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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流程大全11篇

時間:2023-06-07 15: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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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流程

篇(1)

原則

目前,在理論界和實務界,一般將企業所得稅科目作為費用科目對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和處理。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由于不是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之中發生的,而且受到行政行為影響,處于企業(納稅人)可控范圍之外,與企業一般經營行為性質不同,所以按照收付實現制原則核算。

方法

當前,關于企業所得稅退稅的會計處理,有兩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是企業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應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科目;第二種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并不是企業實際經營收益,而屬于獲得的純利潤,應當直接進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科目。兩者的共同點都在于堅持收付實現制,不同點在于收到退稅款的性質認定。

這兩種觀點或失之于偏頗,或缺少基本的理論支持。

因為,盈余公積是企業稅后利潤分配過程中產生的,資本公積則有其特定的會計處理規定,將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跳過稅后利潤認定環節,直接進入利潤分配環節,或者進入資本公積,顯然不符合規定。

第一,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不能認定為稅后利潤,不能按照稅后利潤分配的辦法處理。稅后利潤的認定有其嚴格的程序。退稅所得不是企業直接生產經營結果,而是企業前期或者當期生產經營結果的延續反映,并且一旦獲得退稅就處于企業的實際控制之中,與稅后利潤有著本質區別。至于企業當期經營是否盈利,應當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與企業所得稅退稅結合起來衡量。

第二,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也不能全部認定為企業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從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制訂角度和實際操作流程看,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類型較多,程序各異。受到稅收征管規程的制約,不同目的的減免稅,實際操作流程不同,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最終用途也不完全相同,企業實際獲得的經濟利益也不完全相同,具體會計處理不可能完全一致。

二、會計處理因情況而定

征前減免

征前減免就是在企業所得稅征收入庫之前即給與減免,企業無需實際繳納稅款。在此情況下,企業仍然需要計算應納所得稅,待稅務機關審批之后再確認減免稅。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確認減免稅時,借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記“所得稅”。

由于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后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

即征即退與先征后退

即征即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為企業當場辦理退稅手續。先征后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后稅務機關再按照規定程序為企業辦理減免。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的時候,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繳納稅款時,借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科目;確認減免稅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所得稅”。

由于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后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對企業稅后利潤產生了影響。

有指定用途的退稅

有些情況下,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業并不能全額獲得退稅款。其常見情形如下。

1、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形成專門的國家資本。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國家資本金”科目。

2、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對所有投資人的贈與,用于企業發展再生產。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他資本公積”科目。

篇(2)

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一)推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稅政股。

主任:

工作人員:

(二)推廣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稅政股:負責企業所得稅管理軟件推廣運行工作方案的制定、監督與落實;組織《省企業所得稅管理軟件操作規范》相關培訓;收集、匯總、整理并組織協調解決或向市局上報推廣運行期間涉及的業務問題。

征管股:負責企業所得稅軟件執行中相應的工作及協調配合。

信息中心:負責企業所得稅管理軟件安裝運行維護;收集、匯總、整理并組織協調解決或向市局上報推廣運行期間涉及的軟件技術問題。

征收分局、全職能分局:負責企業申報資料的受理及相關工作。

軟件主要功能和涉及的崗位

(一)軟件主要功能

該“軟件”以信息化管理手段為依托,以征收管理系統為基礎、按企業所得稅規范化管理要求,從稅基管理、審批(備案)管理、備查管理到企業所得稅稅源查詢、報表查詢和統計分析,實行無縫隙管理、全過程數據跟蹤監控。

1.規范了工作流程。程序明確,責任清晰,杜絕了“淡化責任、疏于管理”現象發生。

2.實現了數據信息共享。對所轄范圍內的納稅人,各級稅務機關均可根據需要隨時查詢,既可以按轄區、按時間、按行業、按納稅人,也可以組合查詢;為征、管、查及決策分析提供了極大便利。

3.提高了稅收管理效率。所有企業所得稅涉稅事項管理、審批全部實現軟件管理,各種涉稅信息全部可以通過系統查詢,減少了相互傳遞手續,也避免了以往的重復上報和重復統計,而且數據一致。數據信息一次采集,多次重復使用。

4.提高了管理的實效性??梢愿鶕嶋H需要,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各種查詢、統計、分析,對納稅人進行約談或實地核查,提高單稅種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軟件功能涉及的崗位

“軟件”的功能和內容共涉及省、市、縣、分局(所)稅政、征管、管理等20多個崗位,共50個模塊,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和附件2。

軟件推廣工作安排

此次軟件推廣工作共分成三個階段,每一階段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階段:制定工作方案(12月28日-12月31日)

第二階段:數據補錄階段(12月28日-2013年1月10日)

各單位需完成數據補錄工作。具體內容包括:

1、2010年度以來已審批的小型微利企業。

2、2010年度以來已審批的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各項稅收優惠和資產損失。

3、福利費結轉情況。

4、職工教育經費結轉情況。

5、壞(呆)賬準備金。

6、創業投資抵扣額。

7、廣告費等。

在數據補錄階段,新的減免及備案事項暫停審批。省局定于2013年1月11日以后,將停止使用征管系統中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審批模塊、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備案模塊,所有的企業所得稅文書使用新軟件審批。

第二階段:正式運行階段(2013年1月11日以后)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各分局務必按照推廣工作方案安排的時間和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研究、精心謀劃、周密安排,制定本單位工作實施方案,將每一項具體工作逐一落實到人,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階段、各環節的工作任務。

(二)加強培訓和上機演練,全面提高業務能力及軟件操作水平

根據以往經驗,新軟件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很多屬于操作人員對業務流程、軟件結構及功能不熟悉、操作不熟練造成的問題,因此,要求各單位在上級統一培訓的基礎上,組織分崗位培訓和在培訓環境下的上機演練,保證各崗位人員在試運行前熟練掌握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業務流程、軟件操作。

(三)建立例會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

為保證軟件推廣運行工作順利完成,縣局軟件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召開例會,通報工作情況,總結、歸納發現的問題和錯誤,推廣好的經驗,安排工作計劃,按時完成推廣運行任務。

篇(3)

一、常用原則與方法

原則

目前,在理論界和實務界,一般將企業所得稅科目作為費用科目對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和處理。

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由于不是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之中發生的,而且受到行政行為影響,處于企業(納稅人)可控范圍之外,與企業一般經營行為性質不同,所以按照收付實現制原則核算。

方法

當前,關于企業所得稅退稅的會計處理,有兩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是企業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應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科目;第二種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并不是企業實際經營收益,而屬于獲得的純利潤,應當直接進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科目。兩者的共同點都在于堅持收付實現制,不同點在于收到退稅款的性質認定。

這兩種觀點或失之于偏頗,或缺少基本的理論支持。

因為,盈余公積是企業稅后利潤分配過程中產生的,資本公積則有其特定的會計處理規定,將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跳過稅后利潤認定環節,直接進入利潤分配環節,或者進入資本公積,顯然不符合規定。

第一,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不能認定為稅后利潤,不能按照稅后利潤分配的辦法處理。稅后利潤的認定有其嚴格的程序。退稅所得不是企業直接生產經營結果,而是企業前期或者當期生產經營結果的延續反映,并且一旦獲得退稅就處于企業的實際控制之中,與稅后利潤有著本質區別。至于企業當期經營是否盈利,應當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與企業所得稅退稅結合起來衡量。

第二,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也不能全部認定為企業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從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制訂角度和實際操作流程看,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類型較多,程序各異。受到稅收征管規程的制約,不同目的的減免稅,實際操作流程不同,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最終用途也不完全相同,企業實際獲得的經濟利益也不完全相同,具體會計處理不可能完全一致。

二、會計處理因情況而定

征前減免

征前減免就是在企業所得稅征收入庫之前即給與減免,企業無需實際繳納稅款。在此情況下,企業仍然需要計算應納所得稅,待稅務機關審批之后再確認減免稅。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時,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確認減免稅時,借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記“所得稅”。

由于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后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

即征即退與先征后退

即征即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稅務機關按照規定為企業當場辦理退稅手續。先征后退是指企業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后稅務機關再按照規定程序為企業辦理減免。

企業在計算應納所得稅的時候,借記“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繳納稅款時,借記“應交稅金-企業所得稅”,貸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科目;確認減免稅收到退稅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所得稅”。

由于沖減了所得稅費用科目,在期末結轉賬務的時候,相應增加了企業期末賬面利潤(然后按照規定進行分配)或者減少了賬面虧損,對企業稅后利潤產生了影響。

有指定用途的退稅

有些情況下,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有其指定的用途,企業并不能全額獲得退稅款。其常見情形如下。

1、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形成專門的國家資本。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實收資本-國家資本金”科目。

2、所得稅退稅款作為國家對所有投資人的贈與,用于企業發展再生產。收到退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他資本公積”科目。

篇(4)

一、引言

當前,我國的市場經濟逐步完善,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制定為企業的平等競爭營造了良好的稅收法律環境,其實施會對企業的納稅籌劃帶來影響。企業的所得稅籌劃是指企業納稅人在合法的情況下,運用稅收、法律、財務管理等綜合知識,采取合法的手段減少稅收成本,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探究企業所得稅籌劃能夠有效降低其稅收負擔。因此,稅收籌劃成為企業的研究的重點內容之一。

二、 新所得稅法的內容及稅收籌劃原則

1. 變革的主要內容

新企業所得稅法科學地劃定了納稅人,包括企業和獲取收入的經濟組織。新企業所得稅法在稅率方面體現出公平和統一,新稅法將名義稅率確定為25%。這種稅率的確定主要考慮到我國企業、經濟組織的競爭力以及周邊國家稅率水平等綜合因素。新企業所得稅法在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方面,對企業實際發生各項支出的扣除政策實施了規范統一,對企業實際工資支出實行據實扣除。同時,對企業實施稅收優惠的政策,其目的是為了降低企業的稅負,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支持。以往實行的地區優惠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不能夠給企業帶來激勵,抑制了企業的經營發展。為適應當前企業的發展需要,新企業所得稅法采取了“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這樣就能夠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扶持一些相關產業的發展,對公益事業的發展也起到促進作用。為減少企業的不合理避稅行為,新企業所得稅法做了反避稅條款。

2.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原則

(1)可行性原則。企業的稅收籌劃必須依據納稅人的自身情況進行,在執行稅收籌劃方案的流程上,應該是順利獲取會計憑證、調整會計賬項,完成納稅申報表。(2)有效性原則。企業的稅收籌劃需要達到優化稅收、節約稅款的經濟目的。企業所實施的稅收籌劃需要與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相一致,在遇到稅收籌劃與企業發展目標相矛盾時,應以企業的發展戰略為主,調整企業的稅收籌劃。(3)合法性原則。企業實施的稅收籌劃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企業的稅收籌劃要在稅法范圍內實行,同時要符合國家的財務會計法規和相關的經濟法規,企業稅收籌劃要隨著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變化而進行調整。(4)成本效益原則。企業的稅收籌劃的目的是為了減少企業的運營成本,即企業的稅收籌劃所降低的稅收數額要大于企業在執行稅收籌劃過程中的費用成本,這樣才能使企業獲得收益,企業的稅收籌劃才能遵循成本效益原則。

二、新企業所得稅下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流程

1. 整理企業稅收資料

為進行企業的所得稅稅收籌劃,企業應首先搜集和準備有關稅收資料,以備參考。企業應查閱整理最新頒布的稅收法規資料、會計準則和法規資料、以及政府經濟政策等。

2. 制定企業稅收籌劃方案

企業的稅收籌劃部門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據納稅人的要求和實際情況制定比較詳細的、容納各類因素的納稅方案。企業的稅收籌劃部門應先設定提供給企業參考價值的規劃,具體應含有向納稅人提供的稅收內容和企業的參考的內容,如企業稅收籌劃的案例分析,可行性分析,稅收的計算,企業稅收籌劃的因素變動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

3. 稅收籌劃方案的確定和落實

企業稅收籌劃部門可以制定幾個稅收籌劃方案,然后按照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原則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篩選,最終確定最優稅收籌劃方案。企業稅收籌劃方案的篩選可以按照以下因素進行,該籌劃方案的選擇能夠為企業節約更多的稅款,使企業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或者該稅收籌劃方案能夠為企業降低執行稅收籌劃的成本;或者該稅收籌劃方案便于工作人員落實。

四、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籌劃方法

1. 篩選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方法

新稅法下企業應選擇合適的固定資產折舊核算,以使得企業成本在有效使用期間內進行攤配。企業所選擇的折舊計算方法必須符合現行的稅法和財務會計制度[5]。為減輕企業稅負,實行累進稅率的條件下,企業采取直線攤銷法使其承擔的稅負最輕。在比例稅率的條件下,企業應采用加速折舊法,這樣可使固定資產成本在使用期限內加快得到補償,企業的利潤與納稅相匹配,當企業前期利潤少的時候,相應的納稅也少;后期企業的利潤多,納稅也會多,從而起到延期納稅的功能,減輕企業壓力。

2.采用合適的費用分攤方法

企業的運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財務費用、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企業的運營費用將影響到企業成本的大小,而影響到企業利潤。企業會選擇有利于自身的方法來計算運營成本。這種費用攤銷方法需要遵守稅法和會計制度的條款。按照這樣利潤進行征收的應納稅額,才能夠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

3.選擇適當的從業人員

新企業所得稅的稅法下,有鼓勵安置待業人員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比如新開辦的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可以免征所得稅3年。因此,企業在招聘新員工上,應選擇適當的從業人員,以達到減免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4. 選擇投資的地區和項目

企業應選擇稅負相對較低的地區作為投資地點。新企業所得稅法仍存在稅負的地域上的差別。因此,企業所投資的地區應根據優惠的稅收政策,選擇稅負低的地區進行投資。企業還應選擇具有優惠政策的投資項目。國家對企業投資于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環保項目給予稅收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可以選擇稅收優惠的項目進行投資。

5.選擇合適的材料計價方法

企業的材料費用應選擇合適的計價方法計入成本,這樣可以得出當期成本值的數額,而獲得企業的利潤,最終得出企業所得稅額的數量。根據我國財務制度規定,企業材料費用計入成本的計價方法可以采取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采用那種計算方法就成為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內容。企業應遵守會計制度和稅法相關條款的規定,在企業選定了某種計價方法,在一定時期內就不應變更。

五、 結論

當前,企業應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進行稅收籌劃,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企業應利用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企業可以投資于稅收優惠項目,如農業、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投資。企業自身應創造條件去享受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對于研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而對于優惠項目的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照稅法以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同時企業選擇就業人員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應擴大優惠政策的納稅籌劃空間。企業的計價方法的稅收籌劃,可以選擇不同的計價方法,以減輕企業的稅負。企業對業務招待費的稅收籌劃,應做好業務招待費的預算,盡量減少支出。可以將業務招待費轉為辦公費用支出,達到節稅的目的。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考慮稅收籌劃的成本,達到有效的稅收籌劃。企業進行所得稅的籌劃時,應選擇具有稅收優惠的投資地區和項目。因此,企業只有實施有效稅收籌劃,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朱靜玉:淺議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J]. 會計之友(中旬刊), 2009, (06)

[2] 蘭培晶: 淺議新企業所得稅法下的納稅籌劃[J]. 財經界(學術版), 2008, (08)

篇(5)

為了順利完成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審計工作,需明晰審計工作關鍵步驟:

一、制定企業所得稅的審計計劃

制定合理的企業所得稅審計目標,為實現企業所得稅審計指明方向;確定科學的企業所得稅審計程序,使企業所得稅審計不偏離審計目標并有條不紊地進行,從而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及時對企業所得稅業務控制審計,對企業所得稅核算范圍控制進行審計,對企業所得稅涉及的會計科目控制進行審計,對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進行審計。

重視對企業所得稅業務處理流程審計,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獲取或編制明細表,核實其內容是否真實可靠,是否與總賬數、報表數相等。了解是否按納稅鑒定或納稅通知的稅種、計稅依據、稅率來確定應納稅內容,減免稅的范圍和期限。對稅務部門的匯總清繳文件進行有效性分析,并與明細表進行核對。檢查各種企業所得稅計算的正確性。慎重地選擇企業所得稅的切入點,確保企業所得稅審計目標的實現。

對企業所得稅的審計,注冊會計師應根據被審計單位本年的收入、支出、費用、利潤、虧損和以前年度所發生的問題等確定企業所得稅的實質性測試的審計程序和方法。

二.明確被審計方責任

被審計方有設計、實施和維護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會計資料、納稅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以確保貴單位編制的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稅收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并如實納稅申報。

企業所得稅的審計依據的就是企業所提供的會計資料,所以被審計方提供的資料對審計的結果十分重要。

三. 明確審計方責任

審計方責任是,按照《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第14號令)、《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試行)》(國稅發〔1999〕第193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試行)》(國稅發〔2007〕10號)和其他有關規定,對申報表反映的納稅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實施審計鑒證,并發表審計鑒證意見。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了解、詢問、觀察及測試,評述客戶與企業所得稅有關的內部控制及其有效性。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賬冊、憑證、報表及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等資料進行審查,評述客戶與企業所得稅有關的各項內部證據和外部證據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及納稅資料進行審核的過程中,采用檢查、觀察、監盤、查詢、計算、分析性復核以及抽查會計憑證等必要的審查程序,并在已取得的資料的基礎上進行職業判斷。

審計方所出的審計報告一般要求報送稅務部門,所以必須要運用正確的職業判斷和方法做出正確的審計結果。

四. 納稅調整增加、減少額的實質性審核

(1)工資薪金支出的審核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并規定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也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還規定了下列支出不作為工資、薪金支出:雇員向納稅人投資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根據國家或省政府的規定為雇員支付的社會保障性繳款;從已提取職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項福利支出(包括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探親路費等),各項勞動保護支出;獨生子女補助;納稅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國家稅務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項目。

(2)職工福利費支出的審核

財政部修訂后的《企業財務通則》實施后,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應付福利費賬面余額(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余額)區別以下情況處理,上市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余額為赤字的,轉入2007年初未分配利潤,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的,依次以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彌補,仍不足彌補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

余額為結余的,繼續按照原有規定使用,待結余使用完畢后,再按照新會計準則執行。

(3)業務招待費支出的審核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納稅人能提供真實有效憑證或資料,在下列限度內準予作為費用列支,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過銷售(營業)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銷貨凈額的3‰。銷售(營業)收入凈額是指納稅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扣除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銷售退回等各項支出后的收入額,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舉例企業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賬載金額1萬元,按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60%的比例計算可稅前扣除的限額為6000元;本納稅年度收入總計100萬元,按銷售(營業)收入5‰的比例計算可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限額為5000元,取其低者為允許稅前扣除的稅收金額5000元,所以納稅調整增加1000元。

(4)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的審核

篇(6)

我國1994年確立的企業所得稅體系,由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構成,十年來,我國國民經濟的經濟基礎、宏觀和微觀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內、外資)組織機構、規模、類型、性質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業所得稅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經濟不適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稅收功能性作用的發揮,不利于企業發展,不利于發揮稅收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企業所得稅征管機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說明。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不規范,無法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F行企業所得稅制存在弊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法不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公平,所得稅政策具有多變性,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規定復雜,納稅調整繁雜,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比較大,無法真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

(2)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太多,既有產業政策方面的,也有區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內資企業方面的,也有外資企業方面的;既有鼓勵投資優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資優惠政策,這種過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行必要的清理、調整、減并、取消。“稅收優惠政策不宜過多,其作用范圍應當加以明確限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優惠政策永遠是一種輔的調節手段,其功能在于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和殘缺”[1].否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無法對國家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3)稅收政策與會計政策的差異性,加大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的難度,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由于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存在著差異性,使得會計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把會計稅前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遞延法、負債法)。這就要求稅收征管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核算技能,或者會計人員要熟悉納稅申報業務,然而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征收機關,具備這種復合型知識人才數量太少。事實上,會計政策與稅法政策差異性影響著征納雙方的主體利益。一方面“表現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上,現在的稅務工作人員,不太熟悉新的會計準則、制度和政策,面對大量的政策差異項目,時常出現征管錯誤或稽查失誤,或者錯征、多征稅款,損害納稅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上,大多數的企業財會人員,或者能做到規范會計核算,但不能做到準確申報納稅,因而招致各種稅收處罰,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損失,或者為做到準確申報納稅而不在規范會計核算,導致會計信息失真”[2].

(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法單

一、手段落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漏征漏管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效能,確保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的質量和科學規范,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素質的所得稅管理人員及先進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運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稅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臺,全面加強綜合征管基礎性建設工作,要加強稅收征管信息資源優化和配置,及時保持國稅、地稅、工商、金融、企業等部門的協調,以保持稅收征管的信息暢通。然而目前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專業人員數量少,知識陳舊,征收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不適應新形勢的客觀需求,稅收征管應用型軟件的開發和使用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5)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稅收資源結構的配置有待優化。現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業務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稅務機關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稅務工作效率低下、稅務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稅收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必須切實采取各種措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稅收資源結構。

(6)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稅收流失。由于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規范,不同類型企業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存在差異性,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不暢,稅務資源信息不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學,國稅、地稅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不力,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收流失現象,必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先進的監控手段,對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歇業及生產經營的各種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確保納稅人信息可靠、真實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規范化。

2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改革對策

(1)合并“兩稅”,構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稅體系,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由于兩套所得稅制度在稅收政策的優惠、稅前扣除范圍標準及有關實務的具體處理方面,存在著差異,使得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要高于外資企業,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處于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必須合并“兩稅”,建立一種新型法人所得稅制度,這是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核心所在?!斑@不是名稱的簡單改變,而是科學界定納稅人的需要,這可以解決長期以來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界定納稅人,法律依據不足,難以劃分清楚的問題,法人所得稅確定,以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界定清晰,對法人征收所得稅,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則用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兩稅協調配合的所得稅稅制結構”[3].(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F行的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著較大的差異。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我國經濟全面發展,在全面優惠的基礎上,又在區域性方面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諸多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給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體現在產業政策優惠方面,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性較大。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的不平等性,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隨著法人所得稅的構建,要對現有的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取消、減并、傾斜、公平”的原則進行調整。首先取消、減并一些優惠政策,其次,為了鼓勵對國家基礎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及重點區域進行投資,國家要制定傾斜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應實行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相結合的優惠原則,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基本相同的優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由于內外資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方面存在著: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資產的稅務處理方法、稅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等方面的差異性,所以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額的計算既不規范,又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必將引起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上的不公平性,使內外資企業所提供的納稅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無法真實考核內外資企業的盈利水平和運營績效,也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了一定難度。內外資企業“兩稅”合并后,構建了統一的法人所得稅體系,必須按照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及計算有關規定。(4)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建設,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優化稅收資源結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根據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及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采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網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的兩級集中處理,使信息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所有工作環節和部門,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以征管業務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子系統的應用軟件,要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以業務流程為主線,梳理、整合、優化、規范征管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5].

2優化稅收資源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國有些基層稅務分局(所),稅收征管支出與征收稅收收入的總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較高,或者隨著CTAIS上線后,基層稅務局(所)業務量大幅度減少,造成人力、物力、財力巨大浪費,稅收資源配置不當,征管效率低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職責范圍,合理分流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促使稅務資源達到最優化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3切實做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統

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這是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礎和條件。

(5)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和納稅服務體系,提高征管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納稅服務體系,規范納稅服務工作行為,使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我國現行稅收服務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水平低,內容單一,信息化程度弱,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質量和效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對稅收征管服務體系的客觀要求,面對稅收征管新的信息環境和條件,必須重新健全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規范稅收服務工作行為。

第一,“采取現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在納稅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申報服務”[6].“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建設,真正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真正實現稅收信息資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稅收服務的考評機制,將稅收服務納入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使納稅服務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強對稅收服務考核和日常監控,量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稅收服務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6].

第三,“提升稅收服務的層次,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的方便,這只是稅收服務的一個方面,稅收服務還必須包括為各個經濟主體提供稅收幫助,以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7].

2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應加強同工商、金融、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文獻:

篇(7)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依法治稅,全面推進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管理,切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水平,充分發揮企業所得稅組織收入、調節經濟、調節收入分配和保障國家稅收權益的職能作用。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總體要求及其主要內容

根據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分類管理,優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范避稅。

主要內容是:

(一)分類管理

分類管理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結合當地情況,對企業按行業和規模科學分類,并針對特殊企業和事項以及非居民企業,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點,加強薄弱環節監控,實施專業化管理。

1、分行業管理

針對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實施有效管理。全面掌握行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核算特點、稅源變化情況等相關信息,分析可能出現漏洞的環節,確定行業企業所得稅管理重點,制定分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納稅評估指標體系。

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規范,并在整合各地分行業管理經驗基礎上,編制主要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全國沒有編制管理操作指南的我省較大行業,由省局負責組織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于全國或全省均未制定操作指南而在當地屬較大行業的,由所在市地稅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在行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前,各地可根據總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實際情況,對交通運輸、房地產、建筑安裝、餐飲等行業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辦法。

2、分規模管理

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和稅源規模進行分類。對占本地稅源80%以上的重點稅源戶,實行精細化管理。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工藝流程,深入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稅源變化及稅款繳納等基本情況。對于稅源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向上一級地稅機關反映。

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較大的企業,要積極探索屬地管理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征管模式,試行在屬地管理基礎上集中、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專業化管理優勢??茖W劃分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和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職責,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企業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核發等日常管理工作。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中等或較小的企業,主要由當地稅務機關負責加強稅源、稅基、匯算清繳和納稅評估等管理工作??h、市以上稅務機關負責對企業的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反避稅等工作事項。實施分級管理,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分征收方式管理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情況,對企業實行不同的征收管理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規范準確的,實行查帳征收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相對準確,可以查帳征收,但個別收入或成本項目需要核定的,可實行查帳與核定相結合的征收管理模式,或采取預計利潤率方式預征,年終匯算清繳;對達不到查賬征收條件的企業,按照總局制發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有關規定,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在企業完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基礎上,達到查賬征收條件的及時轉為查賬征收。

4、特殊企業和事項管理

匯總納稅企業管理。在國家稅務總局建立的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信息管理的平臺上,實現總分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信息傳遞和共享。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督促總機構按規定計算傳遞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表,切實做好匯算清繳工作。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監管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有關事項,查驗核對分支機構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以及企業所得稅分配額,核實分支機構財產損失。建立對總分機構聯評聯查工作機制,省、市局分別組織跨市、縣總分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共同開展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和檢查。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通過稅務登記信息掌握其設立、經營范圍等情況,并按照稅法規定要求其正常納稅申報。加強非營利性組織資格認定和年審。嚴格界定應稅收入、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分別核算應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費用。

減免稅企業管理。加強企業優惠資格認定工作,與相關部門定期溝通、通報優惠資格認定情況。定期核查減免稅企業的資格和條件,發現不符合優惠資格或者條件的企業,及時取消其減免稅待遇。落實優惠政策適用范圍、具體標準和條件、審批層次、審批環節、審批程序等規定,并實行集體審批制度。對享受優惠政策需要審批的企業實行審批臺賬管理;對不需要審批的稅收優惠,實行相關資料的備案及跟蹤管理。各市單筆減免稅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通過公文處理系統(ODPS)書面報省局備案。

異常申報企業管理。對存在連續三年以上虧損、長期微利微虧、跳躍性盈虧、減免稅期滿后由盈轉虧或應納稅所得額異常變動等情況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跟蹤分析監控的重點。

企業特殊事項管理。對企業合并、分立、改組改制、清算、股權轉讓、債務重組、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等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特殊事項,制定并實施企業事先報告制度和稅務機關跟蹤管理制度。要專門研究企業特殊事項的特點和相關企業所得稅政策,不斷提高企業特殊事項的所得稅管理水平。

5、非居民企業管理

強化非居民企業稅務登記管理,及時掌握其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等活動,規范所得稅申報和相關資料報送制度,建立分戶檔案、管理臺賬和基礎數據庫。

加強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等分支機構管理、非居民企業預提所得稅管理、非居民企業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管理、中國居民企業對外支付以及國際運輸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規范非居民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的管理。

(二)優化服務

優化服務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要求。通過創新服務理念,突出服務重點,降低納稅成本,不斷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

1、創新服務理念

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務,促使企業自覺依法納稅,不斷提高稅法遵從度。結合企業所得稅政策復雜、涉及面廣和申報要求高等特點,探索創新服務方式。根據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和不同特點,分別提供有針對性內容的貼近式、全過程服務,不斷豐富服務方式和手段。

2、突出服務重點

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執法。在企業設立、預繳申報、匯算清繳、境外投資、改組改制和合并分立等重點環節,及時做好企業所得稅政策宣傳和輔導工作。提高“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素質,及時更新企業所得稅知識庫,通過在線答疑、建立咨詢庫等形式,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咨詢解答服務。加強稅務部門網站建設,全面實施企業所得稅政務公開。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及時聽取企業對有關政策和管理的意見建議。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依法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

3、降低納稅成本

針對各類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流程、操作指南,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加強征管信息系統在企業所得稅征管中的應用,避免重復采集涉稅信息。減少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逐步實現企業財務數據采集信息化。

(三)核實稅基

核實稅基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核心工作。要加強稅源基礎管理,綜合運用申報、審批、備案、評估、稽查等方式,采取綜合比對等方法,加強收入管理、稅前扣除管理、關聯交易管理和企業清算管理,確保企業所得稅稅基真實、完整和準確。

1、稅源基礎管理

通過企業辦理設立、變更、注銷、外出經營等事項的稅務登記,及時掌握企業總機構、境內外分支機構、境內外投資、關聯關系等相關信息。加強納稅人認定工作,正確判定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獨立納稅企業和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正常納稅企業和減免稅企業。加強國稅和地稅部門之間、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全面掌握戶籍信息。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職能作用,實行稅源靜態信息采集與動態情況調查相結合。強化企業所得稅收入分析工作,及時掌握稅源和收入變化動態。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提高財務會計核算水平。

明確納稅人備案管理事項。對納稅人下列涉稅事項進行備案管理:

(1)納稅人實行的會計核算制度和方法。

(2)納稅人采用的存貨計價方法。

(3)納稅人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比例。

(4)納稅人預提費用項目及預提標準。

(5)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備案事項。

以稅收管理員為依托,落實稅收管理員工作制度,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奠定基礎。

加強跨國稅源管理,建立健全國際稅源信息匯集和日常監控機制,對企業跨境交易、投資、承包工程、提供勞務和跨境支付等業務活動的應稅所得加強管理,防范侵蝕我國稅基和延遲納稅。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法與稅收協定銜接機制,防范跨國企業濫用稅收協定偷逃稅。

2、收入管理

依據企業有關憑證、文件和財務核算軟件的電子數據,全面掌握企業經濟合同、賬款、資金結算、貨物庫存和銷售等情況,核實企業應稅收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換,及時掌握企業股權變動情況,保證股權轉讓所得稅及時征繳入庫。依據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用票據,核實不征稅收入。依據對外投資協議、合同、資金往來憑據和被投資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稅后利潤分配決議,核實股息、紅利等免稅收入。對分年度確認的非貨幣性捐贈收入和債務重組收入、境外所得等特殊收入事項,實行分戶分項目臺賬管理。

充分利用稅控收款機等稅控設備,逐步減少手工開具發票,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收入。利用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比對分析企業所得稅收入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收入數據、上游企業大額收入與下游企業對應扣除數據等信息,準確核實企業收入。

3、稅前扣除管理

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查驗原材料購進、流轉、庫存等環節的憑證。依據行業投入產出水平,重點核查與同行業投入產出水平偏離較大而又無合理解釋的成本項目。

加強費用扣除項目管理,防止個人和家庭費用混同生產經營費用扣除。利用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征管、勞動用工合同等信息,比對分析工資支出扣除數額。加大大額業務招待費和大額會議費支出核實力度。

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虧損彌補、投資抵免、加計扣除等跨年度扣除項目,實行臺賬管理。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保證扣除項目真實、合法、有效。特別要加強發票核實工作,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對按規定應取得合法有效憑證而未取得憑證的稅前扣除項目,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加強現金交易真實性的核查工作,有效控制大額現金交易。

加強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管理。對企業自行申報扣除的財產轉讓損失、合理損耗、清理報廢等損失,一律實行備案登記,加強審核和事后跟蹤管理。對大額財產損失要實地核查。各市財產損失審批金額超過200萬元的,需報省局備案。

加強不征稅收入對應成本、費用的扣除管理,認真落實不征稅收入所對應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的規定。

4.關聯交易管理

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有差別或有盈有虧的關聯企業,建立關聯企業管理臺賬,對關聯業務往來價格、費用標準等實行備案管理。拓寬關聯交易管理信息來源渠道,加強關聯交易行為調查,審核關聯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防止企業利用關聯方之間適用不同所得稅政策以及不同盈虧情況而轉移定價和不合理分攤費用。加強對跨市大企業和企業集團關聯交易管理,實行由省局牽頭、上下聯動的聯合納稅評估和檢查。

5、清算管理

加強與工商、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的相互配合,及時掌握企業清算信息。加強企業清算后續管理,跟蹤清算結束時尚未處置資產的變現情況。對清算企業按戶建立注銷檔案,強化注銷檢查,到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實地核查注銷的真實性和清算所得計算的準確性。

(四)完善匯繳

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要規范預繳申報,加強匯算清繳全程管理,各市地稅局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匯算清繳的規范流程,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

1、規范預繳申報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質量以及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企業本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和方法。對按照當年實際利潤額預繳的企業,重點加強預繳申報情況的上下期比對;對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計算預繳的企業,重點提高申報率和入庫率;對按照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其生產經營情況,確保預繳申報正常進行。對企業申請按照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應根據省局《小型微利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做好認定和管理工作。認真做好預繳稅款的催報催繳,依法處理逾期申報和逾期未申報行為。

2、加強匯算清繳管理

做好匯算清繳事前審批和宣傳輔導工作。按照減免稅和財產損失等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批管理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結審批事項。審批事項不符合政策規定不予批準的,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告知企業原因。分行業、分類型、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申報輔導等工作,幫助企業理解政策、了解匯算清繳程序和準備報送的有關資料。全面推進年度申報管理軟件,運用信息化手段處理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引導企業使用電子介質、網絡等手段,有序、及時、準確進行年度納稅申報。

加強受理年度納稅申報的審核工作。認真審核申報資料是否完備、數據是否完整、邏輯關系是否準確。重點審核收入和支出明細表、納稅調整明細表,特別注意審核比對會計制度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項目。發現申報錯誤和疑點后,要及時要求企業重新申報或者補充申報。

認真做好匯算清繳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匯總和認真分析匯算清繳數據,充分運用匯算清繳數據分析日常管理、稅源管理、預繳管理等方式,及時發現管理漏洞,研究改進措施。

3、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引導中介機構在提高匯算清繳質量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對法律法規規定財務會計年報須經中介機構審計鑒證的上市公司等企業,要求其申報時附報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并認真加以審核。企業可以自愿委托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和年度納稅申報鑒證報告。

4、建立匯算清繳檢查制度

每年匯算清繳結束后,由稅政部門統一組織,由各市稽查局統一實施,組織開展企業匯算清繳重點稽查。對未按規定進行匯算清繳的企業按規定予以處罰。

(五)強化評估

納稅評估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夯實納稅評估基礎,完善納稅評估機制,建立聯合評估工作制度,創新納稅評估方法,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

1、夯實納稅評估基礎

要全面、及時、準確地采集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來自第三方的涉稅信息。建立省局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數據庫,逐步積累分行業、分企業的歷年稅負率、利潤率、成本費用率等歷史基礎數據。研究按行業設立省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征管特點,建立行業評估模型。

2、完善納稅評估機制

通過比對各種數據信息科學選擇評估對象。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特點,分行業確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的重點環節,確定風險點,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檢測、預警。運用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模型比對分析年度納稅申報數據和以往歷史數據以及同行業利潤率、稅負率等行業數據,查找疑點,從中確定偏離峰值較多、稅負異常、疑點較多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重點對象。

充分運用各種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評估。綜合采用預警值分析、同行業數據橫向比較、歷史數據縱向比較、與其他稅種關聯性分析、主要產品能耗物耗指標比較分析等方法,對疑點和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并初步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斷。

按程序對評估結果進行處理。經評估初步認定企業存在問題的,進行稅務約談,要求企業陳述說明、補充舉證資料。通過約談認為需到生產經營現場了解情況、審核賬目憑證的,應實地調查核實。疑點問題經以上程序認定沒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提請企業自行改正;發現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門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稅源管理部門反饋。

3、完善評估工作制度

構建重點評估、專項評估、日常評估相結合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體系。實行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的聯合評估、跨地區聯合評估和國稅與地稅聯合評估??偨Y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經驗和做法,建立納稅評估案例庫,交流納稅評估工作經驗。

(六)防范避稅

防范避稅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內容。要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反避稅操作規程,深入開展反避稅調查,完善集中統一管理的反避稅工作機制,加強反避稅與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工作的協調配合,拓寬反避稅信息渠道,強化跟蹤管理,有效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1、加強反避稅調查

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對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受控外國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稅行為的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反避稅工作深度和廣度。規范調查分析工作,實行統一管理,不斷提高反避稅工作質量。要針對避稅風險大的領域和企業開展反避稅調查,形成重點突破,起到對其他避稅企業的震懾作用。選擇被調查企業時,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行業重點、可能存在的避稅風險以及對國家稅收影響大的行業和企業等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確定反避稅工作的重點。繼續推進行業聯查、企業集團聯查等方法,統一行動,以點帶面,充分形成輻射效應。

2、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要重視稅收日常管理工作與反避稅工作的銜接和協調。通過加強關聯交易申報管理,全面獲取企業關聯交易的各項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傳遞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使反避稅人員能夠充分掌握企業納稅申報、匯算清繳、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信息和資料,及時發現避稅疑點。稅政部門要積極向其他稅收管理部門提出信息需求,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3、拓寬信息渠道

要充分發揮數據庫在反避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寬信息資料來源,積極利用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國際情報交換信息、互聯網信息以及其他專項數據庫信息,加強分析比對,深入有效地開展好反避稅選案、調查和調整工作。增強反避稅調查調整的可比性。

4、強化跟蹤管理

建立結案企業跟蹤管理機制,監控已結案企業的投資、經營、關聯交易、納稅申報額等指標及其變化情況。通過對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的分析,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對于仍存在轉讓定價避稅問題的企業,在跟蹤期內繼續進行稅務調整,鞏固反避稅成果。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企業所得稅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協調,狠抓落實,從組織領導、信息化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進企業所得稅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一)組織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地稅機關要把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稅收征管的主要任務來抓,以此帶動稅收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企業所得稅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工作。要由所得稅和國際稅務管理部門聯合牽頭,法規、征管、計財、人事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門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確保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調查研究,對新稅法貫徹落實情況、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的差異、企業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信用等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反饋。要不斷加強企業所得稅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體系。正確處理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管理的關系,加強對各稅種管理的工作整合,統籌安排,協調征管,實現各稅種征管互相促進。

2、明確工作職責

各級地稅機關要認真落實分層級管理要求,各負其責。省局強化指導作用,細化和落實全國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和要求,組織實施加強管理的具體措施,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開展省內跨區域聯評聯查和反避稅等工作,組織高層次專門人才培訓。市局要做好承上啟下的各項工作,細化和落實總局和省局有關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制度、辦法、措施和要求,指導基層地稅機關加強管理??h局要負責落實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工作要求,不斷加強稅源、稅基管理,切實做好定期預繳、匯算清繳、核定征收、納稅評估等日常管理工作,著重提供優質服務。要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崗責考核體系,加強工作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

3、加強協同管理

建立各稅種聯動、國稅和地稅協同、部門間配合協同的機制。利用企業所得稅與各稅費之間的內在關聯和相互對應關系,加強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的管理聯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國稅和地稅之間、不同地區稅務機關之間的工作協同與合作,形成管理合力?;鶎拥囟悪C關要注意整合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的管理要求,統一落實到具體管理工作中。加強企業所得稅稽查,各市每年可選擇1至2個行業進行重點稽查,加大打擊偷逃企業所得稅力度。配合加強和規范發票管理工作,嚴格審核發票真實性和合法性。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與國稅部門在納稅人戶籍管理、稅務稽查、反避稅工作等方面相互溝通,加強與外部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逐步實現有關涉稅信息共享。

(二)信息化保障

1、加快專項應用功能建設

完善涵蓋企業所得稅管理所有環節的全省征管信息系統專項應用功能,增強現有征管軟件中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臺賬管理、納稅評估、收入預測分析、統計查詢等模塊功能。加強匯總納稅信息管理。

明確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交換職責,規范信息交換內容、格式、路徑和時限。各市局要按規定將所轄總分機構的所有信息上報省局,由省局上傳總局,由稅務總局清分到有關稅務機關,實現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互通共享。

2.推進電子申報

加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等基礎信息的標準規范制定,加強信息采集工作。研究開發企業端納稅申報軟件,鼓勵納稅人電子申報,統一征管系統電子申報接口標準,規范稅務端接受電子信息功能。加強申報數據采集應用管理,確保采集數據信息及時、準確。

(三)人才隊伍保障

1、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各級地稅機關應配備足夠數量的高素質企業所得稅專職管理人員??鐕髽I數量較多的市局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反避稅人員。國際稅務管理部門應配備一定的非居民企業管理專業人員。

2、分層級多途徑培養人才

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和干部管理權限承擔相應的管理人才培養職責。省局重點抓好高層次專家隊伍和領導干部隊伍的培養,市局和縣局主要負責抓好基層一線干部隊伍和業務骨干隊伍的培養,重點是提高稅收管理員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能力。通過內外結合的方式強化企業所得稅管理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

3、培養實用型的專業化人才

在培訓與實踐的結合中培養實用型人才,著力培養精通企業所得稅業務、財務會計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又具有一定征管經驗的企業所得稅管理人才。

篇(8)

近年來,隨著財務會計和稅收政策法規的不斷更新,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工作已成為企業財務的工作重點之一。從賬務的處理到稅務報表的編制再到企業所得稅的事前事后備案工作,都要求會計人員素質進一步提高和企業的賬務處理要合理準確。本文就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并針對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一、會計人員素質需繼續提高問題的處理措施

會計人員是會計活動的主體,會計信息質量就是由會計人員根據相關材料進行分析和總結的結果。盡管近幾年來會計人員的素質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不斷更新和稅務局對企業所得稅檢查力度的加強,這就對會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的經濟活動存在一定的客觀因素,會計人員需要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對其進行評估、判斷,同時對其存在不確定因素進行相應的總結 。為達到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和應對稅務檢查的需要,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已刻不容緩。

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可以有以下途徑:1、對會計人員進行有關企業所得稅的專項培訓。比如如何編制企業所得稅的相關報表,如何理解“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的含義和區別,如何正確運用與所得稅相關的稅收法規等等。2、參加一些社會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這類培訓可以作為企業的一種人才激勵措施由企業組織,,給會計人員提供技能提升的機會。3、鼓勵會計人員進行一些諸如職稱和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資格類的考試。在會計人員自身技能提升的同時,企業也會受益。會計人員通過以上途徑得到了提高,其在執行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的時候,才能進行準確的把握。

二、會計核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的處理措施

在實施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過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例如有些賬務處理未符合企業所得稅要求出現費用列支渠道錯誤、有些會計科目設置不利于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提取數據導致稅企意見出現分歧等現象。有一部分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過程中,不注重相關性以及配比性原則,從而導致在不同的費用范圍之內,在其稅前和稅后的列支順序中出現了一定的混亂,如企業在賬務處理中沒有將與政府補助相關的支出分賬記錄,而是同日常費用記在一起,導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不征稅收入政策遇到困難。有一部分企業在進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時與稅務局檢查意見出現分歧,主要是會計科目的設置未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所列舉的條目分析設置,在進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備案時需重新從帳套中摘取數據進行分析填列,導致稅務機關檢查時稅企雙方出現分歧。

對于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其解決措施就是進一步對企業收入和有關費用列支渠道進行細化,同時對會計處理進行相應的規范。首先在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前提下,企業會計科目的設置可以參考相應的稅收法規,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可以做到一目了然,既方便了與稅務局的溝通,也減輕了會計人員的工作量。其次根據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辦法對相關費用進行列支,對其永久性和時間性差異的范圍進一步進行清晰的了解 。依照我國目前現有的有關規定,必須嚴格依照《企業會計制度》進行企業會計確認、計量以及報告等相關流程,同時還必須依照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對企業納稅進行計算。再次對于企業虧損彌補程序也需要進一步進行規范,企業在進行一系列會計處理程序的時候一定要依照會計實施的相關程序進行,只有這樣才能對企業所得稅的實施進一步進行規范。

三、監管問題的處理措施

新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實施為稅收法規的制定部門帶來了不小的挑戰和困難。這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由于我國沒有形成專門的文件來規范怎樣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的基礎,有關規定大多都分散在各種各樣的稅法文件中,很難正確把握,在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時,需要會計人員能夠熟練地掌握稅收制度,同時還要注意其和會計收益的計算過程是不同的,需要單獨對其進行計算。目前存在的問題是我國部分會計人員沒有清晰地理解所得稅會計方法,這要求稅收制度有關部門按照實際情況加強制定具有操作性的詳細的實施準則和方法。

因此必須加強對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的監管力度。沒有一個嚴格、成熟的監管制度,在企業所得稅實施過程中,再完善的會計準則也不能有效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那么對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難度,必須要進一步加大相關部門對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的監督力度。

四、結語

在實施企業所得稅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復雜性、長期性以及多變性,因此一定要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同時建立完善的企業所得稅實施制度,從而為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奠定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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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企業所得稅會計屬于稅務會計的一個最重要的部分,所得稅會計是嚴格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和要求對企業的收支盈虧進行核算的,并且還能計算企業在納稅年限中應納的所得稅款,同時在此基礎上編制和提供企業所得稅的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的會計目標是一個準門提供財務信息的系統,而所得稅會計是其一個子系統。企業所得稅在實施的過程中會遇到怎樣的問題呢?還有怎樣完善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呢?

一、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的必要性

企業所得稅會計就是全面收集、記載企業所得的信息,在整理、分析和調整和核算企業計稅的所得額,同時定期對所得稅報表進行編制,全方位地履行計算和繳納企業所得稅義務的工作。企業所得稅會計工作的內容主要包括:對企業經濟活動中有關所得稅計算的信息進行全面的反映;然后根據稅法的要求核算應納稅的所得額,定期編制和提供所得稅報表;定期向稅務機關繳納所得稅稅款;定期對企業的所得稅和生產經營相關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的建議和措施。

黨的十四大進一步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的目標,設立這個目標既要求政府一定要轉變職能,又要求企業的經營機制也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進而成為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這些問題都要求稅收制度的建立發生變化。怎樣確保稅基不受侵蝕,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這個重要的稅種的聚財功能,進一步加強企業所得稅特殊的調節功能,這都成為了稅收制度建設的重要組成體系。1994年,財政部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這是一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關鍵性的法規,它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一起建立了我國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體制。

199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盡管是在《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外資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之前出臺,但是它們積極推動了我國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步伐,為企業所得稅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外,我們還應看到上述實施的準則和通則,以及在此基礎上制定實行的會計制度仍和稅收政策有諸多不協調之處。例如,根據會計制度,企業發放的超出所得稅稅收政策規定的職工工資、獎金或者發生的超標準的所得稅稅收政策規定的職工工資、獎金等收益性的支出,這些都要計入當期的差異,我國普遍存在這種差異。這種情況下,如果進一步確立財務會計制定的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收額,企業所得稅就很難準確地被計算出來。企業因為單單憑借財務會計在年度終結的時候,僅僅調整收入和成本費用的支出,并在這種情況下計算企業應繳納的所得稅,這樣既嚴重影響了企業稅收法律的嚴肅性又造成企業稅負不一致的現象。從更深層次來說,這也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公平競爭準則,并且也給企業帶來了因為不合理的做法而應支付的罰款和資金的重大損失。所以,在企業所得稅規范的過程中,進一步加強所得稅的執行力度,設立獨立的所得稅會計崗位是一項迫切之事。

二、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第一,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往往會出現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的現象。會計活動的主體是會計人員,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是會計人員分析和總結各要素的結果。因為存在的客觀經濟活動因素,需要會計人員評估、判斷以及分析總結其中的不確定因素。在我國的會計從業人員中,高學歷和高職稱的人并不多,其學歷層次偏低,其知識結構相對老化,這些因素都為企業所得稅帶來了不同程度的麻煩。一些會計人員的從業素質有待提高,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應注重分析,從中找出存在的問題,然后總結解決問題的對策。

第二,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有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這幾點: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往往出現費用的列支渠道錯誤的現象。有的企業不遵循相關性和配比性的原則,造成了不同費用范圍的稅前、稅后列支順序出現混亂,具體來說主要有對不同成本,不同范圍的費用混亂?!镀髽I會計制度》對成本有比較清晰的劃分,然而有很多企業經常把兩者混淆。例如,有的企業把技術開發所承擔的費用全都列入了政策性虧損的產品成本,還有的企業把招待費、廣告費等都列入了產品成本,有的企業甚至不能清晰地理解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因此把銷售辦事處的租金和折舊得出的也應計入了管理費用里,這是應注意的問題。

另外,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還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隱瞞收入的現象,這些企業隱瞞收入的現象非常嚴重,主要表現在這幾個方面,廢品、邊角料等的收入不計入賬,有的企業把金屬邊角料、鐵屑、殘次品等銷售的收入不計入賬。有的零售和服務企業由于不是每筆業務都開具發票,實收金額比票面金額要大。還有一些零售企業購貨和銷售都不進行入賬登記,形成了企業資金體外循環的狀況。另外,還有一些企業返利銷售的問題比較多。返利銷售是廠家為了占領一定的市場,對商家進行的補償,按照商家經營本廠產品低于市場價格的利益來補償。這種形式主要是商家銷售廠家一定數量的產品,并且在規定的時期內付款,廠家根據一定的比例對商家進行一定的返還,返還的有實物、產品和配件等。

第三,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方法也存在問題。這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這幾個方面,主要有采用應付稅款法存在一定的缺陷,現在,我國會計體制改革和稅收體制改革在進一步深入,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在不斷完善。因為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稅法等目標和行為有所不同,因此,它們之間的差異也就越來越大,這種差異很多都是時間性的差異。這時,如果熱仍然使用這種方法進行會計處理,特別不符合會計的權責發生制以及原則。

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中的遞延法也有一定的缺陷。遞延法本身存在不科學、不合理的特點。所以,資產負債表上的遞延所得稅或許不能表示所得稅的實際結果,也就是說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遞延所得稅并不具有應收應付的性質,這同樣符合資產和負債的定義。換句話說,它不完全代表企業所應有的一項資產,還有采用損益表債務也有一定的缺陷,損益表債務法是以損益表為基礎導向的,并且還注重時間的差異性,因此,它提供的會計信息和所揭示的差異范圍比較狹小。

第四,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給監管部門帶來了一些壓力和挑戰。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了包括《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在內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同時與2007年1月1日起先在公司中執行。新所得稅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暫行規定》相比較有很大不同。自實施越來,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也要看到在實施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新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實施為稅收制定部門帶來了不小的挑戰和困難。這主要表現在這些方面,由于我國沒有形成專門的文件來規范怎樣確定資產、負債的計稅的基礎,有關規定大多都分散在各種各樣的稅法文件中,很難正確把握,在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時,需要會計人員能夠熟練地掌握稅收制度,同時還要注意其和會計收益的計算過程是不同的,需要單獨對其進行計算。目前存在的問題是我國部分會計人員沒有清晰地理解所得稅會計方法,這要求稅收制度有關部門按照實際情況加強制定操作性的詳細的實施準則和方法。

三、完善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

進一步培訓會計人員的職業技能,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針對上述企業所得稅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中的第一點,應注重培訓會計人員的職業技能和職業判斷能力。會計活動的主體是會計人員,會計人員是企業所得稅相關報表的直接編輯者,所以,會計人員要正確地理解企業所得稅實施準則,這樣才能制定出符合要求的財務報表[7]。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業務水平、職業判斷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這樣才能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制定的新所得稅會計準則更對會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當有明確的材料充分證明企業未來的所得稅能夠得到實現時,就能夠確認遞延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值時,還需要會計人員有和好的職業判斷能力。所以,會計人員在執行新所得稅會計準則時,要切實掌握所得稅會計準則。

在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應進一步細化收入和有關費用列支渠道,并根據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辦法列支費用,同時還要清晰地了解永久性和時間性差異的范圍。按照我國現在有關規定,企業會計上的確認、計量和報告等應按照流程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在納稅時應嚴格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根據上述問題,還應對企業所得稅補虧程序和會計處理進行規范。規范虧損彌補的程序,企業的一系列程序都應按照會計實施的程序來執行,只有這樣才能規范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實施。

進一步加強監管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實施中的監管。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應加強監管,假如沒有嚴格的、成熟的監管制度,會計準則再好也不能很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針對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存在的難度,盡可能地發揮監督部門對企業信息真實性的監督。在完善監督手段,把握監管力度方面,做好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會計監督和執法。

四、結束語

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是中國會計準則體系的基本點,后來,在新企業所得稅的頒布和實施下,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制度基本改進,這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趨與一致。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是一個多變的,復雜的和長期的問題,但是,它還需要經歷成熟,也即是說企業所得稅會計實施中還有一系列需要建立的體系。所以,我們應在分析其不足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完善的建議,更順利地完善企業所得稅會計準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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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我國對所得稅采取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年終再進行清繳的方式征收,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一、納稅人納稅時間及方式:

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納稅人發生的應由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有關稅務事項;年度終了后四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在年度終了后四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繳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予以及時辦理退稅,或者抵繳下一年度應繳納的稅款。

二、我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現狀:

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納稅環節的一個重要的部分,圓滿完成匯算清繳是保證國家稅收及時足額入庫,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根本。目前,我國各級稅務機關始終堅持依法制稅、優化服務、加強管理、利用所得稅來增加國民收入,從而在宏觀方面調控我國經濟,調節我國人民的收入分配,實現了稅收政策的實施從嚴到寬,國民收入規模從小到大,征收管理的質量從低到深,而稅務機關的職能作用也是從弱到強。近年來,我國的稅收收入體制也逐步完善。按照我國稅收的組織收入原則,我國各級稅務機關切實強化了收入分析,加強了稅收資源的管理,及時有效的掌握了重要的稅源,重要行業的收入變動情況,實現了所得稅帶來的收入與我國經濟發展協同增長,我國稅收收入的規模不斷擴大。

三、我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存在的問題:

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但是其中的問題也越來愈加凸顯。

(一) 技術要求高

雖然作為財務工作者每年都在進行繼續教育的再培訓,但是會計人員眾多,經驗等各方面有差異,加之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存在的差異。面對每年匯算清繳繁雜的報表,許多人還是會顯得無所適從。這樣就會造成申報數據不準確、稅金漏報或者是多繳的問題。

(二) 政策繁雜,變化較快

隨著改革開放,我們國家加入WTO以來,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請,而我們的稅法也是緊跟形勢每年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是這樣卻要迫使財務人員花費大量的時間去研讀新的政策、新的要求,否則就會造成稅金的遺漏,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三)思想認識不到位

由于我國匯算清繳相關制度尚不完善,改革也不到位,致使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間存在著一些認識上的偏差。首先存在著“無關論”:這種觀點認為企業的匯算清繳是納稅的自己的事情,與稅務機關無多大關系。這種片面的觀點強化了納稅人的責任,而減輕了稅各機關等部門的相關責任,導致稅務機關在進行匯算清繳的組織管理、輔導宣傳、協調監督等各項工作工作時不認真執行,使工作沒有落到實處;其次存在著“以查代算論”:這各觀點認為企業匯算清繳的工作只有在稅務機關完成最后的檢查任務之后才算真正的完成。把稅各機關放在了第一重要位置上。最后還存在著“雙主體論”:這種觀點認為有關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與納稅人與稅務機關都相關,納稅人自核自繳而稅務機關組織清算檢查,兩方共同完成。這種觀點導致稅務機關花費大量時間來核查,使核查流于形式,起不到好的效果。

四、要做好我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 稅務機關要緊跟時代要求,做好稅法的宣傳工作

稅務機關要轉變職能要求,放棄以前“坐、等、靠”的觀念,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順利完成,取決于納稅人對于政策的熟悉程度。對于不同時期政策,稅務機關進行歸類整理,通過報紙、廣播、網絡等形式進行不定期的宣傳,使得納稅人及時全面的了解新的稅收政策,掌握匯算清繳的流程,確保圓滿完成匯算清繳工作。

(二) 納稅人要自我加強業務水平的提高

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是在基于會計數據的基礎上,根據稅法的要求進行調整所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其中的工作難點就是納稅的調增與調減。例如,業務招待費與廣告費在會計上就是正常的費用類的二級科目,而在稅法上卻要進行按照收入額度的扣除。

(三) 納稅人應及時向其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各項涉稅業務的審批申請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許多資產損失的確認是在經過主管稅務機關的批準后才能在年終的匯算清繳時轉入扣除額的。同時許多稅收優惠政策也是經過審批才得以生效的。所以為了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減少工作壓力, 保證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順利進行,在每年的年度終了后,企業的財務部門應及時檢查確認涉稅事項的審批程度。

(四) 充分利用現代社會的高科技產物

當今社會是一個信息高速發展的時期,積極、智慧的利用這些產物不僅能提高我們的工作效率,更能加速社會的進步。稅務機關及一些稅務中介機構應嘗試研究一些新型匯算清繳的數據軟件,使得財務人員在輸入企業基本會計數據信息后就能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的事情不是沒有可能。

(五)轉變陳舊的思想觀念

納稅人及稅務機關應用發展的眼光去正確理解我國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真正含義,要用全面的思維去把握匯算清繳的內涵。要轉變觀念,認識到匯算清繳是我國稅收制度上的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是我國據以誠信納稅和依法制稅的有效途徑。雖然匯算清繳的納稅產體是我的所有企業,但稅務機關也有責任做好稅收征收的工作。納稅人在交納所得稅過程中,也逐漸熟悉了稅收方面的政策法規,增強了依法納稅的意識,同時也是稅收法律法規在實際中得到貫徹和完善的過程。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在各方面有了一定的進步,但我們也應認識到,做好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不僅僅是納稅人自己的工作,更是我們稅務機關,甚至中介機構等部門共同協作努力的結果。

參考文獻:

1、胡春瑾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現狀及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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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企業所得稅管理存在問題

(一)稅務機關日常監管效率低。

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目前,由于征收管理方法過于單一、專業管理人員數量少、方法落后、稅務機關設置不合理、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等因素的影響,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同時,行政執法者“酌情”度量權過大,管理環節多,權力分散,難以實施有效監管,使得漏征漏管現象大量存在。在稅務違法處罰方面,因為處罰的標準不統一,罰款界限模糊,使稅務機關不能規范執法,同時也給執法監管帶來了困難。這些問題嚴重的影響了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二)稅務機關監督機制不科學。

當前,我國稅收執法的內部監督機制還不夠健全,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夠規范。由于不同類型企業在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等多方面存在差異,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交流協調不夠通暢,稅務資源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夠科學,國稅局、地稅局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導致了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管不力,監督的內容重點不夠突出、范圍過于繁雜,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稅務機關工作機構必須在本級稅務局長的領導下才可開展工作,無法獨立地行使自己的職權,大大的削弱了法制機構的監督力度。

(三)所得稅管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在新的歷史形勢下,企業所得稅發展亦增添了許多新內容,它具有稅法性強、工作量大以及變化大等特點。社會對管理人員的能力與素質的要求也日益提高。部分稅務人員不能全面地掌握應用所得稅政策,日常的管理和稽查工作也常因業務能力水平不足而出現難題。實際工作中,所得稅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配合的默契度不足使得很多工作細節沒有得到應有的完善,阻礙了所得稅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收征管制度

(一)提高稅收征管程序化與法制化。

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其職責范圍,合理分配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要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通過統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同時,法規部門可以介入稅務行政執法行為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促進其法制化進程。

(二)完善稅源監控體系。

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需要加強企業與工商、金融、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

1、政府應充分運用現代化、信息化技術,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管理水平。進一步拓展稅源監控渠道和手段,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逐步提高數據應用能力,提高數據處理分析的科學性、準確性,牢牢掌握稅收主動權,減少稅收漏洞,降低偷逃稅發案率。

2、政府應根據納稅人的不同特點采用不同的稅收征管辦法。對賬務健全的私營以上非國有經濟單位,堅持“申報”“核實”征收;對財務制度不健全的個體私營企業實行“核定”與“查賬”相結合的征管方式。對同地區、同行業、同規模個體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經濟單位應實行核定稅額。通過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把不同級次的稅源置于強有力的監控之下,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三)以人為本,強化企業所得稅隊伍建設。

隨著時代以及社會的發展,市場的競爭已經逐漸轉變成人才的競爭,要想提高企業所得稅的管理水平,應該在以人為本的前提下強化稅收管理人員的素質。首先,要根據實際發展情況建立定期業務培訓制度。通過理論培訓和實踐鍛煉,不斷地提高和完善稅收管理人員現有的知識結構。其次,要在多層次、多途徑下開展專業化的培訓活動,根據所得稅納稅人的實際情況以及管理的現狀,探索實施以行業管理和規模管理為重點的培訓管理手段,從而建立一支專業化強的高素質隊伍。最后,要經常性地結合企業發展規劃、稅務人員的業績能力以及道德素養等因素開展一系列拓展實踐活動,深化稅務人員對企業所得稅的認識,并在更大程度上調動稅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

三、總結

企業所得稅具有組織收入、調節經濟和維護國家稅收權益的功能,它來源于社會,服務于社會,并隨著社會環境的改變而不斷修正,以便與經濟發展階段相適應。新企業所得稅的實施不僅為其管理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新一輪的挑戰。我們必須深刻、清楚地認識到企業所得稅管理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情況不斷進行改革與創新,使企業所得稅朝著更加精細化、科學化、合理化的方向邁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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