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中醫門診部工作計劃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全面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持續加強院感防控,最大限度降低院內感染發生風險,堅決做到院內“零感染”。
二、成立醫療機構院感防控巡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三、全面開展院感防控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篩查大培訓
(一)院感防控風險隱患大排查
1、查感控專職隊伍的建設。500張床位以下的機構至少配備3名感控管理人員。
2、查預檢分診制度的落實。查預檢分診設置是否規范,患者篩查、發熱患者登記和引導就診等工作是否及時、完整、規范。
3、查發熱病人全封閉管理制度的落實。院內通道設置是否規范,查發熱門診是否獨立設置CT、檢驗、藥房、掛號收費等設備設施,查發熱患者就診信息是否及時上報,查發熱門診隔離留觀病房是否充足并實行單人單間管理。
4、查集中過渡病房設置。查集中過渡病房是否單人單間設置。查醫療機構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過渡病房等待核酸檢測結果。
5、查陪護探視管理制度的落實。查住院患者陪護是否每天報告個人健康狀況,查陪護、探視記錄是否完整、及時。
6、查消毒隔離和醫療廢物處理制度的落實。院內環境和設備消毒是否規范,查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是否規范及時。
(二)院感防控風險隱患大篩查
1、立即對醫院全體醫務人員、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全員核酸檢測,并常規每周一次核酸檢測,做好記錄。
2、開展全院環境重點部位監測。根據人員接觸、流動情況,適度擴大監測區域和密度。
3、加大醫院環境中的監測頻次,重點部位每周至少監測一次。
4、醫療機構每日進行院感巡查,發現問題,臺帳管理,及時整改,及時銷號。
(三)院感防控風險隱患大培訓
1、線上培訓。充分運用遠程會診平臺、互聯網等平臺對醫務人員進行院感防控內容培訓。
2、院內培訓。針對不同人群、不同崗位特點,制定實用性、操作性強的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內容,不斷強化進行穿脫防護服實操演練,制定考題全員過關。不定期開展傳染病疫情醫院內暴發技術演練,全面提高醫院感染暴發的防控和處置水平。
3、骨干培訓。加強對科室感控督查員等骨干人員的培訓力度,并充分發揮其感控督導作用,帶動科室的院感防控水平,從而不斷提高醫療機構整體感染防控能力。
4、現場培訓指導。對門診部、診所等分散小型醫療機構采取實地檢查指導和現場培訓的方式開展感控培訓。
四、工作計劃及職責分工
1、醫政醫管與體制改革科、中醫藥管理科負責對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同康醫院、康和護理院每月進行巡查。
2、基層衛生和婦幼科負責對婦幼保健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每月進行巡查。
3、職業健康與綜合監督科會同衛生監督所負責對個體診所每月進行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務必高度重視院感防控工作,指定專人負責院感防控風險隱患大排查大篩查大培訓工作,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列出工作時間表,認真組織實施。
20xx年ICU將在院領導及護理部的領導下,本著“以病人為中心”、“注重細節服務”的服務理念,充分發揮ICU護士的積極作用,不斷提升ICU護士的綜合實力,努力開創ICU護理新局面。現制定新一年護理工作計劃如下:
一、加強培訓,落實ICU各項規章制度
20xx年已完善ICU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操作流程、護理常規、應急預案等。2014年將繼續加強對這些規章制度的學習,通過考試、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促檢查執行情況,每月進行考核一次,并有獎勵措施。
二、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從細微處做起,將人性化護理落實到護理工作的各個環節。
1、優化排班,在現有條件下,合理進行人力資源配置。根據護理部下發的相關文件組織護士進行優質化護理相關內容的培訓。
2、注重細節,ICU收治的病人均是急危重癥病人,對護理工作的要求極高,治療、護理缺一不可,由于封閉的環境和疾病的痛苦生活護理、心理護理顯得尤為重要,小到為病人修剪指甲、外出檢查為病人做好眼部遮蓋、一句溫暖的問候等,在細節中體現優質護理服務的質量。
三、成立質控監管梯隊,努力提高臨床護理質量實行護士長——質控小組長——質控護士監管梯隊
1、加大護理質量監管力度,分級進行檢查,充分發揮質控護士,各組長監管作用,提高臨床護理質量。
2、專人檢查護理文書書寫質量。由各組組長負責當班護理文書書寫質量的檢查工作,責令書寫不規范的護士及時更改,護士長不定期抽查。
四、采取多渠道提高護理隊伍的整體素質
1、加強護士在職教育。鼓勵科內護士參加各種學歷教育,積極參加護理部組織的業務學習,護理培訓。科室認真落實護理查房,業務學習。組織護士學習新理論、新技術及實用性知識。
2、落實護士分層培訓計劃積極落實護士分層培訓計劃,對工作2年以下的新護士主要進行護理基礎知識、基礎技能的培訓;對工作2-3年的低年資護士主要進行專科知識、專科技能的培訓;對工作4年以上的護士進行護理管理知識、突發事件的應對及處理、危重病和疑難病癥護理等方面的培訓。由高年資護士“一對一”帶教低年資護士,在臨床實踐中教學。
3、加強新進及輪轉護士的管理。加強護理文件書寫、搶救儀器的使用等培訓,根據科室的培訓計劃認真執行,幫助盡快勝任ICU的護理工作,確保醫療護理安全。
4、科室開展ICU在職護理人員專科培訓計劃由護士長及去省級進修的骨干護士對ICU所有護理人員進行專科培訓及考核。
5、鼓勵護士積極參加院護理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如參加護理部組織的“5·12”護士節相關活動等。
五、強化護理安全意識,加強全員安全教育。
1、強化ICU護士的“慎獨”精神,強調用藥安全,注意冷藏藥物的使用及“三查七對”,試行護士長不定時進行跟班,利用跟班時間及時督查違規行為,并予以嚴懲,每月組織學習和考核常見藥或新藥用藥知識一次。
2、嚴防計劃外拔管,對有引流管、氣管插管的患者加強看護,必要時在征得病人家屬簽字同意后使用約束帶進行約束,及時懸掛各種警示標示(如防管路滑脫、防壓瘡、防滲出等),避免不良事件發生,提高全員護理安全防范意識。
3、各種搶救器材保持清潔、性能良好;急救藥品符合規定,用后及時補充‘無菌物品標識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確保在有效期內。
4、對于所發生的護理差錯及不良事件,按情節輕重對當事人給予批評、罰款,科室及時組織討論,提出處理意見、必要的防范整改措施,并上報護理部。每月質控小組會分析點評當月全院及科內的護理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
5、繼續加強護理文書的書寫、培訓、檢查工作,進一步完善護理記錄單的內容,確保護士及時、準確、客觀、真實、完整地完成護理記錄,保證醫療護理安全。
六、積極響應護理部號召,學習制定科室常見病的中醫護理計劃,提高中醫護理操作能力,積極在護理實踐中應用。
按病種制定科室常見病的危重病人護理計劃,體現中醫護理內容。科室新進護理人員繼續參加護理部組織的中醫護理業務學習,其他人員按科內制定的中醫護理業務學習計劃參加執行。對于科內制定的兩項中醫操作做到人人熟練掌握,常見病的中醫護理內容人人熟記并能在日常護理工作中得到應用。
七、加強院感與消毒隔離工作
按照醫院ICU感染控制標準,做好科室的醫院感染防護及管理工作,規范呼吸機相關性肺炎、留置導尿管相關尿路感染、中心靜脈導管相關感染的預防及控制措施。指定專人進行負責,每周在護理質控小組會議上將科室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并監督消毒隔離的執行情況。每季度組織全科護士進行院感知識學習,所有人員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無菌技術原則,一次性醫用品按規定定時更換,醫療廢物按院感要求分類放置,嚴防各種醫療廢物外流。對保潔人員進行一般消毒工作的培訓,控制院內感染的發生。
八、以病人為中心,工作中方便病人,提高護士工作積極性。
1、針對ICU無陪護、探視時間短等特點,要求護士每日主動與家屬聯系,必要時替家屬取藥,盡力解決家屬的實際困難。
2、繼續開展選評ICU護士形象大使活動,根據平時的理論操作得分、值班醫生和護士的綜合評價、護士長考評及日常病人家屬滿意度的調查,評出1名護士形象大使,給予獎勵和表彰,提高護士工作積極性。
醫院護士長個人計劃2
一、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嚴格執行規章制度是提高護理質量,確保安全醫療的根本保證。
1、護理部重申了各級護理人員職責,明確了各類崗位責任制和護理工作制度,如責任護士、巡回護士各盡其職,杜絕了病人自換吊瓶,自拔針的不良現象。
2、堅持了查對制度:要求醫囑班班查對,每周護士長參加總核對1—2次,并有記錄;護理操作時要求三查七對;堅持填寫輸液卡,一年來未發生大的護理差錯。
3、認真落實骨科護理常規及顯微外科護理常規,堅持填寫了各種信息數據登記本,配備五種操作處置盤。
二、提高護士長管理水平
1、堅持了護士長手冊的記錄與考核:要求護士長手冊每月5日前交護理部進行考核,并根據護士長訂出的適合科室的年計劃、季安排、月計劃重點進行督促實施,并監測實施效果,要求護士長把每月工作做一小結,以利于總結經驗,開展工作。
2、堅持了護士長例會制度:按等級醫院要求每周召開護士長例會一次,內容為:安排本周工作重點,總結上周工作中存在的優缺點,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向各護士長反饋護理質控檢查情況,并學習護士長管理相關資料。
3、每月對護理質量進行檢查,并及時反饋,不斷提高護士長的管理水平,要求大家做好護理工作計劃及總結。
4、組織護士長外出學習、參觀,吸取兄弟單位先進經驗,擴大知識面:5月底派三病區護士長參加了國際護理新進展學習班,學習結束后,向全體護士進行了匯報。
三、加強護理人員醫德醫風建設
1、繼續落實護士行為規范,在日常工作中落實護士文明用語50句。
2、分別于6月份、11月份組織全體護士參加溫嶺賓館、萬昌賓館的禮儀培訓。
3、繼續開展健康教育,對住院病人發放滿意度調查表,(定期或不定期測評)滿意度調查結果均在95%以上,并對滿意度調查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措施,評選出了最佳護士。
4、每月科室定期召開工休座談會一次,征求病人意見,對病人提出的要求給予最大程度的滿足。
5、做好護士長,對新分配的護士進行崗前職業道德教育、規章制度、護士行為規范教育及護理基礎知識、專科知識、護理技術操作考核,合格者給予上崗。
四、提高護理人員業務素質
1、對在職人員進行三基培訓,并組織理論考試。
2、與醫務科合作,聘請專家授課,講授骨科、內、外科知識,以提高專業知識。
3、各科室每周晨間提問1—2次,內容為基礎理論知識和骨科知識。
4、“三八婦女節”舉行了護理技術操作比賽(無菌操作),并評選出了一等獎(吳蔚蔚)、二等獎(李敏丹、唐海萍)、三等獎(周莉君)分別給予了獎勵。
5、12月初,護理部對全院護士分組進行了護理技術操作考核:病區護士考核:靜脈輸液、吸氧;急診室護士考核:心肺復蘇、吸氧、洗胃;手術室護士考核:靜脈輸液、無菌操作。
6、堅持了護理業務查房。
醫院護士長個人計劃3
1、在總護士長、醫務部或門診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門診護理工作,督促檢查護理人員和衛生員完成所分工的任務。
2、制定工作計劃,負責護理人員的分工排班,并檢查護理質量,復雜的技術操作應親自執行或指導護士操作。護好帶教工作,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3、督促護理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并檢查指導做好衛生宣教工作。
4、督促教育護理人員改善服務態度,經常巡視病人病情變化,并通知醫生。
5、督促衛生員保持門診的整潔,做好消毒隔離工作。
6、組織護士業務學習,指定實習或試用員工的工作,并開展護理科研,及時總結經驗。
7、負責門診用物、器械的計劃請領和報銷工作。
護士長日工作計劃:
星期一、星期二下午為護理訓練時間,重點是畢業1—3nian的新護士技能訓練,全院護理理論上課及操作訓練,星期三下午政治學習木曜日下午檢查護理文書。
星期五下午黨團活動、周會。在沒有召開院周會及全院性活動時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為護士長例會,有召開院周會及全院性活動時護士長例會時間另行通知。
檢查實行登記制度,作為科室季度檢查評分依據,扣分依據與護士長及本人見面。處罰按《護理質量綜合考評處罰條例》執行。
護理查房
1.完成醫師電子信息管理系統維護和審核等工作,完成醫師注冊、多點執業、變更等工作。
2. 完成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實踐技能收費工作。
3. 完成2018年學分審驗工作,完成2020年晉級人員學分復審工作。
4.完成2017-2018年醫師定期考核工作。
5.完成黑龍江省民營醫療機構協會疼痛委員會及重點科室等上報材料工作。
6.處理市長熱線投訴7次、院內投訴13次。
7. 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醫療質量管理
1.參加科室早會、醫師查房及晚交班 ,及時發現問題。將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反饋到科室,并跟蹤監督科室落實情況。
2.制定“住院病歷質量管理制度”。根據制度要求項目逐條檢查并反饋。將發現的問題反饋到相關科室及本人。要求現病史的內容務必全面、完整、系統,要與主訴一致;體格檢查必須經住院醫師實際、細致、認真、全面的為患者查體后方可書寫,對出現的陽性體征要詳實記錄并有處理措施,診斷與主訴和現病史、病程需統一。落實了三級醫生查房 ,醫護人員核對制度,規范委托書簽字問題,醫囑簽字頻次問題,醫囑與病程時間不符問題,改正溝通記錄單次、溝通內容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3.處方書寫管理:規范了處方書寫開展處方點評工作,特別是中成藥開具應用中醫診斷, 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醫師簽章的及時性等。發現及糾正問題如下:藥品與衛材開具同一張處方,處方中藥品規格與實際規格不符,每張處方超過5種藥品,藥品用量不明確,個別藥品用量過大,特殊煎煮方法無標注等。
4.規范門診日志及門診手冊書寫。
三、培訓與義診管理
1.參加外院培訓10余次,包括病歷書寫,互聯網醫院申報、醫院感染管理、醫療質量管理,看病不求人,疾病診斷分組(DRG)培訓、中醫適宜培訓等。
2.開展院內培訓16次,包括十八項醫療核心制度解讀、急診急救、科室開展新項目、輔助檢查在臨床中的應用等。
4. 簽署養老醫療合作協議3份,分別是北大荒養老機構、春華德善養老中心、香坊區老年公寓。簽署幫扶協議3份,分別是哈爾濱德正醫院、哈爾濱醫家善中西醫結合門診部、哈爾濱市南崗區冰城臻美美容門診部。
5.組織宣傳義診5次,包括賓縣宏賓綜合醫院、北大荒養老機構、香坊區老年公寓、潤澤源大藥房、向陽鄉政府。
四、迎檢工作
1.2020年10月6日,按照“藍盾行動回頭看”考核標準,對各科室進行自查,針對所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成功完成市衛生監督所及衛健委的考核工作。
2.2020年10月11日,按照“產科、計劃生育”的考核標準,準備考核材料,針對所發現的問題與不足進行整改。成功完成香坊區衛生健康局婦幼指導中心的考核工作。
3.2020年11月6日準備“電子化注冊信息核查”材料,按要求完成上報。
4.2020年12月4日準備省廳“整治醫療亂象”材料。
醫務科2021年工作計劃
一、完成醫務科基礎工作如注冊、變更、信息錄入與維護、報名等。
二、繼續落實十八項醫療核心制度,并加大監督和落實力度。
三、繼續加強醫患溝通的監管,通過培訓提高醫務人員的服務態度,依法行醫,最大限度的保證醫療安全。避免因為溝通不到位引起的醫療糾紛。
四、防止醫療事故 確保醫療安全
認真做好醫療質量考核工作,嚴格執行醫療防范措施和醫療事故處理預案,實行醫療缺陷責任追究制,嚴格按醫療操作規程標準開展醫療活動。組織院內職工學習有關醫療法律法規各項條例。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科室的質量管理,把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的重點從醫療終末質量評價,擴展到醫療全過程中每個環節質量的檢查督促上去。重點包括:強調入院告知書、授權書、各種診療知情同意書的規范完整書寫。真實、準確做好“死亡病例討論”“危重病例討論”“搶救危重病人討論”的各種記錄及醫師交接班;組織科室加強對診療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與考核。加強對診療計劃、用藥安全性的檢查力度。
五、醫療質量管理
1.查房管理:全院所有臨床、門診科室輪流循環進行查房。查房內容包括:(1)醫師交接班,科室實際交接班進行狀況和書面記錄的真實性;(2)三級查房的執行情。重點督促科室教學查房和主任查房的規范落實;(3)住院病歷的書寫質量;要求24小時大病歷打印裝訂。(4)危重病例討論、疑難病例討論、死亡病例討論情況的及時性與真實性。聽取科室主任對科室醫療運轉、質量管理、科研教學等情況,針對不足提出合理改進意見。
2.病案質量管理:每周到臨床科室抽查運行病歷,要求及時性。嚴格按照病歷中三級查房、討論、會診、醫囑病情的查對等方面進行監控;另外嚴格規范醫師交接班,抽查科室月質量教育分析,幫助科室查出問題,提出改進方案,并督導三基三嚴學習記錄。
終末病歷 每月到病案室抽查各科出院病歷,每半年對抽查的終末病歷進行展評,并嚴格按“哈爾濱美羅灣醫療文書質量考核獎懲辦法”獎優罰劣。
3.重點科室監管
1.重點抽查內容:嚴格規范危重患者的病歷書寫及醫護人員交接班記錄;病情較重的患者,嚴密觀察病歷書寫記錄,三級醫師查房、會診記錄,轉診情況是否及時上報醫務科,是否做出相應的處理。預防醫療糾紛,消除醫療隱患。實際觀看醫務人員對危重患者各項技術操作的熟練度、規范度;
2.對疼痛科、康復科的監控:完善相關輔助檢查,治療前/操作前的實際治療進行情況;完善各種協議的簽署;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六、繼續醫學教育
20xx年門診部繼續加大門診部管理工作,以創建‘三乙’為契機,細化各種管理制度,加強監督考核,使門診服務水平不斷提升,科室業務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積極配合醫院市場營銷工作,維護好現有的醫療市場,積極開展對外宣傳,進一步拓展目標市場,更加積極的為醫院樹立良好的形象,將全年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1、門診基本情況:
門診部上班主要由住院科室安排醫生出門診各部分門診部直屬科室組成,其中由住院科室排出的門診有外一科門診,外二科門診,外科專家門診,內一,內二,內三科門診及內科專家門診,中醫康復科門診,婦產科門診,兒科門診,心身醫學門診。另一部分由門診部直屬科組成的門診由五官科、口腔科及皮膚科及傷口門診便民門診,多學科綜合門診,共有門診醫生11名,其中副主任醫師1名,主治醫師3名,醫師5人,助理醫師1人,護理人員7人,護工1人。
2、門診部下屬各臨床科室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統計
1、門診處方合格率(標準≥96)98%。麻醉處方合格率(標準100%)100%。
2、門診病例書寫格式合格率(標準≥90)97%。
3、手術,麻醉,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履行患者告知率(標準100%)100%。
4、臨床主要診斷,病理診斷符合率(標準≥50%)92%。
5、疑難病癥好轉率(標準≥90)93%。
6、院內急會診到位時間(標準≤10分)≤8分。
7、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率(標準100%)100%。
3、科室業務
今年門診部各科室進一步鞏固已取得的業務水平,并在此基礎上更快的發展,基本滿足石棉人民日益增加的衛生保健需要。五官科與上級醫院老師聯合開展白內障超聲乳化摘除聯合人工晶體植入術160多例,并開展精準扶貧人員白內障手術30余例,獲得了上級主管部門和患者的一致好評。常規開展翼狀胬肉摘除聯合結膜瓣移植術,開展了淚道激光疏通置管,鼻內窺鏡下鼻竇開放術、鼻中隔偏曲矯正術等手術,支撐喉鏡下聲帶小結及聲帶息肉摘除術等。
五官科進一步開發電子支氣管鏡的診查功能,使得鼻咽喉疾病診斷更加清楚,并有達到下段支氣管檢查的水平,提高了科室醫療技術含金量。用新購置的耳鼻喉低溫等離子體治療儀,開新開展了鼻甲低溫等離子體消融,鼻出血低溫等離子體止血等新項目。口腔科開展種植牙例數較逐年明顯增加,進一步常規開展正畸、頜面外科手術,并開展兒童窩溝封閉幾百例。其中五官科完成纖維鼻咽喉鏡檢查1430余例,OCT檢查2043人次,眼底熒光血管造影18人次,翼狀胬肉手術65例,鼻腔淚囊吻合術22例,經鼻內鏡鼻竇手術10例,聲帶息肉摘除術28例等。
口腔科完成種植牙25例,口腔正畸36例,顴弓骨折手術4例,拔除阻生牙426人次,復雜牙拔除872例,頜面李氏2型骨折復位手術1例。五官科共計完成門診人次19463人,住院病人352余人次,業務收入約224萬元,收入與去年基本持平。口腔科共計完成門診人次8466人,住院病人9余人次,業務收入105萬,收入增幅3%。皮膚科共計完成門診人次13202人,業務收入31.66萬,收入增幅約4%。
4、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20xx年門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還有許多不足。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門診醫生按時上、下班自覺性仍有等提高,特別是中午吃飯時間病員到處找醫生的情部時有發生。
二、設備維護稍差,今年五官科電子纖維喉鏡、眼底照相機、眼壓計、視野計等均先后出現不同程度損壞,設備維修費用較大,且影響科室正常業務開展,影響病情及時診斷,應加強設備維護管理,提高設備正常使用率。
三、科室人員的業務技術有待快速的提高。五官科醫生大多數年齡結構年輕,臨床經驗欠缺,需要有相當時間的成長期。今年又有1名年輕醫生到上級醫院進修,造成科室暫時性人力資源短缺。口腔科目前醫生嚴重短缺,可能要再增加2名醫生才能滿足目前工作需要,種植牙工作目前病患及醫院職工知曉率低,目前開展的人數仍較少,病員不足。
四、門診部分醫務人員對新生事物如微信掛號、交費、查詢方法不熟悉,專屬醫生的推擴不積極,不能指導病員操作,對云之家醫院平臺的診間預約掛號操作不熟練,沒有進行診間預約。
5、明年工作思路
明年門診將盡可能的多開設專科門診,特色門診,專家門診,進一步做好預約診療服務,優化就診流程,將繼續擴大科室規模,開展更多更好的技術項目,做好下面幾項工作:
1、希望醫院營銷進一步為眼科爭取更多的白內障病人,以緩解目前病員少的情況,特殊是甘洛農合病人減少較多。
2、進一步陸續派出新進人口到上級醫院進修學習,以增加科室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
3、配合婦女兒童醫院功能的進一步完善,安排好婦女兒童醫院的門診配套工作。
4、進一步加大微信就診力度,減少病人排隊等候時間,使更多患者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務。
5、提高設備使用率,五官科到上級醫院進修人員返回后,進一步開展設備(如同視機、視野計及眼底激光等)的正規使用,提高設備回報率。
6、為口腔科及皮膚科加緊引進人才,緩解醫護人員短缺的矛盾。
外科醫生年度個人總結2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科在醫院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在各職能部門的大力幫助支持下,經過全科同志們的積極努力,使本科室的各項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外科得到空前的發展,為在黃山市確立“二級醫院”的地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一、xx年工作總結
(一)醫德醫風方面
我科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具備高度的事業心和強烈的工作責任感,本著“一切為了病人、為了病人一切、為了一切病人”的服務宗旨,不斷提高醫護質量,全年未發生一起醫療事故或差錯。科室內部醫護之間團結友愛,互相尊重,形成一個有力的戰斗集體。全科老同志愛護新同志,工作上身體力行,起到了模范帶頭作用,新同志尊重老同志,業務上虛心好學。我們每個人深刻體會到了工作中的苦和累,但也經常被其他人的敬業精神感動著。我們還定期組織全科醫護人員聚會,協調各種矛盾,不斷增強集體的凝聚力和榮譽感。科室負責同志經求患者及其家屬對我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努力改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牢固樹立爭創一流的思想,力爭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
(二)業務方面
xx年外科在醫院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我們外科專業的救治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xx年共收治病人700余人次,搶救病人100余例,各種手術病人214人次。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全科醫護人員,不怕臟、不怕累、不分晝夜照顧病人,以精湛的技術和無私的奉獻精神,贏得到了社會各界及病人家屬的高度評價。因為本院的特殊性,我科的主要病種以普外科,泌尿外科和腦外科為主。而對于重癥病人的搶救,我科已建立了一套頗為完備、高效的診治方案:及時準確的急診處理,急診手術病人的綠色通道,各種腫瘤根治手術的開展象征著我科已具備開展代表外科領域高難度手術的實力。 回顧即將過去的xx年,對我們外科全體職工來說,確實是不平凡的一年,我院外科從小到大,從弱到強,醫院領導及有關科室人員傾注了大量心血,給予了各方面的扶持和照顧,全體外科工作人員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和汗水。在此,我們外科全體工作人員,向所有關心、支持、幫助過我們的人們鄭重地說一聲:謝謝!
二、XX年工作計劃
展望即將到來的XX年,我們充滿了希望和期待,對我們醫院及外科來說,依然是需要穩定、鞏固、發展和壯大的關鍵一年,我們既感覺到了一定的壓力和困難,但更充滿了熱情和信心。具體到外科,我們認為有以下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努力。
(一)、進一步強化經營意識 具體措施是要進一步降低用藥成本比例,拓展服務范圍,向服務要效益,向新技術要效益,向醫療挖潛要效益。外科是一個重要的臨床科室,也是一個高風險的戰場。我們殷切希望在醫院領導和兄弟科室的關心、支持和指導下,外科明年工作更上一層樓。
(二)進一步加強與我院市場部的合作 提高社會影響力與醫院領導協商,適當降低社會病人住院期間的費用,努力拓展病人來源渠道,提高外科在全社會的影響力。
(三)進一步完善服務流程 新病人入院后,科室以名片形式將主管醫師、主管護士、科主任、護士長的姓名及聯系電話告訴病人或其家屬,以便交流聯系。
(四)加強人文關懷,確保醫療安全 提高病人滿意度要求醫生護士少坐辦公室,多深入病房,多向病人及家屬詢問意見和要求,將可能發生的磨檫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我們在內部提出要有“隨時準備與每一個病人對簿公堂”的風險意識,把醫療護理安全意識貫徹始終,把醫療護理規章制度、法規條例落實到每一個環節。
(五)開拓創新,科技興科 XX年我科將要開展新技術是胃轉流手術(gbp)治療2型糖尿病,該手術在整個黃山市是首次開展的新技術。
(六)強化學習氛圍,提高業務水平 科內人員的業務素質、服務意識需要進一步加強。學無止境,服務無邊,關鍵是要用心,用真情,下功夫,作好腳下的每一件事,作好每一件事的每一個環節。鼓勵每一位職工繼續深造,如果醫院和科室條件許可,建議有計劃、有步驟地選派基本素質好的人員去上級醫院進修、學習。
(七)講究奉獻,提高效率 我科的特點是危重病人多,工作無節奏,經常加班、加點,我們科室人員經常要一個人干兩個人的活,節假日從沒有過休息,平時加班不計其數,沒向領導說過累,也沒索要過報酬。為了科室的有利發展和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希望院領導從人員配備和分配制度上給予支持和鼓勵。 (八) 存在以下問題 形勢在發展,醫院在前進,外科也僅處于發展中,有許多領域、病種、技術需要我們去攻克、去掌握、去提高。我們深刻地體會到,我院外科的發展需要院領導和廣大職工的幫助和支持,爭取醫院支持給我科引進腹腔鏡設備,把微創手術開展起來,提升我們的技術水平。
總之,我院外科還處于發展壯大期,離醫院對外科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勤奮、正直、積極向上、不畏困難的'院領導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學習的榜樣,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有利的發展環境,我們一定不辜負領導對我們的期望,以巨大的熱情和信心投入到工作中去,為我們醫院的發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外科醫生年度個人總結3
看著時間流逝,回憶著過去工作歲月,剩下的是對工作的情,留下的是對工作的愛,對待工作我一直都嚴肅,雖然很少出問題,但是并不滿足自己的一點成績,畢竟也遇到了很多嗎,沒把握的病情,這是我的工作的失職。我會在倆年加強。
詳細了解病人病情,在過去工作中,我很重視病人的情況,我擔心自己做的不好,所以我一般是先讓病人自己說出他的情況,然后我在查看,如果發現他的病情有些不同,有差異的地方,我會把自己以往對過去病人的治病經驗詢問他們的病情,比如問病人是不是經常會頭痛頭暈,失眠等,一點點套,找到他的情況不會妄下結論,畢竟我不希望自己出現不可控的情況發生,所以就只有把我好他們的具體病情在做打算,不能為了快,也不敢快,治病就要為他們治好病,讓他們看到希望,讓他們有希望,而不是隨意的開藥,讓病人花冤枉錢,這會讓我心里過不去,畢竟我是一個醫生,治病就得治好。所以對于崗位上出現的病情我都會做全面的了解之后在詳細交談和檢查后才做最后的結論。
關鍵詞 醫院檔案管理;網絡化;建設
網絡化檔案管理模式借助網絡平臺的多種功能,使醫院的檔案管理工作更加現代化,可滿足醫院檔案管理的不同需求。
隨著醫院體制改革和管理技術改革的不斷深入,網絡化建設必將成為醫院檔案管理的必經之路。
一、醫院檔案管理網絡化建設的主要內容
(一)門診部網絡化建設。在門診部開通網絡信息平臺,可使門診部及時掌握現有的藥品信息和門診量,便于統計月、季、年的全部藥品銷售信息,甚至可以動態顯示每天的藥品、處方、銷售金額等信息數據,使醫護人員更加直觀全面地了解本部門的具體運營情況,便于及時進行藥品銷售調整和藥品補足工作。
(二)健康宣傳平臺建設。患者來院就診時,可使用健康宣傳信息平臺輔助醫護人員進行醫療知識的宣講,使患者更加清楚地了解有關自身疾病的醫療保健知識,有助于提高其對醫院治療護理的信任度,加強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識,提高治療和預后水平。
(三)住院部網絡化建設。住院部管理常常涉及與其他部門的溝通,通過住院部檔案管理的網絡化建設,可直接獲悉住院患者每日所需住院費用,患者也可自行查詢,使其了解每日住院費用明細,有助于醫患矛盾的緩解。
(四)科室之間的信息共享。在全院實現檔案管理的網絡化建設,可使不同科室之間快速查閱電子版的檔案信息與患者病歷信息,使患者其他科室的治療情況一目了然,幫助醫生快速判斷病情。根據網絡檔案信息也可以對患者進行離院后的信息跟蹤,即使患者去往其他醫院,也可以實現信息之間的共享,使醫院之間的聯系更加密切。
(五)醫德醫風檔案管理的網絡化建設。在全院乃至整個地區建立醫德醫風檔案管理,可改善行業內的不良風氣,通過計算機信息技術的有形載體,推動廣大醫護人員的醫德醫風建設,對于緩解緊張的醫患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建立醫德醫風檔案,可促使醫護人員樹立正確的職業道德觀,同時也有助于醫院管理部門更加系統、直觀地了解醫院內部醫德醫風管理現狀,可隨時對有悖于醫德醫風建設的個人進行教育批評。醫德醫風檔案管理的網絡化建設應當包括患者滿意度、物質文明、人員管理、考核結果等系統功能,并可隨時記錄醫護人員的具體服務情況和患者的投訴意見,統計科室所獲得的榮譽種類、開展的主題活動等信息。
(六)人事檔案管理的網絡化建設。人事檔案管理是一項繁雜的工作,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人事檔案管理中開展網絡化建設,可將工作人員從繁雜的勞動中解放出來,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開展其他工作。通過人事檔案管理的網絡化建設,可系統地記錄醫院人動、工資調整、職務變動等信息,使檔案檢索更加快速。管理人員通過網絡化檔案信息平臺可直接查閱相關工作人員的性別、學歷、科室、工作時間等個人信息,方便醫院制定下一步的人事工作計劃。
二、網絡化檔案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建立組織協調機構。為實現醫院檔案信息的網絡化建設,首先需要建立有效的組織協調機構,通過組織協調機構的宣導,向醫院醫護人員講解檔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促使各科室醫護人員根據本科室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檔案收集、保管、歸檔工作,將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到個人績效考核中。醫院需加大對檔案管理系統的資金投入,購置信息網絡管理設備,將各科室的匯總信息錄入到檔案管理系統中,實現檔案信息的動態化管理。
(二)加強人員培訓。醫院檔案管理的網絡化建設和推廣執行離不開相關工作人員的努力,工作人員的網絡素養也直接關系到網絡推廣的實施效果。因此,相關檔案管理人員應經過系統培訓才能正式上崗,醫院應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使其了解最新的網絡應用知識,增強其網絡檔案管理的業務水平,使其真正擔負起網絡化檔案管理的工作職責。
(三)加強網絡安全防范意識。檔案信息涉及信息眾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重要信息的泄露,給醫院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因此,醫院應加強網絡安全防范意識。劃分相關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制定嚴格的操作制度,使工作人員按照操作制度展開各項工作。管理人員如發現系統運行錯誤需立即上報院領導,并在征得院領導同意后對系統錯誤進行修復。如系統硬件出現故障,可聯系相關維護人員排除故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需及時更新病毒庫,選擇安全有效的殺毒軟件,避免檔案系統受到病毒威脅。
參考文獻:
[1] 張晉川. 試論大型綜合性醫院的檔案管理信息網絡化建設[J]. 醫學信息,2009,9(10):1710~1712.
我現在可以這么揣測浙江的小品《匯報詠嘆調》為什么能在“春晚”中過五關斬六將勝出的原由了,因為許多人對不到會場也想得出來的程式都深惡痛絕!實際上,這個題材是老而又老,“博士買驢,書卷三紙而不見驢”就惹惱過朱皇帝;的《改造我們的學習》也批評過這類“中藥鋪”。但批歸批,謬種不絕。
第二條條例及本細則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
第三條醫療機構的類別:
(一)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
(二)婦幼保健院;
(三)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
(四)療養院;
(五)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
(六)診所、中醫診所、民族醫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
(七)村衛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臨床檢驗中心;
(十)專科疾病防治院、專科疾病防治所、專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護理院、護理站;
(十二)其他診療機構。
第四條衛生防疫、國境衛生檢疫、醫學科研和教學等機構在本機構業務范圍之外開展診療活動以及美容服務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業務的,必須依據條例及本細則,申請設置相應類別的醫療機構。
第五條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外的醫療機構,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管理。
中國人民后勤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提供軍隊編制外醫療機構的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醫療機構依法從事診療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管理職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
第二章設置審批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按照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醫療資源。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制定,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另行制定。
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定期評價實施情況,并將評價結果按年度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十條醫療機構不分類別、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服務對象,其設置必須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第十一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設置審批權限的劃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其他醫療機構的設置,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一)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三)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四)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
(五)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已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
(六)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十三條在城市設置診所的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二)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醫師執業技術標準另行制定。
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個人的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醫療機構,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擬設醫療機構的籌建負責人申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置醫療機構,由其代表人申請;個人設置醫療機構,由設置人申請;兩人以上合伙設置醫療機構,由合伙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二)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概況;
(三)所在地區人群健康狀況和疾病流行以及有關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區醫療資源分布情況以及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五)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六)擬設醫療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診療科目和床位編制;
(七)擬設醫療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八)擬設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九)擬設醫療機構與服務半徑區域內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十)擬設醫療機構的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
(十一)擬設醫療機構的通訊、供電、上下水道、消防設施情況;
(十二)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資本);
(十三)擬設醫療機構的投資預算;
(十四)擬設醫療機構五年內的成本效益預測分析。
并附申請設置單位或者設置人的資信證明。
申請設置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村衛生室(所)、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的,可以根據情況適當簡化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第十六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選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選址的依據;
(二)選址所在地區的環境和公用設施情況;
(三)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布局的關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積;
第十七條由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申請設置醫療機構以及由兩人以上合伙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外,還必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必須經設置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設置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及本細則審查和批準醫療機構的設置;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二)設置人不符合規定的條件;
(三)不能提供滿足投資總額的資信證明;
(四)投資總額不能滿足各項預算開支;
(五)醫療機構選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在接到備案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糾正或者撤銷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設置審批。
第二十二條《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三條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的類別、規模、選址和診療科目,必須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重新申請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由設置單位在該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前,向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設置醫療機構的決定;
(二)《設置醫療機構備案書》。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備案后十五日內給予《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第三章登記與校驗
第二十五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二)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三)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平面圖;
(四)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五)醫療機構規章制度;
(六)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登記的,還應當提交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清單、衛生技術人員名錄
及其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條登記機關在受理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后,應當按照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時限進行審查和實地考察、核實,并對有關執業人員進行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經審核合格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和不予批準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由衛生部統一印制。
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執業登記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
(一)不符合《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準的事項;
(二)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三)投資不到位;
(四)醫療機構用房不能滿足診療服務功能;
(五)通訊、供電、上下水道等公共設施不能滿足醫療機構正常運轉;
(六)醫療機構規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事項:
(一)類別、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冊資金(資本);
(四)服務方式;
(五)診療科目;
(六)房屋建筑面積、床位(牙椅);
(七)服務對象;
(八)職工人數;
(九)執業許可證登記號(醫療機構代碼);
(十)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登記事項。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除登記前款所列事項外,還應當核準登記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
《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設置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設置許可和執業登記;因合并而終止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所有制形式、服務對象、服務方式、注冊資金(資本)、診療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
(二)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條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向社會開放,必須按照前條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范圍內變更登記事項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超出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遷移,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向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外遷移的,應當在取得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并經原登記機關核準辦理注銷登記后,再向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在受理變更登記申請后,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進行審核,按照登記程序或者簡化程序辦理變更登記,并作出核準變更登記或者不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停業,必須經登記機關批準。除改建、擴建、遷建原因,醫療機構停業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十五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校驗期為三年;其他醫療機構的校驗期為一年。
醫療機構應當于校驗期滿前三個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校驗手續。
辦理校驗應當交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校驗申請后的三十日內完成校驗。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根據情況,給予一至六個月的暫緩校驗期:
(一)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二)限期改正期間;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內不得執業。
暫緩校驗期滿仍不能通過校驗的,由登記機關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八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年二月底前,將上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執業的醫療機構名冊逐級上報至衛生部,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名冊逐級上報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開業、遷移、更名、改變診療科目以及停業、歇業和校驗結果由登記機關予以公告。
第四章名稱
第四十條醫療機構的名稱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
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為:醫院、中心衛生院、衛生院、療養院、婦幼保健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衛生站、衛生室、醫務室、衛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護理院、護理站、中心以及衛生部規定或者認可的其他名稱。
醫療機構可以下列名稱作為識別名稱:地名、單位名稱、個人姓名、醫學學科名稱、醫學專業和專科名稱、診療科目名稱和核準機關批準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命名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一)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以前條第二款所列的名稱為限;
(二)前條第三款所列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稱必須名符其實;
(四)名稱必須與醫療機構類別或者診療科目相適應;
(五)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應當含有省、市、縣、區、街道、鄉、鎮、村等行政區劃名稱,其他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得含有行政區劃名稱;
(六)國家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含有設置單位名稱或者個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下列名稱: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稱;
(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稱;
(三)以外文字母、漢語拼音組成的名稱;
(四)以醫療儀器、藥品、醫用產品命名的名稱;
(五)含有"疑難病"、"專治"、"專家"、"名醫"或者同類含義文字的名稱以及其他宣傳或者暗示診療效果的名稱;
(六)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名稱;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得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三條以下醫療機構名稱由衛生部核準;屬于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核準:
(一)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的;
(二)含有"中國"、"全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以及跨省地域名稱的;
(三)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
第四十四條以"中心"作為醫療機構通用名稱的醫療機構名稱,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核準;在識別名稱中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的核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必須同時含有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
第四十五條除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以外,醫療機構不得以具體疾病名稱作為識別名稱,確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第四十六條醫療機構名稱經核準登記,于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方可使用,在核準機關管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十七條醫療機構只準使用一個名稱。確有需要,經核準機關核準可以使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名稱,但必須確定一個第一名稱。
第四十八條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
第四十九條兩個以上申請人向同一核準機關申請相同的醫療機構名稱,核準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申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作出裁決。
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因已經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發生爭議時,核準機關依照登記在先原則處理。屬于同一天登記的,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裁決。
第五十條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買賣、出借。
未經核準機關許可,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轉讓。
第五章執業
第五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印章、銀行帳戶、版匾以及醫療文件中使用的名稱應當與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使用兩個以上名稱的,應當與第一名稱相同。
第五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無菌消毒、隔離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處理污水和廢棄物,預防和減少醫院感染。
第五十三條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四條標有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名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不得買賣、出借和轉讓。
醫療機構不得冒用標有其他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
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標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實施醫療質量保證方案,確保醫療安全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定期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第五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經常對醫務人員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與考核,把"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五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德規范和有關教材,督促醫務人員恪守職業道德。
第五十九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假劣藥品、過期和失效藥品以及違禁藥品。
第六十條醫療機構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只作是否死亡的診斷,不作死亡原因的診斷。如有關方面要求進行死亡原因診斷的,醫療機構必須指派醫生對尸體進行解剖和有關死因檢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診斷。
第六十一條醫療機構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對患者實行保護性醫療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屬和有關人員的配合。
第六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利。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應當向患者作必
要的解釋。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家屬。
第六十三條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由登記機關核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四條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未經許可和變更登記不得向社會開放。
第六十五條醫療機構被吊銷或者注銷執業許可證后,不得繼續開展診療活動。、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六十六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條在監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醫院管理學會和衛生工作者協會等學術性和行業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立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
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十九條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一)擬訂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計劃;
(二)辦理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審查、發證、換證;
(三)負責醫療機構登記、校驗和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的統計,并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負責接待、辦理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投訴;
(五)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醫療機構監督員,履行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
醫療機構監督員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聘任。
醫療機構監督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醫療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二)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三)對醫療機構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
(四)對經查證屬實的案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或者處罰意見;
(五)實施職權范圍內的處罰;
(六)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一條醫療機構監督員有權對醫療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無償索取有關資料,醫療機構不得拒絕、隱匿或者隱瞞。
醫療機構監督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醫療機構監督員證章、證件由衛生部監制。
第七十二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檢查、指導主要包括:
(一)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執行醫療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情況;
(三)醫德醫風情況;
(四)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情況;
(五)執行醫療收費標準情況;
(六)組織管理情況;
(七)人員任用情況;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檢查、指導項目。
第七十三條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對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服務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價。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各級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具體實施。
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成立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評審。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評審包括周期性評審、不定期重點檢查。
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在對醫療機構進行評審時,發現有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情節,應當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委員為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可以直接行使監督權。
第七十六條《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另行制定。
第七章處罰
第七十七條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因擅自執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
(二)擅自執業的人員為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三)擅自執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
(四)給患者造成傷害;
(五)使用假藥、劣藥蒙騙患者;
(六)以行醫為名騙取患者錢物;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十八條對不按期辦理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又不停止診療活動的,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在限期內仍不辦理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七十九條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轉讓或者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以營利為目的;
(三)受讓方或者承借方給患者造成傷害;
(四)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給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條除急診和急救外,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上;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一條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任用兩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
(二)任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造成傷害。
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理。
第八十二條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并可
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出具虛假證明文件造成延誤診治的;
(二)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給患者精神造成傷害的;
(三)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
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十三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
(一)發生重大醫療事故;
(二)連續發生同類醫療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連續發生原因不明的同類患者死亡事件,同時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四)管理混亂,有嚴重事故隱患,可能直接影響醫療安全;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衛生行政部門填定《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醫療機構申請辦理設置審批、執業登記、校驗、評審時,應當交納費用,醫療機構執業應當交納管理費,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規定。
第八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條例和本細則并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法。實施辦法中的有關中醫、中西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的條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行政部門擬訂。
第八十七條條例及本細則實施前已經批準執業的醫療機構的審核登記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規定。
第八十八條條例及本細則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診療活動:是指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
醫療美容:是指使用藥物以及手術、物理和其他損傷性或者侵入性手段進行的美容。
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診斷、治療活動:
(一)有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檢查和治療;
(二)由于患者體質特殊或者病性危篤,可能對患者產生不良后果和危險的檢查和治療;
(三)臨床試驗性檢查和治療;
(四)收費可能對患者造成較大經濟負擔的檢查和治療。
衛生技術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
技術規范:是指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或者認可的與診療活動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等規范性文件。
第三條醫療機構的類別:
(一)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
(二)婦幼保健院;
(三)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
(四)療養院;
(五)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
(六)診所、中醫診所、民族醫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
(七)村衛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臨床檢驗中心;
(十)專科疾病防治院、專科疾病防治所、專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護理院、護理站;
(十二)其他診療機構。
第四條衛生防疫、國境衛生檢疫、醫學科研和教學等機構在本機構業務范圍之外開展診療活動以及美容服務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業務的,必須依據條例及本細則,申請設置相應類別的醫療機構。
第五條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外的醫療機構,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管理。
中國人民后勤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提供軍隊編制外醫療機構的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醫療機構依法從事診療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管理職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
第二章設置審批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按照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醫療資源。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制定,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另行制定。
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定期評價實施情況,并將評價結果按年度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十條醫療機構不分類別、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服務對象,其設置必須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第十一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設置審批權限的劃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其他醫療機構的設置,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
第十二條有下列開展之一的,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一)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三)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四)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
(五)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已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
(六)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十三條在城市設置診所的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二)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臨床工作;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醫師執業技術標準另行制定。
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個人的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醫療機構,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擬設醫療機構的籌建負責人申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置醫療機構,由其代表人申請;個人設置醫療機構,由設置人申請;兩人以上合伙設置醫療機構,由合伙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二)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概況;
(三)所在地區人群健康狀況和疾病流行以及有關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區醫療資源分布情況以及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五)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六)擬設醫療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診療科目和床位編制;
(七)擬設醫療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八)擬設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九)擬設醫療機構與服務半徑域內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十)擬設醫療機構的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
(十一)擬設醫療機構的通訊、供電、上下水道、消防設施情況;
(十二)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醬);
(十三)擬設醫療機構的投資預算;
(十四)擬設醫療機構五年內的成本效益預測分析。
并附申請設置單位或者設置人的資信證明。
申請設置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村衛生室(所)、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的,可以根據情況適當簡化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第十六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選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選址的依據;
(二)選址所在地區的環境和公用設施情況;
(三)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布局的關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積。
第十七條由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申請設置醫療機構以及由兩人以上合伙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外,還必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必須經設置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設置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及本細則審查和批準醫療機構的設置。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二)設置人不符合規定的條件;
(三)不能提供滿足投資總額的資信證明;
(四)投資總額不能滿足各項預算開支;
(五)醫療機構選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在接到備案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糾正或者撤銷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設置審批。
第二十二條《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三條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的類別、規模、選址和診療科目,必須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重新申請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由設置單位在該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前,向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設置醫療機構的決定;
(二)《設置醫療機構備案書》。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備案后十五日內給予《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第三章登記與校驗
第二十五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二)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三)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平面圖;
(四)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五)醫療機構規章制度;
(六)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登記的,還應當提交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清單、衛生技術人員名錄及其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條登記機關在受理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后,應當按照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時限進行審查和實地考察、核實,并對有關執業人員進行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紅審核合格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和不予批準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由衛生部統一印制。
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執業登記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
(一)不符合《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準的事項;
(二)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三)投資不到位;
(四)醫療機構用房不能滿足診療服務功能;
(五)通訊、供電、上下水道等公共設施不能滿足醫療機構正常運轉;
(六)醫療機構規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事項:
(一)類別、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冊資金(資本);
(四)服務方式;
(五)診療科目;
(六)房屋建筑面積、床位(牙椅);
(七)服務對象;
(八)職工人數;
(九)執業許可證登記號(醫療機構代碼);
(十)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登記事項。
門認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除登記前款所列事項外,還應當核準登記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設置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設置許可和執業登記;因合并而終止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所有制形式、服務對象、服務方式、注冊資金(資本)、診療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
(二)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條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向社會開放,必須按照前條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范圍內變更登記事項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超出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遷移,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向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外遷移的,應當在取得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并經原登記機關核準辦理注銷登記后,再向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在受理變更登記申請后,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進行審核,按照登記程序或者簡化程序辦理變更登記,并作出核準變更登記或者不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停業,必須經登記機關批準。除改建、擴建、遷建原因,醫療機構停業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十五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校驗期為三年;其他醫療機構的校驗期為一年。
醫療機構應當于校驗期滿前三個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校驗手續。
辦理校驗應當交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校驗申請后的三十日內完成校驗。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根據情況,給予一至六個月的暫緩校驗期:
(一)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二)限期改正期間;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同不得執業。
暫緩校驗期滿仍不通通過校驗的,由登記機關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八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年二月底前,將上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執業的醫療機構名冊逐級上報至衛生部,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名冊逐及上報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開業、遷移、更名、改變認療科目以及停業、歇業和校驗結果由登記機關予以公告。
第四章名稱
第四十條醫療機構的名稱由識別名稱的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
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為:醫療、中心衛生院、衛生院、療養院、婦幼保健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衛生站、衛生室、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護理院、護理站、中心以及衛生部規定或者認可的其他名稱。
醫療機構可以下列名稱作為識別名稱:地名、單位名稱、個人姓名、醫學學科名稱、醫學專業和專科名稱、疹療科目名稱和核準機關批準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命名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一)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以前條第二款所列的名稱為限;
(二)前條第三款所列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稱必須史副其實;
(四)名稱必須與醫療機構類別或者診療科目相適應;
(五)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應當含有省、市、縣、區、街道、鄉、鎮、村等行政區劃名稱,其他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得含有行政區劃名稱;
(六)國家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含有設置單位名稱或者個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下列名稱: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稱;
(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稱;
(三)以外文字母、漢語拼音組成的名稱;
(四)以醫療儀器、藥品、醫用產品命名的名稱;
(五)含有“疑難病”、“專治”、“專家”、“名醫”或者同類含義文字的名稱以及其他宣傳或者暗示診療效果的名稱;
(六)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名稱;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得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三條以下醫療機構名稱由衛生部核準;屬于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核準:
(一)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的;
(二)含有“中國”、“全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以及跨消炎片地域名稱的;
(三)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
第四十四條以“中心”作為醫療機構通用名稱的醫療機構名稱,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核準;在識別名稱中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的核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必須同時含有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
第四十五條除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以外,醫療機構不得以具體疾病名稱作為識別名稱,確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第四十六條醫療機構名稱經核準登記,于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方可使用,在核準機關管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十七條醫療機構只準使用一個名稱。確有需要,經核準機關核準可以使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名稱,但必須確定一個第一名稱。
第四十八條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
第四十九條兩個以上申請人向同一核準機關申請相同的醫療機構名稱,核準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申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作出裁決。
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因已經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發生爭議時,核準機關依照登記在先原則處理。屬于同一天登記的,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裁決。
第五十條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買賣、出借。
未經核準機關許可,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轉讓。
第五章執業
第五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印章、銀行帳戶、版匾以及醫療文件中使用的名稱應當與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使用兩個以上名稱的,應當與第一名稱相同。
第五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無菌消毒、隔離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處理污水和廢棄物,預防和減少醫院感染。
第五十三條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四條標有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不得買賣、出供和轉讓。
醫療機構不得冒用標有其他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
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標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實施醫療質量保證方案,確保醫療安全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定期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第五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經常對醫務人員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與考核,把“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五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德規范和有關教材,督促醫務人員屬守職業道德。
第五十九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假劣藥品、過期和失效藥品以及違禁藥品。
第六十條醫療機構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只作是否死亡診斷,不作死亡原因的診斷。如有關方面要求進行死亡原因診斷的,醫療機構必須指派醫生對尸體進行解剖和有關死因檢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診斷。
第六十一條醫療機構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對患者實行保護性醫療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屬和有關人員的配合。
第六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利。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應當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釋。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家屬。
第六十三條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由登記機關核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四條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未經許可和變更登記不得向社會開放。
第六十五條醫療機構被吊銷或者注銷執業許可證后,不得繼續開展診療活動。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六十六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條在監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醫院管理學會和衛生工作者協會等學術性和行業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立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
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十九條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一)擬訂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計劃;
(二)辦理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審查、發證、換證;
(三)負責醫療機構登記、校驗和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的統計,并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負責接待、辦理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投訴;
(五)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醫療機構監督員,履行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醫療機構監督員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聘任。
醫療機構監督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其主要職責:
(一)對醫療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二)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三)對醫療機構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
(四)對經查證屬實的案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或者處罰意見;
(五)實施職權范圍內的處罰;
(六)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一條醫療機構監督員有權對醫療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無償索取有關資料,醫療機構不得拒絕、隱匿或者隱瞞。
醫療機構監督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醫療機構監督員證章、證件由衛生部監制。
第七十二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檢查、指導主要包括:
(一)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執行醫療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情況;
(三)醫德醫風情況;
(四)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情況;
(五)執行醫療收費標準情況;
(六)組織管理情況;
(七)人員任用情況;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檢查、指導項目。
第七十三條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對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服務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價。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各級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具體實施。
第七十四條縣級能上能下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成立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評審。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評審包括周期性評審、不定期重點檢查。
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在對醫療機構進行評審時,發現有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情節,應當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委員為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可以直接行使監督權。
第七十六條《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另行制定。
第七章處罰
第七十七條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的藥品、器械,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因擅自執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
(二)擅自執業的人員為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三)擅自執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
(四)給患者造成傷害;
(五)使用假藥、劣藥蒙騙患者;
(六)以行醫為名騙取患者錢物;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十八條對不按期辦理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又不停止診療活動,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在限期內仍不辦理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七十九條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轉讓或者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以營利為目的;
(三)受讓方或者承借方給患者造成傷害;
(四)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給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條除急診和急救外,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上;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一條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任用兩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
(二)任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造成傷害。
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理。
第八十二條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出具虛假證明文件造成延誤診治的;
(二)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給患者精神造成傷害的;
(三)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
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十三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
(一)發生重大醫療事故;
(二)連續發生同類醫療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連續發生原因不明的同類患者死亡事件,同時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四)管理混亂,有嚴重事故隱患,可能直接影響醫療安全;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衛生行政部門填寫《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醫療機構申請辦理設置審批、執業登記、校驗、評審時,應當交納費用,醫療機構執業應當交納管理費,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規定。
第八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條例和本細則并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實施辦法中的有關中醫、中西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的條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行政部門擬訂。
第八十七條條例及本細則實施前已經批準執業的醫療機構的審核登記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規定。
第八十八條條例及本細則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診療活動:是指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
醫療美容:是指使用藥物以及手術、物理和其他操作性或者侵入性手段進行的美容。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診斷治療活動:
(一)有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檢查和治療;
(二)由于患者體質特殊或者病情危篤,可能對患者產生不良后果和危險的檢查和治療;
(三)臨床試驗性檢查和治療;
(四)收費可能對患者造成較大經濟負擔的檢查和治療。
衛生技術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
技術規范:是指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或者認可的與診療活動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等規范性文件。
軍隊的醫療機構:是指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仙的醫療機構。
我院門診設有22個科室,現對2006年1~12月內科等12個較大的專科分別進行分析,其余的10個小科室合并為“其他”科室一并分析。本研究分別就月份、季節對門診量的影響,門診病人就診構成,急診死亡原因等方面進行統計分析。
2 結果
2.1 門診各專科全年門診量對比分析:我院2006年全年12個門診主要科室門診量排序依次為:內科、急診科、兒科、婦產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皮膚科、眼科、中醫科、傳染科、腫瘤科,尤其是內科、兒科、婦產科,門診量大大超出其他專科,提示我院目前門診就診病人以內科、兒科和婦產科病人為主。急診就診病人經分科統計,前3位排序是內科、兒科、外科,提示急診就診病人是以內科、兒科、外科為主。我院2006年的急診量達到78 467人次,在主要科室門診量排序中高居第二位,顯示了急診工作的重要地位。月份門診量首位是11月,其次是5、4、8、6、12、9、7、3、1、2月,從中反映出門診就診高峰在夏、秋交接的11月,春、夏交接的4、5月。和1月、2月為病人就診淡季。
2.2 季節對門診量的影響:根據本地氣候變化的特點,將一年四季按實際天氣情況劃分,春季按3~5月統計,夏季按6~8月統計,秋季按9~11月統計,冬季按12月至次年2月統計。
從季節門診量統計可以看到,全年門診就診高峰期在秋季,其次是春季、夏季和冬季。不論是在高峰期的秋季,還是春季和冬季,均以內科、兒科和婦產科病人最多,而夏季就診的病人排序則小有變動,內科、婦產科、兒科,婦產科排在了兒科前面。一年四季的急診就診病人是以內科、兒科和外科居多。我市地處南方,根據當地氣候特點,春、秋兩季均處在明顯的季節交換期,兩季的過渡期短,氣候情況變化較大,老人和兒童的適應能力差,是當地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好發季節,急診外科的病人多與本地的交通安全、道路狀況以及勞動安全保障重視程度有關。
2.3 門診病人就診構成情況:將全年門診就診病人按構成統計,急診78 468人次,構成比為14.1%;普通門診160 745人次,構成比28.9%;專家門診317 360人次,構成比57.0%。隨著人們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的改變,對醫療服務的需求也相應發生了變化,本來扮演主角的普通門診漸漸地淡出,從2000年的48.9%逐年下降至2006年的28.9%,在幾年間下降了20個百分點;專家門診就診病人逐年上升,從2000年的36.0%上升到2006年的57.0%,升了21個百分點;急診就診的病人在緩慢下降,從2000年的15.1%緩慢降至2006年的14.1%,幾年間還出現了波動。門診就診病人的結構變化,充分反映群眾對高質量的醫療服務和方便、靈活的就醫需求動態。
2.4 急診病人死亡原因:我院2006年全年急診死亡病人126例,平均每月達到10.5例。按月份統計,急診死亡人數最高的月份是1月,高達25例;其余超過10例的月份從高至低依次是12月(15例),5月(12例),2、6、9月(11例),4月(10例)。從死亡原因統計前5位:急癥43例、創傷41例、多器官衰竭29例、腦血管意外5例、晚期惡性腫瘤3例。其中:急癥死亡的主要死因是猝死,外傷死亡的主要死因是重度顱腦外傷、全身復合傷、電擊傷和溺水等,多器官衰竭的主要死因是老年病人及一些全身性疾病的晚期,腦血管意外的主要死因是腦出血,惡性腫瘤的主要死因是晚期病人全身衰竭。
3 討論
3.1 結合病人就診特點,制定科學工作計劃:根據以上資料所顯示的門診量特點和病人就診流向,充分利用門診部現有的人力和物力資源,加強工作的計劃性,階段性對工作進行靈活安排和調整,適合門診病人就診動態變化特點的需要,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科學效能。加強門診病人就診高峰期的管理,在高峰月份和高峰季節要保證足夠的人員在崗,避免工作人員在高峰期休假離崗,控制醫護人員外流,對一些可調節時間的假期,要盡可能安排在門診淡季。保證門診量大的科室的醫護人員足夠在崗,滿足醫療工作開展的需要。每天可以根據門診不同時段病人就診量的情況變化,實行彈性排班,采取靈活的工作方法和安排勞動力。實行無假日門診,增加正常門診時間,保證節假日醫生的坐診人數以及掛號、收費、藥房、輔檢查科室的在崗人數。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需求的改變,急診科還要更多地適應市場,打破以往單一的急癥救治框框,兼顧特需人群,為病人提供更方便、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另外,要建立良好的門診秩序,優化就診流程,加強導診咨詢,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方便病人、服務病人。
3.2 實現信息化管理,提高門診工作質量:門診管理工作要跟上醫院管理工作發展步伐,提高信息化管理程度。加強和完善掛號、候診、劃價、交費、取藥等窗口的電腦化管理,減少窗口排隊和病人的等候時間。逐步過渡到從病人掛號開始到最后的取藥和治療實行全程的電腦程序管理,使門診工作的管理手段和服務水平得到質的飛躍。徹底縮短病人候診、交費、取藥等窗口的等候時間,減少“三長一短”現象,提高門診工作效率和病人的滿意度。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
非常感謝你們給我這樣一個機會來展示自己。
我叫,今年歲,本科學歷,現任兒科主管護師。2000年7月大學畢業后分配到醫院兒科工作。自2002年起一直承擔兒科護理學的教學任務。2003年兒科護理學教研室成立后擔任教學秘書一職。十年來的臨床與教學工作,使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曾多次獲得優秀護士、優秀教師等光榮稱號。
這次我競聘的崗位是兒科護士長。競聘這一崗位,主要是基于我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基礎和優勢:
一是具備了相應的理論基礎。在大學期間,我系統地學習了護理專業知識,在臨床工作中能夠理論聯系實踐,不斷總結工作中的經驗教訓,為從事兒科的護理工作打下了扎實的基礎。
二是積累了較為豐富的護理工作經驗。為了更好地服務于患兒,減輕患兒的痛苦。我苦練基本功,對操作技術精益求精。多年來我練就了過硬的靜脈穿刺技術,并熟練掌握了兒科的急診急救技術。參與科室的重大搶救工作,能夠做到隨叫隨到,任勞任怨。
三是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意識。在科室管理方面,我是護士長的得力助手,能主動幫助護士長協調科室的繁瑣事物,為科室的護理工作出謀劃策,深得護士長及科室護士們的信賴,并受到醫患的一致好評。
護士崗位競聘演講稿2
尊敬的各位領導:
大家下午好!我叫***,是來自門診部的一名護士,我很榮幸今天有機會能參加這次競選。
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XX年畢業于***職業技術學校,現已參加工作7年,通過函授學習,于XX年獲得了***醫學院護理本科學歷。自參加工作以來,我先后在外一科、內五科、中醫科、內鏡室、門診部等不同的崗位從事護理工作。我非常熱愛護理事業,并牢固樹立了"以病人為中心,質量為核心"的護理理念。工作中我始終將責任心放在首位,仔仔細細,一絲不茍,遇到不明白的問題就虛心向同事們請教,多問多學。每到一個新的工作崗位,或多或少都會碰到些問題,在解決的過程中,我學到了很多,正是這些經歷讓我不斷成長,在處理問題時考慮得更全面,專業技能也得到了加強。因善于溝通,熱情服務,禮貌待患,視病人如親人,多次得到患者的好評。
最后,我要感謝各位領導的關心和支持,感謝同事們的指引和幫助。如果這次競選能得到大家支持和認可,我將不辜負大家的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盡心盡職,爭做一名優秀的護士。我的演講結束了,謝謝大家!希望大家能投我一票!
護士崗位競聘演講稿3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同事們:
大家好!今天參與產房護士長競聘,大膽接受考驗,正確對待結果的心態參與角逐,在此我愿意接受領導和大家對我的考驗和挑選。
首先,我要感謝領導給我這次公平競爭的機會。希望我的這次競聘能為醫院的發展,增添一份亮麗的色彩,同時也能夠實現自己人生的理想和抱負。
榮譽屬于過去,未來正在開創,我深深地感到機遇與挑戰并存,參加這次競聘,我愿在求真務實中認識自己,在改革競爭中完善自己,在拼搏奉獻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今天,我競聘產房護士長,如果成功,我相信,在院黨總支、院務會的領導下,在護理部、科主任及各位同仁的支持和指導下,我定能出色地擔當此任。今天我大膽參與產房護士長競聘演講,我想我除了具備這一崗位所需的素質外,我還具有以下幾點優勢:
一、我具有較為豐富的理論知識和臨床實踐經驗。
二、我沉著穩重,善于溝通,具有較強的協調管理能力。
三、我熱愛護理事業,具有吃苦耐勞、開拓創新的精神。
今天我向大家介紹我自己,誠懇的接受大家對我工作的考評。我深深地知道產科護士長這一職務,任務重,頭緒多、意義深遠,責任重大,若我競聘成功我將理清思路,敢于挑硬,爭取在工作中有突破,力爭在工作中做到以下幾點:
一、我將以這次竟崗為新的工作起點,創設開心和諧的工作氛圍,既要做到工作的井然有序,又要創設和諧、進取、愉悅的工作氛圍,努力提工作的效率減少工作成本,摒棄死氣呆板毫無生機的工作氛圍,讓我們科室護士能夠微笑服務,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讓服務成為科室品牌,讓技術成為科室生命力,讓口碑成為科室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
二、我將積極推進產房及護理管理制度創新護理服務創新護理帶教創新,針對產房及臨床護理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深入調研,強勢推進各項制度創新,積極制定科學高效合理的年度護理工作計劃護理質量監測控制方案,并強化落實和執行,加大產房及護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培訓和護理技術培訓,全面提高護理服務水平。
三、我將在護士競聘工作中想方設法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深入掌握產房及護理工作情況制定科學的獎懲制度,充分調動科室護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為她們搭就成長的平臺,強勢推進科室護理工作的改革,我們將以葉欣護士為榜樣,持續深入推進南汀格爾護理精神教育,從思想的源頭注重科室思想政治工作,打造一支思想堅定、素質過硬、技術精湛,服務超前的科室護理隊伍,作為護士長我將以身作則,任勞任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求同事們做到的我首先做到,要求同事們不為的我首先不為,我將鞠躬精粹、盡職盡責。
截至2010年,區開設有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上公立醫療機構10家,民營醫院5家,中醫門診部1家。全區共有中醫類別執業醫師137名,執業助理醫師12名,其中職稱分布情況:正高4名,副高12名,中級29名,初級104名,分別占中醫衛技人員比例的3%、8%、19%、70%,另有中藥師43名,2010年全區公立醫療機構中醫藥門診人次為30.5萬人次。當前,制約我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主要問題是:
(一)中醫藥服務網絡體系不健全,服務可及性不強;
(二)全區中醫藥人才缺乏,高職稱、高學歷中醫藥人才比重不高,中醫藥人才斷脫檔現象嚴重,無市級名中醫;
(三)代表區中醫藥發展龍頭的區中醫院中醫藥文化底蘊不足,中醫特色和優勢不突出;
(四)中醫藥重點學科、特色專科和優勢學科難以凸現,中醫藥科研、教學和學術能力整體水平較低。
二、未來五年發展目標
(一)總體目標
2011-2012年,充分整合和挖掘我區中醫藥特色優勢資源,創建成為省級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2012-2015年,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效,努力創建成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確立以創建促發展的工作措施,到2015年,在全區基本建立起城鄉統籌兼顧、發展協調、功能完善、與群眾需求相適應的中醫藥服務體系,中醫藥服務能力和可及性明顯提高,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基礎條件有較大改善,區域中醫藥疾病防治中心基本確立,能夠較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中醫治療及治未病需求。區中醫院達到二級乙等專科中醫院水平,老百姓對區域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滿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二)具體指標
到2015年,全區年中醫藥門診服務人次達到80萬人次以上,開設中醫(中西醫)服務床位150張。基本建立以區中醫院為龍頭,綜合醫院中醫科為骨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科為基礎力量,民營中醫醫療機構、村衛生室為補充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中醫藥人才的招錄、引進和培養政策,加強中醫藥人員招錄和引進力度,“十二五”期間,每年招錄和人才引進的人員中中醫類別人員比例達到25%以上。依托區中醫院著力打造區域中醫藥人才培養基地,努力實施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期,爭取擁有市級名中醫3名、中青年名中醫5名、基層名中醫5名以上,區內全科醫師和鄉村醫生的中醫藥知識培訓率達到100%。搭建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平臺,開展3年一周期的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按照相互促進、錯位發展的原則,爭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市內有一定影響的中醫特色專科2至3個。加強中醫藥衛生適宜技術人員推廣應用工作,為基層群眾提供“簡、便、廉、驗”的中醫藥適宜技術,使全區9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6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能掌握并應用5種以上適宜技術。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加強中醫藥服務網絡體系建設,全面提升中醫醫療服務能力
加快建立以區中醫院為龍頭,綜合醫院中醫科為骨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科為基礎力量,民營中醫醫療機構、村衛生室為補充的城鄉一體化、布局科學、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適應群眾醫療需求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
1.加強龍頭醫院建設,努力實現區中醫院跨越式發展
合理規劃區中醫院業務發展計劃,通過政策支持、經費保障及各方努力,將區中醫院建設成為適應群眾需求、設施設備齊全、服務功能完善、人員結構合理、中醫特色突出、專科(專病)優勢明顯、服務質量優良的具有中醫藥特色優勢的中醫院。
(1)突出中醫藥特色,大力推進中醫龍頭醫院建設。區中醫院要始終堅持以中醫為主、西醫并舉的辦院方向和服務宗旨,每年新錄用臨床類衛技人員當中,中醫類(含中西醫結合)應達到60%以上,50%以上的西醫臨床醫生應參加中醫理論學習和臨床實踐,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含執業助理醫師)占執業醫師比例60%,醫院領導班子中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及臨床科室負責人中具有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或系統接受中醫藥專業培訓的比例也應達到6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激勵機制,著力推進中醫藥特色建設,確保規劃期內順利通過“二級乙等”中醫專科醫院評審,使區中醫院實現跨越式發展,加快建成集醫療、教學、科研、中醫藥文化傳播、對外交流為一體的區域龍頭型中醫院。
(2)突出重點,因地制宜開展中醫特色專科建設。從2011年起,結合區域及醫院工作實際選取4至5個目前老百姓迫切需求及有一定發展基礎的科室進行重點扶持和發展,著力培育區中醫特色專科,實現“院有專科、科有專病、人有專長”的優質中醫藥服務模式,在“十二五”期間,要建成市內有影響的中醫特色專科2至3個。發揮中醫專長,優先加強專科專病建設,逐步構建重點學科、特色專科和專科專病協同發展,全面促進區中醫院各科的發展和技術水平的提高。
(3)發揮輻射示范作用,充分體現中醫院在中醫藥事業發展中的作用。區中醫院要高度樹立作為龍頭醫院的示范帶頭意識,以發展我區中醫藥事業為己任,積極、扎實、有效的推動醫院醫療、科研、教學和學術能力整體提升。在龍頭醫院自身做大做強的同時,依托人才隊伍、專科(專病)等優勢項目,輻射帶動區域中醫藥服務水平整體提升。一是發揮中醫藥人才優勢,通過建立定向的協作關系,實現區域內名老中醫和基層中醫骨干“下派、上送”的雙向流動機制,以傳承帶教的形式努力實現區域內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整體提升。二是依托中醫藥衛生適宜技術示范基地的開展,培訓區域內中醫藥衛生適宜技術推廣的師資隊伍,定期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推廣中醫藥衛生適宜技術,并做好技術應用的指導工作,提高基層醫療機構常見疾病的中醫服務能力。三是通過加強科研、學術和臨床工作的研究探索,歸納整理中醫藥理論知識體系,形成地域特色鮮明、臨床療效顯著的經典病例,通過舉辦學術講座或制訂技術規范等形式,提升各基層醫療機構對特定疾病的中醫藥治療能力。四是籌建區名中醫館,下設名中醫診室若干間,邀請省、市、區級名中醫掛牌坐診。開展名中醫師承帶教工作,通過整理、總結、繼承、發揚和創新名中醫的學術經驗,培養一批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和新一代名中醫,促進我區中醫藥事業發展,成為中醫藥技術傳承推廣和中醫文化建設的良好平臺。
2.實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標準化建設,努力提升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
根據《國家社區中醫藥服務指南》的規定和要求,將中醫藥服務內容列入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六位一體”工作目標,建立中醫藥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的長效機制。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大對中醫藥基本設施建設和設備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爭取均建成功能完備、相對獨立的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努力提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人才的服務能力,實施中醫藥服務的標準化和規范化。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中醫館或國醫館等特色醫療服務。
3.加強中醫藥服務的網底建設,大力推廣和應用中醫藥衛生適宜技術
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手冊》為指導,以區中醫藥衛生適宜技術示范基地培訓為載體,對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臨床全科醫師開展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的衛生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工作,使6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能掌握并應用5種以上適宜技術,為農村和社區老百姓提供簡單、便捷、有效、廉價的基本中醫藥服務。
(二)完善中醫藥人才招錄、引進和培養政策,全面加強我區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通過招錄一批、引進一批和培養一批的政策手段,積極探索中醫藥人才發展機制。加強中醫藥人員招錄和引進力度,確保“十二五”期間每年招錄和人才引進的人員中中醫類別人員比例達到25%以上,并做好人員培養培訓工作,使全區中醫類別的醫師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科崗位培訓的覆蓋率達到90%以上。依托區中醫院著力打造區中醫藥人才培養培訓基地,努力實施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提升工程。
1.加強中醫藥人員培養、招錄引進力度,提升中醫藥人才隊伍素質
(1)針對區域內中醫藥人才缺乏的現狀,適當增加衛技人員的核定編制數,確保各單位在每年人才招聘中中醫類別人員錄用的比例達到25%以上,其中區中醫院每年新錄用臨床類衛技人員當中,中醫類(含中西醫結合)應達到60%以上。通過幾年的招錄工作使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中醫類別醫師(包括備案和返聘的中醫人員)占醫師總數的25%以上,使4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配備中醫類別醫師,確保中醫院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中醫藥人員滿足日常工作服務需求,并達到國家級、省級示范區創建的要求。
(2)實施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培養計劃,鼓勵和支持中醫藥技術骨干參加中醫藥研究生學歷教育、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和國內外臨床中醫學習班、培訓班等項目的學習深造,加快培養一批醫德高尚、理論功底扎實、專業技術精湛的中醫藥學科帶頭人和業務骨干。
(3)加強基層中醫藥人員崗位培訓,實施短期和中遠期中醫藥人員培訓計劃,開展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和規范化培訓,城鄉社區衛技人員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爭取到2015年,區內全科醫師、社區責任醫生和鄉村醫生的中醫藥知識培訓率達到100%,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類別醫師100%完成中醫類別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和規范化培訓。
(4)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學歷教育,積極組織各類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培訓班、中醫藥學術講座、中醫藥專科和本科的學歷教育,努力營造良好的中醫藥知識學習和教育的氛圍。開設中醫名家大講堂,邀請重點學科、特色專科的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定期開講。
(5)加大中西醫結合臨床人才的培養力度,繼續組織實施“西學中班”培訓,要求中醫醫院50%以上的西醫臨床醫生參加中醫理論學習和臨床實踐,充實壯大中西醫結合人才隊伍,更好地適應現代醫療服務需求。
(6)突破人才瓶頸,加大中醫藥人才引進與培養。將高層次中醫藥人才的引進列入區域衛生人才引進的重要工作任務,同時通過聘請有名望的高級中醫藥人才擔任中醫院名譽院長,加強醫院的管理,圍繞醫院重點發展和扶持的重點學科和特色專科,千方百計加大對中醫藥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
(7)結合《區衛生系統柔性引才管理暫行辦法》采用“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方式加強與省、市知名醫院及醫學院校的合作交流,通過各種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合作帶動提高區域內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2.積極實施名中醫評選活動,大力推進中醫藥的傳承與創新
制定并出臺《區名中醫評選及獎勵辦法》,按照客觀、公平、公正、滿足老百姓需求的原則,評選一批中醫藥技術專長、臨床經驗豐富、醫德高尚并有良好帶教經驗的區級名中醫,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理論基礎和勤于學習的中青年骨干作為他們的學術經驗繼承人,通過跟師臨床應診、學術交流和臨床科研等方式,進行一對一或一對二的培養,由此來繼承和發揚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區級名中醫每3至5年評選一次,對評選出來的名中醫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鼓舞,以激勵名中醫帶教的積極性。“十二五”期間,通過調研、評選和考核的形式組織1至2次區域內名中醫評選活動,分別評選出5名區級名中醫、中青年名中醫和基層名中醫,爭取到“十二五”末,擁有市級名中醫3名、中青年名中醫5名、基層名中醫5名以上。
(三)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強區級中醫藥重點學科和特色專科建設
在《區醫學重點學科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制定并出臺《區中醫藥重點學科和特色專科管理辦法》,按照統一規劃、錯位發展的原則,明確我區中醫藥重點學科和特色專科的主攻方向和發展目標,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評選出中醫藥特色優勢明顯、老百姓迫切需求、發展前景較好專業,加大政策扶持和經費投入力度,力爭通過幾年的扶持和建設,使區級中醫藥重點學科和特色專科真正成為中醫藥醫療服務水平提升、科研學術能力建設、人才隊伍發展的領跑者。區級中醫藥重點學科特色專科周期為三年,“十二五”期間,將組織2次區級中醫藥重點學科評審和建設工作,建成不少于5個區級中醫藥重點學科和特色專科,爭取建成市內有影響的中醫特色專科2至3個。
(四)充分發揮區中醫藥學會作用,提高學會的學術和科研能力水平
區中醫藥學會作為區域內中醫藥文化傳播及學術交流的平臺,應該充分發揮其作用。通過組織開展各級中醫藥年會、召開中醫藥發展論壇、舉辦中醫藥沙龍,進一步提升我區中醫藥學術氛圍。積極開展中醫藥科研項目研究,通過組織中醫藥科研項目調研、專題或聯合申報等形式加強中醫藥科研能力的建設。
(五)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強中醫藥“治未病”服務
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服務功能,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作用。注重發揮中醫“治未病”的優勢,大力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將中醫藥服務內容有機融入到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多個服務領域中,切實加強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保健、亞健康干預、優生優育、老年護理等應用中醫藥治療方案和健康干預手段,使疾病防治關口前移。制訂下發《區治未病中醫預防保健工作基本規范》,明確治未病工作的服務內容、流程設置、人員配備、設備配置等要求。探索實施重點人群與重點疾病中醫保健。鼓勵各醫療衛生機構廣泛食療藥膳、情志調攝、運動功法、體質調養等特色服務,深入開展中醫藥保健與健康指導服務。
(六)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促進中醫藥知識的傳播與普及
1.加強中醫藥文化陣地建設,傳揚中醫藥文化理念
努力打造區域特色的中醫藥文化陣地。區中醫院要成為體現和弘揚中醫藥文化的重要陣地,在辦院理念、隊伍建設、診療活動、建筑風格等方面要充分體現中醫藥文化特征和內涵。各社區醫療單位通過建設不同特色的百草園來進一步宣傳中醫藥文化。區植物園內通過種植各種中草藥,全面介紹區域內現有的中草藥材及其功效。通過不同層次的中醫藥文化陣地建設,傳揚中醫藥文化理念。
2.加強中醫藥知識普及,提高公眾對中醫藥的認知度
以各類中醫藥宣傳活動為載體,大力宣傳中醫藥知識,營造良好的中醫藥氛圍。一是大力開展日常中醫藥科普知識宣傳,以中醫藥疾病預防、健康養生為重點,組織開展面向社區居民、農村百姓的中醫藥科普知識講座,使中醫藥知識貼近百姓,融入百姓生活;二是大力開展中醫藥知識“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學校”系列活動,使中醫藥知識滲透到不同人群之中;三是社區醫療單位利用各種文字、音像、健康處方、宣傳欄等大力進行中醫藥健康宣教活動。努力提高社會各界對中醫藥知識的認知度,營造“識中醫、信中醫、用中藥”的良好社會環境。
3.挖掘區域中醫藥底蘊,傳承中醫藥文化
加大傳統中醫藥文化的挖掘和推廣力度。一是深入挖掘民間單方、偏方和中草藥工作,整理成冊并加大宣傳;二是挖掘區域中醫藥獨特的診療技術并積極申報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弘揚中醫藥文化。
“十二五”期間,通過創建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省級示范區和全國先進單位,創建二級乙等中醫院。使社區居民中醫藥常識的知曉率和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的知曉率均大于90%,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醫藥服務滿意率大于85%。老百姓對區域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滿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營造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建立完善中醫藥服務管理體系,為我區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證。要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發展,將中醫藥發展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促進中醫藥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區政府成立以分管區領導為組長,衛生、發改、財政、人事、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管、農林、民政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區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制度,制訂工作計劃,研究解決中醫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衛生行政部門要履行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統籌規劃、中醫藥業務管理、綜合協調職能;發改部門負責將中醫藥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化中醫藥資源配置,推動中醫藥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健全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長效投入機制,增加經費投入,做好財政政策落實工作;人事部門要配合衛生部門完善人才引進政策,充實中醫藥人才隊伍,促進中醫藥人才引進;勞動保障部門要協調做好中醫藥醫保政策的落實和中醫藥醫保處方額度的調整和提高;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中藥藥品質量管理,幫扶醫療機構申報院內中藥制劑與使用調節;農林部門配合做好中草藥種植特色農業基地發展扶持工作;民政部門要將中醫藥普及推廣納入社區服務范疇。
(二)建立對中醫藥發展的政策扶持體系,逐步增加對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投入
進一步明確政府責任,逐步增加對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投入,實施中醫藥事業投入項目管理,把中醫事業發展納入財政預算,重點支持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建設、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設、農村和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中醫藥繼承及創新體系建設、中醫藥科研和人才培養、成果推廣和學科專科建設。“十二五”期間每年安排300萬元,重點支持中醫院實現跨越式發展,并在人才專項經費中每年安排一定經費用于中醫藥人才引進與培養。實施中醫藥經費的經常性投入機制,2010年起,新增對中醫藥類經常性經費的補助政策,由區財政對區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和三級乙等以上的民營醫療機構,按每中醫門診人次8元、每中醫住院床日15元的標準給予補助。進一步完善中醫藥相關價格政策,建立合理的體現中醫服務價值的中醫特色服務收費和中醫藥技術服務價值的價格體系,合理調整中醫服務價格和中藥藥品價格,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提供中醫藥傳統診療技術服務。根據中醫藥發展的規律和特點,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自制臨床需要的中藥制劑,并按規定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合理調配院內中藥制劑資源。
(三)完善中醫藥準入和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