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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D75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 (2010)27-0120-02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的步伐越來越快,對新的城區而言,由于消防設計、消防法規的不斷健全,整體的城區規劃、建筑自身在結構上的消防設計和配備的消防設施基本都能滿足正常的防火功能需求,然而,對于那些有著光榮歷史、布滿歷史痕跡的老城區、老建筑而言,防火工作已經成為燃眉之急。其存在的火災隱患主要有以下三大項:
1建筑結構的天然局限性
老城區的房屋基本建于20世紀中期,大多是木質或者磚混結構,房屋排列緊密,道路狹窄,經過歲月的洗禮,各種設施更是愈加老化。包括電路電器、供水系統等,建筑本身更是存在著先天性的結構問題,大多不符合現行的消防規范。由此帶來的是無法改變已形成的隱患,比如安全出口缺少,一旦發生火災逃生困難;比如道路狹窄,發生火災后消防車無法接近達到有利救援條件;比如人員密集,發生火災會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
2建筑使用性質的矛盾轉變
伴隨著商業化發展的急速進程,個體經營群體日益龐大,老城區的房子也隨之多數演變成商業門市出租,即便是原本用于住宅的房間,也改為旅館、作坊、商店、倉庫等。從商業發展以及對老城區的市民本身而言,多方位的經營是有著極大益處的,多數老城區下崗職工都有了經濟來源,而且也方便了居民的生活需要。然而,從火災防控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卻更加重了此地區的火災危險性。大面積的個體經營,使得老城區人員更加密集,各類易燃可燃材料更加積聚,用火用電情況更加復雜,帶來了巨大的消防安全隱患,直接影響到老城區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3開放式社區管理弊端
幾乎所有的老城區都是開放式小區,沒有專門的物業管理,也沒有對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管理機構,同時,由于居住人員較為復雜,很難保證居民的消防意識和素養能達到較高的水平。這會增加發生火災危險的幾率,比如小孩在街道上玩火、吸煙的人群沒有遠離可燃物、電路電器老化沒有及時更新等。
由此,我們不得不對老城區的消防工作投入更多的關注,通過監督檢查工作中對于老城區消防狀況的了解以及對某些地區此類區域的優秀消防管理經驗的借鑒,筆者對于開展老城區火災防控工作總結四個要點:
3.1 政府及多部門協作,加強老城區公共消防設施的改造和更新
首先可以增加室外消火栓的設置,室外消火栓是設置在建筑物外面消防給水管網上的供水設施,主要供消防車從市政給水管網或室外消防給水管網取水實施滅火,也可以直接連接水帶、水槍出水滅火,是撲救火災的重要消防設施,增加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就是增加消防隊的滅火力量。每個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的配置點,并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
另一方面,要加強區域負責滅火救援的消防隊的器材更新,只有注入強大的設備支持,才能提高各種險情下消防隊員的滅火救援能力,讓消防隊員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的潛能。例如在歐美國家,他們的消防部門就配備有地震專用救助車、特殊化學車、無人噴水車、高空噴水車、遠距離大量送水裝備車、照明電源車等具有各種特殊功能的救助車輛,并配有圖像探測機、紅外線探測儀、聲音探測機、夜視儀、生命探測儀等各種高科技救助器材。這些強大的高科技設備與器材在滅火工作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3.2加大消防監督監管力度,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日常的消防監督檢查是對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的最大促進力量。我們的消防監督檢查人員,一定要堅持熱情服務、嚴格執法,能通過各方面協調整改的火災隱患一定要堅決整改。特別是房屋裝修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可燃材料。由于貪圖方便和便宜,很多老城區的建筑在重新裝修時都使用聚氨酯夾心彩鋼板,這種材料燃燒后毒性巨大而且難以撲滅。當然,這其實也是發展中國家存在的難題,美國人搞裝修,不允許采用可燃建材。他們不干這種花錢買隱患的事情,他們每裝修一次就要使建筑的防火功能提高一步。從美國的白宮到普通的公寓都禁止采用可燃性材料裝修。室內家具陳設,包括沙發、床具、窗簾、地毯等,都必須是阻燃的。美國洛杉磯市一位消防隊長告誡民眾說:家里擺設一套用可燃性泡沫海綿作襯墊的沙發,就如同放置了一個潛在的毒氣彈。在萬一發生火災時,它所產生的煙霧和毒氣,足以使主人中毒身亡。美國法律規定:老人和孩子的床具、衣飾必須是阻燃的,養老院、幼兒園里的被褥、衣服、家具等也必須是阻燃的。
3.3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營造消防宣傳良好氛圍
防火工作的落實和完善,需要最終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其實每個人都重視自身的生命安全,都愿意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生活環境。之所以還有很多人不去按照規范行為,是因為他們還不清楚要怎么去做。所以,消防教育培訓以及消防宣傳的廣泛開展必須不遺余力的進行。針對老城區的特點,可以聯合居委會等相關部門,走街串巷巡邏的機會,上門宣傳消防知識和檢查消防安全隱患,定期組織對消防安全知識、逃生自救知識的學習和演練,在社區里懸掛宣傳海報、發放防火知識小冊子、制作卡通消防宣傳墻體、組織居民觀看火災案例以及影片,通過多種方式從老人到孩子都積極參與進來,形成良好的消防知識學習氛圍。如果有人聞到燃燒所致的焦糊味,會去鄰居家詢問,發現蚊香掉到棉花胎上,能及時撲滅著火的棉胎。如果有人發現孩子危險的玩鞭炮行為,他能上前勸阻。如果居民生煤球爐子,他能提醒不要在家里生火,拿到室外空曠的地方。老城區的居民有了真正的消防安全意識,才彌補了消防設施的不足,保護社區的消防安全。
3.4建立多種形式的滅火救援隊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條縣域內的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當遵守本規范。
第三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條消防安全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鄉鎮(街道)、村(社區)組織實施。
第五條農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鄉鎮(街道)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第六條社會公民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條鄉鎮(街道)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1次。
第八條鄉鎮(街道)應當設立防火安全領導機構或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其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區消防工作和火災情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督促火險隱患整改;
(二)根據不同季節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
(三)組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四)負責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并組織落實,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
(五)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公約。
(六)負責制定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應當規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設立專(兼)職防火安全員。消防工作站在鄉鎮政府(街道辦)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結合轄區內實際與各級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工作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村(社區)開展消防工作,組織開展村(社區)的消防安全檢查或業務指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檢查村(社區)和本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檢查單位不得少于總數的20%,每季度對轄區內的火災形勢和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并向鄉鎮黨委、政府(街道辦)做好書面匯報;
3.負責消防宣傳工作,切實提高全民消防意識和抗御火災的能力,重大節日、重點季節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大規模宣傳,深入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每季度至少1次;
4.積極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全年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期;
5.積極當好鄉鎮(街道)參謀,指導村(社區)抓好消防規劃,強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6.指導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做好防火墻工程“四個能力”建設。
7.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8.積極配合協助火災事故調查,認真完成上級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
9.抓好鄉鎮(街道)消防工作檔案建設;
10.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十條行政村(社區)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立消防安全員,健全工作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組織火災撲救,建立消防工作檔案。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鄉鎮(街道)的統一部署,維護本轄區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區)防火公約,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三)協助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報告火災隱患;
(四)協助有關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和火災事故處理等工作;
(五)對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電、用氣等進行消防安全提示,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七)制定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落實;
(八)村(社區)應當建立消防工作檔案;
(九)做好其他有關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檢查
第十一條全縣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本轄區內公民和各級組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和有關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組織和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隱患。
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站要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實
1.鄉鎮(街道)消防專項規劃制定和落實情況;
2.消防工作站職責落實情況;
3.轄區內消防基礎設施落實情況;
4.義務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工作開展情況;
5.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部署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6.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實情況,
7.村(社區)消防工作開展情況。
二、企事業單位檢查
1.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是否符合標準;
2.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損壞或挪用消防設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設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
7.是否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間距情況;
9.違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情況;
10.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情況;
11.消防規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12.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12.其他火災隱患。
第十三條村(社區)和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每日應對村民住宅區進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內容:
1.室外消火栓、滅火器(每家每戶配備)等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無損壞、失效、遮擋、埋壓、圈占情況;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擋,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完好;
3.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4.每家每戶的電氣線路是否配套到位,對用火用電的地方進行重點檢查;
5.對鰥、寡、孤、獨人員是否登記造冊,援助措施是否落實;
6.對配備的裝備器材每日進行檢查是否隨時能投入執勤戰備,每周進行一次試車試泵,對檢查和試車試泵情況登記造冊;
7.檢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況和轄區內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經營、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場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四章檔案建設
第十四條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全面規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鄉鎮政府(街道辦)消防工作檔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消防領導組織的文件,有關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會議記錄、工作計劃、總結等;
2.消防專項規劃;
3.轄區內消防管理網絡體系名冊、“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村(社區)義務(志愿)消防隊人員名冊;
4.消防應急預案;
5.轄區企事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場所名冊;
6.消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7.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傳、培訓和滅火和疏散演練記錄;
9.消防檢查意見書、責令改正通知書、復查意見書和相關火災隱患排查統計表等;
10.其他有關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條村(居委會)有關消防工作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駐本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名冊;
(二)消防安全檢查人員基本情況表;
(三)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包括檢查記錄表、整改通知書、復查意見書);
(四)村民(社區)防火公約;
(五)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記錄;
(六)消防安全工作會議、計劃及總結;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村(社區)義務消防隊員名冊;
(九)村(社區)消防工作管理網絡體系人員名冊;
(十)村(社區)消防規劃及其他有關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災預防
第十七條全面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切實提高抗御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建立鄉鎮(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隊,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裝備,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隊工作經費。
第十九條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開展演練,落實消防器材和裝備的維護保養。
第二十條編制鄉鎮(街道)、村(社區)消防專項規劃,并抓好規劃的落實。
第二十一條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并加強維護保養。新建、改建自來水管網和道路建設時,應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來水管網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對管網進行改造,并按照規定配置消火栓。加強對天然水源的保護,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
第二十二條每個村(社區)要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配足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納入美麗鄉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對木結構建筑集中、連片的村莊整治和人居環境改造進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級,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消除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加強防火安全宣傳教育,與轄區各村(社區)、規模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村(社區)與駐村企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適時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每年對各村(社區)落實消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第二十四條全面加強對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出租房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備滅火器、應急照明燈、逃生繩(三層以上配備)、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臺帳,做到情況清,底數明。督促出租人(單位)和承租人(單位)簽訂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十五條開展“三合一”企業的排查整治,嚴禁各企業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合用。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確需合用的,應進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條儲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設置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條鄉鎮(街道)、村(社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規劃和設計,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資料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備案),經審核(備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經審核(備案)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未經驗收(備案)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條鄉鎮(街道)、村(社區)舉辦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慶祝會、聯歡會、文藝晚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隊申報,經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條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必須事先在公安消防機構的指導下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條民宅及企業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街道)總體規劃和村莊(社區)建設規劃之中。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有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責任,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到教學大綱之中。
第六章滅火救援
第三十四條單位和個人在發現火災時,有義務立即向公安消防隊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條各村(社區)要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鄉鎮(街道)建立“保消合一”專職消防隊。劃分工作職責,制定培訓、訓練計劃,確定聯絡指揮方式。
發生火災后,村(社區)必須立即組織義務(志愿)消防隊迅速趕赴現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第三十六條火災撲滅后,鄉鎮政府(街道辦)應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查明火災事故原因、責任,核實火災損失。廣大村民(居民)應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接受事故調查。
第三十七條對參加撲救火災有功者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因參加撲救火災受傷、致殘或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第七章獎懲
第三十八條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機構的委托,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或《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制度,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外,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各級防火人員有權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并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報告。對、的,追究責任給予處分;對構成犯罪的,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八章附則
按照中央、省、市和市關于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消防工作的要求,努力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村民(居民)委員會組織管理、村民(居民)群眾共同防范”的農村消防工作機制,結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把農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新農村建設的范疇,納入平安鎮創建的重要內容。通過解決重點農村(居)電氣隱患問題,農村(居)消防工作建立五個基本(基本組織、基本制度、基本設施、基本隊伍、基本教育),使得全鎮農村(居)消防軟硬件都上一個新臺階。
二、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建設消防平安村(居)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周烈鋼任組長,黨委委員、派出所所長周松岳,工貿副鎮長姚泉高和武裝部部長陳山君任副組長,李志芳、唐忠義、汪堅、袁樹連、鮑文建、李根飛、鄭小敏、袁自勤、李劍波、張一鳴為成員,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由李志芳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消防平安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各村(居)也要成立以村民委員會主任為組長,分管治保調解工作的同志兼任消防隊長,落實相關志愿者及護林員為成員的實干班子。
三、活動時間與試點單位
我鎮杜徐村確定為消防平安村(居)建設試點村,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試點工作,明年在鎮全面推廣。
四、工作措施
(一)明確職責,建立健全農村(居)消防工作保障體系。按照屬地原則,由各村(居)具體組織實施,抓好本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村委會(居)主任是本村(居)消防工作的責任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每村要設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制定消防安全村規民約,實行消防安全聯防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組建村(居)志愿消防隊伍,參與消防宣傳和火災撲救;村屬外口綜管員、民防隊員等要承擔出租房消防安全監管的職責,村級電工要履行對農村住宅戶內電氣安全監管的職責。各村要加強消防平安建設必要的經費投入,確保消防平安建設工作強勢推進。
(二)分門別類,全面消除火災隱患。各村(居)要對“三合一”場所、人員聚集場所、“五小”(小旅館、小飯店、小店鋪、小休閑娛樂場所、小企業)場所及民房、出租房分別進行隱患排查,針對不同的場所進行相應的隱患整治。抓“大”,主要是對容易引起群死群傷的“三合一”場所、人員聚集場所和“五小”場所進行硬件設施上的規范,對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進行隱患整改。抓“多發”,主要是以新農村電氣安全整治活動為契機,對民房和出租房從整個村莊的安全布置到每個住房的安全布置進行規范,制定相應制度。
(三)抓住重點,全面改善農村電氣安全條件。徹底排查整治民房與出租房的電氣產品質量、安裝和使用,消除線路老化、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現象。在民房和連片出租房推廣安裝使用漏電保護裝置和防火漏電電流動作報警器,民房每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連片出租房以一個單體建筑為一個單元,每個單元安裝一個防火漏電電流動作報警器。供電部門負責確定電氣老化標準和使用年限,核定電氣容量,并提供技術支持和配合查處。在對室外線路進行整治的基礎上,研究規范室內的電氣安全,創新出臺相應的職責制度。
(四)立足實際,逐步改善農村消防基礎設施條件。在鎮完成農村消防規劃的基礎上,各村要完成農村消防專項規劃,并嚴格按照規劃內容落實。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內容是:(1)加強農村道路建設。在制定農村整治規劃和建設規劃時考慮消防車的通行要求,消防車通道寬度一般不小于3.5米,同時確保消防通道通暢。(2)加強農村消防水源建設。在村莊整治建設過程中,有自來水管網的村主要道路上要設置消防栓,配備消防器材;利用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要設置消防車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頭;缺水的村要積極修建消防水池,確保消防用水,在主要道路上每個室外消火栓間距不超過300米,水池蓄水量不少于200立方,每個水池的保護半徑不超過300米,對于單一形式不能滿足整體消防水源要求的,可以多種形式并用。同時,實施“配滅火器”工程,各村對10戶以上連片連戶的出租房屋集居點配備公共滅火器。
(五)注重實戰,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鎮將配備一輛消防車和相關器材設備,建立由8-12人組成的專職消防隊,隊長由派出所分管副所長擔任,并設專職副隊長;各村應配備一臺12馬力以上的機動泵和相關器材裝備,組建5人以上相對固定的志愿消防隊,按要求建成志愿消防隊的村市財政補助1萬元。鎮財政根據各村實際補助剩余部分50%;市級消防部門將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進行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并制定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在火災接警出動、協同作戰、組織指揮等方面制度,對其日常執勤戰備、火災現場處置等方面進行指導,逐步將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納入110指揮中心火災撲救調度的范圍,不斷提高其規范化水平和實戰效能。
(六)廣泛發動,積極開展農村(居)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結合“百日消防安全大宣傳活動”,從現在開始至10月底,各村(居)和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在全鎮范圍內掀起消防宣傳的,營造濃厚氛圍。要組織深入村、居、學校、“場所”和企業進行廣泛的消防知識宣傳,并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外來人口群體的宣傳,深入實施農村“七個一”(設置一幅消防溫馨提示,舉行一次滅火演練,講解一次消防知識,舉行一次消防宣傳活動,發放一次消防知識宣傳單,開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練,進行一次調查摸底并建立檔案)、居“六個一”(組織一次家庭滅火演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講座,送上一份消防宣傳資料,設立一個消防咨詢臺,張貼一批消防宣傳掛圖,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進行一次參觀體驗)、企業“五個一”(更新一次消防宣傳欄和標語,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識集中培訓教育,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和消防法律法規考試,觀看一部火災案例教育片,開展一次全面調查摸底)、學校“七個一”(每個學校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習,開展一次消防征文、演講、知識競賽活動,設置一個固定消防宣傳牌或宣傳欄,開展一次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活動,組織師生參觀一次消防站,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課輔導和技能培訓,發出一份《消防安全》倡議書)、公眾聚集場所“五個一”(設立一塊消防安全警示牌,開展一次集中培訓并組織員工觀看一場消防安全教育錄像片或參觀消防站,每個員工排查一處火災隱患并為本單位提一條消防安全建議,簽訂一份安全承諾書,填寫一份消防安全自檢自查表)等活動,同時要在每個自然村、小區設置1條以上固定醒目宣傳標語;學校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每學期不小于4個課時,增強消防教育趣味性、實效性;使廣大居民和外來人口掌握“三懂三會”知識(懂本單位及住處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基本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同時,村(居)民委員會建立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室,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宣傳器材與資料,結合村民(居民)從事生產、經營和生活的實際,通過通俗易懂、簡單有效的形式,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標
全面開展《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達標活動,2011年,60%以上社區達標,2012年底前,街道所有社區全部達標。在達標基礎上,組織開展以“零火災社區”為主要目標的消防安全先進社區創建工作。通過開展達標創建活動,全街道各社區消防安全組織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基本建立,公眾消防安全知識知曉率達到90%以上,火災群防群治能力明顯提高。
二、創建標準
(一)消防組織機構健全。街道組建消防安全委員會,統籌指導本地區消防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按照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2011年6月30日前,街道安監辦增掛“消防辦公室”牌子,作為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明確1名干部負責消防工作,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形勢,具體負責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協調解決重大消防安全問題,督促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加強檢查、指導和考評。各社區落實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二)公共安全消防設施完善。推進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將社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建設總規劃,制定年度消防工作實施計劃,保障經費投入,與道路、水源、通信等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加強室外消防水源補充、完善和維護保養,2011年10月20日前,保證完好率達95%以上。居民小區要設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點,配備消防水槍、水帶、滅火器、消火栓扳手等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加強。各社區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制度,加強值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今年10月20日前,各社區根據《市居民志愿消防隊建設標準》建成志愿消防隊伍。
(四)消防宣傳培訓富有成效。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本地文化、教育、普法文明創建等活動中,以社區消防宣傳角和居民志愿消防隊為陣地,充分發動社區居民廣泛參與,開展經常性的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和普及活動。結合“家庭消防安全計劃”開展“遠離火災不受傷”等志愿服務項目,面向高層住宅住戶、“空巢老人”、“留守兒童”以及外來務工人員等開展“一對一”的消防志愿服務。深入推廣運用家庭火災智能救助系統,年內所有70歲以上獨居老人家庭全部免費安裝到位。6月30日前,每個社區的每棟住宅至少聘任1人擔任志愿消防宣傳員,建立宣傳員名冊,并完成對社區志愿消防隊伍的培訓,今年8月30日前,全面完成社區消防宣傳角的建設。
(五)消防安全職責制度落實到位。街道和各社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法定職責,認真制訂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臺帳、檔案。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以轄區公共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火災隱患整改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制訂滅火疏散預案,定期組織多種形式的火災應急演練。社區要加強與轄區內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溝通聯絡,并與之簽訂安全責任書,將相關責任落到實處。公安派出所要把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鞏固提升消防警務室和社區警務室消防工作水平。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召開消防安全專項工作會議,認真組織學習宣貫兩個《標準》,部署達標創建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達標創建方案。
(二)試點推進階段(6月11日至7月30日)。街道將在對照兩個《標準》抓好本級創建的同時,結合工作實際,按照高標準、高質量的要求,選取1-2個社區進行試點,并于7月20日前完成試點工作。7月底前,街道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召開試點觀摩會。
(三)全面展開階段(8月1日至11月20日)。街道安委會、區消防大隊和社區民警深入計劃達標的社區,強化檢查督導,全面推廣試點經驗,確保創建工作按計劃取得實效。
(四)達標驗收階段(11月21日至12月30日)。11月下旬,街道和各計劃達標社區對照達標創建考核細則(另行制訂),開展自我評價,并按規定向區政府申報考核。12月中旬,區政府組織對申報考核的單位開展達標創建考評和驗收:考核街道達標,且當年未發生亡人火災(縱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災除外),命名為“市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先進街道”;考核社區達標,且當年未發生火災(縱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災除外),命名為“市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先進社區”。
四、工作要求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要求,以落實“四項責任”、編織政府消防工作網,提高“四個能力”、編織單位自防自救網,夯實“四個基礎”、編織社區農村防火網,提高“四個水平”、編織消防機構服務網為著力點,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實現全市各級政府消防安全責任機制更加健全、農村社區消防安全基礎更加牢固、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明顯提高、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管能力明顯增強,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以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組織領導責任、安全監管責任、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責任、檢查考評責任為抓手,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工作各項責任機制。
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統籌指揮協調全市“防火墻”工程的實施。各縣(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并在2010年8月1日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推動“防火墻”構筑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2.落實監管責任。認真履職盡責,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的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審批項目,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理;要針對本地、本系統消防安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全面、深入、及時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從嚴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公安消防機構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執法和滅火救援職責,及時排查消除火災隱患,對重大火災隱患要列入政府掛牌督辦,及時整改治理。
3.落實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消防經費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和裝備建設、社區消防力量發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納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標,加強領導,強力推進。年內,編制完成全市“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各縣(區)要在2011年內編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圍繞加快推進城鎮化步伐,著力解決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改善城鄉消防安全條件。
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和政務督查的重要內容,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目標、細化標準、嚴密措施,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研究、逗硬檢查、嚴格考評、落實獎懲,形成政府縱向檢查、行業橫向督查、消防部門隨時抽查的全方位檢查考評責任網絡。
(二)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一般單位可結合實際,有重點地落實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要求。2010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2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市公安消防機關要統一式樣、統一內容、統一規格、統一標準,督促指導社會單位建立健全“四個能力”建設相關檔案資料。
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領導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確保單位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嚴格落實防火巡查檢查制度,重點單位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要進行清查;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嚴格落實應急預案修訂演練制度,重點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嚴格落實消防教育培訓制度,重點單位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培訓一次,其他單位可適時組織培訓。嚴格落實隱患整改制度,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逐級上報,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資金和時限。
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依法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單位建立專職消防隊,有保安隊伍的單位要建立“保消合一”的消防隊,其他單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隊。各種形式的消防隊要掌握和熟悉本單位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達到“熟悉預案、明確各自職責,熟悉消防設施設備、會撲滅火災,熟悉逃生常識、會引導人員逃生”的要求,確保一旦發生火情,能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火災。
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社會單位的指導培訓,采取集中培訓、現場教學和專業人員指導等方式,切實提高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使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達到“懂消防法律法規、會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設施設備、會查改火災隱患,懂消防知識、會組織員工培訓,懂火災應急處置、會組織滅火演練”的“四懂四會”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員要取得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達到“懂消防設施設備、會操作使用,懂火災應急處置程序、會組織撲救火災,懂消防安全常識、會檢查隱患”的“三懂三會”要求;一般員工達到“懂滅火設備使用、會撲救初起火災,懂自救逃生技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兩懂兩會”要求。
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全面組織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設置板報或宣傳欄,定期宣傳消防知識。積極推進標識化管理工作,消防設施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重要場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
(三)夯實農村、城市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各級政府要以夯實基層消防機構建設、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為基礎,扎實深入推進農村、城市社區消防工作。2010年,全市農村、城市社區消防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完善;2011年,全市城市社區消防工作全部達標,85%的農村消防工作達標;2012年,農村消防工作全部達標,社會群防群治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1.夯實組織建設基礎。農村、城市社區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機構;鼓勵經濟基礎較好的鄉鎮成立消防工作專門機構,其他地區的鄉鎮依托綜治辦、安監辦等機構,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和消防安全檢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區要落實消防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制定防火安全公約,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要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實行消防安全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聯合組織撲救;村莊實行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輪流值班開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檢查。
2.夯實設施建設基礎。各地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及時修編消防專業規劃編制,確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以及消防裝備等基礎設施與其他公共基礎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加強對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完好有效。2010年至2011年,對具備給水管網條件的鄉鎮、村莊,要利用給水管道設置消火栓;不具備給水管網條件的,要利用河流、池庫、水渠等水源,設置消防取水設施。2012年,各鄉鎮至少建立2個能全年安全使用的滅火加水點,配備1臺運水車或器材車、1臺手抬機動消防泵以及必要的水帶水槍、破拆器材;各個行政村至少配備1臺手抬機動消防泵以及必要的滅火器材。
3.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社區消防組織網絡、經費保障和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培訓、防火巡查、火災預防警示等各項制度,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創建“文明社區”、“平安社區”、“和諧社區”等評比內容,定期組織檢查考評;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工作機制,將農村消防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加強統籌規劃,加大經費投入,解決制約農村消防工作發展的突出問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至少每半年要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村(居)民委員會每月要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冬春旱季、重大節假日、農業收獲季節等重要時段要加大檢查頻率,并組織村民輪流巡防。公安派出所每季度要對轄區單位及村(居)民委員會進行一次消防監督抽查;結合社區警務改革,完善多功能社區警務室建設,將社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納入社區民警的重要職責,督促責任區單位、村(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切實履行消防職責,組織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
4.夯實隊伍建設基礎。全面實施“鄉鄉有消防隊”工程,2011年,經濟基礎較好的鄉鎮要建立政府專(兼)職消防隊,其他鄉鎮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民警、鄉鎮干部、治安聯防人員等組建鄉鎮志愿消防隊;2012年,所有鄉(鎮)、村莊、社區要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伍。加強合同制消防員、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落實福利待遇、表彰獎勵和傷殘撫恤等政策措施。
(四)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1.持續整治火災隱患。繼續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等容易引發群死群傷火災的單位和場所為重點,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消除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隱患。
2.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各級公安、安監、建設、工商、質檢、教育、民政、衛生、文體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嚴把建設消防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驗收關,形成消防監管合力,堅決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的產生。
3.探索執法工作新模式。積極探索,搞好試點,推行合同制消防文員協助參與消防監督檢查等消防監督執法新舉措,有效緩解當前消防機構執法檢查力量不足等突出問題。
4.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職業資格證制度。培育和規范消防設施檢測、電氣防火檢測、消防安全檢測等社會消防中介組織,培育發展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開展社會化消防教育培訓。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納入信用等級評定、火災公眾責任保險費率調整等內容。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8月上旬):各級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定方案,及時動員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活動背景
我們的世界由勞動來創造,因勞動而精彩,各行各業的勞動者都在默默付出,他們用“敬業”精神為我們服務,推動著社會的發展。其中包括那些用生命守護國家與人民的勞動者,像警察、醫生、消防隊員等等。一直以來,在學校和消防支隊的多方努力與合作下,我校與海印南消防中隊結成“手拉手”單位,多次邀請該中隊的消防員為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開展消防演練活動,我校也常組織校內小義工去參觀、探訪消防員,學習逃生自護知識。5月份,結合勞動教育主題,為讓隊員能更深刻地感受消防員的付出,激發隊員對消防員等勞動者的感激,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特開展本次活動。
少先隊員策劃思路
在我們心目中,消防員是很神秘的工作,消防車就像他們的百寶箱,在有很多。通過活動,讓隊員了解、真切感受消防員的付出、激發對消防員及勞動者的感激之情;認識常用的消防工具,掌握一定的消防自護技能;培養隊員自主合作能力、勇于表現自我的意識。
活動主要內容、形式
環節一:隊干會議定主題
(1)由中隊長周彥菲組織召開全體中隊委員、小隊長會議,商量五月活動內容。
(2)各小隊確定分頭調查的目標,調查方法和手段。
(3)和消防隊志愿輔導員叔叔聯系,爭取他們的支持。
(4)請家長義工協助帶照相機,帶領小隊隊員到消防中隊參觀。
環節二:組織全體隊員參觀海印南消防中隊
(1)小隊集合, 歡迎家長義工。
(2)明確參觀目標,注意安全事項。
(3)先聽海印南消防中隊李叔叔介紹消防中隊的情況。
(4)分小隊參觀消防車、準備室、學習室、生活區。
(5)活動小結,布置隊員根據活動內容制作繪畫、手抄報,整理活動照片等。
環節三:做好參觀反饋,準備中隊活動資料
(1)各小隊整合材料,選擇消防員工作、生活中的一個方面進行匯報。
(2)中隊干部再次拜訪海印南消防中隊的志愿輔導員,確定活動中學習哪些消防知識和技能競賽內容。
(3)文娛委員周洋搜集消防員救火視頻、歌曲,學習委員梁嘉琪向學校申請消防器材等物品。
(4)修改完善活動計劃,并進行分工。
(5)制作課件,準備主持稿。
環節四:邀請消防中隊支援輔導員到學校參加中隊活動
(1)各小隊利用不同形式匯報參觀消防中隊的收獲,表達對消防員職業的敬意。
(2)請消防員叔叔們給各小組介紹滅火器使用、穿防護服、帶防毒面具、電鋸的用途等知識,學習之后可獲得知識印章。
(3)進行技能競賽,檢測隊員學習效果,體驗消防員工作的難度。競賽完成可獲技能章。
(4)合唱《光彩人生》,表達對消防隊員的敬意。
(5)就如畫面和歌詞所描繪的,消防隊叔叔們正是用自己的熱血與汗水保護我們,讓我們用莊嚴的隊禮再次向叔叔們致敬吧!
(6)參觀了消防中隊后,隊員們還利用課余時間為叔叔們制作了小禮物(為叔叔們送上滿載我們心意的小禮物)。
(7)在本次活動,我們成功地完成了一個又一個爭章的任務。有請消防隊叔叔為爭章達標的隊員頒發“團結章”“友愛互助章”和“勇氣章”。
(8)輔導員講話:再次感謝咱們中隊的四位志愿輔導員。對于隊員們今天的表現,老師是由衷地贊賞!因為你們都和消防員叔叔一樣愛勞動,認真學習、積極參與競賽。其實,在我們身邊還有許許多多像消防員叔叔一樣,通過勞動獲取成功、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的英雄,如辛勤工作的爸爸媽媽、時刻為我們打掃街道的環保工人、兢兢業業的老師等等。隊員們,其實要當英雄一點都不難。只要能愛上勞動、勤勤懇懇地工作,每一個人都能成為生活中的英雄。
活動總結
熱力汽車中隊在學校電教室順利地開展了“烈火雄心真英雄”主題中隊活動。活動內容緊扣“感受、感激消防員的付出,為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英雄點贊”這一中心,整個五月份開展了參觀海印南消防中隊、分享參觀感受、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能、致敬消防員等一系列活動內容,借助現代信息技術、消防器材實物,通過匯報、知識與技能學習、爭章、競賽等體驗實踐活動,讓隊員學習一定的消防自護知識與技能,學習消防員知識豐富、反應敏捷、團結合作、工作認真細致的優點,深刻感受到消防員叔叔艱辛的工作,從而激發隊員對消防員的感激之情,以及對勞動的熱愛、對勞動者的尊敬之情。與此同時,讓隊員能在活動中充分發揮所長,培養合作能力。
這次活動做到準備充分、形式豐富有趣、實效性強,做到全員參與,達到預期效果。
1.活動實施情況
在中隊活動開展前,輔導員組織全體隊員召開了一次活動動員大會,在五月初帶領隊員參觀海印南消防中隊,并拍攝活動照片。參觀結束后,小隊長組織隊員就參觀活動和感受,制作手抄報、繪畫等。此后,還召開了隊干會議,討論并確定“分享參觀感受”、“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技能”、“致敬消防員”這幾項活動內容。然后組織隊干部再次拜訪海印南消防中隊的志愿輔導員,確定活動中所學的消防知識和技能競賽內容,并修改完善活動計劃,組織各小隊完成搜集消防員救活視頻、歌曲及消防器材等資料、制作課件等預備工作。
2.活動效果與評價
通過參加本次活動,隊員們更真切感受消防員的付出、激發對消防員及勞動者的感激之情;認識常用的消防工具,掌握一定的消防自護技能。不僅如此,隊員在活動中積極合作,充分發揮所長,全員參與到活動中,讓他們變得更自信。隊員們在活動中互助、互勉、互相學習,集體凝聚力得到增強。本次活動收到預期效果。
3.活動思考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以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為目標,將消防平安“四創”活動作為從源頭上、從機制上、從責任充分落實上構建消防安全體系建設,并成為深化“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按照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新格局的總體要求,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逐步建立起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的消防工作長效機制,做到政府高度重視,統一領導;有關部門責任落實,齊抓共管;單位、村居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進一步加強,自我管理水平顯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普遍提高,積極參與社會消防事務。兩年內,全區消防平安機關、平安企業、平安村莊、平安社區達標率超過90%,抵御火災事故的能力明顯增強,確保火災形勢基本穩定并逐年下降。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4月27日-6月30日)
各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區相關部門結合本活動意見制定具體的創建實施方案,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并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本次活動的范圍、內容、要求,發動所轄企事業單位、村居對照創建標準開展基礎性調查,摸清底子、找出問題。
(二)自查自評階段(年7月1日-8月31日)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村委會、社區、企事業單位認真對照創建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消除“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并在7月31日前如實填寫自評表。區級有關部門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自評表上報區“消防平安創建辦”(消防大隊);各村(居、社區)及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自評表報當地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各部門、單位在此期間要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認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三)抽檢復評階段(年9月1日-12月31日)
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根據所轄單位的上報情況,組織專門力量進行現場抽查核實。其中,行政村、社區(居委會)和規模以上企業須逐一核實,其他單位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核實(抽查率不應低于5%),核實后簽發復評意見,匯總后上報區創建辦。區創建辦負責區政府各部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現場核實并審定是否達標。
(四)整改提高階段(年1月1日-年8月31日)
對現場核實發現不符合創建標準的,由鎮鄉(街道)、工業園區(投創中心)和區創建辦按照各自分工督促整改。同時,已達到創建標準的機關、單位、村居在此期間要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五)考核驗收階段(年9月1日-10月31日)
區創建辦從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驗收,各鎮鄉(街道)抽查行政村、居委會(社區)各1-2個(沒有居委會、社區的抽查行政村2個),抽查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0家;各工業園區(投創中心)抽查各類單位10家。
(六)總結表彰階段(年11月)
區創建辦總結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成果和不足,并提請區政府通報各地、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
四、工作內容
(一)政府、機關部門
區政府統一領導消防平安“四創”活動,將“四創”活動列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管理目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四創”活動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務,加大公共消防安全投入,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
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消防宣傳“進機關”和當前開展的各項消防專項工作,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并加強日常的消防管理和工作人員的消防知識培訓,確保自身的消防安全。同時貫徹落實全省消防工作會議精神,組織開展對本部門下屬單位和行業的消防安全大檢查,并結合本部門實際,開展以新《消防法》宣貫為主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動。
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消防平安“四創”活動的責任主體,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織,健全落實消防工作部署、檢查、考核、獎懲制度。要督促村(居)委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指導、關心和支持村(居)委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公共安全監督管理所將消防監督檢查、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內容。要加強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保證營房、車輛、裝備達標,保障正常業務經費,推動隊伍管理正規化。完成城鎮總體規劃的鎮鄉要同步完成消防規劃或消防專篇并推動落實。
(二)企事業單位
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新修訂的《消防法》“單位全面負責”的工作原則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的要求,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做好各項消防工作,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要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消防宣傳培訓(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須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專門培訓);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消防演練;發生火災后,立即組織力量自救逃生及撲救火災;火災撲滅后,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三)村莊
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建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五加強”和“五個一”。即加強消防道路和水源建設,加強村級工業區企業、“合用場所”(原稱“三合一”場所,下同)及違章搭建侵占消防車通道和建筑防火間距的排查和治理,加強對電氣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加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承租人員的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弱勢群體的監管和幫教;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伍,確定一名消防專管員,配備一臺機動消防泵,設置一處消防宣傳陣地,制定一份村民防火公約。
(四)社區
社區要按標準配置消防器材和設施,以小區商業服務網點為重點,定期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做到“五個一”,即明確一名消防專管員,設置一個消防警務室(可與社區警務室合并),設置一處消防宣傳陣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約,開展一次大型消防宣傳活動(119消防日期間)。
五、創建標準
(一)消防平安機關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明確消防安全分管領導和聯絡人,聯絡人負責定期向安全監管部門(安監局、消防大隊)通報相關工作。
2.設施建設。按照國家要求配齊消防器材和設施,定期檢查使用情況,確保完好有效。
3.日常管理。督促本單位的物業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開展消防巡查,確保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不少于2人,且經消防專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宣傳教育。每半年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滅火和逃生疏散演練。
5.監管有力。每半年組織開展對本系統、行業的消防安全大檢查,抽查數量不少于總單位數的1%且不少于18家(總數不足18家的全部檢查),并及時督促整改所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本單位不發生火災事故;本系統、本行業年內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下轄的同一單位不發生兩起以上的一般火災事故。被政府掛牌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按期整改完畢。
(二)消防平安企業標準
1.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按照《消防法》規定,明確本單位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分析一次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并研究部署相關消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
3.消防安全責任職責明確并落實。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4.建立志愿消防隊伍。員工人數100人以上的企業和賓館、醫院、商市場應組建志愿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滅火訓練,具備基本的防火滅火和引導疏散逃生技能,能夠承擔單位內部的防火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
5.配齊消防器材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配齊配全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嚴格消防安全管理。根據自身特點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對動用明火、電(氣)焊作業等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7.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月應組織開展一次全面消防檢查,并記錄備案,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存在“合用場所”情況或“合用場所”符合國家標準,不發生火災事故。
8.消防宣傳教育到位。對新員工必須進行上崗前消防教育,每年開展一次員工的消防教育并組織一次滅火和逃生疏散演練,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崗位人員須經消防專門培訓。
(三)消防平安村莊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每個行政村應成立人員相對固定的志愿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員人數不應少于4名,可由村干部兼任)。志愿消防隊應設置相對固定的庫室,并配備機動消防泵、簡易滅火工具。有條件的村可以配備小型機動車輛。
2.落實責任。村民委員會必須明確村主任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并安排專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防火人員,并與轄區企業、個體工商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外來人員集居地等火災易發場所的消防安全專項管理制度。
3.制度建設。村民委員會必須制訂村民防火公約,建立健全防火檢(巡)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等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規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檔案。
4.設施建設。消防車道、消防水源建設必須與舊村改造和新村建設同步規劃建設。有條件的行政村要設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設置消防車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農村進村道路應滿足消防車通行需要,嚴禁設置障礙物;各行政村至少按照每50戶1具的標準配備4kg干粉滅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地點,鼓勵家家戶戶配備滅火器。
5.宣傳教育。村民委員會每半年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以少年兒童、老年人、婦女、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為主要對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動,學習家庭火災預防、撲救、逃生自救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等消防常識。每個行政村設置不少于2處固定消防宣傳平臺(消防公益廣告牌和宣傳櫥窗)。村民委員會應落實對孤寡、智障等弱勢群體的防火巡查制度,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四)消防平安社區建設標準
1.組織建設。社區應設立消防工作室,確定一名社區副主任或社區干部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工作。
2.防火檢查。社區應與所屬單位、物業管理單位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組織年度考評,健全并落實獎懲措施;社區消防工作室應經常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和防火巡查,并有檢查、巡查記錄。社區、物業管理單位應經常對轄區的單位、居民住宅樓院、居民住宅通道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社區保安人員應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并建立24小時巡邏制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違章行為應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3.宣傳教育。社區應有1-2名志愿消防宣傳員,負責社區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社區應制定居民防火公約,設置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專欄等,居民樓道內應設置消防警示牌;社區內應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每年119宣傳日開展一次居民廣泛參與的大型消防宣傳活動;社區每半年對轄區內個體經營戶及從業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每年組織1-2次消防滅火和逃生演練;應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宣傳資料,定期對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設施建設。社區消防工作室內應設報警電話、消防器材箱,消防器材箱內應配齊滅火器、水帶、水槍、消防斧、救生繩、應急照明、消火栓扳手等器材;鼓勵每個居民家庭配置一具小型滅火器;社區應確保公共消火栓無埋壓、圈占、損壞現象,保障消防車道暢通。
六、組織實施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消防平安“四創”活動是一項長期的基礎工作,是改善我區消防安全環境,確保火災形勢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我區創建“平安”,保障全區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對“四創”活動重要性的認識,明確各自的創建工作責任,認真排查、研究消防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切實加以解決,確保創建活動的有序推進;要注意將“四創”活動與當前開展的高層公共建筑、“合用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出租房等專項整治工作結合起來,以“四創”活動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的的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消除火災隱患。
公安分局要按照省廳統一部署,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抓好以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合用場所”、出租房屋為重點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加強對全區各消防專項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轄區小型服務性場所的日常消防監督抽查。
區委宣傳部要發動新聞媒體積極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等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并結合消防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進場所的“六進”活動,加大新《消防法》和消防公益宣傳力度,不斷增強公眾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社會消防法制意識。
監察局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做好火災事故責任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查明事故性質、原因和事故責任,依法依紀處理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
國土資源分局要積極開展消防安全隱患場所違法用地大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出租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合用場所”、出租房屋等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依法作出處理,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要堅決予以拆除。
建設局要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對違法建設“合用場所”建筑,要立即依法責令其停止建設。
文廣新聞出版局要以網吧、演出場所、歌舞娛樂場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影劇院等公眾聚集場所為重點,加強對文化經營場所的檢查力度。在日常審批管理工作中,要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文化公眾聚集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審核工作,對消防不合格的場所不發經營許可證、不準營業。
安監局要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活動,組織、協調、配合消防等相關部門大力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要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力度,組織明查暗訪,嚴格考核獎懲,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工商分局要嚴格把握市場準入,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依法須經消防審批或許可的項目,凡未經審批或未取得許可證的一律不予核發營業執照;對許可或審批文件已失效的一律不得通過年檢驗照。對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被責令關閉、責令停產停業或者被撤銷行政許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拒不辦理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貿易局要加強對商場、市場、超市(1000平方米以上)和重點加油站等單位的檢查力度,確保各單位的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城管局要加強對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檢查力度,確保可燃氣體報警儀、推車式滅火器等重點設施完好有效,要加大對違章搭建、違章代充煤氣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要加強對市政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力度,確保完好有效。
質監分局要加大對消防產品生產領域的抽檢力度,依法打擊生產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違法行為;同時要加強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檢查,確保不發生因設備泄漏、爆炸等引發的火災事故。
教育局要以寄宿制學校為重點,將消防安全納入“平安校園”創建內容,加強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安全檢查,同時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每學期消防知識課不應少于2課時,其中1課時必須安排消防疏散逃生演練。
民宗局要加強對寺廟、教堂等宗教場所的消防檢查,特別要加強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檢查力度。
旅游局要加強對星級賓館飯店、旅游景點及周邊服務設施的消防檢查。
民政局要加強對敬老院、福利院及社會福利機構的消防檢查,重點加強老年人的火場疏散逃生教育。
衛生局要加大對下屬醫療單位的消防檢查,規范氧氣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
供電局要配合政府和消防部門嚴格按照電氣安全技術規范,對各類企業特別是“六小”場所(小旅館、小作坊、小飯店、小企業、小商鋪、小娛樂休閑場所)、公眾聚集場所、居住出租房屋、農村家庭作坊電氣消防安全進行督查。對存在電氣設備嚴重消防安全隱患又不及時整改的,根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實行停電措施。要配合消防部門參與各類電氣火災事故的調查,及時提供電氣技術支持,協助制定事故后的整改措施。
一、充分認識加強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隨著災后重建的完成,全市城鄉基礎設施大幅提升,將迎來新一輪高速發展跨越的關鍵時期。但是,全市基層消防安全工作,特別是鎮鄉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存在監管機構不規范、工作人員不穩定、技術裝備支撐不足等突出問題,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已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各鎮鄉、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到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對于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大意義,正確處理好推進經濟發展與抓好消防安全的關系,做到經濟發展和消防安全“兩手抓、兩手硬”,切實采取過硬措施,扎實推進基層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網格劃分和工作目標
各鎮鄉、各部門要充分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按照屬地管理的方式,劃分三級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即搭建以鎮鄉人民政府為一級網格、以村(居)民委員會為二級網格、以居民樓院(小區)、村組和社會單位、場所為三級網格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構架,實行“政府主抓、逐級指導、層層定責,動態管理”的原則,形成“覆蓋全市、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網絡監管模式,逐步實現“全覆蓋、無盲區”的目標。
前,各鎮鄉、各有關部門要出臺本地區、本部門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意見。月,所有鎮鄉要完成消防安全網格劃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發動綜治辦、村(居)委會、治安巡防隊等基層各方力量,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村(居)民樓院、村組進行全面排查。從月起,每月要有10%的鎮鄉按要求完成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達標建設任務;每月要網格化排查整治30%的單位、場所及社區、村莊。年內,50%的鎮鄉和村要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或者在總體規劃中明確消防規劃的內容。年,要實現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全域覆蓋,力爭到年,全市建立責任明晰、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城鄉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防控火災能力顯著提高。
三、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責任
(一)鎮鄉人民政府網格責任。各鎮鄉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網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要成立由鎮鄉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負責,綜治辦、安辦、公安派出所等負責人和社區、行政村、轄區重點單位等負責人參加的鎮鄉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員會,研究解決消防工作突出問題。要依托綜治辦或安辦等設立消防辦公室(以下簡稱“消防辦”),明確由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依法開展網格內的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二)村(居)民委員會網格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是網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網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負責;社區、村“兩委”應確定1至2名工作人員和警務室民警為消防管理人員,并根據實際情況聘請3-5名消防安全協管員,具體負責網格內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建立防火安全公約,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疏散逃生演練,負責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建立完善各類單位、場所、居民小區、農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礎臺賬,并定期向鎮鄉人民政府報告轄區消防安全情況。
(三)居民樓院(小區)、村組和社會單位、場所網格責任。居民樓院(小區)、村組要建立由樓院長(物業管理單位)、村組負責人牽頭的群眾性消防安全志愿組織,在居民群眾中確定消防管理員和消防宣傳員,實行“多戶聯防、區域聯防”,開展消防安全自我檢查、自我宣傳、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社會單位、場所網格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建設達標創建活動;沿街門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場所、小單位要結合實際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訓工作,確保員工達到“一懂三會”(懂本單位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火場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相關監管部門責任。公安、綜治、民政、工商、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建立完善聯席會議、信息互通、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消防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依法落實消防監督工作職責,科學制定發展規劃,建立健全分包聯系機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勢,指導鎮鄉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定期對鎮鄉和社區村莊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公安派出所及警務室民警、村(居)“兩委”成員進行培訓(原則上每年輪訓1次),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要將鎮鄉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治安巡防隊等基層力量納入滅火救援指揮體系,指導開展專業訓練,定期組織綜合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能力。公安派出所要切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社區、農村警務工作,依法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公安消防部門要建立健全分包聯系機制,指導鎮鄉和社區、村組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綜治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平安建設重要內容。
民政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城鄉社區建設規劃和考核評價體系,要將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社區建設和減災、救災等工作與消防工作有機結合,督促基層政權組織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工商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行為;要將消防安全作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重要審查內容,對《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需經公安消防部門出具消防安全意見的,必須憑消防部門出具的同意意見,方可辦理登記。
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監管范疇,作為安全創建考核評定的重要因素。鎮鄉安辦要結合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火災隱患,一旦發現要立即督促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及時通報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門。
各鎮鄉人民政府要組織治安巡防隊員、基層治保員等綜治力量,積極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
四、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召開聯席工作會議。鎮鄉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形勢研判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研究解決消防工作突出問題。
(二)完善城鄉消防規劃。鎮鄉人民政府網格應加強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滿足滅火救援需要;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
(三)開展常態化消防安全檢查。鎮鄉人民政府網格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假日期間和農業收獲季節要加強防火檢查;村(居)民委員會網格每月應對居民樓院(小區)、村組和沿街門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單位、小場所開展排查;居民樓院(小區)、村組每周應進行防火檢查;巡防隊員、物業管理人員、保安、社會單位管理人員要結合崗位職責,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做好登記并及時督促整改,對難以整改的,及時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門依法處理。
(四)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要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假日和民俗活動期間,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廣泛普及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要深化消防宣傳“六進”活動,在村(社區)、居民樓院、單位、公眾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櫥窗(標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條件的村(社區)要依托村級服務中心、農村文化室,建設消防教育體驗活動室,定期組織居民群眾參加消防教育和滅火逃生體驗。
(五)基層力量開展防火滅火工作。要充分發揮基層治安防范力量在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體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強治安巡防隊員、保安人員的消防業務培訓,提高防火檢查、消防宣傳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各鎮鄉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規模的應急救援隊伍;村(社區)要以村(社區)干部為主組建志愿應急救援隊伍;居民小區、村組、社會單位要充分整合社會單位、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人員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員、消防志愿者,組建志愿消防隊伍;各級網格要制定完善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定期開展滅火應急演練,確保一旦出現險情,能快速有效處置。
(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戶籍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網格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加強監管,建立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督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自我評估報告備案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實施動態管理。對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公安消防部門要督促單位落實更加嚴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五、加強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制度建設
各鎮鄉、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工作機制,分清責任,明確任務。
(一)健全鎮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市應建立“劃片、分包、定人”的責任制以及火災隱患排查、整改、督辦和消防工作逐級匯報等制度,確保消防工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為消防安全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消防工作檔案資料。各級網格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檔案,具體包括轄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區域圖》,與責任片區或轄區社會單位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轄區各類單位、場所、居民小區、農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礎臺賬,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包括日常消防檢查記錄、巡防巡查記錄、隱患處置記錄、隱患移交記錄、火災撲救記錄等),消防宣傳培訓資料和應急救援預案等。
六、強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保障
公安消防部門要緊貼基層消防工作實際,組織專業技術骨干力量,以消防宣傳和業務培訓為重點,定期對網格相關責任人、管理人、聯絡員分批分類開展培訓,全面提升網格管理人員的消防業務水平,指導開展隱患排查整治,確保相關人員熟練掌握消防網格化管理的內容和消防業務基本知識,培養一批合格的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實提高基層消防管理能力。要將鎮鄉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治安巡防隊、保安等基層力量納入滅火救援體系,指導開展專業訓練,定期組織綜合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深入推進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是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夯實火災防控基礎的有力抓手,是全面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要舉措。各鎮鄉、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從固本強基的角度出發,將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推進落實,確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實效。
2012年不發生重特大火災或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不突破年度火災死亡人數的控制指標。
工作職責
1、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各村(居)主任和街直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及責任區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其他各項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總結。要成立以行政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本轄區(單位)人員參加的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工作會議。要根據《南浦街道2012年度消防工作責任書》的要求,認真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責任書,并與本轄區、各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簽訂率不得低于80%。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將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和考核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到崗,做到一級對一級負責。
2、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各村(居)和街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城鎮整體發展規劃和消防專業規劃要求,確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道、消防通信、消防裝備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實施,從根本上提高城鎮抗御火災的能力。
3、加大隱患排查整治。各村(居)和街直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積極督促本轄區、單位消防火災隱患。對存在的一般隱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時予以消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要掛牌督辦,并積極幫助其制訂整改措施,督促單位限期整改。年底前,對于排查發現的“三合一”場所,要按照要求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將組織檢查驗收。
4、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各村(居)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和自身優勢,采取政企聯辦、企業自辦、民間自辦等形式,建立和發展專(兼)職、志愿、義務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努力形成覆蓋城鄉的消防力量體系。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加強對各村消防隊伍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增強其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年內,按上級要求各鄉(鎮)、街道要全部組建一支10人以上、至少能抗御1小時以上火災的義務消防隊伍,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裝備和器材,做到最少配備一臺手抬式消防泵、400米水帶和水槍、分水器等滅火器材,并在無天然水源的居住區至少設置一個符合消防要求、不少于72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各村要加強鄉村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建設,組建率要達100%,并提供3名精干人員以備街道組建消防隊伍的需要。街直有關單位內部應當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伍,保持成員相對穩定,配備必備的消防器材、裝備,組織制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并進行演練。
5、切實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各村和街直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省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安全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積極推進農村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和農村消防組織網絡建設,配備或聘用專(兼)職防火員,切實提高農村抗御火災整體能力。
6、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各村(居)和街直有關單位要強化城鎮消防宣傳工作,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農村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納入文明村評選內容,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利用“119”消防宣傳日和冬季防火等期間,認真部署開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活動,進行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促進全社會消防安全意識的提高。同時,要積極督促做好本轄區的各個單位做好消防培訓工作。
保障措施與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成員:街直有關單位負責人、村(居)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安辦,辦公室主任由奚建軍同志兼任,各村(居)、街直有關單位,也要成立領導小組,由各村(居)主任任組長,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出具體工作方案和措施辦法,目標要明確,任務要分解到單位、個人、職責到崗到人。要認真落實街道及有關部門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包括實際控制人)負責制。
2、切實加強督導、各村(居)、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結合實際,突出工作重點,解決突出問題,強化監督檢查,扎實有效地推進工作的開展。
長期以來街道黨工委始終把社區民防工放在街道體工一盤棋中通盤考慮聚力量體推進。將社區民防工列入社區建設考核內容每年定期聽取民防工匯報部署階段性工任務實行季度例會、半年考核和年底總結。成立了以街道黨工委書記和辦事處主任為總指揮城管主任、人武部領導和黨工委副書記為副總指揮相關科所長和專干為成員的街道民事防護指揮部下設指揮協調、疏散掩蔽防護、消除空襲和災害后果、物質保障、車輛運輸、維護治安和動員支前7個指揮組每個指揮組設正、副組長各1人。戰時平時指揮程序、戰時人口疏散、戰時人員掩蔽、消除空襲后果、平時防災等都得到具體落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在人力、物力和財力上對民防工給予了大力支持街道、社區由專人負責各支隊伍人員大多由機關干部組成并在組訓時間上予以保證每年用于民防工的經費都達到萬元以上。去年年初街道又投入1。3萬元為應急搶險隊和消防隊裝備了服裝、各種工具等。街道還為指揮室配置了有線、無線通信設備器材為通信情報室配置了計算機、傳真機、電話交換機和報警器材等。6個社區居委會分別成立了以黨總支書記為組長、居委會綜治干部任隊長、物業職工和社區居民任成員的社區民防志愿隊伍分搶險、巡防、醫療、消防四個工組具體承擔應急預警、搶險、醫療救護、消防等應急任務包括以城管和行政后勤人員為主組成近13人的搶險搶修隊伍以司法、片警和物業保安為主組成的26人的治安消防隊伍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為主組成的14人的醫療救護隊伍從而構建了相對完善的社區民防組織及應急隊伍體系。相對完善的組織架構和廣泛穩定的人員隊伍為社區民防工的深入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建立制擬制應急預案規范完善社區民防工的機制
加強制度建設制定民防預案是民防工規范運的基礎。我們結合實際制定了《××街道民事防護預案》、《××街道民事防護保障方案》等并制定了社區民防志愿活動制度、值班預警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民防演練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民防建設工機制。在制定預案過程中我們堅持既體現上級要求又結合社區實際抓好預案細化實現可行性、操性和規范性的統一。比如我們在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就建立了包括抗震救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火災消防等13項具體應急預案。我們還建立起災害信息的、分析、報告和通報制度。加強主管部門聯系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要求;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為居民提供災情信息督促居民做好防災工。各社區能夠根據上級預警預報信息進行綜合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地點做出災情預警并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上報災害信息、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民的需求。各項制度和工預案的建立保證了個災情處流程的有條不紊提高了社區民防工的科學性、系統性和規范性。
三、發動群眾加強宣傳教育大力營造社區民防工的氛圍
社區民防工應以不斷滿足居民安全需求、鼓勵市民追求安全化、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為宗旨因此我們注意尋找社區民防生活和工的結合點注重發動群眾不斷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提高社區民防工的普及性。一是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充分利用社區藝術團、秧歌隊、鑼鼓隊等體活動隊伍組織他們自編、自導、自演節目向市民宣傳民防知識。充分利用板報、標語、書畫展、分發宣傳資料以及通過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會、出簡報等形式對社區民防工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加以宣傳和推廣增強社區和居民群眾對民防宣傳工的認同、向心力。每年在 《防空法》頒布實施紀念日的一周內街道民防辦都要對市民開展民防知識宣傳活動每年夏季街道民防辦都舉辦一次以民防內容為主題的大型乘涼晚會通過寓教于樂、生動活潑的形式來提高市民對民防工的認識和對減災救災的重視。多年以來××電視臺、電臺、大報和晚報等多家媒體先后對我街道民防工的報道達到近20件次。二是拓寬渠道深化教育。堅持民防教育社會化將防災教育滲透到社會生活中去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統堅持政、校、企、社四結合實施全方位的減災教育宣傳。在望海社區建立民防教育基地制定和完善相關教育計劃和教育制度堅持做到每周組織一次社區干部學習民防知識、每月組織一次社區居民學習活動并對轄區內的望海小學的學生經常性地開展民防知識教育活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有的放矢開展培訓。對社區干部、民防志愿隊伍開展防災減災組織指揮知識培訓確保社區指揮員懂組織能指揮;通過民防教育基地對社區居民進行防災減災知識的培訓構建家庭防災減災單元;區防辦也不定期地委派各類專業人員深入到學校、社區、企業、賓館根據不同對象舉辦了培訓班大力宣傳民防法規和防災減災知識增強和提高了社區群眾的民防意識和安全自救保護意識受到了轄區單位和居民的歡迎。
二、建章立制,擬制應急預案,規范完善社區民防工作的機制
加強制度建設,制定民防預案,是民防工作規范運作的基礎。我們結合實際,制定了《**街道民事防護預案》、《**街道民事防護保障方案》等,并制定了社區民防志愿者活動制度、值班預警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民防演練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民防建設工作機制。在制定預案過程中,我們堅持既體現上級要求,又結合社區實際,抓好預案細化,實現可行性、操作性和規范性的統一。比如,我們在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中,就建立了包括抗震救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火災消防等13項具體應急預案。我們還建立起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和通報制度。加強與主管部門聯系,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要求;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為居民提供災情信息,督促居民做好防災工作。各社區能夠根據上級預警預報信息,進行綜合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地點做出災情預警,并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上報災害信息、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民的需求。各項制度和工作預案的建立,保證了整個災情處理流程的有條不紊,提高了社區民防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和規范性。
三、發動群眾,加強宣傳教育,大力營造社區民防工作的氛圍
社區民防工作應以不斷滿足居民安全需求、鼓勵市民追求安全文化、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為宗旨,因此,我們注意尋找社區民防與生活和工作的結合點,注重發動群眾,不斷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提高社區民防工作的普及性。一是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充分利用社區藝術團、秧歌隊、鑼鼓隊等文體活動隊伍,組織他們自編、自導、自演節目,向市民宣傳民防知識。充分利用板報、標語、書畫展、分發宣傳資料以及通過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會、出簡報等形式,對社區民防工作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加以宣傳和推廣,增強社區和居民群眾對民防宣傳工作的認同感、向心力。每年在《防空法》頒布實施紀念日的一周內,街道民防辦都要對市民開展民防知識宣傳活動,每年夏季街道民防辦都舉辦一次以民防內容為主題的大型乘涼晚會,通過寓教于樂、生動活潑的形式來提高市民對民防工作的認識和對減災救災的重視。多年以來,**電視臺、電臺、大報和晚報等多家媒體先后對我街道民防工作的報道達到近20件次。二是拓寬渠道深化教育。堅持民防教育社會化,將防災教育滲透到社會生活中去,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統,堅持政、校、企、社四結合,實施全方位的減災教育宣傳。在望海社區建立民防教育基地,制定和完善相關教育計劃和教育制度,堅持做到每周組織一次社區干部學習民防知識、每月組織一次社區居民學習活動,并對轄區內的望海小學的學生經常性地開展民防知識教育活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有的放矢開展培訓。對社區干部、民防志愿者隊伍開展防災減災組織指揮知識培訓,確保社區指揮員懂組織能指揮;通過民防教育基地對社區居民進行防災減災知識的培訓,構建家庭防災減災單元;區防辦也不定期地委派各類專業人員深入到學校、社區、企業、賓館,根據不同對象舉辦了培訓班,大力宣傳民防法規和防災減災知識,增強和提高了社區群眾的民防意識和安全自救保護意識,受到了轄區單位和居民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