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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理化建議,主要是指有關改進和完善生產和經營管理等方面的辦法和措施;所稱技術革新、技術開發主要是指對科學技術、業務的開發和對生產設備、工具、工藝技術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潛。?
第三條 本辦法由總工室組織實施。?
項目的范圍與來源
第四條 項目的范圍?
(一)適用于市場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計。?
(二)對引進的先進設備和技術進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開拓新的生產業務。?
(四)計算機技術在通信生產和管理中的應用。?
(五)發展規劃的理論和方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等軟科學的研究。?
(六)生產中急需解決的技術難題。?
第五條 項目的來源?
(一)由上級單位下達的項目。?
(二)由本公司有關部門下達的項目。?
(三)各部門根據生產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項目。??
項目的申報、立項和經費來源
第六條 合理化建議由建議人填寫提案申報卡,交總工室。?
第七條 技術革新、技術開發項目由各部填寫項目申請書報總工室。若要申請經費,需填報項目經費申請表及可行性報告。?
第八條 由總工室組織相關部門對所報項目進行評審篩選、匯總后報總工程師審批。? 第九條 批準立項后,由總工室向相關部門下達項目計劃,項目承擔部門按計劃實施。? 第十條 需向申請立項的項目,由總工室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 為了避免項目的低水平重復開發,任何項目必須經部門同意后才能上報,經公司立項后才能實施。?
第十二條 技術革新、技術開發經費列入公司管理開支。財務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總工室掌握使用。?
成果的評審、鑒定 ?
第十三條 成果申報
項目完成后,承擔部門應填寫《成果鑒定申請書》,并備齊下列技術資料報總工室。?
(一)研究報告?
(二)測試和實驗報告?
(三)技術設計方案、數據、圖表、照片?
(四)質理標準?
(五)國內外技術水平對比分析報告?
(六)技術經濟分析和效益分析報告 ?
(七)標準化審查報告?
第十四條 成果的評審、鑒定?
(一)總工室在接到成果鑒定申請書后一個月內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報總工程師審閱、并答復申報部門是否同意評審鑒定。?
(二)在市局立項的項目成果,報市局科技處組織評審鑒定。其余項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鑒定。?
成果的獎勵
第十五條 成果評審鑒定后,選擇優秀項目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申請專利獎。?
第十六條 對獲專利的項目將按專利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第十七條 未申報市專利或申報而未獲的項目,由公司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定獎勵。?
第十八條 公司科技項目評審委員會每年組織對成果集中評獎一次,原則上按項目經濟效益的大小予以獎勵,也可根據項目創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難易程度和生產發展貢獻大小給予客觀、公正的評獎。評獎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1〗
附則 ?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及個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有關人員進行項目申報和獎勵申請。?
一、申報學校范圍及申報限額
申報學校范圍為辦有校辦科技產業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重大項目,每校限報1項;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一般項目,每個科技企業可報1項。
對獲得支持的一般項目,貼息資助額度為5-10萬元;重大項目資助周期不超過3年。
二、申報材料
1、申請書
學校按填寫說明填寫《*省高等學校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貼息項目申請書》(附件一)。數據必須準確、實事求是,不得虛報、瞞報。
當地銀行信貸部門和貸款審批銀行(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可以經營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的承貸意見,可以在項目評審通過后補充。在一年內未能提供與銀行簽訂的項目借款合同,將取消對其貼息計劃。
2、可行性報告
按《*省高等學校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貼息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附件二)的要求進行編制。報告中所涉及的有關數據須與項目申請書一致。報告編制完成后,由學校自行組織同行專家(兩名以上)對該報告進行論證,論證意見及論證專家名單應附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后。報告應寫明項目關鍵技術和創新點,創新實質(例如原理創新、結構創新、應用創新等),寫明技術要點、主要指標等,要求有與國內外同類技術、產品的比較。
3、其它附件
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經營情況證明;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復印件、與成果相關的其他證明文件)。
以自有知識產權成果創辦新的科技企業,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經營情況證明可暫不提供。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需提交的材料
1.單位或個人提交籌辦學校申請書(申請書需說明舉辦者、辦校(園)宗旨、培養目標、辦學層次、辦學規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擬辦校(園)名稱等)。法人申辦要蓋有法人單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簽字,公民個人申辦要署有開辦人本人的簽名與聯系方式;
2.申請籌設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先到民政局或工商質監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根據舉辦者自愿原則,擬申辦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應到民政局進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擬申辦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應到工商質監局進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舉辦者應將核準后的辦學名稱交至民辦學校審批部門報審。
3.舉辦者的身份、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簡歷;若是兩個(含兩個)法人聯辦或兩個以上(含兩個)公民合辦,應有合法的聯辦或合作協議,并說明主要開辦單位或主要舉辦者;
4.遞交辦學資金驗資證明,明確注冊資金數量和經費來源;啟動資金和運轉資金的來源、數量、使用計劃;
5.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教育部門組織考評組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報批的各種資料及察看場地),寫出考察意見提交縣教科體局黨委會議討論。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二)申請正式設立學校,需提交的材料
1.籌設批準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用作校園的房產證及校園校舍平面設計圖、房產所有權人的身份證、租賃協議或同意借用的證明及房舍使用性質證明,在住宅小區內開辦的要提供小區的有關規劃文件。
6.消防建筑工程許可意見書(備案)、消防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備案)、食堂衛生許可證,校舍建設竣工驗收合格證或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7.校(園)長、教師、財會人員、保健員等資格證明文件。
8.購辦校、辦公設備資產總賬。
布點在鄉(鎮)的幼兒園,須由鄉(鎮)中心小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教育局政策法規股。
教育部門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批準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三)審批程序
1.舉辦者提交籌設申請;
2.審批機關審核與簽署意見;
3.舉辦者按設置標準籌備;
4.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相關材料;
5.審批機關對同意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放辦學許可證民政局法人登記公安局刻印章物價局核價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二、變更(終止)程序
民辦學校舉辦者、辦學地址、名稱、層次、類別發生改變和終止,均須事先向縣教科體局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經縣教科體局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變更。
(一)變更程序
1.舉辦者更改程序
(1)應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寫明變更的項目、原因及涉及到的人員安置、財務結算、確保安全穩定等情況),填寫變更審批表一式2份。財務清算資料(由會計事務所整理造冊),新舊法人代表辦理交接手續。
(2)申請變更的要提交變更協議,新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新法人代表學歷證書、個人簡歷、承諾書等材料及辦學許可證的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3)公眾媒體登記事項的證明。
2.更改辦學地址程序
(1)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變更原因、原校址關于校舍所屬權、債權債務、設備處置情況;
(2)新校址資料法律文書(房產性質、租賃協議等)、新辦學校辦學地址及校舍平面設計圖;
(3)消防建筑工程許可意見書(備案)、消防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備案)、食堂衛生許可證,校舍建設竣工驗收合格證或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4)新學校采購的設備資產總賬;
(5)填寫變更申請表。
3.辦學名稱更改程序
(1)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注明變更原因;
(2)在公眾媒體登記變更事項,提交資產資產明細表;
(3)填寫變更申請表。
4.其他變更程序
書面申請及變更內容所需的材料。
(二)辦學終止程序
1.民辦學校自己要求終止辦學的程序及依據
(1)向審批機關提交理事會(董事會)關于終止辦學的會議紀要。
(2)向審批機關提交終止辦學申請書(需寫明終止原因、財務清算情況、教職員工安置分流情況、學生安置情況)。
(3)向審批機關遞交申請時,必須攜帶財務清算報告和審計報告(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原件交給教科體局政策法規股審驗后退還,留復印件存檔。
(4)審批機關對上述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下發終止辦學決定并收回辦學許可證,同時銷毀印章,注銷登記。
以上四點依據:第1點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二十條;第2.3.4點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章的第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條。
2、民辦學校因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抵債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程序及依據
(1)審批機關組織對學校進行資產清算。
(2)民辦學校清償所有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二、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在辦理竣工備案之前,憑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決算書到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手續。即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工程款結算總額5%的保證金,統一交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指定的金融機構專戶托管,托管期限即為質量缺陷責任期。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對后發出《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通知單》。
三、我縣所有住宅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缺陷責任期從工程通過竣(交)工驗收之日起計。
四、建設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內,出現屬施工單位責任的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接到建設單位保修通知后,沒按工程質量保修書期限內保修的(未約定按7日計),建設單位可帶保修通知單、工程質量保修書、質量缺陷責任認定書及保修費用等相關費用核定書,在保證金預留期滿時,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從該單位預留的質量保證金帳中支付,最后在返還的保證金中扣除。
五、建設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立即現場搶修。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到現場搶修,建設單位應組織搶修,認定施工單位對事故負有責任的,其搶修費用可按第四條規定使用工程質量保證金。
六、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在房地產管理部門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到現場維修,房地產管理部門可委托其它有相應資格的單位維修,核定的維修等費用暫在保證金中列支,最終由責任單位承擔。
七、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由責任人負責組織維修,且不得從保證金中支付維修費用。
八、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建設單位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后,應在14日內會同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建設單位在申請書上簽屬“同意支付”的意見;若建設單位接到施工單位返還保證金申請后14日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后14日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施工單位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施工單位攜帶建設單位簽署意見的申請書或申請函和催告函,經房地產管理部門認真核實后(必要時到現場核查),確認無質量問題,即發出《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通知單》,及時將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給項目承建的施工單位。
九、保證金返還時,按照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率計息,并與保證金一并返還。
十、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保證金預留、返還有爭議的,按承包合同約定的事項和糾紛解決程序處理后返還。
十一、工程質量缺陷責任認定,一般按下列方式進行:
(一)建設和施工單位會同設計監理等相關責任主體共同確認;
(二)建設和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確認;
一、房屋初始登記的常態要件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房屋初始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即初始登記的常態要件有以下幾項。
1 申請人填寫的登記申請書。房屋初始登記是基于申請的行政行為。登記申請書是申請房屋登記時需要提交的重要材料,申請書或者申請表用來說明權利人情況和房屋狀況,可以由申請人填寫,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填寫。不管是否親筆填寫,申請人都要在登記機構窗口工作人員核實監督之下,在登記表上簽名,以確保真實。委托他人代辦的,需要核實委托的真實性,防止欺詐。對于委托的真實性,可以采取當面委托、公證委托和鑒證委托。登記表由受委托人簽字?!段餀喾ā芬蟮怯洐C構“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為便于登記機構在日后可能產生的行政訴訟中提供證據,可以就登記申請書中的有關事項通過詢問筆錄進行核實。
登記機構對當事人提出的登記申請,并不是僅以詢問情況來決定是否核準登記,而是以當事人提供的登記原因的材料是否齊全及合法真實來確定。對不同的登記事項、不同的情況,詢問的內容也有不同。因此,可以用以下兩種方式來處理:一是在登記申請表上設置詢問欄,預設少量的常見問題,由申請人在答案中選擇是或否,如有需要詢問其他問題,可以根據情況增加,必要時也可以記入詢問欄,然后由申請人簽名。二是不設詢問欄,也不固定詢問的問題,只在登記表上統一注明“已就登記有關事項對申請人進行了詢問”,登記機構就有關事項向申請人進行詢問后,由申請人在詢問筆錄上簽名。這樣既進行核實情況又提高了效率。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可以是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身份證明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為組織機構代碼證,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可以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境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為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為戶口簿、護照、有效軍人身份證件(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學員證、離休證、退休證等)等;港澳同胞的身份證明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居民身份證;臺灣同胞的身份證明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或經確認的身份證明;外國人的身份證明為護照和由中國政府主管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
3 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通常包括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人民政府劃撥土地決定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與裁定書、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確認書、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等能夠證明國有土地使用權屬于初始登記申請人的有關證明材料。我國《憲法》規定城市的土地歸國家所有以后,相應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法律規范也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的。在此之前,許多土地是當事人通過購買、繼承、互換、租賃等方式取得。實行土地國有后,權利人以沿用傳統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當受到保護。如一律要求房屋所有權人提供建設用地使用權證,顯然是不合適的。只要通過前述方法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在符合城市規劃的條件下,應予進行房屋初始登記。
4 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的證明。即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認房屋符合城市規劃的憑證。根據《城鄉規劃法》第二條的規定,城市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一般是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建國初期直至上世紀70年代,由地方政府或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向建房者頒發建筑執照。近幾年來,由于有關部門加強了建設和規劃的管理,在建房者開始施工前,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副本,在副本上注明該副本不作為房屋登記的依據,待房屋竣工時,經過規劃驗收認定符合規劃部門批準的要求施工的,予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正本申請初始登記。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超出許可范圍以外的建筑物,屬于“違法建筑”,規劃部門根據“過罰相當”原則對違法建房者進行行政處罰,如果符合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規劃的,可以責令補辦規劃許可手續并處罰款。臨時建筑是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而批準建造的。批準建造臨時建筑,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資源的作用。臨時建筑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屆滿前拆除。按現行規定,臨時建筑不予辦理房屋初始登記。
5 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初始登記還需要登記申請人提供房屋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主要用以區分房屋與在建工程。根據《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法人作為建設單位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通常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即通常所稱的“五方簽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經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備案審查
后出具的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申請初始登記時,申請人應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備案證明。在現實中,由于種種原因,出現未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單位就擅自使用的情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后,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檢機構依職權組織質量鑒定,而后進行備案。根據《建筑法》的規定,居民自建的民宅,無需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竣工驗收報告的備案,申請人出具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即可。
6 房屋測繪報告。《物權法》規定,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圖形、面積等必要材料。房屋圖形、房屋面積都是房屋登記的重要信息。房屋圖形測繪、房屋面積的計算需要通過房產測繪來完成,通過房產測繪報告1來體現。按《房產測量規范》關于“房產面積測算”的規定,房屋的面積系房屋所有權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建筑面積。因此,房產測繪報告應由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機構出具,按《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的規定,房產測繪的施測單位應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載明房產測繪業務的測繪資格證書,并對其完成的房產測繪成果質量負責。
二、歷史遺留問題房屋初始登記的創新
某些開發商為了規避稅費,未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房屋總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進行銷售,業主購買后多年無法辦理轉移登記,產生訴訟和。據悉,該類情況全國普遍存在。這一現象使得開發商得利、業主恐慌、政府無奈。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總結上海、深圳關于遺留房產登記問題處理經驗的基礎上,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民生優先、違法必究”的原則,切實保護廣大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下發了建房市函[2009]89號《全國部分城市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根據會議紀要精神,北京、鄭州、銅陵等地結合本地實際,制訂了解決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的相關規定,給房屋登記工作注入了活力,體現了務實能動的執法態度,是對初始登記制度的突破與創新,符合實質法治精神,也是物權登記本質的回歸。不僅對于解決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對于“小產權房”的根本解決也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1 無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處理。無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但具有當時政府計劃部門下達的年度商品房建設投資計劃書,或者具有規劃部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用地批復等相關土地使用批準手續之一的,可以視為具有《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購房合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先行為購房人或被拆遷人辦理所有權證(即直接進行初始登記),然后由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向建設單位收取土地出讓金,補辦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2 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超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處理。根據“違法必究”及“過罰相當”原則,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違法建設進行處罰。責令補辦手續并處罰款后,被處罰人提供的城鄉規劃行政處罰主管部門出具的違法建設處罰通知書、交款憑據及其他應提供的辦證材料視為具有《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的證明。
3 “房改房”的處理。對單位自管公房未辦理單位所有權證,但卻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給干部職工的,由售房單位刊登公告,對土地和房屋權屬無爭議的,售房單位出具具結保證書,政府房改辦凍結售房單位的售房款后辦理批復手續,房屋登記機構依據房改辦批復及相關資料為購房干部職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單位通過市場購買或拆遷安置方式獲得的房屋,轉讓時無國有土地使用證,而該房屋又被單位出售給個人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依據房屋產權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單位原購商品房的購房資料或單位房屋的拆遷安置協議、購房人的購房協議和繳款憑證等材料,直接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單位購買商品房未辦理單位房屋所有權證,又將該房出售給個人的,且該單位現已不復存在,個人申請辦理所有權證,登記機構可依據原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等建房手續或者商品房屋產權登記備案證、工商部門出具的單位已不復存在證明、單位與開發企業簽訂的購房合同、售房發票以及購買單位房產時單位與購房人簽訂的協議和開具的收據等材料,直接為購房個人辦理初始登記。
4 無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文的國有企業房產轉讓的處理。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處置之前,應當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但是,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成立前,已由國有企業出售給個人的房屋,購房人當時未及時辦理轉移登記而現要求辦理的,登記機構依據企業原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給予辦理,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報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5 聯建房屋初始登記。屬商品住宅的,登記機構可依據購房資料和相關建房及聯建資料先為購房個人辦理初始登記,然后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追繳有關稅費;屬非住宅的,按聯建協議約定份額,由聯建各方補繳有關稅費后,再為各方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對于聯建分成界定不清的,若聯建各方均存在,由聯建各方共同繪制房屋分成定位表并加蓋聯建各方印章。若有一方不存在的,由工商部門出具其不存在證明,將購房合同上的房屋座落與派出所現編排的門牌號一并公告后,產權無異議再予以辦理初始登記。聯建分成產生糾紛的,依法解決糾紛后,再予以辦理初始登記。
6 未進行竣工驗收的房屋辦證問題。原開發、建設單位存在,可以由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或者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鑒定;原開發、建設單位不復存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職權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或者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鑒定。經鑒定,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房屋登記機構依據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或者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對于具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符合辦理房屋質量驗收和備案條件而未辦理的,申請人應將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或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申請人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初始登記。
第三條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是全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 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危險房屋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 以下簡稱鑒定機構),負責房屋的安全鑒定。
自管房較多的單位, 經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 可以設置相應的鑒定機構, 負責本單位自管房屋的安全鑒定,并接受所在地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導。
鑒定機構及其鑒定人員的具體標準和條件, 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定。
第五條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設立的鑒定機構( 以下簡稱市級鑒定機構) 負責多層、高層樓房和跨度大于12米單層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 會同文物行政管理機關對文物古建房屋進行安全鑒定, 對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設立的鑒定機構( 以下簡稱區、縣級鑒定機構) 進行業務指導。區、縣級鑒定機構負責其他各類房屋的安全鑒定工作。
區、縣或單位的鑒定機構對所承擔的房屋安全鑒定有困難或有爭議時, 可會同或移交市級鑒定機構鑒定。
單位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需要拆除重建的, 須報區、縣級鑒定機構復核。
第六條 要求房屋鑒定, 應向鑒定機構提出申請, 填寫《房屋安全鑒定申請書》, 并提出下列證件和有關技術資料:
(一)房屋所有人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契證、建筑執照等證件。
(二)房屋使用人須提交房屋租賃契約、房屋準住證或其他使用權證件。
(三)受委托管理他人房屋的受托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或房屋所有人出具的書面證明。
鑒定機構自收到《房屋安全鑒定申請書》之日起12日內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第七條 鑒定機構進行房屋鑒定, 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房屋安全鑒定按建設部頒發的《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和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房屋安全鑒定技術規范》執行。對工業建筑、公共建筑、高層建筑、文物建筑的鑒定, 還應參照有關專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房屋抗震鑒定, 按《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鑒定標準》執行。
(二)現場鑒定由兩名以上鑒定人員進行。鑒定人員須認真查閱有關技術資料, 詳細檢查、測試房屋危險房層,并做現場筆錄。
(三)根據查驗結果, 進行綜合分析, 提出鑒定結論。鑒定結論應使用統一的專業用語。
(四)鑒定結論應自鑒定結束之日起5 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危險房屋的鑒定結論, 須在作出鑒定結論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并報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
第八條 房屋鑒定收取鑒定費。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 鑒定費由房屋所有人負擔; 經鑒定不屬危險房屋的, 鑒定費由申請人負擔。
第九條 房屋所有人應每年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民用住宅和托幼園所、中小學校、公共場所用房, 須重點檢查, 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
地下人防工事的主管單位, 對涉及地上房屋安全的地下人防工事, 每年汛期前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危及房屋安全的隱患, 應及時處理, 并立即通知房屋所有人。
防汛期間, 房屋所有人應對房屋進行重點檢查, 做好搶修的準備工作。對可能發生倒塌事故的危險房屋, 須在汛期前搶修完畢。
第十條 房屋所有人對危險房屋或房屋的危險部位要及時解危。解危暫時有困難的, 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時, 房屋所有人應立即采取妥善的處理措施, 并在事故發生后8 小時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報告。
第十一條 經鑒定認定為危險房屋的, 由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通知房屋所有人加固或修繕 ,房屋所有人必須按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通知的要求處理。房屋所有人不按要求修繕治理, 或房屋使用人阻礙房屋修繕的, 另一方可以向危險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 由房屋土地管理局指定有關部門代修, 或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阻礙修房的房屋使用人遷出, 由房屋所有人進行修繕。代修的有關費用, 由房屋所有人負擔; 因阻礙修繕造成的損失, 由責任人負擔。
私有危險房屋的修繕, 除法規、規章已有規定的外,按前款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危險房屋修繕工程應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的, 審批機關須及時辦理;危險房屋需緊急搶修的, 可先進行搶修, 再按規定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 房屋所有人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
(一)不按規定檢查房屋的;
(二)經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的;
(三)對危險房屋搶修不及時或拒不修繕的。
第十四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 使用人、行為人應承擔民事責任:
(一)使用人擅自增加房屋荷載、改變房屋結構、構件、設備或使用性質的;
(二)使用人阻礙對危險房屋采取解危措施的;
(三)行為人由于施工、堆物堆料、碰撞等行為危及房屋安全的。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鑒定機構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造成損失的;
(二)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 并在有效責任期內發生事故的;
(三)因拖延鑒定時間而發生事故的。
我代表風險管理部匯報年第3季度工作總結。報告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明確部門職責與目標,第二部分匯報第二季度工作總結,第三部分分享經驗教訓,第四部分提出下季度工作計劃。
一、風險管理部主要職責是推行制度、提供法務支持、開展內部審計審查。目標是及時完成重點工作計劃和日常合同審核任務,保證公司順利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監督審核,盡量為公司規避風險、減少損失等。
二、年3季度,風險管理部重點工作和日常合同審核均在規定時間內圓滿完成。
三、工作總結
1、質量管理體系推行方面:風險管理部對A分公司開展了合同管理培訓,對B分公司開展了制度管理、風險管理、反腐倡廉、合同管理、檔案管理培訓,對總部檔案管理培訓。對A分公司進行了合同管理、檔案管理檢查,對總部職能部門和項目部進行了檔案管理檢查。
2、合同審核方面:風險管理部審核各部門初次送審的合同共232份,其中總部78份,A子公司89份,B子公司25份,C分公司14份,物業公司共25份。
3、法律咨詢和風險防范方面:
1)風險管理部擬制并了《對經濟類文件授權審批和簽字蓋章事宜的特別要求》,要求各部門與對方簽訂經濟合同時,應同時向對方書面明確僅有指定的授權人才是代表本公司對外簽署經濟文件的合法有效人,合作方與其他人員簽署的經濟文件對本公司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
2)針對商鋪帶租約銷售的策略,風險管理部建議公司設立運營公司以規避《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對返租銷售的禁止性規定,在托管合同中設計對租回商鋪經營管理的基本思路,界定管理內容與責權利等,并協調解決運營公司與客戶的租期和與租賃戶租期不一致的問題。
3)商務宿舍蓄客階段,所有資料是按超高一層銷售。辦預售證時,因房管局限價,只能由一層改為兩層賣。風險管理出具法律意見書和相關文書,指導營銷策劃部公告取消前期宣傳廣告內容,并進行公證。請認購客戶簽訂知悉取消前期宣傳廣告內容的確認書,并出具不修二層樓板的申請。
4)風險管理部根據C公司咨詢,向其提供意外傷害賠償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慣例,指導其完成賠償并防范負面影響。
4、訴訟仲裁方面:年第3季度風險管理部順利推進奧的斯電梯仲裁案,圓滿完成園林仲裁案,受理并有序推進商鋪客戶要求雙倍返還定金50萬元的訴訟案等。對A子公司與總包單位的經濟糾紛進行了全面、深入地調查,秉承尊重客觀事實、誠實守信、合情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則,向公司提交專題報告,并強烈建議A子公司與對方協商解決,避免給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專項調查和危機應對方面:針對物業公司匿名舉報信進行專項調查,發現舉報內容均與被舉報人無直接關系,但同時發現被舉報人存在其他不當行為。公司其后對被舉報人換崗處理。參與廣告公司舉報事宜調查,發現舉報事宜的確存在,但當事人之間存在較大誤解。協助公司處理總部總包單位工人鬧事危機事件,并準備相關往來函件和公關報告。
6、員工培訓方面:根據師徒協議,指導新員工學習公司制度和文化、風險管理部職責和法律專員崗位職責,帶領兩人前往各子公司開展審計審查等,在日常工作實踐中開展培訓。帶領新入職風險管理部的資深專家學習風險管理部職責和內審專員崗位職責,帶領她開展檔案管理培訓和檢查,在工作中學習審核技能技巧。
二、分享經驗
第三條縣城規劃區內民房建設活動適用于本規定。一切民房建設活動應符合縣城總體規劃。
第四條縣城規劃區域劃分
規劃區:東至規劃東環路、西至河、南至河、北至規劃北環路。(規劃面積約53.8平方公里)
中心城區:東至路,西至高速公路,南至省道,(規劃面積約10.8平方公里)
第五條民房建設控制范圍
(一)中心城區區域,原則上只限建設一層平房。
1、經專業機構鑒定屬危房的建設劃分:
(1)對位于近兩年內沒有拆遷改造計劃地塊的民房,經核實批準后同意原址翻建。
(2)對已確定開發主體或已列入建設開發計劃地塊的民房,不準建設,由拆遷主體先期拆遷或者由屬地政府租用同等條件的房屋供其居住,所發生的費用待該地塊開發時一并計入拆遷成本,由該地塊開發主體承擔。
2、對近兩年沒有拆遷改造計劃,位于成片居住區內,且周邊民房基本建成的地塊,經審核批準后,同意按與周邊建筑整體環境相協調建設。
3、二層及二層以下的片住宅區內不符合日照、消防、施工安全要求的,不準新建二層(含二層)以上的住宅。
(二)規劃區內、中心城區外的區域,符合相關規定,經批準后可建低層住宅建筑。
1、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縣城總體規劃和村莊發展需要,確定建設控制范圍,在該范圍內經批準后允許建設民房(重要節點除外)。在確定建設范圍外,原則上不準新建民房。
2、經專業機構鑒定屬危房的,且該地段近兩年內沒有拆遷改造計劃的民房,經核實批準后同意原址翻建。
第六條民房建設建筑面積控制規模
民房建筑面積原則上每戶小于300m2,若一戶超過300m2,按其它相關建設程序另行審批;個人所建建筑超過居住使用范圍的,僅限于沿城市主次干道兩側、有利于城市景觀且符合縣城總體規劃。
第七條民房《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報內容
(一)居(村)民向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頒發民房《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書;
2、土地使用來源或權屬證明復印件(涉及其它管理部門的,應當附有管理部門的意見);
3、選址位置圖(1/5000—1/10000),用地平面圖(1/500—1/2000);
4、戶主身份證復印件及家庭常住人口證件復印件;
5、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須持回大陸定居證件復印件及相關部門的意見;
6、居委會(村委會)、建管所、國土所、鄉鎮人民政府的初審意見;
(二)居(村)民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及土地批準證件后,申請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民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八條民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報內容
(一)居(村)民向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書;
2、戶主身份證復印件及家庭常住人口證件復印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4、土地使用權屬證明;
5、原有房屋產權證明;
6、房屋位置示意圖;
7、房屋建筑施工圖;
8、居委會(村委會)、建管所、國土所、鄉鎮人民政府的初審意見;
9、根據《行政許可法》規定,須提交建房相關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二)居(村)民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一年內未開工,或雖開工又長期停工,且停工時間超過6個月,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延期。逾期未申請延期、申請延期未獲批準或延期又到期的,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延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三)居(村)民建房開工前,向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放線(復線),工程竣工后,須向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驗收合格后,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放規劃工程驗收合格證。
第九條村民宅基地選址
(一)村民宅基地應選擇在不影響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用地,每戶宅基地面積不超出200㎡。
(二)按照規劃要求,需要搬遷的村莊不得新批村民宅基地。
(三)位于中心城區、工業區及城市規劃需要控制的區域,禁止新批宅基地。
(四)列入農地掛鉤拆舊區規劃范圍內的村莊禁止新批宅基地。
(五)新批宅基地由國土管理部門以及所在鄉鎮進行資格審查。
(六)村民宅基地不得私下轉讓、買賣,否則國土管理部門不予對其辦理相關證件。
第十條《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遺失補辦需提供資料:
(一)書面申請;
(二)縣城建檔案館原規劃證件存檔復印件;
(三)在有效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需報刊原件)。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變更程序
(一)審批內容變更:符合規劃及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變更,并提供如下資料:
1、書面申請;
2、變更圖紙。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后,不得因土地權屬改變而變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
第十二條民房建設高度控制標準
成片居住區內,一層層高控制在3.6米以內,二層層高控制在3.4米以內,沿主次干道兩側,底層層高控制在4.2—4.5米,標準層控制在3.5米以內,隔熱層控制在60厘米以內,室內地坪高度不得高出最近處城市主次干道45厘米。
第十三條未按規定程序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居民建住宅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的,吊銷違法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由縣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工程造價5%至10%的罰款直至拆除。
未按規劃要求退讓道路紅線的;擅自改變建筑結構的;擅自改變建筑主要立面的;擅自改變建筑色彩的;擅自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的;擅自改變建筑性質的;擅自改變建筑高度、室內平面的;其他違反規劃審批內容的。
第十五條民房建設規劃審批程序
(一)居(村)民持相關必備資料提出建房申請;
(二)建房相關利害關系人意見;
(三)居委會(村委會)意見;
(四)鄉鎮建管所、國土所意見;
(五)鄉鎮人民政府初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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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房屋安全管理是政府賦予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是房地產行政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近些年來,各種房屋安全管理問題頻繁發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應。因此,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對于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市環境、提高人們生活質量和促進經濟發展,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房屋安全管理與鑒定的含義及關系
房屋安全管理是指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對城市建成區已經投入使用的房屋,通過房屋安全檢查、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排危等手段有效的排除危險房屋及其不安全因素的活動。房屋安全鑒定是指房屋安全鑒定單位依法按照國家頒布的行業標準和相關建筑規范,對房屋進行查勘、檢測和驗算,從而科學鑒定房屋的完損狀況和危險程度的技術工作。因此,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是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安全管理是安全鑒定的目的,安全鑒定是安全管理的一種手段。
三、房屋安全管理的內容
房屋安全管理是由房屋安全檢查、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排危督修、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資質管理等環節構成的一個閉合管理系統,它們環環相扣,任何一個環節出現疏漏都會造成房屋安全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1、房屋安全檢查
房屋安全檢查是指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房屋的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的活動,分為房屋安全普查、危險房屋巡查、特殊用房專項抽查等三項。房屋安全普查是國家或地方政府根據需要確定由房地產管理部門組織對城市所有房屋的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危險房屋巡查是指對那些已經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除了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應該隨時觀察房屋危險狀態的發展情況以外,房地產管理部門應每月或每季度進行一次巡查;特殊用房專項抽查是指對教育系統用房、公共場所用房等特種行業用房的安全狀況進行的專項檢查。房屋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房屋的完損現狀檢查;房屋用途是否被擅自改變;房屋有無拆改結構或明顯增大的荷載;檢查已鑒定為危房的加固及排危情況。
2、房屋安全鑒定
房屋安全鑒定工作一般由依法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執行,通過對房屋的完好與損壞程度以及使用狀況的安全性進行鑒別、評定,并全面綜合分析查勘描述和檢測數據,從而正確判斷房屋工作狀況和評定等級,給出鑒定結論和一定的處理建議。通常,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都需要申請房屋安全鑒定:房屋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鋼、鋼混結構55年、磚混結構50年、磚木結構40年、簡易結構10年);裝飾裝修拆改房屋主體結構或明顯增加荷載的;特殊用房三年未作安全鑒定的;發生自然災害、火災事故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因毗連或鄰近興建、擴建、改建而可能影響房屋安全的;房屋擬進行轉讓、租賃、抵押等活動的;超過前一次鑒定的安全有效期限的等。
3、危險房屋督修與排危
(1)危險房屋的定義
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而不能保證住用安全的房屋。危險房屋分為A、B、C、D四級:A級為無危險點,B級為有危險點,C級為危險點量發展至局部危險,D級為危險點量發展至整棟危房。
(2)危險房屋的形成原因
危險房屋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超過了房屋規定的使用年限;②房屋年久失修、嚴重破損;③房屋主體結構被隨意拆改,比如:在承重墻鑿洞開門窗,拆掉陽臺與房間之間的墻體以擴大門窗尺寸,拆改廚房和衛生間墻體,用磚或混凝土等重型材料砌封陽臺,在墻外用角鋼等材料搭設懸掛陽臺等;④新建房屋時地基處理不當引起相鄰房屋不均勻沉降;⑤火災、地震、水災、地陷和人為破壞。
四、房屋安全鑒定的方法及程序
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規定,房屋安全鑒定包括受理申請、初始調查、現場查勘、檢測驗算、鑒定評級、出具報告、資料歸檔等七道程序。
1、受理申請
(1)確定受理房屋安全鑒定的范圍。
(2)查驗申請人的以下合法證件:《房屋所有權證》;住房租約或憑證;買賣、交換、轉讓、贈與、分割的契證或公證書;仲裁或審判機關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決文書。然后記錄證件編號或復印歸檔。
(3)指導申請人填寫《鑒定申請書》:屬于直接鑒定的,應與申請人約定鑒定日期,并交待準備事項;屬于委托鑒定的,應向受托單位簽發《房屋安全鑒定委托書》,并要求受托單位按期派出鑒定人員。一般情況在受托后三日內派出。
2、初始調查
鑒定人員接到房屋安全鑒定任務后,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調查:①按房屋規模大小、結構復雜程度選派相應數量的鑒定人員(至少兩人,且必須有一名工程師)承擔鑒定工作;②向申請人調查被鑒定房屋的歷史、現狀、使用、維修、改建及其他有關情況,做好相關記錄;③查閱房屋設計、施工、改建、加固的圖紙、說明、照片及其他有關技術檔案資料;④制定現場查勘方案(包括重點檢查項目),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具儀器等。
3、現場查勘
依照先室外后室內、先下層后上層的原則,按地基基礎、墻、柱、梁板、屋架、屋面的順序逐層、逐間、逐項進行檢查,并對鑒定申請中提出和初始調查中確定的重點項目進行重點、詳細查勘。此外,要繪制房屋平面圖,并在平面圖上標明各種損壞構件的部位及損壞程度和數量。
4、檢測驗算
(1)現場對損壞構件進行有目的的檢測,檢測項目主要包括:傾斜率、撓度、裂縫(寬、長、深)及砌體、鋼筋混凝土、砂漿、磚的強度。對于一般檢測工具還不足以確定其強度的,應另委托專業試驗機構對重要部位的構件進行采樣試驗。
(2)有選擇地對損壞構件的強度、剛度、穩定性等進行復算;
(3)將檢測和復算的資料分析整理匯列成文字圖表,出具檢測結果。
5、鑒定評級
(1)對初始調查、現場查勘、檢測驗算獲得的全部資料進行全面分析,對照所頒布的房屋完損等級標準,確定房屋的損壞等級。如果定為危險房屋,則須對照部頒《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判定危險范圍。
(2)危險范圍的鑒定結論,要抓住地基基礎及結構構件兩方面,并結合房屋的歷史狀況、現狀經及發展趨勢,進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3)按判定危險范圍,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
6、簽發鑒定文書
(1)《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統一采用微機制作,由鑒定人員編寫并簽字,審核人審簽,并經負責人審簽同意后,加蓋“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方可生效。
(2)鑒定報告以棟為單位編寫(即每一棟就寫一份鑒定報告),一式四份(鑒定單位及主管機關各一份,申請人或單位兩份),房屋損壞糾紛鑒定報告應報縣房管局備案。
(3)從申請鑒定之日到鑒定文書送達申請人,一般不超過20日。
7、資料歸檔
凡涉及房屋安全鑒定的各種原始資料,即申請書、委托書、調查記錄、查勘記錄、檢測記錄、照片、圖表、錄像片、復寫書副本等,都必須整理歸檔。資料歸檔時應按棟裝訂成冊,并按區、街順序編號,分別由各鑒定主管部門存檔保管。同時應將有關資料輸入微機,按年度制作成光盤保存。
五、結語
項目進行建設的用地申請報告
鄭州市上街區建設局:
鄭州鐵路高級技工學校創建于1975年,隸屬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是國家重點技工學校,河南省示范性技工學校,設有國家技能鑒定所、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職業技能鑒定站。根據省市關于加快推進職業教育攻堅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為擴大建設規模,改善鄭州鐵路高級技工學?;A設施,滿足該校廣大師生學習和生活需要,進一步加強我市職業教育基礎設施能力建設,提高辦學水平,推動城鄉統籌就業,增強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特申請實施建設鄭州鐵路高級技工學校新校區建設項目。
建設地址及建設條件 :鄭州高級鐵路技工學校新校區項目位于鄭州市上街區鄭州宜居職教城內,萬泉路南、五云路北、柏廟村、魏崗村之間項目建設規模擬新征土地400000平方米(合600畝),其中校園建設用地355573平方米(合533.36畝),城市道路用地28685平方米(合43.03畝),公共綠地15742平方米(合23.61畝)。該區域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完善。
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新建建筑面積2042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1989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5280平方米。建筑內容包括:主教學樓面積12500平方米,教學樓面積31000平方米,實驗、實訓樓面積49488平方米,實習廠房面積4100平方米,圖書館面積13731平方米,風雨操場面積4800平方米,學生宿舍面積62600平方米,學生食堂面積15009平方米,教工食堂面積1966平方米,生活福利及附屬用房面積9070平方米。擬總投資 50278.27萬元。所需資金由中國鐵路總公司籌措解決。
現呈報建設用地規劃方案,及有關資料請核準。
年月日(申請用地單位印)
規劃用地申請報告二: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書(報告)
某某市建設規劃局:
我公司計劃新上一個智能鼠標制造項目,總投資1000萬美元,于20xx年5月16日獲得市發改委立項批文(編號)并于20xx年6月16日通過拍賣取得位于市高新工業區成功路東側永豐路南側工業用地100畝(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目前已邀請設計界知名設計單位–上海國匠建設設計公司進行了廠區設計,計劃新建廠房、倉庫、研發樓、職工宿舍樓等建筑合計600000平方米,目前建筑設計方案已完成并通過相關審批。為早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先向貴局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望得到支持和相關指導。
附件:
1、立項批文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地形圖
為了更好的對技術檔案進行管理及便于查閱,根據塞罕壩林業生產的作業項目特點主要分為4大類:育苗技術檔案、工程造林技術檔案、營林技術檔案、森林病蟲害防治檔案。
育苗技術檔案。對育苗材料整理歸檔可以提高育苗管理水平,積累育苗技術經驗,掌握各樹種苗木生長規律、合理制定育苗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為重點工程造林項目提供優質壯苗。其檔案歸檔范圍:各林場苗圃年度施工設計方案,全場年度計劃、完成面積及產成苗量、存苗量統計表、施工卡片。
工程造林技術檔案。工程造林特別是重點工程項目造林(生態防護林工程、“再造三個塞罕壩林場”項目)是國家重點投資項目,工程建設要求高標準、高質量。為確保工程造林出精品,充分發揮塞罕壩在工程建設中的示范帶頭作用,必須加強工程造林技術檔案的管理。其歸檔范圍包括以下幾方面。對工程有指導性的文件。主要包括:領導講話、會議材料、項目規劃、實施計劃、上級下達的文件等。主要包括工作總結、典型材料、簡報、進度報表等。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申請書、項目批復文件、施工設計方案、擴初設計、施工卡片、承包合同、成活率調查報告、竣工報告、管護措施、工程規劃圖、竣工圖、聲像、照片等資料。項目申請書、科技成果、成果鑒定等。世行貸造林、跡地更新、首都綠化工程造林檔案整理分年度進行裝訂,包括年度施工設計方案、竣工報告、施工驗收卡片等。
營林技術檔案。營林檔案的建立健全目的是掌握森林資源的消長、土地變更的動態數據依據,監測、控制消耗蓄積,掌握間伐次數、畝次、產材量、產材率等,以便更好地為森林經營服務,實現可持續發展。其歸檔范圍:按年度、作業類別(間伐、次改(撫)、經采、修枝)進行整理。主要包括上級批復的年度施工設計方案、竣工報告、林權證等。
病蟲害防治檔案。森林病蟲害是一種嚴重危害森林的無煙火災,嚴重地危害著林木生長。近些年由于自然氣候因素的影響,蟲種逐年增加,不僅危害成林,而且也危害幼林地。因此近幾年來林場對各蟲種的發生發展規律及防治方法、防治效果進行了搜集整理,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系統的防治體系。這些經驗和材料的積累在指導病蟲害防治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歸檔范圍包括年度防治施工設計方案、竣工報告、防治效果、“四率”評比材料、上級來文以及年度預測預報資料。同時將防治規劃圖、蟲種種類、形態特征、發生、發展規律圖及主要蟲種發生面積分布圖制成圖板上墻,做到清晰、完整,一目了然。
林業技術檔案的歸檔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