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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濟養殖大全11篇

時間:2023-05-31 14: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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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經濟養殖

篇(1)

一、畜禽養殖業對水體的影響

隨著我國農村畜禽養殖業日趨規模化發展,使畜禽養殖業污染的產生和對環境的影響迅速增加,在帶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日益嚴重的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北京、上海、湖南、廣東、廣西等地已經出現嚴重的環境壓力水平。2010年2月《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告》顯示,畜禽養殖業排放化學需氧量1268.26萬噸、總氮102.48萬噸、總磷16.04萬噸、銅2397.23噸、鋅4756.94噸。糞便產生量為2.43億噸,尿液產生量為1.63億噸。畜禽養殖排放的化學需氧量、總氮和總磷分別占農業源的96%、38%和56%。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不容樂觀,治理整頓迫在眉睫。由于目前大多數養殖場離水源很近,對水體的影響更加直接。很多養殖場都建在河岸、水塘邊,部分養殖場雖建有化糞池、沉淀池,但大多數是簡單處理,效果不盡如人意,污水從化糞池直接排入河流的現象極為嚴重。目前畜禽養殖業主要通過兩種方式影響水質:一是畜禽用水所致的污水直接排放;二是雨水沖刷推放的廢物導致的污染物流失。[1]畜禽養殖排放大量的氮、磷會加速水體的營養化,并富集各種微生物、有毒物質及致癌物質。不僅給當地農村居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而且危及農村飲用水水源和轄區內主要河流的水質安全。

隨著廣東省畜禽養殖業從附屬產業逐步躍升為獨立的產業,形成了以豬為主,全面發展的新格局。但由于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作的滯后,沿海集約化畜禽養殖廢水排放量和有機污染物排放量增長,造成水環境污染和農村生態破壞。已經成為農村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有數據顯示,2005年廣東畜禽養殖廢水中CODcr就已占到全省廢水CODcr排放總量的9.6%,成為水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2]

二、畜禽養殖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畜禽養殖污染工作,將其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計劃綱要》的議事日程,雖然近年我國在立法上做了許多工作,但相對于越來越嚴重畜禽養殖污染而言,立法顯然還是滯后的。

(一)法律法規不健全,污染措施和配套管理跟不上

在防治畜禽養殖污染立法中,僅有《畜牧法》對畜禽養殖污染控制作了少量規定,原國家環保總局于2001年5月公布實施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雖然對畜禽養殖污染控制作了少量規定,但其法律效力不夠。該《辦法》規范、調整的是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即常年存欄量生豬500頭以上、雞3萬羽以上和牛100頭以上的畜禽養殖場。在此規模以下的小型養殖或放養養殖不在《辦法》調整范圍內,小型畜禽養殖污染的防治在國家法規上存在盲點。

例如,廣東省畜禽養殖以中小規模養殖場為主,按照目前國家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廣東省許多養殖場不能涵蓋其中,導致僅52.6%的規模畜禽養殖污染能得到控制。按照國家標準,廣東僅有約55%的蛋雞規模養殖、48%的肉鴨規模養殖、30%的肉雞規模養殖可以納入到標準控制范圍,而肉牛規模養殖只有1.47%屬于控制范圍。

(二)銷納空間不足,治理效果欠佳

多數集約化畜禽養殖場多建在大、中城市近郊,廢物排放量大且集中,城郊無足夠土地銷納,加上農牧分離,種植嚴重脫節,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城市已基本沒有合適的土地供畜禽養殖業的發展。

(三)畜禽養殖污染意識淡薄

對于畜禽養殖污染的危害性和保護生存環境的重要性,廣大農民及養殖戶普遍存在意識不強,知識缺乏現象。傳統養殖習俗、規模養殖企業環境治理設施的缺乏、村民環境意識和公共衛生意識的淡薄,使得農村地區畜禽糞便和廢水隨意排放。加于當前畜禽業正處于微利時期,而治理畜禽養殖污染需要相當多的投資,農民和畜禽經營者難于承受。[3]

三、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建議

我國地域遼闊,農業資源及氣候條件豐富,區域性特征明顯。各地社會經濟條件差別大,加之各地畜禽養殖業發展情況、飼養規模、環境狀況不同,現有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范調整的對象主要是規模較大的養殖場。但是小型養殖場、養殖戶卻為數不少。因此,各地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養殖業管理辦法和措施,從而細化法律法規。

(一)從嚴格環境法規入手,加大監管力度

2009年8月廣東省實施的《畜禽養殖業污染排放標準》,進一步擴大了規模化畜禽養殖的管理范圍,體現了更為嚴格的環境要求,尤其是對珠三角畜禽養殖污染物的排放標準要嚴于國家及廣東省其它地區的排放標準。從而使清潔生產工藝得到推廣,廢物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高,從而有效減少養殖業污染物排放。主要措施表現為:

一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嚴控畜禽排污總量,實行嚴格的畜禽養殖環評審批制度。

對畜禽養殖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其布局、污染途徑、影響范圍進行科學評價,環保部門嚴把審批關,加大項目審批監管力度,在合理調整區域環境容量和優化畜禽養殖布局及規模基礎上,因地制宜地劃分禁養區、限養區及適養區。禁止在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等地建設畜禽養殖場。凡新建、改建和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應合理規劃布局,辦理有關環評審批手續,從源頭上規范養殖業的發展,控制畜禽養殖環境。

二是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監管。

縣、鄉(鎮)人民政府和環保部門應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環保部門要認真履責,對違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定、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對有較大影響的環境違法案件,在依法處理的基礎上公開暴光,對不能達標排放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掛牌督辦、限期治理。

三是建立常態的環境監測和動態監察機制。

完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察工作體制、機制和方法,建立健全的監測體系。成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賦予相應的執法管理職能,將畜禽規范化養殖和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強化畜禽養殖污染的源頭防控,規定畜禽養殖場排放污染物,要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排污費;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對未辦理環保手續或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養殖戶,不能達標排放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行限期治理和處罰。

(二)運用環境經濟手段治理畜禽污染

許多國家不僅運用法律手段,而且還運用補貼、稅收、押金退還、環境債務、排污許可交易等經濟手段防治畜禽污染。在西方國家有很多成功實踐經驗。如日本在地方、財政年度預算中,撥出一定的額度來防治畜禽糞便污染。英國和丹麥為使糞肥能安全地儲存越冬,分別承擔農民建造儲糞設施費用的50%和40%。荷蘭為促進過剩糞肥運往缺肥區,對距離100公里以上和50公里以上的給予運輸補貼。

由于我國是發展中國家,資源相對匱乏,對動物性產品的需求還遠大于對環境需求,養殖業還是一個弱質產業,存在執法難問題。因此,在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立法中,應鼓勵采用環境經濟手段。充分考慮業主的利益訴求,以經濟杠桿強制推進治污。實行誰排污誰付費、少排污少付費、不排污不付費還有獎勵。這無疑大大增加了養殖成本,影響到企業的效益。這就在客觀上促使企業主動采取措施治理污染,盡快實現達標排放。

實施“以獎代補”,通過高額獎金引導企業治污。收來的排污費反過來用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企業治污效果越好,獎金越多;治污行動越快,獎勵越高,這無形中大大提高了業主治污減排的積極性。對污染量少,難于監測的可以照飼料量征收少量的畜禽養殖稅。

(三)加強宣傳,提高環境保護意識

一是大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村環境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加強對村組干部、養殖業人員的宣傳教育,認真貫徹《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強化生態農業建設,提高畜禽養殖場環保意識,推廣使用有機肥料,改變農戶用肥習慣。二是加強對規模畜禽養殖企業、重點養殖大戶的污染防治培訓,幫助建設和完善相關污染防治工程,傳授生態養殖、科學養殖的新興實用技術。三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宣傳,營造全社會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防控的濃厚氛圍。[4]

參考文獻:

[1]錢易,陳吉寧.農村環境污染的系統分析和綜合治理[J].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8.P73.

篇(2)

一、農村婦女的基本現狀

這次農村婦女基本素質的調查發現,農村婦女在社會進步的影響下,整體素質較前幾年有新的發展和變化,突出表現在思想觀念、生活方式、參與經濟建設的能力等三個方面。

(一)思想觀念發生新變化。

隨著政治經濟領域的改革深化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確立與落實,農村婦女的思想觀念也發生了深刻變化,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優勝劣汰競爭機制的完善,自身素質對人的生存發展狀況起決定作用,這一現象和理念越來越被大部分農村婦女認識和重視,學文化、學科技、學致富,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成為當前農村婦女的新時尚。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思想受到了挑戰,大部分農村婦女樹立了以經濟收入奠定家庭地位、證實自身價值的新觀念,參與經濟建設的愿望空前強烈。調查的100名婦女中,32名婦女愿依靠土地資源從事種植、養殖業,7名婦女愿進城務工經商,43名婦女愿在農閑時節開辟第二條收入渠道。與經濟觀念變化同步,農村婦女參與改革的熱情也空前高漲,參政意識、自主意識不斷增強。她們積極關注當前社會變革中的熱點問題和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方針政策,經常性看新聞節目的婦女占20%,能說出幾件國家大事的青壯年婦女占所調查人數的33%,認為國家興衰與自己的命運息息相關的婦女占98%。農村婦女的思想境界有了新的提高。

(二)生活方式體現時代新要求。

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農村婦女的生活觀念與生活方式也悄悄地發生著變化。她們已不滿足物質上的富有,轉而關注自身的生命健康和精神需求,追求高質量的生活。計劃生育政策已經深入人心,少生優生成為農村婦女的共識,僅××鎮龍王廟村就有4名婦女自愿放棄二胎指標辦了獨生子女證。科學教育子女,越來越被更多的農村家庭所認識,78%的農村婦女愿不惜投入培養子女成才。農村婦女依法維權的意識比前幾年普遍有所提高,67%的婦女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識,她們比較關注那些與自己利益密切相關的諸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劃分、費稅改革、義務教育等法律法規。農村婦女逐漸向追求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方面轉變,在吃、穿、住、行方面逐步拋棄了一些舊的生活習慣。近幾年,各級婦女組織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了“十星級文明家庭”、“好媳婦”、“好婆婆”創評活動,大部分農村婦女在樹立典型、宣傳典型的輿論引導下,注重樹立自己良好的社會形象。

(三)參與經濟建設的能力有新提高。

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產品科技含量的提高,對農業生產者的要求由過去單純的體力付出轉向思想觀念、科技信息、身體素質的綜合運用,為婦女參與農村經濟提供了更好的機遇和條件。各級婦女組織配合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開展,積極舉辦各類新技術培訓班,發展農村婦女經濟協作組織,培養各個領域的帶頭人。農村婦女在學習與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逐步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幾年來全縣已有十萬名婦女參加了十項新技術培訓,213名婦女取得綠色證書,1802名婦女獲得農民技術員職稱,98%的婦女勞動力掌握了2—3門實用技術和1—2門高新技術;被調查的100戶家庭中,婦女的經濟收入占家庭收入一半的達63、5%。全縣還涌現出很多大膽闖市場,帶領婦女發家致富的女能人。汀流河鎮的李述靜靠收購牛奶走上了致富路,創辦了機械化擠奶中心,帶動周邊村婦女通過奶牛養殖脫貧致富,05年被唐山市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光榮稱號。××鎮的甜瓜種植女能人李維瑩,勇于探索新路子,大膽引進甜瓜新品種,并積極組織全村婦女種植甜瓜,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收入,被評為唐山市雙學雙比女能人。海水養殖女能人陳杰依靠自己的聰明才智走出了一條成功的新路子,并被評為全國“雙學雙比”女能手,唐山市政協委員。

二、農村婦女素質存在的問題

農村婦女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在歷史的、現實的多種因素影響下,自身素質與男性相比、與其他女性群體相比,在一些方面發展滯后,一定程度上不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需求。

(一)思想解放程度與經濟發展形勢不適應。

受舊的“三從四德”觀念的影響,一部分婦女仍具有依附思想,生活范圍局限于家庭之內,滿足于溫飽的生活,不敢到外面闖闖。有的婦女對周圍一部分勇敢嘗試并取得成功的女能人非常羨慕,卻縮手縮腳,不敢嘗試,不從自身素質方面找差距,而是過多地強調資金、技術、信息、資源等外在因素的不足。從調查的情況看,婦女思想解放的程度呈地域性分布,一些經濟強村、產業特色村,婦女的思想在經濟拉動、能人帶動、輿論推動下得到解放;一些以糧食為主要經濟收入的村,婦女的思想也相對保守,在農閑時節,尤其是冬季多是聚在一起做針線活、扯閑話,與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的大好形勢格格不入。

(二)道德觀念與全民道德建設要求不適應。

受市場經濟負面因素的影響,農村婦女的社會倫理觀念出現逐漸退化的趨勢。部分婦女個人主義思想較嚴重,只看到個人利益,不顧全大局;只看眼前,不顧長遠,不利于當前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有些婦女崇尚金錢至上,在處理家庭、鄰里關系方面,利重于情,嚴重影響農村的社會風氣。在部分少數農民的意識中依然存在著重男輕女現象,這些都在不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經濟的進步和發展。

(三)科技文化素質與其擔負的責任不適應。

近幾年,隨著男性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人數的增多,農村婦女逐步成為發展農村經濟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農村婦女科技文化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農村的經濟形勢。但部分農村婦女的科技文化素質偏低,不能適應當前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產業化經營方式和高科技營銷手段的需要。據調查,農村婦女的學歷低,婦女勞動力中,初中以上學歷的僅占78%。受文化水平制約,婦女掌握科學技術的能力較差,學到2—3門實用技術的婦女,僅限于機械地運用,而不能結合實踐經驗,進行有效的總結歸納。大部分婦女處于被動接受知識的狀態,自主學習的意識和能力都較差。婦女在家庭教育中處于主導地位,但受文化水平和教育經驗的制約,大部分農村母親空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愿望,在開發孩子智力方面力不從心。

三、創新思路,努力實現農村婦女素質的新突破

如何找準提高農村婦女素質的著力點,如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及長效性。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開拓思路、尋求新徑,即明確一個標準、抓好兩大重點、尋求三個突破。

(一)明確新型女農民的標準

新型女農民的標準是“思想觀念新、文明誠信好、致富技能高、經營能力強”。要按照全國婦聯提出的“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要求,增加觀念新、講文明、重參與。

(二)抓好基地建設和婦女培訓兩大工作重點

1、整合資源,抓好基地建設。

根據市場的需求,按照農家女+基地+市場的生態農業格局,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引導農村婦女積極參與巾幗科技致富工程,進一步作為推動“雙學雙比”活動的深入開展。通過發展婦女技能培訓基地:一是呼吁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建立一批,為廣大的農村婦女參加正規技能培訓提供保障。二是依托各類學校及企業建立一批,充分發揮各類教育和企業的培訓資源優勢,到鄉鎮建立技能培訓點,開展實用技能培訓、定向培訓、崗前培訓。三是壯大現有婦聯技能培訓基地的基礎上,使其規范化,能夠成為“陽關工程”定點培訓基地,增強為婦女培訓的綜合實力和社會影響力。同時,借助各種條件,再發展一批。四是加強與女農民企業家、女能手、女經紀人和返鄉務工婦女的聯系,建立各類就業技能培訓基地、致富項目示范推廣基地、創業培訓實踐基地。

2、圍繞婦女需要,切實抓好培訓。

農村婦女數量的龐大、分布的廣泛和需求的多樣性,決定了滿足培育新型女農民需求的方式和手段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開展,在實際操作中做到三個結合:

一是要做到培訓內容與婦女需求相結合。要開展調研,明確婦女的培訓需求,開展分類培訓、分層培訓,提高婦女培訓的參與度。重點開展六類培訓,一是開展創業培訓,引導婦女發展壯大,提升農村發展內生動力;二是開展務工技能培訓,促進婦女轉移就業;三是開展種養加實用技術培訓,增強婦女發展現代農業的本領;四是開展營銷知識培訓,幫助婦女掌握現代營銷知識和技能,特別是增強網上銷售的能力;五是開展基層婦聯干部培訓,讓她們更好地發揮“雙帶”的作用。六是開展文明教育培訓,新型女農民不僅要有新技能,更要有新的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這樣婦女才能全面參與新農村建設,更好地發揮作用。

二是做到培訓形式與婦女實際情況結合。一是重心下移、服務婦女。把培訓地點設在鄉村,以方便婦女參加培訓,降低培訓成本。二把課堂講授與田頭指導相結合,把抽象的理論變為具體的技術,使婦女一看就懂,一學就會,學了能用,切實提高培訓的實效。三是要培育典型、示范引導,長期以來,農村婦女有很強的從眾心理,更容易相信身邊人、身邊事,用婦女身邊的典型來教育婦女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們要通過各種形式、各種途徑來向廣大婦女宣傳創業典型、致富典型,通過典型戶的示范帶動,變“要婦女學”為“婦女要學”,提高婦女參與培訓的自覺性、主動性。

三是做到培訓目的與創業增收相結合。通過開展定單培訓、定向培訓、致富項目培訓及農業新技術培訓等,使婦女培訓后能直接受益。我們要確立轉移也是培訓的理念,繼續深化勞動力轉移工作。一方面,進城務工的婦女通過勞務實踐,經歷工業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更新了觀念,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學會了各種實用技術,具備了在城市創業定居的條件,同時也可帶動更多的人外出務工;另一方面,一部分務工婦女還學到了現代企業的經營管理經驗,掌握了技術,積累了資金,并返鄉創辦經濟實體,帶動了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開拓思路尋求三個突破

1、實現培訓與發證同步進行的突破。

縣婦聯在開展婦女技能培訓的過程中,要加強與農業、勞動、教育等有關部門聯合,按照部門要求開展規范培訓,使婦女培訓后能夠達到相關技能標準,拿到社會認可的技能培訓證書,增強學員的社會競爭力,也增強婦聯培訓的吸引力,在此基礎上,建立職能部門定點培訓基地,不斷增強婦聯培訓的綜合實力。

2、實現培訓與支農、惠農政策靠攏的突破。

目前,各級黨委、政府出臺實施了各類農民教育的項目、工程和計劃,婦聯組織要積極了解政策內容,按照要求組織實施好婦女的教育培訓,促進婦女教育培訓工作的全面展開。結合勞動部門開展的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積極對接,加強聯絡,為農村婦女提高素質爭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3、實現培訓與城市資源對接的突破。

農村各類資源不足,我們要采取“內引外培”的形式積極尋求與城市資源的對接。在內引方面,要積極與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各類企業加強聯系與合作,引進人才、技術和項目,開展婦女的教育培訓,同時,有重點的組織婦女參加外出培訓,如:科技項目培訓、實用技能培訓等,帶動更多的婦女提高技能和收入。

四、提高婦女的綜合素質的新舉措

(一)抓好組織建設,完善村級婦聯組織

目前,村級班子換屆選舉基本完成,有大部分女干部沒有進入村兩委班子。為此,我們在王灘鎮八家子村召開了村婦代會主任直選現場觀摩會,并以此為契機,將婦代會直選工作在各村全面推開。五月中旬開始,各試點村將陸續進行婦代會直選工作,擬在五月底前全部完成。通過直選公平競爭,使一批年富力強、文化水平高、德高望重的女領導干部脫穎而出,使她們真正成為帶領本村婦女發家致富奔小康的女帶頭人。

(二)加強各項考核、獎勵制度。

首先,婦聯組織要加強培育新型女農民工作的重視,建立目標考核體系,明確培訓任務和要求,加強督促檢查,確保任務到村、目標到人。其次,要建立培育新型女農民的激勵機制,建議爭取一部分專門用于培育新型女農民的專項經費,用于鄉、村的婦女培訓基地建設和獎勵。

(三)輸送網絡技術,全面提高科學水平

篇(3)

一、農村婦女的基本現狀

這次農村婦女基本素質的調查發現,農村婦女在社會進步的影響下,整體素質較前幾年有新的發展和變化,突出表現在思想觀念、生活方式、參與經濟建設的能力等三個方面。

(一)思想觀念發生新變化。

隨著政治經濟領域的改革深化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確立與落實,農村婦女的思想觀念也發生了深刻變化,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優勝劣汰競爭機制的完善,自身素質對人的生存發展狀況起決定作用,這一現象和理念越來越被大部分農村婦女認識和重視,學文化、學科技、學致富,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成為當前農村婦女的新時尚。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思想受到了挑戰,大部分農村婦女樹立了以經濟收入奠定家庭地位、證實自身價值的新觀念,參與經濟建設的愿望空前強烈。調查的100名婦女中,32名婦女愿依靠土地資源從事種植、養殖業,7名婦女愿進城務工經商,43名婦女愿在農閑時節開辟第二條收入渠道。與經濟觀念變化同步,農村婦女參與改革的熱情也空前高漲,參政意識、自主意識不斷增強。她們積極關注當前社會變革中的熱點問題和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方針政策,經常性看新聞節目的婦女占20%,能說出幾件國家大事的青壯年婦女占所調查人數的33%,認為國家興衰與自己的命運息息相關的婦女占98%。農村婦女的思想境界有了新的提高。

(二)生活方式體現時代新要求。

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農村婦女的生活觀念與生活方式也悄悄地發生著變化。她們已不滿足物質上的富有,轉而關注自身的生命健康和精神需求,追求高質量的生活。計劃生育政策已經深入人心,少生優生成為農村婦女的共識,僅××鎮龍王廟村就有4名婦女自愿放棄二胎指標辦了獨生子女證。科學教育子女,越來越被更多的農村家庭所認識,78%的農村婦女愿不惜投入培養子女成才。農村婦女依法維權的意識比前幾年普遍有所提高,67%的婦女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識,她們比較關注那些與自己利益密切相關的諸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劃分、費稅改革、義務教育等法律法規。農村婦女逐漸向追求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方面轉變,在吃、穿、住、行方面逐步拋棄了一些舊的生活習慣。近幾年,各級婦女組織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了“十星級文明家庭”、“好媳婦”、“好婆婆”創評活動,大部分農村婦女在樹立典型、宣傳典型的輿論引導下,注重樹立自己良好的社會形象。

(三)參與經濟建設的能力有新提高。

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產品科技含量的提高,對農業生產者的要求由過去單純的體力付出轉向思想觀念、科技信息、身體素質的綜合運用,為婦女參與農村經濟提供了更好的機遇和條件。各級婦女組織配合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開展,積極舉辦各類新技術培訓班,發展農村婦女經濟協作組織,培養各個領域的帶頭人。農村婦女在學習與實踐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逐步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幾年來全縣已有十萬名婦女參加了十項新技術培訓,213名婦女取得綠色證書,1802名婦女獲得農民技術員職稱,98%的婦女勞動力掌握了2—3門實用技術和1—2門高新技術;被調查的100戶家庭中,婦女的經濟收入占家庭收入一半的達63、5%。全縣還涌現出很多大膽闖市場,帶領婦女發家致富的女能人。汀流河鎮的李述靜靠收購牛奶走上了致富路,創辦了機械化擠奶中心,帶動周邊村婦女通過奶牛養殖脫貧致富,05年被唐山市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光榮稱號。××鎮的甜瓜種植女能人李維瑩,勇于探索新路子,大膽引進甜瓜新品種,并積極組織全村婦女種植甜瓜,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收入,被評為唐山市雙學雙比女能人。海水養殖女能人陳杰依靠自己的聰明才智走出了一條成功的新路子,并被評為全國“雙學雙比”女能手,唐山市政協委員。

二、農村婦女素質存在的問題

農村婦女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在歷史的、現實的多種因素影響下,自身素質與男性相比、與其他女性群體相比,在一些方面發展滯后,一定程度上不適應當今社會的發展需求。

(一)思想解放程度與經濟發展形勢不適應。

受舊的“三從四德”觀念的影響,一部分婦女仍具有依附思想,生活范圍局限于家庭之內,滿足于溫飽的生活,不敢到外面闖闖。有的婦女對周圍一部分勇敢嘗試并取得成功的女能人非常羨慕,卻縮手縮腳,不敢嘗試,不從自身素質方面找差距,而是過多地強調資金、技術、信息、資源等外在因素的不足。從調查的情況看,婦女思想解放的程度呈地域性分布,一些經濟強村、產業特色村,婦女的思想在經濟拉動、能人帶動、輿論推動下得到解放;一些以糧食為主要經濟收入的村,婦女的思想也相對保守,在農閑時節,尤其是冬季多是聚在一起做針線活、扯閑話,與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的大好形勢格格不入。

(二)道德觀念與全民道德建設要求不適應。

受市場經濟負面因素的影響,農村婦女的社會倫理觀念出現逐漸退化的趨勢。部分婦女個人主義思想較嚴重,只看到個人利益,不顧全大局;只看眼前,不顧長遠,不利于當前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有些婦女崇尚金錢至上,在處理家庭、鄰里關系方面,利重于情,嚴重影響農村的社會風氣。在部分少數農民的意識中依然存在著重男輕女現象,這些都在不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經濟的進步和發展。

(三)科技文化素質與其擔負的責任不適應。

近幾年,隨著男性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人數的增多,農村婦女逐步成為發展農村經濟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農村婦女科技文化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農村的經濟形勢。但部分農村婦女的科技文化素質偏低,不能適應當前提高農產品科技含量、產業化經營方式和高科技營銷手段的需要。據調查,農村婦女的學歷低,婦女勞動力中,初中以上學歷的僅占78%。受文化水平制約,婦女掌握科學技術的能力較差,學到2—3門實用技術的婦女,僅限于機械地運用,而不能結合實踐經驗,進行有效的總結歸納。大部分婦女處于被動接受知識的狀態,自主學習的意識和能力都較差。婦女在家庭教育中處于主導地位,但受文化水平和教育經驗的制約,大部分農村母親空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愿望,在開發孩子智力方面力不從心。

三、創新思路,努力實現農村婦女素質的新突破

如何找準提高農村婦女素質的著力點,如何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及長效性。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開拓思路、尋求新徑,即明確一個標準、抓好兩大重點、尋求三個突破。

(一)明確新型女農民的標準

新型女農民的標準是“思想觀念新、文明誠信好、致富技能高、經營能力強”。要按照全國婦聯提出的“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要求,增加觀念新、講文明、重參與。

(二)抓好基地建設和婦女培訓兩大工作重點

1、整合資源,抓好基地建設。

根據市場的需求,按照農家女+基地+市場的生態農業格局,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引導農村婦女積極參與巾幗科技致富工程,進一步作為推動“雙學雙比”活動的深入開展。通過發展婦女技能培訓基地:一是呼吁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建立一批,為廣大的農村婦女參加正規技能培訓提供保障。二是依托各類學校及企業建立一批,充分發揮各類教育和企業的培訓資源優勢,到鄉鎮建立技能培訓點,開展實用技能培訓、定向培訓、崗前培訓。三是壯大現有婦聯技能培訓基地的基礎上,使其規范化,能夠成為“陽關工程”定點培訓基地,增強為婦女培訓的綜合實力和社會影響力。同時,借助各種條件,再發展一批。四是加強與女農民企業家、女能手、女經紀人和返鄉務工婦女的聯系,建立各類就業技能培訓基地、致富項目示范推廣基地、創業培訓實踐基地。

2、圍繞婦女需要,切實抓好培訓。

農村婦女數量的龐大、分布的廣泛和需求的多樣性,決定了滿足培育新型女農民需求的方式和手段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開展,在實際操作中做到三個結合:

一是要做到培訓內容與婦女需求相結合。要開展調研,明確婦女的培訓需求,開展分類培訓、分層培訓,提高婦女培訓的參與度。重點開展六類培訓,一是開展創業培訓,引導婦女發展壯大,提升農村發展內生動力;二是開展務工技能培訓,促進婦女轉移就業;三是開展種養加實用技術培訓,增強婦女發展現代農業的本領;四是開展營銷知識培訓,幫助婦女掌握現代營銷知識和技能,特別是增強網上銷售的能力;五是開展基層婦聯干部培訓,讓她們更好地發揮“雙帶”的作用。六是開展文明教育培訓,新型女農民不僅要有新技能,更要有新的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這樣婦女才能全面參與新農村建設,更好地發揮作用。

二是做到培訓形式與婦女實際情況結合。一是重心下移、服務婦女。把培訓地點設在鄉村,以方便婦女參加培訓,降低培訓成本。二把課堂講授與田頭指導相結合,把抽象的理論變為具體的技術,使婦女一看就懂,一學就會,學了能用,切實提高培訓的實效。三是要培育典型、示范引導,長期以來,農村婦女有很強的從眾心理,更容易相信身邊人、身邊事,用婦女身邊的典型來教育婦女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們要通過各種形式、各種途徑來向廣大婦女宣傳創業典型、致富典型,通過典型戶的示范帶動,變“要婦女學”為“婦女要學”,提高婦女參與培訓的自覺性、主動性。

三是做到培訓目的與創業增收相結合。通過開展定單培訓、定向培訓、致富項目培訓及農業新技術培訓等,使婦女培訓后能直接受益。我們要確立轉移也是培訓的理念,繼續深化勞動力轉移工作。一方面,進城務工的婦女通過勞務實踐,經歷工業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更新了觀念,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學會了各種實用技術,具備了在城市創業定居的條件,同時也可帶動更多的人外出務工;另一方面,一部分務工婦女還學到了現代企業的經營管理經驗,掌握了技術,積累了資金,并返鄉創辦經濟實體,帶動了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開拓思路尋求三個突破

1、實現培訓與發證同步進行的突破。

縣婦聯在開展婦女技能培訓的過程中,要加強與農業、勞動、教育等有關部門聯合,按照部門要求開展規范培訓,使婦女培訓后能夠達到相關技能標準,拿到社會認可的技能培訓證書,增強學員的社會競爭力,也增強婦聯培訓的吸引力,在此基礎上,建立職能部門定點培訓基地,不斷增強婦聯培訓的綜合實力。

2、實現培訓與支農、惠農政策靠攏的突破。

目前,各級黨委、政府出臺實施了各類農民教育的項目、工程和計劃,婦聯組織要積極了解政策內容,按照要求組織實施好婦女的教育培訓,促進婦女教育培訓工作的全面展開。結合勞動部門開展的勞動力轉移“陽光工程”,積極對接,加強聯絡,為農村婦女提高素質爭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3、實現培訓與城市資源對接的突破。

農村各類資源不足,我們要采取“內引外培”的形式積極尋求與城市資源的對接。在內引方面,要積極與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各類企業加強聯系與合作,引進人才、技術和項目,開展婦女的教育培訓,同時,有重點的組織婦女參加外出培訓,如:科技項目培訓、實用技能培訓等,帶動更多的婦女提高技能和收入。

四、提高婦女的綜合素質的新舉措

(一)抓好組織建設,完善村級婦聯組織

目前,村級班子換屆選舉基本完成,有大部分女干部沒有進入村兩委班子。為此,我們在王灘鎮八家子村召開了村婦代會主任直選現場觀摩會,并以此為契機,將婦代會直選工作在各村全面推開。五月中旬開始,各試點村將陸續進行婦代會直選工作,擬在五月底前全部完成。通過直選公平競爭,使一批年富力強、文化水平高、德高望重的女領導干部脫穎而出,使她們真正成為帶領本村婦女發家致富奔小康的女帶頭人。

(二)加強各項考核、獎勵制度。

首先,婦聯組織要加強培育新型女農民工作的重視,建立目標考核體系,明確培訓任務和要求,加強督促檢查,確保任務到村、目標到人。其次,要建立培育新型女農民的激勵機制,建議爭取一部分專門用于培育新型女農民的專項經費,用于鄉、村的婦女培訓基地建設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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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臨沂農村地區畜禽養殖走循環經濟之路的必要性

2.1臨沂地區畜禽養殖現狀

臨沂地處魯中南低山丘陵區東南部和魯東丘陵南部西南部,屬溫帶季風性氣候,雨水較充沛,河流、水庫眾多,這為畜禽養殖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條件。2009年,臨沂市畜牧業取得了較大發展。全年豬、牛、羊、家禽出欄515萬頭、29.3萬頭、290.1萬只和1.43億只,分別增長8.32%、5.94%、2.77%和14.6%。年末全市生豬存欄361.2萬頭、牛33.8萬頭、羊225.3萬只、家禽5371萬只。肉類總產量64.9萬噸,增長13.2%;禽蛋產量28.6萬噸,增長1.73%;奶類產量9.9萬噸,下降9.75%。生豬環保養殖技術推廣取得較大進展。全市生物環保養豬場發展到1149家,畜牧龍頭企業發展到438家,畜牧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到1476個。

2.2發展中有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畜禽養殖業近些年展現出了蓬勃的發展勢頭,養殖模式逐漸從散戶向集約型養殖發展。而目前臨沂農村很多地方的畜禽養殖都是散戶經營,并與傳統種植區聯系較為緊密。這種模式下,由于規模小加上小農意識,一些養殖戶為追求眼前的經濟效益忽視了對生態的保護,產生了許多問題。(1)污染問題。臨沂農村地區的散戶養殖場大多依池塘、水庫而建,距離農作物種植區比較近。許多養殖戶環保意識差、只顧追求降低經濟成本,養殖產生的糞尿不經過過濾等方式的處理就排放到水體里或土地中,對水生生物及經濟作物的生存環境產生了嚴重的危害。造成了較大的水體、土壤、大氣污染,進而對人體健康產生間接的毒害影響。此外,許多農藥殘留物也對畜禽的飲用水和食物造成了污染。(2)畜禽食品安全性問題。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人們的綠色消費觀念也逐漸興起。作為臨沂市最主要的肉類原料的豬肉與雞肉,其環保安全性也日益得到消費者群體的普遍關注。但是,綠色道路依然是漫長的,食品不安全因素仍然很多。原因如下:首先,過多的使用精飼料。精飼料里面含有大量激素,消費者使用以后對身體機能產生嚴重的破壞作用。其次,瘟疫、病菌的傳播。2003年以來,禽流感、口蹄疫、藍耳病、高熱病等疾病的盛行,加上養殖戶缺乏科普知識,衛生防疫工作不到位,加速了瘟疫病菌的傳播,嚴重影響了畜禽養殖業產品的質量。(3)養殖戶的積極性問題。現在正值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快速推進期,畜禽養殖也處在向科學可持續發展的轉變的關鍵時期,畜禽市場行情更加變幻莫測。受其影響,部分地區已經探索出了綠色生態養殖模式。但由于市場信息不健全、缺乏政策引導等因素的影響,養殖者們往往隨大流,以至于出現嚴重虧損,挫傷了生產者的積極性。

2.3畜禽養殖走循環經濟之路的優越性

循環經濟的本質內涵是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減少廢物排放;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態系統自我修復,實現資源循環利用,直接推動可持續發展。發展循環經濟是走生態農業道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減輕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的根本出路。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傳統的養殖模式為了實現短期的經濟目標,犧牲了資源和生態環境,從而導致在長遠發展道路上,畜禽養殖受到了生態環境破壞的束縛。也影響到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畜禽養殖必須轉變增長方式,走循環經濟之路。

3臨沂農村畜禽養殖循環經濟思路探討

為促進臨沂畜禽養殖業合理可持續的發展,要結合臨沂實際情況,運用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的三大原則,逐步建立起畜禽養殖走循環經濟之路的戰略機制。

3.1相關管理部門要做好統籌規劃措施以今年剛出臺的《臨沂市畜禽養殖污染管理辦法》為依據,因地制宜,以保證農民增收為基礎,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受益、誰保護的原則,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制定好獎勵與懲罰措施。

3.2做好循環經濟養殖模式的宣傳與鼓勵首先,派發技術人員到基層指導,搞好循環經濟科普知識的宣傳,提高養殖戶的生態環境意識和管理水平;其次,對發展生態養殖的農民提供貸款、補貼等支持,以提高其繼續堅定走循環經濟之路的積極性;第三,對于信息閉塞的偏遠地區,要建立順暢的渠道以便養殖戶能及時了解到準確的市場信息。

3.3養殖場的選址要科學盡量減少對居民區和種植區的污染影響。將場地設在水源下游,遠離居民區和種植區;根據水源的可承受度來確定岸邊的養殖場數量,并建造糞尿過濾池,以免對水源極其生物系統造成過度的直接污染。地形條件好的農村可以轉變分散飼養的模式,劃定一片區域建設標準化養殖小區,既能擴大生產規模,又能減少污染。養殖者還可以自行換地,將自己的耕地配置到養殖場的周圍,以利于建設配套設施,調高管理效率。

3.4以提高糞便的再利用,減少污水的排放量為基礎,繼續開拓發展沼氣等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養殖戶應對畜禽糞便進行清污分流和干濕分流處理,達到無害化標準后,可以進行填充還田,生產沼氣、制造有機肥料、制造再生飼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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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土地轉型和農村老齡化現象的加劇,家庭和土地養老功能不斷弱化,農村養老問題日益突出。2009年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的推行,意味著討論多年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終于從理論走向實踐。但“新農保”的實行中仍然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現實問題,要切實面對和解決這些問題,才能保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和快速發展。

一、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現狀

1.現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覆蓋面太低。我國擁有世界上數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都在農村,目前能領到社會保險金的人數只占投保的0.5%。投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是中青年人,能受益的老年人很少,未來一定時期能得到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很少。而且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制度比較偏重于農村留守人員,對那些土地被征收的和城鎮務工返鄉的老農們沒有切實的政策。在當前經濟條件和政策條件下,要想將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全面鋪開還存在很大的難度。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籌集數額過低。我國新農保的籌資機制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地方財政補貼三方共同分擔,且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財政補貼,體現了作為社會保障主體的政府責任。集體補助不到位或補助數額太少,或只在部分地區部分人身上得到體現的現象時有發生。以目前的消費水平看,雖然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水平較低,但考慮到社會發展、經濟發展等諸多因素影響,二三十年后,就有可能出現養老保險金養不了老、養不起老的現象。目前,大部分的鄉鎮企業私有企業的養老保險是空白的,用人單位不愿意交納這部分錢。

3.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差異大,保險關系轉移銜接限制性較多。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發展較早,大多老年人對養老保險認識較好,許多老年人都能得到基本的養老保障。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發展較晚,農民對養老保險重視程度不夠高,因而受保障人群少,覆蓋面小。各地區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大不相同,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明顯的差異。另外,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比如: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后到城市居住,那么,養老保險金的跨地區、躊城市的銜接問題還有待進一步制度完善,特別是在網絡信息系統日益發展的今天。

4.管理政策不完善,基金增長速度慢。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既有商業保險的難度,又要受一定的政策限制。目前,在農保資金管理和運營上,新農保仍然以縣(市、區)為統籌單位,基金主要是存銀行或購買國債,在銀行利率和國債收益率持續走低時,基金難以保值。再加上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回報率很低。

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途徑和措施

1.加快法制建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市場經濟本身是法治經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必須以法律的形式保證其實施,而不僅僅是社會政策的形式。政府應當重視養老保險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養老保險立法和各種具體的法律制度體系,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和各地老年人分布狀況,結合財政、金融等相關政策體制,在法律的規范下明確職責與權利,規范操作行為,以法制的形式使養老保險這項權利得以實現,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地位。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促進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2.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農民的參保意識。一種制度的建立必須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因為制度本身就是對社會現實和需求的反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意味著廣大農民必須從傳統的家庭保障意識向社會保障意識根本轉變。而這種轉變必然受到傳統思想、文化、心理以及價值取向的阻礙。因此,廣泛而深入的宣傳是引導和促成這種意識文化轉變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各級政府部門應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手段,做到深入細致、合情合理、深入民心的宣傳,提高廣大農民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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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中國農民養老問題是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及國家“十一五”規劃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戰略任務。改革開放后,農村的推行,使家庭成為最基本的生產和生活單位,同時,家庭也發揮著養老保障功能和作用,但由于工業化、人口老齡化和社會的變革,家庭的養老保障功能大大削弱。通過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來解決農村養老問題一直是我國政府關注和努力的重點。民政部1987年開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20多年來,國家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仍然面臨重重困難。

    關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構建,學術界主要有以下研究:在采取和實施戰略步驟方面,童兆穎等學者認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應實行“三步走”戰略,第一步是做好貧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第二步是構建以國家責任為主體的政策性保險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第三步是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工業化進程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影響方面,孫文基等認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依據不同類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進行分類設計和分類實施。王舟、方銳帆提出了在區域發展非均衡的條件下采取區域類聚的逐步推進模式。在統籌城鄉制度方面,劉玲玲、趙傳芳等認為在中國基本養老制度建設中,面對城市與農村分割,私人部門與公共部門分立,形成多種退休制度并存的碎片化狀況,應建立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賦予城鄉居民平等的社會保障權利,在適度差異的情況下將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覆蓋城鄉,并保持銜接,最終實現一體化。在構建的責任問題上,陸解芬認為政府在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中的責任不到位,財政支持不夠,政府應起主導作用。

    以上研究一般都是宏觀的戰略步驟上的定性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的責任、配套的法律法規建設以及籠統的經濟發展水平等基礎方面,而對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微觀責任主體—農村經濟組織的基礎作用則缺乏研究考察。本文將從農村經濟組織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關系的新角度研究農民經濟組織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作用,為建立穩固長久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找到依據。本文的創新之處還在于首先總結我國20多年來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一個重要的失敗教訓是忽視農民組織化,在農村經濟組織不發達、農民分散化經營的情況下,即便政府花大力氣推動也很難建立持久的大面積覆蓋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然后,再結合國內外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較成功的地區的經驗,來研究農村經濟組織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中的基礎地位和作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僅僅依靠政府和農民個人支撐難以穩固長久,只有政府、個人和農村經濟組織三個微觀責任主體共同發揮作用,特別是農村經濟組織發揮基礎作用才能支撐起穩固長久的覆蓋面寬廣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一、幾個相關概念

    農民組織化是指農民自愿參加某一個農民經濟組織,這種農民經濟組織一般是以農戶經營為基礎,以某一產業或產品為紐帶,以增加成員收人為目的,實行資金、技術、生產、購銷、加工等互助合作經濟組織,有的是外出打工的農民工組織。農民組織化程度是指農民加人這些組織的人數多少及合作的緊密程度。農民經濟組織的主要特征:一是不改變成員的財產所有權關系;二是退社自由;三是專業性強;四是民辦、民營、民受益;五是可以突破社區界限,在更大的范圍內實行專業合作。

    農民經濟組織的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多種多樣,按照農民合作的緊密程度,可歸納為以下三種主要類型。

    (一)專業合作社

    專業合作社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典型形式,可以認為是農民聯合自助組織的目標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從事專業生產的農民自愿人社,退社自由,平等持股,自我服務,民主管理,合作經營。這類合作組織一般是實體性的,內部制度比較健全,管理比較規范,與農民利益聯系緊密,由此形成勞動者約定的共營企業和社會利益共同體。農民入股需交納一定股金,合作社除按股付息外,主要按購銷產品數量向社員返還利潤。專業合作社也是企業,有的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為企業法人。

      (二)股份合作社

    股份合作社是在合作制基礎上實行股份制的一種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其本質特點是實行勞動聯合與資本聯合相結合、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與一般專業合作社不同的是,資本在股份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收益分配中占有比較重要的地位。這類組織一般也是實體性和緊密型的,全國各地都有,尤其在東部較多,近年發展較快。農民在興辦龍頭企業或龍頭企業牽頭興辦合作組織進行農產品加工、銷售、運輸、儲藏、資源開發和水利建設等方面多采取這種形式。

    (三)專業協會

    專業協會是一種較為松散的合作形式,包括農業服務協會和專業協會等。農業服務協會為農戶提供綜合性系列化服務。專業協會主要是從事專項農產品生產、銷售、加工的農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以產品和技術為紐帶,組建的社團性合作經濟組織。它著重為會員提供技術和運銷服務,并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為社團組織,其前途是向具有實體的合作社方向發展。凡是從事專業生產并達到一定規模的農民都可以加人協會,協會對會員進行無償和低償服務,人會農民根據協會的要求進行生產銷售。

二、我國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深刻教訓:忽視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和作用

    1991年6月,民政部組織了較大規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并于1992年制訂并頒發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該方案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推廣。到2000年末,我國約有6172萬農民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占整個農村從業人員的11%。2001年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陷人停頓不前的困境(參見表1),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一個嚴重問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目前的狀況是:(1)業務處于停滯狀態,難以擴大;(2)參保比例微乎其微;(3)領保待遇低。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意義不言而喻,可以說政府付出了巨大努力,然而現如今卻產生了“政策微效”的現象,即政策結果距離政策預期有很大的差距。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多種,其中最突出的是農業產業化程度低、農村經濟組織覆蓋面小。我國絕大多數農村地區從2007年才開始重視發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目前,95%以上的家庭仍以家庭為經營單位,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這種分散的自然經濟最適合家庭保障,不需要社會養老保險。

    在這種分散的家庭經濟基礎上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很困難。由于養老保險的長期性,即便是政府花大力氣推行,勉強有一些成效,一旦政府負擔吃力,或有所放松,就會馬上倒退回去,很難持久。

三、蘇州市的經驗:發展農民經濟組織發揮其基礎作用

    江蘇蘇州市,地處蘇南,經濟發達。蘇州市為了村級經濟的持續發展,從2001年開始探索發展村級經濟的新路子,大力推進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農民專業生產合作組織建設。“三大合作”組織近年來發展很快,到2007年底,農村“三大合作”組織累計已達到2089家。其中,社區股份合作社1032家,涉及集體經營性凈資產87. 1億元;土地股份合作社258家,人股土地面積13. 9萬畝;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377家,股金總額達2. 55億元;富民合作社286家,社員股金總額13. 08億元。全市加入農村”三大合作”組織的農戶100. 3萬戶,其中擁有股份的農戶74. 4萬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72%。農民經濟組織的發展和農戶的廣覆蓋為蘇州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了基礎,目前蘇州市在江蘇率先實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參見表2)。農民經濟組織的發展決定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集體經濟狀況,是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的經濟基礎,直接或間接決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發展規模和保障水平。

四、國外的成功經驗

國外的成功經驗表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發達的國家,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都非常高。

   (一)日本的農民組織化與其社會養老保險

    194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農業合作組織法(農協法)。在這個法規的引導下,日本農村以社會保險為核心的各種“共濟”事業得到長足的發展。

    日本的“共濟”,實際上是一種互助互濟事業,它以農民的相互扶助為指導思想,由一定社區的農民組合成基層共濟組織,來共同承擔基金籌集的責任。在內部成員年邁、疾病、死亡或遇到災害時,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共濟”事業與商業保險有著本質的區別。它以實現國家社會政策為宗旨,個人負擔不是直接根據將來給付的需要,繳費與給付之間不是直接對等關系,共濟單位不是商業性保險公司。

    1948年,“北海道共濟農業合作組織聯合會”開始興辦農協共濟事業,后來各地也相繼舉辦此項事業。1951年,日本“全國共濟農業合作組織聯合會”宣告成立,標志著日本農村民辦官助社會養老保險網絡的形成。

    共濟組織在管理上實行的是統一籌劃、分級負責的制度。社區基層農協共濟組織是最基本的單位,它的主要任務是接受承保、保管契約,然后以全額分保的形式向都道府縣共濟聯合會投保。都道府縣共濟聯合會在接受基層單位的分保以后,將其中一定比例數額向全國共濟農業合作組織聯合會進行再分保。日本的共濟事業普及率相當高,養老保障把全部農民都包括進去了。 

    (二)法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通過“農業社會互助金”的形式來實現的

    法國農村已經脫離了自然經濟狀態,各種農業經濟組織發達,雇傭被雇用普遍,農民組織化程度高。法國農業社會互助金的保險對象和發放標準,也分為領薪農業人員和非領薪農業人員兩部分。領薪人員包括農業有限公司的經理、雇工和農校的學生、領薪的總經理以及這些成員的家屬。非領薪人員包括農業雇主、農業經營者、農業企業主等。

    法國農業社會互助金的管理機構為全國性的“農業社會互助金管理處”。參加保險的人占法國總人口的10%,囊括了所有農村人口。

    國外成功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有很多方面的經驗,諸如寬泛的覆蓋面、保險的強制性、制度上的立法性等,但是,最穩固的基礎是依賴于農村經濟組織化程度高、工業化程度高,這樣才能建立起長久穩固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五、農村經濟組織在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基礎作用分析

    (一)工業化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產生的前提

    在工業化以前,基本養老保障問題主要依靠家庭或家族來解決,不需要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推進,傳統的家庭的客觀環境發生了變化,自給自足的農村自然經濟解體,大量的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城市人口劇增,農村的農業生產高度組織化,農民加入各種經濟組織。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就是在工業化和城市化背景下為保障農民(或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障所設立的一種經濟保障制度。

    (二)農村經濟組織化集約化程度越高,對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越強烈

    農業產業化(組織化)經營是農業經營制度的創新,它既能有效地解決分散農戶與國內外市場的連接問題,又有利于農業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形成完整的產業體系,甚至形成產業集群。這必然大大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但同時也帶來了種種風險,例如經營過程中的經營風險、農業生產中的自然風險、基本生活保障風險等。這些風險帶來的損失或災難比以前白然經濟狀態下更多更大,這些風險依靠經濟組織更易防范化解或得到補償。

    農民經濟組織不論是在應對市場風險、自然風險方面,還是在滿足基本養老保障方面,都具有廣泛的適應性和強大的生命力。

    (三)農村經濟組織覆蓋面廣使社會養老保險更便于經營管理

    分散的農民所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障覆蓋面小、共濟性差。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一般是一個縣的一小部分,這與保險精算的大數法則的數量要求存在差距。此外,當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太小時,不變成本(包括機構設置、管理系統、信息系統裝備等)只能在較小的范圍內分攤,邊際成本在較小的數值上移動,小規模不經濟性在此時就非常明顯。

    組織化較強的農民更容易組織參與,參與的人數眾多,各類人員普遍參加,不容易出現逆選擇,實際發生的各種風險指標、人口指標與保險精算要求更趨近一致,容易實現規模經濟效應。

六、結論

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責任主體有個人、政府、農村經濟組織(鄉鎮村集體組織、各種經濟組織),其中農民組織不可或缺,發揮最基礎的作用。

篇(7)

由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從經濟上講具有非排他性的經濟特征,具有能夠滿足公共需要的特征,一旦在市場上被提供出,就存在發生“搭便車”行為的風險,由于市場本身具有的特征,因此,政府需要對這一部分的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配置。由此可見,農村養老保險主要涉及到政府、企業和個體三者之間的關系,充分體現社會發展的公平性。

(一)政府角度經濟效益分析

政府作為社會制度的執行與管理主體,自然也是養老保險相關制度的制定主題,其對于政府資金的運作和組織起著主導作用,政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實現社會供給效率的最大化,阻礙其實現的主要條件就是財政的支出水平。[1]農村地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對于自身責任進行履行,從政府角度保障農村養老保險平穩發展。

(二)企業角度經濟效益分析

從企業的角度看,養老保險屬于公共產品的一種,其盈利以及長遠發展的能力主要受到資金周轉程度、信息發展暢通度、偏好等多種因素的影響。當前影響因素主要是財政資金的發展情況,企業提供的信息難以得到準確性的保障,對于其實施的可行性起到了負面影響,同時這一問題還涉及到城鎮經濟,對于農村社會發展的公平程度有所影響,導致養老保險制度成為兩元化發展趨勢。通過企業調整價格剪刀差形式,犧牲農業,發展工業的戰略選擇,推動我國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農民角度經濟效益分析

農民角度的經濟效益分析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方面是養老保險制度的受益者,另一方面也是養老保險財政的提供者,主要影響其經濟效益的因素在于農民本身的收入水準和支出水平。作為農民這一主體,應當人倒是養老保險的重要意義,協調政府和企業之間的利益沖突以及協調。

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重塑策略構想

制度對于一個組織的主要意義在于通過規范來形成一個相對穩定的結構,保障其運轉的效率。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制定策略重塑的主要理念應當是“覆蓋更廣、保障更全、協調統籌”,平衡公平和效率的關系,為農村居民提供生活品質的保障提升其生活質量。

(一)重視農村稅收的管理

對于農民群眾而言,農產品一旦進入到流通領域,農產品消費者所承擔的稅后就必須轉嫁到農民本身身上,這就達不到科學稅收的目的。因此稅收方面,應當設計專屬農村居民的農村養老稅收制度,設置這一制度的優點在于其能夠直接對于城鎮居民進行征收,減少農民群眾的相關負擔,可靠性比較高;另一方面,其征收的范疇比較廣,對于農村養老基金的積累比較有利,對于國家的財政有所貢獻,最后,其還能夠保障減小重復征稅的可能性,國民經濟的結構穩定性得到保障,能夠充分體現出國家發展的責任,也是國家財政穩定的重要保障。

(二)協調企業進行養老保險制度重塑

對于我國農村地區,協調企業進行養老保險制度重塑至關重要,應當協調各個經濟單位體進行勞動力資源的發展稅收,根據比例的不同進行區域統籌協調發展,保障其能夠充分進行不同內部個體之間的統籌兼顧。要求將各個企業之間的保險制度進行統一協調,建立與身份證相對應的的保險賬號,進行國家統一跨區域調配管理。目前,我國多數企業都能夠為職工進行養老保險的繳納,但是對于部分農民工的保障仍然有限,尤其對于用工制度比較寬松靈活的企業,由于職工的離職率較高,因此保險的賬戶可能存在不夠穩定,丟失風險比較大的問題。與此同時,互聯網的發展導致操作的渠道更加廣泛,令企業在提升效率的同時提升農民職工的企業認同感。

(三)著力進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首先應當認識到我國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夠平衡的問題,因地制宜,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的不同制定不同比例的社會保險比例,保障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符合當地發展的要求。由于我國部分南方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較快,但是北方和邊疆地區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比較差,農村收入的水平有限,因此影響著力進行區域經濟之間的協調發展。

(四)組織農村集體保障養老保險制度

篇(8)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14-00109-02

1 建立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于發展農村經濟、穩定農村社會具有重要意義。但從當前的實際情況看,國內很多地區在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并給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帶來種種困難。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和農村傳統養老功能的弱化,使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和完善更顯重要。因此,本文將在相關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江蘇睢寧地區的實際情況,對該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建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并提出建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原則和途徑。

2 農村養老保險實施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

睢寧縣位于江蘇省北部,隸屬徐州市。全縣總面積1773平方千米,人口總數132萬余人,耕地面積150萬畝,下轄16個鎮和一個省級經濟開發區。根據統計顯示,目前睢寧全縣鄉村總戶數約為28.46萬戶,鄉村總人口為113.98萬人。隨著近年來該縣農村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加,推進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問題也日益突出。通過對縣內多個鄉鎮農村的調查研究,本文認為睢寧縣在創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方面主要面臨以下幾個問題:

(1)農村人口老齡化日趨突出,傳統養老功能弱化。首先,調查研究顯示,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即已步入老齡化階段。其中農村老齡化速度又明顯快于城市。以睢寧為例,該縣60歲以上老齡人口總數已高達18萬人,占總人口的比重已達到14%,而農村老年人則約占其中的75%左右。隨著農村老年人口不斷增加,傳統的農村家庭和土地養老功能不斷弱化,加劇了農村養老的壓力和困難。其次,農村家庭收入低,增收困難,外出務工人員增多。養老的問題日趨尖銳,矛盾日益突出。根據農村養老問題的現狀,對于養老保險的完善和實施也提出了更加緊迫的要求。

(2)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落實不到位,名不副實。我國于20世紀90年代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思路。這一方案中規定,“農村養老保險基本來源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方式”。但是,養老保險僅僅限于縣級統籌范圍內,國家補助的扶持政策并未落實到農村中去。而且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不均衡,集體補助難以實現,最低保費又無法滿足需要。這實質上就形成農民自己存儲養老的局面,社會性喪失,政策落實不到位,形成農村養老保險名不副實的狀況。

(3)保障水平低,不能滿足農民基本生活需要。根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規定,若按每月2元的最低繳費標準測算,10年之后繳納養老保險的農民群眾每月可領取的養老金僅為4.7元,15年之后可以領取的養老金數額也不足10元。并且《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中也沒有建立養老金隨經濟發展和社會水平提高而不斷調整的機制,在當前通脹壓力較大的經濟形勢下,顯然難以起到有效保障農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的作用。

3 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原則

(1)有利于實現農民的養老權益。養老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尊老愛幼是我國的傳統美德,讓老年人安度晚年是我們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農民作為一個龐大的社會集體,長期以來,由于實行城鄉二元體制的原因,廣大農民群眾的養老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當前,我國已進入工業反哺農業的階段,農民的利益應該引起充分重視,而農村養老保險也應是社會關注的重點內容之一。

(2)自愿性和強制性相結合。對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應遵循自愿性與強制性相結合的原則。首先在農村的不同人群中分類推進,如鄉鎮企業職工和民辦教師,強制其必須參加養老保險;其次是在較為富裕的地區加大政府資金的示范效應,逐步強制農民參加到養老保險體系中來,并逐漸擴展到其他鄉村地區。另外,由于經濟水平發展不一,參保可分人群、地區進行,對于尚不具備充分條件的地區,參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仍宜采取自愿原則。

(3)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平衡性,造成了對養老保險要求上的不一致性。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該考慮到這一現實情況,允許一些地區提高養老保險標準,使其具備一定的靈活性。同時,為保證農村養老保險方案的順利實施,也應建立起一個統一的運行機制,設定最低養老保險標準,只有這樣,才能最終建立起完善和良性循環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體制。

4 建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制度的途徑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當前睢寧縣在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方面仍然面臨眾多困難和壓力,這些問題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并逐步加以解決。

(1)充分重視農村老齡化的現實問題。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首先要從思想認識上充分重視當前農村社會所面臨的嚴峻的老齡化形勢,重視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對于促進農村穩定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特別是縣農村基層領導干部在推進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中更是起著重要作用,他們對這一問題的重視,將大大有助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此外,廣大農村地區的農民群眾自身也應重視參保養老保險的作用,充分認識這一制度對于保障自身權益的積極意義。

(2)加強政策和法律支持力度。完善的政策和法規體系的支持將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提供有力保障。它一方面可以使得在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過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會對這一制度的建立和推進起到約束和鞭策作用,促使基層干部在執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工作中更加勤勤懇懇、盡職盡責。此外,還要對相關法律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堅決杜絕有法不依、違法亂紀等惡劣行為,保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能夠真正造福于民。

(3)嚴格貫徹落實,提升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水平。好的政策關鍵還在于執行。建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制度,離不開基層嚴格的貫徹落實。因此,應著力使農村基層組織明確執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責任和義務,務求做到制度落實不走樣、政策執行不變質。此外,針對原有農村養老保險體系覆蓋對象不寬,保障水平較低等問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從根本上破解難題,開拓多種保險資金融資渠道,擴大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在保險資金允許的范圍內適當提高保障水平,使農村中那些貧困的農民群體都納入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中來,真正為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后顧之憂。

篇(9)

就目前而言,規范農村養老保險金相關的運行機制,最大程度的保障老年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是建設好城鄉一體化和保障社會和諧所必須做到的。但是如今的社會發展得越來越快,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建設速度也在不斷加快,很多土地都用在了其他地方,不光土地減少了,在更多的土地流轉后,農民沒有了對土地使用權利,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就越來越弱了,因為土地流轉而帶來的農村勞動力的也隨之劇烈流動,漸漸地,農村家庭已經不能以土地來養老了,養老的風險也隨之越來越大。雖然國家對農民養老的問題做出過一些保險方案,但是農村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機制并不完善,實踐起來還是會暴露出很多問題。

一、土地流轉背景下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建立的必要性

(一)土地流轉,需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替代傳統的土地保障。

土地對于農民來說是他們生產、生活的最基本保障,這是歷史賦予土地的角色。農民需要依靠土地來作為最基本的生產,所以土地和農民是密切相關的。農民把土地轉讓出去后,他們的生活就需要依賴土地轉入方的實際經營的效益,但是只要有一點風險,農民就會因為沒有土地作為生產資料而變得“一無所有”。土地實際上就是農民就業基地,農民將土地轉出就會面臨失業,因為沒有一技之長所以不能像城鎮職工一樣擁有失業的保險,這一部分的農民比其他人更迫切地需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他們只有通過這份保險來為年老排除后顧之憂。土地保障不僅僅表現在物質層面上,更表現在心理層面上。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需要發揮雙重的最用,將之前土地保障所承擔的物質與精神保障全部替換掉。

(二)土地流轉,需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降低流轉的風險。

土地的流轉是存在一定風險的,這些風險主要體現在了兩個方面:農民轉出土地的風險和轉入土地的農民的風險,而這兩種風險是密切相關的。如果土地轉入方有良好的經營效益,流轉的風險就會相對較低,那么轉出土地的這一方得到的利益也就越多,相對風險就會越小。但是土地轉入的一方卻要接受自然與市場的雙重考驗,農產品將會面臨更多的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因此這個時候需要相對獨立的第三方保險來降低風險,這個保險就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能起作用,致使大量的土地流轉,農民大量的進入到城市中,這肯定會讓全社會陷入更大的風險中,社會的穩定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三)土地流轉,需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化解家庭養老危機。

土地開始流轉了,一旦遇到大的風險,農民們就會在瞬間變得一無所有,因而只能去投靠自己的子女,又退回到了家庭養老的方式。但是如今的農村人口老齡化嚴重,另外農村的家庭受到計劃生育的影響,家庭結構變得十分核心化。與此同時,我國城鄉一體化建設速度越來越快,很多農村的勞動力都流向了城市,許多農村老人就獨自守在了家中,那些傳統家庭的養老也隨之出現了新的問題。土地流轉而帶來失敗風險讓農民只能選擇投靠自己的子女,這樣就讓三代的責任都壓到了子女的身上,很可能在生活上剛剛有了起色,又要重新陷入困境。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當下必須要做的,這不僅為老年農民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也為老年農民的子女減輕了養老負擔,進而讓土地流轉后可能帶來的新家庭問題得到減緩。

二、我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現今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是將《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作為基礎,通過不斷探索取得相應成效。從1999年起,不管是參保農民,還是農村人口,伴隨著年展,人口比重在逐漸下滑,現今已基本處于停滯狀態。致使這種狀況產生的主要因素就是大眾意識上存在相應誤區,其次就是方案自身存在的不足之處。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問題。

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主要核心問題是如何有效籌集保險基金。《基本方案》中明確強調:“將個人繳納作為主要部分,將集體補助視為對其的補助,由國家對系列政策進行扶持。”在這種基金籌集方式之下都將會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產生一定影響,抑制養老事業的健康發展。依據相關資料顯示,在已實行城鄉社會養老保險金籌集模式的國家里有129個國家的基金主要來自于政府撥款,或者是由政府與受保人兩者共同承擔,這就是社會保障的根本特性。換言之,社會保障是不需要受保人獨自承擔的。依據《基本方案》實施而言,大部分地區實行集體補助的現象較少,有的甚至不存在集體補助,這就使得國家政策沒有落到實處,集體補助難以得到有效實行,加之農村人員的收入水平較低,大眾對保險投入所表現的積極性不強,致使保險基金的籌集極為困難。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問題。

所謂保值增值,就是對國家財政部門所發行的眾多高利率的債券進行大肆購買,并將之全部存進銀行,不予投資。在《基本方案》中明確強調,保險基金的有效使用必須要保障國家以及集體的眼前效益以及未來效益。與此同時,還必須要完善建立系列監管制度。現今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主體是政府機構,其投資渠道有兩方面,即購買國債以及將國債存進銀行漲息。由于年復率的大幅度下滑,加之通貨膨脹,將會對國家養老金的保值與增值產生重大影響。從對國債的大肆購買而言,通常情況下,國債利率都會比銀行利率高,但是它也不能夠抑制通貨膨脹大范圍的侵蝕,使得保險基金難以保值或增值,甚至可能還會出現貶值現象。

(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問題。

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機制中有著很多的問題。第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各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是基金的管理和運營部門,它不僅是管理者而且還是投資運營者的雙重身份,所以在真正意義上基金管理委員會很難執行好監督的職能;第二,對基金管理部門而言,其內部控制較為薄弱,沒有自律性,以至于經常發生養老金違規、違法使用的現象;第三,對農保基金而言,其內部缺少有效的社會監督,而且法制監督也不健全,并且缺少科學性的監督手段,完整體系和制度性措施沒有形成,還停留在依靠內部監督,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很低,顯現的信息也不完整。

三、完善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機制的對策

(一)確定合理的籌資基數。

現在,在我國農村養老保險財務活動的計算中,并沒有對農民上繳費用的基數給予規定,只是對農民上繳費用的金額作了規定,此外,由于農民的工作很不穩定,因此收入也不穩定,所以很難保持有持續的基金資金。我們可以參考城鎮職工的個人財務活動基數,將農民上半年的個人平均收入當成繳費基數,可以按各地的統計數據和對農民的純收入結合的申報數額給予肯定。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根據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國際性經驗并結合當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的現狀來對做基金的保值增值作出分析,對于突出存在的問題給予了相關參考性的策略。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主體的選擇。

目前經辦機構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操控的主體,經辦機構讓基金保管者和投資運營者反反復復的出現,使得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員就是經辦人員,同樣也是基金投資運營的商人。但是實際情況是我們國家很大一部分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管理人員都缺少運營知識,如果沒有很高的風險投資能力,就會導致我國基金的收入不夠支出,所以可以根據國外的基金運營經驗結合我們國家自身的實際狀況,將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交給有運營經驗的基金公司運行。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組合選擇。

由于基金有著周期長且規模大的特征,因此若不能對基金的保值增值有一個保證的話,那么養老金的發放也就得不到及時的給付。由于我們國家銀行存款的利率和國債的投資的回報率都比較低,所以要完成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保值問題只是單單依靠銀行存款收益是不行的,要分散風險,進行組合性投資。

(三)構建相互制衡式養老基金監督體制。

所謂的相互制衡式養老保險基金監督體制就是在基金運營監管體系下,養老保險基金充足性監督權交由社保部門來保管,基金運營的合法性監督權由專業的基金監督委員會來管理,在基金運行的全過程中外部監管機構起著監管的作用,使內外部監管有效結合在一起,從而完成交叉監管,在基金監管委員會內部組織方面的同時,將組成具有代表社會保險部門、財政部門、雇主、雇員、專家、基金業的委員會,組成擁有普遍利益的代表組織,從而來完成內部制衡機制的構成。在現在我國還是以縣市為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單位來運行的,但是省級統籌在再分配功能、規模成本和投資規模效率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優勢,而且在全國又有很好的可操作和現實性,所以在未來將是省級統籌的模式。

結論

在土地流轉中,農民可以靈活的運用各種合法形式進行流轉,因此對土地資本的周轉,農民收入的提高,以至城鄉一體化建設發展來說,都是具有很積極的作用的。土地流轉之后,大大降低對土地的依附性就是農民最大的收獲,從而收獲擁有自和選擇權的就業,從另外一面來說,失去了原來依賴土地當做最終保障的方法也會成為農民最大的危險,現在由于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在大的環境中生存脆弱,失去土地必然是將農民推向生存的邊緣地帶,直觀土地流轉后產生的一系列民生問題,本文著重分析了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機制,從中我們看到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保值增值以及監管中都還是有很多的問題,根據這一現狀,擬定了相關的政策和建議,以此來使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更為通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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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雪,陳小伍.促進農地流轉與完善農村社會保障的關系探析[J].土地經濟,2008,(04).

篇(10)

    2009年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09年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自此,我國億萬農民翹首以盼的社會養老保險大船,在沉寂了數年以后,又開始了嶄新的啟航。新農保最大的“新”,主要體現在“政府補貼”,正是這一點,給新農保注人了強大生命力。然而,老農保的失敗讓人們對新農保充滿期待的同時也存有幾分擔憂。他們擔心農民的經濟承受力,更怕財政不堪重負,從而使新農保無法推廣和持續。為堅定領導層試點、推廣新農保的信心和決心,加快新農保發展步伐,有必要對我國建立新農保的經濟支持能力進行論證。考慮到當前集體經濟補助在全國大多數地區還不具備可能性,本文僅從農民個人投保能力和國家財政支撐力兩個方面對我國建立新農保的經濟支持能力進行論證。

    一、我國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費負擔分析

    雖然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只是明確了新農保的基本原則,并沒有出臺具體的新農保指導意見,但我們可以在新農保基本原則的指導下,結合當前各地試點的模式,勾勒出新農保的基本框架,測算出我國建立新農保的保費負擔。要分析新農保的保費負擔,首先,必須合理確定養老金給付水平,在此基礎上,根據保險精算原理推算出新農保的保費負擔。參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水平為58.5%的工資替代率,并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狀況,我們可以把新農保的給付水平設定為當地農民上一年度人均純收人的50%。其次,要確定新農保的保費負擔,還涉及到農保基金的預定收益率、給付養老金的年齡和年限等因素的選擇。根據我國目前的利率水平,并考慮到保險基金投資增值情況,分別選用4%(保守數字)和6%(積極數字,從長期存款利率和今后農保基金市場化投資的前景看完全有可能實現)兩種利率作為厘定農保費率的預定收益率。根據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議,新農保給付養老金的年齡設定為60歲,給付養老金的年限以10年計。

    設年繳納保費x元,繳費年限為n年,預定收益率為r,養老金年給付額為y元,且養老金的支付以10年計。由于還沒有出臺具體的新農保指導意見,我們這里就以完全積累模式為基礎,按復利計息,則保費負擔公式如下:

    以上述公式為基礎,除前面已選定的預定收益率、退休給付年齡外,再根據2007年西部、中部、東部、東北和全國農民人均純收人的50%,分別確定養老金年給付額西部1514元、中部1922元、東部2928元、東北2174元和全國平均2070元;選擇16, 35 ,45、和ss歲四個層次的投保年齡(養老保險一般要求有不少于15年的積累期,46-59歲的農民要參保,也必須參照45歲補齊保費,我們這里把保費分攤到各年中,能更好地分析保費負擔),這樣就可以計算出新農保制度下各起始投保年齡段保費負擔(見表1)。

    由表1可以看出:(1)所設定的收益率不同,保費負擔就不同。收益率越低,保費負擔越重;收益率越高,保費負擔越輕。而且投保期限越長,這種差別越大。因此我們要想盡一切辦法,提高養老金的收益率,以減輕農民和國家負擔。(2)投保期限不同,投保負擔就不同。投保年齡越大,則保費負擔越重;投保年齡越小,則保費負擔越輕。45歲以上繳費負擔上升較快,而在45歲以前的繳費負擔增加緩慢。在35歲以前開始投保,基本不會增加多少負擔。因此,我們應借新農保政府補貼的刺激,加大工作力度,爭取讓廣大農民早投保。(3)從夏繳保費需要量看,負擔并不太重,尤其是35歲以前夏繳負擔較輕,在有國家財政補貼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我們應鼓勵有條件的參保人夏繳,甚至可以鼓勵他們在自己參保的前提下為其未成年子女夏繳。從這幾年商業養老保險的良好發展態勢看,擁有夏繳實力和意愿的人還是很多的。

    二、新農保制度下農民個人投保能力分析

    農民個人投保能力,取決于農民的純收人扣除當年生活消費支出后的余額與其承擔的年度保費的對比關系。只有當農民的純收人扣除當年生活消費支出之后的剩余大于等于其承擔的年度保費負擔時,農民才有能力投保。這一條件用公式可表示為:農民承擔的年度保費鑒(投保農民當年的純收入—當年農民平均生活消費支出),該不等式通常被稱之為農民參加農保的條件式。然而,一個家庭中16歲以下、59歲以上的非勞動力并不投保,他們可支配余額可以轉給家庭中勞動力投保。因此,上述農民參保條件式應修正為:農民承擔的年度保費感(投保農民當年的純收人一當年農民平均生活消費支出)x勞動力負擔系數。

    2007年我國西部、中部、東部和東北地區,農民人均純收人分別為3028元、3844元、5855元和4348元,全國平均為4140元。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分別為2527元、2938元、4281元和3180元,全國平均3224元。則農民人均可支配余額分別為501元、906元、1574元和1168元,全國平均916元。按我國西部、中部、東部、東北和全國農村勞動力負擔系數分別以1.47 ,1.39,1.40,1.34和1.42計算,投保農民人均實際可支付保費的最高限額西部736元、中部1259元、東部2204元、東北1565元,全國平均1301元。考慮到各地試點的實際和我國新農保可能出現的情況,這里我們分別選定政府補貼為農保繳費總額的20%和40%兩個檔次,按4%的保守利率來核定農民個人承擔的保費負擔,分析農民投保的經濟可行性(見表2)。

    表2的分析表明,無論在我國西部、中部、東部還是東北地區,在實行農民人均純收人50%的替代率的保障水平下,即使在4%的收益率假定條件下,無論是政府補貼20%還是40% ,16-45歲正常投保年齡段的投保人都已完全具備投保的經濟條件。如果能進一步提高農保基金的收益率,新農保建設的前途將更加樂觀。至于那些投保負擔較重的大齡投保人,只要在新農保實施的初期,對大齡投保人增設一定的大齡超額補貼(歷史原因,應該的,也是公平的,且若干年后就取消),也基本具備投保經濟條件。而且還必須看到的是,第一,隨著中央對農村經濟工作的日益重視,多項惠農政策進一步落實,農民收人將進一步明顯增長。第二,隨著農村醫保的進一步普及、完善和九年制義務教育等農村減負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降低農民的支出負擔,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社會保險的承受力進一步增強。考慮到這些因素,建立新農保的可行性將更高,今后面臨的主要是如何進一步完善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大推進力度的問題。

   三、新農保制度下政府補貼能力分析

    社會保險制度的理念基礎是以個人自立為基點,承認幫助個人抵御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可能遇到的生活風險是社會的義務、政府的責任,獲得幫助是個人的權利。老農保之所以沒有政府補貼,主要是由于當初國家財力所限,這也直接導致了老農保制度的失敗。近幾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我國的國民經濟又有了進一步地發展,國力明顯增強,目前由國家財政拿出部分資金用于農保,基本上已不存在太大的障礙。

    首先,不斷增強的國力和高速增長的財政收人,為新農保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后盾。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國力明顯增強。2002年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進人工業化國家的中期階段。2006年人均gdp已經突破2000美元,2008年人均gdp又突破3000美元,超過13個歐盟國家建立農保時的平均經濟發展水平。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我國的財政收人高速增長,財政收人1994年才4349億元,1999年就突破1萬億元,2003年又突破2萬億元,到2008年達到了6.13萬億元,短短十幾年增長了十多倍。那么我們是否具備推行新農保的財力呢?我們有必要算一算。

    如表1所示,投保農民全國算術平均年保費額,在4%收益率假設條件下為563元,在6%收益率假設條件下為433元,政府補貼分20%和40%兩個檔次來核定,按16-59歲的農村人口49470萬計算,則新農保制度下政府財政負擔如表3。

    以上分析表明:在實行農民人均純收人50%的替代率的保障水平下,在4%收益率假設條件下,如果政府補貼20%,則政府補貼只占2008年財政收人的0.91 %。即使補貼40%,也只占2008年財政收人的1.82%。在6%收益率假設條件下,則更加輕松。至于前面提到的,在新農保實施的初期,對大齡投保人增設的“大齡超額補貼”,完全可以從前不久實行的“國有股轉持”所得的社保基金中解決。老一輩農民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為國有資產的積累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他們理應享有“超額補貼”。

    其次,公共財政框架的建立使國家有能力為新農保提供資金。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我國財政正在向公共財政轉型。過去我國財政的支出結構很不合理,存在著支出的越位與缺位問題,而支出中最大的缺位就是社會保障支出的不足,這其中又以農保支出的缺位最為突出。公共財政的建立,從政府財力的角度看,是一個雙贏的戰略。一方面,國家財政對于經濟建設、科研成果能夠轉化為生產力的應用性研究單位以及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將減少支出或不再支出,由此可節省大筆的財政資金。另一方面,對于競爭性領域現有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的部分存量,通過采用拍賣和上市減持等手段予以變現,為財政收回大量的投資資金。這樣國家就有足夠的財力補貼農村社會養老,讓公共財政之光普照全體中國人民。因此,隨著我國財政體制的進一步轉型,國家完全有能力為新農保建設提供資金。

    再次,在不額外增加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國家可以通過調整現行政策目標,把現在“三農”建設中的大量低效財政補貼,逐步轉向直接補貼農保。2006年支持“三農”的資金達到3397億元,2007年又增加了520億元,達到3917億元。其實在這些財政補貼中,很大一部分是低效運轉,政策效果不明顯。如十幾元一畝的種糧補貼(各地標準不一),是為了提高種糧收益,提高農民種糧積極性。其實由于中國人多地少,大部分地區,一家也就3-5畝地,一年戶均補貼也就幾十元,農戶種不種糧不會受這點補貼的影響。再如這幾年的新農村建設中,國家投人大量的財力補貼集中建房,但此舉并不符合農村實際,讓農民集中居住,遠離其進行生產的土地,反而給農民的生產生活造成諸多不便。若將上述政策資金的部分改作支持農保的財政補貼,其政策效果就會立竿見影。而且這實際上是對財政用于農村支出項目的重新劃分,只不過是同一塊蛋糕的不同切法,它不會增加額外負擔。

    另外,我們還可以通過深化稅收制度的改革來增加財政收人、籌集農保資金。眾所周知,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漏征、未征的稅收很多,如當前熱議的所得稅、財產稅的漏征、未征等問題。這些財稅問題的解決,不僅會大幅增加財政收人,而且會大力促進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因此,隨著我國稅收制度改革的深化,國家將有更充足的財力保證新農保的可持續發展。

篇(11)

論文摘要:經濟發展水平決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規模、結構及社會化程度,我國農村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性較大,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收入、農村東中西部收入及各地區內農民收入差距明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應區分經濟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落后地區分別進行設計,建立非均衡性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為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就開始探索研究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新途徑。然而,由于我國地域遼闊,農村人口眾多,地區間差異大,發展極不平衡,盡管自20世紀90年代起各地都在積極探討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但由于制度設計缺乏可行性,總是問題多多或中途流產,以致1999年國務院中途叫停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設計、建立與地區相適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勢在必行。本文從經濟發展水平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影響、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性等方面著手,對我國建立非均衡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進行探討,以求教于同人。

一、經濟發展水平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

(一)經濟發展水平決定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規模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實施中需要國家給予財政支持,實施范圍愈廣,保障規模愈大,所需要國家財政撥款愈多。西方發達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社會保障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較高,由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規模較大,而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弱,其社會養老保障的規模、水平大大低于發達國家。我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落后,經濟發展水平低,在我國歷年的國民收人中,消費基金一般占70%左右,而消費基金的大部分用于以按勞分配為主要形式的工資部分,只有大約占消費基金10%的部分用于社會保障,這一部分僅占國民收人的7%。而這部分的社會保障基金也只有小部分被用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以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很小,只集中在經濟較發達地區。

(二)經濟發展水平決定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結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結構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各種保險項目之間的比例關系。在經濟發展水平低的情況下,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需求受到抑制,也只能選擇低水平的保險項目,無法選擇高水平的保險項目,從而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結構表現為低層次性和不完整性。反之,如果一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國家有充足的財力滿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需求,農民有繳費的經濟能力,就可以選擇高水平的保險項目,這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就會依據社會成員多方面的需求走向項目齊全化和體系完整化。我國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農民的財力有限,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較低,僅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經濟發展水平決定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化程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化程度是反映其模式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因素,主要包括籌資的社會化、保障對象的社會化、服務的社會化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化程度主要是由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來決定的,當農村經濟發展水平高時,農民支付能力高,保障模式水平的社會化程度就比較高,資金來源渠道多,保障對象全民化,保障的覆蓋面寬。如瑞典模式,其社會化程度較高,保障對象為全體公民,實現了保障對象社會化;在資金來源上,實行個人和企業納稅并與國家財政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實現了籌資的社會化;在資金的籌措與管理上,普遍采用了基金化、經營化、貨幣化的方式。由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低,因而其社會化程度比較低,籌資渠道也比較單一。

二、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性

1.我國城鄉居民收人差距顯著

改革開放以來,盡管我國的整體經濟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大多數農民生活水平仍然很低,城鄉差距逐漸拉大,從表1可以看出,2004年,我國城市居民人均純收人9 421.6元,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僅為2 936.4元,由此可見,與城市相比,農村居民人均收人水平還相當低,而且差距顯著,因此,不能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只能建立不同于城鎮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農村東中西部地區居民平均收人差距明顯

黨的之后,針對當時的國情,我們黨提出讓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思想的指導下,我國的經濟獲得了較大的發展,但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如全國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極不平衡、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1978年,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的收人水平基本持平,但進人1985年以來,地區收人水平差距逐漸拉大。從表中可以看出,西部和中部發展相對較慢,而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較快,1985年,東部農村家庭總收人為西部地區的142%,2004年達到169%(見表2)。

3.各地區農村居民的收人差距不斷拉大

我國農村居民的收人差距也在不斷拉大,收人分配極不均衡,低收人農戶與高收人農戶的收人差距進一步擴大。按農戶人均收人水平進行5等份分組(每組各占總戶數的20 0,6 ) ,2001年高低收人組農戶的收人比為6.76:1(以低收人組農戶的收人為1),2002擴大為6.88:1,2003年進一步擴大為7.32:1(見表3)。

由上述可見,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的許多省市的農村經濟發展較快,經濟發展水平已經很高,農民的經濟實力也較雄厚,與發達地區相比,中西部地區農村經濟水平還很低。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差異性決定了在目前不可能建立起全國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只能進行分類設計和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的,經濟發展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提供物質基礎,即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必須遵循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客觀規律,非均衡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須以一定的經濟基礎為前提,這種經濟主導性規律是導致農村養老非均衡保障的支配性規律,其內涵是農村養老保障實質是一種經濟現象,其保障的非均衡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經濟發展的區域差異性。一般而言,農村不同地區,經濟愈發達的地區,社會化養老的需求愈高,保障水平愈高,而落后的地區則相反;農村同一地區,收人愈高的群體,社會化養老的需求愈高,保障水平愈高,反之亦然。

三、非均衡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

從當前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水平來看,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一)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制度

我國經濟發達地區已經具備了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濟條件,應積極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努力建立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為了構建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以參照城鎮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體做法為:

1.保障項目多樣化

經濟發達地區農民生活比較富裕,觀念也比較開放,除了基本生活以外,他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有更高的需求,在保障標準上,可以多設定一些檔次,并適當地提高每個檔次的水平,以適應發達地區農民的保險需求。

2.加大集體補助與財政支持比例

經濟發達地區是改革開放的前沿,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帶動了農村集體經濟的大發展,集體經濟的厚實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集體經濟支持,集體經濟承擔部分農民養老保險的保費也是其責任和義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經濟發達地區集體經濟對改善當地農民生活質量和水平提供了很大的支持。但對農民養老問題卻很少投人,多為直接的現時支付,應該利用集體經濟這一優勢條件,加大農民養老的集體經濟支持力度。同時目前經濟發達地區建立的農村社會保障,當地財政很少支持,保障制度抗風險能力很脆弱,必須從制度上規定連續性向基金注人適量財政資金,加大基金的公共積累水平。

3.規范繳費基數,實行與城鎮一體繳費

以農村勞動力人均純收人作為繳費基數,以與農村勞動力的收人狀況相適應,一方面保證征繳的可行性,另一方面實現保障與生活水平的對等性,繳費率與城鎮一致,實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統一性。

4.向農民開征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稅,實現農村社會養老的“社會性”

將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費改為社會養老保障稅,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費征繳困難和參保群體不穩定性問題,開征保障稅在實現擴面的同時,更能強化征繳,降低管理成本,保證基金的征收和穩定。

5.健全基金的保值、增值機制

發達地區的保障資金的各種管理機制比較健全,投資的機會較多,應該健全機制,有效地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經濟欠發達地區是指收人水平介于貧困與富裕之間的地區,這類地區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占據的比例較大。從收人水平角度而言,是介于貧窮與小康之間的一種收人水平和生活水平。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這類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有所提高,農業的產業結構有所調整,收人水平和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改善。這表明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已經走出了貧困線,但還沒有達到富裕階段。我國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而且區域內部經濟差異也很大,不完全具備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經濟條件。

欠發達地區應采取以家庭養老為主體,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養老保障體系。欠發達地區以家庭養老為主體是指在條件不具備或不適合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地區暫不普遍推行農村社會化養老,當一些地區滿足了社會化養老條件后再實施,以及在一些已經滿足了實行社會養老的特殊人群中率先實施社會養老。欠發達地區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過程中應注意下列問題:

1.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為基本原則

欠發達地區在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時,在保障標準上,應堅持宜低不宜高,以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為前提,以后隨著經濟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標準。切忌保障水平超出當地經濟承受能力,給國家造成困難和負擔。

2.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統一管理與財政支持

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一定要建立監督機制,增強透明度。由于欠發達地區投保檔次一般較低,每年收取保費較少,因此,其各級管理機構的人員工資應由財政撥付,其辦公費用,每年按所收保費的一定比例由縣管理處統一提取,分級使用。

3.優先保障重點對象

欠發達地區農村由于經濟發展水平還較低,社會保障能力和群眾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欠發達地區農村的社會保障必須堅持優先保障重點對象的原則,包括五保對象、殘疾人、優撫對象、特困戶等,這對于穩定社會,促進欠發達農村經濟發展,密切干群關系,加強國防建設和促進兩個文明建設,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

(三)經濟落后地區的農村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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