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農村信用合作社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我國農村信用社制度變遷過程和現狀
我國農村信用社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一是農村信用社組建和發展階段(1951~1959),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質。二是反復和停滯階段(1959~1980)。農村信用社下放給社隊,成為計劃經濟體制下農村籌資和分配的主要渠道。三是農行代管階段(1980~1996)。四是1996年至今。1996年信用社脫離農行,開始恢復合作金融性質。1996年8月,國務院《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農村信用社正式脫離與農業銀行的行政隸屬關系,逐步改變為“農民自愿入股,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從1996年以來迄今為止的改革實踐看,以產權清晰為導向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模式,無外乎三種創新:一是江蘇模式即以縣為單位統一信用社法人;二是江蘇蘇南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模式;三是浙江寧波農村合作銀行模式。但實踐證明這三種模式均難以徹底同時解決產權清晰和信貸支農問題。
二、完善農村信用合作社治理模式的措施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方法
(一)明確管理分工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明確管理分工是管理固定資產的重要基石。實現權責明確,將固定資產分類與對應的管理人員掛鉤,實現所有的固定資產都有對應的管理人員。這樣可以保證管理的高效,也可以保證追責的成功。沒有一個明確的管理分工,在信用合作社,固定資產流失是很常見的事情。明確分工也是建立考核業績的一個基礎,明確不同固定資產使用效率或者消耗程度對應的管理人員,便于人力資源部門對員工業績的考評。
(二)預算管理
預算管理實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戰略目標的發展下,用預算的方法將資源進行管理,對信用合作社的日常經營活動進行控制,以推動其戰略發展目標的實現。比如,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資產購買不能僅憑個別部門的需求就隨意添置,應該根據預算管理的方法,在前一年末進行申請并提供充足的申請理由,然后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審批,然后在財務管理部門進行核準。這樣可以使得固定資產的增量得到控制,存量有明確的認識,減少資源的浪費。
(三)會計控制
會計控制是指在財務管理部門的管理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固定資產清點完全,每年的折舊和意外損耗有明確的記錄,賬目準確。為農村信用合作社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提供充足的信息基礎。同時,也要對會計人員提出更高的要求,實行崗位責任制,對人員會計人員出現績效考評,一旦出現了問題可以立刻啟動追責,避免內部會計人員侵蝕信用合作社的利益。
(四)信息技術控制
信息技術控制是指在企業固定資產管理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制定管理流程,減少人為的誤差,同時可以降低人員成本。比如,對于運輸車輛的情況,可以通過安裝物聯網設備進行實時監控,對車輛的損耗情況和設備使用情況有清晰的了解,也可以利用遠程操控系統,核查是否出現內部人員私自駕駛用于私人利益。對于驗鈔機等一些易損耗的固定資產,使用編碼管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固定資產的管理能力。
(五)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包括上級機構比如銀監會或者省一級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組對下一級信用合作社的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以及自身的自我檢查。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可以增加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人員的責任意識,使得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不放松。這是從外部力量上來監督控制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的行為和責任。
三、農村信用合作社固定資產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一)固定資產會計信息不準確
賬實相符是確保會計信息質量的基礎。但是在現實的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農村信用合作社存在著賬目之間互相矛盾、賬實不符的現象。主要是兩方面的原因,一個是會計核算出現差錯,即對已經處置的固定資產未做相應的賬務處理;第二個是利用部門虛列財務開支發票,繞過審批私自購建固定資產,逃避監管而沒有入賬。固定資產的會計信息不準確,使信用合作社管理部門不能充分掌握合作社的固定資產的信息,導致不能對固定資產進行有效管理和利用,造成資源浪費。
(二)固定資產日常管理缺失
當前農村信用合作社在上級管理部門的要求下對固定資產的購入有比較嚴格的審批制度,需要預算管理和上級領導審批等流程,但是對于購入的固定資產卻疏于管理。對于很多固定資產沒有實施分工管理,而是放在同一的倉庫中,以供各部門進行使用。這種是便捷部門對物資的使用,但是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卻是很大的打擊,降低了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出現去年購置的設備,今年還需要重復購置,原因就在于固定資產的消耗率太高,管理混亂。
(三)固定資產閑置問題比較嚴重
信用合作社的閑置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地產和電子設備。由于經營的重點的變化或者業務變化的需要,信用合作社的網點搬遷是常見的事情,但是房產的空置問題卻出現了。我們經常會發現,有一些遷走了的網點常年閑置,既沒有出租也沒有出售。這是對信用合作社的資源的浪費。還有目前電子設備更新換代速度快,信用合作社為了適應外部競爭環境而經常購置電子設備,這就導致了一部分過去購置的電子設備在信用合作社內部的淘汰。但是這一部門電子設備往往出現閑置在庫房里或者為內部員工拿走私用,這也造成了巨大的浪費。
(四)固定資產管理檢查力度不夠
在過去的管理中,因為農村信用合作社一直是中國金融機構的弱者,管理機構對它是保護大于監督,管理要求不嚴格,相較于銀行管理更為粗線條。這就導致,對固定資產核查的忽視,出現了很多問題。在銀監會和省一級的信用合作社的一些規定,下一級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并沒有嚴格執行,比如賬物分管原則,這就導致經常出現固定資產的總賬目與明細賬目不符合的現象。
四、農村信用合作社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一)會計控制和信息技術控制應對
會計信息不準確問題建立一套完備的固定資產會計信息錄入體系,將固定資產的核算、入庫、使用和日常核查信息統一錄入一個平臺。將日常的檢查的結果與賬目信息進行季度性匯總對比,防止時間過長而導致的賬目不清。對固定資產實行電子監督,比如二維碼制度,這樣可以保證所有在用的固定資產都是二維碼的,使用權限需通過掃描二維碼獲得,這樣整個信用合作社就可以清晰的指導所有的固定資產數量和部門分布狀況,減少會計信息的不準確。
(二)明確分工和預算管理應對固定
資產日常管理缺失問題明確所有購入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對每個部門的固定資產的使用數量進行預算管理,超出一定限額需要申請,年度考評責任落在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身上。具體的考評條款,包括使用率和損耗率,過低的損耗率與明年的預算管理相掛鉤;而過高的損耗率則與管理員的績效相掛鉤。通過明確分工和預算管理來降低信用合作社總體保有的固定資產數量,增加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明確分工和信息技術控制應對
固定資產閑置問題比較嚴重問題明確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比如對每一級的信用合作社的房屋租賃和購買責任單獨列出,賦予某個部門相應的管理權限,并且利用信息技術管控比如車輛和電腦設備的使用情況。這樣做到,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實時監控,固定資產的經濟效益落在對應的監管部門肩上,通過對部門的考評,來提高整個信息合作社的固定資產管理水平。
考察國外一些成功的合作金融的改革與發展,在理論上出現了一些新的發展和變化,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與啟示。一是經營目標由不以盈利為目的轉向追求利潤最大化。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合作金融組織規模的不斷擴大,合作金融組織在更大的范圍和更廣闊的市場上參與競爭,為了在競爭中得以生存發展,合作金融組織必須注重效益,不斷提高盈利水平,表現出越來越強的追求盈利的傾向。合作金融組織的經營目標逐漸由“不以盈利為目的”和“為社員服務”轉向“追求利潤最大化”。二是產權制度由合作制向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演化。在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成立之初,社員大都是個體農民,而在現代的合作金融組織中,社員的范圍不斷擴大,股東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社團組織;既可以是農業經營者,也可以是非農業經營者。三是政府通過退出投資逐步弱化對合作金融組織的控制。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的信用社在開始成立之初,政府都給予了許多支持,包括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及政府投資入股等。這在當初農民個人股份數額較小及信用社自發成立有困難的情況下,對于加快信用的成立與發展應該說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政府作為投資人,尤其是作為控股的大股東,難以避免使信用社按照政府的意圖運作,從而對合作制的民主管理等原則形成扭曲。鑒于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國外合作金融理論發展的啟示,本文認為深化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要在嚴格落實改革方案設計的資金支持政策等措施的同時調整改革的思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產權制度選擇上實施股份制的模式改革,放棄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與合作制模式的規范(僅限于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一存量改革);在農村信用合作社股權結構設置的規定上,進一步提高法人股的比例,引進合格的戰略投資者;在管理體制的改革上,地方政府逐步退出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管理,重新定位省級聯社的行業管理職能;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功能定位上,實施功能再造改革,通過立法的形式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成為社區性銀行機構;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組織形式上,以聯社為單位組建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按照這一改革思路,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為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并通過功能再造增強對“三農”服務的支持。實際上,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否服務“三農”,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一個風險與收益權衡的結果,與產權制度模式和產權組織形式沒有必然的聯系,硬性的支農服務要求不僅要支付較高的監管成本,而且也未必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應循著產權制度的股份制改革――實現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行業管理機制的轉換――實施增強服務“三農”的功能改造的路徑推進。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深化的制度安排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是一個制度變遷的過程,涉及到對既有制度安排的重新調整。按照本文確定的改革思路和改革目標,在肯定既有制度安排合理性的基礎上,重點是推進產權制度的改革和股權結構的調整,實施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功能再造,重新界定地方政府及省級聯社的職能定位,協調改革參與主體的行為選擇,推動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深化。
1.推進農村信用合作社產權制度的股份制改革
產權制度改革不到位仍是本輪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存在的主要問題,也是繼續深化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核心。通過前文分析,股份制在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效性上較股份合作制與合作制具有優勢,農村信用合作社產權制度的改革要進一步擴大股份制的范圍,加強所有者對經營者的控制。
2.完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法人治理機制
農村信用合作社產權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實現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也是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長期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新一輪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中,股權結構設置規定的改革進一步擴大了投資主體,單個農戶、個體戶、企業法人等各類經濟主體都可以投資入股農村信用合作社,有利于拓寬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股金來源渠道,充實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資本金。
3.實施農村信用合作社功能再造的改革
在現有的制度安排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存在“去農化”的強烈趨勢,盡管銀行監管部門以行政管理的方式要求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貸支農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但高效率服務“三農”的目標難以實現。在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深化的進程中,要進一步明確界定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職能定位。
4.重構地方政府逐步退出的行業管理制度模式
既然管理體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行政干預成為一種必然,實現農村信用合作社獨立自主經營的一個必然的改革就是弱化地方政府的干預。按照目前改革方案的設計,管理體制調整后由省級地方政府行使行業管理職責,主要是增強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發展和風險防范的責任,以此來約束地方政府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干預。
5.嚴格落實中央政府資金支持激勵機制的措施
中圖分類號:F832.7 文獻標識碼:A
縱觀中國農村合作金融體系,其監督管理存在的嚴重缺位已經成為我國金融體系倍受詬病的重要原因之一。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等全方位的突飛猛進,農村經濟也蓬勃發展,相伴而來的就是農村社會對金融產品的需求與日俱增。由于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趨勢為合作金融的農村信用合作社與商業金融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并存,因此我們不得不分別分析兩種性質定位下的農村合作金融監管體系,尤其是在監管模式未考慮這種并存性質監管的前提下,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提出調整現行監管模式的改革方案。
一、農村信用合作社與農商銀行監管模式的現狀
(一)監管體制
農村信用合作社主要受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及信用社省級管理機構、省級人民政府的監管。2004年,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法律、法規和《深化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試點方案》的精神,制定了《關于明確對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革試點方案》和《關于明確農村信用社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各相關機構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監管中的職責。 各相關機構在監管中要做到協調配合、各司其職、職責明確、分工到位,使其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運行過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準備金、特種貸款、債券市場、外匯管理等業務進行監督,保證其合法經營。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著重監督農信社機構設置、業務經營、法人治理、風險預防等方面。信用社省級管理機構具體監督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內控制度和經營機制,比如說監督農信社業務范圍、財產清算、分配執行等。由于國務院將信用社的管理下放到政府,因此,政府對信用社的管理與風險處置的監管是全面的,監管方面主要包括對信用社執行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督促、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評估、對信用社違法行為的監督等。
銀監會在2003年9月頒布了《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在銀監會內部設立了農村商業銀行監管的合作金融監管部,并頒布了《加強農村商業銀行三農金融服務機制建設監管指引》等一系列規章,可見農村商業銀行監管采用的是全國性商業銀行的監管規則。 這是銀監會為了更好的貫徹“三農”精神,進一步強化了普惠金融理念,因此對農村經濟的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我國現行的農村商業銀行實施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具體而言,銀監會負責銀行業的監管實施工作,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宏觀調控與貨幣政策的制定。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央銀行,為銀行體系提供必要的流動性支持,并進而維護整個國家金融業體系的穩定。銀監會不僅增強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的獨立性,還有助于中央銀行將工作的重心放在宏觀調控與貨幣政策職能上。因此,銀監會除了對農商銀行進行監管以外,還要加強同中國人民銀行、政府、保監會等的協調合作,共同促進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
(二)監管內容
農村信用合作社監管的內容主要包括:第一,農村信用合作金融市場準入及退出監管,農村金融市場是否穩健運行直接關乎到農村經濟的發展,嚴格的市場準入管制可以促進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第二,謹慎性監管,主要是指對資本充足度、資產流動性、貸款集中度等的管理,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成立必須要有足額甚至大量的資本,除了抵御風險外,更重要的作用是吸引投資及擴大業務。第三,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活動的監管,一方面由股東、債權人和存款持有者對市場進行監督,銀行對資產流動性進行監管,維持一定的存貸款比率。另一方面在發生金融風險時,銀監會及相關機構協助省級人民政府處置,保護農村信用合作社及農民的利益。第四,對高管人員進行監管,主要是監管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及條件,對監管其履行職責并作出評價。
農村商業銀行監管的內容主要包括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發展戰略、組織架構、業務發展、風險管理、人才隊伍、績效考核和監督評價等內容。要合理設置股權結構,通過高層的決策與考察,合理吸收優質涉農企業入股,股東要對其進行監督。建立適合農村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時,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對其進行監管。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僅要對農村商業銀行的機制建設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而且還要對市場準入、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等進行監督并進行評價。
三、農村信用合作社現行監管模式存在的問題
(一)監管職責分工不明制約了銀監會監管效能的發揮
目前,對中國農村信用社的監管采取行政監管與行業監管并行的監管模式,行政監管主要指在農村信用社改革過程中把管理權力部分分給省級政府,使其具有了監管的職責;行業監管主要由銀監會及其各地的銀監局負責。雖然監管職權的下放在某些方面發揮了行政與行業在監管上攜手的優勢,但是存在的問題還是非常普遍。行政監管與行業監管因為在職責分工上不夠具體明確、有加之沒有進行有效的溝通、信息共享的寬度和深度極小等問題,使得在某些方面銀監會和省級政府都有管理的職責,而在另一些方面二者卻都無監管的義務,這造成了要么爭搶監管、要么互相扯皮的不良后果,也嚴重影響到監管作用的發揮。
銀監會作為農村信用社的監管主體,其監管因忽視了農村信用社自身的特點而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而在對其采取何種監管標準這一問題上,我國又選擇依商業銀行的監管模式進行監管。但是,農村信用社和商業銀行因為其性質上存在的差異導致其在產權制度、經營區域、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諸多不同,而且農村信用社也存在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省級聯社、縣統一法人社和兩級法人社的多元化模式。如果都按照商業銀行的監管方式進行監管,則難以達到應有的監管效果。同時,銀監會還缺乏與現代市場經濟所要求的金融監管水平相匹配的足夠的監管人員和監管手段。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相結合是我國目前在農村信用社O管上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其中臨時性的現場監管較多,因為其在成程序方面不符合程序正當性,在收集信息方面缺乏深層次的數據對比分析,致使其在監管的次數上和深度上非常有限,監管工作很難有效完成。此外,由于農村信用社的法人多、機構相對分散等原因,使得監管機構沒有能力配備足夠的人員于每一個具體的監管對象,全面監管往往名存實亡。外加很多監管人員在業務素質、管理水平等方面都達不到監管者應該具備的能力要求,導致其監管水平比較低下,監管效果難如人意。
(二)行業自律監督機制缺失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形成農村信用社的行業內部自律監督機制。2005 年 12 月,中國銀行業協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作為我國農村合作金融行業協會而成立,依照《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可知,現在此協會以為會員提供服務和溝通協調為主要職責,并不包括監管的內容。另一方面,行業協會沒有具體的類型,其數量更是少之又少、近乎空白,這使得各種不同分工的協會組織的成立無法建立在農村信用社自愿參加的基礎上。同時,由于沒有認識到行業協會組織在行業管理、監督等方面的重要性,故在對其成立、運行的政策和措施上堅持消極態度。這些原因都使得協會組織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也使協會組織在監管上補充銀監會難以觸及的真空地帶的成立目的化為泡影,造成了農村信用社監管漏洞有所擴大。
三、農村信用合作社監管模式的設計思路
一國的農村合作金融體系直接關系著這個國家農村經濟發展,故而各國均不遺余力地設計適合自己的監管模式以保證其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健康、持續發展。因此,為了更好更快地發展農村經濟,我們應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監管模式進行建設性地設計。
(一)借鑒國外實行混合監管模式
德國采取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組織監管相結合的模式,政府監管機構包括聯邦金融監察局、中央銀行和審計協會三個;美商儲蓄互助相互保險集團和美國信用社存款保險基金為美國的農村信用社的發展保駕護航,防范因為一切原因所帶來的農村經濟波動。總體來看,各國在本國農村信用社監管體系的設計上都堅持外部監管、內部自我監督和行業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針對目前我國農村信用社監管存在嚴重缺位以及農村信用社相關機構還沒有被納入監管體系的問題,應在借鑒發達國家相關經驗的基礎上,設計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并重的監督模式,即形成以銀監會和各地銀監局為主、行政監管、行業協會監管和社會監督為輔的外部監管體系,同時設計類似于公司監事會的農村信用社自我監督部門進行內部監管。
(二)建立科學的監管體制
針對我國農村信用社在分布上極其分散、經營狀況參差不齊等現狀,要設計出一套既能適合中國國情、有利于推動中國農村信用社改革與發展,又符合國際慣例且具有國際發展水平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監管體系,其難度可想而知。銀監會和各地銀監局作為農村信用社監管的主體力量,對其設計的合理與否直接關乎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就銀監會和各地銀監局的監督職能發揮,應該以實行分類監管,通過制定有差別的監管標準和方法,利用現代科技信息手段,建立大數據模型,在分析利率敏感度和風險程度的基礎上,形成科學合理的預警機制,同時結合專項稽核等傳統手段,選拔和培養高素質的監管隊伍,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實施類型化的全方位監管。 為加強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還可以通過從立法上量化與金融監管有關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方式, 同時整合各方面的統計數據,在規范數據來源的真實性和實效性的基礎上建立監管統計系統,以實現監管部門對農村信用社風險的實時管控。
(三)重行業自律監管
在某一個行業內成立以自我約束為目的的協會組織,其本身就有對此行業內的協會成員進行協調、監督、管理、服務的作用。農村信用合作社通過行業協會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所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及準則,并以此來規范各會員單位的內部控制行為,從而促成業內的溝通合作,協調同業內的想到救助,同時配合銀監會的監管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在德國,行業協會可以成立專門的審計協會,審計協會通過對基層合作金融機構的經營和管理進行經常性審計,向銀監會提供更為真實和及時的行業信息。這樣,審計協會和銀監會通過分工與合作,共同規范農村合作金融的活動。
(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農村合作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農民認股成立。因為農信社本身就關系到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又因農民社員本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外加農村信用合作社所涉及的都是專業的經濟行為,因此要實現社會中介機構、農民社員、新聞媒體等社會主體的社會監管,就要建立完善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就是要將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情況和法律法規制度的落實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農民社員和社會大眾的輿論監督,約束農信社的經營管理行為。
農村信用合作社監管模式應該在適應我國國情上的基礎上借鑒國外先進的農信社監管經驗,形成外部監管和內部監管并行的監管模式。同時,在監管模式的應用上我們還應該結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四、農村商業銀行監管模式的方案設計
農村商業銀行擔當著農信社轉型為現代公司的重要角色,對其改革和發展進行有效的監管必然是題中之意。但是農村商業銀行與農村信用合作社在性質、功能、作用、價值等各方面都有所區別,對其的監管模式也應有所不同。
(一)納入法人治理結構,走民主化監管道路
伴隨著農村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農村信用社應其需求的變化而選擇以農村商業銀行的形式向現代公司轉型,我們理應看到在此形式之下更多的是要根據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要求適時地納入現代公司制度的具體內容,使其與市場經濟相適應。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作為現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是農村商業銀行在治理上必不可少的,即農村商業銀行應該通過設立分工明確、權責一致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調整銀行的所有者、管理層、職工三者之間的關系,推動其健康發展。首先,我們應該明確所有者是誰、誰說的話算數的問題,即采取措施對產權加以明晰,使股東的權利得以充分實現。其次,農村商業銀行的所有內置機構都要依照法規及章程的規定進行人事任用、變更,省聯社在不干涉其日常事務的前提下對其進行監管。再次,要廣招金融相關的人才,推動農村商業銀行走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二)努力發揮監事會作用,提高內部監管質量
監事會作為公司的三大機構之一,擔負著監督公司運行中機構和人員的履職行為之重責,監事由股東會和職工代表選舉產生,并對其負責。監事會與其他機構在監督與被監督的基礎上相互配合、互相制衡。在現實中,雖然監事會的作用發揮有限,但可以通過措施的改進,釋放其有效監督的功能。首先,要完善農商銀行的法人治理結構,以確保監事會的獨立性。監事會要代表股東并行使其應有的監督職能,絕對不能成為董事會的工具或附庸,更不能成為農村商業銀行的擺設。其次,要通過立法明確監事會及其監事的責任。因監事監督管理過失給農商銀行或股東造成損失,應明確規定由其承擔適當的補充責任。只有責、權、利的匹配才能增強監事會成員的責任意識,才能提高農村商業銀行的內部監管質量。
(三)引進戰略投資者,創新股份代持機構
從公司類型來看,農村商業銀行是一種特殊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設立時的發起人人數應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實踐中可以采取多種措施來規范這一設立條件。一是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方式來實現。即通過溢價購買自愿放棄股東地位投資者的股權,既可以達到公司法要求的發起人人數的要求,還可以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引進高素質金融人才和科學的管理。二是采取募集設立方式。依據公司法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農村商業銀行設立時的發起人須控制在 200 人以內。建h銀行業監管部門創新相關條款,設計發起設立股份的代持機構,依法規范農村商業銀行有關機構發起人的資格與取得條件,以應對農村商業銀行募集設立時的人數要求。
參考文獻:
[1] 李潔.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法律問題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222.
[2] 徐文鳴.促進農村商業銀行監管的法經濟學分析[J].中國證券期貨,2010(02):117- 119.
[3]胡芬.地方政府在城市商業銀行發展中的職能轉變研究[D].長沙.:湖南大學,2009:18―20.
[4]張潔.中國農村合作金融理論與實踐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2013.
[5]張潔.中國農村合作金融理論與實踐研究[D] .長春:吉林大學,2013.
農信,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從五十年代立社之初開始,農信幾易其主,但無論在誰的領導下,土里生土里長的農信支農像幫親兄弟,堅持為農服務路線始終不變.吸收居民手中零散余錢,積極支持國家建設,累積人民財富;發放不同額度貸款,解生活燃眉之急,興廠礦輝煌之峰。作為共和國建立后農村推行的三大合作制的產物,唯有農信挺過了幾十年的風風雨雨,一路走來,已成為農村金融當之無愧的主力軍,1994年,改革春雷平地起,不斷發展壯大的農信社終于走上了現代合作化道路,以獨立的姿態躋身于金融之林。摸索中,經驗與智慧與日俱增,抵抗風險的能力不斷加大,有效地作到了合作雙贏。面對科學技術飛躍發展的新時代,農信及時調整目光,順應形勢:電腦儲蓄、聯網儲蓄、同城清算、縣轄匯兌、天地對接,不因我們立足農村而落伍;服務,不因我們面對農民而打折!****年,又一個改革的契機置于眼前,合作銀行之改,無疑是歷史對我們的一種認證。面對黨和國家負于的殷殷厚望,面對九億農民兄弟給予的深深信任,我們農信人一定會不辱使命與時俱進,為“城鄉一體化”“共建和諧社會”的歷史篇章再譜新歌!
在立足上,我們支農;在服務上,我們以助農為任。鈔幣,是冰冷無情,但傳遞鈔幣的手,卻可以是暖人心肺的。“手握手的承諾,心貼貼心的服務”,這絕不是一句簡單的標語教條的口號,這是幾代農信人堅持不懈的服務理念。在我們****信用社的儲蓄專柜,有著一位特殊的客戶,她經營著一個小型*****廠,加工****的產品,價格都在幾毛,于是就有了大量的零幣收入。生意進入旺季時,她隔三差五就攜包拎箱地出現在柜臺外。一千、兩千,金額不大,可那些皺皺巴巴的紙幣零零散散的硬幣所占的體積和所需的工作量卻大的驚人:分類、清點、整理、核對、入庫、上繳……常常是舊的未完新的又來。如果有時你來我們這里,看到靠墻的桌子圍滿了人,你千萬不要奇怪,那是加派的款車人員在協助整理破幣。
我們的努力沒白費,從她不斷增加的零幣數額上,從她節節攀升的帳面余額上,從她日漸光鮮的衣著上,我們都能感受到那種變化的欣喜。其實,通過我們的雙手,富足起來的何止是一人一戶?工廠里轟鳴的馬達、馬路上飛馳的汽車、大棚里沉甸甸的果實、圈里膘肥體壯的奶牛,和我們日漸增加的業務筆數,日益上漲的存款余額,無不在訴說現今一片大好的形勢。
有了成績,我們自豪,但不能自傲,更該尋根究源,總結經驗,去粗取精,把我們的光榮傳統發揚光大。農信,做足了“農”,更要做足“信”。我們掌管的錢,是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廠礦企業的命脈與希望,無論存錢,還是貸款,他們交予我們的都是一份信任,而我們更要以誠信為根本,用好權,管好錢,做到無愧于社會,無愧于人民!
站在今天的這方農信土地,我們為“農”而感動,因“信”而驕傲。追溯過去,再看今朝,信合經過幾十年的風雨滄桑,幾代人的奮斗歷程,不僅令人感慨,令人振奮,更令所有信合人感到自豪。我們信合人頑強拼搏,始終本著為“三農”服務的經營宗旨和經營方向不變,讓信合茁壯的成長起來。信合人不斷組織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組建了一支強大的高素質的信合隊伍;提高服務質量,贏得廣大顧客的信賴與支持;多方面的服務對象,大大推進了經濟發展的新步伐,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認可;真誠的承諾,積極宣傳,換來人們一片呼聲--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信用社是農民自己的銀行;業務電腦化管理,有效率、增效益,準確無誤的計算,令儲戶貸戶放心,經過信合人堅持不懈的努力,顧客與信合人之間建成了互助互利的強大氛圍,只要不斷的努力,以奉獻信合為己任,信合的明天會更美好。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風潮洶涌,自當破浪;任重道遠,更需策馬加鞭。如果把信合事業比作海上航行的巨輪,那么,省聯社就是這艘巨輪的舵手,我們都是船上的船員,而科學發展觀則是遠方璀燦生輝的導航燈啊。我們有理由相信,有了燈塔的指引,有了舵手的領導,有了船員的協作,我們信合事業這艘巨輪必定能乘風破浪,昂首前行。
立足農信,服務三農,我們將交黨政以政治效益,交地方以社會效益,交人民以經濟效益。
農信,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從五十年代立社之初開始,農信幾易其主,但無論在誰的領導下,土里生土里長的農信支農像幫親兄弟,堅持為農服務路線始終不變.吸收居民手中零散余錢,積極支持國家建設,累積人民財富;發放不同額度貸款,解生活燃眉之急,興廠礦輝煌之峰。作為共和國建立后農村推行的三大合作制的產物,唯有農信挺過了幾十年的風風雨雨,一路走來,已成為農村金融當之無愧的主力軍,1994年,改革春雷平地起,不斷發展壯大的農信社終于走上了現代合作化道路,以獨立的姿態躋身于金融之林。摸索中,經驗與智慧與日俱增,抵抗風險的能力不斷加大,有效地作到了合作雙贏。面對科學技術飛躍發展的新時代,農信及時調整目光,順應形勢:電腦儲蓄、聯網儲蓄、同城清算、縣轄匯兌、天地對接,不因我們立足農村而落伍;服務,不因我們面對農民而打折!****年,又一個改革的契機置于眼前,合作銀行之改,無疑是歷史對我們的一種認證。面對黨和國家負于的殷殷厚望,面對九億農民兄弟給予的深深信任,我們農信人一定會不辱使命與時俱進,為“城鄉一體化”“共建和諧社會”的歷史篇章再譜新歌!
在立足上,我們支農;在服務上,我們以助農為任。鈔幣,是冰冷無情,但傳遞鈔幣的手,卻可以是暖人心肺的。“手握手的承諾,心貼貼心的服務”,這絕不是一句簡單的標語教條的口號,這是幾代農信人堅持不懈的服務理念。在我們****信用社的儲蓄專柜,有著一位特殊的客戶,她經營著一個小型*****廠,加工****的產品,價格都在幾毛,于是就有了大量的零幣收入。生意進入旺季時,她隔三差五就攜包拎箱地出現在柜臺外。一千、兩千,金額不大,可那些皺皺巴巴的紙幣零零散散的硬幣所占的體積和所需的工作量卻大的驚人:分類、清點、整理、核對、入庫、上繳……常常是舊的未完新的又來。如果有時你來我們這里,看到靠墻的桌子圍滿了人,你千萬不要奇怪,那是加派的款車人員在協助整理破幣。
我們的努力沒白費,從她不斷增加的零幣數額上,從她節節攀升的帳面余額上,從她日漸光鮮的衣著上,我們都能感受到那種變化的欣喜。其實,通過我們的雙手,富足起來的何止是一人一戶?工廠里轟鳴的馬達、馬路上飛馳的汽車、大棚里沉甸甸的果實、圈里膘肥體壯的奶牛,和我們日漸增加的業務筆數,日益上漲的存款余額,無不在訴說現今一片大好的形勢。
有了成績,我們自豪,但不能自傲,更該尋根究源,總結經驗,去粗取精,把我們的光榮傳統發揚光大。農信,做足了“農”,更要做足“信”。我們掌管的錢,是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廠礦企業的命脈與希望,無論存錢,還是貸款,他們交予我們的都是一份信任,而我們更要以誠信為根本,用好權,管好錢,做到無愧于社會,無愧于人民!
站在今天的這方農信土地,我們為“農”而感動,因“信”而驕傲。追溯過去,再看今朝,信合經過幾十年的風雨滄桑,幾代人的奮斗歷程,不僅令人感慨,令人振奮,更令所有信合人感到自豪。我們信合人頑強拼搏,始終本著為“三農”服務的經營宗旨和經營方向不變,讓信合茁壯的成長起來。信合人不斷組織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組建了一支強大的高素質的信合隊伍;提高服務質量,贏得廣大顧客的信賴與支持;多方面的服務對象,大大推進了經濟發展的新步伐,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認可;真誠的承諾,積極宣傳,換來人們一片呼聲--信用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信用社是農民自己的銀行;業務電腦化管理,有效率、增效益,準確無誤的計算,令儲戶貸戶放心,經過信合人堅持不懈的努力,顧客與信合人之間建成了互助互利的強大氛圍,只要不斷的努力,以奉獻信合為己任,信合的明天會更美好。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風潮洶涌,自當破浪;任重道遠,更需策馬加鞭。如果把信合事業比作海上航行的巨輪,那么,省聯社就是這艘巨輪的舵手,我們都是船上的船員,而科學發展觀則是遠方璀燦生輝的導航燈啊。我們有理由相信,有了燈塔的指引,有了舵手的領導,有了船員的協作,我們信合事業這艘巨輪必定能乘風破浪,昂首前行。
立足農信,服務三農,我們將交黨政以政治效益,交地方以社會效益,交人民以經濟效益。
在我國已存在半個多世紀并有著“農村血液”之稱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主體,為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提供了巨大的金融支持。但其法律性質未得到準確定位之前,會帶來諸多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加快步伐采取措施對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法律性質改革。農村信用社的法律性質的改革方向可從兩個方面同時進行,一是將其定位為合作性金融組織,二是將其改制成農商銀行,其法律性質定位成法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是其法律性質改革具體措施中的重要內容,也是規范其發展與競爭的重要憑依。因此,我們需要根據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圍繞其法律性質改革的兩大方向,提出關于農村信用社經營范圍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存在的問題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在目前法律中未有明確規定,只有在農村信用社的章程里有所列明。這一示范章程實際發揮了立法作用,即使是示范章程,但在實際中指導農村信用社制定章程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根據《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的規定,農村信用社主要經營的業務包括9項;①而《商業銀行法》第3條規定,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的業務有14項。②通過對農村信用合作社和商業銀行經營范圍的比較觀察,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主要是以農村借貸、結算和業務為主的傳統業務,經營范圍單一。很明顯其經營范圍體現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生存和競爭的劣勢,其以傳統的業務為主卻沒有新型業務和特色業務為依托,很難與其他的商業銀行爭奪市場,即使有國家扶持優惠等優勢也無法發揮主要作用。因此,我們需要分析現今我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存在的問題。通過對我國農村信用社經營范圍現狀分析,農村信用社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經營方向發生扭曲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方向發生了扭曲,原先是以互助為手段服務并支持“三農”發展,現在以追求利潤為主,部分已異化成徒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之名的商業銀行。盡管立法上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務對象和經營方向進行了與合作社內在要求相一致的原則性要求,但在實踐中卻以商業化的經營模式運營。在這種情況下,農村信用合作社本應享受到的各種優惠政策不僅未能享受到,反而連商業銀行同業的同等待遇也盡被剝奪。政府的金融主管部門在業務監督上將農村信用合作社視同商業銀行;而在支援“三農”、面向農民貸款問題上又要求加大力度,要體現出其為社員服務的本質特性。③農村信用合作社中主導經營范圍的經營方向發生扭曲,誤導人們對其經營范圍的認識,更是對其服務“三農”的否定。
2.業務范圍過于單一
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貨幣市場業務范圍主要為債券投資、票據投資、回購業務這幾個方面,由于人力、物力方面的限制,暫時還沒有開辦諸如金融衍生產品等在內復雜的金融工具,也就無法通過這些金融工具進行分散風險、套期保值等。④這些業務的開展雖能解決社員一定的日常生活和生產的困難的問題,但難以有效解決農村投入不足之頑疾。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范圍的單一更是導致其經營缺乏特色,無法與自己的優勢相結合形成特色的品牌,無法與其他銀行進行強有力的競爭。在被其他商業銀行日益擠占市場時,農村信用合作社自我生存則成重要問題,擴展業務范圍、提升競爭力則成為關鍵。
3.服務對象、地區盲目擴展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宗旨是為本社社員及本社區的農業和經濟發展服務。其經營活動的地域范圍上,除中國人民銀行有特別規定外,限于本社區;在服務對象范圍上,限于本社區成員,在充滿滿足社員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剩余資金可用于非社員。設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宗旨無疑是好的,服務對象確定為農民,服務地區限定是農村。剩余資金可用于非社員,意味著也可以服務于非社員,而非社員是否必須是農民,則沒有明確。如果服務對象可以是非農民的非社員,則可能會導致該資金流出農村以外的地區。可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務對象可以從農民擴展為非農民,服務地區可以突破農村地區U展至非農村地區。這種擴展和突破會導致對農民服務質量的降低,資金流出農村的比重與概率被盲目地提高了。
4.法規政策大量留白
我國法律對農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質沒有清晰的定位,所以對其經營范圍的法律規定顯得較為隨意。《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和示范章程盡管都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在經營業務方面,必須以服務“三農”為要旨,但是,這些規定都非常原則。比如根據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服務的經營宗旨,其發放貸款中對本社社員發放的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應優先滿足種植業和農戶生產資金的需要,資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員和農村其他產業。但對這一規定深究,什么情況下屬于“資金有余”,其實很難判定。令人深思的是,法律存在大量留白的情況下,規章制度竟然都不健全。法規政策的不健全,導致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無法可依。有學者提議對特殊行業效仿英美國家進行特殊立法“一法一企”。⑤因此,我們必須加快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立法,否則都無法應對變幻莫測的市場。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改革思路
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改革措施主要依據合作金融組織和農業商業銀行兩個主要方面著手,不管農村信用合作社定位為何種法律性質,服務“三農”、支持“三農”的經營方向則要堅持。因此,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合作金融組織或農業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是有差異的。
1.合作性金融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質仍被定位為合作金融組織,那么其經營范圍應同上面所列及的多數一致。無論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質定位在沒有明確的前提下,其經營范圍應參考企業法人經營范圍的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應限制在“三農”方面,否則開通的業務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的核準。但是農村信用社在市場競爭中為了使自己擺脫不利地位,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適當拓展經營范圍。以下的業務均是在核準的經營范圍內,主要擴展的經營范圍包括以下幾方面:
(1)小額信貸。農戶的小額信貸業務指基于農戶的個人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其發放的無須財產抵押和擔保的貸款。這里的農戶主要是指具有農業戶口,從事農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民、個體經營戶等。⑥完善以小額信貸為主的經營業務體系,在保證資金安全和流動性的前提下,滿足農村信用合作社和社員最大限度獲利。這種業務可以參考美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提供的以消費性貸款為主的金融服務,其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入社社員,主要用于住房抵押貸款和汽車購置貸款等社員的固定資產的消費,目的是改善社員生活。⑦
(2)中間業務。中間業務的競爭是以后金融領域競爭的重頭戲,但現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中間業務相較商業銀行頗為滯后。對于農村信用合作社來說,中間業務不僅能給其帶來新的利潤來源,也可以為其現階段改善產品結構、實現資產多元化、增加金融服務種類、提高綜合競爭能力創造條件。⑧農村信用社目前開展的中間業務是傳統業務的延伸,主要在傳統的勞動密集型業務,而以網上銀行、咨詢理財等知識密集型、科技要求高的產品卻是少之又少。
(3)特色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要求,找準市場定位,堅持“立足三農、服務社區”的辦社宗旨。要充分利用當前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展的農村信用工程建設、中小企業評級授信工作,開辦農村青年創業貸款、助學貸款、信通卡、支農惠農一本通等業務品牌,不斷創新適銷對路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及時滿足和超越三農和廣大客戶要求。⑨特色業務的開展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揮自己地緣優勢和人脈優勢將業務范圍拓展,這樣才能在與其他銀行競爭時保持絕對優勢。
2.農商銀行
農村信用社改制成農商銀行,則其法律性質定位為法人。根據上述商業銀行經營范圍,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農商銀行后的經營范圍最大可以與商業銀行完全相同。雖然,其可以取得與商業銀行一致的經營范圍,但是必須面向“三農”開展金融服務。因此,農商銀行的經營范圍應受到為“三農”服務原則的適當限制。
(1)擔保業務。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能承辦擔保業務,對于社會商業資本和閑置資金向不能發揮聚集作用。擔保業務本應是廣大農民和各種農業經濟組織獲得外部資金的重要有效渠道,由于商業銀行有此業務,城市居民和經濟組織可以按照條件獲此服務,但農民和農村經濟組織由于條件所限不能享有這,這對于農民或農村經濟組織來說極為不公。⑩因此,其被改制成農商銀行時的業務范圍可擴展擔保業務,同商業銀行公平競爭。
(2)拓展城區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地域業務范圍是農村,一旦業務范圍涉及非農村則是違反法規政策。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能開展城區服務。如果農村信用合作社一旦改制成農商銀行即可拓展城區業務。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與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傳統滯后的國有企業、集體經濟和農業逐漸被現代股份制企業和民營經濟以及高效農業所取代,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后的農商銀行在未來定將成為有競爭力的社區性商業金融生力軍,必然要搶占城區市場,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11
(3)禁止高L險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市場定位在農村,必須全力為“三農”服務,這是其經營方向。即使被改制成農商銀行,這也是應當堅持的。商業銀行涉及高風險業務,比如股票、基金等。在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農商銀行后,則應該在其經營范圍內禁止。因為高風險業務不利于服務“三農”,農民普遍知識水平較低,一旦接觸高風險業務,極有可能會血本無歸。因此,在被改制成農商銀行后經營范圍所涉及的高風險業務應被取締。
三、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具體規定
通過對上述農村信用合作社發展路徑--合作金融組織和農商銀行經營范圍改革思路的分析。通過結合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從而對以后其發展模式的經營范圍進行具體闡述。下面將合作性金融組織和農商銀行經營范圍分別羅列,為以后確定經營范圍提供參考。
1.合作性金融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質仍被定位于合作金融組織,那么其經營范圍還是以原先的經營范圍為主,但是其經營范圍仍需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經營范圍是:
(1)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結算業務,尤其大力發展小額信貸業務;
(2)辦理個人儲蓄業務;
(3)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
(4)收付款項及受托代辦保險業務;
(5)辦理銀行卡業務;比如信通卡、支農惠農一本通業務;
(6)辦理相關特色業務;例如農村青年創業貸款、助學貸款業務;
(7)提供保險箱業務;
(8)由縣聯社統一辦理資金融通調劑業務;
(9)辦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以上是農村信用合作社調整后的經營范圍,其與原先的經營范圍比較主要有下列變動:一是取消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業務目前存在的第5項“買賣政府債券”和第6項“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主要原因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為農民、農村和農業的發展發揮金融作用,涉及這些業務不利于發展;二是增加了辦理銀行卡業務和辦理特色業務兩類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由于缺乏特色的業務導致其在競爭中與其他銀行相比處于不利地位,因此特色業務的開展是提高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2.農商銀行
農村信用合作社被改制成農商銀行后,農業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最大可與商業銀行一致。由于農商銀行有服務“三農”的特殊宗旨,其經營范圍不能完全照搬商業銀行。因此,農商銀行需形成適合自身的經營范圍,主要包括:
(1)吸收公眾存款;
(2)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3)國內結算;
(4)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5)辦理相關特色業務;
(6)辦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7)買賣政府債券;
(8)從事同業拆借;
(9)從事銀行卡業務;
(10)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11)收費款項及保險業務;
(12)提供保管箱業務;
(13)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通過借鑒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形成了農商銀行的經營范圍。與商業銀行進行比較有以下變動:一是刪除了商業銀行經營業務中第5項“發行金融債券”和第9項“買賣、買賣外匯”。因為作為發展“三農”的農商銀行,需規避風險,防止損害“三農”的根本利益。因此,將其取消但保留了風險稍低的政府債券;二是增加了辦理相關特色業務。農商銀行的發展需要與自己特色結合起來,才能與其他商業銀行進行有利競爭。否則,在每個銀行爭奪有限市場時必然會淘汰;三是變動了部分業務范圍,將商業銀行經營范圍第3項“國內外結算”改動為“國內結算”,第7項“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變動為“買賣政府債券”,主要原因仍是規制風險,為“三農”的發展做長久之計。
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的路徑無非有兩種,無論被如何定位或改制都是源于農村信用合作社,因此它們的經營范圍存在部分重疊。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傳統的存、取、貸業務,比如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結算業務;另一部分是與農業相關的業務,比如辦理特色業務為農村青年發放創業貸款。傳統的村、取、貸業務基本是每個金融組織都涉及的經營范圍,與農業有關聯的業務都是基于服務“三農”的目的而開展的。因此,兩者之間的經營范圍存在重疊無可厚非。當然,兩者之間的經營范圍也存在區別。一是農商銀行的業務范圍允許同業拆借和擔保業務,可是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允許。二是農商銀行允許開展有關債券和信用證業務,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均不開展這些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沒有開展業務的原因一是不在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的營業范圍內;二是基于“三農”利益的衡量,不利開展高風險業務。無論農村信用合作社采取何種發展方向,但其經營范圍必須進行改革。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在面對市場時要及時調整,否則很難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當然,在適應市場發展時,不能忘記最根本的經營方向是為“三農”服務。一旦脫離這個引領全局的經營方向,國家設立農村信用合作社就毫無意義。
注釋:
①主要包括:(1)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結算業務;(2)辦理個人儲蓄業務;(3)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4)收付款項及受托代辦保險業務;(5)買賣政府債券;(6)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提供保險箱業務;(8)由縣聯社統一辦理資金融通調劑業務;(9)辦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第25條與此相同.
②主要包括:(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3)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辦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8)從事同業拆借;(9)買賣、買賣外匯;(10)從事銀行卡業務;(11)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2)收費款項及保險業務;(13)提供保管箱業務;(14)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③王亦平.金融法律制度創新[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67―68.
④宋文u.農村合作金融改革論叢[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286.
⑤參考郝愛軍.英美等國關于企業法人經營范圍的立法給我們的啟示[J].生產力研究,2005(3):156.
⑥李潔.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法律問題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214.
⑦王亦平.金融法律制度創新[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70.
⑧宋文u.農村合作金融改革論叢[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202.
⑨宋文u.農村合作金融改革論叢[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224.
我國的農村信用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沒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會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一、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現階段立法方面的現狀與不足之處
我國農利信用合作社立法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體系不夠健全
(1)我國目前還沒有頒布一部完善的、專門的立法對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制度進行全而、系統的規范。而已經頒布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其效力級別僅為部門規章(法律效力層次低),權威性有所欠缺目約束力較低。
(2)目前可依據的相關法律存在明顯缺陷。對合作經濟原則性的規定,《憲法》與《農業法》之間存在明顯的沖突。《憲法》中將其定性為“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而在《農業法》中的相關規定為“農民專、世合作經濟組織可以有多種形式”。
2.《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中存在的問題
作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專門規章一《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中還存在很多問題。
(1)該規章中對設立農村合作信用社做出了注冊資本金一般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的規定,增加了農村信用合作社設立的難度。針對我國目前的農業發展情況,這一限額提高了農村信用社的準入門檻,不利于我國農村合作信用社今后的發展壯大。
(2)該規章中欠缺了對農村信用社社員權利的規定。會導致社員對其權利認識不清,社員權利缺乏法律保障。
(3)規定小有“農村信用社主任由縣聯社推薦并進行考核,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進行任職資格初審,中國人民銀行地(市)分行批準其任職資格后,由理事會予以聘任。”這無疑是將農村信用社的高層管理人員的任命權掌控在了中國人民銀行和縣聯社手中。
3.缺乏完善的監管體系
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即使制定了完善的立法體系,也無法保證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健康良好的發展。
二、造成立法缺陷的原因
1.法律的監管與合作社的發展是相互促進的關系。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不高,因此在農村金融市場占重要位置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受到了制約,而發展的緩慢導致了成熟法律制度跟進的滯后。所以出臺的法律只能是根據目前出現的情況進行不斷調整,一部完整的法律取決于信用合作社發展的進程,取決于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
2.長期以來,農村合作信用社在我國的法律地位未能得到明確,因此,國家沒有制定出相關權威性的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和監管。而立法規范的欠缺和臨管不力又反過來制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壯入,從而陷入了一個發展的死循環,造成了兩者之間的相互阻礙。
三、農村信用合作社立法方面的一些建議
1.發展農村市場經濟,進而健全法律體系
(1)通過試點試驗的方式對發展農村經濟,進而在發展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問題制定相關法律,隨著市場化進程的推進,法律會得到逐步完善,一部具權威性和高效力級別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立法將在完善中逐步成型。國家需制定專門的,具權威性和高效力級別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立法,對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制度進行全面、系統的規范。
(2)修訂《農業法》中對合作經濟原則性的相關規定,使其與我國的《憲法》保持一致。
2.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調整立法內容(新的高效力立法中必須具備的內容如下)
(1)根據我國農村信用社發展的實際情況確立其發展的原則性問題,如:注冊資本限額、社員參與的資格,交易分配方式等。這些問題應該考慮地域差異,在原則范圍內,各地方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各自的標準,并根據周圍環境的變化做出及時調整。
(2)明確權利與責任。權利的明確就是保障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進而調動農民的積極性;責任的明確,可以促進農村信用合作社內部結構的合理化,增強自身能力,以更好地應對外部風險。
(3)合理關于農村信用社組織機構的規定,避免民主管理名存實亡的情況。只有當農民把自己的相關利益部分決定權把握在手中,農民才會提高在管理方面的積極性;而政府應當充當監管者的角色,在原則性問題上把好關。
農村信用合作社應當按照分權制衡的原則和現代企業管理職能分工的理論,將整個合作社的經營管理劃分為決策、執行和監督三大職能,分別設立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相互分工、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分權制衡。
產權關系問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社員以農民為主。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大部分農民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運行模式以及管理模式了解不夠,也不會主動去關注金融方面的新聞以及動向。對于很多文化水平較低的社員來說自己能獲得多少利益是最直觀也是最讓他們關心的。其中還有大部分的農民甚至不知道自己作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社員所享有的權利,導致社員的產權一直無法明確。可以說農村合作信用社在產權結構方面的問題逐漸成為了扼制其發展的關鍵所在。
管理體制不完善。時代在變遷,而農村信用合作社目前的法人治理結構明顯已經跟不上r代的潮流,無法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這對于其盈利而言是極其不利的。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在目前也依舊沒有建立起決策,執行,監督三方面的相互制衡的機制,激勵措施和約束措施也不夠完善,同時每個雇員的分工也不是很明確。從自身方面來說,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社員中農民占了很大的比例,但是與此同時大部分農民對于金融知識的了解實在匱乏,無法成為農村信用合作社未來發展的真正領導者。而從監管方面來說,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集權相對來說較為嚴重,這也是缺乏相互制衡機制的一個重要表現。所以管理體制方面的問題也是其發展所避不開的一個話題。
歷史包袱沉重。為了使農村信用合作社厘清在產權關系方面的問題,對于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中央銀行通過發行相應的專項央行票據來置換它的不良資產,并以此為基礎來緩解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多年虧損情況。而政府還對其減免了相應的稅收來減輕它的包袱。大量的國家政策以及央行手段對于改善農村信用合作社資產質量和提高其盈利水平起到了不錯的效果。但是這樣的措施相對于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么多年來的問題而言也只是治標不治本,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依舊存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資產風險也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從農村信用合作社在之前多年的基礎不穩固導致的歷史遺留問題上看,它的發展前景依舊不容樂觀。
貸款方式不合理。我國作為一個農業人口逾九億的國度,發展農村經濟是整個國家發展的關鍵所在。目前我國的市場環境下大部分農民解決資金困難問題還是以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為主的。但是為了規避相應風險也考慮到大部分農民的償債能力,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一般以小額貸款為主。且相對大城市大企業的貸款成本而言,農民以及農民企業向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的貸款成本相對更高。除此之外,很多地方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依舊存在著“借新還舊”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是所有不良貸款中占比最高的,且不易發覺,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發生風險的情況首先可能是貸款方的資金實力不足,不符合放款條件,貸款到期后可能就會存在無法償還本息的情況。另外一種可能就是貸款客戶缺乏自愿還款的意識,客戶的契約精神差,這些貸款到期后對于農村信用合作社而言更是非常難處理的情況。
農村信用合作社市級青年文明號事跡材料
1、領導重視。成立青年文明號創建領導小組,制訂詳細的創建計劃和青年文明號活動管理辦法,定期進行工作總結。縣聯社把市有青年文明號創建的任務交給林畬鄉農村信用合作社來完成,一方面體現了領導對該聯社工作的肯定和認可,別一方面林畬鄉農村信用合作社也具備了創建市級青年文明號的條件。縣聯社的領導經常深入林畬鄉農村信用合作社指導督促,推動做好創建工作。林畬鄉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任也高度重視創建工作,認真制定創建計劃,提出工作措施,保證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2、服務優質。作為鄉鎮一級農村信用合作社,在做好柜臺資金服務的同時,把工作重點放在服務“三農”上。近年來圍繞扶持農民花卉種植項目、煙葉種植項目、畜牧業養殖、新村搬遷等方面給予大量的資金支持,切實帶動了農村農民致富發展,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的好評。為了解決農村孤老人員的存取款和社保金的發放,該社工作人員經常深入村戶,幫助他們做好服務工作,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3、隊伍精干。該信用社共有工作人員6名,全面通過從業次格考試,特別是在參加省聯社組織的業務培訓考試中,取得了優異成績,得到了上級的好評。隊伍年輕化,但工作上吃苦,過得硬,沒有發生資金安全問題。
1、組織資金。截止2010年6月底,市郊聯社組織資金達1442829萬元,較年初凈增 304030萬元,完成全年計劃198000萬元的 153.55%。
2、貸款。總貸款(含貼現)1057382萬元,較年初凈增238195 萬元,完成階段計劃的103.12%;其中貸款573784萬元,較年初凈增78841萬元,貼現483598萬元,較年初凈增 159345萬元。抵質押貸款 62350萬元,較年初凈增61303萬元,余額占總貸款的5.90%。
全年累放各項貸款2713423 萬元,同比凈增2140991萬元;累收2475228萬元,同比2064627萬元;凈投放82493萬元,完成階段任務的103.12%。存貸比73.28%。其中“三農”貸款累放325232萬元,同比凈增91844萬元。
3、不良貸款清收及下降。截止2010年6月底,五級分類不良貸款余額為3548萬元,較年初下降1086萬元,余額占比為3.36%,較年初下降1.4個百分點;不良清收任務完成總額為3651.9萬元,完成市辦下達任務的121.73 %,其中表內清收2589.9萬元,表外清收1062萬元。
4、截止2010年6月底,市郊聯社實現貸款利息收入總計24735萬元,實現利潤17089萬元。完成市辦上半年考核利潤任務的131.45%。
5、至六月底,全轄實現中間業務收入879.04萬元,完成聯社中間業務收入進度計劃750萬元的117.20%。
二、工作措施及開展情況
(一)夯實基礎,促進業務規范。
1、2010年上半年,信貸管理部結合個人業務部及公司業務部等其他部門,認真組織學習了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并按照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有關精神,對各社部上報貸款的材料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規范,使各社部上報手續時有據可依,標準規范。
2、2010年5月底,信貸管理部針對按揭貸款發放中出現的問題,根據4月份國務院提出的“國十條”和其他專業銀行按揭貸款經營模式,提出了一系列的風險提示和操作辦法,使按揭貸款的發放得到進一步規范。六月底我部又出臺了《關于加強按揭貸款管理的通知》對按揭貸款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使按揭貸款的管理進一步加強,風險得以控制。
3、6月份,信貸管理部結合對轄區內職工貸款檢查的結果和轄區實際,出臺了《關于加強職工貸款管理的通知》。通知體現了既要為職工辦實事,解決實際困難,又要手續規范,進行風險控制,這一規定,有效地杜絕了繞、冒、挪、超等違規行為,控制了職工貸款中潛在的風險。
(二)加強信貸監督管理,防范信貸風險。
信貸管理工作是各項業務工作的重中之重,信貸資產的質量直接影響著信用社的生存與發展,為防范信貸風險,夯實基礎管理,今年上半年信貸管理部加大了對新發放貸款的審查監管力度,確保了信貸資產的安全。
1、2010年,信貸管理部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完善制定貸款審查制度,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對各社(部)上報的各類貸款資料進行了及時、認真、細致的審查、審批和上報。在貸款審查、審批中,按照上級部門及市郊聯社有關精神,對于不符合貸款規定要求的貸款進行發回重審或否決,將貸款風險控制關口進行前移,從而保證了信貸資金的安全歸流。
2、根據市辦要求,信貸管理部于2010年5月初對轄區內單筆3000萬元以上及單戶1億元以上的信貸客戶進行了現場檢查,重點檢查了審貸手續、貸后管理檔案、經營情況、資金用途及監管等方面,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同時加大了風險提示的頻率,加大了違規貸款的懲處力度,轄區依法合規經營,風險控制意識不斷得到加強。
3、2010年5月,信貸管理部對轄區內各社(部)辦理的職工貸款進行了檢查和規范,明確了職工貸款的使用范圍和金額權限,并督促不符合借款條件、多頭使用、不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職工限時歸還。
4、借助真實性檢查等其他檢查的機會,對轄區內貸款進行摸底檢查,主要針對抵質押貸款的手續完善情況、貸后檢查跟蹤情況、大筆借款資金使用情況、按揭貸款的后續房本辦理情況等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檢查,發現情況督促辦理社及時整改,降低風險的產生。
(三)以信用工程為載體,改善農村信用環境。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信用環境的好壞是制約信貸雙方貸款難和難貸款的重要因素之一。市郊聯社非常重視信用環境的建設。5月份,信貸管理部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對轄區內企業客戶的信用等級進行了重新評定,并在評級的基礎上給予合理授信。本次評級授信,市郊聯社共為459家企業進行綜合授信82.58億元,其中aaa級企業32家,授信22.33億元,aa+級企業73家,授信29.07億元,aa級企業298家,共計授信28.17億元,a級企業56家,共計授信3.01億元。2010年,我們將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體系,著力解決銀企雙方在授信、管信、用信過程中的瓶頸問題,在授信額度和授信有效期內,授信企業只要符合條件,我們將按照最簡便的審貸流程,對企業貸款優先受理,快速審批,對還貸能力強,還款信譽好的企業的合理流動資金需求,可允許在授信額度內循環周轉使用。市郊聯社將對信用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實行更加靈活的利率優惠,不斷擴大授信企業群體,推動地方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持續繁榮發展。 共2頁,當前第1頁1
(四)、信貸業務不斷創新
今年上半年,我們在做好傳統信貸業務的同時,不斷創新貸款方式,我們開辦的商標使用權抵押貸款、收費權質押貸款均受到明顯成效。
(五)切實做好金融統計工作
業務部門對口多,統計工作多,業務環節多,為切實做好金融統計工作,為各級領導及部門提供準確、及時、完整的經營決策信息、參考依據。信貸管理部認真做好每項業務數據的統計工作,今年以來,共統計、上報各類統計系統數據235次,填報各項業務報650多份,撰寫上報各類分析報告及總結30余篇,以及各種臨時性專項調查報告或專項報告20多篇次。
(六)管好放款中心,把好信貸投放最后一道關。
1、2010年4月23日,信貸管理部組織全郊放款中心人員在聯社10樓召開了放款中心會議,認真聽取了各位放款中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并現場解答了若干問題。會后,信貸管理部將放款中心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匯總,并一一給予了解答。
2、2010年,信貸管理部針對放款中心日常業務較多,報表較繁瑣的問題,通過認真分析,將不必要的報表進行了合并或取消,有效的減輕了放款中心人員的工作負擔。
3、為積極參與“基礎管理年活動”,放款中心人員改變過去只履行貸款手續審查、集中辦理授信發放等做法,利用自己身處放款審核崗位,對基層放款各環節情況熟悉的有利條件,轉變工作方式,改善工作作風,變單純貸款手續審查,為參與信貸日常管理,他們以撰寫論文和工作建議的方式,為信貸管理提出了許多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對市郊聯社信貸管理再上新臺階起到了重要的借鑒作用。
三、存在的問題
(一)、信貸管理制度仍需繼續完善。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我市郊聯社已經建立了比較完整的信貸管理制度,為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從規范的角度考慮,現有的信貸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適應當前信貸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
(二)不良貸款增長勢頭未得到有效遏制。不良貸款作為制約中國金融業改革和發展的老大難問題,在我市郊聯社同樣表現的非常突出。表現比較突出的是存量清收難度越來越大,而新的不良貸款又陸續顯現,應調未調貸款逐步暴露。同時由于今年我聯社信貸規模擴張較快,大額貸款增長較多,不良貸款反彈的壓力非常大。特別是我聯社正處在一個改制的關鍵時期,“一高”問題已成為我聯社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怎樣解決“一高”,是我們首要考慮的主要問題。
(三)信貸業務操作不規范。目前,我聯社在日常業務中,合同文本使用不正確,基本要素填寫不完整、不規范、擔保手續不落實的問題較為突出。檔案管理不規范、不完整,實用性不強。
(四)貸后管理滯后。由于前些年,農信社缺乏規范的貸后管理制度,對貸后管理工作目標不明確,內容不具體,貸后管理不到位。從而形成現在的不良貸款中多年遺留的超訴訟時效、超保證期間、抵押資產流失等問題較多。新官不理舊帳、舊官一走了之的現象突出。
(五)信貸人員素質不高。目前,我聯社的部分信貸人員,無論從學識水平、知識層次、年齡結構、思想狀況等方面看,不能完全適應信貸知識不斷更新、信貸手段不斷先進、信貸業務快速發展的要求,信貸人員綜合素質不高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信貸業務快速發展的“瓶頸”。
四、2010年下半年工作規劃
針對今年信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信貸管理部在下半年將繼續遵循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強化信貸管理,規范信貸操作行為,完善貸款結構,實現信貸資產良性循環。
1。加大貸款三查力度,要求各社(部)嚴禁向高風險企業和個人投放貸款,同時改變以往那種重放輕收的思想觀念,加大貸后檢查力度,及時發現貸款風險擴大趨勢,杜絕新的不良貸款發生。對因不盡職行為造成新的不良貸款發生,信貸管理部將配合其他部門加大對責任人員的處罰、賠償力度,確保新放貸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