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法學博士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博爾曼說,委員會沒有就古滕貝格在論文撰寫中是否存在有意欺騙行為展開調查,因為這一調查過程耗時過長,而且古滕貝格此前已經請求校方退回他的博士論文。
古滕貝格當天在德國聯邦議院就“論文抄襲”風波接受議員質詢時再次承認錯誤,但否認存在有意欺騙行為。反對黨議員紛紛指責古滕貝格是“說謊者”“偽君子”,要求總理默克爾解除其職務。
古滕貝格21日承認,在博士論文撰寫中犯有“嚴重錯誤”,他向因此受到傷害的所有人道歉。他表示,“不再使用博士頭銜”,但拒絕辭職。
據德國媒體報道,德國國防部長古滕貝格18日宣布,“暫時放棄”法學博士頭銜,但同時表示不會辭去國防部長一職。
不久前,兩名德國大學教授在《法學批評》雜志上就古滕貝格在拜羅伊特大學提交的博士評論,指出該論文不僅水平“一般”,而且有多處抄襲。
古滕貝格隨后舉行記者會承認他的博士論文中有“錯誤”,并表示“真誠的遺憾”,稱自己對此感到“不幸”,同時對可能因他未能標明出處而引用其文章、因此受到傷害的人表示道歉。但他堅決否認此舉是故意“欺騙”。
雷斯卡諾還表示,雖然論文有超過1000條的腳注和近50頁長的參考書目,但是其中有不少內容都處理不當。
不久前,德國兩名大學教授在《法學批評》雜志就古滕貝格在拜羅伊特大學提交的博士評論稱,該論文不僅水平“一般”,而且有多處抄襲。
相對于答辯回答環節,答辯自述是可控環節,答辯之前就可以充分準備,所以答辯學生要高度重視。自述要從為“為什么寫”,“寫了什么”,“有什么創新點”三個方面來對畢業論文進行闡述。
2、答辯教師怎么提問
一般情況下,因為我們的畢業論文從內容上看大部分是“對癥下藥”型的,所以答辯老師的提問往往是從論文核心概念、問題、原因、對策四個方面來提問的。當然也有一些答辯教師慣于從議論文的角度提問,主要包括你這篇文章的主要論點是什么?你用什么論據支撐核心觀點?你用什么方式進行論證?一般情況下,就論文內容進行提問要多于從論文形式進行提問,但是為了安全起見,我們要對答辯內容進行全方位的準備。>>>>>博士畢業論文寫作技能操作難點分析
3、博士畢業論文答辯的學生怎么回答
易中天說,碩士生、博士生要獲得學位,必須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并無此一說。高校“加碼”進行規定,是“稅外收費”、“逼良為”、“導致腐敗”。
廣東省教育廳學位辦有關人士26日向記者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確沒有規定要先才能拿到學位,是高校自主規定的,目前廣東高校幾乎都規定要。學位辦正在聯系高校,準備對是否需要的問題進行調研,目前還沒有傾向性意見。
記者 韓勝寶
臺灣孫子兵法戰略研究學會相關人士向記者宣稱,1985年,黃營杉以《兵家之管理思想:策略形成與執行》的論文,獲得臺灣政治大學博士學位。他也是臺灣首位以研究《孫子兵法》等古代兵學獲得博士學位的學者。
黃營杉在其博士論文中寫道:“兵學自春秋戰國時期由貴族流散于民間,群雄爭霸而使兵學盛極一時,成為專門之學。傳世兵書以宋元豐年間所頒武教學教材,孫子、吳子、司馬法、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尉繚子、三略、六韜之《武經七書》為兵家思想代表作”。
黃營杉的論文以以《孫子兵法》和《武經七書》為研究對象。從現代管理之觀念剖析其戰略規劃、執行與控制思想,並導出兵家思想之現代管理及建立中國式管理之含義。全文分九章共17萬字。論文析論兵學與管理學、兵家與兵書之關系,並確認《武經七書》為兵家思想之核心。論文還分析兵家之策略規劃過程與原則、兵家戰略執行與控制,以及組織、用人、領導、統御等重點,并從所分析歸納之兵家管理思想提出現代管理之含義。
《孫子兵法》論文獲博士學位的黃營杉,在中國式管理方面如魚得水。他先后任美國聲寶公司副總裁、中華彩色印刷公司總經理、羽田機械關系企業執行長、中興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長、中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兼主任、臺北大學商學院院長、臺灣煙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臺電公司董事長,還出任臺灣“經濟部”部長、“財政部”財政金融專員。他的主要著作有《兵法與商略》、《從高階管理觀點論孫子吳起列傳》、《孫子思想與企業管理》,《中國古兵家之領導思想》、《中國兵家之管理思想》、《吳子兵法與策略管理》等80多本。
另一位特別引人矚目的兵學論文獲博士學位的林英津,為女性。她在1985年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寫的博士論文《夏譯〈孫子兵法〉研究》,對鮮為人知的西夏文《孫子兵法》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使這一珍貴版本得以傳承下去。林英津現任臺灣中央研究院語言學研究所籌備處研究員,寧夏大學西夏學研究中心兼職教授。1987出版專著《孫子兵法西夏譯本所見動詞詞頭的語法功能》,1994年她的博士論文《夏譯研究》,由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4年刊印,引起海峽兩岸學術界的關注。
馮?諾依曼從小聰穎過人,興趣廣泛,6歲時,他就能心算做八位數乘除法,8歲時掌握微積分,12歲就讀懂領會了波萊爾的大作《函數論》要義。
馮?諾依曼的記憶力驚人,讀書過目不忘。他對讀過的書籍和論文,能很快一句不差地將內容復述出來。
馮?諾依曼一生掌握了7種語言,最擅德語,他在用德語思考種種設想時,又能快速譯成英語。據說,6歲時他就能用古希臘語同父親閑談。
在計算機領域,他被譽為“計算機之父”。在經濟學領域,他被譽為“博弈論之父”。在物理領域,馮?諾依曼在20世紀30年代撰寫的《量子力學的數學基礎》對原子物理學的發展有極其重要的價值。在化學方面他也有相當的造詣,曾獲蘇黎世高等技術學院化學系大學學位。 30歲時,馮?諾依曼已經是純粹數學學者中的巨人;45歲時,他被全球公認為20世紀最具世界性、最多才多藝、最才思敏捷的數學家。從遍歷定理的第一個有力證明到天氣控制方法,從原子彈的聚爆裝置到博弈論,從一種用于研究量子物理學的新代數學到帶有預先儲存程序的計算機的裝配,到處都可以看到他的設想。他在格論、連續幾何、理論物理、動力學、連續介質力學、氣象計算、原子能和經濟學等領域都做過重要的工作,被稱為上世紀“最偉大的全才之一”。
米哈伊爾?瓦西里耶維奇?羅蒙諾索夫Михаи?л Васи?льевич Ломоно?сов
他創辦了俄國第一所大學――莫斯科大學;由于他淵博的學識,他也被普希金贊譽為“俄羅斯的第一所大學”;他是“俄國科學史上的彼得大帝”,俄國百科全書式的科學家、語言學家、哲學家和詩人。他在俄國的地位,有如伽利略在意大利、牛頓在英國、笛卡兒在法國、萊布尼茲在德國和富蘭克林在美國的地位。
為了躲避繼母的責罵、爭取更好的學習環境和機會,19歲的他帶著兩本啟蒙書――《斯拉夫語法》和《算術》,憑著借來的3個盧布,離開家鄉、踏上了漫長的求學之路。他冒充教會執事的兒子進入了斯拉夫-希臘-拉丁學院,用1年時間掌握了拉丁文,并自修了希臘文,用5年時間修完了8年的課程,被選派到彼得堡國家科學院大學深造。半年后,又被派往德國學習采礦和冶金。1736年秋,他進入馬爾堡大學學習物理學和化學,期間精通了德語、法語,后又到弗賴堡學習礦業和冶金學。在克?伏爾夫教授的手下,他學習了數學、哲學、物理學,又選學了化學、力學、礦山測量、水利工程學課程。
他在物理、化學、語言學、文學、哲學、歷史、天文、地質、礦物、航海等領域都有杰出的成就:
他是一個出色的人文學者,在歷史學、語言學、哲學方面都有研究,被譽為“俄羅斯現代語言之父”,著有《修辭學》《俄語語法》和《論俄文宗教書籍的益處》等。
他在觀測金星凌日時第一個發現了金星上存在著大氣;他創立了熱動力學說,指出熱是物質本身內部的運動,從本質上解釋了熱的現象;他提出了氣體分子運動論,認為空氣微粒對容器器壁的撞擊是空氣產生壓力的結果;他對氣體壓強給以正確解釋,即是空氣質點對器壁撞擊的結果;1741年,他創立了物質結構的原子――分子學說,為俄國的物理化學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他用實驗證明化學反應前后物質的質量相等,這一發現比拉瓦錫發現物質不滅定律早18年;他是最早應用天平來測量化學反應重量關系的化學家。
他是俄羅斯的“全能才子”,是俄國“文藝復興式的人物”。他的名字叫米哈伊爾?瓦西里耶維奇?羅蒙諾索夫。
戈特弗里德?威廉?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萊布尼茨,德國自然科學家、物理學家、哲學家、數學家、歷史學家。他的研究成果遍及力學、邏輯學、化學、地理學、解剖學、動物學、植物學、氣體學、航海學、地質學、語言學、法學、哲學、歷史學、外交學等等,他是歷史上少見的通才,被譽為“十七世紀的亞里士多德”。他還是最早研究中國文化和中國哲學的德國人,而他的職業,是一名律師。
萊布尼茨在數學史和哲學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在數學上,他和牛頓先后獨立發明了微積分。有人認為,萊布尼茨最大的貢獻不是發明微積分,而是發明了微積分中使用的數學符號,他也因此被稱為“符號大師”。萊布尼茨還對二進制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在哲學上,萊布尼茨的樂觀主義最為著名,例如他認為“我們的宇宙,在某種意義上是上帝所創造的最好的一個”。他和笛卡爾、巴魯赫?斯賓諾莎被認為是17世紀三位最偉大的理性主義哲學家。
萊布尼茨對物理學和技術的發展也做出了重大貢獻,并且提出了一些后來涉及廣泛(包括生物學、醫學、地質學、概率論、心理學、語言學和信息科學)的概念。萊布尼茨在政治學、法學、倫理學、神學、哲學、歷史學、語言學諸多方向都留下了著作。他的著書,約四成為拉丁文,約三成為法文,約一點五成為德文。
萊布尼茨的求學經歷也堪稱傳奇。
15歲,他進入萊比錫大學學習法律, 一進校便跟上了大學二年級標準的人文學科的課程。期間他還抓緊時間學習哲學和科學。
17歲,他以《論個體原則方面的形而上學爭論》一文獲學士學位。
18歲,萊布尼茨完成了論文《論法學之艱難》,獲哲學碩士學位。
19歲,萊布尼茨向萊比錫大學提交了博士論文《論身份》。次年,審查委員會以他太年輕為由而拒絕授予他法學博士學位。他對此很氣憤,于是毅然離開萊比錫,前往紐倫堡附近的阿爾特多夫大學并立即向學校提交了早已準備好的那篇博士論文。
21歲,阿爾特多夫大學授予萊布尼茨法學博士學位,還聘請他為法學教授。
據稱,經當代智商測試研究,萊布尼茲的智商高達205,是人類歷史上少有的天才。
托馬斯?楊Thomas Young
英國物理學家托馬斯?楊是個奇才,同學們都稱他為“奇人楊”。上帝在造人方面從來都不是公平的,托馬斯?楊就是個例子。表面上,他的身份是醫生、物理學家,但這僅僅只是他的社會角色而已。他涉獵的廣泛程度讓人瞠目,他的才華橫溢讓人吃驚。
他在光波學、聲波學、流體動力學、造船工程、潮汐理論、毛細作用、虹的理論、力學、數學、光學、聲學、語言學、動物學、埃及學等領域均有建樹。他還對藝術頗有興趣,他熱愛美術、音樂,幾乎會演奏當時的所有樂器。他會制造天文器材,還研究了保險經濟問題。他擅長騎馬,并且會耍雜技走鋼絲。
小時候的托馬斯是個神童,2歲會閱讀,4歲能將英國詩人的佳作和拉丁文詩歌背得滾瓜爛熟;不到6歲已經把圣經從頭到尾看過兩遍,還學會用拉丁文造句;9歲掌握車工工藝,能自己動手制作一些物理儀器;幾年后他學會微積分和制作顯微鏡與望遠鏡;14歲之前,他已經掌握10多門語言,包括希臘語、意大利語、法語等等,不僅能夠熟練閱讀,還能用這些語言做讀書筆記;之后,他又把學習領域擴大到了東方語言――希伯來語、波斯語、阿拉伯語;他閱讀了大量的古典書籍,在中學時期,就已經讀完了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拉瓦錫的《化學綱要》以及其他一些科學著作,才智超群。托馬斯26歲時,著名的羅塞塔石碑被發現。石碑上刻了三種文字:古埃及象形文、古埃及通俗文字和希臘文。首先闡釋這些象形文字的人是法國人商博良,但托馬斯卻是把碑文的譯文發表成書的第一人。
四川金石鄉:書記3歲半工作系簡歷錄入錯誤
日前,有媒體引用四川達縣金石鄉官網有關該鄉黨委書記的簡歷資料,并以“四川達縣金石鄉黨委書記3歲半參加工作”為標題進行報道,引起網友關注。針對“四川達縣金石鄉黨委書記3歲半參加工作”的報道,四川達縣金石鄉7月2日在其官網消息回應稱,系網站信息編輯錄入簡歷時出現錯誤,鄉政府已對相關人員嚴厲批評,并糾正了錯誤信息。
中國使館:否認中國在安哥拉住宅項目成“鬼城”
英國廣播公司7月2日報道稱,中信集團在安哥拉承建了一項住宅工程,總投資超過35億美元,歷時3年建成,但這個可容納50萬人的衛星城卻因售價太高淪為“鬼城”。對于西方媒體的報道,中國駐安哥拉大使館經濟商務處澄清:“外媒的報道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相符。”該住宅項目分3期進行,第一期已竣工,目前正在銷售,銷售狀況非常好,當地媒體和民眾的反應也很積極。安哥拉政府在建造該住宅區前進行過研討,住宅區為解決當地民生問題發揮良好作用。據悉,安哥拉總統多斯桑托斯在2008年大選時曾許諾4年內為百姓建造100萬套房屋,由中國承建的衛星城就是“總統履行承諾的重要組成部分”。
北大:11名校長助理不占行政資源
近日有網友在微博透露,北京大學官網公布校領導機構設置共計27人(2人兼任),其中包括11位校長助理、5位副校長,引發一片聲討。7月4日,北京大學新聞中心就此回應稱,北大校長助理的設置不同于其他國家行政機關的“部長助理”職位,并不占用專門的行政資源和崗位級別,并非所謂的“校級領導”。
陜西安康:中考閱卷一人一天7D0份不屬實
求學之路,勇于攀登
不論是少年時代還是現在,畬英輝博士最大的一個優點是無論學習還是工作,他身上總有一股永往直前、不斷開拓進取的精神。不管是在他的求學時代還是工作創業時期,他以孜孜不倦、兢兢業業的專業精神向前邁進,贏得事業的成功,更贏得人們的支持和贊譽。
畬英輝博士出身于草根家庭,但好學不倦的他在中學畢業后不久,于1983年就進入一家律師行工作,在此期間除了要完成大量的基礎事務,還要不斷地學習閱讀大量的法律書籍,這讓剛工作的他感到很吃力,當看到其它律師在法庭上口若懸河、案件勝利后的喜悅和滿足讓他相形見絀。畬英輝博士有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要繼續學業,立志做一名為民請命的律師。1990年是他人生的轉折點,畬英輝結束了七年的工作生涯,勤奮好學的他越來感到知識的重要,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1993年,畬英輝和妻子結婚后決定去英國修讀法律。當時去英國留學的費用是由香港政府資助,經過不懈地努力,功夫不負有心人,1996年6月畬英輝博士和妻子終于完成了三年的學士學位課程, 分別獲英國紐卡素諾桑比亞大學頒受法律學士和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原本畬英輝博士要繼續進修為期一年的律師執業課程, 可當時生活困難, 學費無措, 他只好帶一家人回港工作。 一年后, 畬英輝博士轉而在香港城市大學進修律師執業課程。1998年7月畬英輝博士終于完成律師執業課程, 開始了見習律師的工作。“那幾年對我來說是最難忘的日子”。回想起當年那種艱難竭蹶的情景,他如是說,而這也恰恰磨練了他堅忍不拔、勇于進取的意志。
其實,畬英輝博士從來沒有停止過他奮發追求的步伐,他認為學無止境,作為一名專業人士必須與時俱進,與時代與國家的發展同步。因此1999年,他開始進入中國人民大學讀碩士,一直讀完碩士和博士,獲得人民大學民商法法學碩士、博士學位。
因工作和讀書的緣故,畬英輝博士與內地的接觸和了解也日漸增多,他的博士論文就是圍繞著內地和香港繼承法的比較來研究的。今年的五月份他剛剛拿到博士學位,其論文為《中國內地與香港繼承法的比較研究》,他笑著說:”現在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往來非常頻繁,出現的繼承問題也不斷增加,因此,中國內地與香港繼承制度進行比較研究是十分必要的,順應了這個需要,也旨在為兩地法制的藉鑒、公民相互繼承遺產等實務提供一些參考。”
在學業上步步提升的同時,事業上畬英輝博士也不斷開拓進取,旨在用專業知識去服務社會,幫助民眾。
肩擔道義,孜孜不倦
畬英輝博士工作認真踏實、肯于鉆研法律事務,具有扎實的法律知識、深厚的法學理論和執著的敬業精神。2005年,畬英輝博士正式成為律師行合伙人律師,在此期間,他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勤勉盡職、服務及時,受到客戶和社會的廣泛好評及信賴。
從事律師工作多年,畬英輝博士決定自己開辦一家律師行,在2006年2月,他創辦了畬英輝律師行,為客戶提供房屋轉讓、民事訴訟、工傷索賠、刑事索賠等二十多項法律服務。他及時了解和深入理解客戶的不同需求并把握中國最新立法動態,從而在香港這一獨特的市場環境中為客戶提供更及時、全面和有效的法律服務。不僅如此,畬英輝博士除了具有非常豐富的案件審判經驗、企業法律顧問經驗、律師職業辦案經驗外,他待人真誠、勇于進取、敢于探索、精益求精,愿為天下人交朋友、為天下黎民百姓服務,因此取得廣大民眾充分的信賴、獲得客戶好評,為客戶利益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保障。
法律專業,保障民生
與此同時,他建立了良好的人際關系和社會網絡,以豐富的法律知識和良好的專業素質在專業領域走出一條卓著之路。由于他本人從基層慢慢發展起來,用自己的毅力和勤勉,奮發圖強,一步步走向成功,因此畬英輝博士深知普通百姓的困苦,為他們提供法律幫助,利用專業知識去幫助有困難的人,為民眾主持公道,他認為這些都是一個律師的職責。用律師行的一位朱姓朋友的話說:“畬律師平易近人,做事認真,頭腦清晰,很明白百姓的疾苦,而我們的專業就是提供給有需要幫助的人。”
畬英輝律師行現有員工十幾人,主要提供刑事和民事訴訟以及樓宇買賣方面的服務,客戶大多數在香港,內地也有少數。畬英輝博士希望把律師行做強做大,而另一個律師分行作為較高級的新辦公地點也即將開張。踏足業界多年,他認為律師具備永遠保持法律知識的更新是最重要的素質。他說:“現在人們的要求很高,應對客戶的高要求,法律工作者也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他視工作和學習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因此開拓進取、與時俱進是他始終如一的理念。
另一方面,他還提供移民服務,因畬英輝律師在香港、內地均擁有法律學位,熟悉兩地法規,對內地欲移民香港的人士,可提供專業意見。與此同時,他還開拓了網上法律諮詢服務,“互聯網已成為民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此我們發展網上法律諮詢服務,提供專業意見助網民了解各方面的法律問題。”
服務民眾,真心實意
雖工作事務異常繁忙,但熱心的畬英輝博士還擁有眾多的社會職務,他擔任國際警察協會(香港分會)名譽會長、香港童軍九龍城區副主席、中國高等院校香港校友會聯合會理事,香港汕頭商會會董、廣東省潮安縣政協委員等30多項社會職務。
2005年,作為香港汕頭商會會董,他還成為該商會義務法律顧問,改變了該商會60年來無義務法律顧問的現象,為商會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畬英輝博士說:我會盡量回報社會。話語雖簡單,但字里行間卻透露出他的愛心和誠意。
其中,國際警察協會香港分會是他投放較多時間和資源參與的一個重要組織。國際警察協會成立于1950年,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社交組織,全球超過30萬名會員。國際警察協會香港分會則成立于1960年,會員包括現任或已退休的各職級警務人員、輔警及文職人員。香港分會一直秉承以服務增進友誼的宗旨,在國際建立警察間的友誼。香港分會除接待來自不同國家的會員和協助本地會員在外地獲得良好接待外,更常在香港舉辦“友誼周”,向來自不同國家的會員宣傳香港。
一、關于法學的目的
一般地說,法學是有關法律知識的學問。撇開交叉學科不言(如法學),“與法律相關”意味著有關前人法律(法律史學)和現今法律(部門法學),異域法律(外國法學)和本域法律(國內法學或地方法學)皆為法學的領域;同時,法學還要關心法律運作的本系統(司法制度學)和外在系統狀況(法社會學);除了對形而下的法律規范、司法制度和法律環境的關注外,研習法律的人還必然要探尋形而上的問題(法律)。這樣,判斷法學的目的便出現兩種思路。一種為涵蓋不同法學領域的“綜合目的”或稱“終極目的”;另一種為不同法學部門的“領域目的”。雖然對法學的終極目的有不同歸納,但應該說在過去的很長時間里,由于法律被主要宣稱為一種(國家統治的)工具,以此類推,法律之學也就演變為以服務國家統治為目標的一種學問,這種目標就是法學的終極目的。這樣一來,會得出如下結論:1.法學代表的是一種工具性的、經世性的統治策略而非嚴格的知識系統;2.法學的構建要忠于以體現統治需求為宗旨的法律規范,法學是對法律規范的“正確”注釋;3.以法學為職業的法學者實際上就是不斷創設工具性法律規范并加以性解釋的職業化群體;4.法學者的成就感來源于制定了或參與制定了多少法律規范,多少次證明自己正確地詮釋了法律條文并因此而獲得多少利益回報。
從世俗和實證的角度尋求法學的終級目的并無不妥。因為任何國家的法律,不管是國家制定法、地方法,還是宗教法、家族法都不應是該國存在和延續的對立物,否則就會出現國家與地方,國家與宗教,國家與家族的對抗,中世紀歐洲法律的歷史即說明了這一點。同時,法學者同普通人一樣有著趨利的傾向,脫塵出世不可能是一項普遍要求。問題在于,將法學只理解為一種工具和經世系統,將法學的品位只定位于注釋法律規范,將法學者的成就只同多多立法和正確司法相聯系會帶來諸多不利。以國家為中心,將知識理解為一種服務于國家需求的系統雖有一定道理,但“國家需求”本身并非衡量知識價值的絕對標準。在實踐中,代表國家的主體類型是較為復雜的,不同的國家職能機關、地方機關的意志皆有可能(經過一定的程序)以“國家需求”的面貌而出現。這種程序是特定人群的意志能否合法地成為“國家需求”的關鍵。因此,“國家需求”本身也需要符合以理性為內核的法律要求(一般為憲法和基本法律),接受法律標準的評判。在此意義上,法學的使命不能只是盲從地遷就于“國家需求”,還應為辨明、捍衛“國家需求”的合法性(legitimacy)設計技術系統,營造精神氛圍。同時應該看到,撇開信仰而言,國家在法律上只是一種擬制的主體。可以說,“國家需求”最終還是一種特定群體、特定階層人的要求。特定人要求的正當性不是絕對的,因為,人的需求與的要求要和諧,而且在代表國家需求的人和沒有代表資格的另一些人之間需要不斷求得和諧,以避免優勢人群處優而自利進而失去社會和諧的基礎。鑒于此,從有利于國家需求的角度制定法律規范、注釋法律條文只能是法學的一種目的。除此而外,法學還要為確保國家需求具有合法性而努力,同時,還應該從全體人的角度,弱勢群體的角度,從自然的角度,來對它們相互之間的平衡與和諧施以終極關懷。也惟有如此,法學才能夠徹底且長遠地捍衛國家利益。
在我國,應用法學和法學的“隔閡”由來已久。由于部門法學有著較強的應用特點,其優越感在于社會利益的直接回報率高,看一看每年法學類研究生報考比例的懸差,理論法學不得不“氣短”。對比之下,倡導形而上法學的人們會譏諷部門法學者為“法律匠”、“操刀手”,務實有余而蘊涵不足。居間而論,法學的領域目的應該是個性化的,它意味著不同法學者所從事的不同領域的法律學問應該具有不同的目標側重。部門法學的成果和人才被社會直接接納的概率高,但是,不能因此就結論說,法學的目的就是培養“死扣”法律條文的操刀手,就是為了研究如何嫻熟地詮釋法律條文。法律史學的特點是注故援史、借古察今,但是,也不能說循溯脈絡就是研習法律的根本任務。同理,盡管中國法的現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西學東進的結果,但是,外國法學者們卻不應持有洋學為先的優越感。
二、關于法學的方法
在國內,不管是法學本科階段還是研究生階段,幾乎沒有法學方法論的課程,而法學專著和論文也大都沒有對相關研究方法論的介紹。這至少在形式上說明研究方法(發現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在法學中無足輕重的地位。從原因上看,社會學科的研習方法同從業者自身的知識結構是緊密聯系的。同時,統治策略目的論和以法律規則為關注中心的學術立場,對我國法學在方法上不夠繁榮的狀況也有很大。先從法學教育上看,獲得一張法學院的文憑同非法律課程(外語除外)的修習之間幾乎沒有多少關系,中國政法院校的分系方法,西方人是非常驚訝的———本科層次的法學專業,為何還要細化為經濟法系、國際法系、刑事司法系等等?在許多西方國家,只能教授一種課程的人是難受法學院歡迎的。國外有位同事在其攻得法學博士后去應聘,被問:你能教什么法學課程?答:你應該問我不能教什么法學課程,結果中聘。而我國的法學教員都要屬于某一個教研室(北大和清華兩家法學院現無此建制),故其只能擔任一個領域的授課任務,只能從事該領域的研究,否則屬于“不務正業”。如此一來,縱然你原本具備多學科(multi-discipline)教研法律的能力,多年之后,也只能作專業戶了。這樣一來,法學者們都以特定學科而類聚,門戶之見油然而生,學生就已單一的知識儲備,加以專業戶式的專業工作制度的提煉,再要求法學者具有豐富的研究方法、跨學科的研究能力,豈非奢談。
受統治策略目的論的影響,法學尤其是理論法學往往會在一個超越具體社會語境的普遍前提下,用霸權的話語和概念重復演繹著脫離實際的命題。一些學者就是因為不遺余力地參與了對理論法學中某些虛命題的演繹活動而成名成家。其實,這樣的“演繹”不是一種“命題-方法-求證-結論”的學術過程,因為,前提和命題是固定的,方法和求證也就失去了意義。
規則中心論是部門法學不盛的根本原因。法學固然要以法律規則為研究對象和起點,生活要實現有序,法律規則的權威必須要維護。但對法學來說,更需要認識的是:法律規則既不代表絕對正義,也不代表終極真理,更不能說法律規則是橫空出世,“法律就是法律”所反映的只是一種偏狹的邏輯。在17和18世紀的英格蘭與蘇格蘭,法律人士之所以受人敬仰,就是因為,如果他們除法律以外沒有豐厚的與文學知識,就會被當時的民眾視為與技工無異的人。道理很簡單,可讓法官、檢察官、律師、行政執法者絲毫不差地去恪守的法律規則是絕對存在的嗎?法學者思考法律規則的知識與觀念,適用于法律規則的邏輯與話語是純粹法律的嗎?法律規則的精神真的可以游離于、歷史、條件、心理、文學、等因素而被貼切地解釋嗎?顯然不能。而當的法律以驚人速度增加的時候,越來越多的法學者們已無暇去或沒有能力去從法律規則之外尋求研究的方法,對法學院的學生來說,這種情況只會使標準化的法學制度(統一的教材、大綱和教學進度)和閉卷檢測背法律條文能力的制度愈演愈烈。對法學知識整體結構的合理化來說,這是令人擔憂的,它反映了法學的稚嫩。法學的方法應受到關注,方法受制于學者的素質,反過來,側重不同的方法會塑造不同素質的法學者。法學的繁盛需要不同類別的法學者,對一個對象的研究也需要用不同的方法或結合不同的方法來開展,因此,法學的方法也應是多元的,斷無以一法統眾法之理。
三、關于法學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