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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機構尚需健全,職能有待強化。一些國有企業尚未建立綜合法律服務機構,法制部門多隸屬于辦公室,大多未設立專門辦公場所;規章、制度不夠健全,尚未形成經常性長效工作機制。由于體制上的原因,法律服務人員難以介入合同審查、合同談判、經營決策、項目論證、工程招投標等重要經營活動,造成各項經濟活動缺少法律審查環節,埋下許多經濟隱患和經營風險。法律服務機構總體上職能不強,對依法維護企業權益重視不夠,規避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弱;法律工作與其他事務性工作混同,解決經濟糾紛及法律問題的力度不大,效率不高。
二是專職法律工作人員較少,專業素養有待提高。許多國有企業缺少專職法律工作人員,多為兼職,業務能力相對較弱。在當前民事、經濟糾紛日益增多的形勢下,專職法律工作人員不足,服務質量不高,已成為制約國有企業發展的瓶頸。一些國有企業不能及時有效地處理各種訴訟糾紛,往往是小事拖成大事,好成壞事。目前,國有企業法律機構的服務范圍涉及到企業改制、合同管理、貨款清欠、民事糾紛、對外協調、土地賠償等諸多方面;由于人員配置不到位,專業素質不強,在法律條文的理解和具體操作上存在不少問題,影響了法律服務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沒有發揮好從法律上進行“源頭把關”的作用。
(二)缺乏法律和契約意識,經濟合同糾紛增加。
一是合同法律意識不強,合同行為風險加大。這是當前國有企業經營比較突出的問題。表現為一些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知識,在簽訂和履行合同中存在實體上及程序上的諸多問題,規范化程度不高,在合同標的、文本格式、履行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少法律漏洞。實踐中,有的國有企業在產品購銷活動中,有時不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打白條、開空白合同書;由于合同書內容、條款殘缺不全,責任追究無合同依據,這樣就給對方以可乘之機,往往授人以柄,難以保證合同目的實現,反而增加了合同風險系數;一旦發生經濟糾紛,國有企業往往只能自食其果。比較典型的例子是某國有企業所涉亞龍公司建筑物損壞賠償一案,由于在簽訂合同時,沒有規定具體日期,且在合同中提到“同意其在該國有企業塌陷地南成立汽車運輸公司一處”,沒有規定具置范圍;整個合同條文缺乏規范性,不明確,不具體,導致合同履行糾紛,被當事人惡意利用,形成訴訟,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
二是合同審查論證失嚴,違約責任條款欠缺。當前有的國有企業簽訂經濟合同,對事先審查、論證、調研工作重視不夠,風險意識不強;有的經營人員違規操作,甚至僅憑哥們意氣、人情關系就草率簽約,導致合同權利、義務設定失誤,特別是造成違約責任條款殘缺不全。這樣一旦對方違約或者鉆合同條款的漏洞,就會使己方陷入被動,造成不應有的損失。近年來,一些國有企業在對外經濟交往中,合同糾紛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如某國有企業,近幾年先后涉及了亞龍公司賠償案、中煤銷售案、廢舊鋼材銷售行政復議案、企業法人年檢復議案以及債權、債務案件等20余起,涉案金額達兩千余萬元。這些案件中,由于合同審查不嚴,權利義務不清、違約責任條款欠缺造成的糾紛占到一半以上,導致一些無可挽回的損失。
三是合同擔保設定違規,違約責任追究困難。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往來中,必然要與其他經濟主體發生合同擔保關系,有時為擔保人,有時為被擔保人。國有企業在簽訂重要合同時設定擔保,可減少風險,保障履約。但如果設定擔保時不規范,如擔保人無擔保能力,擔保財產有權利瑕疵等,就會導致擔保虛設,一旦發生違約,擔保責任無法落實,責任追究困難重重。另外,有的國有企業在為其它企業提供擔保時不夠審慎,風險意識不強,有時會陷入被動,代人承擔履約責任,卻無法向被擔保人追償,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無計可施。
(三)欠款回收難度大,司法判決執行難。
一是法律救濟途徑單一,欠款回收難度較大。有的國有企業由于市場法律意識不夠強,依法經營和依法維護合法權利的機制尚有待完善,防范、化解市場風險的能力不強。遇有對方違約的合同糾紛,救濟途徑比較少,一般習慣于和為貴,以協商為主,有時難以奏效。針對困擾國有企業經營的貨款拖欠問題,有的企業習慣于上門討債,但由于債務人東躲西藏,隱匿財產,收效甚微,反而增加了討債成本,而對仲裁、訴訟等其他救濟途徑較少使用。這就使得違約者肆無忌憚,長期賴帳不還。這種情況使合同糾紛長期得不到解決,國有企業的經濟損失難以彌補,違約方的責任難以落實,對國有企業經營極為不利。
二是依法維權力度不大,司法判決執行困難。國有企業只有重視并行使合同權利,才能有效保障合同目的的實現。但有的國有企業經營人員權利意識不強,依法維護企業權益的積極性不高,造成一些外欠款項難以收回,形成呆帳、壞帳,積累了較大數額的不良資產。有時會因忽視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例如不安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以及特定條件下的的撤銷權和解約權等,造成被動局面,導致難以挽回的損失。另外,一些國有企業申請判決執行的力度不夠,對申請異地執行心存恐懼,對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的積極性不高;時效意識不強,許多案子既不申請中止執行,又不申請執行,一旦過了法定期限,法院即不再受理,導致許多判決書成為“法律白條”,造成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
二、加強企業法制建設,防范企業經營風險(一)健全機構,強化職能,優化人力資源配置。
一是健全法制服務機構,強化法律服務職能。要高度重視企業法制建設,健全法制機構,強化職能,形成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努力構筑國有企業法制的立體化工作網絡,外靠法律中介機構,內靠法制機構,把企業經營活動置于法律的監督和保護之下。企業法制部門應當擔負起為企業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做到依法經營,科學決策,積極維護企業的各項權益,努力規避、化解市場風險,為國有企業經營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例如某國有企業在外欠款回收工作中,成立了由法制辦、財務科、企管辦、監察審計科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的清欠小組,通過法律途徑集中追討應收貨款,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二是優化人力資源組合,充實法制機構人員。法律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法律服務的質量。因此,在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機構時候,要不拘一格,把精通法律、熟悉經營的同志充實進來。努力為法律專業人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配備必要的辦公、交通、通訊工具,訂閱、購買各類法律資料;落實應有的職級待遇,明確權利、責任和義務,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定期為法律工作人員提供外出培訓和進修的機會,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強與政法院校的聯系,積極引進法律人才;努力借助外力,聘用法律專家擔任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參與企業經營與決策,防范、降低市場經營風險。
三是重視法律知識教育培訓,提高經營人員業務素質。鑒于一些國有企業經營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淡薄、業務素質不高的現狀,加強法律業務培訓是關鍵一環。當前亟須建立、健全普及性和專業性相結合的培訓機制,結合崗位實際需要,對企管部門、供銷科、財務科、審計科等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加大合同法、企業公司法、財稅法、擔保法、金融法等經濟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法律業務水平,強化依法營銷和市場契約意識。要通過制度化的經濟法律知識和營銷業務知識專門培訓以及人才重組,建設一支精通法律、熟悉業務的專業化經營隊伍,建立健全責權利一致的營銷責任制度;從而保障國有企業更好地適應市場,參與競爭,保障合同安全,減少合同風險,維護合同權益。實踐中,一些國有企業在建設專業化經營隊伍方面做了可貴的嘗試,例如進行合同法律知識培訓,舉辦營銷策略講座,引進專業化人才等,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規范法律服務工作程序,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一是完善法律服務工作程序,依法維護國有企業權益。法制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及時高效地處理各種經濟糾紛,切實維護國有企業的權益。首先,對事關國有企業重大經濟利益的案件,要慎之又慎,統籌兼顧,協調一致。接到案件后,要及時向上級單位匯報,爭取支持,深入調查了解案件情況,研究確定法律對策。其次,在處理民事經濟糾紛時,應積極主動的請當地政府參與協調、平息,尋求有效的解決辦法。最后,協調不成而引發訴訟的,要積極應對,制作法律文書,訴諸法院裁決;訴訟過程中,努力做到有理、有據、有節,妥善處理好各類經濟糾紛;對法院判決或裁定要持辯證態度,深入分析,權衡利弊,決定是否申請執行或提起上訴、申訴。例如某國有企業歷時7年最終圓滿解決的微山亞龍公司煤炭洗選公司訴我方建筑物損壞索賠一案,即是一個極好的例證。在本案中,該企業積極應訟,取得了省國有局的支持,充分發揮法制部門的積極作用,嚴格遵循程序,規避法律風險,在訴訟雙方都滿意的狀態下結束了訴訟,就賠償額達成了一致意見,大幅減少了國有企業的經濟損失。
二是建立重大經營活動法律審查機制,預防、減少企業經營或決策風險。法制部門、公司律師要全面介入經營管理活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切實把好法律審查關。首先要健全采購、銷售機制,預防、降低經營風險。國有企業法制部門和公司律師全程介入,審查合同等法律文書及法律手續的合法性和規范性,并簽署法律意見,并負法律責任,以降低物資成本和項目風險。對于重大工程項目,從方案設計到工程施工、監理,要采用招投標的方式進行,企業法律顧問、公司律師和項目責任人要實行工程項目終身負責制,減少項目失誤,提升工程質量。其次,依法加大對外欠款的清理力度,維護企業經濟權益。組織由專門法律服務人員參與的追討債務小組,建立目標責任追究制度,對應收帳款重新梳理分類,對陳帳老帳,采取各種法律手段,通過拍賣劃撥、以物折抵、延續債權等方式進行回收。最后,對各項開支行為進行嚴格審計和法律審查,杜絕違法開支現象;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則委托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提高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
三是開拓多元化法律救濟途徑,依法追究對方違約經濟責任。國有企業要破除特殊企業觀念,敢于開拓多元化法律救濟途徑,改變傳統的上門討債、違約協商的習慣作法,學會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救濟手段,追究對方的違約經濟責任。協商不成,可請主管部門或權威第三人調解;調解未果,可依約進行合同仲裁,仲裁決定具有法律強制力。國有企業也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程序追究相對方的違約經濟責任。例如,針對一些企業或個體經營者長期拖欠國有企業合同價款的問題,如果合同責任清楚,證據確鑿,則可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強制對方支付貨款及利息。如果合同糾紛較復雜,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裁判強制對方支付價款,并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對于法律救濟途徑的選擇適用,國有企業要重視違約責任追究成本核算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力求以最合理的成本,通過最適當的法律救濟途徑,實現追究違約責任的目的。例如,某國有企業積極與中地煤公司聯系協調,經過相互協商與法庭調解,重新訂立協議,有效解決了1988年遺留下來的3200萬元標的額的“撥改貸”欠款問題,使企業甩下了歷史包袱,步入快速發展的軌道。
(四)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和風險。
一是建立、健全合同審查機構和管理制度,發揮內外部法律服務人員的作用。市場經濟就本質而言,就是法制經濟和契約經濟;合同已經成為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交易手段。因此,國有企業要成立合同管理委員會,建立由法制部門全程參與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職合同管理員,各部門設立兼職合同管理人員,形成統一領導,分口負責的合同管理網絡體系,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規范、科學、合理。要制訂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審查機制,實行合同簽約人負責制和重大合同履行報告制度,促進依法審慎簽約。合同負責單位、合同承辦人要對合同的前期調查、談判、簽約、履行、驗收、結算等全過程負責;對履行周期長、標的額大、復雜疑難的重大合同實行計劃履行、定期報告制度,及時解決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要用好法律人才的專業化服務,引入法律中介服務機構參與重大合同項目的審查、論證及談判;力求合同權利義務明晰,違約責任條款完整,最大可能的降低合同風險,提高合同成功率,維護國有企業權益。目前有的國有企業已建立了合同審查委員會和法律咨詢機構,設立了專職公司律師或聘請社會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不僅成功地保障了合同安全,而且在維護合同權益,追究違約責任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例如某國有企業法制部門,積極協調,借助法律顧問,依法解決了欠款合同糾紛案、吳莊村土地塌陷賠償案等6件案件,為企業減少、挽回損失30多萬元。
二是重視合同證據工作,做好合同公證、鑒證。由于缺乏證據意識,一些國有企業陷入“有理乏據”的尷尬境地,在經濟糾紛中吃盡苦頭,造成一些不應有的經濟損失。“法律注重證據?!币虼?,企業法制機構應當重視經濟合同文本、憑據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一旦涉及經濟糾紛,要及時調查經濟往來記錄,查閱原始檔案,搜集、保全相關證據,提高勝訴的機率。同時,要充分認識合同公證、鑒證的重要作用,對大額合同、重要合同依法進行公證、鑒證,保證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建筑安裝工程合同要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大宗大額合同,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公證機關公證,以防范、避免合同履行風險。例如,某國有企業對于大宗物資采購、標的額在5萬元以上的合同、不動產轉讓和受讓合同一律予以公證,從而規范了合同法律行為,堵塞了法律漏洞,確保經營活動和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維護了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是正確適用合同擔保制度,預防、規避合同項目風險。合同擔保制度對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維護合同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國有企業在經濟擔?;顒又校獓栏褡袷睾贤?、擔保法的規定,設定擔保的內容、程序要符合規范,真正用好合同擔保制度,降低合同風險。具體而言,國有企業要求其他企業提供擔保,應審查對方的擔保資格以及用來擔保的財產權利狀況,并在合同中明確擔保責任條款,一旦交易對方違約,可依法追究擔保責任,實現擔保合同權利。國有企業如果是做擔保人或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要依法審慎設定,必要時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以減小合同擔保風險,保障經營安全。另外,要用好自己的合同權利,如先訴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追訴權、訴訟權等,維護己方利益,實現合同目的。例如,某國有企業與某私人企業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在履約屆至之前,該私人企業出現嚴重虧損,資不抵債,明顯無付款能力,此時私人企業卻要求國有企業按時發貨;在此情況下,國有企業可以依法行使不安抗辯權,要求對方提供履約擔保,如果對方拒絕的話,國有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并可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為實現一定的經濟利益而達成一致的協議。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契約經濟,合同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F代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簽訂的合同,企業通過合同所確立的民事關系,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系,所以通過簽訂合同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企業經營活動過程不可避免的行為,因此,合同管理對企業的成敗非常重要,是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基礎性工作。合同糾紛是企業在經營過程存在法律風險的重要表現,法律風險是指企業所承擔的發生潛在經濟損失或其它損害的風險,防止出現合同糾紛,防范企業法律風險,就要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企業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應由企業的專門機構來執行,即由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管理。既然企業通過合同所確立的民事關系,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系,訂立合同的行為就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由此可見,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合同應由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一方面,企業法律顧問注意學習法律,同時關注市場法律環境的變化,研究法律適用對本企業產生的影響,在學習中培養并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另一方面,熟悉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認真總結企業經營管理實踐中正確適用法律手段的經驗和不依法辦事造成損失的教訓,學習其他企業依法經營管理好的做法,具有適用法律思考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設立專門的法律機構來管理合同是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條件。
二、企業的合同管理模式
企業的經營規模和企業的組織機構不同,企業選擇合同的管理模式也不盡相同,但大中型以上的企業,合同管理的模式應采取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統一管理和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因為其部門分工不同,業務不同。法律顧問部門作為企業合同的統一管理部門,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具體操作上,對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主要有供應、銷售、研發、投資等)和所屬各單位(主要有分公司、駐外機構等)作為合同二級管理單位,由他們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合同簽訂和履行,向企業法律顧問部門備案,并定期匯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法律顧問部門隨時檢查和監督。這樣,企業和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對合同的管理做到機構、人員、制度三落實,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同時,應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學習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建立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和年檢考核制度,這不但增強了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識。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內容
要使合同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規章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制度,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簽、審查、登記、保存,法人授權委托辦法,合同檔案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情況登記,合同糾紛處理機制,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辦法,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合同管理獎懲與績效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一整套規范、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時,落實各項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四、合同管理的具體方法
合同關系自始至終是一種法律關系,所以企業的合同管理也應當是自始至終的全過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據合同的訂立、履行、結束的時間順序來分,合同管理分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應對三個階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應對處理為輔的合同管理方式。 (一)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
只要不是先款后貨的交易,都要簽訂供求合同。有很多收不回來的欠款和合同訂立有很大關系。不少企業的合同風險意識不夠,簽訂的很多合同未經認真審查,使得很多條款暗藏“殺機”,為企業的經營埋下隱患。而有時一個極小的疏忽就可能給企業帶來滅頂之災。因此,如何在訂立合同時防范合同欺詐,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已成為眾多企業經營活動中的管理目標[1]。
1.合同的概念及特點
《指引》所稱合同,是指企業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這一定義與《合同法》規定的含義完全一致。企業經營中的合同包括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等。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簽訂的所有合同,均應按照《指引》的要求,建立并嚴格執行內部控制,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但企業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不適用本《指引》,而由《勞動合同法》進行規范。其作用如下:(1)確保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經濟性、可行性和嚴密性。(2)確保合同標的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合同價格的確定方式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和方式的確定合規有效。(3)確保及時發現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2.企業經濟合同的分類
(1)買賣合同。買賣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轉移標的物所有權,另一方當事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出賣人是按照約定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一方,而買受人是接受所有權并支付價款的一方。(2)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力合同。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力合同是指一方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給用電、水、氣、熱力的人,同時,用電、水、氣、熱力人要支付相應的費用。(3)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出借人)是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當然除親朋好友以外。(5)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屬于經濟合同,它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資金為承租方提供所需設備,承租方取得設備使用權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協議。(6)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從出賣人那里買到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但是承租人要支付租金。(7)承攬合同。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例如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復制合同、測試合同、檢驗合同等都是承攬合同。(8)建設工程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3]。
3.企業經濟合同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
3.1合同調查與簽訂風險及防范措施
該環節主要風險是:忽視被調查對象的主體資格審查、將不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或不具備特定資質的主體確定為準合同對象,或不具備權或越權的主體簽訂合同,導致合同無效,或引發潛在風險等。合同訂立首先進行合同調查,了解合同對方主體情況。合同調查對合同簽訂與履行至關重要[4]。
3.1.1合同調查風險及防范措施
1.合同調查應關注風險:(1)忽視對方主體資格審查。忽視被調查對象的主體資格審查,將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或不具備應有特定資質,或不具備權,或越權的主體簽訂合同,導致合同無效,或引發潛在合同風險。(2)錯誤判斷對方信用狀況。合同簽訂前錯誤判斷被調查對象的信用狀況,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持續關注對方的資信變化,致使企業蒙受損失。(3)錯誤估計對方履約能力。沒有認真調查錯誤評價合同對方的履約能力,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方確認為有能力,或將有能力的對方排除在合同之外,最終導致合同無法執行,影響企業經營目標無法實現。
2.應對調查風險的主要防范措施
(1)嚴格審查合同對方的身份。要嚴格審查對方的身份證件、法人登記證書、資質證明等原件,必要時可通過發證機關查詢證書的真實性。關注授權人的行為是否在授權范圍內,在充分收集相關證據的基礎上,評價主體資格是否恰當。(2)認真分析對方經營能力。獲取對方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往交易記錄等財務和非財務信息,分析獲利能力、償債能力和營運能力,評估其財務風險和信用狀況,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持續關注其資信變化,建立和及時更新合同對方的商業信用檔案。(3)深入對方現場了解其履約能力。要深入合同對方進行現場調查,實地了解和全面評估對方的生產能力、技術水平、產品類別和質量狀況等生產經營情況,分析評估對方履約能力[4]。
3.1.2合同談判風險及防范措施
1.潛在的風險:(1)談判時疏忽大意,忽略了合同中的重大問題,或在重大問題上做出不恰當讓步;(2)談判經驗不足,缺乏技術、法律和財務知識的支撐,導致談判被動、出現不利條款;(3)談判未注意保密,泄露本企業談判策略,導致企業在談判中處于不利地位。
2.應對談判風險的防范措施:(1)收集資料掌握情況。在談判前應當廣泛收集對手資料,充分熟悉對手情況,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監管、產業政策、同類產品和服務的價格等,與談判內容相關的信息,正確制定本談判策略。(2)熟悉合同核心內容。要關注合同標的的數量、質量或技術標準,合同價格確定方式與貨款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和方式,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變更和解除條款等核心內容。(3)充分發揮團隊智慧。充分發揮團隊智慧,及時總結談判得失,研究制定下一步談判策略。(4)借助外部專家參與。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專家的專業資質、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情況
3.2合同履行控制與后評估風險及防范措施
1.合同履行中風險該環節的主要風險:本企業或合同對方當事人沒有恰當地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合同生效后,對合同條款未明確約定的事項沒有及時協議補充,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已經或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情況,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糾紛處理不當,導致企業遭受外部處罰、訴訟失敗,損害企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等。
2.合同履行風險應對措施:(1)企業要嚴格履行合同。(2)監督對方的履約情況。企業應有效監控對方的合同履行情況,一旦發現有明顯違約可能或違約行為,應當及時提示風險,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將合同損失降到最低。(3)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及程序。(4)加強合同糾紛管理。企業應加強合同糾紛管理,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報告。合同糾紛經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應當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企業內部授權處理合同糾紛,應當簽署授權委托書。糾紛處理過程中,未經授權批準,相關經辦人員不得向對方當事人做出實質性答復或承諾。
結論
以上列舉只是存在風險的主要方面,沒有涉及的風險因素,也隨時隨地可能發生。因此,了解和掌握企業經濟合同的風險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了解企業經濟合同潛在和可能發生的風險,才能心中有數,做事有底,遇事不慌,才能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風險。(作者單位:陜西煤業化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 陳潔榮.信息化合同管理研究[J].企業科技與發展,2012(20)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01
合同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F代企業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合同中的種種陷阱也是企業經濟活動中面臨的最大風險。因此,加強合同管理,重視合同風險的防范,對于維護企業利益至關重要。筆者就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以及企業如何防范合同風險,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關系企業管理的好壞。目前,一些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許多問題。諸如:合同主體不合法、合同的簽訂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規范、履約率較低等等,還有的企業對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違約現象,有的企業運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這些問題的存在,干擾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導致企業的法律事務部門和人員為合同正常履約或合同糾紛花費大量的精力和財力,影響了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因此,企業管理者應時刻具備風險意識,防范和化解企業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和產生的風險。
二、合同簽訂前的風險控制策略與防范措施
合同風險是企業經營風險的重要源頭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風險,就不能避免企業經營風險,從而給企業帶來嚴重的利益損害,所以應當盡可能地防范合同風險,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法》從合同的含義,訂立合同的基本原則、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無效等與合同相關的內容進行了比較系統、詳細的規定。企業在對外簽訂合同過程中一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會導致合同的無效,造成巨大的損失。
2.企業在簽約前應充分了解、調查并評估對方當事人資信狀況。企業在簽約前必須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經過當年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授權委托書、生產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對設計、施工隊伍還應要求提供相應的資質等級證書。對標的額巨大的合同,必要時,應派專人實地調查、了解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情況,包括對方的商譽、財務狀況、技術設備、管理水平、人員構成等。
三、合同簽訂中的風險控制策略與防范措施
合同盡量采用書面形式。目前我國法律認可的合同形式有口頭、書面和其他三種形式??陬^合同雖然方便快捷,但由于一旦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不易分清責任,所以,最好通過書面合同的形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減少風險的發生。
簽訂合同時,應盡可能使用國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證合同條款的完備。并關注以下重點:
1.主體資格。主體資格審查是簽訂規范合同的基礎。一要確認對方是以一個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還是以一個單位下屬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二要注意用全稱,不要用簡稱。
2.數量。數量方面要注重細節。一要審查數字的填寫,大小寫是否一致;二要審查量詞是否規范,盡量選用規范表述,同時注意表述方法和使用標準。
3.價款或者報酬。這是合同的關鍵要素。一要寫幣種;二要寫單位,不能只寫數額;三要寫清楚結算方式或支付程序。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履行的期限應明確、具體,不能用“盡可能”、“爭取”、“左右”等文字來進行表述;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涉及合同義務的分配、合同風險的轉移和發生糾紛后的訴訟管轄,尤為重要,必須明確。
5.如果合同采用格式合同或者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文本中常有“其他”或空格。如果在這些“其他”項或者空格處沒有內容的話,應寫上“無”或相同意思的表示,不能空缺,以防被人填上內容。
6.其他。訂立合同應寫清楚兩個條款:一是“本合同每一頁都應由雙方加蓋公章,無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該頁內容無效”,以防止換頁;二是“本合同內容如有修改,應在修改處加蓋雙方公章,無公章或只有一方公章的,修改后的內容無效,合同內容以修改前的為準。”簽訂合同時務必要注意簽字蓋章與簽約單位及其負責人(或授權人)是否相符。
四、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控制策略與防范措施
做好合同履行中的書面記錄和會簽資料等并妥善保存,及時判斷處理出現的可能導致違約、合同解除的意外情況等。
1.正確識別與運用情更原則。在《合同法》司法解釋二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了所謂的“情更”原則及其使用條件和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和法律人員應清楚知曉并正確應用。
回望過去一年,擔任集團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工作,感觸很多,收獲頗多,困難不少,反思不少,喜悅不缺,感謝很多!現就從以下幾方面對過去的20xx年度顧問工作予以小結,一方面給公司領導和同事們匯報和介紹一下自我情況,另一方面是自己給自己照照鏡子,做到心中有數,為明年和將來的工作做個鋪墊、鼓勵和激勵。
一、工作業務
首先,自己對法律顧問和律師工作的積極性很高,所以在工作過程中積極努力、認真負責,取得了一些成績,也獲得了一些反思和收獲。
(一)訴訟業務方面
積極、主動、獨立主辦案件十多起,總標的額數億元人民幣。
案件涉及建設工程、聯營合同糾紛、合同糾紛、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勞務承包糾紛等領域,涉及法律部門眾多,有些案件甚至觸及法律邊界和法理爭論點。置業顧問年終工作總結個人對每一個案件都認真分析歸類,比較準確地把握了法律關系。
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應用法律理論知識、訴訟技巧和實踐經驗(包括中外經典的訴訟案例實踐和技巧),不斷設定策略和變換策略,以便使對方進入我方的辯護思路,使審判法官的思路和自己的思路融入一體;在訴訟過程中,有規律地應用相關證據和事實,有策略、有步驟地進行辯護(起訴)、舉證、質證、辯論和法庭總結,使案件的走向與自己預先設想努力靠攏,達到預期的結果,為企業挽回損失和創造法律利潤。
在訴訟業務中,也很重視談判和調解,以便達到無訟解決糾紛的境界,努力打造和諧企業,努力為社會的和諧做出積極的貢獻。
案件結案后,認真思考總結,包括糾紛的原因,企業操作中存在的風險點,并向企業提供相關的意見及建議,也包括自己辦案過程中的成功點和不足之處,常寫一些案件體會的思考。這樣使企業在法治企業的進程中不斷成長,也使自己在法律顧問(律師)的生涯中不斷成長,展望雙贏的藍圖。
(二)合同管理方面
20xx年以來,審核了大量合同,總計150多份,出具法律意見或建議近400條,合同總標的額近9000萬,有力防范了合同風險和防止了由于合同可能帶來的損失。
首先,與相關單位和部門協商,制定、規范了合同審核、審批流程,從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規范帶來的風險和損失。比如說合同會簽應該有哪些部門會簽,流程順序如何安排,有誰來簽字等。在合同管理流程規范方面,最突出的是相關要害部門和法律顧問,要在正式合同的草本上簽字確認,防止合同形成過程中合同篡改或責任不明確的弊端。
在合同審核過程中認真負責,從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慮,逐條地審查,提出相關有效而又操作性強的法律意見和建議。盡管有時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點馬虎,審不完的合同,有時加班或帶回家去審查。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盡量把好和同關,為企業限度地消除風險和挽回可能發生的損失。
(三)積極參與商務談判
在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積極參與多起商務談判,并結合實際和管理提出相應的法律意見和建議,為商務談判提供有力的支撐。
在談判之前,積極搜集談判對方的資質、信用、資金、業績以及前景預測等信息,并規劃談判的步驟和策略。在談判過程中,有力地應用雙方(或多方)的利弊以及心理特征,及時調整策略和方法,以便達到雙方(或幾方)都能接受的條件,以便促成談判,達到雙贏,形成合作伙伴。
談判之后,認真總結經驗及不足,以便在將來的商務談判過程中更進一步。
二、學習與實踐
法律顧問(律師)工作是一個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工作。在工作工程中,堅持每天學習理論知識,包括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包括法律理論方面尤其國內外知名專家論文或論著的學習,并積極應用于實踐,檢驗于實踐。
在實踐過程中,及時調整和總結,把實踐過程中的心得、技巧、策略和方法,提升并融入到相關理論和法律法規,使之升華到理論高度之后,又加深學習和理解了相關的法律理論和法律法規,形成了在實踐中再學習,并用于指導實踐。
堅持每天學習英語知識,閱讀大量的英文資料,尤其注重合同和法律專業方面的英文學習;堅持每天看CCTV英語頻道。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逐漸把自己培養成為企業需要的、能處理國際商務的法律顧問。
三、缺點與不足
有時候在工作過程中過于強調原則,過于較真,表現為處理事情有時不太靈活,今后需進一步改進。
再者,出具的法律或建議過于直率和犀利,不過我相信,自己會慢慢改變這種工作作風,使工作更為和諧一點。
最后,不太會把工作和生活分開,沒有充分利用生活、娛樂有效釋壓,把工作帶到家庭,以后努力改進。
四、思考與展望
首先,信任是第一位的。法律顧問(律師)和公司要建立互相信任的關系,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領導層要給予法律顧問(律師)相應的信任和待遇,法律顧問(律師)也要用自己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和誠信去贏得管理層的信任和支持,建立不可分割的信任體。
合同是企業經營管理中重要的法律文書。企業的每次交易行為都會與交易對象生成合同關系,形成不同的法律后果與法律責任。合同簽訂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企業經營活動的成敗。合同簽訂得當,就可能實現合同目的,取得應得收益。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所面臨的交易環境日益復雜多變,一份重大合同的失誤就可能使企業陷入經營困境。企業在合同簽訂中必須高度重視法律風險防范,以良性合同行為助力企業發展。
1.做好事前審查
企業在訂立合同前,首先應對合同相對人的資信狀況進行認真詳細的審查。只有資信過關,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地達到締約目的。
1.1審查締約主體及資信狀況。企業對締約主體的審查內容主要包括:合同相對人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是否屬于法人單位的分支機構,是否具有民事責任能力。對于重大合同,企業應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工商登記(設立、變更、年檢)情況、出資情況、納稅情況、流動資金規模與資金借貸情況;還應調查了解合同相對人是否涉及行政處罰、仲裁和訴訟等相關事項。
1.2審查代表及人資格。首先,審查職務人資格。應審查其是否為職務人,其簽訂合同的行為是否屬于合同相對人實施的經營活動。其次,審查委托人資格。應審查委托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授權。委托授權應載明受托人姓名、事項、權限、期限與委托日期,并由委托人簽章,合同相對方人須在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名義簽訂合同。
2.注重締約談判
締約談判是合同各方就合同內容相互磋商并力求達成一致的行為,它是合同訂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重大合同對締約談判環節要求更為苛刻。企業應注重締約談判,締約談判的結果將直接影響到各方權利義務配置。
對于重大合同,企業應組建包含法律人員在內的談判團隊。在實踐中,許多企業在重大合同談判中并無法律代表,而是合同文本草擬后交法律顧問審核。企業在合同工作中應將法律關口前置,讓法律人員參與到締約談判中。依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如果一方無故拒簽正式合同,則可能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3.把握合同內容
合同內容是合同條件的表現與固定化,是確定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3.1合同內容必須合法。企業訂立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53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3.2合同內容必須完整。企業訂立合同,內容應全面完整,主要事項不能遺漏。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報酬;(6)履行合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企業在簽訂合同時應以合同法為依據,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周全,涉及事項均應詳細約定。
3.3合同內容必須明確。企業訂立合同,文本必須要表達清楚,不能籠統含糊,不能因合同內容原因造成合同履約分歧。簽訂合同時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復推敲,對標點符號也不容忽視。不能在合同中使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須注意合同條款有無重復,前后是否自相矛盾。
3.4合同條款必須對等。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于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于極為不利的境地。也不應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其他方可能會以該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有效性提出抗辯。
3.5關鍵條款必須把握:
3.5.1質量條款:在合同糾紛中因質量問題發生的爭議占很大比例。企業在合同簽訂中,應對產品質量標準明確規定。對于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應在合同中約定可操作的檢驗標準。對產品質量的異議必須要有時間與條件的限制,在合同中承擔質量責任的時間和期限、驗收地點、方式、人員等事項也應約定明確。
企業信用是企業在市場(信用)經濟中立足之本,其主要指企業獲得社會公眾信任度、美譽度、知名度等程度。企業的信用管理主要包括企業風險防范管理和企業誠信管理兩方面。其中企業風險防范管理主要指企業規避信用風險喪失的管理,主要包括客戶資信管理、資金擔保管理、賬款回收管理等,其目的是防范與企業交易的當事人出現違信、失信、敗信等問題時對企業造成的經濟效益損失。企業誠信管理則指從企業角度出發,規避企業自身失信、違信、敗信等造成的信譽損失問題,要求企業從生產、經營、銷售、售后服務等環節調整社會整體對于企業的期望值,達到企業管理高效穩定、經濟安全發展的戰略目標。
一、企業信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糾紛導致的信用危機
據商務部最新調查顯示,我國60%的企業合同糾紛為4起以下,20%的企業合同糾紛為5起以上,10%的企業合同糾紛為 10 起以上,只有 10%的企業沒有發生合同糾紛。企業之間拖欠貨款、騙貸、欠貸等問題是造成企業合同糾紛的主要原因,另外因為國內企業融資渠道單一,面臨短期流動資金短缺問題時,常常以提高賬面應付賬款額度的方法飲鴆止渴,也產生了合同糾紛問題。企業信用貶值造成的假、賴、騙、詐、欺五大惡性經濟問題會直接造成企業和國家的經濟損失,另外其間接影響著外企投資和合作期望、消費者消費信心和權利,市場(信用)經濟秩序和發展。
(二)產品質量導致的信用喪失
企業產品質量不合格、企業規模化造假行為等質量問題,造成企業信用喪失,嚴重阻礙著企業的經濟發展和市場(信用)經濟秩序。現階段關于產品質量的投訴問題主要有一下幾類:第一類是建筑行業質量投訴問題,例如延遲交樓、延遲辦證、建筑面積縮水、隨意改變公共設施規劃功能等,均成為建筑質量問題的典型案例。第二類是與生活密切相關的“衣食住行”類的產品質量投訴問題,例如車輛質量、家電質量、鞋子質量等;第三類是食品質量投訴問題,如“蘇丹紅一號”、“三聚氰胺”等添加劑造成的“廣州散裝假酒”、“四川泡菜”、“重慶火鍋底料”、“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上述的產品質量問題是企業提供服務的基本所在,產品質量的高低和合格與否,是企業必須解決的問題之一。
(三)上市公司的無信現象
上市公司亦被稱為公眾公司,一般情況下其誠信度應該高于其他類型企業,但是我過上市公司卻面臨著不同程度上的“立案調查”和“公開譴責”,其陷入誠信危機的原因如下:一是因為上市企業對外借款、貸款、質押擔保等問題未及時對外披露,或者其質押擔保出現問題影響其經營業績,以至于股權被法院凍結、拍賣或清算;二是因為沒有及時做出業績報告或者業績報告前后出現偏差;三是因為未對對外投資或者重大合同進行及時披露。
二、企業信用管理流程再造的措施
(一)企業信用管理組織結構再造
企業信用管理組織結構是企業實現誠信管理目標、運行業務流程的基礎保障。企業信用管理組織結構再造的關鍵點是選取責權分明的組織模式,發揮信用管理的權限效能。全程信用管理模式應運而出,其模式要點為:一是在企業總經理或者理事會下設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以協調企業銷售和財務目標,形成科學合理的風險規避機制,防治信用風險的產生;二是將信用管理模塊劃分給若干部門,通過責任分擔,讓各部門在信用管理中明確管理目標和自身角色;三是建立企業信用管理委員會,改革企業信用管理的思維理念,改善企業和客戶間的協作關系,適應信用經濟的發展趨勢。
(二)企業信用管理過程環節再造
信用管理過程環節再造的目標是明確企業管理責任、提升管理效率和加強業績考核。企業信用管理過程環節再造是企業整體信用管理流程再造的核心環節,其主要由授信流程、應收賬款跟蹤管理流程和收賬流程三個子流程組成。
授信流程內容主要包含建立完善客戶信用檔案和科學合理授信客戶兩個方面,建立完善客戶信用檔案的實施過程要求用嚴格合理的方法保障客戶信用檔案的準確性,要求根據檔案實施“授權給號、按號簽約、以約蓋章”的流程機制,要求信用管理部門度合同簽約章進行統一管理負責。信用管理人員在進行授信客戶執行活動時,必須事先與客戶溝通交流,客觀評價客戶信用,可以在使用定量模型的同時,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做出最終的信用評價和授信決策。
應收賬款跟蹤管理流程則指在企業貨物簽發后,要求定時定期與客戶進行對賬,獲取債權憑據,明確企業和客戶的債務關系,減少企業和客戶間的經濟糾紛現象??梢酝ㄟ^分析處理應收賬款賬齡、集中程度和建立應收賬款定期報告的機制來保證企業的信用成本,定期報告可以包括月度報告、季度報告、年度報告、特殊報告等,用以處理不同情形下的應收賬款管理。收賬流程的關鍵措施是根據銷售臺賬記錄數據,建立完善分客戶、分合同、分發票那個的賬齡分析表,然后提出相應的對賬制度和應收賬款沖銷制度,必要時可以建立針對不同期限逾期賬款的催收程序。
(三)企業信用管理其它環節的再造
企業信用管理其它環節的再造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其一是建立完善關于業績考核爭議的激勵協調流程。激勵協調流程指在業績考核過程中加入員工信用管理的評價和考核。其二是企業員工信用意識再造指對企業管理層進行信用管理培訓和信用管理知識學習,然后自上而下推動信用管理流程再造的順利進行。
三、結語
企業信用問題不僅影響著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也影響著宏觀區域的經濟建設,只有認真做好企業信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完善企業信用機制,才能使企業經濟效益獲得和諧、穩定、持續的發展。
一、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原則
企業經濟合同首先必須要嚴格遵循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必須要依照現行法律規定簽訂經濟合同,同時在管理過程中得到法律的支撐與保護,降低合同風險。其次,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必須要講究實事求是的原則,經濟合同管理必須要認真、嚴肅對待可能發生和即將面對的問題,并制定具體的應對策略和方法,保證經濟合同管理質量。此外,經濟合同管理以風險防控作為根本目標和任務,經濟合同的簽訂勢必帶來不同程度的經濟糾紛風險,這就要求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必須要預留足夠的空間,同時加強對合同的深入分析和評估,降低經濟合同的風險,進而為企業贏取更大的經營效益。
二、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主要風險
(一)合同落實問題
當前一些企業并不重視書面經濟合同,認為書面經濟合同非常啰嗦和繁雜,加上合作雙方往來比較密切,雙方信任度較高,書面經濟合同也就變為了口頭協議、清單或者是字條等,這些形式的合同,顯然增加了企業經濟合同管理的相關風險。
(二)合同認識問題
雖然一些企業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了合同的重要性,但對于合同內容、要求、格式以及規范方面的認識都非常不到位。這就造成,很多企業簽訂了一些經濟合同,但由于合同內容的不全面、約束的不明確以及責任劃分的不清晰,導致利益雙方產生較大矛盾和糾紛,最終使企業蒙受巨大損失。
(三)合同履行問題
合同雙方可能都沒有如實按照合同中的相關規定開展經營活動,合同的形式化同樣會加劇合同雙方的經濟風險。而與此同時,在合同的履行方面,企業也并沒有開展和履行具體的監管工作,沒有建立專門的組織和人員負責合同履行跟蹤和監管,企業的經濟利益自然無法得到保障。
三、企業經濟合同管理風險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業制度,落實規范管理
針對企業經濟合同管理,企業首先要深化合同管理,保證經濟合同管理上的規范性。在業務等部門制度中,必須要強調經濟合同的重要性,并堅持各項交易活動應以合同作為根本依據。企業內部必須要杜絕簡易協議、口頭協定,并且經濟合同必須要做到形式上的合法、內容上的全面,以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其次,企業要組建專門的經濟合同管理部門,配置對應的專業人員,保證經濟合同管理的規范性。經濟合同管理人員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同時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并且能夠與各部門進行密切協調,切實規范經濟合同管理,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二)提升企業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針對企業的各項經濟活動,企業管理層、業務部門和經濟合同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經濟合同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并落實到日常工作中。一方面,相關人員必須要認真學習和研究國家《合同法》以及政府各部門所制定的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各部門人員的職權。第二,強化合同用章管理,做到專章專用,防止合同用章濫用所造成的糾紛問題。
(三)加強合同審核,強化合同監管
在合同簽訂之前,必須要做好經濟合同的審核工作,保證經濟合同內容的規范,保證合同內同和條款上的完備,特別是能夠明確劃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職責。對此,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必須要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經濟合同規范格式,并由內部或者第三方法務機構進行鑒定,以充分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除了保證格式上的規范之外,更重要的是必須要保證合同的順利落實,否則經濟合同的簽訂和管理也無法發揮其實際作用。在經濟合同履行監管方面,一方面企業內部必須要加強對經濟合同的重視,并嚴格按照合同內容履行各項義務。另一方面,企業應建立專門的合同履行監管崗位,由監管人員定期進行合同履行實際情況的調查取證工作,做好合同的跟蹤檢查,及時發現經濟合同履行問題,并盡可能減少和降低企業經濟損失。
四、結束語
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權益的重要保障,在實際的經營活動中企業必須要加強經濟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不斷加強經濟合同監管工作,幫助企業降低經營風險,實現自身的健康、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07-0131-02
合同是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取得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市場經濟要求企業必須在遵循市場行為規則的前提下參與競爭、規范管理和經營。因此,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有效預防和積極消化市場經營風險,堵塞合同管理漏洞,強化合同管理,樹立“外講信用,依法經營。
一、當前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經營風險分析
1.機構虛設,職能軟弱。由于體制和觀念上的原因,企業對法律事務、合同管理機構設置不夠重視,許多企業沒有專設法律事務、合同管理部門,而是合并于其他職能管理部門,只設置合同管理崗位(1~2人),且合同管理員往往還兼任其他工作,這樣就造成合同管理人員分身乏數,疲于應對,被動管理。由于企業管理觀念及法律意識淡薄,使得法律事務、合同管理人員難以真正介入重大合同的談判、審查及企業的經營決策法律論證、項目評估、工程招投標等重要經營活動中,造成各項經濟活動缺少法律論證、法律審查環節,從而埋下許多經濟隱患和經營風險。
2.專職法律工作人員較少,專業素養不高。由于法律專業不是企業行業生產活動的主要專業,企業重點招募本行業專科人才,而對法律專業人員的招聘少之又少。大多數企業法律事務、合同管理人員都是非專業邊干邊學人員,并且有的身兼數職。隨著企業法律職能范圍涉及到企業改制、合同管理、欠費清繳、民事糾紛、對外協調、土地賠償等等諸多方面,這就更加凸顯職能需求與人員配置不合理、專業素質不強的矛盾,使得在法律服務、合同管理上存在法律條文理解不透、具體事務操作出現漏洞的問題,影響了管理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3.合同法律意識不強,管理不到位。表現為企業經營管理者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把法律事務、合同管理納入日常經營管理之中,對法務人員參與簽訂合同事先審查、論證、調研工作重視不夠。有的經營人員不走流程,違規操作,甚至僅憑哥們意氣、人情關系就先事實履行,事后草率簽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合同權利、義務設定不平衡,責任追究困難,損害了企業利益。
4.契約意識淡薄,簽訂行為不規范、約定不明確。由于經營管理人員契約意識淡薄,企業在合同簽訂前不夠全面深入調查對方資信,出現合同主體資格模糊,履約能力不足現象,同時在簽訂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處理等方面約定不明確、不恰當,這就造成合同糾紛隱患,責任追究無憑可據,難以保證合同目的實現。
5.企業的信用管理體系先天不足。一些企業高級管理者和財務主管人員信用意識仍然薄弱,對現代企業必須具備的信用管理特別是如何防止合同詐騙和糾紛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出現授信不當和對合同履行計劃缺乏管理等現象,使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埋下了一定的信用風險。也有一些企業盡管對企業信用越來越重視,但具體管理仍不得要領,對合同詐騙和糾紛的預防束手無策,以報案和訴訟為唯一手段。
6.合同履行監控管理不到位。合同簽訂后,由于合同承辦部門與各業務職能部門配合不協調及合同履行監控管理不到位,致使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未能按約定條款全面執行的行為不能及時發現和協商解決,從而產生糾紛且不能有效地實現合同目的。
二、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1.健全機構,強化職能。 企業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法制建設、合同管理工作,并將其納入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之中,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法律事務、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專職法律顧問、合同管理員,并具體明確合同管理人員的地位、職能,謹防人微言輕而削弱了職能效力。制定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完善合同審查機制,實行合同簽約人負責制和重大合同履行報告制度等,強化職能,努力構筑法律事務、合同管理的立體化工作網絡,外靠法律中介機構,內靠法制機構,把企業經營活動置于法律的監督和保護之下。
2.優化人力資源組合,提高法律業務人員素質。企業法律事務、合同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法律服務的質量。因此,在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機構的同時,要不拘一格,把精通法律、熟悉經營的人員充實進來,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落實應有的職級待遇(人微言輕),明確權利、責任和義務。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定期為法律工作人員提供外出培訓和進修的機會,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參與企業經營,防范、降低市場經營風險。同時還要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合同法規的宣傳教育。
鑒于一些企業經營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淡薄、業務素質不高的現狀,結合崗位實際需要,對企管部門、供應部門、財務部門、市場管理部門等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加大合同法、企業公司法、財稅法、擔保法、金融法等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提高其法律業務水平,強化依法營銷和市場契約意識。建設一支精通法律、熟悉業務的專業化經營隊伍,從而保障企業更好地適應市場,參與競爭,實現合同目的,化解合同風險,維護企業權益。
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管理首先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職責范圍、合同相對人資信調查、簽訂、審查審批、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托管理、合同文本及資料歸檔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4.做好“事前防控”,預防法律風險。合同當事人的身份和資格直接關系到合同簽訂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決條件。所以在合同簽約前應首先對對方的營業執照、經辦人的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企業的生產資格、經營許可等資信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必要時(重大合同)應組織主管領導、專業、法律、財務等相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同時因合同的內容側重不同,還應去法院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訴訟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核實該企業的年檢注冊和歷年的獎罰情況,去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不動產的抵押擔保,去稅務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拖延繳納稅費或者是否還有稅費沒有及時上繳情況,去環保局調查核實是否存在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等。簽約前的嚴格把控,是預防合同糾紛的前提。
5.做好“事中控制”,降低法律風險。企業對合同管理要實施從簽訂—履行—驗收—結算—售后(保質期)服務等全過程跟蹤管理。首先要規范合同簽訂行為,包括簽訂書面合同,使用用國家標準合同示范文本(無標準的也需經企業法律事務人員擬定),條款完善,責權利約定明確,意思表達清楚,審查審批程序嚴格等。其次是密切跟蹤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搜索相關資料,在對方違約包括預期違約時及時采取有效法律手段,避免和減少自身損失的發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目前合同法賦予當事人在對方有違約或其他侵犯當事人權益的行為時可行使抗辯權,追究對方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進行合同保全。(1)行使抗辯權。抗辯權是指在發現對方有違約或預期違約的行為時,合同一方擁有不履行或中止履行相應義務的權利。目的是在對方違約時當事人可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損失的發生和擴大,以維護守約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當事人在合同中的角色不同,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后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如賣方在同時履行的日期根本無法供貨,則買方在同時履行的日期可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有權不支付貨款。乘客未購票,航空公司可行使后履行抗辯權,有權拒絕其登機。賣方如得知買方正瀕臨破產,可要求買方提供擔保并在買方不提供擔保時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履行與買方簽訂的供貨合同。(2)及時追究對方締約過失責任和違約責任。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因當事人一方的過失致合同不能成立時,有過失的一方應就他方當事人因合同成立遭受的損失承擔的民事責任。締約過失責任包括違背誠信原則的締約過失責任和泄露商業秘密的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是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一種責任。是指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依法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3)合同保全。合同保全也稱合同的對外效力,是指為確保債權人無特別擔保的一般債權得以清償,防止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不當減少,債權人在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代債務人行使權利或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不當決定的一種制度。目的是保持債務人的償債能力,維護債權人的利益。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權和撤銷權。
6.做好“事后補救”,減少經濟損失。違約糾紛的及時處理,決定企業經濟損失的大小。要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救濟手段,追究對方的違約經濟責任。協商不成,可請主管部門或權威第三人調解;調解未果,可依約進行合同仲裁,仲裁決定具有法律強制力。企業也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訟,通過訴訟程序追究相對方的違約經濟責任。
民營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主要組成部分,但在經營過程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其中作為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合同,更是關系到民營企業的各個方面。因此,本文就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進行了一些相關的分析和探討,來幫助我國的民營企業加強對合同的管理,以便其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得到更好的發展前景和生存環境。
一、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是民營企業經濟法律關系的核心組成部分,民營企業合同是否可以依法進行和訂立關系到企業的經營能否成功和對企業的法律評價產生影響。1、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需要合同管理目前企業的各項制度實際上是讓企業發展成為市場經濟的利益中心。因此,對于我國的民營企業來說,要加強自我約束,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以訂立合同的方式進行相應的經濟活動。使用合同是民營企業在進行相關經濟交易中的主要法律形式,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訂立是現代企業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企業提升經濟效益需要合同管理加強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是增加企業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合同的管理與企業的管理密切相關。如果沒有合同管理,那么企業管理的過程中就會失去基礎。一個企業要進行產品的銷售和生產,主要是憑借合同將其聯結起來。而實效管理,說的是實現企業日常的生產和取得銷售收入的過程。合同管理與民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密切的聯系在一起。通過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可以使民營企業的經濟取得更好的效益。3、合同管理是法制經濟的需要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企業必須進入到市場的交往和競爭之中,才可以得到生存和更好地發展。要遵守市場制度,合同就是商業交易的法律形式。市場制度的根本表現方式就是合同法。民營企業可以通過對合同的管理,從遵循法律的角度進行企業的活動和經營,防止法律風險,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減少因為不知道相關的法律規定而帶來不可避免的經濟損害。
二、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和內容
1、基本原則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指的是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要遵循的基本要求和相應的指導方針。一般的民營企業合同管理的原則有以下幾個方面:(1)依法管理。依法進行管理,是說民營企業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要根據與合同相關的法律來進行管理。嚴肅認真的執行我國的法律法規,將國家的法律規定貫穿到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的每個方面和每個環節。并且要正確的應對企業和企業,企業和國家,合同和法律等之間的關系。不為企業的利益而做出有害國家的事情;不鉆法律的空子,不藏匿證據,不虛偽,保證企業的經營不違法。(2)預防為主。由于市場的多變性和經營人水平的有限性,企業在訂立和履行相關的合同時,會碰到各種問題,從而產生糾紛,如果不能進行有效的防范和及時的應對,就會對企業的經濟效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因此,民營企業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建立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對此,需要民營企業的領導決策人建立并提高關于合同的觀念及重視程度。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將合同管理當做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內容。對合同管理過程進行相應的把握,使民營企業的合同管理理念得到宣傳和普及。(3)經濟效益和法律審查相結合。合同是聯系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紐帶。訂立合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關系和企業的經營成果。一項合同通常代表了一個經濟方案、一個技術的項目或者是一場生意的關系。對合同進行經濟技術的核查才能保證合同的成效。合同只要訂立就會有相應的法律后果,合同雙方負責人必須依法履行合同上的條款。合同是在法律行為和經濟行為的基礎上形成的,一份合同,如果沒有法律的保護,是很難完成的。而如果沒有科學技術的成果和相應的經濟支撐,合同也只是一個沒有內涵的紙張。由上可知,對合同進行相應的核查,是民營企業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2、合同管理內容民營企業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民營企業經營的許多方面,綜合性很強。由于大部分民營企業的經營規模、管理制度不一樣,因此,合同管理的深度和廣度也有差距。一般來講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對合同法進行學習和掌握;二是健全企業合同管理組織,設置民營企業合同管理機構;三是給合同管理提供體制保證,建立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體制;四是為解決合同糾紛提供法律保障,加快民營企業的法制構建;五是給合同提供外部保障,協調民營企業合同的監管機構關系。
三、民營企業合同管理過程及措施
民營企業合同的管理是一個相對流動的過程,這些過程分為合同訂立前管理、合同訂立中管理、合同糾紛管理和合同履行中管理四個部分。它們是密切關聯的但又是相對獨立的。1、加強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訂立了就必須被履行,因此在合同訂立前,必須要認真的做好預備工作使合同訂立能達到預期的結果。如果前期工作沒有做好,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問題,產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以生產類的企業為例,合同訂立前的管理含有以下步驟:第一,調查產品的供應狀況和消費者的需求狀況,并依據結果作出分析和總結,給是否簽約合同當參考;第二,使用正確的預測方法,并在調查后的條件下,對市場的狀況進行適當的分析和研究,保證合同的可行性;第三,通過市場調查和市場預測確定是否簽約合同和決定合同的內容。2、加強合同訂立中的管理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當事人必須核查雙方的法定資格,信用度,資金及其完成合同的能力;確定合同談判中的最低和最高界線以及進行談判的人;合同的文字表達要清楚,雙方的責任必須明確。3、加強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一是適當的布置合同中的任務并對合同的完成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確保合同的按時完成;二是領導要經常去基層進行考察,促使合同很好的完成。遇到問題,及時的做出應對,默契配合,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三是進行標的交付;四是按合同規定的方式進行結算工作??傊?,合同是民營企業內外關系的法律形式,其訂立和履行等各方面都會影響企業的經營和發展。所以,加強合同管理對民營企業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居住地:淮北
電 話:159*******(手機)
E-mail:
最近工作[1年1個月]
公 司:XX有限公司
行 業:電子技術/半導體/集成電路
職 位:法務助理
最高學歷
學 歷:本科
?!I:法學
學 校:淮北師范大學
自我評價
本人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在職期間與領導、同事相處融洽;工作上踏實肯干,能為領導、同事分憂,多次得到領導的贊賞以及同事的認可;有較強的獨立性和較強的分析能力.能夠適應快節奏的工作,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適應能力,工作中能夠獨當一面。
求職意向
到崗時間:可隨時到崗
工作性質:全職
希望行業:電子技術/半導體/集成電路
目標地點:淮北
期望月薪:面議/月
目標職能:法務助理
工作經驗
2014/5 – 2015/6:XX有限公司[1年1個月]
所屬行業: 電子技術/半導體/集成電路
綜合法務部 法務助理
1.主要負責合同審查糾紛處理、法務教育、法律風險防范。
2.全面接觸并掌握了企業設立、投資、生產、銷售、采購、分立等所涉的各種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的審查、談判、起草工作;
3.負責法務調查,參與處理數起起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及債務糾紛;
4.協助上級通過對員工合規培訓、介入銷售等企業經營活動提供服務咨詢等方式建立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有效規避所在企業經營風險。
2013/8 – 2014/4:XX有限公司[8個月]
所屬行業: 房地產開發
合同管理部 法務主管
1.負責公司多個項目的法務工作;
2.協助健全公司內部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3.開展內部法律培訓;
4.審核各類合同及法律文書,完善各類合同范本,協助處理各類合同糾紛;
5.為公司內部各部門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咨詢意見;
6.開展法律盡職調查;
7.為公司項目收購、融資、聯建等運作提供法律支持;
8.處理公司所涉及到的其他法律事務。
教育經歷
2008/8— 2013/6 淮北師范大學 法學本科
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