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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管理狀況大全11篇

時間:2023-08-07 17:19:19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知識產權管理狀況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篇(1)

摘要:2008年經濟危機給我國企業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那些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企業抗住了這場“洪流”的侵襲,并繼續健康平穩發展。知識產權戰略對企業的發展具有無與倫比的重要性。企業為提高自己的市場競爭力、排除經濟危機的不利影響,必須采取適合自身的知識產權戰略應對措施。

一、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性

1、知識產權是企業的利潤源泉

傳統經濟需要大量資金、設備,有形資產起決定作用;而知識經濟時代,知識信息已成為第一生產要素,知識、智力等無形資產起決定作用,企業的財富中心是知識和知識產權。藍色巨人IBM2001年共獲得3411項專利,其通過知識產權許可實施獲得的權利金收入更是高達17億美元,占IBM年度稅前收益(81億美元)的將近1/5,如果通過產品銷售賺到相等的金額,則相當于額外銷售出160億美元的產品。微軟也明確宣稱,公司最主要的財富就是版權。可見,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企業,尤其是研發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利潤源泉之一。

2、知識產權是企業的競爭優勢

知識產權是累積、提升企業競爭優勢的重要工具。比如:吉利(Gillette)透過專利分析,將刮胡刀核心技術申請了35項專利保護,成功筑起一道綿密的防護網,阻絕了競爭者的市場進入。此為成功結合專利管理與技術研發的典范。再如:英國最大的格蘭素(GLAXO)制藥公司,在20世紀80年代以特效胃藥雷尼替丁(ZANTAL)每年為其帶來10億英鎊的收入。1997年7月,當其在美國的專利到期后,不到半年時間,在全球的銷售額急降33%。創建于1978年的格蘭仕集團憑借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強化科研與技術,發展生產,在短短二十多年間一躍而成為國際知名品牌,被國內外媒體、專家譽為“格蘭仕奇跡”。這些體現了知識產權使企業更具有競爭優勢和市場表現。

3、知識產權是企業的投資組合

對于新興的公司而言,知識產權可能還是其獲得風險資本青睞的一個重要籌碼。擁有大量知識產權的企業可以利用知識產權融資,直接提高企業現有知識產權的收益。如今年第二屆專利周,全國范圍內共成交項目178項,成交金額人民幣54.8億元,美元1200萬。另有300項技術達成意向,意向成交額5.1億元。如此高額的成交量表明,企業可以憑借專利授權、轉讓、合作等手段來賺取利潤。

二、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現狀

我國已成為全球制造中心,但技術、資本和市場仍處于,特別是很多企業存在“有制造無創造、有創造無產權”的現象,這種狀況直接導致眾多企業在此次經濟危機的突襲下應對無措,影響了企業的正常運作,甚至是破產倒閉。我國很多企業在知識產權的日常管理和經營中存在種種問題,并且對發達國家利用知識產權優勢形成合圍的策略仍缺乏應有的冷靜和思考,沒有充分注意到自身自主知識產權缺乏的潛在危機,也沒有充分認識到在新的競爭環境下知識產權越來越成為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的戰略選擇。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很少設置專門知識產權部門,安排知識產權專職人員處理知識產權相關事務,忽視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性。企業一直在短期經濟利益的驅使下急功近利,不愿在核心技術領域投資,進行自主研發,更沒有及時地將技術專利化、將專利標準化、將標準許可化;核心技術和關鍵元器件還依賴于進口,然后再進行重復組裝、走仿制老路,產品技術含量低、缺乏市場競爭力。資金、技術的嚴重不足,導致自主知識產權缺乏。總之,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運作情況堪憂。

三、經濟危機下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應對

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戰略方面存在著諸多問題,因此,經濟危機的震蕩將給企業帶來嚴峻的考驗,企業將經歷其發展進程中的“冬天”。企業要想破除此次危機的魔咒并成功實現飛躍發展,就必須對企業本身進行戰略性調整,其中,知識產權戰略的調整更是迫在眉睫。

1、及時梳理企業知識產權狀況

由于我國企業長期以來的粗放式經營,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管理較為混亂。在經濟危機中企業一般都會減少投資,節約開支。所以,企業可以利用空隙,對企業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系統的梳理,從而能夠全面掌握自身的知識產權現狀,諸如企業商標、專利、著作權擁有狀況、保護程度;企業知識產權的申請和管理狀況、企業研發經費投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等。2、建立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其有效的運轉有賴于科學的管理體制,這就需要企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企業在上述梳理自身知識產權狀況的基礎上,根據管理需要,設置相應規模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大型企業可以仿照IBM、松下等國際知名企業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分類處理所有與企業業務有關的知識產權事務,如專利、商標、著作權、布圖設計保護、商業秘密及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事務。中小企業可以依其規模成立適合其企業發展的知識產權辦公室或者配備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

同時,企業必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一系列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包括:

(1)與其相適應的專項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諸如專利管理、商標管理、著作權管理、商業秘密管理制度等。

(2)應知識產權研發和利用需要,企業必須制定一套內部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如企業員工關于智力成果歸屬、員工的保密義務、相關人員的竟業禁止義務以及員工獎懲制度等、對外許可使用、轉讓相關知識產權的合同管理制度等;

(3)建立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對企業自己的知識產權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其具有較高的知識產權意識和知識產權管理的能力;

(4)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獎勵制度;

(5)研發項目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3、制定規范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制度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知識產權戰略可以使企業明確企業知識產權的發展方向,確立如何利用知識產權為企業創造財富。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包括人力資源戰略、信息戰略、申請戰略、管理戰略、經營戰略、訴訟戰略、保護戰略、涉外戰略等。

4、積極運用專利保護戰略

專利是集技術、經濟、法律三位于一體的產物,企業專利戰略在企業發展中有其獨到的功能和作用,是企業其他任何戰略或規劃不能替代的。在前述梳理企業知識產權現狀的基礎上,企業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適合的專利戰略模式。技術和經濟實力比較雄厚的企業適合進攻性專利戰略,企業積極主動地將開發出來的技術及時申請專利并取得專利權,利用專利權保護手段搶占和壟斷市場。而技術和經濟實力比較薄弱的企業適合防御型專利戰略,即采取打破市場壟斷格局,改善競爭被動地位。

5、積極實施企業商標戰略

由于商標注冊申請的周期較長,現階段企業在梳理企業知識產權狀況和確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基礎上,積極進行企業商標注冊申請,以便在金融危機緩解的時候,正好使用已注冊的商標進行企業經營。此番經濟危機的來襲,已經使企業認識到沿海大部分企業的破產倒閉是其“低價策略”和“貼牌”戰略的惡果,因此必須積極實施商標的國際化經營戰略,打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品牌。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真正實現對國外市場的滲透并最終取得國際市場競爭優勢。

6、妥善保護企業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可見秘密對于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因此企業應建立商業秘密保護制度:明確企業商業秘密的內容,確定商業秘密的等級;落實保密措施;與商業秘密接觸人或潛在接觸人訂立商業秘密協議;制止商業秘密侵害行為等。

7、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維權

篇(2)

2 2016年貴州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現狀及分析

本文提取了2015年、2016年貴州省認定的25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相關數據,并對其進行分析。

2.1 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狀況

從提交的申報材料來看,企業均設立了專門的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25家企業均制定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平均每家企業專職人員達到4人(3.7四舍五入),而專職管理人數最多的企業為開磷集團,人數達到51人,占職工總數的0.3%。25家企業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核心人員(管理、知識產權工作、研發)知識產權知識培訓人員(個)達到2102人,平均每家企業達到420人,平均每家企業培訓率達到93.15%。從以上統計數據可以看出,貴州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意識較強,知識產權管理較為規范,培訓率較高。但同時,25家企業均無通過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達標認證,說明我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距離國家一流的知識產權培育標準還有一定的差距。

2.2 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狀況

(1)在申請和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數量方面,25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累計申請專利1827件,平均每家企業達到73.08件,累計有效專利1010件,平均每家企業達到40.4件。累計有效專利達到了專利申請量的55.28%。企業專利申請量上的突出,說明企業重視自我創新能力的建設,有一定的自主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同時,有效專利的授權量占比較高,也體現了企業在自主知識產權管理上的自我認知較為準確,能夠找準自身發展的優勢,并以此為抓手帶動企業整體的協同發展。

(2)在自主知識產權種類方面,企業累計申請發明專利984件,平均每家企業達到39.36件。累計有效發明專利329件,占申請量的33%,平均每家企業達到13.16件。累計注冊商標169件,平均每家達到6.76件。從企業提交的申報資料看來,企業授權的自主知識產權主要集中在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登記等幾個方面。體現出,在企業的整體發展中,還是由科技含量較低的技術和產品占據著主導位置。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到了整體專利申請量的53.85%,但發明專利授權量占申請量的33%。可以看出,企業十分重視核心知識產權的研發和保護,但在核心產品和技術的研發上還存在著很大的困難,導致核心產品和技術無法實現質的突破。

(3)在自主知識產權行業領域分布方面,很大部分的有效專利和有效發明專利都集中在裝備制造業、生物醫藥行業,占整體專利和發明專利的81.2%、77.2%。可見貴州圍繞優勢比較集中的重點產業知識產權建設取得很大成效。軟件服務業和新材料排位靠后,表明這兩個行業的知識產權發展,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3 知識產權融資與轉讓狀況

從統計出的數據來看,25家企業只有貴陽新天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匯通華城股份有限公司、貴州開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業有知識產權融資的情況。僅有1家企業發生知識產權轉讓或許可。可以看出,知識產權在企業之間并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流動,沒有形成一種自由交易的市場氛圍,企業自主知識產權成果轉化不理想,很多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僅僅成了一紙證明,并不能為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從對企業的相關數據分析來看,我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較低,沒有形成完善的核心知識產權體系,究其原因是因為科研經費投入不足,核心知識產權的研發能力欠缺;自主知識產權行業分布不均;缺乏專業知識產權人才進行管理,導致企業自主知識產權體系不完善;沒有形成自由便捷的市場,企業之間缺乏自主知識產權的有效流通,成果轉化不理想。

4 對策建議

4.1 重視科研成果的產出,強化核心知識產權的研發

創新能力的高低已經成為衡量一個企業是否有后發動力的有效評價指標。企業創新能力的培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科技研發的重視程度。同時,核心知識產權的申請、授權也需要有科研成果的基礎支撐。面對日益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企業應該更加重視科研成果的產出,強化核心知識產權的研發,構建以核心知識產權為依托的創新體系,這樣才能常屹市場不倒。

(1)加大科研經費的投入。加大對科研經費的投入,通過多種途徑優化企業科研經費的管理和配置,提高企業科研經費的使用率,有效保證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和產出。

(2)不斷完善企業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培養專業性的科研人才,并建立系統化的科研團隊,并以實物或股權的形式鼓勵科研人才鉆研本企業核心業務,促進企業核心知識產權的研發及成果轉化。

4.2 強化企業知識產權意識

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一方面是指要強化對技術創新成果的產權化意識。【1】許多企業十分重視自身創新能力的建設,創新成果產出豐富,但因為產權化意識淡漠,沒有有意識的將自身的成果轉化為知識產權。由此,導致自身的創新成果流失,給企業帶來極大的損失。因此,企業從上到下都應該強化自身的產權化意識,積極建設產權化制度,鼓勵員工對自己的成果進行專利申請,切實保護企業的無形資產。

另一方面是指是企業的專利保護意識。從2015年、2016年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數據統計得出,25家企業企業知識產權糾紛維權的經費均為0。從側面來說,這說明我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專利保護意識還較弱,沒有對自身的知識產權在市場上的使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調查,可能在無形中導致了自身資產的流失。因此,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定期在市場對和自身核心知識產權相關的技術或產品進行廣泛細致的調查,如發現權益受到侵害,應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利益。

4.3 加強培訓,培養專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團隊

篇(3)

關鍵詞 廣東省 科技計劃項目 知識產權管理

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知識產權管理盡管在近年來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但在當前的管理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在今后的發展中給予重視并逐步解決。

一、 項目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

盡管廣東省在國家和廣東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基礎上,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地方項目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政策法規。但現行的管理規章制度及指導意見等仍有不少缺陷,部分已有規章滯后,特別是對管理的職能、職責、要求、辦法等缺乏嚴格的確認和規范,不能滿足當前管理需要;部分科技計劃管理工作無章可依等,導致部分項目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不規范,管理效率低,對項目的知識產權創造及保護產生不利影響。

二、 項目立項時知識產權管理有待加強

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項目在立項時的知識產權管理會直接影響對項目的全過程,但目前廣東省對項目在立項時的知識產權管理主要體現在《廣東項目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的第六條。而這一條僅僅規定要對申請省項目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卻沒有對相關知識產權的分析報告及計劃合同中的知識產權條款等做出要求。

筆者認為,在立項時對相關領域的知識產權進行檢索分析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沒有進行檢索分析,而盲目的進行一個看似有價值的研究,這樣即使在研究過程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有可能只是沒有意義的重復勞動。歐洲專利局2004年公布的一份資料表明,由于信息利用的不足,重復發明和重復研發的投入,每年各給歐洲產業界造成約200億美元的浪費。然而,如果利用知識產權信息積極尋找現有空白點,進行選題、研究、創新,總體上可以節約科研開發經費60%左右,縮短研發周期40%左右①。目前廣東省項目的重復發明和重復研況仍然非常嚴重,致使很多項目成果質量較低,甚至沒有成果,造成很大的財政浪費。

另外,在簽訂項目合同時,由于缺乏相應的知識產權條款,沒有對項目的知識產權產出等做出明確規定,致使項目承擔單位對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積極性不高。

三、缺乏對項目知識產權的階段性管理和保護

科技計劃知識產權管理包括科技計劃立項、科技項目實施、科技成果鑒定和驗收以及科技成果轉化等環節的管理。由于項目的立項與鑒定和驗收相對來說都比較容易管理,國家層面及廣東省都有較詳細的規定且在實踐中也是著重這些方面的管理。而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量大、持續時間長等原因,造成了這一階段知識產權管理相對薄弱的情況。現實中,有些單位的技術方案已經做好了,但是他們不及時申請專利,認為技術本身還沒有通過完全的驗證。雖然專利法要求專利成果必須是一個可實施的技術方案,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到全世界各個知識產權工作做得好的公司都是在專利權利要求說明書中能夠說明的情況下就會立即提出專利申請,以免被他人搶得先機。

目前廣東省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的規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條:《廣東省科學技術計劃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第13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對科技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的規定停留在原則確定的層面上,并沒有相關具體措施使其得以實現,所以造成了管理狀況的相對薄弱。而導致了很多專利申請后因之前而被無效等尷尬情況的出現。

四、項目驗收時缺乏明確的知識產權要求

目前的科技項目有很多是以立項為目的,立項以后只要能按期結題基本上就算完成任務,因而頭重腳輕的現象比較嚴重②。在知識產權方面,更是流于形式。目前廣東省尚未建立有效的項目知識產權激勵約束機制,在驗收時沒有明確的知識產權要求。另外,技研發活動必須允許失敗,也客觀存在失敗,甚至在某種意義上還要鼓勵和接受失敗,更需要保護合理的失敗③。尤其在知識產權方面,很多不確定性的因素導致對知識產權的管理不可能一帆風順,在驗收時缺乏明確的知識產權要求時,項目承擔者就不會對知識產權的產出給予足夠的重視。其次,科技項目中的重大專項和重大項目缺乏對知識產權的硬性要求。政府科技部門對這些重點項目的經費投入是相當大的,更多的經費要求項目承擔者做出更大的貢獻,知識產權成果作為貢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驗收時將其區別于一般項目,對知識產權做出硬性要求,要求項目承擔者必須完成。

篇(4)

中圖分類號:F23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5-0110-02

一、知識資產信息披露思路

(一)會計報告需提供知識資產信息

會計報告是隨著復式簿記的產生和發展而形成的,早期的會計報告主要是以賬簿形式直接報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誕生促生了會計報表形式,并依次經歷了以資產負債表為中心階段、以損益表為中心階段和兩表并重階段。20世紀80年代后,市場經濟國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財務會計報表為中心、表外披露為補充的現行財務會計報告模式。知識經濟的來臨,使得企業各產權主體和產權關系發生了變化。財務資源所有者地位相對削弱,知識資源所有者地位提高,甚至通過博弈獲得了企業所有權,和傳統的所有者共同參與分享企業的控制權和所有權。新的經濟背景要求會計報告模式變革,而知識資產相關信息的披露將是會計報告改革的核心。

(二)知識資產信息披露原則

Wallman(1996)為人力資源信息披露提供了一種新思路,即“彩色報告模式”。知識資產信息的披露可以借鑒“彩色報告模式”的思想,對知識資產有關信息進行多層次的披露。首先,對于知識資產中符合相關性、可靠性、可定義性、可計量的組成部分,屬于核心信息層,應盡量將其納入報表中予以反映,如人力資產、知識產權資產、市場資產。因此,應對現行的會計報表進行改進,增加有關知識資產的內容。其次,對于知識資產中難以符合貨幣性計量要求的部分,如基礎結構資產,可采用非貨幣計量的手段來披露;對于核心信息層,也可以用非貨幣性的評價和描述作為補充。

二、表內揭示知識資產核心層信息

(一)改革資產負債表,增加知識資產內容

1.資產負債表左端的改進。首先,刪掉現行報表中的“無形資產”項目,相應在“長期投資”和“固定資產”兩項目之間增加“知識資產”項目;將“無形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改為“其他長期資產”。其次,在“知識資產”項目下,再增設“人力資產”、“知識產權資產”和“市場資產”三個細目。

2.資產負債表右端的改進。首先,流動負債中的“應付股利”下增設“應付利潤”項目;長期負債中的“長期應付款”項目下增設“應付人力資源款”細目。其次,將“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項目改為“所有者權益(或股東及勞動者權益)”;同時,在“實收資本”項目下增設“人力資本”項目。經過改革后的資產負債表格式如表1所示。

(二)改進利潤表,增加有關知識資產費用信息

首先,在現行利潤表中的“營業費用”之前增設“人力費用”項目。其次,在三項期間費用下增設有關知識資產費用的細目:(1)在“營業費用”下增設“人力資產攤銷”、“人力資產備抵”和“知識產權資產攤銷”等細目;(2)在“管理費用”下增設“人力資產攤銷”、“人力資產備抵”、“知識產權資產研究支出”、“知識產權資產開發失敗準備”和“市場資產減值準備”等細目。經過改革后的利潤表格式如表2所示。

三、增加報表附注信息量

對于不能在報表內反映的知識資產,利用報表附注披露有關信息是極其重要的,同時,報表附注對于表內知識資產的理解也是必要的補充。披露方式包括兩種:模糊評價和定性描述。

(一)人力資產信息的表外披露

企業應該在以下方面披露人力資產相關信息,它們與會計報表中的信息共同構成了人力資產信息披露的彩色模式框架:(1)企業雇員基本信息,主要包括雇員人數及部門分布、雇員年齡分布、雇員受教育水平分布、按職業類別劃分的工資類別和水平。(2)企業雇員教育支出狀況信息,主要包括雇員的培訓計劃及覆蓋面、培訓及受教育時間、企業教育成本。(3)企業雇員工作狀況信息,主要包括加班情況、病假和其他缺勤情況、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情況、相互合作態度及能力、獨立工作能力。(4)企業經營管理狀況信息,主要包括雇員對經營管理理念及政策的認同和評價、雇員間相互交流情況、上下級的溝通情況、部門之間溝通情況。(5)潛在變動分析信息,主要包括未來重大或有人力資產變動情況、未來嚴重偏離預期情況分析。

(二)知識產權信息的表外披露

企業應在以下方面披露知識產權資產相關信息,它們與會計報表中的信息共同構成了知識產權資產信息披露的彩色模式框架:(1)技術創新能力信息,包括企業自主開發、新產品壽命、新產品比重、產品投產率、技術附加值率。(2)知識產權信息,包括產品商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版權(著作權)、其他技術優勢。(3)產品生產經營能力信息,包括企業產品生產工藝的先進程度、產品市場迎合度、產品年生產規模、市場容量的適應性、產品銷售利潤增長能力。(4)產品和服務水平信息,包括主導產品的技術水平、主導產品質量、主導產品生命周期、產品售后服務能力、產品售后信息反饋能力。

(三)市場資產信息的表外披露

企業應在以下方面披露市場資產相關信息,它們與會計報表中的信息共同構成了知識產權資產信息披露的彩色模式框架:(1)企業營銷投入信息,包括銷售渠道、客戶投資。(2)企業形象信息,包括美譽度、優質產品率、客戶滿意度。(3)企業的品牌信息,包括品牌的價值、品牌信賴度、品牌知名度。(4)客戶信息,包括銷售額增長率、市場份額、忠實客戶(即中長期客戶)比例。(5)商業合作信息,包括合作成功率、公共關系投資。(6)企業在其他行業中的地位信息,包括企業在金融界的聲譽、利稅增長率、股東投資回報率、客觀政策環境、守法經營度、與供應商的關系、有利合同。

篇(5)

A類企業申請適用AA類管理,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符合《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即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3000萬美元(中西部1000萬美元)以上。

■ 報關企業應當符合《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上一年度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量在2萬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B類企業申請適用A類管理,應當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應當符合《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即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連續1年未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50萬美元以上;上一年度進出口報關差錯率3%以下;會計制度完善,業務記錄真實、完整;主動配合海關管理,及時辦理各項海關手續,向海關提供的單據、證件真實、齊全、有效;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按照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 報關企業應當符合《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即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企業以及所屬執業報關員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連續1年報關的貨物未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上一年度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等總量在3000票以上;上一年度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3%以下;依法建立賬簿和營業記錄,真實、正確、完整地記錄受委托辦理報關業務的所有活動;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按照規定辦理注冊登記許可延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C類企業申請調整為B類管理,應當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 C類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辦法》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適用B類管理。第八條所列情形為:有走私行為的;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1年內有2次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

■ C類報關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適用B類管理。第十四條所列情形為:有走私行為的;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1年內報關的貨物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3次的;上一年度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10%以上的;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報關的貨物涉嫌走私、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協助海關進行調查的;被海關暫停從事報關業務的。

D類企業申請調整為C類管理,應當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 D類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辦法》第九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適用C類管理。第九條所列情形為:有走私罪的;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1年內有3次以上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 D類報關企業,自海關作出類別調整決定之日起滿1年未再發生《辦法》第十五條所列情形的,可以申請適用C類管理。第十五條所列情形為:有走私罪的;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1年內報關的貨物因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4次以上的;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申請管理類別上調需要提交的材料

A類企業申請適用AA類管理,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適用AA類管理申請書》;

《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適用A類管理決定書》復印件;

《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B類企業申請適用A類管理,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適用A類管理申請書》;

《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企業管理類別調整決定書》復印件(發生過類別調整的企業提交)。

C、D類企業申請適用B、C類管理,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企業管理類別調整申請書》;

《企業管理類別調整決定書》復印件;

《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

申請管理類別上調的辦理步驟

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可以通過當地海關互聯網站下載申請書等固定格式文本,或直接向海關領取,如實填寫,以書面形式通過注冊地海關(一般為海關內所設的企業管理部門)向直屬海關提出申請。

注冊地海關收到企業申請后,經審核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制發《企業分類管理申請受理決定書》送達企業。

經審核不符合申請要求的,注冊地海關對申請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企業需要補正的內容和材料。

注冊地海關將申請材料報直屬海關審定。

直屬海關作出決定后,對企業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并制發決定書,通過注冊地海關送達企業。

管理類別上調的工作時限和決定

A類企業申請適用AA類管理,直屬海關自受理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適用或者不予適用決定。海關制發《適用AA類管理決定書》或《不予適用AA類管理決定書》。

B類企業申請適用A類管理,直屬海關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適用或者不予適用決定。海關制發《適用A類管理決定書》或《不予適用A類管理決定書》。

C、D類企業申請適用B、C類管理,直屬海關自受理之日起1個月內作出調整或者不予調整決定。海關制發《企業管理類別調整決定書》或《企業管理類別不予調整決定書》。

以上,均由注冊地海關在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送達企業。

管理類別上調的注意事項

申請人資格是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和在海關登記的加工企業。

管理類別的上調必須按照D、C、B、A、AA的順序逐級上調,不能越級上調。

篇(6)

自2008年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以來,我國部分地區開始探索知識產權托管,先后在北京、上海、四川等開展了一些知識產權托管工作。2011年11月,為了更好指導和規范知識產權托管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了《中小企業集聚區知識產權托管工作指南》,為知識產權托管進一步給出了指導建議。

作為在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曾經接觸和了解到一些企業的知識產托管,但是基本上停留在部分知識產權事務的托管,全面事務的知識產權托管非常少見,也少有報道。筆者有幸開展企業全面事務的知識產權托管,現對企業全面知識產權托管的工作進行回顧和呈現,冀希望對同行或企業有所啟發。

1.企業知識產權托管的概念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內容是指企業為合理開發、應用、保護企業知識產權,使其發揮最大經濟效益的經營管理活動①( 如圖一所示)。

知識產權托管是指將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對知識產權管理的需求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專業化的服務相結合,在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的前提下,企業委托服務機構管理其全部或部分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為企業量身定制一攬子服務的工作模式。

2.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托管的必要性

近幾年,我國的中小企業在政府的宣傳、引導下,知識產權意識已經大幅提高。但是一方面由于知識產權管理涉及的內容面廣,而且非常復雜和專業,相關人員必須具備工科學技術知識、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和經營管理知識(如圖二所示);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礙于自身的規模限制、資金實力、人才匱乏、管理不完善等因素,如果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漸進式、按部就班地自然發展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時間成本和資金、人力投入成本的代價都比較高。為了更加有效保護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有必要對知識產權管理進行委托管理,即:把企業知識產權相關工作進行外包管理的一種方法。

3.某科技企業全面知識產權委托管理探索

本次筆者有幸與某小型科技企業(以下簡稱“KM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對該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進行全面托管。

3.1KM公司基本情況

KM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冊資金800萬元,專業從事聲、光、電領域的節能減排、新能源及電動汽車、紫外電暈、紫外火焰檢測和微固紫外光敏管,非抗力切削等學科、高新技術的研究和項目孵化。公司由幾位研發能力強的技術人員合伙成立,已經擁有二十多位技術人員,并與外部多個科研單位和企業研發中心建有緊密的合作關系,目前多項研發成果已經申請了國家專利,一部分成果已經轉化入生產運用,并取得了不錯的經濟效益。

3.2KM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情況

2011年初,當時KM公司技術副總有個關于電池技術改進的設想,希望將這些改進進行保護,委托知識產權機構進行。由于公司成立時間短,公司規模小,也不可能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部門和招聘專業的知識產權人才,所以公司一直是有了研發成果了才由參與研發的技術人員來申請專利保護,其他方面的知識產權工作幾乎尚未開展,KM公司考慮實際情況,將知識產權全部事務委托給了機構。

3.3KM知識產權托管開展過程回顧

KM公司領導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因此,筆者團隊在與KM公司領導多次接觸之后,知識產權托管自然而然提上了議程,雙方就知識產權托管目標、托管組織與議事規則和內容等達成了一致。

(1)托管目標

規范和提升KM公司知識產權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風險,提高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效率。

(2)組織結構

由于是知識產權委托管理,為了確保公司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順利推進,在征得KM公司領導的同意下,雙方共同成立了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一些重大的知識產權和研發相關的重大問題。

(3)議事規則

針對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的議事規則、權限與職責劃分、匯報關系、工作推進機制等進行了明確。

(4)托管內容

由于KM公司成立時間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空白很多,因此全面知識產權管理托管內容設計在保障簡潔可行的情況下盡可能豐富和全面,同時要兼顧KM公司的知識產權自我管理能力和團隊培養,因此,本次知識產權托管主要涵蓋了一下幾個方面:

a)KM公司知識產權管理保護策略制定;

b)規范KM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流程;

c)培養企業人員知識產權意識,傳授知識產權專業知識和技能;

d)知識產權相關檔案管理;

e)知識產權專項業務工作開展。

(5)托管開展的步驟

a)KM公司知識產權管理狀況調研。我們采用問卷調查、訪談管理層和關鍵員工、現場部門走訪和勘察、合作伙伴拜訪等形式,對KM公司各業務環節、各部門甚至合作伙伴(包括供應商和部分客戶)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工作內容進行了調查,并與KM公司相關人員一起研究分析和提煉總結,為KM公司的全面知識產權托管打下了堅實的信息基礎。當然,對于KM這種科技研發型企業來說,研發管理自然是我們調查的重點之一。

b)在調研分析的基礎上,我們的團隊反復論證了KM公司只是產權管理存在的風險和漏洞,初步制定了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并與客戶一起討論修正定稿。并且在后期每半年盤點和評估一次KM公司的知識產權狀態,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知識產權保護調整建議。

c)分階段制定公司研發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商業秘密管理制度、競爭情報管理制度等制度和配套的流程、操作表單。在制度通過審批后,向員工宣傳、培訓,確保制度和流程的落實。

d)有計劃、分層次、分類型地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相關的培訓,培養企業人員知識產權意識,傳授知識產權專業知識;

e)其他日常工作和知識產權專項業務工作,根據具體業務計劃逐步推進。

4.知識產權全面托管經驗總結

由于雙方都是第一次探索知識產權托管,因此,對于知識產權托管都是借鑒其他業務托管模式,摸索著進行,能得到KM公司團隊高度認可,筆者團隊非常高興,但是過程中也有一些不足,有待改進,尤其是一下三點:

4.1組織和議事規則的強化和堅持

既然是托管,自然要對客戶的知識產權管理的短期目標負責,又要為客戶的知識產權管理長期健康發展負責。因此,必須要明確組織分工、議事規則、權限和工作機制等,才能更好地掌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局面,讓第三方機構(托管方)的知識產權管理經驗和專業性發揮作用。本次托管中,對月匯報和溝通機制,在初期就由于種種原因擱淺,后來在我方的堅持下,反復跟KM公司領導約時間、約地點進行溝通明確,最后使這一機制得以落實和堅持,這對后面解決知識產權相關領域的許多重大問題提供了保障。

4.2托管目標設置和預算設置策劃

篇(7)

[分類號]G322.2

國立科研機構是由國家(中央政府)建立和資助的各類研究機構,包括國家大型科研機構、部門所屬研究機構和其他各類研究機構。國立科研機構是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的重要力量,主要承擔與國家使命有關的基礎研究和關鍵競爭前沿技術的開發,在國家創新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國國立科研機構每年產出大量的科研成果,但是對這些科研成果及相應知識產權的管理狀況卻不盡人意。在調查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然后借鑒國際著名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舉措,為完善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提出對策和建議。

1 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1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情況

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設置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主要采取了掛靠式和獨立式兩種管理模式。掛靠模式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一般都掛靠在科技主管部門內,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辦公室或專業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一般管理科研成果的獎勵、鑒定等,并在原有管理模式之下兼管知識產權管理。獨立模式是成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設備和一定的經費,并確定一定數量的專業管理人員。智力成果的產生及知識產權的形成、轉移、許可和轉化都由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來統一管理。

筆者對我國64個國立科研機構的調查顯示,設有專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單位有7個,占總數的11%左右;由科技部門(如科研開發處、科技處、計劃財務處、科技投資管理處等)管理的46個,約占總數的73%;由外事部門兼管的4個,占6%;由科技部門和外事部門共管的3個,占4%;由其他部門兼管的4個,占6%。關于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配備,在被調查的科研院所中,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的有5個,占8%;配備兼職人員的單位有42家,占66%;個別單位既有專職人員,又有兼職人員,專兼職人員都沒有的單位有17家,占總數的26%。有許多知識產權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的科研機構也沒有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和專職的管理人員。根據訪談中了解的情況,目前許多科研機構所從事的知識產權工作都是停留在專利統計、獎勵申報和審查等流程性、事務性的管理層面。知識產權管理兼職人員往往未經專門學習和培訓,缺乏工作經驗,并且常因人員變動而難以保證。

1.2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

根據筆者調查,在64家國立科研單位中,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內部規章制度的有20家,占31%,這說明,有2/3以上的調研對象正在建立或根本沒有建立單位內部知識產權規章制度。根據對科研機構的管理制度所做的具體調研,除了少數知識產權工作開展較好的科研機構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且內容比較全面之外,其他絕大多數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制度本身存在很多問題,如制度建設滯后、修訂不及時、偏重知識產權的申請和授權等。以某科研機構為例,其關于科技成果的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是20世紀90年代末制定的,部分內容亟待更新。

1.3 知識產權管理激勵機制

1.3.1 經費支持知識產權機構健全的科研機構每年都有一筆經費(大約在10萬至30萬元),用于申請國內專利以及維持專利所需的年費。一般課題組支付專利申請費,科研機構支付維持費。有的研究院所每3年進行一次專利評審,如果某專利有效益,則繼續支付專利維持費,否則研究院所就不再支付專利維持費了。根據調研結果,在對專利申請的激勵方面,64個參與調研的國立科研機構中有48個制定了支持專利申請的經費補助政策,并且政策的規定比較具體,操作性強,基本上的得到了落實。

1.3.2 科技獎勵在對科研人員的獎勵(主要是專利法規定的針對獲得專利授權的獎勵)方面,調研結果表明,絕大部分的科研機構對科研人員獲得知識產權都進行了獎勵,一般是針對不同的成果方式事先制定不同的獎勵標準,并定期兌現。

1.3.3 利益分配在知識產權利用(主要是專利的實施)過程中,科研機構通過對知識產權的轉讓或許可使用可以獲得相應的報酬,這部分報酬一般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之間進行分配,不同單位有不同的規定。但是,關于支付科研人員專利實施報酬方面不容樂觀。許多科研機構都沒有落實對科研人員報酬的支付,只有少數科研機構以變通的方法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支付。這一方面是由于國家相關法律規范的缺失;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資金限制和部分科研機構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4 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分析

1.4.1 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偏頗 我國國立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管理中呈現重數量、輕質量,重申請、輕利用的特點。之所以重視知識產權,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科學論文和專利數量正在成為科研人員升職、晉級、評聘的關鍵要素,也成為科研機構彰顯其科研實力的重要指標。因此出現了科研人員為求數量而將一些市場前景不明,價值不大的成果申報專利,或者將一個專利分拆成多個專利的情況。另一方面,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還停留在專利統計、獎勵申報和評審等事務性工作方面,而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和產業化等知識產權管理下游階段的工作還遠沒有提上日程,導致我國專利技術應用轉化率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從整體上來說影響了我國的科技競爭力。這些簡單化的認識曲解了知識產權制度的社會意義。

1.4.2 缺乏專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知識產權管理人才 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通常屬于科技處的職能,科技處工作內容繁多,對知識產權管理重視程度不夠,這就使知識產權工作往往局限在成果管理的工作層面,缺乏對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和利用上中下游管理工作進行有機結合的統籌考慮,難以進行全過程的管理。此外,負責知識產權管理的工作人員中很多都沒有法律背景,也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難以實現知識產權的高層次管理。

1.4.3 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 根據上文對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情況所作調查,目前2/3以上的科研機構還沒有形成規范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而在已經制定規章制度的科研機構中,除了少數幾個單位制度建設比較成熟、可操作性強之外,其他絕大多數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制度本身也存在諸多問題,有待完善。

2 國外著名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策略

2.1 德國馬普學會(MPG)

馬普學會(The Max-Planek―Gesellschaft,MPG)是德

國也是國際知名的綜合性學術科研機構,成立于1948年,旨在推動科學領域的研究,下設80個科研機構和一些臨時研究中心。

MPG在眾多研究計劃中積累了相當多的研發成果,其中不乏有商業價值者。因此,MPG在1970年設立了馬普學會專利辦公室,后轉制為嘉興創新公司(Garching Innovation GmbH,GI),負責對研發成果的管理和知識產權的應用。

GI的工作人員包括科學家、經濟和法律專家以及專利工作人員,主要任務是:向研究所提供知識產權應用方面的信息;向科學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建議;評估發明人的知識產權及其商業價值;聘請專利律師確定專利申請范圍、談判專利許可和優先協議;引導發明人與企業合作;在評價發明人思路、風險基金申報、支持的獲取等方面給予指導;在知識產權應用過程中提供數據庫、保護期限、商業利益劃分、會談和發明人聯系方面的幫助等。

GI非常重視專利申請的審查與評價,認為專利申請的審查有利于對專利轉化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和審查,從而可以促進專利的后期轉化,同時也有利于對非專利信息和專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并借此判斷專利是否能反映技術發展的趨勢。GI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僅提高了MPG的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而且通過專利技術許可和創辦新公司等方式加快了專利技術的產業化過程,實現了專利技術的經濟效益。

2.2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NRS)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entre National de la Recher―che Scientifique,CNRS)成立于1939年,是歐洲最大的基礎研究機構,下轄7個學部和2個國家研究所。

1992年,CNRS協同其他國家科研機構成立了法國科學發明和轉化公司(FIST S.A),作為管理其科研成果的專門機構。FIST L6j的服務包括:評價和選擇創新項目、制定和執行保護戰略,并將新技術進行直接的或在線的產業合作研究、資金注入和技術轉化合同談判、幫助發現和管理初創企業等。

CNRS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促進知識產權的應用,包括:①制定創新法(Innovation Law,1999),以此來鼓勵研究人員成為企業家,并通過孵化器和其他鼓勵措施對其進行支持;②建立信息中心,促進實驗室研究信息的傳遞,鼓勵向缺乏研發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技術轉讓;③進行專業培訓,通過對科技人員與產業界的合同關系、知識產權管理和其他相關培訓來增強實驗室創新成果向私營部門的轉化應用。

2.3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是世界上最大的醫學研究及資助機構,成立于1938年,目前共擁有27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

NIH非常重視科技成果的管理和轉化,專門成立了技術轉讓辦公室(The Office 0f Technology Transfer,OTT),對NIH的發明資產進行評價、保護、監控和管理。OTT的職責包括對每個研究項目進行評估、跟蹤和管理,監督專利實施、談判、許可證合同,提供合作研究和開發合同(cRADAS)政策回顧等。

在NIH中,OTr占有重要地位,直接受NIH主任管轄。OTT的辦公室雖然設在NIH總部,但實際上所有的運作卻是滲透到NIH每一個組成機構之中。OTr在NIH的每一個機構和研究中心都設有“技術發展協調員”,負責與具體項目科學家進行聯系,了解項目情況。為了促進技術轉讓,OTr在美國的許多大學都設有自己的技術轉讓辦公室,如加州大學、馬里蘭大學、華盛頓大學等。技術轉讓成功后,OTT會給予大學一定比例的許可費收益。

在經費支持方面,與馬普學會各研究所承擔專利申請費用不同,NII-I的專利中請費用不需研發機構承擔,而是由OTT統一負責,而且對于任何有商業應用價值的產品,OTr都會盡力促進其商業化運作。另外,為促進研發機構的成果產出,OTT還規定,成功實現技術轉讓后將技術轉讓費的15%或25%返還給技術研發機 構,但不得超過15萬美元。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國際著名科研機構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都設立了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這些機構逐漸發展演化成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公司,配備了具有多種學科和知識背景的管理人才。一方面對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產出進行評估,選擇合適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另一方面積極開展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的商業和產業轉化與利用,促進先進科技在各創新單元之間的流動,既實現了自身的經濟利益也發揮了知識產權的價值。

3 完善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對策建議

3.1 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意識

要積極開展對科研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一方面要明確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要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價值觀。政策制定者也要從有利于科學發展和技術創新的角度來制定政策,引導科研機構以更加合理的方式來評價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在機構科技評估和人員競聘中所發揮的作用。

3.2 加快建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是知識產權管理的“作戰部”、“參謀部”和“后勤部”,設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和資金從整體上規劃和組織知識產權的創造、申請、保護和利用的全過程,有利于充分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使其集中精力專職服務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3.3 實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制度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直接決定了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高低。隨著科技發展和新型科研合作方式的形成,科技成果產出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將變得越來越復雜,特別是在全球研發網絡背景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可能會涉及多國利益,因此要求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不僅要具有法律背景和相關專業技術知識,還要能夠靈活處理涉外知識產權事務。實行從業資格證書制度有利于培養更高層次的綜合型知識產權管理人才。

3.4 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依賴于合理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應該包括以下方面:科技成果登記制度;評估、選擇申請專利的種類及保護方式的制度;科技成果及專利資助和獎勵制度;知識產權質量評估制度;科技保密制度;對職工調入和離職人員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制度;職工離職后的競業限制制度等。此外,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建設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應該與時俱進,根據實際操作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和補充。

3.5 為知識產權管理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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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科技部面向全國各省(區、市)、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兵團科技廳(委、局),國務院各部門科技司和央企科研管理部門組織開展了科技檔案管理情況調研,調點為列入國家科技計劃的科研項目所生成的科研項目檔案情況、中央和地方各科研院所科研檔案管理制度的狀況,以及《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執行中存在的有關問題。隨之各有關單位全面展開調研工作,甘肅省科技廳將1977年以來列入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所生成的項目檔案情況列入調查范圍。[1]近年來,部分學者也圍繞高校科技檔案管理展開了調查,如朱玉清2009年對北京地區44所高校科研文件檔案管理狀況進行了調查。[2]綜合朱玉清的研究、其他有關文獻[3-6]和我校相關工作實際情況,概括梳理一下,高校科技檔案工作大致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1.1科技檔案管理總體來看嚴重滯后

據調查,北京44所高校中,53.5%的高校科研項目文件材料歸檔基本完整,27.9%的高校歸檔不完整,18.6%的高校根本就沒有歸檔;72%的高校在科研項目開始時同時提出項目(課題)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40%的高校做到了驗收、鑒定科研成果與驗收、鑒定科研檔案材料同步,32%的高校檢查科研項目進度的同時檢查項目(課題)檔案的形成情況,只有48%的高校做到了上報登記和評審獎勵科研成果與檔案部門出具科研課題歸檔情況證明材料同步。我校現在科技檔案收集管理的主要是科技部門整理提交的一些偏重于文件類的檔案材料,實際具體到每一個項目的完整檔案,尤其是核心檔案材料還很欠缺。從我校目前科技檔案管理類別情況看,主要管理的是科技文書類檔案(由科研管理部門歸集)、科技經費使用收支憑單等檔案(由財務部門歸集)和研究生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和圖書館歸集),以及部分獎勵證書等檔案(以科技管理部門歸集為主、少數科研項目負責人參與),科研數據、成果等實物檔案幾乎沒有。

1.2科技檔案管理與科技項目過程控制脫節

多年來,高校科技項目管理比較普遍地存在重申請輕驗收、重經費輕成果、重預算輕績效等問題。目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項目管理與科研經費管理信息化程度較弱、經費預算與科研項目開支相脫節、科研經費使用效益重視程度不夠、科研經費監督機制缺乏、科技經費使用管理一統就死一放就亂以及科技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挫傷等。從科研文件檔案管理納入信息化建設程度看,僅有4.9%的高校科研項目檔案信息化建設納入本校信息化建設。從高校檔案管理計算機系統與科研管理系統之間的關系看,只有9.5%的高校科研管理系統中包含了檔案管理模塊或是科研管理系統與檔案管理系統之間有接口,45.2%的高校檔案管理計算機系統只是獨立的網絡版檔案管理系統,26.2%高校的檔案完全不用計算機管理。[7]從科研文件歸檔職責與歸檔“前端控制”角度看,19.5%的高校并未在科研項目合同書中規定歸檔責任人,74.4%的高校未對科研文件材料歸檔進行“前端控制”和過程管理。從保管角度看,有超過半數高校科研檔案數字化成果沒有進行異地保管;從鑒定工作看,45%的高校沒有對科研文件檔案進行過鑒定;從提供利用與版權保護角度看,58.5%的被調查者認為是科研人員用起來不方便,87.8%的高校在科研項目歸檔時沒有簽訂開放協議。

1.3已有科技檔案缺少重要核心內容

完善的科技檔案管理,有助于科技工作的傳承與創新,有助于推動科技水平不斷提升,有助于推動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協調發展。但是,多年來,受傳統觀念影響,一般檔案工作者認為只有學校管理性文件才能作為檔案管理,而教師(尤其是個人)對自由獨立形成的學術著作、手稿等不夠重視,往往把它們排斥在檔案管理之外。其結果是,重視科技成果的推廣實施,而忽視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向檔案部門移交歸檔;有的甚至肢解檔案材料,只移交一般性材料而將關鍵性材料留下;還有的將科研報告中核心內容,用自己設定的代碼代替,嚴重影響了科技檔案的完整與質量,也喪失了檔案的實際價值,不利于今后查考利用,不利于技術儲備和成果的繼承發展。科技論文檔案的管理根本談不上“三納入”和“四同步”,大多處于分散零亂的保管狀態。中國農業大學擁有共和國成立后的第一號國家專利,但由于歷史原因,目前館藏只有專利證書復制影印件,其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原件卻一直未能收藏入館。

1.4科技檔案利用與開發幾近空白

現有科技管理制度本身很少提及科技檔案的利用,更談不上科技檔案的開發與服務。目前利用比較多的涉及科技項目的檔案主要是財務收支數據檔案,但其歸類屬于財務檔案。偶爾也有知識產權糾紛或資歷核實會利用科技檔案,但因為原始檔案極為欠缺而往往不能滿足實際需要。人員聘任與職稱評審涉及到的科技檔案資料一般依靠申請人獨立保存和現場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根本沒有形成依據科技檔案的慣例,也還不具備依據科技檔案佐證科技成果的現實條件。科技檔案的開發利用幾乎談不上。相關領域的研究大多屬于散兵游勇,無法形成合力;基礎性的研究和積累也不能實現共享,導致低層次重復勞動和效率低下。從近年情況看,科技檔案的利用主要集中在項目本身的檢查、驗收、審計以及主管部門的例行檢查、舉報查處等方面,科技檔案開發利用無從談起。

2基于知識產權保護和制度層面的分析

高校科技檔案管理工作存在上述突出問題,自然有主觀方面的原因。但是從客觀本源深入分析來看,主要包括兩方面原因:一是知識產權保護相對滯后和薄弱影響了科技人員積極性,二是制度設計本身存在的不完善和操作性較弱導致部門間職責不清和落實不力。具體來說,大致包括四個方面的原因。

2.1知識產權主體尚未根本確立

如果知識產權被束之高閣,不能發揮經濟效益,也就失去了鼓勵創造知識產權的實際意義。因此,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以下簡稱“科技進步法”)進行重大修訂,[8]明確了財政性資金取得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這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一個重要突破,將本屬于國家所有的知識產權,授予項目承擔者,作為創新活動的利益保障,使更多的人愿意進行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但自1993年頒布《科技進步法》以來,由于我國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知識產權過分強調國家所有,實踐中形成了名義上國家所有、實際上單位持有的狀況。這種權利與義務、權限與職責不清的狀況,一方面造成單位主動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的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國家對一些重要科研成果疏于管理,未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這種局面,短期內尚未得到根本改變。

2.2科技檔案與成果保密相對薄弱

在側重經濟數據考量和以科技產出為主對科技人員進行考核的過程中,伴隨著科技檔案利用的日益增多,個別人鉆知識產權保護缺位和科技檔案管理不嚴的空子,剽竊他人科技成果。還有人將與他人合作的產品配方歸為己有,進而泄漏兜售給他人或廠家以謀取私利。此類現象反映了新時期疏于科學技術成果的保密,因此,科技檔案保密工作亟需加強。黨和國家利益需要保護,高校和個人權益也需要保護。有相當一部分科研人員沒有充分認識到科技檔案管理工作的意義及作用,認為科技材料是自己的,對自己發表的科研論文倍加珍惜,對于將自己的重要科研檔案(科研數據、項目材料等)放在檔案室(館)保存心存疑慮,認為放在檔案室不如自己保管更為安全和使用起來更加方便。比較而言,基礎研究科技成果更易于保護,而加強應用研究科技成果知識產權保護就顯得更為重要和必要。以農大為例,植物微生態制劑(增產菌)、旱稻、108玉米等技術成果曾一度成為學校名片,但最終知識產權不但沒有得到很好保護而使學校蒙受巨大損失,社會上假冒偽劣盛行,學校部門和個別人反而成了被告。

2.3現有制度體系不健全、操作性較差

國家宏觀制度體系層面相對比較健全,但是配套操作細則還不是很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以及一系列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已頒布實施多年,但違反后的處罰問題還缺乏有效手段,如抄襲別人技術檔案、丟失和損壞檔案、檔案泄密等問題,處理起來往往輕描淡寫地以批評、檢查等簡單處理代替處罰。并且,在現有制度框架內,比較普遍地存在重視傳統管理、忽視知識產權服務,重視科研經費管理、忽視科研檔案收集、忽視科技檔案開發利用。而作為基層科研單位的高校,普遍存在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約手段、科技檔案管理權限不明、職責不清、科技檔案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普遍滯后的現象。北京44所高校中,27.3%的高校還沒有建立科研文件檔案管理制度;有38.6%的高校沒有把科研項目檔案管理納入科研項目管理活動整體工作當中;59%的單位認為文件資料形成者不愿歸檔是其中一個原因;有48%的被調查者認為學校的科研主管部門(如科研處、科技處)沒有明確要求;45%的單位認為主要原因是科研課題組沒有明確項目文件的積累和歸檔職責;66.7%的高校認為,沒有進行“前端控制”是因為沒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61.9%的高校認為,沒有進行“前端控制”是因為學校檔案館(室)與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合作的力度不夠;59.5%的被調查者表示,主要是高校檔案館(室)無法有效地行使這項權力。[9]

2.4工作思路條件與方式方法相對落后

高校日常科技活動會形成一定數量和種類繁多的科技文件,這些科技文件是科技檔案的前身。但是,目前在各個重要階段和環節中對科技文件積累的重視程度不夠。有的高校,工作慣性存在重視抓科研計劃落實而忽視科技文件的形成、積累和作為檔案歸檔保存,表現為科研實驗原始記錄不規范、圖紙不齊全、報告不完整等等。這不但給后續工作留下巨大隱患,甚至會導致無可挽回的巨大損失,更不利于科研人員的保護和積極性的培養。修訂后的《科技進步法》規定,“國家鼓勵科學技術人員自由探索、勇于承擔風險。原始記錄能夠證明承擔探索性強、風險高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的科學技術人員已經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仍不能完成該項目的,給予寬容。”[10]其中,“原始記錄”是指項目執行過程中形成的大量的科研工作記錄、實驗數據情況等;“給予寬容”既包括不影響項目的結題驗收,也包括不影響對項目承擔人員的評價、申報新的課題等。高校現有科技檔案管理人員隊伍不穩,多以兼職檔案員身份從事檔案收集、歸檔與管理等工作,專業知識匱乏,工作業績情況在學校考核中很難體現。

3保護知識產權破解高校科技檔案工作瓶頸

3.1關于未來高校科技檔案工作的設想

樹立長遠眼光,建立中長期規劃,創造硬件軟件條件,落實重要科技檔案收集管理制度;實現科技檔案收集管理與項目管理服務全程無縫銜接,包括申請控制、績效考核、經費管理、結題驗收等等各個環節;配備專門的、標準化程度較高的館舍和人員,等條件成熟時籌備成立科技館(科技博物館、展覽館);借鑒發達國家做法,逐步將圖書館、檔案館、展覽館、博物館等功能加以有機整合。

篇(9)

目前,在國家層面,針對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審議,我國尚未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也未建立規范的審議機制,僅有少量關于知識產權審議的條款,散見于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當中。通過對國內已有的知識產權審議實踐進行實證分析,本文擬對這一機制進行較為全面的探討,以期能為我國知識產權審議活動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提供可行的建議,為我國知識產權領域公共服務體系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參考。

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的性質和服務對象

審議的性質:公共服務。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是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重大經濟活動時,有關部門和專家應當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知識產權評價報告予以審查論證,從而為重大經濟活動的決策和實施提供合理的對策和建議。它的理論內核就在于強調公共協商與理性論辯,是審議民主理念在我國政府決策領域的具體體現。

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活動屬于公共服務。在現代社會中,專業的提供通常來自三個方面:公共服務、私人服務與社會服務。由公共組織機構使用公共權力與公共資源提供的屬于公共服務,由營利性的私人企業使用私人資源提供的屬于私人服務,由非營利的社會組織使用社會資源提供的屬于社會服務。可見,判斷一種服務是否屬于公共服務,關鍵在于其提供方以及其所使用的權力與資源的性質。所以,現代社會中的公共服務就是指使用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向公眾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它是一種能夠滿足公民直接需求的由國家介入的服務活動。公共服務根據其內容和形式可以分為基礎公共服務、經濟公共服務、社會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服務。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活動屬于其中的經濟公共服務,它是通過國家權力介入或公共資源投入為政府決策、為企業從事經濟發展活動所提供的一種專業性咨詢服務。

對重大經濟活動實施知識產權審議,是有機整合知識產權制度與發展政策的一項創新實踐。建立這一機制可以發揮以下功效:其一,防范知識產權風險。通過對重大經濟活動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進行分析評估、審查論證和跟蹤監督,可以提高經濟活動的可預見性和穩定性,有效地防范知識產權風險,減少知識產權糾紛。其二,促進政府的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鑒于知識產權所涉及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和專業性,審批部門所擁有的有限信息和有限理性,可能難以滿足正確決策的需要。在知識產權審議過程中,通過不同部門代表和專家學者的共同參與,可以最大限度地集思廣益,使政府部門對問題的本質有更加深入和完整的認識,從而盡可能地降低決策錯誤的風險。其三,培育知識產權文化。通過引導企業進行知識產權評價,召集有關部門代表和專家進行審查論證,使大家在真實、直接的知識產權參與和辯論協商中加強知識產權觀念、掌握知識產權技巧、提高知識產權的運用能力,從而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文化。

審議服務的對象: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的對象是重大經濟活動,經濟活動的“重大”程度如何界定,是我們需要解決的一個關鍵問題。一般而言,經濟活動的“重大”程度,可以從“強度”和“背景”兩個標準來判定。涉及國家財政資金的大量投入,達到一定的金額,可以反映出經濟活動的重要性。但是,也應包括那些雖然沒有達到規定的金額起點,卻對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有重要影響的經濟活動。從國內已有的實踐來看,界定重大經濟活動主要有兩種模式:其一,對重大經濟活動予以定性規定。例如,貴州省知識產權特別審查機制規定,“使用財政及國有資金數額巨大或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影響較大的經濟活動,屬于重大經濟活動”。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靈活性大,覆蓋面比較廣;缺點是此類規定過于主觀,由于沒有客觀的判斷標準,具有較大隨意性,操作性不強。其二,對重大經濟活動予以定量規定。例如,江蘇省規定,重大項目是指省財政資助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項目。這種模式的優點是,通過規定起點金額,可以使重大經濟活動得以量化、客觀化,強化了可操作性;缺點是覆蓋面有限,不能容納那些雖然沒有達到起點金額卻具有重要公共利益價值的經濟活動。

筆者認為,在實踐中,對于重大經濟活動的界定可以分兩步走:首先,對重大經濟活動予以概括式定義,即“重大經濟活動,是指以政府投資為主體的單體項目中,使用財政性資金、涉及國有資產數額巨大或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較大的經濟活動。”由此明確其內涵和性質,強調知識產權審議的對象主要是針對政府投資為主的項目和涉及公共利益的項目。其次,在抽象概括定義的基礎上,再對重大經濟活動進行具體列舉,并且在列舉時可以采取定量規定與定性規定相結合的方式。知識產權審議活動的開展需量力而行,突出重點。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不同類型重大經濟活動認定的標準不一樣,對于涉及的財政性資金或國有資產數額,不能一概適用同一金額標準。筆者僅嘗試對重大經濟活動類型化提供一個建議:第一類是設立較高起點金額的重大經濟活動。此類經濟活動,例如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并購項目、重點引進項目、重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等,知識產權可能是其構成要素,只有數額較大時才需要進行知識產權審議。第二類是設較低起點金額的重大經濟活動。此類活動,例如重大科研項目,核心技術轉讓項目、重點裝備進口等,其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將直接影響到經濟活動的成敗,故不宜設過高的起點金額。第三類是其他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經濟活動。此類情形不設起點金額的限制,由政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審議,由此也可以為以后擴大知識產權審議范圍預留空間。

另外還要說明的是,通過開展知識產權審議活動,不僅可以為政府部門提供必要的公共政策建議,也可以為企業開展經濟活動提供專業的咨詢服務。考慮到在當今社會知識產權已逐步成為經濟活動成敗的關鍵因素,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分析評價日益發揮重要的作用,因此,對于沒有在列舉范圍之內的其他重大經濟活動,同樣鼓勵有關部門和企業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審議活動。

審議服務主體和服務內容

審議服務主體:組成成員多元化。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及現代化的推進,“公共行政”的理念逐漸被廣泛接受。西方“福利國家”神話的破滅及公共選擇理論的“政府失敗”論,已從現實和理論層面揭示了政府不是萬能的。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當讓政府以外的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承擔相應的公共服務職能。作為審議服務的主體,審議機構的組成成員應當多元化,不僅包括公務員,還應包括法律、技術和管理等領域的專家。這不僅可以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提高政府對經濟、社會的整合能力和監管能力,還可以深化公民的參與型行政理念,從而確保審議活動能提供獨立、專業、高效的咨詢服務。

鑒于知識產權審議涉及國民經濟的許多重要領域,為了保障知識產權審議工作的順利開展,筆者認為,應整合知識產權、經濟、貿易、科技、投資管理等領域的公共資源,建立一個跨部門的綜合性協調管理機構。與此同時,考慮到知識產權審議主要涉及的是以政府投資為主體的經濟活動,因此建議以各級政府的名義設立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組織開展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工作。審議委員會主任由當地政府的主要領導擔任,組成成員應包括公務人員和非公務人員。審議委員會與其他機關沒有行政隸屬上的管理關系,可以不受其它行政機關的干涉獨立開展審議活動。此外,該機構本身具有協調優勢,在涉及跨行業、跨部門的經濟活動時,可以解決單一主體難以解決的綜合性知識產權問題。需要強調的是,優化審議服務的主體不僅要從組織設置上著手,而且要有一支高素質、強能力的審議隊伍。為培養一批專家學者及科研人員成為知識產權審議的骨干,應組建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審議專家庫。專家庫組成成員應包括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分析、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產權法等領域的專家以及相關技術領域的專家。只有不斷提高審議隊伍的素質,才能確保所提供的審議服務具有權威性、獨立性,才能推進審議活動向專門化方向發展。

審議服務內容:知識產權問題。知識產權審議的內容是重大經濟活動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主要包括重大經濟活動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狀況、知識產權轉讓或實施許可狀況、重大經濟活動涉及的關鍵技術、核心技術和主要技術的知識產權狀況、承擔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狀況、采取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等內容。如果不審議重大經濟活動的知識產權狀況,那么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很可能會存在沒有被合法授權、已超過有效保護期、權屬不明或者是與核心技術無關的專利等諸多問題,由此將直接影響到重大經濟活動的成敗。因此,必須對重大經濟活動中的知識產權因素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并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預防或減輕知識產權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對重大經濟活動涉及的知識產權因素進行分析評價并編制知識產權評價報告書。在實際工作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專利、商標、版權等領域的知識產權評價指導意見,形成完整的知識產權評價準則體系,以加強對知識產權評價的管理和規范。

審議服務程序及監督

審議服務程序:具有任意性。知識產權審議程序,就是采用怎樣的方式和機制協調申報單位、審批部門和知識產權審議部門的關系,使知識產權審議得以有效推進。從國內已有的實踐來看,主要有兩種模式:其一,項目申請單位承擔知識產權評價義務,項目審批單位承擔必要的審核義務。例如,武漢市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將評價報告與其他申請材料提交行政審批部門,項目審批部門承擔知識產權審查具體工作。貴州省規定,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前,應責成申請單位提供知識產權分析報告,主管部門或國有企業認為重大、復雜的知識產權問題,應向特別審查機制專門委員會申請審查。其二,項目申請單位承擔知識產權評價義務,項目審批單位不承擔審核義務。例如,濟南市規定,行政審批部門進行前期審查,向項目申請單位提出知識產權審查要求。項目申請單位到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審查,市知識產權局受理后5個工作日完成備案。

為了設置一個科學、規范的審議程序,筆者建議,首先應當明確知識產權審議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即客觀公正、分工合作、數據共享、信息保密原則,以指導審議工作的正常開展。申報單位提交的知識產權評價資料應具有真實性、全面性;審議部門進行審議時,應當分工協作、集體研究、科學分析,實事求是地對重大經濟活動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因素進行審查和論證;重大經濟活動審批部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相關行政部門之間應當建立良好的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對知識產權審議所需的數據資料實行共享;參與知識產權審議的相關部門、中介機構和專家應當保守重大經濟活動涉及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相關的秘密信息。

篇(10)

我國國立科研機構每年產出大量的科研成果,但是對這些科研成果及相應知識產權的管理狀況卻不盡人意。在調查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然后借鑒國際著名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舉措,為完善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提出對策和建議。

1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1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情況

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設置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主要采取了掛靠式和獨立式兩種管理模式。掛靠模式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一般都掛靠在科技主管部門內,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辦公室或專業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一般管理科研成果的獎勵、鑒定等,并在原有管理模式之下兼管知識產權管理。獨立模式是成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設備和一定的經費,并確定一定數量的專業管理人員。智力成果的產生及知識產權的形成、轉移、許可和轉化都由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來統一管理。

筆者對我國64個國立科研機構的調查顯示,設有專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單位有7個,占總數的11%左右;由科技部門(如科研開發處、科技處、計劃財務處、科技投資管理處等)管理的46個,約占總數的73%;由外事部門兼管的4個,占6%;由科技部門和外事部門共管的3個,占4%;由其他部門兼管的4個,占6%。關于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配備,在被調查的科研院所中,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的有5個,占8%;配備兼職人員的單位有42家,占66%;個別單位既有專職人員,又有兼職人員,專兼職人員都沒有的單位有17家,占總數的26%。有許多知識產權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的科研機構也沒有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和專職的管理人員。根據訪談中了解的情況,目前許多科研機構所從事的知識產權工作都是停留在專利統計、獎勵申報和審查等流程性、事務性的管理層面。知識產權管理兼職人員往往未經專門學習和培訓,缺乏工作經驗,并且常因人員變動而難以保證。

1.2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

根據筆者調查,在64家國立科研單位中,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內部規章制度的有20家,占31%,這說明,有2/3以上的調研對象正在建立或根本沒有建立單位內部知識產權規章制度。根據對科研機構的管理制度所做的具體調研,除了少數知識產權工作開展較好的科研機構制定了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且內容比較全面之外,其他絕大多數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制度本身存在很多問題,如制度建設滯后、修訂不及時、偏重知識產權的申請和授權等。以某科研機構為例,其關于科技成果的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是20世紀90年代末制定的,部分內容亟待更新。

1.3知識產權管理激勵機制

1.3.1經費支持知識產權機構健全的科研機構每年都有一筆經費(大約在10萬至30萬元),用于申請國內專利以及維持專利所需的年費。一般課題組支付專利申請費,科研機構支付維持費。有的研究院所每3年進行一次專利評審,如果某專利有效益,則繼續支付專利維持費,否則研究院所就不再支付專利維持費了。根據調研結果,在對專利申請的激勵方面,64個參與調研的國立科研機構中有48個制定了支持專利申請的經費補助政策,并且政策的規定比較具體,操作性強,基本上的得到了落實。

1.3.2科技獎勵在對科研人員的獎勵(主要是專利法規定的針對獲得專利授權的獎勵)方面,調研結果表明,絕大部分的科研機構對科研人員獲得知識產權都進行了獎勵,一般是針對不同的成果方式事先制定不同的獎勵標準,并定期兌現。

1.3.3利益分配在知識產權利用(主要是專利的實施)過程中,科研機構通過對知識產權的轉讓或許可使用可以獲得相應的報酬,這部分報酬一般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之間進行分配,不同單位有不同的規定。但是,關于支付科研人員專利實施報酬方面不容樂觀。許多科研機構都沒有落實對科研人員報酬的支付,只有少數科研機構以變通的方法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支付。這一方面是由于國家相關法律規范的缺失;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資金限制和部分科研機構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4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分析

1.4.1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偏頗我國國立科研機構在知識產權管理中呈現重數量、輕質量,重申請、輕利用的特點。之所以重視知識產權,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科學論文和專利數量正在成為科研人員升職、晉級、評聘的關鍵要素,也成為科研機構彰顯其科研實力的重要指標。因此出現了科研人員為求數量而將一些市場前景不明,價值不大的成果申報專利,或者將一個專利分拆成多個專利的情況。另一方面,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還停留在專利統計、獎勵申報和評審等事務性工作方面,而對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和產業化等知識產權管理下游階段的工作還遠沒有提上日程,導致我國專利技術應用轉化率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從整體上來說影響了我國的科技競爭力。這些簡單化的認識曲解了知識產權制度的社會意義。

1.4.2缺乏專職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和專業知識產權管理人才目前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通常屬于科技處的職能,科技處工作內容繁多,對知識產權管理重視程度不夠,這就使知識產權工作往往局限在成果管理的工作層面,缺乏對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和利用上中下游管理工作進行有機結合的統籌考慮,難以進行全過程的管理。此外,負責知識產權管理的工作人員中很多都沒有法律背景,也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難以實現知識產權的高層次管理。

1.4.3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據上文對國立科研機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情況所作調查,目前2/3以上的科研機構還沒有形成規范的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而在已經制定規章制度的科研機構中,除了少數幾個單位制度建設比較成熟、可操作性強之外,其他絕大多數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制度本身也存在諸多問題,有待完善。

2國外著名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策略

2.1德國馬普學會(MPG)

馬普學會(TheMax-Planek—Gesellschaft,MPG)是德國也是國際知名的綜合性學術科研機構,成立于1948年,旨在推動科學領域的研究,下設80個科研機構和一些臨時研究中心。

MPG在眾多研究計劃中積累了相當多的研發成果,其中不乏有商業價值者。因此,MPG在1970年設立了馬普學會專利辦公室,后轉制為嘉興創新公司(GarchingInnovationGmbH,GI),負責對研發成果的管理和知識產權的應用。

GI的工作人員包括科學家、經濟和法律專家以及專利工作人員,主要任務是:向研究所提供知識產權應用方面的信息;向科學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建議;評估發明人的知識產權及其商業價值;聘請專利律師確定專利申請范圍、談判專利許可和優先協議;引導發明人與企業合作;在評價發明人思路、風險基金申報、支持的獲取等方面給予指導;在知識產權應用過程中提供數據庫、保護期限、商業利益劃分、會談和發明人聯系方面的幫助等。

GI非常重視專利申請的審查與評價,認為專利申請的審查有利于對專利轉化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和審查,從而可以促進專利的后期轉化,同時也有利于對非專利信息和專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并借此判斷專利是否能反映技術發展的趨勢。GI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在實際操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僅提高了MPG的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而且通過專利技術許可和創辦新公司等方式加快了專利技術的產業化過程,實現了專利技術的經濟效益。

2.2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NRS)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CentreNationaldelaRecher—cheScientifique,CNRS)成立于1939年,是歐洲最大的基礎研究機構,下轄7個學部和2個國家研究所。

1992年,CNRS協同其他國家科研機構成立了法國科學發明和轉化公司(FISTS.A),作為管理其科研成果的專門機構。FISTL6j的服務包括:評價和選擇創新項目、制定和執行保護戰略,并將新技術進行直接的或在線的產業合作研究、資金注入和技術轉化合同談判、幫助發現和管理初創企業等。

CNRS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促進知識產權的應用,包括:①制定創新法(InnovationLaw,1999),以此來鼓勵研究人員成為企業家,并通過孵化器和其他鼓勵措施對其進行支持;②建立信息中心,促進實驗室研究信息的傳遞,鼓勵向缺乏研發能力的中小企業進行技術轉讓;③進行專業培訓,通過對科技人員與產業界的合同關系、知識產權管理和其他相關培訓來增強實驗室創新成果向私營部門的轉化應用。

2.3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

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ationalInstitutesofHealth,NIH)是世界上最大的醫學研究及資助機構,成立于1938年,目前共擁有27個研究所及研究中心。

NIH非常重視科技成果的管理和轉化,專門成立了技術轉讓辦公室(TheOffice0fTechnologyTransfer,OTT),對NIH的發明資產進行評價、保護、監控和管理。OTT的職責包括對每個研究項目進行評估、跟蹤和管理,監督專利實施、談判、許可證合同,提供合作研究和開發合同(cRADAS)政策回顧等。

在NIH中,OTr占有重要地位,直接受NIH主任管轄。OTT的辦公室雖然設在NIH總部,但實際上所有的運作卻是滲透到NIH每一個組成機構之中。OTr在NIH的每一個機構和研究中心都設有“技術發展協調員”,負責與具體項目科學家進行聯系,了解項目情況。為了促進技術轉讓,OTr在美國的許多大學都設有自己的技術轉讓辦公室,如加州大學、馬里蘭大學、華盛頓大學等。技術轉讓成功后,OTT會給予大學一定比例的許可費收益。

在經費支持方面,與馬普學會各研究所承擔專利申請費用不同,NII-I的專利中請費用不需研發機構承擔,而是由OTT統一負責,而且對于任何有商業應用價值的產品,OTr都會盡力促進其商業化運作。另外,為促進研發機構的成果產出,OTT還規定,成功實現技術轉讓后將技術轉讓費的15%或25%返還給技術研發機構,但不得超過15萬美元。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國際著名科研機構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都設立了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這些機構逐漸發展演化成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公司,配備了具有多種學科和知識背景的管理人才。一方面對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產出進行評估,選擇合適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另一方面積極開展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的商業和產業轉化與利用,促進先進科技在各創新單元之間的流動,既實現了自身的經濟利益也發揮了知識產權的價值。

3完善我國國立科研機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對策建議

3.1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意識

要積極開展對科研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一方面要明確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要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價值觀。政策制定者也要從有利于科學發展和技術創新的角度來制定政策,引導科研機構以更加合理的方式來評價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在機構科技評估和人員競聘中所發揮的作用。

3.2加快建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是知識產權管理的“作戰部”、“參謀部”和“后勤部”,設立專職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和資金從整體上規劃和組織知識產權的創造、申請、保護和利用的全過程,有利于充分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使其集中精力專職服務于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3.3實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制度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直接決定了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的高低。隨著科技發展和新型科研合作方式的形成,科技成果產出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將變得越來越復雜,特別是在全球研發網絡背景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可能會涉及多國利益,因此要求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不僅要具有法律背景和相關專業技術知識,還要能夠靈活處理涉外知識產權事務。實行從業資格證書制度有利于培養更高層次的綜合型知識產權管理人才。

3.4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對知識產權的有效管理依賴于合理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應該包括以下方面:科技成果登記制度;評估、選擇申請專利的種類及保護方式的制度;科技成果及專利資助和獎勵制度;知識產權質量評估制度;科技保密制度;對職工調入和離職人員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協議制度;職工離職后的競業限制制度等。此外,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建設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應該與時俱進,根據實際操作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和補充。

3.5為知識產權管理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篇(11)

 

一、項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

1、國內外產業領域發展現狀、技術、知識產權狀況和發展趨勢;

2、產品(業務)國內外市場分析(包括市場容量、主要競爭對手情況,產業發展前景);

3、項目目的及提出的必要性,實現技術突破對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企業技術發展規劃和中近期目標,項目預期的產業規模和市場前景。

 

二、項目實施的主要內容和創新特色

1、項目技術研發內容和創新特色(包括產品和工藝)、技術路線或平臺建設方案、解決主要問題、突破關鍵技術、創新點及競爭優勢);

2、項目研發環境、中試環境、測試環境、配套條件等建設內容;

3、聯合申報項目須具體闡述牽頭單位及各參與單位的工作分工內容和職責義務,并附相關合作協議或合同。

 

三、項目實施的基礎條件

1、項目單位生產和經營的管理狀況(單位所有制性質、單位組織架構、企業主營業務涉及的行業領域及在行業中地位、總資產、主導產品及市場占有率、近三年來的銷售收入、利潤、稅金、固定資產、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簡述項目單位具有的相關行業資質及產品(技術)獲國家級/省部級獎項情況、取得社會效益;

2、項目技術基礎、技術來源、知識產權情況、技術與工藝成熟度、技術水平、已完成的研究開發或中試情況等;

3、簡述項目單位設施設備的優勢及特色,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及規劃、工藝裝備水平、實施場地、規劃、環境保護落實情況、項目水,電,氣,通訊,交通等配套條件落實情況;

4、承擔項目的主要領軍人物和核心團隊的情況(簡歷和主要成就);

5、項目主要股東方及合作單位(如有)的概況(單位所有制性質、經營狀況、項目核心人員及團隊情況、產業技術能力等)。

 

四、項目的計劃進度和考核指標

1、項目的階段目標和時間節點安排;

2. 項目的考核指標(具體指項目執行期結束時,達到的科技攻關目標、產品主要技術指標和特性、新形成的生產能力、實現的經濟效益(銷售收入或示范應用情況等)和社會效益、取得的知識產權和新產品等)。

 

五、項目投資估算和資金來源

1、資金總概算(預算編制要求) :

(1)固定資產投資:

研發或中試配套設施建設與改造:指與項目實施內容相關的研發或中試配套設施的建設與改造。核算涉及項目新產品研發及試生產的實驗室及廠房建設與改造支出,需說明改造面積、改造內容、估算依據等;

(2)無形資產投資:

軟件及引進技術購置:包括軟件購置和引進技術費。核算涉及項目研發所需軟件購置費用和涉及項目研發所需引入技術購置費用。

    (3)研發投入:

研發或設計費:包括研發人員費用和研發設備折舊。核算與研發項目相關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五險一金,需明確人員明細、崗位、專業、薪酬標準等,同時說明計量和分攤方式;核算與研發項目相關的研發設備折舊費用,需提供研發設備明細、原值、折舊等要素,同時說明計量和分攤方式;

材料費:包括新產品試制原材料和樣品或樣機用原材料。核算與項目研發相關所消耗的材料費用;核算與項目研發相關所消耗的材料費用;

燃料及動力費:包括試制用燃料費和試制用水電費。核算項目所耗用的氣等費用,需說明估算依據和數量測算依據,同時明確計量、分攤方式;核算項目所耗用的水、電等費用,需說明估算依據和數量測算依據,同時明確計量、分攤方式;

測試化驗及加工費:包括測試化驗費和委托外部加工費。核算與項目研發所需要的測試、化驗費用,需明確測試及化驗內容和估算方式(注:獨立第三方測試及化驗);核算與項目研發所需要的產品加工費用,需明確加工內容和估算方式;

會務費及差旅費:核算由項目參與人員參加的與項目相關的外出調研、研討、信息交流等會務費和差旅費;

協作研究費:核算與項目相關,委托獨立第三方完成的研究內容所發生的費用,需基本明確協作研究內容和單位及估算依據;

資料、印刷、知識產權事務費:核算論文費用、核算項目研發完成涉及各項專利的申請、成果轉化等發生的費用。

(4)不可預見費:

按照項目預算的編制要求,預計的項目預備費,一般控制在上述預算項目合計的2.5%—5%,需要描述大致說明是設備購置的價格因素以及人工因素;

2、項目資金投入的年度使用計劃;

3、擬申請資助設想:擬申請資助金額、用途和年度用款計劃。

 

六、項目財務、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析

1、收入、成本和費用測算:項目盈利(或服務)模式、項目產品(服務)售價及銷售收入、項目產品(服務及運行)成本測算;

2、項目財務效益:項目建設經營期各年度:和累計各項經濟指標,包括:銷售收入、利潤、財務內部收益率、投資利潤率、投資回收期、貸款償還期等;

3、項目實施后的社會效益分析。

 

七、項目風險、環保等因素分析和應對的措施

1、技術、市場競爭、生產和經營等風險分析;

2、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程度及資源綜合利用情況。

 

八、合作單位意見

1、合作單位分工、資金投入及分配情況

 

九、獲得或正在申請國家和地方資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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