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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學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3-03-16 15: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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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學論文

篇(1)

(一)農村公共服務的單中心供給

公共服務自身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決定了基層政府在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中的重要主體地位。計劃經濟時期,我國長期實行政府單中心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即政府是唯一的供給主體,負責農村范圍內所有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的公共服務的生產和提供。在這種模式下,基層政府與市場、社會之間是一種壟斷關系,基層政府對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主要表現為對生產的壟斷、對銷售的壟斷以及一定程度上對價格的壟斷,這是由相關行業和事務的特性導致的。例如,環境衛生、體育設施等行業的非盈利性將私人企業拒之門外,致使這些服務只能由政府提供。從長遠利益出發,政府單一供給模式不僅不能適應公眾需求的變化,而且導致供給效率低下。首先,村民的需求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村民自身文化素質的函數,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繁榮和村民精神世界的不斷豐富,公眾對公共服務供給的數量、內容、結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農村,供給主體不重視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相關的服務設施不健全,難以滿足村民對其量的需求。同時,農村的全面發展也催生出了許多新的公共服務內容,例如村組安全、生產互助等。在需求結構方面,村民越來越表現出強烈的發展型需求,當溫飽問題基本得以解決之后,大家更希望能在農業信息、農業技術、基礎設施等方面得到更多援助。其次,基層政府對農村公共服務的壟斷供給向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的高效配置發起挑戰。造成供給低效率的原因有很多,其一,公平優先是政府對公共資源進行計劃內統一分配的主要原則,其二,政府的成本效益觀念不強,其三,政府內部存在一定程度的權力腐敗行為,第四,政府缺乏先進生產技術和生產線的支撐。總之,在村民需求與供給效率面前,基層政府這一唯一的供給主體已顯得力不從心。

(二)農村公共服務的多元合作供給

實際上,必須實現農村公共服務由政府單一供給向多元主體協同供給的轉變,只有各種有利于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的社會力量都參與進來,才能滿足村民不斷豐富、變化的需求,才能提高供給效率。總體來說,多元主體協同供給就是打破原有的基層政府壟斷供給的格局,改變供給主體單一、服務內容單一、生產方式單一、銷售渠道單一、決策機制單一的局面,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優勢,發揚農村社會組織的公益精神,發揮農村自治組織和村民自身的積極作用,讓政府、市場、社會在協同供給網絡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進而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實現農村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這種多主體的供給方式,符合多元治理的理念,即在社會信任和互助合作的基礎上,通過營造社會網絡和運營社會資本,使得政府與公民、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能實現良好的合作,從而促進我國社會資本存量提升,最終促成善治的過程。市場經營主體的豐富以及社會組織的發展使得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由政府壟斷向多元主體協同供給的轉變成為可能,這種轉變同時也體現為各供給主體間關系的轉變,即從壟斷關系轉變為協同合作關系。協同合作關系可以理解為一種公私伙伴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合作就是企業、社會賢達和地方政府官員為改善狀況而進行的一種正式合作。在協同合作關系中,各主體相互信任、相互作用、相互協助、相互影響,各司其職。第一,基層政府是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同時也要承擔起管理、規劃、統籌、監督的職責,積極引導其他供給主體的參與。第二,企業憑借其較高的生產效率和先進的生產技術,在公共服務供給中處于重要的主置。要大力開展服務生產創新工作,使社會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第三,農村社會組織有較低的成本和較高的效率等多種優勢,負責提供與村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彌補其他主體供給的不足。第四,村委會要幫助村民將公共服務需求、意愿表達出來,做村民與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的聯系人,實現公共服務的自我供給。目前,各供給主體間的合作關系還處于斷裂狀態,這是由多種原因導致的:長期以來政府對人力、財力、物力的控制,農村社會組織獨立性不強、能力不足,企業的供給動力不足,村民的參與意識和民主觀念不強等。為了實現農村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必須完善協同合作網絡,重構多元主體間合作互助的關系。這需要依靠各種體制機制、規范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共意識和精神的加強。

二、社會學制度主義與制度構成要素

(一)社會學制度主義

社會學制度主義是新制度主義主要流派之一,是從社會學組織理論中發展出來的,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末,其主要特征是:傾向于比政治科學家在更為廣泛的意義上來界定制度,打破了制度與文化概念之間的界限;強調制度行為的方式是通過提供行為所必不可少的認知模板、范疇和模式,而不僅僅是因為沒有制度就不能解釋世界和其他人的行為;采用某一制度,是因為它提高了組織或其參與者的社會合法性。社會學制度主義在分析視角和關注對象方面傾向于從更為廣泛的意義上界定制度,主張同人類行動者的意義框架有關的符號、認知、道德模式等因素都是制度,甚至認為文化本身也是制度。社會學制度主義從四個方面體現其對制度的一般性理解。第一,不明確區分制度與組織的不同,一部分學者認為組織構成了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時需要從制度角度去認識組織。第二,文化包含在制度中,社會學制度主義定義了一個制度世界,在這個制度世界中,文化是其構成要素,制度通過提供道德性或認知性模板闡釋外在和人們的內在認知,進而對個體的行為進行約束和控制。文化和制度在社會學制度主義的標題下成了同義詞。第三,社會學制度主義關注行為者個體受制度的影響程度,只有將人類個體置于社會角色中,且讓規范、認知、符號等因素產生作用和影響,社會生活才是有意義的。第四,肯定了制度化過程在制度創設和演進方面的作用,制度化過程體現為人們按照規定辦事以及對違規成員所作出的處罰,這有利于制度本身的建立和維護。作為社會學制度主義的代表人物,JamesG.March和JohanP.Olsen(1989)在其《重新發現制度:政治的組織基礎》中認為,制度即規則。規則的范圍非常廣泛,可以是慣例(routines)、程序、角色、規劃(strategies)、組織形式以及政治活動建構的技術等,也可以是信仰、范式、符號、文化以及相關的知識等。此外,他們強調在充滿文化性、經濟性、社會性、政治性的具體背景下,人們努力行動以實現其預期效果。人們的行動受到與義務相聯系的適當性邏輯的牽引,遵從一定的規范和程序。Powell和DiMaggio(1983)則強調了強制、規范與模仿的作用。強制因素包括政治要求以及政府強迫,它們對組織進行規制、監視和官僚控制;規范因素源于專業與高等教育社會化功能的強大影響;模仿則源于很多行動者往往通過模仿同輩來應對不確定性的傾向。

(二)制度的構成要素

W.RichardScot(t1981)在《制度與組織—思想觀念與物質利益》中從三個視角來理解制度的含義。第一,將制度具體化為制約、控制、限定或禁止行為人行為的規則和規定,其約束力具有很強的強制性和權威性,具體可表現為與行為相關的制度、法律、法規、規章、條例等。第二,因為制度具有適當性和其合理性,行為人會自覺地接受它,并愿意服從于符號體系或價值體系的約束。第三,不同行為人之間會產生一種共同信念,且同時表達出對制度的理解與認同,那些被廣泛認知和認可的文化因素將推動制度去發揮作用。基于對以上三個視角的理解,斯科特將制度界定為一種持久、有序的社會結構,它是符號要素、活動和物質的統一體,具體則包括了規制性、規范性和文化—認知性要素以及相關的社會活動和物質資源。基于對制度的界定和運作過程的分析,社會學制度主義認為制度構成的基礎要素有三,即制度性要素、規范性要素以及文化—認知性要素。根據三種要素的性質、特點和條件的不同,可將其歸為制度表層、中層和深層三個層級,各層級間制度構建的難易程度以及穩定性成遞增趨勢。規制性要素在制度中的表現形式易于建立、規劃和更改,可在短時間內形成并產生一定的效果,處在表層位置;規范性要素需要對行為人的社會角色和責任進行界定,使之行為符合社會需求和合理性原則,這是制度的中間層;文化—認知要素作為社會歷史的沉淀物,通過共同的信念、理解獲得廣泛認可,則位于制度的最深層次。要注意的是,根據制度的三大基本要素進行制度構建時,必須同時建立這些要素,使得它們之間相互促進、相互輔助。

三、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關系重構的制度要素

從社會學制度主義的視角分析,重構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間平等合作關系的過程伴隨著規制性要素、規范性要素和文化—認知性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具體表現為強制性規章制度、有效的管理運行機制以及多元主體對平等合作關系的強烈認同感這三個因素的共存與共同作用。只有明確界定各個要素的基本內容、作用條件和方式,以及它們各自在重構多元主體間互動關系中的功能,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制度體系,從而使得各基本要素充分發揮作用并相互輔助。各要素通過引導和制約農村公共服務多元主體的行為,使多元主體在制度體系的約束下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共同實現農村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

(一)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關系重構的規制性要素

規制性要素主要包括國家制定的各項制度、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強制性規定和標準等。通過明令禁止供給主體的某些行為、激勵某些行為或者是給予某些行為以引導和便利等方式,使其思想和行動等向著穩定的、有序的方向發展,減少由于供給過程中的各種不確定性和突發性給供給主體自身以及社會所帶來的利益損失。與規范性要素和文化—認知性要素相比較,規制性要素具有強制性大、易于建立、缺乏穩定性和持久性等特點。在重構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關系這一過程中,強制性要素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這主要是因為各主體參與合作的自主能力和積極性不強。規制性因素主要體現在主流意識形態、國家規章制度、農村公共服務協同供給體制和具體的合作供給政策和標準等。為了實現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國家制定了《教育法》《衛生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志愿服務法》等相關法律。有關促進多元合作的政策有:對市場主體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合法權利進行保護的政策,對企業和農村社會組織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因素由統籌到細化、由抽象到具體、從宏觀到微觀,廣泛地規定著協同供給的發展方向、政策的實施、各供給主體的行為、資源的優化配置等,為構建合作互助、平等協商的主體間關系提供了強制性保障。

(二)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關系重構的規范性要素

規范性要素體現為價值觀以及符合道德要求的行為規范等。這些規范性要素通過合理的證明而形成,將適當的社會責任根植入多元供給主體的意念中,使其自覺地遵從正確價值觀和行為規范而參與供給,違背這些要素的主體將受到道德的譴責。就重構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合作關系而言,其規范性要素主要表現為機制的規范,例如,協調機制、表達機制、監督機制、決策機制等方面的規范。這些規范性要素要發揮以下功能:第一,規范合作秩序,即對多元主體的供給行為進行規范,使得供給主體并不是簡單的生產和給予,而是全力地為居民的公共需求提供服務。以各主體的分工合作和相互間良好關系為宗旨,規范穩定的合作秩序。在這一過程中,多元主體各自承擔起責任,進行平等、自由的參與和協商。第二,規范性要素要注重合作互動關系所帶來的效益。通過提高社會公眾參與度、提高財政收支公開程度、減少行政開銷、降低供給政策執行的復雜程度等來促使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績效得以提高。

(三)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關系重構的文化—認知性要素

文化—認知性要素包括共同的信念和認知、符號系統、道德模板和意義框架,具體表現為信念、習俗、慣例等非正式制度。它通過聚合積極文化和消極文化(如合作互利觀和自利觀)形成一種組織文化來影響行動者的偏好和對自我的價值認同,進而影響組織活動。而處于這種組織文化中的行動者,根據對符號系統、意義系統等形成的理解和信念而開展活動,其行為已經被制度化。JohnGray(1998)形象地指出:“社會制度是由人們信念構成的。一張紙頭能夠充當貨幣是因為大家相信它就是貨幣,否則它啥都不是。”在重構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合作關系方面,文化—認知性要素主要體現為多元主體間的信任、多元主體對合作關系的認同感、農民的思想境界、文化素養和專業技能以及農民自主服務、自主供給、自主管理、自主組織、自我教育的觀念等。增強文化—認知要素的有效作用要考慮到以下幾個因素:一是供給主體規模。因為隨著人數增加,文化的影響機制越來越具有局限性,供給主體更傾向于破壞合作互動的關系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二是農村社會變革。文化的形成需要一定時間積淀,但如果沒有跟上農村經濟社會變革的速度,其規范作用就會因為弱適應性而驟減。三是公共服務信息的傳播。信念認知的形成依賴于信息的傳播速度,促進信息流通有助于供給主體形成對合作關系的認知。總之,變革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模式,開展協同合作,歸根結底依賴文化和意義世界的變革。

四、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關系重構的制度困境

農村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有賴于多元主體合作關系的重構,但事實上,各主體協同關系重構的過程已經陷入了一定的制度困境,這種困境是由政府單一供給的路徑依賴、多元主體間難以平衡的利益關系和多元主體認知滯后導致的。

(一)制度困境一:政府單一供給的路徑依賴

制度變遷和技術變遷一樣存在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機制,這種機制使制度變遷一旦走上某一條路徑,它的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自我強化,這即是路徑依賴(Path-Dependence)。長期以來,我國實行政府單一主體的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模式,這種路徑的選擇會產生像物理慣性一樣的特性,這一特性表現為一種路徑依賴。在政府單一供給情況下,公共權力主要依靠暴力或對稀缺性的權利資源的壟斷性占有所獲取,而不是公共選擇的結果。政府通過強制權力提供公共服務,供給類型和數量都完全取決于上級政府的指令,而真正需要這些服務的農民群眾卻只能被動地接受,長此以往,將導致公共服務類型和生產的單一化,難以實現有效率的資源配置。如果路徑依賴持續下去,不僅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成本會增加,而且政府的行政控制力會把其他潛在的供給主體拒之門外。在狹小的發展空間中,企業、農村社會組織和自治組織是不會與政府形成協同合作關系的,公共服務的供給陷入了巨大的制度困境。

(二)制度困境二:多元主體間利益難以平衡

根據“經濟人”假設對人性以及人的行為的分析,農村公共服務的多元供給主體會基于各自的成本—收益分析而作出能夠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選擇。不同主體所追求的目標不同,主體間利益難以平衡,很難找到使得它們都積極參與的動力因素,這就導致了合作關系難以重構的制度困境。首先,有些基層政府工作人員認為經濟發展才是政績,為了追逐GDP指標的提升和個人仕途的順利,他們常常以犧牲村民的實際需要為代價,不斷增加那些能夠滿足政績和利益需要的公共服務的供給。由于考核指標向經濟繁榮和政治穩定的傾斜,那些真正能夠提高村民生活質量的公共服務供給有時會被看作是無用的。某些情況下,正是由于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驅動使得基層政府的供給動力是不足的。其次,企業生產的高效率決定了它在農村公共服務中不可或缺的供給主體地位。從經營者的角度出發,他們傾向于不提供或者少提供公共服務而使自身收益最大化,因為政府對資源的控制導致的生產成本較高,同時政府購買成為企業參與的主要形式,這有時會導致企業自身收益比生產其他產品要低。再次,作為農村公共服務的最終享受者,村民的利益需求是復雜多樣的,是根據不同經濟環境、不同地域條件所變化的。但無論怎樣,他們始終希望享受到水平高、質量好、成本低的公共服務。但當前農村村民的需求表達機制還不健全,缺乏用于收集農民的公共服務的需求、滿意程度、基本評價等信息的制度、民意收集制度、聽證制度等。這充分表明公共服務供給所面臨的制度困境。

(三)制度困境三:多元主體認知的滯后

農村現階段鄰里關系疏遠,人際間情感淡化,難以形成村民之間、村民與供給主體間的信任網絡,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對農村的認知普遍呈現滯后、不足的特點。在某種程度上其主要表現為:政府對供給的認知滯后,認為供給等同于生產;村民對自身主體地位和參與權利認知的滯后;各供給主體對村莊的現狀和發展的認知滯后;各供給主體對協同供給的重要性的認知滯后。這必然會制約農村的發展,影響農村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的進程。導致認知缺失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傳統政治文化的影響。大家普遍認同公共服務就是要政府負責的這一觀點,在現實政治參與中,服從性、接受性、被動性因素占很大比重。第二,人員流動弱化了對村莊的認同和認知。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以及村戶院落的逐漸消失,村莊變得越來越陌生,村民與村莊的利益關聯度日益降低,從而降低了村民對村莊的關注和認同。基層政府、企業以及農村社會組織很少對農村的發展現狀以及前景作細致的觀察和調查,對村民真正的需求缺乏準確的認知。第三,合作思維缺乏。多元供給主體傾向于只考慮現實的、眼前的、局部的、個人的利益,而忽視了通過協同合作而帶來的潛在的、長遠的、廣泛的、多數人的利益。這與中國人的行動思維定式有很大關系。供給主體的認知缺失導致了公共服務供給的制度困境。

五、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關系重構的制度改進

為了提高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效果,滿足村民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實現供給的有效性和高水平目標,必須實現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共同監督、協同配合。在政府對社會組織的控制以及社會組織參與能力低下和意識薄弱的現實困境下,地方政府必須充分發揮公共管理職能,從法規制度的健全、行為機制的規范、社會資本的積累方面入手對供給主體間的合作關系進行制度構建,引導各供給主體為農村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的開展而努力。

(一)健全法規制度

法律以及各種強制性制度完善與否,對供給主體間的關系起到重要的影響作用。首先,健全供給參與制度。破除多元主體參與供給的主要障礙,豐富參與形式與內容。各主體不僅要做到協助行政機關進行供給政策的制定以及實施,而且要對供給行為進行有效監督和審查。其次,健全利益共容制度。奧爾森認為,個人或組織獲得社會所有產出增長額中相當大的部分,而且同時會因總產出的減少而遭受極大的損失,則該個人或組織便擁有一種共容利益,它給所涉及的人以刺激,誘使或迫使他們關心全社會產出的長期穩定增長。也就是說可以建立一種制度,使得在合作供給過程中,各主體為了保證自身利益最大化都會選擇合作來實現農村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例如,政府為了避免矛盾沖突而保護村民權利,企業為了擴大市場而參與供給,任何一方的不合作將受到共容利益的減少而導致自身利益受損的懲罰。再次,健全政策激勵制度。地方政府可以通過采取減少稅收和基礎費用的政策來降低經營成本,進而吸引更多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進來。在慈善捐助項目中,允許一些社會組織及企業借機宣傳、擴大知名度。為保證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的持續性,政府可以對企業和社會組織等采取財政補貼政策和資金擔保政策。

(二)規范運行機制

重構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互動合作關系,需要規范化的管理運行機制的支撐。首先,規范合作機制。若缺乏一種有效的協商合作機制及便于多個組織參與協商、決策與行動執行的策略體系,那么公共事務的協調處理將變得復雜而艱難。因此,必須在政府推動下,探求有利于基層政府、企業、農村社會組織以及村委會和農民自身協商互動的平臺,建立他們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在這一合作機制中,各供給主體的權力和責任細化、明確,他們進行平等的學習和交流,共同協商、討論公共服務供給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其次,規范效率機制。基層政府必須做到克服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并建立成本效益觀念,企業要從村民實際需求出發進行供給同時降低排他技術成本,村委會和村民要充分考慮成本負擔能力,積極表達需求意愿,農村社會組織需要克服組織結構不合理、資金運作困難、人員調配滯后等自身局限性,最終形成一種高效運作的供給機制。

篇(2)

中圖分類號:F3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309(2010)04-0036-02

“社區”一詞源于拉丁語,是“共同的東西”的意思。1933年,等在翻譯帕克的社會學論文集時,首次將Community譯成中文“社區”。后來它成為中國社會學的通用術語。

一、農村社區內涵的界定

最先研究農村社區的是鄉村社會學家羅吉斯•埃弗里特和拉伯爾•伯德格,他們認為“社區是一個群體,它由彼此聯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紐帶、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所組成”,他們主要研究的是社區的變遷、類型、邊界、權力機構及發展趨勢。[1]

一些早期的美國社會學家也給農村社區以各種定義。布爾認為:“乃農業區域中的人群,其區位的大小與單位適足使其居民在團體活動中充分合作。”西姆士認為:“農村社會是由許多毗連而居、具有共同事件的農家構成――其構成的必要事件為目的、信仰、欲望和知識 ――一個共同的交接,即社會學家所稱的同心。”桑德生指出:“社區是指同一地區內居民的交感關系及各種社區組織制度而言;在此地區中,居民或散居田場,或散居村鎮,為其共同活動的中心。”[2]

(1947)在《鄉土中國》中對農村社區作了精辟的描述:禮治秩序,沒有陌生人的社會及熟人社會;無為政治,基層社會結構是一根根私人聯系構成的網絡。在近70年學術探索過程中,農村社區研究一直是他關注的重心。[3]

馬芒(2005)認為,今天的農村社區與傳統的農村社區相比,在內涵上有了很大的變化。他將農村社區定義為:一定地域范圍內以小城鎮為中心地,以自身為腹地,具有一定互動關系和共同文化維系力的人口群體,并進行一定的社會活動的社區類型。這比較符合中國農村社區的實際。[4]

綜上所述,所有的定義所涵蓋的內容都包含了農村社區的顯著特征:(1)農村社區是以從事農業為主的居民聚居的區域。(2)地域廣、人口密度低、人口聚居規模小。(3)血緣關系濃厚,人際關系較密切等特征。

二、國外農村社區建設研究現狀

農村社區建設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相比之下,國外社區建設已經發展到成熟階段,經過多年積累,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理論和豐富的實踐案例分析。

(一)歐盟的農村社區建設情況

2005年,當我們正在制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方針時,歐盟也正在制定它的“2007-2013年農村發展政策”。葉齊茂等人(2006)以法國、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奧地利、德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英國等10個老歐盟國家農村社區為調查對象,對那里的社區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進行了實地考察,了解了歐盟國家的農村社區建設大致情況:(1)農村社區的公共服務設施水平相對城市社區水平低下,而農村社區型基礎設施相當完善;(2)農村社區在空間形體上還是農村的,而在社會經濟活動上卻趨近城市;(3)綠色的開放空間、綠色邊界和綠帶把農村社區發展約束在一個有限的拓展空間里,展示了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綠色農村社區;(4)農村社區居民對社區事務的民主參與構成了農村社區發展的利益邊界等等。[5]

(二)馬來西亞的農村建設

馬來西亞的農村經濟是以農業為基礎的,所以農業政策是馬來西亞改善農村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的主要政策工具。1966―2005年,馬來西亞制定并執行了8個馬來西亞計劃,取得了斐然的成績。韋紅(2007)總結出其農村社會政策的特點:(1)農村社會政策與經濟發展政策融為一體,在生產發展中實現社會目標。在馬來西亞,并沒有制定大量的專門消除貧困的計劃,而是通過為農民提供各種就業機會、增收渠道,以及生產服務使其擺脫貧困,而這一切都貫穿于農村發展的計劃之中。(2)注重農民人口素質和能力的培養與提高。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和生產能力的主要途徑就是讓農民及其子女能夠有機會接受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馬來西亞還特別重視農民自身能力的培訓。(3)政府在提供農村公共服務中起主導作用,同時鼓勵其他社會力量參與其中。這樣,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參與政府發起的各種農村發展項目,一方面減輕了政府的包袱,另一方面有助于動員更多的資源投入農村的社會建設中。[6]

三、國內農村社區建設與新農村建設關系研究現狀

中國正處在轉型期,將建設的重點向廣大的農村社區轉移無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切入點。因此,我國的許多社會學家、地理學家等對其進行了廣泛的研究。

盧勝(2003)以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為研究的出發點,從城區近郊的農村城市化的角度切入,通過對城區近郊農村面臨的三農問題和存在的特殊問題的論述,闡述了社區進入城區農村的重要性,指出就地城市化是解決城區近郊農村“三農”問題的主要途徑,而社區建設則是城區近郊農村就地城市化的實現形式和現實選擇。[7]

李若青(2006)認為,社區建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模式,是積極促進農村、農業、農民工作實效性的最佳選擇。農村社區建設將在一個新的層次上進行社會各種資源、力量的重新整合,構建嶄新的社會管理方式,促進中國農村社會向現代社會的過渡和轉型。要通過政府主導建設農村社區,加強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合作開展農村社區建設項目,完善農村社區自治,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進程。[8]

高強(2006)認為,構建和完善新農村公共服務體系有賴于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他通過對新型農村社區“內源式”和“外推式”建構模式分析,把社區具體分為城中村社區、城郊村社區、集鎮社區、中心村社區和移民社區、撤村改居型社區6種,指出在社區組織重構、社區文化融合、農民社區主體作用強化的基礎上,新型農村社區必將會提供切實有效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任務的早日完成。[9]

徐勇(2007)認為,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 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點和平臺。他指出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 主要是通過改善人們的生存環境,不斷滿足人們日益豐富的生活需要, 提升人們的生活質量, 以此建構人們對社區的歸屬感和認同感, 從而形成現代社會生活共同體,同時,農村社區建設也是進行農村社會管理體制的變革, 建構起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上下貫通、城鄉一體的新型的制度平臺。[10]

綜上所述,大多數學者普遍認為農村社區是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效途徑。

四、國內外文獻評述及總結

第一,現存的研究成果和文獻存在著一些缺陷

我國本領域的發展實踐活動尚處于起步階段,理論研究主要側重于概念辨識和理念探討方面,理論體系模糊,實踐缺乏支撐。這些不足主要表現在:(1)社區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社區方面,對農村社區涉及很少。(2)雖然近年來在研究內容和深度上有所加強,但忽視了其內在機理的深入剖析和規律的總結,各個研究方向之間缺乏內在的融合,從而造成學科體系較為松散。(3)沒有把農村社區建設和現在的農村建設、改革結合起來。內容和視野狹窄、研究滯后,不能跟上學科發展的需要,也滿足不了實踐應用的要求。

第二,通過國內外學者在實地考察和資料分析的基礎上,對國內、國外鄉村社區建設的基本情況和特點的介紹中,我們可以得出幾點啟示:(1)政府應在社區建設中正確定位,系統地認識農村社區建設。在我國的社區建設中政府處于中心地位,政府對社區的干預較為直接和具體,這就使社區建設主體和社區建設行為的行政化。所以明確政府、社區之間的職責權限劃分等一系列問題至關重要。應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做好對農村居民和各類經濟主體的示范引導、提供政策服務以及營造發展環境,努力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同時,要把農村社區建設納入到整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大局中去把握和認識,緊緊圍繞這兩個主題去設計和規劃我國農村社區建設的方向和目標。(2)樹立科學發展觀,搞好社區規劃建設。社區規劃是關系到新農村社區建設能否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大問題。應當用科學發展觀指導社區規劃,堅持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原則,尊重各地的歷史淵源、地理位置和人文環境,因地制宜實施村莊改造;既要著眼長遠,又要立足當(下轉57頁)(上接37頁)前,還要統籌兼顧,讓農村社區建設服從城鎮化發展;要尊重民意,科學規劃,保持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的穩定性和連續性。(3)社區建設要充分重視農村社區自身的能力建設。目前,國家正在大力提倡以社區建設推進農村的發展,主要是以財政撥款的形式給予資助,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的社區建設過度依賴外部力量,而忽視了社區本身的能力建設。同時,從目前看來,社區建設宣傳工作不到位,絕大多數農民沒有真正理解社區自治組織是個什么機構,對其成立的目的、工作的職責不了解。要想改變這種現狀就必須通過更多的社區群眾參與獲取對社區自身發展的認同和自我選擇,形成內生的發展動力和約束力來達到社區發展的可持續性,最大限度地激發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新農村社區建設提供動力支撐。(責任編輯:云 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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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鄉村研究很多學科都能夠找到切入點, 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對其研究較早。鄉村社會學研究側重鄉村社會變遷, 鄉村地理學則側重于從地域分布、空間的觀點分析鄉村的各種問題[1]。隨著鄉村的演進及學科的發展, 二學科研究內容交叉重疊的現象比較明顯。鄉村社會地理即是針對鄉村發展過程中的社會現象, 從地理學視角進行分析: 時間上以鄉村社會變遷為主線, 空間上探討社會現象對鄉村各主體空間分布及分異規律的影響。

    1 研究進程

    1.1 鄉村社會地理研究溯源

    1.1.1研究時序分析

    鄉村地理學發展較早, 二戰前, 其研究內容主要是農村聚落的歷史分析( 包括農村聚落的起源、結構與類型) 、土地利用問題, 同時有一些對于鄉村社會現象的研究, 如德國學者如魏伯、奧特倫巴描述并研究了土地利用形態、鄉村道路網、農舍、村落等農業活動所引起和制約的文化景觀或鄉村景觀, 但總體上研究較少[2]。

    二戰后到1970 年, 各國( 不僅是歐洲國家) 的城市重建以及經濟發展引發的城市化浪潮, 畢業論文推動了城市地理學研究的高漲, 而忽視了鄉村的研究[1], 另一方面, 這一階段由于把對鄉村區域的研究簡化為對農業問題的研究, 世界各國普通存在農業地理興盛而鄉村地理極度薄弱的現象[3], 這一階段是鄉村地理學的衰退期[1], 而鄉村社會地理因而沒有發展起來, 但社會學對鄉村社會現象的研究較多, 地理學也存在一定研究。

    1970-1990 的二十年間, 環境壓力及可持續發展的提出,導致對鄉村可持續發展研究, 鄉村地理學出現“再生( rebirth)”現象[1], 這一期間對鄉村社會的研究一直成為國外鄉村地理學的一個熱點, 推動了鄉村社會地理的發展, 但不同國家研究內容存在一定差異[2]。表現在研究者的重視, 組織了許多學術活動, 并提出了一些發展理論。如美國經濟史學家Johnson 在1970 年代初所提出鄉村增長中心發展理論; 弗里德曼( 1975,1979) 等人提出了鄉村社區發展理論等[4]。隨著研究的深入, 相關研究范圍逐步擴大到包括鄉村發展的許多方面, 主要有鄉村社區、鄉村人口結構、遷移和就業, 居住問題、鄉村城市化、城鄉相互作用以及鄉村規劃等。一些研究中尋求地理學者和社會學者共同研究的關鍵主題。1980 年代許多學者還進行了鄉村地區發展政策效果評價的研究。對鄉村社會現象的研究具體如下: Ambrose 認為鄉村仍然是明顯的等級社會, 包含至少五個明顯區別的階層; Newby( 1979) 認為鄉村居民被多種因素所束縛( 如貧困) , 因而形成社區以尋求互惠[5]; Bunced 研究在這一過程中鄉村居住模式演化; Gilg 研究了鄉村區域人口和雇用問題; Roger 對于鄉村住房問題有一定研究; Lewis 運用新的方法對鄉村社區進行了研究; Tanner對鄉村區域娛樂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 Robins 總結了鄉村規劃和環境保護的不同方面[6]。

    1.1.2研究對象分析

    從研究對象角度分析, 1990 年代以前的鄉村社會地理研究基本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研究客體主要為物質實體, 并由1950、60 年代增加的量化和科學化所加強, 這反映了環境決定論持續的影響; 伴隨人口的減少和逆城市化, 在一系列鄉村研究中出現對人口學特征的研究, 如列舉人口數量、分布和密度; 對社會公正的研究, 如Harvey 提出地理學要與社會公正相連接; 對家庭和社區的研究, 許多地理學者在研究中尋求與人類學和社會學的關聯, 認為這類研究至少也是社會地理學的一個方面[7]。

    1.2 新的研究進展

    1990 年代以來, 國外社會地理學主要研究如下方面: 圍繞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來確定研究出發點; 從社會問題的空間表述、空間因素、空間過程和區域特征來確定研究角度; 針對社會問題中受害一方來確定側重面; 重視城市社會在西方社會中的主導地位來確定重點區域[8]。此時的鄉村地理學出現兩個明顯轉向, 其一是社會文化轉向。與二十世紀人文地理學第三次轉型趨于一致[9], 鄉村地理學研究也開始由側重空間分析向社會文化轉型, 特別是近年來特別明顯, 使得社會文化成為地理學“社會論”的核心理念, 并構建了明晰的新的研究內容[10]。許多學者將社會和文化研究的理論用于鄉村社會地理研究。Pratt 指出了鄉村和文化地理學融合的形勢; Seymour 在鄉村地理學理論發展討論會中, 也提到放松文化和鄉村地理學的明確的邊界; Halfacree 把鄉村作為“非物質的感知構建”來研究。這些研究顯示鄉村社會地理超越了自身和文化地理學的界限。其二是鄉村地理研究的后現代轉向。1990 年代早中期, 很多學者開始認為對鄉村的研究已經、或將要、或必須向后現代轉型。人們開始著眼于從更加人文化的角度研究鄉村的優勢、局限和問題, 表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①陸續有一系列的對鄉村“被忽視方面”的研究; ②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對性別關系角色進行了重新認識。Murdoch 和Pratt 在其研究中, 對鄉村的現代主義進行了分類: 作為時間概念的現代主義; 抽象理論的現代主義; 結構分類的現代主義( 特別指鄉村和城市間的劃分) ( 表1) [7]。此時許多鄉村地理學的研究, 已超越了早期有限的地理思想的界限, 開始了明顯充滿政治色彩的研究。Philo 認為關注不公正、開發以及鄉村居民生活的改善推動了此種研究, 并認為此時的鄉村具有多元的文化結構和意義; Phillip 認為此時在鄉村社會地理研究中, 已將政治的、物質的和非物質的因素聯系在一起[7](

    具體來說, 除繼續關注早期鄉村現象外, 鄉村社會地理順應上述趨勢, 其研究也出現了許多新的主題。Michael Roche在2001 年對鄉村地理學研究進行總結后, 指出現在缺少對鄉村可持續性的研究, 并針對廣泛的爭論, 對后生產主義者的鄉村空間進行了再思考[11]; 之后他又基于對鄉村地理學2002 年出版的期刊總覽, 認為許多傳統的研究沒有減少, 只是近年有些轉變, 研究并指出三個共生的鄉村發展模式: 農業—工業化、后生產主義和鄉村可持續發展[12]; 基于人們對鄉村過于理想化的印象, Cater 和Valentine 等人對于鄉村剝奪( exploitation)進行過相關論述[5,13]。

    另一方面, 近年來人們開始關注網絡與信息對鄉村的社會影響。Grimes 研究了信息社會中鄉村地區的發展前景, 他認為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及大量信息的掌握, 縮減了鄉村與市場的距離, 并提高了鄉村地區的對外學習的能力與機會, 但遠距離的工作( teleworking) 即使被夸大為鄉村地區最美好的前景, 將來也只會給城市和市郊而不是偏遠的鄉村, 帶來絕對的發展優勢[14], 此外他還對信息技術對鄉村發展的利弊及鄉村網絡社會的增加狀況進行了探討[15]。

    1.3 發展的路徑

    縱觀鄉村社會研究的整個歷程, 不難看出鄉村社會地理發展而來的兩條路徑。首先, 鄉村地理學研究向社會轉向。地理類的文獻中, 關于鄉村社會的探討和研究十分豐富, 并且包含鄉村社區、鄉村景觀、城鄉關系、鄉村旅游、各種鄉村沖突和問題及政策制度等諸多方面[5,13]。其次, 社會學者開始關注涉及鄉村空間的問題。早期鄉村社會學者研究中就部分涉及到地理學的內容, 近年來出于研究及解決實際問題的需要, 逐漸將空間現象納入研究范圍, 相關學術論文明顯增多。Lobao 和Saenz 指出“: 在鄉村社會學科中忽視空間的分析, 地理空間在組織階級關系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16]; Friedland 對于鄉村研究雖然從鄉村的社會學表象寫起, 但對農業和田園風光的問題分析, 卻有著強烈的地理氣息[17]。

    2 當前主要研究內容

篇(4)

專家學者對這個問題的學習研究從沒有間斷過,鄭功成i、鄧大松、石秀和等學者在社會保障制度的理論、實踐、改革發展等很多方面有很大的貢獻,多集中在從社會學的角度去分析,本文著重從行政管理的視角去審牛卿玫府在農村社會保障中的角色,指出政府在職能和責任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履行政府責任,這對轉型期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一、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現狀分析

(一)城鄉二元結構的的形成

1986年民政部開始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行探索,至今確立了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的目標,但是在農村,由于人口多,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呈現了城鄉二元結構的格局,非農人員享有較為完善的社會保障服務而廣大農民卻始終在徘徊階段。

(二)資金是影響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的關鍵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資金來源是農村社會保證體系建立的關鍵因素,劉書鶴老師提到“資金來源是社會保障的核心問題和中心環節,是社會保障特別是農村社會保障的最大困難”。然而長期以來政府并沒有完全把充足有效的資金注人到農村保障體系的建立中。鄧達松教授文章中提到“由于醫療機構行為不規范,導致費用居高不下,在很多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公費和勞保醫療保險的運作模式是同或類似,即它們都是被動的報銷保戶的醫療賬單,涉及第三負費的問題,這種模式容易引發醫療供方甚至患者的道德風險,最終導致醫療支出急劇增長”。

(三)農村社會保障管理混亂法律體系不健全

在農村社會保障建設中,存在多個政府部門共同駕馭的問題,權力分散導致了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相互推讀。管理權力過度分散,加之管理不科學不規范,這種管理的混亂就造成不能從制度上系統地做好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其次,從立法體系上講,一些過去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法規條例和規章多是單向的,功能單一。目前農村社會保障工作處于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境地。這種狀況的產生,也使的一些投機分子鉆了法律的空子,造成尋租或是滋生腐敗。

二、政府在農村社會保障建設中的責任

首先,農村社會保障的公共產品屬性決定了政府支持的必然性。其次,由政府從全社會角度加以引導調節和管理,要有包括調節社會分配和組織社會保障的職能,促進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職能。最后農村的社會保障對政府形象政府執行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夏書章老先生曾提到的:“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是當務之急,發展經濟,固然更能提高經濟領域的管理水平,但如果公共管理水平不能得到及時相應提高,那就或早或遲會產生這樣或那樣消極的影響,有時甚至非常嚴重”。以上都明確提到社會保障是政府責任的重要方面,所以政府必須重視農村社會保障的問題,有針對性的對出現的問題加以解決,彌補長期以來對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的“欠賬”。

(一)政府推動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構建的進程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要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明顯推進,農村文化進一步繁榮,農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落實,農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農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健全,農村社會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可見黨和政府已經對社會保障醫療改革問題十分重視。政府作為社會保障建設的主體,應加強組織實施,強化政府的行政職能。首先,組織一個權威性的農村社會保障組織管理機構理順各方關系,提高對農村社會保障的組織、協調管理水平。其次,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宣傳,提高農民參與的積極勝。

(二)政府要多方面湊集資金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

正如溫克勒在總結歐洲國家農民養老基金的財政狀況時所說:“沒有一個社會保障機構能光依靠所交費用來承擔農民養老金的支出,他們都需要依賴政府補助和其他方式來補貼。資金是農村社會保障的基礎,可以說只有真正把資金問題解決好,才能推進農村社會保障的順利開展。

篇(5)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1)34-0054-03

引言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生活方式的改變,如何度過閑暇生活越來越引起理論界的關注,國內學者對此做了大量研究,但大多數學者側重于城市居民的閑暇生活以及小城鎮居民的閑暇生活方面,或者是以整個社會的閑暇生活為研究對象,研究農村地區農民閑暇生活的文獻卻寥寥無幾,即便是在一些關于農村生活方式的研究中,閑暇生活方式也只是被簡單提及或作一些泛泛地描述性介紹,缺乏系統和深入的探討。隨著農村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人們的閑暇時間將進一步增多,農民休閑也將日益變得活躍。作為農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閑暇生活的狀況如何,直接影響到農民的生活質量,影響到整個農村社會的繁榮和安定。因此,研究新時期的農民閑暇生活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中國農民閑暇生活的主要變化

(一)農民閑暇生活的概念

農民閑暇是指農民除去生產經營時間和滿足生理需要、家務勞動等生活必要時間的支出外,所剩余的個人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馬正幼,2007),此外還包括閑暇活動、農民對閑暇生活的主觀感受以及閑暇消費等方面。

(二)中國農民閑暇生活的主要變化

隨著中國農村經濟的市場化、產業化、現代化,農民的產業結構、耕作方式和勞動空間等方面都發生了顯著變化,當前中國農民的閑暇生活方式也隨之發生了多層面復雜深刻的變化,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農民閑暇時間增多。法國閑暇社會學家杜瑪澤迪耶認為,個體從龐大的社會體制中獲得更多的自由及其技術的進步都會使閑暇在數量上增長;法國社會學家孔德、政治與哲學評論家蒲魯東等人也提出科技進步使人們獲得更多的閑暇(田翠琴、齊心,2005)。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生產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大幅度提高了農業勞動生產率,人們用較少的時間創造更多的財富,這樣農民為滿足生存所花費的勞動時間大大減少,個人擁有的“不被直接生產勞動所吸收,而是用于娛樂和休息,為自由活動和發展開辟廣闊天地”的閑暇時間更多。此外,農民收入不斷提高使農民有條件改善家庭的物質生活,越來越多的現代家用電器開始進入農民家庭,家用電器的使用大大縮短了農民的家務勞動時間,使農民獲得了更多可自由支配的時間。

2.閑暇價值觀變遷。閑暇價值觀,是閑暇生活主體――人或人群對閑暇生活意義的一種價值判斷。在保守封閉的傳統農村社會,農民普遍認為所謂閑暇就是“玩”,甚至認為是對勞動的逃避和拒斥,人們寧愿起早貪黑把每天的大部分時間消磨在低效的土地勞作上,也不會擠出時間來進行“自由”活動,在他們看來,閑暇就是懶惰,把時間和錢財用于休息、娛樂等方面是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好吃懶做的表現,是浪費和無聊之舉。傳統農村社會的農民無論在心理上還是在觀念上都是排斥閑暇的。隨著改革不斷深入,人們的價值觀念逐漸發生變化,農民對閑暇的觀念態度也在逐漸轉移。大部分農民對閑暇持寬容積極態度,閑暇的地位和價值逐漸得到農民的認同。農民的閑暇意識不斷增強,閑暇主體性不斷凸顯。

3.農民閑暇消費增加。隨著中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農民的收入也持續增加,農民消費支出正在由生存消費向享受消費和發展消費轉移,農民用于閑暇消費的支出也在相應增加,大多數農民有能力將消費用于閑暇上。

從以上分析中我們知道,當前中國農民的閑暇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變遷,這種變遷所導致的最直接結果就是農民對閑暇娛樂的強烈追求,尤其是對那些富裕的有能力又“有閑”的農民來說,他們急切需要尋求豐富多彩的娛樂活動來滿足自己對精神文化的需求,以豐富自己的業余生活,提高自己的生活品位。但是,從目前中國廣大農村地區閑暇生活狀況來看,農民對閑暇的強烈需求不但無法得到滿足,甚至已形成了強烈的反差,農民的閑暇需求與農村閑暇生活不足的矛盾開始凸顯。

二、中國農民閑暇生活中存在的困境

(一)中國農民閑暇生活存在的困境

農民閑暇時間增多,閑暇觀念的轉變以及閑暇消費能力的提高,越來越多農民開始追求更加豐富更加多樣化的生活方式,特別是精力旺盛、有一定文化知識的年輕一代農民,他們向往豐富多彩的娛樂性活動以填補空閑的無聊。然而目前在中國廣大農村地區,農民休閑還極端滯后。

1.農村公共休閑設施匱乏。傳統公共娛樂場所或設施沒有得到有效利用,有的地方甚至閑置不用,而電影院、錄像廳、體育健身場所、圖書館等現代公共娛樂設施在農村中則基本沒有。

2.農民閑暇封閉內向,疏于與外界交往。農民日常閑暇活動多以家庭為活動空間,最大范圍也只是擴展到同族而居的家族村落,活動方式以家庭或家族的自娛自樂為主。或居家休息,或老年人向年輕人言傳身教生產和生活經驗,或村莊內的走親訪友,這些行為均表現出一種內傾性。它重單純的家族聯系,輕廣泛的社會交往;重地緣、血緣的族內認同,輕學緣、業緣的異族溝通。同時,在活動對象上,許多農民也往往以血緣、親緣關系的親疏遠近來確定,而不是以學緣、業緣關系來確定,活動交往對象不具有向外橫向擴張的特點。這種閑暇生活模式缺乏開拓性,交往面較窄,并且有相對的穩定性和持久性。

3.閑暇活動單一,無法滿足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文化程度的各類農民群體對閑暇的需求。盡管農村改革不斷深入,全球化與現代性對農村不斷滲透,但是,由于受到自然和社會條件以及自身素質的限制和影響,農村地區的閑暇活動仍然以傳統性的閑聊、打牌為主,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閑暇生活大同小異,多樣化的適合不同農民群體的閑暇生活模式嚴重缺乏,看電影、文藝演出,唱卡拉OK,跳現代舞,玩桌球,讀書和看報等現代閑暇生活方式并沒有成為農民閑暇的主流。

4.閑暇內容單一粗俗。看電視成了最常見的休閑生活,不看電視的從事玩紙牌、打麻將等“賭博”活動,低級庸俗的報刊垃圾、音像垃圾、演出垃圾充斥農民閑暇時間。這種現狀既不利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的普及,又易誘發家庭及鄰里不和,擾亂農村社會秩序,甚至破壞整個農村共同體的安定和諧。而且,這種愚昧低級的閑暇生活還影響著農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5.閑暇活動主要表現在消遣娛樂和社交方面,其中以消遣娛樂活動最為典型。閑暇作為一個活動范疇,包括“一系列在盡到職業、家庭和社會職責之后,讓自由意志得以盡情發揮的事情,它可以是休息,可以是自娛,可以是非功利性地增長知識、提高技能,也可以是對社會活動的主動參與”(夏國鋒,2007)。相應地,我們把閑暇活動分為消遣娛樂型活動和提高素質型活動。前者包括看電視、走親戚、聊天、打牌下棋等,后者包括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參加社會活動、從事藝術和科學創造活動等。這兩種活動在人們的閑暇生活中相輔相成,前者具有補償、恢復體力和精力等功能,后者對個性的發展和素質的提高具有積極的作用。從目前來看,中國廣大農村地區的閑暇活動大都是純娛樂和觀賞性的活動,如打牌、下棋、閑聊、看電視等。農民們對于提高素質型活動參與較少,業余科技活動則幾乎沒有。

總之,在當前中國的農村,農民休閑活動單調、整體格調和品位不高,缺乏科技文化內涵,無法滿足農民對娛樂多樣化和豐富性的需求。此外,一些比較落后的農村基礎文化設施幾近空白,農民對公共休閑娛樂設施非常不滿意。

(二)原因及其影響

為什么會出現上述困境呢?隨著農村生產力不斷提高,閑暇已成為農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農民對閑暇的強烈需求與當前廣大農村地區閑暇生活缺失存在嚴重的“墮距”,這種“墮距”背后的深層邏輯即是農村公共生活的缺失。農村改革的日益深入以及全球化和現代性對農村的入侵,引起了農民生活方式的巨大變化,其中最為明顯的是農村公共生活日趨式微。

在傳統農村社會,傳統的宗教活動、儀式活動、節日慶典等公共活動異常興盛,農民在有閑時間里往往通過這種公共活動的參與度過自己的閑暇時間。但是,隨著近些年村民經濟收入的增長,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私人生活變得越來越豐富,而公共生活卻日益衰敗。無論是在政治參與、公共物品分配,還是文化休閑等方面,村莊的公共生活都大大衰退。隨著現代化的發展,農民收入的增加以及閑余時間的增多,鄉村社會生活日益表現出嚴重的“城市化”傾向,即農民對城市化生活方式的選擇。當鄉村社會無法為農民提供與城市生活所相應的公共場所或娛樂設施時,農民更多的選擇在家里消磨時光,或看電視,或睡覺,甚至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因不知如何宣泄自己旺盛的精力,在百無聊賴中將大量的時間消耗在賭博等低俗的活動上。

農村公共生活缺失導致農民閑暇生活嚴重不足,農民無奈地將大量的剩余時間消磨在看電視或麻將桌上。確實,電視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為農村民眾精神文化生活缺失的補充,然而,電視卻是一種典型的消解文化公共性的娛樂方式。在表面上看,一個熱播的電視節目有可能同時擁有成千上萬甚至數以億計(比如央視的春節晚會)的觀眾,但這些同時在觀看節目的觀眾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的,換言之,觀眾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并不存在,因此他們并不能因分享同一種情感而形成一個文化意義上的共同體;而麻將更是一種因為相互之間必須以通過剝奪對方的財產以獲利的活動,雖然這無疑是一種集體性的娛樂但卻同樣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公共性,而且,麻將桌上始終存續其中的特殊的利益沖突,無疑會對公共性構成持續的威脅。可見,農民的這種閑暇生活狀態正日益消解農村的公共性,使得原本就具有濃厚內傾性的村民生活更加區隔化、疏離化,結果導致的是村民集體行動的困境,即集體行動能力的弱化和村莊社區公共物品供給的缺乏。由于公共生活缺乏,農村社區成員之間的凝聚力正日益減弱,鄉村社區對村民的吸引力逐漸下降,更多的年輕人都希望外出,不愿生活在祖輩們長期生活的村莊里。這種情況下,將有可能導致村落共同體的解體。

結論

農民對閑暇的強烈需求與農村閑暇生活匱乏的矛盾,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農村公共生活由傳統向現代嬗變過程中的遭遇,換言之,農民閑暇生活不足是農村公共生活嚴重匱乏的一個面相。我們知道,公共休閑活動,有助于培養農民的集體合作觀念和行為活動方式,增強農民的集體歸屬感和認同感,使農民群體更團結,更具凝聚力。因此,在當前農民的閑暇需求與農村閑暇生活不足的矛盾凸顯的情況下,重建農村公共生活將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舉措。但是什么樣的公共生活才有助于滿足農民的閑暇需求呢?答案是:有機的、良性的公共生活。那么,有機的公共生活又是一種什么形態的公共生活?如何重構這種有機的公共生活呢?這都有待我們作進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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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nalyse of the Dilemma and Solution of Leisure Life of the Chinese Peasants

LIU Hai-rong

篇(6)

傅葆琛(1893――1984)是我國近代杰出的愛國民主教育家,畢生都在為中國的教育事業而奮斗。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在學術界引起了一定程度的關注,有相關文集、著作、論文都對傅葆琛的教育思想進行了探討。然而學界對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重視不夠,研究成果不是太多,視角也比較單一,具體如下:

一、有關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文集

關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文集比較系統而權威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陳俠、付啟群主編的《傅葆琛教育論著選》和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學苑音像出版社出版,馮克誠主編的《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與教育論著選讀》。這兩本文集簡述了傅先生從事教育的經歷,選輯了傅葆琛各個歷史階段有代表性的教育論著,內容包括論文、演講、書信、日記、序跋、教育改革建議、教育調查報告等,為我們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提供了總體圖景。這兩本書均從6個方面介紹了傅葆琛的教育思想:一、關于對教育特別是鄉村教育的信念。二、關于對平民教育特別是鄉村平民教育的主張。三、關于對民眾教育特別是鄉村民眾教育的論述。四、關于掃除文盲的研究與論述。五、關于鄉村建設問題的主張。六、關于識字教育工具的研制。

以上兩本文集為我們研究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活動提供了指南,但由于篇幅限制,許多有價值及深層次的論著沒有被編入其中,這就限制了我們研究的廣度和深度。因此,在研究傅葆琛教育思想時,我們要以兩本文集為基礎,發掘更多的史料。

二、研究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期刊論文

學界有一些論文對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進行了論述,并試圖從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和實踐活動中總結出有益于當今我國農村社會發展的啟示。

劉軍、楊志軍的《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論略》和李亞男的《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研究》,主要是從傅葆琛開辦鄉村教育的原因、鄉村教育的目的和范圍、鄉村教育的方法和使命等幾個方面構筑了傅葆琛的鄉村教育思想,但是在論述其思想對當今社會的借鑒作用時缺乏深入分析。張澎在《平民教育家傅葆琛》一文中,通過介紹傅葆琛一生的教育活動來闡述其鄉村教育思想,使我們可以一覽傅葆琛生平的教育概況。李浩的《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對農村體育生態環境構建的啟示》,通過解讀傅葆琛關于鄉村教育意義、鄉村教育歷史使命、鄉村教育環境的重要性等內容,認為傅葆琛的鄉村教育理念可以為我國現代農村生態環境建設提供指導,并提出了具體措施。王有春,肖蓓的《傅葆琛與私立華西協合大學教育研究所的創辦》,論述了抗戰期間傅葆琛在私立華西協合大學主持創辦教育研究所并主要從事鄉村教育及鄉村建設研究的情況。張改娜的《淺論傅葆琛的教育思想及其現實意義》,該文簡要論述了傅葆琛社會教育思想的重要性,鄉村教育的中心、弊端、使命以及其教育思想的現實意義。

以上這些論文篇幅都較小,多是就傅葆琛的教育思想進行簡要的介紹,缺乏系統而深入的論述,而且對傅葆琛思想的介紹也只局限在鄉村教育,主要是鄉村教育的原因、方法、目的、使命、意義等方面,對于傅葆琛教育思想的民眾教育思想沒有涉及,難以全面展現傅葆琛的教育思想。上述論文的參考文獻多集中在張陳俠、傅啟群主編的《傅葆琛教育論著選》一書,還有傅葆琛大量的原著沒有發掘,因此論述較為單一淺顯,缺乏深度性學術性。

三、研究傅葆琛鄉村教育的學位論文

付衛華的《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研究》將傅葆琛的鄉村教育思想與我國新農村建設起來,主要從五個部分展開研究:一、緒論;二、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及進行的鄉村教育活動;三、從鄉村教育的原因、途徑與使命三個方面論述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的主要內容;四、從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的進步性和局限性兩方面對其思想進行評析;五、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對我國新農村建設的啟示。

付衛華的論文較為客觀、全面地論述了傅葆琛鄉村教育思想的內容,并將傅葆琛的鄉村教育思想與現今我國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總結出其思想對我國新農村建設的啟示,是一個創新,并且具有現實意義。但是,傅葆琛的“鄉村教育”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在不同的時期表現為鄉村平民教育、鄉村民眾教育,且在不同時期教育思想的內容也不一樣,作者在這里直接籠統的冠以“鄉村教育”,使得概念區分不清,而且參考史料較為單一。作者對傅葆琛的教育思想評價有一定的創見,但局限在具體的方面,缺乏宏觀與整體的考慮。

四、涉及傅葆琛教育思想的著作

篇(7)

在本書中,作者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以及后來的兩次田野調查,向西方讀者展示中國南方農村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將之理論化。也正如作者所說的“真實地再現了30年代前后中國農村生活的情景,科學地認識這一自然經濟社會的剖斷面。真實性、歷史性、理論性的結合,是本書追求的宗旨。”①倘若作為人類學或者社會學等專業的學生把《金翼》這本著作單一地當作小說去讀,是十分不適宜的。故而,“《金翼》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小說,它是一個故事,一段情節,同時也匯聚了社會學研究的必須種種資料,展示了種種人際關系網絡――它是應用社會調查研究方法的結果”。②

二、家族的定義

中國著名的學者先生,曾于1985年對我國農村家族給出了一個最為經典的定義,即家族是指以父系親屬為組成原則而形成的一個社群,家庭是構成家族的基本單位,它實質上是對家庭概念的擴大,可以稱之為“社群的社群”。在此基礎上,很多學者認為中國農村家族就等同于宗族,所謂的宗族與家族之間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區別。而孫本文卻認為家族是一個“大”的概念,“‘家庭’為最小的單位,限于同居共財的親屬,‘宗族’是由家庭擴充,包括父族同宗的親屬,‘家族’則更由‘宗族’擴充,包括父族、母族、妻族的親屬。‘宗族’為同姓,而‘家族’則未必為同姓,蓋包羅血親與姻親二者。”這兩種觀點,本質上都是依據我國傳統社會中男系血緣為家族成員的界定標準來定義“家族”這個概念的。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我國農村的家族現狀也有了明顯的變化。本文考慮到家族定義的靈活性、寬泛性和時代性,把“家族”的定義解釋為:家族或者叫作宗族,是指基本上按照男性血緣建立起來的一個社會群體,可以包括女兒、女婿、兒子、媳婦等,只要獲得他們自己的認可和其他家族成員的承認。也可以包括某些擬血緣關系的親屬,前提條件就是要獲得雙方認可。這個群體具有某種嚴密或松散的組織形式,進行著具有家族特色的相關活動,在內部成員之間必須得到認同,而和外部之間有著某種清晰或模糊的界限。

三、家族與家族主義

家族和家族主義是我國過去封建社會生活的主要特征之一,在農村的表現尤其突出。家族群體和家族主義思想是中國數千年來“以農立國”的封建社會長期積累的產物,而在思想上主要是儒家理論觀念作為這種群體活動的理論基石。

我國的家族和家族主義的主要表現,至少可以有下列幾個方面:(1)祖先崇拜。(2)門第觀念。(3)以數代同堂共居的大家庭為榮。(4)注重男系及由此而產生的宗法制、家長制與諸子繼承財產制。(5)家族和家族主義的經濟基礎是封建主義的土地所有制。③

四、《金翼》中所折射的家族與家族主義的現象及相關理論

(一)家族中男性地位的重要性

從以上的家族與家族主義的各種定義與文獻資料中“父系”“男系血緣”等詞不難看出男性在家族地位中的重要性。

而就書中黃東林和張芬洲兩個家族截然不同的境況,最直截了當的解釋就是黃家的男性子嗣遠較張家來得多,而且壽命也更長一些。或者,確切一點說僅僅這幾十年間,黃家的男性子嗣比張家多一些,因為由于戰亂、災禍、疾病和吸毒等原因,男性死亡率還是挺高的,而相對而言女性的死亡率反而比較低。

男性對一個農村家族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首先,男性在農業系統中承擔著主要的地位。其次,男人是鄉村社會社交網絡中重要的節點。最后,男丁的多少是一個家族“勢”的重要依據。

(二)“家族”與“家庭”

近代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理想中的大宗望族實際上已是很少存在,在城鎮中,以小宗小族的存在為數較多;在廣大農村則一般是一個家族共居一地,形成了大家族小家庭結構。

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它在我國社會倍受人們的重視。而家族由家庭構成,“家庭是一種人類社會最根本的制度,由婚姻、血親關系或收養關系而形成的親屬間的社會生活組織單位”。然而,本書所記述的年代和社會畢竟不同于閉關時代,西方文化的傳播,近代化的歷程逐漸開始,使社會生活在各個領域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深刻地影響到了個人和家庭的生活和選擇。

在本書中,黃、張兩戶人家都是大家庭,也就是家族。但是小家庭在兩戶人家中都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我們從黃家搬到新居這件事情中可見一斑:東林一家列隊舉行儀式時,東林作為一家之主走在最前面,接下來是祖母潘氏、大哥、二哥、三哥、四哥、五哥和小哥,再接下來是,背著叫珠妹的小女兒的黃太太和林氏,再后來是大哥的妻子大嫂,他背著兒子少臺,家里的長工南明走在隊尾。這當然顯示出了一個蒸蒸日上而且井然有序的大家庭,而在具體安排居住房間時,小家庭的趨向占了上風。“從道理上講,這座房屋被認為是分屬于東林和她死去的兄長東明。按照慣例,兄長位于座、弟弟在右,因此,當黃家搬入新居時,東明的長子大哥占了左邊最上方的廂房,同妻子、子女住在那里,第二套廂房以后要歸二哥,現在是他和母親林氏住。東林一家住正廳右邊的廂房。祖母潘氏住在后面一間廂房,同她疼愛的兒媳黃太太共用。”由此可見,小家庭的劃分對家族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

(三)家族中的婚姻與家庭關系

從社會意義上來說,婚姻家庭是一種社會設置,就個人意義上說,家庭是個人置身于社會關系中的首屬群體。④由此可見,婚姻對于一個人來說是何等的重要。中國農村的婚姻和家庭在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傳統蔭庇下,得以綿延滋長。⑤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卻一直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的來說,一個是婚姻的不自主,再者是男女的不平等,即重男輕女。這些在書中都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大家庭對小家庭的組成有一定的影響,首要的便是擇偶的過程。東林是自主擇妻的,但他的婚姻“還必須征得叔父黃玉衡的同意,他現在是這房長輩中僅存的男性。他還要征求母親和兄長的同意。他們均沒有不滿,于是兩家定親了。”在王惠蘭和茂德的婚事中,芬洲的態度很關鍵。他收下紅帖,放在堂屋里的一張大桌上,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下,他這是為了征求祖上對前來提親的女孩子和茂德之間婚事的“意見”。算過八字以后,就是商定女方的嫁妝和男方的聘金。此后,直到訂婚這一天,才通知茂德,把他從學校叫回家。五哥的幾次婚姻,都受到了來自父親的干預。五哥在結婚前和一個名字叫紅花的姑娘有過一段美好的戀愛,但是這位姑娘從輩分上來算是五哥的甥女,東林為了怕兒子會破壞親戚間同輩內婚的傳統,就給自己的兒子找了第一個老婆。五哥的第二個妻子去世以后,留下了一個女兒,五哥一直希望有個兒子,便決意再娶,他認識一個女孩,產生了愛情,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卻遭到了來自他父親的反對。他父親希望五哥與一個離了婚的女人結婚,因為她擁有一筆財富,五哥最后只好很不情愿地再次犧牲自己的愛情以遵從父命。

婚后最主要的一個新成員確定他在家庭中地位的主要指標就是生育。確切地說,是否有兒子,意味著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新五嫂生出一個死男嬰后,便遭到了全家人的敵視。沒有子嗣的寡婦處境很差,她或許會因家中公婆的要求抱養一個兒子,茂魁的妻子就抱養了一個兒子。也有回到娘家的,茂德死后,王惠蘭的公婆也要求她抱養一個兒子,然后安分守己過著寡婦的日子,惠蘭沒有答應,而且她還尋死覓活,后來還是回到了娘家。娘家并不會因結婚而和女兒斷絕關系,娘家人往往會和女兒家發生一些往來。兩家兒女相婚配結成的親戚關系,即“親家”,也是一種重要的社會關系,在一般社會禮儀和事務中多有往來。值得一提的還有,老祖母潘氏去世以后,潘家來了十一個人,七女四男,他們全部都是祖母潘氏父親家的后裔,每一個人都代表與潘家有關的各個支派。十一人中有六個人根本就沒有見過潘氏并且與黃家也沒有什么聯系。但是由于血親關系,他們必須來參加喪禮履行自己的義務。

(四)家族中女性的社會關系與社會地位

本書中還提到了不少特殊的女性,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遭受了家庭的破裂,為了生活或者其他的目標,她們中有許多與家族之外的男子進行各式各樣的交往。張茂恒被土匪槍殺以后,他只有一個女兒,就是張月英,她逃到縣市里找義父吾云尋求幫助。事實上,張月英在這個世界上就成為孤苦伶仃的一個人了,她的命運如何,本書再也沒有提到。還有當時已有不少女性進入新式教育機構,如前文所提到的陳素珍和張月英等人。這可能和城里或者說集市中男女平等的觀念密切相關。文意提到了,在東林壽筵場所,席位是男女都混在一起的,這被認為是象征著城里男女地位的平等。而在當時鄉下舉行的儀式中,婦女的餐桌是放在廚房里的。也有一些女性和家族中的男子產生了感情,有的甚至發生了不合常理的行為。

全書分析到這里,我要提到一個概念,上面所有的分析都或多或少提到了這點,那就是“社會性別”。社會性別是一個社會把人們組織到男性和女性范疇里去的方式,以及圍繞這些范疇產生出意義的方式。經過上述一系列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以下這幾點:首先,婦女在家庭中擔當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她們從事生產和再生產,對下一代進行教育和培養。其次,小家庭在整個大家庭或者說家族中是基本的利益單位,婦女或者服從小家庭的利益,或者竭力維護大家庭的完整性,這全然依據該婦女在家庭所扮演的角色而定。再者,嫁出去的女兒,也會竭力維護她所在夫家的利益,但也有可能因為在夫家境遇不佳或者犯了過失而去尋求娘家的庇護。最后,由于婚姻而形成的姻親關系是一種重要的親屬關系,它會影響到個人的選擇和命運。本書中兩戶主要的大家庭的兩個戶主,黃東林和張芬洲就是姻親關系,姐夫和小舅子的關系。他倆因為有著這層關系,相互信任,在湖口鎮上一起開店,開始了兩戶家庭不平凡的經歷。此外,還可能因為戰亂、匪災、瘟疫等種種不同的原因,出現許多單身的女子,他們的境遇一般都會比較差。因為這些游離在家族體制之外的女子,得不到家族體制的庇護,這在一個變動不居的社會里是很危險的。

五、結束語

中國的家族和家族主義在歷史文化中的顯耀地位與活動,以及滲透到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村人民生活的思想的深度,近幾十年來引起了中外學者們深究的興趣。⑥本文所討論的著名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林耀華的博士論文:《金翼――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學研究》就是從具體家庭活動的歷史來分析中國家族的實際情況。

臘斯克在1944年版的序言中說:“中國社會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中,這不僅僅因為它必須進行顯而易見的調整,以適應技術革新和來自國外的不同影響,而且在于觀念的更新。現在陳規舊習正在瓦解,新的觀念正在形成。”⑦對于《金翼》而言,仍然是家族研究,但這種用應用社會調查研究的方法,為的是個體,而每個個體的變動都在這個體系中發生著影響,反之它也受其他個體變動的影響。本書為本土社會學和人類學研究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素材,作者透過大大小小的事件敘述,從微觀到宏觀,超越了一個家族、一個地區的范疇,賦予其社會學上的普遍意義,這也正是該書成為經典之所在。

綜上所述,本文所分析的以《金翼》為例的農村家族社會現象的出現有其必然性,是指社會發展到現階段,還不具備使家族制度和家族主義徹底消亡的條件。家族主義作為舊時代的產物,具有兩重性。家族制度和家族主義中消極的東西,必須加以剔除,絕不可以放任自流。《金翼》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素材,但是中國的家族與家族主義還有很多的問題等待我們繼續去探究。

注釋:

①林耀華.金翼:中國家族制度的社會學研究[M].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2-22.

②般睿.金翼:人類學的想象力[J].中央民族大學黨報,2005,(10):30.

③韓明謨.農村社會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148-150.

④鄭杭生.社會學概論新修(精編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165.

篇(8)

1引言

什么是交換?首先需要確立對交換的理解視角和內涵限定。從較為廣泛的意義而言,交換是一種基本的社會組織形式,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在遵循人類既定的規則條件下,相互換取彼此所有物的活動及其過程,其中最主要的形式是經濟交換和社會交換。經濟交換是交換的一種特定形式,是經濟生活中的交換行為,它是在極為明確的規則前提下自愿讓渡彼此的資源(主要是商品和勞務)的活動及其過程。而“社會交換”是當別人作出報答性反應就發生、當別人不再作出報答性反應就停止的行動。這里我們探討社會交換問題。

社會交換理論最早誕生于產生于20世紀50年代末期,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國社會學家G.C.霍曼斯、P.M.布勞和R.埃默森。他們試圖通過研究互動與交換來解釋所有的社會行為。它的基本構想是:人是理性的,理性人為了滿足自身的基本需求而同他人(個人、集團、社會)進行互惠的、交換性的互動。社會交換的內容為滿足當事人需求的一切有形或者無形的物品、行為,還有贊同、尊重、依從、愛、情感,以及其它緊缺物質產品。社會交換往往有著廣闊的交易范圍,成為對象的不一定具有經濟作用,“它們所交換的,并不僅限于物資和財富、動產和不動產等等在經濟上有用的東西”交換的資源還有地位、感情、服務、信息、金錢以及關系資源等,應該說從社會交換的內容、資源、表現形式中可以看出社會交換存在一定的倫理道德問題,潛伏著“道德風險”。恩格斯曾經指出:“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歸根到底總是從他們階級地位所依據的實際關系中一從他們進行生產和交換的經濟關系中,獲得自己的倫理觀念。”農村社會交換是研究農村社會關系的一個視角,這里我們從農村社會交換的原因、目的方面探討農村交換中涉及的倫理問題。

2農村社會交換原因的道德詢問

中國社會是一個人情社會,中國的廣大農村人情味更濃,因為中國農村沒有完善的市場體系,不是所有的“稀缺”都能從市場中購買到,經濟行為自然不得不根植于社會關系,如親屬和鄰居的互惠(即人情),而非完全取決于市場和追求利潤的動機。應該說農村社會交換是一個倫理體系,它包括三個結構性原因:道德義務原因、發展需要原因和理性計算原因。

(1)農村社會交換有一定的道德義務原因。早期農村社會尚未受到市場因素的深入影響,道德義務主導著社會交換,農民的社會關聯依靠的是一種宗法的、親情的倫理來維系。倫理關系的特點是在這種關系中的人之間有情分、有情義,“倫理關系即是情誼關系”在這種關系中是以義務相調節。所以,在這個意義上,不只是家庭和家族,一切以義務相調節的情誼關系都屬于倫理關系。他指出:“舉整個社會各種關系一概家庭化之,務使其情益親,其義益重。由是乃使居此社會中者,每一個人對于其四面八方底倫理關系,各負有其相當義務。全社會之人,不期而輾轉互相聯鎖起來,無形中成為一種組織。”這樣一種社會即是“倫理本位”的社會。社會交換的義務支配了個人的選擇及其對社會交換特定情景的態度。先前的禮物交換建構了一個道德經濟體系,在該體系中道德原則使農民非自愿的陷入一個交換循環。農民是被動的,是承受道德壓力的。社會交換為農民們提供了一種培養、維持和擴展其關系網的基本方式,而關系網是一種可靠的社會資源。農民每個人以自己為中心形成私人網絡,其中包含一套社會規范和道德義務。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農村的人情來往更多的是以金錢的形式來進行的,表現在婚喪嫁娶、嬰兒的生日、百歲之類的儀式性活動的“隨禮”上,本身是一種交換行為,布勞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一種互惠行為,為了能夠繼續得到利益,人們需要對給予自己以利益的對方作出回報,社會交換使社會各方承擔了某些未具體規定的義務。這種源于道德義務的社會交換在一定程度上說是符合倫理要求的,是農村人情、血緣維系的關鍵點。

(2)農村社會交換是農民自身發展的社會手段隨著農村生產效率的提高,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所以農民開始從事非農產業,尋找更合適的自身發展道路,例如共同參與合辦工廠、從事經商活動等,這加強了農民與他人在經濟活動中的合作。個體農民在與他人更多的合作中,逐漸將更多的社區關系與親屬關系納入到私人關系網絡之中,從而擴大了自己和家庭的社會網絡范圍。此外,隨著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傳統的相對封閉的農村也逐步卷入到外部社會的宏觀經濟體系中,越來越趨向開放化,村落社會與外界的聯系逐步增強。20世紀90年代開始的“民工潮”極大地加強了農村與外部社會的聯系,村落社會的開放化有力地解決了農村剩余勞動力,促進了農民的自身發展,推動了農民村外網絡的擴張。農民為了自身的發展進行社會交換,這是無可厚非的,符合農民的倫理道德要求,只是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腐敗現象,而且使得人際交往中的個體失去了自我,“我”“隨禮”就是為了達到我的目的,但方式卻是突然的與損人利己的。

(3)農民社會交換有農民理性計算的原因。布勞曾指出:“由于交換是一種以期待回報和換取回報為目的的行動,因此參與交換的行動者與精于計算的理性經濟人模型有很大類似之處。”20世紀90年代以來農村社會El益卷入市場化進程,中國農民的工具理性意識逐漸增強,他們的行為選擇越來越體現出工具理性導向,工具理性主義在很大程度上也推動了農民社會交換的擴張。在社會交換中,農民利用人情饋贈以達到工具目的,凡事以人情開道,把人情作為一種利益投資,送出一定的禮物,換回更多的利益、感情、服務、信息、金錢,通過舉辦家庭典禮等儀式能夠以相對較少的花費換取大筆的禮金,因而,工具主義在家庭典禮儀式的基礎上得以推行,農村人情交往的工具性的增加是農民由非理性到理性轉化的一個表現,是一個好的現象,但是一味的理性會使得人際關系異化,“算盤掛在胸前”,凡事斤斤計較,成了農民的個性的表現。而且社會交換是一個互惠的均衡鏈,人們送出許多人情之后總是希望通過自家典禮再收回來,這使得農民的人情消費頻率加快,負擔加重。因而工具主義很大程度上推動了社會交換之風,同時也助長了鋪張浪費之風。

3農村社會交換目的的利益查審

農村社會交換的交換主體是農民,農民進行社會交換的一個主要目的是進行社會交換可以獲得一點的利益。農民進行社會交換形成一定的社會網絡,“在這個網絡中,通過交換,包括物質利益和非物質利益的交換,將個人的忠誠、制度性角色以及物質利益結合在一起。”

3.1農村社會交換利益性的正面查審

農民的整個生活可以分為“禮”和“利”這兩個部分,商業經營活動和其它生活經營活動在“利”的范圍內;而農民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婚喪嫁娶等禮儀性活動及日常家庭生活與人際交往則屬于“禮”的范圍。但是在當今走上工業化道路的農村,社會已發生深刻的變遷,親屬關系越來越取決于他們在生產經營中相互合作的有效和互惠的維持。“當這種關系親疏的改變出現后,它卻不可能把自己仍局限于生產經營范圍之內,而是極有可能出現向農民的日常生活滲透的趨勢,從而逐漸使農民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交往也受利益的支配以至全面改造原有的關系親疏的格局”正如李守經所指出的,鄉村社會的社會關系,“其深層結構是人們之間相互的利益關系”關于利益、利益訴求的研究出現在西方社會理論中,法國哲學家愛爾維修(ClaudeAdrienHalva-tius)認為利益是社會生活的基礎,是社會生活中唯一的、普遍起作用的社會發展動力和社會矛盾根源,一切錯綜復雜的社會現象都可以從利益那里得到解釋斯密認為,“毫無疑問,每個人生來首先和主要關心自己;而且,因為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適合關心自己,所以他如果這樣做的話是恰當和正確的。”斯密的這一價值顯示,體現的是一種倫理文化對社會世俗生活以及生活中“欲望著”的經濟主體的激勵,強調了商業社會中市場主體的物質需要和新的精神需求。在行為主義心理學的研究中,人類被認為是尋求酬償(利益)的有機體,他總是尋求選擇獲得最多酬償和最少懲罰的目標。一這個結論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它恰恰證明了在農村社會交換中農民追求利益的正確性。

篇(9)

 

建國50多年來,中國社會保障事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適應原有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隨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功能卻始終處于邊緣地帶,突出地表現為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在農村實行之后,一些原有的對農村老年人的保障政策被削弱,但新的保障制度卻又未建立,農村老年人不得不面臨著嚴峻的生活風險。由此可見,滯后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無法發揮“社會安全閥”的作用,就會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危害。因此,在當前改革開放的縱深發展的趨勢下,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構建合理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迫在眉睫和至關重要。

一、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

1、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小,保障水平低。

由于我國農村經濟長期處于極低的發展水平上,農民可支配的收入十分有限,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障,也只能是一種低水平的社會保障。。而且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般是在一個縣的統籌范圍內進行的,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差別也很大,再加上農民手頭可支配的錢少,造成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也少,而且繳納的保費很低,無法滿足年老時的生活需求。湖南省邵東縣是一個比較富裕的地區,該縣有人口113萬,其中農民有一百零幾萬,而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僅為5萬,占農民總數的5%,且大多數農民選擇的都是養老保險中層次最低的一次性繳納200元的投保檔次。如果按照20年投保期計算,每月只能領取幾十元的養老保險金,再扣除通貨膨脹因素,實際上并不能起到養老的作用。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設計有誤,范圍籠統,且阻礙社會發展。

現行《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明文規定,在保險基金的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但是由于設有具體規定集體繳納養老保險調劑金的義務,并且對國家的責任也設有具體規定,導致在實際的工作中,“以個人繳納為主”變成了“完全由個人繳納”。如山東省《平陰縣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就規定:保險費“集體確無力補助的,由個人全部繳納”。這已經連社區保障的性質都不具備了,而變成了徹頭徹尾的自我保障。而且農民的個人社會養老保險賬戶形式上與個人銀行儲蓄賬戶相同,但實際上不如銀行的儲蓄賬戶,因為養老保險賬戶不可以隨時支取,必須在退休年齡后才能支取。農民要承擔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費用開支,以及保險基金被違法擠占、挪用的風險。這樣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設計與減輕農民負擔相違背,導致農民無力接受和農村養老保險并未落到實處。同時,現行《方案》將農村務農、務工,經商等各類人員全部納入保險對象,這就將實際上脫離農業生產的務工、經商人員再次束縛在土地上,阻礙了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并且以前的戶籍制度與二元的社會保障制度導致了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固定化,也最終導致了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受阻礙,社會結構的轉型速度大大減緩。由此可見,只有對農村社會的保障對象進行科學的劃分,為轉移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建立適合自己的保障體系,割斷他們與土地的聯系,促進農業生產的現代化和社會轉型,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3、國家投入不足,社會保險退化為商業保險,而且基金保值增值難。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的原則。這項政策扶持對鄉鎮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具有益處,集體補助部分可由鄉鎮企業稅前支出。而現實中大部分農村務農人口享受不到這一待遇。當前,鄉村兩級負債嚴重,可以利用資金非常有限;盡管集體經濟較雄厚的村組,其養老金積累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也是很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的集體補助為輔就成了空話。實際上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實際上成了純個人儲蓄積累保險,社會保險退化為商業保險。而且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面臨與城鎮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樣的投資運營問題。當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采取存銀行、買定期國債,非常有限的投資渠道導致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困難,極難以度過承諾較高的養老金的支付風險。

二、對策。

1、加速農村經濟發展是增加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的根本。

經濟的發展水平決定社會保障水平的高和低。因此,加速農村經濟的發展,促進農業生產的現代化和鄉鎮企業的發展,這是健全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根本。因為經濟發展水平直接決定著社會保障水平的高低,然而我國的經濟又不夠發達,再加上生產力水平的多層次性,這就要求我們因地制宜大力發展經濟,同時要求我們按照現實情況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完善農村社會的養老保障。

2、范圍的劃分合理化。

我國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下,農村人口按照其實際生活和工作情況可以劃分為四類人:第一類是主要從事農業生產又生活在農村的農民,全部家庭收入的大部分是其的農業收入,這些人是最為標準的農業人口;第二類在農村和城市之間來回遷移的農村人口,農忙時節回鄉承擔著沉重的家庭負荷,而且農閑時進城從事流動性較強的工作。第三類是生活在小城鎮從事非農生產的農村人口,其非農業收入占全部家庭收入的大部分,鄉鎮企業職工和鄉鎮個體經營者是這部分農村人口的典型代表。第四類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從事非農生產的農村人口。他們的工作相對穩定,而且完全脫離農業生產,生活習慣實際上已經城市化的農村人口。因此,我們不能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混為一談,并且在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背景下要消除一切不和諧的因素,為新農村的建設奠定基礎。。所以要區分他們的實際情況,選擇加入相對應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筆者認為第一、二類人應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第三類人應選擇加入小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第四類人應選擇加入城市社會保障制度。

3、建立正式、規范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根據世界各國的發展養老保障的經驗來看,一個社會老齡化高峰到來之前的30-40年是以儲備積累方式建立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最佳時期,時間越短暫越被動。我國農村如果現在不抓緊建立并完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那么在不久的將來,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會陷入嚴重的困境。因此,根據中國農村的實際情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建立正式、規范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1)、第一、二類人應加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第三類人應加入小城鎮的社會保障體系,改變現行《方案》將其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做法。一方面,這樣做能夠吸引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讓他們把小城鎮作為發展之地,減少向大中城市的盲目流動,而且可以減少農業從業人員,提高農業生產的規模化。另一方面,小城鎮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必須與城市的相區別,因為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參照系的標準高、項目全,然而小城鎮的主體鄉鎮企業的經濟基礎比較薄弱,難以按照這一標準實行。所以要做到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又要不能減損因繳納保險成本增加鄉鎮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同時采取鄉鎮企業職工個人繳費與鄉鎮企業繳費相結合的基金籌集方式,建立個人帳戶和社會統籌帳戶。只有構建相對獨立的,合理的小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才能真正體現鄉鎮企業在我國的獨特作用,促進我國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型。(3)、第四類人應納入城市社會保障體系中,現行《方案》將第四類人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做法,不僅不能夠減弱農民流向城市的熱度,反而增強了他們的流動盲目性。對于有相對穩定經濟來源的進城農民,他們已在城市居住多年,而且有能力加入城市社會養老保險。但對于進城時間短,且求職不易的農民來說,支出這筆養老保險費用有利于限制他們的盲目進城。因此,將第四類人納入城市社會保障制度,不僅可以拓寬城市保險金的籌集渠道,而且打開了為中國城市的發展作出了貢獻的進城農民踏入城市社會保障的大門,割斷了他們與土地的聯系,這樣有利于農業的規模化和現代化。

4、加大政府重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制的投入。

社會保障原則上要求國家出面組織并承擔一定的義務。在社會保障這項工作中,國家不但是非營利的,而且應該保證此項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不應從群眾所繳納的保險金中提取,否則就難保證社會保險的給付率高于商于保險。在國家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國家補貼的方法,通過調整現行政策的目標,把現在主要用于糧食流通環節的大量低效財政補貼,以對實行產品換保障計劃的農產品進行定額補貼的方式,逐步轉向直接補貼種糧農民,承擔起建立農民養老制度的財政責任,達到加快建立農民養老金保險制度的目的。國家財政提供的支持額度和農民繳納農產品的一定比例對農民進行直接補貼,不僅可以保證財政開支的可控性,而且可以使農民直接感到國家的財政扶持,進而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這樣政府作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責任主體也可以成功地構建。

5、加快農村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社會養老保險作為整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主體和核心,是以強制性為基本特征的。而社會養老保險的這一強制性又必須通過國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證。目前,社會養老保險在農村舉步維艱,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社會保險立法的滯后。例如,在許多私營企業和三資企業中,由于一些企業主和民工的知識水平低,造成了企業主以政府有關強制社會養老保險的文件不是法律為由,拒絕給廣大農民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由此可見,要建立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制,加快社會保障的法制建設至關重要,因為只有如此才能使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法可依,進而為構建社會主義的新農村建設奠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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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優秀大學生社會學論文題目1.淺析大學生炒股的博弈心理現狀

2.網絡環境下大學生自主學習行為的現狀研究--以河南牧業經濟學院金融學專業為例

3.在華韓國留學生文化智力對文化認同的內隱影響研究

4.大學藝術與禮儀教育滲透研究

5.讀懂“90后”才能獲取真正的生力軍

6.高校學生自殺原因分析及對策

7.關于綜合性大學開設禮儀課程的探索

8.信任與公平:青年社會心態的區域比較

9.淺析生態社會主義思潮對大學生的影響及對策

10.試論專業化.職業性社會工作推進的必要性與發展趨勢分析

11.高校“公共關系學”課程教學方法改革的幾點建議

12.民族院校家庭經濟困難生社會價值人際交往發展需求研究

13.民國時期女大學生婚姻觀研究

14.構建以職業能力培養為訴求的課程實訓模式--以公關課程為例

15.“社區為本”的兒童保護服務本土化模式創新--以佛山市里水鎮“事實孤兒”保護項目為例

16.影視作品對當代大學生婚戀觀影響的實證研究--以河南省部分高校為例

17.穗.港兩地青年學生的交流與融合

18.90后男大學生穿著行為分析

19.雙語教學在社會工作專業的應用性分析

20.羅振宇:我看到的世界

21.基于網絡大數據的社會心理學研究進展

22.對高校經濟統計基礎知識的研究

23.統計學專業就業難問題的分析及對策研究

24.基于社會認同理論的社工大學生專業認同研究

25.新常態下社會思潮的存在邏輯與新表征

26.大學階段數據分析師的培養研究

27.社會工作如何在精準扶貧中發揮作用

28.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流失現象的探討

29.社會心理學視角下的親環境行為探討

30.高職院校開設禮儀課程的意義探析

31.中國當代社會心理學發展的新方向

32.實踐性教學在女性學課程體系中的運用

33.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職業聲望排序及變遷研究

34.基層電大統計學原理教學輔導改革初探

35.社會信任對網絡公民參與的影響--以大學生網民為例

36.“小組工作”方法運用于課堂教學的實踐報告

37.內地高校少數民族大學生社會支持網絡的構建

38.對高校禮儀課程教學方法改革的思考

39.性別意識與女大學生就業質量--基于福建省五所高校的調查

40.國外青少年移動網絡通訊設備使用情況研究綜述

41.甘肅省大學生自殺意念與羞恥感.述情障礙.領悟社會支持的關系

42.農村大學生“訴貧傷害”的社會學分析

43.癥結與解決:受懷舊風影響的大學生戀愛觀

44.關于提高開放電大“統計學原理”教學效果的探討

45.論大學生手機成癮行為的原因

46.家庭依戀模式對杏林學院大學生網絡成癮的個案研究

47.當代女大學生性行為現狀及影響因素的研究綜述

48.大學生親密關系暴力的相關研究評述

49.社會工作人才保障激勵機制研究--以南京市為例

50.哈貝馬斯交往行為理論對大學生“低頭族”的啟示

51.湖北高校大學生社交媒體使用狀況的實證分析

52.微信對大學生人際交往影響的調查與分析--以新疆農業大學為例

53.改進當代西方社會思潮的教學方法及其意義

54.信息化環境下應用統計學實踐環節教學改革的研究

55.論當前我國社會的四種非理性文化心態

56.微時代環境下大學生人際交往的“網絡共同體”研究

57.信息技術女性用戶對信息技術設計的影響

58.關于高校“統計學”課程的教學滿意度評價

59.大學生親子關系與朋友關系的相關研究

60.常見校園犯罪的法律說明及其預防

法律社會學論文題目選題參考1.涉罪未成年人異地社會調查制度現行做法

2.完善未成年被告人人格調查制度的司法對策--以廣州市的審判實踐為樣本

3.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理解與完善--兼論《刑事訴訟法》第275條

4.我國少年司法之人格甄別制度引入

5.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險性調查的理念確立和機制構建

6.少年司法分立論

7.“打人命”:農村青年婦女自殺特殊干預的一般意義

8.校園虐童行為模式與預防對策研究

9.社科法學的知識反思--以研究方法為核心

10.自由的女性與女性的自由--自由主義女性主義法學的主張及其影響

11.中國青少年網絡犯罪研究綜述

12.“封存”還是“消滅”?--評新刑訴法犯罪記錄封存條款

13.“罪錯未成年人新聞報道的權益保護與法律規制”研討沙龍綜述

14.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辦案機制創新研究--以玄武區檢察院“協作式”辦案制度為視角

15.江蘇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立法的實證分析--以A市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和預防現狀為調研對象

16.社區服刑人員社會支持系統調查研究--以上海為例

17.我國少年司法的困境與出路

18.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性制裁機制研究

19.赦免制度:“寬恕”在國家心理中的體現

20.司法社工職業的獨特性

21.論強制辯護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中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第267條為中心

22.我國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立法研究綜述

23.未成年人犯罪的性法學思考

24.未成年犯罪人的社區矯正

25.試論青少年法制觀念的培養

26.從性科學研究的基本思路看性法學研究的未來課題

27.關注弱勢群體--女性主義法學的啟示

28.哈貝馬斯的交往理性法律觀及其啟示

29.青少年犯罪預防中的“兒童參與”--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新思考

30.少年司法程序中品格證據適用的沖突與重構

31.兒童虐待的心理危害

32.未成年人輕罪案件非刑罰化處理之構想--以刑事和解為視角

33.未成年人犯罪特別程序之定位

34.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審理中社會調查制度的實際運用與分析

35.論我國未成年人人格調查制度之完善

36.寬嚴相濟語境下未成年人累犯制度釋疑及完善

37.可能性與空間考量:精神障礙者的司法社工介入

38.法社會學視角下的男性自殺問題研究

39.論大學生犯罪是否從寬處罰及其完善

40.新時期重慶市青少年犯罪研判與對策

社會工作專業畢業論文題目參考1、家庭暴力問題解決的社會工作介入研究

2、流動兒童城市適應性的社會工作介入研究

3、北京市社會工作事務所中社會工作者的激勵狀況研究

4、社會工作視角下的城市空巢老人社區養老問題研究

5、社會工作教育對社會工作專業化的影響

6、關于最低生活保障與社會工作融合的研究

7、災害社會工作的本土實踐:一種優勢視角的分析

8、社會工作介入農民工婦女社會支持網絡的服務研究

9、社會工作對自閉癥家庭的干預研究

10、社會轉型期青少年偏差行為矯治的社會工作介入研究

11、醫務社會工作實習研究

12、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流失問題研究

13、整合式社會工作方法介入流動兒童青春期性教育的研究

14、軍休干部服務中的社會工作倫理困境研究

15、民辦社會工作機構運行模式研究

16、資源依賴視角下社會工作機構服務質量研究

17、社會工作機構資源動員模式研究

18、社會工作介入青少年人際交往的探討

19、“三社聯動”機制推動廣州城市社區社會工作發展的研究

20、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能力現狀分析

21、社會工作機構人力資源管理滿意度調查

22、新形勢下沿海地區農村社會工作問題研究

23、傷殘人群社會工作中的困惑思考

24、社會工作專業學生專業認同影響因素及前瞻思考

25、社會工作介入空巢老人居家養老的模式研究

26、專業社會工作與中國社會治理相結合的探討

27、留守兒童心理健康問題的社會工作介入

28、欠發達地區社會工作發展路徑探析

29、增權理論視角下面向“三失”青少年的社會工作個案幫扶途徑與方法研究

30、社會治理視角下新疆社會工作示范點的發展研究

31、制度信任視角下的社會工作“嵌入”公辦福利機構問題研究

32、青少年厭學的社會工作個案介入研究

33、社會工作實務中的倫理困境與倫理抉擇

34、從社會工作機構的成立看本土性社會工作的發展

35、社會工作視角下和諧醫患關系構建研究

36、社會工作理論與實踐的脫離和整合

37、社會工作方法在改善醫患關系中的運用

38、資源依賴視角下社會工作機構服務機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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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體育研究現況

(一)概念界定

相關農村體育的基本概念主要體現于對"農村"、"農村體育"、"農民"、"農民體育"及"村落體育"的認識上。

1.村落及村落體育概念的界定

村落是人類社會生產和生活最主要的自然聚落,具有社區的社會關系、秩序以及一定規模的社會生活群體。村落的邊緣清楚,由固定的農業人群長期聚居和生活所組成的空間和社會單元。

村落體育是指在村落環境中以村民為主體,以健康、娛樂、休閑等為目的而進行的非生產性的身體鍛煉活動,屬于社區活動概念,具有文化層次含義,包括各種現代體育活動和傳統體育活動。

2.農村、農民及農村體育的界定

農村是以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為基礎的居民聚居地,是農民生產生活的載體和主要場所。

農民,相對于城市居民,是一種身份的表征,是以農業為主要生計,以村莊為長期居住地的人群才能稱為真正的農民。

農村體育是以增強體質,豐富社會文化生活,促進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建設為主要目的的群眾性體育活動。在農村地理范圍內,以農村人口為參與主體所開展的各項體育活動,包括在農村地區的少數民族體育。

(二)農村體育組織研究

當前村落體育組織結構松散,缺乏穩定性。有學者從自組織理論出發,分析農村體育的歷史變革與農村體育組織演繹之間的關系,認為自組織演進是當前農村體育組織發展的必然路徑,在農村體育組織體系中,政府和體育職能部門應明確自身角色并合理定位。

(三)農村體育現狀研究

現狀研究主要涉及體育人口、農民體育意識和態度、體育價值觀念、健身場所、鍛煉時間及地點、活動內容等方面。現狀反映出農村體育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農村體育發展受城鄉二元體制制約,農村體育管理上存在以"城市體育"衡量農村體育的慣性思維,發展理念上與本土體育及鄉土實際的背離;地域范圍內農村體育發展不平衡;農村體育與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農村體育組織不健全等。制約因素主要有社會、經濟、理念、文化等方面。

(四)關于農村體育對策的研究

在農村體育發展的對策上,眾多學者從不同角度給予了相應的建議。朱勇從村落體育的善本再造角度強調"原生態"價值取向對村落體育和農村體育的重要性,指出在繼承、發揚傳統體育文化、保護、發掘傳統體育的同時,推動農村體育的多元和文化和諧發展。郭修金從小康社會的建設為視角,認為農村體育的發展戰略應向下進行轉移,縣城是農村體育的龍頭,鄉鎮是農村體育發展的紐帶,村落是農村體育的根基和落腳點,強化政府職能,注重政府的主導作用的合理發揮。

二、研究存在的不足

(一)概念界定不清

由于社會的飛速變遷,對農村、農民、農村體育的界定存在模糊,給相關研究帶來瓶頸。由于關于農村體育理論研究的復雜性以及概念界定的必要性,在進行研究時應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對農村體育范圍進行界定。

(二)農村體育研究邊緣化

我國對體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競技體育,雖然近年來全面健身運動的興起促進了社會體育研究的進展,但從國家社科基金和體育總局軟科學理想資助情況看,農村體育只占3.67%。此外,對農村體育的研究容易站在現代體育的視角來審視,忽略了農村社會變遷發展的現實,與農村體育發展的現實漸行漸遠。

(三)研究對象不清

當前農村體育研究對象中的"農村"范圍過大,對所轄行政村即自然村落社區的體育活動缺乏應有的、足夠的重視,事實上,村落是地緣和血緣關系醇厚農村的主體,較多地存在著依靠農耕的完全意義上農民,傳統的農村體育項目也正是起源于村落以及村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之中,而這些民間傳統體育項目亦可作為文化遺產進行挖掘和保護,并對與現代體育的結合和推廣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

(四)研究方法偏失

在研究方法上,多采用共時性問卷調查法,雖然可以經濟、有效地獲得研究者所需的調查資料,但由于農村人口流動頻繁,村民文化程度較低,容易影響到問卷效度和信度,一個時點的共時性問卷調查不能反映出農村體育發展全貌。

三、結語

我國農村體育發展對農村體育研究提出了現實性的要求,但城市體育與農村體育兩者結合脫節。農村體育的研究應把握"農村"的實質,與當地的民俗、地貌特征、經濟發展、文化習慣、傳統體育等結合,不能追求公式化;應將歷時性和共時性的研究相結合;運用其它相關學科的理論,尤其是社會學理論來研究農村體育,站在社會變遷的角度來研究農村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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