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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面臨的根本性問題是單位為確保自身消防安全而在消防安全措施、設施、管理方面進行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以及正確處理生產經營與消防安全中可能存在的矛盾沖突。消防安全投入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在市場競爭中,單位尤其是生產經營單位普遍存在減少消防安全投入,爭取利益最大化的傾向,普遍存在對政府部門消防安全服務的依賴和“搭便車”現象。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投資主體和規模的不同,其風險偏好、安全投入意愿和消防安全守法意識差別很大,其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程度差別也很大。概括分析,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中小企業消防安全法制觀念淡薄,風險偏好、僥幸心理強,不想不愿進行消防安全投入、履行消防工作職責;②部分單位履職能力欠缺,至使消防安全責任不能充分落實;③有的單位在消防安全與其它利益沖突時,傾向于讓消防安全讓步,違反消防法規,造成隱患突出;④部分單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對政府部門、消防機構依賴性強,被動應付。相當多的單位上述問題兼而有之。
2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體系構成及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2.1體系構成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均明確和強調了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其體系構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組成:①明確了主要負責人作為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②明確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責任;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本系統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對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消防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等職責;④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加強對轄區內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以及指導、支持、幫助村、居民委員會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等群眾性消防工作的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均有權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和舉報。消防技術服務也進入法制化、制度化軌道。此外,國家有關信息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中正逐步將單位的消防安全納入信用評價之中。
2.2存在的問題
由于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體系是由單位自治、縣級以上政府宏觀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及公安派出所監督執法、基層政府監督檢查與協助監管、村居民委員會群眾性消防工作(以上二者也稱為基層消防網格化管理)、社會監督(包括社會信用調節、輿論監督與公眾監督)以及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等方面構成。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職責不落實,與單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內因有關外,也與社會治理體系各有關環節工作缺失、推動不力的外因有關。經調查,筆者認為消防安全社會治理存在以下問題:(1)政府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中重消防事業發展、輕部門履職監督;重服務經濟發展、輕安全程序保障。(2)行業系統部門監管責職意識不強、監管力量不足、監管人員履職能力弱。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獨立履職效果差。(3)當前消防機構及派出所在實施消防監督抽查與執法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①在監督抽查中重實體隱患和程序違法的檢查,輕單位履職行為的檢查,產生包辦代替的印象;部分消防監督員群眾工作意識和能力不強,重執法、輕交流,不能使監督檢查有效發揮向宣傳教育作用;②執法活動中,還存在如檢查后不在當場填寫檢查記錄表,只叫被檢查單位陪同檢查人員在表上簽個字,歸隊后再補填表等,既起不到宣傳教育和指導作用,又未能保障單位陳述與申辯的權利,進而引起被檢查單位對檢查結果異議的不規范行為;③現行《消防法》對單位不依法履職的處罰規定,不能使監督執法服務充分發揮促使單位主動履職的高效杠桿作用;④在公安機關內部分級監督機制上消防監督機構的抽查單位的范圍僅限于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錄入系統中的其它一、二級的一般單位,大量的三級重點單位與一般單位由監督力量與業務薄弱的派出所去抽查,客觀上造成了一些未列入重點監督的單位長期游離于有質量的監督檢查之外;⑤公安派出所的工作重心難以落在消防監督方面,派出所消防民警、社區民警的消防監督管理能力還比較弱,也未能充分將消防監督作為主責、主業來落實,存在被動應付、糊差使現象。(4)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①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辦事機構及其制度未能真正運行;②消防設施、隊伍等資金能解決的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漸得到解決,但消防安全檢查、宣傳等需要人經常性去落實的工作難以堅持和落實到位。網格化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檢查方面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有何抓手,即工作的職責定位不夠明確;同時,網格化管理人員的消防法律法規、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不夠支撐其有效開展工作,以致其畏懼消防工作責任而不愿擔責、不能職;③考核標準中過于重視有形的事項,對有形的工作要求過多過高,難免走上形式主義,而群眾性工作大多是在無形中落實地。(5)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仍然處于起步階段。從業人員和專業隊伍還不足、不強,尚未形成一個社會應用廣、普遍認可的行業,從業人員和單位的資格、資質許可正在規范中,過渡期內還存在隊伍良莠不齊、服務內容和工作標準不統一,以及惡意競爭降低服務質量等問題。另外,由于消防技術服務的非強制性,還存在較多單位未委托專業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年度全面檢測要求未能落實等問題。此外,社會消防監督方面,利用社會信用體系促進單位在消防安全方面主動履職方面還沒有系統的舉措。
3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對策
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關系最大的還是經濟問題。規模小或投資主體實力弱的企業,它首先考慮的是企業的生存發展的需要,對安全的需要就會降低,風險偏好就強烈,消防安全投入就很低;企業具有一定的生存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其安全的需要、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安全的意識就會提升,風險偏好就會降低,消防安全投入就會提高;當企業發展壯大,品牌意識提升,重視商業信譽,就會考慮火災事故對生產經營及履約能力的影響、對企業形象的影響,對市場占有率的影響,風險偏好就會進一步降低,消防安全標準就會更高,投入更多。因此,對單位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社會治理就應當充分應用市場經濟規律,緊緊圍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存發展,充分利用經濟、行政、法律、輿論、信用等手段和機制,通過《消防法》及其配套法規的修訂,完善消防法律規范體系,運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等社會治理方式,落實外部的監督制約與服務措施,科學加強和合理分配公共服務資源,促使單位依法正確處理消防安全投入與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主動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3.1經濟與信用方面
(1)加快推進消防安全責任保險的應用,通過對消防安全責任險投保條件的規定和保險費率的調節,促進企業加強消防安全投入與管理。(2)加大對消防違法行為罰款處罰的上限設定,由各地省級消防機構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單位規模、違法行為情節輕重與影響面等因素分類分級科學制訂裁量標準,嚴格落實消防執法,切實加大單位消防違法行為的成本。(3)參照《安全生產法》,抓住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關鍵人,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相關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及其造成的火災后果,尚未構成犯罪的,增加實施款罰處罰和職務限制的規定。(4)在規模以上企業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等級評定機制,納入企業信用評定體系。同時,依法公示單位的消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涉及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的信息。從而影響市場對企業用工、產品與服務的選擇。(5)大力發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規范其消防技術服務行為,促使其提供價廉物美的消防安全技術服務,讓單位能夠主動選擇專業的消防技術服務,從而降低單位和社會消防管理的總成本。
3.2行政與法律方面
(1)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型公共服務供給。①政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按“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理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明確消防安全監管的處室,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干部;②鄉鎮、街道和村居“兩委”明確與落實消防安全網格管理員或將消防業務落實到相應網格管理員;③結合公安改革穩定消防機構監督員隊伍,加強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力量,加強消防監督執法業務建設;④加強部門間及其與基層的工作聯動,合理分解對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服務任務。正確處理條塊結合消防監管業務分工與協作,正確處理行業、部門監督檢查與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的關系,正確處理部門監管與基層網格群眾性工作的關系,統籌整合公共服務資源。做到行業單位有監管、重點對象有重點監督、一般單位與小場所有普及性的基層網格化檢查指導服務;⑤切實加強從部門到基層消防安全管理干部與人員的業務培訓與考核,大力提升其履職意識和能力。(2)改革對單位的消防監督管理與執法機制。首先,循序漸進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基礎信息的采集錄入等基礎工作,建立較為完善的社會單位分類分級消防基礎信息庫。在此基礎上,改變目前消防機構僅抽查一、二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入住一、二級重點單位建筑中的一般單位,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它一般單位和小場所都由公安派所抽查的機制。實行由消防機構抽查合理比例本級列管的重點單位,抽查合理比例下級列管單位,也可以開展分類重點抽查,對下級列管的單位任一級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抽查后一定周期內不重復抽查,以增加監督抽查的覆蓋面,避免一些非重點單位長期得不到高質量的抽查,也可以克服消防執法的地方阻力,同時可以加強對下級列管工作的監督指導。(3)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監管的部門聯動與考核。依托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平臺,進一步完善政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履行消防安全檢查職責與消防機構監督執法之間的銜接與聯動機制,切實增強政府治理的合力。同時,在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中,從對單位監管的數量、質量和效果等方面,加大對部門履職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促使部門監管責任落到實處。(4)用足用好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措施。法律手段是促使單位主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的最后一道防線和保障。消防機構和派出所要強化行政執法是公安機關的基本職能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用足用好消防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措施,加大執法力度,通過執法的杠桿效應推動單位依法履行消防管理職責。
長期以來,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被多個部門分別賦予不同的身份代碼,比如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納稅人識別號、組織機構代碼等,相當于一個機構擁有多個“身份證”。這些代碼長度、含義、作用不同,主要用于各部門內部管理,部門間信息數據相互割裂封閉,存在碎片化管理、信息孤島問題。機關事業單位多頭申請代碼,不僅增加了行政成本,而且由于編碼不統一、多頭賦碼、多碼并存,影響了同一主體信息比對和數據的匯聚、交換,制約了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針對這些問題,山東省在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面實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一個機構賦予一個穩定且唯一的代碼,其他代碼逐步取消,實現各部門、各領域的信用記錄歸集整合。同時,建立源頭追溯制度,機構注銷后代碼仍保留回溯查詢功能,實現代碼管理從多頭到統一、資源從分散到統籌、流程從脫節到銜接的轉變,形成完整統一的主體信用檔案,為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創造條件。
二、全程網辦,簡化優化流程,提高服務效能
為方便機關事業單位代碼辦理工作,山東省編辦堅持簡政放權,簡化辦理環節,最大程度提高辦事效率。一是全程網上辦理。按照方便行政相對人的原則,對事業單位監督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增加黨政群機關入口和統一代碼模塊。除發證環節外,證書申領或信息變更全程網上辦理,讓信息數據多跑路,工作人員少跑腿。統一代碼證書從申請到辦結,整個流程最少1個工作日即可完成,極大提高了行政效能。二是簡化優化辦理流程。黨政群機關辦理統一代碼證書,除證書刊載內容的證明材料外,其他申請材料一律取消,并將部分證明材料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簡化為申請對象自行確認。事業單位法人不需重新申領,持原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直接換碼,降低了轉換成本,減輕了單位負擔。三是添加二維碼查詢功能。黨政群機關統一代碼證書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不再使用印鈔紙,改為二維碼防偽,掃描即能顯示證書刊載內容、鏈接省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網查詢指引,方便查詢人進行真偽比對和信息檢索。四是強化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切實提高服務意識,通過電話、QQ群、遠程操作等方式,及時解決部門、單位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共性問題和普遍反映的操作難點及時梳理匯總集中,確保賦碼工作順利進行。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切實抓好餐飲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全過程的監管,進一步提升我鄉餐飲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工作目標
健全監管網絡,落實監管責任,確保無重大餐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重點
(一)健全監管網絡,明確工作責任。
1.鄉、村(社區)成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機構,做到分管明確、工作人員明確,將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與村(社區)、有關單位簽訂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書。
2.選好配齊村(社區)食品安全監督信息員和指導員,并做好其責任心教育和履職能力的培訓,提其工作的主動性和履職水平。
3.設立有獎舉報,發動群眾廣泛監督。鼓勵社會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活動。食品安全社會協調員、信息員要充分履職,隨時檢查有關食品、經營單位,發現食品安全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同時反映社情民意。
(二)摸清家底,建立臺帳
1.開展量化分級管理,建立經營企業(個人)臺帳,掌握其經營合法性及經營品種、范圍、規模等;
2.建立企業(個人)誠信經營臺帳,并實行違法、違規行為公示制。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全民食品安全意識
1.開展《食品安全法》宣傳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增強經營主體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
2.利用各種會議、板報、專欄、巖標等大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提群眾的認知能力。
3.強化對餐飲食品從業人員的教育,增強餐飲食品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增強餐飲食品從業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四)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完善索證索票制度,深入排查和治理餐飲服務單位特別是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兒園食堂等餐飲服務單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經營過期、劣質食品等問題。取締不具備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餐飲店。打擊采購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等行為。
(五)完善機制,提食品安全應急能力
制定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建立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序。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須按照各自職責,在第一時間內按分級管理要求,報告相關部門,并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治,即使進行調查處理好相關事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責任
牢固樹立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責任意識。鄉政府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食品生產者、經營者、市場管理者要強化責任,嚴格自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人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要采取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方式,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明確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的監管。
(二)完善監管長效機制
(一)班子履職重點突出,縣支行核心職能強化
一是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明顯。近年來,9家縣支行先后有100多篇調研報告被縣級以上領導批示并付諸實踐,有力促進了縣域經濟金融協調互動良性發展;二是貨幣政策傳導效果良好。縣域貸款為縣域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注入了強大動力,信貸支持重點突出結構優化;三是金融穩定措施得力。首創的“還貸周轉金”做法,被山東省姜大明省長批示并在全省推廣。建立了魯冀四縣(市)金融穩定暨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聯動機制,維護了金融資產安全和金融業務正常運營。
(二)班子注重創新發展,縣支行金融管理和服務效率明顯提升
各縣支行班子將傳統的道德約束與現代征信手段相結合,開發的農村信用體系管理信息系統,被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和山東省農聯社在全省農信系統推廣。推出的中小企業融資超市,有效解決了金融機構面向眾多中小企業營銷難、中小企業融資難和銀企雙方信息不對稱等諸多難題。
(三)班子管理扎實有效,實現了家和萬事興
目前,縣支行職工思想穩定、人際關系和諧,絕大多數干部職工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爭先創優意識。8家縣支行連年都被評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在政風行風評議中都名列前茅,3家縣支行被評為分行級文明單位,1家縣支行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
二、縣支行班子建設不適應性分析
(一)無為風險
一是對工作缺乏求真務實。個別支行不善于根據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以文件貫徹文件的現象比較明顯,能夠體現區域特色的具體措施比較少。
二是對金融管理不積極主動。個別縣支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按規定開展金融統計、征信管理、國庫經收處和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等檢查的情況。
三是不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個別支行班子不重視監督檢查,落實上級行監督檢查制度不夠嚴格。
(二)人才風險
一是缺乏法律人才。德州中支下轄的10個縣支行,沒有一名具有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的員工,也沒有設置法律事務崗。加之個別縣支行班子依法行政意識不強,重視不夠,一旦產生法律糾紛,將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二是缺乏會計人才。在本次德州中支對9家縣支行的支行行長離任審計發現,有4家支行、9人在沒有會計人員從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國庫會計工作。這既反映了縣支行員工主體年齡較大,會計專業人員的匱乏;也反映出個別支行班子對崗位制度要求認識不清、把關不嚴,對員工學習進步缺乏有效的激勵政策和措施。
(三)管理風險
一是工作程序不規范。各種登記簿漏登和錯登、業務憑證要素不全、簽章不規范的情況比較普遍。
二是印證管理不嚴。有的支行沒有建立印章交接臺賬,有的支行的人民幣結算賬戶開戶許可證與賬戶管理系統中的“開戶許可證登記簿”余額不一致。
三是對重要空白憑證管理不嚴。個別支行對空白出口收匯核銷單,沒有核對領取人身份和單位授權,并簽字確認、留存相關材料等,一旦社會上發生冒領核銷單進行倒賣的違法行為,必然會對外匯管理部門的聲譽產生負面影響。
(四)制度風險
一是現行財務預算管理體制不能準確反映支行班子履職的經濟性。目前,人民銀行費用實行的是全賬戶管理,財務預算資金安排和費用分配滯后,實際操作往往是費用發生在前,縣支行為了執行財務費用全賬戶管理規定,不得不采取“沾親帶故”的辦法進行分解式賬務處理,使財務核算信息失去真實性。
二是制度設計與實際脫節。由于縣支行部門少、人員少,很多部門既是集中采購的需求者、也是具體實施者、合同簽訂者、驗收者,集多重身份于一身。這種情況下,一方面,“采購與驗收、詢價與確定供應商”等采購控制制度難以落實到位;另一方面,由于程序繁雜,也在一定程度影響了集中采購的經濟性和效率性。
三、進一步加強縣支行班子建設的建議
(一)應更加注重縣支行班子履職績效的審計和考量
一是建立適合支行的特色內審指標體系。結合支行貨幣政策執行效果、金融管理和服務效率以及所承擔的重點工作和階段性任務,制定科學合理、動態調整、符合實際、反映實績的內審指標體系,提高績效審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強班子經濟責任和管理績效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和合規情況,管理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監督檢查的全面有效情況。
三是加快內審轉型。審計應更多地關注支行班子履職能力“強不強”和效果的“好不好” 問題,促進縣支行“有為”、“有為”,為支行改革發展贏得更大的空間。
(二)應更加注重縣支行班子的合理搭配
一是選好班長。充分利用“上掛下派”政策,把更多地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有真才實學、工作能力強的領導干部派到支行去,促進提高支行班子引領工作開展的能力。
二是合理搭配班子結構。充分考慮支行工作特色和人員專業特長,合理搭配支行班子成員的知識結構、性格結構,形成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生動局面。
三是推動支行班子提高對各項制度規定的把握水平。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支行領導干部履職能力測試工作,促使其更加了解和熟悉支行各項業務運行規定,提高專業人才的綜合利用水平。
(三)應更加注重內審成果在縣支行班子建設中的運用
一是把內審成果作為選拔任用和日常考核支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促進支行班子明確工作重點和努力方向。
二是把內審成果作為加強對領導干部教育的重點內容。善于從內審成果中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總結出帶普遍性、規律性的東西,運用到干部教育管理中去,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現實性。
三是把內審成果作為領導決策和制度變革的重要依據。內審部門應加大督導業務部門修訂完善制度的力度,促進制度建設更加符合實際。
(四)應更加注重對縣支行班子發展的制度性安排
一是高配支行班子職級待遇。按照組織原則和任用干部的要求,對部分任職時間長、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威信高的縣支行行長,擴大高配副處級的范圍。
中圖分類號:F83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6-209-02
2010年,人民銀行縣級支行迎來新的“曙光”,人總行、分行及中心支行在年初的工作會議上均把“加強縣支行建設”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先后還相繼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建設的意見和實施方案,更加明確了縣支行的職能定位和履職重點。圍繞“五項職能”清晰定位,縣支行在當前形勢下發揮功能作用存在哪些制約因素,如何在縣域經濟金融的發展中發揮更大的功能作用,重塑基層央行的形象,本文結合轄區實際進行了多方位的探索,供上級行及同仁們商榷。
一、新形勢下縣支行功能作用發揮的制約因素
(一)傳統經辦業務的調減,動搖了金融服務的基礎和自身地位
近些年,發行庫零庫存管理割斷了縣支行與縣域金融機構的主業聯系,縣域貨幣流通的情況再無法迅速準確地掌握,不僅造成市場流通中的人民幣整潔度差,縣域和農村客戶合理的大額現金支取得不到供應和滿足,而且與縣域金融機構之間的業務及協作關系由緊密走向疏散;商業銀行數據大集中信息化建設對業務流程和組織體系影響的結果,迫使人民銀行支付清算系統不斷跟進,會計核算體系也隨之提位上升到中心支行層面,同時取消縣支行的同城票據交換和資金清算業務,使得縣支行對資金清算管理監督流于形式,與轄區金融機構的業務往來再度“冷卻”;金融統計信息數據集中上系統后,轄區金融機構統計數據停報的同時情況反映也中止,造成縣支行的金融統計信息不對稱,經濟金融運行情況分析質量下降,向上級行和當地政府提供決策依據的可用性低,協調溝通能力遞減。金融服務功能的衰退動搖了自身在當地的社會地位。
(二)金融監測機制的不完善,難擔維護轄區金融穩定的重任
在實際工作中,縣支行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和風險監測機制中的主導地位尚未得到應有的明確,對轄區金融運行的監測配套措施和政策措施不夠完備有效。一是縣支行日常風險監測缺少銀監部門的風險報告,不能對金融機構風險狀況實施現場檢查,只能靠收集一些監測指標數據對轄區金融機構風險狀況進行簡單分析判斷,監測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對轄區系統性金融風險做不到及時分析預警。二是在征集社會信用和保證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安全的信貸征信系統管理中,金融機構不及時向人民銀行數據庫錄入重要信息數據,致使信息系統反應滯后,功能弱化。三是縣支行的金融穩定工作在組織機構、人員配備等方面并未單設,一直歸口金融管理部門,其相關職能范圍不十分明確;同時縣支行也缺少真正熟悉金融穩定業務的專業人才,在建立維護金融穩定機制方面尚處于探索實踐階段,工作開展難以達到較為理想效果。四是與銀監部門、地方政府溝通協調難以到位,形不成監管合力,遇到金融突發事件往往會形成處置不及時或處置效果欠佳。
(三)貨幣政策工具的缺失,梗阻了信貸政策的傳導和貫徹落實
目前,人民銀行縣支行貫徹執行國家貨幣信貸政策的工具缺失、手段單一,督導轄區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和縣域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主要依靠“窗口指導”,但“窗口指導”約束力較弱,縣支行又沒有操作其它貨幣政策工具的自,無法激勵約束轄區金融機構,導致信貸政策的傳導作用弱化。況且,貨幣信貸政策傳導和實施需要全面的經濟金融監測信息體系作支撐,目前信息反饋的指標體系縣支行沒有建立,難以形成穩定長效的數據采集,且一些信息指標地方政府沒有反饋部門難以收集。加之,貨幣信貸政策執行涉及的相關部門配合不積極,縣支行履行做好貨幣信貸政策的傳導職能不是不盡其力,更多的是無奈和“望洋興嘆”。
(四)依法行政能力的低下,抑制了功能性監管的執法效率
縣支行金融執法隊伍中既懂金融理論知識,又懂法律知識的復合型人才欠缺,法律事務部門沒有單設,人員多為兼職,全面開展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力基礎相當薄弱。所以在開展功能性監管的執法檢查中,正確全面地運用法律法規有一定的難度,常常是經驗替代法規,行政程序只求合理,大大制約了金融執法質量的提高。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了9項檢查職責,縣支行至少有6項可以開展,但除了反洗錢外,其他做的都不夠好。更重要的是金融法律法規要么缺少處罰尺度,要么規定的處罰額度普遍較高,在貧困地區依法執行較難,因自由裁量尺度不好把握,往往以象征性的處罰替代法律規定的處罰條款,形成了不作為甚至是濫用權力的隱患。還存在的困惑因素是執法檢查方式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仍沿用看報表、翻傳票、查臺賬等傳統方式,使得執法檢查質量和效率大打折扣。
(五)行員年齡的老化和短缺,適應不了新形勢下履職的要求
以某縣支行為例,現有的28名員工中,按第一學歷劃分,初中生11人,占總數的39.29%;高中生7人,占比為25%;中專生10人,占比為35.71%,沒有一名科班出生的大專以上畢業生。按年齡劃分,30歲以下的一人,30至40歲的一人,兩人均為轉業軍人,占比為7.14%;40至50歲的14人,占比為50%;50歲以上的12人,占比為42.86%,平均年齡48歲。顯而易見,支行的整體狀況是:學歷層次偏低,年齡結構老化,員工綜合素質不能適應新的工作要求。盡管實施了內設機構職責調整,但支行內設機構及崗位均按上級要求對應設置,內設部門職能的“小而全”和專業人才“少而匱乏”的矛盾比較突出。以目前支行的人力資源狀況,主要精力集中在國庫會計工作和內部管理,難以“面面俱到”地充分履行基層央行的各項職責。
二、圍繞職能定位,探索縣支行提升功能作用的一些途徑
(一)延伸和拓展金融服務功能,保障縣域金融體系高效運行
縣支行金融服務方面的傳統業務雖然有所調減,但新的業務職責在不斷增加和完善。為了做到“有為才有位”,重樹人民銀行縣支行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和地位,必須創新服務手段,拓展縣域金融服務領域。一是拓展和創新國庫服務功能。將國庫服務功能拓展到改善民生、提高國庫行政效率的各個層面。比如:涉農補貼資金的直撥到戶、社保資金的直撥到戶、非稅收入的直達入庫、國庫資金的直接支付和財、稅庫銀的橫向聯網工作等。二是依靠金融基礎設施服務縣域金融和經濟發展。大力推廣銀行卡業務改進縣域支付清算環境,尤其要鼎力支持農村信用社盡快推出農民工卡,解決農民外出打工結算不便的問題。完善縣域身份核查系統、支票影像系統、反洗錢系統運行,為縣域金融發展提供公共服務支持。三是貼近縣域經濟主體、貼近群眾的生產生活,宣傳貨幣政策、反假幣知識、外匯知識、征信知識、金融法律法規等,提高縣域經濟主體的金融素質,在金融領域充分體現人民銀行縣支行金融服務的效果。
(二)著力改善縣域金融生態環境,維護轄區的金融穩定
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首先要利用兩大數據庫(企業和個人信貸信息基礎數據庫)功能加快縣域社會征信體系建設,充分挖掘現有的經濟金融數據資源,監測轄區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投向,分析資金使用情況,主動開展風險提示,為縣域經濟和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支持。拓展對非銀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將國家職能部門采集到的企業及個人信用資料充實到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中,為縣域經濟的發展提供征信支持。另外,加大對金融誠信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維護轄區金融穩定是縣支行最重要的職責,要下大力氣建立和完善維護金融穩定的工作協調機制,困難再大也要克服,這是《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三條賦予的職責。為了確保轄區的金融安全,縣支行要積極主動協調融通,加強與金融監管機構的密切配合與合作,定期召開轄區金融穩定協調會議,共同維護轄區金融穩定;要搞好轄區經濟金融預測預報體系建設,定期對轄區經濟金融運行情況進行調研、評估和分析,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制定轄區應對金融風險預案,不斷提高應對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三)增強“窗口指導”的效力,疏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渠道
針對人民銀行縣支行在新形勢下“窗口指導”作用在實踐中的弱化趨勢,當前,應進一步設計和明確縣支行窗口指導的工作原則,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窗口指導的前瞻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根據窗口指導的總要求是使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意圖落到實處,經濟變量按照人民銀行的意愿發生變化,讓存款類金融機構獲利或免遭損失。縣支行窗口指導的原則應設計或明確為:雙贏原則,只有以成本最低化和收益最大化為出發點,存款類金融機構才會真正自覺地去執行政策;地方特色原則,窗口指導工作必須高度關注轄區的經濟特色,才會引起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的足夠重視;現實可操作性原則,既要有現實政策基礎作保障,又要有實際工作意見可以執行。遵照原則在實施過程中,一是要建立窗口指導工作的獎懲機制,對認真執行窗口指導意見的金融機構給予激勵,減少其工作成本,對拒不執行窗口指導意見的,要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二是縣支行利用貼近微觀經濟金融主體和縣級政府部門的便利,可以不定期地通過召開金融聯席會、形勢分析會、貸款項目推介洽談會、專題研討會等形式,傳達窗口指導意圖,擴大人民銀行貨幣信貸政策影響力。同時,積極對外履職,服務縣域經濟金融發展,承擔銀政、銀企溝通橋梁,配合當地政府搭建多層次的融資平臺,積極解決“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三是探索開展金融機構執行貨幣信貸政策的效果評估,配合上級行研究信貸政策評估的程序辦法。四是注意充分發揮縣支行對縣級政府的經濟金融專業參謀和助手作用。通過信息調研等有效載體,做好縣級政府部門的專業參謀,尤其要主動承擔縣級政府安排的金融調研課題和任務,通過高質量的信息和調研成果,準確、全面、及時地反饋縣域經濟典型情況。
(四)堅持依法行政,強化縣域金融協調管理
在當前金融業務分業監管的框架下,縣級銀監辦事處僅3~4人,力量有限。人民銀行縣支行幾乎是縣域唯一健全的金融行政管理組織,面對國家行政體制改革和財稅體制改革朝著有利于縣級行政體制發展方向去調整的實際情況,縣支行的基礎作用、獨立作用可能越來越突出,而不是越來越弱化,在改革中人民銀行縣支行完全可以勝任金融管理、組織協調的職責。一方面,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縣支行應主動履行其法定金融管理職責,既要搞好對金融機構的服務,又要強調金融管理,牢固樹立“管理與服務并重”的觀念,發揮縣支行在整個縣域金融服務領域的核心作用、引導作用和組織協調作用。另一方面,應吸取美國次貸危機引發金融危機的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中國人民銀行法》,重新賦予人民銀行更大、更多的金融管理權和金融監督權,同時縣支行的上級行應加強對縣支行開展金融監管工作的指導考核,從而提高人民銀行系統維護金融穩定的水平。
(五)弱化縣支行部分職能,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履職能力
針對縣支行人員短缺、年齡老化、素質不高的現狀,建議取消或弱化縣支行一些內部管理或形式上的事務,如內審、紀檢監察、工青婦、宣傳教育、勞資統籌、部門信息等,由上級行統一調度和管理,緩解縣支行人員少、崗位多的工作壓力,減負后以利于更好履行社會職責,提升功能作用。對現有職工要加大培訓力度。一是要開展全員性的業務培訓,著力提高全員隊伍素質。二是強化崗位培訓,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中青年骨干要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專業培訓和崗位輪換培訓。三是要制定統一的縣支行業績考核制度,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履職水平。
三、加強縣支行建設,增強其功能作用的幾點建議
1.健全人才保障機制。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選拔和考核體系,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實施合理的激勵手段,促進人才的合理選用。
2.建議上級部門健全有關法規,盡快完善各項工作機制,便于縣支行工作開展,特別是在反洗錢、信貸征信、金融穩定工作等方面。建議在法律上賦予縣支行更多的權限,尤其要強化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的監督處理權,確保縣支行順利、有效地履行各項職責。
3.加大年輕優秀人才的引進力度,提高縣支行整體素質,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防止在機構整合的過程中,縣支行人員過于老化,不能適應新職能的需要。
4.適當增加政策工具在基層行的運用。賦予縣支行更多的貨幣政策傳導職能,將直接與地方金融機構密切相關的政策工具和手段,分層次、分階段地向縣支行延伸,使基層央行有職、有責、有權。比如:恢復縣支行再貸款運用權和再貼現窗口,使其成為縣支行傳導實施貨幣政策的重要手段,逐步消除阻礙貨幣政策傳導因素。
參考文獻:
1.王洪章.加強人民銀行縣支行建設的幾個問題.中國金融,2009(18)
2.西安分行課題組.人民銀行縣支行履職能力建設思考.中國金融,2010(1)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科學監管、保障安全為主線,以完善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為重點,堅持“重在源頭、重在治本、重在規范、重在引導”原則,進一步健全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總負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監管、企業負主責、社會各方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二、工作目標
(一)全區食品安全合格率96%以上。
(二)全區蔬菜農藥殘留抽樣年平均合格率98%以上。
(三)全區上市生豬及產品中“瘦肉精”檢測合格率99%以上。
(四)全區大宗水產品違禁藥物殘留抽樣合格率97%以上。
(五)全區生產加工食品省級監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六)全區豆腐及豆制品、糧食復制品(掛面線面)衛生指標市場抽檢合格率達96%以上。
(七)全區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實施食品準入管理和信用分類管理,食品進貨查驗率90%以上,其中,豆制品進貨查驗率95%以上,乳制品進貨查驗率100%。
(八)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大中型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實施率達100%。
三、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文件要求,有效落實地方政府、監管部門、食品生產經營者三方責任,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1、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各鎮(街)要積極配合行政監管部門做好對本轄區食品安全監管和組織工作,將食品安全責任層層分解到基層,切實加強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鎮(街)要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員,及時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動態,形成全覆蓋、無縫隙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2、落實監管部門主體責任。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分管環節和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3、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人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在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企業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強化企業對其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食品安全狀況的主動控制。進一步健全和落實企業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對外承諾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項制度措施,加強自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力度
1、加強長效監管機制建設。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不斷加強監管的實效性。一是建立健全監管工作制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制定好相應的工作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溝通信息、交流工作、研究解決問題的舉措。二是創新監管辦法。根據區域管理體制和監管機制的實際狀況,積極實施監管方法的創新,通過加強部門間的協同互動、開展聯合執法等措施,提高監管有效性。三是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業務素質。
2、提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落實應急工作各項保障措施,普及食品安全應急知識,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預警分析、應急處置、協查協作體系。加大對食品安全大案要案的查處及責任追究力度。
3、全面推行分級分類監管。有關職能部門要組織對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食品(質量)安全信用等級評定,并以企業信用水平及生產經營狀況為依據,在各食品環節推行分級分類監管工作。
(三)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突出重點區域,集中力量,以打擊非法嚴厲打擊非法食品添加劑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重點,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1、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劑專項整治。根據轄區食品行業分布特點,開展打擊食品添加劑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治,以面制品、糕點、醬腌菜、肉制品、調味料為此次添加劑專項整治的重點產品,全面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生產源頭、加工環節、餐飲環節、進出口環節的治理。嚴格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加強食品添加劑標簽標示管理,實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報告制度,依法打擊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添加物的違法行為,開展“瘦肉精”和打擊私屠濫宰專項整治。專項整治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檢查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并依法追究刑責。
2、進一步開展“地溝油”專項整治。進一步深入開展“地溝油”整治,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將全區餐飲服務企業統一納入餐廚廢棄物管理名單,建立健全餐飲企業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度,嚴厲打擊生產、提煉、銷售、采購和使用“地溝油”違法行為,提高餐飲企業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積極性和責任心,防止“地溝油”回流餐桌。
3、開展制售假劣食品場所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確立鎮(街)與部門合作的專項整治模式,突出城區、工業園區、城鄉結合部及租住戶、閑置房等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隱患。充分發揮基層和群眾作用,認真梳理各類舉報投訴,排查苗頭性問題,嚴厲查處、有力打擊制售假劣食品窩點及行為。
(四)規范企業經營行為,進一步提高食品企業管理水平,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
一是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的基礎在企業,出現食品安全問題的根子也在企業。任何監管措施的效果,歸根到底要通過促進企業規范生產經營活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來實現。各部門要進一步指導、督促企業樹立責任意識、完善內部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這是一項根本性的工作,各有關監管部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結合實際,抓實抓好。對落實主體責任中的好做法、好經驗,要認真總結,積極推廣,食安辦將積極配合。
二是加強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工作,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形成“倒逼”機制,督促企業規范經營。去年十一月,國家衛生部等六部委印發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辦法》,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為進行規范,要求各地逐步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平臺,實行信息共享。今年全市將以貫徹《信息公布管理辦法》為契機,積極探索信息公開實施方式,主動公開監管和檢驗檢測信息,形成“倒逼”機制,請各部門要繼續創新方式,加大力度宣傳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消費者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的良好環境。
三是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引導企業規范經營。請區經貿局配合市經發局認真抓好食品生產企業的信用體系建設;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探索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方式、手段。在此基礎上,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運行機制,制定信用評價辦法和激勵懲戒措施,建立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完善黑名單通報制度,實施信用分級監管,促進食品安全信用制度規范、管理服務與運行機制建設,引導企業規范經營。
(五)完善農產品市場準入機制,著力夯實食品安全的基礎。
按照市的統一部署,有序推進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準入試點工作,配合市商務局等有關部門進一步組織做好農產品生產、“菜籃子”基地建設和流通體系建設,也加大對種植養殖和流通環節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指導,積極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種植養殖和生產流通。
(六)加強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做好本地區肉類蔬菜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所有進入區內市場的肉類經營單位、蔬菜農產品經營戶納入備案登記管理,進行索證索票,嚴把產品準入關。督促轄區內各肉類蔬菜批發市場、大中型集貿市場、規模型超市配備專(兼)職人員及符合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要求的相關設備。
(七)健全食品安全考評機制
不斷加強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有效落實食品安全部門責任,確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將今年食品安全的重點目標任務、長效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上級布置的突擊整治任務作為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按照動態考核辦法,強化對相關履職部門和鎮(街)的工作考核評價。
四、工作要求
1、積極做好各項爭創工作。發揮爭創牽頭部門作用,做好主題答辯和分答辯材料以及城市宣傳影像資料的準備工作;積極聯系相關部門,組織召開預驗收部門聯席會議,落實部門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加強質量強市宣傳工作,依托日報、晚報、網絡等宣傳媒體,開展“城市質量精神”征集,通過報刊、電視、電臺、網絡等媒體宣傳城市質量精神的價值取向、目標追求,提升全社會對質量強市的知曉度。
2.組織實施質量強市績效考核。按照質量強省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出特色,確保順利通過省政府年度考核。進一步完善全市質量強市績效考核體系,修訂《市質量強市工作目標考核細則》,簽訂各地年度質量強市工作目標責任狀,年底前組織年度考核。
3、加強質量強縣(市、區)示范單位建設工作。根據省質量強縣(市、區)指導意見,動員縣(市、區)開展質量強縣(市、區)建設,開展具有各地特色的質量強縣(市、區)活動。
4、開展強企、強業達標活動。制定我市強企、強業達標實施意見,全面貫徹市《質量強企建設標準》、《質量強業建設標準》,今年全市50%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達到標準要求,各縣(市、區)至少要有一個行業達到標準要求,各縣(市、區)要加大質量強企、質量強業推進實施力度,要培育質量強企、質量強業的示范先導區。
5、大力推廣卓越績效模式。完善《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年內評審出1-2家市長質量獎,發揮市長質量獎獲獎企業的標桿帶動作用,鼓勵企業爭創各級質量獎。
6、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圍繞促進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培育爭創各級名牌,力爭全市新增省名牌20個以上;力爭在不同產業培育一批區域名牌,促進名牌產品由點向塊發展;完善市名牌評價標準,今年全市市名牌新增60個左右;組織專家開展名牌對經濟貢獻率課題研究,形成名牌對經濟發展貢獻分析報告。
7、加大對企業質量人才培養力度。加強首席質量官、質量工程師等企業中高級管理層的培訓,舉辦3-4期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班,聯合人社局共同推動質量工程師在企業中的作用,加強關鍵崗位質量管理人員、檢驗員和一線員工的培訓,舉辦3-4期關鍵崗位質量管理人員、檢驗員和一線員工培訓班,不斷強化企業一線員工的質量意識,提高員工質量素質。
8、加強對企業質量管理指導。聯合市委組織部、市政府辦、市國資委、市經信委開展國有企業質量工作調研,爭取出臺我市《關于加強國有企業質量工作的意見》;聯合市經信委開展中小企業調研,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對中小企業發展的部署,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扶持力度,爭取出臺我市《關于加強中小企業質量工作的意見》。
9、深化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按照要求推動質量信用評價向制造業企業覆蓋,完成全部生產許可證企業、省名牌企業、省質量獎企業的質量信用建檔工作,爭取7家以上企業獲得質量信用AA級及以上評價。加快完善質量信用管理網絡系統,做好信用評價推廣使用,適時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將企業質量信用等級作為名牌認定、質量獎評選的重要依據,推動發改、經信、科技、銀行、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在政策、資金、項目等環節參考和應用質量信用報告,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激勵懲戒機制。
10、積極開展宏觀質量分析研究。加強與科研院所合作,圍繞五大產業,探索開展《產業質量調研分析報告》專題研究,分析我市重點產業質量狀況與發展前景。完成全市的《汽車零配件產業質量發展分析》,組織專家開展服務業滿意度調查、城市質量滿意度調查活動,推動政府和相關部門解決城市質量發展中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
二、做好履職創新、服務創新、監管創新,打造質量管理品牌
11、創新質量管理服務模式。完善全市質量管理專家庫,構建質量管理服務平臺,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邀請專家團隊通過研討交流、實地走訪、現場診斷、建言獻策幫助企業解決質量管理中的難題,為企業發展出謀劃策,加快企業轉型升級。
12、加強質量工作宣傳。利用煙花三月經貿旅游節、運博會、質量月等活動,開展名牌企業貢獻分析、汽車產業質量分析報告、卓越績效高層論壇、各級名牌企業、質量獎企業公布,提升質量強市工作的影響力。
13、開展重點產品、產業的質量提升活動。開展質量安全主體承諾活動,開展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質量安全負責人約談活動。積極落實國家局、省局部署的電線電纜、兒童用品、學生文具、車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節水產品、建筑防水卷材等8類產品的質量提升行動。
三、完善行政許可工作,強化產品監督管理
“一方面,通過開展社會責任管理,創新了企業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促進了管理提升;另一方面,通過開展社會責任實踐,提升了外部社會形象”,《報告》認為,中國工業企業正在穩步推進社會責任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報告》也分析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工業企業轉型升級、公眾權益意識提升、重大環境污染日益突出、工業企業“走出去”等帶給行業企業社會責任的挑戰。報告并且指出了發展趨勢,如從被動回應到主動承擔,從分散探索到系統推進,從學習借鑒到自主創新,從個別企業實踐到行業全面實施,從遵循國際標準到建立中國標準等。
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工經聯會長李毅中表示,“提質增效升級成為工業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路徑和今后一段時期的突出任務。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正是促進提質增效升級的重要抓手。”
《報告》還介紹了“2014首屆中國工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星級評價”(以下簡稱星級評價)的基本情況、評價方法、評價過程和評價結果。
根據評價結果,包括國有、民營和外資企業在內的39家工業企業被評為首屆“中國工業行業履行社會責任五星級企業”。該星級評價由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與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在2014年3月共同發起。
據了解,來自全國17個省區市的92家企業在本屆會議上集中了2013年度社會責任報告,數量為歷屆最多,涉及煤炭、機械、鋼鐵、石化等19個行業。其中,中央企業35家、地方國有企業33家、民營企業17家、外資企業7家,50家企業為2013年中國500強。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還特別編寫了報告概覽,全景式展現92份報告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關注
7月16日,廣東省房地產行業協會聯合萬科、保利地產、恒大集團、碧桂園、招商地產等19家品牌房企以及深圳房協,《2013年度廣東省房地產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綠皮書)。企業和行業協會參編并社會責任報告,成為其加強與利益相關方溝通交流、完善治理機制、梳理品牌形象、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自2011年第一部綠皮書以來,今年已經是廣東省房協連續第四年綠皮書,相比于往年,今年的綠皮書不僅參編企業增加了,報告的編寫水平和規范性方面也有很大的提高,部分企業還建立了專門的社會責任工作機構和體系。
“社會責任報告,既是企業對于自身社會責任建設情況的檢查、總結和展示,也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坦誠溝通的重要平臺。省房地產行業協會自2009年在全國率先創造性地開展了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的工作,在全國目前來說,是廣東省行業協會率先做了這個事情。2010年廣東省房地產企業社會責任的指引,倡導省房地產開發企業履行企業發展,保護員工消費者利益,維護公共關系,做好社會公益和環境保護。自2011年以來,每年都一份行業社會責任報告。”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陳英松在會上如此表示,他認為,今年廣東省房地產行業協會,很有創意和創新地提倡企業要設立首席社會責任的咨詢官,對于全省房地產行業的社會責任建設將起到重要表率作用。
“萬科之所以能夠持續發展到今天,最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堅持走正道,堅持履行社會責任,我們認為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所以萬科在2007年成立了企業公民辦公室,還推行了萬科的CSR的部分,也了第一批的綠皮書報告。”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公民辦高級經理吳良如此表示。她說,今年是萬科綠皮書的第七年,在這份報告中,萬科第一次全面披露了企業碳排放源和碳排放量,從經營、環境和社會三個維度介紹萬科的社會責任工作。
聲音
“開展工業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評價工作、建立長效推進機制十分重要。一方面引導企業由主要關注經濟績效,轉變為關注經濟、社會、環境綜合表現;另一方面能夠加強對企業披露信息和履責承諾的跟蹤、了解、測評,進一步促使企業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從管理上持續改進,從行動上積極實踐。中國工經聯與聯合國工發組織共同構建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星級評價,是在總結廣大企業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一個臺階,尚需要適度宣傳、加大實踐探索,不斷改進完善。”
――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工經聯會長李毅中在2014中國工業經濟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會上表示。針對當前企業履責的薄弱環節,他指出,誠信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思想基礎和道德底線,企業要堅守質量誠信底線、恪守商業信用。生態文明建設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重中之重,企業應誠信履行減排治污、保護生態的社會責任。
“十報告提出了‘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任務和目標,其中信息化扮演著引領和倍增器的作用。《中國普天2013年社會責任報告》展示了普天對于自身作為中央企業、信息通信產業國家隊的使命和責任的積極擔當。”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長韓俊為《中國普天2013年社會責任報告》點評時表示。報告的正式,既是對公司利益相關方期望和訴求的積極回應,也是普天履責理念和實踐的全面呈現。
“隨著汽車企業的不斷壯大,汽車企業對履行社會責任的認識和自覺性日益增強。知名跨國企業都已經把履行社會責任當做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我國主要汽車企業也越來越重視并努力開展社會責任方面的實踐,越來越多的汽車企業通過上市公司等不同渠道向社會履職報告。”
――中國汽車文化促進會申崇明會長在《2014中國汽車行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會暨第二屆中國汽車行業企業社會責任高層論壇致辭中如此表示。會上同期了《2014中國汽車行業企業社會責任案例集》。
月度速覽
7月1日
LG化學(中國)了《2013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是LG化學(中國)的第二份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7月7日
用友軟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7月9日
大唐電信集團2013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創造無限溝通》,這是大唐電信集團的第四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同日,江蘇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7月11日
甘肅莫高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同日,江蘇林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7月12日
北京巴士傳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會責任報告》。
7月15日
中廣核集團《2013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這是中廣核第三份社會責任報告。
7月18日
一、形成食品安全危機局面的原因
1、消費者主客觀認識不足。根據經濟學的基本理論,購買者在購買商品時,首先考慮的第一因素是商品的價格。較之目前社會購買能力來看,食品的消費比重仍占據著主要位置,重點還是低價的生活食品,對于高價食品往往不予問津。而低價往往帶來質量的低下,這也就為“價低質次”的食品提供了滋生的“溫床”。再則,食品內在質量要求,并不為普通群眾所普遍知曉,如食品添加劑有哪些、哪些物質是不能加入食品的、怎么通過網絡查詢食品的生產許可情況等等。第三,受傳統思想的影響比較嚴重,很多的食品制作方法是從古代沿襲而來的,現代科學已經證明是不衛生或不安全的。第四、消費者對一些不法行為的不聞不問也導致了食品安全問題的產生。
2、食品經營者的道德問題。當前很多食品經營者在營銷觀念上忽略誠信的價值和意義,特別是中小微型的經營戶對構建誠信經營的社會環境和經營意識顯得更不在意。很多的食品經營者更注重的是如何降低自己的經營成本,怎樣獲取更大的利潤,至于誠信只是非物質的口號而已,可有可無。道德的滑坡,嚴重影響著我們的食品消費的環境安全,它就像一只無形的黑手,誘惑著食品經營者一步一步滑出正常的軌道,給我們的社會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甚至造成可怕得后果。
3、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的品行和素質問題。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食品,其最初形態都是來自于農產品環節,食品質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到最初原料的影響。有部分農產品生產者片面追求產量最高化、產程最短化和利益的最大化,瘦肉精、硫磺熏劇毒農藥等手段得到了“極致的濫用”,甚至出現了用有毒有害物質直接作為種植要件的行為。食用農產品生產者缺失的操守品行和基本素質也是造成食品安全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
4、監管部門的體制和履職問題。食品安全的監管是復雜的行政管理體系,其具體實施涉及到二十多個職能部門,任何一個部門的監管不到位,或者出現監管缺位,都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食品安全監管講究的是部門間的合力,然而在現行體制下,往往會因為部門的職責不同,監管環節不同,所調整的利益不同或部門性質不同等因素造成部門之間工作的不平衡性;在部門之間的監管還存在環節的交叉和盲區;同時很多部門的監管執法人員懼怕履職風險,畏苦畏難,進而產生了履職不力、推諉扯皮,甚至胡亂作為的問題。
5、國家食品生產規范與標準相對落后問題。隨著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者不但要求食品“好吃、好看、好聞”,而且對便攜性、營養性、易儲性也提出了更高需求。一些為食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為改善食品的口感品相、延長保質期、提高營養成分指標的食用添加物質被大量的添加在各類食品,甚至形成了濫用的現象。而與此同時國家的相關使用規范和生產標準沒有能夠及時得到修改,形成了“有監管無辦法”的局面,特別是針對地溝油的檢測標準至今仍沒有出臺。
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的基本原則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不僅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更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伴隨著各種社會問題深化而日益凸顯,對傳統的社會管理體制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從目前流通環節監管現狀來看,效果不容樂觀,監管工作忙忙碌碌,回頭一看勞而無功。一方面監管壓力到只氣喘吁吁,另一方面工作成效力不從心。而分析想來,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在監管中出現了單打一的局面,缺乏部門間、群體間的協作合力,沒有能夠發動全社會的作用。必須清醒的認識到,食品安全的監管不是依靠哪一個部門或哪一個個人能實現的,實現社會協同,是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建立社會管理格局的重要途徑。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的社會化管理必須確立一個基本原則:即部門監管為前提,社會協同作依托,公眾參與是基礎,通過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實現政府、社會、公民的三方共治。
三、創新舉措,破解食品安全監管的難題
1、提高社會對食品安全的認識,為社會化管理提供土壤。借助各種媒體和多種手段向全民普及宣傳《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發實施條例》和與之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和教育效果。通過宣傳,提高全社會對食品安全的認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消費者共同監督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用行動展現態度,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積極參與維護食品安全。自覺的抵制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農畜產品和食品。用拒買行為促進食品安全屏障的形成,讓有毒有害食品沒有市場。特別是要加大社會誠信建設,運用信用體系評價引導作用約束食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比如,利用每年開展“3?15”主題活動和一系列的專題方式,邀請市民參與體驗,逐漸讓消費者的觀念由“事后消費維權”轉變為“事前理性消費”。
2、加強加對經營者自律意識的培養,構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經營主體對其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并且對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明確了相關懲處措施。工商部門的職責是依法采取相關措施,促使經營戶履行義務。從大量基層監管的事實表明,很多的食品經營戶對于最基本的進貨查驗和登記制度都不能及時到位,自律不能到位和誠信缺失是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根本原因。如何強化經營者自律,做法可以有三點:第一,利用宣傳培訓的手段,從理論層面上強化經營者的自律意識,在必要的情況下開展點對點的輔導,促使其能清醒認知;第二,強化在流通環節的巡查監管,督促執行;第三,依靠社會群眾和輿論的力量,加大監督力度,讓不能切實履行自律義務的經營者失去消費者的信任。
3、重點治亂,以強勢執法促進經營者規范經營。加強問題食品和行為違規的查處力度,對事故責任人和生產經營者嚴厲處罰。以強大的法律威懾力來震撼那些良心缺失的生產經營者,使食品生產經營市場風清氣正。在經過充分宣揚教育的前提下,對監管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經營行為,必須采取“嚴打”的高壓態勢,做到露頭就打,違法必究,起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整治一家,規范一個行業的作用。通過強勢執法迫使食品經營主體提升規范意識、誠信意識、守法意識,變被動應付檢查為主動防范風險,變他律為自律。
4、創新監管模式,實現基層轉型升級。社會管理是多方參與的社會行為,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更新監管理念,把市場監管作為第一職責;更新發展理念,把服務發展作為第一要務;更新執法理念,把依法行政作為第一準則;更新維權理念,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以“創新模式、務實培訓、優化服務、盡責監管、規范執法、高效維權”的六項主旨作為工作要求,加速推動基層轉型。
中圖分類號: F830.4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3)06-0043-03
中央銀行財務實力的強弱,不僅會直接影響自身資產負債表的健康狀況,也會影響到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執行效果,進而對國家宏觀調控目標、金融體系穩定產生重大影響。2008年次貸危機爆發后,為了對金融機構進行救助,很多國家央行出臺了發放無擔保貸款等一系列措施,但是,受主要發達國家經濟復蘇緩慢、歐債危機持續發酵等因素影響,部分央行面臨著更多的潛在財務風險。因此,如何提升央行財務實力成為各國關注的話題。
財務緩沖機制是央行財務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常見的財務緩沖可以分為實物緩沖、能力緩沖和時間緩沖。實物緩沖是指央行財務系統處理外部不確定性而進行的各種人力、實物與資金的儲備,需要考慮儲備規模和儲備結構的問題。能力緩沖是指為防備系統外部的不確定性而在央行財務系統諸要素方面所設置的多余的能力,如體制、制度的設置,各種提升財務決策和財務資源配置效率的方法、方式、技巧的綜合運用等。時間緩沖是指為處理系統不確定性而在時間上設置的保險期。
一、人民銀行構建財務緩沖機制的必要性
(一)人民銀行的職責決定了必須構建財務緩沖機制
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負有制定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和提供金融服務的職責。在履職過程中,人民銀行的資金、資產勢必會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國內外金融形勢等多方面的影響或沖擊。為保障高效履行央行職責,抵御各種可能的沖擊,應對外界的突發事件,建立適當的財務緩沖機制顯得尤為必要。例如,20世紀90年代以來,人民銀行在市場機制不健全的轉型經濟體制下,承擔了大量準財政功能,肩負起穩定和改革的雙重任務。支持金融機構改革的最主要措施就是對金融機構進行大規模援助,這些援助措施實際上是人民銀行承擔了金融改革成本。如在農村信用聯社改制過程中,人民銀行通過央行專項票據和專項再貸款等方式置換其不良資產。為維護金融穩定,人民銀行還發放了各類專項貸款救助金融機構。在金融機構的關閉清算中,提供貸款資金的人民銀行只是普通債權人,與其他債權人相比沒有優先償付權,從而導致人民銀行的部分再貸款實際上形成了壞賬,嚴重影響了人民銀行的資產質量。為應對這些改革、維穩工作對央行自身財務狀況的沖擊,確保央行職責的正常履行,建立適當的財務緩沖機制顯得尤為必要。
(二)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規模和現行會計財務制度加大了構建財務緩沖機制的迫切性
由于履職的需要,人民銀行的資產規模不斷增大。從2002年到2011年的10年間,資產規模增長了460.49%。這些資產中既有市場敏感度較高的金融性資產,也有風險系數較大的債權類資產。其中占比高達80%以上的外匯儲備規模的不斷擴張,使人民銀行面臨較高的匯率風險、鑄幣稅流失風險等。目前,賬面價值與真實價值的偏離,降低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影響了決策,掩蓋了人民銀行資產價值變動的風險。表現為:收付實現制會計確認基礎和歷史成本會計計量屬性是當前人民銀行各類資產會計核算的基礎;有價證券類資產按購買時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入賬價值,不攤銷溢價或折價,不按市場價格或攤余成本調整賬面價值,變現或兌付時將價差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按照初始購置成本作為入賬價值,不計提折舊,只按照直線法計算折舊計入表外科目,不影響當期損益,不進行價值變動測試;各類貸款按實際發放時的金額作為入賬價值,不進行減值測試,不計提減值準備。此外,人民銀行實行部門預算管理模式,但人民銀行承擔的貨幣發行、金融統計、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等職能決定了部分支出具有不確定性和不可預見性,與硬性指標約束存在矛盾,一定程度上也給人民銀行的財務狀況造成潛在的風險。
二、人民銀行財務緩沖機制的構建
(一)建立完備的實物緩沖制度,夯實抵御風險的物質基礎
1. 建立資本補充機制。自有資本是一個經濟體抵御風險的最后防線,資本補充是金融行業降低經營風險、進行擴張的重要保障。從世界范圍看,盡管有的中央銀行以負資本的狀態也能持續運作,但虧損仍會削弱這些中央銀行的社會公信力,進而影響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實踐中,很多中央銀行都建立了完善的資本補充機制。如歐洲中央銀行要求所有歐盟成員國按比例繳納資本。2010 年歐洲中央銀行調增了資本金,大大增強了歐洲中央銀行的財務實力、提高了其抵御風險的能力。人民銀行的全部資本由國家出資,今后有必要建立資本補充機制,并充分考慮各種可能的補充來源和影響,尋求資本補充的最有效方式,增強人民銀行的財務實力。
2. 調整利潤分配政策。《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每一會計年度的收入減除該年度支出,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核定的比例提取總準備金后的凈利潤全部上繳中央財政,虧損由中央財政撥款彌補。但從提高人民銀行社會公信力、增強中央銀行自身財務實力的角度上看,可以對現行的利潤分配政策進行調整完善,按比例留存一部分利潤自行支配,事前為央行留出充足的資金緩沖。
3. 對風險資產提取準備。人民銀行承擔著“最后貸款人”的重要角色,因此必須加強對風險資產的評估分類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風險準備機制。如可以針對未確定風險設立一般準備金,針對各項資產設立專項準備金,用于彌補期間虧損和經營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從而強化人民銀行的抗風險能力。
4. 實行抵押品政策。目前主要國家央行在對金融機構進行救助或提供流動性支持時,通常要求其提供一定的抵押物,此種做法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自身風險。如美聯儲在危機期間向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時,對抵押品的質量和范圍有比較明確的要求。目前,人民銀行的再貸款和金融穩定貸款大多為信用貸款,無需提供抵押品。為提升風險管理水平,應設計制定抵押品相關政策,對抵押品的使用以及抵押品的質量和范圍進行明確規定,切實防范財務風險。
5. 培養會計財務管理人才。新時期會計財務工作對會計人員的要求除了具備系統的專業知識體系外,還應具備較強的分析、預測、決策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人民銀行應根據業務發展、職能的轉變以及工作目標的轉移而有目的、有計劃引入和培養復合型的會計財務管理人才,為財務緩沖奠定人力資源基礎。
(二)不斷完善能力緩沖制度建設,提升人民銀行財務軟實力
1. 合理劃分人民銀行和財政的關系,提升人民銀行獨立性。目前人民銀行承擔了部分準財政職能,這些準財政職能導致了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結構和規模的被動性變化,遏制了人民銀行貨幣政策的空間,影響了人民銀行的財務實力。因此有必要減少人民銀行的準財政職能,厘清人民銀行和財政的關系。一要對目前人民銀行承擔的壞賬建立處理機制。人民銀行大量再貸款已成壞賬,但財政對人民銀行損失的補充機制不明確。二要建立與政府風險分擔的制度安排,一旦未來再出現需要救助的金融機構,明確哪些救助的成本和風險由人民銀行承擔,哪些由財政承擔。三要進一步明晰人民銀行虧損的補充機制。四要加強溝通和宣傳,提升人民銀行的公信力。
2. 改革人民銀行會計核算基礎,發揮會計政策的緩沖作用。鑒于人民銀行資產的多樣性,單一的會計計量屬性和收付實現制的會計確認基礎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管理的需要。因此,權責發生制和會計計量屬性的多樣化是人民銀行會計核算制度改革的必然方向。權責發生制的采用可以為謹慎性原則和成本收入匹配原則提供可行的基礎,實行審慎的會計政策,適度引進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可以借鑒歐央行使用的非對稱會計處理方法,即將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虧損確認到損益表,并將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收益留在資產負債表,防止未實現收益的轉移。此外,還應以合理的會計標準編制會計報告并及時、準確、完整、有效地披露會計信息。
3. 完善人民銀行財務管理體制。靈活的預算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財務管理體制是中央銀行高效履職的物質基礎和保障。從國際上來看,美聯儲、德意志聯邦銀行等央行均獨立制定和審批預算。人民銀行承擔著人民幣管理、外匯管理、運行維護支付清算系統、反洗錢、征信業監督管理等職責,職責內容涉及面廣,不確定因素多,隨著經濟金融的發展,人民銀行面臨的履職成本壓力不斷增大,因此,高效、安全履職需要自主獨立靈活的財務管理體制支持。
(三)建立風險預警制度,爭取最大程度的時間緩沖
人民銀行對金融危機救助的及時性、有效性,必須依賴于金融危機預警的能力,包括對宏觀經濟走勢的準確判斷及對問題金融機構的準確監管。從國際經驗上來看,英格蘭銀行在處理巴林銀行救助案中,從收到報告到作出處理決定僅需兩天時間;美聯儲在LTCM公司救助中,從接受申請到確定方案和實施僅1個月時間。我國對金融機構的救助參與主體較多,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央銀行、監管當局等,各方立場不同,相互間協調成本加大,信息互相不共享不公開,可能導致錯過最佳救助時機,造成救助成本增高。因此,建議明確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職能,由人民銀行負責對金融控股公司、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交叉性金融業務等進行監管。人民銀行應事前確定救標準,建立風險預警制度,爭取最大程度的時間緩沖。日常加強對金融機構財務和風險狀況的跟蹤了解,建立有效的數據分析和評估機制。
總之,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發展進程的不斷推進,金融行業中的系統性風險和信用風險等不確定因素增加,人民銀行制定執行貨幣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過程中面臨的形勢將日益復雜,建設和應用人民銀行財務緩沖機制,對于增強人民銀行財務實力、提升人民銀行的社會公信力和獨立性具有不可替代的現實意義,今后還應在加強理論研究的同時,結合人民銀行工作實際,不斷探索和完善建立人民銀行財務緩沖機制的現實途徑和方法。
參考文獻:
[1]趙華,張鼎祖.企業財務柔性的本原屬性研究[J].會計研究,2010,(6).
創新“窗口指導”方式,增強穩健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為提高“窗口指導”的有效性,圍繞履行基層央行職責的核心內容,結合唐山市實際扎實做好《貸款投向參考指導目錄》和“最守信用貸款企業”評選兩項重點品牌工作。每年年初都將組織落實這兩項工作做為“一號工程”,切實做到政府、銀行、企業三個層面,經濟與金融兩個領域資金和信息資源的供需全面對接。2010年以來,累計評選出唐山市最守信用貸款企業1398家,通過將優勢企業、名優產品和重點項目推介給銀行機構,引導銀行機構調整信貸結構,為創造性地落實國家貨幣信貸政策,推動地方經濟金融科學發展探索出一條符合基層實際、可操作性強的成熟模式。經過幾年的努力這兩項優勢工作已經成為全省乃至全國的品牌項目。
出臺實施細則,增強穩健貨幣政策實施的針對性
結合唐山經濟金融運行實際,近幾年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落實穩健貨幣政策支持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關于落實穩健貨幣政策嚴格實施差別準備金政策調整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落實穩健貨幣政策促進地方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等制度規定,將國家穩健貨幣政策和金融調控精神,細化分解為操作性強的具體措施,印發各縣(市)支行和全轄各銀行業機構貫徹執行。
充分發揮再貼現、再貸款等政策工具作用
在積極向上級申請再貼現資金規模,增加再貼現業務量的基礎上,調整再貼現的投向,將支持重點向中小銀行機構傾斜,鼓勵其加大對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2010年以來累計辦理再貼現37.3億元,其中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等中小銀行機構占比85%以上,目前再貼現余額7.9億元,重點支持了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機構對商業承兌匯票、涉農、縣域中小企業等領域的扶持,同時創造條件,為遷安市農村信用聯社辦理支農再貸款2億元,有力地增強了其信貸支農能力。
推進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直接融資
加大銀行間債券市場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宣傳、指導力度,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在深入相關企業調查走訪的基礎上,通過宣傳推介、組織培訓、及時上報優質企業加入發券儲備庫等多種方式,幫助符合條件具有發券意向、具備成熟發券條件的企業從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2010年以來先后協助冀東發展集團等10多家企業通過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定向工具等方式融資166億元,增強了企業發展活力。
加大宣傳督導力度,努力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開展
成立由人民銀行牽頭的唐山市跨境人民幣結算工作領導小組,推動跨境人民幣工作的有效開展,充分發揮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RCPMIS)的潛力,將服務與監管有機結合,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了《跨境人民幣業務內部協調工作制度》。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市共辦理跨境人民幣業務138筆,金額17.97億元,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量占全省前列,實現了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量與唐山對外貿易和投資總額相匹配的目標。
金融穩定篇——打造一片金融凈土
前幾年,人民銀行尤其是基層人民銀行過分強調金融服務,出現了管理與服務“一手軟、一手硬”的局面,對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履行不到位。針對基層央行履行金融穩定職能的瓶頸,唐山中心支行提出了管理與服務并重,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的理念,在總行提出“兩管理、兩綜合”(開業管理、營業管理,綜合執法檢查、綜合評價)理念之前,就率先開展綜合執法檢查、綜合評價、開業管理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
完善制度體系,推動“兩管理”、“兩綜合”、“一保護”工作深入開展
從2010年7月份起,先后制定出臺了人民銀行唐山中心支行《金融管理與服務辦法》、《綜合執法檢查暫行規定》、《金融機構執行人民銀行政策考核評價辦法》、《金融機構風險自評估指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暫行規定》等多個制度辦法,整章建制,先立規矩后辦事。2010年三季度,組織了第一次綜合執法檢查,受理了第一份加入人民銀行金融管理與服務系統申請,組織了第一次金融機構風險自評估,開展了第一次金融機構執行人民銀行政策的全面評價。
按季開展綜合執法檢查,推動銀行業機構依法合規經營
一是持續完善工作制度。在原有制度框架內,制定和實行了《綜合執法后續檢查工作規定》,對綜合執法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在滿一年后再次組織進行后續現場檢查,強化綜合執法檢查的嚴肅性;制定和實行了《綜合執法檢查工作獎勵辦法》、《綜合執法檢查人員業績申報制度》和《綜合執法檢查人員工作紀律規定》。
二是增加綜合執法檢查內容。從2012年開始,唐山中心支行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重大事項報告兩項工作納入了綜合執法檢查的內容。
三是強化重點環節控制。加強對綜合執法檢查報告內容全面性的控制。中心支行綜合執法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檢查小組提交的檢查報告,再次與檢查底稿、檢查事實確認書核對,有效防止檢查報告反映問題不全面、事實認定不完整的現象發生;加強對檢查發現的違規事實認定依據的控制。加強對交換檢查意見環節的控制。每次綜合執法檢查結束后,中心支行綜合執法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及相關人員都要集中約見被查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面對面就檢查程序是否合規、檢查內容是否超范圍、檢查認定的問題是否符合事實、處理依據是否依法依規、檢查人員是否遵守工作紀律等方面,集中征求被查機構的意見,接受監督。通過開展綜合執法檢查,被查單位主要負責人主動請求人民銀行定期舉辦金融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培訓班,或到現場對其員工進行輔導培訓,提高全體員工業務素質。僅2012年以來,唐山中心支行先后組織金融法律法規及規章政策知識培訓班9次,金融機構參訓人員800余人次,報名參訓率達到100%。
認真開展信貸效果評估和綜合評價,推動銀行業機構橫縱對比,找差距補不足
新形勢下如何創造性履職,切實提高金融管理和服務效能是一項很有挑戰性的工作,為了總結積累經驗,2010年率先在縣域嘗試開展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推動了縣域經濟增長和經濟結構調整,提高了信貸政策的實施效果,該做法得到石家莊中心支行的高度評價,制定出臺的《人民銀行縣(市)支行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辦法》以文件形式在全省轉發交流;2010年在全省率先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人民銀行政策情況考核評價工作,提高了貨幣信貸政策落實和金融管理服務效率,在此基礎上2011年進一步健全完善了相關制度規定,實現對金融機構管理與服務的全覆蓋,高效完成對全部14家銀行業金融機構2010年度執行人民銀行政策情況的綜合考核評價,同時制定出臺《與金融機構約見談話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針對考核評價結果先后對6家金融機構負責人約見談話,并印發《約見談話紀要》。通過考核評價和約見談話制度的貫徹落實,提高了基層央行的履職效能。
率先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2011年6月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確立唐山中心支行作為試點,率先在轄區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唐山中心支行從調查研究入手,結合實際,先行建立和健全各項制度,實施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工作長效管理機制,使全市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順利推進,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調查研究,明確思路,制訂工作長效開展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二是建立制度,規范程序,為工作長效開展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和印發了《唐山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辦法(暫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工作制度》;《金融機構服務項目、產品及收費等報備工作制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評價辦法》。據統計,截至2012年11月末,已累計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咨詢)205起(次),完善辦結205起(次),金融消費者投訴(咨詢)滿意率達98%以上。
堅持金融風險月度監測、季度分析、年度評估制度,維護轄區金融穩定
不斷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日常監測管理,健全完善了以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金融風險監測月報、金融穩定形勢季度分析和金融穩定年度評估報告為主要內容的“三位一體”的監測管理體系。2010年以來,共受理并及時上報銀行、證券、保險業的重大事項報告30份,涉及到高級管理人員變更、企業經營動向、重要案件等,轄內金融機構風險防范意識顯著增強,風險預警體制和應急預案初步健全完善。為加強對影子銀行的風險監測,中心支行制定出臺了《小額貸款公司風險監測辦法》,將小額貸款公司正式納入風險監測體系;轄內灤縣支行通過“四個支持”(政策信息支持、業務技術支持、人力資源支持、金融服務支持),助推地方政府對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的管理,效果明顯。
金融服務篇——提升金融服務效率
長期以來,人民銀行始終將金融服務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斷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異地匯款當日到賬,銀行卡刷卡無障礙……老百姓在不知不覺中享受著便捷的金融服務。在此基礎上,著重從三個方面做好服務:一是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二是改善農村支付環境;三是繼續提高基礎性金融服務水平。
開展“六好”金融生態環境縣(市、區)創建活動
2010年以來,相繼組織開展了以“政策環境好、經濟基礎好、金融發展好、信用體系好、司法保障好、金融中介服務好”為內容的六好金融生態環境縣(市、區)創建活動,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效改善轄區金融生態環境。一是制定出臺《唐山市創建“六好”金融生態環境活動實施方案》。以打造區域金融生態環境模范城市為目標,力爭在三年內使全市各縣(市、區)金融生態環境全部達到“六好”標準。二是成立了“唐山市六好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小組。形成了以政府主導、人民銀行主辦、政府相關部門配合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體系,發揮了各部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合力。三是制定了《唐山市金融生態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將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等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內容,劃分六個方面57個指標,對各縣(市、區)金融生態環境進行綜合評價,據此作為“六好”金融生態環境縣(市、區)的評選標準,并將評價結果向金融機構公布,作為金融機構向該地區信貸授信、貸款發放的參考依據。以轄內遵化支行為試點單位探索出公司評級、農戶建檔、涉農金融機構放貸的“公司+農戶+征信+信貸”支農服務模式,吸引農戶參與到涉農企業“產業鏈”生產經營之中,增強了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的針對性和輻射力。轄內遷安支行推動成立了河北省第一家“金融法庭”,為金融維權、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創造了有利條件。
穩步推進,攻堅克難,全面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
為大力改善唐山市農村地區支付環境,推動形成了政府全力支持、人民銀行認真督導、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的“三位一體”工作機制,改善農村支付服務軟硬件環境,提高農民非現金支付知識和意識。
創建“四個示范模式”,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該行本著先易后難、循序漸進、以點帶面、全面推進的原則,通過創建三個刷卡無障礙示范市場、兩個非現金結算示范市場、兩個轉賬POS特色示范村、兩個“支付結算服務站”,發揮典型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