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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操作規程大全11篇

時間:2023-07-20 16:24:20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煤礦安全操作規程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篇(1)

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本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經營方針。

本礦生產經營必須遵守《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煤礦負責人(法人)和經營管理人(礦長)對預防煤礦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

二、安全生產管理

本礦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護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本礦的生產經營管理人(礦長)對本單位的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一)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礦長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組織培訓,并依法進行處罰。

(二)礦長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根據本礦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停產,撤出作業人員,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存檔。

礦長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職責的,主管部門可以責令礦長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礦長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從業人員依照本礦的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主管部門隨時進行檢查,發現從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可以責令煤礦企業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礦長或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輪流帶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記檔案。

主管部門發現礦長未按規定帶班下井的,可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三、安全生產預防制度

本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治理和報告制度。有《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446號令)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礦礦長應當負責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篇(2)

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相龍印,在采一工區從事采煤工作,為響應我礦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本人現做出書面保證書,望領導予以監督

1、不違章作業;違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違章的結果。嫌麻煩,圖省心,省力氣,搶速度,終將釀大禍。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習慣。

2、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意識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強安全意識、明確不安全隱患、熟知并落實安全操作規程是消除安全事故根本。

3、履行安全操作規程;堅決履行安全操作規程,絕不玩忽懈怠、絕不麻痹大意、堅決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與安全防護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不傷害自己。這三不傷害始終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內涵。

本人保證在井下作業過程中,服從領導安排,嚴格遵循煤礦《三大安全規程》,按照措施施工,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在工作期間按章作業,杜絕三違,時刻銘記三不傷害,確保個人與工友之間的人身安全。

保證人:

20XX年10月17日

煤礦井下安全保證書【2】

我是XXX,我保證:

(1)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

(2)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4)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XXX

年月日

煤礦井下安全保證書【3】

安全工作是煤礦工作的重中之重,對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對生命的輕視,安全工作要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證做到:

1、不違章作業;違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違章的結果。嫌麻煩,圖省心,省力氣,搶速度,終將釀大禍。違章不除,事故難絕。

2、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意識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強安全意識、明確不安全隱患、熟知并落實安全操作規程是消除安全事故發生的不二法門。

3、履行安全操作規程;堅決履行安全操作規程,絕不玩忽懈怠、絕不麻痹大意、堅決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與安全防護用。

XXX

年月日

煤礦井下安全保證書【4】

對煤礦企業來說,井下安全是其經營管理環節中的重要一環,任何的生產活動都要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近期發生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警示我們:煤礦安全一刻都不能放松!

人類社會的一切經營活動都是以人為基礎進行的,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能夠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基于此,我保證:

在以后的工作中,以安全為第一前提,保證不三違,凡是按《煤礦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法》等一系列安全制度操作,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防微杜漸。在材料管理崗位上,堅決保證杜絕未達到安全標準的材料下井,保證安全生產材料供給。

在工作期間,不私自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時,時刻緊繃安全弦,防患于未然,保證自己及身邊無事故發生。

篇(3)

為了配合全礦開展“加強2011年7月份開展“反事故、學規程、保安全”活動,針對安全月活動,采煤戰線從學習貫徹《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三大規程,反三違,反事故入手,采取多種措施,確保安全生產。針對活動制定詳細規劃: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五個到位”量化細化考核為載體,從學習貫徹《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三大規程著手,以“反‘三違’、反事故”活動為主線,強化安全技能培訓,增強職工按章指揮、按章操作和自保、聯保、互保意識,規范作業行為,做好安全生產保障工作。

二、切實加強活動期間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戰線要充分利用戰線會、班前班后會,立足本職工作特點,認真查處“三違”行為,嚴格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公司廣大干部、職工對“三違”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加大對“三違”的懲治力度。

三、堅持每周二、周五學習和班前班后會職工應知應會、“三大規程”的學習,區隊所有人員都必須學習煤礦安全規程總則和規程的一般規定。我們按照分專業、分基礎、分提高的方法,根據每個工種的不同情況制定不同的培訓內容,并進行培訓,我們編制了長期培訓計劃,要對各工種反復培訓使他們應當掌握的內容,最終使他們能夠熟練掌握他們應當掌握的知識。是提升崗位作業質量的重要手段,是塑造本質安全人的重要途徑。

圍繞以上關鍵工作,一是要合理組織,按照措施認真落實到位;二是要采取可行措施,全力服務于安全生產;三是現場要保證24小時有干部在崗協調、指揮生產;四是對單位值(帶)班情況進行機動抽查,促進干部作風轉變;五是突出以人為本,關心職工能夠洗好澡、吃好飯、睡好覺。

篇(4)

要做好煤礦安全監督工作,首先要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因此,我要加強學習,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上級部門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通過學習,使自己熟悉和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綜合素質,增強履行安全監督工作的能力,切實做好煤礦安全監督工作。

二、履行職責,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我要充分履行駐礦安全監督員的工作職責,依照《煤炭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煤礦安全實施全面監督檢查。要監督煤礦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監督煤礦執行落實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令、決定和規定,監督煤礦依法進行安全生產和建設。要監督煤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督煤礦嚴格執行采掘計劃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監督和指導煤礦按有關規程、規范、規定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和安全技術工作。與此同時,我要深入煤礦井下作業場所進行檢查,保證每月入井天數不少于天,查看煤礦安全生產狀況,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手資料,定期向上級匯報,發現重大情況立即報告,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維護煤礦財產與職工生命的安全。

篇(5)

煤礦機電是生產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了煤的生產的諸多環節之中。根據全國煤礦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顯示,機電事故在各種事故中居前幾位,因此,認真分析當前機電事故多發的原因,吸取教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更換無MA 標志的電氣設備

(1)礦井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電氣設備管理制度、防爆設備入井檢驗制度、設備包機制度、設備定期檢查制度、個中安全裝置定期試驗濕度和停電檢修掛牌制度、個中安全裝置定期試驗制度和停電檢修掛牌制度。建立設備、電纜、小型電器的臺賬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設備的技術性能檔案。

(2)堅持電氣設備使用與維修相結合的原則,電氣設備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負責安全直接責任并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做到定人、定機、憑上崗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大型設備均有運行紀錄。

(3)建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驗收管理工作,強化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工程的設計、選型、設備、設備購置、施工和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強化業務保安部門的管理職能,防止大型機電設備惡性事故的發生,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一臺備用,備用風機必須能在10 分鐘內開動。礦井的主要通風機必須每三年至少進行1 次性能測定。生產礦井主要通風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在10 分鐘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主要通風機的供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40%。礦井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有反風操作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等,主要通風機的運行必須由二人及以上的專職司機負責。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三、提升運輸設施

立井、斜井提升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 條規定,裝設保險裝置和提升機后備保護裝置,各種保險裝置必須靈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過程中嚴禁甩掉保護運行。提升機的電控系統,液壓及機械制動系統必須可靠,各種閉鎖關系正確,制動能力滿足運行要求,專門升降人員及混合提升的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性能測定,其他提升系統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性能測定,提升系統除常用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各種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9、420條規定。立井升降人員必須使用帶MA(煤安) 標志的罐籠和防墜器并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13 條規定對防墜器定期進行脫鉤和不脫鉤試驗。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1 條規定。在提升速度大于3m/s 的提升系統內,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0 條規定。提升斜井和行駛機車平巷危險區段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必須行人,要經信號工、把鉤工同意,并停止行車;對通過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確定無人時才可發開車信號。提升裝置使用的鋼絲繩及連接裝置必須按規定進行檢驗,對磨損、銹蝕斷絲超限的鋼絲繩和不合格的連接裝置必須及時更換,不得違章使用,嚴禁超載提升。箕斗提升必須采用定重裝載。井下絞車安全保護裝置、制動系統靈敏可靠,提升系統做到“三固定”(保險閘、保險峒、保險杠、保險繩)。信號系統聲光齊全。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輸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4 條規定。井巷中采用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5 條規定。井下使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3條規定。皮帶必須選用帶有MA(煤安) 標志的阻燃帶。

四、煤礦供電及電氣

礦井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井上、井下供電系統圖,該圖的繪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50 條規定。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他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 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條回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應設置雙回路供電。井下防爆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必須嚴格執行《河南省煤礦電氣性能檢查細則》的規定。礦井嚴格按照《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煤礦井下低壓檢漏保護裝置的安裝、運行、維護與整定細則》、《煤礦井下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裝設過流、漏電、保護接地裝置,“三大保護”裝置必須動作靈敏可靠。井下電纜必須選用帶有“MA”(煤安) 標志的阻燃電纜。電纜的聯結和鋪設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468、469、470、471、472條規定。電煤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啟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必須采用具有短路、過載荷漏電保護的綜合保護。

參考文獻:

[1]《煤礦井下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

篇(6)

關鍵詞:煤礦;機電運輸;隱患排查

中圖分類號:TD5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3-0992(2011)01-0021-01

1、煤礦機運事故的原因剖析

1.1輪眼管理存在問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麻痹大意,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了“三大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時有發生。井下使用的電車頭駕駛室內要有明顯的操作示意圖說明。

1.2特種作業人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掌握特種作業技術不嫻熟。對技術工種安全操作知識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夠,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1.3指令性的新來人員頂替。由于代崗人員頂替時間短,對頂替工種操作熟練程度差,缺乏頂崗前的安全培訓,產生違章指揮和盲目操作雙重不安全因素。

1.4特種作業人員的頻繁調換,崗位的調整,給安全埋下隱患。但是,礦山某些技術性工種,有些企業領導不去考慮學識水平,不講究用工要求,而是當作好工種,并通過人情關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員充塞進去,加之一些人員不鉆研技術業務,違章違紀現象比較突出。另外,臨時性工作調整時安全培訓工作沒有及時到位也帶來了安全隱患。

1.5安全基礎工作要長抓不懈,設備的防爆失爆檢查要放在首位。

2、控制煤礦機運事故對策

2.1加強特殊工種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礦機運工種的技術性較強,其各崗位工種都不能以照顧的身份出現,要由思想端正、技術全面的工人來擔任。同時加強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盡量少用或不用臨時工。除特殊情況外,特殊工種人員不能隨意調換,要嚴格考核發證,持證上崗。

2.2加強職工的安全業務培訓工作。減人提效后,以崗定人,管理層和工人崗位限額,原有的培訓組織形式已不適應,需根據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對策:一是建立競爭機制,如對技術工種和管理人員采取競爭上崗,對所有職工都采用崗位技能工資,劃分工資等級,引導和迫使職工自發學習安全業務知識;二是每隔一定時期組織職工進行技術比武,對優勝者給予重獎,以調動職工學技術、學業務的積極性,促使他們在崗位上按標準及規程進行作業;三是采用“三結合”的培訓方式,即業余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以重點培訓為主,內培與外培相結合,以內培為主;對新工人、新崗位、新技術要進行強化培訓,以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業務素質為目的,為搞好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以人為本”的基礎。

2.3努力加強礦井質量標準化管理。礦井質量標準化是煤礦安全的基礎。要把這項工作當作一項經常化的工作來抓,要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由重結果向重過程轉變,實現生產全過程達標。

2.4加強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實踐證明,要抓好安全工作,離不開有效的監督,失去了監督作用,必然助長麻痹僥幸、違章蠻干的現象。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導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另外,采取安全資金激勵機制,通過經濟杠桿,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從而促進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3、設備更新換代要跟上

3.1礦井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設備管理制度、防爆設備入井檢驗制度、設備包機制度、設備定期檢查制度、各種安全裝置定期試驗制度和停電檢修掛牌制度。

3.2認真貫徹執行設備使用與維修相接合的原則,設備誰使用,誰管理,誰維護,負責安全直接責任并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做到定人、定機、憑上崗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設備操作規程,對多班制生產的設備,操作工人必須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大型設備均有運行記錄。

3.3建立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為進一步規范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驗收管理工作,強化大型機電設備安裝、改造工程的設計、選型、設備購置、施工和驗收等環節的管理和監督,強化業務保安部門的管理職能,防止大型機電設備惡性事故的發生,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大型機電設備安裝驗收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4、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4.1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一臺備用,備用風機必須能在10分鐘內開動。

4.2礦井的主要通風機必須每三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測定。

4.3生產礦井主要通風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在10分鐘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主要通風機的供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40%。

4.4礦井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有反風操作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等,主要通風機的運行必須由二人及以上的專職司機負責。

4.5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5、井下防排水裝置

5.1礦井必須配備三臺及以上水泵,兩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倉、泵房機電設備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278條規定。每年進行1次性能測定。

5.2排水系統配備與礦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6、煤礦提升運輸設施

6.1 立井、斜井提升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裝設保險裝置和提升機后備保護裝置,各種保險裝置必須靈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過程中嚴禁甩掉保護運行。6.2 各種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9、420條規定。6.3 立井升降人員必須使用帶MA(煤安)標志的罐籠和防墜器并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13條規定對防墜器定期進行脫鉤和不脫鉤試驗。

6.4 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1條要求

6.5 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統內,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

6.6 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0條規定。

6.7 提升斜井和行駛機車平巷危險區段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必須行人,要經信號工、把鉤工同意,并停止行車;對通過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確定無人時才可發開車信號。

7、煤礦供電及井下電氣

7.1 礦井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井上、井下供電系統圖,該圖的繪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50條規定。

7.2 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它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

7.3 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條回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應設置雙回路供電。

7.4 井下防爆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7.5 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7.6 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的規定。

篇(7)

1.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睡崗。

2.參加開會、培訓等集體活動,要關閉手機或將鈴聲調為震動,做到聚精會神,專注聽講。

3.尊重領導,聽從安排,服從指揮,做好本職工作。

(二) 履職盡責方面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作業措施等要求,按章作業。

3.熟悉掌握崗位標準,干標準活,實現崗位達標。

4.愛護公物、設備、器具等,并做好相關保養工作。

(三) 團結協作方面

尊重同事,友愛職工,團結協作,保持良性互動、默契合作,創造輕松愉快和諧的工作氛圍。

(一) 環境整潔方面

1.愛護公共場所環境衛生,自覺保持所在區域環境整潔。

2.搞好文明生產,工具、設備、物料、個人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3.愛護公共設施,過風門必須用手推拉開閉,不得隨便摘除或破壞各種警示標牌。

4.保持巷道干凈衛生,不得亂扔雜物,飲料瓶、塑料袋等雜物必須放入礦車內或帶出井口,不得隨意亂扔亂甩。

(五) 個人儀表方面

1.勤洗澡,勤理發,勤刮胡子,勤剪指甲,保持個人衛生清潔。   

2.發型美觀大方,不留染怪異發型,不留小胡子、大鬢角、大包頭。女職工不得濃妝艷抹,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

3.服裝整潔得體,落落大方,工作場所不穿拖鞋(特別規定的除外)。

4.入井必須佩帶安全帽、自救器、礦燈等,不穿化纖衣服入井。

(六) 文明用語方面

1.同事見別用語:“您好”、“早上好”、“下午好”、“再見”、“明天見”等。

2.工作聯系用語:“請問”、“請教”、“請講”、“麻煩您”、“打擾您”、“拜托”、“謝謝”等。

3.接聽工作電話用語:“您好”、“謝謝”、“再見”、“這里是.....,請問您找誰”等。

4.工作檢查用語:“您好!歡迎指導工作”、“謝謝指導,歡迎下次再來”等。

崗位執行規范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全面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及《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和評分方法(試行)》相關要求,進一步抓好崗位執行管理,制定本規范。

上崗規范

1.必須熟記本崗位遵守的管理制度、崗位標準及安全操作規程。

2.上崗前要按規定穿戴整齊,帶齊工具和防護用品。

3.上崗中按規定時間完成規定任務。

(二) 指令規范

1.班組長需使用標準術語下達任務指令。

2.杜絕違章指揮和具有不確定性的彈性指令。

3.班組長下達指令時,須明確提出每一崗、每件事、每一處任務和完成任務的程度(數量)。

(三) 操作規范

1.崗位工種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等規定進行操作,杜絕違章作業。

篇(8)

2影響煤礦安全管理的因素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改造大自然推動社會進步的三大因素包括勞動者、勞動對象和勞動關系,其中勞動者是最主要的因素,能夠發揮最積極的作用,是改造大自然、推動社會進步活動過程中的組織者和實施者;勞動對象是指人們在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利用生產工具將勞動加于其上的一切東西;勞動關系是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橋梁和紐帶,能夠為勞動者在改造大自然、推動社會進步活動過程中提供保障,推動勞動者在改造大自然、推動社會進步活動過程中的進程。在煤礦生產中,影響安全管理的環節及因素有許多。從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來看,煤礦安全管理環節分為產前、產中和產后:煤礦生產前所做出的一系列作業計劃、部署和安排;煤礦生產作業過程中的作業步驟及對出現事故的處理;煤礦生產任務結束后的工作總結等。從涉及的因素來看,主要包括人、物和環境:對“人”來講,就是指職工本身及其意識和行為;對“物”來講,主要有工程、設備、材料等硬件方面和技術、工藝、流程等軟件方面;對“環境”來講,主要分為硬件環境和軟件環境兩部分:硬件環境是指由裝備、技術等構成的生產、作業環境,軟件環境是指由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文化宣傳等構成的思想文化氛圍。綜觀煤炭安全管理全過程,在“人、物、環境”三大因素中,“人”是最積極的因素,是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主體,煤礦技藝革新的積極推動者,煤礦生產作業過程的實施者,應急處突事故的幫手;“物”是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客體,是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工具,是被利用、被組織、被實施者;“環境”是人和物在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的第三位因素,是兩者進行有機協調的承載物。我們只要處理好這三大因素,煤礦的安全生產就有保障,煤礦的安全管理就能出效益。因此,如何處理好這三大因素的關系,事關煤礦安全生產秩序的穩定,事關煤礦安全生產效益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

3.1堅持以人為本的煤礦安全管理思想

以人為本的煤礦安全管理思想是現代管理理念的主要載體。所謂以人為本的煤礦安全管理思想,就是在遍及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都要堅持以人為中心,堅持以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中心,把提高職工的素質、勞動技能、職工之間協同作業的能力,以及滿足職工自身和工作需求,調動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放在首位。從歷史唯物主義辯證法的角度講,任何事物的發展變化都是由事物的內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在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職工是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主力軍,是內部因素,要提升煤礦安全管理效益,就應立足于職工素質和能力的提升,以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秩序的穩定和煤礦安全生產效益目標的最大化。

3.2以人為本的內涵

在煤礦安全管理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就應從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兩方面入手,達到煤礦安全管理效益提升的目的。

(1)強化對職工安全意識、安全理念和安全思想文化的宣傳教育。通過全方位、多角度地利用宣傳工具和一系列科學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強職工對安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使職工深層次理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個人、安全與家庭之間辯證關系的意義,從而調動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激發職工的創造力,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穩定和效益最大化。

(2)強化職工安全操作技能,提升職工應急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加強對職工進行《煤礦安全操作規程》《開采工藝》等專業技能培訓和相關資格的考核認定,堅持職工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違規操作,確保煤礦安全生產,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3.3嚴格的監督制約機制

嚴格的監督制約機制和有效的獎懲激勵制度,是確保煤礦安全生產,提高煤礦安全管理水平,實現煤礦安全生產效益最大化的保證。職工在自我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提升的前提下,不僅應具備崗位職責的堅守水平和能力,同時還應配備相應的監督制約及獎懲機制,使職工能夠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生產中,并一以貫之地照章作業,實現安全與效益同行。

(1)加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考核和落實。針對不同工種和崗位,建立不同的崗位責任制,使每個職工都能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并與績效考核掛鉤,同時發揮職工的互糾作用,挖掘安全隱患死角,對發現的每一處隱患或違規操作,都要進行相應的獎懲,形成風險共擔,傳遞正能量的安全管理考核機制。

(2)建立對職工的物質和精神獎勵機制。通過一定的物質獎勵,使職工的物質利益需求得到滿足,通過建立精神激勵機制,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親情感化、標兵和模范獎勵等方式,使職工在精神層面上實現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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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礦企業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有3家煤礦企業,主要分布在清溪鎮、河西鄉2個鄉鎮,生產總能力為33萬噸/年,清溪鎮的漢源縣東明煤業有限公司聯營煤礦(生產能力9萬噸/年,以下簡稱東明煤業)和四川省漢源縣華新有限責任公司星春煤廠(生產能力15萬噸/年,以下簡稱星春煤廠)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河西鄉的漢源縣良立煤業有限公司李西溝煤礦(生產能力9萬噸/年,以下簡稱良立煤業)為低瓦斯礦井。

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一)東明煤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1.業主方面。該礦是雅安市內唯一一個生產能力為9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屬于原安監總局規定的十三類淘汰礦井之一(2020年之前必須淘汰關閉),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做好2018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18〕554號)、《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8〕13號等文件進一步限制了該企業生存時間,禁止通過指標交易提升產能。加之現行省級機械化改造升級改造政策(川安監〔2018〕50號)對于30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不同意擴資源,不同意提升生產能力。

在當前煤炭產業政策背景下,煤礦業主按照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辦礦理念差,急于回收投資成本,不愿意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的安全投入,在向其宣傳國家化解過剩產能政策時,業主充耳不聞,抱有一絲幻想空間,認為相關政策會松動。

管控措施:一是持續加強引導退出力度。加強相關政策和指標交易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企業自愿申請退出煤炭行業。二是加強監管力度。聯合多部門形成合力持續加強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嚴防企業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督促煤礦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辦礦,保障安全投入,全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三是持續強化服務意識。加強日常工作服務,做到不推、不躲,提高工作效率。

2.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煤礦“五長、五科、五隊”和5名技術人員配備人員時有離崗、脫崗現象,隊級管理配備不齊,人員易出現脫崗、無證上崗;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執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依法依規配齊配強“五長、五科、五隊”安全管理人員和采煤、掘進、機電、通風、地測5類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采煤隊、掘進隊、機電隊、運輸隊、通風隊配備“一正三副”。礦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帶班作業與工人同進同出。嚴禁無證替崗、無證上崗、脫崗等現象發生。嚴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執行礦井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嚴厲查處礦井“三違”行為。二是加強煤礦人員配備、持證、履職情況和煤礦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煤礦人員無證上崗、脫崗、不按規程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

3.采掘接替方面。該礦2018年1月4日自查出“四量”不平衡后,制定了整改方案進行專項整改。2018年5月24日,按照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關于有效防范和遏制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8〕13號)文件要求,企業結合礦井實際及業主投資情況,2018年7月12日向我局作出了《安全生產承諾書》,承諾愿意進行限制井下生產相關活動,不再布置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只在允許工作點、面內組織工作。根據企業申請、《安全生產承諾書》及相關資料和結合企業實際,我局2018年7月13日同意東明煤業恢復采掘作業。

管控措施: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在批復的作業點面按照煤礦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二是要求企業加大頂板、通風、瓦斯、機電運輸、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零容忍工作力度,統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反三違”、“打三違”專項整治行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動態管理和5個專項檢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敦促清溪鎮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煤礦監督檢查,并加強駐礦安監員工作情況的監督和保障;督促駐礦安監員嚴格履行駐礦盯守職責,對煤礦作業點面加強跟蹤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煤礦整改到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鎮政府和縣安監局。

4.安全監控系統運行方面。一是因夏季雷電較為頻繁,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易被損毀,維修不及時、維護不到位時有發生,井下傳感器故障等原因導致安全監控系統有時不能真實有效反映井下實際。二是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期間,新系統尚未完成升級,原有系統也不能正常運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健全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監控系統功能,加強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嚴格超限報警追查處理。二是督促煤礦按照制定的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方案完成升級改造,升級改造期間加強老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必須保證升級改造期間原有系統正常運行,新老系統順利銜接。

5.重大災害治理方面。(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煤礦抽采鉆孔工程質量不達標、不合理、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通風系統不可靠、瓦斯超限追查處理不嚴格、抽采不達標、“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引起煤與瓦斯突出和瓦斯積聚。

(2)防治水方面,該礦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類型,礦井水患危險性級別劃為Ⅲ級(較危險級),井田內巖體裂隙一般發育,礦井充水主要是砂巖裂隙水和老空區水為主,其次是大氣降水。該礦井下在+1570m水平布置有水泵房,井下涌水通過水泵經+1688m明斜井抽排至地面,若抽排不及時和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導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地面突遇區域內強降雨后,洪水從地面煤倉處大量涌水,漫過+1688m明斜井的擋水墻倒灌入井。

管控措施:(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一是強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設高低濃度或全量程甲烷傳感器;采區設置專用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實現獨立回風,嚴禁不合規定的串聯通風;加強抽采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嚴格抽采鉆孔質量達標監督,瓦斯抽采做到應抽盡抽;規范瓦斯抽采達標評判,嚴格按《四川省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評判細則(試行)》要求的達標評判條件、步驟、方法、內容和標準進行達標評判。二是嚴格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機制。煤礦對超限報警追查處理必須查清超限瓦斯來源并從通風系統是否可靠、通風設施是否可靠、風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應急響應措施是否落實、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和現場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督促落實防范措施。三是嚴格落實瓦斯檢查制度。煤礦須配齊配強跟班瓦檢和瓦斯巡檢隊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和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嚴格落實“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一是加強水害防治管理。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延續《礦井水患現狀調查報告》,落實超前探測制度,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執行允掘通知單和探放水效果驗收制度,按規定設計、留設安全隔離煤柱;加強井下+1570m水泵房維護管理,確保排水正常。二是加強地面防治洪水入井措施。健全汛期值班,加強雨前、雨中檢查,雨后巡查工作機制,確保各井口不出現洪水倒灌入井現象發生,不受洪澇災害影響。

6.維穩方面。一是該礦位于清溪鎮雙坪村矮板凳地質滑坡點下游,從2017年至2018年連續兩年勘查結果顯示,雙坪村部分村民房屋裂隙有增大的趨勢,村民認為該礦放炮作業、采空區沉陷導致房屋開裂,已多次阻擋企業正常生產,并要求企業必須停止生產作業,業主認為該礦是合法生產礦井,不肯停止生產,雙方矛盾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二是該礦位于大櫻桃種植區域,煤炭的生產和運輸會污染大櫻桃外表,導致大櫻桃變黑,周邊村民在大櫻桃采摘季節會阻擋企業生產、運輸。三是該礦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關閉兩個煤礦企業互助補償資金約450萬元,易引發關閉礦井業主上訪、阻擋企業正常生產。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縣政府部署積極配合清溪鎮、西溪鄉和縣公安、國土資源、住建等部門做好維穩工作,督促煤礦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與周邊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關閉煤礦業主的解釋、疏導工作,并督促煤礦做好與關閉煤礦業主的協調溝通。

(二)星春煤廠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煤礦“五長、五科、五隊”和5名技術人員配備有更換未及時更新系統現象,隊級管理配備不齊,人員脫崗、無證上崗;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執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依法依規配齊配強“五長、五科、五隊”安全管理人員和采煤、掘進、機電、通風、地測5類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采煤隊、機電隊、運輸隊、通風隊配備“一正三副”。礦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帶班作業與工人同進同出。嚴禁無證替崗、無證上崗、脫崗等現象發生。嚴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執行礦井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嚴厲查處礦井“三違”行為。二是加強煤礦人員配備、持證、履職情況和煤礦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煤礦人員無證上崗、脫崗、不按規程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

2.采掘接替方面。該礦處于少數債權人轉股權人生產經營階段,沒有足夠的利潤來穩定各方面債權債務,經2018年4月27日,公司組織債權人大會,過半債權人員同意通過指標交易回收煤礦方面資金。6月份該礦參加指標交易失敗后,已停止掘進作業,該礦目前四量不平衡,煤礦2018年6月15日向我局作出了《四川省漢源縣華新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星春煤廠停止井下掘進作業的承諾書》,愿意進行限制井下生產相關活動。

管控措施: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在批復的作業點面按照煤礦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二是要求企業加大頂板、通風、瓦斯、機電運輸、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零容忍工作力度,統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反三違”、“打三違”專項整治行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動態管理和5個專項檢查等工作。三是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敦促清溪鎮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煤礦監督檢查,并加強駐礦安監員工作情況的監督和保障;督促駐礦安監員嚴格履行駐礦盯守職責,對煤礦作業點面加強跟蹤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煤礦整改到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鎮政府和縣安監局。

3.安全監控系統運行方面。一是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檢查維護不到位、井下傳感器故障等原因導致安全監控系統有時不能真實有效反映井下實際。二是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期間,新系統尚未完成升級,原有系統也不能正常運行。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健全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監控系統功能,加強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嚴格超限報警追查處理。二是督促煤礦按照制定的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方案完成升級改造,升級改造期間加強老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必須保證升級改造期間原有系統正常運行,新老系統順利銜接。

4.重大災害治理方面。(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煤礦抽采鉆孔工程質量不達標、不合理、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不嚴格、抽采不達標、“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引起煤與瓦斯突出和瓦斯積聚。

(2)防治水方面,該礦水文地質類型為簡單類型,礦井水患危險性級別劃為Ⅲ級(較危險級),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導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管控措施:(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要求煤礦一是強化防突管理。井下按要求安設高低濃度或全量程甲烷傳感器;采區設置專用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實現獨立回風,嚴禁不合規定的串聯通風;加強抽采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嚴格抽采鉆孔質量達標監督,瓦斯抽采做到應抽盡抽;規范瓦斯抽采達標評判,嚴格按《四川省煤礦瓦斯抽采達標評判細則(試行)》要求的達標評判條件、步驟、方法、內容和標準進行達標評判。二是嚴格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機制。煤礦對超限報警追查處理必須查清超限瓦斯來源并從通風系統是否可靠、通風設施是否可靠、風量分配是否合理、瓦斯防治和應急響應措施是否落實、安全監控系統維護和現場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督促落實防范措施。三是嚴格落實瓦斯檢查制度。煤礦須配齊配強跟班瓦檢和瓦斯巡檢隊伍,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檢查和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嚴格落實“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

(2)防治水方面,加強水害防治管理。及時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延續《礦井水患現狀調查報告》,落實超前探測制度,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建立和執行允掘通知單和探放水效果驗收制度,按規定設計、留設安全隔離煤柱。

5.維穩方面。一是該礦生產周期回收資金時間長、利潤收益未達到預期目標、涉及相關人員不滿情緒長期積累、未及時解決而僵持局面長期存在,負面因素長期積累容易產生瞬間爆發,引發不可控制的狀況發生;二是該礦位于大櫻桃種植區域,因大櫻桃被染黑與周邊村民存在矛盾和沖突,存在村民阻擋企業運輸煤炭、斬斷水管等情況;三是該礦一直拖欠2013年、2014年關閉兩個煤礦企業互助補償資金約740萬元,易引發關閉礦井業主上訪、阻擋企業正常生產。

管控措施:一是按照縣政府部署積極配合做好維穩工作,督促煤礦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與周邊村民的矛盾。二是做好關閉煤礦業主的解釋、疏導工作,并督促煤礦做好與關閉煤礦業主的協調溝通。

(三)良立煤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1.安全管理方面。受煤炭資源賦存條件、資金短缺、效益低等各方面的影響,部分管理人員有證有人,但不能勝任工作崗位,技術人員指導安全生產還有一定差距;機械化改造進度緩慢,業主長期處于虧本狀態,沒有更大資金量再投入。

管控措施:一是為了提升我縣煤礦企業技術力量,我局積極溝通協調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到我縣進行成人繼續再教育培訓。二是督促煤礦加快機械化改造進度,按期完成改造工作。三是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與使用,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投入。

2.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煤礦五長和5名技術人員的工作和技術力量偏薄弱,隊級管理配備不齊;各項規章制度、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執行不到位。

管控措施:一是要求煤礦依法依規配齊配強“五長、五科、五隊”安全管理人員和采煤、掘進、機電、通風、地測5類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采煤隊、掘進隊、機電隊、運輸隊、通風隊配備“一正三副”。礦級管理人員必須按照要求帶班作業與工人同進同出。嚴禁無證替崗、無證上崗、脫崗等現象發生。嚴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執行礦井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嚴厲查處礦井“三違”行為。二是嚴格要求企業在批復的作業點面按照煤礦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三是要求企業加大頂板、通風、瓦斯、機電運輸、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零容忍工作力度,統籌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反三違”、“打三違”專項整治行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動態管理和5個專項檢查等工作。四是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五是敦促河西鄉政府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轄區煤礦監督檢查,并加強駐礦安監員工作情況的監督和保障;督促駐礦安監員嚴格履行駐礦盯守職責,對煤礦作業點面加強跟蹤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煤礦整改到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鄉政府和縣安監局。

3.安全監控系統運行方面。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檢查維護不到位、井下傳感器故障等原因導致安全監控系統有時不能真實有效反映井下實際。

管控措施:要求煤礦健全安全監控系統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監控系統功能,加強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管理,嚴格超限報警追查處理。

4.重大災害治理方面。(1)通風瓦斯管理方面,通風系統不可靠、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瓦斯超限追查處理不嚴格等可能引起瓦斯積聚。(2)防治水方面,該礦水文地質類型為簡單類型,礦井水患危險性級別劃為Ⅲ級(較危險級),若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等可能導致涌水倒灌井下巷道。

篇(10)

2.深入開展煤礦安全誠信創建活動,建立健全企業安全誠信機制。

3.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安全責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建立煤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

5.大力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積極創建本質安全型礦井,一年內建成示范礦井。

6.加大煤礦安全科技投入力度,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7.積極推行“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加強班組建設,強化現場管理。

8.按規定配備煤礦專業技術人員。

9.強化職工安全培訓和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素質。

10.加強煤礦職業危害防治,嚴防煤礦職業危害的發生。

11.不再發生煤礦安全生產傷亡事故。

以上承諾,請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對我礦進行監督檢查。如果沒有兌現承諾,愿自覺接受處理。

承諾人: ××煤礦企業負責人×××

提供兩個參考:一是針對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的;二是針對員工的,希望對您有幫助。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承諾書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手,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

3.樹立表率作用,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公開安全生產表現,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貢獻的人員予以獎勵,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持續改進。

4.支持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努力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的文化氛圍,為職工提供一個好的工作場所。

5.貫徹落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年度內實現安全生產無事故、無污染、無人身傷害,爭創安全管理一流水平。

6.把安全、健康放在優先地位,并加大資金投入,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確保安全。

本人愿意認真履行上述承諾,如違反愿承擔相應責任。

企業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企業員工安全生產承諾書

為了個人的安全健康,為了家庭的幸福美滿,為了企業的穩定發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簽訂并遵守以下承諾:

1.本人在進場工作前,已接受 “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紀律”、本工種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治安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的教育。

2.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單位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自覺遵守*****規定,自覺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自覺參加安全學習。在工作中做到“我不傷害別人,我不被別人傷害,我不傷害自己”。不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3.有事外出要請假,經批準后才能外出,在規定時間內歸隊。

4.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情況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人員的安全檢查與監督。

5.自覺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

對于以上承諾,本人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本人愿承擔責任。

篇(11)

根據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監管的實際情況和以往的事故案例分析,當前煤礦機電運輸存在的主要隱患是:

1.煤礦機運事故的原因剖析

(1)輪眼管理存在問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麻痹大意,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了“三大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時有發生。要加強輪眼絞車工和信號把鉤工的技術培訓,隨抽隨答,落實終端責任。井下使用的電車頭駕駛室內要有明顯的操作示意圖說明。

(2)特種作業人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掌握特種作業技術不嫻熟。對技術工種安全操作知識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夠,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指令性的新來人員頂替。由于代崗人員頂替時間短,對頂替工種操作熟練程度差,缺乏頂崗前的安全培訓,產生違章指揮和盲目操作雙重不安全因素。

(4)特種作業人員的頻繁調換,崗位的調整,給安全埋下隱患。特別作業人員大都是經過專業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后作業者,對他們的工種不宜隨意予以變動。但是,礦山某些技術性工種,有些企業領導不去考慮學識水平,不講究用工要求,而是當作好工種,并通過人情關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員充塞進去,加之一些人員不鉆研技術業務,違章違紀現象比較突出。另外,臨時性工作調整時安全培訓工作沒有及時到位也帶來了安全隱患。

(5)安全基礎工作要長抓不懈,設備的防爆失爆檢查要放在首位。

2.控制煤礦機運事故對策

(1)加強特殊工種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礦機運工種的技術性較強,其各崗位工種都不能以照顧的身份出現,要由思想端正、技術全面的工人來擔任。同時加強臨時用工的安全管理,盡量少用或不用臨時工。除特殊情況外,特殊工種人員不能隨意調換,要嚴格考核發證,持證上崗。

(2)加強職工的安全業務培訓工作。減人提效后,以崗定人,管理層和工人崗位限額,原有的培訓組織形式已不適應,需根據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對策:一是建立競爭機制,如對技術工種和管理人員采取競爭上崗,對所有職工都采用崗位技能工資,劃分工資等級,引導和迫使職工自發學習安全業務知識;二是每隔一定時期組織職工進行技術比武,對優勝者給予重獎,以調動職工學技術、學業務的積極性,促使他們在崗位上按標準及規程進行作業;三是采用“三結合”的培訓方式,即業余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以重點培訓為主,內培與外培相結合,以內培為主;對新工人、新崗位、新技術要進行強化培訓,以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業務素質為目的,為搞好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以人為本”的基礎。

(3)努力加強礦井質量標準化管理。礦井質量標準化是煤礦安全的基礎。實踐證明,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效益產出,有力地促進了安全生產。要把這項工作當作一項經常化的工作來抓,要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由重結果向重過程轉變,實現生產全過程達標。

(4)加強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實踐證明,要抓好安全工作,離不開有效的監督,失去了監督作用,必然助長麻痹僥幸、違章蠻干的現象。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導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充分發揮現場安監人員的作用;同時,必須堅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級領導和業務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工人的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安全職責。另外,采取安全資金激勵機制,通過經濟杠桿,嚴格考核,兌現獎懲,從而促進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監管工作要想上一個臺階,必須牢牢把握《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技術標準。

3.礦井主通風機裝置

(1)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風機裝置,其中一臺備用,備用風機必須能在10分鐘內開動。

(2)礦井的主要通風機必須每三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測定。

(3)生產礦井主要通風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在10分鐘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主要通風機的供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40%。

(4)礦井主要通風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軸承溫度計等儀表,還必須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并有反風操作系統圖、司機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等,主要通風機的運行必須由二人及以上的專職司機負責。

(5)局部通風機和掘進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4.井下防排水裝置

(1)礦井必須配備三臺及以上水泵,兩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倉、泵房機電設備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278條規定。每年進行1次性能測定。

(2)排水系統配備與礦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5.煤礦提升運輸設施

(1)立井、斜井提升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427條規定,裝設保險裝置和提升機后備保護裝置,各種保險裝置必須靈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過程中嚴禁甩掉保護運行。提升機的電控系統,液壓及機械制動系統必須可靠,各種閉鎖關系正確,制動能力滿足運行要求,專門升降人員及混合提升的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性能測定,其它提升系統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性能測定。提升系統除常用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備用信號裝置。

(2)各種提升裝置的滾筒纏繞的鋼絲繩層數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19、420條規定。

(3)立井升降人員必須使用帶MA(煤安)標志的罐籠和防墜器并按《煤礦安全規程》第413條規定對防墜器定期進行脫鉤和不脫鉤試驗。

(4)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381條要求

(5)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統內,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

(6)傾斜井巷內使用串車提升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370條規定。

(7)提升斜井和行駛機車平巷危險區段必須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必須行人,要經信號工、把鉤工同意,并停止行車;對通過人員必須清點人數,確定無人時才可發開車信號。

6.煤礦供電及井下電氣

(1)礦井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井上、井下供電系統圖,該圖的繪制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450條規定。

(2)礦井至少應有可靠的兩回路電源線路。當任意回路發生故障停止供電時,其它任一回路應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

(3)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配)電所、主排水泵和下山開采的采區排水泵房供電的線路不得少于兩條回路。主通風機、提人立井提升機、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設備應設置雙回路供電。

(4)井下防爆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5)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6)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必須嚴格執行《山西省煤礦電氣性能檢查細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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