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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意識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3-03-17 1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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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意識論文

篇(1)

當前,“看病貴”已成為社會熱點和焦點,“看病貴”反映的就是居民醫療保健消費支出增幅過快、水平過高。醫療保健居民消費增長快盡管當前我國醫療保健消費總體水平不高,但是醫療保健居民消費卻增長很快。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醫療保健消費支出的增長速度一直保持在15%~30%左右,高于發達國家13%的增長率[6]。醫療保健消費的快速增加,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對身體健康的關注程度在不斷提高,在身體健康方面的投資意愿在日益增強。醫療保健消費支出占居民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上升1991~2006年,我國居民生活消費的8項支出構成排序發生了明顯變化,食品支出雖然仍位居第一,但比重已快速下降(下降18.04個百分點),醫療保健支出所占比重快速增長,從1991年的2.21%上升到2006年的7.14%,上升了4.93個百分點,見表1。醫療保健消費人均支出居各類消費性支出增幅之首1998~2007年,我國城鄉居民醫療保健消費人均支出從205.16元增長到699.09元,增長了2.4倍,年均增長速度14.59%,成為居民消費增長的“領頭羊”,見表2。居民醫療保健消費支出增速快于收入增長1998~2007年,我國城鄉居民醫療保健消費人均支出的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4.59%,超過了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長速度(10.92%),醫療保健消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從3.78%提高到5.07%,提高了1.29個百分點,特別是城鎮低收入家庭,醫療保健消費增速明顯超過其收入增長幅度,低收入居民家庭醫療消費占生活消費份額過大,影響生活質量的提高。對于可支配收入水平較低的城鎮居民家庭,由于醫療消費支出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且低收入居民家庭醫療保健消費支出的增長高于消費性支出的增長,導致收入越低的居民家庭醫療消費支出擠占正常消費的情況越嚴重[7],不僅嚴重影響了生活質量,而且導致醫療消費支出壓力增大,形成惡性循環,見表居民對醫療保健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除了量的急劇增長外,城鄉居民對醫療保健服務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越來越多樣化。為此,大多數醫療機構都開設了特需門診及特需病房、添置了先進的設備儀器、建立了各式各樣的專科治療中心、增加了檢查治療的項目、采用了不同的管理模式,為廣大病人提供更加高水平、高質量的服務。居民對基本醫療的有效消費不足盡管當前醫療保健居民消費支出增長快、要求高,但居民對基本醫療的有效消費卻仍顯不足。全國衛生服務調查顯示,1998年我國居民兩周未就診率為38.5%,2003年提高到48.9%,2008年回落至37.6%;其中2003年農民的兩周未就診率達到45.8%,兩周未住院率超過30%,31.4%的農民有病采取“自我醫療”的方式[8]。居民兩周未就診率、未住院率較高,顯示基本醫療的有效消費不足。

醫療保健公共消費低對其他消費產生了“擠出效應”

篇(2)

作者:范華勝

糧食行業如何把握居民口糧變化的趨勢,緊緊抓住糧食生產、儲藏、加工和銷售整個產業鏈的各個環節,采取相應的措施,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新鮮、營養的糧食產品呢?生產環節近年來,各地糧食部門在糧食產業化發展的過程中,通過“公司+基地+農戶”、“訂單收購”等形式,帶動糧食、油料生產的專業化、集約化、規模化;增強企業的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培育知名品牌,實施品牌戰略;服務“三農”,帶動農民增收致富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糧食企業應在此基礎上,充分利用國家的有關政策,加快糧源基地建設,培育優質糧源。尤其是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傳統名優品種,糧食企業應與當地政府和農戶聯合,建立種植基地并與有關科研單位合作進行遺傳學研究,提高產量,擴大種植面積,實行壟斷經營。比如,我國的五常大米擁有足以同泰國茉莉花香米和日本優質大米相媲美的品質,2006年才開始進入中國大米產業的外資糧食企業益海嘉里集團,自2007年起,就在中國優質大米產區積極開展訂單農業,累計約77萬畝,其中就包括黑龍江的五常。正是由于看好包括五常大米在內的黑龍江優質的水稻資源,2010年6月,益海嘉里集團和黑龍江省政府簽訂了投資額達65億元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未來的糧食產業,誰控制了糧源,誰就控制了市場。國內的糧食企業一定要密切注視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經營戰略,搶戰市場先機。否則,就可能被市場淘汰。儲藏環節糧食在儲藏期間,要保持糧食的品質、延緩糧食陳化速度,主要應考慮倉房設施和儲糧技術。1.倉房設施。大型糧庫儲糧大都使用近年來修建的高大平房倉。該種倉型相對過去使用的房式倉具有倉容量大、儲糧性能穩定、倉儲作業方便等優點。但倉頂隔熱仍然較差,尤其夏季糧面溫度仍然較高,糧堆面層糧食極易陳化,影響儲糧品質。近年修建的高大平房倉,通過架空倉頂、安裝無動力風機排除倉頂積熱,墻體采用夾層空氣隔熱并采用加氣磚等新型建筑材料,使高大平房倉的儲藏性能有了很大提高。因此,對早期修建的平房倉可適當進行改造以提高這類倉房儲糧的穩定性。2.儲糧技術。對儲糧技術的使用,應盡可能采用低溫、氣調、機械通風等方法控制糧堆溫度和濕度,盡量不用化學藥劑熏蒸。不同品種的糧食要采用不同的儲藏方法,對小麥采用趁熱入倉密閉,不僅可以防治儲糧害蟲,還可提高儲糧品質。但稻谷入倉后采用密閉儲藏,經多年的實踐證明會加速糧食的陳化,今后不宜再繼續使用。

不斷增加品牌內涵,樹立品牌特色,努力在產品質量、品牌效應等方面形成核心競爭力。由于產品的這種特色,可提高顧客對產品的忠誠度,增加產品的價格彈性,給企業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近年來,市場上出現的“天價大米”就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二要充分利用媒體的作用,擴大產品的影響力。在傳媒業高度發達的今天,一個好的產品其影響力的擴張是非常迅速的。在糧食產品的銷售過程中,應充分借助媒體的力量,擴大其影響力。如我國產自黑龍江五常地區的稻花香品種擁有足以同泰國茉莉香米和日本優質大米相媲美品質,但一直未能取得如泰國大米和日本大米般的市場地位,其中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宣傳不夠。三要利用網絡營銷策略,增大產品的銷售量。網絡營銷策略(Networkmarketingstrategy),是以國際互聯網絡為基礎的一種營銷模式。2007年上半年,我國內地網民總人數超過1.62億,涵蓋了眾多高端品牌的主要目標,利用數字化的信息和網絡媒體的交互性來輔助營銷目標實現的一種新型的市場營銷方式受眾,網絡營銷在國內企業中的應用正逐步走向深入,但是相比國際優秀企業,國內的應用才剛剛起步。隨著網絡經濟對于傳統經濟的不斷滲透,國內糧食企業,可有效地利用低成本高效率的網絡營銷的手段,擴大產品的影響,增大產品的銷售量。四要開發具有功能特色的小品種糧食,增加糧食供應品種。很多小品種糧食不僅具有很好的營養價值,而且具有特殊的保健功能。比如小米具有特殊的安眠、補虛的功效;黑米具有補血、治療貧血的功效;燕麥具有降低血脂、維護心腦血管健康的功效;蕎麥具有擴張血管、降低血脂、防止動脈硬化和血栓形成的功效;綠豆具有清熱解毒、消暑利尿的功效;自從小品種糧食放開以后,糧食部門基本放棄了對這些糧食的經營。從糧食產業鏈的培養以及滿足人們對營養需求的多樣化來看,做好這些品種的生產和銷售似乎顯得越來越重要。

我國居民口糧消費持續下降,膳食結構發生了明顯變化,糧食這種特殊商品僅僅承載解決溫飽的功能已經喪失,糧食的質量和品種已顯得更加重要。未來糧食產業應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標志品牌為紐帶,龍頭企業為主體,基地建設為依托,農戶參與為基礎。緊緊抓住糧食生產、儲藏、加工、銷售等各個環節。密切注視我國居民口糧需求的變化,不斷調整產業發展戰略,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新鮮、營養的糧食產品,才能保證糧食產業的持續發展。

篇(3)

作者:周璐 單位:鹽城師范學院

針對威脅環境的高碳消費項目或行為,政府還沒有制定相應的法律對消費行為和消費選擇予以引導,缺少必要的處罰制度和有效的行政干預,也沒有發揮稅收和財政補貼在調節低碳消費方面應有的作用。大多數人之所以了解“低碳消費”這個概念,主要是通過網絡、電視、雜志等途徑,顯然政府在宣傳和引導低碳消費理念方面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還沒有發揮真正的主導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采購也會對居民消費行為產生一定的影響,目前政府在公務用車、辦公資源、招待等方面還有待進一步低碳化,還沒有發揮應有的示范作用和積極的引導作用。企業在低碳產品研發和生產方面的制約充足、多樣的低碳產品是構建低碳消費模式的物質保障,但是目前看來,無論是在鹽城,還是放眼全國,很多企業在發展低碳產品的時候障礙重重。大部分企業缺乏發展低碳經濟的動力,自主創新能力不足,研發和生產低碳產品對于技術、人才和資金的要求較高,而這些正是制約企業走低碳之路的主要瓶頸。可以說,每開發一種新的低碳產品,前期的研發投入是相當大的,耗費的時間也是很長的,產品成本較高,在市場沒有完全打開的情況下,發展低碳產品對于企業來說無疑是一項風險較高的投資,企業會更加謹慎。不僅如此,低碳產品研發的領域也相對集中,例如在鹽城市,低碳產品主要集中于新能源汽車。因此總體來看,滿足低碳消費的產品無論從種類上還是數量上都比較少。

居民在消費觀念和消費水平方面的約束1.消費習慣不合理近年來,鹽城市經濟一直保持著平穩較快的增長,據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市地區GDP達到了2771.33億元,同比增長了12.8%;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859.1億元,同比增長17.9%,城區和農村居民消費水平都得到了顯著提升。然而,無論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村居民,在消費觀念上傾向于重排場、好面子,“棘輪效應”和“攀比效應”比較顯著。這一點在餐飲消費和汽車消費方面最為顯著。小到朋友、家庭聚餐,大到結婚喜宴,鋪張浪費的現象都十分普遍,而且相互攀比的心理比比皆是。而隨著居民購買力的增強,近年來鹽城市民的私家車擁有量快速增長。據統計數顯示,截至2012年6月底,鹽城市區擁有一輛及以上家用汽車的家庭占17.5%,每百戶居民家庭家用汽車擁有量為18輛,比去年同期多5輛。不僅如此,大多數居民表示在消費能力允許的情況下購買大排量、名牌車的意愿更加強烈。2.生態環保觀念還未深入人心2009年“2.20”水污染事件為鹽城市敲響了環保警鐘,而企業環保意識淡薄、缺乏社會責任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經過這次事件之后,市民的環保意識有所提升,感受到了環境污染對自身生存帶來的威脅。但是,很多居民普遍認為保護生態環境屬于政府和企業的分內事,并沒有真正意識到自身不良消費行為同樣也會對能源及環境造成嚴重的危害,生態環保觀念還未深入人心。浪費食物和辦公用品、購買高耗能家電、追求大戶型住房、高碳出行、亂扔垃圾、大量使用一次性筷子、飯盒和塑料袋等等都體現了生態環保意識和行為的缺失。3.消費水平抑制低碳產品消費一般來說,低碳產品對于技術的要求更高,通常會帶來較高的成本,產品的銷售價格也會隨之上升。因此,消費低碳產品和消費者的收入水平密不可分。2011年,鹽城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9414元,增長14.6%;同期江蘇全省達到26341元,增幅為14.8%;全國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1810元,增長14.1%。從統計數據可以看出,盡管鹽城近年來的社會消費額不斷上升,但是從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看,和江蘇全省乃至全國平均水平還是有一定差距的,有待進一步提升,從而更好地支撐低碳產品的消費。

政府層面1.應建立和完善低碳消費的法律和制度低碳消費同樣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作為后盾,政府應當盡早公布低碳產品目錄,推行低碳產品認證制度、標準化體系建設和低碳產品市場準入機制,利用稅收、財政、行政等手段去調節低碳消費。在稅制方面,針對高碳消費行為和產品,征收一定比例的碳稅,相反對于低碳產品則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在財政方面,給予低碳產品以及相關的生產企業一定的補貼,鼓勵企業開發新的低碳技術,同時結合價格機制,降低低碳產品價格,增加消費需求;制定具體的獎懲制度,并充分利用行政干預的力量,針對高碳生產行為予以警告、勒令改造,進行必要的行政處罰。2.應加大低碳消費的宣傳力度鹽城市政府應當充分發揮本地電視媒體、報紙和戶外廣告、標語的感染力,讓更多人意識到個人不良的消費行為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不利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使低碳消費理念的宣傳隨處可見。與此同時,政府教育主管機構應當主動將低碳消費納入到教學課程當中,使學生從小就能掌握相關知識,逐步培養良好的低碳消費觀念。政府還應當專門印制低碳經濟知識學習手冊,分發到各個小區、學校、企事業單位,調動全民積極性,使市民通過學習手冊充分認識到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意義以及如何樹立低碳消費觀念。此外,政府還可以大力開展低碳社區建設,通過示范點全面推行低碳消費理念。3.應推行低碳采購,發揮示范效應政府應當率先采購經過低碳認證的低碳產品,為居民做好低碳消費的榜樣。具體來看,在公車使用方面,應當主動采購小排量或者新能源汽車,并且避免公車私用的現象,減少碳排放;在辦公資源上,應當使用節能的燈具、空調等電器,廣泛使用太陽能設備,節約用水,節省筆和紙張,盡早實現無紙化辦公;在公費使用上要遵循必要的原則,杜絕鋪張浪費和濫用。4.應當努力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很多資料顯示收入水平和低碳消費能力成正比,因此,政府可以通過擴大就業、鼓勵創業和強化保障等措施促進消費者收入的增長。企業層面企業應當主動承擔起節能減排、發展低碳技術和產品的社會責任,在政府給予資金支持的情況下,積極引入國內外優秀的低碳技術人才,加大低碳技術的研發力度,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將低碳理念貫穿于企業原材料采購、研發、設備改造、企業辦公、產品生產、“三廢”排放、產品銷售和服務等各個環節,實現清潔生產、節能生產,提高能源利用率。企業在開發低碳產品的同時還要注重產品使用的便利性,使產品達到既環保又方便的雙重效果,提升消費者購買的積極性。消費者層面構建低碳消費模式光靠政府積極宣傳低碳知識還是不夠的,關鍵在于消費者能夠積極主動地去學習和了解低碳經濟,成為低碳宣傳的一份子,積極踐行低碳理念,充分認識到低碳消費應該人人有責,先要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要注重省電節水,能步行的、騎自行車的或者可以乘坐公交車的就不選擇開私家車,在購買產品的時候優先選擇低碳環保型的,尤其是耐用商品的消費更要踐行低碳化,如:進行低碳家裝、購買小排量或者新能源汽車、購買節能環保型的家電等等,主動抵制鋪張浪費,不隨手亂丟垃圾并主動進行垃圾分類投放,逐步擺脫過去的好面子、重排場的高碳消費習慣,培養和樹立科學合理的低碳消費理念。

篇(4)

一、問題提出

(1)缺乏專門針對網絡團購的法律法規。雖然我國在2013年較大幅度修改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網絡購物而言增加了消費者的反悔權和舉證責任等相關規定,但由于其對網絡購物反悔權的適用有嚴格的限定,加之網絡團購具有線上付款和線下交易的雙重屬性,又區別于一般的網絡購物,所以本次修訂并沒有就網絡團購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根本性問題做出規定。另外,就網絡團購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出臺了一些地方性立法,相比較而言,針對性較強,其策略也具有可操作性,但由于隨著網絡交易的不斷發展,以專業性垂直網站充當團購網站成為目前網購市場的一大趨勢,這一模式具有很強的跨地域性,所以地方性立法對這一團購模式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效果出現了不足。

(2)法律關系性質不明確。前文提到,與傳統購物模式不同,由專業團購網站組織的網絡團購模式中存在三個法律關系主體:消費者、實體商家和團購網站,正是由于團購網站的介入使得原本簡單的法律關系變得復雜。團購網站在網絡團購中的法律地位直接影響三方法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以及出現團購消費糾紛時法律責任的分配。當前學術界對于網絡服務商法律地位的界定主要有四種學說:①說,主張在團購網站與實體商家惡意串通欺詐團購消費者并對消費者的權益造成損害的情況下,團購網站才和實體商家承擔連帶責任;②居間說,主張交易中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售后服務問題等糾紛都一概由實體商家承擔,與團購網站沒有直接的關系;③行紀說,主張由團購網站獨自承擔違約責任法律后果,與實體商家沒有聯系。只有在產品出現假冒偽劣、服務侵害人身安全等情況下實體商家才承擔侵權責任;④柜臺租賃說,主張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消費者首先向實體商家要求賠償,只有團購結束時,消費者才可以向團購網站提出賠償,團購網站賠償后再向實體商家追償。

(3)維權訴訟難度較大。首先,網絡服務商和實體商家都會設定一系列免責條款。消費者想進行網絡團購必須要注冊一個賬號,在注冊賬號最初時網頁會出現該團購網站提出的用戶協議,消費者要想成功注冊,就必須無條件接受或同意該網站用戶協議。這些用戶協議大多屬于格式條款,有些條款減輕甚至排除了團購網站本該承擔的責任。有的消費者在注冊時或因為迫不及待進行團購或因為嫌協議過于冗長而直接點擊同意該用戶協議。雖然協議的內容并不是消費者的真實意思,但在訴訟中也不利于消費者求償權的保護。

其次,網絡團購合同糾紛的管轄難以確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對協議管轄權做出了相應的規定。目前很多團購網站采用“引起糾紛只能在網站所在地訴訟”的格式條款,讓消費者被動接受管轄權的約定。

二、構建行為規制法的指導理念

從法律系統論角度看,法律的制定從法律本身而言是自生循環發展的,他對外部因素的吸收根本上是為了促進法律制度體系本身的增益與發展。因而對網絡團購的立法是一個從立法理念到具體操作規范吸收、創立的自創生過程。

第一,厘清網絡團購這一行為中,各方的法律關系。前文提到,對于消費者、實體商家和團購網站三方法律關系主體以及之間的法律關系定性存在不確定性,從而導致糾紛無法可依。因此可以通過單獨立法或者增訂立法的方式,對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法律關系、違約責任侵權責任作出規定。

第二,改進訴訟程序。我國現行的訴訟程序法在管轄地確認、舉證責任分配、證據效力認定小額訴訟適用等問題上,存在程序冗雜的問題。這是法律原則性與靈活性之間的沖突。因此可以適當修改民事訴訟法,在訴訟程序上對網絡團購糾紛做出簡便性規定。

第三,發揮行業規則的約束作用。行業規則不屬于我國法律位階系統,但是在民事行為中卻有一定作用。《民法通則》規定,這就體現出行業規則在細節上發揮靈活性的重要作用。

三、相關立法的構想

(1)將“突破合同相對性”原理引入網絡團購領域。傳統的合同相對性理論認為合同僅限于締約人之間發生效力,對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發生效力。然而商業市場經濟空前發展,過于固守合同相對性原則難以符合經濟運行高效的社會,也不能兼顧各方利益。事實上,我國法律依據對“突破合同相對性”原理進行了運用,具體包括債的保全、租賃權的物權化、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等。將“突破合同相對性”運用于網絡團購中,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實現、更好的保護弱勢群體;鼓勵交易;促進司法公平正義。

(2)明確舉證責任倒置和原告住所地管轄原則。基于網絡團購消費者天然的弱勢地位,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涉及到了經營者在消費糾紛中應自證其清白,但并沒有明確顯示在消費者權益糾紛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實體商家或團購網站對其沒有違法或其行為沒有對消費者進行誤導、欺騙等行為進行舉證。所以我國應當在以后的民事訴訟法等專門法律的修訂中明確舉證責任倒置的相關規定。同時,基于網路虛擬性的特定和團購網站的現狀,可以實行原告住所地管轄原則,這樣一方面可以提高團購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同時也降低了消費者維權的成本,提供便捷的外部條件。

篇(5)

一、 網絡購物的概念及特點

網絡購物,不同于現實中的實買實銷,是建立在網絡平臺之上的一種購物過程。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在網絡上相關信息,消費者通過網絡了解,經過雙方對買賣的溝通確認,買方(消費者)支付,賣家(網絡經營者)確認發貨,最終消費者取得商品或者服務,而網絡經營者獲得貨款。這個過程中最明顯的不同就是快遞或物流公司的介入,成為買賣成立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而且不同于傳統的購物,消費者在實際收到貨物之前不能對其直接進行驗貨,承擔了相應的風險和責任。

不可否認的是,目前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消費觀念發生了轉變,省時、便捷的購物方式成為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的消費選擇。尤其是一些大型購物網站的建立,網絡支付方式的快速方便,全民網購逐漸成為趨勢。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 2014年7月的《第3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4年6月,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3.32億,較2013年底增加2962萬人,半年度增長率為9.8%。與2013年12月相比,我國網民使用網絡購物的比例從48.9%提升至52.5%。

新興事物帶來便捷的同時也會產生一系列的問題,其中網絡購物的消費者維權問題也日益凸顯出來。我國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主要適用領域還是傳統購物,一些法律空白使得網絡購物消費者維權于法無據。雖然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網絡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上側重于對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及個人信息受保護權的保護以及對于格式合同的濫用及舉證難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的解決。但一些更為具體的措施仍需要進一步在立法上予以規范,來進一步解決網絡維權難的問題。

二、 網絡購物中常見的侵權問題

因網絡購物的虛擬性,決定了消費者的網絡購物中承擔了更多的風險,知情權、隱私權、消費安全及公平交易權的可能會在網絡購物中受到侵害,常見的侵權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消費者的知情權

網絡購物的虛擬性決定了在網絡消費中,消費者主要依賴于經營者自身對其商品或服務的描述,這本身就是消費者和經營者的信息處于不對稱狀態,部分商家為了追求利潤,進行不實的虛假宣傳,或者通過刷信用等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欺騙消費者。消費者的知情權面臨挑戰。雖然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第20條中,對于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經營者如實提供商品或服務信息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網絡購物中,購物過程的虛擬性及信息的不對稱性,使消費者處于“弱者”地位。

(二) 消費者的隱私權

網絡購物中不可避免的需要提供消費者的支付信息,個人姓名、電話及郵寄地址等等個人信息,信息安全也成為網絡購物中侵權的常見問題。這里的隱私權其實也包含了消費者個人在線支付賬戶的安全問題,此時如果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很有可能導致財產損失。除此之外,一些商家利用便利條件,收集消費者的相關個人信息來轉讓,進行牟利。因為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泄露,平時一些垃圾郵件或者宣傳廣告會大量浪費消費者的時間和精力。此時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則受到了極大的侵犯,且存在追責難,舉證難,甚至連責任主體都難以確定,極大地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三) 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明確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但在網絡購物中,由于無法真實的鑒定貨物是否符合質量安全,達到質量標準,所以在收到貨物后,消費者面臨退換貨方面的問題。我國2013年新修訂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于網絡購物中經營者應當承擔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就是為了保障在網絡購物這一特殊購物環境中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但這其中還存在問題,商家會推卸相關責任,不積極配合消費者的退換貨要求,人為地設置障礙,要求消費者承擔不合理的舉證責任,甚至于通過一些格式條款免除其應當承擔的責任。在此過程中,消費者的退換貨成本大大增加,導致一些消費者不得不承擔相應的損失。而且,因為當前我國對電子商務監管的缺失,消費者在維權時往往無法獲悉網上經營者的真實信息,更無法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且是否適用欺詐、假冒偽劣等雙倍返還價款的處罰,如果適用,如何保障消費者的相關維權渠道。

(四) 消費者的人身、財產權

網絡購物中,消費者購買的產品或者服務,所造成的消費者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追責問題,也對網絡購物這一新興事物提出了挑戰。由于職能部門在監管上的缺失,網絡購物中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存在爭議。在之前的網絡購物中,就出現過三無的減肥藥致人死亡事件,消費者追責難,且相關權益得不到保障。

三、 對網絡購物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制度建設

針對網絡購物中常見的侵權問題,分析其產生的原因,筆者對我國的網絡購物中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立法及制度完善

目前我國消費者權益相關法律法規中,并沒有專門針對網絡購物的專門法律,相關立法的規定缺乏針對性。我國應當在消費者權益立法中加強對于網絡經營者的告知義務、隱私保障義務及7天無條件退換貨義務(除特殊情況不適用無條件退換貨的情況)作出更加有針對性的規定,明確其義務的標準以及違反相關義務后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也應當建立起國家相關部門對于電子商務的監管制度,建立起電商經營的強制性準入門檻及信息登記制度,或者對于網絡經營者收取相應的保證金,從制度上確保消費者相關權益的實現,使消費者的維權的責任主體能夠明確。對于侵犯消費者相關權益的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二)建立網絡維權途徑

網絡環境的復雜和開放,造成了消費者和經營者現實距離較遠,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目前我國解決網絡購物糾紛常見的方式主要是通過網絡平臺的在線投訴,這種方式一是缺乏強制性,而且消費者在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時,往往會舉證困難,相關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在網絡上建立第三方的在線調解或者快速仲裁機制,使網絡維權方便快捷,通過在線提交相關信息,免去現實仲裁或訴訟的累贅。當然網絡維權途徑的建立要以相關的保證金等制度為前提,以使相關賠償責任可以實現。

(三)加強相關行業自律

行業的發展關乎行業內具體商戶的發展,一個發展成熟的行業,也必然是行業體系相對成熟的行業。作為網絡購物這樣一個新興的行業來說,如果想有更大的發展前景,其自身的建設也是至關重要的。就像成熟的行業有其自身的行業標準,市場準則一樣,網絡商戶也應當建立起這樣一種行業自律體系。通過推廣成熟網絡電商平臺的經驗來使網絡購物這樣一個新興的事物,新興行業能夠盡快的發展。目前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使得電商行業的參差不齊,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有利于其更好地發展。建立統一的電子商務行業自律協會,指定統一的行業標準,進行行業管理,既有利于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也有利于電商行業權益的保障,實現共贏。并且在產生糾紛或者侵權行為的時候,其行業內能夠形成一套快速的解決或者協調理賠程序,配合網絡維權途徑,更好更快地解決糾紛。這不僅有利于電商的自身發展,同時也有助于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國家的行政監管

篇(6)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傳統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消費方式已經不能滿足人們的經濟需求,在美容、保健、網絡、醫療、各種商會、電信等領域,預付式消費發展勢頭強勁,成為支付領域的后起之秀。持卡消費使消費者省卻了每次支付現金的麻煩,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消費優惠,同時,經營者一次性收取大額資金,滿足了其對穩定的客戶來源及充裕的資金周轉的需求。然而,現實中預付消費被大量不法經營者濫用,違背了雙贏的初衷,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文將具體討論持卡消費中頻發的退卡難問題,并對相關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梳理。

一、預付式消費的定性

通常認為,預付式消費是指消費者向經營者預先支付價款,然后按照雙方約定分次或在一定期限內享受商家的產品或服務,這種消費通常以消費者將一定金額的錢款事先存入儲值卡而獲得持卡消費權利,并在使用中逐筆消減卡內金額的方式進行。目前,在我國被廣泛使用的兩種預付卡形式:一種是商業企業發行,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1]。另一種是由專營機構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2]。

我國法律對預付款消費方式的直接規定體現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7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業或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該條文的規定,在實質上承認了預付式消費的本質——消費者與經營者基于合意進行消費。在預付式消費中,無論是由商業企業發行的單用途預付卡還是由專營機構發行的多用途預付卡,只要消費者購買了預付式消費卡并在卡內預存了雙方約定的費用,則可以認為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合同生效,且消費者已經履行了將來消費時的付款義務,并有權利享受商家將來提供的相應內容的服務;而經營者應當履行發放預付卡時所承諾的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預付式消費退卡的相關情形

然而現實中,不少消費者在進行預付式消費時,其權益常會受到一些經營者的不法經營的侵害,如惡意欺詐、單方面變更服務內容、霸王條款等。因此,退卡問題油然而生。此外,不少消費者由于時間、地址、服務內容等方面需求的變更,也存在退卡方面的要求。以上兩種情形都與退卡——解除合同相關。在此情形下,經營者往往以消費者違約為由,拒絕退款。

作為預約合同,預約式消費的退卡同樣可以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從合同法的角度來看,當消費者遇到不可抗力或是經營者不能履行承諾時,就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權,并有權要求退還卡內余款。下面具體分析消費者進行預約式消費權益受損適用本條規定的情形。

(一)經營者終止

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常常遇到有些商家關門或轉包的情形。有些經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善,資金鏈斷裂或連續虧損,無法繼續營業,以致暫時歇業,甚至關門停業。此時,消費者已購買的預付卡即無法使用。這種商戶關門的情形,符合《合同法》第94條第2款的情形——“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理應予以退卡。如果經營者具有法人地位,因虧損而進入破產程序,依照《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消費者作為債權人,可以向經營者的破產清算組申報債權,參與破產清償,請求退還消費憑證內的余額。如果經營者是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地位,那么該從事個體經營的個人對債務的清償承擔責任。消費者可以向該個人請求因經營者不能履行而產生的各項權利。

(二)經營者變更

有些經營者在經營不善后將其業務轉包他人。經營者轉包后,受讓人應當繼受原經營者的債務,成為債務人。合同關系中,對于債務人的變更,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如果消費者不同意由受讓人繼續履行,有權解除合同,并請求退還預先支付的價款。對此,消費者可以通過《合同法》第94條第4款“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對其權益予以救濟。若消費者同意在受讓人處繼續消費,而新經營者拒絕繼續履約、單方宣告預付卡作廢不予承認或降低會員卡標準,消費者則可以通過《合同法》第2款“不履行主要債務”或第4款“其他違約行為”解除合同、退還卡內金額。

(三)單方面變更服務內容

一些經營者在消費者辦理預付卡并支付卡金后,常單方面變更其承諾的服務內容。在某些服務領域,比如美容、美發、健身等,消費者為了接受特定人員所提供的服務而在辦理預付卡。若經營者擅自變更提供服務的人員,撤換專業人員,則會導致服務質量下降,無法滿足消費者訂約時的目的。同理,改變營業場所環境或地理位置,也會侵害對地理位置或環境有特定要求的消費者的權益。比如,有的消費者出于商家距離其家庭住址或單位較近而辦理此預付卡,若商家搬離此地址,則消費者的需求則無法滿足。另外,最為常見的是承諾的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以“升級”、“換購”為由,擅自提高單次服務價格,取消盈利較低的服務項目。嚴重的可能涉嫌價格欺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以上情形都可以通過適用《合同法》第94條第4款加以解決,解除合同并退還相應價款。

三、經營者格式條款的抗辯

實踐中,對于消費者的退卡要求,經營者往往通過經營者往往以消費者違約為由,拒絕退款。當消費者與經營者進一步交涉,對經營者的違約、欺詐要求退款時,就會受到經營者以“本店擁有最終解釋權”、“一經辦理,概不退卡”等格式條款的理由進行搪塞。

“經營者最終解釋權”似乎成了商家經營過程中的一種行業慣例,商家通過這種霸王條款,可以任意終止、修改或者解釋會員卡的約定內容。同時,在發生糾紛時,其常以此作為抗辯理由。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2第2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同時,該規定也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41條的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因此,“經營者最終解釋權”違反了有利于相對人的解釋原則,應屬無效。若經營者以此抗辯消費者的退卡請求,抗辯無效,經營者仍應承擔解除合同的責任并退還相應卡金。

此外,有些商家還在預付卡上注明“概不退卡”的條款,以此限制消費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權利。《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據此,“概不退卡”條款免除了經營者的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法定解除權,應屬無效。因此,經營者以此抗辯消費者的退卡請求是也不能得到支持的。

四、卡內余額的退還及計算

預付性消費卡作為一種將價款預先支付給經營者的持續性消費卡,當消費者要求退卡時,預付卡內往往還存有一定款項。因此,當消費者退卡后,退還卡內余額的問題往往隨之而來。

首先,消費憑證內預付款的所有權屬于消費者。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時,相應數額價款的所有權才發生轉移。在此之前,憑證內金額所有權仍屬于消費者,而發行者僅享有占有的權利。既然消費者并未使用余額消費,余額的所有權也未發生轉移,經營者不能以余額屬于自己為理由拒不退還,否則構成不當得利。針對預付式消費的余額權屬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7條則作出明確規定,“經營者對于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部分,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收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由此可見,即使存在“余額不退還”的格式條款,也是違反國家強制法律規范而無效的,經營者直接占有余額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其次,若商家勉強滿足消費者退還卡內金額的請求,卻而代之以高出合理價格的標準計算其已消費的金額,消費者的法定解除權及退還余額的請求則失去了實質意義。因此,卡內余額的計算問題對于預付性消費卡的退卡問題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在預付性消費過程中,為了吸引消費者,經營者往往會降低服務的價格或者提供增值附加服務。此外,預約性消費卡多沒有明確的合同文本,對退卡后已消費金額的計算也未約定。在此情形下,經營者在退還卡內余額時往往大做文章。其多稱,消費者既然解除了合同,則不能享受預付卡的相應優惠,即其已進行的消費須按原價進行計算,且增值附加服務也必須按照門店價格予以計入。有時,甚至還會出現商家要求消費者補充差價、增繳價款的情形。《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由此可見,法定解除權僅對尚未進行的部分予以解除,對已經履行的合同部分不予解除。法定解除權并不同于撤銷權——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根據《合同法》對解除權效果的規定,筆者認為,消費者已經進行的消費,原則上應當按照雙方達成合意時的價格即辦理預付卡時的價格進行計算。此外,對于經營者所贈與的附加性商品或服務,筆者認為消費者原則上也不需承當其費用。雖然《合同法》不同于《侵權責任法》而實行無過錯原則,但這一原則僅針對合同雙方的違約行為。解除合同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的幾種情形主要分為因不可抗力和違約行為。因此,導致合同的解除,既可能滿足了雙方達成合意的條件,也可能是由于不可抗力、雙方均為過錯,也可能主要由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那么,在分析解約前的服務價款的計算問題方面,將合同雙方當事人的過錯考慮其中更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則。在預付性消費方面,解除合同多由于經營者的各種違約行為導致的,因此,已進行消費的計算應當優先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即按照辦理預付卡時的價格。對于經營者所贈與的附加性商品或服務,消費者原則上也不需承當其費用。若退卡的原因并非經營者導致,則已進行消費的價格可以比照店內價格酌情提高,但提高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優惠價格的百分之二十。在此情形下,經營者提供的增值附加服務,也可以按照行業標準適當收取。

五、結語

預付式消費卡作為一種新型的消費模式在我國發展至今,一方面帶來的消費市場的巨大繁榮,另一方面也引起了一定的問題。其各種隱患所帶來的退卡問題成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點。預付式消費的規制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除本文所探討的必要的法律規制外,還應調動一切社會力量,從而共同促進消費市場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篇(7)

視覺藝術在消費時代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視覺消費化,二是泛媒介化,三是消解藝術生產者與藝術消費者的界限。

1、視覺消費化

視覺消費化,隱含了視覺藝術經典語言在消費時代的“白話化”和視覺圖像刷新的快節奏性特質。在消費時代,消費文化的視覺可感性在不斷刷新受眾的視覺印象,追逐刺激暴烈的圖像逐漸成為視覺藝術家的創作目的。wwW.lw881.com從消費信息的營銷理念出發,藝術比任何時候都強調它的視覺感受。特別是非常態美感的視覺沖撞,語言和媒材由此從表述的功能中獨立出來,顯示出視覺藝術家在文化營銷中強化感官刺激的企劃策略。

在這個消費時代,傳統繪畫的文化敘述也常常演變為視覺快餐。比如傳統文人畫的荷花是“文化符號”的荷花,不論的荷花還是老缶的荷花,他們的作品并不在于表現荷花的真實性,而在于用個性化的筆墨表達荷花“出污泥而不染”的人格寓意或文化隱喻。在消費時代,這個“文化符號”的荷花卻逐漸演變成“視覺符號”的荷花。如在張桂銘的作品中,不論荷葉、蓮蓬還是水鳥、游魚都被平面化地切割分離,作品像色彩分割派那樣將碧綠、粉綠、中黃、土黃、普藍、土紅填涂在分割的塊面中,以顯示對象中本不存在的斑斕的色彩。這種以草書用筆編織的線與色塊的構成,已無關荷花本體形象的表達,重要的是能否產生新的視覺沖撞。

作為傳統中國畫的媒介語言,筆墨是傳達藝術主體精神和情感的重要載體。但進入視覺消費時代,傳統文人畫筆墨不僅被還原到沒有文化身份的“水墨”和“彩墨”,而且追求畫面外在形式感的新鮮刺激,由此把“圖式個性”作為當代中國畫最重要的創新課題。所謂圖式個性,是指畫面整體的結構、造型、空間、視角、色調、氛圍、意境上顯現出的個性區別,它強調視覺感官上的節奏、韻律、張力和錯覺。①圖式個性所呈現的藝術主體的個性往往是隱蔽的,它呈現的是視角與視覺的獨特性以及由此而引發的審美體驗的獨特性。周韶華就曾說:“沒有藝術語言的震驚力量,就不能震撼人們的視覺神經;沒有超常的現代結構語言,就談不上藝術語言的現代化。”②在這里,作為傳統藝術規范和標準的“筆墨”失去了以往的效力。

2、泛媒介化

泛媒介化,一方面指視覺藝術從主流意識形態的制約性轉變為技術意識形態的操控性,由此將當代一切視覺信息技術的媒介都作為藝術媒介;另一方面則是傳統視覺藝術的分類邊界瓦解,各種媒介藝術特質的換位與整合。泛媒介化是消費時代藝術對媒介資源最大化利用,從現成品到人的軀體,幾乎沒有什么媒介不可以作為藝術的載體。

新時期以來,視覺藝術的發展就體現為由主流意識形態制約性向技術意識形態操控性的轉變,即由政治意識形態到媒介意識形態的轉換。在’85新潮美術之前,美術的發展與繁榮除了以往所注意到的諸多因素之外,還有一個至關重要卻又常常被忽略的因素,這就是權力話語與主流意識形態掌控下的美術體制的功能對美術創作的巨大影響。這種美術體制的運作模式,首先要處理的是美術創作與政治的關系問題,美術的政治化自然就成為這種政治社會美術的主要特征。’85新潮美術之后,特別是9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及藝術市場的繁榮,美術的意識形態性逐漸淡化,而其商業性逐漸增強,原有的高度意識形態化的美術體制漸漸失去了獨尊的地位,市場化、商業化的運作模式開始發揮巨大的作用。在這樣的經濟社會,一切視覺信息技術的媒介既是連接藝術與社會、實現藝術的社會價值和推動藝術不斷刷新的手段與動力,也是藝術本體不斷超越的載體。

非物質消費的“民主化”意識,還促使藝術內部的界限消失,藝術變成一種無限擴大媒介的混合體。美術,已不再是國、油、版、雕唱主角,連、年、宣唱配角的媒介尊卑性;已不再單純是架上經典藝術的形象塑造性,而是模糊不同藝術語言的邊界、創造個性化的媒材乃至利用大眾媒體或日常物品形成的泛圖像性。獲第二屆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金獎的劉俐蘊的《山水圖卷》,用棉花和白絲綢將中國傳統山水畫的圖式和意境闡釋為具有現代燈光和空間的一種場景。這個從經典藝術的角度既不能歸類中國畫,也不屬于雕塑的作品,正是利用大眾性的媒介營構了幽雅、恬靜、神秘而獨特的空間審美境界。這個可以讓普通觀眾自由進出的空間裝置,正體現了消費時代藝術媒介無限擴展的可能性。作為一個巖彩畫家,胡明哲參加第二屆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的作品卻是《自然痕跡》裝置,作品將不同質地的織物和纖維營構在獨特的空間中,展現了作為女性特有的敏感和細膩。裝置作為新興的藝術種類,改變了人們觀賞雕塑時環繞作品的被動性,而是讓人們直接進入空間。在某種意義上,裝置是介于環境和雕塑之間的藝術,是雕塑的環境化,是有觀念和意蘊表達的環境藝術。走向媒介綜合,正是技術信息化對傳統架上藝術的整合。因為沒有數碼成像技術、沒有電子影像,行為、裝置、錄影便難以廣泛傳播,甚至也不足以成為藝術。在某種意義上,這些新媒介藝術就是現代傳媒的產物,超大型社會傳媒機器和國際互聯網既是這些新興藝術的載體,又是它們的消費對象。也正是科學技術的支撐,才加速了新媒介藝術的生產速度,加速了新媒介藝術的消費速度。

3、藝術生產者與藝術消費者界限的消解

藝術生產者與藝術消費者界限的消解,既是非物質消費“民主化”意識的深化,也是非物質消費“民主化”引發大眾文化化的必然。大眾文化的本質,是文化大眾化的平等參與性,而大眾的參與性和平等意識,必然會引導文化消費者成為文化生產者;或者說,文化生產者也成為自身文化產品的消費者。具有快餐消費特征的當代藝術,為每個普通人提供了平等的藝術參與、藝術創造和藝術消費的機會。那些在生產型社會中需要高難度專業訓練和學養修煉的架上藝術,日益減少了它們的文化影響力,而專業技術含量少或者根本不需專業技術的裝置、觀念、行為、影像日漸顯出其普及性。特別是數碼相機、dv和拍照手機已成為大眾日常消費的時候,普通人就可以完成一個畫家的夙愿、一個導演的夢想、一個藝術家的名利。因此,當代藝術已疏離了人文塑造的技藝,而把具象、實物和現場作為圖像的人文觀念。這種文化理念正是物質消費的“民主化”模式帶來的文化平等意識,不僅非物質的消費是平等的,而且非物質的生產也是平等的。“人人都是藝術家”,是消費時代對藝術家作為社會文化貴族身份的消解。藝術與非藝術區別的消失和藝術與生活界限的消失,最終抹平精英與大眾文化的兩極。

消費時代的藝術人文特征

從鄉土大地的詩意到都市人文景觀的時尚,這種作為視覺快餐式的消費時代藝術的轉換,無疑都以都市文化和都市人文為主要觀照對象,它所面對的文化命題,也極大地區別于農耕文明和工業文明的文化理念。中國的城鄉關系由原來的農村包圍城市和農村供養城市的關系,轉變為城市經濟輻射農村,城市文明帶動農村這樣的新型關系。③與鄉村相比較,當下中國城市是一種更為活躍的多元價值世界。

消費時代視覺藝術所轉換的文化視野,在審美意象上,往往以都市人物和現代化的人文景觀為觀照對象;在審美角度上,往往從原來的“城市作為惡之象征”的批判性姿態轉換為日常生存狀態的描寫和揭示。李孝萱,劉慶和、田黎明、周京新和何家英所表現的都市人物,都不再是從物質生活上否定都市文明的概念。劉小東、忻東旺、毛焰、石沖的作品注重以當下都市人物形象為表現對象,他們以平凡、本真、貼切和自然的視點審美凡俗人生。“他們不是英雄,雖然不過是平庸的凡人,但正是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這時代的總量。”他們的作品以庸常生活為關注焦點,不是描繪飛揚的人生,而是表述安逸和勞作的永恒。他們的作品關懷和欣賞那些都市普通人,特別是城市新型階層農民工的生存努力和為了生活所作的退讓,即使這種努力是瑣碎的,這種退讓是陰暗的。喻紅、申玲、劉曼文的作品還以性別生存為文化命題,切入女性在當代社會性別生存的真實境遇與艱難處境。生活在當下都市的女性,表面看來已擁有更多的權益,可以接受教育、豐富思想,也有獲得工作、自立的機會。可她們的真實境遇仍處于劣勢,在沒有獲得真實的性別平等地位以前,她們不過是“有美的軀體以身體悅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悅人的被動者”。

消費時代這種藝術觀照對象和受眾主體的變化所形成的新的文化命題,自然也造就了消費時代的藝術人文特征。這些特征主要表現在審美認識的游戲化轉向、精神俯視的物欲化轉向和類關懷的個體性轉向等方面。

1、審美認識的游戲化轉向

審美認識的游戲化轉向,是美術在消費時代從審美教育的認識關懷,轉向審美休閑的娛樂性關懷。

一個不容忽視的歷史現實是:’85新潮美術之后,美術從政治的美術、社會的美術、文學的美術、責任與工具的美術,回到形式的美術、語言的美術、本體的美術和文化的美術。9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消費社會的逐漸顯形,美術創作逐漸走向大美術的媒介整合,逐漸顯露出追逐視覺消費的休閑娛樂性。這種意識形態工具角色和文學角色的淡化,意味著美術已演變為意識形態的邊緣而成為大眾消費市場的商品。④它不必再負載傳統的重壓,因襲沉重的歷史包袱,扮演認知說教的角色,而以一種輕松游戲的心態并通過與金錢交換的方式來實現藝術的價值。

因此,作為文化消費的視覺藝術,在通過消費實現社會價值時所表現出的人文關懷,更多的是與受眾的親和性與娛樂性。消費時代最典型的藝術,都不是那些被動性的經典藝術種類,而是具有強烈參與性、互動性的裝置、影像和行為藝術。這種人文關懷的目的,也是游戲化大于審美教育化。正是從消費文化的游戲化角度,你才能在威尼斯異域情調的文化之旅中,解讀蔡國強獲威尼斯第48屆雙年展國際獎的《威尼斯收租院》時空錯置與文化錯置所形成的游戲性的沖突和對比;你才能在歐美休閑一族的女士們中,體驗在異質文化圈書寫出一種跨越文化差異“新語言”的趣味性;你才能在宗教信仰與儀式最濃郁的國土,闡釋谷文達人發裝置《聯合國》在不同的種族和地區產生的游戲圖騰的文化反響。這些作品無關于生活、情感,無關于個性、風格,也無關于形式和美感,它們運用的修辭手法,諸如復制、挪用、戲仿、反諷,幾乎是諷刺與幽默綜藝晚會最常見的娛樂手段。由此可見,這些作品的非審美性,更多的是站在漫畫化、喜劇式的游戲角度,把重大的、嚴肅的、甚至是深刻的社會、人生和文化問題化解在幽默的戲謔與機智的娛樂中。社會、人生和文化問題,本來是沉重的,但消費時代的這些新媒介藝術卻把它變得像相聲、小品里的段子似的輕松和愉悅。這正是消費文化大眾化的典型表征。

2、精神俯視的物欲化

精神俯視的物欲化,使消費時代的人文關懷失去了悲壯的意味。如果說,消費時代的視覺藝術是“欲望的感性顯現”,那么,它所體現的人文關懷,是用精神的“低姿態”與生活對話。世俗的一切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顯得那么重要。

審美認識的游戲化轉向,導致了以往社會那種精神詩意與神圣的失落。它所體現的人文特征,往往是忽視或者放棄精神、情感的訴求,消解生產型社會藝術的道德感召和現實批判。羅丹(auguste rodin)的雕塑《老婦》(又名《歐米哀爾》)以藝術的嚴肅性表達了悲劇性的人文關懷。在這個用凝固性的雕塑語言表達的真、善、美的道德批判中,“老婦”形象通過創作主體的“精神俯視”所呈現的憂患意識反而獲得了精神凈化。而參加首屆北京國際美術雙年展的瞿廣慈的《英雄》,把本是“英雄”的形象日常化,那里已沒有“英雄”非凡的氣概和崇高的精神,只有挾裹在詼諧戲謔中的玩世不恭。羅丹的《老婦》和瞿廣慈的《英雄》所表現出的審美變化,揭示出消費時代的藝術人文特征,已發生了從理想、憂患、崇高的精神悲劇性,向實利、詼諧和休閑的精神玩偶性的轉換。

被商業殖民化的視覺審美,把“美”作為欲望的感性顯現。精神俯視之所以物欲化,是和現實生活的審美化或藝術化分不開的。在生產型社會,人們一方面更多關注產品的物性特征、使用與實用價值,另一方面也因清貧的物質困窘而用豐贍的精神作為補償。如果說,生產型社會強調的往往是藝術的生活化,在強調藝術與生活聯系的同時,因現實社會物質的困窘而使藝術與生活分離、生活不等于藝術,生活只有通過藝術的“超越與理想化”,才能達到逼近而超越生活的一種藝術審美境界;那么,在消費型社會,藝術與生活的關系已發生了某種變化,即生活的審美化。在這種新型的關系中,因物質產品的消費性特征而強調藝術對生活的“進入與現實化”,追求的是一種生活酷似藝術審美的人生境界。⑤可見,精神俯視的物欲化是生活審美化的結果:人們一方面更多地關注商品的符號價值、文化特性與形象價值,另一方面則是這種“詩意”的物質和審美化生活消解了整個社會的精神維度,當審美化成為消費時代衡量生活質量的尺度與杠桿時,物質困窘社會的藝術人文關懷,就從精神俯視轉化為精神的“低姿態”。

3、類關懷的個體性轉向

類關懷的個體性轉向,是以社會生產的相對過剩為基礎的。馬克思曾在為創作《資本論》而寫下的《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把“以物的信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第二大形態。他認為:“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體系。” ⑥顯然,類關懷的個體性轉向,是社會物質文明高度發展的結果,是社會精神文明的進步。

“英雄”和“理想”在消費時代的失落,揭示出“個體關懷”在現代文明中凸現的社會價值。在生產型社會中,物質尚不能完全滿足個體生活的消費,因物質貧困而產生對富裕生活與社會平等意識的向往,因物質貧困也使得個體與個體之間相互依存,類意識是生產持續性發展的必要社會意識,“精神俯視”的憂患意識也是生產型社會最典型的人文關懷。只有物質的貧困,才有精神的苦難;只有精神的苦難,才有理想和英雄。可以說,類意識和精神俯視都是“英雄主義”和“理想主義”的思想根源。群體利益,形成群體倫理的道德規范,建立在這種道德規范之上的人文關懷,也以道德批判作為主要的審美價值。現實主義所表達的人文關懷,實質上是生產型社會以“真”和“善”為道德批判的審美判斷。當社會進入消費時代后,因社會物質的變化而發生社會意識的某些轉化,物質文明的高度發展使個人消費獲得極大的滿足,“人”從群體的物質依賴中獨立出來,物質的豐贍使個體消費成為可能。而消費的實質,是個體欲望的實現。因此,消費時代的人文關懷更多地是從類關懷到個體關懷,作為類意識象征的英雄主義與理想主義在消費時代失去了語境,個體意識、普通人的思想情感成為藝術表述的主題。

消費時代是一個藝術個體關懷和個人化時代。藝術創作被各種個性獨特的創作理念所包圍,成為藝術家實驗新的創作載體與形式的跑馬場。錄像、攝影和數碼技術在記錄與表達個人感受時所具有的直接性,和年輕一代藝術家的知識結構、生活背景與心理需求十分吻合,他們以紀錄、拼貼、復制數字處理等不同方式構筑的圖像世界,既捕捉了外部世界的變化,也營構了自我滿足的空間。他們的作品所顯示的人文關懷,往往不是對公共人文精神或人文問題的切入,而是“自我視角”的“個體關懷”。正像波伊于斯(joseph beuys)的許多作品一樣,他的《油脂椅》顯然不會產生公共性的人文意義,那“黃油”和“毛氈”所產生的人性溫暖,只屬于他個人的經歷和體驗。因為越是個人化、個性化的東西,越需要新的表現形式來支撐。為把個人獨特的生命體驗、人性感悟方式表現出來,個性化的觀念與語言追求便再所難免。而個性化觀念與語言追求,也將賦予藝術以全新的面貌,給人全新的視覺審美體驗。這種對于都市人的個體意識關懷和全新的個體表達方式,更適應與符合消費時代人們的視覺心理。

這種不是以人類命運拯救者的“精神俯視”面目出現,而是以各自個體的平等性身份(包括性別身份)生發的一種“自我視角”的“個體關懷”,所顯現的消費時代的藝術人文特征,是和科學技術,特別是現代傳媒與網絡所擴大的私密空間的信息傳播、所提供的全球共享的個體終端聯系在一起的。現代傳媒與網絡在擴大“自我視角”的同時,也復制著“自我視角”。電腦晶片的大規模標準化生產,已預示了這個充分享有“個性”和“民主”的時代,恰恰因高度的標準化物質消費而釀制行為方式與思維模式的某種類型化。即物質消費的標準化導致非物質消費的標準化。唯其如此,消費時代所呈現的“自我視角”的“個體關懷”,才具有藝術人文特征的現實意義。實際上,這種“自我視角”的人文意識,是對人類命運“精神俯視”的消費化,而藝術的人文關懷作為人性的內核并沒有徹底消解。

在消費時代,藝術的人文關懷還轉化為文化關懷。文化問題之所以成為藝術問題,一方面是由于經濟全球化引發的世界范圍的文化碰撞與沖突,成為隱藏在全球性市場經濟背后最重要的社會現象;另一方面則是國際間的物質與非物質的消費市場流通日益頻繁和緊密,不同地區、不同民族、不同背景的人文關懷,都共同面臨著文化錯置與文化解讀問題。因此,藝術與人的關系也轉換為藝術與文化的關系。在科學技術、商品經濟及其市場化、傳播媒介、大眾階層的形成等綜合因素作用下,“藝術”已經成為“藝術文化”,一種適應當代社會的意義符號的生產與消費系列。藝術文化性成為關注的焦點,藝術不是獨立的語言作品或審美對象,而是一種文化形態。蔡國強的《文化大混浴》以不同膚色的人在中藥浴缸的混浴,所表達的是不同膚色的種族文化在當代全球化語境中的交互作用,如果說這個行為裝置也存在自己的藝術“語言”,那么這個“語言”是作品在西方文化語境的復雜作用下的產物,而作品凸顯的意義,也是在西方特定的文化語境中的公眾閱讀行為。像我們不能單純地從審美上解讀蔡國強的《文化大混浴》一樣,當藝術的人文關懷轉化為文化關懷時,藝術作品既有審美因素,也有非審美因素,不存在單純的“藝術”或“文化”,而是一體化的實存。當代藝術的概念也因此演變為“藝術文化”概念,并與其他因素諸如政治、經濟、非藝術文化之大文化語境構成互動關系。

總之,當下中國藝術體現了中國在全球化市場經濟中,因消費型社會的形成而發生的藝術人文特征的某種變化。這種新型的人文特征,既具有全球化消費時代的共同性,顯示出中國在世界多元藝術格局中占有的份額,又具有消費時代藝術的中國文化特征,呈現出中國文化的當代性和時代性。

①見尚輝《從筆墨個性走向圖式個性——20世紀中國山水畫的演變歷程及價值觀念的重構》,《文藝研究》2002年第二期。

②周韶華《上官超英的特寫意象結構》,《美術》2000年第4期。

③參見楊揚《城市化進程與文學寫作的改變》,《文藝報》200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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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消費者權益概述

(一)銀行消費者的界定

消費者是與經營者和生產者相對的概念。學界一般認為,消費者是指為滿足個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自然人。

但是在金融領域,金融商品和服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其不可能具有直接的生活消費目的。筆者認為,銀行消費者是非基于商業、營業的目的而購買銀行產品或接受銀行服務的個人。

(二)銀行消費的特殊性

銀行業作為金融服務業,具有其他行業所沒有的特殊性,這些特殊性與銀行消費者權益遭受侵犯有重要聯系。

1.接受格式條款是消費的前提

普通消費基本都是一手交錢一手提供貨物或服務的過程,而銀行消費者獲得銀行提供服務的前提是要接受格式條款或合同,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消費者無力改變,造成了雙方地位不平等。

2.消費過程具有嚴格的程序性

銀行消費者在接受銀行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時,必須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銀行條款規定的一些程序。

3.銀行消費者要向銀行提供詳細的個人信息

銀行為降低自身風險,在個人成為銀行消費者之前,銀行都會要求提供詳細的個人信息并進行嚴格審查。這就為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埋下隱患。

4.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性

銀行提供的金融產品具有高度的專業性,對于沒有專業知識的普通消費者來說,大多數情況下只能聽取銀行的一面之辭,這樣,對于交易的真實情況銀行消費者很難全面了解。

(三)銀行消費者權利

《消法》第二章詳細規定了消費者的九項基本權利,上述銀行消費的特殊性決定了銀行消費者應在以上權利的基礎上享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殊權利:

1.安全的權利

《消法》第18條規定,安全的權利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人身和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一般商品的消費者重視人身安全權的保護,金融服務的特殊性決定了銀行消費者更重視財產安全權的保護。

信息安全又稱為“金融隱私權”,是消費者在向銀行購買金融商品或接受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對其金融信息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權利。由于金融隱私涉及了銀行消費者多方面的個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將對消費者造成嚴重影響,因此,保護銀行消費者的金融隱私權顯得尤為重要。

2.獲取信息的權利

獲取信息的權利,又稱金融知情權。普通消費者也有知情權,而在金融商品的交易中,銀行與消費者信息不對稱現象十分嚴重,金融知情權顯得尤為重要。銀行消費者大多都不具有金融專業知識,為了使其更好地享有金融知情權,銀行要認真履行告知義務。

3.請求銀行先付權

普通商品交易中如果出現問題,往往要在查清事實,明確責任的前提下,再進行賠付。源于銀行與銀行消費者實力對比懸殊的現實需要,需要賦予銀行消費者請求銀行先付的權利。

二、銀行消費者保護國際經驗

(一)美國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美國被認為是世界上銀行消費者保護制度最健全的國家。可供我國借鑒的經驗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完善的法律體系

其聯邦和各州都有大量關于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立法,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規定銀行業務應該公開透明,禁止歧視消費者。

2.建立消費者金融保護機構

金融危機使美國政府認識到消費者在金融系統中的核心地位,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對提高公共信心、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在金融監管改革方案中,提出要建立消費者金融保護署(CFPA),來負責保護除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監管領域之外的金融市場上的消費者。

(二)英國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英國民眾的金融知識和金融素質相對較高,形成了強制性和自律性機制相結合的保護體系。可供我們借鑒的經驗包括以下方面:

1.務實的法律規范

英國的法律法規建設雖然稱不上完善,但法律規范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在處理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的爭議方面,英國金融監管機構有著一套“事前控制——事中解決——事后彌補”的操作性極強的法律法規。

2.暢通的投訴程序

為了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行業服務水平,英國設立了統一的金融服務消費糾紛解決機構——金融行業調查專員公署(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s, FOS),并制定了完善的投訴程序。

3.嚴格的行業自律

行業自律是英國銀行監管的一大亮點。所有主要銀行和房屋貸款協會都會自愿同意遵守《銀行營運守則》,營運守則提煉了銀行必須做出承諾的主要事項,這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有著重要意義。

三、我國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相對于銀行而言,消費者依然處于信息和交涉的弱勢地位,消費者權益受損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銀行消費者安全權得不到保障

安全權包括人身安全權、財產安全權和信息安全權。對于銀行消費者來說,財產安全權和信息安全權的保護顯得尤為重要。但是許多銀行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信息得不到維護,極易造成銀行消費者資金損失,現行法律對銀行的責任承擔也沒有明確規定。

(二)銀行消費者的知情權實現不足

由于金融商品的復雜性和專業性,消費者作為缺乏專業知識的個人,在與銀行交易的過程中處于被動地位,信息不對稱問題嚴重。

(三)銀行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受到損害

1995年銀行體制改革后,我國銀行變成了市場經濟的一員,但長期以來在計劃金融體制和銀行壟斷政策影響下,形成的銀行與消費者地位不平等的現象仍然存在。銀行消費者濫用優勢地位,漠視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主要表現在銀行卡收費問題和銀行格式條款等方面。

(四)消費者的求償權難以實現

我國目前缺乏消費者投訴等糾紛解決機制,當發生糾紛時,一般只能訴諸訴訟解決,但是消費者在訴訟中面臨著巨大的成本問題,即使提起訴訟,消費者在取證、舉證等方面也十分困難,也阻礙了求償權的實現。

四、我國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制度構建

(一)構建我國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體系

1.增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權威性法律,其規定具有概括性和普遍適用性,隨著新行業的出現,新的消費類型也隨之產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需適應現實的發展,增加特殊行業的規定。

2.運用《反壟斷法》保護銀行消費者

在我國,反壟斷法不僅在總則中規定維護消費者利益是反壟斷法的目的之一,更在一些具體制度中規定把消費者利益作為判斷是否構成壟斷行為或是否給予豁免的重要標準。⑤所以,我國要在具體的執法或司法活動中將這些規定投入實際操作。

(二)建立健全相關機構

1.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法應明確賦予銀監會保護銀行消費者權益的職能,在內部設立銀行消費者保護機構,并建立相應投訴機制,專門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有關事務。

2.消費者保護協會(簡稱“消協”)

消協是我國法定的消費者保護團體,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消協應配備專業人員調解、處理銀行與消費者的糾紛,并設立對銀行消費者進行教育的機構。

3.銀行業自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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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電子商務 消費者 權益保護 問題分析

近年來,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在網絡的有效輔助下,世界聯系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信息網絡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商務交易的方式也呈現出多樣化特征,網上商務交易逐漸盛行起來,信息網絡為商家與消費者提供了一個虛擬的教育環境,成為商務教育的舞臺。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逐漸走入人們的視線,與傳統的現場交易相比,電子商務交易為人們的生產生活節省了時間、精力,已經逐漸為人們所接受,網上購物成為現代人們炙手可熱的購物方式。據阿里巴巴的的數據統計,截止2012年11月30日,淘寶和天貓的銷售額突破萬億,這從側面預示著電子商務真正的走進了千家萬戶。但是,在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還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聲音,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等,給消費者的效益保護帶來了新的問題,為此,本文對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

一、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特殊性

電子商務簡單說就是網上購物,網上成交生意,買家與賣價通過信息網絡,本著各自的需求進行交易與交流,在網絡提供的虛擬平臺中,獲取自己的利用。與傳統的真實的現場交易行為方式對比,網絡交易具有自身的特點。

首先,網絡信息的傳播速度更加快捷,而且網絡商品信息往往能夠波及更多的人,覆蓋更大的消費人群,而且網上交易往往在形式上更加單一,缺少復雜的交易制度或者行為規范的制約。

其次,網上交易是一種虛擬交易行為,交易雙方沒有真實地看到對方,消費者無法真切地觸及到商品的質量與模式,而是通過網頁或者網頁圖片上的說明,或者宣傳海報來選取產品,簽訂交易協議書,在這一過程中,客戶缺乏的是直接的感官認識,與實際產品的驗證。

再次,網上交易對于消費者來說具有很大的優勢,節省了消費者的時間與精力,但是主要的優勢特征還是更加傾向于經營者。因為經營者往往掌握了商品、資金以及貨源的主動權,并在網絡技術方面也擁有更多的優勢,這樣的交易性質,決定了消費者一方處于劣勢地位。因為經營者有隨意掌控商品信息的公開程度的權利,這樣就會使消費者對與一些交易方面的具體規則與商品的實際情況發生疑慮,往往在這個時候,消費者會上當受騙。

最后,網上交易屬于事后交易。經營者從自身的利益角度考慮,對消費者采取極大的防御措施,一般都是消費者先付款,然后才能收到商品,這樣消費者收到商品以后,往往會發生實際商品與網絡圖片差距甚遠,或者不相一致的狀況,而且多數情況下,一旦交易行為達成,貨物就不予退回,這就對消費者的利益造成了侵害。所以,同傳統的現場交易方式想對比,網上交易往往使消費者面臨著更大的交易風險。

電子商務交易是科技發展,經濟進步的產物,它的持續發展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公平與公正的規范與制度的基礎上,使交易雙方都能夠在行為規范的限制下約束自身行為。從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的發展狀況來看,缺乏法律制度方面的規范,電子商務的健康有序發展需要對消費者的權益給予保護。

確保電子商務長遠發展的最根本的條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方面:交易安全。交易安全是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這其中涵蓋了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運行,網絡交易過程的安全以及消費者生命財產方面的安全。

另一方面:交易公平。公平是市場交易行為最重要的靈魂。交易雙方要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不隨意侵犯對方的利益,確保交易雙方的平等與互惠、互利,只有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才能保證電子商務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一旦電子商務交易失去了誠實信用,對消費者的利益造成損害,就會失去消費者的信任與支持,這種交易方式就會逐漸被人們所遺棄,影響其長遠發展。

二、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存在的問題

電子商務交易具有自身的特點與特征,在整個的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屬于弱勢群體,一方面是由于網絡信息技術的欠缺,以及消費者網上購物經驗的匱乏,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費者這些弱點來采取措施進行不正當交易,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大肆宣傳商品,用虛假圖片誘惑消費者,實際商品與圖片大相徑庭,以次充好的現象時有發生,消費者在經驗不足的情況下,很容易上當受騙,買去劣質產品,自身的利益受到極大損害。

第二,拒絕履行許下的承諾,一些不法商家一旦收到了客戶的貨款就以為獲得了利益,對于消費者的服務十分滯后,不按時送貨上門,貨品質量低下,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正當利益,這是對市場交易公平與城市信用原則的極大破壞。

第三,商品質量與價格不符,損害消費者利益。一些不法商家在商品交易過程中,以次充好,開展非法的傳銷活動,以此騙取巨額錢款。

第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計算機技術騙取消費者與其計算機相連接,利用匿名與消費者用昂貴的國際長途電話系統,騙取消費者高額的電話消費。

第五,利用網絡交易合同中的不科學因素來損害消費群體利益。具體表現在:利用合同格式方面的漏洞來限制或者剝奪消費者的利益,將合同風險責任轉嫁給消費者,縮短法定瑕疵擔保期限,故意扭曲與模糊合同上面的文字,或者隱藏一些條款等等,這樣一旦出現問題,主動權仍然掌握在經營者手中,消費者處于劣勢地位。

以上是經營者行為的綜合評判,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電子商務也存在一系列問題:

首先,電子商務本身是建立在一個開放性的網絡平臺環境下,這樣就為經營者犯罪提供了溫床,客觀上增加了消費者財產受到侵害的風險。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的網上銀行支付,同傳統的現場錢物交換行為相比較具有更大的風險性。消費者在網上貨幣交易過程中往往要成承受下面的風險:在沒有獲得授權的前提下,啟用信用卡形成損失,電子貨幣被盜取或者丟失,電子貨幣系統被病毒侵害——目前在這一環節出現問題,導致消費者的權益受損害的例子屢見不鮮。

其次,電子商務交易中,對于所有貨品的質量、價格以及使用、送貨等環節,消費者都無法深入了解,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很難確保自身的利益。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始終處于被動地位,互聯網是一個巨大的數據存儲設備,商品信息的更新速度異常之快,相關的監管部門不能夠對這些信息進行有效地監管與審查,沒有對使用網絡信息的企業權限進行限制,這在客觀上就加劇了經營者對消費者利益的侵害。一些企業在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隨意在網上信息,不顧及所的信息是否合法。一些商家隨意向消費者的郵箱內廣告郵件,這些非法郵件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一些廣告由于無法從表面信息辨認出來,使得一些消費者主動打開郵箱,影響了消費者的利益。

再次,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后,無法獲得賠償。在傳統的面對面實物消費中,消費者的財產安全一旦受到侵害能夠直接找到經營者請求賠償,然而,電子商務交易本身就是一種虛擬的交易行為,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很難找尋到對應的經營者。

最后,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受到侵害,一些不法經營者在交易過程中,會以各種理由向消費者索要信息資料,在未經消費者允許的情況下,隨意向他人傳播這些資料,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隱私權。

三、完善電子商務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方法

第一,嚴格控制網絡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要想進入網絡世界進行商品銷售,從事電子商務,就要接受相關部門的資格登記審查,無論是經營團體還是個人都要向相關部門申請資格認證,獲得審批條件以后才能正式進入電子商務經營,而且要具體細化審批條件與登記內容,防止出現問題時找不到明確的負責人。

第二,確保消費者在網絡交易過程中享有知情權。電子商務的經營者要負責保護消費者的消費安全,對于一些涉及到消費者自身利益的情況有提醒與告知的義務。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經營者的詳細信息,例如:注冊名字,責任人的名字,經營生意的網站以及具體的地理位置,聯系方式等等。2.和交易有聯系的信息。這些信息體現在:商品以及服務的類型、價格以及方式,送貨方式以及售后服務等等。3.經營者要向客戶說明網絡通訊所采用的方式、每一筆費用都要清清楚楚地向客戶列出,以此確保客戶對信息享有知情權。4.向客戶提供爭議的解決方法并指出對應的法律依據等等。5.經營者的經營信用情況,具體涵蓋了:認證機構以及社會團體,通過一些社會服務性機構對自身的服務質量做出承諾與保證。對于以上信息,經營者沒有提供給消費者的行為,完全由經營者承擔責任。

第二,建立健全統一的退貨與換貨制度與規則。為了有效保證消費者的利益,要在互利公平的基礎上建立為消費者提供換貨的服務,保證消費者的正當利益。經營者還要負責保護消費者的隱私,包括消費者的銀行卡號,身份證號以及個人信息等等。

篇(10)

1.引言

隨著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民族地區的文化生態漸趨惡化,大量非物質文化遺產出現嚴重的傳承危機,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迫在眉睫。活態傳承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根本之道,探索多種傳承方式顯得尤為必要。聯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及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都突出強調了教育傳承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手段[1]。民族地區的小學立足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的文化空間,在保護傳承本民族遺產文化中占據明顯的地域優勢[2]。通過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引入民族小學教育中,可以使少年兒童在其價值觀形成的時候就將本土文化扎根于心靈,增強其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自覺性,逐漸樹立起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意識。由此利于提高少年兒童的綜合素質,同時更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的推進。

2.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的融合路徑

2.1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化認知教育的融合

非物質文化遺產蘊藏著內涵豐富的民族民俗文化知識,反映了民族地區基層群眾的日常生活實踐及精神面貌,對其進行保護對于維護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民族地區的小學應挖掘當地民俗特色文化資源,積極參考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主體的建議意見,組織專業教師團隊編寫出通俗易懂的地域民俗文化校本教材,將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民間傳說故事、民俗節慶文化、民族服飾文化等以選修課、自修課的形式列入小學教學內容,從而提高小學生對本民族文化的認知能力,增強其民族文化認同感。

2.2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科學認知教育的融合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原生態地反映了各民族地區不同時期生產力發展實態、人類的創造能力和認識水平,體現了民族地區群眾對大自然、生產生活實踐的科學探索,具有重要的科學文化價值。通過總結歸納本民族傳統歷法、傳統工藝、民間醫藥等具有科學價值的遺產項目,為小學生的自然科學課程補充設計文字與圖片生動結合的輔助教材,并在教學過程中強調教師的引導作用,從而培養小學生對本民族科學文化知識的學習興趣,激發其民族自豪感。

2.3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體育運動教育的融合

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傳統舞蹈、體育以及重大節慶活動都蘊含著豐富的體育運動教學資源。將傳統體育文化遺產等項目滲透到小學生的體育教學內容中,不僅可以豐富體育教學內容,增加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增強學生身體素質,而且可以加深少年兒童對本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感知。為了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小學教育的融合,民族小學一方面可以依托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發展的文化空間,通過在重大節日舉辦一些民族活動,引導學生參與體驗具有民族特色的舞蹈、體育活動。另一方面,通過開設民族舞蹈和體育課程,使傳承傳統舞蹈、體育項目成為常規的教學活動。

2.4非物質文化遺產與藝術審美教育的融合

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民間文學、表演藝術、傳統手工藝等內容都承載著深厚的民族文化藝術內涵,形象地展示了各民族獨特的藝術情趣和審美取向,具有極高的藝術審美價值。民間小學應定期組織小學生參觀欣賞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傳統手工藝品、民族服飾以及美術書法作品,從而培養其對民族文化藝術的審美情操。同時,可以開設民族音樂、舞蹈、美術和書法等特色藝術課程,加強特色民族文化藝術對少年兒童的藝術熏陶,培養小學生對民族特色藝術文化認知能力。

2.5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思想道德教育的融合

非物質文化遺產中擁有豐富的倫理道德資源,形象生動地傳揚著各族人民積極向善的倫理觀念,為少年兒童的德育提供了鮮活的材料。民族小學可以將民間傳說故事、傳統禮儀和節慶儀式中的優秀道德文化資源編為兒童品德教育讀本,為小學生的感恩、禮儀教育提供特色素材。另外,民族小學可以采用符合兒童無意識模仿和具體形象思維等心理特征的娛樂體驗方式,如講述民間傳說故事,觀看道德教育影片,欣賞傳統音樂等,增強其受教育效果。通過將本民族道德文化資源應用在小學生的道德教育中,可以充分發揮民族優秀道德文化的示范作用,使民族精神在少年兒童中得到傳承和弘揚。

3.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小學教學對接的保障措施

3.1制定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對接的政策措施

制定合理的政策,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是民族小學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力保障,因此,民族地區的各級文化和教育部門要依據本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狀況,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小學的項目推薦計劃,并周密制定“非遺”進校園的實施方案。另外,各級文化、教育部門應加強小學教育資源建設和師資培訓,為創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對接工作創造條件。最后,文化和教育部門要加強對保護傳承“非遺”小學的監督和管理,對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績突出的小學給予適當的獎勵,對考核與評價不合格的學校責令限期整改,從而規范和鼓勵小學教育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

3.2開發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對接的課程體系

課程體系是實現學校培養目標的重要載體,它規劃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學校教育融合發展的具體實施方案,同時為學校教師的教學提供方向指導,開發遺產保護對接小學教育的課程體系具有重要意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對接的課程體系開發主要從小學教育中的拓展課程和探究課程入手。拓展課程的開發,要求學校首先挖掘發現本民族的民間傳說、表演藝術、體育等項目,然后將其整理為可進入課堂的校本化的教學資源,最后依據這些教學資源設置反映民族地域特色的藝術欣賞、書法練習、民族體育等拓展課程。探究課程的內容主要是引導學生參與重大民族節慶文化活動,定期參觀民族工藝品展覽等社會實踐探索活動。

3.3引導傳承人參與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對接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的順利對接,離不開民間藝人的支持與幫助。因此,政府和民族小學要積極引導民間藝人參與支持教育保護遺產的活動。一方面,政府通過對傳承人的政策扶持和培訓教育,增強其文化自覺性和傳承民族文化的使命感,鼓勵其參與民族小學的遺產保護活動。另一方面,民族小學將傳承人聘請到學校,擔任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課程教學,并鼓勵其為校本課程的課時安排和校本教材編寫建言獻策,為民族小學的遺產教育工作提供指導。

4.結語

民族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著豐富的民俗文化、表演藝術、傳統體育項目內容,通過采用參與互動和直觀感受的方式將其應用在小學教育中,可以讓少年兒童在感知、體驗中了解本民族的歷史文化,逐步培養學習傳承傳統文化的興趣。民族小學與民間藝人應在政府政策引導下積極合作,落實學校教育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小學教育的順利對接。

篇(11)

在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遍布各地的高等院校是重要的參與者和生力軍,地方院校圖書館該如何確定和把握自己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位置,具有什么樣的優勢和作用?本文試就此略作討論。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總則》中,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作了如下界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人類的創造力。”1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包括:“(1)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的手工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和主要內容包含了人類文化呈現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所有的人類文化遺產都具有不可再生性,對其進行有選擇的保護,實際上就是保護人類文化遺產的多樣性。保護與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對瀕危文化采取的“一種記錄、保存、評估、拯救、起死回生、繼續自續、人類共享的一項文化工程”。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近年以來,國家級、省級、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陸續公布,其數量和類別均非常豐富。2006年第一批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有518個項目,2008年第二批又公布了510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147個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僅此可以看出,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已取得了很大的進展。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目前我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還面臨著諸多問題,前景不容樂觀。由于我國幅員廣闊、民族文化異常豐富,目前國家和地方所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還遠遠不能涵蓋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部。在現代化過程中,人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在發生了巨大的改變,文化一體化使得主流媒體和流行藝術普及到千家萬戶,占居了公眾視野,同時也擠占了傳統文化遺產的存在空間。在這種主流媒體的強勢權威下,我們的整個民族,現在都在“自覺自愿”地拋棄自己的民族文化去追求現代化的文化。

二、地方院校圖書館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功能定位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迫切需要集合來自社會的各種力量,通過全社會各團體和個人的努力,才能使我國珍貴、瀕危并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雖然沒有物質形態卻有物質載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載體包括了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實物、文化場所和對其過程記錄的文字、聲音、影像等等資料。這些物質載體與圖書館館藏之間卻有著密切的聯系。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物質化保護是國際遺產學界公認的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保護手段,而收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載體也是圖書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一條重要途徑。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有形的圖書館館藏就好像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物質遺產有其非物質性,非物質遺產也有物質性。總理在我國第二個文化遺產日參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展時說:“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有物質性,要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非物質性和物質性結合在一起。物質性就是文象,非物質性就是文脈。人之文明,無文象不生,無文脈不傳。無文象無體,無文脈無魂。文化文化,文而化之,化而文之,兩者要很好地結合起來。”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的圖書館四項社會職能中,保存人類文化遺產位居第一。在其《公共圖書館宣言(1994)》所賦予的公共圖書館若干主要使命中,即有:提高對文化遺產的認識,促進對藝術鑒賞、科學成就和創新的了解;提供各種表演藝術的文化表現途徑;促進不同文化之間的對話和文化多樣性的發展;支持口頭傳統文化等,上述表述都確認了圖書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能和地位。事實上,圖書館自誕生之日起就把文獻資料作為自己搜集、整理、開發乃至服務讀者的對象。

三、地方院校圖書館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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