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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全局的工作以就業再就業工作為核心,以勞務經濟和統籌城鄉就業為重點,著重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統籌城鄉就業工作
20__年我縣被省確定為第二批統籌城鄉就業試點縣,按照《吉林省第二批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我們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考評細則,組建了高層次領導組織,召開了專門會議,安排部署工作,落實任務、明確職責、完善各種基礎表冊,建立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加強硬件建設,我們為重點的四個鄉鎮統一制做了規章報、勞動力資源顯示板和勞務輸出顯示板。加大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促進統籌城鄉就業工作順利開展。
(二)勞務經濟工作
我們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勞務經濟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高層次的領導組織,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緊緊圍繞方案認真開展工作。截止9月末,全縣已輸出101057人(次),突破10萬人大關,創歷史新高。實現勞務收入2.8億元,其中有組織輸出38758人(次),城鎮輸出19908人(次),農村輸出8__9人(次),向北京輸出保安16批次552人。預計到年底全縣輸出110000人(次)。實現勞務創收3.7億元。全縣信息采用短信群發器發送的形式,覆蓋面廣、到位及時,信息傳送方便快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農村勞動力普查和管理工作
20__年4月初我們選調工作人員312人,對全縣農村勞動力資源進行了入戶統計調查工作,該項工作利用20天的時間就完成了戶統計調查、表格填寫、微機錄入、匯總上報工作。統計調查結果為農村總戶數67248戶,農村總人口數247398人,勞動力資源總數為128558人,其中男71137人,女57421人,建立了全縣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行政村建立了資源臺帳,村級臺帳根據人員變化時時更新,鄉鎮(場)數據庫每月更新調整,縣數據庫每季更新調整。
(四)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按照省里的培訓要求,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共計培訓20__人,其中預備制共7個專業19批次1000人,技能提升培訓6個專業8批次500人,勞務輸出培訓7個專業7批次500人。
(五)全民創業促就業工作
按省市的要求,我們開展了“全民創業促就業”系列活動,緊緊圍繞“五個一批”:培養一批創業骨干,征集一批創業項目,建設一批創業基地,推廣一批創業成果和宣傳一批創業典型,認真開展了創業項目的征集、篩選、推廣、評選工作,現征集創業項目134個,推廣創業項目72個,項目帶動就業人數434人,培樹創業能人25名。同時對零就業家庭開展了就業援助工作,通過申報,入戶調查認定零就業家庭131戶,以公益性崗位、企業吸納、創業帶動、勞務輸出、引導自謀職業等形式使202人全部實現了就業,其中公益性崗位安置52人,勞務輸出安置4人,企業安置38人,創業項目帶動安置23人,引導其自謀職業72人,其他安置13人,我們每月在人力資源市場舉辦一次人企對接會,截止目前,共有來自域內外的100多個用工企業招工,前來求職人員達4000多人,成功對接千余人。
(六)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工作
為加強社區網絡和服務建設,我們為9個社區統一購置了微機,制作了工作制度、工作職責和信息板。并組織工作人員對轄區內勞動力資源和零就業家庭入戶調查,完善了用工備案、企業登記、失業登記等基礎表冊,錄入微機,實行動態管理,經常深入到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收集整理用工信息并及時,開展了對轄區內零就業家庭的援助工作,并做好了跟蹤服務,充分發揮社區平臺的服務功能,促進了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社會保險補貼的發放工作
20__年我們對全縣靈活就業人員開展了20__年20__年社會保險補貼的發放工作,該項工作于20__年5月份結束,領取20__年補貼為5547人,發放金額為1705030元,領取20__年補貼為5885人,發放金額為2155281元,共計發放__32人,發放總額為3860311元
,其中靈活就業人員10944人,發放金額為3487687元,公益性崗位人員488人,發放金額為372624元。
(八)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20__年9月末,注入小額擔保貸款基金100萬元,已為下崗失業人員發放小額擔保貸款141萬元,發放78人,帶動240人實現再就業,年底預計發放貸款450萬元,可發放280人,預計帶動下崗失業人員就業580人。
二、20__年工作安排
工作思路:
20__年全局緊緊圍繞“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加大再就業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并通過落實優惠政策,增加就業機會、加強就業服務、開展就業培訓、調整就業結構,熱情為下崗失業人員排憂解難,引導、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強自立,艱苦創業,努力實現就業。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加大農村勞動力輸出和轉移力度,增加勞務收入,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目標任務:
(一)勞務經濟工作
1、農村勞動力輸出人數9萬人,實現勞務收入3億元,其中有組織輸出4.5萬人(次),省外輸出4萬人(次)。
2、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3000人。
3、籌劃新建省級勞務輸出基地3個,縣勞務輸出基地10個。
(二)就業再就業工作
1、城鎮新增就業達到6000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近4500人,大齡就業困難對象再就業人數達8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
2、創業促就業成功項目達到70個,培樹創業能人25人。
3、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數量3個,解決零就業家庭率達到100。
4、小額擔保基金當年到位金額達100萬元,當年新發放金額達350萬元。
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加強對就業再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解放思想、提高認識、圍繞就業再就業工作,落實任務、明確職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
(二)拓寬崗位開發和安置工作的領域和渠道
爭取崗位開發和安置工作在四個方面有新的進展。一是在民營企業崗位開發有新的進展,爭取在招工用人較多的民營企業中建立起就業基地,逐年發展擴大。二是在社區開發就業崗位有新的進展,變一人自謀職業為合伙或聯合就業。三是在自謀職業開發崗位有新的進展,通過政策推動、資金拉動、典型帶動等多種措施,進一步推動自謀職業的全面開展,通過小額貸款等政策的扶持,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四是在新建項目上跟進,掌握明年新建大項目的規模、用工數量,在項目開工時及時跟進,為項目提供就業服務,利用新項目開發崗位。通過落實以上四項措施,真正發揮小企業大就業、小社區大就業、小額貸款大效果的作用。
(三)進一步做好“4050”人員的再就業工作。
爭取在三方面有所改進:一是在幫扶范圍上有所改進。要在普遍解決好“4050”人員再就業問題的基礎上,把工作重點轉移到夫妻雙方失業、一戶兩代人失業、單親撫養子女失業人員這三類就業困難家庭身上,摸清底數,確定幫扶目標,完善制度,建立機制,爭取取得一定成效。二是在就業崗位開發的方式上有所改進。認真選擇“4050”人員規模就業的項目,通過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的辦法,擴大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的作用。三是在就業安置范圍上有所改進。積極探索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和使用辦法。
(四)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重點加強基礎工作,完善整體功能,突出市場作用。實現職業介紹一體化、信息使用一網通、就業服務一站式的工作方式。解決好市場建設面積和市場軟硬件建設,實現勞動力市場向人力資源市場的轉型,要達到國家要求的標準,為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提供基礎平臺。二是充分發揮市場在促進再就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承諾服務為手段,每月舉辦一次人企對接會,通過聯動活動,搞活市場,實現充分就業。三是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庫建設。四是加強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充分發揮鄉鎮和社區在失業人員管理、就業服務和促進再就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五)進一步搞好農村勞動力輸出轉移工作。
二、創建工作范圍
1各鄉鎮人民政府:指鄉鎮政府、鄉鎮范圍內所創辦的各類企業和鄉鎮政府所屬單位創建的就業崗位。
2縣政府各部門(含直統部門)指各部門及所屬各基層單位所創造的就業崗位,包括招、聘用大中專畢業生、復退軍人安置,衛生、治保、炊事、駕駛員等。
三、創建工作內容
1創造就業崗位是指當年新建、擴建、改建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第二、第三產業新增加的就業崗位;參與土地承包經營、承包造林、規模養殖增加的就業崗位;從事家政服務、保潔、保綠、家護、樓院保安等增加的就業崗位;政府所屬單位開發出的公益性崗位;由政府提供政策服務、提供場地、提供資金等扶持發展的個體工商戶;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等項目建設聘用人員。
2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上實現就業的人員,必須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彈性就業和靈活就業可采取靈活方式簽訂勞動合同。
3創造就業崗位實行季報制度。縣就業服務局負責崗位創建工作的督促、匯總、上報工作。各鄉鎮、部門務必于每季度結束前十日內將就業崗位創建完成情況報縣就業服務局備案,并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四、創建工作措施
崗位創建目標任務列入年度考核責任書,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每季度督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終參加縣委、縣政府組織的綜合考核。考核的具體程序為:
1查看文件:制定創建就業崗位具體安排意見和落實措施。
2查看崗位:創建的就業崗位人員上崗情況、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以其他形式確立勞動關系情況。
3查看名冊:新創崗位上崗人員花名冊。
4查看機構:成立專門組織,有專人負責落實。
5查看報表:按照安排,按時上報有關情況。
五、創建工作要求
1新創就業崗位所安排人員,指城鎮戶口失業人員。
一、*月份工作完成情況
(一)對標定位,就業主要指標按期推進
截止*月末,全市城鎮新增就業12043人,失業人員再就業5143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24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3.67%。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7.6萬人,培育勞務經紀人281人,創建高質量就業示范行政村10個,新建農村半小時就業服務圈4個,舉辦就業扶貧專場招聘會及送崗下鄉活動共計49場。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214人,農民工市民化培訓204人,技能培訓貧困勞動力55人,為338人發放小額擔保貸款8567萬元,完成年計劃的100.8%,帶動1025人就業。
(二)多措并舉,就業創業工作有序推進
一是完善辦理流程,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提前完成全年任務。我們重點在防范風險、規范運作的基礎上,優化、完善、簡化創業擔保貸款辦理流程,促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同時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銜接和溝通,,改進信貸管理,加強與貸款承辦銀行、財政局的聯系與配合,完善擔保機制,規避貸款風險,進一步提高貸款辦理效率,截止7月末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8567萬元,提前完成全年任務。
二是積極開展域外對接,構建勞務輸出平臺。為進一步推進**市與**市就業扶貧工作深入開展,積極探索協作渠道和內容,實現精準就業扶貧,助力**市貧困勞動力和去產能失業人員實現就業創業,7月3日,我市與浙江省**市**縣對口合作洽談會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實訓基地召開。會上,我們向長興縣參會代表介紹了我市勞動力轉移就業以及通礦集團、通鋼集團板石礦業公司等去產能企業職工相關情況。市教育局、長白山職業技術學院、吉林省工程技師學院闡述了我市人才培養和就業情況。長興縣人社局推介了長興縣優秀人才選樹激勵、人才安居工程等人才就業政策。雙方就勞務輸出、打造“白山技工”品牌等事宜座談交流。今年三月,我市已有一批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赴湖州務工,未來將進一步研究探索湖州當地企業產品生產鏈條延伸至我市去產能企業,實現去產能解合職工就地就近就業的可行性。鼓勵湖州創業成功人士和社會各界人才攜技術、帶資金來創業,帶動我市人力資源就地就近轉移,實現合作共贏。7月22日,白山市人社局組織人員赴湖州考察對接貧困勞動力輸出和去產能工作。通過考察當地企業用工需求、薪資待遇和工作環境,了解湖州企業來白山投資建廠的意愿,進一步完善兩地勞務協作計劃。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領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為解決殘疾人就業問題而由政府采取的一種行政行為,它不僅體現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和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的精神,而且是再就業工程和扶貧解困工程的組成部分。扎扎實實地做好這項工作,對促進社會穩定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對此,各級政府一定要有充分認識。要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結合實際,抓緊出臺《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實施意見;要加強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工作的領導,成立必要的工作機構,定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殘聯、勞動、人事、統計、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二、強化宣傳,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一項新的事業,社會性較強,它的推行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各級殘聯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工具,采取行之有效又為廣大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規章,表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中的先進事跡,批評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在全社會造成一種聲勢,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殘疾人就業的工作氛圍。
三、建立健全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依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是具體承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機構,一定要建立、健全起來。凡未成立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的盟市、旗縣都要在年內成立;已經成立的,要盡快建立高效率的運作機制,并通過加強學習和培訓,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各單位均應承擔法定義務,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錄用殘疾人時,應到同級勞動、人事部門按現行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并到同級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備案。殘疾職工數量未達到法定比例的單位,不得再精簡殘疾人。
四、認真執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統計年報制度
一、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
(一)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的特點
就業統計范圍廣。現今在殘疾人就業統計的工作中,由于人口分布廣,數量多,統計工作的開展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由于就業統計需對已就業和未就業的殘疾人情況進行統計,涉及多個工作領域。并且所有的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都需依法填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報表和從業殘疾職工花名冊,擴大了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范圍。
就業統計流程多。在殘疾人就業統計的工作中,主要是以殘疾人就業人口調查和填報表的形式來開展工作。由于在此過程中需要與多個部門進行協調溝通,致使數據上報的流程復雜,時間耗費久。
就業統計數據的更新快。由于每年都有增加的殘疾人人口,以及殘疾人就業的不穩定性和變更性,促使殘疾人就業統計調查數據不斷變化。在不斷變化的統計數據中,實現殘疾人就業數據上報以及數據整合的工作量大,對統計人員的工作來說是一項挑戰。
(二)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性
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的開展,對調查殘疾人就業狀況,根據精確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殘疾人就業具有重要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殘疾人的就業率,促使殘疾人提升自己的社會價值,也保障了他們的生活水平,推動和諧社會的發展。
二、統計對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影響
(一)保證殘疾人數據資料的真實性,為安排殘疾人就業提供依據
保證用人統計數據的客觀真實性,為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提供可靠依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企業,依據單位職工人數的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將殘疾人就業的社會責任與義務統一起來。只有準確地對用人單位和殘疾人就業需求的數據進行統計,才能使更多的殘疾人實現就業,它有效的提高了殘疾人的就業率,促使殘疾人積極融入社會生活中。數據的造假和虛報不僅違反了國家規定,也擾亂了就業秩序。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按不低于其在職職工總數的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殘疾職工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用人單位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按年度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政策的出臺,對統計殘疾人就業數據的精確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統計數據的客觀真實不僅關聯著殘疾人就業的社會責任和義務也關系著用人單位的責任義務。
(二)有效保障殘疾人就業率
殘疾人就業的統計直接為殘疾人合理安排工作提供了數據基礎。根據統計數據,各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比例安排適合殘疾人工作的崗位,并且依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殘疾人就業率也使殘疾人在就業保障法律法規中獲得裨益。
(三)促進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順利開展工作
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對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工作開展提供了便利之處。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需要根據殘疾人的就業情況和用人單位情況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如果用人單位虛報謊報殘疾人就業統計數據,將對服務機構工作的開展增加障礙。根據法律法規進行殘疾人就業數據的統計和核查不僅促使用人單位依照規定流程提供崗位資料和員工資料,也解決了數據與實情不相符合的情況。因此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的開展提高了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工作質量。
三、完善殘疾人就業工作統計的措施
(一)提高統計人員的專業知識與業務水平
統計工作的范圍廣,涉及領域多,所耗費的時間和物力多。因此在實際殘疾人就業統計中,為了保障數據的準確性需要提高統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首先工作人員需要對統計學知識和統計方法進行廣泛的認識學習,并且充分利用在實際生活中。采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對數據進行有效整理和統計,與各用人單位資料相匹配,方便殘疾人服務機構為殘疾人提供合理的工作崗位。其次在實際統計工作中,統計人員需提高自身的職業素質和責任意識,提高數據統計的客觀準確性。
(二)建立健全統計工作制度
合理的規章制度促進了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的開展的可持續性。建立健全統計工作的規章制度,并且對統計人員的數據成果進行檢測。將責任制度落實到每個職員的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責可循,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效率和統計數據的準確性。除了建立統計工作制度,還應建立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的監管制度。對工作人員的統計數據,統計質量等進行監管,以減少統計工作的漏洞。
(三)提高人們對統計工作的重視
在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中,需要殘疾人員、用人單位以及各相關單位的協調溝通配合。提高人們對統計工作的重視對殘疾人就業統計的順利開展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可以有效統計殘疾人的就業情況,也可使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以及殘疾人服務等機構的工作有效實施。提高人們對殘疾人統計工作的重視,首先加強人們思想道德觀念建設,消除對殘疾人的歧視,從思想上認識到就業對弱勢群體的重要性,以“扶殘組殘”和人文主義的價值觀營造平等的就業環境[3]。人們支持殘疾人就業制度,配合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對殘疾人就業上崗具有重要意義。
四、結束語
殘疾人就業統計工作的開展促進了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以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工作的開展。它不僅使殘疾人平等享有就業機會,提高生活質量,也對殘疾人的社會價值體現和心理精神上熏陶培養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在實際統計工作開展中,為了確保數據的精確度以及工作的順利實施,需要不斷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建設、加強工作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培訓,并提高人們的思想覺悟,積極配合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主要功能是在勞動、工商等部門指導下,開展殘疾人勞動力資源和社會用工調查、勞動能力評估、求職登記、就業咨詢、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開辦殘疾人福利企業,幫助殘疾人申辦營業執照,落實扶持措施,以及幫助農村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
其中,縣殘疾人服務社及其殘疾人服務分社是在縣殘疾人聯合會領導下為殘疾人生產勞動、脫貧致富提供服務的實體。它的主要功能是全面調查掌握本地區殘疾人的勞動就業情況和生活狀況;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輕工業、家庭副業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勞動,提前、產中、產后綜合配套服務以及承擔殘疾人扶貧的日常工作,承貸承還康復扶貧貸款,并確保扶貧貸款使用到戶到人。
六、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原則及組織實施
所謂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原則,就是按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指在省級立法機構制定的《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中或由政府規定一個具體的比例,這個比例是指在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或部門中工作、就業的殘疾人人數占這個單位或部門職工總數的比例。現在國際上對這個比例一般掌握在1.5%至6%,我國試行的比例在1.5%到2%。根據《殘疾人保障法》第30條的規定,各地區的具體比例可以由各省人民政府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也有責任按一定比例錄用達到法定勞動年齡的殘疾人就業。
分散按比例就業有別于集中就業的地方在于,它向那些享有勞動用工權的企業和單位明確提出,各單位應該根據不同情況按一定比例錄用殘疾人,為他們選擇適合的工作,以發揮他們的特長。建國40多年來,我們主要是興辦福利企業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這種做法對安排殘疾人就業發揮了重大作用,至今仍在發展。但由于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不少福利企業規模小、產品單一老化,設備陳舊落后,難以抵擋市場經濟的沖擊,舉步維艱,以致許多城鄉殘疾人無法安排。從長遠來講,實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有利于提高殘疾人素質,與社會共同前進,這是勢在必行的。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不是一項應急措施和權宜之計,而是可通過深化改革和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來完善殘疾人就業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牽涉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該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作為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強領導和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依據《殘疾人保障法》及地方實施辦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地區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實施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集體經濟組織要按照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有關法規所規定的具體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暫時未達到比例的,應按照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交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并采取措施盡快達到規定比例。
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一方面要深入基層,調查摸底,為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提供可靠、翔實的依據。另一方面,應廣泛、深入、細致地做好宣傳、解釋和動員工作,使社會理解和扶持殘疾人按比例就業,使各單位積極主動安排殘疾人就業。同時應告知各單位應嚴格執行財政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效能,管好用好,加強監督,不得平調或挪用。
第三條 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委托,分級主管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縣級以上(含縣級)殘疾人聯合會的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殘疾人待業調查,就業登記,能力評估,職業培訓,就業介紹、咨詢、指導及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業務上受同級勞動部門和上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的指導。
各級勞動、人事、財政、計劃、統計、稅務、工商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做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
上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可以將其負責的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委托下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辦理。
第四條 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集體經濟組織及中直單位,均應當按本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1.5%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安排一名盲人就業可按兩名殘疾人計算。本單位直屬福利企業安排的殘疾人可計入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任務數內。
鼓勵城鄉個體工商戶安排殘疾人就業。
各有關部門應當鼓勵和幫助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并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收等方面的照顧。
第五條 各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應堅持就地、就近的原則,由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推薦,也可會同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向社會招收。
第六條 各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應當根據殘疾人的殘疾程度,安排適宜的工種和崗位。殘疾職工在轉正、定級、升級、職稱評定、生活待遇、勞動保護等方面,與其他職工享有同等待遇。
第七條 未安排殘疾人就業和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數額按照差額人數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人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中、省直單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繳由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負責;市(行署)、縣(市、區)單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收繳由同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負責。其中企業、經費自理和部分自理的事業單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部門協助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進行收繳。
第九條 各單位每年應當在年底前向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填報由省殘疾人聯合會與省統計局統一印制的《單位殘疾職工情況表》,逾期不報的單位按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對待。
第十條 各級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根據《單位殘疾職工情況表》確定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名單,發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款通知書》,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應當按繳款通知所列的銀行帳戶、應繳數額和繳納期限,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第十一條 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管理費中列支。機關、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單位預算經費中列支。
第十二條 企業需減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由單位提出申請,報同級財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經財政部門會同殘疾人聯合會審批后,可給予減免照顧。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未經批準,逾期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
第十三條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項用于下列開支:
(一)補助殘疾人就業前職業技術培訓;
(二)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及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三)有償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
(四)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適當補助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經費開支;
(五)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直接用于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其他開支。
第十四條 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當使用財政部統一制定、省財政廳統一印發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用票據》,并加蓋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印章。
第十五條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屬預算外資金,實行財政專戶儲存,按規定用途專款專用,嚴禁平調或挪作他用,保障金存款利息收入計入保障金。
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應當編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度收支預算,經同級殘疾人聯合會審核、財政部門批準后,報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和上一級殘疾人聯合會備案。
第十六條 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報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十七條 在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中弄虛作假、拒不安排殘疾人就業又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單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委托殘疾人聯合會對單位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其限期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滯納金。
第十八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殘疾人聯合會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殘疾人聯合會和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由本單位、上級機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以經濟、法律手段為主,行政措施為輔,在就業政策制定、就業資金援助和就業崗位提供等方面給予扶持,使工作強而有力、切實有數,富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首先,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思想認識。殘疾人就業工作不僅是殘聯一個部門的工作,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環節,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殘疾人就業工作不只是只管把殘疾人推薦給用人單位,而應該與用人單位協商溝通,為殘疾人提供適合其特點的崗位使其真正就業;殘疾人就業工作不光是安排就業崗位,鼓勵自謀職業也是殘疾人就業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要加大宣傳力度,倡導全社會從思想上轉變觀念,尊重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和生命價值,對于殘疾人不能著眼于他不能干什么,而要著眼于他能干什么。
其次,依法推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幫助殘疾人就業的一項重要舉措,工作中必須克服以下偏差:一是單位領導認識不夠,工作有抵觸,敷衍塞責;二是基層發動不夠,思想有疑惑,對為殘疾人提供崗位不理解;三是殘聯獨術難支,工作合力無法形成;四是工作重布置。輕考核,形成工作雷聲大雨點小,有動作無突破的被動局面,影響并制約了工作的深入開展。
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依法推進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工作,采取多層次、多渠道的辦法,積極扶持殘疾人自謀職業,從事個體從業和參加農業生產勞動,鼓勵企,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為殘疾人解難、為政府分憂、為社會減壓。 第三,依法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的人認為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干預了企業的用人自,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亂收費”,加重了企業負擔。還有的人沒有從根本上消除對殘疾人的歧視和偏見;只是迫于形勢和安置殘疾人就業政策的壓力,消極對待安排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繳工作得不到有力支持。
誠然,由于殘疾人自身所存在的生理缺陷,一些單位確實無法安排就業崗位,而殘疾人是弱勢群體中最需要關心和幫助的,企、事業單位理應擔負起幫助殘疾人就業這一社會共同責任。對不按照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要依法按規定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此促進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用保障金來扶持殘疾人就業或解決其基本生活來源。使這一難度較大的工作管理科學化、運作規范化。
第四,加強職業介紹。首先,要教育引導殘疾人發揚“四自”精神,激發其脫貧致富的欲望和創業熱情,鼓勵他們克服殘疾障礙。戰勝自我。在此基礎上,加快完善市場就業機制,建立健全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體系,要提高職業介紹效能。
一是進一步加大職業介紹工作力度,提高勞動服務機構的運作效率,彰顯服務效能,盡快凸顯社會效益;二是高標準建立殘疾人就業工作信息網,使求職殘疾人和用工單位方便、快捷、準確地獲取所需勞動力市場信息,使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更加快捷高效,從真正意義上體現殘疾人工作的社會化責任。
加強就業培訓
由于殘疾的影響,殘疾人整體受教育水平和職業技能水平偏低,這也是導致其就業難的一個重要因素。加強殘疾人的素質培訓,是殘疾人就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要加強就業前培訓。由于自身原因,有些殘疾人不能很快適應就業崗位的要求,有時候會因為達不到最起碼的上崗條件而無法安置。應該制定科學合理的上崗培訓方案,依托社會資源,多特性、多渠道地開展各類就業技能培訓,幫助殘疾人掌握生產工作技能,以適應崗位需要,滿足就業需求。
二要加強在職培訓。隨著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速度的加快,過去單一的學習和技能狀況已經無法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提高殘疾人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能力迫在眉睫。應該在完善培訓制度的同時,太力加強在崗殘疾人培訓,提高他們的社會競爭能力。
三要加強創業培訓。目前社會就業觀念仍十分陳舊滯后,殘疾人自主創業意識也相對淡薄。因此要強化對殘疾人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的培養,積極開展創業培訓,以培訓促創業,以創業促就業。
激勵自強創業
2009年,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南方日報社等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法規,積極推動殘疾人就業。廣東駁運公司被上級列為困難企業,在將3000多名員工裁到365人的大批裁員情況下,不僅沒有裁掉一名殘疾人,還為他們安排適當的工種和崗位。在節日期間,還經常為殘疾職工送溫暖,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2009年招聘殘疾員工14人,超比例安排殘疾員工8.53人。廣東三元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多年來積極參與各地區舉辦的“殘疾人專場招聘會”,公司內部制定“餐廳殘疾人招聘流程”,鼓勵各分店招聘殘疾人。公司內部還就殘疾人員工制定了保護政策,規定各餐廳不得安排殘疾人上晚班,禁止歧視殘疾員工等條例。廣東勝佳有限公司不僅為殘疾員工提供了他們力所能及的工作崗位,還精心培訓他們使用電子秤、商品導購、生鮮商品管理、電腦錄入、財務核數等技能,不僅解決了他們的就業問題,更幫助他們提高了信心。2009年招收殘疾員工7.66人,超比例安排殘疾員工1.86人。
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包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對差額部分按照一定標準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各級政府對在殘疾人就業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企業:招收殘疾員工只為回饋社會
廣東三元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現有在職員工2000多人,其中殘疾員工45人,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2.28人。
據了解,麥當勞公司招聘的殘疾員工多為輕度智障或聽力障礙,主要從事餐廳衛生服務和廚房烹煮工作。公司同工同酬對待殘疾員工,為他們購買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除此之外,連續幾年都專為殘疾員工及其家長舉行“家庭歡樂日”。在日常工作中,公司還針對殘疾人員工制定了保護政策。如,為保證殘疾員工的安全,餐廳不得安排他們上晚班;禁止歧視殘疾員工等制度。
廣東三元麥當勞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陳小姐在接受采訪的時候表示,公司在很早以前就開始使用殘疾員工,當時并沒有考慮過招聘殘疾員工能夠獲得什么利益,只是本著回饋社會的理念。“他們都很可愛,工作也做得很好。每年都有殘疾員工獲得‘最佳員工獎勵’。”陳小姐說。
殘疾人:殘疾朋友很多沒有工作
出生10個月就患上小兒麻痹癥導致下肢殘疾的曾女士,在廣州市清平藥材市場當文員,平時主要是坐在辦公室收市場檔口租金,每個月能拿到1600元的工資。
曾女士算是比較幸運的,擁有一份還算穩定的工作。但是工作20多年了,一直停留在基層,收入也自然不如人家高。
她表示,由于殘疾人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很多單位、很多人都歧視殘疾人,再加上文化普遍較低,沒什么專業技能,殘疾人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身邊的很多殘疾朋友都沒有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了,也很難保證同工同酬。
曾女士希望,政府制定政策的時候多考慮和照顧殘疾人,用人單位正確看待殘疾人,多招聘一些殘疾人,在工作中同工同酬,尊重他們的辛勤勞動。
2011年,福建省繼續加大就業再就業工作支持力度。2011年全省各級政府籌集就業專項資金8.96億元,其中,各級財政安排7.31億元(其中中央補助3.65億元,省級2.94億元,設區市(縣)級0.72億元。省及省以上預算安排資金是就業專項資金的主要來源,占總預算安排的90.15%),利息收入696.94萬元,其他收入(主要指設區市上解調劑金、上年結轉資金等一些難以分類的資金)1.59億元。
2011年就業專項資金籌集額較2010年同期增加1.07億元(2010年籌集7.89億元),比增13.56%。就業專項資金籌集總量增長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央加大福建省的轉移支付力度,中央補助資金較2010年同期增加5000萬元,另一方面受國家金融政策影響,利息收入較2010年同期增加230.47萬元,其他收入增加超過1.2億元。強有力資金支持,有效地保障了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項目實際支出情況
就業專項資金的分配遵循以下三個原則:一是優先確保福建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政策的落實和省政府下達促進就業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二是確保國家和本省各項促進和穩定就業政策的落實,優先安排惠及民生的社會保險補貼、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補貼、促進勞動者就業、創業的職業培訓補貼經費等。三是確保省政府和省人社廳、財政廳確定的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和創新工作舉措的實施,比如對開展企業用工服務、緊缺技術工種免費培訓、建立企業技能大師工作室、發展產業技工培養基地等項目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根據省財政廳2011年度財政決算報表數據,2011年福建省各級財政共支出就業專項資金7.82億元。從支出情況看,2011年扶持公共就業服務支出、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兩類支出增長幅度均較大。
福建省就業專項資金支出結構也較為合理,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社會保障性支出比重均衡合理。2011年社會保險補貼的比重維持在22.4%,基本與2010年持平。二是社會發展性項目支出比重有較大幅度提升。2011年職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職業技能鑒定、職業介紹等發展性項目支出共計2.78億元,占就業專項資金總支出的比重為35.5%,較2010年同期上升14.5個百分點(2010年發展性項目支出2.02億元,占總支出比重為24%),成為主要支出項目。
三、項目實施亟待解決的問題
從近年就業專項資金連續跟蹤評價結果來看,福建省的就業政策得到落實,各項促進和穩定就業工作扎實有效,資金使用總體業績良好。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政策宣傳力度不夠
近年來,就業政策不斷更新出臺,各級人社部門不斷加大宣傳工作,然而根據績效評價工作發放問卷調查反饋數據,社會公眾對就業政策的知曉面仍然較窄,了解不夠深入,不少公眾對符合幫扶條件的對象、對政策的具體規定和如何操作實施還不清楚,使得某些政策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實。
(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未落實
財政資金主要依賴省及省以上財政。省及省以上預算安排資金是就業專項資金的主要來源,2011年預算安排資金,中央預算安排占49.93%,省級預算安排占40.22%,各設區市預算安排資金占省及省以上財政資金比重僅為9.85%,投入較少。這說明,雖然福建省就業專項資金安排的增長速度較快,但主要靠中央和省級資金,市、縣安排比重低,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比,還不相適應。
(三)地方部門缺少配套工作經費
隨著就業工作的深入開展,基層經辦隊伍和經辦能力與繁重的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凸顯。各級人社部門組織經辦機構人員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和財務培訓等工作均需要耗費花費大量人力和物力。與承擔的工作量相比,經辦人員配置仍然緊缺,工作經費保障不足,難以滿足經辦業務的實際需要。特別是村級勞動保障協理員補助標準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各項就業工作的開展。
四、下一步改進工作的思路
(一)加強項目組織管理
1.加大輿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度
繼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多途徑、多形式地開展就業扶持政策的宣傳推廣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現有的就業信息網絡平臺,加大對促進就業政策的宣傳力度,重點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職業指導和就業援助。在宣傳內容上,不僅要讓群眾知曉就業專項資金補貼的政策規定,更是要讓群眾知曉補貼的領取方式和步驟、公共職業培訓機構的地點、職業介紹機構等,方便群眾進行就業服務選擇。在宣傳方式上,要根據專項資金使用的主題,廣泛采集、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崗位,通過勞動保障網絡平臺及就業信息平臺等方式及時各類崗位需求信息,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可以通過組建宣傳團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社區或農村等基層進行實地宣傳,接受勞動者的咨詢。積極探索采取多種形式,全方位、多層次地開展就業政策宣傳,強化就業政策培訓,不斷擴大知曉面,提高政策執行力。
2.創新工作方式,提高就業資金效果
根據政策實施中的問題進行及時調整,確保政策的實施能為廣大就業人員提供更大的便利,提高政策惠及面及政策實施的靈活性,提高就業補助政策促進就業的效果。一是推動培訓模式創新。要注重開發促進就業效用較強的培訓項目,增加實訓課程,提高培訓質量,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和各地區優勢產業、特色經濟,進一步整合各類教育資源,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實訓基地,并建立完備的就業跟蹤制度。二是全面提升職業介紹的社會化服務效能。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就業管理服務組織體系,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資源,開展全方位的就業服務。三是提高職業資格鑒定層次,優化勞動力結構。要針對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短缺問題,要加強高級別以上技術工人的培訓、考核鑒定工作。進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以此帶動相關人員參加技能培訓和免費技能鑒定的積極性,促進勞動力質量結構優化。
3.落實各項就業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以全面落實各項就業扶持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為重點,繼續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采取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實現更充分就業。根據當前就業形勢,研究制定就業專項資金擴大使用范圍的意見和思路,進一步完善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小額貸款貼息、職業介紹補貼等政策。一是充分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在鼓勵勞動者創業和企業增加就業崗位中的作用。實行更加有利于促進就業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對勞動者創業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等金融服務,增加小企業融資渠道。二是從提高創業意識、增強創業能力、優化創業環境等環節入手,完善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工作機制,調整投入結構,加大創業投入,帶動更多勞動者實現就業。三是推動培訓模式和工作機制的創新,強化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注重開發促進就業效用較強的培訓項目,提高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后再就業率和創業帶動就業效應,提高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的契合度,不斷提高就業率。
(二)加強預算績效管理
1.完善資金投入機制
根據財政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目的,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籌集機制,建立多渠道籌集就業專項資金機制,促進就業資金來源多元化,形成與促進就業工作目標任務相適應的財政資金投入、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的落實,改善地方,特別是市(縣)財政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重點加大促進和穩定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和社保補貼等方面的投入,安排好促進就業、公共就業服務等專項資金項目,營造有利于自主創業、自謀職業、靈活就業的體制機制環境。此外,要根據就業形勢的新變化和新要求,適時調整就業項目資金支出結構,規范并嚴格執行年度項目支出預算,確保就業專項資金用到實處。
2.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一、圍繞就業中心工作,大力開展公共就業專項活動招聘周活動
全省公共職介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服務就業中心工作,促進就業再就業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重點是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實施“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和“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四項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要求,組織開展全省聯動專項招聘周活動。
(一)就業困難人員援助幫扶招聘周活動。
1、時間安排:1月18日-25日,其中1月18日啟動舉辦“‘迎新春·送溫暖’再就業援助幫扶全省聯動招聘活動”。
2、活動內容重點:一是做好活動前期援助對象的調查摸底工作,制定現場招聘活動具體援助措施;二是拓寬就業崗位信息采集渠道,有針對性地開發就業崗位,保證必要的崗位數量;三是大力宣傳“兩法”和就業援助政策;四是做好援助對象的跟蹤推薦就業工作。
(二)春風行動招聘周活動。
1、時間安排:2月17日—2月23日,其中2月17日啟動舉辦“春風行動·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就業援助幫扶全省聯動招聘活動”。
2、活動內容重點:一是現場免費發放“春風卡”,張掛“兩法”宣傳畫,公布舉報電話等,進一步提高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維權意識;二是免費提供“一對一”政策咨詢、職業指導、技能培訓引導服務;三是有選擇地組織用工規范的用人單位與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面對面洽談。
(三)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
1、時間安排:2008年5月的第三周,其中5月11日啟動舉辦“全省民營企業大型聯動招聘專場活動”。
2、活動內容重點:一是積極與工會、工商聯共同聯動,崗位信息收集工作以工商聯為主;二是開展多種形式的招聘活動;三是做好招聘活動和政策落實的宣傳工作。具體內容和要求將根據勞動保障部的統一部署另行通知。
(四)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援助招聘周活動。
1、時間安排:9月7日—9月13日,其中9月7日啟動舉辦“全省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幫扶大型聯動招聘專場活動”。
2、活動內容重點:一是做好活動前期宣傳,大力挖掘適合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二是進一步完善網絡服務平臺,提高信息質量,將網上求職招聘與現場求職招聘結合開展;三是進一步加大對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中畢業生的援助幫扶力度,優先推薦就業,落實就業援助的相關政策,提高幫扶實效。
二、強化突出主題,廣泛開展各類專項聯動招聘活動
為適應公共就業服務新要求,在重點開展好全國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招聘周活動的同時,各地要結合實際,創新形式,突出主題,開展各類主題性專項招聘活動,推動公共職介活動得以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有成效地開展,進一步提升社會影響力。
(一)紀念性節日專項招聘活動。
1、“迎三八·架金橋”女性援助招聘專場活動。(3月7日)
2、“迎五一”全省大中專、職技校畢業生供需洽談招聘周活動。(4月下旬)
3、與民政部門、部隊聯辦“八·一”擁軍愛民大型招聘專場活動。(8月1日)
(二)專業技能人才和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活動。
1、三資企業中高級技能人才招聘活動。(10月中旬)
2、與教育、人事部門聯辦高校畢業生公益性招聘活動。(11月下旬)
3、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招聘活動。(12月下旬)
以上活動的具體舉辦時間和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強部署引導,切實推動各項聯動活動深入開展和取得實效
(一)高度重視,統籌安排部署。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將全省聯動招聘活動作為全年公共職介工作的重點,突出開展就業再就業援助,加強領導,認真籌劃,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和活動計劃,確定專人負責,形成目標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成效突顯的工作機制,促進公共就業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