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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大全11篇

時間:2023-05-26 15: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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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

篇(1)

中圖分類號:TV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5-0281-01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 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3.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 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3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4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 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4.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4 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篇(2)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during the project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survey, desig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other factors, the only these factors with common to guarante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goals.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o the contractor to their human, material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as organiz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 the coordinat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的內涵與作用

所謂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指在施工中對前期簽訂的施工合同履行、變更、解除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與考察,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等問題進行處理與協調,以保證依法訂立的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同其他建設工程一樣,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項目執行的基礎,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貫穿合同的簽訂、履行直至項目完成資料歸檔,項目管理任務才算完成。可見施工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內容,因為項目管理對象中所涉及的是業主與承包方、監理方之間的厲害關系,權利與義務都需要利用施工合同進行約束,因此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實際上就是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因為水利工程本身的復雜性導致其施工合同管理難度的增加。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各方在法律平等的基礎上,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的管理。它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施工合同作為參與施工各方權利與義務的約束條款,約束各方在合法的條件下完成項目的實施,保證施工中各方活動符合合同規范的協作關系,防止因為合同爭議而導致的工程質量與經濟問題的出現。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問題分析

1、施工合同文本不夠規范

施工合同在編制的過程中條文不夠完善導致雙方缺乏約束力。主要表現在水利工程施工招標過程中存在漏洞,招標過程過于簡單邀約和承諾內容不足以形成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業主與承建雙方所使用施工合同范文不夠規范,僅僅靠雙方協商而確定施工合同的文本,此時就會因為考慮問題不周或者經驗不足而導致遺漏施工合同中的某些細節,造成在履行施工合同時某些問題沒有相應的合同條款進行約束,施工合同缺乏預見性,在施工過程中有些問題需要重新協商才能解決,給工程建設帶來了停工的風險;還有的施工合同條款使用的語言不夠嚴謹,產生歧義而導致糾紛的出現,也容易造成工期的延誤。

2、招標過程不嚴謹

目前招投標已經成為了建設工程項目主要交易方式,因為其優勢明顯,在平等、開放的環境中完成對承包方的選擇,同時也有利于控制項目成本。但是因為某些利益矛盾,一些水利工程招投標過程往往存在不夠規范的情況,例如招標方違法招標、招標不透明、招標文件具有排他性條款、評標過程不夠規范、標書所出示的內容不夠真實,另外合同實施與招投標嚴重脫節、合同背離招投標文件資料等,這些都會在施工合同簽訂及實施的時候形成風險隱患,從而影響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導致糾紛。

3、施工合同兌現問題

施工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某一方因為客觀或者主觀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內容,造成合同有些條款不能兌現、工程無法順利實施。如簽約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條款,隨意更改合同內容;施工中某一方不能提供合同中所規定的某些材料、機械或者人力資源等,導致項目不能順利開展或者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小型水利項目,因為前期工作中沒有按照法律規范進行簽約或者開展工作,導致工期拖延;還有的承包方在施工中采用的各種設備、材料等不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從而導致施工工期、質量受到影響。

4、違法分包的負面影響

在水利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的情況,這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了一定的困難。有些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項目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全部轉包給第三方,尤其是轉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甚至會出現分包單位將工程進行再次分包。這樣的行為造成了合同責任的人為轉嫁,如果合同履約出現問題則很難對責任主體進行追究,直接影響工程施工的質量和工期,導致工程受到影響。

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的對策分析

1、依法規范施工合同管理

對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應明確其法律依據,即根據法律與法規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管理。因為施工合同簽訂是以相關的法律為依據的,規范其合同標的、計量標準、質量標準、定價標準、付款方式等等,并明確履約與違約的細則,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應按照規范進行全面控制,強化合同管理制度,利用程序管理模式對合同簽訂進行控制,并進行必要的審核,以此建立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框架,保證合同的合法、完善、詳細、準確。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風險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還應注意對市場風險進行防控,在施工合同管理中為了降低風險,首先應全面預測、分析施工合同簽訂前的風險,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有足夠的預見性,盡可能在施工合同中體現出明確的合同條款。其次應正確處理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或已經發生的風險,水利工程特別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設周期長,規模大,地質條件比較復雜,施工情況千差萬別,施工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合同條款中沒有明確的情況,此時就要建立健全的溝通機制和資料收集整理機制,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將風險降到最低。

3、嚴格審查水利工程承包方資質

由于水利建設發展速度較快,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的承包方資質也參差不齊,而施工合同管理的優劣將直接決定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要保證合同的簽訂與執行都滿足規范,并能夠很好地執行,就應當嚴格審查合同簽訂各方的資質,即參與施工的各方都應具備相應的資質與能力保證合同規范簽訂與有效實施。

4、加強施工合同動態管理

在施工中為保證合同順利的實施并滿足施工需求應建立動態化的合同管理機制,首先應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及合同法律意識,使之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發現與解決問題;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規范措施與制度,進行定期的審核與動態化的監控,即對合同執行的過程進行全面監督,及時反饋問題并加以解決,尤其是在制度與措施方面出現的漏洞應及時進行填補,以保證合同管理的有效實施。

5、合理處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賠

施工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就是遇到因為施工變更而產生的索賠問題,在處理此類問題的時候應設置嚴格的流程進行控制,應足夠重視現場資料(圖紙、技術資料、現場變更及簽證)的記錄、收集與整理,保證流程在資料完整且細致的條件下完成。同時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項目管理之間的關系密切,涉及到施工中技術、質量、工藝、安全、環保、材料等多個方面。因此應提高對變更與索賠的預見性、計劃性,對變更與索賠加強管理與控制,明確各方在變更與索賠中的職責,將工作做到合理而全面。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關系到水利工程建設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合同管理應從工程招投標開始直至工程竣工驗收,貫穿整個水利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利用相關法律、規范對施工合同進行簽訂與執行,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與審核機制,保證合同管理內容的有效實施,這樣才能達到水利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

參考文獻:

[1]汝文靜.淺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四川建材,2010,(01)

篇(3)

根據有關工程建設施工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國工程建設施工的實際情況,并借鑒了國際上廣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師范文本)》,它是以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施工合同和設備安裝合同的樣本。

(1)《施工合同文本》的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二是《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件三是《工程質量保證書》。

(2)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組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協議合同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二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顯著特點是時間長,涉及面廣,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長達數年或數十年,所涉及的范圍包括法律法規、工程技術、藝術設計、人文等多個范疇。施工項目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根據工程施工項目合同來進行。沒有工程施工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范疇之內。施工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說,所有內部承包的具體內容,就是企業對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項指標的分解與落實。這就使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形式、內容和管理范圍都不同于其他企業,而是一個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統的管理方式。

三 施工項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方法

(1)對合同認識及重視不夠

現階段,各施工企業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認真進行合同的標前及標后的評審,對合同的履約進行檢查,力求通過嚴格的組織程序、嚴密的合同評審,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約、業主的能力及不穩定等因素全面思考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時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貫徹執行下去,有的單位執行的不夠。另外,有些企業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企業領導對合同風險缺乏防范意識,沒有認識到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等方面支持不夠。要想從根本上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必須加強項目經理的個人教育,培養責任心,加強對法律、法規的認知度,了解施工項目合同的核心內涵,抓重點控過程。建立項目經理部,設專職人員管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部門的所有合同報批、保管和歸檔工作;參與選擇分包商工作,在項目經理授權后負責分包合同起草、洽談,制訂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總合同變更合同的洽談,資料的收集,定期檢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執行力度不夠

合同作為維系雙方當事人的紐帶,任何一方均須按合同辦事。但由于雙方均沒有按合同辦事,且又不進行及時、必要的經濟技術簽證,造成雙方均違約。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時撥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必須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和堅持全面履行的原則。遵守合同對約定不明條款、價格發生變化的履行規則,以及合同履行擔保規則和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的規則。

(3)招標監督機構和合同管理機構缺乏權威性

招標監督機構在審核、編制招標文件的過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條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實際上還是按照建設單位的意圖辦理。例如在招標時降低工程的取費類別、施工單位優惠條件的承諾、工程質量標準的提高、工期的縮短等不合理條款,他們都無意進行修改。當然也有受投資者、權力者和周圍環境的干擾而改變中標結果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僅應有監督職能、仲裁職能,而且對不合理的條款應有糾正職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權責不分明

有些企業沒有規定嚴謹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統一的依據,各部門權責不分明,意見很難統一,造成權力大家爭、責任大家推的局面。這是企業管理之大忌,最終將給企業帶來重大的隱患。

(5)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一部分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思想品德不過硬,文化水平不高,業務不精通,沒有受過正規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法律知識,無法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正確判斷,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四 有效地實施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

為了有效地實施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必須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及時做好合同跟蹤,并且根據合同分析結果,實施有效的合同監督,謹慎訂立合同,有效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

五 施工索賠

索賠是在經濟活動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或其他過錯,或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損失時,要求對方給予賠償或補償的活動。

施工索賠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發生合同規定之外的額外工作或損失時,向業主提出費用或時間補償要求的活動。

(1)施工索賠分類

1.按索賠目的分:工期延長索賠;費用損失索賠。

2.索賠的原因分:延期索賠;工程變更索賠;施工加速索賠;不利現場條件索賠。

3.索賠合同依據分:合同內索賠;合同外索賠;額外索賠。

4.索賠處理方式分:單項索賠;總索賠。

(2)施工索賠的程序

意向通知,提出索賠申請,提交索賠報告,索賠處理。

(3)索賠報告

篇(4)

1合同管理概述

1.1招標階段的合同管理

在招標階段,首先要根據工程的可批復建設期,科學地對標段進行劃分,標段劃分的合理與否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在劃分標段時,責任者要對工程的人文、地理、周邊等環境因素以及工期和資金投入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合理的標段劃分有利于保證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防止延誤工期造成成本損失等。工程量清單及標底的編制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齊全,與合同管理能否順利實行息息相關。根據公路工程項目招標的相關文件中的各清單細目的計量規則、工作內容、單價所包含的費用內容等,建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應針對有多個設計單位的大項目進行合理的分配和協調,按照公路設計圖紙和招標文件的計量規則,將各合同段工程量清單統計出來,使整體公路建設的工程量清單和計量單位保持一致。并且建設單位應預先在工程量清單中,對施工期間可能會出現的工程但施工設計圖紙中未包含的工程,合理預估其數量并給定細目名稱,盡可能減少工程出現變更的情況,保證工程量清單的全面性。標底是衡量投標報價的尺子,能夠衡量投標報價是否合理,同時標底也是衡量投標單位能否中標的依據,并且還是建設單位投資控制的手段[1]。在標底編制前,需要相關人員對招標的文件、技術說明、施工圖紙等方面有詳細了解,并認真勘察公路沿線的物理價格與分布情況、地質環境等方面,根據工程所在地及工程條件確定費率,結合現場調查結果,確保編制的標底科學合理,為項目建設和合同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1.2參建單位的合同管理

參建單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施工單位的合同管理。

1.2.1設計單位的管理

公路工程設計的質量優化,能夠有效減少工程出現變更以及索賠的問題。工程的設計會對公路工程施工造成嚴重影響,因此,應選擇一個報價合理、施工質量和信譽較好的設計公司,以更好地管理合同,提高建筑質量。

1.2.2監理單位的管理

監理人員需要對施工合同的落實情況進行嚴格監管,確保符合高速公路項目承建要求以及合同內容更加科學合理,從而更好地控制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建設單位應選擇有資格證書的監理工程師,確保公路工程合同的落實,提高公路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合理的考核標準,對監理工程師的能力進行審查,從而確保監理人員具備專業素質。監理人員應時刻保持工作熱情,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為公路合同管理提供更為優質的服務。

1.2.3施工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在進行投招標時,要嚴格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遵守相關公路工程建設投招標的法律法規,在競爭性公開招標的企業中選取具備較強施工專業素質,并且譽高、價格低的施工承包單位。在競爭性公開招標過程中,最低價中標容易造成公路工程的質量和工期得不到保證,所以我國現階段的合理低價中標是最能實現建設方和施工方“雙贏”的合同授予方式[2]。這就要求評標小組的專家具有較強的分辨能力,從合格投標書中的技術、管理、機械設備等方面詳細辨別,選擇各方面均優的施工單位,從而保障公路工程的建設質量。施工單位為了保障公路建設的質量,可以通過合理配置施工資源和工期,并加強對施工過程的動態管理,提高施工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安全意識,從而保證施工單位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設,給企業帶來最大化的經濟利益。

2計量與支付

承包商給定的合格工程量或者按照合同計價的工程量及其支付的過程為工程的計量與支付,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的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量增加的工程項目及索賠、價格調整等。

2.1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的計量和支付

合同清單包含的工程量在支付過程中,必須符合一定的流程,即首先由承包商提交中間交驗申請、試驗報表等計量資料給監理工程師,按照合同規定的工程價格,支付雙方在現場簽字確認工程量。在支付過程中,需注意支付工程款必須具備齊全的手續才給予支付,否則不予以支付;支付時需扣除預付材料款、開工預付款以及質量保證金等款項。

2.2變更工程量的計量與支付

工程的變更將對工程造價產生直接影響,因此,在確定需要變更時,應制定相應的變更程序,在經得業主及設計單位的同意后,確認變更規模的大小是否符合預算,超出預算或合同暫定金額的需要報給主管部門,獲得批準后才可實施變更。規模變更的原因往往是施工設計、標準或進度等造成的,業主在變更的過程中,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承包商變更費用。變更工程費用的計算應遵循相關原則,在變更工程單價確認后,即可按核定的變更工程量進行計量與支付。

3工程索賠

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中存在一方人員違背了合同的要求,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的內容,而導致工程發生實際的經濟損失,另一方就有資格提出索賠的要求,這就是工程索賠的概念。工程索賠是正當的權利要求,要得到工程索賠,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索賠依據。工程索賠的存在是保證合同實現的依據,是約束合同雙方的重要工具,用以保障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并及時履行義務;另外,工程索賠也可以使工程造價更加合理,可以采用工程價款補償或工期補償兩種方式進行工程索賠,索賠費用是用來賠償工程實際損失的,因此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單的單價計算。

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改善措施

現階段,在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缺乏一定的管理制度和機構、存在違法轉包和分包的現象、合同價款引發糾紛、施工索賠難等問題亟待解決,下文將對上述不足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改善措施。

4.1管理制度和機構的缺乏

由于部分投標單位領導對于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或者合同管理的實施力度不足,造成施工現場偶有出現實際情況與合同內容不符的現象。另外,沒有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導致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工作都是委托給監理單位全盤負責的,使得合同管理容易出現相應的糾紛。針對這一情況,投標單位領導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制定相應的制度,保障合同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和有序化。政府應設立相關的合同管理機構,加強對施工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有效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

4.2存在違法轉包和分包的現象

相關法規中明確提出禁止公路工程承包人將承包的項目非法轉包給其他人,并且禁止將承包工程分解,并分包給第三方。雖然轉包和分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這種現象在我國依然頻繁發生。非法轉包和分包的第三方普遍是自身實力水平不足難以憑自身實力得到工程項目的施工隊伍,因此可能對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另外,這種不守法的現象會危及我國市場經濟的正常發展。為解決這一問題,應強化施工的合同管理,在進行合法分包的過程中,總包單位必須加強審查并進行記錄,防止不良企業參加合法分包。對于已經合理分包的工程,應當加強對其施工的管理,防止分包單位再次進行非法轉包和分包。

4.3施工索賠難

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物價和工程量等都會對施工單位造成影響。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某一方若是未能及時履行合同,則會對施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且難以在有效時間內索賠,從而影響工程的正常建設。公路工程建設的索賠涉及情況較為復雜,常受到工程行政管理機構的干預,索賠時可能會因各種原因使得索賠難度較大,給公路工程承包人帶來嚴重損失。因此,應在公路建設施工的合同管理中積極引入工程擔保制度,使得公路工程建設單位能夠更好地規避和轉移風險。合理的工程索賠能夠保障合同雙方履行合同,從而有效地制約雙方責任,是保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不受侵害,促進公路建設與發展的良好前提。

篇(5)

風險是指在從事某項特定活動中因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自然破壞或損傷的可能性,具有客觀性、不確定性和可預測性。風險管理是衡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標志之一。

第一,建設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風險。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法》項下有名商事合同,應遵循平等、自愿、誠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則;但該類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也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否則違法的部分無效。在建筑法律關系中,對于工程項目立項、參與工程建設的主體、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和涉及公共利益甚至國家安全的項目等方面都要受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建筑關系各方必須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訂立各種合同。建筑企業若對國家建筑法律缺乏了解或不透徹,就有可能因為違反法律規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

第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及合同管理專業人才。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第四,對合同訂立把關不嚴。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而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企業一切風險的源頭,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致使合同簽訂后引發出許多問題,如工程質量問題、工程款拖欠問題、原材料價格問題等,大多與當初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條款時把關不嚴有關。其成因包括:資信審查不到位;忽視合同特別條款;付款條件不明確;盲目采用低價策略增加自身風險;被業主拖欠工程款等。

第五,在履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履約過程中,建設工程合同一方的行為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對另一方的權益產生重要影響。例如:項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為效力;合同單方解除權的行使條件與程序;在合同中怎樣有效設定特別生效條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窩工狀況下工效下降的計算方式及損失賠償范圍。

一是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

二是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為了獲得建設項目承包資格,不惜以低價中標。在中標之后又將工程肢解后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或者是一些包工頭。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二、防范措施

篇(6)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ang Hui

(Aerospace Engineering Co. Ltd. Of Henan, Zhengzhou 450008)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project from bid to comple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not only conducive to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also produce good economic returns, it i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undamental.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work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necessity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po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前言

施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必須要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工程施工合同,就不能實施與監管后續的建設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規范中來。施工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正是按照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合同類型,它自身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履行的周期長,條款的內容多,涉及的方面廣,如何對合同進行長期有效的管理是擺在施工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

1.當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對合同的認識、重視、執行力度均不夠

一些施工企業或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的規范管理,合同歸口管理機構和體制均不健全,管控程序不明確,權利責任不明晰。有的單位執行的不夠,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有些施工企業的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合同風險防范意識缺乏,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強。合同,它作為維系甲乙雙方當事人經營活動的紐帶,具有重要作用和指導意義,甲乙任何一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內容執行。但有時會存在雙方沒有履約合同,但又不及時進行必要的簽證,致使雙方違約,進而影響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1.2工程合同糾紛現象普遍

工程合同糾紛現象普遍存在,分析合同產生糾紛的原因有三點:一是,目前的建筑市場管理還不夠規范,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市場交易中業主與施工企業的地位存在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還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對合同簽訂的條件沒有遠瞻性,在合同中沒有明確如果實際條件發生變化,可以解決的方案;三是,施工企業的法制觀念尚比較淡薄,合同法律保護的意識不強。

(1)部分合同有失公平公正

由于當前建筑業市場競爭激烈但管理不規范,大量施工隊與建設規模出現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時占主導地位,從而提出了一些不平等甚至是苛刻的條件。業主方將自身的經營風險全部轉移到承包商身上,使合同文件本身在簽訂時就存在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來看,施工合同中大部分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卻多數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很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夠具體,同時也缺少了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嚴重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的履行。

(2)合同價款引起糾紛

約定違約責任可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也決定了該合同能否順利執行。有些合同的簽訂太過簡單,很多涉及補價的項目因合同約定不明確,以至于工程竣工結算時無法補價;有些合同雖條款較全,但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具體,不明確,尤其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另一些是對違約責任的約定過于簡單,而產生的合同糾紛,造成了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得到相應賠償。

(3)“陰陽”合同引發糾紛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些業主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在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條件和不平等條約,私下要求投標單位進行承諾。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雙方簽訂了與中標合同中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可謂是“陰陽”合同。事后,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分歧較大意見,造成了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履行。

(4)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

多數情況下,施工合同糾紛源于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比如如何撥付工程款,如何審定設計變更單價,如何計算停工造成的損失,以及材料價格變動的有效處理方法等。這就需要甲乙雙方有一定遠瞻性,在合同中盡量把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案具體化,盡量避免給結算留下盲點。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或停工現象,合同中又無明確表達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避免日后會發生糾紛。如作者所在地的某房建工程,招標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中為趕工期,經施工企業與業主商量后決定將商品混凝成現澆混凝土,但并未辦理任何協議變更手續。因此,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引起了一場價格糾紛。如果事前甲乙雙方就此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補充協議的書面形式予以明確,定能避免后期糾紛。

1.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部分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不精通,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不能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及時、正確的判斷,故不能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

2.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

國家出臺了招投標法,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因此,必須要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應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有時并不一定能達到招標的最佳目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卻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這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筆者建議應盡快研究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工作。

2.2建立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要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首先,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同時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全面貫徹合同管理觀念;其次,將合同管理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個人,明確獎懲辦法;再次,應組織項目成員和各工程負責人學習合同文件并分析合同文件,解釋說明合同的主要內容,使大家對合同概況、主要精神、合同總目標有較為深刻的理解,同時要樹立全局觀念,避免施工中的違法行為;最后,建立書面報告制度,工程中合同各方的溝通都應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這將成為日后的依據,同時應形成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各工程活動有依據。

2.3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質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因此,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法規知識一級造價管理知識。在很多施工企業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未經培訓,企業將合同管理單一地視為事務性工作,甚至領導直接交與公司檔案室的一般檔案員管理或辦理合同,致使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因此,缺乏專業人才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又一個最重要因素。

2.4注重合同內容和細節的管理

(1)及時做好合同跟蹤與監督

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或定期分析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文件資料,或通過對施工現場的直接了解得到工程實施狀況信息,從而對照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內容存在的差異。如履行完合同責任、拖延工期、超支成本、質量不合格等,要提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

(2)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

訂立合同要謹慎、避免瑕疵合同以減少違約事件的發生。業主和承包商在合作中如有目標分歧,應借助制度安排來協調合作中的目標分歧,以實現合作利益,這包括工程監理制度,質量保修制度,質量事故處罰制度等。這就需要監理發揮其自身作用,抑制承包商的經營風險。

2.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是索賠的根本和首要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避免合同管理索賠,這就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整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自身合法權

益,更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家工程建設規范的實施,進而提高企業生存能力。當前,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嚴重存在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并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應亟待解決的事情。

當前,我國建筑市場走向招標承包競爭機制的時間還不長,無論甲方還是乙方,對合同編制和管理經驗不夠豐富,此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因此,我們更應加強合同索賠管理。

3.結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履約管理意識將成為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準則。企業管理要嚴格按照管理體制把握施工全過程的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履行,維護合同雙方的權益,把合同管理真正落到實處。施工合同不僅需要健全的法制體系,更需要良好的信用機制,我們應將施工的整個過程進行系統化的全面保障,組織全員、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活動。全面保證質量、成本和工期是才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和目的。總之,筆者認為,使合同管理貫穿于從開始投標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這既有利于合同目標的勝利實現,又可使技術與經濟結合產生更為良好的效益。

參考文獻

[1] 薛江煒.論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監督重點和監督方式.山西建筑,2004.

[2] 萬軍、于祥民.淺析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成都大學學報,2006.12.

[3] 董群忠.建筑工程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體制的改革.建筑,2002.4.

篇(7)

1 引言

合同管理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與質量管理、進度管理、 成本 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誤即會導致工程虧本,承包商如何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完成,爭取更大的 經濟 效益,變得越來越具有挑戰性。根據國外經驗,合同管理產生的經濟效益往往大于技術優化產生的經濟效益,因此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合同管理。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 在合同的簽訂階段以及簽訂后的履行過程中,施工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把關不嚴經常導致重大法律糾紛產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決定就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而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往往比較低,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的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在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主要有:合同主體不當;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條款掛一漏萬;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階段的問題主要有: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出或發出不規范;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法律風險防范意識淡薄給施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而發生損失時由于法律意識差往往又不能通過合理有效的途徑挽回損失。

2.2 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低,缺乏專業人才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是一項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律性很強的極其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目前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成為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 建筑 企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人員,大多數是非專業出身,往往都是由經營部的一般經營人員擔任,也有的是剛走出校門的大學生,對合同管理認識不足,業務水平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員僅充當資料員的角色。

2.3 合同管理體制不完善 施工企業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管理比較混亂。合同管理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一是企業合同管理責任主體錯位,合同履行主體分工不明確,把項目部或項目經理作為合同責任主體,而企業法人則遠離合同管理,造成企業法人對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與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工作脫節。企業法人合同管理部門對項目部合同管理部門缺乏業務 指導 ,項目部不能及時反饋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業合同履行中的關鍵問題缺乏合同專家的集體會診,造成項目合同管理出現漏洞無法彌補。企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變更、中止或終止、解除及合同的監督考核全過程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未能實現系統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有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簽約隨意性大,對合同審查、把關不夠,權限設置混亂,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2.4 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業一旦投標中標,施工合同與甲方簽訂后,合同就束之高閣,“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給項目經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的過程,不研究對照合同并從中找出問題,趨利避害。產生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沒有做或不會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現問題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沒有形成以合同為中心的技術交底,合同的責任無法在項目活動中體現出來。三是認為合同履行是經營部門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門不具體運用合同,真正要落實合同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卻不知曉合同內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證據收

集,發生糾紛后無法及時取證。

3 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3.1 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建筑 市場 面臨著國際化的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標法》的頒布和實施,為推動和加快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標志著法制化時代的到來。施工企業要想盡快適應新形勢,必須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外部培訓或聘請專家、知名人士進行內部培訓,全員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記與自己有關的合同內容,使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建筑市場經濟活動。通過全員參與,促使工程項目各部門、各環節互相銜接,密切配合,保證項目經營管理活動的順利進行,達到工程項目高質量、高效益,滿足 社會 需要。

3.2 培養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合同管理人員包括專職人員,也包括企業主要部門的領導,如項目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經營部門負責人等。合同管理人員首先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還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有應變能力、堅持原則、知識面寬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通過對他們的培養,使他們能夠應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種復雜問題,發揮合同管理的紐帶作用,為工程項目管理提供科學決策的依據。

3.3 建立健全 合同 管理 體制 施工企業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機構,還必須根據我國《 合同法 》和相關法規以及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環節包括: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協調好各個方面的關系,使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檔系統。文檔系統建立與管理對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重要意義,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錄、編碼和 檔案 ,列入永久保存資料,從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為查詢、檢索合同條款,分解、綜合合同條款等高層次服務提供方便。第三,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 經濟 法 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3.4 動態管理合同履行 在現代 市場 經濟中,合同交底更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減少偏差。合同依法簽訂后,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施工企業應動態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按合同的有關條款做質量、進度、 投資 、安全等目標工作流程圖,抓好各目標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別是事前控制。對簽訂的各項條款必須牢記,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現的薄弱環節,提前制定各種減少合同糾紛的 預防 措施。在工程進展中,通過檢查發現合同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 法律 、法規和合同的規定加以解決,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整個合同履行的動態控制過程按策劃、實施、檢查、改進pdca循環方法行,從而達到有效的控制,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

3.5 加強合同變更管理 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合同變更意味著索賠機會,所以必須加強合同變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員應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范和業主的變更指令,并對變更部分的內容進行審查和分析。經常檢查與甲方往來的各種工程文件、記錄、指示、信件等資料,以確認它們對合同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為工程變更調整費用、工程索賠的基本依據。

3.6 加強合同索賠管理 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亟待解決的問題。在合同簽訂后,應全面詳細地分析合同條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盡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賠的機會。尤其在目前市場競爭積累,承包商均以低價中標的情況下,索賠是承包商實現盈利的一個重要手段。索賠要有證據,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索賠就不能成立。

4 結語

市場經濟實際上就是契約經濟,伴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和 建筑 市場逐步完善,合同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成為市場雙方不可或缺的紐帶。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管理將對工程項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較好的 社會 效益和經濟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我國的施工企業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壓力越來越大,施工企業只有加強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種關口,才能更好地適應當前競爭激烈的社會,才能站穩腳跟,才能取得更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鄭素偉: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經濟與法,2005(7):60-61。

篇(8)

【 abstract 】 contracts as enterprise with all the economic transactions occur legal documents, and the enterprise the management activities closely related. Practice has prove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key of enterprise make the economic benefits,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the enterprise standard economic operation order, block efficiency loss and ensure safe and stable development holes of the d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for the main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this paper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all aspects related analysis, for your reference.

【 keywords 】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E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1.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履約方式具有連續性和履約周期長的特點,這是由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所決定的。由于建設項目實施必須循序漸進地進行,所以,履約方式也表現出連續性和漸進性。這就要求項目合同管理人員要隨時依據工程承包合同和實際情況進行有效的管理,以確保工程承包合同的順利履行實施。

1.2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另一特點是多變性。表現在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或因客觀條件變化,需要雙方對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某些條款進行協商予以修改,所以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加強對變更的管理,做好記錄,作為索賠、變更或終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據。

2 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2.1配備高素質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人員是做好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條件。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所指向標的涉及到多元的經濟法律關系和內容,尤其是大型建設工程,表現在工程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涉及多方面的關系,主要涉及業主方、設計、監理、其他標段承包商、材料供應商以及交通運輸、銀行、保險眾多單位,由此產生錯綜復雜的關系,這些關系都要通過工程承包經濟合同來體現。因此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就履行的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管理,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法規、經濟財務、項目管理以及工程造價等相關的基礎知識,具備對外交際協調能力。

2.2加強投標管理,為合同簽訂做好準備。采用公開招標的項目,中標人應與招標人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合同,中標價即為簽約合同價。為了達到最佳的經濟效益,在投標過程中必須全面分析招標文件、施工現場條件及施工圖紙,了解熟悉工程的內容、特點,對構成工程承包合同的所有文件進行全面細致的研究。有的放矢,運用適當的投標報價技巧。例如不平衡報價法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項目擬任合同管理人員應參與到投標決策中,實現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合同管理。

2.3合同談判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的程序。合同談判成功,可以為項目的實施創造有利的條件,給項目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談判失誤或失敗,會給項目的實施帶來無窮的隱患甚至災難,導致項目的嚴重虧損或失敗。在合同簽訂的時候,為了避免風險與不必要的損失,掌握一些技巧也是必要的。雙方簽署的合同應在原招標、投標文件的基礎上,補充合同澄清階段,承包商確認的內容以及合同談判階段雙方達成一致的內容,而后形成一個正式文本。必須強調的是,要特別注意工程合同中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主要依靠經濟法律、法規的有效保障才能正常運行。但是在合同洽談過程中,交易雙方自覺或者不自覺的有部分條款有違現行法律、法規。例如在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是不是滿足了招標活動的所有必備條件,招標文件中的邀請要約,是否全部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有,按照我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條款的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合同條款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合同或者部分無效的合同條款,但是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去協商辦理。

3 工程開始前的工程合同交底

市場經濟是以法制作保障來正常運行的經濟,必須明確雙方進行合作的法律基礎是雙方簽訂的工程承發包合同,以合法的工程合同為依據進行經濟合作,既然是經濟合同,涉及到發、承包雙方的經濟利益,在經濟利益的獲取上,主要是根據工程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工程合同中表敘嚴密的條款,我們要按照工程合同條款行,如果有開口部分,也要維護我方的權利,力爭取得。工程合同交底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3.1明確工程承包合同的計價方式、材料的采購方式。明確承包合同是單價合同還是總價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項目一般采用單價合同模式。單價合同的特點是單價優先,合同允許隨工程量變化而調整工程總價,這種模式下,業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風險,因此對合同雙方都比較公平。大中型工程一般是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合同交底時一定要把甲供設備材料、甲控材料、以及乙供關鍵材料劃分清楚,以免造成誤購積壓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3.2分析業主供應工程永久設備的概念和范圍。由于設備和材料的劃分沒有絕對的標準,工程合同交底時有必要弄清楚設備的劃分標準;同時對設備到貨的完整性、完好性預先進行交底,使設備接受人員比較準確地接收設備,也給設備缺陷由誰來處理或者誰來支付費用進行處理界定清楚。

3.3明確承包工程的施工范圍和內容。分析工程合同承包范圍和內容有可能發生的變化,進而引起工程費用的增減,哪些施工范圍和內容的增減在包干風險費以內,哪些不是,不是的工程項目就需要及時辦理工程量簽證手續后向業主辦理增加費用的簽證。但是在認定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上,由于承發包雙方的出發點不同,利益分配上沖突,勢必出現標準認定上的分歧,合同中已經明確的概念雙方都不要爭執,合同中含糊的條款必須拿出有力的理由和證據支持自己,以至工程索賠成功。

3.4合同中重要條款的解釋。包括計量支付、變更索賠等條款的解釋。重視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簽證辦理,沒有設計變更簽證手續的一般不要無設計施工,如果遇到緊急情況,可以在設計人員或者監理人員及業主代表口頭同意后執行,但是要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補辦手續。

3.5合同的風險分析與防范。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大、工期長,在建設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較多,存在著諸多風險,如技術與環境方面的風險、經濟方面的風險和合同簽訂和改造方面的風險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會威脅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甚至釀成巨大的損失。

3.6合同指導。還要做經常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條款解釋,使他們樹立全局觀念,及時對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或警告。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工程施工的協調工作,防止各行其道分工不合作的現象發生,重要的是避免不應該發生的經濟損失或者受了損失還憋氣的情形發生。

4 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4.1強化合同管理意識,進行全員合同管理

沒有合同意識,則工程管理目標不明;沒有合同管理,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有高效益。由于工程采用國際慣例合同條件進行管理,程序比較嚴格,對于很多管理人員來說還比較陌生。項目部須專門組織全體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進行了合同通用條件、合同專用條件、技術規范、施工監理辦法和現場管理細則等合同文件的學習,并開展討論會和疑難解答會。通過學習,增強了合同管理意識,形成了全員參與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

4.2工程合同管理人員要對工程實施階段進行動態管理,做好工程合同文件管理工作。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較長,履行條件的變化導致工程合同中某些條款需要調整,遇到這種情況,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通過協商及時簽訂補充合同協議來調整雙方的經濟利益是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一般工程合同組成都事先約定由一定范圍的文件組成,除了工程合同協議書、補充合同協議書、投標、招標文件外,經常性的工地有關工程會議紀要、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工程聯系單、工作聯系單等是工程合同內容的組成文件,是工程合同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所以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建立工程技術經濟檔案,了解工程活動尤其是變動情況,協調工程部門的施工要求和經濟部門的費用狀況,統一履行工程合同的步驟和要達到的目的。及時和監理與業主溝通,了解他們對履行工程合同的滿意程度,動態地分析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情況,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來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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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0.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7)10-0217-02

1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1.1加強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要求

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進行建筑生產與管理活動,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將成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

1.2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要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工程建設的參與各方缺乏市場經濟所必須的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從而加劇了建筑市場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1.3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要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將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我們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特別是對FIDIC條款的認識和和經驗不足,將造成我國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具體來講,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2.1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承包方則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2.3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證據

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處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承發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索賠與反索賠條款、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等等。作為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所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和糾紛的法律依據。

3目前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3.1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其主要表現在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2)合同文本不規范。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4)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種保護自己、維護正當權益、避免損失、增加利潤的手段。(6)違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

3.2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3.3專業人才缺乏也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個重要因素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4不重視合同歸檔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單位合同簽訂仍然采用手工作業方式進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管理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幾點措施

4.1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與過度競爭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4.2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但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分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完善,并不一定能達到的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4.3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

隨著我國加入WTO,建筑市場同樣面臨對外開放問題,在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4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4.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工程報建手續,不得組織招投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施工許可;堅決取締墊資、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筑市場,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6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往往未做詳細推敲和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特別是對違約責任,違約條件未做具體約定,都直接導致了工程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4.7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8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是培育和發展建設市場的一項重要內容

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生存能力。

4.9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同屬重要法律文件,發生之后應及時建帳并妥善保存。由于建設項目周期長,涉及專業多,面臨情況復雜,在經過一個長時間的建設過程之后,很多具體問題要依靠相應資料予以解決。為此,做好資料歸檔工作決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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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將會越來越被重視和普及。建設工程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并獲取合理利潤的源泉,同樣也是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加強合同管理是保證承發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是確保實現建設目標(質量、投資、工期)的重要手段。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務及意義

合同管理的任務是簽訂好分包合同、各類物資的供應合同及勞務分包合同;給項目經理、項目管理人員和所屬的分包商在合同關系上以幫助。對工程實施進行有力的合同控制,保證項目部正確履行合同,保證整個工程按合同、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的施工,防止工程中的失控現象。及時預見和防止合同問題,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責任;向各級管理人員和業主提供工程合同實施的情況報告,提供用于決策的資料、建議和意見。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當前,很多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企業之間通常都訂立一些經濟合同,多是根據不同情況,有選擇地按照特定標準簽訂的一定范圍內的產供銷類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監督管理企業生產的需要,建筑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建筑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規范之中。建筑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主要問題

3.1簽訂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合同文本不規范,致使合同有失公正

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另外,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致使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2沒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簽訂施工合同

招標文件的要約是指建設單位向施工企業提出訂立施工合同的要求。投標書的承諾是指施工企業完全接受要約中的全部條款,向建設單位作出的按要約簽訂經濟合同的意思表示。招標文件的要約和投標書的承諾,是簽訂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但在一些建設單位中存在著一味強調造價一次性包死,又不計風險包干費,對施工合同周期內的政策性價款調整不承認,使最后所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書的內容不相符。

3.3合同監管機構不健全,職能分工不明確

目前,較多建筑施工企業和監理公司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建設,不設置合同管理機構,不明確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監管制度,不明確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同時,缺乏對合同的審查和評估,缺乏對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建設,缺乏合同歸檔管理,使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對合同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同樣相對落后,合同管理流程比較混亂,缺乏合同管理軟件的開發、應用,合同管理手段仍比較落后。建筑施工企業也不重視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體的操作流程,缺乏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評估和總結,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缺失。建設項目內部資源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續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執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較低,從而降低了合同管理水平。

3.4不重視合同的歸檔管理,管理手段落后

對于目前的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的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的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及要求沒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目前,很多單位簽訂合同后,對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儲存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4.1提高建筑施工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

施工企業必須加強企業全體的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專業技術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對所簽施工合同的標的、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約期限、違約責任等做出具體明確的解釋,準確表達出真實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嚴密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歧義,減少由于理解偏差而產生合同糾紛,增強合同的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好與各利益相關方的往來公函、會議紀要、開竣工報告、變更及其他結算資料的簽發與保存,保證相關資料的完整、嚴謹、有效,同時,為了確保所有可能作為索賠證據資料的證明力和有效性,所有這些資料的份數在形成時至少要兩份,以確保其中一份原件歸施工單位持有和保存,為必要時啟動訴訟程序收集好相關證據。

4.2重視招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從源頭上把好關,嚴格維護招投標成果

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兩項工作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須對施工合同與招投標關系有正確的認識。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過程,不要把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投標管理割裂開來,真正按工作性質科學、合理設置機構及確定職責。使施工合同與招投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招標文件備案時,招投標管理部門應對其中的合同主要條款嚴格審查,對條款中不合法、不合理、帶有不正當競爭或損害他人利益的內容,應立即提出修改意見,若等中標后訂立合同了就很難監管。合同備案管理主要是審核合同價是否與中標價吻合,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有沒有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補充條款,嚴格控制在備案階段就產生“陰陽合同”,維護招投標成果,切實保證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4.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完善合同管理機構

建筑企業應結合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堅持合同的審查制度,審查合同簽訂的條件、內容以及條款等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是否具有完備的手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應及時進行分析與糾正,使合同管理規范化。這將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并且便于查閱、檢索以及執行合同。

與此同時,行政部門應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建立合同臺帳,并進行統計、檢查,加強合同備案制度。建筑企業應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階段的具體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側重點等問題,建立企業的監督保障機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各層次的合同管理機構,監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剛性約束效力,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違法、亂紀和失職行為,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

4.4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為合同順利履行創造條件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同屬于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簽訂之后應及時建賬并妥善保管,重視合同文本而不重相關資料歸檔的情況在建設領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設項目周期長,設計專業多,面臨情況復雜,在經過一個長時間的建設過程后,很多具體問題要依靠相關資料予以解決。所以,做好資料歸檔工作絕對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除此之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結束語

綜上所訴,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對提高施工質量、提升工程效益起著重要作用。只有充分認識到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我國建筑施工市場的平穩、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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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企業經營的目的是為了贏得利潤,施工企業也一樣。項目的經濟活動與成本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兩者之間通過合同發生聯系。合同的履約過程也是成本的發生過程。因此,若想獲得更多的利潤,加強施工企業內部合同管理水平來控制施工成本是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

1.合同管理對項目成本控制的影響

1.1合同管理是維護企業利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在實際的建設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引起的合同糾紛常有發生,進而引起項目成本失控或者虧空。在工程項目建設中,離不開合同的簽訂,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維護雙方維護自身權益和履行義務的依據和重要保障。

1.2合同管理是實施索賠的重要前提

利用合同管理來控制建設施工成本往往被忽略。施工項目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牽扯到方方面面,存在著諸多變數,牽涉到自身的權益和成本,所以在簽訂施工合同后要加強合同管理。要及時處理好施工索賠和工程變更準備工作。從雙方開始洽談開始到合同的簽訂、解除履行,每一個環節都要慎重。項目實施后,要結合施工進度時時對合同進行咬文嚼字從而規避風險,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所以合同管理是實施索賠的重要前提和依據。

1.3合同管理能夠強化責任成本管理

合同應明確的規定了雙方的權力與義務,使得雙方明確了自身的責任,在維護自身的利益時有了法律的依據,減少了責任成本,進而降低了項目成本,提高了利潤。

2.子項目合同體系在成本控制中的應用

子項目合同體系是為了保證主合同目標的實現,將各項目標予以分解,并與各方簽定的子合同所組成的體系。子項目合同目標的實現是主合同目標實現的前提。主要有以下幾類合同:材料采購合同、勞務承包合同、機械設備租賃合同、項目經理部各部門目標責任合同、分包合同。在項目建設施工程中,通過子項目合同管理,明確各方責任、確定各項費用控制方法方式等有關成本控制事宜,從而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將成本控制的措施與子項目合同體系結合,形成了子項目合同成本控制的體系,進而可以有效的控制成本。如圖所示。

2.1人工費用的控制

人工費用的控制管理主要從兩方面進行:(1)以內部勞務承包合同進行控制:通過勞務承包合同的方式將職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讓職工帶領農民工分組以計件的方式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承包,其中單價不明確的采用勞務費總包方式,多老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以此來調動內部職工和農民工的勞動積極性,并且在工資的方放發放時候,要進行直接發放到具體的職工和農民工手里,避免出現克扣酬勞等不良現象。(2)以外部勞務承包合同進行控制:通過正規的招投標程序來進行外部勞務隊伍的選擇,并且中標者要按比例提交履約保證金,并對工程量的計量、變更、索賠制定嚴格的程序。

2.2材料費用的控制

在建設施工成本構成中,材料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所以想要進行施工成本的控制就必須對材料費進行控制。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開展。(1)在進行采購計劃的制訂時,采購合同中的采購量的確定必須由技術部門根據施工圖、施工合同中的約定以及其他各項相關資料來進行確定,必須有依據可查而不能模糊不清。制訂的采購計劃如果不合適宜就要對制訂者追究其相應的責任。總之,通過方方面面的工作,盡可能的使得采購量與實際用量相符合,避免不必要的浪費。(2)在采購價格的確定上,要對市場進行深入調查、要對價格的波動波動狀態及趨勢進行了解、要廣泛的搜集供貨信息、編制一個動態的實用性強的材料價格動態報價表,對于各個供貨商進行全方位的細致的考察,除了著重考察產品質量外,也不能忽視供貨商的信譽問題。在實際采購時,除了進行性價比的衡量外,不要也不忽略運輸費用的問題,本著費用最低化質量最大化的最優原則,在嚴格履行合同手續和程序、主管領導批準之后才能進行采購。對于需要中長期供貨的材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以及可能存在的市場變動情況最后決定是一次性采購還是分批多次進行采購。(3)在材料損耗的控制方面,小型耗材可以由簽訂勞務承包合同的專業施工組包干采購,中型、大型耗材由項目經理部提供給專業施工組包干。材料有節余的按節余材料價值雙方分成,材料超量按超量材料價值從專業施工班組勞務費中扣除。另外,通過簽訂部門目標責任合同來明確責任避免推諉現象出現,根據具體工程來確定材料目標責任成本。推行限額領取制度,物資的收發領退以及內部轉移等要有審批手續,要憑證領取,不能口頭隨意下達指令辦理,除了劃分具體責任范圍之外還要有相應的獎懲措施以進行激勵或者告誡。同時,在施工中要嚴格按照施工流程進行,不能為了趕工期而隨意施工,從而導致工程質量的問題。只有嚴格要求才能盡可能的避免返工的材料費用損耗。

2.3機械費用方面的控制

(1)在機械租賃合同方面,進行合同簽訂之前,要先對整個施工的全局有一個全面的清晰的地了解,然后進行綜合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如施工的具體客觀環境地想地貌等、工程自身的難易程度、合同中規定的具體的工期等,然后進行統籌安排選擇最優的機械,與此同時,不要忽視了機械的配套組合。總之,就要要以最低的成本獲得盡可能好的機械設備,為工程的順利施工提供更好的保障。(2)在自有機械的使用費用方面,要從不變費用和可變費用上進行控制。對于不變的費用除定期提取折舊費外,同時與項目經理部機務管理部門簽定目標責任合同,下達各類指標,對燃料、輔油、修理費等指標均按定額制定,并按指標嚴格執行。(3)在外租機械方面,進行機械租賃時要多方收集信息,多方進行對比,在保證機械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機械租賃價格。另外,在租賃費用的計算上,可以進行改變,原來都是以日、月等時間單位來進行租賃費用的計算,如果能夠推行工作量計價法也就是按照工作量的多少來確定租賃費用的方式來確定,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機械的租賃費用,在機械使用的過程中,也要對燃油的供應進行限額領用,以減少浪費或者他用的情況發生。

2.4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和間接費的控制

其他直接費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費、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等,如果由于部署失誤而不得不將工程排在了產生直接費用的冬天、雨天和晚上進行施工,必須執行問責制追究相應部門的責任。為了避免此類情況的出現,項目經理部必須做好施工的組織計劃,盡可能的不在冬天、雨天和晚上施工以減少由此產生的直接費用。同時,加強各部門間接費用的控制、減少現場經費的使用。

2.5以分包合同控制分包費用

我國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一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必須由總承包單位來完成。在進行分包時,必須選擇具備資質條件的單位來參與項目的建設,不具備資質的不可以分包。在進行分包商的選擇時一定要慎重細致。簽訂分包合同時,必須要對每一條條款咬文嚼字,考慮各種可能出現的變動情況以及由此帶來的不利結果,以分包合同控制分包費用。承包商要對分包工程做好質量以及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并及時進行處理,做好預控,把好質量和安全這一關,質量和安全是分包費用控制的根本。另外,承包商還要通過建立健全自身的項目財務管理制度來加強對分包費用的控制力度。最后,把分包工程費用控制與分包商的獎懲進行連結,從而增強分包商的費用意識和控制能力。

3.結語

在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的每一個環節中都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對每一個經濟行為的都起著指導和保障作用。通過合同管理來加強施工建設項目的成本的控制,在保證質量和工期的前提下,盡可能的降低成本,從而贏得更多利潤,同時也提了升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競爭力。

參考文獻:

[1]程興蓮.成本管理及合同管理與成本管理關系探討[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2(13):236-236.

[2]宋鵬.關于項目管理中成本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探討[J].建材與裝飾,2013(20):3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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