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撸啊撸,欧美韩国日本,日本人配种xxxx视频,在线免播放器高清观看

企業合同風險管理大全11篇

時間:2023-05-18 17:00:12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企業合同風險管理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企業合同風險管理

篇(1)

二、現階段航天系統合同風險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航天系統管理人員缺乏相關的知識和認知

航天系統合同管理人員在制定合同的流程中所參與的過程太少,大多根據多年的經驗而不是因地制宜的對合同進行簽訂,對當前項目合同缺乏經驗,缺少實質性的認識。另外,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除了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其他相關工作者很少接觸合同文本,導致大多數管理者不清楚合同流程,從而根據自己的想法對工程進行指導管理。在航天系統中一些小的項目很少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人員,沒有根據工程對合同進行妥善保管,加上大多數航天企業并沒有設立單獨的合同管理體系,合同不單單是閱讀一遍了事的,一份合同可以分解成多份,要由不同的人來參考。航天企業人員大多都是專業的科研人才、研究人才、行政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合同的專業人才。

(二)航天系統涉外合同中的風險

對于大多數外協合同中所需要采購的儀器以及儀器周邊配套,沒有精通儀器的專業人士進行分析,對合同約定中的不穩定性因素進行合理評估;對于外協加工、外協采購、勞務外協等合同的簽署缺乏雙方的認知度,存在盲目簽訂等風險度較大的弊病。

三、航天系統合同風險的防范

(一)對合同文本實行推廣

合同是航天工程管理的科學指導和總結,有利于對雙方行為進行規范。對于合同,整個航天體系自上而下都應認真了解、認真閱讀,避免發生違背合同規定的事情。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堅持做到工程跟著合同實施的原則。

(二)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人員,并加強學習、提高素質

無論是中小企業或像航天企業這樣的巨頭,都應該設立專門合同管理人員,小至一人,大到設立一個分部。集中相應人才,并對相關人才實行培訓,提高專業素養,杜絕缺少管理人才、或管理人才知識水平不高、素質過低等現象[4]。

(三)建立并完善外協合同簽署管理制度和技術研發合同保密制度

一直以來,在企業外協合同以及采購合同簽署過程中,存在著對所采購儀器操作不熟,缺乏相互認知以及盲目對對方信任。完善外協合同管理制度,確立以合同管理為中心,從根本上圍繞提高企業效益和經濟利益等目標來與國際接軌,建立科學、有效、合理化的對外合同簽署制度。對涉外合同簽署過程中出現的主觀風險提高警惕,加強對合同的認知程度。在研發合同方面合理爭取權益,委托方定時對對方進行必要檢查,雙方做到依照合同約定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并對研發成果保守相關技術秘密,并提前確立風險承擔責任,以免技術開發失敗造成較大損失[5]。

篇(2)

實踐證明:合同風險管理對于保護施工企業及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建筑業乃至國民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要搞好合同風險管理工作,必須至少做到以下幾點:

一、明確目標

施工企業合同風險管理是施工企業在合同簽訂前和履行過程中對不確定性因素進行預測與應對控制,如風險規避,減輕,自留,轉移及綜合運用。以使其產生的負面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合同目標的實現。

二、思想重視,制度保證

施工企業決策層,管理層要形成合同風險管理的共識,一切施工行為是以合同為前提的,合同風險管理是源頭,許多施工企業都有過草率簽合同而吃虧的經歷。停工,索賠,官司不斷。有的甚至導致企業倒閉。合同風險管理得好能避免損失與許多前述的麻煩,并為企業實現預期的經營目標,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打好基礎。

施工企業合同風險管理是項系統與協作工程,要靠企業內部法律,財務,建造師,談判專家等各專業人才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其中,財務人員起著重要的資源使用監督,預測和核算的作用,,合同項目的經濟效益的實現,凈現金流入量,資產的安全與增值都是與財務人員卓有成效的工作分不開的。

施工企業應建立合同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制定工作流程,規范化運作,相關人員各司其職,相互制約,責任落實到人。

三、遵循施工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一般步驟

施工企業合同風險管理是全方位,全過程,多人員參與的一項管理活動,具有復雜性,多變性,時效性,周期長等特點。但也遵循一般的規律,每項合同風險管理活動都要按實現既定的目標進行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合同實施,檢查與應對,總結經驗與教訓等步驟,以不斷增強合同風險控制能力,提高風險控制水平。

1.合同簽訂前的準備

要明確合同目標,權利和義務,執行環境,對合同主要條款的理解,分析與研究。收集對方當事人的資料,如::資信狀況,業績,履約能力,是否提供履約擔保等,匯總各方面的因素,由施工企業決策層決定是否簽訂合同。

2.合同實施

合同實施是指落實合同具體內容,采用合理的網絡管理模式,調配資源和安排作業技術活動,以實現合同目標,其中,財務人員應根據計劃,會同項目經理合理安排資金,對各項資源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核算,確保安全。履約中的經濟業務要納入企業統一核算,進行規范化賬戶處理,宜興許多施工企業在無錫的分支機構由于財務核算不符合要求,賬目混亂,多次被工商與稅務部門處罰。

3.檢查與應對

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必然會出現許多新情況,有的是很難預測,很難控制的,如資源漲價,政策變化,經濟環境,自然條件,自身的原因,對方當事人的意愿等。這就要求施工企業不僅僅要認真履行合同,更重要的是要對履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進行處理,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對于由于對方當事人原因的,要求及時改正并提出索賠;對于工程量變更的,簽證手續必須齊全。對于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合同約定的外,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提出妥善的解決方案,對于給施工企業造成的損失超過限度而得不到補償的,施工企業可考慮取消合同;對于由于自身原因的,要及時查明糾正,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把各項損失和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限度,力爭避免對方的干預。

四、總結

合同履行完畢后,施工企業要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和分析,項目經理,財務人員,法律人員要寫出專門報告,而后匯總整理成書面總結,作為以后合同風險管理的依據。

一般而言,與施工企業有關的合同主要有項目總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勞務合同,物資采購合同,融資合同等。

1.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有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之分,格式合同在我國國內主要指由原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推薦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國際上主要有: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的合同示范文本;英國土木工程師協會(ICE)的合同示范文本;美國建筑師協會(AIA)的合同示范文本。

國內有的建設單位,尤其是規模較大的開發企業使用的是其自己設計的合同,此類合同一般對其自身有利,對施工企業比較苛刻。施工合同文本在招標文件中已由建設單位確定,施工企業沒有選擇權,只能認真研究與應對。如萬科在無錫的“萬科城市花園”項目,施工合同文本由萬科提供,其工程承包方式及計價依據條款中載明:“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對本工程的全部招標圖紙,標準,技術說明,招標文件,合同條件,本工程所在周圍環境,交通道路等情況均已詳細研究明了,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投標報價的單價已按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中的承包范圍,質量標準,工期等要求充分考慮了人工,材料,機械,包裝運輸,檢測,竣工驗收,施工技術,管理,利潤,稅金等各因素并計算了全部費用,保證投標價準確無誤,如有錯漏,概有乙方負責。”。另外,合同價款的調整條款中載明:“本合同價款在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作量為包干價,均不調整(包括政策性調整也不調整)……。建設單位將本應其承擔的部分風險轉嫁給了施工企業。施工企業要么放棄合同,要么設法化解風險,減少不利因素的影響。合同風險管理的意義不言而喻,但實踐中,還有不少施工企業因草率簽訂合同而蒙受巨額損失,如宜興某龍頭施工企業承建的四川地震災區漢旺鎮援建項目,由于對當地的合同履行環境研究不足,導致該項目發生虧損。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權利與義務的兌現過程,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條文,合同條款是合同履行的依據,施工企業必須認真,負責地履行義務,同時要掌握建設單位的履約能力。特別是工程款的按期支付,盡量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如對方發生履約異常情況要及時應對處理,減少損失。宜興某二級施工單位2008年承建了無錫惠山區的某民營企業廠房項目,建設過程中,該企業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最終破產,而該施工單位合同風險控制措施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并預控,導致虧損近760萬元。

對于掛靠人以施工企業的名義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由于施工企業對掛靠人和建設單位不了解,又往往只收了管理費了事,而疏于對掛靠人的監督管理,當掛靠人見項目無利可圖時,大多卷款一走了之,留下一大堆后遺癥:偷工減料,延誤工期,拖欠材料款和農民工工資,現場管理混亂等。施工企業不得不為其“擦屁股”,還要面臨建設及工商主管部門的處罰,得不償失。為了規避掛靠風險,施工企業要么拒絕掛靠,要么對掛靠人有選擇地“收編”,納入企業統一規范化管理。

合同履行完畢,施工企業財務,項目經理部,投標,審計,法律等部門要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及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文字,為以后合同風險控制提供借鑒。

2.物資采購合同

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物資包括建筑材料(含構配件)和設備等,采購需要經過訂貨,生產加工,運輸,儲存,使用安裝等環節,是非常復雜的過程。施工合同大多是固定總價合同,而原材料要占整個工程造價的60%以上。物資價格上漲是主要風險之一,施工企業控制此類風險可采取的應對措施主要有:套期保值,通過期貨市場對期貨合約進行買賣,與現貨市場反向操作,抵消價格上漲風險:與供貨商簽訂物資采購合同,鎖定價格,物資的包裝,運輸,交付驗收,價格結算,違約責任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分清當事人的責任與義務,物資采購合同要以施工承包合同為依據。

3.勞務合同

建筑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不同于一般工業企業的連續,均衡的生產,施工企業用工要根據承接工程項目情況而定,既要維護自身企業的利益,降低用工成本,又要盡社會責任與義務,在不違反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前提下,為了降低勞務用工風險,根據建筑業的特點,可將建筑勞務分以下三種形式處理:勞務派遣,施工企業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用工合同,將對日常用工繁瑣的管理工作剝離出去,降低用工成本及管理成本,轉嫁用工風險:與工人簽訂以完成一定建筑任務為內容的勞動合同,這種形式便于靈活用工,按需用工:將建筑勞務進行分包,這是主要形式,也是發展趨勢。

將建筑勞務進行分包的,施工企業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必須對承包人嚴格管理,首先要了解勞務承包人的資質,技術人員配備,材料,設備。周轉資金等方面的情況,并要求提供履約擔保。避免將勞務分包給“包工頭”。在施工過程中,避免讓勞務承包人直接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施工企業應全過程對勞務承包人的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監督與檢查。主要內容包括,按圖施工,規范施工,工程款的使用,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農民工工資的支付等。對于其違反分包合同,影響整個項目計劃的,施工企業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必要時可終止合同并索賠。

篇(3)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隨著建筑工程不斷的發展,建設工程合同顯得越來越重要。其不但可以明確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也能在工程實施階段約束承包方和發包方之間的行為。所以,建筑企業要想在競爭激烈的建筑市場生存下去,就要重視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風險管理,才能使企業獲得盈利,才能使企業長久地生存下去。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分析

承包人資質風險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項目的時候,一定要出示相應的函件,來證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應的項目工程。盡管相應法律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然而在實際工程建設中,很多承包人沒有施工企業資質,而是在工人資質的基礎上,借助其他有施工資格企業資質簽訂建設工程合同,這樣就一定會給建設工程合同帶來一定的風險。

(二)招投標風險

就當前現狀來看,盡管在很多法律中明確了建設工程合同一定要用招投標的形式進行,國內相關建設工程也普遍采用了招投標方式,尤其是比較大型的工程建設工程采取這種方式簽訂工程合同,但是這些工程建設發包方在進行招投標的時候,經常會忽視招投標的可操作性、合法性。這種不依據有關程序的規定就簽訂合同的行為,一定會給建設工程合同帶來一定風險。

業主責、權、利不平衡的風險

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業主在其招標時處于主導的地位,有可能會利用招標文件推卸和規避自己責任和風險的傾向,合同存在著單方面的約束性,責、權、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受著質量、工期等方面的諸多風險。

履約過程中的變更、簽證風險

由于業主的原因,引起設計和施工圖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條件和作業條件的意外變化等,工程量的增加,而業主不按時簽證或回復聯系單,給施工方帶來利益損失的風險。

業主違約,拖欠工程款的風險

由于業主的資信存在問題,建設資金缺乏或違規工程的存在,使后續資金不能到位;或發包人經濟狀況惡化,導致履約能力差,不能及時或無力支付工程款,從而導致建設資金斷流或被迫墊資經營。

建筑企業合同管理的特殊性與必要性

建筑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都需要依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建筑合同,就無法實施和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一旦簽訂合同,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與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將納入承包合同的范圍當中。建筑企業實施的內部承包、總包、分包等,也正是根據其和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承擔的權利義務與經濟責任來明確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僅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高度也一致,換句話說,也就是所有的內部承包的具體內容,即企業對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項指標的分解和落實。這就讓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從內容、形式與管理范圍都與其他企業不同,而是一個自成系統的、格局完整的管理方式。

就實際操作結果而言,部分建筑安裝公司與工程公司正是缺少對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認識,忽視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監督與落實,進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逐漸喪失了原有的市場份額而陷入經營困境,步履艱難。

合同風險管理的方法

項目中標后,就要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施工企業要仔細研究合同條款,將合同可能存在的風險逐一列舉出來,以ABC形式加以區分,對可能給施工企業帶來巨額潛虧的風險列為A類,對雖不能給施工企業帶來巨額虧損但也會帶來成本增加的風險列為B類,對很小很多但不會造成較多的經濟損失也不會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風險列為C類。ABC三種風險,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與合同管理中需要制定有效的風險管理策略,同時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加以解決與消化。尤其是A類和B類合同風險,施工企業要堅決把握好風險管理的方法,切不可將以上兩種風險留給自己,那將會給施工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損失。合同風險管理的方法有以下三種形式:

1、風險轉移。是將合同中不利于施工企業、對企業可能造成很大的直接經濟損失的風險轉嫁或轉移出去。

2、減輕風險。通過緩和或預知等手段減緩風險帶來的不利后果或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3、接受風險。是指施工企業有意識地選擇自己承擔風險后果。

合同風險管理由于項目不同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除以上三種方法外,在具體項目施工時依據項目實際情況而采取相應的管理策略。

四、合同風險的防范與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不但要在合同制定時預防,而且還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我們應清楚認識建筑工程合同風險所導致的嚴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是具有監督性與服務性的雙重屬性。就是在進行工程合同談判前,承包人需要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合同的訂閱,同時實施監督、管理與控制。

樹立風險意識,強化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項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項目全面風險管理的主要依據。承包人一定要有強烈的風險意識,同時需要結合企業以往工程實施遇到的各種風險問題進行整理歸類,對風險發生、影響范圍進行分析評價總結。

建立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一定要依據我國的《合同法》與相關的法規,及企業的實際情況。施工企業應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程序與環節,建立健全詳細的可操作流程,這些環節與程序應包括:開具介紹信、跟蹤招標信息、匯總中標情況、草擬合同、洽談、評審、用印、履約跟蹤、變更、違約、解除、終止等。除了總公司有健全的操作流程與合同管理制度外,有分公司設立的企業,還需要依據實際情況補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這樣可使合同管理的細節有章可循,有案可查,減少不必要的失誤與盲目所帶來的市場風險。

充分研究招標文件的技術文件

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其中許多有關技術性的要約條款,涉及到承包人、發包人的權利義務,同時將成為合同的主要內容。評審招標文件技術文件與內附合同是評審項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資信狀況、施工難易的程度、風險程度與發包方或業主之前的經營業績和履約能力等,企業的合同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需要作出準確的評審結論,確定是否參加招標。

加強履約過程的動態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約表現在承包人生產經營各個過程,這就要強化施工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合同動態管理,承包人需要嚴格按合同施工,定期檢查執行合同情況,防止發生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依據工程實際分析發生風險的可能性,采用經濟上、技術上與管理上的措施,制定相應對策,盡量防止其發生,減少風險損失。

對合同履行情況實行定期監督檢查

合同管理部門要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通常采用抽查與重點檢查的方式。檢查內容包含三個方面:一要看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合同設計、工期、數量等方面的變更情況,若有變更需要履行變更簽約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二要看根據合同約定各方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嚴格履約;三要看是否存在違約情況,這是精度檢查的主要工作,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違背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都會造成違約情況。履行合同過程中,當事各方的往來通知、函件等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區別責任的重要證據,因此履行合同的每一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都需要注意完整保存。

結束語

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雖然目前還存在很多的問題,使合同管理存在風險,但如果加以重視,采取積極的控制措施,這些風險還是能夠避免的。因此,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風險,在工作實踐中,既能堅持合同中的各項規定,又能在實踐中靈活應用,實現發包人與承包人的“雙贏”是施工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最終目標。

篇(4)

中圖分類號:F426.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6-0093-01

引言:近些年,隨著社會和國家打破壟斷呼聲的不斷高漲,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在新的市場環境下,供電企業面臨著新挑戰、新問題,所需要承擔的風險種類越來越多,尤其是物資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合同風險尤為突出。電力物資是供電企業生產的基礎,電力物資合同風險嚴重制約著供電企業持續發展,影響著供電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因此,供電企業應提高對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的重視,采取相應管理控制措施。

一、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的意義

電力物資采購事關電力生產,涉及材料、設備、質量、費用等關鍵要素,采購過程中任何環節偏差,都會給供電企業帶來風險,這些風險的發生勢必影響物資采購預期目標的達成。但供電企業物資采購過程必須要面對這一系列的風險,尤其合同風險。物資采購中合同風險往往與采購風險并存,貫穿于整個采購活動中與合理管理過程中。合同風險的發生必然誘發采購風險,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1]。這就要涉及到采購中合同的構建與法律適應等相關法律問題,不僅會給供電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還會影響正常生產。今年國家為了拉動內需,投入巨資新建和改造電網,增加了大批農網升級改造項目和低電壓改造項目。這些電力工程項目涉及大量電力物資采購,若發生合同風險,所采購的電力設備存在質量問題,將直接導致電網事故的發生,不僅會影響供電穩定,還可能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2]。因此,供電企業必須對物資采購中的風險管理提高重視,加強合同風險管理控制,降低物資采購風險發生可能,從而保障供電質量。

二、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的類型與識別

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主要類型可分:交付風險、服務風險、品質風險、彈性風險、存貨風險、計劃風險等。交付風險是指物資采購活動中,物資是否能夠如期交付,運輸過程中是否會發生損壞、縮減等問題引發的風險。如果物資不能如期交付,必然會影響電力工程正常施工或正常生產[3]。服務風險是在采購過程中由于供應商服務質量不到位,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引發的風險[4]。品質風險是采購中物資數量、品質與合同存在差異,并不能達到標準誘發的風險。電力物資質量對供電企業來說至關重要,直接影響著后續生產和供電穩定。若某一設備存在質量問題,極有可能導致故障點擴大,造成其他設備的損壞。例如,如果所采購的繼電保護裝置存在質量問題,發生誤動、失靈、拒動現象,無法起到保護作用,必然給電力系統安全運行造成影響[5]。引起彈性風險的原因可分為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供電企業自身原因,生產與預期存在差異,造成增減物資采購訂單所引起;第二方面是供應商供應不足或無法供應引起。第三方面是由市場價格波動、市場政策改變所引起。存貨風險是由于供電企業在經營管理中存貨系統、調度系統出現問題,造成供應鏈受阻引起。

三、供電企業在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前文分析不難看出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供電企業應積極總結和歸納當前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加以改進,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下面通過幾點來分析供電企業在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我國電力以往一直處于壟斷狀態,所以導致大多供電企業缺乏競爭意識、風險管理意識,往往對物資采購合同風險不重視,沒有構建完善的合同風險管理制度和配套的管理體系,管理工作與考核評價相互脫離現象十分嚴重,很多時候是在走過場,沒有很好的發揮出合同風險管理職能,導致一些時候采購數據和真實數據不匹配,這無疑增加了供電企業經營風險。

(二)缺少專業人才

通過分析可以知道電力物資采購活動涉及內容繁雜,具有較強專業性和復雜性,對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要求較高。高質量的合同風險管理離不開專業人才,只有在專業人才的管理下,才能把物資采購合同風險降低到可控范圍內。但當前大多供電企業很少引進新型管理人才,現有員工專業技能和理論知識薄弱,并沒有接受過系統的風險管理培訓,一些時候不能正常開展有效的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工作。

(三)管理方式落后

通過調查發現,當前許多供電企業在物資采購活動開展中停留在老模式、老思路當中,因此物資采購合同管理也十分滯后。新時代背景下,社會對電力需求越來越大,電力供應難度越來越高,電力物資采購規模和投資規模都在不斷提升,在這過程中物資采購合同所涉及到的內容和信息量越來越多,傳統合同風險管理思路和模式已難以發揮有效管理職能,十分容易造成管理誤差。

三、加強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的措施

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十分不利于供電企業長期發展,供電企業應采取相應措施,進一步提高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水平。下面通過幾點來分析加強電力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相關管理相關制度

想要提高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質量,離不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制定能夠為合同風險管理工作開展提供依據,指明方向,提高管理有效性。并且在某種程度上還能夠制約工作人員行為,降低人為風險因素,明確管理相關責任與義務。因此,供電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根據物資采購需要,完善合同風險管理相關制度。

(二)加強人才培養和引進

想要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風險,離不開高質量的管理人才。管理人員素質直接決定著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質量的好與壞。因此,供電企業應提高對人才培養的重視,加強新型人才引進。同時,更要對現有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物資采購相關專業知識,能夠順利開展物資采購合同風險管理工作。

(三)融入信息技術

傳統物資采購模式和合同風險管理模式,已不能適應新的市場環境。供電企業想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步,提高管理水平,應在物資采購活動中融入信息技術。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夠提高物資采購中信息傳輸的流程性和準確性,這對于供電企業對合同風險的應對速度提升有著很大幫助。

結束語:供電企業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科學的進步都有著重要的影響。近些年,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使電力走向了市場化。供電企業想要在競爭中占得先機,贏得勝利,必須降低風險,尤其物資采購合同風險。

參考文獻

[1]王藝蒙.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模式研究[D].吉林大學,2012,13(11):119-124.

[2]陳煥怡. 供電企業采購過程供應商信用風險管理研究[D].暨南大學,2014,11(14):132-136.

篇(5)

1.企業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分析

1.1合同成立的風險

合同成立,即訂約雙方但是人針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訂立合同指雙方達成協議,表明了各方意思并一致。根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方式為要約、承諾。在當事人協商過程中,一般情況下要一方先做出意思表示,另一方予以符合,前者即為要約,后者即為承諾。因此,在法律角度上來講,合同訂立時的程序分為要約和承諾,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達,要約既可以是口頭,也可以是書面。

另外,根據《合同法》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來訂立的合同,如果要約人制定了特定的系統來接受數據電文,受要約人的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特定系統的時間便為到達時間,如果沒有指定特定系統工程的,那么就將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當做達到時間。

1.2 合同生效的風險

在合同簽訂后,無論何時都可以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無論何時都可以向對象履行義務,決定與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成立表明合同當事人對于合同的內容進行一致認可,合同生效即合同符合國家法律規定,開始對各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一般情況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要自成立之時開始生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和等級等各項手續生效的,要按照規定來辦理各項手續。

1.3 合同形式的風險

在外在表現形式的角度上講,合同能夠分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一般來說,要式合同要求當事人一定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訂立之后才能夠生效,例如書面的文字、傳真等,而口頭合同中當事人要以語言來作為意思的表達,有許多合同法律都要求采取書面的形式,例如房屋買賣和抵押等。

如果法律規定必須要采用書面的形式,那么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的話,也可以采取口頭形式,同樣具有法律效應。一般來講,采用口頭合同的原因主要為:便捷省事、特殊的信用關系、沒有訂立合同的習慣、有其他能夠證明交易關系的存在等。

2.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管理措施

2.1 合同簽訂前的措施

合同簽訂前采取的措施即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建立在法律風險防控的基礎之上。在合同簽訂之前需做的工作主要為審查合同雙方的主體資格、能力、信譽等。具體為以下幾方面:1.合同主體一定要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2.通過對當事人的履約能力和資信的審查能夠了解當事人是否具備履約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金情況、貨源情況、技術情況、能力情況、債權債務情況以及商業信譽等。3.一般情況下,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確定的合同,普遍具有公平、公開的特征,并且能夠適當的降低成本。

2.2 過程管理中的措施

2.2.1 建立健全制度體系

企業出現法律風險的根源表示內部管理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體系才能夠在實質上防范法律風險。在企業進行制度體系建設的過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顧問以及法律事務管理制度體系,通過制度規范來制約各級管理行為,使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和標準,另外還要克服“人治”的觀念,避免管理行為中出現隨意管理的現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結合自身企業特征實際,充實完善新內容,促進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程度。

2.2.2 提高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

對企業法律風險進行控制,不僅需要有制度進行保障,更要有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進行配合,因此要不斷加強各級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提升工作,加強隊伍建設以及人才培養,組織一些法律培訓和學習活動,促進依法治企的實現,從而達到控制法律風險的目標。

2.2.3 落實合同管理基礎工作

要加強對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如果連基礎工作都做不好,那么精細管理便無法實現。因此,要與自身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實際進行結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保證每項工作都能規范的、標準的。另外,可以通過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基礎工作的檢查活動,來促進企業職工落實基礎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基礎工作水平。

2.3 合同簽訂后的管理措施

企業面對的是千變萬化的市場情況,風險往往不期而至,讓企業措手不及,因此要企業內部要建立起合同法律風險預警機制,對一些潛在風險進行全程的監控,如果發現情況和監控偏離的話,那么要立即啟動風險處置預案。首先,要建立健全證據預警機制,證據預警機制機在無收發貨記錄或是合同收發記錄存在瑕疵,有可能會造成合同效力和履行等負面影響的時候,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人員要及時提出,并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等方法來進行補救。其次,建立健全時效預警機制,針對一些距離最后付款較長時間未達成書面還款協議的合同,要及時向業務人員提出催收等。再次,建立健全質量預警機制,要經常性的提醒業務人員在約定檢驗期內,對貨物的質量進行檢查檢驗,并對相關書面證據進行保留。最后,建立健全償債預警,如果發現有逾期貸款或是負債方有合并、破產、改制等行為,會影響到合同履行時,企業要形式自身不安抗辯權和代位權等尋求司法救濟,利用法律保護自身,從而達到對風險的控制和管理。

3.結論

本文通過自身多年工作經驗以及對相關文獻資料的查閱和研究,針對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如何進行風險管理提出了一些個人建議和措施,希望能夠通過本文的研究分析,為外貿企業的管理者提供參考,并為合同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敲響警鐘,要全面的、科學的、深入的進行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研究,才能夠保證風險在控制范圍內,并能夠及時的、積極的采取應對措施,為企業更好的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陳雅玲.淺析我國外貿企業的風險管理問題[J].黑龍江對外經貿,2006,04(82):60

篇(6)

一、施工合同風險分析

合同風險是指從工程投標到合同洽談、草擬、簽訂直至合同履約階段合同實施的結果相對于預期結果的變動程度,即建筑施工企業預期收益的變動程度。

1、投標階段的風險

(1)對招標文件的理解不全面。在工程投標過程中,由于投標人員準備不充分,對招標文件、圖紙、定額、補遺文件等相關招標資料理解得不準確、不全面、不熟悉,可能會造成工程報價的失誤,致使工程未能中標或中標后不能調整相應報價漏項,給施工企業造成損失。

(2)投標人員缺乏合同管理的前瞻性。投標人員對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的理解缺乏前瞻性,未能依據以往的施工經驗和工程特點預估現場可能會發生的情況從而做出有效報價,或未能對合同履約過程中潛在的風險做出預估,致使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無法有效利用合同條款保證施工企業利益。

2、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有3種確定方式,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應明確約定采用哪一種。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時,承發包雙方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建筑施工企業承擔價格風險。在合同履約的過程中,當材料市場價格變動較大時,施工企業索賠的機會較少。因此,應特別注重固定價格合同的報價工作,以免造成企業的損失。

(2)合同條款理解不明確。建筑產品具有單件性、施工生產和技術復雜性的特點,這決定了其施工合同的復雜性。合同中涉及許多標準和規范問題,如果在專用條款中對于“約定標準”沒有明確、具體的解釋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出現承發包雙方理解不一致的問題,造成返工,增加成本,從而直接影響施工企業的利益。

3、合同履約階段的風險

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履約過程中應注重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條款未能落實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可能導致建筑施工企業不能及時發現和規避合同履約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二、工程項目投標階段合同風險管理

在投標前,施工企業應對招標文件進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全面分析投標人須知,發包人明示要求、發包人未明示但依規定用途及已知道的預期用途所默示的要求、與項目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與工程項目有關的特點及風險、公司化解風險和滿足項目要求的能力等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1)發包人的特點,即:發包人的合同主體資格、商業信譽、履行(支付)能力(近幾年的財務狀態和本項目的資金來源)、發包人的工作語言(無涉外因素時可無需考慮)、發包人對合同適用法律和仲裁的要求(無涉外因素時可無需考慮)、對保函的要求、對違約責任及索賠的要求。

(2)工程項目本身的特點,即:項目投標報價要求(該要求是否損害承包人的利益);項目的專業組成、相應的施工技術;質量標準、工期要求等。

(3)工程項目周邊環境的特點,即市場環境、人文環境、法律環境、政治環境以前競爭對手在本項目中的優勢/劣勢分析。

(4)企業是否能滿足項目要求的能力。主要關注施工力量、技術水平、施工設備資源狀況、采購能力、資金供應能力等。

當針對上述因素,進行風險識別、分析后,施工企業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做到心中有數,熟悉掌握市場要求價格,有針對性地制定投標策略,以減少中標后合同簽訂履行的風險。

三、工程項目中標及履約階段的合同風險管理

工程項目中標后的合同談判工作,是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的合同主管部門除對招投標文件進行分析外,還需結合各工程自身的特點,利用前期招投標過程中對施工企業有利的條款及文字說明等,對企業的投標作出必要的澄清,以降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承、發包雙方互相扯皮及由理解不一而產生的違約風險。此外,施工企業還須根據國家、地方及建筑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單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和將風險全部轉嫁施工單位的苛刻條款,進行必要的修正,以使施工合同的條款更為合理和便于實施,從而規避履約風險。除了較為嚴密、合規、合理地訂立施工承包合同外,在合同履約階段還需進行合同風險的管理和控制,其重點具體如下:

(1)合同變更或轉讓的風險,即指在合同變更或轉讓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時,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

(2)合同終止風險,即指在辦理合同終止手續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未達到終止條件的合同終止;合同終止未辦理相關的手續等。

(3)合同糾紛處理不當的風險,即指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存在不當行為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未及時針對合同糾紛采取對策或有效措施防止糾紛的擴大和發展;未與建設單位就糾紛的解決友好協商一致,或超越權限擅自處理合同糾紛;未收集對方違約行為的有效證據,使企業在糾紛處置過程中無法舉證;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限及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等。

為規避此類風險,施工企業的合同主管部門在合同中須明確規定違約責任,并對合同履行過程進行監督。應建立定期收集、檢查項目管理部實施情況的制度及項目部在建履約風險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對方有違約的可能或已有違約行為,則要及時落實各級職責,采取相應措施將合同風險降到最低,并以此進行考核。

四、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徑

1、強化各級管理人員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業務培訓

(1)組織專業知識學習。建筑企業應積極組織全員學習工程合同風險防范專業知識、《合同法》、《招投標法》等法律知識及與建筑企業相關的法規和方針政策,使建筑企業從業人員的工程合同風險防范知識普遍得到增強。

(2)進行典型案例教育。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如介紹一些合同訂立不規范、合同違約等反面案例進行宣傳教育,使建筑企業管理人員認識到建筑企業工程合同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建筑企業必須認真訂立,嚴格履行,否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從而達到自覺規范合同訂立、自覺履行合同的目的。

2、優化企業和項目的管理組織結構

目前,施工企業大多是一家獨立法人,下屬多家施工隊伍,以內部承包或掛靠性質承接工程,從事單一的施工承包業務,經營管理水平和專業水平偏低,缺乏施工總承包能力和項目管理能力。為適應建筑市場的競爭,施工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發展,結合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優化企業和項目管理的組織結構.同時,在各相應管理層設置獨立的合同管理職能部門,科學界定和協調合同管理職能部門與其它職能部門的權責、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設置問題,進一步優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

建筑企業應進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動不同階段的具體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側重點等問題,結合企業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資源狀況和實際管理水平,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如企業和現場合同文檔管理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評價制度等管理控制,將企業的合同管理活動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保證合同許理的綜合質量。

4、合同管理人員不斷增強執行意識

整個管理層,特別是合同的直接管理人員,都要有強烈的合同執行意識和觀念,營造一個人人都重視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通過強化責任心、使命感,不斷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和教訓,切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從而提升建筑企業工程合同風險防范的執行力。為達到理想的執行效果,合同管理人員首先要有扎實的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知識,掌握風險識別、評價和控制的基本業務技能。

五、結論

加強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價、保證施工企業利潤的重要手段,在當前建筑環境和市場形勢下,對于建設施工企業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篇(7)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工程項目建設越來越多,在工程項目建設當中,因為施工建設會產生很多合同,合同的內容又比較復雜,因此,存在一定的風險,做好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內容。但這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不僅需要專門的風險管理人員,還需要根據工程項目建設的特點,采取針對性的風險管理措施。

一、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概念及管理的重要性

(一)工程風險管理的概念

風險這一概念雖然經常提起,但是到底什么是風險在學術界沒有一個具備的概念,概括企業有關風險的概念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認為是指在給定條件下可能結果之外出現的差異性結果。第二,認為所謂的風險實際是指預期狀況與實際情況差異導致的損失的結果。從這一角度來講。從這一角度來講,工程合同風險是指在工程合同簽訂及執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對合同當事人損失的某種預期結果與實際顯示之間的差異性。工程合同風險的產生,主要受合同的定義的準確性、完整性,以及合同風險分配、合同管理模式之間差異的影響,當然合同當中的計價方式也是影響合同風險的重要因素。總的來說,工程合同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確定風險、工程合同計價方式確定的風險、合同工程價款方面的風險、合同工期方面的風險、合同文件方面的風險和其它風險。

(二)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與工程建設可以說是息息相關,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對于工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做好合同風險管理,是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的關鍵。在工程合同當中,對于工程的施工建設有著比較詳細的規定,其中包括施工的方式、施工技術保障措施等等,在風險管理當中需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詳細的審核,其中的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審核合同內容與合同目的的實現,包括其科學性、合理性,確保其達到工程施工建設的要求。通過這種風險管理活動,能夠達到降低施工風險,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的目的。第二,減少施工單位的損失,工程合同的內容與施工成本有密切的關系,如果施工單位在合同當中一味的壓低單價,勢必導致合同單位與實際成本之間出現差異,這種差異性的結果就是施工單位遭受損失。從這一角度來講,通過工程合同管理,保證工程合同內容的合理性,能夠最大程度的保證合同單價與實際成本相符性,最大程度的保證施工單位遭受損失。

二、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措施建議

針對當前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現狀,以及自身在這一方面的管理經驗,筆者認為在工程風險管理方面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合同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經驗,熟悉工程合同的內容和特點,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在專業管理人員的基礎上,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機構的只能是合同服務和監督,在工程合同談判之前,施工成本單位應該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工程合同的訂閱、監督、管理和控制。當然,這一機構應該包括與工程相關的各個主體的工作人員,比如說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管理人員以及項目工公司法律顧問,他們復雜整合工程從招標到竣工期間的所有工程合同的審查監督工作。比如說在工程合同簽訂之前,對合作對象既合同相對人的資質、實力等進行全面的分析與了解,確保合作方能夠達到工程實施的要求。當然,從專業性、規范性管理的角度來講,在此期間產生的所有合同都必須是書面合同,嚴禁使用口頭合同等容易出現爭議的形式。在定理合同的過程中,要仔細審查每一個用語,在用詞上要準確、清楚,意思明確、沒有歧義。在審核的時候采取專業化分工的方式進行,不同崗位的合同管理人員審核不同的合同內容,真正做到合同專門管理、審核專業進行。

(二)合理轉移合同風險

在工程合同的有效期之內,應該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科學的預測,合同雙方應該明確各自應該承擔的風險和范圍。對于無法預知的風險,可以采取風險轉移的方式,最大程度的降低風險發生的幾率。在這其中,索賠制度是風險轉移的重要方法。在實際合同執行的過程中,索賠是雙向的,也就是說業主既可以向施工承包單位索賠,施工承包單位也可以向業主索賠,這一點在西方國家的工程風險管理當中已經非常普遍。但是受到傳統管理思想的影響,人們對于索賠的認識程度比較有限,加上在建筑工程實踐當中索賠成功的案例比較少,導致工程索賠制度還沒有普及開來。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是業主還是施工承包單位都要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市場意識、合同意識和管理意識,認識到工程索賠的重要性及常見的索賠方法,并將其合理的運用到合同管理當中,實現合同風險的轉移。當然,在實踐當中還有很多風險轉移的方法,比如說購買工程合同保險等,這些要想普及還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行。

(三)建立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統

隨著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傳統的以人力為主的合同風險管理方式,已經不適應工程項目快速發展的要求。這是因為在工程立項到竣工這一段時間當中,業主及施工單位可能與很多單位或個人簽訂合同,這些合同都屬于工程合同管理的范疇,少則幾十個合同,在一些大型的建設工程當中,甚至要簽訂數百到上千份合同,要想對這么多合同進行科學合理的風險管理,依靠傳統的人工管理的方式,很難達到理想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下,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統,對工程施工建設過程中所涉及的各類合同進行數字化管理,比如說合同的數字化、數字合同的保存等等,這樣不僅能夠對合同進行有效的保存,還能減少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當中的人力物力,達到更理想的風險管理效果。

(四)提高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

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人員的素質能力,對于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實效性有直接的影響,甚至可以說合同風險管理人員的能力,直接決定著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水平。因此,確定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人員以后,要想方設法的 提高他們的風險管理能力。一方面,引導他們在業余時間學習各種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知識,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規變化,確保工程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繼續業務培訓,使其能夠系統的掌握與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手段,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并能夠將自己所學的知識真正的用于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實踐,提高工程風險管理水平。

總之,風險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工程合同風險管理,對于業主和施工單位都具有重要意義。在實踐當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風險管理機構,不斷探索和完善風險管理手段,構建起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最大程度的減少合同風險對工程建設目標的不利影響,提高工程建設的綜合效益。

參考文獻:

[1]崔東紅.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2]陳燕.建設工程合同管理[M].合肥:合肥工業大學出版社,2009

篇(8)

前言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市場經濟屬于法制社會,也是合同和契約經濟的社會;我們國家的市場經濟改革不斷深入,現代社會其實是一個典型的合同社會,企業的經營與管理的好壞直接受到企業合同管理的影響。自從我國2001年加入了WTO以后,中國的建筑市場逐漸步入國際軌道,因此國家也非常重視對建筑市場的秩序的整頓工作。然而,我國不完善的法律體系,較為淡薄的法律和合同意識,導致很多建筑市場不依照法律辦事、不嚴格執行法律現象的發生。所以,建筑施工企業須緊抓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切實降低工程的施工風險,進而增加企業收入。

合同的管理是指合同的審批、簽訂、執行、變動、休止以及違約的相關處理等過程,并對全過程的計劃組織與調節控制以及訴訟和督查的總稱。然而,企業合同的管理的整個過程都潛伏著各種各樣的風險,建筑施工的企業也同樣存在著這樣的風險,因此,在建筑施工的企業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而且加以識別合同管理中的潛在法律風險,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控制,盡可能地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幾率,以最大限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免受侵害。

建筑市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實行的是首先進行定價然后成交的期貨式交易方式,這也就決定了建筑行業蘊含著較大的風險。同時,因為建筑工程一般投資量大、施工周期長、材料設備損耗多、質量要求較高、產品的地點固定、受自然和環境影響等特點,在關系復雜的市場中,發包方與承包方在進行市場交易時,責、權、利三方面并不是完全對等的。市場中關于約束業主的規范法規還是比較少的,合同常出現僅對單方面有約束力的現象,把施工的承包方置于劣勢地位。目前,建筑市場的法制環境逐漸趨于規范化,且當事人具有自治原則,在這種新形勢下,怎樣強化企業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并有效防止和避免市場中的合同風險,保障企業在自身保護和科學化管理中的效益最大化,這是目前施工企業要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常見存在于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

在建筑施工企業合同中,經常出現的風險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合同自身所產生的風險,另一種是潛藏于合同條款中的“陷阱”。

(一)工程款中支付條款存在的風險

按照時間進行劃分,支付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工程款一般按照預定款、工程進度款以及尾款和退還保質金來進行。目前,在具體施工過程中,工程款的拖欠問題一直是困擾施工企業的最大最嚴重的問題。很多施工企業帶資施工或墊資施工,嚴重擾亂了施工企業的正常發展與運營,以此同時,很多“爛尾樓”現象也隨之出現,導致施工企業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二)合同前后不一帶來的風險

在具體的建筑施工中,工程的變更和洽商等多方書面文件與協議在眾多合同文件中是最具有法律效益的,而且,后來補充的簽署文件與協議與之前簽署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在展開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過程中,若工程管理人員在執行合同時,遇到簽署的文件和協議與之前遇到的不一致,且存在對自身的不利因素,那么就會給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三)合同中采用固定價格的風險

合同中將價格固定,即在雙方簽署合同時,應該在專用的條款內容中把合同的價格條款事先約定好,具體包括風險費用與風險波及范圍的有關計算方法,且不再調整那些在約定風險范圍內的合同條款。這種合同方式,使建筑施工企業承受了最大的風險。若合同采用總價固定,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可以減少雙方的價格爭議,承包商便不再有那么多索賠機會,同時承包商承擔了更大的價格風險和工作量風險。承包商市場處于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雖具有較高的工作量預算卻沒有很具競爭力的報價,中標難度大,若降低工作量預算,勢必會使自己承擔更大的虧損風險。

(四)工程變更時帶來的風險

工程項目一般具有較長的施工時間和較大的項目復雜性,因此,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時常會涉及到工程變更的有關問題。若是承包商在施工中,對施工的有關設計提出更改意見或者提議更換設備材料等合理建議時,須經過業主雙方的同意才能進行變更。否則,若進行擅自變更,即使有一定的合理性,也要讓承包商來賠償因此帶來的損失,且還要延長工期,導致業主的反索賠。

二、防范和規避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措施

在管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相關合同時,要探索該怎樣降低和避免風險,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一)采用合同擔保的方式避免欠款的風險

目前,建筑市場的競爭十分激烈,許多承包商應開發商要求自行墊資或不付預付款等方式,直接進行施工,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業風險。為了能夠保證施工且可以收回自行墊資,承包商要要求業主給出書面擔保,且在合同條款中對擔保的期限和范圍給出明確的規定,讓業主出示支付擔保,以保障工程款可以如期付給承包商。合同擔保這一形式的實施,可以很好地避免拖欠工程款現象的出現。

(二)減少避免合同中的矛盾和文字的二義性解釋

施工企業的合同一般條款很多,因此合同的矛盾與文字的二義性在所難免。尤其在國際工程中,因為不同的語言和國家的工程慣例之間存在差異,對同一條款的理解卻不同。根據一般慣例,承包商要對合同的理解負責。所以,若承包商對合同的意義和標準理解不是特別透徹,而且對于那些出現前后矛盾的地方,應向業主征詢以徹底搞清楚。若業主沒有給出及時回復,那么承包商有權利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爭取對自身最有利的解釋。

(三)做好調研工作,完善專用的條款

建筑施工企業在項目投標之前,要及時發現并分析項目中潛在的風險因素,特別是在工程中標后進行合同談判時,必須用專業條款切實對風險范圍作出規定,這個規定的范圍越明確詳細,施工企業在執行合同的管理時擔受的風險越小。

(四)在施工過程中全方位的實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對合同實施制度化、標準化和規范化進行管理時,必須找準合同這個核心,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所以,承包商要在簽合同時檢查合同的內容,保證合同文件齊全、內容和條款完整性、公平合理性以及準確清晰性。檢查合同的內容和結構是否完整,將合同文本和標準的合同結構與文本進行對比,以做到為合同的談判和簽訂提供決策指南。在執行合同時,應嚴格遵照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對施工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堅決杜絕違反合同的有關條約與規定現象的出現,將合同的風險最低化。

小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施工企業單位管理的一個核心,這項工作具有十分繁重且復雜,貫穿于企業內部管理的始終,與企業管理工作的中的風險的防止與規避息息相關。建筑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是企業獲得巨大經濟效益的關鍵環節,可以大幅度提升企業的品牌和形象,保持建筑施工企業在經濟市場中長盛不衰。

參考文獻:

[1]朱建生. 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問題的思考[J]. 中國經貿. 2011,(22).

篇(9)

在煤炭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合同管理風險指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利益損失或損害存在的可能性。風險貫穿于合同管理的整個過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個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產生的風險,也包括外部因素導致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合同標的的實現,同樣也制約著煤炭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

(一)合同準備階段的風險一是合同策劃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策劃的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或者業務目標不一致;故意規避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將需要招標管理或需要較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標的金額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確定合同對象的風險,主要體現為: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象確定為準合同對象;將具有履約能力的對象排除在準合同對象之外。三是談判風險,主要表現為:對合同標的、產品的數量與質量、技術標準、價款的確定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地點及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爭議的解決方式和地點等涉及合同內容和條款的核心部分,乃至關鍵細節等忽略或做出不當的讓步,可能導致企業權益受損;對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之事項的忽略。

(二)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一是合同文本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內容和條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嚴密、不完整、不明確或表述不當,可能導致重大誤解等問題;合同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家產業政策等。二是審核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審核人員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內容和條款不當的風險;雖然發現了問題但未提出恰當正確的修訂意見的風險;合同起草人員沒有充分考慮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改進意見或建議,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簽署風險,主要表現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蓋了合同印章;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一是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降低或喪失的風險。在煤炭經營中,由于受到市場經濟形勢、政策法規、客觀環境的變化與影響,與其相關的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是不斷變化的,往往會出現對方履約能力下降或者喪失的可能性,從而對煤炭企業的經營造成影響。二是合同變更或轉讓造成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但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帶來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市場、價格等因素會發生變化,但由于違約責任約定不明或責任較低,違約所獲得的利益大于違約責任的代價時,對方就可能降低履約質量或者直接違約,從而給合同履行帶來風險。

(四)合同履行后的風險一是履約完畢后對合同相對方及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存在的風險。對合同相對方分析評價客觀真實的缺失,給以后合作埋下長期的法律隱患;在合同執行評價中未進行全面與重點相結合,造成評價失真。二是合同歸檔保管的風險。合同保管不善或丟失,涉及當事人在訴訟中可能面臨提供證據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證據、非原件證明力不被采信等舉證風險,導致不利甚至敗訴的后果。

二、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責任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控制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合同管理,擔負以下具體責任:

(一)監督防范責任內部審計通過參與合同談判、審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閱合同履行結果,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分析判斷合同管理各個階段的風險,在準確及時識別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堅持原則,反映問題,規避防范,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擔負監督責任。

(二)總結評價責任無論是管理審計還是經濟效益審計,內部審計都會圍繞著經濟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開展工作。對于煤炭企業合同風險的階段構成、形成原因、損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據不同風險嚴重程度逐級排序,為下一步的風險處理提供決策基礎。內部審計須加強自身人才隊伍建設,具備專業化系統化的評價方法,科學有效地擔負起風險評價的責任。

(三)咨詢服務責任咨詢服務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創新功能,也是內部審計轉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業管理的最終目的是要對風險的相關因素采取措施,識別、化解和轉移風險,規避防范,分擔和降低風險損失的影響,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也同樣如此。煤炭企業內部審計應抓住這一轉型機遇,積極拓展企業內部咨詢服務業務,關注并參與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幫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詢服務責任。

三、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路徑

(一)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化無論是煤炭生產企業還是煤炭貿易企業,其經濟活動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體現和實現。重大合同涉及企業的戰略規劃、發展策略以及經濟效益,合同條款眾多、金額巨大,稍有異動就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內審部門既擔負起了監督的責任,也發揮了參謀的職能,能夠更好地實現內部審計由事后審查到事前預防的職能轉變。

篇(10)

一、前言

從當前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來看,合同管理作為經營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實效性關系到企業經營管理能否取得積極效果。結合企業合同管理實際,如何正確識別合同風險,降低合同風險,成了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為此,我們應認識到企業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并從風險識別、加強對合同簽訂方基本信息的了解、重點審核合同中資金條款和規范資金支付方式入手,有效降低合同管理中的資金風險,保證合同管理取得積極效果,為企業經營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二、企業合同管理應對風險進行正確識別

合同風險管理流程中對風險的識別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1)合同風險辨識。合同風險辨識即識別合同管理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面臨的潛在的)所有風險源和風險因素,對它們的特性進行判斷、歸類,并鑒定風險性質。

(2)合同風險分析評價。合同風險分析評價是在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辨識的基礎上,對識別出來的風險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估計風險發生的概率、風險范圍、風險嚴重程度(大小)、變化幅度、分布情況、持續時間、發生時間、發生頻度,從而找到影響合同管理的主要風險源和關鍵風險因素,確定合同管理風險區域、風險排序和可接受的風險基準。

(3)合同風險規劃。合同風險規劃是制定合同風險規避策略及具體實施措施的手段和過程,即制定處理合同風險具體方法的過程。合同風險處理手段通常有以下幾種:回避、預防、減輕、隔離、集合、接受、轉移以及制定后備措施等。

(4)合同風險監督與控制。合同風險監督和控制的宗旨是:跟蹤已識別的合同風險,監控殘余合同風險,識別新的合同風險,保證合同風險計劃的執行,并時刻評估合同風險規劃對降低和規避合同風險的有效性。該步驟又可分為合同風險監督和合同風險控制。

三、企業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資金風險,應加強對合同簽訂方基本信息的了解

從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來看,資金風險的防控應從合同簽訂時開始,具體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仔細核對合同簽訂方的資質條件。為了有效降低資金風險,企業在與對方簽訂合同之前,需要仔細核對合同簽訂方的資質條件,保證對方具備基本的合同簽訂能力。同時,還應要求對方提供完整的資質文件,以備合同簽訂過程中審查用。所以仔細核對合同簽訂方的資質文件,是降低資金風險的可靠措施,對降低合同資金風險非常重要。

(2)對合同簽訂方的履約能力和資金信譽進行調查。除了對對方企業的資質進行調查之外,對合同簽訂方的履約能力和資金信譽調查也是十分必要的。根據企業合同簽訂的實際需要,對合同簽訂方的履約能力和資金信譽調查,應在合同正式簽訂前進行,如果合同簽訂方的資金信譽不良,企業應及時調整合同簽訂方式和更改合同內容,避免企業利益收到損失。

(3)確保合同簽訂方具備資金支付能力。企業簽訂合同的目的除了購買產品和服務,就是賣出產品和服務,只有合同簽訂方具備有效的資金支付能力,才能保證合同得到有效履行。因此,確保合同簽訂方具備資金支付能力,是降低合同管理風險的具體措施,對提高合同管理質量,滿足合同管理需要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四、企業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資金風險,應重點審核合同中資金條款

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合同文本的形成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只有保證合同文本中的條款準確有效,才能滿足合同管理需要,達到降低資金風險的目的。為此,我們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做好合同管理的資金風險控制:

(1)對合同文本中的資金條款進行重點審核。資金條款是合同文本中的重要內容,不但關系到合同的整體有效性,同時也關系到企業的切身利益。基于這一認識,對合同文本中的資金條款進行重點審核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認真開著資金條款的審核工作,才能有效消除資金風險。

(2)重點核對資金金額及含稅金額,保證資金條款的全面性。在合同文本中,在合同金額的表達上,不但要注意大小寫的區分,同時還要對合同金額進行明確。例如,合同金額是否含稅,如果含稅那么總金額是多少,不含稅金額又是多少,只有保證了合同金額的準確性,才能降低合同的資金風險。

(3)對資金條款的潛在風險進行明確,避免事后糾紛。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需要對資金條款中的潛在風險進行明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企業合同在簽訂之后不至于發生資金糾紛。其中既要全面考慮資金條款所包含的內容,同時也要對資金支付細節進行規定,避免資金支付方利用法律漏洞違約。

五、企業合同管理要想降低資金風險,應規范資金支付方式

結合企業合同管理實際,要想降低資金風險,除了要采取上述措施之外,規范資金支付方式也是降低資金風險的重要措施,根據企業合同管理現狀,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對資金支付方式進行明確。從當前合同中資金支付方式來看,主要分為支票支付、現金支付,對于內部結算單位,還可以用內部結算票據支付。之所以要明確支付方式,主要是最大程度的保護企業資金安全,使企業的資金能夠在可控的范圍之內,降低支付風險。

(2)對資金支付次數進行明確。在企業合同中,有些資金是隨著合同的不斷的履行而分期支付的,為了明確支付責任,使合同能夠得到有效履行,在合同中應對資金支付次數進行明確規定,并寫明何時支付及支付的資金數量,保證企業資金能夠合理支付。

(3)對因不能及時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進行明確。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合同簽訂方有時存在延期支付現象,為了確保合同資金能夠及時到位,避免合同違約現場的發生,在合同文本中應對不能及時支付資金的違約責任進行明確,保證合同能夠得到有效履行,降低合同資金風險。

六、結論

通過本文的分析可知,在企業合同管理中,資金風險是影響合同管理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要想降低資金風險,就要從風險識別、加強對合同簽訂方基本信息的了解、重點審核合同中資金條款和規范資金支付方式入手,有效降低合同管理中的資金風險,保證合同管理取得積極效果。

參考文獻:

[1] 李剛.合同管理的風險分析與防范[J].施工企業管理,2013(06).

[2] 李漢東.企業戰略風險的模糊評價模型[J].北京師范大學學報

(自然科學版),2014(05).

[3] 李娜.論海外投資中企業法律文化風險及其防范[J].當代經濟,2013(13).

[4] 劉玉斌.合同主觀風險分析及對策[J].企業活力,2013(08).

[5] 馬梅鳳.企業國際貿易中合同風險的法律防控[J].中國商貿,

篇(11)

關鍵詞:

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識別;應對策略

合作是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而合同則是維持和規范企業合作關系的重要依據,合同管理也是現代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隨著市場經濟制度的不斷健全和完善,我國針對企業合同的法律也在不斷的完善,這在規范企業合作關系和合同管理的同時,也給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法制管理的壓力。企業合同風險已成為導致企業經營風險的重要原因,合同管理風險的存在不僅會造成企業經營的失敗,甚至會導致企業的破產。所以,我們必須重視企業合同管理,重視起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風險管理。筆者就是在此背景下開展的對企業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探究。

一、企業合同的管理

合同作為維持和規范企業合作關系的重要依據,其簽訂時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之上的,但簽訂完后該合同就開始具備法律效應和強制性效應,一旦合同雙方有一方違背合同規定,就要強制性按照合同來執行賠償事宜。合同的約束性和法律效應對合同雙方都有作用,這種協議有利于維護愜意雙方的合作關系。企業正常開展經營活動就必須可少的要與其他各方簽訂各種合同,在合同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中會出現企業某些利益被損害的情況,這一情況就是合同風險,也是企業合同管理所致力于消除的情況。合同中法律風險的存在會導致企業經濟效益的收到損害,甚至會導致企業的破產,所以,我們必須重視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的管理與防范,采取針對性措施對合同中潛在的法律風險進行消除。

二、當前企業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分析

1.合同簽訂前的風險

合同簽訂前主要存在兩種風險即信息泄露風險以及對方合同主體和信譽缺失風險,這兩種風險都會導致合同簽訂的條款的不平等,損害企業的利益。其中信息泄露風險主要指為了合同簽訂對己方有利,尤其是在當前市場競爭尤為激烈的今天,部分企業利用各種手段獲得簽約資格,在談判過程中獲得合同對方的信息,如資金安排、人員情況等,一旦這些信息泄露,對另一方簽約企業在這次合同中的獲利有極大的影響,這些信息的泄漏就是企業簽約前所謂的信息泄露風險。剩下一種風險是指簽約前對方隱瞞自己的相關主體資格和信譽,合同簽約且生效后,對方企業沒有率不行合同的資格和實力,這會導致企業巨大的經濟損失。

2.合同簽訂時的風險

合同的條款內容和形式規定是潛在的法律風險的重要方面,這也是簽約過程中最大的風險,其風險主要指擬定的合同條款內容或者合同形式不具備法律效應,無法執行。這種合同的簽約內容條款是無法執行的,因為它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無法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執行。若是該合同形式沒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那它就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這種不健全的合同形式也是無法具備法律效力的。3.合同履行時的風險合同順利簽訂,但在合同執行時由于某些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有效執行,或故意違背合同,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此時會給簽訂合同的對方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這種合同履行風險的存在主要是由以下幾點因素導致:首先,對方企業缺乏合同管理,沒有提前察覺對方企業的動向并采取針對性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其次,部分企業對違約企業的法律追究和賠償追究反應過慢,應該第一時間追究對方的責任,尋求賠償,彌補企業的經濟損失。

三、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的措施

1.合同簽訂前行為管理

在合同簽訂前機械能合同風險管理是最合理的,因為這樣才能將合同中潛在的法律風險扼殺在搖籃中,所以,必須重視合同簽訂前的風險管理,做好相應的合同風險識別、評級以及管理準備針對可能存在的風險擬定相應的風險規避措施。合同簽訂前的風險管理主要就是對合同相關事宜的審查,合同的條款內容、形式、流程、簽約主體的相關資格和信譽等等,都是需要嚴格審查的項目。如果簽約人是對方企業委托人,要嚴格檢查其相關授權證明。最后,要對合同的條款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每一個合同條款中的法律名詞都要依據法律條文進行對比,以此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2.提高法律顧問履行監督

法律問題就要交給專業的法律人士來解決,這樣才能避免問題的產生。對于合同管理法律風險來說,一個專業的法律顧問是必需的,因為他們更加專業,能夠發現一些非專業人士無法發現的潛在法律風險。所以,企業必須聘用法律顧問并加強法律顧問對合同條款內容、形式、法律名詞等合同內容的監督,一旦發現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要及時上報并提出解決措施。

3.加強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培訓和教育

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較強,對管理人員專業素質要求過硬的一項管理工作,這一工作的有效執行對企業合同簽訂工作的開展有極大的影響,所以,必須提高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提高聘用人員的門檻并加強對在職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培訓。此外,還要提高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讓法律觀念深入人心,當他們做決策時會更加謹慎、小心。

四、企業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建議

(一)企業雙方在合同簽訂之前要對對方的基本狀況進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對于合同簽訂和合同管理工作來說也是如此,在合同簽訂前要充分了解對方企業的基本情況,這樣才能避免風險或者降低風險。這種了解和調查主要針對對方企業的地址、工商部備案、企業資金狀況、人員情況、企業資格、企業信譽狀況等等,由此判斷該企業是否具備執行合同的實力。合同簽訂雙方哪一方存在錯誤應該及時賠償給對方所受到的損害,簽訂雙方都有錯的,各自承擔自己相應的責任。最后,要調查簽訂方的行業信譽度和履行合同的執行能力,或者找一些專門的調查機構進行全面的調查。

(二)合同在簽訂后,履行的過程中可能會存在很多不確定的因素

合同簽訂的雙方都有可能會在合同的條款上進行相應的變化,一方有可能會出現違背合同條款內容,也有可能會因為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其不能正常及時的履行合同條款內容。雙方在履行合同條款的實踐活動中,來自法律風險更多的是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的具體狀況和相關證據方面的缺乏。如果出現糾紛,應該時刻保持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處理糾紛,這樣利于雙方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證據材料;在簽訂銷售合同時,貨款回收條款要注明還款的具體時間點,時間段,如果到期沒有還款,應該加強回款力度,落實責任人,查明情況,及時催繳。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該要做到全面了解簽訂方公司的實力和信譽度;根據簽訂雙方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合同條款;在履行條款的過程中保留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出現糾紛時及時做好調解和訴訟等各種準備。

五、結束語

市場在不斷發展擴大的同時意味著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激烈的市場競爭環節下,企業經營的風險就越多,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我們必須給予其足夠的重視,加強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識別、評級以及應對,以此提高合同管理質量,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作者:陸都 單位:廣西上林縣城鄉建設有限公司

主站蜘蛛池模板: 吉首市| 平泉县| 上高县| 宜川县| 昌吉市| 临澧县| 静乐县| 旌德县| 贵港市| 湟中县| 齐齐哈尔市| 杭锦旗| 苍南县| 定远县| 旬阳县| 岚皋县| 陇西县| 潼关县| 大埔县| 大同县| 嘉峪关市| 茌平县| 黄骅市| 宁化县| 通州市| 林芝县| 遂昌县| 内黄县| 噶尔县| 通州市| 雅江县| 陆川县| 怀集县| 来宾市| 谷城县| 新河县| 林周县| 连云港市| 水城县| 信阳市| 清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