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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電子金融的運作依附于計算機,因此任何計算機的軟件和硬件故障都會給電子金融帶來風險。此外由于電子金融的交易數據儲存在計算機內,黑客,和竊取銀行業、客戶數據的網絡犯罪也就悄然滋生。這些為電子金融增加了風險。同時網絡詐騙也成為危害電子金融安全的一大癥結。另外計算機病毒也會造成客戶信息和交易數據的損失,危害到電子金融的安全。此外對于一些外部的技術支持的選用會造成電子金融核心技術外露,給電子金融帶來風險。
二、電子金融宏觀風險
電子金融的出現給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規模和其獨立性帶來了威脅,同時也削弱了中央銀行的控制力,其存在的基礎也受到動搖。電子貨幣的出現促使很多金融機構加入電子貨幣發行的行列,這對央行的鑄幣稅收造成嚴重的影響。使得央行依靠壟斷錢幣發行的收入受到影響,從而影響到央行的對立性和控制力。此外電子金融的出現也在不斷改變貨幣供應量的定義,使貨幣的供給和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機制發生變化,從而降低了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因電子金融的產生減少了人們因交易動機產生的交易成本,貨幣的需求量下降。同時電子貨幣和信息通訊技術的發展也加速了貨幣的流通速度。不難看出,電子金融特別是電子貨幣給貨幣帶來了嚴峻的挑戰,電子金融不僅削弱中央銀行的地位,還給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帶來困難。
三、電子金融風險的防范策略
一、我國電子金融業務工作的現狀問題
(一)電子金融市場發展不平衡
電子金融市場發展不平衡是我國金融業務工作的現狀突出的問題之一。其業務創新以四個大型國有銀行作為導向和發展業務的主體,在以滿足國有企業融資需求為目的的情況下推出其產品,其業務又有所不同,很難團結協作。從全國范圍來說其電子業務金融中心集中在北京、上海、香港等特大重要城市當中,地區發展不平衡。
(二)業務設計評審機制不足,體現不出區域差異與品牌效應
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一直是圍繞金融行業人士推進電子金融業務發展值得深入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而在現實中電子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存在著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導致其發展不平衡的原因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我國經濟發展東部發達,西部落后,沿海地區發達,內陸地區落后;這就決定了我國電子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從銀行行業來說,我國的銀行采取總分行制的金融業務制度,其產品與服務是從上到下分級推廣,業務開展較為復雜,在經濟發達地區推廣起來比較容易,但是對于經濟落后的地區其就要沖破許多發展障礙。產品服務的創新發展雖然在傳統金融產品服務的發展模式繼承的基礎之上,對傳統的業務發展模式有所創新,但是仍然沒有完全沖破傳統業務發展模式的牢籠,作為傳統金融產品的輔助品,沒有體現出創新發展的宗旨,區域化和品牌效應沒有體現出來[1]。
(三)金融創新的監管制度體系不夠完善
我國電子金融創新的監管制度體系較于發達國家還是不夠完善,發達國家其金融業務以嚴格規范的法律制度體系來做保障,嚴厲打擊金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發展環境較為我國和諧有序。我國還是應該效仿發達國家的監督制度體系建設,在這方面還應該不斷完善。由于電子金融行業涉及國家經濟機密,其工作環境也是十分周密,需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但是就是有圖謀不軌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做出賄賂私吞錢款的違法犯罪行為,使金融法制建設,金融業的發展受到重創。
(四)業務創新戰略規劃不足,資源安排與配套運行機制還應該完善加強
有些金融行業的部門組織對于業務創新戰略規劃還是認識不足,對于創新目標與發展策略還是不夠了解,從新產品與業務的規劃方面考慮,沒有結合總行業務創新戰略,以創新戰略作為基礎開展業務創新。在業務管理方面,其分行部門組織進行業務管理時,組織架構不夠完善,認識不到其職能,負責的業務范圍,上下級的協調工作不能夠有序銜接,缺乏有效的溝通機制,信息傳達與反饋機制還不夠規范。資源分配不合理,服務不能滿足客戶的要求,員工激勵機制相對落后,有些電子金融企業的薪資待遇相對較低,產品精細化管理不足,導致業務開展難以繼續進行[2]。
二、我國電子金融業務與世界整體金融業務情況進行比較
就當下我國的電子金融業務能力進行評估,與世界整體的電子金融業務水平進行對比,還存在許多問題。就整體的業務能力來觀察,西方國家的電子金融行業發展較快,能夠充分的進行電子金融的業務創新工作,這也是近些年來國家上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發展進步的主要陣地。因為西方發達國家的電子金融發展水平較高,對世界的電子金融發展起到了非常深遠的引導作用。高科技的金融事業走向,也帶動了國際的科技水平騰飛。電子金融業務的拓展,是對傳統金融行業的沖擊和改革,在金融行業改革體系結構上奠定了良好的科技基礎。伴隨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時代的不斷發展,我國社會雖然存在電子金融業務能力上的弊端,但是依然不能阻止行業拓展的腳步。因為有廣闊的市場環境,以及良好的發展空間,只要我國進行電子金融行業在技術方面的改革,并且能夠充分的拓展服務的方向,就能夠實現電子金融行業發展質量的飛躍。為了能夠及時的與世界水平相平衡,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必須正視出現的問題,在此,本文就針對我國與西方國家相比較后出現的差異進行分析[3]。
(一)促使改革的因素存在不同
我國目前的發展形勢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的進步存在制約性,首先存在的問題是對于電子金融業務能力的推動力不夠,在計劃設定和分析處理方面的力度不完善。對于當下的金融方式進行改革,主要是為了實現經濟價值的更高創收,再者就是對市場經濟管控下的環境進行合理調控放松,以此滿足發展運營的需求。因此,進行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實現電子金融的業務規劃。我國當下的改革創新局面就是單純的推廣電子金融業務,卻忽視了未來的經濟收益能力,以及市場經濟的整體秩序。
(二)改革的社會環境問題
面對目前的形式,進行必要的電子金融行業改革,需要具有良好的社會環境。要求能夠有法治的社會以及政治環境最為基礎,加上高科技的電子金融職業技術進行扶持,在充分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下進行電子金融業務操作。我國的電子金融業務改革需要有良好的監管制度進行監督,這是為了在市場經濟競爭中有穩定公平的競爭環境,還有就是對于未來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進行良好的管控和促進,保證有能夠提升和進步的空間。對于未來我國電子金融的發展,社會還是十分看好了,能夠實現長足的計劃和籌謀,就需要有社會環境的幫助,一旦管制的手段過于嚴格,或者是干擾的因素太多,就會造成發展受到制約的局面,影響未來計劃的實施。我國電子金融行業存在改革環境不足的主要因素,就是源于社會管控的專制型,這促使行業的發展被壟斷,造成發展的不足。再者就是我國社會相比較于西方國家存在制度上的制約性,沒有自由的發揮空間,很難實現改革。 (三)改革內容不一致
在我國電子金融業務發展的過程中,存在改革內容的不一致性,主要源于我國涉獵電子金融行業較晚,起步的能力較低。在這個環節上與西方國家存在著差距,應該積極的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電子金融發展方式,進行從簡單到困難的計劃實施。我國社會要在電子金融業務上進行改革,就不能夠單一的、盲目的推行銀行卡的互動,應該拓展當下的投資理財局勢,進行功能性的技術含量提升。
電子金融業務的主要改革內容是進行資本的收集和植入,進行信用消費貸款,或者是進行投資理財的職能實施,再者就是進行網絡銀行的執行出售,但是能夠實施的面積并不大,因此也沒有得到特別良好的收益狀況。壓制我國電子金融發展改革的主要環節還是電子金融技術的缺失,實現技術的提升又需要極度的
財政投入,目前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現狀還不足以支持這樣的改革內容[4]。 (四)改革后的影響差異
我國的電子金融行業存在一定的制約性,還是因為對于改革創新的業務職能過于看重,忽視了實際的電子金融銷售市場。電子金融的實際項目存在很高的科技性,關于電子金融生產后出現的實際產品,只有專業的設計人員才了解其中的主要功能,還有少部分的改革參與人員能夠了解產品的大概體系,但是關于產品的細節內容,銷售人員很難能夠充分的掌握,因此出現了銷售的困境。因為客戶不了解產品的功能,因此會出現對于產品的不信任,進而導致電子金融業務推廣的困局。
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進行分析,不難看出運營的矛盾性。因為電子金融業務的推廣存在缺失問題,過度的廣告效應很可能會出現市場反感情況,并且出現金融產品的使用功能遭受信譽值損失。
(五)改革后的管理水平不同
我國實施針對電子金融的改革創新之后,存在與國際電子金融業務監管上的差異,對于電子金融行業的管理工作應該是嚴密監督的。有適當的監管手段才能保證工作的穩定進行,電子金融操作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疏忽都可能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迫使企業、公司和個人的經濟受損,也會導致國家和社會的金融市場出現不平衡的局面。西方發達國家進行監督管控的過程中,非常重視一開始對電子金融的業務細節操作,因為奠定良好的基礎就是發展生產的關鍵。金融企業的發展基本就是實現高標準、嚴格要求的重要制度,無論什么樣的企業,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國與國際標準相對比,存在的疏漏就是今后工作的重點環節。
三、我國電子金融業務未來工作發展建議
(一)建立協調統一的電子金融服務體系
建立協調統統要的電子金融服務體系是解決電子金融業務發展存在的電子市場發展不平衡的問題,這需要政府和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嘗試,積極探索深入研究。建立服務體系需要建立的統一操作平臺和數據庫,其平臺和數據庫的建立需要金融機構開發新業務程序,滿足縱橫業務發展的需要。這里的縱向業務需要對其業務程序進行推廣,使其便于操作,為可持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推廣橫向業務,就是減少信息共享的中間環節,減少系統沖突,加強系統之間的協調合作,還應對服務系統進行協調和改造,在數據共享的中間環節連接接口,實現信息數據相互間共享。電子金融業務是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發展而來的,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因此為了規避風險,需要建立風險防范機制。拿商業銀行來說,建立協調統一的風險防范機制,規避資本風險管理,使其資本充足率保證為8%,通過加強資本金的管理,實施市場化的監管等措施對策規避風險[5]。
(二)遵循國際通行慣例和基本原則
關于電子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我國還遠不如其他發達國家,在這方面也有國際通行慣例和基本原則。為了促進我國電子金融業務的發展,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遵循國際通行慣例和基本原則。其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堅持公平競爭原則,堅持合法合規原則,認真遵守職業道德標準和專業操守,堅持知識產權保護原則,堅持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風險可控的原則。
(三)加快法規制度建設
加快法規制度建設,應該根據我國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的要求,完善結算清算信息系統,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電子商務發展方式。今后在開展新金融業務種類采取的模式是從建立試點再到規范,然后進行推廣,為了緩解制度的落后制定關于金融方面的計算機安全規章。召集金融行業的著名專家人士,計算機專家對行業的存在的法規問題予以指導,充分吸收國外發達國家金融電子化發展的經驗。針對我國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狀況,分階段不斷深入法規制度的完善和修改工作,確立金融電子化的地位,使其沿著法制化的軌道發展[6]。
(四)培育良好的外部環境
[DOI]10.13939/ki.zgsc.2017.10.072
自1946年第一臺計算機誕生之后,在其后的半個世紀計算機技術有了前所未有的進步,及至進入21世紀,互聯網信息技術也普及開來,經濟不再單單以“實體”為依托,依托于“虛擬”的電子商務也誕生并發展開來,尤其是在目前的“互聯網+”時代,電子商務給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幾乎是不斷遞增,并且隨著社會經濟和時代的發展,電子商務更是在經濟領域上給其他行業帶來了不可忽視的影響,于各行各業都有著非常廣泛的應用。電子金融固然使人們的生活愈加便利,但是無法忽視的是電子金融會增加金融風險。因此如何基于電子金融業務風險制定對應的防范措施便成了相關人員的重要工作任務。
1 概述
1.1 定義
基于計算機網絡甚至是互聯網,于全球范圍內進行各種金融活動,此即為“電子金融”。目前,可以被囊括到電子金融范疇的金融活動主要有:①網上結算;②網上支付;③網絡期;④電子保險;⑤電子銀行;⑥電子證券。就本質而言,電子金融是以計算機作為輔助手段來拓展金融業務,改變傳統金融的低服務效率,使從業者獲得更快的服務速度、更好的服務結果,其金融運作模式高度現代化,變革性地將互聯網作為載體,具有非常鮮明的創新性。
1.2 優勢
1.2.1 虛擬的服務方式
相較于傳統金融的服務方式,電子金融服務不再使用傳統“面對面”柜臺服務模式,而是由客戶經過電子方式將業務數據導入服務器中,進行數據的輸入、傳輸與輸出,就服務方式而言電子金融具有非常鮮明的“虛擬性”。
1.2.2 開放的運行環境
相較于傳統柜臺服務相對封閉的環境,電子金融在運行環境上具有非常鮮明的開放性,其所依托的載體乃是虛擬的網絡,而網絡則是相對開放的,客戶只需要利用相應的設備、支付相應的費用即可以在任何時間與地點享受到應有的金融服務。
1.2.3 實時的業務處理
傳統金融服務需要人工進行介入,客戶發出指令后由柜臺人員進行手動操作,這中間需要耗費一定的“反應”時間,經過一個“反饋”的過程,因此在業務處理上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延時性”。與其相比,電子金融則可以做到金融業務的“實時處理”,客戶只需要發出指令即可馬上執行電子金融服務,省去了人工介入環節,不必耗費較長的時間即可以獲得處理結果。
1.2.4 模糊的時空界限
傳統金融服務總會因為時間或空間的障礙而無法將業務無限擴展,而借助互聯網技術電子金融服務可以打破時間與空間的束縛,將金融業務擴展到任何時間點與地點,客戶在當地所享受到的服務與前去金融機構所享受到的服務與品質而言是完全相同的。
2 風險類型
2.1 政策法律風險
作為一種新興事物,電子金融剛剛起步,我國在相應的政策法規體系上尚不完善,許多金融機構反映在開展業務時“無法可依”,難以有效規避政策法律風險,經常出現違規行為,進而導致新業務被中止,遭受本可避免的損失。例如曾經在騰訊微信推廣的中信銀行聯名信用卡,剛剛開展了信用卡虛擬業務便被中國人民銀行緊急叫停,最終導致了中信銀行股價跌停和騰訊股價下降4%的結果。
2.2 戰略風險
在運作電子金融業務時,金融機構需要提前制定好相應的戰略決策,立足于明確的目標來采取具體的行為。而金融機構在某些情況下所制定出的戰略決策并不一定是完全正確的,金融業務人員無法每時每刻都能完全把控金融風險、了解市場資源是否充沛、業務目標是否具有可行性,所以金融機構在開展電子金融業務時必然或多或少地會面臨一些戰略風險。以下行為便能引發戰略風險:①電子金融應選擇怎樣的業務形式;②電子金融應如何設置實施方案;③電子金融業務應該制定什么程度的實施目標;④其他。一旦評估與判斷結果出現偏差,電子金融業務便有可能在實施中面臨困境甚至挑戰,金融機構的績效將會受到不利影響,甚至其自身生存也會受到威脅。
2.3 信用風險與信譽風險
信用風險針對的是客戶的誠信度與道德,信譽風險則是針對電子金融機構,用于反映金融機構的信譽問題。一般而言,信用風險是指債務人無法如期履行還款義務并給金融機構帶來損失的風險,信譽風險則是指電子金融機構無法履行給客戶帶來經濟利益或采取不合法手段逃避相應義務的風險。事實上,電子金融依托于虛擬網絡進行交易,在違約追責和客戶身份確認上具有較高的難度,其多為逆向選擇,比傳統金融業務具有更高的信用風險。而電子金融機構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譽關乎于客戶是否給予其信任、是否愿意授權其進行電子金融服務,若是電子金融機構在服務安全性、實時性或準確性上出現異常,其信譽將會“蒙塵”。鑒于當前社會互聯網媒體的高度發達狀況,一旦金融機構具有信譽不良問題便會被大范圍廣播,使電子金融機構受到打擊,一些電子金融機構甚至因此無法繼續運營下去。此外,許多客戶對電子金融服務并沒有充分地了解,一家機構出現問題便有可能引發客戶對相似機構的質疑,一旦擴散開來將會對整個電子金融行業產生巨大沖擊,導致業務量驟降。
2.4 實用性風險
電子金融業務在服務方式和服務內容上可謂是多種多樣,抱持著不同理念或者處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客戶在面對電子金融業務時可能作出不同的選擇,雖然客戶會因為需求偏好而存在不同的側重點,但是絕大多數客戶都對交易安全性給予了最高的關注,于是大多數金融機構都采取“手機動態驗證碼”或“強制定期更換密碼”等措施進行安全強化,這些措施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易安全性,但是電子金融交易本身具有的便利性優勢卻被嚴重削弱,這無疑與許多重視便利性的客戶的需求是相悖的。一旦這些客戶產生上述強化措施無法確保交易安全性的想法,又困擾于遺忘手機、無法記住經常更換的密碼等意外狀況,金融機構將會因電子金融不再具有的便利性而失去大量客戶。因此,在電子金融業務開發的過程中,金融機構應該針對不同類型客戶的具體需求進行多元化設計,使客戶可以有更多的選擇,進而吸引到更多的潛在客戶。
2.5 技術安全風險
雖然計算機技術與互聯網技術在近年來出現了日新月異的發展,但是二者依然存在著一定的安全問題,以二者作為支撐的電子金融體系若是無法恰當運用計算機與互聯網技術、有效避免計算機軟硬件故障問題,同樣會遭受一定的損失。在我國,目前電子金融系統所面對的最大的安全問題便是日益猖獗的網絡詐騙等犯罪行為,出于利益的誘惑,許多黑客都會使用病毒、木馬來攻擊電子金融系統,一旦成功將會給電子金融機構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3 防范策略
3.1 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
風險的防范在于“居安思危”,即在風險尚沒有形成之前便采取相應的預防手段。對于電子金融業務來說,建立并健全一套風險預警機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首先要完成的任務。基于風險防范機制,電子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風險評測來控制風險帶來的損害,使其處于一個可以接受的范圍之中。此外,在風險管控的過程中,電子金融機構借助系統監測與檢測程序,可以預見性地避免系統故障的出現,實現對電子金融的有效監督與管理。
3.2 加快、加強法律制度建設
國家政策法律的制定不在電子金融機構的能力范圍之內,所以電子金融機構需要從自身加強相應的制度組織建設。在筆者看來,電子金融機構應該基于宏觀的信息化發展狀況與金融經濟體系來推動電子金融業務的發展,使其業務形式愈加多元化,進而不斷強化金融業務,建立試點單位,在技術部門不斷推廣創新型技術與發展型技術,以緩解金融法律制度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同時,電子金融機構還應該積極落實與完善各項金融法律法規,明確金融業務信息化所占據的重要地位。具體來說,就是建立高效監管機制,使業務工作無限貼近產業狀況,確保機構的正常運轉、服務的有法可依、非法行為的有效清除。
3.3 找準“著眼點”,基于客戶需求開展業務
客戶的需求是電子金融服務的第一著眼點,電子金融機構無法在實體機構中與客戶面對面溝通,只能利用自身的優勢在虛擬世界中溝通,滿足客戶需求便成為確保交易完成的必要條件。然而,這種交流方式使得金融機構難以準確定位客戶需求,因此電子金融機構需要從產品的實用性上入手,對產品結構與功能進行調節,以此來規避實用性風險。
3.4 完善信用信譽評估體系,優化自身形象
我國在信用評估體系上尚不完善,相關部門應加強實名制建設,通過交易記錄采集來建立個人信用檔案,用于電子金融機構做出選擇。同樣地,電子金融機構也需要通過優化自身形象來提高客戶的信任度,使客戶放心做出選擇。
3.5 加強技術防護
鑒于網絡系統安全管理需求,電子金融機構應定期針對網絡安全進行評測與檢查,以確保網絡交易的安全進行。若是情況允許,電子金融機構應該安排技術人員對安全防范技術進行不斷完善,通過設置“指紋識別”、“動態數字密碼”等方式來確保電子金融交易的高效運行。此外,電子金融機構還應為員工加強內部培訓,通過定期講座等方式來提高員工的專業能力與職業道德,避免內部員工采取非法操作,給電子金融機構帶來損失。
4 結 論
電子金融業務在我國剛剛起步,不得不面對一系列風險,電子金融機構需要根據風險類型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以確保電子金融交易的安全完成。
參考文獻:
[1]陳戈.關于電子金融業務風險分析及其防范策略探討[J].商場現代化,2016(23).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3-181-01
隨著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的不斷深入發展,各行各業電子化的進程也在不斷推進。金融行業特別是銀行和證券業,涉及數據繁多、操作多是程序化內容,導致金融業是最先實現電子化的行業,也是電子化最為成功的行業。高校開設這方面課程能夠很好地滿足社會需求的同時也能開闊學生的視野,為今后的就業提供更好的專業背景。
一、《電子金融》課程簡介
《電子金融》是大學本科電子商務專業必修課,是一門綜合了信息技術與金融學相關知識的交叉學科,其中涵蓋了電子銀行、電子證券和電子保險三大主要模塊。該課程的教學重點是要求學生掌握電子銀行和網上支付體系的全部內容和技術手段;理解信息技術在銀行、證券以及保險行業中的業務創新活動,如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等運營模式。該課程的教學難點之一是這門課程涉及的領域發展日新月異,甚至有些領域正處于上升發展階段還并不成熟,如何既能體現其前沿性和時代性又能把握好上升發展階段可能出現的問題;難點之二是該課程和實踐緊密結合,學生有強烈的參與實踐的愿望,但由于銀行、證券和保險這些行業都是信息敏感行業,信息和數據不能隨意對外公開,場所和設備也不能任意參觀和隨意操作,這給課程的實訓內容帶來了困難。
二、《電子金融》課程教學現狀
這門課程最大特點是內容新。伴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該課程的內容也在不斷更新,從最初僅涉及網上銀行和支付內容,發展到現在涵蓋了多個行業的電子金融體系,僅僅經歷了幾年的時間。第二個特點是跨學科。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管理學和經濟學等,這門課程涉及的學科種類非常多。基于上述特點,對講授這門課程的教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第一,要跟上時代的變化;第二,要學會跨專業研究問題。
(一)全國各大高校現狀
目前我國各大高校開設此類課程的名稱叫法不一:網絡銀行、網絡金融、網上銀行與支付、電子支付與結算、電子金融等。該課程一般分為教學部分和實驗部分,著重理論學習的同時也要求學生對相關的實踐部分有所掌握。
該課程的特點是“電子化技術+金融學知識”。在這種模式下,可以利用現有其他專業的教材、教師和授課資料,等于對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和金融學知識重新整合。
(二)我院現狀
我院在本科開設這門課程之前,在其他專業的專科開設了兩年的選修課程,這為后續本科的必修課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兩年的教學中,主講教師一方面摸索學生接受各方面內容的領悟程度,另一方面,認真總結授課過程的經驗和不足,與此同時組建了該課程的課題組,為后續本科教學做出充分準備。
三、存在的問題
1.這是一門需要具備技能訓練的課程,可以體現在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在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個行業的應用,以及商務策劃、項目實施等各個環節。由于教學資源有限,學生在模擬軟件的使用中,無法切身感受到真實的操作環境,進而導致學習熱情大打折扣,也限制了學生對真實案例的理解能力、實際操作的動手能力和對問題的創新分析能力。
2.在現實生活中,自助銀行系統、POS系統和手機支付系統是離學生們最近、接觸最多的實實在在的電子金融,然而在目前市面上很難找到帶有相關內容的教材。
3.電子金融屬于新興課程,同時也是交叉、復合課程。從課程講解的角度講,對現有計算機、通信技術和金融學的表面、快速融合雖然方便,但也導致了無法體現該課程新興的特點。從學生的角度講,學習的精力有限,各個專業的課程都接觸但又不能達到精通,很難做到深究。所以交叉學科的特點往往既是優勢也容易造成“四不像”。
四、《電子金融》課程教學設計
(一)教學環節
電子金融在現有的電子銀行、電子證券和電子保險教學內容中增加自助銀行系統、POS系統和手機支付系統的教學內容,更貼近學生的校園生活,同時對電子金融知識的全面掌握有很好的補充作用。
(二)實驗環節
電子金融是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通信技術在因特網上開展的金融活動,有網上銀行、電子保險、網上證券交易、專業金融信息提供服務等多種形式。電子金融能為客戶帶來便利,為應用商開辟市場、提高效率、降低經營成本、使資本飛速流動,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電子金融呈現爆炸性的發展。隨著世界范圍內電子金融業務急劇增加,一個國家網上金融業務的整體發展水平將直接影響到其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和國家的經濟發展。
一、我國電子金融領域信息安全的現狀
我國金融電子信息化的發展歷經了這么幾個階段:初期網絡建設、數據庫建設、網絡軟件基礎設施建設和體系化信息安全管理等四個階段。在當前階段,對于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已是金融電子信息化進一步發展的刻不容緩、迫不及待的要求,以抵御和化解風險,統一處理安全問題的規范性程序,提高金融電子安全系統的整體防御能力,從而促使金融企業信息系統的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
伴隨著《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的出臺,金融電子信息安全系統法制建設取得初步成效。金融電子安全系統已經成為投資-產出過程中的風險防范首要位置,而且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大范圍的安全普查。全國相關的金融機構陸續成立了專門的安全防范機構,并重點加強對系統需求設計、投產、推廣和軟件開發等重點程序的監管和保護以及風險防范;在系統設計開發、防火墻選用、認證密碼等方面加大了投入。但是,當前的金融電子行業仍然存在著一些隱患,具體是傳遞信息的安全隱患和業務系統維護的風險防范隱患。
二、信息安全防護措施
(一)行業自律
行業或是客戶自身的信息包括最敏感機密部分對金融機構而言往往是公開的,金融機構可以輕松的獲取這部分信息,其中有部分信息具有相當的經濟價值。對信息保護,行業的自律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政府的監管只是被動的行為,防患于未然更多的在于金融結構的自律行為。
電子金融行業需制定一個有效的行業自律規范,從行業內部規范從事人員的行為總則,
爭取將非法信息來源斬斷。國外大多數國家在立法上對行業自律機制給予較高的肯定,我國其實也可以借鑒,進一步發揮行業自律在信息安全上的作用。
(二)金融信息監管
完善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規是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的基礎。我國在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已經做了很多工作,如今與信息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包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三個層面。但是,我國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規仍然不夠完善,管理機構存在多頭管理,要求從金融信息監督開始為信息安全做好第一步。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對網上銀行業務的監管尚處于起步階段,應在《人民銀行法》等相關法規中將網上銀行明確納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監管的對象。其次,金融服務業消費者安全保障的投訴與受理機制欠缺,監管機構中缺乏專門負責金融消費者安全保障方面事務的部門,對于投訴問題沒有從自律或者強制性法律機制角度進行規范。建議在我國因成立一個獨立的電子金融監管機構,它獨立于各個行政體系,采用直接負責制,這是由于電子金融領域如出現信息安全事故,它所牽扯的相關行政部門較多,地域范圍較廣,現有職能部門無法對它進行有效的監管,該機構應對電子金融機構信息可審查,可回溯并構建一個評價體系,將其評價結果對外公示,對于那些信息安全保護不當的機構應給予懲罰,改變我國對信息泄露或是保護不當的金融機構只罰不懲的局面。
(三)信息安全體系
電子金融主要的運行手段是基于計算機網絡或是通信網絡,必須要技術層面上保護其安全,傳統的金融交易手段是基于柜臺式、盤點式,早期電子金融只是較為粗獷的將原有的業務照搬于網絡環境中,又由于網絡是個開放的平臺,所以造成了較多的信息安全事故,在近幾年的發展中有了迅猛的進步,但還存在諸多問題:用戶認證手段單一、支付手段繁雜、內網權限過大、設備更新過于頻繁、客戶端保護不夠、異常行為監管不到位、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現應構建一個統一標準網絡信息安全體系。
將用戶權限分割,將用戶不常用或是對其信息保護有隱患的功能部分需轉為傳統的柜臺辦理,用戶可對其權限進行縮減,提供用戶常用功能及其權限。
用戶認證需多層次的,一般的安全層次認證簡單快捷,高層次需提供較多有效憑證方可使用。
網絡模型要做到有效的內外分離,對外網要設置多層安全防范,不能以單一的防火墻形式存在,應具有動態更新、行為分析、危害恢復等功能。對內網必須將權限分割,無單一權限,在很多核心內容上應采用多人協同開啟權限功能,防止某一個體權限過大造成過多損失等。
客戶端應該附加對客戶端安全的監察,如發現客戶端存在隱患則盡到提醒義務,保護客戶信息安全。
電子商務主題電子金融及安全展區
目前,全球發達國家大約有85%的主要銀行已經建有自己的業務網站,中國銀行界實現銀行機構信息化的進程也在不斷加快。開拓數字化、網絡化的電子金融業務,已經成為國內金融界發展的戰略重點。今年由展會主辦方與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以及國家八六三信息安全基地共同主辦的電子金融及安全展區將集中展示信息技術企業針對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業務的安全、服務、應用等解決方案。
同時,主題為“電子金融業務的創新及安全保障”的“2007亞洲電子金融及信息安全高峰論壇(上海)也將在展會期間舉辦。上海市網絡與安全協調小組辦公室、上海市科委、上海市金融辦和行業領軍企業將共同探討電子金融政策與市場的發展。
制造業信息化展區
“十―五制造業信息化科技工程”的正式啟動,是我國制造業信息化工作新的里程碑。亞洲ceBIT將全力推動科技對制造業的提升作用。今年,亞洲ceBIT展會將連同漢諾威在華的兩大工業展―2007亞洲動力傳動與控制技術展覽會和2007亞洲國際物流技術與運輸系統展覽會同期舉辦。屆時2000多家的工業企業參展商和近50000名的制造業專業觀眾將關注專為制造業信息化而設置的展區,并從中尋求企業管理的最佳解決方案。展會將為信息化技術和設備供應商提供與大量實際用戶的洽談機會。展會期間,為深化信息交流主辦方更推出“中國制造業管理信息化創新論壇”。
數字生活主題通信新媒體展區
2006年通信新媒體已經成為國內外關注的熱點從整體產業來看,新媒體的出現是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以及數字廣播技術不斷創新與發展的成果。新媒體的出現將引發數字家庭、通信、傳統媒體等眾多相關產業的變革和融合,如今,voIP、IPTV數字電視、P2P視頻和手機電視等是現在最被人們注視的新媒體產業。
今年,亞洲ceBIT將攜手上海文廣集團和流媒體世界,聚焦這些產業的發展和趨勢,進行全面研討和展示。并邀請來自行業內資深的企業一同參與活動,為企業及公眾提供最佳的展示和溝通平臺。
電腦及其周邊配件展區
電腦現在是數字生活最重要的設備,隨著其應用的發展,消費者對設備也有更大的關注、要求、和投入。
小熊在線是目前最為活躍的電腦設備專業網站之一。10月將與展會主辦方一同就電腦設備及其周邊配件展區舉辦豐富多樣的活動,以專業的角度,用最炫的方法詮釋出電腦的無限拓展空間。
中國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與時俱進,根據計算機、網絡、通訊技術廣泛應用,并且發展日新月異的實際,全力實施電子金融產品創新戰略。該行以提高客戶滿意度為目標,采取市場領先策略,充分利用銀行內部的各種資源優勢,為客戶研發、推廣專業化、個性化電子金融產品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近年來,不斷推出科技含量高、符合市場需求的電子金融產品搶占市場,獲得了市場先機,贏得了客戶青睞,保證了工行各項業務的快速增長。
工行云南省分行企業年金產品受青睞
中國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為宗旨,依靠卓越的品牌信譽、穩健的經營作風、領先的業務系統、豐富的管理經驗和優秀的專業隊伍,著力加快金融產品創新。近年來,不斷推出企業年金、綜合養老保障等系列服務和標準產品,以大中型企業的年金計劃提供專業服務的受托管理、受托咨詢、賬戶管理及托管服務為基礎,以中小型企業為服務對象推出三款企業年金集合計劃標準化產品,為廣大企事業單位推出的綜合養老保障計劃產品,這些系列產品的推出,不斷滿足單位管理職工養老金、福利資金的需求,為企業和職工實現了安全管理、穩健運營、保值增值,受到企業和職工的廣泛贊譽。
工商銀行與東亞銀行就美國東亞銀行股權買賣交易完成交割
未授權支付是指在未經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明示或者暗示授權的情況下,他人發出支付指令,導致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賬戶資金減少或者發生預付卡透支的情況。在實踐中,往往可能出現盜用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密碼,支付工具丟失、被盜而被有權的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使用等情況,使得第三方侵權人得偽裝以付款人的身份,騙取資金劃撥。在這種情況下,在未找到最終責任人或者最終責任人無力賠償時,就發生了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的資金損失由自己還是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的問題。
針對電子支付中的非授權支付,我國《電子商務法》將會有所規定,但目前還在草案階段。在目前沒有法律條文規定下,在司法實務中在處理此類糾紛時,起初不得不適用傳統民法原理,采用《侵權責任法》中的過錯責任原則,對于過錯的證明采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但是由于互聯網領域內的信息不對稱等,金融消費者處于非常不利的境地,這樣的司法判例不能真正體現公平原則,許多學者認為應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出發點,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由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舉證責任。固然,從法經濟原理的角度來看,將舉證責任由掌握大量數據和專業技術的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來承擔更為合理和效率,能夠更好的提高交易安全,“無過錯責任原則”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金融消費者的利益,但筆者認為,法律的作用是調整社會人與人之間形成的社會關系,必須權衡雙方的利益。如果無邊界無區分地要求電子支付提供者承擔一切損失并承擔舉證責任,未免過于苛刻,有的情況下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是無法證明電子支付服務使用者有過錯的,同時,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可能會仗勢“無過錯責任原則”,主觀上故意或者過失疏于賬戶、密碼及其他安全的管理,放任資金損失發生,甚至存在騙取賠償及補償的道德風險。這樣條文就會淪為“惡法”,無法發揮其真正的約束力。
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中韓兩國同屬于大陸法系國家,韓國已經發展成為亞洲電子商務發展最快的國家,其之所以能夠在電子商務的發展上取得快速的發展,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重要原因之一。韓國的《電子金融交易法》第9條規定:1、金融公司或者電子金融從業者因下列所規定的任一事故造成使用者的損害時,須進行損害賠償:(1)接觸媒體的偽造或者變造引起的事故。(2)簽署協議或者在發送、處理交易命令過程中發生的事故。(3)通過欺騙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侵入電子金融交易的電子設備或者《促進使用電子通信網以及信息保護法》第2條第1款第1項中所稱的電子通信網中獲取接觸媒體。2、金融公司或者電子金融從業者符合下列其中任一情況時,由使用者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責任。(1)事先與使用者約定,因使用者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害由使用者承擔全部或者部分責任。(2)當使用者是法人時,金融公司或者電子金融從業者已盡到了合理的、充分的注意義務,如建立防止事故發生的保安措施,并嚴格遵守了有關內容。
筆者在對“非授權支付”研究中,也對比了英美法德等國家的相關法條,在本文中不再對歐美國家的詳細條文進行贅述。比較之下認為韓國的此條規定是比較合理具有借鑒意義的。既明確細化了了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的情形,也明確規定了免責的情形。而且整個條文梳理的很清晰,不過于繁雜,符合中國立法特點。
我國在立法時,可結合目前學術界的觀點,并借鑒韓國立法規定。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應當明確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的情形,以及與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雙方發現支付指令未授權時的止損義務,違反該義務應承擔損失擴大的責任。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最有動力也最有責任去發現未授權支付行為,一旦發現應立即通知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否則應當承擔損失擴大的責任,反之,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遲延告知時也應承擔損失擴大的責任;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發生支付未授權或者存在欺詐風險時,應采取必要措施如凍結賬戶、拒絕交易、追回資金等防止損失擴大。
2、應明確設定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的條件。這樣的條件設置能提高使用者的注意義務,筆者認為可借鑒韓國的規定,主要考慮使用者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至于故意和重大過失的判定,可以用列舉的方式加以明確,比如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將自己的支付密碼告訴第三人,這明顯屬于故意的情形;又比如一個人故意將其密碼寫在手機中的備忘錄中,這可歸屬于重大過失,此時,一旦發生非授權支付全部由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承擔舉證責任并承擔全部損失顯然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應區分具體情況由使用者承擔部分責任。在韓國目前的司法判例中,如大法院的一個判決中,故意和重大過失的判斷是根據密碼偽造、黑客、木馬鏈接等事故發生的具體的情形,綜合考慮電子支付服務接受者的職業、金融經歷、教育程度等。這樣的司法判例判斷標準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這種標準也是值得商榷的,同樣的侵權構成要件就因為不同的教育背景、職業經歷而有不同的司法判決,這明顯也是不合理的。關于這點,筆者只是拋磚引玉,還需要深究。
3、應區分主體:個人與法人,應賦予法人更高的注意義務。通常,法人對電子支付的環節會比個人更加了解和謹慎。只要電子服務提供者采取了必要的安保措施以及合理的注意義務,發生非授權支付時可以默認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如果這樣規定,也會出現同案不同判的情形。
上文筆者提出的觀點是在學術討論自由的背景下提出的一家之見,也可能漏洞百出。希望筆者疏淺有限的思考能對《電子商務法》的制定及中國司法審判有所助益。法律的制定就是要注意立法的平衡點,兼顧公平和效益。只期待未來的法律能在最大限度內平衡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和接受者的權益,既要保護金融消費者,也不能過度賦予提供者義務而阻礙新興行業的發展,實行“良法之治”,良好的法律要促進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讓法律關系雙方或多方實現共贏。(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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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黎四奇.對釣魚欺詐中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或不作為法律問題的思考.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2,3.
一、我國金融電子化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缺乏總體規劃和標準的約束
我國金融電子化是在一無規劃、二無標準的情況下起步的。由于缺乏對大規模事務處理系統開發的經驗,在系統建設中標準化意識不強,開發的各類業務系統缺乏統一的業務規范和信息格式標準,即便是同一銀行系統內的各業務系統也無法實現數據的共享,造成社會勞動的浪費,已有的系統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而發達國家金融電子化建設在一開始就按照系統工程的理論和方法,根據管理信息系統的基本原理,在總體規劃指導下,按照一定的標準和規范,分階段、分系統逐步開發和實現。
2.金融電子化系統的整體效能差
我國金融電子化當前主要用于對客戶柜臺業務的分散處理。因此,系統規模小,且主要停留在事務處理階段,而缺乏對金融活動中所產生的大量對銀行經營管理和決策有用的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和利用,無法支持銀行管理和決策職能,銀行的管理和決策仍然以傳統的經驗為依據,使系統的整體效能差。
3.金融信息通信網絡的規模小、水平低、安全性差
我國各金融機構雖然都建立了規模不同、采用各種通信方式的城市和全國通信網絡,但除了人民銀行的衛星通信網絡初具規模、通信支持服務較具綜合性以外,其他各銀行的網絡規模都較小,基本上都是采用專線,沒有網管中心的專用事務處理信息傳輸網,不能適應我國金融業務發展的要求。同時,對網絡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力,許多系統是在十分脆弱的環境下工作,阻礙了我國金融信息系統向深層次發展。
4.缺乏復合型高級金融管理人才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數學、金融工程的迅速發展和銀行業務與信息技術的有機結合、滲透,金融電子化又增加了許多新的內容。利用金融數學和金融工程設計、開發金融產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開拓金融市場,防范金融風險已成為世界范圍內金融電子化發展的新方向。我國現有的金融科技人才從數量上看嚴重不足,從知識結構上看都無法勝任新的應用。我國金融電子化的建設和發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計算機應用專業技術知識,又熟悉銀行業務的復合型高級科技人才,在銀行信息系統規劃、設計、開發和運營維護中,發揮著重要的主導作用,成為我國銀行電子化事業的中堅力量。
二、我國電子金融發展的對策分析
邁入21世紀,金融電子化已經成為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強化金融管理、防范金融風險、商業銀行開拓金融業務、提供金融服務和提高自身競爭力的迫切要求。為建立先進、高效的、全天候的金融業務、金融管理和金融決策的金融電子化系統,我們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加強金融電子化的規劃和管理,完善金融電子化系統的總體框架
按照管理信息系統的基本原理,借鑒發達國家支付系統建設的經驗,根據幾年來我國國家現代化支付系統實施的經驗,對現行金融電子化系統進行更新、改造和完善,以建立我國新的金融電子化體系。具體實施步驟為:首先由中央銀行提出基本的網絡互連要求,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前提下,結合我國銀行經營、管理和決策及風險防范等的實際需要,盡快制定我國金融系統的網絡互連接口標準、銀行業務信息傳輸格式標準、與銀行卡工程相關的業務和卡片技術標準、與中央銀行執行貨政策相關的信息采集標準、中央銀行進行監管的業務需要標準、商業銀行開展網上業務和電子商務的相關標準和計算機審計標準;然后,由各家銀行自行決定自己系統的建設方案、建設原則、網絡拓撲結構和設備選型等;最后,由中央銀行負責協調好各銀行之間的關系,建立一個由支付事務處理系統、銀行管理信息系統和銀行決策支持系統三個層次的互相聯系的全國金融電子化管理信息系統。
2.改變現行軟件開發方式
目前,我國銀行現行軟件多數是由銀行內部的電子化部門(計算中心)自行開發的,這對于大型的金融電子化管理信息系統開發有一定的局限性。金融電子化管理部門的工作重點則應由主要以進行系統開發為主,變為主要從事金融產品的設計、金融電子化的管理和系統維護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我國金融電子化建設的進展和發展規劃,使電子化部門成為信息時代銀行的重要戰略部門。而金融電子化系統的建設策略則采取由銀行的業務部門和科技部門共同合作,由銀行提出具體的業務需求,而系統的建設則外包給專業的軟件公司來承擔,鼓勵更多的專業軟件開發公司參加到我國金融電子化建設中來。這樣,才能開發出更符合國際標準的、更現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統。
3.加強金融監管,盡快制定電子金融法制
電子商務時代,電子金融是在全球范圍內運作的,是一個極其復雜的國際社會系統工程,它涉及面廣,內容復雜,關系到國內和國際。因此,金融行業在不斷進行業務模式的創新、不斷對業務實施電子化和網絡化改造的同時,更要加強對金融監管方面的研究、更要全面了解金融監管所面臨的新挑戰、制定相應的規范和標準,以促進這些新型業務的健康發展,為各行參與電子商務、開拓業務、公平競爭建立一個良好的環境。提供一個透明的、和諧的金融法律是使電子金融活動得以正常進行的保障。
4.積極促進金融企業的重組、兼并,加強與外資銀行的交流與合作
由于裝備計算機系統耗資巨大,只有大銀行才有能力裝備,小銀行只有聯合起來或依附于大銀行,金融企業的兼并重組,集銀行、投資、保險于一身,成為金融界的超級服務商,一方面能削減分支機構,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能增加高技術投資的規模效益,能得到優越互補的效果,增強整個企業的競爭力,從而獲得市場競爭優勢。另外,我們和外資銀行在很多方面各有所長,通過加強溝通與合作,可以實現優勢互補。同時,外資銀行之間也存在著更激烈的競爭,為了在中國全面開放零售銀行業務的過程中搶得先機,許多外資銀行也渴望在現階段就與國內銀行開展有關方面的合作。我們應積極利用這一條件,采取多樣化的合作方式,如成立合資經營機構,建立相互關系等,在合作中學習其先進的管理和營銷手段,健全機制,以達到快速發展壯大的目的。
5.加快培養與引進優秀的金融科技與管理人才
金融電子化的實現依賴于優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我國金融電子化的建設和發展,迫切需要一批既具有計算機應用專業技術知識,又熟悉銀行業務的復合型高級科技人才。我國應該多途徑、多渠道地培養或引進優秀的金融科技及管理人才,在銀行信息系統規劃、設計、開發和運營維護中,發揮著重要的主導作用,成為我國銀行電子化事業的中堅力量。
參考文獻
[1]蘇惠香:試論我國電子金融發展中的問題與對策[J].財經問題研究, 2001年第10期
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規模太小無法與資金雄厚的大公司相比較,所以他們在經營過程中常常會有經營不穩定的現象發生,再加上銀行對其信譽等級評價較低、風險抗擊能力薄弱等這些問題,使得他們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無法通過銀行獲得充足的資金來維持企業的運營,這個嚴重的問題經過多年積淀和積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就逐漸變成了一個全世界都為之苦惱的難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打開了對外貿易的通道,很多國外的中小企業逐漸進入我國市場,這些企業的存在可以幫助我國增加就業人數,并且可以為我國時常增添活力,促進我國經濟增長。但是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在外國中小企業的進入的同時也為我國中小企業并不樂觀的企業融資增添了難度,我國的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的融資困境將會越來越嚴峻。在過去的數十年間,為了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我國政府陸續出臺了多部法律法規以幫助中小企業進行企業融資,這些措施雖然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現實問題。現代社會發展過程中,我國中小企業在進行企業融資時仍然存在很多困難,經過總結歸納主要分為六個方面: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過于狹窄和單一;中小企業的自由資金相對匱乏;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比較薄弱,而且其信用等級比較低;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本相比較而言,比較高;由于中小企業缺乏貸款擔保體系,使得銀行金融機構不愿意向他們發放貸款;由于先結算我國金融體系還不夠完善,這就使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勉勵著信貸歧視。
二、互聯網金融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優勢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成熟,,金融發展和互聯網技術開始互相融合。我國最早開通網銀服務的銀行是中國商業銀行,到后來又陸續開展了許多電子銀行業務,儲戶在辦理轉賬匯款等一些業務是再也不用往返于銀行的營業大廳了,這些變化都標志著互聯網和金融機構開始有機結合。特別是在近年來在電子金融行業的發展中,一些互聯網企業及時抓住商機借助網絡服務平臺和自身優勢,逐漸拓展業務變成了網絡購物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有的甚至還在網絡上辦起了信貸業務,成為了網絡信貸的領航者。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崛起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發起了新的挑戰。為了搶占商機,一些金融機構和證券機構也逐漸開始在網絡上紛紛建立起了線上業務,與傳統的金融模式相比,中小企業在互聯網上進行融資正好彌補了過去商業銀行的信貸體系的不足。首先,互聯網金融可以為中小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中小企業可以公平公正地通過互聯網金融提供的網絡融資平臺獲取企業發展所需要的資金,互聯網金融為其提供的服務平臺是平等的,任何中小企業都可以獲取最大利益的資金;其次,互聯網金融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融資渠道,中小企業在網絡上辦理企業的融資業務時,互聯網金融可以充分利用其先天的優勢對閑置資源的進行整合,通過小額資金的不斷聚集來達到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的目的;最后,互聯網金融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風險控制機制”,互聯網金融利用其網絡服務手段,在中小企業融資的風險控制方面占有絕對的優勢,通過風險控制手段來保證發放貸款的安全性,使違約率大幅度降低。
三、互聯網金融破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難處
近年來,網絡銀行在我國獲得了迅速的發展。1996年,中國只有一家銀行通過國際互聯網向社會提供銀行服務,到2001年底,在互聯網上設立網站的中資銀行達50多家,占中國現有種類銀行的26.7%。截至2001年底,中國工商銀行的網上銀行業務客戶達165.6萬戶,辦理業務901萬筆,交易金額23446億元(陳波,2002)。
(二)主要服務內容
1、信息服務:主要包括新聞資訊、銀行內部信息及業務介紹、銀行分支機構導航、外匯牌價、存貸款利率等,一些銀行目前也提供一些特別的信息服務 ,如股票指數、基金凈值等。
2、個人銀行服務:主要包括賬戶查詢、賬戶管理、存折和銀行卡掛失、繳費等,一些銀行還提供外匯買賣服務、個人電子匯款服務以及小額抵押貸款和國債買賣服務。
3、企業銀行服務:主要包括賬戶查詢、企業內部資金轉賬、對賬、繳費等。除此之外,一些銀行還提供同城結算和異地匯款服務、國際結算服務。
4、銀證轉賬:銀行存款與證券公司保證金之間的實時資金轉移。這類服務既可在銀行申請,也可在證券公司直接申請,但都必須有書面協議。部分銀行已開始提供相關信息的查詢。有一些網絡銀行,正在或即將推出網上證券交易委托平臺,以便其客戶可以直接在其網站上從事股票買賣、查詢和投資管理等。
5、網上支付:包括企業對個人(BtoC)和企業對企業(BtoB),大部分網絡銀行提供前一種服務。這種服務一般與網上商城相結合,一些銀行設定了一些網上商城的鏈接,但基本上沒有直接從事網上一般商業活動。支付方式有三種:銀行卡直接支付、專用支付卡支付和電子錢包。
(三)基本特點
1、跳躍性發展。國外銀行從傳統銀行發展到網絡銀行,一般都經歷了三個階段:“銀行辦公自動化”階段、“內部網絡電子銀行”(PC銀行、企業銀行、家庭銀行等)階段和“網絡銀行”階段。我國的商業銀行基本上沒有經歷內部網絡電子銀行的發展階段,直接由銀行辦公自動化階段進入網絡銀行發展階段。
2、業務方式演變迅速。我國商業銀行網站幾乎一開始就進入了動態、交互式信息檢索階段,而且主要的商業銀行在這一階段停留的時間也很短,很快就進入了在線業務信息查詢階段,并與電子商務的發展緊密結合,迅速完成了從一般網站向網絡銀行的轉變。
3、網絡銀行形式都是網絡分支銀行,其業務依賴于母行,尚無純網絡銀行的出現。
二、問題
1、一般性問題
一是消費者信心。網絡銀行只有達到一定的客戶規模,才可能獲得有價值的收益。盡管銀行家為擴大客戶群絞盡腦汁,仍難以消除消費者對網絡銀行的疑慮。
二是網絡安全。由于電子形式的金融產品和信息,對于知道網絡機密并能不留痕跡的網絡進入者而言,其偽造、篡改、復制成本極低,真假難辨,網絡銀行對非法侵入者的吸引力巨大,因而,網絡安全就成為了事關銀行生死的頭等大事。
三是相關法律問題。同傳統銀行相比,網絡銀行有兩個十分突出的特性,它傳遞信息(包括契約)采用的是電子化方式;它模糊了國與國之間的自然疆界,其業務和客戶隨著互聯網的延伸可達世界的任何角落,從理論上講,國外客戶使用銀行服務的便利幾乎同國內客戶一樣。這樣,就向傳統的基于自然疆界和紙質合約基礎上的法律法規提出了挑戰。
四是業務標準。目前所有提供網絡銀行業務的國家,都面臨著如何選擇業務標準,不至于將來因不能與國際上通行的標準相兼容,而成為一個“孤島”。
2、具體性問題
(1)就網絡銀行本身而言,技術安全管理尚不完善。首先,由于具體的監管規則滯后,商業銀行在創辦網絡銀行時,有相當一部分未經過獨立的權威機構或專家對其交易的軟硬件系統、管理監測制度進行獨立檢驗評估,也沒有專業的評估和建議報告。一些銀行為了加快發展甚至對那些涉及到核心技術與信息的軟件,也是從第三方購買,或由其他公司開發、維護和保管。其次,缺乏相應的風險揭示和責任界定規則,一些網絡銀行在吸收客戶時,既沒有與客戶簽訂劃分各自責任的法律合約,又未建立相應的糾紛處置原則。第三,經營發展模式相似,業務雷同,基本上都將重點放在查賬和轉賬上,缺乏創新和競爭力。
(2)在網絡銀行的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網絡銀行的發展離不開電子資金轉移(EFT)體系,尤其是零售電子支付體系的發展。我國雖然建起了多套電子支付系統,但相互不能配合,層次也不清,效率不高,形成了網絡銀行發展的“瓶頸”。
(3)在網絡銀行間相互協調方面,由于“金卡”工程仍處在推廣階段,銀行間的授信系統還待完善,各個網絡銀行既無現成資源可利用,又不可能再建一套授信網絡系統,各自的支付工具不能通用。同時,一些銀行過于考慮眼前的實用性,開發出來的應用系統、業務項目自成體系,互不兼容。其直接后果不僅可能造成重復投資、浪費,而且會給整個網絡體系今后的協調設置障礙。
(4)在管理方面,網絡銀行的信息跟蹤、監測、信息報告交流制度和規則都未建立,防范性的技術規則指引尚未開展。除了《合同法》以外,還未對其他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調整。
3、問題的實質
我國網絡銀行面臨的這些問題,從根本上看,是因為我們對網絡銀行的認識處在不斷探索階段,存在著將金融電子化和電子金融業務簡單等同的傾向。
實際上,金融電子化是利用電子化技術手段拓展傳統的銀行業務,而電子金融業務則是金融業務的創新,它包括電子貨幣、網絡銀行、網絡證券、網絡保險等,是IT產業與金融業務整合的結果。尤其是網絡銀行和電子貨幣,并不僅僅是支付或結算手段在電子領域的延續,它們對中央銀行的地位、貨幣政策和金融監管都會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正因為如此,主要發達國家才成立了專門的工作機構研究、監測和管理電子金融業務。我國目前是將這一業務劃歸各部門的科技機構負責,著重于技術的管理。這就帶來了兩個方面的不利影響:一是將電子金融業務作為一種科技手段來管理,一般會沿用統一、規范和標準化的原則,甚至傳統的金融電子化的一些規章制度,這與電子金融業務興起過程中出現的多樣化和技術、協議等的快速進化相矛盾,同時又形成一些業務領域的規則和管理的“真空”。統一規范的標準體系雖然可以避免競爭產生的重復投資和浪費,但也可能限制競爭的發展。事實證明,一國強制統一的電子貨幣或網絡銀行模式落后于世界金融市場,那么不僅會造成更大的浪費,還會形成社會福利的凈損失。二是由于知識和水平的限制,目前的管理辦法雖然強調在技術和協議上形成一套安全體系,但由于在金融數據統計、測算與監管;業務信息流轉與管理等方面關注的不夠,其結果也可能最終會事與愿違。
三、對策
1、宏觀層面
(1)國家應該加快網絡銀行的立法進程
針對目前網絡銀行存在的問題,借鑒先進國家的經驗,建立相關的法律。首先,要完善現行法律,補充適用于網絡銀行業務的相關法律條文。要對現有法律不適應的部分進行修訂和補充,不但要從刑法的角度對犯罪進行嚴懲;在民法方面,也要進行界定。其次,要對未來發展情況進行預測,分析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先行立法保護。在立法過程中,要注意對網絡金融參與者的行為規范及網絡風險的防范。
此外,還應盡快制定符合中國實際的網絡銀行安全規范和標準。可以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組織金融行業共同制定一套較為完整的行業標準,以便使我國網絡銀行在管理及風險防范等方面與國際接軌。
(2)應盡快縮短中國金融業的分業經營步伐
網絡銀行的快速發展,對金融業的經營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進行金融業現代化的過程中,選擇和采取了分業經營的道路和政策。這對規范金融業的經營和運作起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金融業也將進一步對外開放。此外,國際上金融巨型企業不斷涌現,并在向客戶提供全能或“一站”的金融服務。相比之下,我國金融機構的客戶全能服務能力較差。因此,為適應銀行網絡化的發展趨勢,培育我國的超級金融服務公司,增強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我們要盡快采取措施,解除政策的限制;同時加快修改金融法規,創造金融運作的寬松環境,使我國的金融機構有能力參與國際競爭。
(3)簡化金融新業務和金融創新的審批程序
中國金融業層層審批的程序既不科學,又缺乏靈活性,也與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實行一級法人管理的政策相悖。何況,監管機構的審批人員不一定就了解新產品的性質和風險。因此,我們首先要徹底改變審批的理念,即從審批能做什么轉變為審批不能做什么;沒有說不能做的,就是能做的。其次是將現行自下而上的報批程序倒轉過來,并使之簡化。
(4)盡快設立社會資信咨詢機構
社會資信咨詢機構(CRA)是一個專門收集個人和公司信息,經過加工后向需求者,主要是金融和銀行機構提供咨詢的專業公司。它在西方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特別是個人信用風險控制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2、微觀層面
(1)堅持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業務并舉的方針,全面推進銀行業的創新。盡管網絡銀行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進步,但網絡銀行并不能取代傳統銀行的作用,就其本質而言,在現階段網絡銀行主要是作為銀行的銷售渠道之一,因此,發展網絡銀行必須正確認識它的作用,使網絡銀行與傳統銀行均衡地得到發展。
(2)提升現有網絡銀行業務,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擴大客戶平面。目前,我國的網絡銀行基本上是將傳統業務呈現給客戶,這不可避免地造成網上業務品種少,發展空間狹小的局面。因此,應充分發揮網絡銀行對商業銀行業務的重組和再造功能,將網絡銀行從簡單的服務渠道,轉變為真正意義上的交易處理和服務平臺,加大金融創新力度,用銀行特色化服務贏得市場和客戶。
(3)充分發揮銀行財務專家優勢,重點加強企業集團客戶服務。理財業務是銀行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一種整合方式。網絡銀行可以結合網絡提供的信息交流方便快捷及銀行在信息咨詢、投資顧問、家庭理財等方面豐富的經驗,有目的性、針對性地為客戶提供集理財、投資、融資等全方位的服務,使客戶的財富得以保值增值,有利于吸引優質客戶及培養客戶忠誠度。因此,網絡銀行應注意改變傳統的單一產品交易模式,充分發揮銀行財務專家的優勢,為客戶提供全面的在線理財服務。
(4)注重發展網絡銀行特色服務,著力打造網絡銀行服務品牌。在網絡銀行建成以后,應對網絡銀行服務分類進行品牌包裝,通過統一的市場營銷,帶動整個網絡銀行的發展。目前國內的網絡銀行都由信托傳統業務構建,所提供金融服務的差異較小,下一步競爭的重點應是確立優勢業務,建立自己的服務品牌,以獲得更多的客戶。一方面,充分使傳統業務和網絡銀行業務相互促進、相互補充,結合客戶的需求進行網上金融產品創新,對特色產品進行包裝,使網絡銀行特色服務品牌化,從而提高客戶的認知和認可程度。
(5)加強風險管理和運行監控,保證網絡銀行安全。隨著網絡的日益普及,涉及資金的銀行網站成為網絡罪犯異常關注的重點,網絡技術日新月異,“黑客”攻擊手段也時時翻新,網絡銀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必須及時更新,才能避免受到損失。
隨著網絡銀行覆蓋面增大,在實現規模效益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管理風險。因此,應借鑒國內外先進、成熟的管理經驗,構建多層次、高效率、高度信息化的管理體系。在實現網絡銀行數據全轄共享的基礎上,設立不同的管理層次和管理權限,通過嚴格的規章制度和不同管理層次之間的相互制衡,避免業務風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