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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拓展記帳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委托辦理會計業務訂立以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時間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的經濟業務進行記帳。
二、業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具體以下內容:
1.建帳;
2.記帳(含整理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告,裝訂和保管會計檔案);
3.會計咨詢,稅務咨詢;
4.到國稅,地稅報稅,銀行交稅;
5.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
6.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為乙方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及其它相關的會計資料,包括各種發票的使用情況,銀行存款收支的詳細情況等。
對乙方退回的要求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稅務、工商、財政行政處罰的,由甲方負責。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便于雙方簽收確認。
3.做好會計資料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即使準確地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記賬服務費。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開展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3.派出專人定期負責原始憑證簽收交接并做好原始憑證簽收工作,設計會計資料傳遞程序,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財務會計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手工或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及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核算處理和財政稅收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資料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對工作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
8.稅務部門到甲方檢查工作,由乙方參加匯報。
五、記賬收費
經協商:乙方記賬服務費為每月(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預收____年____月至___年____月(季度),共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在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email:
受托方(乙方):
郵編: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email: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1 甲方有權充分得到合同中約定的服務;
1.2 甲方可以書面申請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錯賬進行重新編制及調整,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 甲方以書面形式可以申請乙方承擔由于乙方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1.5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記賬憑證、會計報表、納稅申請表和賬薄上加蓋乙方公司及服務人員印鑒。
1.6 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填寫《服務信息質量反饋通知單》;
1.7 甲方應于簽訂合同 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相關資料;
1.8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料,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統一規定的原始憑證。對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甲方應及時予以更正、補充;自制原始憑證、取送和審驗外來原始憑證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則,由此導致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1.9 甲方應配備專人負責本企業日常貨幣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庫存商品或材料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輔助賬、往來明細分類輔助賬(應收應付賬款、預收、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賬款)等基礎性工作,并接受乙方的業務指導;
1.10 甲方有責任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即每月 日前將上月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原始憑證整理并粘貼完畢,按雙方約定的交接地 進行交接;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約定進行交接,應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另行交接,另行交接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1 甲方應在會計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簽收乙方代制的上年會計賬薄、會計憑證等資料。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時取回上述資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元/月的保管費。如需乙方送達,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1.12 甲方自行負責過程中的資料復印,如需乙方幫助,其費用自理。
2.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2.1 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責任,有權查閱甲方的有關財務報表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
2.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經勸阻無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3 乙方指派 為甲方的服務人員,由于乙方原因需要換服務人員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原因;
2.4 乙方及時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接收或送達相關資料;
2.5 乙方應堅持依法的原則,按照合同的內容及時、準確地向乙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2.6 乙方應在雙方簽訂合同3日內,指派會計師、稅務師及相關服務人員在本公司(或在賬簿所在地)接賬;
2.7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建立相應的會計和財務等制度,應及時報送給甲方的主管稅務機關或送達甲方;
2.8 乙方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及時審核原始憑證,代甲方制作記賬憑證,指導甲方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有效原始憑證要注意審核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2.9 應根據會計憑證所確定的會計分錄,通過計算機代甲方編制電子會計賬薄;
2.10 應及時代甲方編制資產負責表和損益表,并于每季(或月)納稅申報完畢后5日內送達甲方;乙方應經常進行對賬(月或季)工作,進行賬證核對、賬賬核對和賬實核對,在會計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將會計賬簿、資產負責表、損益表、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整理完畢,并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2.11 乙方應在甲方不拖欠費的情況下在合同終止4個月內,將會計賬簿、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交還甲方。
2.12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責任;
2.13 乙方有責任安全、完整、無償地保管甲方一年內的會計資料;
2.14 乙方因指導有誤或操作失誤,致使甲方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甲方負責補稅,乙方承擔相應的滯納金和罰款。
3.項目:
3.1 代建會計賬薄。
3.2 審核原始單據。
3.3 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
3.4 國地稅報稅
4、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
5、工作期限:
5.1 代建會計賬?。杭?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
5.2 審核原始單據: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3 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即 年 月 _ 日至 年 月 日;
6. 費金額及結算辦法:
6.1 每月服務費 ¥ 元 /月。
6.2 甲方要預付一季度的費,每季度終了時,要預付下季度的費。
7.違約責任:
7.1 當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時,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2個月收費標準的違約金;
7.2 當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時,剩余費全部退還甲方,并支付給甲方相當于1個月費的違約金;
7.3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事項,及時、準確地提供各種原始憑證,否則,造成乙方操作失誤,致使甲方或乙方受到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處罰的,其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自乙方向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繳納罰款之日起計算),每超過一天,甲方要向乙方支付1%的違約金;無故拖欠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7.4 乙方有權因甲方拖欠費及違約金而暫留其會計憑證和會計賬薄等相關會計資料;如甲方或執法機關急需上述資料時,甲方應以抵押物(其價值不得低于所欠費金額)向乙方進行抵押后方可取回上述資料(其合同另行簽定)。
8.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由雙方按《合同法》協商議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計記賬合同范文2甲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系人: 責任會計: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簽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記賬費用;
(8)為乙方派出的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9)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為甲方提供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內預付3個月的費用,到期后在每季度初10日內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下一期的費用。
五、服務方式
客戶選擇的服務方式為 ( 公司取票 客戶送票 )
六、會計檔案保管
1. 在會計年度內,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由會計公司設專人專柜保管; 年度終了后,交由客戶自行保管,交接時雙方需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于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后的由乙方負責。
八、變更、解除及爭論解決方式
1. 協議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 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不得單方修改或終止協議,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協議或出現 其它法定終止情形的,協議書終止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3.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到期后,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期。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計記賬合同范文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記賬,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之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充分得到合同中約定的服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商業秘密;
3、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料,正確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統一規定的原始憑證。對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甲方應及時予以更正、補充;自制原始憑證、取送和審驗外來原始憑證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則,由此導致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配備專人負責本企業日常貨幣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庫存商品或材料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輔助賬、往來明細分類輔助賬(應收應付賬款、預收、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應付賬款)等基礎性工作,并接受乙方的業務指導;
5、如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6、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責任,有權查閱甲方的有關財務報表資料和文件;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糾正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經勸阻無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指派為甲方的服務人員,由于乙方原因需要換服務人員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原因;
4、乙方應堅持依法的原則,按照合同的內容及時、準確地向乙方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5、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6、乙方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責任。
三、項目:
1、審核原始單據;
2、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
3、國地稅報稅;
4、委托期限: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5月31日。
5、工作期限:
5.1 代建會計賬薄:即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5月31日;
5.2原始單據:即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5月31日;
5.3 代制記賬憑證、編制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即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5月31日;
6、費金額和結算辦法;
6.1 服務費¥6000元。
6.2 本次服務收費于合同簽訂生效后預付50%,合同截止日期支付50%。 注:乙方須在款項結清后提供甲方等額的含6%的增值稅發票。
四、生效、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仲裁。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其他約定事項:
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就甲方聘請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會計,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方承諾甲方所介紹公司有關情況均為真實的,不存在隱瞞或誤導現象;乙方承諾乙方所介紹自身的一切情況及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為真實的,不存在隱瞞或誤導現象。
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及其之后進行的修改。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工作職責
2.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 會計 工作。乙方須按照通常會計職責及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完成工作。
2.2乙方的主要工作職責包括但不限于:按會計制度規定設臵會計科目,按月出具中文財務報表;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金,提醒按期繳納各種稅款;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指導出納的工作等。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3.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中國政府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
3.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4.1乙方保證每月按時出報表及報稅;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雙方同意,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稅前勞動報酬,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當由甲方和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乙方必須恪守職業道德,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 商業秘密保護
7.1 乙方對甲方的財務狀況、財務信息資料、開戶銀行資料、股東資料、投資信息等及工作中獲悉的甲方的客戶資料、業務信息等商業秘密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有任何泄密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并有權解除本合同的權利。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不應知悉相關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泄漏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不得允許或授權任何第三方不正當地使用這些商業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秘密。
7.3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盡其一切能力防止任何第三方竊取商業秘密。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來維護其在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商業秘密,保持其機密性。
7.4 雙方同意,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自離職后的任何時間里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交接
8.1在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8.2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交接工作和文件資料、結清錢物。
第九條 其他
9.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9.2對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9.3 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兼職會計勞動合同范文2甲 方:_________(聘方)
乙 方:_________(受聘方)
(本職工作單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公司)兼職會計師,其工作范圍為甲方各項財會會計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_________(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_________(公司)規定的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參加_________工會有關財會知識更新學習提供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_________(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上級機關規定的條件參加財會協會活動和_________(公司)的各項文體活動;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二)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_________(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_________(公司)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會計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_________(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秘密和有關財務數據,造成財務數據丟失和泄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管理愛護好甲方的有關財產和設備,下班要關閉好門窗、水、電,保證安全。如由于自身疏于管理造成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6.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季度付給乙方基本報酬_________元,在季度財務報表完成后,支付報酬。
(二)因工作需要,經主任同意,到外地出差時,出差補助執行鐵路局規定標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在下列情況下,_________(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會計師違反_________(公司)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會計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會計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師資格;
4.應聘會計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二)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會計師因工作需要調離_________(地區);
2.應聘會計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_________個月;
3.一個月無故不做帳;
4._________(公司)被撤銷。
(三)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上級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兼職會計勞動合同范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請乙方做兼職會計,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可以辦理續簽事宜。
二、報酬: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報酬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財務報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與財務有關的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4.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______________(單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5.遵守______________(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______________(單位)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6.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不得從事有損于______________(單位)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______________的秘密和有關財務數據;
7.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五、其它
1.雙方有任何一方不滿意時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因國家政策或上級政策發生變化時。
4.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完業務交接手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月的?;蛘咛峁┕ぷ鳁l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并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會計聘用合同(二)
甲方:興國縣社富鄉村財鄉管辦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請乙方做核算會計,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可以辦理續簽事宜。
二、報酬: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報酬壹仟貳佰元(1200),在每月財務報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與財務有關的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4、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村財鄉管辦公室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5、遵守村財鄉管辦公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村財鄉管辦公室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6、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不得從事有損于村財鄉管辦公室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村財鄉管辦公室的秘密和有關財務數據;
7、自行承擔人身安全責任。
五、其它
1、雙方有任何一方不滿意時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因國家政策或上級政策發生變化時。
4、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完業務交接手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甲方:興國縣社富鄉村財鄉管辦公室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會計聘用合同(三)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 聘 人):
地 址: 家庭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全面履行企業會計職責,負責公司各種票據的收集、分類、制作憑證,做到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2、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完成分類帳、總帳、報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析,做到準確無誤。
3、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負責稅務辦理,協調處理好與稅務機關的關系。
4、負責銷售貨款督催、結算。
5、進行年度公司清產核資工作。
6、根據公司領導布置,提供會計分析資料。協助部門經理進行零星采購,招工和辦公室值班等工作。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3.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后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并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第四條工作報酬
從合同簽訂時間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應自覺維護本公司聲譽和對外形象, 愛護公司的設備和設施。要自覺的保守企業秘密, 不準將公司的財務報表、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和磁盤記錄資料提供他人查閱和復制。并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3、由于乙方無視約定的勞動紀律, 給本公司帶來較壞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 甲方除按法律制度追究乙方責任外, 不受本合同期約束, 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做好本職工作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5、乙方應保守甲方有關生產、經營的技術資料。乙方離開本企業,三年內不得在與本企業業務相似的企業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1.本準則規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
2.由于建造合同的開工日期與完工日期通常分屬于不同的會計年度,因此,本準則的主要問題是將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計入實施工程的各個會計年度。
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完成的建造合同,應在完成時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定義
3.本準則使用的下列術語,其定義為:
(1)建造合同,指為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
(2)固定造價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3)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許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4)完工百分比法,指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
合同分立與合同合并
4.一般情況下,本準則適用于單項建造合同。
5.如果一項建造合同包括多項資產,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每項資產應分立為單項合同處理:
(1)每項資產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
(2)建造承包商與客戶就每項資產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有關的合同條款;
(3)每項資產的收入和成本可單獨辨認。
6.一組合同無論對應單個客戶還是幾個客戶,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應合并為單項合同處理:
(1)該組合同按一攬子交易簽訂;
(2)該組合同密切相關,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
(3)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合同收入
7.合同收入包括:
(1)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
(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8.合同收入應以收到或應收的工程價款計量。
9.合同變更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定的作業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因合同變更而增加的收入,應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
(1)客戶能夠認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
(2)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10.索賠款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因索賠款而形成的收入,應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
(1)根據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
(2)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11.獎勵款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準時,客戶同意支付給建造承包商的額外款項。因獎勵而形成的收入,應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
(1)根據目前合同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既定的標準;
(2)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合同成本
12.合同成本應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13.合同的直接費用包括:
(1)耗用的人工費用;
(2)耗用的材料費用;
(3)耗用的機械使用費;
(4)其他直接費用,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用等。
14.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核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15.直接費用在發生時應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
16.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例如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應沖減合同成本。
17.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費用:
(1)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管理費用;
(2)船舶等制造企業的銷售費用;
(3)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財務費用。
18.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直接確認為當期費用。
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的確認
19.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
20.固定造價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合同總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3)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
(4)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21.成本加成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2)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并且能夠可靠地計量。
22.企業確定合同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方法:
(1)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
(2)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
(3)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
23.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內容:
(1)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裝、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
(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24.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應按實際合同總收入扣除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后的余額確認為當期收入,同時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費用后的余額確認為當期費用。
25.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
26.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
披露
27.企業應披露下列與建造合同有關的事項:
(1)在建合同工程累計已發生的成本和累計已確認的毛利(或虧損);
(2)在建合同工程已辦理結算的價款金額;
(3)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金額;
(4)確定合同完工進度的方法;
(5)合同總金額;
(6)當期已預計損失的原因和金額;
(7)應收帳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進度款。
直接費用,由于直接費用在發生時能夠分清受益對象,所以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間接費用雖構成了合同成本的組成內容,但間接費用在發生時一般不宜直接歸屬于受益對象,而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二、與建造合同相關的借款費用:
建造承包商為客戶建造資產,通常是客戶籌集資金,并根據合同約定,定期向建造承包商支付工程進度款。建造承包商在合同建造期間發生的借款費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規定的資本化條件,應當計入合同成本。
標的售價分成合同是指合同(甲、乙)雙方就生產和開發合同標的訂立的,按標的售價的一定比例分成的合同。由于該種合同不完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的要求,所以其會計核算可以在多種會計政策中選擇。
一、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進行處理
標的售價分成合同也是合同(甲、乙)雙方就建造一項或數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中的建造合同概念。盡管從合同類型上看,不完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劃分的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兩類合同之一,但仍然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進行處理。
標的售價分成合同的合同收入是按照合同標的售價分成計算的,合同標的售價取決于合同標的完工后出售的市場價格,合同收入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標的完工出售前具有不確定性。所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處理時,應按照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建造合同進行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 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予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合同費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合同費用,不確認收入?!?/p>
例如,某城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與當地政府簽訂了一份《環湖東路沿線土地一級開發委托合同》,接受市人民政府授權的市土地礦產儲備管理辦公室委托,對環湖東路沿線土地進行土地一級開發。本次合同標的總面積約1. 8萬畝,其中建設用地面積990萬平方米,折合為14 865畝,土地一級開發的期限自2006年5月30日至2009年5月30日,共為3年。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一級開發所需資金全部由公司籌措和支付。土地開發完成后,交由市土地礦產儲備管理辦公室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進行出讓,轉讓價款按3∶7的比例在政府和公司之間進行分配。公司按時完成了土地開發,交由市土地礦產儲備管理辦公室掛牌拍賣,土地拍賣價格為200萬元/畝,2009年8月30日完成了土地拍賣工作。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收到了市政府劃撥的分成價款。開發期間公司發生的成本費用如表1。
公司在2006―2008年土地開發期間無法預計土地拍賣價格,合同總收入無法估計,但根據當時的市場土地拍賣價格估算合同成本是能夠收回的。所以,2006―2008年土地開發期間按實際開發成本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2009年按分成價款確認合同收入,按實際開發成本確認合同費用。公司營業稅費率15%,所得稅稅率25%。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1.2006―2009年土地開發期間歸集發生的開發成本
時間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80 000380 000 380 000100 000
貸:銀行存款等 280 000 380 000 380 000100 000
2.2006―2008年土地開發期間按實際開發成本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時間 2006年2007年2008年
借:主營業務成本 280 000380 000 38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80 000380 000 380 000
3.2009年按分成價款確認合同收入,按實際開發成本確認合同費用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0 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941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 041 100
4.2009年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收款和沖賬
借:應收賬款 2 081 100
貸:工程結算 2 081 100
借:銀行存款2 081 100
貸:應收賬款2 081 100
借:工程結算2 081 100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 140 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941 100
公司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準則進行會計處理后編制的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如表2、表3。
二、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進行處理
標的售價分成合同是合同(甲、乙)雙方就生產和開發合同標的訂立的,按標的售價的一定比例分成的合同,就其概念來看,比較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中第四點規定的共同控制經營。所以,可以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進行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規定:“企業使用本企業的資產或其他經濟資源與其他合營方共同進行某項經濟活動(該經濟活動不構成獨立的會計主體),并且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對該經濟活動實施共同控制的,為共同控制經營。在共同控制經營下,每一合營方歸集本企業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同時按照合營合同或協議約定分享合營產生的收入。共同控制經營的合營方,應當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處理:確認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經營的資產及發生的負債。確認與共同控制經營有關的成本費用及共同控制經營產生收入的份額。”
仍以上述某城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當地政府簽訂的《環湖東路沿線土地一級開發委托合同》為例。該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規定進行會計處理時,2006―2008年土地開發期間只歸集發生的開發成本,不確認收入;2009年完成土地開發,交由市土地礦產儲備管理辦公室掛牌拍賣,結轉開發成本為開發商品;掛牌拍賣成功,收到了市政府劃撥的分成價款確認營業收入,并結轉營業成本。具體主要會計處理如下:
1.2006―2009年土地開發期間歸集發生的開發成本
時間2006年2007年 2008年2009年
借:開發成本 280 000 380 000 380 000 100 000
貸:銀行存款等 280 000 380 000 380 000 100 000
2.2009年完成土地開發,交由市土地礦產儲備管理辦公室掛牌拍賣
借:開發商品 1140 000
貸:開發成本1140 000
3.2009年掛牌拍賣成功,收到了市政府劃撥的分成價款
借:銀行存款2 081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 081 1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 140 000
貸:開發商品1 140 000
公司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后編制的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如表4、表5。
標的售價分成合同的會計核算可以選擇不同的會計政策進行處理,在合同執行的過程中,各年度披露的會計信息不完全一致,但合同執行完成后總的核算結果是相同的。所以,合同主體各方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一種會計政策進行處理,并保持一致性。
【參考文獻】
二、加強學習與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水平
財務人員要在合同管理中履行好會計監督職責,其自身的業務素質必須提高;不僅要懂財務,懂管理,還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從目前看,財務人員普遍缺乏相關法律專業知識背景;因此,負責合同管理的財務人員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習與培訓,使自己成為精通財稅知識、管理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從而適應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需要。合同自洽談到履行,通常是由企業的一線業務人員和管理人員在辦理,企業合同管理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他們自身的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因此,企業也應加強對這一部分人員的培訓,做好宣傳,增強其合同意識和法制觀念。
三、做好合同的審核管理
合同承辦部門應及時將擬訂的合同文本送財會、法務部門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審核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對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經濟性、可行性和嚴密性進行重點審核;財會部門應重點審核合同中與財務和稅務處理相關的條款。對重大合同,財會部門應派出人員參與合同調查和合同談判。合同承辦部門應充分聽取各審核部門的意見,必要時對有關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審核。通過財會部門介入合同的事前管理,從而有效地遏制超規模的投資和杜絕計劃外資金的支出等問題的發生,同時做好稅收籌劃,規避稅務風險。
四、做好合同的備案管理
合同簽訂后,承辦部門應及時到財會部門辦理合同內部備案手續,而不是待辦理合同結算時才提交給財會部門。財會部門應嚴格復核其是否履行了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中規定的審核和審批程序。對未履行相關審核和審批程序所簽訂的合同,財會部門有權不予辦理內部備案手續,同時將具體情況向有關領導報告。對備案通過的合同應做好登記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詳細登記合同簽約各方的名稱、合同標的、合同期限、合同結算和違約責任等主要內容,后續還應對合同的履行、變更和終結等情況做好登記;書面合同應分類連續編號保管,以便后續辦理合同結算時使用。
五、做好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全程動態監控
合同承辦部門應定期將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和完成進度告知財會部門,財會部門應做好記錄,并予以跟蹤管理。財會部門要督促合同承辦部門隨時關注和掌握對方的履約情況,特別要掌握對我方不利的變化;同時根據實際需要督促合同承辦部門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對不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財會部門要督促合同承辦部門按照合同約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從而保護企業在經濟交往中的合法權益。財會部門應督促合同承辦部門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及時催收到期欠款。財會部門辦理合同結算時,要查驗相關合同和結算資料,審核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財會部門有權拒絕辦理,直至其完善相關資料和手續。財會部門在辦理合同付款時,必須認真審核其付款進度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對按照完工進度付款的,則還需審核工程完工進度是否真實有效;對不符合要求的,財會部門有權拒絕辦理付款手續,并將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在會計期末,財務人員應視合同的履行情況,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及時確認收入或計提費用、并結轉成本;同時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繳相關稅費。
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考核與責任追究制度,將合同管理情況納入相關部門的年度考核之中;對在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應當追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責任。企業財會部門在辦理合同審核、備案及合同結算過程中發現有違規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當向有關領導報告請求處理。
影響會計事前監督作用發揮的主要原因是會計人員缺乏有效的介入途徑。受傳統的單位組織結構和運轉機制限制,會計人員往往沒有在經濟活動發生之前進行監督的權限。即使有,也僅限于財務負責人對單位重大經濟業務的決策與參與,但這沒有實現對所有經濟業務的事前監督。而且在性質上,財務負責人只是進行決策參與,屬于管理,而非監督;在內容上,由于這種監督處于決策階段,宏觀性較強,不夠細致,不夠深入,不能防微杜漸。嚴格說來,財務負責人對單位重大經濟業務的決策參與一般側重于宏觀層面而非微觀層面,這與“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經濟活動的事前監督不相符。
二、合同管理之于經濟業務的先導作用
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在市場經濟中,經濟業務大多以合同的方式進行約定。簽約人通過簽訂合同,明確規定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以此保障經濟業務的正常進行和簽約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經濟業務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其經濟行為在性質上也同樣是合同行為,同樣受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制約。從范圍上講,合同覆蓋了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
經濟業務進展情況的好壞,經濟業務參與人的權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與合同的約定有著直接關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約定性使其在經濟業務中具有先導性作用,至關重要。一個好的合同應同時具有保障和規避作用,即保障權益,規避風險。保障權益就是保障簽約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規避風險指的是合同對于經濟業務進程中所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進行了全面完整地預計,并在合同中就此進行了相應的約定,從而能夠有效地避免不利情況的發生;即使這種不利情況實際發生了,合同也可以通過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保障守約一方的權益。從這個角度來說,合同所具有的規避作用也可以理解為“止訟”,即通過合同約定,使經濟糾紛能夠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內得到解決,使合同糾紛和法律訴訟的發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監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經濟管理
隨著我國法治化進程的不斷深入,對于合同重要性的認識也在不斷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對于經濟業務的先導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為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單位內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許多單位尤其是規模較大的單位都設立了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或配備了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也把合同管理作為單位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能,對其進行了相應的規定。如《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規定,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指法律顧問機構)履行管理、審核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的職責。
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職責是承擔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有關的法律事務和管理職能。對于企業法律顧問的資質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識背景要求,屬于復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為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職責之一,雖然與法律密切相關,但是其根本目的則是為本企業生產經營服務,屬于企業的管理活動。在實踐中,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往往不負責具體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關業務部門負責起草,企業法律事務機構只是從法律角度對合同進行審查。從性質上講,合同管理屬經濟管理。事實上,許多單位的合同管理機構或人員設置在業務部門或者財務部門,而不是法律事務部門,從事合同管理的人員往往也并非法律專業人員,而是業務人員或財務人員。因為這種做法能夠使合同的簽訂更加符合本單位的實際,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監督。
四、合同管理——會計事前監督的途徑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監督的性質與會計事前監督具有相通之處,為會計人員進行會計事前監督提供了一條新途徑。這是合同管理應用于會計事前監督的理論前提。
從實務上說,合同條文是具體的,每份合同都對應于特定的經濟業務。在實踐中,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實際,合同條文空洞,容易遺漏問題;業務部門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對外經濟業務往來中,由于存在賣方市場等原因,業務部門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簽訂合同時易被對方壓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體地位,被迫接受對方的霸王條款。
相比較而言,財務部門管理合同則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財務部門處于單位經濟活動的樞紐,熟悉單位的經濟活動,能夠使合同簽訂不遺漏問題;財務部門不與合同方直接發生關系,能夠保持相對的獨立性,能夠在合同簽訂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證合同簽訂的公平。因此,從合同管理機構設置來說,由財務部門行使合同管理職能較適宜。財務部門應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指定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對單位合同進行管理。這樣就能將會計事前監督和合同管理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同時,會計人員還可以根據其專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并以合同為手段,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事前監督。這種監督是微觀的、實時的、事前的從而也是有效的。會計人員通過對合同進行管理,找到了適當的進行會計事前監督的介入途徑,使會計事前監督不再是會計監督的盲區。
五、合同管理——會計事前監督需解決的問題
【中圖分類號】 F206;F275.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6)21-0112-02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全新的商業運作模式,這一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合同形式約定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等相關服務,用能單位利用獲得的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全部項目成本及合理收益。這種模式降低了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壓力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了其進行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對推動節能減排具有積極作用。
近年來,國內“霧霾”頻現,民眾的環保意識日益增強,促進節能減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已成為廣泛共識。為順應國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的新趨勢,電網企業發揮專業特長,整合優勢資源,組建了電力節能服務公司,立足電網、面向社會,堅持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致力于發展電力節能服務和新型能源服務業務,經過幾年的發展壯大,已經成為國內節能服務業的中堅力量。
一、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現狀分析
電力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項新的商業運作模式,現行會計準則尚未對其核算方法予以明確,會計理論界的相關研究成果也不夠豐富,導致實務中不同企業的核算模式不盡相同。
(一)參照BOT業務進行處理
該觀點認為,電力合同能源管理的“建造―經營―轉移”過程,具有顯著的BOT特征,節能服務公司首先按照節能改造項目合同購置或建造節能資產,提供給客戶使用,并負責項目合同期內資產的運行維護,合同期滿后將資產無償移交給客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解釋公告第12號――服務特許協議》的相關規定。
筆者認為,電力合同能源管理參照BOT業務進行處理存在一個問題,即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規定,節能服務公司如采用該模式應確認一項無形資產,但實質上按合同規定,與節能資產相關的風險和收益仍保留在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服務公司應將節能資產確認為固定資產,而非無形資產,導致會計核算確認的資產屬性不正確。
(二)參照融資租賃進行處理
該觀點認為,項目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雖擁有節能資產的所有權,但卻將資產的使用權讓渡給了客戶,且節能資產一般都屬于專屬設備,是為客戶“量身打造”的,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通常會將節能資產無償移交給客戶,滿足了融資租賃的諸多條件。
筆者認為,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與融資租賃業務有著本質差別:一是標的物不同,融資租賃的標的物僅限于設備,而合同能源管理的標的物不僅有設備,還包括服務,實質是整個項目;二是風險未完全轉移,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節能服務公司分享的收益與實現的節能量掛鉤,具有不確定性,這與融資租賃“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規定不一致,故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參照融資租賃進行處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參照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進行處理
該觀點認為,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節能服務公司分期取得節能服務收入,合同期滿后又將節能資產無償移交給客戶,對客戶而言實質上是享受了一種融資服務,具有分期收款銷售商品的部分特征。
筆者認為,電力合同能源管理參照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進行處理在理論上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資產轉移收入確認有待商榷,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需要確認商品銷售收入,但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節能資產的所有權仍歸節能服務公司所有,與之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也未發生轉移,不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二是收入確認類別有待商榷,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節能服務公司實質上提供的是一項服務,應確認為服務收入,而非銷售商品收入。
二、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會計核算建議
從經濟實質上講,在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中,節能資產的所有權仍歸屬于節能服務公司,與節能資產相關的全部風險與報酬也未轉移至客戶,節能服務公司依然承擔了與節能資產有關的全部風險。首先,節能服務公司仍承擔著節能資產構建失敗的風險,當購建的資產不能滿足節能項目合同約定的相關參數,不能達到既定的節能目標時,節能服務公司將承擔全部損失;其次,節能服務公司收入具有不確定性,在節能效益分享期間,節能服務公司的收益與節能量直接掛鉤,節能資產的使用效率、磨損老化等因素,都直接影響到節能量,進而影響到節能收入,使得節能收入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此外,節能服務公司承擔了節能資產運營的風險,節能資產的維修改造費用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節能資產運行情況、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等諸多因素可能都會影響到節能資產的運維費用,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因此,筆者認為電力合同能源管理在經濟實質上應屬于經營租賃,節能服務公司和客戶應參照經營租賃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三、應用案例
A企業為電解鋁生產企業,電費在其生產成本中所占比重較大,2013年實際用電量為2億千瓦時,發生電費1億元。為節約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2014年1月1日,A企業與B電力節能服務公司簽訂了節能服務合同,開展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合同期為4年。合同約定由B電力節能服務公司投資2 400萬元,為A企業提供項目設計、設備選型、安裝調試、維修保養、人員培訓等一攬子服務,確保A企業每月節約電費200萬元,B節能服務公司從節能效益中分得70%的收益。項目于2014年7月1日投入運行,節能資產的使用壽命為10年,假設B節能服務公司每月支付運維費、技術咨詢等20萬元,該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符合增值稅免稅條件。
(一)A企業會計處理
1.按合同約定支付節能收益分享額。
借:生產成本 140萬
貸:銀行存款 140萬
2.項目期結束,收到無償轉移的節能資產,按零值入賬。
借:固定資產 2 400萬
貸:累計折舊 2 400萬
(二)B節能服務公司會計處理
1.購入需安裝設備。
借:在建工程――其他工程支出(節能項目) 2 400萬
貸:銀行存款 2 400萬
2.節能項目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2 400萬
貸:在建工程――其他工程支出(節能項目) 2 400萬
3.按月計提節能資產折舊,按合同能源項目期限計算折舊額,預計殘值為零。
借:生產成本――其他成本――折舊費 50萬
貸:累計折舊 50萬
4.發生運維費、技術咨詢等后續費用。
借:生產成本――其他成本――修理費(或中介費)
20萬
貸:銀行存款 20萬
5.按合同約定分享節能收益。
借:銀行存款 140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節能服務收入 140萬
6.項目期結束,節能服務公司將資產無償轉移給客戶,依據《關于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規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
借:累計折舊 2 400萬
貸:固定資產 2 400萬
電力合同能源管理已經成為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綠色加速器”,會計核算不明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決策行為,制約了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發展,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規定,規范電力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促進其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何召濱.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會計核算解析[J].財務與會計,2014(11):32-34.
一、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的頒布
為了進一步規范施工企業會計核算,提高施工企業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針對施工企業的特點,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于2003年9月25日頒布了《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于2004年1日1日起在已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施工企業執行。同時規定,施工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時,不再執行1992年印發的《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新頒布的《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在1999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以下簡稱《建造合同》)的基礎上做了一些修改,因此兩個準則在一些科目的核算上有很大相似之處,但前者又在一些科目的設置上做了改進,使得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更加詳細。在此對《建造合同》和《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中相同核算內容的異同點進行分析。在會計科目的設置上,兩個準則都設有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合同預計損失準備、工程施工、工程結算等科目,《施工企業會計核算方法》在《建造合同》的基礎上增設了“周轉材料”、“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推銷”、“臨時設施清理”、“工程結算”、“工程施工”和“機械作業”科目。
二、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比較
對主營業務收入,《建造合同》和《施工企業核算辦法》的核算標準相同,即必須首先合理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在計量和確認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費用時,首先應根據本準則規定的判斷建造合同結果能否可靠估計的標準,判斷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否可靠地估計。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應區別以下情況處理:(1)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在會計處理上,核算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時,把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記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貸方,期末,將本科目的余額全部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對主營業務成本,《建造合同》和《施工企業核算辦法》核算方法相同:按規定確認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費用時,按當期確認的工程合同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同時按當期確認的工程合同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毛利”或“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在新的《施工企業核算辦法》中,由于“工程施工”下新設了兩個科目,因此之前的《建造合同》中對毛利的核算科目由“工程施工-毛利”改為《施工企業核算辦法》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兩個準則對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主要差別在于計提的預計損失準備?!督ㄔ旌贤返暮怂闶窃O置“預計損失準備”科目來核算建造合同計提的損失準備,把在建合同計提的損失準備,記入“預計損失準備”的貸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將“預計損失準備”的余額調整“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而在《施工企業核算辦法》中,應按相關工程施工合同已計提的預計損失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梢?,預計損失準備在《建造合同》中進入成本,而《施工企業核算辦法》則將其列為管理費用,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改動。期末,“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這兩個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這兩個科目應無余額。
三、不同核算科目的比較
除去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的核算,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這兩個主要科目中,《建造合同》和《施工企業核算辦法》中的規定基本相同,只是在會計科目的設置上稍有變化。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確認的合同毛利記入本科目的借方,確認的合同虧損記入本科目的貸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與“工程結算”科目對沖后結平。
合同成本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間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不易直接歸屬于合同成本核算對象而應根據一定的標準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直接費用包括:人工費用、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人工費用主要包括從事工程建造的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費、工資性質的津貼等支出。材料費用主要包括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轉材料的攤銷及租賃費用。機械使用費主要包括施工生產過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租用外單位施工機械支付的租賃費和施工機械的安裝、拆卸和進出場費。另外還有其他一些費用,主要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援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清理費。
間接費用在發生時一般不易直接歸屬于受益對象,這些單位如果同時組織實施幾項合同,則其發生的費用應由這幾項合同的成本共同負擔,因此,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在會計實務中,間接費用一般應設置必要的會計科目進行歸集,期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費用比例法、直接費用比例法等。
由于需要對一些間接費用進行分配,就必須具有相應的憑證以正確分配這些費用。比如工人工資、獎金等的費用分配表,以及原材料等的使用情況和庫存情況的表格。這些資料主要是由企業自己編制,另外還需有相關的發票、收據以及銀行收付憑證等;機器費用的分配,就需要有機器工時的使用記錄,以及由于安裝拆卸等行為產生的費用清單、發票及銀行憑證等;租賃機器進行施工的,還需要有機器租賃的合同,以及租賃金交易過程中的發票、銀行轉賬單等憑證。
在會計核算上,《施工企業核算辦法》在“工程施工”下增加了“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兩個明細科目,施工企業履行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都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下進行核算,確認的合同毛利記在“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之下。而在之前的《建造合同》中由于沒有這兩個明細科目,所有發生的成本和確認的毛利都記在“工程施工”科目下。
兩個準則中“工程結算”的核算內容和會計處理都相同。該科目核算施工企業根據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進度向業主開出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的價款。當向業主開出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時,根據結算單所列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工程結算”。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將“工程結算”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期末“工程結算”無余額。本科目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需按工程施工合同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在以上幾個科目的核算中,無論是“工程施工”還是“工程結算”科目的核算,其重要的前提是完工百分比的確定。之所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是因為建造合同的施工期一般都比較長,通常都跨越一個會計年度,為了核算和反映當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收入、費用和利潤,根據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因而才采用了完工百分比法。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的前提條件是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建造合同劃分為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兩種類型,不同類型的建造合同,判斷其結果的條件不同。要得到完工百分比,我們需要根據不同的確認方式,獲得合同的預算成本和實際發生的成本的數據資料,或者實際完成的施工量及施工總量。
新增的另外幾個科目中,“周轉材料”核算施工企業庫存和在用的各種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督ㄔ旌贤分袑@類材料的核算是借記“工程施工”,貸記“周轉材料攤銷”(分攤的周轉材料攤銷額)、“銀行存款”(支付的周轉材料租賃費)等科目。新的核算辦法設置“周轉材料”科目,下設“在庫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和“周轉材料攤銷”三個明細科目,并按周轉材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對周轉材料的領用、攤銷和退回以及周轉材料的報廢,分別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并要求施工企業對在用周轉材料、部門退回倉庫的周轉材料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薄上進行登記,從而規范了施工企業對材料的管理。
“臨時設施”核算施工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正常進行而購建的各種臨時設施的實際成本。施工企業購置臨時設施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過建筑安裝才能完成的臨時設施,發生的各有關費用,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本科目。同時,又設置“臨時設施清理”明細科目核算臨時設施的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等情況。在《建造合同》中,臨時材料是在“工程施工”的間接費用中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