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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文部科學?。ㄈ毡局鞴芙逃恼畽C構為文部省相當于我國的教育部,2001年文部省改名為文部科學?。秾I學位研究生院設置基準》中規定,從2003年起在現行研究生教育體制外可創設“專業學位研究生院”,與現行的碩士研究生教育平行。由此,2006年后日本研究生學位體系由單一的“碩士——博士”模式轉為在碩士層面分為學術型的普通碩士(以下簡稱為“學碩”)與應用型的專業學位(以下簡稱為“專碩”),整個研究生學位體系由“學碩”、“專碩”及博士構成。至2010年,日本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院有17所。日本的研究生院稱為大學院,一般不是一個大學只設立一個研究生院(部),而是大學的各院系分別設置各自的研究生院,如綜合類大學有醫學研究生院、法學研究生院、工程學研究生院、信息學研究生院、經濟學研究生院等。會計學碩士課程既有設在經濟學研究生院的,也有設在管理學研究生院的。
二、日本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特色
培養目標明確具體。日本的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無論是“學碩”還是“專碩”原本都是使學生畢業后能夠在日本經濟社會中擔負重要的使命。其目標層次分明,碩士教育傾向于對學生的應用能力培養,強調專業性,不同于本科生的通識教育。生源既有應屆本科生,也有社會從業人員,有很強的職業教育性。不同于博士教育(重點突出對科學研究能力的培養,注重學術研究)。無論是“學碩”還是“專碩”,培養的不是只有會計專業技能的“熟練工”,而是培養“綜合職”即管理人才。在明確的各層次培養目標體系下課程名稱也有所體現。如本科為“XX學”,“XX論”,碩士多數課程都冠以“XXX研究”“XXX特論”,博士課程“XXX特殊研究”“XXX理論研究”?!皩W碩”以培養學術研究人才為主,具體實施以博士入學資格為目標,必須提交學位論文,強調文獻資料價值,是博士前期的準備,如果不準備讀博士,上學碩沒有意義。“專碩”以特定行業的人才培養為導向,培養應用型專業人才為主,可不提交學位論文,而以解決實際問題的課題、工作報告、調研報告所替代。
與社會執業資格掛鉤。我國高校一直存在是否支持財經類學生考CPA、CFA等執業資格證書的爭議。如果支持,勢必影響現行較完整的理論與實務的體系性教育,如果不支持,可能會影響學生就業競爭力。緩解此矛盾方面日本比較實際。很早以前,財務會計及管理類碩士研究生就可以獲得執業資格的若干考試科目的減免,如注冊會計師及稅理事等,有些學生上幾個專業的碩士課程,主要為了多減免一些考試科目。會計學領域“專碩”制度確立后在會計專業研究生院畢業的考生可以免注冊會計師考試第一階段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審計和商法四門考試的前三門。這樣老師在上課時不論是否照顧學生考執業資格證,實際客觀上也都對“取證”給予了支持。
負責任的碩士生導師“研究班”指導制度。為使研究生從入學到畢業全程得到導師的指導,日本研究生院給導師與研究生提供時間、場所固定的指導機會,把其時間納入教學體系。一般每周一次研究班課(兩學時),學生算學分,導師算工作量。其稱呼與本科生一樣稱為Seminar,本來是德語“討論會”或“研究班”的意思,研究生階段翻譯成“研究班”更恰當些。“研究班”名稱不是以專業方向,而是以教授名稱命名,如鈴木研究班、長谷川研究班等。“研究班”課程主要有本導師師門的各年級學生,也可以有少量的其他師門學生參加,本師門學生除必須參加導師的“研究班”課程外,可以在導師的推薦下選擇其他“研究班”課程。日本大學院的選修課程一般比較多,大都沒有必選課,必選課就是自己導師的課?!把芯堪唷鄙险n內容首先就是導師指導學生選課,其次,帶領或指導參與科研活動(老師授意下參加專業學術會議可以頂替上課),還有就是論文指導,指導時也讓非該寫論文年級的師門學生必須參加,以便提前進入學術研究境界(渠道)。碩士總學分中“研究班”學分以及導師主講的課比重比較大,一般占到三分之一,這極大地保證了導師的必要指導時間、學校對學生的全程關懷,也讓學生更深入的了解所選導師的研究領域、觀點。相比之下,我們的學生往往回答不上來本身導師的研究領域、學術成果乃至學術觀點,不能說與我們大多數院校沒有固定的“研究班”制度無關。
啟發自主學習的教學方法。研究生教育不同于本科教育,更應啟發、鞭策學生自主學習、研究乃至思考。所以,研究生課程的教師一般不會像本科教學或我們傳統的課堂“老師寫、學生記”、“老師講、學生背”、“老師問、學生答”的陳腐模式,而很明確教師在課堂上的主要職責是“組織教學”不是“講課”。有不少老師都先分別布置同學預習不同章節內容,采取輪流發表式、討論式。如每人分工預習一章節,然后自己講述歸納過的內容梗概和自己的理解(前提是人數不能太多),學生講述過程中,導師或其他同學在導師的安排下會提相關問題,這迫使每個學生都要看書,查文獻,找參考資料(包括網上查詢)。此過程促進學生擴展專業知識,迫使學生自主學習,也鍛煉了學術研究能力。所以,以老師講授為主的教課模式已不多見。
三、日本研究生培養特色中我國可借鑒之處
針對上述日本現行會計學研究生教育體系和特色,為總結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及類似院校可借鑒之處,筆者研究團隊特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在籍碩士研究生及研究生導師為對象進行問卷調查,征求對現行研究生培養模式的看法及意見,總結出以下可以借鑒之處。
研究生培養體系上明確學碩與專碩分別培養。學碩為博士前期,培養目標為滿足博士入學資格;專碩的目標直接服務于社會,并與執業資格結合,但不是培養“熟練工”,而是“管理職”,兩條線清晰后減少重復與考證的爭議。幾乎所有教師(97%)都支持學生考取社會資格證書,雖然與學校系統學習有矛盾,但是迫于我國目前的就業壓力,為學生就職著想,還是支持的。同時,還有近半老師希望減免資格考試科目。53.77%的學生認為,應該考取一個證書,也有44.34%的學生認為應該考兩個以上的證書,98.11%的同學是想拿證書;只有極個別(不足2%)的學生表示自己不準備考證。連帶著研究生學習期間對時間的分配方面,我們的調查結果是近六成的受訪同學認為自己大部分時間都在考證書。可見學生對社會資格證書的需求巨大,我們應該滿足他們的實際需求,不能無視”有證容易就業”的現實。目前鼓勵增加專碩數量符合這一趨勢,但終歸還有少數同學不考證,準備讀博或系統掌握理論知識。所以從我們大學的系統教授知識和僅就滿足學生需求來說,并不能,也不應該“一刀切”取消學碩,只開辦專碩。應更大膽走像日本那樣的“學碩—考博”(或碩博連讀)、“專碩—就業”分離的兩套體系,這有利于教學要求與課程設置。
研究生指導體制上借鑒“研究班”制。上述時間、地點固定的,學生算學分,教師算工作量的“研究班”類似我國大學曾經實施過的導師方向課。目前我國大部分財經院校沒有“專業方向課”。我們的調查結果是九成以上的研究生對導師的指導表示滿意,但其實每年都指導學生選課的導師不多(27%),還有24%的導師從來沒有指導過;大部分導師一、兩個月(81%)與指導的學生見一次面,甚至有部分教師(9%)沒有定期見面指導過學生。因而,半數以上(51%)導師不滿意現在的指導方式,認為應該面向自己指導的研究生開設固定時間、固定地點的專業方向課。這方面應學習日本的大學院的培養“研究班”方式,學生算學分、導師納入工作量,按正常安排課那樣才能真正起到導師指導學生的作用,使學生接受從選課到畢業論文撰寫及就業建議等全程指導。這種面授指導方式很符合我國實際,如受訪的研究生中,有近一半的同學沒有上過導師的課,不能了解導師的研究方向和內容,對論文選題和其他科研方向選擇都十分不利。如果有固定時間的“研究班”課,即使沒有其他的導師專業課程,指導課上就能解決上述問題。還有起初有人懷疑當面指導是否落后于時代,不符合學生的生活步伐,學生不愿接受面授指導,但通過調查,盡管社會上已很流行和普及的微博和微信卻很少有人用在教學指導上,特別是教師應用的太少。問卷顯示學生與自己導師溝通方式上,更多的導師與學生都選擇當面溝通的方式,占到六成左右,郵件次之(35%),而選擇微博和微信的學生只占少數。可見“研究班”課這種面授指導方式雖然傳統,但未來一定時期還應是主要交流方式。
研究生課程教學借鑒自主學習方式。我們的調查問卷在授課方式上設計了四個層次,從低到高依次為“老師講授”、“講授+實業界專家講座”、“講授為主+少量學生討論”、“學生個別發,小組研討,老師輔助指導、點評”。明顯,請實業界講座高于單純講授方式,加上學生討論也強于單純講授,其中最高層次相當于日本會計學碩士課程啟發式、探討式教授方式。遺憾的是我們的調查結論中無論教師還是學生很少選擇最高層次的教學方式,說明我們還停留在較低層次的課堂教學方式階段。調查問卷中從教師的角度看,目前大部分課程以“老師講授”和“講授為主+少量學生討論”兩類講授方式占壓倒優勢(占74%),“講授+實業界專家講座”和“學生個別發言'/J、組研討,老師輔助指導、點評”兩種方式各占少量比重(13%)。從學生的角度看,“老師講授”和“講授為主+少量學生討論”,“講授+實業界專家講座”超過85%最高方式的“學生個別發言,小組研討,老師輔助指導、點評”也不足15%。這種授課狀態的改變或者水平的提升也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采用理想的最高層次方式,要看我們教師的教學習慣、組織教學能力與水平素養,還要看課堂學生的規模,以及依教學監督、檢查制度的匹配而循序漸進。如至少可以先要求課堂是教師不能只講授,應增加外請實業界講座及學生討論的比重。
注:
人才培養模式是高職教育的核心問題,也是我國目前高職教育教學改革的重中之重。2004年4月《教育部關于以就業為導向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見》(教高〔2004〕1號)文件,明確提出“要積極進行高等職業教育兩年制學制改革,加快高技能緊缺型人才培養”。現在情況怎樣,在此僅以高職兩年制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為例,進行初步考察。
一、高職兩年制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提出
1.高職兩年制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建設的環境背景
《世界人權宣言》宣告:“人人都有休息、消遣、周期性帶薪休息日,利用假期進行旅行和在本國或國外旅游中獲益的權力。”世界旅游組織也預言:“2015年,世界發達國家將全面進入休閑時代,發展中國家將緊隨其后?!蔽覈S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深入和大國經濟的迅速崛起,旅游和休閑也日益成為普通人民大眾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我國的國際入境旅游市場、國際出境旅游市場和國內旅游市場全面發展。為順應21世紀國際國內旅游業迅猛發展的潮流,抓住機遇發展中國的現代旅游業,早在2000年的全國旅游工作會議上,國家旅游局便確定了建設“旅游強國”的宏偉目標。世界旅游組織也預言:2020年,中國將成為世界第一大旅游接待國和第四大旅游客源輸出國。從而預見了中國國際國內旅游業發展的廣闊前景。
2.高職兩年制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政策背景
旅游強國需要大批高素質的旅游強才,強才需要一流的旅游教育作保證?!耙苑諡樽谥?、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發展道路,堅持培養面向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實踐能力強、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高技能人才”的高職教育,便成為培養旅游強才的有效途徑之一。教育部基于對這種形勢的判斷,適時地提出了積極進行高等職業教育兩年制的改革,加快高技能緊缺人才培養的舉措,并明確提出“為推動高職院校正確定位,加快高技能緊缺人才培養,要把高等職業教育的學制向三年逐步過渡為兩年;今后,凡新批準設立的高職院校原則上都實行兩年學制”(教高〔2004〕1號)。從而為高職旅游管理專業的兩年制人才培養模式提供了改革的目標及其政策保障。
3.高職旅游管理專業參與兩年制的試點
按照國家教育部的部署,國家示范性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建設單位、參加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工程的院校和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相關專業,要從2004年入學的新生開始,實施兩年制試點。據此,經教育部批準的兩年制試點學校全國有216所,涉及數控、電子、計算機應用技術、應用電子技術等專業,當然也有部分學校的旅游管理專業。但經過一段時期的試點實踐之后,意見并不完全認同。如深圳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從學院招生情況、教學效果、就業率、學生家長反映、社會認可等因素考察,認為“操作類專業比較適合二年制教學改革”(張建,2007),在其認可名單中便不包括旅游管理專業。而根據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的試點實踐認為,社會急需、專業性強且校內實訓條件很配套的專業能推行兩年制,而且在其認可的名單中就包括了旅游管理專業。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進行兩年制教學模式試點的旅游管理專業,紛紛又改回三年制,宣告改革失敗,但其中也有成功的范例。
二、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三改二”的困惑
1.旅游管理人才需求市場大,但替代性很強
隨著我國旅游業的迅速發展,新型的旅游飯店等企業大量涌現,特別是旅游業尚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在旅游接待工作中,許多工作都必經員工手工操作,而且需要面對客人提供富有人情味的直接服務,因而這方面勞動力需求市場很大。但旅游業就業崗位層次多,特別是旅游業很多服務崗位并不需要很高的技術,可為廣大家庭婦女和尚不具備技術專長的青年提供就業崗位。一般來說,上述人員只需接受較長時間的培訓便可勝任工作[1] 。因此,一般旅游人才具有很強的替代性,實際上工作中甚至中專畢業生比高職畢業生更受歡迎。目前不少高職旅游管理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即為一般中專生甚至短期培訓生的就業崗位。由此判斷,高職旅游管理專業培養的人才市場需求并不像數控技術、電子技術與維修、交通運輸、軟件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物流管理、會計電算化、電子商務、電腦藝術設計等專業那么急迫,兩年制或三年制的人才培養模式也就變得不那么重要了。
2.學生家長有疑慮,學校領導不積極
受中國“望子成龍”傳統思想的影響,學生家長一般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起碼能讀一個本科,甚至讀碩、攻博,將來能謀一個好點的職業,無奈自己的子女分數只在高職高專分數線之內,即使如此仍希望能搞一個“專升本”,也就希望能到一個各方面條件都較好的三年制高職院校或專業學習。至于兩年制的高職課堂理論教學相對薄弱,“升本”難度較大,后續發展困難多。兩年制教學模式難以吸引大多數學生的癥結即在此,尤其是家長和學生普遍認為旅游管理專業吃的是“青春飯”,無疑增加了學校招生的難度。從規模效益而論,兩年制的辦學規模和效益確實不如三年制的規模和效益,這就是目前包括旅游管理專業在內的高職兩年制人才培養模式在全國普遍實施難的奧秘。
3.高職旅游管理專業的“2+1”人才培養模式為大多數人所接受
目前高職旅游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模式,既不是兩年制人才培養模式,亦非真正的三年制的人才培養模式,而是有改革特色的“2+1”人才培養模式。也就是“學生在學期間,2年在校內進行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營造真實的職業環境為背景,根據社會需要,按照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群)的實際要求,對學生進行包括模擬導游實訓、旅游資源調查實習、旅游專業技能綜合實訓、普通話等級考試實訓、畢業論文訓練和畢業設計等在內的理論教學;1年在校外實訓基地(企業)頂崗實習,以實現理論和實踐、學習到就業乃至于創業的平穩過渡”的人才培養培訓[2]。這種模式真正落實了工學結合,使學生的綜合職業素質和能力、理論與實踐結合的能力得到了真正的加強和提高,學生和家長都可以接受。同時,也不影響學校的辦學規模和效益,故而為大家所接受,發展迅速。
三、高職兩年制旅游管理專業成功范例原因分析
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的兩年制旅游管理專業,2004年之前所實施的是三年制人才培養模式。2004年以來一直致力于兩年制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現已取得了顯著成效,學生素質和培養質量明顯提高,近三年來畢業生的一次就業率一直保持100%,先后被遴選為學校重點專業和廣州市示范建設專業,初步構建了具有區域特色的工學結合的兩年制人才培養模式。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1.本阜人才需求市場旺盛,專業定位準確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位處珠三角的核心部位。而珠三角地區向來是勞動密集區域,簡單制造業、服務性企業占據半壁江山,與之相匹配的人才不需要有較高的理論知識,而需要豐富的實踐經驗及動手能力。兩年制高職教育恰好契合這樣的實際需要,培養出一批批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充實到生產與服務的第一線。這批人才充實到了生產與服務第一線,既具備一般勞動工人缺乏的解決實際問題的應變能力,也比本科生更熟悉生產、服務的環節,這才是珠三角地區的勞動力市場最緊缺的人才[3]。旅游、酒店管理專業即屬于此例。轉貼于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審時度勢,依托珠三角地區旺盛的旅游需求市場,將原三年制旅游管理專業一分為二,變成兩年制的“導游服務與旅行社管理”和“酒店管理”兩個專業。前者定位為主要面向旅行社及相關旅游企業,重點培養導游員、景點講解員、計調員、門市接待與銷售人員[4];后者定位為面向高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培養能夠從事酒店餐飲、前廳、客房等一線接待服務與相應的中、基層管理工作,具有職業生涯發展基礎的高技能人才[5]。由于以市場為導向的準確定位,其相應人才培養模式的生命力便可想而知。
2.強化實踐教學,全面推行工學結合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兩年制的“導游服務與旅行社管理”及“酒店管理”專業遵循教育部2006年頒發的《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高等職業院校要把工學結合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點”文件精神,進行了一系列以工學結合為核心的教學改革,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首先,優化課程體系。打破“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技能課”三段式的傳統課程體系,構建以能力為本位,以職業崗位(群)的任職要求為主線,以理實一體化課程為核心的“基本素質與能力課—職業能力課—拓展能力課”等模塊組成的課程新體系。并明確要求,實踐教學學時占總學時的50%以上,而且要求“職業能力課模塊”的每門課程的50%學時為實踐學時,還特意安排學生第四學期到校外實訓基地(企業)頂崗實習一個學期[6]。其次,大力推行“雙證”制度。在課程體系建設上,將職業資格標準納入職業能力課程模塊,使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相互溝通和銜接,做到課程內容能夠覆蓋國家職業資格的標準[7],并取得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第三,工學交融,全真實訓。將實踐教學環節分為校內實訓、校內實習和校外頂崗實習。校內實訓即校內通過仿真實訓室進行技能培訓,并按照技能鑒定的標準進行考核;校內實習是指安排學生到相關企業進行專項實訓;頂崗實習即學生到校外實訓基地在專任教師和企業兼職教師的共同指導下頂替某一具體崗位的全真實習,能真正做到在“做中學、學中做”。同時,指導學生利用寒暑假、雙休日和節假日到附近相關企業進行有報酬的打工實習,從而提高了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水平。
3.先進的教學設備,優質的教學團隊
真實的職業環境有賴于先進的教學設施設備,在這方面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是下了大本錢的。如“酒店管理”專業,學校投資400萬元建起了青年旅館、中西餐服務實訓室、調酒實訓室、茶藝實訓室、機房等5個主要實訓室,還有11個運行良好的校外實訓基地?!皩в畏张c旅行社管理”實訓專業同樣耗巨資建立起了功能完善、設備先進、管理規范的旅游實訓中心,下設旅行社實訓室、導游實訓室、旅游交通實訓室和旅游開發實訓室等4個校內實訓室。其中,旅行社實訓室為校內生產性實訓室,配備了復印機、傳真機、電腦銷售和旅行社信息管理系統等設施設備,還可以開展旅游咨詢、旅游接待、線路設計、線路銷售、門票車票銷售等生產性實訓,可以開展旅游門市接待、外聯銷售、計劃調度財務控制等實訓項目,從而保證了實訓的質量。建設一支高素質“雙師型”的教學團隊,是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關鍵,這也是他們的強項。如“酒店管理”專業教師總共12人,專任教師和企業兼職教師各占50%。專任教師中50%具備高級職稱,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教師的比例與具有“雙師型”素質教師的比例已達90%,企業兼職教師中50%具有技師職稱,故而近三年內其教學團隊具有公開發展論文38篇、出版相關教材12部的業績,從而為高水平的教學質量提供了堅實的教師基礎。
四、結論
高職兩年制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試點工作,并非一帆風順,造成的原因有多種,但成功的經驗具有示范性,值得重視。總體而論,不可操之過急。在旅游人才需求市場很旺的區域,以及經濟實力雄厚、教學條件優越、教師隊伍素質優良的區域或學校,可以繼續實施。“工學結合,校企合作”是其成功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1] 李天元.旅游學概論(第五版)[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7.
[2] 奚敏.旅游管理專業工學結合“2+1”人才培養模式研究[J].襄樊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9(5):56-58.
關鍵詞:
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定位
在高校綜合性發展模式下,多數理工院校成為“以工為主”綜合性大學(以下稱“理工院?!保▽W、社會學、管理學等專業成為其作為綜合性大學的重要學科支撐。但理工院校法學人才培養,與政法類院校和傳統綜合性大學相比,在培養經驗、師資水平、圖書資料、學術積淀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法學專業知識培訓存在缺憾。但法律工作本身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會閱歷、社會經驗;法律職業者的知識需求,除了法律專業知識外,還要有跨學科的專業知識。且隨著科技發展、社會分工細化,相關專業的立法和司法活動頻繁,這使得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掌握法學基礎知識,還要對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特別是新興科學技術知識也能把握?!耙怨橹鳌本C合性大學濃厚的理工學科背景,容易為其特色法學人才的培養提供背景支持,為科技法學、知識產權法務、企業法務人才的培養提供學科支撐,容易形成自己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和培育優勢?!白吭椒扇瞬排囵B計劃”的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的建設,更為理工類院校法學人才培養提供了契機。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要求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簡介199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就強調法律培養的職業性、專業化,將其培養目標定位為“高級專門人才”,要求法律從業人員通過專門系統的培訓,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和法律操作技能,形成獨特的法律思維和法律信念。且法律作為社會的調整器,滲透于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糾紛的解決不能單靠法律知識,更需要相關領域的學科知識[1]。即法律職業對法律從業人員的要求,不單是專業化、職業化、精英化,更要求社會化;既有著后天訓練得來的法律理性判斷[2],也有著對更多領域知識的掌握,憑借豐富的社會經驗、社會閱歷,自由駕馭法律運用,實現法律規范的規范目的和規范價值。但我國目前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脫節嚴重[3],法科學生的培養過于強調理論性、主張原理研究,忽略司法實務中的法律現象;有關法律從業人員的培訓制度、教育教學制度,也由于實施條件不足等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被“虛置”[4],教育、培訓效果并不明顯。有鑒于此,2011年12月,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年-2020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聯合頒布了《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從應用型法律人才、復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層面,對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做出整體戰略性部署,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以解決法學教育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與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的狀態,在尊重法律人才培養職業性需求的基礎上,培養具有法學知識認知、實踐能力操作和社會責任感的法律人才[5],提高法學人才培養質量。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卓越”要求法律職業是一種在經過專門法律訓練后、具備嫻熟法律技能、具有基本法律職業倫理的人所從事的工作[6]。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是在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方向上強調法律人才培養的卓越性。如何理解該“卓越性”?從字面意義看,“卓越”意指“杰出”、“突出”、“非同一般”。法律學科作為一社會學科,法律本身的知識架構雖然相對獨立,但其對應的社會現象卻是紛繁復雜、非孤立存在。如金融業務、專利發明、證券業務、法醫學、高科技開發和涉外等法律業務,都要求既通法律業務又懂其他專業知識,但能勝任這些跨專業法律業務的法律工作者卻極少。也就是說,法律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會閱歷、社會經驗。目前我國法律人才培養較注重法律知識的通曉而不注重其他專業知識的灌輸;加之法學專業培養出來的學生實踐操作能力較弱,面對實際問題時往往無所適從。所以,“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是在尊重法律人才培養職業性需求的基礎上,強調法學專業學科知識掌握基礎上的學科交叉,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既掌握法學專業課程本身的知識,也了解與法律事務相關聯的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甚至工學、理學等領域的知識;具備法律職業技能,掌握法律解釋、法律推理、法律論證在內的法律操作技術;富于法律人的法律理念、倫理修養[7],擁有法律正義感、職業倫理觀念、法律擔當精神和勇于創新、不斷探索意識,展示出較強的法律職業發展潛力,能夠在未來社會中妥善處置不斷涌現的各種社會紛爭,以較強法律實踐運用能力實現人才培養的應用性、復合性和職業性。
二、理工院校“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定位
(一)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提供了背景支持“以工為主”綜合性大學(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以其深厚的理工優勢、科技特色和管理學背景,有著工程學、工學、理學和經濟、管理類學科的資源優勢,加之注重實驗教學,強調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培養,順應了卓越法律人才的應用性、職業性的培養需求。若能有效彌補理工科院校法學專業辦學氛圍不足的缺憾,積極借助理工院校實踐性強的培養特色,以規范化操作的模式建立高校與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以高校與法律實務工作者的互聘制度、互訓模式,從鍛煉校內教師實踐運用能力和提升校外教師理論功底的角度,加強法學師資隊伍建設,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并落實法學實訓教學環節,隨時為學生實踐能力訓練提供操作平臺,定將為單一模式法律人才培養提供更為廣闊的領域。理工院校的科技背景、實驗特色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提供了背景支持。
(二)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定位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養,可以考慮其理工優勢、科技特色,將法律人才的培養與科技服務、企業管理、基層事務處理有效結合起來,借助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等方面的知識,通過“法律+管理”、“法律+經濟”、“法律+科技”等模式優化課程體系,以法律外部知識供給拓寬專業面,打牢專業適用基礎,培養專業適應能力,在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和課程結構優化等方面整體優化、提高素質、提升適應力和競爭力,注重“復合人才的專業素養、通識教育、綜合素質與能力”等[8],形成自己的學科培養優勢。具體而言,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專業性、卓越性、復合性,可圍繞“科技類法律卓越人才”這一核心,利用“以工為主”的綜合性院校學科部門齊全的特點,根據理工院校法學專業規模大小、辦學特點,按照“基層法務實驗班”、“企業法務實驗班”、“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等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和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側重于知識產權法、建筑法、交通法、企業法等專業方向,“面向科技、面向行業、面向基層”分類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成為既通法律又懂工程、技術、經濟和管理的復合型法律專門人才,實現“法律”與“科技”、“法律”與“管理”的融通,以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模式,滿足社會、市場對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多樣理工院?!翱萍碱惙勺吭饺瞬拧迸囵B目標定位,使“科技類”法律人才培養成為理工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的首要任務。而如何培養“科技類法律卓越人才”,各理工院校都有自己的模式選擇。如有的學校采用“法學專業課程+全校性公共選修課”模式,要求法律專業學生選修理工類、經管類專業的公共選修課。這種培養模式雖然擴大了法學學生的知識面,卻無法對法學專業以外的學科知識進行全面系統掌握。有的學校采用“科技+法學”本科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要求理工類本科學生在主修科技專業課程的同時,以“2+2模式”在三、四年級或從第二學年下學期開始,輔修法學專業課程。由于輔修課程多半利用晚上、雙休日時間授課,輔修專業培養計劃、課程內容和要求都比較簡單,主修專業和輔修專業都在四年的學制時間內完成,學習時間較為倉促,無法保證其學習質量,法律知識體系化掌握和法律技能培養受到影響。由此,有的學校采用“科技+法學”本碩連讀的培養模式,設置“科技+法學”試驗班,將“科技”與“法學”兩個專業結合起來,用“3+3”或“4+2”的時間完成一個科技類本科專業和一個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習,獲得科技專業本科學位和法學專業碩士學位。如讓本碩連讀的學生,頭3年完成建筑、計算機、管理、會計等本專業課程學習,第4年在完成本專業畢業論文的同時,進入法律碩士課程的系統學習,第5年完成法律碩士課程,第6年完成法律碩士的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這種模式,可以讓學生較為系統地學習法學專業知識,但也因此沖擊法學本科、研究生的招生名額、招生規模;且因為跨專業的本碩連讀,需要理工專業與法學專業的相互配合,有些事宜需要不斷調和、甚至要工科專業做出讓步才行。當然,也有學校依托知識產權研究所、環境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法與經濟研究中心、法與管理研究中心等研究機構,進行“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但這種培養多從研究型角度進行,法律的操作性、應用性不足[9]。理工院校結合自身學科優勢的法律人才培養,雖類型多樣,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相應瑕疵。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建設,使理工院?!翱萍碱惙勺吭饺瞬拧迸囵B優勢得以凸顯,也對該卓越人才的培養質量提出要求。筆者以為,在法科學生大類培養的基礎上,根據理工院校法學專業的辦學特色,按照“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等實驗班的模式,制定專門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方案,設置特色課程,強化實踐訓練,讓學生系統掌握交叉學科課程,以通識教育的視角把握科技活動中的各項法律事務,既強調學科領域的交叉、又注意學科彼此的系統與完整,不失為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之一。下面筆者將就如何設置法務實驗班,如何培養科技類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進行具體分析。
三、理工院校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培養模式的具體思路
(一)依循理工院校學科優勢設置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如前文所述,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可根據院校法學專業規模大小、辦學特點,“面向科技、面向行業、面向基層”的培養。這實際上也是從理工院校的自身學科發展要求出發考慮的。由于理工院校,特別是地方理工院校招錄的學生大部分來自學校所在地區域,學生就業選擇多半為回家鄉或到家鄉附近地域,環境適應較快,往往能很快投入工作。理工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也是如此,畢業后基本上在生源所在地附近的法律實務部門、特別是基層法律實務工作,地區適應期也短,可以較好地滿足司法實務人才需求。與此相反,一些綜合實力強的法學名校畢業生一般不愿意到基層、特別是到中西部地區的基層法律部門工作。將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定位為“面向基層”,可切實有效地滿足基層法務部門的用人需求,也解決了法學學生的就業問題。而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行業優勢,又是專門政法院校無法比擬的。所以,理工院??萍碱愖吭椒扇瞬排囵B,應從“科技”與“法學”、“行業”與“法學”相結合的角度,在法科學生大類招生的基礎上,擇優篩選、設置“基層法務實驗班”、“企業法務實驗班”、“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交通法務實驗班”、“電力法務實驗班”、“水利法務實驗班”、“建筑法務實驗班”等,充分發揮理工院校的專業特質、行業特色,從知識產權法、建筑法、交通法等方向,培養懂法律、通外語、曉科技、重運用的卓越法律人才。
(二)確定并優化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的培養方案教育部對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了16門核心課程。各高校為滿足政策要求而紛紛設置了16門核心課程,又在教學學時總量的要求下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學科特色課程,以致全國法學教育培養方案“一盤棋”,呈現單一性、同質性特點。2013年2月,教育部了新的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但也未體現出“卓越計劃”分層次、分類培養特點。既然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定位在“科技類”法務人才的培養,“面向科技、面向行業、面向基層”培養優秀法律職業者,確可從自身學科建設、培養特色需要出發,在保證理論教學、提高學生理論素養的基礎上,調整現行法學本科培養方案,提升培養學生法律實務能力、法律運用能力的課程比例,形成理工特色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如在理論課程體系設置上,可針對培養對象的行業需求,從實際出發,適當減少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科目,減少在基層法務工作中較少遇到的“國際法”(教育部規定的16門核心課程之一)等課程,考慮將其合并到其他課程中或改為選修課、壓縮課程學時。而為應對基層法務工作者群眾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公共基礎課或任選課中,可酌情增加政治學、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及歷史學等公共課程,豐富拓展學生的學科知識領域,注意其社會糾紛調解能力、心理輔導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其他社會技能的培養,而不單純局限于法律技能培養。并在教學學時上給予“科技”門類、“法學”門類課程必要的學時保障,不受制于學校統一設定的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學時總量的限制。同時,為凸顯“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特質,“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的課程設計時,可考慮知識產權法學課程的細化,設置“知識產權法總論、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專利與實務、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等系列課程,讓“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的同學在本科階段對知識產權有一個全面系統的了解和把握?!敖煌ǚ▌铡睂嶒灠嗟恼n程設計,也可考慮將交通法則細化,在“民法總論、侵權法”等課程基礎上設置“道路交通安全法、鐵路運輸法、航空運輸法、交通行政法、交通執法實務”等系列課程,形成“交通法務”實驗班的課程特色,滿足科技類法律人才面向地區、面向行業的培養需要。而在集中安排的法律實踐、法律實訓環節,除了考慮常規的法學專業見習、“模擬法庭”教學實習、“法律診所”課程實訓和法學專業見習,強調法學學生專業實踐能力培養外,還要注意增設非專業實踐環節。如可借助理工院校理工科學生的實習工廠,安排相關實驗班的同學到實習工廠見習,了解技術產品的生產流程、科技成果的應用轉化過程,增強對科技成果保護、轉化的感性認識,起到科技技能鍛煉、科技意識熏陶的作用。
(三)建設聯合培養機制下的“雙師型”卓越法學師資隊伍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首先要求法學師資隊伍的卓越。以“建筑法務實驗班”為例,建設工程監理課程授課,不僅要求教師熟知建設監理相關的法律知識,還要求其掌握“建筑工程、建筑安裝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橋梁工程”等與建設工程監理相關的專業知識,需要師資隊伍專業知識掌握的雙向性,要求既懂法律又懂工程、既懂理論又會操作,否則無法勝任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工作。但由于理工院校對文科專業師資的支持遠不及工科專業,本身就難吸引優秀法學人才前來執教;而傳統法學教育的“純法學性”,就算現有教師具有博士學位、教授職稱,也因為其不做實務、不懂理工學科知識,無法將法律知識與科技專業知識有機融合在一起,師資隊伍建設情況令人堪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中“雙千”計劃的實施,打開了理工院校師資隊伍建設的大門。即理工院??身槕獜秃闲?、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養需求,在現有教學隊伍的基礎上,與地方法律實務部門建立雙向互通的聯合培養機制,建設“雙師型”師資隊伍。即法學院系教師走出校門,到法律實務部門掛職鍛煉,檢視法學理論知識的運用;學校也外聘一批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特別是科技法務方面的實務工作者,如專利人、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等作為實務教師、兼職教師。這些法官、檢察官、律師等長期接觸法律實務,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對實務人才培養需求往往有最直觀的認識和表達,能有效彌補學院教師在實踐能力訓練指導上的不足。加之理工院校法學師資相較于專門政法院校本身存在較大差距,注重實踐教學,注意與校外法律實務部門合作交流、優勢互補,培養一支既有專業理論功底又有法律實務經驗、特別是科技法務實踐經驗的專、兼職教師隊伍,不僅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法學師資上的不足,更能形成理工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的特色和優勢,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卓越性”也由此得到展現。因此,聯合培養機制下的“雙師型”師資隊伍,由學校校內教師與法律實務部門工作者,在教學、科研、就業實習基地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不僅能為法學學生提供良好的法學理論知識,還以法律實務操作理念進一步訓練學生的法學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素養;并能對法律實務中暴露出來的諸多法律問題進行校內外師生的共同交流、溝通,為該實務問題的解決尋找理論根據,更為法學理論的確認提供實例依據。這不僅是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有效結合的重要途徑,更是法律職業化需求的實質所在[10]。
(四)注重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教學理念更新和教學方法改進法律教育本身是一個系統工程,其需要實際解決的問題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11]。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作為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對法律人才培養的整體性戰略部署,涉及培養定位、教學理念、教學隊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管理等各個方面。其中,教學理念在培養定位后,對整個教學內容、教學形式和教學方法起著主導和支配作用;需將良好的教學理念內化為教學的自覺行動,并以其不斷更新的教學內容、日趨合理的教學形式和教學方法表現出來。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應在把握法學教育共性基礎上,圍繞“以學生自身發展為本、以實踐性教學為主”的教學目標,結合學科特點,奉行“不斷挖掘學生發展潛力”的教學理念,發揮理工院校重實驗、講應用的培養特色,借助理工院校的校內實習工廠等實習基地,選擇適合具體課程的個性教學方案(如小班教學、個別疏導等,但這需要花費老師較多的時間和精力),注重法學知識的方法論訓練。當然,由于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學時緊張,不可能讓學生在校期間學盡所有知識,傳統灌輸式為主的教學方法難以應對學生獲取知識需求;而專門知識的方法論訓練,可以讓學生掌握學習知識的具體方法。
四、結語
法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有許多需要記憶的知識點,但這些知識點的把握,不是通過記憶、背誦的形式表現出來。我們應擯棄單純記憶性知識為主要內容的考試方式,借助“法律邏輯思維訓練+案例分析經驗積累”的方法論訓練,強化法律實踐操作技能把握,并將其納入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定指標、評價范疇,畢竟職業發展潛力的大小是確立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標準之一[12]。所以,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應在把握法學教育共性基礎上,圍繞“以學生自身發展為本、以實踐性教學為主”的教學目標,結合理工學科培養優勢,奉行“不斷挖掘學生發展潛力”的教學理念,注重法學知識的方法論訓練,強調實踐教學的重要作用,并于其中積極引導、提升學生大膽思考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13]。只有培養出來的學生有了較強的職業發展潛能,才能在今后的社會實踐歷練和工作經驗積累中勝任司法實務和法學研究工作,才有可能成為理工學科領域的卓越法律人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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