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撸啊撸,欧美韩国日本,日本人配种xxxx视频,在线免播放器高清观看

農村政策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2-11-30 15:42:50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農村政策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農村政策論文

篇(1)

突出辦刊特色,創建名牌期刊首先,期刊的采編人員要對稿件進行甄別和選擇,從源頭上保證科技信息的準確、有效。借助專家庫這一優勢資源,先期優化選擇,縮小農民的選擇范圍。根據辦刊宗旨、農業產業調整和重點領域的變化,調整報道重點,有針對性地確定階段性的辦刊目標。根據科技的進步、經濟發展的多樣性和政策的傾斜與調整來策劃選題,從而增強刊發文章的指導性、時效性和多樣性,及時、準確地報道農業生產的實用技術。其次,農業期刊要確定刊物的類別,是學術還是科普期刊。學術期刊要增強自身的推廣作用,與科普類期刊實現有針對性的鏈接,把農業科技發展的新成果第一時間介紹給農民,配合科技工作者做好農技推廣工作。再次,期刊要確定自己的讀者群,不同的讀者群有不同的期刊需求。要建立自己的讀者群,積極接受讀者反饋的建議,使讀者成為期刊的共建者,不斷整合編者、作者與讀者的智慧,增強期刊的凝聚力和辦刊水平。此外,期刊還要開辟專欄,創建名牌期刊。名刊名欄是期刊吸引作者和讀者的核心競爭力。一方面可以吸引學術水平較高、經驗豐富的專家學者、一線農藝師為期刊撰寫文章,形成穩定、有序的作者群;另一方面,設置專欄有助于不同學者展開學術討論,使期刊的內容更加豐富、信息編排更為緊密集中,從而吸引更多的讀者去訂閱期刊,真正實現期刊作為信息媒介服務“三農”,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的目的。

2加強與農林院校和農業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縮短發稿時間,及時最新的農業科技成果以農業期刊為信息交流平臺,加強與各高校和農業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減少重復性的研究,同時,縮短發文時間,這就要求期刊要拓展稿源,建立穩定的作者群,從優質的作品中選編刊發。編輯也要樹立時間意識,加大編審力度,把研究的最新成果第一時間出去,實現農業科技服務農民的目的。

培養高效的復合型人才當今社會是信息的時代,網絡刊物,手機閱讀已經成為未來期刊發展的方向,農業期刊也不例外。中國期刊網和萬方數據資源庫已經收錄了各類學術期刊所發表的論文以及各高校優秀的碩博士論文,極大地滿足了農業科技者瀏覽、學習、交流的需求。隨著網絡在農村的普及,建立“農業數字期刊群”實現農業期刊的免費瀏覽是未來發展的趨勢。期刊要想長足發展,實現服務“三農”的目標,除了要有穩定的作者群提供優質的稿件外,還需要業務水平高,綜合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編輯人員要熟練掌握、應用多媒體等網絡技術,通過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編輯人員的綜合素質,充分發揮人才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的作用。

4加強政府財政支持力度

提高期刊的辦刊水平政府要加大對農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工業、服務業對農業的反哺力度,逐步提高農技推廣在農業總產值中所占的比重,依靠政策積極有效地促進農業期刊的發展。

5建立過刊贈送制度

延伸期刊的讀者群,增加傳播手段期刊是連續性的出版物,期刊社每期刊印都有剩余,部分期刊積壓形成過刊。可以把這些過刊免費發放到農民手中,繼續發揮作用。此外,農業類期刊有著自己固定的讀者群和作者群。期刊可以合理利用這一資源,把作為作者的農業科技工作者和作為讀者的農民有效連接在一起,定期組織專家赴實地進行農業考察技術推廣,將科技信息的供體和受體聯系起來,形成良性的科技生態鏈,鞏固期刊的科技紐帶作用。

篇(2)

(一)公平優先首先,我國義務教育政策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從明顯“城市偏向主義”、忽視農村教育發展的政策轉為優先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弱勢群體傾斜;從集中優質資源打造重點校、培育精英的學校教育模式轉向重點攻堅尚未“普九”的學校;此外,中央專項轉移資金較之“九五”期間投入規模更大,惠普面更廣。其次,義務教育經費投入責任逐步上提到“以縣為主”“以省統籌”。從制度和法律上保障了最底層的利益———農民不再是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主要負擔者。而免費義務教育被寫入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這也標志著中國義務教育實現了由“人民教育人民辦”到“義務教育政府辦”的重大歷史性轉變。[3]再次,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保障機制。明確了各級政府的分擔責任,優先照顧了不發達地區,有力地促進了西部貧困地區順利完成“普九”,保證了入學機會的平等。

(二)注重對效率的探索與實踐在農村教育資源配置的優化上:一是“撤點并校”,使農村學校初步實現規模辦學,以全面提高中小學教育投資效益和教育質量;二是撤銷鄉鎮教育管理機構以利于實現教育行政管理的簡化與優化,減輕鄉鎮財政負擔。盡管在現實中,委托中心學校代行鄉鎮教育管理機構的職能也會產生新的弊端,不利于各學校的均衡發展,不利于對鄉鎮中小學、學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的綜合協調。但如何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條整體效率最大化的路子,仍是當前討論的焦點。在資金投入的回報上,最能集中體現的是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的目標在2007年底如期實現:西部地區“兩基”人口覆蓋率從2003年的77%提高到2007年的98%;在410個攻堅縣中,368個通過了“兩基”驗收,其余42個最困難縣也按計劃要求達到了“普六”標準。

二、全面普及義務教育后,遵循一種新的價值觀———教育均衡發展

一方面,在義務教育全面實現普及后,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另一方面,盡管我國的教育公平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與社會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明顯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問題。如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日益成為關系國家戰略的重大問題。僅就農村義務教育來說,“均衡發展”較之“公平優先”的價值有三大特點:一是范圍的擴大。從縱向上不僅局限于中西部攻堅地區,而是包括整個農村地區的均衡發展;從橫向上包括城鄉均衡發展。二是更加追求教育質量的均等。首先是提高農村教師質量,其次是用信息化促進優質資源的共享。可見,今后對農村教育財政的投入主要以提升質量為主。三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全面提升教育群體的素質,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翟博(2007)將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分為四個階段:低水平均衡階段(追求起點公平)、初級均衡階段(追求教育過程和教育條件的均等)、高級均衡階段(追求教育質量的均等)、高水平均衡階段(追求教育結果的均衡)。他認為,我國大部分地區已經基本實現了第一階段目標,進入了初級均衡階段和高級均衡階段,這個階段在整體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還面臨困難的情況下,區域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應當成為重要的政策選擇。[5]可見,實現均衡發展并非平均化進程,而是要以一定的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條件為基礎,既要鼓勵因地制宜尋找發展之路,也要扶持薄弱區域。

篇(3)

一、農村信貸投入對“三農”經濟的影響

當前農村資金的投入除國家的減稅政策、扶貧資金、和部分糧棉油補貼政策的配套資金外,主要是農村信用社近幾年開展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質押貸款和中央銀行的支農再貸款(目前采用的是由當地信用聯社向央行的借款,專項用于支農資金不足的信用社發放貸款需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使“三農”經濟得到了全面快速的發展,成為農民由貧窮轉向富裕的重要資金支柱。主要表現在。

(一)小額農貸在發展農村經濟中發揮了一定作用。神池縣是個純農業縣,農業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占主導地位。近年來,神池縣農村信用社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富民政策,以農戶小額貸款為突破口,加大支農貸款的力度,通過開展信用等級評定、信用工程建設,用信貸杠桿引導農民誠實守信,支持農民發家致富,推動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確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一是產業結構得到了調整。通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根據轄內農業生產條件,分類扶持,宜林則林、宜牧則牧、宜商則商,突出重點,擇優扶持。幾年來,形成了以特色農業、綠色農業、生態農業為主體;種草養畜,舍飼養殖為支撐;農村特色產品經紀人為輔的農業生產新格局。先后扶持建起了以賀職鄉為主的萬畝南瓜基地、以東湖鄉為主的十萬畝萬鈴署基地,建起和培育了養殖示范小區20個、百頭養殖重點戶80戶、發展養殖大戶120個,建設規模養殖場7個,起到了種植損失養殖補,糧食減產牧增收的效果;二是農民實現了增收。截止2004年未,神池縣農村信用社貸款余額達15897萬元,全部用于“一農”,較2000年增加9066萬元,增幅達130。農村資金的大量投入,農業經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農民收入逐年產加,2004年,農民人均種植收入增加700多元,養殖收入增加320多元,有效地解決了農民生產生活的子女上學等問題。三是農村信用環境得到改善。神池縣至2001年實施農戶小額信貸以來,經過一年來的風風雨雨,全縣已評出信用戶15007戶,占全縣農戶的64.9據,發放貸款證12000戶,占全縣農戶的54.6。通過信用社與農民的感情距離,也贏得了農民的信任,社會信用環境得到改善。四是農村新型經濟組織初步形成。信用社在小額農貸的基礎上,為支持其它農村經濟組織的發展,實行農戶聯保貸款,加大了對農村專業市場、農村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從而促進了農民增收,可以說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人民銀行的支農貸款發揮了積極作用。截止到2004年12月底,神池支行支農再貸款余額為1300萬元。特別是近幾年業,黨和國家對“三農”問題愈加重視,農村信用社在資金方面已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為了真正把農村經濟搞好,神池支行在大量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及時向上級行申請支農再貸款,按照“四掛鉤”的要求,建立三級臺賬,及是監測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使用情況,集中支持了轄內6家因資金不足而支農乏力的基層農村信用社,占到全縣法人機構的45,支農同貸款全部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籽種、地膜、農藥和農機具,為農村經濟發展流入了新的活力,使農村信貸投入遍及全縣各個村莊、農戶,使縣委、政府的調產戰略得以順利實施,農民及時得到生產生活的急需資金支持,通過央行支農資金的投入帶動了農民增收。幾年來,神池支行支農再貸款累放金額達到4000多萬元,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彌補了“三農”資金長期供需不足的局面。

(三)初步探索出了我縣信貸支持“三農”的有效途徑。一是堅持分類指導,區別扶持。幾年來,神池縣農村信用社在政府、人行縣支行大力支持和窗口指導下,逐步摸索出了一條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管

全縣的農業生產各具特色,顯出勃勃生機。二是加快推廣聯保貸款。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范圍也在擴大,主要是近些年農村中出現了一些新的經濟組織和農村民營企業,比如近一些年出現的農村綠色農業基地、奶牛養殖業、肉牛養殖業、農副產品經紀人等。這些新的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村企業的發展,為農村信用社打開了新的贏利和發展空間。

二、當前農村信貸存在的問題

當前農村信貸主要表現在小額信用貸款的推廣,還有少部分聯保貸款和質押貸款,小額貸款占比較高。小額貸款在額度小、期限短、方便靈活方面,使農民確確實實得到了實惠,受到了農民的極大歡迎,促進了“三農”經濟的發展。為解決農民貸款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目前在農村經濟迅速發展的情況下,一方面由于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居民生活逐步走富裕,農民維持簡單再生產所需的化肥、農藥、種籽等小額貸款已基本得到滿足,農民的生產規模逐步擴大,農村的信貸需求也開始發生很大變化,已向高層次、多元化發展,有一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在生產上走向集約化、規模化、多樣化,對貸款的品種、需求也不斷增加;另一方面,農民不僅僅單純依靠種地、養殖為主,逐步向種、養、加一體化發展,而且貸款的周期也要求越來越長,小額貸款的方式和額度已不適應新時期農民對貸款的需求。表現在:

(一)農村信貸投入方式與農村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突顯。個體私營企業和農村其它經濟組織貸款需求呈旺盛態勢,資金的需求量與期限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隨著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農村經濟條件的改善,農村出現了新的變化,農產品加工業、個體運輸業等新型農工商結合的經濟組織逐步開成,其對貸款的需求十分旺盛,小額貸款的額度與期限已不能滿足生產需求。如神池縣實施退耕還林,舍飼養殖以來,在交通較發達的農村都興起了運輸業,僅去年下半年以來,農村通過各種渠道籌資養車的就這近千戶,需資金近4000余萬元,而小額貸款每戶最高僅能解決2萬元,有些戶幾戶合起來還買不到一部車,小額貸款難以滿足,只能通過高利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

(二)農村信貸供給總量與高附加值農業生產信貸需求差距較大。小額農戶信用貸款只能解決了農民簡單再生產的問題,而沒有解決從根本上脫貧致富的問題。小額信貸通過其額小、分散、靈活的方式,對一些純種植戶、小規模養殖戶的資金需求可以滿足。但對一些高附加值農業生產因資金需求量大,生產周期長而難以滿足需求。如近年來興起的奶牛養殖業,盡管前景看好,但國資金需求量大,涉及面廣,資金周轉時間長,信用社一方面無能為力,另一方面覺的風險較大,不敢大膽進行支持,致使生產形不成規模,在一家程度上限制了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民脫貧致富的步伐。

(三)農業與農產品深加工資金需求與供給矛盾突出。目前由于近幾年自然災害頻繁,小水庫、渠道多年失修,急需進行維修;另外農副產品加工業俏然興起,各種機器設備及基礎設施投資大,資金回收周期長,這些小額貸款無法滿足。

(四)農村信貸供給結構與農村是益增長的消費貸款需求不相適應。當前信貸支農主要靠農村信用社,而農村信用社信貸支農的主要品種仍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為主,服務對象也主要是種植戶和養殖戶。農村居民近年來生活消費水平普遍提高,對住房消費、子女上學、交通和通訊設備、家庭設備等方面投入較多,資金需求量也較大,則小額農貸對貸款用途雖規定5大類,但消費貨款、住房貸款、助學貸款、汽車貸款優惠政策等都與農民無緣。

(五)農村信貸渠道單一,農村信用社支農步履維艱。除了農村信用社以外,其他國有商業銀行大部分只吸存、收貸,而很少放款。唯一的農定發展銀行也只專職于發放糧、棉、油收購專向貸款,對提升農村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的其他方面資金支持力度微乎其微。因而重任就落到農村信用社身上。2004年新增的農業貸款中,絕大部分來自于農村信用社。“一農支三農”的重任,使原本就經營艱難的農村信用社更顯得力不從心。少數地方的農民貸款難問題仍然存在。

(六)農村金融服務網點明顯減少,農村資金“農轉非”嚴重。一方面國有商業銀行自實施商業化和集約化經營以來,大量撤并基層營業網點,以神池縣為例,國有商業銀行網點基層全部撤并,而信用社由于撤并鄉鎮在2年間撤消了3個基層社。另一方面是“農轉達非”嚴重,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除發放小額質押貸款外,其它類型的貸款全部上收,而在當地所吸收的存款,全部上存其上級行。除此以外,郵政儲蓄的快速增長也加劇了農村資金的外流。如神池縣郵政儲蓄存款達1億元,全部上存上級郵政部門,如果這部分資金用于“三農”的投入,將會給“三農”經濟的影響是可想而知的。

(七)信貸期限與農業生產周期不配套。目前農村信用社貸款仍然沿襲傳統的“春放秋收冬不貸”的做法。就神池來說,農忙季節主要集中于3-9月之間,而剩余的半年時間,特別是在糧食還沒有出售之前,農民從事一些其它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搞一些小的糧油販運、小型農產品加工等需要的資金,信用社在農民沒有還清貸款前,而且確定的信用額度已足,就不能對其發放新的貸款;另外,從事養殖業、發展特色農業以及購置大中型農機具的需求,要么期限太短,要么不能跨年度,不符合生產發展的要求,農民感覺委不方便。如奶牛養殖業,養小牛投資小,但到產奶期至少也得一年半以后,而農民貸款期限最長為一年,無法滿足農民的需要。

(八)農民難以承受過高的利率負擔。現行農村信用社利率在中央銀行基準利率基礎上最高可以上浮2.3倍,達到12.83。再加上物價上漲,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上漲,農民實際純收入漲幅不大,貸款得率雖然在執行中,信用社對農戶的貸款并不是執行的最高限,但能享受到優惠的,也只限于頒發有信用證的農戶,而且金額較少。缺口部分,有時不得不靠親朋好友借或借高利貸。

三、提高農村信貸投入的政策建議

由于農業經濟效益的逐步提高,資金需求的不斷增加,央行應加強窗口指導,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拓寬業務,主動占領農村市場,滿足農業經濟發展的需求。

(一)提高小額貸款的額度和貸款范圍。針對當前農村和農民的貸款需求變化,信用社應定制合理的支農貸款辦法,適當提高小額信用貸款的額度,對不同的產業資金需求行業,采取不同的貸款最高限額,拓寬貸款的用途和范圍,加大中長期貸款的比例,滿足農民的大額貸款需求。

(二)堅持農村資金投入于農村,解決農村信貸需求問題。一要加大支農再貸款的投入額度和期限,緩解信用社資金不足;二要調整農業發展銀行的職能定位,發揮信貸支農作用,可試辦定單農業貸款、農產品開發、扶貧貸款、農業設施貸款等業務;三要將農業銀行、郵政儲蓄資金通過多種渠道再投入農村,規定從農村吸收的資金,除繳足準備金、留足備付金外,設定上存資金的比例,其余部分全部通過有關渠道回流農村,增加農村資金來源;四要規范民間借貸,對民間借貸進行合理引導和監管,使民間借貸成為民間融資的一種補充形式。

(三)對信用社開辦農村消費信貸給予支持。鼓勵信用社開辦住房貸款、助學貸款等業務,不斷擴大信用社的業務范圍,在改革中不斷擴大業務范圍。提高資金實力,使信用社真正發揮起“三農”主力軍作用。

(四)加快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步伐。通過人民銀行資金支持,消化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促進農村信用社轉換經營機制,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實現國家“花錢買機制”的目的。從而解決近年來農村信用社在支農服務中,不堪負重的“一農支三農”的困難局面,提高其支農的實力和能力。

篇(4)

近年來,我國經濟取得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也有較大的提高。盡管我國總人口規模將擴大,但農村人口數量卻由上升轉為下降的趨勢。據統計年鑒顯示,2004年我國農村人口比1996年減少了11%,而宅基地面積卻增加了1.7%。這種城市人口和農村人口比例轉型將改變農村居住模式,致使農村宅基地用地浪費問題日益突出,對于不堪重負的農地資源和生態環境將產生直接的影響,同時也會直接影響著我國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模式,乃至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因此,在快速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大背景下,面對農村居民用地的發展趨勢,對其科學地進行土地整理,是非常必要的。而土地整理工作的進行,卻存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

一、我國農村宅基地土地整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宅基地土地整理專項規劃滯后

要科學地整理宅基地,必須有一個科學合理的規劃作指導,而鄉鎮一級制定土地整理專項規劃卻面臨著不利的因素。首先是鄉鎮一級規劃的技術力量薄弱,不僅缺少技術人員,也缺少對規劃的技術資金的投入。其次是近幾年農村中已建成了大量新房,新房的更新需要好幾十年的時間,對它們進行拆遷的費用相當高,這對制定出的規劃的實施又帶來了困難。

(二)土地整理資金籌集問題難以落實

如何在較短的時間內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土地整理資金籌措、運作和監督機制,保證整理過程資金的按時足額到位以及資金的高效利用,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同時,由于資金投入的問題,會導致一些政策措施的長期性和連續性問題。因為農村宅基地土地整理關系到千家萬戶農民的切身利益,是一個較長的過程;尤其是采用引導農民自主搬遷的方式,更是需要堅持不懈的多年努力,才能見到明顯成效。

然而,在開展農村宅基地土地整理過程中,由于資金的籌集問題難以落實,往往各級領導的決心難以堅定,各屆政府的工作不能持續,法定程序確定的規劃甚至隨意修改,一些有利于農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政策措施必須難以穩定下來。從而致使農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成果難以形成,達不到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三)農村居民缺少對宅基地進行整理的積極性

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18條規定:“土地整理所需費用,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擔。”顯然,根據該規定,村集體和農民是農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主體,農村居民或作為農村居民集合的村集體進行土地整理則是從土地整理可能帶來的經濟收益出發,如果宅基地整理為耕地的經濟收益不能補償整理的經濟成本,農村居民或村集體就不會有進行土地整理的經濟動力。從村集體和農民的角度看,閑置宅基地的土地整理成本主要有待整理宅基地上房屋的拆毀成本、對房主的房屋補償成本以及土地轉變為良田的整理成本,而收益則是宅基地整理為耕地后的種植業收入。近幾年我國農民純收入中源自農業收入的比重持續下降,農業在農民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減弱,一些地方甚至出現耕地拋荒現象。由于種植業的比較收益較低,閑置宅基地土地整理的收益無法補償整理的成本,使農民和村集體無法自動產生對閑置宅基地進行整理的利益驅動。此外,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所有,對農民將宅基地整理為耕地后的使用權缺乏明確的規定,也降低了農民自己進行宅基地整理的積極性。

(四)農村宅基地超占土地嚴重,“一戶多宅”情況普遍

我國宅基地實行無償使用,加之我國農村宅基地觀念上的一些落后思想,宅基地監管力度不夠,事后查處難度大,多占土地難處理,導致農村宅基地超占嚴重,成為宅基地管理中的普遍難題。國家相關法律要求農村宅基地只能“一戶一宅”,但由于歷史、繼承、買賣、建新不拆舊等行為,造成了我國目前宅基地上的“一戶多宅”現象突出,同時沒有相關的法律制度給與處理。

(五)土地空間置換難度大

在對宅基地進行土地整理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土地的空間置換問題。土地空間置換是土地使用權屬的調整和土地利用方式的變更,涉及不同主體之間用地關系和利益關系的協調問題,致使土地置換的難度很大。因此,怎樣把土地整理和農村經濟政策(即經濟機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用地置換過程中的利益平衡,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六)土地產權不明晰

土地登記發證是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礎,對明晰產權,為有效控制農村宅基地建設中的違規違章建設,提供有效憑證,但目前各地發證情況不一。主要是土地部門沒有及時開展宅基地的土地登記工作,另外,農村村民對宅基地登記意識淡薄,宅基地變更后無法及時進行變更登記。導致宅基地上權利狀況不清,家底不明,管理也相對混亂,宅基地民事糾紛頻發。

宅基地的產權制度問題涉及政策層面,但對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起到了根本上的作用。我國目前農村宅基地的集體所有制,農民有宅基地使用權,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產權上的混亂。隨著經濟和市場的發展,禁止農村宅基地轉讓,阻礙了農村宅基地市場的建立,扼殺了一些有利土地利用的農村宅基地轉讓,也導致了目前隱形市場的存在,成為宅基地管理上的盲區。

(七)土地整理專業技術較為落后

土地整理是一項跨學科的技術性和實踐性強的系統工程,需要一套技術支持體系。目前,參與土地整理的主體是農村居民。由于他們沒有掌握相關的知識和技能,而相應的各方面專業技術服務跟不上,土地整理常常出現受阻或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現象。

(八)集體土地流失嚴重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客觀存在的土地市場供求關系使農村宅基地的轉讓無法制止,但現行法律法規又不允許農村宅基地流轉,導致當前農村宅基地的轉讓多為私下進行。這種“暗箱操作”、隨意定價的轉讓行為使本來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宅基地收益在隱形交易中大量流入買賣雙方手中,造成了集體土地資產收益的大量流失。

二、我國農村宅基地土地整理的對策

(一)逐步健全宅基地使用制度,制定完善土地整理的法規和政策

逐步健全宅基地使用制度,加強執法力度,嚴格宅基地審批,為解決多占、超占、強占宅基地問題提供可操作的政策法律依據。

制定完善土地整理的法規和政策,引導各地按計劃、有組織地規范開展村莊整治工作。要加快土地整理責任制度、獎懲制度、資金籌措、使用與專項管理制度及村規民約的建立,制定宅基地整理優惠、鼓勵政策,使宅基地整理的責任能真正落實到戶、到人,并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宅基地整理的積極性。

(二)開展農村宅基地普查登記工作

居民點用地普查登記,是農村宅基地整理的前提,通過

篇(5)

教育政策是實現整個國家教育發展目標的重要手段,反映了政府在一定社會發展階段對教育發展不同途徑和方向的選擇,其變化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政府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志與愿望。從1985年開始的教育體制改革到2006年這22年間,年均出臺88.8件教育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促進了教育的快速發展,同時也改變了家庭教育消費,特別對收入增長緩慢的農村來說,教育政策變化影響著他們的家庭生活消費。

一、教育政策的變化發展

(一)不同類型劃分的教育政策變化分析

1、教育管理政策的內容及主要變化。一是各種宏觀指導性的政策,主要包括法制建設、政治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內容,該政策的變化主要強調了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弘揚社會主義精神風貌。二是教育經費的政策,主要包括撥款、學費、國家助學貸款等方面的政策,其變化始于1985年。在這之前,中國教育財政體制主要是單一的國家供給制,無論義務教育還是非義務教育,由私人分擔的比重都不大。1985年后,基礎教育實施財政分權改革,基礎教育投資責任層層下放,農村地區教育籌資負擔加重,特別是非義務教育收費制度改革提高了教育收費標準,使家庭分擔教育成本的比例不斷上升,其變化對家庭教育消費影響較大。三是教育管理的政策,包括教育舉辦權、后勤社會化等問題,該政策的變化強調了教育決策的自、不同層次辦學主體的資格以及高校后勤管理社會化的問題。四是教育環境的政策,該政策主要強調包括校園周邊環境、學生外出活動安全、校園文化建設等內容。

2、教育教學政策的主要內容及主要變化。教育教學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種政策:一是教學的各種具體政策,包括課程、教材、教學計劃等方面的政策;二是關于教師的政策,包括教師的培養、培訓、聘任等問題;三是關于學生的政策,包括學生的學習、思想、品德等問題;四是關于質量的政策,主要反映在優秀人員獎勵、教學評估等方面;五是有關學術的政策,包括學術組織建設、學科建設等方面的政策。這些政策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對教育教學單位自主辦學條件下的教學活動規范化管理,其變化對農村教育消費的影響很小。

(二)不同層次劃分的教育政策變化分析

1、基礎教育教育政策變化。基礎教育是提高整個人民群眾和民族的文化素質,關系到整個民族文化和素質的根本。因此,國家不斷地集中精力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不斷制定和出臺政策指導來支持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這種變化主要體現在基礎教育投資責任的變化:基礎教育投資責任層層下放,農村地區教育籌資負擔加重,為了扭轉了農村教育政策不力的狀況,2006年起開始實行了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重要政策。

2、高等教育教育政策變化。高等教育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教育,它是一種非義務教育,且其常具有十分突出的專業性。中國的高等教育由過去的精英教育逐步向大眾化教育轉化,高等教育收費由國家主要供給逐步向個人負擔轉變,大眾化教育使得高等教育不斷擴展,特別是1999年后的擴招,高等學校的數量急劇上升,為了適應時代對高等教育超常規發展的要求,出臺了一系列教育政策來規范和引導高等教育。這些高等教育政策的變化主要體現在教育經費、教育教學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而且這些政策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教育的產業化

和市場化。

二、教育政策變化與農村教育消費的影響

(一)農村教育消費變化狀況

本文以中部地區的江西省1995~2007年農村居民的教育文化人均現金支出為例來說明農村家庭教育消費的變化狀況。

1、農民家庭教育消費支出成為家庭消費的主要部分。從表1可以看出,文教支出占家庭消費支出的比重一直維持10%以上,最高達16.23%。對于廣大農村家庭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家庭來說,教育消費支出在農村家庭總支出中居于首位,這多是以農村家庭一部分成員取消享受資料、發展資料,僅維持低層次的生存需要為代價的。

2、農民家庭教育消費結構比較單一,學費支出成為教育消費的主要部分。農村教育消費比較單一,消費支出主要為學費支出,學費支出占教育支出的比例基本上都在75%以上,特別在高校擴招和還沒有實行農村義務教育免費的那幾年,學費支出基本上占教育支出的80%以上,最高達84.94%。這一點說明農村除了繳納學費以外,用于提高綜合素質的其他教育卻很少。

3、國家義務教育免費政策使農民受益。2006年開始在西部地區和部分中部地區實施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重要政策,從表1的數據可以看出,農村教育消費占收入和占消費支出的比例從2006年開始有所下降,到2007年均下降近2個百分點。

(二)教育政策變化對農村教育消費的影響

教育政策對農村消費影響最大的政策就是教育經費的政策,其變化特點若拿“90后”的話來說就是“以前讀小學要錢,讀大學不要錢,輪到我們現在是讀小學不要錢,讀大學出大錢”,這說明了基礎義務教育與非義務教育在收費方面的差異。由于目前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免除了學雜費、書本費,初中生每學年的收費僅400元至800元,對于農村來說負擔也不算不大。隨著中考和高考升學率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村學生進入高中或中職學習,非義務教育的高中(高職)及高等教育的教育消費支出大增。以江西省調查為例,高中生每學年的收費為2000~3800元,另外由于鄉鎮級的高中制學校較少,基本都集中到縣城及以上,所以農村學生多數都是住校,因此住宿費、伙食費等費用的支出對于農村家庭來說偏高。

另外,高等教育消費年年遞增,已成為一些農村家庭的最大負擔。從1995年至今,大學學費從每年幾百元一路飆升至4000-8000元不等,學費猛漲約15倍。40%的農村家庭認為教育消費支出負擔重,50%認為較重,只有10%認為輕。這道出了教育體制的改革使我國高等教育經費由國家財政單一供給向多渠道籌集轉變,多種渠道的學校自籌經費在高校經費投入結構中的比例呈上升趨勢,這使得高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較高的學費,這對大部分農村家庭的教育消費形成了一定的壓力。

(三)教育消費支出對農村家庭生活水平的影響

教育政策使農村的文化水平大幅上升,科技文化給農民增收帶來了收益,農村生活水平日益得到改善,農村教育消費支出增加。但在農村出現的教育消費型貧困與當前教育收費居高不下密切相關,使得農民不堪重負。從表1數據可知2007年江西省人均可用于儲蓄的金額最大為1102元(用收入減去生活消費支出),而1位大中專生1年的學費最低在4000元以上,也就是說,農民家庭中4人才能送1個大中專生上學。而因“家庭收入低-沒錢投資教育-子女就業機會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家庭收入低”,這成為一個貧困代際傳遞的“怪圈”,“教育消費型貧困”帶給許多農民擔憂的前景。

三、提升農村教育消費的對策

(一)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致富能力,提升教育消費能力

雖然全面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政策,使農村文化水平得以提高,但農民的教育消費質量和水平依然不容樂觀,現行的高教收費政策對廣大農民來說壓力依然巨大。因此,積極關注地方特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出臺具體的支農措施,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致富能力,拓寬農民增收的渠道,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村居民教育消費的承受能力。

(二)提高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和教育投資回報率,增強農民教育消費的信心

對于農村家庭而言,接受教育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其接受教育是為了改善生存條件,但其收益卻并不明顯,這顯然會抑制農村教育消費的增加。各級主管部門、高等學校和用人單位要積極推動大學生就業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畢業生就業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活動,搭建各種雙選平臺,提供公平競爭的就業機會,提高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另外一方面可以對農村大學生回鄉創業提供補助或提供創業基金,一定程度上實現教育消費的投資回報,提高農民教育消費的積極性。

(三)加強金融部門對農村教育國家助學貸款的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金融部門要在教育消費方面有所作為,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已經出臺的各項助學貸款政策,及時了解掌握貧困學生助學貸款的實際需求,加強助學貸款品種和服務方式創新,探索將保險引入助學貸款業務的新途徑,對符合條件要求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貸款支持。

(四)設立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支持農村學生,減輕農村家庭教育消費負擔

政府可以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投放更多的資金用于國家獎學金、助學金項目,鼓勵學校通過各種途徑設立更多的獎學金項目,這樣既可以鼓勵農村貧困的品學兼優學生勤奮學習,有可以為農村家庭教育消費減輕負擔。

參考文獻:

篇(6)

一、前言

政策性金融是指為了滿足政府特殊的政策性取向,在一國政府支持下,為貫徹和配合國家特定社會經濟發展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和經營對象,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以優惠性利率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農業政策性金融顯然屬于政策性金融的范疇,基于此,農業政策性金融,就是在國家和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和優惠的存貸利率,嚴格按照國家政策的界定,以支持農業發展為主要職責,直接或間接地體現國家對農業支持和扶持政策的一種特殊的資金融通行為。

從上述界定內容看,農業政策性金融有三個特征:政策性,主要是政府為了實現特定的政策目標而實施的手段,金融性,是一種在一定期限內以讓渡資金的使用權為特征的資金融通行為,優惠性,即其在利率、貸款期限、擔保條件等方面比商業銀行貸款更加優惠。這三個本質特征充分顯示了政策性金融同財政和商業金融的區別。

農業是高風險、收益率較低的弱勢產業。由于資本的逐利性,不僅城市的、發達地區的資金不往農村流,農村的資金還會往外流,這樣關系人類生存的農業問題卻得不到資金的支持,當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不能發揮作用的時候,就需要政府的手來彌補這個作用。因此政策性金融的產生、存在與發展是有深刻的經濟金融與社會根源,它是市場缺陷與政府干預、資源配置主體和資源配置目標錯位與失衡的必然結果。農業政策性金融的這三個特點恰恰體現了政府的作用所在,尤其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業的發展來說,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二、國外政策性金融支農經驗分析

不同國家的政策性金融各具形式,而且一些國家的政策性金融經過了長期的實踐,并日益普遍發展壯大,在實現政府的特定政策目標方面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借鑒他們成功的政策性金融制度和活動經驗,對于構建中國欠發達地區的政策性金融體系非常具有現實意義。美國、日本、印度、巴西、法國等各個國家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有效地支持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盡管各具形式,但總的看來有以下一些特點:

1形式多樣,目的明確

各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形式多樣,如:美國有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和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的農民家計局,有對農村非盈利的電業合作組織和農場等發放貸款點農村電氣化管理局,有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或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點商品信貸公司,還有為融資困難的小企業提供信貸援助的小企業管理局等等。日本農業中的政府金融機構是農林漁業金融公庫,向森林漁業的公共事業提供低息長期貸款和各種農業貸款。印度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有三類: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地區農業銀行、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每一類機構的目的和任務非常明確,法國的農業非常發達,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在農業發展過程中貢獻最大,它是由總行、地區和基層三級機構組成的。盡管各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名稱不同,但是,他們的服務范圍非常明確,在執行政府的政策上富有效率。

2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多樣化

主要有政府資金,政府擔保債券、向央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吸收存款等方式。如: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均在很長一段時期都由聯邦政府出資,是一種政府出資的形式,然而,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的籌資方式是發行統一政府擔保債券。由于有政府信用作為支撐,所以很受歡迎,籌資能力較強,這種做法可以適應中長期的資金需求。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則是以吸收活期、定期、儲蓄存款的形式補充資金。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開始是國家通過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投入財政資金組建的,后來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郵政儲蓄資金和郵政簡易保險。還有一些發展中國家一般都由中央銀行直接發放或充當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最后貸款人”,向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如泰國就采用了這一做法。

3農業政策性金融的法律制度健全

各個國家大都通過立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和保障,目前,美國和日本等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法律體系,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嚴密規范,如美國的《農業信貸法》、《農產品信貸公司特許法》,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都是關于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專門法律,除此之外,還有農業信貸法,農業信用保證、保險法等關于農業信貸、信用保險的專門法律。同時,在政策上提供許多優惠,如減免稅收、注入資金、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債務補貼以及實行有差別的存款準備金制度,鼓勵和保護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來促進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的發揮。

4政策性金融機構層次明晰,支農范圍寬泛

各個國家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各自有具體的支農范圍,而且,支農的領域很廣,和農業有關的融資都可以找到對應政策性金融機構。這些支農領域涉及到生產領域貸款,如美國農業電氣化管理局的農用電力改造貸款,日本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農業綜合設施貸款等,流通領域貸款,如美國商品信貸公司,不僅發放糧食收購貸款,國家儲備貸款、農場主自主儲備貸款,還提供出口信貸,加工領域貸款,如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印度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等都有農產品加工貸款,扶貧貸款,如印度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對小農、無地農民和邊際農民等貧困人口的扶持貸款;農業擔保和保險業務,如美國農民家計局對其他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進行擔保。

5各國注重建立支農政策性金融中的農業保險制度

農業保險制度是化解轉移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如美國的農業保險非常發達,美國在1938年就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其農作物保險經歷了試辦、加速發展、政府出政策并與私營保險公司混合經營、政府出政策并完全由私營公司經營和的四個階段。法國是的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只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中國欠發達地區農村政策性金融的定位

1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立法工作

可以借鑒國外立法的經驗,規范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使其行為有法可依,擺脫外部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同時,要加強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發揮和完善中國銀監會的監管作用。

2拓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

農發行的資金來源除了財政撥款的資本金以外主要就是人民銀行的金融債券,目前中國農業政策性金融面臨著資金來源和使用規模不一致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對資金需求的規模在逐漸擴大,然而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已經不能夠滿足這種需要。欠發達地區支農的金融支持需要充足的資金來源,因此,擴大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融資渠道是關鍵,日本做法值得借鑒,日本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不直接吸收存款,而是間接的利用率郵政儲蓄的資金作為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重要資金來源。我們可以參照這一方法,中國的郵政儲蓄在農村吸收了大量存款,其中的大部分都存入了央行,造成央行負擔很重。在2006年底掛牌成立郵政銀行后才開始有了貸款業務,因此,借鑒日本的經驗,把郵政儲蓄在農村中吸收的大量存款當作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解決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問題。還可以,利用政府擔保從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獲得低息低資金成本的優惠貸款等等。

3拓展農發行的業務范圍

2004年農發行轉型以來,形成了以糧棉油收購貸款業務為主體,以農副產品生產加工貸款為一翼,以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中長期貸款的一體兩翼的支農新格局,有選擇性的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但是,農發行的支農格局與欠發達地區的支農需求的不相匹配的,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很少有農產品的加工產業和農業產業化的經營項目,而往往是單個農戶分散,小額和急需的資金的需求。這種資金的需求是商業銀行所不愿支持的,必須要有政策性的金融來承擔。

4發揮農信社的作用

農信社在農村覆蓋面廣,與三農接觸最多,這些都具備了服務三農的基礎,因此,通過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將農村信用社建成產權關系明晰、可持續發展的支農型社區金融機構是可行的。農村社業務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走商業銀行的道路,另外一部分是支農服務,規定支農的比例和最低的底線,針對社區農民的需求來確定金融產品,以微利為前提,辦理扶貧、開發貸款業務、農副產品的種植、收購、加工貸款等各項業務。關鍵是要貼近農民,了解需求,提供快捷的金融服務。

5建立有效的合作金融和合作信用擔保體系

篇(7)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10-0038-02

農民政治參與作為我國公民政治參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指的是“我國農村成年人口為了實現自身的利益與要求,通過各種方式和渠道,積極參與政治活動或政治決策,以影響政治過程的行為”。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時期,農民政治參與不僅有助于促進農村的經濟發展和民主政治發展,而且還有助于促進農村的精神文明建設。可以說農民的政治參與對我國的新農村建設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但是,目前我國農民的政治參與還存在一些令人擔憂的問題。應當正確認識這些問題存在的原因,進而積極采取措施解決這些問題,不斷提高我國農民的政治參與水平,從而推進我國民主政治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繼續向前發展。

一、農民政治參與存在的問題

從總體上來看,目前我國農民的政治參與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參與意識淡薄;行賄和賄選現象普遍存在;參與假象嚴重,參與質量不高。

(一)農民政治參與意識淡薄以及隨之而來的政治冷漠問題

在對山西省古縣蘆家莊村村民的調查中,當被問及“您對當村干部是什么態度”時,有55.3%的村民選擇“無所謂”,選擇“想當,并會積極爭取”的僅占15.7%;當被問及“您為什么要參加村委會選舉”時,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村民選擇“村里讓我選”或“大家都選,所以我也選”,而選擇“這是公民的義務”的村民僅占少數。由此可見,我國農民缺乏明確的政治參與意識,對集體事務特別是政治方面的事務漠不關心,政治責任感不強,政治積極性與主動性不高,這些必然會制約農民的政治參與意識和水平。

(二)行賄和賄選現象普遍存在

通過對山西古縣蘆家莊村村民的訪談顯示,村民為了獲取某項權利或權益,會通過拉關系、托熟人、請客和送禮等途徑與政治決策者進行權錢交易,即行賄。在村民委員會的選舉中,有些村干部候選人會積極活動,搞小動作,利用自己的人際關系網巴結領導、賄賂村民,從而在選舉中獲勝,即賄選。村民會為了在扶貧、貸款和低保收入等方面獲取有利于自己的決定而行賄。村民會因為金錢或禮品、人際關系、情面等因素而輕易放棄手中神圣的選舉權。這種賄選行為直接破壞了農村的基層民主,應當極力禁止。

(三)政治參與假象嚴重,政治參與質量不高

根據對山西古縣蘆家莊村村民的調查結果顯示,村民的到場率及投票率是很高的,但事實上這種興盛并不是真實的。高投票率和高到場率并非就意味著高參與率,政治參與還包括許多其他的形式,如、監督等,而農民卻很少使用。在此次調查中,沒有一個村民意識到“通過新聞媒介來解決自己遇到的政治問題”;大多數在外地務工的村民是委托投票,有的村民會一人一大把選票;有些農民雖然參與了選舉,但大多是被動員或者是迫于村干部的壓力而不得不參與。這些都導致村民的參選率失真。

二、農民政治參與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導致農民政治參與存在問題的原因有很多,既有歷史原因,也有現實原因;既有制度原因,也有經濟原因。

(一)農村經濟依然落后

經濟落后,農民生活依然貧困,這是農民政治參與程度偏低的主要原因。根據對山西古縣蘆家莊村村民的調查顯示,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平均月收入在500元到1000元,平均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的村民僅占少數。為了維持其生活,大多數村民農忙時節在家務農,農閑時節到城里打工,終年勞作。沉重的生活壓力和經濟負擔嚴重制約著我國農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使得農民整天為生計而奔波,無暇顧及投票選舉等政治參與活動。正如格爾哈德?倫斯基指出的:“日常生活的壓力嚴重地限制了人口中絕大多數人的政治活動,雖然在革命時期,大多數人可能在短期內某一重要的領域中變得在政治上活躍,但由于必須要保證其生計,大多數人很快就離開了政治領域。”

(二)村民自治組織不完善

村民自治是農民政治參與的直接體現,它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主要通過自治組織村委會來行使這些權利。但是,根據訪談顯示,在農村的村委會選舉中還存在著賄選、宗族勢力干涉的現象,這使得選出的村委會不能代表村民的利益;村里很少召開村民會議,村務也不公開。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村委會的職能異化,農民的各項自治權利得不到充分的行使,從而制約了農民有效的政治參與。

(三)農民自身的組織化程度低

從我國歷史和現實的因素來看,改革開放后,我國實行了,農民分散經營土地,在長期的經營活動中缺乏必要的聯系與合作,單家獨戶進入市場,從而形成了我國農民分散性較大、組織化程度比較低的問題。因此,我國農民進行政治參與主要是以個體或小團體為主要形式,這使得農民利益表達難以取得理想的效果。同時由于農民組織代言人的缺位,導致農民政治參與的目標訴求不明晰,進而影響了農民的參與熱情。

(四)農民自身的文化素質低

由于我國農民的文化水平整體不高,因而導致其政治認知程度也比較低,這在很大程度上將影響農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制約農民政治參與的能力和水平。調查結果顯示,有14.9%的人從未上過學,有45.4%的人是小學文憑,有37.7%的人是初中文憑,而只有2%的人是高中文憑。農民由于受文化水平的限制,他們對政治參與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認知和熟悉程度比較低,對自身政治參與的權利和參與程序也不了解,從而嚴重制約了農民的政治參與意識和參與水平。

(五)我國傳統政治文化的消極影響

我國作為一個有著漫長的封建專制傳統的國家,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逐漸形成了以儒家政治思想為主線的傳統政治文化,這些傳統政治文化在農民的心里逐漸積淀成了“清官思想”、“依附和歸屬心理”、“與世無爭”、“權威崇拜”等復雜的政治意識。這種意識至今還深刻地影響著農民的政治觀念和政治行為,使得農民在政治參與中表現為被動與盲從,從而制約著我國農民的政治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

三、提高農民政治參與水平的對策分析

通過上述對我國農民政治參與存在問題及原因的分析,筆者認為,要全面提高我國農民的政治參與水平,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大力發展農村經濟,為農民政治參與提供有利的物質保障

第一,要因地制宜,在發展農業的同時可以發展養殖業、種植業等。例如蘆家莊村,鑒于該村的村民以種地為生,土壤肥沃,草木茂盛,所以政府應該同時發展當地的農業和養殖業,形成集體規模,并給予村民統一的指導和管理,確保農民增收。第二,要做好農產品的深加工,提供“產供銷”一條龍服務,并大力發展綠色農產品,形成具有當地特色的新興產業。例如蘆家莊村,鑒于該村有許多特色產品,比如櫻桃、連翹等,所以可以將這些產品進行深加工,獲取更高的經濟價值。第三,要建立農民培訓機構,加大對農民相關技能的培訓,包括種植技術、養殖技術等,讓農民掌握先進的科學技術,以此來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為農民政治參與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在民主選舉方面:村民委員會要對選舉中出現的賄選、拉票行為作出明確的嚴肅處理規定;要增加選舉的透明度,通過各種形式,比如候選人開展競選演說、公布政務目標等,讓農民了解村干部候選人,保證農民選出真正維護自身利益的代言人。第二,在民主決策與民主管理方面:要定期召開村民大會,村內重大事務一律交由村民大會集體討論,最大程度地考慮群眾的意見。第三,在民主監督方面:要推行村務公開,做到公開村務的時間及時、形式規范、內容完整;要設立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認真審查村務公開的各項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是否及時等,讓全體村民進行有效監督,從而真正落實村民的民主自治。

(三)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民政治參與的整體實力

“在某種程度上,農民家庭離群孤立,一個個單獨地站在國家權力機構面前。”這是農民利益容易被忽視和遭受侵犯的主因之一,所以農民應該有自己的政治參與和維權組織。因此,要引導農民組織起來,成立屬于農民自己的利益組織,比如“農民協會”等,這些組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代表農民參加政治決策,以集體的力量抵御各種可能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增強農民自身的組織性和自我保護能力,從而不斷增強農民政治參與的整體實力。

(四)提升農民的文化素質,為農民政治參與提供素質基礎

第一,在鄉鎮建立農民夜校,開辦農民文化培訓班。如在蘆家莊村,村干部可以組織開辦識字班,把當地村民組織起來進行學習,每星期兩次,每次一小時。第二,在農村創辦公共文化組織和文化設施,如文化室、文化館等;開展農民文化節,豐富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如在蘆家莊村,村干部可以組織村民觀看一些反映農民生活的電影,并進行交流和討論,從而指導村民自己的日常生活。第三,動員大學生志愿者下鄉進行義務服務,為農民進行國家政策、文化知識的講解,以提高農民的政治素質和文化素質。

(五)發揮大眾傳媒的輿論監督作用,為農民政治參與提供規范化的渠道

第一,要設立專屬于農村的電視頻道和廣播節目,創辦專屬于農民的報紙和雜志等,為農民提供更為豐富的規范化政治參與渠道。第二,要創新大眾媒體的表現形式,以廣大農民喜聞樂見的、易于接受的方式展現在農民面前,如漫畫形式。第三,積極引導農民向大眾媒體反映影響農民自身利益的問題。如開辦類似焦點訪談之類的電視節目等,通過這些大眾媒體的報道和宣傳,形成社會輿論,加強農民對各級村干部的監督,促使有關部門積極解決這些問題,從而為農民政治參與提供規范化的渠道,激發農民政治參與的熱情和利益表達的愿望。

參考文獻:

[1]王立梅,計軍恒.當前我國農民政治參與的制約因素及對策探析[J].理論導刊,2006,(1).

篇(8)

一、國外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實踐

(一)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

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政策性金融體系,為農業生產和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活動提供信貸資金和服務,并通過信貸活動調節農業生產規模和發展方向,貫徹實施農村金融政策,控制農業發展規模等。主要包括:①農民家計局。其任務主要是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和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②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其任務是對農村非盈利的電業合作組織和農場等發放貸款,用于架設大型電線、組建農村電網、購買發電設備以及電話通訊設備等。③商品信貸公司。其職能是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或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借以提高農民收入。這種通過農業穩定和保護局的地方機構或生產信貸協會向農戶提供農產品抵押貸款,從銷售和生產方面實行政府干預,增加農場經營收入。④小企業管理局。該局的主要職能是專門為不能從其他渠道獲得資金的小企業提供信貸援助,以促進、幫助小企業發展,維護小企業利益。所謂小企業是指進行獨立經營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企業,如農產品收獲儲存,為農場管理、土地規劃提供服務的經營性企業等。

(二)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

在日本的農業金融中,除存在大量的具有民間互質的合作金融機構外,還有由政府組織、推動或直接辦理的政府金融機構。政府農業金融機構由政府給予不同程度的財政干預,如提供貸款資金、補貼貸款利息、補償損失和債務保證等,確保其順利貫徹政府的既定農業經濟政策。

日本農業中的政府金融機構是農林漁業金融公庫。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資金來源由三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由一般會計和產業特別會計歷年所撥入的預算資金;一部分是向資金運用部、簡易人壽保險及郵政年金等處的借入資金;還有一部分即為以貸款回收款為主體的自有資金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貸款業務,主要是向森林漁業的公共事業提供低息長期貸款,貸款一般由公庫直接貸放,或委托合作金融系統貸放。就其提供的農業貸款來說,有土地改良貸款、農地購置貸款、綜合設施貸款、農業結構改善貸款和自耕農維持貸款等。

(三)印度農業政策性金融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印度實施綠色革命,以推動現代化農業技術為中心,輔之以農業信貸、財政補貼、價格支持等措施支持農業發展。與此同時,印度農業政策性金融組織也逐步發展和完善。主要包括:①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該行成立于1982年,是當前印度最高一級的農業金融機構,是印度有權監督和檢查農村合作信貸機構、地區農業銀行的業務發展,資助商業銀行的農村信貸活動。②地區農業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地區商業銀行不追求盈利,不是按商業經營原則辦理業務,主要建立在農村金融機構較為薄弱的地區,在一個特定區域內活動;貸款主要發放給生產急需的貧困農民,除提供與農業生產發展有關的農業信貸,還提供其所需的消費貸款;目前農業銀行已成為印度不發達地區貧困農民得到開發貸款的主要渠道。③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印度1963年建立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主要向各種農貸機構提供中長期農業發展信貸資金,接受和管理國外農業貸款援助資金。該機構主要為大型農業基礎項目提供貸款,其中以水利貸款為最多。其資金來源中50%以上為外資,該機構同時對農貸機構信貸活動進行監督。

(四)法國農村政策性金融

法國是歐洲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在農業發展過程中貢獻最大的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其特點是“上官下民,官辦為主”,既承擔普通的農業貸款業務,由于國家政策緊密結合,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政策和國家發展規劃的項目。它由三個層次構成:最高層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它是會計獨立的官方金融機構,也是全國農業信貸互助銀行,負責協調省轄基層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的業務,分配管理資金,并可辦理轉賬、投資等業務;基層是到訪農業信貸互助銀行,主要負責吸收和管理活期存款及儲蓄基金,由個人及成員入股組成,按合作制原則經營。它主要資金來源于其在農村由機構網絡吸收的存款和發行債券。資金運用主要有提供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普通和優惠貸款,此外還向農業經營、鄉村公路建設、農業組織等與農業有關的項目投資,以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業技術水平。

二、國外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經驗特點

1.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渠道廣泛,主要有政府資金、發行債券、向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吸收存款、郵政儲蓄資金、向國外借款等方式。①政府資金。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均在很長一段時期都由聯邦政府出資。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是國家通過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投入財政資金組建的。②發行由政府擔保的債券。如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發行的統一債券。這種做法可以適應中長期的資金需求,又有政府的擔保,常被視為一種政府債券,很受歡迎,籌資能力較強。③向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泰國等發展中國家的這一做法還比較普遍。對于金融業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來說,一般都由中央銀行直接發放或充當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最后貸款人”,作為中央銀行行為規范化進程的一部分。④少數機構吸收存款。比如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吸收活期、定期、儲蓄存款。⑤郵政儲蓄資金。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郵政儲蓄資金和郵政簡易保險。

2.十分重視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和政策性金融的互相補充。有的國家既重視政府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又注重利用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實行官民并列模式。如美國在全美十二個農業信貸區,都有一個由聯邦土地銀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和合作銀行組成的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還有由美國農業部直屬的農民家計局、商品信貸公司和農業電器化管理局組成的政府農業信貸機構。有些國家甚至將政策性金融機構與互助合作性質金融機構有機地結合起來,如法國的農業信貸銀行是一種“上官下民”的所有制模式,它的中央機構-國家農業信貸銀行是公有性質的,由政府所有,而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和地方農業互助信貸合作社均為合作性質,實行自治,有自己專門的管理機構和權力機構。

3.各國大都通過立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和保障,如早在19世紀,法國政府就頒了《土地銀行法》;1963年頒布了《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法案》。目前,美、日等發達國家也普遍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法律體系,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業的監管嚴密規范。如美、日關于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專門法律有美國的《農業信貸法》、《農產品信貸公司特許法》、《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關于農業信貸、信用保險的專門法律有農業信貸法、農業信用保證、保險法等。同時,在政策上提供許多優惠,鼓勵和保護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具體如減免稅收、注入資金、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債務補貼以及實行有差別的存款準備金制度,來促進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的發揮。

4.各國都把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作為金融政策性支農的一個重要舉措。各國都認識到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化解轉移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因而,其對發展農業保險均十分重視。以美國和歐盟為例,美國自1938年頒布《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以來,其農作物保險經歷了試辦、加速發展、政府出政策并與私營保險公司混合經營、政府出政策并完全由私營公司經營和的四個階段。而法國是典型的私有化主導型農業保險國家,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只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印度農業保險具有較強的互助合作性質,從1974年~1975年開始,印度綜合保險公司試辦農作物保險,推出了農作物保險試行計劃。

三、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不足且來源較為單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資本金、發行金融債券、財政支農資金、中央銀行再貸款、境外籌資、業務范圍內開戶企業單位的存款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注冊資本為200億元,中國人民銀行實撥資本金較少,僅為10億元,其余為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以貸款的形式劃轉的資產和財政退稅轉增的資本金。資金不足,然而其來源除資本金和吸收少部分企業存款外,主要依賴于向中央銀行再貸款和發行金融債券,資金來源與所承擔的任務之間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

(二)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較為狹窄

從1998年開始,為了配合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國務院決定將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扶貧開發貸款等專項貸款業務從農業發展銀行劃出,其職能變成了單一的糧棉收購銀行。隨著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的深化,糧棉市場全面放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活動受到極大的影響,貸款規模明顯下降,業務單一的問題愈發突出,在2003年、2004年糧棉油貸款分別為6809.77億元和7104.26億元,占當年農發行貸款總額的99%。農業發展銀行業務的單一導致其難以擴大發展,同時也限制了對其他涉農產業如農產品科技研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政策性資金支持。

(三)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經營困難重重

農發行業務的可持續發展需要資金的扶持,也離不開資金的回流。但是由于農產品的市場風險性,地方企業對資金的擠占挪用以及內部監管機制不健全、風險管理落后等原因,農發行的貸款難以回收,信貸資金流失嚴重。再加上農發行辦公費用的快速增長及機構規模的日益臃腫,高成本與低經營利潤的矛盾使農發行的發展步履維艱。

(四)農村保險業支農功能不健全,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分散風險的需要

目前,我國農村保險業基本處于停滯甚至倒退的狀態,國外的由政府主導、各種金融機構參與的農業保險體系在我國還未建立起來,農業保險在農業生產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農業生產的風險也很難分散。

四、國外農村政策性金融對我國的啟示

(一)拓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

目前,我國農發行的資金來源單一,主要是央行再貸款形式。央行目前正努力試圖改變這種資金供求體制,以切斷政策性資金需求與央行基礎貨幣的直接聯系,保持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央行提供給農發行的再貸款,已由1997年的8167.79億元調減為2005年年初的5699億元。從2004年7月開始,農業發展銀行首次以市場化方式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截止到2005年9月,累計發行17期金融債券,共籌集資金1901.7億元。此外,利用政府擔保從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獲得低息優惠貸款,從而降低資金成本。

(二)隨市場變化靈活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運用

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與泰外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相比顯得不夠靈活,主要還是支持糧、棉、油收購和一小部分的扶貧、開發貸款。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有必要學習國外經驗,隨市場變化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服務的內容,在縮減糧食收購資金金融支持的同時轉而支持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較大比例地提高對農業開發、生產、產業化服務等的貸款比重,對經濟與生態能協調發展的農、林、漁業等一些獲利能力較低的生產經營項目給予低息貸款的支持,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促進生態環境的改善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制定農村政策性金融法規,完善監管

借鑒國外經驗,我國必須加強農村金融的立法工作,在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的同時,明確界定其與政府、央行、商行、企業等各方面的關系,擺脫外部客體超越法規的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有關法規應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國家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法;二是各類政策性金融機構或主管部門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這類法規是國家專門法的補充和具體化,如貸款項目評估辦法、貸款審批收放程序、貸款風險防范和管理辦法、委托機構資格和職責規定等。要加強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就應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農業政策性金融監管體系,突出中國銀監會的權威性,完善中國銀監會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

參考文獻:

篇(9)

農資產品經銷商與農戶是關系非常密切的一對群體,解決經銷商與農戶之間存在的不正當行為,正確處理農資產品經銷商與農戶的關系,對于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具有重要意義[1,2]。因此,找出雙方之間存在的主要不正當行為,分析其危害和產生原因,提出解決不正當行為的對策顯得尤為重要[3,4]。

1影響農資產品經銷商與農戶關系的不正當行為

1.1農資產品經銷商售假

經銷商的這種不正當行為主要有2種形式:一是套用知名農資產品企業品牌。一些經銷商以低價購進一些劣質的農資產品,這些農資產品一般都套用知名農資產品企業品牌,而實際上是一些小企業違規生產的,產品質量存在嚴重的缺陷和問題。他們利用了農民朋友“重品牌”的心理,結果使農民朋友花了高價錢卻買了劣質產品,花了冤枉錢。二是打著“送科技下鄉”的幌子。一些流動經銷商打著“送科技下鄉”的幌子,利用農民朋友“信科學”的心理,銷售假的農資產品。這些經銷商的一個慣用做法是首先宣傳一些農業知識如除蟲、除草等方面的知識,這些知識往往都是正確的,這樣他們就取得了農民朋友的信任,利用這種信任,再銷售其產品,但他們銷售的農資產品卻往往質量不合格,如化肥中某種元素(如磷或鉀)含量不達標,種子是好幾年的陳種。結果很多種子發芽率低,不能及時發芽,誤了農時。化肥元素含量不達標使農作物生長緩慢,產量大大降低,使農民朋友遭受了很大損失。而當農民朋友想討個說法時,他們則早已沒了蹤影。以上部分農資產品經銷商售假行為造成農作物大量減產,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這種行為也違反了公平競爭原則,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遵紀守法企業的利益。

1.2部分農戶欠錢不還

讓經銷商很為頭痛的一個問題就是個別農戶欠錢不還。在農村很多農民購買化肥、種子、農藥等農資產品會采取“賒賬”的形式。在一個鎮上往往只有少數幾個農資產品經銷商,這些經銷商與農戶往往十分熟悉,在購買前農戶往往與經銷商講明自己現在沒錢,要買他們的產品必須等農作物收成以后再還錢。而經銷商為了售出產品,搶占市場,同時又認為既然是熟人不至于欠錢不還,往往很爽快地答應。但是個別農戶恰恰利用了經銷商的信任和熟識的心理,欠錢不還,導致一些經銷商手中流動資金缺少,周轉困難,有的甚至導致供銷商停止供貨,影響了長期維持的供銷關系。

2經銷商與農戶不正當行為原因分析

2.1信息不對稱

“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雙方的一方擁有相關的信息而另一方沒有,或一方比另一方擁有更多的相關信息,從而對信息劣勢者的決策造成不利影響[1]。目前市場上的化肥、種子、農藥等農資產品品種繁多,而農民購買農資時因缺乏對產品優劣的鑒別知識和手段,往往只認包裝和價錢[2]。而這些經銷商恰恰利用了農戶的心理,一些套用知名農資產品企業品牌的農資產品售價較高,而有的未套用知名農資產品企業品牌的產品,售價較低,卻也迎合了部分農戶“求廉”的心理。

2.2工商、質檢等行政部門監管不力

有的經銷商售假行為并非1~2次,甚至很多農戶都知曉有的經銷商售假。但他們還能正常經營的原因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工商、質檢等行政部門監管不到位。一些經銷商給職能部門交過罰款后,劣質化肥就可以在市場上流通[2]。

2.3農戶、經銷商維權意識、法制意識談薄

在所調查的幾個權益受侵害的農戶中,只有少數幾個維權成功。大部分得到了較少賠償甚至有的農戶未獲得賠償。有的農戶遭受侵害時選擇了違法的方式討說法,不但沒有討回自己應得的權益,還觸犯了法律法規。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農民朋友法制意識談薄。當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以正確的方式尋求賠償。對于部分農戶欠錢不還的情況,在調查中,部分經銷商也覺得毫無辦法,有的采取了極端的、違法的方式,有的則為了要回賬款陷入了繼續“賒賬”的惡性循環。

2.4扭曲思想作怪

對于個別農戶欠錢不還的情況,所調查的絕大多數農戶認為不可取。這些農戶認為經銷商當初賒賬銷售農資產品盡管主觀上是為了售出產品實現贏利但也確實解了農戶的燃眉之急,如果遲遲欠錢不還,實在說不過去,家里確實困難的另當別論。因此,筆者認為,除家中確實困難不能及時還錢的情況外,部分農戶欠錢不還是受扭曲思想的影響。這種行為不但違反了道德而且觸犯了法律。而對于農資產品經銷商售假的行為,也是扭曲思想在作怪,一些經銷商受利益的驅使,為了賺錢不擇手段,以身試法。

3解決雙方不正當行為的對策

3.1加強信息溝通

經銷商與農戶之間要加強信息溝通,取得互信。經銷商要確保自己所售產品質量,而農戶則應履行及時付款、還款的義務。經銷商在銷售中還要履行告知義務,告知產品的適用范圍與使用方法,例如,有些有機肥是適合于蔬菜、水果的短效肥,用于小麥種植根本不起作用。經銷商在銷售過程中履行告知義務[3],才不致于出現錯施化肥的現象。如果雙方加強了信息溝通就不會出現類似錯誤行為。有關部門還要邀請農業專家進鄉、進村開展培訓講座,使農民朋友掌握農資產品真假、優劣的判斷方法。

3.2工商、質檢等行政部門加強監管力度

對于被查處的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經銷商要嚴格依法進行懲處,對于誠信經營的經銷商要進行表彰。抵制劣質農資,保護農民權益,需要工商、質檢、環保及農業行政部門聯合起來規范市場[2]。同時要加強對工商、質檢等行政部門的監督,防止“尋租”行為的產生。

3.3增強維權意識和法制觀念

要廣泛開展法制宣傳,增強法制理念和維權意識。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通過合法途徑進行解決,農戶與經銷商之間可簽訂合同協議,規范兩者的行為,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3.4增強誠信意識,擺脫扭曲思想的束縛

經銷商與農戶雙方都要增強誠信意識。在調查中,經銷商紛紛表示很看重與農戶特別是種糧大戶的關系,經銷商應珍視與農戶的合作關系,誠信經營,拒絕購進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切斷假冒偽劣農資產品銷售途徑[5]。賒賬的農戶,也應及時履行還款義務。

4參考文獻

[1]劉成財,姜明,連春明.坑農害農者必須懸崖勒馬[J].山東工商行政管理,2002(11):57.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乌海市| 楚雄市| 游戏| 阿瓦提县| 弥渡县| 炉霍县| 扬州市| 涡阳县| 常德市| 禹城市| 台北县| 迁西县| 苏尼特左旗| 永川市| 灵武市| 阿克| 东城区| 青河县| 尉犁县| 永靖县| 阿鲁科尔沁旗| 张掖市| 溆浦县| 黔西| 宜宾县| 昆山市| 白山市| 武宁县| 随州市| 巴中市| 德格县| 万山特区| 桃江县| 万安县| 塘沽区| 鹤山市| 石柱| 丹江口市| 永修县| 五指山市| 阿拉善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