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撸啊撸,欧美韩国日本,日本人配种xxxx视频,在线免播放器高清观看

國際貿易實務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2-03-02 23:30:00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國際貿易實務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國際貿易實務論文

篇(1)

[1]《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高等教育出版社,陳憲等,2004

[2]《國際貿易實務》,對外貿易大學出版社,黎孝先,2007

[3]《進出口貿易實務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吳百福等,2007

[4]《國際貿易實務》,高等教育出版社,冷柏軍主編,2006.8

[5]《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機械工業出版社,邱繼洲主編,2006.8

[6]《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林業出版社,繆東玲主編,2007.9

[7]《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清華大學出版社,陳巖編著,2007.6

[8]《國際貿易實務》,機械工業出版社,胡丹婷主編,2007.6

國際貿易實務論文含參考文獻:

[1]莫紅梅,鐘蕓香.關于《國際貿易實務》教學改革的探討[J].商業文化,2011.4.

[2]嚴艷榮,劉成群.國際貿易實務教學改革對策探討[J].現代商貿工業,2012.20.

[3]張偉鋒,陳春梅.基于“工作過程”的國際貿易實務(英語)課程考核方式改革探析[J].商場現代化,2010.5.

[4]陳燕.國際貿易專業課推行雙語教學的SWOT分析[J].甘肅聯合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5).

[5]畢永竹.大學雙語教學有效性探討[J].長春工業大學學報(高教研究版),2006,(1).

[6]田俊輝,黃輝.雙語教學模式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中的實施[J].武漢科技學院學報,2007,(3).

國際貿易實務論文含參考文獻:

[1]貿易保護制度的經濟分析,金祥榮,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11

[2]國際貿易實務操作教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2.10

[3]出口貿易-國際貿易的法律與實務,施米托夫,對外貿易教育出版社

[4]國際貿易實務,黎孝先,對外貿易教育出版社,2001.7

[5]國際貿易實務與案例,張亞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7

[6]外經貿經營與管理考試指南,宋沛,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2.5

[7]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周厚才,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4

[8]貿易實務,張魁峰,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3

[9]進出口貿易實務,立信會計出版社,2003.1

[10]國際貨運與業務,李玉如,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6

篇(2)

二、教學模式的設立內容

教學模式的設立應依據課程的性質和特點,體現素質教育、專業性、務實性和開放性等原則;此外,它還應結合學校人才培養定位的實際要求以及適應區域經濟發展的專業特色。

1.啟發式互動模式。

該模式主要應用于理論教學中。國際貿易實務類課程有其規范的理論教學內容。在這部分,理論教學中應改變教師單向講授的現象,更多地采用啟發式教學,針對講授內容,提出深層次的、理論聯系實踐的問題,鼓勵學生參與課堂討論與辯論,踴躍提出自己的見解,鼓勵他們進行創新性思維,之后,教師再進行評講。這種啟發式互動模式改善了課堂氣氛,同時也改善了理論教學的枯燥性,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加深了其對知識的把握。

2.案例分析或習題教學模式。

該教學模式,指投入專門的學時用于案例討論或習題練習,主要用于輔助理論教學。理論教學為專業學習提供分析問題的基礎和框架,而案例討論或習題則有利于加深學生對理論教學內容的理解。例如,《國際貿易慣例》課程中關于承運人責任及免責問題可以通過案例討論方式加深學生對慣例條款的理解和應用;《國際結算》課程安排習題課,讓學生練習根據信用證內容來繕制票據和結算單據等。另外,教學案例還可以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熱點問題進行討論,體現實務類課程服務區域經濟的特點。

3.專題陳述模式。

該模式,指教師圍繞教學重點或難點問題形成專題,通過學生課下準備,繼而在課堂上利用多媒體陳述與講解的方式,表達學生對討論專題的觀點。該模式目前在研究生教育中被廣泛應用,但本科教學很少涉及。該模式,不僅可以幫助學生對知識點本身的把握,而且有助于對學生查找文獻能力、系統思維能力、表達能力及創新能力的培養,實現教學模式以教師為主轉變為學生積極參與。

4.實習實訓教學模式。

該模式主要應用在實踐環節,屬于動態參與性的教學模式,具體分為兩類方式。一是在校內配有計算機及模擬軟件條件的模擬實驗室進行,例如外貿流程模擬練習基地、國際貿易結算模擬練習基地、模擬交易中心或模擬實驗室等,通過模擬實務流程,讓學生能夠在一個仿真的國際商業環境中切身體會商品進出易的全過程,使其全面、系統、規范地掌握從事進出易的實際操作技能。教學中,模擬軟件的使用率以及與課程內容的針對性是決定該模式教學效果的關鍵因素。另一種實習實訓教學,則是在校外建立實習基地,改變以往合作單位被動接受學生實踐實習的局面。學校通過建立產、學、研合作教育基地,不僅有助于解決課堂教學“紙上談兵”的弊端,增加了學生的工作經驗,還可以根據市場需求與反饋,對人才培養的方向與特色有針對性調整,有利于就業率的提高。

5.以賽促學、以考促學模式。

該模式指鼓勵學生參加與專業相關的競賽,鼓勵學生考取專業資格證書,并根據競賽規格與參賽成績或是考取資格證書的難易含量沖抵學分的教學模式。例如,學生參加教育部與紡織總會舉辦的“外貿跟單員”大賽,取得一等獎可以折算為1學分,學生考取跟單信用證專家資格考試證書可以折算為2學分等。由于相關大賽或是資格證書的考取必須以對應課程的學習為基礎,所以通過該模式不僅可以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學習成績,而且可以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特長發展。

三、教學模式評價體系構建

1.教學模式評價指標體系。

國際貿易實務類課程的教學工作是一個體系,除了教學模式本身的內容外,還應有后續評價環節,從而使課程所使用的教學模式實現動態優化。學校基于課程性質與教學目標,形成對各教學模式的評價體系。其中,啟發式互動模式、案例分析或習題教學模式、專題陳述模式、實習實訓教學模式,以及以賽促學、以考促學的模式分別命名為模式1至模式5;一級評價指標(準則層)包括學習興趣度因素、學習主體性因素、實踐能力因素、教學效果因素以及就業能力因素;進而,將各項一級準則細化得到二級評價指標(指標層),并給出影響作用選項,用以反映不同教學模式對提高各二級指標的作用。

篇(3)

1.2多媒體輔助教學應用不到位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多媒體技術在社會的各個領域中都得到了廣泛應用。同時也作為一種現代化教學手段參與到各類學科的教學中,為傳統教學的改革和發展帶來的生機和活力。但就目前國際貿易實務模擬實驗課的教學現狀來看,由于教師對多媒體輔助教學技術缺乏正確的認識,且沒有相關培訓,因此,在實驗教學中并沒有對多媒體技術進行應用,即使應用,也存在應用不到位的問題,致使多媒體輔助教學的作用無法在實驗教學中充分發揮出來,影響教學效果。

1.3教師綜合素質有待提高隨著我國新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對教師的綜合素質也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據調查,目前從事國際貿易教學的教師,大部分都在3年以上,不僅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而且對外貿知識的掌握和理解也比較透徹。但唯一存在的不足是,這些教師大多受傳統教學觀念的影響較深,對于傳統教學模式的態度也較為執著,很難輕易改變。這樣就會導致教師自身的素質無法跟隨課程的改革而不斷提升,造成與現實脫節,在教學活動中無法很好的發揮主導者的作用。

2國際貿易實務模擬實驗課教學改革措施

從上文的分析我們能夠看出,當前,國際貿易實務模擬實驗課教學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決的問題,從而嚴重影響了教學質量的提升。在新課程改革不斷深入的前提下,想要做好國際貿易實務模擬實驗課的教學改革,教師可以從以下幾種教學方法著手:

2.1多媒體演示教學法所謂多媒體演示教學法,主要指的是將國際貿易業務的操作流程制作成多媒體課件,向學生們展示。為了將多媒體課件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教師在制作課件的時候,應該充分考慮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盡可能做到內容全面、主次分明。這樣一來,不僅可以使操作流程更直觀的展示給學生,而且還能夠避免傳統教學模式給學生帶來的乏味感,提高了實際教學效率,改善了實際教學效果。

2.2實驗教學法實驗教學法又可細分為兩種,即真實實驗和模擬實驗。其中,真實實驗主要指的是通過瀏覽一些現實網站,從中獲取與教學內容相關的信息咨詢,通過對真實情況的切實體驗,了解外貿業務的相關流程。而模擬實驗則是根據教學內容,為學生創建一個類似的情景,讓學生面對該情景進行相關崗位的技能操作,通過真實實驗和模擬實驗的有效結合,讓學生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從而更好的對所學知識進行掌握。

2.3開放性教學法開放性教學也是國際貿易實務模擬實驗課教學改革的一個主要方法。這里所說的開放性,不單單指的是時間上的開放,而且還包括了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上的開放,通過開放性教學法的有效實施,在真正意義上實現因材施教。這樣,學習基礎較差的學生,可以在此階段就自己不足的地方做一些彌補,而基礎較好的學生則可以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一些研究性實驗,進一步開拓自己的知識面,不斷提升自己。由此可見,開放性實驗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2.4任務驅動法在課程開始之前,教師可以根據教學內容給學生制定幾個學習任務,將教學重點隱藏在任務中。在實驗開始時,將任務布置給學生,并指導學生將任務完成,比如說在交易準備階段的“產品廣告”教學設計時,可讓學生完成一則目標產品的廣告設計任務,學生在完成廣告設計任務的驅動下,認真查閱廣告設計基本要素、創意、表現技巧、設計原則與要求,通過知識的整合與運用完成廣告設計任務。學生帶著真實的任務在探索中學習,可以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篇(4)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這門課程的理論部分主要包括“國際貿易組織”“國際貿易政策”“國際貿易理論”“國際貿易概述”等方面的內容。實務部分內容主要包括“國際貿易合同的磋商訂立和履行”“市場調研”“商品價格核算”“貿易術語”“國際貨款支付”“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等。《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課程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牽涉的知識點也相對比較多。同時,隨著國際貿易實踐的不斷發展,相關的內容也隨之更新。例如,國際貿易理論中關于新的貿易保護壁壘,美國以及歐盟聯合推行了新的“碳關稅”,自由貿易區協議也更新了。再如,《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2010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在國際貿易實務方面,英國2009年1月1日正式開始應用《協會貨物運輸保險條款》;2011年1月1日,國際商會正式推出新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等。這些都表明不管是國際貿易理論還是實務方面的變化較多。但是,目前一些獨立學院的教學內容更新速度較慢,沒有完全跟上國際市場的變化。在教學中沒有融合最新的內容,導致國際貿易理論與實踐很難有機融合。同時,有的獨立學院教師在實際教學過程中,往往存在“重理論、輕實踐”的傳統教學觀念。教師基本上都是根據教材的編排教學,沒有考慮學生的學習基礎以及理解能力。在教學過程中,他們傳授專業理論知識基本上是照本宣科,與實際嚴重脫節。講授的內容偏難、偏深,學生們很難理解。而在實務教學過程中,教師往往會過于強調實際操作,沒有解釋具體操作的基本概念及原理,導致很多學生只知其然不知所以然。比如,在學習“國際貨物運輸和保險”的相關內容時,教師將課堂教學時間主要投放在填制保險單、計算保險費及運費、提單等方面,導致和后續課程內容出現重疊。其次,有的教師在實務教學中并沒有注重講解、解釋和實務操作有關的國際國內法律、國際貿易慣例等,導致學生沒有建立一個整體的國際貿易理論知識框架,樹立嚴格遵循國際貿易法律、慣例進行操作觀念。這樣的最終結果會導致學生的實務操作流于表面,不能幫助到學生日后的學習。

2.教學方法問題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普及應用,很多教師在《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教學中都已經學會應用多媒體技術進行輔助教學。基本上每個授課教師會通過PPT課件列舉案例,讓學生們根據布置的任務相互討論,然后開展課堂演講。但是因為受諸多方面的影響,多媒體教學效果并不樂觀。比如,有的教師在采用PPT課件授課的過程中,一味強調PPT課件的內容,忽略了課件設計的生動性。教師只顧自己講解,缺少學生之間進行互動,導致學生很容易產生學習疲勞。小組討論是目前教師最為常用的互動教學方法,也就是教師選擇比較合適的幾個實際問題,組織學生進行小組討論,并且要求制作成PPT課件在班級上演講,最后再由教師點評學生的發言。但是這種小組討論的教學方法也存在很多問題。因為學生并不能全面掌握所有的知識,也因實踐的局限性,使他們并不能全面搜集相關的資料,這樣會導致分析失誤。有的教師協調、控制能力不足,也會影響教學效率及效果。

二、獨立學院《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教學改革建議

1.教學內容改革

⑴應注重理論知識的應用。

獨立學院教師應注意整體把握《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這門學科的發展現狀及其趨勢,真正理解、掌握教學內容的內涵及本質,不斷學習關于國際貿易相關領域的最新研發成果,不斷補充、完善課程教學內容。教師的教學目光不能僅僅盯在課本教材上,而應該從相關的報刊、網絡等多種途徑和渠道獲取更多相關的信息,向學生們灌輸最新的知識。比如,從2012年8月1日起,我國正式開始執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將核銷單制度取消,企業不會再辦理出口外匯的核銷手續。針對這一改革,教師在備課時應根據新的要求做出適當調整。按照新的辦事程序、要求,向學生們講授關于“退稅”“報關”的相關知識和內容。同時,教師不僅應該引導學生們主動關注一些貿易理論作用及背景等方面的知識,還應注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培養。例如,政府出臺保護貿易政策、自由貿易政策的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國家的自身利益,都有實施目的、作用及條件。如果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會出現正面、反面兩種效應。因此,教師應采取多種教學手段,引導學生將理論和實際有機結合,培養和提高學生們分析、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例如,如果從國際貿易地理的層面上分析,我國主要的貿易合作伙伴是日本、美國、歐洲國家。但是近些年來,我國也增強了和一些新興市場國家之間的貿易合作。針對這一現象,教師可以提出,“為什么會出現這種貿易地理方向的變化?”這樣的問題引導學生們進一步深入探究和思考。其次,教師應該增加貿易理論教學中實用性的教學內容。比如,“非關稅壁壘”“反補貼、反傾銷以及保護措施”等,這些內容都是現代外貿企業亟需解決的實際問題。教師應讓學生熟悉、掌握我國對進口產品應該怎樣進行“兩反一保”,而國內外貿企業對外國又如何采取“兩反一保”措施,外貿企業怎樣突破外國建立的非關稅壁壘,特別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等相關知識。傳授這些知識有利于為學生以后就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⑵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突出考證的要求。

國際貿易實務的任課教師應采用多種渠道和途徑與外貿企業人員交流、合作,共同開發教學課程。在課程教學內容中引入外貿企業的實際案例及工作流程,突出、強調教學內容的實用性、針對性。其次,教師應以職業技能鑒定的相關標準,根據相關的考證要求,合理安排相關的教學內容。現階段,國際貿易專業相關的考證主要包括外銷員、商務師、跟單員、單證員等,教師平時應仔細留意這些考試的試題內容,以及考試大綱要求。盡可能幫助學生們能夠順利通過考試,既有利于增強學生的學習信心,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也能為他們日后應聘提供基礎和條件。

2.應豐富課堂教學方法

多媒體技術有利于提高課堂教學效率及教學質量,教師在制作PPT時應適當加入視頻、圖片等,增強PPT課件的吸引力。比如,在講解“非關稅壁壘措施”的相關內容時,教師在課件中插入相關的新聞視頻,有利于增強教學的趣味性。在小組討論教學時,教師應合理分組,并且明確每一個小組成員的任務分工,使小組成員能夠通過團隊分工合作,提高小組討論效率。同時,教師應注重案例教學,案例教學不在于教學案例數量的多少,而應該選擇合適的經典案例。教師在案例解析時,應給學生們留出充分的獨立思考時間,然后再讓同學們自由發言,最后再由教師進行簡單的總結。如果案例較為復雜,應先讓學生們在認真討論后,制作一份案例分析報告。另外,教師也可以采用模擬實踐教學方法。比如,在講解國際貨款結算中的“金融票據”的相關內容時,教師可以讓學生們以小組為單位模擬票據流轉的過程。或從外貿公司拿到真實的票據復印件(空白),讓學生們按照教師提供的資料以及相關的要求,模擬完成出票、提示、背書轉讓、付款、拒付、承兌及追索等一系列票據行為。這樣有利于學生更好、更快地熟悉、掌握票據的實際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他們的實踐操作能力。

3.豐富考核方式

考試是評價教師教學效果,掌握學生學習效果的重要手段。目前,獨立學院《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課程的考試形式比較單一,考核方式缺乏科學性,沒有發揮出考核的應有作用。考試不僅應采用傳統的筆試方式,同時也可以結合演示考試、操作考試、口試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學生的學習能力、實際技能的考核力度。筆試的內容除了包括選擇、名詞解釋、判斷、填空、案例分析等知識記憶能力考核題型外,還應該加大綜合性主觀題型的比例,盡可能做到全面反映學生的創新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他們的綜合素質。

篇(5)

《國際貿易實務》課程主要是參照和借鑒現行的國際貿易慣例、通則、條約以及有關的國際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形成的一門具有實踐性、操作性、涉外性一體化的專業課程。該課程開設的目標是培養學生掌握國際貿易實務理論和良好的商務習慣,并主要借助英語在日后的實際工作中開展外貿活動。因此,在該門課程中開展雙語教學,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外語教學和專業教學相分離的問題,這樣有助于培養既掌握專業知識又兼備外語能力的外貿人才。

2、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高職院校國際貿易實務專業的目標定位于國際商務應用型人才的培養。這種人才不僅要具備外貿理論知識,還要具備相應的商務應用能力。因此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中開展雙語教學將提高學生專業知識和外語相結合的運用能力,可以解決外貿和商務操作的實際問題,滿足市場對國際貿易應用型人才的需求,符合該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

3、課程體系、教學內容改革的需要

我們通過引進國外最新的該門課程原版教材,可以學習和借鑒他們的課程體系、內容結構等,并結合我們的實際教學情況,對課程的內容以及體系進行重新的整合。此外,開展雙語教學的任課教師為了能很好地實現師生之間的教學互動,通常會更加積極地編寫和制作有特色的教學課件、教輔材料等,進而推動該門課程在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上的改革和創新。

二、國際貿易實務雙語教學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教材選擇的困難

目前,市面上真正具有學科特色且適用于的《國際貿易實務》授課的雙語教材不多,而且數量有限的國外原版教材雖然可以讓學生接觸到正宗的外語,也可以讓我們學習到先進的教學理念,但是其針對性不強,價格偏高而且難度過大,教材內容也不完全適應我國國情,這樣導致學生在使用過程中比較吃力,影響其學習的積極性。而國內出版的雙語教材更多是將之前的中文版簡單的翻譯成英文而已,在語言的使用上并不地道,很難實現真正的教學效果。此外,僅有教材而缺乏其他的參考書籍,這樣不僅影響了教師的授課水平,也直接影響到學生對課堂知識的消化和吸收。所以從這個角度說,教材問題已經成為制約雙語教學開展的瓶頸。

2、教學方式欠佳

由于對雙語教學認識的不足以及受傳統外語授課方式的制約,大多數教師在授課過程中通常“以譯代講”,更多是將精力投放在對原版教材的字、句翻譯和講解上,從而缺乏對專業知識的系統性講解,使得雙語教學變成英語翻譯課程。此外,在雙語教學中盲目加大英文授課比例,使得多數學生難以理解授課內容,從而導致師生之間缺乏互動交流,課堂教學枯燥無味,教學效果受到重大影響。

3、學生英語基礎差,教學效果不理想

高職院校的學生普遍英語水平比較低,盡管已經學習了多年的英語,但是聽力水平、理解能力、詞匯量等還是非常的欠缺,而且課程中出現的專業詞匯更是他們難以理解的,這樣無形中增加了學生的學習難度。目前的教學狀況是,英語基礎比較好的學生能夠很快的適應雙語教學的授課模式,能很好的將英語和專業課程結合起來學習;而英語基礎較差的學生由于在短期內無法快速的提高英語水平,因此難以與課程產生共鳴,從而影響了專業課的學習,他們的積極性和自信心也將會受到挫傷。筆者對所處高職學院國際貿易實務專業的100多名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僅有30%的學生對雙語教學表示贊同;而超過60%的學生表示難以接受。顯然,學生的外語水平是制約雙語教學開展的重要因素。

4、師資力量不足

《國際貿易實務》課程雙語授課的順利開展,不僅要求授課教師要具備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教學經驗,還要具備較高的英語水平;僅僅具有專業知識或英語能力都不能勝任雙語教學。而目前的現實狀況是,多數講授該課程的專業教師,盡管他們的專業水平高、詞匯量大、閱讀能力強,但英語的運用能力相對欠缺,難以用英語對課堂進行有效的控制,他們的外語水平距離雙語教學還有一段差距;而英語專業的教師雖然具有很強的外語授課能力,但他們不懂得國際貿易的專業知識,滿足不了專業教學的要求。所以師資問題是阻礙雙語教學開展的一個不可避免的現實障礙。

三、《國際貿易實務》課程實施雙語教學的建議

1、大力培養雙語教學的師資隊伍

師資隊伍的強弱是決定雙語教學能否順利開展的核心問題。目前培養和加強雙語教學師資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走出去”,即選派國際貿易專業的教師通過國內培訓或國外進修的方式,提高他們的外語水平和雙語授課的能力,從而保證教學的質量與效果;二是“請進來”,即積極引進有海外留學經歷的或在外貿領域專業人士來充實雙語教學的師資隊伍,利用他們扎實的英語基礎和較高的專業水準,通過輻射和帶動,幫助雙語教學水平的整體提高。

2、重視學生英語程度,提高學生英語水平

為了讓雙語教學可以順利的開展,提高學生的英語水平是極其必要和關鍵的。在課程的安排上,應加大基礎英語、公共英語、商務英語、英語函電等公共及專業英語課程的學習;在雙語授課的課堂上,應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鼓勵學生自由的表達,破除學生的畏懼心理,樹立學生的自信;在學生的管理上,應通過早、晚自習強化訓練學生英語口語、聽力;此外,學校應通過多種手段和途徑,如舉辦英語角、英文歌曲大賽、英文演講比賽、英語文化周、增加外籍教師的授課數量等來營造良好的英語學習氛圍。

3、整合教材資源

由于國外原版教材存在的弊端,以及目前市面上國內學者編寫的英文版教材主要適合于本科院校的學生現狀,要想真正解決教材問題,高職院校應鼓勵國際貿易專業的教師結合自身寶貴的教學經驗和學生的實際情況,組織編寫校本教材;或者組織具有豐富的實際教學經驗的課程專家組按照“理論夠用、實際操作技能為主”的高職才培養理念,對國外原版教材或國內現有的英文教材進行的整合,編制出符合高職院校適用的雙語教材。此外,任課教師還可以向學生提供獲得外語教學資源的辦法,如專業書籍、外貿網站等,這樣有利于學生課后開展雙語學習的自學活動,進而鞏固雙語教學的效果。

4、采用循序漸進式雙語教學方法

雙語教學不是一步就可以到位的。授課教師要充分考慮學生對雙語授課的接受程度,在不同階段調整中英文使用的比例,由簡變繁、由少到多的開展。它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個過程通常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大量中文為主,少量英語為輔。通常的做法是用英文講解比較簡單易懂的內容,用中文講解的重點難點,課堂英語使用比例約為5%—10%。這不僅是讓學生在視聽上對雙語教學的適應,也是避免部分英語基礎薄弱的學生產生的學習壓力,從而影響他們對專業課的學習效果。第二階段:慢慢增加英語授課的比例。通常的做法是用英文講解多數的授課內容,用中文講解難點內容,課堂英語使用比例約為20%—40%。這是由于經過了前一階段的磨合,師生已經熟悉雙語教學的模式,學生在專業術語的英文詞匯上也有了一定的積累,外語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因此在這一階段應逐步加大英語授課比例。第三階段:英語教學為主。此時學生已經對專業詞匯、專業知識、課程的整體框架較為充足的了解,對教師英語口語講授中出現的專業術語能夠敏感捕捉,因此教師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自由地分配中英文的比例,逐漸過渡到純英語教學模式。

5、建立完善雙語教學制度體系

篇(6)

3.重理論、輕實踐,缺乏實習實訓基地和實習平臺。傳統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沒有很好地突出知識的實用性。學生缺少體驗進出口業務操作過程的機會,造成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差,很難全面系統規范的掌握進出口貿易的主要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導致學生不能將理論知識用于實際業務中,缺乏外貿業務實際操作技能。

4.嚴重缺乏雙師型教師,師資隊伍滿足不了高等職業教育的需要。高等職業教育的特點要求教師不僅要精通專業理論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十分熟練的業務操作能力。可是目前絕大部分高職院校國際貿易實務教師都是大學畢業后就進入高職院校做老師,根本沒有外貿實戰經驗,講起課來只能是紙上談兵,使教學效果明顯下降。

5.課程教學與職業資格證書相脫節。職業資格證書是以職業資格為導向的社會考核,即是檢驗高職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畢業生是否具有實用型人才類型非常重要的標準。但是在教學實踐中許多老師并沒有把教學與考證結合起來。很多學校也沒有制定學生考取職業資格證的相關制度,導致學生只學課本,與職業技能相脫鉤。

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改革的方向

1.根據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制定相應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選用合適的教材。根據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相應地設置教學目標。使教學的內容和形式能緊跟時代的變化。在教材的選擇上應該更注重實用性。在高職《國際貿易實務》教材的選擇上,應該選擇那些在內容上接近工作實際,案例豐富,更多、更詳盡地附錄了外貿單據樣本的教材,這樣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接觸到實際業務,理解相關的知識。

2.改進教學手段,加強案例教學,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提高學生的綜合業務素質。首先,在教學中應廣泛運用現代化的設備和手段,如多媒體技術可以向學生提供充足的感性材料,在短時間內輸送給學生大量的直觀信息,提高教學質量。其次,案例教學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教學中占有極為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其既可以達到吸引學生注意力,活躍課堂氣氛的目的。又可以幫助學生對于一些重要知識點的理解,能使理論與實際有效地結合起來,以提高學生的綜合業務能力。在案例的選取上要做到真實型、典型性和適應性的統一。

3.加強實習和實訓等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實習可分為校內實習和校外實習。校內實習主要通過建立模擬實驗室完成。在模擬實驗室以交易的基本過程為主線,針對業務函電的草擬,商品價格核算,交易條件磋商、買賣合同簽訂、信用證審核與修改、出口貨物訂艙、報驗、通關、投保,以及貿易單據制作及審核等主要的業務板塊,通過生動的案例、詳盡的操作指南、案例評析和具體的圖表實例以及大量的操作練習,為學生提供了一個在連貫的案例分析中了解和掌握交易基本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的有效途徑。校外實習可以讓學生真正體驗實際的外貿業務操作過程和技巧,使學生在走入社會之前就能親身去體驗社會,提高實踐操作能力。高職院校應該大力加強與企業的直接聯系,實行學校與企業聯合辦學,通過“訂單式”培養,讓企業參與學校招生、學生實習、學生就業的全過程,使學生在入學時就從根本上解決自己就業的后顧之憂,真正讓企業來評判高職院校的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4.狠抓教師培訓,讓教師到實踐中鍛煉。強化對高職高專院校教師的培訓,使之盡快的向雙師型教師轉變。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對雙師型教師的需要,必須安排專職專業課教師到生產第一線進行進行專業實踐訓練。引導青年教師在重視理論與實踐進修的同時,創造必要的條件使理論與實踐進修的成果及時轉化為實際應用、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

5.推行“雙證”教育制度和雙語教學,提高學生的就業競爭力。所謂“雙證”教育制度,即高職生通過二年或三年的學習,一方面獲得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另一方面,高職生利用在校學習的有利時機,積極參加學校或社會組織的相關職業培訓,通過國家組織的相關考試,獲得相關的職業技術資格證書。如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就可以考取外銷員、報關員和單證員等職業資格證書,以大大提高其就業力。作為國際商務人才掌握良好的外語聽說讀寫技能是非常必要的。其不僅要與外國客戶進行流利的磋商,同時也要繕制相關的英文合同和英文單據,因此,《國際貿易實務》教學應使用雙語教學。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中,教師在講授該門課程涉及到的國際慣例,應該用中英文相結合的方式,可以使學生學到的知識與現實聯系得更加緊密。同時要加強學生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和單據的繕制能力,使學生的業務綜合素質得到全面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陳莉.工商管理專業《國際貿易》課程教學研究[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6,(2)

[2]羅興武.試論高職國際貿易專業課程的整合[J].職教論壇,2005,(5)

篇(7)

2教學效果的實現

以競賽為契機,把POCIB引入國際貿易實務教學,是一種創新的教學模式,教學為競賽打基礎,競賽反過來又促進教學的進程,但這種模式也是一種挑戰,運用不當也會產生反效果,要想獲得好的教學效果,要分以下三步走:首先,教學先導。教學與賽事的結合要注意時間的安排,通常教學是先導。學生首先應具備外貿業務操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比如國際貿易術語、國際貿易操作基本流程、外貿單證基本認知等。這些知識在課程學習開始時先作引導性閱讀或簡單講解,同時引入大賽內容、規則等,讓學生知道他們接下來要做什么。這樣既能引起學生的好奇好勝心,又不至于因為完全沒知識的引導而感到茫然,避免學生的畏難心理,也可以縮短操作初期摸索的過程,提高效率。其次,過程激勵。有了初步的知識積累后正式開始競賽。第一單交易的完成至關重要,老師進行即時指導,可以從簡單的“FOB+T/T”出口結匯方式開始,以增強學生的信心。競賽過程中,要求學生完成操作的同時注重知識的積累;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職業素養;注重團隊的合作;不斷進行激勵,防止部分主動性不強的學生產生懈怠心理,保證整個競賽與學習過程的完整性。最后,賽后評價。比賽結束,趁熱打鐵,對比賽過程中集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討論,對學生的各種解決方案做出評價,加深理解。對教學過程中應該涉及的知識點與競賽操作過程內容進行對比,查漏補缺。

3“以賽促學”模式的探討

3.1玩中學、學中玩,提高學習興趣和積極性

由于我國招生體制的原因,高職的學生相對于一般本科院校學生的學習素質要略差一些,學生普遍的學習興趣不濃,缺乏學習的積極性。把比賽引入課堂的這樣一種教學新模式會引發學生的好奇心和新鮮感,刺激和穩定學生的注意力,在無形中戰勝了學生的害羞、依賴、懶惰等不良心理。在輕松愉悅的環境中,學生潛移默化地接受了知識,鍛煉了能力。在模擬的國際貿易的真實場景里,學生把自己當成了公司的主體,努力地談判和操作每一筆訂單,看著交易成功后賬面金額的增加,仿佛看到了自己未來在工作崗位上的自己,這個過程不但有趣好玩,而且能增強學生的自信心和成就感,這對學習興趣的保持和積極性的提高是非常有利的,學習的效果顯而易見。在教學實踐的過程中,大多數學生竟然做到廢寢忘食的地步,學習的積極性空前高漲。

3.2增強競爭意識,發揮學生主動性和創造性

既然是競賽,就一定要有輸贏,制定一些有效的激勵機制,在課前提出競賽規則的時候,明確告知獎懲規定,激發學生的競爭意識,從而引發學生主動要求學習的良好局面,激發學生思維,提高學生的創造性。在教學實踐中我們發現,學生了解競賽規則后馬上開始投入到前期的準備中,對前導課程學習不充分、掌握不全面的學生主動進入了前所未有的查閱資料、重新復習、主動求教的良好學習氛圍中。競賽過程中,學生的思維始終保持在一種亢奮的狀態,積極思考、討論、記錄,通過操作鞏固了原來所學的基礎知識,積極主動突破重點難點,實踐的過程做到舉一反三,充分發揮了他們的創造性思維。

篇(8)

目前《國際貿易實務課程》在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目前高職類《國際際貿易實務》課程的教學計劃及教材基本上均照搬普高教育模式,偏重理論教學。縱觀高職類國際貿易實務教學大綱和教材,大多數雖然在局部內容上對普高的計劃和教材有所揚棄,更注重實踐性,但體系上仍然是普高計劃和教材的翻版,在實際教學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太理論化或不實用的問題。

2.教學方法單一,缺乏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在傳統的教學模式中,國際貿易實務的教學往往以理論為中心,教學方法單一,案例教學,互動教學應用不足。學生只能憑想象力,理解力去掌握,導致學生對所學專業知識掌握得不靈活,不牢固,對課程的學習興趣降低。

3.重理論、輕實踐,缺乏實習實訓基地和實習平臺。傳統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沒有很好地突出知識的實用性。學生缺少體驗進出口業務操作過程的機會,造成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差,很難全面系統規范的掌握進出口貿易的主要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導致學生不能將理論知識用于實際業務中,缺乏外貿業務實際操作技能。

4.嚴重缺乏雙師型教師,師資隊伍滿足不了高等職業教育的需要。高等職業教育的特點要求教師不僅要精通專業理論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十分熟練的業務操作能力。可是目前絕大部分高職院校國際貿易實務教師都是大學畢業后就進入高職院校做老師,根本沒有外貿實戰經驗,講起課來只能是紙上談兵,使教學效果明顯下降。

5.課程教學與職業資格證書相脫節。職業資格證書是以職業資格為導向的社會考核,即是檢驗高職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畢業生是否具有實用型人才類型非常重要的標準。但是在教學實踐中許多老師并沒有把教學與考證結合起來。很多學校也沒有制定學生考取職業資格證的相關制度,導致學生只學課本,與職業技能相脫鉤。

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改革的方向

1.根據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制定相應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選用合適的教材。根據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相應地設置教學目標。使教學的內容和形式能緊跟時代的變化。在教材的選擇上應該更注重實用性。在高職《國際貿易實務》教材的選擇上,應該選擇那些在內容上接近工作實際,案例豐富,更多、更詳盡地附錄了外貿單據樣本的教材,這樣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接觸到實際業務,理解相關的知識。

2.改進教學手段,加強案例教學,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提高學生的綜合業務素質。首先,在教學中應廣泛運用現代化的設備和手段,如多媒體技術可以向學生提供充足的感性材料,在短時間內輸送給學生大量的直觀信息,提高教學質量。其次,案例教學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的教學中占有極為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其既可以達到吸引學生注意力,活躍課堂氣氛的目的。又可以幫助學生對于一些重要知識點的理解,能使理論與實際有效地結合起來,以提高學生的綜合業務能力。在案例的選取上要做到真實型、典型性和適應性的統一。

3.加強實習和實訓等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實習可分為校內實習和校外實習。校內實習主要通過建立模擬實驗室完成。在模擬實驗室以交易的基本過程為主線,針對業務函電的草擬,商品價格核算,交易條件磋商、買賣合同簽訂、信用證審核與修改、出口貨物訂艙、報驗、通關、投保,以及貿易單據制作及審核等主要的業務板塊,通過生動的案例、詳盡的操作指南、案例評析和具體的圖表實例以及大量的操作練習,為學生提供了一個在連貫的案例分析中了解和掌握交易基本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的有效途徑。校外實習可以讓學生真正體驗實際的外貿業務操作過程和技巧,使學生在走入社會之前就能親身去體驗社會,提高實踐操作能力。高職院校應該大力加強與企業的直接聯系,實行學校與企業聯合辦學,通過“訂單式”培養,讓企業參與學校招生、學生實習、學生就業的全過程,使學生在入學時就從根本上解決自己就業的后顧之憂,真正讓企業來評判高職院校的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4.狠抓教師培訓,讓教師到實踐中鍛煉。強化對高職高專院校教師的培訓,使之盡快的向雙師型教師轉變。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對雙師型教師的需要,必須安排專職專業課教師到生產第一線進行進行專業實踐訓練。引導青年教師在重視理論與實踐進修的同時,創造必要的條件使理論與實踐進修的成果及時轉化為實際應用、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

5.推行“雙證”教育制度和雙語教學,提高學生的就業競爭力。所謂“雙證”教育制度,即高職生通過二年或三年的學習,一方面獲得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另一方面,高職生利用在校學習的有利時機,積極參加學校或社會組織的相關職業培訓,通過國家組織的相關考試,獲得相關的職業技術資格證書。如國際貿易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就可以考取外銷員、報關員和單證員等職業資格證書,以大大提高其就業力。作為國際商務人才掌握良好的外語聽說讀寫技能是非常必要的。其不僅要與外國客戶進行流利的磋商,同時也要繕制相關的英文合同和英文單據,因此,《國際貿易實務》教學應使用雙語教學。在《國際貿易實務》課程教學中,教師在講授該門課程涉及到的國際慣例,應該用中英文相結合的方式,可以使學生學到的知識與現實聯系得更加緊密。同時要加強學生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和單據的繕制能力,使學生的業務綜合素質得到全面的提高。

參考文獻:

篇(9)

二、發揮專家的指揮作用,通過典型工作進行貿易領域分析

學院需要在調研之后,了解不同崗位的工作過程,對典型工作要進行系統研究,當典型工作被確定之后,對相關工作領域的工作范圍、工作情境、職業標準、能力需要等進行分析,這是實務課程構建的基礎性環節,更是專業課程設計的依據之一。例如,設置專業課程體系時,分別設置外貿業務實操、國際貨運,這兩個操作性較強的崗位任務群,依照它們各自的工作過程順序構建體系,從而滿足崗位職責執行要求,讓學生能夠適應多個不同崗位,同未來就業充分相連接,實現以成功就業為方向的培養目標。

三、保證專業核心課程設置的針對性,提煉各個崗位的能力要求

在構建實務課程體系的時候,根據專業的特點設置職業崗位、典型工作,對課程進行系統研發,是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所以課程設計者要深入研究典型工作的,找出職業與職業之間的內在關系,為學生真正創設出一個方便學生掌握知識、提高能力的專業領域。在根據典型工作設計實務核心課程結構時,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依照工作的過程以及職業人才成長規律進行有效的排序,遵循課程設置的教育價值原則;二是將工作過程當作導向進行實務課程設置。因此,可以將專業核心課程分成兩部分,分別是典型職業課程直接轉化而成的實務課程以及通過分析整合而成的實務課程。一般來講,分析整合課程就是典型職業工作課程講授前需要設計的基礎課程,或者是在完成典型工作之后,進行的系統提升、補充強化課程等。

四、編纂專業教學方案,對專業課程的授課標準進行有效開發

所謂貿易實務專業授課標準是人才培養的關鍵所在,更是明確教學方向的指導性文件,在教授過程中需要對學生、課時內容進行有效整理,那么授課標準就是整理的關鍵依據之一。在專業教學指導體系中,要明確人才培養目標、學生實訓地點、師資隊伍建設、教學考核內容等。一般來講,以上述院校為例,教學指導體系主要包括了學生基本素質培養標準以及專業能力、通用能力、核心能力、拓展能力課程等,并且學院還根據社會專職資格證書考試設定與之相對應的教學課程,比如報關員證、報檢員證等。同時,實訓課程占整體考試比例的55%左右,真正實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教學目標,通過各類實訓內容讓理論充分在實踐中體現出來。

五、建立課程管理監控體系,對實務課程要及時進行調整

通常,國際貿易實務課程體系的建設并不是一次性就能建設成功,在各項方案確定之后,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課程監控、課程評價體系,要及時同用人企業與實習畢業生進行聯系,對其進行評價和反饋。首先,學院要保持同外貿企業之間的聯系,及時收集企業最新制定的生產要求、發展理念等,并且要根據企業的反饋做出及時反應,保證課程方案的有效性與及時性。另外,學院應定期同實習畢業生交流,注重意見的吸收。很多高職學生在接受教育之后會進入到社會中接受企業以及其他方面的考核,他們能否適應社會、能否符合單位標準、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是否有規劃,這些都是課程體系構建的參照標準,對國貿實務課程的教學體系構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篇(10)

知識產權的權利擔保是指國際貨物貿易中賣方應保證對其所出售的貨物享有合法的、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并且任何第三方也不會就該貨物向買方主張任何知識產權。在國際貨物貿易中知識產權權利擔保是非常必要的。

1,知識產權權利擔保對于明確國際貨物貿易中產生的知識產權糾紛的最終責任方非常必要。在國際貿易中,貨物的賣方所交付的貨物可能既沒有侵犯賣方國家所保護的工業產權,也沒有侵犯買方國家所保護的工業產權,但由于買方把這批貨物轉銷往其他國家而侵犯了該轉售國所保護的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如果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時,賣方已就貨物涉及的知識產權進行權利擔保,那么知識產權糾紛的責任就應由賣方承擔。[1]

2,識產權權利擔保對于減少買方因知識產權糾紛而產生的損失非常必要。在貨物貿易中,涉及知識產權糾紛之后,可根據合同規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來減少買方的損失。賣方有義務對該第三者提出,或對第三者的控告出庭應訴;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規定由賣方承擔訴訟費用;賣方如發現有可能引起專利權訴訟的情況,必須及時通知買方,以便買方采取相應的對策,這樣就能減少買方因知識產權糾紛產生的額外費用而造成的損失。

此外,國際貿易中的知識產權權利擔保,還可以間接起到減少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犯的機會。通過分配由誰來承擔侵權的最終負擔,來減少侵權發生的可能性。[2]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第三方以知識產權為基礎就貨物主張權利或要求的情形可能出自以下幾種原因:第一,賣方交付的貨物是沒有得到作為專利技術擁有方的第三方許可而制造的;第二,賣方交付的貨物冒用了第三方的商標,或即使賣方使用的是自己的商標但因未在銷售地國登記注冊,而被第三方搶注的;第三,賣方交付的貨物侵犯了第三方的其他知識產權,如版權等,或在保護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和原產地名稱的國家,賣方未經第三方許可而冒用的。[3]

鑒于此種情況,如果有買賣雙方當事人自己在合同中約定是很細碎繁瑣的事情,所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42條對此問題做出了規定,只要當事人運用即可,不必在此問題上花費更多的談判成本。

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42條的制定歷史。

公約的前身海牙《國際貨物銷售統一法公約》(ULIS)第52條是否有包含這樣的權利,對此學者有不同的看法。Honnol認為沒有,但是Dolle認為ULIS也擴展到了知識產權。[4]ULIS第52條題為財產權的轉移,要求賣方提交的貨物不存在第三人的財產權或擔保物權,不允許第三人向賣方提出任何這方面的權利請求。它沒有明確描述賣方是否、如果是的話在多大程度上保證所提交的貨物不存在第三人的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或第三人在這方面的權利請求。德國的學者認為貨物收到第三人知識產權的煩擾,就是ULIS第52條目的下的所有權瑕疵。[5]大多數的國內法律體系也把賣方的知識產權擔保界定為對所有權瑕疵的一般法律責任的一部分。

在國內法中這樣嚴格的責任是恰當的,但是考慮到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在一個國際文件中要求賣方在世界范圍內對貨物知識產權擔保承擔嚴格責任,不是那么具有說服力。所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考慮到知識產權擔保問題的復雜性,這個問題就被排除在了公約之外(1976年日內瓦草約第7條(2))。在沒有公約明確規定,而學者有看法各異時,如果雙方當事人有沒有約定時,在實踐中就陷于了比較混亂的狀況。所以大多數國家政府的意見都傾向于制定一個明確的規則對此問題進行規制。在UNCITRAL第10次會議上,特別工作組于是制定了一個關于買方知識產權擔保的條款,本質上對應的就是現在的第42條。[6]其目的就是將賣方的知識產權擔保責任限定在可預見的范圍內。[7]我們可以從下述的內容中看出這個目的已經達到了。[8]首先,通過適用地域限制;其次,通過引入要求締約時就存在權力瑕疵的時間限制。

三,公約第42條規定的責任。

Ⅰ,公約不規范的。

第三人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存在與否是否與貨物有關、在這方面有什么可適用的救濟來對抗買方,買方依誠信行事能否使貨物免受第三人知識產權的煩擾,這些問題由法院地的國際私法指引的準據法來決定,作為規則,此準據法多為公司注冊登記地法律。存在的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一大特點是要受到地域限制,相對于貨物本身的所有權不受地域限制的情況而言恰恰相反;另一個更深層次的區別是在此領域中的非常重要的國際公約大多要求“國民待遇”和統一基礎保護。

Ⅱ,責任前提。

(一),第三人的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1,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一個概括性的概念,這一點可以從條款的遣詞上看出,公約中并沒有給“知識產權”下定義。它到底都包括什么主題呢?公約第7條指出,解釋公約必須考慮到公約的國際條約性質。然而這會產生一個問題,即知識產權的重大特征之一是地域性,這意味著不同的國家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可能不完全相同,國與國之間的知識產權制度會相差很大。所以,此時應考察在知識產權領域發揮重要作用的國際公約,[9]如伯爾尼公約(1967)、巴黎公約(1971),TRIPS中的相關規定。公約秘書處評論(最接近權威的官方解釋)提到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中的第2條第8款。這項規定對界定公約中所說的“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非常重要。考慮到公約制定的時間較早,秘書處提到了的是那時相較而言定義最廣泛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定義,由此可見公約的傾向是最大程度的放寬知識產權的外延。而現在,Trips協議對知識產權作了進一步的擴大,且其與貿易相關,成員國眾多,因此宜以其中的知識產權范圍為基準。所以,知識產權的范圍至少應該包括版權及相關權利、商標、專利、地理原產地標志、工業品外觀設計、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商業秘密這幾個方面的主題。

2,知識產權的概念不擴展到人身權利如姓名權或肖像權。[10]此處不涉及使用一個姓名的權利,也不涉及未經照片所有人同意而使用其照片從而引起權利人要求停止使用的權利。在一些國家的國內法中,將這些情況歸于導致所有權瑕疵的責任。那么公約中是否將之歸于第41條的責任還是對之類推適用第42條以便僅加諸于賣方一個有限的責任?后者的方式更好。知識產權因其本身就含有財產權和人身權兩個層面的意義,所以要在知識產權和人身權之間劃一個清楚的界限本身就很困難。與第41條的第三人的屬人屬物的權利相反,人身權不具有具體有形的客體,人身權的功能更像知識產權。此外,兩者的利益是可比的:第42條下賣方的責任有特別的限制,因為知識產權在各國間的差異很大;界定侵犯相關的人身權很難,通常在合法與非法之間僅有一線之隔,并且國與國之間的各種界限也千差萬別,所以,很有可能貨物上使用了某個名字在買方所在國接受這筆買賣(即不認為第三人的姓名權會干擾賣方正常的享有對貨物的權利)但是在另一個國家會認為這侵犯了第三人的姓名權、與知識產權接近的所有權外的禁止使用權。所以類推適用第42條是恰當的。

(二),權利請求(claims)。

知識產權的確定存在與否不相關,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例如貨物使用了與受保護商標相似的商標,賣方相信這不會有混淆的危險,但是受保護商標的持有人主張了權利。相似的情形可以想象也會發生在注冊的外觀設計和版權的情況下,假定構成責任的其他條件都滿足,就剩下賣方反擊第三方請求的問題了。

賣方自己的權利和權利請求不適用第42條,它與買方使用貨物是否會受到第三方權利妨礙不相關。

1,不要求第三人主張他的權利,只要有第三人權利的客觀存在的事實,就足以使賣方承擔責任。有人或許會認為,在沒有第三人訴諸它們的權利的情況下,賣方沒必要承擔權利擔保責任,因為買方仍可以不受限制的自由處分貨物。如果一段時間后,第三方決定訴諸他的權利,買方仍可以要求賣方賠償。盡管如此,第三人的權利就如懸在買方頭上的一把達摩利斯之劍,在未來的某天可能會落下,使得買方不敢充分處分貨物,這對買方而言是商業上不能接受的。[11]此外,考慮到賣方將來失去清償能力的可能性,買方有可能無法行使追索權。[12]所以,第三人的權利的存在足以構成對買方處置貨物的妨礙,賣方必須承擔責任。

2,沒有法律根據的、輕率的權利請求是否在賣方的擔保范圍內。一種觀點認為,第42條的用語并沒有要求第三人權利請求的法律正當性(如法語與西班牙語的公約版本),而只是代表了一種請求。因此,即使第三方主張請求沒有法律根據,僅僅在于惡意損害買方的利益,賣方也應承擔責任。

然而,秘書處評論反對這種過于寬泛的責任。考慮到第42條的宗旨是限制賣方的權利擔保責任而不是象第41條那樣強調保護買方的利益,對于這種毫無法律根據、目的僅在于貶損買方的信譽的無理請求,賣方不承擔責任。以上第一種觀點無疑是鼓勵買方將商業風險轉移到賣方身上,這也是有損誠實信用原則的。

如此看來,使賣方負責的條件之一似乎是要求第三方的權利請求是善意行使的。這在邏輯上似乎可行,但是在實踐中,買方很難判斷、舉證第三人的權利請求是惡意的、沒有法律根據的,這往往使得買方不知道是否應停止出售貨物或使用貨物以減輕侵權的程度。對于輕率的權利主張,買方有免于承擔花費時間金錢抗辯的風險的利益,并且賣方常常有更有利的地位。如:(1)與專利有關的請求;(2)針對的是一個技術復雜的產品;(3)買方沒有相關的技術知識和技術專家,例如賣方只是一個零售商,只有賣方才有能力判斷權利請求是否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并且對產品有必要的充分了解來對抗第三人。筆者認為,從政策選擇的角度,賣方處于對抗此種權利請求得更有利的地位,應由其負責在上述幾類情況下的不分善惡意的第三人權利請求。

(三)賣方承擔知識產權擔保的時間范圍。

公約沒有明確規定賣方交付貨物后多長時間內對第三人根據知識產權對貨物提出權利請求承擔保證責任。有人認為正如第41條一樣,貨物不受第三方權利妨礙的時間通常是交貨的時間。如果是在賣方所在國交貨,沒有有關的知識產權存在,但是在使用國有這樣的權利存在,如果第三人基于一個未確定的知識產權提出權利請求并且他主張在交貨時權利就存在。那么這也是在擔保的范圍內。締約的時間僅與買方的“知道”及使用國的確定有關。第三方權利存在于締約時的事實嚴格說來不是產生責任的條件,因為賣方在交貨前可以通過獲得第三方許可或通過一個法律程序來成功的擊敗它的有效性來排除妨礙貨物的權利。[13]實踐中各國對公約的理解和解釋各個不同,因此,對賣方有利的辦法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做出約定。

(四),有關地域問題。

1,使用地。第42條(1)(a)中對第三人的責任與對貨物本身瑕疵的責任相近,因為在第35條(2)(b)下賣方也為貨物不適用于特殊目的負責,前提是賣方在締約時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該特殊目的。對于第42條(1)(a)的"轉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中的連接詞“或”應該理解成“累積性的”考慮到當事人的締約自由,如果當事人既約定了轉售又約定了使用,那么把“或”理解成互斥性的是毫無意義的。也許會有這樣的疑問:如果提到了幾個國家,那不就增大了賣方的義務了嗎?但是,國際貨物銷售合同中通常包含禁止貨物的轉出口的條款,這就限制了賣方的責任。因此,如果賣方不能或不打算在多個國家提供擔保,他可以在合同中作明確地排除。

上述擔保責任僅發生在使用國是締約時雙方可預期的情況下。“預期”不必是書面明示的,雖然書面的文件在當事人發生爭議時有助于舉證。如果情況足以表明買賣雙方通過肯定性的行動默示的考慮到了一個國家,則也視為“預期”。如果買賣雙方以前有過多次交易,足以明確顯示出買方的目的,那么除非出現特殊情況,否則沒有必要每次都在合同中對此做出規定。[14]

2,買方所在國(第42條(1)(b))。這一國家的確定通過參照第10條,據此,買方營業地須是一個確定性的因素。締約后買方營業地的改變不能擴展或改變賣方承擔的擔保責任的范圍。第42條(1)(b)和第42條(1)(a)不能同時使用。這一條款的構成模式與第35條(2)(a)(有關貨物本身的瑕疵問題)相似,即在合同沒有約定時要符合貨物的通常目的的要求。

3,賣方所在國。賣方所在國存在影響貨物的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與此相關的權利請求嚴格來講不產生第42條下的擔保責任。因為知識產權是有地域性的,買方不關心賣方所在國的情況,他僅關心自己所在國或貨物目的地國的情況。當然,如果賣方所在國的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與此相關的權利請求導致了貨物在第42條(1)(a)或(b)所指的國家受到了妨礙,就是另一回事了。例如:根據國際私法規則某一外國的知識產權在賣方所在國被承認,或根據國際公約如《歐洲專利公約》第64條(1)或《馬德里商標公約》第4條(1)被承認,如果賣方國家的權利持有者直接對賣方提訟,就會導致賣方違反他的交貨義務(第30條)。

4,轉運途經國。公約對這個問題沒有涉及,因為幾乎所有的國內立法都規定,專利權人對途經該國的運輸貨物不能行使權利。此種情形下貨物并沒有進入流通領域,是故在此情況下賣方不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假如最后的制造過程或對貨物的包裝是在運輸途經國進行的,而這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可能導致貨物被沒收。[15]這種情況下,責任的承擔取決于誰發起了這些行為。如果是買方指示賣方或由于買方自己使用貨物造成侵權,則由買方負責(第80條);否則相反,因為此時貨物尚未交給買方,賣方將違反他的義務(第30條)。

(五)賣方知道或可歸責的不知道。

賣方的擔保限制在如果賣方在締約時“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關于“知道”在實踐中爭議不大,但問題是“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賣方有義務對雙方考慮到的國家中存在的第三人權利進行調查嗎?

一種觀點認為“不可能不知道”給了買方一種證明賣方過錯的一種選擇方法,另一種觀點將其解釋為賣方過錯的一個因素,還有一種觀點認為這是賣方嚴重過失的表現。這些觀點都有道理,此外我們認為它還意味著一種行動,即如果一個人進行了一定的活動,他就能夠“知道”。這種責任意味著賣方應對雙方考慮到的貨物銷往的國家中是否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識產權進行調查并及時通知買方,這也是確保雙方之間履行誠信原則(公約第8條第2款)所必要的。因此,這種調查是賣方的附隨義務。

1,賣方調查的附隨義務。根據秘書處的評論,如果處于爭議中的知識產權在目的國公布了,賣方就不可能不知道。這個假定有一個調查情況的義務,至少是在登記了的權利方面。在分析中,解釋就更傾向于問題的實質,因為時常的情況是賣方了解有關貨物的競爭對手,所以他可以預見可能存在的侵權。此外如果賣方的附隨義務被否認,那么賣方就會總是稱其不知道存在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的情況,公約第42條就會失去它的法律意義。

然而,一些不同意見利用公約的制定歷史和公約不同的語言文本來支持否定存在這種義務的主張。西班牙文、英文、法文版本都使用了模糊的表達方法,沒有施加給賣方此種特別義務,但是,筆者認為不能停留在文字的表面意思上解釋這個詞語。固然公約第42條的目的在于限制賣方的責任(如前文所述),但主要是考慮到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和獨立性使得賣方僅可能對特定國家存在的第三人權利作出保證,并沒有否定賣方應采取積極的措施。作為貨物的出售者,其相對于買方更有條件了解貨物是否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識產權,讓買方對所購貨物進行這方面的調查是不符和情理的,除非雙方在合同中對此做出相反的約定。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買方處理在使用國的登記了的知識產權問題,這就減輕了賣方的調查責任。

2,賣方在何種程度上有義務進行調查?在這個問題上不存在適用于所有的賣方的標準。調查的范圍依賴于特定國家的知識產權的公布情況和方式、賣方的個人能力(是專業的還是小型貿易經營者)以及貨物將被轉售或使用的國家。

多數國家都對專利和商標進行登記,以使得公眾了解到存在的無形權利。當第三人的權利被公開時,賣方的這種調查義務就是無條件的。即使賣方可以依賴于買方所提供的信息,他們也無法逃避這個義務。[16]但是,對于非登記的知識產權,例如版式設計、技術秘密,就很難合理的要求賣方去調查。因為實際上認定賣方主觀上“不可能不知道”依靠的是推定的方法,即在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已在合同約定的國家被公布的情況下,賣方有調查的義務,如果賣方沒有這么做而造成所出售的貨物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他應對此負責。如果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沒有被公布,賣方便無此種義務,因為即使他進行調查,也發現不了什么,因而此種情形下賣方不承擔責任。

不是所有的賣方都應該承擔相同的職責。如果賣方是相關國際貿易領域的大公司,它就必須進行大量的調查查清是否存在第三人的知識產權,不管是哪個特定國家。相反,如果賣方只是小型對外貿易商,就不能指望他與前者承擔相同的責任。[17]而且,特定的國家對賣方的這種義務也有很大影響:在與賣方所在國相鄰的國家,這種調查的程度要求就比在離賣方所在國很遙遠的國家要高。[18]當然,網絡時代的到來大大方便了賣方進行的這種調查。特定國家離賣方所在地的遠近或許不會這么重要了。然而,到目前為止,利用網絡檢索知識產權還未方便到足以消除這種地理位置的差別的地步。

3,告知買方的義務。不論賣方的規模大小、是哪一個特定國家,賣方必須告訴對方當事人他的調查結果。如果第三人的權利是在合同簽定后才產生而賣方又知道這一事實,由于雙方互負合理行為的義務,賣方的信息有助于買方改變處置貨物,從而避免損失的發生。例如賣方可以將貨物轉發到一個不存在此知識產權的國家或及時取得一個恰當的許可。賣方違背此義務會導致其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Ⅲ,賣方擔保責任的排除。

(一)買方知道或可歸責的不知道。第42條(2)(a)規定如果買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存在第三方知識產權時,賣方不再承擔責任。公約第42條(2)(a)的規定結合第42條第1款就會得出一個矛盾的解釋。如果發生爭議,賣方可以首先辯解說他在訂約時不知道第三人所主張的權利存在;買方可能會說專利已經公布、商標已經注冊,賣方不可能不知道第三人權利存在;賣方這時可以主張,既然憑專利公布、商標登記推定賣方明知,那也應基于同樣理由推定買方明知,買方比賣方更有條件知道第三人知識產權的存在。根據第42條第2款a項,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經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人權利存在,賣方就可以免則。

為了避免產生這種自相矛盾的解釋,有必要討論一下買方的調查義務。

顯然,買賣雙方的調查義務不是對等的,賣方的要大于買方的。但是,如果買方有能力或更容易對約定國的知識產權情況作出估計,他就不應該從賣方的擔保中獲益。因此,對于買方小心謹慎就能發現的以及知名度很高的知識產權,買方不能忽視它們的存在。此外,如果買方締結合同時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存在第三人的權利,他有義務告知對方當事人,這是因為合同當事人之間有合理行為的義務。[19]

買方知道或可歸責的不知道的相關的時間是締約時,買方后來才知道不會導致此條款的賣方責任的排除,但是可以引起發出第43條(1)下的通知的期限的開始。

(二),根據買方的指示。

1,賣方責任的排除。第42條(2)(b)明確所指的是遵照買方提供的技術圖樣、設計、款式或其他規格。買方給予的一般信息以及表達的愿望給賣方留有空間去實施賣方自己的決定,特別是允許賣方去選擇一個替代性的、非侵權的生產方式,不能排除賣方的責任。但是無論如何賣方的責任仍以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相關的權利請求為條件。另一方面,此條款的運用并不要求以買方知道遵照他的指示會導致侵權為前提。

但是,如果賣方認識到第三人權利可能會遭到侵犯,誠信原則苛以他將事實提示買方注意的義務。[20]如果他未能如此(并且假定他在締約時知道這個權利)他就不能依第42條(2)(b)而獲得責任免除。他的隨后的知道并且未通知買方可能導致違反輔助義務的損害賠償。但是如果通知之后買方仍然堅持賣方要遵從他的指示行事,賣方的責任終止。

2,賣方救濟。第42條(2)(b)沒有表述賣方可以以什么救濟對抗買方。如果后者的指示導致了賣方在其所在國侵權,能夠很容易指向CISG第61至65條,不應該援用其內國法(公約第7條(2))。[21]

買方提供技術圖樣等是一個附屬義務,同時買方還隱含地有義務保護賣方不會因遵循其指示而受到傷害。如果賣方認識到遵循買方指令會導致侵權,他可以首先要求買方以一種避免這種侵權的方式來履行賣方的義務(第62條)并且指定一個寬展期,在此期間內買方改變其指令或者有可能的話去獲得許可(第63條(1))。如果不能以一種非侵權的方式來完成貨物或買方堅持要賣方遵循他的可能導致侵權的指示,買方就構成了根本違約,賣方由此而獲得解除合同的權利(第64條(1)(a))。期待賣方審慎地侵犯第三人權利并且因此將自己置于可能受到損害賠償請求的地位是不合理的。但遵循買方的指令已經導致了侵權的時候,買方因違反他的附隨義務而按照第74條對賣方的損失負責;賣方在損害賠償方面的民事責任總是第74條第二句下的一個可預見的后果。但是如果賣方意識到侵權的可能性,買方負擔的損害賠償必須根據第77條第二句相應的減少。

(三),未能發出通知。

如果買方未能根據第43條(1)發出通知,他就喪失了他由于第三方知識產權對貨物造成的影響而產生的權利,除非他有根據第43條(2)或第44條的例外。

(四),免除責任條款的效力Ⅰ。

通過第6條的功能,當事人自由的決定整個或部分的排除將第42條適用于他們的合同,這種排除條款的有效性取決于根據國際私法指引的國內法的規定。(第4條(a))。但是各國法律大都有一個普遍的規則“一個人不能免除自己對因自己的過錯甚或是疏忽大意造成的后果的責任”。因為僅在賣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情況下才產生責任,所以他不可能通過合同排除自己的責任。

[1]蔡四青:《對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權利擔保的認識》,《學術探索》,2003年第6期,第47頁。

[2]不能限制第三方權利人針對賣方還是買方主張權利,只能安排后果的最終承擔者,并且這種安排并非無限制的,本文后面還會涉及到這個問題,此處不再贅述。

[3]徐俊、朱雪忠:《論知識產權擔保》,《科技與法律》,1998年第4期,第35頁。

[4]FritzEnderleinProfessorofLaw,Potsdam:《RightsandObligationsoftheSellerundertheUN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此案法官認為對賣方調查義務的要求因賣方的規模、類型而定。

篇(11)

長期以來。國際貿易中都是以貨物貿易占據絕對主導的地位。但自從1971年OECD組織在東京回合的報告中首次提出服務貿易的概念,隨后作為多哈發展議程的重要議題,1994年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為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提供的初始性的政策框架看來,服務貿易正在世界各國的經濟增長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事實也表明,近年來國際服務貿易呈現出較快的增長,國際服務貿易額(包括服務出口和服務進口)從1980年的762.8億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4222億美元(按當年價)。年均遞增7.4%,高于貨物貿易同期6.5%的增長速度。相應地服務貿易占全球貿易(包括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比重從1980年的15.7%上升到2004年的18.5%,服務貿易額接近物品貿易額的1/4。

一、有關概念

服務貿易是指服務產品作為商品進行交易,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經濟行為。服務貿易按其發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基本類型:提供要素的服務貿易,人員和商品移動引起的服務貿易,還有物化服務的貿易。所以國際服務貿易就是指跨越國界進行服務貿易的商業行為。學術界關于國際服務貿易的狹義定義是:當一國(地區)的勞動力向另一國(地區)的消費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務時,并相應獲得外匯收入的全過程,便構成服務的出口;相對于服務的出口,一國(地區)消費者購買他國(地區)勞動力提供服務的過程,形成服務的進口。

根據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簽署生效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ST)中,對服務貿易的范圍和定義的規定,確認下列四種服務貿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種都屬于國際服務貿易的范疇。第一。過境支付,指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提供服務。強調買賣雙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國境和邊界的只是服務本身;第二,境外消費。指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特點在于消費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第三,商業存在,指一成員的服務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商業存在提供服務,要求服務的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同一成員的領土內,此為四種服務提供方式中最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動。指一成員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通過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務。但與商業存在不同的是,服務提供者沒有在消費者所在國的領土內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世貿組織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的規定。將服務貿易分為11大類,如商業服務、通訊服務、建筑及有關工程服務等。

二、我國服務貿易的現狀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服務貿易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數額不斷增加,領域不斷拓展。其中,服務貿易的產業基礎——第三產業蓬勃發展,新產業、新部門不斷涌現,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為我國國際服務貿易面向世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而且隨著開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東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層次、全方位的開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為我國國際服務貿易取得的成績,但是我們還是在發展的過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問題。

1、規模較小,長期處于逆差狀態。雖然我國服務貿易快速發展,并在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超過了貨物貿易的增長速度,但是無論在“質”或者“量”上都很難與發達國家匹敵。2006年,我國的進出口總額為17606.9億美元,貿易進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貿易順蘭為1774.8億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務貿易仍然是逆差89.1億美元。可以推測。一旦貨物貿易出現逆差,那么肯定會嚴重影響我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實現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協同發展迫在眉睫。

2、結構不合理。中國服務貿易的優勢部門主要集中在旅游、運輸等傳統領域。其出口占中國服務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險、計算機等現代服務業的國際競爭力還很低。這種現象肯定會制約我國今后的國際服務貿易向技術、知識密集型轉變。

3、勞動力的比較優勢連漸減少。我國勞動力資源非常豐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勞動密集型服務貿易發展的戰略。但是我國的勞動力“比較優勢”還有待探討。因為在現在知識經濟時代,勞動力的比較優勢重點體現在勞動者自身的素質水平和高新技術的應用能力上。服務業是智力密集型行業。對從業人員的要求較高,否則就難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務。根據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分析發現,從事金融保險業人員具有研究生學歷的高層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國如果不加快人力資源的開發,鼓勵創新型知識密集型產業的發展,現有的勞動力比較優勢就會在國際競爭的浪潮中逐漸喪失。

4、國內立法、管理滯后。服務貿易壁壘除了傳統貿易壁壘以外,新型的貿易壁壘如制度性壁壘、知識產權壁壘等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主要壁壘。我國先后頒布了《對外貿易法》、《海商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廣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務貿易領域的法律法規,但是在實際運用過程中,這些法律法規較抽象,可操作性較差,一些條文與國際規定不太吻合。并且,針對外國對我國的服務貿易設置壁壘、實行歧視性待遇等現象。法律中未有相關保護措施可尋,這無疑會使我國企業的利益受損。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立法確實存在著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體系,甚至不少領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樣,我國現行服務貿易管理體制也存在著很多缺陷,比如行業壟斷、責權不明等。

三、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趨勢

1、國際服務貿易高速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的發展,各國政府對服務貿易的限制逐步放寬,企業和個人對服務的需求更加強烈。國際服務貿易進入高速發展期。據世界貿易組織的統計,1990-2000年間國際服務貿易額年均增長率為7%,高于同期世界貨物貿易6%的增長率。新的服務部門不斷涌現,越來越多的勞動者從實物生產部門轉移到服務生產部門。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具體表現在內容越來越豐富和結構不斷優化升級。

從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內容上看,隨著全球科技產業化浪潮的推進,一些新興的服務產業迅速崛起,進入服務貿易領域。倒如金融、保險、數據處理、技術服務、咨詢服務等。它們的發展遠遠快于傳統項目的服務貿易。

從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結構上看,正是由于這些新興服務業的興起,貿易結構進一步優化調整。一直占世界服務貿易額60%左右的傳統服務部門(如運輸、旅游等)在發展中呈下降

趨勢。而興起的服務部門(如通訊、保險、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斷上升。因此,貿易結構的優化正是體現在,世界服務貿易的部門結構已經從以自然經濟或勞動密集型的傳統產業為主,逐步轉向以資本密集型和知識技術密集型的服務行業。2、國際服務貿易發展中呈現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區分布上,服務貿易大國基本為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服務貿易還很不發達,與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由此造成發展的地區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務貿易出口國,依次是美國、英國、德國、日本、法國、西班牙、中國、意大利、荷蘭、愛爾蘭;十大服務貿易進口國,依次是美國、德國、英國、日本、法國、中國、意大利、西班牙、愛爾蘭和荷蘭。這些國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歐和北美。長期以來。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中一直占據主導地位。對發展中國家存在高額順差。不能忽視的是發達國家有逐步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服務的趨勢,這樣使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服務貿易中所占比重不斷上升,尤其進入20世紀90年代,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服務貿易出口增長明顯加快。資料表明,1990-1998年,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服務貿易出口年均增長12%,高于發達國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東亞國家在發展中國家中發展最為迅速,中國、中國香港和韓國都已經進入2004年全球服務貿易出口的前20名。

國際服務貿易在行業分布上也較不平衡,金額較大的貿易項目有旅游、運輸、保險、金融和電信等。

另外,在產品結構方面的不平衡表現為,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服務產品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的。而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與地區出口的則主要是知識、技術和資本密集型的服務產品。發達國家不斷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業轉移到勞動力成本較低的發展中國家。同時,只讓發展中國家從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環節,自己卻依托人力資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產環節。

3、貿易壁壘的日趨隱蔽化。1994年GATS的誕生,第一次為服務貿易自由化提供了體制上的安排與保障,各成員方加快了服務貿易的自由化進程。1997年WTO相繼達成《全球基礎電信協定》、《信息技術協定》、《開放全球金融服務市場協定》三項協議,再一次顯示了勢不可擋的自由化趨勢。服務自由化趨勢遍及各個服務行業,于是,為了保護本國的服務業,各國紛紛采取非關稅壁壘措施。鑒于服務貿易不易征收關稅等特點。各國政府一般通過制定不利于外國競爭者的標準制度對外國服務提供者的進入和在境內從事服務活動設置障礙;或者政府對本國服務的出口采取隱蔽性補貼、減免稅等。目的在于使本國的服務業在國內外市場上處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識密集化趨勢。在知識經濟時代,高新技術的發展廣泛應用到服務產業。改變了服務的不可儲存性、無形性、生產與消費的不可分離性的局限。銀行、醫療等原需要直接接觸的服務業,現在均可采用遠距離信息傳遞的方式。借助于通信衛星和國際網絡,國際服務貿易大大拓寬了其外延;知識和技術為服務領域創造了新的貿易機會,需要大量服務投入的新行業不斷涌現。

“知識就是力量”,人力資本是決定經濟發展速度和規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資本既可以造成各國服務業生產技術的絕對差異或相對差異,又可以造成生產要素比例的差別,形成不同的資源配置。

四、發展我國國際服務貿易的建議

1、加大對服務業投資,擴大服務貿易出口。我國的服務業整體出口規模較小,水平較低。首先,必須增強我國在國際服務出口市場上的競爭力。加大投資在于添置服務業發展所必需的各種基礎設施、商業設施以及配套設施。其次,大力發展旅游業、勞務輸出、飲食業等傳統優勢行業,揚長避短也是明智之舉。

2、優化服務產業結構,發展新型服務業。我國的服務產業主要集中在旅游和運輸上,大概要占到服務貿易總額的56%以上。與此相比,在金融、保險、通訊等新興的服務貿易行業在我國所占比重不足8%。這說明我國在新型的服務產業上,技術和知識的發展有待加強。第一。我們可以用現代的經營方式和服務知識運用于傳統的服務產業,重點改造交通運輸、餐飲等瓶頸行業,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運營效率。第二,積極開拓技術型、知識型服務業,建立健全服務貿易的創新機制,加速服務貿易向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和知識密集型轉變。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太仆寺旗| 孟津县| 黑山县| 津南区| 图木舒克市| 万年县| 青海省| 丰顺县| 棋牌| 明溪县| 龙海市| 都江堰市| 祥云县| 广东省| 满城县| 金昌市| 竹溪县| 梅州市| 太白县| 县级市| 洪洞县| 贵溪市| 卓资县| 山阴县| 理塘县| 砚山县| 宁化县| 应城市| 兴化市| 五峰| 凌源市| 神池县| 乐清市| 夏邑县| 天门市| 宁国市| 镇远县| 平乐县| 衡阳县| 上林县| 托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