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fā),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fā)表云整理的11篇網絡謠言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fā)。
中圖分類號:D035 文獻標識碼:A
新媒體的應用促使中國進入了“大眾麥克風”時代,互聯(lián)網已經成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會輿論的放大器”。①依附于互聯(lián)網這一平臺的網絡輿情與社情民意緊密聯(lián)系,反映公眾話題與社會熱點問題。輿情似水,如果不給予疏於和引導,會釀成水患,沖垮社會“大廈”;如果及時有效地加以整合引導,則會成為政府治理的財富。
一、政府應對網絡輿情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治理觀念滯后,輿情監(jiān)測機構定位偏差。
互聯(lián)網技術的發(fā)展,改變了我國行政管理生態(tài)環(huán)境,如何引導網民輿論導向成為政府工作治理的重要內容。在現(xiàn)實網絡輿情治理中,我國政府官員面臨著以下現(xiàn)實問題。一是治理觀念滯后,時常發(fā)生對社會矛盾或公眾熱點話題置若罔聞,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手段解決輿情矛盾;二是對輿情檢測機構定位出現(xiàn)偏差。這些服務機構目前的工作重點在于對輿情數(shù)據(jù)的搜集和抓取,然而最重要的是當事件爆發(fā)之后,政府應對網絡民意反映的數(shù)據(jù)進行有效、科學的篩選、量化統(tǒng)計和分析研判,并就如何進行科學的應對提出科學的建議和方法,為政府治理網絡輿情提供有效的參考數(shù)據(jù),這應是核心所在。
(二)政務輿情研判與應對遲緩。
我國政府機關在網絡輿情治理方面,通過對剛剛或正在發(fā)生的網絡輿情事件,就其性質、波及范圍和嚴重程度進行研判,并根據(jù)輿情發(fā)展態(tài)勢制定相關應對策略。但現(xiàn)實輿情事件處理中卻存在著信息研判與應對策略遲緩。以2010年10月16日發(fā)生于河北大學新校區(qū)轎車撞人事故,導致一死一傷,肇事者竟口出狂言:“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此事件一經曝光,引起了全國網友熱議與高度關注,在全國人民的壓力下,河北省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結果,采取積極應對策略,平息此次事件。
(三)網絡輿情工作體系不完善。
毋庸置疑,我國政府對網絡輿情引導是非常重視的,堅持以人為本進行善治,雖然我國已將建立了相關的輿情監(jiān)測機構、應急處理機制、新聞發(fā)言機制等工作體系,但由于治理高于管理,燕山大學文法學院院長劉邦凡在《電子治理理論》中指出:“治理是管理的一個發(fā)展階段,一個高級環(huán)節(jié)、一個組成部分”②,因此對網絡輿情的治理需要更高層次的完善工作體系。當前,在我國法律體系中仍沒有一部完整的針對網絡輿情的法律條文,也沒有完整明確的新聞發(fā)言制度和事件善后處理機制,導致政府官員無法可依,行為也缺乏法律規(guī)范,政府部門也未能及時輿情發(fā)展情況。
二、政府網絡輿情應對策略
(一)正視網絡輿情,新理念引領輿情服務。
對網絡輿情認識的偏差基于并未正視輿情,天津社科院劉毅在其撰寫的《網絡輿情研究概論》一書中提到,“網絡輿情是通過互聯(lián)網表達和傳播的各種情緒、態(tài)度和意見交錯的總和。”③心理學家弗洛伊德認為:“改變行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改變你的觀念”。④加強政府機關及官員治理理念的同時,鼓勵有實力的軟件公司搜集、研判、分析輿情事件,支持高校或學術機構研究網絡輿情基礎理論。
(二)建立網絡輿情評判標準與應對方式。
網絡輿情監(jiān)測機構應該敏銳地發(fā)現(xiàn)具有輿情價值的新話題,及時檢測、分析和研判,并對此做出相應對策。對網絡輿情進行正確的評判,并對輿情選題進行定期抽樣調查,及時了解當前輿情傳播主要手段和途徑,并在此基礎上對輿情數(shù)據(jù)深度挖掘和分析,為政府及時提供一份輿情信息。
除此之外,政府基于正確判定輿情信息的基礎上,政府要及時做出回應。應對網絡輿情,首先政府要做到信息公開、及時、透明,第一時間以主體發(fā)聲,避免流言蜚語和公眾恐慌,并要與公眾保持動態(tài)聯(lián)系,防止社會問題政治化和矛盾深化。
(三)完善政府網絡輿情治理工作體系。
第一,出臺針對網絡輿情的法律。我國雖然制訂了如《互聯(lián)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2005年)、《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08年)等法律,但還沒有一部完整的針對網絡輿情的法律。為使政府治理輿情時有法可依,我國應盡快出臺一部專門應對網絡輿情的法律法規(guī)。
第二,善于利用網絡技術檢測輿情信息。網絡輿情監(jiān)測技術應包括輿情信息搜集、熱點話題發(fā)現(xiàn)、信息真假甄別、跟蹤調查和研判分析,通過這些網絡技術的應用,及時了解社會熱點和公眾話題,為政府決策提供信息基礎。
第三,完善新聞機制。輿情發(fā)生的第一時間要召開新聞會,讓公眾享有知情權,通過新聞會、新聞發(fā)言人、新聞調查會或者媒體訪談就輿論熱點問題和相關政策解答,防止報道偏差和失誤,阻止輿情反彈給政府造成不利影響。
政府應對網絡輿情不僅僅要其中一個部門作出最大努力平息壓力,更需要相應的各部門聯(lián)動合作,協(xié)同治理,“它可以實現(xiàn)實現(xiàn)政務流程在各個部門間的無縫銜接,消除不必要的障礙,在服務傳輸層面上提高公眾服務的便捷性和滿意度。”⑤
(作者單位:燕山大學 文法學院)
注釋:
人民網輿情檢測室.如何應對網絡輿情?―網絡輿情分析師手冊.新華出版社.2013.3:11.
劉邦凡.電子治理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6.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第三次技術革命的迅速發(fā)展,互聯(lián)網技術得到了重大變革,我們也進入到了新媒體時代。然而,近幾年出現(xiàn)的網絡謠言案件,如“搶鹽風波”、“地震謠言”、“秦某案”等,引發(fā)了我們對于網絡空間刑法規(guī)制的探討。本文通過對網絡謠言進行闡述,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以期提出合理的完善建議。
二、網絡謠言概述
(一)網絡謠言的界定
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網絡在我們生活中扮演了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網絡謠言”這個新時代的名稱便應運而生了。其實在本質上,網絡謠言與傳統(tǒng)的謠言并沒有區(qū)別,也具備“未經證實”和“非官方”的特性。其主要的特點在于,網絡謠言的平臺是嶄新的新興媒體———互聯(lián)網,數(shù)字電視,手機媒體等等。因此,筆者認為網絡謠言應當界定為:人們利用新媒體在社會中進行傳播的非官方或未經證實,并且對社會產生不利影響的信息。
(二)網絡謠言與言論自由的界限
在我國,近些年每年的上網人數(shù)激增,并且呈現(xiàn)出了低齡化的趨勢。因此,法律需要對網絡空間進行調整和規(guī)制。但是言論自由的范圍是否會因此受到限制,值得我們討論。言論自由是思想自由,是我們的“第一權利”。小到日常生活,大到國家政治經濟的發(fā)展,都需要不同聲音的碰撞,才有助于我們尋找到真理。憲法也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有言論自由。然而憲法中的言論自由并非無限制的自由。2013年發(fā)生的“秦某案”引發(fā)了我們對于言論自由界限的思考。秦某作為網絡推手,捏造虛假的消息來進行炒作。但是,網絡絕非法外之地,在自媒體時代,網民可以發(fā)表看法,但是,不得逾越道德和法律的底線。我們不是一個“因言獲罪”的國度,但我們絕對禁止諸如此類造謠惑眾的事件。因此可以說,網絡謠言的規(guī)制與有限制的言論自由并不沖突。網絡可以容納各種思想的表達和探討,但網絡空間拒絕違反道德甚至違反法律的言論。
(三)網絡謠言的特點
1.網絡謠言具有技術性第一,網絡的開放性使得巨大的信息進入,但人民往往難以判斷其中的真假。第二,建立和注冊網站的簡便性以及網絡信息的互動性也給網絡謠言提供了便利。在現(xiàn)實生活中,許多非法網站冠以省市,甚至是國家的名號散布一些虛假的信息,從而到達到使一般民眾迷惑的目的。2.網絡謠言具有社會性第一,網民的防范意識淡薄。幾年來轟動中國的“地震謠言”、“搶鹽風波”等引發(fā)的恐慌,都反映出了公眾對網絡謠言的防范意識淡薄。第二,權威信息的滯后。政府信息不透明使公眾更容易相信第三方的傳言。在很多問題出現(xiàn)后,政府總是很難在第一時間站出來為公眾答疑解惑,這就給了網絡謠言以可乘之機。3.網絡謠言具有心態(tài)主導性第一,造謠者的獵奇和娛樂心理。有些人網絡謠言僅僅是尋找刺激或單純的娛樂心理。第二,個體的從眾心理。例如,2011年日本大地震,導致了搶鹽風波。
三、我國網絡謠言刑法規(guī)制的現(xiàn)狀與問題
(一)我國網絡謠言刑法規(guī)制的現(xiàn)狀
我國《刑法》中,存在著一些規(guī)制網絡謠言的法條,但是并沒有完善的規(guī)定。因此,2013年9月兩高為了適應社會需要,結合新型網絡犯罪的特點,頒布了《解釋》,對相關的問題進行了完善。其實《解釋》和《刑法》對于相關的罪名原則上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危害國家安全罪。如果網絡謠言犯罪構成該類犯罪,則量刑的法定刑幅度較高,并且必須剝奪政治權利。但是該類案件在司法實踐中及其罕見。第二類為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由于涉及市場經濟問題,該類犯罪也偶有發(fā)生。第三類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侵犯人身權利罪,該類案件為常發(fā)類案件。
(二)我國網絡謠言刑法規(guī)制的問題
盡管我國刑法和司法解釋已有上述法律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對營造綠色健康的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還不夠完善。1.以“尋釁滋事罪”追究網絡謠言缺乏明確界限之前,尋釁滋事行為一直被認為是“流氓罪”。由于構成要件抽象而且屬于兜底性條款,流氓罪稱被列為“口袋罪”。而“口袋罪”的最大問題是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但新設立的尋釁滋事罪,仍難逃“口袋罪”之嫌。而在擴大適用到網絡空間之后,尋釁滋事罪的缺陷便展現(xiàn)了出來。尋釁滋事罪本身就是一個典型的“口袋罪”,一直以來飽受著學者們的質疑。如果不加以必要的限制,就運用到網絡謠言的判定上,極有可能出現(xiàn)不具體分析案件情況而統(tǒng)一處理的情況。2.對誹謗罪“轉發(fā)量超過500次”中懲罰對象的認定不清晰《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了對于信息轉發(fā)定罪的數(shù)量限制,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轉發(fā)超過500次的限制。首先,這項規(guī)定沒有明確是對信息的制造者進行處罰,還是對傳播者進行處罰。即沒有確定具體的懲罰對象,導致了打擊的目標范圍擴大化。然而,網絡謠言犯罪作為一種“聚眾性”的活動,筆者認為應該對其“首要分子”進行更重的處罰;其次,在進行法律適用時,不僅要考慮客觀上造成的實際損失,還應當考慮網民的主觀過錯。比如網民在轉發(fā)的過程中主觀惡性較小,卻以誹謗罪進行處罰會顯失公平。而實際中,網民轉發(fā)信息大多是出于娛樂心理,并沒有主觀惡性。最后,執(zhí)行困難也是一個巨大的問題。司法解釋規(guī)定瀏覽次數(shù)達到5000次,或者轉發(fā)次數(shù)500次即入罪。那么在網絡信息發(fā)達的今天,若一條信息涉嫌網絡謠言,將會有相當人數(shù)的網民被牽涉其中。投入大量的司法資源也將會成為一個問題。
四、我國網絡謠言刑法規(guī)制的完善
通過對網絡謠言的概念及現(xiàn)狀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筆者認為我國對于網絡謠言的刑法規(guī)制,主要應當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一)定罪方面
1.尋釁滋事罪應明確“公共場所”和“公共秩序”的概念隨著科技的發(fā)展,人們在網絡上基本可以解決辦公、購物、娛樂、交流等一系列問題,網絡空間逐漸的受到人們的重視。鑒于這樣的現(xiàn)狀,筆者認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中的“公共場所”應當解釋為包含“網絡空間”。另外,對于“公共秩序”概念的界定,筆者認為網絡空間的公共秩序,應當與現(xiàn)實社會的公共秩序看齊。“雙層社會”下,網絡空間作為人們在現(xiàn)實空間的延伸,兩者相互交織不可分割。因此,法律應當?shù)韧曋?.增加常見的網絡犯罪罪名針對網絡謠言,我國在民法通則、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已有規(guī)定,但是依然無法遏制網絡謠言的現(xiàn)象,并且行政處罰的手段與受害者所遭受的損失沒有等價性。目前我國刑法并無針對網絡謠言的具體罪名。筆者認為立法者應當盡快制定常見多發(fā)的網絡化罪名,對符合犯罪違法性和有責性的行為予以相應的刑事處罰。從而達到懲罰犯罪,完善立法,保證刑法威懾力的目的。例如,網絡謠言詐騙罪,網絡謠言侵害名譽罪,網絡謠言恐怖信息罪等。
(二)量刑方面
1.區(qū)別對待“轉發(fā)量超過500次”的犯罪分子《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shù)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fā)次數(shù)達到五百次以上的被認定為誹謗罪”。這樣的規(guī)定看似解決了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問題,增強了可操作性。但是深入分析就會發(fā)現(xiàn)其中存在不少的問題。正如筆者在上文中所言,一刀切的解決問題不僅不能真正的使問題得到解決,而且有失公平。鑒于此,筆者認為,信息源的發(fā)出者實施上述行為的,可以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極轉發(fā)、幫助擴散者實施上述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一般轉發(fā)者實施該行為的,由于其主觀上具有過失,未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輕信謠言,并且還幫助傳播,若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比照誹謗罪的一般量刑情節(jié)予以從輕處罰。這樣分層次、分情況的處罰,有利于應對實踐中遇到的不同主體,既實現(xiàn)了打擊網絡謠言傳播的目的,也不至于使得刑法的打擊面太廣,實現(xiàn)刑法的謙抑性。2.加入緩刑制度由于一些網絡謠言的犯罪情節(jié)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筆者認為可以適用緩刑制度。若網絡謠言犯罪情節(jié)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條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被宣告緩刑,針對個別情形的網絡謠言犯罪可以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行為人一定時期內在網絡上信息,這樣也有利于節(jié)省司法資源,更好的達到刑罰的目的。
五、結語
網絡謠言是社會的一顆毒瘤,若不加以防治,將會危害社會。然而,網絡謠言的刑法規(guī)制任重而道遠。社會在不斷的發(fā)生著變化,必然會不斷的產生網絡謠言問題,而法律必須要適應社會生活,法律人必須要勇于解釋法律,批判法律,才能使其更完善。“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規(guī)制網絡謠言還需要司法機關的嚴格踐行,以及法律人都要絕對的以其為準繩。此外,我們還應該積極引導廣大網民綠色上網,并且完善相關的監(jiān)管舉報機制。如果遇到網絡謠言問題,也并不可怕,我們要及時地對其進行懲戒。相信通過各方面的努力,我們一定可以營造健康的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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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微博運營商;微博謠言;救濟
一、何謂微博謠言
根據(jù)《韋伯斯特英文大字典》上的定義,謠言,也就是英文rumor,是指一種缺乏真實依據(jù),或未經證實、公眾一時難以辨別真?zhèn)蔚拈e話、傳聞或輿論。而中國的《辭海》中對于謠言的解釋有兩種:一為民間流行的歌謠或諺語;二為沒有根據(jù)的傳聞或憑空捏造的話。根據(jù)上述定義,謠言沒有真假之分,因為是未經證實的信息,所以無法確定謠言的真假。那么微博謠言,顧名思義就是以微博平臺作為媒介進行傳播的謠言。本文將微博歸納出兩個特點。第一,微博謠言是未經證實的言論,沒有真假之分。實踐中可能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一些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不實言論在事后被證明確有此事。那么,這些言論算不算是謠言呢?本文認為這些仍是謠言。謠言應以不實為前提,需放到特定的時間下去考量,對于謠言者來說,在他之時并不明確事實。因此,不能以幸運抵消罪過,上述情況也應界定為微博謠言。第二,微博謠言是一種事實認定和判斷。微博謠言是一種無根據(jù)的事實認定,如“上海東華大學食堂電風扇落下削死學生 ”等,這些都算是謠言。而單純的主觀評論則無論說的正確與否都不會成為謠言,因為它給言論貼上“僅代表個人觀點”的標簽,所以不會對他人產生直接的誤導。
二、微博運營商救濟微博謠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面對微博謠言的傷害許多人選擇了忍氣吞聲,即便很小一部分人決定拿起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終也會發(fā)現(xiàn)維權的道路舉步維艱。對此,社會呼吁要盡快制定規(guī)制微博謠言的相關法律。但,在采用法律手段實現(xiàn)微博謠言的救濟上還存在很多的障礙。如立法經驗不足,立法所需時間較長等。除此之外,有關微博謠言的法律一旦通過,將會增加大量網絡侵權及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的工作量將會大幅度增加,還會進一步加重人民法院的固有問題,同時提高訴訟成本,降低司法效率。
針對上述情況,本文主張應當充分發(fā)揮微博運營商對于微博謠言的救濟作用。微博運營商是營利性機構,屬于經濟主體,因此他必然受著市場的調節(jié)。作為微博運營商,他們總是希望擁有盡量多的微博用戶,但是,如果他們不能很好地管理微博空間,微博用戶就必然會流失,同樣,金錢也會流失。基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分發(fā)揮微博謠言的自我管理、自我發(fā)展的作用,實現(xiàn)微博謠言的過濾和凈化,節(jié)省司法成本。除了出于利益的導向外,微博運營商對于微博謠言的救濟其實還屬于一項合同義務。很多微博用戶并沒有注意,當他們在注冊微博賬號時勾選(選擇同意)的一份服務協(xié)議在法律意義上是一份民事合同,上面列舉了微博運營商和微博用戶雙方基于微博的使用的諸項權利與義務。根據(jù)《新浪微博服務使用條例》第4.12條的規(guī)定“如用戶在使用微博服務的過程中遇到其它用戶上傳違法、侵權、侮辱、誹謗等內容,可直接點擊“舉報”按鍵進行舉報,相關人員會盡快核實并進行處理。”可見,微博運營商對于微博謠言采取必要的救濟行為屬于一種義務,如果微博運營商沒有按照約定的內容很好地履行其義務,微博用戶可以據(jù)此向微博運營商提起異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微博運營商救濟微博謠言的優(yōu)勢
微博謠言不是一般的謠言,它是通過微博這一網絡平臺進行傳播的,所以它往往具有這方面的特質,如舉證需要借助網絡技術、者身份較為隱性等。基于這些特質,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在救濟微博謠言的過程中往往會存在一定的困難。相比之下,微博運營商卻體現(xiàn)了一定的優(yōu)勢,具體包括:
第一,作為微博專門的管理者,可以在微博上設置專門的舉報通道,方便網民舉報和維權。第二,作為微博的后臺操控者,在對微博謠言的調查取證和獲取謠言者真實信息上具有便利。《北京市微博客發(fā)展管理若干規(guī)定》 “后臺實名”的提出,為微博運營商掌握用戶信息,加強管理方面提供了便利。第三,作為網絡媒體,專于對事實的調查和認證。作為媒體,對信息真實性的審查是其基本素質。第四,程序簡答快捷。無論是司法救濟還是行政救濟都要經過較為復雜的程序,相比之下,微博運營商的救濟過程更簡單、更快捷。第五,裁執(zhí)結合,有利于更快速地排除微博謠言的侵害,修復受害者的權利。由微博運營商對微博謠言進行救濟,它既是裁定者又是執(zhí)行者,極大地提高了救濟的效率。第六,在消除微博謠言的危害上處于積極的地位。與司法的被動救濟不同,微博運營商對微博謠言是一種主動地救濟。
四、微博運營商救濟的策略
事實上,面對微博謠言的不斷增長,新浪等多家運營商已經行動起來,先后開通了官方辟謠賬號,開始了對謠言的圍追堵截。以新浪微博為例,它們于2010年11月組建辟謠小組,開通官方辟謠賬號。該辟謠小組由新聞中心不到十名資質深厚、各具特長的編輯組成,進行全天實時的監(jiān)控。小組成員利用一些技術手段大范圍對微博的內容進行排查,一旦發(fā)現(xiàn)有疑似的虛假信息便開始多方調查核實。該組織發(fā)展至今日已建立起“新浪微博不實言論曝光專區(qū)”,對于被認定微博謠言的范圍、舉報途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微博的澄清均在此有所公示。可見,以新浪為代表的微博運營商對于微博謠言的處理機制已在朝著不斷完善的方向發(fā)展。但是,我們仍要清楚的是,在此過程中仍有許多地方亟需糾正。
(一)完善微博謠言處理程序規(guī)定
完善的謠言處理程序是微博運營商行使其微博謠言管理職能,履行保護微博用戶相關權利的依據(jù),只有指定一套具體完善的微博謠言處理程序規(guī)定才能統(tǒng)一微博謠言處理人員的行為,保障每一條準微博謠言都能接受充分的調查和理性的判斷。
起初,各大微博的辟謠小組都由很少的人組成,由于人數(shù)少,工作形式較為靈活,即便在對謠言的處理上并沒有一套系統(tǒng)地程序,也并未顯露出什么大問題。然而,隨著微博謠言的不斷增加,辟謠小組的成員也必將擴充,此時如果還沒有一套完整的謠言處理程序就難保過罰不當,謠言處理不及時等職權行使不到位的情況不會出現(xiàn),影響辟謠工作的開展。為此,我們應盡早建立科學的微博謠言處理程序,規(guī)范辟謠人員的工作做流程和標準,以確保微博謠言當事人的權利得以實現(xiàn)。
(二)實現(xiàn)微博謠言處理的公正性
微博運營商在微博謠言的處理中扮演一個中立的角色,能更好地保障人們的權利,樹立起其作為管理者的權威性。然而由于微博運營商在微博謠言的處理過程中并沒有堅持公正這一原則,它們并沒有樹立起這樣的威信。
前文有提到,網民可以對他們認為屬于謠言的微博進行舉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里可舉報的微博范圍是把官方微博排除在外的,也就是說,微博運營商“只辟民謠,不辟官謠”。現(xiàn)實告訴我們,政府微博并不是不會產生謠言,這一點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引發(fā)的切糕事件就足以證明。對此筆者認為,微博運營商應當保持一種公道的形象管理微博空間內的秩序,將官方微博納入到謠言的管理范圍中,將“民謠”和“官謠”同等處之,實現(xiàn)微博空間的真正凈化,為微博用戶打造一個相對公平民主的網絡社區(qū)。而就政府而言更應當主動遵循微博運營商對于微博的管理,嚴謹其言論,為其他網民做出一個表率。
(三)對微博謠言救濟標準和救濟過程進行公開
一、引言
微博客這一概念源于英文micro-blogging,中文譯作微型博客,簡稱微博。中國社科院《2010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評價微博是“殺傷力最強的輿論載體”。甚至,一些學者評價認為,其深刻改變了人類的交流方式。目前,國內對于微博的研究,多數(shù)是傳媒界學者從信息傳播的角度對微博的發(fā)展及影響進行解讀。而對于微博所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及背后的原因卻很少有學者關注。比如,胡會娜等從受眾需求角度,根據(jù)馬斯洛需求層次論,探討微博對受眾的需求滿足。王娟從傳播學和心理學出發(fā),以技術接受模型(TAM)為基本架構,建立了關于微博客使用動機與行為的假設模型。
二、微博帶來的社會問題
不可否認,微博有許多自身的優(yōu)點,但是,隨著微博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弊端也開始顯露出來。接下來,筆者主要從受眾的角度,呈現(xiàn)微博帶來的主要社會問題。
1.沉迷于“信息垃圾場”
由于缺乏嚴格的人工篩選和把關,微博網站的無意義信息越來越多,呈現(xiàn)泛濫的趨勢。同時,由于微博客“傳受合一”的特性,微博的信息無法進行有效的議程設置,形成進行有序的整合,只能通過更新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如果控制不好,微博客很容易成為一座龐大的信息垃圾站。
2.微博成癮――微博控
現(xiàn)在,好多年輕人每天打開電腦的第一件事就是發(fā)微博,每天發(fā)十幾條,反復登錄反復刷新頁面,很可能已經患上了微博強迫癥。對于這一類沉迷于微博的人被形象的成為“微博控”。
3.購買“粉絲”
有很多的微博使用者為了和同事攀比微博中的粉絲數(shù),不惜耗費金錢批量購買粉絲。一味追求“粉絲”數(shù)量,背離了“微博”作為個性化信息和分享平臺的初衷。這樣的行為已經導致了攀比和嫉妒心理的產生,同時過度沉迷微博的虛擬世界,還容易導致個體社會功能的缺失,導致個人與現(xiàn)實社會的隔離,造成現(xiàn)實人際關系的緊張。
4.信息監(jiān)管困難重重
信息來源渠道的增多,并不能保證信息的可靠性,很多用戶缺乏責任意識,致使微博成為謠言的溫床。比如,金庸“被死亡”這一類謠言都是通過微博產生和散播的,對當事人、對社會都產生了非常消極的影響。另外,在錯誤信息產生之后,微博的糾錯機制滯后,信息一旦,其傳播速度與廣度很難掌控,一時不慎會引發(fā)很大的不良社會影響,如被有不良企圖的人利用后果尤其嚴重。
5.微博“暴力”
微博正成為罵人的平臺,傷害人成了微博里的病態(tài)特點。名人在微博上的出位言論,借由傳統(tǒng)媒體的介入放大,由“事情”上升“事件”。名人在微博上的每次嘴仗,都伴隨大量網友的非理性聲音甚至謾罵攻擊。
三、心理分析
1.動機與需要理論
歸屬的需要。在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中,歸屬需要是人類需要的一個重要方面。他認為,人天生有一種與群體建立聯(lián)系的需要,把自己納入到某個團里。從生物進化的角度講,這樣做對個人的生存有重要的意義。這樣,他們將自己融入到不同的團體之中,分享共同的信息,關注同樣的偶像,從而滿足自己在現(xiàn)實生活中難以實現(xiàn)的歸屬需要。
自我關注需要。有調查發(fā)現(xiàn),微博客受眾擁有的關注者和被關注者數(shù)量越多,其更新和登錄的積極性越高、越頻繁。由此可以看出,微博受眾普遍重視別人對自己的看法,高于自身對他人的關注程度。我們每個人都是希望被關注的,通過微博,普通的人也可以得到眾人的關注,這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是很難實現(xiàn)的。因此,有的人為了吸引他人的眼球,不惜利用制造和散播謠言的方式來達到這一目的。
成就動機。每個微博網站的商家都會將粉絲數(shù)量、評論的內容加以量化統(tǒng)計,還會將粉絲數(shù)量最多的前十名列到最顯眼的位置。這一類的心理鼓勵機制正是利用了人們的成就動機。很多人發(fā)表言論,并不是為了傳遞消息,而是為了能夠博得更多的粉絲和關注,在周圍的人比較時能超越他人。
交流、表達、窺視動機:根據(j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理論研究,每個人在潛意識里都有表達、交流和窺視的欲望。微博作為一種網絡文本,滿足網絡世界里人們的表達、交流和窺視欲望。特別是普通人對名人偶像的窺視欲,微博上雖然都是個人的只言片語,簡短卻很真實且時效性很強。因此,微博對于滿足偶像的表達欲和滿足粉絲的窺視欲的能力是其他任何媒介所無法企及的。
2.“鏡中我”理論
美國社會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查爾斯•霍頓•庫利曾提出了“鏡中我”理論,該理論認為:人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自我的認識,而這種認識主要是通過與他人的社會互動形成的。這種聯(lián)系包括三個方面:
(1)關于他人如何“認識”自己的想象;(2)關于別人如何“評價”自己的想象;(3)自己對他人的這些“認識”或“評價”的情感。
微博的使用者在判斷他人如何“認識”和“評價”自己的時候,很多時候是基于想象,為了驗證自己想象,他們需要不斷的尋找證據(jù)。比如,經常看別人給自己的留言、有沒有人回復自己的留言、有沒有關注自己等。不論自己的想象是否得到了滿足,都會產生相應的情感。然后,人們都會產生新的想象,或者是在舊的想象基礎之上,繼續(xù)進行驗證。之所以很多人使用微博“上癮”,是因為他們深深的陷入到利用微博來想象自我和驗證想象的循環(huán)之中,并且他們把微博作為唯一的或最重要的途徑。
3.去個性化
去個性化是一種自我意識下降,自我評價和自我控制能力降低的狀態(tài),群體活動是去個性化最常見的情景。當一個人在獨自面對問題的時候,感覺自己是一個特殊的個體,會受到很多人的注意,所以會傾向于做出比較保守的決定和行為。但是,當一個人融入群體中,感覺沒有那么多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即使做錯了事也不會有人注意到自己,所以傾向于做出更冒險、更激進的選擇和行為。
這種去個性化可以很好地解釋微博暴力和微博謠言的產生。在微博的使用者中,有很多人屬于匿名,即使是使用真實姓名的人,在面對別人時也會感覺自己是茫茫人海中的普通一員,沒有人會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所以,在現(xiàn)實生活中可能會比較保守、內向、有道德感的人,在微博這個去個性化的環(huán)境中會更加大膽、冒險,說一些自己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所顧忌的話。而一旦有人帶頭開始了“罵戰(zhàn)”或“謠言”,這些人會更傾向于有從眾表現(xiàn),同時會推波助瀾造成事態(tài)的進一步惡化。
四、小結
在此,借用我國某學者的一句話作為結語:微博只是一個傳播信息的工具和途徑,重要的是使用者如何更好地看待它、利用它。
參考文獻:
[1]鄭雅真.新浪微博的發(fā)展研究.北京交通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
中圖分類號:G20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1)07-0050-02
近期,日本海嘯引起強烈地震,并且導致核泄漏危機的事件成為關注的焦點,這一事件也給中國人帶了不小的震撼,不僅僅在于事件本身,還在于日本地震帶給中國的余震――核泄漏引發(fā)的中國式恐慌。日本核泄漏危機發(fā)生后,便有網友稱碘鹽可以防輻射,中國碘鹽將供應短缺。一時間,謠言四起,網民充分調動了自主發(fā)言的權利,通過各類終端散布謠言,通過口耳相傳、網絡傳播,手機終端傳播謠言,不法商人也趁機哄抬碘鹽價格。風平浪靜的社會因一則謠言而亂象叢生,市民沖到超市等購物場所瘋狂搶購,暫時性的供應緊張更增加了市民的心理焦慮。
面對謠言,政府采取了積極的應對措施,不同于2003年非典時的集體失語,政府不再“以靜制動”,轉而“以動制動”,采取多元化的傳播渠道,密切與媒體的合作,積極的信息,使信息透明化,滿足受眾的知情需求。傳統(tǒng)媒體在本次傳播事件中,成為了社會輿論引導的主陣地,擔當起了主流媒體的社會責任。在政府、媒體以及不輕信謠言者的影響下,一場鬧劇僅在一天的時間里便悄然落幕,解析謠言的傳播動態(tài)對社會的穩(wěn)定、輿論環(huán)境的凈化都有著重要的作用。本文將以本次傳播事件為例,以謠言傳播的生命周期為研究基點,分析謠言傳播的三個主要階段,從而掌握謠言傳播擴散不同階段的社會動力機制,為社會輿論的引導提供建設性的意見。
一、關于謠言的研究
對于謠言的研究,國內外很多學者都已經進行了跨學科深層次的研究,縱觀這些謠言著作大多是以戰(zhàn)時的謠言傳播為例的,因為戰(zhàn)時謠言的傳播對于國家的發(fā)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甚至謠言也是戰(zhàn)時國家的宣傳策略,一句謠言可能會改變一場戰(zhàn)爭的局勢,可見其重要性不可小覷。著名學者奧爾波特從心理學的角度對謠言產生的心理機制進行了系統(tǒng)的分析。卡普費雷也都曾對謠言做出過系統(tǒng)的研究。但是現(xiàn)階段隨著社會環(huán)境的變遷,特別是網絡牽引下的受眾自主時代的到來,新的媒介環(huán)境為謠言傳播提供了新的養(yǎng)生環(huán)境,謠言已經從最初的口耳相傳,發(fā)展到現(xiàn)階段的網絡多元化、大范圍的傳播,因此新形勢下的謠言傳播理應作為一個新的課題來研究。
觀今,一則謠言可能會引起一場社會、政治、金融的混亂。2011年3月16日,僅僅因為一個網友在網絡中的帖子,社會便引起了一陣軒然大波,雖然這次的謠言傳播很快得到了抑制,但是謠言的可傳播性讓人震驚。一則謠言從滋生到消弭都有一定的過程,下面筆者將從謠言傳播的生命周期的角度,解析不同階段謠言傳播的社會動力機制。
二、謠言傳播擴散的周期
(一)滋生期
謠言滋生期是信息在受眾心理上初建的過程,這個階段受眾因自身需求而選擇性地接受信息,并與已經建立的心理圖式發(fā)生映射,進而推動受眾通過各種途徑傳播謠言。
人的基本需求是謠言滋生的前提。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于1943年在《人類激勵理論》論文中所提出了“基本需求層次理論”。馬斯洛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與愛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xiàn)需求五類,人在滿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后,就會追求更高層次的滿足。現(xiàn)代社會人群基本的生存需求已經得到滿足,因此對于更高層次需求的追求更加強烈。奧爾波特也曾在他的《謠言心理學》中提到“任何人類需求都可能給謠言提供動力”,因此人的需求是滋生期謠言的傳播的第一道推動力。碘鹽是關乎受眾基本的生存需求以及安全需求的物資,催化了受眾接受信息的可能性,為謠言傳播打通了第一道門。
“日本因海嘯引發(fā)強感地震,繼而引致核泄漏,作為鄰國的中國必然會受到影響。”這樣的心理圖式在事件發(fā)生時已經投射在受眾心理中。因此當出現(xiàn)“碘鹽匱乏”的謠言出現(xiàn)后,正好與受眾心理事先建立的心理圖式發(fā)生映射,因此謠言傳播的基本條件已經得以建立,人們開始通過人際傳播、大眾傳播以及網絡傳播等方式傳播信息,謠言進入到了第二個階段――蔓延期。
(二)蔓延期
謠言的蔓延期是一個可控的過程,有重要性和模糊性兩個變量來左右著謠言的蔓延效度,進而影響到受眾心理圖式的鞏固亦或是瓦解。
著名學者奧爾波特從心理學的角度通過各類的實驗以及實踐對謠言的產生以及傳播機制進行了研究,提出了著名的謠言強度公式:R=I × a(I 代表事件的重要性,a代表事件的模糊性)。他認為謠言產生的兩個基本條件:第一,故事的主題必須對傳謠者和聽謠者都有某種重要性;第二,真實的事實必須用某種模糊性掩蓋起來。“謠言傳播廣度隨其相關人員的重要性乘以該主題證據(jù)含糊性的變化而變化,重要性與含糊性之間的關系是乘法而不是加法。因為如果兩者之中有一個為0,也就沒有謠言了”。也就是說如果信息對于受傳者不再重要或是信息得以公開,都會抑制謠言的傳播效度。本次傳播事件中,政府以及主流媒體都有效地利用了這一理論,通過各種方式積極迅速的信息,滿足受眾的知情權,提供大量中國碘鹽供應充足的證據(jù)性信息,打消受眾心中疑慮,將信息的含糊性降到最低,有效快速的抑制謠言的擴散,使得一場混亂的社會搶購風波在一天內就平息了。
除了上述兩個變量之外,謠言得以蔓延還受到以下幾個因素的影響。首先,從眾心理是大部分社會個體普遍存在的心理現(xiàn)象。從眾心理即指個人受到外界環(huán)境以及人群的影響,而使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行為與大眾社會輿論以及大多數(shù)人的行為相一致的現(xiàn)象。可能有的市民不相信謠言,但是看到身邊的親朋好友都在搶購碘鹽,心理上也就暫時性接受了,并且參與其中。其次,新的傳播環(huán)境造成不負責任的信息無限制上傳轉發(fā)。微博、社區(qū)論壇、貼吧等種種的網絡話語環(huán)境為受眾提供了開放自由的演說地,滿足了受眾言論自由的同時,其負面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許多網民不負責任地上傳轉發(fā)信息,網絡謠言傳播更加快捷。
(三)消弭期
這一階段隨著信息重要性的下降或是模糊性的降低,謠言的傳播效度也逐漸降低,并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淡出受眾視野,這就是謠言的消弭期。這一期間,受眾因謠言而建立起來的心理圖式瓦解。
受眾消弭期的到來與許多方面的因素有關,信息的公開性、受眾的認知能力的提升等。眾多的傳播實例都證明非常時期信息的流通是危機事件處理的前提條件。閉塞的信息只能造成社會恐慌,2003年的非典和2008年的汶川地震就是一對鮮明的例子,同樣是重大的社會性事件,不同的政府處理態(tài)度,不同的信息流通環(huán)境,造成的結果也是不同的。在本次事件中,暢通的信息交流是消除謠言的重要手段。
受眾認知自辯能力的提升也是影響謠言消散的重要原因。在本次傳播事件中,部分民間媒體組織或是受眾自身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同一群體人員的話語對于受眾有更強烈的規(guī)勸作用,不少網民通過網絡信息,斥責謠言傳播者以及提供反駁謠言的信息,這對受眾心理圖式的瓦解以及謠言的消散都有著重要的作用。
三、網絡環(huán)境下謠言的疏散渠道與策略
網路環(huán)境為謠言傳播提供新的滋生地,如何在“你永遠不知道電腦的另一端是一條狗”的虛擬網絡環(huán)境中,對謠言進行有效的規(guī)避、消除進而凈化傳播環(huán)境,是一個需要不斷探究的課題。筆者針對謠言生命周期的發(fā)展規(guī)律,對通過網絡傳播渠道傳播的謠言進行研究,提出幾點應對性策略。
1.傳統(tǒng)媒體做好理性思維的引導,提升媒體公信力。雖然網絡傳播對傳統(tǒng)媒體帶來了巨大的沖擊,但是傳統(tǒng)媒體作為社會公器,仍然是社會輿論的風向標。在許多的,群體往往是作為一個非理性的群體而存在,因此更加需要傳統(tǒng)媒體的理性化的引導。媒體公信力是媒介本身的一種屬性,更多的是媒體與受眾之間的一種關系,是相對于特定社會期待與角色規(guī)定的能力和品質,屬于關系范疇[3]。新的網絡環(huán)境下,更需要傳統(tǒng)媒體發(fā)揮好理性的輿論引導能力,保持好負責任的大媒體形象,增加受眾的信任度,提升自身的媒體影響力。
2.相關部門應該積極出臺網絡規(guī)范條約,約束不負責任的網絡行為。網絡具有虛擬性、隱匿性等特性,這也導致了網民網絡行為的不可控性。在網絡上人人都有“造謠權”,現(xiàn)在許多私信息、小道消息、公眾人物緋聞等都是從網絡中滋生蔓延開來的,網絡行為的規(guī)范對網絡環(huán)境的凈化有著重要的作用。
對于散播謠言者要給予嚴懲,同時對于那些明知道是謠言,卻依然進行傳播的傳謠者也要追究相應的責任。目前,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對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作出了懲處規(guī)定。《刑法》中規(guī)定: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都要受到處罰。“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網絡行為作為現(xiàn)代人生存一種越來越重要的行為方式,應該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因此筆者認為規(guī)范網絡行為的相關法規(guī)的制定理應盡快地提到日程上來。
3.受眾自知自辯能力的提升。俗話說“謠言止于智者”。網絡傳播環(huán)境下的受眾都是有一定知識以及技術層次的人,不應該成為盲眾,面對謠言應該有自查自知自辯的能力。另外相關信息部門技術層面上的網絡監(jiān)控工作,也可以有效地約束受眾對謠言的散播,抑制謠言的蔓延。許多不負責任信息的散播者大多是源自網絡隱匿性的考量,認為可以無限制地謠言而不會被追查到。利用高科技的網絡監(jiān)控與追蹤功能,能很快地追蹤到謠言散播者,這種網絡監(jiān)控功能也能對謠言傳播者有著一定的約束力。
參考文獻:
[1] (美)奧爾波特著.劉水平等譯.謠言心理學[M].遼寧:遼寧教育出版社,2003.
現(xiàn)階段網上信息的自由流通,為人們的溝通和交流提供了高效平臺。卻也為網絡誹謗開啟了便捷的大門,給社會帶來不和諧的因素。因此,在讓公民可以自由發(fā)表自己意見的同時,又能夠避免網絡誹謗行為的發(fā)生,是保證國家對內穩(wěn)定,社會能夠快速發(fā)展,個人權益不受侵害的主要前提。
一、網絡誹謗的概念和特征
憲法規(guī)定,公民可以自由的發(fā)表自己的看法是一個公民的最基本的個人權利,但是公民行使言論自由權和通過發(fā)表論述來誹謗他人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網絡誹謗是說使用電子郵件、BBS、即時通訊工具、博客等工具,胡亂編造并散發(fā)某種虛假的事實,損壞他人人格和名譽的做法。網絡給予了網絡參與者更多的、平等的話語權,雖然這種誹謗行為發(fā)生在虛擬世界中,但從法律實質上看,等價于現(xiàn)實社會中的詆毀作為。其具有以下特點:1.隱匿性。網絡讓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更進一步,不再受到年齡、地域、身份這些外界條件的限制,人們在不透露自己的個人信息的同時,在短時間內將信息擴散出去。2.快捷性。一般網絡參與者只需要簡單的網絡操作,就可以將信息發(fā)出。3.復雜性。網絡的消息傳播渠道非常多,這就讓難以全方面的對網絡言論進行約束和規(guī)劃。
(一)網絡誹謗的構成要素
網絡誹謗的實質就是說行為人通過在網絡上發(fā)表沒有事實依據(jù)的言論并且進行傳播,而構造成虛擬的事實的,并且通過這些言論的散發(fā)來污蔑他人,讓他人的人格和名譽受到損害。網絡誹謗的構成因素可以包含以下幾點:1.誹謗者在網絡發(fā)表沒有事實依據(jù)的言論,如果網絡發(fā)言者所敘述的是一個已經確切發(fā)生的真實事件,并且網絡發(fā)言者沒有對事件進行夸大其詞的敘述,也就是說,網絡發(fā)言者沒有對他人的人格和名譽這造成損害,就不算是網絡誹謗罪。2.誹謗的做法一定要有目標的針對他人進行攻擊,就算是誹謗者散發(fā)的網絡言論沒有直接指出言論針對的當事人,但是旁觀者如果從誹謗者的內容之中,推測出當事人是誰,那么也是屬于誹謗罪的。3.誹謗者在網絡中必須要傳播完全夠得上損害他人名譽,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論的做法。所謂“足以貶損”是說對于損害他人尊嚴、侮辱他人人格信息進行編造和傳播,已經給受害人帶來了人身傷害。網絡誹謗罪的主要定罪因素就是判定誹謗者傳播信息方法的途徑、以及封閉性處理。網絡誹謗者傳播消息的辦法普遍有三種:一是將誹謗言論放在電子郵件里,將電子郵件發(fā)給特定的個人。二是將誹謗言放在電子郵件里,但是電子郵件是發(fā)給幾個人的共享郵箱。三是將誹謗言論放在互聯(lián)網平臺的網頁之中,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的。根據(jù)我國法律條例的規(guī)定,第一種有特定目標的電子郵件收件人是不具備達成網絡誹謗的要素的,因為網絡誹謗言論的觀看人是特定的個人,就算是特定個人的周圍人群看到了不利言論,但是是不具備向目標之外第三方傳播誹謗信息的。然而,后兩種都是屬于網絡誹謗罪的范疇的,第二種多人郵件傳播的方式,傳播者可以借電子郵件共享方來進行判斷,用來判定是不是屬于網絡誹謗罪。第三種情況,就算是誹謗者上傳誹謗信息的網絡網頁是沒有瀏覽量的,但是因為將誹謗信息公開,所以已經滿足了網絡誹謗罪的構成要素。
(二)網絡誹謗的社會危害性
網絡誹謗,可以概括地說是故意貶低他人人格,進一步的降低他人社會位置的行為。網絡一直支持贊同公民在互聯(lián)網平臺上發(fā)表言論,但是網絡誹謗罪會污染網絡環(huán)境,擾論網絡秩序,這就和最初的互聯(lián)網是公民自由發(fā)表言論的平臺的觀點相違背,引起了人們對網絡語言權的迷惑。
二、網絡誹謗的責任承擔
網絡誹謗與現(xiàn)實生活中的誹謗一樣,行為人同樣難以逃脫責任,可以通過網絡誹謗者的行為對其進行承擔民事責任、承擔行政責任、承擔刑事責任的不同程度的懲罰。
(一)民事責任
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第130條的規(guī)定,兩人或多人共同侵權而導致他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應該共同擔負起連帶責任。共同侵權的兩個主要因素就是兩人或多人共同有意的侵害他人權利或者是兩個或者多人共同無意的侵害到了他人的權利。在筆者看來,現(xiàn)實社會之中,除了這兩種國家法定侵權之外,應該對法律進行延伸,其中包括故意侵權和部分過失侵權,綜上所述,應該對下面提到的幾種情況,來綜合判斷侵權人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1. 發(fā)出誹謗信息的行為人。誹謗信息行為人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兩種具體體現(xiàn),一是信息傳播者看到相關的網絡流言,沒有對網絡流言進行深入的了解,沒有看到事實根據(jù),就肆意進行傳播,二是故意偽造對他人產生不利的虛擬事實,從而讓他人的名譽以及人格受到侵犯,所以,應該根據(jù)事發(fā)的具體情況進行具體的判斷。2. 轉播誹謗信息者。有人看來,對于網絡流言進行傳播的人也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些人沒有對網絡流言進行判斷,就肆意的擴散,是一種對網絡流言的變相支持,這就會讓受害人的名譽和人格受到更深一層更大范圍的傷害。所以,和第一種情況是在本質上有相似點的,要確定他的做法是不是侵權,應查證其是不是故意損害他人權益,如果涉及事件的情節(jié)比較輕,可以選擇立即終止傳播,如果涉及案件情況嚴重,那么就應該和者承擔連帶責任。3.轉載誹謗信息的網站的經營管制者。網絡提供服務者一旦發(fā)現(xiàn)在自己經營網絡中,存在對他人不利消息的傳播,應該即刻刪除并且終止散發(fā),但是沒有立即采取措施的,就應該和流言傳播者、制造者承擔一樣的法律懲罰。所以,網絡服務者應該更深層次的了解、學習相應的法律知識,當不良信息出現(xiàn)并傳播的時候,相關網絡服務提供者也應該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比如說中石化女處長非洲牛郎門事件之中,法院認定兩家刊登謠言文章的網站IT商業(yè)新聞網和中華網構成侵權,兩個網站向受害人給予正名和道歉,并且給予受害人經濟補償。主要原因就是受害人提出終止信息傳播需求的時候,網站并沒有及時的進行處理。
(二)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的法律條令已經明確的表示,使用語言暴力或者是其他的變向方法進行侮辱、污蔑他人的行為,涉及到具體情況如果非常嚴重,相關人員就要承擔侮辱罪或者誹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針對信息傳播過程中誹謗罪的兩個主要構成要素“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與“情況突出”兩個因素做出了解釋。
(三) 行政責任
在網絡信息傳播過程中不能夠出現(xiàn)侮辱、誹謗他人人格尊嚴的有關信息。因網絡誹謗被給予行政處罰的例子較多。例如,2013年10月,衡陽市衡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受害人李某報案稱,有人以“衛(wèi)道士aaa”的網名多次在網上發(fā)帖,惡意舉報其生活作風,長期包養(yǎng)女下屬,對其聲譽造成嚴重損害。接案后,民警查明帖子內容不屬實,系惡意捏造、誹謗,并查到發(fā)帖人系衡南縣茅市鎮(zhèn)人封某。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三、針對新媒體時代網絡誹謗問題的建議
目前而言,網絡誹謗不僅是中國存在的社會問題,在國際社會上也引起關注。針對互聯(lián)網上日益嚴峻的誹謗行為,現(xiàn)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大法制宣傳與媒介素養(yǎng)教育,引導網民理性表達
公民具有憲法所賦予的公民言論自由權,但是公民在行使自身權利的時候,第一要意識到的就是不能對他人的權利構成威脅,不能夠產生對國家不利的信息。一旦共鳴的言論自由權行使不當,公民就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在我國現(xiàn)在使用的法律中也對此進行了陳述,比如說《憲法》的第三十八條表明,法律嚴格維護中國公民的人格尊嚴,并且對侮辱、誹謗、陷害公民的行為,都做出了嚴格的法律約束。
(二)加強網絡監(jiān)管,推行實名登記制度
進入21世紀,隨著計算機的普及和網絡技術的進步,我國的互聯(lián)網事業(yè)蓬勃發(fā)展。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第十九次中國互聯(lián)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顯示,截至2006年底,我國網民人數(shù)已達到了1.37億人,其中使用ADSL、Cable Modem、專線等寬帶上網的網民達到10400萬人,占網民總數(shù)的75.9%。而新興上網方式——手機上網也初具規(guī)模,達到1700萬人。另外,計算機軟硬件環(huán)境的不斷完善、網絡設備性能的提升以及上網費用的下調使得越來越多的網民可以用寬帶形式在網絡上從事學習、研究、工作、娛樂等事務。
網民大規(guī)模地從窄帶網絡向寬帶網絡遷移是我國互聯(lián)網事業(yè)不斷發(fā)展的標志。相對于窄帶網絡,信息在互聯(lián)網中有了更多新的傳播方式。在這些傳播方式中,有些我們已經有所了解,有些對于我們來說還是新生事物,需要去深入探索研究。本文結合目前互聯(lián)網絡中信息傳播的新方式及其對現(xiàn)實社會的影響對其作了深刻的分析。
一、信息在互聯(lián)網絡中傳播的傳統(tǒng)模式及社會影響
在窄帶網絡時代,人們上網方式多數(shù)通過電話線撥號上網,其一大特點就是速度慢。對于當時普通的33.6kbps或者56kbps調制解調器而言,計算機終端無法在短時間內獲取大量信息,信息傳播方式以文字為主。因此,該時期網絡上的信息載體以電子郵件、論壇、郵件列表和靜態(tài)網頁為主。這一時期的信息在互聯(lián)網中的傳播呈現(xiàn)出專門化、區(qū)域化、非擴散性等特征。這是因為該時期的網民大多擁有一定的計算機知識和社會閱歷,上網尚未成為他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由于網絡速度限制,他們上網很多時候是為了獲取某種專門的信息,信息來源不多、渠道單一,而且信息多與其感興趣領域有關,一般在獲取信息之后即離開網絡。在這一時期,信息在網絡中呈現(xiàn)良性傳播,即使存在部分惡意信息,但由于受到網絡傳播速度和傳播范圍的限制,無法在大范圍內造成社會影響,惡意信息往往在傳播過程中自我失效1。
寬帶網絡普及之初,上述這種窄帶網絡的信息傳播模式還一定程度上地存在,但是已經開始出現(xiàn)新型的信息傳播模式。相對于采用56kbps調制解調器上網的網民而言,寬帶如ADSL、Cable Modem等上網方式,其接入速度可以達到512kbps以上。帶寬的加大使網民單位時間內獲得的信息數(shù)量必然增多,而網絡中提供信息的媒介也不斷豐富。在這個階段,出現(xiàn)了一系列新的信息傳播模式:如大規(guī)模門戶網站的興起、搜索引擎、點對點信息傳播等。另外,硬件、軟件、服務的完善,使得上網的技術門檻大大降低,普通百姓也能體會到互聯(lián)網對其生活的影響。信息,無論是良性信息還是惡性信息,在網絡中的傳播范圍和速度都迅速增大增快,不再限制在某個區(qū)域或者某個領域,而是借助各種傳播模式呈發(fā)散狀傳播。在這一時期,各種新的信息傳播模式處于起步階段,多數(shù)傳播模式在考慮了其技術效應的時候并沒有考慮其社會效應,加之國家立法的滯后,管理措施的不完善,網民的素質開始參差不齊,因此出現(xiàn)了大量的惡意信息傳播,造成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如各種謠言在網絡中散播無法知道其真假、各種非法信息的出現(xiàn)等諸多表現(xiàn)。
本文之所以把以上窄帶時期和寬帶興起初期互聯(lián)網絡中信息傳播模式稱之為傳統(tǒng)模式是因為其本質上與其他媒介對信息的傳播形式無異,如報紙、雜志、電視、廣播等。普通網民在互聯(lián)網絡中大多是作為信息的接受者,上網如看電視、聽廣播一般。在這種模式下,網民被動接受大量信息。無論是門戶網站還是搜索引擎,其提供的信息量巨大,但是不一定提供有用的信息。這也帶來了“信息垃圾”、“信息過量”等諸如此類的話題。同時,網民面對大量的信息,在選擇信息的時候也處于被動地位;面對大量的信息時往往只能被動接受大量的信息,無論有用無用,無論對錯,無論真假。誠然,部分高素質人才能夠很快從大量無序的信息中分揀出自己需要的部分,但寬帶網絡普及速度以及普及范圍所帶來的超額信息量常常會超出普通人的鑒別范圍,從而導致信息的接受者無所適從。
歸根到底,傳統(tǒng)模式下網絡信息的傳播存在兩個大的缺陷:(1)未能夠考慮到人與人之間的差異而導致信息獲取不準確;(2)未能在網絡中發(fā)揮人的作用,人在網絡中屬于被動的主體。這兩點之間的關系是互相制約、互相影響的。
二、信息在互聯(lián)網絡中新的傳播模式及其社會影響
人們對互聯(lián)網絡中的信息獲取要求日益提高。隨著技術的發(fā)展和服務的完善,近年來信息在互聯(lián)網絡中的傳播模式有了較大的變化,個性化服務、聚合技術、博客、網絡視頻、問答搜索等形式日漸興起。從技術上看,計算機處理能力的增強、網絡速度的提升以及網絡技術的成熟為這些新式的信息傳播模式提供了優(yōu)良的設備環(huán)境;從社會效應上看,人們對物質文化的需求日益增多及對學習、工作、生活質量的日益提高促使信息提供者提供更加優(yōu)的服務。同時,網民們作為互聯(lián)網絡中的主體越來越多地加入到信息傳播的媒介中去,而不僅僅是作為信息的接收者。人們接受信息的途徑,從人機對話模式接受信息轉換成人與人對話模式接受信息。信息傳播模式也呈現(xiàn)出多樣性,從傳統(tǒng)模式中的以文字為主的信息模式轉化為以文字和聲音、動畫、視頻并存的模式。
互聯(lián)網絡中新興的信息傳播模式很好地解決了傳統(tǒng)模式中存在的兩個問題:新的信息傳播模式不再利用大量的冗余信息來滿足信息接受者的需求,而是在把信息交與接收者之前,通過個性化技術、搜索技術、聚合技術等對信息進行分類,把接受者關心的信息送出;同時,新的信息傳播模式充分利用網絡中人的主體作用,通過博客、播客、圈子、網絡視頻等方式,使網民成為信息傳播的主體,為其他信息接受者提供個性化的信息。
互聯(lián)網絡在這個時期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信息傳播模式的改變對現(xiàn)實社會產生的影響也隨之而有所變化。
首先,互聯(lián)網信息傳播模式的改變提高了人們的工作效率。新的信息傳播模式以個性化服務為基礎,利用每個人的差異來提供具有不同針對性的信息。搜索引擎技術的不斷完善使得人們可以在越來越多信息前找到最需要的信息,而不是簡單的羅列;聚類技術可以按人們個性化要求把信息分類,只提供某些關心的領域;問答搜索提供人與人之間的直接對話,從而避免機器判斷帶來的信息錯誤;網絡點播為每個使用者提供個性化的訂閱內容等。以上這一切都可以使信息接收者在短時間內獲取大量有效信息。
其次,互聯(lián)網信息傳播模式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博客、播客、圈子等web2.0元素的出現(xiàn)使網絡應用愈發(fā)簡化,以往許多需要用代碼實現(xiàn)的環(huán)節(jié)現(xiàn)在可以在可視化環(huán)境中完成。這樣,部分網民就徹底轉換為信息的提供者,并且這部分人大多擁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在追求高質量的生活之時也把自己的知識向網絡中傳播。點對點通信的廣泛應用不僅使傳統(tǒng)通訊模式下的QQ、MSN等即時通訊軟件繼續(xù)流行,同時也出現(xiàn)了新的技術,例如點對點下載、點對點視頻播放等。人們基于點對點通訊技術可以在網絡中只獲取自己感興趣的部分。網絡廣播、網絡電視也均是基于該基礎上建立。它們的出現(xiàn)顛覆了傳統(tǒng)信息傳播模式中人的地位;人不再作為信息的被動接受者,而是主動尋找信息然后獲取或者作為信息的主動提供者。
再次,互聯(lián)網信息傳播模式的改變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和革新。互聯(lián)網作為一種媒體同時擁有傳統(tǒng)媒體和新興媒體的特點。其特點之一便是網民的參與性。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網民越來越多地參與到這個虛擬的社會中。互聯(lián)網絡中傳統(tǒng)信息傳播模式是簡單地把書本、報紙、雜志等傳統(tǒng)媒介傳播的內容搬到互聯(lián)網上,其只改變了信息的傳播方式;而新型的傳播模式有網民的大量參與,使得互聯(lián)網信息結構出現(xiàn)了新的變化。網民發(fā)表的信息大量存在于互聯(lián)網中,因而也出現(xiàn)了各種信息水平參差不齊、虛假信息借此散播、盲目跟風等時有發(fā)生的現(xiàn)象。但是,理應該是越辯越真,如網絡中存在不同領域的用戶,他們基于對自身利益的不同要求,發(fā)表了維護其自身利益的言論;但這些言論往往在經歷不同領域的互聯(lián)網用戶辯論或者經歷必要的信息引導之后能夠得到去偽存真的答案。另外,在政治、經濟、科技或者是日常生活等領域都會存在著各種各樣研究和評論,且無論其正誤。這樣的環(huán)境能夠造成一種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局面。使各個領域的決策者能及時了解現(xiàn)實社會的信息,對監(jiān)督國家機關、社會機構的運行以及對公民整體文化素質和信息判別水平的提高都是大有裨益的。
最后,互聯(lián)網信息傳播模式的改變也對現(xiàn)實社會產生了一些負面的影響。在新的信息傳播模式下,由于信息的可定制和可約束,人們雖然獲取的信息量比寬帶網絡興起初期獲取的信息量也許會相對減少,但因目前互聯(lián)網信息量巨大,如何對各種信息作出有效鑒別,防范惡意信息對社會襲擾的問題仍然有待解決。早期的信息傳播以文本方式為主,對轉播的信息基于關鍵字的過濾技術已經基本成熟。因此,對于惡意信息,其可以最大程度上減少其傳播范圍。但是,新型的信息傳播模式已經發(fā)展到以聲音、圖片、動畫、影像等為主體的信息傳播。現(xiàn)階段基于這些領域的識別技術能力也有限,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同時,利用網絡進行的犯罪活動,如銀行賬號盜用、詐騙財產、散播非法言論、洗錢等還時有發(fā)生。在上網門檻越來越低的今天,網民的素質以及鑒別能力亟需得以提高才能處理網絡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網絡作為一個虛擬社會,應受到某種制度的約束才能使虛擬社會得以正常運行。因此,針對網絡中各種新型信息傳播模式的出現(xiàn),在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方面仍需要加快步伐,制定出適合該發(fā)展模式的法律。
三、信息在互聯(lián)網絡中的其他傳播模式的預測
隨著移動設備的發(fā)展,移動設備大規(guī)模接入互聯(lián)網是大勢所趨。如果說現(xiàn)在的GPRS等2.5G的技術在接入互聯(lián)網屬于窄帶技術的話,那么3G、WiMax等技術已經使移動設備流暢接入互聯(lián)網絡不存在任何障礙。基于移動設備“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信息傳播將成為該模式下信息傳播的主要特征;同時,精確獲取信息、信息可定制化等技術將進一步發(fā)展;以人為主體的信息傳播模式也將更加突出。互聯(lián)網絡將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虛擬的社會中也會融入更多的現(xiàn)實內容。因此,我們現(xiàn)在有必要未雨綢繆,針對信息傳播新的趨勢,分析其對現(xiàn)實社會的影響,從技術上和法律上制定相應的措施,引導其良性發(fā)展,防范其危害社會。
互聯(lián)網的每次變革伴隨著的都是信息傳播模式的改變,同時也對現(xiàn)實社會產生不同的影響。我們要看到,信息傳播模式越來越高效對提高社會效率、促進社會中不同群體的協(xié)作是非常有益的。現(xiàn)在越來越多的單位和個人利用互聯(lián)網絡進行信息收集和信息處理,以完成需要的工作,如事務辦理、資料查閱、物流跟蹤等。互聯(lián)網絡的大規(guī)模應用能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從而為社會創(chuàng)造更大的價值;但也要看到,在各種信息中也夾雜著一些惡意信息,若任其傳播將會對現(xiàn)實社會造成消極的影響,我們對此應該區(qū)別對待和處理。總的來說。互聯(lián)網作為一種技術的革新對整個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信息作為互聯(lián)網絡中的主要元素,是產生此種影響的主要因素。技術本身并沒有對錯,但是用在不同人手里會產生不同的社會效應。因此,我們必須深入分析網絡中不同的信息傳播方式對社會產生的不同影響,從而引導人們正確使用網絡,以產生更高的社會效益,也使中國的互聯(lián)網絡更加健康蓬勃地發(fā)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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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lián)網技術飛速發(fā)展將世界帶入信息時代。作為一種信息平臺,互聯(lián)網被認為是繼報刊、廣播和電視之后崛起的第四媒體,其最大的特點在對各類傳播媒體具有兼容性。傳統(tǒng)媒體與網絡融合,形成了多媒體的強勢傳播平臺,如人民網、央視網、中廣網、新華網等;不斷發(fā)展的傳播技術和網絡結合,形成了新興傳播媒介,如BBS論壇、微博、QQ、MSN、飛信等等。這種以互聯(lián)網為平臺的各類傳播媒介形式不斷擴張,對人們日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產生了越來越深刻的影響。在高等學校,以互聯(lián)網、手機通訊為平臺的新的傳播環(huán)境正在形成,對以信息溝通、說服教育為主要手段的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來說,面臨著機遇與挑戰(zhàn)并存的形勢。本文從分析網絡條件下高職院校的信息環(huán)境入手,結合網絡信息環(huán)境的特點和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現(xiàn)狀,提出了網絡時代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創(chuàng)新理念和方式。
一、互聯(lián)網時代高職院校信息環(huán)境的特點
(一)以網絡為平臺的新媒介信息環(huán)境正在形成。據(jù)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的統(tǒng)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guī)模達到4.85億人,普及率達到36.2%,其中學生群體在整體網民中的占占29.9%,遠高于其他職業(yè)者。這其中大學生更是學生網民的主力。互聯(lián)網為新媒介技術的發(fā)展應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視頻點播、網絡音樂、即時通信技術、網絡動漫、微博、網絡百科等媒介形式不斷涌現(xiàn)、日新月異,把更多的大學生從報刊、廣播、電視和書籍等傳統(tǒng)媒介上吸引到計算機旁。在一項河南省大學媒介接觸調查中,高達74.4%的學生把網絡作為自己接觸最多的媒介,平均上網時間超過20小時/周,其次是電視、書籍和報刊。可以說,在高職院校校園以網絡等媒介為主的信息環(huán)境已經形成。
(二)新媒介適時性、交互性通訊方式強烈吸引著大學生。根據(jù)傳播學原理,“報償?shù)谋WC/費力的程度=選擇的或然率”。網絡上信息量大、知識結構多元、各種檢索手段方便快捷,在“報償?shù)谋WC”方面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認可;而在“費力程度”上,手機上網功能的開啟已經使上網越來越便捷。截至2011年6月底,我國網民使用手機上網者達到3.18億,在總體網民中的比例達65.5%。在筆者進行的一次河南省大學生媒介接觸的調查中也顯示,大學生使用手機上網者已經達到91.2%。借助手機通訊手段,大學生在校園里保持對網絡媒介的隨時隨地接觸。網絡交互性特點是大學生選擇網絡媒介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在網絡上,大學生不僅可以非常便利地接受來自各方面的信息,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將自己觀點及時反饋給信息的傳播者,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愛好、觀點采集所見所聞,并通過微博、論壇、通訊軟件等采集到的信息出去,從而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
(三)鑒別能力較低成為大學生獲取信息的瓶頸。網絡新媒介和傳統(tǒng)媒介是有著巨大差異的。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tǒng)媒介的主要特征是職業(yè)化、專業(yè)化,不僅傳播者本身是進行信息傳播的專業(yè)化機構,而且有完備的政策、制度、法律和管理部門對這些媒介機構進行約束,其信息“把關”嚴格,具有權威性。而在新媒介環(huán)境中,傳播者不再是一個管理嚴密的媒介組織,可以是一個商業(yè)性的傳播機構,可以是眾多網友參與構建的論壇或社區(qū),還可以是一個普通的網站,更一個人的博客、微博。傳播者本身就不一定具備信息傳播的基本知識、素養(yǎng)和能力,在信息的“把關”上先天不足。同時,網絡媒介信息的多元化、海量性、流通的多向性,都是原有媒介控制手段所無能為力的。可以說,網絡給大學生提供的已經不是經過嚴格“把關”的信息,其真實性、權威性、傾向性、價值觀到底如何,需要大學生具備更高的分析鑒別能力。但是,目前大學生的媒介素養(yǎng)教育非常薄弱,基本上靠自己在網絡的世界里摸索,以被動的、零散的方式提高自身的媒介信息鑒別能力,這對他們是一種巨大的挑戰(zhàn)。
二、網絡信息環(huán)境下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機遇和挑戰(zhàn)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機遇
1.開辟了新的溝通交流平臺。一方面,網絡信息傳播沒有時間上的限制,沒有地理空間上的界限,沒有參與者人數(shù)的限制,利用這種新的信息溝通模式,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了更為廣闊的空間。網絡傳播速度快、信息檢索方便快捷等也大大增強了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和時效性。另一方面,網絡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為思想政治工作技術手段的創(chuàng)新提供了廣闊的舞臺。網絡信息形式已不僅僅是文字,還包括聲音、圖片、動畫、視頻畫面,這些新的信息形式可以調動學生的多種感官,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信息的傳播方式不再是僅從教育者到被教育者的單線傳播,而可以形成立體化全方位的傳播方式。如思政信息可以通過網站、論壇、及時通訊軟件、QQ群、博客、微博等方式傳播,改變了傳統(tǒng)的信息傳播方式和手段。
2.提高了學生的參與意識。在網絡上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主動地選擇自己需要的信息,并通過發(fā)表評論、網絡留言等方式與信息的發(fā)出者進行反饋,這大大激發(fā)了大學生的參與意識。如果能夠合理引導大學生的參與意識,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形成以學生為“主體”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將徹底改變傳統(tǒng)封閉式的、單向性的教育方式。學生的參與意識強至少可以帶來兩方面優(yōu)勢:第一,增強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使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標更為明確;第二,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充分發(fā)揮了大學生 “自我教育”、自我?guī)椭钡淖饔茫呀逃纳疃群蛷V度不斷拓展。
(二)思想政治工作帶來的挑戰(zhàn)
1.網絡不良信息的的沖擊。網絡媒介的“把關人”弱化,導致網絡上的信息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網絡上的信息“信息既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假的;既可能是全面的,也可能是片面的;既可能是高雅的,也可能是低俗的;既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等等”。尤其是非主流的價值觀在網絡上大行其道,沖擊大學生的道德觀念,侵蝕大學生的思想品位。更有甚者,一些不良信息及低俗無聊的網絡游戲、形形聊天網站,把大學生引向歧途。網絡是個沒有邊際的世界,負面不良信息大行其道給大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zhàn)。
2.網絡非理性行為的曼延。隨著網絡信息傳播技術的發(fā)展,更多的人把從網絡上獲取信息作為第一選擇,因此,網絡信息越發(fā)達,人們從現(xiàn)實中獲得“第一手信息”的機會就越來越少。網絡媒介通過各式各樣的信息給大學生創(chuàng)造了一個“信息環(huán)境”,這個“信息環(huán)境”不是“客觀環(huán)境”本身,需要通過自己的社會經驗進行辨別。然而,大學生不僅缺乏對“信息環(huán)境”的認識,更缺乏一定的社會經驗,根本無法區(qū)分“信息環(huán)境”與“客觀環(huán)境”的界限,在對各類網絡信息進行理性、鑒別性分析上更是困難重重。再加上的大學生自身理性思維的惰性,他們非常容易產生非理性反應。例如2008年10月中國政法大學發(fā)生的弒師事件中,正當很多師生在對這個悲劇進行反思的時候,卻有不少學生從“情殺”、解氣等理由出發(fā),在網絡論壇上發(fā)出了令人遺憾的言論。 轉貼于 3.信息傳播道德的缺失。網絡給了每個人的自由選擇的權利,人人都擁有網絡世界的一部分,都是自己的主人。只要自己認為是可以,沒有人可以阻止,這種“絕對自由”的思想充斥著網絡。再加上,網絡是一個虛擬的社會,“網絡人”可以隱藏自己的真實信息,逃避社會身份的約束,說什么話、干什么事似乎不不需要承擔責任和義務。在這種思想的慫恿下,“網絡人”很容易放縱自己的行為,淡化思想道德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甚至在自我意識的驅動下,逞一時之能,對社會造成嚴重后果。2010年2月20日,發(fā)生在山西的地震謠言事件就是一例。地震謠言導致太原等6個地市成千上萬的居民在寒風中滯留5個小時以躲避地震。警察在后來的調查中發(fā)現(xiàn),散布謠言的就有一名在校大學生,其動機只是“鬧著玩”。
三、網絡信息時代高職思想政治工作的創(chuàng)新
(一)引入“雙主體”的工作理念
在新聞傳播學領域,南京大學段京肅教授首先提出了了“雙主體”理論,認為在整個傳播過程中,信息的受傳者和信息的傳播者一樣都深刻影響著傳播的效果,都應該是傳播活動的主體。大學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是有思想、有自主意識和自主能力的教育活動的控制者,他們在用自己的方式決定著教育活動的最終成效,也應該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動的主體。忽視了大學生的主體性地位,把他們作為被動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機器”,那么成效就會大打折扣。思想政治教育“雙主體”模式的引進至少有兩個優(yōu)點:第一,增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親和力。傳統(tǒng)思想政治工作“主體教育客體”模式,主體處于主導地位,凸現(xiàn)了教育過程中教育者與受教育者地位的不對等。而網絡時代學生更加崇尚的是自由、平等交流,適應這種思想引入雙“主體”模式,使教育者與受教育者放在的平等的位置,自然使思想政治工作具有了深層次的親和力。第二,調動了學生參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動性。學生在教育工作中的地位發(fā)生了變化,可以平等、民主地共同探討問題,發(fā)表自己的觀點,必然增強他們參與教育的積極性。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引導大學生,把他們從一個被動接受教育者轉變?yōu)橹鲃訉ふ医逃撸ㄟ^自己的學習思考,逐漸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形成正確的立場、觀點去面對社會。
(二)構建先進的網上思想政治工作陣地
目前,絕大多數(shù)高職院校都有新聞宣傳網、學生工作網、共青團網站以及和思政相關的部門網站,承擔了部分的網絡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但是由于這些網站不是專門的思想政治教育網站,針對性較弱,還不能有效發(fā)揮作用。高職院校必須整合網上資源,共同構建校園網絡思想政治工作平臺。利用這個平臺,進行旗幟鮮明的網上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如建立的思想政治教育資料庫,進行一般的網絡講座和輔導;建立聊天室、BBS論壇,了解和收集當前大學生關注的熱點問題,掌握學生思想狀況。同時,要從增強影響力著手,把大學生吸引到思想政治教育網站上來。如根據(jù)青年學生的興趣特征,充實網絡信息的內容,使之貼近實際、貼近學生、貼近生活,從而做到服務大學生、凝聚大學生、吸引大學生。再如針對學生渴望思想交流的特點,網站的管理者可以主動設立議題,讓教育工作者和學生利用網絡平臺進行交流、討論,通過各種思想碰撞,引導學生明辨是非,從而達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三)建立良好信息溝通和反饋機制
具有反饋的傳播過程才是一個完整的傳播過程,想要獲得良好的轉播效果,建立信息反饋機制至關重要。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也不例外,良好的反饋機制是加深了教師和學生之間的重要手段,可以讓教育活動更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網絡等新媒體的發(fā)展已經為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反饋機制創(chuàng)造了非常便利的條件,如開設網上論壇、校務信箱、飛信群、QQ群等。但這些溝通信息方式已經廣泛存在,關鍵在于改變思路,盡快建立一套完成的工作機制,讓這種借助網絡新媒介的反饋溝通方式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流。要作到這一點,關鍵是培養(yǎng)一支高素質的網絡思想政治工作者隊伍:一方面,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網絡技術的培訓,提高對網絡的認識和運用能力;另一方面,要轉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理念。教師不再是處于主導地位的教育者,要轉變角色,學會使用平等身份、網絡語言與學生進行交流,否則,肯定不會被學生接受。
(四)大力提高大學生的媒介素養(yǎng)
教育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圖書館規(guī)程》中,教育和情報一起,被定義為高等學校圖書館的兩大基本職能。所以,履行教育職能是推進高等教育前進步伐的重要舉措。
中國《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和《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質教育的決定》也將信息素質納入素質教育之中,大學生信息素質能力的培養(yǎng)開始受到全社會的重視。信息素質是終身學習的一種基本人權,信息素質是有力地投身信息社會的一個先決條件。信息素質教育是以培養(yǎng)人們信息意識和信息能力等為宗旨的教育,它包括計算機技能和信息技能教育,以及信息意識、信息觀念、信息道德、信息法規(guī)等教育。綜合有關信息素質教育的各種論述可以看出,信息素質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信息意識、信息能力、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則指整個信息活動中的道德規(guī)范。它是調節(jié)信息生產者、加工者、傳遞者以及使用者之間相互關系的行為規(guī)范的總和。信息道德是指個體在整個信息活動中具有的道德。其內容包括:信息交流與傳遞目標應與社會整體目標協(xié)調一致,信息活動中所應承擔的相應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培養(yǎng)遵守有關信息活動的道德規(guī)范和法律法規(guī)的自覺性,堅決抵制各種、迷信、謠言、欺詐和其他虛假信息。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尊重個人隱私,培養(yǎng)信息良知和尊重基本人權,在信息活動中堅持公正、平等、真實原則,正當使用與合理發(fā)展信息技術,正確處理信息創(chuàng)造、信息傳播、信息使用三類主體之間的關系等。
1大學生信息道德現(xiàn)狀
大學生是目前使用網絡信息最重要的人群之一,但由于大學生仍處于成熟與非成熟之間,尤其是道德價值還沒有定型,因此,在網絡信息德德判斷上極易出現(xiàn)偏差;網絡文化對高校大學生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心理和人格的健康發(fā)展,以及社會道德規(guī)范的沖擊等諸多方面帶來了極大的困擾。目前,許多大學生在圖書館上網聊天、玩游戲的多,真正上網查找資料用于專業(yè)學習的比較少,對網絡最普遍的應用就是發(fā)郵件、看時事新聞。有些大學生因“網絡成癮癥”而逃課,無節(jié)制地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在互聯(lián)網上持續(xù)聊天、玩游戲,閱讀不文明、不健康的網上信息,以至損害生理和心理健康。還有一些缺乏自律的大學生在寫作畢業(yè)論文時,自己不作研究,不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直接從中國期刊鏡像網站下載文章,用經剪貼和技術處理而成的所謂論文來應付老師。更有一些法制觀念淡薄的大學生在BBS上發(fā)表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冒用別人的IP地址、盜用別人的帳號,甚至因好奇而充當了黑客.網絡已經成為一些人本性和本能毫無掩飾的發(fā)泄場所。高校大學生正處在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形成和確立的關鍵時期,因此,大學生要跟上教育信息化的步伐,就必須具備良好的網絡信息道德素質。當前,隨著全社會對網絡信息道德問題的日益重視,高校網絡信息道德素質教育已經成為高校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高校信息道德素質教育的基本目標是使大學生熟悉信息道德規(guī)范,引導大學生在學習和工作中成為具有良好信息道德素養(yǎng)的人。通過教育和培養(yǎng),使大學生充分認識網絡的各種功能,發(fā)揮大學生利用網絡信息資源的主觀能動性,培養(yǎng)和訓練大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和個性品質。尤其是讓大學生明確網絡的負面影響,嚴格規(guī)范大學生的上網行為,提高大學生的信息鑒別能力和自我約束能力,全面提高大學生的網絡信息道德素養(yǎng)。
2信息道德教育的內容
2.1信息道德觀念的教育
信息道德觀念的教育主要是大學生對信息的看法、認識以及對信息本質和價值的認識問題。網絡是個虛擬的世界,但網絡的存在是基于現(xiàn)實的,所以在大學生接觸網絡時就要讓他們樹立良好的信息道德觀念,正確對待信息網絡和使用信息技術,從思想觀念上杜絕不良信息的侵蝕,努力創(chuàng)造一個潔凈的網絡空間。
2.2信息道德意識的教育
信息道德意識是對信息的能動反映。它包括明確目的、正確利用網絡功能、培養(yǎng)信息辨別能力、努力規(guī)范和限制網絡行為等內容。由于大學生尚處于學習知識的階段,世界觀和人生觀尚未發(fā)展完善,對網絡上良芳不齊的信息分辨能力不強,如果不加以引導和限制,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他們就會在浩瀚的網絡中迷失方向,沉網上聊天、交友、網絡游戲、網上惡作劇等。因此,要用科學的信息道德意識占領他們的頭腦,引導他們學會對信息的正確處理方法培養(yǎng)交流能力和對社會的適應能力,培養(yǎng)科學素養(yǎng)以達到對信息的有效利用。
2.3知識產權法的教育
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要注意遵守知識產權法,保護作者的權益,指導學生在利用各種載體的信息資源時,要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切忌剿竊他人成果據(jù)為己有;要注意在信息條件下的數(shù)字化版權問題,因為在數(shù)字化環(huán)境下,信息的傳播和復制變得越來越容易,著作權也越來越容易受到侵犯。要注意對大學生進行知識產權法教育.努力做到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3圖書館在大學生信息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3.1信息檢索課對大學生信息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
高校圖書館“信息檢索”課已全面開展。“信息檢索”課是對大學生進行信息道德教育的主要課堂,但必須對教學內容加以改革,增設信息道德方面的教育內容,在講解電子計算機檢索基礎知識的同時,將信息安全、信息道德及道德規(guī)范、信息法律法規(guī)等貫穿在教學內容中。在信息檢索課教學中,必須以培養(yǎng)大學生信息素質為立足點,我們可以借鑒美國高等教育信息素質標準,從信息需求、信息獲取、信息評價、信息利用、信息道德5個方面培養(yǎng)大學生的信息素質,做到學而有所用,學而有所樂,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全面提高大學生信息素養(yǎng),使學生具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甄別能力以及自控、自律和自我調節(jié)能力,從而能夠自覺地抵御和消除垃圾信息及有害信息的干擾和侵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激發(fā)學生奮斗、進取的精神以帶來校園文化的深刻變革,從而提高大學生的倫理道德的接受程度。信息檢索課在使學生熟練掌握檢索技能的同時,促使學生遵守各種網絡道德規(guī)范,通過對廣大學生道德良知的啟發(fā)和喚醒,使他們能夠自覺地抵制有違倫理精神和社會道德風尚的信息行為,維護網絡世界的有序發(fā)展。
在講授信息檢索課的過程中,任課教師不僅要傳授知識,也要向廣大學生傳遞健康向上的意愿情感等個性方面的內容。教師可以在課程以外向學生滲透積極、有益的網絡活動,例如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網絡知識講座、網頁設計比賽、網絡短信作品大賽、動畫制作大賽、電腦編程大賽等,將學生的注意力和熱情轉移到正確的軌道上來,潛移默化之中培養(yǎng)學生規(guī)范的網絡行為。因此,任課教師要首先做到“為人師表”,學習網絡知識,了解網絡,自覺注重自身的網絡行為,不斷提高自身道德水準。
3.2開展網上道德教育
校園網是學生進行檢索課實踐的主要網址,學校一般將各種檢索數(shù)據(jù)庫放在圖書館的網頁上,在進人圖書館主頁前可設置一個彈出窗口,該窗口可以設計成一個涵蓋學校制定的有關規(guī)范網絡行為的文件和規(guī)章制度,例如《關于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進網絡的若干意見》、《校園計算機網絡用戶手冊》、《校園網用戶違紀處分規(guī)定》等,特別應對學生的上網時間、上網范圍、上網內容等做出詳細的規(guī)定。這些法規(guī)和條例通過張貼在校園網最顯著的位置上,使師生一進人校園網絡就能清楚地看見,以喚起他們的法律意識和自律意識。
3.3高校圖書館豐富的信息資源對大學生信息道德的促進作用
圖書館是知識的寶庫,是精神文明建設的前沿,世界各地優(yōu)秀文化的傳播和杰出人物的成長,都離不開圖書館。高校圖書館服務的主體是廣大師生,他們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事業(yè)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圖書館對他們來說是獲取知識的首要途徑,閱讀對他們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高校圖書館豐富的館藏為校園文化提供著豐厚而源源不斷的物質與精神滋養(yǎng),在形成大學生基本技能,提高學習質量,完善知識結構,培養(yǎng)學生學會學習、善于學習、終身學習,以及培養(yǎng)大學生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方面有著特殊而深遠的作用,對大學生的個性養(yǎng)成,價值取向,行為規(guī)范也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因此,高校圖書館在提供信息服務的過程中,從倫理道德角度來引導大學生正確認識計算機和網絡的作用,提高對網絡信息資源的辨別能力,指導學生辨別信息的真?zhèn)巍?yōu)劣,學會提煉對自己有用的知識,抵制那些有害的信息,以達到對大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倫理道德、拒腐防變教育的目的。
網絡問政,就是政府通過互聯(lián)網做宣傳、做決策,了解民情、匯聚民智,以達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從而實現(xiàn)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近年已成為一些地方政府的執(zhí)政新風。隨著網絡的日益普及,互聯(lián)網在中國民眾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成為中國公民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jiān)督權的重要渠道。目前,中國各級政府官員越來越多地通過網絡問政于民,使得政府的信息更加透明暢通。但是,在網絡問政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網絡問政存在的問題
1、“數(shù)字鴻溝”普遍存在。由于經濟收入、受教育程度、地區(qū)差異等因素影響,不同社會群體在接受信息與使用網絡上有著較大差異。CNNIC第37次中國互聯(lián)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國網民規(guī)模達6.88億,其中農村網民規(guī)模達1.95億。在年齡結構上,20-29歲年齡段的網民占比最高,達29.9%,10-19歲、30-39歲群體占比分別為21.4%、23.8%。在學歷結構上,初中、高中/中專/技校學歷的網民占比分別為37.4%、29.2%。與2014年底相比,小學及以下學歷人群占比提升了2.6個百分點,中國網民繼續(xù)向低學歷人群擴散。在職業(yè)機構上,截至2015年12月,網民中學生群體的占比最高,為25.2%,其次為自由職業(yè)者,比例為22.1%。由此可見,“數(shù)字鴻溝”的存在,表明網絡民意并不具有普遍性,許多公民不會正確使用互聯(lián)網,更不會通過網絡問政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
2、政府官員網絡問政意識不強
目前,政府、官員網站、微博、微信等問政途徑,為網絡問政效率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政府官員網絡問政意識思想不到位、抵觸心理等現(xiàn)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單位或官員開通網站、微博等只重形式不重內容,在日程工作中并沒有真正的使用,網民提供建言獻策的時效性不足;一部分單位或官員對網絡問政存在抵觸情緒:主觀上消極、推諉,問政平臺雖然構建,實際上成為了“裝點門面”的擺設,并沒有真正發(fā)揮作用,還有一些問政平臺人為設置障礙,害怕民眾提一些尖銳問題。一些政府工作人員安于現(xiàn)狀,不愿接受新事物,不能與時俱進。有些官員甚至擔心網絡監(jiān)督、網絡問責等給自身利益造成威脅,影響自身生活、工作,前途,因此漠視網民留言,對網絡問政產生恐懼、抵觸情緒。
3、網絡問政的宣傳力度不夠 網絡問政有政府門戶網站、QQ、微信、博客、微博、論壇、短信、電子郵件等多種途徑。但是,由于政府宣傳力度不夠,很多公民對這些問政途徑的功能、作用、使用方法等各方面不清楚,不熟悉,導致一些公民雖有建言獻策的想法、有不滿的情緒,但是卻無從下手、不知所措。這種情況會使公民感覺無奈,無所適從。
4、網絡問政制度規(guī)范不夠健全
網絡反映民意是一種網絡問政新渠道, 但目前,我國關于網絡管理、網絡監(jiān)督的相關法規(guī)尚不健全,已有的關于網絡監(jiān)管的法律、法規(guī)與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相比還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的缺陷。也沒有考評機制來對這個問題進行規(guī)范,比如說對網民的滿意度,對網民的建言獻策,政府應采取什么方式進行反饋。在網絡問政中,對于有些素質較低的網民在制度上沒有明確加以制約,以至于有些網民在網上散布謠言、傳播低俗文化,給社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擾亂社會秩序,并給政府管理者帶來工作的紛擾等。制度規(guī)范的缺陷無疑給一些別有用心和素質低下的人提高了便利,從而放大了民眾對政府的質疑,加劇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感。
5、缺乏網絡問政的長效機制。
網絡問政的長效機制,是一套保證網絡問政工作長期、正常運行并能夠發(fā)揮預期功能的制度體系。但目前,網絡問政的長效機制并沒有真正建立,流于形式的現(xiàn)象還不同程度的存在,容易導致黨委和政府、官員、公民缺少網絡問政積極性的可能性。
二、解決網絡問政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網絡普及率和網絡問政的實效性,消除數(shù)字鴻溝
一是國家要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對西部山區(qū)、偏遠地區(qū)及廣大農村地區(qū)的財力、物力、技術的支持和投入,逐步縮小城鄉(xiāng)差距和東西差距,提高網絡覆蓋率。二是、加大對公民的網絡知識教育培訓,通過培訓教育,提高農民的網絡運用能力,能夠通過熟練的網絡知識進行網絡問政,反映民意,為政府、官員建言獻策,提高公民的參政議政能力,解決廣泛存在的數(shù)字鴻溝問題。三是應加強網絡問政平臺建設,完善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問政平臺,為網民提供更多的政治參與渠道。
(二)增強政府官員的網絡問政意識
“各級政府對網絡民意的重視程度,是網絡問政積極發(fā)展的重要動力。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熱情、有效的回應,網絡問政的實際效果就會大打折扣。”\+①政府官員要增強網絡意識,重視網絡民意,把群眾的需要、呼聲、利益、滿意放在首位。要增強網絡意識,首先,通過一些網絡問政的專家、學者開展講座等形式,普及網絡知識及網絡問政知識,增強政府官員對網絡問政重要性的認識;其次,政府官員要身先士卒,做網絡問政的先行者,通過網絡問政平臺扎實有效的開展工作;最后,加強政府官員與公民的溝通交流工作,積極對待網民的意見建議,真正做到與網民雙向互動。正確引導輿論導向,真心實意的為民辦事。
(三)加強網絡問政的宣傳力度
黨委和政府有責任和義務讓每位公民知曉QQ、微信、博客、微博等網絡問政途徑,但怎么讓公民知曉并能正確使用這些途徑是至關重要的。首先,政府通過紅頭文件形式自上而下進行布置安排;其次,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傳播途徑進行宣傳;再次,通過農村基層組織的黨員干部利用開村委會、印發(fā)宣傳頁等方式進行宣傳;第四,通過政府派出的有專業(yè)人才組成的宣講團進行下鄉(xiāng)宣傳;最后,通過聯(lián)通、移動或電信網絡平臺,以短信、郵件等方式進行宣傳。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提高公民網絡問政的積極性,讓公民了解網絡問政、熟悉網絡問政、參與網絡問政。
(四)加強網絡問政制度建設
網絡問政方式的健康發(fā)展,穩(wěn)步運行,離不開完備的制度機制。加強網絡問政制度建設,健全網絡問政制度,首先,一是建立健全網絡民意回應制度。《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全國31個省、區(qū)、市3046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69.7%的公眾擔心“對于舉報信息只受理、不處理”。 為此,應完善網絡信息回應機制,以提高網絡問政的權威性。二是建立網民建言獻策的獎懲制度。對不負責任的提供虛假信息和不正當言論的網民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提供真實信息且有利于政府網絡問政的網民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以此提供網絡問政的真實性。第三,對政府官員的網絡問政情況進行考核,建立網絡問政的考核制度。通過考核,激發(fā)政府官員對網絡問政的主動作為,積極解決網民提出的問題;對于網絡問政懈怠,不利于實際問題解決且造成不良影響的官員,要追究相應的責任。通過網絡問政考核制度,調動政府官員網絡問政的主動性、積極性。四是建立網絡問政輿論監(jiān)督制度。通過監(jiān)督,確保網絡問政方向的正確性。輿論監(jiān)督主要表現(xiàn)為網民通過網絡問政平臺對地方政府、官民進行直接監(jiān)督;以及新聞媒體、政府之間、官員本身等的自我監(jiān)管。
(五)建立網絡問政的長效機制
網絡問政對于提高政府執(zhí)政能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及對于政府科學決策都起到很大的促進左右,因此,網絡問政不是一個“面子工程”,也不是一個裝飾門面的擺設,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一項工作,因此必須建立網絡問政的長效機制,以促進網絡問政的良性、健康、穩(wěn)步發(fā)展。首先,健全網絡問政的組織形式,引導網民有序參與。網民有序的參與是確保網絡問政有效運行的有力保障,這樣可以避免因信息的虛假造成的網絡問政的不利影響,從而提高網絡問政的效率。其次,建立和完善網絡輿情管理制度。應該建立和完善“日常”和“突發(fā)”兩種網絡輿情狀態(tài)下的信息收集、信息處理及信息反饋制度。再次,建立網絡新聞發(fā)言人制度。把網絡新聞發(fā)言人設置常態(tài)化,設置專職新聞發(fā)言人,加強對新聞發(fā)言人的崗位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明確其崗位職責,提高網絡新聞發(fā)言人服務意識。最后,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網絡知識素養(yǎng),并把此做為對領導干部進行業(yè)績考核的重要一項。要建立一批政府網絡隊伍,對他們進行技能培訓,及時收集網絡信息,加強政府網站建設,使政府網站真正成為網民反映民情的好平臺。
[注釋]
①侯兆曉.網絡訴求漸成民主渠道[J].民主與法制,2010(07).
[參考文獻]
[1]侯兆曉.網絡訴求漸成民主渠道[J].民主與法制,2010(07).
大學生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為各高校所重視,但長期以來,網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并不能令人滿意。本文旨在通過對交互式網站進行介紹,對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現(xiàn)狀進行分析,論述如何利用交互式網站提高大學生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一、交互式網站特點和作用
(一)特點
本文所謂的交互式網站是指網站訪問者可以自由發(fā)表意見,能夠與網站管理者或其他訪問者形成交流互動、進行溝通,進而能夠通過這些行為參與網站內容建設和影響網站作用發(fā)揮的網站。簡言之,就是能夠實現(xiàn)上網者與管網者進行交流互動的網站。其主要形式有論壇BBS、留言本、網站評論、聊天室、博客、即時通訊等。交互式網站的特點是以網站訪問者為中心,充分發(fā)揮網站訪問者的積極性,在網站建設管理、網下實際工作等方面以開放式、建設性的態(tài)度吸取訪問者的意見,促進網站所屬單位的工作和發(fā)展,同時通過互相交流,將網站管理者的觀點、立場、態(tài)度有效地傳遞給網站訪問者。
(二)作用
交互式網站的出現(xiàn)充分體現(xiàn)了互聯(lián)網絡的一個重要特征——溝通交流的快捷化,相對于傳統(tǒng)網站,這是一個質的提升,有助于極大地提高學生的訪問體驗。
1.交互式網站會提高學生訪問的興趣。因為自己可以更多地去選擇和嘗試,就如同自己去大型超市挑選物品一樣。
2.交互式網站給學生帶來更多的信息量。客戶可以通過主動行為參與網站的內容建設或改變網站的部分界面來滿足自己的愛好,而不是被動地去接受,人人都能成為網站內容的建設者。
3.交互式網站能增進學生的訪問黏性。因為網站可以針對不同訪問者的具體情況而使頁面內容差異化,滿足訪問者的個性化需求。
4.交互式網站可以對訪問者的訪問規(guī)律進行分析。網站可以通過技術措施自動統(tǒng)計或人工觀察客戶的訪問規(guī)律,進而了解訪問者的態(tài)度傾向,以便有針對性地做工作。
二、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現(xiàn)狀與困境
(一)現(xiàn)狀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個老概念,但網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個新概念,它是伴隨著20世紀90年代后期互聯(lián)網在我國的普及而開始出現(xiàn)的。
大學生將上網作為一種高科技、時尚的標志。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網絡上的信息內容海量豐富,網絡的應用功能大大提高,同時,高校新聞宣傳設施如電視、廣播、報紙等不足,也導致學生向網絡尋求資訊。大學生對網絡的依存度越來越高。
據(jù)一份對湖南長沙、湘潭、吉首等地部分高校800名學生上網情況的調查顯示,98%的學生有上網經歷,27.3%的學生天天或經常上網,5.2%的學生經常通宵上網。學習知識、獲取信息、情感交流(郵件、聊天、交友)、休閑娛樂等是大學生上網活動的主要內容。聯(lián)網絡對大學生的學習、工作、生活和思想觀念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尤其是對大學生的行為模式、價值取向、政治態(tài)度、心理發(fā)展、道德觀念等各方面的影響越來越大。
(二)困境及其產生的原因
大量的研究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文章都指出應該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的網站,而且要積極信息,豐富內容,通過大量的紅色的、正面的內容占領網絡陣地。②這種做法是值得肯定的,讓正面信息在數(shù)量上超過不良信息,短期內的確增加了學生接觸、了解正面信息的機會。
但是,僅僅跟不良信息拼數(shù)量是不夠的,雖然網站建立起來了,內容也大量增加了,很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仍感到教育效果不佳,面臨著很大的困境,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傳統(tǒng)的靜態(tài)思想政治教育網站功能有限,效果不佳。很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網站都是傳統(tǒng)的靜態(tài)形式的網站,功能僅限于單向的信息新聞,內容雖然很豐富,但多為紅色信息、說教文章,這些網站幾乎普遍存在著學生參與面小、內容綜合性差、網上與網下教育脫節(jié)的問題,導致網站影響力小,點擊率低,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力量。而大學生上網更多的是使用網站的交互式功能。關于上網目的調查顯示,46.2%的學生回答是聊天,55%的學生是進行交友,44%的學生是收集信息,9.8%的學生是玩游戲。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對網絡技術特點不了解,網絡意識不到位,工作簡單化在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內,由于年齡和知識斷層的原因,一些從事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人員對網絡的特征和傳播規(guī)律不了解,使得網絡思想政治教育觀念落后于網絡的應用水平。例如,現(xiàn)在已經到了互聯(lián)網web2.0時代,網絡的功能和應用非常豐富,但很多人還認為只要使用電腦上上網就是做網絡思想政治教育,把做一個網站、公布電子郵箱、上傳宣教圖片文章這些簡單的應用等同于網絡思想政治教育。
3.對學生上網的特點不了解,沒有掌握網絡行為的發(fā)生發(fā)展規(guī)律。網絡與現(xiàn)實相比,虛擬性增強,網友可以完全匿名地表達自己、展示自己,由此,一些平時受到社會規(guī)范制約或壓抑的潛意識會浮現(xiàn)出來,對言語、行為產生強烈的支配。如部分青年人的偏執(zhí)心理、逆反心理,常會導致學生即使看到正確的觀點也要進行批判、駁斥、甚至謾罵;再如許多學生有從眾意識。只要了解這些特點,有針對地采取措施,就能使學生的網絡行為朝正確的方向發(fā)展。一部分管理者由于對以上特點不了解,導致對交互式網站的理解存在偏差,往往簡單地采取封堵、關停、說教、命令等方法進行教育,管理手段過于簡單,對于BBS等交互式網站不敢正視,不愿面對。
4.非官方的網站借學校名義發(fā)展迅速,學校缺乏控制力。近年來,隨著網站開設門檻和制作成本的降低,個人申請域名開設網站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現(xiàn)象,在高校中也形成了一股風潮,即本校學生在校園網之外以學校名義開設論壇、網站。這些網站由于租用了商業(yè)服務器,不受學校管理,常迎合學生的口味和興趣一些嘩眾取寵、吸引注意力的信息,在學生中影響力逐步擴大。筆者從“百度”搜索引擎上隨手輸入了十幾個重點大學和地方大學的名稱,都找到了非官方的論壇或網站。這些網站注冊人數(shù)動輒數(shù)千人,日發(fā)帖量常常多達幾百條,網站內容的點擊量甚至超過學校官方網站。然而,這些網站常常因主辦者管理不善、疏于引導、不負責任,導致不良信息泛濫、人身攻擊成風、謠言以訛傳訛、內容庸俗低下.而學校又無法掌握管理權,使學生深受影響,學校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三、構建交互式網站,提高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一)著力構建思想政治教育的交互式網站
對于思想政治教育網站來說,變門戶式、宣傳式的網站為交互式、開放式的網站,將極大地提高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在校園網中構建一個思想政治教育的交互式網站平臺要從三方面著手:
1.建設一支隊伍。網絡思想教育主要靠引導,通過教師的思想道德、理想信念、奮斗目標等內在理念外化到網站內容和網上言論中,引導學生網民產生正確的思想理念。這就要求從事網絡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員本身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堅定正確的理想信念,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知識。教師要努力學習思想政治理論,學習網絡技術和現(xiàn)代管理知識,“依靠科技,增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生命力”。同時也要注意發(fā)揮優(yōu)秀學生和學生干部的作用。
2.開設一批欄目。要在校園網中開設一批與學生密切相關的網站或欄目。如校長信箱、教學信息、心理健康咨詢、就業(yè)指導、法律咨詢、學習指導、學術科研活動及學校政策解讀等,提供學生發(fā)言的機會,由學校老師進行解答,通過這個交互過程,增強思想政治教育的滲透性,起到“春風化雨”的工作效果。要通過開設BBS、博客等網站或欄目,給學生提供一個校園網上的“家”,讓學生成為網站的主人,也給老師提供教育學生的課外平臺。
3.實施一套制度。要制定出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選拔出負責任的教師管理團隊和學生管理團隊,引導學生依照制度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增強責任感。實施信息員制度,及時發(fā)現(xiàn)網站中出現(xiàn)的信息并進行網下處理。實施效果測定反饋制度,學校應參考網站注冊人數(shù)、發(fā)帖數(shù)量、瀏覽數(shù)量、同時在線人數(shù)等數(shù)據(jù),定期對有關數(shù)據(jù)進行挖掘和分析,發(fā)現(xiàn)學生的關注熱點和心理傾向,進行相應的引導和教育。
(二)努力發(fā)揮交互式網站的作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1.通過網站的交互功能,及時了解學生信息,快速傳播正確信息,疏導不良情緒。俗話說“真理越辯越明,思想越辯越清”,心理學上也認為思想政治教育“堵”不如“疏”。沒有交流,就沒有接受。某校就曾經出現(xiàn)過由于官方出臺政策不及時進行解釋,而發(fā)生學生群體事件。另據(jù)調查,目前有62%的高校學生以網絡作為獲取信息的最主要途徑,40%左右的學生把網絡BBS和聊天室作為在校園里發(fā)表言論、交流感情的最重要場所。學校應在網絡上為學生提供信息、參與交流的交互式網站平臺,讓學生提意見、反映問題,甚至開辟灌水區(qū)讓學生發(fā)泄緊張情緒,同時,也可讓思想政治教育老師和優(yōu)秀學生通過網絡、網站與學生交流,解決學生心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