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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管理的功能大全11篇

時間:2023-08-20 14:57:46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知識產權管理的功能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知識產權管理的功能

篇(1)

新經濟是建立在知識的產生、傳播和使用基礎之上的知識經濟,知識成為經濟增長的內在要素并改變著經濟結構。新經濟時代是一個新思維、新技術、新產品層出不窮的時代,是競爭異常激烈的加速度時代。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持續發展以及新經濟時代的到來,企業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隨著全球船舶行業向前突飛猛進地發展,我們已經深切注意到,企業間競爭的焦點正在由各種生產活動的最終產品轉向知識活動的成果,即知識產權的保護。知識產權已經被人們稱為“21世紀的貨幣”。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概述

1.企業知識產權的內涵

知識產權不僅是一種無形財產,而且是一種重要的經濟資源,在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頒布以前,我國法學界長期使用“智力成果權”的說法,也有人使用“智慧財產權”、“知識成果財產權”等。在《民法通則》頒布后,“知識產權”作為一個專門術語開始為人們普遍接受。關于知識產權的概念,各國認識不盡相同。國內學者的觀點也不大一致,但不少人認為,“知識產權是基于智力的創造性活動所產生的權利”或“知識產權是基于智力成果完成人對特定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利”等。

按照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規定,知識產權包括下列權利:

1)與文學、藝術及科學作品有關的權利;

2)與表演藝術家的表演活動、與錄音制品及廣播有關的權利;

3)與人類創造性活動的一切領域內的發明有關的權利;

4)與科學發現有關的權利;

5)與工業品外觀設計有關的權利;

6)與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商號及其他商業標記有關的權利;

7)與防止不正當競爭有關的權利;

8)一切其他來自工業、科學及文學藝術領域的智力創作活動所產生的權利。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將企業知識產權的內涵表述為:企業基于自身的智力創造性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經驗、知識等而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內涵

機制是指有機體的構造、功能和相互關系。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機制,則是指企業的技術成果商業化過程中諸要素及其之間的相互關系或交互作用。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機制是指企業在對其知識產權管理的過程中內部要素及其之間的相互關系或交互作用。這種機制主要包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動力機制、人才機制、戰略機制及協調機制等。

二、企業知識產權機制優化

企業作為知識產權的主體,對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水平具有內因的決定作用,因此,企業首先應重視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優化。在充分理解、掌握了現有知識產權的外部環境條件的基礎上,必須不斷優化知識產權管理的內部機制,以保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外界環境相適應,從而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的良性發展,筆者認為這方面的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實現制度創新,優化知識產權管理的動力機制

知識產權管理的首要機制是良好的動力機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動力不足的根源在于產權結構,在于與產權相關的管理動力問題。企業只有真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獨立法人實體之后,知識產權的動力機制才能建立起來,才能建立起知識和技術參與分配的合理機制。從這個意義上講,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關鍵是制度創新。

2.做到廣納賢士,優化知識產權管理的人才機制

知識產權的管理人才是知識產權管理的承擔者和完成者。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依靠于具有足夠的知識積累、敏銳的觀察力、判斷力和快速學習能力的創造型人才。人才的儲備和積累一般有三種形式:一是外部人才內部化,如進行招聘、兼并科研院所;二是企業內部人才選拔培養。可以通過選出去、請進來的辦法進行人才培訓,幫助他們學習掌握與企業知識產權相關的一系列知識,不斷拓寬視野,提高知識產權管理能力;三是實現內外部人才資源的共享,如與其他單位的合作等。

造就知識產權管理人才隊伍的根本問題在于如何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要采取多種形式,建立起此類人才的激勵機制。企業應在分配和獎勵等方面實施傾斜政策,從長遠利益出發,建立人才內聚和迅速成長的良性機制。以早已盛名遠揚中關村的企業為例,目前這里有科技人員38萬,其中兩院院士322人,為全國科技人員總數的36%,體現了中關村企業“以人為本”的“拴人,留人”的用人機制,這種經驗非常值得學習。

3.堅持市場導向,優化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機制

對于企業來說,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無疑是企業無形資產保護的第一戰略。在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思想上,應實現從生產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從資本為第一資源向知識為第一資源轉變;從追求產品數量和質量,向追求產品的技術含量轉變;從市場價格競爭向創新競爭轉變;從以管理人、財、物為主向管理知識和技術轉變。戰略選擇做到:課題市場化——市場是知識產權的起點;成果商品化——市場是知識產權的落腳點;目標產業化、國際化;適度超前化。

篇(2)

[中圖分類號] F406.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2)10-0089-05

知識產權運營是在當代知識產權制度環境下,隨著知識產權作為企業資源重要性的提升而提出并適用的企業經營的新課題。知識產權運營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之間存在密切聯系,其中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是知識產權運營的基礎和保障,知識產權運營則是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最終目的。企業知識產權運營也是企業知識產權經營管理的基本形式,加強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管理是實現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重要保障。基于知識產權運營的重要性,《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創建工作方案》明確指出要提升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全面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工作,推進知識產權商品化、產業化,不斷形成有核心競爭力的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加強已有專利技術的實施、轉化、轉讓工作,實現專利價值最大化。要深入研究知識產權制度,充分運用知識產權規則,把知識產權轉化為企業競爭力”。

本文將從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管理的一般原理出發,著重對企業知識產權許可,企業知識產權轉讓,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投資入股、證券化、信托等為表現形式的資本運營等進行深入探討。①

一、企業知識產權運營管理概述

企業知識產權運營反映了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資產與實現企業價值的內在關聯性。國外有學者提出了“潛藏價值”概念,論證了企業可以從知識產權資產中獲取價值以及知識產權資產與企業增值的關系。不過,知識產權資產價值的實現卻離不開有效的運營。“現代企業運營已由原先的生產過程的計劃、組織與控制,外延到與產品生產和服務創造密切相關的管理范疇,囊括從運營戰略制定、運營系統設計、運營系統運行等多個層次,企業運營對象也由傳統的勞動力、原材料等物質要素向知識、服務等非物質要素轉變,使得知識及知識產權資源經營的重要性日益增強”。[1]企業知識產權運營是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環節,也是其實現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保障。《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確定的戰略方針是“激勵創新、有效運用、科學管理、依法保護”。其中,依法保護是手段,科學管理是基礎,激勵創新是源泉,而有效運用則是最重要的歸屬和目的。正如知識產權法專家陶鑫良教授指出:上述方針的靈魂是有效運用,激勵創新應落實到有效運用,依法保護也要落實到有效運用,科學管理更應在有效運用,國家與企業知識產權之戰略與策略,有效運用是目標,運用有效是關鍵。[2]知識產權法專家鄭成思教授在對“知識產權制度”進行解讀時也道出了知識產權戰略中知識產權戰略運營的意旨。他在《關于我國知識產權戰略與思考》文章中指出,知識產權制度包含了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一批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和將該成果“產業化(即進入市場)”等三個方面的內容,將其結合起來可以看成是我們的知識產權戰略。這三個方面實際上涉及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和運用,其中運用是創造與保護的延續,是實現知識產權價值的根本所在。

篇(3)

0引言

全球進程加速,科學技術領域發展也隨之加快。不少新技術引進的新概念進入群眾生活范疇和視野。譬如,“物聯網”“C2C”“B2B”“云端處理”“大數據”等。“大數據”(BigData)最早提出時間誕生于1980年,大數據被定義為集成數據庫存儲、處理、計算等多功能的復雜型結構、存儲數據空間龐大的數據集合[1]。大數據出現是基于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超前所需能夠集成、處理大量數據的原因而研發的。國內意識到必須對大數據旗下的知識產權數據進行維護和管理工作。目前,大數據在國內知識產權領域的具體價值體現包括[2]:(1)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集成數據協同化、共享化管理,能夠多層次整合數據,深化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工作的時效性;(2)升級管理機構的管理水平以及統一其執法標準。根據對一系列侵權行為的分析,編制出因地適宜的科學杜絕知識侵權行為的恰當懲罰標準機制;(3)加強了互聯網上知識侵權行為的警惕性和防范性。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聯合視頻播放網站、電商平臺等互聯網企業,開展大數據技術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活動,可以樹立起侵權行為嚴厲打擊,并對其處罰以警惕后者的侵權行為[3];(4)處理好知識產權權利沖突情況。大數據技術實現知識產權的碎片式和獨立式的產權銜接起來,實現信息共享交流的知識產權行業的新模式。如此可以有效降低資源重復率,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權利沖突的防御能力。

1我國知識產權大數據領域的缺陷和挑戰

1.1技術落后造成管理知識產權大數據的能力低下

其一,數據連續不斷增加;其二數據的生產、存儲、管理、分析等工作活動進行速度非常慢[5]。傳統的數據庫系統可以存儲的數據容量小且數據處理力度弱,導致頻出數據整理工作難度大、數據處理速率慢、數據缺失等的諸多問題。為此,國內自主針對這一現象開展研發升級的數據處理工具少之又少,數據分析軟件的研發數量和速度遠遠落后于西方國家。國內匱乏自主研發的大數據化管理技術正是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緩慢的根本原因。

1.2大數據管理化質量和效率低下造成知識產權權利人權益受損

專利處理和外觀設計審查工作進度緩慢,大數據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從大數據中充分獲取知識產權數據的難度大且要逐一剔除無關數據,篩選難度高、數據繁多,要求管理者工作仔細、謹慎[6]。正是基于國內大數據化技術約束下,導致知識產權權利侵權行為難以及時迅速地被管理員審查發現,以及商標審查積壓,給申請人帶來不便,導致申請人耗費不必要時間和空間,為其造成損失。1.3人工審查強調主觀性導致公信力不足國內大數據的知識產權工作管理工作,不能完全善用大數據技術抽出無關信息開展自動化信息分析處理工作時,需要依賴管理員的主觀判斷開展數據審查工作,此時因個體專業知識影響,導致審查工作結果的公正性受到從業者的質疑或不認同,從而降低了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公信力和聲譽,進一步誘發個體或企業申請知識產權的意愿下降,從而屢屢發生知識產權行政案件。

2國外知識產權大數據進程中的可借鑒之處

2.1國外大數據開放和共享程度高

歐盟成員國家間達成了大數據資源共享和協同利用,并針對商標申請開展審查機制。以上機制對成員國家的數據共享化、處理化能力要求之高,但是在先進的大數據技術下解決了從龐大數據中根據規律和關聯性,簡易獲得不同國家組織、公民的商標數據,從而高效預防了侵權人和被侵權者就商標侵權行為的案件發生[10]。歐盟成員國家間的知識產權數據的高度開發和高效處理、共享程度都是為歐盟商標申請提供了便利,所以歐盟國家的大數據開放程度和共享化的做法值得國內企業借鑒參考。

2.2發達國家大數據資源利用率高

日本大數據資源利用效率一直是走在世界前端,為此日本政府還推出“信息專利平臺”方便對日本的知識產權等專利信息進行整理匯總和管理,用戶可以在平臺上查詢往期日本本土出版的文獻信息,除外日本還就中國、韓國兩個的信息可以在平臺進行檢索搜尋,完成電子化商標申請處理機制等等[11]。

2.3發達國家大數據化管理制度以及體系日漸成熟

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科學的體系支持,規范化的管理機制和完備的體系是奠定知識產權數據化管理的基石。在西方發達國家的成熟的產權機制和管理體系下,發達國家各個部門協同運作,完善大數據化下知識產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實現有法可依、依法執行的管理工作,為大數據化機制提供創新動力。

3國內知識產權大數據的執行和完善

3.1完善知識產權大數據機制以及體系

第一,大數據時代下,知識產權機構的大數據意識淺薄是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缺失的重要原因[13]。為此國內知識產權機構應當深入根植大數據意識,并以思想帶動行為要求組織內外做到數據參與行動中,形成專項的大數據應用下的知識產權部門,為社會、企業提供安全可靠、統一、雙向交互的知識產權應用中心。第二,國內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工作是不同部門獨立操作管理的,部門和部門間的管理工作缺乏聯立,體系內結構散亂,導致無法達成高效統一、協調管理的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管理機制。關于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工作的如何有效分配且部門和部門間工作的聯立、知識產權數據資源的整合、統一聯立的知識產權大數據管理平臺的構建、法律法規的完善等都是當前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所需要改進的各項工作[15]。第三,綜合國外大數據體系、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措施,聯立國內實情由此提出符合我國實際的知識產權數據制度,務求成為協調國內知識產權數據無縫銜接發達國家經濟實體的知識產權大數據機制。

3.2運用新興技術保護各種的知識產權

(1)參考京東大數據管理評論功能保護專利權國內專業檢索有兩樣包括IPC檢索和字段檢索。但是單憑這兩種檢索方式仍然很難實現大數據化信息的全面分析管理,容易出現信息遺漏導致侵權行為。所以參考京東大數據管理評論技術[16],將現有的專利申請說明書和正在申請的專利申請說明書開展詞語切割,分析兩者關鍵詞相似度和兩者關聯性,根據關聯程度大小向申請人羅列出相似區域,讓申請人充分了解專利申請的機會成本。

(2)參考百度、谷歌的圖像識別功能對商標、外觀設計專利實行辨別判斷。谷歌和百度兩家企業所利用的圖像識別技術推出后廣受好評。這類技術基于深度學習中卷積審計網絡技術下,通過多項重復計算法找出雷同圖片,方便管理員對比兩大圖片的相似情況,找出相同數據,再根據在先權利判斷申請人是否商標侵權或外觀設計侵權[17]。圖像識別技術從內在數據出發,可以快速甄別商標申請行為,提高商標申請速度和質量,有效預防侵權行為的發生。

(3)參考電影業數字水印技術保護版權數字水印技術利用既定計算方法實現標志性信息融入多媒體作品中。數字水印技術多用在多維動畫、多媒體文件。軟件等的數字作品中起到版權保護作用。通過鑒定數字水印信息可以判斷內容始創者、購買者以及載體是否被惡意修改等內容。在大數據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下,引入數字水印技術保護產權的信息版權,有助于預防各種產品版權被侵權的行為。

4結語

在大數據環境下,知識產權的大數據管理是必然要求。所以,要求知識產權機構重視大數據化,并意識到知識產權大數據化的重要性,從自身工作做起,應用大數據技術,配套相關知識產權大數據維護、管理體系,促進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同時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數據化管理的成果,加以利用于國內大數據技術應用中,確保大數據知識產權應用上發揮有效功能和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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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德橋,韓弘力.論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構建[J].北京化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2):10-15.

[4]徐建華.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思考[J].山東省農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2,(01):54-55+57.

[5]鞠曄.云計算環境下美國專利引誘侵權判定規則研究[J].知識產權,2014,(02):98-104.

[6]黃勤龍.云計算平臺下數據安全與版權保護技術研究[D].北京郵電大學,2014.

[7]牛巍.網絡環境下信息共享與著作權保護的利益平衡機制研究[D].中國科學技術大學,2013.

篇(4)

引言

就企業知識產權方面,由于中國經濟市場化時間比較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還存在問題。筆者將對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議和對策。

一、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環境不健全

由于中國的經濟市場化時間不長,無論是法律保護機制還是市場運作機構都還不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自身的缺陷。

我國1980年才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4年才開始實施第一部《專利法》。目前,雖然已經制定了較為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并應實際之需作過調整和修改,但是,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表現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實踐中,專利審查機構由于不受期限的約束,常有任意拖延專利實質審查時間的情況出現。專利的審查期限過長往往使得申請的專利技術喪失先進性,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打擊了申請人的積極性。

(2)知識產權司法機關執法不力。

法律的保護不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賴于有力的執法。目前,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指責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機關的執法不力。法院與仲裁機構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處理中無法達到及時、正確的裁斷要求,使得侵權糾紛中無法及時確定權屬,打擊侵權行為。

筆者以為,除了由于司法機構、組織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風拖沓、辦案效率低下問題,同時也有司法機關人員的專業知識欠缺的原因。

(3)行政機關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行政權力在中國社會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優勢,由此企業普遍對行政機關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機關由于體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時,行政機關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對嚴重的侵權而致犯罪的行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權限;法院在刑事責任的追究中,按分工習慣,又將此類審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能力。因此企業經常反映難與管理機構打交道,而且很難適用刑罰手段來保護自己,打擊侵害者。

(4)中介市場很不完善。

市場經濟中,中介機構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識產權管理這種專業知識要求很高的市場中,專利機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等中介機構應發揮應有職能。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企業申請或注冊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然而我國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缺乏,人員素質難以滿足相應需求。

(5)市場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

由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不健全,加上過去中國實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導致中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甚至有時達到公開化。例如,有人就錯誤地認為“盜版”行為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有利:“在中關村,凡有真的幾乎就有假的,對暢銷品來說,往往假的數十倍、百倍于真的”。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在這種市場環境下很多時侯只能是無可奈何。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意識比較弱。

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企業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內部建立知識產權制度、運用制度為自己的技術開發和企業發展服務的還不多;

(2)企業中,專利的申請量少,質量不高。據調查,中國有70%以上國有大中型企業、95%以上小型企業沒有專利申請,更談不上向國外申請專利,有意識地建立專利網和專利壁壘來保護這些成果。

(3)知識產權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護層面,還沒進入資本化運作。

研究發現不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的無形資產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貢獻要小于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同時市場對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無形資產的定價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這說明我國企業還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對吸引投資的巨大作用。

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乏規劃

據調查,國內絕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更談不上從戰略上進行規劃,企業關注的仍是有形資產的管理。調查發現,每個大中型企業每年科研成果超過百項,但申請專利的卻寥寥無幾。

沒有專利戰略,就不能保證科研開發的各個環節,包括選項、立項、專利申請規模、專利保護及其策略和產業化順利進行。許多企業不知道對專利文獻的利用,很少進行專利文獻檢索,造成低水平重復研究。由于缺乏戰略高度的規劃,許多企業成果只申請了中國專利而造成技術流失,專利申請后利用率很低,產業化、商品化程度低。

此外,還很容易導致陷入專利“陷井”與“雷區”,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不僅要支付高額賠償,甚至導致企業破產。深圳市某廠的產品屬荷蘭菲利浦公司在中國獲權的專利保護范圍,被訴侵權,不但自行銷毀了模具和侵權產品,還要支付巨額賠款。

4、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乏嚴密的規章制度

調查表明,我國企業目前涉及知識產權問題時大多是通過聘請律師幫助解決,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認識到專業機構的設置和利用以及配置專業人員,沒有設置專業人員從事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研究及開發,同樣也缺少嚴格的規章制度來對知識產權管理加以指導。許多企業商標檔案的管理與企業的其他檔案進行合并管理,而沒有專門的商標檔案制度和對商標的申請、印制、保管及續展進行規定。

5、缺乏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方面的人才

國內很少有企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關知識產權的管理均當作法律事務處理,缺少能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業務緊密結合的專業人才,導致許多專利申請后無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國過去科研與生產相分離,企業僅僅是生產基地,科研開發主要由大學、研究所承擔,由國家進行計劃分配,導致企業研發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積在高校、研究所,不能產業化、商品化;同時,也缺少精通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和專利許可業務的專門人才把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系起來。

二、出現上述問題的具體原因分析

面對經濟全球化和來自全世界企業的激烈競爭,我們必須分析產生這些問題的深層次根源,筆者以為,主要原因有以下兩點。

1、企業方面的認識不足

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缺少主動性,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缺少戰略等。在發達國家,知識產權的管理受到極大重視,視為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我國的企業不重視知識產權的原因主要有:

(1) 過去體制的慣性影響。

我國過去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成果管理體制,轉向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制的時間較短,人們還受過去成果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從而對知識產權管理缺乏了解和認識,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請知識產權保護,而是以等方式處理。

(2) 企業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從無到有、從被動到主動的變遷,其動機是受行為變遷所帶來的利益驅動。只有行為人分析到行為的結果能帶來巨大的利益時,他才會采取行動,從而發生行為變遷。我們可把企業的行為變遷分為兩種:誘致性變遷和強制性變遷。誘致性變遷是行為主體受巨大利益的誘導而產生的自發變遷;強制性變遷是政府制定法律規章,強制企業發生行為改變。一方面,誘導行為變遷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因為這要受行為主體現有知識與經驗、認識能力和學習能力等影響;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業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取得的收益,導致企業缺少進行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從而又延長了企業行為的變遷過程。

2、制度方面導致的問題

制度缺陷是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方面存在問題的更深層次原因,其產生的影響更為深遠。因為制度是決定人們相互關系的、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性規則,制度的缺陷會增大人們在知識產權活動中的交易費用,缺少激勵人們實施知識產權管理的利益動因。沒有法律制度保護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收益,人們不僅缺少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相反,還會因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不受處罰而產生仿造、假冒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等。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我們首先需要對制度的形成進行分析。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誘致性制度變遷,它是一個緩慢的過程,這也是我國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外部環境則主要是強制性變遷,依靠政府頒布的法令。

我國政府過去階段的任務重心是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機構改革有些滯后,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機構效率低下,執法不力降低了強制性制度變遷的作用。隨著激烈國際市場競爭,依靠緩慢的誘致性制度變遷不能適應當前需要,必須通過政府完善知識產權法令,加快政府機構改革,實現強制性制度變遷。通過強制性的制度變遷,實現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的強制性變遷。

三、建議及對策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要解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目前存在的問題,首先就是要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制度,形成強制性制度變遷和行為變遷,加大知識產權管理的知識供給;同時,企業自身也要采取相應的對策和行動,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政府在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上要發揮更大作用

(1)政府應加強與發達國家知識產權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識產權法律、政策方面的新進展。從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制定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知識產權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執行規范,一方面要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的改革,制定嚴格的工作規范,提高行政機關的工作效率和人員素質;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制度規范,制定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規定,企業進出口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定,企業競業禁止規定等。

(2)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由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涉及的法律法規較多,知識產權本身的專業性很強,使得這方面的執法難度較大,而我國執法人員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執法部門應注意加強與技術專家、知識產權法律專家的溝通,聘請他們擔任專家咨詢顧問并協助解決疑難案件。

(3)政府可引導和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建設。在初期,政府通過制定政策對中介市場加強管理和指導,并逐漸放開,通過行業自律和市場化運作,促進知識產權中介市場的完善。

(4)政府應加速我國專利信息網絡的建設,盡早建立開通互聯網絡向公眾提供專利說明書全文、法律狀態查詢。選擇一些有條件的省市建立遠程可視審查會晤系統,方便和加速專利審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識產權文獻館,提供知識產權自動檢索、知識咨詢,提供專題培訓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

2、企業成為知識產權保護“撐傘”

(1)企業領導要增強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研究,并與企業業務戰略和技術創新工作緊密相結合。所謂知識產權管理戰略就是針對企業知識產權形成、保護、發展和價值運作而制定的長遠的戰略性規劃。不僅要研究知識產權的保護,還要把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的技術開發戰略和無形資產資本化運作緊密聯系起來,創造更大利潤,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2)企業要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組織機構和人員設置。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配備專門的人員,并受企業決策層的直接領導。這一部門的職能是制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監督其實施情況;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申請、保護工作,開展知識產權管理的策略研究;負責企業員工的知識產權知識培訓;建立企業內部知識產權文獻“數據庫”等。

(3)企業應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學習。一方面加強對員工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宣傳與培訓,把知識產權管理意識貫徹到企業各項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業還要學習和引進國外企業先進管理經驗,充分利用專利文獻,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提供指導。

3、官、產、學應加強合作

(1)充分利用高校專業研究人員資源,廣泛開展對政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進行培訓,以解決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管理人員不足和素質不高狀況。

(2)政府、大學科研機構及企業要聯合起來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后備人才的培養。在大學設置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專業,該專業應是一個涉及法律、國際貿易及企業經營管理的綜合性專業。根據知識產權管理的特點,培養更多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識產權法律及管理人才,培養既懂法律又熟知國際貿易規則和企業經營業務的復合型人才。

(3)可以由政府引導,加強企業和大學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高校、科研所專利技術的產業化、商品化,盡快使企業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

結論

企業知識產權問題是一個整體的動態系統,是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過程中對知識產權的系統管理,以實現企業競爭優勢為目標,希望我國企業對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能進一步完善,以創造更多財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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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知識概念的理論探討

“知識是人類通過學習、發現以及感悟所得到的對世界認識的總和,是人類經驗智慧的結晶,是智力成果的累積”。對知識的理解和分類是知識管理的基礎,常見的理解與分類有如下幾種:

第一種分類,1996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報告,把人類迄今創造的所有知識分為四大形態:事實知識、原理知識、技能知識和人力知識。又將前兩類知識稱為可編碼化的知識,后兩類知識稱為隱含知識。

第二種分類,1996年Polanyi將知識區分為隱性知識(Tacit Knowledge)和顯性知識(Explicit Knowledge)。隱性知識是主觀的、基于長期經驗積累的知識,難以規范化也不易傳遞給他人;顯性知識是可文本化的知識,可以用規范化和系統化的語言進行傳播。

第三種分類,根據知識對企業戰略性地位的支持力度,通常劃分為:核心知識、先進知識和創新知識。核心知識是企業生存所需的最小范圍和最低限度的知識,為產業內多數生產廠家共享,一般來說屬于公眾熟知、公開使用的知識。先進知識可構成企業在行業內的競爭優勢,不僅包括先進技術,還包括關于競爭者、消費者、供應商的知識和管理經驗,通常體現在企業經營運作和企業文化中。創新知識是企業領先于其所在行業的其他競爭對手,是企業與競爭對手嚴格區分開來的知識。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涵義

知識管理

知識管理是獲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轉讓知識和智力的一種全新管理模式,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個嶄新階段的產物。知識管理是體現人的素質和智力的人力資源的主要環節,即信息技術、市場預測、經濟策略和經營戰略等,敏捷、快速和高效地統一起來,共同為企業在競爭中保持和發展競爭優勢發揮作用。

從企業的角度看,知識管理的目的是使知識更好的創造價值。從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管理質量,增加企業利潤,增強企業核心能力,促進企業長期健康發展,具體包括解決問題、制定戰略規劃、制定決策、保護知識產權、獲取商業情報、增強市場適應能力、組織學習等。從社會的角度看,知識管理的最終目的是促進知識創新。

知識管理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知識獲取、知識轉化、知識共享、知識運用和知識創新。知識獲取指的是確定系統需要管理哪些知識。知識轉化指的是如何將個人的知識轉化為組織共有的知識,包括將虛擬組織個人的知識集成起來形成知識管理系統、對專家的知識進行表達并存入知識庫中等。知識共享的目標是采用合適的手段,在適當的時間將適當的知識及時傳遞至適當的人員,使得知識的同化和共享更加方便。知識運用是將企業積累的知識運用于生產經營實踐,實現知識價值的過程。知識創新指的是在已有知識的基礎上探索發現新知識,豐富發展知識庫。

知識產權

20世紀60年代前人們把基于智力活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而享有的民事權利稱為“無體財產權”,一些西方學者至今使用這個概念。我國曾沿用前蘇聯的“智力成果權”來統稱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民事權利,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正式使用“知識產權”取代“智力成果權”。1967年在瑞典簽訂了《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并成立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知識產權定義為:“關于保護文藝、美術和學術作品,演員的表演、唱片和廣播,人類一切活動范圍內的發明、科學發現、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及其他一切商業標記,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以及產業、學術、文藝和美術界知識活動所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

從企業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產權是對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商業秘密、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等智力成果權的總稱,即人們基于智力活動所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經驗、知識的結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

知識產權的特征有五個:無體性、法定性、專有性、時效性、地域性。

無體性是由知識產權的客體的特殊性決定的,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知識產權的這一特性決定了知識產權同以有形物體為客體的物的所有權相區別,作為無形財產的知識產權可以被許多民事主體同時使用或反復多次使用。

法定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設定和取得需要由國家機關或國際公約認可或核準,具有法律授予的特點,即通過主管機關授予專有權或專用權。

專有性是指知識產權是一種專有性的民事權利,這種專有性表現為獨占性和排他性,意味著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對自己所創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權利,并且權利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可以使用自己的智力成果并獲得一定收益。

時效性是指知識產權的財產權只在有效期內受法律保護。這一特點表明,法定有效期一過,這一智力成果即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財富,為人類所共同使用。知識產權時效性是它與有形財產權的主要區別之一。

地域性是指根據一國法律取得的知識產權僅在一國有效,在其他國家原則上沒有效力,但參加了國際性知識產權公約或簽訂了雙邊互惠協定的國家除外。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相互關系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相互關系見圖1。

知識產權是企業知識管理中的重要內容。企業知識管理是企業獲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轉讓知識和智力的一種管理模式,而作為企業所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商業秘密、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等智力成果可以看作企業的知識財產, 作為知識財產重要形式、并需要加以有效管理的知識產權是知識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總體目標和作用一致。他們的直接目的和作用都是獲取利潤,而他們的間接作用是提高企業核心能力,二者的目標都是促進企業以及行業的創新活動。一方面,企業知識管理通過對企業知識的有效利用和共享,激發企業集體的創新和應變能力,開發出更多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使企業擁有更多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使企業知識成果的歸屬得到了明確,使知識成果能為企業所合理的使用和推廣,大大鼓勵了企業和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

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是辯證統一關系。企業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是相互依存的,企業知識管理保證了知識產權在企業中作用的發揮,而知識產權充實了知識管理的內涵,沒有知識產權的知識管理將失去意義,沒有知識管理的有效機制,知識產權也難以發揮作用。同時,二者可以互相轉化。隨著知識產權管理的不斷健全和完善,知識產權可以上升為知識管理,而不斷創新的知識管理經過系統化、規范化也可以轉化為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在企業知識管理中的作用

從知識產權客體的表現形式的角度,將知識產權劃分為三類:專有成果類、專有標識類、技術訣竅類。這三種類別的知識產權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如圖2所示。

專有成果包括企業所擁有的發明權、發現權、著作權,以及各種各樣的專利,專有標識包括廠商名稱、地理標記、產品的商標等標識以及技術訣竅,技術訣竅主要指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工藝技巧。這些專有成果表現出不同的防御和進攻特性,從防御性上看,可以有效的阻止競爭對手的跟進和進攻,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競爭壁壘。從進攻性上看,專有成果可以幫助企業獲得經營許可,促進銷售,從而確立地位;專有標識可以幫助企業獲得經營許可,促進銷售,并在某種程度上獲得顧客忠誠;技術訣竅可以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提高經營業績,從而獲得聲譽樹立形象。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協調發展

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都是以促進企業知識創新活動為主要目標,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只是功能和途徑存在差別。一方面,知識管理通過開發智力,促進知識共享,進一步激發企業員工的智力創造活動,從而產生更多新的知識,實現知識創新。另一方面,知識創新意味著新知識、發明、技術的涌現,這些新的無形財產只有得到法律認可、形成知識產權并得到保護,知識經濟所需要的良性知識創新機制才能真正建立起來并得以健康運行。但是,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在推動知識創新活動中又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交織一體、相互作用的,通過二者的一系列相互促進、相互協調關系來反映。因此,企業應在開展企業知識管理的同時進行知識產權的保護, 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開展企業知識管理, 使得企業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保護相互促進, 共同為完成統一的目標而發揮作用。

在知識管理背景下,知識產權在企業管理中發揮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企業要想在激烈的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就必須運用知識管理的機制,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的作用,否則,就難免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甚至被迫退出競爭,失去生存空間。

參考文獻:

1.張潤彤,朱曉敏.知識管理學[M].中國鐵道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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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權保護意識薄弱,配套體系滯后我國高校普遍存在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現象,不少二級院系的領導重視不夠,未做好關鍵技術的保密工作,無意中造成科技成果的流失。此外,管理者自身產權保護意識不強,缺乏管理者與科研人員積極參與的聯動機制。權責明確的組織機構設置是有效管理的保障。目前,院系缺少專人專職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機構的設置缺失導致難以有效有序地開展工作;院系缺少與學校層面配套的知識產權激勵機制,導致科研人員和管理者缺乏從事產權保護與管理的積極性;院系缺乏與校級管理機構(或企業)緊密聯動渠道,獨立的科研行為未完全與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接軌,影響知識產權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高校是科學技術的前沿陣地和人才培養的基地,具有人員流動頻繁的特性。例如,為了提高學術水平,高校教師經常通過從事博士后研究、去外校做短期訪問學者或出國留學等方式進一步加深對自身學術領域的研究;大量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參與導師的研究課題,學業完成后離開學校走向工作崗位;還有一些高校教師以辭職、調離、兼職等方式創辦或協辦高新技術產業,諸多情況都可能導致知識產權流失。有研究人員發現,高校知識產權流失中,外單位竊取的為40%,隨人員調配的占20%。

(二)高素質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缺失目前高校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隊伍的培養是非常急切的。但是,因為此類人才定位尚不夠準確明晰,很難確定知識產權人才相應的發展方向,嚴重影響到知識產權管理者自身的發展和業務水平的提高。當下情況是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很少接受過正規的系統培訓,許多管理人員是從行政管理職位轉崗來的或身兼數職,沒有全面系統的知識產權知識,難以勝任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三)各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發展不均衡不同的二級院系學科屬性不同,有些偏重基礎研究,有些偏重應用研究,有些偏重成果轉化,且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率不同,導致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有較大差異。不同院系應根據自身實際,建立健全適合本院系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形成知識產權產生、評估、許可、轉化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統籌管理體系。

二、完善高校二級院系知識產權管理的對策分析

院系知識產權管理是高校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保證,針對院系的實際情況,各二級院系應全面客觀分析,充分研究,精心設計適合本院系的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制度。

(一)以意識教育為抓手,多渠道提升管理隊伍保護意識在二級院系進行宣傳教育,真正使科研人員和管理者理解知識產權對于科研成果及其商業化的重要性,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從思想上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可綜合采用傳統媒介和新媒體進行宣傳教育:(1)繼承傳統媒介的優勢,采取各種形式的培訓會、宣講會、交流會、匯報會,定期對師生進行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教育,使其充分了解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熟悉申報、資助以及授權的各個環節,掌握發生糾紛時的處理技巧;(2)充分利用新興媒體的即時傳播功能,如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采用專題網站、展板、櫥窗、QQ等載體形式進行宣傳,深入各部門、各實驗室、中心,以定期宣傳和重點宣傳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師生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以及用法,以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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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與知識產權

隨著世界進入知識經濟和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時代,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已發展為未來知識產權的競爭。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無形資產”指的是企業通過腦力勞動包括商標、產品名稱和各種各樣的發明專利。知識產權和企業固定資產、現金、銀行存款等有相似之處,可以用于投資,也可以用來購買股票,債券,也可以用于房地產抵押貸款。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目的是:知識產權問題的基礎上,規劃、組織、協調與控制,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對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促進自主創新能力,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形成市場競爭優勢,獲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良好的創新機制和文化有必要全面實施知識產權管理,也是核心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的價值。

二、知識產權經營管理

知識產權在現代知識產權制度的環境下操作,為盡可能的提升企業的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和應用資源管理提出了新任務。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之間的密切關系的基礎是知識產權經營管理和安全。企業知識產權操作本身屬于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重要環節,即在這種級別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戰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戰略的核心是知識產權制度的使用功能和特點與企業的生產經營,實現最佳的經濟效益。企業管理戰略重點,創造戰略,知識產權保護策略和管理策略是關注如何有效地利用知識產權資產,整合企業資源,知識產權技術產品及時和有效的方式,使用知識產權,為企業創造更多的財富和價值,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知識產權資產管理的工作方式包括:企業知識產權授權獨家許可、聯合許可、交叉許可,許可和其他形式。交叉許可是一種實踐。通過交叉許可,企業可以實現等價交換的知識產權,并且可以拯救基金的研究和開發,避免市場風險。知識產權轉讓:知識產權對受讓人有獨特的價值。轉讓人可支配收入轉移的行為,獲得預期的利潤。知識產權運營風險管理業務活動在整個產品,盡可能從源頭提前解決潛在的知識產權風險。

三、知識產權創新管理

(1)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創新,這是企業發展的源泉,創新不僅體現在技術變革,還應包括管理模式、管理模式的變化。市場需求和商業模式創新,促進技術變革,技術的變化,反過來,促進業務模型轉換和發展市場,只有保持足夠的新技術企業,市場的快速反應的敏感性,不斷創新,構建一個金字招牌。

(2)企業創新文化和知識產權充分融合,實現了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和創新機制,相互促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最好的方法是在企業中,知識產權創造的文化,實現企業文化的創新,充分融合知識產權文化,對企業每一位員工產生一種微妙的影響。讓我們每一個人,可以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工作。知識產權文化一旦形成,它可以繼承,知識產權管理在企業自然也可以繼續。企業創新機制,促進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同樣的,良好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能促進進步和完善的創新機制,這兩個相互促進,相互影響。

四、總結

在知識經濟的時代,知識產權是企業非常重要的資本形式。企業知識產權資本具有重要價值,知識產權可以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彌補知識創造的成本。由于理性和知識產權資本運營的重要作用,企業需要有效地發展知識產權資本,實現知識產權的資本運營戰略,實現企業的價值。良好的創新環境為知識產權管理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和良好的管理機制,知識產權,反過來促進企業可持續創新能力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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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知識產權制度不斷建立和完備的今天,知識產權不僅是一種重要的法權和無形資產,也是經濟主體一種強有力的競爭武器。在經濟生活中不僅作為無形資產具有可觀的經濟價值,而且作為一種法定的智力成果權還具有巨大的商業競爭價值,是一種重要的競爭資源,是企業參與競爭、求得生存與發展的開路先鋒和堅強后盾,并且成為發揮知識資源經濟競爭效能的重要保證。知識產權在企業乃至國家的經濟、科技發展中的戰略地位也無疑將增強。企業站在戰略的高度來認識和處理知識產權問題。強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與管理,有效地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可以開拓市場、獲得最大投資收益、降低成本、吸引新資本、提高公司價值、占領市場并取得市場競爭優勢,以成為時代的必要要求。

所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為規范企業知識產權工作,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制度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從法律、經濟和科技的角度,對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保護、運營而進行的有計劃的組織、協調、謀劃和利用的活動。當代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變革的重要趨勢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由有形資產管理向無形資產管理轉化;二、由資本化管理向知識化管理邁進;三、由傳統型管理向創新型管理轉變;四、由剛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轉變。

從以上可以看出,建立健全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全方位提高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水平,是國際國內形勢的必然要求,也是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的我國企業大幅度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獲得最佳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必由之路。

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1.企業對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視度不夠

由于企業的自身性質及其文化理念,一般員工均會出現過于重視有形資產而輕視知識產權這個無形資產,并將其看作可略去附帶品這一現象,并對知識產權這一相關內容涉入較淺,同時管理人員也因自身對知識產權呈現的問題難以理清,導致疏于管理,既不申請專利也不進行技術密保。知識產權意識的淡薄會引發整個企業相關知識及培訓的缺乏。這樣一來,不僅難以驅動技術人員科研成果的研發,而且企業領導對知識產權在本企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不足。反而進一步加深企業資金及設備、產品等方面的重視而忽略知識產權的保護。

2.侵權行為猖獗,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積極性不高

目前,國內知識產權猖獗,一旦企業研發出新技術,就很快被市場上他人仿冒,而企業又因為未及時申請產權保護,而無法順利維權,加之國有企業維權積極性不高與企業內部知識產權意識的薄弱兩方面因素,使得企業進一步訴訟不僅耗時、費力、還損財,因而一再地選擇放棄維權而投入新產品的研發,這樣導致企業的相關資料、商業機密、甚至是核心技術的使用權等方面受到再一次的侵犯,從而進入惡性循環。這些現象無所不在,防不勝防。

3.企業尚未設置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眾所周知。技術的研發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所在,而技術的研發帶來的成果某種程度上就是企業知識產權,企業為了實現利潤的最大化,應不斷積累相關方面的管理經驗,以保證新產品研發等方面的工作的順利進行。然而,在目前國有企業管理體制下,一般是在有形資產管理機構中進無形資產的轉化或轉讓,而并無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或是負責人。對知識產權管理的設計及其戰略管理理念形成時滯。難以有效設計出普遍適用于本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更加難以實施和推進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發展。

4.知識產權制度在我國還不完善

目前國內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均受制于外部環境的規制,受到企業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限制,以及知識產權市場環境的影響。

然而我國知識產權制度仍不完善,社會發展所需的知識產權水平和擁有量遠遠不能得以滿足。加上知識產權被侵犯和濫用的現象時有發生,使得知識產權管理對社會及其企業發展的作用難以得到發揮。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制度設計的缺陷。依據現實需要,我國知識產權領域的法律法規等雖已進行了多次修改,但在實際運用方面仍差強人意。例如《專利法》的實際操作,由于專利審批期限過長,專利費用過高,而導致企業維護自身知識產權卻屢屢受阻的現象時有發生。除此之外,執法力度不,足也顯得尤為重要。知識產權法律的保護不僅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的完善。更重要的是執法力度的大小。司法機關人員的知識產權知識的欠缺相關制度完善程度的欠缺。使得知識產權的維護管理仍停留在原來管理層面上。加上長期積累而成的問題引發管理效率低下,導致為企業維權,打壓侵權行為難以實現。

5.部門分割、缺乏協調機制和統一戰略部署

目前,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主管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機制,政策和管理之間不銜接,不能形成合力。結果是。有些事情多個部門爭著管,有些事情有沒有人管,最終沒有一個部門能夠統一起來,如在國際談判中,每個部門都參加,意見難以得到統一表述,不能集中對外;企業遇到的一些國際知識產權糾紛得不到及時溝通和解決,造成損失;外商或外國政府要了解知識產權的問題,要跑許多部門。各部門的口徑不同,外商往往利用我們部門之間不通氣的特點。轉空子。在上個世紀90年代時,我國曾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建立過知識產權制度,但是由于機構改革,最后還是沒有能堅持下來,給以后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損害。

三、改進和健全知識產權管理的建議

1.提高認識,構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新理念

面對企業現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這一問題,企業員工都應轉變觀念,將關注有形資產的重心轉移到無形資產――知識產權這上面來,并且不再忽視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尤其是企業內部高管。更是應強化知識產權管理了解和應用。

同時,員工在知識產權這項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也是不容小視的,在理念的塑造與重置這個角度上,企業應想方設法提高員工知識產權知識水平,使其成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在這其中每個員工不僅可以掌握基本的知識產權知識,同時也應心系企業,時時刻刻關注國家知識產權的動向,并能及時獲取保護本企業知識產權的辦法。一般來說,企業通過將知識產權知識培訓納入企業員工的培訓中去,以及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宣傳融入企業文化,這兩種方法來提升員工的知識產權知識水平。

2.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管理

從企業自身內部考慮。企業知識的知識產權并非~經研發出

來就得到保護,而是須經由合理的法律程序申請后方可得到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因此,不僅僅是我們企業自身改變觀念,提高保護意識就可以做到的,還應加強知識產權管理,使在不同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方面的知識產權及時申請保護,這樣一來,也能防止專利先被他人申請到并加以保密,反而構成本企業侵犯他人專利的情況。

立足于企業長遠發展角度來看。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實施也顯得尤為重要。然而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并非一般意義上的管理,它不僅僅是所有權的管理還應該是知識資產和知識資本的管理。因而,實施知識產權的戰略管理必須將宏觀的戰略決策與企業的總體目標相結合。從而有效地保護企業的知識研發成果。

3.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健全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完善并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是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根本。企業實施知識產權管理,首先要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制定部門實施制度,并明確其管理職能。由于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業務,企業應構建起符合自身需要的真正意義上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引進并培養知識產權管理相關專門人才。企業在利用法律保護自有知識產權的同時,也應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實施制度。同時對制定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制定并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庫,負責企業知識產權教育培訓工作、知識產權經營管理以及其他知識產權日常管理等職能都應一并作出具體化規范。除此之外,把反不正當競爭管理等歸納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范疇,改變和避免多部門松散管理的格局,實現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邁向新臺階。

4.優化企業知識產權的外部環境

由于目前國內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受制于外部環境的規制。就現實情況而言,知識產權在我國存在制度不完善和執法力度不足兩方面缺陷。就前者問題而言,我國目前的企業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已基本與國際接軌,知識產權保護已經具備比較高的水平,政府主要應從增加公眾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為根本,優化和提升企業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意識,在完善并健全知識產權制度體系的前提下,同時提升知識產權服務,使服務真正益于企業,從而更好的支撐制度體系,推動知識產權體系,為社會經濟發展做出積極帶動作用。此外,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也應加強,無論哪個地區知識產權管理局都應當切實履行其綜合職能,完善相關中介機構,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執法的程序上應進一步完善,提高執法效率,使企業更加積極參與及配合政府部門執法辦事中去,腳踏實地的解決問題。

5.建立權威、高效的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協調機構

知識產權管理貫穿在創造、保護和利用知識產權的各個環節,涉及方方面面的政策,不可能由一個部門統管,需要各部門之間的配合與協調。為了解決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之間的問題,必須建立一個權威、高效、統一的知識產權管理協調結構。建議借鑒日本知識產權戰略會議制度的經驗,成立由國務院直接領導的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協調委員會。該委員會應以與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有關的各部委作為成員單位。建立由有關專家、企業界和知識產權中介機構代表組成的各種顧問和專家組。協調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應是研究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與政策;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溝通各部門之間的信息;組織研究跨部門重大問題的對策;監督檢查戰略和政策的落實情況。該委員會會可以下設一個精簡的辦事機構,負責日常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個顧問組的作用。

四、結論

在資本經濟向知識經濟轉變時,知識產權是企業的立足之本,也是我們的立國之本。我們不僅要尊重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更要把知識產權作為企業和國家發展的方略,努力學習研究產權知識,提高知識產權意識,使知識產權真正成為國之利器,財富的象征。

參考文獻

[1]馮曉青,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基本問題研究[J]湖南社會科學,2010,4

[2]周艷,知識產權管理與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J]合作經濟與科學,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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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12)05-0138—04

一、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量化分析

(一)文獻選取

本文以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專利全文數據庫、國家標準全文數據庫、中國行業標準全文數據庫、國外標準數據庫、國家科技成果數據庫、德國Springer期刊數據庫、英國Taylor&Francis期刊數據庫10家數據庫為文獻源,以首篇文獻出現時間1980年到2010年為起止時間,并設立“題名檢索”為檢索項。

鑒于研究成果的學術性,本文主要以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下文主要以核心期刊為例)、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收錄文獻為依據。

(二)樣本分析

在題名檢索中,筆者分別以“知識產權”、“企業知識產權”、“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為檢索詞進行題名精確檢索,三類檢索詞首篇文獻出現時間統計顯示(見表1),我國對知識產權的研究始于1980年,12年后,我國學者開始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研究,20年后,學界開始關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

下面以知識產權、企業知識產權、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首篇文章出現的年代為時間段,對表2~表5數據進行綜合分析。

第一階段:改革開放后的1980年到十四大召開前的1991年(見表2)。其間發表篇名為“知識產權”的論文總數為205篇,沒有以篇名為“企業知識產權”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為檢索詞的論文,各年份發文增長率亦正亦負,增幅緩慢,表明國內學者對知識產權的研究剛剛起步,對企業知識產權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還沒有開始。

第二階段:從十四大召開的1992年到2000年(見表3)。相比上一時段,此間數量明顯增多,共發表篇名為“知識產權”的論文4730篇,為第一階段的23倍,各年度有不同程度的增長。論文的層次出現質的飛躍——2000年開始出現關于知識產權的博士(7篇)、碩士(39篇)論文。

在這一階段,學者們開始關注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此間共63篇,僅占研究知識產權論文總數的1.33%,說明此間學者研究視角開始轉向對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但研究成果與知識產權研究相比較,可謂鳳毛麟角,而且這個時期中小企業知識產權還沒有受到關注。

第三階段:從加入世貿組織的2001年到2010年(見表4)。每年發表的論文數量持續上升,尤其在2005年以后,數量快速增長,達到幾近或者超過1992--2000年發表的論文總量。此間有的學者開始關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一方面,說明國內學者越加關注知識產權的研究,另一方面,研究的范圍越來越廣泛。在這一階段,研究企業知識產權的優秀碩士論文始于2003年(見表5)、博士論文始于2008年;研究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優秀碩士論文始于2007年,截至2010年底還沒有博士論文出現。

二、企業知識產權研究的主要觀點

以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為主要文獻源,以“企業知識產權”為檢索詞進行題名精確檢索,共檢索到文獻964篇(期刊918篇,優秀碩士論文43篇,博士論文3篇),而分別以題名“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企業知識產權保護”_和“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企業知識產權檔案”、“企業知識產權建設”、“企業知識產權經營”、“企業知識產權融資”、“企業知識產權質押”等為檢索詞進行題名、精確、在結果中檢索,檢索結果顯示,排名前三位的是以“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為題名的檢索,且分別為227,172和166篇。由此可知,自20世紀90年代國內學者開始研究企業知識產權以來,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和戰略問題是學者們討論的熱點。學者們對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究既有宏觀上的,也涉及微觀領域。

(一)關于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研究

大多數學者從不同視角研究保護策略、對策和戰略,也有學者以區域、行業和企業內外為視角來研究知識產權保護。

研究保護策略、對策和戰略方面。例如,李正華從對外策略和內部策略展開研究,認為從企業對外關系的發展方面分析,對待知識產權問題應當制定出相應的策略,具體包括合同界定、依法確權、及時備案、停止使用、制止侵權等策略;從企業內部關系的理順方面分析,具體包括獲取信息、有效創新、嚴格保密、知識管理策略等。孫斌、吳松強運用博弈論的有關思想、方法,建立了知識產權所有企業與侵權企業之間的三階段完全且完美信息動態博弈模型,以及侵權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完全信息靜態博弈模型。在對模型分析、討論的基礎上,推導出知識產權利益各方的博弈關系,提出了政府及知識產權所有企業采取針對性措施降低知識產權保護費用,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懲罰力度以及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等行之有效的對策建議。王立誠等人在分析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管理機構薄弱、人才缺乏、技術秘密保護不力、知識產權流失較重、知識產權情報工作開展不力等)基礎上,提出我國各級地方政府和企業必須采取相應對策。

以區域行業和不同類型的企業為視角來研究知識產權保護。例如,王惠珍的《寧波進出口企業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問題探討》,王秀麗、郭燕的《服裝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分析及解決對策》,楊寶明的《國內軟件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現狀調查分析》,林勇的《論農作物種子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張東風的《河北民營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段瑞春。的《國有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應對》,楊拉克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策略研究》,丁永豪的《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等等。

(二)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研究

學者們對知識產權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有關知識產權最優制度的設計、專利情報檢索、專利技術圖等方面的微觀理論研究;有關知識產權制度的交易成本、社會福利、經濟學分析的研究;在國家層面上,知識產權管理戰略和技術創新的關系、各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差異,跨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戰略的研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尤其是跨國企業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研究。

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內容,馮曉青教授。總結和概括了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包含的內容,他認為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主要是圍繞有關專利技術開發、專利申請、對員工的發明獎勵、知識產權的歸屬、知識產權的運用、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等內容,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內容已與日常的知識產權工作緊密相連。戴勵盛認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具體內容已與企業日常的知識產權工作緊密相連,有知識產權的地方就有知識產權管理,管理的涉及面也非常廣,所以很難將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容具體化,但如果從具體管理措施角度理解就直觀得多,根據管理對象的不同,知識產權管理可分為專利管理、商標管理、商業秘密管理等,每一類又有具體的管理措施。

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關系,戴勵盛認為,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正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更進一步,是知識產權管理在企業管理中更高形式的體現。正如何敏所說,“在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中知識產權戰略無疑具有全局性的意義,能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更具主動性、技巧性”。馮曉青特別強調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與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關系——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是與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既密切相關又相互區別的概念。一般地說,后者是前者的基礎,前者是落實后者的保障。企業戰略管理對企業的作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已成為企業管理學領域一門非常重要的學科。

涉及管理制度、管理體制的研究。高永琳認為,國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大致分為集中管理體制(如IBM公司)、分散管理體制(如東芝公司)、按行列管理的體制(如佳能公司)。這3種管理體制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都是處于總公司管理層的核心位置,與技術部門、經營部門密切聯系,將授權后的知識產權工作全部匯集在此統一管理,成為總公司的智囊部門。金芳運用法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多種理論與方法,從知識產權與知識產權管理的基本概念出發,對美、日企業及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進行國際比較,提出當前我國企業面臨著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和知識產權管理組織制度建設兩個重大課題,依照我國實際提出了推動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進程,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建設的構想,構建了知識產權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方案。羅瓊/A9)則結合法律與管理兩個學科的不同特點,從專利、商標、著作權管理戰略的重要性人手,來研究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外部、內部組織結構,以及知識產權管理涉及的各種制度的具體內容。金哲主要針對我國企業知識產權運作管理的問題研究了企業知識產權創新管理體系。

另外,還有學者以行業為視角進行研究。如牛淑鴻、石巍針對造船企業的特點,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外部機制為視角,對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優化進行了剖析,提出了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環的建設性對策。

(三)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

隨著知識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不斷提高,知識產權成為國際競爭戰略的核心內容。越是發達的國家越重視知識產權戰略。自1979年美國前總統卡特第一次將知識產權戰略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提出后,知識產權戰略就成為美國最重要的長期發展戰略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日本通過大規模引進和消化歐美先進技術,實施“技術立國”戰略,實現了經濟的高速增長。后來,日本啟動了知識產權政策,促使其從“技術立國”到“知識產權立國”的戰略轉移。

國內部分學者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進行了梳理分析,現有6篇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方面的綜述,分別為李培林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綜述》,黃微、王琳娜、孫騫的《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述評》,李鐵寧、羅建華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文獻綜述》,孫偉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評述》,鄒杰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綜述》和李倩、劉樺林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綜述》,可見,學者們意識到從整體上梳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李培林從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概念研究、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相關研究和知識產權戰略體系劃分研究等不同層面對學者們的研究成果進行梳理,列舉了國內學者如萬迪、馮曉青、吳漢東、陳美章、范再峰等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概念的不同表述,認為雖然學者們有不同表述,但其內涵基本一致。他對學者們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相關研究成果進行分析,認為目前我國學者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內容較為廣泛,既有宏觀研究,又有微觀研究。一部分是國外經驗的介紹和國內經驗的總結,主要涉及經濟、貿易戰略管理的基本問題,內容包括專利、商標、商業秘密戰略等,范圍涉及高科技、民營等各類企業。他從戰略制定主體的不同和系統、商業運作模式三個層面歸納分析學者們對不同戰略類型的表述,最后提出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幾點不足,即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定義,也沒有一個確定的研究領域和內容;在知識產權創造方面,對如何將個人所有的知識轉化為組織的知識而形成知識產權,研究得較少;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企業績效的實證研究成果不多。

黃微、王琳娜、孫騫在對文獻分析的基礎上,從學者們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宏觀、微觀及相關研究幾個層面進行梳理分析。贊同李培林的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概念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沒有確定的研究領域和內容的觀點,另外指出目前研究還存在著在法律層面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研究較少,多數是從企業管理層面進行研究以及企業知識產權戰略與企業的實際應用成果研究較少等方面的問題。

李鐵寧、羅建華從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類型和實施戰略、專利情報戰略、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中的知識產權管理模式、企業知識產權的價值評價方法、國外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等層面對學者們的觀點進行梳理分析,指出目前國內外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從競爭的角度將知識產權戰略分類研究、專利情報戰略、知識產權戰略管理模式、知識產權戰略價值化和投資戰略,采用定量評價方法評估知識產權戰略對企業能力的貢獻大小。而將知識產權戰略作為企業資源和能力形成的核心競爭力的機理缺乏深入研究。

孫偉從戰略管理的視角,系統回顧和評述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中的以知識產權客體為體系,以知識產權運作過程為體系,以知識產權核心要素為體系三大類觀點。

鄒杰通過對國際、國內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分析人手,闡述知識產權對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作用,對如何運用知識產權,如何建立適合企業發展的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提出了對策和建議。

李倩、劉樺林分析了國外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經驗介紹、國內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現狀,提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對策,如增強知識產權戰略意識,制定規范的知識產權制度,實行品牌戰略,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積極促進政府把知識產權從企業行為上升為國家戰略等。

三、企業知識產權研究現狀評述

綜觀理論界關于企業知識產權的絕大多數研究成果,可以歸結為兩類:一類是屬于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包括迄今為止已經出臺的《專利法》、《商標法》等),另一類則屬于企業知識產權發展戰略方面的(包括目標、程序、措施等)。對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的領域和內容多集中在企業管理層面,在法律層面的研究較少,尤其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方面的應用研究更少。

雖然學者們分別從不同的視角來進行研究,但沒有將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營看作一個整體來研究,還沒有提出一個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的完整框架,使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理論之間缺乏內在的統一和聯系。而諸多國外企業都十分重視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營、保護和管理,企業內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政府高度重視,制定并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扶持政策。認真考察創新型國家的企業政策法規(如美國在1980年制定的《史蒂文森——懷特勒創新法》、1982年的《小企業創新發展法》;德國政府在1978年出臺的《中小企業科技政策的總體構想》;日本于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基本法》,以及韓國的《小企業科技創新特別法》),可以看出,在上述政策法規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關于“企業知識產權”方面的條款,這些經驗值得借鑒。

另外,從國內制度政策層面上看,現有的涉企法律及政策較少涉及知識產權建設,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滯后的問題已經成為企業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瓶頸”、“企業技術創新和發展受制于知識產權”已帶有普遍性,迫切需要有關企業知識產權建設方面的理論指導以及政策扶持,從目前研究來看,尚沒有專門針對企業知識產權政策方面的研究,現行的企業政策(法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偏重于要素供給、市場凈化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而能力(知識產權建設能力及創新能力)提升方面的政策非常薄弱,即存在著政策結構功能的失衡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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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

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必然會受到外部環境的,本文討論的知識產權管理外部環境主要是指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及中介市場機構。由于中國的經濟市場化時間不長,無論是法律保護機制還是市場運作機構都還不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國才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1984年才開始實施第一部《專利法》。雖然已經制定了較為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并應實際之需作過調整和修改,但是,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表現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專利法規定的專利審批期限過長,專利費用過高,導致企業往往因害怕在專利申請中投入過多的時間和精力而淺嘗輒止。實踐中,專利審查機構由于不受期限的約束,常有任意拖延專利實質審查時間的情況出現。專利的審查期限過長往往使得申請的專利技術喪失先進性,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打擊了申請人的積極性。

(2)知識產權司法機關執法不力。法律的保護不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賴于有力的執法。然而調查表明,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指責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機關的執法不力。法院與仲裁機構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處理中無法達到及時、正確的裁斷要求,使得侵權糾紛中無法及時確定權屬,打擊侵權行為。這里除了由于司法機構、組織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風拖沓、辦案效率低下問題,同時也有司法機關人員的專業知識欠缺的原因。

(3)行政機關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行政權力在中國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優勢,由此企業普遍對行政機關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機關由于體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時,行政機關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對嚴重的侵權而致犯罪的行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權限;法院在刑事責任的追究中,按分工習慣,又將此類審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能力。因此企業經常反映難與管理機構打交道,而且很難適用刑罰手段來保護自己,打擊侵害者。

(4)中介市場很不完善。市場經濟中,中介機構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識產權管理這種專業知識要求很高的市場中,專利機構、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等中介機構應發揮應有職能。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企業申請或注冊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然而我國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缺乏,人員素質難以滿足相應需求。

(5)市場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由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不健全,加上過去中國實行成果管理的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導致中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甚至有時達到公開化。例如,有人就錯誤地認為“盜版”行為對中國的經濟有利:“在中關村,凡有真的幾乎就有假的,對暢銷品來說,往往假的數十倍、百倍于真的”。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在這種市場環境下很多時侯只能是無可奈何。

2.2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意識不強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立比較晚,知識產權管理意識比較弱。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企業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內部建立知識產權制度、運用制度為自己的技術開發和企業發展服務的還不多,更別說一些中小企業了。北京大學的一次調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有5.9%的企業“無機構也無人負責”,“有專門機構和專業人員負責”的僅占21.6%.其它地區及傳統企業的情況就更嚴重了。②專利的申請量少,質量不高。據調查,中國有70%以上國有大中型企業、95%以上小型企業沒有專利申請。199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在專利部類中,國外來華申請發明專利已有五個部類,超過半數,而我國為數不多的專利申請中,技術含量和水平遠不及外國專利,更談不上向國外申請專利,有意識地建立專利網和專利壁壘來保護這些成果。“863”計劃僅20%的成果申請了專利,多數成果以論文的形式公布于眾,有些成果是國外還沒有的,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因為沒有申請專利而拱手讓人了,申請的專利和論文的比例大致是1:80.③知識產權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護層面,還沒進入資本化運作。例如,我國的上市公司年報摘要的報表附注中披露無形資產具體構成的公司從1995年~1998年在逐年增加,但1999年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比例突然下降。1999年我國共有上市公司424家,披露無形資產的僅有173家,而披露的無形資產構成主體是知識產權。發現不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的無形資產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貢獻要小于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同時市場對披露無形資產構成的公司無形資產的定價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這說明我國企業還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對吸引投資的巨大作用。

2.3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乏戰略規劃

國內除了像海爾、北大方正等極少數企業對知識產權有比較系統規范的管理外,絕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更談不上從戰略上進行規劃,企業關注的仍是有形資產的管理。1996年5月,中國專利局對7省市的調查發現,每個大中型企業每年科研成果超過百項,但申請專利的卻寥寥無幾。北京大學劉劍文博士組織的調查表明,北京市僅有21.6%的高新技術企業“已制定”或“正在考慮制定”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大部分企業都處于未制定的狀態。沒有專利戰略,就不能保證科研開發的各個環節,包括選項、立項、專利申請規模、專利保護及其策略和產業化順利進行。許多企業不知道對專利的利用,很少進行專利文獻檢索,造成低水平重復研究。由于缺乏戰略高度的規劃,許多企業成果只申請了中國專利而造成技術流失,專利申請后利用率很低,產業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還很容易導致陷入專利“陷井”與“雷區”,侵犯了別人的專利權,不僅要支付高額賠償,甚至導致企業破產。深圳市某廠的產品屬荷蘭菲利浦公司在中國獲權的專利保護范圍,被訴侵權,不但自行銷毀了模具和侵權產品,還要支付巨額賠款。

2.4 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乏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規章制度

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需要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規章制度。然而,調查表明,我國企業目前涉及知識產權問題時大多是通過聘請律師幫助解決,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認識到專業機構的設置和利用以及配置專業人員,沒有設置專業人員從事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研究及開發,同樣也缺少嚴格的規章制度來對知識產權管理加以指導。例如,北京大學的調查表明,在企業與雇員是否簽訂保密協議的問題上,有7.8%的企業“無任何保密規定”,29.4%的企業“僅在企業內部規章中規定,無專門協議”。許多企業商標檔案的管理與企業的其他檔案進行合并管理,而沒有專門的商標檔案制度和對商標的申請、印制、保管及續展進行規定。

2.5 缺乏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的人才

1999年,我國擁有專利工作者約一萬余人,平均每13萬人中才有一名懂專利的人員。國內很少有企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關知識產權的管理均當作法律事務處理,缺少能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業務緊密結合的專業人才,導致許多專利申請后無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國過去科研與生產相分離,企業僅僅是生產基地,科研開發主要由大學、研究所承擔,由國家進行計劃分配,導致企業研發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積在高校、研究所,不能產業化、商品化;同時,也缺少精通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和專利許可業務的專門人才把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系起來。

3 原因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水平落后固然有其的原因,如我國實行市場化的時間短,的精力大部分集中于體制改革和建立企業制度,無法顧及知識產權管理等。但是,面對經濟全球化和來自全世界企業的激烈競爭,我們不能僅拿這些作為借口,必須分析產生這些的深層次根源,才能做出正確的對策。前述我國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多而且復雜,有些問題恰恰又是其它問題存在的原因,綜合起來可分為企業行為體現出的問題和制度缺陷導致的問題。

3.1 企業行為方面體現出的問題的原因分析

企業行為方面存在的問題,即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的行為方式及結果。例如,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缺少主動性,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缺少戰略等。在發達國家,知識產權的管理受到極大重視,視為形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為什么我國的企業卻不大重視呢?原因之一是過去體制的慣性。我國過去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成果管理體制,轉向知識產權保護體制的時間較短,人們還受過去成果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從而對知識產權管理缺乏了解和認識,取得的成果往往不是申請知識產權保護,而是以等方式處理。原因之二是企業缺乏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從無到有、從被動到主動的變遷,其動機是受行為變遷所帶來的利益驅動。只有行為人分析到行為的結果能帶來巨大的利益時,他才會采取行動,從而發生行為變遷。我們可把企業的行為變遷分為兩種:誘致性變遷和強制性變遷。誘致性變遷是行為主體受巨大利益的誘導而產生的自發性行為變遷;強制性變遷是政府制定法律規章,強制企業發生行為改變。一方面,誘導行為變遷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因為這要受行為主體現有知識與經驗、認識能力和能力等影響;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業實施知識產權管理取得的收益,導致企業缺少進行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從而又延長了企業行為的變遷過程。所以,要解決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通過政府制定適當的法律規定,強制企業的行為發生變遷,這樣可大大縮短這一過程。原因之三是知識產權管理人才匱乏,導致知識產權管理知識供給不足。人才匱乏既是存在的問題,又是企業某些行為方面存在問題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國過去科研與生產相脫節,大量科研人員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科研力量不足,導致企業知識產權的形成來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我國實施市場經濟和知識產權保護的時間較短,通曉知識產權法律和知識產權資本化運作的人員很少,這導致企業可能還認識不到知識產權管理能帶來的巨大收益,或者認識到了,但由于缺少相關的人員而不知如何著手采取行動。例如,我國很多企業認識到商標的巨大經濟效應,只單純花費巨資做廣告,但由于商標的價值內涵及商標的許可運作知識缺乏,反而導致短期行為,產生不良后果。

3.2 制度方面導致的問題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方面存在問題的更深層次原因,其產生的影響更為深遠。因為制度是決定人們相互關系的、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性規則,制度的缺陷會增大人們在知識產權活動中的交易費用,缺少激勵人們實施知識產權管理的利益動因。沒有法律制度保護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收益,人們不僅缺少知識產權管理的積極性,相反,還會因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而不受處罰而產生仿造、假冒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等。我國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國知識產權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對制度的形成進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與完善是一個不斷變遷的過程。制度變遷的路徑要分為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前者是指一群(個)人在響應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獲利機會時所進行的自發性變遷;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變遷;自發性制度變遷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動來加以促進。誘致性制度變遷是在獲利機會的誘導下利益各方長期博弈的結果,其變遷是緩慢的,而強制性制度變遷則可由政府直接頒布法令實現。而且,如果誘致性創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來源的話,那么一個中制度安排的供給將少于社會最優。因為自發性制度變遷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動來加以促進。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誘致性制度變遷,它是一個緩慢的過程,這也是我國企業內部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外部環境則主要是強制性變遷,依靠政府頒布的法令。然而我國政府過去階段的任務重心是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機構改革有些滯后,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機構效率低下,執法不力降低了強制性制度變遷的作用。我國企業當前正面臨著加入WTO帶來的激烈國際市場競爭,依靠緩慢的誘致性制度變遷不能適應當前需要,必須通過政府完善知識產權法令,加快政府機構改革,實現強制性制度變遷。通過強制性的制度變遷,實現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行為的強制性變遷。

4 政策建議及對策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要解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目前存在的問題,首先就是要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制度,形成強制性制度變遷和行為變遷;加大知識產權管理的知識供給;同時,企業自身也要采取相應的對策和行動。

4.1 政府在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上要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應加強與發達國家知識產權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識產權法律、政策方面的新進展。從而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制定適應我國經濟的知識產權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識產權制度的執行規范,一方面要加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的改革,制定嚴格的工作規范,提高行政機關的工作效率和人員素質;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制度規范,制定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規定,企業進出口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定,企業競業禁止規定等。第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由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涉及的法律法規較多,知識產權本身的專業性很強,使得這方面的執法難度較大,而我國執法人員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執法部門應注意加強與技術專家、知識產權法律專家的溝通,聘請他們擔任專家咨詢顧問并協助解決疑難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導和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建設。在初期,政府通過制定政策對中介市場加強管理和指導,并逐漸放開,通過行業自律和市場化運作,促進知識產權中介市場的完善。第四,政府應加速我國專利信息的建設,盡早建立開通互聯網絡向公眾提供專利說明書全文、法律狀態查詢。選擇一些有條件的省市建立遠程可視審查會晤系統,方便和加速專利審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識產權館,提供知識產權自動檢索、知識咨詢,提供專題培訓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

4.2 企業應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

篇(11)

一、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

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知識產權立法、行政處理、司法保護、社會保護等方面。其中,知識產權立法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前提和基礎,知識產權糾紛的行政處理以及司法保護則是落實知識產權保護的可靠保障和基礎手段。此外,知識產權還可以通過仲裁、社會管理等形式獲得保護。這一切構成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體系。

(一)知識產權的立法保護體系

知識產權制度是以知識產權立法為基點建立起來的促進知識產品的創造和傳播的制度。迄今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頒行了知識產權法。與其他立法相比,知識產權法修改更為頻繁。這一方面在于知識產權立法衡平的知識產權所有人與社會公眾利益的關系處于“動態運營”之中,需要適時調整;另一方面在于知識產權法與同時代的科學技術發展密切相關,科學技術發展中每每出現新的與知識產權保護有關的問題,都需要在立法上及時作出反應。

(二)知識產權的行政保護體系

在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除與世界各國基本相同的司法程序外,知識產權法律賦予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民事調處權。行政保護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廣泛采取的保護方式,其中的行政調處遵循與民事司法程序相一致的基本原則,但它不是司法保護的前置程序。行政保護體系建立的前提是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構,它是知識產權執法組織系統的組成部分。

(三)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體系

盡管行政處理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最頻繁、效果最直接的手段,但它也不能替代司法保護。司法保護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護知識產權最有效、正確地審理知識產權案件。

(四)仲裁及其他非訴訟保護體系

20世紀以來,隨著《TRIPS》明確肯定知識產權為私權以及當代仲裁內容的擴大,知識產權爭議使用仲裁方式解決的現實障礙逐步消失,不但包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委員會和美國仲裁協會在內的各國仲裁機構開始受理知識產權爭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也建立了“仲裁與調解中心”,為知識產權這種特殊的民事糾紛提供了專門性訴訟解決機制。

二、我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

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必然會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知識產權保護的外部環境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及中介市場機構。由于中國的經濟市場化時間不長,無論是法律保護機制還是市場運作機構都還不完善,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

1.知識產權制度自身的缺陷。我國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表現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

2.知識產權司法機關執法不力。法院與仲裁機構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處理中無法達到及時、正確的裁斷要求,使得侵權糾紛中無法及時確定權屬,打擊侵權行為。

3.行政機關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行政機關由于體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時,行政機關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對嚴重的侵權而致犯罪的行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權限。因此企業經常反映難與管理機構打交道,而且很難適用刑罰手段來保護自己,打擊侵害者。

4.中介市場很不完善。市場經濟中,中介機構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知識產權機構不僅可減少企業申請或注冊過程中所需要的時間,同時還可抓住侵權行為的要害,收集有利證據打擊侵權。

5.市場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由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不健全,加上過去中國實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體制的慣性影響,導致中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泛濫,甚至有時達到公開化。

(二)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意識不強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立比較晚,知識產權管理意識比較弱,尤其是起步較晚的中小企業。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企業能真正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在內部建立知識產權制度、運用制度為自己的技術開發和企業發展服務不多。2.中小企業專利的申請量少,質量不高。3.知識產權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護層面,還沒進入資本化運作。

(三)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乏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規章制度

調查表明,我國企業目前涉及知識產權問題時大多是通過聘請律師幫助解決,大多數企業還沒有認識到專業機構的設置和利用以及配置專業人員,沒有設置專業人員從事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研究及開發,同樣也缺少嚴格的規章制度來對知識產權管理加以指導。例如,北京大學的調查表明,在企業與雇員是否簽訂保密協議的問題上,有7.8%的企業“無任何保密規定”,29.4%的企業“僅在企業內部規章中規定,無專門協議”。

(四)中小企業缺乏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的人才

國內很少有企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關知識產權的管理均當作法律事務處理,缺少能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企業業務緊密結合的專業人才,導致許多專利申請后無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國過去科研與生產相分離,企業僅僅是生產基地,科研開發主要由大學、研究所承擔,由國家進行計劃分配,導致企業研發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積在高校、研究所,不能產業化、商品化;同時,也缺少精通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和專利許可業務的專門人才把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系起來。

三、解決我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問題的措施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要解決我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目前存在的問題,首先就是要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制度,加大知識產權管理的知識供給,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中小企業自身也要采取相應的對策和行動。

(一)政府在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上要發揮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應加強與發達國家知識產權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識產權法律、政策方面的新進展,加強和完善我國的知識產權立法,制定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知識產權政策和法律。第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司法、執法部門應注意加強與技術專家、知識產權法律專家的溝通,聘請他們擔任專家咨詢顧問并協助解決疑難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導和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建設。通過制定政策對中介市場加強管理和指導,并逐漸放開,通過行業自律和市場化運作,促進知識產權中介市場的完善。第四,政府應加速我國專利信息網絡的建設,盡早建立開通互聯網絡向公眾提供專利說明書全文、法律狀態查詢。建立多功能的知識產權文獻館,提供知識產權自動檢索、知識咨詢,提供專題培訓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

(二)中小企業應成為知識產權保護的主體

首先,中小企業領導要增強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戰略研究,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其次,中小企業要完善知識產權管理的組織機構和人員設置。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配備專門的人員,并受企業決策層的直接領導。再次,中小企業應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學習。一方面加強對員工知識產權管理知識的宣傳與培訓,把知識產權管理意識貫徹到企業各項工作中去;另一方面,要學習和引進國外企業先進管理經驗,充分利用專利文獻,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提供指導。

(三)官、產、學應加強合作,形成互補與互動

首先,充分利用高校專業研究人員資源,廣泛開展對政府、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進行培訓。其次,政府、大學科研機構及企業要聯合起來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后備人才的培養。在大學設置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專業,培養既懂法律又熟知國際貿易規則和企業經營業務的復合型人才。再次,可以由政府引導,加強企業和大學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高校、科研所專利技術的產業化、商品化,盡快使企業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

(四)構建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主要框架

在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競爭集中體現為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和質量的競爭,知識產權的戰略地位在不斷的加強,而企業也應該站在戰略的高度來認識和處理知識產權問題,有效的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管理以開拓市場取得市場競爭優勢,這是時代的要求。有著靈活經營機制的我國中小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也應順應時代潮流,強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與管理。

(五)主要加強自身技術創新能力

在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中,專利戰略以其具有的技術性特點在企業的經營發展中有著獨到的功能和作用,也顯示出技術創新與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緊密關系。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企業間的競爭越來越表現為技術的競爭,而技術創新又與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等知識產權聯系緊密,成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的內在源泉。在國際競爭日益激烈的現在,中小企業應擁有自主的專利技術,這要求企業必須注重自身創新能力的增強,創新以專利和專有技術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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