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耕地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開展整治非法磚窯工作,全面清查全縣所有磚窯的基本情況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切實解決我縣存在的非法磚窯無證開采,破壞耕地、浪費能源等突出問題,確定保留和關閉名單,對關閉的磚窯堅決依法取締,并制訂磚窯布局規劃,依法規范磚窯生產,保障全縣社會經濟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
二、時間和步驟
整治非法磚窯依法規范磚窯生產,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議定需依法關閉的非法磚窯。國土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的建窯時間、法定代表人、占地類型、土地面積、土地使用證辦理情況等;礦管辦調查了解各個磚窯產品類型、生產規模、采礦許可證辦理情況;環保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政策及環評手續辦理情況;安監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情況;工商局調查了解各個磚窯工商營業執照辦理情況;鄉鎮人民政府是轄區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負有監管責任。國土資源局、礦管辦在對全縣所有磚窯全面摸底調查的基礎上,掌握磚窯的基本情況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確定保留和關閉磚窯名單,報經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確定,為下一步編制布局規劃奠定基礎。
第二階段,制訂磚窯布局規劃。由國土資源局等部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和土地規劃修編情況,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臺塬為主、平塬收縮”的原則制訂全縣磚窯布局規劃。方案形成后,分發到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將修改后的布局方案,報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審核同意后,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后實施。
第三階段,依法規范。分四個步聚:(一)向違法企業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由各執法主體單位下發);(二)1、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的,與違法企業簽訂關閉協議(確定自行關閉時間由所在鄉鎮牽頭,各職能部門配合,督促其按協議時限關閉)。2、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的違法磚窯,接受處理后,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愈期不辦理的堅決予以關閉。(三)不按協議時限關閉的進入司法程序由執法主體單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實施關閉;(四)對規劃區內確定保留的磚窯,先由國土局辦理用地手續,然后其他相關管理單位按各自行業規定辦理相關證照,從而規范磚窯生產,確保違法行為不反彈。
三、組織領導
整治非法磚窯是全面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重要工作,也是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回頭看”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縣政府成立整治非法磚窯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長助理、縣公安局局長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縣礦管辦主任
成員:*縣法院副院長
*縣工商局局長
*縣電力局局長
*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監察局副局長
*縣發改委副主任
*縣環保局副局長
*縣財政局副局長
*安監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國土資源局監察科科長*同志兼任。
四、幾點要求
1、搞好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深入的宣傳耕地保護,墻體材料革新等有關法律法規,使廣大干部群眾及各磚窯經營者進一步增強耕地保護的責任感,做到依法用地、依法經營。
一旦農村土地流轉放活之后,城市資本允許進入農村土地,掌握大量資本的城市居民可以擁有幾千畝、甚至上萬畝的土地,他自己不耕作,雇傭原地居民耕作,這樣就可能出現農民將大量土地賣給城市居民的現象,當然這只是一種假設。如果政府不采取措施強制規定,就會有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推行所謂的“規模經營”,通過各級政府的權力,很有可能將大片土地轉讓到城市居民手中,導致出現城里的所謂“大地主”。而這不是我省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初衷。因此,有必要采取一定措施,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完善。此外,鑒于現階段農村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如果不把保護農民土地財產權放在首位,對個人最高農地擁有量進行限制,則很有可能出現一邊超大規模的“地主”,一邊無地農民的情況,導致農村兩級分化,影響社會穩定。
2、保證土地的使用效率
農村土地流轉的出發點是要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確保土地的使用效率,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從目前農村土地利用情況看,“”,經營規模過小,增加了農業生產的管理成本,從而難以形成規模經濟效益,難以形成有效競爭,也不利于農業科技水平的提高1。這阻礙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因此,今后必須改變這種狀況,一方面,加大先進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提高農業生產率,調動農民生產的積極性,通過規范土地合理流轉,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防止出現土地拋荒現象。另一方面,改變現有農戶家庭半自給性、小規模土地承包經營基礎上的農民兼業化,追求土地經營目標投入產出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土地配置效率。
二、農村土地流轉后的合理使用
1、 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進行土地流轉,確保土地農業用途不變
當前,我省仍是一個農業大省,而且土地資源十分有限,耕地數量更是有限,無論從土地作為農民的社會保障角度來講,還是從糧食安全角度考慮,嚴禁借用土地流轉之際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就顯得格外重要。因此,有必要按照產權明晰、用途管制、節約集約、嚴格管理的原則,不斷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及流轉后的使用。
2、加大土地流轉宣傳力度
加大土地流轉的宣傳,提高農民“土地是財富之母”的意識,特別要讓農民了解土地流轉的前提條件和農村土地流轉應遵循的基本原則,熟悉土地流轉的相關政策法規;同時,還應讓農民知道,土地不僅僅是就業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筆龐大的資產,加快土地流轉正是合理利用這一資產、增加要素收入的有效途徑,因此,一定要規范土地流轉,確保土地性質和用途不變。此外,還可通過板報、村民廣播等載體,讓農民了解到除建設依法征用集體土地外,村集體無權在承包期內單方面不簽合同、不發證書、解除承包合同、強行收回和調整農民承包地,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確保土地合理使用。
3、 加強土地流轉監管,規范土地農業用途
當前,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一定要加強流轉土地用途的監管,堅決禁止以土地流轉為名改變農用地用途特別是基本農田用途的違法行為。同時,要建立健全全省各地農村土地流轉市場體系,培育土地流轉主體,加強農村土地流轉的管理和服務,鼓勵引導專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等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鼓勵引導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防止出現土地撂荒和粗放經營等現象。
三、 農村土地流轉的產權主體
當前,我省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由于土地權屬不明而導致的流轉混亂、效率低下等問題,相關法律法規對土地所有權主體的經濟地位、法律地位、財產地位及其職能范圍、行為方式等沒有明確規定,這不利于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健康進行。
1、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的相關法規政策,明晰農村土地產權制度
這次排查的對象是全縣范圍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
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是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在工程建設中是否能形成高陡邊坡和地質隱患點;用電、用水是否安全;機器運行是否安全;是否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等。
二是對環境保護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是否對周圍居民造成噪聲、灰塵等污染;是否按照規定范圍和深度取土;是否對水源、土壤、空氣造成污染;是否破壞耕地、植被和生態環境等;是否遵守《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三是對勞務用工進行檢查。主要檢查企業和雇用工人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是否足額、按時發放;是否建立職工花名冊;工人是否參加社會保險;是否有勞動用工備案;是否遵守《勞動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四是對合法開采進行檢查。主要檢查企業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采礦許可證;是否存在“一證多礦”現象;是否按時交納資源補償費;是否有非法轉讓采礦權行為等。
二、時間安排及步驟
這次檢查從2012年7月15日開始至7月3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7月15日-7月21日)
由礦產站負責,國土監察大隊、鄉鎮國土資源所配合,組成工作組,集中時間,圍繞以上檢查內容,對全縣所有的非煤礦山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并造冊登記。同時,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檢查的目的、意義。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干部群眾和非煤礦山企業法人的思想統一到國家法律法規上來,增強耕地保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樹立依法用地,守法經營的理念,為治理整頓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整改處理階段(7月22日—2012年7月26日)
對清理出的非法開采、非法用工等問題,按照《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勞動法》等法規政策,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屬非法開采的由國土監察大隊予以立案查處,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一律取締;屬非法用工和勞資糾紛的報縣人勞局,由縣人勞局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屬帶病生產,存在安全隱患的,報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依法處理。確保治理整頓達到預期的目的。
(三)規范完善階段(7月27日—8月30日)
在清理整頓的基礎上,督促各生產企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安全風險抵押、工隊保證金、依法用工、依法開采、依法生產等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實現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管理規范,開采有序。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為了確保這次專項檢查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縣局成立“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副局長、礦產站站長、國土監察隊長同志擔任,成員由局班子成員、局屬各單位、各股室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國土資源所所長組成,負責專項檢查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二)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根據XX市國土局《關于轉發開展第1*個全國“土地日”宣傳活動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局開展第十五個全國“土地日”宣傳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按照省、市國土資源部門要求,我局黨組高度重視,認真準備,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和部署開展宣傳活動的內容和具體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長為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次宣傳工作。并行文下發《關于開展第十五個全國“土地日”宣傳活動的通知》文件到全縣各鄉鎮土管所,要求認真開展緊扣主題、講求實效、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二、宣傳活動形式多樣
(一)我局從6月20日起就開始到全縣各鄉鎮督促和指導宣傳工作,并根據各鄉鎮實際情況,本著求真務實的精神,在所轄區的繁華地段、集貿區、村莊交通道張貼和懸掛宣傳標語。部分鄉鎮土管所還組織召開了群眾座談會和村級土地信息員聯席會等,充分宣傳目前的土地政策和有關規定,在建制鎮還設立“6.25”土地日宣傳咨詢臺,接受群眾的咨詢、做好解釋工作。
堅守耕地紅線、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耕地占補平衡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禁止耕地“非農化”,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二、具體措施
(一)分解下達2016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指標。及時將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目標下達到各鄉,明確耕地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確保耕地質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二)做好鄉“十三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終期考核。2016年為“十三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實施情況的開局之年。我鄉要履行耕保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進一步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細化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責任考核工作,配合鄉考核辦完成對各村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中期考核,并密切配合鄉耕地保護領導小組對各村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終期考核。
(三)2016年耕地保有量面積不低于721.44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652.79公頃。要不斷提高對保護基本農田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提高認識,自覺、積極、主動地抓好這項工作。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基本農田保護統計臺帳,使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做到六定:定面積、定位置、定質量、定標志(保護標志)、定責任(保護責任人)、定措施(保護措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上建窯、建房、建墳、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基本農田;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加強基本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土地肥力,鼓勵基本農田承包經營者增施有機肥料,及時制止污染基本農田行為。進一步完善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度。將全鄉的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和保護面積通過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農戶和地塊補充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資金保障工作。
(四)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做好鄉2016年度耕地增減變化情況和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及補充耕地計劃執行工作,重點做好建設占用耕地、災害損毀耕地及設施農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工作。
農村土地管理中所存在的不足有以下幾個方面:
1.集體經濟較為薄弱,入不敷出。農村稅費改革實施后,使得村集體經濟收入大幅度減少,某些村出去為數不多的機動地承包費以外,幾乎無其他收入,更有甚者欠有債務。因此,某些地方將機動地對外發包,強制性的流轉農戶的承包地,出賣集體地或者高價對外出租而獲取高額回報,挪用土地補償費以及土地流轉費的現象較為突出。
2.土地流轉過程不夠規范,農戶權益得不到保障。我國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國家相關政策指導,以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土地承包合同共同束縛、約定的。可是,合同存在的不規范性使其執行具有隨意性,基層干部私自變更合同、收回或調整農民土地,更有甚者未經承包戶許可,就迫使其簽訂土地流轉合同,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到了較大程度的侵害。
3.征地補償款難以落到實處,財務制度如同虛設。部分村級干部并不按照規則辦事,甚至嚴重違反財政紀律,將那些本應發給農戶的補償款私吞,據為己有,私分利息以及貼息款。部分村干部私設賬外資產,賬務不清,零亂不堪,趁火打劫。部分村干部許可企業拖欠征地補償費,引起群眾不滿情緒。
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立法、執法存在的不足: 1.在立法中關于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四項權能規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睹穹ㄍ▌t》第71 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一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從我國目前情況看,集體土地所有權上述的四項權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首先,關于集體土地使用權權利受限制問題。我國集體土地的占有權及收益權源于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僅能在農業用地和本集體內部的建設用地范圍內行使有限的占有和收益權能,而對非農用地沒有占有和收益的權利。其次,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對其集體所有土地的處置權幾乎被剝奪。集體土地的最終處置權實際上屬于國家。這不僅剝奪了集體土地的出讓權,也使本應由農民集體享有的收益流入國庫,導致集體土地所有權缺失處分權。
2.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中關于集體土地征收規定存在問題根據《土地管理法》第2 條第4 款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但問題是相關法律至今沒有對所謂的“公共利益”進行明確界定,導致凡是只要取得土地征收的批文,無論其用來干什么,似乎均符合“公共利益”;盡管《土地管理法》及《物權法》對征收土地均規定應依法予以補償,但問題是相關法律法規的補償標準太低,根本無法保障土地被征收農民的生活;市、縣人民政府既是土地征收者,又是補償標準的批準者,更是爭議的協調者,集運動員、裁判員于一身,法律賦予如此權力,本身就無法保障土地被征收者的利益。而對土地征收行為不服,相關法律法規至今也沒有賦予被征收者相應的救濟權利。
3.法律賦予集體土地被征收者的相關救濟權利形同虛設盡管國務院頒布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 條第2 款規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但在現實中,縣級人民政府至今不依法設立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爭議的協調機構,擁有批準征收土地權力的國務院、省級人民政府至今也未依法設立相關的裁決機構。
二、改變農村土地管理中不足的對策
1.依法行政,提升落實政策的自覺性。土地管理政策有沒有落實到位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干群關系是否緊密。目前,應當認真學習土地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提升農村干部的法律以及政治覺悟,努力做到不折不扣,言出必行,依法行政,合理運用人民富裕的權力。認真貫徹落實“一戶一宅”以及“五個不準”等政策,確保相關政策、路線以及方針的落實到位,維護廣大農民的權益,保障農村在穩定中某發展的局面。
2.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制度落到實處利用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在農村掀起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熱潮,讓農民對國家的土地政策以及法規有所了解與熟悉,明確自身的義務,懂得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農村干部,應當加強法律法規方面的培養與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識,轉變思想,端正作風,提高依法辦事、依法行政的水平。此外,應當積極引導、努力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以穩定以及健全土地承包關系為前提,以有償、自愿、依法為原則,努力尋找、探索有利于土地流轉的新機制。對有條件的地方,引導農民有序、合理流轉承包地,提升土地利用率,擴大經營規模。
3.轉變思想,做到保護耕地和經濟發展兩手抓。目前,國家加大了土地管理的力度,實施了較為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在這樣的環境下,應當轉變觀念,與時俱進,在保證耕地不受損壞的基礎之上促進經濟發展,努力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豐收。以嚴格增量、管住總量、盤活存量、集約高效為準則,開源節流,積極開發新耕地,對舊城老村實施大力改造,盤活閑置基地,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相應的使用權流轉進行試行,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
1.1執法過程艱難,違法用地屢禁不止
國土資源的利用涉及多方利益,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多方面的因素與勢力滲透會對執法人員的工作造成諸多影響。針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侵占農田等違法行為,國土部門工作人員只能夠依照法定程序來進行執法工作,先用文字要求違法者停止其違法行為,不能強行制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違法者不聽從執法人員的制止,那違法行為將繼續進行,等到行政程序結束,法院可以進行強行制止時,違章建筑往往就已經形成了,這樣就大大增加了執法人員的執法難度。
1.2監督執法力度不夠
國土部門工作人員的待遇欠佳,一些工作人員就會在工作中放低要求,不能嚴格依法執法;在進行國土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時,某些工作人員會收取好處,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某些工作人員執法態度不夠堅決,執法力度不夠,不足以對違法行為產生震懾效應。
2加強土地資源管理的思路
2.1加強宣傳力度
土地資源的管理工作需要相關部門與普通民眾的協調配合,加強國家關于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可以增強人民的耕地保護意識,使民眾認識到違法用地的嚴重后果,并有助于民眾自覺配合相關工作人員的執法工作。在國土部門工作人員之間也要進行必要的宣傳,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認真執法,避免暴力執法現象的發生。2.2處理好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的關系國土資源是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平穩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經濟的發展決不能以犧牲環境作為代價。在進行土地利用規劃時,相關部門需要兼顧資源與發展,努力實現資源的最優化利用。在土地管理的過程中,相關部門與各地政府都要認真學習國家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國家協調土地資源與經濟發展的重要精神,牢固樹立“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理念,營造良好的依法用地管地工作氛圍。
2.3保障民生用地供應
“安居”才能“樂業”,在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今天,住房問題成為困擾諸多民眾的一大難題。在進行土地的規劃管理時,相關部門需要大力保障民生用地的供應,認真解決民眾住房難的問題;相關部門需要牢牢把握住房地產市場,進行相關的監控與監測工作,及時根據市場需求調整供應結構與供應力度;相關部門需要加快土地審批工作,優化審批程序,建立可靠便捷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統,降低國土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力度與工作壓力。
3土地資源科學管理的措施
3.1土地開發復墾管理
土地開發管理要遵循生態平衡原則、農村土地開發優先原則以及綜合性開發原則,并且要嚴格遵照土地利用整體規劃?;谝陨先椩瓌t與一個指導,廢棄的或者未被利用的土地可以得到合理的利用,并能夠產生良好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耕地的優先開發可以較好地保障經濟的發展與人民的安定生活,而綜合性開發則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開發的綜合效益。土地復墾要優先用于農業生產,嚴格實行“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土地復墾是緩解人均耕地面積少的一項重要舉措,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資源的重復利用,改善當地的環境。
3.2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工作包括土地統計、登記、分等、調查、估價、檔案管理等,管理工作要注意保障地籍資料的系統性、連續性、完整性、概括性、精確性以及可靠性,并且要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標準進行。
3.3建設用地管理
建設用地管理堅持按計劃、規劃用地,保證建設用地宏觀上穩定、平衡與協調的原則;堅持城鄉建設用地統一管理的原則;堅持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的原則;堅持保護耕地、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建設用地的合理管理對于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實現經濟平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合理的建設用地規劃是發揮土地資源價值的重要前提,充分發掘現有建設用地的發展潛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對耕地的利用,更能促進經濟的發展。
中圖分類號:P92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10-0362-01
土地是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我國雖然幅員遼闊。但人口眾多,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較快。人地關系日益緊張。無論從政治、經濟還是民生角度來講,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都是刻不容緩的頭等大事。
一、我國土地資源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土地利用粗放,沒有對土地進行合理規劃和科學使用,降低了土地的使用效率,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2、在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過程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和基礎設施建設,造成用地結構失衡,一方面導致大量農用土地被侵占,耕地面積變小,另一方面導致一些公路、建筑物、綠化地等利用效率不高,長期閑置造成浪費。
3、土地市場混亂,非法圈地、私搭亂建、低價轉讓等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為了吸引投資,采取“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非法手段,影響了土地節約集約管理。使土地資源遭到嚴重破壞。
4、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夠、監察監管工作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缺乏節約集約土地管理意識,對于土地的審批和使用不能隨時監管、動態巡查,使土地管理陷入松散、被動的局面。
5.土地利用效率低,耕地單位產量不高、
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空問不足;建筑用地設計
不合理、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二、有效利用有限土地、加強土地管理的意義
1、保障人類生存促進社會發展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在人們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的今天,對于土地的消耗程度也逐漸加大。如果不對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并加強管理,就會導致土地資源數量越來越少、質量越來越差,發展到最后人類將失去生存與發展的物質基礎。
2、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農村經濟要發展、農民要致富,必須依賴肥沃富饒的土地資源。如果不能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那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只能成為一句口號,解決三農問題、解決全國糧食供給問題也將成為一句空話。只是合理保護和科學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的科技水平、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進入與土地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推動農村的經濟建設、保證全社會的和諧穩定。
3、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
土地資源作為市場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受保護程度和優化配置程度直接影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與發展。通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土地市場建設,能夠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
4、維護社會穩定
農業的穩定,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直接關系到農作物的產量與質量,關系到六億農民的安居樂業、關系到十三億人口的溫飽問題。因此,加強土地管理,是維護我國和諧發展、長治久安的關鍵。
三、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的途徑
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
要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為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管理建立法律基礎和政策保障。
首先,要采取相應的政治和經濟手段,加強土地管理。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執行土地保護政策和制度,堅決杜絕土地資源的濫用以及耕地亂占現象發生。
其次,要堅持土地統管政策,切實執行土地審批制度,從不同角度采取不同措施消除土地浪費現象。嚴厲打擊破壞土地資源和資產的行為。
最后,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護土地資源、促進土地節約,構建土地管理的法治環境。
2、樹立節約土地資源的工作理念
各級政府要站在全局的戰略高度,把經濟工作的重點集中在資源節約利用上,杜絕土地資源和資產的浪費,積極構建節約型社會。各級政府機關及下屬企業要充分認識到土地資源的重要性以及當前土地危機的現實,加強土地法制建設,杜絕以地換效益、換利潤、換政績的行為。
3、節約土地集約經營
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建筑用地的定額指標,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力推廣和實行土地的用途管制機制,嚴格審批各類開發區用地,避免侵占耕地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對于建筑用地侵占耕地的行為,要采取占用耕地補償的措施,嚴格審查補充耕地方案和資金落實情況,開墾等同面積和質量的耕地作為補償,并提高占用耕地的成本投入,保護耕地不受侵害。
4、規范土地市場打擊違法行為
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維護土地市場規范。首先,要加強土地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建立分管機制,做到各級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權責明確;同時,要加強公安、司法、稅務等部門的協同合作,清除土地管理中的腐敗現象,維護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
(1)對于違反土地調控政策、非法建筑和開采、浪費和破壞土地資源的行為,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對于為了一己私欲。非法低價轉讓國有土地,破壞土地資源、侵害民眾利益的行為,要追查到底、嚴肅處理。其次,要制定統一的征地制度,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激發農民保護耕地的主動性。
5、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首先,加強農田建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農作物產量。深入開展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在原有耕地面積的基礎上提高糧食產量,增加農民收入。在調整農作物產業結構的過程中,不能縮減耕地面積、破壞耕地質量,保護農用土地資源。其次,加強建筑用地管理,提高建筑容積率,加強對地下空間的利用和建筑立體空間的開發,爭取用最少的土地,解決最多的問題。
6、挖掘土地資源潛力優化用地結構
首先,要定期普查存量建設用地資源,對于閑置用地進行整治和管理,充分利用閑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次,要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和管理,加強土地使用前的審批、建設中的管理和使用后監督工作,杜絕圈占土地、粗放用地現象。
總之,正視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明確加強土地管理的意義,積極實施加強土地管理的相關措施,是維護我國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需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實現持續發展的需求。因此,我們一定要堅定不移的走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道路,保護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
參考文獻
[1] 母小曼,高鈺,趙越,殷湖北. 土地儲備運行機制中的土地供應問題思考[J]. 商業時代. 2009(24)
[2] 全國土地供應結構進一步優化[J]. 國土資源通訊. 2008(14)
中圖分類號:TU981 文獻標識碼:A
土地是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我國雖然幅員遼闊,但人口眾多,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較快,人地關系日益緊張。無論從政治、經濟還是民生角度來講,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都是刻不容緩的頭等大事。
1有效利用有限土地、加強土地管理的意義
(1)保障人類生存,促進社會發展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在人們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的今天,對于土地的消耗程度也逐漸加大。如果不對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并加強管理,就會導致土地資源數量越來越少、質量越來越差,發展到最后人類將失去生存與發展的物質基礎。
(2)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農村經濟要發展、農民要致富,必須依賴肥沃富饒的土地資源。如果不能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那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只能成為一句口號,解決三農問題、解決全國糧食供給問題也將成為一句空話。只是合理保護和科學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的科技水平、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進人與土地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推動農村的經濟建設、保證全社會的和諧穩定。
(3)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土地資源作為市場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受保護程度和優化配置程度直接影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與發展。通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土地市場建設,能夠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
(4)維護社會穩定。農業的穩定,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直接關系到農作物的產量與質量,關系到六億農民的安居樂業、關系到十三億人口的溫飽問題。因此,加強土地管理,是維護我國和諧發展、長治久安的關鍵。
2我國土地資源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土地利用粗放,沒有對土地進行合理規劃和科學使用,降低了土地的使用效率,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2)在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過程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和基礎設施建設,造成用地結構失衡,一方面導致大量農用土地被侵占,耕地面積變小,另一方面導致一些公路、建筑物、綠化地等利用效率不高,長期閑置造成浪費。
(3)土地市場混亂,非法圈地、私搭亂建、低價轉讓等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為了吸引投資,采取“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非法手段,影響了土地節約集約管理,使土地資源遭到嚴重破壞。
(4)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夠、監察監管工作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缺乏節約集約土地管理意識,對于土地的審批和使用不能隨時監管、動態巡查,使土地管理陷入松散、被動的局面。
(5)土地利用效率低,耕地單位產量不高、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空間不足;建筑用地設計不合理、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3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的途徑
(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要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為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管理建立法律基礎和政策保障。
首先,要采取相應的政治和經濟手段,加強土地管理。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執行土地保護政策和制度,堅決杜絕土地資源的濫用以及耕地亂占現象發生。
其次,要堅持土地統管政策,切實執行土地審批制度,從不同角度采取不同措施消除土地浪費現象,嚴厲打擊破壞土地資源和資產的行為。
最后,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護土地資源、促進土地節約,構建土地管理的法治環境。
(2)樹立節約土地資源的工作理念。各級政府要站在全局的戰略高度,把經濟工作的重點集中在資源節約利用上,杜絕土地資源和資產的浪費,積極構建節約型社會。各級政府機關及下屬企業要充分認識到土地資源的重要性以及當前土地危機的現實,加強土地法制建設,杜絕以地換效益、換利潤、換政績的行為。
(3)節約土地 集約經營。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建筑用地的定額指標,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力推廣和實行土地的用途管制機制,嚴格審批各類開發區用地,避免侵占耕地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對于建筑用地侵占耕地的行為,要采取占用耕地補償的措施,嚴格審查補充耕地方案和資金落實情況,開墾等同面積和質量的耕地作為補償,并提高占用耕地的成本投入,保護耕地不受侵害。
(4)規范土地市場 打擊違法行為。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維護土地市場規范。
首先,要加強土地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建立分管機制,做到各級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權責明確;同時,要加強公安、司法、稅務等部門的協同合作,清除土地管理中的腐敗現象,維護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①對于違反土地調控政策、非法建筑和開采、浪費和破壞土地資源的行為,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②對于為了一己私欲,非法低價轉讓國有土地,破壞土地資源、侵害民眾利益的行為,要追查到底、嚴肅處理。
其次,要制定統一的征地制度,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激發農民保護耕地的主動性。
(5)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首先,加強農田建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農作物產量。深入開展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在原有耕地面積的基礎上提高糧食產量,增加農民收入。在調整農作物產業結構的過程中,不能縮減耕地面積、破壞耕地質量,保護農用土地資源。其次,加強建筑用地管理,提高建筑容積率,加強對地下空間的利用和建筑立體空間的開發,爭取用最少的土地,解決最多的問題。
(6)挖掘土地資源潛力,優化用地結構。首先,要定期普查存量建設用地資源,對于閑置用地進行整治和管理,充分利用閑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次,要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和管理,加強土地使用前的審批、建設中的管理和使用后監督工作,杜絕圈占土地、粗放用地現象。
4結語
總之,正視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明確加強土地管理的意義,積極實施加強土地管理的相關措施,是維護我國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需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實現持續發展的需求。因此,我們一定要堅定不移的走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道路,保護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
一、高度重視土地執法監察工作
土地執法監察是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管理的最終目的是實現管理者依法管地,用地者依法用地。各縣要高度重視國土執法監察工作,在當前國家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勢下,土地執法監察工作顯得尤其重要。各縣要進一步加強土地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在新一輪機構改革中,要充實配強人員,改善土地執法監察工作裝備,配備必要的監察車輛和通訊工具,切實發揮土地監察在巡回監察和案件查處工作中的職能作用,確保土地執法監察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土地法制宣傳,增強干部群眾法制觀念
各縣要廣泛深入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有關土地犯罪條款以及國土資源部、監察部、人力資源部等五部委出臺的《違反土地管理問責辦法》(15號令),要把宣傳的重點放在領導層,教育廣大干部模范執行國家和省頒布的有關土地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紀檢監察、公安、司法機關要主動支持和協助國土管理部門搞好土地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法律和規定的宣傳教育,有選擇地披露和曝光違法用地責任人的查處情況,提高宣傳實效,形成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社會自覺守法的良好風氣。
三、加大土地案件查處力度
0前言
我國現行的土地制度是由20世紀80年代開始實行,在如今,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時代背景下,原有的土地制度已經跟不上經濟發展的形式,伴隨著土地制度的改革,在原有土地管理中的問題被顯露,各級領導缺少對土地管理的重視,導致農村土地被亂用亂占,因此,只有不斷完善我國土地制度,加強政府監督力度,才能保證農民的根本利益,促進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
1新形勢下土地資源管理存在問題
近年來,我國在土地資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同時也積累了豐富經驗,然而目前我國土地資源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當前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存在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①土地管理缺乏高效的規劃和控制。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我國缺乏完善和科學的土地資源管理法規和制度。同時一些土資源管理人員缺乏對土地資源管理的規劃和認識,導致其土地資源管理思想的落后,在進行土地管理時,只注重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忽視了土地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一些土地資源管理人員在土地的規劃階段未能集中分配和規劃土地,使得各類型的用地混在一起,未能實現土地資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導致出現最嚴重的環境破壞,同時也加大了投資成本,不利于城市的未來規劃和建設。此外,目前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在項目用地方面,缺乏相應的約束機制。在進行土地管理時,受傳統的土地管理思想的影響較大,缺乏對土地資源規劃重要性的認識,使得項目制約土地規劃現象仍然存在,使得土地規劃權威性不斷降低。②未能正確處理土地規劃和其他規劃間的關系。土地整體規劃所涉及的領域相對較廣,包括城市布局、水利以及農業等方面,在進行土地規劃時,應當積極協調處理與對應領域的規劃問題。然而,目前我國土地管理制度中,缺乏明確的協調方案,時常發生土地規劃與其他規劃間的矛盾沖突。
2新時期土地資源管理的對策分析
2.1加強土地資源保護
加強土地資源保護,首先要加強對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執法的監督工作,要讓他們端正工作態度,提高土地資源保護意識。由于土地資源管理部門的領導干部土地資源保護意識不強,法律意識不強,土地進行違法審批,造成土地資源的不合理利用,使行業競爭嚴重不平衡,最終給社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要加強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監督力度,加大處罰力度,杜絕違法亂紀行為的出現,從而促進我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其次,目前我國個人及企業違法建設和不合理開采的行為,多數是因為法律意識淡薄。因此,為了提高個人及企業的土地資源保護意識,加大土地資源保護宣傳力度和法律宣傳力度,使個人及企業能夠充分了解到國土資源保護的重要性以及觸犯法律法規的嚴重性,從而促使他們有效避免相關違法行為的發生。
2.2對土地資源進行集約化利用
土地作為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應該充分將它的作用發揮到最大化,從而造福人類。針對目前我國的土地資源利用面臨的問題,在宏觀政策方面,應該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念,改變現有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發展集約型的經濟增長方式,在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過程中實現綜合效益最大化。
2.3完善土地市場管理制度
“統籌城鄉發展”的實質就是促進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轉變。目前我國正處在深刻的社會轉型過程中,從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現代社會經濟結構轉變,在土地資源管理進程中引入市場管理機制,可以大大提高城市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
2.4科學規劃土地利用,實現土地的有效利用率
在城市化建設中,科學合理地規劃建設用地是非常重要的。①要提高城市規劃的意識,注重城市環境的優化,合理分配建設用地和綠化用地。②要有整體意識,建設與規劃并舉。③為規范土地利用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機制,以加強土地管理。④土地資源作為生態環境系統重要組成要素,其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變化聯系密切,因此在進行土地開發的過程中,也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2.5提高創新意識,踐行改革,創造新的管理模式
要不斷提高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不斷改革舊有的管理模式,突破傳統的管理觀念,不斷發掘與新時期土地現狀相契合的土地管理機制,以創造出新的土地管理模式,使土地資源管理模式與現實的土地狀況相適應。
2.6加強執法監督,推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土地管理方式
要加強土地管理的透明度,保證管理機制的公平、公正、公開,避免暗箱操作。嚴格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督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開采以及不符合規定的土地利用方法與行為,保證科學合理的規劃土地資源,依法開采土地,有效地利用土地。
3結語
土地資源管理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有著意義重大,因此,為促進我國土地資源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必須要建立健全土地資源管理制度和體系,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也要樹立正確的工作觀念。
參考文獻:
[1]謝圣遠.失地農民問題與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J].經濟地理,2007(6).
[2]王越.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提高“三農”競爭力[J].廣東經濟,2008(6).
李敏.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措施[J].中華民居,2012,(22):104-105.
[3]郭寶強.淺談國土資源管理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科技投資,2013,(3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