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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加強農資市場監管,保障春耕生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對于抓好今年春耕生產和奪取全年農業豐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我們要充分認識到,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是我們的職責所在,開展農資打假是我們應做的工作。這項工作是工商部門立足職能,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支持“三農”工作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出發,做出的一項重要工作部署。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圍繞愛農護農幫農行動,鏟除坑農損農害農行為,通過我們的不懈努力,實現農資市場秩序的根本性好轉,確保農民用上“放心種子”、“放心化肥”和“放心農藥”。要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利益,增進農民福祉,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對廣大農民的深厚感情,努力提高支持“三農”工作和維護農民利益的自覺性,積極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近年來,全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了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了農資市場監管措施,加大了農資市場的規范和整治力度,“紅盾護農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別是去年市局市場科去年農資商品網上備案、農資連鎖經營等創新工作,得到了自治區工商局考核組的認可。但我們也應當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市農資市場秩序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制假售假行為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坑農害農現象還時有發生,農資流通渠道還沒有得到理順。同時,我們的農資市場監管各項制度還沒有落實到位,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還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完善。通過去年的年末考核我們也發現了部分旗縣區工商局在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市場科的創新工作在部分旗縣區工商局就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如:農資經營者網上備案和農資經營者供貨商檔案制度沒有完全落實到位。目前,全市在“××市工商局重要農資商品質量網上監管平臺”備案的戶數不足農資經營者總戶數的__%;在具體的已辦理農資商品準入備案手續的經營者中,品種的備案率也不高,產品生產者的有關情況錄入不完整。供貨商檔案建檔率比例低,檔案資料不完整。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
二、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深入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開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繼續推進紅盾護農行動,深入開展農資市場秩序整頓,把維護和實現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打假、護農、增收”為目的,進一步加強種子、肥料、農藥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突出重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和嚴重坑害農民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工作,保障春耕生產正常開展。
(一)強化落實,完善農資市場管理的各項制度。各旗縣區工商局要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的基礎工作,全面落實農資市場監管供貨商檔案制度、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備案登記制度、售貨信譽卡制度、商品質量承諾制度和農資經營者信用監管等五項制度,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基礎工作,保障農業生產安全。立即開展一次對轄區所有農資生產經營者,特別是對中小農資生產經營者的全面清理,完善供貨商檔案和農資商品市場準入備案相關材料。同時,抓好創新工作的落實,現在市局市場科與信息中心已經開通了農資市場網上監管平臺,各旗縣區工商局必須抓好此項工作的落實,對本轄區的農資經營戶必須全面實行網上備案,并及時更新內容。通過這一措施,深化農資商品入市備案管理和網上監管方式改革,強化對農資商品如實備案資料的實質性審查,使網上監管平臺發揮全方位的監管效力。會議結束后各地要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此次會議精神,按照市局這次會議和實地指導等形式組織好培訓工作。各旗縣區工商局也要與工商所長簽訂農資市場管理責任狀,層層落實好監管責任。
(二)抓住重點,加強農資市場管理。各旗縣區工商局要加強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及配件等農資市場監督管理。集中力量對農資生產、銷售相對集中的地區及批發市場、專業市場和集散地,特別是農村集貿市場,進行重點檢查,對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的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確保春耕生產安全,確保不誤農時。強化農資經營者的質量責任,倡導農資經營者在農資商品交易活動中簽訂合同時使用示范文本,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今年市局選擇了赤峰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等_家信用好、經營規范、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作為全市首批開展農資連鎖經營的試點企業,各地要抓好農資連鎖經營試點企業的登記、備案、質量抽檢等工作的落實,管理好農資連鎖經營的龍頭企業,確保農資連鎖企業發揮積極作用,維護良好的農資市場秩序。
一、農民的兒子,要對得起農民
根據工作界面的劃分,今天這個會議本應由邵瑜同志來組織,但因他有其它工作讓我來召開,當他跟我一商量后,我就毫不猶豫地答應了,為什么呢?因為我也是農民的兒子,只要涉及“三農”的事、涉及農資的事,就是家事、國事、天下事,我們如果“事不關己”的推來卸去,就愧為農民的兒子,就對不起農民。我相信,在座各位絕大多數的父母或祖輩是農民,對農民的感情是質樸、醇厚的。即便是現在,我們的吃喝拉灑在很大程度上還是要依靠農民,與農民有著血脈相通的聯系。現在,我們手頭握有農資市場的監管權力,作為農民的兒子,就要帶著真摯的感情,真心真意去做事,一定要愛護農民,一定要對得起農民,這才叫不忘本,愛農民就是愛我們自己。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過程中的轉型期、浮躁期,種子、化肥、農藥、農機、農膜等農資經營已全面放開,在利益驅動下,加之經濟落后、人口眾多地區合法經營的生財門道不是足夠的多,一些制假售假行為猖獗,假冒偽劣農資打而不絕,假劣農資坑農害農事件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演變為食品衛生公共事件,不僅農民群眾反映強烈,通常還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目前春耕在即,農資消費高峰已經來臨,正是易發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時候。農民缺乏專業的鑒定知識,一旦買到假冒偽劣農資,其結果大家可想而知。大家看一看,是誰的眼淚在飛,是誰在傷心哭泣?大家想一想,是誰讓我們的父老鄉親減產節收,是誰讓我們的父老鄉親老淚縱橫?大家問一問,他們有沒有罵“喪盡天良”,他們有沒有罵“不肖子孫”?所以,大道理我不講了,人非禽獸,將心比心。我們知道該怎么做!我們知道做不好事,首先是沒做好人!要想做人不失敗,就一定要對得起農民。
二、法律的使者,要維護公平正義
農資監管行政執法,是法律賦予我們各部門的權利。在我們各自的行政執法職責范圍內,我們就是法律的使者。法律是威嚴的,但它的威嚴是要維護守法公民的尊嚴,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對執法者而言,秉公辦事,公正執法,就是維護了公平正義,維護了法律的尊嚴;狐假虎威,徇私枉法,就是玷污了公平正義,侵害了法律的尊嚴。我們開展農資監管行政執法,對不法經營者就要有執法的威嚴,對合法經營者更要勇于維護其尊嚴,以公正文明的監管執法,突出抓好對重點品種、重點領域、重點對象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確保農業生產順利進行。
一靠良心執法,用安全說話。前幾天,總理在回答網民提問時,講到“經濟學家、企業家、銀行家身上都要流著道德的血液。”我們執法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身上更不能沒有“道德的血液”,這個“道德的血液”就叫天地良心。不要以為良心看不見摸不著不好評定,不要以為良心像電影對白一樣“值不了幾個錢”,良心是講不出口的,你有的時候別人不一定贊許你,失去良心的時候終究會遭到譴責。執法為民是行政執法的根基準則、力量源泉和生命線,我們監管執法講良心,就是要上對得起天、下對得起地、中間對得起黎民蒼生和我們自己,就是要為社會的公平正義服務而不是為少數人的私利服務,其檢驗標準是農資市場健康和食品衛生安全。
二靠法律執法,用事實說話。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切實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一是關口要前移。嚴格規范農資市場主體準入行為、交易行為和退出行為,對生產經營主體進行排查和清理,實行經濟戶口管理。同時,規范經營戶的進貨和銷售行為,指導其建立農資質量檔案、進貨臺賬和索證備案制度,拒絕來路不明、假冒偽劣的商品進入市場。二是重心要下移。對農資經營者經營的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標準與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對照檢查,做到心中有數、規范有據,管理得法、責任到人、管理到位。采取“盯牢”、“堵死”戰術,提高對示警企業、失信企業的巡查頻率,對假劣農資可能進出市場的渠道進行嚴密封堵。三是查處要嚴厲。在春耕、秋播等關鍵時節,各部門要組織專項整治,加大巡查力度,曝光違法行為,把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日常監管中,要加大抽檢力度,重點抽查農資產品批發市場、區鄉農資集散地、有違法行為記錄的經營戶、鄉村流動商販,提高抽檢覆蓋率,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要及時依法公布抽檢結果,監測公告,提醒廣大農民不要購買質量不合格產品。嚴厲打擊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坑農害農行為。
三靠技術執法,用數據說話。“三農”物資尤其是種子的真假識別等要有專門的技術,必須加強技術設備等基礎保障條件建設,強化員工培訓,為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能保障和智力支持。種子種苗專項整治要堅決查處無證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未審先批、假劣品種、標簽標注內容不全、生產經營檔案不健全、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農藥專項整治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使用違禁高毒農藥行為,化肥專項整治要重點整治復混肥、有機肥料、微生物肥料及葉面肥料,嚴查標簽標識混亂、有效成分不足等違法行為,飼料專項整治要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劣飼料和違規使用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三、政府的臂膀,要營造社會和諧
一、認清當前形勢,增強做好物價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價格是資源配置的重要杠桿,也是調節社會利益關系的重要手段,直接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利益和群眾生活,在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進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過去的一年,全市物價部門積極貫徹宏觀調控政策,圍繞全市發展大局,加強價格調控和監管,為穩定市場物價,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一是價格調控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去年全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0.9%,市場物價運行比較平穩,促進了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二是群眾關心的價格熱點難點問題得到了解決。實現了城鄉各類用電同網同價,促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節約型社會建設。出臺了出租車減免收費臨時措施,實施了部分藥品降價政策,整頓了房地產價格秩序,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三是部門形象進一步提升。啟動了“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贏得了廣大農村群眾、社區居民和醫院患者等社會各界的普遍贊譽。另外,在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疏導價格矛盾,整頓和規范市場價格秩序,提供價格公共服務等其他工作方面,也取得了可喜成績。
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經濟運行中仍然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影響價格總水平上升的因素仍然不少。能源、原材料等生產資料價格已持續在高位運行,對下游產品成本推動的壓力已經逐步顯現出來;糧食供求仍有缺口,種糧靠天收的局面并未改變,今年的氣候因素難以確定,可能會對糧食價格產生新的影響;國際石油價格仍不穩定,這都將對國內價格產生影響。這些問題表明,當前經濟運行中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還沒有完全消除,宏觀調控仍處在關鍵時期,防止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的任務仍然艱巨。因此,我們一定要增強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關于經濟形勢和物價形勢的判斷決策上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增強駕馭物價工作的能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把宏觀調控措施落實到位,為全市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二、突出重點,扎實做好今年的物價工作
剛召開的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對今年的經濟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各級物價部門要圍繞宏觀調控任務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機制,強化市場監管,不斷提高調控水平,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一)圍繞黨和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物價工作全局。用科學的發展觀指導物價工作,核心是用發展來統領各項物價工作,關鍵是圍繞黨和政府工作中心,研究落實各項物價工作,服務于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深化價格改革,加強市場監管,解決民生價格問題,提供價格公共服務,都必須統籌兼顧,協調好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平衡好各方的價格權益。在做好促進經濟發展價格工作的同時,要做好促進社會發展的價格工作,推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在做好城市價格工作,促進現代城市發展的同時,要做好農村價格工作,服務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在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利益關系的作用,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關系,促進人與人關系和諧的同時,要研究利用價格杠桿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措施,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只有服從和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處理好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系,把握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協調好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關系,創造有利于實現全面、協調、持續發展的價格環境,物價部門職能作用才能充分發揮,才能取得黨委和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不斷開創物價工作新局面,為經濟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提高市場價格調控水平,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是保持經濟平穩快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全市經濟會議確定,今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為3%以內,實現這個目標的有利條件很多,但影響價格總水平變動的不穩定因素也不少。物價部門要正確把握經濟發展形勢,根據調控目標要求,健全價格調控體系,完善價格調控手段。要積極探索加強市場價格調控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增強價格調控能力,適時適度進行調控,確保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尤其要立足于防范和有效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的發生,加強價格應急機制建設,盡快建立反應靈敏、手段完備、調控有力的價格調控機制。對可能引起市場異常波動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作出預警,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建議,做到反應迅速、措施得當、干預有效,確保市場物價的基本穩定,促進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三)完善價格形成機制,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資源和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突出,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成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全市經濟會議確定,今年萬元GDP能耗要下降4.5%,實現節能降耗減排、轉變增長方式的目標,物價部門肩負著重要責任。各級物價部門要積極穩妥地應對和推進價格改革,完善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通過理順資源性產品之間的比價關系,落實優質優價政策,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創造有利的價格體制條件,促使消費者節約資源、減少浪費,刺激經營者加強管理、改進技術,約束成本上升,減少資源消耗,引導和推動全社會節約資源,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著力解決民生價格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特別強調,要著力解決關系民生的突出問題。當前,“上學貴”、“看病貴”和“房價高”,是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也是價格工作的難點。當然,這些問題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涉及諸多體制問題,其解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物價部門在這方面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今后要以更加負責的精神,從改善價格形成機制上解決和緩解這些領域的價格矛盾,讓群眾充分享受改革和發展的成果。同時,要善于發現和化解其他領域的民生價格矛盾,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從價格方面積極創造有利于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環境。特別要針對最近一個時期的糧油上漲情況,適時適度地搞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切實做到既保護農民糧食生產的積極性和增加農民收入,又避免出現因價格過度波動而影響困難群眾的生活,促進城鄉和諧穩定。要抓好價格舉報工作,積極開展價格信用建設活動,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三、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要求,不斷提升物價工作水平
當前,價格工作所面臨的環境和工作內容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這對價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級物價部門要積極適應新的形勢,按照政府職能轉變要求,不斷提升物價工作水平。
(一)更新工作理念,推進職能轉變。多年來,全市物價部門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認可。但是,價格工作面臨的環境越來越復雜、任務越來越繁重。這就要求物價部門的同志要勇于更新工作理念,創新價格調控監管方式,推進職能轉變。一方面,要處理好價格管制和市場調節的關系,對可以由市場辦的事情交給市場去辦,還權于市場,提高市場資源配置效率和市場調節功能。不斷提高價格決策水平和市場監管效果,物價部門要致力于把該管的價格和收費堅決管住、管好、管到位,做到有為、有位、有威。另一方面,要處理好價格及相關配套改革的關系,力求在價格管理的職責范圍內把問題解決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同時,要進一步拓寬工作思路,跳出就價格論價格的圈子,善于從全局的高度來認識和處理價格問題,協調有關部門推進相關領域的改革,共同推動深層次問題的解決,為理順價格關系、協調價格矛盾創造有利條件。
一、證券市場監管的概念及意義
所謂證券市場監管,是指證券管理機關運用法律的、經濟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對證券的募集、發行、交易等行為以及證券投資中介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證券市場監管是一國宏觀經濟監督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意義重大:一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保障廣大投資者權益的需要。二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維護市場良好秩序的需要。三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發展和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的需要。四是準確和全面的信息是證券市場參與者進行發行和交易決策的重要依據。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發展到現在的規模,成績斐然。然而,由于市場發展迅猛,政府監管部門疲于應付大量繁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不經意忽略了對市場發展急待解決的根本的監管制度建設。為了盡快解決一些短期凸顯的問題,往往采取急救辦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調控市場,雖然暫時緩和了事態,但是很可能為日后的市場發展和監管工作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隱患。監管存在滯后性和弱效性。盡管我國證券監管機構近年來加大了對欺詐與操縱的打擊力度,但行政監管往往是事后監管,監管存在顯著的滯后性和弱效性。
滯后性。從違規行為的發生到監管機構做出處罰,往往歷時彌久,監管行為存在明顯的滯后性。另一方面,監管力量相對有限,調查費用不菲,一些市場欺詐行為未被處理,成為漏網之魚,使違法者產生僥幸心理,鋌而走險。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焦點問題—金融體系的創新與改革—是一項牽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這些背景決定了不同領域的金融法規政策之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和制約性。比如,證監會的某項措施可能符合單一證券監管目標的最優化,但由于與其他金融管理機構處于分割狀態,其監管決策未必能達到國家整體金融及經濟發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在所難免。對投資者的保護機制不夠完善。海外成熟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
1.投資者教育機制。對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法律法規等方面加強教育,尤其是加強市場風險教育,有利于投資者熟悉市場、認識市場運作的客觀規律,就像對適齡兒童進行系統的免疫接種一樣,打預防針對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大有好處。
2.投資者訴訟機制。投資者可以通過集團訴訟等方式,對作出虛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訟,并且比較容易獲得相應的賠償。
3.投資者賠償機制。國外的證券市場通常設有賠償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資者入市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構建防范系統風險的緩沖機制,由市場風險引起的損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賠償。目前,我國的投資者教育機制剛剛起步,投資者訴訟機制和賠償機制還未真正建立并發揮作用。
三、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建議
第一,解決我國證券市場的問題必須具備一個基本的外部環境,即已上市的或將要上市的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必須轉化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主體,它們不能僅僅將證券市場作為融資的工具。由于證券監管機構沒有合法的理由介入上市公司內部治理,因此依靠證券監管機構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不現實。
第二,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必須回歸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立場。證券監管機構發展市場的職能應該限于宏觀層面,而微觀層面的職能必須剝離,這樣才能使投資者保護職能真正得以發揮。其發展市場的微觀層面職能則交由證券交易所通過合約和自律規則行使。
第三,必須對我國政府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合理確認證券市場監管機構與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使證券監管機構切實履行公共管理職責。
第四,必須確立合理的證券監管機構內部組織架構。我國受制于憲法,無法賦予證券監管機構更大的獨立性。但是,證券監管機構實行真正意義的委員會制是可行的,而不是名義上的委員會制。
第五,明確證券監管機構與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上市公司等的法律關系。新《證券法》對于證券監管機構與證券交易所的職能劃分仍然是不合理的,沒有對證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給予合理的確認。應當把交易所定位為法人企業性質或者第三部門,并推動證券交易所之間展開競爭。
第六,推動立法和司法的發展。完善的法律、相對“積極”的司法有助于證券市場糾紛的解決,減輕證券監管機構的壓力。
總之,中國證券市場作為一種制度安排,是國家為實現其效用最大化,比較該制度安排的收益與成本后,從制度安排集合中挑選出來的,其實質是解決漸進改革中出現的新的制度不平衡。同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證券市場相比較,中國證券市場具有外生性,這種外生性證券市場存在制度缺陷。中國證券市場是漸進改革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存在的問題是改革過程中不斷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的反映。加之,證券市場“泡沫”機制所產生的風險,使得中國的證券市場極為復雜,實施監管的難度很大。中國證券市場主要功能是“為國有經濟融資”服務,并進一步分析得出“為國有經濟融資”與“證券市場風險控制”間的矛盾具有不可克服性,從而得出證券市場的監管困境根源在于其制度缺陷,所謂的監管失措只是監管當局的無奈之舉。中國證券市場的問題不能單純的依靠“加強監管,提高監管水平”來解決。在轉軌經濟中,監管當局是有所作為的,可以在證券市場的制度重建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戴圓晨.股市泡沫生成機理以及大辯論引發的深層思考——兼論股市運行扭曲及莊股情結.經濟研究,2001.
[2]黃少安.制度變遷主體角色轉換假說及其對中國制度變革的解釋——兼評楊瑞龍的“中間擴散型假說”和“三階段論”.經濟研究,1999.
一、證券市場監管的概念及意義
所謂證券市場監管,是指證券管理機關運用法律的、經濟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對證券的募集、發行、交易等行為以及證券投資中介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證券市場監管是一國宏觀經濟監督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意義重大:一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保障廣大投資者權益的需要。二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維護市場良好秩序的需要。三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發展和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的需要。四是準確和全面的信息是證券市場參與者進行發行和交易決策的重要依據。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發展到現在的規模,成績斐然。然而,由于市場發展迅猛,政府監管部門疲于應付大量繁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不經意忽略了對市場發展急待解決的根本的監管制度建設。為了盡快解決一些短期凸顯的問題,往往采取急救辦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調控市場,雖然暫時緩和了事態,但是很可能為日后的市場發展和監管工作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隱患。監管存在滯后性和弱效性。盡管我國證券監管機構近年來加大了對欺詐與操縱的打擊力度,但行政監管往往是事后監管,監管存在顯著的滯后性和弱效性。
滯后性。從違規行為的發生到監管機構做出處罰,往往歷時彌久,監管行為存在明顯的滯后性。另一方面,監管力量相對有限,調查費用不菲,一些市場欺詐行為未被處理,成為漏網之魚,使違法者產生僥幸心理,鋌而走險。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焦點問題―金融體系的創新與改革―是一項牽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這些背景決定了不同領域的金融法規政策之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和制約性。比如,證監會的某項措施可能符合單一證券監管目標的最優化,但由于與其他金融管理機構處于分割狀態,其監管決策未必能達到國家整體金融及經濟發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在所難免。對投資者的保護機制不夠完善。海外成熟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
1.投資者教育機制。對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法律法規等方面加強教育,尤其是加強市場風險教育,有利于投資者熟悉市場、認識市場運作的客觀規律,就像對適齡兒童進行系統的免疫接種一樣,打預防針對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大有好處。
2.投資者訴訟機制。投資者可以通過集團訴訟等方式,對作出虛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訟,并且比較容易獲得相應的賠償。
3.投資者賠償機制。國外的證券市場通常設有賠償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資者入市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構建防范系統風險的緩沖機制,由市場風險引起的損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賠償。目前,我國的投資者教育機制剛剛起步,投資者訴訟機制和賠償機制還未真正建立并發揮作用。
三、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建議
第一,解決我國證券市場的問題必須具備一個基本的外部環境,即已上市的或將要上市的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必須轉化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主體,它們不能僅僅將證券市場作為融資的工具。由于證券監管機構沒有合法的理由介入上市公司內部治理,因此依靠證券監管機構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不現實。
第二,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必須回歸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立場。證券監管機構發展市場的職能應該限于宏觀層面,而微觀層面的職能必須剝離,這樣才能使投資者保護職能真正得以發揮。其發展市場的微觀層面職能則交由證券交易所通過合約和自律規則行使。
第三,必須對我國政府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合理確認證券市場監管機構與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使證券監管機構切實履行公共管理職責。
第四,必須確立合理的證券監管機構內部組織架構。我國受制于憲法,無法賦予證券監管機構更大的獨立性。但是,證券監管機構實行真正意義的委員會制是可行的,而不是名義上的委員會制。
第五,明確證券監管機構與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上市公司等的法律關系。新《證券法》對于證券監管機構與證券交易所的職能劃分仍然是不合理的,沒有對證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給予合理的確認。應當把交易所定位為法人企業性質或者第三部門,并推動證券交易所之間展開競爭。
第六,推動立法和司法的發展。完善的法律、相對“積極”的司法有助于證券市場糾紛的解決,減輕證券監管機構的壓力。
總之,中國證券市場作為一種制度安排,是國家為實現其效用最大化,比較該制度安排的收益與成本后,從制度安排集合中挑選出來的,其實質是解決漸進改革中出現的新的制度不平衡。同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證券市場相比較,中國證券市場具有外生性,這種外生性證券市場存在制度缺陷。中國證券市場是漸進改革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存在的問題是改革過程中不斷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的反映。加之,證券市場“泡沫”機制所產生的風險,使得中國的證券市場極為復雜,實施監管的難度很大。中國證券市場主要功能是“為國有經濟融資”服務,并進一步分析得出“為國有經濟融資”與“證券市場風險控制”間的矛盾具有不可克服性,從而得出證券市場的監管困境根源在于其制度缺陷,所謂的監管失措只是監管當局的無奈之舉。中國證券市場的問題不能單純的依靠“加強監管,提高監管水平”來解決。在轉軌經濟中,監管當局是有所作為的,可以在證券市場的制度重建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戴圓晨.股市泡沫生成機理以及大辯論引發的深層思考――兼論股市運行扭曲及莊股情結.經濟研究, 2001.
[2]黃少安.制度變遷主體角色轉換假說及其對中國制度變革的解釋――兼評楊瑞龍的“中間擴散型假說”和“三階段論”.經濟研究,1999.
一、證券市場監管的概念及意義
所謂證券市場監管,是指證券管理機關運用法律的、經濟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對證券的募集、發行、交易等行為以及證券投資中介機構的行為進行監督與管理。證券市場監管是一國宏觀經濟監督體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對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意義重大:一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保障廣大投資者權益的需要。二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維護市場良好秩序的需要。三是加強證券市場監管是發展和完善證券市場體系的需要。四是準確和全面的信息是證券市場參與者進行發行和交易決策的重要依據。
二、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中國證券市場從無到有,發展到現在的規模,成績斐然。然而,由于市場發展迅猛,政府監管部門疲于應付大量繁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不經意忽略了對市場發展急待解決的根本的監管制度建設。為了盡快解決一些短期凸顯的問題,往往采取急救辦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行調控市場,雖然暫時緩和了事態,但是很可能為日后的市場發展和監管工作帶來了意想不到的隱患。監管存在滯后性和弱效性。盡管我國證券監管機構近年來加大了對欺詐與操縱的打擊力度,但行政監管往往是事后監管,監管存在顯著的滯后性和弱效性。
滯后性。從違規行為的發生到監管機構做出處罰,往往歷時彌久,監管行為存在明顯的滯后性。另一方面,監管力量相對有限,調查費用不菲,一些市場欺詐行為未被處理,成為漏網之魚,使違法者產生僥幸心理,鋌而走險。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中的焦點問題—金融體系的創新與改革—是一項牽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這些背景決定了不同領域的金融法規政策之間存在高度的相關性和制約性。比如,證監會的某項措施可能符合單一證券監管目標的最優化,但由于與其他金融管理機構處于分割狀態,其監管決策未必能達到國家整體金融及經濟發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證券監管決策缺乏科學性在所難免。對投資者的保護機制不夠完善。海外成熟的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途徑:
1.投資者教育機制。對投資者在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法律法規等方面加強教育,尤其是加強市場風險教育,有利于投資者熟悉市場、認識市場運作的客觀規律,就像對適齡兒童進行系統的免疫接種一樣,打預防針對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大有好處。
2.投資者訴訟機制。投資者可以通過集團訴訟等方式,對作出虛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訴訟,并且比較容易獲得相應的賠償。
3.投資者賠償機制。國外的證券市場通常設有賠償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資者入市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可以構建防范系統風險的緩沖機制,由市場風險引起的損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賠償。目前,我國的投資者教育機制剛剛起步,投資者訴訟機制和賠償機制還未真正建立并發揮作用。
三、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建議
第一,解決我國證券市場的問題必須具備一個基本的外部環境,即已上市的或將要上市的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必須轉化為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主體,它們不能僅僅將證券市場作為融資的工具。由于證券監管機構沒有合法的理由介入上市公司內部治理,因此依靠證券監管機構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不現實。
第二,我國證券監管機構必須回歸保護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立場。證券監管機構發展市場的職能應該限于宏觀層面,而微觀層面的職能必須剝離,這樣才能使投資者保護職能真正得以發揮。其發展市場的微觀層面職能則交由證券交易所通過合約和自律規則行使。
第三,必須對我國政府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合理確認證券市場監管機構與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使證券監管機構切實履行公共管理職責。
第四,必須確立合理的證券監管機構內部組織架構。我國受制于憲法,無法賦予證券監管機構更大的獨立性。但是,證券監管機構實行真正意義的委員會制是可行的,而不是名義上的委員會制。
第五,明確證券監管機構與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上市公司等的法律關系。新《證券法》對于證券監管機構與證券交易所的職能劃分仍然是不合理的,沒有對證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給予合理的確認。應當把交易所定位為法人企業性質或者第三部門,并推動證券交易所之間展開競爭。
第六,推動立法和司法的發展。完善的法律、相對“積極”的司法有助于證券市場糾紛的解決,減輕證券監管機構的壓力。
總之,中國證券市場作為一種制度安排,是國家為實現其效用最大化,比較該制度安排的收益與成本后,從制度安排集合中挑選出來的,其實質是解決漸進改革中出現的新的制度不平衡。同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證券市場相比較,中國證券市場具有外生性,這種外生性證券市場存在制度缺陷。中國證券市場是漸進改革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存在的問題是改革過程中不斷積累的深層次矛盾的反映。加之,證券市場“泡沫”機制所產生的風險,使得中國的證券市場極為復雜,實施監管的難度很大。中國證券市場主要功能是“為國有經濟融資”服務,并進一步分析得出“為國有經濟融資”與“證券市場風險控制”間的矛盾具有不可克服性,從而得出證券市場的監管困境根源在于其制度缺陷,所謂的監管失措只是監管當局的無奈之舉。中國證券市場的問題不能單純的依靠“加強監管,提高監管水平”來解決。在轉軌經濟中,監管當局是有所作為的,可以在證券市場的制度重建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戴圓晨.股市泡沫生成機理以及大辯論引發的深層思考——兼論股市運行扭曲及莊股情結.經濟研究, 2001.
[2]黃少安.制度變遷主體角色轉換假說及其對中國制度變革的解釋——兼評楊瑞龍的“中間擴散型假說”和“三階段論”.經濟研究,1999.
所以,這個全國現場會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這對全國工商來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實現市場監管的一次重大轉變;對浙江工商來說,是提升多年來的監管實踐,實現監管市場的一次重大破題。
一、沒有市場就沒有今天的浙江
浙江有三件寶:龍井茶在虎跑、企業家像海潮。大小市場如牛毛。目前,浙江省有個私民營企業257萬戶,省外浙商有400萬人。國外浙商有350萬人。這些人土生土長。會跑會跳。不吵不鬧,是忍者神龜,是變形金剛。全省現有市場4000多個。年成交額已經達到1萬億元。這些市場變廢為寶、點石成金。變黃土為黃金,變腐朽為神奇,這就是浙江市場的功效和功能。浙江有幾個東西很神,一個是神韻的西湖,一個是神靈的普陀。一個是神秘的溫州,還有一個是神奇的義烏。有人說義烏這個市場里面應有盡有,除了軍火、沒有;全球人都有。除了外星人沒有。這里有40萬種商品:150個產業經濟集群,500多個經濟塊狀。全省的市場里有近100萬個經營戶,創造相關的就業崗位500余萬個。
浙江的市場就是浙江的聚寶盆,它最大的功勞有四條:一是市場主體的發祥地。搞市場經濟第一重要的是市場主體,正因為有了市場主體,才有了市場經濟的發展。只有市場培育先發的地方,最早允許農民離土經商。讓曬場變市場,讓老鄉變老板,讓集市變城市。讓農民變居民。浙江的市場主體就是從農民中來,是從離土的農民中來,赤腳上田到市場,農民變成了市場主體。變成了法人。市場主體的搖籃就是商品市場。浙江的實踐已經告訴我們,浙江經濟的發展就是靠千千萬萬個競相進發的市場主體支撐起來的。二是塊狀經濟的發生器。浙江的經濟。從市場起步,然后是工商聯動。先有市場,再有企業集群的支撐,再有國際一體化的橋梁和集散地。浙江經濟的發展經歷了提籃小賣、長途販運、前店后廠、專業市場、園區工廠等過程。市場主體從農民到商販,從商販到店主,從店主到企業家,從企業家到外交家。進而到國際上進行一體化交易的實業家。先有商品市場。再到工業園區,專業市場連接著工業園區,工商聯動帶動第三產業,然后走向國際化。市場在這一過程中起了一個原生性的、母體的作用。三是國際一體化的展示臺。現在浙江市場的商品出口到世界215個國家和地區,并在40多個國家設立分市場。浙江經濟的發展是從培育市場起步。從市場到工廠。從市場到園區。從市場到基地,從攤主到老總。從省內到省外。從區域到國際,興商建市,貿工聯動,以商強農。城鄉一體,外向拓展,市場越做越大。產業越來越強。城鎮越來越繁榮,老百姓生活越來越富裕。四是商業文明的引導旗。浙江市場最早意識到,做響不如做長,商業文明是持續發展的靈魂。目前浙江市場發展的態勢,是從市場主體、產業群體、國際化一體。演變進入到一個商業文明引領的復合體。
二、管不好市場工商就要下崗
工商與市場有著與生俱來的天然關系。在浙江,工商是市場的培育者和推動者。管市場理直氣壯。從提籃小賣到馬路市場,從馬路市場到星級市場,早期的工商部門,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積極地承擔了培育市場的責任,集中了財力、人力,克服了種種困難,承擔了種種風險,因勢利導。化險為夷,使市場發育有了一定的條件和空間。在建設市場的過程中,工商與市場有一個風雨同舟、相伴相生、與生俱來的特殊經歷。對市場有著特殊情感。
國家實施市場“管辦分離”政策之后,不少地方有一種不管市場的思想狀態,無權不管。無私不管,無利不管。說到底是無心去管。有的地方疲了、倦了、厭了。沒有新的職能去拓展,沒有新的領域去占領,節節敗退,唉聲嘆氣,今不如昔。現在回過頭去看。不辦是對的。不管是錯的,管辦分離、管更精專。只有不辦才能真正的專心的公正地去管、強有力地去管,無私地去管,才有可能管到位。2004年,浙江省工商部門在政府的支持下。提請浙江省人大專門出臺了《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確立了工商“以管促辦、以管助興”的指導思想,使我們在痛苦當中實現了新的職能轉移和新的監管加強,重新尋找到了工商部門在市場管理中的定位,重新確立起工商對市場為義不容辭的監管責任。
監管市場是工商的法定職能,管不好市場。工商就要下崗。流通領域是工商部門的監管范疇,市場是流通領域最集中的體現。工商監管市場是工商職能最具體的表現,是職能的最本質的反映。管流通、管市場,工商天經地義。哪里有市場,那里就有工商;哪里有好的市場,哪里就有好的工商:哪里有成功的市場。哪里就有工商成功的監管方式:哪里的市場興旺了,哪里的紅盾就在閃光:哪里的市場失守了、退卻了。哪里的局長就應該下崗。促進發展是工商工作的宗旨,抓好監管是推動發展的重要保障,工商不僅要做培育市場的助產師,而且要做好市場的監管者、商路的巡道夫,執法的守門員。
與時俱進。促進發展,探索監管方式,是我們工商的使命。對市場的發展,工商的各個不同的時期,各個不同的階段,有著不同的監管方式。先期的工商是做“惡人”,追趕提籃小賣,整頓西瓜攤,與路人爭吵:在市場經濟發端的時候,工商是做“媒人”,把農民介紹到市場當中來,讓市場聚人氣,讓要素與要素之間進行嫁接和
鏈接:再后來市場監管的任務又重起來。產品商品琳瑯滿目,監管制度一時跟不上,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問題。曾經有一段時期監管是被動的,跟著媒體的曝光走。跟著外商的投訴走,跟著西方發達國家的指責走,跟著領導的批示走,跟著治假造假人的發明走,工商充當著“獵人”的角色,去捕獵、去搜尋、去打擊;在和諧發展、持續發展的現階段,工商在監管當中要做一個“文人”的角色,要文明監管,是一個人文的引路的監管,靈魂是信用。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是與時俱進的監管方式,是適應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形勢下工商監管方式轉變的具體的創新實踐。要遵循市場發展的軌跡,從最初的創辦者,向現在的市場監管者轉變,從最初的單向支持繁榮向現在倡導文明轉移,從自發的發展向現在的規范發展轉移,從省內支持向省外支持轉移,從原先運動式的粗放監管向現在的精確式長效監管轉移。過去為農民引入了市場的概念。現在要為市場引入文明的概念:過去市場管理是打擊的概念,現在市場引入的是規范的概念:過去引入的是清理的概念,現在引入的是建設的概念。工商對市場不僅僅是清理打擊。還有一個市場的二度建設。一度建設是讓它繁榮起來,二度建設是讓它文明起來,只有文明才可以保障持續的繁榮。建設文明就是今后市場的一個重要的使命,信用分類監管就是建設商業文明的重大舉措。
三、沒有信用就沒有市場
信用分類監管是持續發展的本質要求。監管是為了發展,市場信用監管就是為了市場持續的發展,這是我們浙江在監管實踐和市場發展實踐當中的一個體會。我們曾經一味地為了短期的繁榮,走過信用缺失、無序經營、惡性競爭、低端傾銷這樣的一個路子,市場發展曾經落人低潮。我們在市場發展和市場監管的過程中,確實曾經出現了一些成長當中、摸索當中、探索當中的一些問題。實踐也表明如果市場當中充斥著假冒偽劣、坑蒙拐騙,市場就不可能長久。現在浙江各級政府在研究市場是辦響還是辦長,最后都選擇辦長。過去有一句話叫“一日種蕉”、“一年種竹”、“十年種柳”、“百年種松”,創辦市場和監管市場必須要用“百年種松”的理念作為取向,才有可能把市場管好。監管市場的基本點、基本取向,就是為了持續,要做長久而不是只做眼前,要“甲天下而不是假天下”,要“遍天下而不是騙天下”。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的本質要求就是市場持續發展,義烏的市場能夠發展到現在,就是把握了一個市場持續發展,把握了一個市場信用分類。
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的責任要求。工商一定要把市場信用監管變成我們的責任。市場盡管出現了假冒偽劣,要怎么去看,出現問題是主流還是支流?是前進當中的問題還是本質的問題?工商如果退避三舍,那么這個市場就更加糟糕了。第一,工商要進入市場,不進入市場工商就不能獲得監管權。第二,要給市場裝上一個以商業文明為內核的信用分類監管的“靈魂”、“識別器”和“緊箍咒”。要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變成工商的一種新的職能取向和職能手段。
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是政府、監管者和經營者的共同要求。如果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只有我們工商認知,政府沒有認知,政府和工商如果不坐在一條板凳上,市場信用分類監管不能到位。現在,浙江各級政府是這么看,這么說,也是這么辦的。浙江在推行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的過程中,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變成為政府、經營者和監管者的共同要求。在市場發展和監管過程中,浙江有三個轉變:一是把持續的、長久的發展變成政府的主流導向;二是文明經營變為經營者的自覺行為:三是科學的市場信用監管變為工商人的監管藝術。
一、落實寬進嚴管,規范旅游市場經營行為。一是針對旅游相關產業全面放寬市場準入,通過預約服務、延時服務、上門服務等服務方式,全程幫助經營者辦理各項登記手續,同時嚴查景區經營戶主體資格,要求并督促旅游相關行業經營者做到證照齊全、亮證照經營,對應辦營業執照未辦理的,責令限期辦照,并跟蹤回訪。二是建立協同管理和聯合整治機制,主動加強與市政、旅游、物價、食藥監、當地鎮街等部門的配合協調,開展信息對接共享,整合信息數據,提高市場監管的科學決策和風險預判能力,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構建齊抓共管格局。截至目前,該局出動執法人員XX人次,檢查市場主體XX戶,發放行政指導意見書XX份,責令整改通知書XX份,營造了安全、放心、滿意的旅游消費環境。
二、加強廣告監測,凈化當地旅游環境。隨著XX區旅游業的蓬勃發展,各旅游景點也加大了宣傳力度,景點及沿線公路出現了大量戶外廣告的行為。部分廣告充斥著夸大和虛假宣傳內容。針對這種情況,該局組織執法人員采取查媒體廣告、查日常廣告監管、查戶外廣告等“三查”措施,重點對各類旅游服務廣告、商品促銷廣告進行監管,嚴厲打擊夸大宣傳、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并對廣告市場開展暗訪檢查,共檢測媒體廣告XX條次,發現“五類”虛假違法廣告XX條次;拍攝XX塊戶外廣告,其中發現 XX塊存在違法違規現象;實施虛假違法廣告重點督辦制,責令各工商所立案查處,限期辦結。
重慶市各級工商部門,堅持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監管與發展、服務、維權、執法相統一的指導思想,在商品交易市場的監管工作中,始終堅持“立足發展抓監管,抓好監管促發展”的思路,以做好規劃。做大規模。做強規范為主題,以創建星級文明市場和評比“二十強”市場為抓手,開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監管活動。
(一)開展“二十強市場”評比,推動商品交易市場做大做強
站在全國看,與發達地區相比,我市商品交易市場的經濟規模和總量仍然是相對落后的。2005年,市工商局首次開展以做好規劃、做大規模、做強規范為主題的“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二十強”評比活動。2007年又開展了第二屆評比活動,2007年評出“二十強市場”與2005年評出“二十強市場”相比,在投資總額、經營面積、經營商戶、成交額分別增長103%、60%、37%和61.4%。相當一批市場正逐步從單體商品交易市場轉變為專業市場。從傳統的市場改造升級為現代商貿流通市場,從單一的流通產業發展轉變為聯動生產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整體發展,有效地推動我市商品交易市場做大做強。
(二)開展“星級文明市場”創建活動,推動商品交易市場規范升級
重慶市成為直轄市以來,工商部門先后開展了四屆“文明市場”創建評比活動,2007年,市工商局又聯合市文明辦、市商委開展了“重慶市星級文明市場”創建與評比活動。標志“文明市場”創建與評比不僅融入了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還進入了規范升級的新階段,這在西部還是首開先河。在評出的四星級、三星級文明市場中,有硬件條件好、場容場貌好、秩序形象好、規范管理好、誠信服務好的“五好”市場,還有經營誠實守信,嚴守職業道德,做到童叟無欺,推進市場行業自律規范的誠信市場。這有力推動了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規范運行的升級。
(三)開展“重點市場”的培育打造,推動商場交易市場快速發展
重慶市是全國最大的農村與城市并存的直轄市。商品交易市場發展很不平衡,如何實現以城帶鄉、一圈帶兩翼?怎樣推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快速發展?重慶市工商部門在貫徹總書記對重慶市“314”總體導航定向。和市黨代會確定抓住重點市場培育重點市場的決定,實施以點帶面戰略。為此,2007年,我局制定并實施打造培育5個百億級市場,10個50億級市場,15個20億級市場,10個10億級市場的五年重點市場培育規劃和措施。確立了重點聯系市場制度,出臺了培育和發展重點市場的意見,選派干部到重點培育市場幫助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同時也引導他們自覺接受工商部門的市場監管和社會監督,既做大做強又更加規范有序,在觀農貿農產品物流中心等市場收到明顯成效。
二、突出信用監管,推進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基礎建設
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我們認為,工商部門對商品交易市場的監管就是要突出信用監管這一主題。以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為主線。把市場準入規范,市場質量規范,市場交易規范,市場自律規范等都融入其中。以信用分類監管平臺來提升監管效能,延伸監管領域,強化監管力度,壯大監管力量,為此我局在近幾年大力推進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基礎建設。
(一)開發市場監管應用軟件,強力推進市場監管工作網絡化、程序化、規范化
我局在對區縣市場監管工作進行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按照“先易后難、急用先行、分步實施、強力推進”的原則,完成了市場監管業務應用軟件的開發建設,并在全市工商系統全面開展應用工作。市場監管業務軟件覆蓋市場監管各方面業務工作,涉及市場登記、商品展銷會登記、專項整治、重要商品市場監管、日常巡查、制度建設、統計分析等多個環節。我們要求所有市場監管業務工作必須在市場監管業務平臺上完成,并采取以開發促應用,以應用推進業務的方式,及時解決和完善軟件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針對工商所市場監管實際,我局完成了工商所12315行政執法綜合網絡分類監管平臺的開發建設,將工商所的主要業務工作和日常辦公統一集中在該平臺上,集個體登記、綜合巡查、移動監管等各項工作:于一體,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自動分類,巡查干部監管任務自動生成、監管措施自動提示,監管任務完成情況自動考核,工商所對轄區市場巡查監管實行網格化管理。市局市場處通過市場監管業務平臺,及時將各項市場監管工作(包括專項整治任務)部署到各區縣局、工商所,并對各區縣局市場監管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網上流程跟蹤,各區縣局通過該平臺,可隨時向市局反饋階段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該系統可自動生成市場監管相關數據,對各區縣局市場監管工作進行網上考核,確保了市場監管工作的網絡化、程序化、規范化,從而有效地促進了市場監管水平的規范與提高。
(二)開展市場基本信息錄入建庫工作,及時更新各類市場監管信息
開展商品交易市場基本信息、監管信息的錄入建庫工作,是為實施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分類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奠定數據基礎。我局及時組織開展市場監管業務信息的錄入建庫工作,要求各區縣局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全市統一的錄入規范,及時將企業登記的商品交易市場主體和備案登記的市場主體的基本信息,錄入到市場監管業務系統,為全市市場監管聯網應用和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提供數據支撐。爾后又在全系統開展了查漏補缺工作,確保了商品交易市場主體及監管信息的錄入質量。對新辦理市場登記的商品市場信息,按照“誰登記,誰錄入”的原則,要求在兩個工作日內錄入到市場監管業務系統,逾期未錄入完整,系統將自動報警提示;按照“誰監管,誰錄入”的原則,對商品交易市場日常巡查信息,要求工商所巡查干部在兩個工作日內錄入到工商所12315行政執法綜合網絡分類監管平臺,確保商
品交易市場監管信息的及時更新,為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提供了真實可靠的數據保障。
(三)制定分類監管辦法,細化分類監管標準
為推動市場監管業務應用軟件在全市工商系統的廣泛應用,我局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相關文件要求,制定并印發了《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實施辦法》,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參照該辦法執行。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根據市場開辦單位和商品經營者兩類經營主體,從市場準入、經營行為、市場退出等方面,設定具體的分類指標,采取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式。對商品交易市場的信用類別進行綜合認定,具體分為A類、B類、C類、D類四個類別。除開展食品安全等專項整治、接申(投)訴、舉報或發現案件線索需要進行檢查外,A類為守信市場主體,在分類監管系統中用“綠牌”表示,一般每季度巡查一次;B類為警示市場主體,在分類監管系統中用“藍牌”表示,一般每月巡查一次:C類為一般失信市場主體,在分類監管系統中用“黃牌”表示,一般每10日巡查一次:D類為嚴重失信市場主體,在分類監管系統中用“黑牌”表示,一般每周巡查一次。商品交易市場信用類別根據市場巡查情況及專項檢查情況,實行定期復核、動態認定制度,及時調整監管頻率。
我們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結果作為“二十強市場”、“星級文明市場”、“商貿流通100強”、“守合同重信用”等重大評選事項的主要依據,使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與市場做大做強培育發展實現了良性互動,
(四)不斷完善分類監管系統,實現信用分類與業務系統的有機整合
為加快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步伐,在不斷修改完善市場監管業務應用軟件基礎上,我局專門開發了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應用軟件,將其作為市場監管業務應用軟件中的一個子模塊,有機整合在市場監管業務應用軟件中。系統具有信用自動分類、提示、預警,自動解除過期信息等功能,市場監管干部通過系統授權,只要在市場監管業務系統中的綜合查詢欄目中輸入被查詢的商品交易市場的關鍵詞,系統將自動彈出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的“提示信息”、“預警信息”等,通過相關鏈接可查詢到該市場各類詳細的信用信息。工商所市場巡查干部根據系統的工作提示或預警信息,及時開展各項市場巡查工作。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建立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發后,我局進一步細化分類標準和分類指標,對市場信用分類監管軟件進行修改完善,使之更為科學、更為合理,更能符合工作實際。
我局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主要有以下六個特點:一是對納入企業登記的全市商品交易市場實施統一的信用分類監管,備案登記的市場強化巡查監管:二是在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的基礎上,以專業市場行業風險等級為依據實施風險分類監管,以警示信息為依據實施預警分類監管。以經營地域為依據實施重點區域分類監管:三是在分類監管中突出對食品安全、假冒偽劣商品等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熱點問題的重點監管:四是細化分類監管措施,明確市場巡查頻率;五是制定信用分類監管類別修復制度;六是深入推進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在各項評先評優活動中的具體應用,促進市場監管與市場發展良性互動,相得益彰。
中圖分類號:F84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9)05-0058-05
中國保監會2000年8月4日頒布《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來,海南省保險兼業市場得到了較快發展。兼業機構逐年增加、業務規模快速增長;保險兼業在促進保險產品銷售、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提高保險行業社會認知度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成為海南省保險業銷售的重要渠道之一。但由于起步晚、基礎差,兼業業務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需要還很不適應,一方面,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不到位,兼業機構自身經營不規范;另一方面,監管力量薄弱,監管制度存在一定缺陷。本文通過收集整理近年來海南省保險兼業市場的經營情況,結合目前的監管現狀,就如何規范發展保險兼業,進一步推動保險兼業業務健康發展提出相關監管建議。
圖12001-2008年海南省兼業機構數增長情況表
數據來源: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2001-2008年監管數據。
一、海南省保險兼業市場發展概況
(一)保險兼業機構的現狀
2001年2月海南省保監局成立以來,海南省保險兼業機構迅速增加,機構數量已從2001年的85家迅速發展為2008年的1503家,機構主體以年均200%的速度增長。[1]
在1503家保險兼業機構中,銀行、車行、航空類機構由于在依托主業開展保險中介業務上有著其他機構不可比擬的優勢,其網點分布廣、從業人員數量多、客戶資源優質豐富、為投保人提供便利服務,得到了客戶的廣泛認可,申請兼業資格的機構數量增長迅猛。
圖2截至2008年底海南省保險兼業機構情況圖
數據來源:海南省保監局.關于2008年度海南省保險中介市場運行情況的報告[R].海南省保監局,2009.
2005年至2008年,車行類機構增長率達68%,銀行、航空類機構次之,郵政類機構數量幾乎沒有變化。
(二)兼業業務發展情況
圖32005-2008年海南省各中介渠道機構家數變化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2001-2008年監管數據。
近幾年來,海南省保險兼業機構保費收入增長迅速。2005-2008年,兼業保費年增長幅度超過全省總保費年增長幅度15個百分點。從2006年開始,保險兼業機構的保費收入年均增長率超過60%。截至2008年底,全省實現保費收入300664.80萬元,其中兼業機構實現的保費收入達99720.49萬元,占到了總保費的33%,成為推動海南省總保費收入增長的重要渠道,是僅次于保險營銷員的第二大保險中介業務渠道。
數據來源: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2001-2008年監管數據。
在各類兼業機構中,銀郵類機構的地位日益突出,其所實現的保費支撐著兼業渠道保費總量的半壁江山。截至2008年底,銀郵類兼業機構實現的保費收入達67788.47萬元,占兼業渠道保費的67.98%,占海南省總保費收入的22.55%。
數據來源: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2001-2008年監管數據。
二、海南省保險兼業機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兼業機構經營不規范
由于保險業務不是兼業機構的主業,大部分兼業機構存在對保險業務重視不夠、保險專業知識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
我們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有些兼業機構從業人員根本沒有學習或者無視《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違規現象屢見不鮮。[2]一是沒有設立獨立的代收保費銀行賬戶,將代收保費放在用于核算主營業務收入的銀行賬戶中進行結算;二是不建立業務臺賬,或雖建立了業務臺賬但管理混亂,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較差;三是不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保險公司結算保費或挪用保費,拖欠或挪用保費時間長達1年多;四是以現金形式收受手續費,收取手續費后不開具保險中介服務發票;五是保險公司將兼業機構作為違規套取現金費用的渠道。
從其它省市兼業市場情況看,經營行為不規范是當前我國保險兼業業務健康發展的最大障礙。一些地方的個別保險兼業機構打著保險中介的幌子做著保險公司的業務;部分商貿企業、咨詢公司或“皮包公司”通過保險公司向監管部門申報保險兼業資格,在無任何主營業務的情況下專門開展保險業務,以“兼業專做”的方式逃避保險監管;少數保險兼業機構與保險公司沆瀣一氣,為保險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便利,通過虛開發票、虛假批退、編制假賠案以協助保險公司套取資金。這些風險性苗頭的共同特點是涉及面廣、對保險行業潛在沖擊大、影響惡劣、危害性大,如不及時遏制,不僅影響了兼業隊伍的健康發展,還將影響到專業公司、經紀公司和保險公司的規范經營,導致保險市場秩序混亂,經營環境惡化。
(二)保險公司對兼業機構管理比較松散
一是業務管理不力。在業務管理過程中,不按要求與取得《保險兼業許可證》的單位簽發《保險兼業委托書》開展保險業務,不按合約結算保費和交接有關單證、手續費標準不明確等問題普遍存在。二是業務指導不到位。保險公司對兼業機構業務指導較少,甚至默許一些違規行為,比如委托險種超出保險兼業許可證允許的范圍、坐扣保費、現金支付手續費等,縱容了兼業機構業務的不規范運作。三是對經辦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不嚴。除銀郵類機構平均每個營業網點有超過1人持有《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證》外,車行、其他類兼業機構的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均為無證上崗。另外,保險公司對經辦人員培訓也不到位。根據《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辦法》規定,保險兼業機構的繼續教育工作具體由保險公司負責,但從目前執行的情況看,海南省的保險公司還沒有組織兼業機構的持證人員開展繼續教育。
(三)保險監管力量相對薄弱
由于兼業是在開展主業過程中以兼業身份進行保險銷售,監管機關無法像對保險公司、專業中介機構一樣進行機構核準、高管人員審核、現場檢查等全過程嚴格監管,對兼業市場的監管成為保險監管相對薄弱的領域。
1.市場化的準入退出機制不完善。主要表現為兼業機構市場準入門檻過低,使得對兼業機構的執業行為無法進行有效的約束。在實務操作中,領取了工商營業執照的單位幾乎都能申請兼業,因為對保險兼業機構沒有資本金的限制,而且機構在保險業務時所產生的法律責任都由保險公司承擔,使得兼業市場容易引發道德風險。
2.監管機關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對兼業機構進行后續管理。海南省目前的兼業數量多,分布廣,行業復雜,而中介監管干部不到5人,以這么小的監管隊伍去管理這么大的市場,沒有合理的監管體制機制和現代的監管手段是難以做到的。目前,監管部門對保險兼業的監管僅限于許可環節,對取得資格后的兼業機構不進行直接的市場監管,既不了解已許可的兼業機構的業務情況,也無法收集不良業務記錄,更無力實施經常性、覆蓋面廣的現場檢查。在1503家保險兼業機構中,長期沒有業務發生或者業務規模很小的機構大量存在,但由于沒有有效的監管手段和必要的監管措施對此類機構進行及時清理,使得這類機構雖名存實亡但卻無法退出市場。
3.監管部門對兼業機構的兼營業務難以實施獨立監管。兼業機構行業分布廣泛,對其主業經營的管理隸屬于不同的監管部門,而現有的保險監管制度規定保險監管部門只能對兼業機構的兼營業務實施監管,而兼業機構的許多違規問題依附于主業的財務、業務檔案記錄,因此對涉及主業的保險業務形成了監管真空。此外,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碰到問題還需要與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協調,存在著協調成本較高、協調時間較長、對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標準難以統一等問題,監管效率亟待提高。比如保險監管部門獨立開展對銀行類保險機構的現場檢查時,需要翻閱銀行財務憑證、業務憑證,工作難度比較大:一是銀行主業業務量大,要從合并裝訂的會計憑證中找到保險業務收入憑證工作量很大;二是行業監管壁壘限制查找,由于銀行對主營業務收入的會計憑證與中間業務收入的會計憑證合并裝訂,如果不借閱與主營業務收入憑證裝訂在一起的所有收入憑證,兼業業務收入存在的問題就很難查出。
三、加強對保險兼業市場監管的幾點建議
保險越發達,保險中介越重要。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未來保險中介機構發展空間更為廣闊。然而,目前我國保險中介機構的發展尚處在初級階段,因此,保險監管部門加強對保險兼業市場的監管,完善監管法規、規范市場監管對保險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顯得十分重要。
目前,保險兼業市場監管的主要依據是保監會2000年頒布的《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隨著保險市場的發展以及環境的變化,這個規定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監管和發展的需要。根據市場發展的新特點、新形勢,適時出臺新的《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顯得尤為重要。改變對兼業機構“重審批、輕監管”的現狀,進一步規范保險兼業機構經營行為,提高保險兼業機構監管效率,應該是保險業監管部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3]
(一)嚴把準入關,疏通兼業機構退出渠道
1.強化許可證管理。監管的內容之一是市場準入監管。許可證不僅是進入市場準入的通行證,執業的資格證,同時也是接受管理的登記證。因此,發放許可證是整個兼業管理的前提與基礎、是整個監管體系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必須嚴把“入口”關,選擇適宜的機構進入市場,做到“持證經營、接受管理和進出有序”。
目前,全國市場上有近14萬家保險兼業機構,海南省也有千余家。這些機構中既有分支龐大的銀行、郵政類機構,也有銷售票點和汽車修理廠等中小機構,各個兼業機構間的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和人員素質差別很大,新的《保險兼業管理暫行辦法》應充分考慮我國保險業區域發展不平衡以及保險兼業機構自身發展不平衡的現實,做到區別對待,分類、分區域監管。
一方面,通過分類監管,做到各有分工。保監會主要負責監管經營規模較大、保費來源集中的全國性大機構的經營情況,比如銀行、郵儲類兼業機構;各地保監局負責監管規模較小、管理松散的其他類機構,比如車行、航空售票點等。
另一方面,保監會要允許和鼓勵各地保監局根據本地市場實際,探索保險兼業機構市場準入監管的有效手段。一是在申請機構申報保險兼業資格時,保監局可以到申請機構營業場所實地考察,鼓勵發展業務良好依托主營業務開展保險兼業業務的“坐商”。二是進一步明確或細化準入資格條件。如對申請條件之一“有經營主業直接相關的一定規模的保險業務來源”的具體含義進行細化,明確進入門檻的標準。三是統一規范險種。鼓勵兼業機構開展機動車輛險、人身意外險等簡易型險種,不鼓勵兼業機構開展涉及企財險等其他復雜型險種,而應由專業中介機構開展,避免惡性競爭。四是對從事兼業業務的人員明確資格要求,至少有1人通過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從而達到督促具體從業人員加強保險專業和法律法規的學習。五是切實抓好兼業機構的內部管理,申報機構要明確兼業合同、兼業業務臺帳、保費代收賬戶、手續費收取等方面的規定。六是實行監管提示制度,促使其完善保險業務的制度和操作規程,明確監管高壓線,在從業之初就樹立依法合規經營意識。
2.疏通退出渠道。要凈化兼業機構主體,扶優限劣,必須有完善的退出機制予以保障。對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機構和對許可證有效期內沒有開展業務的機構,監管部門要通過隨時監測許可證的情況,堅決讓其退出市場;對繼續申請資格的機構,要求其提供前三年的兼業業務臺帳,并結合市場違規情況決定該機構是否可以繼續獲得資格。
(二)積極發揮保險公司的管理作用,強化保險公司責任
除了加強兼業市場準入監管,還要強化市場行為監管。面對這么龐大的保險兼業隊伍,如何進一步規范機構經營行為,找準監管的著力點是理順兼業監管的關鍵環節。通過積極發揮保險公司的管控責任,從而提高兼業監管的有效性和科學性,已經在保險監管系統內部基本達成共識。
1.明確保險公司責任。在對兼業人管理中,保險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各負什么責任,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管理部門領導各負什么責任,都應明確界定。作為保監局,目前我們要解決的就是落實分支機構的責任,將兼業業務的規范性作為考核高管和公司經營的主要方面,對保險公司進行年檢年審時,兼業業務的管理情況作為年檢的重要內容,督促公司重視兼業業務。
2.敦促保險公司建立健全針對兼業機構的各項管理制度。重點是委托授權制度、財務制度、臺帳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培訓制度等,讓保險公司能夠切實負起管理的責任,規范兼業的實務操作。
3.建立健全嚴密的內控制衡機制,防范市場風險。如建立業務部門、辦公室、財務部門對合同簽訂與履行的制衡機制,確保合同關系的正確履行;建立業務員、業務核保部門、財務部門對業務來源屬性確認的制衡機制,確保業務屬性的真實性,減少后期通過模糊業務渠道屬性套取費用的可能性;逐步實現保險公司與兼業機構業務數據的連接等。
(三)改善監管方式,增強監管的有效性
1.加快信息化建設,改善市場主體內部、市場主體與監管機關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狀。現代信息化的管理離不開信息化管理手段,目前監管部門使用的保險兼業管理系統嚴重滯后于監管政策的調整。保險公司兼業機構信息不能共享,涉及基本事項變更、許可證換發等事項的申請時,出現系統不支持的情況,不能滿足監管需求。當前重要的是加緊研發兼業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各個兼業機構保險業務基本信息、業務數據、財務數據的全過程動態監控,提高監管信息化水平。[4]
2.建立業務臺帳集中制度及嚴格實行代收保費及手續費獨立賬戶制度。要求兼業機構每月向保險公司報送業務要素完整的臺帳,對兼業機構的業務情況,監管部門實行定期的非現場監管,及時發現問題并實施現場檢查。嚴格實行代收保費及手續費獨立賬戶制度,將兼業機構開具獨立的代收保費及手續費銀行賬戶作為行政審批的一項環節,夯實“財務收支兩條線”制度的運行基礎,進一步提高現場檢查的工作效率。
3.加強社會監督力度。提示保險消費者通過兼業渠道購買保險產品必須首先核實該機構是否具備合法的兼業資格,開通兼業機構網絡或短信查詢平臺,為消費者查詢提供便利條件。
4.嚴厲打擊兼業業務違規行為。通過加強現場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進行相應處罰,提高監管的權威性,對那些不規范展業的兼業機構是一種震懾。重點關注和打擊群眾反映強烈的侵害消費者利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如銷售誤導、假冒保險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或詐騙活動、偽造或者變造保單、挪用侵占保險費、參與制造假退費或假賠案等方式為保險公司套取費用等違規行為。■
參考文獻:
[1]海南省保監局.關于2008年度海南省保險中介市場運行情況的報告[R].海南省保監局,2009.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建筑行業發展勢頭迅猛,并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領軍行業,帶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并為社會主義市場發展積累了較多的經驗,但是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發展仍不完善,是的建筑航呀出現了僧多粥少、競爭激烈的局面,甚至惡意競爭的局面頻現,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的和諧發展,更好的控制市場發展秩序,對其進行實時有效的控制成為了我們研究的熱門話題,本文就結合當前建筑市場發展的現狀進行分析探討,并提出規范市場發展的對策辦法,以期能夠營造良好的建筑市場空間。
我國建筑市場目前存在問題
行政執法環境欠佳
在建筑市場主體復雜,環節繁多,少數立案項目受內外部環境影響,抗拒執法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建筑市場中由于一些案件還存在調查與取證難的問題,是的執法部門無法發揮其應有的效力,另外,一些重點項目、工業項目、各類還建房等工程無法納入正常管理軌道,在這些項目較大部分存在著違法亂建現象,行政主管部門亦只能被動的催辦,無法采取強制措施,是的工程項目間出現攀比現象,影響執法效力。
2. 招投標監管缺位
由于體制變化,許多地方建設工程招投標由政府招投標局或招投標辦直接監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逐步失去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主動權,導致一些建設單位將必須依法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或將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在較小的范圍內招標公告,搞邀請招標;在招標活動中弄虛作假,與招標單位相互串通,搞“明招暗定”;一些單位迫使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累禁不止。
3.行業壟斷行為嚴重
在建筑市場管理中,政出多門,行業壟斷,部分分割、地區封鎖建筑市場的問題仍十分嚴重。尤其是水利、電力、交通等專業市場不放開。條條塊塊自成體系,一個行業的工程往往是本行業立項,本行業投資、本行業設計、本行業施工隊伍、本行業監督質量、本行業工程監理,不允許外行業隊伍進入。
4. 工程掛靠行為嚴重
掛靠人的角色具有多面性。有時侯代表掛靠人自己,有時候代表建設單位,有時候代表建筑業企業,甚至是多個建筑業企業,有時候充當建設單位和建筑業企業雙方信息溝通的橋梁,透露一些雙方都不便直接對話的特殊信息,既申通建設單位,又串通建筑企業,從中漁利。
5. 工程投資領域腐敗,建筑市場疲軟和不健全
在建筑市場中,有部分投資人具有某種權利,在工程建筑中一些個體包工頭與這些具有權利的人進行權錢交易,讓其獲得較多的好處。而這些個體包工頭,在工程招投標中,冠冕堂皇,通過各種突降獲得建筑工程中的投標,并在事前與中標企業商好,必須在中標后把工程反包其承建。所以,在建筑過程中為了謀取私利,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現象出現,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二.改善和加強我國建筑市場的管理對策
1. 完善建筑市場管理制度,規范市場行為
為了進一步遏制建筑市場貪污賄賂腐敗現象的出現,必須規范建筑市場行為,完善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構建良好的建筑市場環境,促進建筑市場形成公開、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發展原則。所有具備招標條件的政府和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投資的工程項目的施工,必須招標發包,經過投標競爭,擇優選定承包單位。各級政府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工程的發包,不準指定設計、施工承包單位和設備,材料生產廠家。不得利用職權設置障礙、封鎖市場,保證建筑市場管理的統一和開放。加強對發包單位的管理,不準發包單位及負責工程發包的有關人員以任何形式索取和收受回扣、傭金或其它好處。
2. 加強招標機構準入市場管理
招標人或招標機構在組織實施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組織實施。在對其資格進行審定時,要求其主管部門提供無不良行為的證明,工程建設項目進入招標程序后,工程招標企業或招標人應將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資格審查結果、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等書面材料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制約
腐敗現象的發展蔓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權力的放縱勢必會導致濫權和腐敗現象的出現,給國家、人民帶來損失。要想進一步遏制、消除權力腐敗,就要從源頭上、制度上、法律上聯合下手,制定嚴密的監督機制,嚴防腐敗現象的出現。作為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招標投標、工程質量監督、工程造價等管理機構的管理,同時加強對他們權力的監督,防止。
4. 加強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力度
行政執法機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要組織力量深入建筑市場,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監督機制辦法,強化對市場財務資金審計部門的監督力度,加強審計監督。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力量,設立具備電話與信息,對于群眾反映的事件應給與充分的重視,并有專人進行處理。最后是加強紀檢、監察、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系,互通線索,協同辦案,提高辦案效率,嚴防建筑市場不規范行為的出現。
5.對建筑市場進行良好宏觀調控
宏觀調控無論在社會主義國家還是在資本主義國家都是普遍存在的,其實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發展的必要手段,因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千變萬化,存在機遇的同時存在風險,對市場調控的自發性、盲目性、分化性的調控必須要通過宏觀調控來制約,所以,構建一個完善的社會主義建筑市場體系,必須要將宏觀調控作為一種必要的手段,保證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
總之,建筑市場作為我國市場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健康、穩定發展對于促進我國經濟平穩發展具有較大幫助,而如何防范市場中不穩定因素的出現也就成為了我們不斷研究的問題,這一問題要依據建筑市場的變化不斷進行更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辦法,以幫助建筑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 洪鴻,雷雷,金澤清,李的龍.“各地建筑市場管理處處長訪談”系列報道之二 審批權下放,市場監管是否出現真空地帶——安慶市建委副主任李的龍訪談錄[J]. 建筑. 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