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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合同范本大全11篇

時間:2023-06-18 10:29:56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企業管理合同范本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篇(1)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根據《 合同法 》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企業管理咨詢事宜達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一、 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項為甲方提供管理咨詢服務:

1.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及稅法咨詢。

2.制訂財務核算制度。

3.制訂財務管理制度。

4.制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5.受托財務分析,出具財務分析報告。

6.投資融資咨詢。

7.制訂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手冊。

8.制訂企業總務管理工作手冊。

9.代辦一般納稅人臨時認定手續。

1.委托服務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項服務的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元,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為確保壓縮集團戰略目標的實現,切實提高集團各子、分公司的整體經營管理和業務水平,進而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能力,集團公司本著服務于集團各子、分公司的宗旨,根據國稅發【20xx】8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母子公司間提供服務支付費用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和晉壓縮天然氣綜字【20xx】1號文件的規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為確保服務到位、職責明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經營指導服務

1、提供生產經營管理、監督以及考核相關指導服務。

2、幫助乙方能夠按照集團總體發展戰略,制定乙方經營方針、年度計劃及其重大經營決策事項;

3、幫助乙方組織制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提供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指導、協調搶險救災工作等服務;

4、幫助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監督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等;

5、為乙方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物資采購及其他咨詢服務提供統一的招投標服務;

6、為乙方搭建統一融資平臺,對其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和調整;

7、為乙方在工程建設中遇到的技術問題提供技術支持;

8、組織開展天然氣等新型燃氣生產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攻關、推廣應用以及技術交流與服務工作。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行政服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人才招聘,組織、安排和指導乙方進行相關業務的知識和技能培訓;

2、幫助乙方制定年度員工培訓教育計劃,監督乙方內部培訓教育工作的落實情況;

3、監管乙方職工薪酬標準制定及協調與社會勞動保險系統的銜接;

4、對乙方財務核算實施統一管理,建立完善統一的會計管理、成本計算、預算控制、內部審計的程序;對乙方會計財務體系進行構建、維護和調整,組織協調集團內的資金調配;

5、幫助乙方協調理順與省級政府各職能部門的關系,為乙方在省級政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提供支持;

6、其它服務于乙方的行政事務。

二、服務費用收取標準、期限及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

(一)、服務費用標準

根據乙方銷氣量計提,標準為0.1元/立方米/年。

(二)、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

乙方須在每月結束后次月5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賬戶支付上月度服務費用。

(三)、服務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及時向乙方傳達集團的經營方針、政策、決策和工作部署;

2、按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經營指導及行政服務;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新技術、新工業的推廣工作,解決乙方技術難題;

4、負責對乙方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5、對乙方新立項目進行定期考察及調研,對投資項目進行后期跟蹤;

6、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財務監管;

7、協助乙方對其人員檔案、薪酬情況進行管理;

8、收集、整理、匯總燃氣行業相關業務信息資料,并及時分析通報。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貫徹落實甲方的經營方針、政策、決策和工作部署;

2、接受甲方對乙方業務經營及安全方面的監督管理和質詢;

3、認真組織實施甲方關于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計劃;

4、按時參加甲方安排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5、及時對企業人員的檔案信息進行整理、匯總和上報;

6、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接受甲方的財務指導和監督;

7、根據甲方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對因提供非真實資料所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8、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綜合服務費用。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管理服務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為了為榮州苑商務中心各商務單位創造一個舒適、安全、文明、整潔的經營環境,甲方對中心實行社會化、規范化、經營型物業管理服務,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及政府有關物業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服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

1、清掃保潔服務:甲方對乙方專有部分以外公共地段以及物業區域內的公共道路進行清掃保潔服務,下水道、窨井、化糞池定期疏理,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日產日清。

2、安全保衛:維持物業區內治安秩序,保安巡邏執勤。加強租賃戶管理,督促辦理暫住證,加強消防管理,強化消防措施。

3、交通與車輛停放的管理服務:甲方提供室內停車庫停放車輛,實行優惠收費。

4、養護、維修服務:對物業區域的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管線、以及房屋的共用部位提供日常的養護和維修。(不含設施設備的更新、更換或大修理)。

5、公共綠化、花草樹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6、監管裝飾、裝修:參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進行方案審查,施工監管,嚴格驗收。

7、房屋主體結構的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條例、公約的規定,在監管裝飾、裝修中,維護房屋主體結構不被破壞,保證房屋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對屋面進行檢查。

8、檔案、資料的管理:保存竣工資料、圖紙,設備設施資料,房屋使用情況,編制業主檔案。

9、配合相關部門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區物管辦、居委會等政府部門完成宣傳工作,積極開展賑災等社區活動。

前述條款不含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10、其它服務:

(1)甲方為業主服務設立的接待中心有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開通服務熱線電話68855408/68855409,負責接待來訪或投訴、處理物業管理的有關事宜。

(2)甲方設立信件收發室,為乙方代收、、代訂書信、報刊、雜志、資料等(包裹除外)。

(3)甲方代收代繳水、電、寬帶網絡服務費等,

(4)甲方可向乙方聯系提供多項便民有償活動。

(5)甲方對乙方的自用設施、設備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6)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公約,甲方結合物業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根據建設部( 20xx)第110號文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物業具體情況制訂《裝修管理規定》,嚴格監管房屋裝修,保證房屋結構之安全。保護物業區域內大多數業主的利益。

3、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公約》, 甲方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公約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處理和要求賠償。

4、根據需要,甲方可選聘專業公司進行本物業的專項服務。

5、甲方負責編制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通過協商后組織實施。

6、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物管服務費、代收的水、電及各項費用及提供的有償便民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定》,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

2、乙方入住后應遵守《市民公約》、《物業管理條例》及甲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等,保證物業區域的安全文明、干凈整潔。

3、乙方入住后不得高空拋物,應自覺維護清潔衛生,愛護花草樹木。

4、乙方入住后應按時交納各種費用。

5、乙方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物業區域內出現治安或其它突發事件,乙方應配合、協助公安機關和政府有關部門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發生治安、消防事件/偷盜事件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在使用房屋從事經營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商務單位的正常的經營活動。

7、乙方或房屋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因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時,應予以配合,乙方占有并使用出租房屋及其相關配套的公用設施和設備,應隨時保證合理使用并使其處于良好可用狀態。

8、乙方的用電設施設備若要增設大功率的電器,應向乙方申請配電增容,否則造成損失,概由乙方承擔。增容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額度雙方另行協商。

9、乙方不得在物業區域空地、通道內停放車輛,甲方對此不承擔保管責任,如需入庫停車享受優惠停車標準,并簽訂停車專項合同。

10、乙方在使用物業時應遵守甲方的有關消防的管理規定,開業前應向甲方提供消防驗收意見書并配合甲方作好消防演練,加強消防措施。

11、乙方在在使用水電中不得有意破壞水電的計量器具,否則乙方應承擔全部修理或更換費用外還應按同期使用水電數加倍承擔水電費用。

12、乙方在使用房屋時不得侵占房屋的共用部位,物業區內的公用部分,不得隨意改變房屋規劃、設計的使用用途,確需改變的,應事先按《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報請甲方同意。服從甲方對公用部分使用的統一規劃、調整。

13、如乙方在本物業內申請安裝有廣告架(牌),在本合同止時由乙方自行拆除,如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未拆除,則視為自動放棄權利由物業公司自行處理。乙方所使用該廣告架(牌)期間所涉及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含第三人責任)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物業公司無關。

三、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達到如下標準:

1、房屋完好率:99% 2、房屋維修及時率:90%

3、維修工程合格率:100% 4、排污管道、化糞池完好率:98%

5、清掃保潔率:95% 6、維修服務回訪率:100%

7、業主對物業管理滿意率:90% 8、水、電供應正常率99%

9、事故率:2.5%

四、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本合同期限與承租房屋合同有效同步。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時間為每月的12- 15日,乙方應自行到甲方的管理處交納費用。

2、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根據渝價(20xx)778號文件執行:(1)寫字樓及普通營業場所3.5元/平方 月(建筑面積)收取,(2)作餐飲營業場所按5.5元/平方 月(建筑面積)收取,乙方承租面積為 57 _平方米, 乙方物業使用性質為: 普通營業場所 ,物業服務服務費共計: ___200______/月,設施設備使用費合計為: ______/月,公共水電按實際使用分攤。

3、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用,水價每噸__4.8___元,電價每度___1___元(含變損、線損),乙方應在每月的12- 15日按時交納,逾期每日按5%追收滯納金。本物業有應急發電機組,應急發電電價按實際消耗柴油分攤。水、電價供應部門如有價格調整則相應調整。

4、物業區內廣告位由甲方統一管理,實行有償使用,使用費根據具置和使用面積另行協商。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2、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向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起訴。

3、乙方違約:

1、甲方可以依照約定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乙方違約若有偷用水、電的行為,應雙倍補交費用。并按本合同條款的約定處理。

2、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包括與甲方其它約定),甲方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有權采取停止一切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電等)的措施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其它約定

篇(2)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根據《 合同法 》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企業管理咨詢事宜達成一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一、 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在下列第______項為甲方提供管理咨詢服務:

1.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及稅法咨詢。

2.制訂財務核算制度。

3.制訂財務管理制度。

4.制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5.受托財務分析,出具財務分析報告。

6.投資融資咨詢。

7.制訂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手冊。

8.制訂企業總務管理工作手冊。

9.代辦一般納稅人臨時認定手續。

二、 服務期間(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委托服務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項服務的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元,于簽約后一次性支付。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5.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管理咨詢服務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服務的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管理咨詢服務,項目如下:

日常會計帳務處理咨詢及稅法咨詢。 制訂財務核算制度。 制訂財務管理制度。 制訂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受托財務分析,出具財務分析報告。 制訂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手冊。 制訂企業管理手冊,對公司綜合管理進行指導。

乙方應當對甲方企業所處的內外部環境進行深入的訪談、調研,客觀中立地審視,提出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基礎建設變革思路,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方案,從而強化高、中和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技能以及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第二條 服務期間

本協議約定的咨詢服務期間自年月至 乙方咨詢顧問可以通過電話、郵件、傳真、信件以及其他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定時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方式由咨詢顧問與甲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咨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專業咨詢項目費用從簽約之日起計算,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專業咨詢服務費。

第四條 咨詢項目工作要求

1. 為保證本項目的順利進行,甲方應確定1位主要聯系人,負責與乙方和咨詢顧問進行項目日常工作的接洽與溝通。

2. 甲方應給予乙方咨詢顧問適當的授權,即乙方咨詢顧問對認為與本項目有關的企業資料有知曉的權力,并可要求甲方配合提供有關資料。如甲方無法提供部分資料,應與乙方進行溝通,協商解決的辦法。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并保證其真實、合法、有效。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并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3.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管理咨詢服務合同范文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為了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相配合、講求效率、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項目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咨詢項目

二、委托項目進度

1、第一階段:完成《 》,限期為自合同書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完成《 》,限期為 個工作日。

3、第三階段:完成《 》,限期為 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但實際執行中有一定的交叉,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 個工作日。

三、報送與確認方式

乙方在各階段規定期限內完成既定任務,取得階段成果后報送甲方審定,甲方審定或要求乙方修訂的時間不在限定期限內,審定通過后,由聯絡人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確認之日為下一階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書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預付金 萬元。

(2)第一階段任務完成并審定通過后 日內,付 萬元。

(3)第二階段任務完成并審定通過后 日內,付 萬元。

3、工作費用分擔:乙方去甲方處工作往返路費乙方承擔,在甲方處工作的交通、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責任與權利

1、指派專人(須書面指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并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指導性要求,并在審定通過后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托項目內容、期限作出了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并采取適當措施,便于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六、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 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 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報審;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成果;

4、自本合同規定的項目完成后,提供 年的咨詢服務,期間費用按本合同書第四條第3款執行;期間的專題培訓、講課費用另議另計;

5、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七、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對成果冠名宣傳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當期款項,無權要求返還預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進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當期款項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斷本協議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當期款項,并返還預付金。

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并承擔責任后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篇(3)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采購

10)勞務管理

11)財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_____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 方: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委托_____為其授權代表。

1.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2.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3.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 名: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稱:

中 文: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 文: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_____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_____平方米(約_____間客房)辦公樓分約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占_____%;乙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合計_____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_____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_____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_____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美元;

第二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交付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_____%/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_____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說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_____美元,合營企業委托_____銀行牽頭,_____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_____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_____美元)的_____%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_____美元)的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_____%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_____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_____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_____天內書面簽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_____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其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輔助合營企業取得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營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他有關安排;

4.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_____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_____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_____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_____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方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下屬人員,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補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偨浝韺蠣I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分。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_____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第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明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1.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他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他記錄資料;

(10)其他有籌建的業務。

2.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所需設備、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3.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_____和_____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_____萬平方米的_____%。

合營企業委托_____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采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的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證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他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

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_____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_____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報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項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以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_____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_____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時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

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_____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_____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_____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_____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他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_____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他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均被當時的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他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他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_____,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_____,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項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是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_____”,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監理聘用合同范本3篇

工程監理聘用合同范本一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及職責:

1、自合同約定之日起,乙方負責甲方郭店供電所宿辦樓建設工程質量監理。

2、熟悉工程條件、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控制施工進度、保證質量要求。

3、嚴格執行現場監督旁站規定,按規范檢查和簽認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對不符合規定的部分要及時提出,要求承包人糾正,發現重大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監督承包人的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試件制備、各種標準試驗和檢驗試驗。對任何有懷疑的試驗結果,應進行證實試驗,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并分類歸檔。

5、按期現場核實和檢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計算表。

6、做好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報告工作。

7、必須嚴格履行監理職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

8、合同期間,對自己人身、財產安全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工作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監理聘用合同范本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民族: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公司聘用合同范本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試用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2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監理聘用合同范本三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協議書

一、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條定義與解釋,適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補充文件或附件。

二、協議書由系列文件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簽約雙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監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簽約時必須在協議書中具體寫明。

協議書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如果出現矛盾,按監理合同通用條件第1.2.3條的規定,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而與該文件在協議書中的排列順序無關。

三、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第6.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C中,約定業主問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和方式;

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提供工作條件的期限和種類。

四、簽約雙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在監理會同專用條件第5.2條中,約定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有關期限。

五、雙方簽約時確定的協議書終止日期,如果在履約過程中發生變化,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對此日期進行調整。

六、簽約雙方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協議書副本份數,也可約定協議書正本與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當兩者出現矛盾時,以正本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1.1.6

第三方應主要理解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實體或個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了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時的職責和權力,此時監理合同應包括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監理服務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明確規定其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

2.2.2改變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或超出其范圍,或增加其內容,雙方應通過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變更。監理單位履行或提供監理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附加的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的義務,監理單位不得因其屬于附加而加以拒絕。

2.3.1

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是我國公路行業推行監理制度以來總結的監理工作原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監理服務,體現了業主與監理單位之間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服務屬于技術服務的范疇,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是各類適合的或監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專業技術規定;鑒于國內目前尚未制定統一的監理行業工作準則,因此提出按照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履行監理服務,并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五條中將國家、交通部、項目所在省(市)頒布的監理法規列為監理服務的依據;國內各地或不同項目對監理單位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差異較大,在監理合同附件A第四條中應對此詳細規定并加以適當說明。

2.3.2

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是指: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針對孩合同文件與監理合同文件之間的矛盾而編制的補充文件,必須列入監理合同協議書中的第二條并同時列入監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條。

2.4.1主要監理人員一般是指專業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以上的監理人員,其資質材料應包括畢業院校、所學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簡歷以及一般情況并附上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作培訓證書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監理單位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負責人。

2.5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業主提供且產權歸業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監理單位自備的情況,此時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寫明修正條文。

3.2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與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其內容與數量,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在監理合同附件B第一條中約定。

3.4業主指定的授權代表,一般應是在項目所在地負責監理工作的人員。

3.5習慣做法是通過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確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力;特別要注意的是,關于監理單位職權的補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須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業主已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監理服務所需的輔助工作人員的費用列入監理費用報價中,則此項監理服務應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4.1

4.2

4.3

4.4以上各條款均屬于簽訂經濟合同要素之一的罰則。鑒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簽約雙方必須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的相應條款中,約定具體的賠償辦法和有關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須向另一方就履行監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條件,但考慮到目前國內社會主義幣場經濟體制尚未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和外界干擾因素較多這一具體情況,本條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詞為應和可。

46臺同雙方均應在自愿的基礎上,辦理各類保檢事宜,以降低履行監理合同時用能發生的風險否則后果自負。

5本條目規定了監理合同生效、終止、變更、暫停、中止、轉讓和分包的條件,其中重點是變更、暫停與中止監理合同的條款。

變更監理合同具有一個前提并分為兩類。第5.4.1條規定:必須在簽約雙方一致同意的基礎上變更監理合同;第5.4.2條規定:業主要求改變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形式、范圍與內容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第5.4.3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致使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時,此類變更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

暫停監理合同分為兩種類型。第5.5.1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監理單位不得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第5.5.2條規定:業主要求監理單位暫停監理服務時,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構監理單位的附加服務。暫停監理服務很有可能導致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上述暫停監理服務如已超過6個月時,監理單位有權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相應程序,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中止監理合同可分為三種類型。第5.5.1.2條規定:非監理單位原因導致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監理單位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3條規定:當監理單位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四條)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第5.5.4條規定:

當業主嚴重違約(例如監理合同協議書第三條)時,監理單垃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

第5.3.5條規定:監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損害簽約雙方根據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正常情況下,監理合同不得轉讓,原則上也不允許分包。

6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基本上可劃分為二類,其一是根據監理合同附件A確定的正常服務費用;其二是根據補充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費用。業主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和范圍,向監理單位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均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明確規定。

7.1雖然業主與監理單位分別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監理服務期間有可能出現上下級關系,但究其根本而言,雙方是一種合同關系。合同雙方都必須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開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權而歧視另一方。

7.2考慮公極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范本》對中外合資或外方貸款項目的適用性,因此要求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指明,監理會同使用的語言或主導語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在通用條件第6.3條中,要求在專用條件中規定,業主支付監理費用的貨幣種類和比例。

7.4監理單位受業主的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必須始終做到公正與廉潔,并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自覺地維護業主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A本條目下各條款中所列舉的例子,僅供參考。簽約雙方應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參閱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從真編寫監理合同專用條件A部分。

2.5如果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履行監理服務所需的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產權歸承包人。則應首先通過監理合同專用條件B部分,對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正,然后在本條款中寫明有關事宜。

4.1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了業主的經濟損失,其范圍可能較廣且不易確定。按照慣例,監理單位一般僅對因其明確責任而受到損害的工程給予賠償。

4.4賠償限額可考慮多種方法,例如按照對等的原則確定:監理單位向業主賠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乘以監理單位的責任比例減去已交稅金;業主向監理單位贈償的累計極限金額是:相關項目或工程的全額監理服務費用。

4.5.2鑒于國內當前情況下銀行在提供履約擔保時的各種制約,建議業主在此條款中,考慮多種方法予以變通。

5.5.4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短(例如一年以內)的項目,可以不考慮物價變動對監理服務費用的換響;而對于監理合同期限較長(例如兩年以上)的項目,則業主宜按照物價指數法對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進行調整。

6.2.1業主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期限,按慣例為28日。

7.3業主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既可以設立單項獎也可以設立綜合獎還可以設立某些特定目標獎對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優異成績給予獎勵。

8雙方在此只可約定一種解決最終爭端的方式,如果約定仲裁方式,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訴。

B簽約雙方根據項目或工程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在此處對監理合同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進行修正或刪除,對缺少的條款予以補充。按照慣例,當合同通用條件與合同專用條件之間出現矛盾時,以合同專用條件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A

一、監理服務的形式由兩部分組成。

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對監理單位的資質、監理服務的主要方式和監理服務過程中的工作隸屬關系等原則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對監理服務機構的設置、人員工作計劃的安排和主要人員的資質等具體要求。

二、在監理服務的范圍中主要闡述本次監理服務所包括的工程范圍和工作范圍,并具體規定監理服務的性質、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標。

三、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首先應參照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的規定進行歸納,然后再根據項目和工程的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四、業主應根據監理服務內容中所規定的各項具體監理工作,對監理單位的職責范圍和權限劃分給予準確的界定。

五、所有與監理服務有關的合同正式文件、修匯或補充文件,都是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依據必須在本條目中明確列入。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B

一、根據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實際需要,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文件和資料的內容、份數及期限。

二、為了順利地履行監理會同,業主應對監理單位就項目或工程的工期、質量、投資、合約和安全等重大問題所提交的書面請示,及時給予書面答復;

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對各類問題給予書面答復的期限。

三、業主應當利用自身的優勢,在項目所在地向監理單位提供必要的協助,以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工作環境,使監理單位能夠較為順利地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雙方在此約定由業主負責辦理或協助監理單位辦理的各項事宜。

四、為了支持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的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的品種、數量和相應的最遲提供時間、允許使用時間以及使用、維修費用的開支辦法。

如果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則應根據業主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規定辦理,并在本條款中寫明相關事宜。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主要物品,則必須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五、為了配合監理單履區行監理服務,雙方在此約定業主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的輔助監理服務的工作人員的種類和數量,以及雙方對此類人員的管理方法。

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則應在本條款中增列業主對監理單位給予經濟補償的辦法。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附件C

一、1計算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很多,如:費率法、人年資法和總額法等。

推薦使用的方法是費率法,即:按照監理服務范圍所包括的工程合同價額,確定相應的監理服務合同資率(參照部頒規定費率),測算初始的監理服務合同價額;按照工程合同結算價額乘以監理合同費率確定最終的監理服務結算費用。如果監理服務工作量基本無變化而監理服務最終結算費用低于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則應當按照監理服務初始合同價額結算。

2.業主應通過與監理單位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委托監理單位提供附加的監理服務。計算附加監理服務費用的方法,原則上應在正常監理服務費用計算辦法的基礎上確定、由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情況比較復雜,業主與監理單位簽訂補充協議時,應確定監理單位提供附加服務其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另外,建議業主在監理合同中,要求監理單位將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費用列入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將此項監理服務作為監理單位正常的服務。

二、業主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及時支付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當得到的監理服務費用,是業主極為重要的合同義務。

按照慣例,業主在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和收到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后,即應向監理單位支付一定的動員預付費,并在以后的日常支付中,按照動員預付費與監理服務費用總額的比例分期扣回;業主應根據監理合同規定的辦法,按月向監理單位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監理服務費用的結算可以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在簽發工程交工證書之后完成動員預付費和監理單位對業主給予賠償(如果有)的扣回,結算相應工程的監理服務費用并向監理單位返還一定比例的履約擔保金;

第二步是,在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立證書之后,扣回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扣回的款項(如果有),結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費用和全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應支付的款項(如果有)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剩余的履約擔保金。

篇(5)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8-260-02

一、西山煤電設備租賃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概況

西山煤電設備租賃公司是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煤炭生產所需租賃設備的業務職能管理部門,受集團委托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合同管理,主要負責以下三部分業務工作:一是負責集團9個生產礦綜采、綜掘、巖巷作業設備、移動瓦斯抽放設備的租賃業務;負責設備的固定資產管理、技術選型、更新設備計劃申報、與制造廠簽訂技術協議、生產現場的技術管理和綜采工作面的設備銜接;參加租賃設備的招標和設備的出廠驗收。二是負責租賃設備的修理,其中大修部分由集團統一計劃管理,中小修部分由設備租賃公司按核定檢修費指標控制安排使用。三是負責集團9個礦和8個選煤廠機電配件的采購供應;負責各礦、選煤廠配件單耗指標和配件儲備資金指標的測算和考核,以及集團的配件信息化管理工作。

2007年以前,西山煤電設備租賃公司的合同管理一直采取手工和紙質相結合的非信息化方式,由于標的物種類繁多、業務量十分龐大,傳統的手工、紙質合同管理方式不但工作量大,而且無法做到統籌兼顧,難免發生誤差、影響決策。為切實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從2007年開始,西山煤電設備租賃公司依托西山煤電集團的配件信息化管理系統,逐步建立了自己的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2012年對系統進行了技術升級。系統運行模式是,根據集團9個礦和8個選煤廠的配件需求計劃,生成對應的采購合同,內容包括配件的型號規格、招標價、入庫價、供應商等,系統自動記錄合同的履行狀態,通過合同臺賬監測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系統憑借計劃管理、供應商管理、合同臺賬、驗收管理、合同臺賬、統計分析、隊組消耗控制、代儲管理等模塊和功能,基本實現了合同管理信息化。合同編號、軟件開發、網絡平臺是該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三個主要支撐:

1.合同編號。合同編號是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的重要基礎,直接關系到系統運行的效率,所以采用分級分類的編號形式?!对O備租賃公司合同管理辦法》第九章規定,所有正式合同必須進行編號,編號規定如下:a、工業產品買賣合同編號為ZL+01+XJ(XG)+年份+合同類別+合同順序號。其中,ZL代表設備租賃公司,01代表工業產品買賣合同,XJ代表西山集團,XG代表西山股份,年份為簽訂合同年份的后兩位阿拉伯數字,合同類別包括采掘、三機、支架、電器、選煤、泵站等,合同順序號是合同簽訂的順序編號。b、設備修理合同編號為ZL+04―XJ(XG)+年份+合同類別+合同順序號,合同類別包括大修、中修、不保修、更新等。

2.軟件開發。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軟件以“先進、開放、實用”為指導思想,按照分層設計的思路,采用C++語言開發,通過通俗易懂的人機互動界面,具有良好的擴展性和交互性,使合同與業務部門的應用實現了數據級的共享交換,合同與業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實現了應用級的互聯互通。

3.網絡平臺。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統緊緊依托西山煤電集團的配件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了設備租賃公司與各礦、廠機電科網絡互聯互通。網絡平臺的布局方式為三層布局:各礦、廠機電科為接入層;各礦、廠信息中心為匯聚層;西山煤電信息中心為核心層。

二、西山煤電設備租賃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成效

隨著信息化在合同管理中的深入,其優越性逐漸被各礦、廠認可。以信息化為手段的規范化標準化合同管理從合同起草開始,跨越合同評審、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合同履行,止于結算,并以合同檔案的形式歸檔到系統,形成了一套閉合完整的合同管控資料,改變了傳統合同管理的復雜性和隨意性。

1.優化管理模式,革新管理理念。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在管理路徑上實現了由過去“偏離糾偏再偏離再糾偏”的被動式控制向“調查分析決策落實跟蹤總結”的主動式控制的轉變;在管理方式上實現了由過去的手工經驗式粗放型合同管理模式向以PDCA循環模式為主的精細化合同管理模式的轉變;合同管理的工作量和誤差明顯減少,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促進了企業管理理念革新。

2.信息化確保合同數據真實有效。通過信息化管理,合同數據能夠利用網絡及時反饋,在加強合同動態管理的同時,拓寬了收集合同數據信息的渠道,確保了合同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為招標談判及標后預算提供了詳細數據,為企業提升決策水平提供了數據平臺。

3.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合同管理信息化提高了公司對包括各種配件在內的噸煤成本消耗情況的控制和監督效能,降低了庫存占用資金,優化了庫存結構,加強了對供應商的約束和平衡,促進了公司降本增效。

三、對西山煤電設備租賃公司進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建議

如何從操作性、事務性的傳統工作層面走向管理性、戰略性的層面,這是合同管理真正要“管理”的長遠問題。西山煤電設備租賃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成效明顯,在系統日常運行和維護過程中,租賃公司以及各礦、廠機電科工作人員也發現了某些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概括為以下方面:一是管理規范化程度有待提高,表現為部分合同沒有嚴格執行招標采購價格,有的礦、廠業務科存在先使用配件、后簽訂合同的情況;二是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表現為信息查詢、檢索功能尚不夠完善;三是工作效率有待提高,表現為系統登錄、人員操作速度較慢等。

以上問題的存在,既有少數工作人員認識不到位、責任心不強等主觀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健全、硬件軟件缺乏等客觀方面的原因。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對如何進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出以下建議:

1.嚴格界定合同審批程序和權限,明確崗位職責,提高管理規范化水平。

(1)審批程序:合同由設備租賃公司管理科和簽訂合同的礦、廠業務科共同辦理,嚴格按照公司合同審批表的流程執行。設備出租合同由管理科審核,設備科復核,公司副經理審批:設備退租合同由管理科審核,公司副經理復核,公司經理審批決定承修單位:產品買賣合同由配件科審查,管理科審核,公司法律顧問復審,公司副經理復核,公司經理審批執行;設備修理合同由設備科科長、技術科科長審查,管理科審核,公司法律顧問復審,公司副經理復核,公司經理審批執行。

(2)審批權限:各業務科科長是本部門合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填寫的合同內容條款負責,對審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有權責令重新填寫;管理科除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核外,主要負責對簽訂合同對方的企業名稱、資質材料、經營資格和合同內容中的價格、數量、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進行把關;公司法律顧問主要負責對合同文本條款內容的規范性、合法性進行復審;公司副經理除對合同內容進行整體復核外,主要負責對合同的價格、質量和產品技術要求進行把關;公司經理負責對全部合同實行監控并簽發執行。

(3)協調機制:各業務科室負責人,對本單位業務員簽訂的合同內容,認為不合格不合法,有權退回合同,業務員重新簽訂;對按照規定屬于復審部分的合同內容,認為不合格不合法的,有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合同審查,提出意見后,由經理簽發;合同業務員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對所采購配件的價格或設備修理預算要嚴格審查,采購同單位、同品種、同規格的配件高于上年的,或者同一承修單位修理同一型號設備且鑒定結果相近、修理預算高于上期的,要在簽訂合同時附調價說明書,調價說明書需由業務科科長、副經理、經理審批后生效。

(4)約束機制:管理科是完成合同蓋章生效的最后環節,必須按照法律和專業標準的要求,對合同全部內容進行嚴格審查,發現問題立即匯報領導,嚴禁不合格或無效合同的簽訂:合同的履行,必須由管理科合同管理員核對合同和發票,核對無誤后在發票上標注合同編號,加蓋審核章,財務科方可結算,未經管理科審核及蓋章的原始發票,財務科不得辦理結算手續。同時,配件產品買賣合同、設備修理合同要求年履約率為95%以上,對于超過合同有效期的合同,終止履行。

2.完善擴展系統模塊,提高信息查詢、檢索功能。

(1)合同進度管理模塊:分為合同實施控制子模塊,合同變更管理子模塊,索賠管理子模塊。合同實施控制子模塊主要對合同履行進度等方面的信息進行準確分析和實施動態管理,將配件需求計劃與合同履行情況對比,找出兩者之間存在的差異,從而及時調整工作計劃;合同變更管理子模塊可根據原合同與變更后合同的對照表,自動生成變更清單,生成變更詳情表,計算變更凈值和變更費用,并及時反映變更后的總費用變化情況;合同索賠管理子模塊包括索賠文件管理、索賠鑒別管理、索賠計算管理、索賠證據管理等,為管理人員提供有關查詢、收集有關索賠的各類數據的服務等。

(2)合同文件管理模塊:進行合同數據的輸入、修改、合同文件的檢索、查詢等,其包含的數據有:招標文件,投標書,中標通知書,配件清單,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資料、技術要求等。

(3)合同條款檢索模塊:可對各類合同條款進行檢索,以便監督合同的履行,分為有條件檢索和無條件檢索,有條件檢索按使用者所選擇的條件進行檢索查詢,無條件檢索按合同條款的自然順序進行檢索;選擇條件可分為:合同編號檢索、主題詞檢索、條款檢索。

(4)合同查詢系統模塊:分為合同法律法規檢索子模塊、常用合同范本查詢子模塊、其它子模塊。合同法律法規檢索子模塊主要功能是對有關合同管理方面的合同法律法規及時更新查閱;常用合同范本查詢子模塊主要功能是檢索查詢和調用各種合同格式范本,使合同的生成更加方便、準確、快捷;其它子模塊是為了方便系統用戶,讓用戶自己增加功能而留的待開發模塊。

3.加強合同管理信息化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和工作效率。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用戶一般可分為系統維護人員、系統應用管理員、申報人員、審查審批人員等,不同人員的操作界面有繁有簡,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差別很大。系統維護人員和系統應用管理員數量少,需要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和簡單的編程知識,一般由IT專業人員組成;因為合同的大部分內容由申報人員在申報合同時填寫,合同信息輸入完畢后才進入審查審批流程,所以申報人員的操作比較復雜;而審查審批人員按各自負責審查的內容查看相關選項和合同條款后,選擇通過與否,其操作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因此要加強合同管理信息化培訓,必須針對不同對象編寫培訓教材,采取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讓員工在短時間內了解與本崗位工作有關的系統功能和操作方法,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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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胡季英,張德群,關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筑管理現代化,2002(3)

篇(6)

我國開展工程監理工作十余年來,監理業發展迅速,全國已有4000多家監理企業,從業人員有13萬多。其中電力行業有49家監理單位,從業人員1.5萬多人。由于監理隊伍水平參差不齊,監理費偏低,風險承擔上的嚴重不平衡等問題,監理公司自身發展面臨重重困難。監理公司必須學會在困境中適應市場和形勢的變化,研究和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和做法,并結合我國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及電力體制改革的目標和進程提出監理發展遠、近期目標,并落實到不同發展階段實施監理的政策導向和措施上。針對當前的實際情況,工程監理單位只有重視合同,重視企業管理,才能有效降低風險,增加企業利潤。

一、公司近年來合同簽訂情況

公司2005年至2007年累計簽訂監理合同1800項,監理合同累計成交額14881萬元。其中:基建監理合同成交255項,成交額10018萬元,占總金額的67%;生技工程監理合同成交1301項,成交額1633萬元,占總金額的11%;農電監理合同成交76項,成交額2176萬元,占總金額的15%;外委監理合同成交168項,成交額1054萬元,占總金額的7%(見表1)。

二、根據圖表進行趨勢分析

從合同成交額趨勢圖可以看出:2006年合同成交額比2005年同期增加1176萬元,增長36%;2007年合同成交額比2006年同期增加2809萬元,增長64%。其中:項目管理合同、基建監理合同、生技工程監理、外委工程監理合同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長,農電監理合同逐年下降。農電工程下降是因為農電項目投資逐年減少。

三、合同實施前分析

1、合同文本分析。首先對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

0202)條文進行分析,將一些普遍適用的、帶統一性的、反映工程慣例的內容提取出來并標準化,作為標準的合同條件,形成一個獨立的文本。它是本合同最重要的內容。再將反映工程特殊性,合同雙方對工程、對合同的一些專門的要求和規定作為特殊條款或專用條款,并對合同通用條款進行的重新定義、補充、刪除作特別說明。這樣既保證了合同文本的標準化和規范化,又滿足了合同雙方對合同的特殊要求和反映工程的特殊性。用語簡單,使人一目了然。

2、法律基礎分析。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掌握合同法律關系、合同擔保等,絕不能紙上談兵。通過對合同法律制度的深入了解、掌握,注意法律風險,為索賠埋下伏筆。如:該公司與長揚熱能電廠合同談判時,在專有條款中提出了工期延長補償監理服務費,并將計算方式作了明確規定。對方不同意,該公司據理力爭,經過艱苦的談判,對方終于同意了。該工程由于設備、設計、施工等原因工期延長196天。結算時該公司提出索賠,雙方協商談判達半年之久。最后對方在有理有據的事實面前找不到反索賠依據,只扣除了施工原因引起共同延誤2天,索賠計算天數為194天,依據合同補償監理費86萬元。

3、主要任務分析。主要針對監理 “四控”、“二管”、“一協調”中的責任和權利分析。該公司與業主簽訂大多合同責任明確,較為體現了業主的充分授權,但有些霸王合同與施工合同對照監理的職責難以履行,具體體現在:一是分包單位認可權。監理認可權”,而在施工合同方面,“38.1”規定的僅要求工程分包經業主同意,實際上監理單位進場時,分包單位已定,監理單位無法履行對分包單位的認可權。二是質量控制方面職責。在分包單位資質認定、竣工驗收資料審核方面對監理的作用無規定。三是投資控制方面職責。對監理工程師在工程款支付、竣工結算方面的作用也無規定。四是進度控制方面職責。對監理工程師主持工程協調權未界定。“無規定、未界定” 實則反映了合同賦予監理的職責是不具體的,同時體現出質量、進度、投資三個方面的職責不平衡。業主授權既要體現在監理合同中,又應體現在施工合同中,且兩種合同對職責的規定應具有一致性。否則,實施監理就難有所為。

4、工作范圍分析。系統內監理合同工作范圍是嚴格按設計規定的工程規模進行界定,但系統外監理合同工作范圍業主會強加概念不清的詞語,如果工程范圍不清楚,將引起合同糾紛。

四、合同價格分析

目前電力系統內工程監理費執行的是國電火[1999]677號文和渝電技經[2001]61號文;外系統工程監理費執行的是國家物價局建設部[1992]價費字479號文。

電力系統內工程主要的問題是生技、農電和基建線路工程的監理費難以為繼,特別是生技、農電工程對批準概算的監理費下浮幅度達到10%―40%。然而各項工程的規模不一,工程難易程度差異大,部分工程工期要求大大超過正常工期,實施過程較困難,而業主對延期工程不支付附加費和額外費用,存在監理合同費低于監理該項目發生的實際成本。

1、客觀分析。主要是監理取費標準過低。監理取費過低造成監理酬金低,監理直接成本絕對值也低,監理的直接成本主要是人工和費用。在智能性的監理公司,一個綜合素質高的總監理工程師費用是相當高的。其次是電力行業擴大了“安全控制”的監理范圍,但監理費未增加,上海已對擴大監理安全責任,作為監理收費依據,并對監理費收費標準作了調增。

2、主觀分析。公司項目成本未達到預控,核算未按程序進行。一是費用的發生不均勻;二是基建工程監理成本按項目分解,預算大大超過監理分公司預算成本控制數。現場數據源工作沒認真落實,來自一線最基本、最有效的信息失真,給項目成本核算帶來困難,使經營分析脫離了客觀因素;三是公司、分公司、監理部三級核算相互脫節。公司已分解下達了成本計劃到分公司,而分公司未按照計劃下達各監理部,造成三級機構沒有目標控制。四是預算值與費用發生統計的口徑不同,數據錄入不仔細,發生的費用不嚴格按照預算的科目一一對應統計,有的只錄入大數,不分項目,數據分攤不真實。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不夠。

五、合同實施過程分析

合同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設計及前期工作深度不夠(如:竹機線和機線坪界線以及漢渝路的跨塔等),造成返工、更改增多、延長工期、追加設備材料、增加費用等。

物資供應方面存在工程設備、材料不能按計劃時間到場,使工期難以控制;有的電氣設備、材料廠家售后服務差,對存在的問題要再三催促才到場處理等現象。

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范本存在的差異,施工單位只聽業主而不聽監理的意見,使監理難以督促控制和管理。如:機線架線跨高速公路,不作特殊安全措施,監理提出意見不聽也不改。

綜合上述分析,公司合同管理要系統健全,從合同文本草擬、合同分析、合同談判、合同審查、合同會簽等工作要求非常規范嚴謹。

六、目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合同簽訂前,做到了對合同文本的審查、會簽,但對文本的分析不夠,特別是外委工程的監理合同和協議。應組織與工程有關人員進行分析,并對合同的風險性及可取得的利潤做出評估。

2、對分包協議(任務書)的策劃不夠,未能較好協調各分包費用問題。

3、合同簽訂后,基本形成了合同實施保證體系,但對合同實施情況的跟蹤不夠,工程變更資料搜集困難。

4、合同法律環境不好。一是我國法律體系不夠完善,法律條文不夠嚴密,有漏洞可鉆,二是有法不依的現象十分嚴重。

5、合同管理意識淡薄。不習慣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不找合同,系統內工程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

七、幾點思考

1、完善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這樣可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使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控制中,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在工程開工后,監理合同未簽的項目,建議業主下達格式化的委托書。

2、重視合同文本的分析。重點分析合同責任、工程范圍、合同價格、計價方法、工期要求、雙方違約責任、變更方式、程序、驗收方法、爭執的解決等。擬訂合同條件時,根據業主的意圖,商定在“專用條件”中載明監理方的職責,使施工合同與監理合同的“專用條件”達到協調一致,以維護實施監理的法律基礎。

3、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收集合同實施中各工程資料,并作相應的信息處理,將合同實施情況與合同分析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偏離,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診斷,及時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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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V5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05-0281-01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 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 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3.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 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3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4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 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4.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4 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篇(8)

摘要:傳統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已經不能適應信息化時代的需求。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成為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突破口。在企業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中,要重點關注功能模塊建設,并堅持正確的實施步驟。

關鍵詞 :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功能模塊

中圖分類號:F27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9-0073-02

按照科斯的理論,企業的本質就是一個“契約束”。企業由大量內部與外部的“契約”凝結而成。當然,科斯眼中的“契約”并不等同于“合同”,但不可否認,“契約”的主體構成部分屬于企業中林林總總的“有形合同”,對外有各種交易合同,對內有勞動合同、保密合同等。因此,企業合同的管理水平,往往直接或間接地體現或代表了企業本身的管理水平。隨著信息化技術的飛速發展,信息技術已經廣泛應用于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建立一套管理規范化、工作自動化、流程標準化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對企業實現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管控合同風險進而全面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有著重大意義。

一、傳統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企業合同管理往往停留在日常事務性工作,尚未形成體系化、模塊化管理機制。長期以來,合同管理人員大多埋頭于日常事務性、走流程的工作,使其難以擺脫現有事務性工作而向體系化、模塊化管理層面升華,缺乏完整工作管理閉環,造成“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局面。

2、合同定期評估失位,未形成合同管理全方位、全過程評估,尤其是對審批、履行等關鍵環節的評估相對薄弱,不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持續提升和閉環管理。

3、合同管理的價值未充分挖掘,對公司的運營支撐作用有待提升。在公司運營中,合同作為企業經營活動的重要載體,蘊含著大量反映公司內部運營管理的數據信息,但其中的價值未能得到充分挖掘,導致法律部門參與業務部門經營管理的程度較低,更無法對公司運營管理起到有力支撐。

二、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必要性

1、滿足日益加強的外部監管的需要

近年來,包括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等在內的監管機構對國有企業的合同管理提出了嚴格的要求,明確要求企業通過信息化手段支持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評價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合同管理體系。最近廣東省國資委最新出臺的《關于推動省屬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建設》以及《廣東省屬企業加強風險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也提出了加強內部控制,將信息技術應用于風險管理,建立涵蓋風險管理基本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各環節的風險管理信息體系的明確要求。因此,建設合同管理平臺,不僅是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也是更好地遵從外部監管要求的需要。

2、優化企業管理手段、提升管控水平的需要

合同是企業業務開展的一個關鍵載體,合同管理是支持企業集團進行管理和管控的重要手段和渠道。通過建設合同管理平臺,可為企業的集團化管控提供一個有力的支撐平臺,并帶來以下幾方面的應用價值:①建立一套符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要求、與內控制度相結合的信息系統平臺,實現合同管理的專業化、網絡化、信息化,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②統一合同起草、修改、審批、簽訂、履行的業務流程,強化合同全過程管理,有效控制合同風險;③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合同信息及執行情況,為各級管理者提供決策支持服務。

3、提升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必然選擇

計算機水平的提高和企業信息化的廣泛應用使企業的業務管理更加透明、便捷和及時,企業領導對借助信息化提升管理理念落實、戰略執行和監督能力的需求也日趨強烈,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也成了多數大型企業的必然選擇。信息化水平提高同時也為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了硬件支持,使企業對合同管理的諸多需求通過信息化的手段加以落實,這本身就是一個相輔相成、互相提升的過程。

三、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模塊設計

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需求應根據不同企業的不同管理需求來設置,但對大多數合同管理系統來說,應包含以下幾個主要功能模塊:

合同準備:該模塊重點解決合同起草效率不高、質量待提高等問題,重點就合同范本、批量合同、合同管理人員、起草過程指導等方面進行重點提升優化。模塊功能主要包含合同相對方管理、合同模版管理、合同審批流程管理等;

合同審批:根據公司經營發展所涉及不同類型業務的特點和合同風險管理的需要,確定不同金額、不同類型的合同的審批流程,制定相應審批規則。完善合同簽章及倒簽管理規范等,提升合同審批效率,防范因合同審訂疏漏引發的法律風險。模塊功能主要包含合同審批流程、合同倒簽、合同簽章管理等。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主要對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過程進行跟蹤和監控,對履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風險進行管理。通過建立合同履行全過程動態管控機制,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有效管控;通過梳理合同變更、解除、作廢及爭議、違約等處理,提升合同履行異常處理的規范性,并可以實現合同履行計劃管理、履行過程的跟蹤監控、履行結果的反饋、付款審批關聯等。模塊功能主要包含:合同履行計劃管理、合同更新管理、合同付款關聯、合同相對方評價等。

“合同評估”:通過構建一套合同管理水平的指標體系,實現對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評價;并通過定期評估通報機制,推進合同管理評估顯性化。模塊功能主要包含合同評估及報送體系。

“合同統計與查詢”:合同信息是重要的經營管理信息,通過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合同的匯總及分類查詢統計,可以根據固定的或定制化的要求,匯總生成各類涉及合同的信息圖表,為企業的有效管理提供幫助。模塊功能主要包含合同查詢、合同統計。

四、建設合同管理信息系統主要工作步驟

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是孤立的管理體系,而應當作為企業的業務管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應當在企業原有合同事務的日常管理的基礎上,構建信息化的、高效的合同管理體系。

1、合同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前的梳理和準備

為更好的完成合同管理系統的建設,作為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基礎和依托,需要先行或同步進行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優化與構建,即:從管理的角度對合同管理過程中的要點進行梳理、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排查,按照流程的邏輯節點對合同管理的內容進行歸類,形成新的處理流程規范、法務活動各崗位規范、標準法律文件范本等,構建一個系統的、動態的、全過程的合同管理體系。在此基礎上制定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方案,將合同管理體系成果有效的融入法務管理平臺系統,促進合同管理有效落地,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合同管理能力。

2、合同管理信息系統開發過程

開發過程主要是把前期梳理準備的成果用管理信息系統的形式表現出來。系統開發的工作主要包括需求調研、產品開發、內部測試及調整、初步驗收、產品上線試運行、產品最終驗收等環節。系統開發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怎樣把需求也就是企業用戶的想法盡可能的還原成系統的功能模塊。如果出差較大偏差,導致系統最終成果不能提供設想的功能,不能給用戶較好的體驗,則意味系統開發的失敗,這是我們需要在系統開發中盡量避免的。

3、系統落地實施

系統開發完畢,并不意味著系統建設的結束,將已完成的系統經過宣貫、培訓,落實到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才是系統開發的最終目的。系統的落地實施,一般需要經過用戶試用、培訓、發文要求等環節,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將系統強制推廣應用,是系統落地實施最重要,也是必須的一個環節。系統落地實施后,還要根據運用情況,及時修補、適時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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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簽訂了有效的協議,其中對雙方的義務與權力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對于建筑企業之間的合作有著重要的影響。目前我國項目工程中的合同管理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阻礙了我國建筑業的進一步發展,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較低成為了我國項目工程中的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所以,只有通過針對性地采取相應的措施,解決其發展過程中合同管理的問題,才能促進我國建筑業的跨越式發展。

1.項目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是一個具體的工程項目,包括工程咨詢、工程融資、工程采購、工程承包、工程管理以及工程培訓等等,建筑工程必須按照國家行業協會規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模式開展。項目工程合同是指不同建筑企業的主要企業法人之間為了實現在某個工程項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簽訂的一項協議,這個協議中明確規定了雙方的相互權利和義務。項目工程項目的合同形式和類別較多,按照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分類,例如,按照項目工程的內容分類可以分為工程咨詢服務合同、工程勘察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貨物采購合同、工程安裝合同等。按照項目工程的承包范圍分類,可以分為項目工程設計——建造合同、項目工程交鑰匙合同、項目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項目工程分包合同、項目工程勞務合同、項目工程設計——管理合同等等。

2. 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常見問題

我國建筑業市場經濟發展時間相對較短,與發達國家相比,在項目工程合同中存在的很多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2.1項目工程合同不規范。項目工程合同是項目工程的核心,在項目工程管理中有著重要的作用,所以就項目工程合同的標準性有著規范的要求,包括了項目工程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工程的概況、承包范圍、合同工期、合同價款、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投標書、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以及其他主要內容。項目工程合同充分體現了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可以充分保障雙方的權利。但是在具體實際過程中,有的項目工程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雙方為了規避業主義務,不使用規范的項目工程合同,為了規避項目工程的風險,通過籠統的、含糊不清的、相互約定的合同條件,還有的一些合同甚至只用雙方口頭委托和有關部門的命令方式相互協議,等到項目工程結束之后,雙方再補簽項目工程的合同,但是這種補簽合同卻沒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完全起不到一點約束作用。

2.2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誠信缺失。一些建筑企業的法人或者主管部門領導的信用意識薄弱,缺乏現代企業必須具備的企業信用,尤其是在怎樣防止合同難于履行以及怎樣解決毀約的糾紛方面,沒有足夠的了解和認識,往往出現一些授信不當或者對合同的履行計劃缺乏相關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現象,這些現象會導致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埋下影響其發展的信用風險。造成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中誠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包括內部和外部兩方面。外部環境因素主要包括了我國經濟體制轉型、社會道德秩序失衡、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行為不規范等因素;企業內部環境因素主要包括企業管理者本身具有不誠信的動機、企業重視短期利益,忽視長期發展利益、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比較薄弱等因素。

2.3缺乏專業的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時間較短,所以就項目工程的合同管理人才相對比較缺乏,同時也沒有比較正規的、權威性的合同管理機構。而項目工程合同的管理中,項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和項目工程的合同索賠涉及到企業自身的實際利益,關乎到企業的發展,所以需要專業性、法律性以及技術性相對較強的人才來進行有效的管理。但是,就目前建筑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我國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比較缺乏,這極大地降低了我國項目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雖然在近幾年,我國建筑業有了一定的發展,一些企業為了促進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適應市場經濟進一步發展的趨勢,紛紛設立合同管理機構,但是這些機構在一定程度上還很不正規,在其管理過程中缺乏標準的、有效性的制度和標準,所以,還做不到對項目工程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

3.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3.1采用標準的項目工程合同范本。項目工程合同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著明確地規定,是保證雙方權益的有效性文件,因此簽訂合同的雙方有必要完全按照項目工程的合同標準,規范化項目工程的合同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項目工程合同的全面性以及項目工程的公正性等。項目工程的合法性是指雙方是否具備有法律要求的資格,項目工程是否具備了法律規定的招標投標條件,招標和投標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要求;工程項目合同的全面性是指項目工程的合同文件是否全面、條款是否全面、權利與義務是否全面、用詞是否標準、責任是否明確、表達是否準確等等;公正性是指簽訂雙方是否平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否平等等等,只有保證了項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全面性等條件,才能充分保證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3.2盡快組建項目工程合同管理機構。項目工程的合同中包括的文件較多,條款較復雜、涉及到項目工程和合同雙方的方方面面,在項目工程中管理中有重要的作用,無論是項目工程的外包人還是項目工程的承包人都有必要建立專門的項目工程合同管理機構,以充分保證雙方的利益。就合同中的外包人而言,項目工程合同過的管理機構主要應該包括項目工程的主管部門、項目工程的主辦部門、項目工程的協管部門等等,項目工程的協管部門還應該設立負責合同具體內容的部門,例如項目工程的招標部門、項目工程的談判部門等等。項目工程的承包方設立的管理部門主要企業的項目部,其下設立項目工程合同管理部門,合同管理部門之下還應該設立成本控制部門、質量控制部門、材料控制部門以及工程監管部門等等。

3.3引入專業的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目前,針對我國建筑業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加強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專業人才隊伍是建筑企業必須采取的重要措施,如:企業內實行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專業人員必須持證才能上崗工作,這樣會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合同的質量。同時,建筑企業還必須制定完善的企業內部項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項目工程合同部門的職責,健全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實行責任人直接負責制,合同文件歸檔管理等等,以保證合同的有效性等。

4.總結

綜上所述,我國建筑業項目工程合同管理還存在的很多問題,需要有關企業和部門根據問題,針對性的采取有效措施,采用標準的項目工程合同范本,引入專業的項目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盡快組建項目工程合同管理機構,只有這樣,才能充分保證項目工程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促進我國建筑業的進一步發展和壯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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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風險形式和間接風險形式主要是依據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風險的責任主體方來劃分的。直接風險是指風險的主要責任屬于管理企業自身,即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由于管理企業人員素質不高、管理制度不完善、監管力度較低等因素而帶來的風險;間接風險是指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主要由于合同履約各方自身的因素而造成的管理風險,其中企業管理方只是間接地參與其中,不承擔主要責任。

1.2客觀風險形式和主觀風險形式

對于客觀風險形式和主觀風險形式劃分,主要是依據風險的作用范圍來界定的。主觀風險表現為由于國內的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操作管理規范欠缺、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監管力度有待加強等因素,進而使在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或終止等各個階段中存在可能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風險,這種風險往往是無法避免的??陀^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簽訂各方的綜合實力、信譽程度、財政狀況等,是可以通過加強監督管理避免的。

1.3可控風險形式和非可控風險形式

對于可控風險和非可控風險形式的界定,主要是依據該風險的可控情況等級的高低來劃分的。可控風險形式指的是管理方在合同履行的全過程中,嚴格按照規范執行合同的管理工作,可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出現的可能。非可控風險形式,是由于一些非主觀因素(地震、洪水、法律、政策等)影響使得項目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風險形式。

2合同管理中風險的影響因素

2.1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人是合同管理工作的行動主體,直接掌控合同管理的每一步流程。從業人員綜合素質較低是引發合同管理風險的最直接、同時也是最主要的因素。從其專業素質角度來看,合同管理工作的從業人員往往只對自己負責工作內的專業知識有所掌握,而對于國家的相關政策的頒布與實行缺乏必要的敏感性,這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今天,必然會給合同的簽訂與實施帶來很大風險。

2.2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1)合同結算方面:由于工程結算制度的完善性較差,無法及時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監管、審核以及結算等,進而導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2)合同審核方面:由于合同在評審過程中未按照相關要求對其內容等進行嚴格審核,導致合同履行存在很大風險。

2.3客觀影響合同管理因素

(1)自然災害突發。隨著全球環境遭受破壞程度的加大,我國近些年來的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地質自然災害逐漸增多,對于這些帶有極強偶然性的災害,很難進行有效的預測與控制,只能通過風險轉嫁分擔相關責任。(2)經濟發展趨勢變化。自中國加入WTO以來,全球經濟一體化的趨勢越來越重,中國的市場經濟時常受到國際經融危機的影響。對于這種情況,我們只能通過搜集信息,在合理的預測經濟發展的趨勢后進行必要的風險規避。(3)政策和法律的變更。為了完善市場經濟的管理制度,國家必然會不斷地對已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調整,并會出臺新的措施與政策以推動社會的進步。面對此類問題,需要我們及時關注國家政策、法規的頒布情況。

2.4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理念淡薄

(1)法律理念淡薄。主要體現在工程合同簽訂及實施的過程中,由于對相關法律法規缺乏應有的重視以及理解不透徹等原因,使得合同中的某些條款并未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執行,從而導致該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法律風險。最典型的就是某些工程存在先開工后簽約的情況。(2)責任理念不明確。主要體現在對合同管理風險控制的認識不明確,進而責任理念較為模糊,使對合同管理中風險的防范與控制能力有所下降。(3)風險理念缺失。主要集中表現在對于項目合同中存在的風險隱患缺乏應有的重視,同時由于對風險理念的缺失,造成風險管理措施的缺乏。在實際工程中,此種情況往往體現在承包方由于對合同風險認識的不足,不得不承擔工程質量、賠償等諸多風險問題。

3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應對方法與措施

3.1培養高素質的合同管理從業人員

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是提高合同管理質量的充分條件,建立完善健全的人才培養體系已迫在眉睫。對此,國家應設立專門的機構對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培訓與選拔,不僅只是對專業技能的培訓,還要求其熟悉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對于形勢判斷具有敏感性。同時,合同管理團隊有良好的職業操守,企業應適時對合同管理團隊從業人員進行繼續教育,以改變傳統的知識架構體系,適應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

3.2加強對合同文本的管理

合同文本往往會由于其中存在不嚴密或不合理的條款而使其風險存在??刂坪贤谋撅L險需要加強對合同評審制度的監管,即根據國家規定的管理合同范本,結合工程項目具體的實際情況,編制適當的合同文本。但隨著我國加入WTO,工程管理方面也要與國際社會全面接軌。因此,要不斷借鑒國際上先進的管理經驗與模式,與我們自身情況相結合,最大程度地發揮對合同風險的防范與控制作用。

3.3加強對合同管理流程的整體性監管

(1)確認合同管理流程的各個細節,明確每一環節的工作目標及其措施,以此保證對合同內容的切實履行。(2)對合同的準備、簽訂、履行、終止等各個階段實行全過程監管,以此確保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完備性以及規范性。(3)客觀地開展對合同管理的綜合評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實現合同管理過程的標準化、制度化。

3.4建立完善的風險預測系統

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預測系統可以及時對風險進行控制與防范。首先,需要對項目進行完整的風險評估,以此找出合同在各個階段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并對其進行初步的類型劃分和合理預測;其次,需要對已進行合理預測的風險隱患進行進一步判定,確認其風險等級;最后需要進行信息的會商討論,對該風險隱患問題進行研究探討,并找出有效的應對措施。

3.5加強對工程信息的管理

加強對工程信息的管理,不僅可有效控制管理風險,還可降低成本,加快項目進程。為了實現對信息的有效管理,可以建立一個廣大的信息平臺,并要求保證數據內容的實時更新,讓參與各方實現信息共享,進而實現對合同進程全面掌控,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風險。

3.6加強信用評價制度的建設

良好的信用評價制度,可以很好地反映合同雙方的綜合實力,增強雙方的合作互信,確保合同的順利實施。必須加強對信用評價制度的建設,對合同雙方的財政狀況、信用狀況、發展形勢作出公正合理的評價,并適當地進行等級劃分。在實際合同簽訂時,對于有良好信用的單位應予以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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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是一種契約經濟,合同經濟。建筑設計企業合同是明確建筑設計企業與業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設計任務完成的法律憑證,是法律規范建設工程活動的重要手段。建筑設計企業的經營活動和經濟往來主要以合同形式進行。合同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涵蓋相關規范、責任、權利、質量、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的成敗會對整個項目的運作和最終目的的實現產生直接的影響。正確認識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及時發現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對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筑設計企業的發展壯大至關重要。

一、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和配套制度對強化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也應看到,我國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場公平競爭、合同權益維護、合同管理職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內容、合同履行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

(1)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

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綜合技能,各個職能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真正發揮合同管理的積極作用。

然而,許多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接受過相關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統的合同管理知識,素質不高,業務不精,無法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項目合同簽訂后,將合同束之高閣,未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積極與各職能部門溝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脫節,不能及時處理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導致合同目標不能全面實現,給企業造成損失。

(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不強

建筑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須選擇合格的建筑設計單位。市場經濟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項目設計的招標、投標、中標、談判、簽約、結算、缺陷維護等一系列過程中,合同是維系項目各參與方之間關系的重要紐帶,也是約束各方主體行為的法律準繩,更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依據。但是大部分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對企業效益與合同、合同與合同管理的認識程度不夠,缺乏合同風險防范意識和維權意識。

建筑市場活動中,一些業主鉆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設計單位拓展市場、獲取高額回報的心理,要求建筑設計單位違反設計規范,違規變更設計內容。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設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設計費的過程中百般刁難,迫使建筑設計單位違約。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識不強,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建筑設計企業在市場經營活動中往往處于被動的地位,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設計合同在合同當事人志愿的前提條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業主、設計單位等合同主體的權利、責任、義務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建筑設計企業必須組織人財物等資源全面履行自身義務,完成合同約定的設計任務,確保項目合同完全履行,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

當前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夠完善,未建立系統的合同資格審查、合同評審等程序。合作對象的選擇隨意性較大,不能按照規范化、法制化、科學化的要求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導致了合同管理職能發揮不到位。在建筑設計企業內部常常好事大家搶,權利大家爭,責任大家推,問題久懸未決。甚至由于慣性思維和習慣勢力的影響,對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執行或執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現象時有發生。

(2)重合同簽訂輕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設計工作應圍繞合同履行全面展開,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設計管理的核心,貫穿于工程項目設計的全過程,對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保障作用,對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建筑設計過程中,建筑設計企業往往重視合同的簽訂,輕視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設計的實施,忽視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積極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輕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現象屢見不鮮。干贏了工程設計,卻輸了經濟利益。

3、履行過程監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大,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問題越來越多。合同作為約定各方主體責權利關系的重要文件,是對合同當事人爭議判定的法律依據。建筑設計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的一般責任、工期、質量、款項結算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對設計內容變更、合同爭議、違約、索賠等都有明確界定。

建筑設計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標準建筑設計合同范本,卻忽略了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未能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條款在責任約定上不明確、不規范,用詞不準確,給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禍根。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或其他相關責任單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往往對合同約定事項消極履行、不完全履行、預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設計企業對合同難以實施有效監督和管理。導致建筑設計企業索賠過程艱難,經濟利益受損。

工程項目實施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變更過程難免引起合同主體權利、責任、義務的變化。往往會因此出現合同爭議,處于弱勢地位的建筑設計企業經濟利益也會遭受損失。

二、加強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對策

在建筑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的合同管理不是簡單的要約邀請、發出要約、做出承諾、合同簽約等過程。而是一種全過程、全方位、科學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潛力,實現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企業才能保持良好信譽,規避市場風險,順利實現經營目標,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增強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識

在市場狀況日益復雜的情況下,建筑設計企業應設置法律咨詢部門或聘請法律顧問,參與重大項目合同的起草和談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將合同管理工作納入日常性基礎管理工作之中。

建筑設計企業可利用計算機網絡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網,開通合同管理服務專線,用合同管理論壇、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識。樹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員合同風險管理水平。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力度,全面學習《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增強工作人員合同法律意識,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及時有效地處理合同糾紛,減小企業損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管理職能

隨著建筑市場的飛速發展,建筑設計企業現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應主動適應新常態,奮力開創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

設置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統一進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類管理,專項管理,責任追究”的原則,建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評審程序、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權委托制度、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明確界定合同管理職能,配備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員,推動合同管理工作高效運行。并通過行政監察、紀檢監督、審計等辦法加大制度執行力的檢查,明確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各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動態監控合同履行過程,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

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擬、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等過程,涵蓋了設計規范、責任、權利、技術、財務、法律等專業領域。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結合工程項目實際選擇標準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發揮合同管理工作的積極作用。

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要完善合同管理檔案,分類分級建立合同登記管理臺帳。對涉及工期、款項結算、質量登記、業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進行系統歸類,設置合同管理要素預警線。在合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與作業、財務、法律咨詢等相關部門溝通,動態監控合同履行全過程。一旦發現進度延誤、質量缺陷、款項結算等要素有突破預警線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積極有效糾偏措施,確保合同內容順利實施。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行業政策環境變化、施工條件變化、工程量變化、合同主體變化都會造成工程項目設計變更。建筑設計企業要充分研究項目合同的有關條款,正確認識合同變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及時落實合同變更相關工作,為合同變更索賠準備事實依據。

三、結論

現代社會是一種契約社會、合同社會。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契約經濟。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資源需求多樣化、系統的、復雜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的動態變化過程,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以合同為依據。建筑設計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直接關系著企業經營的成敗。企業只有高度重視合同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合同管理體系,提高合同管理風險意識,貫徹落實全過程的、動態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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