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合同管理方式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做好合同分析
企業合同條文多如牛毛,不僅合同條文雜亂而缺乏體系,就連合同文件也常常雜亂無章,所以很多管理人員都不愿意認真閱讀企業合同。仔細閱讀合同條文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如何有系統有效率的閱讀企業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能夠確保合同分析的有效性。本文僅就如何分析合同內容,簡單介紹幾個步驟如下。
1.區分出程序合同與實體合同。所謂程序合同是指當合同發生爭議時,合同中約定有關如何處理爭議的相關約定,例如合意管轄、仲裁條款、證據合同、爭點合同、仲裁前置程序、合意鑒定機關等,這些約定發生程序法上的效力,故稱為程序合同(陳勇強,張永波,2000)。而實體合同是指發生實體法上效力的約定。區分程序合同及實體合同的目的在于所適用的法律與法理皆不相同,故分析合同內容時應區分清楚。
2.從實體合同中區分出主合同與從合同。從實體合同中還可區分出主合同及從合同,所謂從合同是指從屬于主合同或是擔保主合同債務的合同,如果主合同關系不存在,從合同關系也一同消滅。有關從合同的約定有押標金、差額保證金、預付還款保證、履約保證、保留款保證、保固保證、人保、法定抵押權、權利質權等約定。常有人將從合同約定與違約金約定混為一談,應予注意(胡季英,關柯,李忠富,2004)。
3.從主合同中區分出合同責任及侵權行為責任。從主合同關系還可以區分出合同責任及侵權行為責任,所謂侵權行為責任是指有關勞安、工安、鄰損等責任的約定。而合同責任則指工期、貨款、合同變更、品管等有關企業制造與付款的相關約定。
4.從主合同中分析有幾種合同要素及彼此間的關系。企業主合同是承攬合同、買賣合同與雇傭合同的混合或并立的合同,故在閱讀企業合同時應清楚區分合同要素,并了解合同要素間的關系及合同發生漏洞時法律適用的問題。
二、合同管理的綜合化創新
1.確定應辦事項。企業合同的內容、厚度、重量可說是十分復雜。企業合同雖然又厚又重,但是其中圖說及合同規范就占了絕大部分,談到合同當事人間權力義務關系的條文并不多,而且很多只是原則性的規定,再加上企業合同承攬人獨立性原則的性質,必須于承攬人依約排定工項間的邏輯關系及進度后,才能確定定作人的應辦事項,所以企業合同充滿漏洞是可以預見的。當定作人及承攬人簽訂企業合同,并由承攬人依約排定施工計劃后,雙方應進一步協商具體的應辦事項以補充合同的漏洞,其中包括具體的事項、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具體的條件、由誰履行等內容。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應辦事項后,應制作成合同網圖,將雙方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以網圖的方式展示出來,以便于管理。
2.合同變更。有關于合同變更的合同管理有兩點是要特別說明的。首先是合同變更需要符合四種原因之一:單方變更、合意變更、裁判變更及法律變更等。尤其是單方變更及合意變更,企業必須仔細分辨定作人有關合同變更的表示是“合同變更的要約”或是“合同變更的意定形成權”( 徐金梁,陳玉珍,2007)。其次是合同變更成立后,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改變,變更后的法律關系應表現在網圖上,并再度確定變更后合同雙方當事人間的應辦事項。
3.保全合同權利。所謂合同權利的保全是指,為滿足法律規定權利行使前應完足的要件所采取的行動,例如:違約的催告、指示不當的告知、即時檢查義務、抗辯權的行使等。另外,需要落實采證工作。國際上某位知名索賠專家在被問及索賠成功的三大法寶時,曾幽默地回答:第一是記錄,第二紀錄,第三是記錄。采證工作說穿了只有兩個重點:第一是抓違約、第二是提損失;所謂抓違約就是緊盯業主是否違約,就像是警察躲在暗處抓交通違規一樣,一遇業主違約想辦法紀錄下來,只要各企業人員捉到業主違約,應計點獎勵,記錄不是漫無目的的紀錄,是有重點的在記錄,企業人員必須了解熟悉業主的應辦事項有哪些,并且時時注意業主是否依約履行;所謂提損失就是要證明自己因為業主違約而受有多少損失,提損失是個很不容易做而且辛苦的事情,必須將損失的證明有系統并且簡而易懂的呈現出來。
4.分包管理。分包管理是總包管理的延續,基本上應符合“Flow Down”、“Pay When Paid”與“Back To Back”三項原則,企業建管理的角度來看“Pay When Paid”與“Back To Back”同為“Flow Down”的派生原則,其意義在于總包管理與分包管理彼此間作業流程具有一慣性(即Flow Down原則);簡單的說就是業主要求做什么,企業就通過合同要求分包廠商做什么(即Back To Back原則);業主何時付錢,企業就通過合同何時付分包廠商錢(即Pay When Paid原則);所以分包管理的唯一原則就是總包合同風險完全移轉至分包合同,其中包括發包時工料要分開、企業分包之管制、以進度為中心安排精致的履約保證制度等(陳通,任明,宮立新,2007)。
總的來說,企業創收有三大支柱:一是索賠、二是企業變更、三是調價公式。這三大支柱的實質就是合同價格外的收入,做好合同管理是確保這三大支柱得以實現的基礎,本文試圖從宏觀的角度討論企業該如何全面的做好合同管理,希望有助于企業擺脫傳統錯誤觀念,喚起企業的求償意識。
參考文獻:
[1]陳勇強,張永波.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組織模式的探討[J].中國港灣建設,2000年第3期
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總體建設步伐比較穩定,總體布局較為清晰,這為我國社會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動力。然而在這一過程中,建筑行業是法律糾紛多發行業之一,其特點是涉案主體多、涉案標的額大、涉案客觀因素復雜等。作為建筑主體的施工企業必須掌握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做好風險防控,避免糾紛,減緩企業壓力維護社會穩定。在本文中,我將站在施工企業的角度,根據現階段部分施工企業管理狀態,剖析施工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存在的四個主要問題,針對性提出解決方法。
一、存在的問題
1.施工企業的風險控制構架體系不健全,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施工企業風險控制構架體系不健全和施工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企業的管理工作起決定性作用是:有健全的管理體系和優秀的管理團隊。合同管理缺陷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是為謀求生存和發展施工企業對明知有風險又不得不冒險,在承接任務簽訂合同中向業主方承諾自愿承擔風險,包括讓利、墊資、擔保、處罰等,施工過程履約管理脫節現象嚴重,缺少制定風險防范措施;其次是管理人員綜合管控能力低且缺乏責任心,施工企業基本都是建筑專業人才法律意識淡薄,在工作中不能準確識別風險掌握合同管理要點,從而使風險控制措施和合同履約管理產生誤差;最后是管理團隊執行力弱,風險防范措施落實不及時不到位,施工風險連環發生,進而導致項目利潤下降甚至虧損。例如房地產項目,具備土地證并辦理合法施工許可證后開工比較穩妥,但頻頻出現有些施工企業項目合同剛簽訂,就著急進場開工,有些施工合同未簽訂為占住一席之位即先派遣施工隊伍進場墊資開工,由于項目開發手續不完備導致資金鏈斷裂,施工款被無限期拖欠追悔莫及。2.施工企業的風險控制與合同管理兩項工作缺乏交流溝通。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第二個問題,就是兩者管理上缺乏協調與溝通。工作中常常會遇到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比如合同簽訂有效性、項目內部承包、項目公章、管理人員對外簽字風險、物資采購、工期、質量、安全、變更索賠、中途停工復工、解除合同退場、竣工驗收移交、結算、優先受償權風險認知、質量保修、財務管理、履約擔保、保險、如何應對項目法律糾紛、造價鑒定、行政處罰、阻工、威脅恐嚇與敲詐等問題,都屬于工程風險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兩個方面相互制約和促進的管理范疇。工程風險控制是保證項目安全開展的重要前提,而施工合同管理是保證項目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兩者的執行部門不同,平行管理,缺乏信息交流溝通,導致交叉點疏漏管控。施工企業在按合同履約追趕工程進度質量時,往往又忽略了項目成本控制商務風險。特別是邊設計邊施工的EPC項目,合同對項目設計概算審批、施工圖預算審批屬于風險管控重點,但施工企業往往盲目追求產值,合同約定價格確認手續沒履行導致項目結算舉步維艱后悔莫及。3.施工企業的風險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缺乏主動適應市場能力。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第三個問題,就是兩者管理上缺乏主動適應市場能力。全面實施營改增,是國家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促進企業發展轉型的一項重大稅制改革,對建筑業影響深遠,不僅對行業整個產業鏈、上下游都產生重大影響,而且也徹底改變了每個企業過去已經習慣的經營管理、組織構架以及合同、分包、采購、資金、成本管理等工作流程,倒逼企業必須進行管理變革,具有挑戰也有機遇。2016年5月1日建筑業營改增正式實施。“營改增”成為了研討議論的熱點,但我們很多施工企業在新老項目的管理上仍然依賴政策的模糊界限,沒有研制如何進行調整優化,適應“新常態”,而是都往舊項目上套政策,或一味的想方設法把項目變為簡易計征以此來權衡所謂的減稅,缺少管理模式變革提升。項目的稅務風險來了,頻頻出現財務管理的疑難雜癥不得不放緩建設步伐。4.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風險控制和施工合同管理缺乏先進性。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點及風險控制第四個問題,就是缺乏先進性。在科學技術日益發展的今天,涌現越來越多先進科學技術,這些為社會生產力進步做出了突出貢獻。然而,我國很大一部分施工企業缺乏先進的技術支撐,缺少先進技術管控設備,缺少先進技術人才。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其他合同范本,但當我們面臨開放市場,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時,這些范本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很多合同條款使用和項目風險的來臨都是因為缺乏管理先進性導致企業措手不及,慘遭重大損失,被市場淘汰。“一帶一路”順應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文化多樣化、社會信息化的潮流,秉持開放的區域合作精神,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但是項目建設標準銜接差異,政治環境、融資途徑保障、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等,由于缺乏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先進性,很多施工企業仍然處于觀望不敢輕易“走出去”。PPP項目模式推進過程中的眾說紛紜,許多施工企業蠢蠢欲動,但是由于缺乏對政策的理解和PPP模式的研究,缺乏對合同風險管控新風險點的預測能力,除中央企業外,其他施工企業尚未在PPP項目推進中占據市場份額。
二、解決上述存在問題的方法
1.建立制度,提高人的綜合素質。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一個要點:人。管理就是通過控制、計劃、決策、組織、協調、領導將一些份數的個體組合起來,以期發揮比個體功能之和更大的功能。要想把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并穩固,關鍵是人,管理的推行需要人的智慧與行為的控制。有人,才有健全的管理體系和優秀的管理團隊,風險才能被識別、轉移、化解。鑒于目前絕大部分施工企業的管理還是粗放型,要扭轉現存管理局面,實行人的精細化專業管理將成為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必備武器。制度建立固然重要,但是要有人,且人在制度的籠子中監督執行,同時也在制度的邊緣鼓勵創新。我們經常要求項目管理團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定期組織學習,學習項目管理涉及的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施工企業需要鼓勵全員參與項目合同管理風險控制,風險發生前、中、后團隊研討決策并相互監督執行,建立清晰、切合實際、操作可行有效的構架體系,而不能僅限于匯報推委責任。現階段在具體項目上基本沒有或極少有相關法律專業人員,在此一方面倡導施工企業實行項目法律顧問制度,引進專業咨詢團隊;另一方面倡導企業落實責任制,制定多跑道多層次的激勵機制,尋求激勵手段和效果的一致性。2.提質增效,加強工作的溝通協作。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二個要點:溝通協作。溝通能力包含著表達能力、爭辯能力、傾聽能力和設計能力。施工企業內部除了必要的企業資源保密措施外,很多合同管理方式方法及施工風險控制措施有共性,經驗的分享,相互交流借鑒監督執行非常重要,同一個風險控制節點產生的預警、應對預警采取的防范措施、措施落實整改監督執行、風險控制成效等環節,都可以通過溝通來傳承。經營、生產、財務、清欠結算、法務、信息等風險控制管理部門之間建立了互通平臺,分享各自掌握項目合同管理信息,讓更多參與合同管理的人才共同建立維護溝通的橋梁探討風險控制措施。溝通能力提升了,如何做到協作?市場上有關項目管理信息管理系統開發的軟件非常多,企業需要投入研發經費,開發符合自己管理需求的精品軟件很重要!長期以來,粗放型建造方式為主,勞動和能耗的雙重密集使建筑領域發展越來越不可持續。基于BIM技術的新型建筑工業化精益協同發展,以信息化帶動的工業化,對技術和管理要求更高,著重強調項目整體成套的集成生產技術,以實現建筑產品全壽命周期價值最大化的可持續發展生產方式,是工業化與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處理等技術的深度融合,有助于建筑業綠色化的轉型升級。我們的合同管理迫切需要適應新的格局,需要BIM技術建立宏觀協同管理模型,微觀層面又為各階段具體風險防控工作帶來協同管理技術手段,實現全過程、全方位高度整合協作實時調控防范風險措施。3.主動適應市場,補短板。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三個要點:適應。營改增后施工企業面臨稅務風險管理的高要求,面臨市場行情的變革。傳統的合同管理稅務風險控制方式已經逐步不合時宜,許多不規范的發票管理混亂現象不再得以存續,我們需要適應市場需求,調結構轉方式,協同管理補齊短板。很多施工企業內部出臺了預防稅務風險的管理手冊,制定了項目內部發票管理的流程,同時為保障項目發票抵扣認證的合法合規,施工企業內部對外招標一批合格分包商、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公司、勞務隊伍等,建立了企業的內部使用“倉庫”并嚴格進行入庫篩選,簽訂的各類管理項目管理合同進行了格式化、標準化,這是規避合同管理風險主動適應市場的體現。4.保持管理先進性,高瞻遠矚開拓創新。在此提出合同管理第四個要點:先進性。施工企業員工幸福感來源于良好工作環境和匹配的工作效益。施工企業不僅要立足于國內,也要放眼國外,積極開展中外標準對比研究,不斷推出新標準規范,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差距,越來越多參與開展工程技術標準雙邊合作。傳統的合同管理理念會隨著建筑業電子招標評標,互聯網+信息化管理,遠程視頻監控,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裝配式建筑及PPP項目落地推廣而不斷更新,施工企業管理產生的合同管理風險點必將逐漸增多,這些已成為我們風險管控和合同管理中的關鍵控制環節。管理的先進性可以體現在方方面面,施工企業需要高瞻遠矚開拓創新,才能適應市場的同時,控制好合同管理各個風險點。不斷優化現代管理理念,不斷學習和應用先進的管理思想和信念,將民主科學的管理方式融入其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
三、結語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施工企業需要穩健經營,強化管理增效益,整合資源,主動作為,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在全面發展促和諧上抓落實見成效,不忘初心,繼續前行。對現階段我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風險控制四個問題進行了分析闡述,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解決的建議,提出四個合同管理要點希望可以成為施工企業管理的思想啟示,揚長避短激發新的合同管理抗風險斗志,為有效推進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防范項目風險起到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業營改增實施指南—組織優化與經營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609:6.
一、引言
就目前來看,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發展中最關心的問題之一。近年來,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疏漏導致糾紛并引發嚴重后果的事情層出不窮。我國企業已經越來越認識到合同法律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已由原來單純追求利潤逐漸轉換為在風險權衡的基礎上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眾多企業意識到,合同法律管理不僅僅代表法律問題,還在一定程度上是關乎企業發展的經濟問題,在整個合同管理中,需要由以往的事后審核向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轉變。
二、合同訂立階段的法律風險
合同訂立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企業通常將合同訂立、合同履行至合同終結視為一個完整的系統。在合同訂立階段,需要合同雙方相互履行權利義務以及條款合約,最終目的是能夠使合同順利履行。當今企業一般都具有合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整個體系存在的目的是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風險。筆者認為,在整個環節的風險防范中,最根本也是最直接的就是合同訂立階段的風險防范。
(一)合同主體資信調查的法律風險
合同訂立之前,需要對合同主體資質進行審查,這樣能夠有效預防風險的發生。在企業運營的過程中,合同雙方責任重大,合同相對方是否能夠正常運行直接影響到本企業的生產運營和成本收益。這就需要在簽訂合同之前首先認真核查供應商的主體資格,盡可能了解到對方的真實信息,必要時甚至需要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在多方權衡之后才能夠簽訂合同。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議是:第一,嚴格進行供應商資格預審,在簽訂合同之前,需要確保對象的主體資格適合,查詢對方的行政許可,重點審查對方企業法人代表以及主管單位的授權氛圍。第二,需要對供貨資質進行動態維護和更新。簽約前,企業的相關部門不能簡單相信對方企業所提供的信息,而需要對對方企業的資質進行復核,保證信息的真實性。第三、在進行行政許可等特殊資質的,需要供應商出具相對應的資質證書,并需要核實其證照的真實有效。
(二)合同約定條款的法律風險
合同約定條款對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最終實現具有十分關鍵的作用。在合同條款中應該具有明確的信息指示,如果在合同條款約定上出現問題,就會影響雙方的交易,甚至造成損失。需要采取的防控建議是:第一需要在訂立合同條款的過程中,嚴格明確標的名稱,使用規范的全稱,避免出現歧義。第二要根據質量條款明確物資質量驗收標準,在驗收的過程中嚴格根據質量標準進行驗收。第三是物資的單價和總價表明,避免在合同款項以及結算時出現風險。第四是明確合同履行期限,避免發生合同延遲履行的法律風險。第五是明確確定履行地點和方式,避免單方違約現象。第六在訂立合同時,需要明確不可抗力范圍,企業雙方都有義務通知對方做好防范措施,避免風險的發生。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法律風險
(一)交付的法律風險
在這個階段中,客戶很容易惡意不提貨,使得企業無法在規定的時間交貨,履約損失。根據交貨方式的不同,在交付中經營遇到的風險分別是自提風險、代辦托運風險、送貨風險等。面對這些風險,我們可采取的防控措施是,當客戶惡意不提貨導致我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交貨的,可以采取提存措施保證我方的權益。另外,在交貨的過程中,我方交貨人員應仔細核查對方提貨人員是否有相應授權,還要注意注意符合合同規定,提貨人員出示的提貨權限與合同權限保持一致。先付款后提貨的,我方需要對款項進行查明,確定款項到賬之后才能進行發貨。代辦托運或送貨的,我方都需要在運貨之前檢查運輸工具是否合格以保證貨物的安全。當客戶領取貨物之后,需要在合同或合同規定的其他憑證上簽字證明。
(二)結算風險
第一,在這個階段,一些供應商要求企業進行先款后貸,但是容易出現我方付款后供應商不提供貨物的情況,這就需要在合同上明文規定,約定供應商發貨時間,一旦延遲發貨,需要承擔相對應的違約責任。第二,企業內部溝通不及時,在供應商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發貨時,企業已經付款從而受到損失,這需要企業各個部門加強溝通,在辦理對外結算過程中嚴格按照程序辦理。第三,選擇預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合同,在付款比例以及時間上控制不當,會給企業帶來風險,這就要求相關部門明確付款比例,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每期款項付款的條件。
(三)貨物驗收、入庫風險
第一,物資采購部門在進行檢驗的過程中,沒有嚴格的按照合同標注的規格進行檢驗,在檢驗物資質量時沒有運用專用設備進行質量檢驗,這些未認真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檢查的物資,使得在今后出現問題時,供應商會依照這個借口逃避責任。這就需要企業對合同進行明確,明確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進行相關驗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第二,企業驗收人員沒有進行驗收就在貨物驗收單上簽字、倉庫人員沒有進行校對就簽字允許入庫、在沒有經過上級指令允許就擅自簽收的,這些都容易對企業帶來法律危險。需要企業雙方在合同規定下,在驗收的過程中,嚴格的按照合同上的標準進行驗收,出現問題雙方都要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這樣能夠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問題的發生。第三是產品質量存在隱蔽性瑕疵的,這就需要驗收人員和倉庫人員得到質量部門的核查認定之后才能進行簽字準許入庫。
四、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的思考
首先需要在合同風險防范意識方面進行有目的的培養,在企業中,尤其要建立對領導干部和關鍵部門核心人員的監督機制,對相關知識進行培訓以及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最大程度的避免風險的發生。要求企業人員正確認識合同管理的功能,要重視合同的管理,不能忽視每一個環節,合同法律工作人員要兼顧每個環節,進行及時的維護管理,避免風險的發生。在企業中需要不斷的對法律工作人員進行約束和激勵,需要企業提高法律人員的地位,不斷實行激勵機制促進他們努力工作。其次,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設上,需要相關負責部門進行監督,在多個部門進行全權把關中,實現法律資源的優化整合,使得每一個部門都各司其職,保證合同管理有效進行。在合同制定、履行以及審核階段,要求相關部門全過程管理,嚴格控制每一個環節,避免企業風險的發生。
五、結束語
總之,在企業運營過程中,企業要結合經營實際不斷的總結經驗,借鑒先進的合同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對企業合同的立體化管理。
作者:楊晟 單位:山西西山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分公司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 TU7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727-5123(2012)06-017-02
項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簡稱PMC)是目前國際上流行的管理模式,即由業主聘請管理承包商作為業主代表,對工程的整體規劃、項目定義、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及設計、采購、施工過程進行全過程管理。在PMC模式下,業主僅需對一些關鍵問題進行決策,絕大部分的項目管理工作都由PMC承包商來進行。由于PMC承包商從初期就參與項目,因此可以對項目從全局的角度進行設計優化和技術經濟比較,從而達到項目壽命期成本最低;在完成基礎設計后,通過合適的方式招標,可以加快工程建設的工期,為業主創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建設部在建市[2003]30號文《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明確,要積極推行工程項目管理承包模式,這是深化我國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調整經營結構,增強綜合實力,加快與國際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軌的必然要求。由于項目管理承包(PMC)在我國尚處起步階段,實踐過程中難免出現種種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一直都是大家討論的熱點。因此,本文在研究PMC模式基本內容的基礎上,重點探討在PMC模式下,業主如何有效地實施合同管理。
1 關于PMC模式的基本內容
1.1 PMC的概念辨析。根據《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文)中的規定:我國的PM/PMC的主體為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其提供的產品為“專業化的管理和服務”。PM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招標、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一般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PMC則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除完成PM的全部工作內容外,還可以負責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初步設計(基礎工程設計)等工作。
同時《指導意見》還規定“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與該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項目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并受業主委托監督合同的履行”。這就意味著PMC模式在我國只屬于“型”的工程咨詢,即PMC不承包工程,在施工中監督承包商對承包合同的履行。
這顯然與國際上對于PMC的定義范圍有所背離。國際上的PMC原意為項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其業務范圍與PM模式相仿,但在工程合同鏈中的地位與PM模式截然不同。如果說PM模式的主旨是作為第三方的“服務”,那么在PMC模式中,其主旨就是作為工程主要參建主體的“承包”。PMC組織與業主簽訂總承包合同,再與各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PMC合同是工程合同鏈中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從事PMC組織不再是獨立于業主與實際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責任人,而是需要保證業主提出各項指標得到完整實現的主要負責人。
國際上的PM與PMC相比較,PM的咨詢管理應用更為靈活,根據業主的不同需要,PM可以從責任范圍最小的“只對業主提供項目咨詢服務,由業主自己管控整個工程”,到責任范圍極大的“全程業主,對工程進行監督控制”。而PMC模式本身就是一種工程總承包,主要適用于業主希望將大部分費用風險和工期風險轉移給承包商,并且業主只對工程進行較少控制的工程。
1.2 PMC的類型。按照國際慣例,同時結合國內PMC現狀,我們可以將PMC模式分為三種類型:①代表業主管理項目,同時還承擔部分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即EPC模式)工作,這種模式對PMC來說風險較高,但相應的利潤、回報也較高;②作為業主管理力量的延伸,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擔任何EPC工作,這是我國目前工程建設領域中常用的模式,也是本文重點介紹的部分,這種PMC模式相應的風險和回報都較上一類低;③作為業主的顧問,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將未完工作及時向業主匯報。這種PMC模式風險最低,但回報也低。
1.3 PMC的工作階段和內容。根據國際上普遍流行的項目階段劃分方式,可把PMC項目分前期階段(即定義階段,指詳細設計開始之前的階段)和實施階段(又稱EPC階段,即設計/采購/施工階段)。
前期階段包含了詳細設計開始前所有的工程活動,該階段工作量雖僅占全部工程設計工作量的20~25%,但該階段對整個項目投資的影響卻高達70~90%,因此該階段對整個項目具有重大意義。在項目前期階段,PMC主要負責以下工作:項目業主選案的優化;對項目風險進行優化管理,分散或減少項目風險;審查專利商提供的工藝文件,提出項目統一遵循的標準、規范,負責組織或完成基礎設計、初步設計和總體設計;提出項目實施方案,完成項目投資估算;編制EPC招標文件,對EPC投標商進行資格預審,完成招標、評標等相關工作。
在項目實施階段,由中標的總承包商負責執行設計、采購和施工工作。PMC在這個階段,代表業主負責項目的管理協調和監理作用,直到項目竣工。主要負責以下工作: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投資管理、合同管理、組織工程驗收、向業主移交項目全部資料等。
2 我國PMC模式下的合同關系
在我國目前工程建設領域中常用的PMC模式中,業主、項目管理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三方構成一定的合同關系。其中,業主與項目管理承包和施工承包商分別簽訂合同,而項目管理承包商與施工承包商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項目管理承包商只是代表業主來管理和監督施工承包商的工作。
通常,業主和管理承包商之間簽訂帶有風險激勵的合同,以使PMC與業主的利益一致,并共同承擔風險。其中PMC承擔以下風險: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投資控制目標、項目工期目標、現金流量目標。
業主與施工承包商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由施工承包商承擔技術風險、經濟風險、完工風險等。通過上述合同安排,業主由傳統方式下承擔項目建設期的全部風險,轉為承擔部分風險。
3 PMC模式下的合同形式選擇
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模式有很多種,有固定價格合同(分為固定總價、固定單價合同)、可調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一般來說,業主在選擇合同模式時,通常會考慮如下幾個因素:工作內容、工作量及項目最終交付成果的確定與否、業主合同管理成本的大小、承包商與業主對風險分擔的理解等。
固定總價合同適用于工作量和最終交付成果比較明確、實施風險較高的項目,在這種合同模式下,業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費用最低,執行風險主要由承包商承擔;固定單價合同則適用于工作量不確定、但執行風險較小的項目,相對而言,業主的合同管理成本較高;可調價格合同的總價或者單價在合同實施期內,根據合同約定的辦法調整,對合同實施中出現的風險做了分攤,業主承擔通貨膨脹的風險,而承包商承擔合同實施中實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風險。可調價格合同適用于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定很明確的項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調值條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較適于采用這種合同計價方式;而對于工作量不確定、最終交付成果不明確、實施風險較大的項目,則應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這種情況下,業主的合同管理交易費用較高,且必須自行承擔實施過程的大部分風險。
PMC合同屬于委托合同,評定PMC承包商履行合同義務好壞的標準不僅要考核是否節約了建設投資,而且要考察項目管理活動的成效。因此,PMC合同通常采用“成本+酬金”的計價方式。該類合同一般對于PMC工時等方面的成本花費采用實報實銷的方式支付。另外,業主可在合同中定義一些里程碑,承包商每完成一個里程碑,將從業主那里得到一部分酬金作為其利潤。另外,為鼓勵PMC承包商工作的創新性并鼓勵其費用節約,一般在與PMC簽訂的合同中均有獎勵和罰款條款。對于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如提前完成工程或有重大的投資節約并且在項目投產試車考核合格后將得到相應比例的獎勵,反之將要對其進行罰款。該類合同有益于在PMC與業主之間形成真正的雙贏關系。PMC將有機會根據其在項目費用、進度、裝置性能及實用性等方面做出杰出表現而贏得酬金和獎勵。
4 業主應加強對PMC合同實施管理
由于PMC合同是成本加酬金合同,很多費用采取實報實銷的形式,因此業主應加強對PMC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管理,控制人工時、差旅等費用的合理發生,進而控制項目的總體費用,是業主進行PMC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
4.1 擇優選擇PMC承包商。業主成功選擇綜合能力強、管理水平高、信譽好、業績多的、有豐富項目管理經驗的優質PMC承包商,這是業主后面順利實施PMC合同管理的前提條件。因此,業主應充分調動國內外市場資源,鼓勵競爭,對PMC承包商評估時可采用技術上可行、評估價格最低的方式,這樣可以確保選擇到技術可靠、費用最省的承包商,為業主節省項目建設投資;最后,合同談判的重點應集中在PMC承包商提出的合同偏離,通過嚴格而周密的合同條款來規避風險;合同簽訂階段,業主可以要求要求PMC承包商提供履約保函或母公司擔保,以轉移業主的管理風險。
4.2 重視PMC合同管理界面。項目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業主必須在項目上設立專門的界面經理,負責有效妥善的處理業主、專利商、項目管理承包商、設計承包商、施工單位和其他第三方的界面關系。對于PMC合同,業主應在合同中合理界定好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的范圍,如果界定不清、處理不當,就會對項目管理產生阻力,引起不同合同在工期、質量、技術上的矛盾和沖突。因此,業主必須重視合同界面管理。
4.3 重視對PMC合同價格的跟蹤控制。PMC合同為成本加酬金合同,除對PMC承包商的實際費用(人工時、差旅、辦公雜費)等實報實銷外,再向承包商支付稱為酬金的費用。
4.3.1 業主對PMC成本部分的控制。業主在PMC合同簽訂時,應將項目總人工時數和預估費用作為PMC人工時控制的總體目標,并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實時予以修正更新。在具體執行過程中,PMC提供的項目管理人員應先得到業主的批準,在實際派駐之前其工作內容、辦公地點、人員級別、適用費率、估計工作起始時間等,業主與PMC承包商應事先達成一致。在派駐到項目組之后,由項目經理根據其實際工作小時數每月核算,進行動態控制,這樣才能從源頭上真正控制人工時的有效利用。在項目總體費用達到臨界值時,業主有自由裁度權對人工時進行縮減。在這個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與各項目組緊密配合,從總體上把握并時時預警,使之不超過總人工時數及預估費用。
對于加班人工時和差旅費用,業主在合同談判階段,雙方應對差旅政策、出差人工時計算、差旅補助等問題達成一致,以避免執行階段雙方的理解不一致;另一方面PMC承包商的加班和差旅應得到業主的事先批準。
對于辦公雜費,業主應要求PMC提供聯合辦公室和必要的辦公管理,費用由業主進行實報實銷。這部分費用由于是雜費,包括辦公室租金、網絡接入、電話費用、辦公用品等,經常不被人重視,但實際可占PMC合同總費用的5~6%。在對這部分費用進行管理時,業主應注意與PMC承包商在合同簽訂前商談一致,做好界面劃分,如哪些項目是實報實銷,哪些項目已經含在人工時單價中,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執行過程中雙方扯皮推諉的現象發生。
4.3.2 業主對PMC酬金部分的控制。酬金可以分為兩種:①固定部分,與項目的實際投資多少不發生聯系,只要工程按約定的里程碑進度完成,即可獲得相應于該部分的酬金;②激勵部分,是對項目完成過程及成果,除了投資控制目標以外,與PMC承包商管理能力相對應的酬金。待項目結束時,按合同約定的考核辦法對各項目標值進行指標考核,只有達到預期目標部分的約定指標值,PMC承包商才可以獲得該部分相應的風險酬金;若某項指標未達到約定考核值,則業主不支付相關指標的酬金。同時,也可以在合同中設置一個對承包商酬金獎勵封頂的最高額。
4.3.3 項目結束階段,業主應進行PMC執行評價。執行評價主要有兩個目的:①從業主的角度對PMC承包商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找出優勢劣勢;②進行經驗教訓的總結,為以后的PMC招標和合同管理積累經驗。
5 結束語
近年來項目管理承包PMC這一先進的管理模式已被我國工程界越來越廣泛地采用,也給我們的工程管理領域注入了一個新興的行業,但從當前項目管理公司的運作情況來看尚無成熟經驗。而筆者對于PMC合同管理的研究,尚需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我們希望在工作實踐中,合同雙方既能堅持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又能在實踐中靈活應用,從而最終實現業主與PMC承包商的“雙贏”,這是合同雙方合同管理的最終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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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建筑市場的競爭十分激烈,且競爭性質相對惡劣,造成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中的獲利較少,進而出現拖欠工程款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會影響企業的正常運作,還會降低企業的信譽名聲,進而使企業進入惡性循環,嚴重時甚至會造成企業破產。此外,企業缺少良好的項目管理工作,對簽證資料管理等工作缺少重視,造成施工進度拖延、工程質量受損等問題,進而產生高額索賠的情況,造成工程虧損。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施工企業一定要注重管理工作,尤其是合同風險管理。要從合同的簽訂與管理入手,明確各項法律風險,并針對風險內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施工企業的正常收益,進而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形態
(一)交底風險
在每個工程項目開工之前,項目雙方都要先了解合同內容,然后進行工程交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與其他合同有所不同,該合同的參與人數較多,各個施工人員都將成為合同內容的履行主體,其會對施工的合約性造成直接影響,與企業利益有很大的關系。在進行交底時,要由多方人員進行參與,確保工程項目與合同要求相符。從實際施工角度出發,如果交底工作有所欠缺,那么就很有可能出現違規行為,進而造成合同內容不明確,施工人員無法正確履行合同義務,進而造成違約現象,最終導致工程糾紛、索賠等問題的出現。
(二)分包風險
建筑工程項目往往會涉及各個方面的專業知識,進而需要多方配合來完成整個項目。在實際施工的過程中,承包人(發包人)會將項目進行分包,使其轉移給第三人,進而項目主體就會不斷的增多,風險也會隨之增多。實際上,每個分包商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資信水平,其資信水平會直接影響施工質量,甚至有些工程無法按期完成。如果承包方同時還要擔任分包方的職責,那么就要承擔相應的測人,如果出現延期、質量低下等問題,要承擔的違約責任較多。
(三)風險
在建筑工程項目實際開展的過程中,由于需要較多人的參與,為了簡化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效率,大部分施工項目會采用經理責任制,由項目經理進行項目的管理工作。項目經理有權處決項目相關的各個事項,有些時候,項目經理的利益與施工企業發生重讀,就會造成個人利益優先,企業利益受損的情況,進而產生法律風險。具體來說:項目經理沒有得到企業授權,私自簽訂合同、結算協議等,這種行為會造成施工企業來承擔法律后果,嚴重影響企業利益。
(四)進度、質量風險
在工程項目運作的過程中,施工階段是最常出現法律風險的階段,由于質量、進度等問題,合同的風險程度也會隨之增加。施工階段往往容易受到各個因素的影響。如施工人員的影響、業主的影響等等。這些問題都會導致工期的延誤,如果采用總承包模式,那么出現工期延誤的問題時,會以維護業主利益為主。一些合同條款會明確業主利益,在合同中對延期行為進行嚴格的要求,一旦出現工程延期,施工方將會承擔巨大的后果,?樂廝鷙κ┕し降睦?益。
三、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簽訂前的風險防范
在雙方進行項目合同簽訂之前,建筑施工企業要做好相關的法律風險分析,并根據風險內容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而避免各個風險所帶來的巨大危害。承包人在簽合同前要對招標文件、施工許可等資料進行嚴格的審核和調查,確保合同內的有效性與發包人所具備的能力條件。此外,要對履行能力進行詳細的調查,明確雙方的履行能力,進而確定是否能夠順利開展合同內容,避免違規行為所造成的法律風險。以施工企業的角度來看,合同是法庭審理時必不可少的重要依據,其效力水平會直接影響到糾紛處理的結果。要對合同無效所產生的法律風險進行預防,可以采取以下幾點措施:第一,審查資質。在簽訂合同時,要對承包方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和信譽進行調查,確保承包方的實施能力;第二,正確處理掛靠情況。如果出現該情況,那么承包方需要承擔的風險較多,如行政處罰無效,其需要承擔較大的法律責任;第三,明確招標范圍。如果該工程項目在招標范圍之外,則合同無效;第四,根據法律法規進行招標。依照相關程序和法律規定展開招標,確保合同效力有法律法規的支持,進而保障自身權益。
(二)簽訂中的風險防范
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施工企業要明確合同內容,對內容進行詳細的審核,確保合同內容的全面與規范。根據該業務的規律進行格式文本的制定,要考慮合同雙方的各項權益和責任。合同中的要求和條例要明確的用文字闡述說明,不能存在模棱兩可的詞語,確保合同內容的直觀性。施工企業在項目開展的過程中,免不了要進行一些經濟活動,進而出現派生合同,如采購合同等等。為了避免風險的發生,做好派生合同的風險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要使用合同的范本進行合同的擬定,減少法律風險。派生合同的內容主要有專業分包、材料采購等等,要對內容進行詳細劃分,并根據合同要求進行落實,以此來防范法律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三)風險管理和索賠管理體系的建立
要做好風險管理工作,就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管理體系。風險過程可以劃分為五個階段,分別是:信息手機,對企業內外的法律風險信息進行收集;風險評估,識別、分析和評價風險;風險把控策略的制定,選擇恰當的管理工具;解決方案制定,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管理方式改進,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法,加強自我評估,根據以往的經驗和數據手冊進行管理強化和改進。此外,也要加強項目風險管理,明確劃分風險類型。通常可以分為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兩種,根據不同風險類型,采取具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
Abstract: Contracting out network energy management is a new trend that saves energy and money for the operator. It has also given rise to a new commercial contract model. Clients can optimize their investment by using advanced, highly efficient energy-monitoring equipment to determine the power consumption of base stations. This also helps improve overall energy efficiency at the site. Energy-saving companies aim to help operators recoup their investment, obtain profits, and re-invest the savings in rolling development. This new commercial model reduces project investment and technology risk, and faster lower power cost and operating cost, and improves users’ competitiveness.
Key words: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nergy conservation; profitability model; energy-saving reconstruction
目前,中國的“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需要加快合同能源管理,并陸續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和補貼政策。三大運營商正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工作:中國電信公布2012年“單位信息流量綜合能耗”比2009年下降30%以上,中國移動在2012年12月底實現了單位業務量耗電下降20%的目標,中國聯通也提出能源消費零增長的目標。
如圖1所示,基站設備和空調是節能降耗的重點對象。我們需要為企業客戶在各個環節實施節能改造,并提供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的“一條龍服務”,同時向客戶提供能源審計、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和材料采購、工程施工指導、人員培訓、節能量檢測、改造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服務,并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來收回項目投資、獲得利潤,形成滾動發展。
節能服務公司(在一些國家簡稱ESCO公司,在中國簡稱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ESCO公司的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相關部門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開發和實施了“世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并在北京、遼寧、山東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
1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
特點和應用
在傳統的節能投資方式中,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是由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而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其資金由專業的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就是把“節能”當作投資,項目實施后節省的能源費用成為投資回報,投資方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從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并分享部分利潤,合同期滿后,節能設備及長期收益全部歸企業所有。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管理模式[1-3]。
為進一步加強能源管理和運營商的節能減排工作,中興通訊能源配套部首次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根據不同的設備及場景,為企業提供了最佳的解決方案。
1.1 主設備節能
當基站的話務量下降時,軟件自動控制基站,并根據話務量變化動態關閉或開啟部分沒有負載的收發信號單元,從而達到節電目的。主要可以有兩種方式來解決話務量下降的問題。
·載頻關斷。通過話務符合情況及對話務情況進行的相關預測,關閉多余的空閑載頻以節約能源,或者打開已關閉的載頻使該載頻可以隨時待命。
·時隙關斷。當載頻中業務時隙空閑,系統會自動關閉這些空閑業務時隙所占的功放,如果需要占用時隙則再打開,以達到節省功放功耗的效果。
1.2 開關電源節能
1.2.1 整流模塊休眠技術
電源系統能根據當前狀態下負載電流和電池電流,計算出系統最高效率工作時的整流模塊開機數量,關閉其他整流模塊,使工作的整流模塊處于效率最高點,降低損耗,從而實現節能[4]。
1.2.2 呼吸式能量管理
工作與休眠的整流模塊定期切換,可以避免少數整流模塊處于長期工作狀態而另一部分整流模塊處于長期休眠狀態的情況。
利用“先開先關”機制可以保證每個模塊的工作時間;使用“先開后關”方式可以保證不間斷供電。從整流模塊的壽命出發,采取呼吸式功率能量管理方式讓多余的整流模塊輪流處于關機狀態,即每隔一定時間開啟一個整流模塊然后關閉另一個整流模塊,我們稱這段時間間隔為呼吸周期。呼吸式能源管理的輪換方式如圖2所示。
1.3 蓄電池地埋技術
蓄電池地埋技術是主要通過對蓄電池進行地埋處理,并利用土壤與空氣的溫度差異為其提供一個適宜的工作環境,從而使得蓄電池的使用壽命以及使用效率能夠得到最大的利用[5]。
蓄電池地埋技術可以節省地面空間,有效防止偷盜,具體的蓄電池地埋技術方案如圖3所示。
1.4 機房升溫改造技術
將機房空調啟動溫度調高到35℃,把蓄電池放入恒溫柜內,溫度保持在25℃以下,利用智能通風系統,根據室內外溫差,將機房外冷空氣吸入機房,排風機可將室內設備產生的累計熱量排出機房,從而達到降溫效果,并且可以減少空調的能耗。該技術的節能效果為:機房空調啟動溫度提升到35℃,可使空調能耗降低40%~60%。蓄電池恒溫柜測試效果數據如表1所示。
1.5新能源——純太陽能方案
純太陽能供電方案是利用光伏組件將太陽能轉換成電能,然后通過控制器對蓄電池充電,并直接給直流負載供電,如果有交流負載,還可以通過逆變器對交流負載供電。如遇到光照不足或者連續陰雨天,則由后備蓄電池放電為負載供電。由于純太陽能供電方案中沒有后備電源,為保障供電可靠性,蓄電池容量和太陽能組件容量要適當地進行配置,若配置容量不足則可能會影響供電的可靠性。
1.6 空調的精細化管理
在站點運行過程中,舊空調在使用一段時間后會出現換熱效果下降、用電量增加的問題。其原因是由于壓縮機內部油耐磨性不足,在換熱器管路內壁形成不同厚度的油膜,降低了換熱器的導熱效率,導致出風口溫度下降,用電量增加。可以采用向空調內添加節能添加劑(PROA)的方式,使壓縮機形成一種永久的保護膜,以減少壓縮機的用電時間,降低空調磨損,延長使用壽命,該技術節電率可以達到10%~20%。
同時,需要根據季節氣候變化特點,加強對空調的使用和維護工作,如定時清理出風口,根據機房溫度要求,在基站正常工作情況下適當調高空調制冷溫度,以便于減少空調壓縮機的工作時間。
2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合作
機制及盈利估算分析
節能服務公司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獨立承擔了與項目實施有關的大部分風險,這樣使得客戶實施節能項目的風險減少。同時節能服務公司對系統管理、資金籌備等多方面的綜合優勢,可以有效地減少項目成本,促進自身的發展壯大。以如下的模型為例,分析節能公司的相關盈利模式:
模型為基站1 000個,40A以下基站900個,40A以上基站100個,華東地區典型氣候,磚混結構機房,5年框架合同,每年節省電費4:6分成。公司盈利預估分析見表2。
節能企業享受節能項目免稅,及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的優惠。這給企業帶來了便利。
以某節能公司為例,其合同能源管理年收入2 000萬元,5年累計收入為1億元,其中一次性的投入成本為5 000萬元(80%為固定資產投入)。因取得節能企業資質享受相關稅務優惠,則5年累計優惠稅額為:營業稅及附加優惠金額560萬元、企業所得稅優惠金額616萬元。 稅務優惠相當于增加毛利,兩項合計提高毛利率:1 176萬/1億=11%。 稅收優惠參見表3。
3 投產應用效果
3.1主設備節能
通過以上方案,我們在以下站點進行了投產,站點開通后的能耗對比參見圖4。
如圖4所示,東方紅站點開通載頻關斷功能前平均日功耗為63.7 kWh,而開通功能后日功耗為50.6 kWh,功耗下降20.5%。石牌坊站點開通時隙關斷功能前平均日功耗為53.2 kWh,而開通功能后日功耗為46.1 kWh,功耗下降13.3%。
3.2 開關電源節能改造
通過單獨升級節能改造管理軟件,可提高模塊帶載率整流器優化服務,并可在軟件升級節能效果基礎上提升2.6%~4.2%。整體平均節電比例為 8.43%。開關電源節能改造效果對比如圖5所示。
4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廣
應用中的建議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新的投資收益模式,在項目合作和合同談判中,必須注意節能效益分成的財務處理方式。并且必須充分考慮在合同期內,如果由于某種原因造成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時,對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如何處置。
合同中應該明確設備故障或不能正常運行且對節能效果有影響時,雙方節能分享比例如何確定。同時,要注意節能量的計量方式,這是雙方分享節能收益的關鍵。如變頻器的節能測試,應該在生產工藝相同的情況下,進行連續的工頻、變頻運行測試,準確測試出單位小時節電量。
5結束語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尚屬新生事物,但經過幾年推廣、發展,已經逐步得到認可,市場前景非常誘人。總而言之,由專業節能服務公司出資為企業進行節能改造,讓企業在投資很少或不投資的情況下,每年可節省數量可觀的能源費,值得在企業推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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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業經濟合同是企業在運行、經營、生產等重要環節中重要的經濟文件,是確保企業穩定發展的重要前提和核心基礎,為了防范企業經營和運行中的風險,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提升,應該重視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在防范相關風險的同時,做到對企業健康成長與長久發展的根本保障。本研究以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為中心,研討了通過強化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實現風險防范的措施,希望為提高企業經濟管理質量,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有所啟發。
[
關鍵詞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風險防范;原則;動態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35
1前言
經濟合同是企業經營與管理的重要基礎,在市場化背景下企業實現對經濟合同的科學管理有助于企業從根本上對經濟活動實現調節、控制的功能,也有利于企業在管理活動中實現把握與監督,進而做到對企業運行與經營的過程和細節的掌控,因此,企業應該加強對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在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中要建立起風險意識,以風險防范作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活動的出發點,建立起企業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以動態的經濟合同管理開和嚴正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體系達到對各類風險的識別與控制,在促進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實現法制化的同時真正做到對風險的防范,對企業發展的促進與維護。
2建立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2.1依法原則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時應該遵循法律的基本要求和規范,要以國家、行業的法律體系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建立基礎,認真將法律規范貫穿于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使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活動既能夠符合法律的規范,同時也能夠取得法律體系的支撐與保護,達到對企業風險的有效防控。
2.2預防風險原則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而市場的不斷變化會給企業造成各類風險,因此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要針對市場的變化預留出空間,避免企業經濟合同出現經濟糾紛,以有效的措施確保企業經濟效益的取得,從風險的產生上阻斷邏輯鏈條,做到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的強化與落實。
2.3實事求是原則
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問題,特別在實際的運行中內外因素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具體活動都構成影響,這就需要在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過程中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實際過程制定出具體的策略與方法,在落實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重點的同時,確保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質量。
3推行企業經濟合同的動態管理
動態管理是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要方式,只有動態管理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的變化,也只有動態管理才能對經濟合同進行調整,在尊重企業經濟合同的基礎上,實現對風險的有效識別與防范。當企業簽訂經濟合同后就應該開展動態管理,要及時收集經濟合同相關的信息,形成企業經濟合同的反饋與溝通,便于企業進行有效調整,做到對企業經營和運行活動的全面控制。在經濟合同動態管理過程中,要針對企業的特點對合同履行狀況進行監督與檢查,確保合同雙方能夠順利履行相關合同內容。當出現經濟合同出現不能履行的情況時,應該引進協調與調整機制,組織相關人員對問題進行分析,提出合同變更的方法,避免因合同不能實現而引起的各種損失,控制企業運行的風險。
4完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體系
管理體系是企業落實經濟合同管理職能的基礎,如果企業沒有規范嚴格的合同管理體系和機制,將會出現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中責任不清、權利不明的實際問題,進而會導致經濟合同執行和管理過程中相互推諉的問題,引發惡性的企業競爭,給企業經營與管理帶來重大的隱患。從現代化的企業制度建設看,應該將完善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體系作為當前建設工作的重點,要建立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相關機構,明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部門的責任,構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制度體系,使企業經濟合同從起草到簽訂,從落實到執行都有專業性的管理體系,以此來防范企業經濟合同執行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風險。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以《合同法》為中心建立起合同管理的新型體系,確保管理工作落實在合同管理的實處。企業也應該通過相關的培訓來提升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使市場化和法制化成為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主體,在建立健全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各項制度與規范的基礎上,構建經濟合同管理的新體系與新機制,真正將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每個環節做到相互協調,將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5增強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法律意識
經濟合同的主動權一般掌握在起草合同方手中,如果是使用己方的文本,不僅可以仔細斟酌合同中的每一項條款,還可根據雙方所要協商的內容選擇有利于己方的措辭,一定程度上可以節省交易成本。最重要的是,企業可以全面充分考慮所要履行合同將要面對的法律風險,便于在履約過程中遇到法律問題時能及時解決,保護企業自身利益。在企業經濟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應該根據具體的法律條文嚴格審查合同對方的基本信息、基本情況,如對方在合同方面的履約能力、對方資信方面的具體情況,以規范和法制化的手段避免企業經濟合同出現欺詐的風險,提升企業經濟合同的有效性,維護企業切實的利益和價值。在具體的工作中應該認真核對對方資金情況和近些年的經營情況,尤其是營業執照是否通過年檢,資金流動是否正常,這些都是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重點。如果企業經濟合同涉及金額較大,必須要求對方提供企業稅務證明、銀行授信證明等資信情況的數據,確保企業免受合同風險的影響。訂立合同是風險性與技術性同在的經營行為,一旦合同生效便會產生法律效力。應該以規范的手段簽訂規范的企業經濟合同,在合同文本上應體現雙方協商內容的合法性,以確保企業經濟合同能夠得到雙方的尊重與法律的保護。簽訂企業經濟合同時應該借助法律專業人員的專業優勢,使他們參與到簽約過程中,對企業經濟合同中可能會出現的風險進行專業化處理,尤其是一些復雜和重大的經濟合同,必須有專業的法律專業人員在旁邊提供法律意見,以保證企業所作出的重大經營決策都具有合法性。企業中與合同相關的工作人員都是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因此,企業應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相關的管理人員、合同人員進行普及與經濟合同有關的知識,組織員工認真學習經濟合同法,使工作人員認識到個人利益與經濟合同的簽訂、履約都有著緊密聯系,提高企業決策部門和管理人員的法制觀念,做到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法制化目標的保證,以法制化的強制性來提高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質量與效果。
6結論
企業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控制經濟風險是企業經營與管理活動的根本目標和重要基礎,是企業核心的工作,因此,應該在具體的企業經濟活動中強化合同管理與風險防范的措施,從源頭上建立控制企業各類風險的體系和機制,遏制企業經濟合同存在的隱患爆發,在確保企業正常運行和合法經營的同時,控制好企業的成本,以更為健康的狀態和良好管控的企業效益與質量,進而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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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P3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3044(2016)24-0223-02
1 為什么要將校園一卡通系統和計算機機房管理系統的應用進行整合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解決計算機機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比如,誰被授權在那一臺計算機上面進行操作,以及操作的時間限制,操作是否需要付費等等。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先解決身份識別的問題。人工驗證的方式會增加工作量,而且容易出錯。所以,需要將機房管理和校園一卡通的系統進行結合,使得支付功能能夠和身份識別同時使用,減少工作量的同時,為師生帶來了更多的便利。
2 校園一卡通系統和機房管理系統的應用整合的期望
利用一定的管理平臺來管理機房,在管理的這個過程當中,可能會完成這樣幾項不同的工作:
可以實現幾種不一樣的關于上機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說,將機房的管理方式分為下面這幾種:第一種是,課堂內上機,根據課表來實現預約上機,也就是師生直接登陸便可以上機。第二種是,課堂外上機,沒有進行計劃過,根據一定的規則給學生配備計算機,限定上機時間,學生付費即可上機。第三種是,學生完全自費上機,也沒有嚴格的規定上機的時間限制,正常情況下,在管理電子閱覽室、課余開放的機房的時候,都會采用這樣的模式。將一卡通和機房的系統進行結合,可以完成下面這幾個功能:
第一,自動化機房管理,也就是說,系統能夠對學生的身份進行自動的驗證,并且自動的安排學生到指定位置上機,同時對上機情況進行記錄。
第二,對上機的時間進行限定,根據上機的實際情況自動記錄費用,第三,自動對費用進行結算。整個過程都不需要人工值守。
要想實現上述功能,不能單靠機房管理系統,因為在連接機時消費和自費上機的時候,必須依靠校園一卡通這個系統。因為校園一卡通具有支付功能和身份驗證的功能。如果不進行整合,那么就只能在機房內進行人工的管理和收費。
3 校園一卡通系統和計算機機房管理系統的應用整合的可行性
某高校當中,采用了校園一卡通系統,在先進的硬件軟件平臺當中,設計出了集機房管理和一卡通系統為一體的終端。整個系統被分為管理層和應用層兩個方面,應用層包含了支付、身份驗證等多個方面。系統會按照實際情況來進行操作,由管理中心向終端機發出不一樣的應用軟件模塊,從而實現不同的應用功能。在一卡通系統里面,完成整個系統的結合,這樣便可以更加方便的查詢數據。也就是說,系統在進行了對接以后,可以共享校園一卡通里的信息和資料,方便查閱和驗證。不僅如此,校園一卡通系統也可以完成第三方信息系統傳過來的業務數據的管理和自動結算的任務。因為一卡通的接口非常多,因此可以實現緊耦合,松耦合以及不耦合這幾種對接的形式,這樣一來,整合就變得更加容易。
4 校園一卡通系統和計算機機房管理系統對接實施
4.1 布置機房管理系統
整個機房管理系統,包含了機房管理的服務器終端,刷卡終端以及學生端的配置等。其中,刷卡端的配置有所不同,需要根據限定的功能,以及其他因素來劃分,每一個刷卡端來對機房進行管理。正常情況下,每一個區域配置兩臺機房管理刷卡端。
4.2 校園一卡通和機房結合
可以將校園一卡通的系統當中的POS機在機房刷卡端中進行設置。收費機有通信口分為兩種,其中一種可以直接連接一卡通,最終完成時鐘同步的任務,最終上傳交易流水。不僅如此,還有另外一種,另外一種通信口可以通過計算機串行通信口,和系統的工作站進行連接,最終促使整個大的系統可以實現對IC卡的讀寫等。
4.3 機房管理的刷卡端和“一卡通”專用POS機的數據接口
要完成整個對接工作,使一卡通和機房系統進行結合,就需要一卡通系統提取出取學生的IC卡中的一些信息。在進行對接的時候,通過接口動態鏈接庫,整個機房管理系統可以讀取出卡內的一些信息,比如持卡人的身份信息、個人資料等。這樣一來,就可以實現對IC卡的有效驗證。另外,也可以通過這個接口動態鏈接庫,從而實現收費的行為。收費的明細都會生成一定的記錄。最后,流水和明細全部通過專用的收費自動被傳到“一卡通”的系統當中,最終實現合理的結算。
將機房管理系統和一卡通管理系統進行結合以前,“一卡通”管理系統采取的形式是word文檔、Excel文檔,這樣來記錄持卡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將機房的管理信息系統導入進去,最終產生賬戶信息。
它的流程是這樣的:第一,在機房的系統內,擁有專門的POS機,學生消費的時候可以通過POS機來付款。第二,通過POS機來驗證IC卡的真實度、有效性。第三,機房管理系統讀取卡里的用戶基本信息,也就是學生的身份信息,卡里的金額等等。從而將其送到機房管理系統服務器里面去。第四,通過機房管理服務器端來監督學生的行為,與此同時,向機房管理刷卡端傳輸出用戶的身份信息、個人資料等等。同時也從這個刷卡端里面所管理的機房當中,為用戶提供一臺電腦,顯示出電腦的號碼以及機房的號碼,以及卡里的金額,使用的時間等。第五,上機的人根據指定的號碼來登陸計算機,開始使用計算機。第六,時間到,結束使用計算機的時間,計算機自動關機,用戶到刷卡端刷卡付費,扣除卡內的錢。這樣就完成了整個過程。
校園一卡通系統里面的接口程序,和刷卡端進行配合,對數據進行調整,其具體的流程是這樣的:第一,調出并且采用所提供的動態庫,對輸出函數的地址進行獲取。第二,根據串口函數的情況來進行操作,另外還有一個收費機連接的串口,對其進行操作。第三,使用各個功能函數。第四,將串口函數以及串口進行關閉。
4.4 對機房管理系統進行參數方面的配置
這一般需要對機房管理參數進行設定,舉個例子,組織學生使用計算機的時候,要設置收費的方式,比如免費、自費上機等,這也才能夠更好的對機房管理刷卡端的刷卡參數進行配置。
5 總結與體會
校園一卡通是一種非常方便的技術,為師生帶來了更多的便利。因此,需要將一卡通系統和機房管理系統進行整合,提高管理的效率。不僅如此,兩種系統的結合也能夠使管理工作走向自動化、科技化的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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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約和承諾的概念
(一)要約的概念
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而發出的,由相對人受領的意思表示。在商業活動中要約也稱為“報價、發價或發盤”。
依據我國《合同法》第14條規定,要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首先,要約必須是特定的人的意思表示,旨在以要約人的承諾以成立合同。要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其次,要約一般要向特定的人發出,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發出。例如,懸賞廣告。再次,要約必須能夠反映所訂立合同的主要內容,即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要約是對未來合同的設計,一旦被承諾,合同即成立。第四,要約應表明要約人在得到有效承諾時,即受其約束的意旨。
(二)承諾的概念
承諾,是指受領要約的相對人為成立合同而同意接受要約的意思表示,在商業交易中又稱“接盤、還盤、收盤”。
有效承諾必須具備以下要件:首先,承諾必須由受領要約的相對人作出。其次,承諾的內容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承諾對要約內容進行實質性變更的,不構成承諾而視為新要約和反要約。再次,承諾必須在承諾期限內作出,否則,除要約人及時通知該承諾有效以外,視為新要約。最后,承諾需向要約人作出。
三、企業對采用要約和承諾方式訂立合同的管理
采用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形式,通過要約和承諾形式訂立合同雖有許多優點,但是采用這種方式訂立合同無論就合同訂立過程而言,還是就合同證據形式而言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為防范合同風險和合同訂立過程的風險,企業應當加強對該種締約過程的管理。
第一,必須有訂立合同的需求,方可對外發出要約或對要約人進行承諾。要約及承諾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發出就意味著有可能使合同生效,屆時如果企業不履行要約或者承諾,就可能面臨被追究締約過失責任或違約責任的風險。
第二,要約和承諾應當經由企業法律顧問或者律師審查。在采用信件或數據電文形式以要約和承諾方式訂立合同的情況下,合同一旦生效,要約和承諾的內容將構成合同條款,如果沒有企業法律顧問和律師把關,很可能給企業帶來合同風險。
第三,嚴格管理自己的各種數據電文信息系統。根據《合同法》第11條規定,這些系統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根據《合同法》第25條、26條、16條、32條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以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訂立合同,合同可以無須像合同書那樣經過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才可生效,除非交易雙方事前做出關于簽訂確認書的約定。從實務中看,傳真雖可以蓋章或者簽字,但由于接收方收到的是復印件,其蓋章或者簽字已經不能成為有力憑證,電子郵件等不能直接用印。因此,筆者認為只要要約和承諾是從企業的系統中發出的,無論企業是否在電文上蓋章或簽字,都會對企業產生法律約束力。因此,企業應當嚴格管理好自己的各種數據電文系統。
第四,企業對外發出的要約最好明確規定承諾期限。根據《合同法》第23條的規定,要約規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在要約規定的承諾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規定期限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據此,如果企業在要約中沒有規定受要約人承諾的期限,受要約人就享有在合理期限內承諾的權利,而合理期限在實務中是非常難以把握的,這就勢必使企業處于一種被動不利局面。
第五,企業對外發出要約最好規定接受承諾的方式。根據《合同法》第22條的規定,如果要約規定了承諾方式,承諾應當按照要約的要求作出,如果要約沒有規定承諾的方式,承諾根據交易習慣作出。實踐中承諾可能是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口頭、行為等方式。因此,根據《合同法》第26條、16條、21條關于承諾生效和合同生效的規定,如果企業未在要約中明文規定承諾的方式,勢必給企業的業務部門及時接受承諾和判斷合同生效的時間帶來影響。
第六,企業對外發出要約最好規定接受承諾的方式和接受承諾的系統及聯系人。承諾的效力是承諾一經成立后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其主要是指發生的時間與其效力的內容方面。生效時間理論界主要有發信主義和受信主義兩種觀點。我國立法采用的受信主義又稱“到達主義”,即承諾的生效是在承諾到達要約人之時,對于一些承諾并不需要進行通知。由此可見,在電子商務往來中,采用數據電文的形式所訂立的合同中,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承諾的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承諾生效時間。承諾到達則合同生效,此時若行政部門與業務部門溝通不及時則會導致合同履行的延誤,可能構成合同違約。
第七,為了節約締約時間程序,企業對外發出要約時,可以在要約中載明哪些條款受要約人是可以變更的,并表明變更范圍和幅度。這種明示方式既可以保護企業的合同利益,又可以加快締約進程。
第八,正確使用電子簽名簽發要約和承諾。根據《電子簽名法》第2條、第3條規定,企業可以采用電子簽名的方法簽發要約和承諾,以有效證明發送的數據電文的真實性。企業也可以要求對方采用電子簽名的方法簽發數據電文,以確定接受電文的真實性。
為了保護環境,防止污染,我國城市已全面實行了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雨水排放系統作為城市排水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已經成為了一個獨立的子系統,其功能主要是排出地面雨水、雪水。一個城市擁有一個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統就能夠保障雨水的城市交通,最大限度地消減洪澇災害,全面改善我市衛生條件。
一、充分認識雨水排放系統的完整性
城市中根據雨水設施所在的位置,將對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組成概括為四個方面內容:1、房屋雨水管道系統:包括天溝、豎管及房屋周圍的雨水管溝。2、街坊或廠區和街道雨水系統:包括雨水口、庭院雨水溝、支管、干管等。3、泵站。4、出水口或渠。而且城市雨水排放系統還應包括城市中的河流,其組成還可以根據管理范圍進行劃分,從而形成一個更加完善的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概念。
市內河流應當成為城市雨水排放系統重要組成部分。從城市的分布來看,幾乎所有的城市都建在河畔,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河流本身及其沖擊形成的地質結構給人們帶來了賴以生存的淡水。從河流的形成過程來看,河流本身就是相應流域內降水的排泄通道。雖然城市中很多河流已不是取水的水源,但其行洪泄水的功能依然如故。因此,城市中的河流應是城市雨水排放系統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說,市區河流的排洪能力 限制著市政干線的排泄能力。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規劃工作中,布置市政雨水干線必須考慮市內河流的分布情況和排洪能力,因此,我們應該對城市河道的建設和維護給予充分的重視,狹窄之處要拓寬,淤積之處要清理,違章建筑要拆除。在我市東南明渠維護管理中,就經常需要處里這些問題。
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組成按管理范圍可以劃分為三部分。1、河道系統:包括城市內的各條河流、河汊及附屬設施。2、市政雨水干線和次干線:包括沿大街及街坊路雨水主、次干線管渠系統和泵站。3、用戶雨水設施:包括各單位、廠礦、學校、生活小區等的內部雨水設施。目前,城市河道一般由河道管理部門管理;市政雨水主、次干線和明渠由市政管理部門管理;用戶雨水設施由相關單位或生活小區物業管理部門進行管理。
城市河道系統、市政雨水主次干線、用戶雨水設施構成了完整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在相應的規劃工作中,必須進行統籌安排,要認真地研究城市所處的自然地貌,確定好排水區域。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中應堅決貫徹規劃意圖。我們認為盡管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各部門的管理是條塊分割的,但政府有關部門要注意其完整性,并進行統籌管理,對于雨水排放系統的任何組成部分都不能偏廢。
我市多年來雨水系統進行較大規模的改造,基本消除了過去經常出現的城市內澇現象,但仍然存在雨水下泄較慢,積水時間較長的問題。我們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由于用戶雨水排放設施的建設嚴重不足造成的。城市的建設開發上去了,但開發者很少考慮開發地段的雨水排放設施建設,大多數的生活小區都沒有雨水排放設施。降雨后,雨水不能及時進入地下管道,而是沿路面流動,最后匯集到大街上。每逢大雨,大街上便出現大陸成河路難行的景象。由此可見,注意城市雨水排放系統的組成的完整性是必要的,只有搞好各組成部分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才能擁有一個良好的雨水排放系統。
二、充分認識雨水排放系統的獨立性
由于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系統,因此在其建設與管理過程中要突出這種獨立性,以利于解決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在工程建設中,我們應當把雨水排放設施的建設獨立地作為一個單位工程對待。在實際中,往往是把雨水排放設施作為城市道路的附屬工程,因此,當雨水排放設施與道路一同建設時就失去了獨立地位,不能按照《市政排水管渠質量評定標準》CJJ-90獨立評定質量等級。這樣就難以了解雨水排放系統的整體質量情況。從我市里的情況來看,污水管道、給水管道等市政設施建設時,它們都作為獨立的單位工程評定質量等級,只有雨水排放設施作為道路的附屬工程不能獨立評定質量等級。我們認為城市雨水排放設施應當作為一個單位工程獨立評定質量等級。
在日常維護管理中,經常查到有用戶將污水管道私自接入雨水管道中,這給雨水管道維護和管理帶來了諸多問題,一是我市冬季比較寒冷,雨水管道淺到冬季就不能使用,排入的污水經常外溢,造成冬季污水跑、冒、漏現象;二是污水的接入增加了雨水管道清通難道,現在我市正全力進行查改,徹底清理需要各部門配合和時間,還需要人們對雨水管道的獨立性從分認識。
三、充分認識雨水排放系統的特殊性
雨水的來源、強度、頻度、流動動力、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等都有自己的特點,這決定了城市雨水排放系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來說,雨水管道系統的布置要遵循以下原則:
1、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體。
2、盡量避免設置雨水泵站;
3、結合街區及道路規劃;
4、結合城市豎向規劃;
5、合理開辟水體;
6、合理設置雨水口、截洪溝等雨水收集設施。
城市規劃和建設中,雨水排放系統應具有最高優先級。雨水是重力流,與壓力流相比其流動力能力比較弱,如果河道和雨水管渠中存在阻水障礙,往往使其過水能力大大降低。因此,其它管轄不應當從河道和雨水溝中橫穿而過,更不能平行設置在雨水管道內。無論河道還是雨水管渠,其內部都應當是干凈、暢通的。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使雨水排放系統具有最高優先級,最先規劃、最先建設,而其它管線要做避讓處理。
雨水流動是屬于弱動力的,更應該精心保障雨水管渠的暢通。我國城市建設中,常常有很多后期建設的地下管線,難免雨水雨水管道發生交叉或沖突。但是,這些工程的建設不應破壞原有的雨水設施,也不能影響雨水設施的功能。作為雨水排放設施管理部門決不能容忍那種“邊建設,邊破壞”的現象存在下去,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護好已有的雨水排放設施。
四、充分保障雨水排放系統的有效性
要使城市雨水排放系統達到良性運行,實現最佳效果,還需要從雨水排放設施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多方面加倍努力。
關鍵詞:工程項目施工合同風險規避與對策
中圖分類號:D9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施 工 合 同 風 險 的 識 別
1.1施工合同風險的成因
由于施工企業在工作中存在重中標,輕履約;重報價,輕措施;重義務,輕權利;重口頭承諾,輕證據保留;重實體規定,輕程序過程;重客觀性,輕時效性的情況。這直接導致施工還沒有開始,風險已經臨門。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承包方主動或被動放棄自己的權利。承包方攝于發包方對中標單位的決定權,放棄自己的權利;心理上不敢與發包單位進行平等的協商,對許多隱藏著風險甚至重大風險的中標條件、不合理要求和不利客觀環境因素,自愿不自愿地予以接受。更有一些承包方,為了爭取中標機會,在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條件之外,又進一步放棄自己的權利,提出超出公平范疇的更為優惠的要約條件,以至帶來更大的風險。
第二是承包方對合同風險控制工作不夠重視,放任風險的發生和存在。由于缺少風險意識和科學、有效的風險控制方法,對合同談判和簽訂階段的關鍵問題未能發現和有效處置,對計價方式、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工作標準、獎罰額度重大問題約定不明確,對程序問題和時效問題重視不夠等,導致施工合同中存在重大風險因素。
1.2施工合同風險的常見形式
承包方從參與投標,簽訂合同到履行合同,直至工程結算和最終的履約完畢,合同風險呈現順次遞延、逐漸增加和最終顯現的特征。合同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施工合同訂立時的要約風險。訂立施工合同需要經過要約邀請、要約和承諾階段。發包方利用承包商急于中標的心理,可能通過編制招標文件、對信息的高度壟斷,以及主導訂約過程,簽訂有利于自己一方的合同。承包方在急于中標的情況下,缺乏對發包方主體資格及相關資信方面了解,主動或被迫接受發包方墊資施工、肢解招標、指定分包、低價中標保證等顯失公平或違法的要求,放棄自身的一些重要權力,訂立潛在風險的不對等,顯失公正合同。從形式上看,承包方對風險具有主動接受性。
(2)采用固定價格合同的風險。采用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這種合同形式,盡管工程竣工結算方式較為簡單,比較省事,合同的執行過程中,雙方就價格的爭議較少,但承包商的索賠機會也較少,承包商承擔的風險較大。首先是價格風險,包括報價計算錯誤、漏報項目、材料價格上漲。其次是工作量風險,包括工作量計算的錯誤和漏項等。三是承包商報價的兩難境地,工作量算高了,報價沒有競爭力,不易中標,算低了,自己要承擔風險和虧損。
2合 同 風 險 的 分 析
建設施工合同形成、履行過程來分,建設工程合同風險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參與投標取得合同資格;二是通過合同談判進行正式簽約;三是合同履行中的風險。作為承包人,要充分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請教法律專業人士,力求使雙方責權利關系平衡,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約束性條件。
2.1參與投標取得合同階段
投標前要深入了解業主的資金信用、經營作風和簽訂合同應當具備的相應條件。了解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有關設計的施工圖,是否有計劃部門立項文件、土地、規劃、建設許可手續,應拆遷是否已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已到位等。從側面調查了解業主資信情況,特別是該工程的資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單位最好應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標簽訂的合同條款。在投標過程中,對招標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具體地逐條地確定合同責任,吃透業主意圖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詳細勘察施工現場實地,仔細研究審查圖紙,認真復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條款,并與項目經理部認真確定各個子項的單價和各項技術措施費用并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2.2合同談判及簽約階段
2.2.1施工合同談判階段注意事項
1.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明確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如經營處,負責施工合同的審閱,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 同時應該對投標工程要對合同條款認真研究,盡可能在投標書中在作出響應投標文件實持性條款的情況下,作出有利的選擇。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條進行研究,再做出是否能夠承諾。
2.合同談判或投標時,當施工企業在對發包人詳細了解后,認為可以承擔這項工程時,才能進行合同實質性談判。
3.在取得合同資格后,應把主要精力轉入到合同談判簽約階段,其主要工作是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合同風險分析,并采取相應對策以及最終簽訂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
2.2.2施工合同簽訂的要求
1.盡可能采用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要依據通用條款,結合協議書和專用條款,逐條與發包人談判,部分發包人提供的非示范文本合同,往往條款不全、不完備、不具體、缺乏對業主的權利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保護性條款,要盡可能地修改完善,這樣的合同一旦簽訂存在大量的隱含風險,最終將導致施工單位的巨大損失。減少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漏洞,可以采用施工合同洽談權、審查權、批準權三權相對獨立,相互制約的辦法。
2.在人員配備上,讓熟悉業主知識和精通合同的專業人員參加,大中型建設工程合同一般由業主負責起草,業主為了預防承包商的索賠,特意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工程技術顧問起草合同,一般質量較高,其中既隱含許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風險責任條款,又有業主的反索賠的條款。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談判人員既要懂工程技術,又要懂法律、經營、管理、造價財務等,因此承包人必須有精干專業的合同談判小組。在合同實質性談判階段,談判策略和技巧是極為重要的,應選擇有合同談判能力和有經驗的人為主進行合同談判。
3施 工 合 同 風 險 的 規 避
應該看到,任何建筑施工企業不可能在承攬工程時不承擔風險, 但如何承擔風險,承擔多大風險,以及如何化解風險是建筑施工企業不得不關注的問題。規避風險實際上就是一個識別、確定風險和實施化解風險的過程。施工企業要做到有效規避風險,必須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防范:
3.1簽訂有利的工程合同
合同風險是屬于不確定事件,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但任何承包工程的施工方都愿意簽訂一個對自己有利的合同,減少工程施工中的風險損失,獲得更多的利潤。因此,承包工程的施工方必須從制定投標報價、深入了解工程情況開始,盡可能掌握簽訂合同的主動權。安排精明強悍有經驗的合同人員進行具體談判,分析合同條款中各種可能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