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撸啊撸,欧美韩国日本,日本人配种xxxx视频,在线免播放器高清观看

農村建房申請書大全11篇

時間:2023-03-10 14:53:27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農村建房申請書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農村建房申請書

篇(1)

我叫xxx,是xx鄉xx村xx組農民。由于下列幾個原因,我申請新建住房。

一、我現住的房屋,還是19**年建的簡陋木制瓦房,至今己近**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修修補補既難解決漏雨漏風問題,也影響房屋外觀。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現居住的房屋一共5間,**多平方米,要住**人,還要堆放糧食等,顯得十分擁擠。特別是我大兒子后年要娶媳婦,女方家要求必須有新房才肯嫁過來。為了改善現有的住房狀況,為了我大兒子能順利成家,我也必須建新房。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過二十多年的辛勤勞動,不斷積攢,已基本上攢夠了建新房(建成磚混水泥房)的費用。只要上級一批準,我就能馬上動工。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現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另外占用我現住房背后的自留地**平方米。所建房屋為一樓一底,約**平方米。

特此申請,敬請審核批準。

附:l、現住房照片;2、生產小組的證明。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農村房屋修建申請書二:

各級政府、領導:

我叫劉*,系炎陵縣鹿原鎮洣西村下龍口組農民。由于下列原因,我申請新建住房。

1、我現住的房屋,仍是70年代父母所建的簡陋瓦房,至今己近30多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修修補補既難解決漏雨漏風問題,也影響房屋外觀。且有兩兄弟,居住緊張困難。

2、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為建設好新農村,我也想新建住房。

3、我建房的方案是:自家承包地,坵址:西公路上,(四界:東是唐桂蘭承包地、西是潘玲英承包地、南是樓前組承包地、北是育才公路,約120平米)。

特此申請,敬請審核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劉*

20xx年2月15日

農村房屋修建申請書三:

尊敬的村委會:

本人xxx,是本村下河街道居民。本人因xxxx事, 由于自家房屋十分老舊,是我們夫妻兩在XX年前建造的,只有兩層。然而,如今的縣城房價已經很高,我家庭經濟狀況也不好,無力為兒子購置新房,所以考慮將自家的兩層住房修建成四層樓房。

因為考慮到因房屋修建可能帶來的擾民問題以及相關的種種情況,特此向村委會提出農村房屋修建的申請。

希望村委會根據我家庭的實際困難,核實相關情況,審閱批準我的申請。我們將盡快施工修建,保證工程質量,力所能及地減少對于周圍居民的影響。

篇(2)

舊房改造申請書1尊敬各級人民政府:

我是__縣鳳城鎮__村__組村民___,我家住房為老式木結構瓦房,乞今已有90余年歷史,是父母遺留給我和弟弟共同財產(兄弟兩家各半座)。我共有家7口人,全部擠著居住在近40平方米半座木房,由于建造時期資金短缺,房屋質量欠佳。年長月久房屋損壞更加嚴重,現在房子即將倒塌,木質墻體本身經歷風雨,也已百孔千瘡,岌岌可危不敢住人,以至兩個20余歲孩子打工回來只能寄宿舍在鄰居家,故現鄭重向上級領導提出危房改造這一申請。

我知道,上級政府部門及有關領導時刻關心我們老百姓生活和人生安全,而我家危房狀況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加之家里經濟困難,暫時無法重新建房,懇請有關部門實地核查,以便及時給予危房經濟救助,確保政府有關農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公正實施,真正做到惠民。我深信上級主管部門會正視我家危房改造問題,敬請上級政府核查批準為盼。

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二0__年四月十四日

舊房改造申請書2__村民委員會:

我是縣__鎮__村__組村民___,我家住房為原生產隊倉庫近40平方米木質結構瓦房,乞今已有60余年歷史。目前全家5口人全部擠著居住在近40平方米木房。由于建造時期資金短缺,房屋質量欠佳,年長月久房屋損壞更加嚴重,現在房子即將倒塌,木質墻體本身經歷風雨,也已百孔千瘡,岌岌可危不敢住人,以至三個20余歲孩子們打工回來只好寄宿舍在鄰居家中。

由于經濟困難,暫時無法重新建房?,F欣聞政府有關惠民政策,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懇請村委及鎮政府及時核查危房險情,幫助向上級申請給予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_日

舊房改造申請書3__鎮人民政府:

我系__鎮__村__組村民,全家(幾)人,現有泥磚房_間,約__平方米,其中一間廚房,一間房間。自建房至今,已有_年,加上年久失修及連續幾年遭遇風雨災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現了許多裂縫,房頂上瓦片經常出現漏水現象。

目前房屋已經搖搖欲墜,險象環生,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我全家_人屬低保戶,由于經濟困難,暫時無法重新建房;現欣聞政府有關惠民政策,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懇請村委及鎮政府及時核查危房險情,幫助向上級申請給予危房改造救助資金為盼。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_日

舊房改造申請書4尊敬的領導:

我家位于水江至魚泉路段旁,于__年修建平房三間〔石頭墻〕,面積約140平米〔包括豬圈〕。因家庭困難,房屋年久失修,部分墻體開始下陷和裂縫,屋頂漏水,居住危險。另一方面由于人口增加至七口,我家的平房已經完全住不下。故于20x_x_10月向水江規劃部門提交了舊房改建的申請,希望將危房部分重新修繕和在平房的基礎升建一層。但遲遲得不到主管部門的許可和批準。

多次找到規劃部門的工作人員和領導,得到的答復是還要領導同意,或者領導不在,說他們不是領導,現申請已拖了一個多月了,真不知什么時候才能得到辦理。而另一方面我家的周圍在不斷地拆建樓房,問說是領導同意了。經過了解說他們才符合規劃政策。

所以我和家人都非常無助和困惑?

一,這樣的申請到底需要多少個工作日,我們合理的申請為什么拖著不予辦理?

二,如果說幾個人合伙建房才叫符合政策,我們老百姓的實際困難就不應該解決嗎?

三,是不是有錢有關系的人才能建房,而像我們這樣貧困的百姓就不予解決住房問題?難道說我們的領導只講政績,就不管老百姓的疾苦嗎?

故真誠的'懇請上級領導,百忙之中關心一下像我們這樣的貧困的弱勢群體和老百姓,幫助解決一下民生問題!

此致

敬禮!

舊房改造申請書5鎮人民政府:

我是__村__組村民,全家_口人,全部擠著居住在近__平方米的一座木房,該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幾經修繕仍能維持居祝但____年__月的一場暴雨,使我房屋背坡塌方,泥石均擠壓到我的房屋,暫時出外居住,且背坡上仍有裂隙,隨時都有再次塌方的危險。

今年雨季,背坡再次出現塌方,泥石再次擠壓我的房屋,危危在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已不敢居?,F向人民政府申請,希望將我戶納入危房改造項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戶好將房屋遷建到安全地帶。目前,我戶已經自備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級給予盡快批準為謝!

篇(3)

   南徐村委會:

   我叫xxx,是xx村農民。

   由于現住房屋是1990年前后修建的簡陋土坯房,至今己近20多年,雖經過多次整修,但破損處仍然較多,加之2008年受汶川大地震影響,房屋開始出現不同程度裂縫,同時,現有住房地基下面是地坑和窯洞,經長期風吹雨淋地坑不斷塌陷滑坡,目前塌方地界已與現有住房不到五米的距離,房屋隨時都有坍塌的危險,已經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為了家人安全,我擬在現有宅基地南面的自留地上,新修建住房一處。

   根據農村居民建房的有關規定,特向南徐村委會申請宅基地一處,敬望批準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宅基地申請書

   申請事項:

   申請農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

   一、我已經與兄弟分家,我現有4口人(母親、妻子、兒子和我)現暫住在兄弟家中,沒有住房,沒有豬牛欄,小孩子一天天長大真是無法容宿,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原有的一塊自留地周圍都建了房子,無水利條件,四周都是生活垃圾因而無法種植莊稼,每年種的作物常受雞、豬、牛、羊踐踏。這塊地的面積大約2分地左右,地的位置是北抵一條毛馬路,西抵羅金仕準備砌的屋場,南抵前年修好的'硬化水泥路,東抵羅金明的房子,對周邊根本不會造成危害。

   三、這些年來,黨的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農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只要上級一批準,我就能馬上動工。

   特此申請,敬請貴村委會核實情況,審核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宅基地申請書

   ××縣××土管所:

   我叫×××,是天山鎮高大行政村里塢村民組村民,沒有住房,僅在里塢自然村到高大村的里塢水泥路邊有一塊山坡地,本人擁有該地塊的使用權(或承包權)。

   該山坡地四至為:東至高強健桑園;西至里塢水泥路;北至高××、程××地;南至高強健地改路,面積190多平方米。該山坡地適合建房,特向貴所申請在該山坡地上建造住房的土地使用證書,懇請批準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年××月××日

   宅基地申請書

   申請人:xxx,男,26歲,漢族,xx鎮xx村六隊村民。

   申請事項:

   申請農村宅基地一份以新建住房。

   事實和理由:

篇(4)

第三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村鎮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村民建房用地應嚴格遵守村鎮規劃。

第四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貫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針,認真執行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禁止亂占耕地、濫用土地,村內有空閑地的不得批準使用耕地,有劣地的不得使用好地。農村村民建房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廢棄地、荒坡地,嚴禁擅自占用自留地。

村鎮規劃編制要立足現狀,著眼長遠,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遠目標”的原則,按照城鎮化和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積極開展“空心村”改造、拆舊建新、撤小并大、移村上山和鼓勵農村村民住宅由自然村向中心村、集鎮集聚。為了加快集鎮建設步伐,根據區集鎮規劃要求,各鄉鎮原則上不允許農民在集鎮規劃區內原有村莊建房,下村工業平臺16平方公里規劃范圍內嚴禁村民建房,正確引導村民建房向小集鎮集聚。對中心村、集鎮地理位置優越的地段,其宅基地使用權可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確定給具備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本村村民。招標、拍賣宅基地使用權收取的資金由鄉鎮政府或村民委員會專項存儲,專款專用,主要用于本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建設。到集鎮建房的村民,其占用的土地建設指標在“增減掛”項目中解決。

第五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必須符合公路法的有關規定,公路兩旁建房嚴格按照《區規范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實施意見》(府發號及《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府辦督字號)執行:距高速公路和省道均不少于30米(清宜線不少于50米);縣道區別對待,歐里至、觀巢至界水、哲山至劃江、觀巢至分宜、河下至良山、白沙至萬福、鄧家至羅坊均不少于15米,其它縣道不少于12.5米;鄉道不少于7.5米。

第六條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嚴格實行一戶一宅。建筑占地面積占用耕地每人25平方米,每戶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含100平方米);占用非耕地每人30平方米,平原地區每戶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內(含140平方米),山區每戶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內(含200平方米)。因地形條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每戶控制在240平方米以內。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允許建施庭院,但庭院面積不得超過每戶控制總面積,庭院面積不計標準面積,獨生子女及純女戶可增加一個人指標。

第七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確無宅基地的;

(二)原宅基地未達到規定面積的;

(三)農村村民戶成年子女已領取結婚證書(包括男到女家)確需另立門戶,已有宅基地不能分割或雖能分割但新分割的宅基地面積低于規定面積的;

(四)國家、集體建設和村鎮規劃需要搬遷的;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申請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宅基地:

(一)未列入當年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

(二)不服從村鎮統一規劃的;

(三)將原有住房出租、出賣或贈與他人的;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宜批準建房的。

(五)不具備第六條條件之一的;

第八條農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土地(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分批次上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建房審批程序:

(一)申請

建房戶依法申請,由建房戶到所在鄉鎮國土資源中心所領取村民建房審批表和用地申請書,申請書由建房戶如實填寫。審批表應按表上欄目逐級填寫。建房戶填好申請書后,上交村民小組。

(二)初審

村民小組在接到村民建房申請后,對其申請的建房條件、占地面積和位置等內容進行初審,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集體討論,對符合條件的將初審意見張榜公示,公示滿7日無異議的,由村民小組組長在審批表對應的欄目中簽好意見,2天內將全部材料交村委會。

村委會應及時召開村委班子會議進行集體研究,然后由村委主任或分管主任在審批表欄目中簽署意見并加蓋村委會公章,7天之內將材料全部交國土資源中心所。

(三)勘查

國土資源中心所接到有關材料后,應會同所在鄉鎮規劃所對申請建房戶實地勘查,勘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口、原宅基地處數、面積、申請宅基地的位置、地類以及是否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等,并分別簽署勘查意見,加蓋公章。7天之內將材料交鄉鎮政府審核。

(四)審核

鄉(鎮)政府對國土資源中心所上報的村民建房每季度末審核一次,召開鄉鎮辦公會或班子成員會,并在建房審批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五)審批

1、國土資源中心所在鄉鎮政府審核后,及時將建房戶申請表、審批表、登記表一并交國土資源分局。

2、分局按照“一戶一宅”、“控制面積”、“保護耕地”、“用地計劃指標”等進行審核,并到實地進行抽查,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對初審意見進行研究。然后簽署審批意見、加蓋公章。報區人民政府審批,涉及農用地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第九條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由申請人所在的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房戶,必須按標準到所在鄉鎮交納有關稅費:

1、耕地開墾費每平方米8元(代財政收);

2、耕地占用稅每平方米12.5元(財政收);

3、防洪保安基金每平方米0.75元(代財政收)。

建房戶依法交清有關稅費后,到國土資源中心所領取村民建房建設用地許可證。

第十條農村宅基地申請實行分批次統一報批。占用非耕地的每季度報批一次,占用耕地的每年分二次報批,即上半年五月份報批一次,下半年十月份報批一次。

第十一條在村民建房審批過程中,只要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都要按要求逐級上報,不允許扣壓或拖延。

篇(5)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改變缺乏生存條件的山區、庫區貧困農戶的生存環境,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最終走上富裕道路為目的,采取上級扶助與自力更生相結合,移民扶貧搬遷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辦法,積極穩妥地組織安排缺乏生存條件的山區、庫區貧困農戶實行移民搬遷,共享社會平均資源,推進社會和諧建設。

二、目標任務

年全縣完成1048人(其中異地搬遷942人;深山移民56人;生態移民50人)的移民扶貧搬遷任務(各有關鄉鎮任務見附表)。

三、范圍對象

(一)范圍

移民扶貧工作的地域范圍主要是生產生活條件差,生存環境惡劣的深山區、庫區、地質災害頻發區以及少數民族聚集區。

1、生存條件惡劣,經常性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水旱自然災害頻發,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地區;

2、至今未通路、通電、通郵、通廣播電視,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條件差的地區;

3、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行政管理成本較高的地方;

4、信息閉塞、土地資源有限、貧瘠、缺乏脫貧致富基本條件的地方;

5、扶貧開發投入成本高,致富潛力難以發揮的地方;

6、生產和生活條件非常艱苦的少數民族聚居區。

符合上述移民搬遷條件的地方,以居住點或自然村為單位按照政府引導、群眾自愿、先易后難、先遠后近的原則,實行整體搬遷。

(二)對象

移民扶貧工作的對象是指上述范圍內的貧困群眾。具體對象為:

1、移民扶貧搬遷村組范圍內,2009年12月31日前有當地戶口的常住農業人口。

2、在移民扶貧搬遷村組范圍內,于2009年12月底前因婚姻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雖未辦理戶口遷入手續,但事實上已經結婚并領取了結婚證的農業人口。

3、父母符合移民安置對象條件,其子女雖未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符合計劃生育條件,不屬超生的子女。

4、長期居住在移民搬遷村組范圍內的,雖屬非農業人口,但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的企業下崗人員,殘缺人員。

5、移民搬遷村組范圍內,原屬農業戶口,因上學、參軍戶口已遷出的現役義務兵軍人和在校學生。

以下人員不能列為移民扶貧安置對象:

(1)已經死亡,但未注銷戶口的;

(2)取得了合法婚姻手續,離開了搬遷范圍的原居住地,雖未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的;

(3)在職干部,職工和有固定退休養老金、生活補助金來源的離退休人員。

四、安置方式

因地制宜,因戶制宜,群眾自愿選擇,采取無土安置,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鼓勵移民投親靠友,自謀出路,自謀出路安置享受同等的資金補助。

五、工作步驟

年的移民扶貧工作從年1月開始至年12月底結束,按前期準備、組織實施,檢查驗收三個步驟進行。

(一)前期準備

1、宣傳發動。召開村組干部和搬遷戶主會,廣泛深入地宣傳移民扶貧的有關政策、措施、辦法,使移民扶貧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2、調查摸底。組成專門調查組,對擬作整體搬遷的村和居住點基礎設施狀況,居住人口,家庭經濟狀況,受災情況等進行全面的摸底調查,初步確定移民對象;選擇和確定擬作移民安置的地點、方式、人數等。

3、編制方案。有關鄉鎮根據縣實施意見,制訂本鄉鎮移民扶貧實施方案,對需要搬遷的農戶進行分類排隊,合理確定批次和對象。

4、確定移民安置對象。移民扶貧搬遷對象通過以下程序確定。

(1)農戶申請——由自愿移民搬遷的農戶提出申請,填寫《移民扶貧搬遷申請書》。

(2)村級審核——村委會收到《申請書》后對自愿移民的農戶進行資格審查,核定有關情況并簽署意見蓋章后推薦到所在鄉鎮政府。

(3)鄉級審核——鄉鎮政府收到《申請書》后按照上級規定的移民扶貧范圍、人數和對象條件對申請移民的農戶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條件擬作移民搬遷的農戶,將名單在村一級張榜公布,征求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之后在《申請書》內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送交縣移民扶貧辦公室。

(4)縣級審批——縣移民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各鄉鎮遞交的農戶《申請書》后,組織人員到鄉鎮、村進行核實,逐戶審批。經再次在鄉村張榜公布征求群眾意見后,最后正式確定移民扶貧農戶名單。

5、落實移民安置點。有關鄉鎮落實好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點,搞好集中安置點規劃設計。

(二)組織實施

1、縣扶貧和移民辦審查確定移民搬遷對象,審批搬遷計劃;鄉鎮發放《搬遷通知書》,與移民戶簽訂《移民扶貧安置協議書》,移民對象填寫《移民扶貧分戶審批表》。

2、建設移民安置點??h扶貧和移民辦和鄉鎮組織搞好集中安置點的“三通一平”工程。籌集的配套資金,各成員單位爭取的有關資金,用于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移民戶按規劃設計要求分戶實施建房。

3、縣扶貧和移民辦根據移民建房進度發放建房補助款。集中安置的個人建房補助資金,根據工作進度按比例分三次發放。第一次為移民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為移民對象,開始建房并搞好地腳樑后發放30%;第二次在移民戶建好第一層房后,發放40%;第三次在移民戶搬遷入住,經縣移民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后發放30%。分散安置和投親靠友自行安置的移民戶搬遷入住并經縣移民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后,憑有關房地產手續且資料齊全一次性發給建房補助。

移民扶貧異地搬遷直接用于個人建房補助3000元/人,就近避災搬遷的移民每戶建房補助4000元,市縣配套資金主要用于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

(三)檢查驗收

縣扶貧和移民辦組織有關單位對有關鄉鎮的移民安置、搬遷戶的生產生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整理歸檔各種資料。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移民扶貧搬遷是省、市確定的民生工程,也是縣委、縣政府今年要著重辦好的實事之一。各有關鄉鎮要從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要成立移民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并抽調專人負責,抓好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移民戶在年底前能搬遷入住新居。

(二)落實工作責任

移民扶貧工作政策性強、時間緊、要求高、涉及面廣、難度大。各有關鄉鎮和縣直單位要根據省政府出臺的若干政策,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落實工作責任,周密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三)注重搬遷實效。

篇(6)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被申請人:

地址:

請求事項:

1、請求解決原卞廟學校7.22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問題。

2、請求解決原卞廟行政村老地毯廠2.69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問題。

實事和理由:

1、關于原卞廟學校7.22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卞廟行政村集體的實事和理由

關于土地所有權,九十年代土地大調查時,國家把卞廟行政村轄區內的所有土地全部確權給了卞廟行政村,因此原卞廟學校土地的所有權自然就歸卞廟行政村所有。

關于土地使用權,從歷史沿革來看,原卞廟學校土地,解放前是姓龐的私家園子,解放后,該龐家園子收歸公有。高級社在龐家園子南半部分建立了學校,北半部分作為學校的操場,卞廟社區的秦莊、黃莊、王莊、卞廟、前賈、后賈六個自然村的學生都在此學習。卞廟學校土地從1956年至1959年春天,先后為卞廟鄉、十四營和學校共同使用。1982年卞廟行政村將學校的操場(原龐家園子北半部分)以行政村的名義按照每戶300元的價格出售給18戶群眾建房使用,該資金用于公益事業。1959年春天,撤銷卞廟鄉成立大隊,大隊部也由此遷往卞廟村街里,此后一直到2019年合校并點前,被學校單獨使用。另外,建校時,學校需建5座教室,但由于資金缺乏,當時的卞廟鄉經多方協調,上級領導同意提供磚、瓦、木料,由六個村的群眾義務出工建成該校。以上事實證明,原卞廟學校土地一直由卞廟行政村行使管理權和使用權。

2、關于原卞廟行政村老地毯廠2.69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卞廟行政村集體的實事和理由

關于土地所有權,九十年代土地大調查時,國家把卞廟行政村轄區內的所有土地全部確權給了卞廟行政村,因此原卞廟老地毯廠土地的所有權自然就歸卞廟行政村所有。

關于土地使用權,原卞廟老地毯廠是1972年卞廟行政村建設大隊部時征用卞廟自然村三個生產隊的土地,每個生產隊一畝,占地共3畝。這塊土地最先由卞廟大隊部和衛生室使用,之后由卞廟行政村地毯廠使用,后來地毯廠停產,閑臵至今。這2.69畝土地的農業稅一直由整個卞廟行政村承擔。因此,原卞廟老地毯廠土地也一直由卞廟行政村行使管理權和使用權。

2019年4月,卞廟社區卞廟自然村提出原卞廟學校土地和原卞廟老地毯廠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他們一個自然村所擁有,對此,卞廟社區居民委員會認為這既不符合事實,也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鑒于上述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16條的規定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特申請區政府依法裁決。

此致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菏澤市牡丹區何樓街道辦事處卞廟社區居民委員會

2019年二月月二十二日

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二: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

一、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歸屬爭議。

二、受理部門: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土地權屬爭議案件的調查和調解工作。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鄉級人民政府受理和處理;對需要依法作出處理決定的,國土資源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

三、處理土地權屬爭議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若干規定》。

四、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書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2)、請求的事項、事實和理由。

(3)、證人的姓名、工作單位、住址、郵政編碼。

(二)、有關證據材料

(1)、人民政府頒布的確定土地權屬的憑證。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批準征用、劃撥、出讓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準使用土地的文件。

(3)、爭議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書面協議。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機關處理爭議的文件或者附圖。

(5)、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五、處理程序

申請審查受理調查調解達成協議制作調解書。

申請審查受理調查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調查處理意見處理決定。

六、調查處理時限

(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的申請進行審查,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是否受理意見。認為應當受理的,在決定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將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處理。認為不應當受理的,應當及時擬定不予受理建議書,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土地權屬爭議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調查處理意見,情況復雜的,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調查處理意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同級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處理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七、不予受理的案件

(一)土地侵權案件;

(二)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案件;

(三)土地違法案件;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案件;

(五)其他不作為土地權屬爭議的案件。

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三:土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1484字)

申請人:王某海,男,1955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農民。被申請人:原李集農具社。

申請事項:

1.責令農具社退還其占用的原屬于申請人的宅基地一處。

2.依法確認申請人對該處宅基有合法使用權。

申請理由:

1973年5月3日,李集某隊東頭生產隊與原李集農具社簽定一份協議,該協議將本屬于申請人父親王某江的住宅一處劃給農具社使用,該協議載明了住宅當時的四至范圍:南至農具社,東至壩梗,北至某路,西至于東方住宅。

1975年3月7日農具社又與申請人父親簽定了一份協議:

按照該協議約定:農具社應當給王某江劃分同等面積住宅一處,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負責建房。同時還承諾為王某海解決商品糧問題,如口糧問題不解決好王某江有權不搬家。

但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卻遲遲不能為申請人解決商品糧問題,也沒有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請人一家人始終沒有從這處住宅搬走,農具社將申請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請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邊上臨時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現在申請人一家現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屬于申請人的住宅被農具社占用至今。

農具社從停業經營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時間,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沒有按照協議兌現承諾,在此期間,申請人一家多次要求農具社返還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請人與原農具社人員為此多次發生沖突,2019年申請人和農具社的張和就土地問題發生爭執,申請人家屬還被其打成輕傷。

《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1994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某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對土地爭議有明確規定,其中:

第八條 農村集體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六十條》)實施時劃定的范圍確定所有權:

(一)行政區界變動;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鄉(鎮)、村、村民小組、場合并、分立;

(三)因開發土地、農田基本建設調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劃界。

第十條 鄉(鎮)村辦企業、事業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規定確定權屬:

(一)《六十條》實施以前使用的,鄉(鎮)辦的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村辦的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其使用權屬現用地單位;

(二)《六十條》實施至一九八二年二月十二日期間使用的,其土地所有權按前項規定處理,土地使用權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占多用少、占而未用或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原土地所用者有歸還要求的,應全部或部分退還;

根據上述規定,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沒有按照承諾對申請人進行補償,屬于無償占有使用。并且農具社現在倒閉停止經營已經有二十多年了,該處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爛不堪,原農具社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該土地某期閑置。因此,將該處本來就屬于申請人宅基歸還給申請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農具社個別人員的干涉,致使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無法行使。2019年4月份原農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張和、李起在土地權屬沒有確定之前,就擅自委拍賣公司將該處住宅于2019年5月10日拍賣,并以5萬元的價格拍賣給李集街上的孟四。企圖將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員在土地權屬尚未確認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是明顯違法的。別說該土地權屬尚未確定,退一步說,就是取得了使用權,那么作為農村的集體土地,其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也是禁止轉讓的。

綜上所述,農具社無償占有申請人宅基,且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在其倒閉之后,土地閑置某達二十多年,依據現有法律的規定,該處宅基地理所當然的應當歸還給申請人,請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正當請求。

此致

篇(7)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 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歸屬的爭議。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土地權屬的確定和爭議的處理。但法律、 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條  土地權屬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含鎮,下同) 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土地權屬爭議,由土地管理部門具體負責。

第五條  鄉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下列管轄范圍處理土地權屬爭議:

(一)農民(含在農村的非農業戶口居民,下同)之間、農民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組,下同)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爭議,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鄉人民政府處理;

(二)除前項規定以外的土地權屬爭議,由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或者市人民政府處理;

(三)爭議土地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處理。

第六條  處理土地權屬爭議,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尊重合法契約;

(三)兼顧歷史與現實;

(四)公平和公正。

第七條  在土地權屬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地上建筑物、附著物。

第二章  土地權屬確定的依據

第八條  下列文件或者證明應當作為確定土地權屬的依據:

(一)《土地管理法》施行前,人民公社或者鄉人民政府對農民新建、翻建房屋用地的批準文件;

(二)《土地管理法》施行前,經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機關批準征用、劃撥、占用土地的文件;

(三)《土地管理法》施行后,鄉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征用、劃撥、占用土地的文件以及縣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使用證》;

(四) 依法簽訂且已經生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 已經生效的人民法院關于土地權屬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第九條  下列證明、協議文件,經鄉人民政府或者縣以上土地管理部門認定其合法、真實后,可以作為確定土地權屬的依據:

(一)《土地管理法》施行前的農村宅基地證;

(二)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或者土地調查的有關資料;

(三)租用、抵押等用地契約;

(四)私有房屋所有權證;

(五)房產登記證;

(六)房屋買賣契約;

(七)解放后沒收敵偽房產以及與土地有關的資料。

除前款規定外,經縣以上人民政府確認的證明、協議等有關資料,也可以作為確定土地權屬的依據 .第三章  集體土地權屬的確定

第十條  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按照《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簡稱《六十條》,下同)的規定確定。自《六十條》施行之日(1962年9月27日)起,至《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施行之日(1982年2月13日)止,根據《六十條》確定的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由于下列原因發生變動的,按照變動后的狀況確定土地所有權:

(一)行政區劃調整時調整了土地權屬;

(二)村、隊、社、場合并或者分立;

(三)國家建設征用土地;

(四)因非農業建設、農田基本建設、自然災害等原因進行過土地調整。

行政區劃調整時,土地權屬未調整,一方農民集體土地在另一方行政區域內的,土地所有權不變。但經雙方同意調整土地或者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的,可以按照調整后的狀況確定土地所有權。

第十一條  《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施行前,農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含院落占地,下同),自其施行之日起至《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1987年1月1日)止,未經拆遷、改造翻建的,按照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確定土地使用權。

《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農民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沒有超過當地政府制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的,按照現有宅基地面積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農村實行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可以確定給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第十三條  鄉、村興辦企業、事業和農民個人建房占用集體土地的,土地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使用權屬于使用者。

第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發生房屋買賣的,土地所有權不變,土地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者。

第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連續使用已滿20年,并且在此期間一方未要求返還的,土地所有權屬于使用者。但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第十六條  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將集體土地作為投資與法人、 其他經濟組織聯營的,土地所有權不變,土地使用權屬于聯營單位。

第十七條  城市市區內原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現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個人使用的,土地所有權不變,土地使用權屬于使用者。

第四章  國有土地權屬的確定

第十八條  《六十條》施行前,全民所有制、 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的農民集體土地(含農村實行合作化前屬于個人所有的土地),《六十條》施行后未確定給農民集體使用的,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第十九條  自《六十條》施行之日起,至《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施行之日(1982年5月14日)止,全民所有制、城鎮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農民集體土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土地使用權屬于使用單位:

(一)簽訂過土地權屬轉讓等有關協議的;

(二)接受農民集體饋贈的;

(三)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使用的;

(四)安置了該農民集體勞動力或者給予一定補償的;

(五)用地單位原為農村集體所有制單位,以后轉為全民所有制的。

第二十條  農村集體土地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轉為非農業人口后,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

第二十一條  城市市區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屬于其所有的土地上從事房地產開發,將建成的房屋出售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該房屋使用范圍內的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土地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者。

第二十二條  通過解放初期接收或者《六十條》施行前以買賣、贈與、繼承等方式獲得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而使用國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屬于建筑物產權所有者或者附著物管理者。

第二十三條  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無償轉讓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已滿20年,并且在此期間未要求返還的,其土地使用權屬于現使用者。但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依法開發利用國有土地(含征用后未進行非農業建設并暫由農民耕種的土地),其土地所有權不變,土地使用權屬于開發利用者。

第二十五條  單位或者個人依法在國有土地上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者。

第二十六條  兩個以上單位聯合開發國有土地,能夠劃清界線的,分別確定土地使用權;無法劃清界線的,土地使用權共有,按照各自的建筑面積所占有的比例確定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七條  國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土地使用權仍屬于建筑物產權所有者。

第二十八條  依法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人未能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土地使用權屬于抵押權人。

第二十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荒山、荒地、灘涂等,其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但法律另有規定和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五章  土地權屬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條  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簡稱政府,下同)申請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第三十一條  土地權屬爭議處理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或者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址;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姓名)、地址(工作單位);

(三)爭議土地的地址;

(四)土地權屬爭議的具體事實和請求;

(五)有關證據材料及其來源。

第三十二條  政府收到申請書后,對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自決定受理之日起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

第三十三條  被申請人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附證據材料)。

第三十四條  對申請人持有合法的土地權屬證明,而被申請人確屬侵權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政府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應當先予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當事人應當在調解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政府處理土地權屬爭議專用章。

調解書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政府對土地權屬爭議調解不成的,應當作出決定,并制作決定書。

第三十七條  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或者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址;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或者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址;

(三)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陳述的土地權屬爭議的事實、證據;

(四)作出決定的依據和決定內容;

(五)不服決定的復議、起訴期限。

決定書應當加蓋政府處理土地權屬爭議專用章。

決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  附則

篇(8)

申請。由戶主本人或戶口簿上的其他人向村委會遞交不動產證審批表,由村委會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需要村委會簽署意見及加蓋公章。然后去房屋管理部門遞交相關資料。

受理。房屋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接受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入正常的受理程序,審核資料,并決定是否同意,同時還需要相關負責人簽字。

審批。資料審核通過后,需要按照相應的流程,將審批表交給各級領導簽署審批意見。

篇(9)

1.建房申請人是否是該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是否符合“一戶一宅”

3.村民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

4.擬用地是否符合村莊規劃

5.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

二、村(居)民建房需提交哪些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家庭成員復印件(二份);

2.向村(居)民小組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書面申請書

3.舊房拆除前的房屋圖片(蓋上村委會公章)

4.農村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表;

5.農村宅基地使用承諾書

6.村(居)民小組與村(居)民委員會的座談會議記錄、座談會議照片、申請公示照片(蓋上村委會公章)。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村(居)民戶,可以申請建房

1.具備分戶條件,確需另立戶建設住宅的

2.現有住房屬于危舊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3.原有住房因災毀需要重建的;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遷建或者按政策實行移民搬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 村(居)民中請建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1.不是本村(居)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

2.不符合村莊規劃的

3.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的;

4.所申請的宅基地存在權屬爭議的;

5.原有住房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者改作生產經營用途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五、禁止在下列區城建房永久基本農田區域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

7.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建房區域。

六、村(居)民建房審批面積

1.使用一般耕地的不超過130平方米,

2.使用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不超過180平方米

3.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過210平方米。

七、村民建房的開工條件是什么?

1.《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村民應當按照審批要求建房。未經批準,不得建房。

2.《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定位放線后,村民住房建設方可開工。

八、村民委員會在農村住房建設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應在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擬定有農村住房建設自治管理內容的村規民約:指導村民辦理或者為村民代辦農村住房建設審批手續,指導村民依法依規開展農村住房建設活動:對農村住房建設中的違法行為及時勸阻,并向鎮人民政府報告。

九、舊房拆除

1.異地新建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權證明和同意自愿退出原宅基地、按規定復墾并交由集體經濟組織調劑處理的承諾書。

2.拆舊新建的,新房驗收前舊房必須拆除,如果舊房不拆除,將按相關程序依法組織拆除,所產生相關費用由該農戶承擔。

十、 涉及其他部門的內容(具體以相關單位解釋為準)

篇(10)

1 如果要大面積使用農戶的承包地,應當分別與承包戶協商簽訂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實踐中,農業經濟組織更愿意與村集體(發包方)簽訂流轉合同。此時應當注意,發包方不是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主體,若與村集體簽訂流轉合同,村集體必須持有承包方出具的土地流轉委托書,否則將面,臨流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合同的風險。

2 如果要大面積開發荒山、荒坡、荒丘、荒灘,應當與“四荒”土地的所有人,公開協商,簽訂“四荒”土地承包合同。當然,若發包方公開拍賣、招標,也可以參與拍賣和競標。提醒注意的是,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四荒”土地的,還應當將相關事項公示,公示期(一般兩個月以上)滿若無人主張優先權,才能簽訂承包合同。此類承包合同還應當通過村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否則將面臨承包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合同的風險。

實行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如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行招標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要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以下稱承包權證)的,按申請―初審一審核一登記―頒證程序辦理:

1 承包方在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書,報承包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2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資格、發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審,并在申請書上簽署初審意見;承包方持通過初審的申請書,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農村承包經營權證登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同級政府交辦的登汜申請予以審核。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在領取承包權證后30日內將所領取的承包權證發給承包方。

我是四川省邛崍市羊安鎮一位普通百姓。2004年我家在重新建房時,因建材上漲,超出了預算??紤]父母建造新房是給自己結婚使用,我決定自己借錢把房子建成。于是在當年11月份找一個生意上的朋友借了兩萬元。朋友說,親兄弟還要明算賬呢,你還是給我立個手續吧!就這樣我給他寫了一張借條,借期兩年。2006年11月份,我不僅還了他兩萬元還多給了他500元感謝費。他收錢時還說不好意思,又說當初讓我打條子,也就是隨便說說,現在條子弄丟了。我想算了,反正錢還了我就不欠他了。誰知今年剛過完年,我竟然收到了法院送來的訴狀,還有開庭傳票。我生平沒遇到過這種事,該咋辦啊?

邛崍―讀者

借條死而復生,該如何應對?

篇(11)

1、村民自建房屋必須持有土地管理機關批準核發的宅基地使用證,在批準的位置和面積范圍內建房。

2、屬于新建房屋的,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村民宅基地申請條件的相關要求,經村民小組、村委會、街道辦事處相關科室逐級審核后上報審批。宅基地批復下達后,必須經街辦、國土資源所、村委會、村民小組,四鄰代表到場,現場定樁放線后方可建房。房屋建成后,應在三個月內按申請宅基地批復程序,經驗收核線后逐級申辦宅基地土地使用證件。

3、屬于舊房翻建的,需在建房之前向魚化國土資源所遞交宅基地使用證等相關資料,待各項資料審核無誤后、由國土資源所、村委會、村民小組、四鄰代表四方到場核線確認后方可建房。

4、凡新建、改擴建或翻建房屋,必須經魚化國土資源所、城市統一建設管理辦公室審核備案后方可施工建設。未經審核備案一律不準動工,擅自動工建設,辦事處會同村組依據本辦法強行制止,并予以處罰。

二、自建房屋建筑設計管理要求

1、自建房屋必須符合辦事處對轄區的長遠規劃要求,符合所在村村莊建設規劃,并與村容村貌和諧統一。

2、村民建房必須有具備建筑資質的專業人員或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經村委會房建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報辦事處統一建設管理辦公室審查備案。

3、自建房屋的設計結構必須安全可靠,確保樓體高度、地基承載力等指標符合相關建筑規范要求,從根源上保證自建房屋質量過關,切實保障村民生命財產安全。

4、村民建房原則上不能超過三層,確實需要加蓋超過三層的,須經村兩委會審核同意,報辦事處統一建設管理辦公室審查批準,由具備專業資質級別的機構進行建筑設計,并組織施工建設,自建房屋最高不得超過六層。

5、自建房屋不得侵占公共、集體道路、道沿,以及他人四鄰的面積和空間;房屋挑檐不得越過集體或其他村民宅基地空間,確保集體和其它村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三、自建房屋規范施工和安全管理要求

1、魚化國土資源所、統一建設管理辦公室是農村村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具體負責農村村民房屋建設日常管理工作。

2、村委會是村民自建房監管單位,應教育村民增強建筑安全意識,并指定專人擔任建房安全巡查監管員,及時將建房信息報送統建辦。

3、正式施工前,由辦事處經濟發展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簽訂(村委會、房主和施工方)三方建房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位房屋建設中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關系。

4、施工隊應具有施工資質,并向統建辦和安監辦提供資質證書,經審核備案登記后方可與村民簽訂建房協議。

5、施工隊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權負責施工安全,安全防范措施落實,以及因施工引發的一切事務:如屬包工不包料(小包)形式,房主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與施工隊負責人具有同等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6、施工隊對建筑材料的堆放必須按照村委會的要求,在指定場地限期堆放,材料堆放要做到整齊擺放,不影響群眾正常出行,因施工建設確需延期堆放的,應及時到村委會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最多可辦理兩次,期限屆滿,建房戶需及時清運建筑垃圾及剩余建材,如不按期清運的,村委會將組織清理,所需費用由建房戶承擔。

7、施工隊必須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嚴禁建筑垃圾亂堆亂倒、沿街拋撒,并且定期給施工現場灑水,防止施工揚塵影響環境衛生。

8、施工隊非特殊原因不得夜間施工,確需夜間施工的須由房主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9、施工方在拆、建房屋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警戒線、警示牌、防護網等設施,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繩等安全防護器材,同時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自建房屋施工申請辦理程序

1、房主向村委會提出書面建房申請,由房主所在的村民小組審核、實地察看后報村兩委會。

2、兩委會審核同意后,房主需攜帶村兩委會簽字蓋章的建房申請書、施工隊資質證明、與施工隊的建房合同和施工圖紙到辦事處城市統一建設管理辦公室辦理審批手續,審核通過后到經濟發展與安全生產辦公室簽署安全生產責任書。

主站蜘蛛池模板: 英山县| 阿鲁科尔沁旗| 绵阳市| 宕昌县| 和田县| 微博| 柳林县| 大冶市| 宜宾市| 沐川县| 河津市| 息烽县| 磴口县| 麦盖提县| 龙岩市| 金堂县| 金坛市| 祁东县| 凌云县| 常德市| 宁都县| 菏泽市| 泰安市| 新邵县| 芜湖市| 呼和浩特市| 内江市| 和平县| 白山市| 钟山县| 彰化市| 通山县| 松潘县| 精河县| 甘孜| 金塔县| 奈曼旗| 南投市| 延安市| 商城县| 施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