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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會計包括的要素大全11篇

時間:2023-11-18 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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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會計包括的要素

篇(1)

相較于目前的預算會計核算方法,出于政府審計部門、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單位內部的需要,依據預算執行周期進行會計核算能夠更好的評價和控制預算執行的合規性。

(二)保證預算執行和管理的順利進行

1.督促收入支出執行過程的完成基于預算執行周期進行會計核算,能夠提供核實階段的信息以及它與實際收支數之間的差額信息。通過分析核實階段和實際收支階段的差額信息,可以督促相關部門盡快完成項目收入和支出的執行。2.便于合同管理和項目管理預算執行周期會計能夠反映預算執行全過程的信息,由于支出承諾、核實及付款階段對應于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的預算執行環節,所以通過預算會計的記錄能為合同管理和項目管理提供所必需的信息。3.利于評估和管理財政風險政府部門可能存在的財政風險包括支付風險和貸款擔保風險等。當前的預算會計采用收付實現制,不能提供對于風險管理至關緊要的前瞻性信息(IFAC-PSC,2001)。基于預算執行周期進行會計核算,能夠對承諾、核實階段的信息進行記錄,使會計確認和記錄的時間大為提前,能夠更好的提供危機預警信息,以便于評估和管理財政風險。4.提供預算編制和調整所需的可靠信息預算編制中,對于預算年度與以前年度相同或相似的項目,其預算計劃一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的支出信息(RichardAllen和DanielTommasi,2001)。通過預算執行周期會計,能夠記錄項目的全部支出,并反映真實的結余信息,從而為以后年度的預算編制提供較為可靠的參考信息。

二、基于預算執行周期構建預算會計核算體系

(一)會計基礎選擇

基于預算執行周期構建政府預算會計的核算體系,應當選擇適當的會計基礎進行核算。預算執行周期的核實和收款(付款)階段,可以套用現有的關于會計基礎的研究結論,采用“修正的收付實現制”作為會計基礎。進行這樣的選擇和設計,可以保證預算會計目標的實現。

(二)會計要素設置

1.在政府會計中設置“二元結構”會計要素政府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完整的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會計要素是對會計核算對象最基本的分類;而會計賬戶實質上是對會計核算對象的進一步細分。2.我國預算會計要素的設置會計要素的設置應滿足一定的標準:(1)應能夠作為會計主表的主體結構;(2)會計要素之間應滿足一定的等式關系;(3)應能夠進一步細分為具體的會計要素項目,并據以設置會計賬戶,進行會計記錄。基于上述三個標準,在預算執行周期會計中,應當設置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三大會計要素,同時按照預算收入周期和支出周期的各個階段設置會計要素項目或者會計賬戶。

(三)會計賬戶設置及賬務處理

1.預算賬戶與財務賬戶的協調使用在我國政府會計中確定采用“二元結構”會計要素后,應當進一步細分預算會計要素和財務會計要素,分別設置相應的預算會計賬戶和財務會計賬戶在政府會計中,預算會計賬戶與財務會計賬戶的關系處理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設置兩套相互獨立的會計賬戶體系,分別進行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核算;另一種是設置一套同時包含預算賬戶和財務賬戶的會計賬戶體系。因為政府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會計主體和數據來源相同,應當采用設置一套會計賬戶體系的做法。采用一套會計賬戶的做法時,需要區分三種情況:(1)對只涉及預算收支的業務,僅進行預算收支核算,在預算收支賬戶中進行記錄;(2)對只涉及資產負債變動、不涉及預算收支的業務,只進行資產負債的核算,在財務會計賬戶中反映;(3)對于同時涉及預算收支和資產負債變化的業務,需進行“雙分錄”核算,同時在預算會計賬戶和財務會計賬戶中進行核算。2.預算會計賬戶設置(1)總分類賬戶依據預算執行周期進行預算會計核算體系設計時,應當按照預算執行周期的不同階段進行總分類賬戶的設置。①在預算批準時,設置“計劃收入”、“核定支出”和“計劃結余”賬戶,以分別核算批準的收入預算數、支出預算數以及兩者的余額;②在承諾階段,設置“承諾支出”和“承諾支出準備”這一對相互抵減賬戶,用以記錄商品或服務的訂購業務,便于進行借貸記賬處理;③在核實階段,設置“應計收入”和“應計支出”賬戶,分別核算經過核實的未來收入和未來支出;④在收款和付款階段,設置“實際收入”實際支出”和“實際結余”賬戶,用于記錄實際收到和支付的現金以及收支相抵后的余額。(2)明細分類賬戶借鑒我國現行預算會計制度的規定,預算收入可以按照收入的來源和性質區分為幾類,進一步細分為款、項、目等,并據此設置明細分類賬戶。按照收入的來源和性質,財政部門的預算收入可以分為稅收收入、非稅收入等;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收入可以分為財政撥款、其他收入等。預算支出有兩種分類方式:功能分類和經濟分類。支出功能分類分為類、款、項三級,按類級分為一般公共服務、外交、國防等;支出的經濟分類分為類、款兩級,按類級分為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等。財政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支出劃分基本相同,可以根據具體分類設置明細賬戶。在預算執行周期會計核算體系中,預算收入、預算支出的明細賬可以按照表三和表四的格式進行設計:3.預算會計賬務處理(1)日常會計處理①預算得到批準時,即在收入計劃和撥(用)款計劃階段,借記“計劃收入”賬戶,貸記“核定支出”賬戶,將其差額記入“計劃結余”賬戶;②行政事業單位在簽訂合同或訂單時,即在預算支出周期的承諾階段,應借記“承諾支出”賬戶,貸記“承諾支出準備”賬戶;③當行政事業單位購進商品或服務、收到付款憑單時,即在預算支出周期的核實階段,承諾支出轉化成為應計支出;④在預算收入周期的核實階段,應借記“應收賬款”,貸記“應計收入”;⑤在實際付款時,應計支出轉化為實際支出。借記“應付賬款”,貸記“應計支出”;同時登記實際支出,借記“實際支出”賬戶,貸記“現金”類賬戶。以上的會計處理均需要在相關明細賬中進行登記。(2)期末結轉處理進行期末結轉處理的目的是結清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等賬戶的余額,從而使下一年度反映預算執行情況的相應賬戶從零開始。

篇(2)

一、預算會計中資產與負債要素的相關概念

 

1.資產要素的相關概念

 

預算會計資產要素并不能與資產的本質相偏離,我國相關規章制度中采納了經濟利益觀,認為資產是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它是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取得或加以控制的。政府資產要素具有經濟資源的本質特征,但是由于政府行使的是管理與服務職能,所以獲取經濟利益并不是資產的要素的唯一目的。對此,預算會計資產要素可以被定義為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政府主體擁有或控制的,未來能夠獲取經濟利益或服務效益的經濟資源。預算會計資產要素主要包括實物資產、金融資產、無形資產三大類。其中實物資產主要是指非流動資產或長期資產;金融資產是指現金、臨時性投資以及應收收入等;無形資產是指政府通過發行許可證等方式而給其他報告主體帶來不具實物性資產,如果在正式得到確立的情況下并沒有進行出售就直接形成無形資產。

 

2.負債要素的相關概念

 

預算會計負債要素與資產要素的定義方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預算會計負債是指由過去事項而使政府主體承擔的現時義務,所承擔的現時義務有可能使未來政府經濟利益、服務潛能等資源流出。預算會計負債要素主要包括:應付和預收類負債、借款類和其他類型負債。其中應付和預收類負債主要包含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息雇員養老金責任或其他應計雇員利益以及與預收收入相關的負債以及應付轉賬等;借款類負債主要包含長期債務和短期借款兩大類;其他類型負債主要包括貨幣發行、融資租賃負債、環境負債以及意外補償責任負債等內容。

 

二、新制度下預算會計資產與負債會計業務處理創新點

 

在計劃經濟時代中政府會計一直以收付實現制作為核算基礎。新制度的實施引入了權責發生制。同時還增加了一些諸如“國庫現金管理存款”“、借出款項”、“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具體的會計科目,更能夠準確、真實地反映出各個單位和部門履行職能及工作效率情況,特別在資產和負債要素中得以充分體現:

 

1.資產

 

新制度的實施對資產核算內容進行進一步完善,制度要求在預算會計核算業務開展過程中應當將政府財政持有的債權和股權等資產納入了會計核算體系框架之中。而政府政府股權投資被確定為政府的一項重要資產,在處理此類資產業務時可以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這樣做不僅能夠使政府與被投資方凈資產保持緊密的勾稽關系,而且還使核算更加規范,納入“股權投資”和“應收股利”會計科目中進行規范處理。同時,在凈資產處理方面,由于凈資產是財政預算會計要素之一,能夠對財政資產與負債相減后的差額進行反映,所以制度拓寬了凈資產的核算范圍。不僅通過增設“資產基金”會計科目以及“待償債凈資產”會計科目的方式進行會計業務處理,而且還進一步對各項結余的核算內容進行規范和明確。

 

2.負債

 

過去我國政府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基礎處理會計業務時在會計報表中能夠將顯性負債反映出來,而一些或有負債和隱性負債并沒有在報表中體現。新制度的實施針對實際需要增加了“應付短(長)期政府債券”、“應收(付)地方政府債券轉貸款”等相關賬戶以全面反映政府債發行和轉貸業務等相關核算內容。同時,為了能夠準確反映出債務應計利息,通過“一般預算支出”賬戶列支并在“應付利息”科目中反映。

 

三、對于新制度下預算會計資產與負債會計業務處理的一些建議

 

新制度的實施不僅能夠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步伐,而且還能夠促進財政信息質量的提升。但是在這個新舊制度轉換的大環境下必須做好一些基礎工作才能使相關業務處理更加妥善。

 

1.提高對預算會計工作的關注度

 

各級財務部門的領導應當加大對預算會計工作的關注度,在深刻貫徹落實工作精神的同時,還要對各個崗位職責進行明確和規范,細化部門分工,提高會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為預算會計業務妥善進行奠定堅實基礎。

 

2.提高財政部門內部協調性

 

各級財政部門要多組織一些研討會,讓財政資產和負債管理部門的相關人員參加進來,針對現階段預算會計業務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探究,商議解決辦法,并積極夯實家底。同時,財政部門可以積極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在內部充分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確保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此外,財政部門應當安排專業人員根據新制度的要求對現有的軟件進行調整和升級,及時增刪會計科目,明確相關內容歸屬,為相關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一定保證。

 

3.重視預算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

 

篇(3)

關鍵詞:

預算會計;基本理論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逐步推進,中國會計體系跟隨市場經濟改革的步伐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日漸完善的企業會計體系對預算會計提出了更大的挑戰。深化預算會計的改革,涉及到會計理論體系的諸多問題,對預算會計的基本理論問題研究將為預算會計改革探明道路,保證改革的方向正確。

一、預算會計的重要性

預算會計是會計學的兩大分支之一,會計按照反應與監督的對象不同,可以分為企業會計與預算會計。企業會計與預算會計側重點不同,對企業會計來說,業務重點是對于在生產與流通環節之中的各種會計業務;而預算會計則側重對于分配以及社會消費環節。嚴格來說,預算會計是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和事業行政單位核算、反映和監督中央與地方預算以及事業行政單位收支預算執行的會計。預算會計,是有屬于其自身特殊的特征和性質的,公共性、財政性是其顯著特點,但最為關鍵的,還是其自帶的非營利性質。預算管理是預算會計的中心。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是預算會計的目的,所以,預算會計主要適用于政府以及事業行政單位;與之相反的企業會計的中心則是資本與資金的循環,其目的是營利,所以企業會計是主要被使用與各類企業。從經濟學角度講,利潤的最大化毫無疑問是企業活動的最根本目的,但是,政府與事業行政單位與企業不同,它們的活動目的是實現社會效益和宏觀經濟效益最大化,往往具有很濃重的公益色彩。因此,作為國家在財務方面管理的基礎和進行宏觀管理的手段的預算會計在當今有著無與倫比的作用。

二、預算會計的基本問題

(一)會計主體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的活動的服務對象。一個會計主體的必須條件是擁有一定資產、承擔相應義務、能夠獨立地進行財務活動,并且能夠實行獨立核算。會計主體的功能是可以劃定會計活動的邊限。會計活動必須在會計主體所限定的范圍內進行。對于預算會計來說,主體就是為之服務的政府財政部門和事業單位。預算會計與企業會計相比,具有較強的統一性和宏觀性,由于預算會計的對象都基本都具有非營利性,所以,預算會計又被稱為非營利組織會計。

(二)會計基礎

所謂會計基礎,就是用來確認與記錄收支的標準。資金運動是會計的操作對象。任何收支都有已經被固定的運動過程,在會計制度中用來確定收支的標準都應該有十分明確規定,我國確認的標準規定從會計學的角度被稱為“會計基礎”。預算會計的對象的經濟活動都是具有特殊性的,一是營利不是預算會計的對象基本目的,但是,業務中有償服務是存在的,其中有的甚至還可以盈利。二是預算會計的對象的經濟業務可以被分為一般的收入與支出業務與經營的收入與支出支業務,對經營收入與支出業務來說,成本核算是必須的。預算會計的限定將經濟活動分為事業活動、經營活動兩類,并且進行明確規定,對事業單位來說,在一般情況下實行收付實現制的會計基礎,但是,收支核算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是允許使用的。而主要考量因素是事業單位在市場經濟中的經濟地位。

(三)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是指會計對象的構成要素,是用來對會計對象的基本分類手段。會計要素有利于會計方面的科目設置,還對設計會計報表這一難題有重要的幫助作用。預算會計的對象是政府和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中的資金收支以及形成的資產與負債等。中國在1998年1月1日推行的新預算會計制度中,融合了對企業會計改革的經驗與國外的主流方式,將預算會計的會計要素分為五個要素。分別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被確定的這五個會計要素之間關系為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這不僅是當前我國復式帳建立的基礎,也是會計從業人員在設計會計報表結構時所需要的最基本條件。

(四)會計報告

在我國,比較通用的預算會計報表是由行政單位會計報表、總預算會計報表和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三表構成的。三種報表包括兩張主表,即資產負債表與收入支出表,除兩張主表外還有會計報表附注和附表等。為幫助使用者理解報表內容對報表有關項目進行解釋是會計報表附注使用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主要使用的會計方式、預算執行說明。附表是用來對重要內容作出補充的報表。預算會計中基本數字表是最為特殊的又重要的附表。其主要用來反映事業單位機構設置、人員情況、設備情況和工作成果的報表。重要程度并不亞于主表,因為對于事業單位來說,業績評價時非經濟指標也是極其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結語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與財政改革的正在逐步前進,事業單位對預算會計的統籌更加依賴,因此,預算會計體系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需要會計從業人員的進一步理解與應用。

參考文獻:

[1]孫建麗.預算會計體系基本理論的探討[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2,08:21-22.

[2]趙建勇.預算會計若干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J].財經研究,1999,06:59-63.

[3]王秀蓮.預算會計若干基本理論問題探討[J].山西經理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02:52-53.

篇(4)

本文認為,用以刻畫預算循環的支出周期概念理應是構造預算會計框架的邏輯起點,惟有如此,信息使用者才能獲得一幅幅有關政府預算運營(budgetaryoperation)的連續畫面和完整圖像,為有效監控預算執行過程、管理財政風險、改進決策制定(decisionmaking)和強化受托責任(publicaccountability)帶來極大便利。循此思路,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核心命題和戰略次序是:以支出周期為主線構造全面的預算會計;只有在這項改革完成以后,引入權責發生制會計的變革才是適當的。

循此思路,本文第一部分界定了預算會計適當的信息結構,它完整覆蓋支出周期的撥款(授權)、承諾(支出義務)、核實(應計支出)和付款(現金支出)四個階段的交易和相關信息。第二部分運用支出周期概念分析預算過程的循環性質,解釋為何預算所固有的循環特性和關鍵性的預算事項,需要對應于支出周期的信息結構才能被恰當地刻畫。第三部分討論基于支出周期的預算會計框架,應具備什么樣的賬戶結構以及所應采用的基本核算方法。第四部分討論預算會計要素與財務會計要素的差異及其原因,闡明為何不能以財務要素作為構建預算會計概念框架的理由。在此基礎上,論文的第五部分提出了現階段我國預算會計和政府會計改革的核心命題與戰略次序。論文的最后部分給出了本文的主要結論與政策含義。

一、預算會計的信息結構

要準確界定預算會計的適當信息結構,首先需要弄清楚兩個相關的基礎性問題:(1)預算會計的目的和功能是怎樣的?(2)政府預算的特性和運營流程需要什么樣的信息結構才能被恰當地刻畫?

先來討論第一個問題。關于預算會計的目的和功能,官方的正式提法是“核算、反映、監督政府預算執行”。(1)這一定位也被學界普遍追隨,認為“預算會計是各級政府財政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采用一定的技術方法,核算、反映、監督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及其結果的一種專業會計”(張月玲,2003)。

這里的問題首先在于:將預算會計定義為監控“預算執行”的政府會計,很容易誘發一個具有誤導性的信息結構:讓人誤以為預算會計只是記錄和追蹤“預算執行”階段的信息。由于“預算執行”限定為立法機關批準預算(使預算成為法律)以后的行為,以上定義就將預算準備階段發生的一個極為緊要的“撥款授權”(立法機關“批準”預算的本質)信息,先驗性地排除在預算會計的信息結構之外。

那么,適當的預算會計信息結構究竟應該是怎樣的呢?

回答這一問題首先要求理解預算的實質和預算運營所固有的循環特性。眾所周知,預算的重心在于公共支出管理。與私人部門不同,公共部門的開支受制于許多約束才能最終實現。這些約束首先來自預算授權和依據授權進行的預算撥款。一般地講,在民主與法治社會中,如果沒有明確的預算授權,就不可能有實際的公共支出。預算授權不僅賦予政府和支出機構合法開支公款的權利,而且也是公共支出控制(合規性控制)的強有力的法律武器。(2)除了明確的授權和撥款外,公共支出還須受承諾(支出決定)的約束——沒有承諾(無論是顯性的還是隱性的)便不可能發生后續的支出。承諾之后尚需經歷核實(對供應者交付的商品與服務進行核實)階段,公款才能最終流向商品與服務供應者,形成付現(payment)意義上的公共支出。

公共支出的這個復雜流程可以簡潔而貼切地用支出周期(expenditurecycle)概念來描述,而撥款(appropriation)、承諾(commitment)、核實(verification)和付款(payment)構成支出周期中此消彼長、相互繼起的四個階段,如圖1所示(見下頁)。

與圖1所示的支出周期概念相適應,一個有效而實用的預算會計信息結構應覆蓋四個基本的會計要素:撥款、承諾、核實和付款,每個要素構成一個特定的預算賬戶(budgetaccounts)。事實上,政府會計的一個顯著特征是通過一系列預算賬戶來記錄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這些賬戶均在每個預算年度之初開啟,并且在年度結束時結賬(因而年末不存在余額問題)(徐仁輝,2001)。

圖1支出周期及其構成階段

圖1支出周期及其構成階段下載原圖

二、預算運營與支出周期

現在我們討論前面提及的第二個問題:政府預算的特性和運營流程需要什么樣的信息結構才能被恰當地刻畫?要回答這一問題,除了理解預算運營所固有的循環性質外,還需要明確理解在各主要流程上的關鍵性的預算事項(交易)。

正如圖1所示,撥款、承諾、核實與付款構成支出周期的四個階段和預算流程的關鍵環節,政府預算就是在這個流程下完成一個又一個循環。從形式上看,公共預算的突出特性就是其循環性質:一個循環結束,下一個循環就開始了,通常少有停頓并年復一年在相同的路徑上行進(AllenSchick,2002)。

一般地講,每個國家都需要在管理流程之外建立預算運營(operation)流程,用以追蹤預算過程各個階段的交易信息,確保對整個預算過程實施全面的財務合規性控制。在現代法治社會里,預算運營流程起始于立法機關批準預算(實質是支出授權),期間經歷支出承諾(commitment)和核實(verification)兩個階段,終于對商品與服務供應者的付款(payment),由此形成一個完整的支出周期。因此,幾乎從直覺上即可斷定:支出周期是刻畫預算運營流程的最為貼切的概念,也是構造預算會計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3)

支出周期概念的建立及其構成階段的劃分,不僅準確刻畫了預算運營的循環性質,而且為建立和實施預算過程的財務合規性控制奠定了牢固的基礎。一般地講,只有依托支出周期概念構造預算會計的概念框架和核算框架,才能同時提供用以監控預算執行過程的最有價值的前向信息(授權、承諾和核實階段信息)以及用以實施事后審計的后向信息,以確保對預算運營的各個主要階段實施基本的合規性控制。

支出周期概念不僅是對預算運營流程實施合規性控制的基礎,也為準確定義預算會計(budgetaryaccounting)功能與信息結構提供了極大便利。在發達國家中,預算會計的細節因會計制度不同而不同,但共同的階段通常包括撥款(法律機關指定的支出機構在財政年度內可獲得的金額)、撥款分配(預算當局向下屬機構分配撥款授權)、承諾和付款(A.普雷姆詹德,1996)。這些信息清楚而準確地刻畫了預算運營流程的動態和連續的畫面,使得借助預算會計將公共組織的活動和公共資金流動一一呈現成為可能。正因為如此,作為政府會計的核心組成部分,預算會計應被準確地定義為“追蹤撥款和撥款使用”的政府會計(SalvatoreSchiavo-CampoandDanielTommasi,1999)。

三、預算會計要素與財務會計要素的比較

國內學界關于政府會計與預算會計框架的討論大多是圍繞財務會計要素(financialelements)展開的。根據會計基礎的不同,財務要素(報表要素)可區分為現金基礎和應計(權責發生制)基礎(accrualbasis)下的財務要素。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2000)界定了現金基礎政府會計的三大會計要素:現金收款(cashreceipt)、現金付款(cashpayment)和現金余額(cashbalance)三大會計要素;在應計會計框架下為公共部門確認了資產、負債、凈資產/權益以及收入(revenue)、費用(expense)五個要素。由于現金基礎會計的局限性,一般地講,政府會計的信息結構應覆蓋到更大的范圍,特別是當公共管理從注重合規性目標擴展到更高層次的績效(performance)目標、從現金管理擴展到資產負債管理以后,現金信息的局限性(滯后、狹窄和易縱)越來越明顯。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新西蘭、澳大利亞、英國等為代表的一批OECD國家相繼引入應計會計基礎,主要原因也在于此。

表2預算要素與財務要素的比較下載原表

表2預算要素與財務要素的比較

從會計基礎擴展為應計基礎的努力雖然大大擴展了政府會計傳統的(現金)信息結構,但即便如此,應計基礎下的財務要素仍然未能覆蓋基于支出周期概念的預算要素(budgetaryelements):撥款(對應預算授權而非資金劃撥)、支出義務(對應承諾)、應計支出(對應核實)和現金支出(對應付款)。表2顯示了預算會計所記錄的“預算要素”與財務會計所記錄的“財務要素”的差異。(4)

由表2可知,除了現金基礎下的“現金付款”這一財務要素與“現金支出”這一預算要素相同外,其余所有的財務要素都不能覆蓋支出周期中上游階段的預算要素。這種差異清楚地表明:將財務要素(更一般地講是在財務會計框架內)作為討論預算會計概念框架和信息結構的邏輯起點,是非常不恰當的。

我們感興趣的是:預算要素與財務要素的差異是如何產生的呢?

答案在于:“預算”與“財務”以及相應的“預算信息”與“財務信息”,原本就是兩對雖然相關但卻存在本質差別的概念,現實世界中的“預算系統”和“財務系統”的特性也是如此。兩者的根本差異體現在兩個方面:

1.未來導向和歷史導向

歷史導向和未來導向是預算與財務的根本區別之一。預算是以未來為導向的在多用途之間進行資源分配的財務計劃。財務報告則是以回顧的形式,根據一個組織的經濟狀況和績效來記錄“已經發生”的財務交易和事項的結果。預算事項遠在財務結果產生之前就已經發生,并且由于其固有的重要性而需要在會計上進行記錄。預算會計就是記錄這些先于財務結果的交易與事項的平臺。歷史導向和未來導向的差異不僅意味著預算要素一般不能滿足財務要素的確認標準,也清楚地表明:基于支出概念的預算會計對交易和事項的記錄時間,通常早于基于財務要素的財務會計所記錄的時間。舉例來說,雖然應計基礎將記錄交易的時間從“現金收付”提前到“權責發生”階段,但仍然不能記錄在預算運營上游階段的“授權”和“承諾”,因為預算授權和承諾(支出義務)通常并不滿足“負債”的確認標準。(5)

2.預算執行控制與財務狀況披露

預算系統與財務系統的基本功能也是不同的。預算系統的重點是在支出層面實施可靠的“預算執行控制”,以確保公款的取得、使用和使用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意圖和要求。相比之下,財務系統的重點在于通過準確記錄和報告交易與信息披露報告實體的“財務狀況”。兩個系統在基本功能上的差異,客觀上要求在財務要素之外建立相對獨立的預算要素,即與支出周期各階段交易相對應的撥款、支出義務、應計支出和現金支出,以此構造相對獨立于財務會計的預算會計框架,以滿足預算執行控制的需要。

有必要解釋一下的是預算會計要素中的“應計支出”要素。顯而易見的是:由于核實階段并未發生實際的現金支付與資源消耗,現收現付制(現金基礎)會計和成本會計無法提供這一信息。那么應計基礎會計又如何呢?我們知道,應計會計記錄交易的時間正好處于核實階段:在此階段,承擔支出的責任或取得收入的權利已經發生。既然對商品與服務交付的核實表明“權”、“責”已經發生,采用財務要素中的“費用”(expense)代替預算要素中的“應計支出”(accrualexpenditure)不是很合適嗎?

這正是一個令人誤入歧途之處。首先要明確的是:在前述的IFAC確認的財務會計要素中,無論是現金基礎還是應計基礎下的財務要素,都沒有一個包括了應計支出。其中,應計會計基礎確認的是“費用”而不是應計支出。雖然在一般意義上這兩個術語幾乎是完全相同的,但在會計意義上它們具有非常不同的含義:會計上的費用指的是會計期間內資源的“使用”或“消耗”;相比之下,“應計支出”是指在同一期間內“取得”的商品與服務的價值(SalvatoreSchiavo-CampoandDanielTommasi,1999)。這一差異表明:預算會計中記錄“應計支出”的時間比應計會計下記錄“費用”的時間早得多,至于此前的預算授權(撥款)和承諾(支出義務)信息就更是如此。從這里我們再次看到,就會計信息至關重要的前瞻性特征而言,基于支出周期概念的預算會計最強,現金基礎財務會計最弱,應計基礎會計則介于兩者之間。

四、我國政府改革的核心命題和戰略次序

我國現行預算會計是在1997—1998年改革的基礎上形成的。這次改革按照組織類別將預算會計區分為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三個分支,三者采用不同的會計科目記錄“各自”的交易。按組織類別構造預算會計核算框架的做法,客觀上形成了相互分割、互不銜接的“三張皮”格局,一方面導致會計信息支離破碎失去可比性,另一方面導致總預算會計和核心部門無力追蹤支出機構層次上的交易信息。更嚴重的是:現行預算會計的三個分支雖然都記錄各自的交易,但沒有哪一個分支完整地記錄了支出周期上游階段的預算撥款(授權)信息,中游階段的支出義務(對應承諾交易)和應計支出(對應核實交易),(事前)財政監督、管理財政風險、評估財務狀況和財政政策的可持續性這些關鍵的管理決策(managerialdecision)職能幾乎完全落空(王雍君,2004)。

造成以上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歷次改革都沒能突破建國以來按組織類別(organizationclassification)構造預算會計框架的思維定勢,自然也就無法從預算的循環性特征中抽象出“支出周期”概念。由于和支出周期概念的缺失,加上囿于組織架構的思維定勢,改革者和研究者無法找到思考預算會計體系構造問題的正確框架,取而代之的是依據“單位性質”(組織類別)來先驗地設定預算會計體系,而置預算運營的循環特征(支出周期)于不顧。其實,哪些“單位”應納入預算會計體系,從邏輯上講并不取決于單位的性質(事業單位、行政單位抑或政府整體),而應取決于會計實體(accountingentity)的界定標準,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6)

引人注目的是:一些相關文獻普遍把現行預算會計信息的過于狹窄和滯后,歸因于在財務要素(financialelements)和會計基礎(accountingbasis)選擇上出了問題。這些文獻無視發達國家將聯結支出周期的預算會計作為政府會計基石這個事實,誤以為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的“政府會計定位為財務會計”,并側重從財務要素(financialelements)的角度為我國的政府會計開出改革的藥方,比如建議在政府會計中設置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結余六個會計要素,以此擴展會計信息的核算范圍;而在預算會計改革方面,則多從組織架構(哪些公共組織應納入預算會計和政府會計范圍)的角度去尋求改革路徑和方向。(7)據此,政府會計改革的方向往往被不適當地設定為引入(修正或全面的)權責發生制基礎(accrualbasis),來取代或至少部分取代現金基礎(cashbasis)(陳工孟,鄧德強,周齊武;2005)。

在這個事關預算會計與政府會計改革核心命題與戰略次序的大是大非問題上,澄清誤解并保持清醒的頭腦是十分重要的。作為中國預算會計的核心命題,究竟是依托支出周期構造預算會計的核算框架,還是繼續沿用組織類別構造其核算框架?作為政府會計改革的戰略次序,究竟是將預算會計的核算范圍擴展到支出周期的各個階段更具優先性,還是通過引入(修正或純粹)應計會計基礎擴展財務要素(覆蓋資產與負債)更具優先性?

筆者以為,中國政府會計改革的核心命題和戰略步驟應把握以下兩個要點:

(1)借鑒在發達國家中廣泛采用的“雙重方法”,以保持和改進現金會計基礎的前提下,以支出周期概念為主線擴展預算會計的核算范圍,此為最優先事項;

(2)在這方面采取具體行動之前,引入應計會計基礎擴展政府會計核算范圍(覆蓋資產與負債)的做法,哪怕是漸進性的,也有本末倒置之嫌。

第一個要點中提到的“雙重方法”是指在那些采用現收現付制會計的國家(多數國家如此),政府會計在傳統上一直采用雙重方法:(1)通過預算會計(budgetaryaccounting)或撥款會計(appropriationaccounting)記錄撥款,以及記錄支出周期不同階段上撥款的使用;(2)只是在收到或付出現金時,通過現收現付制會計來確認交易。所以,基于監督預算管理或實施合規性控制的目的,現金基礎會計不應把對承諾的會計核算排除在外。其實,目前多數發達國家都在預算會計的框架下,在某種程度上保持對撥款(授權)、承諾(支出義務)和核實(應計支出)階段的會計記錄,即便轉向應計基礎會計的國家也是如此(SalvatoreSchiavo-Campo&DanielTommasi,1999)。

現在轉向第二個要點:為何基于支出周期概念擴展預算會計核算范圍的改革,應優先于引入應計會計基礎的改革?這里有三個理由。

首先,與引入應計會計基礎評估政府財務狀況和支持績效導向(performance-orientation)公共管理改革相比,通過追蹤與支出周期相關的預算信息確保對預算過程的財務合規性控制,具有更高的優先性,因為一般地講,只有在順應規則的文化潛移默化到公務員隊伍之后,轉向更高層次的績效目標才會水到渠成(AllenSchick,2000)。

其次,從實務層面看,許多發達國家是在首先建立基于支出周期概念的預算會計框架的基礎上,才逐步引入應計會計基礎。除了美國這一相當典型例子外,荷蘭和意大利等歐洲國家也大多如此。意大利在采用現金基礎會計的同時,也采用對應于承諾階段的義務基礎(obligationbasis)的預算會計方法,從承諾和現金支付兩個方面同時記錄和報告實際支出,這一雙重模式地方政府的會計和報告中占據基礎性地位。正是在業已建立這種強勢的“授權性”(authorization)的會計方法的基礎上,意大利才于20世紀90年代引入應計會計基礎(EugenioAnessi-PessinaandIleanaSteccolini,2005)。荷蘭的改革也遵循了相同的戰略次序,它于20世紀90年代初在中央政府會計與財務報告中引入應計基礎,但此前基于支出周期的預算會計體系已牢固地建立起來(M.PeterVanDerHoke,2005)。

主要結論與政策含義

本文的主要結論和政策含義可概括如下:

1.支出周期是構造預算會計概念框架最適當的邏輯起點。撥款(授權)、承諾、核實和付款構成一個完整的支出周期的四個相互關聯的階段。能夠完整地追蹤支出周期各階段預算運營的關鍵信息,是良好預算會計體系的主要特征。

2.以支出周期構造預算會計的概念框架和核算體系,不僅能十分貼切地刻畫預算過程的循環性質,也能清楚簡明地傳達對應于各預算運營流程的關鍵預算信息,由此形成的由“預算授權”、“支出義務”、“應計支出”和“付現支出”構成的相互繼起、邏輯嚴密的完整信息鏈,可為有效監控預算執行、妥善管理財政風險、改進決策制定和強化受托責任提供極大便利。

篇(5)

【中圖分類號】 F810.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7)04-0002-04

一、引言

如果說財政預算系統提供“第一道防火墻”――用以防止盜用和挪用并有效利用公共資源[1],那么,政府會計就是第二道防火墻。作為財政管理的技術基礎,政府會計用以合理地確保:財務交易得到適當記錄,預算執行的財務合規性控制,準確核算政府活動的完全成本。基于第一個目的而發展起來的財務會計(Financial Accounting)涵蓋現金(收付實現制)會計和權責(應計制)會計兩個基本的次級分支,以及作為兩者變體的修正現金會計和修正權責會計。使用現金會計記錄政府活動構成任何政府會計體系的底線:即使沒有其他分支,現金會計亦絕對不可或缺。正因為如此,現金會計在公共部門具有久遠的歷史,而且將持續存在下去。

然而,簡潔而低成本的現金會計亦有其局限性:不能提供預算執行控制和完全成本的充分信息。權責會計將交易記錄的范圍擴展到資產、負債與凈資產,從而提供了更全面的成本信息。但是,預算執行控制所要求的那些信息類型――與撥款使用相關的信息,依然無法呈現在權責會計中。只有訴諸基于支出周期(Expenditure Cycle)的預算會計――真正意義上的預算會計(Budgetary Accounting),這個問題才能得到解決。

此外,權責會計雖然包含了“費用”要素,從而為核算公共部門的完全成本提供了基礎,但依然無法解決財政績效(Fiscal Performance)管理面對的一個關鍵問題:將相關的成本費用準確追蹤到特定規劃(Program)下的作業(Activity)、產出(Output)和成果(Outcome)上,這正是成本會計(Cost Accounting)面對的中心任務。與私人部門相比,公共部門開發成本會計的難度大得多,但其意義和價值毋庸置疑。

近年來,隨著績效管理理念與實踐的興起①,準確核算與跟蹤產出和成果的完全成本(Full Cost)的訴求得到強化。廣義的績效主題涵蓋公共服務外包、政府購買和PPP(公私伙伴關系)模式,以及更為“激進”的、與傳統投入預算相對應的績效預算。沒有微觀層次上對產出與成果的完全成本的核算與跟蹤,達成績效管理的目標是不可能的。畢竟,績效(Performance)概念的兩個基本成分就是“所得”與“所失”的比較,后者通常需要完全成本的表達。現金(流出)并不代表完全成本――某些情況下只占完全成本的一小部分,因此,現金會計基礎的決策――將“所得”與消耗的現金資源進行比較,其可信性和可靠性都高度令人質疑。

迄今為止,中國的政府會計改革將重心置于開發權責會計與財務報告上,預算會計和成本會計開發一直沒有提上日程。官方和主流話語使用的“預算會計”并非真正的預算會計,看看其會計要素的界定就一目了然:“收入”“支出”和作為兩者差額的“預算結余”典型地屬于財務會計要素,而非預算會計要素。基于這些要素產生的財務信息對預算執行控制的價值相當有限。由此可知,現行的預算會計有其名無其實。

真正意義的預算會計與成本會計的缺失,顯示中國政府會計體系殘缺不全的現實。假以時日,將嚴重拖累現代財政制度建構和公共部門治理改革,兩者都高度依賴政府會計體系的支撐。當務之急,莫過于對財務會計、預算會計和成本會計三個分支的功能與差異建立清晰認知,在此基礎上辨識與確立政府會計改革的優先議程。這正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二、分立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

真正意義的預算會計是用于追蹤政府撥款及其使用的政府會計,又稱撥款會計。基于公共財政管理和制定決策的目的,每個國家都需要通過預算會計來追蹤和記錄涉及撥款及其使用的營運事項,其核算范圍覆蓋撥款(包括撥款的分配和撥款的增減變動)、承諾、核實(服務交付)階段的支出以及付款階段的資金撥付。民主治理要求預算文件作為法定文件(Legal Document)s束行政管理者的活動,而預算文件必須借助預算會計來準備并證實其法定合規性[2]。

以上四個階段構成完整的支出周期,用于刻畫“預算執行過程”的循環特征:始于撥款(預算授權),經由支出承諾和交付核算,終于公款流出政府(流向收款人)。預算執行就是由相互繼起的支出周期構成的支柱循環,這一循環提供了逐筆、全程和實時追蹤公款流動的“預算執行信息”。成本會計無法提供這些信息,財務會計(包括現金會計和權責會計)的視野則過于狹隘:缺失對支出周期中上游信息的記錄②。

部分地由于這一原因,在當前政府會計和信息系統中,很難設想包括各級人大在內的監管部門能夠有效監控預算執行過程。

多年來,中國為“加強人大財政監督”采取了許多措施,但所有這些努力都出現了方向性偏差:沒有集中精力開發基于支出周期的預算會計技術,以及以預算會計信息為核心的互聯互通的信息系統建設,以致人大對預算執行信息的“不知情”――包括無法真正了解預算執行究竟到了哪一步――非常嚴重。在這種情況下,有意義的財政監督從何談起?財政審計面對的問題如此類似。

就技術能力而言,建構真正意義的預算會計并不存在實質困難。所以,預算會計改革動力不足和滯后的根源,主要源于支持性改革環境的缺失,而后者又與缺失對預算會計的專業理解及其內在價值的認知密切相關。

低看預算會計、高看權責會計的傾向在學界和政府中都很普遍,這正是導致開發權責會計興趣遠高于預算會計的主要原因。這項改革的主要價值在于彌補現金會計的局限性,但即使精心設計與實施,也無法取代真正意義的預算會計。權責會計的所有要素幾乎與A算執行過程“不搭界”,即無力提供始于撥款(授權)終于付款的連續、完整和動態的畫面。一般地講,依賴現金會計和權責會計達成對公共資金的逐筆、全程和實時監控,猶如天方夜譚。

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功能差異也表現為“內外有別”。財務會計的一個顯著特征是受GAAP規范,主要通過對外報告與披露滿足外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預算會計無須遵從這樣的規范――迄今為止并不存在這樣的地區性或國際性規范,反映了預算制度受各國特定政治、歷史與環境制約的固有特性,從而使預算會計的功能大體上限定于提供內部管理(預算執行過程的財務合規性控制)資訊。簡而言之,預算會計主要提供“內賬”,用以滿足政府自身(內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財務會計主要提供“外賬”,以滿足組織外部的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求,盡管兩者的界限并非絕對。

功能差異也帶來了信息來源與性質的差異。財務會計框架內,無論現金基礎還是權責基礎,都不能提供監控預算執行所需要的關鍵信息,包括預算授權、支出承諾和應計支出信息。同樣,在預算會計框架下,與支出周期各階段交易相關的信息,并不能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財務狀況。政府財務狀況的披露要求完整地記錄政府資產與負債,也要求完全成本信息,這些信息都不是在支出周期中產生的,它們獨立于預算的運營過程。確切地講,它們是在預算運營流程之外產生的。

由此可知,在財務會計之外發展功能獨立的預算會計有其厚實的客觀基礎。一種選擇是采取類似美國的“兩賬分立”模式:一筆交易,同時做“財務會計分錄”和“預算會計分錄”,很復雜。美國標準總分類賬中有4 000個用于預算會計的相互獨立的自求平衡的賬戶組,而其他的賬戶是用于權益會計(Proprietary Accounting)的,兩套賬戶的存在使得設計及實施會計和財務系統變得相當復雜[3]。更好的選擇是“兩賬合一”:只做一套財務賬,然后再補充和調整為預算賬,積累經驗和取得進展后再從中獨立出來。此為上策。

三、發展獨立的政府成本會計

在過去,成本會計被認為是一種用各種技術將成本分配到特定成本對象(比如某一活動成本、生產產品成本或提供勞務成本)上的會計方法。在這種觀點下,成本會計為實施權責會計提供支持。成本會計現在被看作提供關于政府活動的成本信息和相關數據,用以滿足各種管理決策的信息需要。

除了在財務會計處理中決定存貨或其他類型財產價值的傳統作用外,成本會計還承擔了許多根本的管理職能,主要包括預算制定、成本控制、服務定價、績效評價、規劃評估和各種經濟抉擇(比如服務外包)。

采用現金基礎的政府通過以支出信息為基礎開展成本分析,以及資產確認和消耗的估計,也能提供近似的成本信息。采用權責會計的政府可通過相關會計科目的分析,獲得管理決策所需要的成本信息。當前國際上主流的看法是:在確定如何提高可用信息的質量時,除了考慮財務報告采納權責會計的優點,還應該考慮使用成本會計進行管理的優點,績效評價與管理是其中最關鍵的方面。政府的本質是服務人民,具體而言,就是以合理的完全成本提供足夠數量與質量的產出,以促進意欲的財政成果。政府不僅要對產出和成果負責,還應對這些產出和成果所消耗的成本負責。可以預料,成本會計的使用范圍和重要性,將隨著績效管理的擴展而得到擴展與提升。

權責會計不能代替成本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需要開發獨立的成本會計技術才能得到預期成本――區別于財務會計中的實際成本。許多重要的管理決策考慮的成本不是歷史成本,而是預期的未來成本――只有未來才是相關的,包括:固定成本與變動成本、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生產成本和非生產成本、可控成本與不可控成本。這些成本信息對于實施績效管理和績效預算特別有用,并且大多不出現在財務會計的“費用”要素中。

評價財政績效尤其需要大量詳細的關于作業層面的成本信息,作業成本法(ABC:Activity-based Costing)作為政府成本會計的精髓,尤其需要被獨立開發。權責會計為核算成本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框架,但在精細地核算公共組織運行成本方面,單純的權責會計是不夠的,需要有更加專業化的成本會計作為補充。基于此,目前許多發達國家已經開發了應用于公共部門的成本會計系統,用以支持績效導向的預算和財政管理。一旦預算申請要與最終成果相聯系,預算與會計系統的功能就需要從主要強制控制,轉向更多地進行計劃和管理[4]。在這種情況下,績效管理就對成本會計提出了日益增長的需求。

一般地講,成本基礎(成本制)是會計基礎的另一種變體,并不是一個完整的會計基礎,但在公共組織出售商品與服務(如醫院)定價等場合很有用。成本基礎的特征如下:(1)以使用或消耗資源概念來確認交易;(2)成本會計旨在記錄提供商品與服務的成本;(3)屬于會計系統的附加內容而不是提供信息的一種基本方法。

與績效計量相關的成本核算,一般包括以下步驟:(1)區分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2)將所有成本費用歸集到產出上;(3)將成本分配到成果上。

就前景而言,財政壓力的持續強化也要求加快政府會計技術的開發。自2011年開始,隨著經濟中低速增長的“新常態”的來臨,中國歷時約15年的財政收入超高速增長時代結束了,但財政支出壓力有增無減。在這種情況下,采用成本會計技術幫助管控公共部門成本費用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劇增。

對績效的關注和追求進一步強化了成本會計的需求。績效管理的本質是:政府應以合理成本向其公民提供數理充分、質量可靠、及時、平等和渠道暢通的基本公共服務。在競爭日趨激烈的全球化時代,那些無力以合理成本提供服務的國家,必將淪為國際舞臺上的二流甚至三流國家。

如同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一樣,在公共部門中應用成本會計亦有困難和局限性。主要的技術性困難出現在完整收集成本費用數據,并按相關性原則大致準確地追蹤到特定規劃、產出及其成果上,但界定與計量產出――更不用說成果――在許多情況下并非易事,這在“上游集體物品”如法律、司法服務與公共政策領域尤其明顯。相比之下,貼近公眾的“下游集體物品”如垃圾采集與處理等“民生”領域,難度小得多。其他困難包括預算分類與會計分類系統及其匹配性。但主要的困難出現在政治意愿上,后者又取決于許多因素,包括政府是否面對緊迫的財政壓力。即使這些壓力十分明顯,控制成本與支出的政治意愿也可能不足。畢竟,公眾(而非“內部人”)才是公共部門成本費用的真正承擔者。

成本計亦有其局限性。即使公共部門的成本會計得到精心設計與實施并且運轉良好,對預算執行控制的作用也是支持性的而非主導性的,更不是替代性的。相對于成本信息而言,開發全面的預算會計技術,用以系統改進與強化預算編制、執行控制以及預算評估與分析,在中國現實背景下更具優先性。這也是本文致力闡明的一項改革議程:開發成本會計與開發全面的預算會計都是需要的,但后者應置于更優先的位置。

四、結語

由于對“功能分立與互補”以及預算會計的相對優先性認知不足,現行政府會計在體系上并不完整,偏重現金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對缺失了真正意義上的預算會計與成本會計,表明建構良好的政府會計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沒有良好的政府會計提供的技術與管理支持,將既不會有安全的政府,也不會有積極作為的政府。“安全”(權力得到有效制衡與監管)的財務底線是:確保對政府活動進行完整的會計記錄和預算執行控制;“積極作為”的財務底線是:保持對公共官員以合理成本交付服務的激勵。由財務會計、預算會計和成本會計三個分支構成的政府會計體系,能夠最優地支持這些功能。

三個分支在功能上,進而在信息類型上存在根本差異,因而需要獨立開發:任何一個都無法替代其他分支發揮作用。與財務會計和成本會計相比,預算會計的獨特之處,主要在于提供了支持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財務合規性(Compliance)控制的關鍵信息,從而確認“行為對錯”――區別于前兩個分支關切的“結果好壞”。對行為對錯的關切在公共部門尤其重要,因為它幫助我們判斷公仆們是否在做正確的事、正解地做事以及負責地做事。這些都是財務會計與成本會計無力達成的功能。

然而,當前的政府會計改革戰略存在方向性偏差:將發展權責會計置于比發展真正意義的預算會計更優先的位置。本文建議優先開發基于支出周期的預算會計方法與技術,并與現金會計相結合,至少應優先開發承諾―現金基礎的雙重記錄的政府預算會計,后者在歐洲大陸被普遍采用[5]并經歷了時間考驗。另一個建議是:在開發權責會計的同時一并開發成本會計技術,尤其是開發作業成本法以支持績效導向的財政管理。

【參考文獻】

[1] MIKESELL J L, MULLINS D R. Reforms for Improved Efficiency in Public Budgeting and Finance:Improvements,Disappointments,and Workin-Progress[J]. Public Budgeting & Finance,2011,31(4):1-30.

[2] RECK J,LOWENSOHN S,WILSON E. 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al & Nonprofit Entities[M]. 15th ed. New York:McGraw-HILL/Irwin,2010.

篇(6)

作者:張琦

近年來,隨著我國在公共財政、公共管理與政府治理等方面改革的不斷深入,現有的政府預算會計系統越來越難以滿足公共領域的信息需求,政府會計改革勢在必行。然而,在我國既定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下,如何能既提高會計系統的信息含量與質量,以滿足公共領域相關改革的需求,又不削弱會計系統預算管理的重要功能,成為改革的難題。本文從分析我國政府現有會計系統的局限性入手,借鑒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委員會(以下簡稱“IPSASB”)與美國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以下簡稱“GASB”)的有關做法,探討一種適合我國的政府會計改革路徑。

一、我國現行預算會計系統的局限性與改革研究的“兩難局面”

我國現行政府預算會計系統的局限性是政府會計改革研究的邏輯起點,對它進行分析能夠明確未來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我國現行預算會計系統的局限性

我國政府現行的會計系統是一種核算、反映和監督政府及行政事業單位以預算執行為中心的各項財政資金收支活動的專業會計,其目的主要是為國家預算執行服務,它是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實現國家財政職能、執行國家預算的重要手段(財政部會計司,2005)。因此,我國政府現行的會計系統又被通稱為“預算會計”。毋需置疑,現行的預算會計系統在保護國家公共財產安全完整,強化財政預算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公共領域相關改革的不斷深入,現有預算會計系統越來越顯現出局限性,具體表現為:

第一,現有會計系統不同于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計,無法全面反映政府整體的財務狀況與運營情況。我國預算會計系統強調為預算管理服務,因而造成整個會計系統側重預算資金的收入、支出及結存的核算,其財務報告(預算收支決算報告)也主要是針對財政收支及預算執行情況。對于政府控制的大量長期資產及其消耗情況、政府承擔債務以及還本付息情況等信息在我國現有預算會計系統中缺乏完整的披露。

第二,現有會計系統也非真正意義上的預算會計,難以完全發揮預算管理的作用。我國現有的政府會計系統雖冠以“預算”會計之名,實際上卻是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的混合體,這表現為:一方面,除了反映預算收支情況外,現有預算會計系統還部分反映了資產的存量信息。例如,在購置固定資產時,現有系統既反映預算支出(預算會計信息),也反映固定資產的增加(財務會計信息);另一方面,現有預算會計系統確認的資產并非完全源于預算資金,它還可能源于非預算資金。其次,現有的預算會計系統(如財政總預算會計)主要披露財政部門的預算分配信息,但未在同一系統中反映預算單位的實際執行信息,難以反映預算資金運動的全貌。此外,隨著預算管理制度的不斷改革與完善,滯后的預算會計系統難以真實、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購制度后出現的新業務,也無法為編制部門預算、實行“零基預算”辦法,提供相關的會計信息。

第三,現有會計系統按照組織機構分別設置會計制度,缺乏完整統一的體系,所披露的信息具有片段性。我國的預算會計制度體系按照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國庫、行政單位與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分別設置,財政總預算會計反映預算資金總的取得與分配情況,行政單位會計與事業單位會計主要披露單位預算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稅收會計等則反映預算資金的具體來源。但上述各會計系統的科目設置與報表系統自成體系、缺乏銜接,既難以全面反映政府預算資金整體收支流程(包括取得、分配與使用過程),也無法完整地反映各級政府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全貌。

(二)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研究的“兩難局面”

綜上所述,我國現有的政府會計系統既非單純的預算會計系統,也非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計系統,而是一種缺乏完整性與系統性的政府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的混合體。這種混合會計系統既無法反映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營業績,也難以提供全面的預算信息,發揮預算管理的優勢功能。為了解決這一困境,我國學者大都主張引入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計概念,逐步采用應計制基礎替代現有預算會計系統中的現金制基礎,使我國未來的政府會計系統能夠更好地服務于公共受托責任的解除目標。

然而,引入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計概念與采用應計制并非政府會計改革的“萬能良藥”。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政府資產的消耗情況是眾多利益相關者關注的問題。在政府會計系統中引入應計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似乎成為改革的必然選擇。然而,如果不對我國政府現有的會計系統進行適當調整,簡單在其中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將會誤導預算信息使用者的判斷。對于預算信息使用者而言,折舊費用既非政府財務資源的來源,也非財務資源的實際使用。預算會計中的折舊信息將造成該政府主體需要增加預算資金補償的誤解。

由此可見,能否在我國政府會計中采用西方國家的做法,直接引入應計制,值得反思:其一,西方國家受新公共管理運動的影響,公共受托責任的內涵由過程評價逐漸轉換為結果評價,其政府會計采用應計制能夠反映政府控制資源的存量與結構、承擔債務的規模與償還情況,以及政府的營運成本,有利于對政府進行結果評價。但我國政府目前仍強調預算過程控制(如收支執行過程是否符合預算安排),現金制相對應計制能更有效地服務于預算的過程控制目標。其二,西方國家政府治理的重點已逐步由合規性管理轉為績效管理,而應計制會計能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與費用,較好地滿足了政府績效管理的信息需求。但我國目前仍強調合規管理,政府會計系統的重點在于政府資金取得與使用的合法合規性,如政府的支出控制(確保支出總量不突破預算和法律的規定)等方面。現金制在核算資金的流入與流出方面具有固有的優勢,能較好地滿足合規性管理的需求。

鑒于以上分析,我國未來的政府會計改革,不能一味地強調以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計系統替代我國現有的預算會計系統,也不應簡單比較應計制與現金制的優劣,盲目地以應計制取代現金制,或者直接在現有會計系統中增加應計制運用的比重。在分析我國政府會計的改革路徑時,有必要再明確政府會計與預算會計的關系、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現實目標,以及政府會計基礎的選擇策略等問題的基礎上,提出政府會計系統新的構建思路,為我國未來政府會計改革的實施選擇一個合適的切入點。

二、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研究亟待明確的問題:改革路徑設計的前提

我國現行預算會計系統存在的上述局限以及改革研究的兩難局面引發出一系列亟待解決的理論與實務問題,它們的解決是我國未來政府會計改革路徑選擇與設計的前提。

(一)政府會計與預算會計的關系

正確界定政府會計并區別預算會計是政府會計改革的理論起點與實施前提。在辨析政府會計與預算會計關系的相關文獻中,大致存在以下觀點:一是政府會計基本等同于預算會計(劉學華,2004)。這些文獻認為,我國使用的預算會計概念就是西方國家使用的政府會計概念,二者只是名稱不同,并無實質性區別;二是政府會計包括預算會計。目前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較多,他們主要按照“支出周期”的觀念,認為預算會計是追蹤撥款和撥款使用的政府會計,它是政府會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王雍君,2004);三是預算會計包括政府會計(張月玲,2004)。持該觀點的學者按照“組織類型”構造框架的思想理解預算會計,認為預算會計包括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國庫會計、基建會計及稅收會計等部分,而其中只有財政總預算會計與行政單位會計才能被稱為政府會計。

本文贊同上述第二種觀點,認為預算會計是政府會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會計除了反映預算編制、調整與執行過程中的預算信息外,還需要全面反映政府的財務狀況、營運業績等財務信息。完整的政府會計系統至少應由反映政府預算信息的預算會計子系統與反映政府財務信息的財務會計子系統共同構成。

(二)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目標的現實定位

政府會計應在公共領域扮演何種角色,發揮何種重要作用將決定改革的目標定位。美國聯邦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1號《聯邦財務報告目標》(SSFACNo.1)將政府財務報告的目標歸納為預算的真實性、運營績效、受托責任以及系統和控制四個方面(陳工孟、張琦,2004)。可見,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計與政府受托責任、績效評價、預算管理等是密切相關的。

本文認為,政府公共受托責任的解除與政府績效評價都需要多元化信息的支持,單純的會計系統難以全面滿足其需求。因此,以解除公共受托責任或政府績效評價作為我國現階段政府會計改革的目標較為理想化,以此為目標構建會計系統缺乏實際操作性。回歸會計的本質功能,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現階段的目標應兼顧兩個方面:一是財務管理目標。該目標下政府會計信息主要體現為各種財務信息,包括政府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主要是全面成本核算系統的建立)、對政府資產的管理水平(包括存量信息、流量信息與耗費信息)、政府承擔債務的規模與結構以及償還能力等;二是預算管理目標。政府預算是一種強制性的法定預算,它強調立法機構對政府資金使用的控制。預算一旦被立法機構批準,政府必須強制執行,調整空間較小。在預算管理目標下,政府會計主要用于披露預算編制與執行各環節的信息,包括初始預算編制信息、預算調整信息、最終預算信息以及預算執行信息等,并確保各環節預算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與及時性。

(三)我國政府會計核算基礎的選擇

政府會計核算基礎的選擇是近年來政府會計的學者們探討頻率最高的話題。大多數學者通過比較應計制和現金制的優缺點后認為,在政府會計基礎的選擇上,應計制要優于現金制(陳勝群等,2002等)。學者們還指出,鑒于應計制固有的缺陷和引入的障礙,政府會計不可能一次性、全盤地引入應計制基礎(陳立齊等,2003)。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現金制的優點在于會計系統對現金流轉情況的反映與控制,應計制的優點則在于主體財務狀況的全面評價以及提高政府活動資源耗費與成本的透明度(程曉佳,2005)。因此,政府會計在選擇核算基礎時,面臨著兩難的選擇:較大程度地運用應計制有利于政府的財務管理與績效評價,但不利于政府的預算管理,而較大程度地運用現金制則正好相反。本文認為,在設計我國未來的政府會計改革路徑時,需考慮會計系統不同類型子系統的具體需求,分別發揮應計制與現金制的優點,并確定兩種基礎運用的程度。

三、我國改革路徑的現實選擇: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的適度分離與協調

我國未來的政府會計改革既要以提供完整的財務信息為目標,又不能以削弱會計系統的預算管理功能為代價。政府會計系統必須進行功能劃分,否則,在保持我國現有混合會計系統的前提下,籠而統之地探討政府會計改革問題將無法兼顧上述目標。本文認為,分別構建政府財務會計系統與預算會計系統,發揮兩類不同會計系統各自的優勢功能,是我國未來政府會計改革的一種現實路徑選擇。

(一)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的適度分離

政府預算會計與政府財務會計需在充分考慮其各自特點的基礎上分別予以構架。

1.政府預算會計系統的構建

新的政府預算會計系統應以服務于政府預算管理為最終目標,它關注政府資金使用計劃的擬定與實際執行情況。政府預算會計的構建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第一,構建目標應側重會計系統與預算系統的銜接,披露預算各環節信息。

預算會計系統是政府披露預算編制、調整與執行情況的主要渠道,它對于改進公共部門財務透明度而言非常重要。通過預算會計系統,政府官員向公眾披露在已批準預算中授權范圍內的活動,有利于解除政府官員在預算方面的受托責任(Hughes,2004)。基于此,IPSASB在2006年頒布的24號準則《財務報表中的預算信息披露》與2004年的研究報告《預算報告》中要求預算會計在三個環節與預算系統銜接:(1)預算編制與事前報告過程。在該過程中,會計系統為預算編制提供前瞻性財務信息;(2)預算執行與會計控制過程。在該過程中,預算會計系統應設立預算收入、撥款、分配、承諾等賬戶,以便預算與實際結果進行對比;(3)事后預算報告與評價過程。在該過程中,報告主體往往在財政年度末公布事后預算報告,如預算與實際比較報表等,以便信息使用者對預算執行情況做出評價。

第二,會計核算基礎的選擇需符合預算管理不同階段的需要,現階段應以現金制為主。

不同階段的預算系統可以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礎,即現金制基礎、修正制基礎與應計制基礎:(1)當預算系統以保證預算資金使用的“合規性”為目標時(如目前大部分國家),它將側重于資金的過程控制。在該目標要求下,由于現金制下的現金信息將比應計制下的資產與負債信息更能方便信息使用者理解,預算系統往往采用現金制。(2)當預算系統以控制政府全部資源的使用績效為目標時,它將側重于對政府資產與負債的存量、結構與流量的反映。在這一目標下,應計制將發揮優勢,彌補現金制在資產與負債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3)當預算系統處于上述兩個階段的過渡狀態時,它可能采用修正的現金制或修正的應計制基礎,預算系統主要報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以反映政府財務資源的使用情況。我國目前的法定預算強調資金使用的“合規性”,預算編制采用現金制基礎。因此,預算會計體系應遵循與預算編制相同的基礎,也采用現金制。

第三,會計主體應整合所有預算資金的使用單位,核算對象包括預算資金流轉的全過程。

如前文所述,我國現有的預算會計制度是按照單位性質進行劃分的,各制度之間缺乏銜接,科目使用缺乏對應關系。現有的預算會計系統無法反映預算資金流轉過程的全貌,政府難以披露預算資金整體使用情況。因此,未來在制定新的預算會計標準時,不宜按照單位類別分別規定,而應制定一套適用于所有預算單位統一的預算會計標準與賬戶體系,最終實現一級政府(一級財政)一套預算會計賬戶的目標。無論是財政部門、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只要是財政預算資金的分配、結轉或使用的單位都應作為預算會計主體的組成部分,納入新預算會計標準的規范范圍。

預算會計系統在確定核算對象時,應包括預算資金流轉的全過程。從一級政府預算資金的取得、分配再到各單位的實際使用都應包括在該層次政府統一的預算會計系統中。需要說明的是,由于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各級財政部門的國庫管理機構直接對用款單位預算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了控制。因此,在未來的預算會計系統中,可由各級財政部門代表本級政府預算會計主體,核算本級預算資金的取得、分配與實際使用等資金流轉過程。

第四,預算信息的披露與報告應反映主體的預算管理績效。

預算會計系統通過預算報告來披露主體的預算管理績效。預算報告可以按照年度與中期編制。中期預算報告一般包括:(1)中期收入報表。該報表反映截止到當日實際確認的收入、本年的預計收入,以及實際確認收入占預計總收入的比例;(2)中期支出報表。該報表與中期收入報表對應,反映本年撥款總額、截止到報告日的實際支出、截止到當日的保留支出(reserveexpenditure)(1),以及撥款中的未保留余額;(3)中期收入與支出報表。該報表中除了按照收支類別反映上述兩表中的有關數據,還提供收入扣除支出與保留支出后的結余信息。年度預算報表的編制與中期預算報表中的收入與支出報表類似,它包括年度最初的預算數、最終(修訂過)的預算數、實際金額,以及預算與實際的差額。通過中期或年度預算報告能披露主體預算計劃與實際執行情況的差額,也能披露實際收入與實際支出的差額,從而反映出主體的預算管理績效。

2.政府財務會計系統的構建

政府財務會計系統不同于政府預算會計系統,它關注的是政府整體的財務狀況與運營成果等方面。構建政府財務會計系統應關注以下問題:

第一,構建目標應考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通過通用目的財務報表披露政府財務狀況與運營成果等財務信息。

GASB在其第1號公告中將信息使用者對政府會計的信息需求分為三個主要方面:評價預算的符合程度;評價政府主體當年的運營成果;評價政府主體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以及政府到期履行債務的能力。其中,預算符合程度的評價能在政府預算會計系統中得以反映,而另外兩方面的需求則需要政府財務會計系統提供相關信息。

對應GASB的上述規范,財務會計系統的主要目標應在于披露有關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水平(公共服務的成本信息)、履行到期債務的能力(資產與負債存量的全面信息),以及政府運營成果(政府收入與費用信息)等方面的信息。簡言之,凡是引起政府資源存量發生變化的事項或交易(無論是由預算活動還是非預算活動引起)都應包括在財務會計系統的反映對象中。政府財務會計系統需通過資產負債表(包括資產、負債與凈資產等財務狀況信息)與運營業績表(包括收入、費用或成本等運營成果信息)等通用財務報表實現上述目標。

第二,在充分考慮政府行為特征的前提下,會計核算基礎與會計要素應向企業會計趨同。

一些西方國家(如澳大利亞)會計規范已不再專門區分企業財務會計與政府財務會計(2),而是要求所有主體(包括企業主體與政府主體)共同遵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規定,以便增強不同類型主體之間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我國目前不宜直接在政府財務會計中運用企業會計準則,但應逐步向企業會計趨同,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1)應計制的運用。政府財務會計需要全面反映政府控制的資源及其消耗、承擔的債務,以及發生的全部成本,現金制基礎無法提供上述信息,應計制基礎的逐步引入將成為必然選擇。例如,上文提及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問題。由于現有政府會計系統混合了預算會計系統與財務會計系統,直接對混合系統中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勢必給預算信息的使用者造成誤解,即折舊可能意味著預算資金的補償。但如果財務會計系統已經與預算會計系統分離,在純財務會計系統中運用應計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便不會造成上述誤解,折舊在財務會計系統中僅反映著固定資產的消耗程度。

(2)財務會計要素的設立。政府財務會計要素也應與企業財務會計要素趨同。按照上述政府財務會計目標的要求,政府財務會計系統應反映政府資源的存量及其結構(政府資產)、資源的增加(政府收入與政府負債)以及資源的耗費(政府費用),因此,有必要比照企業會計設立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與費用五個政府財務會計要素,并重點關注政府資產、負債與費用的內容:對于資產要素而言,政府財務會計除了反映財務資源外,還應確認非財務資源(如房屋等實物資產),以及這些資源的耗費情況(如折舊)。但對于那些難以計量的政府資源(如自然資源與歷史遺跡)可暫不納入政府資產的確認范圍。對于負債要素而言,政府財務會計除了反映已產生的法定義務外,還需考慮政府大量尚未產生的非法定義務,如各種承諾、養老金等。改革的決策者們應該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政府負債確認的具體標準。對于費用要素而言,財務會計系統應采用應計制基礎下的費用要素替代現金制基礎下的支出要素,以便政府成本核算系統的構建。

第三,政府財務會計主體的確定應考慮我國公共部門設置的特點。

我國公共部門體系的確認無法照搬西方國家的做法,以行政性政府(狹義政府)作為會計主體。我國的政府財務會計主體的確定需要考慮兩個原則:一是該主體是否承擔政府職能;二是該主體是否占用公共資源。按照上述原則,我國政府財務會計主體除包括政府行政單位外,還包括履行部分政府職能并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主體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1)政府機構(部門或單位)主體,它反映某一政府下屬部門或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與營運績效;(2)某級政府主體,它將一級政府下轄的各部門、事業單位,以及下級政府的財務會計信息合并披露;(3)國家主體,它將合并反映前兩個層次主體的整體財務狀況與營運績效,并在條件成熟時,將不屬于任何級次政府或政府機構的自然資源、歷史遺跡等也包括在該層次的財務會計系統中。以國家主體編制的財務報告反映了一國公共資源的總體狀況。

(二)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的協調與整合

在政府公共受托責任的信息披露過程中,財務會計系統與預算會計系統處于互補關系,它們需要通過整合與協調,共同履行政府的信息披露義務。

1.信息披露方式與報告模式的協調與整合

GASB與IPSASB都致力于兩種政府會計子系統,即財務會計系統與預算系統的融合研究。GASB(1999)在第34號準則《州和地方政府基本財務報表與管理層討論和分析》中提出新的政府財務報告模式,包括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基本財務報表與必要的補充信息三個部分。其中,基本財務報表中的“政府整體層面財務報表”主要披露政府財務會計信息,包括政府財務狀況信息、營運成本信息與項目收支信息等方面。而“必要補充信息”部分則要求提供比較預算報表,包括報告期的原始預算、最終預算,以及實際現金流入量、流出量與余額。因此,34號準則的財務報告模式實際上整合了財務會計信息與預算會計信息。

IPSASB(2006)也在上述24號準則中提出了在政府財務報告中綜合披露預算信息與財務信息的構想,具體包括兩種做法:一是直接在相關財務報表(如營運業績表)中增設預算信息欄,該欄包括年初預算金額、最終(修改后)預算金額,以便將預算的實際執行數與預算計劃進行比較,反映政府的預算執行業績。在第一種方式下,預算信息將被直接整合于財務報表中;二是在政府財務報表體系外,單獨編制一張預算與實際數據比較報表,直接利用預算會計系統對預算數據與實際執行數據進行比較。在第二種方式下,政府年度報告包括了基于財務會計系統的政府財務狀況表、財務業績表與凈資產變動表等(3),以及基于預算會計系統的預算—實際比較報表。

2.兩類會計系統中收支類賬戶的協調

預算會計系統與財務會計系統中都將設置收支類賬戶,如預算會計賬戶體系中的預計收入、收入、撥款、支出、保留支出等賬戶,以及財務會計賬戶體系中的收入、費用等賬戶。本文建議,兩類會計系統在收支賬戶的分類方式應盡可能地保持一致(4),以便未來條件成熟時,在政府年度綜合財務報告中,直接比較現金制基礎的預算會計收支信息與應計制基礎的財務會計收支信息,最終評價政府預算收支的實際執行業績。

3.電算化系統對兩類會計系統整合的支持

電算化會計系統通過編程,可以實現兩類會計系統的整合。會計人員未來在錄入某一交易或事項時,可以借助編制識別碼,由計算機程序自動選擇不同會計系統:如該事項或交易只影響預算編制,計算機會直接將事項記錄在預算會計系統中;如該事項或交易對預算系統沒有影響,計算機則只將事項記錄在財務會計系統中;如果該事項或交易既影響預算執行,又對主體的財務狀況或營運成果構成影響,計算機程序將自動同時生成預算會計分錄與財務會計分錄,分別計入上述兩類會計系統。會計期間結束后,計算機程序還將直接生成資產負債表、營運業績表、預算—實際比較報表等財務會計報表與預算會計報表。

篇(7)

一、我國會計中的兩大分支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會計的體系及其分支也在這一過程中隨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幫助人們管理日常的財務活動。會計按照具體的適用范圍和核算對象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企業會計,另一類是非企業會計,即預算會計。企業會計主要適用的范圍包括:農、工、商、交和金融等企業單位,并用以監督和反映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流通領域、生產領域的企業內部經營資金的活動情況。預算會計其具體適用范圍包括:政府的財政機關、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等,用以監督和反映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社會福利領域、分配領域、精神生產領域等的政府財政資金和事業單位業務資金的情況。事業單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質產品,屬于非物質生產部門,位于上層建筑領域,其主要是從事各種為人民生活和社會生產服務的業務活動,在社會的再生產過程中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最主要的區別在于是否具有物質生產及經營方面的職能。事業單位在進行各種社會性、公益性活動時,一般都是由單位或個人進行出資,并且投入的這部分資金是不要求回報的,就算個別單位或個人終止時,資金基本上也不會收回,他們在業務活動中大部分都是無償提供服務的,雖然也有收費的,但卻并不是足額補償,其中的大部分資金通常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提供的。所以說事業單位會計主要是以社會效益為目的,所有的會計工作也都是圍繞著社會效益展開的,如計量、記錄、報告等。

二、事業單位會計與企業會計的區別

基于上述對我國會計兩大分支的簡要介紹,可以看出事業單位會計作為預算會計的分支,具有預算會計非營利性質這一共同性,這與企業會計有著本質的區別,加之部分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生產性、營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業單位會計總體特征的基礎上,才能讓我們正確認識其與企業會計的之間區別。

(一)會計核算基礎的區別

我國預算會計可以采用不同的會計基礎,事業單位作為預算會計的分支可以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采用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由于我國事業單位可以在進行專業業務活動和輔助活動之外,允許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以,在大部分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會計中均采用收付實現制,而對于具有一定營利性的事業單位,其非營利收支采用收付實現制,營利性收支則可以采用權責發生制。

企業會計只能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核算基礎對經濟業務活動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

(二)會計要素構成的區別

由于事業單位與企業在運行方式、運行結果上存在本質區別,所以兩者在會計要素的構成上也存在差異。事業單位會計要素主要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五大類,而企業會計要素則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六大類。由于兩者的資產和負債在本質上基本趨同,所以,下面僅對其他要素的區別進行分析。

1.凈資產與所有者權益。事業單位凈資產是指預算會計所特有的、產權單一的政府與非盈利組織擁有的資產凈值。與事業單位凈資產所相對應的企業會計要素是所有者權益,它是指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所享有的權益。

2.收入、支出(費用)。事業單位的收入是指本單位依法從國家財政部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其資金的主要來源為財政撥款;而企業的收入是指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形成的、能夠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且與所有者資本投入無關的資金流入,其資金的主要來源為企業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而產生的。

事業單位的支出是指用于開展業務活動和基本建設項目所發生的資金消耗,其目的是為了耗費。而企業的費用是指企業為了日常經營活動而發生的資金流出,其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

3.利潤。利潤是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所取得的經營成果。利潤是企業特有的會計要素,是根據企業自身具有營利性質而設置的要素,而事業單位屬于非盈利組織,所有沒有這一會計要素。

(三)會計等式的區別

企業的會計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該等式屬于凈態等式,其主要反映的是企業資產的歸屬、會計要素之間的數量等關系,同時也表明了企業與所有者都是各自獨立存在的,該式為企業會計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事業單位的會計等式為:資產+支出=負債+凈資產+收入,該式則屬于動態等式,主要反映了單位在具體業務工作中凈資產的增值和收支結余情況。由于事業單位的主要資金來源來自于上級單位或財政部門下撥的款項,所以需對各項資金的耗費情況進行嚴格的監管,以免造成國有資產柳生,因此,必須采用動態的等式,事業單位資產負債表的編制也是以該等式作為主要依據。

(四)會計核算方法與內容的區別

首先,事業單位會計與企業會計在會計科目設置上和會計核算方法上存在諸多差別,兩者相比較而言,企業會計科目設置更為細化和全面,而事業單位會計科目設置較為簡單、數量也相對較少;其次,兩者在某些相同的會計業務核算事項上,其核算方法不同,如對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的會計核算方法就存在較大區別;再次,在會計核算內容上,事業單位不實行成本核算,即使存在營利性業務,必須實行成本核算的,也只是進行內部成本核算。

結論:

總而言之,事業單位會計與企業會計之間存在諸多差異,隨著新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企業會計得到了逐步完善,事業單位會計的改革也勢在必行。從長遠的發展角度來看,兩者之間差異會逐步縮小,但是可能完全達成一致,兩者的本質差異性是無法消除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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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淑霞.淺談預算會計與企業會計的區別[J].中國對外貿易(英文版),2011(6).

篇(8)

擴展的復式記賬法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進行會計核算時,在統一的賬戶體系下進行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核算。其中,預算類會計科目采用收付實現制會計基礎核算,財務類會計科目采用修正的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核算。對于同時涉及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業務進行賬務處理時,在財務會計科目的基礎上搭載一個(或幾個)預算會計科目,實現二者同步核算。擴展的復式記賬法的特點是對會計基本復式記賬方法進行擴展,以解決預算類和財務類會計賬戶同時核算時由于會計基礎不同引起的記賬矛盾。

(一)基本原理。理論上,獨立的預算會計體系包括六個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采用收付實現制基礎進對我國政府會計核算方法創新的思考韓曉明內容提要:我國的政府會計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在建立完整的政府會計體系、全面完善政府會計功能的過程中,如何進行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有機結合,實現新舊會計制度的順利轉換,盡可能降低改革的難度和成本,是政府會計改革方案實施過程中需要考慮的具體問題。本文創新性地探討了實現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有機結合的會計核算方法,以期為我國的政府會計改革提供一些參考。關鍵詞:政府會計會計核算擴展的復式記賬法行會計賬務處理;獨立的政府財務會計體系也包括六個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結余,采用權責發生制基礎進行會計賬務處理。從會計核算的內含和外延看,上述兩套會計體系所采用的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之間的區別僅在于對應收應付項目確認的差異,即:收付實現制核算項目+應收應付項目=權責發生制核算項目上述公式表明,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的很大一部分核算內容是重合的,即收付實現制核算項目在進行會計核算時不存在不同會計基礎間的差異,存在差異的僅限于應收應付項目,而這些項目基本體現于財務會計的六要素當中②,因此,實現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有機統一具有理論上的可行性。基于此,在政府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于僅涉及財務會計的業務和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依據常規的復式記賬法進行核算;對于既涉及預算會計、也涉及財務會計的業務和事項,則采用收付實現制③,在資產、負債或收入、費用類科目確認的同時,也在預算類科目中加以確認,即采用擴展的復式記賬法進行會計核算。擴展的復式記賬法核算的基本做法是,登記賬戶時,在采用普通財務會計復式記賬法做會計分錄的基礎上,搭載一個(或幾個)預算會計科目,即以相同金額同時登記至少3個賬戶。

(二)實質及優越性。擴展的復式記賬法是將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兩套體系中重復的部分合并,實現在一套會計制度中同時反映兩套信息的目的,即不再單獨反映預算會計的資產、負債、凈資產三個會計要素,而是通過財務會計的資產、負債、凈資產三個會計要素合并反映。因此,雖然形式上是擴展的,即在財務會計復式記賬法做會計分錄的基礎上搭載預算會計科目,實質上,仍然是兩套完整的會計核算體系,即“預算會計體系+財務會計體系”(見圖1)。擴展的復式記賬法通過在形式和內容兩方面實現對基本會計核算方法的擴展,具有以下優點:第一,避免了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兩套賬”對同一業務的分別處理所帶來的信息孤立,建立起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之間的有機聯系,實現了政府會計信息的全面統一,同時,還能夠保證充分發揮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各自的積極作用。第二,清晰反映同一業務在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之間存在的關聯性,有利于追蹤預算收支的后續過程,在實現政府對與預算資金有關的資產、負債進行有效監管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第三,理順了政府預算在年末進行權責發生制調整的會計處理,同時,統一的會計科目易于實現政府財務報告在各個層次的合并。第四,在擴展現有記賬方法的基礎上形成,兼容基本的復式記賬法,易于理解,便于操作,執行成本較低,較易實現現有會計制度體系向新制度的轉換,而且,在會計信息化系統中,工作量增加幅度相對較少。

擴展的復式記賬法實務示例

以下通過幾個政府和公益性單位典型業務的會計處理過程對擴展的復式記賬法進行進一步說明。其中,“財政借入款(本金、利息)”為負債類科目,“一般預算支出”為預算類科目,“國庫存款”為資產類科目。“一般預算支出”賬戶依據等式1進行平衡,“財政借入款(本金、利息)”和“國庫存款”科目之間實現平衡⑦。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時,依據權責發生制記費用增加和累計折舊增加,不進行預算會計賬戶的賬務處理,分錄略。除了對上述既發生預算收支、又引起資產負債變化的業務采用擴展的復式記賬法登記賬戶以外,其他業務仍舊遵循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一貫做法,采用普通復式記賬法進行核算。會計期末,預算會計根據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賬戶數據直接編制預算收支表,財務會計按照財務會計賬戶數據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收入費用表(運營績效表)。實務中采用擴展的復式記賬法登記賬戶時,可以對預算會計的賬戶打專用標記,以便于實現后續的會計信息生成以及進行稽核、審計。

篇(9)

預算會計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或者再加上“結余”,除了凈資產、結余與企業會計的所有者權益、利潤有區別外,其他幾個要素,從字面上看與企業會計要素沒什么差異,實際上預算會計要素在引用資產、負債、收入、支出(即費用)四個具體要素時,其名稱表述和具體內涵應當有很多不同。這是因為,第一,會計主體的非營利性。預算會計主體——財政機關及事業行政單位(不含所屬獨立核算的生產經營單位,下同)是非營利性的組織。第二,會計對象的非經營性。預算會計對象是以國家預算執行為中心的各項財政性資金的收支活動。這種收支活動是非經營性的,與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的性質、內容、運動形式、目的也是不同的。可見,預算會計要素與企業會計要素比較,在內容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上,還是存在重要差別的。

一、關于“凈資產”

1.肯定的論點

資產和負債之間的差額用“凈資產”一詞最為合適,因為“凈資產”一詞概念清楚,意思明確,不會產生歧義。持反對意見的同志可能認為資產和凈資產在邏輯上有循環定義的意味,殊不知,對于業主,權益、產權或凈資產從來就沒有脫離過資產和負債兩個概念去定義。 “凈資產”一詞概念清楚,意思明確,與國際通行叫法一致。

2.否定的論點

相當一部分同志主張用凈資產的概念,這大概是借鑒西方國家用詞的結果。但是,使用凈資產這一概念至少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凈資產不是一個能夠確指的概念,它只能表明資產和負債在數量上的差額,而不能表明事物的內涵;不能體現其本質,不能體現這部分資財所屬主體可使用的資源的本質屬性。會計平衡公式要求各會計要素應是并列關系,不容許各要素之間存有屬種關系。凈資產”作為會計要素這一概念不準確。

二、關于“基金”

1.肯定的論點

基金是事業單位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凈資產,即國家或有關方面為興辦、維持或發展某種事業而建立的專門用途的資金,也包括該單位從運營過程中吸收和積累的資金。

基金雖然容易與現行有關專用名詞相混,但卻能恰當地體現其本質屬性,而且詞性上屬于中性詞,單位會計的基金是各投資者(包括捐贈者)所投入的基金和單位的公益金、未分配結余等。

2.否定的論點

主張叫“基金”或“基金余額”,并且采用“資產-負債=基金(或基金余額)”的平衡等式,其不妥之處有:①“基金”一詞在我國習慣上有不同用法。②“基金”是政府會計的會計主體,在《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用“基金”一詞難以同政府會計主體分清。

三、關于“所有者權益”(或產權)

1.肯定的論點

在“所有者權益”一詞中,所有者可以是國家,也可以是單位,具備多方面的內涵,主要看誰來投資。所有者權益,是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所有者權益”這一名稱,不僅企業可以適用,事業單位也可以適用。 “產權”或“單位產權”對行政事業單位來講,可以理解為國家、其他法人單位和投資者對事業單位凈資產的所有權,實質上和“所有者權益”基本上是一個意思。產權是一個預算會計主體對資產的所有權,包括國家產權(國家擁有并為本單位使用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基金、各種周轉金),法人產權(或稱單位產權),專用基金等。

2.否定的論點

所有者權益,是投資者對主體的盈余及剩余資財分配權,非營利組織是不存在業益的,顯然不適用。主張用所有者權益,實際上是抹煞了營利組織與非營利組織的界限。企業所有者權益,是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基礎,是企業規模大小的象征,也是企業獲得長期負債的資信保證。

四、關于“結余”

1.肯定的論點

會計對象的內容決定會計要素應有結余。會計要素是對會汁對象進行的科學分類,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所以會計要素的確立,重要的一個原則,是看會計對象是否含有這一內容。因為如果會計對象含有這一內容,而沒有設置這方面的要素,這就造成了不應有的漏項,會計工作無法體現全面、完整反映監督的職能;如果會計對象沒有這一內容,而設置了這方面的會計要素,就會造成會計要素的虛設。所以會計對象的內容與會計要素應當是等同的同一關系。

2.否定的論點。“結余”不適合作為會計要素的原因,一是作為會計要素,起碼要有具體內容與固定分類的實際意義。二是從預算會計制度設計方案看,三是結余作為預算的執行結果。

五、關于“資產”

主要觀點如下:如果行政單位引入資產,其資產是否也可用“經濟資源”為其內涵?嚴格地說,應該不能用。因為行政單位不是生產經營單位,其資產不能為行政單位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這樣的資產,不能以“經濟資源”為其內涵。

改革后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決定采用“經濟資源”的提法。《制度》第二十一條規定:“資產是行政單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篇(10)

引言

我國現行預算會計確立了五個會計要素,即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其中,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三個要素構筑資產負債表,所以也稱為資產負債表要素;收入和支出兩個要素構筑收入支出表,所以也稱為收入支出表要素。下面就對預算會計要素有關問題進行探討。

1. 關于負債表的三個要素

在資產負債表三個要素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中,資產、負債是所在組織(營利組織一企業、非營利組織一財政、行政和事業單位)共有的會計要素,而凈資產是預算會計有的。它們之間的關系等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在預算會計中,資產、負債和凈資產(企業會計中稱為所有者權益)三個要素有著不同于在企業會計中的特點。主要表現如下:

1.1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通常不使用“擁有或控制”這一企業會計常用的確認標準,而使用“占用或使用”這一標準來確認資產。因為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具有取得的無償性和使用的非經營性或非盈利性的特點(除了事業單位的附屬企業和已納入企業會計核算體系的事業單位),凡是行政單位的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通常由政府直接提供的,而不需由行政單位用其業務收入去購買。

1.2預算會計中資產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資產的限定性,是指資產的提供者(包括撥款人和贈與人)對所提供的資產規定一定的限制,撥款人和贈與人通常是以通過法規、行政命令或協議等方式對其所提供的資產附加限制,接受資產的非營利組織必須給予以遵守。從時間角度看,限定性有暫時性限定和永久性限定之分。與此相對應,其他資產可歸為非限定性資產。資產的限定性是非營利組織區別于營利組織的一個獨特方面。

1.3非營利組織的負債主要表現為流動負債。如財政總預算會計的負債主要表現為高信用的國債以及因財政周轉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財政周轉金和因體制結算而形成的與上級往來等流動負債;由于國家規定行政事業單位都不得以發行債券的方式來籌集長期資金,同時銀行也一般只對其提供短期借款而基本上很少提供長期貨款,所以行政事業單位的負債主要是流動負債。因而非營利組織基本不存在資本結構問題及利用杠桿作用問題,但是這卻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組織企業必須考慮的問題。

1.4預算會計中資產與負債的差額采用“凈資產”稱謂,這與國際通行的用法一致。企業會計中與之相對的概念是“所有者權益”,它是各種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同時,它也是與債權人權益相聯系的概念,它們共同構成"權益"概念。顯然預算會計中的這個差額沒有上述明確的所有者權益特征。因而在預算會計中采用"凈資產"命名以區別于企業會計的"所有者權益"命名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合適的。

2. 結余核算要則

預算會計中收入支出表的等式關系為:收入-支出=結余。其中,收入要素與營利組織的收入要素有著顯著的差別,而支出要素是其特有的,"結余"沒有作為一個會計要素。具體分析如下;

2.1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具有以下非凡性 從性質看,非營利組織取得的收入是為了補償支出,而不是為了營利;提品或勞務等活動的價格或收費標準不完全按照市場經濟價值規律來決定,甚至無償提供或免費服務。即非營利組織就其所提供的產品或勞務通常取得較低的收入或者甚至不取得收入;政府撥款一方面是為非營組織的存續發展,另一方面含有補貼性質。即有些撥款屬于對低價格、低收費服務的一種彌補。從口徑看,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是大口徑的而完全不同于營利組織小口徑收入概念。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僅包括業務收入,還包括投資利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和政府性的各類撥款等。

從限定看,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有限定性與非限定性之分。如,接受的捐款,若捐款人關于這筆款項有規定的使用要求或期限,那么這筆接受的捐贈收入就屬于限定性的收入。

2.2非營利組織的支出要素在設計上,需要與收入要素相配合。同時支出與企業會計的費用相比在許多方面有非凡性。

從功能和目的看,非營利組織的支出有著財政資金再分配以及按照預算向所屬單位撥出經費的性質。

從口徑看,與收入的大口徑相一致,非營利組織的支出也是大口徑的。非營利組織的支出不僅包括費用性支出(狹義費用),還包括資本性支出。

從限定看,與限定收入與非限定性收入的區分相一致,非營利組織的支出也可分為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這也是資財提供者的規定要求使然。

從成本核算看,非營利組織的產品、勞務、項目等,需要單獨核算成本的,可以另外單獨核算處理,這并不否認支出要素的內涵與外延。

2.3結余是非營利組織在一定期間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差額。由于非營利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入與支出的確認口徑與企業收入與費用的確認口徑有著明顯的差別。非營利組織的結余與企業利潤相比,有著明顯的非凡性,主要表現如下:①非營利組織的收入與支出通常也有差額,這個差額并不表現為利潤(或虧損),而表現為結余(或負結余)。但非營利組織并不追求這個余額,而是客觀以予以反映,以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②在性質上,非營組織的結余表現凈資產的變動,其屬性為凈資產,而企業的利潤表現為所有者權益的變動。③企業利潤存在分配問題并且(正)利潤必須履行納稅義務。非營利組織的結余一般不存在分配問題。非營利組織正結余不需履行納稅義務,負結余實質上是對凈資產的沖減。④非營利組織的結余沒有明確的方向性,而企業利潤表現為貸方余額。⑤非營利組織的結余有限定性與非限定性只分。限定性結余是限定性收入與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結余,非限定性結余是非限定性收入與非限定性支出相抵后的結余。

正因為如此,結余是否作為非營利組織的一個獨立會計要素,存在不同觀點。

贊成把結余作為一個獨立會計要素的觀點認為,如同企業會計的收入、費用和利潤三要素構成企業“損益表”的基礎一樣,收入、支出和結余三要素構成了預算會計的第二等式:收入-支出=結余,可以作為“收入支出表”的基礎,以系統完整地反映非營利組織的收支情況及其結果。而且關心非營利組織收支情況及其結果的會計信息使用者,也當然希望能提供有關結余的信息。

篇(11)

一、政府會計的定義、功能與現狀

(一)政府會計與預算會計的關系

政府會計是指與企業會計相對應的專門用以計量、記錄和報告公共部門財政交易或事項的會計系統,諸如征稅、采購、付款以及提取固定資產折舊等等。預算會計特指追蹤撥款和撥款使用的政府會計,強調記錄與報告預算資金在公共部門內部流動以及流向民間機構的過程。功能完善的政府會計體系應包括預算會計系統、財務會計系統與成本會計系統。我國傳統的政府會計主要指預算會計核算系統。

(二)政府會計的主要功能

1.監控預算執行過程的合規性。

從預算會計系統中產生的關于撥款和撥款使用情況的信息,是政府財政、國庫等核心部門與為數眾多的支出機構實施有效監控預算執行過程、確保預算執行合規性的前提條件。在任何國家,支出機構和核心部門都需要了解預算執行過程的實際收入、支出去向與數額、收支進度等重要信息,并將這些信息與預算數據進行對比,尋找差異信息、分析差異的性質、導致差異的原因等,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調控措施,確保預算得以正確執行。

2.提高財政透明度。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財政透明度手冊》的界定,財政透明度是指“政府向公眾公開政府結構和職能、財政政策目標、公共部門賬戶和財政預測等信息的程度”。其中核算與報告政府資產與負債是實現財政透明度的核心。政府會計系統通過核算與披露政府資產、負債與凈資產等相關信息,為公眾及相關群體全面理解政府可控資產總量與構成以及負債、承諾以及應承擔的社會義務的規模與結構等提供至關重要的基礎性數據,據以正確評價政府的履責能力與持續性,提高財政透明度。

3.評價政府績效,解脫受托責任。

政府會計是幫助政府履行和解脫公共受托責任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其中績效性受托責任指政府履責所取得的業績及與其所耗費公共資源之間的配比關系是否符合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要求。政府會計系統核算與披露政府收入與取得代價配比、費用與部門、項目、服務間的投入與產出配比等相關信息,為公眾及相關群體評價政府工作績效、解脫公共受托責任提供信息途徑。

(三)政府會計核算體系現狀

實施于1998年的我國現行政府會計核算框架依托組織結構構建,以現金制為確認基礎,分為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與事業單位會計。其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無力實施集中性預算合規性控制。

我國目前在按組織類別構造的現行預算會計框架下,缺少反映預算運營過程的支出周期概念。總預算會計只記錄撥款信息,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只記錄付款階段信息。與支出周期相關的承諾與核實階段的信息無論在核心部門還是在支出機構,都無法進行核算,無法獲取預算執行過程中合規性控制與財政風險控制的前瞻性信息。更為嚴重的是,因為三預算會計所持“會計語言――科目”不同,財政總預算會計無法同步記錄、獲取為數眾多的支出機構基于支出周期的承諾、核實以及付款階段的財政交易信息,使得核心部門難以對支出機構實施有效、集中的預算執行過程監管與財政風險管理。以基于反映預算運營過程的支出周期為框架。構建全面的預算會計體系,是實現預算執行全程監控以及集中監控的關鍵所在。

2.財政透明度不夠。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財政透明度手冊》的核心要求是政府應當定期向公眾提供全面并且真實的財政信息。編制和公布政府財務報告是向公眾提供這些財政信息、實現財政透明的重要途徑。《財政透明度手冊》指出,向公眾提供的財政信息至少應包括預算信息、資產和負債信息以及各級政府的合并財務狀況。政府應在資產負債表內披露所有的資產和負債。我國現行的政府會計核算以現金制為確認基礎,包括國有股權、固定資產等無法在資產項下予以全面、準確地記錄和報告的事項。包括公共部門養老金等在內的許多跨年度義務未確認為負債,或有負債則不予確認、記錄或以其他方式公開披露。為此,構建以應計制為基礎的政府財務會計核算系統,是實現財政透明度的關鍵。

3.缺少成本核算系統,無法實現政府績效評估。

對公共部門的產出與服務進行成本核算,是實現公共管理由傳統的產出導向向現代的績效導向轉變的基礎,也是制定公共產品價格與合理收費的主要依據。以現金制為確認基礎的政府會計無法全面確認政府資產與政府負債,因此無法核算公共部門的產出與服務的完全成本,不能將公共部門的產出與取得的效果聯系起來考評,在預算資金使用過程中不計成本。浪費嚴重,降低了資金使用效果。因此,應以應計制為基礎,構建政府會計中成本會計核算系統,為評價政府財政績效、管理績效提供數據基礎。

二、政府會計核算體系改革的背景

(一)建立集中性公共財政管理框架與政府會計改革

近年來,旨在建立公共財政管理框架而推動的一系列財政改革客觀上要求對現行政府會計進行改革。圍繞我國公共財政體制建設所實施的幾項主要制度包括部門預算制度、集中性政府采購制度、“單一賬戶、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等。上述財政管理制度的本質是轉變公共財政管理的分散性,建立以集中性為特征的公共財政管理框架,財政管理方式由分散管理轉向集中管理。財政管理重點由收入管理轉向支出管理。由此,要求政府會計能夠提供反映支出周期各階段的集中性財政交易信息。同時要求總預算會計能夠集中、實時追蹤和記錄機構交易層包括承諾與付款階段信息。

(二)政府績效評價制度建設與政府會計改革

隨著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普及,公眾及相關部門要求對財政資金的使用進行追蹤,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正在逐步建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以對政府部門及官員進行有效的制約與監督。在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建設過程中,有效的組成部分是政府會計系統提供基于部門、項目、服務的關于資源消耗與產出之間在“經濟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等方面的對比會計信息,以此作為績效評價的基礎數據。

(三)全球性政府會計改革對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推動

20世紀80年代以來,改善公共部門內部管理、提高成效和效率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在發達國家廣泛興起了“新公共管理”運動。政府會計改革進入以支持結果、效率導向的“新公共管理”改革為重點的新階段。政府預算執行過程的全程監控、政府財務狀況全面而真實的核算與報告、資源耗費與部門及項目產出成果之間的配比,成為促進公共管理改革的關鍵。

三、構建完善的政府會計核算體系

(一)以支出周期為框架構建全面的政府預算會計系統

1.全面預算會計體系的含義:

我國現行的政府會計雖然也稱為預算會計,但并非全面意義

上的“預算會計”。只是對預算收支過程的事后描述性反映,無法實現對預算執行過程的追蹤與控制。

全面的預算會計包括兩層含義:其一是由現行預算會計核算的“撥款”與“付款”兩個階段擴展到預算執行全過程,即授權、承諾、核實與付款四個階段:其二是由現行財政總預算會計不記錄機構層財政交易擴展到能夠實時同步記錄機構層交易。全面預算會計核算系統的重點是對支出層面實施有效的預算執行控制,以確保公款的取得、使用和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意圖和要求。

2.支出周期與預算要素:

預算會計是指用以追蹤撥款與撥款使用的政府會計,而撥款和撥款使用可以用支出周期概念予以準確描述。支出周期是指預算經立法機關批準后,預算資金從國庫進入最終收款人的過程,這一過程由授權、承諾、核實以及付款四個相互承接的階段構成。

授權是指通過法律,由立法機關授權某個政府單位,為特定的目的在特定期間內可以開支的法定數額。授權是支出周期的起始階段,包括確定撥款數額和分配撥款兩個環節;承諾是指政府、支出機構做出的已經導致財政支出義務發生并且需要在未來某個時間履行的決定,構成承諾的一般標準是簽署了購買商品與服務的訂單;核實是指對供應商交付的商品與服務與所簽署的合同、訂單進行核對,確保與之相符;付款是指公共組織向商品與服務供應商支付款項。

基于支出周期概念,可以抽象出反映財政交易同質性的撥款(對應授權)、支出義務(對應承諾)、應計支出(對應核實)與現金支出(對應付款)四項預算要素。

3.預算會計賬戶體系:

圍繞四項預算要素設立預算會計核心賬戶體系,監控撥款與撥款使用的全過程。確保合規性。

根據預算要素制定賬戶體系,核心部門與支出機構能夠使用相同的賬戶體系核算,使得將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核算范圍能夠擴展至機構層。即對同一財政交易事項,核心部門與支出機構同時采用相同的賬戶予以記錄,使得有效監控機構層財政交易、建立集中性公共財政管理框架、提高財政透明度等成為可能。

(二)以財務會計要素為框架構造政府財務會計系統

順應更強調政府全面公共資源受托責任的國際趨勢,有必要在應計制基礎上,以公共部門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費用五大財務會計要素為框架,建立起獨立于政府預算的政府財務會計核算系統,用以關注和追蹤政府活動的長期結果和影響。財務會計的重點在于準確記錄與報告政府財務狀況和財務業績,以全面反映政府的履責狀況與財務風險,提高財政透明度。

1.政府資產是指政府能夠控制的經濟資源,這些經濟資源能夠提供未來服務潛能或帶來未來經濟利益。資產按屬性區分為金融資產和非金融資產兩大類。政府資產核算的難點在于對非金融資產如基礎設施、文化遺產、軍用資產、自然資源等的確認與計量。對其合理確認、計量與披露是評價政府資源管理績效與產出效率、效果的前提。需要計提折舊的資產還應考慮折舊因素,以準確反映資產的耗費程度。

2.政府負債指政府承擔的由過去交易或事項而承擔的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會導致含有經濟利益或服務潛能的資源流出。過去事項導致的現實義務區分為法定義務與推定義務。法定義務產生的負債包括購買商品與服務產生的應付賬款、應付工資等;而推定義務包括公務員養老金支出承諾、政治承諾事項、環境治理責任導致的推定義務等。政府負債核算的難點在于確認與計量推定義務導致的負債,其處理可參見國際會計師聯合會公共部門委員會《社會政策會計》中的相關規定。

3.政府凈資產是指政府資產扣除負債后的凈額,表示政府履行公共責任的持續能力。然而,凈資產能否真實地反映政府履責的持續能力,有賴于政府資產與負債確認的合理性與對稱性。

4.收入是指會計期間內經濟利益的增加。其表現形式為由資產流入、資產增值或負債減少而引起的凈資產增加,但不包括與權益參與者有關的凈資產增加。政府收入按來源區分為非交換交易收入(如稅收等)與交換交易收入(如舉債、出售資產等)。

5.費用是指會計期間內經濟利益的減少。其形式表現為因資產的流出、資產消耗或是負債的增加而引起的凈資產減少,但不包括與權益參與者分配有關的凈資產減少。費用按是否支付現金區分為付現費用與非付現費用(如折舊等)。政府并非以取得收入作為前提來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因此費用與收入無確認范圍的對稱性與結果上的配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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