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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會計基礎大全11篇

時間:2023-08-30 16: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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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大部分事業單位管理層認為,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內在的業務,單位管理主要把業務管理的組織、流程和效益抓好就足夠了,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事業單位管理者更不了解《會計法》要求的自身應承擔的行政及經濟責任即:“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由此而知單位會計基礎工作不僅是單位整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為單位自身業務發展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提高物資供應和良好經濟環境的關鍵所在。

1.2會計基礎工作是事業單位正常運行和宏觀決策的重要基礎

會計基礎工作在《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科學合理指導下,執行的重要依據是單位財務預算、業務預算、資本預算和籌資預算,會計基礎工作是對單位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有效分配、考核、控制和把略的基礎信息來源,也是單位領導層甄別單位正常運行的主要基礎信息,為此會計基礎信息可以實現單位資金資源狀況的事后核算轉為事先預測、計劃執行轉為事中控制、無序管理轉為有序管理,進一步為決策層提供可信、有效、準確的財務、資本等信息,為下一階段業務開展和事業發展提供直接的決策依據。

1.3會計資金、資產賬務是事業單位規范化管理在組成部分

資金、資產管理既是會計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反映單位綜合管理水平的關鍵指標,不少管理層領導認為制定好業務實施、采購計劃、招標、定標,按照預算把資金支出去,把業務任務高質量完成、物資安全購回來,驗收或入庫即可,實際上會計基礎工作離不開單位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更離不開各業務部門的協調與配合。搞好會計基礎規范化建設,各級領導必須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作為加強單位規范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來對待,常抓不懈。

2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建設內容

2.1會計從業人員的規范化建設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規范》的相關內容和本單位制定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相關規定對本單位會計人員的配備進行明確的規范,按要求配備合格的會計人員,并依據會計配置內部牽制原則,即會計人員間的分工應當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關系。會計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其基本職責權限。會計人員的基本職責權限包括:一是按照國家相關會計法律、法規及事業單位內部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二是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對于弄虛作假的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并報告單位負責人;三是對于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及時退回,并要求經辦人員按規定進行更正、補充;四是拒絕辦理或者利用職權糾正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等;五是擬定并完善本單位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六是當發生工作調動或離職時應當按規定進行會計工作交接;七是按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八是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檢舉;九是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規定賦予的其他職責權限。依據《規范》總則第四條規定會計人員的基本管理機制,為雙層管理機制,即會計人員既要接受本級單位領導和管理,還要接受上級單位的檢查、監督、指導和培訓。

2.2會計核算的規范化建設

會計核算是會計工作中記賬、算賬、報賬的總稱。會計核算是會計工作的核心環節。會計核算的內容,是一切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款項的收付、財產的收發、債權債務的發生、資金的增減、收入成本利潤的計算、財務成果的核算等都屬于會計核算的內容。款項的收付是一個單位發生最頻繁的業務,也是一個單位會計核算中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所以必須要加強對款項收付的規范,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及管理制度。財產是一個單位進行業務活動的實物載體,包括辦公用品、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及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流動資產,對財產收發、增減的規范可以減少財產物資的損失,保證資產的安全。一個單位在經營的活動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一些債權債務,債權是收取款項的權利、債務是償還款項的義務,債權債務的核算涉及到單位與其他單位的利益。如果不能及時正確的核算債權債務可能會損害自身的經濟利益或信譽。為此會計核算規范化應該遵守真實性、可比性、一致性原則,真實性原則要求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果會計核算不以真實發生的業務為依據,會計基礎信息就會誤導管理層的決策。可比性原則要求會計核算按照統一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由于事業單位所處的地域和行業不同,會計處理方法可能有很大的差異,不利于單位之間的比較和國家政策的執行。一致性原則要求同一單位在不同的會計期間都采用相同的會計處理方法。

2.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的規范化建設

2.3.1會計憑證的規范化建設。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任何業單位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客觀真實對每發生的一筆經濟業務都要求經辦人員填制和取得會計憑證,記錄經濟業務的具有內容,并在憑證上簽名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會計憑證有很多種,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填制或取得的,證明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情況,并作為記賬依據的憑證。《規范》對原始憑證的填制做了詳細的規定。原始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真實合法;原始憑證的數字和內容要填寫明確不得遺漏和省略;從外部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單位的簽章,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須有個人簽字,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需加蓋本單位公章。憑證書寫要規范、大小寫數字正確規范。記賬憑證是為確定經濟業務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和金額而填制的,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會計人員應該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填寫應該內容完整、編號連續,有制單人員、記賬人員、稽核人員及單位負責人的簽章,涉及到現金收付的業務應該還有出納人員的簽名或蓋章。對于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機制記賬憑證應該符合記賬憑證的一般要求。

2.3.2會計賬簿的規范化建設。《規范》對會計賬簿的設置、登記、修改做了規范。會計人員根據法規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經濟業務情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可以把大量分散的會計資料匯集起來生成需要的會計信息,設置賬簿是會計核算的必要手段。會計人員應該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按要求把會計憑證里的一些內容都登記到會計賬簿中,登記完成后在已經登記的記賬憑證上簽字或蓋章,并注明已登記的符號,避免重復入賬。為了保證會計賬簿所記錄的內容真實完整,應當定期進行對賬。會計工作中完成的各類會計賬簿是重要的會計檔案,必須按照規定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保管期滿后按規定的程序銷毀。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該定期打印總賬和明細賬,并在發生收付款業務的當天打印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現金余額核對。

2.3.3財務報告的規范化。財務報告是反映單位一定時期財務狀況、業務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文件。會計報告必須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制。會計報表是反映單位一段時間經濟活動情況的報告,所以會計報表的數字必須真實、正確,與會計賬簿的內容一致。

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形勢要求

3.1管理環境的形勢要求

事業單位管理環境是會計工作產生和發展的土壤,管理環境的變化不斷推動著會計理論及會計實務的發展及變化。首先,由原來的計劃管理轉變為預算管理體制,原來的計劃管理體制下的會計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隨著預算內容不斷豐富、細化和精準化,要求會計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會計信息。再次,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會計工作日趨國際化,對會計信息披露的要求也有了提高,所以需真實可靠準確地反映單位財務狀況、業務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滿足政府和決策層的需求,是會計基礎工作新形勢要求。

3.2法律法規的新要求

要維護社會秩序正常運行,離不開法律體系的監督和強制作用,會計界也不例外。制定會計準則,規范會計行為是保障國家經濟在正常軌道上發展的有力措施。為此隨著法規制度環境的完善,1999年再次修改《會計法》,《會計法》的修訂不僅對會計基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為會計人員更好的做好本職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引和保障。

篇(2)

會計委派制度是政府部門或者是企業產權的所有者以其所有者的身份,委派會計人員代表政府或者是企業產權所有者對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進行監督的制度。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可以說是我國會計管理體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在事業單位中實施會計委派制度,能夠對重大資金項目、財務收支活動等起到一定的監督和規范作用,保證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保其提供真實、準確的會計信息,以此來提高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效率。

一、當前事業單位會計委派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1.現行會計委派制度存適用范圍方面的缺陷

當前,在大多數行政撥款的事業的單位中使用的方式,是在事業單位中設立會計核算中心進行直接委派,而對于沒有納入到管轄范圍的單位卻疏于管理。雖然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都通過會計委派管理中心進行集中核算,但是很多二級事業單位由于沒有明確的納入到核算中心的管理范圍,所以對這部分二級事業單位的集中核算缺乏力度。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二級事業單位參與到市場競爭中,這些廣泛分布于林業、公共衛生事業中的二級事業單位也隨之進行不斷的改革,現行的集中核算或者是直接委派制度顯然已經無法滿足其發展的需要。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范圍上的缺陷也日益暴露,成為了影響會計委派制度發揮的阻礙。

2.會計資源缺乏科學的配置

在事業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制度,需要在單位內部成立核算中心,而這一核算中心的成立,必然將一些經驗豐富、精通會計業務的財務人員納入到其中,從事一些機械性的記賬、算帳工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這些人員才能的發揮。同時,一些水平不高的財務人員則往往被下派到單位,但是由于技術水平有限,他們卻無法滿足事業單位所需要的精通會計業務的人員,來幫助其實現資金的籌集和科學的運用。這種會計委派制度造成了資源配置的失效,有才能的人無法充分發揮,事業單位對人才的需求也無法滿足。

3.會計監督與服務職能發生沖突

通常情況下,會計職能可以劃分為事前的預測、事中的監督與核算、事后的考核幾個主要的部分。實施會計委派制度的出發點,是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預測,但是卻對其他方面職能的發揮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作用,無法實現會計職能的有效融合。一方面,事業單位中實施會計集中核算,使得會計人員無法有效的進入到預算單位經營管理的現場,無法了解單位真實的生產和經營情況,因此會計監督職能無法獲得有效的發揮,會計人員也成為了簡單的“賬房先生”;另一方面,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過于強調會計監督職能的發揮,卻使得其自身的服務職能被忽略,這樣很容易在委派會計與單位之間形成一種對立的關系,會計委派的作用也無法獲得充分發揮。

4.造成政府管理及財政負擔加重

當前,在事業單位中實施會計委派制度的人員,大多是由財政部門或者是財政部門下屬的單位進行統一的管理,由他們對委派會計人員進行培訓與考核等工作,并且要定期的聽取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匯報,并且對人員的業績進行考核與評價,這些工作的開展,無疑會對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負擔,而且在委派人員的管理成本方面,也會不斷的增加,因此而造成政府和財政部門的負擔加重。

二、事業單位實施會計委派間接監管的優勢

1.有利于促進事業單位財政收支平衡

由于事業單位并沒有統一的規模,因此在會計核算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方面,難免會出現混亂的現象,甚至有的事業單位中過于重視財政撥款,而使得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缺乏資金的支持而無法獲得有效的實施。雖然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財政收支混亂的情況進行緩解,但是由于其適用范圍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無法充分發揮其有效性。運用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能夠對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設置進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制定監管人員定期對事業單位的會計賬簿進行審查,有利于實現事業單位的收支平衡。

2.有利于提高政府監管效率

會計委派制度的實施,需要在事業單位內部設置集中核算的方式,這樣便使得會計監督職能被過分的強調,卻忽略了服務職能等其他職能與監督職能的有效融合,這不僅無法有效的保持事業單位的獨立性,甚至會將會計與事業單位之間產生一定的對立。如果受派單位對于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不予配合,甚至會利用各種手段來架空委派會計人員,根本無法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運用,不需要委派會計人員對受派單位進行直接的監督,避免了正面的對立情緒的產生。同時,監管人員通過定期對事業單位賬簿和報表的審查,對事業單位的核算情況進行監督,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監管的工作效率。

3.有利于降低政府監管成本

傳統的會計委派制度下,各級財政部門需要設立相應的財務管理機構,并且需要指派專門的會計人員實施管理活動,而委派的會計人員也屬于公務員編制,在這種情況下,委派會計人員的工資、獎金以及其他福利費用都需要由政府承擔,這樣必然造成財政部門壓力的增加。而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實行,需要選拔一些綜合素質較高、工作經驗豐富的會計人員進行直接參與,而會計人員委派、培訓、考核等費用的支出便能夠獲得較大的節約,同時也能夠減輕財政部門的經濟負擔。

4.有利于促進事業單位的持續發展

當前,我國正處在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特殊時期,事業單位的角色和職能也隨之不斷的進行改革,尤其是一些二級事業單位,在市場轉軌時期呈現出快速的發展態勢,但是大部分的二級事業單位采用的都是以往的刑偵事業單位的管理模式,政府干預的力度仍然較大。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運用,使得事業單位具有更多的自主經營權,能夠有效的減少行政力量對財務管理活動的干預。同時也有利于事業單位根據其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科學的管理體制,以此來提高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效率,促進事業單位的持續發展。

5.有利于促進會計人員素質的提升

會計委派間接監管方式的實施,使得以往會計人員“看領導臉色、聽領導吩咐”進行做賬的局面獲得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會計人員能夠根據相關的財經制度和會計制度進行工作的開展。一方面,促使會計工作人員做好本職工作,有利于促進會計人員工作熱情的提升。另一方面,間接監管部門定期對會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也能夠促進會計人員綜合素質的快速提升。(作者單位:江蘇省金湖縣會計中心)

篇(3)

在財政部的38項企業會計準則中,《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以下簡稱“政府補助準則”)看起來應該是相對簡單而且容易為大家所理解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政府補助的形式各樣,導致企業在具體核算時出現一定的困惑。本文擬結合某公司遇到的政府補助的實際案例來進行探討。

一、案例摘要

2010年1季度,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為了鼓勵企業加快LED產業上游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迅速做大做強該轄區LED產業,推進區內半導體照明產業化基地建設,設立了專項補助資金,對轄區內企業購置的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LED外延片生產用MOCVD設備,給予一定的財政資金補助。對于財政補貼,分3次撥付:企業在設備購置合同生效后,交納首付款,并開具不可撤銷信用證后,撥付50%;設備到廠后撥付40%;設備正常投產后撥付10%。該項財政補貼正常有效期暫定為3年。

A公司作為轄區內LED企業,符合享受該項財政補貼的條件,于2010年4月份購買了5臺MOCVD機器并向開發區申報了財政補貼,該批設備6月份到廠調試并試生產。從7月份開始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8年,該批設備每月折舊額為50萬元。但是,因開發區預算以及審批手續等原因,直至2011年6月份A公司才收到該5臺機器的部分財政補貼2000萬元。

A公司收到財政補貼款后,對如何核算該項財政補貼款產生了困惑。由于該補貼款與固定資產購置相關,應計入遞延收益,對于這一點比較明確。然而,遞延收益從何時開始分攤呢?是在固定資產的剩余年限內?還是從2010年7月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如果從2010年7月開始攤銷,是否將去年應攤銷的遞延收益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差錯更正?另外,企業是否應當按照政府文件將應收的金額在2010年度確認其他應收款和遞延收益?

二、案例分析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10》在談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時,提到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一般應當分步處理:

第一步,企業實際收到款項時,按照到賬的實際金額計量,確認資產(銀行存款)和遞延收益。

第二步,企業將政府補助用于購建長期資產。該長期資產的購建與企業正常的資產購建或研發處理一致,通過“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歸集,完成后轉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

第三步,該長期資產交付使用。自長期資產可供使用時起,按照長期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當期損益。(1)遞延收益分配的起點是“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對于應計提折舊或攤銷的長期資產,即為資產開始折舊或攤銷的時點。(2)遞延收益分配的終點是“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或資產被處置時(孰早)”。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或結束前被處置(出售、轉讓、報廢等),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應當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遞延。

很明顯,如果企業先收到政府補助然后再進行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購建,遵循上述“三部曲”毫無爭議。但是,對于企業先行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然后取得政府補助。卻在企業會計準則或其講解中無法直接找到答案。依據上述講解中關于遞延收益分攤的起點的解釋,對于A公司而言,似乎應該從2010年7月開始攤銷遞延收益,也即在2011年6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對2010年度報表進行追溯調整。然而,企業出于謹慎性需要,A公司判斷對于該項政府補助能否收到以及何時收到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應當采用收付實現制的理念,也即在收到政府補助時,將其確認為當期的遞延收益。同時,將該遞延收益在固定資產的剩余年限內分期攤銷,也即從2011年6月份開始將2000萬元在剩余的85個月內在該5臺設備計提折舊時進行相應地攤銷。

但筆者認為,既然政府文件對于財政補貼的撥付條件十分清晰、標準,可以確定符合政府補助的計量條件。A公司應當分別在2010年購置該批MOCVD機器設備時根據各個時間節點分別確認“其他應收款”和“遞延收益”,在相關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的7月份,隨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開始分攤遞延收益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另外,在2011年6月收到財政撥款時,沖銷“其他應收款”。這樣,可以確保A公司所反映的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基于此,A公司應當將此業務作為會計差錯對2010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也即調增2010年度“其他應收款”、“遞延收益”、“營業外收入”、“所得稅費用”、“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主要財務報表項目。由于本案例的重點不在于財務報表的調整,在此不予計算調整金額。

當然,如果該政府文件對于如何撥付財政補貼的條款不明確,企業通過和當地政府的交流也無法判定何時取得該項補貼款,則在實際收到補貼款時,可以將其計入當期的遞延收益,同時在固定資產的剩余使用年限內進行分攤。這主要是基于收到政府補助屬于一項新的經濟業務,這也不違背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解釋。

三、案例啟示

通過上述案例的簡要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政府補助準則及其講解主要對于日常發生的政府補助進行了規定以及舉例,對于一些非經常發生的政府補助,我們需要結合政府補助的實質性規定進行推理和判斷。

其實,我們在討論有關A公司的MOCVD設備補貼如何進行會計處理時,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在討論它適用權責發生制或是收付實現制的問題。對于很多企業而言,取得政府補助往往是滯后的,企業的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購置行為早已發生,但是從企業上報政府相關部門到政府部門審批是需要時間的。眾所周知,政府部門的開支往往受到當期預算的制約,同時需要較多的行政審批手續。另外,對于款項的撥付,也經常不是一步到位,有可能分批撥付。總體而言,政府補助存在跨期的現象不難理解。

針對上述現象,企業需要慎重考慮如何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的要求,對于能夠按照固定的定額標準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確認為當期的遞延收益并分攤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反之,則按照實際收到時的金額計量。據此,對于在報告年度能夠得到主管政府機關的行政批文,并且批文明確,而且企業很可能收到相關政府補助的,企業應將采用權責發生制的理念,將其計入當期“其他應收款”和“遞延收益”。同時,視固定資產的情況進行攤銷,從“遞延收益”轉入“營業外收入”。對于跨期的政府補助,如果金額對于企業而言屬于重大的,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政府補助,企業應當進行追溯調整報告期間財務報表。此外發生政府補助行為,則計入收到政府補助當期,即使該項政府補助產生于以前財務報告期間。

篇(4)

近些年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中會計職業道德問題已經逐漸成為了社會大眾最關注的焦點問題。行政事業單位的職能就是公共服務以及調節經濟市場,因此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健康、高效運行有著非常巨大的意義。

1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職業道德的內涵

為了行政事業單位的健康、穩定發展,內部會計道德水平必須要有所保障。會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必須要展現出公正、公開以及透明性的原則。會計職業道德對工作質量以及效率都有直接影響,具體表現在會計職業道德能夠規范工作人員行為,能夠彌補法律制度中不完善的地方,而職業道德能夠規范人們的思維和行為;另外會計職業道德也是規范會計行為的基礎和前提,并且是會計人員發自內心的,能夠辨別善惡對錯,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會計職業道德還能夠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準確性,作為一名合格的會計人員,必須要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自我控制力,這樣才能夠確保會計工作的質量與效率。

2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職業道德存在的問題

從目前行為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人員的整體道德情況來看,還有很多不可回避的問題,下面針對這些問題進行具體分析:

2.1 會計人員法制觀念淡薄

一部分的會計人員在法制方面認識不全面,因此在職業道德以及敬業精神方面也有所欠缺,這些工作人員都是下意識的認為自身工作壓力大,對會計法律、新型的會計技術以及工作理念都沒有學習的意識,在依法辦事的方面的觀念也很淡薄。

2.2 屈從行政領導的壓力,忽視職業道德

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在會計人員與上級領導關系上的體現是一種從屬關系,也就是說會計人員的很多工作行為都需要順從領導的意愿,會計人員的個人職業道德在實際工作中也無法充分體現。

2.3 利益馭動,誠信缺失

會計人員經常接觸大量的現金,工作中存在很多誘惑,因此一些工作者為了個人利益,往往會采取一些違背客觀規律以及事實的行為,因此一部分單位中的會計人員不顧事業操守、利用職位之便,故意破壞、偽造會計信息。嚴重威脅到了集體利益。

2.4 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偏低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人員整體素質偏低,這與行政事業單位長期處于安逸工作環境,不參與市場競爭有直接關系,很多會計工作者思想陳舊,認為進入行政單位,就有了鐵飯碗,因此不思進取,沒有繼續學習的意識。很多新的工作理念與設備都無法徹底落實和普及。

2.5 監督制約機制乏力

行政事業單位在財務內部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不全面,監督力度不夠的問題,比如年度財務檢查,深度和廣度都不夠,無法徹底發揮監督制約的作用。

3 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的相關途徑

3.1 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自身要加強學習,強化意識

首先,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必須要強化自身思想意識,要全面轉變自己的世界觀、價值觀,認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單位領導要將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納入單位戰略計劃中,幫助會計人員建立健康、正確的職業觀以及價值觀。會計人員必須要講原則、重品行。其次,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的技能強化也非常重要,會計人員知識結構應該不斷完善和更新,這樣才能夠不斷提升自己的工作勝任力以及協調力,做好單位的參謀者。最后,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要強化服務保密意識,堅決抵制因一己私利而泄露單位財務秘密行為的發生,在堅持制度原則的基礎上努力搞好服務,真正實現從傳統型管理者向服務型管理者的轉變,正確處理同上級、同他人及各部門之間的關系,為領導分憂,使群眾滿意,真正發揮參與管理,服務基層和群眾的重要作用。

3.2 嚴格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和審計監督

財務監督的目的在于遏制違反會計職業道德和財經法律制度行為的發生,及時發現并糾正財會人員在職業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和偏差,進而督促財會人員養成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習慣。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內控制度,杜絕“感情管人”。完善嚴格的內控制度能夠有效堵塞財務管理中的漏洞,提高財務工作的效率和會計信息的質量,確保財務管理目標得以順利實現。通過嚴格落實內控制度,促使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在工作中能夠相互監督和制約,形成依靠制度管人、依靠制度管權、依靠制度管錢的正常財務工作秩序,進而督促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自覺遵守紀律原則,自覺規范工作行為,不斷提高自身職業素質和道德水平。另一方面行政事業單位要強化內部審計的監督,避免“走過場”。審計監督的作用就是要及時發現并糾正會計在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及時給予批評和教育,并產生一定的震懾作用。強化審計監督,一要嚴,二要實,不能走形式、走過場,這樣才能有效督促會計嚴格按照財務規章制度辦事,客觀公正地處理會計業務,不斷提高財務信息的質量。

3.3 加大財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

大力宣傳有利于行政事業單位財會人員更加熟悉和全面掌握財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實質內容和具體要求,并在工作中能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依法理財、按章辦事,自覺維護財經制度的嚴肅性和會計法律的權威性。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部門作為財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主體,要積極發揮作用,采取制作宣傳手冊、宣傳臺歷、組織知識競賽等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努力做好對《會計法》、《預算法》等財務相關制度法規的宣傳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呼吁各有關單位及全社會參與進來,形成合力,為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社會氛圍。

3.4 建立財會人員職業道德評價激勵機制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一套切實可行的財會人員職業道德評價激勵機制。一方面要對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的優秀財會人員,依法給予精神或物質的獎勵,并鼓勵和鞭策其他財會人員在不斷的學習和鍛煉中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素質;另一方面要將職業道德同財會人員評優授獎、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等結合起來,產生激勵效應,使財會人員在注重工作成績、技術職稱和職務升遷的同時同樣重視自己的職業道德形象,進而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升財務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另外,行政事業單位要完善人事考核任用制度,避免引導財會人員當“老好人”,做“全票干部”,真正使財會人員在處理會計業務時能做到依法辦理、按章辦事和堅持原則。

結束語

行政事業單位作為國家職能的執行者和傳遞者,其內部會計工作得順利開展會直接影響單位的健康、持續發展。會計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是確保會計工作質量的基本,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必須要關注會計人員的思想道德建設,客觀看待目前存在于會計行列中的思想道德問題,并制定完善的制度和措施,解決這些問題,通過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促進行政事業單位的整體工作發展,為國家建設發展提供更多的動力。■

參考文獻

[1]劉巖.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存在的問題與建議[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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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國的事業單位一直承擔著非常重要的職能,是直接地或間接地為上層建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的單位,并且我國事業單位一般不從事營利性的生產經營活動,我國大部分事業單位主要是依靠國家財政撥款來維持其正常運轉,從而能夠更好地為社會提供相應領域的服務。但總體而言,我國事業單位管理水平落后,會計監督體系不完善。財政部通過頒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來提高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能力。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仍然存在較多問題,需要在各個管理層面進行優化和完善。

二、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意義

會計監督職能是會計制度發展的必然產物,在經濟建設高速發展的今天,事業單位也逐步形成了內部監督、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體系,會計監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同時也暴露出很多問題,對國家財政撥款的使用不當,甚至造成浪費的現象令人堪憂,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提高事業單位核心競爭力的關鍵。1.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提升事業單位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當前,許多事業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會計監督工作不到位,導致制度浮于表面而未落到實處,使事業單位整體管理水平較低。強化會計監督,對于全面提升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規范性、有效性有著較大的意義,從而能較好地避免失職、舞弊問題的發生,有助于推進事業單位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2.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處理好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利益關系的必然要求。當前,事業單位在市場經濟體制中,一方面發揮著重要的社會服務和管理職能,另一方面也承擔著國有資產保值與增值的責任。可見,做好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工作,是保證事業單位工作順利開展和保護國有資產的重要基礎,同時,也是確保事業單位管理范圍內單位、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的重要條件。3.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是事業單位的法定義務。《會計法》有條款明文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當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日趨復雜,職能范圍不斷變化,對會計監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現階段,強化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全面提升會計監督工作的有效性,是每個事業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三、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存在的主要問題

1.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多為形同虛設,內部審計部門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目前,大多數事業單位的內控制度不完善,有的事業單位直接按照國家內控制度來設計本單位的內控制度,并沒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工作情況,因此,這種情況下就無法更好地滿足內部控制的監督職能。也有的事業單位已經制定了適合本單位的內控制度,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能有效地落實,形同虛設。上述兩種情況都與事業單位本身不重視內部控制作用有關系。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部門是內控制度制定的參與者和監督者,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出改進意見的最直接的力量。但是現實情況是有些事業單位有內部審計部門,人員不足,或者干脆沒有獨立的審計部門,由行政人事部門的人員兼任,因而內部審計部門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2.外部審計檢查頻率不夠,會計監督缺失。事業單位為預算單位,受政府的各級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監督。目前國家各級財政部門只是通過每年的部門預算和部門決算,對各事業單位收支的合理性進行了檢查,偏向于事后檢查,但是也無法保證事業單位的費用支出按照部門預算執行,不能有效防止事業單位粉飾部門決算報表的行為。近些年,國家加大了對各事業單位的審計力度,但是事業單位眾多,每年的項目審計任務重,審計機關人員有限,無法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對所有事業單位進行審計。3.會計工作人員的會計監督意識淡薄,整體素質不高,難以完成內部會計監督任務。對事業單位的內部管理進行全面分析發現,部分會計工作人員缺乏會計監督意識,職業道德意識不夠強,會計知識和工作技能不夠熟練,給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機制完善帶來嚴重影響,會計監督的作用幾乎沒有發揮出來。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由于事業單位本身業務簡單,會計核算幾乎都是重復性工作,加之單位不重視財務工作,會計人員普遍沒有加強自身學習的動力,對最新的會計法律法規不了解,在此狀況下,會計人員容易聽從領導的指令,不遵循會計法律法規,甚至與領導或者相關人員勾結,權大于法,難以發揮會計監督的作用。

四、加強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對策

1.建立內部審計、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會計監督體系。只有財務部門參與的會計監督制度是不健全的,逐漸完善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的建設是極其重要的。內審機構要具有其權威性和獨立性,要有專門的內審人員負責,內審部門良好的會計監督,可以及時發現資金使用過程中的不合理之處,并能對癥下藥。審計部門除了對預算收支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之外,還要對財政撥款資金使用規范性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管理意見和建議,制定改進措施。所以,要加強內部審計部門的建設,提升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對于社會監督來說,事業單位開展起來比較困難,但是最近很多事業單位逐漸公開自己的“三公經費”,就是結合社會監督邁出的重要一步,以后要逐步提高納稅人的主體地位和法律地位,完善上訪監督制度,發揮社會公眾的會計監督作用。2.財政部門加大對事業單位不同層面的會計監督。在國家層面,完善相關的會計法律法規,加大對財務違法亂紀行為的處罰力度。就目前我國的會計監督機制而言,一方面,各級審計部門要合理規劃審計任務,加大對事業單位的檢查頻率。審計機關的審計活動對事業單位有很大的威懾力,通過審計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檢查監督,對防止事業單位發生等違法亂紀行為有很大作用。審計機關也可以考慮利用社會審計機構的幫助來完成審計任務,從而緩解由于任務重,人手有限造成的疏于對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另一方面,要加大各級財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部門預算和部門決算監督檢查作用。認真審查各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剔除不合理的、虛假的項目,保證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對于部門決算,要加大賬表一致性的檢查力度,必要時要實地檢查和翻閱相關會計原始憑證,督促各事業單位嚴格按照部門預算進行費用支出,在進行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時,可以分別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3.加大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整體素質、強化監督意識。積極加強對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一方面強化法律法規教育,使在崗會計人員認識到國家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監督工作的規定與要求,認識會計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強化專業知識與技能教育,全面提升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電算化水平,提升會計人員危機意識,強化監督意識,使其牢記自身工作職責,不受他人或個人利益驅使而做出違法亂紀的行為,從而強化其會計監督管理意識。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直接影響著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因而強化會計隊伍建設對于提升會計監督工作質量有著重要的意義,所以應適當提高事業單位會計崗位門檻,建立嚴格的會計招聘與考試制度,強化崗前培訓,尤其是做好新法規、新制度教育,提升新入職會計人員的財會業務水平和會計監督意識。

五、結語

綜上所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背景下,會計監督是會計最基本的職能之一,在監督體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完善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機制,可以有效地推動事業單位的不斷向前發展,促進事業單位在社會公共服務事業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會計監督體制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會計監督體系,促進我國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機制的發展和完善。

作者:林鉞 單位:廣東青年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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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07-000-01

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開始顯現。因此,針對這一現象,在進行改革的過程中就要嚴格遵守我國的相關政策,完善職權制度,同時還要確立出有效的發展目標,落實好各項職能,這樣才能保證事業單位中會計制度的改革是具有成效的。

一、事業單位會計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目前的會計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經濟發展的需要了,這樣也就不能發揮出應有的優勢。由于會計模式方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也就影響了事業單位中各項工作的開展。

首先,是人才類型上的問題。從實際上來講,目前的事業單位會計人才普遍存在類型單一的現象,且呈現出了只有簿記型。在一些發達國家中簿記型已經被淘汰了,而需要管理型的人才,這樣才能做好事業單位中的會計管理工作,減少失誤的發生,解決好突發事件。隨著多元化社會的不斷發展,對于會計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多,因此我國如果還只是簿記型的人才,是難以滿足市場經濟變化的[1]。

其次,在事業單位會計中主體意識不足。事業單位會計主體主要是分為財務人員與財務報告。但是在一些事業單位中,一些財務人員只能進行簡單的核算等工作,卻并沒有進行財務報告的整理,這樣也就造成了財務主體與會計主體上的缺失。通過調查可以看出,目前所進行的財務報告主要是記賬主體,也就是說,是事業單位中的另外一種形式上的主體,這樣也就影響了事業單位中會計的改革。

最后,綜合素質與會計類別上的問題。就目前來說,我國的事業單位中會計主要的工作是進行預算資金收支活動情況,只有專業的人才才能促進會計工作的快速發展,所以可以說,會計人員自身專業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了預算與資金鏈結構等。目前的會計人員大多來自于大學畢業,但是由于會計考證制度預計會計證簡單化等方面的影響,使得會計人員在選拔上存在一定的問題,且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類別也相對單一,這樣也就造成了會計工作量與方式等方面效率不高,加之事業單位中對人員的考評與監督等工作不及時,也就造成了事業單位中會計改革速度減慢[2]。

二、事業單位中會計改革的措施

(一)從整體上出發來進行突破

通過對會計核算的類型與方式等進行轉變,可以提高對事業單位中經費的管理效果,同時也可以向著會計管理型的方向轉變。對于“管理型”會計來說,是在成本預算與管理效率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同時在后期發展過程中不斷完善的。因此,在實際中就要把握好會計中存在的問題,并對問題進行全面的分析,找出存在原因,在此基礎上采取有效的制度來解決實際問題。且在事業單位中還可以借鑒會計新準則,結合新準則的實施來制定出改革的措施,同時還要落實好財政的分況,實現從整體上著手,來做好改革工作[3]。

(二)做好記賬主體的選擇工作

對于我國目前的事業單位資金來說,不僅實現了來源上的多元化,還呈現出了用途多樣化的發展趨勢,這樣也就造成了各個事業單位中資金的用途差異逐漸增大。因此,在事業單位中,針對資金的去向就可以采用靈活記賬的方式,細化好資金的管理工作,同時也可以掌握好資金的去向,對收支的情況也產生出了相應的了解,對后期的資金查閱也提供了便捷。

(三)及時采用新技術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計算機時代已經全面到來,因此在一些事業單位中也開始不斷更新,開始運用高科技來進行相關的管理與審計等工作。因此在這種趨勢的影響下,就要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術,這樣才能保證會計改革工作的效果。在實際中要定期組織會計人員參與相關的培訓,做好監督與考評等工作。同時還要提高會計人員對新信息的接受能力,這樣才能滿足信息化發展的需求,提高工作的效率,保證會計改革實現多元化的發展[4]。

(四)建立出完善的監督體系

對于事業單位會計部門來說,最為基礎的就是監督部門。因此,事業單位就需要成立出專門進行檢查的小組來開展會計監督工作,在財務支出中也要設置好各項環節,以此來實現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與發展,同時還要做好內部條件下的監督。在進行核算工作的過程中,還要建立出相應的監督機制,最大限度的降低會計上存在的風險。對于事業單位中的會計人員來說,也要及時更新自身的思想理念,在滿足社會發展需求的基礎上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與專業能力,這樣才能實現有效的監督與管理。

(五)預測可能存在的風險

對于事業單位會計工作來說,難免會出現失誤,因此,就要做好會計核算工作的嚴謹化管理,同時還要完善會計核算監督機制。在實際工作中還要做好事前的準備工作,建立出完善的監督系統,以此來避免出現失誤的現象。此外還要做好事中的監督工作,這樣也就可以減少風險的發生。在事后監督上也可以做好掃尾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提高會計效率與工作水平。

三、結語

總的來講,在事業單位中進行會計改革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不僅實現了對事業單位的改革,還提高了事業單位中會計工作的效果與水平。因此在實際中,還要及時跟上時展的步伐,更新理念,運用好新技術,以此來實現高效的工作。

參考文獻:

[1]景宏軍.薛占鋒.孫莉艷等.關于我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的幾點思考--借鑒《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J].哈爾濱商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03):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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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務制度的進一步改革,事業單位也普遍采用會計電算化,從會計具體項目的核算到財務管理都有了很大的改觀。會計電算化是一種把會計核算與管理和計算機結合起來,以財務軟件為工具,對單位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做以反映并進行監督,會計電算化不僅能夠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避免了傳統會計方式可能出現的基本的操作錯誤,而且能夠通過對權限的設置等方式,進行財務管理和監督。這是對于傳統會計核算方式的一次重大的革新,是經濟活動內容、數據處理日益復雜的形式對于會計核算的要求,也是會計自身發展的必然結果。

在當前的形勢下,會計電算化已經成為事業制單位核算和管理的主流方式,但是在具體實踐中,也存在著很多問題,筆者對此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

二、 事業單位會計電算化出現的問題

2.1管理形式與會計核算方式不相配

    事業單位管理形式與會計核算方式不相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有部分事業單位正在進行市場化改革,涉及到了較為復雜的經濟活動,比如投資、基建等,但是沿用的仍然是傳統的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無法衡量財務風險,給財務管理帶來了隱患;另一方面,一些單位的會計系統分為互相獨立運行的子系統,信息系統無法與生產、采購、人事等有機的結合,各個子系統之間無法進行數據的共享,最終不利于管理水平的進步,無法滿足事業單位發展的需要。

2.2對技術和軟件缺乏充分運用

    我國事業單位現有的會計電算化水平仍處于入門階段,并非完整意義上的會計電算化。電算化應該是會計核算與財務管理的有機結合,然而我國大部分的事業單位應用的是會計核算化的軟件,而并非管理型或者是決策型的軟件,對軟件的財務管理、監督、控制功能普遍缺乏重視,這就造成現在大部分事業單位的會計電算化只能記賬、算賬、編制報表等基本的財務管理功能而無法進行財務決策的制定。

2.3缺乏會計電算化專業人才

    會計電算化的應用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掌握專業的財務知識,還要具備一定的計算機知識、軟件應用知識等。一方面在事業單位就職的財務人員,普遍存在著年齡偏大、知識結構老化的問題,很多財務人員從業經驗豐富,但是對計算機和軟件的知識并不了解,對電算化軟件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另一方面很多事業單位把財務部門作為一個服務部門,忽視了財務管理的重要性,也忽視了對于高素質的財務專業人員的引進,造成了專業人才的缺乏。

三、 完善事業單位會計電算化的建議

3.1改革管理觀念,推動會計電算化建設

    目前,會計電算化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也日益復雜,涉及的范圍也越加廣泛。因此,事業單位的各級領導和財務工作人員必須要及時更新觀念,轉變管理模式,對會計電算化的發展給予足夠的重視,并積極推廣運用電算化,將財務的日常運作與財務管理有機的結合起來,豐富發展軟件的功能,拓展適用范圍,積極面對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為電算化在事業單位中的推廣起到帶頭作用。

3.2進一步完善單位內部控制

首先,要完善操作管理制度,避免操作風險。要建立較為完善的電算化運行環境,根據職位的不同確定權限的不同,并根據工作人員的不同工作內容進行操作培訓,了解其所負責的模塊的運行,順利的完成由紙質核算向電算化的過度,避免由于不了解軟件而帶來的操作風險。

其次,要加強對財務活動的監管制度,防止工作人員系統漏洞謀取私利。每一種系統都存在其漏洞,為了防止員工利用系統漏洞,一方面在系統的投入使用之前,根據網絡系統區域的不同劃分,設置多重防火墻。另一方面,單位每年度要進行內審,對紙質數據與電子數據的一致性進行核查,對數據的保存方式和安全程度進行評估,發現異常和系統漏洞及時進行補救,在系統運行的各個環節及時的進行監督核查,保證系統安全運行。

最后,要進一步完善系統的維護制度,定期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會計電算化軟件的維護、系統的操作培訓與系統的改進工作。同時要與事業單位審計人員加強溝通,根據審計人員的審核與評估結果,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系統。

3.3提升財務人員素質,打造專業財務團隊

滿足事業單位會計電算化對于人才的要求,要建立完善的培訓機制,可以將培訓進行外包,由專業的財務培訓人員根據其職業要求對其進行相應的專業技能和專業道德的培訓,培養出既熟悉專業財務知識,又能夠滿足各方面要求的財務管理復合型人才,全面提升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打造出一支專業素質高、道德品質過硬的財務團隊。

四、 結語

綜上所述,要進一步推動事業單位會計電算化的發展,一方面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更新管理觀念,促進事業單位傳統的粗放式財務管理進一步向精細化轉變,適應新經濟形勢下的需求,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深化對會計電算化的利用,充分發揮軟件的管理和分析功能,充分發揮會計電算化對于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作用,結合單位內部審計不斷推動會計電算化軟件的更新和改進,從而促進事業單位在會計電算化方面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我國的經濟建設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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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準則》中關于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中規定,關于基建投資活動的會計處理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而是按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另一方面,要求經費賬中要設立自籌基建科目,用來核算事業單位在財政補助資金之外,由于建設工程的資金活動的相關核算,如此便形成了經費賬和基建賬兩套賬的核算模式。

(二)建立兩套賬核算所存在的幾點弊端

1、收入容易重復確認

我國對于各級財政資金存在著多種的撥付渠道,用于建設項目的資金可以直接撥入事業單位的基建賬戶,也可以通過單位的經費賬作為中轉,再劃撥入基建賬戶。不論哪一種方式,款項撥入時都記入其收入科目,這使得在年底決算確認收入時,經費賬中的撥入款項和基建賬中撥入的收入款項經常會重復計量,造成會計信息的失真。

2、資產不完整

建設工程從本質上說是單位占有和使用的經濟資源,也屬于單位的資產范圍。而按照原有的核算辦法,建設項目從立項到交付使用過程一般較長,期間所形成的資產難以準確歸集到固定資產中,在報表中無法完整地反映單位資產狀況,資產嚴重賬實不符。

3、會計信息不夠系統

現行準則的要求使得事業單位本文由收集整理出現了兩個會計主體、兩套賬,同時還要做兩套會計報表,這就使得每一套會計報表都只能反映出事業單位所有的經濟活動中的一部分,這與會計中關于“財務報表要真實的完整的反映出單位的經濟活動”的要求相違背。另一方面,現行《準則》規定 “基建投資表”也應作為單位會計報表的一部分,而實際操作中則很難實現。

4、造成財務管理中的困難

事業單位開展建設項目過程中,財政資金撥付往往不夠及時,從而造成單位的資金短缺,單位在結算工程款時由于資金拮據往往采取向金融機構借款然后分期償還的形式,這就使得事業單位形成一部分債務核算管理,而兩套賬的核算形式往往會造成債務核算的混亂。

二、關于建設工程的會計處理方法——增設“在建工程”,實現基建賬與經費賬并軌

(一)基建支出的財務核算方法

1、在資產類科目中增設“在建工程”等科目

當事業單位的基建工程完工之后,之前計入“在建工程”科目的工程支出,需要由“在建工程”的貸方轉入“基建支出”科目的借方。與此同時,增記“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此外,關于基建支出,還可以增設“待攤投資”與“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其中,“待攤投資”科目主要用于對勘察設計費、借款利息、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應付代建單位的代建費等待攤投資的發生和分配情況進行核算與記錄。“待攤投資”借方,用于對基建工程發生的待攤投資的各項支出進行核算與記錄;工程完工時,基建支出的待攤投資分攤計入該科目貸方。期末,倘若該科目出現余額,則反映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尚未分攤的待攤投資支出。該科目根據投資種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對基建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形成資產的投資性支出(比如,航道清淤、江河清障、水土保持、飛播造林、城市綠化、取消項目可行性研究費等)進行核算與記錄,支出發生時,計入該科目借方。該科目所記錄的基建支出于項目完工之后,經由統計財政部門批準審核,可對相應的資金來源予以沖銷,沖銷時,計入該科目貸方。余額反映尚未核銷的基建支出。

2、基建支出核算的改變對收入類科目的影響

基建支出會計核算的改變,也會對收入類科目產生一定影響。對此,筆者認為,可以在“撥入專款”科目下,設置與基建支出相關的“撥入基建款”明細科目。主要對上級單位、財政部門或者由其他部門、單位撥入的基建專款進行相關核算與記錄。會計期末,倘若基建工程已完工,則可經由“撥入專款———撥入基建款”科目的貸方直接轉入“基建結余”科目。會計期末,“撥入專款”的“撥入基建款”科目的余額表示撥入基建款中的尚未完工工程所占用的部分。

3、基建支出核算的改變對支出類科目的影響

支出類科目也會隨基建支出核算的改變而發生一定變化,可以將其原有的“結轉自籌基建”科目改為“基建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對會計期內完工的基建工程所耗費的全部建設支出進行核算與記錄。基建工程項目完工時,原本計入“在建工程”和“待攤投資”科目的支出數額,可以通過上述兩科目的貸方轉入本科目借方。會計期末,該科目貸方余額要轉入“基建結余”或者“轉出投資”科目。

4、基建支出核算的改變對凈資產類科目的影響

同樣,在凈資產類科目也應增設“基建結余”科目,主要用于對基建資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額進行核算與記錄。會計期末,如果該科目余額為貸方,表示上級部門或者財政部門等對事業單位基建工程所撥付的款項出現了結余;若科目余額為借方,則表示事業單位所好基建工程支出中,所含有得自籌部分數額。會計期末,事業單位“基建結余”的貸方余額需要轉入“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或“專用基金———修購基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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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銷售商品實現收入10000萬整,款項收存銀行。首先要確定此項經濟業務涉及哪些賬戶――銀行存款和主營業務收入;然后是判斷所涉及的賬戶是增還是減,即增減方向――通過數學應用判斷得出銀行存款增加,主營業務收入也增加;銀行存款賬戶是資產類賬戶,增加放在借方,主營業務收入是損益類中的收入類賬戶,增加在貸方;最后確定金額――10000元,至此得出會計分錄借:銀行存款1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在這個簡單的會計分錄的編制中很多同學會判斷出主營業務收入是增加,但卻會記在“借方”。這說明同學們對收入類賬戶的借貸方登記的是增加額還是減少額不是很清晰。

例如:將上述的收入10000元轉入本年利潤。很多同學們又不知道往哪個方向結轉,提醒同學們主營業務收入發生時即增加時放在貸方;結轉時即減少時,自然要放在借方。由此得出會計分錄為借:主營業務收入10000元貸:本年利潤10000。

篇(10)

一,基建投資購建中資產的概念

基本建設會計游離于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之外。事業單位以國家基本建設撥款和經批準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自籌資金進行固定資產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等項目的基本建設工程,按照國家基本建設規程進行會計核算。在基建會計制度里,有兩個資產科目,一是“交付使用資產”,二是“固定資產”。

基本建設項目建成移交給使用單位,按基本建設會計制度規定,以“交付使用財產”科目來辦理移交。使用單位在驗收后,應將移交的固定資產部分增加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這里要談的就是“交付使用資產”。

1,“交付使用資產”是核算建設單位已經完成購置、建造過程,并已交付或轉給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實際成本。建設單位用基建投資購建的在建設期間自用的固定資產,也通過這個科目核算。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編制竣工決算,辦妥竣工驗收和資產交接手續,才能作為交付使用資產入賬。

2,“固定資產”是核算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自用的各種固定資產的原價。這些資產的所有權歸屬于建設單位,可以自由支配使用的。它包括用基本建設購建的自用固定資產;用留成收入購建完成的的固定資產;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盤盈的固定資產等。/

二,基建投資購建中資產形成的會計處理

“交付使用資產”

交付使用資產的成本,應按下列內容計算:(1),房屋、建筑物、管道、線路等固定資產的成本;(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成本;(3),運輸設備及其他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成本;(4)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成本。已經辦理交接手續的交付使用資產,借記“交付使用資產”,貸記“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和“待攤投資”等科目。實行投資借款的建設單位,還應同時借記“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科目,貸記“待沖基建支出”科目。“交付使用資產:根據實際情況,還應設置“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明細科目。

三,基建投資購建中形成資產移交使用單位的賬務處理

建設單位在辦理竣工驗收和資產交接手續工作以前,必須根據“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其他投資”和“待攤投資”等科目的明細記錄,計算交付使用資產的實際成本,編制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竣工決算附件,經交接雙方簽證后,其中一份由使用單位作為資產入賬依據,另一份由建設單位作為本科目的記賬依據。

1,使用基建撥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借記“基建撥款”,貸記“交付使用資產”。

2, 使用聯營撥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借記“聯營撥款”,貸記“交付使用資產。

3,使用投資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借記“待沖基建支出”,貸記“交付使用資產”。

4,使用多種投資的建設單位完成的交付使用資產,能分清投資來源的,分別按上述方法進行結轉;分不清來源的,按實際投資比例計算結轉。

四,行政事業單位目前基建投資的分析及基建撥款和資產增加的賬務處理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一般為自籌基建、撥入專款基建和借入款項基建,且大多采用發包的形式。這里著重談的是自籌基建。行政事業單位在安排自籌基建時,要統籌考慮自身的各項收入情況,以量入為出的原則,在保證行政事業正常發展的資金需要和收支平衡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和可能來安排自籌基本建設,一般不應負債基建。但如果確需借人款項基建,也應通過“結轉自籌基建”科目核算,年終轉賬后,可能會出現負結余,就留待以后年度組織收入補虧。

所謂自籌基建,就是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或撥入經費)以外資金安排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基建項目。為了核算自籌資金轉存財政基建專戶的情況,單位預算會計要求設置“結轉自籌基建”科目。撥出基建款項時,借“結轉自籌基建”貸“銀行存款”。年終賬務處理,借“事業結余”,貸“結轉自籌基建”。基本建設工程引起的實際成本支出,不作單位支出核算,只在項目完工并交付使用時才增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工程竣工后,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借“固定資產”,貸“固定基金”。如有結余的基建款項則轉回單位賬戶,借“銀行存款”,貸“結轉自籌基建”,同時,借“結轉自籌基建”,貸“事業結余”。

五,對行政事業單位基建資產會計處理的一點建議

用基建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只有通過比較嚴格和比較科學的會計核算,才能保證國有固定資產的完整性。由于行政事業單位的特點,基本建設會計游離于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之外,致使基本建設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支出,無論是來自預算內撥款,還是來自單位自籌資金,均無法列作單位資金支出,會計報表也無法予以反映。只有對于發生的國家基本建設撥款和單位自籌資金進行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以及外購需要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支出,借記“在建工程”,貸記“財政補助收入”或有關資產賬戶;項目完工交付使用時,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在建工程”,才能最終為事業單位編制部門預算提供真實科學的會計資料。

篇(11)

一、前言

2012年,我國從上海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試點工作,然后逐年擴大試點行業與地區。據財政部相關報道,2015年將繼續進一步擴大營改增力度,爭取將建筑及房地產業、銀行金融業等剩余營業稅相關行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但是,從企業層面來說,營改增試點工作尚屬較為新鮮的事物,在實施時遇到一些非常規情形會變得非常困擾,如總―分型組織形式的公司,一般建筑類企業此種組織形式較多,各個分公司往往未辦理獨立的營業執照與稅務登記證,但總公司為了便于對各個分公司的考核,又把各個分公司作為單個的會計主體,獨立建賬與記賬,然后由總公司對各分公司的賬套進行合并,生成總的報表,總公司以合并后的財務數據為基礎進行總的納稅申報。針對上述會計核算方式,總公司在匯總申報納稅增值稅時,會出現一個分公司的銷項稅額被另一分公司的待抵扣進項稅額抵扣的情況,但對此類情形的會計處理方法在《企業會計準則》中缺乏明確的規定,本文擬對該情形的會計處理作一探討。

二、增值稅的相關特點

增值稅是以商品(或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在計算企業應納稅額時,銷項稅額應再扣除商品在以前生產(服務)環節已負擔的稅額,以避免重復征稅。從世界各國來看,一般都實行憑購貨(勞務)發票進行抵扣。按我國目前增值稅的規定,納稅人取得相應的增值稅抵扣憑證,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這樣,有時企業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接受勞務)很多,在計算應納稅額時,會出現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情況,根據稅法規定,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三、分公司之間抵扣其他分公司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內容與實質

一個總公司若下屬有眾多分公司,為了加強管理,分公司未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因而也就沒有獨立的稅務登記證,所以各分公司不能獨立申報納稅。日常經營中總公司出于對各分公司的考核及各分公司對自身的管理需要,各分公司又均獨立建賬,月度終了,由總公司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并匯總申報納稅,此種會計核算方式一般建筑類企業采用較多。建筑業營改增后,根據目前增值稅會計核算規范,若各分公司單獨核算每月應納增值稅稅額時,則均以當月自身增值稅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為基礎來進行計算,若當月某分公司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則該分公司當月應納增值稅為零,進項大于銷項部份的差額可留待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而若另一分公司當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且無上月留抵稅額,則另一分公司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為銷項扣除進項后的差額部分。但從總公司的角度匯總計算每月應納增值稅稅額時,其值是當月所有分公司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累計數與進項稅額累計數之差,再減上月留抵稅額,而非各月每個分公司單獨計算的應納增值稅稅額的累計數,二者結果有時會不相等,即總公司通過國稅增值稅申報系統應申報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會與合并后會計科目反映的應納稅額(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中的貸方余額)不一致。下面通過一案例進行說明:

假設:A公司有B、C二分公司,B分公司20*4年11月當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10000元,進項稅額為8000元。C分公司當月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8000元,進項稅額為9000元。二分公司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都進行了相應認證,且各分公司當月均沒有上月的留抵稅額,則當月增值稅相關科目的計算如表1所示:

由表1計算結果可見,A公司增值稅申報系統中應納數為1000,合并匯總后賬面反映的應納稅額(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賬面貸方余額)為2000,二者出現不相等。究其實質是各分公司與總公司對各自增值稅的核算處理范圍不同,而增值稅會計科目的核算又具有特殊性所致。

四、可用的會計處理方法

仍運用上述例子

1、方法1

增設增值稅一明細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用于核算分公司月末留待下月抵扣的進項稅,月末分公司有留抵稅額時:

借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

則上例中,B分公司月末時,應作分錄如下: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2000

貸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000

C分公司月末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00

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

1000

這樣,當月增值稅相關的科目計算如表2:

由表2可見,月末,A公司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借貸平衡,會計賬面反映的應納增值稅(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貸方余額)稅額,與A公司增值稅申報系統應納增值稅稅額相等,均為1000元。

2、方法2

每月各分公司入賬時,不應用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即分公司月終時不做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分錄,月終由總公司根據合并匯總的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進項、銷項等的余額情況,做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科目分錄: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這樣,上述例子中,當月增值稅相關的科目計算如表3:

因此,A公司合并匯總后的會計賬面反映的應納增值稅(即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貸方余額)稅額,與A公司增值稅申報系統應納增值稅稅額相等,均為1000元。

3、兩種處理方法的評析

方法一,在《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一般納稅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設置外,增設了一科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應規定,當企業當月出現留抵稅額時,是不用做相應的增值稅分錄的。增設該科目后,當分公司月末有留抵稅額時,分公司的留抵稅額月末通過該科目結轉到科目: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借方,這樣,總公司財會人員月末對增值稅便不用作相關的會計分錄處理,直接合并匯總便可,減輕了總部財會人員的工作量。所有增值稅的相關會計分錄都由各分公司獨自處理,使各分公司的增值稅賬務清晰直觀、獨立一體。同時,總公司在每月匯總申報增值稅稅額后,向各分公司內部托收或返回當月增值稅稅款時,只要查看各分公司當月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的科目余額便知,方便明了。

方法二,月末統一由總公司根據合并匯總后的相應科目余額做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分錄,雖然從各分公司的角度看來,其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不能視作完整的處理過程,但增值稅相應會計科目的設置與分錄的處理比較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五、結語

綜上分析,單獨建賬、匯總納稅的分公司之間抵扣其他分公司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上述兩種會計處理法各有特點,相應公司應根據自身情況來作選擇,如分公司財務人員業務素質、總部財務人員的日常工作量等因素。同時,對增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分公司留抵稅額)科目的會計處理方法,為妥當起見,應先向企業的主管國稅部門進行該會計處理方法的備案。此外,目前,建筑企業到外地施工應所交納的營業稅是向施工當地稅務局繳納的,建筑業營改增后,在外地施工的企業應交的增值稅會計處理方法應根據到時出臺的相應規定處理,本文探討的是在本地施工生產的分公司之間抵扣其他分公司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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