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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有關知識產權的爭端也越來越多,其中商標糾紛尤為嚴重。我國作為加工貿易大國,在商標權方面可謂遭遇頗多。僅2001年至2005年,國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就查處涉外商標侵權案件1.8萬多件,在剛過去的2006年里,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3.39萬件,其中涉外商標侵權案件7439件。本文從一實際案件出發,著重分析侵權責任的劃分,商標侵權帶來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標侵權。
一、案例再現
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協)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間,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并委托寧波萬亞傳動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亞)加工生產標注“GATES”注冊商標標識的傳動帶27350根,非法經營額達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標所有權人美國蓋茨公司的合法權益。杭州市工商局責令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390000元罰款。這一判決引發了人們對加工貿易中商標權保護問題的思考,侵犯商標權的后果是嚴重的,那么如何劃分委托方和加工方在侵權中的責任呢?
(一)、國內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加工方)的侵權責任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52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侵權行為強調的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這一法律要件。在上述案例中,美國蓋茨公司是“GATES”商標在中國的合法擁有者,受到中國《商標法》的保護。經協在未經蓋茨公司的許可下,就將“GATES”商標提供給萬亞進行加工生產,顯然侵犯了蓋茨公司的商標權。《商標法))第53條規定:有本法第52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因此杭州市工商局責令經協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罰款。至于在對外加工貿易中完全以委托方的委托為依據行為的加工方,國內目前還沒有具體法規來規定其是否應該為這種完全被動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我們可以從《商標法》中分析一二。商標法第56條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杭州市工商局未對萬亞做出處罰。
(二)、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的侵權責任劃分
那么經協在受到處罰之后,是否可以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向外商索賠呢?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第10條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從事進出動中,對他人指定或者提供使用的商標,應當要求對方出具真實有效的商標專用權證明文件或者被許可使用該商標且未超出許可范圍的證明文件,并予以核查。該商標不得與已在我國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其商品的包裝、裝璜也不得與他人已在我國使用的包裝、裝璜相同或者近似。在上述案例中,經協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就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沒有履行對商標的審查義務,結果造成商標侵權。在這種情況下,經協即使是被委托人,也成為了侵權人,它不能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自己也必須承擔責任。至于經協和外商各自承擔多少責任,經協向外商索賠多少,則由二者協商而定。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發現,當我國對外加工貿易中出現侵犯國外商標權的情況時,國內工商管理部門執法的對象往往是國內侵權人,根據《商標法》劃分國內責任,并不深究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孰對孰錯,如何劃分責任;而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及一些國際公約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恰恰對其做出補充——規定了貿易雙方責任的劃分。如《公約》第42條規定:(1)賣方(加工方)所交付的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根據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但以賣方在訂立合同是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權利或要求為限,而且這種權利或要求根據以下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以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為基礎的:a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是預期貨物將在某一國境內轉售或其他使用,則根據貨物在其境內轉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國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根據買方(委托加工方)營業地所在國家的法律。(2)賣方在上一款的義務不適用于以下情況:a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項權利或要求;或者b此項權利或要求的發生,是由于賣方要遵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款式或其他規格。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公約》是不適用于加工貿易中的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而上述案例屬于來樣加工,因此可以援引《公約》作為參考。
二、商標侵權對我國造成的危害
1、商標侵權嚴重危害了加工企業的發展。對國內加工企業來說,獲得的只是少量的加工費,大部分利潤被委托方攫取。隨著國內外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引起商標侵權的風險是巨大的,同時商標侵權產生的法律后果是很嚴重的。我國《商標法》第59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外對商標管理也相當嚴格,如美國商標法就對偽造商標的處罰做出如下規定:對個人偽造的,罰金25萬美元或者處以5年以下徒刑;再犯者處100萬美元罰金,或者處l5年以下徒刑;對合伙偽造的,處100萬美元罰金;再犯者處500萬美元的罰金。加工貿易這種風險大,利潤小的生產方式從本質上決定了加工企業的不利地位。企業一旦被卷入商標糾紛,完全是得不償失。
2、侵權嚴重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及國際形象。近年來我國加工貿易中侵權案件頻頻發生,貨物被海關扣押或者沒收,這些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產品的出口。此外,美國海關曾列出五大侵權“黑名單”,中國大陸居于黑名單首位。美國公布2006財政年度海關知識產權類扣押案件比上年增加了83%,海關共扣押仿冒品1.4萬余起,案值超過1.55億美元,原產自中國的涉案產品金額約1.26億美元,占所有被扣侵權貨物總價值的81%;這些統計無疑會使中國的貿易合作伙伴降低對中國產品的信任,提高與中國合作的警惕,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和國際形象。
三、我國加工企業防范商標侵權的對策
面對侵權風險,加工企業要以積極的態度面對,防患于未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考慮:
1、在接受定牌時,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標合法性的證明文件。如果是他人的注冊商標,委托方需提供合法的商標使用轉讓證書。委托方如果提供了證明文件或轉讓證書,即使驗證過程可能很繁瑣,企業一定要驗明其真偽。如發現可疑之處,企業應當婉轉拒絕。
2、當企業知道委托方提供的商標可能存在侵權問題時,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貪圖蠅頭,拒絕為妙。要特別注意的是,按照我國加入的《商標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對于馳名商標來說,不但不得在相同或近似類別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而且不得在不同類別甚至性質不相關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否則,就構成對馳名商標的侵權。
因此當委托方提供的是其他商品的馳名商標時,企業要高度警覺,調查清楚該馳名商標能否用于自己生產的產品之后,再決定是否接受。
[論文摘要]隨著科技革命的加速和知識經濟的興起,高新技術產業內貿易和企業內貿易趨勢越來越明顯。一國可以通過加工貿易方式與發達國家之間開展高級形態的產業內加工貿易業務,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因此可以說,加工貿易是發展中國家參與全球高新技術國際分工的有效途徑。
一、引言
一般貿易出口是國內產品在國際市場實現價值的重要環節,是我省的傳統貿易方式。隨著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在外貿體制改革、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產業資本轉移等因素綜合作用下,“九五”開始,加工貿易也在浙江的貿易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什么是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指從境外保稅進口全部或部分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下稱進口料件),經境內企業加工或裝配后,制成成品出口的經營活動,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1。由于浙江加工貿易的特殊稅制安排,可以在保證出口的同時,有效緩解出口退稅的壓力,因此一般貿易有向加工貿易發展的趨向。
三、浙江省發展加工貿易的原因以及面臨的問題
赫克歇爾—俄林模型(生產要素稟賦理論)假定各國的勞動生產率是一樣的(即各國生產函數相同),在這種情況下,產生這種比較成本差異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各國生產要素稟賦比率的不同;另一個是生產各種商品所使用的各種生產要素的組合不同,亦即使用的生產要素的比例不同2。而我省的勞動力相對豐裕,有適合進行加工貿易的生產要素——勞動力資源。在加工勞動密集型商品上有比較優勢,而且我省有較多的科技人才,有發展加工貿易產業的潛力。
不同貿易方式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總體上看,浙江外貿長期是高一般貿易低加工貿易,一般貿易對浙江國民財富的貢獻和綜合效應高于加工貿易。加工貿易在浙江的發展仍具有一定的挑戰,我國仍處于加工貿易的傳統發展階段,加工貿易的主體仍是勞動密集型產業。我省加工貿易的產品加工環節單一,產業鏈條短,僅從事簡單的組裝、裝配等勞動密集型環節,產品增值率低,加工貿易管理措施滯后,手續復雜,結構不夠合理3。原材料供應緊張以及出口退稅等都使加工貿易受到一定的困難,當然機遇與挑戰是并存的。我們應對加工貿易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作出相應的對策。
四、浙江省應怎樣發展加工貿易
我省在發展加工貿易的過程中要及時作出各種對策,以促進我省的經濟增長,對此我作出了以下幾點:
(一)積極引導和鼓勵出口企業開展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具有“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的特點,在發展加工貿易過程中能帶來國外先進設備、先進技術、先進管理方法以及市場信息,而且能拓寬與國際接軌的渠道,促進外資進入,而外商投資規模的擴大與質量的提高,又能進一步推動加工貿易發展,同時有利于減輕地方政府財政壓力4。
我省應積極鼓勵加工企業,簡化境外加工貿易業務的審批程序。建議對境外加工貿易,可實行登記制;對部分國有企業,可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對那些經營管理不善的國有企業不能到境外從事加工貿易。加強商會、行業協會的協調和服務。充分發揮我省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作用,對我省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企業、行業進行協調。同時,為企業提供各種信息服務。結合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制定我省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行業政策。對于各行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規劃,要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分批地轉移我省的成熟產業和多余生產力,擴大我省成套設備和原材料的出口。
(二)促進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增長
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料件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結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深加工后復出口的經營活動。未經加工的保稅進口料件不得直接結轉。國家下調出口退稅率和海關修訂的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管理辦法,為這種轉化創造了條件。出口退稅率低于增值稅后,一般貿易出口轉為加工貿易出口,可節省企業稅負。浙江省有30%左右的原料是以一般貿易直接或間接進口的,從理論上講,這部分進出口基本上可以轉化為加工貿易。據測算,浙江省一般貿易出口的傳統產
品有15%是可以轉化為加工貿易的,目前只轉化了2%左右,發展加工貿易潛力還很大5。但由企業的管理局限和深加工結轉的原料、半成品、成品還沒有建立流轉順暢的交易平臺,這些都影響了傳統產品開展加工貿易。因此,促進深加工結轉刻不容緩,我省要嚴格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管理。利用計算機異地報關系統和加工貿易分冊,規范加工貿易的深加工結轉管理。
(三)優化加工貿易的發展環境
我們應該努力為加工貿易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下放外資項目審批和加工貿易合同審批權,簡化審批手續,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建立健全關貿、稅貿、銀貿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形成聯動機制和管理合力,及時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加工貿易進出口提供更多的便利。
面對我省加工貿易滯后的嚴峻形勢,各級各部門必須齊心協力,加大對加工貿易的支持力度,為進一步擴大我市的加工貿易提供必要的保障。一是進一步加大加工貿易的宣傳力度。利用新聞媒介和輿論陣地,推廣先進經驗,進行政策推薦,加強業務指導,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二是加快加工貿易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工作。通過向外引進、組織培訓、崗位鍛煉等方式,造就一批加工貿易人才。三是不斷加強加工貿易信息工作。幫助重點加工貿易企業建立“聯網監管”模式,企業與外經貿局、海關、國稅等部門實行聯網,及時解決企業在出口退稅、貨物通關、分類管理等環節中遇到的問題。
(四)加快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戰略
我省外貿企業中中小型民營企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開展對外貿易起步較晚,國際化經營經驗不足,再加上管理體制不順,生產技術落后,缺乏專業外貿人才,不懂加工貿易操作流程,使開展加工貿易受到很大制約6。企業領導要樹立國際化經營的意識,加強與國外企業的合作。一是走出去,在原料供應地和產品銷售市場設立分支機構或直接投資,及時掌握國外信息,組織生產、銷售;二是引進來,通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或資金,在國內合作興辦企業或公司,利用國外合作商在信息和渠道方面的優勢,迅速打入國際市場。
一 、引言
一般貿易出口是國內產品在國際市場實現價值的重要環節,是我省的傳統貿易方式。隨著開放型經濟的發展,在外貿體制改革、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產業資本轉移等因素綜合作用下,“九五”開始,加工貿易也在浙江的貿易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 、什么是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指從境外保稅進口全部或部分原輔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料(下稱進口料件),經境內企業加工或裝配后,制成成品出口的經營活動,包括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1。由于浙江加工貿易的特殊稅制安排,可以在保證出口的同時,有效緩解出口退稅的壓力,因此一般貿易有向加工貿易發展的趨向。
三 、浙江省發展加工貿易的原因以及面臨的問題
赫克歇爾—俄林模型(生產要素稟賦理論)假定各國的勞動生產率是一樣的(即各國生產函數相同),在這種情況下,產生這種比較成本差異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各國生產要素稟賦比率的不同;另一個是生產各種商品所使用的各種生產要素的組合不同,亦即使用的生產要素的比例不同2。而我省的勞動力相對豐裕,有適合進行加工貿易的生產要素——勞動力資源。在加工勞動密集型商品上有比較優勢,而且我省有較多的科技人才,有發展加工貿易產業的潛力。
不同貿易方式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總體上看,浙江外貿長期是高一般貿易低加工貿易,一般貿易對浙江國民財富的貢獻和綜合效應高于加工貿易。加工貿易在浙江的發展仍具有一定的挑戰,我國仍處于加工貿易的傳統發展階段,加工貿易的主體仍是勞動密集型產業。我省加工貿易的產品加工環節單一,產業鏈條短,僅從事簡單的組裝、裝配等勞動密集型環節,產品增值率低,加工貿易管理措施滯后,手續復雜,結構不夠合理3。原材料供應緊張以及出口退稅等都使加工貿易受到一定的困難,當然機遇與挑戰是并存的。我們應對加工貿易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作出相應的對策。
四 、浙江省應怎樣發展加工貿易
我省在發展加工貿易的過程中要及時作出各種對策,以促進我省的經濟增長,對此我作出了以下幾點:
(一) 積極引導和鼓勵出口企業開展加工貿易
加工貿易具有“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的特點,在發展加工貿易過程中能帶來國外先進設備、先進技術、先進管理方法以及市場信息,而且能拓寬與國際接軌的渠道,促進外資進入,而外商投資規模的擴大與質量的提高,又能進一步推動加工貿易發展,同時有利于減輕地方政府財政壓力4。
我省應積極鼓勵加工企業,簡化境外加工貿易業務的審批程序。建議對境外加工貿易,可實行登記制;對部分國有企業,可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區別對待,對那些經營管理不善的國有企業不能到境外從事加工貿易。加強商會、行業協會的協調和服務。充分發揮我省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作用,對我省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企業、行業進行協調。同時,為企業提供各種信息服務。結合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制定我省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行業政策。對于各行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的規劃,要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分批地轉移我省的成熟產業和多余生產力,擴大我省成套設備和原材料的出口。
(二)促進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增長
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料件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結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深加工后復出口的經營活動。未經加工的保稅進口料件不得直接結轉。國家下調出口退稅率和海關修訂的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管理辦法,為這種轉化創造了條件。出口退稅率低于增值稅后,一般貿易出口轉為加工貿易出口,可節省企業稅負。
浙江省有30%左右的原料是以一般貿易直接或間接進口的,從理論上講,這部分進出口基本上可以轉化為加工貿易。據測算,浙江省一般貿易出口的傳統產
品有15%是可以轉化為加工貿易的,目前只轉化了2%左右,發展加工貿易潛力還很大5。但由企業的管理局限和深加工結轉的原料、半成品、成品還沒有建立流轉順暢的交易平臺,這些都影響了傳統產品開展加工貿易。因此,促進深加工結轉刻不容緩,我省要嚴格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管理。利用計算機異地報關系統和加工貿易分冊,規范加工貿易的深加工結轉管理。
(三) 優化加工貿易的發展環境
我們應該努力為加工貿易企業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下放外資項目審批和加工貿易合同審批權,簡化審批手續,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建立健全關貿、稅貿、銀貿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形成聯動機制和管理合力,及時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加工貿易進出口提供更多的便利。
面對我省加工貿易滯后的嚴峻形勢,各級各部門必須齊心協力,加大對加工貿易的支持力度,為進一步擴大我市的加工貿易提供必要的保障。一是進一步加大加工貿易的宣傳力度。利用新聞媒介和輿論陣地,推廣先進經驗,進行政策推薦,加強業務指導,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二是加快加工貿易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工作。通過向外引進、組織培訓、崗位鍛煉等方式,造就一批加工貿易人才。三是不斷加強加工貿易信息工作。幫助重點加工貿易企業建立“聯網監管”模式,企業與外經貿局、海關、國稅等部門實行聯網,及時解決企業在出口退稅、貨物通關、分類管理等環節中遇到的問題。
(四)加快企業國際化經營的戰略
我省外貿企業中中小型民營企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開展對外貿易起步較晚,國際化經營經驗不足,再加上管理體制不順,生產技術落后,缺乏專業外貿人才,不懂加工貿易操作流程,使開展加工貿易受到很大制約6。企業領導要樹立國際化經營的意識,加強與國外企業的合作。一是走出去,在原料供應地和產品銷售市場設立分支機構或直接投資,及時掌握國外信息,組織生產、銷售;二是引進來,通過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或資金,在國內合作興辦企業或公司,利用國外合作商在信息和渠道方面的優勢,迅速打入國際市場。
一、引言
我國的加工貿易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而發展的,我國的加工貿易1978年起步,從無由有,從小到大,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地位日益顯著。加工貿易已經占據了我國對外貿易的半壁江山。在中國日益成為“世界工廠”大背景下,必須借鑒世界其它國家加工貿易的先進經驗,并聯系中國的實際,從戰略的角度來思考和改革我國的加工貿易。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繼續發展加工貿易,著力吸引跨國公司把更高技術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環節和研發機構轉移到我國,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為加工貿易的進一步發展明確了方向,也標志著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開始。
二、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原因
加工貿易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分工的一種重要方式。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加工貿易己成為我國最大的對外貿易方式之一,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歷史性貢獻,但加工貿易的發展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目前,新一輪全球生產要素優化重組和產業轉移呈現新的特點,中國的加工貿易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因此,我國加工貿易迫切需要轉型升級,以實現平穩發展。
1.國內原因
(1)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發展的現狀。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轉型升級進程加速。具體表現如下:①加工貿易的產業結構明顯改善。我國加工貿易的產業結構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帶來大量新產品、新技術,形成了新的產業。②加工貿易的產業鏈不斷延伸。隨著加工貿易規模的擴大,產業集聚效應導致產業鏈向上下游環節的延伸,同時還將一些本土產業納入加工貿易引致的國際生產活動,從而不斷提高技術含量和附加值。③加工貿易“區域化、網絡化”的發展趨勢日益明顯。
(2)我國加工貿易作用。①增加外匯收入。②增加勞動就業。③吸引外商投資。④促進產業升級。
(3)我國加工貿易現存的問題。隨著加工貿易的發展,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也日益顯現出來。①加工貿易產品技術含量低,產業升級作用有限。②與國內產業的關聯度低,產業波及效用小。③利用加工貿易走私、騙稅的情況嚴重。④加大了地區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
2.國際原因
(1)國際環境存在的機遇。國際環境是影響加工貿易發展的外部條件,在新的世紀里,國際環境將呈現新的特點,這為中國加工貿易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①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快速發展為加工貿易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②貿易投資自由化的發展和國際資本流動的繼續擴大為發展加工貿易提供了良好的環境。③新一輪世界經濟結構的再次調整和發達國家的產業轉移,為我國加工貿易的結構調整和升級帶來了新的機遇。
(2)在國際環境中面臨的挑戰。①發達國家壟斷高技術產業的加工貿易。②生產能力嚴重過剩,價格持續低迷。③區域內貿易額占本區域對外貿易額的比重越來越大。④國內市場被外國產品占領的份額明顯提高。
三、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制約因素
近年來,我國加土貿易的蓬勃發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對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加工貿易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小容忽視,正確認識和解決這些制約因素將成為我國加工貿易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產業基礎問題
(1)勞動力供給。(2)技術水平。(3)技術吸收和創新能力。
2.監管體制缺陷
(1)加工貿易遍地開花對監管形成了嚴峻的挑戰。(2)加工貿易的監管政策滯后于業務的發展。(3)加工貿易周期長,涉及部門多,監管難度大。(4)現行分類管理辦法不利于加強懲罰走私的力度。(5)海關本身的監管力不足,監管任務重,法律意識有待提高。(6)技術標準不規范。(7)審批把關不嚴。(8)保證金臺賬制度需要進一步落實。
3.政策環境弊端
(1)沒有退還企業所繳納的全部增值稅。(2)免稅優惠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3)走私活動猖撅。(4)加工貿易政策嚴重威脅某些地區、某些行業的就業。(5)外資在加工貿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斷上升。
(6)地區差距拉大。
四、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策略
1.改善產業基礎的策略
(1)仍應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的加工貿易。短期內,雖然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增殖率低,但畢竟能吸納一部分人就業,增加一部分國民收入,國家也能得到稅收,所以,目前我國仍應大力發展勞動密集生產環節的加工貿易。
(2)加大人才引進與培養的力度通造就大批適應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所需的技術和管理類人才,吸引國外高層次人才到我國創業,為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提供智力支持。
(3)提高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優化產品結構、企業結構。提升加工貿易企業技術開發、創新和行銷能力,著力吸引外資公司把技術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研究設計和加工制造環節轉移到我國,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醫藥產業,升級加工貿易產品結構。實現加工貿易的主體要由外商投資企業為主逐步向國內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主轉變。
(4)優化加工貿易產業結構。需要國家在促進加工貿易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設立具有標志性的國家級研究開發中心,制定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的扶持性政策。在制定加工貿易政策時,應將高新技術產業與一般制造業區別對待,鼓勵企業利用加工貿易參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分工。
(5)促進加工貿易產業內優化升級。要實現加工貿易產業內優化升級,除了在產業鏈中游精選,從事加工制造鏈增值大的環節之外,還可進入如下三個產業鏈的重要延伸領域:向產業鏈上游發展,提高技術研發和產品設計能力;向產業鏈下游延伸,積極發展國際物流和配送業務;向產業鏈配套拓展,進入關鍵零部件和設備制造業。注重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促進加工貿易由OEM向ODM、OBM轉變;以保稅區轉型和建立保稅物流園區為中心;促進加工貿易國內配套產業的發展。
2.改革監管體制的策略
我國在改革加工貿易的監管模式時,要盡量吸取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國的模式,必須從中國的現實出發,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加工貿易監管模式。
(1)主動突破傳統監管理念,創新引領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在這看似合理的傳統監管理念上制定的加工貿易產業政策,己嚴重不適應當前產業垂直分工引起的產業鏈環節外包化的加工貿易發展趨勢,如不加以調整必將嚴重制約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
(2)正確處理“加強監管”與“促進發展”的關系。從本質上講,“加強監管”與“促避發展”是辯證統一的關系,“促進發展”是目的,“加強監管”是手段.
(3)完善加工貿易管理制度的原則。首先是規則化管理,不能隨意改變或任意解釋:其次是有明確的執行程序,公開透明,依法行政;再次是有合理的組織架構,這種架構應是由海關、邊檢、工商、稅務、口岸管理等縱向一體化組織分別管理向扁平化的綜合協調監管的組織架構過渡;最后,監管應當是簡明有效。
(4)博采眾長,優化我國加工貿易現代監管制度。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分析,目前我國加工貿易管理制度應選擇銀行擔保為主、先征后退模式,以后逐步引導加工貿易企業進入出口加工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在未來形成多元化的加工貿易管理體制格局。
(5)貫徹分類管理的思路,實現多種管理模式的共存。根據國家產業、環保等政策以及監管成本效率,明確加工貿易政策的適用范圍;完善特殊區域管理政策,進一步落實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的政策定位,充分發揮其區域封閉管理的優勢;加快對出口規模較大的加工貿易企業推廣電子聯網、電子手冊等新的監管模式,為大型企業創造更加有效率的運行環境,對信用記錄不良、運作不規范,或首次從事加工貿易、信用無法判定的企業要實行“保證金實轉”、擔保等辦法,在提高政府退稅效率的前提下,還可以考慮對其深加工結轉時部分稅金實行“先征后退”。
(6)積極采用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水平。大力發展電子化監管體系,從而形成有形和無形監管相結合的新監管體系。
(7)健全加工貿易服務體系。首先,健全和完善國家相關政策.如稅收政策,金融政策,外經貿政策,產業政策。其次,加強監管部門的有機協調與配合,形成對加工貿易協力共管的格局,提供優質服務。最后,大力發展我國服務業,提高服務水平。
(8)大力推廣“大通關”試點取得的成功經驗,提高監管的效率。要大力推廣已經在上海“大通關”改革試點中的成功經驗,實行“異地報關、電子報關、提前報關”,實現“一次報關、一次查驗”,“全天候查驗,24小時通關”。對于對通關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實行“提前報關、艙單后核;即時提貨、機場直遞;實時監控、卡口驗放”的通關模式。
3.優化政策環境的策略
(1)產業政策引導。從事加工貿易必須以不損害國內產業和同類產品生產者的利益為前提。因此,必須將加工貿易的發展納入國家產業政策的范疇。可采取以下措施:國家經貿委有關部門應對加工貿易合同進行必要的評估;提高企業加工貿易中的國產原材料的采購率;促進加工貿易原材料和中間投入品的國產化。
(2)經濟政策支持。在貿易政策上,應當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放開加工貿易經營權,對不具備加工能力的協資企亞取消其加工貿易經營資格,確保加工與貿易有機結合。在財稅政策上,實行擔保條件下的保稅政策和財政信貸政策支持下的“先征后退”政策相結合的制度。在有條件實行封閉式監管的保稅區域;對沒有條件實行封閉加工的企業,實行財政信貸政策支持下的“先征后退”制度。作為境外投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境外加工貿易是我國企業走出國門的重要方式,對推動企業國際化經營、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擴大出口具有重大的意義。
(3)海關監管制度。參照國際慣例,結合我國的國情,制訂統一的加工貿易管理法規,用法律來明確加工貿易的概念、性質和制度程序。進一步加強監管海關力度,促進企業的依法納稅意識。在堅持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的基礎上,落實好分類管理,強化風險管理機制,對資信良好的企業繼續實行臺帳空轉,對資信不好的企業和敏感商品征收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以增強海關監管的有效性。運用出口加工區模式管理加工貿易。在借鑒國外的經驗后,本文建議把出口加工區模式作為加工貿易制度變遷的合理選擇,主要有以下幾點建議:引導現有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向出口加工區轉型,成本低,見效快,符合國家規范加工貿易管理的初衷;根據我國的現實情況,在不同的地區設立不同層次的出口加工區;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出口加工區,享受與沿海加工區同等的優惠政策。
五、結論
綜上所述,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是一個長期戰略。首先,應把引進來、扎下根、本地化作為不同階段的目標和任務,創造產業、產品、工序的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的良性機制;其次,加工貿易應由加工制造為主逐步向采購、加工制造、分銷服務、售后服務以及研發、信息資訊等方向轉型升級,沿著價值鏈逐步由低向高、由簡單向復雜、由生產向綜合服務和全球運營方向轉型升級,其中全球化綜合人才的培養和選擇機制至關重要;再次,加工貿易的未來轉型升級應與新發展觀相一致,向經濟、社會和自然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方向轉型。
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家間的產品內分工迅速發展起來,我國參與國際產品內分工的主要方式—加工貿易,也獲得了飛速的發展。產品內分工有兩方面特點:一是某些中間產品不用作最終消費,此類貨物交易的目的不是為了消費,而是為了進一步生產;二是生產一種最終產品需要特定比例的中間產品相互配合。基于此,對產品內分工下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政策意義。
一、產品內分工的含義
產品內分工是一種特殊的經濟國際化過程或展開結構,是指特定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同工序、不同區段、不同零部件在空間上分布到不同國家,每個國家專業化于產品生產價值鏈的特定環節進行生產的形象。其核心內涵是特定產品生產過程不同工序或區段通過空間分散化展開成跨區或跨國性的生產鏈條或體系,因而有越來越多國家參與特定產品生產過程不同環節或區段的生產或供應活動。同時,產品內分工方式的組織生產,特定產品生產過程的零部件和中間產品在不同國家之間多次流通,構成過去幾十年貿易增長速度顯著高于GDP增長的重要原因。
二、產品內分工和加工貿易的關系
1、加工貿易是實現國際產品內分工的一種主要形式
加工貿易本質從流程來看,基本上是“進口一加工/裝配一出口”模式;從目的上看,進口是為了出口,而且出口制成品;從市場來看,兩頭在外,委托方負責/控制出口市場,而我國境內企業只參與和承擔整個生產制造過程中的某個工序/工藝的工作;從生產角度來講,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國際分工和企業間分工日益深化和細化,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生產鏈條越來越長,單個企業只需也只能參與整個生產鏈條中的某個環節某種產品的生產。圖1為豐田公司生產汽車,就有三個層級數萬家來自七個東亞國家為其專門生產或加工零配件,豐田公司只需要擁有核心技術,生產核心部件,完成組裝工作就可以了。由此可見,加工貿易不僅是一種貿易方式,也是參加國際分工的一種方式。從內涵上看,國際產品內分工與對外加工貿易的定義基本一致。因此,加工貿易是參與產品內分工的主要方式,而在產品內分工中目前來看我國又最主要的是參與垂直專業化分工。
2、加工貿易能夠在產品內分工條件下實現結構升級
在產品內分工條件下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可以在不同水平、層次或環節上實現:產品升級,即加工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逐漸從簡單純粹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到復雜產品的勞動密集型工序和零部件;價值鏈升級,即加工企業所從事的價值鏈環節和增值活動向高附加值方向轉移,逐步掌握產品設計、營銷、品牌等戰略性環節,并建立起自己的國際生產網絡;企業能力升級,即加工企業更多地采用先進生產技術與管理方式,按照國際標準生產產品,不斷提高產品生產效率和國際競爭力;產業升級,即加工企業敢于嵌人跨國公司高薪技術產業的勞動密集型環節,通過建立與延伸國內生產網絡發揮產業關聯與外溢效應,促進整個產業和相關產業發展的能力和效果不斷改善;區域升級,即加工貿易逐步向內地轉移并逐步實現加工貿易區域間合理分工和多元化,使中國經濟在更大范圍內融人全球生產網絡。因此,我國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本質就是使我國企業從加工純粹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或低端環節嵌人產業的全球價值鏈,并不斷向價值鏈的高附加值環節延伸。
三、中國加工貿易發展在國際產品內分工體系下結構升級
加工貿易是我國參與國際產品內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在我國目前發展的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工貿易產品逐漸從勞動密集型的傳統產品向機電產品為主的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轉變;加工企業仍處在價值鏈低端的生產階段,并以進料加工為主;加工貿易企業主體以外商投資企業為主,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加工能力不足;加工貿易與其他產業間的關聯程度低,外溢效應不明顯;加工貿易在我國的地區分布總體上仍不平衡。
面臨加工貿易當前的發展情況,應該積極有效地促進中國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以通過發展加工貿易來帶動我國貿易和經濟的發展。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由來與技術進步,一方面要加強加工貿易產業與當地產業的前后向聯系,帶動產業整體生產力的提高;另一方面,要積極提業配套,加強加工貿易對當地的技術外溢效應。
1、延長國內價值鏈,提高產品附加值
加工貿易的價值鏈體現在價值增值的過程。對國家來說.留在國內的增值環節越多,通過加工貿易實現的產品增值就越大,對國民經濟就越有利。我國加工貿易國內價值鏈呈不斷加長趨勢,但與發達國家和周邊新興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加工貿易的國內價值鏈仍顯得較短,在產品內分工形式下引起的相關負效應將十分突出。因此,在產品內分工條件下能否延長我國加工貿易的國內價值鏈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將關系到新形勢下我國加工貿易的國際收益。首先,應調整政策提高加工貿易料件的本地采購率。國家應該從根本上扭轉加工貿易中間投人品的現行政策,使價格、投資、稅收、貸款等政策向上游產業傾斜,并鼓勵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企業進行國內采購;其次,應改變離境退稅規定,充分發揮出口保稅區的倉儲功能。
2、積極發揮跨國公司的促進作用,同時要防止市場被壟斷、技術進步被壓制
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化產品內分工鏈條中由勞動密集型環節向資本、技術密集型環節的升級轉換,表現在生產上,呈現出如下演進態勢,最終產品的加工、組裝一零部件的分包生產一中間產品的生產國外品牌產品的生產一自創品牌的生產。在發展中國家上述階梯狀遞進過程中,跨國公司發揮著重要作用。跨國公司的投資不僅為發展中國家帶人了產業成長所必需的資金和技術,同時產生了示范效應、溢出效應、關聯效應和競爭效應。因而,跨國公司投資引致的加工貿易的發展是發展中國家切人全球產品內分工體系,逐步由低附加值的產業鏈條向高附加值的產業鏈條演進的一條便捷途徑。
當然,在利用跨國公司的投資促進加工貿易結構升級同時,要充分注意其帶來的負面影響。目前,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跨國公司利用其優勢和公關能力,大量廉價收購我國骨干企業的優質資產,試圖控制企業經營權,達到消除競爭對手、壟斷市場、壓制我國技術進步的目的。如果我國工業領域的核心和關鍵部分被外資控制,國家將失去對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的主導權,被鎖定在產品內分工的價值鏈低端。因此,應建立審核外資并購我國企業的規則和程序,把企業的并購置于行業發展的戰略視角下來考慮。我國的產業升級和乖啦創新只有立足于自主創新、加強實踐和積累,才能實現持續發展。
3.培養產業集群,增加產業關聯和溢出效應產業集群是由與某一產業領域相關的相互之間具有密切聯系的企業及其其他相應機構組成的有機整體。產業集群至少應包括如下幾個因素:首先,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和其他機構往往都與某一產業領域相關;其次,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及相關機構相互聯系,成為整個聯系網絡的節點;再次,產業集群內部不僅包括企業,而且還包括相關的商會、協會、銀行、中介機構等,是一個復雜的有機整體。產業集群可以讓企業從三個方面獲益:外部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使生產成本大大降低;空間上的接近可以降低企業交易費用,并容易建立穩定的信任關系;信息的流通促進知識和技術的擴散,激勵創新。我國政府應加大政策力度培養產業集群,發揮加工貿易的關聯和溢出效應,逐步實現“制造優勢一市場優勢一技術優勢一產業集群優勢”的轉變。
4、加速加工貿易梯度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家間的產品內分工迅速發展起來,我國參與國際產品內分工的主要方式—加工貿易,也獲得了飛速的發展。產品內分工有兩方面特點:一是某些中間產品不用作最終消費,此類貨物交易的目的不是為了消費,而是為了進一步生產;二是生產一種最終產品需要特定比例的中間產品相互配合。基于此,對產品內分工下我國加工貿易的發展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政策意義。
一、產品內分工的含義
產品內分工是一種特殊的經濟國際化過程或展開結構,是指特定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同工序、不同區段、不同零部件在空間上分布到不同國家,每個國家專業化于產品生產價值鏈的特定環節進行生產的形象。其核心內涵是特定產品生產過程不同工序或區段通過空間分散化展開成跨區或跨國性的生產鏈條或體系,因而有越來越多國家參與特定產品生產過程不同環節或區段的生產或供應活動。Www.133229.CoM同時,產品內分工方式的組織生產,特定產品生產過程的零部件和中間產品在不同國家之間多次流通,構成過去幾十年貿易增長速度顯著高于gdp增長的重要原因。
二、產品內分工和加工貿易的關系
1、加工貿易是實現國際產品內分工的一種主要形式
加工貿易本質從流程來看,基本上是“進口一加工/裝配一出口”模式;從目的上看,進口是為了出口,而且出口制成品;從市場來看,兩頭在外,委托方負責/控制出口市場,而我國境內企業只參與和承擔整個生產制造過程中的某個工序/工藝的工作;從生產角度來講,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國際分工和企業間分工日益深化和細化,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生產鏈條越來越長,單個企業只需也只能參與整個生產鏈條中的某個環節某種產品的生產。圖1為豐田公司生產汽車,就有三個層級數萬家來自七個東亞國家為其專門生產或加工零配件,豐田公司只需要擁有核心技術,生產核心部件,完成組裝工作就可以了。由此可見,加工貿易不僅是一種貿易方式,也是參加國際分工的一種方式。從內涵上看,國際產品內分工與對外加工貿易的定義基本一致。因此,加工貿易是參與產品內分工的主要方式,而在產品內分工中目前來看我國又最主要的是參與垂直專業化分工。
2、加工貿易能夠在產品內分工條件下實現結構升級
在產品內分工條件下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可以在不同水平、層次或環節上實現:產品升級,即加工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逐漸從簡單純粹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到復雜產品的勞動密集型工序和零部件;價值鏈升級,即加工企業所從事的價值鏈環節和增值活動向高附加值方向轉移,逐步掌握產品設計、營銷、品牌等戰略性環節,并建立起自己的國際生產網絡;企業能力升級,即加工企業更多地采用先進生產技術與管理方式,按照國際標準生產產品,不斷提高產品生產效率和國際競爭力;產業升級,即加工企業敢于嵌人跨國公司高薪技術產業的勞動密集型環節,通過建立與延伸國內生產網絡發揮產業關聯與外溢效應,促進整個產業和相關產業發展的能力和效果不斷改善;區域升級,即加工貿易逐步向內地轉移并逐步實現加工貿易區域間合理分工和多元化,使中國經濟在更大范圍內融人全球生產網絡。因此,我國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本質就是使我國企業從加工純粹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或低端環節嵌人產業的全球價值鏈,并不斷向價值鏈的高附加值環節延伸。
三、中國加工貿易發展在國際產品內分工體系下結構升級
加工貿易是我國參與國際產品內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在我國目前發展的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工貿易產品逐漸從勞動密集型的傳統產品向機電產品為主的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轉變;加工企業仍處在價值鏈低端的生產階段,并以進料加工為主;加工貿易企業主體以外商投資企業為主,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加工能力不足;加工貿易與其他產業間的關聯程度低,外溢效應不明顯;加工貿易在我國的地區分布總體上仍不平衡。
面臨加工貿易當前的發展情況,應該積極有效地促進中國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以通過發展加工貿易來帶動我國貿易和經濟的發展。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由來與技術進步,一方面要加強加工貿易產業與當地產業的前后向聯系,帶動產業整體生產力的提高;另一方面,要積極提業配套,加強加工貿易對當地的技術外溢效應。
1、延長國內價值鏈,提高產品附加值
加工貿易的價值鏈體現在價值增值的過程。對國家來說.留在國內的增值環節越多,通過加工貿易實現的產品增值就越大,對國民經濟就越有利。我國加工貿易國內價值鏈呈不斷加長趨勢,但與發達國家和周邊新興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加工貿易的國內價值鏈仍顯得較短,在產品內分工形式下引起的相關負效應將十分突出。因此,在產品內分工條件下能否延長我國加工貿易的國內價值鏈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將關系到新形勢下我國加工貿易的國際收益。首先,應調整政策提高加工貿易料件的本地采購率。國家應該從根本上扭轉加工貿易中間投人品的現行政策,使價格、投資、稅收、貸款等政策向上游產業傾斜,并鼓勵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企業進行國內采購;其次,應改變離境退稅規定,充分發揮出口保稅區的倉儲功能。
2、積極發揮跨國公司的促進作用,同時要防止市場被壟斷、技術進步被壓制
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化產品內分工鏈條中由勞動密集型環節向資本、技術密集型環節的升級轉換,表現在生產上,呈現出如下演進態勢,最終產品的加工、組裝一零部件的分包生產一中間產品的生產國外品牌產品的生產一自創品牌的生產。在發展中國家上述階梯狀遞進過程中,跨國公司發揮著重要作用。跨國公司的投資不僅為發展中國家帶人了產業成長所必需的資金和技術,同時產生了示范效應、溢出效應、關聯效應和競爭效應。因而,跨國公司投資引致的加工貿易的發展是發展中國家切人全球產品內分工體系,逐步由低附加值的產業鏈條向高附加值的產業鏈條演進的一條便捷途徑。
當然,在利用跨國公司的投資促進加工貿易結構升級同時,要充分注意其帶來的負面影響。目前,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跨國公司利用其優勢和公關能力,大量廉價收購我國骨干企業的優質資產,試圖控制企業經營權,達到消除競爭對手、壟斷市場、壓制我國技術進步的目的。如果我國工業領域的核心和關鍵部分被外資控制,國家將失去對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的主導權,被鎖定在產品內分工的價值鏈低端。因此,應建立審核外資并購我國企業的規則和程序,把企業的并購置于行業發展的戰略視角下來考慮。我國的產業升級和乖啦創新只有立足于自主創新、加強實踐和積累,才能實現持續發展。
3.培養產業集群,增加產業關聯和溢出效應產業集群是由與某一產業領域相關的相互之間具有密切聯系的企業及其其他相應機構組成的有機整體。產業集群至少應包括如下幾個因素:首先,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和其他機構往往都與某一產業領域相關;其次,產業集群內的企業及相關機構相互聯系,成為整個聯系網絡的節點;再次,產業集群內部不僅包括企業,而且還包括相關的商會、協會、銀行、中介機構等,是一個復雜的有機整體。產業集群可以讓企業從三個方面獲益:外部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使生產成本大大降低;空間上的接近可以降低企業交易費用,并容易建立穩定的信任關系;信息的流通促進知識和技術的擴散,激勵創新。我國政府應加大政策力度培養產業集群,發揮加工貿易的關聯和溢出效應,逐步實現“制造優勢一市場優勢一技術優勢一產業集群優勢”的轉變。
4、加速加工貿易梯度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一、引言
我國的加工貿易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而發展的,我國的加工貿易1978年起步,從無由有,從小到大,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地位日益顯著。加工貿易已經占據了我國對外貿易的半壁江山。在中國日益成為“世界工廠”大背景下,必須借鑒世界其它國家加工貿易的先進經驗,并聯系中國的實際,從戰略的角度來思考和改革我國的加工貿易。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繼續發展加工貿易,著力吸引跨國公司把更高技術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環節和研發機構轉移到我國,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為加工貿易的進一步發展明確了方向,也標志著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開始。
二、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原因
加工貿易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分工的一種重要方式。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加工貿易己成為我國最大的對外貿易方式之一,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歷史性貢獻,但加工貿易的發展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目前,新一輪全球生產要素優化重組和產業轉移呈現新的特點,中國的加工貿易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因此,我國加工貿易迫切需要轉型升級,以實現平穩發展。
1.國內原因
(1)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發展的現狀。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轉型升級進程加速。具體表現如下:①加工貿易的產業結構明顯改善。我國加工貿易的產業結構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帶來大量新產品、新技術,形成了新的產業。②加工貿易的產業鏈不斷延伸。隨著加工貿易規模的擴大,產業集聚效應導致產業鏈向上下游環節的延伸,同時還將一些本土產業納入加工貿易引致的國際生產活動,從而不斷提高技術含量和附加值。③加工貿易“區域化、網絡化”的發展趨勢日益明顯。
(2)我國加工貿易作用。①增加外匯收入。②增加勞動就業。③吸引外商投資。④促進產業升級。
(3)我國加工貿易現存的問題。隨著加工貿易的發展,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也日益顯現出來。①加工貿易產品技術含量低,產業升級作用有限。②與國內產業的關聯度低,產業波及效用小。③利用加工貿易走私、騙稅的情況嚴重。④加大了地區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
2.國際原因
(1)國際環境存在的機遇。國際環境是影響加工貿易發展的外部條件,在新的世紀里,國際環境將呈現新的特點,這為中國加工貿易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①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快速發展為加工貿易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②貿易投資自由化的發展和國際資本流動的繼續擴大為發展加工貿易提供了良好的環境。③新一輪世界經濟結構的再次調整和發達國家的產業轉移,為我國加工貿易的結構調整和升級帶來了新的機遇。
(2)在國際環境中面臨的挑戰。①發達國家壟斷高技術產業的加工貿易。②生產能力嚴重過剩,價格持續低迷。③區域內貿易額占本區域對外貿易額的比重越來越大。④國內市場被外國產品占領的份額明顯提高。
三、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制約因素
近年來,我國加土貿易的蓬勃發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對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加工貿易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小容忽視,正確認識和解決這些制約因素將成為我國加工貿易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產業基礎問題
(1)勞動力供給。(2)技術水平。(3)技術吸收和創新能力。
2.監管體制缺陷
(1)加工貿易遍地開花對監管形成了嚴峻的挑戰。(2)加工貿易的監管政策滯后于業務的發展。(3)加工貿易周期長,涉及部門多,監管難度大。(4)現行分類管理辦法不利于加強懲罰走私的力度。(5)海關本身的監管力不足,監管任務重,法律意識有待提高。(6)技術標準不規范。(7)審批把關不嚴。(8)保證金臺賬制度需要進一步落實。本論文由整理提供
3.政策環境弊端
(1)沒有退還企業所繳納的全部增值稅。(2)免稅優惠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3)走私活動猖撅。(4)加工貿易政策嚴重威脅某些地區、某些行業的就業。(5)外資在加工貿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斷上升。(6)地區差距拉大。
四、我國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策略
1.改善產業基礎的策略
(1)仍應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的加工貿易。短期內,雖然勞動密集型加工貿易增殖率低,但畢竟能吸納一部分人就業,增加一部分國民收入,國家也能得到稅收,所以,目前我國仍應大力發展勞動密集生產環節的加工貿易。
(2)加大人才引進與培養的力度通造就大批適應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所需的技術和管理類人才,吸引國外高層次人才到我國創業,為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提供智力支持。
(3)提高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優化產品結構、企業結構。提升加工貿易企業技術開發、創新和行銷能力,著力吸引外資公司把技術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研究設計和加工制造環節轉移到我國,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醫藥產業,升級加工貿易產品結構。實現加工貿易的主體要由外商投資企業為主逐步向國內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主轉變。
(4)優化加工貿易產業結構。需要國家在促進加工貿易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設立具有標志性的國家級研究開發中心,制定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的扶持性政策。在制定加工貿易政策時,應將高新技術產業與一般制造業區別對待,鼓勵企業利用加工貿易參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分工。
(5)促進加工貿易產業內優化升級。要實現加工貿易產業內優化升級,除了在產業鏈中游精選,從事加工制造鏈增值大的環節之外,還可進入如下三個產業鏈的重要延伸領域:向產業鏈上游發展,提高技術研發和產品設計能力;向產業鏈下游延伸,積極發展國際物流和配送業務;向產業鏈配套拓展,進入關鍵零部件和設備制造業。注重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促進加工貿易由OEM向ODM、OBM轉變;以保稅區轉型和建立保稅物流園區為中心;促進加工貿易國內配套產業的發展。
2.改革監管體制的策略
我國在改革加工貿易的監管模式時,要盡量吸取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但不可完全照搬任何一國的模式,必須從中國的現實出發,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加工貿易監管模式。
(1)主動突破傳統監管理念,創新引領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在這看似合理的傳統監管理念上制定的加工貿易產業政策,己嚴重不適應當前產業垂直分工引起的產業鏈環節外包化的加工貿易發展趨勢,如不加以調整必將嚴重制約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
(2)正確處理“加強監管”與“促進發展”的關系。從本質上講,“加強監管”與“促避發展”是辯證統一的關系,“促進發展”是目的,“加強監管”是手段.
(3)完善加工貿易管理制度的原則。首先是規則化管理,不能隨意改變或任意解釋:其次是有明確的執行程序,公開透明,依法行政;再次是有合理的組織架構,這種架構應是由海關、邊檢、工商、稅務、口岸管理等縱向一體化組織分別管理向扁平化的綜合協調監管的組織架構過渡;最后,監管應當是簡明有效。
(4)博采眾長,優化我國加工貿易現代監管制度。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分析,目前我國加工貿易管理制度應選擇銀行擔保為主、先征后退模式,以后逐步引導加工貿易企業進入出口加工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在未來形成多元化的加工貿易管理體制格局。
(5)貫徹分類管理的思路,實現多種管理模式的共存。根據國家產業、環保等政策以及監管成本效率,明確加工貿易政策的適用范圍;完善特殊區域管理政策,進一步落實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的政策定位,充分發揮其區域封閉管理的優勢;加快對出口規模較大的加工貿易企業推廣電子聯網、電子手冊等新的監管模式,為大型企業創造更加有效率的運行環境,對信用記錄不良、運作不規范,或首次從事加工貿易、信用無法判定的企業要實行“保證金實轉”、擔保等辦法,在提高政府退稅效率的前提下,還可以考慮對其深加工結轉時部分稅金實行“先征后退”。
(6)積極采用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水平。大力發展電子化監管體系,從而形成有形和無形監管相結合的新監管體系。
(7)健全加工貿易服務體系。首先,健全和完善國家相關政策.如稅收政策,金融政策,外經貿政策,產業政策。其次,加強監管部門的有機協調與配合,形成對加工貿易協力共管的格局,提供優質服務。最后,大力發展我國服務業,提高服務水平。
(8)大力推廣“大通關”試點取得的成功經驗,提高監管的效率。要大力推廣已經在上海“大通關”改革試點中的成功經驗,實行“異地報關、電子報關、提前報關”,實現“一次報關、一次查驗”,“全天候查驗,24小時通關”。對于對通關效率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實行“提前報關、艙單后核;即時提貨、機場直遞;實時監控、卡口驗放”的通關模式。
3.優化政策環境的策略
(1)產業政策引導。從事加工貿易必須以不損害國內產業和同類產品生產者的利益為前提。因此,必須將加工貿易的發展納入國家產業政策的范疇。可采取以下措施:國家經貿委有關部門應對加工貿易合同進行必要的評估;提高企業加工貿易中的國產原材料的采購率;促進加工貿易原材料和中間投入品的國產化。
(2)經濟政策支持。在貿易政策上,應當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放開加工貿易經營權,對不具備加工能力的協資企亞取消其加工貿易經營資格,確保加工與貿易有機結合。在財稅政策上,實行擔保條件下的保稅政策和財政信貸政策支持下的“先征后退”政策相結合的制度。在有條件實行封閉式監管的保稅區域;對沒有條件實行封閉加工的企業,實行財政信貸政策支持下的“先征后退”制度。作為境外投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境外加工貿易是我國企業走出國門的重要方式,對推動企業國際化經營、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及擴大出口具有重大的意義。
(3)海關監管制度。參照國際慣例,結合我國的國情,制訂統一的加工貿易管理法規,用法律來明確加工貿易的概念、性質和制度程序。進一步加強監管海關力度,促進企業的依法納稅意識。在堅持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的基礎上,落實好分類管理,強化風險管理機制,對資信良好的企業繼續實行臺帳空轉,對資信不好的企業和敏感商品征收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以增強海關監管的有效性。運用出口加工區模式管理加工貿易。在借鑒國外的經驗后,本文建議把出口加工區模式作為加工貿易制度變遷的合理選擇,主要有以下幾點建議:引導現有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向出口加工區轉型,成本低,見效快,符合國家規范加工貿易管理的初衷;根據我國的現實情況,在不同的地區設立不同層次的出口加工區;在中西部地區設立出口加工區,享受與沿海加工區同等的優惠政策。超級秘書網
五、結論
綜上所述,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是一個長期戰略。首先,應把引進來、扎下根、本地化作為不同階段的目標和任務,創造產業、產品、工序的轉型升級和技術進步的良性機制;其次,加工貿易應由加工制造為主逐步向采購、加工制造、分銷服務、售后服務以及研發、信息資訊等方向轉型升級,沿著價值鏈逐步由低向高、由簡單向復雜、由生產向綜合服務和全球運營方向轉型升級,其中全球化綜合人才的培養和選擇機制至關重要;再次,加工貿易的未來轉型升級應與新發展觀相一致,向經濟、社會和自然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方向轉型。
國際收支是一國居民在一定時期內與非居民之間的全部政治、經濟、文化往來所產生的全部經濟交易的貨幣記錄。一個國家的國際收支狀況主要由經常賬戶、資本和金融賬戶決定,而經常賬戶的盈虧取決于一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金融賬戶則主要決定于金融市場的利率、風險、投資報酬率與其他非經濟因素的變動。從動態上講,國際收支活動描述了一種經濟現象,反映了一國在一定時期內全部對外往來的貨幣收付活動。就靜態而言,國際收支描述了一國與其他國家之間貨幣收支的對比結果,把這種結果加以系統地記錄,就形成了國際收支平衡表。
我國國際收支模式非常特殊,自20世紀90年代,除個別年份外,呈現出經常項目、資本和金融項目“雙順差”。特別是21世紀以來,雙順差規模出現迅速擴大的趨勢。正是由于這種國際收支雙順差所引起的外匯儲備的過快增長,導致了我國目前一段時間貨幣政策的主要任務是對沖銀行體系過多的流動性。近兩年來,我國國際收支失衡日益引起國內外相關學者的關注。
一、近幾年我國國際收支的現狀
2005年,國家繼續運用貨幣、財政等政策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加快經濟結構調整,進一步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金融體系改革取得進展,整體穩健性增強。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穩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積極發展外匯市場,放寬匯價管理。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改革以來,人民幣匯率彈性逐步增強,外匯市場參與主體不斷擴大。
二、我國國際收支持續“雙順差”的原因
從國內來看,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了我國的持續大額順差。
(一)儲蓄率過高
我國經濟增長失衡的根本原因是儲蓄率過高。國內總儲蓄率在20世紀90年代平均為GDP的40%,在2004年上升至GDP的47%。盡管投資率在此期間也有所增長,但儲蓄快于投資的增長,擴大了經常帳戶順差。當前的儲蓄率和資本形成率無論與本國歷史平均相比還是與其他主要國家相比均處于高位。一般認為中國儲蓄率高主要是因為個人儲蓄欲望強烈,但更主要的是企業和政府的儲蓄率高,企業高儲蓄率帶來的投資增長效益較低并可能導致產能過剩。此外,國內儲蓄轉化為投資渠道不暢,金融市場發展相對滯后,導致企業不得不更多地依賴自有儲蓄。
(二)加工貿易仍占主導地位
外商直接投資主要集中在勞動力密集、技術含量低的產業和領域,以加工貿易出口為主,而加工貿易出口方式與貿易出口數量的增加呈明顯正相關的關系。深入分析我國貿易結構可以發現,一般貿易及其他貿易實際上處于逆差狀態,持續攀升的貿易順差主要來源于加工貿易。加工貿易兩頭在外,無論是通過來料加工還是進料加工,最終產品一般銷往國外,在我國境內所形成的增值部分自然構成順差。因此,加工貿易的規模越大,相應的順差必然也越大。
(三)非對稱性的國際收支政策
長期以來,我國采取鼓勵出口和鼓勵外資流入的非對稱性國際收支政策。我國的國際收支雙順差是多年的“獎出限出”的傳統思想和對外資不加選擇的“超國民待遇”等經濟政策綜合作用的結果。這些政策制度安排使得資本流出受到管制,流出渠道少,導致資本項目凈流入大于凈流出格局的形成。外資的大量涌入不僅拉動了我國資本和金融項目順差,而且加大了外資企業在我國出口中不斷增長的比重。
三、促進我國國際收支平衡的主要對策
我國目前的“雙順差”的國際收支結構與其基本國情是極不相稱的。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較為理想的國際收支結構應是:貿易項目逆差,經常項目保持平衡,資本項目下的順差。而目前的國際收支失衡、巨額的外匯儲備對我國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所產生的影響越來越大。因此,國家提出“調投資、促消費、減順差”的政策導向,運用各種手段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一)降低我國過高的儲蓄率
貨幣政策的取向應當是貨幣供應收緊,利率水平提高,人民幣更大幅度有序升值。除了實行降低投資增速的行政措施之外,當前貨幣政策應當適度從緊,包括降低貨幣供應的增速和提高利率水平。央行應當繼續加息并提高法定準備金率控制流動性。同時,人民幣匯率應該更加靈敏地反映市場供求變化,更加富有彈性。這些政策措施都將有助于糾正內需和外需的不平衡。
(二)進行進出口產業結構調整,提高核心競爭力
經常項目順差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進出口產業結構失衡,出口集中于勞動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產品缺乏核心技術競爭力,在國際上以低價量大為特點,企業利潤率低并且很容易受到反傾銷訴訟。進口缺乏中國真正急需的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發達國家產業調整僅僅把我國作為制造業基地,真正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的研發都在發達國家國內。因此,我國現在必須調整進出口產業結構,限制高耗能高耗資源型出口;并把環保、安全、社保等因素納入企業的出口成本;開發產品核心技術創造力,提高企業自主競爭力,實現在平穩出口量的基礎上利潤最大化。
(三)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對外投資
積極探索多元化、多層次的外匯運用方式,通過各種渠道擴大對外投資。政府應進一步完善支持企業“走出去”的相關法律和政策,給予其適當的優惠政策和信貸支持,為企業“走出去”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鼓勵能夠發揮我國比較優勢的對外投資,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領域、途徑和方式,繼續發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鼓勵有競爭優勢的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帶動產品、服務和技術出口;支持到境外合作開發國內短缺資源,促進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資源置換;健全對境外投資的服務體系,為實施“走出去”戰略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唐麗麗,趙雪梅.淺論中國國際收支失衡調節[J].當代經濟,2007(7).
隨著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有關知識產權的爭端也越來越多,其中商標糾紛尤為嚴重。我國作為加工貿易大國,在商標權方面可謂遭遇頗多。僅2001年至2005年,國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就查處涉外商標侵權案件1.8萬多件,在剛過去的2006年里,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3.39萬件,其中涉外商標侵權案件7439件。本文從一實際案件出發,著重分析侵權責任的劃分,商標侵權帶來的危害,以及如何防范商標侵權。
一、案例再現
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協)于2004年1月至8月期間,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并委托寧波萬亞傳動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亞)加工生產標注“GATES”注冊商標標識的傳動帶27350根,非法經營額達260422元,侵犯了“GATES”商標所有權人美國蓋茨公司的合法權益。杭州市工商局責令浙江經協國際經貿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390000元罰款。這一判決引發了人們對加工貿易中商標權保護問題的思考,侵犯商標權的后果是嚴重的,那么如何劃分委托方和加工方在侵權中的責任呢?
(一)、國內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加工方)的侵權責任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52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侵權行為強調的是“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這一法律要件。在上述案例中,美國蓋茨公司是“GATES”商標在中國的合法擁有者,受到中國《商標法》的保護。經協在未經蓋茨公司的許可下,就將“GATES”商標提供給萬亞進行加工生產,顯然侵犯了蓋茨公司的商標權。《商標法))第53條規定:有本法第52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因此杭州市工商局責令經協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罰款。至于在對外加工貿易中完全以委托方的委托為依據行為的加工方,國內目前還沒有具體法規來規定其是否應該為這種完全被動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我們可以從《商標法》中分析一二。商標法第56條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在上述案例中,杭州市工商局未對萬亞做出處罰。
(二)、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的侵權責任劃分
那么經協在受到處罰之后,是否可以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向外商索賠呢?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第10條規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在從事進出動中,對他人指定或者提供使用的商標,應當要求對方出具真實有效的商標專用權證明文件或者被許可使用該商標且未超出許可范圍的證明文件,并予以核查。該商標不得與已在我國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其商品的包裝、裝璜也不得與他人已在我國使用的包裝、裝璜相同或者近似。在上述案例中,經協在未向對方索取商標權屬證明情況下,就擅自接受外商來樣定貨出口訂單,沒有履行對商標的審查義務,結果造成商標侵權。在這種情況下,經協即使是被委托人,也成為了侵權人,它不能將侵權責任完全歸咎于外商,自己也必須承擔責任。至于經協和外商各自承擔多少責任,經協向外商索賠多少,則由二者協商而定。
從上述案例中我們發現,當我國對外加工貿易中出現侵犯國外商標權的情況時,國內工商管理部門執法的對象往往是國內侵權人,根據《商標法》劃分國內責任,并不深究貿易雙方(國外委托方和國內被委托方)孰對孰錯,如何劃分責任;而我國《關于對外貿易中商標管理的規定》及一些國際公約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恰恰對其做出補充——規定了貿易雙方責任的劃分。如《公約》第42條規定:(1)賣方(加工方)所交付的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根據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但以賣方在訂立合同是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權利或要求為限,而且這種權利或要求根據以下國家的法律規定是以工業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為基礎的:a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是預期貨物將在某一國境內轉售或其他使用,則根據貨物在其境內轉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國家的法律;或者b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根據買方(委托加工方)營業地所在國家的法律。(2)賣方在上一款的義務不適用于以下情況:a買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項權利或要求;或者b此項權利或要求的發生,是由于賣方要遵照買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款式或其他規格。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公約》是不適用于加工貿易中的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而上述案例屬于來樣加工,因此可以援引《公約》作為參考。
二、商標侵權對我國造成的危害
1、商標侵權嚴重危害了加工企業的發展。對國內加工企業來說,獲得的只是少量的加工費,大部分利潤被委托方攫取。隨著國內外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引起商標侵權的風險是巨大的,同時商標侵權產生的法律后果是很嚴重的。我國《商標法》第59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外對商標管理也相當嚴格,如美國商標法就對偽造商標的處罰做出如下規定:對個人偽造的,罰金25萬美元或者處以5年以下徒刑;再犯者處100萬美元罰金,或者處l5年以下徒刑;對合伙偽造的,處100萬美元罰金;再犯者處500萬美元的罰金。加工貿易這種風險大,利潤小的生產方式從本質上決定了加工企業的不利地位。企業一旦被卷入商標糾紛,完全是得不償失。
2、侵權嚴重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及國際形象。近年來我國加工貿易中侵權案件頻頻發生,貨物被海關扣押或者沒收,這些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產品的出口。此外,美國海關曾列出五大侵權“黑名單”,中國大陸居于黑名單首位。美國公布2006財政年度海關知識產權類扣押案件比上年增加了83%,海關共扣押仿冒品1.4萬余起,案值超過1.55億美元,原產自中國的涉案產品金額約1.26億美元,占所有被扣侵權貨物總價值的81%;這些統計無疑會使中國的貿易合作伙伴降低對中國產品的信任,提高與中國合作的警惕,影響了我國外貿環境和國際形象。
三、我國加工企業防范商標侵權的對策
面對侵權風險,加工企業要以積極的態度面對,防患于未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考慮:
1、在接受定牌時,要求委托方提供商標合法性的證明文件。如果是他人的注冊商標,委托方需提供合法的商標使用轉讓證書。委托方如果提供了證明文件或轉讓證書,即使驗證過程可能很繁瑣,企業一定要驗明其真偽。如發現可疑之處,企業應當婉轉拒絕。
2、當企業知道委托方提供的商標可能存在侵權問題時,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貪圖蠅頭,拒絕為妙。要特別注意的是,按照我國加入的《商標注冊用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對于馳名商標來說,不但不得在相同或近似類別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而且不得在不同類別甚至性質不相關的商品上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否則,就構成對馳名商標的侵權。
因此當委托方提供的是其他商品的馳名商標時,企業要高度警覺,調查清楚該馳名商標能否用于自己生產的產品之后,再決定是否接受。
香港是全球重要的經濟中心,是繼紐約和倫敦之后的第三大國際金融中心。香港之所以能發展成為國際大都市,是香港經濟與香港港互動的結果。香港港支持香港經濟的發展,而香港經濟的發展,又可以生成更多的貨流,從而形成了良性循環。
從1992 年至2004 年,香港港雄踞全球集裝箱港口榜首十余年。內地改革開放后香港制造業大量內遷,香港自身貨流生成能力隨之大幅度下降,香港港成為一個靠中轉貨流支撐的港口。2012 年,香港港中轉貨物吞吐量占貨物吞吐總量的58.7%,集裝箱中轉吞吐量更占集裝箱吞吐總量的70.9%。這表明,港口的類型主要取決于所在城市的經濟形態,并隨著城市經濟形態的變化而變化。
1 香港港成為中轉港的發展歷程。
香港港成為中轉港,是香港經濟轉型的結果。
20 世紀70 年代,新加坡、韓國和我國的臺灣、香港地區抓住了發達國家向外轉移勞動密集型制造業的機會,利用自己價廉、高素質勞動力的優勢,大力吸引外來的投資和技術,以發展加工貿易帶動國民經濟整體的發展,從而邁入了新興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行列,被稱為亞洲四小龍。1980 年,香港制造業的增加值占本地生產總值的22.8%,就業人數超過100 萬,約占香港就業人數的40%,制造業成為了香港的支柱產業。加工貿易中原材料、零部件的大進和制成品的大出,都需要港口,尤其是集裝箱港口的支持。當時的香港港已經是全球的集裝箱大港(全球排名1970 年第31 位、1975 年第4 位、1980 年第3 位),而制造業又可以生成大量集裝箱貨流,保證了港口的持續繁榮。
1976 年,香港外貿出口額達415.6 億港元,其中中轉額89.3 億港元,占21.5%;外貿進口額達432.9 億港元,其中中轉額約71.4 億港元,占16.5%。中轉貿易總額僅占外貿總額的18.9%。中轉貨流的附加值高于本地生成的貨流,因此,中轉貨物吞吐量占港口貨物吞吐量的比重小于中轉貿易總額占外貿總額的比重。
20 世紀80 年代,內地實行改革開放,自發展加工貿易起步。內地無論是勞動力成本還是土地成本都遠低于香港,而且還有吸引外來投資的優惠政策,香港的制造業紛紛內遷,匯集珠三角地區,以致香港制造業迅速萎縮。因此,雖然香港制造業已內遷,但是由于當時國家無力大規模投資港口建設,尤其是集裝箱港口建設,內地港口生產能力嚴重不足,珠三角地區加工貿易生成的貨流仍需通過香港港進出,從而使香港港由為本地貨流服務轉型為以中轉為主的港口。2003 年,香港港集裝箱中轉吞吐量比重達51.5%,超過香港自身生成的集裝箱貨流;2007 年,中轉貨物吞吐量比重達54.1%,超過本地生成貨流,表明香港港已轉型成為中轉港。同時,中轉貿易成為香港的支柱產業。近10 年來,中轉貨物在香港中轉的增值(即離岸價格與到岸價格之差,也就是中轉服務的毛收入)占GDP 1/4 以上。貨物中轉的增值絕大部分可以計入GDP,基本上可以視之為中轉貿易對香港GDP 的直接貢獻。2012 年,貨物中轉增值對GDP 的貢獻率為27%。因此,港口的市場定位主要取決于所在城市的經濟類型以及所處環境的變化。
2 香港港并非典型的國際中轉港。
長期以來,香港港被認為是典型的國際中轉港,但事實并非如此。
建設大型集裝箱樞紐港需要相當規模的集裝箱貨流,而在20 世紀七八十年代,單憑一個城市生成的貨流不足以達到支持樞紐港建設所需的經濟規模,必須要有外地貨流即中轉貨流的支持。
根據中轉貨流的來源,集裝箱樞紐港可以分為腹地型樞紐港和中轉型樞紐港。腹地型樞紐港是指外地貨源主要來自內陸腹地的港口,即陸向腹地,這些地區的貨流是通過陸路運輸和內河運輸向這個港口集中或自這個港口陸向腹地集疏運。中轉型樞紐港則是指貨源主要依靠周邊港口,即海向腹地提供的貨源,這些地區的貨流通過海上集裝箱支線網絡進行集疏運。此外,所謂復合型樞紐港是指集裝箱貨源既來自內陸的腹地,又來自海上支線網絡的港口。事實上,任何一個集裝箱樞紐港都是復合型樞紐港,其差別僅在于貨源主要來自內陸腹地還是來自海上。國際中轉貨物是指自境外港口啟運,經過中轉港運往第三國(或地區)的貨物。我國所指的國際中轉貨物通常是進出口均通過海運的貨物,即中轉貨流主要來自第三國(地區)的海向腹地。
2001 年,香港港貨物吞吐總量為17 821 萬t,其中,海運中轉貨物吞吐量4 813 萬t,河運中轉貨物吞吐量2 011 萬t,海運間的中轉貨物吞吐量2 802 萬t,占吞吐量的15.7%。因為河運的貨物來自珠三角地區,河運之間中轉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可認為河運的中轉貨物全部轉向海運,或來自海運。2012 年,香港港貨物吞吐總量為26 928 萬t,其中,海運中轉貨物吞吐量11 707 萬t,河運中轉貨物吞吐量4 102 萬t,海運間中轉貨物吞吐量7 604 萬t,占吞吐量的28.2%。這意味著香港港中轉貨流主要來自陸向腹地,因此,香港港不是典型的國際中轉港。
3 香港港中轉港地位的鞏固。
20 世紀90 年代,關于中轉港無前途論的主要依據是,喂給港或支線港(支線港有近洋航線的喂給港)向干線港或樞紐港喂給貨流,是由于當地的貨流規模未能達到建設干線港的經濟規模,一旦該港口所在地區的貨流生成量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時就會建設干線港,不再為被喂給港提供喂給服務,從而形成截流的形勢,使被喂給港口貨流萎縮。這個理論是針對香港港提出的,因為當時正是香港制造業內遷、香港港處于中轉港轉型之時。
香港制造業的內遷,使珠三角地區成為內地外貿貨流生成量集中的地區。2001 年,廣東省成為我國第一外貿大省(市),外貿生成量為1 800 億美元,占內地外貿總額的35.3%。深圳市生成的外貿總額為675 億美元,占內地外貿總額的13.2%,比第二外貿大省(市)上海市還多10%。因此,珠三角地區必然要大力發展港口,尤其是集裝箱港口。而此時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內地也擁有建設港口的實力,加上實行吸引外資建港的政策,內地港口已出現了快速發展的態勢,這勢必會對香港港的中轉貨流產生截流影響。同時,十幾年來,珠三角地區的港口有了長足的發展,甚至未來深圳港將超越香港港成為全球第三大集裝箱港口。進入21 世紀以來,香港港集裝箱吞吐量年均增長率為2.7%,集裝箱的中轉吞吐量年均增長率也僅為7.4%,中轉吞吐量的增速遠低于內地港口年均增速,但以通常的標準來衡量,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數據。這表明珠三角地區港口的發展對香港港的繁榮影響有限,香港港中轉港地位并未因此而動搖。
香港港中轉港地位鞏固的原因在于,集裝箱貨物有著與大宗散貨不同的特點。集裝箱貨物既是高附加值貨物,時間敏感度高,又是小批量的貨物,每一批貨的發貨地和最終收貨地各不相同,對航線和航班要求高,往往為了合適的航線和航班不惜舍近求遠。香港港是老牌的國際航運中心,航班密集,可以減少班期等待時間,縮短集裝箱在港口的停留時間;航線和掛靠港多,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中轉的需求,不但費用低,而且節省時間。因此,航線多、航班密是集裝箱港口重要的競爭力。
香港港是自由港,通關便利、快捷,與內地沿海的港口不同,不受沿海捎帶禁令的約束,班輪公司可以把香港港作為基地港,實行干干中轉。此外,香港港又是境外港口,在此中轉可以在裝船港退稅,對出口商有相當大的吸引力。香港港的港口費用高于內地港口,但由于集裝箱貨物附加值高,對高運價承受能力較強,所以高費用對重箱影響并不大。也正因為香港港的費用高,空箱不會來此中轉,從而壓制了空箱率的上升。此外,香港港比內地港口更接近國際傳統航線,就運輸距離而言,內地沿海港口運往歐洲和東南亞各國的貨物在此中轉相較在沿海其他港口中轉短,尤其是對上海以南的港口來說頗具吸引力。香港港不僅是珠三角地區外貿貨物進出的通道,也是貨物從內地沿海運往歐洲的重要中轉港。以上種種原因保證了香港港中轉港地位的長盛不衰。
空運的發展對香港港的中轉貨源以及中轉貨流起了一定的分流作用。在貨物運輸向(附加值)高、(重量)輕、(厚度)薄、(體積)小的方向發展以及航空運輸由高檔消費轉化為大眾消費的雙重因素作用下,海運貨物呈現向空運轉移的趨勢,而中轉貨物更是如此。2001 年至2012 年,進出香港的貨物中,空運運量增加了近1 倍,海運運量增加不到一半。2001 年,香港進口貨物通過空運與通過海運的價值比為0.40∶0.60;出口貨物通過空運中轉與通過海運中轉的比例為0.32∶0.68,通過空運的貨物大大低于通過海運的貨物。到2012 年,這兩個比例變成了0.63∶0.27 和0.60∶0.40,通過空運進出和中轉的貨物大大超過了通過海運的貨物。從海運轉移為空運的貨物雖然是高價值貨物,但噸位并不多,對香港港中轉港地位影響有限。
4 香港港面臨中轉量相對減少的局面。
香港港中轉港地位的鞏固,并不意味著香港港的發展不存在挑戰,其面臨內地到香港港中轉的貨流相對減少的局面。所謂相對是指內地貨物在香港港的中轉量雖然絕對量在增長,但占內地貨流生成量的比重卻在下降。香港港中轉貨物吞吐量的比例不斷攀升表明,香港港的繁榮越來越依賴內地的中轉貨流;但香港港中轉貨流的增長速度遠低于內地港口井噴式增長表明,由于內地基礎設施的發展,外貿物資到香港港中轉的需求也在減少。從發展看,中轉量絕對減少的可能性始終存在。因此,香港不能以內地中轉外貿貨物作為唯一的支柱產業。離岸貿易的快速增長,正成為香港經濟發展的另一支柱產業。
5 香港的離岸貿易。
離岸貿易的內涵及其形式。離岸貿易是貿易商在買賣雙方所在地以外的第三地從事貿易活動,把貨物從賣家所在地直接運到買家所在地,不論這批貨物是否經過貿易商所在的城市。
離岸貿易有二種形式。一種以中間商身份出現,即商家從商家所在地以外(例如香港)的賣家買來商品后,又轉手賣給香港以外的買家;也可能是離岸貿易商將在香港以外加工的商品直接賣給香港以外的買家,商家所賺取的是買進賣出的差價。這種形式稱為轉手商貿活動。
另一種形式是以中介人的身份出現,即商家根據香港以外的買家或賣家的要求,安排購買或銷售商品,包括尋找貨源或買家、商討協議及價格、檢查和裝運等服務。商品是由香港以外的賣家直接賣給香港以外的買家,商家的收入是向買賣雙方收取的傭金。這種形式稱為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
離岸貿易與中轉貿易的共同點是貿易的要素均與本地無關。中轉貿易的發貨地和目的地都不是本地,商品也不是本地生產或需要的;離岸貿易的買賣雙方都不是本地的,商品也不是本地生產或需要的。香港中轉貿易的貨流主要來自或轉往內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區;而離岸貿易也主要與內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區有關。二者不同之處是中轉貿易的貨物經過香港,離岸貿易涉及的貨物則不一定經過香港。
香港離岸貿易的發展。
香港制造業的萎縮并不代表生產服務業也隨之萎縮,原因是從香港內遷的僅僅是對土地和勞動力要求較多的組裝、制造等附加值低的項目,而附加值高的項目,如策劃、營銷等仍然留在香港,使其成為離岸貿易商的集聚地。在制造業內遷之初,由于內地港口能力不足,加工的零部件主要通過香港港運至珠三角地區,加工后的成品也主要通過香港港外運,形成了前店后廠的模式,香港并以此為契機,利用貿易、金融高度自由的優勢建立起了離岸貿易平臺,使離岸貿易的規模迅速擴大,成為香港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
2001 年,香港離岸貿易額達12 558.3 億港元,約為中轉貿易額的95%;2002 年,離岸貿易額上升至14 582.5 億港元,超過了同期中轉貿易額;之后,在2008 年以前,二者上下不定;2009 年和2011 年,離岸貿易額分別是中轉貿易額的1.19 倍和1.32倍。由此可見,香港的離岸貿易商已成功地鞏固了自己的市場,并在不斷擴大中。
離岸貿易對香港經濟的貢獻也在不斷擴大。
中圖分類號:F06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5-0358-02
上世紀90年代,我國體育用品企業憑借低成本優勢,以代工貼牌(OEM)切入全球價值鏈(GVC)體系,并取得顯著發展。然而這種發展道路僅僅適用于低端發展過程,當企業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需要向價值鏈高端邁進時,卻出現被“俘獲”的現象,也就是說我國體育用品企業在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攀升的過程中,尤其是進行功能升級或鏈條升級時,會受到價值鏈治理者的阻擊和控制,企圖將我國企業限制在低附加值價值鏈的低端生產環節。為此,研究全球價值鏈背景下我國體育用品產業俘獲型網絡的形成與轉化問題,是當今社會所面臨的重大課題。
1.我國體育用品企業嵌入GVC形成被俘獲型治理模式
國內代工企業與國際采購商建立俘獲型治理關系的前提有兩個,一個是國際采購商對全球消費市場終端渠道和價值鏈核心技術的把握;另一個是國內低級要素稟賦所決定的低生產成本制造能力。由于國內體育用品企業主動融入GVC,就必須遵循全球價值鏈的基本規則,服從價值鏈領導者的領導與要求,嚴格執行領導企業對產品質量、生產規格、交貨時間及地點的要求,兩者之間是完全不平等的關系,由于我國體育用品企業的產品出口市場主要是歐洲及美國,為此,耐克與阿迪達斯是體育用品價值鏈中無可爭議的治理者與領導者,兩者之間是典型的俘獲型治理關系。
2.國內代工企業成為俘獲型治理模式的原因
(1)我國體育用品代工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由于代工企業數目眾多、規模偏小,不能形成規模效益。在技術改造、產品創新方面又得不到資金的支持,只能依賴國際跨國公司的技術溢出和輔助技術的支持,嚴格遵守產品加工的各項要求,求得國際采購商對產品的青睞,獲取更多的加工訂單,賺取微薄的加工利潤。
(2)整個社會缺乏信用體系。由于國內信用體系不高,產品在國內銷售時容易產生拖款現象。再加上企業融資困難,很容易造成企業流動資金周轉不靈,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然而,如果這些代工企業,選擇對外加工貿易,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雖然產品利潤比國內低,但售后回款有保障,企業能夠正常運轉。因此,很多代工企業寧愿利潤低一些,也心甘情愿地作對外加工貿易,選擇被俘獲型治理模式[6]。
(3)我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擁有過剩的勞動力和較低的要素成本。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東南沿海地區憑借要素成本低的優勢,以代工加工者的身份嵌入體育用品GVC,雖然產品利潤微薄,但解決了就業問題,企業做到了資本的原始積累。
3.GVC條件下我國體育用品代工企業升級的模式及“天花板”效應
(1)生產成本競爭優勢的獲得是國內代工企業的核心競爭優勢。 國內代工企業為了獲得訂單或國際大采購商的青睞,主要采取發展低成本制造能力的手段。通過引進生產設備,提高產品生產工藝,滿足國際跨國公司對產品的要求。由于這些行為與國際采購商的利益相一致,國內代工企業就會獲得生產工藝的指導和輔助技術的轉讓,促進產品進行工藝和產品升級。
(2)滿足國際消費者對產品的環保與安全要求。國內代工企業為了滿足國際消費者對產品環保、安全的要求,不得不進行產品工藝升級,提高產品檔次與性能,滿足國際消費者對產品近乎苛刻的質量要求。
(3)產品差異化的要求。國際采購商為了適應全球市場消費的多元化需求,就必須要求國內代工企業追求產品的差異化,不斷進行產品創新和工藝升級。為此,國內代工企業就要不斷提高柔性生產能力、及時交貨能力和大規模生產能力,實現在低成本競爭環境下的工藝升級。
4.國內代工企業進行功能和鏈條升級階段的困境
我國體育用品代工企業嵌入全球價值鏈的初級階段順利地進行了產品和工藝升級,但是,在進入自己的核心技術研發能力、品牌及銷售終端階段時,就損害了國際大采購商的既得利益。他們會千方百計地利用各種手段來阻擾和限制國內代工企業的升級進程,企圖將國內代工企業始終鎖定于GVC的低端加工生產環節。通常采取以下三種手段:
(1)GVC治理者利用積累先位優勢牢牢占據GVC中的非生產性高附加值環節,如產品研發、產品品牌和銷售渠道等。不斷強化自己的買方壟斷地位。如它們采用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策略[7],控制國內代工者的技術模仿,抑制國內代工者自主創新的形成。
(2)限制代工企業的利潤,使代工企業沒有更多的資金積累用于產品研發、品牌塑造等。GVC的治理者利用國內企業之間的可替代性,造成代工者之間的相互競爭。同時再利用代工所形成的專用性生產投資鎖定特征,持續壓低采購價降低國內代工者的利潤空間。
(3)提高產品進口貿易壁壘,迫使國內代工企業不斷進行產品換代升級。GVC的治理者不斷提高進口貿易壁壘,迫使國內代工企業持續性地進行設備“淘汰”、在引進更先進設備。通過這些手段不僅能夠抑制國內代工企業的創新能力,而且還迫使國內代工企業始終處于固定資產動態更新投資期,使國內代工企業的利潤又以購買固定資產的形式回流到GVC的治理者手中,其目的是將國內代工企業始終控制在代工----微利----缺失自主創新能力的循環路徑上。
4.構建國家價值鏈突破被俘獲型治理關系
我國要從體育用品制造業大國轉變為強國,就必須從被“俘獲”的全球價值鏈中突圍,重新構建基于國內為主的NVC。也就是說,由原來依賴關系轉變為以我為中心的控制關系,由低端位置改為高端地位,由打工者的身份變為老板身份,由在全球價值鏈中的承接關系變為發包關系。當然,重構基于內需的NVC,并不是放棄原有的國際市場份額,而是從依賴GVC的承接關系轉化為國內外市場并舉協調發展道路。企業通過GVC積累的財富、生產經驗應用到國內市場,同時,在自己熟知本土市場內塑造品牌、構建產品終端銷售渠道,逐步進行功能升級,然后,通過向外擴散逐漸占領相似需求的的發展中國家,構建以我為中心的價值鏈主導體系,最后,再進入全球價值鏈的分工體系進入歐美市場,構建起與阿迪達斯、耐克等國際巨頭相平行的均衡型GVC,實現擁有自己主導的價值鏈分工體系,成為NVC的領導者和主導者[8]。
4.1 我國體育用品產業構建NVC的內在基礎的優勢及前提條件
(1)大國優勢是構建體育用品NVC的現實基礎。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人口眾多,體育群體龐大,消費潛力巨大,消費前景廣闊。同時,巨大的體育用品需求市場,有利于規模經濟的發揮,為專業化生產和分工演進提供了巨大空間,也為體育用品產業構建NVC奠定了現實基礎。
(2)東西部區域的巨大差異及協調發展是體育用品產業構建NVC的前提條件。
我國東南部沿海地區,憑借區位優勢得到了快速發展,在資本積累、技術水平、勞動力成本、土地成本與中西部地區相比存在差異,這為區域分工協作的形成、發展和構建國內體育用品產業NVC提供了前提條件[9]。因為價值鏈的分工客觀需要要素成本存在差異,即加工生產環節對勞動力、原材料等低要素成本要求較高;產品研發、品牌塑造、營銷等對高級要素要求較高。而我國東西部區域生產要素的巨大差異和多層次性正好滿足價值鏈各個環節對不同需求的分布,使各地區的比較優勢得以最大發揮,資源利用最佳化。
4.2 我國體育用品產業構建NVC的劣勢
(1)國內市場開放過早、幅度過大容易遭到國外強大對手的擠出效應。由于我國市場開放程度較高,大量跨國公司與FDI進入國內市場,搶占了產品價值鏈的高端環節,會拼命地扼殺國內NVC主導企業的發展空間,掐斷NVC中國內企業由俘獲型治理關系向均衡型治理關系轉換的路徑。
(2)企業規模較小、數目眾多,容易造成產品同質化效應。現階段我國體育用品企業大多表現為小企業群生型,產品同質化嚴重。由于地理位置高度聚集,人才和隱性知識的高度流動,帶來企業競爭優勢的外溢效應,誘發同質企業進入低成本過度競爭。
5 建議與對策
5.1 建議:
(1)國家和政府應積極引導與提升國內NVC核心企業的主導能力及國內價值鏈的治理能力。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扶持等手段促使資源向國內體育用品優質企業集中,大力發展產品研發、渠道建設和自主品牌的塑造能力,提高其本土NVC的治理能力。積極引導與國內NVC相關的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的發展道路、與龍頭企業合作共同打造價值鏈優勢,實現價值鏈上下游企業的共贏。
(2)積極培育企業的高級要素,從價值鏈的高端切入。由于我國的消費結構正從“啞鈴型”向“橄欖型”轉變,形成高中低層次的合理搭配。這為體育用品企業研發能力的培養、營銷渠道和品牌的建設提供了寬廣的內生性空間。為此,體育用品代工企業應及時轉變以出口貿易為導向性的戰略,積極開拓內生性市場,設計出符合國情的本土知名品牌,提高與國際采購商商談的籌碼,從價值鏈高端切入,實現從俘獲型治理模式向均衡型治理模式轉變。
5.2 對策:
(1)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制定各種優惠政策大力扶持構建本土企業的國內NVC.國家產業部門和當地政府要在稅收、貸款、科技研發等方面激勵和支持NVC中的關鍵環節的技術創新、產品研發、品牌塑造和產品銷售渠道的擴展,通過創新推動市場需求,構建自己在價值鏈中的技術和收益分配的壟斷勢力。
(2)積極引導企業向壟斷競爭性的NVC結構轉變。由于我國體育用品代工企業規模偏小、數量眾多,定位雷同,市場競爭性不強[11]。所以,政府及各地方部門要積極培育NVC中具有壟斷勢力主導企業,實施自創品牌和走出去戰略,逐步由發展中國家到發達國家建立自己的產品銷售渠道。
(3) 我國體育用品企業要走從NVC到GVC的道路。對于依賴于國內市場,最后競爭勝出的NVC主導企業,一般具備產業發展的主導權和市場控制力,具備了到全球市場參與競爭的基礎。如果沒有經過本土市場的磨煉,較早地進入國際市場就有可能淪為國際大買家的掌中之物。為此,只有經過國內市場歷練NVC的主導企業,才有可能在全球價值鏈背景下形成于國際大買家利益共享、實力對等的均衡型價值鏈分工體系。
(4)構建國內NVC不僅能夠對價值鏈外的核心企業產生示范效應,同時也能對價值鏈內非核心企業或上下游協作企業產生技術溢出和擴散效應[12]。另外,NVC的核心主導企業通過掌控價值鏈中的高端環節形成產品技術創新投入及收益補償的循環機制,實現技術成果在價值鏈內的轉移與擴散,提高產業整體的技術層次,使與NVC關聯的企業實現創新---轉移---在創新的良性循環。
結束語
綜上所述,隨著GVC生產方式的普及與國際分工的深化,我國體育用品產業憑借低成本優勢迅速嵌入GVC生產體系,成為GVC中的一員,得到GVC領導者在資金、技術等方面的支持與幫助,實現了產業較快發展。然而,企業以參與者的身份長期嵌入國際大買商主導的GVC,容易造成對外較大的依附性和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當國際金融危機爆發,處于價值鏈低端的國內代工企業遭遇訂單下降甚至關門倒閉的現象。說明國內代工企業不能過于依附國際加工出口貿易,必須構建依托國內市場的NVC,通過企業并購、產品外包等方式,整合國內外銷售商、供應商,形成產品的有序競爭和一定的市場占有能力。通過NVC的杠桿作用實現主導企業競爭優勢的擴大,在NVC中培育起能與國際跨國公司相抗衡的國內跨國企業,使其專注于價值鏈核心環節的治理與控制,實現產品的自主研發、品牌及銷售渠道建設,支持和幫助國內NVC上的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的發展道路,積極引導和鼓勵與核心合作共同打造價值鏈優勢,實現合作企業的共贏和產品的功能升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