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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資渠道
目前,中國高科技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有創業資本、資本市場和銀行貸款。最近一段時間國內談論最多的是創業投資和公司上市,企業能否在國外上市,應該上市還是另外謀求融資或銀行貸款等是大家共同關心的問題。實際上在不同發展階段,面對不同的資金需求或者在不同市場情況下,為了不同的目的,企業應該采取不同的融資策略;不能一概而論,也沒有統一的答案。
作為高科技領域的企業家,應該了解不同融資渠道的特點和要求。首先是創業資本的特征。創業資本是由專業人士管理的基金,用于新建高速成長和極具發展潛力企業的股權投資,創業資本只占投資企業的少數股權,但它不是一個被動的投資者。創業投資家往往會親自參與企業管理,憑借其以往的投資經驗來協助企業發展,以獲得最大的企業價值。創業資本的投資周期一般較長,三到七年的時間,需要以退出的方式結束他們的投資。退出是一個通過套現獲取回報的過程。一種退出方式是企業上市或收購兼并:上市企業的投資資本可以在市場上出售;收購兼并是將投資股權轉讓給企業創立者或其他投資者。由于創業資本所承擔的風險較高,所以期望的投資回報也相當高。當今眾多成功高科技企業,比如微軟、英特爾、太陽、康柏、蘋果等發展的初期都曾通過創業資本獲得投資。
中國高科技企業融資問題在今年才獲得廣泛關注,國際適用的融資工具也是剛剛被國內高科技企業了解,因此外國創業資本在中國的投資案例屈指可數,只有四通方利、金蝶科技、愛立信和瀛海威等少數幾例。中國從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建立專門的創業投資機構,如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和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等,為高新科技發展提供信貸支持和擔保;一些地方政府附屬機構和地方政府發起的投資公司也開始從事創業投資;此外,中國各高科技園區設立的創業中心也具有創業投資性質,然而,目前中國還未形成成熟的創業投資體系。主要問題包括:
第一,不同于西方以私人為主的創業資本體制,中國創業投資的機構以官辦為主;
第二,創業的資本來源不足,規模較小,高科技園區的創業中心更缺乏實力;
第三,投資方式以信貸和信貸擔保為主,不同于西方創業資本以股權投資為主;
第四,缺少市場化的投資機制,既缺乏高科技項目的來源,又缺乏篩選、鑒定高科技項目的能力,創業資本缺乏一個靈活有效的套現機制。
資本市場是高科技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之一。對于中國高科技企業而言,a股市場仍然是目前主要可以利用的市場。從1997年a股市場掀起了高科技熱潮以來,越來越多的高科技企業在a股市場上市,如中國最大的軟件企業清華同方,另外一些民營高科技企業也通過買殼上市,四通、方正和聯想等公司以紅籌股方式在香港上市。除主板市場以外,香港將在今年推出創業板市場,適合處于創業階段的高科技企業上市,創業板市場的建立將拓寬中國高科技企業在海外上市的渠道。美國的nasdaq市場為推動美國高科技的發展作了重大的貢獻,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中國高科技企業在其成功上市的案例。據報道,nasdaq正與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商討今年挑選三到六家企業上市。
另外一個融資渠道是銀行貸款。商業銀行的理想貸款對象是經營穩健、財務風險較低的企業,而高科技企業尤其是處于創業階段的高科技企業承擔的風險極大,銀行貸款的收益只是固定的利息,在風險和收益不兌現的情況下除非創始股東有足夠的資產作為抵押,否則創業高科技企業很難獲得銀行貸款。另外中國高科技企業規模比較小,資產額也較低,其中不少是民營企業,很難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即使獲得商業貸款,其成本也很高。中國政府為推動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已采取措施鼓勵銀行向民營高科技企業貸款;因此,中國高科技企業的貸款環境將會有所改善。成熟高科技企業在具備了穩定的產品和市場,良好的前景和穩健的財務狀況后會有機會獲得銀行貸款。
三種融資渠道各有其特點,從風險回報的角度來看,不同的投資者應承受的風險不同,要求的回報也不一樣,風險資本是高風險高回報,股票投資的風險高回報也高,銀行貸款只能承受較低的風險,要求的回報也比較低,一般只有固定的利息收益。
從資金規模來看,資本市場匯集了基金、機構投資者和散戶的投資者,所能提供的資金規模比較龐大;風險基金由追求高風險高回報的小部分投資者提供,規模比較小;銀行貸款根據不同情況提供少量或大量資金。
從參與公司管理的角度來看,風險投資者往往要積極參與公司的管理,股票投資者一般不會參與公司日常的業務,商業銀行也絕對不會參與公司的管理。
從退出變現的角度來看,風險資本以上市和轉讓投資退出,股票投資者在市場上投資股票,商業銀行以回收本金利息退出。
中國高科技企業在確定融資策略時可考慮的范圍很廣,包括經濟和非經濟的因素。經濟因素包括外界因素,如企業未來的融資優勢,吸引力以及價值;這里還有一些主觀因素,如高科技股東對融資成本的判斷和接受的程度。就非經濟因素而言,高科技企業股東會可能會考慮自己投資價值的變現、資產和投資的安全性、提高企業知名度以及對員工利益的照顧和獎勵等,這些非經濟因素有時會對高科技企業選擇融資產生重大影響,但過多考慮這些非經濟因素,忽視企業發展最根本的目的,對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吸引力有著不利的影響。
二、融資策略
股東在選擇不同融資渠道時,應該衡量自己企業的特點、優勢和對資金提供者的吸引力,考慮不同融資方式對企業融資量、籌集資金所需時間、融資成本的影響。
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基本上可以分成五個階段。第一個是創立階段,在這個階段,新發明和新技術已經產生,需要對產品和市場進行可行性研究。企業尚未投入生產,資金需求量比較小,但投資的風險相對較大;第二個是研究和開發階段,在這個階段經過對新產品的不斷研究和開發,產品已經符合市場需求,企業資金需求量比較大,風險也很高;第三個階段是市場導入階段。在這個階段新產品進入市場并被不斷推廣,發展潛力已經初步顯現,企業開始獲得銷售收入,風險減小,但仍然需要大量資金來擴大生產和組織銷售;第四個階段是增長階段,在這個階段新產品被市場接受,市場份額不斷擴大,企業開始盈利,風險降至很小,但是需要巨額資金來滿足市場增長的需要;第五個階段是成熟的階段,市場已經穩定,企業大量地盈利,資金需求相對穩定。
高科技企業應該結合自身的發展狀況和融資渠道的特點進行融資:創立階段由于風險巨大,難以吸引外部投資者,但由于資金需求不大,一般創業者個人投資就可以滿足,也有一些風險基金在這個時候進行投資,這被稱做種子投資;研究和導入市場階段由于風險大,上市和銀行貸款幾乎不可能,風險資本正好可以滿足這個階段對資金的需求;增長階段由于業務發展迅速,企業開始盈利,前景已經很明朗,風險比較小,企業有機會進入資本市場獲取大量資金,以滿足巨大的資金需求,此時一些商業銀行愿意提供貸款,同時一些風險資本也進行投資,上市以后,風險資本一般會退出;成熟階段高科技企業和其他行業的成熟企業類似,以資本市場和銀行貸款作為融資渠道,風險資本基本上套現退出。
根據亞洲風險投資協會的統計,到1996年底,亞洲風險投資總額達到197億美元,其中大概47%分布在擴展階段,23%分布在成熟階段,20%分布在起步階段,創業階段的基金只有5%,因此從吸引風險投資來說,高科技企業的創業者和股東應該考慮到其企業的特性和對風險投資基金的吸引力。
基金需求量也是高科技企業尋求融資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高科技企業的創業者應針對企業特點,根據資金需求量來確定融資策略,未雨綢繆,作出資金預算,并根據不同融資方式所需時間和市場情況來進行策劃。例如,創業階段所需資金量不大,融資可以通過擔保或抵押獲得銀行貸款解決;創業者還應考慮融資的成本和回報因素。銀行貸款、債務融資和可換股債券要求固定回報,這些資金的提供者不會與創業者分擔風險,但也不能共享收益。創業投資承擔高風險又追求高回報,有苛刻的要求,對創業者來說,風險基金投資者對企業的股值一般很難出現偏高甚至失重的情況,相比之下,上市的企業股值最高,融資成本最低,而且籌集基金量最大,但是資本市場投資者也對上市企業有嚴格的要求,并不是每個企業都適合上市。
在確定融資策略時,創業者還要考慮融資所需的時間和靈活性。一般來說能否取得銀行貸款,取決于企業的資產狀況和還貸能力,較少受外界資本市場因素的干擾,而上市時機較易受外界資本變動的影響。由于從開始籌備到上市發行一般需要四到六個月的時間,國際資本市場的不穩定因素更加重了上市的不穩定性。風險投資也需要一定時間進行項目評估和取得內部審批。雖然不象上市受外界資本市場影響那么大,但很多風險投資都以上市作為主要套現方式,所以對未來一段時間資本市場的預測,對風險投資者的投資決定來說非常重要。高科技企業創業者在作出融資計劃時,需要全盤考慮,甚至準備在某些情況下犧牲短期利益以獲得長期較大的利益。經常有些企業界人士和我們商討企業在海外上市的可能性,我們坦白的告訴他們,現在不是上市的好時機。這家企業應該在現階段引入風險投資,爭取在未來一兩年內上市。因為有些企業規模小,產品單一,業績不夠穩定,市場份額不大,管理不夠成熟,基本結構不合理,根本難以達到短期內上市的要求,利用風險投資則可以提高效率,對企業長遠發展和未來上市大有好處。有些風險投資基金側重于較長期的投資,希望通過注入資本金、改進管理和開拓市場使企業在一段時間內有一定規模的發展,然后上市套現獲取厚利;表面上看與上市相比,風險投資者以較低價格入股獲得了較高的收益,創業者付出了較高的成本,但風險投資對企業的無形影響,如提高知名度,對投資者大有裨益。
三、中國高科技企業海外上市的策略及要求
了解如何利用海外上市融資非常重要,不僅對正在操作上市或者打算在短期上市的企業有很大的意義,而且對正在策劃風險投資的企業也有密切關系。如上所述,許多風險投資基金投資時,都要考慮未來一段時間投資企業上市套現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甚至會影響到投資項目價格的評估。我將從香港市場獨特的優勢,國際投資者對上市企業的素質要求,上市應當注意的問題,以及上市時機的掌握等四各方面加以介紹。
香港市場上市獲得的獨特優勢包括:第一,全球主要的投資基金和機構都集中在香港,把香港作為在亞洲、特別是大中華地區的投資基地;第二,香港與大陸在經濟、貿易、文化和地理上的聯系最為密切;第三,香港的專業機構如投資銀行、律師、會計師、評估師大都熟悉中國業務,香港媒體對大陸的經濟和其他方面有廣泛的宣傳報道。可以說香港市場已形成一個紅籌股和h股等中國股票的板塊,有大量專門的中國股票銷售人員和研究人員,所以中國股票在二級市場流通性比較高,遠遠超過同期在紐約或者海外其他地方上市掛牌的股票。以往香港上市公司的產業結構以金融、房地產、貿易服務為主,為了改善香港的經濟結構,提高香港的長期競爭力,香港政府計劃建設數碼港,推動香港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世界上一些重要的高科技公司紛紛看好香港高科技發展的前景,微軟公司和香港電信宣布了合作計劃;英特爾公司總裁認為香港在金融、貿易、基礎、電信、基礎設施、人才、基金等方面的優勢使香港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極具潛力。隨著香港高科技產業的起動,香港市場上與高科技或與網絡有關的股票受到投資者追捧。香港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科技類股票將會受到更多的關注。
選擇在主板市場還是在二板市場上市,相對比較簡單,企業只需要把企業狀況同主板市場和二板市場的主要要求相對照,符合那個市場的條件就可以在那個市場上市。主板市場上市公司的業務發展、財務狀況和組織結構都比較成熟,二板市場上市公司一般是創業階段的公司。在主板市場上市的要求比較嚴格,二板市場的要求相對較寬松,但在信息披露、公司管制等多方面有進一步的要求。中國高科技企業還處于發展初期,大部分高科技企業還在創業階段,二板市場將會成為主要的關注點。
有些人認為只要是高科技,上市就會成功,但是事實并不盡然。一個企業要想上市成功,必須滿足投資者的基本要求。投資者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現在行業、業績、前景和管理四個方面。不同的行業在不同時期都會受到追捧,這代表了投資者口味的變化。目前高科技股票容易受到投資者追捧,在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缺乏真正的高科技企業,因此中國高科技股票上市應該比較具有吸引力。高科技牽涉很多行業,包括:網絡、電信、生物化學等。投資者會分析各企業所處行業和產品的不同情況進行決策。此外,上市公司對其優勢、弱點、機會和威脅的分析也可以使投資者更容易相信企業發展的潛力。
業績方面,通常認為企業賺錢就能吸引投資者,但并不一定。企業有強大的盈利能力固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企業盈利的數值和資產負債的穩健性。營業數值往往體現為業務是否穩定增長,若營業額穩步增長而營業比例同樣向上,則表示企業業績比較可靠。除此以外,主營業務必須突出。財政狀況是否健全主要來自對資產負債的分析,所以創業階段的高科技企業往往盈利較小,甚至于沒有盈利,但這并不代表沒有業績。只有那些行業概念比較突出,營業額和盈利前景顯示可以高增長的高科技公司才會引起投資者的興趣。企業的前景好表現為所處行業具有發展空間,企業本身在該行業具備比競爭對手更多更強的優勢。
管理方面必須要做到:一是管理專業分工,企業內各主要部門由不同的專業人才負責;二是管理層必須了解行業的最新趨勢和變化;第三,管理層、骨干技術人員保持穩定。
四、海外上市應該注意的問題
公司的架構必須簡捷,企業的股權變化必須清晰,以避免出現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和不易披露的問題。披露的合理性和準確性是幫助投資者了解企業運作最直接的方法,披露資料時,要做到不夸大、不遺漏,決不能有不盡不實的披露。為了確保招股書內容的正確和董事責任的保障,企業應配合保薦人和律師進行驗證。企業盈利增長可分成兩大類:有機和無機增長。有機增長指公司本身業務的內部擴張,是自然的發展趨勢,也是吸引投資者的關鍵;無機增長指公司通過收購兼并產生的規模上的增長,但收購兼并的機會不可強求,投資的回報率依據收購價格而定,故無機增長很難測試;很多高科技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斷收購兼并一些具有特定技術優勢的小企業,這類收購如果能比企業自身研究開發產生更大的效益,也會受到投資者的歡迎。
上圖說明,創業板擬上市企業自身素質培育是一個持續改進過程,擬上市企業應從創業板上市企業素質要求出發,對比自身現狀,找出自身在盈利、成長、管理、創新、治理結構等各方面存在的差距;針對存在差距,提出系統可行的培育計劃,制定落實措施;擬上市企業在實際工作中,要確保培育計劃和措施得到執行,定期評估自身素質改進狀況,并重新根據創業板上市素質要求,發現新的差距,從而進入下個改進期。
現將各階段工作的主要內容做如下分析:
一、對比創業板上市素質要求,發現自身差距
對創業板素質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有明確規定。除了這些明確的素質要求外,企業還需要從創業板發審委對上市申請的審批情況,總結發審委對上市企業素質要求的趨勢。
擬上市企業應從多個方面分析創業板上市的素質要求,至少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公司規模要求,包括營業收入規模和資產規模要求;(2)公司盈利能力要求;(3)公司成長性要求;(4)公司負債水平標準;(5)公司管理基礎水平:(6)公司創新能力水平;(7)公司治理結構合理性;(8)公司股權結構變更合理性。
擬上市企業應結合自身狀況,客觀查找自身與創業板上市各方面素質要求的差距。為確保自身素質分析的客觀和全面,擬上市企業可委托專業機構(比如聲譽較好的證券公司)對企業進行調查分析,提交分析報告。
二、擬上市企業針對各方面差距,制定培育計劃和措施
針對前一階段工作發現的企業自身與創業板上市素質要求的差距,擬上市企業應根據不同類型的差距及企業自身的潛在資源,制定出明確可行的培育計劃和措施。我們根據不同方面的素質要求,對安徽省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的培育計劃和措施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公司財務素質的培育
財務素質包括公司規模、盈利能力、負債水平和成長性方面的素質。針對公司規模和成長性方面的差距,擬上市企業可考慮的培育措施有:
1、擴大融資規模,利用增加的資本收購優質企業,或投資建立新項目,提高企業的成長性。擬上市企業擴大融資規模,可考慮采取以下兩方面措施:(1)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獲得當地銀行政策性貸款、財政補貼、科研項目立項資助,以及商業銀行貸款;(2)尋求戰略合作者,獲得股權投資。企業可聯系一些私募股權基金等大型投資者,利用其資本實力,短期內擴充資本。擬上市企業在獲得資本支持后,可考慮在同行中收購一些優質企業,這樣可以短期內迅速擴大經營規模,同時形成利潤增長點,提高盈利能力;企業也可以利用皖江示范區建設等地方投資優惠政策,在一些經濟開發區域投資項目,利用優惠政策提升企業投資規模和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的提升是安徽省擬上市企業需要重點考慮的內容。根據我們的調查分析,以安徽省名牌企業為例,總資產收益率比創業板上市企業低10%,平均值僅為1%。盈利能力的提升可以從兩方面考慮,一是提高企業的管理能力,包括基礎的管理方法和制度的健全等,另一方面是快速擴大公司業務規模,增加公司利潤總量。
2、擬上市企業應根據自身負債情況,調整好企業的負債水平。根據近年創業板上市審批情況,擬上市企業的負債率應維持在30-60%之間,過高則容易形成財務風險,過低則不利于企業發行股票上市。如擬上市企業發現企業負債比例高于60%,應考慮降低企業負債比例,降低的方法包括:(1)投資者增加資本投入;(2)吸收戰略投資者注入資本;(3)償還部分債務,降低負債總額。相反,如擬上市企業負債比例低于30%,應考慮適當提高負債比例,具體的方法包括:(1)擴大銀行借款,補充資金;(2)擴大商業信貸,爭取供應商的支持。
(二)公司管理水平的培育
無論是處于上市管理基礎的要求,還是提高盈利能力的需要,擬上市企業都需要考慮改進公司的管理水平問題。根據我們對我省企業的調研,大部分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管理基礎薄弱,一些企業生產過程中的物料消耗標準不具備,倉儲信息嚴重滯后,采購與生產、庫存的信息不相符,造成經營過程中巨大浪費;(2)內部控制不健全,特別是不相容職責分離、信息傳遞,內部稽核和評價方面問題明顯;(3)缺乏預算管理、資金集中管理等先進管理方法和理念。針對上述問題,公司可考慮引進外部智庫,如管理咨詢機構、知名大學管理專家等,和企業聯合開展課題研究,發現管理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公司也可以聘請證券公司等專業上市輔導機構,對公司各方面的管理進行調查和重新設置,使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上市公司接近。
(三)公司創新能力培育
創新能力主要是企業利用科學技術開發新產品和服務,拓展自身發展空間的能力。根據孫剛(2007)的研究,安徽省企業在創新能力方面具有如下特點:(1)安徽省大中型工業企業已成為自主創新活動的主體;(2)個別行業形成了產業優勢,但是沒有形成完善科學合理的產業鏈結構;(3)安徽省大中型工業企業人才欠缺嚴重。從目前來看,安徽省企業在創新能力培養方面存在以下問題:(1)科技經費投入不足;(2)科技產出不高,新產品外向度不夠;(3)研究開發人才短缺。周楊(2009)認為,自主創新的投入不足、自主創新主體不明確、自主創新體制不合理,是影響企業創新能力的主要因素。從這些問題來看,擬上市企業可通過以下幾個方面提升創新能力:(1)加大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提高創新能力;(2)和高校和科研機構合作,共同開發產品;(3)積極爭取政府科技部門的支持,開發新產品或項目。例如,2010年湖北出臺《湖北省科技廳關于支持湖北省創新型企業建設試點的若干意見》,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扶持公司創新能力的做法:(1)支持試點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激勵試點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根據試點企業實際研發投入經費總額,從現有省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2)對試點企業科研項目支出的專項經費支持,比如對于已建有校企共建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的試點企業,根據試點企業每年投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新平臺建設經費,給予適當支持。對于有建設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者校企共建研發機構需求和條件的試點企業,經省科技廳認定合格后,會同省財政廳,根據試點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實際投入經費總額,從現有省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對有條件的試點企業,積極推薦爭取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積極推薦試點企業承擔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提高試點企業技術創新水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對試點企業申報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優先推薦,積極爭取。擬上市企業可向安徽省科技主管部門申請類似的政策和資金支持。
(四)對公司股權結構、治理結構的改善
創業板發審委對擬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的審核主要看公司的股權結構變動是否合理,以確保公司上市后股東之間關系協調,共圖發展。福星曉程和同濟同捷兩公司多次創業板上市申請被否,都因為股權結構變動不合理。安徽省擬上市企業應從公司發展歷史、股東之間持股比例關系等多方面審查股權結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治理結構問題是擬上市公司中大都存在的問題,主要問題表現在:(1)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管理層之間權力劃分不合理;(2)董事會機構設置簡單,運行不規范;(3)主要治理文件不健全,比如公司管理層激勵制度、董事會議制度、獨立董事制度等缺乏或無實質性效用。擬上市企業大股東應充分重視治理問題,聘請公司治理方面的專業機構和研究人員,針對公司治理問題進行認真調研,提出可行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治理的改進。
參考文獻
[1]魏娜.遼寧省推進中小企業創業板上市的路徑研究[J].生產力研究,2011(2):176-178.
[2]謝海東,吉朝暉,鄒舒明.創業板上市資源培育――以江西為例[J].金融與經濟,2010(2):60-62.
中圖分類號:F27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8308(2012)05-0117-06
1993年,復華實業(現復旦復華)在上交所上市,拉開了高校企業上市的序幕,截至2012年2月底,深滬兩市共有高校控股上市公司25家,此外,在香港上市的高校控股公司為7家,高校參股公司為l家,為了解高校上市公司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進而尋求資本市場支持高校校辦產業的正確途徑與方式,本文對高校控股上市公司最近10年來發展基本情況、公司治理、經營績效及市場表現等進行了分析,并提出幾點啟示。
1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本文數據主要取自2001-2010年《中國高等學校校辦產業統計報告》以及萬德數據庫。2010年,我國高校控股上市公司總股本106.03億股,總市值1290.71億元,總資產759.54億元,凈資產367.02億元,實現營業收入577.55億元,凈利潤27.26億元,平均每股收益0.22元,從總體情況看,高校控股上市公司(下稱“高校上市公司”)呈現如下特點。
1.1上市公司數量相對較少
截至2012年2月底,曾為高校控股的上市公司有42家,其中有22家公司在深滬市場直接上市,有20家通過收購借殼間接上市,曾由高校控股但通過股權轉讓、協議收購等失去控股權的公司有16家,退市1家,從總體趨勢看,高校上市公司呈現不斷減少態勢,2004年高校上市公司最高達到33家,2012年2月底深滬兩市高校上市公司已經減少到25家。
1.2在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較少
從各板塊分布看,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在深滬主板上市的數量相對較多,在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的數量較少,截至2012年2月底,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在深滬主板上市的有20家,中小板上市的有3家,創業板上市的有2家,所占比重分別為80%、12%和8%,2004年中小板及2009年創業板開板至今,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的公司共計達946家(中小板655家、創業板291家),其中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僅有5家,占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公司總數的0.53%。
1.3高校上市公司分布相對集中
從各高校上市公司分布看,清華大學、北京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控股的上市公司數量居前三位,這3所高校控股的上市公司分別有6家、4家和3家,分別占高校上市公司總數的24%、16%和12%,另外,多所高校共同參與設立的有1家,從行業分布看,高校上市公司處于高科技行業的比重明顯高于市場整體(見表1)。
1.4市場份額有所下降
近年來,中國證券市場發展迅速,但高校上市公司市場份額相對有所下降,高校上市公司總資產占市場比重在2005年以前保持在0.6%以上,2006年下降到0.2%,2010年進而降低到0.09%;高校上市公司總市值占市場比重在2005年以前保持在1.6%以上,2006年以后則降低到0.5%以下,這主要是相對于市場總體規模的快速擴張,高校上市公司的發展相對滯緩所致,2001-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總市值與總資產占市場的比重如表2所示。
1.5再融資相對規模逐步縮小
高校上市公司多屬于高科技行業,上市后融資需求較大,但從實際募資金額看,高校上市公司近3年再融資規模相對于市場整體逐步縮小,2008-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再融資金額分別為22.18億元、26.35億元和12.79億元,占當年市場再融資金額比重分別為1.03%、0.92%和0.26%,占比呈現不斷降低態勢,2001-2010年高校與全部上市公司再融資情況如表3所示。
2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狀況
高校校辦企業要有長足發展,除了要發揮學校的科技和人才優勢,充分利用學校的各種資源外,還必須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完善和規范校辦企業的經營和管理,高校上市公司與其他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差距主要體現在持股結構較為分散、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設立比例較低與激勵機制不足。
2.1高校上市公司股權集中度較低
從股權集中度水平看,最近10年高校上市公司始終低于市場平均水平,以2010年為例,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分別為24.41%、44.43%,均低于市場平均的36.11%、57.71%,從股權集中度變化趨勢看,高校上市公司與市場整體股權集中度都呈現逐步降低趨勢,但前者下降的幅度更大,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從2001年的37.61%到2010年的24.41%,下降了13.20個百分點,而同期市場平均僅下降8.17個百分點,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也表現出類似特點,2001-2010年高校與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度情況如表4所示。
2.2內部治理差異主要體現在專門委員會設立
高校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與其他公司差異不大,主要體現在設立專門委員會的比例上,以2010年為例,高校上市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在內部治理變量和設立專門委員會比例的對比分別如表5和表6所示,從董事會規模看,高校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沒有差異,平均都為6人;從兩職兼任情況看,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沒有董事長與總經理同為一人的情況,而其他上市公司這一比例平均為14.93%;從獨立董事占董事會人數比重看,高校上市公司與其他公司較為接近,分別為61.51%和59.13%,從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公司設立情況看,高校上市公司設立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比例與其他公司非常近似,都接近或達到100%,而設立戰略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的比例低于其他上市公司,2010年,設立戰略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的高校上市公司比例分別為47.62%、52.38%,而其他公司則為71.12%、70.50%。
2.3激勵機制有待健全
從2010年當年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來看,已經計劃實施或者已經實施的上市公司共43家,但其中僅有1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股權激勵計劃(達安基因),從2011年情況看,已經計劃實施或者已經實施的上市公司共125家,但僅有3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或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分別是同方股份、泰豪科技和浙大網新。
3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經營績效與市場表現
最近10年來,高校上市公司作為一個群體,經營業績并不理想,盈利能力和業績成長性都低于市場平均水平。
3.1盈利能力略低于市場整體水平
2001-2010年期間,大部分年份中高校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都低于市場整體水平,以2008-2010年為例,高校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3.70%、3.47%和7.43%,而整個市場分別為11.33%、12.27%和14.22%,前者明顯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與全部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的對比情況如表7所示。
3.2業績增長慢于市場整體水平
除個別年份外,高校上市公司業績成長也低于市場平均水平,2001-2010年期間,有8年高校上市公司銷售收入增長率低于市場平均水平,僅有2年的銷售收入增長率高于市場平均水平,仍以2008-2010年為例,高校上市公司銷售收入增長率分別為-1.68%、10.88%、15.26%,而整個市場分別為23.20%、8.17%、42.68%,除2009年外,前者都遠遠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與全部上市公司的銷售收入增長率如表8所示。
3.3估值表現不如市場整體水平
除2001年外,高校上市公司近10年來平均市盈率始終低于市場平均水平,從2008-2010年情況看,高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市場水平的差距有所拉大,但2010年有一定的恢復,這說明市場對高校板塊評價不高,對高校上市公司整體發展前景并不樂觀,2001-2010年高校與全部上市公司市盈率情況如表9所示。
4 對我國高校上市公司發展的啟示
通過對高校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市場表現與公司治理的分析,得到如下啟示。
(1)高校上市公司發展不夠理想,資本市場對高校產業發展支持不夠,本文發現,近年來高校上市公司數量逐年減少、市場份額下降、業績及成長性不盡如人意,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發展速度及質量都有待提高,盡管高校上市公司集中于高科技行業且規模較小,但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數量較少,且集中于清華、北大等少數高校,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發展較不平衡,而高校公司新上市數量較少、再融資相對規模不大,則說明資本市場支持不夠,兩方面的對照說明,高校校辦產業與資本市場對接不暢。
(2)與高校科技優勢結合不夠緊密,高科技成果轉化力度不夠,國內校辦企業科研成果轉化機制和激勵機制不健全,而高校與科研院所公司上市能有效完成科研成果轉化,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對高科技產業的支持功能,高校上市公司曾因高科技概念而受到投資者青睞,高校板塊曾一度被視為高科技上市公司的風向標,但較多高校上市公司與高校科技優勢結合不夠緊密,高校高科技成果轉化為高校上市公司經營優勢的力度不夠;部分高校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廣泛,與所屬高校科研優勢關聯不大;不少高校企業技術創新實力較為欠缺,能夠將高校先進研究成果轉化成具有競爭力科研產品的案例不多,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性也不強,阻礙了高校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例如,2011年工大高新(證券代碼:600701)營業收人主要來自大豆產品加工、乳制品加工及商業服務,主營業務與所屬高校哈爾濱工業大學在工科方面的科研優勢相關性很小,基本沒有起到促進高校科研成果轉化的作用。
(3)發行上市標準不適應創新型高科技校辦企業上市,高校企業往往是學校投入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而創立,學校的品牌、資源、科研支持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部分校辦企業的主營業務和產品技術水平領先、市場潛力巨大,但需要長期持續的研發投入和市場推廣,迫切需要資本市場資金支持,但當前首次公開募股(IPO)對于獨立性和盈利性的要求較嚴格,把一些創新型高科技校辦企業擋在門外,阻礙了資本市場對這類校辦企業的支持,如清華控股旗下的博奧生物公司主營生物芯片,產品廣泛應用于重大疾病判斷與檢測、運動員藥檢等,技術在國外權威專業雜志排行始終保持在全世界前4名,市場潛力巨大且技術一流,其持續的研發與市場開拓急需資金支持,但囿于新股發行對盈利性的要求難以上市,目前仍然由清華大學給予支持。
(4)國有股轉持社保基金政策不適應也不利于高校企業上市,財政部的《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規定,在國內上市含國有股的公司,須按IPO發行數量的10%將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會持有,相對于國家投入大量資金的一般國有企業,高校企業往往以學校擁有的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投入企業,國家實際投入資金較少,比照一般國企相同處理不一定合理,若上市前高校持股低于或接近發行數量的10%,國有股轉持社保基金規定意味著上市后高校股東沒有收益或收益很少,這可能驅使高校股東在上市前將股權轉讓或高校及相關科研人員利用掌握的技術與科研成果另起爐灶而對高校上市公司形成競爭。
5 政策建議
為解決我國高校控股上市公司當前存在的問題,除繼續推進高校校辦企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加強公司治理,進一步加強高校技術和智力資源對高校校辦企業的支持外,資本市場應不斷完善相關制度以適應高校校辦企業所代表的“小而新”公司的特點,促進資本市場與高校校辦企業的對接,具體提出如下建議。
(1)借助上市公司資本運作平臺,實現科技、經濟和資本的有機結合,高校企業本身具有科研與技術優勢,科技創新能促進經濟轉型和持續增長,而上市公司具有融資便利優勢,應大力推動真正有科研競爭力的高校企業與上市公司間的并購重組活動,通過高校企業并購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收購高校企業,借助資本運作平臺,孵化創新技術,培育創新企業,實現科技、經濟和資本的有機結合。
一、選擇上市地點應考慮的因素
世界各地的資本市場爭先對中國企業敞開歡迎之門,但是中國企業想去海外上市卻面對眾多自己不了解的市場,用“亂花漸欲迷人眼”來形容一點兒也不為過。事物都有兩面性,我們應該看到各個地區的資本市場在具有某種優勢的同時,也都具有一些劣勢。選擇海外上市的地點,要對上市內外諸多因素綜合加以考量,例如,企業自身經營的比較優勢和發展戰略,不同證券交易所的比較和判斷,對不同市場的投資者投資偏好的評估等等。總體上講,海外上市地點的選擇,應當是在考慮上市預計獲得的籌資、需要支付的融資費用、維持掛牌所需付出的成本等因素之間進行理性平衡的結果。
首先,企業在選擇上市地點時要選擇市場收益大而需要付出的資源相對少的上市地點。一方面地點的選擇要考慮維持掛牌費用和其它各項成本費用盡可能減小。但更重要的方面是,企業上市地點的選擇必須要有利于企業發展戰略的實施。對中國中小企業而言,要選擇在主要業務即將或者已經進入的所在地上市,或者當地對企業或者企業所處行業有相當認知度,這樣就可以利用公司或行業在市場上已經具有的知名度來吸引投資者的投資,并便于投資者對公司進行跟蹤。中國企業在國際上普遍缺乏品牌優勢,而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的上市,則是一個將中國企業與國際企業并列的最好場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場聲譽,塑造一個優秀成長公司的國際形象,改變國外客戶對中國產品的不良看法。
其次,不同證券交易所具有不同的比較優勢,要綜合考慮融資成本和融資收益等因素選擇上市地點。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文化傳統、法律制度、會計準則存在著差異,導致不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條件、監管規則、交易規則等都各不相同,從而又引起融資成本的不同;不同國家和地區經濟發達程度、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導致了融資資金供給量、交易所品牌效應的各不相同,影響到企業的融資收益。
第三、進行海外上市,要根據企業所屬行業、企業籌資的風險程度等選擇上市地點。不同證券交易所在其發展過程中也采取了差異化、專業化的策略,這意味著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中的投資者是不同的,從深層分析,這反映了投資者的風險偏好、行業選擇等的不同。紐約市場和納斯達克同樣都是美國的證券交易市場,但是在分工上就存在著明顯的差異,紐約市場是傳統行業和傳統性公司偏好的市場,納斯達克則更多的是高科技或新經濟行業或企業集聚的市場,但就高科技行業或新經濟證券交易市場來說,納斯達克在全球更具有知名度。因此選擇海外上市的中國中小企業必須正確定位企業性質和上市目標市場。
二、中小企業海外上市地點的簡單比較
這里,筆者介紹世界上一些主要接納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的證券交易市場,以開闊眼界,拓展思路。
(一) 香港創業板市場
香港是活躍的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具有完善的市場體系和自由的投資環境,是亞洲地區除日本之外的最大的國際資本市場,也是國外資金進入內地的前哨站和內地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跳板,且具有相同的文化背景,香港一直是內地企業海外上市的首選地。
香港市場分為主板和創業版,從上市要求和費用上來看,香港主板并不適合中小企業上市,香港創業板市場則是專為中小型企業尤其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募集資金服務的股票市場。香港聯交所確立“創業板”,其基本的上市條件是:1、至少要有24個月的活躍業務紀錄,但其中并無盈利要求,并且活躍業務紀錄的年限可獲豁免至12個月如:①首次上市文件中會計師報告顯示其過去12個月內的營業額不少于港幣5億元,②會計師報告內的資產負債表顯示其上一個財政期間的總資產不少于港幣5億元,③上市時厘定之市值不少于港幣5億元,④上市時厘定之市值不少于港幣1億5千萬元由公眾持有;2、必須主力經營一項業務,綜合及投資公司是不容許在創業板上市的;3、若公司在上市時的市值不超過港幣40億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必須不少于港幣3000萬元或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的25%,以較高者為準,若市值超過港幣40億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則不少于港幣10億元或占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的20%,以較高者為準;4、須說明公司在上市當年余下的財政年度及其后兩個完整財政年度的業務目標 ,可選擇包括盈利預測;5、管理層股東及高持股量股東分別受12個月和6個月的售股限制;6、上市后,須聘任一名保薦人擔任顧問,任期至少由上市當年余下的財政年度至其后兩個完整財政年度;7、須公布未經審核的季度業績報告;8、有關公司管治的要求:須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符合資格的注冊會計師、設立審核委員會、監察主任;9、與第一板市場相仿的披露交易及關聯交易規則,經輕微調整后,亦會用于創業板。另外,創業板市場以高科技企業為主,要在創業板上市須有保薦人,保薦人的資格由香港聯交所審定。
可以看到,香港創業板市場的上市要求相對較寬松,這對于中小私營企業特別是中小私營高新科技企業,在證券市場上直接融資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最吸引中小企業的地方莫過于對中小企業無盈利要求,且到香港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條件、申請文件與一般海外上市相比更為簡化。但香港創業板上市費用并不低,占到總融資額的 15%,因此從上市要求看香港創業板很適合國內經營狀況較好的中小企業上市。
(二) 紐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
在美國上市,一般會選擇紐約交易所和納斯達克。但對于中小企業來講紐約交易所并不適合,需要根據美國證監會的要求進行相當嚴格的登記,需要遵循嚴格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要求高又加上融資成本費用,中小企業一般是不宜選擇的。
納斯達克市場始建于1971年,服務的主要對象是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是一個完全采用電子交易、為新興產業提供競爭舞臺、自我監管、面向全球的股票市場,并被認為是世界高科技產業進步的助推器。納斯達克對公司上市的最低標準為:1、凈有形資產凈值500萬美元以上;2、上市前最近一年稅前收益不少于75萬美元,或最近三年其中兩年稅前收入在75萬元以上,或公司資本市值(Market Capitalization)在5000萬美元以上;3、公眾持股不少于110萬股;4、無經營期限要求;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6、公眾持股的價值達800萬美元;7、每股股價不低于5美元;8、最少有三個負責后市買賣的證券經紀(做市商)。
納斯達克的上市要求相對較高,屬于因特網、計算機軟硬件、通訊等行業的高科技企業,由于這些行業是美國經濟的主導行業,投資者對這些行業的理解力更為深刻,較容易獲得投資者的認可,從而能保證企業融資的順利進行以及股票價值的較大增值。另外,美國資本市場更加成熟,監管方面也更加嚴格完善,因此有強有力的管理層、有適合市場的產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務、有好的業績記錄并且資產有合適的流動性和透明度的公司,易受到投資者的歡迎。納斯達克流行一句俚語:“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翻譯過來就是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時間會證明一切。意思是說,只要申請的公司秉持誠信原則,掛牌上市是遲早的事,但時間與誠信將會決定一切。
一般情況下,納斯達克的上市成本會占到整個籌資金額的大約10%~18%左右,據估算,上市籌資的金額越大,費用比例就越低,因此,如果籌資額低于500萬美元,則成本效益可能不劃算。
(三) 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新加坡是亞洲的一個金融中心城市,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已成為亞洲僅次于東京、香港的第三大交易所,也非常歡迎中國企業。新加坡交易所除主板市場外也有創業板(SESDAQ)。
創業板的基本要求:1、業務需具備可行性、盈利性并有好的成長潛力,有三年或以上連續、活躍的經營紀錄,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會計師報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見,有效期為6個月。沒有營業記錄的公司必須證明其需要資金以支持其項目或產品開發,且該項目或產品必須已進行充分研發和評估;2、股權分布 50萬股或公司已發行股份15%(較高者)由至少 500名股東持有;3、業務在新加坡的公司,須有兩名獨立董事;業務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有兩名常住新加坡的獨立董事,一位全職在新加坡的執行董事,并且每季開一次會議;4、有持續性上市義務 ,但是當公司在國外另一家公認的證券交易所上市,可不必遵守持續性上市義務的有關規定。創業板上市滿兩年的公司,符合主板上市條件時,可以轉到主板。除上述上市數量標準外,所有上市申請者也需要披露公司經營的業務、前景、管理層的組成、經驗、與公司的利益沖突以及其它要求披露的事項。
企業在新加坡市場上市除了首次上市費用之外,上市公司每年也須付上市年費,把文件提呈給交易所審閱時也須付審閱費。新加坡創業板上市門檻及籌資成本費用相對比較低,大約為籌資金額的8%,并且其對中國中小企業都有優惠證策,所以新加坡的創業板比較適合中國中小企業上市。
但是新加坡市場對上市企業有明顯的行業傾向性。從 2005 年的數據表明,新加坡創業板比較傾向于制造業和食品業。相反,高科技類的企業在新加坡市場并不受歡迎,但目前新加坡市場投資者理念有所轉變,對高新技術企業認知度逐漸在提高。另外,必須要重視的是,新加坡金融地位不如香港,上市公司數量較少,融資金額有限,交易也不是十分活躍。
(四) 倫敦證券交易所AIM市場
英國倫敦作為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一直吸引著不少亞洲優秀企業前往上市。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上市程序與香港類似而且籌資成本較低,尤其美國《薩班斯法案》生效后,倫敦更是成為了中國企業密切關注的上市地點。國航股份就因為美國“404條款造成的高額財務費用和較為苛刻的內控要求”,從而將上市地點從美國搬到了英國。同時,倫敦證交所正在計劃加大力度吸引中國企業上市,并表示將中國大陸企業引入英國市場是其國際商業計劃中的首要大事。
AIM市場是倫敦證券交易所的另類投資市場(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rket)的英文簡稱。AIM市場由倫敦證券交易所主辦,附屬于倫敦證券交易所,其運行相對獨立。它側重于為英國及海外初創的、高成長型公司所提供的一個全國性,甚至是“全球性”的融資市場。無論是高科技公司,還是傳統的制造行業,抑或是第三產業的服務公司,均可在AIM市場掛牌上市。AIM市場具有單獨的管理隊伍、規章制度和交易規則,除了對會計報表有規定符合英國或美國的通用會計準則要求外,對上市公司的資金實力、企業規模、經營歷史、企業業績以及投資者擁有股份的比例均無任何要求。在上市的審查程序上,AIM市場最為寬松,它強調上市保薦人的作用和公司的自律,AIM市場要做的只是要求公司盡可能及時充分地披露信息并予以風險監察。任何公司加入AIM市場,必須有一個指定的顧問和一個指定的經紀人。
(五)其他證券交易市場
在歐元啟動之后,德國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的崛起日益引人注目。事實上,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為了吸引外國公司上市,專門成立了名為“自由市場”的上市三部,這個上市三部的上市條件比較寬松,既沒有公司最低成立年限的限制,也沒有最低發行資本等的限制,甚至對于公司掛牌之后的年度和中期報告披露也沒有要求,吸引了大量外國公司,上市公司目前已經成為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的半壁江山。
加拿大溫哥華證券交易所為了特別宣傳在亞太地區的公司,成立了“亞洲太平洋委員會”,該委員會的組成,在于為亞太地區的公司提供高素質的上市服務。同時,還設立北美洲首個專為該區公司而設的證券部――亞洲太平洋局。通過此獨特的證券部,公司可以有機會進入全球數一數二的投機資本證券所,并有機會接觸北美洲金融市場。在亞洲太平洋局上市,是各機構的嶄新路線,可以盡量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增加靈活性及擴展他們的投資者基礎。該局最初從資源公司開始,但其范圍已擴至包括非資源公司在內,如科技類公司。去加拿大上市的私營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有一定的經營歷史,有自己的主導產品,在行業內形成了一定的地位,還要有一些能夠產生很好預期收益的項目。需要注意的是,在去上市前最好委托一些中介機構進行一些前期調查,有些行業如采礦、高科技食品和啤酒等行業,較易受到投資者的歡迎。
從2008年8月至12月,金融危機在全球可謂愈演愈烈,中國企業無一例外地受到了很大的影響。自2008年8月8日Rackspace Hosting Inc首發上市登陸紐約證交所之后,世界范圍內的公司包括中國企業的IPO便與美國“絕緣”了;同年9月25日華昌化工登陸A股之后,中國內地的資本市場上就再也沒有看到任何公司IPO融資。
截至到2008年11月底,由于中國香港股市進入深度調整,約有半數以上2008年發行的新股依然在發行價以下徘徊,其中,阜豐集團(0546.HK)已較發行價下跌69.5%;2008年上市的83支新股中,已經有超過50%的新股跌穿發行價。
在此情況下,聯合科技成功登陸韓國交易所主板對想融資的企業來說無疑是一針“興奮劑”。
走到一起
根據上市后公開資料,聯合科技主要由三家內地企業――福建華源纖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華源)、石獅利恒織造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利恒)和溫州奧昌合成革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奧昌)與高能資本共同參股組成,其中,以生產和加52Pu革、合成皮革為主營業務的奧昌董事長張洪杰持有上市公司34.76%的股份;從事皮革整飾新技術加工,生產針織布、無紡布、服裝及運動鞋等業務的華源負責人李美玉、張洪杰、張華昌,以及主營紡織和紡織印染業務的利恒負責人王幼昆、莊毓婉五人共擁有21.24%的股權;此外,高能資本與公眾投資者分別擁有14%與30%的股權。
奧昌和華源進行業務整合無可厚非,那么,利恒為何也要參與進來,誰又是其中的牽線人呢?
對于此次重組,華源總經理李美玉公開表示,“我們是同一行業的上下游關系,企業之間也互有參股。”既然是同一行業的上下游企業重組,那么,占14%股權的資本公司高能資本又為何參與到其中呢?顯然,此說法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同樣也不能解釋聯合科技在2007年及以后發生的一系列動作。
2007年2月,華源、利恒和奧昌以聯合參股的形式,在香港注冊成立聯合科技。同時,在公司成立之初,對于公司治理,聯合科技就已經嚴格按香港的公司法及韓國交易所上市規則進行,成立了董事會,其中1/3以上是獨立董事,并成立了監事會,有專職監事。2007年,聯合科技在其財務顧問高能資本的安排下完成了5000萬元人民幣的私募融資。
顯然,這一行動已經充分暴露了聯合科技的計劃及最終目的,那就是在其財務顧問高能資本的安排下,三家公司先整合一家控股公司,然后再以這家控股公司為主導赴韓國上市。而高能資本,顯然是其中的那根“無形的線”。
對于這次重組的最終目的,運作聯合科技上市的高能資本CEO楊克民在采訪中告訴本刊記者:“聯合科技是以三家PU革和紡織印染企業組成的控股公司,如果三家單獨去上市,規模都顯得比較小,在資本市場沒有吸引力。相反,如果幾個公司能夠聯合起來共同做大做強,那么該公司上市的希望才會更大。我們也是在探索一條中小企業成功資本運作的新路子。”
漫長的歷程
在聯合科技2007年的一系列行動當中,早在其成立之初,就已經嚴格按香港的公司法及韓國交易所上市規則進行,成立了董事會。那么,該公司緣何剛成立就將上市的目標直指韓國交易所,而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香港交易所或者美國紐約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呢?
“公司選擇韓國上市,有多方面因素的考慮。比如,韓國市場在亞洲資本市場來看,是規模較大、交易比較活躍的市場。另外,韓國是過去紡織業比較發達的國家,有些經驗和技術可以汲取,在業務合作方面也有空間。當然,上市費用也沒有香港及新加坡市場高。”楊克民解釋說。
而經記者了解,聯合科技選擇韓國上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韓國的產業結構中制造業比重很高,另外電子、汽車、IT、鋼鐵、能源等也是韓交所的重要板塊。因為韓國有比較好的制造業投資基礎,對于聯合科技這類制造業企業將更容易獲得韓國投資者的認可,同時相比其他交易所,聯合科技在韓國交易所更容易獲得合理的定價。
此外,韓國交易所上市手續比較簡單、費用比較低等客觀條件,也成為吸引聯合科技在韓國交易所上市的另一“誘惑”。根據資料,包括承銷費、保薦費、會計師費、律師費、市場推介費及向交易所繳納的上市初費等在內的發行成本,以及維持成本包括支付給交易所的上市年費、支付給會計師、律師、券商等的中介費及媒體披露費、市場推介費等,韓國交易所的成本為集資額的5%~7%,新加坡是8%~12%,美國是10%~15%。在上市公司所繳納的年費當中,韓國交易所每年4500元人民幣的年費,與納斯達克相比僅相當于其1/46,屬于新市場當中的最低水準。
“選定了韓國上市之后,我們在2007年初指定了韓國大宇證券作為主要券商,準備2007年10月至11月期間在韓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楊克民回憶說。那么緣何從2007年10月一直到2008年12月,聯合科技才正式登陸韓國交易所的主板市場呢?是什么原因阻礙了聯合科技上市呢?
作為備受關注的群體,自高校上市公司出現以來,知識資本對高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起顯著促進作用。知識和技術、資本市場在高校上市公司中結合,使它既有高校雄厚的科研機構做后盾,又能在市場上募集資金,具有高校科技產業化和產學研一體化的特點,體現著知識經濟的發展方向。我們應該承認高校上市公司作為知識經濟引領者的地位,看到其在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國家經濟增長方面的顯著作用。但是從近幾年高校上市公司的發展中我們可以看出,絕大多數高校上市公司的業績并沒有體現其依托高新知識的獨特發展優勢,沒有代表我國未來知識經濟的發展方向,甚至一些較早成立的高校上市公司存在著較大的經營管理困難。一直為學者們看重的業績問題顯示出高校上市公司的潛力并沒有充分顯現。
(二)知識能夠轉化為生產力,但效率不高。
高校上市公司將產品投放到市場上才真正體現了知識到生產力的轉化。它的優勢體現在依托高校強大的科研實力和借助新產品的經營,能反過來為高校提供經費和生產基地,并推動校辦企業產業化、市場化和資本化,加快了知識轉化為生產力的速度。但是,經濟體制下成長起來的我國高校,高校科研體制存在著機制僵硬的弊端,很多教授和科研人員將研究的重點放在要求發表的論文數、課題數上,以并無實際意義的研究替代了科學研發,造成了知識在轉化過程中遭遇瓶頸,致使我國科研成果轉化率、產業化率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加之很多高校上市公司并沒有將高新技術作為主要經營業務,未能發揮依托高校的科研優勢,導致知識資源浪費,市場競爭力不足,如由36所高校共同組建的中國高科,由北大方正入主后主營業務已經與“高科”沒有關聯。
(三)運轉整體可行,但存在管理風險。
在現有的高校上市公司中,有的已經有20余年的經營歷史。但高校上市公司沒有實現業內外人士的預期成為中國股市迅猛的力量,與公司內部管理不無風險。高校隸屬于國家機構,政府機關和國家機構特有的效率低下、官僚作風、機構臃腫的現象在高校中也有所體現。有的高校上市公司高校控股與高校參與管理同時進行,結果可能出現企業經營管理呈現政府化的低效率。應該說我國高校上市公司存在經營管理不善導致出現問題的情況,但這種問題不是高校上市公司獨有的特點,而是國有控股公司的通病。當前,我國高校上市公司中缺少激勵機制和競爭機制,缺乏既了解先進技術又能掌握市場需求的管理人員,不能同時具備科學意識和市場意識是高校上市公司的重大缺陷。
二、高校上市公司發展對策
高校作為高科技匯集的場所,興辦科技產業是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直接形式,高校上市公司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上市公司要更快更好的發展,在知識經濟時代處于不敗之地,還存在許多問題,諸如企業經營體制不規范、企業規模小、資金不足、科技成果轉化慢、對市場認識不充分等。要解決其不足需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一)加速知識到生產力的轉化過程。
按照預期,在高校上市公司中科技可以直接轉化為生產力而不需要經過市場上的技術轉讓和出售,這樣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速度和比例,還可以節省市場上的交易成本。但是從實踐來看,由知識轉化為生產力的過程仍存在效率不高問題。針對轉化的效率問題,我們應做到:堅持走產學研一體化道路,以高科技產業推動經濟增長。據相關專家分析,我國科技成果轉換率在30%左右。要改變知識成果被束之高閣現狀,高校上市公司必須實現高校與企業的緊密結合,高校為公司提供知識、技術與產品,公司為高校提供資金支持與科研方向;高校學者與科研人員應該改革傳統的高校科研體制,減少基礎性研究數量,做到高校科研力量以市場為導向,充分體現知識經濟的優勢,為高校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自建或加強建設高校的研究與開發機構,重視對于知識的有效轉化,增設研究與開發人員,設立研究與開發專項基金,提高科研人員的激勵水平等。
(二)進行科學的經營與管理。
作為知識經濟時代的上市公司,高校的發展背景會為公司帶來更多的信任與投資。高校上市公司作為利益的創造者,要求經營管理主體在科學技術知識外熟練掌握科學管理知識,成為具備全面知識的企業型科學家。高校要實現上市公司的良好運作,要在對高校產業全新認識的基礎上探尋新的高校產業模式。即將知識創新、科技創新等長項發揚廣大,加強企業管理、市場開拓和風險投資的經營與管理。堅持以高新技術為特色,形成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人員之間的制衡關系,實現政資分離、政企分開、監管職能與資產經營職能分離,將高校上市公司建成產權清晰、權責分明、自負盈虧的市場化組織。在經營管理上應抓好主營業務。在目前高校上市公司所經營的業務中,既有涉及高技術項目,也有其他非高技術項目,高技術項目始終應該是高校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多元化經營固然迎合市場需要,但對于高校上市公司而言,多元經營意味著經營業務分散、資金周轉率下降、單項經營規模縮小、易產生資金風險等,這將給原本競爭力不強的高校上市公司帶來風險。只有使主營業務規模達到相當水平,才能取得較高的收益,吸引投資者,進而實現公司的良性發展。
摘要介紹了國際創業板市場的發展和香港創業板市場的上市要求,提出了內地中小企業赴香港創業板市場上市應做的準備工作。
關鍵詞創業板內地中小企業上市研究
中圖分類號F830.911
創業板市場發展概況
第二板市場(SecondBoard)是與市場板市場(MainBoard或稱第一板市場相對應的概念,是指主板市場之外專為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籌資途徑的一個新市場。第二板市場的內涵為服務于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主要為其提供新的籌資渠道,并為風險資本提供出口。二板市場的上市標準、交易制度、監管機制和對保薦人的要求等方面與主板市場都有顯著不同。在第二板市場掛牌上市的公司多為具有潛在成長性的新興中小型企業,其上市條件較主板市場略為寬松,因此,投資第二板市場有著相對主板市場而言更大的風險。香港新設立的第二板市場,就被命名為“創業板市場”。
國際上第二板市場的特點如下:(1)主要針對中小型企業,其中最主要的是高科技企業。發展中國家主要針對本土中小企業,而發達國家也向國外企業開放。(2)較低的上市標準,較低的交易成本。(3)大多采用自律的監督管理模式。(4)基本上采用場外交易(OTC)方式。(5)鑒于市場的高風險,有明確條款規定,對投資者予以保護。如對信息披露、股東出售股權等都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國際上二板市場的發展是從70年代開始的,進入90年代后,隨著信息產業、生物技術等高科技產業的快速發展,二板市場在一些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地區迅速發展起來,培育了一大批高科技跨國公司。其中最成功的當然是二板市場的鼻祖———以培育微軟、英特爾、戴爾、康柏等世界級公司聞名于世的美國全面證券交易商自動報價市場,即NASDAQ市場。其它相繼發展的二板市場還有法國的新興證券市場(NouveauMarche)、比利時的EASDAQ市場、英國的另項投資市場(AIM),在亞洲則有日本的JASDAQ市場、臺灣的場外證券市場(ROSE)、新加坡的SSEDAQ市場和馬來西亞的MESDAQ市場等。這些新興市場有的采用附屬市場模式;有的采用獨立于主板市場,具有獨立交易管理系統和監管機制的獨立市場模式。NASDAQ和香港創業板市場即屬后者。
我國一些網絡公司目前也正致力于從這些新興市場上籌集風險資金。中華網(www.china.com)已經于1999年7月在美國NASDAQ上市,收獲不菲,成功募集資金9500萬美元。中貿網也于1998年在美國OTC市場上市,1999年4月又在德國的OTC市場上市,其它像新浪網、搜狐、中經網等國內知名網絡公司也正在籌備上市。
第二板市場由于在其上市的企業具有高成長性,而正在成為一個具有無限成長潛力的資本市場。以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市場為例:早在1994年該市場交易額就超過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東京證券交易所。目前,NASDAQ在上市公司數量、成交量、市場表現、流動比率、機構持股比率等方面都超過了美國的證券主板市場———紐約交易所NYSE,成為美國發展最快的證券市場。1990年———1997年7年間,NASDAQ的交易額增長了891%,紐約交易所的交易額增長了336%,倫敦證券交易額增長266%,巴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額增長242%,德國證券交易所的交易額增長110%。從NASDAQ與世界幾個大交易所交易額增長率的比較來看,NASDAQ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股票市場。
2香港創業板市場
香港創業板市場(CEM)的設立,是配合香港特區政府“科技興港”戰略的重要步驟。香港的戰略考慮是發展科技產業,加強香港的國際貿易、金融中心地位。對于新科技發展,董建華曾強調:“現在要做的,就是加強對科技發展的支援,盡量匯聚優秀的科技和創業人力。”香港創業板市場的魅力在于廣大投資者對于聯交所的熟悉與認可。由于H股公司的存在,國內投資者對聯交所比較熟悉。香港聯交所目前已發展成為一個國際化的資本市場,到1999年3月底時的總市值為27900億港元,居亞洲第2、世界第11位。主板及創業板適合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口味,給予上市申請人把公司于不同市場公開上市的機會。想回避較高風險的投資者可以選擇投資在主板市場上市歷史較悠久的公司。另一方面,有較高風險容量的投資者可以選擇投資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以賺取因承擔較高風險時可能獲得的較高資本增值。當主板充斥著從事房地產及金融行業并具規模的綜合企業時,創業板可能發展成為一個集中從事工業及科技的年青增長型公司的市場。
創業板市場的醞釀從80年代就已經開始了,上市規劃已于1999年8月由香港聯交所正式公布,它的主要上市要求是:公司須在中國內地、香港、百慕大及開曼群島等其中一個地方注冊成立;公司在上市前2年必須在基本相同的擁有權及管理層管理下運作;公司必須委任保薦人,以協助它的上市申請,審閱所有有關的文件及確保公司作出適當的披露;首次招股的最低公眾持股比例要達到3000萬港元并占總股本的25%;管理層股東必須接受為期2年的售股限制期。在這一期間,各持股人的股份將被擱置在一個各方都同意的存儲處。高持股量股東則有半年的售股限制期;對申請上市企業沒有最低利潤要求,而只需提供一份《良好業績聲明》,其中要詳細說明在上市前的2年中公司的發展情況;提供一份《經營目標聲明》,其中要詳細說明在上市后的兩年中公司的發展規劃;提供無須審計的經營季度報告;提供與《經營目標聲明》進行對比的公司業績中期報告與年度報告。
香港市場對于國內的吸引力,在于它是在同一文化背景下的最成功的國際資本市場,與投資者比較容易溝通。同時由于聯交所已經和美國NASDAQ簽署了備忘錄,一些股票可以同時在兩地上市交易,這也為渴望更大規模融資的中國企業打開了又一扇窗。創業板市場對于中小企業上市也存在障礙,由于它要求所有遞交到聯交所的申請文件都必須是正式文本,而正式文件需要大量的專業人員的參與,這就要求企業在上市成功之前就投入大量的資金聘請律師、會計師與投資銀行來完成文件的準備。盡管在任何地方上市都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精力,但中小企業在尚未清楚自己是否合適上市或上市是否成功之前就要付出大量資金,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業上市規模,抑制了企業家精神的實現。
3創業板市場給內地中小企業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香港創業板市場的即將啟動,引起不少內地中小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的關注。由于許多內地優秀企業沒有正式渠道在資本市場融資,香港“第二板市場”的設立就成為內地和香港證券業界及國內有關企業關心的話題。有關人士認為,祖國內地目前活躍的中小企業幾乎都是民營企業,都具有規模不大、時間不長、沒有產權意識和資本經營意識、家族色彩濃厚、產品技術含量較高、財務管理不太嚴格的特點。到“第二板市場”上市,接受香港法規和證券監管體系的監管,全面實行西方會計制度,有利于提高這些企業的管理水平。同時,“第二板市場”還可以為創業者提供機會與渠道,為投資者提供良好的風險投資機會,為風險投資基金市場提供豐富的投資產品。
3 1創業板市場給內地中小高科技企業帶來的籌資機會
內地的中小高科技企業、民營企業和三資企業對維持我國較高的GDP增長率、緩解就業壓力、增加外貿出口等方面貢獻不小。但由于內地A股市場肩負著國有大中型企業改制和籌資的重任,面臨著擴容的壓力,因此短期內不可能給國內中小高科技企業提供太多的籌資機會。另外,內地A股市場和債券市場對企業的資產規模、盈利指標的要求以及實行額度審批制的非市場經濟行為,使中小高科技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想進入資本市場困難重重。這樣,低門檻的香港創業板市場應運而生,可謂占盡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從間接融資渠道來看,由于中小高科技企業處于發展的初期,資產規模小,經營風險較大,且缺乏信用融資擔保機制,很難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
內地中小高科技企業在香港創業板上市,在直接融資方面,可以通過新股上市和后續配股籌集資金;在經營管理上,由于香港聯交所嚴格的上市條例和監管措施,尤其是財務監管措施,對內地企業學習國際先進的經營方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大有好處;同時也可以增強國內外投資者對企業的信心,提高企業的國際、國內信譽;在財務方面,由于上市后企業資產規模和知名度的提高,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也將變得相對容易一些,且籌資成本也低。另外,由于股份制企業在香港上市時,發行了25%以上的股份給境外公眾人士,企業因此可以享受中外合資企業的稅收及其他優惠。
3 2內地中小企業赴香港創業板上市應做的準備工作
對有意尋求在香港創業板上市的內地中小企業,赴創業板上市前應做好以下一些具體的準備工作:
第一,對創業板市場感興趣的企業應詳細、全面地了解這一新的證券市場,研讀其上市規則,進行股份制改造。同時也要注意股本結構的設計。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原則上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必須持股,并且可以看出,這個新的上市公司的內部職工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以共擔風險。在設計股本時,要對這兩點予以充分考慮。另外,根據我國法律,三資企業可以享受某些優惠,所以如果想享受這些優惠待遇,就應考慮外資股不低于25%。
第二,認真妥當地選擇主業,確定業務目標并分析風險。創業板市場要求新申請人必須專注于某一項主業,主業分散或主業不突出的公司不適宜到創業板上市。在準備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計劃時,公司管理層應在綜合考慮公司現有的業務和資產,并全面了解計劃實施的可能性的基礎上作出。公司上市后,需做出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的業績報告,并須在上市后一年內每半年把其在上市文件中列明的業務目標與其后的發展進度作出比較。故此,應盡量保證業務目標計劃的可實施性。
第三,根據上市的時間要求和公司內部的情況,開始認真審查其資產和業務以及有關公司管理制和財政的內部控制機制的情形,并在此基礎上研究調整方案。調整的目的主要在于:①使公司的結構能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的要求;②使公司具有合適的業務和資產;③使與公司的客戶和供應商的商業安排的法律效力得以保障;④使關聯交易能以公平合理原則進行并在文件中得以反映;⑤考慮給予雇員獎勵的計劃;⑥確定與各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服務協議。調整應在與保薦人、律師、會計師及參與各方充分商量后方可予以執行。
第四,境內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將面臨最大的會計問題可能是因境內境外會計制度的不同。盡管近幾年來,我國的會計制度改革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特別是股份制企業會計制度已逐步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但我國現有眾多企業尚未執行股份制企業會計制度,仍按全民所有制企業會計制度或鄉鎮企業會計制度執行,在諸多方面與香港會計制度及國際會計準則有較大差距,諸如存貨變現損失、壞帳準備及收入確認等,因此按國際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及盈利預測將會與企業的期望有較大的差距。所以新的上市申請人應盡快熟悉香港的會計準則,必要時應聘請國際會計師幫助自己建立符合香港會計準則要求的財務制度。
第五,注意關聯交易的控制和披露。《上市規則》對關聯交易的監管是嚴格而又十分復雜的,上市申請人應注意適當地控制關聯交易。如果某些貨物的提供或服務等交易沒必要與關聯人士進行,則應避免這種情況,以減少關聯交易的數量。而且,在上市之前,申請人即可在同業競爭、生產經營的協作、資金的使用及人員任職等方面作出安排,以減少將來可能發生關聯交易的情況。如關聯交易實屬必要,則要按《上市規則》進行披露,避免引起投資人的誤解和懷疑。
第六,一旦決定上市,應嚴格依照《境內企業申請到香港創業板上市審批與監管指引》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度提供文件,并應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提交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和辦理注冊。其中應特別注意的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的申請應在向香港聯交所提出上市申請的3個月前提出。
在香港創業板上市所需面對的法律和操作實務與在主板上市是相當類似的。除了《創業板上市規則》外,公司還應當考慮到香港其他相關法律的要求。只有這樣,成功的上市也才能變為現實。雖然上市的要求相對較低,但從披露為本的“買者自負”的理念上則決定公司在上市后需承擔的持續性責任更為繁重。
中圖分類號:F275.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6-0083-02
引言
“無形資產不僅是21世紀的入場券,還是21世紀的競爭武器”的觀點已經成為一種共識。無形資產的有關信息是投資者評價企業、特別是高科技企業價值的關鍵,也是影響其投資決策的重要因素。然而,大量隱藏的或未被確認的無形資產在強制性披露的框架下難以呈現于投資者眼前,從而加大資本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制約證券市場的發展。多數學者認為補救措施是鼓勵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更多無形資產相關信息。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在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基礎上,對公司的整體會計信息進行深化和補充,提高了公司信息質量,有利于消除資本市場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全,有利于實現資本市場的公平和效率,因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本文正是在此前提下,研究企業無形資產信息自愿披露的現狀并提出完善無形資產信息自愿披露的建議。
一、無形資產的概念
什么是無形資產?時至今日,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歸納不同學者的意見,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認識無形資產:(1)無形資產無獨立的實物形態;(2)無形資產具有收益性;(3)無形資產是具有某種特殊權利的資產。基于上述三個方面的認識,本文采用的“無形資產”概念是:能為企業未來創造長期超額利潤的非實物性、非貨幣性的特殊權利和特殊經濟資源的集合體。
二、上市公司無形資產信息自愿披露現狀
根據前人的文獻描述,高科技公司更有動力披露無形資產相關信息,故本文選取中國高科技上市公司的年報作為研究對象,分析企業無形資產信息自愿披露的現狀。結果表明,中國高科技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自愿披露水平普遍較低,并存在以下幾個明顯的特征:
1.中國高科技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自愿披露項目較少,甚至某些公司連強制性披露的內容都沒有。有些項目,比如“員工的流動率”和“員工的滿意度”項目,幾乎沒有公司作出相關披露。其他大部分項目,就算有所披露,但往往描述的內容也不詳細,只是蜻蜓點水似的一筆帶過。
2.自愿披露的信息含金量較低,多數是一些定性的、邊緣的、的信息,這很難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另外,就算某些公司對某些項目作出了定量的描述,但往往僅僅是單純的信息陳述,缺少對所提供信息的相關分析,這也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理解,從而無法作出正確的判斷。
3.無形資產信息披露的方式單一。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除了用規定的數據列表形式以及部分上市公司用方框圖的形式披露了上市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和控制權關系之外,上市公司大部分均采用文字陳述的方式披露有關信息,而較少采用其他的披露方式,諸如圖表式、比較式、引文式等等。這一點限制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質量的提高。
三、無形資產信息自愿披露水平較低的原因分析
研究結論表明,中國高科技上市公司的無形資產自愿披露水平普遍較低。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無形資產自身特點方面的原因,又有制度上、市場方面以及上市公司自身的原因。
1.無形資產自身特點方面的原因。無形資產是一個內容豐富的體系,眾多類別的無形資產中,只有極小部分被現行的財務會計模式所反映和披露,其他的無形資產(如人力資源類無形資產和企業文化等)由于難以確認和衡量,一般并沒有被強制性要求披露,所以好多企業都因為披露的難度而選擇不披露了。另外,由于無形資產具有巨大的價值創造潛力,因此,有關企業無形資產方面的信息很可能涉及到企業的商業秘密。當企業向資本市場公開披露無形資產信息時,企業的競爭對手也會免費地獲得這方面的信息,進而洞悉企業的商業秘密。因此,如果現行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沒有明確要求披露,企業一般不愿意向資本市場詳細地公開披露其無形資產方面的信息,尤其是那些涉及到企業商業秘密的無形資產信息。
目前我國股票市場上存在著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不規范的現象,有的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與實際經營不符,甚至出現個別公司仿冒上市公司名稱的現象。這些問題如不及時治理,將對股市產生負面效應。
一、規范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的必要性
公司名稱及股票名稱是上市公司重要的無形資產。上市公司創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確立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廣大股民認識上市公司也是從名稱開始。股票名稱一經確定,就具有了專用性,滬深兩市的每只股票都有自己的唯一的名稱和代碼,股市的投資者通過上市公司股票名稱和代碼區分不同的股票。股票名稱在股市中起著一種識別和說明企業經營性質的雙重作用。上市公司的行為是否規范決定著股市能否健康發展,而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的規范是規范上市公司行為的第一步,是促進股市健康發展的前提。要引導上市公司創造獨特的名稱或與其自身經營內容相符的名稱,進而形成獨特商標權,使之轉化為無形資產。杜絕名不符實的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的出現,也可以從一個側面治理惡意炒作和上市圈錢的現象。規范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還可以促使上市公司重視無形資產,促進我國無形資產的健康發展。
二、我國目前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中存在的問題
1.上市公司中一部分公司的字號缺乏新意,上市公司字號雷同,股票名稱重合類似現象嚴重。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企業對名稱問題并不重視,大多數廠商名稱單調、毫無特色,缺乏核心要素“字號”。沒有“字號”的廠商名稱是不規范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缺乏競爭力,難以形成無形資產,甚至還會產生負面效應。股票名稱類似重合現象也很嚴重,如以“投資”為名的股票有現資、旭飛投資、悅達投資、銀鴿投資、中紡投資、魯銀投資、錦江投資、湖南投資、長江投資、博盈投資等;以“國際”為名股票有華能國際、新天國際、國際實業等;以“東方”為名股票有東方賓館、東方電子、浙江東方等;以“發展”為名的股票有深發展A、銀基發展、金泰發展等。股票名稱雷同不但無法形成標志性的特征和獨特的無形資產,還會使股民分不清彼此,也對上市公司不利。
2.股票名稱不能清晰反映出公司主業和地域等主要信息。股票名稱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要清晰表達公司的主業和地域,讓投資者能夠快速了解。目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簡稱只限于3字或是4字,ST類股票最多只能用3個漢字,部分上市公司名稱比較長,但股票簡稱最多4個字,當簡稱容納不下更多信息時,公司一般會將商標名作為股票簡稱,這就造成了信息的缺失,名稱重合類似。A股市場要求所有股票名稱都在四個字之內,本身就已經容易表達不清,偏趕上一些上市公司在起股票名稱時隨意性太強,很容易給投資者誤導。如太極實業、太極集團、太極股份,這三個“太極”只是名字相似,彼此之間毫無聯系,所處行業也大相徑庭。其中,代碼為600667的太極實業最早上市,1993年7月便登陸A股市場,其全名為無錫市太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主營化纖產品,大股東是無錫產業發展集團。代碼為600129的太極集團是1997年11月上市的,是只醫藥股,全名重慶太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其大股東為太極集團有限公司。而太極股份是中小板新股,代碼002368,是一家來自北京的軟件企業,全名太極計算機股份有限公司,其大股東是信息產業部電子第十五研究所。但就是“太極”兩個字將這三家行業迥異、毫無瓜葛的公司攪和到了一起,光看股票簡稱還真是讓人一頭霧水,太極實業、太極股份、太極集團,從名字上根本分辨不出其行業特征,來自于哪里,不免造成許多誤會。
3.股票名稱與公司行業類別無關。有些股票名稱往往讓人看不出該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是什么。例如豫園商城,聽上去像個商城股的名字,但實際上公司最主要的業務是黃金產業,這只股票是一只地地道道的黃金股。但從股價表現來看,豫園商城始終不如山東黃金、中金黃金等黃金行業龍頭股那么搶眼,究其原因,跟名字有很大的關系。很多時間,商業板塊股票漲了,豫園商城跟著起來了;黃金板塊動了,豫園商城似乎沒反應過來。還有高新興、向日葵,股票簡稱均來自公司名,但僅看股票簡稱根本弄不清公司到底是做什么業務的。有些上市公司在完成重組之后,公司的主營業務甚至是行業類別都發生了改變,而新的上市公司仍舊沿用原來舊的股票名稱,像中關村就是典型的“重組后遺癥”。
4.上市公司和股票名稱沒有對反映公司重要類別的詞語進行禁用和限制,造成名不符實現象嚴重。如公司名稱(股票名稱)中“科技”、“高科”和“高新”上市公司有將近100家,但這些掛著“科技”的名頭的上市公司真正擁有“發明專利”的很少,有公司的就連科技含量較低的“實用新型專利”都沒有。甚至出現了以“科技”為名欺騙股民的事件。
5.上市公司借用高等院校的名稱。高校的校辦企業參與股市有積極的一面,但弊大于利,實際上是透支高校的“無形資產”。高等院校是培養人才的搖籃,不同于市場上經商的公司。公司在經營上有盈虧和損益、決策方向是否正確和經營過程是否遵紀守法等問題。如上市公司出現上述問題,或被新聞媒體曝光,或被國家有關部門處罰,就會給高等院校造成負面影響。
6.對上市公司名稱(股票名稱)保護力度不夠。目前我國對那些具備無形資產要素的獨特上市公司名稱(股票名稱)保護力度不夠,上市公司的名稱和股票名稱被冒用的情況時有發生。目前還沒有專門規范上市公司名稱(股票名稱)的有關法規,懲罰辦法等。
三、規范我國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建議采取的措施
1.為規范與保護上市公司名稱,建議制定有關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管理的法規,通過相應的法規保護上市公司的名稱。建議該法規考慮的內容有:(1)上市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的確定原則;(2)名稱的禁用和限制條款,如名稱中含有“科技”、“高科”、“高新”、“科創”字樣的必要條件是必須要有發明專利證書或國務院科技主管部門的認定證書,名稱中有“國際”二字的必須提交國際上其他國家獲得批準的《專利證書》或《注冊商標證書》;(3)名稱申報審批程序;(4)名稱的法律保護;(5)名稱糾紛的解決等。對于新的上市公司嚴格按照制定的相關法規實施。經過核準的上市公司名稱在全國應有“獨占性”,任何人不得以相同或近似的名字登記字號,不得注冊為商標。
2.要求上市公司名稱反映出其行業類別地域等重要信息,規定股票名稱應該是“地域+主業”,例如沈陽機床,一看就知道這是沈陽的股票,做機床的,再如濟南鋼鐵、魯西化工等。還有一種方法是直接將公司簡稱作為股票名稱,但必須是眾人皆知的公司,例如長安汽車、葛洲壩、同仁堂等。對股票名稱如果4個字不能表述清楚的,可以適度加長。如在香港等成熟市場,股票名稱雖然也多是四個字,但如果表述不清楚,就可以加長,例如“中國大亨飲品”、“香港生力啤”、“廣州廣船國際股份”(和A股的廣船國際是同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名稱都應像貴州茅臺、五糧液、寶鋼股份、上海機場、黃山旅游、葛洲壩、同仁堂、海螺水泥那樣,一看就知公司在哪里,主營什么。
3.清理不規范的上市公司名稱。根據上述所說的制定出的相關法規規范,對上司公司名稱和股票名稱按照成立和上市在先的原則進行審核清理。第一步,“無字號”的上市(下轉第23頁)(上接第21頁)公司必須要有自己的“字號”;第二步,對重名和近似的上司公司名稱進行清理;第三部,對已經在名稱中有“科技”、“高科”、“高新”、“國際”等字樣的上市公司,由有關主管部門查驗其相關證書,對于不具備條件的公司,取消其不符合的名稱。對于進行重組后的上市公司如果其主營業務、地址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令其限期修改其上市公司股票名稱。
4.建議高校名稱與上市公司分開。對于股票名稱含有高等院校名稱的要限期令其改正,以保護好高等院校的無形資產。
綜上,上市公司的行為是否規范決定著股市能否健康發展,而上市公司名稱及股票名稱的規范,是促進股市健康發展的前提。有關方面應明確名稱規范的監管和法律要求,引導上市公司創造獨特的名稱,并與其自身經營內容相符,進而形成獨特的商標權,使之轉化為無形資產。
參考文獻
[1]蔡吉祥,馬宇澤.讓“金子招牌”真正含金――規范上市公司和股票名稱的建議[J].經營與管理.
我國的市場被業界人士分為三個板市場,我們通常把主板市場稱為一板市場,將創業板市場稱為二板市場,而三板市場則指的是場外市場。一二板市場主要吸納的企業分別為發展相對成熟,企業規模相對較大和創新企業以及高風險投資企業,而三板則主要指的是一些科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這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發展潛力,多數是國家級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現階段非上市科技股份公司對“新三板”的需求,因此,本人將研究“新三板”掛牌企業的績效,從而更好的促進我國金融業的發展。
一、“新三板”簡介
(一)什么是“新三板”
顧名思義,其實新三板就是一個交易板塊,上市要求非常低,主要針對科技型企業。業界人士統一接受的理解可以定義為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其核心為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這種股份轉讓系統被稱為“新三板”。“新三板”是由科技部、證監會、證券業協會、深交所、北京市中關村管委會五方共同管理,目的是服務于科技含量較高的高科技園區以及一些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中小股份制企業,“股份代辦轉讓系統”建立的目的在于降低風險資本投入、引入戰略投資者、促進中小科型技企業發展,并幫助公司提高治理水平。“新三板”自2006年1月在中關村科技園區正式試點,目前中關村科技園區為全國唯一的“新三板”試點園區。
(二)“新三板”與“舊三板”的區別
首先,三板市場包括三個板市場范疇,第一第二板市場分別為主板市場以及創業板市場,而三板市場起源于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而在2006年,“新三板”出現在企業當中,它指的是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新三板”創建的目的是服務于科技含量較高的高科技園區以及一些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中小股份制。因此,“舊三板”和“新三板”在其承接主體上有所不同。其次,“新三板”與“舊三板”最大的不同在于配對成交,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與現有代辦股份轉讓有著較大的不同,投資者應加大注意。
二、“新三板”掛牌
(一)掛牌公司
掛牌公司是公眾公司的一種,它與上市公司相似,主要指的是在內地境內注冊的、具有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能力的掛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掛牌公司成立的條件是:此股份有限公司是合法的,真實存在的;公司結構組織十分健全:掛牌公司登記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辦轉讓股份的50%;掛牌公司應滿足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掛牌的條件
一是時間限制,“新三板”掛牌公司需滿兩年,二是掛牌公司必須要有明確的經營記錄,三是“新三板”掛牌需要主辦券商的推薦,四是新三板掛牌公司的治理結構要健全,運作要規范,最后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新三板”掛牌所實行的一切行為必須透明、公正,股份發行以及轉讓行為都必須合規合法。
(三)“新三板”掛牌的好處
“新三板”掛牌的好處非常之多,首先,“新三板”掛牌有利于公司運行的規范,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的發展。第二,“新三板”掛牌有利于拓寬公司的融資渠道,公司掛牌后可以定向增發股份,這樣就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等級,公司信用等級提高,人們對公司的信任度就越高,因此“新三板”掛牌能夠幫助企業更快融資。第三為公司帶來積極的財富效應,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的不同政策,“新三板”掛牌之后,企業可根據政策享受政府補貼,這樣可以儲備資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資金的流動性,因此能夠為公司帶來很大的財富。最后,“新三板”上市也是一種品牌宣傳,人們都知道如果一個公司掛牌那么它一定是一所高級公司,因此,“新三板”公司掛牌上市有助于宣傳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三、“新三板”掛牌企業績效評價研究
(一)什么是企業績效
企業績效指的是企業在一定的經營期間內的企業經營收益以及經營者業績。企業經營收益水平高低主要表現在企業是否盈利、資產是否運營得當、企業是否具有償債能力以及后續發展能力。而經營者業績是否優秀主要通過經營者在經營管理企業的過程中對企業經營、成長、發展所取得的成果和所做出的貢獻來衡量。因此,企業績效評價包括了對企業經營效益和經營者業績兩個方面的評判。
(二)“新三板”掛牌對企業的好處
耐人尋味的是,楊富金曾與銀江股份原股東楊增榮突擊入股金固股份(002488.SZ),收益頗豐。更為值得注意的是,銀江股份、金固股份、炬華科技皆為海通證券的保薦項目,其中可能潛藏一條由保薦人穿針引線、高管低價入股的隱秘利益鏈,而這最終可能都由二級市場投資者買單。
精準突擊入股
故事要從2011年3月說起,斯時,原銀江股份董秘楊富金與另一名自然人股東陳建青共同出資2000萬元成立浙江崇德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崇德投資”),其中楊富金出資1800萬元,占股90%。
崇德投資成立后的第二個月,即出資1543.75萬元突擊入股炬華科技,以4.75元/股的價格獲得炬華科技325萬股,一躍成為公司第5大股東,占股4.33%。按照當年凈利潤計算,折合僅4倍市盈率。有數據顯示,2011年電氣設備行業動態市盈率約為26倍,可比智能電表公司的2011年動態市盈率為32倍。
隨后的2011年9月,炬華科技遞交了上市環保核查材料,IPO沖關之路開啟,也映證了楊富金突擊時點之精準。
根據證監會的監管要求,機構或個人投資擬上市企業的時間,符合以下條件時為“突擊入股”:創業板擬上市企業為證監會受理日前半年之內,主板擬上市企業則為招股書刊登日前一年以內。楊富金的入股時間完全符合這一標準。
炬華科技的招股書按照證監會要求披露了楊富金的履歷,但對另一名自然人股東陳建青的履歷卻絕口未提。然而,按照證監會的相關要求,申請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在提出IPO申請前一年內新增股東的,除按招股說明書準則披露持股數量及變化情況、取得股份的時間、價格和定價依據外,公司還需要補充披露自然人股東最近五年的履歷的情況。
資料顯示,楊富金,2008年3月-2010年10月曾任銀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2006 年至2011 年3 月曾任銀江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與楊富金一起并肩作戰的還有其老東家銀江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王輝、劉健夫婦。夫婦二人所控制的浙江浙科銀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與楊富金的崇德投資在2011年5月23日同一天入股炬化科技,持股價格同樣為4.75元/股。
幾乎同時,楊富金在2011年5月12日將其持有的銀江集團的股權轉出,剛剛與銀江系撇清關系。
此番出手炬華科技,成為楊富金收獲的又一單PE投資項目。
早在2009年11月,在浙江金固上市沖刺的最后關頭,楊富金以3.08元每股的價格(按2009年的凈利潤計算,折合6倍市盈率)出資338.8萬元獲得浙江金固1.22%的股份,若按照22元的發行價格計算,楊富金可獲得7倍的溢價。
在這單項目中,同期入股的還有彼時銀江股份前十大股東之一的楊增榮。楊增榮曾經因在銀江股份、東方日升等公司上市前夕突擊入股、因與海通證券存在灰色交易關系而聞名資本市場。
銀江股份實際控制人此番又與楊富金再度同步突擊,而楊富金作為曾經的上市公司高管,幾年間狂攬數單Pre-IPO項目,并大獲全勝,是“火眼金睛”還是另存蹊徑?
仔細分析其精準連環投資案例發現,其投資的3家公司的共同保薦人都是海通證券。這其中,是否存在著一條由保薦人穿針引線、高管低價入股的隱秘利益鏈呢?有分析人士認為,若其存在的話,其目標可能是券商保薦人、公司、高管三方互利共贏。
一位創投人士坦言,若是在IPO之前突擊入股,很多都是通過各種關系,利益共生。 “擬上市公司也愿意接受上市公司高管的PE投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其原任公司上市時所累積的資源很可能會幫助其打通方方面面的關系,為企業成功上市推波助瀾。這種PE投資模式,不論對上市公司高管,還是擬上市公司,甚至保薦人,都是雙贏選擇。”
公司高管“分羹”?
炬華科技新進股東中還包括一家叫做“正高投資”的公司。這家投資公司也是在2011年2月剛剛成立,一個月后即以2元/股的價格購得炬華科技250萬股。公司第一大股為炬華實業,與炬華科技的實際控制人同為丁敏華。另外,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均為炬華科技及子公司管理層,其中包括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柳美珍、財務部副經理張繼慧等。
另一名外部自然人股東余欽的入股也頗為令人關注。
炬華科技招股書披露,2009年7月,也就是公司籌備上市之際,公司實際控制人丁敏華等17名公司原始股東按注冊資本1:1的價格向余欽轉讓422.20 萬元出資額,余欽成為公司第三大股東,持有公司10.555%的股份。公司創始人股東洪軍持有公司11.111%股份位列第二大股東,實際控制人丁敏華也僅持有公司32.222%股份位列第一大股東。
公司解釋原始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余欽的原因是因為其在電力系統有多年的工作經驗,有助于公司未來戰略定位和發展規劃的制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新增余欽為公司股東。
公開資料顯示,余欽在電力系統浸多年,2004年以前一直在山東電力集團任職,之后,主要從事實業投資,所投資項目主營業務大多與電力系統配套,其與以電力系統自動化、信息化和能源管理系統解決方案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東方電子具有合作關系,并持有東方電子控股子公司煙臺海頤軟件股份有限公司35%的股份,煙臺海頤軟件的電網信息化軟件管理系統是其主打產品。
炬華科技在公司上市前,引進外部股東余欽突擊入股或許為了利用其在電力系統的人脈資源,能夠為公司帶來更多的市場,不惜以股權換市場,但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余欽突擊入股炬華科技的同時,還持有同行業的上海振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振浩”)51% 股權。
按照IPO報批規定,律師必須就擬上市公司與持有擬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關聯方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同業競爭的性質、以及有關方面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諾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進行說明。
“第一大股東并不一定能完全控制董事會、股東大會,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會在投票時具有關鍵意義,所以都會要求主要股東出具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上述創投人士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