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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意義大全11篇

時間:2023-08-06 1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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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意義

篇(1)

伴隨著如今新公共管理的不斷推廣,它在我國也得到了認可以及落實,而且大大提升了中國城市管理整體水平。盡管新公共管理的相關理論用為較為普遍的指導性,不過它不能徹底解決我國的城市管理全部問題。

一、基本概念

所謂“新公共管理”,它指的是比起傳統公共管理模式而言的一種管理模式,傳統公共管理模式建立于韋伯官僚制以及威爾遜政治形成兩分法的基礎之上,強調行政系統的內部結構特點,相對來說比較封閉。和傳統模式下的公共管理相比,本文當中所提及的新公共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這種比較封閉的傳統系統,通過更加包容且更加開放的管理系統對公共事務展開實踐以及管理。

二、在新公共管理得以實踐應用過程中存在的漏洞

如今新公共管理的相關理論于我國的城市管理模式當中得到了比較普遍的實踐以及實際應用,如今我國城市管理也在向著更深層次的有序、民主、有效發展著。不過在這一過程當中,因為受到傳統思想的影響,令它的實踐應用有較多的漏洞存在,不利于我國的城市管理。

(一)在理念以及執行之間的矛盾

在新公共管理的相關理論當中提出了很多新型的概念,例如企業型政府、政府、市場化政府以及國家市場化等都來自于此,不過這些理論都是僅僅存在于理想化的城市管理形式。在進行真正的執行操作過程當中,因為可能會對一些集團利益產生影響,很可能會受到某些潛在勢力所排斥或者是抵制,進而導致管理理念嚴重缺少可行性,其執行環境也不是非常成熟。

(二)私營企業的成功模式無法得到落實

在新理念當中提出,城市管理可以適當地借鑒各個私營企業成功經營的模式,并借此發展自身的管理模式。不過在實際進行執行的過程當中,很難切實的采納私營企業經營模式的經驗,對其進行改革的力度甚至還沒有滿足私營企業十分之一的力度。進行城市管理的各個公共部門對于自身的責任認知以及職能觀念都沒有發生變化,自然就無法將社會公眾當做重要的服務對象來展開工作,導致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僅僅停留在一個理論層面上,沒有付諸實際。在新型管理理論下,鼓勵城市管理者結合私營企業的成功經營經驗對其管理理論進行完善,這對于城市管理實現更加深層次的進步和發展有非常積極的影響作用。

(三)實際應用的過程中缺少針對性

結合新城市公共管理理論所指定的城市管理計劃方案當中,各項規劃內容都擁有非常高度的普遍性,而且能夠和我國的各個地區城市進行管理的模式相互符合。不過這種規劃相對來說沒有特殊性以及針對性,因此無法在實際應用當中結合各個不同的城市特殊情況展開詳細的分析以及總結,令它在進行實踐應用的過程當中出現了較多的問題,無法實現預期所制定的各個目標,城市管理的發展進程也比較緩慢。在日后的發展進程當中,需要提升城市管理模式的針對性,結合實際情況來對管理模式進行適當的完善,以此來適應更多的城市現狀。

(四)應變能力薄弱

城市管理相關理論在實際實踐應用的過程當中,我國各級部門都可以執行原有方案,并由此獲得一定成績。不過在出現了特殊情況的時候,大部分部門都不能及時有效地應對,不能在短時間內獲得處理問題的方式以及具體措施。在新公共管理的相關理論為城市管理者提供更多機遇的同時,自然也帶來了很多的挑戰,城市的各個管理部門需要在日常工作當中實現更加靈活且自主的應變能力,才能能夠在城市管理的過程當中實現更加理想的工作效果。

(五)不同的地區評價指標協調性差

各個地區就當前情況來看,尚且沒有針對城市管理的相關評價指標進行協調統一,僅僅依靠目前單一、或者是不完善的評價指標無法實現科學的評價。我國在進行城市管理實踐以及實際應用的過程當中,需要重視政府職能的轉變,并且強調公眾值上的理念。

在新公共管理的相關理論當中,認為城市管理需要憑借有效的服務、持續性的發展和進步、公眾支持概率、社會責任等作為主要的評價指標,并實現各個地區的指標統一。

結 語

在城市管理進行實踐以及應用的過程當中,政府以及社會間的處理模式當中也建立起了新關系,并且培養出大批社會理想,給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給政府轉型帶來新的動力,而且也由此取得了較為理想的成績,不過從整體上來看,城市管理還有漫長的路要走,需要共同的努力,并且在實踐應用當中探索出新的道路。

參考文獻:

篇(2)

1新公共管理理念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來興盛于英、美等西方國家的一種新的公共行政理論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來西方規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體指導思想之一。它以現代經濟學為理論基礎,主張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對公共產品與服務的壟斷;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結果,而不是只專注于過程,重視政府績效的考核;把公眾視為顧客,將顧客滿意程度作為衡量的標準。新公共管理運動首先發端于英國,以撒切爾夫人上臺為標志,隨后波及到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加拿大、荷蘭、法國等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家,在相當程度上提高了這些國家的公共管理水平,促進了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增強了整個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競爭能力。

新公共管理的的主要特征體現在七個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重新對政府職能及其與社會的關系進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機構,政府公務人員應該是負責任的“企業經理和管理人員”,社會公眾則是提供政府稅收的“納稅人”和享受政府服務作為回報的“顧客”或“客戶”,政府服務應以顧客為導向,應增強對社會公眾需要的響應力。其次,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和結果,即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第三,新公共管理反對傳統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規,輕績效測定和評估的做法,主張放松嚴格的行政規制,而實現嚴明的績效目標控制。第四,新公共管理強調政府廣泛采用私營部門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質量管理、目標管理等)和競爭機制,取消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第五,新公共管理強調公務員不必保持中立,而應讓他們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六,新公共管理主張對某些公營部門實行私有化。第七,新公共管理重視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在人員錄用、任期、工資及其他人事管理環節上的靈活性。

雖然新公共管理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比如無視公營部門與私營部門的根本差別,盲目采用私營部門的管理方法;把政府與公共的關系完全等同于供方與顧客的市場關系等等。但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行政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因而對我們進一步深化稅收行政管理的理論和實踐不無借鑒意義。

2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成功實踐

新公共管理理念是西方社會特定的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發展條件下的產物,體現了公共行政發展的趨勢和方向。公共管理改革的浪潮在傳統的西方國家和新型的工業化國家中普遍展開,已經在相當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國家的公共管理水平,滿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務需要,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通過國外稅務管理部門對新公共管理理念的運行就可見一般。

篇(3)

1新公共管理理念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來興盛于英、美等西方國家的一種新的公共行政理論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來西方規??涨暗男姓母锏闹黧w指導思想之一。它以現代經濟學為理論基礎,主張將市場競爭機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對公共產品與服務的壟斷;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結果,而不是只專注于過程,重視政府績效的考核;把公眾視為顧客,將顧客滿意程度作為衡量的標準。新公共管理運動首先發端于英國,以撒切爾夫人上臺為標志,隨后波及到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加拿大、荷蘭、法國等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家,在相當程度上提高了這些國家的公共管理水平,促進了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增強了整個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競爭能力。

新公共管理的的主要特征體現在七個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重新對政府職能及其與社會的關系進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機構,政府公務人員應該是負責任的“企業經理和管理人員”,社會公眾則是提供政府稅收的“納稅人”和享受政府服務作為回報的“顧客”或“客戶”,政府服務應以顧客為導向,應增強對社會公眾需要的響應力。其次,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和結果,即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第三,新公共管理反對傳統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規,輕績效測定和評估的做法,主張放松嚴格的行政規制,而實現嚴明的績效目標控制。第四,新公共管理強調政府廣泛采用私營部門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質量管理、目標管理等)和競爭機制,取消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第五,新公共管理強調公務員不必保持中立,而應讓他們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六,新公共管理主張對某些公營部門實行私有化。第七,新公共管理重視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在人員錄用、任期、工資及其他人事管理環節上的靈活性。

雖然新公共管理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比如無視公營部門與私營部門的根本差別,盲目采用私營部門的管理方法;把政府與公共的關系完全等同于供方與顧客的市場關系等等。但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行政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因而對我們進一步深化稅收行政管理的理論和實踐不無借鑒意義。

2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成功實踐

新公共管理理念是西方社會特定的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發展條件下的產物,體現了公共行政發展的趨勢和方向。公共管理改革的浪潮在傳統的西方國家和新型的工業化國家中普遍展開,已經在相當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國家的公共管理水平,滿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務需要,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通過國外稅務管理部門對新公共管理理念的運行就可見一般。

美國國內收入局在1998年實施了重組與改革法案,其新使命被描述為“通過幫助納稅人了解和實現他們的納稅義務,并通過使稅法公平適用于所有納稅人,來為美國納稅人提供最高質量的服務”。在組織形式上,收入局建立了一個類似于在私營部門中廣泛應用的組織,即面向顧客需求的組織。在這里,稅務機構的顧客是納稅人。利用先進的信息化技術,收入局同時減少了管理層次和主要單位數目,以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進對顧客的培訓和服務。在績效評估方面,美國國內收入局建立了一套平衡評價體系,對收入局內部各級組織及其員工進行評估。

新加坡國家收入局提出的目標是“稅務管理在國際上要居于領先地位,由受到良好培訓的、專心工作的稅務人員提供優質的服務”。新加坡國家收入局從1992年開始改革進程,將部門式的收入管理改為獨立的收入局。獨立的收入局有利于提高稅務管理的靈活性,并能雇用到高技術的職員。同時,新加坡國家收入局把沒有完整性的以稅收為基礎的組織結構,改為以功能為基礎的為納稅人一站式服務的組織結構。這一新結構減少了以稅收為基礎的原有機構中存在的功能重復問題。

韓國國家稅收服務局保證以1999年9月1日作為一個新起點,開始為納稅人提供公平、透明的稅務管理服務。為此采用功能導向型管理制度進行根本性機構改革,并實施高效、公平的稅務管理。同時,采取從外部評價國家稅收服務局的績效等措施。

新公共管理理論給西方稅務機構改革帶來的變化,是西方政府管理改革的縮影,為世界各國特別是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國家加強稅務機構內部管理提供了經驗。這些經驗歸納起來有三點:一是引入企業經營管理思想,注重結果、激勵和績效評估,放松嚴格的行政規制,實行嚴明的績效目標控制;二是把納稅人視為顧客,將政府的職責定位在根據納稅人(顧客)的需求向納稅人(顧客)提供服務,以顧客滿意度作為衡量績效的標準;三是重視稅收管理活動的結果和產出,關心提供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并能夠主動、靈活、低成本地對外界情況的變化做出富有成效的反應。

3借鑒新公共管理理念、完善稅務行政管理的啟示

我國目前正處于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國的經濟更加深入地融入到全球經濟中。近年來,我國也積極借鑒公共管理理念,作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有益參照,并取得初步的成效。因此,作為政府公共部門的稅務機構,很有必要借鑒新公共管理理論與實踐的成果,按照“調動人力,減少成本,優化服務”的基本方針,逐步推進我國的稅務行政管理改革。

3.1 完善組織機構,進行合理布局稅收組織結構是實現稅收職能的組織保證,沒有科學的組織結構,就會影響稅收職能的實現。傳統的稅務機構體系縱向結構是按行政區劃設立的層級制結構,有一級政府就有一級稅務機構;橫向結構則是下一級比照上一級,基本對稱。稅務部門信息化程度的迅速提高,為組織機構的扁平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所謂組織機構扁平化,就是通過減少行政管理層次,裁減冗余人員,從而建立起一種管理層次少、管理幅度大的組織機構。實現扁平化,就要對目前的組織機構進行改造重組,建立橫向的信息交流機構,便于信息的溝通。要利用依托信息化的稅收管理機制,減少中間環節,壓縮管理層級,按照實際需要,收縮沒有必要存在的稅收機構,前移各項稅收業務,簡化工作程序。按照流程再造理論,摸清稅收信息管理的內在規律,按照信息的流向和結轉的方式歸集稅收業務,從而對機構進行合理布局,找到效率和制約的最佳平衡點。

3.2 改進工作運行機制,保證機構高效運轉運行機制包括各種崗責體系、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良好的工作運行機制是做好工作的可靠保證,是整個工作的基礎,是實現稅收職能的關鍵。沒有機制的保證,稅收職能的實現就會受阻,甚至難以實現。因此,必須按照整個稅收工作的各個環節設定崗位,因事設崗,以崗定責,將各項工作分解落實到具體工作部門、具體工作環節、具體工作崗位、具體工作人員,使每一項工作任務都有明確指標、完成時限和基本要求;根據工作實際的需要,及時調整崗責,確保每一項工作特別是新增工作有人負責,有人管理,構建專業化的崗責體系。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制度建設,理順工作流程,對工作運行的原則、具體工作的程序、手續做出明確規定,形成從一般規則到具體規則的層級結構和依法、簡約、科學、高效的制度體系。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完善具體制度,搞好部門配合,加強部門間信息的傳遞和交接,避免錯位、缺位,消除“管理空檔”和“真空地帶”,建立起部門職責明確、工作程序規范、運轉順暢、文明高效的政務管理體系。同時,牢固樹立稅收成本觀念,將稅收成本觀念引入稅收政策制定和實際征管工作中。盡快建立規范、系統、科學的稅收成本核算制度,明確成本開支范圍、成本核算方法、成本管理責任等內容,加強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定期對稅收成本進行統計分析,對納稅成本進行測算,向社會公開,接收輿論監督,構建科學的衡量稅收成本的指標體系。

3.3 優化稅收服務,提高工作實績首先,創新服務理念。牢固樹立“服務就是管理”的觀念,把國家賦予的稅收執法權更好地體現在為納稅人服務上,實現由傳統執法意義上的“執法隊”、“審判長”、“檢察員”向體現全方位納稅服務的“服務員”、“導航員”、“裁判員”轉變,從而通過優質的納稅服務引導納稅人的自覺納稅遵從,創建良好的征納關系和稅收環境。其次,創新服務載體。對現有服務資源和服務手段進行有效整合,逐步搭建納稅人質量認證、開業登記、注銷、稅種劃分及稅款入庫的納稅服務外部平臺和熱線咨詢、稅收管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轉及稅務稽查統一的納稅服務內部平臺,實現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的服務手段的新突破。再次,創新服務內容。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以納稅人的需求為總目標,進行具體細化,達到“六化”的標準,即納稅服務環境最優化、服務內容的標準化、納稅人辦稅成本最少化、納稅人待遇的公化平、辦稅效能的快捷化和服務過程的全面化。轉貼于

3.4 實施人本管理,充分調動人力資源一方面,根據注重結果、靈活性和激勵的原則,在公務員招聘、工資、培訓、晉升和解聘等方面,設計強有力的稅務人員激勵約束機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使稅務人員的行為與稅務機構的戰略目標統一協調起來。創新人才評價機制,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等要素作為評價人才的主要指標,完善推薦、測評、評議制度,逐步建立上級考核、同級評比、下級評議、自我評價相結合的稅收專業人才績效考核體系,完善資格考試考核、業內同行評議相結合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體系。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建立待遇與貢獻相對應的分配制度,采取諸如以崗定級、競爭上崗、崗績結合等多種方法確定報酬,逐步完善職務與能級相結合的工資、獎勵制度,綜合考慮工作職責、能力、業績、年功等因素,適當拉開收入差距,增強能級的激勵功能。另一方面,必須充分重視行政管理環境的培育,加強稅收文化建設,用先進的文化來培育人。有意識地培育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要求的積極奮發、健康向上的稅務行政文化,創造良好的行政管理環境,在稅務人員中形成一種共有的思想觀念、價值觀念、道德觀念、行為標準,使這種文化意識滲透到稅務機關的行政管理中,潛移默化地影響和制約稅務人員的行政行為。同時,通過開展豐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營造有特色的行政文化氛圍,推動行政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增強全體機關人員的群體性和凝聚力,從而更好地開展各項工作,推動行政管理現代化建設。

3.5 綜合運用定性和定量指標體系,完善績效評估機制建設

績效評估機制的設計要以稅務機構的戰略目標為基礎。具體可分為組織績效評估和個人績效評估兩套機制。組織績效評估機制要設計定量指標,在內部評估的基礎上引入外部力量評估機制。個人評估機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標,應在實現與人力資源管理的結合的基礎上,由直接上司和部門負責人來評估下屬的績效。要以目標管理考核為總抓手,充分發揮考核的評價和導向作用,突出抓好對月季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亮點完成情況的考核。逐步探索建立以工作難度系數、工作數量和質量及目標管理考核為依據,以定崗定責,按勞定績,績效結合的激勵約束機制。

篇(4)

一、對“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兩者在詞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說的“共同利益”有兩個詞與其相對應,即common 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common在被解釋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時,是指“兩個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團體、的絕大多數人所享有的東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屬于他們的東西、對他們有的東西”。而general則被解釋為“普遍的、全面的”,此時它指“影響所有人或絕大多數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四版)、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頁、第612頁。)

可見,“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數人”的利益?!岸鄶等恕笨赡苁侵竷蓚€人、少數幾個人、絕大多數人甚至是所有人。他們都可能從“共同利益”中獲益或受其影響。這是共同利益的相對普遍性。

同時,“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擔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響的”。它與共同的立場、共同的行動相關。它不局限于某個單個的個體,不可能也不應該為其所獨有。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體利益,或是利益關系的產物。我們將分別闡述這兩種指代關系。

(一)共同利益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個寬泛的概念。一個組織、一個社區、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甚或是整個人類社會,都可以分別看作是共同體。作為現實的載體,這些不同層次的共同體都存在著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別被看作是利益共同體。在對這些利益共同體進行考察時,可以采取幾種視角:一是以單個的利益共同體為單元,其共同利益的屬性;二是以不同層次利益共同體的相對關系為單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對性。

1.共同體的規模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由相關成員組成的。其成員數量的多少,影響著共同體利益的。既然共同體利益不局限于某個或某些特定成員,它就應該是絕大多數成員或者是所有成員共同的利益訴求。共同體規模越小,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簡單、越狹窄;共同體規模越大,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復雜、越廣泛。但無論如何,共同體利益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這是由利益需求“總量”和利益差異程度所決定的。

最為主要的是,共同體規模制約著共同體利益的認可和確認。在共同體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利益聚合比較容易實現;或者說共同利益容易被認可和確認。隨著共同體規模的不斷增大,利益的差別性和多樣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來越困難,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絕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來代表共同體利益。這在實踐中存在困境:“少數服從多數”的集中原則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數人的利益?

通常認為,不管采取怎樣的表達機制,共同體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殺其實質上的“普遍性”或“差異性”。如果少數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們就會游離于共同體之外,共同體也就失去存在的意義。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共同體總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勢群體的措施。其背后的邏輯是:這些少數人的“共同利益”雖然在形式上沒有得到確認,但在實際上應該得到實現。就是說,共同體利益并不以大多數人主觀的確認和認可為限度,它還包括一些客觀的、在特定時期內沒有得到確認和認可的利益。

比如,人們在和平時期可能并不會感受到共同體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體安全受到威脅時,任何成員都不可能否認共同體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體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體利益的過程中,共同體賴以生存的環境可能被“無意”地破壞了,此前似乎沒有人意識到“外生的”自然環境也是共同體利益;當共同體的受到自然環境的懲罰或威脅時,保護自然環境就會理所當然地成為共同體利益??梢?,形式上的共同體利益并不能抹殺那些客觀的、具有普遍影響力的潛在共同利益。

這表明,共同體利益并不否認差異性和客觀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觀的“普遍利益”。

2.共同體的性質與共同體利益

以上,我們只是從最一般的意義上探討了共同體利益。事實上,除了規模之外,共同體的性質也是共同體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對于組織這類利益共同體來說,我們可以簡單地將其區分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這近似于我們通常所說的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顯然,兩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為性質和價值取向的差異,其共同體利益也有所不同。這正如斯托克斯所說,“‘公共’與‘私營’之間的根本區別并不是政府與私營部門之間的區別,而是追求公共利益與追求私人所得之間的區別”(注:David Mathasen: New Public Management and Its Critics,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Volume 2,Numberl,1999.)。

在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門。這種傳統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選擇的挑戰。公共選擇學派認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見得能夠代表公共利益。事實上,這種沖突可以用共同體利益來解釋。布坎南等人所說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這個公共組織的共同體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說的“公共利益”乃是這個共同體的利益。傳統觀點認為,這兩種共同體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選擇理論看來,兩者可能相分離??梢?,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這取決于共同體利益的指向。

3.共同體的層次與共同體利益

既然共同體及其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實體,那么就應該考慮到不同層次共同體及其利益之間的相互關系。從縱向一體化的角度而言,人類社會這個最大的共同體是由若干層次的次級共同體按一定規則組成的。高一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制約著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兩者之間也可能存在某種形式的沖突。比如,我們可以把人類社會看成是由國家組成的共同體,國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共同體?;趪依?,一些國家在的過程中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這是對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威脅;同樣,一些核大國發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懾也是對人類社會安全與和平的挑戰。這是國家利益與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沖突。另一方面,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國家間合作,則是協調國家間利益關系、維護人類社會“共同體利益”的措施。

這種邏輯同樣適用于對國家、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關系的。從嚴格的意義上說,政府部門、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純粹的利益共同體,但它們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體的某些特征。如果將國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體,那么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分別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利益共同體。我們通常所說的“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在這里都可以理解為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它們是其成員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圍內也都有相當的合理性。但它們與國家利益之間的沖突并不少見。這種沖突再次表明:不同層級共同體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國家的立場上,國家利益顯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體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體成員利益的綜合。隨著共同體規模的擴大和層級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過程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同時,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時,必須選定合理的參照系、辨別其適用范圍。因為低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

(二)作為利益關系產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時,實際上是從靜態意義來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達了利益主體橫向的利益關系。通常認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會性的作用,任何利益關系中都包含著三種利益,即利益關系兩個原構利益主體的利益及其相互結成的共同利益”。確切地說,共同利益乃是“利益關系中的第三種利益”(注:王浦劬:《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頁。)。對此我們可以進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本質屬性

如果我們承認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驅動假設的話,那么就同樣應該承認利益關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說,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可能會發生潛在的或現實的利益關系。但在利益關系形成的過程中,由于“原構利益主體”的性質不同,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質。兩個公共機構基于公共目的而產生的利益關系及共同利益,顯然與兩個私營部門基于私人目的產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換言之,不同利益關系產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質,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質。

2.共同利益的動態變化性

盡管利益關系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按照上述邏輯,如果利益關系發生變化,那么其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會隨之變化。從這一意義上說,共同利益也具有動態變化性,而且在變化過程中其主體也將有所調整。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個難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僅僅是共同利益的內容發生變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會變化;如果兩者同時發生變化,那就意味著利益關系本身發生了變化。顯然,兩個私營機構為壟斷市場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與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務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有著本質的區別。這意味著共同利益作為利益關系的產物,可能在其動態變化過程中改變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屬性。

由此可見,共同利益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難以分辨,這取決于作為共同利益基礎的利益關系的本質屬性及其動態變化性?;蛘哒f,不能僅僅從概念上將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盡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屬性。那么,到底應該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從上文的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陳慶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載于《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頁。),盡管二者之間具有某種特殊的聯系。要揭示兩者之間的關系,還需要對“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內涵

按照《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public意味著“公眾的、與公眾有關的”,或者是“為公眾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頁。)在這里,公眾是一個集合名詞,公眾組成的群體可以看作是共同體。因此公共利益首先與共同體利益相關。不過這個由單個公眾以一定方式組成的共同體,與由單個個體組成的私人性質的共同體存在實質性差別。前已述及,共同體的性質和價值取向決定了共同體利益的性質。基于這種認識,公眾組成的共同體已經包含著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內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為“公眾的或與公眾有關的”,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這也決定了公共管理轉向公眾立場是合情合理的)。不過,公眾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為公眾利益既有純私人性質的,也有公共性質的;公眾除了消費公共物品之外;還大量地消費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則應該代表公眾利益,否則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為一個純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與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給相關。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決定的。盡管在公共選擇學派看來,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誰都無法否認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在這一方面,往往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即因為政府是代表者和維護者,而認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來維護、增進和分配。這排除了政府以外主體的補充作用。事實上,西方國家大量出現的志愿性團體、社區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報告》,中國財政出版社,1997年版,第4頁。);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參與也同樣可以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作為共同體利益和公眾利益,公共利益是一個與私人利益相對應的范疇。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往往被當成一種價值取向、當成一個抽象的或虛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為本位,并沒有告訴人們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它只闡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屬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觀性

公共利益不是個人利益的疊加,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個人基于利益關系而產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觀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體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為這些利益客觀地著共同體整體的生存和,盡管它們可能并沒有被共同體成員明確地意識到。

2.公共利益的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響著共同體所有成員或絕大多數成員,那么它就應該具有社會共享性。這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第一,所謂社會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對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謂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這種受益不一定表現為直接的、明顯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實上也是對公眾利益的潛在威脅。

以上兩種特性都是從抽象的意義上來講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虛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現實的物質表現形式。一般認為,“公共物品是指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貨物。非競爭性是指一個使用者對該物品的消費并不減少它對其他使用者的供應。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對該物品的消費之外”。(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財政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頁。)如果將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產權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話,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質。而非競爭性則從實際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這決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質表現形式;進而,公共物品的現實性決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現實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這種特征往往被誤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為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不能否認這樣的公共物品的確存在,但不能借此認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應該具有這種特征。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事實上是通過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物品來實現的。

從縱向上來說,我們可以根據共同體利益的層次性來界定公共物品的層次性:(1)全球性或國際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種可持續的全球環境、一個統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務市場和基本知識,都是國際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頁。)(2)全國性公共物品:提供憲法、等制度安排,國家安全和防務,發展初等,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跨地區的公共設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國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礎設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處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屬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區性公共物品:社區綠化與環境、社區治安、社區基礎設施等乃是社區性公共物品。

從橫向上來說,同一層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1)基礎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礎設施一類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憲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國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會保障、疾病防治。(4)服務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醫療衛生保健等服務性公共項目。

由此可見,公共物品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實際上代表著公共利益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個現實的概念了。這是公共管理探討公共服務的供給模式,從而確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進和公平分配的基礎。

三、公共利益:公共管理的本質

從上述對公共利益本質屬性的闡釋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對普遍的力,那么確保公共利益的增進和分配就應當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開頭提到的那樣,對于這個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傳統觀點基本上秉持著管理者的立場,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為核心對象。這對于探討政府這個最大的管理主體如何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過,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卻力圖改變這種立場,顧客取向和結果取向并不僅僅是政府公共價值觀念轉型的目標,它也蘊含著公共文化轉型的核心。同時,市場化供給機制的引入似乎并沒有將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甚至是公民個人或公民團體的參與同樣能夠帶來有效的產出和更高的績效水平。因此,轉向公眾立場有相當的合理性和現實基礎。

站在公眾的立場上,公共利益是現實的。它表現為公眾對公共物品的多層次、多樣化、整體性的利益需求。這些需求與公眾個人對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區別。后者可以通過在市場中進行自由選擇、自主決定而得到實現;而前者則需要集體行動、有組織的供給方式才能得到滿足。毫無疑問,政府是最大的、有組織的供給主體,這由政府傳統的公共責任所決定。但僅僅有公共責任并不能確保公共利益的實現,政府的能力和績效狀況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是對傳統政府和傳統公共行政理論的批判。批判的焦點在于政府組織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滿足公眾的需求。即使對這一相對普遍的現實忽略不計,也應當承認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基于這兩大前提,必然要求尋求政府以外的社會力量。從西方七十年代以來的公共行政改革實踐來看,基本上都傾向于放手讓非政府組織和私營部門參與公共物品的供給。改革的成功經驗都貫穿著“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體信念。這一信念應當這樣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決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的合作關系是必然的理性選擇,也是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公共利益的組織基礎。

第二,政府雖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傳統責任和職能是不能放棄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來提供。也就是說,主張多元化供給并不能全盤否認政府的作用。政府畢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體。

第三,這一信念意味著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過有效的、激勵性的制度安排來鼓勵其他社會主體參與供給,也可能通過集體購買的方式滿足公眾的需求。這樣,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況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夠保證公共利益的實現。

篇(5)

一、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內容

與傳統的以威爾遜、古德諾的政治與行政的二分法和以韋伯的科層制理論為基礎的官僚制的行政管理理論不同,新公共管理思想以現代經濟學和私營企業的管理理論與方法作為自己的理論基礎,不強調利用集權、監督以及加強責任制的方法來改善行政績效,而是主張在政府管理中采納企業化的管理方法來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來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強調公共管理以市場或顧客為導向來改善行政績效。嚴格說來,新公共管理尚未形成一種單一的理論,而只是一種理論思潮,所以我們在此將其稱為一種“思想”而不是一種“理論”。根據西方行政學者P.格里爾、D.奧斯本和T.蓋布勒等人的論述,新公共管理主要有如下思想:

1.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新公共管理主張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中應該只是制定政策而不是執行政策。

2.政府服務應以顧客或市場為導向。新公共管理認為政府的社會職責是根據顧客的需求向顧客提供服務。

3.政府應廣泛采用授權或分權的方式進行管理。新公共管理認為政府應將社會服務與管理的權限通過參與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給社會的基本單元,讓他們自我服務和管理。

4.政府應廣泛采用私營部門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經驗。如重視人力資源管理、強調成本-效率分析、全面質量管理,強調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

5.政府應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制。新公共管理認為政府管理應取消公共服務供給的壟斷性,讓更多的私營部門參與公共服務的供給,通過這種方式將競爭機制引入到政府公共管理中來,從而提高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

6.政府應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效果和質量。新公共管理認為政府應重視管理活動的產出和結果,應能夠主動、靈活、低成本地對外界情況的變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作出富有成效的反應。

7.政府應放松嚴格的行政規則,實施明確的績效目標控制。新公共管理主張確定組織、個人的具體目標,并根據績效目標對完成情況進行測量和評估。

8.公務員不必保持中立。新公共管理主張對部分高級公務員實行政治任命,讓他們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并承擔相應的責任,以保持他們的政治敏感性。

二、中國行政管理改革借鑒新公共管理的必要性

新公共管理思想是西方社會特定的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發展條件下的產物,體現了西方公共行政發展的趨勢和方向。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西方國家的普遍展開,已經在相當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國家的公共管理水平,促進了西方國家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滿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務需求,同時也增強了西方國家在國際社會中的競爭能力。

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同時也是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國家。中國市場經濟建設雖起步時間不長,卻已獲得了經濟高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等舉世公認的成就。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發展趨勢,如何進一步發揮政府在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政府如何運用市場的方法來管理公共事務,提高公共行政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實現公共行政管理的現代化,這是擺在國人面前的現實而又緊迫的問題,有必要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而以市場化為導向的西方國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論與實踐,顯然可以為我國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提供一定的經驗,起到一定的借鑒作用。

從我國改革開放的實踐來看,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我國普遍開始了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研體制等各個領域的全方位的改革。其中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最快,開創了具有漸進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道路。經濟體制的改革一方面提出了公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為這一改革創造了必要的條件。

我國現階段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仍然主要是公共行政的傳統準則,尚缺少當前西方各國流行的新公共管理的準則。我們認為雖然以我國國情和公共行政管理實際發展水平,傳統的公共行政模式的基本準則在我國并未完全過時,但這并不排斥我們在改革中吸收和借鑒西方新公共管理的某些思想。這是因為,世界各國在公共行政管理改革中面臨的許多問題都是共同的,這一點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如此。因此,了解和吸取西方國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實踐中取得的經驗和教訓,對我國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實踐是有積極意義的。

三、中國公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對新公共管理思想的借鑒

1.新公共管理強調政府的企業化管理,強調管理的高效率。我國政府機構長期以來一直存在效率低下的現象。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造成權力過分集中,政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由于組織機構不合理,機構重疊,從而使得職責不清,互相掣肘;由于行政法規不健全,任意增加編制,從而造成機構龐大、臃腫,人浮于事。新公共管理強調政府公共管理應該像企業管理那樣,將效率放在首要地位,將有效改變上述現狀。

2.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學的企業管理方法,如目標管理、績效評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領域,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進作用的。盡管政府公共管理與企業管理或私營部門的管理在各自的目的、對象和方法上有種種差異,完全采用企業管理特別是私營企業的管理方法來管理公共事務并不完全合適,但企業管理的科學性、重視市場需求和顧客的反饋這些方面則可以為公共管理所借鑒。通過將企業管理的講求投入和產出、講求成本核算的精神引入政府公共管理之中,可以提高政府管理人員的責任感,同時還可以更為科學地衡量管理人員的工作業績。

3.新公共管理將競爭機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務領域,打破了政府獨家提供公共服務的壟斷地位。這一方面提高了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另一方面也緩解了政府的財政壓力。為了提高我國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特別是基礎設施行業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我們可以借鑒西方的做法,在加強對提供公共服務的宏觀管制的同時,將競爭機制引入公共服務領域,開放一些公共服務的市場,在一定范圍內允許和鼓勵私營部門進入提供公共服務的領域。例如在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電信、電力、鐵路運輸、自來水和燃氣供應等基礎設施產業中便可以進行這些方面的改革,從而改變我國長期以來在基礎設施建設中存在的“瓶頸”現象。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務供給的競爭機制,提高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從而產生更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新公共管理從注重遵守既定的法律和規章制度,向注重實際工作績效,注重提供優質服務的方向發展。在制定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時,同時考慮如何將法律法規及管理制度落到實處。這一點恰是目前我國行政管理工作尤其應該加強的一個方面。

篇(6)

Abstract: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usually has two kind of entirely different standpoints: Superintendent's standpoint and public's standpoint. Stands in superintendent's standpoint,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main attention takes the public interest spokesman and vindicator's Public sector, how can carry on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to the public affairs. Stands in public's standpoint,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main attention “how can the citizen obtain the thing which from government there they need” (the note: Howard Frant:Useful to Whom? Public Management Research, Social Science, and the Standpoint Problem, 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 Volume 2, Number 2,1999, p.324. ).

key word: Public interest; Modern age public; Public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 essence

引言

顯然,這兩種立場都沒有脫離公共利益這個核心問題:前者以“公共部門如何實現和服務于公共利益”為焦點;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樣被實現的”為焦點。進一步對比可以發現,前一種主張所說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種主張則意指現實的公共利益,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

事實上,研究公共利益時有兩個關鍵問題不容回避。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虛幻的)還是現實的(具體的)?第二,公共利益與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嗎?圍繞這兩個問題,本文將在區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別的基礎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質內涵;進而力圖闡明公共利益乃是現代公共管理的本質問題。

一、對“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

“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兩者在詞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通常所說的“共同利益”有兩個英文詞與其相對應,即common 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按《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common在被解釋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時,是指“兩個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團體、社會的絕大多數人所享有的東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屬于他們的東西、對他們有影響的東西”。而general則被解釋為“普遍的、全面的”,此時它指“影響所有人或絕大多數人(的事物)”。(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四版)、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頁、第612頁。)

可見,“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數人”的利益?!岸鄶等恕笨赡苁侵竷蓚€人、少數幾個人、絕大多數人甚至是所有人。他們都可能從“共同利益”中獲益或受其影響。這是共同利益的相對普遍性。

同時,“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擔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響的”。它與共同的立場、共同的行動相關。它不局限于某個單個的個體,不可能也不應該為其所獨有。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體利益,或是利益關系的產物。我們將分別闡述這兩種指代關系。

(一)共同利益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個寬泛的概念。一個組織、一個社區、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甚或是整個人類社會,都可以分別看作是共同體。作為現實的載體,這些不同層次的共同體都存在著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別被看作是利益共同體。在對這些利益共同體進行考察時,可以采取幾種視角:一是以單個的利益共同體為單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屬性;二是以不同層次利益共同體的相對關系為單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對性。

1.共同體的規模與共同體利益

共同體是由相關成員組成的。其成員數量的多少,影響著共同體利益的內容。既然共同體利益不局限于某個或某些特定成員,它就應該是絕大多數成員或者是所有成員共同的利益訴求。共同體規模越小,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簡單、越狹窄;共同體規模越大,共同體利益的內容越復雜、越廣泛。但無論如何,共同體利益都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這是由利益需求“總量”和利益差異程度所決定的。

最為主要的是,共同體規模制約著共同體利益的認可和確認。在共同體規模較小的情況下,利益聚合比較容易實現;或者說共同利益容易被認可和確認。隨著共同體規模的不斷增大,利益的差別性和多樣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來越困難,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絕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來代表共同體利益。這在實踐中存在困境:“少數服從多數”的集中原則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數人的利益?

通常認為,不管采取怎樣的表達機制,共同體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殺其實質上的“普遍性”或“差異性”。如果少數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們就會游離于共同體之外,共同體也就失去存在的意義。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共同體總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勢群體的措施。其背后的邏輯是:這些少數人的“共同利益”雖然在形式上沒有得到確認,但在實際上應該得到實現。就是說,共同體利益并不以大多數人主觀的確認和認可為限度,它還包括一些客觀的、在特定時期內沒有得到確認和認可的利益。

比如,人們在和平時期可能并不會感受到共同體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體安全受到威脅時,任何成員都不可能否認共同體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體利益。再比如,在追求共同體利益的過程中,共同體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可能被“無意”地破壞了,此前似乎沒有人意識到“外生的”自然環境也是共同體利益;當共同體的發展受到自然環境的懲罰或威脅時,保護自然環境就會理所當然地成為共同體利益??梢?,形式上的共同體利益并不能抹殺那些客觀的、具有普遍影響力的潛在共同利益。

這表明,共同體利益并不否認差異性和客觀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觀的“普遍利益”。

2.共同體的層次與共同體利益

既然共同體及其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實體,那么就應該考慮到不同層次共同體及其利益之間的相互關系。從縱向一體化的角度而言,人類社會這個最大的共同體是由若干層次的次級共同體按一定規則組成的。高一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制約著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兩者之間也可能存在某種形式的沖突。比如,我們可以把人類社會看成是由國家組成的共同體,國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共同體。基于國家利益,一些國家在工業發展的過程中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這是對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威脅;同樣,一些核大國發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懾也是對人類社會安全與和平的挑戰。這是國家利益與人類社會整體利益的沖突。另一方面,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國家間合作,則是協調國家間利益關系、維護人類社會“共同體利益”的措施。

3.共同體的性質與共同體利益

以上,我們只是從最一般的意義上探討了共同體利益。事實上,除了規模之外,共同體的性質也是影響共同體利益的重要因素。比如,對于組織這類利益共同體來說,我們可以簡單地將其區分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這近似于我們通常所說的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顯然,兩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為性質和價值取向的差異,其共同體利益也有所不同。這正如斯托克斯所說,“‘公共’與‘私營’之間的根本區別并不是政府與私營部門之間的區別,而是追求公共利益與追求私人所得之間的區別”(注:David Mathasen: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and Its Critics,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Volume 2,Numberl,1999.)。

在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維護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門。這種傳統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選擇理論的挑戰。公共選擇學派認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見得能夠代表公共利益。事實上,這種沖突可以用共同體利益來解釋。布坎南等人所說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這個公共組織的共同體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說的“公共利益”乃是社會這個共同體的利益。傳統觀點認為,這兩種共同體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選擇理論看來,兩者可能相分離??梢?,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這取決于共同體利益的指向。

這種邏輯同樣適用于對國家、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之間關系的分析。從嚴格的意義上說,政府部門、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純粹的利益共同體,但它們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體的某些特征。如果將國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體,那么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分別可以看作是次級的利益共同體。我們通常所說的“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在這里都可以理解為低層級的共同體利益。它們是其成員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圍內也都有相當的合理性。但它們與國家利益之間的沖突并不少見。這種沖突再次表明:不同層級共同體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站在國家的立場上,國家利益顯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體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體成員利益的綜合。隨著共同體規模的擴大和層級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過程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同時,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時,必須選定合理的參照系、辨別其適用范圍。因為低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層級共同體的共同利益。

(二)作為利益關系產物的共同利益

在探討共同體利益時,實際上是從靜態意義來理解共同利益的。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達了利益主體橫向的利益關系。通常認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會性的作用,任何利益關系中都包含著三種利益內容,即利益關系兩個原構利益主體的利益及其相互結成的共同利益”。確切地說,共同利益乃是“利益關系中的第三種利益”(注:王浦劬:《政治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頁。)。對此我們可以進一步地引伸:

1.共同利益的動態變化性

盡管利益關系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按照上述邏輯,如果利益關系發生變化,那么其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會隨之變化。從這一意義上說,共同利益也具有動態變化性,而且在變化過程中其主體內容也將有所調整。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個難以完全把握的概念。如果僅僅是共同利益的內容發生變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會變化;如果兩者同時發生變化,那就意味著利益關系本身發生了變化。顯然,兩個私營機構為壟斷市場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與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務而形成的利益關系及其共同利益有著本質的區別。這意味著共同利益作為利益關系的產物,可能在其動態變化過程中改變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屬性。

2.共同利益的本質屬性

如果我們承認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驅動假設的話,那么就同樣應該承認利益關系的普遍性。也就是說,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可能會發生潛在的或現實的利益關系。但在利益關系形成的過程中,由于“原構利益主體”的性質不同,所產生的“第三種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質。兩個公共機構基于公共目的而產生的利益關系及共同利益,顯然與兩個私營部門基于私人目的產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換言之,不同利益關系產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質,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質。

由此可見,共同利益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難以分辨,這取決于作為共同利益基礎的利益關系的本質屬性及其動態變化性?;蛘哒f,不能僅僅從概念上將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盡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屬性。那么,到底應該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從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注:陳慶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載于《中國行政管理》,2000年第8期,第37頁。),盡管二者之間具有某種特殊的聯系。要揭示兩者之間的關系,還需要對“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一)公共利益的內涵

按照《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解釋,public意味著“公眾的、與公眾有關的”,或者是“為公眾的、公用的、公共的(尤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提供的)”。(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商務印書館、牛津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196頁。)在這里,公眾是一個集合名詞,公眾組成的群體可以看作是共同體。因此公共利益首先與共同體利益相關。不過這個由單個公眾以一定方式組成的共同體,與由單個個體組成的私人性質的共同體存在實質性差別。前已述及,共同體的性質和價值取向決定了共同體利益的性質?;谶@種認識,公眾組成的共同體已經包含著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內涵。

其次,公共利益意為“公眾的或與公眾有關的”,它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這也決定了現代公共管理轉向公眾立場是合情合理的)。不過,公眾利益并不能代替公共利益。因為公眾利益既有純私人性質的,也有公共性質的;公眾除了消費公共物品之外;還大量地消費私人物品。反之,公共利益則應該代表公眾利益,否則它就失去了依托而成為一個純粹抽象的概念。

再次,公共利益與中央或地方政府的供給相關。這是由政府的公共特性所決定的。盡管在公共選擇學派看來,政府也具有自利性,但誰都無法否認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在這一方面,往往存在認識上的誤區:即因為政府是代表者和維護者,而認為公共利益只能由政府來維護、增進和分配。這排除了政府以外社會主體的補充作用。事實上,西方國家大量出現的志愿性團體、社區自治,以及“治理(govenance)”概念的提出都表明:“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4頁。);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參與也同樣可以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

(二)公共利益的本質屬性

作為共同體利益和公眾利益,公共利益是一個與私人利益相對應的范疇。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往往被當成一種價值取向、當成一個抽象的或虛幻的概念。以公共利益為本位或是以私人利益為本位,并沒有告訴人們公共利益包括哪些內容,它只闡明了利益的指向性。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公共利益也具有一些基本的屬性。

1.公共利益的客觀性

公共利益不是個人利益的疊加,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個人基于利益關系而產生的共同利益。不管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如何,公共利益都是客觀的,尤其是那些外生于共同體的公共利益。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為這些利益客觀地影響著共同體整體的生存和發展,盡管它們可能并沒有被共同體成員明確地意識到。

2.公共利益的社會共享性

既然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既然它影響著共同體所有成員或絕大多數成員,那么它就應該具有社會共享性。這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第一,所謂社會性是指公共利益的相對普遍性或非特定性,即它不是特定的、部分人的利益。第二,所謂共享性既是指“共有性”,也是指“共同受益性”。并且這種受益不一定表現為直接的、明顯的“正受益”;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事實上也是對公眾利益的潛在威脅。

以上兩種特性都是從抽象的意義上來講的,但公共利益并不是完全虛幻的概念。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是公共利益主要的現實的物質表現形式。一般認為,“公共物品是指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貨物。非競爭性是指一個使用者對該物品的消費并不減少它對其他使用者的供應。非排他性是使用者不能被排斥在對該物品的消費之外”。(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26頁。)如果將非排他性看作是源于產權而派生出的特性的話,那么,它在形式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共有”的性質。而非競爭性則從實際上保證了公共物品可以是“共同受益”的。這決定了公共物品是公共利益的物質表現形式;進而,公共物品的現實性決定了公共利益也是現實的而非抽象的。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這種特征往往被誤解,即公共物品往往被理解為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不能否認這樣的公共物品的確存在,但不能借此認為所有的公共物品都應該具有這種特征。共同體所有成員的利益事實上是通過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物品來實現的。

從縱向上來說,我們可以根據共同體利益的層次性來界定公共物品的層次性:(1)全球性或國際性公共物品:世界和平、一種可持續的全球環境、一個統一的世界商品及服務市場和基本知識,都是國際公共物品的例子。(注:世界銀行:《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頁。)(2)全國性公共物品:提供憲法、法律等制度安排,國家安全和防務,發展初等教育,進行基礎設施建設,跨地區的公共設施(比如道路),都是全國性公共物品。(3)地方性公共物品:地方基礎設施(比如城市道路)、垃圾處理、街道照明、警察保安等都屬于地方性公共物品。(4)社區性公共物品:社區綠化與環境、社區治安、社區基礎設施等乃是社區性公共物品。

從橫向上來說,同一層次的公共物品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樣化的:(1)基礎性的公共物品,主要是指基礎設施一類的公共工程。(2)管制性的公共物品,指憲法、法律等制度安排以及國家安全或地方治安。(3)保障性公共物品,比如社會保障、疾病防治。(4)服務性公共物品,比如公共交通、醫療衛生保健等服務性公共項目。

由此可見,公共物品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實際上代表著公共利益的層次性和多樣化。在這一意義上,公共利益就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是一個現實的概念了。這是現代公共管理探討公共服務的供給模式,從而確保公共利益的有效增進和公平分配的基礎。

三、公共利益:現代公共管理的本質問題

從上述對公共利益本質屬性的闡釋中可以看出,既然公共利益具有社會共享性,既然它具有相對普遍的影響力,那么確保公共利益的增進和分配就應當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正如本文開頭提到的那樣,對于這個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立場。傳統觀點基本上秉持著管理者的立場,即以政府公共管理作為核心研究對象。這對于探討政府這個最大的管理主體如何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是大有稗益的。不過,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卻力圖改變這種立場,顧客取向和結果取向并不僅僅是政府公共價值觀念轉型的目標,它也蘊含著公共文化轉型的核心內容。同時,市場化供給機制的引入似乎并沒有將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甚至是公民個人或公民團體的參與同樣能夠帶來有效的產出和更高的績效水平。因此,轉向公眾立場有相當的合理性和現實基礎。

站在公眾的立場上,公共利益是現實的。它表現為公眾對公共物品的多層次、多樣化、整體性的利益需求。這些需求與公眾個人對私人物品的需求相區別。后者可以通過在市場中進行自由選擇、自主決定而得到實現;而前者則需要集體行動、有組織的供給方式才能得到滿足。毫無疑問,政府是最大的、有組織的供給主體,這由政府傳統的公共責任所決定。但僅僅有公共責任并不能確保公共利益的實現,政府的能力和績效狀況是最終的決定性因素。

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是對傳統政府理論和傳統公共行政理論的批判。批判的焦點在于政府組織的低效率并不能有效滿足公眾的需求。即使對這一相對普遍的現實忽略不計,也應當承認政府能力的有限性?;谶@兩大前提,必然要求尋求政府以外的社會力量。從西方七十年代以來的公共行政改革實踐來看,基本上都傾向于放手讓非政府組織和私營部門參與公共物品的供給。改革的成功經驗都貫穿著“政府不必是唯一提供者”的多元化主體信念。這一信念應當這樣理解:

第一,政府的有限能力決定了它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建立公共部門與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的合作關系是必然的理性選擇,也是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公共利益的組織基礎。

第二,這一信念意味著政府不必直接提供某些公共物品,它可能通過有效的、激勵性的制度安排來鼓勵其他社會主體參與供給,也可能通過集體購買的方式滿足公眾的需求。這樣,政府既不必在力所不及的情況下直接提供公共物品,也能夠保證公共利益的實現。

第三,政府雖然不必是唯一的提供者,但政府的某些傳統責任和職能是不能放棄的,而且某些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來提供。也就是說,主張多元化供給并不能全盤否認政府的作用。政府畢竟是最核心的公共管理主體。

篇(7)

公共利益和大眾福社一直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發展的關注焦點和產物,也是一般法律所追求的基本目標,在我國努力推行依法治國、依法管理的新的歷史時期,公共利益當然成為公共管理及其政策的核心價值。那么,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究竟是指誰的利益?《牛津高級英漢雙解詞典》解釋,公共利益是指“公眾的、與公眾有關的或為公眾的、公用的利益”。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國家對公共利益的理解有所不同。在英美法系中,公共利益也稱之為公共政策,主要指“被立法機關或法院視為與整個國家和社會根本有關的原則和標準,該原則要求將一般公共利益與社會福社納人考慮的范圍,從而可以使法院有理由拒絕承認當事人某些交易或其他行為的法律效力”。在大陸法系國家,與“公共政策”相關的概念是公共秩序,也稱公序良俗。

我國憲法所涉及的公共利益大體上有以下含義:1)公共利益是社會共同體的基礎和各種利益的整合,反映憲法價值體系的基本要求。因此,公共利益作為社會分工的產物,實際上承擔著為社會提供規則的任務;2)我國憲法的公共利益,凸現國家作為公共利益維護者的功能,所有規定公共利益的規范中,以國家為實施公共利益的主體,從而確立了國家的地位;3)內容上,突出以公共秩序或社會秩序為基本價值趨向,強化了公共利益的工具性價值;4)公共利益、社會利益與國家利益既緊密相連又各自區別。性質上,國家利益主要是以國家為主體而享有的利益,而公共利益主要是由社會成員享有的實際利益,享有利益的主體是不同的。公共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界限主要在于社會利益具有功利性與排他性,社會利益不一定代表公共利益的要求;5)公共利益與民法、合同法等法律中的社會公共利益是不同層面的概念,普通法律上的“社會公共利益”應以憲法的規定為基礎,受其價值的制約,不能任意擴大公共利益的范圍。公共利益既是解決公益與私益之間沖突的依據,同時也是社會基本價值的指導原則,發揮價值示范作用仁’〕。

應該說,“公共利益”是一個高度抽象、范圍寬泛和含義復雜的概念,如何明定、判斷一直見仁見智,眾說紛紜,概括國內外學界的主要意見,大多認為,理解和運用公共利益應堅持如下六條判斷標準:1)合法合理性必須具有法律依據,才可能對基本權利加以克減和限制,故必須法律保留和法律優先;2)公共利益的受益范圍一般是不特定多數的受益人,而且該項利益需求往往無法通過市場選擇機制得到滿足,需要通過統一行動而有組織地提供。政府就是最大的、有組織的公共利益提供者;3)公平補償性運用公共權力追求公共利益必然會有代價,這就造成公民權利的普遍犧牲或特別犧牲。有損害必有救濟,特別損害應予特別救濟,才符合公平正義的社會價值觀。

二、公共利益的實現途徑

社會轉型向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挑戰。政府公共管理在回應社會轉型的挑戰和壓力時所做出的調整和創新,是漸進地進行的。其表現形式是政策替代,逐漸替代原先舊公共政策。正是這些政策替代,逐漸引發了政府公共管理的轉變,其變革軌跡是: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從管理政府向服務政府轉變,從權力和責任相脫離的政府向民主參與的責任政府轉變。目前,一些基層政府本著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強化公共服務;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利于培育發展民間組織進行著改革和探索。這些探索不是簡單地對現有管理體制進行修補增減,而是將政府的組織重建、職能轉變、流程再造、管理更新進行有機結合。應該說,這一探索符合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和趨勢,為實現政府改革與構建和諧社會找到了一條新的道路?,F在,公民對政府的期望已經變得越來越明確:公共管理必須走向民主化和公開化;重視社會公民的參與;強調與他人共享權力,使公民真正得到所需要的公共服務。公共管理的精髓和追求目標,就在于“公眾”的利益。

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設一個與發展市場經濟相適應、人民群眾滿意的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這為我們如何認識、解決這個問題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思路?,F代政府的實質是服務型政府。政府只有通過提供充足優質的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才能證明其存在的價值與合法性。沒有服務就沒有現代政府??梢?,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與政府轉型目標模式存在著內在一致性和契合性。作為政府轉型的目標,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對我國政府的施政理念、政府職能、管理方式、績效標準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要求。這種轉變的動力不僅來自于政府自身變革的需要,而且也來自社會、企業和公民的意愿訴求和互動。首先,施政理念要轉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中國,施政改革不僅是政府行為方面的改進,更是行政理念方面的變革;實現政府轉型,不僅意味著公共服務型政府目標模式的確立,更意味著政府施政理念的全面更新。因為只有具備了全新的施政理念,建設一個高效廉潔、法治透明的服務型政府才會擁有必要的前提和基礎。只有首先改變過去長期形成的“管制”理念,才能有效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才能真正推進政府組織結構及其權力配置的改進,才能真正促進公務員的行為方式和觀念的轉變,才能真正建立以公眾為導向的“公共服務型政府”。這就意味著政府公務員首先要在思想觀念層面進行深刻的變革,要徹底改變過去強調行政審批、行政干預和行政收費等“管”的習慣,而轉變為“服務協調”、“責任民主”、“依法行政”、“科學決策”。

眾所周知,公共管理和政策不僅要合乎法律程序,還要合乎社會價值取向。因為合乎法律程序的政策,其實質意義上并不一定就具有合法性。從公共政策的來源看,公共政策源于解決政策問題,政策問題來源于社會問題,社會問題是涉及到大多數人的利益、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因此,公共政策所要解決的是大多數人所面臨的問題,必須以公共利益為其價值取向。顯然,大眾所關注的也并非只是管理和政策的合法性,而是其價值取向。社會的發展和道德取向總是要為大多數人謀利益,促進大多數人的發展,因為每個政府為維護其合法性,都不得不考慮大多數民眾的利益。從公共管理的本質來看,公共管理作為服務和增進公共利益的手段,是對社會利益的權威性分配,本質上是社會利益的集中反映,這就決定了公共管理必須反映大多數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內容的合法性。為了實現公共利益,必須從如下方面加強公共管理,制定公共政策:

(一)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公共管理的方向是從“政府主導型”轉變為“社會主導型”,為此,政府公共政策化和公共管理社會化兩大趨勢不可避免。要精簡機構和人員、改革行政審批體制、推行電子政務、建立行政聽證制度、實現行政程序公開等等。政府自身著重要“為經濟建設服務”變為為公共利益服務。也就是說,政府要履行好公共管理職能,必須搞“瘦身運動”,進行公共服務供給的市場化改革。當然,我國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改革不能脫離特定的國情和具體的生態環境。由于我國的市場還不成熟、市場運行的機制和規則不完善等因素影響,我國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不能象西方市場經濟成熟國家那樣全面鋪開,而應該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當前現實而可行的做法是,應該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給為主,其他供給主體共同參與的一主多元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這樣,我國政府一方面繼續成為公共服務的供給主體,另一方面又不再壟斷,而是適當地尋求私營部門和第三部門的參與。一旦解決了政府壟斷導致效率及質量低下的問題,我們也就尋找到了解決一直以來我國政府公共服務中存在的供給重經濟建設服務、輕社會服務的問題的途徑,即政府作為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體將以提供關乎社會穩定的社會服務為主,而其他主體以提供經濟建設服務為主。

(二)堅持政府行為法定化

篇(8)

中圖分類號:F062 文獻標識碼:A

所謂合作收益是指與競爭收益相反的利益獲取形式,也就是個體的人或組織并不通過展開與其他個體的競爭取得收益,而是通過與其他個體進行合作而獲益。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個體的人或組織再也無法完成全部的社會生產或相關事務,必須依賴于合作行動或生產才能達成,這就開始形成了社會公共事務。公共事務的出現必然需要特定的人或機構進行管理,于是又出現了公共管理。由此可見,人類合作促成了公共事務,公共事務需要公共管理,而公共管理則是公共機構運用公共權力為公眾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公眾在享受這種管理服務的同時也在獲取收益,進而繼續促成合作的形成。

一、人類選擇合作的原因和形式

(一)人類選擇合作的原因

出現合作的原因在于出現了社會分工,這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生產力達到一定高度時的必然。社會分工使生產力進一步提高,增加了社會財富,而分工的出現注定了只有開展合作才能獲得更多的利益?,F實利益的存在及人類渴望更多利益的心理是促成人類合作的內驅力。當人類合作不斷提高生產力并積累更多財富的同時,合作的高效率也日益凸顯,于是人類社會中對合作的認同度也越來越高,人類合作的意識更加濃厚、成熟。

合作的好處體現在兩個方面:作為個體的人或機構能夠通過與其他個體開展合作獲取實實在在的物質財富。原因是合作擴大了行動或生產規模,規模效應進一步推動了財富的累積。另一方面,人是社會性生物,只有在與其他個體的互動中,人才能顯示存在的價值。而在群體中的人也能同時獲取存在感、安全感、歸屬感等良性感受。

(二)人類選擇合作的形式

早期人類的生存模式與自然環境中的其他動物比較類似,就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小群體式的生存,成員之間有著或親或遠的血緣關系。這也決定了早期人類合作是基于基因基礎上的合作,也是一種小范圍的比較狹隘的合作形式。

當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分工自然出現,私有制由此形成,這種狀態下人類基于血緣的家庭合作模式的有效性日漸弱化,不同部族間對于交換的需求則日漸增加,同時伴隨著聯姻活動的不斷擴展,無血緣關系的部族之間的接觸與融合越來越密切,最終形成了無血緣關系的人類合作的雛形。而當超越血緣的人類合作一經形成,則原本相對狹隘的合作就逐漸形成了具有現實意義的人類社會合作的主流模式。

二、合作收益的構成

良好的合作不僅建立在對收益的合理分配上,而且需要盡可能使收益實現最大值。這就涉及參與合作的各個個體凈收益的大小,也就是要確保個體收益Ri大于個體合作成本Ci才能實現有效的合作。作為生產成本的Cp與交易成本的Ce共同組成了合作成本C,即C=Cp+Ce。當參與合作的個體數量不斷增加時,就會出現個體參與合作者被分攤到的生產成本開始下降(Cp/n)而交易成本(Ce/n)開始增加的情況。這就涉及一個成本均衡問題,也就是說,要想取得個體參與合作者被分攤成本的最小值,就必須考慮在單位生產成本與單位交易成本之間取得一個相對平均的值。以經濟學的理論觀點看,也就是實現邊際成本與收益的均衡。

由此可見,取得合作收益最大化的決定點是對合作的交易成本Ce的管控,而交易成本至少涉及四方面:防范成本Ce1,就是確保維護參與者個體私利的同時不侵犯他人的合法私利;信息成本Ce2,就是為促成合作而產生信息造成的成本;監督成本Ce3,就是監督約束合作參與各方履行承諾產生的成本;談判成本Ce4,就是取得合作收益后合理分配時會產生的成本。

綜上所述,為了達成合作并取得能令各方滿意的合作收益,就需要在維系合作關系的同時實現收益最大化,也就是需要同時實現收益的合理化分配和對交易成本的嚴格控制,這就對公共管理的設計與執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從亞里士多德的“凡是屬于最多數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顧的事物”可以看出,人類相對自私的天性注定了關注私益永遠多過公利,即使是參與公共合作,作為個體的參與者也常常更加看重自身能夠從合作中獲取的利益,而對于其他個體的獲利或公共收益有所忽略。因此,公共管理的施行不僅是促成合作的前提,也是控制成本、獲取收益及合理分配的核心。

三、公共管理實現合作收益的策略

篇(9)

公共管理是對公共事務的管理,也就是以公共事務為主要對象的管理活動。具體來說,就是政府和其他社會組織為了維護社會秩序,滿足社會需求,推動社會進步,在互動合作過程中,采取一定方式、方法對公共事務施加管理的社會活動。公共管理活動本質上是一種服務性的活動,其主要目的是實現公共利益。顯然,利他性是公共管理的重要本質特征,然而公共管理利他性有何特點,在類型上它又屬于何種利他主義呢?本文試圖對此做些探討。

一、純粹利他的政府

政府的產生是基于社會的需要,政府在社會需要的催生下經歷了公共組織和初級政府的發展時期,最終向成熟政府發展。在政府產生之前的社會狀態是一個“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霍布斯狀態,人性的自私和利己造成了人們彼此相互摧毀和掠奪。為了防止一切人反對一切人,保護自己的生命和權利,走出“霍布斯叢林”,生活在一定范圍的人類達成和平共處、相互合作的協議,訂立契約,通過契約把自己的部分權力交給一些人組成的組織,進而逐步形成國家,為訂立契約者提供必要的保護,國家于是誕生。盧梭也認為政府的產生,并不是契約的內容或契約本身的目的。政府只是人民為執行契約而創設的。由此可見,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人民的公意達成和公意授權的基礎上,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公民之間的契約或公民與政府之間的權力委托,政府應保護全體公民的公共利益,維護和平的社會秩序,充當公民的忠實奴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否則公民有權收回委托權力,選舉出新的政府。因此,政府的公利性是第一位的、決定性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更應該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政府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和有利于公民的意志、利益和需求。

另外,社會機制運行并不是完美無缺,尤其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機制的運行缺陷暴露無遺,存在所謂的市場失靈或市場失敗,如壟斷、收入分配差距、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不完全以及規模經濟等。而公共物品的存在是導致市場失靈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共物品在其作用和性質上不同于私人物品,它的供給目的不在于謀求個人和團體的利益最大化,而在于追求社會效用的優化。因而以價格為杠桿的市場機制對公共產品發生不了多大的作用,市場機制在公共領域是失靈的。在無利可圖的公共領域,私人或者自利性組織不愿意也不可能生產和提供公共物品。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必須而且應該承擔起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的職能,以彌補市場失靈造成的供給缺陷,以滿足社會對公共物品的需求。管理社會公共事務、提供公共產品這是政府的基本職能之一,它體現了公利性這一現代民主政府的本質屬性。離開了這種公利性,政府從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與合法性。由于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具有彌補其缺陷的職能,才有相應政府機構、人員和經費存在的合理性。所以政府是為市場服務的,并通過為市場服務,進而促進社會福利的最大化,否則政府就沒有存在的合理合法基礎?!?〕

由上所知,政府產生及合理續存的基礎在于達成公意的目標并有效地滿足社會需求,向社會組織、生產、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應有之義、應有之舉,是政府最主要的職能。并且政府這種服務于民的利他功能完全沒有逐利的目的,是不求回報的無償服務。政府只是社會利益的整合者,協調與整合各方面各層次的利益關系以至于達成社會利益的最大化是政府追求的理想目標。而政府直接的逐利行為會影響其利益關系整合職能的實現,從而傷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與公眾的個體性利益。〔2〕

二、有條件利他的非政府公共組織

在公共產品的供給上,由于“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的存在,導致非政府的社會公共組織產生。這些非政府組織介于政府和企業之間,承擔一定的社會公共職能,彌補政府和市場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的不足。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的顯著特點是強制性,而企業和市場則以贏利為目的,它們為社會提品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取利潤,營利性是其根本特征。與政府和企業組織不同的是非政府組織供給服務,社會成員接受服務均完全出于自愿,不存在所謂的強制,同時也不以營利為目的,非營利性是非政府組織的本質特征。

非營利性是非政府公共組織本質屬性,是否就意味著非政府公共組織完全付出而不求回報呢?顯然不是,公共組織的非營利性并不排斥運營中的盈利行為。由于眾多非政府公共組織的存在,它們在資源獲取和提供服務等方面都面臨著競爭,雖然這種競爭有著不同于市場的逐利競爭結構,但也會給這些組織不小的壓力。因此,非政府公共組織并不同于政府的純粹利他行為,其目標取向具有雙重性,一方面為社會提供公益性的服務,另一方面則是以優質的服務獲得社會對于非營利組織良好的評價,取得社會的信任、認可與支持,從而確保組織能夠正常運營和發展。

從獲取社會資源來看,政府支持或免稅,企業或個人財產或物資形式的捐贈,人力資源形式的志愿服務,構成非營利組織得以存在和發展的重要的社會基礎。這說明非政府組織資源來源是高度依賴外界的,正是這種資源依賴既影響了非政府組織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的獨立性,又使非政府組織面臨競爭。只有運行高效、能提供優質公共物品和服務的組織,才能獲得政府的撥款,贏得社會的捐贈和自愿者的積極參與。如果非政府組織沒有良好的社會評價,就不可能得到政府的支持,獲得社會的捐贈和人們的自愿參與。因此,非政府組織盡管與企業存在不同的競爭結構,但還是處處面臨競爭的壓力??梢姡钦步M織的目標不能只停留在無償提供服務,它必須認真考慮運營資源的獲取。由于非政府公共組織資源動員既不同于政府和納稅人之間的強制關系,也不同于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交換關系,而是基于社會認同基礎上的一種“信托”關系,是一種基于信任、志愿和公益的資源支持與委托關系。〔3〕因此,非政府公共組織只能以優質高效的服務贏得社會信任、認可與支持,這對他們來說是極為重要的,關系著組織本身的生死存亡。

從非政府公共組織提供服務方面來看,我們知道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是完全不收費的,而作為“第三部門”的非政府公共組織在大多數服務項目上可以甚至有必要收取一定費用,以維持服務項目持續運轉。非政府公共組織在提供服務方面傾向性還是非常明顯,它們往往關心的僅僅是更狹隘的利益,注意力全在自己領域的公共目標,如環境、經濟、社會福利等,社會成員極難均等地享受這種公共服務,不像政府提供的服務那樣,人人均可享有。情況更糟的是,有的非政府組織對自身團體利益的過分維護,往往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從這種意義上來說,非政府公共組織自私自利尤為明顯。

三、制度化的利他主義——公共管理人員的利他行為

根據默頓對制度化利他主義的理解,“制度化利他主義”是利他主義的特殊形式,它是通過結構性機制,特別是獎賞與處罰的調節,以激勵那種有助于他人的行為。制度化利他主義的一個重要特征是無論施助者的動機是利己的還是利他的,都可通過一種機制將報酬反還給本來的施助者,而施助者的報酬更有可能來自他們參與其中的社會系統中的其他個人,并常常是延期支付。〔4〕默頓認為,專門職業的制度化利他主義更經常發生,如醫學、法律等,因此,他對專門職業的制度化利他主義做了專門的探討。

默頓認為,專門職業必須具備三重性價值:求知(knowing)價值,即專門職業獲取系統化知識和專門技能的價值。實用(doing)價值,即專門職業具有的獲取訓練有素的能力和技術技巧的價值。第三重價值也是默頓所特別強調的價值——援助(helping)的價值,這是將知識與技能結合起來,對他人提供專門的服務的價值。默頓提到的專門職業主要有醫生、律師、牧師等,不過根據他的定義,很多職業都可以納入專門職業的范疇,比如郭景萍教授就認為社會工作就是一種典型的專門職業,是一種典型制度化利他主義。本文認為,公共管理也是一種專門職業,公共管理人員(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公共管理人員)的行為也是一種典型的制度化利他主義。

首先,公共管理是一種專門職業,是因為它具備默頓所認為的專門職業的三重價值。作為從事公共管理的公共管理人員擁有系統化知識和專門技能與訓練有素的能力和技術技巧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這是任何國家和組織對公共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體人民的要求,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對公共管理人員這方面的要求更高。當然,公共管理人員掌握專門知識和技術技能的最終目的為他人提供優質高效的專門服務,脫離這一點,利用職權,,必然遭到人民的唾棄和懲罰。

其次,公共管理人員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為人民服務是他們的職責。人民賦予他們權利,他們代表社會從事公共管理,促使社會和諧平穩順利發展,給人民帶來福址。他們的利他行為不是個人行為,而是社會行為。雖然從公共管理人員個人的動機看,有利己的,也有利他的,但從整體上看,是利他的。

再次,雖然公共管理人員造福人民,服務社會是他們的天職,但并不是說他們不需要任何報酬。既然是一種職業,享有職業報酬是天經地義的。不過與其他形式的利他主義不同,公共管理人員與受助者之間客觀上存在著一種制度性的相互依賴,其報酬不是直接來自于受助者,而是國家以稅收的機制,定期地、間接地反還給施助者,也就是默頓所說的延期支付。因此,受助者與公共管理人員的服務關系是以制度為背景的。

參考文獻:

[1]董建新.政府是否是經濟人[J].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1565221

篇(10)

    (一)會議的意義表現在哪些方面會議是一個集思廣益的渠道。會議是一個集合的載體。通過會議使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匯聚一堂,相互碰撞,從而產生“金點子”。許多高水平的創意就是開會期間不同觀念相互碰撞的產物。會議顯示一個組織或一個部門的存在。會議總是在大于一人的情況下發生的,即使是只有兩個人的會議,這兩個人也是一種小型組織。沒有不開會的組織或部門,一個組織或部門不召開會議,它的存在價值就會受到質疑。因此,會議能夠充分顯示一個組織或部門的存在價值。會議是一種群體溝通的方式。開會很少是一對一的溝通,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種群體溝通。隨著科技的迅猛發展,人們的溝通方式越來越多,現在人們可以通過E-mail、多媒體等種種形式進行溝通,但是,群體溝通,即會議這種方式,是任何其它溝通方式都無法替代的。因為這種方式最直接、最直觀,這種方式最符合人類原本的溝通習慣。會議在中國還有象征意義。我國召開的一些會議,其形式上的意義要遠遠大于實質上意義,更多地表現為一種符號,表明一種態度,所以我們就有層層開會以示重視的現象。

    (二)會議又具有哪些作用開展有效的溝通。會議是一種多項交流,可以集思廣益,實現有效溝通是會議的一個主要目的。傳達信息。通過會議可以向員工通報一些決定及新決策,也就是說向員工傳達來自上級或其它部門的相關信息。監督員工、協調矛盾。許多公共組織的常規會議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監督、檢查員工對工作任務的執行情況,了解員工的工作進度;同時,借助會議這種“集合”的、“面對面”的形式,來有效協調上下級以及員工之間的矛盾。

    (三)達成協議與解決問題資源共享。利用開會匯集資源,以期相互幫助,共同進步。開發創意。開發創意的會議目的突出反映在廣告公司、媒體公司中。通過舉行會議,形成新的構思,并且論證新構思,使其具有可行性。激勵士氣。年初或年底的會議通常具有這一目的性。這種會議是為了使公共組織上下團結一心,朝著一個方向共同努力。鞏固領導地位。領導為了體現自身的存在價值,更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經常會召開一些上下協調會議,以此來強化自己的地位。一位哲人說過,如果你不能消滅一件東西,就要學會和它和平相處。既然我們離不開會議,就必須對它們進行研究,掌握其中的規律,提高會議的效率。可見,會議管理已經成為公共管理中的一個不可忽視、值得研究的課題。

    二、會議管理的一般規律

    會議管理有哪些規律呢?先從效率不高的會議開始說起,經學者研究,一個公司會議效率不高的可能原因及其具體表現。所以要提高開會效率,必須在上述七個方面明確或者提高。具體而言,要提高效率,需要在下列幾個方面予以注意:

    (一)會議的時間安排規范

    1、上午8-9點之間,正是員工從家到組織或者部門,準備開始一天工作的時候。這個時候的員工,心緒尚且混亂,還需一段時間才能進入工作狀態。因此,試圖在這一時間段舉行會議、試圖讓員工響應會議提議或進行業務分析,從人的生理和心理角度來看,是不現實的。2、上午9-10點之間,員工已經開始進入工作狀態。在這個時間段最適合進行一對一的會談,同樣也是進行業務會談的最佳時機。3、上午10-12點或下午1-3點之間,最適合調動員工集思廣益。大家利用頭腦風暴,不斷想出新點子、新方法。當然,員工需要午休的時間除外。4、下午3-5點之間,最好不要安排會議。這個時段的員工開始進入一天當中的倦怠期,人人希望馬上回家,在這個時段舉行會議往往會事倍功半。5、根據心理學和一般的常識而言,人的注意力最長不超過45分鐘,所以與會者發言最好不要超過45分鐘,整個會議不要超過90分鐘,因為會議需要超過90分鐘的,一定要中間安排休息。這也是符合人的生理需要。但是,這種中間休息要考慮衛生間的容量,如果容量不夠,則要壓縮時間,防止出現會場內外人們川流不息、影響會議氣氛的現象。

    (二)會議規范

    會議規范是指大家達成共識的會議守則。會議規范主要包括以下條款:1、所有與會者將每周工作安排時間表交給會議安排人,以找出最適宜所有參會人的開會時間。2、超過1小時的會議應有書面通知、議程表及相關資料。3、所有與會者都要準備在會上發言。4、準時開始,準時結束。5、各業務單位負責人對決議能否達成負直接責任。6、所有與會者應知道維護別人的尊嚴,不在會中羞辱別人,這條規則最重要,需特別注意。7、意見不同是好事,議論才能面面俱到,甚至有人扮“黑臉”。8、會議結束2-3天后,所有與會者應拿到會議記錄。9、所有與會者應承擔起對會議質量進行反饋的職責。10、必要時請第三方監控,以保證會議質量。

    (三)固定的會議流程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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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管理目標異化的表現分析

2.1公共管理目標被改變

公共管理目標體制能夠領導社會人員履行自己的責任,規范市場,維持社會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的穩步前進,對于社會公共管理的目標來說是實踐的理論性基礎但是,由于公共管理當中某些制度比較僵化,公共管理對于不良行為處置的方式比較單一,有關社會公共管理體制沒有被合理運用,久而久之,公共管理目標就被簡單化要求過高,單單注重形式而不注重質量的體制反而會與公共管理目標相違背,在對社會公共場所進行管理時,忽視了公共管理目標的本質要求比如在管理市場經營活動時,由于商家沒有對垃圾進行及時處理,市場管理人員除了讓經營商罰款外,還取締了他在該處進行商品貿易的權力通過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出,管理人員沒有認清公共管理的目標性,反而將公共管理的目標性異化了,他認為罰款是解決這件事的主要方法,殊不知在這件事中,公共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增強市場經營人員的環保意識,僅靠懲罰是遠遠不夠的,這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對市場的營業活動以及經營商家產生了消極的影響,不利于社會經濟的穩健發展所以需要靈活運用公共管理體制,促進公共管理目標完善化。

2.2公共管理目標出現偏差

公共管理目標出現偏差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公共成員行為的偏差、計劃執行時的偏差、經營活動的偏移由于社會成員思想上的偏差,會逐漸對他們的行為產生影響,他們是公共管理當中的主要參與者,所以他們的行為會對公共管理造成影響,思想以及行為上的差距會對他們的職業道德、社會觀念、社會道德產生巨大的影響,同時也影響著公共管理的目標計劃是公共事業行使的戰略性目標由于計劃來源的不同,執行者的不同以及標準的不同,這些都會對公共管理目標產生深遠的影響社會公共管理的一項重要事務就是對經營活動進行管理,所以企業的行為也會反作用于社會,目前由于企業在節制用水,環保等事務上沒有處理好,企業的目標又和公共管理的目標具有一定的聯系性,所以也會使公共管理的目標異化。

3公共管理目標異化的規避

3.1增強公共管理當中的監管力度,有效避免公共管理目標異化現象

政府一定要采取多元化的監控手段,對公共管理當中違背目標的行為進行嚴格管制,必要時可以采取處罰措施還要擴大監控的渠道,尤其要擴大信息傳播的途徑,對公共管理當中的績效需要進行有效的考核,對于監管當中突出性的問題進行及時反映,解決還要強化公共管理當中的激勵約束機制.讓社會人員承擔一定的責任.為公共管理目標而貢獻自己微薄的力量,這不僅能夠加大使命感,還可以增加人們對于社會的歸屬感,只有團結,才能制勝。

3.2提升公共管理中目標的相容性,避免目標異化現象的出現

讓每一個社會的參與者都成為社會的決策者,將自己的愛好以及目標和公共管理的目標對應起來,將社會的目標當成是自己的目標,有效融入社會公共管理的事業當中對于自己的責任以及義務要合理劉待,不可以推卸社會責任,因為公共管理目標的實現主體是社會人員,所以需要擴大溝通以及信息化的途徑,為了公共管理的目標而奮斗。

3.3提升社會人員對于理論化的理解程度

公共管理者背負著社會的責任,所以對于執行者來說要求比較高,不僅要求他們對于公共管理目標理論具有一定的了解,還要求具有一定的職業價值觀,社會公德意識以及公正意識當自身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違背時,要注意顧全大局,可以主動地為了公共社會管理的利益而放棄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說,利益的相同性能夠降低公共管理目標異化的程度。

3斗公共管理目標制定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

公共管理目標異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目標體制制定不完善造成的,所以應該要在符合公共社會對目標進行有效制定不能太簡單,也不能過高,同時還要注意目標是不是和市場以及企業違背,如果是,就要做出調整。

4規避公共管理目標異化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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