便是:任一知識都是(被感覺牽動)的認識的結果,由此,經驗的時間性與認識結果的無時間性的矛盾便產生了,因而才需要一種先天的東西(不是經驗而是使經驗得以可能的先天的條件)來化解這個矛盾。
我們可以找出很多不贊同康德做法的理由,即使康德的具體的理論解釋被認為是錯誤的而予以拋棄,康德思想的根本道理必須保留,如時間中的經驗需要綜合以形成無時間性的命題(知識),綜合又需要先在于被綜合的經驗的條件等。這就一般地決定了,經驗不可能實體性地構成認識,經驗認識在時間中有普遍性與經驗發生有時間性決不可等量齊觀。
當然,我們所肯定的充其量只是,每個經驗的統一性需要此經驗之外、因此至少對于這個經驗來說是先在59的條件。我們沒有肯定下面兩件事:一是對于具體經驗來說的先在的條件是什么;其次是存在著對于一切經驗來說都是先天的條件。證明對“每一經驗”都存在先于之的條件,不等于確定出它們是什么,也不等于證明對于“所有經驗”都存在普遍適用的先天條件;所以,也不等于支持了康德對先天條件的理解即先天的感性形式和知性形式----康德是一般地、在抽象的層次考慮所有經驗的,而我們還遠未進到這一層次,不管這樣的進展是好的還是不好的。上面的結論未越雷池一步,完全局限于可推論的范圍之內。
我對布洛赫的關注最初是在1985年剛到聯邦德國之后,首先因為是幾位學哲學的德國同行用布洛赫的名字和著作將我問倒,然后是因為一位學教育學的鄰居將一套《希望原理》半賣半送給我。一年后回國探親,在系資料室發現了此書的北圖影印本,方知國內哲學界已有人對其注意。但看一看國內對西方的種種介紹,竟找不到布洛赫的大名。這一狀況也許與英美哲學界對布洛赫的態度有或多或少的聯系。我讀到過兩本國內出版的關于西方的介紹,一部是英國人麥克萊爾寫的《馬克思以后的》(東方版,1986年),另一部是加拿大人阿格爾寫的《西方馬克思概論》(中國人大版,1991年)。這兩部著作都將布洛赫放在一邊,置而不論。
布洛赫于1885年8月7日出生在德國路德維希港的一個猶太人家庭。他在大學學的是哲學和物理學。畢業后作為自由作家生活在慕尼黑、伯爾尼和柏林。1933年納粹上臺。布洛赫作為猶太學者開始流亡生涯。他先到瑞士,然后一路輾轉,從維也納、巴黎到布拉格,最后于1938年流亡到美國。1949年布洛赫與一批流亡的哲學家一起又回到歐洲。他有意識地選擇了當時的民主德國作為落腳點,接受了萊比錫大學哲學正教授的聘書,在那里工作直至1957年。在此期間,東德政府的政治和政策使他感到失望,思想上和政治上的沖突不斷產生。于是,在1961年東德政府筑建柏林墻之前,他又“流亡”到了聯邦德國。在圖賓根大學哲學系的首次講座中他帶著切身感受聲言:“希望會變成失望嗎?當然會!而且會變成那樣深痛的失望!”這個真理對于布洛赫在西德所度過的余生也是有效的。直到1977年8月4日布洛赫逝世之前,他也不曾認為在西德的生活可以算得上稱心如意。
《希望原理》寫于布洛赫在美國流亡期間,從1938年到1947年整整用了10年時間。他在這部著作中所提出的中心命題可以概括為:對更好的生活的向往是人類歷史發展的首要驅動力。因此,人類所具有的最重要的人類學核心特征就在于希望。只要人還活著,他也就在希望著。希望是哲學的根本問題。布洛赫的這個中心命題得到了各方面的論證:從繪畫、雕塑、建筑、音樂、詩歌,到童話、電影、旅游、時裝、櫥窗陳列、舞蹈;從宗教、神話、文學,到節日、假期、集市……通過對這些豐富多彩的人類現象的研究,布洛赫證明,這些現象都是人類希望在社會與政治關系中的各種表達形式??梢哉f,人類的每一種希望都代表著世界和社會發展的具體趨向。而希望一般則構成人類歷史發展的不變本質?!霸跒跬邪畹姆较蛏纤砺冻鰜淼母鞣N面孔在每個時代都是不一樣的……相反,烏托邦的整個方向則始終是相近的,并且在這個方向中所隱含的目標也始終是相同的:這似乎是在歷史中唯一不變的東西?!倍霸跉v史的動力結構中的最終基因”在布洛赫看來則是“由經濟利益所構成的”。換言之,人類最根本的希望是與物質欲望密切相關的。
這里可以看出,馬克思的主張是在經過一定的修正之后才被布洛赫所接受。除此之外,從某種意義上完全可以說,布洛赫的哲學也是一門博大的哲學人類學學說。所以,人們今天將《希望原理》稱之為“人類希望的大百科全書”,布洛赫的哲學思想也因此書而獲得“希望哲學”的稱號
希望總是對一種尚未實現、尚未成為現實的東西的期待。布洛赫認為,只要烏托邦還是一種尚未的存在(Noch-nicht-Sein),那么希望就是人類的本質。從嚴格的意義上說,真正的人類歷史應當開始于烏托邦與存在完全同一之時。當烏托邦不再是虛無時,真正的人類歷史也就開始了。有人也將這種“真正的人”等同于尼采所說的“超人”’。由此可見,在布洛赫那里,真正的人類精神的建立最終是以人類希望的極大滿足為前提的,而希望的滿足又與物質利益的滿足緊密聯系在一起。
時隔二十年,《希望原理》找到了真正的對手。這對手就是漢斯約納斯撰寫的《責任原理》。從這部書的書名便可以看出,《責任原理》是針對《希望原理》而做的一個倫理學原則上的變革嘗試。
約納斯出生于1903年5月10日。與布洛赫一樣,約納斯也具有猶太人的血統。他的家鄉是德國中部的一個小城明興—格拉德巴赫。他14歲時正身處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中期。有一次,他的老師在上課前十分自豪地報告說,一艘英國運兵船被德國潛艇擊沉,他希望英國人死得越多越好,這時,十四歲的約納斯反駁道,人不可以做這樣的期望,這是“非人性的”??梢钥闯觯敃r就反對在政治上劃分朋友—敵人這種思維方式,而實際上這就是他以后發表的最重要著作、兩卷本的《責任原理》所要陳述的基本思想之一。
自1921年夏開始,約納斯在弗萊堡大學作為胡塞爾和海德格爾的學生學習哲學。1922年,海德格爾去馬堡大學任教。兩年后,約納斯也到馬堡去聽海德格爾的課。1928年,約納斯以《靈知與后古代精神》為題在海德格爾和神學家R·布爾特曼那里通過博士論文答辯。這篇論文分兩部分在1934年和1954年發表,布爾特曼為這部著作作序并給予此書以高度的評價。但約納斯在1934年第一部發表時已經流亡英國,而后又轉到巴勒斯坦。據約納斯自己說,在修改他的博士論文時,他已經意識到,一個有尊嚴的猶太人此時不應生活在德國??梢钥闯?,約納斯的政治意識是相當敏銳的。在這方面,約納斯與布洛赫的經歷有許多相同之處。在巴勒斯坦住了幾年之后,約納斯于1938年應聘去耶路撒冷的希伯萊大學任教。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后,他作為同盟國的宣傳員在1940年至1945年期間加入到英國軍隊中。戰后,他又在反阿拉伯的自衛隊中擔任兩年以色列軍官。這些看來與哲學反思大相徑庭的生活經歷卻使約納斯獲得了一個新的思維方向:當他在戰爭期間隨時面臨危險的時候,他感到海德格爾的意識哲學十分抽象和遠離世界。于是他為自己提出一個目標:建立一門“有機體的哲學”或“哲學的生物學”,這門學說要填補在對物理狀況的自然科學描述和哲學反思之間的空白。他認為,從這里出發可以找到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中介,由此而避免我們的“理性文化”分裂的危險。他的這一思想在當時無疑已經走在了時代的前面:關于人類理性文化分裂成“兩種文化”的問題,在1959年才由英國的查理士·斯諾提出后才引起學術界廣泛的討論,這比約納斯在這方面的意圖實際上要晚了10多年。
1948年,約納斯受他一位朋友的推薦來到加拿大的一所大學任教,這時他已45歲了。在加拿大的幾所大學陸續地教了一段時間的書后,他于1955年來到美國,在紐約的“新社會研究院”任職。這所研究院是由一批具有自由派政治傾向的知識分子在1919年創建的,在這里安置了許多流亡的科學家和藝術家。與流亡美國的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的看法相反,他認為北美的大學教育制度對精神科學的發展有較大的促進作用。這也許是他在戰后沒有象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那樣回到歐洲,而是留在了美國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其思想發展來看,約納斯的《責任原理》反映了他始終堅持的一個信念:倫理學不應只探討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且也應同時討論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因此,他的這部著作是對倫理學理論傳統的一個變革,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對倫理學領域中一塊“無人區”的開拓。
我們只要稍稍回顧一下本世紀的思想史便可以看到:實際上,施本格勒早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便以《西方的沒落》為題對科學技術的無限制發展做了批判。他認為,在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過程中,科學技術的“文明”無非只是一種對“舒適生活”的理解。而“文化”已經逐漸降低為“文明”并因此而開始走向“沒落”。“文明”一詞自斯本格勒始而帶有了貶義的色彩。此后,胡塞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前夕曾嚴肅地警告人們注意“歐洲人和歐洲科學的危機”(1935年)。海德格爾也試圖解答“技術問題”(1954年),哈貝馬斯和盧曼則要人們在“社會理論還是社會技術論”(1971年)之間做出選擇……。我們還可以列舉出一大批這樣的命題??梢哉f,人類近代史上的每一次生存危機、每一次利益壓迫總會導致人們對科學技術的絕對有用性的反思。
康德定義“先天知識”為絕對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定義“純粹先天知識”為無經驗的東西相混的先天知識,顯然包含著這樣的區分:獨立于一切經驗與無經驗的東西相混是不同的,前一個概念的外延比后一個的要大,一切先天判斷都適用,而后者則僅僅是純粹先天判斷才適用。先天判斷不管其中的概念是不是經驗的,只管概念間的關系是不是經驗的;而純粹先天判斷還必須滿足其中不出現經驗概念的要求。可是,孤立地從字面上理解,“絕對獨立于經驗”完全可以被理解成“無任何的經驗混入”----混入經驗的東西,還怎么能說是“絕對獨立于經驗”呢?這說明,“獨立于一切經驗”這個表述大有講究,只能從命題中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否經驗性的來看。
如果“獨立于一切經驗”具有最廣義的內涵,意思是指與經驗沒有任何意義上的瓜葛,那么一個“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至少要滿足以下條件:
認識的內容不是經驗的;認識也不能與經驗有任何間接的關系。
這一要求暗含著,這種認識之獲得不需要認識過程。這樣的認識如果有的話,當然只可能是天賦知識了。但天賦知識之不可能有,已經是定論了。因為任何知識的發生都在經驗中或現實中,沒有任何知識的發生不在經驗中。康德也認為任何知識都始于經驗,但這卻不能否定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即先天知識的可能性42。所以,
“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知識”即先天知識,如果存在,就一定要與經驗有關而又不至于是后天知識。
“先天知識”都是如此,“后天知識”更不用說。
在康德那里,就連純粹概念都與經驗有關系。純粹概念是康德所謂的先天形式或范疇,它們被康德認為是使經驗得以可能的東西。我們可以質疑是否存在純粹概念,但是即使這樣的概念存在,康德論證過它們也具有先驗的觀念性,沒有獨立的實在性。它們的作用只能限于對經驗進行“綜合”??档码m然說它們必須“先于經驗”而存在,但同時明確地指出“先于”是指邏輯關系,不是指實際發生的順序43。范疇“先于”經驗不過是指,范疇是使經驗得以可能的先天形式,沒有這樣的形式,經驗就不可能。所以,范疇與經驗也不是獨立的東西。不能只從字面上理解康德的話,必須從知識之為真性與經驗的關系來看它是否是先天知識。按照這個標準,那么我們需要關心的只是命題中的概念之間的關系是否經驗性質的,如此即可區分是否先天知識,任何其余的東西都是無關的。分析命題肯定是先天的,不過這是平凡的;重要的是分析命題之外的先天知識,即既是綜合的(不是分析的)、又是先天的命題(有必然性)是怎么回事,如果有這樣的知識,它們能夠怎樣被認識等等。
當然,這里不在康德的體系之內討論這些問題,不從康德的理論前提演繹“先天”與“必然”的關系,而是要考慮它們本來應該具有什么樣的關系。這樣做的可能性在于,康德的哲學不是定義“先天綜合知識”、“經驗”等等概念,而是解釋它們何以可能的,當然承認這些概念的既然存在。因此,獨立于康德的哲學而考慮它們(康德在沒有完成自己的哲學時所做的實際上就是這種性質的事情),既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
克里普克“獨立于一切經驗”:真理之為真性-命題之真偽性
克里普克在《命名與必然性》中關于“先天”、“必然”的各種敘述非常隨意和雜亂,不經意間流露出克里普克在思想上存在混亂,有必要仔細研究它們44。特別是,康德認為先天知識都是與經驗有關的,因而像克里普克的說法如“在經驗的基礎上認識”等等,到底是不是“后天地認識”,看來都是必須深入分析的。
根據“先天真理”的定義:“已知其真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以及克里普克對“必然真理”的說明,必然真理之為真一定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因為根據定義它不可能不為真,要是其為真依賴于經驗,那么只要經驗不出現,它就不為真,不可能是必然真理。所以,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這樣,先天真理如果也是必然真理,“其真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真理”等于“不可能不真的真理”,“先天真理”和“必然真理”就完全一樣了。二者不同的唯一可能是:先天真理比必然真理的內涵廣、外延大,包括一些不是必然真理的先天真理(因為“必然真理”不可能比“先天真理”內涵廣、外延大)。而這要求“其真獨立于一切經驗的真理”可以不是“不可能不真的真理”,因而對于“必然真理”而言的“不可能不真”中的“可能”,比“一切經驗”的范圍還要大。
根據克里普克在附錄中的說明45,有的必然真理不能被先天地認識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由于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有的先天真理不能夠被先天地認識,應該也是順理成章的了。然而,由于克里普克承認先天真理是能被先天地認識的真理,這就有矛盾了,不過我們不用現在就急著討論這個矛盾是不是真的存在。不管怎么樣,由于必然真理一定是先天真理(其真獨立于一切經驗),而且后面指出,克里普克不必要求可以后天地認識一切必然真理,而只要求能夠后天地認識某些必然真理,就算是證明了自己的結論,我們可以推出,他認為后天地認識先天真理是可能的。如果否定了這種可能,那么他的結論就一定是錯誤的。
克里普克稱哲學家們常常談論有關真理的種種范疇(variouscategoriesoftruth),它們被稱為“先天的”、“必然的”、“分析的”等。在提及康德在“先天的”和“分析的”之間作過區分、這個區分人們可能已經作出之后,克里普克評論道,在當代的討論中,很少有人對陳述之為先天的概念(conceptsofstatementsbeingapriori)與陳述之為必然的概念(theirbeingnecessary)作出區別46。
在所引用的這些話中,克里普克先講了“先天的”、“必然的”是關于真理(truth)的范疇,這當然是說,這些概念是對真理而言的(真理就是真命題);隨后,他又講到陳述(statements)是先天的或必然的,這里的“陳述”雖然沒有被明確地說成是真陳述,但它們在其語境中很明顯應是真陳述。根據這些論述,
克里普克的“先天”、“必然”,是對于真陳述而言的。
克里普克把康德以來人們對“先天”的特征的刻劃總結為:先天真理就是能夠被獨立于任何經驗而被認識的真理。為了避免把“能被先天地認識”理解成“只能被先天地認識”----這大概是很容易被混為一談的,克里普克認為我們應該這樣講“先天”:一個特殊的人是否可以先天地知道某事(knowssomethingapriori)或者在先天證據的基礎上(onthebasisofapriorievidence)相信它為真(believesittrue)?顯然,克里普克把“先天地知道某事”與“在先天證據的基礎上相信某事為真”這兩種表述當成等同的。在第一種表述中,克里普克簡單地說“先天地知道某事(something)”,而在后一種表述中則說“相信它為真(ittrue)”?!爸馈迸c“相信”是可以互換使用的,因此“知道某事”與“相信它為真”應該也是可以互換的,都是“知道它為真”之意。“先天”成了副詞,講認識陳述為真的方式。
在解釋“必然性”的時候,克里普克說:“我們問某件事是否可能是真的,或者可能是假的。當然,如果它是假的,它顯然不是必然為真(necessarilytrue)。如果它是真的,它還可能不真嗎?在這個方面,世界與它現在所是的這樣不同,是可能的嗎?如果答案是‘不可能’,那么關于世界的這個事實就是必然的。如果答案是‘可能’,那么關于世界的這個事實就是偶然的”。47克里普克在這里所說的第一個“某事(something)”應該是陳述(statement)而不是真理,因為他說了“如果它是假的……,它顯然不是必然為真”,指出它可能是假的。所以
克里普克的“必然”是對一般陳述、而不僅僅是對真陳述而言的。
他只對“如果陳述為假”的情況作了這樣的結論:這時這個陳述就不是必然為真的;不過,他在稍后作出過不同于此處的結論。
克里普克在講述了哥德巴赫猜想講的是任何一個比2大的偶數一定能寫成兩個素數之和之后,斷言我們如果采取古典的數學觀點,認為任一數學命題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則此猜想如果是真的,那么依據假設它也是必然的;如果它是假的,依據假設它也是必然為假的48??死锲湛藫苏f,哥德巴赫猜想不可能偶然地為真或為假,無論它具有什么真值(truth-value),此真值都是必然屬于它的。在這里,
克里普克的“必然”,是對一般陳述講的:哥德巴赫猜想這個數學命題如果為真,它為真就是必然的;如果為假,它為假就是必然的。
在這兒克里普克提出,
一個命題如果為假,它之為假也可以是必然的----而不僅僅是它如果為假則不可能必然為真。
克里普克剛才只說一個命題為假、則它就不是必然為真,并沒有提出它是不是必然為假的問題,沒有把命題的為假性與“必然”聯系起來。這兩種說法好像沒有太大的區別,但實際上后一種說法比前一種說法有實質性的進步。
其實,克里普克所講的“先天”、“必然”,是對命題的真值的性質講的,講的是“如果命題為真。而若是已經對命題的為真性定義了“先天”、“必然”,那么它們同時也對命題的為假性定義了;而且,其為真性、為假性是否先天、必然,乃是有一致性的。
首先,在一個命題為假時,其為假的性質(是否必然,是否先天)可以從它的否命題那里得到平等的考慮:
它的否命題的為真性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這個命題的為假性也是獨立于一切經驗的;它的否命題為真能被“先天地認識”=它為假能被“先天地認識”。
其次可以證明,
一個命題如果為真其真就是必然的,與如果它為假其假也是必然的,是完全等價的。
如果只是前者成立而后者并不成立,即它如果為假其為假不是必然的,那么根據定義,必定存在某些經驗條件使此命題不為假(即為真),而在不同于這些條件的其他條件下它便是為假的(不為真)。但這么一來,它為真同樣也不可能是必然的了。因此,命題的為真為假性是否先天的或必然的,乃是完全統一的,不可能一為先天的一為后天的。因而,命題為真為假的先天或后天性質,表明了命題本身的根本性質。我們可以用“先天命題”這個概念突出這件克里普克其實早已利用了的事情:
如果一個命題的為真為假性能被先天地認識,它就是先天命題。至于在事實上其真假是否被認識了,那完全無關是無關于此的。
克里普克與康德其實都是對一般命題說“先天”與“必然”的。一個命題的真假可以或只能被先天地(后天地)認識,即一個命題是個先天命題,與它的真假已經被先天(后天地)地認識,不是一回事。認識命題如果為真(假),其真可以或不以獨立于經驗決定出來,不等于已經認識到它為真(假)49。在未判斷出一個命題的真偽之前,我們可以、而且必須知道這個命題的真假(一般可以認為二者必有一真)是否需要后天證據才能判斷出來----只有如此方能知道在什么情況下它為真或為假,才能知道我們假設“如果它為真”是什么意思,這是根據命題中概念之間關系的性質得知的。比如,“一個人站在門口”無論如何都是后天命題,至于它是不是后天真理,則是另一回事,總須由經驗去決定;哥德巴赫猜想是不是真的,我們現在不知道,數學家們正致力于解決這一難題。但無論此猜想為真為假,都是必然的(這是克里普克的結論),需要依靠數學證明知道----這在克里普克那里屬于先天地認識的方式。(我們證明了在克里普克后天地認識先天真理的反例中,也有這么一個數學證明存在,反駁或至少動搖了克里普克的觀點。)
有的命題為假是可以先天地判斷出來的,不是先天真理,然而本身又具有不依賴于經驗而為假的性質,是先天假命題,如1+1=3。但復雜一些的先天命題是否為真就不容易判斷了,如哥德巴赫猜想。先天命題與先天真理的關系是:先天命題不一定是先天真理;先天命題的否命題也是先天命題,二者中為真者才是先天真理。
克里普克不自覺地利用了上述區分,但沒有真正領會其實質意義。在他那里“不是必然為真”可以與“必然為真”相對,而“必然為真”既可以與“偶然為真”相對,也可以與“必然為假”(乃至“偶然為假”)相對,這種混亂導致了克里普克認為“先天”與“必然”可以分離。
克里普克“先天”與“必然”的分離
對于哥德巴赫猜想,克里普克說,這個問題(thequestion)可以被證明是任何一種情況(即哥德巴赫猜想既有可能是對的,也有可能是錯的),在沒有數學證明決定這個問題(thisquestion)的時候,關于這個問題(thisquestion)在任一方向上都沒有人有任何先天的知識。我們不知道哥德巴赫猜想是真還是假,所以現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先天的事情(anythingaprioriaboutit)50。
克里普克三次使用了“這個問題”(thequestion,thisquestion)。從上下文容易確定,“這個問題”指“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whetherGoldbach’sconjectureistrueorfalse)??死锲湛恕八袁F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先天的事情(anythingaprioriaboutit)”則有些不確定?!八彪m然指“這個問題”即“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whetherGoldbach’sconjectureistrueorfalse)”,克里普克的結論等于:“所以現在我們不知道關于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的任何先天的事情”,可是“關于它”(aboutit)卻是個模糊字眼,如果指“哥德巴赫猜想到底為真還是為假”,那么關于“哥德巴赫猜想到底為真還是為假”的先天的證據,我們當然是沒有的,是不知道的??墒窃谕瑯拥囊饬x上,我們也不知道任何關于“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的“后天的”事情!----我們甚至連關于它的“后天的事情”可能是什么樣的都不知道。克里普克的結論“所以現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先天的事情(anythingaprioriaboutit)”,其實應該刪除“先天的”一詞,成為“所以現在我們當然不知道任何關于它的事情(anythingaboutit)”----而這實則不過是“我們不知道哥德巴赫猜想是真還是假”,與前提是一樣的。如果“關于它……的事情”指有關哥德巴赫猜想為真為假方面的事情,如指“如果哥德巴赫猜想為真、其為真是必然的”,那么克里普克甚至是錯誤的----我們當然知道關于哥德巴赫猜想的這些先天的事情,我們先天地認識到了這些事情51。
稍后克里普克講道,雖然有人說,只要“每個偶數可以寫成兩個素數之和”(這是哥德巴赫猜想)是真的,則它就是必然的,但我們并不能由此推出,任何人對此(it)知道任何先天的事情。他議論道,對于他來說,如果沒有更多的哲學論證,連有人能夠(could)知道關于它(it)的任何先天的事情這個結論,甚至都不能得出52。
在這種說法中,克里普克同樣使用了“關于它”的這個詞,“連有人能夠(could)知道關于它(aboutit)的任何先天的事情這個結論,甚至都不能得出”中的“關于它”(aboutit),也不可能是指諸如“如果它為真,則為真就是必然的”等,這是我們先天地認識了的;所以還是指哥德巴赫猜想到底為真還是為假這件事。對此我們事實上確實還不知道,無論是先天地還是后天地知道----而不僅僅是沒有先天地知道,好像我們后天地知道似的。
由此可見,克里普克借哥德巴赫猜想所下“先天”、“必然”可以分離的結論,即雖然哥德巴赫猜想無論為真為假,都是必然的,但我們并沒有先天地認識到它為真或為假,所以“先天”與“必然”是分離的,完全是錯誤的。在古典數學觀之下53,所謂必然者,是指哥德巴赫猜想是先天命題(即不管它為真為假,都是必然那樣的),這恰是我們先天地認識了的(這并不要求哥德巴赫猜想為真)。至于克里普克所謂我們尚未“先天地認識哥德巴赫猜想為真或為假”,確實不假,但是正如剛才所說,我們也沒有后天地認識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而是無所認識。這個例子有違于他討論認識方式的出發點,由于沒有認識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談不上事實上怎么認識它。
然而,從“能被先天地認識”而不是事實上是否被先天地認識了的角度考慮,我們毋寧會得到這樣的結論:哥德巴赫猜想為真還是為假只可能被先天地認識(只有數學證明才能決定這里的事情,這在克里普克那兒屬于先天認識的方式),“先天”與“必然”不能分離。
克里普克有時講先天真理或后天真理,有時則講陳述如哥德巴赫猜想,而大多數時候所說的陳述又是真命題,容易使他不自覺地把所討論的陳述當成真陳述,把認識其真值的性質當成認識其真值是什么。他隨意地用諸如“某事”(something)、“任何事情”(anything)、“關于它”(aboutit)等日常語詞表述哲學思想,這些語詞的模糊性反映了他在思想上、概念上是不明晰的。
回想本文腳注4所引克里普克對“先天”與“必然”的思辯,“一個命題是先天的,……,是在一切可能世界都真的”,我們必須分清那里所說的“命題”是指真命題,還是指一般命題,決不能混淆。如果指后者,結論就是不對的;如果指前者,結論就是當然的。
克里普克的“分離”非康德意義
一、恢復和加強邏輯教學是搞好中學語文教學的需要、深化中學語文教改的需要
近幾年,筆者在教《常見文言虛詞的用法》時,有意識地改變了過去那種按教材順序講解、訓練的通常做法,運用了分類、比較、假設、分析、歸納等邏輯方法,引導學生對有可比性的文言虛詞,特別是容易混淆的文言虛詞,如“之”與“其”、“而”與“則”等等,在詞性、作用、含義、句中位置等方面進行比較,具體感受在文句中把它們互換位置而產生的不同效果,分析歸納,找同中之異,求異中之同,列出條目,形成規律性的認識。學生普遍反映,這樣做,理解得深,記憶得牢,運用得活。另外,我還把這種方法運用到文言文實詞的教學,詞法句法的教學,標點、翻譯的教學,整體閱讀的教學和古代文學、文化常識的教學等等方面。在中學語文其它內容的教學中我也作過多次嘗試,都收到了比較理想的效果,證明了有意識的運用邏輯方法優于常規做法。
在多年的教學中,我體會到,中學語文的基本內容與邏輯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人們常說,中學語文的基本內容是“字詞句篇”、“語修邏文”、“聽說讀寫”。其實,聽、說、讀、寫是中學語文教學的基本形式和基本手段,而字、詞、句、篇、語、修、邏、文才是基本內容。詞語、句子、句群、段落、篇章本身就是概念、判斷、推理。它們之間,是表與里、形式與內容的關系,是一個事物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語法是規范遣詞造句的尺度,修辭是把話說得好的手段,而邏輯則是各種文字符號和語言現象的實際內容,是各種語法規則和修辭手法得以成立的內在依據。邏輯的東西,只有用邏輯的方法去學習,才能快速理解、掌握,快速形成能力。各種語文基礎知識的掌握和運用,各種語文能力的培養和形成,都不能離開邏輯。譬如現代文閱讀吧,捕捉和提取明顯信息,領悟和明確隱含信息,離不開概念、判斷、推理。段落層次的劃分,段意層次以及整篇文章中心的準確把握,離不開分析歸納、比較假設、判斷推理。目前,中學生的現代文閱讀是個薄弱環節,歷年高考中得分率最低,與社會的發展很不適應。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大多數學生缺乏最起碼的邏輯常識,思維不上路子,不合最基本的邏輯規則?,F代文閱讀,所需要具備的最根本能力是理解能力。理解就是思維。正確的理解,要求思維主體對思維客體進行思維的過程、方法、角度符合思維的規律和規則。學生如果沒有掌握必要的邏輯常識,沒有經過比較嚴格的邏輯訓練,就很難有較強的理解能力,也就很難有比較高的現代文的閱讀能力。目前改進現代文閱讀教學的一個根本措施就是恢復和加強邏輯教學,加強學生閱讀現代文的邏輯思維訓練,使學生養成正確地運用邏輯常識和邏輯方法閱讀現代文的良好習慣。作文教學更是如此。記敘文與形象思維,議論文與邏輯思維,審題立意與概念判斷、分析綜合、假設比較,論據論證與判斷推理、歸納演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謀篇布局層次結構與種種推理和邏輯方法,它們之間的關系都十分密切。十幾年來,中學作文教學的改革歷程,也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前一時期,不少人很重視寫作常識和技能的分項訓練,把項目分得很細。現在,中學語文教學界的不少有識之士則越來越重視作文教學中學生的思維訓練。為什么呢?因為老師們逐漸認識到,只有這樣做,才算抓住了問題的關鍵。文章寫得好不好,最根本的,不是取決于作者記住了多少名詞概念,而是取決于作者對事物事理的認識是否深刻、全面、清晰。認識深刻了,才會立意新穎,表述準確,給人以教益;認識全面了,才能表述準確辯證,避免犯片面性絕對化的錯誤;認識清晰了,才會文脈貫通,條分縷析,章法精巧,并有較強的文勢。認識能力的提高只能來自于嚴格的思維訓練,而嚴格的思維訓練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使學生的思維變成符合邏輯的思維,變成符合思維的規律、規則的思維,正確運用邏輯方法的思維。只有這種邏輯思維訓練搞好了,我們的中學作文教學才有希望再上新檔次。
由此看來,提高中學語文教學效率、深化中學語文教改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恢復和加強邏輯教學,使學生熟悉邏輯常識,運用邏輯常識,學會邏輯思維。這樣做,看似旁逸斜出,增加了課業負擔,實際正好相反,定會使學生學到并運用科學的學習方法,減輕負擔,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恢復和加強邏輯教學是搞好中學各科教學的需要、深化中學各科教改的需要
政治經濟、道德法律、歷史地理、外國語言,都不能離開普通邏輯和辯證邏輯;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不能離開普通邏輯和數理邏輯,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這些學科或者是基本內容本身就是一些邏輯常識,或者其框架結構靠邏輯常識和邏輯方法來構建,或者它們與邏輯學有著其它形式的這樣或那樣的緊密聯系。因此,在這些學科的教學中,就應該自覺地運用邏輯常識和方法,進行反復的邏輯訓練。這樣,才能切實提高教學效率,提高教學質量。否則,就會使各科本來很嚴密的知識體系變得支離破碎,人為地增加教學難度,降低教學效率和教學質量。
現在,很多教師比較重視教法改革和學法指導,并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教法改革和學法指導的實質是什么?說到底,它是對古今中外教學理論和實踐的揚棄,在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對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具體運用邏輯常識和邏輯方法的由不夠自覺到比較自覺、由不夠熟練到比較熟練的不斷優化。堅持這樣做,各科教學的指導思想和具體方法具體過程就會越來越科學,越來越符合學生認識事物、接受新知、不斷豐富和完善自我的規律。社會的發展對中學各科教學的要求越來越高。為了不斷優化教學效果,教師在教學實踐中不僅需要積累感性認識,也要形成理性認識,并不斷深化,形成系統,不斷豐富、發展教學理論,甚至創建更加科學的新教學理論,作為教學實踐的指導。為此,就必須反復運用邏輯,進行邏輯思維??傊?,教法學法的汰劣擇優,教學方案教學理論的棄舊更新,都不能離開邏輯。
在中學多科教學教改中運用邏輯常識和邏輯方法的重要意義不僅僅局限于這些學科的教學本身,還會對其它知識的學習乃至各種領域的活動發生影響,形成“場效應”,養成邏輯思維的習慣,以后再遇到比較困難的問題,就容易沖破不科學的思維習慣,比較自覺地運用邏輯常識和邏輯方法進行邏輯思維,形成科學的思維定勢正效應的良性循環,培養不斷改進方法,探求獲取新知“捷徑”的心理機制。這樣,中學的各科教學才能適應時代賦予我們的培養跨世紀一代新人的需要。
近年來,很多教師比較重視控制論,系統論,信息論的學習和運用,這確實是好的。這里,需要指出的是,這些理論本身及其運用的過程,都不能不借助于邏輯。否則,也就沒有這些理論,更談不上什么運用了。還有很多教師向心理學求助,這確實也是好的??墒?,略作分析,便可知道,心理學主要是解決教學動機問題,啟動教學主體的內部心理機制,特別是學生學習動機問題,而內部心理機制的啟動,還必須借助于邏輯。
三、恢復和加強邏輯教學是深化中學教育改革的需要、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需要
怎樣不斷深化中學教育改革,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首要的,應明確中學教育改革的基本內容。大體來說,主要有兩條:一是刪去那些脫離實際的陳腐無用的教育內容,增加一些聯系實際的有時代氣息的有用的教育內容,例如,增加一些適合中學生接受水平的社科理論和科技新成果;二是不斷學習、運用、揚棄古今中外教育理論,改進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率,切實提高教育水平。為什么說某些內容是脫離實際的、陳腐無用的而另一些內容是聯系實際的、有時代氣息的有用的?為什么對它們采取截然相反的兩種態度?這個分析、歸納、綜合、判斷、推理、決策的過程就是運用邏輯常識和邏輯方法進行邏輯思維的過程。古今中外教育理論的不斷學習、運用、揚棄,教育方法的不斷改進,實質上就是教育主體對自己在教育活動中的思維角度、思維方法以及思維結果等方面所作的不斷調整、不斷更新和不斷優化,使自己在對教育中的許多問題進行思維的時候,能夠更正確、更嫻熟、更靈活、更有成效地運用邏輯常識和邏輯方法進行邏輯思維。
其實,就是不斷深化中學教育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決定了中學急需恢復和加強邏輯教學。教育必須堅持三個“面向”,培養德、智、體、美、勞五育發展的社會主義勞動者,這早已成為整個教育界的共識。中學教育改革的指歸只能是這一點。教育要對學生開發智力、培養能力,不能離開邏輯,已無需贅言,就德育來說,先進思想的教育、優良傳統的發揚、優秀品質的培養、美好情操的陶冶等等,也都不能離開邏輯。如果離開了概念、判斷、推理,也就無從分辨真、善、美和假、惡、丑。要想優化德育工作,就必須運用正確的理論、先進的思想、崇高的精神教育學生,通過具體活動來訓練學生的思維,規范學生的思維,使學生趨優向善,學真學美。其它的,體育,勞動技術教育,不論是目標的確定、內容的選擇、活動的實施,還是效果的檢測、工作的改進,也都需要高質量的邏輯思維,一刻也不能離開邏輯。我們不能一方面要求學生思維正確、科學、敏捷、創新,一方面卻又把學生與專講思維及其規律的邏輯隔絕起來。
總之,只有恢復和加強邏輯教育,把邏輯常識的教學和運用滲透到各項活動的各個環節、方方面面,不但使教師有邏輯頭腦,而且使學生也訓練出邏輯頭腦,我們的中學教育才能上一個大臺階,適應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一新時期的需要,我們的中學教育及其它各項事業也才能躋身于世界先進行列,領世界先進水平。
四、恢復和加強中學邏輯教學的幾點設想
1.提高認識,認清意義,確認位置。邏輯是各科的基礎,是搞好各科教學的重要工具。邏輯教學的質量關系著整個中學教育的質量。邏輯課是基礎課、工具課,它的實用價值是高的。那種認為邏輯教學在中學可有可無的想法是不足取的,有害的。不能設想只把它列入高校的教學內容?,F在高校開設邏輯課的的專業是有限的,況且,我國大多數人進入高校學習的愿望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還不能得到滿足。隨著中學教育的發展,絕大多數人進入中學學習則即將變成現實。應該克服淺見,糾正偏見,剔除宿垢,充分認識恢復和加強中學邏輯教學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巨大作用。邏輯不應受冷遇,也不應只把它鎖在書齋里,而應該把它滲透到中學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中去,成為廣大中學生乃至大多數國民探求新知提高學習和勞動效率的工具。多類中等學校和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把這一工作看作加強學生素質教育乃至提高整個中華民族素質的有力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