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領導任職測評報告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選拔任用干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
3、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合理配置、事前備案的原則
二、任職條件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履行職責所必備的政策理論水平。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實踐和勝任崗位要求的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3、公道正派、廉潔勤政、團結同志,有較好的群眾基礎。
4、正確行使職能,依法辦事,勤政為民,以身作則,密切聯系群眾,能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監督,不,不謀求私利。
5、身體健康,男性年齡45周歲以下,女性年齡40周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來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年終考核等次在稱職或合格以上。
三、選拔程序
1、民主推薦。選拔任用干部,必須經過民主推薦提出考察對象。民主推薦包括會議投票推薦、組織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民主推薦結果在一年內有效。經民主推薦產生后備人選,經局黨委研究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人數一般應多于擬任職務人數。
2、綜合考察。對確定的考察對象,由分管領導負責,辦公室具體組織,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考察程序可根據考察對象的不同情況,首先通過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干部考察預告;然后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最后形成綜合書面報告向局黨委報告。
3、討論決定。選拔任用干部,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局黨委集體討論作出任命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屬于上級組織管理的,本級黨委可以提出選拔任用建議。局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并保證與會成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與會成員對任免事項應當發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緩議等明確意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采取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者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表決。對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問題不清楚的,應當暫緩表決。局黨委有關干部任免的決定,需要復議的,應當經局黨委超過半數成員同意后方可進行。
局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局黨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領導介紹擬任職務人選的提名、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
(2)參加會議人員進行討論;
(3)進行表決,以局黨委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四、任用規定
1、實行干部任職前公示制度。在局黨委討論決定后、下發任職通知前,應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七至十五天。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
2、實行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級安排工作。
3、選拔和任用正股職干部(含享受正股級待遇),應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并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正式任用時,須填寫干部任免審批表,經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蓋章后有效。
五、競聘上崗
競聘上崗是干部選拔任用的方法之一。競聘上崗在局黨委領導下在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內部進行,由局黨政辦公室組織實施,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1、公布職位、競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報名與資格審查;
3、進行綜合測評,包括競聘人競聘演講等;
4、組織考察,研究提出入選方案;
5、局黨委討論決定。
六、考核
局股級干部的考核在局黨委的領導下,由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實施,以民主測評、述職述廉作為考核的主要方式,將德、能、勤、效、廉作為考核的主要內容。考核結果存入檔案,作為實施獎懲和調整職務、工資、級別等待遇的依據。
七、監督管理
1、加強領導,嚴密組織。黨委高度重視,統一認識,建立領導責任制,主要領導對本局股級干部管理負主要責任,認真貫徹,抓好落實,嚴格按照程序,堅持陽光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2、強化監督,嚴肅紀律。局股級干部管理工作的紀律與監督,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黨委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嚴格股級干部職數、職級待遇的管理,不隨意設置內設機構和新的職務名稱,不得超職數配備干部,對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的,要堅決查處和糾正。
省、地(州、市)黨委、政府(行署)工作部門(含派出機構和部門管理機構)的副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縣(市、區)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含派出機構和部門管理機構)的副職;省人大、省政協工作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省、地(州、市)、縣(市、區)紀委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省、地(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的非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的領導職務。
省、地(州、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依照本辦法執行。
由非領導職務轉任上述同級領導職務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為一年,從任免機關決定試任職之日起計算。按干部管理權限,需要任職前征求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或辦理備案手續的,應在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或辦理備案手續后再發出任職通知;需要任職后備案的,在任職通知發出后及時辦理備案手續。
第四條領導干部在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行使相應的權力,享受同職級干部待遇。
第五條領導干部在試用期間一般不作交流或調整。
第六條試用期滿,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干部考察的方式進行。
考核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在全面了解干部試用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的同時,重點考核對所任職務的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情況。
考核程序:試用期滿前一個月,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通知試用干部本人撰寫述職報告,并提出任用的初步意見;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時應在《條例》規定范圍內進行述職和民主測評。
第七條試用期滿,經考核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正式任用:
(一)思想政治素質方面存在嚴重問題。
(二)組織領導能力弱,工作實績不突出,不能勝任現職領導崗位。
(三)在工作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或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
(四)發現有行為,存在不廉潔問題。
(五)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和考察談話不贊成人數超過二分之一。
第八條領導干部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正式任職的,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
第九條領導干部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勝任現職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后,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用前職級安排適當工作,享受試用前職級待遇。
第十條領導干部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后,提前解除試用期,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集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參加年度考核,由黨群工作部組織實施。
擔任多項職務的領導干部,在承擔主要工作職責的單位進行年度考核。
新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按照現任職務進行年度考核,原任職崗位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由原單位提供相關情況。
駐村干部,由市委組織部和各區縣組織部門進行考核。
本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領導干部,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
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尚未結案和受黨紀處分、政務處分或者組織處理的領導干部,其年度考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二、考核內容
年度考核必須突出政治標準,突出領導干部特點,從“政治忠誠、黨的建設、改革創新、工作實績、依法辦事、維護穩定、選材育人、團結協作、作風建設、反腐倡廉”10個方面入手,以“德、能、勤、績、廉”五個維度綜合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進行等級評價。注意體現不同單位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著重考核本年度貫徹落實集團黨委要求、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履行職能職責、選人用人、廉潔自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擔當作為等方面的表現和實際成效。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年度考核,應當把抓班子帶隊伍、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執行民主集中制、發揮表率作用等作為重要內容。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采取綜合分析、領導評價、職工評議、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前期準備(2020年12月22日前)
年度考核在年度總結的基礎上進行。被考核單位根據年度考核內容及有關要求,領導班子撰寫工作總結(4000-5000字),領導干部形成個人述職述廉報告(1500-2000字)。以上材料放入一個文件夾,命名為“XX單位2020年度考核材料”,發至郵箱420 @qq.com。
領導班子工作總結、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要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干部擔當作為、等方面情況。
(二)實地考核(2020年12月24日開始)
召開民主測評會議。單位主要領導同志代表領導班子在會議上進行工作總結,領導班子成員個人以書面形式述職述廉;參加測評會議人員采取手機微信掃碼的方式,按步驟完成對指定對象的考評工作。
(三)等次評定
考核組綜合研究考核情況,對被考核單位排名、分等,提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議、報集團黨委會議討論后,正式確定等次。
四、工作要求
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工作部門(含派出機構)的副職及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區紀委派出機構和內設機構的領導職務;
區法院、區檢察院內設機構的非國家權力機關依法任命的領導職務;
由非領導職務改任上述同級領導職務的干部。
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非選舉產生的領導職務,參照執行。
二、任職試用期為一年,從任免機關發出任職通知時計算。按干部管理權限需報區委組織部備案的,應在發出任職通知前及時辦理備案手續。
三、領導干部在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工資和醫療待遇。
四、試用期滿,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包括試用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核對所任職務的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情況。考核前,本人應對試用期內履行崗位職責和思想、作風情況進行小結,寫出述職報告。考核中一般應進行民主測評。考核后,組織(人事)部門應根據考核結果上報正式任職或免去試任職務的意見。
五、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報黨委(黨組)審定后,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正式任職手續,試用期計入正式任職時間。經考核不勝任現職的,由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后,按規定程序辦理免去試任職務手續。被免去試任職務的干部,一般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并重新確定相應待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引入競爭、激勵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促進干部多崗位鍛煉,使干部隊伍結構更完善,配置更合理,為推動城市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效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工作需要、群眾參與、綜合考評、組織決定的原則;
5.堅持競爭上崗、輪崗交流和培養后備干部相結合的原則。
三、競爭范圍
本次競爭的范圍是:城管局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即: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通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四、機構設置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機構設置
(1)大隊部
(2)辦公室
(3)案件處置中心(接待室)
(4)機動中隊、城東中隊、城西中隊、城南一中隊、城南二中隊(駐開發區管委會)、城北中隊
2.通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1)主任室
(2)辦公室
(3)綜合管理科
(4)收費中心
(5)垃圾處置中心
五、競崗職位
本次事業單位競爭上崗的職位設置為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職位設置
(1)大隊部:副大隊長2名(其中:1名兼任機動中隊中隊長)、副教導員1名(兼任大隊辦公室主任)。
(2)辦公室:副主任1名。
(3)案件處置中心(接待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機動中隊:副中隊長1名。
(5)城東中隊、城西中隊、城南一中隊、城南二中隊中隊長兼指導員各1名、副中隊長各1名;城北中隊副中隊長1名。
2.通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1)主任室:副主任3名。(其中暫空缺1名,1名掛職副主任不參與本次競崗,實際競崗1名)。
(2)辦公室:主任1名。
(3)綜合管理科:科長1名。
(4)收費中心:主任1名。
(5)垃圾處置中心:主任1名。
六、競崗條件
1.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
(2)敬業精神足。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勇于開拓進取,工作勤奮,樂于奉獻。
(3)工作能力強。具有勝任事業單位相應職位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務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突出。
(4)思想作風正。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工作扎實,公道民主,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
2.資格條件
(1)對象。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編制內人員。
(2)年齡。現職干部53周歲(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新參加競爭正職崗位的人員年齡一般為4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現任副職可放寬到45周歲);新參加競爭副職職位的年齡一般為40周歲及以下。
(3)學歷。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競爭原職位,經局競崗領導小組批準的,可放寬到高中及以上學歷。
(4)近3年內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有效投訴的。
七、相關政策
1.進一步加大事業單位內部中層崗位交流力度。
2.事業單位正職由局長室任命,不參與競爭。
3.上級組織、人事部門調配在鄉鎮掛職的不參與本次競爭,保留原職位。
4.對經局長室任命在局機關科室任職的人員,其人事、工資關系等仍維持現狀不變。
5.工作人員實行雙向選擇,由各事業單位自行制訂方案后實施。
八、競崗程序和時間安排
1.召開動員會議(*年9月3日上午)
召開事業各單位現有全體人員會議,宣布實施方案,并作動員。
2.組織報名(*年9月3日下午)
參加人員根據各自條件確定所報職位,填寫《職位競爭上崗報名表》。城管行政執法大隊原中層以上可同時報名參與大隊副職和中隊正、副職競崗;環衛處原中層以上可同時報名參與處副職和科室正職競崗。同一職位只可報名一次。(職位是指:1、大隊副職、中隊正職、中隊副職;2、處副職、處科室正職)。
3.資格審核(*年9月4日上午)
由局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局紀檢組,根據上級要求和本局實施意見明確的競崗基本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向局長室匯報審核結果。
4.筆試(*年9月4日下午)
組織經資格審核合格的競崗人員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內容包括政治理論和應知應會知識。筆試分不計入總分。滿分為100分,不滿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輪競爭。
5.面試(*年9月5日上午)
召開各事業全體人員大會。采取逐個面試的辦法進行。請通過上輪競崗人員進行5分鐘的競職演說。演說的主要內容是個人簡況、主要業績、競爭優勢、對競爭上崗的認識和理解、競爭上崗的工作設想及辦法措施等,演說不需說明競爭的具體崗位。演說結束后由面試評委會評分,總分為100分。面試評委會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7人組成,主評委由局主要領導擔任。
6.民主測評(*年9月5日下午)
面試結束后即由全體與會同志根據競爭者的演說,結合平時對其了解,對競爭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綜合評價,進行民主測評。
7.組織考察(*年9月6日)
根據推薦結果,局黨總支按差額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即考察對象人數應多于擬認職務人數。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向局長室匯報考察結果,并對每一位被考察者形成考察報告。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考察報告,結合平時對其了解,對每一位被考察者打分。
在具體計算評分中,面試和考察環節局主要領導相對增加決策權重,一般不低于30%。競爭者的總成績由面試、民主測評、考察三項成績按3:3:4的比例合并計算而成,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一位數。總成績在局內部公布。
8.任前公示和任用(*年9月7日~11日)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曬”出透明度 提高公信力
日前,我省下發《貴州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暫行辦法》。《暫行辦法》規定,對擬提拔擔任地廳級領導職務或平職(級)調整擔任地廳級重要領導職務的人選,除要在擬任人選所在單位或系統內張貼公示外,還要在當地省級媒體和相關網站上公示。如果人選是從市(州、地)、縣(市、區、特區)產生的,還要在其所在市(州、地)的新聞媒體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干部個人的自然情況和現任職務、出生地、任職時間、擬任職務等情況,同時,根據需要,也可公示工作簡歷、工作實績或照片等。
《暫行辦法》規定,廣大群眾可通過信件、電話和網上舉報3種方式來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由省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舉報中心負責受理。
干部,是公權力的執行者;民眾,是公權力的源頭。民眾有權利獲知代替自己行駛權力的干部的信息。《暫行辦法》在公示對象、公示內容和公示渠道方面的擴大,保證了民眾盡可能廣泛、便捷地獲知被選用、任用干部的信息,增加了選人用人的透明度,使得選人用人的公信力得到提高。
“一報告兩評議”全省推開:新選拔任用干部須接受群眾測評
3月17日,省委組織部召開全省組織系統“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動員部署視頻會議,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張少農指出,要正確看待民調結果,認真分析查找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針對性地研究對策措施,努力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
“民意”已經越來越成為影響選人用人的重要因素。去年4月,省委率先開展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即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時,要專題報告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并在全委會委員中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民主評議;全委會委員還要對本級黨委新提拔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隨后,全省9個市 (州、地)、88個縣(市、區、特區)也完成2008年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
從今年起,我省將在包括省直機關在內的所有擁有用人權的單位,全面推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舉措,并擴大參與評議人員的范圍,其中明確規定黨委(黨組)選人用人工作必須接受干部群眾的評價,新提拔的干部必須接受干部群眾的測評,逐步形成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監督的常態機制。
第一,績效考核測評能力。
績效考核測評的能力是任職者擔任職務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主要是以知識、技能、體力、耐力及經驗能力來體現;顯在能力通過工作成果(質和量)以及工作態度來體現。
第二,績效考核的種類。
員工績效考核分為能力考核和業績考核兩大系列。
一是能力考核是參照職能標準運行管理人員在一定期限內擔任特定職務的能力進行的測評。
二是業績考核是參照職務標準運行管理人員在一定期限內職務工作完成的內容和水平進行的測評。
第三,績效考核項目。
一是績效考核項目對應于被考核者的職務、級別分別進行設置。
二是績效考核表的格式以及評分標準由勞動人事部門報請后確定。
二、考核實施
第一,考核實施期限與測評期限(如下圖所示):
考核種類 實施制度 實施月份 測評時間、測評期限
能力考核 每年一次 每年12月 本年度11月30日
業績考核 每年二次 每年5、11月 上年度11月1日至本年度10月1日
第二,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限于測評在冊的全體運行管理人員,但下列人員排除在外:
一是連續工作年限不滿一年者(截止到測評期末日)。
二是因長期缺勤(包括工傷)或停職等原因,測評期間出勤不滿兩月者。
第三,考核者及測評階段。
一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在整個測評期間有上、下級直屬關系。
二是考核者已經取得考核者資格。
三是在測評期間因工作轉換、人事調整或原有測評關系變更等原因致使無法對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測評或者造成測評困難,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尋找替代原直接上級的考核者完成考核工作。
第四,考核者的職責。
第一考核者必須站在直接領導、監督的立場上,對于希望強調的考核項目的評分、評語以及測評結果有顯著影響的事項需特別予以注明。
第二考核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考核者,對于希望強調的考核項目的評分、評語、對測評結果有明顯影響的事項以及與第一測評結果有明顯差異時,第二考核者需詳細了解第一考核者的意見。
測評結果調整者必須在組織內或組織之間平衡的立場上對測評結果進行調整后的結果客觀、公正。
測評結果裁定者審核測評結果和測評報告,作出最終評語。5、評語等級和評語等級分布
一是評語等級分為五等:S、A、B、C、D。
二是評語等級分布分兩種情況:能力考核不作分布上的需求,業績考核按正態要求進行。
三是與評語等級相對應的評分以及評語等級分布。如下表所示:
評語等級 評語的意義 評分 分布
S 優秀 90分以上 5%
A 良好 75―89分 20%
B 尚可 60―74分 50%
C 不佳 45―59分 20%
D 拙劣 45分以下 5%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將業績考核結果作為運行管理人員培訓需求分析的第一手資料,將考核中運行管理人員普遍存在的問題及每位運行管理人員突出存在的問題作為制定下階段培訓計劃的依據。
第二,在進行人員調配或崗位變更時,以績效考核的測評結果為基本依據,全面、深入分析運行管理人員適應工作及適應環境的實際能力。
第三,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晉級工作時,能力及業績考評的評語是關鍵的評估資料,考核評語按職能資格制度的要求加以規范化。
第四,獎勵分配根據每位員工的業績考核評語加以確定。
四、考核者資格培訓
第一,各級考核人員在取得考核者資格前,必須經過考核者資格培訓。
第二,考核者資格培訓的目標為:
大家好!首先做一下自我介紹,我叫施月霞,是2018年新入職的專職社區工作者。從2018年8月23日至今,轉眼6個月已經過去了,從今天開始我已經成為了一名正式的專職社區工作者。這6個月的工作大概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18年8月23日-2019年1月9日,借調區創城辦擔任督導員;第二階段:2019年1月10日至今,借調明德北機關黨委擔任組織員。現將我這6個月的工作做如下報告:
第一階段,創城辦督導工作。
由于剛入職之時正是張家口市2018年創建文明城市的關鍵時期,因為張家口市即將面臨省檢查組及國家檢查組對我市的創建文明城市成果進行測評考核,于是迫于形勢,區領導果斷決定將我們新入職的60名專職社區工作者借調到區創城辦,為正在開展的區創城工作注入新的力量。經過領導的分配,我被分到了區創城督導組第二督導組。首先,我的督導工作分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在10月底之前,迎接省檢;第二階段,在12月底之前,迎接國檢。
在被分到第二督導組以后,我們組8位同志由區政協主任王宜賓統一領導開展工作,我們第二督導組負責分管了明德北、明德南的所有點位。由于時間緊,任務重,王主任又將我們8個人進行了分工,我和另外兩位同事被分到了第三小組,負責明德南、明德北除社區以外的其他點位。接下來,我們小組的工作分以下幾步:
第一、 認真學習理論知識
由于時間緊迫,要求我們必須盡快進入工作角色,所以在任職的第二天,我組成員便開始了緊張的學習。通過兩天的理論學習,我對創城督導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認識,同時,我也熟悉了我小組所負責督導的點位。我們小組督導的點位共包括11大類26個點位,而且每一類要求的測評內容和測評標準都是不同的。熟話說“好記性不如爛筆頭”,由于內容頗多,于是我根據《文明城市實地考察測評標準》,將我們負責的點位測評內容及標準一一記錄下來。這項工作為之后實地測評工作奠定了基礎。
第二、將理論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實地督導
我小組的第二項工作就是到負責的點位實地測評。由于我是土生土長的橋西區人,所以對我們的26個點位的地址比較熟悉,于是在我的帶領下,我小組3個人6條腿,通過3天的時間,徒步穿越了10多條大街小巷,完成了我們的第一次督導任務。每到一個點位,我都會拿出我的小本本,對照這個點位的測評內容,來進行拍照,記錄,評分!比如政務大廳,共有11條測評標準,我們按照每一條標準來一一核對,如:公益廣告是否符合標準;“四防“是否達標,有無記錄;是否按要求設立”學雷鋒志愿服務站點“并按要求做到八有等等,我們將不符合要求的內容做了詳細的記錄及收集 了影像資料。每周我們都會對每一個點位進行兩次督導測評,因為我們高頻率的督導,每一個點位的測評內容及標準都記得滾瓜爛熟了,而且每一個點位負責人看到我們認真的態度都積極配合整改。
第三、 上報、匯總、書面或口頭告知
每一次督導完成,我們都會將拍攝的影像資料及記錄上報給我們組組長,由她再整理好匯總,上報。需要我們書面告知的我們下發整改通知書,有些點位存在的問題我們也會口頭告知其管理人員,督促他們盡快整改。由于我們的認真、負責,以及相關部門的配合,所有點位存在的問題越來越少,為達到省檢標準貢獻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由于國家檢查范圍更廣泛,程序更嚴密、標準更嚴格,所以我們第二督導組的工作在保留了之前的點位以外,又增加了明德南、明德北的100多個小區的督導工作。并且要求做到日督導,日報告,嚴格按照創城標準,認真查清問題!由于這項工作的開展正值冬季,張家口的冬天天寒地凍,但是我們督導組成員不畏嚴寒,每天堅持將每一個小區存在的問題拍照,記錄,上報,有時候手凍得都拿不了手機,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依然沒有放棄,只為了能在國檢中取得更好的成績。
除了督導本職工作以外,我們每一位成員都還充當了另外一種身份——橋西區志愿服務者,在開展志愿服務中,我們站過崗,撿過垃圾…以實際行動為我市文明創建出力!
(一)、根據***文批準我局的“三定方案”、,尤其是管理體制改革后科室增加、職能強化和推進“兩個體系”建設的需要,對局內設科室的工作職責進行修訂后公布。
(二)、根據科室工作職責,確定各科室崗位數。
二、公布范圍條件
參與競爭輪崗的人員范圍:
(一)、原任科長須全程參加競爭輪崗。特殊崗位不輪崗的科長,也必須參加考試、述職述廉、滿意度測評、民主測評。
(二)、正科虛職滿三年、副科實職滿二年、副科虛職滿三年、且符合黨政干部任職基本條件的公務員,可申報參加競爭科長職位的述職述廉。自愿放棄競爭科長職位的人員,也須參加考試、民主測評和輪崗。
(三)、行政編制的一般人員,除特殊崗位不輪崗人員可不參加雙向選擇外,都必須全程參與競爭輪崗。
(四)、事業人員。個人提出申請、所在編制單位同意的,按雙向選擇的辦法補充到行政崗位。局機關借用的特殊崗位人員可以不輪崗。
三、報名審查
(一)、報名。所有行政編制人員、申請到行政崗位工作的事業人員,都必須報名。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任職時間、政治面貌、學歷、個人身份、所在編制單位和近三年的獎懲情況特別是受黨政紀處分等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人員分別按原任科長、擬競爭科長職位人員、行政一般人員、擬到行政科室工作的事業人員分類公布。
四、組織考試
(一)、參加人員。局機關全體人員,無論是否參與競爭輪崗的行政、事業、聘用人員,都必須參加。這次考試作為競爭輪崗的考評內容,并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
(二)、考試內容。國家錄用公務員考試知識中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公共基礎知識。
(三)、考試方式。由考試中心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30%、申論占50%和公共基礎知識占20%,組合一套試卷組織考試并負責閱卷。
五、述職述廉
(二)、確定科長職位補充數。原任科長述職述廉結束后,宣布滿意度測評結果,確定應補充的科長職位數。
六、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結果,作為競爭輪崗中考評量化的組成部分,并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
七、選拔科長
(一)、推薦。推薦分兩種形式:
1、會議投票推薦。召開全體人員大會(不含聘用人員),對擬補充的科長進行投票推薦。
2、、個別談話推薦。行政編制人員、事業單位負責人參加,進行座談推薦。
(二)、考察。根據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的結果,經研究決定后確定考察對象,考察預告,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參加人員為行政編制人員、事業單位負責人。
(三)、研究。考察情況經研究決定擬任科長人選后,進行公示。
(四)、公示。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時間7天。
經上述程序選拔的擬任科長人選,可參加科長競崗。
八、考評量化
對本次競爭輪崗組織的考試成績、民主測評和近三年考核均分,分別按照10%、30%、60%的權重進行計分。
在此基礎上,對正科實職、正科虛職、副科實職、副科虛職人員,分別按4、2、1、0進行加分后公布結果。
九、申報崗位
(一)、公布可以不參加競爭輪崗的崗位和人員。
(二)、公布參加科長競崗人員名單。
十、競崗演講
召開全體人員會議,由競崗人員進行競崗演講。演講的內容,主要是就所申報的崗位有何理由、有何特長和優勢進行演講,演講時間控制在8-12分鐘,演講材料用a4紙打印35份,本人簽名后于大會前一天交考評組,通過抽簽確定演講順序(不輪崗的科長不再演講)。
由局領導、事業單位負責人和各縣(市、區)局長組成評委,對競崗人員演講進行評分。評分實行百分制,去掉兩個最高分和兩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為得分。
十一、定崗推薦
召開行政編制人員、事業單位負責人、各縣(市、區)局長會議,對競崗人員進行定崗推薦。
(一)認為競崗人員適合在所申報崗位工作的,表示同意后不再提出建議崗位。
(二)認為競崗人員不適合在所申報崗位工作的,應提出建議崗位。
(三)按實際參加推薦人員數,對競崗人員得票率進行統計,崗位推薦率不達到會人數三分之一的,不得在所申報的崗位任職,且不再計算其得票分值。
(四)崗位推薦率達到會人數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應計算其得票分值。計分分別按局領導占35%、其他行政編制人員占40%、事業單位負責人占15%、各縣(市、區)局長占10%的權重進行量化。
十二、綜合考評
對考評量化、競崗演講、定崗推薦的量化分,分別按30%、10%、60%的權重進行計分。綜合考評結果作為確定科長崗位人選的依據。
十三、確定人選
根據綜合考評結果,采取以下原則確定:
(一)推薦崗位只有一人的,且推薦率達到會人數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以確定該人選。
(二)被推薦人員同時有兩個崗位的,推薦率都達到會人數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推薦率高的崗位確定;推薦率相同時,按申報崗位確定。
(三)兩人或兩人以上被推薦為同一崗位的,推薦率都達到會人數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按綜合考評得分排序確定;綜合得分相同的,按推薦率高的人選確定;推薦率相同的,按申報該崗位人員優先確定。
競崗后仍有缺位的,待條件成熟時再安排下一輪競崗。
十四、報請備案
對擬任的科長人選寫出考察報告,局黨組研究討論決定后,報市委組織部備案。為不影響正常工作開展,在備案批復未下達前,決定任命的科長先行主持科室工作,辦理工作移交和檔案資料交接手續。
十五、科員定崗
為保持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除科長外,每科可以選擇一名原工作人員,辦公室除不參加輪崗的人員外,可保留一名原工作人員。科員雙向選擇的程序:
(一)自愿放棄競爭科長職位人員,由領導組研究確定工作崗位。
(二)科員申報崗位。
(三)科長提出擬選人員。每科每輪只可選擇一名,也可放棄。
(四)、科員、科長雙方簽字確認,作為科員定崗的依據之一。
(五)領導組研究同意后到崗工作。
(六)雙向選擇中未能確定崗位的人員,由領導組安排崗位。
十六、事業人員補充
個人申請到行政崗位工作的事業人員,按照年齡結構、男女比例、文化程度、業務熟練程度、專業特長等情況進行組合。每科可保留一名該科室原工作人員,該科原行政一般人員未保留的,則必須選擇一名原在該科室工作的事業人員。主要程序如下:
(一)、經領導組研究決定不輪崗人員到崗工作。
(二)、申報崗位。
(三)、科長提出擬選人員。
(四)事業人員、科長雙方簽字確認,作為事業人員補充的依據之一。
(五)多輪選擇,各科每輪只可選擇一名。補充人員可以少于科室核定人數
(六)領導組按照優化組合的原則研究同意,事業人員到崗工作。
干部選拔外人來
有一家企業,對于總經理人選總是猶豫不決。同樣有兩個競爭者,都有各自的強項。公司董事長為此事頭疼了一年多,總不能自己永遠兼總經理啊。后來,這家公司聘請了咨詢公司對兩名候選人進行評估。經過咨詢公司測評,發現其中一位負責市場的候選人市場意識強,善于從客戶角度考慮經營,并且有很強的決斷力。而另外一位候選人偏好從技術考慮企業經營問題,決策慎重。最后,咨詢公司建議這位董事長選擇了前者。三年多了,這位總經理使一個內向型的傳統制造業轉型為外向型的創新能力極強的公司。此時,這家公司的董事長慶幸當時由專業機構來幫助他們進行總經理選拔。
事實上,國內不少企業,如同仁堂、中國銀行、聯想研究院等單位都已經采用了外包的方法選拔干部,其中大部分單位已經把它作為一種必須的程序來選拔干部。
企業干部選拔外包的需求之所以逐漸高漲,其原由大致有三個方面。
其一,企業領導者觀察到的干部素質大多是已經表現出來的行為,但很難對其對新崗位的勝任力進行科學的評估,也很難預測其未來的職業發展方向和發展潛力。在實踐中選拔干部時經常犯的一個錯誤是:誰的業績好就選誰當領導。誠然,業績是一個人才能的體現,但是,一個人能夠很出色地完成個人的銷售業績,當他被提拔為銷售經理時,他領導的團隊業績卻很可能是一般。因為他并不善于抓管理,不善于通過對團隊整體能力的建設來提高團隊整體業績。另一方面,一個人的行為表現是受他承擔的的角色和所處的環境直接影響的,一個人在擔當副職時可能由于角色和團隊的需要,并沒有表現出很強的創新能力和果斷力,但這并不說明他在這些方面沒有潛力。
其二,企業自己選人很難做到客觀、準確。選拔干部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作,在國內,一般企業很少會建立一支專業的干部評價隊伍。但是,在實踐中企業又有科學評價干部潛能的強烈需求,因此,很多企業就購買人才測評軟件。但是,人才測評軟件僅僅是干部潛能評估的一種工具,不能完全代替對干部的全面評估。另外,市面上流行的人才測評軟件質量參差不齊,信度和效度等測量學指標還不盡理想,而使用者大多也不是人才測評方面的專業人才,導致了這類軟件的濫用。比方說,本來是用于心理咨詢或自我了解方面的某些個性測驗,卻用來進行選拔決策。
為避免軟件測評的種種局限性,目前,世界上對高級管理人才的潛能評估的通行方法是評價中心技術。評價中心是以情景模擬為其主要特征,從多角度、用多個專家及多種評估方法來全面考察候選人崗位勝任力的系統方法。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后,AT&T公司開始嘗試使用這種方法選拔管理者,8年的實證研究證明了評價中心的有效性,從此,評價中心技術在企業中開始得到廣泛地應用。
其三,干部選拔外包還可以避免干部選拔中的不公正現象和感覺。大多數企業選干部時主要考慮候選人的才能和品德因素,但也存在任人唯親的情況。而且,即使你任人唯賢,其他人也難免懷疑你的公正性。因此,企業需要第三方拿出獨立的意見。第三方和候選人沒有任何利害關系,為了其自身的聲譽,會盡全力做到客觀、公正、準確。
理智地處理
一般來說,干部選拔外包的程序如下:
――企業提出目標職位空缺需求;
――專業機構和企業一道進行職位分析;
――開發干部勝任力模型;
――設計、選擇評價中心工具;
――進行測評;
――專業機構向企業反饋測評結果;
――追蹤任職者業績表現
在這一過程中,第三方顧問公司經常使用的評價中心工具及適合的測評維度如下:測評工具、半結構化面試、心理測驗、情境模擬測驗、適合的測評素質、親和力、責任感、執行能力等;創新能力、學習能力、管理風格、職業導向等;團隊合作、溝通能力等。
外包的誤區和策略
不過,干部選拔外包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存在幾個誤區,需要引起注意。這些誤區是:
誤區一:干部選拔外包就是讓第三方做干部錄用決策。其實,專業機構提供的測評報告只是為企業做干部錄用決策做參考用,而不是請別人代替自己做決策。和任何管理咨詢一樣,如果企業抱有請別人做決策的想法的話,那是很危險的。企業永遠是決策的主體,沒有自己的思考,只是一味地請別人包辦代替,必然造成決策和現實的脫節。
誤區二:人才測評是干部評價的唯一手段。人才測評適合評價人的潛能、穩定的個性特征及職業發展的適合定位,但是,它很難對人的品行等素質做出非常準確的評估。在實踐中,干部評價一般都要包括人才測評、行為考察、民主測評等內容,單純根據人才測評做決策的情況很少,除非是在從外部招聘人才的情況下,才更多地依賴人才測評的結果。
誤區三:干部選拔外包就是完全撒手讓專業機構做。在干部選拔測評中,第一道工序是職位分析,就是要了解目標職位的使命、職責及對任職者的勝任力要求。在這道工序中,需要企業一定要和專業機構很好地合作,提供目標職位的信息,專業機構才能夠根據要求設計合適的測評工具。
國內不少企業,如同仁堂、中國銀行、聯想研究院等單位都已經采用了外包的方法選拔干部,其中大部分單位已經把它作為一種必須的程序來選拔干部。
因此,企業在干部選拔外包過程中,如果能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就可以大大提高成功的可能性。
1.授權而非棄權。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只是授權外包機構進行工作,但責任還是在人力資源部門身上。人力資源部門必須掌握工作的進度、進行的狀況,且需有人隨時報告近況。建立一個例行性的報告制度:讓外包機構知道什么時候該提出怎樣的報告、發生了什么狀況應該立即通報。
2.慎重選擇外包商。在選擇外包商之前,應該考慮如下要點:外包的策略是什么?外包策略與人力資源的藍圖吻合嗎?你想要的外包成果是什么?外包機構所提供的資源(知識、技術等)會比公司自己內部的資源更加優秀嗎?外包機構可以提供更快速、更省時的服務,且可以讓人力資源部門有更多時間去從事更重要的工作嗎?
3.避免以下六個經常發生的錯誤。
忽略組織的溝通:外包是需要不斷的溝通與變動管理,任何與外包有關的員工、主管甚至股東都需要溝通與管理;
沒有仔細的定義外包服務應該達到的水準與期望:要仔細定義出外包機構應該提供哪些服務、如何提供服務等細節;
缺乏對外包商評估與選擇的流程:要設立一套選擇的標準與流程。
沒有對績效要求:清楚且有意義的績效要求,可以讓企業與外包商就期望、應達成的服務品質等事項進行溝通。
沒有外包談判策略與談判的團隊:可能會因此延誤時程以及損害雙方關系,所以至少要指定一個人全程參與外包商的挑選與談判。
低估執行與缺乏外包商管理:執行需要雙方投入許多的時間與資源,應該設立一個執行團隊并發展出項目管理的計劃,以清楚定義雙方的角色與投入程度、時程表。同時也需要有效的管理外包商,定義誰該負怎樣的責任。 (作者為北京工業發展咨詢公司總經理)
通過述職評議,幫助代先倫找準差距,完善措施,克服不足,加大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經濟發展辦主任的履職能力,促進其他部門負責人的履職,密切人民群眾與人大政府的聯系,提高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的能力。
二、評議的時間:2005年4月至6月
三、評議的內容:
范圍是在任職期間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執行《農業法》等有關經濟發展法律法規,推進我鄉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民增收的情況;
2、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的辦理情況;
3、執行國家方針政策;
4、依法履職和勤政廉政的情況;
5、經濟發展辦主任的其他工作。
四、評議的組織:
人大主席團決定成立由周耕玉任組長,駱澤敏為副組長,王世遠、李旭、張小芳、張召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具體組織領導評議工作。
五、評議的階段工作:
1、4月5日前
鄉人大主席團書面通知代先倫,要在4月15日前,根據評議內容和要求,進行自查自糾, 以書面的形式將匯報材料打印2份交鄉人大主席團。
2、4月20日前
對代先倫的履職情況進行調查。鄉評議領導小組召開評議準備會,組織鄉人大代表和部分群眾學習《農業法》法律法規等。針對匯報材料,安排有關評議的調查研究工作。確定中心發言人。參評人要走訪群眾,召開座談會,收集整理評議素材。
3、4月25日前
召開評議會。代先倫要按時到會聽取意見,鄉部門負責人、各村支部書記等列席評議會議。代先倫應如實匯報情況,嚴肅認真聽取評議意見,認真回答提問,進行說明。中心發言人要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建議批評意見。
鄉人大主席團根據參評人的意見,擬出評議意見。
4、5月10日前
根據評議意見,制定整改方案或改進計劃,在一個月內將整改方案或改進計劃報送鄉人大主席團。經鄉人大主席團同意后,在5月20日前報告整改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