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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市場分析大全11篇

時間:2023-07-05 1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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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零售市場的不完全競爭

造成一國零售市場的不完全競爭的原因主要有兩個:規模經濟和店址資源的壟斷。

規模經濟

零售企業規模擴大,將帶來兩方面的優勢。首先,采購規模擴大,采購成本相比規模小的企業降低;其次,企業經營管理應用高科技技術。高科技技術的應用費用巨大,但是在大規模的企業中應用可分攤成本,使企業經營管理成本下降。現階段,大型零售企業把信息技術應用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如收銀系統、EDI條形碼系統、庫存管理系統、補貨系統、會員管理系統等。對外可加強與供應商和消費者的信息溝通,更好的進行供應鏈管理;對內可實現統一管理、核算和配送。高科技技術在大型零售企業中的應用,在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也提高了經營效率。

零售企業規模的擴大,降低了經營管理成本,提高了效率,反之經營管理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將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促使零售企業規模的進一步擴大。2003年,全球零售額約80000億美元,全球零售商250強實現零售額約26000億美元,約占全球零售額的1/3。而同年美國零售總額(不合餐飲)為33995億美元,而美國前十位零售商的營業總額為6430億美元,占美國零售總額的18.9%。而排名第一的零售商――沃爾瑪公司2003年的營業額為2586億美元,占美國零售總額的7.6%。從這組數據可以看出,美國零售市場的集中度非常高。

因此,隨著一國零售業的發展,伴隨零售市場規模擴大的同時,零售業的集中度也在增大。幾家規模最大的零售企業在整個零售市場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具有一定的壟斷力。

店址資源的壟斷

零售業經營的成敗和績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店址的選擇。目前,國外有一種觀點認為,零售業成功的關鍵是“Place-Place-Place”,即選址-選址-選址,因此,零售業又被稱為“選址的產業”。店址確定了某店鋪所處的社會環境、居民密度及其消費水平、交通便利性等因素,這些因素也就確定了零售店所在地區的顧客來源和特點以及經營店鋪條件,根據顧客需求和經營條件來制定適合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策略才可能取得成功。

在某一區域內,位置較佳的零售店址是有限的(通過和市政規劃等因素確定),即店址資源稀缺。店址在零售業中是非常重要的資源。

店址資源是一種土地資源,且是一種要求更高的土地資源。店址確定多方面因素,但在實踐中正好相反,只有通過考察某地段的購物環境、居民密度及其消費水平、交通便利性、基礎設施配套性以及適度的稅收、地租等因素來確定此地段是否可以作為店址。只有具備了這些條件的土地資源才是店址資源。這些因素的限制決定了店址資源供給的稀缺。因此,零售企業對店址資源具有一定的壟斷性。當店址資源被先進入的零售商壟斷時,其他零售商進入這一地區就很困難,無法與在位者公平的競爭,在開店之前就已經注定了失敗。這在經濟學中類似基于自然資源壟斷的自然壟斷。當生產某種產品的自然資源被某家企業壟斷時,其他廠商就無法進入這一行業,也就無法與之競爭。店址資源壟斷的特殊之處在于其他廠商并不是不能進入這一行業,而是進入后不能與在位者公平競爭。

零售市場的負外部性

零售渠道在經濟發展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這一環節聯結著產品供應商和消費者,并在兩者之間充當橋梁。也正因為零售業處在這樣一個特殊的中介位置,才可能給產品的供應商及其生產勞動者和消費者帶來負外部性。

供應商

下壓進貨價格 供應商要把自己的產品出售給消費者,需要借助流通渠道。生產制造商可以自建也可以通過專門的零售企業,但自己建設費用非常高,除了少數大型生產制造企業可以負擔之外,絕大部分企業都是通過專業的零售企業來銷售其產品。零售企業憑借其控制的零售渠道壓低供應商的產品價格,擠壓供應商的利潤。特別是具有一定壟斷力的零售企業,憑借其獨一無二的銷售通道,加大打壓供應商可獲得更低的進貨價格。長此以往,必然造成生產制造商的利潤率降低,沒有足夠的資金培訓工人,進行技術研發和改進設備,使企業生產活動受到影響。從整體來看,這一趨勢會影響產業結構的升級,對一國經濟的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

占用拖欠貨款 供貨商出于對零售商渠道的依賴,即使零售商違反相關的商業法規和慣例而隨意占用拖欠供貨商的貨款,侵犯供貨商的經濟利益,供貨商也得承擔這部分成本。這勢必造成供應商的資金周轉緊張甚至斷裂,嚴重影響供應商的正常生產活動。從整體來看,在缺少規制的情況下,供貨商和零售商如果維持在這一低水平的均衡狀態,將對經濟發展不利。

亂收費 供貨商利用零售商的銷售渠道,應該交付一定的費用。但零售企業往往憑借其控制的渠道資源,對供應商任意收取各種費用,如促銷服務費、裝修裝飾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條碼費和海報費等等,名目繁多。這些費用并不在雙方的合同中寫明,大多是零售商隨意收取作為利潤的來源。同樣出于依賴零售商的渠道,供貨商只能承擔這部分費用。但是這些費用嚴重影響了供應商的利潤和資金的流動,必然給供應商的正常生產制造經營活動帶來不利的影響。例如,表1是家樂福(中國)部分進場費簡況。但是在表1中,名目繁多的進場費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有的還會年年增加。這對于大生產商來說是一筆不小開支,對于廣大中小生產商來說,這些進場費可能就會使他們的利潤所剩無幾,甚至虧損、破產。

勞動者

在零售商打壓生產制造商的產品價格、擠壓其利潤的同時,相互競爭的供應商為了能夠進入零售企業的流通渠道同時保證自己的利潤,必然會加重對工人的壓榨,侵犯工人的合法權益,如克扣工人工資、延長工人的工作時間、保持較差的工作環境、缺少合理的保險和保障等。國際勞工權益基金會(The International Labor Rights Fund)就曾將世界500強企業之首沃爾瑪公司訴至美國加州高等法院,原因是沃爾瑪公司為了保持其競爭力,迫使供貨商相互競爭,而供應商則迫使工人們(孟加拉國、印尼、尼加拉瓜、斯威士蘭以及中國等地)每周工作7天,且不提供假期,并不允許工人組成工會。低價競爭導致這樣的工廠被稱為“血汗工廠”。

對工人的壓榨將影響勞動者的生活質量,并且使勞動者不能獲得應有的培訓,反過來又會影響企業的生產活動,造成生產制造企業的惡性循環。

消費者

零售企業特別是具有一定壟斷地位的零售企業,借助其持有的銷售渠道資源,在上游打壓供貨商產品價格的同時,在下游提高商品的銷售價格,減少了消費者剩余,從而減少了消費者的經濟福利。其中,有一部分消費者是這些商品供貨商的生產者,他們因為零售企業打壓供貨商產品的價格而被迫減少了工資收入;而在零售企業購買商品時,又因為零售商提高價格而進一步降低了其福利。這部分價格體現在作為生產者和消費者無論哪種身份都受到零售企業的負面影響。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零售業在市場“看不見的手”的原則調控下并不能杜絕市場失靈現象。根據西方微觀經濟學的公共利益理論可知,需要政府對零售業實施相應的監管。

我國零售市場規制的必要性

我國零售市場內外資現狀

改革開放后,零售業作為競爭性經濟領域,國家對國有零售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同時大力發展民營零售企業。零售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但與跨國大型零售業相比,國內零售產業集中度低,零售企業規模小。

表2是我國2004年限額以上零售企業按不同的投資主體在門店總數、從業人數、資產等方面的規模對比。從表2中可以看出,內資零售企業平均每店從業人員為17.45人,外資零售企業平均每店從業人員為41.09人,后者是前者的2.35倍;在資產總量上,外資零售企業平均每店資產是內資的2.72倍。若包括非限額在內,這一比例將更懸殊。由此可見,無論在資產規模還是從業人員上,內資零售企業同外資相比都偏小。

2001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加入WTO。根據對WTO的承諾,我國已于2004年12月11日對外全面開放零售市場,且對外資零售企業采取國民待遇。國外零售企業進入我國不存在任何股權比例、地域和數量上的限制。

外資零售企業發展迅猛。從我國零售企業100強統計結果看,在數量方面:2001年百強企業中中資企業占據93席,外資企業7席;2002―2004年外資企業分別占到8家、9家、11家; 2005年百強企業中外資企業增長迅速,有15家企業入圍。經過四年的發展,百強中外資企業的數量翻了一倍。在銷售額方面,外資企業增長迅猛。2001年7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175.1億元,占百強企業銷售額的7.48%;2002年8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313.9億元,同比增長79.3%,占百強銷售總額的10.84%;2003年9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比2002年翻了一番,達到620.3億元,占百強銷售額的比重提高到15.02%;2004年11家銷售額合計824.8億元,占百強銷售額的比重與2003年基本持平;而2005年15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達到1485.2億元,比2004年增了80%,占百強銷售額的比重突破20%。外資零售企業在數量與銷售額兩方面都穩步增長,但在2005年,也就是我國零售業對外全面的第一年,15家外資企業銷售額比2004年激增80%。可以預見今后外資增長將逐年擴大。

內外資零售企業潛在的壟斷因素

現階段,在我國零售市場上存在兩支力量,內資與外資。作為歷史現實,內外資零售企業具有不同的優缺點。

許多學者認為國內企業是本土企業,相比外資企業更了解當地風土人情,更能抓住消費者的偏好,是國內企業的一大優勢。但筆者認為不然。首先,大部分有實力的外資零售企業進入我國經營了多年,部分跨國零售巨頭已經達到十幾年。雖然外資進入我國的規模不大,但這恰恰說明了其進入的目的就是了解、掌握和適應我國特殊的社會人文環境。經過多年的經營,其已達到了目標。其次,外資零售企業大規模實施人才本地化戰略,從高層管理人員到基層員工絕大部分是本地人,中高層管理者的本地化使企業的決策能更好的考慮到本地因素,把企業的競爭管理經驗與本地因素結合,順利地發揮外資企業的固有優勢而不受阻礙。因此,內外資零售企業在適應本地因素方面基本不會有大的差距,至少內資企業在這方面并不具備明顯的優勢。

還有的學者認為,內資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是一大優勢。首先,且不說民營內資企業并不具備這一優勢,就看國有零售企業,其與政府的密切關系也是弊大于利。國有零售企業最大的問題就是產權不清晰,經營管理受政府的干預太多,不能按照企業的目標經營管理成為獨立的經濟主體。利用政府行政計劃的手段來經營競爭性的零售企業是國有零售企業的劣勢。其次,由于引進外資數量是政府官員政績考核的一個重要方面,故政府積極引進外資,為其發展創造各種條件,提供各種優惠政策,甚至不惜違背相關法規。且不論到底是國有零售企業還是外資零售企業與政府的關系更好,就現在情況看,國有零售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體現在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方面,而外資零售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體現在了企業發展的軟環境上。可見,國有零售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表現出本末倒置。

筆者認為,內資企業最大的優勢是占據了現階段大部分城市的優質店址資源,而外資企業最大的優勢是資金雄厚、具有良好的經營管理經驗,可支撐其在我國進行大規模的擴張,相對于內資企業可在短時間內具備規模經濟優勢。雙方的優勢互為對方的劣勢。就目前的現象看,內資企業會在店址資源上形成壟斷,而外資企業更可能在規模經濟方面形成壟斷。但基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從動態的角度看,外資零售企業更具有形成壟斷的潛在威脅。

外資零售企業是壟斷威脅的主體

內資零售企業雖然占據著大部分的店址資源,但店址資源取決于多種因素,這些因素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相應的變化。特別是在我國這樣一個飛速發展的發展中大國,經濟發展非常迅速,社會各個方面變化的速度非常大。當決定店址的因素變化到一定程度,原來的店址也就不成其為店址資源了。

首先,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與世界城市化水平相比較,我國城市化進程緩慢,且遠滯后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但也正因如此,我國城市化潛力非常大。從1949年到1994年,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只提高18%,與之相比,這一時期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提高26%。除上世紀50年代末不正常的城市化進程外,1949年到1994年,我國城市化水平與世界的差距在持續擴大。1949年、1959年、1969年、1979年、1989年、1994年我國城市化水平與世界差距分別是17%、12.6%、19.5%、21.0%、22.8%、23.4%。從經濟發展程度來看,從1952年到1992年,我國非農部門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從42%增至70.8%,城市人口比重僅從12.5%增至27.6%。涌入城市的人口促使大城市周圍的衛星城市逐漸發展起來,各中小城市的數量也將大大增加;我國各大中城市都在大規模的進行城市擴建和改建,重新進行城市規劃。這必然會改變城市的基礎設施分布、交通的便利性、生活環境的變化等因素。

其次,伴隨著城市化進程,部分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變。這部分人口工作性質的改變直接影響了其收入水平,使其購買力增大;而其生活環境的改變也將改變其消費偏好。伴隨著城市化增速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影響店址資源的各種因素相應的發生了變化,直接影響了現有店址資源的價值并且創造了新的店址資源。我國各城市部分現有的店址資源將由于其決定因素的變化而變得沒有開店價值,而新的店址資源由于相應因素的具備而產生。

對新的店址資源來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先占有這些新的店址資源將取決于零售企業的經營決策水平和資金實力。但在這兩個方面,內資企業遠不如外資企業。對現有的店址資源,外資企業可以憑借其雄厚資金實力進行購買。現有的店址資源多為國有零售企業擁有。但是由于條塊分割,零售企業規模一般不大,且局限在某一個區域內。由于是競爭性的行業,國有零售企業一般競爭不過非國有企業,大多經營不善,效益較差。政府對國有企業的政策是抓大放小,退出競爭性的領域。零售企業正好符合國家放棄的企業標準。此時,各級政府在引進外資的利益驅動下,正好將待售的國有零售企業出售給急于進入我國的外資零售商。這種政策的重大后果就是具有壟斷性的零售業店址資源轉移到了外資的控制中。另外,由于我國WTO承諾,外資零售業可以獨資而不必與國有企業合資,徹底拋開了內資企業的束縛。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擁有壟斷性店址資源的內資零售企業正逐漸失去其具有潛在壟斷性的因素,而這一資源的丟失將進一步加劇其在與外資零售企業競爭中的劣勢,形成惡性循環;而具有雄厚資金實力和經營管理經驗的外資零售企業,將在逐漸收購現有的店址資源和占據新的店址資源中更具有競爭力。從這兩方面力量的動態對比以及外資在國外發展的現實來看,我國今后具有潛在壟斷威脅的主體是大型外資零售企業,特別是跨國零售巨頭。因此,其也應該成為政府對零售業進行監管的重點。

參考文獻:

1.朱成鋼.2005國際商業發展報告[M].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5

2.惠正一.被指供應商“血汗工廠”沃爾瑪再遭工會[N].第一財經日報,2005-09-16

篇(2)

零售市場的不完全競爭

造成一國零售市場的不完全競爭的原因主要有兩個:規模經濟和店址資源的壟斷。

規模經濟

零售企業規模擴大,將帶來兩方面的優勢。首先,采購規模擴大,采購成本相比規模小的企業降低;其次,企業經營管理應用高科技技術。高科技技術的應用費用巨大,但是在大規模的企業中應用可分攤成本,使企業經營管理成本下降。現階段,大型零售企業把信息技術應用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如收銀系統、EDI條形碼系統、庫存管理系統、補貨系統、會員管理系統等。對外可加強與供應商和消費者的信息溝通,更好的進行供應鏈管理;對內可實現統一管理、核算和配送。高科技技術在大型零售企業中的應用,在降低經營成本的同時,也提高了經營效率。

零售企業規模的擴大,降低了經營管理成本,提高了效率,反之經營管理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將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促使零售企業規模的進一步擴大。2003年,全球零售額約80000億美元,全球零售商250強實現零售額約26000億美元,約占全球零售額的1/3。而同年美國零售總額(不合餐飲)為33995億美元,而美國前十位零售商的營業總額為6430億美元,占美國零售總額的18.9%。而排名第一的零售商——沃爾瑪公司2003年的營業額為2586億美元,占美國零售總額的7.6%。從這組數據可以看出,美國零售市場的集中度非常高。

因此,隨著一國零售業的發展,伴隨零售市場規模擴大的同時,零售業的集中度也在增大。幾家規模最大的零售企業在整個零售市場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具有一定的壟斷力。

店址資源的壟斷

零售業經營的成敗和績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店址的選擇。目前,國外有一種觀點認為,零售業成功的關鍵是“Place-Place-Place”,即選址-選址-選址,因此,零售業又被稱為“選址的產業”。店址確定了某店鋪所處的社會環境、居民密度及其消費水平、交通便利性等因素,這些因素也就確定了零售店所在地區的顧客來源和特點以及經營店鋪條件,根據顧客需求和經營條件來制定適合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策略才可能取得成功。

在某一區域內,位置較佳的零售店址是有限的(通過和市政規劃等因素確定),即店址資源稀缺。店址在零售業中是非常重要的資源。

店址資源是一種土地資源,且是一種要求更高的土地資源。店址確定多方面因素,但在實踐中正好相反,只有通過考察某地段的購物環境、居民密度及其消費水平、交通便利性、基礎設施配套性以及適度的稅收、地租等因素來確定此地段是否可以作為店址。只有具備了這些條件的土地資源才是店址資源。這些因素的限制決定了店址資源供給的稀缺。因此,零售企業對店址資源具有一定的壟斷性。當店址資源被先進入的零售商壟斷時,其他零售商進入這一地區就很困難,無法與在位者公平的競爭,在開店之前就已經注定了失敗。這在經濟學中類似基于自然資源壟斷的自然壟斷。當生產某種產品的自然資源被某家企業壟斷時,其他廠商就無法進入這一行業,也就無法與之競爭。店址資源壟斷的特殊之處在于其他廠商并不是不能進入這一行業,而是進入后不能與在位者公平競爭。

零售市場的負外部性

零售渠道在經濟發展中占有越來越重要的地位,這一環節聯結著產品供應商和消費者,并在兩者之間充當橋梁。也正因為零售業處在這樣一個特殊的中介位置,才可能給產品的供應商及其生產勞動者和消費者帶來負外部性。

供應商

下壓進貨價格供應商要把自己的產品出售給消費者,需要借助流通渠道。生產制造商可以自建也可以通過專門的零售企業,但自己建設費用非常高,除了少數大型生產制造企業可以負擔之外,絕大部分企業都是通過專業的零售企業來銷售其產品。零售企業憑借其控制的零售渠道壓低供應商的產品價格,擠壓供應商的利潤。特別是具有一定壟斷力的零售企業,憑借其獨一無二的銷售通道,加大打壓供應商可獲得更低的進貨價格。長此以往,必然造成生產制造商的利潤率降低,沒有足夠的資金培訓工人,進行技術研發和改進設備,使企業生產活動受到影響。從整體來看,這一趨勢會影響產業結構的升級,對一國經濟的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

占用拖欠貨款供貨商出于對零售商渠道的依賴,即使零售商違反相關的商業法規和慣例而隨意占用拖欠供貨商的貨款,侵犯供貨商的經濟利益,供貨商也得承擔這部分成本。這勢必造成供應商的資金周轉緊張甚至斷裂,嚴重影響供應商的正常生產活動。從整體來看,在缺少規制的情況下,供貨商和零售商如果維持在這一低水平的均衡狀態,將對經濟發展不利。

亂收費供貨商利用零售商的銷售渠道,應該交付一定的費用。但零售企業往往憑借其控制的渠道資源,對供應商任意收取各種費用,如促銷服務費、裝修裝飾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條碼費和海報費等等,名目繁多。這些費用并不在雙方的合同中寫明,大多是零售商隨意收取作為利潤的來源。同樣出于依賴零售商的渠道,供貨商只能承擔這部分費用。但是這些費用嚴重影響了供應商的利潤和資金的流動,必然給供應商的正常生產制造經營活動帶來不利的影響。例如,表1是家樂福(中國)部分進場費簡況。但是在表1中,名目繁多的進場費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有的還會年年增加。這對于大生產商來說是一筆不小開支,對于廣大中小生產商來說,這些進場費可能就會使他們的利潤所剩無幾,甚至虧損、破產。

勞動者

在零售商打壓生產制造商的產品價格、擠壓其利潤的同時,相互競爭的供應商為了能夠進入零售企業的流通渠道同時保證自己的利潤,必然會加重對工人的壓榨,侵犯工人的合法權益,如克扣工人工資、延長工人的工作時間、保持較差的工作環境、缺少合理的保險和保障等。國際勞工權益基金會(TheInternationalLaborRightsFund)就曾將世界500強企業之首沃爾瑪公司訴至美國加州高等法院,原因是沃爾瑪公司為了保持其競爭力,迫使供貨商相互競爭,而供應商則迫使工人們(孟加拉國、印尼、尼加拉瓜、斯威士蘭以及中國等地)每周工作7天,且不提供假期,并不允許工人組成工會。低價競爭導致這樣的工廠被稱為“血汗工廠”。

對工人的壓榨將影響勞動者的生活質量,并且使勞動者不能獲得應有的培訓,反過來又會影響企業的生產活動,造成生產制造企業的惡性循環。

消費者

零售企業特別是具有一定壟斷地位的零售企業,借助其持有的銷售渠道資源,在上游打壓供貨商產品價格的同時,在下游提高商品的銷售價格,減少了消費者剩余,從而減少了消費者的經濟福利。其中,有一部分消費者是這些商品供貨商的生產者,他們因為零售企業打壓供貨商產品的價格而被迫減少了工資收入;而在零售企業購買商品時,又因為零售商提高價格而進一步降低了其福利。這部分價格體現在作為生產者和消費者無論哪種身份都受到零售企業的負面影響。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零售業在市場“看不見的手”的原則調控下并不能杜絕市場失靈現象。根據西方微觀經濟學的公共利益理論可知,需要政府對零售業實施相應的監管。

我國零售市場規制的必要性

我國零售市場內外資現狀

改革開放后,零售業作為競爭性經濟領域,國家對國有零售企業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同時大力發展民營零售企業。零售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但與跨國大型零售業相比,國內零售產業集中度低,零售企業規模小。

表2是我國2004年限額以上零售企業按不同的投資主體在門店總數、從業人數、資產等方面的規模對比。從表2中可以看出,內資零售企業平均每店從業人員為17.45人,外資零售企業平均每店從業人員為41.09人,后者是前者的2.35倍;在資產總量上,外資零售企業平均每店資產是內資的2.72倍。若包括非限額在內,這一比例將更懸殊。由此可見,無論在資產規模還是從業人員上,內資零售企業同外資相比都偏小。

2001年12月11日,我國正式加入WTO。根據對WTO的承諾,我國已于2004年12月11日對外全面開放零售市場,且對外資零售企業采取國民待遇。國外零售企業進入我國不存在任何股權比例、地域和數量上的限制。

外資零售企業發展迅猛。從我國零售企業100強統計結果看,在數量方面:2001年百強企業中中資企業占據93席,外資企業7席;2002—2004年外資企業分別占到8家、9家、11家;2005年百強企業中外資企業增長迅速,有15家企業入圍。經過四年的發展,百強中外資企業的數量翻了一倍。在銷售額方面,外資企業增長迅猛。2001年7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175.1億元,占百強企業銷售額的7.48%;2002年8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313.9億元,同比增長79.3%,占百強銷售總額的10.84%;2003年9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比2002年翻了一番,達到620.3億元,占百強銷售額的比重提高到15.02%;2004年11家銷售額合計824.8億元,占百強銷售額的比重與2003年基本持平;而2005年15家外資企業銷售額合計達到1485.2億元,比2004年增了80%,占百強銷售額的比重突破20%。外資零售企業在數量與銷售額兩方面都穩步增長,但在2005年,也就是我國零售業對外全面的第一年,15家外資企業銷售額比2004年激增80%。可以預見今后外資增長將逐年擴大。

內外資零售企業潛在的壟斷因素

現階段,在我國零售市場上存在兩支力量,內資與外資。作為歷史現實,內外資零售企業具有不同的優缺點。

許多學者認為國內企業是本土企業,相比外資企業更了解當地風土人情,更能抓住消費者的偏好,是國內企業的一大優勢。但筆者認為不然。首先,大部分有實力的外資零售企業進入我國經營了多年,部分跨國零售巨頭已經達到十幾年。雖然外資進入我國的規模不大,但這恰恰說明了其進入的目的就是了解、掌握和適應我國特殊的社會人文環境。經過多年的經營,其已達到了目標。其次,外資零售企業大規模實施人才本地化戰略,從高層管理人員到基層員工絕大部分是本地人,中高層管理者的本地化使企業的決策能更好的考慮到本地因素,把企業的競爭管理經驗與本地因素結合,順利地發揮外資企業的固有優勢而不受阻礙。因此,內外資零售企業在適應本地因素方面基本不會有大的差距,至少內資企業在這方面并不具備明顯的優勢。

還有的學者認為,內資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是一大優勢。首先,且不說民營內資企業并不具備這一優勢,就看國有零售企業,其與政府的密切關系也是弊大于利。國有零售企業最大的問題就是產權不清晰,經營管理受政府的干預太多,不能按照企業的目標經營管理成為獨立的經濟主體。利用政府行政計劃的手段來經營競爭性的零售企業是國有零售企業的劣勢。其次,由于引進外資數量是政府官員政績考核的一個重要方面,故政府積極引進外資,為其發展創造各種條件,提供各種優惠政策,甚至不惜違背相關法規。且不論到底是國有零售企業還是外資零售企業與政府的關系更好,就現在情況看,國有零售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體現在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方面,而外資零售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體現在了企業發展的軟環境上。可見,國有零售企業與政府的良好關系表現出本末倒置。

筆者認為,內資企業最大的優勢是占據了現階段大部分城市的優質店址資源,而外資企業最大的優勢是資金雄厚、具有良好的經營管理經驗,可支撐其在我國進行大規模的擴張,相對于內資企業可在短時間內具備規模經濟優勢。雙方的優勢互為對方的劣勢。就目前的現象看,內資企業會在店址資源上形成壟斷,而外資企業更可能在規模經濟方面形成壟斷。但基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從動態的角度看,外資零售企業更具有形成壟斷的潛在威脅。

外資零售企業是壟斷威脅的主體

內資零售企業雖然占據著大部分的店址資源,但店址資源取決于多種因素,這些因素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相應的變化。特別是在我國這樣一個飛速發展的發展中大國,經濟發展非常迅速,社會各個方面變化的速度非常大。當決定店址的因素變化到一定程度,原來的店址也就不成其為店址資源了。

首先,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與世界城市化水平相比較,我國城市化進程緩慢,且遠滯后于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但也正因如此,我國城市化潛力非常大。從1949年到1994年,我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只提高18%,與之相比,這一時期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提高26%。除上世紀50年代末不正常的城市化進程外,1949年到1994年,我國城市化水平與世界的差距在持續擴大。1949年、1959年、1969年、1979年、1989年、1994年我國城市化水平與世界差距分別是17%、12.6%、19.5%、21.0%、22.8%、23.4%。從經濟發展程度來看,從1952年到1992年,我國非農部門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從42%增至70.8%,城市人口比重僅從12.5%增至27.6%。涌入城市的人口促使大城市周圍的衛星城市逐漸發展起來,各中小城市的數量也將大大增加;我國各大中城市都在大規模的進行城市擴建和改建,重新進行城市規劃。這必然會改變城市的基礎設施分布、交通的便利性、生活環境的變化等因素。

其次,伴隨著城市化進程,部分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變。這部分人口工作性質的改變直接影響了其收入水平,使其購買力增大;而其生活環境的改變也將改變其消費偏好。伴隨著城市化增速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影響店址資源的各種因素相應的發生了變化,直接影響了現有店址資源的價值并且創造了新的店址資源。我國各城市部分現有的店址資源將由于其決定因素的變化而變得沒有開店價值,而新的店址資源由于相應因素的具備而產生。

對新的店址資源來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先占有這些新的店址資源將取決于零售企業的經營決策水平和資金實力。但在這兩個方面,內資企業遠不如外資企業。對現有的店址資源,外資企業可以憑借其雄厚資金實力進行購買。現有的店址資源多為國有零售企業擁有。但是由于條塊分割,零售企業規模一般不大,且局限在某一個區域內。由于是競爭性的行業,國有零售企業一般競爭不過非國有企業,大多經營不善,效益較差。政府對國有企業的政策是抓大放小,退出競爭性的領域。零售企業正好符合國家放棄的企業標準。此時,各級政府在引進外資的利益驅動下,正好將待售的國有零售企業出售給急于進入我國的外資零售商。這種政策的重大后果就是具有壟斷性的零售業店址資源轉移到了外資的控制中。另外,由于我國WTO承諾,外資零售業可以獨資而不必與國有企業合資,徹底拋開了內資企業的束縛。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擁有壟斷性店址資源的內資零售企業正逐漸失去其具有潛在壟斷性的因素,而這一資源的丟失將進一步加劇其在與外資零售企業競爭中的劣勢,形成惡性循環;而具有雄厚資金實力和經營管理經驗的外資零售企業,將在逐漸收購現有的店址資源和占據新的店址資源中更具有競爭力。從這兩方面力量的動態對比以及外資在國外發展的現實來看,我國今后具有潛在壟斷威脅的主體是大型外資零售企業,特別是跨國零售巨頭。因此,其也應該成為政府對零售業進行監管的重點。

參考文獻:

篇(3)

醫藥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醫藥行業對于保護和增進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質量,為計劃生育、救災防疫、軍需戰備以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除了醫藥生產企業,零售藥店在其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醫療保健意識的增強,更多的病人會自主前往藥店自主購買藥品及其他的保健品等,使得零售藥店的急劇增加。零售藥店在實際的選址過程當中,藥店的經營者應依靠詳細的調查,充分準備后開張。正如某藥店經理所言:新開一個藥店冒著巨大的風險,店面面積越大,承受的壓力也隨之增大,要考慮的因素也更多。有的經營者獲利,有的虧損,那么藥店的選址就顯得極為重要。因此,我們通過對南昌市東湖區藥店的實地調研,從而對它們的分布特點進行分析,為以后的零售藥店經營者提供依據。通過實地調查我們獲取了南昌市東湖區零售藥店的地理位置、分布密度、人流量、以及顧客的購買力、店長的相關意見幾個方面的信息,并對其進行總結。它們具有如下特點:

一、東湖區藥店的基本分布情況分析

我們調研小組對東湖區區域的生活小區、醫院、學校、商業辦公區附近的零售藥店的數量進行調研,發現這些地區零售藥店的數量是不同的,從調研中發現藥店的分布遵循著一定的規律。醫院附近的藥店的分布量是最大的,大約有1/2的藥店是在醫院附近;其次就是生活小區附近,有超過1/5的藥店開在生活小區附近;商業辦公區和生活小區周圍的藥店大致差不多;學校附近的藥店最少,大概只有1/10的藥店。對于這些藥店的分布基本情況,我們發現連鎖藥店占了很大一部分,它們在各個區域都有店鋪,占有很大的市場份額,例如: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益豐大藥店、開心人大藥房。這可能和連鎖藥店由于在品種、采購成本、價格上有優勢,更容易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勝出,連鎖藥店在價格、服務、整體形象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優勢。對于不是連鎖零售藥店有很大的壓力,也是考慮零售藥店選址的一個比較重要的因素。

二、不同收入人群對于藥店選擇看法分析

從調查問卷反饋的信息得出不同月收入的人群對于藥店的關注點也不同。高收入人群對于藥店品牌要求最高,注重藥品的質量與療效,希望選擇品牌大信譽好的藥店。中等收入人群更傾向于離家近的藥店,希望能夠方便快捷的購買藥品。低收入人群最關注的是藥品的價格,其次是藥店離家的距離,如果有更低廉的價格也會去距離較遠的藥店。此外,這三類人群都對藥店人員服務有較高的期望,都希望能得到好的服務。

三、不同職業人群去藥店的方式分析

通過對不同人群職業分析,我們發現不同職業人員去藥店的方式有所不同。分析如下:步行:通過分析發現學生和公共事業人員走路去藥店的人數較多,因此針對這類人群藥店選址可以靠近他們聚集地周邊。公交車:通過分析我們發現坐公交車的人員主要是學生和自由職業者,針對這一現象我們可以把藥店開在公交車站附近,例如青山路口周邊的幾家藥店。私家車:分析發現開私家車人群最多的是自由職業者,開私家車的人群喜歡去停車容易的藥店,因此藥店選址要考慮到顧客停車的需求,更容易招攬更多的客戶。自行車電動車:通過這種交通方式比較靈活,幾類人群大致差不多。

四、男女對于藥品選購前的準備分析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男女對于藥品的選購前準備是有所不同,通過問卷可以發現男性群體更傾向于自己的常識、經驗和上網查詢,他們更喜歡通過網上的資料與自己的經驗來選擇藥品。女性群體更多的是咨詢藥店藥師、醫生指導和聽從朋友意見。針對這一現象,零售藥店的藥師可針對不同性別的人群開展不同的服務,以增強自己藥店的人員服務形象以及藥店品牌。比如對于男性顧客可以通過發放有關一些普通疾病的防御與治療的相關內容的小卡片,對于女性顧客可以為她們提供一些網上醫生咨詢的方式等。

篇(4)

藥品是人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互聯網的日益普及,藥品銷售的渠道也不斷多樣化與多元化。互聯網藥品銷售方式在全球范圍內逐漸興起與發展。通過互聯網進行藥品銷售,在提高了銷售效率的同時,降低了成本,對于增強藥品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與作用。美、歐、日本等國家與地區的互聯網銷售產業已形成了一定的規模,而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產業才處于起步階段,有待于不斷的完善與發展。

一、國外互聯網藥品銷售市場現狀及模式

美國是互聯網藥品銷售產業興起的主要國家之一。如今美國網上藥店約有一千多家,同時關于醫療保健的網頁店鋪已近兩萬多個。在國家政策與網絡技術的支持下,已經形成了相對完善的醫藥商品銷售交易平臺。根據相關調查顯示,約有百分之六十的美國網民通過互聯網咨詢醫療問題或通過網絡購買所需藥品。美國互聯網藥品銷售已逐漸成為了其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歐洲部分國家互聯網藥品銷售行業的發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并且具有規范的技術支持與完善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但是一些國家對于互聯網銷售采取了一定的制約措施,例如英國制定了多個互聯網藥品銷售的標準,只有在符合這些標準時才可以進行合法的銷售處方與非處方藥品。德國對于互聯網藥品銷售的主體,僅僅限定除了藥房,其他任何個人、組織不得在互聯網上進行藥品的銷售。瑞士約有百分之十六的藥品銷售額是通過互聯網完成與實現的。在意大利,其國家藥師協會網站會提供藥店的信息和相關癥狀與藥品信息,在網站上注冊的藥師可通過該網站進行藥品銷售。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發展,日本學習歐洲的互聯網藥品銷售經濟模式,逐步建立起了以第三方藥品互聯網銷售平臺為主的發展模式。

二、國內互聯網藥品銷售市場現狀

2005 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為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行業發展提供了初步的網絡藥品行業規則與標準,為互聯網藥品的銷售行為提供了一定的依據。該規定允許符合相關規定的藥品企業通過規定審批程序申請加入互聯網藥品交易平臺,進行部分特定非處方藥的銷售與相關病情的咨詢。國家商務部在《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 年)》中,提出了“發展基于信息化的新型電子支付和電子結算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構建全國藥品市場數據、電子監管等信息平臺,引導產業發展,實現藥品從生產、流通到使用全過程的信息共享和反饋追溯機制”。根據中國網上藥店理事會的有關統計,2013年我國網絡醫藥的銷售額已達到了四十多億人民幣,由此可見,如今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已逐漸發展,同時引起了藥品銷售企業的高度重視,因為在信息化的今天,新媒體技術迅速發展,互聯網銷售平臺將會是一個前景廣闊、利潤豐厚的交易市場,能夠在增強企業競爭力的同時。為企業帶來不菲的經濟利益。相對于與美國等發達國家,其互聯網月銷售額就超過了近兩億多,因此,我國目前的互聯網藥品銷售市場正處于開拓與起始階段。據有關部門的統計,截至2013年12月,通過申請并注冊,獲得互聯網藥品信息咨詢服務的企業共4682 家,但是享有在互聯網上銷售藥品資格的企業共計有兩千多家。

三、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模式分析

如今,我國聯網藥品銷售包含B to B、B to C 和第三方交易平臺三種主要的模式。

1、B to B 模式

主要是指企業相互之間以及企業和醫藥衛生機構之間借助網絡的藥品銷售平臺,取得良好效果的網站之一是上海醫藥商務網。B to B 模式下的互聯網藥品銷售企業必須具備《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實踐中具備兩證的企業比較少,因為涉及到網絡與藥品的特殊性,審批程序較為嚴格。在此種模式下的藥品,既存在普通商品特性的同時,又具有其獨特性。由于藥品的特殊性,為了保障藥品質量與藥效,必須在生產、保存、銷售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必須以嚴格的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作為支撐。此種模式,在我國目前的市場中表現的比較活躍。

2、 B to C 模式

是指藥品企業采用在網上做廣告、打宣傳的方式來吸引網絡顧客,從而增加藥品的銷售量的模式。比如北京金象大藥房的網上銷售平臺。由于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模式處于初級階段,各項基礎設施、監督措施等不健全,我國法律法規對于網絡藥品銷售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醫療設備等有著具體、嚴格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與制約了B to C 模式在醫藥行業的發展空間。同時我國醫藥網絡信息系統尚未統一、科學建立,導致消費者能在互聯網中使用醫保卡購藥,在一定程度上給消費者帶來了不便。

3、第三方交易平臺模式

此種互聯網藥品交易模式主要分為集中采購和政府采購兩種,比如:海虹醫藥電子商務網。通過這種模式,政府可以通過諸多信息對于網絡藥品企業進行有效、及時的監督,充分保障了互聯網藥品銷售企業發展的規范化與合法化。但由于我國藥品市場地域性較強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第三方交易平臺的規模化發展。

四、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完善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

1、建立統一的信息傳遞標準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網絡信息技術對于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增強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建立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統一的信息傳遞標準,能夠實現信息在企業、醫療機構,藥品監督機關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從而為網絡藥品銷售市場的正常運行提供了保障,同時有利于監督機關實施有效的監督。

2、改變藥品市場消費觀念

作為發展中大國的中國,我國網絡藥品銷售市場的發展尚不健全,人們對于網絡銷售的藥品的信任度不是很高。政府需要出臺相關的政策與制度,支持網絡藥店以及公益型醫療網站的建設與宣傳,為人們提供藥品信息、醫療保健等方面的咨詢,使人們對于網絡藥品銷售有一個正確、明確的認識,增加對于網絡藥品銷售市場的認可度。

3、提供更多的支付方式

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市場的支付方式比較單一,大多數為網銀付款或者支付寶。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互聯網藥品銷售的支付方式有醫保卡、醫療保險、保險公司等多種方式。方便了網絡購藥顧客的同時,促進了互聯網藥品銷售市場的繁榮與發展。因此,增加藥品網絡銷售支付方式是加快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發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4、創建高效的經營模式

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科技不斷發展的背景下,作為醫藥行業完全可以運用互聯網思維,引入了新的經營模式“O2O模式”,O2O模式與傳統的經營模式不同,它能夠在線上對產品進行全方位的展示,提供全天候的咨詢服務,以及按病找藥、代客尋藥、配伍禁忌、健康手機報、微博、微信等眾多貼心小服務,讓用戶體驗到高質量的服務。同時,線下用戶訂購的藥品,系統會自動安排給就近藥店,藥店的執業藥師會根據訂單配藥并嚴格密封,再交由專職配送員私密送貨上門,確保藥品的安全及用戶的隱私,在滿足用戶及時用藥的同時還可以大大提升醫藥經營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互聯網藥品銷售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 要完善我國互聯網藥品銷售市場,尤其是其在我國正處于形成發展階段,需要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支持,才能逐漸市場化與規模化。

【參考文獻】

篇(5)

[中圖分類號] R681.5 [中圖分類號] A[文章編號] 1673-9701(2009)24-21-03

Surgical Procedures for Lumbar Disc Herniation and their Curative Effects

ZHAO Jianbin

Liaocheng City People’s Hospital of Shandong Province,Shandong 25206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different surgical procedures for lumbar disc herniation(laminectomy windows, semi-laminar or total laminectomy and discectomy MED), and to evaluate their curative effects. Methods In 140 cases,40 cases were of fenestration-type(Group A), 40 cases of semi-Laminectomy-type(Group B), 30 cases of whole-Laminectomy-type(Group C) and 30 cases of microendoscopic discectomy(Group D),with a follow-up of 5 to 6 years and an observation of long-term curative effect. ResultsStatistical analysis showed the excellent rate in each group was 40 cases of fenestration-type(Group A), 40 cases of semi-Laminectomy-type(Group B), 20 cases of laminectomy excision-type(Group C) and 30 cases of endoscopic discectomy disc(Group D), respectively, P

[Key Words] Lumbar disc herniation; Surgical procedure; Evaluation; Curative effect analysis

腰椎間盤突出癥(prolapse of lumbar intervertebraldisc, PLD)是脊柱外科的常見病和多發病之一,是腰腿痛的最常見的原因,其手術治療主要有椎板開窗、半椎板切除、全椎板切除以及椎間盤鏡髓核摘除術,均可達到對受壓神經根的松解與減壓。

我院通過上述不同術式的手術治療,大部分取得滿意的效果。本文統計我院2002年3月~2008年1月分別選擇椎板開窗、半椎板或全椎板切除及椎間盤鏡髓核摘除等不同術式治療的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140例,現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取我院2002年3月~2008年1月選擇椎板開窗、半椎板或全椎板切除及椎間盤鏡髓核摘除等不同術式治療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140例,男87例,女53例。住院時間最短者11~12d,最長者28~30d,平均19.5d。140例患者中行開窗術式者(A組)40例,半椎板切除術式者(B組)40例,全椎板切除術式者(C組)30例,椎間盤鏡髓核摘除(D組)30例。采用結合門診復查的形式隨診5~10年,并進行遠期療效觀察。腰椎間盤突出部位:L3~L5 32例,L4~L5 38例,L5~S1 43例,多部位27例。

1.2術式選擇

手術方法根據臨床病史、突出類型、程度、節段以及是否有合并癥,分別選擇椎板開窗、半椎板或全椎板切除內固定及后路椎間盤鏡[1]髓核摘除等術式,術后臥床、腰背肌鍛煉及負重等時間則根據術式來決定。

1.3療效評價標準

按改良“Macnab”分級[2]評定療效。優:無痛,無活動受限;良:偶爾有腰和腿痛,不影響工作和生活;可:功能有所改善,但有間歇性疼痛,不得不改變工作和生活;差:疼痛和功能無任何改善。

1.4術后腰椎不穩診斷標準

(1)椎體向前或向后滑移超過3mm。(2)滑移雖不明顯但可動域超過15。(3)椎間隙前側狹小及后側開大,以上三點符合一點即可診斷[3]。

1.5統計學處理

采用SPSS11.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數據資料采用均數±標準差(χ±s)表示,多樣本率之間兩兩比較采用卡方檢驗。P

2結果

術后不同時間對患者進行隨訪,按改良Macnab分級評定療效。隨訪結果見表1、2,近期并發癥見表3。經統計學分析,各組優良率比較,P

由表2可以看出,A組及D組病例按半年內及半年以后療效優良者均在90%以上,而療效優者均占80%左右;而B組及C組半年內療效較滿意,但半年以后療效優者僅有50%~60%。

由表3可以看出,腰椎間盤突出癥術后的并發癥主要以硬脊膜撕裂傷(7例),腦脊液漏(6例),切口感染及椎間盤炎(4例)為主。同時,A組出現椎間不穩的病例占總數的12.5%,而B組出現椎間不穩的病例占35.0%,明顯高于A組。且以D組的手術并發癥為最少。

3討論

3.1手術方式的評價

由于腰椎間盤突出癥病理改變差異很大,故術式的選擇應對具體患者具體分析,同時還應考慮年齡和職業因素。目前臨床上手術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出現了多種術式,且各種術式與療效關系各家報道不一,但基本上都包括髓核摘除和神經根通道清理兩個關鍵點,減壓是否徹底、脊柱穩定性的保留程度則是檢驗術式優劣的重要依據。本研究經統計學分析,各組術式的優良率比較,P

作者的經驗是根據患者病史、年齡、突出類型及合并癥等選擇術式:①對單節段旁側型及中央型無馬尾神經損害者宜采取椎板開窗減壓髓核摘除術;②多節段的腰椎間盤突出癥主要對癥狀體征顯著的節段進行廣泛減壓、松解,次要節段以開窗減壓為輔;③對病史長伴有鈣化等中央型突出或合并側隱窩狹窄者可選擇半椎板切除;④中央型突出合并馬尾神經損害或/及椎管狹窄者均采用全椎板切除徹底減壓清除致壓物輔予內固定植骨融合;⑤椎間盤鏡微創手術:手術者要具有熟練的脊柱開窗手術技巧,術中高分辨率的術野圖像和徹底止血。EMD有其手術適應證,還可以應用于單節段腰椎側隱窩神經根管狹窄的治療,以及鏡下進行椎體成形術等。

3.2并發癥及預防措施

本研究中,腰椎間盤突出癥術后的并發癥主要以硬脊膜撕裂傷(7例),腦脊液漏(6例),切口感染及椎間盤炎(4例)為主。同時A 組出現椎間不穩的病例占總數的12.5%,而B組出現椎間不穩的病例占35.0%,明顯高于A組。且以D組的手術并發癥為最少。

筆者根據出現并發癥的病例加以介紹分析:(1)硬脊膜損傷。本研究中有6例出現腦脊液漏,經負壓吸引、寬膠布加壓包扎后均治愈。(2)切口血腫。本組1例出現切口血腫,經及時處理,清除血腫,處理出血點,放置引流后重新縫合,無不良后果。預防切口血腫,術中應仔細止血,放負壓引流。(3)神經根、馬尾損傷。該并發癥發生是因為粘連嚴重,出血術野不清而誤傷。所以必須認真操作,充分顯露清楚牽開后,才能切開纖維環。(4)腰椎失穩。此病例為全椎板切除過分強調手術的徹底性,影響到脊柱的穩定性,所以應盡量減少全椎板切除,有必要時可行椎間植骨。早期腰背肌功能鍛煉對脊柱的穩定性也有一定的意義[4-5]。而且椎間盤突出癥開放手術的并發癥在微創手術時同樣可以發生。金大地等報道1227例椎間盤突出癥手術并發癥發生率為3.75%。有選擇性地采用前路手術及MED治療可減少并發癥,提高手術的療效。

預防并發癥的措施主要為:(1)突出間盤的髓核應盡量摘除干凈,尤其注意啞鈴型突出者或髓核變性明顯呈碎塊狀者。(2)有雙間盤突出者應避免遺漏。(3)有雙側腰腿痛者,應雙側開窗探查,摘除突出髓核,松解神經根。(4)術中應仔細止血,充分引流,并置皮下脂肪片,防止粘連。(5)注意移行椎,防止定位錯誤。仔細閱讀腰椎正側位片或CT片,必要時多椎間隙開窗探查。(6)充分減壓,清除側隱窩狹窄,充分松解神經根[6]。

3.3療效分析

減壓徹底、脊柱穩定性強,則療效顯著;髓核摘除不干凈、碎片殘留多、瘢痕粘連多、脊柱穩定性差則效果不滿意。本組四種術式中單節段病例中以有MED適應證的手術方法療效最好,而多節段伴椎管狹窄者以全椎板切除輔予內固定植骨融合療效肯定。

腰椎間盤突出癥手術后以坐骨神經癥狀復發為多,其原因有三種:術后2~15d復發常提示存在手術時未發現的較大游離髓核,術后3~l2個月復發多為同一椎間盤再受損傷,而術后多年復發則常由另一椎間盤突出所致,需按新發的椎間盤突出處理。腰椎間盤突出癥再手術者國內文獻報道約2%~9.2%,本組尚無再手術治療病例,應該可以肯定與診斷明確、評分分型合理及選擇相應合理的手術治療方式等緊密關聯[6]。

[參考文獻]

[1] 胥少汀,葛寶豐,徐印坎. 實用骨科學[M]. 第2版. 北京:人民軍醫出版社,2003:1523.

[2] 黃開斌,都興林. 脊椎系統疾病學(下冊)[M]. 北京:世界醫學出版社,2004:147-148.

[3] 靳安民,陳忡,邵振海,等. 腰椎間盤突出癥三術式遠期療效的比較[J]. 中華骨科雜志,1998,18(12):713.

[4] 蔣堯傳,唐志宏,辛桂桐. 腰椎間盤突出手術并發癥原因分析及對策[J]. 實用骨科雜志,2003,9(3):245.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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