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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治規范大全11篇

時間:2023-09-24 10: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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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治規范

篇(1)

1、巖土工程與地質災害的內涵

自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產生了一個新的學科——地質工程學。地質工程學,是研究與解決從規劃到竣工乃至工程運行后效的全過程的與地質有關的工程問題的科學。它把地質體乃至地質環境作為工程系統的組成部分來對待,這顯然符合大系統工程學的思想,它包含巖土工程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兩個方面,但以后者對其特點的反映更為深刻。巖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設中涉及巖土體的開挖與加固;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對自然或人為作用產生的有害地質現象進行防范與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對地質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與管理的思想。

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使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資源發生嚴重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

在我國,大多數地質災害現象都是人為因素引發的,據有關資料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約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至1/5,因此,減少或制止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及時采取地質災害預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國當前減少損失的首要途徑。

2、我國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由于我國地理位置獨特,地質構造復雜,地球生態環境多變,加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經濟較落后,承災能力弱,所有這些疊加在一起,形成災害類型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影響面寬、損失嚴重的格局。

據資料統計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種類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十分發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圍約占國土面積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

地質災害可分兩大類:第一類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環境問題,又稱第一環境問題,屬自然地質災害;這些災害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第二類主要是由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稱第二環境問題,屬人為地質災害。這些災害常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增加,據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人類行為,尤其是人類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巖體,受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響,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滑坡的誘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沖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不斷沖刷;(5)開挖坡腳;(6)蓄水排水;(7)堆填加載;(8)劈山放炮,亂砍亂伐。

滑坡發生的規律:

下列地帶是滑坡的易發和多發地區:(1)江、河、湖(水庫)、溝的岸坡地帶,地形高差大的峽谷地區,山區鐵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邊坡等。(2)地質構造帶之中,如斷裂帶、地震帶等。(3)易滑(坡)巖、土分布區。(4)暴雨多發區及異常的強降雨區。

2.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縫分割的巖土體,因根部空虛,折斷壓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穩定,突然脫離母體向下傾倒、翻滾,堆積在坡腳(或溝谷)的地質現象稱為崩塌。

崩塌的誘因:

(1)采掘礦產資源;(2)道路工程開挖邊坡;(3)水庫蓄水與渠道滲漏;(4)堆(棄)渣填土;(5)強烈振動。

2.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積雪融化水)產生在溝谷或山坡上的一種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是高濃度的固體和液體的混合顆粒流。

泥石流的誘因:

(1)不合理開挖;(2)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3)濫伐亂墾。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

2.4 地面變形

地面變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與地裂縫。目前中國發生地面沉降活動的城鎮有70多個,明顯成災的有30余個,最大沉降量已將近3m。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連形成廣闊的地面沉降帶(區)。造成中國城鎮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開采地下礦產資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巖溶活動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發生的規律:

(1)巖溶強烈發育的純可溶巖分布地帶或沿其與非可溶巖的接觸地帶;(2)沿可溶巖中的斷裂帶或主要裂隙交匯破碎帶,巖層劇烈轉折、破碎的地帶;(3)松散蓋層較薄且以砂石為主,其底部粘性土層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巖溶地下水的主逕流帶或巖溶管道上;(5)具有潛水和巖溶水雙層含水層分布地帶;(6)巖溶地下水的排泄區;(7)巖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巖面上下頻繁波動的地帶,或受排水影響強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側地段;(8)臨近河、湖、塘地表水體的近岸地帶;(9)巖溶地下水位埋藏較淺的低洼地帶。

2.5 人為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分析

人為活動加劇或加速地質災害的發生所帶來的危害性大大超過正常狀態下產生的地質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如:礦產資源的開發以及鐵道、公路等各種工程建設的開挖,亦經常加劇地質災害的發生,如:土壤侵蝕、地面塌陷與沉降、滑坡、巖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災害。人工濫伐森林資源,也造成土壤侵蝕、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并導致洪災的加劇發生。人工爆破也會誘發巖溶塌陷、滑坡等災害的發生,還有可能引起連鎖性的巖溶塌陷。

人工誘發地質災害的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速度快。在自然地質演化及氣候變化過程中,巖體由相對穩定至不穩定的變化,經歷長時間過程。而人工因素誘發下,就大大地縮短了自然演化時間,加速巖土體的巖性變化,而導致突變災難的發生,并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是誘發災害面廣。自然地質災害的發生,除了特大災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誘發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響面。例如由于生物資源———森林的破壞,工程的大規模開挖,影響的是區域性環境惡化,誘發區域性旱澇災害,以至引發全球性荒漠化。人類活動產生的升溫效應,對氣候及地質災害誘發作用的影響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災害損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誘發的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是嚴重的。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人工誘發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仍會不斷增加,目前估計地質災害損失每年約500億元,而受到威脅的就是這些數據的數倍至數百倍。1998年洪災損失2000多億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損失是通過地質災害而產生的。

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標準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技術標準總結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點是隱蔽性(如抗滑樁)、復雜性(如抗滑樁+錨拉+擋板+冠梁)和多樣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樁,亦可采用擋土墻),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因此與地基與基礎工程和巖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18-2006);

(2)各類工業與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3)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DL/T5083-2004);

(4)各類交通建設中所涉及的邊坡、滑坡、危巖、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J042-94)。

3.2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 做好防治工程設計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必須根據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的成因機制、運動模式、易發性及防治目標制定。

(1)根據致災的成因確定主要防治途徑;

(2)根據災害的易發程度、防治目標確定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

3.2.2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規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技術標準及資料分析,國內防治地質災害的主要工程類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攔)擋工程、加固工程、護坡工程、減載與壓腳工程及搬遷和避讓等。

3.2.3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后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對于中型以上滑坡,應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選擇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

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采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3)避讓措施

①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采取雨天臨時避讓措施,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②搬遷避讓措施。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采用搬遷避讓措施。調查區需搬遷避讓或已搬遷的災點。

4、結語

巖土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重而道遠。隨著新技術、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中應用,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術必將邁向新的臺階。

參考文獻

[1]地質工程勘察、檢驗監測及設計施工與災害防治技術實用手冊.中國知識出版社.2007-11

篇(2)

1、 地質災害與巖土工程

地質災害是由于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共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危害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巖土體移動事件。地質災害在成因上具備自然演化和人為誘發的雙重性,它既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同時又屬于人為災害的范疇。在某種意義上,地質災害已經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和人類安居的重要因素,同時又具有自然、社會和資源的三重屬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對自然或人為作用產生的有害地質現象進行防范與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對地質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與管理的思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

在我國,大多數地質災害現象都是人為因素引發的,據有關資料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約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至1/5,因此,減少或制止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及時采取地質災害預防和防治措施,是我國當前減少損失的首要途徑。

2、我國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由于我國地理位置獨特,地質構造復雜,地球生態環境多變,加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經濟較落后,承災能力弱,所有這些疊加在一起,形成災害類型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影響面寬、損失嚴重的格局。據資料統計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種類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十分發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圍約占國土面積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

地質災害可分兩大類:第一類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環境問題,又稱第一環境問題,屬自然地質災害;這些災害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第二類主要是由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稱第二環境問題,屬人為地質災害。這些災害常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增加,據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人類行為,尤其是人類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 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巖體,受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響,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滑坡的誘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沖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不斷沖刷;(5)開挖坡腳;(6)蓄水排水;(7)堆填加載;(8)劈山放炮,亂砍亂伐。滑坡發生的規律:

下列地帶是滑坡的易發和多發地區:(1)江、河、湖(水庫)、溝的岸坡地帶,地形高差大的峽谷地區,山區鐵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邊坡等。(2)地質構造帶之中,如斷裂帶、地震帶等。(3)易滑(坡)巖、土分布區。(4)暴雨多發區及異常的強降雨區。

2.2 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縫分割的巖土體,因根部空虛,折斷壓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穩定,突然脫離母體向下傾倒、翻滾,堆積在坡腳(或溝谷)的地質現象稱為崩塌。

崩塌的誘因:

(1)采掘礦產資源;(2)道路工程開挖邊坡;(3)水庫蓄水與渠道滲漏;(4)堆(棄)渣填土;(5)強烈振動。

2.3 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積雪融化水)產生在溝谷或山坡上的一種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是高濃度的固體和液體的混合顆粒流。

泥石流的誘因:

(1)不合理開挖;(2)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3)濫伐亂墾。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

2.4 地面變形

地面變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與地裂縫。目前中國發生地面沉降活動的城鎮有70多個,明顯成災的有30余個,最大沉降量已將近3m。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連形成廣闊的地面沉降帶(區)。造成中國城鎮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開采地下礦產資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巖溶活動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發生的規律:

(1)巖溶強烈發育的純可溶巖分布地帶或沿其與非可溶巖的接觸地帶;(2)沿可溶巖中的斷裂帶或主要裂隙交匯破碎帶,巖層劇烈轉折、破碎的地帶;(3)松散蓋層較薄且以砂石為主,其底部粘性土層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巖溶地下水的主逕流帶或巖溶管道上;(5)具有潛水和巖溶水雙層含水層分布地帶;(6)巖溶地下水的排泄區;(7)巖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巖面上下頻繁波動的地帶,或受排水影響強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側地段;(8)臨近河、湖、塘地表水體的近岸地帶;(9)巖溶地下水位埋藏較淺的低洼地帶。

2.5 人為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分析

人為活動加劇或加速地質災害的發生所帶來的危害性大大超過正常狀態下產生的地質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如:礦產資源的開發以及鐵道、公路等各種工程建設的開挖,亦經常加劇地質災害的發生,如:土壤侵蝕、地面塌陷與沉降、滑坡、巖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災害。人工濫伐森林資源,也造成土壤侵蝕、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并導致洪災的加劇發生。人工爆破也會誘發巖溶塌陷、滑坡等災害的發生,還有可能引起連鎖性的巖溶塌陷。人工誘發地質災害的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速度快。在自然地質演化及氣候變化過程中,巖體由相對穩定至不穩定的變化,經歷長時間過程。而人工因素誘發下,就大大地縮短了自然演化時間,加速巖土體的巖性變化,而導致突變災難的發生,并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是誘發災害面廣。自然地質災害的發生,除了特大災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誘發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響面。例如由于生物資源―――森林的破壞,工程的大規模開挖,影響的是區域性環境惡化,誘發區域性旱澇災害,以至引發全球性荒漠化。人類活動產生的升溫效應,對氣候及地質災害誘發作用的影響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災害損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誘發的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是嚴重的。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人工誘發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仍會不斷增加,目前估計地質災害損失每年約500億元,而受到威脅的就是這些數據的數倍至數百倍。1998年洪災損失2000多億元,死亡1432人,其中不少損失是通過地質災害而產生的。

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標準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技術標準總結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點是隱蔽性(如抗滑樁)、復雜性(如抗滑樁+錨拉+擋板+冠梁)和多樣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樁,亦可采用擋土墻),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因此與地基與基礎工程和巖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18-2006);

(2)各類工業與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3)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DL/T5083-2004);

(4)各類交通建設中所涉及的邊坡、滑坡、危巖、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J042-94)。

3.2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防治措施

3.2.1 做好防治工程設計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必須根據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的成因機制、運動模式、易發性及防治目標制定。

(1)根據致災的成因確定主要防治途徑;

(2)根據災害的易發程度、防治目標確定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

3.2.2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規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技術標準及資料分析,國內防治地質災害的主要工程類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攔)擋工程、加固工程、護坡工程、減載與壓腳工程及搬遷和避讓等。

3.2.3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后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對于中型以上滑坡,應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選擇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采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3)避讓措施

①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采取雨天臨時避讓措施,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篇(3)

中圖分類號:F407.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巖土工程與地質災害的內涵我國的地質工程學產生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它是一門研究解決從規劃到竣工以及工程運行后的全過程的與地質有關的工程問題的科學。工程系統中地質體和地質環境是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符合大系統工程學的特點,其中又分為巖土工程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兩個方面,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更能深刻的體現地質工程學的特點。巖土工程是指在工程建設中,涉及巖土體的開挖和加固;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指人們的建設活動對自然或人為作用產生的有害地質現象進行防治,其對地質生態環境的開發和管理,更加全面和科學。

地質災害主要產生的原因有兩種,一類是自然因素產生的;另一類是人為活動引起的,兩者都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破壞了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和資源。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都屬于地質災害[1]。

在我國主要以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較多,而且根據有關資料顯示,每年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非常大,占自然災害損失總額的四分之一。因此,要想減少地質災害帶來的經濟損失,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且要盡量減少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2.我國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我國地質災害呈現出種類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影響面寬、損失慘重格局,一方面因為我國處在一個地質構造復雜,地球生態多變的地理環境中,另一方面,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也是農業大國,經濟相對不發達,承災能力不強。 第一環境問題和第二環境問題是地質災害兩大類,其中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災害是第一環境問題,即我們通常所說的自然災害,它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由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是第二環境問題,屬于人為地質災害。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類不合理的挖掘能源,從而增加了地質環境的壓力,導致一半以上的地質災害都是人為因素引起的。

2.1自然地質災害分析 第一,滑坡。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巖體,受到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響,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它的發生引發條件很多,像地震、開挖坡腳、劈山放炮、濫砍亂伐等,都會引發滑坡。其中江、河、湖的岸坡地帶、地形高大的峽谷地區,地震帶等地質構造之間以及暴雨多發地區都容易出現滑坡。第二,泥石流。泥石流是由于暴雨、冰川、積雪融化水等產生在溝谷或山坡上的一種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是一種高濃度的固體和液體的混合顆粒流。然而,不合理的開挖、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以及濫伐亂墾等都會造成泥石流的發生[2]。 2.2人為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分析 在地質災害中,人為進行建設的活動加劇了地質災害的發生,而且其危害性遠遠大于自然狀態下的地質災害。其中,誘發速度快、誘發災害面廣、災害損失巨大是人工誘發地質災害的三大特點。例如,煤炭等礦產資源的大量開發,鐵路、公路等工程建設的開挖,使得瓦斯爆炸、地面坍塌與淪陷、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常發。除此之外,人工濫伐森林資源,會造成土壤侵蝕、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從而導致洪災的加劇發生;人工爆破常常會誘發巖溶塌陷、滑坡等災害的發生,還有可能引起連鎖性的巖溶塌陷。(如圖2.2)

圖2.23.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創新研究3.1嚴格按照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隱蔽性、復雜性、多樣性是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三大特點,其中抗滑樁體現了它的隱蔽性,抗滑樁加錨拉加擋板加冠梁體現了它的復雜性,防治滑坡可以采用樁,也可采用擋土墻體現了它的多樣性,這些大多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可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巖土工程三者具有十分相近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在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中可以借鑒采納。其中,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一、《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其主要針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為其提供一定的標準和規范。

二、《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其主要為各類工業與民用以及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提供一定的參考。

三、《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其主要為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提供一定的參考,從而使工程更加符合標準,提高工程質量。3.2制定一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首先,做好防治工程設計。在制定防治措施的時候,要根據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的成因機制、運動模式、易發性等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制定。主要表現為:一方面,根據災害發生的原因來確定主要的防治途徑,這樣可以不斷的積累經驗,實現更好的防治;另一方面,根據地質災害是否容易發生這一特點來確定防治目標,從而制定出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的大小。其次,制定出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工程措施 。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的規范以及《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技術標準及資料,制定出切實可以的防治工程措施。

3.3有針對性的選擇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第一,工程防治措施 。防治地質災害的最重要最核心的組成部分是工程防治措施,其適用條件和方式都比較廣,便于實施。例如,對于大多數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可以選用滑坡后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可以很好的解決這些土質滑坡問題;對于中型以及更大的滑坡,應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選擇工程防治措施,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不斷提高質量,以減少災害的再次發生。(如圖3.3)

圖3.3第二,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言外之意就是利用植樹造林,種草護坡以及合理耕牧等方式來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應用范圍廣、投資成本低,能夠有效的促進生態平衡,較好的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等是生物工程的特點,這一工程措施是比較科學和合理的,有利于可持續發展。但是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這樣就使得防治效果不是很理想。 第三,其它防治措施。在選擇防治措施時,要根據地質災害的特點和當地的自然經濟條件進行選擇性。例如,在泥石流、地面塌陷比較嚴重的地區,可以采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這些措施可以保持水土,減少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更具有長遠意義[3]。

第四,避讓措施 。它包括雨天避讓措施和搬遷避讓措施。一方面,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可以采取雨天臨時避讓措施,各鎮根據該地的自然經濟情況,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對于受到雨天威脅居民,可以將其進行轉移,在轉移過程中,首先要按照就近原則進行,其次還要確保轉移地不受地質災害和其他災害的威脅的原則進行。另一方面,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其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以及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這樣的地區進行防治的成本就太高,可以采用搬遷避讓措施,從而有效的解除了地質災害的威脅。 4.結語 總而言之,巖土工程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非常的艱巨,道路也相當的漫長。地質災害的危害性大,使得人力、物力損失嚴重。因此,要將新技術、新方法、新材料不斷的引進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中,讓其發揮很好的作用,使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術邁向新的臺階。

參考文獻:

篇(4)

Abstract:The approach about type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focusing on expansive soil and soft soil to judging if it is geological disasters.

Key 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expansive soilsoft soil

中圖分類號:F407.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近年來工程建設的增多,以及全球氣候波動加劇、地殼運動異常增多,地質災害頻發,對地質災害的勘察和防治工作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發了第394號令,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此后,地質災害評估更是作為用地審批的前置工作之一,成為工程地質建設中的一個必備項目,大規模進入勘察建設行業。

由于地質災害評估主要自2004年開始展開,時間不長,尚未形成相關的規范,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作為國務院令,對技術細節無法面面俱到,故在操作過程中,包括地質災害評審專家,不同人對地質災害的許多方面存在一些不同理解,本文主要針對地質災害類型進行探討。

在學術上地質災害的定義較多,但歸納起來主要有四種。一是地質災害是地質環境的一種變異現象;二是直接或間接惡化環境、降低環境質量,危害人類和生物圈發展的地質事件,如地震、地裂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三是地質災害是指那些對人類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和潛在威脅的自然和人為地質作用(現象);四是在自然和人為因素的作用和影響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按致災速度可分為突變性和緩變性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按致災地質作用和發生處所進行劃分,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它們是: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斷層錯動等;2.斜坡巖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等;4.礦山和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等;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筑地基和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等;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等;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等;9.特殊巖土災害,如黃土濕陷、砂土液化等;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11.水土污染和地球化學異常,如水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災害,如泉水干、地下含水層疏干。

國外對地質災害的也不盡相同,其英文表達為“geological disasters"和“geological hazards",日本和美國的地質災害概念都包括地震和火山。

而我國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則規定,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據湖北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3-2015):

我省地質災害主要類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包括巖溶地面塌陷、采空區地面沉陷,以下同)、河流塌岸等突發型地質災害和冷浸田、水土流失、地方病、膨脹土脹縮變形、軟土壓縮變形、大堤滲透變形等緩變型地質災害,其中尤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發生最為頻繁,破壞性最強,是本次規劃的對象。

另據網上一些公開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材料,如蚌埠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蚌埠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是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依據。《規劃》經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專家審查,由蚌埠市 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一、地質災害的現狀

我市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致災特殊土(膨脹土、液化土、軟土)變形類緩變性地質災害和滑坡、采空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

……

上述規劃中提出的特殊性巖土(膨脹土、軟土等)等緩變型地質災害是否屬于地質災害的種類之一呢。

筆者認為,作為廣義的地質災害概念,軟土、膨脹土可以作為地質災害較廣義范圍內的類型之一,在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中已有專門的章節對特殊性巖土、不良地質作專門的闡述,但在地質災害評估及勘察過程中,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精神,不應納入地質災害評估范圍,現從以下幾個方面說明原因。

1防治條例羅列項目不包括軟土、膨脹土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羅列了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六項地質災害。湖北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規定,地質災害是指山體崩塌、滑坡、危巖、泥石流、地面沉降、塌陷、裂縫等;寧夏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煤田火災、地面陷落、地裂縫、地下水污染、地下水疏干和由于地下水過量開采以及地下水位上升形成的水漬、水浸、水淹等災害;天津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土壤沙化、土壤污染、建筑基坑變形等;遼寧規定,地質災害包括滑坡、崩塌、地面沉陷、塌陷、變形、泥石流、海水入侵和砂土液化等;均未包括軟土、膨脹土地質災害。

2軟土膨脹土災害易防易治

在軟土和膨脹土地區,房屋和道路的開裂也并非普遍現象,事實上,按照相應的規范和處理手段,如采用堆載預壓、砂井、塑料排水板、摻石灰等處理手段,或是通過合理的基礎型式、適當的基礎深度的選擇,軟土和膨脹土對房屋建筑和道路的危害和影響幾乎可以全部控制。

在實際工程過程中,軟土及膨脹土地區出現工程問題的,基本上都是由于未嚴格按規范操作、施工偷工減料(如插板深度不夠)、工期不足(堆載預壓需要一定的預壓時間)等原因造成。

3與勘察報告內容重復

軟土、膨脹土作為工程上的常見病害之一,在相關勘查規范中已經有較詳細的勘察手段和處理規定,是工程勘察報告的常規和重點部分,只要按照規范進行仔細勘察,施工時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處理,則工程現狀上不會受其影響,工程建設也不會對其引發或加劇。

避免軟土、膨脹土災害問題,只需落實相關規范規定,按照地質勘察報告及設計文件要求,嚴格施工管理即可,在地質災害評估報告中,沒有必要再次重復相同內容,建議相同的處理方法。

綜上,筆者認為,在地質災害勘察及評估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各地國土資源部門的進一步解釋說明,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類型進行勘察及評估即可,軟土及膨脹土不應作為地質災害類型之一進行地質災害評估。

參考文獻(References):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2003.11;

篇(5)

地質災害防治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也是各級政府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職責,責任重于泰山。為加強對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防治,年初局建立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系統及實行轄區管理責任制,明確各自任務職責。同時要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為防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對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中、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加大汛期地質災害防災工作力度

1.加強隱患點監管。局屬各單位、鄉鎮(街道)自然資源管理中心,要進一步掌握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分布、類型、規模、活動周期、新增隱患點及主要誘發因素,對本轄區內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進行預測,對活動趨勢、危險程度作出評價,落實監測、報警、搶險的組織單位和主要責任人;認真修訂完善本鄉鎮(街道辦)地質災害制度建設,對每處隱患點要建立《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表》、《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明確監測、治理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受地質災害威脅對象發放《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確保其明確熟知避險措施、避險地點、避險線路。要充分發動群眾積極參與“群測群防”監測網絡建設,確保地質災害信息及時上傳下達。

2.加強隱患排查。各地要發動廣干部大群眾深入開展轄區全域內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并結合我區地質災害風險性評估調查,確保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盲區。認真執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三查制度。對場鎮、學校、醫院、聚居點、景區、車站碼頭等重點區域重點排查。各自然資源管理中心要配合屬地政府對排查出的隱患點登記造冊,留存影像,抓好痕跡管理,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員,做好應急預案。

3.做好預警預報。各相關部門要利用好自然資源、水利、應急、氣象等部門的監測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把信息傳達到各級各隱患點,確保受威脅對象及時知曉。

4.落實主動避讓。各相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主動避讓、預警避讓、提前避讓”和“三個緊急撤離”要求,在強降雨來臨前或出現臨災征兆時,要果斷提前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對不愿撤離人員迅速采取強制撤離措施。要通過廣播、電視、墻報和大型活動等多形式、多渠道地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搞好應急演練,確保群眾遇險能快速撤離。切實履職盡責做好撤離群眾安置管控工作,在險情解除前嚴禁擅自返回,避免因管控不力造成人員傷亡。

5.加強值班值守。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災害速報制度和定期查詢制度,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報警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區地災辦按要求督促值班人員、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員到崗到位、履職盡責。嚴格執行地質災害信息報送制度,做到及時、準確、規范,杜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現象發生。

三、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

篇(6)

前言

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使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資源發生嚴重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本文就巖土工程與地質災害的內涵、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以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標準及防治措施進行了全面的闡述。

1 巖土工程與地質災害的內涵

巖土工程指的是工程在中建設所涉及到的巖土體開挖與加固;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對自然或人為作用產生的有害地質現象進行防范與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對地質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與管理的思想。

地質災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使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環境、資源發生嚴重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

2 我國幾處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由于我國地理位置獨特,地質構造復雜,地球生態環境多變,加之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經濟較落后,承災能力弱,所有這些疊加在一起,形成災害類型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影響面寬、損失嚴重的格局。據資料統計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種類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十分發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圍約占國土面積的50%,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

據資料統計分析,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種類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十分發育。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圍約占國土面積的50% ,其中以西南、西北地區最為嚴重。

地質災害的發生還導致破壞鐵路、公路、航運、水庫、堤壩和通信等工程設施,破壞土地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旅游資源和生態環境等。

地質災害可分兩大類:第一類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環境問題,又稱第一環境問題,屬自然地質災害;這些災害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第二類主要是由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稱第二環境問題,屬人為地質災害。這些災害常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而日益增加,據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人類行為,尤其是人類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滑坡: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巖體,受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響,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造成滑坡的誘因有:①地震;②降雨和融雪;③地表水的沖刷、浸泡;④ 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不斷沖刷;⑤開挖坡腳;⑥蓄水排水;⑦堆填加載;⑧劈山放炮,亂砍亂伐。

滑坡發生的規律:下列地帶是滑坡的易發和多發地區:①江、河、湖(水庫)、溝的岸坡地帶,地形高差大的峽谷地區,山區鐵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邊坡等。②地質構造帶之中,如斷裂帶、地震帶等。③易滑(坡)巖、土分布區。④暴雨多發區及異常的強降雨區。

崩塌:陡坡上被直立裂縫分割的巖土體,因根部空虛,折斷壓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穩定,突然脫離母體向下傾倒、翻滾,堆積在坡腳(或溝谷)的地質現象稱為崩塌。

崩塌的誘因:①采掘礦產資源;②道路工程開挖邊坡;③水庫蓄水與渠道滲漏;④堆(棄)渣填土;⑤強烈振動。

泥石流: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積雪融化水)產生在溝谷或山坡上的一種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是高濃度的固體和液體的混合顆粒流。

泥石流的誘因:①不合理開挖;②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③濫伐亂墾。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

地面變形:地面變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與地裂縫。目前中國發生地面沉降活動的城鎮有70多個,明顯成災的有30余個,最大沉降量已將近3m。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連形成廣闊的地面沉降帶(區)。造成中國城鎮地面塌陷原因有三:①不合理地大量開采地下礦產資源引起的塌陷;②表面巖溶活動引起的塌陷;③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發生的規律:①巖溶強烈發育的純可溶巖分布地帶或沿其與非可溶巖的接觸地帶;②沿可溶巖中的斷裂帶或主要裂隙交匯破碎帶,巖層劇烈轉折、破碎的地帶;③松散蓋層較薄且以砂石為主,其底部粘性土層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m)的“天窗”地段;④巖溶地下水的主逕流帶或巖溶管道上:⑤具有潛水和巖溶水雙層含水層分布地帶;⑥巖溶地下水的排泄區;⑦巖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巖面上下頻繁波動的地帶,或受排水影響強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側地段;⑧臨近河、湖、塘地表水體的近岸地帶;⑨巖溶地下水位埋藏較淺的低洼地帶。

3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標準及防治措施

3.1 主要的施工

技術標準總結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點是隱蔽性(如抗滑樁)、復雜性(如抗滑樁+錨拉+擋板+冠梁)和多樣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樁,亦可采用擋土墻),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因此與地基與基礎工程和巖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廠r02 18-2006):

(2)各類工業與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3)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DIJT5083—2004)。

(4)各類交通建設中所涉及的邊坡、滑坡、危巖、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J042-94)。

3.2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實踐

3.2.1做好防治工程設計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必須根據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的成因機制、運動模式、易發性及防治目標制定。

(1)根據致災的成因確定主要防治途徑。

(2)根據災害的易發程度、防治目標確定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

3.2.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規范,技術標準及資料分析,國內防治地質災害的主要工程類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攔)擋工程、加固工程、護坡工程、減載與壓腳工程及搬遷和避讓等,設計分別采用了對應的防治工程措施。

3.2.3地質災害工程實踐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后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對于中型以上滑坡,應根據工程地質勘察資料選擇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問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采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

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3)避讓措施

①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采取雨天臨時避讓措施,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② 搬遷避讓措施。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采用搬遷避讓措施。調查區需搬遷避讓或已搬遷的災點。

4 結語

篇(7)

當今世界,保護環境,尋求最佳地利用環境已成為各國的重要目標。我國災害種類多、災情嚴重、分布面積廣。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等人類工程活動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給我國本就十分脆弱的地質環境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地質災害的頻度和規模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1巖土工程與地質災害的內涵

地質工程學,是研究與解決從規劃到竣工乃至工程運行后效的全過程的與地質有關的工程問題的科學。它把地質體乃至地質環境作為工程系統的組成部分來對待,這顯然符合大系統工程學的思想,它包含巖土工程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兩個方面,但以后者對其特點的反映更為深刻。巖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設中涉及巖土體的開挖與加固;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對自然或人為作用產生的有害地質現象進行防范與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對地質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與管理的思想。

2我國地質災害的特征與危害

我國地理位置獨特,東鄰世界最大的太平洋,西靠全球最高的青藏高原,南處世界最大的環太平洋構造帶與特提斯構造帶交匯處,地質構造復雜,地球生態環境多變,加之,又是人口眾多的農業大國,經濟較落后,承災能力弱,所有這些疊加在一起,形成災害類型多、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影響面寬、損失嚴重的格局,分述如下:

2.1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巖體,受河流沖刷、地下水活動、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響,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的自然現象。

滑坡的誘因:

(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沖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不斷沖刷;(5)開挖坡腳;(6)蓄水排水;(7)堆填加載;(8)劈山放炮,亂砍亂伐。

滑坡發生的規律:

下列地帶是滑坡的易發和多發地區:(1)江、河、湖(水庫)、溝的岸坡地帶,地形高差大的峽谷地區,山區鐵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邊坡等。(2)地質構造帶之中,如斷裂帶、地震帶等。(3)易滑(坡)巖、土分布區。(4)暴雨多發區及異常的強降雨區。

2.2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縫分割的巖土體,因根部空虛,折斷壓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穩定,突然脫離母體向下傾倒、翻滾,堆積在坡腳(或溝谷)的地質現象稱為崩塌。

崩塌的誘因:

(1)采掘礦產資源;(2)道路工程開挖邊坡;(3)水庫蓄水與渠道滲漏;(4)堆(棄)渣填土;(5)強烈振動。

2.3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積雪融化水)產生在溝谷或山坡上的一種挾帶大量泥砂、石塊和巨礫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是高濃度的固體和液體的混合顆粒流。

泥石流的誘因:

(1)不合理開挖;(2)不合理的棄土、棄渣、棄石;(3)濫伐亂墾。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

2.4地面變形

地面變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與地裂縫。目前中國發生地面沉降活動的城鎮有70多個,明顯成災的有30余個,最大沉降量已將近3m。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連形成廣闊的地面沉降帶(區)。造成中國城鎮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開采地下礦產資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巖溶活動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地面塌陷發生的規律:

(1)巖溶強烈發育的純可溶巖分布地帶或沿其與非可溶巖的接觸地帶;(2)沿可溶巖中的斷裂帶或主要裂隙交匯破碎帶,巖層劇烈轉折、破碎的地帶;(3)松散蓋層較薄且以砂石為主,其底部粘性土層缺失或甚薄(一般不足1-2米)的“天窗”地段;(4)巖溶地下水的主逕流帶或巖溶管道上;(5)具有潛水和巖溶水雙層含水層分布地帶;(6)巖溶地下水的排泄區;(7)巖沉吟地下水位在基巖面上下頻繁波動的地帶,或受排水影響強烈的降落漏斗中心及近側地段;(8)臨近河、湖、塘地表水體的近岸地帶;(9)巖溶地下水位埋藏較淺的低洼地帶。

2.5人為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分析

人為活動加劇或加速地質災害的發生所帶來的危害性大大超過正常狀態下產生的地質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如:礦產資源的開發以及鐵道、公路等各種工程建設的開挖,亦經常加劇地質災害的發生,如:土壤侵蝕、地面塌陷與沉降、滑坡、巖爆、泥石流、荒漠化以及坑道涌水、瓦斯爆炸等災害。人工濫伐森林資源,也造成土壤侵蝕、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并導致洪災的加劇發生。人工爆破也會誘發巖溶塌陷、滑坡等災害的發生,還有可能引起連鎖性的巖溶塌陷。

人工誘發地質災害的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速度快。在自然地質演化及氣候變化過程中,巖體由相對穩定至不穩定的變化,經歷長時間過程。而人工因素誘發下,就大大地縮短了自然演化時間,加速巖土體的巖性變化,而導致突變災難的發生,并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是誘發災害面廣。自然地質災害的發生,除了特大災害之外,一般其危害性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人工因素誘發下,其危害性就具有更大的影響面。例如由于生物資源―――森林的破壞,工程的大規模開挖,影響的是區域性環境惡化,誘發區域性旱澇災害,以至引發全球性荒漠化。人類活動產生的升溫效應,對氣候及地質災害誘發作用的影響也是全球性的。

三是災害損失巨大,除了地震之外,人工誘發的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是嚴重的。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人工誘發地質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仍會不斷增加,目前估計地質災害損失每年約500億元,而受到威脅的就是這些數據的數倍至數百倍。

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術標準及防治措施

3.1主要的施工技術標準總結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點是隱蔽性(如抗滑樁)、復雜性(如抗滑樁+錨拉+擋板+冠梁)和多樣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樁,亦可采用擋土墻),以地下工程施工為工藝特點,因此與地基與基礎工程和巖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藝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現行施工技術標準和規范,如《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18-2006);

(2)各類工業與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基與基礎、深基坑、高切坡、地基處理、基礎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

(3)各類水利水電工程的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和巖土工程所涉及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均可參考使用,如《水電水利工程預應力錨索施工規范》(DL/T5083-2004);

(4)各類交通建設中所涉及的邊坡、滑坡、危巖、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范》)(JTJ042-94)。

3.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實踐

3.2.1做好防治工程設計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必須根據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的成因機制、運動模式、易發性及防治目標制定。

(1)根據致災的成因確定主要防治途徑;

(2)根據災害的易發程度、防治目標確定防治工程的強度和工程量。

3.2.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現行行業規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技術標準及資料分析,國內防治地質災害的主要工程類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攔)擋工程、加固工程、護坡工程、減載與壓腳工程及搬遷和避讓等,設計分別采用了對應的防治工程措施,見下表1所示。

表1主要的地質災害類型及防治措施一覽表

5結束語

總之,巖土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重而道遠。“十二五”期間的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已經確定,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將科技創新作為一項重點內容,相信隨著新技術、新方法、新材料在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中應用,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施工技術必將邁向新的臺階。

篇(8)

所謂地質災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關于地質災害概念的界定, 在學術界和實際管理工作中存在著不同觀點。歸納起來, 學術界的幾種通行說法主要有:1、地質災害是地質環境的一種變異現象; 2、地質災害是指直接或間接惡化環境、降低環境質量, 危害人類和生物圈發展的地質事件, 如地震、地裂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質災害是指那些對人類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和潛在威脅的自然和人為地質作用( 現象) ; 4、在自然和人為因素的作用和影響下形成的, 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損失的地質作用( 現象) ; 5、地質災害是因地質活動引起對人類生活、生產及環境的破壞或者損失的現象。

二、在規劃中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防治地質災害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依據。 科學規劃對主動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和審批應建立地質災害調查制度、規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程序和審批權限、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原則、規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內容、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地位及與其他規劃的銜接等。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當包括下

列內容:

( 一) 地質災害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

( 二) 地質災害的防治原則和目標;

( 三) 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

( 四) 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 五)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等。

地質災害防治的原則只能堅持預防為主, 避讓與治理相結合, 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這是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地質災害現狀提出的在規劃期內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準則。由于我國災害種類多、活動頻繁、危害嚴重, 而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同時, 防治工作必須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 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講求實效, 發揮綜合治理效益; 堅持依法保護地質環境和治理地質災害, 依靠科技進步, 建立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 使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科學化; 加強監測預報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減災、防災水平, 建立群專結合的防災體系等內容。

地質災害的防治目標, 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達到的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目標應當分階段實施。總的要求是提高預報成功率, 避免經濟損失, 減少人員傷亡, 促進地質環境和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

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質災害防治基礎調查和科研項目。二是搬遷避讓工程。三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根據災害的規模和威脅的對象, 對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發的災害要由財政出資, 對人為活動引發的災害也要進行經濟技術論證, 分清責任, 實施治理工程; 四是監測預警工程。對已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要要實施監測預警工程, 包括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 對其發展趨勢進行預測預警預報。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是指為實現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預期目標而實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強法制建設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強科普教育宣傳工作、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堅持群專結合及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重點, 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 應該把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規劃, 應當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長,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任務更加艱巨。我國是個地質災害多發的國家, 為了從源頭上解決和避免這個問題, 首先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項目規劃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為了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在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過程中, 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城市規劃區內地質情況尚不清晰的, 必須加強和補充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建設時, 必須充分考慮建設用地條件; 凡沒有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在總結近幾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 為了處理好城市

篇(9)

    所謂地質災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關于地質災害概念的界定, 在學術界和實際管理工作中存在著不同觀點。歸納起來, 學術界的幾種通行說法主要有:1、地質災害是地質環境的一種變異現象; 2、地質災害是指直接或間接惡化環境、降低環境質量, 危害人類和生物圈發展的地質事件, 如地震、地裂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 3、地質災害是指那些對人類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和潛在威脅的自然和人為地質作用( 現象) ; 4、在自然和人為因素的作用和影響下形成的, 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損失的地質作用( 現象) ; 5、地質災害是因地質活動引起對人類生活、生產及環境的破壞或者損失的現象。

    二、在規劃中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防治地質災害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依據。 科學規劃對主動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 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和審批應建立地質災害調查制度、規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程序和審批權限、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原則、規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內容、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地位及與其他規劃的銜接等。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當包括下

    列內容:

    ( 一) 地質災害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

    ( 二) 地質災害的防治原則和目標;

    ( 三) 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

    ( 四) 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 五)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等。

    地質災害防治的原則只能堅持預防為主, 避讓與治理相結合, 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這是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地質災害現狀提出的在規劃期內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準則。由于我國災害種類多、活動頻繁、危害嚴重, 而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同時, 防治工作必須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 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講求實效, 發揮綜合治理效益; 堅持依法保護地質環境和治理地質災害, 依靠科技進步, 建立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 使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化, 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科學化; 加強監測預報和科普教育工作, 提高全民減災、防災水平, 建立群專結合的防災體系等內容。

    地質災害的防治目標, 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達到的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目標應當分階段實施。總的要求是提高預報成功率, 避免經濟損失, 減少人員傷亡, 促進地質環境和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

    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質災害防治基礎調查和科研項目。二是搬遷避讓工程。三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根據災害的規模和威脅的對象, 對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發的災害要由財政出資, 對人為活動引發的災害也要進行經濟技術論證, 分清責任, 實施治理工程; 四是監測預警工程。對已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要要實施監測預警工程, 包括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 對其發展趨勢進行預測預警預報。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是指為實現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預期目標而實施的措施。主要包括: 加強法制建設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強科普教育宣傳工作、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堅持群專結合及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重點, 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 應該把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規劃, 應當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長,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任務更加艱巨。我國是個地質災害多發的國家, 為了從源頭上解決和避免這個問題, 首先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項目規劃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 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為了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 做好城

    市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在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過程中, 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城市規劃區內地質情況尚不清晰的, 必須加強和補充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建設時, 必須充分考慮建設用地條件; 凡沒有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在總結近幾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 為了處理好城市

篇(10)

所謂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關于地質災害概念的界定,在學術界和實際管理工作中存在著不同觀點。歸納起來,學術界的幾種通行說法主要有:1、地質災害是地質環境的一種變異現象;2、地質災害是指直接或間接惡化環境、降低環境質量,危害人類和生物圈發展的地質事件,如地震、地裂縫、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3、地質災害是指那些對人類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和潛在威脅的自然和人為地質作用(現象);4、在自然和人為因素的作用和影響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5、地質災害是因地質活動引起對人類生活、生產及環境的破壞或者損失的現象。

二、在規劃中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防治地質災害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依據。科學規劃對主動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和審批應建立地質災害調查制度、規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程序和審批權限、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原則、規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內容、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地位及與其他規劃的銜接等。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地質災害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

(二)地質災害的防治原則和目標;

(三)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

(四)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等。

地質災害防治的原則只能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這是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地質災害現狀提出的在規劃期內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準則。由于我國災害種類多、活動頻繁、危害嚴重,而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同時,防治工作必須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發揮綜合治理效益;堅持依法保護地質環境和治理地質災害,依靠科技進步,建立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使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化,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科學化;加強監測預報和科普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減災、防災水平,建立群專結合的防災體系等內容。

地質災害的防治目標,是指在一定期限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達到的目標。地質災害防治目標應當分階段實施。總的要求是提高預報成功率,避免經濟損失,減少人員傷亡,促進地質環境和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

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地質災害防治基礎調查和科研項目。二是搬遷避讓工程。三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根據災害的規模和威脅的對象,對危害公共安全、自然因素引發的災害要由財政出資,對人為活動引發的災害也要進行經濟技術論證,分清責任,實施治理工程;四是監測預警工程。對已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要要實施監測預警工程,包括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對其發展趨勢進行預測預警預報。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是指為實現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預期目標而實施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強法制建設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強科普教育宣傳工作、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堅持群專結合及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等。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重點,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應該把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列入規劃,應當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

篇(11)

成立以糜飛松局長為組長,為成員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五到位”建設的組織領導。

二、建設單位

溪口分局、大橋所、莼湖所、江口所、尚田所為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建設單位。

三、工作內容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到位

大力宣傳“農民建房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轄區內干部群眾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認識到位。全面開展地質災害易發區村鎮規劃、建設工程和農民建房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評估備案資料齊備,評估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到位。

(二)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到位

協助鎮、街道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并熟練掌握相關工作內容。協助鎮、街道組織相關干部和受災害威脅群眾學習預案,并適時開展應急演練。

(三)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到位

建立汛期巡查制度。協助上級部門或專業隊伍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配合鎮、街道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檢查落實防災預案、兩卡發放和值班情況,并建立格式規范、內容詳細的巡查日志,相關巡查責任人簽字齊備,臺賬檔案妥善保管。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四)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發送到位

開展經常性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培訓工作,及時向防災責任人、群測群防監測員和易發區群眾發送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宣講。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危險區及時建立標識牌。通過宣傳培訓,使防災責任人和群測群防監測員做到職責明確,工作到位;使受災害威脅群眾清楚何處危險、何時避險、怎么避險。

(五)發生地質災害災(險)情時人員到位

建立汛期值班、災情報告等制度,明確分工。通過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訊錄”,掌握轄區內防災責任人、群測群防監測員的聯系方式,并及時更新,確保緊急情況下聯系到位。發生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時,反應迅速、人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及時向上級部門和鎮、街道作出報告,協助鎮、街道撤離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并協助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1-3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2月底組織國土資源所長(分局長)赴寧海縣學習“五到位”國土資源所建設工作經驗;各國土資源所擬定創建方案,落實具體責任人;加強與鎮、街道的溝通匯報,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配合。

(二)組織實施階段(4-6月)。按照“五到位”工作內容,逐項落實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帳,格式規范,內容詳實。協助鎮、街道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并適時開展演練;至少開展一次以上識災、避災知識的宣傳培訓,分發宣講材料;建立汛期值班、災情報告等制度,明確分工,配合鎮、街道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對巡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訊錄”,確保緊急情況下聯系到位。

(三)檢查考評階段(7-8月)。7月份,各所(分局)對工作任務是否落實、資料是否齊全、臺帳是否完善、記錄是否規范詳實等內容進行逐項自查,查漏補缺,進一步進行完善,并完成“五到位”工作總結。8月份,局組織考核組將對各所(分局)進行全面檢查、考核,并將合格單位報市局考評。

五、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五到位”建設工作,保證3個、力爭5個所(分局)建設成為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達標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學習動員,充分認識“五到位”建設工作是加強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周密部署,擬制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確保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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