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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投資基金的納稅主體資格之爭:實定法上的迷失
證券投資基金在我國的發展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年中國銀行和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在海外組建的“中國投資基金”。隨著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我國在1997年頒布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法律問題做出了規定。在此基礎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后制定了《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55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2]128號),由此確立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本稅收規則,對證券投資基金在發行、運營及收益分配過程中所涉及的稅種及納稅義務人做出了明確的規定。然而,由于1997年所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認為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并不認為證券投資基金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因此,在構建證券投資基金稅制時,基金本身能否作為獨立的納稅主體而獨立承擔納稅義務,上述兩個規章用語含糊,甚至存在諸多的矛盾。這種狀況到2003年《證券投資基金法》頒布后仍未得到解決。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資人之間的稅法地位不清,造成了納稅義務分擔上的錯位,這成為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稅制存在諸多弊端的根源。
(一)質疑一:基金管理人作為營業稅的納稅人
在《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和《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盡管這一規定為免稅規定,但其言外之意則是基金管理人仍為稅法上所明確的營業稅的納稅人,只不過這一納稅義務在法律所規定的期限內暫時免除。照此規定,在基金成立之后,基金管理人如果運用基金買賣了股票,則基金管理人應當因此所取得的差價收入,成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在這里,證券投資基金僅是基金管理人買賣股票、債券時所運用的“資產”,是作為“物”而存在的,不能成為稅法的主體,自然不承擔納稅義務。而在國家稅務總局2002年頒布的《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的納稅人包括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根據該規定,則證券投資基金是作為金融保險業的營業稅的納稅人而存在的,基金本身即作為納稅主體,證券投資基金如果買賣股票、債券,則仍應繳納營業稅,證券投資基金是“稅法上的人”,而非“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營業稅的應稅行為并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和個人,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和不獨立核算的單位。于是,問題的關鍵便在于,基金管理公司運用基金財產實施買賣股票、債券的行為,其法律后果是應該歸屬于基金管理人還是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是物還是作為獨立的主體存在,法律性質的不同判斷造成了對收益歸屬上認識的不同,由此也造成了對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上的矛盾與沖突,勢必造成稅收征管上的困難。
(二)質疑二:證券投資基金成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在1998年所頒布的《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這一規定,在2002年針對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頒布的規章中,則變為“對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封閉性證券投資基金,20%的個人所得稅是針對投資者進行扣繳的,而對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同樣的20%的個人所得稅,其納稅主體卻變成了“基金”本身。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所得稅針對“個人”征收,亦即“自然存在的生物有機體”,而“基金”顯然是非獨立存在的“自然人”,對基金征收個人所得稅顯然是存在納稅主體上的誤解的。在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中,盡管法律明定該個人所得稅針對投資者進行扣繳,然而,這些由上市公司、發行債券的企業和銀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分配到證券投資基金中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儲蓄存款利息收入”,仍應抵扣基金在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如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用)、購買股票、債券等所發生的虧損后才能分配給投資者。因此,這20%的個人所得稅的稅基顯然并非投資者分配到的基金收益的總額,而僅是基金所取得的收入總和。再加上投資者顯然并非都是個人,不加區別地對其扣繳個人所得稅,顯然也是違反稅法的規定的。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對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所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實質上也是針對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本身而征收的,同樣也會產生納稅主體上的混淆。
(三)質疑三:證券投資基金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
1998年所頒布的《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即證券投資基金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只是其納稅義務被暫時免除。而在2002年的《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中,基金買賣股票所取得的差價收入,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卻是“基金管理人”,基金不過是其買賣股票、債券時所運用的資產,是“物”而非“人”。根據200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顯然,如果基金僅作為“財產”存在,是無法成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的。但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差別僅在于封閉式基金的發行總額事先確定,在封閉期間內基金單位總數不變,投資人不能自由申購或贖回基金;而開放式基金的發行總額不固定,基金單位總數可以隨時增減,投資者可以按基金的報價在規定的營業場所申購或贖回基金單位,兩者之間并不存在“主體”與“物”之間的巨大差別。因此,兩份通知在認定證券投資基金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資格方面是存在矛盾的。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成為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下的股票、債券的轉讓所得的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減除各種可扣除的項目后,為應納稅所得額,即只有在某一所得能夠實質歸屬于該企業的情況下,該企業才會因此成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但問題在于,根據200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6條的規定,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財產,基金管理人不得將基金財產歸人其固有財產,似乎認為基金管理人并不對基金財產享有所有權,進而對運用基金財產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也不得享有所有權。因此,由基金管理人對該差價收入承擔納稅義務,同樣也是值得商榷的。
從上述分析不難看出,由于《證券投資基金法》對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性質、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關系并未做出明確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是獨立的商事組織還是財產的集合,基金管理人是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投資者的受托人還是證券投資基金的所有者等問題的存在,造成了對基金投資收益的所有權歸屬認定上的困難,在此情況下,對該收益應負納稅義務者也必然變得含糊不清。因此,要解決證券投資基金運行過程中,各稅種納稅義務歸屬錯位的問題,首先應當探析證券投資基金本身的法律性質。
二、證券投資基金在稅法中的地位解析
(一)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地位的重新叩問
對上述問題,首先必須解決的是投資基金的法律地位問題,即投資基金在此法律關系中究竟是法律主體還是法律客體。這一問題在學界一直存有爭議,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對證券投資基金的性質采取了回避的態度,導致了證券投資基金法律主體地位的模糊不清,也導致了證券投資基金運行過程中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的非明確化,難以明確界定證券投資基金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偟恼f來,目前對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地位的認識可分為以下幾種:(1)投資方式論認為投資基金是集合投資方式,我國1997年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2條即規定,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2)資本集合體論認為,所謂投資基金是指由多數投資者繳納的出資所組成的、由投資者委托他人投資于約定的項目、投資收益按投資者的出資份額共享、投資風險由投資者共擔的資本集合體。(3)投資組織形式論則認為,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行基金份額募集資金形成獨立的基金財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有收益和承擔風險的投資組織。
從目前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規定來看,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投資基金可以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或信托型基金兩種。公司型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資目標的投資者依據公司法組成的以盈利為目的的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投資公司。公司型基金就表現為投資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具有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是當然的法律主體。問題的關鍵在于契約型或信托型基金是否能夠成為法律主體。
1.從基金財產的獨立性看證券投資基金的主體性。信托型基金的當事人的一系列權利義務關系都是圍繞基金資產展開的,可以說基金資產是信托型基金的核心,信托型基金就表現為基金資產。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6~8條的規定,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鸸芾砣?、基金托管人不得將基金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鸸芾砣?、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鸸芾砣恕⒒鹜泄苋艘蛞婪ń馍?、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財產的債務相抵消;不同基金財產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消。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基金設立之后,投資人也只能通過請求贖回或轉讓處分其持有的基金單位,不能直接處分基金財產。由此可見,基金資產是受基金目的拘束,并為基金目的而獨立存在的。即基金資產具有與各基金當事人相互獨立的地位,并非任何基金當事人的財產,而是“具有潛在主體性的財產的集合”。
2.從基金架構看證券投資基金的獨立性。在信托型基金中,投資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采用信托的原理來組織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但這種信托型基金與傳統意義上的信托已有很大的差異,其組織化的趨勢十分明顯?!皬膫鹘y的信托法理來看,委托人轉移財產的所有權于受托人是信托成立與生效的要件。如果信托型基金所成立的是信托關系,則基金財產的所有權應該轉移到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那么,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應當對基金財產行使共同所有權。這便意味著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進行管理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時候,應當取得一致的同意,才能對基金資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但實際上,基金托管人只是負責資金資產的保管、清算和會計核算,不能參與基金的運作,只是按照約定執行基金管理公司的指令,基金托管人僅在基金成立后負有基金財產的保管和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職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是不存在對基金財產的共同共有的所有權的。投資者購買基金單位之后,所投入的資產的所有權與投資者相分離,卻并未如一般信托轉移給受托人,而是形成了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集合資產,其目的在于通過這一資產的集合,能夠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提供管理服務,從而進行投資獲利。因此,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顯然并非基金財產的所有人,相反,由投資人提供資本、基金管理人和受托人提供管理服務才最終形成證券投資基金。而組織是“人們為了達到某種目標,將其行為彼此協調與聯合起來所形成的社會團體”,證券投資基金已構成“財產和人(自然人)的有機集合體”,具有組織體的特征。
3.從基金運行的法律效果歸屬看證券投資基金的主體性。在基金設立之后,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的管理與運營,基金托管人負責保管基金資產,并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鸸芾砣送顿Y于股票、債券、期貨、期權等金融資產,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和債務以基金資產進行支付,所投資購買的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歸入基金,所取得的財產和收益,也歸入基金財產中,再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并不歸基金管理人所有,也不直接歸投資者所有。因此,基金管理人投資基金資產的法律后果由基金承擔,基金管理人并不直接分享基金財產投資所取得的收益,而僅能依據基金契約或托管協議從基金資產中領取管理基金資產的報酬。不僅如此,如果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違反法定義務,造成基金資產的損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也有權以基金的名義向對方追償,所取得的賠償也同樣歸入基金資產。由此可見,盡管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實際上運營、管理、保管基金資產,但其法律后果并不由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擔,而是由作為“基金財產和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集合體”的證券投資基金來最終承擔。
因此,在投資基金設立后,投資者認購基金單位所交納的金額匯合在一起形成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和受托人的資產集合,與作為外部管理者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共同形成了“人與財產”的集合體,具有團體的性格,能夠成為法律主體而存在。從證券市場上看,證券投資基金一旦成立,即成為證券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不僅參與股票、債券的買賣,甚至通過入主上市公司,直接介入企業經營管理和內部治理,充當上市公司的積極股東。就其“機構投資者”的身份而言,證券投資基金并不僅僅作為財產存在,而實際上具有一定的主體性。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稅法地位解析
由上述分析可知,證券投資基金并非僅以作為客體的物而存在,而是具有了團體的特性,能夠作為法律主體而存在,那么,證券投資基金是否能夠作為稅法上的主體呢?
1.納稅主體資格的基本判定。一般說來,在私法上享有完全權利能力的主體,在稅法上也享有完全權利能力,具有納稅主體資格,如自然人和法人。但在相關證券投資基金法規肯認證券投資基金的法人資格之前,其并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民事主體。這是否意味著證券投資基金不能成為稅法主體,則不無疑問。稅法與私法有著不同的價值追求,其權利能力的設定也必然與私法上的權利能力有所差別。民法所關注的是在自由市場經濟下各個經濟主體的平等地位、意志的自由表達以及市場的自由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因此,對私法主體的權利能力的設定更多的是從主體的行為及承擔責任的可能性予以考量的。而稅法所關注的是市場經濟下主體承擔稅收負擔的可能性,其權利能力的設定更多的是從主體取得收益的可能性以及稅收負擔能力予以考量的。在稅法上,應當以具有經濟上的負擔能力(例如所得稅)或在技術上可把握的經濟上的負擔能力的對象(例如營業稅)作為稅收權利能力的享有者。因此,在私法上不享有權利能力或享有部分權利能力的主體,在稅法上出于把握經濟負擔能力之技術的需要,則有可能賦予其完全權利能力或部分權利能力,如非法人團體、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但對于那些在私法上不具備權利能力或僅具備部分權利能力的主體,其稅收權利能力的取得則要根據稅法的具體規定而定。由于稅法是根據負擔能力來分配納稅義務的,因此,一般來講,只要具備稅收負擔能力的主體,無論其在私法上的地位如何,都可以取得稅收權利能力。
那么,作為具有團體性的證券投資基金,并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是否能夠享有獨立的納稅主體資格,則必須探求其是否具備稅法上所要求的“稅收負擔能力”。租稅法所重視者,應為足以表征納稅能力之實質的經濟事實。只有在動態的財產變動中實現經濟的流轉,始有可能基于由此發生的增值來重新評價納稅人的納稅能力,只有某一主體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并取得經濟收益,才能表明該主體具有經濟能力而足以分攤國家的稅收,也才能現實地承擔納稅義務。另一方面,由于稅收是私人財產向國家的無償轉移,只有經濟收益的實際歸屬主體才能就該收益承擔納稅義務。就證券投資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的買賣,進而能夠取得金融資產的買賣差價,進而取得投資收益。此投資收益歸入基金財產中,為基金的增值,基金財產增加的數額便直接反映了基金分攤納稅義務的能力。因此,證券投資基金以其名義進行投資行為并能夠取得收益,表明其具備一定的稅收負擔能力,能夠成為稅法上的納稅主體。相反,由于基金財產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從事市場交易活動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均不帶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財產的增加,其稅收負擔能力不會因此有所變動,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無需就基金所從事的交易行為及其經濟后果承擔納稅義務。
2.證券投資基金成為納稅主體的法律可能性。根據稅收法定原則,某單位和個人要成為納稅主體,在形式上必須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只有在稅法上明確規定某一主體為該稅種的納稅人,該主體才具有相應的納稅主體資格。納稅主體應當是稅收法律或稅收行政法規所明確規定的主體,稅法未明確規定的主體不能成為納稅主體。例如,盡管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同樣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但《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法》,則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具備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資格。因此,證券投資基金是否能夠成為稅法主體之一,還必須明確其在當前的稅制下是否具有成為納稅主體的法律可能性。
從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運營過程來看,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主要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行使由此取得的股權和債權。因此,其可能涉及的稅種主要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和印花稅。我們不妨考察在我國當前的稅制下,證券投資基金是否可能成為上述稅種的納稅主體。
(1)營業稅。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1條的規定,負有營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為發生應稅行為并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包括獨立核算的單位和不獨立核算的單位。因此,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便可以成為營業稅的納稅主體,具備獨立的納稅主體資格:第一,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其中應稅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第二,該交易行為必須是有償的,即以從勞務接受方或受讓方(購買方)取得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為條件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營業稅是以應稅商品或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作為計稅依據的一種商品稅,因此,只要該主體所取得的“貨幣、貨物或其他經濟利益”足以表彰其經濟能力和稅收負擔能力,即能夠成為營業稅的納稅主體,進行獨立納稅,而不論該主體是否具備法人資格,是否在銀行單獨開設結算賬戶、是否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是否獨立計算盈虧。因此,證券投資基金盡管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仍可以成為營業稅的納稅主體。進行獨立納稅。
(2)所得稅。證券投資基金存續期間產生的所得在形式上屬于受托人,但這些所得并不能歸人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受托人最終必須將信托的收益分配給受益人,受益人才是財產收益的最終所有人。但在收益分配給基金持有人之前,證券投資基金所得應當被歸入基金財產本身,由基金財產承擔納稅義務。因為證券投資基金非自然存在的生物有機體,從而也就排除了其作為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可能性。于是,關鍵的問題在于證券投資基金是否能夠作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l條的規定,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企業是指依法成立并具備一定的組織形式,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從事商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商業服務的經濟組織。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應當同時具備獨立性和營利性這兩個基本的經濟特征。營利性強調的是企業必須是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而獨立性則強調,企業擁有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財產責任,企業與其投資者或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財產相互獨立。具備經濟性和獨立性的企業和其他組織,無論其資金來源、組織形式、法律屬性如何,都可以成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證券投資基金是具有人和物相結合的組織體,已如前所述。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58條的規定,基金財產以資產組合方式投資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品種。通過證券投資,基金能夠獲得相應的證券轉讓收益或權益性投資收益,具有營利性。其第6條規定?;鹭敭a獨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財產。因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同樣具備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主體的資格。
確立證券投資基金納稅主體資格的最大隱憂在于此種課稅模式必然形成對證券投資基金和投資者的經濟性雙重征稅。但對企業投資者而言,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因此,可以將持有基金的企業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的權益性投資收益“視為權益性投資收益”,從而適用第26條的規定,基金投資收益僅在證券投資基金層面上課稅,不會產生雙重征稅的問題。同樣,為避免對持有基金的個人投資者的經濟性雙重征稅,對其來自基金分配的收益也可以給予免稅,則可以避免由于確立證券投資企業的所得稅納稅主體資格而產生的雙重征稅問題。因此,雙重征稅問題能夠通過技術性的規范設計加以避免,是稅收政策選擇的問題而非證券投資基金能否具有納稅主體資格的決定性因素。
(3)證券交易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印花稅的納稅人為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因此,只要能夠作為合同訂立的一方當事人,即應成為印花稅的納稅人。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資產買賣股票、債券等基金資產所訂立的合同,也是買賣股票、債券這一所有權轉移合同的法律效果的最終承擔者,是有價證券買賣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成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
無論由基金管理人還是由投資者作為證券投資基金運營收益的納稅人,都是有違稅法基本理論的。既然證券投資基金具有團體性,能夠從事經濟活動并有取得收入的可能,具備稅收權利能力。而證券投資基金作為經濟實體,根據我國當前稅法的規定,也具備成為相關稅種的納稅人的法律可能性,因此,其納稅主體資格應當得到確認。
三、證券投資基金的納稅主體資格在稅法中的確立
(一)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課稅的基本模式
從當前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課稅的方式來看,可以分為以下5種模式:
1.在稅收上無視證券投資基金的存在,僅直接對投資者個人進行征稅。如在日本,投資基金不被視為法人,不必繳納所得稅;在比利時、韓國、巴西等國家,投資基金不是納稅人,也不需納稅;在德國、印度、芬蘭和我國香港地區,則豁免信托基金所獲利息及資本利得等繳納相關稅項。
2.承認證券投資基金為納稅實體,但如果滿足一定的條件,就給予免稅待遇。在盧森堡,如其投資者或收益為某種級別,則可以免稅。在美國,無論是契約型還是公司型共同基金,均被視為納稅主體,應當繳納公司所得稅,如投資基金可保留已實現的長期資本收益,并就此納稅。但根據美國1942年稅法規定,投資公司的股息、利息和任何資本增值在一定條件下是免稅的。條件是:第一,投資公司必須是經證券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合格公司;投資公司為“受控”公司。
3.對證券投資基金適用正常的稅率,但允許其在分配收益時扣除,因而其實際稅負近乎為零。如在英國、加拿大、挪威,投資基金需全額納稅,但對已分配給投資者的收益部分,可從稅基中予以扣除。最終,投資基金雖然負有納稅義務,但交稅很少,甚至不需交稅。
4.對證券投資基金適用較低的稅率。在意大利、西班牙、荷蘭等國,如投資基金能滿足一定條件,則可適用低稅率,甚至零稅率。如在意大利,投資基金按資產值適用差別稅率,以代替直接投資所要負擔的較重的預提稅和累進的所得稅。
5.將證券投資基金視為一般的公司,適用正常的公司稅稅率。如在以色列和愛爾蘭,投資基金根據適用一般公司的稅率完全納稅,但投資者分配到的紅利則完全免稅。
從上述5種課稅模式中不難看出,除第一種模式不承認投資基金是獨立的納稅主體外,其他四種模式均認為投資基金是獨立的納稅主體,需要承擔一定的納稅義務。即便是在第一種模式下,對投資基金予以“免稅”待遇,但仍認為投資基金是作為納稅實體存在的,只不過其納稅義務出于稅收政策的考量而被免除而已。如根據德國《投資稅法》的規定雖然投資基金無須納稅,但投資基金仍被視做獨立的納稅主體來確定稅基。因此,無論對投資基金是否征稅,實際上并不影響投資基金本身所具有的獨立的納稅主體資格。我國在構建投資基金稅制時,可予以借鑒。
(二)我國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稅制的前提——證券投資基金納稅主體資格的確立
由于對證券投資基金是否作為納稅主體問題的法律規定含糊不清,由此也使得整個證券投資基金稅制問題重重,甚至相互矛盾和沖突。因此,完善證券投資基金稅制,首先應當確立證券投資基金在稅法上的納稅主體地位。證券投資基金成為納稅主體,不僅符合稅法理論,也具有法律可能性。但在證券投資基金運營的過程中,還存在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資者三方主體。在確定哪一主體應當就證券投資基金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收益而承擔納稅義務時,我們不妨考察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當事人能否作為該收益的納稅人。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如前所述,投資基金是作為團體性組織存在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無疑僅是投資基金這一主體的外部管理機構。在基金正式成立之后,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營,托管人負責基金資產的保管,并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資產的情況加以監督,他們對外以投資基金的名義買賣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行使因基金財產運作和處分所產生的債權和股權。因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是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機關和對外代表機關,只不過所采用的是外部管理的方式,其所有的運營都是通過第三方來進行的。因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所實施行為的一切后果均應歸屬于證券投資基金,無論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最終都應當由證券投資基金來承擔。因基金運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債務,也都應由投資基金來承擔。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有權向投資基金追償其所支付的因投資基金運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稅收作為經濟活動的重要成本之一,因證券投資基金從事經濟活動所應當承擔的稅收負擔,同樣應當由投資基金來承擔,由基金管理人從基金財產中進行支付。從制度設計上來說,固然可以要求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而繳納營業稅。但該差價收人因基金投資而產生,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賺取的差價收入只是基金財產的一部分,并不歸基金管理人所有,因此所負擔的納稅義務最終應當以基金財產進行繳納。如果由基金管理人作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基金管理人固然是以基金財產來進行支付,而一旦基金剩余財產不足以支付該營業稅,作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的基金管理人便需要以自有財產來繳納該稅款,這便使得基金管理人對基金的稅收債務負擔一定程度的“無限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說,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應當成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的納稅人。
2,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目的是通過集中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透過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經營運作,實現盈利的目的,因此,投資者是基于其所認購的投資基金的受益憑證而成為證券投資基金的最終受益人。證券投資基金運營所取得的收益最終都應當分配給投資者。從這個意義上說,以投資者作為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收益的納稅人,似乎是沒有疑問的。但一方面,投資者所取得的收益必然是扣除了所有費用、彌補了投資損失并由基金管理人分配的凈所得,以投資者為納稅主體,則尚未分配的收益部分便無法對其進行課稅。另一方面,如營業稅等以營業額作為課稅對象的稅種,更是無法以投資者所取得的凈所得為稅基進行征收。在我國目前的課稅方式下,這種問題則更為突出。根據我國目前的規定,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派發股息、紅利、利息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由于投資基金可能將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分配的收益用于彌補投資虧損、扣除投資成本和費用,投資者所實際取得的投資收益遠遠低于上市公司所分配的收益,由上市公司或發行債券的企業在派發股息、利息時即予以扣繳,無疑提高了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的稅基,增加了其稅收負擔。況且,從上市公司分配收益到證券投資基金分配該收益,所間隔的期間是無法預期的,如在上市公司分配收益時即對投資者自證券投資基金所分配的收益扣繳其個人所得稅,則要求其在納稅義務成立之前即提前履行其納稅義務,而基金投資收益未分配的部分也無法享受稅收遞延待遇。更重要的是,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所取得的股息和紅利,其稅收負擔存在巨大的差異。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以及相關行政規章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征個人所得稅。然而,基金管理人以基金財產進行投資、行使股權,上市公司也很難確知所分配的股息的最終取得主體是企業還是個人投資者,無法真正的“依法課稅”。所以,出于稅收公平和效率的考慮,就基金從上市公司所分配的收益,仍不應以投資者作為納稅義務人。
從上述分析不難看出,無論是直接以基金管理人還是投資者作為證券投資基金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納稅義務的承擔者,都存在諸多的問題。既然投資基金能夠以其投資者的財產和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有機結合形成組織體,則無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均為投資基金的代表機關,其以基金名義所實施的行為,法律后果均應歸屬于投資基金。因此,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財產所實施的買賣股票、債券的行為,是投資基金的行為,投資基金應當根據營業稅法的規定負擔納稅義務。就所得稅而言,只有確立投資基金的納稅主體資格,才能使得證券投資基金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收益、費用、成本和虧損最終集中到投資基金這一層面上,使得成本、費用得以從收益中扣除,所產生的投資虧損也能夠得到彌補。同時,只有確立投資基金的納稅主體資格,才能夠明晰投資者的納稅義務的范圍與界限,使得投資者僅對分配所取得的投資收益承擔納稅義務,留存于投資基金的未分配的投資收益仍歸屬于投資基金本身,投資者對其不負任何納稅義務,從而才能解決稅收公平與稅收遞延的問題。因此,只有在確立了證券投資基金的納稅主體資格之后,才能明晰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資者各自的納稅義務的范圍及成立時間,才能使證券投資基金稅制的制度設計符合稅收公平,并促進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
(三)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稅制的完善
在確立證券投資基金的納稅主體資格之后,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稅制中所存在的問題也可以迎刃而解。那么,我們可以分別從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投資者三個不同的納稅主體,來重新構建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稅制。
1,證券投資基金。證券投資基金應當對其運營過程中所發生的收益承擔納稅義務。具體來說,證券投資基金設立之后,作為證券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的主要業務范圍在于進行金融資產的投資,由基金管理人以基金資產買賣股票、債券、期權等金融資產,所取得的差價收入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證券投資基金應當就此差價收入承擔納稅義務。
就所得稅而言,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上取得的所得,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應當統一歸屬于證券投資基金所有。證券投資基金取得該所得后即應就該所得承擔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并確定證券投資基金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成本和費用,計算證券投資基金當期的凈所得。如在投資過程中產生虧損,則可以該所得彌補虧損??鄢杀?、費用、彌補虧損后的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用以計算納稅。但投資者自證券投資基金分配收益時仍應承擔納稅義務,為避免經濟性的重復征稅,可對已分配的收益免稅或對允許投資者在納稅時抵扣證券投資基金已繳納的所得稅。由于基金管理人是證券投資基金的代表機關,其對外所簽訂的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的買賣合同,應以證券投資基金作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作為訂立該合同所產生的印花稅的納稅人。
2.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確立了證券投資基金的納稅主體之后,基金管理人的納稅義務可以進一步明晰化。由于基金管理人是證券投資基金的代表機關,其以基金名義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應歸屬于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對此負有任何納稅義務。因此,并非如《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問題的通知》所稱,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而是證券投資基金并不作為該營業稅的納稅人,不對此負有納稅義務。同樣,對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而產生的印花稅。同樣不以基金管理人作為納稅主體,其不對此負擔納稅義務。
投資是企業重要的財務活動之一,它通常是指企業將一定的財力和物力投入到一定的對象上,以期在未來獲取收益的經濟行為。投資活動可以按多種標準進行分類,其中按投資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又稱為實物投資,是指直接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進行投資,直接形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能力。直接投資往往數額大,回收期長、與生產經營聯系緊密。
間接投資一般也稱為證券投資,是指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購買或取得其他單位的有價證券(股票、債券等)。
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技術的先進程度、證券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投資對象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經營和發展的潛力,因此,對固定資產投資和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研究和使用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固定資產投資決策
1、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如前所述,固定資產投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由于它投資數額大、投資回收期長、一經決策和實施就難以改變,因此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成敗與否后果深遠。實務中,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時,一般都要提出幾種投資方案,進行反復比較后從中選取最佳或最合理的方案,這就需要運用凈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現值指數法、投資回收期法、平均報酬率法等投資決策方法,但現行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主要采用凈現值(簡稱NPV)法。所謂凈現值是指投資方案的未來現金流人量的現值和現金流出量的現值的差額。用公式可表達為:
NPV=∑CIt/(1+i)t—∑COt/(1+i)t
其中:CI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入量;CO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出量;i表示預定的折現率。
凈現值法的決策規則是:在只有一個備選方案的采納與否決策中,凈現值為正者則采納,凈現值為負者不采納;在有多個備選方案的互斥選擇決策中,應選用凈現值是正值中的最大者。
2、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不難發現,凈現值法與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凈現值法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能夠反映各種投資方案的凈收益,即以各種投資方案收益的大小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因此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2)凈現值法與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就是該方案能夠給企業增加的價值,因此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目標,就必須在多種備選方案中選擇凈現值最大且不小于零的投資方案。
因此,現行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凈現值法進行固定資產的投資決策。
二、證券投資決策
1.證券投資決策方法。證券投資決策的目標就是將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風險聯系起來,對二者進行權衡后選擇最為合理的證券進行投資。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主要是討論如何在規避風險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獲取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著名的投資組合理論。投資組合理論最初由馬考維茨(HMarkowitz)于20世紀50
年代創立,后經威廉•夏普(WSharpe)等人發展,主要運用證券投資回報率的期望值E和系統風險系數β兩個指標表示一個證券(或證券組合)的投資價值,以此為基礎的分析被稱為“E—β”分析。
證券投資組合的風險可以分為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風險,即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又稱為不可分散風險或市場風險,是由于一些會影響到所有公司的因素如戰爭、通貨膨脹、經濟衰退、金融危機、國際市場的變化引起的風險。這些因素對任何企業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非系統風險又稱為可分散風險或公是指發生于個別公司的因素如新產品開發失敗、失去一項重要合同、重大項目投標的失敗、競爭對手的出現、生產工藝技術的老化等所造成的風險,此類風險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投資來分散或消除。
2.對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資本市場理論和實踐研究表明,證券的回報率和系統風險之間存在著很高的相關性,即風險與收益對等,高風險可以用高回報來補償,而低風險則伴隨著低回報。在完全有效的資本市場中,證券的價格反映其價值,證券的價格在任何時刻都應與其價值相符,因此購買或出售證券只能獲得與該證券的系統風險相一致的回報率。也就是說,證券投資的凈現值等于零。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不能用凈現值作為評價指標,而應采用“E—β”分析法。
綜上所述,對固定資產投資與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差異歸納為以下幾點:
(1)現行企業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主要采用凈現值(NPV)法,而對證券投資決策則采用回報率與風險(E—β)分析法。
(2)只有當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不小于零時,才有可能接受該方案,而證券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一般為零。
(3)由于證券市場的競爭性遠遠高于產品市場,使得證券市場能夠迅速達到競爭性均衡狀態,因此,證券投資的平均租金高于零;而產品市場或者因為存在壟斷和寡頭,或者因為某個或某些企業的創新而使得該行業調整到競爭性均衡狀態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固定資產投資可以賺取經濟租金。
三、原因分析
1.從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角度來看。上面的分析似乎表明固定資產決策和證券投資決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決策類型,其實并非如此,兩者實際上都使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量化風險。
威廉•夏普1964年開創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簡稱CAPM)被認為是財務管理學形成和發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出現第一次使人們能夠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這一模型為:
Kj=Rf+βj(Km—Rf)。
式中:K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必要報酬率;Rf代表無風險報酬率;β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β系數;Km表示所有股票或所有證券的平均報酬率。
可見,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簡單、直觀地揭示了證券的期望報酬率與風險之間的關系。
例:當前的無風險報酬率為6%,市場平均報酬率為12%,A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大,其值β為1.5;B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小,其β值為0.75,則:
A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1.5×(12%—4%)=18%
B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0.75×(12%—4%)=12%
因此,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是證券投資分析的直接工具,應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可以直接預測證券投資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而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同樣發揮作用,即可以用于估計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風險越大,資金的機會成本也就越大。如果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大于零,就說明該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期望報酬率大于資金的機會成本。
因此,無論是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還是證券投資,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都是一個有效的工具,所不同的是,在證券投資決策中,資金的機會成本就是該證券投資的期望報酬率;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用估計的資金機會成本作為折現率對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預期現金流量進行折現,計算其凈現值,并根據計算結果的大小對投資方案作出取舍。
投資是企業重要的財務活動之一,它通常是指企業將一定的財力和物力投入到一定的對象上,以期在未來獲取收益的經濟行為。投資活動可以按多種標準進行分類,其中按投資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又稱為實物投資,是指直接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進行投資,直接形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能力。直接投資往往數額大,回收期長、與生產經營聯系緊密。
間接投資一般也稱為證券投資,是指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購買或取得其他單位的有價證券(股票、債券等)。
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技術的先進程度、證券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投資對象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經營和發展的潛力,因此,對固定資產投資和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研究和使用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固定資產投資決策
1、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如前所述,固定資產投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由于它投資數額大、投資回收期長、一經決策和實施就難以改變,因此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成敗與否后果深遠。實務中,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時,一般都要提出幾種投資方案,進行反復比較后從中選取最佳或最合理的方案,這就需要運用凈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現值指數法、投資回收期法、平均報酬率法等投資決策方法,但現行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主要采用凈現值(簡稱NPV)法。所謂凈現值是指投資方案的未來現金流人量的現值和現金流出量的現值的差額。用公式可表達為:
NPV=∑CIt/(1+i)t—∑COt/(1+i)t
其中:CI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入量;CO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出量;i表示預定的折現率。
凈現值法的決策規則是:在只有一個備選方案的采納與否決策中,凈現值為正者則采納,凈現值為負者不采納;在有多個備選方案的互斥選擇決策中,應選用凈現值是正值中的最大者。
2、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不難發現,凈現值法與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凈現值法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能夠反映各種投資方案的凈收益,即以各種投資方案收益的大小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因此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2)凈現值法與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就是該方案能夠給企業增加的價值,因此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目標,就必須在多種備選方案中選擇凈現值最大且不小于零的投資方案。
因此,現行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凈現值法進行固定資產的投資決策。
二、證券投資決策
1.證券投資決策方法。證券投資決策的目標就是將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風險聯系起來,對二者進行權衡后選擇最為合理的證券進行投資。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主要是討論如何在規避風險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獲取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著名的投資組合理論。投資組合理論最初由馬考維茨(HMarkowitz)于20世紀50
年代創立,后經威廉•夏普(WSharpe)等人發展,主要運用證券投資回報率的期望值E和系統風險系數β兩個指標表示一個證券(或證券組合)的投資價值,以此為基礎的分析被稱為“E—β”分析。
證券投資組合的風險可以分為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風險,即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又稱為不可分散風險或市場風險,是由于一些會影響到所有公司的因素如戰爭、通貨膨脹、經濟衰退、金融危機、國際市場的變化引起的風險。這些因素對任何企業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非系統風險又稱為可分散風險或公是指發生于個別公司的因素如新產品開發失敗、失去一項重要合同、重大項目投標的失敗、競爭對手的出現、生產工藝技術的老化等所造成的風險,此類風險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投資來分散或消除。
2.對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資本市場理論和實踐研究表明,證券的回報率和系統風險之間存在著很高的相關性,即風險與收益對等,高風險可以用高回報來補償,而低風險則伴隨著低回報。在完全有效的資本市場中,證券的價格反映其價值,證券的價格在任何時刻都應與其價值相符,因此購買或出售證券只能獲得與該證券的系統風險相一致的回報率。也就是說,證券投資的凈現值等于零。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不能用凈現值作為評價指標,而應采用“E—β”分析法。
綜上所述,對固定資產投資與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差異歸納為以下幾點:
(1)現行企業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主要采用凈現值(NPV)法,而對證券投資決策則采用回報率與風險(E—β)分析法。
(2)只有當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不小于零時,才有可能接受該方案,而證券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一般為零。
(3)由于證券市場的競爭性遠遠高于產品市場,使得證券市場能夠迅速達到競爭性均衡狀態,因此,證券投資的平均租金高于零;而產品市場或者因為存在壟斷和寡頭,或者因為某個或某些企業的創新而使得該行業調整到競爭性均衡狀態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固定資產投資可以賺取經濟租金。
三、原因分析
1.從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角度來看。上面的分析似乎表明固定資產決策和證券投資決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決策類型,其實并非如此,兩者實際上都使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量化風險。
威廉•夏普1964年開創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簡稱CAPM)被認為是財務管理學形成和發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出現第一次使人們能夠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這一模型為:
Kj=Rf+βj(Km—Rf)。
式中:K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必要報酬率;Rf代表無風險報酬率;β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β系數;Km表示所有股票或所有證券的平均報酬率。
可見,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簡單、直觀地揭示了證券的期望報酬率與風險之間的關系。
例:當前的無風險報酬率為6%,市場平均報酬率為12%,A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大,其值β為1.5;B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小,其β值為0.75,則:
A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1.5×(12%—4%)=18%
B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0.75×(12%—4%)=12%
因此,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是證券投資分析的直接工具,應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可以直接預測證券投資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而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同樣發揮作用,即可以用于估計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風險越大,資金的機會成本也就越大。如果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大于零,就說明該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期望報酬率大于資金的機會成本。
因此,無論是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還是證券投資,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都是一個有效的工具,所不同的是,在證券投資決策中,資金的機會成本就是該證券投資的期望報酬率;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用估計的資金機會成本作為折現率對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預期現金流量進行折現,計算其凈現值,并根據計算結果的大小對投資方案作出取舍。
投資是企業重要的財務活動之一,它通常是指企業將一定的財力和物力投入到一定的對象上,以期在未來獲取收益的經濟行為。投資活動可以按多種標準進行分類,其中按投資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又稱為實物投資,是指直接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進行投資,直接形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能力。直接投資往往數額大,回收期長、與生產經營聯系緊密。
間接投資一般也稱為證券投資,是指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購買或取得其他單位的有價證券(股票、債券等)。
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技術的先進程度、證券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投資對象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經營和發展的潛力,因此,對固定資產投資和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研究和使用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固定資產投資決策
1、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如前所述,固定資產投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由于它投資數額大、投資回收期長、一經決策和實施就難以改變,因此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成敗與否后果深遠。實務中,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時,一般都要提出幾種投資方案,進行反復比較后從中選取最佳或最合理的方案,這就需要運用凈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現值指數法、投資回收期法、平均報酬率法等投資決策方法,但現行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主要采用凈現值(簡稱NPV)法。所謂凈現值是指投資方案的未來現金流人量的現值和現金流出量的現值的差額。用公式可表達為:
NPV=∑CIt/(1+i)t—∑COt/(1+i)t
其中:CI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入量;CO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出量;i表示預定的折現率。
凈現值法的決策規則是:在只有一個備選方案的采納與否決策中,凈現值為正者則采納,凈現值為負者不采納;在有多個備選方案的互斥選擇決策中,應選用凈現值是正值中的最大者。
2、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不難發現,凈現值法與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凈現值法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能夠反映各種投資方案的凈收益,即以各種投資方案收益的大小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因此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2)凈現值法與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就是該方案能夠給企業增加的價值,因此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目標,就必須在多種備選方案中選擇凈現值最大且不小于零的投資方案。
因此,現行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凈現值法進行固定資產的投資決策。
二、證券投資決策
1.證券投資決策方法。證券投資決策的目標就是將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風險聯系起來,對二者進行權衡后選擇最為合理的證券進行投資。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主要是討論如何在規避風險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獲取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著名的投資組合理論。投資組合理論最初由馬考維茨(H Markowitz)于20世紀50
年代創立,后經威廉夏普(W Sharpe)等人發展,主要運用證券投資回報率的期望值E和系統風險系數β兩個指標表示一個證券(或證券組合)的投資價值,以此為基礎的分析被稱為“E—β”分析。
證券投資組合的風險可以分為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風險,即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又稱為不可分散風險或市場風險,是由于一些會影響到所有公司的因素如戰爭、通貨膨脹、經濟衰退、金融危機、國際市場的變化引起的風險。這些因素對任何企業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非系統風險又稱為可分散風險或公是指發生于個別公司的因素如新產品開發失敗、失去一項重要合同、重大項目投標的失敗、競爭對手的出現、生產工藝技術的老化等所造成的風險,此類風險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投資來分散或消除。
2.對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資本市場理論和實踐研究表明,證券的回報率和系統風險之間存在著很高的相關性,即風險與收益對等,高風險可以用高回報來補償,而低風險則伴隨著低回報。在完全有效的資本市場中,證券的價格反映其價值,證券的價格在任何時刻都應與其價值相符,因此購買或出售證券只能獲得與該證券的系統風險相一致的回報率。也就是說,證券投資的凈現值等于零。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不能用凈現值作為評價指標,而應采用“E—β”分析法。
綜上所述,對固定資產投資與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差異歸納為以下幾點:
(1)現行企業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主要采用凈現值(NPV)法,而對證券投資決策則采用回報率與風險(E—β)分析法。
(2)只有當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不小于零時,才有可能接受該方案,而證券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一般為零。
(3)由于證券市場的競爭性遠遠高于產品市場,使得證券市場能夠迅速達到競爭性均衡狀態,因此,證券投資的平均租金高于零;而產品市場或者因為存在壟斷和寡頭,或者因為某個或某些企業的創新而使得該行業調整到競爭性均衡狀態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固定資產投資可以賺取經濟租金。
三、原因分析
1.從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角度來看。上面的分析似乎表明固定資產決策和證券投資決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決策類型,其實并非如此,兩者實際上都使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量化風險。
威廉夏普1964年開創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簡稱CAPM)被認為是財務管理學形成和發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出現第一次使人們能夠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這一模型為:
Kj=Rf+βj(Km—Rf)。
式中:K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必要報酬率;Rf代表無風險報酬率;β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β系數;Km表示所有股票或所有證券的平均報酬率。
可見,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簡單、直觀地揭示了證券的期望報酬率與風險之間的關系。
例:當前的無風險報酬率為6%,市場平均報酬率為12%,A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大,其值β為1.5;B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小,其β值為0.75,則:
A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1.5×(12%—4%)=18%
B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0.75×(12%—4%)=12%
因此,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是證券投資分析的直接工具,應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可以直接預測證券投資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而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同樣發揮作用,即可以用于估計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風險越大,資金的機會成本也就越大。如果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大于零,就說明該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期望報酬率大于資金的機會成本。
因此,無論是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還是證券投資,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都是一個有效的工具,所不同的是,在證券投資決策中,資金的機會成本就是該證券投資的期望報酬率;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用估計的資金機會成本作為折現率對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預期現金流量進行折現,計算其凈現值,并根據計算結果的大小對投資方案作出取舍。
投資是企業重要的財務活動之一,它通常是指企業將一定的財力和物力投入到一定的對象上,以期在未來獲取收益的經濟行為。投資活動可以按多種標準進行分類,其中按投資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又稱為實物投資,是指直接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進行投資,直接形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能力。直接投資往往數額大,回收期長、與生產經營聯系緊密。
間接投資一般也稱為證券投資,是指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購買或取得其他單位的有價證券(股票、債券等)。
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技術的先進程度、證券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投資對象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經營和發展的潛力,因此,對固定資產投資和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研究和使用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固定資產投資決策
1、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如前所述,固定資產投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由于它投資數額大、投資回收期長、一經決策和實施就難以改變,因此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成敗與否后果深遠。實務中,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時,一般都要提出幾種投資方案,進行反復比較后從中選取最佳或最合理的方案,這就需要運用凈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現值指數法、投資回收期法、平均報酬率法等投資決策方法,但現行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主要采用凈現值(簡稱NPV)法。所謂凈現值是指投資方案的未來現金流人量的現值和現金流出量的現值的差額。用公式可表達為:
NPV=∑CIt/(1+i)t—∑COt/(1+i)t
其中:CI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入量;CO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出量;i表示預定的折現率。
凈現值法的決策規則是:在只有一個備選方案的采納與否決策中,凈現值為正者則采納,凈現值為負者不采納;在有多個備選方案的互斥選擇決策中,應選用凈現值是正值中的最大者。
2、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不難發現,凈現值法與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凈現值法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能夠反映各種投資方案的凈收益,即以各種投資方案收益的大小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因此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2)凈現值法與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就是該方案能夠給企業增加的價值,因此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目標,就必須在多種備選方案中選擇凈現值最大且不小于零的投資方案。
因此,現行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凈現值法進行固定資產的投資決策。
二、證券投資決策
1.證券投資決策方法。證券投資決策的目標就是將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風險聯系起來,對二者進行權衡后選擇最為合理的證券進行投資。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主要是討論如何在規避風險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獲取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著名的投資組合理論。投資組合理論最初由馬考維茨(HMarkowitz)于20世紀50
年代創立,后經威廉?夏普(WSharpe)等人發展,主要運用證券投資回報率的期望值E和系統風險系數β兩個指標表示一個證券(或證券組合)的投資價值,以此為基礎的分析被稱為“E—β”分析。
證券投資組合的風險可以分為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風險,即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又稱為不可分散風險或市場風險,是由于一些會影響到所有公司的因素如戰爭、通貨膨脹、經濟衰退、金融危機、國際市場的變化引起的風險。這些因素對任何企業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非系統風險又稱為可分散風險或公是指發生于個別公司的因素如新產品開發失敗、失去一項重要合同、重大項目投標的失敗、競爭對手的出現、生產工藝技術的老化等所造成的風險,此類風險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投資來分散或消除。
2.對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資本市場理論和實踐研究表明,證券的回報率和系統風險之間存在著很高的相關性,即風險與收益對等,高風險可以用高回報來補償,而低風險則伴隨著低回報。在完全有效的資本市場中,證券的價格反映其價值,證券的價格在任何時刻都應與其價值相符,因此購買或出售證券只能獲得與該證券的系統風險相一致的回報率。也就是說,證券投資的凈現值等于零。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不能用凈現值作為評價指標,而應采用“E—β”分析法。
綜上所述,對固定資產投資與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差異歸納為以下幾點:
(1)現行企業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主要采用凈現值(NPV)法,而對證券投資決策則采用回報率與風險(E—β)分析法。
(2)只有當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不小于零時,才有可能接受該方案,而證券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一般為零。
(3)由于證券市場的競爭性遠遠高于產品市場,使得證券市場能夠迅速達到競爭性均衡狀態,因此,證券投資的平均租金高于零;而產品市場或者因為存在壟斷和寡頭,或者因為某個或某些企業的創新而使得該行業調整到競爭性均衡狀態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固定資產投資可以賺取經濟租金。
三、原因分析
1.從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角度來看。上面的分析似乎表明固定資產決策和證券投資決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決策類型,其實并非如此,兩者實際上都使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量化風險。
威廉?夏普1964年開創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簡稱CAPM)被認為是財務管理學形成和發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出現第一次使人們能夠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這一模型為:
Kj=Rf+βj(Km—Rf)。
式中:K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必要報酬率;Rf代表無風險報酬率;β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β系數;Km表示所有股票或所有證券的平均報酬率。
可見,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簡單、直觀地揭示了證券的期望報酬率與風險之間的關系。
例:當前的無風險報酬率為6%,市場平均報酬率為12%,A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大,其值β為1.5;B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小,其β值為0.75,則:
A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1.5×(12%—4%)=18%
B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0.75×(12%—4%)=12%
因此,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是證券投資分析的直接工具,應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可以直接預測證券投資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而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同樣發揮作用,即可以用于估計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風險越大,資金的機會成本也就越大。如果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大于零,就說明該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期望報酬率大于資金的機會成本。
因此,無論是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還是證券投資,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都是一個有效的工具,所不同的是,在證券投資決策中,資金的機會成本就是該證券投資的期望報酬率;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用估計的資金機會成本作為折現率對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預期現金流量進行折現,計算其凈現值,并根據計算結果的大小對投資方案作出取舍。
投資是企業重要的財務活動之一,它通常是指企業將一定的財力和物力投入到一定的對象上,以期在未來獲取收益的經濟行為。投資活動可以按多種標準進行分類,其中按投資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又稱為實物投資,是指直接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進行投資,直接形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能力。直接投資往往數額大,回收期長、與生產經營聯系緊密。
間接投資一般也稱為證券投資,是指用現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購買或取得其他單位的有價證券(股票、債券等)。
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技術的先進程度、證券投資的規模大小和投資對象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經營和發展的潛力,因此,對固定資產投資和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研究和使用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固定資產投資決策
1、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如前所述,固定資產投資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由于它投資數額大、投資回收期長、一經決策和實施就難以改變,因此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成敗與否后果深遠。實務中,企業在進行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時,一般都要提出幾種投資方案,進行反復比較后從中選取最佳或最合理的方案,這就需要運用凈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現值指數法、投資回收期法、平均報酬率法等投資決策方法,但現行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主要采用凈現值(簡稱NPV)法。所謂凈現值是指投資方案的未來現金流人量的現值和現金流出量的現值的差額。用公式可表達為:
NPV=∑CIt/(1+i)t—∑COt/(1+i)t
其中:CI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入量;COt表示第t年的現金流出量;i表示預定的折現率。
凈現值法的決策規則是:在只有一個備選方案的采納與否決策中,凈現值為正者則采納,凈現值為負者不采納;在有多個備選方案的互斥選擇決策中,應選用凈現值是正值中的最大者。
2、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不難發現,凈現值法與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優點:
(1)凈現值法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能夠反映各種投資方案的凈收益,即以各種投資方案收益的大小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因此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2)凈現值法與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相一致。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就是該方案能夠給企業增加的價值,因此要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一目標,就必須在多種備選方案中選擇凈現值最大且不小于零的投資方案。
因此,現行企業財務管理工作中主要采用凈現值法進行固定資產的投資決策。
二、證券投資決策
1.證券投資決策方法。證券投資決策的目標就是將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風險聯系起來,對二者進行權衡后選擇最為合理的證券進行投資。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主要是討論如何在規避風險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獲取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著名的投資組合理論。投資組合理論最初由馬考維茨(HMarkowitz)于20世紀50
年代創立,后經威廉•夏普(WSharpe)等人發展,主要運用證券投資回報率的期望值E和系統風險系數β兩個指標表示一個證券(或證券組合)的投資價值,以此為基礎的分析被稱為“E—β”分析。
證券投資組合的風險可以分為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風險,即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又稱為不可分散風險或市場風險,是由于一些會影響到所有公司的因素如戰爭、通貨膨脹、經濟衰退、金融危機、國際市場的變化引起的風險。這些因素對任何企業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非系統風險又稱為可分散風險或公是指發生于個別公司的因素如新產品開發失敗、失去一項重要合同、重大項目投標的失敗、競爭對手的出現、生產工藝技術的老化等所造成的風險,此類風險可以通過多元化的投資來分散或消除。
2.對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說明。資本市場理論和實踐研究表明,證券的回報率和系統風險之間存在著很高的相關性,即風險與收益對等,高風險可以用高回報來補償,而低風險則伴隨著低回報。在完全有效的資本市場中,證券的價格反映其價值,證券的價格在任何時刻都應與其價值相符,因此購買或出售證券只能獲得與該證券的系統風險相一致的回報率。也就是說,證券投資的凈現值等于零。因此證券投資決策不能用凈現值作為評價指標,而應采用“E—β”分析法。
綜上所述,對固定資產投資與證券投資決策方法的差異歸納為以下幾點:
(1)現行企業財務管理理論和實踐對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主要采用凈現值(NPV)法,而對證券投資決策則采用回報率與風險(E—β)分析法。
(2)只有當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不小于零時,才有可能接受該方案,而證券投資方案的凈現值一般為零。
(3)由于證券市場的競爭性遠遠高于產品市場,使得證券市場能夠迅速達到競爭性均衡狀態,因此,證券投資的平均租金高于零;而產品市場或者因為存在壟斷和寡頭,或者因為某個或某些企業的創新而使得該行業調整到競爭性均衡狀態還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固定資產投資可以賺取經濟租金。
三、原因分析
1.從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角度來看。上面的分析似乎表明固定資產決策和證券投資決策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決策類型,其實并非如此,兩者實際上都使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量化風險。
威廉•夏普1964年開創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簡稱CAPM)被認為是財務管理學形成和發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出現第一次使人們能夠對風險進行定量分析。這一模型為:
Kj=Rf+βj(Km—Rf)。
式中:K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必要報酬率;Rf代表無風險報酬率;βj表示第j種股票或第j種證券組合的β系數;Km表示所有股票或所有證券的平均報酬率。
可見,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簡單、直觀地揭示了證券的期望報酬率與風險之間的關系。
例:當前的無風險報酬率為6%,市場平均報酬率為12%,A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大,其值β為1.5;B項目的預期股權現金流量風險小,其β值為0.75,則:
A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1.5×(12%—4%)=18%
B項目的必要報酬率=6%+0.75×(12%—4%)=12%
因此,資本資產定價模型是證券投資分析的直接工具,應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可以直接預測證券投資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而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資本資產定價模型同樣發揮作用,即可以用于估計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風險越大,資金的機會成本也就越大。如果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凈現值大于零,就說明該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期望報酬率大于資金的機會成本。
因此,無論是固定資產投資決策還是證券投資,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都是一個有效的工具,所不同的是,在證券投資決策中,資金的機會成本就是該證券投資的期望報酬率;在固定資產投資決策中,用估計的資金機會成本作為折現率對固定資產投資方案的預期現金流量進行折現,計算其凈現值,并根據計算結果的大小對投資方案作出取舍。
1 概述
當今中國的證券投資學教材,對證券投資的研究對象的闡述較少,國內比較知名作者吳曉裘,趙錫軍、李向科等在其主編的證券投資學中都沒有對證券投資學的研究對象進行界定和闡述,而一門科學的研究對象、內容和方法,需要在學習中完善,在完善中學習,通過不斷地總結和修正,逐步完善這一學科,這一研究對證券投資理論發展和實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 證券投資概述
投資包括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兩大方面,直接投資是指各個投資主體為在未來獲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而進行的實物資產購建活動。如國家、企業、個人出資建造機場、碼頭、工業廠房和購置生產所用的機械設備等。間接投資是指企業或個人用其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借以獲得收益的經濟行為。一切出于謀取預期經濟收益為目的而墊付資金或實物的行為都可以看作是投資。
證券投資是指間接投資,即投資主體用其積累起來的貨幣購買股票、公司債券、公債等有價證券,借以獲得收益的經濟行為。證券投資屬于非實物投資,投資者付出資金,購入的是有價證券,而不是機器、設備、黃金珠寶等實物。證券投資的收益一般包括股息、紅利收益、資本收益、債息收益和投機收益。
證券投資是一種特殊的投資活動,與一般意義上的投資相比,具有高收益性、高風險性、期限性和變現性等特點。
3 證券投資與投機
投機起源于古代,早期的投機以賺取地區差價為主要方式,不同區域對不同種類產品生產與需求的差別性,為投機者賺取買賣差價創造了條件。進入商品社會后,投機范圍日趨廣泛,它已伸展到生產、流通、金融等眾多領域。
投機的含義就是把握時機賺取利潤。在證券投資學中,投機的基本含義則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條件下做出投資決策,試圖在證券市場的價格漲落中獲利。而這種價格波動帶來的獲利時機同樣賦予所有的社會公眾,并未偏向某種特定的人,但事實上只有少數人把握住了這種機會。少數投機者之所以能夠成功,不只是他們熟悉市場的習性,具有豐富的經驗,準確的預見力和判斷力,更主要的是具有承擔風險的勇氣。承擔較大的風險,賺取高額利潤就是投機者根本的信條。而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并不愿意承擔更大的風險,他們往往偏重于通過資金、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投入以圖賺取正常利潤的投資行為。
證券投資與投機的區別主要表現為對預測收益的估計不同。普通投資者進行證券投資時,較為重視基礎價值分析,以此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證券投機者不排斥這些方法,但更重視技術、圖像和心理分析。普通投資者除關心證券價格漲落而帶來的收益外,還關注股息、紅利等日常收益;而證券投機者只關注證券價格漲落帶來的利潤,而對股息、紅利等日常收益不屑一顧。其次是所承擔的風險程度不同。投資的收益與風險是成正比的。普通投資者對投資的安全性較為關注,主要購買那些股息和紅利乃至價格相對穩定的證券,因而所承擔的風險較?。煌稒C者主要購買那些收益高而且極不穩定的證券,因而其所承擔的風險較大。投機者既可能獲得巨大的收益,也可能遭受巨大的損失。
證券投資與投機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是在程度上有差別。因此要把投資與投機完全區分開來是很困難的。投資是不成功的投機,投機是成功的投資。
4 證券投資學研究的對象
證券投資學的研究對象是證券市場運行的規律以及遵循其規律進行科學的管理和決策的綜合性方法論科學。具體地講,就是證券投資者如何正確地選擇證券投資工具;如何規范地參與證券市場運作;如何科學地進行證券投資決策分析;如何成功地使用證券投資策略與技巧;國家如何對證券投資活動進行規范管理等等。從學科性質上講,證券投資學具有下列特點:
第一,證券投資是一門綜合性方法論科學。證券投資的綜合科學性質主要反映在它以眾多學科為基礎和它涉及范圍的廣泛性。證券投資作為金融資產投資,它是整個國民經濟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股市是國民經濟的晴雨表,因此,資本、利潤、利息等慨念是證券投資學研究問題所經常使用的基本范疇。證券市場是金融市場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證券投資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證券市場運行,證券投資者的投資操作,所以必然涉及到貨幣供應、市場利率及其變化對證券市場價格以及證券投資者收益的影響。證券投資者進行投資決定購買哪個企業的股票或
[1] [2] [3]
債券,總要進行調查了解,掌握其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從而做出分析、判斷。作這些基礎分析必須掌握一定的會計學知識。證券投資學研究問題時,除了進行一些定性分析外,還需要大量地定量分析,證券投資、市場分析、價值分析、技術分析、組合分析等內容都應采用統計、數學模型進行。因此,掌握經濟學、金融學、會計學、統計學、數學等方法對證券投資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證券投資學是一門綜合性方法論科學。
第二,證券投資是一門應用性科學。證券投資學雖然也研究一些經濟理論問題,但從學科內容的主要組成部分來看,它屬于應用性較強的一門科學。證券投資學側重于對經濟事實、現象及經驗進行分析和歸納,它所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證券投資者所需要掌握的具體方法和技巧,即如何選擇證券投資工具;如何在證券市場上買賣證券;如何分析各種證券投資價值;如何對發行公司進行財務分析;如何使用各種技術方法分析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如何科學地進行證券投資組合等等,這些都是操作性很強的具體方法和基本技能。從這些內容可以看出,證券投資學是一門培養應用型專門人才的科學。
第三,證券投資是一門以特殊方式研究經濟關系的科學。證券投資屬于金融投資范疇,進行金融投資必須以各種有價證券的存在和流通為條件,因而證券投資學所研究的運動規律是建立在金融活動基礎之上的。金融資產是虛擬資產,金融資產的運動就是一種虛擬資本的運動,其運動有著自己一定的獨立性。社會上金融資產量的大小取決于證券發行量的大小和證券行市,而社會實際資產數量的大小取決于社會物質財富的生產能力和價格。由于金融資產的運動是以現實資產運動為根據的,由此也就決定了實際生產過程中所反映的一些生產關系也必然反映在證券投資活動當中。即使從證券投資小范圍來看,證券發行所產生的債權關系、債務關系、所有權關系、利益分配關系,證券交易過程中所形成的委托關系、購銷關系、信用關系等等也都包含著較為復雜的社會經濟關系。因此證券投資學研究證券投資的運行離不開研究現實社會形態中的種種社會關系。
證券投資研究的內容和方法
. 證券投資的研究內容
證券投資的研究內容是由其研究對象所決定的,它包括:
.. 證券投資的基本概念和范疇。證券投資過程中涉及許多重要的概念和范疇,如證券(股票、債券等)、證券投資、證券投資風險、證券投資收益等。明確這些概念和范疇,是研究證券投資的前提。
.. 證券投資的要素。證券投資活動離不開一定的條件或行為要素,證券投資者、證券投資工具、證券投資中介等是證券投資的實施要素。它們在證券投資過程中分別起著不同但又不可或缺的作用。研究這些要素,對于準確、全面、深入地說明和理解證券投資運動過程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 從事證券投資活動的空間。證券投資活動是在證券市場上進行的,而證券市場本身是一個相當龐雜的體系,它由許多分支組成,證券市場的不同部分具有不同的活動內容,并分別滿足不同的證券投資需要。只有充分了解證券市場的組成框架、基本結構和運行機理,才能進入這一市場并有效地從事證券投資活動。
.. 證券投資的規則和程序。證券投資是按照一定的規則包括法規進行的。作為一種交易行為,它有特定的程序和步聚,制度規定是相當嚴密的。了解這些規則和程序,是從事證券投資的重要前提。
.. 證券投資的原則和內在要求。證券投資是一種高收益與高風險并存的經濟行為。因此安全、高效地進行證券投資,必須把握一些重要的原則和客觀內在要求。按證券投資的客觀要求行事,有助于避免證券投資中的盲目性,理性地入市操作,從而增加投資成功的可能性。
.. 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這是證券投資學最重要的內容之一。證券投資分析方法大致上可分為基本分析與技術分析兩大類,而這兩類分析方法又分別包含了大量內容,只有努力掌握這些分析方法,投資者才有可能為正確地選擇投資對象,把握市場趨勢。
關鍵詞實業投資證券投資產權投資網絡經濟虛擬企業
1充分利用網絡資源,提高實業投資效益
首先,要善于捕捉投資機會。投資機會的捕捉有賴于企業對自身以及外部環境的了解與認識,有賴于企業對商業機會的把握。商業機會與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息息相關,變化之中孕育著商業機會。人類社會的發展本身表現為一種變化,沒有變化即無所謂發展。而人類社會加速發展的整體趨勢意味著各種變化的加速,也意味著所謂的瞬息萬變逐步成為現實。在這一情勢下,把握商業機會的前提即是對瞬息萬變的企業內外部環境,特別是企業外部環境要及時地把握。對于傳統環境下的企業而言,這絕非易事,只有極少數的企業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與財力可以建立相應的信息系統來處理來自世界各地的相關信息,并從中發現企業投資機會。即使是對大型企業來說,實現這種信息的搜集與分析,不管是在效率方面還是在效益方面都是難如人意的。網絡經濟時代,國際互聯網可以將世界各地的大量信息聚于一臺網絡終端機之上,使各類企業可進行信息搜集與分析、實現更高的效率與效益,極大地提升了企業捕捉投資機會的能力。
其次,利用網絡優勢,提高投資項目的管理質量,增加投資數量。網絡經濟時代,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大大加快,企業跨地區、跨國投資活動迅猛發展。而相對于本地區或較近地區范圍的投資活動而言,跨國、跨地區投資活動中的投資管理問題有其獨特之處。由于空間距離的遙遠,企業對于投資項目所涉及的諸如貨幣資金、存貨、應收賬款以及企業行政管理方面的各種因素的了解都比就近投資更為困難。在國際互聯網出現之前,雖然各種通訊技術在企業管理之中的運用使遠程管理可以成為一種現實,但是,在這些通訊技術支持下的投資管理畢竟有著相應的時滯問題。相對而言,國際互聯網則是一種更為先進的通訊技術,這一先進通訊技術運用于企業管理之中可以使遠程實時監控成為可能,這無疑為縮短監控時滯、提高監控效率提供了技術上的保障。這種技術上的保障,一方面可以提高企業跨地區和跨國投資項目的管理質量,另一方面,由于在這一先進技術的支持下,企業為管理同一投資項目所需付出的時間和精力都相應減少。因此,它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考慮其他投資項目,這對于增加企業的對外投資量也有著潛在的促進作用。
2產權投資形式、投資要素和投資方式均應適應網絡經濟的發展作相應的改變
網絡經濟時代,企業的產權投資應注意以下變化:
2.1更多地以組建虛擬企業的形式進行產權投資
在傳統的經濟環境下,企業一般采取縱向一體化的方式來保證企業與其存貨供應商及分銷商之間的穩定關系。這種縱向一體化是通過企業采取投資自建、投資控股或兼并的方式來實現對為其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或零部件的企業及分銷商的控制,也即以產權為紐帶來實現核心企業與其供應商和分銷商之間的穩定關系。應當說,在市場環境相對穩定的條件下,這種縱向一體化的模式有助于加強核心企業對原材料供應、產品制造、分銷和銷售的全過程的控制,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主動地位。但是,進入網絡經濟時代之后,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種變化突出表現在企業所面對的是一個變化迅速的買方市場,在這一環境下,企業對未來的預測顯得越來越難把握,相應地,企業要保持在市場競爭中的主動地位的話,就必須能夠對市場中出現的各種機會具有快速反應的能力,而以往的縱向一體化模式顯然難以實現這一要求。因為在以產權為紐帶的縱向一體化模式下,企業與其供應商與分銷商之間是一種非常穩固的關系,這種穩固關系是為把握以往的某種市場機會而建立的。當以往的市場機會已經不存在的時候,或者企業需要把握更好的新的市場機會的時候,這種關系的解除對企業來說絕非易事。基于這一認識,組建虛擬企業成為企業的必然選擇,即企業放棄過去那種從設計到制造甚至一直到銷售都由自己來實現的經營模式,轉而在全球范圍內去尋找適當的供應商及分銷商,通過與它們之間建立伙伴關系而結成利益共同體,形成一個策略聯盟,而當相應的市場機會已經消失的時候,這種伙伴關系的解除不管是從時間上還是從成本上都比縱向一體化要少得多。而國際互聯網又為企業在尋找合作伙伴上提供了更加廣闊的選擇空間。因此,組建虛擬企業代表著網絡經濟時代企業產權投資的發展方向。
2.2產權投資要素中無形資產的比重提高
這是由網絡經濟自身特有的性質所決定的。如前所述,網絡經濟也是一種知識經濟,知識已轉化成一種資本,成為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在企業的產權投資中,運用知識這種無形資產進行資本運營將越來越普遍,從而使得在整個產權投資的要素總量中,無形資產的比重呈上升趨勢。
2.3產權投資方式多表現為企業間相互持股
現代經濟是一種以分工為基礎的經濟模式。在這一模式下,企業與個人均在其相對擅長的領域中高效地開展活動,從而取得較好的成果。在網絡環境下,這種模式將由于企業相互之間的聯系與溝通的便捷而獲得進一步的發展。即在網絡經濟環境下,尋找企業及個人核心能力成為一個關于企業或個人能否有良好生存狀態的核心問題。針對某一特定企業來說,在尋求到其核心能力之后,就應當圍繞其核心能力去開展相應的活動,至于其余問題則應該交由其他企業去解決。在這種思路下,企業的分工協作關系被進一步賦予新的內涵。在這種新型的分工協作關系的指導下,企業之間的戰略聯盟及戰略伙伴關系將被提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企業的產權投資活動即圍繞這一中心問題展開。要實現這種戰略聯盟及戰略伙伴關系,書面協議的簽訂當然是手段之一,而相互之間的持股既是一種傳統的模式,也是一種非常自然的選擇。因此,在網絡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產權投資更多地選擇相互持股的方式。
3采用網上證券交易方式進行證券投資
3.1證券投資的品種大大豐富
網絡經濟的發展帶來的副產品之一就是整個經濟發展中的風險程度提高?;诖?,金融市場中必然產生許多防范風險類的金融衍生商品,加之競爭加劇所產生的多種金融創新商品,必然使得金融投資品的種類趨于極大豐富。企業可能采納的證券投資品種由于有了更大的選擇空間而大大豐富起來。投資品種的豐富一方面可以使企業通過多種證券投資組合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率,另一方面也使企業的投資活動趨于復雜化。
3.2證券投資的地理范圍擴大
在世界經濟一體化浪潮的大背景下,為企業籌資及投資者服務的證券市場也呈現出國際化的特征。目前,世界各國主要的證券交易所基本上都已經發展成為國際性證券交易所,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國外證券市場作為籌集資金的渠道,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國外證券的投資。在網絡經濟環境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步伐將進一步加快。一方面,國際互聯網使投資者了解世界各地證券發行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狀況更加便利,對世界其他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及其他影響證券市場發展變化因素的了解也更加全面而迅捷;另一方面,互聯網的產生與發展使網上證券交易成為可能,這也在極大程度上方便了投資者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證券進行投資。
3.3網上證券業務優于傳統的證券業務模式
網上證券業務相對于傳統的證券業務模式,其優勢在于:
(1)成本優勢。在傳統證券業務模式下,作為交易中介的證券商在經營證券業務的過程中有許多費用必須發生,如人工成本、場地成本、水電費等費用,這些費用在網上證券業務模式下都將大大下降。當然,在證券商的傳統費用項目發生變化的過程中,也有一些新的費用項目將會出現,如互聯網相關費用上升。但從費用總量來看是削減的趨勢。
(2)便利程度高。國際互聯網使得證券投資者無論身處何時何地,只要能通過計算機終端聯上國際互聯網,就可以非常便利地通過互聯網獲得相關信息,進行證券買賣,其便利程度的提高也是網上證券業務迅猛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3)證券投資相關資訊服務全面快捷。對于證券投資者來說,進行科學合理的證券投資的前提即是掌握充分的投資決策相關信息。網上證券業務的開展可以使證券投資者通過自主地選擇瀏覽等方式,從網絡證券經紀商以及證券資訊類網站上獲得即時更新的以及經過深入分析和研究的證券投資相關信息,這些信息的獲取可以在極大程度上支持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與傳統證券業務模式相比,網上證券業務的這一內容對證券投資者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也是網上證券業務的重要優勢之一。
(4)個性化的證券投資咨詢與指導。在互聯網環境下,網絡證券經紀商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在其建立的網站中設立證券投資咨詢與指導業務,通過這一業務,可以針對特定投資者對待風險的態度、期望的投資回報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其資金量,為其量身度制證券投資組合,幫助證券投資者實現增值目標,或者通過網上實時互動的溝通方式,在網上為證券投資者提供投資指導。這也是網上證券業務超越傳統業務模式的重要方面。
網上證券業務的上述優勢,對網絡經濟時代的企業證券投資來說,是很有吸引力的。而且隨著網上證券經紀商的服務內容的增加和服務質量的提高,及網絡安全性程度的提高,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應該成為許多企業證券投資的重要選擇方式之一。
參考文獻
1鄒志波.網絡理財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
2夏樂書.資本運營理論與實務[M].沈陽: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
3王淑英.知識經濟與財務管理創新[J].經濟經緯,2002(6)
2產權投資形式、投資要素和投資方式均應適應網絡經濟的發展作相應的改變
網絡經濟時代,企業的產權投資應注意以下變化:
2.1更多地以組建虛擬企業的形式進行產權投資
在傳統的經濟環境下,企業一般采取縱向一體化的方式來保證企業與其存貨供應商及分銷商之間的穩定關系。這種縱向一體化是通過企業采取投資自建、投資控股或兼并的方式來實現對為其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或零部件的企業及分銷商的控制,也即以產權為紐帶來實現核心企業與其供應商和分銷商之間的穩定關系。應當說,在市場環境相對穩定的條件下,這種縱向一體化的模式有助于加強核心企業對原材料供應、產品制造、分銷和銷售的全過程的控制,使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主動地位。但是,進入網絡經濟時代之后,企業的經營環境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種變化突出表現在企業所面對的是一個變化迅速的買方市場,在這一環境下,企業對未來的預測顯得越來越難把握,相應地,企業要保持在市場競爭中的主動地位的話,就必須能夠對市場中出現的各種機會具有快速反應的能力,而以往的縱向一體化模式顯然難以實現這一要求。因為在以產權為紐帶的縱向一體化模式下,企業與其供應商與分銷商之間是一種非常穩固的關系,這種穩固關系是為把握以往的某種市場機會而建立的。當以往的市場機會已經不存在的時候,或者企業需要把握更好的新的市場機會的時候,這種關系的解除對企業來說絕非易事?;谶@一認識,組建虛擬企業成為企業的必然選擇,即企業放棄過去那種從設計到制造甚至一直到銷售都由自己來實現的經營模式,轉而在全球范圍內去尋找適當的供應商及分銷商,通過與它們之間建立伙伴關系而結成利益共同體,形成一個策略聯盟,而當相應的市場機會已經消失的時候,這種伙伴關系的解除不管是從時間上還是從成本上都比縱向一體化要少得多。而國際互聯網又為企業在尋找合作伙伴上提供了更加廣闊的選擇空間。因此,組建虛擬企業代表著網絡經濟時代企業產權投資的發展方向。
2.2產權投資要素中無形資產的比重提高
這是由網絡經濟自身特有的性質所決定的。如前所述,網絡經濟也是一種知識經濟,知識已轉化成一種資本,成為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在企業的產權投資中,運用知識這種無形資產進行資本運營將越來越普遍,從而使得在整個產權投資的要素總量中,無形資產的比重呈上升趨勢。
2.3產權投資方式多表現為企業間相互持股
現代經濟是一種以分工為基礎的經濟模式。在這一模式下,企業與個人均在其相對擅長的領域中高效地開展活動,從而取得較好的成果。在網絡環境下,這種模式將由于企業相互之間的聯系與溝通的便捷而獲得進一步的發展。即在網絡經濟環境下,尋找企業及個人核心能力成為一個關于企業或個人能否有良好生存狀態的核心問題。針對某一特定企業來說,在尋求到其核心能力之后,就應當圍繞其核心能力去開展相應的活動,至于其余問題則應該交由其他企業去解決。在這種思路下,企業的分工協作關系被進一步賦予新的內涵。在這種新型的分工協作關系的指導下,企業之間的戰略聯盟及戰略伙伴關系將被提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企業的產權投資活動即圍繞這一中心問題展開。要實現這種戰略聯盟及戰略伙伴關系,書面協議的簽訂當然是手段之一,而相互之間的持股既是一種傳統的模式,也是一種非常自然的選擇。因此,在網絡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產權投資更多地選擇相互持股的方式。
3采用網上證券交易方式進行證券投資
3.1證券投資的品種大大豐富
網絡經濟的發展帶來的副產品之一就是整個經濟發展中的風險程度提高?;诖?,金融市場中必然產生許多防范風險類的金融衍生商品,加之競爭加劇所產生的多種金融創新商品,必然使得金融投資品的種類趨于極大豐富。企業可能采納的證券投資品種由于有了更大的選擇空間而大大豐富起來。投資品種的豐富一方面可以使企業通過多種證券投資組合降低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率,另一方面也使企業的投資活動趨于復雜化。
3.2證券投資的地理范圍擴大
在世界經濟一體化浪潮的大背景下,為企業籌資及投資者服務的證券市場也呈現出國際化的特征。目前,世界各國主要的證券交易所基本上都已經發展成為國際性證券交易所,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國外證券市場作為籌集資金的渠道,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國外證券的投資。在網絡經濟環境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步伐將進一步加快。一方面,國際互聯網使投資者了解世界各地證券發行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狀況更加便利,對世界其他國家的宏觀經濟政策及其他影響證券市場發展變化因素的了解也更加全面而迅捷;另一方面,互聯網的產生與發展使網上證券交易成為可能,這也在極大程度上方便了投資者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證券進行投資。
3.3網上證券業務優于傳統的證券業務模式
網上證券業務相對于傳統的證券業務模式,其優勢在于:
(1)成本優勢。在傳統證券業務模式下,作為交易中介的證券商在經營證券業務的過程中有許多費用必須發生,如人工成本、場地成本、水電費等費用,這些費用在網上證券業務模式下都將大大下降。當然,在證券商的傳統費用項目發生變化的過程中,也有一些新的費用項目將會出現,如互聯網相關費用上升。但從費用總量來看是削減的趨勢。
(2)便利程度高。國際互聯網使得證券投資者無論身處何時何地,只要能通過計算機終端聯上國際互聯網,就可以非常便利地通過互聯網獲得相關信息,進行證券買賣,其便利程度的提高也是網上證券業務迅猛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3)證券投資相關資訊服務全面快捷。對于證券投資者來說,進行科學合理的證券投資的前提即是掌握充分的投資決策相關信息。網上證券業務的開展可以使證券投資者通過自主地選擇瀏覽等方式,從網絡證券經紀商以及證券資訊類網站上獲得即時更新的以及經過深入分析和研究的證券投資相關信息,這些信息的獲取可以在極大程度上支持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與傳統證券業務模式相比,網上證券業務的這一內容對證券投資者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也是網上證券業務的重要優勢之一。
(4)個性化的證券投資咨詢與指導。在互聯網環境下,網絡證券經紀商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在其建立的網站中設立證券投資咨詢與指導業務,通過這一業務,可以針對特定投資者對待風險的態度、期望的投資回報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其資金量,為其量身度制證券投資組合,幫助證券投資者實現增值目標,或者通過網上實時互動的溝通方式,在網上為證券投資者提供投資指導。這也是網上證券業務超越傳統業務模式的重要方面。
網上證券業務的上述優勢,對網絡經濟時代的企業證券投資來說,是很有吸引力的。而且隨著網上證券經紀商的服務內容的增加和服務質量的提高,及網絡安全性程度的提高,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應該成為許多企業證券投資的重要選擇方式之一。
參考文獻
1鄒志波.網絡理財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
2夏樂書.資本運營理論與實務[M].沈陽: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
3王淑英.知識經濟與財務管理創新[J].經濟經緯,2002(6)
4劉軍.網絡經濟下的財務管理創新[J].現代財經,2003(1)
5陳留平,試論知識經濟時代的財務管理改革———構建以智力資本為中心的財務管理
計劃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部分:
l、被審單位證券投資的基本情況。主要指證券投資的機構設置、管理方法、經營政策、財務管理等。
2、審計目的。主要說明審計委托人及審計性質、預期結果等。
3、重要的會計問題及重點的審計環節。主要根據被審單位證券投資的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對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的評價以及審計人員以往的審計經驗來決定。
4、審計工作進度、時間安排、小組人員分工等。
二、實施審計的程序
(一)了解證券投資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對其進行符合性測試審計人員到達審計現場后,要對其內部控制系統進行全面的調查、分析和評價。主要包括內控制度是否健全、關鍵環節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證券投資主要控制環節包括:機構設置、經營政策、財務核算與管理、考核、分配制度等幾個方面。
(二)對內部控制環節進行實質性測試
l、機構設置的實質性測試。一般來講,證券投資的機構設置與投資規模有必然的聯系,規模較大的投資,設置專門的投資管理部門,由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分管。這類企業將投資收益列為公司效益的重要組成部分,會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進行經營。小規模的投資設投資小組或專人負責,由公司的某領導分管。這類企業將投資收益作為企業經濟效益的補充,不可能投入相當大的人力、財力,很可能因疏于管理而出現漏洞。對機構設置的實質性測試主要通過向有關人員調查、審閱有關記錄來證明相關人員是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2.經營政策遵循程度的實質性測試。經營政策指證券投資的決策方式。決策方式主要分領導小組集體決策或傾向于操作者自行決策。對于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而言,買賣的時機以及購買何種證券對證券投資的效益起決定性的作用,也是投資決策的重要環節,應重點關注。
3、財務核算及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實質性測試。
(l)財務核算。對于規模較大的證券投資,投資管理科一般配備現場操作人員與記賬人員,對于當天的操作記錄給予及時的記載,月終(或季終)將當月的交易資料匯總,交付財務部門,納入公司的財務核算。小規模的投資,一般由操作人員將日常交易情況作簡單的記錄,月終匯總有關原始資料交財務部門,納入公司的財務核算。該環節審計的重點是賬務核算的合規性、正確性。財務部有無專人對投資部門提供的交易記錄、原始資料進行詳盡的審閱。核對,對投資收益的計算有無進行復核,驗證其正確性。(2)財務管理環節的實質性測試。財務管理環節內控制度實質性測試,主要是資金管理和股票轉托管管理。資金管理是指將公司的資金轉入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證券保證金戶頭以及將保證金戶頭的資金轉出或在不同證券公司營業部之間的互轉情況。由于公司的資金往外轉,一般涉及的管理人員較多,都有比較好的管理程序,抽查幾筆即可,不做重點審計環節。審計重點應放在證券保證金戶頭的資金管理。
證券投資管理較好的公司,會與證券部簽約,需有公司正式的資金調動委托書證券部方能辦理公司保證金賬戶資金的變動。審計人員可要求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提供企業開戶以來的資金變動清單,根據資金流入流出情況逐筆審查。例如:根據某證券公司營業部提供的某公司資金變動的清單,審計人員發現該公司用于證券投資的資金大于公司賬面記載的投資總額,有50萬元資金來歷不明。另外,從資金變動清單上還發現多次轉出資金情況。經進一步查詢得知該公司證券投資的資金有兩部分來源:公司投資與職工集資。在投資尚處于虧損的狀態下,公司分次認證券保證多戶頭提出60萬元,用于歸還職工本息,損害了公司利益。另外,保證金(或證券)在不同的證券公司營業部之間轉托管管理審計也十分重要,個別企業利用轉托管的機會掩蓋違紀行為。
例如:審計中發現某公司的證券對賬單起初資料只有股票數量,審計人員馬上意識到這不是該公司最初的證券投資保證金賬戶。經審計人員多方面做工作,該公司拿出了在A證券公司營業部的交易清單,從此份清單看出,該公司曾分次提出資金,挪做他用,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在我國的經濟發展中金融行業的發展對于我國的經濟來講非常重要,是重要的組成部分。在證券投資方面企業作為投資重要的組成部分,并且作為投資者中的帶頭人物,他們投資的方向往往決定著證券經濟整體的發展方向,對企業自身的發展與進步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在進行投資研究中需要注意在信任方面的影響,整體的證券投資方面需要有比比較充分的信任才能很好的進行投資于發展,在這方面還需要不斷的進行加強。
一、證券投資概述
對于我們企業來講,正處于發展比較穩定的時期經常會將剩余的資金投入到證券中,在這樣的情況下,將企業的資金投入到證券中可以充分的發揮資金的作用,提高企業的資金使用率,與此同時還能更好的將整體的經營效益進行加強。這種經濟投資項目在企業中意味著生產經營戰略的創新。進行證券投資可以很好的提升企業的資金使用量,并且還可以促進企業在金融方面的發展,將資金充分的運作起來達到更好的收益。但是將資金投入到證券中需要考慮的因素也很多,證券市場屬于金融市場的一部分,很多的金融因素都會影響到證券市場的變化,在考慮到這方面之后就需要企業重視在證券經濟中出現的一些上下波動以及存在的風險與收益。證券投資主要的影響因素是可以盡可能的提升企業在證券市場中獲得的收益,并且還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風險,最終的目的是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與進步。在進行證券投資方面還需要我們注意的是關于證券的信任問題以及對證券發展的影響,在理論上來講信任在經濟學中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其中一個方面是關于證券的信念問題,另一個是偏好。這兩個方面在我國的證券投資發展過程中非常重要,其中信念主要講的是對他人在事情上的信任程度以及對證券投資的預測;另一個方面偏好主要講的由于個人自身的特征產生的信任度以及與別人之間的被信任度。
二、證券市場中的信任與證券市場的發展
很多的專家認為證券市場中的證券對證券市場的發展來講非常重要,是投資者對于自己在金融觀點上認為自己被欺騙的一種行為,是一種主觀上的意識。從一方面上來講證券投資這種信任是一種比較客觀的特征,在整個金融體系上來講都比較客觀,例如其中的監管或是在對投資者進行一些利益上的保護等,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還取決于投資者自身的愛好,最基本的家庭背景以及教育信仰等方面的不同也會取決于他們對證券投資的信任出現不同。根據相關的資料顯示在進行證券投資水平的發展不不太好的情況下,很多的投資者在實際投資的參與過程中不夠活躍,相對一些信用度比較高的情況下在證券工公司中的活躍度比較高,并且他們愿意參與到其中。在證券公司中引用信任的主管因素,可以很好的詮釋關于現在的股票等參與度,不管是在發達國家還是我們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中都非常重要。
兩者之間的關系:在證券市場中對于證券信任主要的表現是在其自身的信心傷,自信心主要講的是個人在進行證券投資的過程中對于別的證券投資者以及相關的金融機構以及證券市場與社會的信任。依據相關的證券金融經濟學來講,證券的投資者對于證券市場的調查信息主要包含其中信念以及關于證券的偏好兩個方面,在文章中也提到了對于這兩個方面對證券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在很多方面中對于證券公司來講這些客觀的印影響因素對其自身的發展起著非常積極的作用,同時也是證券公司信譽的問題。所以在證券公司進行投資期間,大部分的投資者不僅僅會根據相關的投資信息進行公司的審核,還會通過很多方面進行分析,掌握投資公司在信譽方面的事情,只有全面的了解之后才會進行投資。
三、證券公司的影響因素
對于證券公司在急性投資期間需要面臨的信任問題非常多,子啊很多方面都需要進行注意,其中主要的影響因素從整體上來講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的宏觀影響因素另一方面是微觀影響因素。
宏觀影響因素:
在投資證券方面的影響對于證券需要進行比較全方位的監測與檢查,這其中主要體現在因為現在的經濟形式不穩定,經常出現比較大的波動,不管是在形式的變化以及政策的改善與通貨流通等方面。本文主要從幾個方面來介紹影響證券投資信任方面的宏觀因素:
(一)經濟形勢的變化
關于這方面對于信任的影響主要是從投資的決策中來表現出來,在正常的情況下對于我們來講需要將生產的能源以及其中的原材料等進行價格上的調查,這些都是生產中最直接的影響因素所以需要十分注意。其次就是市場上在能源供給方面以及原材料的供給方面經常出現變動,很多時候受到經濟環境變化的影響導致其供應出現問題。例如在一次的全球經濟危機中,以為中東的石油關系引發的異常非常龐大的經濟危機,致證券公司出現非常蕭條的局面,進入了黑色經濟發展形式中。所以在進行投資證券方面需要從這方面進行全面的分析,掌握其中的利弊關系之后在進行投資,保證投資的安全性,這也是影響證券投資信任的一種隱私。
(二)政策對證券投資的影響
在進行證券投資方面還需要注意在政策方面的導向作用,其對于現在的證券投資來講也非常重要。我們都知道國家的經濟形式往往對證券投資的影響非常明顯,甚至會直接影響到證券公司在市場上的變化我國在08年期間投出將近四萬億的資產來發展證券投資以及金融行業,利用這種形式成功的擺脫了當時的經濟危機,并且為我國的經濟發展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并且在此之外政府的導向影響還體現在對其證券投資方面以及企業方面的資金扶持上,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企業在資金上的不足,為企業再來更好的利益。
(三)通貨膨脹對證券的影響
對于我國經濟來講證券投資方面的影響因素非常豐富,因為其在金融方面涉及的范圍比較廣,所以很多的因素對其都會產生影響。通貨膨脹對其的影響主要表現在現在的生產生活經濟的提升,很多的投資者都在轉變心理變為投資者,并且現在的生活水平的提升以及整體的經濟發展進步,導致證券金融方面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所以需要不斷的加強在金融證券投資方面的信任度,讓投資者在比較安心的狀態下進行投資,保證證券投資的發展。
(四)貨幣供給量的變化
對于貨幣的供給變化量對證券投資信任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其貨幣的使用推動方面,我們都知道貨幣的供給量對于證券公司來講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將貨幣資金量進行提升,很多的證券投資公司中的信任度就會逐漸的增加,這樣就會提升人們對于這方面的關注,促進他們進行證券投資,很大程度上就會推動證券投資方面的發展與進步。
微觀影響因素:
對于金融企業來講證券的金融投資影響的微觀因素主要表現在證券投資公司自身的能力體現上,例如在企業中的盈利變化以及經營變化與債務變化等都會產生比較嚴重的影響,文章主要根據比較明顯的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盈利能力的變化
證券投資中的信任影響微觀因素其實在很多方面都體現在企業自身的發展中,在企業中盈利能力的變化是企業發展最基本的基礎,對企業來講其發展盈利的能力越大企業在證券發展的過程中上升的就越明顯,相對企業的信任度就比較高,在信任方面的影響也比較大。并且在投資證券方面對于很多在其中的凈資產方面的收益或是企業總資產收益等對企業的盈利能力都產生比較明顯的影響,對于企業在信任方面的提升也具有重要的提升作用。
(二)經營能力方面的變化
在進行投資證券方面微觀影響因素中經營能力的變化其的信任的影響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因為個人在進行投資期間不僅會注意其經濟實力,更重要的是關注企業在經營能力方面的實力。企業自身若是具有非常雄厚的經濟實力,在進行投資方面也會具有一定的資金力量,所以在經營企業起來會比較有優勢,并且可以很好的提升在這方面的信任度。加大對于投資證券方面的發展以及我國經濟的影響,保證金金融行業自身的穩定性。
四、結束語
證券投資的信任以及影響因素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需要不斷的進行提升與完善,這樣才能保證我國的金融行業在社會上的發展步伐。文章主要針對其中的影響因素進行詳細的分析,希望能夠促進投資證券方面的發展。
參考文獻
[1]高宏霞,馬宏.低碳主題證券投資基金業績影響因素實證分析[J].甘肅金融,2015,01: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